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太师的幸福生活》 第一章 一个女尼姑 “嗯!” “啊!” “嗯!” 庞固恩的眼睛还没睁开。便听到了一串持续不断的,女音的惨叫。 听这动静,准是宿舍里又有人在看《男闯女人关》呢。 “有点公德,看综艺互动的戴上耳机!” 庞固恩提醒完舍友翻了个身,但旋即打了个冷颤。 不对! 昨天他就毕业了呀,农业学院的宿舍里人去屋空,只剩下他自己。 难道,宿舍闹女鬼?! 庞固恩兴奋地睁开眼睛。 蒙了。 他没看见鬼和上铺,取而代之的,只有一片破败的,巨大的,满是蜘蛛网的灰瓦房。 应该是个破庙。 努力坐起身,低头看自己。佩剑登靴,穿的衣服很像古代人,且酒气熏天。 毕业酒会上喝断片了?!可这衣服怎么回事? 被拉去当群演了? 但我学的是绿化扦插,嫁接灌溉呀! 正在庞固恩满心诧异时,头突然如针扎地疼。 紧跟着,一些信息涌动进他的脑子。 大行朝…… 庆王府…… 养子…… 王府第一废物! 等头痛停止,庞固恩明白了一切。 他魂穿了。 如今的庞固恩。是东洲大陆,大行朝,庆王府的“异姓世子”。 早年时,他的养父庆王爷跟随皇帝爸爸南征北战,颇得宠信,几乎被立为太子。 但可惜,终究只是几乎。 夺嫡失败,新皇登基后,自然视庆王一脉为眼中钉,肉中刺。 故而为了避嫌,养父庆王主动沉迷酒色。 王爷虽然已经有了江南第一美人,庆王妃做伴侣,但三年间还是又纳了三个侧室,十二个小妾,畜养倡优、女乐上百,以表无志朝野,并要求孩子们也效仿。 然而,新皇帝还是把削藩的刀落向庆王头上。 一纸推恩令,庆王被架空。他三郡五十七个城的封国,如套娃一般被分给王的三个儿子,一个郡主。 其中,独没有庞固恩。 原因有被动也有主动。 庞固恩是养子。是曾经救过庆王命的一个幕僚所出,只是王爷开恩寄养。 所以他这个养子,庆王府认,宗人府不认。 其次,得益于老王爷的良好教育和榜样作用,庞固恩学了一身酒色财气,蹴鞠打桩,扦插嫁接的本事。乃标准的败日教主。一天到晚只想着种一些花花草草,是府上最不被看好的废物世子。 所以庆王府被迫分家的时候,朝廷只给他糊弄了一个从七品的屯田将军。 这是朝廷最低级的杂号将军之一,专门负责野外种地业务。每年只三十两俸禄,还要调归庆国的大世子节度支取。 庆王的大世子是韬光养晦,野心勃勃的狠角色,又被朝廷盯得紧,所以不养成事不足,嘴也不严的废物。 大世子为了摆脱这个光花钱,不办事的废物养子,还真给了庞固恩十倾封田,三个随从,一匹白马,让他们一行四人西去屯田。 大世子还放狠话:小弟不是喜欢种地吗?那就要担起责任,若不能在三年内弄够一万担军粮上交国家,就按军法,废成庶民。 让废物庞固恩只带三个人去种地,还上交一万担兵粮,这俨然是大哥铁了心要整死他这个废物的节奏。 可大哥俨然不知道,在很多时候最可怕的就是开局废物。惹了废物,轻则全家遭殃,重则全家女性遭殃… 庞固恩整明白这一切的时候,破庙外的女子嘶喊还在继续。而且隐隐间,已经有声嘶力竭的意思。 庞固恩怕出人命,又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他连忙喊道:“来人!” 随着喊,一个穿着僧袍,年近四十的女尼姑走了进来。 这女尼光头杏目,皮肤白皙,风韵犹存。又从她衣领间的莲花样法表上,庞固恩看出这人有佛门六品的修为。 庞固恩依稀记得,东洲大陆佛门共有九品,这六品的境界,是要被称作法师的… 当然,眼下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他西行的四人队伍里,不记得有这个女尼姑呀?! 莫非,她是那匹白马变化的? “你是谁?”庞固恩期待地问这女尼,并又道,“我在什么地方?外边谁在叫?” 女尼听了庞固恩的问话,猛一愣神。 那神情仿佛在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你自己心里没点逼数? “我佛慈悲!” 一声念诵佛号后,女尼没有立刻回答剩余问题,而是主动后退几步,让出大门道:“将军先请随我来。我这就再带你去见那正受惩戒的女子。” 庞固恩见对方让路,便跟了过去。 出门之后,庞固恩看见了一座好大的寺庙。 这座寺庙,飞檐斗拱,青瓦黄墙,雕梁画栋。最关键的是,此间行走的,办差的,具是一些女尼姑、优婆夷。恍惚间,给人一种来到西方女儿国的梦幻感觉。 庞固恩对于自己怎么来到这“女儿国”的,完全没有映象。但同时,他起了一种直觉。 他感觉自己因为酒精的作用,应该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那重要的事情,好像…是要在西行路上拜会什么重要之人。 具体要拜会之人的名字和目的,其实就在口边,却始终没能想起来。 依稀间,只记得唢呐,花轿,红盖头… 跟着六品女法师也没走了多久,便到达了一处装着铁条的房门。 而那个痛苦的,女子的喊声,正是从那房子里传出来的。 循着声音,庞固恩隔窗向屋里看了一眼。旋即呼吸一窒! 因为他看见有一个花季少女,正在柴房里被用刑。 少女被一个太监模样的人不停地抽打她的手臂、双股。太监似乎也不很愿意这么干,但依旧下手很重。 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那正在受刑的女子,庞固恩认识得紧! 她,正就是这取经…哦不…屯田四人组中唯一的女丫鬟——宛儿。 宛儿还有一个身份,对庞固恩的意义特别。 她是王府中,唯一私属庞固恩的通房丫头。 庞固恩记得,被打之前,宛儿是个笑容甜美,眼如水晶黑葡萄样的丫头。五六岁就进王府当婢女,十五岁上就被分配来伺候自己,能识文断字,能洒扫家务,还能多才多艺,娱乐生活。 总之,宛儿是个好通房。 但就是这么好的一个女丫鬟。在庞固恩身边却从来是有沟无通。 当然,这事儿不怪丫头,而是和前任庞固恩的特殊爱好分不开。 以前的庞固恩,混得好时,为花间常客,北里游鱼。天天跟着一群王公贵胄,勾栏花魁们探讨人生之道。 他野花还采不过来,哪里会顾得上家花。 甚至,他都不把宛儿的命当命。 但眼下正主和运势都换了。那丫头的待遇,自然也就不能一样了。 望着自己的唯一女丫鬟受刑,庞固恩气打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回身,他指着那六品修为的女法师,劈头盖脸道:“你们佛门之人,满口慈悲为怀。却没想到下如此狠手,竟然在尼姑庵里设私刑!我要上报朝廷,我要让老王爷把你们都灭了!” 随着庞固恩的话,那女尼当时便满脸震惊。 片刻咋舌后。她双手合十道:“将军,是您亲自下令用大刑审问这丫头的,大世子妃还多有劝阻,可是您不听呀。” 呵, 呵呵。 欺负自己的丫鬟? 这个世界的我这么坏的吗? 为了避免社死,庞固恩抬起头,望着天空吟唱:“哎呀,你看今日的朝阳多么美丽。” 女尼姑跟着抬头,只看见一片片的乌云。 但女尼十分会做人地说:“将军莫非有术士之能,可以望气眼透视?”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不要打人了。”庞固恩将心一横,顶着社死的光环纠正了前任的错误。 而后他急忙施展转移话题大法道:“师太,你刚才说是谁劝我不要用刑来着?” “大世子妃。你的嫂嫂呀。” “我嫂嫂…”庞固恩睛目猛睁,恍然,“陆菲菲!我大哥的女人!” 随着这个名字入魂,庞固恩的脑子就仿佛打开了电源开关的电脑一般,终于把遗忘的事情,噼里啪啦全想起来了! ps:故事还是熟悉的故事和世界观。和以前写的没啥关系但又若即若离,单独能看,和《皇宫》一起看更有味道。本书最大的要点改动是我统一了修炼体系。任何职业,【九品最低,一品最高】。打斗,收受,炼丹,经营,钻研一个不缺。敬请期待_ 第二章 嫂嫂竟是世子妃 庞固恩当然记得大世子妃。因为那可是他大哥的正妻。 按照朝廷的嫡长制度,大世子是要接庆王的王爵的。所以世子妃这个将来会进阶王妃的职称,异常重要。 能配大世子的女人,不能说天下无双,但也必是千挑万选,德貌双全,背景过硬,钟灵毓秀。 而陆菲菲,便是经过庆王府千挑万选出来的那条锦鲤。 陆菲菲是南方大族陆氏的长女,自小受了良好的教育和营养,有“中南灵秀,国色天香”之称。在东洲大陆的“群芳普”上,基本只比自己的婆婆,庆王妃差着那么一档。 毕竟,庆王妃盛华时在民间的风评,可是“江南绝色,一笑倾国”。 陆氏女国貌天姿,多才多艺。 但奇怪的是,她和大世子的婚后生活却不很和谐。 大概三年前,陆菲菲突然就崇佛了,并搬出庆王府去了尼姑庵。美其名曰“代发修行”而不是正式出家,只是为了顾及、维系庆王以及陆氏的脸面和关系。 因为陆菲菲在王府的时间很短。再加上庞固恩那时候还不通人事儿。所以对于这位嫂嫂的映象样貌等等都模模糊糊。 若要总结起来,世子妃给庞固恩的感觉,基本就一句话——嫂嫂凶得不得了。 虽然嫂嫂凶出了家。可她毕竟还是王府名义上的世子大妃,还是陆氏之女。 所以她在尼姑庵的吃穿用度,一点儿都不比在王府时差。王府每年还要送一万两的“年供银”让她零用。 简而言之,这可是个大富婆呀。 而庞固恩这次来,正是为了抱大…哦不…拜见她。 半个月前。世子妃托人往王府里捎了个话。 她言经过自己积攒功德,以邀请天下第一女尼,慧本上师来她修行的“会仙庵”弘扬佛法,开光消罪。 这可是佛门的盛会。 大世子妃想在上师弘法的时候,代整个庆王府向上师请法开光,积攒善缘。 庆王和大世子承接美意。便想将一尊极品玉佛和千两香油钱交给陆菲菲。以向慧本上师表达庆王府的崇佛之意,转运之想。 这个时代,没有邮局,往来赠送贵礼,全靠人力。 所以把玉佛和香油钱交给陆菲菲的任务,便恰好落在了西行上任时,能顺道路过陆菲菲修行地“会仙庵”的庞固恩的头上。 穿越来之前的庞固恩本来可以利用这件事,在大世子妃和大世子身边赚一波表现的。 但很遗憾,他的废物属性让他彻底办砸了。 出门之后,庞固恩自己当了个甩手掌柜,将千两银交给自己的两个手下看护,将那一尊玉佛交给通房丫头宛儿。 他若只当甩手掌柜还算了,却还到处沾花惹草,横生事端。 前日傍晚时分,一行人经过了一处荒废已久的寺庙。 此寺唤作“兰若寺”。其间杂草丛生,房舍凌乱,昏暗不明。侧耳细细听之,其内似还有步履轻柔,女笑男喘之音。 听之不祥,庞固恩的随行主簿官以为此间不见行人、道路,却有异动,恐是有女鬼出没,建议大家快马加鞭,不要招惹停留。 庞固恩听闻闹鬼,起初也有点怕。 但一听手下主簿说很有可能闹的是女鬼,胆突然又壮了。 于是,他非要在这住上一晚,明天再去就任。 将军开口,无有不服。于是一行人便暂住兰若寺。 可大家刚进去不到两个时辰,真出事了。 入夜,通房丫头宛儿因为要给庞固恩暖床。就把放着玉佛的匣子暂放在床头。 只转身的功夫。匣子里的玉佛便不翼而飞了,原地只剩下一堆土屑。端得又奇又诡。又再看别人看护的银子,也是全都变成了土屑、碎石之类。 至尊玉佛没了,坐实了破庙闹鬼,一行人又惊又恐。 于是大伙连滚带爬,逃离了兰若寺,连夜急行,到了大世子妃代发修行的“会仙庵”。 在寺庙里,没人相信鬼有偷神圣玉佛的胆子。但大伙感觉庞固恩渎职贪墨,然后拿去逛勾栏的胆量还是很大的。 庞固恩眼见大世子妃开始怀疑自己,便又突破下限,一口咬定是他丫头宛儿串通外人做局,偷了玉佛银钱。 最龌龊的是,他为了栽赃陷害,撇清关系。并又让人对宛儿屈打成招。 这真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原装的庞固恩第一次干,心里有点承受不住。 所以庞固恩自己,也在又惊又惧,窝囊悲凉之中,狂灌闷酒,麻痹神经,企图减轻负罪感。 于是,后边的一切都接上了。 “…” 原来那个无能的庞固恩已经被酒精给喝死了。 好窝囊呀。 庞固恩思索间,又望了一眼满脸痛苦,身带血痕的宛儿。 太惨了。 虽然这阴损事儿真不是自己干的,但这么委屈的丫鬟,日后也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可眼下,他最该考虑的是如何对大世子妃做出补偿,解释。 随着所思,庞固恩将目光从宛儿身上收了回来。 而后,他试探性地问身边的那位引路的女法师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世子妃什么表态?” “我佛慈悲!”女法师对庞固恩合十行礼,又道,“世子妃早有吩咐。等将军酒醒。便立刻去金舍见她。请随我来。” 庞固恩听了女法师的话,点头跟随,同时心中有点忐忑。 因为在庞固恩的记忆中,大世子妃是凶的。 爱憎分明,碰见不平事往死了整的那种大的凶。 虽然听说三年的佛门生活,让她收敛了不少,但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必须得想个稳妥的办法,先把她哄高兴。 否则她一上头,就手给王府写一封告状信,自己还没开始的屯田种地生涯,就提前玩完了… 带着嘀咕,庞固恩跟随女法师又移步伐,走过三进院落,来到了一间金舍。 金舍之外,女法师叩门三声,毕恭毕敬:“大妃。将军酒醒了。” 片刻静默后,一声如仙鹤,似凤吟的声音从舍中飘出: “让他进来。” 檀门应声开启,庞固恩移步入内。 一股淡雅的荷、兰之香直冲鼻息。 顺着香气抬头,一位荷样佳人亭亭玉立。 大世子妃,咱们又见面了。 再见面,大世子妃变了很多。 此时的陆菲菲,灰衣白裙。没了王府之时的雍容华袍,少了三分的奢靡,却多了十分的素雅。 可即便如此,她依旧不失端庄贵气,又因为面如映月,肤如凝脂,发如黑云,显得更加明艳非凡,出尘脱俗。 果然是美人在骨不在妆呀。 时隔三年再见,庞固恩很感慨。 大妃以非当年之大妃。 浪子亦非曾经之浪子。 可能也因此,两个人都感慨地望着对方,寂寞无声。 对视好久后,庞固恩才想起了礼法。 于是他急忙行俗家礼曰:“嫂嫂请坐!” 大世子妃亦躬身,回曰:“叔叔万福!” 随着招呼,熟悉的味道同时于二人心头升起。 终归还是一家人。 所以,她应该不会狠狠地惩戒我? 随着担忧又起,庞固恩想先浅试一下,探探口风。 于是,他主动请罪道:“嫂嫂。我犯下那弥天大罪,心中愧疚不已,不知道您如何处置于我。” 陆菲菲闻言,表情顿了一下。 而后她轻挥衣袖,露出荷尖般的纤指道:“叔叔若有心忏悔。便以是好的。” 嫂嫂的淡然大度,佛母光辉,让庞固恩心中窃喜。 三年的佛法修炼,看来果然让她的性子收敛了不少。 看来庞固恩又可以西去屯田,继续发挥他的特长,做他的绿化小能手了。 然,就在庞固恩心中刚有笑意的时候,嫂嫂却又话锋一转。 “明天午时三刻,来此云游做法的慧本上师,会亲自为你和你的三个手下剃度出家。然后你们便去‘思过堂’安心忏悔。十年之后,希望你能有所顿悟。” 剃度? 忏悔? 还十年! 庞固恩震惊。 大世子妃身边的那个接引他的女法师,似乎早料到庞固恩会不解,会震惊。 于是她主动解释道:“将军丢失佛宝,于公于私都说不过去。若非世子妃力求;上师开恩。只让你面壁十年思过,你和你的手下,恐怕免不了一场革职充军之罪呀。所以得感恩才是。” 听至此,庞固恩懂了。 世子妃是在让他选择。 要么走官路,公办他革职充军,失去一切。 要么他面壁思过,在佛门里“坐牢”,失去十年自由。 貌似,这没啥大区别? ps:希望大家多给一些推荐票和评论。写作不易。需要读者的反馈才能砥砺前行_ 第三章 我为嫂嫂出过力 陆菲菲自从崇佛清修以来,脾气已经好了很多。可以说只要旁人不干谤言缺德,丢失佛像,私吞香油供奉之事,她基本上不会动怒。 除非忍不住。 其实,世子妃听闻庞固恩丢了银子和玉佛之后,还能忍住。 她痛心的是,庞固恩明显在妄语说谎。 谁都看得出来,那丫鬟是无辜的。谁都知道庞固恩的浪子性格。谁都揣测那些银子、玉佛八成都被他拿去销魂冢,嗜金窟里买倡优笑了。 于是,大世子妃对于庞固恩很愤怒。 透顶的那种。 但作为一个佛法精深的嫂嫂,她还是决定拯救他。 而在大世子妃的心里,拯救庞固恩的方法,便是用佛法感化。 在思过堂里待上十年,你自然会懂嫂嫂用心良苦的。 可世子大妃的好意,在庞固恩看来,却是事实上的有期徒刑呀! 庞固恩不想自己最好的十年青春陪着青灯古佛过。 所以在感到大世子妃的善意之后,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必须要逃掉。 