《非凡保镖》 第一章 狗眼给你挖出来! 深夜,齐海市海港码头,无数军警在一艘刚刚靠岸不久的游轮上紧密搜查。灯光照耀下,游轮船身上布满了弹孔和烟熏火燎的痕迹,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争。 一个人影匆匆跑进离码头不远的景观林中,刚藏好就有十几个黑西服大汉冲了过来,领头的还在喊着:“快追,别让他跑了,小姐说了,抓到人奖励现金十万!” 众大汉瞬间被打了鸡血,哇哇叫着眨眼就跑远了。 秦歌从林子里钻出来,摸出根棒棒糖叼进嘴里,坐在马路牙子上擦汗。娘的,以后一夜情绝对不能找黑道千金的老妈,太tm刺激了。 休息了会儿,一辆公交车缓缓驶进林外站台,他拍拍屁股上车,还没投币,车门刷的一下就关上了,司机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启动了车子。 车上有十名乘客,九男一女,其中一位老人坐在最后一排,帽子盖住脸,似乎睡着了。 秦歌嘴角微微勾起,明明空位很多却一屁股坐在了那名女乘客身边。 女子皱眉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扭头看窗外。 秦歌却肆无忌惮的对她上下打量。 精致的小脸,皮肤光滑如瓷,脑后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简单的t恤牛仔热裤让她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特别是一双大长腿,白皙圆润,一看就知道是锻炼出来的结果,很有力。如果在床上被这么一双腿夹住,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心甘情愿把腰扭断。 “你看什么?”女子感受到他的目光,厌恶的问。 秦歌很诚实,“看你的腿。” 女子眼中闪过一丝煞气,咬牙道:“闭上你的狗眼,再看,信不信我把它们挖出来?” “我信。”秦歌点头,“如果你能让我摸摸,眼珠子随便你抠。” “你……”女子没料到会碰上这么个无赖,把头扭回去,一手紧抓着包,一手伸了进去,似乎生怕他上来抢钱似的。 几秒钟后,她身躯一僵,慢慢转回头,看到秦歌手里的东西后,脸色大变。 那是一把银色手枪。 “瓦尔特ppk,点22口径,”秦歌把玩着小巧精致的手枪,笑道,“姑娘,没想到你还挺怀旧,007同款,哪家店买的?包邮不?” 他是什么时候把枪偷走的? 女子快速的眨了两下眼。 哗的一声!车厢里的八个男人瞬间就围了上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把枪,枪口对准秦歌的脑袋。从他们出枪的动作上来看,这是一群受过专业训练的军人。 女子松了口气,冷笑道:“喜欢就给你,不但不要钱,还奉送监狱终身游,车费机票报销,另外还赠送一副精美金属手镯。” 她掏出手铐,神情变得严肃,“秦歌,你涉嫌窃取***和叛国,放下枪乖乖束手就擒……” 话语戛然而止,因为秦歌从她面前消失了。 下一刻,他站在车厢中央,丢下手里的背包,砰的一声响,似乎里面装了很重的东西。 八男一女下意识的去看打开口的背包,不约而同的倒抽一口凉气。 里面黑乎乎的泛着金属光芒,全是枪,至少有十几把,而那八个男人手里已经空空如也,就连他们身上藏着的枪械和刀具都不翼而飞。 只是眨眼的功夫就被缴了械,没人知道秦歌是怎么做到的。 方小路现在才明白首长为什么会说她不自量力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八个手下在人家面前竟然毫无反抗的能力。原本以为他独自潜入五十一区盗取情报是夸大其词,现在看来应该是真的。 “喂!老首长,五年不见,你派个长腿妞儿来什么意思?就不怕我挖你墙角?”秦歌把ppk随手踹进兜里,对车后睡觉的老人笑着说。 “随便,只要你能挖的动。” 睡觉老人抬起头,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坚毅脸庞,看上去已过花甲之年,声音却中气十足、铿锵有力,正是国安局局长陈千易将军! !! 第二章 专治各种不服 啪! 秦歌脚跟一磕,立正敬礼,口中却道:“这可是您说的,回头要是这妞儿上了我的床,您可不能赖皮。” 方小路气的脸都白了,陈千易呵呵笑着走过来问她:“怎么样,服了没有?” 她咬咬牙,无奈道:“您放心,愿赌服输,回京我就把老爷子珍藏的大红袍给您偷出来。” 陈千易哈哈大笑,斜乜了秦歌一眼。 “当了五年的***,军礼还挺标准,不错!就是说话不像军人,像个小流氓。” “报告首长,我不是小流氓!”秦歌的表情无比认真。 “那你是什么?” “我是大流氓!” 公交车像个大虫子一样平稳的行驶在夜色之中,方小路和她的手下早已下车,只剩下秦歌与陈千易坐在最后一排。 “拿着,你的特赦令。” 接过陈千易递来的红头文件,秦歌仔细的检查了内容和最下方的签名后,长长松了口气,神情复杂道:“总算能自由呼吸祖国的空气了。” 陈千易拍拍他的肩膀,说:“国家感谢你这几年做出的贡献,回来就好,心里别有怨气。” 秦歌咧嘴,露出一口森森白牙,“我明白,祖国不欠我什么,但是杨、陆两家害我逃亡五年的债,必须讨还!” 陈千易瞪眼道:“你怎么讨还?他们两家有功于国,家族子弟虽然跋扈一些,但也算遵纪守法,我相信你当年是被陷害的,可对别人来说却是证据确凿。小子,别干傻事,为此失去用命换来的特赦令不值得。” 杨家和陆家是两个已经存世数百年的家族,抗战时期毅然散尽家财援军,解放后更是主动将产业上交国家,用巨大的牺牲换来了家族绵延不倒,族人涵盖军政商三界,是名副其实的大家豪门。 五年前,秦歌只是国安的一名情报人员,偏偏不自量力的泡了陆家千金,与陆家有婚约的杨家自然不会放过他,在警告无效之后没多久,他便被诬陷窃取***,只能仓皇出逃,成了叛国罪犯。 在陈千易看来,就算秦歌拼了命用几份美国机密资料换来了特赦,仍然是孤身一人,面对两个豪门这样的庞然大物,除了效法匹夫一怒,还能怎么报仇? “陆筱她……还好吧!”沉默了片刻,秦歌问。 陈千易叹息道:“小小也是个痴情的孩子,面对两家长辈的压力,硬是扛了五年,现在扛不下去了,听说明年十月就会嫁到杨家。” 咔! 秦歌嘴里的棒棒糖被咬得粉碎,双拳紧握,那张几十年都没有出现过的珍贵特赦令已经烂的不成样子。 良久,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再抬头时脸上已经恢复标志性的*笑。 “还有一年,时间足够。当年我就对小小说过,她的老公只能是我,现在这句话同样有效。” 陈千易了解这个当年最出色的手下,知道不可能改变他的主意,摇了摇头,从一旁拿起一个档案袋递过去。 “上面之所以批准你的特赦,除了因为你送回来的那份资料之外,还有一个任务要你完成。” “什么任务?” “全权负责资料上这个人的安全。” 秦歌翻开档案一看,顿时像见了鬼。 “您让我保护童鱼,苏甜的女儿?” 陈千易疑道:“你认识她们?” 何止认识!今天早晨秦歌就睡在苏甜的床上,刚才在码头外追杀他的大汉就是童鱼派来的。 秦歌与苏甜在游轮上相识,茫茫大洋之上,人都会变得脆弱和**,滚床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不正常的是,今天清晨童鱼把他俩捉奸在床。更加悲催的是,当苏甜去追负气离去的童鱼时不幸遇到偷偷上船的海盗,中弹身亡,而那时秦歌还在床上抽事后烟呢! !! 第三章 王八蛋,我要杀了你! 傻子都知道,童鱼现在恨不得把他剥皮抽筋,陈千易居然让他去贴身保护她,这不是送死嘛! 不等秦歌回答,陈千易又叹息道:“小鱼儿这孩子也可怜,两年前她父亲童正车祸去世,没想到这次连苏甜也离开了她,你曾经是情报人员,应该了解鱼龙集团对军方的重要性,小鱼儿这孩子就拜托你了,决不能让她再出任何危险。” 秦歌一愣,“童鱼是鱼龙集团的大小姐?” 间谍和特工在国外都有合法的身份掩护,出国的交通工具可以自由选择,但是需要去国外执行武装任务的特战人员在正常渠道不可能躲过敌国的监控。 特别是去欧美那些大国,唯一的途径就是偷渡,而鱼龙集团旗下的远洋货运就是隶属于国安的秘密通道之一。 如果军方直接派人保护童鱼,会很容易暴露,陈千易选择秦歌,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可是…… “刚才我已经让小路去接小鱼儿,这会儿应该快到了,收起你那些玩世不恭的坏习惯,她还是个孩子,比较敏感,要是第一印象不好,会让你的工作很难开展。”陈千易又道。 我的老首长诶!别说第一印象了,估计我就是化成灰那丫头都认识我。 秦歌苦着脸刚要开口,公交车停了,大长腿方小路从后门上来,手里牵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一头长发又黑又直,略带婴儿肥的脸蛋像苹果一样。 她的大眼睛微微肿起,红红的,胳膊上戴着黑纱,显然正在为母亲的去世而伤心。 然后,她就发现了秦歌。 四目相对,少女忽然大喊一声扑了过去。 “***,我要杀了你!” 少女张牙舞爪像头小豹子,秦歌很没品的往陈千易身后躲。 可怜陈老头被撞了个满怀,莫名其妙的问:“小鱼儿你怎么了?” “陈爷爷……”童鱼哇的一声哭出来,“他……他……他欺负我!” 小姑娘不能明说秦歌跟她母亲上了床,支吾半天来了这么一句,那神情那状态活脱脱一被始乱终弃的小怨妇。 这话说的,要亲命了,不带这么坑人的啊!你才多大?要是让人误会了什么,老子还做不做人了? 秦歌一个脑袋有两个大。 果然,陈千易气得眼睛都圆了,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怒道:“小兔崽子,你,你干了什么?” 老将军太了解秦歌了,这货当年在局里嘴上就像抹了蜜一样,没事儿就喜欢撩拨局里的女文员,据说哪怕他背着叛国罪名逃亡五年,到现在还有人对他念念不忘。 要说他面对童鱼这样粉嫩漂亮的小姑娘时会变成谦谦君子,打死陈千易都不相信。 秦歌那个冤哦!跟苏甜的事儿又不能明说,毕竟有过几夕情缘,而且人已经不在了,总得给活着的童鱼留些面子。 可他又不甘心被当成禽兽,只好躲远点道:“哎呦我的老首长,你还不了解我吗?我是喜欢美女,可你什么时候听说我动真格过?再说,就她这样要前没前要后没后的黄毛丫头,我怎么可能有兴趣嘛!” 陈千易一想也是,当年秦歌是风流一些,但确实没听说过他生活作风有什么问题,便问童鱼:“小鱼儿告诉爷爷,他怎么欺负你的?放心,一切都有爷爷给你做主,要是他真做了什么混账事,爷爷掏枪毙了他都行。” “他昨天晚上……”童鱼一听这话心里一喜,刚要往严重了说,忽然瞧见秦歌冲她眯眼睛,一副你敢污蔑我,我就敢说实话的贱样,只好咬咬牙改口,“昨天晚上他……偷看我洗澡。” 秦歌松了口气,这罪名虽然猥琐一点,好歹不算禽兽。 正想着,后脑勺就被陈千易当成了皮球,边拍边骂:“混账、混账、混账!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我手下怎么就有你这样的兵?整个国安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一旁方小路看他的样子就像出门踩到了一坨狗屎。 !! 第四章 一手遮天 “当个好男人难,要当个怜香惜玉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像我这样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秦歌只能这样在心里安慰自己,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只有拍球声。 陈千易打爽了,长长出了口气,拉着童鱼坐下,柔声道:“小鱼儿不哭,爷爷已经帮你教训他了,以后要是他再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你就给爷爷打电话。” “嗯……嗯?”童鱼刚要点头忽然反应过来,以后?什么意思? 陈千易叹息道:“孩子,你也不小了,多少知道一些你爸妈跟爷爷的关系吧!有些事也该告诉你,当年你父亲和今天你母亲的死,可能都不是意外。” “什么?”童鱼惊呆了,不是意外就是人为,这怎么可能?今天可是有几十个海盗劫持游轮啊!难道都是冲着母亲一人来的? 陈千易又沉痛道:“你父母其实都是国安的编外成员,具体做些什么,等你继承了家产后自然就会明白。说起来,他们的去世,爷爷也有责任,所以爷爷决不允许你再出什么意外。” 童鱼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陈千易短短两句话里所包含的信息量太大,对她这个刚刚十六岁的女孩儿来说太遥远太复杂,不过陈千易接下来的一句话立刻让她醒了过来。 陈千易说:“所以,我准备让秦歌来保护你……” “不要!”童鱼一下子挣脱开陈千易的手,怒视秦歌道,“我不要他来保护我,死也不要!” 秦歌翻个白眼,心说你最好拒绝的再狠点儿,老子的老婆都快嫁人了,才没工夫跟你这儿耗呢! “小鱼儿听话,爷爷的身份特殊,直接派人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秦歌人品是差一些,但他的专业素质绝不比任何人差,有他在你身边,爷爷才能安心的去追查杀害你父母的凶手呀!” 见陈爷爷说的虽然温柔,可话语里的意思却无比坚定,童鱼回身拉住方小路的手哀求道:“爷爷,小路姐姐也好厉害的,她的安保公司名列全国前十,就让她保护我好不好?” 方小路宠爱的摸摸童鱼的头发,说:“姐姐当然会保护你啊!只是姐姐不得不承认那个混蛋确实要比我厉害许多。你放心,姐姐会二十四小时贴身陪着你,不会给那家伙一点使坏机会的,你就把他当成家里新雇来的仆人和司机好了。” “喂喂!说什么哪?” 秦歌开口抗议,陈千易却把眼一瞪。 “你给我闭嘴!” 公交车在四辆黑色越野的护送下缓缓驶出城区,开始沿着东郊青云山山路向山顶进发,好在夜色已经深沉,没人见到这支奇怪的车队。 陈千易和方小路在后面小声安慰着童鱼,被剥夺人权的秦歌只好独自在车中部嘬着棒棒糖翻看童家资料。 童鱼的父亲童正是渔民出身,因得罪村长而离家,后机缘巧合跟鱼龙帮大佬千金苏甜相爱,借助帮派势力在短短二十多年就建立起一座涵盖远洋运输、船舶制造、房地产以及酒店餐饮娱乐等各个行业的商业帝国。 夫妻俩一白一黑配合默契,说他们在齐海市一手遮天都不为过。 当然,他们之所以能这么顺利,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童正搭上了国安这条线。 所谓树大招风,光一个齐海市就有至少一打人想让他们死。 现在他们都死了,就剩下一个还未成年的童鱼。 哦,对了,苏甜还有个妹妹,叫苏酥,崇尚自由,喜欢刺激和探险,明明是沃顿商学院的高材生,偏偏独自一人满世界乱窜,一年都不一定回来一趟。 现在鱼龙集团高层有一支精英总裁团队在维持着整个企业的运转,除非发生重大变故,这一方面倒没什么可担心的,只等童鱼成年之后继承遗产进董事会做主席就好。 但依附于集团餐饮娱乐业的鱼龙帮一直掌控在苏甜的手中,现在她死了,那些帮内大佬和敌对势力必然不甘心臣服于一个未成年的丫头,所以这方面应该是童鱼将要面临的首要麻烦! !! 第五章 装叉遭雷劈! 合上资料,秦歌有些烦躁的捏捏鼻梁,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还要帮一个小丫头对付街头流氓,实在是让人无语。 关键的是,他回国是为了复仇,深爱的女人已经成了别人的未婚妻,根本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面。 想了一会儿,他掏出手机拨号。 电话接通,那边传来一个生硬不含任何情绪的女声:“主人。” 秦歌问:“到齐了吗?” “齐了,随时可以行动。” 秦歌笑了笑,说:“这次是我的私事,不用那么紧张,华夏是个很美丽的国度,你们都没有来过,有时间应该多转转,放松一下。” 那边沉默片刻说:“主人的事就是小白的事。” 秦歌翻了个白眼,谁说女人善变?她们一旦固执起来,谁都别想改变。 “那好吧!待会儿我会发给你一份资料,原计划暂时停止,你先带人把与资料相关的所有重要人员监控起来,等待下一步命令。” 挂断电话没多久,车队就停在一座古色古香的府邸大门前。 苏甜的尸体已经先一步运来,灵堂也被童府管家福伯安排妥当。陈千易祭拜了一下又狠狠警告了秦歌一番就匆匆离去,留下方小路陪着童鱼守灵。 或许童家的下人都得到了吩咐,秦歌这个大活人被直接无视了,别说来人招呼吃饭休息啥的,连水都没有一杯。 秦歌也不以为意,背着手在院子里四处溜达。 不得不说童正和苏甜这对夫妻档很会享受生活,在繁华的都市中,愣是把自己的家建造的犹如古时豪宅。小桥流水、假山亭榭无一不精无一不美,所有现代化的东西都被隐藏的很巧妙,就连路灯也都伪装成烛台和灯笼的模样。 正漫无目的的走着,前面石子路上突然出现一个人,个子瘦瘦高高看上去却很有力量,一双眼睛阴冷的盯着他,夜色中犹如丛林中突然蹿出的一头黑豹。 资料上显示此人名叫苏狼,三十岁,是苏甜父亲养大的孤儿,也是她最器重的左膀右臂,从小习武,出手狠辣,是鱼龙帮中人人畏惧的存在,人们当面叫他狼哥,背地里称他疯狗。 如果是五年前面对名声在外的苏狼,即便手里有枪,秦歌也会选择暂时退避,但现在,世界上能让他退让的人实在已经不多了。 他笑眯眯的走上前,伸出手道,“幸会,鄙人秦歌,是……” “我没兴趣知道你是谁。”苏狼的声音像他的人一样带着阴戾的味道,“给你三分钟,自己滚出童府。” 秦歌挑挑眉毛,问:“童鱼让你来的?这丫头还没死心啊!她难道就没告诉你,我是否离开,她根本没得选吗?” 苏狼表情不变,“小姐的安危由我负责,我不管你什么身份,如果你不离开,我不介意打到你离开。” 秦歌笑了,“由你负责?如果你真有用的话,童正和苏甜也就不会死了。” 苏狼的脸色越发阴冷起来,话语像是从齿缝中挤出来一样。“小子,激怒我是个很愚蠢的选择,趁我还没改变主意,马上从我面前消失,否则你就不用走了。” 秦歌哈哈大笑,道:“你一定不常看小说吧!本来挺有范儿的一句话,愣是被作者们写成了装逼犯的代名词,狼哥,给你个忠告,以后千万别再这么说话,真不是你的风格。” “找死!” 苏狼被彻底激怒了,自从他疯狗的名号传开之后,还没人敢跟他这么说话,一声暴喝之后,整个人犹如一团黑色的火焰一般猛然朝秦歌扑去! !! 第六章 小甜甜是谁? 他右手握拳,左手不知何时多了把蝴蝶刀,无论右拳能不能击到对方,左手刀都会跟着划上,在如此快速猛烈的攻击之下,对手除了后退几乎没有别的办法,但只要你后退,他的后续攻击就会像潮水般汹涌而来,让人毫无招架之力。 至少在齐海市地下世界,还没人能在苏狼手下全身而退。 但今晚他注定要失败了。 因为他挥出去的右拳打空了,左手划出去才发现刀子已经不见,就连面前的秦歌都不知踪影。 苏狼心头一凛,刚要回头却感觉喉咙一凉,不用低头就知道,自己的蝴蝶刀正搁在自己的脖子上。 出道以来,除了第一次杀人时,苏狼已经多年不知道害怕的滋味,但今晚那种恐惧的感觉又回来了。秦歌的速度快到令他无法想象,夺走他刀子的手段更是让他不寒而栗。 “咱们两个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你就别指望能赶我走了,天挺晚的,赶紧找地儿休息去,不知道早睡早起身体好吗?”秦歌的声音听上去贱兮兮的,很是轻浮。 苏狼沉默片刻,忽然整个后背向秦歌怀里撞来,同时腰部发力,右手臂呜的一声就扫向他的侧脸。 “我擦!”秦歌吓了一跳,往后跳出老远,骂道,“你不要命了?刚才要不是老子及时抽刀,你这会儿已经成人体喷泉了。” 苏狼摸摸脖子上的血痕,舔了舔嘴唇说:“小姐要你走,除非我死了,否则就不会停手。” “为这种破事儿都能拼命,别人叫你疯狗果然是有道理的,没想到小甜甜居然能把你调教成这样,早知道前几天就找她取取经了。” 说着,秦歌冲不远处的假山喊道:“童大小姐,老子没时间玩游戏,你再不出来管管,你家养了几十年忠狗就要没命了。” 话音刚落,童鱼黑着脸从假山后走出来,身后跟着方小路。 “狼叔叔,对不起!我不知道他这么厉害,不用赶他走了,你回去休息吧!”童鱼说。 苏狼没有走,而是神情复杂的望着秦歌,问:“你刚刚说的‘小甜甜’是谁?” 秦歌说:“还能是谁?你家大小姐的妈。” 苏狼又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秦歌刚要说话,童鱼大喊一声:“不准说!” 秦歌耸了耸肩,“童大小姐已经此地无银了,就不用我回答了吧!” 即便是性命相博时都面不改色的苏狼脸一下就白了,身子僵硬片刻,低着头缓缓转身离开,再没有刚才凛然的气势,背影萧索。 “狼叔叔!”童鱼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追了上去。 方小路没有跟去,上下打量秦歌,不屑道:“原来童鱼恨你的原因是因为她母亲,真不明白一代巾帼苏甜怎么会看上你这种人。” 秦歌把玩着手里的蝴蝶刀,笑道:“这就是为什么人家是巾帼枭雄、而你只是个长腿傻妞的原因,这人呐,没眼光不可怜,可怜的是不自知,如果非但不自知,还对权威胡乱质疑,那就不是可怜而是可悲了。” “你……”方小路气的胸脯一阵起伏,好半天才道,“一纸特赦令能让你逃脱国法制裁,但不代表就能洗刷你的罪孽,叛国永远都是世上最卑劣的行为,你配不上小小,和她的未婚夫比起来,简直……” 她说不下去了,因为秦歌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一手死死扼住她的脖颈,将她高高举起。 “你认识小小?”他的声音比刚才的苏狼还要冰冷。 方小路脸色憋得通红,双手用力扒着秦歌的手臂,艰难点头。 “你和她很熟?” 方小路再次点点头,秦歌像丢垃圾一样把她丢在地上。 “我……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最了解她的痛苦,你根本不值得让她等待……”方小路一边咳嗽一边说道。 “闭嘴!”秦歌咬牙道,“以小小的性格,只要身边还有一个人支持她,她就能坚持下去,你居然支持她嫁到杨家那个火坑,还有脸说是她唯一的朋友?” 他蹲下身,捏住方小路的下巴,寒声又道:“我警告你,不管你是谁,以后再敢在我面前提起陆筱的名字,我都会杀了你!” !! 第七章 豪门恩怨,TVB呀! 秦歌离开许久,方小路才艰难站起身,揉揉生痛的脖子,一阵冷风吹来,后背凉飕飕的,这才知道自己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湿透。 她丝毫不怀疑刚才秦歌是真想杀了她,如此近距离的面对死亡,饶是她向来强悍,还是忍不住一阵后怕。 越想就越憋屈,最后她一跺脚,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喂!陆筱!你给老娘记住,等老娘回去,非往死了蹂躏你不可。” 电话那边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哎呀!这又是谁惹咱们方大小姐生气了?气都撒到我身上了。” “还能是谁?不就是你那个思念的要死要活的臭男人么?你不知道,我刚说了你一句坏话,他竟然要杀了我……” “啊!他回来了?他真的回来了?你现在和他在一起么?你们在哪里?他……” 一连串的惊叫和询问让方小路的脸越来越黑,好半天才大吼一声:“陆小小!你要不要这么重色轻友啊?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就知道问他在哪儿,我说我差点被他杀了,你听见没有?” 电话那边沉默了,许久陆筱的声音才幽幽响起:“小路,对不起!你知道我只是问问,根本不可能去见他的……我只是……只是……太想他了。” 声音中包含着的浓浓思念让方小路这个局外人鼻子也有些泛酸,所有的气恼也随之烟消云散,柔声道:“好啦!知道你苦,肉麻话就留着见他时再说吧!别在这儿恶心老娘。” 陆筱苦涩道:“见他?可能吗?虽然不知道他这五年是怎么过来的,但我想象得到他能回来是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这一切都是我害的,我怎么还能再去找他?” 方小路刚要说话,忽然手机被人夺走,扭头一看顿时瞪大了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秦歌回来了。 只见他拿着手机,小心翼翼的像捧着什么珍宝,深深吸了口气才轻声说:“小小,你……还好吗?” 方小路叹了口气,转身离开,她实在没心情打扰这对肉麻的痴男怨女。 不知过了多久,秦歌把手机还给她,脸上又恢复了那种贱兮兮的表情,腆着脸笑道:“那个……呃,刚才对不住哈!” 方小路没好气的翻个白眼,“怎么?不杀我了?” 秦歌挠头,谄媚的跟个狗腿子似的,“哪儿能呢!您可是小小最好的朋友,我巴结您还来不及呢!” 方小路彻底无语了,小小看上的这是什么人啊?简直毫无节操可言。 不过,能为了她愤而杀人,也能为了她卑躬屈膝,这或许就是能让她苦苦等待仍无怨无悔的原因吧!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亮,没人招待的秦歌正坐在台阶上吃着厨房偷来的包子,童府大门忽然打开,七八辆轿车鱼贯而入,还没停稳,上面就下来一堆男男女女,有老有少,远远的没到灵堂就开始哭号。 秦歌看的莫名其妙,正巧苏狼走过来,便问道:“这什么情况?童家不是只剩下童鱼和苏甜的妹妹苏酥了么?这些人是谁?” 苏狼循声望去,表情生硬道:“他们是童先生的远房亲戚。” “远房?有多远?” “远到没资格分家产。” 秦歌明白了,这些所谓的亲戚是冲着童鱼来的。 !! 第八章 都给我住嘴! 小丫头如今父母双亡,按照法律规定,在她成年之前是必须有监护人照顾的,按理说最有资格的人应该是她小姨苏酥,可这妞儿偏偏是个不爱回家的主儿,一年到头见不到人影,当个屁的监护人。 于是这些远房亲戚的心思就活泛起来了。如果能成为童鱼的监护人,只要这两年能够取得她的信任,即便最后仍然没资格分家产,至少也能得到大笔的好处。 这或许就是有钱人家的悲哀之处。 想到这里,秦歌顿时兴奋起来。 “豪门恩怨,tvb呀!以往只在电视里见过,还没见过活的,可不能错过喽!” 说完,他叼着包子就朝灵堂跑去。 苏狼站在原地,眼角一个劲儿的抽搐,那神情好像恨不得立刻捅死秦歌。 他想不明白,一向英明神武的甜姐,怎么就瞎了眼看上这么个没品的家伙? 秦歌不知道自己又让可怜的小狼伤心了,兴冲冲地跑到灵堂门口,就见里面十几号人无论老少全都趴在水晶棺上哭的撕心裂肺,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躺的是他们亲妈。 童鱼此时的表情很精彩,呆呆的,萌萌的,樱桃似的小嘴微微张开,仿佛在说:喂喂喂!你们谁啊?哭错地方了吧!那里面可是我妈。 秦歌叼着包子在外面笑的快要撒手人寰了。 众亲戚们像是比*一样,哭的那叫一个卖力,有位大妈还哭出了节奏,边哭边说跟rap似的。 就这样一直哭了十几分钟,他们才像是刚发现了童鱼,狗抢食一样冲过去,这个说是她姑***儿媳妇,小时候还抱过她;那个说是她舅爷的亲侄子,跟童正穿过一条开裆裤;最无耻的一个家伙明明四十多岁了,竟然抱住挡在童鱼身前方小路的脚面喊姑姑。 好在方小路今天穿了条长裤,否则早就一脚奔出去了。她见秦歌在门口吃着包子看热闹,顿时怒道:“还愣着干嘛?过来帮忙啊!” 秦歌摇头:“不要,多好看啊!看这种戏码,我都能多吃俩包子。” 真是一点都靠不住。方小路气的咬牙切齿,刚要发飙,苏狼走进灵堂。 “都给我住嘴!” 他声音不是很大却阴冷之极,里面还带着杀气,不知是不是带着对秦歌的怨念。 亲戚们瞬间噤声,尽管他们与童家来往很少,但苏狼的名头还是听说过的,要是让这条疯狗发起疯来,谁都别想有好果子吃。 方小路松口气,瞪了一脸失望的秦歌一眼,转身让出身后的童鱼。 到底是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小姑娘已经镇定下来,表情看不出什么喜怒,淡淡说道:“各位长辈,非常感谢你们能来祭奠我的妈妈,一路奔波,你们一定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吧!我先让人带你们去餐厅,有什么话,等这里忙完了咱们再细细的说。” 众亲戚们连忙摆手说不饿,童鱼却不管这些,大眼睛一抬瞅见看热闹的秦歌,便道:“你,快带各位长辈去餐厅用饭。” “你是说我?”秦歌指指鼻子问。 童鱼眼睛一瞪,“不是你还是谁?” 秦歌挑挑眉毛,刚想说话,眼角瞟见供桌上苏甜的照片,上面女人的笑容甜美温婉,曾在茫茫大海上陪伴他数个日夜,肚子里的火瞬间便消了下去。 得!好歹当过你几天的便宜老爸,咱大老爷们儿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了。 !! 第九章 猪狗不如的东西 来到餐厅,一众亲戚们的脸上便没了悲戚神色,有说有笑的对童家的建筑装修品头论足,这个说走廊的柱子没盘龙不好看,那个说木质的椅子太硌腚跟沙发差远了,还有个年轻人拍着桌子说包子米粥难吃,非让佣人给他上龙虾不可。 这帮人已经卑劣愚蠢到在人前懒得装样的地步,在他们心里,只要不是童鱼,其他的根本不用在乎。 秦歌不愿再看他们肮脏的嘴脸,捏了俩包子就出了门,走出没多远就听见餐厅里传来啪的一声脆响,紧接着就有哭声传出来。 他眯了眯眼,转身回到餐厅,就见一个佣人小姑娘倒在地上,脸上还踩了一只脚,脚的主人是个胖妇,他记得是童鱼姑***儿媳妇。 胖妇边踩边骂:“侬个小巴子、寿缺西,眼睛瞎掉啦!” 小姑娘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清清秀秀的很干净,眼睛里满是泪也不敢反抗。离她不远的地方倒着一个碗,而胖妇的衣服上还溅了些粥。 “婶子狠狠打,这种不开眼的下人就该好好教训。”餐桌前有个年轻人一边拿纸巾擦袖子一边骂道,“都说了要她上龙虾还往上端粥,分明是看不起我们,***等老子住进来,非全炒了他们不可。” 到这会儿秦歌已经全明白了,谁家大早晨的会准备龙虾?小姑娘端来的粥被年轻人打翻,泼溅到胖妇身上,然后这些人就开始拿她出气。 秦歌很生气。小市民市侩一些贪婪一些都有情可原,但是如果丢掉了做人的底线,那就***了。 他阴着脸走过去,胖妇梗着脖子还想训斥两句,眼神一对上他的眼睛,吓得一哆嗦,赶紧收回脚退回桌旁。 秦歌扶起女孩儿,见她半边脸都肿了,上面的五指印十分清晰,强忍着愤怒柔声道:“先别哭了,小姐早晨还没吃东西吧!去准备一些送到灵堂。” 小姑娘吸着鼻子道了声谢,回厨房准备去了。 秦歌看着那个胖妇不说话。胖妇仗着人多恢复了些胆气,大骂道:“册那,小赤佬看什么看……” 啪! 秦歌一巴掌扇过去,极其清脆响亮。 这一巴掌打的胖妇牙齿都松动了,捂着脸难以置信的望着秦歌,好半天才哇的一声哭出来,“天呐,这是什么世道?下人也敢打主人了……” 啪!秦歌又是一个耳光过去。 “下人?一个个***的东西,也配说别人是下人?” 男人打女人,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女人,总是会有道德帝站出来批判,认为所有打女人的都不配做男人。 秦歌对此嗤之以鼻,在他眼里只看对方是不是人,是人就拿你当人。做了畜生的事情就不要再奢望让我用对人的方式待你,哪管你是男是女! 弱者逆袭成为强者,这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如果你反过来像当年你被欺负一样欺负别的弱者,就该被唾弃,谁管你是男是女? 秦歌的两个耳光一句话顿时让餐厅炸了窝,一个黄毛站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就骂:“你***说什么?你算个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我们家的一条狗……” 啪! 众人根本没看见秦歌是怎么走过来的,只听到又一声脆响,黄毛直接飞到了墙上! !! 第十章 传说中的七舅姥爷 他们有些傻眼,这种力道要是打在自己身上……没人再敢上前,纷纷把目光看向坐在主位的一个老人身上。 老人穿了一身唐装,须发皆白,拄着根龙头拐棍,很有些大家老爷子的气势,斜乜了秦歌一眼,沉声道:“看来这个家自从小正走了之后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养条狗都敢胡乱咬主人,要是甜丫头还活着,老头子倒要问一问,这个家还有没有规矩了?” 秦歌好歹还有点节操,没直接对老人动手,反而笑眯眯的问:“老爷子是童家什么人?” 老人料定秦歌不敢对自己不敬,冷哼一声不说话,旁边一个龅牙年轻人傲慢道:“这是我爷爷,是童正外祖母的七弟,也就是他的外太舅父。” 擦咧?好高大上的感觉,秦歌琢磨半天才明白过来。 你妹!不就是传说中的七舅姥爷嘛! 果然是远的不能再远、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秦歌彻底没了心理负担,笑着问龅牙:“既然你爷爷带着你来,肯定是最疼你喽!” 龅牙神情更加骄傲,鼻孔朝天道:“当然。” “那就好办了。” 说着,秦歌脚一勾,将黄毛的一条腿拉直,然后猛地踹在他膝盖上。 “嗷……” 凄厉的惨叫响彻整座青云山。 老头吓的脸都白了,拄拐棍的手一个劲儿的哆嗦,嘴巴嗫嚅半天,眼睛一翻背过气去。 众人赶紧又是掐人中又是扇风的忙活半天,好不容易把老头救过来,然后他就开始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那个龅牙。 秦歌一脸正经的跟他说:“老爷子,您别伤心,没事儿,您孙子没死,就是腿断了而已。”说着还抓起龅牙已经诡异弯曲的小腿扭了扭,疼得龅牙叫的像杀猪,“瞧瞧,听听,您孙子这叫声中气十足,我看怎么着都会比您晚死,您就放心吧!” 什么叫贱人?什么叫恶毒?就秦歌这样的。 可怜的老头又背了过去。 见震慑的差不多了,秦歌在众人脸上一一扫过,冷笑道:“我叫秦歌,只是童鱼的保镖,跟童家没什么关系,所以你们来这里要干什么我管不着,但我奉劝你们,最好把你们那脏心拿出来晒晒,再不干人事儿,我保证你们不但一分钱拿不到,还得被人一个个抬出去。” 十几人没一个敢回话的,甚至都没人敢跟秦歌对上一眼,现在他们已经彻底明白了,如果苏狼是名声在外的疯狗,那眼前这位就是藏在家里的恶狗,只要童家还有这两条狗在,他们就别想在这儿占到什么便宜去。 走出餐厅,意外看见童鱼和方小路就站在外面,秦歌脸上恢复一贯的坏笑,说:“好巧,又见面了。” 方小路翻个白眼,童鱼咬着下唇说:“谢谢你替小彤出头。” “小彤是谁?”秦歌傻乎乎的问。 童鱼扭头就走,方小路再次上下打量秦歌一番,问:“你是来卖萌的?还是猴子请来的逗比?” 秦歌眨眨眼,“我是陈老首长请来的,你可以去问他。” 方小路脸色一变,追着童鱼跑了。 秦歌捏着下巴仔细观察她快速交错的两条大长腿,很无良的开始脑补方小路在床上的样子。 “我……我就是小彤,谢谢秦先生。” 冷不丁身后传来一道怯怯的声音,吓了秦歌一跳,回头就见那个佣人小姑娘低着头站在那里,脸色通红,一副你敢过来我就跑的弱气娘模样。 !! 第十一章 神秘的小彤 “吓死我了,你走路都没声音的啊!” “啊!对不起,对不起!”小彤深深鞠了一躬,又道,“刚才我见秦先生一直专注望着方小姐,没敢打扰,只是……只是时间太久了,我还要去干活,所以……对不起!” 呃……这丫头是故意的,还是单纯弱智? 刚刚的猪哥样子被人揭穿,饶是秦歌脸皮堪比城墙也有些不好意思,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说:“那个……刚才的事就不要告诉小姐和方小姐了,我只是见她跑得快怕她跌倒而已,小事小事,不值一提。” “是,秦先生如果没有别的吩咐,我就回厨房了。” “去吧去吧!” 秦歌摆摆手,没等小姑娘离开就逃之夭夭。 小彤一直等他走远了才抬起头,脸上的红晕一点点褪去,眼中也没了一丝怯懦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嘴角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把童府整个转了一圈,当秦歌溜达回灵堂前时,整个前院已经喧闹起来。 法清寺的方丈正带着徒弟们念诵超度经文,院子里站了许多西装墨镜打扮的大汉,大门外不停有各种豪车停下,前来祭拜的各色人等不管真假,人人脸上都带着悲戚。 人是奇怪的动物,**时坚强,人群中反而脆弱。 阵阵梵音,香烟袅袅,人头攒动,像是一根棍子搅进了心里,让深埋心底发酵的悲伤挥发出来,黏在人心头眼里,挥不去,抹不干。 秦歌远远望着照片里苏甜的妩媚笑容,忽然觉得今天的阳光苍白而刺眼。 方小路就是个讨人厌的,不知何时来到秦歌身边,淡淡的说:“你为苏甜哭的事儿我就不告诉小小了。” 秦歌赶紧抹眼睛,什么都没有。 方小路轻蔑的笑:“男人,虚伪!” 秦歌斜眼看她,“这话说的,方小姐一定是阅人无数看破红尘了?” 方小路瞪他,“放屁,老娘是火眼金睛,不用阅就知道你们都是些什么东西。” “哦!”秦歌拖着长音做恍然大悟状,“闹了半天,原来我是你请来的。” 方小路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秦歌取笑她是猴子,仔细想想,好像两人见面以来,自己就没占过上风,不由气道:“你是不是男人?怎么比女人还会斗嘴?” 秦歌摊开手无奈道:“你要是早说出这句话,早就赢了。” “你什么意思?” “女人最擅长的不是讲道理,而是无理取闹,男人则最擅长胡搅蛮缠,所以女人和男人斗嘴时,不能想着说服对方,而要在适当的时机甩出这句‘你是不是男人,怎么还跟女人争’就行了,绝对无往而不利。” 方小路眨巴眨巴眼,说:“我怎么觉得你说的不像好话?” 秦歌耸肩,摇头晃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圣人诚不欺我也。” “你就得瑟吧!看我不给小小打电话说你坏话。” !! 第十二章 谁家熊孩子? 方小路祭出大杀器,秦歌立马就软了,陪着小心道:“别介啊!咱俩就是开开玩笑培养一下同志感情,较真多没意思啊!” 方小路背着手抬头,道:“我是跟小人一样难养的女人,就是小心眼,就是喜欢较真,你能拿我怎么地?” 搬起石头砸到了自己的脚,秦歌欲哭无泪,眼珠子咕噜噜一转,左手手指在身后轻轻一撮,然后换上一副无比认真的表情低声说:“如果你替我向小小保密,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你要耍什么花样?老娘不吃你这套。” “真的,不骗你,这个秘密是关于你的,我保证你听了会感激我的。” 方小路深深看了秦歌一眼,见他确实不像说谎,便道:“好吧!说来听听,要是真像你说的,我就替你瞒着小小。” “一言为定。”秦歌笑眯眯的凑到她耳边,小声道,“你胸罩扣子开了。” “啊!”方小路伸手往后一摸,脸色顿时通红,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说了句你等着就匆匆跑开了。 秦歌搓搓手指,不屑道:“小样儿,跟我斗,下次直接脱了你小裤裤。” 空间之手,是他不为人知的能力,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无视空间距离拿到视线内看到的任何东西,这也是他能缴了方小路手下的枪械、夺去苏狼手里的刀的原因,至于解开女人的胸罩,简直是小葱拌豆腐……小菜一碟。 “你要脱了谁的小裤裤?” 秦歌又被吓了一跳,心说童家人都属猫的吗?回头正要发火却愣住了,只见一个小女孩儿就站在他身后,粉雕玉琢,精致的像个瓷娃娃似的,一身黑色连衣裙再配上黑色的长发,活脱脱漫画里走出来的哥特萝莉。 “这谁家熊孩子?不知道躲在身后偷听大人说话不礼貌吗?” 这丫头看样子也就十三四岁,秦歌不是怪蜀黍,对这个年龄段的没兴趣。 哥特萝莉明显没听过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愣了愣,问:“我没见过你,你是谁?” 秦歌不耐烦道:“小屁孩一边玩去,这里你不认识的多了,说了你也不认识。” 萝莉皱皱鼻子,很认真的说:“我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小屁……小孩子,另外这个院子里除了法清寺的大师们之外,别的我都认识,只有你很可疑,你是不是小偷?” 秦歌觉得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了,因为小萝莉说话的表情语气太认真,就像在说很重要的事情一样,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这院子里起码有上百人,她说都认识,怎么可能? “小孩子撒谎可不好。”他说。 萝莉摇摇头,“不信你可以指个人,我一定能说出他的名字。” 秦歌见她意志坚决,便试着随便指了几个,没想到小萝莉真的一个个说出了名字,中间没有一点思考的时间,根本不可能作假。 秦歌傻了,这谁家天才儿童没关好放出来吓人了?不知道很容易让数学老师死得早的学渣伤心么? “现在你相信了吧!”小萝莉见他发呆,得意的抬起下巴,眼睛明亮的像宝石一样,“快说,你是不是小偷?” “呃……我怎么觉得你很兴奋的样子?” 面对天才儿童,秦歌很没底气,因为他就认识一个智商爆棚的妞儿,以前没少受打击,都留下心理阴影了。 !! 第十三章 让丫陷害了! 萝莉点点头,说:“我还没见过活的小偷呢!” 不知为何,明明眼前的萝莉又萌又可爱,秦歌偏偏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没见过活的,难道见过死的? “那个,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如果你是,就要教我那些很酷炫的偷盗手法,否则我就报警抓你;如果不是,那我就大喊非礼。”小丫头说话的表情总是无比认真,让人根本不会怀疑内容的坚决和真实性。 “喂!话可不能乱说,我哪里非礼你了?” “你刚才当着我的面说要脱别人小裤裤,这还不是非礼吗?严格来说,这已经算猥亵未成年少女了吧!” 萝莉说的头头是道,秦歌听的满头大汗。明明是你站在我身后,让你一说就成了我在你面前,谁说女人是老虎的?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她们简直是魔鬼啊! “我是!我不但是小偷,还是神偷。”秦歌赶紧表态,这丫头虽然说自己已经十六了,可怎么看都是十三四的样子,她要是喊一声非礼,就真没法做人了啊! “真的?你可不要骗我。” “真的真的,比猪还真。” “那我要试试你,”萝莉拍拍腰间的小挎包,说,“你要是把里面的手机偷出来还不被我发现,我就相信你。” “这简单。”秦歌右手在她眼前一划,干扰一下视线,左手就穿透空间把手机拿在了手里。 萝莉的眼睛瞬间变得比星星还要明亮,抢过手机翻来覆去的看,又打开包包确认之后才笑道:“你真厉害!” 秦歌摸摸鼻子臭屁道:“那当然,这世上就没有我偷不到的东西。” 萝莉兴奋极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就开始摇。 “师父,是这么叫吧?你快教我,就刚才那招,我要学,我要学。” “呃……那个,师父可不能乱叫,我连你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我叫叶听雨,师父你可以叫我小雨。师父你叫什么?” “叶听雨?小楼一夜听春雨,好名字!为师的名字也不错,秦歌,就是我了。” “情歌?这算什么名字?” “是秦歌,秦朝的秦。” “无所谓啦!只要你教我就行。” 秦歌满头黑线,总觉得这丫头很有欺师灭祖的潜质。 正要再说,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小雨,你在做什么?” 秦歌抬头循声看去,顿时眼前一亮。 一个很软的女人走了过来。没错,就是软。 个子不高,一双大眼远远的就飘散出熟透甜杏的味道,面部线条柔和,身材凹凸有致,走起路来风姿绰约,成熟的风情下偏偏长了一张萝莉脸,明明相貌并不是特别出众,可只要男人看她一眼,无一例外的都会想到床,很柔软的大床。 “妈!”叶听雨怯怯的叫了一声。 妈?秦歌瞠目结舌。要是小雨真的有十六岁,那这女人岂不是快四十了?可看她的脸分明只有二十多岁而已呀! 尤物!这才是活生生的尤物。 女人过来宠溺的摸摸叶听雨的头发,说:“一眼看不见你就乱跑,怎么不去陪鱼姐姐?” 叶听雨哪敢说实话,眼珠子一转就道:“这位大叔找不到厕所,我正给他指路呢!” 秦歌当时汗就下来了,拜托,不会撒谎就不要撒,院子里这么多大老爷们儿,我干嘛非拉着你一个小姑娘问厕所?明显居心叵测嘛! !! 第十四章 太丧心病狂了 果然,女人闻言皱起眉,深深看了秦歌一眼,忽然脸色大变,一把将小雨揽在身后。 那架势就跟母鸡看见了黄鼠狼似的。 秦歌不想惹麻烦,解释道:“您不要误会,我是童小姐的保镖秦歌,令千金是跟您开玩笑呢!” 奇怪的是,女人的脸色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苍白,看向他的眼神里满是惊恐,就像是大白天见了鬼一样。 虽然老子不否认对你有兴趣,但你也不至于用看摧花狂魔的眼神看人吧?太伤自尊了。 秦歌懒得再解释什么,点点头就转身离开。 没想到女人竟是越发惊恐起来,眼看着秦歌越走越远,忽然像是做了什么决定似的,抬脚追了上去。 “秦……先生,等等。” 秦歌回头,“有事?” 女人看着他,咬了咬下唇道:“我叫叶清霜,不知道秦先生今晚有没有时间?” 诶? 什么情况?刚才还当老子是**,转眼就来约炮了? 虽然我长得是挺帅,可也没到人形魅药的地步吧! 不过,听说大部分的女人都幻想过自己被强暴的画面,难道这个叶清霜就好这口? 这简直太丧心病狂了。 我喜欢! 秦歌低头往灵堂方向走,翻来覆去看着手里的房卡,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那个极品女人竟然真的约他晚上在酒店见面,还是七星级的。富婆约炮开房就是比男人有品位。她们更在意环境氛围的舒适与否,不像男人,只要女人漂亮,天可当被地可做床。 虽说有些诡异,但秦歌还真不怕,这世上还有比他逃亡五年里经历过事情更诡异的吗?所以他决定赴约。 要是因为装逼而错过这么极品的一个尤物,他觉得自己一定会被雷劈。 “什么东西?我看看。” 唰!房卡被方小路抢走了。 秦歌上前去夺,“怎么哪哪都有你啊?快还我。” 方小路用身体挡着他,看清了房卡上的字样,冷笑道:“呦!七星级的威斯汀呀!小样儿挺会享受生活的,哪儿来的?” “你管呢!给我。”秦歌哪敢跟她说实话,这女人就是陆筱的实况转播镜头。 方小路把房卡往胸口一塞,把胸一挺,“你不说就不给你,有胆量就自己来拿。” 秦歌盯着她低胸领口外的俩半球,很想伸手进去测量一下它们的真实性以及沟壑的深度,但周围人太多了,实在下不了手。 “方小路,你这就没意思了啊!有种咱找个没人的地方。” “切!出息!既然你不敢拿,那这房卡老娘就先收着了,等你说了实话再给你。” 方小路转身就走,秦歌赶紧拦住,笑嘻嘻道:“其实实话告诉你也没什么,童大小姐这不是不欢迎我嘛!到现在都没给我安排房间,我总得给自己找个睡觉的地儿吧!” “编!接着编!”方小路的表情忽然变得比冰还冷,“叶清霜那样的大美人,站人堆儿里跟探照灯似的,你当我瞎啊?秦歌,你嘴里到底有没有实话?小小就是这么被你骗到手的吧!” 秦歌狡辩道:“你看见了又怎样?这并不代表什么,你没听到我们之间的谈话,不管臆测到什么都是不成立的。” “好!”方小路气的浑身发抖,说,“既然如此,那我就给小小打电话,只说我所看到的,绝不加一句猜测,至于她会怎么想,不关我事!” !! 第十五章 真有不长眼的! “方小路!” 不知怎的,秦歌心里忽然生出一股*火,所有的耐心瞬间消失无踪,生硬道,“我和陆筱之间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请你摆正自己的身份和位置……你只是个局外人。” “你……”方小路惊愕的看着秦歌,不明白一向嬉皮笑脸没正型的他为何语气会变得如此陌生,心里没来由的一阵委屈,眼圈瞬间就红了,掏出房卡丢在他身上,“好!是我吃饱了撑的狗拿耗子,还给你!秦歌,从今往后,我方小路与你路归路,桥归桥!” 咦?好像真哭了,这妞儿不是以女汉子自居么?怎么也这么脆弱。 方小路离开前的眼泪让秦歌头脑清醒了些,有心上前去道歉,可心头那股*火怎么压都压不住,捡起房卡揣进兜里,心想还是等冷静冷静再说吧! 正想着,后背猛地被人推了一下,伴随着一道骂声。 “滚开!没眼力见的东西,豹哥的路也敢挡,活腻歪了?” 豹哥?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个快要领便当的货色,拽什么拽?老子这就送你上路。 秦歌被推的趔趄一下,胸口那股火蹭的一下就蹿了上来,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伸脚就有屁股等着踹啊! 现在的人太懂事了! 他转过身就要大杀四方,却见人家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五个人脚步匆匆的走进了灵堂。 他们的身材都很壮实,特别是中间那人,标准的虎背熊腰,西装穿在身上都跟紧身衣似的,脖子上都是横肉,抹上橄榄油绝对能混个健美先生当当。 五人中的四人在门口分开站立,中间那个叫豹哥的则快步走到苏甜灵前,摘下墨镜深深鞠躬。 秦歌翘着嘴角跟过去,门口刚才推他的大汉还瞪了他一眼,他也笑眯眯的点头回应,心里却道:“跟你们这种小喽罗犯不上,老子去找你们大哥麻烦。” 走到童鱼身后站定,他转头看方小路,就见这妞儿冷若冰霜,眼眶红红的,脸上犹有淡淡泪痕,心里不由有些怜惜,摸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小声道:“别生气啦!请你吃糖。” 方小路没反应,看都没看一眼。 秦歌讨了个没趣,撕开包装塞进嘴里,眯着眼打量灵前的豹哥,琢磨待会儿该先从哪儿下手,是打一顿就好,还是废了他? 选择恐惧症是病,得治啊! “天妒红颜,真是天妒红颜啊!” 上完香,豹哥哭丧着脸发话了,只是语气一点悲伤的味道都没有,“大姐头你怎么说走就走了呢?你让鱼龙帮上下几千号兄弟今后怎么活啊……” 然后他走到童鱼的身前,小眼睛上下打量一番,说:“啧啧啧,可怜的,大小姐,真是辛苦你了!” !! 第十六章 逼宫! 童鱼面无表情,“谢谢豹叔叔,这是鱼儿为人子女的本分,不辛苦。” “好!好一个本分!”豹哥嗓门忽然提高,吓得秦歌一哆嗦,立刻决定待会儿先从他的喉咙下手。 “就冲大小姐您这份孝心,我阿豹今天就在这里表个态,只要有我阿豹一天,就保证没有任何人敢对童家和大小姐您不敬。” 咦?这货看着憨傻,却粗中有细啊!看上去像是表忠心,但明眼人都能听出来,这是逼宫呢!他凭什么保童家?当然是当上话事人之后才行,要是不让他当,恐怕第一个欺负童家的就是他。 好样的,这下揍你连心理负担都没了。 方小路眼角瞥见秦歌那得意洋洋的贱样儿,顿时恨得牙根痒痒,太没诚意了,把老娘气哭,用一根破棒棒糖道歉也就罢了,你倒是再坚持坚持啊!不知道女人这时候都很矜持的么?一个大男人糖不离嘴,还吃的这么得意,一定是在故意气我,***! 苏狼不知道身边俩人的心思,听出了豹哥的画外音,眼神一冷就要开口,童鱼抬手制止了他,说:“以前还有人跟妈妈说:如果她出了什么事,第一个跳出来的一定是豹叔叔,妈妈不相信,现在我才明白,豹叔叔原来是最忠于我母亲的。” 豹哥得意的抬起下巴,道:“那当然,我阿豹虽说没念过书,但也懂得知恩图报,当年可是大姐头一手把我提拔起来的,这份知遇之恩,阿豹永生不忘。” “那就好!”童鱼点点头,欣慰道,“我年纪还小,以后鱼龙帮的事务就拜托豹叔叔多多帮衬了。” 这话听上去似乎她已经认命了。 苏狼又想开口,被秦歌拉住。 豹哥更加得意,哈哈笑道:“没说的,以后只要大小姐一句话,阿豹水里来火里去,绝不皱一下眉头。” 童鱼笑了,虽然只是淡淡微笑,但十六岁的女孩儿眼睛里已经有了睿智的神采。 “有豹叔叔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正好港口那片的张伯伯拒绝参加葬礼,还放话说要脱离鱼龙帮,我想妈妈地下有知,一定会伤心的。豹叔叔能不能替我去问问他,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豹哥嚣张的笑声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鸭子般戛然而止,小眼睛瞪得溜圆,眼神先是疑惑,继而惊诧,最后变成了刺骨的冰冷。 他以为童鱼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随便恐吓一下就能吓的屁滚尿流,万万没想到这妮子竟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随随便便几句话便把他给绕了进去,分明就是拿他当傻子耍。 然而刚才表忠心的话是他当众大声说出来的,这会儿就算他快气炸了肺也不能发飙,出尔反尔是江湖大忌,特别还是在前话事人的葬礼上。 可是就这么被小丫头片子当枪使去跟瘸子张火拼?傻叉才会干。 “大小姐,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弯下腰,眼睛直勾勾盯着童鱼的脸,慢慢说道,“看不起我就直说,我阿豹也不是不要脸的人,只要您说句话,阿豹立刻走人。” !! 第十七章 大小姐威武! 到底是混迹江湖的狠人,身上狠戾的气势不是童鱼那点小聪明能够弥补的。在他毫不掩饰凶恶的目光注视下,少女脸色越来越白,呼吸也开始急促,强忍着恐惧说道:“豹叔叔的意思我不明白,鱼儿只是想请您去和张伯伯谈谈,没有别的意思啊!” “小丫头,都这时候了就别打马虎眼了,你什么意思我清楚,我什么意思你也清楚,想让我收拾瘸腿张,这也不难,只要头把交椅给我坐,保证第一件事就是灭了他。至于大小姐您,刚才我的话依然算数,有我在,嘿嘿……就没人能欺负你。” 豹哥淫笑一声,遮羞布也不要了,伸出大手就要去捏童鱼的下巴。 童鱼拍掉他的手,勇敢仰起小脸,说:“陈阿豹,收起你这套嘴脸吧!明明长了一副蠢猪的样儿,还想学人家玩心机深沉,省省吧!” 豹哥愕然愣住,苏狼激动的热泪盈眶,大小姐威武!方小路也没心思再脑补秦歌犯贱,看向童鱼的眼神满是惊讶和佩服。 秦歌则很不要脸的夸道:“不错,这话说的已经颇得我的真传,给你点32个赞。” 灵堂里此时很安静,秦歌的话清晰的传进所有人的耳朵里,自然也包括豹哥。 这可不得了,本来他就不能真的当众对童鱼动手,一肚子火正没地方发,这下就像是沸油里被倒了一碗水,瞬间就炸了出来。 “***你是什么东西?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这话是咆哮出来的,将灵堂外许多人的目光也吸引了过来。 苏狼皱起眉,心说秦先生虽然能打,但实在不懂事,这个时候哪能轻易就给阿豹发飙的机会? 方小路则猛翻白眼。以她的家世背景,根本就没把小小的鱼龙帮放在眼里,所以她不像苏狼那么担心,只是觉得秦歌真是个标准的贱人,简直就像根搅屎棍,没屎也能抠出屎来。 而童鱼却很不解。她确实非常讨厌秦歌,也无法原谅秦歌毁掉了母亲在心目中的完美形象,但她却比谁都清楚秦歌的实力。 游轮上,当母亲中弹倒下后,秦歌发狂虐杀海盗的画面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她的心头,那种犹如修罗魔鬼般的暴虐足以说明秦歌根本不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愚蠢。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开口说话? 童鱼脑海里忽然一亮,深深看了秦歌一眼。 难道他……是为了避免我直接承受阿豹的怒火和羞辱,故意引火上身的? 这家伙不是不想做我的保镖么?这好像已经超过了保镖的工作范围吧! 陷入脑补的童鱼想起游轮上的那些天,母亲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美丽,那种笑容好像自从父亲去世后就很少见到了。 她咬着唇低下头,似乎有些抗拒这些想法。 母亲深爱父亲,绝不会对这个混蛋动心的。 嗯!绝对! !! 第十八章 往死里打 面对豹哥的咆哮,秦歌很开心,吧唧吧唧嘴里的棒棒糖,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却用没人能看清的速度踏前一步出手。 体重二百多斤,壮的像小山似的豹哥,被秦歌一只手捏住喉咙,高高举起。 与此同时,灵堂门外传来一声娇笑:“呦!几天不见,豹哥的威风见长啊!跟一个下人都能……” 话没说完,明显来人看见了豹哥现在的状态。 开口说话的是个高挑的美女,黑色高跟,黑色袜,大腿长度赶得上方小路,只不过她的更丰腴一些,不像方小路那么健美有力;黑色齐b短皮裙,上身短袖小外套下只有一件黑色抹胸,露出一截腰肢雪白柔腻,上面两颗大肉球呼之欲出,走起路来波涛汹涌。 她三十多岁的年纪,相貌**分的样子,化了淡妆,细长的眼睛睫毛像扇子,忽闪忽闪的,里面时而是勾人的妩媚,时而是杀人的厉芒,一张像是涂了鲜血的性感红唇因为惊讶而张成了“o”型,让人很想往里面塞个东西,比如……棒棒糖什么的。 秦歌看的眼都直了,不是他没见过世面,而是这样气质一点都不矫揉造作的熟女实在罕见,这女人每一个步伐,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眼神都无时不刻在诠释着两个字……火辣! 他作为一个正常男人,内心深处的“m”因子被瞬间勾引出来,恨不得扑上去大喊一声女王大人! 如果能把她和那个同样是熟女的叶清霜并排放在床上……乖乖!棒棒糖一定会融化的。 “***住手,快放下豹哥!” 豹哥的四个跟班冲了过来,打断了秦歌的遐想,于是他更加不爽了。 一脚一个将扑过来的跟班踢飞出去,他捏着豹哥往上一丢,紧跟着就是一个转身鞭腿,可怜的豹哥就像被打飞的棒球似的步了跟班门的后尘。 轻而易举的将五个壮汉踢飞,这需要怎样强大的力量? 所有的人都震惊了,火辣熟女的红唇好像又张开了些,秦歌看了点点头,暗道这会儿的尺寸倒是正合适。 路过熟女身边时,他特意停下脚步深吸了口香气。熟女面色一寒,想开口却见他已经走到了灵堂门外。 外面的草地上,豹哥正企图在四个心腹的帮助下站起来,见秦歌过来,脸色一沉,大叫道:“拦住他,快!尽管往死里打,出了事我阿豹担着。” 四个跟班答应一声就朝秦歌扑去。 这次他们学精了,知道秦歌功夫厉害,没敢直接往上冲,先是将他围住,然后一人开始往手上套手刺,一人摸出了把刀子,第三人从腰上扯出根伸缩棒,第四个家伙居然从怀里掏出个双节棍来。 秦歌站在四人中间,双手插兜,棒棒糖嘬的吧唧响,等了一会儿才问:“都准备好了吗?” 这是何等的嚣张?叔可忍婶不可忍啊! 双节棍率先出手,呜的一声就砸向秦歌的后脑;拿刀子的紧紧跟上,弯腰就朝他后腰捅去;套手刺的直攻面门,伸缩棒则盯着他下三路,只要一见他有什么动作,就直接上去招呼。 除了会飞,好像基本没可能躲得掉了,就算再厉害,身上也难免受点伤。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豹哥脸上已经露出了残忍的笑意,估计正琢磨着待会儿制服秦歌后怎么拾掇他。 于是,秦歌再次刷新了众人的三观。 他没有飞,甚至连动都没有动,就见双节棍敲在了手刺的脑门上,手刺击中了刀子的太阳穴,而刀子则扎进了双节棍的大腿,唯有伸缩棒还傻乎乎的等着秦歌有什么动作。 就像一幕拙劣的舞台剧,四个气势汹汹大汉让所有人猜到了开头,却在结尾时告诉大家……猜错了吧?傻逼! !! 第十九章 有眼不识金镶玉 人们真的傻了,无论平时对自己智慧多么自负的人,这会儿也只能犯傻,最傻的一个就是伸缩棒。 他呆呆望着秦歌,许久之后忽然尖叫一声,一棒子砸在自己脑门上,昏了过去。 秦歌愣了愣,感慨道:“算你狠!” 然后他抬头看豹哥,豹哥哆嗦了一下,挤出个难看的笑容,说:“那个……这个……呃,兄弟手段厉害!让人大开眼界,今天我阿豹有眼不识金镶玉,要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多多担待,改日我一定摆酒亲自向兄弟致歉。” 从始至终,秦歌脸上都是那种毫不在意的笑,但此时人们发现,他的笑忽然变了,变得怪异,变得冷漠,好像还有些暴戾和嗜血。 童鱼对这种笑很熟悉,因为她在游轮上见过一次。 发泄到此时,秦歌终于意识到自己胸中的那股*火来自哪里。 苏甜。 这个与他有过数天肌肤之亲的女人,不知何时已经悄悄在他心头烙下了印记,可她却死了,像是一阵淘气的风,撩拨完人心弦就匆匆离去。 即便他用最残忍的手段杀光了海盗又怎样?苏甜不能复活,胸中的那股*火就不可能发泄干净。 下船后,他听到了恋人明年就会嫁人的消息,可他碍于首长的情面和特赦令的绑架又不得不接受保护童鱼的任务,这让已经习惯了自由的他如何不火? 方小路今天再次用小小要挟他的行为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秦歌知道错在自己,不能真冲方小路发泄,所以就得另找一个合适对象。 