但他也深知,逃,可是个技术活。 此时,庞固恩人亏,理亏,肾亏。实在不敢和大世子妃坦诚交流自己的想法。 但他感觉,先逃过明天的剃度,多一点时间做考虑,想出办法的可能也就大上一些。 所以,他便对大世子妃笑道:“嫂嫂。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试着回兰若寺找找。万一那玉佛我能给找回来呢。” “这…”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有些犹豫。 但嫂嫂的犹豫,却让庞固恩看到了生的希望。 这让庞固恩感觉:她还是在意我的想法的。 于是,庞固恩决定进一步的套近乎,靠两个人之间的亲情往事来打动大世子妃。 然而,庞固恩毕竟和大世子妃不是很熟。 所以庞固恩思前想后,把“原主”的经历仔细搜刮了一遍后,他感觉自己唯一能打动大世子妃的,只有几年前那一件事儿。 一件,本都不好启齿提的事儿… 于是,庞固恩用平缓的声音,向大世子妃倾诉道:“嫂嫂。您嫁进王府的时候,我好歹也是出过力的。” “…!”庞固恩的话,让大世子妃瞬间忆起往事。 还记得那是五年前,大世子妃大婚的时候。仿佛老天示警,要告诉陆菲菲她并不适合嫁给那庆王的大世子。 就在她的八抬大轿临过王府门的时候,有一根轿杆突然断裂,导致花轿骤然倾斜。 按民俗,花轿一旦落地,乃是大不吉。 但当时恰巧在接亲的队伍里,手疾眼快的庞固恩离很近。 好巧不巧间,庞固恩下意识上前,发力顶了一把。并对着轿子里的新媳妇道:“有我在,嫂嫂勿惊!” 这也是上一任庞固恩龌龊人生少有的高光时刻。 有这一顶之缘,不吉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 事后,陆菲菲还请庞固恩喝了一杯恩酒。 庆王府等级森严,庞固恩又是外姓世子。所以他与大世子妃的交流,仅这一扛,一顶,一杯酒而已。 这样的小事儿,换平常时绝不屑于启齿。或许人家早都忘了。 所以,到底能不能就此得到赦免,全看天意。 大世子妃片刻沉默后,终于有了决断。 “叔叔若想回去找找遗失之物。便去。” 庞固恩闻言,心中大喜。 而后他忍着窃喜,冲陆菲菲拱手道:“嫂嫂大度大恩,日后定当深谢!” 说完,庞固恩起身欲去。 但就在这时,那陆菲菲又言道:“只是明日午时三刻前,务必要赶回来,否则误了剃度的法会,慧本上师会怪罪的。” “…”感情还是没能饶了他呀。 庞固恩闻言至此,心凉了一半。 可好不容易获得的片刻自由,绝浪费不得。 “好!我这就去寻玉佛,这就去。” …在庞固恩离去之后,那个接引他见嫂嫂的女法师眼中划过一丝皎洁。 随后,她又对陆菲菲低声道:“这人眼神游弋。怕是一去不复还呐。若真逃了,上师那边恐不好交代。要不我派人盯着?” “真静法师,还是由他自己。”陆菲菲一声苦笑,并又道,“遁入佛门,全靠缘分,若缘分不到,也不好强求。” 陆菲菲虽然是代发修行。但乃是会仙庵里的“香主”。百十号尼姑要靠她和王府的香油钱过日子的。 所以,她的话很有分量。当时便让那女法师缄口了。 即便这位真静法师,才真正是这会仙庵里的主持。一把手。 …… 乌云遮日时,一个少年骑着白马,提着一壶酒,横着一柄剑,走在荒凉的官道上。 他满脸地无精打采,乍一看,像是要去吊丧。 那人,正是庞固恩。 从会仙庵逃出来之后,庞固恩老郁闷了,并经历了艰难的抉择。 此时,距离剃度只有一天多一点的时间。但光往来会仙庵和破败的兰若寺,就要用去至少半天。 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庞固恩知道即便回去了,也不会找到那极品玉佛和香油钱的。 毕竟,丢宝货这件事粗略分析起来,无非两种可能。 第一,人做的。 第二,鬼做的。 如果是人做的,人不会还待在那破庙里等着被抓。 庞固恩不信神鬼。但东洲大陆毕竟不是蓝星。万一真有鬼作乱,庞固恩的绿化扦插专业和捉鬼驱邪之类的事情也实在是不对口。 那怎么办?逃? 很快,逃跑这一条,庞固恩也否定了。 理由有三。 一来,他惹得可是大哥的女人,大哥又向来看自己不上眼。 二来,大哥的女人也是佛门的人。 三来,经过仔细回忆之后,庞固恩讶异地发现大行朝的佛门和他过去认识的蓝星的佛门根本不是一个信仰体系。 在这个时代,佛门是被奉为国教的超级存在。是百教之首。拥有田产、农奴、类似教廷的宣佛院和巨大的威望。 佛门是庙堂江湖两开花,所以庞固恩不得不面对一件非常之尴尬的事情。 官府不会包庇他,民间不会容忍他。偌大的天下,他因为丢了一尊玉佛,等于把黑白两道都得罪了。 难道,自己肯定逃不过剃度了? 其实剃度也是不错的。不愁吃喝,还有佛法和嫂嫂照应。 但问题是,种地这件事也是不错的。天高任鸟飞,而且不管是蓝星的,还是东洲的庞固恩,过去的固有梦想,都是为家国或者为王爷府的绿化事业做奉献呀。 人,总要有初心,总要坚持点什么。 因为心里纠结不定。庞固恩反复在剃和绿之间横跳。 直到天上的乌云散去,一束正午的暖阳照耀他的脑壳。 突然,头脑发热的庞固恩想起了东洲佛门经常说的一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 而整件事情中的“系铃人”,正就是他的嫂嫂,大世子妃,是江南国色的陆菲菲呀。 陆菲菲身份太特殊了。她是会仙庵的金主,富婆,是陆氏女,是世子妃。 她说话的权重远远超过所有人,只要她啃原谅自己,那一切就都好办了。 这一点,在放自己出门这件事上已体现得淋漓尽致。 总而言之,归根结底,还是要想方设法,把嫂嫂哄欢喜了才行。 可什么才能让她喜笑颜开,饶恕自己呢? 庞固恩和嫂嫂的直接接触很少。所以并不能知道嫂嫂的兴趣爱好。 但至少他可以猜!可以利用吾等学畜之辈所特有的辩证法去揣摩。 得益于这个时代佛门的强大,庞固恩虽非佛门之人,却依旧对崇佛之人的兴趣爱好,顿悟体系等,有不少的了解。 据他所知,佛门清修之人虽然大多清心寡欲。但也不是没有七情六欲。所爱者大多典雅,如论经,茶艺,手谈,插道…… 等等!插道! 插道,是插花养性之道的简称,为佛门六艺之一。据说起于始于南齐武帝。 在佛门,这鲜花为礼拜、供养、祈福之物。 故而在他们眼里,奇异璀璨的鲜花,往往是佛门祥瑞,无量功德的表征。 “插花!花!”庞固恩说话间,兴奋勒马。 侧头,庞固恩又望向官道之侧的野地。 东洲的世界生产力不高,大概相当于蓝星的元朝初年。 这里没有过度污染和城市化建设,但田地荒芜,人烟稀少。 所以,此间四面八方的田野里,有的是苏子、牵牛、田旋等野花。 这些植物虽然开得艳丽,但都非上品。唯一能入眼的名花,只有不远处一片池塘里的嫩白色荷花。 荷花,乃是佛门所喜。和曼陀罗、优昙婆罗等植物花卉一起,共称作象征佛门功德的“五树六花”之一。 最重要的,此乃植物,专业对口呀! 望着那些巴掌大的野荷花。庞固恩的农艺精神终于崛起了! 这一刻,他感谢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感谢自己所学的专业和专业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 这一刻,他终于知道该准备什么样的东西来取悦嫂嫂,顺带赎罪那个慧本上师了。 他自信。只要这件礼物一出,保证她陆菲菲乐得人仰马翻。 不但不追究他的罪过,说不定还会倒贴不少…… 于是乎,一个发家致富抱嫂嫂大腿的计策,迅速在庞固恩脑子里成形。 第四章 世子妃喜极而泣 ……傍晚,会仙庵。 “大世子妃。大世子妃!” 会仙庵主持真静法师呼喊着。 在世子妃做完晚课后,她便迫不及待地寻大世子妃到一边讲话。 “看门的小尼说,屯田将军居然回来了。正在金舍里等您。”真静法师说完,又不免笑道,“将军面色带喜,似有不小收获。” “哦。莫非真把玉佛寻回来了。”大世子妃闻言,亦不由得喜上眉梢。感觉对即将开法传道的慧本上师,也能有个交代了。 于是,大世子妃在真静主持和两个小尼的陪伴下,喜滋滋地来到金舍。 金舍之内,庞固恩也喜滋滋的。 “嫂嫂请坐。” “叔叔有礼。” 见面行礼后,庞固恩将一只盒子拿了出来。 那盒子缺边少角,材质低劣,真不知道他是从哪个旮旯里淘换来了。 放过去,这种下等货,就是用来装厕纸,大世子妃都感觉寒碜。 但此时,大世子妃却对这玩意满含期待。 庞固恩把盒子推到了世子妃的面前,又说到:“嫂嫂先打开看看,有惊喜。” 世子妃立刻伸出兰蕊般的妙指,把那盒子打开。 旋即,她脸色一怔。 摆放在木质礼盒之中的,并不是什么玉佛,而是一根被湿绢帕包裹的,绿茎白头的荷花。 荷花一头儿粗,一头儿细,含苞儿待放,水气儿充盈。世子妃取而摸索,绿茎儿便微颤连连,很有弹性。 陆菲菲诧异:“这是何意?” 庞固恩借花献佛:“不瞒嫂嫂。这荷花不是一般的荷花,而是……功德吉祥花。” “功德吉祥花?”大世子妃眉眼间有些失落,但也仅此而已。 不过她背后的真静法师,是真的在咬牙切齿,感觉又被戏弄了。 因为这荷花她认识。 病恹恹的,正就是五里外一个烂水泡子里的那种下下品野荷花。连颗莲子儿都不结,还特招苍蝇、蚊子,怎配“功德吉祥”之名。 佛,最狠不恭敬还接二连三打诳语的人。 庞固恩眼见周遭气氛不对,就赶紧笑呵呵地解释道:“嫂嫂,别看着这是一朵花。但此物与您要的供养玉佛大有关联故事。” 大世子妃困惑:“还有故事?那说来听听?” 庞固恩知道至此,自己已经成功一半了。 于是,他立刻说出了那个故事。 那个他编了一个下午的,借花献佛的故事。 庞固恩告诉大妃说,他回到兰若寺之后,虽然没有寻到千两金和玉佛。但是却碰见了一个仙人。 一个面容慈祥,戴红帽,留白须的老者。 仙人问他为什么又回到这破败之所。 庞固恩望着那慈祥的老爷爷,痛哭流涕,力陈自己被神鬼偷了金银和玉佛,对不起佛,对不起王爷,尤其对不起嫂嫂云云。 那慈眉善目的老者听完之后,抚摸着他的头道:“莫慌莫慌,这是佛对你的考验。现在你悔过的心意佛体会到了。你家嫂嫂也定然会原谅你的。” 说话间,那老者手中拿出一只花朵,异香扑鼻,颜色艳丽,环绕祥云,还能喷吐甘露。 好奇之中,庞固恩问那是什么植物。 老者则言:此物唤做功德花。日夜把玩,可生人气,可去百病。你嫂嫂得了,自然就会明白你的诚心悔恨,放你西去的。 随后,老爷爷原地转圈消失,庞固恩则看见自己面前有一枯木匣子,里边放着一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 世子妃听完这些,呆滞半晌。而后回头望着身后的中年尼姑。这会仙庵的主持——真静。 真静法师的手在抖,牙在咬,但脸还在笑。 显然,她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世子妃回过头来,犹豫再三,又问庞固恩:“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用一枝荷花,来向我佛表达悔恨之心?” “没有的事!”庞固恩斩钉截铁,“首先,这是如意功德花。而非什么荷花。其次,它是佛陀已然原谅我的法像,还望嫂嫂笑纳。” 接下来,庞固恩就等着世子妃笑了。 世子妃确实笑了。 但很勉强。 可即便这样,她的笑也美过所有的山花烂漫。 何为国色? 弟子悟了! “难得你有心…。” 说话间,世子妃将荷花交给身边一个打下手的小尼姑道:“插到佛堂里去供养。” “快去,快去!记得用井水!”庞固恩闻言,心里乐开了花。 收了这东西,世子妃今儿晚上,定然会美滋滋的。 见世子妃大度,庞固恩把心一横,又蹬鼻子上脸,开始深试道:“嫂嫂,还有件事不知当不当讲。” “叔叔请言。” 庞固恩厚颜无耻:“不瞒嫂嫂。我此番上任屯田将军,所需要的周转川资本也在那批香油金银里。如今金银钱没了。我不好上任呀。所以,能不能借咱个百十两银子。好让我赴任开幕时…有点面子?” “…” 世子妃什么也没说,但她身后的大主持,真静法师已经快咬成牙龈出血了。 一朵烂荷花就像免除责罚? 丢了本属于寺庙的香油银子就算了,还敢和寺庙反过来借钱? 你这一花双雕的算盘咋打得这么好呢? 啥也敢跟世子妃借? 你干脆把你嫂嫂直接借回去得了! …庞固恩其实没镇静法师那么多的想法。 单纯的他只是想用间接的方式试探大妃娘娘,看能不能放他一行四人西去。 总之,庞固恩是把能做的都做了。 接下来,就看天意了。 在蠢蠢欲动地等待中,大世子妃皱了皱眉头。 而后她终道:“叔叔先去吃喝歇息。去留的事情,我明日会和慧本上师商议。” “好。”庞固恩闻言点了点头,知道再求下去已然无益了。 接下来,只能寄希望于那朵荷花了。 于是,庞固恩告辞。好歹吃上了一顿热乎饭。 … 入夜,会仙庵。斋心堂。 世子妃宽衣解带,斜倚在禅床上,刚想再读读佛经,感悟人生。却突然看见主持真静走了进来。 真静法师虽然是主持。但会仙庵的吃喝、周转、用度、排面全靠陆菲菲。 所以在这位大世子妃面前,她始终是矮一头的。 行佛礼后,真静道:“世子妃!庞将军等人已经就餐。他还算守规矩。此番没有再喝酒放纵。” “哦?”世子妃放下手中《六根清净经》。一声嘀咕,“看来他收敛了。” 这就算收敛?!真静闻言,心中不平。 庞固恩拿寺庙的银子逛勾栏,还反过来跟寺庙化斋吃,还借钱。在真静看来,这以是丧心病狂。 把庞固恩恨到牙龈出血的真静又眼瞅着败家子在世子妃那里的形象在渐渐变得正面,心中也颇有不甘。 因为她知道,唯一有能力继续催讨银子并整死庞固恩的,只有大世子妃。 只要大世子妃往王府发一封书信,或者在天下第一女尼,慧本上师那里多说两句狠话。庞固恩这个落地凤凰就算彻底完了。 这样以来,真静才解气。 为了破坏庞固恩在世子妃面前的形象。真静搜肠刮肚对世子妃道:“大妃,您可知那庞将军送您的荷花,出自何处?” 陆菲菲闻言一笑,曰:“安能不知。但他正在难处,何必认真。” “大妃此言差矣。”真静趁机谗言道,“您一心向善,为了庆王一脉舍身礼佛。庞将军不知感恩便算了,却还谤法妄言,诓骗谎话……” 真静点到此,特意看了一眼世子妃。 世子妃脸上果然划过剧烈的不安。 于是她又继续煽风点火:“那样的荷花是有业障的。咱们拿那‘妄言之花’礼佛供养,我怕……于佛陀不敬呀。” 随着真静的话,世子妃彻底不安了。 深思后,世子妃终于道:“随我去佛堂!把那莲花撤下,再向我佛忏悔。” 真静闻言,喜不自禁。心想这庞固恩终究被她搞定。 于是,她立刻随着世子妃,往佛堂走去。 …须臾后,世子妃跨过佛堂门槛,正看见那朵供奉在佛像前的莲花。 此时刻,莲花已悄然夜放。 世子妃望着那开放的莲花,猛愣。 突然间,陆菲菲颤巍巍,软条条,心砰砰。 激动中,她甚至因站立不稳,斜着双腿,软在了门框边。 就这样,大世子妃喜极而泣。 第五章 花开了 主持真静跟随在世子妃身后,一边走,一边搜肠刮肚,思考怎么借着臭荷花这事儿,再加把火,把庞固恩说死。 可就在她望见瘫软在佛堂口的陆菲菲后,心中的搜刮一扫而空。 看来,这是臭荷花引来的蚊虫把世子妃吓得不轻。 不需要添油加醋,庞固恩也一定完了。 跨过门槛,女主持真静搀扶起世子妃,并忍着笑意问:“大妃为何惊慌?” 世子妃含着眼泪,指着佛堂供桌。 真静抬头,愕然,颤抖旋即呆滞…… 因为她这时方才看见,庞固恩带给世子妃的荷花,开了。 徐徐夜风中,荷花层层叠叠,怒放摇曳。花瓣白紫二色,璀璨异常。 最让人惊奇的是,这花瓣里的两种颜色,并非混淆一体,而是如刀劈后又黏合在一处的一般,一半为圣洁的白,一半为妖艳的紫。 简而言之,这是一朵双色花瓣的异形莲。 而双色莲花,传闻乃是佛陀显圣的二十四祥瑞之一。在东洲的所有传说中,是无上功德,无上大能的体现。 “这,怎么可能!” 真静想不出庞固恩那样的轻佻废物,为何会有这般好运,得到佛祖显圣级别的双色莲花祥瑞。更没想到她搬起石头,重重砸下,非但没伤到庞固恩,反而还给成全了。 于是她连忙假设道:“想必这是胶水黏合的戏法儿,博世子妃一乐的。” 随后她又怂恿世子妃,走到双色莲花处细观。 待二人仔细观看后,世子妃更美了,老尼姑更失了。 这花儿天然而成,含苞孕育,分明就是一体。 世子妃又言:“若是黏合,花瓣受损,又怎会夜晚开放。” “可也是……”真静嘀咕着,心中越发落寞。 但她还是不甘心,于是又问世子妃道:“为了稳妥。我看还是叫慧本上师来看看。她佛法精深,见多识广,想必能看出真假。” “正是,正是!”