于是,光荣的豹哥横空出世。 秦歌已经决定,这次不发泄爽了,都对不起豹哥的牺牲精神。 几米的距离,秦歌很快走完,当他在豹哥身前蹲下时,豹哥的声调都变了:“兄……兄弟,哥,我叫你哥,放我一马。” 秦歌眼珠子在人家身上来回巡视,似乎在找下手的地方。 豹哥见他不为所动,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朝着灵堂大声喊道:“大小姐,如果我阿豹有什么不敬的地方,或者做了什么有违帮规的事情,请你明确的说出来,这样擅动私刑是什么意思?我阿豹不服,帮里的兄弟也不服,刚刚死去的大姐头……” 秦歌忽然出手,在他喉咙上打了一拳,用的力道很巧,既打碎了他的喉骨,让他不能说话,又避免了喉骨刺破气管引起窒息。 可怜堂堂鱼龙帮内的大佬、在灵堂敢当众对童鱼逼宫的豹哥,此时只能张着嘴巴“嗬嗬”哀叫,像条被钓上岸的肥鱼。 秦歌拍他的脸,问:“豹哥,疼不疼啊?” 豹哥没法回答,秦歌就继续打。 啪啪啪啪…… 最后一下秦歌用了力,打落了豹哥半嘴的牙。他嘴里登时就溢满了鲜血,身体拼命往后挪,想要离这个恶魔远一点。 “这里不舒服吗?哦,你想往后点。好,我帮你。” 秦歌起身一脚踹在豹哥肚子上。 豹哥健壮的身躯直接变成了麻袋,在草坪上滑出老远才停下,胃汁不停的从嘴里和鼻孔往外冒,眼泪哗哗的。 !! 第二十章 血腥手段! “呦呦呦……豹哥还会吹鼻涕泡呐,牛逼!”秦歌走过去,抬脚踩住他一只胳膊,平静道,“陈阿豹,十年前只是个蹬三轮车的,得罪了青竹帮才找鱼龙帮寻求庇护,小甜甜收留了你,又一路扶持你到今天的地位。我问你,你所说的知恩图报在那?” 咔嚓! 豹哥的右臂被他干脆利落的踩断。 “嗬呃……” 这是豹哥的惨叫声,有点像杀猪。 秦歌表情不变,又抬起脚踩住他的右腿,说:“五年前,你得罪了京城来的二代,要不是小甜甜用上千万的利益去交换,你早成太监了,今天居然敢来威胁小鱼儿。我问你,这就是你的知恩图报?” 咔嚓! 豹哥的右腿应声而断。 这会儿他全身上下已经被汗湿透,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望着秦歌,眼睛里满是哀求。 秦歌不为所动,慢悠悠的转到他的左边。 “一年前,你儿子把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欺负的要砍人,是小鱼儿冒着挨刀的风险拉他上车,连父亲送的项链都丢了,一个人偷偷哭了好几宿,你今天居然还想占她的便宜,我问你,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就在上个月,小甜甜警告你小心瘸腿张,让你避免了被他吞并的命运,现在她尸骨未寒,你居然就开始觊觎她的位子,我问你,你把小鱼儿当什么了?你把老子当什么了?” 咔嚓!咔嚓! 两句话,一条腿和一条胳膊。 至此,豹哥四肢皆断,秦歌每一脚最后都特意碾了几下,确定骨头碎了才抬脚,也就是说,豹哥这辈子残废定了。 做这些事时,秦歌的表情一直都很平静,每一句话说的都像是最普通不过的寒暄,每一脚下去都仿佛漫不经心的踩死一只蚂蚁,可就是这样的淡漠,让周围所有看到的人都不寒而栗。 这才是浸到骨子里的冷血。 不过也有许多人注意到秦歌话里“小甜甜”这个称呼,比如方小路,比如苏狼,比如火辣熟女,比如一个刚来不久、还没人注意到的胖子。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秦歌已经完事儿时,却见他再次抬起了脚,轻轻落在了豹哥的裆部。 “豹哥,你怎么不说话啊?”他用近乎温柔的语气说,“我问了你这么多问题,你怎么一个都不回答呢?” “真是的,这么大的人了,一点礼貌都不懂,你爸没教过你吗?” 这次落脚无声,却让所有在场的男人下意识菊花一紧,对豹哥的疼痛感同身受。可豹哥这会儿的意识却已经接近昏迷,只是身体抖了几下,看上去一点都不疼。 秦歌很不满,于是他抬高腿,再次重重落了下去,众人又是菊花一紧。 然后又一下,一紧,又一下,一紧,又一下,一…… 如果有人此时喊口号的话,就是一套标准的菊花广播体操。 秦歌的嘴也没闲着,“说啊!快说啊!你爸教没教过你礼貌?回答我!” 豹哥幸运的昏了过去,不过也没什么用了,从他整个裤裆都被鲜血染透的情况来看,估计快要碎成渣了。 “你他妈倒是说话啊!老子的女人死了,她的女儿还恨我,心情本来就很糟糕,你***这时候还跑出来得瑟,你说你是不是作死?说!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秦歌此时似乎已经陷入某种癫狂,脸上再不是平淡的表情,而是歇斯底里的狂暴! !! 第二十一章 不来,可是会死人的! 谁是她的女人?恨他的女儿又是谁? 几乎所有人都转头去看童鱼,让小丫头一时间面色通红,不知道是应该无地自容,还是出离愤怒。 这时有人扯住了秦歌的衣袖,他猛然回头,双目赤红如血。 来的是方小路,迎着他吓人的眼神,怯怯道:“他……快死了。” 秦歌闭上眼睛深吸口气,再睁开时已经恢复清明,吐掉嘴里的糖棒,又摸出一根塞进嘴里,冲豹哥竖起大拇指。 “不愧是一方大佬,打成这样都不说,真他妈是条汉子。” 众人一起满头黑线。 秦歌很无辜,“你们都看着我干什么,没见有人受伤吗?还愣着?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呀!出了人命谁负责?真是受不了你们这帮没有同情心的家伙。” “行了,别贫了,一身的臭汗,赶紧去洗洗。”方小路觉得很丢人,拉着他就跑。 路上这货贱兮兮的问:“小路,不生我气了吧?” 方小路忽然就哭了,问:“你心里到底装了多少女人?” “哈?” 没等他回答,方小路哭着跑了。 秦歌愣在原地挠头,这妮子今天吃错药了吧! 迅速冲了个凉换身衣服,当秦歌回到灵堂上时,明显就感觉到气氛不一样了,所有人都对他行注目礼,起先还爱答不理的几个鱼龙帮元老也笑眯眯的,那叫一个慈祥。 秦歌顿时觉得世界美好了许多,除了童鱼身前那一老一少两个胖子。 方小路不知道去哪儿了,秦歌趁机溜达到火辣熟女的身边,嬉笑道:“这位姐姐,刚才忙的差点忘了,虽然你长得很美,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要纠正你一下:我喜欢在上面,想让我当‘下人’,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姐姐你是个好骑手。” “放肆!” 熟女身后的跟班是个二十七八岁的七分女,可能是经常锻炼的缘故,身材特别匀称,就是看上去有点过于结实精壮,不知道摸起来是什么样。 她一见秦歌调戏雇主,大骂一声,拳头就朝他的鼻头砸了过来。 秦歌伸手挡住拳头,刚要开口,眼前陡然寒光一闪,七分女的拳头张开,指尖竟夹着一片薄薄的柳叶小刀,唰的一声轻响就划向他的眼睛。 秦歌嘴角微翘,手臂向下一压,手掌抓住七分女的胳膊向后一带,女人就撞进他的怀里,而那片小刀也搁在了她的脸上。 “啧啧啧,火辣熟女姐姐的手下果然也是相当惹火啊!这小刀用的,差点儿就着了她的道。” 他用刀片轻敲着七分女微黑的脸庞,笑道:“可惜了,多好的皮肤,就是黑了点儿,不知道划上一刀会不会增添点缺憾美,熟女姐姐,你说呢?” 火辣熟女妩媚一笑,说:“小弟弟,我觉得你还是先低头看看再做决定,要知道姐姐可是个弱女子,手很容易哆嗦的。” 秦歌低头,就看见熟女手里不知何时多了把枪,而枪口则正对着他的裤裆。 真是现世报,那地方要是挨一枪的话,效果可比他踹豹哥的那几脚强多了。 “9毫米口径,8英寸枪管的柯尔特巨蟒,优雅古典,气势十足,熟女姐姐,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会爱上你的。”秦歌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神色,反而有种发现宝藏般的惊喜。 火辣熟女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问:“你觉得我不会开枪?” “不,”秦歌张开左手手掌,露出掌心六颗银光闪闪的子弹,笑着说,“我是觉得你开枪也没用。” 火辣熟女面色大变,咬牙扣动扳机,咔哒!枪内果然没有子弹。 “你什么时候……” 秦歌松开七分女,一屁股坐在熟女身旁,眼光放肆的上下打量她,“这个不重要,我最好奇的是,这么大的一把枪,姐姐你是从哪儿掏出来的?能不能给我演示一下?” 毕竟是大佬级的人物,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是道上混的必修课,熟女只是震惊了片刻,便妩媚笑道:“这位小弟弟好手段,怎么称呼?好像以前都没有见过你。” “秦歌,秦朝的秦,情歌的歌,以前没见过无所谓,只要以后常常见面就好啦!对了,姐姐你叫什么?” “情歌呀,姐姐不是很爱听这种酸不拉几的东西呢!我叫许梦菡。” “没关系,我也可以是挽歌的歌。”秦歌咧嘴,露出一口大白牙,“许梦菡?好名字,跟姐姐的气质太般配了。” 居然敢威胁我,真以为打了陈阿豹就是爷了?许梦菡挑眉,眼中闪过一丝愤怒,暗暗决定有机会一定让秦歌后悔出生在这世上。 她名字听上去很柔弱,实际上行事作风比男人还要狠辣,是道上人人畏惧的黑寡妇。 江湖传闻她年轻时在西北当二奶,被正室派人毒打**之后卖到了穷山沟里。 一年后,正室的尸体在一个废弃的桥洞里被发现,浑身**,那里都溃烂了,那个桥洞是城里大部分乞丐睡觉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则和亲生女儿死在家里的床上,同样双双**。凶手的手段令人发指。 后来,许梦菡一路逃亡到华夏最东边的齐海,遇到了苏甜,成为她手下苏狼之外的另一个疯子。只不过她比苏狼聪明的多,没多久就独当一面,成了鱼龙帮甚至整个齐海地下世界都人人侧目的实权大佬。 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被秦歌这样色眯眯的猪哥吓住? “是吗?这倒是头一次听说,以前人们都说姐姐糟蹋了一个好名字呢!” “那种没眼光的俗人,咱们根本不用在意。”秦歌越说越亲热,甚至还伸手揽住了许梦菡的肩膀,“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姐姐也就外面这身皮看着唬人一些,至于里面……嘿嘿!其实,小弟我对名字很有研究的,不知姐姐有没有兴趣晚上一起聊一聊?” 在秦歌伸手企图揽住自己肩膀时,许梦菡心中就涌出一股杀机,谁知刚想躲开却发现身体居然动弹不得,仿佛血液都凝固了一样,寒意从脚底板直冲脑门,让她的脸色瞬间苍白。 这人到底是谁? “姐姐不说话,小弟我就当你答应喽!晚上11点,威斯汀1823房,一定要来哦!不来……可是会死人的。” 秦歌报出的房号正是叶清霜给的房卡上的数字,跟她约的见面时间是21点。 这就是他的恶趣味了,虽然明知道让这两个极品女人并排躺在床上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他还是这么安排了。 能一晚上连续和两个极品熟女约会,就算什么都不干,也足以让人遐想了。 他一点都不担心许梦菡会爽约,因为这关系到她亲弟弟的生死! !! 第二十二章 苏甜的男人 昨晚在公交车上,秦歌给手下打完电话没多久,手下就将鱼龙帮的几个关键人物的详细情报发了过来,其中就有许梦菡的。 这个女人有智慧,有野心,也有能力,是苏甜早就内定的接班人,那些在西北做二奶的传闻正是苏甜为了推她上位而精心打造的谣言,其实她和苏狼一样,都是被苏甜的父亲资助养大的孤儿,只不过一个在明一个在暗而已。 可惜苏甜死得太突然,所有按部就班的计划都被打乱,许梦菡一直隐瞒着的亲弟弟也被人发现掳走。 现在的她正陷在道义和亲情的纠结之中,秦歌之所以约她也是想帮她解决这个问题,刚才话里话外说了那么多的姐姐弟弟,以许梦菡的聪慧,不可能听不懂。 如果……许梦菡太感动,来个以身相许啥的……哈哈,咱也不好拒绝人家一番盛情不是? 这时,许梦菡忽然开口:“你想要什么?” 秦歌有点傻眼,他的yy都建立在人家自愿献身的基础之上,如果人家不愿意,他还真做不出强干的事情来。既然许梦菡这么问了,明显就没有以身相许的意思,不由蔫蔫地说:“还能要啥?替小甜甜完成遗愿就好了。” 许梦菡眼睛陡然亮了起来。苏甜的遗愿是什么?自然是按照原计划来,鱼龙帮由她接手。 到此时,许梦菡终于彻底放下心来,以秦歌非人的强大手段,根本没必要哄她。既然是友非敌,剑拔弩张什么的也就没必要了。 “小弟弟,你说的‘小甜甜’是谁?” 没有便宜可占,秦歌兴味索然,没精打采道:“揣着明白装糊涂。” 尽管内心已经有了猜测,可许梦菡还是震惊的无法言喻。 苏甜一介女流能够在齐海黑道叱咤风云十几年,一直都是她仰望崇拜的存在,眼前这个小男人就是再厉害再能打,也不如“苏甜的男人”这个属性带来的震撼大。 他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那样一个女人看上? 许梦菡对秦歌起了好奇心,她决定今晚赴约,为了弟弟,也为了探索这个小男人身上隐藏着的秘密。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许久之后,当许梦菡躺在秦歌怀里满足的喘息时,才深刻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方小路回来了,头发湿漉漉的,像是洗了个澡,红红的眼睛在灵堂里看了一圈,发现秦歌竟然坐在许梦菡的身边,原本柔弱的目光立刻变成了刀子。 秦歌嘿嘿干笑一声,起身迎了上去。方小路却冷哼一声,径自走到童鱼身后,他赶紧屁颠屁颠的跟上。 “小路,洗澡啦!真香……哎呀!干嘛踩我。” 方小路双眼望着天花板,“你硌到我了,道歉。” 秦歌知道这是人家给他台阶下,赶紧就坡下驴,“对不住对不住!您大胸里面能撑船,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要实在生气,那我也让你硌我一下?” 方小路绷不住了,扑哧一笑,白了他一眼道:“说的什么啊?你才大胸里面能撑船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是是是,您说得对。”掏出一根糖递过去,他问,“尝尝?樱桃味的。” “我喜欢苹果味。” “哦,那我找找。”说着,秦歌从上下几个口袋里掏出一把棒棒糖来,挑出里面所有的苹果味递给她,“都给你了。” 方小路惊讶的问:“你是不是男人啊?” “糖都给你了,怎么还这么说人家?”秦歌很委屈。 “不是,我是问你一个大男人干嘛兜里揣这么多糖!” 秦歌反问:“那你觉得男人是吃糖好还是抽烟好?” “废话,当然是吃糖好。” “那不就结了?问那么多干嘛!” 方小路眼睛一瞪,“这刚好了一会儿又想得瑟是吧!刚才还没问你呢!你凑到那风**人身边又没干好事吧!” “天地良心,我啥都没干啊!就偷了几颗子弹,你瞧。”秦歌把那六颗子弹拿给她看。 “咦?大口径啊……”话一出口,方小路立刻反应过来被耍了,又踩他一脚,道:“别试图转移话题。” “嘶!你个暴力女,以后谁娶你谁倒霉。”秦歌揉着脚小声诅咒。 “你说什么?” “我说……呃,你不愧是华夏十大安保公司的领头羊,真是神威如狱,目光如电,胸大如海,腿……” “打住!你乱七八糟说什么呐?” “我就是羡慕啊!你说你这两条腿是怎么练的?怎么就这么长!怎么就这么好看!有什么秘诀没有?说说,回头我教教小小,让她也变得像你这么有魅力。” 方小路被糖衣炮弹砸的心花怒放,得意道:“算你有眼光,我告诉你,要练成我这样可不简单……” 她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美腿秘诀,秦歌在心里悄悄的擦了把汗。 “娘的,总算糊弄过去了。” 等方小路好不容易说完了美腿心得,秦歌问:“小狼呢?” 方小路白了他一眼,“你呀!光知道自己爽,完事儿就走人,留下一堆烂摊子总得有人收拾吧!狼哥就是去阿豹的地盘给你擦屁股去了。” 秦歌神色怪异的看着她说:“如果没有最后一句,你的话我很爱听。” 方小路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前面的话有多暧昧,顿时就红了脸,狠狠瞪他一眼,却没有一点厉害的味道,反而十分妩媚,看的秦歌心头一跳,赶紧转移目光。 这时,一直在童鱼身前絮絮叨叨的胖子终于说到了尾声。 童鱼这会儿眼泪汪汪的,拉着胖子的手,哽咽道:“多谢杨伯伯和小安哥哥能来,鱼儿万分感激。” 胖子拉住她的手,也是眼含泪水,语调唏嘘:“大小姐千万不要客气,你母亲她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现在你处境艰难,杨伯伯没本事,帮不了你什么,不过不管发生什么事,杨伯伯总能保你平安。” 一旁的小胖子也眼圈红红的表忠心:“只要有我杨小安在,有人想伤害鱼儿妹妹,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童鱼已经感动的一塌糊涂,秦歌却手扶额头,满心无奈。 这胖爷俩儿太会演戏了,那奥什么卡奖颁给他们一点都不冤。 他们姓杨,小胖子叫杨小安,老胖子叫杨成,绰号胖子成,是现今鱼龙帮资格最老的人物,在苏甜父亲话事的时候就是帮里的骨干,可惜为人懦弱,像个好好先生,所以即便是元老,在其他大佬眼里也没什么地位,实力自然是最弱的。 齐海道上人人都知道,胖子成是个老好人。 “谢谢杨伯伯,请您先和小安哥哥去那边休息,等鱼儿忙完了再和您亲近。”这时童鱼说道。 “好,好。”杨成答应着,抹了抹眼角领着儿子去了帮内大佬休息的地方。 方小路看着父子俩的背影,忽然道:“这个胖子倒是可以争取一下。” 童鱼抹着眼泪点头,秦歌却嗤笑一声! !! 第二十三章 大奸若忠! 方小路不满道:“你笑什么?” 秦歌说:“没什么,忽然觉得你很可爱。” 方小路脸色一红,扭过头去低声道:“不知所谓。” “你想说什么?”童鱼可不像方小路这傻妞那么好糊弄。 秦歌也不隐瞒,直接问两人:“你们难道真的觉得胖子成是好人?” 两女点头,秦歌一脸竖子不足与谋的悲痛,“你们难道就没想过:大好人会混黑吗?大好人能在风雨飘摇的江湖中屹立不倒吗?当年在你外公手下叱咤风云的元老们如今何在?大好人能好好活到现在吗?” 童鱼和方小路同时傻眼,她们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其实何止是她俩,就是整个齐海黑道都没人想过,这跟愚蠢与否无关,只是思维惯性而已。 童鱼不想相信秦歌的话,但怀疑的种子生命力最是顽强,只要种下,就一定会生根发芽。于是她道:“你说的只是猜测,并不能说明什么。” “你想要证据?那好。”秦歌道,“两年前,阿豹的心腹上了一个高中女生,而这女生恰恰是杨小安的女朋友,杨小安气不过,找个机会把阿豹的心腹给砍了。这事你知道吗?” 童鱼点头说:“知道,我还知道后来杨成把小安毒打了一顿,然后又亲自摆酒向阿豹的心腹道歉,愣是逼着小安亲手把女朋友送到了那个心腹的床上……” 说到这里,她忽然停嘴,惊恐的看秦歌。 秦歌说:“看来你已经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 “哪里不对劲?这不正说明了杨成的软弱无能吗?”方小路插嘴道。 “说你是个长腿傻妞还不承认。”秦歌不失时机的打击一下方小路,在她发怒之前赶紧继续道。 “那件事情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是阿豹心腹的错,夺妻之恨啊!不砍死他已经是杨小安克制后的结果了。杨成实力弱小,可地位是跟阿豹持平的,就算再软弱,无非是赔点医药费而已,用得着让儿子把女朋友亲手送到别人床上吗?” “这恰恰说明了他不是好人,而是一个为了麻痹对手,不惜放弃尊严;为了教育儿子,不惜逼他放弃女人的阴狠之辈,跟他比起来,岳不群都算君子,也就《圆月弯刀》里的柳若松可比了。” 童鱼此时已经差不多接受了秦歌的判断,以前因为先入为主的想法,她和方小路一样,都认为杨成的做法只是软弱无能,此时才明白,这一直都是杨成的保命利器。 “就算你说的对,但这也只是证明他不是好人而已,并不能说人家就是坏人呀!至少他对小鱼儿没什么威胁,为什么不能争取过来?”方小路再次发问,像个敬业的捧哏。 “只是这些确实不能证明杨成有威胁。”秦歌道,“但是想必你们已经知道,我对鱼龙帮做了很详致的调查。” 方小路点头说:“知道,你连人家小鱼儿丢了项链哭几宿都知道,我都怀疑当时你是不是趴窗户上偷看了。” 童鱼望着秦歌,眼睛亮晶晶的。她当然不信那时秦歌在偷看,只是很好奇,毕竟昨晚他才接下保护自己的任务,他到底拥有怎样强大的力量,才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获得如此精确的情报? “根据我的调查显示,小甜甜手下九个大佬,瘸腿张已经公开造反,苏狼忠心不二,陈阿豹早已跟火炮狼狈为奸,许梦菡则拉拢了刀疤黄,而杨成最近没什么动静,倒是他儿子跟最后两位大佬的孩子打得火热。” 童鱼皱眉道:“你是想说,杨成可能已经获得了那两位大佬的支持?” 秦歌说:“不是可能,是肯定。” “他凭什么?”方小路问。 秦歌看向杨成的方向,感慨道:“这也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你们根本不可能想得到,杨成能够以弱小实力拉拢两个大佬为他所用的真正原因。” 方小路不满的皱皱鼻子:“别卖关子了,快说。” “瘸腿张。” 童鱼和方小路一起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 “几十年来,杨成一直都只有两条街和几十个小弟,实力甚至都不如现在开始冒头的90后混混,但这只是他摆在明面上给人看的而已。他真正的实力就是瘸腿张。” 秦歌吧唧下嘴,接着说:“当年小甜甜接班的时候,鱼龙帮也有大佬反叛,正是因为那大佬的心腹瘸腿张在关键时刻倒戈,小甜甜才顺利当上话事人。他当时是小甜甜埋下的棋子,其实,他也是杨成更早一步埋在小甜甜身边的棋子,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杨成的小舅子。” “什么?”童鱼惊呼出声,“这怎么可能?” 秦歌点点头,“我刚得知的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原来老帮主还在的时候,杨成就开始密谋夺位了,所以一开始就隐瞒了瘸腿张的身份,只是老帮主一世枭雄,根本没给他出头的机会,后来小甜甜更是青出于蓝,他只好继续隐忍,现在正是他跳出来的最佳时机。” 听完秦歌的讲述,两女已经被震撼的无法言语,许久之后方小路才长出口气,说:“这个人……好可怕!” “是啊!这十几年,瘸腿张因为是功臣,得到了小甜甜的提携,再加上杨成暗中的资助,实力隐隐已经是九位大佬之首,杨成这时候跳出来,可以说是十拿九稳。” “那……那我们怎么办?”方小路问出了童鱼心中最迫切的问题。 秦歌嘻嘻一笑,流氓习性又犯了,指着脸说:“你亲我一下就告诉你。” “都什么时候了还闹?” 说完,方小路想都没想,上去吧唧就亲了一口,亲完才反应过来,为……为什么?为什么会下意识的就亲了他? 不光她傻了,童鱼也瞪大了眼睛,秦歌更是半天才回过神来,趁方小路发呆的功夫小声问童鱼:“她刚才是真亲我了吧!” 童鱼呆呆点头,秦歌猛地一拍大腿,说:“靠!早知道就指着嘴了。” 方小路脸色红的像着火,听见秦歌冒出这么一句,羞恼的抬起美腿,狠狠的踩在他的脚面上。 “我警告你,这件事要是有第四个人知道,就算是上天入地,姑奶奶也要阉了你。” “咦?这么说,以后你再威胁我要跟小小告状时,我是不是可以拿这个来威胁你?”秦歌完美诠释着什么叫真贱人无双。 方小路掐住他腰间一块软肉,“你敢!” !! 第二十四章 倩女幽魂 “哎呦哎呦,不敢不敢!姑奶奶快松手。” “哼!”方小路松了手,感觉脸上依然火烫火烫的,为了避免尴尬,恶狠狠道,“快说,到底有什么办法解决杨成?” 秦歌嘿嘿笑着掏出那张房卡晃了晃,说:“今晚我约了许梦菡,陈阿豹已经不足为虑,只要抓紧时间解决火炮那边,这样一来,咱们就是五对四,玩儿不死他。” 童鱼想了想,点头道:“好的,就按你说的办。” “其实,”秦歌又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还有更简单的方法。” “什么方法?” “只要一个电话,我就能让杨成父子和瘸腿张在这个世上彻底消失。” 童鱼想都没想就摇头道:“不行,杀人会把事情闹大,鱼龙帮虽然有陈爷爷关照,但是咱们也不能轻易越线,会让他老人家难做的。” 秦歌撇撇嘴没说话。其实童鱼不知道,他所说的消失是真消失,根本没有任何麻烦的那种。 这时,方小路忽然说了一句话让秦歌想要撞墙的话。 “事情就这么定了,晚上我跟你一块去见许梦菡。” “大姐,你怎么什么热闹都要凑凑啊!”秦歌哭丧着脸问。 “瞎说!”方小路瞪眼,“事关小鱼儿,怎么是凑热闹?” “你还知道事关小鱼儿啊!咱俩都走了,谁保护她?” 方小路一下子就蔫了,秦歌说的没错,小鱼儿就俩保镖,都不在就太不像话了。 秦歌刚想得意,童鱼忽然注意到他手里房卡一角的图案,神色微变,说:“没关系,只要我也去,问题不就解决了?” “哈!小鱼儿真好,姐姐果然没有白疼你。”方小路立刻重新精神起来。 秦歌快哭了。你们要干嘛啊?老子碰上两个极品女人容易么?你们居然还要组团跟去,想看现场直播,给钱了么? “大小姐,你又是为什么啊?” “给你卡的人是不是叫叶清霜?” “你怎么知道?” 童鱼的神情清冷,似乎又回到了昨天那种排斥秦歌的状态。 “虽然我看不出你有什么魅力,但你能轻易吸引到我妈和叶阿姨,就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手段,作为小雨最好的朋友,我有责任阻止让她伤心的事情发生,特别是这种我刚刚经历过的事情。” 方小路诧异道:“小鱼儿你也太高看秦歌了吧!那可是叶清霜,当年名满京城的叶家长女,就算有了女儿,追求者也络绎不绝,从来没听说过她对谁有过好脸色。秦歌长得也就勉强像个人样,不可能让叶清霜一见钟情的。” 对于方小路的维护,秦歌有些意外。不过……这话好伤人啊!我就那么差劲么? 童鱼摇摇头,“我也不相信叶阿姨会看上他,可这张房卡确实是她私人专属的,全世界每家威斯汀都会留一间属于她的套房,从不对外开放,就连我母亲也只去过一次,可现在她竟然把房卡都给了秦歌,这说明什么?” 方小路说不出话了,大眼睛看向秦歌,里面有不解,有愤怒,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委屈? “喂喂喂!我人就在这儿呢!凭什么叶清霜就看不上我?”秦歌大声抗议着“是你们没眼光,根本不懂得欣赏咱迷人的魅力。” 童鱼淡淡看着他,“所以我才要跟去,不管怎样都不能让小雨再步我的后尘。” “人家叶清霜可是成年人,你管的了么?” “我不需要管她,只要让小雨听我的就行。”童鱼冷笑,“就算叶阿姨被鬼迷了心窍,我也不信她能完全不顾女儿的感受。” 秦歌没办法了,板起脸道:“你不觉得你管的太宽了么?” 童鱼说:“你是我的保镖,我管你天经地义。” “抱歉,我的薪水好像不是从你这儿领的。” 童鱼咬牙,望着秦歌沉默半天,忽然一字一字低声说:“你睡了我妈!” 这两天,小丫头一直都在努力扮演着成熟,直到这句话说出来,秦歌才恍然想起,童鱼才刚刚十六岁,正是叛逆的年纪。 你睡了我妈! 听上去粗俗,却直指人心,一针见血,对秦歌来说,威力不亚于一场核爆,让他瞬间就没了脾气。 这是他欠的债,而且还是根本就还不清的债。 “怕了你了。”秦歌摇摇头,沮丧的走出灵堂。 童鱼吐出一口气,转眼看方小路,却见她有些意兴阑珊,便问:“小路姐,你怎么了?” 方小路摆了摆手,说:“没什么,突然想起晚上我还有事,不能陪你一起去了,抱歉哈!” 乱糟糟的一天很快过去,夜色渐渐暗了下来,童鱼终于良心发现,让人给秦歌准备了房间,负责打扫的还是那个叫小彤的女仆。 这女孩儿是真的很容易害羞,只是给秦歌铺了下床,脸蛋就红的快要滴出水来,好像铺完床就会有人强迫她暖床似的。 秦歌怕她心脏病犯了,赶紧把她赶了出去。 痛快的洗了个澡,又胡乱吃了点东西,他就出门打算赴美人的约,可脚刚迈出去一步,头就大了。 方小路抱着膀子靠在门外,两条大长腿交错站立,并不刻意,却诱人至极。 “有事?”秦歌问。 方小路低头沉默会儿才说:“其实,五年前我就知道你了。那时候,小小总是滔滔不绝的讲你,我听得很烦;后来听说你顶住了陆、杨两家的压力,我才觉得你是个男人,再后来你成了叛国通缉犯,我开始鄙视你,一个能背叛国家的人不值得小小去爱……” 这什么乱起八糟的,哪儿跟哪儿啊?秦歌莫名其妙,方小路却自顾自继续说着。 “可小小不相信你会叛国,还为此跟我吵过,看她伤心的样子,我恨不得一枪崩了你。前些日子,陈将军说你用一份绝密情报换到了特赦,当时我就想,决不能让你再见到小小……” 说到这里她不说了,秦歌更加云里雾里,问:“你想说什么?” 方小路抬起头,仰望阴沉沉的夜空,忽然笑了笑,说:“没什么,就是想告诉你,小小为了等你有多可怜,你要是敢做对不起她的事,我一定会阉了你的。” 说完她就走了。 女人这种生物一定是火星来的,语言不通啊!秦歌愁的直薅头发,直到童鱼来找他时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童家的地下车库很大,里面停了十数辆顶级豪车,童鱼没看那些劳斯莱斯和宾利,偏偏挑了辆最不起眼的奔驰,让秦歌开着出门下山。 他开的很平稳,也很沉闷,童鱼将车窗降下,清冷白皙的面孔映着昏黄路灯,长发随风飞舞,夜色中有点像……倩女幽魂。 秦歌从后视镜看到这一幕,想起什么,忽然笑了。 !! 第二十五章 无比彪悍的袭击! 童鱼问:“你笑什么?” 秦歌说:“想起一部电影的台词:半夜不睡觉,假扮什么王祖贤?” 童鱼也笑了,片刻后说:“会逗人笑,这或许是你唯一的优点了。” “喂!丫头片子,小小年纪不要总学大人说话,有时候,模仿成熟比模仿**还要愚蠢。” 童鱼针锋相对,“我也警告你,不要以为跟我妈有过那么几天,就有了教育我的资格,你只是个保镖。” 秦歌撇撇嘴,没说话。这个年纪的熊孩子都是刺儿头,说再多都没用,惹急了拉过来狠狠抽一顿就老实了。 简单来说,就是欠抽。 车厢内再次安静下来,童鱼继续假扮王祖贤,秦歌默默开车,快要拐到山脚时,后视镜里两道灯光匆匆掠过。他双目微微眯起,放缓了车速。 忽然,路的前方陡然又亮起两道刺目的灯光,也不见秦歌有什么动作,整个人便从前面两座中间滑到了后排,中途还不忘拉上手刹。 砰! 一声枪响划破夜空。 子弹穿透了挡风玻璃,在驾驶席上钻出一个碗口大的烂洞,可想而知要是击中人体会造成怎样恐怖的效果。 这时的秦歌已经将童鱼压在身下。 “混蛋!你干什么?” 刹车声掩盖了玻璃碎裂的声音,童鱼不知发生了什么,吓的尖叫一声,本能的开始挣扎,两只小爪子想都不想就朝秦歌脸上挠去。 秦歌抓住她的手摁在她的头顶,胸膛压住她微微隆起的胸部,大腿夹住她细滑的小腿。两人严丝合缝,童鱼再没了一点挣扎的余地。于是她更害怕了,怎么都想不明白秦歌为何会忽然兽性大发对她下手。 “你……你这样……对得起我妈吗?”她有些绝望且愤怒的问。 嗯?秦歌才反应过来这丫头在想什么,哭笑不得道:“想什么好事儿呢?就你这种前没凹后没凸的小孩身材,我才没兴趣。” “那你这是在干嘛?玩游戏么?”童鱼嗤之以鼻,心想这人真是差劲死了,明明都已经露出肮脏嘴脸了还在拼命给自己立牌坊,妈妈真是瞎了眼。 “玩你妹!”秦歌在她头上敲了一下,指指前挡风玻璃,道,“你眼瞎啦?没看见我们遭到袭击了么?” “袭击?”童鱼抬起头,看到玻璃上的孔洞和周围的蜘蛛裂纹,不知想起了什么,小脸瞬间煞白,双目中充满了令人疼惜的惊恐,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 秦歌愣了片刻就明白过来:她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游轮上发生的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她稚嫩的心理所能承受的,无论她表现的多么成熟坚强,那些阴影都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纠缠着她,梦里,或者现在。 思及此,他心中涌出浓浓怜惜,轻轻将童鱼拥进怀里,抚摸她的长发,柔声道:“别怕,我在这里。别怕……” 双手得到解放的童鱼立刻抓住秦歌的衣襟,闭着眼,呼吸急促,牙关紧咬,许久才在他的抚慰下安静下来,虽然脸色依然苍白,但至少睁开了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惹人怜爱。 在这期间,秦歌一直在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他们已经被人前后包围了。后面十多米处停了辆揽胜,前面下山的路口则横了辆嚣张的福特猛禽。两辆车陆续下来**个人,没有过来,而是分散开远远站着,每人手中都拿着或长或短的枪械。 “我擦!拍大片啊!”秦歌的神色凝重,心里还不忘吐个槽。 即便是在枪支泛滥的美国,这种数支制式自动武器同时出现的情况也不多见,更何况这里是枪支管理十分严格的华夏? 而且,不知道什么地方还藏着一个狙击手。 见童鱼依然还在害怕,秦歌想缓和一下气氛,便笑道:“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更坏的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这问题太贱了,所以尽管童鱼处在极大的恐惧之中,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坏消息是:对方有枪。”秦歌也没指望童鱼会说话,自顾自道,“这更坏的消息就是:人家好像根本没打算留活口。” 童鱼闻言眼睛瞬间瞪大。 与此同时,暴烈而密集的枪声就在车外响起。 砰砰砰砰…… 数不清的子弹击打在奔驰车身上,车玻璃瞬间碎成了渣,整个车身就像是在被人用重锤狠砸,让车内的两人犹如置身暴风雨中的小船之上。 在车外开枪的那些人全都带着面罩,露出来的双眼在枪口喷吐的火舌中明暗不定,聚集在一起的枪声传到山上,轰隆隆的声音让许多人以为雷雨将至。 秦歌死死的压着童鱼,覆盖住她娇小的身躯,看上去很狼狈,实际上却毫发无伤。如果那些开枪的人离近一些,一定会看到一幕让他们终生难忘的场景。 每一粒玻璃碎片和每一颗子弹在击中秦歌身体的那一瞬间都会神秘消失,然后下一刻就出现在另一侧的窗口并飞出窗外。 秦歌操控空间的能力,能让他轻松躲过任何物理伤害,这就是他嚣张的本钱。 自动枪械要打完一梭子子弹只需要几秒钟,但这几秒钟对童鱼来说却不亚于一个世纪。 耳中听着那些如雷般的枪声,感受着身下脆弱车体的剧烈震动,犹如置身地狱般的恐惧让她早已忘记了女孩子的矜持,只知道身上有一个厚重而温暖的身体在保护着他,于是她紧闭着眼,攥着秦歌衣服的指节早已发白却还在用力,拼命的想离他更近一些。 他会不会受伤?会不会……? 父母去世时的那种无助再次袭来,童鱼不敢再想下去。在这一刻,她希望秦歌永远都不会离开她。 枪声停了,秦歌稍稍松了口气,刚想调侃两句童鱼的惊恐模样,忽然一阵咔哒的声响传进耳中,抬头一看,他瞳孔急缩。 “卧槽!要不要这么狠?” 只见外面那些枪手并没有要换弹夹继续的意思,大部分人都走向自己的车,留下两人还站在原地。 其中一人从身上摸出一个又胖又粗的大子弹来,而另一人则接过去塞进了自己枪口下挂着的更大的枪口中,然后拉了下枪栓,再次瞄准奔驰车。 连40毫米榴弹都用上了,你们这么吊,***部门知道吗? !! 第二十六章 剥夺做人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秦歌顾不得再隐藏自己能力,的摸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嘎嘣咬碎的同时,他和童鱼就直接消失在车里。 轰! 奔驰车成了一个大火球。秦歌抱着童鱼躲在路外斜坡的草丛里,看着这一幕,心里的愤怒就再也压制不住。 童鱼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而已。她应该像这个年龄段的所有少女一样,被父母宠爱着都要常常抱怨,看弱智韩剧都会哭成泪人,见到偶像会脑残,或许还会默默暗恋着学校里某个帅气的傻蛋。 就算她的父母妨碍到了你们,现在他们也已经死了,为何非要对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赶尽杀绝? 如果你们做事真的没有底线,那么就由我来剥夺你们做人的资格吧! 他轻轻松开了手,童鱼感觉到身上的压力一轻,立刻慌张起来,双手抓得更紧,睁开眼问:“你……你要去哪儿?” 秦歌温柔的抹去她眼角的泪珠,轻声道:“你看看四周,我们已经脱险了,放心,我不会离开你的,只是人家送给咱们这么一份大礼,不回应一下不符合我的做人准则。” 童鱼这才发现自己正躺在柔软的草丛中,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从车里出来的,闻言担心道:“既然已经脱险了,为什么还要出去?他们那么多人,还有枪呀!” 秦歌捏了捏她的鼻尖,*笑道:“有枪很了不起么?男人都有的。” 说完,他整个人便如黑夜中的猎豹一般蹿了出去。 童鱼只感觉到一阵疾风吹过,赶紧翻过身抬头寻找他的身影,想到他所说的男人都有的枪是什么,不由脸色微晕,轻啐一口:“这个流氓。” 枪手们明显都受过专业的训练,从下车开枪到收枪上车,自始至终都一言不发,冷漠的令人发指。 等最后发射榴弹的那两人也上车之后,堵在山脚路口的福特猛禽率先发动引擎倒车,转弯,然后……刹车。 因为司机发现车前不远站着一个人,车灯下的那张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看上去很可亲,却让车上的五个人感觉到从骨子里浸出的寒冷。 这个人不是应该死在车上的吗?他什么时候下来的? “喂!玩儿完就跑,太不讲究了吧?!”秦歌双手插兜,叼着棒棒糖,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说出的话让他整个人看上去痞气十足。 猛禽的司机愣怔了片刻,然后果断踩下油门,硕大的皮卡猛然发出一声犹如猛兽般的怒吼,朝秦歌撞了过去。 作为职业枪手,目标为什么没死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没死就再杀一次好了,很简单的事情。 面对猛扑过来的皮卡,秦歌一动都不动,连表情都没有丝毫变化。 在保险杠马上就要撞到他身上时,猛禽司机的嘴角就开始上扬,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等着挨撞,但这个距离除了神仙谁都不可能逃掉。 然后,他的笑容就永远的定格了,车上的另外四个同伴和他一样,全都呆愣的望着前方,任由皮卡狠狠的撞在坚硬的山壁岩石上。 五颗脑袋因为惯性而离开了他们的脖子,五道鲜血喷泉瞬间就将宽敞的车厢涂成了地狱的颜色。 秦歌还在原地站着,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笑容不变,微微歪着脑袋,等待后面那辆缓缓驶过来的揽胜。 因为猛禽的车祸,揽胜停了下来,片刻等待之后,见猛禽上并没有同伴下车,车里的四个人互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浓浓的不解和惊恐。 虽然猛禽速度不低,但这种程度的车祸根本不可能让车里的同伴受重伤,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都死了。 砰! 不知躲在哪里的狙击手再次开枪,秦歌猛然抬头,无视穿透自己脑袋的子弹,看向二十多米高的山壁,那里有颗松树。 “嗨!上面的朋友,你还好吗?” 他做了件让所有人惊掉眼镜的事情,居然挥舞着双臂跟狙击手打招呼,那表情就跟偶像粉丝见面会似的。 太嚣张了。 狙击手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他是什么人?组织里人人敬畏的神枪手,不知多少次任务都是由他一枪定乾坤的,下面这个混蛋幸运的躲过一枪,就真以为老子是吃素的? 于是,他深深吸了口气,屏住,眼睛盯着瞄准镜里的十字中点,轻轻移到目标的眉心,等自己的心跳渐渐缓下来时,食指毫不拖泥带水的抠下了扳机。 砰! 狙击手从二十多米的高空坠落,被穿甲弹轰成烂西瓜一样的脑袋直接摔成了浆糊,想死不瞑目都做不到。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在秦歌面前,只要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就等于死神已经把镰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揽胜上的四人仿佛石化了,呆呆的望着车前不远的同伴尸体,完全弄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良久,当秦歌等的不耐烦开始往前走时,揽胜副驾驶上的一个人忽然开口,说的是泰语。 “他一定有帮手,下车,分散,自由攻击。” 说着,他当先推门下车,在地上翻滚几下之后……就不动了。因为他的脑袋还留在车门下面的地上。 其它反应较快的两人跟他一样,都趴在离车三米远的地方当鲜血喷泉,而脑袋则瞪着大眼睛望着漆黑的夜空,因为死得太突然,里面连丁点疑惑都没有。 最后一人反应比较慢,人家都滚出去两三米了,他才刚刚矮下身子,然后就看见了副驾驶的那颗脑袋,毛线的面罩包裹着,圆滚滚的,要不是那俩眼珠子太渗人,还有点可爱。 一股巨大的恐惧瞬间占据了他的心神,只听他嗷的一嗓子,跳下车对着秦歌就搂了一梭子子弹,可惜太紧张了,准头很差,即便秦歌不动用能力,也有一大半子弹根本打不到他。 咔咔咔…… 子弹打完了,那人还在大叫着扣扳机,整个人都像是疯魔了一般。这也怪不了他,只要是个正常人,面对这种诡异的情况,都不可能还能保持冷静。 未知永远都是人类最大的恐惧,特别是亡命徒,他们或许不怕死,但肯定害怕不明不白的死。 !! 第二十七章 我家少爷有请! 秦歌抬了抬手,那枪手的叫声便戛然而止,他人没事,只是手里只剩下了一个枪托,其余的零件则散乱了一地。 噗通!枪手跪在地上,嘴里念着自己最信仰的神明,五体投地。 秦歌微微皱眉,再次抬了抬手,枪手身首异处。 听见对方说出泰语的那一刻,他就知道没有留活口的必要。金三角那片的雇佣兵,以残忍贪婪而闻名,从来都不问雇主是谁,只是拿钱办事。 劫持游轮杀害苏甜的海盗也来自金三角,加上今晚的这十个已经死了三十多人,以秦歌对他们的了解,出动这么多人的任务佣金,至少也是五千万起,还是美金,到底是什么人宁愿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也要将童家赶尽杀绝呢? “秦……” 身后传来童鱼颤抖的声音,秦歌回头,见少女抱着肩膀,瑟缩着身体,似乎非常寒冷,便伸手再次将她揽在怀里。 童鱼本能的想挣扎,被秦歌在脑袋上敲了一下,不动了。 “他……他们都死了么?”脸贴在秦歌温暖宽厚的胸膛上,童鱼的心安了一些,眼角瞥见地上的那几颗圆滚滚的人头,赶紧闭上眼问。 秦歌遮住她的眼,轻抚她的后背,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没事了,危机解除,我们安全了。” 童鱼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写满了担忧。 “你受伤了吗?” 秦歌摸了下鼻子,很臭屁的说:“不是告诉你了嘛!他们有枪一点都了不起,老子的比他们的厉害多了,怎么会受伤?” 童鱼一下子轻松了许多,皱着鼻尖赏了秦歌一个卫生球。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发生这样的事情,今晚是没办法再去赴两位熟女的约了,秦歌分别给叶清霜和许梦菡打了电话。然后,他又打给陈千易,说明了这里的情况。陈千易大怒,却也对幕后黑手没什么头绪,只能先派人来清理现场。 因为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童鱼的体力消耗十分严重,再加上昨晚守灵基本没怎么休息,福伯派来接她的车还没到,就趴在秦歌的怀里沉睡过去,一直被送到床上都没睁眼。 安排好她,秦歌在门外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虽然刚刚带人穿越空间让他极度疲惫,却没有想去休息的意思,因为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不惜代价也要将童家赶尽杀绝不可? 按照手下查到的资料来看,童家并没有什么生死大敌,商业上的竞争手段也不会这么暴烈,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杀了童正和苏甜还不够,非要将童鱼也置于死地才行。 正想着,兜里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接通后首先传出的是噪杂的音乐声,接着方小路吼声也传了出来。 “小鸽子,干嘛呢?” 小鸽子?这是陆筱对他的爱称啊! 秦歌强忍着眼角抽搐,不爽道:“你在哪儿?” 方小路明显喝多了,愣了半天才说:“我在酒吧呢!” “那你继续,我要去睡觉了。” “别啊!睡觉多没意思,出来喝酒吧!这里好多美女,穿的还都很少呢!你不是最喜欢美女的吗?” “没兴趣。” 秦歌说完就要挂电话,忽然方小路又悠悠的喊了一声:“小鸽子……来陪陪我好不好?” 声音如泣如诉,嗲嗲的,听的秦歌耳朵都麻了,一时都不敢相信这是方小路能说出的话。 见秦歌不吭声,方小路又道:“你来嘛!求求你了,一个人喝酒好无聊的,我总是一个人……你要是不来,我可就找别人了哦!已经有好几个男人过来请我喝过酒了呢!” “好吧!你在哪里?” 挂断电话,秦歌叹了口气,答应方小路并不是因为别的男人请她喝酒,而是那句“我总是一个人”让他有些莫名的心酸。他曾经独自外逃,惶惶如丧家之犬,那种恐惧伴随着的**,是他一辈子都不想再次经历的感觉。 回头看看童鱼的房门,秦歌拨了一个号码。 十五分钟后,管家福伯领着一个年纪和童鱼相仿的女孩儿过来。 女孩儿的头发很长,马尾辫的根部都快绑到了头顶,辫梢却仍然搭在翘臀上。她的皮肤很白,灯光下仿佛透明一样,只是表情有些冷漠木然,乍一看上去就像个漂亮精致的充气娃娃。 她上身穿一件普通的短袖白衬衫,系着领结,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短裙,小腿上穿着白色棉袜,脚蹬一双圆头皮鞋,身后还背着一米多长的画筒。 分明就是一个学美术的普通高中生。 但秦歌知道,这女孩儿才不是什么高中生,她的画筒里也不是画具,而是一柄杀人饮血的刀。 “小白,你怎么来了?那几个家伙没了你的管束,还不翻了天啊!”秦歌笑问。 名字很奇怪的女孩儿没有先回答,而是将画筒解下放在一边,然后跪坐在秦歌面前,接着双手前伸轻触地板,俯身就是一个标准的日式跪礼。 “非常抱歉,让主人您今晚亲身涉险,这是白鸟的疏忽,请主人惩罚。” 女孩儿声音冰冷之极,但语气中的坚定让人绝不会怀疑她的真诚。 “好了,这不是国外,起来吧!我不是没事么?” 秦歌不以为意,可白鸟却一动都没动。 “唉……”对她的固执十分熟悉的秦歌叹口气,板起脸道,“好吧!这次就先记着,如果下次再犯,两罪并罚。” 白鸟又行了一礼才起身。秦歌指指童鱼的房间,说:“我有事要出去一趟,童鱼的安全暂时由你负责,有问题吗?” 白鸟摇摇头,躬身退入廊柱的阴影之中。 海妖酒吧跟无数的酒吧一样,迷幻的灯光和震耳欲聋的音乐都称职的躁动着人们的心脏,酒精撕去他们的伪装,翻出白天深埋心底的**,以寂寞为名,寻找着同样肮脏的对象。 方小路独自坐在角落的一个卡座里,趴在桌子上,下巴垫着左臂,右手把一杯红酒举到眼前,透过那血一般的颜色不知在看什么。 一个西装革履的魁梧男人走过来,说:“这位小姐,我家少爷想请您过去喝一杯。” 方小路抬起醉意朦胧的双眼,问:“你家少爷是谁?” 男人指了指二楼栏杆,那里有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朝这边举杯示意。 方小路这会儿连人家是男是女都看不清楚,摇摇头说:“不去,我还要等人呢!” !! 第二十八章 废了他 男人眼睛眯了眯,说:“没关系,您告诉我您朋友的姓名和特征,我可以在这里替您等他。” 方小路眨眨眼,忽然吃吃笑了起来,指着男人道:“你替我?拉倒吧!那家伙脾气可臭了,要是来了见不到我,会把你吃了的。” 男人脸上浮现出不屑的神色,傲然道:“没关系,您尽管去,至于您的朋友,就怕他没你说的那么好胃口。” 这下方小路开始不耐烦了,摆摆手道:“说了不去就不去,你别费心了,回去跟你家少爷说,都什么年代了,还‘少爷少爷’的叫,太土鳖了。” 男人神色一寒:“小姐,我最后再问您一遍:去,还是不去?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因为我的耐心有限,我家少爷的耐心更加有限。” 方小路是出了名的女汉子,手底下的安保公司更是不知道有多少退伍特种兵,整天跟一帮粗汉子呆在一起,脾气能有什么好?现在一听这男人居然敢威胁她,起身抄起桌上的酒瓶子就拍了过去。 可惜她忘了自己这会儿已经成了只醉猫,挥出去的手臂软绵绵的根本就没什么力气。 男人脸上挂着冷笑,抬手夺过酒瓶,抓着她的手腕就往回走。 “你干什么?放开我!我警告你,再不放开,你这条胳膊就甭想要了。”方小路威胁着,另一条手臂接连在男人背上锤了好几下,可人家就像被挠痒痒似的,头都没回。 “哼哼!口气倒不小,等少爷玩完了你,在我床上的时候看你还能不能说出这样的话。” 男人淫笑着,一使劲就将方小路拉出卡座,正要抬脚却见身前挡了一个年轻人。 “滚开……啊!” 他想把对方推开,可手刚伸出去,就感到一阵剧痛……胳膊断了。 年轻人将方小路搂在怀里,笑着说:“本来我还觉得这娘们动辄就要人家胳膊太暴力了,可听你刚才的话,我才知道,打断你的胳膊一点都不亏。” 方小路被秦歌搂在怀里时还在打着王八拳,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安静下来,笑嘻嘻的搂住他的脖子说:“小鸽子你来啦!好慢哦,人家都被人欺负了,你帮我打他。” “打你妹!没一个让人省心的。”秦歌没好气的把她丢在卡座上,顺便一脚把抱着胳膊惨叫的男人踢飞,因为他看见有五六个大汉正从二楼往下跑,同时一楼也有十几号人围了过来。 二楼,那个年轻人离开栏杆回身坐下,似乎根本不在乎楼下的秦歌会被打成什么样,在他看来,只要那个女人今晚能躺在他的床上,其它的都无所谓。 在他的一旁还有个瘦削的像竹竿一样的中年人,弓着腰,满脸的谄笑,“杨少,您放心,我的手下一定会把那女人完好无损的带到您面前的。” 杨少抬抬眼皮,喝了口酒说:“这是自然,如果在你青竹帮的地盘还会出什么差错的话,那你崔向竹就该改名叫崔像猪了,对不对?哈哈哈……” 青竹帮是齐海市仅次于鱼龙帮的势力,帮主崔向竹更是向来以阴狠毒辣而闻名,但他此时被这个杨少当面侮辱取笑,却只是嘴角抽了抽,脸上的谄笑又浓了几分。 “是是是,杨少说得没错,如果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不用您说,我自己都没脸再在您面前站着,直接从这里跳下去算了……” 说着说着,崔向竹发现杨少的脸色慢慢变了,诡异的盯着他的身后,让他后背一阵发毛,回头一看,险些惊叫出声。 那个本该被自己手下殴打的年轻人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往楼下看看,自己派出去的那些小弟则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有好几个能明显看出胳膊腿正奇怪的弯曲着。 震耳欲聋的音乐还在响,迷幻的灯光还在闪烁,楼下的客人却已经快跑完了。 “这……这……”崔向竹很想问这是怎么回事。 秦歌摊手示意了一下栏杆,说:“崔帮主是吧?!你可以跳了。” 崔向竹额头上有汗落下,能成为一帮之主,他自然不是蠢货,眼前的年轻人分分钟摆平了自己十几个手下,身手肯定不是自己能够抗衡的。于是他向后退了一步,将一旁的杨少让了出来。 “跳啊!我等着呢!”秦歌说,“要是再不跳,我可帮你了啊!你要想清楚。” 见杨少始终一言不发,没有要替自己出头的意思,崔向竹作为混江湖的,自然不能当缩头乌龟,只能心里暗暗骂着,硬着头皮开口。 “你是什么人?敢来这里撒野,不想活了吗?” “啧啧啧……”秦歌摇头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出来的,都看不到你的人已经完蛋了吗?这个时候了还放狠话,我都不知道是该夸你有种还是骂你愚蠢了。” 崔向竹的表情一阵抽搐,心里把秦歌的祖宗十八代都骂遍了。要是放在以往,他这会儿该赔礼的赔礼,该道歉的道歉,甚至跪下求饶都能做到,大丈夫能屈能伸,翻过篇来再找回场子同样是条好汉,但是今晚身边有个京城杨家来的杨少,他就不能这么做了。 事关青竹帮的前途,他此时除了打肿脸充胖子没别的办法。 “哼!我崔向竹好歹也是一方大佬,不想跟你一般见识,小子,你真以为能打就能嚣张?当年我刚出来混的时候,比你能打的见过不知有多少,现在再看看他们,有几个还活着的?年轻人,奉劝你……你干什么……别过来……啊……” “唧唧歪歪跟个唐僧似的。”秦歌一脚将崔向竹踢到楼下。 啪啪啪! 那个一直都不说话的杨少忽然鼓起掌来,老气横秋的冲秦歌点头笑道:“好!有胆量,有魄力,有身手,我喜欢!愿不愿意跟着我?只要你把楼下那个女人送上来,我保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秦歌也笑了,问:“你是京城杨家的人?” 杨少骄傲的挑挑眉毛,道:“你听说过我家?这样也好,想必不会怀疑我刚才话里的真实性了吧!” “不会,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呢?” “说来听听。” “我这人特别喜欢美女,听说杨家有两美特别有名,一个是杨家千金杨娇娇,一个是杨家大少杨天正的未婚妻陆筱,”秦歌舔舔嘴唇,*笑道,“如果你肯把她们给我送过来,我就答应你。” “混账!”杨少勃然大怒,寒声道,“知道京城杨家还敢这样说话,看来你真是活腻了。陈强!”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卡座后角落的阴影中走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来。 “少爷。” 杨少看都不看秦歌,端起酒杯道:“废了他!” 男人满脸木然,躬身答应,再直起身时,整个人的气势就陡然一变,犹如一杆长枪出匣,锋芒毕露。 秦歌微微眯眼,想起了一个词……古武,接着一个神秘的组织出现在脑海,让他的神情瞬间阴沉下来。 !! 第二十九章 神弑! 这时,名叫陈强的男人爆喝一声,整个人就如炮弹一般冲向秦歌,所过之处掀起一阵狂风,只是眨眼的功夫就走完六七米的距离,拳头携着一股大山压顶的气势朝他胸口砸去。 这一拳要是砸实了,普通人的肋骨怕是都要被砸断大半,但秦歌却连躲都没躲,只是向前踏了一步,悠闲的仿佛饭后消食似的。 陈强一拳击空,神色大变,霍然回过身来,就见秦歌手里正拿着一枚巴掌大小的木牌,上面刻着四个小字“弑二十五”,正是自己藏在怀里的那枚。 “区区一个不入流的‘木弑’也这么嚣张,看来最近你们‘弑神者’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秦歌眼睛里闪烁着妖异嗜血的光芒,看着陈强笑道。 陈强闻言,脸上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无色,望着秦歌艰难问道:“你……你是……神……”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秦歌已经把他的脑袋拿在了手里,看看上面犹自不瞑目的眼睛,他说:“既然你们从小就以‘弑神’为己任,那被‘神弑’也理所应当,有什么好不甘心的?” 说完,他将人头随手丢掉,骨碌碌滚了好远,等停下时,那双不甘的眼睛已经闭上。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进化的脚步就从未停歇过,就像*跑,总有人会跑的快一些,于是他们就拥有了让普通人惊叹和仰望的能力。 无数年以来,这些人已经成为神话,被人类口口相传,而后来有这种特殊能力的人就被称之为“神裔”。 有人崇拜和向往他们,甘愿以身侍奉,自称“神侍”;而有的人则对他们充满了恐惧,于是出现“弑神者”这样的组织就不奇怪了。 这两者是何时出现的已不可考,他们之间的争斗在数千年来也未曾停止过,据说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古老势力都跟这两个组织有瓜葛,他们都是一些通过特殊锻炼手段获得超人力量的普通人,在华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古武者。 其实,所谓“神裔”大多数都只拥有诸如超强记忆或者心灵感应之类的能力,并没有多少攻击性,像神话中那些移山倒海的神魔少之又少,几万年也出不了几个。 因此,人类才能在“弑神者”的保护下依然占据着生物链的主导地位,而“神裔”也得以在“神侍”的护卫下得以残存至今。 这些人都是伟大的无名英雄。 秦歌以前是个普通人,如果遇到“弑神者”很可能会脑残的上去跪舔,可他现在却是“神裔”中的一员,无论愿不愿意,他都不可能任由“弑神者”向他举起屠刀。 “弑神者”分为金、银、铜、铁、木五个等级,陈强身上的木牌刻有“弑二十五”的字样,就代表他是木弑这个等级中的第二十五位,在这时的秦歌面前,确实是不入流。 拿起旁边桌上的一瓶酒冲洗掉手上的血迹,秦歌走到杨少的对面坐下,摸出根棒棒糖塞进嘴里,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名字叫杨天熙,对不对?” 杨天熙已经快被吓傻了。以往无论是打人、废人、抢人老婆甚至杀人,只要对身边手下淡淡吩咐一句就好,像今晚这种血淋淋的场面,还是他人生头一遭。 那可是人头啊!不是皮球,怎么就说掉就掉了呢?陈强不是连特种兵都能挑翻十几个么?怎么在人家面前像根儿脆黄瓜似的,一掰就断啊! 他是京城杨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少爷,锦衣玉食就该是他一辈子的主旋律,那些下等的、粗俗的、肮脏的事情和人永远都不该出现在他面前才对,现在却有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离他不足五米远的地方,蜿蜒的黑色血液离他的脚边不足半米。 他开始呕吐,刚刚喝进肚的顶级红酒从他的口鼻中喷出来,酸臭难闻到了极点。 “你……你到底是谁?” 吐完的杨天熙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想起刚刚秦歌叫出他的名字,心中更加惊恐。 秦歌刚要开口,他又忽然大叫:“不要说出来,我……我不想知道你是谁。” 秦歌笑了笑,说:“你还不算太蠢,知道这时候不该知道我的名字,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反正我都是要杀人灭口的。” 杨天熙头皮一阵发麻,顾不得裤腿里的热流,在沙发上缩成一团,哭着哀求道:“求求你,求你放过我,我有钱,有很多钱,你要多少都可以,求你不要杀我……” 秦歌不理他,自顾自的说:“我叫秦歌,回头到了阎王那里可以……” 这时,杨天熙身体一震,看向秦歌的眼睛忽然亮起来,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一颗稻草一般急声道:“你是秦歌?小小姐的男朋友、那个给我大哥戴绿帽子的秦歌?” 秦歌挑挑眉,道:“是我。” “哈!”杨天熙一下跳起来,扑到秦歌身前抱着大腿就开始嚎哭,“小小姐她从小就最疼我了,我们家就我一人向着她啊!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吧!姐夫……呜呜……” 一声“姐夫”叫的秦歌差点条件反射把他踢出去,抽着嘴角问道:“你叫我什么?” “姐夫啊!”杨天熙抬起头,满脸希冀道,“我妈是后嫁到杨家的,她是小小姐的亲姨,小小姐就是我亲表姐啊!我们几乎是一起玩着长大的,她最疼我了,你既然是我姐夫,就不能杀我,否则小小姐一定会伤心的。” 秦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陆筱是杨天熙的表姐,也是他大哥杨天正的未婚妻,这豪门大户的亲戚关系太特么乱了。 这时,杨天熙见秦歌不说话,赶紧掏出手机,拨通之后立刻就哭喊道:“表姐救命啊……” 秦歌满头黑线,劈手夺过电话放在耳边,里面果然传出陆筱的声音:“小熙,是你吗?你怎么了?别哭别哭,谁欺负你了?