大世子妃点头道,“出了如此祥瑞大事,也必须要慧本上师亲自来定夺了!” 随着大世子妃的发话,那主持真静揣着忐忑,急忙去请天下第一女尼,会仙庵最尊重的客人,慧本上师了。 …… 是日夜,斋堂。 庞固恩因为是将军,所以独享一桌,没有跟随自己的三个倒霉手下在柴房吃饭。 因为是斋菜,所以庞固恩今晚的饭食很简陋,只馒头一只,素碟二品,少盐寡油,但他也吃的是狼吞虎咽。 彼时,斋饭用尽,庞固恩才放下筷子,细细品味这个时代的饭菜滋味。 其实,还是很原生态,很有机的,只是少了些香料而已。 这样的饭,偶尔吃一顿是美味,两顿是健康,但再吃多了,恐怕就… 思考间,庞固恩抬头。 此时,月上中天。 应该差不多了…… 他的异色莲花,绝对开了。 作为东洲土着的庞固恩知道,以异色莲这样的佛门祥瑞来取悦嫂嫂,表达歉意,是最能摆平这件事的。 但作为穿越者兼社会青年的庞固恩则知道,双色荷花是基因的差异性表达导致的。 这玩意,出现概率视荷花品种不同,约为五万到十万分之一。 这个概率再形象点讲,也就比人一生中被雷电击中的可能还小个两三倍。 所以,庞固恩是真不指望能在不到十二个时辰的时间里,找到被东洲佛门奉为二十四祥瑞之一的双色莲的。 但是作为一个有特长的农学生,他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农学手艺创造一朵双色莲出来,并让它适时开放。 至于创造的方法,庞固恩张手就来。 首先,找一根体态健康,长短适中的荷花含苞。而后用佩剑,顺着花秆的纤维质从中间来一刀,一分为二。 再之后,把其中一半嫩茎浸泡在拥有紫色颜料的溶液水里几小时。花茎内的筛管组织便会在植物蒸腾作用的作用下,把紫色颜料带到花瓣上并熏染一半。 至于染色颜料的来历,也都是现成的。 庞固恩在官道两侧上所见的紫苏、牵牛等野花,都含有大量的花青素,都是良好的染色剂。 这些野花收集起来碾碎,用帕子包裹了榨汁,便是染料。 当然,即便计划得如此轻车熟路,庞固恩也还是面临一个大问题。 花朵最好在今晚开放,否则等到明天剃度完了再开,就一切都晚了。 而让无根荷花提早开放这件事,庞固恩固有的废物属性居然起了关键作用。 因为这个废物身边,恰好有一种能变废为宝的宝贝——酒。 东洲大陆的庞固恩喝的是黄酒。 穿越过来的庞固恩则在以前上营养学选修课时学过,这种酒不同于白酒,除了乙醇,还拥有糖分、有机酸、氨基酸、维生素和多种微量元素。 而花朵的绽放,正离不开这些养料。 所以,黄酒天生就具有一定的肥力和催花效果。只要适量的法,便足以使得这双色莲很快开放了。 由此见识,庞固恩用配比了黄酒的湿帕子包裹好荷花,再用自己装厕纸的盒子装好帕子,以保证他回去的这段时间,营养元素能被荷花充分吸收。 于是乎,当他回到会仙庵时,一朵夜晚必开的双色莲,便被庞固恩很有信心地制作了出来。 …此时双色莲花应该已经开放了。 可嫂嫂那边怎么一丁点儿动静都没有? 狐疑中,纵然知道结果的庞固恩也难免有些心灼。 却就在这时,一个小尼姑急匆匆跑到斋堂。 那尼姑神色慌慌张张的,而且见到庞固恩,就行五体投地的顶级大礼。把庞固恩吓了一跳。 这是…认祖归宗呢? “将军!麻烦您正正衣冠,收了腰间佩剑。免得兵刃煞气冲撞了佛门祥光。” “哦?”庞固恩听了这要求,喜道,“是嫂嫂要我去见她吗?” “不!”小尼姑含着激动道,“是慧本上师、大世子妃和真静主持要一起来拜会您。” 云游弘法的慧本上师也要竭见?! 庞固恩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纵然他知道佛门之人无比崇信祥瑞。 但这接待规格也未免太高了些。 须知道,这慧本上师可是天下第一的女尼,手下弟子十万,还受到过皇帝和帝后拜见。等着拜见她的善男信女,排队能排到南海… “呜——呜——呜——!” 随着院外的三声鸣音,庞固恩的思绪被打断了。 那是法螺的声音! 是上师即将前来拜见他的预告。 “来不及了。”那诚惶诚恐的小尼姑听了法螺,竟然不顾男女之大防,主动上手,将庞固恩腰间的宝剑卸了下来。 也就在小尼姑将宝剑丢在桌子下边的同时,门外忽起一阵檀香风。 而后,一队僧尼法驾,驾着仙乐,撒着花瓣,飘然而至! 第六章 名动天下第一女尼 很快,天下第一女尼,慧本上师的法驾来了。 在十几个弟子以及大世子妃、真静主持的陪衬下,慧本上师踩着花瓣,飘飘然进到斋堂。 天下第一女尼,慧本上师乃是个穿着黄色僧袍,身长六尺,脸面浑圆的光头美妇。 可能因为她佛法修到极深处的原因,竟然丝毫看不出确切年龄来。且她背后还隐隐有一片淡金色的光晕护体,让人看着更显高明,端正。 但,庞固恩只看了她一眼,眼神就偏了。 因为相对于慧本上师,庞固恩更愿意把目光和精力放在自己的嫂嫂,大世子妃身上。 大世子妃是随队所有女子中最高挑的。所以本就显得鹤立鸡群。 再加之此刻她为表虔诚,还赤着双足,手捧花篮,散发素面,亲自为慧本上师鲜花铺路。 那信手拈来,典雅出尘的神情举止,真是活脱脱的花仙子呀。 想必菩萨降临,嫦娥奔月,玉环在世,也不过如此了。 “我佛慈悲!” 正在庞固恩赞叹于嫂嫂的光辉中时,那慧本上师喊出了钟鸣般的声响。 而后,上师问庞固恩道:“将军可就是供奉那祥瑞功德花之人。” “啊?正是正是!”庞固恩遗憾地将视线收了回来。而后对慧本上师还礼曰,“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将军太过谦了。”慧本满脸笑意道,“老朽活了一百三十二岁,只见过两次双色之莲。上一回,还是在佛陀万年诞辰的十界法会之上。如今想来…也有一百多年了。” “额,”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这才彻底明白为什么她对待这双色莲如此认真。 庞固恩在乎的当然是自己能以此否脱罪。 于是,借花献佛成功的庞固恩,便又赶紧对那慧本上师问道:“不知,上师可以原谅我吗?” “佛陀都明示了将军。我又怎敢多语。”慧本上师给了明示。 可就在庞固恩放松心情,以为大难以过的时候,那慧本上师突然话锋一转。 她又道:“我看将军和我佛实在有缘。所以将军还是皈依我佛。悟得正根。” 语罢,慧本上师甚至还语出惊人道:“如果将军愿意皈依佛门。我可以破例收你为关门弟子。” 庞固恩听了慧本女尼的话,心里有点犯难。 庞固恩自然知道佛门在东洲的地位,更知道慧本上师在庙堂和江湖之上的威望。 能拜在她的门下,用“平步青云”来形容,一点儿都不为过。 但问题是,这佛门显学的清规戒律太多,不适合庞固恩的心态和向往。 且更重要的是,慧本上师也实在不是庞固恩的菜。要是嫂嫂收她的弟子,让他入门中,或许还会考虑一下… 当然,虽然心里不想被束缚。可庞固恩深知佛门势大,绝不能硬推。 于是,庞固恩开动歪脑筋想了一想。最终有了个软脱的理由。 他回答慧本上师道:“弟子不能出家。因为弟子还有尘缘未了。” “尘缘?”慧本上师闻言一愣,旋即追问,“什么尘缘?” 对问,庞固恩抬头,下意识的看了自己的嫂嫂一眼。 而后他急忙低头陈述:“我有王命在身,我那个大世子的哥哥要我在三年之内贡献万石兵粮,如若不然,便会被问罪。” “这有何难。”慧本上师微挑双目,满不在乎,“入了佛门。你便不在轮回之内,我只需写书一封给宣佛院。便自然不会有任何人敢追究你的罪过。” “可,这样于佛理不符呀。” 庞固恩用“虔诚”的声音告诉慧本上师道:“佛说‘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按照佛祖的意思,如若我连自己的誓愿责任都不能达成,恐怕也就不能成佛了。” 庞固恩的话确实引自佛典。但他能说出来,并不是因为他有多爱学习佛法。 这个时代的佛门拥有无上的尊崇和影响力。也因此,大行朝民间之人,大都能说一些佛门经典。 庞固恩和大伙唯一的区别,只是他能活学活用这些吉光片羽而已。 而活学活用的本事,就要感谢他上大学时独特的专业和教育模式了。 毕竟,一个连理论联系实践都不会的绿化专业学生,日后绝不是一个好园丁。 不是好园丁,又怎么给王老板剪草坪… 慧本上师听闻庞固恩能说出这般悟性的话,越发认定庞固恩是个可造之才。 这样的人才,如果能招揽门下。那日后定然可以为自己,为佛陀弄来更多的供养。 于是,慧本上师笑道:“如是我闻,随喜赞叹。既然将军想正道宏愿。那也是好的。” 庞固恩笑:“您看人真准!” 慧本又道:“只是这一路艰辛。我怕你多有不便。故而送你一桩保佑。” “什么呢?”庞固恩闻言挑眉,心想该不会是他屯田最缺的银子和种子。 但他错了。 慧本上师言道:“明日弘法,我要以你的双色莲为供养,做一场‘祥莲法会’。为你,为大世子妃和众善信,消业、祈福。” “这样呀。”庞固恩点了点头。 参与高僧法会,对于大行朝绝大多数的佛门信徒而言,都是无上的荣誉。甚至是能够名垂青史的事情。 这一点,只要想想大世子妃为慧本上师所准备的金银和玉佛就能明白。 但,向来唯物主义的庞固恩不喜欢那些虚的东西。 所以,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心中的反应非常平淡,甚至略微有些失落。 不过,也仅仅是略微而已。 因为随着慧本上师的话,庞固恩知道自己已经获得了最高的奖赏——自由! 有了这份自由,面包会有的,田地会有的,金银也会有的,还有嫂嫂…他有的一切,自然也会分给嫂嫂的。 总之用一朵莲花,换得了无限的可能,庞固恩感觉很值得。 …第二天的午时,会仙庵内炉香乍热,三千诸佛法界蒙薰。 在金碧辉煌的大雄宝殿上,以慧本为首的一众高僧,于佛陀面前齐声赞音。将那庄严肃穆至极的气氛烘托到极致。 就在这极致庄严的金身佛像之下,一朵两瓣颜色的荷花怒放盛开,和慧本一起,一轮轮接受着会仙庵极其慕名而来的,善男信女的顶礼膜拜。 每个人都在传颂这双色莲花的盛放,也在传说得到这桩好运的绝世废物,庞固恩的名字… 那一日的功德法会,异常圆满。 临了,庞固恩还获得了一件足以让他名垂佛史的“恩赐”。 慧本上师将她在国之西南得到宝莲的事情,写成金册,并与宝莲一起封装,上报给了朝廷的“宣佛院”。 宣佛院是国家掌管佛门事务的中央机构。是记录并赏赐僧众,信众的官僚。 而上报这样罕见的祥瑞,既可以提高佛门在朝廷和民间的集体声望,又可以提高慧本的个人声望,可谓双赢。 有这好事,慧本上师自然便也没忘了她看上的“高徒”庞固恩。 在这份奏报中,庞固恩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宫廷请赏的正册之内。并且一举就压在了大世子妃之上。 虽然把金枝玉叶给压了,但大世子妃却高兴的很。 她是虔诚的,能登金册,算入功德,已经让她异常满足了。 所以她也感谢自己的小叔子。 为了让庞固恩早日完成自己的宏愿,大世子妃还在法会结束后,从自己的金库里拿钱,送了庞固恩白银千两的川资,并又因为看庞固恩的白马驽劣,还额外送了一副她的车驾。 有钱、有马、又有了车。庞固恩一下子又找回了王府分家前,无忧无虑的富二代的感觉。 又于是,他对大世子妃鞠躬并誓言道:“嫂嫂大恩。日后定当深谢!” “都是一家人,不必如此拘礼。”大世子妃冲庞固恩露出灿烂的笑容。并指着柴房道,“带上你那三个随从,快去上任宏愿。” 庞固恩闻言点头,又迫不及待地去找自己的通房丫头宛儿了。 第七章 大才庞先生 这一日,佛门大会喜气洋洋,真所谓: 慧本上师弘佛法,会仙庵中开奇花。 国之西南大轰动,柴房三人软趴趴。 和会仙庵正殿喜气洋洋,庄重肃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关押在柴房里的,庞固恩的三个手下,则完全是一副担惊受怕,心中幽怨的濒死神态。 跟随庞固恩西去屯田的三个仆从,分别是一男主簿,一女丫鬟,一小太监。 因为会仙庵今日的佛事太过隆重,所以谁也顾不上这三个下人。导致这三人只闻外界鸣锣打鼓,法乐声声。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且饿到前胸贴后背,还没人管饭。 三人知道,丢失玉佛是大罪过。再加上没人通禀、管饭。所以恐怖、猜疑的气氛很快便在这不大的小团体中蔓延开来。 团体中,最痛苦的人是挨了肉身刑的通房丫头宛儿。 最心痛的人是奉庞将军命令,强行对自己亲妹妹屈打成招的太监宛坨。 但最愤怒不甘,最失望至极的,却是庞固恩的同姓族亲,兼屯田府总管主簿,如今已四十岁年龄的青髯老儒——庞光。 听着门外的法乐。主簿庞光对主公庞固恩和这个可悲的世道都失望透顶。 虽然他西行前就知道庞固恩是王府第一废物,知道庞固恩好比一坨烂泥,怎么都扶不上墙的那种。 但无奈,庞光和庞固恩算是同姓族亲,打断了骨头连着筋的一个姓。 但无奈,保庞固恩西去屯田这件事,是老王爷亲口嘱咐庞光让他随行的。 正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既然庆王府待庞光不薄。庞光便也抖擞起他干瘦的身躯,担任了庞固恩的屯田主簿。 走时,他还心中自勉:虽然庞固恩是块烂泥,但我若能使出女娲造人的本领,将你改造成一条龙凤,岂不更显名臣之姿? 但走到会仙庵后。他心中却哀叹:我真是个傻! 因为庞固恩根本就不是烂泥,是坨妥妥的豆腐渣呀!别说扶墙,自己立那儿不塌方,都是奢望!!! 当然,对自己主公有这样的成见,真不怪庞光偏见。而是因为庞固恩这位世子爷太能“演”了。 谁也没想到他竟然能以一己之力,将“废物”二字演绎得活灵活现,淋漓尽致,无以复加。 西行路上,傻子都看得出,那兰若荒寺里有猫腻。偏偏悬疑言情动作小说看太多的庞固恩要去捉女鬼。 傻子都知道,佛门的人不喜欢打诳语,说谎话。庞固恩却为了洗脱个人的罪责,编了那么一个低劣的故事,惹毛了大世子妃。 傻子都知道,宛儿最不可能背叛主人,吃里扒外,可偏偏庞固恩因其女弱,栽赃嫁祸她,还刑讯逼供。 这些…庞光咬咬牙都能忍。 他最忍不了的是:你逼供找人家亲哥哥干嘛?!怎么不找我呢!连当坏人都这么不专业,还有什么前途? 这一顿阴间操作下来,庞光看得是目瞪口呆,同时猛然明白了一件事。 庞固恩,不如傻子。 于是,庞光的心凉了。 他不想跟着庞固恩混了,想回老家养老。但前提是自己还能活着。 而活着这件事儿。现在看来,貌似是个奢望… “呜呜呜…” 趴在草垛中的宛儿哭声还在断续。而一旁的哥哥兼随行太监宛坨,则用极近无奈的声音劝慰自己的妹妹: “哥打你,就和打在我身上一样的疼。可咱们做奴才的,只能听主子的话呀。为主子分忧,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丫头你也是,当初要是承认自己偷了…” “我没偷!”宛儿倔强地回了一声,旋即又死死咬住了稻草。 庞光听到这里,则鼻子中冷哼一声:“愚忠之辈!” “庞先生!”宛坨吹胡子瞪眼睛,“你怎敢污蔑我。我当奴才的尽忠,那是本分!” “很快你就彻底本分了。”庞光面无表情地回答,“根据《大行律例》,丢失王府贡物,充军流放。失窃供佛之物,罪加一等。两罪相加。当斩。” 宛坨倔强:“为主子死得其所,砍头不过碗大个疤。” 庞光答:“是腰斩。” “哇…”宛儿哭得更厉害了。 她哥宛坨则如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顿时瘫坐在地上。 最后,宛坨战战兢兢,对庞光道:“庞,庞先生!你是学儒的,你救救我。救不了我。救救我妹妹也行呀!” “没得救了。”庞光感叹,“庞固恩是世子,他若肯为你我求情。或许咱们还能落下一个剃度苟延的念想。但这一路走来,他的表现你也看见了…等死。” “不!我不想腰斩!我不要被腰斩!” 惶恐中,宛儿央求哥哥,哥哥又央求庞光道:“庞先生!您是修身七品境界的大儒。您一定有办法!一定有!” 庞光望着受尽苦难的两个下人,再想想自己毫无作为的,暗淡的一生。心中悲凉起来。 “风萧萧兮易水寒!” 一声悲凉。庞光从凳子上立了起来。 而后,他抿了抿嘴,貌似下了什么绝大的勇气。 才说道:“当今之计。唯有…上吊!” “上吊?”宛坨心凉了半截,“这不还是死吗?” 庞光告诉宛坨:“好歹有个全尸!” “先生所言极是!” 随着宛坨一声答应,三个人为保留最后一点儿当人的尊严。开始研究上吊的事宜。 但,不是很顺利。 毕竟这件事儿,没有经验。而且柴房设施简陋,房梁还高,让三个人一筹莫展。 