快跟姐姐说。” 听语气确实挺紧张这家伙的,秦歌撇撇嘴,开口:“是我。” 电话那边愣了愣,“小鸽子?” 鬼使神差的,听到这个昵称,秦歌扭头看了眼还躺在一楼卡座里的方小路。 一旁的杨天熙凑过来大声喊:“表姐救我啊!姐夫他要杀我……” 秦歌一巴掌把他推一边去,对陆筱道:“杨天熙现在在我手里。” 陆筱已经听见了杨天熙的大喊,一时有些沉默。 当年杨、陆两家陷害秦歌叛国,双方已经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她深爱着秦歌,夹缝中的尴尬身份让她根本不知该怎么为杨天熙求情,因为无论说什么,对秦歌都不公平。 但她的沉默已经足以说明她的态度,秦歌想了想,说:“明白了,我会放了他的。” 电话那边有些哽咽:“鸽子,对不起!” !! 第三十章 姐夫饶命! 秦歌柔声一笑,道:“傻丫头,这些烂事儿都是我们大老爷们搞出来的,关你一个女人什么事?别多想,很晚了,早点休息吧!” 挂断电话,再看杨天熙,这货已经虚脱似的坐在地上,见秦歌看过来,还挤出了个比哭都难看的笑容。 “把你的眼泪鼻涕擦擦,看着恶心。”秦歌没好气道。 “哎!”这话一出来,杨天熙算是彻底放了心,几下抹干净脸,坐到秦歌身边,嬉皮笑脸道,“姐夫,嘿嘿,啥时候回来的?” 秦歌斜乜他一眼,心想这货虽说很没节操,但还不算太蠢,让他活着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听说……你母亲很想让你继承家业。” 杨天熙正张罗着给秦歌倒酒,闻言一哆嗦,酒液洒了半桌子。 崔向竹的运气不错,被人从二楼扔下来正好落在一个小弟的身上,基本没受什么伤,至于那个本来只是胳膊脱臼的小弟为啥昏死过去就不关他事了。 杨少爷身边有高手,这一点他是知道的,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杨少爷的安全,这个时候最该干得事情就是装死,等上面解决完了,才是自己表忠心的时候。 于是他就躺在小弟的身上等,等啊等啊……偷偷看看表,都特么快一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完? 这会儿他有点后悔把片区的警察打点的太好了,店里发生斗殴事件,跑出去的客人中肯定会有人报警,那些警察一定以为是我在教训别人,才会姗姗来迟的吧! 这算不算摆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话说那小子哪儿冒出来的,这么能打…… 就在崔向竹胡思乱想消磨时间的时候,楼梯上有笑声传来,偷偷抬头看去,就见杨少爷跟那小子一起从二楼走下来了,至于杨少爷的那个高手跟班怎么没下来? “姐夫,你看今天这事儿闹的,是小弟不对,要不咱们换个地方?我知道有家会所不错,里面吃的很精致,玩得很精致,人也很精致……嘿嘿……” 杨天熙的话让崔向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这怎么打架还打出个姐夫来?听说杨家大小姐杨娇娇美艳绝伦,这能打的小子是她老公? 崔向竹想不通,但他却知道,今天这顿打肯定白挨了。 对于杨天熙的提议,秦歌是有些心动的,在国外就总听说国内的一些私人会所是如何的奢华,国外的会所更多,但西方人都是蛮夷,即便是欧洲皇室贵族,骨子里的那种粗俗也没法跟数千年文华熏陶下地华夏相比,翻来覆去的就是吃吃喝喝打球钓鱼外加打猎,哪有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玩法新奇? 只可惜,角落卡座里还有只醉猫需要照顾,秦歌只能无奈道:“下次吧!我现在在童家当保镖,脱不开身,我手下那些人的联系方式已经给你了,有事直接找他们就好。” 杨天熙说:“姐夫,以你现在的身份地位,干嘛要给一个小小帮派的小姐当保镖啊?太掉价了。” “欠人人情,不还不行啊!” 后面的话崔向竹没心思听了,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豆大的汗珠子哗哗的往下淌。为啥?还不是因为他刚刚跟鱼龙帮的杨成秘密达成了协议,鱼龙帮很快就会内乱,而他就会趁乱吞掉鱼龙帮至少三成的地盘和利益。 现在,自己后台大老板的姐夫是童家大小姐的保镖,这特么上哪儿说理去? 至于鱼龙帮的三成利益和京城杨家的提携比起来,那就是个屁。 不行,今晚就得把胖子成派来的联络人撵走……嗯,砍断两只手再撵走。 秦歌不知道崔向竹此时的想法,更加不知道他这么做直接导致了鱼龙帮内部矛盾的激化,童鱼原本打算温和处理的想法彻底成了泡影。 方小路醉的确实不轻,秦歌走过来时,发现她正抱着一个大靠枕嘟嘟囔囔的喊小鸽子,把她抱起来时都不撒手,直到看清秦歌的脸才嘻嘻笑道:“哈哈!被我吵醒了吧!让你只知道睡觉不理我,来,姐姐亲亲。” 这女人喝多了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秦歌满头黑线的把方小路的脸推到一边,杨天熙看清她的脸,吓得一屁股差点坐地上。 “方小路?这母老虎怎么会在这里?” 秦歌皱眉道:“刚才你还派人过来调戏她呢!这会儿一惊一乍的干嘛?” “哎呦我的姐夫哎!”杨天熙哭丧着脸道,“这里光线那么暗,我刚才在二楼根本没看清她的脸啊!只是觉得她腿挺长,远远的看上去也不算丑,要知道是小路姐,打死我都不敢那么干呐!” 秦歌对这货彻底无语了,扭头就走。杨天熙跟在后面还不停地说着:“姐夫,这事儿你一定要替我保密啊!千万不能告诉小路姐和表姐,否则她俩会撕了我的。” “我没心思管你的破事,”把方小路塞进车,秦歌发动引擎,扭头对窗外的杨天熙说道,“酒吧里的事要处理好,至于回京后怎么解释陈强的死,不用我教你吧!” 杨天熙咧嘴笑了笑,摆手道:“不用,要是这点事都做不好,姐夫你也没必要在我身上下功夫了,对不对?” 秦歌点头,踩油门离开。 奔驰被人炸成了废铁,秦歌这会儿开出来的是辆欧陆gt,这车空间不大,方小路坐进来没一会儿,整个车厢里就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酒味。 转头看她似乎已经睡着,秦歌摁开了一丝窗户,让凉爽的海风吹进来,心中因为连杀十一人而积攒的戾气也随之消散许多。 杨家的护卫中有“弑神者”让他有些意外,仔细想想也知道这是情理之中。 无论多么神秘的团体和组织,要想生存,就必须融入到普通人的社会当中,特别是像“神侍”与“弑神者”这样存世已经超过千年的势力,哪怕某一国的当权者是他们中的一员也不奇怪。 秦歌回国的目的就是复仇,陆、杨两家本来就是巨无霸一般的存在,现在又多了个更加神秘强大的“弑神者”,这让他不得不重新考虑将来的计划。 距离陆筱嫁进杨家还有一年,时间足够吗? 旁边一声猫叫似的呻吟打断他的思绪,扭头一看差点儿一脚油门儿撞前车屁股上,只见方小路闭着眼,满脸潮红,似乎觉得热,正在撕扯自己的衬衫,扣子已经掉了好几颗,白花花的前胸在路灯的照耀下泛出一层象牙般的光泽。 咦?粉色的胸罩,这娘们儿看上去那么彪悍,难道骨子里还有颗少女心? 秦歌觉得自己的嘴唇有些干,刚舔了一下,就听方小路说:“好看么?” 抬头就对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醉意朦胧,充满了平时在她身上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妩媚风情。 秦歌一时有些茫然,点头说:“好看。” 刺啦一声,在吃吃的笑声中,方小路竟然一把扯开了衬衫,一颗崩掉的扣子都弹到了挡风玻璃上。 “好看就让你看个够。” !! 第三十一章 酒后倾诉 酒精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打破秦歌的脑袋也想不到方小路喝醉之后会变得如此豪放。 好看就让你看个够! 啧啧,这话儿说的,太仗义了,不比“先让兄弟们爽一下”差多少。 象牙色的肌肤被灯光抹上了一层荧光,光看就知道有多么的柔软细嫩;丰满的雪堆随着急促呼吸起伏着,一浪未平一波又起;锻炼到平坦与豆腐块完美临界点的小腹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让秦歌一遍遍的在心里夸赞自己没开空调是多么的明智。 该死的,为什么这会儿车是在高架桥上?为什么没有把这娘们儿放在后座? 不能长时间扭头,没有地方停靠,秦歌急得抓耳挠腮,一咬牙猛踩油门,胖墩墩的欧陆gt顿时化身猛兽,咆哮一声就钻入了滚滚车流。 不回家了,先找个酒店再说。 酒店是几星的都无所谓,对于精虫上脑的男人来说,有床就行。 下了高架桥正好有一家度假酒店,直接开到正门,把钥匙丢给门童,在前台羡慕的目光中,秦歌抱着烂醉如泥的方小路进了电梯。 然后,灾难发生了。 电梯上升的失重感让方小路吐了,一点没糟践,全吐秦歌身上了,她自己衣服上一点没沾,好在这娘们儿胃里没什么东西,全是酸臭的酒水。 进了房间,看这娘们儿还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秦歌气得在她挺翘的臀部狠狠拍了两巴掌,丢在床上,自己进浴室洗澡。 等把自己收拾干净出来一看,他满腔的欲火瞬间就熄了下去,方小路已经睡着了,被单裹得严严实实,双人的大床被她四仰八叉占了个满。 秦歌还没饥渴到去上一个睡死过去的女人,苦笑一声躺在沙发上,叼着棒棒糖想自己的心事。 童鱼的事情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要麻烦许多,陆、杨两家因为弑神者的存在也变得棘手,如果是在国外,他早就派人在这两家杀个几进几出了,但这里是他的祖国,是他的家,也是他的退路,不能不把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都考虑全面。 不知想了多久,他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方小路起床的动静把他吵醒,黑暗中见她喝了杯水,秦歌没有开口,正打算继续睡,却听到脚步声来到了沙发旁边。 一阵悉悉索索,秦歌微微睁开眼就愣住了,只见方小路就坐在眼前的地毯上,衬衫依然皱巴巴的敞着,双手托腮,眼中还有醉意,却目不转睛的望着他。 这是要干嘛?梦游么? 秦歌继续装睡,方小路却幽幽开了口,声音很低,更像是自言自语,比蚊子声大不了多少。 “你知道吗?我平时凶巴巴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这话一出口,秦歌的汗就下来了。 一个女人深更半夜跑你跟前剖析自个儿,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把自己伪装给撕了,这说明什么?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是花心男人们追求的境界,他们喜欢跟女人谈情,却害怕女人动情,大家都戴着面具,男欢女爱你情我愿的多好,非得扯下伪装,撕开胸膛,把一切都血淋淋的暴露在阳光之下,太没趣了。 话说老子跟你不熟啊!大家认识还不到两天,你至于这样么?喝酒喝傻了吧! 方小路不知道秦歌没良心的腹诽,依然自顾自说着。 “我是独生女,妈妈从小就跟我说,家就是我的根,就是我的天,我不能跳皮筋,不能玩沙包,要好好练武,等我长大了,爷爷和父亲就会为我挑选一个丈夫,我要好好爱他,取悦他,为家族贡献出我的每一分力量……你知道吗?我的童年就像一场可笑的战争动员。” 有眼泪从方小路的脸上滑落,不知落在哪里,秦歌觉得心有些疼。 “我从来没觉得妈妈说的这些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知道全家人都希望我是个男孩,所以就拼命的让自己比所有的男孩子都强。上学时有男孩子给我写情书,我交给了老师,因为我知道自己的丈夫肯定不是他。你知道吗?那时的我明明是喜欢那个男孩子的呀……” 方小路开始哽咽,声音不知不觉已经有些大了,好在她自己没察觉到,秦歌还能继续装睡。 “后来我认识了小小,她也是独生女,可她跟我不同,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肆无忌惮,我羡慕她,甚至有些崇拜她,也是跟着她,我学会了逃学,学会了往不喜欢的老师身上甩钢笔水,学会了对着帅气的男生发花痴…… 我努力的跟她学,她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自己是在为自己活着,呵呵,是不是荒谬的可笑?” 秦歌不觉得可笑,只觉得可悲,平时见方小路那么彪悍嚣张,以为她本身就活的肆意潇洒,谁知外表之下会是这个样子。 “再后来,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学她了。”方小路的声音黯淡下来,“因为她遇到了你。你知道吗?在她偷偷告诉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彻底迷茫了,因为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让她仿佛瞬间就脱胎换骨,整个人都闪闪发光,我当时好害怕,因为我学不会。 除了家里给我安排的丈夫之外,我不能爱上任何人,可从那之后,小小所有的快乐都来自你,这让我怎么学? 当时我还傻傻的问她:如果家里人不同意她跟你在一起怎么办?她说没关系,她爱上的男人必须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果连在一起都做不到,那就不值得再爱。” 听到这里,秦歌心里不由苦笑,陆筱那丫头确实是这个样子,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却极有主见,她和方小路就像是上帝的一个恶作剧,身体和心完全装反了。 方小路呵呵笑了一声,继续道:“我记得她当时说这句话时的样子,是那么的洒脱,那么的勇敢,勇敢的让我自卑,我还想学她,却始终都鼓不起勇气,想了好久,才想出一个主意:既然我不能真的爱上一个人,那我干脆就爱上一个想象出来的人好了。 我想象的男人就是给我写情书的那个男生,可我没有恋爱过,想象不出来和他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好在那时的小小张口闭口都是你,一会儿是风流倜傥,一会儿又是柔情蜜意,再过一会儿就成了坏坏占便宜的流氓,我就是靠着这些片段,一点点的拼凑出了我的初恋。” !! 第三十二章 疑神疑鬼 秦歌的表情变得古怪,心里越发的不安起来,很想捂住方小路的嘴不让她说下去。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他一定不会再选择装睡。 方小路的酒劲儿还没下去,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说话哼哼唧唧的像条受了委屈的小狗,醉酒和黑暗给了她勇气,估计这会儿就算秦歌醒了都不能让她住嘴,或许还会让两人更加的尴尬。 “可慢慢的我发现,”她还在说着,“我的初恋越清晰,那个男生就越模糊,到后来甚至完全想不起他的样子,当时我好伤心,因为拍毕业照的时候我没去,连他的一张照片都没有,直到有一天,小小给我看了你的照片……” 方小路说到这里停住,秦歌刚松了口气,就感觉到脸上多了一只手。 手很软,有点凉,在脸上轻轻摩挲着,非常舒服……不对不对,大姐,说着说着怎么还动上手了?你可是小小的姐妹,咱俩上床一夜情什么的都无所谓,你现在玩这一套,回头让我还怎么混? 秦歌很想躲开,但身子却绷得紧紧的,一动都不敢动。 方小路像是摸上了瘾,还往前挪了挪,继续说道:“在见到你的那一刻,我脑海里那个男生的样子瞬间就清晰无比,他就是你,也只能是你,哪怕那个男生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来说也只是陌生人,因为我初恋的所有细节,都是关于你的呀!” 秦歌觉得很冤枉,比窦娥还冤,都是你自个儿幻想出来的,关老子什么事儿?凭什么大半夜不让人睡觉在这儿遭罪啊! “都说‘防火防盗防闺蜜’,说的就是我这样的吧!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你怎么样,你只是我想象出来的恋人罢了。 后来,陈伯伯就找到我,让我来齐海保护小鱼儿,当我得知你要回来时,心不知为何就抑制不住的激动,我默默的告诉自己,爱了你那么多年,见见你的真人也好,只是见见,什么都不做。” “啪”的一声。 毫无征兆的,方小路扇了秦歌一巴掌,很轻,力道估计连蚊子都拍不死,秦歌欲哭无泪,这种巴掌他除了干受着,一点办法都没有。 “原来你是个无耻的流氓、混蛋、花心大萝卜,我想象中的初恋情人怎么可以是这个样子?我好失望,又伤心又生气,恨不得一枪崩了你。可当我静下心来的时候,不知怎的却感到一阵莫名的安心,还松了口气,好像你越花心,我的负罪感就越轻一样。” 她又笑了一声,把脸轻轻伏在秦歌的胸前。 “我就是这么矛盾,明明需要你的花心来为自己对小小的背叛开脱,可见到你拿着叶清霜房卡时的贱样,还是忍不住生气,于是我就赌气的想:我要喝醉,然后勾引你,等你占了我的便宜之后,我再大哭大闹一场,把对小小的负罪感转移到你身上…… 这样我是否就能轻松的放下你了呢?反正你这种流氓也不值得爱。” 说着说着,她忽然又哭了起来,一下一下捶打着秦歌的胸膛。 秦歌都快疯了,姑奶奶,你的力道虽然不大,但这种打法儿,死人也要被你打醒了啊!让我还怎么装睡? 依然醉着的方小路可想不到这些,边打边说:“我怎么就睡着了呢?我怎么能睡着呢?混蛋,***,你不是很喜欢我的腿吗?不是大色狼吗?我这么一个大美人醉倒在床上,你为什么不碰?明明都带我来开房了,还装什么纯洁?气死我了,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方小路不管不顾的捶着,泪水在秦歌胸前湿了一片,力量也越来越大。 秦歌咬着牙装死,虽然自己很冤枉,可就是觉着自己这会儿像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那股子怎么也挥不去的愧疚郁闷的他只想骂娘。 渐渐地,方小路的动作慢了下来,力量也越来越小,直到最后一下落在胸前,再也不动了。 秦歌等了一会儿,听她呼吸沉稳下来,抬头一看,顿时哭笑不得。 这娘们儿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 齐海市北城有一片不起眼的居民区,楼房都是世纪初建造的,已经有些老旧,居住的也大多是本地土著,因为当年开发海边,这里就是土著们的安置房。 道上知名的老好人杨成就住在这里。 时间已经过了零点,整个居民区都仿佛陷入了沉睡,可杨成却面色阴沉的坐在沙发里,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个人,同样阴着脸,两人之间的茶几上摆着一个鞋盒,盒盖已经打开,里面是一双血淋淋的人手。 “姐夫,崔向竹这是什么意思?”对面那人率先开口,如果有认识他的人见他坐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他就是昨天苏甜一死就率先脱离鱼龙帮的瘸腿张。 “还能是什么意思?事情做得这么绝,就是要跟我们彻底撇清了。”杨成胖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声音阴测测的,完全不是平时那副老好人的样子。 “怎么可能?道上谁不知道他做梦都想把鱼龙帮踩在脚下,现在我们给了他机会,整整三成的利益啊!完全足以把他的青竹帮推到齐海第一的位子上,以前还好好的,为什么这时突然变卦?” 瘸腿张说的没错,一直以来崔向竹都被苏甜压得死死的,齐海的黑道利益被鱼龙帮霸占了一半,而势力仅次于鱼龙帮的青竹帮却只能和一些小帮派分享剩下的一半,换成谁都不会甘心,杨成答应给他三成利益,就等于是把第一帮派的位子拱手相让,他没有拒绝的理由。 杨成冷冷一笑,说:“别忘了鱼龙帮除你我之外还有七个大佬,哪怕陈阿豹废了,剩下那六个又有谁是省油的灯?” 瘸腿张想了想,道:“苏狼忠心耿耿,不会出卖童家利益,火炮跟刀疤黄就是两个夯货,没这个脑子,老谢、老王本来就唯姐夫你马首是瞻,我就不用说了,现在就剩下个黑寡妇许梦菡,难道说她真的不在乎亲弟弟的性命?” 杨成摇头说:“你忽略了一个人。” “谁?” “废掉陈阿豹的那个人。” “秦歌?那个苏老大的姘头?哈哈!姐夫,你开玩笑呢吧!他就是再能打,也只是童鱼的保镖而已,能成什么事?” “不知为何,这个人一出现,我的心就有些不安。” 杨成叹了口气,说:“特别是今天白天,他废掉陈阿豹后立刻就坐到许梦菡的身边,黑寡妇是什么人你应该知道,敢对她动手动脚的男人都没好下场,可这个秦歌竟然能跟她有说有笑,还搂了她的肩膀,这里面或许就有咱们不知道的事情。” 瘸腿张沉默下来,脸色阴晴不定,好半天才问:“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杨成沉吟良久,忽然呵呵一笑,说:“既然崔向竹不能指望,那我们就换人,省城和义堂不是已经派人来了吗?你去帮我约一下。” 瘸腿张眉头皱起,说:“和义堂?姐夫,他们胃口太大,是要吞并整个齐海的,找他们还不如我们自己单干。” “吞并齐海?哼,他们有这么好的胃口,也没这么好的消化能力,只要他们不傻,应该明白先在齐海站稳脚跟的重要性,我给他们五成的利益,就不信他们不动心,至于之后是他吞我还是我吞他,就要看各自的手段了。” 杨成咬着后槽牙说道。 !! 第三十三章 抬棺人 秦歌是被敲门声吵醒的,胸前没了方小路,卫生间里有水声传出,估计正在里面洗澡。 打开门,服务生递进来两套衣服,除了秦歌自己那身沾了呕吐物被送去干洗的之外,还有一件崭新的女式衬衫。 几下把衣服穿好,敲敲卫生间的门,里面传出方小路一贯嚣张却怎么听怎么心虚的声音。 “你、你要干嘛?” 秦歌心里好笑,逗她道:“还能干吗?开门。” “喂!我……警告你,你可别乱来啊!昨晚我是喝醉了才被你带来酒店的,不是想跟你怎么样,你不能瞎想,小小还在京城等着你呢!你这么乱来对得起她吗?” 方小路抱着胳膊躲在门口,小脸通红,清晨在秦歌胸前醒来时就让她羞愤欲死,这会儿他突然要闯进来,难道是昨晚自己说的那些话都被听到了?天哪!让我死了算了。 秦歌肚子都快笑疼了,这姑娘太可爱了,昨晚仗着酒醉唧唧歪歪说了半天,现在知道后悔心虚了?话说你表现的这么明显,就不怕我怀疑什么啊! “瞎说什么呢?赶紧开门,你要不开,我就自己开了,钥匙可在桌子上呢!”他继续吓唬道。 “不要,秦歌,你不能这样,我求你了……” 说到最后,方小路都有了哭腔,秦歌不敢再欺负她,赶紧说道:“好吧好吧!不开就不开,你的衣服我挂在门外了,一会儿你自己拿。” “诶?你是为了给我送衣服?” 秦歌忍着笑,“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没……没什么。” 方小路的声音低了下去,似乎如释重负,又似乎带着点失望的味道。 秦歌摸摸鼻子,心里暗叹一声,昨晚发生的事情,除了装傻,好像没别的办法。 开车回青云山的路上,方小路一直都看着窗外,很安静,直到在童家车库停好车,她才忽然开口:“谢谢你。” “谢我什么?”秦歌问。 “谢你送我的这件衬衫,我很喜欢。” 方小路嫣然一笑,当先走出车库,脚步又恢复了往日的轻盈。 女人,永远都是那么难懂。秦歌苦涩一笑,跟了出去。 走了没几步,他就发现气氛不对,方小路也是一样,环顾一下四周,凝重道:“好像出事了,家里的守卫变严了。” 前院里几乎每隔几步就有一个黑西装汉子,腰里鼓鼓囊囊的,不用看就知道别着家伙,今天是苏甜出殡的日子,守卫如此严密,是要防备什么人吗? 秦歌有点纳闷,如果真出了什么事,白鸟不可能不通知他,但此时童家的气压确实很低,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感。 “走,先找到小鱼儿再说。” 来到灵堂外,远远的就见管家福伯在门口焦急的转圈,上去一问才知道,还有三个小时就到下葬吉时了,可抬棺人到现在还有六人没到。 按理说,以苏甜的身份,为她抬棺的应该是她手下的那九个大佬,可这些人大多都比她年龄要大,像杨成这样的元老就更不合适了,所以除了苏狼愿意亲自上场之外,其余的七个抬棺人都是这些大佬的子侄。 江湖上讲究论资排辈,为苏甜抬棺,是那些黑二代们的一次露脸机会,以后担任帮内职务时也算顺理成章。 可现在除了苏狼和杨成的儿子杨小安之外,其它人一个都没出现,就连许梦菡也没来。 堂堂鱼龙帮话事人出殡,八个抬棺人六个没来,这人可丢大了。 混黑最看重规矩和面子,六个人就是六个巴掌,狠狠的扇在童家的脸上,从今往后,童家的名声在道上就算臭了,再没资格执掌鱼龙帮,甚至那些道上的阿猫阿狗见了都能吐口口水。 是什么让这六人背后的大佬毫不顾忌脸面的与童家决裂? 秦歌的脸阴郁的像是能滴出水来,让方小路先进去安慰童鱼,自己掏出手机拨号。 “鱼龙帮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电话那边愣了一下,马上回道:“杨成昨晚与和义堂来人达成协议,以五成利益换取和义堂压制火炮和刀疤黄,又派人给许梦菡送去了她弟弟的一根手指,逼迫他们不得不与杨成结盟。” 秦歌眉头微蹙,“与杨成结盟的不是崔向竹么?为什么要去找和义堂?” “崔向竹昨晚与杨成决裂,据属下估计,应该是杨成怀疑青竹帮被童鱼拉拢,所以才以大代价换取和义堂协助,并在今天骤然出手,想要给您和童家一个措手不及。” 秦歌抬眼看向偏殿的宾客,很快就见到了崔向竹那张谄媚的笑脸,想起昨晚海妖酒吧发生的事情,瞬间明白过来,不由哭笑不得。 这老混蛋想拍老子的马屁,却逼的杨成发疯,实在是不知道该怪谁才好。 不过没关系,反正老子也没耐心跟你们一直耗下去,都冒出来更好。 想了想,他命令道:“让那些负责监控的人动手,另外我要和义堂话事人的详细资料,马上。” 走进灵堂,就见童鱼沉着脸跪在那里,方小路和叶听雨在旁边陪着她,虽然看上去很镇定,但眼神里还是有一抹慌乱出卖了她此时心里的紧张。 看见秦歌过来,她神情一松,眼中露出希冀的光芒。 八个抬棺人只来了两个,再过三个小时,母亲就会成为齐海市道上的一个大笑话,小狼叔叔只知道跟人火并,杨成或许就是幕后黑手,孤立无援的无助感快要把她逼疯了,现在秦歌对她来说就是溺水之人抓住的那根稻草,因为在她看来,秦歌好像无所不能。 可是秦歌却连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靠在后面一根柱子上,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死人样儿。 童鱼拉不下脸去求他,气的咬牙切齿。 这时,杨成走了过来,胖滚滚的身子走的很慢,但步履沉稳,脸上的笑容一如既往的和煦,只是小眼睛里比平时多了一种东西。 那是自信,一切尽在掌握的自信。 “大小姐,眼看吉时快到了,他们几个怎么还不来?苏小姐的后事可不敢怠慢,您是不是再打电话催催?” 话说的和以前一样小心翼翼,可童鱼却在里面听出了别的味道,眼角瞥了眼睡的正香的秦歌,心里一阵烦躁,不耐烦再装,直接说道:“杨伯伯,有什么话请明说,总把自己弄得这么窝囊,您就不觉得憋屈么?” !! 第三十四章 很了不起么? 杨成明显没料到童鱼说话会这么直接犀利,愣了片刻才笑起来,整个人的气势随之一变,胖胖的身体上再看不到一点窝囊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佬应有的沉稳与霸气。 “不愧是苏小姐的女儿,果然聪慧,不知道大小姐能不能告诉我,是哪里让我露出了马脚?” 童鱼没有回答,反而咬着牙问道:“你想做话事人,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想必也已经拉拢了除小狼叔叔之外的所有人,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手段达到目的,为什么还要如此的羞辱我母亲?” 杨成叹了口气,看着灵前苏甜的遗照唏嘘道:“苏家两代人待我杨成不薄,如果有一点办法,我也不会这样做,是你逼的我太紧,我不能眼看着几十年的布置功亏一篑,相比我当王八这些年的痛苦来说,你家受的这点羞辱又算什么?”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杨成嘿嘿一笑,道:“当年你母亲曾经狠狠的羞辱过一个人,现在人家要报仇,我想得到他的帮助,就只能答应人家的条件。” 童鱼皱起眉,母亲很少谈起帮内事务,她不知道杨成说的人是谁,身后苏狼听了,瞬间就想到什么,恶狠狠问:“你投靠了和义堂?” 杨成点头,很坦然的承认。 “杨成,你该死!” 苏狼咬着牙一字一字道,要不是身在灵前,恐怕早就扑上去将杨成生撕了。 杨成根本不在乎苏狼的威胁,见童鱼一脸的茫然,便悠悠说道。 “和义堂是个老牌帮会,据说前朝末期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总部在省城,势力除了咱们齐海之外遍布整个东山省,当年那边有个叫金万城的曾企图进军齐海,害死了苏老大,苏小姐上位之后先示弱,后反击,不但斩断了和义堂伸到齐海的爪子,还活捉了金万城。” “可惜当时的鱼龙帮也是元气大伤,根本无力应付和义堂的报复,只好用金万城跟对方签订协议,然后将他放了。金万城一直都视这件事为生平奇耻大辱,现在他已经是和义堂的话事人了,碰上这么好的复仇机会,人家怎么可能放过?” 童鱼听完脸都白了,虽然不清楚当年事情的细节,但能逼的母亲放弃为外公报仇,这个和义堂的实力就可想而知。 怎么办?黑道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不在乎,但她决不允许有人对母亲有丝毫的不敬和羞辱。 那个该死的混蛋还在装睡么?为什么你不帮我?连你都要背叛我了吗? 童鱼想哭,却死死咬着下唇,即便已经有血丝慢慢渗出来,也坚决不让一滴眼泪流出来。她是苏甜的女儿,就算所有人都背叛了也要坚强,不能哭。 肩膀上忽然多了一只手,宽厚、温暖,流里流气的声音一下子就击碎了她脆弱的坚强,忍了半天的眼泪溢出来两滴,赶紧擦掉。 “和义堂是个什么东西,很了不起么?”秦歌歪着脑袋,嘴里的棒棒糖嘬的吧唧有声,看着杨成笑。 杨成的表情凝重起来,他不知道秦歌的来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眼前这个嬉皮笑脸的家伙很危险。 他想了想,说:“年轻人,无知可以无畏,但不能狂妄,和义堂存世已超百年,别说现在苏小姐已经不在了,就是鱼龙帮最鼎盛时期,也没人敢小瞧它,你如果是个聪明人,就应该明白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我杨成隐忍几十年,没有十足把握,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秦歌裂开大嘴,指着鼻子说:“你想招揽我?我的佣金可不低哦!” “哈哈,只要你还有价格,咱们就能谈。”杨成不愧是一代枭雄,光凭这句话,就能甩其它八位大佬好几条街,从某种角度来讲,他来当鱼龙帮的新话事人倒是非常合适。 秦歌嘻嘻笑着,指指童鱼,又指了指苏甜的遗照,模样要多贱有多贱。 他的意思再简单不过:我跟着童鱼是因为睡了她妈,你想让我跟你,最起码也得付出同等代价才行。 杨成的脸立刻黑了下来,童鱼也恨的牙根痒痒,伸手就拧住秦歌腰间的软肉,开始转圈。 “你找死!”杨成说道。 秦歌被童鱼拧的脸上一阵扭曲,嘶嘶的倒吸凉气,根本没工夫回答他的话。 杨成冷哼一声走了,童鱼这才松手,秦歌撩开衣摆,见腰间青了好大一块,不由苦着脸道:“大小姐,在你众叛亲离的时候我都坚决的挺你,忠心的我自己都感动了,你怎么忍心下如此狠手?” “哼!”童鱼鼻孔朝天,“我警告过你的,不准你拿我妈妈说事儿。” “不是想恶心恶心那头肥猪嘛!为你出气,你还这么多意见。” “那也不行,以后你再这么做,我还掐你。” 这时,叶听雨讨好的凑过来,甜甜道:“师父,早上好啊!” 秦歌幽怨的揉揉她的脑袋,说:“嗯!还是小雨最乖。” 童鱼瞪大了眼睛,拉着叶听雨问:“小雨,你、你叫他什么?” “师父啊!”叶听雨一脸理所当然的回答,让童鱼彻底混乱了,她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最好的朋友是怎么跟秦歌扯上关系的。 正要问清楚,忽然从偏殿传来一阵窃窃私语的声音,那里坐的都是齐海市道上的人物,童鱼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向门口,就见有四五个人已经走了进来。 当先一人身材魁梧,光秃秃的脑袋油光蹭亮,浓眉大眼狮鼻阔口,看上去十分威猛。 苏狼神情凝重的踏前一步,这让童鱼有些紧张,转头看见秦歌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知怎的一下子就放松下来。 光头看都没看苏狼一眼,径直走到灵前,没鞠躬也不上香,很无理的站在那里,肆无忌惮的看着苏甜的遗照,好一会儿才摇头叹息着说:“啧啧啧!怎么就死了呢?可惜呀!咱们老大惦记了这么久,做梦都想**她,现在一切都泡汤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他身后有个跟班附和道:“是啊是啊!总听人说鱼龙帮老大是个身上带火的娘们儿,今天一看,果然名不虚传,死的确实可惜。” 又有一个脸色发青像个病痨鬼的家伙嘿嘿阴笑道:“尸体肯定在冰棺里冻着呢!应该还能用。” !! 第三十五章 很屌吗 这话太恶毒了。 什么叫还能用?只要不是傻子,谁都听得出病痨鬼的意思,想到那副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几乎所有人都感到心里一阵恶心发寒。 “我**妈!” 苏狼怒吼一声,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刀,带着风声就朝病痨鬼脸上砍去。他与苏甜情同姐弟,对她除了尊敬和崇拜之外,还有那么一点不足以为外人道的感情,如何能受得了她被人这么侮辱?根本顾不得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心想要将病痨鬼劈成两半。 光头那些人一动不动,脸上带着看热闹的表情,病痨鬼迎着刀光裂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上身不动,右腿抬起后发先至,一脚就将苏狼给踹了回去。 众人一片哗然,要知道苏狼疯狗的名声可是实打实打出来的,整个齐海道上能在他手下全身而退的人不多,这个重口味的病痨鬼一副快要入土的样子,居然一脚就把他解决,身手有多恐怖可想而知。 和义堂不愧是百年帮会,底蕴之深不可小觑。这是偏殿所有齐海大佬们的一致想法。 哗啦啦,外面冲进来几十个苏狼的小弟,手里挥舞着棍棒和砍刀。 光头面不改色,朗声说道:“苏狼,你确定要让他们动手?” “都出去!” 苏狼吐出一口血唾沫,对手下们嘶吼一声,起身再次一步步朝病痨鬼走去。 病痨鬼侮辱苏甜,苏狼有理由对他动手,就算是杀了也有话可说,可如果让手下围攻,那就等于是向和义堂宣战,双方再无一点转圜余地。此时的鱼龙帮根本不是和义堂的对手,他很明白这一点。 光头当然也明白,这个世界无论到哪儿都是靠实力说话的,只要你强,就能横行无忌。 看着脚步已经有些踉跄的苏狼,童鱼感觉自己快要被心中的怒火点燃了,她很想阻止他,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母亲受辱,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那童家将再无翻身之地。 她转头看向秦歌,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哀求。 秦歌摸摸她的头,柔声道:“不想求我就不要委屈自己,那个病痨鬼侮辱小甜甜,你觉得我会放过他吗?” 童鱼一怔,猛然回头,就见昨晚一直守在她房门口的马尾辫女孩儿拦住了苏狼,那个很长的画筒被她拿在手里。 秦歌淡淡地说:“别弄死他,也别让这里溅上血。” “是,主人。” 马尾辫面无表情地躬身一礼,然后就直接矮着身子冲了出去。 由静到动,瞬间而发,整个人仿佛是被弹射出去一样,弹指之间就来到病痨鬼身前,手里画筒圆圆的底部直捣他的胸膛。 病痨鬼神色凝重,大喝一声,身上的衣服鼓胀起来,原本瘦骨嶙峋的人瞬间胖了好几圈,双臂交叉挡在胸前。 砰! 病痨鬼惨叫着飞了出去,从灵前一直飞到门外十几米才摔在地上,哇哇连吐好几口鲜血。 场间众人还没来得及惊讶,就见那个马尾辫长到臀部的女孩儿也已经冲到门外,跑动间裙摆飞扬,甚至连白色的棉质小裤裤都清晰可见。 如果是在平时,这样的风景一定是他们最乐意见到的,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他们从骨子里感觉到了如坠冰窟般的寒冷。 不知马尾辫从画筒里抽出了什么,只是两道寒光闪过,鲜血飞溅,病痨鬼的双手双脚就都被砍了下来,切口光滑无比。 先不说为什么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下手如此狠辣,光是这份犀利高明的刀功,就足以让人们不寒而栗。 马尾辫走了回来,长长地马尾在身后轻轻摇摆,无比小清新的高中校服让她看上去就像个弱不禁风的邻家女孩儿,要不是她的表情过于淡漠冰冷,任谁都无法将她与刚刚的血腥一幕联系在一起。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白鸟再次对秦歌弯腰施礼,然后静静地站在他的身后,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 所有人都还沉浸在震惊中无法自拔,苏狼却发出一阵快意至极的笑声,踉跄的跑出去,冲小弟们骂道:“都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人抬下去包扎,别弄死了,我要好好的招待他才行。” 这时光头也反应过来,怒道:“好!好!鱼龙帮好手段,这笔账我和义堂记下了,苏狼,我警告你最好把人包扎好给我送过来,否则我会让童家满门为他陪葬!” 光头气坏了,病痨鬼虽然性取向重口了一点,却也是帮内少有的高手,而且还是老大的心腹,怎么都没想到竟然会被废在这里,如果再让鱼龙帮带走,让他回去怎么跟老大交代? 苏狼身躯一僵,双目赤红的望着光头,咬着牙道:“吴仁,你不要欺人太甚!” “我就欺负你了又怎么样?真以为就你鱼龙帮有人能打?哼!有种你们今天就把我留在这里,否则……”光头吴仁哈哈一笑,指着秦歌和白鸟说道,“不把他们手脚砍下来赔我兄弟,你鱼龙帮就等着在道上除名吧!” “你……” “小狼,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婆妈了?”一个懒洋洋地声音打断了苏狼,秦歌掏了掏耳朵,说,“既然他们和义堂要人,那就还给他们。” 此言一出,全场大哗,这小子刚刚废了人家一个高手,竟然转脸就认怂了,他是傻子还是疯子啊!人家怎么可能放过他? 果然,吴仁狞笑着对秦歌说:“怎么,现在知道怕了?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晚了!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自断双臂,再把那用刀的小妞儿和苏甜都送给我那兄弟玩玩,或许他才有可能会大度的原谅你。” “这样啊!” 秦歌为难的摸着下巴,说:“好像很难耶!你看这样行不,我把你那兄弟的皮剥下来,做成衣服送给你老板,怎么样?我手艺很棒的,他一定会喜欢。” 灵堂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偏殿的大佬们一致认为秦歌疯了。 现代黑帮,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打打杀杀了,有什么冲突,大家坐下来好好协商,实在协商不通的,再以特定的方式来解决。 现在他竟然要剥和义堂的人皮送给和义堂老大,这简直就是在**裸地说:嘿!约架不?时间地点你定。 吴仁的脸色黑的就像锅底,沉声道:“你确定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确定啊!” 秦歌很茫然的点点头,说:“对了,问你个事儿,听你张口闭口总提什么和义堂,是干嘛的?跟同仁堂什么关系?很**吗?” !! 第三十六章 你能代表谁? 话已至此,双方火并已不可避免,或者应该说是和义堂对童家的单方面屠杀才对,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鱼龙帮已经脱离了童家的掌控,没人相信鱼龙帮的大佬们会因为什么义气而抗衡和义堂。 吴仁盯着秦歌的眼睛问:“你能代表鱼龙帮?” 秦歌摇头:“不能。” 吴仁笑得更加残忍,“那你代表的就是童家喽!” “我能代表吗?”秦歌转头问童鱼。 童鱼想都没想就道:“你是我的保镖,当然能够代表。” 秦歌欣慰的对吴仁说:“你都听到啦!” 吴仁哈哈大笑,“好!童家好胆量,佩服。” 说着,他就要走,秦歌拦住他,“哎!别走啊!我还没问你呢!” 吴仁皱眉,“你要问什么?” “当然是问你代表谁啦!” 众人有些傻眼,吴仁也愣了半天才冷声道:“小子,你想装疯卖傻?” “没有啊!”秦歌眨眨眼,模样要多无辜有多无辜,“人家就是想问清楚你代表谁而已,干嘛这么凶?” 吴仁脑门上青筋直冒,强忍着的怒火道:“你听好了,我是和义堂三当家吴仁,我代表的就是和义堂。” “谁给你作证?” “什么?” 秦歌指指童鱼,说:“我代表童家可是经过童大小姐同意的,你说你代表和义堂,谁给你证明啊?” 吴仁:“……” 所有人,包括灵堂门口战战兢兢的童家仆人在内都满头黑线,只有马尾辫白鸟依然面无表情,似乎对于秦歌的逗比行为早就习以为常。 “咦?你怎么不说话?那我帮你问问好了。” 说着,秦歌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喂!是金万城金老板吗?” 他这话一出口,不光是吴仁,在场几乎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没人相信他是真的在跟金万城通话,可这个时候玩这种把戏是啥意思?这家伙果然是个疯子啊! 吴仁大怒,抬手就要给秦歌一拳,可拳头离秦歌的鼻子还有好远就打不下去了。 因为手机开了免提,里面传出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正是和义堂话事人、他的老大金万城。 “我是,你是哪位?” 秦歌冲吴仁挤挤眼,对金万城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金老板你是否收到了刚刚发给你的信息?” 听筒里面一阵沉默,但吴仁听得出金万城的呼吸粗重了许多,一颗心不由跟着沉重许多。 “你……到底是谁?” 秦歌叹口气,说:“金老板,你好歹也是百年帮派的话事人,怎么会问这种弱智问题,太让人失望了,我是谁就那么重要吗?” 金万城再次沉默,许久才开口,声音里有毫不掩饰的怒火,“你想要什么?” “这才对嘛!”秦歌笑道,“其实告诉你我是谁也没关系,我叫秦歌,秦朝的秦,挽歌的歌,之所以给你打这个电话呢,是有个事儿想问你,这里有个叫吴仁的要跟我决斗,他说他能代表和义堂,我问你,他真的能代表吗?” 说着,他用大灰狼看小绵羊的眼神看着吴仁,舔舔嘴唇道:“这个问题和刚刚给你的那份信息一样,都很严重,所以金老板最好想清楚了再回答。” 在场的都是齐海黑道上有名有姓的人物,没一个是蠢人,从吴仁的铁青的脸上来看,就知道电话那边十有**就是金万城。 秦歌今天带给他们的惊讶太多,这会儿他们已经不知道该怎么看他了。 秦歌,以前从没人听说过的名字,昨天一出场就废掉鱼龙帮最跋扈的陈阿豹,当时人们听他口口声声叫小甜甜,只以为他是个比较能打的小白脸而已,谁知今天他第二次出手就再次刷新了大佬们的三观。 手底下一个高中生似的小姑娘就比齐海最著名的疯狗苏狼高出好几条街,叼根棒棒糖,装疯卖傻、痞里痞气的就敢挑衅和义堂三把手吴仁,现在倒好,随随便便一个电话就打到了金万城那里,还用什么信息威胁人家舍弃帮内的兄弟。 要知道,金万城如果答应了,损失的不单单是一个手下,而是他辛辛苦苦打拼十几年积攒下来的名声。 混江湖讲的就是一个“义”字,不管为了什么,只要出卖舍弃了兄弟,他今后都将在江湖上寸步难行,东山省第一大帮和义堂也必将易主,他就是再厉害也只能转入幕后。 行事天马行空,毫无章法,出牌一点常理没有,可看上去偏偏实力又极度强横……这家伙到底是谁?难道是苏甜早早就预料到会有今天而埋下的伏笔?那这个女人可就太妖孽了。 吴仁此时的脸色很难看,但人群中还有个人的脸色比他更难看,这个人是杨成。 从金万城的声音刚刚响起的时候,他就知道吴仁在劫难逃了,没有理由,只是直觉,就像他看到秦歌第一眼就觉得他很危险一样,随着电话的进行,他的心也跟着沉进谷底。 这次金万城沉默的时间很久,足足过去十五分钟都没说话,秦歌也不着急,笑眯眯地上下打量着吴仁,眼光猥琐的让其他人都开始怀疑他性取向是否正常。 终于,电话那边传来一声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金万城再次开口。 “我凭什么相信你?” 吴仁的表情瞬间呆滞,他了解自己的老大,这种话一说出来,基本也就等于准备放弃他了,可是……为什么? 秦歌嘿嘿一笑,道:“金老板,你没得选,听说你当年是赌桌上的好手,不如今天再赌一把好了。” “好!那就赌一把!”金万城居然大笑了两声,只是不带一丝感情,听的人浑身发冷,“秦歌是吧?!我记住了,十几年来,能把我逼到这步田地的,你是第二个,希望将来你我会有见面的机会。” 秦歌撇撇嘴,“行了,我对你没兴趣,就别肉麻了,赶紧说正事儿。” 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因为下一刻或许就是整个齐海乃至东山省黑道格局改变的转折点。 金万城不负众望,长长吸了口气,一字一顿道:“吴仁为一己私欲,擅自挑起两派争端,现驱逐出和义堂,以后是生是死,与我和义堂再无瓜葛。” “成了,金老板果然爽快,有时间去省城,你请我喝茶。” 说完,秦歌就挂了电话,冲已经完全傻掉的吴仁龇了龇牙。 !! 第三十七章 很贴身的那种 “不会的,你一定是在骗我,刚刚电话那边根本不是我大哥,对不对?” 吴仁疯了一样揪住秦歌的衣领,大声咆哮着:“你在骗我,金老大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出卖兄弟?我可跟了他十几年啊!为他挡过三刀,他怎么能背叛我?一定是你在演戏,对不对?” 看着吴仁布满血丝的双眼,秦歌**一笑,声音低的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见。 “金万城是因为把妹妹嫁给了一个高官才当上和义堂老大的,这一点你应该知道,而你不知道的是:他和妹妹根本没有血缘关系,可她妹妹给高官生的儿子却和他有血缘关系,为了保守这个秘密,你说他会不会背叛你?” 吴仁如遭雷击,许久后才松开秦歌的衣领,颓然坐倒在地。 秦歌面色慢慢转冷,看吴仁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坨狗屎,寒声道:“小狼,把他们带下去,刚刚谁对苏甜不敬,就把谁的舌头割下来喂狗。” “好嘞!” 苏狼高兴的答应着,吆喝着小弟就要把吴仁他们拖出去。 “不要抓我,饶命!饶了我!我、我有重要的情报,我知道谁是鱼龙帮的内奸,放了我,大哥!爷爷!放了我,我就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 吴仁的一个跟班大声嚎叫起来,抱住秦歌的腿就不撒手,眼泪鼻涕抹了他一裤子。 秦歌厌恶的把他踢开,很无情的说:“你是不是想说:是杨成联系的你们和义堂,也是他导致了今天抬棺人缺了六人的事情?” 那跟班傻了,愣愣的点头。 秦歌耸肩摊手道:“那没办法,你想说的我都知道,所以你还是滚吧!” “不要……求求你……放过我……” 苏狼和他的小弟拖着人走远了,那跟班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什么都听不见了,灵堂里大佬们的神色还十分精彩。 鱼龙帮的内奸是杨成?是他联系的和义堂?就那个死胖子老好人?开玩笑呢吧! 他们纷纷转头寻找杨成,直到看见一个胖子脸色苍白的坐在那里,才隐隐有些相信。 “呵呵!几十年的隐忍,一朝功亏一篑,好不甘心啊!” 杨成除了脸白了一些,风度倒是比吴仁强上许多,走向秦歌的步伐依然稳健,只是脸上的笑容有些苦,没了往日那种春风般的和煦。 相比之下,秦歌就毫无风度可言了,双手插兜,弓腰塌背,棒棒糖在嘴里左右来回转动,整个一二流子,说出的话就更没水平了。 “你不甘心又能怎样?咬我啊!” 杨成的小眼睛抽搐了一下,深吸口气说:“没错,失败就是失败,我不甘心也没办法,但是你就以为自己已经赢了吗?” 秦歌看看四周,说:“这要是还不算赢,那怎么才算?” 杨成冷冷道:“你忘了,苏甜的抬棺人还没到齐呢!没有我的命令,今天童家依然会成为整个齐海的大笑话。” 他说的没错,虽然像火炮和刀疤黄他们是被和义堂胁迫的,但是对鱼龙帮的背叛已成定局,所以就算和义堂退出了,他们也不可能立刻回头,那样就是两面三刀,会被所有道上的人所不齿,开弓没有回头箭,就算是错,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错下去。 “哎呀!这确实是个问题。”秦歌说,“既然你提出来了,那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对不对?” 杨成笑了,笑容里再次有了那种成竹在胸的自信。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痛快,我的办法很简单,现在距下葬吉时还有两个半小时,给我五百万和一辆车,只要没人跟踪,一个半小时后我会命令他们过来,如何?” “不行!万一你使诈呢?我凭什么相信你?” “就像你刚才对金万城说的那样,现在你没得选,不如也赌一下好了。” 秦歌皱起眉,道:“这样啊!还有个问题:你都要跑了,他们为什么还会听你的?” 杨成哈哈一笑:“不听也得听,因为他们最亲的人都在我的手上。” “哈哈哈……” 秦歌忽然也笑起来,看上去还有点小激动,一把握住杨成的手就猛摇,“同志啊!哈哈,咱俩想一块儿去了。” 杨成茫然的问:“什么?” 秦歌抬手指了指门外,说:“你看谁来了?” 杨成扭过头一看,身体瞬间僵硬,双腿一软跪在地上。 只见远远的大门处,有六个人快步走了过来,一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这些人杨成熟悉无比,他们分别是火炮、刀疤黄、许梦菡、老谢、老王,甚至还有最先造反的瘸腿张。 看着这六名鱼龙帮大佬整齐的跪在门外,连灵堂都不敢进,杨成忽然嗷的一嗓子冲出去,一脚踹在瘸腿张的身上。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 瘸腿张抱着杨成的腿就开始哭,七尺的汉子哭的跟月子里的娃似的。 “姐夫,我没办法啊!他们用枪指着小欣的脑袋,我不来不行啊!” 杨成怔住,这才明白秦歌的那句“同志啊”是什么意思,小欣是瘸腿张的独生女儿,就像他的命根子一样,现在被人用枪指着,他能不乖乖地过来吗? 其余的几个大佬估计情况也都差不多吧! 杨成转身看向灵堂里那个一笑就露出满嘴大白牙的年轻人,忽然从背后窜起一阵凉意。他应该也就二十三四岁吧!手段竟然比我还要狠辣无耻,胁迫他人亲人毫无底线可言,输在这样的人手里,真是一点都不冤呐! “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吗?”他艰涩的问。 秦歌说:“昨天就说了呀!我是大小姐的保镖。” 杨成苦笑着摇头道:“一个抬抬手就摧枯拉朽般毁掉我几十年谋划的人,怎么可能只是一个保镖?今天我一败涂地,估计很难活着了,我只是想知道我败在什么人手里而已,难道你连将死之人最后的一个愿望都不能满足吗?” 秦歌挑挑眉,很神秘的凑过去说:“我真的只是一个保镖,贴身保镖,很贴身的那种。” 一语言罢,杨成满脸苦涩,童鱼满头黑线。 !! 第三十八章 萌就是王道 秦歌的无耻行径让很多人都看不下去。 杨成是失败者没错,但光看他装孙子都能装几十年的毅力,也有赢得对手尊重的资格,秦歌这样肆无忌惮的羞辱人家,实在太没风度了。 秦歌才不理会那些异样的目光,给对手以尊重,这种武道精神值得赞扬,可这不代表他就一定要这样做。 他从不以英雄自居,更不想当君子,无耻小人才是他的标签,口袋里永远都会装着一张名为“卑鄙”的通行证。 让杨成和那六位大佬一样跪在门外,他嘚嘚瑟瑟的走到童鱼面前,一脸我牛逼吧快来夸我的贱表情,让童鱼哭笑不得。 她看看跪在门外的那些大佬,问:“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们?” 秦歌双手枕在脑后,靠着柱子打哈欠,说:“你是大小姐,应该由你来决定才对,问我干吗?不过,我觉得他们来做小甜甜的抬棺人挺合适的。” 童鱼咬着牙点点头,这些人虽然大多是身不由己,但险些让母亲出丑却是事实,人都是自私的,你因为你的原因让我差点受害,我凭什么大度的原谅你? 事情得到完满的解决,她的心情好了许多,见秦歌打哈欠打的眼泪都出来了,不由好奇问道:“昨晚干什么去了?” 秦歌指指方小路,“这傻妞喝多了,我去接她了呀!” “接了一宿?” “呃,还发生了点别的事,回来有些不方便,所以就住酒店了。” 童鱼意外的瞟了方小路一眼,见她脸色有些发红,心里一咯噔,一股莫名的怒火就冲了上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呃……那个……这个……” 秦歌心虚的不知说什么好,总不能跟人家说自己精虫上脑才去开房的吧!好在方小路给他解了围:“是我喝多了,吐了一身,实在没办法回来,才让秦歌去开房的……” 本来说这些就行了,可这傻妞儿脑子缺根弦,后面又加了一句:“我们什么都没发生,小鱼儿你别误会。” 小的时候读到“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时,秦歌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愚蠢的人,认为是古人瞎编,现在他明白了,蠢人无处不在。 果然,童鱼听了更加生气,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说:“我能误会什么?总共就俩保镖,居然一整夜都不在,既然没发生什么危险的事情,我觉得自己应该不需要保镖了。” 这就是小孩子的气话,不理会就好,秦歌知道这个道理,于是闭着眼装睡觉,可方小路却傻乎乎的当了真,很紧张的说道:“这怎么可以?昨晚你和小……秦歌不还遭遇袭击了吗?小鱼儿乖,昨晚是姐姐不对,姐姐向你保证,以后再也不会留下你一个人了,好不好?” “哎呀!小路姐,我是在说那个不负责任的混蛋,怎么能怪你呢?昨晚一定是他的错。” 童鱼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生气,听方小路道歉,赶紧解释,只是心里还有些不忿,于是矛头又指向秦歌。 秦歌还是装着睡觉不理她,仔细听甚至还有呼噜声,让童鱼恨的牙根痒痒却拿他没办法。 这时,叶听雨从母亲那边跑过来,抓住秦歌的衣袖,仰着的小脸上满是毫不掩饰的崇拜。 “师父,你好厉害啊!分分钟就解决了好大的难题。” 终于等到了夸奖,秦歌感动的都快哭了,宠溺的捏捏小萝莉的脸蛋儿,说:“果然还是乖徒弟最可心啊!我决定了,待会儿就先教你一手。” “这个不忙,”小雨拉着他的手偷偷看木雕似的白鸟,说,“那个姐姐好酷哦!她是你什么人?你让她教我功夫好不好?” 秦歌感觉很心塞,再次确定了这小丫头一定会欺师灭祖,本想拒绝,可忽然想起小白木头一样的性子,恶俗的心思起来,就对小雨说:“好啊!不过小雨你这么可爱,还用得着师父说吗?直接过去就行。” 小雨又偷偷看了白鸟一眼,犹豫道:“可是这个姐姐看上去很不好说话的样子。” 秦歌俯身在她耳边嘀咕了一句,小雨眼睛一亮,“这样可以吗?” “可以的,我相信你,上吧!”秦歌这会儿活脱脱就是一诱骗小萝莉的怪蜀黍。 小雨握紧拳头给自己打了下气,鬼鬼祟祟的跑了过去。 童鱼看秦歌一脸的不怀好意,便道:“你骗小雨什么了?我可警告你,小雨很单纯,不准你伤害她。” 秦歌瞥她一眼,“你把我当什么了?小雨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可比某些人强多了,我疼还来不及呢!现在就是给她找个新朋友而已。” 童鱼大怒:“你说的‘某些人’是谁?” “就那谁家的小谁呗!”秦歌开始耍无赖,气的童鱼差点吐血。 这时,叶听雨已经悄悄的绕到白鸟身边的一根柱子后面,探出小脑袋偷偷的瞧,屁股在另一边露出大半来,典型的顾头不顾腚,也不知道白鸟是否真的没看见她,反正一点反应都没有。 然后,就见小雨握紧小拳头,再次给自己打了打气,猛地跳到白鸟身前,双腿微微弯曲,双臂也蜷缩在胸前,两个小拳头缩缩着,大眼睛一阵乱闪。 白鸟的注意力终于被她吸引了,淡漠的看了她一眼,表情有些疑惑。 “喵~~~” 小雨本身就是个很可爱的小萝莉,一声怯怯的猫叫,再搭配上小小的拳头上下摆动,就跟个招财猫似的,萌的一塌糊涂。 童鱼看的发傻,不知道小雨在干吗,可秦歌却目不转睛的盯着白鸟的脸,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变化。 只见白鸟被那声猫叫震的脸色一紧,接着原本僵硬无比的表情就像太阳下的雪堆一样融化了,细长淡漠的双眼里满是亮闪闪的红心。 刚才断人手脚都面不改色的女刀手,这会儿就像是见到了天敌一样,好像还有些发抖。 她朝小雨伸出手,伸到一半却又缩回去,仿佛害怕把小雨吓跑一样。 过了一会儿,秦歌见她咬了咬牙,再次把手伸出来,指尖离小雨的头顶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眼看就要碰到了,却再次停下,像被定住一样,怎么都落不下去。 叶听雨不愧是靠卖萌出来混的主儿,见那只手不往下落,眨眨眼,把头主动顶在白鸟手心里,蹭了几下,还很讨好的又叫了一声。 “喵~~~” 曾经一夜之间连斩三十二人都无动于衷的白鸟彻底陷落。 !! 第三十九章 我是很多鬼 看着满脸宠溺又有些笨拙的听小雨叽叽喳喳说着什么的白鸟,童鱼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清晨起床见到这个马尾辫的时候,她说了半天也只得到了两句回应,“是主人派我来保护你的。”“主人就是主人。”搞得她都快疯了,先前又见到她砍人手脚时的冷血无情,以为传说中的杀人机器就是这样的,谁知小雨只是卖了下萌,一切都变了。 秦歌得意的笑声让人很烦,瞪了他一眼,道:“你还没说是怎么认识小雨的呢!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孩子,让她接触这些打打杀杀,不好吧!” 秦歌斜乜她一眼,说:“你对我们有歧视?” 童鱼一滞,气急败坏道:“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秦歌笑,看着那边格格不入却又十分和谐融洽的两个女孩儿,眼神温柔道:“小白是我捡来的,当时她只有十三岁,你知道我遇到她的时候,她在做什么吗?” 童鱼摇头。 “她在吃肉,生肉,人肉。” 秦歌的声音仿佛来自九幽地狱,让童鱼的汗毛一下子全竖起来,吃人肉什么的,完全超出了她想象的极限,胃部一阵痉挛,深呼吸好几下才没让自己吐出来。 “我打了她一顿,让她把吃进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秦歌继续说着,“然后给了她一瓶水,一块面包。” 童鱼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村庄里的房子还在燃烧,浓烟滚滚,一具具尸体趴在地上,有胆大的老鼠在尸体上爬来爬去,天地之间只有火焰中的劈啪声还不时地响着,一条瘦骨嶙峋的野狗窜出来,血红的眼珠子四下看看,见没有人,这才露出白森森的獠牙,一口咬在一具瘦小的尸体上。 忽然一道寒光闪过,狗头滚落在地上,瘦小的“尸体”直起身,是个面无表情地小女孩儿。 她先是趴在狗脖子上大口大口的喝着鲜血,直到血不再流淌,才用力撕下了一块狗肉,努力的嚼着。鲜红的血液涂满她的全身,可她依然面无表情,专注而细致的吃着。 这时,一个高大的年轻人走进了村子,他看上去走了很远的路,**仆仆,衣服也破烂不堪,脸上脏兮兮的,眼神和笑容却无比的干净,让人一见就能想起温暖的太阳。 年轻人走到小女孩儿身前蹲下,女孩儿把狗的尸体藏在身后,恶狠狠的看着他,仿佛在警告他“快点滚开,否则我就吃掉你”一样。 年轻人笑的越发温暖,从怀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她的嘴里。 女孩儿一愣,咂吧咂吧味道,记忆中的甘甜让她泪流满面…… 少女情怀总是诗,童鱼不愿意将那样一个美丽精致的女孩子和人肉联系在一起,固执的在想象中做了更改,如果没有令人讨厌的秦歌,一切都是那么的浪漫唯美。 因为秦歌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指着她的鼻子说:“你不会相信了吧?哈哈哈……我逗你玩儿呢!小白怎么可能吃人肉?哈哈……笑死我了……” 童鱼恼羞成怒,抓起秦歌的胳膊,一口就咬了上去。 “哈哈……哎呦哎呦……好了好了,我求饶,我错了,你快松口……呀呀呀呀嘶……出血了,你来真的啊!” 秦歌好不容易把童鱼的脑门推开,对着胳膊上血淋淋的牙印儿猛吹气,见她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赶紧躲得远远的,这丫头属狗的,以后得离远点儿。 “哼!”童鱼得意的哼了一声,转头看到母亲的遗照,忽然惊讶发现,心里轻松了许多,虽然依然很悲伤,却不再对未来迷茫。 好像有那个混蛋在,就不用担心**。 对于齐海市的老百姓来说,今天最值得谈论的事情就是童府的出殡仪式,上百辆黑色的轿车绵延几公里,风光一时无两。 原本苏甜一死就风雨飘摇的鱼龙帮和童家,今天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手下重新站在了齐海黑道的顶端。 一个电话让东山第一大帮和义堂堂主背信弃义;谈笑之间逼的鱼龙帮六位大佬跪地求饶;杨成计划几十年的阴谋一朝灰飞烟灭。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没有人怀疑这些事情的真实性,鱼龙帮依然是齐海黑道的领头羊,苏甜的葬礼,谁敢不来参加? 于是送葬的车多了几十辆,人数也达到数百人,吓得齐海警方如临大敌。 人生匆匆如白驹过隙,繁华褪尽终究只能余下空荡荡的落寞。 青松苍翠的墓园中,宾客已经散去,童鱼独自站在母亲的新碑前,不知在说着什么。 秦歌站在一棵松树下,叼着棒棒糖,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其余几位大佬已经让苏狼带走,杨成和瘸腿张以及最早跟随他们的老谢、老王注定会被清洗,这些事情属于鱼龙帮的内部事务,秦歌懒得管,倒是黑寡妇许梦菡执意留下来,还恬不知耻的提了要求。 她要当鱼龙帮的话事人。 “按理说,这个话事人确实应该由你来做,毕竟这是小甜甜早就安排好的,可此一时彼一时,从你选择背叛的那一刻起,你就失去了这个资格,这一点你应该明白的。”秦歌说道。 许梦菡美目中闪过一丝歉疚,却依然固执的昂着下巴,说:“我是有苦衷的,我是个孤儿,弟弟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他,怎么可能见他受到伤害而无动于衷?昨晚当我看到他被送来的手指时,我的心都要碎了。” 秦歌冷漠的摇头。 “这并不能抵消你背叛的事实,苏家把你养大,对你有恩,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我都不可能让一个***的人来做话事人。小鱼儿虽然不想打理帮会,可她需要这个帮会存在,鱼龙帮有时候可以成为她的后盾,不能交到一个随时都会背叛的人手中。” “我愿意为小鱼儿去死!”许梦菡嘶声道。 秦歌冷冷的笑,“那你愿意为了小鱼儿让你弟弟去死吗?我必须考虑将来他再次被人拿来胁迫你的可能。” 许梦菡的脸一下子就白了,死死的盯着秦歌,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你是个魔鬼。” 秦歌哈哈大笑,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几乎鼻尖贴着鼻尖的说:“我是很多鬼,魔鬼、恶鬼、小气鬼、讨债鬼,当然,很多时候,我也会变成色鬼。” 许梦菡的脸更白了,想要躲开,可和昨天一样,她再次失去了对身体的主导权,只能那么僵硬的站在那里,眼睁睁的看着秦歌离她越来越近。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娇喝打断了秦歌的恶作剧,他只能惋惜的叹口气,放开了许梦菡。因为童鱼不知何时走了过来,听语气就知道她这会儿很火大,少惹为妙。 !! 第四十章 你不死 我咬死你! 童鱼心里那个恨啊!不管怎么说,秦歌都跟自己的妈妈有过那么几天,现在妈妈刚刚下葬,他竟然就敢在墓前对别的女人动手动脚,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不能这么不要脸吧! 许梦菡此时也十分尴尬,低着头对童鱼道:“大小姐,对不起,我……” 童鱼打断她说:“梦涵阿姨,你不用解释什么,我知道这个混蛋是个大流氓,以后他再敢对你动手动脚,你直接阉了他就是,不用给我面子。” 秦歌一阵蛋疼,捂着裆跑了。 看他狼狈的样子,童鱼总算消了气,对许梦菡笑笑,说:“梦涵阿姨,你是知道的,我对鱼龙帮里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我没有担当大任的能力,所以,我想拜托你帮我管理,好吗?” 许梦菡一时没反应过来,指指自己的鼻子,不确定的问:“大小姐,你、你让我做鱼龙帮的话事人?” “是啊!秦歌说母亲原本就属意让你接班的,我这也只是执行妈妈的遗愿而已。”童鱼点头道。 “可、可是我……我刚刚才背叛了你呀!” 许梦菡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刚刚秦歌还那么无情的拒绝,现在大小姐居然要求她来做,这……他们俩到底谁说的算数啊? 童鱼摇摇头,笑道:“没关系,我不怪你,毕竟关系着你唯一亲人的生死,要换成我,所选择的肯定会跟你一样,所以我能理解。” 许梦菡的眼眶瞬间就湿了,其实刚才秦歌说的那些她是能够理解的,换成她也不可能把重要的后盾交给一个刚刚背叛过的人,所以现在面对童鱼毫无保留的信任,她无法不感动。 “谢谢!大小姐,谢谢你!我发誓:此生如果再做一件对不起童家的事情,就让我许梦菡不得好死。” 童鱼拉住她的手说:“梦涵阿姨言重了,反正我是不想插手什么黑道的,您平时就很疼我,交给您我也放心,说这些就太见外了。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牵着童鱼的手走到车前,许梦菡挑衅的看了秦歌一眼,却发现这货一脸贱笑,还朝她眨了眨眼。 黑寡妇瞬间明白自己被耍了,哪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不可以,明明这个混蛋一开始就知道童鱼会让自己做话事人,偏偏装出那副样子来吓唬人……不对,他不是吓唬人,他是想占便宜。 这个***! 就在这时,远远的传来“啾”的一声,听在耳里就像是鸟雀的鸣叫,本来没人注意,可秦歌却面色大变,猛地扑了过来,将许梦菡和童鱼一起压在身下。 两女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秦歌一声闷哼,然后就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喷在了脸上。 熟悉的腥味让童鱼的脸色瞬间苍白,心脏像是一下子被掏空了,抓住秦歌的衣领连声大喊道:“秦歌!秦歌!你怎么了?说话啊!告诉我你怎么了?” 秦歌趴在她身上一动不动,童鱼只觉得前胸一片湿热蔓延,血腥味也越来越浓,母亲去世时的那种无边无沿的恐惧笼罩在她的四周,让她哇的一声哭出来。 “秦歌!你不能死,不要离开我,求求你,最多以后我不再跟你发火了,求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只剩下你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猛力的摇,哭得撕心裂肺,让人心疼。 这让装死的秦歌有些傻眼,他是受了伤,但伤口在肩膀上,根本就不致命,只是想吓唬吓唬童鱼而已,没想到小丫头会哭的这么伤心,本以为她很讨厌自己的,原来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亲人。 “咦?大小姐,秦先生的伤口好像在肩膀上,他应该没有生命危险的。” 相比童鱼的慌乱,许梦菡要镇定的多,强压下对秦歌的感激和担心,率先爬起来查看他的伤口。 童鱼愣住,巨大的惊喜还没来得及充满胸腔就被无边的怒火燃烧殆尽,一口咬在秦歌的脖子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到这时她要是还不知道秦歌是在装死就太蠢了。 这个混蛋、贱人,你不死,我咬死你! “嘶……疼疼疼疼,再不松口就真死了。”秦歌赶紧求饶。 童鱼不为所动,咬着肉说:“就四要咬西你!” 于是,原本安静肃穆的墓园中出现了极其滑稽的一幕: 十几个黑衣人围成一个圈警惕的观察着四周,而在圈内,一个黑衣美妇正一脸古怪的看着地上的两人,一个年轻人趴在一个少女身上,双臂还支撑着不让自己压到女孩儿,肩膀上血肉模糊,疼的滋哇乱叫,而少女却死死咬住他的脖子,怎么说都不松口。 哦,不对,圈子里还有另一个女孩儿,穿黑裙子像个哥特萝莉,正又蹦又跳的喊着:“鱼姐姐加油!师父加油……” 把秦歌解救出苦海的是白鸟。 刚才秦歌扑向童鱼跟许梦菡的同时,她就抽刀朝一个方向冲了过去,现在见她独自回来,显然没有抓到人。 “主人,凶手跑了。” 童鱼总算松了口,秦歌赶紧连滚带爬离开这属狗的妞儿,摸摸脖子,一手血,也不知是肩膀上的还是她咬出来的。 “让下面的人仔细追查,”他吩咐一声,然后又讨好的朝童鱼笑笑,“小鱼儿,气消了没?要是消了,咱回家成不?我这再不包扎可真要死了啊!” “哼!” 童鱼眼中闪过一丝歉疚和担忧,小脸却仰得老高,冷哼一声钻进了车里。秦歌赶紧屁颠屁颠的跟上,刚要坐进副驾驶,就听大小姐道:“还坐前面干嘛?滚到后边来!” 没办法,谁让他刚才做的事情确实不地道呢!受伤了都没什么人权,活该。 秦歌小心翼翼的坐进后排,谄媚的模样让开车的许梦菡哑然失笑,却让童鱼一脸恼怒,粗暴的把他拉倒躺下,头枕着自己的双腿,从储物箱中翻出一包绷带,三下五除二将他的伤口包住,现在只能先这样止血。 这过程中,秦歌自然很疼,本想叫两声博取一下同情,却见少女眼眶红红的满是担忧,不由有些讪讪,只能呲牙咧嘴的默默忍受。 自作孽,不可活。 其实他根本不用受伤,当那声“啾”传来时,他首先就张开了一个无形的空间屏障,别说一颗子弹,就是导弹也别想伤害童鱼分毫,可屏障刚刚张开他却又取消了,转而扑了过去用自己的肩膀抵挡。 因为射来的根本不是子弹,而是“气弹”。 那是一颗空气高度压缩后所凝成的弹丸,根本不是普通武器打出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刚刚刺杀童鱼的人有超能力。 也就是说,是“神裔”。 他不想在对方面前暴露自己的能力,只能用身体抵挡。 连“神裔”都参与进来,童鱼的事情似乎越来越复杂了。 !! 第四十一章 禽兽不如 为什么会有“神裔”来刺杀童鱼? 这是秦歌泡澡时一直在想的问题。 青云山是个温泉别墅区,每一家都有温泉管道直通,童家很土豪,直接在一间木屋里砌了个池子,二十四小时都有活水温泉流淌,泡进去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会舒张开来,要多爽有多爽。 他的伤口被空间封住,根本不用担心流血和感染,头枕着池子边缘,嘴里嚼着棒棒糖,双眼惬意的望着天窗外的夜空,心里却没有诗意,只有血腥的杀戮。 杀手界中也有“神裔”存在,排名前五里面就有三个,所以不排除是巧合,但直觉告诉秦歌,童鱼的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凡人中的神秘势力分为“神侍”与“弑神者”两派,而“神裔”也不是铁板一块,势力划分大体上可分为保守与激进两种。 顾名思义,保守派相对温和,崇尚自由,主张默默的在人类中生活,自由自在。而激进派则对大多受过人类迫害,对人类十分仇恨,一心将之消灭,好建立起一个只有“神裔”存在的世界。 两派互相敌对,千百年来,一直都在普通人所看不到的地方厮杀着,至今不分胜负。 为了让自己一派发展壮大,两派都会不遗余力的搜寻着一切可用的资源。 秦歌不由得想:如果想要灭掉童家满门的幕后黑手就是激进派“神裔”的话,那他想要得到的会是什么呢? 看来童家也不像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哎!还真是接了个很麻烦的任务呢! 吱呀~~~ 房门忽然被推开,秦歌豁然回头,就见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盆子,里面装满了洗漱用品,灯光下只穿着白色睡裙的女孩儿就像精灵一样。 是那个叫小彤的女仆。 大半夜的,她怎么会来?秦歌转念一想就释然了,女仆嘛!肯定是刚干完活,想泡泡温泉解乏,虽然这个池子仆人不能使用,但女仆也有人权啊!人家都大半夜偷偷来了,还要怎样? 正这样想着,那边小彤伸手就把睡裙的吊带给撸了下来。小屋里水汽很重,她根本没看到秦歌,而且她的睡裙还是丝质的,吊带一松,很干脆的就滑到了地上,速度快得秦歌都来不及阻止。 呃……说实话,他一点都不想阻止。 小彤看上去心情不错,把睡裙收进衣篮,哼着歌就走到淋浴花洒下,一边揉搓着自己娇嫩的皮肤,一边小声哼着欢快的歌曲。 秦歌躲在池子里,只露出半个脑袋,眼睛瞪得溜圆,咕噜噜的直吹水泡。 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正是刚刚完全绽放的年纪,既不像少女那样青涩,也不像熟妇那么妖娆,身材纤瘦合宜,胸部不大不小,两颗粉色蓓蕾骄傲的挺立着,小腹平坦,后臀挺翘,完美的股下三角两边是象牙般的修长美腿。 小彤**的站在花洒下,任温热的水流冲刷,毫无瑕疵的肌肤让秦歌产生了想去亲手感受一下有多光滑的冲动。 也不知是温泉泡的时间太长还是什么,这会儿的秦歌满脸通红,双目充血,嘴边咕噜噜的水泡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 就在这时,小彤恰好关了花洒,秦歌根本来不及闭嘴,让她听见了。 小姑娘吓坏了,一手抱胸,一手捂裆,兔子似的,嗖的一下就跳到墙角,声音颤抖着问:“谁?谁在那里?” 秦歌在水里猛翻白眼。 姑娘,你求知欲太强烈了吧!管谁在这里呢?这么好的身手,直接跳到门口穿上衣服就跑不就结了?非得往相反的方向跳,还缩在墙角里,小气样儿,让人恨不得立马拖出来就地强奸一百遍,什么人嘛! 秦歌不说话,小屋里水雾缭绕,灯光迷蒙,女孩儿更害怕了,哆哆嗦嗦又问了一遍:“是……是谁?你、你出来!” 出来就出来,谁怕谁? 哗啦一声,秦歌就从池子里站起来了,胯下黑乎乎吊儿郎当一大坨,吓得小姑娘嗷的一嗓子就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秦歌对自己老二的表现很满意,这才对嘛!爷们儿的东西,就该带着杀气才对。 胡乱擦一下身子,套上个大裤衩,他来到小彤的身前,这一看不打紧,差点就真的把这丫头给就地正法了。 刚才虽然看了不少,但水雾缭绕的看的也不是很清楚,现在小姑娘蜷缩在墙角,湿漉漉的不着寸缕,该白的白,该粉的粉,白生生,粉嘟嘟,就像一大份让人口水直流的香甜蛋糕。 越柔弱的女人,就越能激发男人的暴虐,想起平时这丫头总是一副脸红红的样子,晚饭吃的很饱的秦歌一下子就饿了,饿得眼珠子都绿了。 吃?还是不吃?这绝不是莎士比亚一个人的问题。 脑袋里钻出两个小人儿,一个头上长角,说:上吧!上吧!这么好的机会,送上门来的不吃,岂不是禽兽不如? 另一个背后忽闪着圣洁的翅膀,说:对呀对呀! 秦歌想撞墙。 不知过了多久,小彤似乎觉得冷了,呻吟了一声,眼皮颤动几下眼看就要醒来。 嗖——! 秦歌跑了,就跟屁股后面有狗追似的。 小彤睁开眼,支起上身看着门口的方向,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神色,反而若有所思的喃喃道:“难道他真的只是个普通人?” 山上的夏夜很凉,秦歌跑了没一会儿,心里的那团火就熄了下去,心里一个劲儿的骂自己没出息,居然禽兽不如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真是败类中的耻辱。 自我反省了一会儿,他环顾四周,意外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最后一进院子,按照中式庭院的格局,这里应该是主人住的地方。 童鱼的闺房在前面的一栋小楼上,这里黑灯瞎火的,应该是苏甜与童正的卧房。 既然来了,那就进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为什么“神裔”会觊觎童家的原因。 这样给自己开脱着,秦歌上前推开了一扇房门,首先迎面就是一股淡淡地甜香。 咦?这味道好像不是小甜甜的。 凌晨两点,他也不怕被别人发现,直接摁开了灯,然后就愣住了。 眼前是个装修很现代化的客厅,色彩柔和,但家居装饰十分简约,主人应该是个很自恋的家伙,因为有半面墙上喷绘了一张黑白肖像照片,上面的女人笑的肆意张狂,乍一看还以为是苏甜,仔细一看面部线条要硬朗许多。 秦歌摸着下巴仔细欣赏着照片,心里想:这苏甜的妹妹苏酥也是个大美人嘛! !! 第四十二章 关于玩器材的教育问题 秦歌看过苏酥的资料,唯一的看法就是这个女人很作。 这年头的人都比较空虚,崇尚的是随心所欲,向往的是说走就走。 前者还好,后者就太矫情了,有钱的你爱咋走就咋走,没钱的瞎凑什么热闹?走半路没饭吃了写张纸就敢在街上乞讨,还要不要脸?别人凭啥要为你的傻逼行为买单? 而苏酥,就是这两者的结合,还玩出了花样,不旅行,只探险,哪儿容易死人就往哪儿跑,明明是沃顿商学院的高材生,却背着个大包满世界乱窜,说好听了是活的潇洒,说得不好听就是吃饱撑的花样作死。 这不,现在还不知道在地球的哪旮旯玩儿呢!没有信号,苏甜去世都没办法通知她。 这妞儿比较变态,书架上不是金融书籍就是探险杂志,连本言情小说都没有,实在是无趣。秦歌转了两圈正准备离开,目光却被枕头下露出的粉红一角吸引了。 圆圆的,后面有条小尾巴,很q的样子,像只老鼠。 拿出来一看,我靠!跳蛋,还是无线的。 他立刻就纠正了对苏甜的看法,这妞儿不是无趣,而是太有趣了。 不愧是玩儿探险的女汉子,人生就是彪悍,长得漂亮,还有钱,白富美到了极点,随便招招手,估计什么男神、帅草、**丝、挫男就得呜呜泱泱的往上冲,可她居然选择用这玩意儿来安慰漫漫长夜。 简直太丧心病狂了! 不行,对于这种误入歧途的女青年,秦歌觉得自己有义务好好教导一下,跳蛋没收,等她回来再跟她好好探讨探讨玩器材的问题。 “谁让你进来的?”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冷冷地声音,吓得秦歌差点儿蹿房梁上去,回头一看,就见童鱼披散着头发站在门口,白森森的睡裙随风轻摆。 “吓死我了,大小姐,你没病吧!半夜不睡觉,又出来假扮王祖贤?” 童鱼想笑又憋住,板着脸道:“我问你呢,谁让你进来的?” “没谁啊!我睡不着觉,瞎溜达到这儿,就进来看看。” 秦歌脸上一点尴尬的神色都没有,说的好像在自己家里似的。 “就没见过像你脸皮这么厚的,大半夜光着膀子,穿个大裤衩跑到我小姨的卧室里来,口水都流到下巴了,秦歌,你还要不要脸?” 童鱼满脸的鄙夷。她晚上睡不着觉,正在翻看相簿怀念父母,忽然发现后院小姨房间的灯亮了,跑来一看,才发现是秦歌这个混蛋。 秦歌赶紧擦下巴,啥都没有,又被骗了,不由十分幽怨的看着她说:“你这样可不对哈!人与人之间还有没有一点信任了?” 童鱼翻个白眼,伸出手。 “拿来。” “啥?” “你手里的东西。” “我手里什么都没有啊!” “别藏,我可看见了,两只手都摊开。” “……” “咦?这是什么?老鼠吗?好可爱。” 秦歌差点儿被口水噎住,不可思议的问道:“你不认识这东西?” “不认……”童鱼刚要回答,见他神色古怪,眼睛立刻一瞪,道,“你管我认识不认识,反正这是我小姨的,你竟然敢偷她的东西。” 十六岁了,开学就该上高三了,居然还不认识跳蛋?这不得不说是社会教育的失败,秦歌痛心疾首,不过一想到童鱼父母都已经去世,小姨还是个不着家的,这教育重任估计还得落在自己的头上,便立刻精神抖擞起来。 童鱼还真不认识那东西,苏甜以前管的她很严,电脑根本就登不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站,唯一的闺蜜还是叶听雨那个单纯丫头,没去过吧没看过片儿,连被人带坏的机会都没有,在这种坏境下要是还能认识这东西,那全国的父母们都别养孩子了,省的被气死。 她见秦歌愣在那里一会儿忧愁一会儿欣喜的,根本就没听见她说话,不由更加恼怒,上前照着小腿就狠狠踹了一脚。 “我说话你听到了没有?” “嘶~~~听到了,听到了。”秦歌抱着脚跳。 “哼!现在你可是我的保镖,鉴于你以往劣迹斑斑,我必须对你约法三章,第一:不经我允许……” “等等!” 秦歌抬手打断,晃着膀子嘚瑟道:“大小姐,约法三章的‘约’字,是约定,也是约束,对此我不得不再提醒你一次:我不从你这儿领薪水,咱俩没有从属关系,所以你对我没有任何约束力,何谈‘约法三章’?” 童鱼一滞,又把这茬儿给忘了,这货就是个滚刀肉,死猪不怕开水烫,想了想,她嘿嘿冷笑一声,道:“那如果我给陈爷爷打电话说你又偷看我洗澡呢?” 秦歌心说我确实刚刚偷看了洗澡,不过不是你,搓衣板似的身材,老子才没兴趣呢!想归这么想,可他的脸还是垮下来。 “你怎么能血口喷人呢?” “哼哼!我就喷了,怎么地?咬我啊!” 秦歌看看她吹弹可破的小脸儿,还真有心咬,可惜没那个胆儿。 “现在约法三章,你最好给我死死记住。”见秦歌就范,童鱼得意的继续道,“一:不经我允许不准调戏女孩子。” “报告大小姐:请问你什么时候会允许我调戏女孩子?” “呃……看心情。” “我抗议,这种不负责任的答案对我很不公平。” “抗议无效。第二:你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待命,我上课时你要在车里等着,逛街时要在后面跟着,烦了要逗我,累了要背我,饿了还得给我做吃的,像在外面过夜这种可耻的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喂喂,我是给你当保镖,可没卖给你……” “第三……”童鱼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不经我允许,不准你随便进我的以及我父母和小姨的房间;第四……” “等等,不是约法三章吗?哪儿来的第四?” “我说有就有,第四:不准随便打断我说话;第五……” 秦歌颓然倒在苏酥的床上,听着童鱼叽叽喳喳一条条的往下说,很有种喜儿卖身黄世仁的即视感,不过女孩儿的声音清脆,很好听,用来催眠还不错。 于是,没过一会儿,他真的睡着了。 睁开眼的时候,外面已经有鸟鸣的声音,看天光正是太阳初升的时候,秦歌长长打个哈欠,正要起来却感觉自己身上有东西,抬头一看,顿时傻了眼。 只见童鱼就睡在他的旁边,嘴里叼着自己的大拇指,正八爪鱼一样的缠着他,轻薄的睡裙全都堆在腰上,一个又圆又翘的小屁股露在外面,上面一只憨憨的维尼熊正无辜的瞪着他。 这……什么情况? !! 第四十三章 无边怒火 秦歌的身体像木头一样僵着,努力的回忆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怎么想最后的记忆都是童鱼在不停地唠叨,之后又发生了什么?这丫头怎么会睡在自己的怀里? 难不成她觊觎老子的美色,趁老子睡着之后…… 什么人啊?怎么能光顾着自己享受,太过分了,自私鬼! 手伸进裤裆摸摸,没什么异样,秦歌很失望,胳膊试着动了动,被压得很结实,麻了。 怎么办?虽然是被动的,但以他对女人的了解,童鱼醒来后一定会大发雷霆,一个猥亵未成年少女的帽子是戴定了。 这时,他看见女孩儿长长地睫毛颤了几下,身体似乎也绷紧了许多,就知道这丫头也已经醒了。 童鱼确实醒了,在秦歌刚醒没多久的时候就醒了。当她迷迷糊糊的发现自己正躺在秦歌怀里时,第一反应就是发飙,紧接着就想起这事儿似乎怪不着人家。 这几天她都没有休息好,昨晚见秦歌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她心里不忿,就爬上去坐在他身边继续说,至于什么时候睡着的,还真不知道。 好久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连梦都没做……不对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得赶紧离开才行,要是让这混蛋发现了,指不定会怎么嘲笑我呢! 她悄悄睁开眼,正好看见一只手伸进裤裆摸了摸…… 下流! 目光慢慢朝上移,就看见秦歌正瞪着大眼看天花板。 坏了,他醒了,怎么办?这个混蛋,醒了还不赶紧滚,躺在这儿挺尸啊……不好,他看过来了,不能让他知道我醒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外面的太阳越爬越高,没有开窗的房间里温度也开始升高,两个人就像两根木头一样躺在一起,虽然心里知道对方已经醒了,却都一动不动,希冀着对方先起床离开。 清醒的状态下,长时间保持着僵硬的姿势是很累的,于是没多久,两个人的身上就出了汗,黏糊糊的粘着睡衣和床单,别提有多难受了。 滴——的一声响! 童鱼下意识地睁眼,就见秦歌也正看着她,手里还拿着个空调遥控器。 四目相对,秦歌讪讪地笑:“那、那个……呃,太热了。” 童鱼气笑了,张口就咬。 “嘶~~~你真属狗的呀!怎么又咬?” “呸呸呸……” 秦歌身上有汗,童鱼咬了满嘴咸味,赶紧松口,“好咸,你真恶心!” “人家又没请你咬,”秦歌很委屈,“你讲不讲理啊?” 童鱼柳眉一竖,指尖熟练的找到他腰间软肉,捻住一点,然后360度拧。 “不讲理,怎么,你有意见?” “没有没有,能劳您尊咬,是小的的荣幸。”在资本家大小姐的淫威之下,秦歌很没出息的选择了臣服。 “哼!”童鱼得意的爬起来,虽然心里很紧张害羞,但脸上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淡定样子,下床将自己的睡裙拉好,然后恶狠狠的警告道:“昨晚是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睡的,明白吗?” 秦歌乖乖点头,童鱼像只得胜的小母鸡一样昂着头出去了,鉴于她刚刚的嚣张跋扈,秦歌决定不告诉她后背裙摆还塞在内裤里的事情。 在床上又躺了一会儿,他才回自己房间穿衣洗漱,收拾完出门慢慢地往厨房溜达,半道上遇见白鸟和叶听雨。 小萝莉拿了根木棍子正在练习挥刀,白鸟则在一旁满眼怜爱的看着她。 一个挥舞的狗屁不是,一个心思根本不在教导上,这俩妞儿都废了。 秦歌摇摇头,叹息着继续往厨房走,这时候先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路过温泉木屋的时候,想起昨晚偶遇的那只白兔子,他心里一阵火热,不自觉走近了些,有水声很清晰的传了出来。 是谁大早晨的就泡温泉,也不怕晕在里面? 不对,这声音……不好! 秦歌抬脚就踹开了房门,冲进去之后整个人都傻了。 只见池子里有个人正在扑腾,水面上一大片乌黑的头发来回荡漾,让人毛骨悚然。 赶紧跑过去把人捞出来,一看,居然是童鱼。 这丫头紧闭着双眼剧烈的咳嗽着,不断有水从嘴里流出来,看样子呛得不轻,倒是没什么生命危险。 秦歌这会儿也顾不上避嫌,抱着她的腰,让她脸朝下,更方便把肚子里的水控出来。 他的表情特别僵硬,满头大汗,不是因为紧张或者担忧,而是在用极大的毅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这丫头要多笨才会在不足一米深的池子里溺水啊! 过了一会儿,童鱼不吐水了,虚弱的趴在那儿猛喘气,秦歌把她翻过来揽在怀里,用袖子擦**脸上的水迹。 这时他才注意到,少女的前胸并不是搓衣板,只是起伏不太明显,两个小鼓包很可爱,上面两颗红豆颤巍巍的,很像农村过年时蒸的某种馒头。 看上去味道不错。 视线上移,童鱼正脸色通红地瞪着他,眼神跟刀子似的,里面有愤怒、羞涩和委屈。 “呃……” “闭嘴!” 童鱼挣扎着爬起来,默默的走到门口穿好衣服,然后就一语不发的离开了。 秦歌挠挠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因为他刚才看见,童鱼穿衣服的时候在哭。 低头看看自己湿漉漉的衣服,他叹息一声,女人真是太难伺候了。 推开门,砰!一个拳头结结实实的砸在眼睛上。 秦歌捂着眼后退两步,才看见门外站着怒气冲冲的方小路,看她的架势还想进来接着打。 “你疯啦?” 秦歌很愤怒,这女人怎么一个个都跟神经病似的?还是国外好,看对眼就上床,睁眼就拜拜,啥麻烦没有,碰到满意的留个电话还能继续约;这回国才没几天,身上就多了好几个牙印,估计一会儿还得加个熊猫眼。 方小路脸色铁青,也不说话,冲过来又是一掌击向秦歌胸口。 秦歌表情瞬间凝重起来,双臂挡在胸前,一个无形的空间屏障张开。 砰! 秦歌纹丝不动,方小路则脸色苍白的后退好几步,胳膊无力的垂下去,明显已经脱臼了。 “嗬!没看出来啊!还练过古武,什么境界了?黄阶巅峰?还是玄阶初境?”秦歌调侃着走过去,声音却冰冷至极,身上杀气四溢。 他没想到方小路居然是古武者,手下都没查到这方面的资料,一天到晚彪呼呼的,还以为是个傻大妞。 演技真是太精彩了,由此可见,前晚说的那些醉话应该也都是编的。 厉害!隐藏的好深呀! 秦歌心中涌出无边怒火。 !! 第四十四章 这么可爱果然是男孩子 刚才那一掌打出去,方小路就有些后悔,害怕伤到秦歌,现在看他没事,虽然自己胳膊很疼,可她还是松了口气,不过一想到浑身湿透哭着跑走的童鱼,她的满腔怒火就怎么都压制不住。 太让我失望了,你怎么可以对童鱼下手?她还是个孩子啊!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种败类,真是瞎了眼。 见秦歌满身杀气的走过来,她的心更加悲凉,失望变成了绝望。 错了,是自己看错了人,你要杀就杀好了,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看到方小路仰着头一副英勇就义的慷慨样儿,秦歌眉头皱起,脑袋也清醒了些,仔细想想如果这娘们儿真的是潜伏在自己身边的钉子,那今天的动手就太没道理了,演技那么好的人会这么轻易的暴露自己?没道理啊! “打了人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混不吝样儿,唬谁呢?” 秦歌收起心中杀机,决定先弄清楚之后再决定动不动手,“说说吧!憋着劲儿想打我多久了?看你刚才出手那狠劲儿,我是杀你老爹了?还是抢你媳妇了?” 方小路睁开眼,表情悲愤:“揍你这种禽兽,还需要理由吗?” 秦歌挑挑眉毛,“好吧!我不问理由,那你总得告诉我,我干了什么事儿惹到您老人家,怎么就禽兽了呢?” 说完,心里还加上一句:小彤可以为我作证,老子是标准的禽兽不如,说我禽兽,你这是赤果果的污蔑。 “好,你不承认是吧!那我问你,刚才小鱼儿为什么哭着跑出去?”方小路恨得咬牙切齿,“一个孩子都下得去手,你还是人吗?” 秦歌表情古怪,“我对小鱼儿下手?她这么跟你说的?” “一个女孩子浑身湿透的跑出去,哭得那么伤心,这里就你一个人,还用她说什么吗?你这个禽兽,枉我以前还那么喜……看你,真是瞎了眼。” 方小路说着说着眼泪就夺眶而出,心里无比酸涩。 “明白了,就是说,你只是看见小鱼儿那副样子,就想当然的认为我把她怎么了,对吧!”秦歌问道,语气渐渐生硬。 听他这么说,方小路一怔,难道误会他了?不对,小鱼儿的伤心货真价实,如果没有被欺负,那个坚强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哭成那样?这家伙最擅长胡搅蛮缠,决不能让他得逞。 “没错!”她点头道。 秦歌低下头,苦涩一笑,然后转身离开。 这次他是真的愤怒了。 仅仅凭着自己臆测就对别人横加指责,甚至痛下杀手,如果我只是个普通人,或许就会被刚才那一掌要了性命,这样的女人已经不是“愚蠢”两个字能够形容的了,也没了解释的必要,多说一句话都嫌心烦。 “你、你去哪儿?”看着秦歌落寞的背影,方小路的心一下子就空了,似乎有什么正在离她远去,“你回来,事情还没说清楚,你不能走。” 秦歌回来了,方小路破涕为笑,她忽然发现自己除了生气和失望之外,竟然一点都不恨他,甚至隐隐还觉得,就算他是个混蛋又怎样?如果他能…… 秦歌又走了,回来只是帮她接上胳膊,整个过程都面无表情,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童鱼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一场十分矫情蛋疼的误会,因为这会儿她自己都十分的矫情蛋疼。 回到自己房间,也不管身上还湿着,一头扎到床上,用被子将自己严严实实的包了起来。 眼泪还在不争气的流着,擦都擦不干净,索性就哭个痛快。 跟方小路想的不一样,她哭不是因为伤心;和秦歌想的也不一样,她没有生他的气。 之所以哭,只是小女生的情怀作祟——在最看重的异性面前出了那么大的丑,她没脸见人了。 原来,从小姨房间出来后,她嫌身上汗津津的难受,就决定去温泉小屋泡一泡。 温热的水流洗去了她的疲惫,也将她的心烘的热乎乎的,想起自己像个八爪鱼似的抱着秦歌睡了一晚上,她就羞的厉害。 为了阻止自己再去想这件事,她想给自己找点儿事干,眼睛四下看了一圈,就看见放在衣服上的那只粉红色的小老鼠。 这是做什么用的呢?圆圆的胖胖的像颗长尾巴的蛋,好可爱! 晃晃,里面没东西,也打不开,咦?这里有个开关……嗡~~~~~~~ “呀!” 指尖突然传来的震动吓了她一跳,失手就把那东西掉进了水里。 人在坐着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什么东西,两条腿总会下意识地合拢想要接住。 童鱼就本能的这么做了。 悲催的是,她没接住,而是夹住了。 这就要了命了,她还是个毫无经验的雏儿,这辈子连初吻都还没送出去呢!哪里受得了这么生猛的刺激?况且苏酥这彪悍女人订购的还是激情款。 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童鱼形容不出来,只觉得猛然间一股强大的电流从下面直冲大脑,脑海里一片空白,让人没着没落的难受,可偏偏又有那么一点点的舒服。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但总是听说过猪的。 童鱼猜到那只可爱的小老鼠是干嘛使得了,不明白连男朋友都没有的小姨为何会买这种东西,那个秦歌居然想偷偷拿走,真是个猥琐下流的混蛋! 如果不发生意外,她或许会再偷偷的夹一会儿,就一会儿……可惜腿上传来的剧痛把她一下子就拉回了现实——抽筋了。 温泉水多滑啊!她手忙脚乱的想站起来,扑腾一下就栽进了水里,水盆子还能淹死人呢,何况一米深的池子? 她不会游泳,咕咚咚灌了几口充满硫磺味的水之后就更加慌乱了,镇静什么的早丢到了九霄云外,只知道本能的把头往上抬,腿还在剧痛,使不上劲儿,胳膊又不够长,没一会儿意识就开始迷糊。 要死在自家的浴池里了吗?好丢人。 这是她当时的想法,然后一只有力的臂膀将她拉了出去。 肚子里的水还没控干净的时候,她的意识就清醒了,第一时间就知道自己正全身**的趴在秦歌怀里。 刚被他抱了一晚上,早晨还被看了小屁屁,现在更好,一点不剩全露出来了。 这个混蛋是我的克星吗? 该死的腿也不疼了,只余满腔满肺的羞涩,恨不得刚才淹死才好。 吐完了水,不敢睁眼,他把自己翻了过来,动作很轻,很温柔,怀抱也很温暖……他、他要是问我为什么会溺水怎么办?我该怎么回答? 天哪!如果让他知道是因为……因为…… 让我死了算了。 还好,他什么都没问,强大、温柔、幽默又善解人意,还真是个不错的…… 流氓! 他、他不安慰我,居然还有心思看我的胸?还……还咽口水…… 他不是总说我没身材么,为什么还看得目不转睛? 呼啦!童鱼掀开被子,也顾不上哭了,跪在床上,拉开自己的睡裙往里看半天,然后又颓然躺在床上。 好小,自己都看着没意思,他当时一定在想“这么可爱果然是个男孩子”之类的事情吧! 呜……不活了。 !! 第四十五章 好想被夹啊 接下来的几天,整个童家都笼罩在一股诡异的氛围当中。 童鱼整天绷着个脸,看什么都不顺眼,无缘无故的发了不少火,连她一向最喜欢的女仆小彤都挨了不少训,让小姑娘委屈的哭了好几回。 不过奇怪的是,只要看见秦歌,她立马就不哭了,总是像只战战兢兢的兔子似的扭头就跑,搞得心怀鬼胎的秦歌不知道说什么好。 方小路则黯淡着脸,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谁问都不说,问得急了还会落泪,让人看了恨不得抽一顿解气。 只有秦歌还和原来一样,整天吊儿郎当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样子,不过期间没少开车往外跑,回来就一脸失望。 童鱼很好奇,又拉不下脸来问他,就偷偷去查看车上的gps记录,发现他去的最多的是一片棚户区,更加奇怪了,找来苏狼问那片儿有什么,苏狼支支吾吾半天才说,那片儿最出名的就是站街女。 童家大小姐又发火了,这次连最尊敬的小狼叔叔都没能幸免,在童家工作的仆人们越发的胆战心惊起来。 苏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以为小姐不喜欢站街女,于是一声令下,鱼龙帮就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黄运动,这可苦坏了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可怜妇女们,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诅咒好几遍鱼龙帮里一个叫苏狼的大佬,害的苏狼最近总打喷嚏。 这一天,童家的仆人们都很开心,干活的时候也有了笑脸,做饭的还偷偷开小灶请扫地的喝了顿酒,原因无他,童大小姐、方大小姐跟那个秦歌都出门了。 前些日子总算联系到了苏酥,她今天的飞机,童鱼要赶去机场迎接。 这是这么多天以来三人第一次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大家都很沉默,任由空气中一种名叫尴尬的气氛慢慢发酵。 秦歌安静开着车,对于两女的心思心知肚明,也不说破,就是想看看这俩女人能忍到什么时候。 距离玩跳蛋被看光光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童鱼依然做不到若无其事的和秦歌在一起,好在车里还有方小路,就是不知道小路姐姐怎么了,以前的女汉子突然化身幽怨的林妹妹,好雷人啊! 方小路这些天一直都生活在深深的懊悔之中,那天之后没多久她就知道自己是真的误会秦歌了,跑去道歉,秦歌也嘻嘻哈哈的说没事,可她却总感觉有什么和以前不一样了。 之后的几天,与秦歌见面,他还会贱兮兮的调戏她,似乎没什么不同,她却在无意中发现秦歌的眼神十分清明,再不是以往那种“心里正想着猥琐事情”的样子,仿佛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有大长腿的女人而已。 这个结论让方小路心如刀割,可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是她的不信任一手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记得五年前他叛国出逃后,自己还着实恨了他一段时间,认为他该死,跑去跟小小说,小小却一脸的坚定,斩钉截铁的认为他绝对不会做背叛国家的事情,一定是被陷害了。 我果然不如小小,心里牵绊太多,优柔寡断,永远都做不到可以毫无保留毫无原则的去相信一个人。 方小路偷偷看了一眼秦歌,见他安逸的吃着棒棒糖,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心里就有些来气,觉得自己身为女人都主动道歉了,你还要怎样?堂堂大男人也太小气了。 其实她自己心里也明白,目前两人的状态是最好的,至少不用再担心会做出什么对不起陆筱的事情来,可她就是不甘心。 女人都是这样,孔子他老人家曾经曰过:唯女子与女子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这是真理。 在机场停好车,三人走进国际到达大厅,在看大屏幕上的班次信息时,童鱼忽然开口。 “秦歌,待会儿不准你口花花,来的可是我小姨,知道吗?” 小姨怎么了?你妈我都睡过。秦歌在心里很无耻的想,嘴里却道:“那她要是对我口花花呢?” “做什么美梦呢!”童鱼对某人的自恋嗤之以鼻,“想当年,我小姨连福青柏那么帅的男人都不正眼看一下,就你这样的,还是洗洗睡吧!” “福青柏是谁?”秦歌问方小路。 见他主动跟自己说话,方小路心里一喜,可看他还是一副面对普通朋友的样子,喜悦顿时化为苦涩,话也懒得说了,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硕大的广告牌。 秦歌看过去,顿时就怒了,一个破明星而已,白白净净桃花眼,长的是挺好看,比女人还好看,这还算男人吗?扔古代去就是娈童的命,唱花旦都没资格,小妮子竟敢拿这种娘娘腔跟大爷相提并论,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 况且他认为,所有喜欢花样美男的女孩子都有同性恋的倾向,因为所谓美男一个个都长得跟娘们儿似的,喜欢他们不就等于喜欢女人吗?至于那些非说这样的男人才是猛男真汉子的脑残们,已经可以装垃圾袋送焚化厂了。 像童鱼这样的好孩子,还是应该拯救一下滴。 不过对付这个年龄段的熊孩子,不能强行给他们灌输什么,以他们叛逆的性子,就是明知道你是对的也不听,他们管这种傻逼行为叫个性。 想让他们听话,就得忽悠的他们上赶着问你才对。 于是,秦歌看着福青柏的照片,一脸便秘表情的欲言又止半天,然后又用特怜悯的眼神看了童鱼一眼,摇头叹息。 果然,童鱼被他看毛了,道:“有屁就放,一副拉不出屎来的样子,恶心谁呢?” 秦歌也不生气,很同情的问:“你喜欢福青柏?” “是啊!人帅得掉渣,还有气质,演戏好唱歌也好,全华夏有几个女孩子不喜欢的?” 秦歌脸上的同情之色更浓了,模样就跟急救室门口正要对家属说我们尽力了的医生似的,摸摸童鱼的头发,柔声道:“小鱼儿乖,明星那么多,咱换一个喜欢,比如那个这几年刚红起来的歌后陈含玉就挺好,听说她跟陈千易将军还是亲戚呢!” “你少顾左右而言他,含玉姐姐我也很喜欢,你先告诉我福青柏怎么了。” 童鱼烦躁的甩开他的手,最近不知怎么了,特别不喜欢秦歌拿她当小孩子对待。 “我说了你会恶心的。” “说来听听。” 秦歌凑她耳边嘀咕了一句,童鱼立马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起来,怒道:“你撒谎。” “爱信不信,”秦歌摊开手,说,“反正我听说他在京城开演唱会的时候,经常被好男风的二代三代们叫去陪睡,小路也是三代圈子里的人,不信你问她。” 方小路一愣,“问我什么?” 童鱼满怀希望的说:“这个大混蛋说福青柏是个卖菊花的,我不信,小路姐,你告诉我,他是不是在撒谎?” 方小路心说这我哪儿知道啊?可她这会儿正发愁怎么缓和跟秦歌的关系呢!哪儿敢拆穿他?只好昧着良心说:“不是的,我……我好像也听说过。” “怎么会这样?” 童鱼面如死灰,可怜的小丫头被两个各怀鬼胎的成年人联手打击的偶像幻灭,至于那个偶像的名声,谁在乎?一个不男不女的戏子而已。 “啊!小鱼儿,想死小姨了,快让我抱抱。” 就在这时,一声尖叫响彻整个大厅,紧接着一个背着登山包的女人冲过来将童鱼死死抱住。 秦歌看着被两大团软肉夹住脑袋的童鱼,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好大!好想也被夹啊! !! 第四十六章 将无耻进行到底 女人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一头短发显得精明干练,小麦色的肌肤,小脸巴掌大,精致却不柔弱,两道细眉像是要飞起来,配上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上去特别英气。 她一身标准的登山打扮,外套系在腰间,叮铃咣铛一大堆零碎,上身却只穿了件墨绿色的背心,被两团至少gcup的酥胸撑的快要裂开了,低低地领口下就是深不见底的沟壑,看的秦歌恨不得立马去买一套登山装备钻进去探险。 好半天,在童鱼拼死的挣扎下,苏酥才松开手,小鱼儿大口大口的喘气,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小……小姨,你、你是要憋……憋死我啊!” 苏酥得意一笑,抬手在童鱼脑门上拍了一下,幽怨道:“几年前还总晚上偷偷跑到我房间找奶吃呢!现在长大了就嫌弃小姨了?没良心的。” 秦歌眼珠子立马瞪大了,几年前?那时候童鱼怎么着也十岁左右了吧!想想当时的画面:一个粉雕玉琢的小萝莉趴在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身上,一手一个硕大**,哼哼唧唧的要吃奶…… 不好,鼻血要出来了。 童鱼闹了个大红脸,偷偷瞟秦歌一眼,见他一副猪哥像,就知道在脑补很下流的画面,心里更羞,嗔道:“小姨,你说什么呀!这儿还有别人呢,怎么能乱说话?” “呦呦呦!”苏酥不理她的娇嗔,反而调笑道,“小鱼儿到底是长大了,都知道害羞了呢!” 童鱼被彪悍的小姨彻底打败了,干脆拉起她就走,再让她说下去,指不定还有什么丑事被秦歌听了去呢! “哎呀!小酥,原来你在这儿,可让我好找。” 远处忽然有个男人的声音传来,苏酥脸色一变,像是才注意到秦歌似的,问童鱼:“他是谁?” “他是我的保镖,叫……” 童鱼还没说完就被秦歌打断,他清了清嗓子,摆出自认最正人君子的表情来,伸出手道:“幸会,鄙人秦歌,秦朝的秦,情歌的……” “哎呀随便了,”苏酥很无情的挥挥手,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男朋友了。” “嗯……嗯?” 自我介绍被打断,秦歌本来还很伤心,可听到“男朋友”三个字立马就精神了,到底是受过资本主义糟粕熏陶的女汉子,话都没说全一句就成男女朋友了,那岂不是回家就能上床? 他得意的瞟童鱼一眼,心说这才是真正女人应该有的品味,哪像你们小屁孩儿一样,对着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都能犯花痴,哼!像老子这样让女人一见就恨不得撕衣服的男人才是真爷们儿,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至于童鱼和方小路,这会儿已经大脑当机了,眼睁睁看着苏酥抱起秦歌的手臂依偎在他怀里,傻乎乎的像在做梦。 从远处跑过来的男人也是一身价值不菲的登山装扮,三十左右的年纪,身材高大,相貌俊朗,特别是嘴角的笑容看上去特别温暖,有钱有貌有礼,活脱脱一暖男样本。 “你太淘气了,我正等行李呢!抬头你就不见了,可吓得我够呛……” 他像是才看见苏酥依偎在一个男人怀里一样,语气一滞,然后就用恰到好处的惊讶表情问:“小酥,这位是?” 一句话里有暧昧,有吃惊,明明目光里伤心欲绝,却还表现的彬彬有礼,就连童鱼和方小路对他都流露出不忍的神色,要不是秦歌远远就发现他眼中的那抹厉色,恐怕也要上当受骗。 这家伙的城府不简单啊! 苏酥也是个人精,满脸都是小女人的幸福,逼真的仿佛秦歌真是她心尖尖上的爱人一样。 “我跟你说过的呀!这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秦歌。”说着,又对秦歌介绍道,“这位是我们探险队的队友曹秋辰先生,这次出去,曹先生帮了我不少忙呢!” 尼玛!前几天还说我们是朋友呢!今天就成队友了,小浪蹄子,爷迟早要把你压在胯下唱征服。 曹秋辰这样想着,脸上闪过一丝略显做作的绝望,伸出手道:“出门在外,互相帮助而已,秦先生,真羡慕你,有苏小姐这样出色的女朋友。” 到这时候秦歌要是还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挡箭牌就真是傻逼了,斜乜苏酥一眼,心想老子的便宜你也敢占,不让你明白什么叫好吃不好吐,老子“无耻”的名头就白叫了。 想到这里,他先冲着曹秋辰歉意一笑,示意他等等,然后猛地一转身,揽住苏酥的纤腰,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狠狠吻住了她的嘴唇。 曹秋辰眼瞳急缩,里面寒光大冒,童鱼和方小路则彻底傻了,苏酥眼睛瞪的溜圆,刚要发怒却见秦歌冲她眨眼睛,好像再说“你要是发火,这戏可就演不下去喽!” 她转念一想,亲都亲了,再被曹秋辰拆穿谎言,那可就亏大了,刚想放松身体,不料一条滑腻腻的舌头就钻进了嘴里,让她火冒三丈,牙齿一合就死死咬住。 秦歌本来只是想亲一下就离开的,这下完了,想跑都跑不了了。 看在外人眼里,他俩就像是一对许久不见的热恋男女一样,舌吻的难舍难分。 终于,苏酥发现了这样自己更加吃亏,又不敢真的把秦歌舌头咬断,只好悻悻松口。 秦歌的脸皮多厚啊!还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转身对曹秋辰道:“真不好意思,分开太久,一时情不自禁,见笑见笑。” 曹秋辰这会儿都快气的吐血了,还能说什么?只能干巴巴的跟着笑笑。 秦歌继续道:“阿酥什么样子我很了解,一点都不让人省心,这次出去没少给曹先生添麻烦吧!今天正好碰上,那就让小弟做东,一起喝两杯如何?” 曹秋辰就算是真大度,眼睁睁看着喜欢的女人被别人又抱又啃的也受不了,要是再跟着一起去吃饭,非吐血三升不可,连忙找了个理由告辞离开。 他人一走,秦歌的两条胳膊就遭了毒手。 苏酥和童鱼一边一个,用上了吃奶的力气来回拧着,旁边方小路看的兴奋,还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 可怜秦歌只能呲牙咧嘴的默默忍受,谁让他理亏呢! !! 第四十七章 开战 回去的路上,车厢里的气氛比来的时候还紧张,苏酥在后座一直盯着秦歌的后脑勺,眼睛里的火焰就没熄灭过,童鱼的嘴巴则噘得老高,那么长时间也不嫌累。 秦歌脸皮再厚被人这么盯着看也受不了,挠挠头,讪讪道:“呃,那个……我也是想让情况看上去更逼真一些嘛!” “无耻!”这是苏酥的回答。 “禽兽!”这是童鱼的批判。 “太过分了,怎么能随便就亲吻女孩子呢?”这是方小路自认为能说出来的最公道的话。 秦歌不敢横眉冷对千妇指,只好俯首乖乖开好车。 苏酥发现不对劲了,看看副驾驶的方小路,又看看自己的外甥女童鱼,最后目光落在秦歌身上。 一个是有一双极品长腿的美女,一个是从小就特有主见的大小姐,居然好像都对这家伙有意思,他长得也不帅啊!他是谁?如果真的只是一个保镖,那就该死了。 童家和苏家即便败落了,也不是一个小小保镖能够染指的,回去就让苏狼先狠狠收拾一顿,打断双腿丢出去。 车先开到了墓园,童鱼陪着苏酥去母亲坟前凭吊,秦歌躺在引擎盖上叼着棒棒糖晒太阳。 方小路已经转了两圈了,转的人眼晕,秦歌没好气道:“有话你就说。” 虽然内心比较脆弱,可方小路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女汉子,脾气不是盖的,这么多天委委屈屈的憋着,这会儿听秦歌还这么对她,耐心一下子就没了。 你要一直端着是不是?好,老娘不伺候了。火气一上来,抬腿就把他踹了下去。 “你又犯什么神经病?”秦歌捂着腰爬起来怒道。 方小路鼻子一酸,却下巴一扬,斜着眼说:“看你躺的姿势太帅,老娘忍不住就踹了一脚,咋了?” 秦歌哑口无言,这理由太强大了,堪称有理有据的典范,不怪她,要怪就怪自己长得太拉轰,就像漆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太鲜明,太出众,被人踹一脚也是活该。 爬回车上躺好,见方小路还有再踹一脚的意思,赶紧说道:“够了哈!我知道自己很帅,就不劳您大驾提醒了。” 方小路被他惫懒的样子气笑了,翻个白眼骂:“小气样子。” 这么闹一下,她的心情也好了许多,靠在秦歌身边又道:“听说苏酥和苏甜一直不合,这才总满世界乱跑不回家的,而且脾气也十分刁蛮,很不好伺候,你干嘛一见面就把她得罪死了啊?” 秦歌朝苏甜坟墓那边看了一眼,撇嘴说:“我又不是她家下人,管她好不好伺候呢!” “说正经的,”方小路打了他一下,说,“总是要一起生活的,和和气气的不是更好吗?” 秦歌不说话,闭上眼假寐。 苏酥是什么样的人他很清楚,就是因为清楚,他才要在机场教训她一下,快三十的人了还不懂事,亲姐姐去世都找不到人,这样的娘们儿要是不好好调教调教,跟她再和气都没用。 还是那句话,老子被迫当这个保镖已经很不爽了,干嘛还得装孙子? 等童鱼和苏酥回来,四人继续上路回青云山,或许是因为刚刚哭过,这俩人倒没再找秦歌的麻烦。 车开进童家大门,管家福伯和苏狼都等在那里,秦歌下车正准备回房间休息,苏酥却指着他说:“那个谁,把我的行李拿到我房间去,小心点,里面的东西比你的命都精贵。” 嗬!这就开战了? 秦歌嘿嘿一笑,走到后备箱前摸摸那个背包,手指轻轻一划,底下就多了个口子,拎起来掂了掂。 哗啦啦!什么手电、饭盒、帐篷、登山镐之类的零碎掉了一地,还有件白色的运动内衣正好掉在他的脚面上。 “你是猪啊?”苏酥大怒,冲过来就要扇秦歌的耳光。 秦歌抓住她的手腕,冷笑道:“在机场让你掐是因为我理亏,但你要是认为我会任打任骂,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而且我提醒你:什么男人不能打女人这一套,在我这里不好使。” “你还敢打我?” 苏酥气的脸都白了,心里却十分得意,嚣张吧!再嚣张点儿,只有你足够嚣张,我才有理由赶走你。 “为什么不敢?”秦歌指了指童鱼,说,“连她我也是说打就打的。” “反了,反了,”苏酥抽回自己的手,回身怒视福伯与苏狼,“一个狗屁保镖这么嚣张,你们的眼睛都瞎了吗?福伯,给他结算薪水,让他滚蛋。” “苏小姐,这……这……” 福伯腿都软了,那么多道上的大佬在秦歌面前乖的都跟三好学生似的,我算哪棵葱让人家滚蛋? 福伯不管用,苏酥也不以为意,目光转向苏狼。 “小狼,刚才你都看见了吧?!这样无耻的混蛋怎么能当小鱼儿的保镖?别说保护雇主安全了,他不自己下手就已经谢天谢地了,你要还是我苏家人,就把他的腿给我打折,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姐去世了,家里还有我苏酥,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随便造次的。” 苏狼很尴尬,张嘴欲言又止,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 苏酥心里一沉,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看一脸风轻云淡的秦歌,心想小鱼儿对他有意思还说得过去,毕竟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很好骗,可苏狼这样忠心耿耿的汉子怎么也不说话?难道家里的人都被这家伙收买了?情况不妙啊! “苏狼!我说的话你没听到吗?”她实在不愿意相信苏狼会背叛苏家,又大声催促道。 “二小姐,我……我打不过他。” 说完这句,苏狼的头就低了下去,可怜一条汉子被逼的只能当众承认不如另一个男人。 苏酥傻了眼,苏狼的身手她是见过的,发起疯来一二十人都近不了身,可他居然自承打不过秦歌,这……这可怎么办? 这时童鱼走过来拉了拉她的手,说:“小姨,你别生气,秦歌这家伙是惫懒了点,人还是不错的,这些天在家里也很规矩,放心好了。来,你坐了那么久的飞机,还是先去休息吧!这家伙让我来教训就好。” 说完就冲秦歌瞪了瞪眼,道:“你怎么回事?一个大男人做错事说你两句怎么了?还‘男人不打女人在你这儿不好使’,这话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来的?厚脸皮,还愣着干嘛?不赶紧找东西把地上的收拾喽!” 这话听上去像是在教训秦歌,可轻描淡写的就把苏酥所说的仆人以下犯上的罪过变成了厚脸皮,其实这也算小丫头变相的恳求秦歌退让一步,她最清楚秦歌到底是什么人,不会任由小姨闹下去的。 对于童鱼这丫头,秦歌是生不起气来的,撇撇嘴,找福伯要了几个塑料袋,把地上散落的行李装了起来。 苏酥又愣了,她发现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糟糕,秦歌很听外甥女的话,这就说明外甥女还没彻底沦陷。嗯!那姑奶奶就不跟你硬碰硬,等让小鱼儿发现你的丑陋面目之后,看你滚不滚! 这样想着,她冷哼一声,扭着屁股跟童鱼走了。 !! 第四十八章 被夹住果然很爽 晚饭时,童鱼怕秦歌和小姨再闹起来,专门派小彤把饭菜直接送到了他的房间,还附带了一瓶好酒。 到底是大家里的小姐,果然很会做人,可比那个白吃这么多年饭的苏酥强多了。 吃饱喝足,又远程遥控了一下国外的手下,时间就到了深夜,从电脑前起身,长长伸个懒腰,秦歌收拾了几件衣服就推门出去。 泡温泉能让人上瘾,这些日子他一天不泡就浑身酸疼,绝不是因为希冀着哪天还能碰上上次小彤那样的好风景。 来到温泉小屋前刚要推门,房门却吱呀一声自己开了,里面一阵水雾裹挟着热浪与香气飘散出来,他定睛一看,好么,冤家路窄,不是苏酥是谁? 抛开性格不谈,平心而论,苏酥这娘们儿还是不错的,不但脸蛋儿十分精致,胸部也特别丰满,而且腰臀比例适中,甚至是秦歌所见过的女人当中最标准的一个。 这样的女人本来很有作尤物的潜质,只可惜脾气太臭,太自以为是,光长年龄不长心性,二十六七岁的人了还没小鱼儿成熟。 苏酥正低着头擦头发,忽然发现眼前站着个人,吓了一跳,等看清是秦歌时,下意识地就要发火,忽然想起什么,眼珠一转,只是冷哼一声就要错身离开。 既然她不找事儿,秦歌也懒得理她,抬腿正要踏进小屋,忽听身后苏酥哎呀一声,回头就见她歪着身子就倒了过来。 秦歌伸手将她扶住,心里还想着:男人再小气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人摔倒而无动于衷,嗯!我果然是个很有风度的男人啊! 如果苏酥知道他此时心里的想法,一定会啐他一脸口水,太不要脸了,你要扶我,肩膀、后背甚至是腰都可以,为什么会正好扶住我的胸?还一手抓一个,混蛋!下三滥的大色狼! 算了,亲都亲过了,就再忍忍,老娘豁出去了,不把你撵走决不罢休。 于是她先是装出一副被仇人救了的气恼面孔,僵硬的说声谢谢就推开了秦歌,可刚走出一步,又是哎呀一声倒了过来,不过为了避免再次被袭胸,这次她是抱着手臂倒的。 秦歌乐坏了,摸了一把不过瘾,还想再让哥哥摸一回?他天生就不知道客气,上前再次将苏酥揽进怀里,手指不经意间在她肋下挠了挠,痒的苏酥本能松开了手臂,然后他趁虚而入,两只大手再次覆盖住了那两团**。 “我……” 苏酥已经生不起气来了,碰上个这么极品的混蛋,只能自认倒霉。 “你没事吧?”揉捏着人家的胸部,秦歌还一脸道貌岸然的关心问道。 苏酥脸上满是痛苦,咬了咬嘴唇,说:“我好像、好像崴了脚,好疼。” “是吗?我看看。”说着,秦歌腾出一只手就朝下摸去。 你妹!脚崴了你顺着我的屁股开始摸是几个意思?苏酥赶紧抓住他的手,在这么下去,全身都要被他摸遍了。 “要不、要不你送我回房间吧!在这里要是被人看到了,那就……那就……” 苏酥满脸都是羞涩,再不复白天那种彪悍的样子,娇娇弱弱的跟小彤有一拼,只是手死死的抓住秦歌的手臂。 坚决不能让他碰到大腿,可怜的,身上就剩腿没被碰了。 “这样啊!也好。” 不等苏酥回答,秦歌双臂稍一使力,就把她抱了起来。 苏酥吓了一跳,然后欲哭无泪。 因为秦歌的左手绕过她后背从肋下伸出正好覆住她的左乳,右手穿过膝弯直接抱住了两条大腿。 认识不足半天,先是夺走老娘初吻,现在又连续把老娘的胸和腿都摸了,天哪!你是上天派来专门惩罚我的么? 我忍!为了小鱼儿的幸福,为了苏、童两家辛苦积攒下的产业不被人夺走,老娘忍了,不把你赶走,老娘誓不为人。能打了不起么?苏狼一个人打不过你,那我就找十个二十个,非把你的爪子剁了不可。 回房间的路上,苏酥强忍着胸部和大腿上的麻痒,不断的在心里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 秦歌看见她那副咬牙切齿的样儿,心里就想笑,这女人也蛮拼的,为达目的连色相都豁的出去,不愧是苏甜的妹妹,性格再不讨人喜欢,该有的魄力一点都不少。 好,那就让小爷看看你能豁出去多少。 来到最后一进小院,秦歌踹开苏酥的房门,很温柔的把她放到床上,眼角瞥见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然后嘴角微微翘起,心里就明白了她想干什么,待会儿要是童鱼不来才怪。 