最后,还是庞光的脑筋好使。让三人把裤腰带都奉献出来,拼凑在一起,又在一头栓了跟木炭,丢上房梁,才勉强歹凑了一根上吊绳。 结扎工作完成后。终于到了最让人窒息的时刻。 但三个人又遇见了问题。 因为只有一根绳,得排队上。谁先来,谁后到,谁处理后事,都成了问题。 面对这样的技术分工,又是足智多谋的庞光建议道:“我先来。君子当以身作则。然后是宛儿,她行动不便,得你帮衬。” “庞先生不愧大才!”宛坨由衷恭维,而后目送着庞光上了柴垛,脖子上套。 很快,庞光准备好了。 他最后看了一眼这个让他心寒的世界。 两眼一闭,双腿一蹬。 突然就腾空了! 窒息的感觉极其痛苦,生物本能让庞光奋力挣扎。 一股强烈的求生欲,瞬间冲垮了他留全尸的全需。 突然不想死了的庞光伸出手,抓向太监宛坨。示意他将自己放下来。 宛坨看见胡乱挥舞手势的大先生后,满脸恍然地点了点头。 而后,宛坨扭脸,贴心地对自己的妹妹吩咐:“宛儿。庞先生是体面人,不愿意让咱俩看见他死时衣冠不整的样子。扭头,不要看!” 庞光:我泥马 很快,庞光的心中吐不出星号了。 因为窒息的感觉让他彻底失去了知觉。 在之后,就是自由落地和天旋地转… 不知过了多久之后,庞光感觉到有很凉的水洒在他的额头。 旋即,庞光睁开了眼睛。他看见了手拿个水碗的太监宛坨。 “宛坨?”庞光捏了捏太阳穴,随后问太监,“到阎王殿了?你手里是孟婆汤?” “没有!”宛坨激动地告诉庞光,“咱们都活着。” “哦?是你救得我?”庞光先是激动,后又失落。 再次恢复理智后,庞光又开始担忧全尸和腰斩的事情。 “不是我。”宛坨笑呵呵告诉庞光,“是上吊绳没捆好扣,您自己掉下来的。” “额。”庞光木然地点了点头。 宛坨继续笑呵呵:“你醒了太好了。我这就去告诉世子。” “告诉他有什么用。”庞光无奈,“泥菩萨过河。” “事儿不是这样的,”宛坨则继续神采奕奕地告诉庞光道,“咱们得救了。刚才有尼姑说,世子妃和慧本上师都不追究玉佛的事情了。咱们不用腰斩了。” “啊?!”庞光闻言,眼神中重新有了生的色彩。 庞光毕竟是学儒的。听得这些后,他立刻揣测。事情能发生如此戏剧性地转折。定然是庞固恩对大世子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了一番说服工作。 看来,这小子也算是有点担当。豆腐渣莫非也有能立起来的时刻。 由此所想,庞光对庞固恩的想法有了一点改观。 但他依旧不很高兴。 因为他知道,按照佛门的规矩。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就算是能够苟活,也得剃发为僧,做一个青皮和尚。 庞光和宛氏姐弟不一样,他是一个有精神追求的人。让他放弃信仰去当和尚,是很难为人的。 但,毕竟是保住了命。所以庞光即便再不乐意,也还是不由得叹道:“哎,没想到下半生会在青灯之下,常伴古佛呀。” “没有的事儿。”宛坨得意洋洋告诉庞光道,“大世子妃不追究。那就是一丁点儿都不追究了。咱们继续西行屯田。” “什么!”庞光闻言,满脸的震惊。 旋即他开动自己发达的脑袋,感觉这事儿不简单。 庞固恩干下了如此巨大的罪过,得罪了慧本上师。却能全身而退,这已经不是大世子妃求情就能拥有的能力了。 莫非,是老王爷亲自下场? 正在庞光胡思乱想时,那宛坨又添喜讯道:“慧本上师和大世子妃不但饶了世子,还赠送了白银千两,法事金册,资助咱们西去。” 庞光听了宛坨的话后,只感觉如雷劈了一般,先是呆愕,后又口干舌燥,浑身战栗。 他此时的感觉,已经不是惊骇所能形容的了。 恢复思考能力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须知道,自大行朝立国以来,佛门势大,在三界六道,那是横着走的存在。 就连朝廷都只有布施、供养佛陀的道理。怎么可能有人让寺庙往外拿钱?! 而且整条事件线串联起来,太荒诞了一些。 庞固恩丢了王府供奉慧本上师和佛陀的宝物。那上师非但不怪罪,反而还主动给他礼遇,送资助?! 这待遇别说庞固恩,就是大世子妃她亲相公来了,也够呛! 第八章 王二代的三件套 庞固恩犯了错,佛门之人反过来倒要用银钿金册来笼络他,庞光今日之前从没见过这样的逆天之事。以后估计也不会有。 所以他认定,一定有人在庞固恩背后给他撑腰。 可什么人会有如此能量来撑庞固恩呢? 庞光想不通。 但是他隐隐感觉得到,这个人绝不简单。更隐隐感觉,这个保护庞固恩的人,或许和几年前的那传闻有些许关系… 总之,太监宛坨的几句话,引起了庞光内心如过台风一般的起伏跌宕,惊涛骇浪。 迫不及待中,庞光抬头。想从宛坨那里获得更多的线索。 可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让他好不脸红的声音,突然从门口响起。 “哎呀。我们主簿大人醒了呀。” 伴随着句问候,庞光扭头。旋即看见了他的主公,庞固恩。 二人一相见,这位青髯老儒上来就很不好意思了。 毕竟在东洲士大夫的认知中,上吊自裁是一种挺无能的表现。 最关键他想死还没死成,则是无能加某事不秘的表现。 简而言之,专业素质太低了,是会被业界,被领导诟病的。 庞光颇为无地自容,但主公来此看望他,不接待也实在不合礼法。 所以庞光在踌躇片刻后,终究是起身作揖道:“世子我…” “没事,没事。以后再接再厉就好。” “…下次一定。” 庞光说话的时候,始终低着头。这倒并不是因为他卑躬屈膝,而是因为脖颈上的皮肤还存着淤血呢。 一抬头就“一道杠”,约等于把自己的失败广而告之。 不过好在庞固恩也没追击庞光的想法。 毕竟庞光要面子,而且能识文断字,书写公文,是队伍里的稀有人才。 对打哈哈后。他便只是说道:“醒了就走。路通了,咱们该西行上任,去屯田了。” 庞光听了庞固恩的话,却丝毫没有动。 因为,他又一次想起了那回家养老的念头。 毕竟,庞光已经到了不惑之年,又经过会仙庵这件事一折腾。那真是什么心气儿都没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士族,并不像宛儿、宛坨那样,是依附于庞固恩存在的奴才。 所以,趁着这次机会,急流勇退!要不然很可能连全尸都混不上的。 庞光深感庞固恩带不动,但毕竟碍于老王的委托和自己的脸面,辞职的话有些踌躇,有些出不了口。 所以一开始,他只是站在原地,丝毫没有别的动作。 庞固恩见他异样沉默,便又回身,好奇地问:“怎么了?有事儿?” 庞光见问,知道总这么站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于是,他终究是开口,对庞固恩鞠躬拱手道:“世子。我正有一句话想和你言。” “哦。你说,你说。” “我…恐怕不能再跟您西行了。” 随着庞光的话,庞固恩和太监宛坨都沉默了。 似乎谁都没想到庞光这般浓眉大眼的,竟然撂挑子不干了。 诧异中,庞固恩追问:“为什么?” “我,”庞光依旧踌躇。 但还没等他把话说出来,庞固恩突然就一拍脑袋。自己“通”了! “我懂了!”庞固恩笑嘻嘻地指着庞光的脖子道,“是主簿你刚才运动做得太多,伤身了?” “额…”庞光木然点了点头。想借着这个台阶往下说。却又被庞固恩截胡。 “先生受苦了!”庞固恩拍了拍庞光的肩膀。 随后,他告诉身边的太监道:“宛坨。把我白马迁过来。给主簿骑。” “哎!好嘞!”宛坨闻言点头,屁颠屁颠地离去了。 庞固恩则对着庞光又言:“主簿。你身子不便,就以我的白马代足。安心随我上路。” 庞光听了庞固恩的话,其惊异的程度不下二次被雷劈中。 在东洲大行朝,马是什么东西? 既是代步的工具,也是身份和权柄的象征。特别是庞固恩这样废二代的世子王孙,更将名驹,美马,大车儿,视为炫耀身份的三大标配。 也因此,庞固恩貌似在今日之前,从没让别人骑过他的马。 如今他破例如此礼遇庞光…是在暗示什么吗? 庞光那颗装满了“之乎者也”的脑子,第一次遇见庞固恩释放善意,一时有些处理不来。 但庞固恩没想那么多的。 他只是单纯地感觉一四十多岁的老头,跟着自己摸爬滚打好一路,还吓得差点吊脖子,确实怪可怜的。 所以,当个好人。 庞固恩说完这些,见庞光迟迟不搭话,便问:“不方便走路?我搀着你出去?” “使不得!”庞光听着庞固恩这般的真诚,突然就感动了。 他心道:这小子,为什么突然就礼贤下士,大度贤良,有人主之气了呢? 我懂了! 一定是我庞某一路上的逆耳忠言起了作用! 我连这样的“豆腐渣”都能教育好,看来我果然有大才,有名臣之姿… 在感动与自我感动之中,庞光对庞固恩的印象产生了相当的改观。也不得不咽下了自己的告别之言。 随后,庞光在宛坨的搀扶下出门,上了那匹白马。 这可是庞光第一次骑马。 上马之后,庞光顿时神采奕奕。 原来骑马是这种感觉?! 怪不得骑上的都不愿意下来。 抬起头,庞光望着这个人人比他矮半个身位的世界,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同时,他很感动。 正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庞光眼见自己受到如此高规格的待遇,神气之余,又感动和自我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感动,上马之后,他赶紧问搀他上马的太监宛坨道:“我做了主公的马匹,主公又拿什么代步呢?” “主子不需要您考虑。” “可我们当士臣的,自然要替主公分忧。”庞光告诉宛坨道,“这样,到屯田堡三里地外的时候。你通知我一下。必须把马让给将军。要不然咱们封地上的刁民一旦看见主公步行。会认为咱们将军不够气派,日后镇不住的。” 太监宛坨听了庞先生的话,脸上发笑。 庞光看着见怪,刚想细问,却突然在耳边听见了一阵和悦的响铃声。 这声音如此与众不同,立刻唤醒了庞光的博学神经。 而待他顺铃回身,旋即表情呆滞,整个人宛如第三次被雷击中! 紧跟着,庞光脱口而出道:“七,七铃祥风车!” 所谓七铃祥风车,是大行朝官的一种高级公务马车。 这马车是用硬木精雕细作,因为车上有七只鸳鸟做装饰,每只鸳鸟的口中又含着七个铃铛而得名。 这样的车,若在配备两匹良驹,行程可达千里。一跑起来,四周七鸟齐鸣,宛如天籁高歌,很有气场,又可以保证车里的密谈不会被外人听见。端的是气派无比,实用无比。 因为这种车无一不是大行朝廷的封疆大吏、皇族藩贵才能享用的。 所以庞光以为,这坐在其中的,定然是封疆大吏,尊贵皇族。 八成,这里边就是幕后救了庞固恩和自己的那个人! 望着这奢华的马车,庞光双膝发软,头脑发热。 而后,他在名臣之姿的驱使下,忙不迭策马向前,来到那马车边拱手道:“大人出手救援我等。没齿难忘。小子斗胆,还望大人露颜一见。也好铭记天恩,以待日后涌泉相报!” 随着庞光的话,七铃祥风车的帘子被撩开了一角。 庞固恩的头伸了出来。 “主,主公?!”庞光感觉自己第四次被雷劈了。 望着这奢华舒适的马车,和车里的主公庞固恩,他完全不敢置信地问:“这,这马车是谁的呀?” “我的!”庞固恩回答,并又补充,“大世子妃送我的。” 闻言,庞光感觉自己第五次被雷劈了。 他恍然,怪不得庞固恩给马的时候那么大方,原来他已经改开车了呀! 还是世子妃的大车,了不得! ps:感谢au的打赏。感谢书友的打赏。希望大家能赏一些推荐票和评论,虽然_ 第九章 通房丫头 七铃祥风车由太监宛坨驾着,载着庞固恩和宛儿,渐渐离开了会仙庵,向西行。 车外,骑着白马的老儒庞光,还在思索到底是谁在暗中保护庞固恩。 车里,庞固恩则哼着小曲,唱着歌,享受他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个惬意的时光。 嫂嫂的车就是大呀。躺着,坐着,摆出各种姿势都没有问题。 而且车内还贴心地放置了保暖兽皮、蒲苇蒲团,车外还有风铃声声,可以增加情调,并掩盖车里的各种响动。 更美妙的是,庞固恩仰头躺在车里时,头后还镇着一只宝钿箱子。 那箱子里,正有嫂嫂赠送给自己的千两川资。 听着钱儿响叮当,庞固恩扪心自问。 世界上最惬意的事情是什么?就是有车,有马又有钱。而庞固恩恰恰同时拥有并感受到了这三样东西。 品着这些东西发出的美妙声响,再想想自己即将上任屯田,在自己最擅长的农业天地里大展拳脚,大开绿化,简直不要太高兴。 隐隐间,庞固恩已经看见兴福在向自己招手了。 但也在隐隐间,庞固恩感觉这车里似乎还缺了个什么… 正在庞固恩有一丝彷徨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 紧跟着,马车前边的软帘缓缓掀开。他的通房丫头宛儿将头探了进来。 宛儿瞪着那两颗水晶葡萄样灵秀的眼睛,冲庞固恩微微颔首致敬后,递上一只葫芦,并一只瓷碗。 旋即,她轻声柔弱,毕恭毕敬道:“主子,该用水了。” 庞固恩听了宛儿的话,微微坐起身。望着宛儿。 虽然宛儿是庞固恩的通房丫头。但天天忙着在勾栏、青楼中采蜜的旧庞固恩对于她的了解不多,也不深入。 所以,在败二代庞固恩的脑海中,宛儿约等于一个工具人,他只知道这个女子无论怎么欺负,也不敢忤逆自己。 正因此,庞固恩才敢肆无忌惮地栽赃陷害她。 想到这些,穿越来的庞固恩气愤不已,甚至恨不得自己罢免了自己… 于是,他对宛儿升起了同情和一种想要进一步了解的心思。 这时,宛儿没有得到主人的发话,就还在用手一动不动地捧着水葫芦和水盏。 哪怕她不久前刚用过刑罚的双手上,还有殷红的血痕。 虽然出来前,会仙庵的人已经给她带了创伤药。但这伤势,看样子没个十几天,也是不能大好的。 通房丫头受了这么疼的伤,却还在奋力地伺候自己。这让庞固恩特别感动,也特别尴尬。 这丫头真是个好通房。 虽然那事儿真不是自己干的。但作为当主子的,好好弥补一下,沟通一番,抚平丫头内心的创伤,给她重新注入生的希望,庞固恩感觉还是应该做的。 于是,庞固恩在接过婉儿的水盏后,没有让她离开,反而是继续道:“车里边软乎,也避风。你坐进来。” “我怎么敢和主子坐在一起。”宛儿卑微的回答。 “这是我的命令。” “可…”宛儿犹豫扭捏道,“我下边受伤了。不,不能坐。” “这样呀。”庞固恩透漏出高兴的神色。 而后,他伸出大手,直接把宛儿拉进了这七铃祥风车的深处,把她摁在了兽皮里。 大头朝下。 宛儿没想到庞固恩会突然袭击。因此意外大叫。 “啊!” 外边驾车的宛坨听见,忙向里探头道:“妹妹,你怎么了妹妹!” 庞固恩瞪了他一眼:“好好开你的车,别耽误老子开车。” 庞固恩的话,宛坨听不懂,但望着被摁在兽皮上的妹妹,他大受震撼。 震撼中,宛坨点头,急忙放下了门帘。 当车重新启动的时候,庞固恩告诉宛儿:“既然不能坐着,那就趴着休息。” “可这车这么小。我爬着,您怎么办?” “别担心我。”庞固恩卷腿盘坐一旁。望着婉儿的背影,笑道,“我正好先看看车道旁的风景。” 宛儿不太明白这话什么意思。但她那颗原本纠结忐忑的心,变得更忐忑了。 也在这时,庞固恩又以低沉的声音,问宛儿道:“丫头。和我说句实话。你恨我吗?” “我…”宛儿坚决地回答,“不敢。” “为什么不敢?” “我丢失了您的玉佛,遭受惩戒是应该的。但我从没有苟同外人,偷盗您的东西。” 好倔的丫头呀。 庞固恩喜欢。 庞固恩听了宛儿的话,微微笑了笑,没有进行安慰或者讨好。 因为上辈子他看的肥皂剧也算比较多。知道这类女孩子这个时候需要的并往往不是这些。 宛儿需要的,是个霸道总裁。 靠近车壁坐好后,庞固恩从水壶中倒出了一些水,随后递给宛儿:“喝水,顺便把会仙庵给的药吃了。” “主子…”宛儿闻言,震惊了。 她磕磕巴巴道:“我怎么敢劳烦您…” “我让你乖乖爬好!”庞固恩言词命令道,“你既然还认我当你主子,你就没有忤逆我的资格。让你休息。你就必须休息。让你吃药,你必须吃药。” “是…”宛儿听了庞固恩的话,眼神突然就温柔了。 宛儿在今日之前,从没接到过主人如此“温柔”的命令。所以庞固恩的话,一下子就碰触到了她精神和认知上的盲点。 木然中,宛儿还是本能地遵从主人的命令。但又感觉哪里怪怪的。总之是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宛儿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毫无疑问,主子在她内心的形象,瞬间就天翻地覆了… 七铃祥风车虽然可以一日千里。但是因为有伤员,马也不太好,所以今日速度很慢。 在这个过程中,庞固恩以命令的形式,对于宛儿进行了入微的照顾。喂了她两碗水,上了一回药。 其实,庞固恩是个糟汉子。这点付出对于他穿越前那个世界的女人来说,还不如一次电影,或者99朵玫瑰,或者一顿西餐来得实在。 但这里是民风淳朴的大行朝。他面对的女人又是从小接受了良好的奴隶教育的小宛儿。 庞固恩成功颠覆了宛儿对自己的认知,让这丫头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所以在庞固恩第二次喂她水的时候,这丫头水晶葡萄一样的眼睛,落出了葡萄籽儿那么大的泪滴。 “主子…您对我得好。奴奴以后肝脑涂地,也一定报答。” 闻言,庞固恩相当淡定地回答:“先养好身体,报答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 “谢主子。”宛儿趴着磕了个头。 随后,见主子好说话了的宛儿话锋突然一转,又对庞固恩说道:“主子。我和哥哥还有些话,闷在心里一路了,始终不知道当不当讲。您若愿意,可否听我一劝。” 庞固恩见宛儿变得如此认真。便不由自主地也严肃道:“你说!” 宛儿踌躇了片刻。随后道:“您和老王爷求求请。或者和大世子爷服个软,不要去屯田了。咱收敛些,哪怕做个小户主呢,也别赌气出王府呀。” “如果我能做主。我早做了。”庞固恩无奈,“是大世子看我不顺眼,要整死我这个日消千金的废物。” “那咱们换个地方屯田也好呀。”宛儿露出一副心焦的表情道,“去狗尾巴屯屯田,怕是要死在哪里的。” “狗尾巴屯?”庞固恩闻言,微微皱眉。 狗尾巴屯是庞固恩此番屯田的目的地。但因为庞固恩此前的废物体质,他临到上任,对于这个地方了解得也非常少。 因此,此时见宛儿说出了那屯堡的地名,他才意识到貌似宛儿对那处屯田堡反倒是多些了解的。 于是庞固恩问道:“狗尾巴屯你去过?” “我和我哥哥就是从哪里被卖到王府的。”宛儿苦口婆心地告诉庞固恩,“那是咱们庆国封地中,第一等穷山恶水,刁民凶悍之所在。” 第十章 封地!穷山恶水刁民悍匪 说起狗尾巴屯,小宛儿至今心有余悸。 她告诉庞固恩说,那地方是位于庆王府西南的一个屯田堡,归康江行省。其管辖的主要地方是一条三面环山,形似狗尾巴的山谷盆地。 这一大片屯田,都是山区,高低落差很大,而且因为常年的战乱和水土流失,已经荒无人烟。全屯堡加起来,也不过一千户军屯户。 因为土地贫瘠,物产不丰,所以那里的人主要不靠屯田种地为生。而是凭借穷山恶水独有的好处搞副业。 这些副业,包括但不限于打家劫舍,拐卖人口,坑蒙拐骗… 总之,狗尾巴屯第三产业很发达。而在这些三产从业者中,有两个巨星,至今无人撼动。 这两位,分别是常驻狗尾巴屯的全屯最大地主,王四郎。以及百里外,老狼山上的最大土匪——麻花姑。 庞固恩听到这里,皱眉沉思道:“山上有麻匪,山下有四郎。这剧情好熟悉呀…” 宛儿瞪着葡萄般的大眼睛道:“山上的麻花姑还不是您眼下该担心的。毕竟江湖人也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您该担心的,其实是屯堡里最大的豪绅,王四郎。” “哦?”庞固恩认真,“这人怎么了?” 对问,宛儿回答道:“王四郎祖上是狼民出身。和镇北王海都有点血缘关系,还有县里的长官撑腰,所以狗尾巴屯里他最大…” 和所有大行朝的大豪绅一样。他能发家,绝对不是因为种地种得好。而是因为发展了暴利的第三产业链。 而且是一项令人发指的第三产业——买卖人口。 狗尾巴屯及其周遭村镇的人普遍都是艰难度日的。所以一到灾年,王四郎便会以极低廉的价格从四周购买人口,然后高价倒卖。赚取差价之后,就再往远处村镇发展,买更多的人口进行倒买倒卖,往复循环… 庞固恩听到这里,默然片刻。 随后他又问宛儿:“这买卖人口的生意,在咱们大行朝,不算罕见。他凭什么能异军突起,靠这个发家呢?” 对问,宛儿的口气变得寒冷了。 带着恐惧,他告诉庞固恩道:“因为他人黑心狠。敢对于那些买卖来的人口,进行‘二次加工’…” 原来,之所以王四郎能在贩卖人口这个行业上站稳脚跟,秘诀全在他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对人口进行精细加工。 比如宛儿和宛坨兄妹,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他们当初被卖到庆王府的时候,王府要的是一个太监和一个稚女。 宛儿恰好满足这些硬性要求,宛坨多了点东西。所以宛儿她哥哥便在挨了一刀之后,才被送进了王府。 到现在,宛儿都记得自己哥哥挨刀时那杀猪一般的惨叫。而那种惨叫,也成了她兄妹这一生中最大的心理阴影。 王四郎正是靠着这份狠劲儿,来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的。 说至此,宛儿磕磕巴巴道:“我和我哥从被买进屯堡,到被卖出去,一共在他那里待了三月…” 这三月里,宛儿看见王四郎为了给王孙提供侏儒人取乐,把孩子放在水缸里养。 为了给勾栏提供好控制的女子,把一个个良家美妇灌入毒药,让他们浑浑噩噩,或聋或哑,或瞎或软。 为了给邪门歪道提供人血和内脏炼丹,把好好的人捆在木桩上,如对牲口般分割处理… 总之,王四郎的买卖,都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庞固恩听到这里,呼吸也有点粗了。 但他毕竟是世子,基本的淡定沉稳还是要有的。 听完宛儿的苦诉。庞固恩道:“勾结邪教,采生折割。是历代都严厉禁止的事情。他还把这门生意做得这么大,上边没有人管吗?历任的屯田将军不问责?” 对问,宛儿无奈叹息道:“他有镇北王的血脉,又打点了县里,没人敢管。在我记忆中,倒是也有两三位屯田将军想处置他,但…下场都不是很好。” 庞固恩也是屯田将军。所以听了这话茬,忙问:“怎么个不好?” 对问,宛儿回忆说。也不知道是这王四郎有什么独特的能力,还是手下有能人异士。 总之但凡是想跟他对抗的屯田将军,到最后都会无端地辞官回乡调养。 庞固恩听到这里,又问:“如果不回去呢?” “大概是十年前,有过一位硬扛的。”宛儿道,“但那人离奇失踪了。到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失踪了?怎么个失踪法?” “嗯…”宛儿用胆寒的声音道,“据说是某天晚上路过一片山核桃林的时候,听见林子里有女人哭泣。他以为是闹女鬼了,就兴奋地走进去看,就再也没出来。” “朝廷死了个将军,不查吗?” “当然查!县里和省里都派了人来。还有大狼狗和仵作。依旧没有任何线索。整个人好像蒸发了一样。” 说完这些,宛儿告诉庞固恩道:“主子。您绝对不是王四郎的对手。我真的怕你有去无回的。所以…咱们换个地方?” 换? 要是庞固恩能换,他根本就不会从王府里出来呀,每天洒洒水,种种花,多好。 一声惆怅的叹息后,庞固恩扭头,从窗户口望向大行朝的田野。 此时,时间已近傍晚。他们这一行人距离那屯田的狗尾巴屯越来越近了。 庞固恩接下来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 要么和那个作威作福,不讲天理的王四郎合作,当一个人肉将军。干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龌龊事。 要么和他死磕到底,把他吃得骨头都不剩。然后吸收他的班底和家财,当一个真正掌控局势的屯田将军,封疆小吏。 前者跪着挣钱,但风险低。后者是站着挣钱,但风险高。 庞固恩是个普通人。没有道门、儒门的那种以物理服人的功法。虽然他和佛门以有一点渊源,但貌似在此间也是鞭长莫及的。 怎么办? 沉思时,庞固恩透过车窗,在天边的地平线上,已看见了一片灰黑色的山丘。 那些高大山丘的正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裂缝。 裂缝中,隐隐间有一座土黄色墙壁的凋敝城堡。 庞固恩知道,那就是狗尾巴屯。 属于他的屯田之所,已经要到了。 望着那破败不堪,但位置极险要的屯田堡。庞固恩突然想起一件事儿。 他问宛儿道:“丫头。我的《委任状》呢?” “在钱箱子里。” “你别动了!我自己拿。” 说话间,庞固恩将嫂嫂赠送的银钿匣子打开,将那张薄薄的纸拿了出来。 摊开,那上边密密麻麻地写着庞固恩的委任范围和上下级关系,还有从省里,到王府,再到县城的一系列大小官印。 虽然大行朝的政府机构很腐败,很膨胀,但是这种正式的委任状上却照例还是写了几句冠冕堂皇的人话的。 比如:保境安民,父母之官,全权所在,便宜行事。 比如: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 但在这些话中,独有一句让庞固恩特别有触动。 那话是后加上去的,上边盖着慧本法师的金印,表示佛门对庞固恩有明确的照顾和支持。 而在那金印之下,则是嫂嫂娟秀的字体和私印,是嫂嫂陆菲菲代表陆氏和会仙庵送给庞固恩的背书和祝福——望大展宏愿。 望着那字,庞固恩想入菲菲。 最终,他心中喃喃:自己有如今的一切,都是嫂嫂给的。作为一个懂感恩的人,就绝不能让嫂嫂失望! 滴水之恩,日后必当涌泉! 第十一章 狂是霸气外露 …距离庞固恩车队三里外,狗尾巴屯的屯堡。 屯堡四四方方,乃是一座要塞建筑。因为地处偏远,经济凋敝,这里的城墙壁只是夯土胚的。 原本,堡垒有南北两道城门。不过因为年久失修,门都塌了,反倒是在城垣上凹陷出了七八大窟窿,可以随意供人畜进出。 和灰黄色的土墙一样。屯堡里的建筑也大多是土制的,尽显破败衰落。 不过,在这屯堡的正中央,却独有一座拔地而起,大墙高楼,守卫森严的砖瓦豪宅,矗立其中。 这,就是狗尾巴屯第一大土豪,王四郎的宅邸——艳阳楼。 而在这座宅邸的三层的一处大卧室里,有一个獐头貂眼,黑脸龅牙的男人,正在吃一盅燕窝红枣炖人参。 他,正就是狗尾巴屯的地头蛇,王四郎。 王四郎方啖一口人,便突然被一个急切的声音打断了。 “老爷!”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急匆匆跑进他的卧室,同时指着门道,“来了!来了!人来了!” 王四郎闻言,大喜道:“白莲会来买那个魔童的人?他们带现钱了吗?” “不是白莲会!”管家摆了摆手。随后解释,“是新上任的屯田将军来了。” “嗐!”王四郎满脸不屑。 屯田堡要来新领导这件事儿,王四郎前几天也托县里的关系打听过。 但在得知来的是庆王府的五公子庞固恩后,他懒得搭理。 毕竟这庆王府,已经被当今皇帝整的名存实亡了,被推恩分国不说,朝廷还派了典签帅亲自监督分家事宜。更不用提那养世子庞固恩乃是废物中的废物,据说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 这样的人,来了等于没来。在王四郎眼里反倒是他庞固恩应该拜见,巴结他才对。 毕竟,流水的将军,铁打的王四郎。 所以,王四郎慵懒地对管家道:“不是派王五和赵二麻子去迎了吗?怎么,他摆谱?” “不是摆谱!是真有谱!”管家一脸畏惧地告诉王四郎道,“他的车驾还在三里外呢。” “三里外你怎么能知道他来了!” “声音…风铃!” “什?么!” 突然,王四郎把眼睛睁得老大。 忽然,他明白了! “跟我上顶楼!” 随着一声呼喊,王四郎连外套都顾不上穿,便直奔他大宅的顶层。 大宅顶层有一片平台,上边是家丁用来观察了望的。 随着眼界开阔,王四郎也在空气中,隐隐听到了类似风铃的声音。 那种声音穿透力很强,断断续续,让王四郎敏感的神经一跳再跳! 王四郎顺着风吹铃响起的地方远远眺望,但见二里地外,庞固恩的车队前有白马引路,外有风铃鸣告,后有号旗大纛,呈祥鸟振翅!虽只有一马,一车驾。但威风凛凛,气场十足。 “霸气外露!”王四郎震惊。同时暗自思索:这小废物,为什么会有七铃祥风车?! 王四郎虽然只是山沟里一土豪。但因为生意的原因,向来眼界很宽。 很早他就知道,七铃响风车乃是贵族官吏才能使用的高级载具。就算强盛如庆王府,听闻也只有三辆。 这三辆,一辆归庆王妃使用,一辆是当年大世子妃陆菲菲陪嫁的嫁妆,另外一辆则是庆王祭祖时放族谱、祭具和金册的。 且不说庆王府,会不会给这个最废物的养世子装备这种象征身份的载具。 就算是给,以目前庆王府的处境,敢不敢如此招摇过市的使用这载具,也都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但此时此刻,庞固恩就使用了。而且明目张胆,还在车尾插着将军的旗帜! 只这一点,就很让生性奸诈的王四郎感到嘀咕。 这很狂呀,还在被皇帝盯上的时候都顶风作案,谁给他的胆气? 找死! “老爷!”一旁的管家望着那威风凛凛的车队,对王四郎道,“还没进城就这么大动静。这不是二八开能打法走的。先发制人?反正咱都送走五任将军了,不在乎再送走一任。” “不急!跟他耍耍!”王四郎挥手,随后又安排道,“让赵二麻子一伙撤回来。我亲自下去迎接。倒要看看,他庞固恩有几斤几两,敢这么嚣张。” …三炷香后,庞固恩的车队到达了狗尾巴屯。 因为狗尾巴屯城门塌了,所以车队便在最大的城墙凹口处停了下来。 此时,王四郎齐装盛服,已经带领手下一众狗腿子堵洞迎接。 当庞固恩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正看见那面善心黑的王四郎迎接过来。 行过官拜后,王四郎对庞固恩道:“庞大人。小人乃屯堡里正王四郎。在此恭候您多时了。” 庞固恩望着面善心狠的王四郎,又看看远处那些给他站台的家丁。 那些家丁,一个个冷面矗立,肌肉轮廓分明,横刀持枪,俨然练家子出身。 庞固恩望着这些人,如发现了珍宝一般。 如此精壮的汉子,一个能顶一只大牲口呀!更何况庞固恩以前上课的老师讲过。在地形复杂的山区种地,机械化不如畜力,畜力不如人力。等回头把这帮汉子收入麾下以代牛马,岂不美哉! 望着那些精壮汉子,庞固恩一时看得呆了。脑海中更是浮现出一片男耕女织的千里江山图绘。直搞得王四郎也很郁闷,这位庞将军是不是有啥特殊癖好… “将军!将军!”正在这时,主簿庞光碰了碰庞固恩的肩膀后提醒,“委任状!入城仪式!” “啊?哦!”庞固恩点头,随后才将委任状拿了出来,递给庞光。 庞光是儒门,对礼法有专精加持。所以得了状纸后,他神采奕奕,轻车熟路,对这城凹口的一众人道:“委任状!众人听令!” 王四郎闻言,带领手下,极不情愿地跪拜了下去。 虽然表面恭顺,但王四郎心中却暗思:今日你是我跪的第六个将军了。和前五个一样,早晚也有你跪着求我的时候。 与此同时,庞光代替庞固恩,长音称宣道: “大行朝兵部今委,庆王府庞固恩,任,狗尾巴屯屯田长将军,领从七品俸。屯地之内,开幕行辕,便宜行事!大行朝,康江行省,禄德县,大德八年,八月,八日!钦此!” 说完这话,整个入城仪式进入末尾了。该完成入城前最后的一道准备了。 庞光念完委任状后,又将状纸递给了王四郎为首的一众乡绅。让他们看那些兵部、行省、县城、王府的签压以示真伪。 待这些人确认无误,庞固恩便是正式的将军了。 从此,跨入城门,为一方封疆。对内号令左右,杀伐独断,乾坤独揽。 当然,这个仪式对于王四郎来说,只是走走程序而已。至少在前五次核对时,他一直是这么想的。 因为所有屯田将军在他的眼睛中,都只是橡皮图章。对于自己最大的作用,只是帮他那耸人听闻的人口买卖套上一层合法的外衣。 但王四郎此时显然忽略了一件事儿。 庞固恩不是头五位将军,而是第六位。 他,是带着嫂嫂和佛的祝福来此上任的! 所以,当王四郎漫不经心地展开那张委任状,看见那大大小小的签压和画印时。整个人突然如雷击一般惊滞了! 王四郎的惊滞,并不来自那兵部,户部等官僚机构的大印。而是来自于右下角的一个小小的花印。 那印记呈现一个浅浅的,梅花的形状。让人看着便感觉分外淡雅。而且印记也不如官印那般是用重红的朱砂泥封盖,而是极少见且珍贵的金粉印泥。 这是佛门的佛印!而且还是名动江南的天下第一女尼,上师慧本的金印。 那印记独特的材质,形状,都在明白无误地“告诉”王四郎。面前这个人的背景很可怕。王府废物,竟然有佛门的上师撑腰背书! 佛门是什么?!