哼!这种栽赃嫁祸的手段对别人或许管用,碰上老子算你倒霉,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 揉着苏酥光洁的小腿,他问:“怎么样?疼得厉害吗?” 苏酥娇俏的翻个白眼,天然的妩媚让房间瞬间一亮。 “你、你摸错了,是另一条腿。” “哦哦!不好意思。”秦歌的手又搭上她另一边的小腿,摸了几下,问:“是这里吗?” 苏酥红着脸娇嗔:“讨厌,人家是脚崴了,你总摸腿做什么?” “呃……我是怕你伤到骨头,既然腿没事,那问题就不大。” 秦歌郑重其事的解释着,脸不红心不跳的又在人家腿上摸了好几下,这才移到脚上。 刚碰到,苏酥就疼的倒抽一口凉气,缩了缩脚。秦歌赶紧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手重了。” 苏酥说:“没关系,你站在床下帮我揉里面的脚,弯着腰本来就很难用准力道,要不……你上来吧!” 秦歌大喜,一边往床上爬还一边假正经的说:“那多不好意思啊!” 苏酥猛翻白眼。 床很软,秦歌的手摁在上面就陷下去一大块,上半身刚刚要越过苏酥的身体时,也不知她是有意无意,蜷着的小腿忽然伸直,脚尖堪堪在他大腿根点了一下。 这娘们儿挺大胆啊!这么危险的挑逗都敢上,真不愧是喜欢花样作死的。 既然人家女人都如此彪悍了,秦歌干脆将计就计,胳膊一软,哎呦一声就趴在了苏酥的身上,大脸正好埋进那两团雄峰之间的沟壑之中。 好香!被夹住的感觉果然很爽。 就在这时,房门忽然被敲响,外面传来童鱼的声音。 “小姨,你在不在?我进来喽!” 说时迟那时快,苏酥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双臂一伸就把秦歌的脑袋死死抱住,深吸口气,红润的嘴唇就喊出了这时女人最爱喊的三个字。 “救命啊——” !! 第四十九章 侵犯 这一声喊,苏酥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心中畅快极了,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说不出的舒爽,就像历尽千辛万苦爬到山巅,对着高远的天空和广袤的大地大喊了一声一样,只觉得今天一天受到的恶气全都在这一声喊中发泄了出去。 接下来,小鱼儿就该推门闯进来了吧!当她看到这个臭男人正趴在小姨的身上企图不轨时,心里那些少女青涩的憧憬也该破灭了吧!等把童家上下都惊动了,一定不会再有人对他有丝毫的同情。 企图强暴雇主啊!简直连畜生都不如!必须得报警抓进局子才行,到时候再花点钱运作一下,给他个重判,人生就能彻底清静了。 哼哼!臭流氓,这下看你怎么办! 不好,他的头在动,小鱼儿还没进来,不能让他跑了,我再用力。 “啊~~~” 这一声不是尖叫,而是带着颤音更类似于呻吟的叫,因为秦歌隔着衣服咬住了她的一颗樱桃。 臭流氓!苏酥想都不想就一巴掌扇过去。 秦歌抓住她的手腕,松开嘴往上爬了爬,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的眼睛,说:“叫啊!继续,只叫一声不够震撼,多叫几遍,得让人能通过你的叫声体会到你急迫和痛苦的心情才行,你刚才叫的那一声听上去太快乐了,不像被强暴,倒像是要来了似的。” 苏酥一愣,忽然反应过来,小鱼儿怎么还不进来,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房门再次被敲响,童鱼喊道:“小姨?你不在吗?” “我在我在,小鱼儿你快进来救我,秦歌他在欺负我。” 苏酥赶紧回答,得到的回应却是童鱼在门外自言自语。 “这个小姨,不知道又跑哪儿去了,明明是她叫我九点半来找她的,自己却没了影,那么大的人了还是这么不着调,唉!不管了,我回去睡觉。” 苏酥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只觉得眼前秦歌的笑容是那么的阴森恐怖。怎么会这样?我明明喊的那么大声,为什么小鱼儿就像根本没听到一样?难道小鱼儿早就跟他是一伙的? 不可能不可能,姐姐去世还不到一个月,小鱼儿怎么可能眼看着小姨被侵犯而无动于衷?就算是再傻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蛊惑成这样的冷血无情。 “不要走!小鱼儿,我就在房间里啊!你仔细听听,我真的在啊!别走,小鱼儿……”她又急切的喊起来,可门外的童鱼依然没有回应。 耳听着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至完全听不见了,苏酥才颓然放弃,目光惊疑不定,完全弄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别瞎想了,”秦歌凑到她的耳边吹气,笑的像个恶魔,“小鱼儿那孩子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不可能跟我联起手来对付你的。” 苏酥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因为刚洗完澡没戴胸罩,薄薄的睡衣前胸也出现了两个凸起。 秦歌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似的,一手一个捏住轻轻一提。 “嗯……”苏酥忍不住叫了一声,一股酥麻酥麻的电流瞬间传遍全身,这感觉可比以前自己玩儿的时候刺激多了。 “为……为什么会这样?”她按住秦歌作怪的大手,问道。 秦歌任她按着,用掌心缓缓轻柔,就像贪玩的孩子企图把橡皮泥揉成圆球一样。 “先不说这个,我比较好奇的是,我去泡温泉纯属临时起意,你是怎么计算好时间,让小鱼儿恰到好处的九点半来找你的?”他问。 “就、就算你不去小屋,我、我也会主动去找你的。” 胸前一阵阵的电流不断,苏酥觉得自己大脑充血的厉害,脸很烫,头很晕,那些本来全身乱窜的电流似乎也规矩了,一道道乖乖地从前胸往下走,绕过肚脐,聚集在小腹之下。 她虽然因为儿时的阴影很讨厌男人,但也不是没经过人事的雏儿,让童鱼出丑的那颗跳蛋就是明证。她知道那些麻痒的电流最终会在小腹越聚越多,化身溪流等待着,等待决堤而出的那一刻。 “你放开……” 她想推开秦歌,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动弹不了了,手脚就像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似的,无论怎么用力,都动不了一丝一毫。 她惊恐地看着秦歌,哪怕是在亚马逊的丛林里,在百慕大三角的风暴中,她都没有过像现在这么恐惧,因为那些危险她都有信心面对,可此时发生的事情则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 声嘶力竭的喊叫,近在咫尺却无人听见;自己呵护了二十六年的身体突然失去了掌控。这是怎样诡异的手段?秦歌是人是鬼? “别害怕,我是人。” 秦歌笑笑,就像能看透她在想什么似的,与她像恋人一样亲密的脸贴着脸,在她耳边说道。 “那、那为什么……会这样?”苏酥颤着声音问。 “嗯……这个不好解释,你看过武侠小说吧!就当是被我点穴好了。”秦歌含住她的耳垂,舌尖一边轻柔的舔舐一边说道。 其实点穴什么的完全是在撒谎,他只是用空间把苏酥给禁锢住了,看上去好像跟童鱼只是隔了一扇房门,其实两人完全不在一个空间里,她就是喊破了嗓子,童鱼也不可能听得见。 耳垂是苏酥身上最敏感的地方,无法动弹的恐惧感又令她此时的感官无比灵敏。 于是,秦歌的这一含瞬间点燃了她的心火,仿佛在霎那之间就燎干了她体内的水分,让她口干舌燥;又仿佛掘开了她**的堤坝,汹涌潮水将下体冲刷的泥泞不堪。 她的双目有些迷离,呼吸也急促起来,丰满的**不停地起伏着,一浪高过一浪,似乎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临。 “求……求你……”她用残存的理智哀求起来,有泪从眼角滑落,惹人怜惜。 秦歌的嘴唇转移阵地,在她的耳下亲吻了一下,“求我什么?” “不要……”又一道电流划过小腹,苏酥的这一声不要说的如泣如诉,但凡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听成“我要”。 “好!” 秦歌呵呵一笑,在苏酥惊诧的目光中,竟然毫不眷恋的起身下了床。 苏酥松了口气,可相应的,心里也好像一下子空了,身体被吊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难受之极。 “哦,对了。” 走到房门口,秦歌忽然想起什么,回头道:“不管是苏家还是童家,这点儿产业还看不进我的眼里,之所以给小鱼儿做保镖,是因为我欠你姐的人情,所以你大可以放心,以后要老实点哦!下次我可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你了。” 说完,他拉开门走了出去,留下身体恢复自由的苏酥在床上独自落泪。 她没有被侵犯,却感觉自己已经被秦歌用最耻辱的方法侵犯了好多遍一样。 !! 第五十章 土鳖的土豪 第二天,童鱼和方小路就发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苏酥没有继续找秦歌的麻烦,看他的眼神还有些躲闪,仿佛在害怕什么似的。 更让她们感到震惊的是,当曹秋辰派人送来晚宴的请柬时,苏酥竟然主动邀请秦歌同去,神情扭捏,目含恳求,彪悍的御姐气质荡然无存,委屈的就像个小媳妇。 难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她俩百思不得其解。 对于苏酥的表现,秦歌很满意,小猫小狗被调教好了也得给点奖励才行,于是他很干脆的答应下来。 开车去曹家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苏酥几次欲言又止,秦歌就当没看见,安静地开着车。 “曹秋辰的父亲叫曹元兴,是东山省首富。” 憋了半路就憋出这么一句话,秦歌有些好笑,问:“那又怎样,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苏酥皱起眉,说:“你不懂,曹家人历来霸道,我家之所以能起来,除了因为我姐的鱼龙帮是齐海龙头之外,还因为我姐夫的生意与他家没有任何冲突,几十年来,但凡和他家旗下相似的产业都摆脱不了覆灭的命运。” 曹家是近三十年发展起来的一个家族,族长曹元兴曾经是名***,刚刚改革开放时毅然下海经商,先在西北开采出了一个油矿,再用卖油矿的第一桶金买下了东山第一大煤矿,短短十年就积攒了大笔的财富。 曹元兴是个很有魄力的人,通过煤矿发家之后又毅然将煤矿卖掉,开办了曹氏重工,主营重机械制造,用实业把自己的财富进一步夯实,这些年更是成为了某些军工产品的定点生产企业。 有了军方这把***,他才能在那么多首富锒铛入狱的大潮中,在东山省首富的位子上坐的稳稳当当。 秦歌看过曹家的资料,但是对他们没什么兴趣,不明白苏酥为什么要特意提及,便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哎呀!你怎么这么笨呢?”苏酥有些急,“我是在提醒你,一会儿到了曹家收敛一些,要是惹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就算你手段再高明也救不了你。” 秦歌诧异的看她一眼,右手探过去放在苏酥裙摆开叉处露出的大腿上,轻轻摩挲着肉色的丝袜,说:“你在担心我么?” 苏酥脸一红,没好气地打开他的手,掩上裙子,说:“鬼才会担心你,我是怕你不知轻重,招惹了曹家,害得我童家跟你受连累。” 秦歌哈哈大笑,没有答话。 苏酥见他根本就听不进去,不由气结,想了好久,突然说:“我不舒服,今晚不去了,掉头回家。” 秦歌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说:“好了,不用担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不喜欢曹秋辰,今晚正好杜绝了他的念想,省的总纠缠你。” 苏酥翻个白眼,说:“我喜欢谁不喜欢谁要你管?不过是区区一个保镖而已,口气倒不小。” 秦歌挑挑眉,不再说话。 对于曹家的背景,他知道的要比苏酥多得多,曹元兴不但是东山省首富,而且还是京城杨家在几十年前走出的一步闲棋。 政治动荡期间,杨家撒出去的棋子很多,本来对曹元兴没太多指望,谁料此人竟然十分争气,短短一二十年就打下了一份丰硕的家业,这才在后来把他重新纳归杨家体系。 说白了,曹家在苏酥眼里是不容侵犯的庞然大物,可在秦歌眼里连屁都不是,如果不惹他还好,要是敢惹他,他不介意在收拾杨家的时候搂草打兔子,让这个东山首富成为历史。 半个钟头后,两人驱车驶进了曹家大门。 不愧是豪富之家,整个曹家大院就坐落在海边,占地十数公顷,光私家海岸线就有两千多米,与童家的中式庭院不同,曹家是典型的欧洲宫廷风,喷泉、草坪、花圃、雕像,再加上一座古堡式的建筑,无一处不在宣示着主人的奢华。 秦歌撇撇嘴,心想要不是有杨家罩着,华夏土地资源这么紧张,曹家光是这么嚣张的院子就够犯忌讳的了。 汽车在古堡前的台阶下停住,曹秋辰快步走下来为苏酥打开了车门。 “欢迎你,小酥,今晚你真美。” 他身穿笔挺的西装,打着领结,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看上去温文尔雅,玉树临风。 苏酥则是一身曳地的露背晚礼裙,天鹅一样优美的颈项间点缀着一串珠链,皮肤虽然不够白皙,但健康的小麦色却为她在典雅中增添了许多活力,只是往那儿一站,就让许多娇娇柔柔的贵妇小姐黯然失色。 俊男靓女站在一起,怎么看怎么般配,完全称得上赏心悦目。只可惜,秦歌最拿手的就是大煞风景。 他走过去,一把将曹秋辰正要亲吻的小手抽回来,握在掌心轻轻揉捏着,很土豪的笑着说:“那当然,带马子出门,当然要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要不然咱男人的面子从哪儿来?你说是不是,曹先生?” 曹家正门前可不光只有他们三个人,只是曹秋辰为了讨好苏酥才亲自降阶相迎而已,其他应邀而来的宾客则由侍者从旁边领着往大厅走,秦歌的声音不小,很多人都听见了,不由纷纷朝这边看过来,想知道是哪儿来的暴发户,居然能让曹家大公子亲自迎接。 苏酥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好丢人啊!他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太粗俗了。 曹秋辰眼角抽搐半天才干笑道:“是是,秦先生真是风趣,宴会就要开始了,请随我来。” 跟着他走进大厅,里面已经有了不少客人,许多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着,还冲两人指指点点,这下秦歌算是一鸣惊人了。 苏酥臊的都不敢抬头,等曹秋辰离开后就拉着秦歌来到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指尖狠狠拧住他腰间的软肉,怒道:“你瞎说什么呢?什么马子面子的,丢死人了。” 秦歌嘿嘿一笑,捏捏她的下巴,道:“我没说错啊!你可不就是我的马子么?你这么漂亮,我可不是很有面子么?” “放屁!好好的话你不会好好的说啊?非得弄得自己跟个土鳖似的。” “这你可说错了,有你这么出色的女人在身边,我就是再土鳖,他们也只能认为我是土豪。知道吗?一个男人成功与否,就看他选择女人的品味,极品女人一般人享受不起,没品的土鳖身边跟着的无论多漂亮,也只是一个空有脸蛋的花瓶而已。” 不要钱的恭维话不光曹秋辰会说,秦歌也会,而且说的可比他有内涵多了,看苏酥这会儿脸色红红的,就知道这妞儿已经凶多吉少了。 于是秦歌再接再厉,又道:“你别看他们对咱俩指指点点的,好像没说好话,你仔细瞅瞅就会发现,男人的眼神里大多是羡慕,而女人的眼神里则都是嫉妒,这已经足以证明,阿酥你绝对是今晚宴会上最璀璨的那颗明星。” 可怜苏酥昨晚刚刚被秦歌连吓带摸的打破了心防,今晚就又遭受了甜言蜜语轰炸,思绪飘飘摇摇,心花怒放,根本没发现秦歌已经转移了话题。 说了半天,跟粗不粗俗完全没有关系嘛! !! 第五十一章 贼心不死 甜言蜜语,苏酥这些年听得太多了,秦歌说的一点都不高明,所以在片刻的失神之后,她的欣喜就变成了错愕。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因为那混蛋的两句话就晕头转向?这里面有鬼,一定有鬼,说不定就是那家伙对我用了昨晚那种催眠手段。 昨晚秦歌离开之后,苏酥哭了一会儿就开始上查询有关点穴的事情,发现武侠小说中说的那种情况纯属无稽之谈,唯一能将全身僵硬和怎么喊都没人听见解释清楚的,只有催眠术。 而且也只有催眠术能让整个童家人都对他勾引大小姐的行为视而不见,至于什么用雷霆手段解决鱼龙帮危难的事情也很简单——那些大佬被催眠了呗! 现代的人都是这样,一件事如果无法用科学解释,就会固执的认为它是不存在的;一旦能跟科学扯上关系,那不管它被神话的多么厉害,都有人坚定不移的相信。 所谓催眠早就被各种表演和影视作品夸大的面目全非,明明神奇的就像魔法似的,可急需心理安慰的苏酥还是相信了。 既然有迹可循,那就没什么可怕的,这是她探险时的信条。 于是她重拾信心,准备进行与秦歌的下一场较量,并且坚信已经有了准备的自己将赢得最终的胜利。 之所以非要拉着秦歌来参加曹家晚宴,就是她的一次尝试。 她看出来秦歌是个桀骜不驯的家伙,所以在车上故意警告他曹家的厉害之处,激起他的好胜心,这样在面对曹家欺辱时,他才会没有退路可选。 而且,就算失败了,那些警告也能成为她的护身符——明明都告诉过你了,你不听,怨得谁来? 再次给自己打完气,抬起头时却发现秦歌不见了,找了一圈才看见那混蛋居然挑了一大堆食物,正坐在犄角旮旯的一张沙发里吃的不亦乐乎。 土鳖!太土鳖了!全世界最极品的女人站在你的身边都会被你衬托成女土鳖。 心里狠狠的咒骂完,苏酥正要过去,身后忽然响起曹秋辰那充满磁性的声音。 “秦先生真是性情中人,小酥你的眼光果然很特别。” 听听,明明是在骂人,可每一个词都是在赞美,这才是有身份的人应该说的话。 苏酥转过身,接过曹秋辰递过来的香槟道声谢,苦涩一笑说:“秋辰,连你也要嘲笑我么?” 曹秋辰一愣,赶紧说:“怎么会?就算全世界的人嘲笑你,我也会站在你身边的。” 苏酥强忍着心里的恶心,眼中适时的闪过一丝感动,随即又被无奈代替,回身看着大吃大喝的秦歌幽幽的说:“以前我也觉得他是性情中人,也正是因为这种坦率让我迷上了他,现在想想,真是幼稚的可笑,两个根本不在一个世界中的人,怎么可能生活在一起?” 曹秋辰的眼睛亮起来,他可不是不懂女人的穷**丝,秦歌的身份已经打听清楚了,就是童家的一个保镖而已,虽然震慑鱼龙帮大佬的手段狠辣,勉强称得上是个枭雄,可这种所谓枭雄在曹家面前就狗屁不是了。 童话和言情小说里,那些公主与穷小子轰轰烈烈的爱情,现实中或许会存在,但公主与穷小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种事就是天方夜谭了,但凡成熟点的白富美都懂得这个道理。 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没有共同语言的两个人,能够相爱,却绝对做不到相守,这就是现实。 所以当曹秋辰听到苏酥说出这么一句话时,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说:“两个人的相爱相守,就是一个不断改变和迎合对方的过程,苦中作乐才是幸福,如果苦不堪言,那在一起就是一场笑话。” “苦中作乐才是幸福……”苏酥喃喃重复着这句话,不知不觉已经湿了眼眶,“两个人一起苦,不孤单就是快乐,可如果只有一个人一味的去迎合对方,这种痛苦又如何作乐?” 曹秋辰摇摇头,上前拉住她的小手,深情地说:“如果能够迎合你一辈子,那将是我最大的快乐和幸福。” 苏酥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眼神躲闪着不敢去看他,抽回手紧张道:“秋辰,别这样,我不能对不起秦歌。” 曹秋辰在心里得意大笑,当女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等于已经开始做对不起人的心理准备了,于是他再接再厉,很洒脱的笑笑说:“没关系,我可以等。” “秋辰,你……” 苏酥的眼眶越来越红,下面的话没有说出口,沉默片刻后摇摇头,说:“你让我静一下,现在我的心好乱。” 说完,她就转身向后院的草坪走去。 曹秋辰看着她如人鱼般优美的背影离开,心中一片火热,相信只要自己再加把劲,说不定今晚就能把这个极品的女人抱到床上。 哼哼!你不喜欢秦歌粗俗,那我就如你所愿,让他粗俗个够。 想到这里,他转身想要召唤手下,无意中看见几名年轻男女正嬉笑着朝树林走去,其中一人正是他的亲弟弟曹义松。 这个白痴,今晚的宴会如此重要,他竟然还敢带不三不四的同学来,那些看到咱家大门就恨不得往你床上爬的女**丝有什么意思?没出息。 正想着,他忽然眼前一亮,想起一个主意,开口把弟弟喊了过来。 苏酥端着酒杯坐在阴影中的一架秋千上面,远远的看见曹秋辰正在跟弟弟曹义松说着什么,性感的唇角不由微微翘起。 臭男人果然都是愚蠢的啊!什么曹家二代精英,我呸!还不是要喝老娘的洗脚水? 秦歌啊秦歌,本来你不觊觎我家财产,我是没什么理由对付你的,只可惜你昨晚的行为太可耻了,老娘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屈辱?不狠狠的收拾你一顿,难消老娘心头之恨。 正在宴会厅里大吃大喝的秦歌忽然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抬头找了一圈,发现没了苏酥的身影,嘿嘿一笑,低头继续对付眼前的大龙虾。 苏酥那小娘皮贼心不死啊!欲擒故纵的手段都用上了,看来还得继续调教才行,惹急了老子就把你办了,看你到时候找谁哭去。 “先生,你一个人吗?” 正吃着,身旁忽然传来一道甜腻腻的声音,秦歌一愣,心想来参加宴会的不是所谓的上流社会吗?怎么说话口气跟夜店里的小姐没啥两样! !! 第五十二章 谁脱谁衣服 秦歌扭过头,就看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坐在身边,穿了件半肩的黑色小礼服,看长相卸了妆以后绝对是个八分以上的清纯妹子,只可惜被浓妆化成了一个五六分的婊子。 真不明白现在的孩子,明明清汤挂面清纯无敌最能勾引有钱大叔,偏偏把自己打扮成历尽沧桑阅人无数的公共汽车,时不时还要感慨一下真情不在。 你妹的,一个个把自己弄得跟床上工作者似的,男人上完了给钱就行,还要真情? 要啥自行车啊? 见秦歌嘴里叼着一长条龙虾肉傻乎乎的看着自己,女孩儿脸上闪过一丝不耐和厌恶,又腻着声音问了一遍。 “先生?你是一个人吗?” “哦,是,我是一个人。” 秦歌满脸色相,三两口把龙虾肉咽下去,搓搓手笑的比土鳖还土鳖。 女孩儿脸上也浮现惊喜的神色,拍着手说:“是嘛!真巧,我也是一个人呢!” 秦歌满头黑线,心说姑娘,你真当这里是夜店啦!东山省首富家里举办晚宴还得找你们这些小丫头暖场不成?要传出去,曹元兴非得气死不可。 “哎呀!巧合就是缘分,为了我们的缘分,我请你喝一杯吧!” 既然小妞儿没见过世面,那秦歌就打算把土鳖进行到底,要是童鱼在场,听到他说出这么没品的话,一定会忍不住扑上来撕他的嘴,可眼前这女孩儿却已经把身子偎了过来,甜笑着说:“巧合就是缘分,大哥,你说话好有水平哦!” 秦歌快吐了,这小妞儿哪个城乡结合部出来的?杀马特吧!拜托你演戏也上点心行不,这世界上对杀马特能产生**的变态有几个?你让老子还怎么往下演? “嘿嘿……”秦歌搂住女孩儿的腰肢轻轻摩挲着,淫笑一声道,“我最有水平的你还没见到呢!” 女孩儿的脸居然有些红,娇娇媚媚的打他一下,说:“讨厌,你坏死了。” 得!曹家奢华肃穆的宴会厅被这对狗男女给生生恶心成了窑子。 俩人腻了一会儿,女孩儿装作娇羞的打掉秦歌作怪的手,嗔道:“你干什么呀!这里这么多人呢!” 听弦音而知雅意,秦歌立刻上赶着问:“那你知道哪儿人少么?” “坏蛋!”女孩儿白了他一眼,然后趴到他耳边嘀咕了一句。 “真的?你确定那里没人?” “走啦!不骗你。” 秦歌被女孩儿拉着从后门走了出去,不远处曹秋辰嘴角扬起一个冰冷的弧度,叫来一个下人吩咐了几句。 坐在秋千上的苏酥见到秦歌被拉进了小树林,也很想冷笑一下,不知为何心里很生气,怎么都笑不出来。 安静的小树林里,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 “你的腰带怎么回事?怎么解不开啊!” “解什么腰带啊!大男人拉开拉链就行,不用脱裤子。” “那可不行,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不要脸的站街女么……哎呀!别碰那儿……那里……那里……” 话音未落,原本漆黑的小树林忽然亮起数道刺眼的灯光,伴随着一声怒吼。 “你们在干什么?出来!” “啊——” 一声尖叫划破夜空,灯光下,那个勾引秦歌过来的女孩儿抱着手臂蹲在地上,眼角还挂着委屈的泪水,她身上的裙子不见了,看上去似乎只剩下了蕾丝内裤和丝袜。 那些拿着手电筒前来捉奸的年轻人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因为计划中应该是秦歌被脱光衣服,然后大家闯进来再把他**着押出去的,现在被脱光的怎么成了自己人?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树林外传来曹秋辰的声音,紧跟着就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看样子他带来不少人。 秦歌将手里的裙子丢给女孩儿,摸出根棒棒糖叼进嘴里,笑眯眯地等着这些人的表演。 曹秋辰看清了场间状况气的差点跳脚骂娘,狠狠瞪了弟弟曹义松一眼,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真是一群白痴! 不过他到底是大富之家培育出来的精英,危机公关什么的门清,眼珠一转,立刻声色俱厉的喝道:“秦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今晚能来这里的都是我曹家的贵宾,你竟然把一个还未成年的女孩子骗到这里欲行不轨,是想挑战我曹家的忍耐力吗?” 说着,他脱下外套,温柔地给正在哭泣的女孩儿披上,柔声道:“别怕别怕,在我曹家没人敢把你怎么样,你告诉大家,是不是他把你骗到这里来,又强行脱掉你衣服的?” 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诱供了,可惜就算是出来卖的小姐也不一定能够坦然的在那么多男人面前赤身**,更何况那女孩儿只是个梦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普通高中生而已,这会儿只知道呜呜的哭,哪里能够体会曹秋辰的良苦用心? “你先别哭了,赶紧说啊!是不是他脱掉你衣服意图强奸你的?” 曹秋辰强忍着耐性,声音又提高些问了一遍。 女孩儿还是哭,秦歌看不下去了,说:“一个大男人,为难人家小丫头做什么?我来替她回答好了。没错,是我把她的衣服脱下来的,满意了?” 曹秋辰一愣,没想到秦歌竟然有胆量承认,不过无所谓了,既然你敢承认,那我就能把你的罪名钉死。 “好!敢作敢当,是条汉子,只可惜你做的事情太为人所不齿,我……” 话没说完,一个下人匆匆走过来对他耳语了一句,他脸色一变,转身就走,边走边对下人吩咐道:“先把他抓住关起来,等我忙完了再处理。” 走出树林正好碰到苏酥,他心里一喜,一脸尴尬和痛惜地说:“小酥,秦先生他……唉,你别太难过,至少早早看清楚他的为人,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苏酥神色有些慌张,焦急的问:“秋辰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曹秋辰眉头皱起,看样子苏酥还是挺紧张那个秦歌的,哼!那我就更不可能放过他了,敢跟我抢女人,不让他老死在监狱里,老子就不叫曹秋辰! “我现在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忙,你先别急,具体的处理方法等我回来再说。” 说完,他就匆匆赶往前院,今晚最重要的客人就要到了,不出门迎接会被父亲打断腿的。 !! 第五十三章 揍回去就是 在昨晚秦歌坦诚对苏、童两家的财产不感兴趣之后,苏酥就没了非要赶走他的理由。 童年的那场噩梦让她一直都很讨厌男人,虽然没有扭曲到去喜欢女人,但她宁愿买工具自己解决生理问题,也不愿意尝试着和男人相处。 昨晚的经历虽然屈辱,可秦歌已经在她心中留下了自己的影子,这让她本能的开始排斥。 于是,什么为了避免童鱼陷在他手里,或者报被羞辱之仇什么的,都只是她自欺欺人而已。至于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她根本不知道。 想不想狠狠揍秦歌一顿?想!想不想让他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她很想也干脆的说想,可她说不出来。 相反,当她发现曹秋辰已经陷害的秦歌强奸未遂并且人赃并获时,她的心里一点愉悦都没有,只有担心和后悔。 虽然明知道曹秋辰不会放过秦歌,可她还是在第一时间过来求他,只可惜曹秋辰根本不给她开口的机会。 这时,树林里传出几声惨叫,然后十几个人从里面跑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哇哇叫着喊人,仿佛正在被什么猛兽追赶一样。 秦歌拍拍手从树林走出来,看到苏酥,**一笑,说:“你想玩儿多大?” “啊?”苏酥这会儿连跟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哪能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秦歌眯起眼,捏住她滑腻的下巴,寒声道:“你不是最喜欢按照自己的性子做事么?现在我问你,你想让曹家怎么死?只死曹秋辰一个?还是全家满门?” 苏酥吓坏了,她以为秦歌被逼急了要杀人,曹家不是普通老百姓,人家家里光退伍的特种兵都养了几十个,你一个人能杀的了谁? “不要,秦歌,你不能杀人,要是杀了人就真的没有退路了,你会死的。” 秦歌呵呵一笑,说:“死了一了百了,不是更加合你的意么?” 苏酥急的眼泪都下来了,一个劲儿的摇头:“没有,我没想让你死,秦歌,你听我的,别冲动,这件事是我的错,就交给我来解决,好不好?” 见她是真的着急,秦歌心里的火气小了些,这娘们儿还有良知,不算无可救药。 “你要怎么解决?” “我……”苏酥咬着下唇沉默,许久才坚定道,“曹秋辰想要的是我,我以此做条件,他应该会放过你。” “为了救我,你要搭上你自己?” 秦歌这下是真的吃惊了,这娘们儿不是一向都很自私的么,怎么会突然变得愿意舍己为人了? 苏酥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但这确实是心里的真实想法,便点头道:“不多说了,你先想办法离开,剩下的交给我好了。” 秦歌不知该说什么好,就像原本两个小人在打架,其中一个突然变成了高大上的君子,这就让另一个小人显得特别卑劣。 他这会儿就觉得自己特不爷们儿,堂堂大男人,跟一个娘们儿针锋相对,实在太不大气了,很丢人。 看看四周围上来的那些曹家下人,他笑了笑,拍拍苏酥的脸蛋说:“好了,别整得自己跟要英勇就义的地下党似的,事情没你想的那么严重,再说现在我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 苏酥心里一惊,转身一看,腿一软就要坐在地上,好在被秦歌扶住。 “怎么办?”她哭丧着脸问。 “凉拌呗!” 秦歌把她搂在怀里,远远望见大厅后门口曹秋辰小心陪着一个年轻人,笑着说:“不过有句话我得跟你说,你不喜欢我,怎么针对我都行,但像今天这种有可能陷童家于万劫不复的事情不能再干了,小鱼儿正在被追杀,你这么大的人了,总该懂点事才行。” 苏酥气的在他脚上狠狠跺了一下,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教育我,赶紧想办法啊!” 秦歌哈哈一笑,松开她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别人要揍我,我揍回去就是,还想什么办法!乖乖在身后呆着,要是误伤了你我可不管。” 虽然觉得秦歌要单挑一二十个曹家护卫的行为很傻逼,但苏酥心里还是冒出一个无厘头的想法:这就是男人么?好霸气! 曹义松拎着根棒球棍站在包围圈前,目光贪婪的在苏酥身上流连片刻,才阴阳怪气的开口道:“小子,够胆量,竟敢在我曹家闹事伤人,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秦歌很无辜的摇头:“我读书少,不知道。” “嗬!还是个滚刀肉。” 曹义松气笑了,球棒一挥,喝道:“都特么给我上,好好教教他死字怎么写,我要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曹家的护卫们答应一声就冲了过来,当先一人是个壮汉,t恤下肌肉虬结,一块块的泛着光,就像石头一样,每一步踏出都很有力,一看就是练家子,估计还是军队出身。 冲到秦歌身前,壮汉大喝一声,铅球似的拳头就朝他脸上直直砸去,手臂仿佛猛然卸力的弹簧一样,仔细听竟然还带着风声。 这一拳要是砸实了,秦歌就可以直接去韩国了,只有棒子才不会嘲笑一个大饼脸。 不过,喽啰终究只是喽啰,秦歌还没有在这种人面前装逼的心情,直接使出空间之力,整个人便横移出一米开外,手指还在壮汉的胳膊上轻轻一抹。 就听那壮汉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挥出去的那只胳膊就像被折断的树枝一样耷拉下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的臂骨竟然生生的断了,前半截手臂只剩下皮肉还跟上臂连接着。 这是什么手段?好恐怖! 没等这些人产生逃跑的心思,秦歌就像猛虎入羊群一般,闪转腾挪,忽左忽右,人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一声惨叫传出。 曹义松完全吓傻了,这种场景他以往只在电视电影上见过,现实中谁听说过一二十人群殴一个人却连还手之力都没有的? 苏酥一开始也很惊讶,很快惊讶就被欣喜代替,望着秦歌身影的眼睛里满是星星。 千军万马之中所向披靡,弹指间魑魅魍魉灰飞烟灭,这才是男人! 明明连二十人都不到,却说成是千军万马,动了心的女人总是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想象力。 !! 第五十四章 老子才值五十万? 三分钟,十八个人全都躺在地上哀嚎,当秦歌来到曹义松面前时,抱着球棒的年轻人吓得都快尿出来了。 “你、你别过来,这里是我家,我、我是曹家二少爷,你、你、你不能打我!” 秦歌摇摇头,把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去,这种货色,打他还嫌脏手呢! 回头看看苏酥,他说:“还愣着干嘛?等人家留你吃饭呀!” “哦,来了来了。” 苏酥提着裙摆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胳膊,仰着小脸道:“你好厉害啊!” 看着就像十几岁少女一样活泼欢快的苏酥,秦歌捏捏她的鼻子,笑道:“都奔三的人了,还扮什么嫩?” “讨厌!你才奔三呢!你们全家都奔三!”苏酥抱着他的胳膊不依的来回晃。 因为从小就封闭了自己的心,她的心理年龄本来就很不成熟,否则也不会满世界乱跑不回家,更不会一回来就找这么多事了。 秦歌享受着胳膊被两团软肉上下左右来回乱蹭的舒爽,笑眯眯地不说话。 “没想到秦先生还是个高手,倒是我看走眼了。” 曹秋辰走了过来,看着倒了一地的护卫,脸色阴沉。 他旁边还跟着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像是根本没看见地上那些人似的,一个劲儿的盯着秦歌和苏酥来回看,眼睛里满满都是捉奸在床的促狭。 他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时间还来过齐海的杨家二少杨天熙。 搂着别的女人被小舅子给抓个正着,这确实挺尴尬的,秦歌摸摸鼻子,对曹秋辰道:“我才一米八出头而已,在北方一点都不算高,倒是你家人不知道怎么长的,太矮了,难不成有霓虹血统?” 曹秋辰眯起眼,咬着牙根道:“姓秦的,你别猖狂,你能打二十个,我不信你还能打二百个,我曹家别的不多,钱有不少,从现在开始,我会悬赏五十万,谁把你废了,这五十万就是谁的。” “五十万?” 秦歌瞪大了眼,气愤道:“你眼睛是瞎的?像老子这么英武的男人,怎么才值五十万?不行,你再加点。” “……” 羞辱,这是赤果果的羞辱,自从曹家成为东山省首富以来,就再没人敢对曹家人有丝毫的不敬,看来最近对外界的宽容有些过头了,连一个小小保镖都敢骑到头上拉屎。 “来人……” “秋辰!” 一道沉稳中透着威严的声音打断了曹秋辰的暴怒,有两人从大厅后门处走来。 走在后面的是一个矮瘦的老头,鸡皮鹤发,看外表至少有七八十岁,但小眼睛里精光闪烁,比一般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都要犀利。 前面那人则胖胖的,一脸和煦的笑容,剃了头发就活脱脱一个慈祥弥勒佛,正是曹家族长曹元兴。 “父亲。”曹秋辰低下头喊了一声。 曹元兴没理他,先是对杨天熙笑笑,说:“犬子胡闹,让贵客见笑了。” 到底是真正的豪门纨绔,就算是不学无术,举手投足间的风度也比一般人强得多。杨天熙就做的很完美,淡淡一笑,道:“曹叔叔客气了,我只是个来家里玩的晚辈而已,您千万别再提贵客什么的,要不然下次我可就不敢来了。” 曹元兴哈哈一笑,又跟他说了两句,才说声失陪转身看向秦歌。 “年轻人,事情我已经了解了,你打算怎么办?” 不愧是能坐上首富位子的商界枭雄,一句话就把秦歌逼到了墙角。 人家当家人对你这个晚辈都这么给面子,你要是再继续强硬就是不识抬举,曹家怎么收拾你在外人看来都没什么错;要是你服软认怂,那你断了人家里人那么多根骨头,自己不断上几根好意思走吗?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就是因为杨天熙在,曹元兴不想在杨家人面前落个飞扬跋扈的印象,要是没有他,曹元兴根本不会出现,早就让家里的供奉把秦歌灭了。 可惜,秦歌不但是个滚刀肉,还是个混不吝,根本就不理曹元兴假惺惺的这一套,直接挑挑眉,说:“随便。” 随便,这两个字在小情侣之间杀伤力极大,而且还是暗伤,许多男同胞在请女友吃饭的时候都会被这两个字给憋成内伤。 曹元兴不是女人,所以还好,只是脸上的肥肉颤了一下,呵呵笑道:“好!是条汉子,秋辰。” 曹秋辰上前一步:“父亲。” “去给秦先生道歉。” 曹秋辰惊愕抬头,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父亲怎么会让自己去道歉?难道那个秦歌来头很大? 周围宾客也震惊的窃窃私语,完全弄不懂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见儿子不动,曹元兴神色一冷,说:“怎么,我的话不管用了?” 曹秋辰咬紧牙关,铁青着脸,低头走到秦歌面前,微微躬身道:“对不起,秦先生,我为今晚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向你道歉。” 秦歌很大度的挥挥手,说:“没事没事,不过你要记住,对别人的妞儿乱动心思就会死的很难看,明白吗?” 曹秋辰用了极大的毅力不让自己挥拳打歪秦歌得意的鼻子,冷哼一声退了回去。 秦歌也不以为意,对曹元兴道:“好了,你儿子认错,我已经原谅了他,现在我要走,就不用送了。” “感谢秦先生的大度,犬子的事情就此揭过,不过……” 曹元兴冷冷一笑,说:“地上这些被你打断骨头的人怎么办?” “他们是你家的人,爱咋办咋办,跟我没关系。”秦歌满不在乎道。 “你也知道他们是我家的人,既然是我家的人,那我曹元兴就要为他们讨还公道,秦先生,你一共断了十八根骨头,我只断你四根,不算欺负你吧!” 秦歌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好一个不算欺负我,四对十八,我确实占了大便宜,曹先生果然心胸开阔,来吧!我身上206块骨头,你想断哪四根都行,只要你能断得了。” “有魄力!” 曹元兴面无表情地夸赞一声,狞笑着对一直安静站在身后的那名老者说:“接下来就要麻烦唐老哥了。” “好说,好说。”姓唐的老头桀桀一笑,只是伸了个懒腰,身体里就噼噼啪啪的一通乱响,“断人骨头什么的,老头子最喜欢了。” 周围的宾客们瞬间一片骚动,有一些与曹家亲近的人更是露出一脸激动的神色。 这就是曹家的供奉啊!听说是曹元兴十几年前结识的一位武学高手,让他在无数的险峰恶浪中化险为夷。可以说,曹元兴能成为首富,固然是因为他拥有卓越的商业才能,但如果没有这位唐姓老者,恐怕尸骨早不知寒了多少遍了,哪里还会有今天叱咤风云的地位? 那个姓秦的土鳖死定了,不过能够让传说中的唐老出手,他死的也算不亏。 !! 第五十五章 老狐狸 苏酥不知道唐姓老头的传奇,但也能猜到对方是个厉害角色,见秦歌还是笑眯眯地一副死人样,急的又想掐他了,曹元兴是什么人?当年姐夫童正见到他也都是以晚辈自居,你装什么大瓣儿蒜? 拉拉秦歌的衣袖,她说:“别逞能了,我刚才看了一下,往前不远就是海边,你会游泳吧?待会儿你打不过就往那边跑,下了海就往左边游,只要出了曹家范围他们就不容易抓到你了。” 秦歌问:“那你怎么办?” 苏酥瞪他一眼,说:“你没脑子啊?曹元兴现在正忙着扮公正,为难我一个女人不嫌丢人么?放心,只要你跑了,我应该会没事的。” “喂!不要这样好不好?你再这么舍己为我下去,我会喜欢上你的。” 苏酥脸一红,无力的翻个白眼,已经对这个没一点正形的家伙彻底无语了。 这时,姓唐的老头已经走到了秦歌身前三米处,身上的劈啪声也停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似乎长高了些。 “丫头,不想被殃及,就离远点,长得这么漂亮,要是破了相就太可惜了。” 老头的第一句话是对苏酥说的。 苏酥很害怕,但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身子还往秦歌怀里钻了钻,也不知道是要护着秦歌还是让秦歌护着她。 秦歌拍拍她的屁股,说:“老人家的忠告一定要听,乖!先一边玩儿去,待会儿哥哥再带你回家。” 苏酥还想摇头,见秦歌板着脸,只好一步三回头的走远了些。 “嘿嘿,好小子,这年头愿意听老人家说话的人不多了,那就再给你个提醒:老头子已经很久没有活动,可能有些手生,待会儿要是太疼,你可得忍着点儿。” 唐姓老者小眼睛上下打量着秦歌,似乎在挑选要打断他哪四根骨头。 秦歌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沉默片刻,忽然问了个在外人看来很无厘头的问题。 “如果我是个普通人,你还会动手吗?” 唐姓老者一愣,说:“你要是普通人,也就轮不到老头子动手了。” “如果曹元兴让你动呢?” 老头摇摇头,道:“恃强凌弱,老头子还不屑为之。” 秦歌点点头,从怀里摸出一块玉牌丢了过去,问:“认识这个吗?” 老头接过玉牌一看,神色陡然大变,眼睛中射出无比激动的光芒,身躯都开始颤抖。 “你、你是……” “是我。” 老头的身体颤抖的更加剧烈起来,膝盖一弯,眼看就要跪倒在地,秦歌赶紧开口拦住:“你知道就好。” “是,是。” 老头用极大的毅力站直身体,恭敬的把玉牌还给秦歌,然后转身走到曹元兴面前,抱拳道:“曹先生,很抱歉,我要离开了。” 曹元兴满脸的不可思议,急道:“唐老哥,发生了什么事?那人难道是你故人子弟?” 老头摇摇头,说:“虽说老头子是拿钱办事,但这些年你待我确实不薄,临别之际奉劝你一句:不要惹他。” 说完,他转身就走,曹元兴大急,追在后面喊着:“唐老哥留步,留步啊!有什么事情我们稍后再谈,你我二十年的情谊,难道都不能换来一个解释吗?” 老头一语不发,看似是在闲庭阔步,身影却离曹元兴越来越远,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之中,远远的还有两声极其快意的大笑传来,似乎多年心愿终了了似的。 曹元兴颓然止步,脸上阴晴不定,有不解,有惋惜,有后悔,也有愤怒。 那些等着看好戏的宾客们全呆了,一场平时花费百万都不一定能看到的古武对决竟然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几个意思啊?看到一块牌牌就大笑而去,姓秦那小子是武林盟主不成?太扯了,裤子都脱了,你就让老子看这个? 大家心里很不满,很想冲上去把场间笑的贱兮兮的小子猛揍一顿,但他们不敢,现在傻逼都知道,不管姓秦的是不是武林盟主,他都不是一般人。 “哈!”场间响起一道银铃似的笑声,苏酥扑到秦歌怀里,激动的又蹦又跳,嘴里一个劲儿的说着:“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怎么……哎呀!干嘛打我?” “复读机啊你?”秦歌笑骂。 “讨厌,人家夸你还不满意。”苏酥吐了吐舌头,竟然有些娇憨的味道,让秦歌心里为之一荡。 杨天熙在一边贱兮兮的冲他竖起大拇指,意思在说:不愧是我姐夫,小弟佩服。 秦歌满头黑线,有这样的小舅子也是醉了。 这时,曹元兴终于走了回来,对秦歌苦涩的笑笑,问:“唐老拂袖离去,年轻人,你能给我一个解释吗?” 秦歌耸耸肩,“不知道。” “放你妈的狗臭屁……” 啪! 有了老爹撑腰,曹义松的胆量又回来了,他根本就不懂得唐老头对曹家的重要性,只以为是老爹身边的一个厉害点的保镖走了,大不了多花点钱再请一个就是,见秦歌对老爹很不尊敬,立马就跳出来对他破口大骂,可话刚出口就被曹元兴狠狠扇了一巴掌。 “爸,你……你为什么打我?”曹义松委屈的泪花都出来了。 “我问你,今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曹元兴沉着脸,声音冰冷之极。 曹义松一愣,还以为父亲想要坐实秦歌的罪名,便道:“我正跟朋友在房间里玩,忽然发现小乔不见了,就出来找,然后在小树林……” 啪! 曹元兴又扇了他一巴掌,“说实话!” 曹义松被彻底打懵了,求救的看向哥哥,见哥哥冲他猛眨眼,突然福至心灵,扑通一声跪下就开始哭。 “我错了,是小乔喜欢上了秦先生,跑去找他,我、我心里不服,就带人去小树林堵他们,这才发生了后面的误会,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爸,您千万别生气,要是气坏了身体怎么办?” 曹元兴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又厉声问道:“那个小乔是你女朋友吗?” 曹义松摇头:“不是。” 啪! 又是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扇在儿子脸上,曹元兴气的浑身发抖,“你这个混账东西,为了一个不是你的女人的女人,你竟然就敢陷害曹家尊贵的客人,谁给你的胆子?我打死你个畜生。” 这时曹秋辰慌忙上前拉住曹元兴,道:“父亲,您消消气,义松他年龄还小,喜欢争风吃醋什么的也属正常,发生这样的事是我这个做哥哥的没有尽到责任,您先消消气,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来办,好不好?” “哼!真是气死我了。” 曹元兴走到杨天熙身前,歉意道:“家门不幸,让天熙看笑话了。” 杨天熙瞟了秦歌一眼,笑道:“不瞒曹叔叔说,我当年可比义松弟弟混帐多了。” 曹元兴哈哈大笑,邀请他和周围宾客重回宴会大厅,竟是连看都不看秦歌一眼就走了。 !! 第五十六章 鸡犬不留 事情的真相已经水落石出。 曹家二少少年心性,看不惯一个大叔泡走自己朋友,吃醋而已,没啥大不了的,谁年轻的时候没这样过?曹元兴那三巴掌打的那么狠,处罚严重了。 至于秦歌,虽然是受害者,但你个人的品德问题有待商榷,喜欢小萝莉没什么,带出去开房开到死都没人管你,可你没必要在人家做客的时候就上吧?急色成这样,没见过女人么?被打也是活该。 两个人都有错,也都没错,那是谁的错?当然是那个叫小乔的女学生,水性杨花,不知廉耻,勾引曹二少就已经很不道德了,居然还想脚踏两只船,卑鄙肮脏的连妓女都不如。 既不用出丑,也不用跟秦歌这个背景不明的家伙起冲突,把所有罪过都推到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儿身上,这就是曹元兴那三巴掌打出来的效果,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周围的那些宾客全信了,至于那个女孩儿会有怎样的结局,谁在乎?穷人家的孩子拿去铺路都不可惜。 陪笑着送走宾客,曹秋辰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没了,把弟弟扶起来,“你没事吧?!” 曹义松捂着脸,带着泪花的眼睛怨毒的望着秦歌,从齿缝中挤出来四个字:“我要他死!” 曹秋辰咬着牙点头:“不用你说,哥哥不会放过他的。” 啪啪啪啪…… 秦歌鼓着掌走过来,满脸的赞叹。 “精彩,太精彩了,如果不知道你家是东山首富,我还以为你们是演艺世家呢!刚才老曹先生的表演真是炉火纯青,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甚至就连脸上肥肉的抖动都恰到好处,堪称教科书般的典范,只可惜小曹先生的表演略显浮夸,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啊!” 苏酥受不了他的贱样,打他一下道:“你怎么这么损啊?” “怎么,你心疼?”秦歌斜着眼问她。 “心疼你妹,他曹家就没一个好人,全是大坏蛋。” “那你还说我损?” “因为你也是大坏蛋!” “秦歌!”曹秋辰怒道,“事情已经了结,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曹家不欢迎你,请你离开。” “不要着急,”秦歌摇摇手指头,道,“我会走的,只是走之前有个问题要问你。” “什么?” “那个叫小乔的你打算怎么处理?” 曹义松狞笑道:“那个小贱人,一点小事情都办不好,我准备玩完了就把他送给你打伤的那些护卫,先轮上个三天三夜再说。” 秦歌表情阴沉下来,问曹秋辰:“你同意你弟弟的做法?” “哼!一只妄图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小麻雀而已,能被用来安慰我家护卫,是她的造化。”曹秋辰冷声道。 “很好!” 说完,秦歌从原地消失,下一刻,曹义松就被他踹飞出去,撞到一座雕像才摔在地上,喷出一口鲜血晕了过去,人或许没死,但肋骨绝对断了不下五根。 “你干什……”曹秋辰的话没说完就被秦歌捏住了脖子。 “别人怕你曹家,在我眼里你们连臭虫都算不上,刚才那一脚是我对你们的警告,如果那个女孩儿出现任何意外,哪怕就是吃饭噎着了,我都会让你曹家满门鸡犬不留,记住了吗?” 说完,他把曹秋辰丢在地上,拉着苏酥的手就离开了。 曹秋辰趴在地上捂着喉咙剧烈咳嗽着,想爬起来,却因为手臂的颤抖根本使不上力,一阵凉风吹来,才知道自己后背的衣衫已经湿透。 刚才他是真的怕了,那种仿佛要被吞噬般的恐惧滋味是他从未经历过的,呼吸困难,心脏都像是要被挤爆了一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气? 难道……他真的敢杀我? 开车回家的路上,苏酥一直都撅着嘴,像是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 秦歌觉得好笑,就问:“怎么了?我好像没惹你吧?!” “你惹了,就是你。” 或许是因为终于打开了心扉,在秦歌面前,苏酥越来越像个孩子,都开始撒娇了。 “好好,是我,那麻烦苏二小姐您帮小的解释一下,小的哪儿惹着您了?” “我问你,你是不是……对那个叫小乔的有意思?”苏酥问。 “啊?这哪儿跟哪儿啊?”秦歌哭笑不得,“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哼!你别狡辩,要是你对人家没意思,干嘛在小树林里把人家脱光光?干嘛要威胁曹秋辰啊?你为了我都没这么做,而且还一脚把曹义松踹那么远,他带人要打你的时候,你都没有动他,还说对人家没意思?” 苏酥嘴巴像机枪似的说了一大堆,忽然看见秦歌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脸蛋一红,回瞪一眼道:“看什么看?” 秦歌问:“你是不是吃醋了?” 苏酥一愣,不自然道:“吃你妹,想什么美事儿呢?姑奶奶会吃你的醋?笑话!” 秦歌摸摸鼻子,也不追问,安静开了会儿车,才开口道:“那个叫小乔的应该和小鱼儿差不多大,还是个孩子,虽然她想害我,但我脱掉她的衣服已经算是报了仇,如果因为我让她遭受那样的人间惨剧,我的良心会不安的。” 苏酥神色释然了些,想了想忽然急道:“快调头回去。” 秦歌诧异道:“回去干嘛?” “去接小乔啊!你发泄了一通拍拍屁股就走了,万一曹家人恼羞成怒,迁怒在她身上,不是害了人家嘛!” 秦歌自信的笑笑,说:“不会的,只要曹家人不是蠢货,应该不会轻易的动她,除了那个曹义松之外,他家有蠢货吗?没有,所以你不用担心。” “你确定?” “确定。” 苏酥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才扭扭捏捏的说:“今天的事……对不起哈!给你添麻烦了。” 秦歌笑:“那昨晚的事呢?” 苏酥柳眉一竖,掐住他的胳膊就开始拧。 “昨晚老娘浑身上下的便宜都被你占了个遍,你还有脸要我道歉?臭流氓,大色狼,我掐死你!” ***回味起昨晚的旖旎味道,秦歌都忍不住心中荡漾,已经开始后悔当时为了装逼啥都没干了,所以就任由苏酥掐着,权当先还点利息。 有句话说的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 正想着好事,兜里的电话忽然响起来,放在耳边接通,听筒里就传出白鸟的声音。 “主人,童小姐她……” 秦歌急声道:“她怎么了?” “她被人抓走了。” !! 第五十七章 你们都该死 “什么人?在哪儿?”听见童鱼被人掳走,秦歌几乎是咆哮一样的问道。 就在这时,又一个电话进来,他见是一个陌生号码,本不想理会,忽然心中一动,接通了。 对方是个女人,声音娇柔,听上去有些耳熟,但秦歌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是秦先生吗?” “我是,你是谁?” “我是谁,你来了就知道了,想必你现在应该得到消息了吧?!” 秦歌深吸口气,眯起的眼睛里寒光闪烁。 “告诉我见面地点。” 女人咯咯娇笑起来,说:“秦先生果然很紧张那丫头嘛!地点一会儿会发到你的手机上,不过,这是人家第一次约你,你要一个人来哦!人家很容易害羞的,知道你有很多厉害的手下,要是来的人多,说不定就会把人家吓跑呢!” 很容易害羞?秦歌的脑海里猛然一声雷响。 “你是小彤?” “哎呀!被你认出来了,好羞人呢!” 小彤又咯咯笑起来,说,“那一晚人家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去找你,你居然只知道傻看,一点都不解风情,最后还把人家一个人丢在那里独自跑了,好过分呢!” 秦歌的的脸色越发阴沉起来,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自己一直都在追查的幕后黑手竟然就在身边,如果今天小彤不是绑架童鱼而是下杀手…… 该死! 简直是奇耻大辱! 秦歌把车开的飞快。 苏酥看他脸色阴的可怕,想问又不敢问,直到进了家门,才知道童鱼不见了,正准备回身询问,却听一阵刺耳的轮胎摩擦路面的声音,秦歌已经开车离开。 大意了,太大意了,一想到童鱼那么简单的就能被人杀死,秦歌身上就不停的冒冷汗。敌人居然是小彤,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因为这女孩儿十岁就进了童家,几乎就是在童鱼身边长大的,平时又总是一副受惊兔子的模样,谁会去怀疑她? 她是被对方收买了?还是十年前就被派来潜伏?如果对方真的是激进派的“神裔”,那童家又有什么值得他们如此上心?让我单独一人过去又是为了什么? 事情超乎想象的复杂,手下调查出来的那些资料似乎也都没了作用,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四十分钟后,秦歌从国道拐进一条岔路,路两边树木荒草凄凄,路的尽头是一座废弃的水泥厂房。 厂房门前站着一个身高两米开外的肌肉大汉,猛一看上去,什么wwe、什么魔鬼筋肉人跟丫一比都是小屁孩儿。 秦歌下车走过去,肌肉大汉递给他一个金属手环,示意他戴上。 他心里一沉,确定对方就是激进派的“神裔”无疑。 这种手环倒不是什么高科技的玩意儿,跟市面上那些测心率血压的东西差不多,只不过它测的是一种脑电波。 所谓的“神裔”,其实只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一种变异而已,这种变异很小,亿万人中也不一定能出一个,除此之外,他们跟普通人类没什么不同。 在使用能力的时候,他们大脑所产生的脑电波会瞬间增强,即使不用在脑门上贴电极也能监测得到。 对方给秦歌手环的目的,就是要时刻监控他,不给他使用能力的机会。 事情越来越棘手了,因为没有能力的秦歌,只是一个练过两年格斗的普通人而已。 肌肉大汉见秦歌戴好了手环,就拉开厂房铁门,明亮的灯光从里面射出来,秦歌眯了眯眼,首先快速的在里面各个角落看了一遍,这才把目光落在正中央的空地上。 童鱼被绑在一张椅子上,脸上脏兮兮的还有泪痕,但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这让秦歌松了口气。他不敢想象自己看到童鱼遍体鳞伤时会怎样发疯,恐怕将激进派“神裔”全部屠杀殆尽都不能让他完全释怀。 “秦歌!”童鱼欣喜的喊了一声,刚刚止住不久的眼泪再次落下来。在她的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秦歌做不到的,只要有他在,身在地狱都不用害怕。 秦歌柔声道:“小鱼儿乖,不哭,我来了,他们有没有伤害你?” 童鱼摇摇头,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往下落,“她不是小彤,小彤被她……被她杀了……” 秦歌这才看向童鱼身旁那个笑意盈盈的女孩儿。 一样怯怯的眼神,一样红扑扑的脸蛋,一样羞涩的笑容,如果她不是小彤,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她是可以随意变化外貌的异能者。 “秦先生,您好!我们又见面了。”小彤微微弯腰,言语恭敬,和在童家一模一样。 秦歌撇撇嘴,说:“都这时候了,没必要还藏头露尾了吧!恢复真面目让哥瞧瞧。” 小彤歪歪脑袋,说:“恢复本来面目也不是不可以,但在这之前,我想先问秦先生一个问题。” “问吧!” “您是神裔么?” 秦歌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小彤的眉毛挑起,又问:“你的能力是什么?” “瞬间转移。” “原来如此,怪不得几十名金三角的雇佣兵都不是你的对手,不知可否让我欣赏一下?” “可以是可以,不过,”秦歌晃了晃手腕上的手环,说,“这玩意儿应该不是你送我的定情礼物吧?!” 小彤眨眨眼,羞涩道:“为什么不是?人家偷偷喜欢你好久了呢!” “不要脸!” 小彤和秦歌一起看童鱼,她愣了愣,茫然又无辜道:“我、我说出来了?” 秦歌点头,小丫头的脸立刻成了温度计,从脖子一直红到脑门。 秦歌笑笑,对小彤说:“既然真的只是定情礼物,那我可要施展喽!” “等等!”小彤阻止道,然后拍了拍手。 只听半空中传来“啾”的一声,厂房天窗的一扇玻璃应声碎裂。 气弹!苏甜下葬那天出现在墓园的气弹。 “以秦先生的眼力,就不用我对气弹多做解释了吧!” 小彤笑道:“现在童小姐体内就有这么一枚气弹,正被我的同伴用念力包裹着,一旦脱离掌控,或者我的同伴切断了联系,那枚气弹就会爆开,所以,秦先生待会儿最好只是单纯的展示能力,可千万不要做让我伤心的事哦!” 