大行朝黑白两道都横着走的存在。 连朝廷的皇帝每年都要布施供奉。甚至当朝的大德皇帝能够上位,都是凭借高僧七思在世祖皇帝面前的背书见言。 远的不说,他王四郎也是和许多佛门派系有业务往来的。而且都是大头。 总之,因为那印,王四郎“明白”了。 怪不得庞固恩敢顶着风头摆这种甚至都有些僭越的排场,原来他有这么硬的后台。 有此见识,王四郎便彻底摁下了要暗害庞固恩或者给他脸色的心思。 这么有背景的人,是有大用的。所以还是利诱为上。 …在看见那金印的一瞬,王四郎那聪明的头脑便已然经过了这一系列剧烈的变化,并想通了其中关节。 他是如此的聪明,以至于多余的话更是一句都不用问了。 送还委任状后,他对庞固恩笑得更灿烂,更真诚了,还亲自给庞固恩牵马入城,仿佛伺候亲爹。 他殷勤的样子,让没什么见识,甚至原本等着看庞固恩笑话的那些家丁和乡绅长者们愕然。 第十二章 王四郎献大礼 入城仪式结束,王老爷性情大变,卑躬屈膝,拽着庞固恩的马头,进入了狗尾巴屯内部。 狗尾巴屯内部的贫瘠和王四郎家的高门大院形成了辣眼睛的对比。抬头是家徒四壁,残垣断壁,盈瘦体弱的普通军户,低头则是脑满肠肥,穿着华丽,得意洋洋的大豪绅王四郎。 这画面,刺得庞固恩眼痛,也越发感觉王四郎这只羊太肥了,该宰了分肉。 车队缓缓驶到了王四郎的艳阳楼。 王四郎的大宅高堡是宛坨变成太监的地方。 庞固恩早先经过和宛儿的一番交流,已经知道这里对他和他妹妹的心灵,摧残太甚。 而庞光又刚抹过脖子,身心都受到摧残,需要休息。 所以在王四郎摆宴款待庞固恩时,他就贴心地让宛坨和宛儿留在庄外看车马。自己独一人光入内吃喝。 在王四郎的会客室里,庞固恩又一次体会到了封建社会赤裸裸的贫富差距。 狗尾巴屯外的屯田军户很穷,住的是四处漏风的矮小土房,和窝棚。但王四郎的居住和吃喝却堪比庆王府的高级伴读书童的水平。 在款待庞固恩的宴席间,他更摆出了勾馋的烤羊和琥珀美酒。 肥美的羊肉加上稀罕的香料、本地特有的蘑菇酱汁,反射着梦幻的琥珀的颜色。肉皮被高温烧得“咯吱吱”响。肥厚的双腿大开,更是宛如广而告之——快来吃我,快来吃我。 笑呵呵中,王四郎亲自把羊腿对半开。加给庞固恩最肉厚的。 而后,老狐狸笑言:“庞将军。贫苦小地,无有美味。还请慢用。” 庞固恩这一路摸爬滚打下来,性命几乎不保,更何谈吃肉。所以他很快便进入了大啖大嚼的,单调乏味的快乐之中。 一时间,肥油满口,吮指留香,饕肉配酱,好不快活。 过足肉瘾后。庞固恩放下碗筷。感慨一声道:“不承想我有生之年还能吃上肉。” 而后,他又拿起桌面上分割羊腿的刀子,一边看着刀刃上的反光出的王四郎的脸。一边问王四郎道:“我屯田堡的民众,也能吃得这么好啊?” “小民粗鄙,怎么配吃如此精细的食物。”那王四郎满脸奸笑地告诉庞固恩,“肉和本地特有的雷蘑香酱。只能是留下来孝敬您的。平常他们,都吃自己种植的粗粮。” “哦。”庞固恩点头,随口又问道,“那咱们军屯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什么呢?” 对问,王四郎流利而答:“狗尾巴屯都是山地梯田,地疲民鄙。所能种活的东西不多。屯户们赖以为生的。唯有山核桃和绿豆尔。” 王四郎的回答只是顺口的搪塞之言。但听在庞固恩的耳朵里。却是另一个滋味了。 狗尾巴屯竟然种绿豆! 简直是开局天胡,天胡开局! 虽然庞固恩在大学时主修的课程是绿化而不是农业种植,但因为课业需要,他对于各种农作物以及他们所适应的气候、环境等等,也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所以庞固恩知道,在海拔落差大且气候多变的山区地形中,首选的粮食作物是燕麦、荞麦和绿豆这类的杂粮。 这其中,又以绿豆为最好。 因为绿豆这种东西是豆类,拥有豆类农作物所独有的一项技能——根瘤固氮菌。 因为固氮菌的存在,绿豆可以改善土壤,增加产量。间种别的经济作物也就成了可能。 除了这个之外,绿豆的热量、粗蛋白含量比大米还高,再加上绿豆本身所具有的生长周期短的特性。便足够养活一定的人口,应对天灾。 而且除了这些之外,绿豆还有一样特殊的特性,是在这个乱世之中,是尤为重要的隐藏优势。 可以说正因为那个特性的存在,庞固恩的生活会在接下来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总之,绿豆拥有巨大的潜力。而且最有意义的是,庞固恩的屯户如果原本就种植绿豆的话,那就不需要特别去寻找经验农和适应本地气候的绿豆种子了。 而在农业这方天地,想好好种地,经验农和种子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在任何时代,有经验的农民都是第一产业最重要的生产力和财富。 总之,绿豆这般粗鄙的杂粮,在庞固恩这里,却是顶好的基础装备。就好比玩《三国》的时候,上来便抽到了一张sss大貂蝉外送一座铜雀台的梦幻开局。 这样的梦幻开局,足够庞固恩做梦笑出猪叫。 听了有关于屯堡的介绍,庞固恩已然很高兴了。却不承想这时,那王四郎又锦上添花。 自从见到佛门金印的那一刻起。四郎就对此人刮目相看,并是真心想笼络庞固恩的。 而当他看见庞固恩嘴角起了泛滥的笑。便以为自己做对了第一步。 接下来,就是用糖衣炮弹,彻底腐蚀他灵魂的第二、第三步了。 略微收敛神态后,王四郎对着庞固恩毕恭毕敬道:“庞将军。可还吃得满意?” “不错不错!”庞固恩还沉浸在种绿豆的喜悦里。所以随口回答,“比我想象的好多了。” “哎!这算什么呀。”王四郎说话间伸出手,拍了拍庞固恩的肩膀,一脸歉意道,“世子您当年在省城的盛名,我是知道的。您是无乐不欢,无女不乐的高人雅士。” 说话间,王四郎三击掌。又谄媚地告诉庞固恩道:“鄙人不才。还擅自准备了一些山村野乐,还望大人您喜欢。” 也随着王四郎击掌。宴会厅中一道垂帘缓缓拉开。 垂帘之后是一块纱布,那纱布半透明,隐约可见五个佳人抱着乐器,身绰姿美,影曼踪妙,坐于其后。 五位佳人登场,深深鞠躬,而后一起弹唱。 顿时间,大阮、笛儿、琵琶、洞箫…将一曲温润细腻,诗情画意的《佳人绣幔帐》奉献了出来。 “今宵乐,不思眠。 鸳鸯飞,绫罗暖。 红粉佳人绣幔帐…” 庞固恩是见过场面的。知道这调调乃是秦楼楚馆中的必备项目。也知道王四郎很懂其中的门道与布局。 他之所以成心隔着一条帘子让庞固恩听这艳曲,要的就是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等一会儿勾起庞固恩的性质,他才好把这些精于吹拉弹唱的女子,如炮弹一般打过来。 王四郎好歹毒呀,竟然敢用如此不正经的方式来腐蚀领导干部的意志力。 呸!要不是今夜实在没地方去,庞固恩才不会中他的计呢。 望着那些帘后的魅影,庞固恩笑问王四郎:“王里正。你这样一出排场,不得费上几百两银子啊?大灾之年,过分了。” “哎!您那个是官价。在我这里,都是的。” “?” “对!”说话间,王四郎挥手,指了指那些正在演奏的妙龄。又道,“不瞒将军。鄙人做的,就是这买卖脂粉生意。把孩子买进来,调教成合格的勾栏娘子。再卖出去,赚个糊口钱。” “哦!”庞固恩点头,故意轻描淡写道,“这么说。这些丫头,都是没出栏的‘瘦马’喽?” “哈哈。果然在行。”王四郎点头,并又对庞固恩敞开了聊道,“鄙人知道。庞将军是庆王府里第一等风流的人物。所以特别准备了这些新鲜荔枝等着您剥壳。今儿晚上,您看上哪个,随便挑,送到您卧室,吹拉弹唱,皆大欢喜。” 庞固恩闻言,眉毛微挑。 终于到了让他深恶痛绝的,腐蚀领导干部的环节了吗? 第十三章 切磋之道 庞固恩深通批判学习之道,所以是很反对这些腐蚀精神意志的娱乐活动的。 但,他也知道这些丫头日后被王四郎卖到勾栏里去,都难逃受罪的命。 所以,他决定趁着今晚时间充沛,先拯救一些出来,施加人文关怀和温暖。权当行善积德了。 于是庞固恩起身,在王四郎谄媚而得逞的笑脸中,往那些纱布后,静待挑选的伶人处走去。 迈着微醺的步伐,庞固恩满怀期待,撩起纱帘,直视那些瘦马。 旋即神情转为诧异。 因为直视后,庞固恩发现,这五个女子头上都戴着面具。那薄薄一层软纸上,描着百样花卉,样式华丽,却将一张俏脸遮挡得严严实实。 望着这景象,庞固恩很不解。 旋即他问王四郎道:“王老爷这什么意思呀?怕把我吓着么?” “这意思想必您庞将军懂得?”说话间,王四郎吟道,“此乃‘乱花渐欲迷人眼’呐。” 一句风雅词,瞬间让庞固恩全明白了。 感情王四郎是跟自己在这玩游戏呢。 乱花渐欲迷人眼,这可是个有颜色的游戏,值得好好介绍。 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乃是大城的勾栏和教坊司里,招待权贵时爱摆出的阵仗。 如果权贵临时客座,又没有相好相熟的女子与慕名的对象。女子们就会在客座们听完乐曲,兴致盎然时戴着面具让客人们来盲猜选择。 一来,他们这样做,可以增加神秘感。不至于让客人挑花了眼。 二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让客人避免纷争。防止同事间出现“众人独争一枝花”的尴尬情况。 王四郎对着庞固恩摆出这阵势,还有一层意思。庞固恩也懂。那便是他在向自己展示“软”实力。 他在告诉自己:我很懂高雅娱乐的。跟着我,勾栏从此不是梦,达官没碰的你先碰。 “呵呵!”面对着主家如此殷切的服务。庞固恩还能说什么呢。 一个“你好棒”的眼神过后。庞固恩便批判性地加入了这个游戏之中。 紧跟着,他开始轮流审视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子。 庞固恩得益于过去的废物体质。深知一件事情。那便是在大行朝逛勾栏,不光是一种败家,还是一种学问,一种技术,乃至一种艺术。 有些人逛了一辈子勾栏,倾家荡产都见不到花魁一面,有些人只去一回,花魁到手,甚至花魁哭着喊着,倒贴钱求着你把茶泡。便是技术和个人能力的体现了。 这是一个值得钻研的事情。玩不好出人命,玩得好也出人命的那种。 具体到这一局“乱花渐欲迷人眼”。它表面看着和盲猜没区别。但实际上内里的水很深。 虽然脸挡住了,但是姑娘们别样的风景却依旧能一览无余。 薄薄的青纱下,庞固恩放眼近看风景。 但见山水连绵起伏,风光轮廓浑然,森林瀑布叹为观止,点点滴滴妙不可言。 不愧是南国第一人贩子的炮弹,如此物化女性,实在太邪恶了。必须狠狠批判。 “将军。”王四郎见庞固恩滴鼻血。很贴心地送上了一只手帕。 而后他还笑道:“您放心。我不会坑您的。而且我给您提个醒。您不管选谁,都不会后悔。” “哦!”庞固恩反问,“如果,我全选呢?你给吗?” 虽然这些女子每一个都价值千金,虽然王四郎的心在滴血。但是为了粘住这个世子,他咬咬牙,狠狠心。却还是点了点头。 “哈哈。放心!我要不了那么多。毕竟,我也怕出人命呐。” 庞固恩安慰了王四郎一句。而后继续在这五个人里看来看去。 人么。多少都有些攀比之心的。虽然心里明知道王四郎给自己准备的五个姑娘,都不会差。但庞固恩却还是尽力去看,想找到其中最好,最艳,最娇的那朵鲜花。 没办法,种田人的通病,便是精益求精。 看着看着,庞固恩渐渐从鲜花丛中看出了一点儿门道。又一细观,庞固恩倒吸一口冷气。 他突然发现这些瘦马中,有一个女子的学问很大! 这个女子,坐在五人正中。先前吹拉弹唱时,正是她手持琵琶抚弦。 因为庞固恩过去有废物属性的原因。他对于琵琶这类勾栏常驻的乐器很熟悉。 所以,庞固恩知道,这乐器本为马上胡琴,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总之是骑着马来玩的。 琵琶因其制式,依照弦数,分为四弦、六弦、五弦等等。 而此时那瘦马手中所拿的琵琶,正就是罕见的六弦琵琶。 庞固恩再怎么说也是王府出来的。而庆王爷又是一个声色犬马的王爷。 所以他懂的东西,注定比王四郎要多。 也因此,庞固恩知道弹六弦琵琶的人,水很深! 六弦琵琶,之所以罕见,是因为在大行朝,官优、民娼。多以四弦为乐。 只有豪门王府家养的私房女乐,且才艺精深,天赋极佳的。才会使用这种高雅多变的六弦琵琶。 故而一般能精通六弦的乐人,往往都有大家族的背景。 所以,庞固恩从小到大,只在王府的女乐之中,看见过会弹这种六弦琵琶的女子。有且只有二人。 一个是主母庆王妃。另外一个,则是他二哥的名妾… 当然,过去的庞固恩,只知道唇枪舌战。对于这类风雅细节,就算是知道、看见这些,也是不会往深处揣摩的。 但如今的庞固恩不一样了。 他是蓝星农学院穿越过来的。 而农学院的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实操能力必须强。 毕竟,如果你种地或者打药的时候,连蚧壳虫和树瘤子都分不清的话,那你就可以告别这个光荣的职业了,更不要想给拥有王老板剪草坪的机会了。 六弦琵琶是高品位官家女子用的。而王四郎平常收买的都是山村野妇。所以这个抱着官样琵琶的女子的身份就特别存疑。 是王四郎给大家族定制的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因为给大家族大势力培养的伶人,王四郎绝对不敢先把“荔枝”给他庞固恩“尝鲜”。 又一仔细看,庞固恩还发现这女子肤如凝脂,青脉可见。隐隐间比着旁边那四位好上不少。 庞固恩知道,这个世界生产力低,连带社会地位低的人大多营养不好。 而营养这种东西,又往往最直接体现在皮肤上,且若不是经年累月摄入均衡营养,是根本就不可能有好肌肤的。 就比如庞固恩的嫂嫂陆菲菲,她那鸡蛋白一般的紧致皮肤,正是她二十多年优厚生活的真实写照。只看着便让人流口水,更让他忍不住想…嫂嫂平时要多晒太阳。 咳咳,想歪了。接着来。 经过一番缜密分析后。庞固恩得出一个结论。 那个抱着琵琶的女子,身份很有问题。八成不是王四郎从山野买来的。 退一步讲。就算庞固恩判断错了。要一个皮肤更好的美人来批判学习,做穴道按摩,也是没错的。 毕竟吹了灯,最重要的就不是观感了… 一抹笑后。庞固恩有了目标。 他伸出手,指着中央抱琵琶的女子,便对王四郎道:“我要这个。” “啊?”王四郎闻言,脸上可见的不悦。 “怎么?不行!” “啊!求之不得。”说话间,王四郎收敛神色,又主动对那女人道,“香儿。把面具摘下来,给将军过目!” 香儿,这是个民间很普通的名字。 但随着王四郎的话,那个被叫做香儿的琵琶姬微微颔首,将自己的面具摘了下来后,露出了不普通的东西。 庞固恩见颜,不由得二抬其头。 面具后的女子,虽无牡丹之容,亦有芍药之艳。 一点朱砂唇,两弯新月眉。虽然没有宛儿的葡萄有慧气。但她也定然是这五个女子中身价最高,长相最娇的。 这一点,只要看看旁边王四郎那割心掏肝一般的眼神,就能明白。 望着这芍药花般的娇人儿。庞固恩同时还心生感叹。 若说赏花,那还真是王爷府的颜色更胜头筹。别的不说,只嫂嫂的那朵白莲,便足够让眼前的芍药黯然失色。 哎!真不知道那大世子哪根筋抽风。那么好的嫂嫂,为啥要放到尼姑庵里吃香灰。 随着心中为嫂嫂鸣不平。庞固恩脸上的笑色渐渐隐了。这让王四郎很诧异。 这琵琶女可是他手下这批姑娘里最好的了,放在哪个省城的勾栏里,也是能在三天之内名动全城的角色。他庞固恩居然看不上?! 这位小爷的眼光好高! 又或者,他根本对女人没兴趣? 王四郎不由得想起了城墙上欢迎仪式上,庞固恩对着一群壮汉流口水的情况。 庞固恩阴阳莫测的表情,让王四郎意识到自己碰见硬钉子了,庞固恩是他见识的六位屯田将军里,最难以捉摸的一个。 但同时,他还挺小高兴。 毕竟,如果庞固恩不要这女子的话,那他也就等于少赔了大几千两银子呀。 于是,在庞固恩皱眉头的时候。王四郎从庞固恩见言道:“哎呀。如果将军实在感觉这山妇粗鄙。那就不要勉为其难。我还有更特殊的货色,为将军…” “王先生。”庞固恩打断了王四郎的话。随后指着那姑娘。又问,“这等芍药…真是山野能长出来的?!” 对问,王四郎心中咯噔一下。不由想起了这女子的真正来历。 下意识中,他害怕这女人会告诉庞固恩自己真实的身份。 虽然他明知道这件事情绝不会发生。 但王四郎毕竟老谋深算。一声乖笑后。便告诉庞固恩道:“当然山村野妇。咱们狗尾巴屯三十里外小河沟里的女子。生得漂亮,也聪明。只可惜是个哑巴。故而被家人卖给了我。” 