秦歌看向童鱼,童鱼此时却满心的疑惑,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都明白,连在一起却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但她记得先前小彤逼她吞下了什么东西,于是便点了点头。 气弹的威力不比子弹差,甚至更强,因为子弹的作用是穿透,而气弹则更像小型的炸弹,越是浓缩的威力就越大,如果在童鱼的体内被引爆…… 好恶毒!秦歌的拳头紧紧握起,沉声道:“你们都该死!” !! 第五十八章 咸湿的汤圆 小彤一点都不害怕,捂着唇咯咯娇笑起来,幽怨的说:“童小姐果然是您的心头肉呢!只是让她吞了点空气,又没把她怎么样,秦先生就要人家死,人家好伤心哦!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那天就不让你看光光了。” 看到秦歌这么紧张自己,童鱼也很开心,可听到“看光光”三个字,脸就拉了下来,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秦歌,里面有大大的不满。 秦歌尴尬的摸摸鼻子,冲她眨眨眼,身影就直接从原地消失,几乎是同时就出现在小彤身后。 小彤霍然转身,轻抚着左手无名指上得宝石戒指,眼睛十分明亮。赚到了,货真价实的瞬间转移,a级异能啊!如果能拉拢进组织,绝对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她拍着手说:“好精彩的瞬间转移,秦先生果然不同凡响。” 秦歌撇撇嘴,道:“别废话了,你现在已经看过了我的能力,礼尚往来,也应该让我看看你吧!” “讨厌!那天还没看够么?”小彤害羞的下巴都戳到胸脯上去了。 如果是以前,如此娇羞可爱的女孩子,秦歌一定很乐意继续调笑,但此时小彤做作的样子只会让他感到恶心。 走到一边捡起一根木棍丢过去,他说:“别发骚了,如果下面实在太痒,就先用这个凑合一下,虽然不是圆的,但方的也更刺激不是?” 秦歌确实是货真价实的流氓,如此粗俗的话语张口就来,而且说的面不改色,就连童鱼都看不下去了,轻轻啐了一声:这个混蛋,总是这么下流。 小彤脸上的羞色瞬间褪去,眼中寒芒闪烁,冷声道:“秦先生,这个时候激怒我是很愚蠢的。” “你咬我啊!”秦歌耸耸肩,说,“反正我现在很不爽,干嘛要让你爽?有种你就现在动手,杀了我,或者杀了童鱼。” 他在赌,赌心里的一个想法。 小彤没有杀童鱼,也没有提什么要求,只是要他独自前来,来了之后什么都不说先看他的能力,这让他隐隐想到了一个可能——小彤想看看他的价值,如果很可观,就会尝试拉拢他加入激进派。 至于为何不停地追杀童鱼,现在反而只是绑架?在排除其他可能之后,就只剩下了一个最荒谬的可能。 童鱼,也是“神裔”。 伟大的福尔摩斯先生说过:当所有假设的可能性被排除之后,那么剩下的假设无论有多么的不可能,它也一定就是真相。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中,“神裔”不过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朵浪花,不但出现的几率很小,能够变异出强大能力的就更是凤毛麟角。 这其中有的人生来就知道自己的特殊之处,甚至运用自如;有的人却需要受到极大的刺激,能力才会被激发出来,而后者往往都拥有比较特殊比较强大的力量。 这就是对方接连杀害童鱼父母,并不断刺杀她的原因,可惜童鱼一直都没有表现出是“神裔”的倾向,又因为秦歌的出现,成本大大提高,幕后主使耐心用尽,这才命令小彤将她抓住,带回去再慢慢研究。 “神裔”在现代社会的两大派别并不是多么严密的组织,相反却很松散,因为人数太少的缘故,他们从未停止过寻找新的成员。 所以小彤才在抓住童鱼之后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打算利用童鱼要挟秦歌加入激进派。 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杀掉秦歌,而且就算到了万不得已,她也不敢杀掉童鱼。 秦歌赌对了。 小彤在沉默片刻之后,轻笑一声,整个人就开始慢慢长高,仿佛快镜头下的植物生长一样,她的头发也从根部开始变化,原来的黑色一点点变成了金色,脸部变大了些,骨骼更有棱角,立体感增强,黑褐色的眼珠成了绿色,胸部像吹气球一样变大,双腿更加修长。 短短一分钟,一个东方古典小妞儿就变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大洋马。 因为原本衣服太小的缘故,长裤变成了七分裤,好在弹性不错,不像袖子那样从肩膀处直接裂开。 金发美妞很干脆的把两条袖子扯掉,因为动作太大,胸前的扣子绷飞两颗,溢出大片的乳肉来,白花花的耀人眼球。 童鱼早就看傻了,这种美国大片的即视感让她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她是妖怪吗? 秦歌吞了口口水,乖乖!小彤原来娇娇怯怯的模样就很能激起男人的兽欲,现在变成火辣的大洋马之后就更容易让男人疯狂了,一个让男人恨不得合口水吞下去,一个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撕咬。 明明是两个极端,却能造成同样的效果,女人果然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 “怎么样秦先生,我的本来面目可还让您满意?”金发美妞的声音比原来沙哑了些,诱惑力十足。 “小姐是哪国人?怎么称呼?”秦歌直接化身猪哥,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哼!” 一声冷哼从童鱼口中传出,大小姐很不满,非常非常的不满。 金发美妞笑起来,胸前比苏酥还要壮观许多的两团肉一阵上下翻腾。 秦歌看的目不转睛,心里不停地念叨着:再绷一颗……再绷一颗……再绷…… 啪! 皇天不负色心人,又一颗扣子被绷飞,金发美妞的胸部瞬间挤出大半来,甚至粉色圆晕的一角都清晰可见。 不知怎的,秦歌忽然想起一个汤圆广告来:画面上的汤圆圆圆的,白白的,咬上一小口,香甜的内馅儿缓缓流出…… ***!这广告……太咸湿了。 “把眼闭上!”说话的是童鱼。 秦歌惊的牙都快掉了,哭丧着脸说:“大小姐,你是恨我不死啊!在敌人面前,你让我闭眼?” 童鱼一愣,脸红了红,却强硬着道:“反正不准你看她。” “她就是绑匪,我不看她看谁?” “哎呀!气死我了!” 童鱼踢蹬着腿,转向金发美妞道:“赶紧把你的胸遮上,不要脸。” !! 第五十九章 把你碎尸万段 金发美妞也不生气,嘻嘻一笑,反而又将衣襟往两边扯了扯,这下连粉头头都露出来一点。 “童大小姐,我现在可不是您的女仆,您的命令不管用哦!” 咕咚! 秦歌咽口水的声音很大,气的童鱼恨不得扑上去把他眼珠子抠出来当泡儿踩,无奈被绑的结实,干脆自己闭上眼,眼不见为净。 “秦先生很喜欢它们么?”金发美妞往前走了两步,抱着双臂,将胸部托的更加挺拔。 秦歌点点头,“喜欢。” “那你想摸一摸么?” “想啊!” 童鱼很想把耳朵堵上,这对狗男女太恶心人了。 金发美妞舔了舔红唇,做了个***的表情,说:“只要你加入我们神殿,你想怎么摸都行。” 激进派自视为神,所以他们组织的名称就叫神殿。 秦歌的脸垮了下去,失望道:“只能摸啊?那我不干。” 金发美妞满头黑线,强忍着狠揍他一顿的冲动继续诱惑:“当然不是了,这么说吧!只要你是我们的,那我就是你的,明白么?” “呵呵!这么好?”秦歌口水都快下来了,一副色授魂与的模样,“那我就是你们的了,现在先让我摸摸。” 刚往前走了一步,却听金发美妞道:“等等。” “还等什么啊?天都这么晚了,赶紧洗洗睡吧!” 秦歌这会儿的模样像是恨不得立刻就脱个精光一样。 “猴急什么?我又不会跑。” 金发美妞妩媚的白了她一眼,手探进胸前深深的沟壑中,再出来时掌心就多了一个两指宽的玻璃小瓶,里面装着十几粒胶囊。 秦歌眯了眯眼,问:“那是什么?” 金发美妞说:“使用能力对我们消耗极大,想必你总是糖不离嘴就是在补充能量吧!有了这些胶囊,你就不用再吃糖了,只要一粒,无论多么大的消耗,都能瞬间恢复。” “哦!”秦歌一副了然的猥琐模样,嘿嘿笑着说,“你是怕我待会儿在你身上消耗太多吗?还特意准备了补药,真是个咸湿又贴心的小妖精。” 金发美妞眼角的肌肉抽搐一下,强笑着说:“不,这药是要你现在吃的,只要你吃了,随时随地都可以享用我。” “现在吃?为什么?” “实话告诉你吧!”金发美妞把药瓶丢给秦歌,说,“这些胶囊确实能够补充能量,不过它里面还有神王陛下的一丝念力,一旦你背叛神殿,这丝念力会瞬间把你的大脑烧成浆糊,到时就算不死也会变成白痴。” 秦歌打量着手里的药瓶,道:“也就是说,我只有吃下了胶囊,才算是加入了你们,对吧!” “没错。” “那我要是不吃呢?” 金发美妞翘起嘴角,走到童鱼身边,轻轻抚摸着她光洁的脖颈,啧啧赞叹着说:“这吹弹可破的皮肤,这娇嫩的小脸儿,连我这个女人见了都想要咬上一口呢!秦先生就真的那么狠心,不在乎童小姐的生死吗?” 童鱼被她摸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脑袋拼命往后缩着,却根本躲不掉,只好闭眼大喊道:“秦歌,我不准你吃,听到没有?这是命令。” 丫头的话说的一点都不客气,却听得人心里暖洋洋的,秦歌柔声道:“放心,小鱼儿,她不会杀你的。” 金发美妞身躯一僵,抚摸童鱼脖子的手一下就掐住了她的喉咙,童鱼立刻呼吸困难起来。 “秦先生,你在怀疑我的诚意吗?” 秦歌的表情阴沉下来,冷冷地说:“如果你敢杀她,我会将你碎尸万段;如果你敢伤她,我会将你碎尸万段;如果我数三声你还不放手,就算我加入你们,我也会将你碎尸万段!” “你竟敢威胁我!” 金发美妞紧咬着牙,狠狠瞪着秦歌,可掐住童鱼喉咙的手却没有继续用力。 “一!”秦歌无视她的目光,从齿缝中蹦出一个数字。 金发美妞的手臂颤抖起来,目光闪烁不定。 “二!”秦歌面无表情,但青筋暴突的拳头却说明了他此时的心里有多么紧张。 “三!” 金发美妞颓然松开了手。 童鱼是神王陛下最珍视的宝物,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杀。 秦歌冷哼一声,问童鱼道:“小鱼儿,你没事吧?!” 童鱼咳嗽着说:“你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让我吃苦的,我恨你!” 秦歌笑笑,把药瓶丢还给金发美妞,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童鱼才是你们必须捕获的目标,而我只是顺带的意外收获,对吗?” “不得不说,你真的很聪明。”金发美妞接住药瓶沉默片刻,迷人的笑容重新回到脸上,说,“不过,你不会认为这样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吧?!” 话音刚落,一直默默站在远处的肌肉大汉忽然大喝一声,双目瞬间变得通红,身体表面的肤色也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浅,先是变白,最终变成灰蒙蒙的颜色,就像石头的表面一样。 不,就是石头,这个人真的完全石化了。 秦歌眯眼看着大汉变身的全过程,撇撇嘴道:“一块会动得石头而已,直接砸碎就好,你说的办法不会就是他吧?!那也太小看我了。” “我觉得他已经足够了呢!”金发美妞笑道:“别忘了,秦先生您现在可不能使用能力。” 秦歌说:“为什么不能?刚刚都已经证明你们不敢动手了,我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金发美妞笑的越发迷人起来。 “我得到的命令是把童小姐活着带回去,就是只要不死就行,她体内的气弹并不足以杀死她,只会让她重伤,如果秦先生忍心让她承受肠穿肚烂的痛苦,那我确实拿您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问题就来了,秦先生到底忍不忍心呢?” 秦歌沉默了。他确实做不到眼睁睁看着童鱼承受那么大的痛苦。 虽然还是弄不懂秦歌和金发美妞在说什么,但虱子多了不痒,短时间内接连看到俩妖怪变身已经让童鱼的神经粗大了不少,见秦歌在沉默,便大喊道:“秦歌,她都说了我不会死,只是受点伤而已,你大可以无所顾忌的动手,没关系的。” 秦歌还是不动,金发美妞娇笑着对童鱼说:“没用的,秦先生那么紧张你,刚才我只是掐你一下,他就要把人家碎尸万段呢!怎么会舍得让你承受肠穿肚烂的痛苦?” !! 第六十章 秦大贱人 良久,秦歌苦涩的笑笑,对童鱼说:“告诉你很多次了,我不从你这儿领薪水,咱俩没有从属关系,所以我不会听你话的。” “你个混蛋!”童鱼大骂着,泪水再次流了出来,嘴角却带着开心的笑容。 金发美妞笑的十分得意,晃晃手里的药瓶说:“秦先生想好了吗?是你自己主动吃呢?还是让我的手下喂给你吃呢?” 秦歌耸耸肩,说:“既然有人伺候着,干嘛还要自己动手?怎么说老子现在也算是上流社会的人了,刚刚还去首富家里吃饭,顺带一提,还有艳遇呢!” “敬酒不吃吃罚酒,”金发美妞寒着脸挥挥手,“斯通,喂他吃药。” 变身成石头的壮汉仰天大吼一声,像座小山似的咣咣咣冲向秦歌。 秦歌这会儿好像成了话唠,嘴里不停地说着。 “咦?说来就来啊!兄弟,好羡慕你的能力啊!直接变成石头,什么金枪不倒在你这儿都是战五渣吧!唉?我很好奇,你现在那活儿是圆的还是方的……喂喂喂,别着急动手嘛!大家先坐下来聊聊天如何……那洋妞儿,打个商量,你来喂我好不好……” 轰! 石头大汉冲到秦歌身前一拳就砸了下去,秦歌往后跳出老远,就见自己刚刚站立的水泥地面多了一个大坑,不由咂舌道:“石头砸石头,人家都成坑了,你怎么连个渣都没掉啊?太作弊了……” 石头大汉根本不理他,踏前一步,又是一拳挥了出去。 秦歌一个驴打滚躲开,刚刚起身就听身侧呜的一声响,大汉的另一条手臂扫了过来。来不及再躲了,他只能竖起双臂抵挡。 砰! 秦歌就像是被打出去的炮弹一样,闷哼一声就直直飞到十几米开外,撞在墙上才反弹回来摔落在地。 “秦歌!你……你怎么样?说话啊!不准装死,快回答我!” 童鱼嘶声喊着,秦歌刚刚挨的这一下让她的心都揪起来了,那可是血肉之躯啊!被一块石头砸出那么远,还能活着吗? “嘶……咳咳咳……” 秦歌剧烈的咳嗽起来,血唾沫吐了一地,左臂软塌塌的,一动就疼,肯定断了,右臂撑着坐起来靠住墙,扯扯快要碎了的衣服,撇嘴道:“亏了,太亏了,这套衣服很贵的。” 见秦歌还能耍贫嘴,童鱼松了口气,但看他伤的那么重,顿时心疼的无以复加,哭着说:“秦歌,我求你了,你就听我一次好不好?要么你杀了他们,要么你就走,不要管我了好吗?” 秦歌咧咧嘴,说:“你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不心疼钱,我可不是,这衣服真心很贵的,我不能走,至少也得让他们赔我钱才行。” 说着,他扶着墙就要站起来,那石头大汉却再次冲了过来,坚硬的拳头呜的一下就砸向他的胸口,吓得他赶紧松开扶墙的手,整个人又摔回地上,那拳头堪堪擦着他的头皮砸在墙上。 又是一声轰响,无数的碎砖石落下,秦歌闹了个灰头土脸,头破血流,咳嗽道:“卧槽,小洋妞儿,赶紧让他停下,这混蛋是在喂药吗?分明是想弄死我。” 金发美妞的笑声传来:“秦先生,你放心,他最多会揍你个半身不遂,不会杀掉你的。” “喂!把我打成废人,你们要来还有什么用?” “只要你的大脑没事,瞬间移动的能力还在就行啊!” “我擦咧!算你狠!” 眼看着大汉的拳头又落了下来,秦歌眼中精光一闪,人就从原地消失。 金发美妞看着瞬移到另一边墙角的秦歌,怒道:“秦歌,你竟敢动用能力,真以为我是唬你的吗?艾尔,动手!” “等等!” 秦歌捂着胸口又吐了口血道:“不好意思,实在是不好意思,刚刚那纯属本能,我要是不躲,真就死定了,看在我已经半死的份儿上,就给我一次机会呗!人家踢球还有一次黄牌呢!” 金发美妞想了想,点头道:“好!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但是我警告你,不要再试图挑战我的忍耐极限,下次如果让我发现你有一点要使用能力的可能,我就让童小姐变成前后透明的。” “前后透明?” 秦歌看向童鱼,似乎在想象她身上多出一个透明窟窿时的样子,片刻后打个冷战摇头说:“不好,小鱼儿本来就没有胸,做梦都想凸起来,你直接给凹成一个窟窿,她会跟你拼命的。” 这就是个贱人,被打的快死了都让人想再揍一顿的贱人。 童鱼和金发美妞一起满头黑线。 咣咣咣咣…… 石头大汉再次面无表情地冲了过来,手臂一挥,就跟打高尔夫球似的,再次把秦歌打飞。 这次秦歌没有刚才飞得好看,在空中翻滚着,破烂的衣服让他看上去就像个破麻袋。 噗! 连摔地上的声音都像麻袋。 他侧躺在那里,脸正好对着童鱼的方向,看小姑娘泪流满面的样子,咧咧嘴说:“知……知不知道?你哭起来……好难看,以后还是不要哭了,又是鼻涕……又是眼泪的,好恶心。” 他说着话,嘴里的鲜血也在不停地流着,短短一句话的时间就流了一滩,童鱼见了,心都要碎了,哭着猛摇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秦歌心里这会儿却正在骂娘,被打飞的这两下可是货真价实的,为了演戏老子也算是豁上命了,奥斯卡不颁给我一个影帝都亏心…… 就在这时,他的眼睛忽然一亮,漆黑的眼眸中犹如星辰瞬间幻灭,璀璨夺目。 找到了! 这时,石头大汉又走了过来,见他躺在地上装死狗,眼神中露出一丝轻蔑,抬起脚就朝他的身上踩去。 “不!”童鱼一声大喊,喊的声嘶力竭,犹如杜鹃啼血,令人动容。 或许上天听到了她的恳求,大汉的脚没有踏下去,而是僵在原地数秒,先是石化的身体慢慢恢复原样,然后从脖颈处喷出一道血泉,整个人才轰然倒塌。 刚才还威猛无俦、坚不可摧的石头人,就这么死了,死的悄无声息,死的莫名其妙。 童鱼愣了,金发美妞却猛然抽出一把匕首,看着四周吼道:“谁?是谁?出来!” 她的戒指上没有感应,隐藏在暗处的艾尔也没有发动童鱼体内的气弹,这说明刚刚动用异能杀掉斯通的不是秦歌,没想到这里还有第六个人存在,是秦歌的帮手吗? !! 第六十一章 冥王那个陛上 空旷的厂房中只有风声吹得一扇破玻璃哗哗作响,气氛安静地十分诡异。 “嗬嗬嗬嗬……咳咳咳……” 秦歌忽然开始怪笑,配合上此时的气氛,他的笑声本该听上去很有气势才对,只可惜伤的太重,刚笑两声就咳嗽起来:“***,本来还想学影视剧的大反派闪亮登场呢!真不给面子。” “是你?”金发美妞不可思议的望着他。 秦歌艰难的坐起身,擦擦血糊糊的下巴说:“是我。” “不可能,这不可能!”金发美妞连退两步,惊恐道,“你手上戴着手环,我的……” “你的戒指没有感应,对不对?”秦歌又咳出一口血,低头看看地上的那滩血迹,满脸心疼。 金发美妞的脸瞬间苍白,她相信秦歌的话,虽然还不明白,但是当机立断的喊道:“艾尔,动手!” 没有动静。 金发美妞的心脏越来越沉,不甘心的又喊一声:“艾尔,快动手啊!” 童鱼还是泪流满面的看着秦歌,肚子好好的,一点要爆炸的迹象都没有。 “艾尔……” 她还要再喊,秦歌打断道:“别喊了,他也死了。真是的,会变石头的就叫斯通,会玩空气的就叫艾尔,你们起名字真是一点想象力都没有。”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金发美妞的能力只是随意变化外貌而已,当个间谍杀手啥的还行,正面对敌,她基本一点杀伤力都没有,此时双手握刀远远对着秦歌,看模样就像在说你别过来一样。 “很简单,”秦歌挪了挪身体,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一些,道,“我的能力不是瞬间转移,而是操控空间。” 他的能力在“神裔界”辨识率很高,如果一开始就说实话,金发美妞一定会猜到他的身份,且不会给他丝毫的可趁之机,好在他的能力隐蔽性不错,能够完美模仿许多其它的能力,所以他谎称自己的能力是瞬间转移,就是要麻痹对方。 在第一次展示瞬间转移的时候,秦歌就悄悄放了一个空间刃在大汉斯通的脖子上,空间本身就是独立于一切而存在的,只要出现就永远都不会消亡,所以他不用像艾尔操控气弹那样时刻用念力维持着,也就不会让手环监测到脑电波。 而金发美妞抚摸戒指的动作,也让他确定那就是接收他所戴手环脑电波反馈的装置。 一开始金发美妞没有对艾尔发出“如果秦歌使用能力就立刻引爆气弹”的命令,所以秦歌认为自己至少还有一次使用能力的机会,因为金发美妞肯定更希望能带着一个完好无缺的童鱼回去复命。 于是,在第一次被打飞之后,他装作失手再次瞬间转移,不出所料,金发美妞果然没有第一时间伤害童鱼。 她的贪婪彻底葬送了胜利的机会,因为在瞬间转移的时候,秦歌同时放出去了两个空间禁锢。 一个覆盖住金发美妞手上的戒指,另外一个则直接扩展出去,寻找艾尔躲藏的地点,一旦找到,也会第一时间覆盖住他手上的戒指,只要隔绝了戒指与手环的联系,秦歌再使用能力就可以毫无顾忌了。 在第二次被打飞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艾尔,然后便毫不犹豫的在童鱼体内放出空间触角,找到并包裹住那枚气弹,同时发动斯通脖子上的空间刃,并直接将艾尔的半边身体和气弹一起转移到了虚无空间。 至此,危机全部解除。 “操控空间?” 下意识地重复着这四个字,金发美妞就像见了鬼,一屁股坐在地上,刺啦一声,本来就被绷到极致的裤裆裂开了个大口子,露出了紫色的蕾丝透明小裤裤,秦歌看的眉花眼笑,可她却像是毫无所觉,怔怔的问:“你……你是冥……冥王殿下?” 秦歌很不满:“喂喂喂,凭什么宙斯那个混蛋是陛下,到老子这儿就成殿下了?不行,你也得叫我陛下……呃,不,叫我陛上。” 金发美妞这会儿还沉浸在震惊当中,满脑子想的是自己得有多昏头才会想着把“神王陛下”一样的存在给拉拢进组织,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会在抓走童鱼的第一时间逃遁千里,至于秦歌的冷笑话,根本没在意。 而童鱼则正担忧着秦歌的伤势,直接就无视了他的逗比行为。 冷笑话真的冷了场,秦歌很受伤,咳嗽一声道:“小洋妞儿,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乖乖回答我的问题。” 金发美妞慌忙跪在地上,战战兢兢,五体投地,冥王在前,她连一丝丝逃跑的想法都没有,就更别说反抗了,因为她知道,人家只是稍一动念,就能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你叫什么?”秦歌问。 “我叫安娜·克劳丽,冥王陛……陛上。” “噗……咳咳咳……” 她说的一本正经,秦歌倒被逗乐了,牵动伤势,又咳出一口鲜血,呲牙咧嘴的摆摆手说:“直接回话就行,不用对我用敬称了。” “是。”金发美妞安娜很想表达一下幽怨,却不敢。 “安娜,你告诉我,你们是如何知道童鱼是‘神裔’的?” 安娜犹豫片刻,开口说道:“神王陛下在十六年前曾经进行过一次‘神圣祝福’仪式,当时一百二十名婴儿中只有两个女婴成功存活,之后不久,这两个女婴就被第一神使大人盗走,至此下落不明。” 秦歌的眉头紧紧皱起。 他太熟悉“神圣祝福”这四个字了,五年前还是个普通人的他,就是因为接受了“神圣祝福”才拥有了操控空间的能力,从而继承冥王地位的,没想到童鱼和他一样。 “童鱼就是其中的一个女婴?”他问。 “是的。” “有什么能够证明?” “童小姐靠近心脏的肋下有一枚三角胎记。” 秦歌转头看向童鱼,那天在温泉小屋中光顾着看人家小姑娘的胸了,没注意到她有没有胎记。 童鱼则完全呆住了。她不懂什么“神裔”,也不知道谁是“神王”,更不懂得“神圣祝福”是什么,她只听到自己是被盗走的一个女婴,还知道自己肋下确实有一枚三角形的胎记…… 难道……我不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女儿? !! 第六十二章 三个和尚没水喝 看见童鱼的眼神,秦歌就知道安娜说的没错,想了想,又问道:“那你们又是怎么知道童鱼身上有三角胎记的?” “巧合。”安娜答道:“三年前,童小姐曾经遭到绑架,绑匪中有一人是我们的神侍。” “该死!那个神侍现在在哪儿?” “死了。” 秦歌叹了口气,想想也知道那神侍肯定活不成,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宙斯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宙斯得到消息后派安娜潜入童家,杀掉小彤后变化成她,然后找机会弄死童正,见童鱼的能力没有觉醒,就又弄死了苏甜,然后秦歌出现,宙斯失去耐心,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至于为什么要雇用金三角亡命徒来干这些事,明显是安娜不敢触怒华夏的“神裔”势力,只好把事情维持在普通人类的范围之内。 “神裔”在大体上分为了激进和保守两派没错,但“神裔”本身因为教育和环境不同的影响,也有各自不同的性格,有人激进,有人保守,也有人满腔热血、爱家爱国。 现今的那些大国***手中,一般都会掌握着两支神秘的武装,一支就是已护国为己任的“神裔”,另一支则是以灭杀“神裔”为己任的“弑神者”,两者都是针对其他“神裔”的,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 因此,所谓“神裔”虽然有个“神”字,但在真正的掌权者眼里,不过是能力稍稍出众些的人类罢了。 隶属于华夏高层的“神裔”组织名叫“龙隐”,其首领被称为“龙神”,据说能够呼风唤雨,实力并不比秦歌差多少,安娜这种小猫小狗可不敢在这里胡作非为。 想通了这些,秦歌又问:“童鱼的能力是什么?” 安娜摇头:“不知道。” 秦歌再次望向童鱼,却见小姑娘还在愣着,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很难消化掉刚刚听到的消息。 看看依然跪在地上的安娜,他有心动手杀了,又觉得可惜,“神裔”本就稀少,强大的更是少之又少,刚刚杀掉两个是迫不得已,再杀安娜就有些不必要了,况且随意变化外貌的异能用处也不小。 可是,安娜毕竟是间接害死童鱼父母的凶手,小姑娘会放过她吗? 想了想,他在童鱼的手脚上看了一眼,绑缚她的绳子便寸寸断裂。 恢复了自由,童鱼愣愣的看了秦歌一眼,起身走过去,也不管他身上的血污,直接偎依进他的怀里,问:“你疼不疼?” 秦歌摇头,说:“不疼,你不知道我很厉害吗?” 童鱼抬起头,眼中的哀伤让人心碎。 她说:“那你这么厉害,能不能让我爸爸妈妈活过来?我不要当什么‘神裔’,我只想做他们的女儿,不想……不想做害死他们的罪魁祸首……” 说到最后,女孩儿已经泣不成声。 “傻丫头,瞎说什么呢?”秦歌一只胳膊抱着她,柔声道,“害死他们的是那个灭绝人性的神王,跟小鱼儿一点关系都没有,爸爸妈妈那么爱你,如果你因为他们的去世而自责的话,他们一定会伤心的。” “你确定?他们不会恨我?”童鱼问。 秦歌咧着嘴笑笑,说:“你看,我只是你的保镖,你坐在我的断臂上半天,我快疼死了都没有恨你,你爸妈又怎么会恨你呢?顺便问一声:你不觉得硌得慌吗?” 童鱼没有杀安娜,秦歌祛除掉她脑海中的神王念力,让手下把她带走了,而他自己则被火速运到市医院,等治疗结束,天色已经开始蒙蒙亮,他躺在病床上就像个刚出土的木乃伊。 陈千易来了,问过医生秦歌没什么大碍之后,就把童鱼和方小路叫到外面询问情况去了。 秦歌已经跟童鱼商量好,有关“神裔”的这一部分不能说,那就干脆让手下随便弄死了几个东南亚人,把罪名推到金三角的雇佣兵身上,至于这次为啥没直接杀童鱼而是绑架,很简单,人家有三十几号兄弟被秦歌杀了,还不准人家报个仇先? 于是,秦歌闪亮登场,与雇佣兵两大泰拳高手血战一场,在形势对于我方极其不利的情况下重伤也不下火线,英勇顽强地抗争,终于获得了惨胜。 嗯!绝对是华夏好保镖的典范。 而华夏好保镖本人此时则呲牙咧嘴的喝着粥,苏酥坐在床边一勺一勺温柔地喂着他,另一只手却在底下狠狠掐着他没受伤的右臂,因为刚才这只手偷偷摸她大腿了。 叶听雨坐在床的另一边,一边打哈欠一边抱着个大包子小口小口的啃着,像只大龙猫似的,可惜没有龙猫可爱,因为她时不时的会瞪秦歌一眼,还要骂一句:“坏师父。” 因为她更喜欢的另一个师父——白鸟,已经在床前跪了一夜了,怎么说都不起来,非让秦歌惩罚她的失职之罪不可。 过了一会儿,陈千易进来,无视病房里诡异的气氛,随便安慰了秦歌几句就匆匆走了,金三角那边接二连三的袭击国安人员家属,他这个国安局长责无旁贷,必须抓紧时间赶回去布置工作。 童鱼和方小路进来,看到苏酥温柔地样子都愣住了。 苏酥脸一红,不自然的把粥碗放在床桌上,佯怒道:“这医院真不像话,高级病房里的护士都跑的找不到人,你们俩来了正好,我可不管了。”说完就起身到沙发上坐下。 童鱼和方小路互相看一眼,都不说话,看她们的眼神,好像都想去喂秦歌,却不约而同地冷哼一声,也坐到了沙发上。 方小路一脸老娘才不会伺候他的表情,童鱼则一副我是大小姐干嘛要伺候保镖的样子。 秦歌忽然想起一个悲伤的故事:三个和尚没水喝。只能欲哭无泪,在心里狂吐槽:你们要傲娇也挑个时候好不好?老子累了半宿又流了那么多血,很饿的。 这时,叶听雨把咬了半天还剩一多半的包子放下,端起粥碗,眯着眼甜甜地说:“师父,我来喂你呀!” 秦歌吓得差点儿从床上翻下去,这欺师灭祖的死丫头哪是要喂人啊!看那架势要是不把粥碗扣到他脸上才怪。 !! 第六十三章 贴心的徒弟 “你把碗放下。” “不放,除非你让白鸟姐姐起来。” “姑奶奶,不是我不让她起来,是她自己不起来啊!” “那我不管,反正她跪的是你,给你十秒钟,要是她还跪着,我就把碗扣你脸上。” 秦歌这会儿觉得活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怎么谁都要欺负老子啊!不行,得欺负欺负别人找找平衡。 目光转到白鸟脸上,他说:“小白,管管你的宠物。” 白鸟真跟喊宠物似的,温柔道:“小雨,过来。” 小雨很听话的放下粥碗,委屈的走到她身边,拉着她的手臂说:“白鸟姐姐,你起来嘛!干嘛要跪他呀?” “乖!先去一边自己玩。” 白鸟揉揉她的头,然后继续面无表情地跪着。 叶听雨赌气的跑墙角画圈圈去了,不用看都知道是在诅咒秦歌。 为了自己不被雷劈,秦歌叹息一声,说:“小白,过来喂我喝粥。” 白鸟愣了愣,说:“请主人先责罚白鸟。” 怎么脑子就不会转圈呢?有这么蠢的手下,老子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 “这就是对你的惩罚,赶紧滚过来,老子饿了。” 秦歌拍着床板发了脾气,白鸟这才起身去喂粥,可怜华夏好保镖一顿早餐吃的郁闷无比。 吃完饭,秦歌很想睡一会儿,可童鱼不走,方小路就以要保护她的理由留了下来,苏酥说要看着外甥女,白鸟则抱着画筒靠在门口一语不发,叶听雨当然不愿意离开她,后来许梦菡也来了…… 小小的病房里挤进来六个女人,不对,是五个女人和一只麻雀,那只麻雀就是叶听雨,叽叽喳喳的就没停过嘴,不到一上午就把苏酥带来的慰问品给吃个精光,后来说困了还挤到秦歌的床上睡觉,一会儿伸拳一会儿蹬腿,气的秦歌当即决定——搬回家养伤。 谁说都不听,死也要死在家里的床上。 于是六个女人只好派车将他运回童家,小雨还鄙夷的说他老大的人了净耍小孩子脾气,其余五女齐齐点头。 秦歌只能仰天长叹:老天,你降道雷劈死我吧! 回到家,这几个女人再没了赖在他房间的理由,秦歌总算舒舒服服的睡了个觉。 半夜的时候他醒了,是被尿憋醒的。 可是他脖子上套着牵引器,左臂打着石膏,右腿吊着夹板,根本下不了床,怎么尿? 其实他也可以开辟出一个小的空间当尿盆,可下面还穿着一条大裤衩子呢!不脱下来,有尿盆也没用啊!如果把空间尿盆弄到裤衩子里面,那小弟弟可就危险了,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切下一块。 除了叫人来帮忙,好像没别的办法。 也不知道那几个女人是故意的还是忘了,家里那么多女仆,居然一个都没有给秦歌安排,太小气了。 拿起手机,他打算打给白鸟,好像也只能找她了,反正他宁愿尿床也不会找男人帮忙的。 翻了几下通讯录,苏酥的名字跃入眼帘,咦?我什么时候存她的电话了?一定是这娘们儿自己偷偷存进去的,够主动,嘿嘿,我喜欢! 这个在御姐和萝莉之间来回变换的娘们儿可是很胆大的,叫她来帮忙,把完尿或许还能进行点儿别的余兴节目。 呵呵,就她了。 调出号码刚要拨通,房门忽然被推开,一个穿着卡通睡衣的小萝莉揉着眼睛走进来。 赫然是叶听雨。 这小魔女来干嘛? 秦歌闭着眼装睡,小萝莉则一点都不客气的爬上床,坐在他身边就开始晃他。 “师父,师父,你醒醒。” 她晃得力气很大,秦歌不醒都不行,只好睁开眼,装着迷迷糊糊的问:“是小雨啊!你来干什么?” “我醒了,然后就睡不着了,你给我讲故事吧!” “我……” 你白天睡多了睡不着,凭什么让老子给你讲故事?老子还等着撒尿呢! “你不是跟你白鸟师父一起睡的吗?怎么不让她给你讲?” “白鸟师父跪了一夜,又照顾你一天,很累了,我才不舍得叫醒她呢……咦?师父你怎么哭了?” “哦,我太感动了,小雨能这么心疼你白鸟师父,我很欣慰。” “就是就是,我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呢!有我这么贴心的徒弟,师父你是不是很开心呀!” “开心,我开心死了!” 秦歌咬牙切齿的说完,抡圆了巴掌狠狠拍在小雨的屁股上。 “哎呀!你干嘛打我?” 叶听雨捂着屁股跳下床,满脸不解的看着秦歌,小嘴瘪啊瘪的马上就要哭。 坏了,刚才气昏了头使劲儿大了。 秦歌有些后悔,也很心疼,不过他知道对付孩子决不能她一委屈你就哄,惯出毛病来就没法管了。 于是他板起脸,拍拍自己身旁的位置,严肃道:“过来。” “我不去……你打人。” 小雨捂着屁股往后缩,本来要流出来的眼泪又被秦歌吓得缩回去,大眼睛眼泪汪汪的萌的人心都化了。 “不听话是不是?过来!”秦歌的声音更加严厉了。 小雨身子颤了颤,委屈的低下头,极不情愿的爬到床上,屁股朝着秦歌撅起来,带着哭腔可怜兮兮地说:“轻……轻点,好不好?求你了……” 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谁下得去手?反正秦歌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伸手捞着她的腰揽在怀里,安慰道:“好了,不打你了。” “哇……师父你坏……” “不准哭!” 小雨刚想张嘴开始哭就被秦歌一声厉喝给吓得“嗝儿”的一下憋了回去,小肩膀一抽一抽的,满脸惊恐的看着他。 秦歌板着脸问:“知道刚才为什么打你吗?” 小雨摇摇头。 “你只知道不应该打扰你白鸟师父休息,怎么就不知道也不该打扰我休息呢?难道你就那么讨厌我这个师父么?” 小雨想都没想就摇头,说:“不是的,白鸟师父很疼我,我喜欢她,可不知道为什么,还有点怕她,坏师父你就不一样了,我一点都不怕呢!而且……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我曾偷偷听妈妈自言自语说爸爸偷走了她的心,那爸爸肯定就是个神偷喽!坏师父你也是神偷,肯定和爸爸一样,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小丫头说的无比认真,可就是这么认真地表情却让人很心疼,***的孩子,无论生活的多么快乐,心也总是会缺失一块,是不完整的。 !! 第六十四章 该死的生理卫生课老师 人越是和亲近的人在一起就越会肆无忌惮,这个道理小雨不明白,秦歌却很清楚,虽然被一个十六岁的丫头当成爸爸很受伤。 老子有那么老么?话说这丫头到底是不是十六岁啊?怎么无论外表还是内心都是一个十二三的小屁孩儿呢? 反正不管怎样,刚才动手打人都是不对的,于是秦歌揉着她的头发说:“嗯,我知道了,刚才是我不对,不该打你,我向你道歉。” 小雨的嘴巴又委屈的瘪起来,爬起身把睡裤往下拉了拉,白生生的屁股就杵到秦歌的眼前,还晃了晃,上面一个红红的掌印触目惊心。 “小雨屁屁好疼,你帮我揉揉好不好?” 秦歌差点一口血喷出来,小祖宗,你已经十六岁了呀!搁在古代孩子都会叫娘了,居然让我给你揉屁股!别说我不是你爹,就是你亲爹,这个年龄也不能这么做了啊! 而且……而且,小孩子的屁股好嫩啊!就像两块嫩豆腐,奶白奶白的,不小心揉碎了怎么办? 咱……换咬的好不好? 见秦歌半天不动,小雨又晃了两下,催促道:“坏师父?快呀!你愣着干什么?” 秦歌眼睛都快被晃晕,犹豫着刚想伸出手,一阵膀胱就要被憋炸了的急迫感袭来,瞬间就将他惊醒。 卧槽!让这小丫头一搅合,差点儿忘了正事儿。 帮小雨把睡裤拉上,将小姑娘转过来,他说:“小雨乖!天已经很晚了,快回去睡觉吧!要不然明天就要变熊猫了哦!” 小雨很失望,怯怯的低下头,问:“坏师父,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小雨保证不会再犯了,要不……要不再让你打一下好了,就打一下哦!” 说着,就又把屁股撅到了秦歌鼻子前。 秦歌满头黑线,这丫头今儿晚上跟屁股还较上劲了。 轻轻拍她一下,他说:“放心,师父没有生气,反而还很开心呢!小雨睡不着就来找我,这正说明你最喜欢我啊!只是很晚了,你必须去睡觉,乖,听话。” 嘴上说的温柔,他的心里却在咆哮,恨不得直接把小雨给丢出去,下面真的憋不住了,再等一会儿非尿床不可,现在这个样子又没办法换床单,要是明天被那几个女人发现,他就只能跳井来洗刷耻辱了。 “哦!那……坏师父晚安。” 虽然很不舍,可小雨还是乖乖地从床上下去,正要离开,忽然瞥见秦歌不停扭动的双腿,眼睛一亮,问:“坏师父,你是不是想嘘嘘啊?” 秦歌猛烈的咳嗽起来:“咳咳咳……你是……咳咳……怎么知道的?” 小雨指指他的双腿,捂着嘴笑:“人家想上厕所时也是这个样子的,怎么会不知道?” 既然被看出来了,秦歌也没心思隐瞒,便挥挥手急道:“既然知道还不赶紧出去?” 小雨眼中露出好奇的光芒,秦歌见了不由心中一突,这小魔女肯定没想好事儿。 果然,小雨又走回床边,笑容很甜的说:“坏师父,你手脚都不方便,怎么嘘嘘啊?” 秦歌又快哭了,用恳求的语气道:“小姑奶奶,我求你先出去好不好?现在师父实在没时间给你上课。” 小雨摇摇头,说:“坏师父有困难,我怎么能视而不见呢?再说刚才我还犯了错,现在正好是认错的好机会。” 说着,不等秦歌反应过来,她伸出小爪子就把他的大裤衩子给扒了下去。 安静!让人抓狂的安静! 小丫头瞪着眼睛,凑近了些,又凑近了些,眼睛越睁越大。 “咦?原来大人的是这样子,比小孩的大好多,也黑了好多,好丑!” 身为保守派神裔的精神领袖、神侍眼中主神一般的存在、华夏好保镖秦歌先生在手脚受伤之后被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给扒了裤子,还得到了一个又黑又丑的评价,虽然有个“大”字,但却是相对于前面的“小孩”两个字来说的,连聊以安慰的作用都没有。 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昨天还以为童鱼在眼皮子底下被人抓走是奇耻大辱,谁知道跟今天比起来,简直连正餐前的小菜都不如。 心里正悲伤着,忽然下面一紧,冰凉凉地触感秦歌的整个身体都绷起来,用了极大毅力才把要喷薄而出的尿给憋了回去。 叶听雨这个贼大胆的傻丫头,光看觉得不过瘾,居然还伸出小手点了点,然后一把握住…… 天呐!你再降道雷劈死我吧! 叶听雨握住之后,脸上的表情就更精彩了,红润地小嘴微微张着,头上再顶一个大大的问号就是活脱脱的好奇宝宝。 她先是用力攥了攥,然后撸了一下,又摇了摇,才天真的问:“坏师父,每天两腿之间夹着这么大一坨,一定很难受吧!” 秦歌这会儿觉得自己二十多年白活了,所有引以为傲的阅历在叶听雨面前都是渣,现在这种奇葩的状况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他想不明白,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呃……那个,小雨啊!那东西不是拿来玩的,你先松开好不好?” 他尽量把自己的表情弄得正经一些,生怕引起什么误会,殊不知这个时候越是道貌岸然,就越像个变态怪蜀黍。 “哦!” 小雨很听话的松开,然后就又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叹一声,指着秦歌的兄弟说:“它起来了,起来了,居然没有耷拉下去耶!好硬!好神奇!坏师父,是你在用力吗?” 让我死了算了! 秦歌颓然倒在枕头上,男人憋尿的时候本来就很敏感,你又摸又撸的能不大吗?天地良心,我可没对你产生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啊! 话说这丫头不是天才少女么?怎么会单纯到这种程度,心理年龄再小也该明白男女之别吧! 华夏的教育制度果然很失败,生理卫生课的老师又让学生上自习了吧! “哦,对了,坏师父还等着嘘嘘呢!” 小雨总算想起了正经事,四下看了看,就从床下拿出一个便盆来,照着秦歌怒指苍天的兄弟比划了几下,不得要领,只好问道:“坏师父,该怎么用啊?” !! 第六十五章 裤衩子忘了穿 都特么让你玩儿的120°抬头了,还怎么用便盆?秦歌头疼的厉害,手扶着额,无力说道:“小雨,把便盆放回去,然后转身,我不叫你不准回头。” “为什么?” “听话!” “好吧!” 小雨放下便盆,乖乖地转过身去,但耳朵竖的高高地,明显心里好奇的厉害。 秦歌已经懒得管她了,直接在兄弟头上布了一个空间通道,然后……尿不出来。 悲催的,男人在很硬的时候本来就很难尿出来,更何况他还是躺着。 秦歌憋的汗都下来了,叶听雨还不耐烦的问:“好了没有?怎么这么慢啊!” 秦歌***,又在她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 咦?出来了,好爽……不对,为什么打一巴掌就行?难道老子真的是个变态? 这次小雨很听话,就算被打都没有转过身来,等秦歌完事儿叫她的时候,才瘪着嘴回头。 “坏师父,你是不是不喜欢小雨?” 无故被打,小丫头是真的伤心了。 解决了问题的秦歌一身轻松,心情大好,耐心也好起来,闻言赶紧招招手让她过来,搂着说:“怎么会呢!师父最喜欢小雨了。” 小雨委屈的趴在他怀里,问:“那你为什么总打我?妈妈都从来不打我的。” “呃……你刚刚不是说我像你爸爸吗?爸爸总是喜欢打孩子的,你在学校应该听说过同学被爸爸打的事情吧!” 真正的原因说不出口,为了不给小丫头留下心理阴影,秦歌只好开始信口胡诌。 小雨想了想,还真是这回事,表情释然了些,又问:“那……爸爸为什么喜欢打孩子呢?” “因为……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呀!这就是爸爸表达感情的方式。好了,爸爸是种很奇怪的生物,也很麻烦,师父没做过爸爸,所以可能做得不对,以后不会再打你,你放心好了。” 秦歌赶紧给事情作个了结,因为如果小雨再问下去,他实在不知道该编什么好了。 “哦!” 小雨挪了挪身子,让自己趴的更舒服些,闭上眼沉默一会儿,说:“那以后我不乖的时候,你还是继续打我吧!” 秦歌奇怪的问:“为什么?” 小雨幽幽地说:“我想知道有爸爸的感觉。” 一句话听得秦歌莫名心酸,将来如果有一天找到了小雨的亲爸爸,一定要狠狠暴揍一顿才行,叶清霜那么极品的老婆跟叶听雨这么可爱的女儿都舍得抛弃,还是男人吗? “嗯!好!那你以后可要乖乖地哦,要不然屁屁就又要遭殃了。” 小雨睁开眼,怯怯的看着他说:“你答应我一件事呗!” “什么?” “以后再打我的时候,轻一点好不好?” “多轻?” “就像拍蚊子那样。” “哈哈,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今天发生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你妈妈。” “为什么呀?” “不为什么,要是不答应,我可就不喜欢你喽!” “好吧!我保证不会说的。不过,要是能让妈妈也喜欢你就好了,这样你就真能当我爸爸了。” 想起极品熟妇叶清霜,秦歌感动的热泪盈眶。 “小雨乖,师父没白疼你。” 与怪蜀黍诱拐小萝莉看金鱼的场景极其相似的对话结束了,房间里重新恢复了安静,小丫头脸上带着微笑,趴在秦歌怀里,呼吸渐渐放缓,似乎睡着了。 秦歌轻拍着她的后背,打个哈欠正准备也睡觉时,小丫头忽然哎呀一声坐起来,满脸的懊悔和焦急。 秦歌疑惑道:“怎么了?” “你以后不能打我了,因为你不能做爸爸。”小雨哭丧着脸说。 “为什么呀!”秦歌更好奇了。 小雨指了指秦歌还在外面放风的兄弟说:“我刚才碰了它,这不是妻子才能做的事情吗?还怎么能让你做爸爸?” 诶?原来这丫头不是什么都不懂啊! 秦歌忽然有种被骗**的感觉。 本来刚才还可以自我催眠,安慰自己只是给孩子当了一把**生理教材,现在发现原来人家啥都懂,这……这不是装纯占老子便宜么? 于是,他又怒了。 “既然你知道,那你刚才干嘛要碰它?” 小雨的脸红红的,低着头嗫嗫嚅嚅的说:“人家……人家只是好奇嘛!以前只是在书上看过,还没见过真家伙呢!” “你……我……” 秦歌彻底无语了,小丫头是个记忆天才,记得很多知识,但她的心智却没有跟上,还停留在孩子的状态,这就导致了现在这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就像小孩子会以为亲吻就会怀孕一样。 罢了罢了,权当老子做了个噩梦好了。粗暴的把小雨搂在怀里,关灯睡觉。 后半夜,秦歌被疼醒了,睁开眼就看见童鱼那双月光下绿油油的眼睛,刚想开口却被她死死捂住。 这丫头想干嘛?难不成想趁着老子行动不便先那啥再那啥? 童鱼在用力的掐秦歌的胳膊,不用看都知道,明天肯定会变的淤青。 “唔……唔……” 怀里还趴着酣睡的小雨,秦歌不敢乱动,只能晃脑袋瞪眼睛的表达自己痛苦的心情。 “闭嘴!”童鱼恶狠狠道,缓缓松开手,掐他的动作却没停下,“不准吵醒小雨。” “大小姐,深更半夜的,你这是要干嘛啊?”秦歌小声的问。 “少废话,我问你,这是什么情况?”童鱼指了指小雨说。 秦歌道:“我哪儿知道啊!这丫头说她睡不着,就跑来非让我给她讲故事。” “那……那……又是什么情况?” 童鱼支支吾吾的又朝下指指,秦歌顺着手势抬头一看,冷汗瞬间就下来了——裤衩子忘了穿。 完蛋,这下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如果我说,我没对小雨做什么,你信不信?” “信。” “不是,你听我解释……咦?你信啊!” 童鱼的脸很热,好在屋里没开灯,只有清冷的月光照进来,看不清脸色,冷哼一声说:“断胳膊断腿的,你要是还能干坏事才怪。” “呼……”秦歌松了口气,不被误会就好,“既然你知道我没干坏事,那你干嘛还掐我?” “你没干坏事,不代表没想干坏事,要不然干嘛把裤衩扒下去?一定……” 童鱼掐他的手又用力了些,怒道:“一定是你趁小雨睡着了,对着她,自己……自己……做了什么吧!” !! 第六十六章 当妈的杀来了 哎?这丫头前些日子连跳蛋都还不认识呢!现在就清楚男人diy的事情啦!看来那天出丑之后没少上恶补相关知识。 “我要说裤衩是小雨扒下去的,你信不信?”秦歌问。 “不信,好好地小雨干嘛脱你衣服?” “那我没办法了,随你认为好了。” “你……” 童鱼气结,松开手狠狠捶打他,边打还边骂着:“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太坏了,小雨还是个孩子,你居然能对她做出如此恶心的事情,你还是人吗?” 这种事根本解释不清楚,秦歌也懒得解释,抓住她的手,说:“你错了,小雨只是表现的像个孩子而已,别忘了,她跟你一样,都已经十六岁了,开学就是高三,你同学中不是处女的也有不少吧!所以,别说我没干什么,就是真干了,你也管不着。” 童鱼呆住,鼻子一酸眼泪就下来了,亏得自己半夜不睡觉还担心他伤口疼不疼,跑来看到这样的情况已经很生气了,他居然还说这么无情的话……狠狠抽回手,说:“好,我不管你,以后再也不管你了。” 砰! 关门的声音把小雨吵醒,小丫头迷迷糊糊的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继续睡吧!” 没心没肺的叶听雨很快又沉睡过去,徒留秦歌一个人躺在黑暗中郁闷。 一连好几天,童鱼都冷着脸,只要秦歌出现,就会立刻拂袖而去,方小路跑去问秦歌做了什么,秦歌当然不会说实话,胡诌了几句把她打发了。 苏酥倒是很开心,她本来就不希望外甥女跟秦歌太亲热,更何况她还听苏狼说,秦歌跟姐姐苏甜有一腿,这就更要杜绝两人之间的亲密可能了,所以两人关系越僵,她就越满意。 只有小雨还没心没肺的该笑笑该闹闹,整天缠着白鸟练刀,虽然所有的动作看一遍就能记住,可一做出来,笨拙的样子就让人恨不得拖过来狠狠抽一顿。 秦歌不是没想过跟童鱼缓和一下关系,但他想了想,还是认为现在这样的状态最好。 因为他感觉到那丫头最近对他的感情跟以前不一样了,这可不是好兆头,毕竟他曾跟人家的母亲有过一段,虽然只是单纯的一夜情,但母女共侍什么的想想可以,真去做的话就太丧尸了。 除此之外,秦歌的养病生活还是很惬意的。 有张口闭口就叫主人的霓虹小妞儿伺候,虽然身后总跟个拖油瓶小雨,让他所有的*恶想法都不能施展;有极品大长腿帮忙按摩,虽然总会傲娇的喷吐毒舌,但手法专业细腻,让人爽得像升天。 最让秦歌喜欢的还属那个御姐身子萝莉心的苏酥了。 这娘们儿受过万恶的资本主义熏陶,对一些暧昧的身体接触接受度很大,再加上已经被秦歌全身上下都调教过,在没人的时候最放得开,也最热情,好像要把这些年人生中缺失的男人部分在秦歌身上找回来似的。 虽然没有真的剑及履及,但摸摸捏捏啥的,秦歌也算过足了瘾。 “嘶……对,就那儿就那儿……哦……太爽了……再用点儿力……” 这一天,秦歌满脸痛并快乐着的靠在床头,手里拿着根吃了一半的香蕉,嘴里滋儿哇乱叫,那贱模样直接拉出去批斗都不算冤枉。 白鸟蹲在床边,面无表情,很尽责的在帮他挠腿上的痒。 “小白啊!”秦歌拖着恶心的长音喊了一声。 “主人。”白鸟停下动作,等待着下一步的命令。 “别停别停,刚才挠的那个地方挺爽。” 秦歌摆了摆手,等白鸟开始继续挠了之后又道:“想不想去上学?” 白鸟稍一迟疑,说:“主人希望我想,我就想。” 唉!秦歌叹口气,多漂亮的女孩子啊!怎么就被培养成了机器?也不知道上一代冥王是不是有什么变态的嗜好。 想起那个冷酷恶毒的女人,秦歌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赶紧把那张足以魅惑众生的脸给赶出脑海。 女人不可爱,再漂亮也不讨人喜欢。 他撇撇嘴,又道:“安娜这次失败,宙斯那混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过些日子童鱼就要开学了,你也跟着去吧!贴身保护她。” “是。”白鸟回答的十分干脆,眼神都没有一丝变化。 唉!这丫头彻底没救了,秦歌摇摇头,觉得很无聊。 绝对听话的女人非常无趣,让干嘛就干嘛,没有丝毫反抗还有什么意思? 男人都是贱骨头。 正感慨着,房门砰的一下被推开,叶听雨慌慌张张的闯进来。 “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秦歌赶紧侧身护住断臂。 好么!这丫头疯起来没个轻重,前几天还把他刚刚长好一点的胳膊给再次压断,这会儿说什么都不能让她再往床上扑了。 “站住,就在那儿说,怎么了?” 小雨没有要扑上去的意思,狠狠喘了口气,满脸惊恐的说:“我妈……我妈来了。” 靠!秦歌吓得差点儿没翻床底下去,前几天刚刚给人家闺女当完生理卫生教材,现在当妈的明显是来讨债的啊! 看到小雨一脸慌张的样子,秦歌心里就开始打鼓,难道这妮子把那天的事情告诉叶清霜了? 天哪!虽然老子问心无愧,可当时那么诡异的情况说出去谁信?包青天来了也会判老子一个猥亵幼女罪,更何况人家老妈?不把老子千刀万剐恐怕不能解恨! 叶听雨啊叶听雨,你害死老子了。 “小白,把轮椅推过来,我要跑路。” 对于秦歌的命令,白鸟从来都不会忤逆,更不会问为什么,直接转身就把角落里的轮椅推到床边,开始扶秦歌下床。 小雨看的莫名其妙,问:“坏师父,你要去哪儿啊?” 秦歌一边费劲儿的往床下挪,一边没好气的说“还能去哪儿?你妈都追杀过来了,当然是逃跑了。” “我妈干嘛要追杀你?”小雨更加疑惑了。 “当然是……咦?”秦歌听出不对了,问道:“你没把那天晚上的事情说出去?” 小雨把胸脯一挺,说:“当然没有,我叶听雨可是一口唾沫一口钉的,既然答应了坏师父你,自然就不会说出去。” “呼……” 秦歌松了口气,躺回床上,又问:“那你干嘛慌慌张张的跑进来?还大喊着不好了。” 小雨圆嘟嘟的脸蛋皱起来,苦恼地说:“我妈来肯定是要把我带回家的啊!我不想走,坏师父,你帮我想个办法好不好?” !! 第六十七章 极品女人 听见原来是这么个“大事不好”,秦歌彻底没了脾气,小丫头没什么错,都是自己做贼心虚。 想想一个单身女人,女儿总不在身边肯定是要担心的,来带走小雨情有可原,他实在没理由阻止,正准备随便打发了小雨,房门就被人敲响。 “秦先生,我是小雨的母亲叶清霜,请问我现在方便进来吗? 叶清霜的声音软中带硬,听不出什么情绪,不过堂堂商界女强人要是还不会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那就别混了。 “啊!我妈追来了,怎么办怎么办?”小雨紧张的抓着秦歌就一阵猛晃。 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秦歌赶紧对门外说:“叶女士请进吧!” 小雨幽怨的看他一眼,乖乖地站在一旁。 房门推开,叶清霜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就像身上带着光一样,从她踏过门槛的第一支脚开始,房间就开始明亮,等她整个人都进来,秦歌的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 蓬荜生辉这个词原来并不夸张。 世界上的女人分三种:普通女人、漂亮女人和极品女人。 普通女人不用多说,满大街都是;漂亮女人也无需多言,出趟门总能碰上一两个;只有极品女人才是真正可遇不可求的稀有宝物。 如果单纯论长相,极品女人或许并不比漂亮女人如何出彩,但她们身上那种独一无二的气质却是漂亮女人们一辈子都很难学会的。 比如,漂亮女人穿上prada,人们会赞叹她的美丽,要是给她们套上一身碎花棉袄棉裤,肯定大部分人都会骂她土老帽。 可如果极品女人这么穿,人们的第一反应绝对不是嘲笑和谩骂,而是先怀疑一下自己的眼光,再去打听最近时尚界是不是又有新元素开始流行了。 再比如,一块白布,漂亮女人披上就是裹着床单被捉奸的小三,而极品女人披上就是古希腊女神。 简单来说,漂亮女人需要漂亮衣服来衬托气质,而极品女人却能反过来把服饰的档次提高好几个等级。 叶清霜绝对是极品女人中的极品。 一件灰蒙蒙的职业套装,居然也能穿出风姿绰约的味道,特别是下身刚刚长及膝盖的一步裙,把她浑圆的臀部和大腿勾勒的仿佛一件精美的瓷瓶,走起路来如弱柳扶风。 婀娜,这个词儿就是专门为她量身打造的。 可是,她最诱人的地方还不是身材,而是那张充满悖论的俏脸,孩子都这么大了,偏偏像是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青春与成熟这对天敌居然也能和谐相处,别有风情。 一双杏核眼天然含情,明明只是淡淡的望着你,却让人感觉像是在对你撒娇薄嗔一样。 她就是天生的狐狸精,生来就是要与全天下的女人为敌的。 当然,她也是男人的天敌,如果她愿意,恐怕没有男人能够坦然面对她的引诱,至少秦歌就做不到。 想来,传说中的四大妖姬也不过如此吧! “……秦先生?” 一声呼唤把沉迷于叶清霜美貌的秦歌惊醒。 “啊?我、我在,什么事?” 叶听雨皱皱小鼻子说:“坏师父,你看傻啦?我妈妈刚才叫了你好几声呢!赶紧擦擦口水吧!” 秦歌手抬到一半赶紧停住,尴尬的冲叶清霜笑笑,说:“叶女士魅力惊人,见笑!见笑!” 这种事,叶清霜见得多了,眼中闪过一丝不屑,所谓冥王也不过如此,淡淡道:“秦先生客气了,倒是我,在秦先生身体抱恙的时候前来打搅,实在是不好意思。” 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可看她的神情就知道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意思,不过极品女人本身就是强大的***,即便她捅你一刀,你或许都会把另一边凑过去,还要问一句:亲爱的,刚才捅的开心吗?要不要再来一下试试? 烽火戏诸侯的那货就是这么干的。 至于秦歌,就更不堪了,笑的跟朵花似的,连连摆手道:“没关系没关系,您快请坐,倒是我只能在床上躺着,失礼之处还请勿怪。” “谢谢!” 叶清霜看了女儿一眼,在窗边的沙发上坐下,因为是身体微微侧着,整个人立刻就勾勒出一片山峦起伏,让秦歌又想去买登山装备了。 让白鸟给叶清霜倒了杯水,秦歌问:“那个……不知叶女士今天来,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吗?” “是有一些事情想和秦先生谈谈。” 叶清霜看向自己的女儿,说:“小雨,你先去外面玩。” “啊?为什么?”小雨正想听听母亲怎么让师父把她赶走呢,哪里肯出去。 叶清霜也不解释,只是声音放柔,说:“听话。” “哦!” 小雨低着头走了,叶清霜又转脸去看白鸟,目光中的意思很明显:请你也出去。 白鸟的的世界里只有秦歌,叶清霜就算再迷人,在她眼里也只是能杀和不能杀的区别而已,所以坦然面对着她的目光,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秦歌很想看看白鸟能在叶清霜那种任何人都不想拒绝的眼神下坚持多久,可惜叶清霜不是蠢女人,见白鸟没反应,直接把目光转了过来。 他可没有白鸟的定力,只好挥挥手让她出去了。 “好了,叶女士。” 等白鸟关好门,秦歌说:“现在这里只有你我,有什么话可以放心说了。” 叶清霜有些诧异,因为此时秦歌的表情变了,要比刚才淡定许多,眼中那种迷醉的目光也消失不见,虽然还是有点色色的,却不再那么让人讨厌。 片刻后,她就明白过来,以秦歌的实力,不可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刚刚那种迷醉的表情只是在戏耍她而已。 眼中怒火一闪而逝,她直接说道:“想必秦先生已经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了吧!” 秦歌点头,戏谑地说:“刚才还不确定,你这么一问就确定了。” 叶清霜的眼角不易察觉的抽搐一下,说:“既然如此,重新认识一下:龙隐华东地区负责人,叶清霜。” !! 第六十八章 神石 果然是龙隐中人,从第一次见面叶清霜失态时,秦歌就觉得这个女人有问题,让手下调查之后,发现她的过往除了在商界太顺风顺水了些之外,其它的部分都很完美,可就是这种完美让秦歌开始警惕。 因为这个世界都不是完美的,就怎么可能出现完美的事情?大衍之数还有遁去的一呢!无论什么,越完美,就越可能是人为做出来的假象。 那天带着童鱼赴约遇袭之后,他一直都等着叶清霜再次约他,谁知这女人忽然没了下文,就跟调戏着他玩儿似的,本以为就这样了,可她今天却又突然出现,是想干什么呢? “华东地区负责人?”秦歌干笑两声,“失敬失敬。” 叶清霜极有风情的将垂到脸侧的一缕秀发抚到耳后,笑了笑说:“我的身份面对其他人或许真能让人家‘失敬’一下,您也这么说可是欺负人哦!冥王阁下。” 秦歌眯了眯眼,整个房间的温度瞬间下降许多。 “你们跟踪我?” 对方知道他的身份,那就是说解救童鱼那天还有龙隐的势力在场,这让他感到了愤怒,一股无形的威压就朝叶清霜的头顶罩去。 叶清霜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没让自己露出惊恐的表情,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觉得自己此时就像是被毒蛇盯上的青蛙,全身的血液都似乎已经凝固,胸口明明闷得厉害,却连大口呼吸都不敢,仿佛只要稍稍动一下就会被彻底撕碎。 仅仅是气势就让人生不出一点反抗之力,整个龙隐之内恐怕也只有首领龙神才能与之抗衡,与神王宙斯齐名的冥王果然名不虚传,自己刚刚还敢小瞧他,实在是太不自量力了。 “冥王阁下,请您不要误会。” 她深吸口气说:“我的能力是心灵感应,能够听到别人内心的想法,也能让精神进入任何生物体内,看到和听到它所经历的一切,当然,我的能力对您这样的高阶主神是无效的,这也是我第一次和您见面就能知道您是高阶‘神裔’的原因。” 秦歌没有说话,压在叶清霜身上的威势却小了很多。 他明白叶清霜的意思,身为“龙隐”在华东地区的负责人,在发现秦歌是高阶“神裔”之后展开监控是她的职责所在,而且,她对秦歌施展能力对付普通人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已经是在示好了。 毕竟,龙隐就是专门负责处理所有华夏境内“神裔”事务的。 叶清霜松口气,继续道:“当时我以为您是‘神殿’的人,害怕小雨被您带走,所以才约您晚上见面的……” 秦歌冷笑道:“那晚我要是准时赴约,一定会遭到袭击吧!” 叶清霜沉默片刻,很干脆的点头说:“是的,小雨是我的一切,我决不允许她受到一点点的伤害。” “那为什么之后又不了了之了呢?” “因为我发现您真的是童鱼的保镖,而且好像还与国安的陈千易将军颇有渊源,这足以说明您不是来自‘神殿’,既然小雨没了危险,我当然没必要再招惹您这样的强敌。” “那你今天来又是为了什么呢?” 叶清霜刚要开口,秦歌又摆摆手道:“算了,除了你要陪我睡觉之外,别的不管什么,我的回答都是不行。不过,对于龙隐,我一直心存敬意,所以在这里可以给你一个保证:我回国只是因为私人恩怨,不会做出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的,这一点你们大可放心。” 叶清霜挑挑眉,说:“如果我是来给你治伤的,也不行吗?” 秦歌诧异的看了这个风华绝代的女人一眼,想了想,摇头说:“无功不受禄,叶女士还是请便吧!” “如果再加上这个呢?” 叶清霜从手包中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玉盒,走过来放在秦歌的床边。 秦歌也不怕她使什么手段,拿起玉盒直接打开,只看了一眼就瞳孔急缩,整个人都瞬间僵住。 只见晶莹剔透的玉盒中放置着一块红色的水晶,上面光滑流转,耀人眼目。 如果在普通人看来,即使再好看,也只是一块廉价的水晶而已,论价值拍马都赶不上盛放它的玉盒,可在秦歌眼里,就是把全世界的玉石矿全加上,也比不上这块水晶。 因为它在神裔界有一个令人发狂的名字——神石。 神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已不可考,传说女娲补天所用的五色石就是它;没人知道世间一共有多少枚神石,但一直都有一个说法被口口相传:只要找齐黑、白、红、黄、蓝五种颜色的神石,就有可能打开神国的大门,成为真正的神祗。 数千年来,无数的神裔为了神石不惜掀起一场场腥风血雨,没人知道是否真的有人集齐了五种颜色进入神国,因为所谓真正的神祗从未在人间现身过,至少没有“神裔”见过。 到了近现代,随着科学的发展,大部分的神裔都接受了世上根本没有真神、自己只是进化突变的事实,可是寻找神石的人却从未减少过。 因为每一颗神石中都蕴藏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只要找到它,再活着完成神圣祝福仪式,就能得到这些力量,从而一举跨入高阶主神的行列。 当然,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神圣祝福的过程用九死一生来形容都不为过,只要不是运气爆棚,基本上都逃不掉身死魂灭的下场。 就像安娜说的那样,当年宙斯对接受能力最好的一百多个婴儿实施神圣祝福,活下来的也只有包括童鱼在内的两个人而已,这已经是很高的概率了。 值得一提的是,秦歌就是运气好到爆棚的家伙,因为他操控空间的能力就是从一颗黑色神石中得到的。 这样一块水晶对“神裔”来说有多么的宝贵,秦歌再清楚不过,可是越清楚就越清醒,“龙隐”既然甘愿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那么想要从他这里得到的恐怕只会更多。 !! 第六十九章 星星 啪! 秦歌合上玉盒推回给叶清霜,说:“这么宝贵的东西,龙神阁下都不留着自己享用,可想而知你们想让我做得事情有多棘手,还是那句话:无功不受禄,叶女士请便。” 叶清霜焦急道:“难道您就不能听听我们的条件再做决定吗?” 秦歌又看了玉盒一眼,说实话,他真有些舍不得,要不是身在华夏,换任何一个地方他都会直接出手灭掉叶清霜,抢夺神石。 “好吧!你说说看。” 叶清霜清了清嗓子,郑重道:“很简单,我们只希望得到冥王阁下的一句承诺:当华夏危难之际,请您不要袖手旁观。” 秦歌惊讶道:“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这下秦歌迷惑了,犹豫着说:“我必须提醒你,作为国安系统曾经的一员,当祖国危难之际,我不可能袖手旁观的,所以你们的条件根本就不是条件,你确定你没有记错?” 叶清霜摇摇头,说:“龙神先生就是这么告诉我的,只要您能答应这个条件,这块‘赤色神石’就是您的。” 秦歌咂吧咂吧嘴,从枕下摸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口中,琢磨半天也没琢磨出来龙隐的条件里有什么猫腻,况且到了他和龙神这样的地位,再玩儿什么文字游戏就太掉价了,高阶“神裔”之间最重承诺,如果谁做什么手脚或者违诺食言,都将令他在神裔界寸步难行。 到底要不要答应下来呢? 这个问题刚从脑海里蹦出来,秦歌就嘎嘣一下咬碎嘴里的糖块。 妈b的,老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优柔寡断了?管它背后是否有什么猫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既然想要这块石头,那就拿走,人生在世,图的不就是一个随心所欲么? 想通了这一点,秦歌的心情豁然开朗,笑眯眯地在玉盒上轻轻一抹,盒子就消失不见,看看叶清霜,说:“给我治伤的人呢?让他进来吧!” 见到目的达成,叶清霜终于放下了心,神情也松懈下来,微微一笑,对着空气说:“星星,过来吧!” 秦歌对此一点都不奇怪,既然叶清霜的能力是心灵感应,那么隔空对话什么的就太小儿科了。 片刻后,房门被推开,一个身材瘦小,神情冰冷的女孩儿走了进来,也不说话,只是对叶清霜不露痕迹的点点头,就安静站在一旁。 这个女孩儿的气质猛一看有点像白鸟,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白鸟的冷漠让她就像是一具没有生气的木雕娃娃,而这个女孩儿则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冰冷,仿佛世间的一切在她眼中都没有一点温度一样。 她的脸看上去有些稚嫩,个头和叶听雨差不多,可奇怪的是,秦歌却不觉得她是萝莉,正相反,如果有人告诉他,这个女孩儿已经超过三十岁了,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相信。 她长发披散着,脸色苍白的仿佛透明一样,不带一点血色,跟秦歌比起来更像是一个生命垂危的重症患者,再配上一袭轻飘飘的白裙,除了黑发黑眸,整个人唯一的一点色彩就是淡粉的双唇,怎么看都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山仙子。 有意思!秦歌冲她伸出手,说:“我叫秦歌,小姐怎么称呼?” 女孩儿歪了歪脑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做,就连表达疑惑都是冷冰冰的。 叶清霜怕惹得秦歌不快,赶紧在一旁解释道:“她叫星星,不会说话,思维也和普通人有些不一样,所以比较难交流,但是她懂得治伤的意思,所有非自然因素的伤病,只要病人还有一口气在,她都能治好。” 嗬!这可是个宝贝,得想办法骗过来。 “星星?这算是什么名字?”秦歌问道。 “当年龙神先生捡到她的时候,正好有一颗陨石坠落,所以龙神先生就给她起了这么个名字,事不宜迟,现在就让她给您治伤吧!” “好!” 秦歌看看名叫星星的女孩儿,问:“我要做什么吗?” 叶清霜摇摇头,说:“您躺着就行。”然后向星星示意了一下。 星星点点头,走上前,伸出一根白皙如玉的手指,轻轻点在秦歌的额头,然后闭上了眼。 秦歌觉得好像有一条沁凉的小蛇钻进大脑,进而缓缓流遍全身,让他一连打了好几个冷颤。 不到一分钟,星星的手就收了回去,低头坐在床边,似乎很累的样子,本就没有血色的脸越发苍白起来。 秦歌活动了一下脖子和肩膀,果然已经没了半点不适,很想打碎胳膊腿上的石膏看看,但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怀疑,他忍住了这个念头。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这才躺了不到二十天,如果马上就活蹦乱跳的,会被当成怪物切片的。 “哈哈!不错不错,谢谢你了,星……” 秦歌感谢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女孩儿的身子歪了过来,赶紧伸手扶住,却见她紧闭着眼,满头大汗,面色痛苦,身体也在微微颤抖,似乎正在承受剧烈的疼痛一样。 秦歌心里一咯噔,想到一个可能,赶紧把意念深入女孩儿的体内空间感受了一下,顿时怒不可遏。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治伤?让一个女孩子将别人的伤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让一个不会说话不会拒绝的女孩子去承受不该属于她的痛苦,这就是你们‘龙隐’的行事作风?” 秦歌的声音越说越大,到最后已经近乎于咆哮,强大的威压再次向叶清霜袭去,这次没有留手,直接将叶清霜压得跪坐在地上。 “如果是为了能让战士马上回到战场,这么做无可厚非,可你们居然拿星星的健康来跟我交易,她在你们眼中就只是一个会移动的工具吗?” 秦歌还在咆哮着,叶清霜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星星的能力就是转移他人伤病,不这样做还能怎么办?情报上不是说冥王非常自私的吗?为什么现在会为了素不相识的星星大发雷霆? 她想给自己解释,可秦歌根本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光是抗衡威压就已经让她的精神接近崩溃,哪里还有力气说话?只能用乞求的目光看向秦歌。 秦歌不为所动,正要加把力给叶清霜一个教训的时候,感觉衣服被人拉了一下,低头就见星星正看着他摇头,眼神虽然还是冷冰冰的,可秦歌却瞬间读懂了她的意思。 不要生气,生气对身体不好。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啊! !! 第七十章 大长虫和小乌龟 就在这时,房门忽然被推开,一个小脑袋探进来,说:“妈妈,坏师父,你们谈完……啊……妈妈,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小雨被母亲跪卧在地上的样子吓坏了,慌张地跑过来,秦歌怕伤到她,赶紧收回了气势。 “小雨乖,妈妈没事。” 叶清霜摸摸女儿的脸,站起身心有余悸的瞟了秦歌一眼,心想幸亏女儿及时赶来,否则还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好好走出去呢!不过,看起来秦歌很紧张小雨,这倒是件好事,如果以后有棘手的事情可以让小雨来找他…… 作为商人,叶清霜是典型的利益动物,刚刚脱险,就开始寻找秦歌最大的利用价值。 “秦先生,您想错了,我们没有把星星当成工具。” 她深吸口气,说:“作为龙隐中的一员,祖国利益至上就是我们的信条,只要对国家有利,别说是她,就是我也时刻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秦歌冷哼一声:“为国牺牲当然值得敬佩,但这四个字仅仅是针对个人自愿而言的,你愿意牺牲,那是你情操高尚,可你们无权强迫他人牺牲,因为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行,就像杀一人救百人的伪命题一样,无论出发点多么的高尚,你们都是侩子手。” 叶清霜沉默下来,想了许久才摇摇头道:“或许您是对的,但我们必须时刻将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它就是我们做事的大前提,我相信每一个龙隐成员都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所以如果您对我们不满,我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星星道歉。” 秦歌看着神色坚定的叶清霜,表情虽然冰冷,但内心却是十分敬佩的,不管双方立场如何,能够为了大义而牺牲的,都是英雄。 他沉思片刻,低头对星星说:“你愿意留下来吗?” 星星歪歪脑袋再次表达自己的疑惑,她不明白秦歌的意思。 叶清霜大急,星星可是她手下的宝贝,有她在,队员的战损率至少能下降六成,怎么能被秦歌骗走? “秦先生,您不能这样,龙神先生非常疼爱星星,他不会同意星星留下来的。” “是吗?给他打电话,我亲口管他要。” 叶清霜无奈掏出电话开始拨号。如果秦歌要强留下星星,她根本就不敢拒绝,只能推到与他同等地位的龙神身上。 电话接通,秦歌拿过来直接道:“大长虫吗?我是秦歌。” 大……大长虫? 叶清霜听的满头大汗,光是一个眼神就能让全体龙隐成员大气不敢喘一声的龙神先生,在秦歌眼里居然是条大长虫,而更让她吃惊的是,龙神并没有生气,反而从电话那边传来了极其爽朗的大笑声。 “哈哈哈……去年东瀛一别,乌龟小友别来无恙否?” 秦歌咧了咧嘴,脸色难看。 去年在霓虹国办事的时候,他曾和龙神见过一面,两人打了一场,谁都奈何不了谁,而且这老头超级为老不尊,一点高手风范都没有,什么撩阴腿绝户爪之类的招术轮换着来,跟他比起来,秦歌都觉得自己是个三好学生。 他觉得老头玷污了龙这种高贵的生物,而龙神也不甘示弱,说他就会开空间躲藏逃跑,简直就是缩头乌龟的典范。 于是,堂堂华夏龙隐首脑和传说中的*恶冥王,就成了大长虫和小乌龟,这要是传到神裔界,一定会惊掉满地大牙。 叶清霜这会儿就彻底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想象不出一条大长虫和一只小乌龟在一起的画面。 “我很好啊!能吃能睡,闲来无事还能搂着美女上上床,倒是大长虫你,现在每天晚上都要起来很多次吧!” “放你娘的狗臭屁,老夫当年纵横欢场的时候你还是条小蝌蚪呢!倒是上次见你的时候,你的眼圈发青,明显是肾亏的症状嘛!哈哈!年轻人要懂得节制,否则到了老夫这个年纪,你可能连起夜都做不到,就等着每天换床单吧!” “好汉不提当年勇,咱也不说没影的以后,就说现在。” 秦歌哼哼贱笑:“现在的事实就是:我能夜御十女金枪不倒,你就只能干瞪眼,哈哈哈……长虫可不就是软绵绵的么?” 电话那边龙神的声音也阴阳怪气的:“吹,继续吹!你小子也就只能在我们老头子身上找找平衡了吧?!是不是现在看见十几岁的小年轻心里都发虚?哼哼!缩头乌龟跟男人的那物件儿可是截然不同的,男人的物件儿伸的越长越好,可惜你只会缩啊!哈哈哈……” 叶清霜已经满脸黑线的把女儿推了出去,一大一小两个无耻流氓的对话可不能让单纯的小雨听到,就连她自己都有些怀疑自己的三观了,秦歌是无赖这一点她知道,可她怎么都想不到原来威严的龙神先生也这么下流。 难道,男人只要性取向正常,女人和性就是永恒的对话主题吗? 恶毒啊!居然敢诅咒老子只会缩,这个老不死的混蛋。秦歌正准备回骂,忽然瞥见星星正专注的看着他,冷冰冰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呃,还是算了,少儿不宜的话题谈论太多会教坏小孩子的。 “大长虫,今天给你打电话还有正事,我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了。” 他清了清嗓子,说:“现在星星就在我身边,并且不打算把她还给你了,你有什么意见?” “什么?” 龙神的声音立刻提高了一个八度,咆哮道:“小乌龟,你敢绑架我的孙女,信不信我现在就带人灭了你?你真以为顶个冥王的名头就可以为所欲为……” “行了,别装了。” 秦歌不耐烦的打断道:“你知道我的为人,到嘴的东西绝对不会吐出去,既然敢派星星来,就说明你已经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说不定这还是你的阳谋圈套,大长虫,奉劝你赶紧说出自己的条件,要知道,我心甘情愿往套里钻的时候可不多。” 电话那边沉默下来,许久龙神才开口,声音低沉许多,不再像先前那般中气十足,似乎十分伤感。 “我一生未曾娶妻,也没有后代,你无法想象星星对我来说有多重要,可能是因为太老了,我的心也越来越软,每次看到那孩子执行完任务一身伤病的回来,我的心都像是在被刀割一样,为了国家我愿意奉献出一切,其中苦乐自知,可星星还是个孩子……” !! 第七十一章 交易 龙神的声音有些哽咽,停顿了一下才继续道:“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我不能、也不忍将她也带进这条道路上来,所以,我想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拜托你,恳求你,代我照顾好她,给她一个普通女孩子应该拥有的人生,好吗?” 老头的声音很感人,秦歌听的心里也酸酸的,可他知道老家伙是出了名的老狐狸,他对星星的感情或许是真诚的,但要说他会这么无私的把一个宝贝送出去,打死秦歌都不信。 正准备讥讽龙神几句,星星冰冷的眼角落下的一滴泪珠却让秦歌把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这女孩儿就像冰一样纯净,他不忍心用成人世界的肮脏去玷污。 想了想,他叹息一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以后我会像对妹妹一样待她的。” “谢谢!”说完这两个字,龙神就没了说话的兴趣,直接把电话挂断了。 虽然事情没有摊开了说,但两人都明白,刚才叶清霜带来的所谓不袖手旁观的承诺就是一个噱头,那块“赤色神石”也只是勾引秦歌上钩的添头,星星才是龙神付出的真正筹码,而秦歌所承诺的也不再是单纯的袖手旁观,而是被彻底绑在龙隐这架战车之上。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叶清霜走了,留下一个叫龙星星的外甥女在童家陪伴女儿小雨。 叶听雨虽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亲戚,但小孩子有了跟自己一样萝莉的玩伴都是开心的,见龙星星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以为是白鸟师父一般的存在,本来还想去卖一下萌,却发现人家正呼呼大睡,只好在门外托着腮帮子等。 至于这个女孩儿为什么会睡在秦歌的床上,据小丫头说,是因为大色狼秦歌看人家漂亮,意图非礼,龙星星拼死反抗之下不慎受伤,秦歌心有愧疚,就把自己的床让出来了。 对此,方小路和苏酥在吃晚饭的时候对秦歌展开了猛烈的抨击,言辞之激烈,罪名之发指,把秦歌拉出去枪毙俩小时都算人道主义的光辉在闪耀。 秦歌奉行坚定的无赖政策,稳如泰山,八风不动,真正做到了唾面自干的地步,任它东西南北风,我自屹立不倒。 方小路与苏酥?跳梁小丑尔,妄图阻止“无耻”这项伟大事业的进程,无异于螳臂当车。 可惜,敌方首领——童鱼大小姐太过强大,秦歌只能选择暂避锋芒,灰溜溜的投降。 当时,童鱼只是默默吃饭,似乎对于方小路和苏酥对秦歌的指责并不关心,但越来越冷的表情还是出卖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饭没吃多少,一条小黄花鱼在碗里被捣得稀烂,看的秦歌浑身冒凉风。 也是他嘴贱,面对围攻,居然还有心思关注那条可怜的鱼,活该被虐。 他对童鱼说:“小鱼儿,你要是不喜欢吃鱼就给我,正好补补骨头。” 这话就是在委婉的邀功:你看,俺的胳膊腿可是为你断的,你不能这样对俺。 砰! 童鱼把碗往桌子上一撴,起身说了声吃饱了,就离开了餐厅。 方小路和苏酥互视一眼,让仆人重新送来一份饭菜,用托盘托着往秦歌怀里一塞,然后就把他连人带轮椅都推到了门外。 意思很清楚:你把人气走的,就由你去送饭。 “喂喂!你们太绝情了吧!我现在可是残疾人,有没有一点同情心啊!” 秦歌冲里面喊了一声,里面飞出一根鸡骨头。 这是赤果果的藐视人权啊!现代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爱都哪儿去了呢?以后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啊! 他很愤慨,也很痛心,于是更大声的朝里面吼了一声:“你们好歹来个人把我推过去好不好?我这端着托盘还怎么转轮椅!” 叶听雨跑了过来,秦歌感动的都快哭了,刚想夸一句还是徒弟知道疼师父,就见小丫头从身后拿出一个扫把,说:“坏师父,用这个当浆,你可以划着过去,不过要快哦!饭菜凉了,鱼姐姐会吃坏肚子的。” 划、划着过去?还要快? 秦歌拿着扫把,45°仰望夜空,悲伤逆流成河。 转着轮椅轱辘,艰难的来到童鱼的小楼前,看看二楼卧室的灯光,秦歌叹了口气,四下瞅瞅没人,瞬间移动到了二楼。 童鱼正趴在床上生闷气,对着一个布娃娃拳打脚踢,嘴里还骂着:“混蛋!***!不要脸的臭流氓,就知道调戏女孩子,就会惹我生气,这么多天了都不来跟我道歉,今天居然还拿一条鱼跟我邀功,我打死你……打死你……打死……” 秦歌悄悄探头看了看那个可怜的布娃娃,乱糟糟地黑头发,古铜色皮肤,身穿花衬衫花短裤,显然是个夏威夷风的布偶,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要想出气,还是打真人的好,娃娃打坏了还得心疼。”他说。 “啊!”童鱼吓了一跳,转过身来看到秦歌,顿时怒道:“谁让你进我房间的?出去!” 秦歌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转着轮椅来到床边,看着她不说话,目光深邃。 他的眼睛漆黑如墨,亮的就像星星一样,里面的含义很复杂,童鱼看不懂,甚至连直视都没有坚持多少时间就移开了目光,色厉内荏道:“你……你看什么?我让你出去听到没有!” 秦歌又严肃的看了一会儿,直到看得童鱼脸色发烫、浑身发毛才开口说:“你居然没有戴胸罩,这样不好,很影响发育……” 夏威夷布偶砸到了他的脸上,把下面要说的话给砸了下去。 童鱼气的牙根痒痒,见这个混蛋居然还拿着布偶冲她贱笑,嗷的一嗓子就扑过去,趴在肩膀上张嘴就咬。 咬了一会儿,嘴里都开始有些咸涩的味道了,童鱼却发现好像哪里不对劲,仔细想了想才惊讶的松开口——这次秦歌居然没有喊痛。 抬起头,就见秦歌正微微笑着看她,目光里的宠溺就像父亲或哥哥一样,童鱼心里一颤,低下头就要从他身上下来。 秦歌抱起她横放在自己膝盖上,说:“气消了没有?要是没消,就再咬两下,反正前几次你咬我之后,我都打了狂犬疫苗,没关系的。” “讨厌!你才是狗!” 童鱼脸红红的,努力想让自己看上去凶恶一些,还呲了呲牙,更像小狗了。 秦歌笑笑,说:“现在你已经知道了‘神裔’的存在,以后或许就不能再单纯的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了,而我不可能在你身边一辈子,龙星星就是我给你找来的一张永久护身符,小鱼儿乖,别闹脾气,要待她像妹妹一样,知道吗?” 龙神想把秦歌拉进龙隐,这是秦歌第一眼见到星星时就猜到的,而他心甘情愿钻入圈套的真正目的,恐怕龙神也很清楚。 秦歌的那句“我会像对妹妹一样待她的”,就等于是明确地告诉龙神:我可以加入龙隐,但你也要保证像妹妹一样对待星星的那个人的安全。 所谓“不能强迫别人牺牲”,所谓“祖孙舔犊之情”,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不管阴谋阳谋被隐藏在怎样温情的表面之下,都不会改变它功利的本质。 !! 第七十二章 屎色儿的超跑 星星的身体第二天一早就恢复了,秦歌觉得很神奇,问她濒死的伤势要多久才能恢复,星星翻着日历告诉他需要半年到一年不等,秦歌当即决定,以后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再让星星使用能力。 在告诉童鱼星星的真实情况之后,接下来的十几天里,小姑娘都会坚持每天和星星在一起,带她逛街,和她游戏,甚至跟她一起看卡通片,没有一点不耐烦。 秦歌在仔细观察几天之后,发现童鱼对星星确实是真心的,没有掺杂功利心在里面,便放任不管了。 这一天,终于到了开学的日子,假装残废的秦歌也在前一天摆脱了石膏的束缚。 一大早,睡的正香的他被咋咋呼呼的小雨从被窝里脱出来,早饭都来不及吃,就开着车载着四个女孩儿去学校。 白鸟和星星的学籍已经办好,就和童鱼一个班,她俩虽然跟正常人不一样,但在知识方面,区区高三的程度还难不倒她们。 物以稀为贵,车也一样,越是高级的车,里面能装的人就越少。因为上学的人多,于是秦歌就从车库里开出一辆奔驰g55来,方方正正的跟个小坦克似的,虽然只有五个座,但装下四个女孩儿加一个他还是绰绰有余。 至于方小路,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中学里到处都是水灵灵的妹子啊!还都穿着校服,海风吹来,满眼一片裙摆飞扬,带着她去就太煞风景了。 开车上路,白鸟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叶听雨坐在后座中间,左边是童鱼,右边是星星,小手一边抓一个,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跟一般的孩子不一样,她看上去很喜欢去学校。 对于她这种记忆力超群的天才少女来说,上学确实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秦歌想:如果学习很简单,恐怕世界上很少会有孩子不喜欢学校。 “对了,坏师父。” 正说着的小雨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站起来趴到前坐中间问秦歌:“我们上课的时候,你去哪儿?” 没等秦歌回答,童鱼就把她拉回去,说:“坐好,他的事不用你操心,学校门口每天停那么多车,人家的司机都会乖乖等着,他也一样。” “诶?那坏师父岂不是会很无聊?好可怜。”小雨皱着眉头说。 如果是以往,秦歌这会儿一定会生出有徒如此夫复何求的感慨,但多次残酷的事实证明,叶听雨这丫头就是一个小魔鬼。 果然,小萝莉很快接着说:“坏师父,要不我们给你找点事做吧,这样你就不无聊了,我第一堂课之后总是会饿,很想吃丰源记的桂花糕,还想吃约瑟芬的提拉米苏,鱼姐姐,你想吃什么?” 童鱼眨眨眼,嘴角翘起一个狡黠的弧度,说:“我呢!倒是很久没有吃到盛德号的状元酥了。” 小雨眼睛一亮,附和道:“就是就是,我也要。” 说着又转头问:“星星姐,你想吃什么?” 星星歪了歪脑袋,似乎在思索,好一会儿才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圆。 “这是什么,丸子吗?”小雨挠着脑袋满脸问号。 她比较笨,从来就没弄明白过星星的意思,可她偏偏总爱找星星说话,乐此不疲。 童鱼虽然比她强些,但十次里最多能弄懂三四次,剩下的就靠瞎猜了,因此她很嫉妒秦歌,因为不知为何,秦歌和星星之间就没有一点沟通障碍,哪怕只是一个简单地眼神,他都能瞬间明白。 秦歌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星星比划的圆圈,苦笑着说:“你们仨累傻小子呢?学校在西城,星星想吃的小海圣蟹黄包在南城,小鱼儿所说的盛德号在北城,小雨最过分,一个南城一个东城。一堂课只有45分钟,你们当我会飞啊?” “你不是有车么?”小雨反驳道。 秦歌道:“小姑奶奶,这是车,不是飞机,那点儿时间就是直升机绕城一周都够呛,就别说还要排长队买点心了,想让我帮忙买东西不是不可以,但你们最好商量出一个地方来,否则我宁愿在车里睡大觉。” “只有一个地方啊?”小雨很不满,做了个鬼脸,道:“坏师父就是小气!” 三个女孩儿凑一块儿商量半天,最后童鱼拍板,满足星星和小雨,让秦歌去南城的约瑟芬和小海圣买提拉米苏跟蟹黄包。 秦歌想了想,南城的约瑟芬西餐厅好像就是许梦菡现在的鱼龙帮总部,今天起来的早,肚子还饿着,正好去她那里混顿早餐,说不定还能吃点豆腐什么的。 想起那个火辣辣的黑寡妇,秦歌就觉得心有些发热,车也开快了许多。 童鱼她们就读的学校是一所私立中学,名叫德英学院,建在西城的一座矮山上,其前身是半殖民时期的洋人子弟学校,解放后被某神秘人士建成了度假山庄,十几年前,叶清霜把它卖下,又重新改成了学校。 因为做过度假山庄,学校内部的硬件十分奢华,且开设了高尔夫、马术和击剑等课程,师资力量雄厚,每年光学费最低都要三十多万,堪称名符其实的贵族学校。 能进入这所学校就读的学生,家境状况可想而知,学校甚至直接将大门前的广场开辟成了停车场,专供学生以及他们的司机停车,除了寒暑假,这里就像永远都在开办车展一样。 没一会儿,秦歌就开到了校门前,见没地儿停车,就打算在路中间把四个女孩儿放下,刚好前面一辆车挪开,一脚油门正要拐进去,却不料旁边陡然响起一声嚣张的轰鸣,一个浅绿色的影子穿插过来挤进了那个空位,要不是秦歌及时打方向盘刹车,非剐蹭上不可。 靠!就讨厌这种不要命也要加塞儿的货,更何况这里就没烂车,你开辆兰博基尼了不起啊?绿了吧唧的色儿,说好听的是鸭蛋绿,说不好听的就是屎色儿,有种跟爷儿的越野比划比划,要能撞上都算看得起你,爷儿直接从你头顶碾过去都不带刮掉漆的。 秦歌正在心里腹诽着,就见那辆兰博基尼的车门打开,还是改装过的剪刀门,里面的人一出来,他就乐了,还是老熟人——曹义松。 这小子还是这么嚣张嘛! “就在这儿下吧!” 说着,秦歌停了车率先走了下去,从后备箱拎出一根撬棍,径直走到那辆价值四百多万的超跑前,呲了呲牙,手臂抡圆了,一棍子砸在顶棚上。 !! 第七十三章 原来还能这么欺负人 砰! 原本喧闹的校门前瞬间安静下来,无论是学生、司机还是送孩子的家长,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正在砸车的秦歌,心说这位的脾气够火爆的,几百万的东西说砸就砸,难道不用赔么? “卧槽!住手!你妈……” 原本曹义松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儿已经快走进校门了,猛地听见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差点气疯了。 自己昨天刚刚从港口提来的爱车,牌照还没上呢就让人给砸了,砸一下还不过瘾,看样子还想继续砸,赶紧跑过去阻止,谁知越走近就越觉得人眼熟,定睛一看,还没完全康复的肋骨立刻就开始隐隐作痛,脏话刚出口半句就被吓了回去。 这个混蛋怎么会在这里? 这是曹义松看到秦歌时心里涌出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混蛋是上天专门派来跟我作对的吗?第三个问题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他就想起了那次晚宴之后父亲对他说的话。 在家里找到新的供奉之前,见到秦歌要躲着走。 也是在那次晚宴之后,一向目中无人的曹义松才真正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意义。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神秘势力的存在。 他们依附于世俗,却又超脱世俗,虽然不能凌驾于世俗律法之上,但他们也同样拥有特权,这种特权可不是有几个臭钱能够买到的。 别说小小的东山首富,就是世界首富,惹急了这些人,也是说杀就杀的,在这些人面前,什么特种兵王都是战五渣。 父亲告诉他,供奉唐老来自一个叫化骨门的古武门派,听上去像是武侠小说中不入流的*派,但事实上化骨门却是从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属于鸡鸣狗盗之术的分支,其底蕴已经不可小觑,而秦歌能够凭借一块玉牌就让唐老挂冠而去,显然他的背景更加的深厚可怕。 对于这样的人,虽然不见得怕了他,但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只要不危及生命,碰上了能忍就忍。 所以,曹义松看着自己的爱车,虽然心在滴血,但他准备忍。 秦歌扛着撬棍,冲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森森大白牙,说:“骂啊!接着骂!看你中气十足的样子,伤好的挺快嘛!你继续骂,这样我待会儿再断你几根骨头的时候也就不算欺负你了。” “姓秦的,你不要欺人太甚!”曹义松吼道。 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的学生和家属们顿时大哗。 东山首富家的二公子谁不认识?在齐海这一亩三分地上,不应该是他欺别人太甚么?而且他以前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啊!什么时候他也会说这四个字了,什么时候他也能让别人欺负的只能说这句话了? 太解气了。 不管跟曹家有仇没仇,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因为仇富的心理不光穷人有,富人也同样仇视比自己有钱的人。 “诶?这就算欺你太甚啦!你的承受能力也太差劲了点儿。” 秦歌很不屑的撇撇嘴,把撬棍丢在曹义松的脚下,指指兰博基尼,说:“既然你说我欺负你,那好,你自己来砸,要是不砸报废了,我就把你砸报废了。” 曹义松气的浑身都在颤抖,众目睽睽之下,秦歌就敢如此羞辱他,简直就是一点都没把曹家放在眼里,如果现在有一把枪,他真想先给秦歌一梭子,打完了换弹夹再来一梭子才解气。 “给我一个理由。” 想起父亲曾说,如果真的与秦歌发生冲突,切记要抢占道德制高点,只要占住理,无论发生多么大的冲突,家里都有回旋的余地,毕竟古武者并不是超脱一切的神仙。 他深吸口气,说:“曹家对你一再忍让,那是给唐老面子,如果你真的不知好歹,我曹家也不会怕了你。” “呵呵!这话说得有气势,曹元兴教你的吧!背了多长时间?蠢货就是蠢货,有你这么一个惹祸精在,你曹家就是宇宙首富也得完蛋。想要理由是吧!好,给你。” 秦歌笑着指指不远处的奔驰g55,道:“那是我的车,理由够充足了吧!据说半年前有辆宝马别了你的车,你愣是追了人家几条街,然后把人家的车砸了,还刮花了女司机的脸。我对你的脸不感兴趣,只是让你把自己的车砸了,不过分吧!” 曹义松语塞,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嚣张行为感到后悔。 砸人家车的这件事是他最喜欢在别人面前夸耀的几件事之一,因为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来欺负别人的,没想到一辆破宝马竟敢别他的车,这不是活腻歪了么?别说追几条街,就是到天边也得追啊! 在这件事中,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没招谁没惹谁的,比新闻里那些讨薪的民工还要委屈,身为曹家二少,受了委屈怎么办?当然是找回场子了,大丈夫快意恩仇,车给丫砸了,女司机?长得太丑,刮花了脸都算整容,不找她要钱都是少爷大度。 在今天之前,他真的是这么想的,一直都坚定的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没想到现在位置转换,他才感受到,原来被砸车的那一方更委屈。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官员也好,富翁也罢,因为占有的社会资源较多,就自然而然的高人一等。 工人在厂子里出了事故,贱命一条,活该!可轮到他们自己,哪怕是修脚的时候被刮个小口子都恨不得杀人全家。 人与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只要财富不均,这一点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如果有一天大部分人开始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生命也不平等时,这个世界就离完蛋不远了,而且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世界正大踏步的向着这一天迈进。 见曹义松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秦歌挑挑眉,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说:“发什么愣呢?赶紧动手,老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出的话,你居然敢不听,这不是存心让我丢人么?有钱人了不起啊!有钱人就可以随便让别人丢人么?”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样花样无耻的,秦歌的言行将“纨绔”这两个字拉低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围观的有钱学生们全都热血沸腾。 原来还能这么欺负人啊!太特么给力了。 !! 第七十四章 好奇的柳叶眉 曹义松哭了,一边砸着自己的爱车一边流泪,不是因为心疼,这会儿他都快恨死这辆车了,要不是它,怎么会惹到秦歌这个魔头? 他哭是因为委屈,在几乎大半个校友面前被羞辱的委屈,他虽然很蠢,但也明白,从今以后,学校里再也不会有人发自内心的敬畏他了,所有人见到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想起今天的这一幕。 那些巴结他的人会这么想,被他揍的人会这么想,或许以后躺在床上让他干的女人也会这么想。 曹家二少除了有钱之外,只是一个被逼自己砸车都只能哭鼻子的怂货。 秦歌的嚣张行为不光让周围的人觉得带劲儿,小雨这个最喜欢热闹的家伙就更兴奋了,又蹦又跳的说坏师父真厉害,眼看着一辆漂亮的兰博基尼被砸的面目全非,激动的小脸通红,跑到秦歌身边就说:“坏师父,坏师父,你低一点。” 秦歌不懂她啥意思,刚疑惑的弯下腰,脸上就被吧唧一下亲了一口,小丫头的双唇软软的,湿湿的,让他忍不住心中一荡,转脸看见星星眼睛亮晶晶的,似乎跃跃欲试的样子。 大男人当然不会拒绝美少女的香吻,于是秦歌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指了指自己另一边的脸。 星星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扭捏这个词语,既然得到了当事人的鼓励,那就想做就做,走上前就学着小雨的样子吧唧了一下,跟小雨的不同,她的唇凉凉的,很舒服。 周围的学生们早就注意到白鸟和星星这对美少女了,见她们穿着校服就知道是新来的学生,正摩拳擦掌绞尽脑汁的构思应该来一个怎样的校园浪漫邂逅,却见第一校董的天才女儿叶听雨居然主动亲了那个嚣张的家伙一下。 还没等他们把掉一地的眼珠子捡起来,那个新来的冷冰冰的小美女竟然也上前亲了一下。 这、这是什么情况?那个混蛋是哪儿冒出来的? 你逼的曹义松砸车,俺们还以为你是为民除害的义士,还准备崇拜你呢!谁知道你转眼就化身**,霸占了属于俺们的两位美少女,俺们这心呐,哇凉哇凉的啊! 等等,那混蛋又看向了童女神……禽兽!住手! 被星星亲过之后,秦歌的脸皮也就够厚了,干脆又把脸转到童鱼面前,看她目瞪口呆的样子,伸手捏捏她的小脸,嘻嘻笑着说:“今天帅哥大甩卖,小鱼儿,你要不要来一下?” 童鱼脸登时就红了,狠狠瞪他一眼,啐道:“呸!一个邋遢大叔还有脸说自己是帅哥,你怎么不去死?” 说着,她拉起小雨和星星的手就走,还不忘喊上白鸟。 白鸟多乖啊!走之前特意问了一声:“主人,我需要亲吗?” 秦歌得意的哈哈大笑,周围是一地心脏破碎的声音。 当学校铃声响起的时候,秦歌才放过曹义松,开着车下山离开。 校门前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黑色奥迪,在宾利劳斯莱斯都一抓一大把的德英学院门前,显得十分寒酸。 当秦歌的奔驰转过拐角再也看不见之后,奥迪车后座上的少女才升上玻璃窗,问前排的司机说:“铁叔叔,那个人是谁?” 奥迪司机是个壮汉,脸型粗狂,留着短寸头,坐姿十分挺拔,黝黑的脸庞和犀利的眼神都散发出一股铁血军人的气势。 他想了想,说:“看他和童家小姐在一起,应该就是前段时间帮助童家脱困的保镖秦歌。” 少女有双十分好看的柳叶眉,闻言挑了挑,疑惑道:“只是一个保镖而已,凭什么羞辱曹家?而且看曹义松的反应,似乎很害怕他的样子。” 司机说:“曾有人在一个月前见到他在曹家连续打断了十八个护卫的骨头,还凭借一块玉牌就让化骨门的唐老大笑离去,我们的人没有查到他的具体背景,据我猜测,他应该是来自古武界的某个隐秘门派。” 少女思索片刻,抬头问:“为什么不是神裔?化骨门属于神侍联盟,如果秦歌是神裔的话,不是能更好地解释唐老的反应吗?” 司机笑了笑,说:“小姐,神侍与神裔并不是单纯的仆与主的关系,他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到了唐老的地位,遇到一般的神裔当然不会动手,但也不应该转身就走任由原来的雇主遭受欺压,除非那个秦歌是高阶神裔,可高阶神裔都是动辄翻天覆地的人物,您能想象龙神大人那样的角色去给一个黑道小姐当保镖的样子吗?” 少女想了想,忽然扑哧一笑,似乎脑补到了一个老不修站在小女孩儿身后当保镖的样子,摇摇头,说:“嗯!确实不大可能,但是华夏无论多隐秘的门派都已经记录在案,这个秦歌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司机的神色严肃下来,摇头说:“不知道,或许是某个门派隐藏起来的精英,也或许是世间还有国家并不清楚的势力,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秦歌都不能这么放任下去,我想用不了多久,上面就会派人下来带他去问话的吧!” “嗯!” 少女认同的点点头,眼角瞟见腕上的手表,顿时惊叫道:“哎呀不好!要迟到了,铁叔叔再见。” 说着,少女推开车门朝校门跑去,在进门之前,她回头朝秦歌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细长妩媚的眼睛眯的只剩下一条缝。 “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是神裔呢?”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秦歌知道自己刚刚让一个少女产生了好奇心,一定会马上掉转车头回去跟人家亲自解释。 现在他正专心的驶往南城,因为心情愉悦,还哼起了一首不知名的山野小曲儿。 今天这么羞辱曹家,车子被别只是一个由头,最近负责监控曹家的手下传来消息,曹元兴正四处活动,一边打听秦歌的背景,一边拿高额报酬聘请古武者,已经有两位“弑神者”身份的古武人士对他给的待遇表示出了兴趣。 本来秦歌对曹家是看不上眼的,可既然他们自己作死,那就不用顾忌什么了,身为保守派神裔的精神领袖,不管是谁,只要跟“弑神者”沾上了边,那就是死敌。 因为保守派一直都与普通人类和睦相处,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他们更加仇恨不分青红皂白屠杀神裔的“弑神者”。 !! 第七十五章 黑社会耶! 开车来到南城的约瑟芬西餐厅,秦歌隔着落地窗户看了看,见里面还没有客人,只有侍者工人在忙碌的打扫装饰。 看看表,刚过八点,人家还没开始营业。 华夏的生活节奏要比欧洲快得多,早起的人大多没钱也没闲来这种高档的餐厅喝咖啡吃早点,而有钱又有闲的那些人只会挣钱,文化修养跟不上,喜欢的都是夜生活,所以基本不会起这么早,因此大多数华夏的高档餐厅都是在九点后才开门,主要供应的也是午餐和晚餐。 秦歌不管这些,直接推门就走了进去。 一个女侍者走过来说:“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还没到营业时间。” 秦歌说:“我找你们老板。” 女侍者愣了愣,瞄了眼停在外面的奔驰越野,知道眼前的人自己惹不起,保持着职业笑容道:“那请您稍等。” 秦歌点点头就任由女侍者离去,他则背着手打量起这间西餐厅。 传说这里是照着凡尔*宫的一间宴会厅原样复制的,秦歌没去过凡尔*宫,不知道传闻是真是假,不过这里确实有那么点欧洲宫廷那种极度奢华的味道。 天花板挑的老高,光直径超过一米的水晶吊灯就有四个,花纹精美繁复的壁纸贴满了墙壁,桌椅不管是什么木头的全都漆成暗红色,餐具不管是什么金属的一律看上去都像金子做的,纯手工的窗帘和桌布,甭管来吃饭的有没有法国人,反正这里的侍者就没有不会法语的。 总之,跟所有所谓的高档餐厅一样,口味正宗与否不重要,要的就是这个上等人的感受,美其名曰:我们吃的是文化。 等了约莫五分钟,那个女侍者没回来,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头发弄得油光蹭亮,人模狗样的,就是眼神有些轻浮。 他走到秦歌身前,倨傲的打量了一眼,问:“你有什么事?” 秦歌挑挑眉,看了眼年轻人缺了小指的左手,就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笑问:“你是这里的老板?” 年轻人居然点了点头,说:“算是吧!有事你就说,没事请离开,我们还没到营业时间,想吃饭的话,过了九点再来吧!”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为什么呢?因为牛犊根本没见过老虎,所以才能彪呼呼的往前冲,这句话就是骂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愚蠢的,可笑许多人却当它是句夸人的话。 许梦菡也够蠢的,居然把这么不开眼的弟弟安排在一个迎来送往的位置上,看在你那一身好豆腐的份儿上,小爷就给他一个教训。 这样想着,秦歌呵呵一笑,直接拉开一张座椅就坐下了,用餐刀敲敲瓷盘说:“我没事,但我不会离开,不但不离开,我还要在这里吃饭,如果你这家餐厅还想开下去,最好乖乖下去安排,否则就等着关张大吉吧!” 年轻人愣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自己亲姐姐可是鱼龙帮的大姐大,鱼龙帮可是整个齐海道上的龙头老大,除了童家大小姐和一个叫秦歌的人之外,我姐老三,我就是老四,居然还有人敢来这儿闹事,嫌命长了么?这愣头青哪儿来的啊! 其它的餐厅服务人员看秦歌的眼神也像是在看白痴一样,这里是一家餐厅没错,可这里也是鱼龙帮的总部,鱼龙帮是啥?黑社会耶!敢在这里耍横,不是白痴是什么? “哈哈!” 年轻人回过神来,嚣张一笑,抬起腿踩在一张椅子上,居高临下俯视着秦歌说:“哥们儿,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秦歌很天真的说:“知道啊!西餐厅嘛!听说这里的法国菜挺正宗,什么生蚝、鹅肝、鱼子酱的尽管上,老子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有钱?哈哈哈……开辆破奔驰就敢说自己有钱?笑死我了。” 年轻人拍着秦歌的肩膀,给他指着停车场里的一辆保时捷,笑着说:“那车认识吗?保时捷!我的,连我都不如,你就敢说自己有钱?” 秦歌看看那辆保时捷boxter,再看看年轻人的表情,发现他是认真的,不由哑然失笑道:“兄弟,露怯了吧!教你认识一下,我这车虽然车标只是奔驰,但是最低配的价钱差不多都能买你那两辆,而我这个是高配的amg版,三辆你的车才勉强够得上,懂吗?” 年轻人傻了,在和姐姐相认之前,他就是个穷山沟里的傻小子,刚刚来到大城市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人绑架,差点没命,还丢了一根手指头,虽然前些日子恶补了一番有钱人应该懂得的常识,可他还是想不明白为啥奔驰会比保时捷值钱。 小孩子被指出错误时总是会恼羞成怒,于是,年轻人也怒了,猛地一拍桌子,吼道:“你特么狂什么狂?有钱又怎么样?听说过鱼龙帮吗?知道鱼龙帮总部在哪儿吗?就是你现在坐的地儿,敢在这里撒野,我让你倾家荡产信不信?” 秦歌的表情依然很天真,问:“鱼龙帮是干啥的?好吃吗?” “嘿!你这个**……” “小善,住口!” 一声清脆的厉喝打断了年轻人就要出口的脏话,秦歌眯起的双眼也缓缓睁开,淡淡望着快步走来的高挑女人。 “七七姐,是这家伙来找事,我……” 年轻人看见来人,脸上立刻不自然起来,想要先解释一下,可话说到一半却再次被打断。 名叫七七的女人走到秦歌身前,微微弯腰施礼道:“秦先生,小善他年纪还小,不懂事,您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 餐厅的服务生们傻了,那名叫小善的年轻人也傻了,七七姐可是许梦菡的贴身亲信,多少大佬都要巴结讨好的对象,居然会对这个前来找事的家伙如此恭敬,他是什么人? 这个七七就是当初在灵堂上对秦歌动刀子的那个七分女,秦歌看了看她的脸,笑着说:“多日不见,七七姐的皮肤越发的白皙了。” 混黑的女人哪个没被人调戏过?秦歌这种程度的只是小意思,七七淡淡笑道:“承您夸奖,要说现在变白了,还多亏了当初您说的那句‘可惜了’呢!” 秦歌哈哈一笑,起身拍拍傻掉的年轻人肩膀,说:“兄弟,出来混,讲究的不是谁更嚣张,而是谁能闷声发大财,记住今天的教训,你姐姐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替你遮风挡雨一辈子。” 说完,他就示意七七前面带路,跟着向楼上走去。 !! 第七十六章 灵魂还是身体 “怎么说这里也算许梦菡常呆的地方,为什么我闹了半天事就出来你一个女人?其他人呢?太松懈了吧!” 跟在七七身后,看着人家因为练功而显得十分紧绷的臀部在上楼梯时的来回扭动,秦歌摸着下巴说。 “这里毕竟是高档西餐厅,那些人都比较粗俗,所以平时一般都在后面那栋楼里,小姐早就看到你来了,所以才没让叫人的。” 七七知道他在看着自己,觉得屁股上火辣辣的,有点痒,又不敢挠,只能一边说话一边扭动着身子解痒,这下就更便宜秦歌了。 水蜜桃一样圆润的屁股是最诱人的,秦歌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没让自己伸手去眼前摸一下,干咳一声说:“许梦菡的架子挺大的嘛!知道我来了都不出来接一下。” 七七道:“许小姐刚起来不久,早餐还没来得及吃,这会儿正在洗漱梳妆,我觉得这恰恰代表了小姐对您的尊敬啊!” 秦歌呵呵一笑:“果然会说话,我身边不是闷葫芦就是蠢货,就缺一个你这样的人,要不你来当我的保镖得了。” 七七正要说话,冷不丁头上传来许梦菡的声音。 “七七,你不用说好话给他面子,他就是个无赖,就会蹬鼻子往上爬,鬼才尊敬他呢!” 秦歌抬头,眼睛顿时就亮了。 只见许梦菡趴在上面一层的楼梯栏杆上,素面朝天,湿漉漉的头发披散下来,显然刚刚洗过澡,身上只裹了一件浴袍,硕大的胸部被栏杆挤得从领口露出一大片来,白花花的让人眼馋。 “嘿嘿!梦菡姐姐,你怎么睁着眼说瞎话呢!穿成这样就出来迎接我,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尊敬了。” 秦歌说着话,人就已经窜了上去,细细打量着犹如出水芙蓉的许梦菡。 许梦菡知道这家伙脸皮厚,也不扭捏,送出一双白眼之后,扭头就走,浴袍下地身躯扭啊扭的,风情万种。 至于七七,早就不知道躲哪儿去了。 来到走廊尽头的办公室,许梦菡给秦歌倒了杯咖啡,问:“***今天怎么有空到我这儿来?我以为你压根不想沾鱼龙帮的事务呢!” “***?” 秦歌差点被热咖啡呛着,吃惊道:“这是什么称呼?” 许梦菡咯咯娇笑,然后又无比幽怨的说:“道上的人谁不知道您才是鱼龙帮真正的大佬?连童家大小姐都对您言听计从的,不是***是什么?可怜我白白顶着一个黑寡妇的恶名,还要被人当成你的傀儡,更有甚者,还有不少人认为我是你的姘头,真是气死我了。” 秦歌得意的哈哈大笑,许梦菡打他一下,佯怒道:“你还笑,有时间赶紧去给我正名,人家还想着哪天清清白白的嫁人呢!” 秦歌笑的更加欢畅了,摇摇头说:“不干,能被当成梦涵姐姐的姘头,是我的荣幸啊!你嫁不出去才好,最好到时候走投无路真的成了我的姘头,那我可就赚了。” “做梦吧你!” 许梦菡白他一眼,袅袅婷婷的走进里屋卧室,十几分钟后再出来时,已经穿上了一身黑色职业裙装,头发也被吹干,波浪一样披在身后,虽然没有化妆,但依然迷人。 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她清了清嗓子,说:“既然***您老人家莅临了,有什么指示就说,我一天很忙的。” 秦歌摸摸鼻子,说:“我能有什么事儿,是小雨她们几个想吃店里的提拉米苏,打发我来给她们买而已,另外,我还没吃早饭呢!你先让人给我弄点吃的来,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都。” 许梦菡愣了愣,仔细看秦歌的表情不是作伪,不由失笑着摇摇头,用通话器吩咐七七送两份早餐上来。 说完,她就一直盯着秦歌看。 秦歌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低下头故作羞涩道:“有什么话就说,有什么事就赶紧做,老看人家干什么?” 许梦菡做了个呕吐的表情,说:“以你的能力,居然会真的心甘情愿的在给小鱼儿当保镖,我对你很好奇。” 秦歌笑:“那你可完了,我听说当女人对一个男人开始好奇的时候,那距离爱上他已经不远了。” 许梦菡没有反驳,居然很认真地点点头,说:“如果真的爱上了,那就爱呗!” 秦歌的表情瞬间严肃下来,非常认真的说道:“据说,要想让一个女人爱上自己有两个方法,第一是占领她的灵魂,第二是占有她的**;灵魂的事儿太玄乎,我不懂,要不咱们先探讨一下如何占有**事情吧!” 许梦菡怔住,随即捂着肚子笑起来,七七进来送早餐都没停下,最后眼泪都出来了才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以后会不会爱上你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和你在一起了,我一定会死在你的手里,笑也笑死了。” 秦歌挠挠头,说:“你笑点这么低,笑死的可能性很大。” 许梦菡摆摆手,不再说话,开始吃自己的早餐。 秦歌的打岔看似是在耍流氓,但许梦菡明白,他这是在委婉的警告她:不要试图了解关于我的一切,真相你承受不起,说不定哪天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简单地早餐吃完,四人份的提拉米苏和蟹黄包已经被七七打包放在一旁,秦歌看看表,算算时间回去正好赶上童鱼她们下课,就拎起东西跟许梦菡告辞。 许梦菡也懒得送他,看着手里的表格头都不抬,只是挥了挥手,当房门关上的时候,她这才放下手里的东西,望着窗外,目光惆怅,不知在想些什么。 来到楼下,餐厅里已经坐了几位客人,多是一些衣衫华贵的年轻女人,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不事生产都一生无忧的主儿,一杯咖啡,一份糕点,一本杂志,安安静静,小资情调十足。 秦歌摇了摇头,叹息的想:这个年代,想玩小资去星巴克都不管用了,得来这种真正高档的地方,这让那些**丝可怎么活啊! 正无聊的瞎操心,许梦菡的弟弟许善迎面走了过来,搓着手讪讪笑道:“秦哥,刚才我不知道是您,您大人大量,千万别放在心上。” !! 第七十七章 对自己负责 成,能主动过来,态度诚恳,还算有救。 秦歌微微一笑,说:“没事,刚才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姐这里虽然是鱼龙帮总部,但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地方,迎来送往,和气生财,不管你背景如何,客人都是你的衣食父母,所以多谦虚谨慎一些,总没坏处。” “是是,我记住了。” 许善擦了擦头上的汗,总算放下了心。 刚才从七七姐口中知道自己想要大骂的人居然就是秦歌时,吓得他差点尿出来。 在他眼里,姐姐就够威风的了,那比姐姐还要厉害的秦歌岂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得罪了他还能有好?现在见人家根本就没当回事,他这才明白,真正有身份的人,是不会跟小角色一般见识的,这就叫风度,以后得多学着点儿。 跟许善闲聊两句,秦歌正打算出门,餐厅里忽然响起一道响亮的巴掌声,紧接着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大骂。 “***小娘皮,你当老子是夜店里的凯子啊?摸两把就想要钱,你特么镶金边儿的,还是镶钻石的?操!” 秦歌抬眼看去,就见一个胖胖的男人站在角落的餐桌前,肥肥的大手一下又一下的扇着坐在对面的女人。 女人的身子瘦弱,看上去很年轻,发丝凌乱,用手臂捂着脑袋,低头一声不吭。 男人打累了,坐回到椅子上,拿餐巾擦了擦汗,接着骂道:“小浪蹄子,出来骗钱也不长点眼睛,你猫哥我的钱也是好骗的?哼!” 说着,他掏出钱包抽出两张票子放在桌子上,又瞪起眼对四周看他的客人和侍者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老爷们打女人啊!服务员买单!其他人都特么给老子把头扭回……啊……” 话没说完,那本来一直低着头的女孩儿忽然抄起桌子上的咖啡壶砸在男人的头上,热气腾腾的咖啡烫得男人大声惨嚎,而她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桌上的钱包就跑。 秦歌本来没打算管这事儿,只是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跑过来的女孩儿,顿时愣住了。 居然是在曹家企图玩仙人跳却被他扒光衣服的那个女孩儿——小乔。 这姑娘的胃口不错嘛! 能傍上东山首富的二公子混进曹家,也能随随便便的在夜店里钓凯子,选目标根本不在乎身份高低,一点都不挑食,有钱就行,不给就抢。 有个性! 有几个服务生本来还想拦住那个女孩儿,毕竟是她打坏了店里的东西,可刚想动,就被许善用眼神制止了,任由女孩儿跑向门口。 而许善则是因为把秦歌当作自己学习的对象,一直都在留意着他的表情神态,见他看到那个女孩儿的时候挑了挑眉毛,以为他对人家感兴趣,就阻止了手下。 秦歌看到了他的眼神,也不以为意,能再次跟小乔遇见也算有缘,小小的帮助一下无伤大雅。 眼看小乔就快跑到了门口,忽然有两个西装男人冲了进来,一个跑向倒地惨叫的胖子,一个直接张开双臂挡住了大门。 小乔脸色一变,娇柔的小蛮腰一扭,就半道儿拐弯跑向楼梯,看样子是想到楼上再想办法逃脱。 秦歌就站在楼梯口,小乔刚拐过去就看清了他的脸,表情愣了愣,眼睛先是一亮,随即又黯淡下去,低着头假装没看见,就要从秦歌身边跑过去。 就是这瞬间的表情变换,让秦歌改变了打算置身事外的初衷,伸手拉住了小乔的手臂。 “你……你干什么?放开我!” 小乔眼泪流了出来,很焦急,也很委屈。 那晚在曹家,秦歌的张狂霸道以及以德报怨的大度都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月来,她一直都在四处打听秦歌的消息,可两人之间的社会面差距太大,又怎么可能打听得到? 没想到在这里又见到了他,她第一时间就开始激动,可忽然又想起现在的状况,不由后悔的要死,为什么总是让他看到自己最丢人的样子呢?她想假装不认识跑过去,没想到秦歌却拉住了她。 他想干什么?是要帮我?还是因为讨厌我的行为而要教训我? 一定是后者了,我那天那么害他,他还救了我,肯定是个好人,好人怎么可能会放过抢人家钱的坏孩子? 见秦歌不松手,还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小乔的心里更加委屈了,刚想用力甩脱,却听他对身边的人说:“小善,把人拦住,早晨你对我说的那些话,对这些人说正合适。” 许善大喜,撸起袖子吆喝一声就带着手下把胖子和那俩西装男人给围住了。 胖子捂着烫得通红的脸还在叫嚣:“***滚开,知道我是谁吗?蔚蓝地产的少东就是我,你们餐厅所在的这栋楼都是我家的,敢多管闲事,信不信我分分钟叫人拆了你们的店?” 许善心里那个气啊!自己想说的话被人抢了先,还特么说要拆了这家店,人家秦哥那么牛逼的人物都只说句关张大吉,你特么算哪根葱? 抡圆了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过去,他也不说啥了,直接吼了声:“管特么你是谁呢!敢在鱼龙帮的地盘上闹事,给我拖出去打,出事我担着。” 他手底下那几个服务生嗷的一嗓子就把胖子和他俩手下拖了出去,胖子还想叫两声,被一脚踹嘴巴上,牙都吐出来几颗。 见人都出去了,秦歌这才松开小乔的手,说:“以后再想这么干先想清楚退路。” 说完,他就走了。 小乔愣怔片刻,赶紧抹把脸追上去。 “秦……秦大哥,谢谢你!我一开始没想抢钱的,是他说我陪他唱歌就给钱的,我陪了一夜,可他……” 秦歌脚步不停,小乔就只能一边快步跟着一边解释。 来到车前,秦歌打开门,想了想,回头打断道:“你很缺钱?” 