说话间,王四郎又问那女子道:“香儿,是不是呀?” 被叫做香儿的优伶点头,脸上带着一丝隐隐的抗拒。却更让庞固恩感觉怪诞。 但,一个哑巴终,究是说不出什么来的。 于是,只能换一个方法继续深挖这女子的身世了。 略微一笑后。庞固恩对王四郎道:“这丫头身世如此可怜。我必须要让她感受到世间的温暖。所以…今晚勉为其难。就她了。” 王四郎听了庞固恩那特别勉强的话。心立刻开始滴血。 既想抓狼,又怕丢肉,是一个吝啬商人的本能。于是他又讲了一句:“将军可不要委屈了自己。” “没关系,就她了!大丈夫,要能屈能伸。” 王四郎闻言,苦笑。 但他表情管理比较好。终究没有像真静主持那样咬成牙龈出血。 且退一步讲,王四郎知道若庞固恩真办了这个香儿,反而对他是最好的。 因为这样可以把庞固恩拉入另外一个蜘蛛陷阱里,让他越挣扎,越堕落… “好!好!将军回屋休息。人我马上送到。” 说话间,王四郎对那女人使了个眼色。而后香儿便跟随下人去准备了。 佳人退场后,庞固恩又与王四郎吃了些酒,聊了些风月。 而后,酒席退散,百鸟归巢,人生苦短,活儿在裆下。 庞固恩的第二场硬菜夜宴,要开始了。 第十四章 艺多不压身 …艳阳楼外。 是日夜,庞光、宛儿、太监宛坨仨人,正蹲在七铃祥风车边吃饭。 这一顿宴请,虽然三个人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吃上正席。但全都不遗憾。 宛儿、宛坨心里对王四郎天生有阴影,让他俩进那大宅,就和抹了他俩的脖子一样。庞光则纯粹是因为第一次骑马所导致的疲惫和不适,一丁点儿心情都没得。 当然,很会做人的王四郎对这仨人也算不错。 虽然新鲜热辣的烤羊腿是指望不上了,但粟豆米饭,白菜竹笋小炒肉啥的时令也管够。 饭饱之后,宛儿放下碗筷。不安地向王家大院里望了望。 踌躇片刻后。宛儿开口对哥哥道:“要不还是进去看看。往常主子都是我给收拾床铺。我怕他一个人…睡不惯。” 太监宛坨听了妹妹的心尖儿话,向那门的方向看了一眼。 而后,他声音忐忑地回答道:“这么半天都没动静。是应该问问。可…” 接下来的话,宛坨没说。俨然是因为他童年时那恶劣的回忆又上头了。 宛坨没敢说出陪着妹妹一起进去的话。但他对主子的担忧却也丝毫没有减弱。 最终,宛坨将求助的目光望向一边正襟危坐的庞光。 “主簿!要不您进去问问?我们…不太方便。” “非礼勿视。”庞光指了指那高宅大楼中所传出的声歌曼曼。而后默不作声。 “这…”宛坨看了看四周无人后。又凑近对庞光说道,“老先生。我来这一路,就一直犯嘀咕。那王四郎可是个面善心狠的恶人。我怕他对咱们主子笑里藏刀,加以暗算呀。” 随着宛坨的话,庞光不由得睁开了眼睛。 他毕竟也是骑过庞固恩的马的。所以听了宛坨的话,也不由得为主公的前程开始操心了。 略一犹豫后。庞光把手拢进自己的袖子。再出来时手中已多了一只龟甲和三枚铜钱。 这宛坨见了庞光手中的铜钱。立刻恍然道:“怎么。老大人会算卦?要为咱们主子卜算凶吉?” “嗯!”老儒庞光点了点头。而后将铜钱放进龟甲。 他一边摇曳。一边又告诉那宛坨道:“卜算之术出于《易》。而《易》经乃是四书五经之首。所以我儒门之人,只要达到七品修身的境界,就会卜术。” “可占卜不是道门的本事…” “道门那叫扶乩。是借助神鬼之力,请泄天机。占卜是儒门独有,乃天人感应,是道学。” “哦!”半文盲的宛坨点了点头。随后又问,“可以前在王府的时候,怎么没见老大人占卜过呢?” “因为谋事在人。”庞光回了一句。但其实心里嘀咕道:王府那么多精英幕僚,都不好糊弄。算不住准很丢人的… 片刻后,铜钱落,六爻成。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时乘则六龙以御天!”说着卦象里的彖辞。庞光眼神惊愣。 旋即他缓缓抬头,望向那王四郎的宅邸。 此时,楼里的歌舞声已经停了。 “老大人!这卦象说的什么呀?”通房丫头宛儿关切地问,“是凶是吉?” 庞光动了动嘴,却终究没有回答。 但他心中却道:凶!大凶!凶的跌宕起伏,澎湃异常! 但这凶中,却又带着天大的转机。仿佛今晚如果庞固恩能顶过来。就能获得翻天覆地,否极泰来,大地回春的巨大回报。 但这卦象依旧太过于晦涩,庞光想了半天,也不能肯定这到底是怎么个云,怎么个雨,又什么样的回报,以及这卦象到底是好卦,还是坏卦。 一句话,他还是算不准。 幸亏不是在王府里,要不然同事看见他业务能力这么差,就太丢人现眼了。 呵呵。 …是日夜。庞固恩终于回到了自己的鸟巢。 王四郎为庞固恩准备的客房温暖舒心,有雕梁画栋,有兽毛皮毡。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刚才弹琵琶的那个哑女,已经坐在软毛毡上,静静地等待他了。 琵琶女香儿此时人如其名。在豆大的烛光映衬下,体有玲珑,暗香浮动,提神醒脑,促人奋进。 面对着眼前的佳人,庞固恩感觉很惬意,也很气愤。 因为王四郎太坏了!这么凉的天气,就不知道给佳人披一件衣服啊?! 说好的剥荔枝项目呢?不讲武德! 虽然心中愤愤。但庞固恩还是走到了香儿的面前。 彼时,乖巧的琵琶女缓缓站起身,她仙丹摇曳,冲庞固恩鞠躬后,就伸手要反向剥荔枝。 可也就在这时。庞固恩突然阻止了她。 倒不是因为庞固恩不喜欢主动型的。而是因为这女人身上有太多谜团。搞不清楚,庞固恩就不敢乱来。 毕竟,实践课时把洋辣子当菜青虫捉所导致的痛苦,他还是记忆犹新的。 靠在床头。庞固恩问香儿道:“会写字吗?” 琵琶女摇了摇头。 “那我问你?你是怎么哑巴的?天生?” 对问。那香儿呆滞了一下。随后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庞固恶从香儿的脸上看到了不甘和无奈。那种神态和会仙庵里蒙冤挨打的宛儿一模一样。 但她与宛儿不同的是,这女子一脸逆来顺受,没有反抗的胆气。 又或者说,她已经被王四郎调教出来了。丝毫不敢有任何反抗和忤逆。 穿来的庞固恩已经不是那个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的废物了。最重要的是,庞固恩知道这个女人身上所有的线索,都在指向世家大族。 在东洲大行朝,世家大族的势力同样恐怖。如果庞固恩稀里糊涂把世家大族的女子给办了。那效果基本和得罪佛门一样。 有了佛门的那一次前车之鉴,庞固恩此间办事必须小心。 于是。他伸出手,一反常态地没有摸索仙丹。而是划过那女子的唇。 小嘴涂抹着胭脂,又红又厚。有些不自然。 庞固恩手口并用,擦了很久之后,才看出那女人嘴上的原本颜色。 紫色!一种鸡肝一般的暗紫色! “暗紫色的…哑巴…” 都对上了! 突然,庞固恩心底起了一阵恶寒。 又突然,他这个农大学生,仿佛柯南附体,狄公还魂一般,将这女人的身世都想了一个通透! 幸亏没有着急着参与综艺互动节目呀。要不然怕就被王四郎套路了。 短暂的错愕后,庞固恩远离了那女人。 在房间里反复确认过周遭没有人偷听后。庞固恩问那女子道:“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来到这里之后,才被王四郎毒哑巴的?你是大户人家的女子,是被王四郎以非法手段摄来的?” 香儿听了庞固恩的两连问,突然就崩溃般哭了起来。 而后,她什么也没说。只是跪在地上,冲庞固恩不停地磕头。 一切,都在不言中了。 庞固恩知道自己猜对了。更知道自己过去的学业又救了自己和这女人一回。 在过去学绿化的时候。庞固恩有一门专业必修课,叫《植物毒素学》。 学这门课的出发点很简单。那就是让学生走向社会,给客户提供绿植方案的时候,一定要具备毒物学知识。 这样,就能在合同里预告客户,使用的绿化植物里有什么样潜在的风险。 否则,谁们家倒霉孩子吃了带毒的绿植、果子生病住院,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也于是,庞固恩对于植物毒素有一定的了解。 而讲这门课的老师又曾经说过:在人类早期社会,毒药主要有植物、动物和矿石三种。 这三种毒药,送人最快的是矿物毒药。但对人摧残最大最损的,则毫无疑问是植物毒药及其提取物。 甚至可以说如果谁的口哑巴了,谁的眼睛瞎了,或者耳朵聋了。必然是因为接触了植物毒素。 寻常人能接触到的有毒花卉植物,多出自石、百、夹、大、天五种。 而在这几大类植物毒中,对嗓子危害最大,治哑率最高,也是最容易获得的,就是植物界里的绿掌毒王——天南星科植物。 而毒哑巴还嘴唇发紫,则是天南星科里最常见的毒物——半夏慢性中毒的明显征兆。 至此,揣摩链通了。当庞固恩看见这女人发紫的嘴唇,又看见她血丝的喉咙时,便推测出了一切。 有句老话说得好,艺多不压身。此时庞固恩才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个道理。 就比如此时此刻,谁能想到那门他差点挂掉的功课,竟然救了他和一位美女的命呢。 收回目光,庞固恩沉吟了半晌。而后对这女子道:“我知道你为什么哑巴,也可以试着帮你恢复声音。但是你要和我说实话。把你的身世都告诉我。能做到吗?” 女人疯狂点头。 第十五章 穴道按摩 是日夜,庞固恩的房外。 王四郎专门安排来伺候庞固恩的保镖,在他门外不远处窃窃私语。 其中一个将门盯了老久的家伙说道:“我说。这怎么半天都没动静呀?该不会就这么睡着了?” 另一个白了他一眼:“皇上不急太监急。香儿那么漂亮的甜果儿。不得在挑灯夜战之前,先挑灯欣赏一遍吗。” “哎!还是老哥你有经验。”一声夸赞后,那人又酸酸地道,“说起来。这个庞将军也够有本事的。指头一点,就把咱老爷的心尖儿肉给挖去了。老爷气得牙龈都疼。却愣是半个屁都不敢放。” “咸吃萝卜淡操心。咱老爷怎么会做赔本买卖。这里边肯定有别的套。”同伴虽然嘴上这么说。但随后却也是灰溜溜道,“不过话说回来。香儿长得是真香呀。别的不说。只记得她第一天来,刚被‘牙子’从麻袋里掏出来的时候,那可是真全场肃立呀。” 正在两个保镖忆往昔的时候。庞固恩的房门突然就开了。 紧跟着,庞固恩从里边毛躁地冲这二人喊道:“有喘气的吗!” “哎!来了将军!” 随着一声回应,这两个人笑呵呵走到庞固恩身边。又见庞固恩把门堵得实在死。便都有点失望。 这领导太独了。自己吃肉,连味儿都不给弟兄们闻呀。 庞固恩望着这二位。面无表情道:“给我弄碗生姜汁来。越浓越好。” “生姜?”二人诧异得面面相觑。随后不约而同地问,“大人要那玩意干什么用?” 对问。庞固恩只回了两个字:“壮阳气!” 说完话,庞固恩便把门重重地关上了。 那两个保镖互相对望了一眼。不约而同地一脸恍然觉悟的样子。 他们心中感叹道:不亏是王府出来的人,人真会玩。 庞固恩把头收回来后,隔床望了一会儿风景。等那两个家伙将一大碗浓稠的生姜汁端回来后,他将生姜汁交给了满脸忐忑的香儿。 “小含一会儿,然后咽了它。立解半夏毒的。” 琵琶女香儿激动地接过这一碗姜汁,按照庞固恩的吩咐,先含着又咽下。 大概过了一刻钟后,香儿清了清嗓子,听音色明显有改观。 庞固恩二次确认没人偷听之后。便问香儿道:“试试。能说话吗?” “哇…啊…我…我…” 调了几下音后,香儿的嗓子又回来了。 旋即她感激地冲庞固恩磕头。刚要开口说些谢恩的话,却被庞固恩一把摁住了嘴。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庞固恩指了指床榻上毛茸茸的兽皮被褥,“去那里说。” 香儿会意。旋即主动爬了上去。 就这样,两个人因为工作需要,闷在了一起。 被褥盖住头后。香儿才用沙哑的声音,向庞固恩道:“谢恩公救命。” “长话短说。”庞固恩问香儿道,“你是哪里人?真名叫什么?怎么被王四郎掠来的。” 对问。香儿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回答:“小女本叫金香儿。江南富春人。原本是江南右丞相豢养的私婢。” 庞固恩听了这话,虎躯一震!险些吓阳了。 江南右丞相,那是大行朝主管江南事务的一把手,掌管东南半壁的赋税兵粮。 以前王爷府风光的时候都,也都忌惮此人三分。若这人打个喷嚏,能让江南地方一大片人感冒。 但问题是,江南右丞并不管庞固恩所在的康江省。而且金香儿作为右丞相豢养的私人小秘书。怎么会跑到王四郎这里给他送温暖呢? 又随着庞固恩的问话,这里边骇人听闻的秘密,才渐渐解开。 原来,金香儿之所以被送出来。是因为江南右丞相的大儿子,史出杰也来康江省当屯田将军了。 史出杰这个人,和庞固恩简直就是一盘磁带的正反面。 人家是丞相府的嫡长子,江南大族史家的未来族长。仪表堂堂,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和营养。而且有一个心疼他且正炽手可热的爹。 虽说史出杰是来康江省镀金的。但他那个爹怕自己儿子受委屈,所以隔着几千里也问寒问暖,十分关照。 在得到儿子抱怨康江省天气不好,温差大的家书之后。更是果断给儿子送了二百八十八张裘皮、一千两火炭银、两个丫鬟和一个极品歌姬用来取暖。 而那个歌姬,正就是金香儿。 金香儿是丞相府上的双壁之一。平日里没少伺候丞相和少爷吹拉弹唱。 这次让它一个人去伺候少爷。除了给史出杰一个乐子之外,也是给她一个当小妾,脱贱籍的机会。 于是,金香儿跟着车队欢欢喜喜地上路了。本以为迎接自己的是美好前程,可谁知道却是修罗地狱。 两个多月前,他们一行人刚刚进入康江省地界时,偶然路过一间大庙。 这处庙宇,金碧辉煌,法相庄严,好不气派。 大行朝大部分人都是崇佛的,金香儿一伙又刚到康江的地界。所以就进了寺庙,掏了香油钱,拜过本地佛,请个平安符。 可谁知道金香儿刚刚磕过响头,插完梵香。便顿感头脑眩晕,瘫倒于地。 原来那梵香有毒,一经焚烧挥发,就让他们都中了迷香。 等金香儿从混沌中醒过来的时候,正听见庙里的和尚在窃窃窃私语。 也通过和尚的话,金香儿这才知道。这般人是邪教白莲会的头陀。在路上开黑庙,专干以迷香谋财的买卖。 庞固恩听到这里,记住了白莲会的名字。但同时他还很诧异。 于是他问道:“敢劫江南右丞相的人。他们就不怕遭到报复?” “怕!但是他们已经把保镖和我两个丫鬟都失手杀了,怕也没用了。” 而后,这些没有回头路的匪徒索性一条路走到黑。把钱财毛皮都分了。又把金香儿卖了个好价钱。 当然,金香儿这种背景深厚的女子,一般人贩子是不敢收的。所以一来二去,他落到了艺高人胆大的王四郎手里。 王四爷相当好手段。他用药毒哑了金香儿,让她说不出话来。还准备把她卖到甘西行省去。 甘西省,距离江南一万里。金香儿又被折磨成了哑巴。如若真到了那地方,从此将永坠魔窟,再无回还的可能。 说至此,金香儿不免得情绪激动了起来。哭哭啼啼,非常动听。 不愧是练马上乐器的女子,综合素质确实高。 庞固恩听了金香儿的哭诉,心中则不免惊恐。 幸亏管住了自己的本能呀。要不然一冲动。可就等于把江南右丞和他儿子都给种草了。 到时候,王四郎抓着自己的把柄。他想不跟着同流合污,都不可能的。 心中一阵恶寒过后,庞固恩心中还起了一丝窃喜。 因为他知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这女人既然是史出杰的人。那么把她送还回去,绝对是能和江南史家搞好关系的。 而想在大行朝混官面,没有世家大族的朋友或者背书是万万不能的。 大行朝的这些世家大族或者从龙入关,或者为皇帝的草原旧部。总之都牢牢把握着上升的通道与大量社会资源。 和他们搞好关系,便等于多了很多条能开车的高速路。 想通了这些,庞固恩又不免想起了自己的大世子哥哥,以及嫂嫂陆菲菲。 陆家可也是世家大族呀。这么好的大腿,大世子不抱住了,却还要赶出去。脑子抽的什么风? 哎。为了庆王府的兴衰。庞固恩感觉他大哥犯下的错误,他有义务予以弥补。 思想中。庞固恩对那金香儿笑了笑。而后道:“姑娘放心。我会把你送回史大人那里去的。今晚你好好休息。然后安心蛰伏几日。” 庞固恩的话,原本是安慰。可是金香儿听了之后,脸上却泛起了异常的恐慌。 而后,她声音沙哑道:“将军。您不让我伺候您了吗?” “…”这话信息量太大了。庞固恩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将军!求您今夜与我行好!”