小乔一滞,眼中闪过一丝让人怜惜的委屈,低下头点了点下巴。 秦歌上车,关门,然后才探出头来说:“你一个女孩子急需钱,用这些办法也无可厚非,况且选择怎样的人生道路也是你的自由,我无权评判更没有资格干涉,所以你不用向我解释什么,还是那句话,做事之前先想清楚,到底值不值得。好了,我还有事,再见。” 说完,他发动汽车离开,再没有看女孩儿一眼。 小乔拿着钱包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怎的悲从中来,蹲下身呜呜的哭泣起来。 秦歌没看见小乔哭泣,也不在乎,该说的他都说了,不该说的他也没有义务去说,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所有选择负责,无论收获还是失败,外人都不会替你分担。 !! 第七十八章 我要拆房子 因为小乔的事情耽搁,紧赶慢赶他还是迟到了,四个女孩儿都等得很心急,看见他的车,立刻围了上来。 秦歌刚把点心递出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小雨跳起来抱在怀里就跑,似乎生怕他再抢回去似的。 “快走啊!要上课了,下节课是灭绝师太的,要是迟到会被骂死的。” 小萝莉一边跑还一边喊着,童鱼匆匆说了句“你可以自由活动记得傍晚准时来接”就也跟着跑了。 秦歌呆呆的坐在车里好半天,觉得自己很委屈,大老远跑去给你们买东西吃,几个死丫头居然连声谢谢都不说,真当老子是保姆了啊! 当四个女孩儿的身影消失在学校的大门里之后,秦歌没有多做停留,直接掉头朝山下开去。 这里是西城,山下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棚户区,因为贫穷,生活在这里的人也龙蛇混杂,有善良的底层百姓,也有令人痛恨的地痞流氓。 “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这里的人努力的追求着这八个字里的“欢”与“合”,却每天都在过着另外六个字的生活。 之所以常常独自开车来这里,是因为秦歌就在这里长大。 这里原来有一家孤儿院,是他童年生活过的地方,后来当了兵,再后来又进了总参和国安,无论有多忙,他都会抽时间来这里看一看院里的孩子和老院长。 逃往国外的那五年,他不知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里,睁开眼已湿了枕巾。 原本想着这次回来要捐给孤儿院一大笔钱,谁知却得到了老院长病逝和孤儿院被拆除的消息。 手下们查过,老院长病逝不久,她的女儿也跳海自杀,唯一的外孙女也不知去向。孤儿院里的孩子们一部分被分配给了市里其它几家社会福利院,一小部分被善心人士收养。 秦歌再回到这里时,已是物是人非。 上次来这里闲逛,他无意间打听到一个消息,这附近还有一家地下孤儿院,照顾孩子们的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好像与原来的孤儿院有关。 他今天来这里就是想看看这家地下孤儿院,如果真的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他会捐一笔钱把它合法化,并且永远负责这里的开销。 开车在棚户区转了许久,多方打听之下他才在一个犄角旮旯找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约莫两百平米的小院子,院墙上的墙皮早已斑驳脱落,露出红红的砖墙,墙头长了许多杂草,站在外面能看到院里有颗石榴树,上面红红的果实快要成熟了。 走到门前,他深吸口气,抬手正要敲门,却听里面有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了出来。 “我说妹子,这么大的院子,一年只收你六千,大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怎么还能要求月付呢?” 又有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很耳熟。 “王大哥,你行行好,这里十几个孩子,每天都要吃饭,小梅还在发烧,看病吃药都要用钱,您让我上哪儿给您一下子弄六千块来啊!咱们签的合同本来就是月付,去年也没问题,怎么今年就不行了呢?” 流里流气的声音提高了些,说:“你有孩子要养,哥哥我也不是光棍一条啊!一家老小要靠我养活呢!最近我那婆娘又怀了孕,全指着这里的房租买营养品呢!一个月的租金五百块够干啥的?” 秦歌眼睛眯了眯,这么一个破院子,一个月的租金三百块顶天,明知道一个女孩要养十几个孩子很艰难,何况还有孩子在生病,这个无良房东要五百块居然还要求年付,真是该死! “王大哥,您通融一下好不好?要不……要不我先给您两个月的?” “不行!说了一年就是一年,少一分钱都不行。” “你……”听声音,女孩儿生气了,“咱们合同上可是白纸黑字写着租金月付,你这样说更改就更改,可就算违约,我要退租,按照合同上的违约条款,你必须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找房子,还要退还押金。” “嗬!跟我讲合同?小丫头片子,真以为哥哥是这么好吓唬的?” 房东冷笑道:“你这里私自蓄养了这么多孩子,警察知道吗?政府知道吗?你说我要是去派出所,跟他们说这里有人强迫孤儿乞讨赚钱,嘿嘿!你猜他们还会不会管咱们合同违约的事儿?” “你血口喷人!我只是想给孩子们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而已,你凭什么说我强迫他们乞讨赚钱?” “甭管你有没有强迫他们,就算你啥都没干,政府也不会任由你留下这些孩子的,妹子,想清楚,为了不提前交房租就失去这些孩子,值得吗?” 女孩儿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可……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 “你有多少?” “只有不到五千。” “全都给我。” “不行,我至少要留一千给孩子看病吃饭的。” “这样啊!嘿嘿……妹子,你嫂子怀孕了,哥哥我好几个月都没尝到荤腥了,你要是愿意陪我一次,我只拿走三千,给你留两千,怎么样?” “啊!你干什么?别碰我……” 秦歌听不下去了,一脚就踹开了院门,院子里正在拉扯的两人同时扭头看过来。 那女孩儿不是别人,正是在约瑟芬西餐厅刚刚见过的小乔。 她见到秦歌走进来,瞬间呆住,不敢置信的眨了好几下眼,才惊喜地喊了一声:“秦大哥!” 房东是个尖嘴猴腮的猥琐汉子,见来人和小乔认识,脸色变了变,抬着下巴说:“你是干什么的?刚才踹院门那一脚可是要扣钱的。” 秦歌冷冷看了他一眼,掏出手机拨号,通了之后直接道:“小狼,上次你让人扫黄的那片棚户区归谁管……你让他十五分钟内带人来我这里,我要拆房子。”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那房东一听他叫人来拆房子,顿时大怒,刚要开口骂,眼角瞥见停在门外的越野车,赶紧把话吞了回去,小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顺着墙根就跑了。 有车了不起?等我小舅子来了看你怎么办,拆我的房子,我特么砸了你的车! !! 第七十九章 杀马特的杀伤力 秦歌也不拦房东,直接走到小乔面前,看着这个洗去浓妆露出惊人美丽的女孩儿,说:“为什么早晨不告诉我你缺钱的真实原因?” 小乔甜甜笑着说:“我叫乔巧。” 秦歌一愣,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乔巧说:“这是咱们第三次见面了,你一直都没有问我的名字,所以现在我要告诉你,我叫乔巧。” 秦歌笑了,这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明明还不到二十岁,就毅然肩负起抚养十几个孩子的重担,因为这一点,无论她做过多么肮脏的事情,她都是世界上最纯洁干净的人。 “好,我记住了,你叫乔……” 秦歌心头一震,抓住她的肩膀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陈巧的女孩儿?” 乔巧很惊讶,说:“我本名就叫陈巧啊!只是我不想姓陈了,才改姓的。” 说着,还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 秦歌看着身份证上陈巧那两个字,只觉得胸腔欢喜的快要炸开了,一把拥住女孩儿,在原地转了好几圈才在女孩儿的惊叫声中把她放下。 乔巧的脸红红的,看着激动不已的秦歌,目光中全是不解。 秦歌指指自己的鼻子,说:“我就是在这里原来那家孤儿院长大的,你的外婆、也就是乔老院长,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恩人,回国之后我一直都在找你,怎么都找不到,谁知你改了姓,天可怜见,总算让我找到你了。” 小乔呆住,好一会儿忽然哇的一声哭出来,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她知道这样肯定很丑,可就是怎么擦都擦不干净,心里不由更加委屈,哭得越发厉害了。 女孩儿就那么站在那里,一边大声的哭,一边使劲擦着眼泪,脸都擦红了也不停,模样让人见了心酸。 秦歌能清晰的感受到她的委屈。 因为父亲吸毒气死了外婆,而母亲又丢下她投海自尽,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转眼之间就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她没有就此消沉,也没有自甘堕落,浓妆艳抹遮盖住清纯的脸蛋,战战兢兢的周旋在各种道貌岸然的有钱人身边,用尊严和智慧换来一张张钱币,担负起外婆一生的事业。 一个穷的自己吃饭都成问题的孩子,居然妄想照顾十几个孤儿,听上去有些荒唐可笑,可就是这么荒唐可笑的举动,却让秦歌忽然发现自己的心很脏,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在乔巧面前,都很脏。 他想象不到这两年乔巧经历过怎样的痛苦,但他希望女孩儿能把所有的委屈和苦难都哭出来,把他当作亲人,心身都轻松的去迎接本该属于她的青春和快乐。 终于,乔巧的哭声停了下来,肩膀一抽一抽的,泪眼汪汪的看着秦歌,问:“秦大哥,你有钱吗?” 在这个时候、这样的气氛之下,开口就问有钱吗,看上去很荒谬,可秦歌却笑得特别开心,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坚强率真的女孩子。 重重的点下头,他说:“有,我很有钱,就算你想过公主的生活都绰绰有余。” 乔巧笑了,擦干脸上的泪水,摇摇头说:“我不要做公主,只要孩子们能吃饱穿暖就好,要是还能去上学就更好了,除此之外……之外……” 她低下头,很难为情的样子。 秦歌好奇地问:“除此之外怎么样?” 她犹豫片刻,还是摇摇头,说:“没什么了,外婆总说人要惜福,不能太贪心的。” 秦歌难得在女孩子面前心甘情愿的扮一把土大款,豪气的把手一挥,说:“没关系,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秦歌的亲妹妹了,哪怕是想要天上的星星都不算贪心,说!你想要什么?” 乔巧猛然抬头,抓住他惊喜地问:“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做你的妹妹吗?” 秦歌揉揉她的头发,说:“当然,如果你不觉得我是占便宜的话。” 乔巧摇头,忽然跳起来亲了他一下,说:“那我就没有想要的了。” 秦歌摸摸被亲过的脸,心想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被少女亲了,绝对是回国之后最幸运的一天。 “既然答应做我的妹妹了,就不要再客气,否则哥哥可要生气喽!” 秦歌佯怒道,他真的很想立刻满足女孩儿一个愿望,除了让亲人复活,什么愿望都行。 乔巧背着手,脸上的红晕还没下去,阳光下犹如一朵羞涩的小花,美得让人心颤。 “真的没什么,刚才我只是想说以后不想总一个人孤零零的了,希望秦大哥能常常来看看我,现在你都成了我的哥哥,已经超出我的愿望很多了呢!” 这孩子太懂事了,对比一下学校里的那四个没良心的,秦歌受伤的小心脏总算得到了弥补。 “沙子,就是这个***说要拆咱们家房子的。”身后忽然传来无良房东的声音。 愉快心情被打扰的秦歌立刻就黑下脸来,转过身,就见猥琐房东领着四五个穿的花里胡哨的小流氓走进了院子。 当先一人顶了个大鸟窝,粗略数数至少有五个色儿,个子不高,瘦得跟小鸡子似的。 上身t恤外罩皮马甲,下身缩腿牛仔裤,脚上蹬着某芒果台力推的运动鞋,什么耳钉、鼻环、戒指、手链、铁链、铆钉之类的金属挂满全身,少说也有三四斤重,怪不得这孙子个子矮,身上天天负重这么多,能长高才没天理了。 大鸟窝听了猥琐房东的话,吐了一口浓痰到地上,瞄了浓重眼线的小眼一抬……呆住了。 他先看见的是乔巧。 女孩儿本来就生得漂亮,因为刚刚哭过,脸上就像抹了层胭脂,水润润的犹如梨花带雨。 大鸟窝这样的杀马特什么时候见过这种高质量的异性?登时就把自己姐夫给忘到了九霄云外,清了清嗓子,双手插兜,一步三晃的走过来,深情地说:“美女,你听到我心碎的声音了吗?” “噗……咳咳咳……” 秦歌差点一口血喷出来,杀马特果然是杀伤力超强的种族,开口第一句话就让老子恨不得把耳朵割喽!尼玛!你心碎的声音老子没听到,但你要是再说一句这样的话,老子保证你的骨头马上会碎。 !! 第八十章 你真的很好 乔巧这丫头在社会上打拼了一两年,每天接触的都是一些人精,这几个彪呼呼的小流氓还不放在眼里,憋着笑,故作羞涩的低下头,说:“我没听到你心碎的声音,因为我心碎的声音把它掩盖了。” 秦歌痛苦的呻吟一声,杀马特不满意了,看他一眼,说:“大叔,这里没你的事儿,一边凉快去。” “好,好,你们继续。” 秦歌也想看看乔巧怎么解决这种状况,就让到一边,而且他也看到苏狼的手下已经来了,用眼神制止他们不要说话,先在外面等着。 大鸟窝继续深情演绎着独特的泡妞手段。 “为什么?是我的到来让你心碎了么?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乔巧的脸色有些发白,显然她也快受不了大鸟窝这种奇葩的风格。 “不,你来了我很开心,让我心碎的是他,他要霸占我的身体,还要赶我走,今晚,我就要离开了。” 纤细的小手遥遥指着猥琐房东,大鸟窝眼睛一瞪,转回身去,冷声道:“姐夫,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猥琐房东满头大汗,涨红着脸说:“这小浪蹄子在放屁,我有多爱你姐,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马上就要给我生个大胖小子了,我怎么会做这种对不起她的事?沙子,你不知道,这妮子是个婊子,每天晚上……” “住嘴!” 一声暴喝在院子里炸响,秦歌阴森森的望着猥琐房东,寒声说道:“再敢说一个字,我就让你的儿子也成为孤儿。” 秦歌是杀过人的,杀过很多人,而且不惮于杀人,暴怒时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杀气,根本不是只能在棚户区欺负老百姓的小流氓能够承受的。 猥琐房东被看得头皮发麻,低着头不敢再说,大鸟窝本来还想在美女面前表示一下男子汉的气概,无奈双腿有些发软,小腹有些紧张,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里,生怕管不住当众尿出来,根本没有精力说话。 他身后的几个小弟就更加不堪了,有个打扮的最为妖艳的家伙甚至在最开始的暴喝中就坐到了地上。 秦歌转眼看向乔巧,发现女孩儿的眼中有些微委屈和痛苦,但是迎向他的目光非常的坦然。 是啊!这个女孩子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做的所有事情都值得自豪和骄傲,一个社会渣滓的评价在她面前,连狗叫都不如。 秦歌过去将她拥在怀里。 乔巧身体僵了一下,随即完全放松下来,用力抱着秦歌的腰,很用力。 “猴子。” 秦歌朝着院门喊了一声。 “来了来了!” 门外跑进来一个瘦的像个电线杆的家伙,看都不看院里其他人一眼,直接走到秦歌面前,弯腰恭敬的喊了声:“秦哥。” 他脸上带着谄媚的表情,但眼中偶尔闪过的一丝阴狠却说明他一定是个手段毒辣的家伙。 大鸟窝和猥琐房东看见他,吓得脸都白了,哆哆嗦嗦的一句话都不敢说。 秦歌问道:“这几个人认识吗?” 猴子头都没回,说:“以前认识,以后估计就不认识了。” 秦歌笑笑,指指这个小院说:“叫你们来也没别的事,把这间院子拆了就行,其它的你随便,我不管。” “是。” 猴子一点疑问都没有,也不敢有,直接转身对外面的小弟道:“先把这几个不开眼的拖出去打。” 一群人把大鸟窝和猥琐房东等人拖了出去,很快外面就响起了各种鬼哭狼嚎。 秦歌不在意这些,又道:“让人找辆中巴来,我要用。” “好,您稍等。”猴子转身去院外吩咐。 秦歌低下头,拍拍怀里乔巧的脸蛋儿说:“去收拾一下,把屋里的孩子们带出来,哥哥给他们找了个新的地方。” “嗯!” 乔巧转身回屋,什么都没问,也什么都没想,甚至干脆一点都不在意秦歌会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她太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感觉了,甚至贪心的想要这样一辈子。 不一会儿,乔巧扛着一个被单裹成的大包袱走出来,身后跟了一长串小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走路直打晃的小女孩儿,一看就知道生了病,应该就是她先前所说的那个叫小梅的孩子。 秦歌赶紧迎上去,想要抱起小梅,女孩儿却怯生生的往乔巧身后躲,无奈只好接过她身上的包袱,说:“不重要的东西都别拿了,到了地方肯定要换新的。” 乔巧抱起小梅,摇摇头说:“这里面只是我的一些东西和孩子们的玩具,他们不舍得丢。” 看看躲在她身后的那些孩子,最大的不过七八岁,最小的也就三四岁的样子,虽然穿的很破,但小脸都干干净净的,秦歌不由轻叹一声,对乔巧说:“你真的很好,真的。” 说完,他就转身向院门走去。 猴子确实是个很会来事的家伙,一见孩子们要出来,都不用秦歌吩咐,立刻就让小弟们抬着大鸟窝等人去了一旁的胡同,只是瞬间,门前就干净的像被人舔过一样,除了一只某山寨品牌的运动鞋。 把包裹放上车没多久,猴子的小弟就把中巴开来了。 乔巧招呼一声,孩子们便乖乖地排好队挨个上车,过程中安安静静的,只有几个男孩子一直盯着秦歌看,目光中满是好奇和探究,明显是在屋里偷偷看见了他在院子里做的事情,这让秦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无意中教坏了小孩子。 乔巧不愿意离开孩子坐秦歌的车,秦歌便干脆让中巴司机开自己的车,他则窜上中巴,准备客串一把校车司机。 打着火正要离开,一旁的胡同里忽然跑出一个人来,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喊着:“别打别打,不关我事啊,我是来找人的……” 猴子的几个小弟追出来,不管他喊什么,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抽,揍的那人哭爹喊娘,最后连爷爷都叫出来了。 “爸!” 秦歌不想让小孩子们面对这一幕,刚要踩油门,不料乔巧忽然尖叫一声冲下车,猴子的小弟知道她是秦歌的人,也不敢拦,赶紧散开。 秦歌眼睛眯了眯,跟了下去。 !! 第八十一章 这事儿咱专业 乔巧的父亲看上去比猴子还瘦,整个人就像是一层皮糊在了骨头上,眼窝深陷,一看就是个瘾君子。 就是他害的老院长家破人亡,也是他导致了乔巧这两年的苦难,现在居然还有脸找乔巧,秦歌很想知道他要做什么。 让他目瞪口呆的是,乔巧的父亲在无耻的程度上直接甩他好几条街,看见自己的女儿过来,眼泪鼻涕也顾不上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好闺女,有钱吗?给爸一点,一百就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总有那么几只让人恨不得剥皮拆骨的烂鸟。 秦歌很想剖开这个男人胸膛看看他的心脏是不是黑的,可看见乔巧的表情,他只能徒然叹气。 乔巧满脸凄苦,咬着嘴唇不让眼眶里的泪水流下来,只是摇头。 “一百没有?那五十,五十也够,实在不行给二十也行,我求你,爸实在是受不了了,再没钱的话,爸会死的。” 这人已经被毒品摧残的没了人样,见女儿不给钱,竟然跪在地上就开始磕头,乔巧吓得脸都白了,拉都拉不住,不一会儿就磕的额头血流如注,他不觉痛苦,反而满脸舒爽,已经不可救药了。 乔巧不能承受父亲的跪拜,一咬牙把身上的钱掏了出来,刚要递给父亲却被秦歌拦下。 “哥,你……” “这些钱不够。” 秦歌的声音说不出的冷酷。 现在乔巧只要给了钱,她的父亲就会立刻化身一条吸血的大蚂蟥,一辈子都甩不掉,这样下去,乔巧迟早都会毁在他的手里。 乔巧也明白这个道理,可不管怎样,跪在身前的男人都是她的父亲,这个善良到极点的女孩子做不到无动于衷。 “哥,你就让我给他吧!” 秦歌叹息一声,摸摸她的头发,说:“我能跟你父亲说几句话吗?” 乔巧猛然抬头,似乎从秦歌的眼神中看出了他想要做什么,瘦弱的身子开始颤抖,一直都在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滚滚而下。 秦歌从车上叫下来两个男孩子把乔巧拉走,女孩儿一步三回头,目光中的挣扎与凄婉让人心酸。 秦歌相信,只要这时候乔巧的父亲喊她一声,这个女孩儿一定会义无反顾的跑回来,用稚嫩的肩膀扛起照顾他的重任。 可惜,秦歌从一个小本本上撕了一张纸递到他的眼前,那是张银行本票,上面大写的数字和“1”后面的几个“0”已经占据了他全部的心神,至于女儿去哪儿了,无所谓。 “这是十万块。”秦歌居高临下的看着乔巧父亲,目光寒冷如冰,“你马上就可以从银行取出大概三斤重的百元大钞,想要吗?” 乔巧父亲点头如鸡吃米。 秦歌冷笑,让猴子找来纸笔交给他,说:“写一份乔巧的监护权变更证明,这些钱就是你的。” 乔巧父亲愣了一下,眼睛里浮现出一抹挣扎之色,只可惜一现即隐,拿过纸笔就趴在地上写起来。 不一会儿,一份格式工整的协议书就交到秦歌的手上,乔巧父亲已经签了名,还咬破手指摁了手印。 秦歌把本票丢在地上,转身就走,乔巧父亲就像狗见了屎一样扑上去紧紧抱住,生怕被别人抢了似的。 他的这副模样让身在黑社会的猴子都看不下去,狠狠踹了两脚,骂道:“十万块就把如花似玉的女儿给卖了,你特么还是人吗?禽兽不如,我呸!” 乔巧父亲攥紧银行本票,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猴子,蹿起来就跑,脏乱的街道上只传来他嗬嗬嗬的傻笑声,没人看见他脸上泣泪横流。 以秦歌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不在乎乔巧父亲的这份证明书,之所以要他写出来,就是想拿给乔巧看,给她一个不得不离开父亲的理由,虽然很残忍,但重病需猛药,没办法。 做好事都做的像拆散人家家庭的大反派,看来老子的人品确实有问题。 秦歌自嘲着摇头,走回到中巴上。 不出所料,看到证明书的那一刹那,乔巧再次放声大哭,孩子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见到最亲的姐姐哭,他们也跟着哭,秦歌就这么在一片哭声中开车上路。 足足十几分钟,乔巧的声音才渐渐低了下去,一开始跟着她一起哭的孩子,有好几个都睡过去了。 她仔细地将那纸证明书抹平叠起来收好,走到秦歌身边时已是春花般的笑脸。 她问:“你花了多少钱买我?” “十万。” 秦歌专心开车,不看她,因为心虚。 乔巧比他想象中大气多了,只是淡淡一笑,说:“还好,不算太多,总能还得清。” 秦歌赞赏的看她一眼,笑道:“还得清?做梦吧你,也不看看我是谁,黑社会耶!主业就是高利贷,这十万块利滚利,你这辈子都还不完,还是乖乖地给我当妹妹吧!” 乔巧歪着头看他,眼睛里亮晶晶的,不知在想着什么,片刻后甜甜一笑,问:“你真的会像疼妹妹一样疼我么?” 秦歌挠挠头,说:“我没有妹妹,哪儿知道疼妹妹是什么样子?” 乔巧说:“就像疼你自己一样,能做到吗?” 秦歌**一笑,眼中燃起莫名火焰,说:“以前我做不到,所以被人给赶出了国,在国外就没学会别的,怎么疼自个儿倒是门儿清,你就放心吧!这事儿咱专业。” “厚脸皮,自私这种事都能说的光明正大。” 秦歌哈哈大笑。 乔巧看着他的侧脸,目光中异彩涟涟,一个念头开始在心中萌芽,怎么都压不下去。 父亲一向洁身自好,跟着老战友出去喝了几次酒就染上毒瘾,外婆的传**也是那个战友撺掇着卖的,气死了外婆,母亲不得不去恳求那些富人捐助孤儿院,虽然大部分时候都空手而归,但也总能拉回来仨瓜俩枣的,直到去了曹家…… 傻子都能看出来母亲是被虐待致死,警察却说是礁石磕碰,排除他杀,草草焚尸结案。 上次去曹家没有机会动手,现在有了哥哥,他会帮我吗? !! 第八十二章 你是要包养我么? 秦歌不知道乔巧此时心里的念头,听着车上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说话,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做善事原来可以这么愉快,忽然心里想起一个人,便问乔巧道:“你认识原来孤儿院里一个叫平果的女孩子吗?年纪应该跟你差不多大。” 乔巧想了想,摇头说:“不认识,不过前几年外婆还在的时候,有几个孩子被领养走了,这个平果或许就在其中吧!因为她的年龄大了,社会福利院可能不会收。” 秦歌微微皱起眉,心里有些欣慰也有些担忧。毕竟一般领养孩子的夫妻都不喜欢年龄太大的,因为孩子已经记事,不容易融入新的家庭,他有些担心领养平果的人心怀不轨。不过老院长应该不会随便让人领养院里的孩子的,既然她同意了,那家人应该就没什么问题。 或许真的是好心人吧! 乔巧看见他很担心的样子,就问:“哥,这个叫平果的女孩子是你的朋友吗?要是你真的很担心,咱们去民政单位查查档案好了,原来孤儿院里的领养记录应该就在那里。” 说起这事,秦歌就一肚子火气,他的手下去相关单位查过,因为老院长不懂电脑,孤儿院的所有档案都是纸质的,可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竟然懒得把资料输入电脑,就把宝贵的资料档案随意丢弃在库房里,没多久就被老鼠啃的稀烂,上哪儿去查? 他摇摇头,把火气甩出脑海,说:“平果是我捡来的孩子,记得那是一年冬天,我偷偷爬墙出去到河边砸冰玩儿,平果就是在河边捡到的,当时她被冻得身上都发青了,是我把她贴身裹在怀里带回孤儿院才活下来的。” “原来是这样啊!”乔巧见他神色黯淡,不愿他一直郁闷,便开玩笑道:“那岂不是就像是你的女儿一样?” 秦歌失笑道:“瞎说,那年我才七岁,就算能生,也没人给我生啊!” “讨厌!”乔巧打了他一下,眼角瞥见他手表的牌子,瞳孔缩了缩,问:“哥,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呀?看上去好有钱的样子。” “不是告诉你了么?黑社会呀!哥都黑社会好几个礼拜了。” 乔巧白了秦歌一眼,道:“就会说瞎话,也不怕教坏小孩子,齐海的黑社会可不敢在曹家殴打曹义松,就是鱼龙帮的童大小姐也不敢。” 秦歌挑眉笑笑,说:“你哥我是世界级的黑社会头子,可比鱼龙帮大多了,一个小小的曹家还不放在眼里。” 乔巧咯咯娇笑起来,说:“不说瞎话就改吹牛了,哥,说话可要慎重哦!再胡诌下去,你在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可就彻底坍塌了。” “诶?原来我在你心目中是英雄啊!”秦歌的表情真的慎重起来,严肃道,“那我就不说话了,长这么大光当狗熊来着,好不容易有女孩子当我是英雄,可得维护好喽!” 乔巧笑的活不成了,趴在他的后背上大喘气,说:“你就顾左右而言他吧!不说就不说,反正是你要当我哥的,我就等着你养我好了。” 她说话的时候,也不知是有意无意,嘴巴就在秦歌耳朵边上,喷出的热气直往里面钻,痒的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秦歌一转头,大脸就在女孩儿的唇上蹭了一下,笑着说:“有这记香吻在,你就是想像猪一样活着,哥也养你。” 乔巧红着脸打他,他笑得就跟个傻逼似的。 又过了一会儿,见车拐进了青云山,乔巧诧异道:“哥,怎么开到这里来了?这儿不是富人区么?” “小鬼,你的思想很不对头哦!富人怎么啦?富人就不是人了?” “讨厌,人家说正经的呢!” 秦歌拍拍她的脸,说:“不要想,也不要问,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哦!” 乔巧乖乖的在旁边坐下,望着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木和远处蔚蓝色的海面,想起一个可能,又摇摇头,总觉得太胡闹了。 几分钟后,秦歌在一栋树林掩映中的别墅前停下车,对身后的孩子们说:“下去吧!去看看你们的新家,靠窗的床位有限,谁先抢到就是谁的。” 没人动,乔巧已经惊喜的浑身颤抖,好半天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大着胆子问:“叔叔,这里真的就是我们的新家吗?” 秦歌点头:“是的,你们以后就要住在这里,而且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孩子们顿时开心起来,尖叫着就跑下车,去别墅里抢占自己的新床位。 乔巧看着红白相间的别墅,以及院子里工人们正在搭建的滑梯等娱乐设施,眼眶慢慢的就湿了,回头说:“哥,你说的没错,我真的一辈子都还不清欠你的。” 秦歌揉揉她的头发,说:“傻丫头,既然叫我哥了,就别再说这种话。” “不!” 乔巧很倔强的摇头,笑道:“我就要说,一辈子还不清,那就下辈子接着还呗!” 说完,她就红着脸下车跑了。 秦歌愣愣的坐在车里,心里一个劲儿的问自己:她这算表白吗?算吧!不算吗?算吧!不算…… 别墅是秦歌的手下在他回国之前就买好的,本来是给自己住,谁知刚下船就被逼的当了童鱼的保镖,回来快俩月了,一次都没来过。 现在把这里建成孤儿院,也算是物尽其用,至于政府批文和工作人员之类的事情,自然有手下去办,他一点都不操心。 走进别墅,孩子们正欢笑着跑来跑去,乔巧一边看着房间装饰,一边告诫着那些孩子小心些不要摔倒。 “喜欢吗?”秦歌问。 乔巧点头:“喜欢!哥,这里什么都不缺,你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到这些的?太厉害了。” 秦歌笑:“别太崇拜我,这里早就买下了,我一直都没时间来住,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你好了。” 乔巧眼睛一亮,羞涩的低下头,捏着衣角说:“哥,你是要包养我么?” 秦歌被她展示出来的惊人妩媚给迷得都心脏漏跳一拍,深吸口气,才伸手拍了她的脑袋一下,没好气道:“敢耍你哥,找打!” 乔巧向他做了个鬼脸,跑上了楼梯。 !! 第八十三章 不像个爷们儿 秦歌跟着走到二楼,就见她已经推开了露台的落地窗,仰着脸张开手臂,似乎要拥抱远处的大海,一袭白裙在阳光下仿佛变得透明,让她纤细婀娜的线条若隐若现。 “自从母亲去世以后,我做梦都没有想过,还可以得到像今天这样的幸福。”她转过身,珠泪莹然,“哥,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秦歌很不习惯这样心塞的气氛,调笑道:“这样就算对你好啦?那不错,你还挺好养活的,我终于能够松口气了。” 乔巧破涕为笑,也不追问,看看表,说:“中午了,我去做饭,冰箱里应该有菜吧!” “应该有,不过这里已经请了阿姨,让她们做就好了。” 乔巧摇摇头,走过来把他摁在沙发上,说:“今天你做了这么多,小女子无以为报,就……给你做顿饭好了。” 秦歌摸摸鼻子,说:“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要以身相许呢!” “讨厌!以身相许至于吓死你么?我有那么丑?” “不是因为你丑,是因为我送你套房子,你就要以身相许,万一你上瘾了,以后每天都相许怎么办?我可没有那么多的房子给你。” 乔巧气急,趴在他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才道:“混蛋哥哥,你嘴里就说不出好话来。” 说完,樱唇轻轻在秦歌嘴上印了一下,然后就跑下楼了。 秦歌傻了半天,忽然一蹦老高。 靠!被吃豆腐了。 乔巧的手艺确实不错,即便是十几人的大锅饭也做得有模有样,秦歌吃的很惬意,就是跟十几个孩子坐在一起吃饭太闹了,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了非神经衰弱不可,也不知道乔巧以前是怎么过来的。 吃完饭,孩子们都被赶去睡午觉,小梅的病也被医生看过了,秦歌本想离开,可只要一张嘴,乔巧就不说话,一双眸子幽幽怨怨的,搞得秦歌总以为自己把她怎么样了。 为了不影响孩子们休息,别墅里的阿姨和院子里的工人们都暂时离开了,整栋房子就只剩下了秦歌和乔巧两个人还清醒着,不过看情况也清醒不了多长时间了,因为两人在喝酒。 酒是乔巧从酒柜里翻出来的一种果酒,度数不高,酸酸甜甜的像果汁饮料。 只是抿了一口,她就放不下了,拉着秦歌喝了一杯又一杯,胡乱说着孩子们的趣事,多是些某某尿床却栽赃嫁祸给别人,或者某某玩过家家却嫌媳妇儿太丑之类的事,她说的很兴奋,喝的酒有点多,喝多了就会醉,醉了……身体就离秦歌越来越近。 终于,乔巧的身子偎依在了秦歌的怀里。 夏天的衣衫单薄,人喝了酒又容易出汗,身体贴在一起,粘粘的难受,让人特别想把衣服脱了。 秦歌有些口干舌燥,喝杯酒想要解解渴,可酒液一进肚就立刻化身火焰,更渴了。 低头,乔巧脸上两抹醺然的酡红,娇艳欲滴,仿佛鲜美多汁的果子,让人很想咬上一口。 “嘻嘻……” 乔巧吃吃地笑着说:“哥,你是不是想亲我?” 秦歌老脸一红,讪讪道:“乔巧,你醉了,我送你回卧室休息吧!” “我才没醉呢……哈!你脸红了,果然还是想亲我的吧!看你挺可怜的,姑娘我就勉为其难,让你亲一下吧!” 说完,她就嘟起小嘴,红润的双唇就像玫瑰花瓣一样,秦歌干咽了一口唾沫,以极大的毅力推开她说:“别闹了,要是没醉的话,就去给哥倒杯茶来,我渴了。” “哦!”乔巧起身去倒茶,看走路的姿势正常,确实不像喝醉的样子。 秦歌一想,很快就释然了,这丫头出去勾引有钱人的时候,酒量恐怕早就锻炼出来了,区区一瓶果酒,还真跟饮料没啥区别。 很快,乔巧就端着一杯茶回来了,放在桌子上说:“我不知道你爱喝什么茶,泡了点绿茶,行吗?” 秦歌点头刚要说行,忽然觉得她话里有话,抬头看看,果然从这丫头眼睛里发现了不对。 他问:“乔巧,你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乔巧坐到他的身边,幽幽地问:“哥,你至少见过我两次为了钱出卖尊严,会不会嫌我脏?” “瞎说!”秦歌沉声道,“你是我见过的世上最干净的女孩子,相比起来,我可比你脏多了,怎么会嫌弃你?” 乔巧笑了笑,又说:“他们都说我是绿茶婊,一开始我还很生气,可后来慢慢地就无所谓了,绿茶就绿茶,反正不难喝就成。” “这就对了,”秦歌说道,“做你自己,问心无愧就好,那些喜欢说别人肮脏的人,心里永远都装着大粪,因为自己已经脏的不可救药,就希望全世界都跟他们一起脏,一群傻逼而已,不用理会。” 乔巧忽闪了两下眼睫毛,整个人浑身上下陡然散发出一种惊人的妩媚风情,凑近了些,香甜的气息喷在秦歌的脸上,近乎呢喃的说道:“我这里有一盒珍藏***的绿茶,哥哥要不要……尝尝?” 秦歌的双目瞬间睁大,珍藏了***,那岂不是说乔巧还是个处女?这两年她是怎么从那么多如狼似虎的有钱人中活下来的? 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乔巧含住了他的耳垂,一股难以忍受的麻痒瞬间传遍全身,酒量一直都很好的秦歌立刻就醉了。 他伸手捏住乔巧的下巴轻轻摩挲,感受着指尖的滑腻,说:“好茶需要慢品,孩子们会被惊醒的。” 乔巧看了眼楼梯的方向,舌尖调皮探进他的耳窝,说:“刚才我偷偷试过了,这里的房间隔音效果很棒!” 秦歌确定,这女孩儿是个妖精。 双臂一使力把她抱到腿上,手掌在女孩儿细嫩的腰肢上摩挲,感受着女孩儿因为紧张而紧绷的身体,他说:“我不是好人,如果是别的女孩子,我会享受的心安理得,但如果是你,我希望你不是因为要报恩什么的才这样做。” 乔巧半闭着眼,星眸迷离,俯在他的肩膀上笑:“那你希望我是因为什么才这样做的呢?因为喜欢上你吗?” “呃……” 秦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就是个贱人,跟再多的女人上床也不怕,一旦听见女人谈情,他心里就哆嗦,这玩意儿是债,还不起的。 见他半天不说话,乔巧抬起头,嗔怨的白了他一眼,抓起腰部的那只大手直接往胸罩里一塞,说:“婆婆妈妈的不像个爷们儿。” !! 第八十四章 讨人嫌的小明同学 嗬!敢这么说话,这还了得? 秦歌扬起嘴角,手掌稍一用力,就将一团大小合适的软腻握住,掌心还将那粒刚刚想要冒头的粉红豆豆给摁了回去。 乔巧鼻子里发出一声腻死人的呻吟,听上去却有些像叹息。 这两年里,无论多么艰难都坚持保留下来的贞操,终于要在一切困苦都结束的时候送出去了吗? 她有些茫然,还有一点期待,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解脱,至于会不会后悔她不清楚,只知道过了今天,她可能就没有勇气这么做了。 茫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从未如此贴近男人手掌的酥胸正在体会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那张宽厚粗糙的手掌心仿佛有一道热流直接涌进了她的心里,再随着血液传遍全身,最后停在两腿之间,重新变成涓涓细流。 就像是瞬间被人抽去了全身骨头一样,暖洋洋、软绵绵的使不上一丝力气。 秦歌见她只是捏了下胸就呼吸急促起来,**一笑,另一只手缓缓向下,在小腹上轻轻揉搓,小指偶尔触碰到下面的关键位置,都会让女孩儿的娇躯颤抖一下。 在这种事上,乔巧无论理论经验多么丰富,雏儿就是雏儿,根本不是秦歌这种床上老手的对手,没多久就忍不住了,小腹本能的开始向前挺,追逐那根调皮淘气的小指。 这时,秦歌说了一句非常混蛋的话。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乔巧睁开眼看他,皱皱鼻子说:“你果然不是好人,摸也摸了,亲也亲了,这时候还说这种话,简直……简直太无耻了。” 秦歌微笑说:“我是认真的,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最好想清楚,现在停止还来得及,要是再胡闹下去,我可就真忍不住要吃了你喽!” 乔巧冷哼一声,叉开腿直接骑在他的腰上,小翘臀还蹭了两下,挑衅道:“有种你就吃啊!” 秦歌呲出一口大白牙,很大灰狼的说:“丫头,我警告你,别玩火哦!” 乔巧咬着下唇,眼睛骨碌碌转了两圈,柔嫩的小手拉开他裤子的拉链就钻了进去,一把握住了那根正探头探脑的家伙。 “嘶!”秦歌倒抽一口凉气,那活儿被冰冷的小手一下攥住的感觉太爽了。 女孩儿摇了摇手里的物件儿,红着脸吃吃的笑:“我没有玩火啊!这明明是根棍子嘛!” 人家姑娘都这样了,秦歌要是还犹犹豫豫的,就真成曹义松那样的怂货了。 于是,他一声虎吼,就这么抱着乔巧站起身,吻住女孩儿香唇的同时,向楼上那间据说隔音效果很好地卧室冲去。 房门刚打开就关上,里面只来得及传出乔巧一声猫叫似的鼻音。 卧室里的大床很柔软,往上一躺就像陷进了云端一样。 乔巧这会儿觉得自己就在云端。 之前虽然看过许多有关男女方面的书籍和动作教育片,可亲身上阵还是头一遭,在被吻住嘴唇的那一刹那就彻底迷乱了,典型的理论大于实践,喝下的那几杯低度果酒仿佛也变成了烈酒,让她整个脑子都晕陶陶的,只知道被动的应承。 熟女最迷人的地方是风情,而少女最让男人的疯狂地就是青涩。 秦歌耐着性子,温柔的吻她,起先只是轻轻的吸吮花瓣一样的嘴唇,当女孩儿无意识地张开牙齿之后,才将舌尖探进去,追逐挑逗着,里面的香舌仿佛受惊小兽一般,不停地四处躲避。 一个毫无经验的雏儿根本不是秦歌的对手,没一会儿,小兽便被擒住,连哀嚎一声都来不及,就被一张大口给叼住了。 乔巧鼻子中发出一声痛苦般的轻哼,秦歌以为弄痛了她,松开嘴刚想抬头,不料两只小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手指插进头发将他的脑袋死死摁住,口中那只死里逃生的小兽也仿佛爆发出了反抗的勇气,勇敢的主动探入敌营,与敌人展开了灵活的周旋与猛烈厮杀。 这是一个大胆且充满灵性的女孩子,让秦歌的心越发的火热了。 不知不觉间,衣服一件件离开了两人的身体,当秦歌的手伸下去的时候,女孩儿的身体忽然一僵,双手也不由自主的死死抓住床单。 看着女孩儿犹如赶赴刑场一般的悲壮神情,秦歌暗暗好笑,知道她在紧张,动作便越发的舒缓起来。 和大多数小说里描写的不一样,现实中女孩子的第一次很少能体会到快感,如果再碰上一个同样第一次的对手,那就更惨了。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青涩少女与经验丰富的大叔搭配还是蛮合理的,至少比只知道横冲直撞的傻小子强得多,当然,这种傻小子也是寂寞少妇们的最爱。 强忍着自己的欲火,秦歌手口并用,细致的一寸寸开发和引导女孩儿身上的快感,没用多久,便让女孩儿在剧烈的颤抖中软成一滩烂泥。 激情似火,无论窗外海风吹得多么努力,都无法将房间内的温度降下分毫,两人都像是水洗了一遍似的。 乔巧星眸迷离,洁白的胸膛快速起伏着,即便知道自己人生最关键的时刻就要到来,也没有力气去关心了。 她甚至觉得,就冲秦歌如此在乎她的感受这一点,今天的选择就不会后悔。 终于,秦歌覆上了女孩儿的身体…… “巧姐姐,大哥哥,你们在做什么?” 一声童音在床边响起,吓得乔巧瞬间惊醒,本能的双掌一伸就把秦歌推了下去,扯过被单裹住自己。 只见床的另一侧站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迷迷糊糊的样子,好像刚睡醒。 “小明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尽管乔巧羞的恨不得从楼上跳下去,但还是故作严肃的问道。 小明揉着眼睛,含含糊糊的说:“我跟小强他们捉迷藏,躲在床底下……他们好久都不来找我,然后……然后我就睡着了。” 乔巧哑口无言,这种事能怪得谁来?转头看秦歌,见他也是一脸颓丧的坐在地上,眼光瞄到他双腿之间,那根刚刚还火烫嚣张的凶器此时就像霜打了的茄子,没精打采的耷拉着。 她忍不住扑哧一笑。 这一笑就刹不住了,先是捂着脸笑,然后抱着被单笑,最后干脆笑的在床上打滚,一副随时都可能撒手人寰的样子。 秦歌本来还很沮丧,听着女孩儿的笑声,不知怎的所有郁闷一扫而空,也笑起来。 两个没摔成跤的大人笑的莫名其妙,吓的小明溜着墙根就跑了。 !! 第八十五章 包养理论 笑完,秦歌就没了继续办事的心思,乔巧也因为一时的勇气耗尽,没敢再提,只是大方的光着身子起来帮他穿衣服,见他总往自己胸口瞄,便伸手在他下面掏了一把,眨眨眼。 “要不……今晚你留下来?” 秦歌照着屁股就是一巴掌。 “淘气!” 女孩儿吃吃笑着跑去洗澡了。 秦歌趴在阳台上吃棒棒糖,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忽然有些后悔,如果两人的关系不那么亲密也就罢了,可既然已经决定照顾她一辈子,就不应该发生这样的关系。 他虽然风流花心,但打心眼里还是希望着有一天能够与陆筱组建家庭的,那个女人是他的挚爱,无论如何都不会放手。 与别的女人逢场作戏倒没什么,但要一直纠缠下去,绝对是个**烦。 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远离一点? 正这样想着,身后忽然传来乔巧的声音。 “我不会缠着你的。” 秦歌豁然回头,就见女孩儿泪眼朦胧,长发还湿漉漉的,水滴在被浴巾挤出来的胸脯上,就像清晨花瓣上的露珠。 她的眼睛很亮,仿佛能够看穿人心,顿时让秦歌无地自容。 怜惜的将她拥进怀里,他自嘲的笑笑,说:“看到了吧!我和大多数的男人没什么不同,心思一样的自私和肮脏,渴望着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可又不愿承担责任,是不是很差劲?” 乔巧趴在他怀里不说话,许久之后抬起头说:“哥,要不你包养我吧!” “哈?”秦歌感觉脑子不够用了,女孩儿跳跃的思维让他有些招架不住,“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乔巧微笑着说,“这样你就不用再承担什么责任,只需要记住‘买买买’这三个字就好啦!反正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缺钱花的人。” “呃,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秦歌还在迷糊。 “没什么不对的,就这么说定了,”乔巧搂住他的腰,仰着小脸说,“现在,你来决定,是想让我做二奶、小三、情人还是炮友?” “哈?这些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一样了。” 乔巧掰着手指头挨个分析。 “所谓二奶,就是以前人们所说的外室,能够为你生儿育女,无限接近于老婆的存在;而小三则更像是宠物,男人只是饲主而已,只要按时喂食就好;情人则相对自由一些,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但彼此之间是有感情的;炮友就简单了,就是个活的充气娃娃。” 乔巧分析的头头是道,秦歌听得哭笑不得,这丫头每天也不知道都在研究什么,这种奇怪的理论都能张口就来。 “傻丫头,这几种女人要真像你分的那么清楚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夫妻对薄公堂,情妇二奶什么的也就不可能成为反腐卫士了。” “那是因为她们的男人太蠢,没有驾驭女人的能力,偏偏还被自己的下半身支配,而且那些女人也看不清自己的定位,得陇望蜀,贪心不足。” 乔巧歪着脑袋,指指自己的鼻子说:“我就不一样了啊!” 秦歌摇摇头,刮刮她的鼻子说:“别吹牛了,男女之间就没有纯粹理性的关系,所以你说的所谓看清自己定位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即便你能做到,也不能改变被伤害的事实。” “可是……” “没什么可是。”秦歌打断道,“别胡思乱想了,好好过你的生活就好,不为任何人,只为你自己。” 乔巧心里一暖,却撅着嘴道:“人家好心好意帮你找做坏事的理由都不领情,真是大笨蛋!”<,司机下车对阳台上的秦歌弯腰施礼,一句话没说就退了出去。 乔巧看着那辆崭新的跑车,眼睛忽闪两下,鄙夷的看着秦歌道:“情圣演得不错嘛!亏我还感动的一塌糊涂,现在东西都送来了,你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想包养我?别说那车不是送我的。” 秦歌摸摸鼻子,一时间还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那车还真是要送给乔巧的,但秦歌可以对天发誓:让手下买车的时候绝对没有一点龌龊心思。 他只是怜惜女孩儿这些年日子过得苦,下意识地想要给她更好地生活而已。如果没有发生刚刚床上的那些事情,他能送得理直气壮,可现在再说什么哥哥对妹妹的疼爱就太无耻了。 就像乔巧先前说的那句话一样,摸都摸了,亲都亲了,除了临门一脚,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现在穿上裤子就想翻脸不认帐? 真是nozuonodie,秦歌觉得很冤枉,却根本没办法解释。 见他急得抓耳挠腮的样子,乔巧狡黠一笑,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下,说:“谢谢哥哥,你慢慢的在这里想理由吧!我可要下去体验自己的第一辆车了。” 说完,女孩儿欢呼一声,扯掉浴巾,就跑进屋去换衣服。 看着少女站在穿衣镜前穿内衣的风景,秦歌不禁又是一阵口干舌燥,赶紧扭过脸去。 “喂!你会开车吗?”他问。 乔巧一边扣着文胸扣子,一边看着镜子里的秦歌说:“我驾照就在钱包里,你要不要看看,阿sir?” 从乔巧原来的生活圈子来看,会开车一点都不奇怪。 秦歌耸耸肩,说:“好吧!记住不要开得太快,这里虽好,但离市区太远,交通不便,那车就是给你出行用的,可不是买来让你玩儿的,懂吗?” “知道啦!大叔,啰哩啰嗦像个老太婆一样。” 乔巧一边说着一边往头上套t恤,忽然“哎呀”一声僵在原地,挣扎几下,讪讪地说:“还愣着干嘛?过来帮我啊!我头发被勾住了,好疼……” 秦歌好笑的走过去,刚想帮忙,伸出去的手却愣住了。 此时少女的双臂高高举着,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得到了充分的伸展,胸部更加挺拔,勒在浅紫色的内衣里就像两只急欲振翅而飞的乳鸽。 视线下移,细腻的肌肤、平滑的小腹和完美的腰线呈现出犹如雕塑般的质感,再向下,是一条蓝白相间的小裤裤和圆润修长的大腿…… 多水灵的姑娘啊!送到嘴边都不吃,会被雷劈的——脑海里有个声音这么说。 于是,他的手落在了少女腰侧胯部,轻轻摩挲起来。 !! 第八十六章 要搞就搞我吧 “讨厌,别闹,快帮我弄衣服。” 乔巧痒的朝后躲,后背碰到沁凉的镜子,冰的“呀”了一声扎进秦歌的怀里。 秦歌拥住女孩儿,温柔地将她的头发从一个燕子形状的胸饰上解救出来。 乔巧穿好t恤,没有离开,反而抱住他的腰,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说:“我刚才是真心的,被包养什么的,我一点都不委屈。” “说实话,我心里在窃喜。”秦歌的手放在女孩儿挺翘的臀上,手指在蓝白小裤裤边缘露出的尾椎沟处轻轻画着圆。 “像你这么聪明漂亮的女孩子,居然甘愿被我包养,身为男人,要说虚荣心不满足,那真是撒谎,可你是老院长的外孙女,又是那么的纯洁无暇,我真的不忍心用这种肮脏的事情去玷污你。” 乔巧抬起头,“那我问个问题,你要老实回答我。” 秦歌点头,“好。” “现在你舍得我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吗?” “呃……” “不要思考。” “不舍得。” “那不就结了?”乔巧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下,说,“你情我愿的事,有什么好纠结的?” “可是……” “哥。” “嗯?” “男子汉大丈夫,你霸道一点好不好?矫情的像个娘们儿。” “啪!” 秦歌在女孩儿的小屁股上扇了一巴掌,女孩儿嘻嘻笑着去穿裙子了。 男人就是这样,明**里很想,偏偏要做出一副被逼无奈的姿态,这不是傲娇,这叫虚伪。 坐进车里没两分钟,秦歌就发现自己高估了乔巧。 宽度超过四米的大门,她开着小车愣是差点撞门柱上,根本就是个二把刀。关键是,明明开的歪歪扭扭的,可这丫头却敢踩油门,保时捷的油门响应多灵敏呀,所以刚拐出大门,秦歌就好好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推背感。 “丫头,你驾照拿出来,阿sir现在想看了。” 乔巧吐吐舌尖,厚着脸皮说:“驾照我还真有,不过那是一个追我的凯子帮我办的,说实话,这才是我第二次摸方向盘,上次刚认清档位。” 秦歌头疼的摸摸额头,问:“要是我不陪你一起,你也敢一个人开出去?” “怎么可能嘛!”乔巧扭过头来说,“你不来我也会硬拉着你来的。” “别看我,看前面,松油门!” 眼看着前面就是一个弯道,秦歌赶紧大喊,乔巧一下就慌了手脚,应该减速的跑车却轰的咆哮一声,车头就朝着弯道前方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 秦歌抓住方向盘猛地一扯,同时拉起了手刹,只听轮胎与地面发出极其刺耳的摩擦声,跑车横了过来,堪堪停在山道边缘。 “你不想活了?”秦歌怒道,“让你松油门,你使那么大劲的踩是几个意思?” 乔巧朝窗外看了一眼,虽然不是悬崖峭壁,但布满植被的斜坡还是让她小脸煞白,转过来看着秦歌,瘪瘪嘴就要哭,看来吓得不轻。 秦歌叹口气,揉揉女孩儿的头发,说:“还愣着干嘛?换位置让我来,到山下空地上再教你开车。” 乔巧抹抹眼睛,说:“哥,你对我真好。” “好个屁!我恨不得打烂你的屁股。”秦歌没好气地开门下车。 乔巧嘻嘻一笑,下车把驾驶席让给秦歌,然后跑到另一边将副驾驶的门关上又跑了回来。 “你干什……” 秦歌的话没问完,女孩儿就钻了进来,一屁股坐在他的怀里。 “这样我学起来不是更直观么?”她说。 秦歌无奈地说:“喂!现在我们还在山上,这个样子很危险的。” “嗯,说的也是。” 乔巧调整了一下坐姿,拉过安全带将两人扣在一起,脑袋直接枕在秦歌的肩头,拍拍手说:“搞定,出发!” “搞你妹!” “终于露出猥琐的真面目了吧!可惜我没有妹妹让你搞,要搞就搞我吧!” “……你还是我的乔巧吗?节操哪儿去了?” “嘻嘻!我一直都是这样的啊!” “不对,我认识的乔巧有着纯洁高尚的灵魂,绝不是现在这样毫无下限。” “哎呀!你好啰嗦,明显就是我在骗你的嘛!不装的高尚一点,怎么钓住你这只死傲娇的凯子?” 秦歌无话可说,乖乖发动了车子,只是可怜最高时速达260是典型的跑车,只有两个座,空间小的可怜,所以尽管秦歌不是肌肉猛男也不是胖子,尽管乔巧的身材也很娇小玲珑,两人还是挤得很紧,跟肉贴肉没什么区别,单薄的夏装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女孩儿坐进来的时候秦歌完全没有准备,他的小弟正好被乔巧的臀部和他的大腿夹在了中间。 他本来想让她下去,没想到女孩儿却用安全带把俩人捆在了一起,系安全带时因为调整坐姿还磨蹭了几下。 乔巧现在穿的是一件短裙,没有穿丝袜,秦歌一想到正在摩擦自己的地方只隔着薄薄的纱裙和蓝白小裤裤,感觉慢慢就来了,这个时候他怎么敢开快车? “喂!干嘛开这么慢?好无聊……” 乔巧的话音戛然而止,身体僵硬片刻就软了下去,枕在秦歌肩头的小脸瞬间变得火烫,显然臀部感觉到了不对。 “流氓!” 她咬着嘴唇骂了一声,本来夹着的双腿却微微打开,让秦歌的小脑袋不至于被压得太难受。 秦歌囧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样僵持到山下空地旁,他停下车说:“下去吧!” 乔巧脸红红的说:“下去干嘛?你不教我了?” 秦歌指指车前大片的空地说:“这里光秃秃的,你能练出什么来?我下去给你弄个简易的s弯道,你先熟练一下转向,回头再教你倒库,都学会差不多你就能上路了。” “哦。” 乔巧答应着解开安全带下车,看模样不情不愿的。 青云山以前是许多齐海人登高看日出的地方,山下这片空地原本是个停车场,后来这里被开发成别墅区,停车场就渐渐荒废了,水泥地面上不少地方都被杂草顶出了裂缝。 秦歌找了几块石头弄了个宽约三四米的s型弯道,远远的对乔巧喊:“好了,你上车开,轮胎不能碰到或轧到石头的线,我在下面看着。” !! 第八十七章 红颜祸水 不知怎的,只是短短的几次接触,乔巧就喜欢上了和秦歌黏在一起的感觉,所以见他不上车陪自己,就有些不开心。 “我还是喜欢刚才那种直观的学车方式。”她撅着嘴说。 “听话。”秦歌板着脸说。他可不敢再让乔巧坐身上了,否则真的会擦枪走火爆发一场野战的。 见秦歌好像生气了,乔巧不敢再说什么,乖乖钻进车里。 不得不说女孩儿真的很聪明,只轧了三次石块就完全掌握了拐弯的技巧,秦歌试着让她加速走了几遍,居然也很完美,根本就不像没开过车的人。 “喂!你说实话,是不是又骗我了?”停车休息的时候,秦歌问道。 乔巧眨眨眼,“骗你什么?” 秦歌指指弯道,说:“相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你也太厉害了吧?!” 乔巧指指自己的鼻子骄傲道:“那是因为我聪明。” 秦歌仔细打量女孩儿的神情,根本看不出来她是否撒谎,只好作罢,说:“好吧!既然你这么聪明,那现在赶紧把倒库也练练,看你的样子,我不在的时候肯定会偷偷开车出去,多练练也保险。” 乔巧冲他做个鬼脸,转身就要进车的时候,空地外的路上忽然传来一阵引擎的轰鸣,紧接着就有一道红色和一道黄色的身影疾速从她眼前掠过,定睛一看,是一辆大红的california和一辆黄色玛莎拉蒂gt。 “赶着投胎啊!吓我一跳。”乔巧拍拍胸脯,对两辆车不服气的挥了挥拳头。 不知道是不是看见了她的挑衅,已经拐进山道口的两辆车忽然停下,然后掉头开了回来。 乔巧吐了吐舌头,缩着脖子问秦歌:“哥,我是不是惹麻烦了?” 秦歌点头,说:“红颜祸水嘛!这种事我有心理准备。” “讨厌,你编排我。” 乔巧能听出秦歌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心里真的特别开心,曾几何时,她以为母亲去世后就再也体会不到这种宽容和被保护的幸福了,于是甜甜笑道:“不过,祸水这两个字我喜欢,就当你夸我好了。” 秦歌刮刮她的鼻尖,“厚脸皮。” 这时,法拉利和玛莎拉蒂已经冲进停车场,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在距离秦歌和乔巧十米开外的地方一个急刹,极其嚣张的并排停在两人身前,车头和两人的腿部之间不足一米。 秦歌眯了眯眼,两辆车的车手技术还算不错,只是胆子太大太嚣张,如果他们刚刚哪怕只出一点小错误,他都会让车里的人尝到车毁人亡的代价。 两辆车的车门打开,走下两男两女。 法拉利副驾驶下来的女人瞄着深紫色的眼影,先是看了看一旁的保时捷,又打量了一下秦歌,眼中闪过一丝不屑,最后才十分夸张的对乔巧惊讶道:“我说刚才恍了一下那么眼熟呢!原来真是小乔妹子啊!对了,昨晚你不是被蔚蓝地产的温少带着出台了么,怎么换人啦?” 说完,她还不怀好意的朝秦歌抛了个媚眼。 无论表情语气都像是好姐妹似的,说出的话却夹枪带棒,这是专属于女人之间的恶毒。 秦歌眉毛挑了一下,没说话。 出台两个字足以说明乔巧这两年在从事什么性质的工作,不过秦歌并没有因此改变对她的观感,就冲她照顾的那十几个孩子,别说她保住了自己的贞操,就算真的出卖过什么,依然是世界上最干净的人。 贞操可以作为男人择偶的标准,但绝不能用来评判女人的道德。 不过,这个女人既然敢说这样的话,秦歌就不打算让她好过了,怎么说自己也被道上的人称为鱼龙帮的***,要收拾一个出来卖的贱货,不要太简单。 乔巧偷偷瞄了秦歌一眼,见他沉着脸,心里便有些没底,冷着脸说:“毕云桃,我只是负责倒酒点歌的包房公主,跟你们这种明码标价的婊子不同,所以请你嘴巴放干净点。” 她这么说,与其说是回击紫色眼影的挑衅,倒不如说是专门解释给秦歌听,虽然她还是处女,但在那种地方工作,被客人揩油是无法避免的,她很担心秦歌会介意。 秦歌怎么会听不出她的顾虑?为了给女孩儿宽心,他很夸张的扑哧一笑,说:“避孕套?好名字,看样子还是能循环利用的,什么牌子的啊!” 乔巧松了口气,表情也和缓许多,心里再次窃喜起来。 贞操观念是男人千万年以来的心结,就算秦歌因此而疏远她,她也无话可说,可她不希望秦歌产生什么误解。 她乔巧的身体或许已经脏了,但她无愧于心。 现在看来,秦歌非但没有让她失望,反而还用拙劣的笑话来宽慰她,这怎能不让她欣喜若狂? 只有心胸开阔的男人才是真男人。 这一刻,她对自己今天飞蛾扑火般的献身再没了一丝犹豫。 紫色眼影脸色铁青,刚要说话,开法拉利的年轻人揽住了她的肩膀,戴着墨镜的双眼对乔巧上下来回的打量,毫不掩饰自己的占有**。 “桃子,这小妞儿说话挺冲的嘛!是你的姐妹?怎么也不介绍一下!” “当着人家的面就打其他女人的主意,你真讨厌。”紫色眼影撒着娇,身子在年轻人怀里扭得像蛇一样,脸上根本看不出一点吃醋的意思。 这是一个早已丢掉了尊严的女人。 玛莎拉蒂旁边的女人穿了件大开襟紧身连衣短裙,丰硕的胸部露出多半个来,只是y字型的沟壑暴露了俩球体是赝品的事实。 她见自己的男人也一直盯着乔巧看,赶紧主动对开法拉利的年轻人道:“强哥,她叫乔巧,在我们店里名气可大了,不知有多少客人为了她大打出手,听说过夜费已经出到了十万,可人家还是没有答应呢!” “哦?十万块,随便找个中学都能开十几个苞了,她凭什么这么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