金香儿又一次恳求,更加直白,以至于庞固恩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她的迫切。 “为,为什么?” “您不知道王四郎害人的手段有多么恐怖!”金香儿颤音道,“他让我今晚务必拉您下水。如若不然…我…我恐怕就…” 接下来的话,金香儿因为恐惧没说出口。但一切都在不言中了。 庞固恩听闻后,陷入了两难。 于是他说道:“你是史右丞的家婢,我如果乱来。恐怕…” “我绝不会说的!”说话间,金香儿主动抱了庞固恩。并又告诉他道,“将军!我什么都懂。这件事儿事关你我的生存,说出去对谁都没好处。但此时您不要我。我又没法和王四郎交差。便立成死局了哇。” “既然这样…” “所以只是逢场作戏。之后我若得脱。您大可以全推到王四郎和白莲会身上。” “推?” “嗯!”金香儿眼神里放出复仇的怒火。她接着说道,“我现在能说话了。等我获释,我会告诉主公。说是王四郎玷污我的清白。到时候您还可以借此证据把这恶人的势力连根做掉。岂不美哉。” 金香儿的话,为庞固恩开辟了新的境界。 里应外合,栽赃陷害。 妙呀! 既然这事儿这么妙,又这么仗义,那还等啥。 于是乎,侠之大者,助人为乐。 也于是乎,阳关道上走了三遭。 第十六章 诡木林 王四郎干走了五任屯田将军,玩了十几年的阴谋诡计,但他决然想不到,他的地盘上,直接来了一个“鬼”。 他割肉设置成的大套路,庞固恩只走了三遭阳关道,便弄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快快乐乐,和和美美。 一夜的时间,这位老奸巨猾的地头蛇便输掉了底裤。 更悲哀的是,他还沉浸在庞固恩和金香儿的欢声笑语,并因失眠… 第二天一早,庞固恩起得很晚。 因为就在几个时辰前,庞固恩还在参加一场顶级互动综艺节目。 这不是庞固恩的第一次,但却是庞固恩的第一次。 这一次之后,一个全新的世界向庞固恩敞开了大门。 庞固恩体味到了实践和运动的好处。 于是当他睁开眼睛,望着身边风卷残云后的美人金香儿,便不由得发出了感叹:老婆还是别人的好呀。 全方位的真人互动,比什么纸片人,电脑人要优秀太多。 果然,人还是要热爱生活,要拥抱现实的。 鸡汤诚不欺我。 于是乎,庞固恩对于他未来的生活,产生了更好地憧憬… 带着这份憧憬,他起身。准备下乡野,去看看自己的臣民和主簿,更准备全身心地投入绿化家园的伟大事业之中了… 当然。这一天不光只有庞固恩在忙自己的事业。 比如王四郎,也是一样的。 在庞固恩没有睡好的那天夜里,王四郎一样没睡。他失眠的原因很复杂,但主要因为庞固恩那屋的声音太大了些,他听着心在滴血。 早晨起来,王四郎照例吃了一碗人参炖燕窝。 方啖一口窝,他的管家走了进来。 “老爷流血了!老爷留血了!” “呸!”王四郎啐了他一口窝,又骂道,“说人话!” “是!这个庞固恩中计了!” 说话间,管家将一个被单拿给王四郎。那上边是如梅花一般的斑斑点点。 “呵呵呵,呜呜呜…” 王四郎表情扭曲,声音多变,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拿下去收好!这是庞固恩玷污史丞相家婢的罪证!回头这家伙要是不听话。就拿这玩意惩治他。” 说完,王四郎又捂着自己的心道:“虽然损失了一棵摇钱树。但想想也算是不亏,不亏!” “对!老爷不亏!老爷一向是赚的。”管家附和,并又问,“可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不急。先通知金香儿,让她继续跟他耍。”王四郎吃了一支烟。而后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问管家,“庞将军干什么去了?” “没管屯堡里边的事儿。”管家回答王老爷,“正准备去田地里转悠,视察民情了。貌似他对乡野很感兴趣。” “哦!不愧是王府第一败家子,里外里都喜欢采野种的这一套。”王四郎闻言,冷哼并又得意,“这个庞固恩,十足的废物。我喜欢!由他去,但派赵二麻子跟着点儿,有怪异就报告我,万事小心为上。” 说话间,王四郎眼皮右眼皮狠跳了几下。 他使劲儿揉了揉,决定回去补个觉。 …庞固恩出来野外的时候,没法把金香儿的事和庞光他们说。 因为这次出来野外考察,始终有一个叫“赵二麻子”的家伙跟随。 这人虽然名为保镖、向导。但大伙都明白,他就是王四郎派来监视庞固恩的。 但如果没有他引路,庞固恩初来乍到,也确实在乡下玩不转。 所以这第一次视察自己的封地,庞固恩被迫带着他,在庞光、宛儿和宛坨的陪衬下,一起去了屯田。 终于,他对于自己的封地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狗尾巴屯的屯田是位于三座大山之间的一片山谷。 此时是初夏枯水的季节。山谷中仅有的一条溪流时断时续,已近乎告耗。山坡上那些农民种植的绿豆苗在烈日下病恹恹的,显示出严重的缺水和营养不良。 望着这番景象,庞固恩的脸上顿时爬满了阴云。 而后他翻身下马,走到农田里,抓起一把土,又揪起一根豆苗,仔细地观察根部。 顿时,心凉了半截。 这里的土地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贫瘠,而且已经有石漠化的倾向。 不愧是王府封地里一等穷山恶水之地。 狗尾巴屯的山地上没有多少植被覆盖。屯民纵然把山地开垦成了粗劣的梯田。但是他们因为技能和知识所限,没有配套完善的保水保土措施。 这样的田地,一遇见暴雨,老天爷就会毫不犹豫地将所有肥料卷走。 所以纵然是自带固氮能力的豆科植物,也生长得不好。 多种作用下,狗尾巴屯土地的肥力已达极限。按照这个趋势,每亩地能产到一两石的绿豆,以是极限了。 这远远不够。因为大哥和朝廷给他定下的目标,是三年生产一万石军粮。 而军粮又不同于粗粮、税粮,是有特殊的换算比例的。说是一万石,实缴却又远多过一万石… 这样肥力的土地,三年下来,连一半军粮都缴纳不上的。 而如果想要实现真正的翻身,必须建设引水渠、蓄水池、排涝阀、水井、基肥…每一件事儿想想都头大。 最重要的是,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大幅度提高农业产量。 因为工程和土壤改善,都是有周期的。就算是资金和人力充足,搞完这些工程,都得一年。等明后年土壤改善了,产量提高了。时间又不够了。 这个时候,庞固恩又羡慕起了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 在科技与狠活并存的那个时代,有一种叫做“化肥”的好东西。虽然经常使用,会导致土壤板结,但好在它能解燃眉之急,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地提高农作物产量。 但很遗憾,化肥需要的是整个化工产业链,不是抖机灵都能弄出来的。 所以,如何经营眼前的贫瘠土地,庞固恩简直陷入了一个死胡同… 正在庞固恩一筹莫展的时候,原本灼烤他皮肤的太阳突然没了。 庞固恩以为是要下雨。 但他抬头之后,却并没有看见乌云。 帮他遮挡太阳的,是一根巨大的树枝。 树枝碧绿碧绿的,和那些病恹恹的豆苗形成鲜明对比。 而且最让庞固恩意外的是,拿树枝为自己遮挡阳光的不是别人,正就是自己的通房丫头——宛儿。 宛儿是个好通房。任打任骂,也不离不弃的那种。 她自己热得满头是汗珠儿,却举着比她还高的大树枝为庞固恩遮阳。 当庞固恩回头望向她的时候,宛儿脸上一红,便又急忙回道:“我哥哥去取扇子了。他拿回来我就帮您扇凉。” “别举着了,怪累的。”庞固恩说话间,将宛儿手上的树杈强行拿了下来。 而后,庞固恩看着那根树杈,一愣。 除了这树杈过分的碧绿之外,庞固恩还发现这是典型的核桃树的树叶。 核桃树… 庞固恩恍惚间想起宛儿曾经给他讲过的,过去那些屯田将军的故事。 “核桃…”忙不迭间,庞固恩问一旁的赵二麻子道,“我记得有一个前任的屯田将军,消失在了这里的核桃林里对吗?” “对!”一旁负责监视的赵二麻子点了点头。纠结地小声回道,“这事儿特别蹊跷。到现在那人还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呢。” “带我去那核桃林子里看一下。” 宛儿、庞光因为兰若寺的前车之鉴。听了主人的命令,十分怵头。 旁边那个赵二麻子,则更是突然惊愕道:“那晦气的地方。大人还是不要去了?万一要是真碰见女鬼…” 闻言,庞固恩瞪了他一眼。随后回了一句:“怕什么!你岂不闻子曰:只要胆子壮,妖魔绕着走。只要胆子大,女鬼放产假。” “…”众人愕然。 庞光更是问:“这是什么子说的话?” “贞子!” 贞子是谁,赵二麻子是真没听过。别说他,就连博学多才的庞光也流出了汗颜的神色。 但不管怎么说。庞固恩的话,确实对手下起到了震撼作用。 在之后,他顺利牵头向那片核桃林走去。 没过多久,三个人一起来到了山坡上的核桃林里。 山坡上的核桃树都是巨大的山核桃树,稀稀拉拉,但却又显得郁郁葱葱。每一颗核桃的叶子乌黑油亮,显示出一种和破败凋敝的狗尾巴屯全然不一样的旺盛风景。 望着这不同寻常的景象。主簿庞光忍不住开口道:“主公。这些核桃生长得如此茂盛,俨然此方水土有异呀。说不定…这地下埋着某种能旺生气的东西。” 赵二麻子听了主簿的话,心里“咯噔”一声。 庞固恩迷瞪着眼睛,反问庞光:“主簿和我想一起去了。那么您能不能再猜猜…这地下可能埋着什么呢?” 对问,空气一下子变得凝固了起来。但表情最难堪的,还得是那个赵二麻子。 第十七章 砍女鬼 庞固恩对于过去那些屯田将军的生死和去向,天然有一种关切。 毕竟,他也是一个屯田将军。 也因为关切。王四郎不管对自己多好,庞固恩对于这人,也早定下了要除掉丫的决策。 毕竟,他已经使用各种手段送“走”五个屯田将军了。庞固恩不想当第六个。 但杀王四郎,也是讲手段,讲技术的。 综合来说,掌握他的罪证越多,扳倒他的把握越大。 而此人最大的切入点和诡谲,正就是在于那个十年前突然失踪的屯田将军。 一个朝廷的命官突然失踪,还不能被查出来。太离奇了一些。 所以,庞固恩早在给金香儿吃注水肉的时候,就想通了一件事。 自己只有了解了那人失踪的原因,了解了王四郎害那将军的手段。他才好对症下药,反戈一击。 否则,若冒冒失失,只以金香儿身世的事情发动进攻。自己和金香儿大概率也会“突然失踪”的。 有此想法,寻找那位失踪的屯田将军及其真正死因,便成了庞固恩的一块心病。 庞固恩十分怀疑那位屯田将军,就被埋在这片郁郁葱葱到不正常的核桃林里。 死人肥树,死冢发草的古谚可不是白说的。 当然,即便再怀疑这片林子,庞固恩也不好直接说,更不好直接挖开来验证。 毕竟,赵二麻子在旁边监视着呢,他所看见的东西,王四郎也都能看见。在这种情况下,往这么敏感的地方挖坑来找尸骨,那基本等于自杀。 除非,找一个不挖坑的方法来验证树木下埋着什么… 而庞固恩在走向这片核桃林的时候,也恰恰想到了这样的一种隐蔽的方法,来寻找那位可能埋在核桃林里的前任屯田将军。 因为庞固恩刻意的一句问话,周遭的空气凝结了。 特别是主簿庞光,更是以极惊愕的神情望着庞固恩。 这怎么个意思? 废二代的毛病又犯了吗? 就算怀疑人家把前任屯田将军给做了,埋了,也不敢当着赵二麻子的面这么说呀。 不怕被王四郎知道,狗急跳墙? 庞光真的很替庞固恩的莽撞担心。 所以,他打哈哈般笑道:“我想…这片核桃林之所以郁郁葱葱。肯定是有女鬼居住期间,暗中滋润保佑!” “对对对!有女鬼!有女鬼!这林子里时常怪叫,而且还经常往出长蘑菇,长药材,长臭虫…一看就是有不正经的妖精作祟。”赵二麻子也连声附和,企图化解尴尬。 两个人都在很配合地说圆场话。 但他们俩不知道,庞固恩想要的,就是这么一个人人都把他当傻子,当废物看待的氛围。 氛围起来之后。庞固恩笑道:“没错!我也感觉有女鬼!所以我来这屯田堡所干的第一件正事儿。就是替天行道,斩妖除魔。” 说话间,庞固恩拔出了自己腰间的佩剑。 而后在赵二麻子和庞光等人的惊愕中,他走向那些核桃树。 狗尾巴屯的核桃树都很上年头。所以每一颗都有一个成年人那么粗壮。 望着这些树,庞固恩想起了他过去学校里,教导专业课的苍老师曾说过的话: 植物也是有思想,有感情,有记忆的。我们学农学绿的。其实本质就是读懂植物的语言。只要读懂了,那么便也等于读懂了这个世界… 好鸡汤的话呀。庞固恩过去感觉说这话的老师,脑子一定是鸡精灌多了。 不过现在,他却感觉这话说得特有理。 在旁人的困惑中,庞固恩对着一颗核桃树,发狠力砍了一剑。 “啪!”伴随着清脆的声音,锋利的佩剑深入核桃树内部,轻易地砍出了一个“v”形的凹口。 这凹口不大,但又能把树木内部的情况让庞固恩看得清清楚楚。 庞固恩向那凹陷内看了一眼。旋即又起身,继续向着别的树走去砍,如此往复循环。 庞固恩砍树的动作让所有人都异常困惑费解。 因为困惑,赵二麻子问他道:“庞将军。这是在干嘛呀?” 庞固恩“傻傻”一笑。而后回答:“找女鬼呀。你岂不闻,女鬼附身的树,在砍过一刀之后,会流出血液么…” 赵二麻子释然:原来不是找尸体… 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后,这家伙也更加鄙夷庞固恩了。 他感觉庞固恩真是一个好控制,头脑还蠢的风流废物。 这样的人,怪不得王四爷那么喜欢,甚至肯把金香儿给他。 随着庞固恩的话,气氛彻底化解了。随后他们眼睁睁看着,庞固恩将这片林子里的十几颗核桃树都砍过一遍。 突然,庞固恩的宝剑停了下来。 而后,他低头。望着那颗刚刚砍过一剑的核桃树。 这棵核桃树,是树林中极不起眼的一颗。它没有别的高大,叶片有点发黄,植株有些矮小,甚至本应该有巴掌大的核桃树叶,少了一圈,还畸形。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庞固恩刚刚用剑砍出的那个凹痕,与众不同。 被刀砍出的“v”字痕迹,向庞固恩清晰地展示了这棵树的年轮。 山区土壤贫瘠。核桃树又对于山地的养料索取过甚。所以核桃树的年轮很细,每一根都只比一张纸略微宽些有限。 但即便如此,庞固恩却也还是数出了这颗核桃树上的年轮。并从中读懂了树木的信息。 年轮是一部书。它记载着发生在这棵树身上的许多事情。 地震、暴雨、山火、水土流失… 一切的一切,都逃不出年轮的刻度。 这其中,也包括那位消失的屯田将军… 很快,庞固恩的眼神落在了向内数的第十圈年轮上。 那是前任屯田将军消失时的年轮。它骤然缩窄了,窄到几乎看不出来。 而且从那开始,这棵树的年轮骤然巨变。 原本紧密的年轮突然变得特别宽,并且普遍带有一种暗黑的色泽。 望着这些。庞固恩心中错愕。 旋即他又抬头,看了几眼这树木那些畸形的树叶。 懂了! 那位失踪的屯田将军,就被埋在这棵树下!如果那还能称之为尸骨的话… 至此,庞固恩从这些核桃树的身上,完全读懂了王四郎杀死屯田将军的手段,以及让狼狗、法医都找不到死人的方法… 太狠了!也太阴损了! 王四郎这个恶毒的畜生,绝不能留! “主公!主公!” 正在庞固恩满脸错愕望着那树时,庞光走了过来。 庞光不理解庞固恩在干什么。所以问道:“您怎么停下了?” 对问,庞固恩缓缓扭头,看了庞光一眼。 那眼神竟让庞光一惊。 因为在庞固恩的眼神中,庞光竟然看出了狼顾之色。 须知道,在此之前,庞光从未在庞固恩的脸上,看见过如此深邃复杂的表情。 那表情,有人龙之像,更有权臣之姿,让人望而生畏。 难道,传说是真的… “找不到女鬼。”庞固恩说话间,拍了拍庞光的肩膀,打断了他的思绪。。 而后他又告诉他:“看来,那女鬼很狡猾。” 庞光感觉庞固恩的话里有话,但他听不懂。 不过,他还是重重点头,表现出自己很懂,很专业的样子。 第十八章 我佛有赏 一趟核桃树林跑下来。大伙实现了共赢。 庞固恩找到了那位失踪的屯田将军,知道了王四郎杀人残尸的阴狠和毒辣手段。 王四郎听了赵二麻子的汇报。感觉庞固恩傻憨憨的挺可爱,是个合格的橡皮图章,可以收下当狗。用金香儿换来这样的家伙,也算是回了点本钱。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屯堡中权力的天平,已经开始倾斜。 吃过注水肉的金香儿已经不受王四郎控制了。而且还反过来给庞固恩提供了不少他犯罪的佐证。 只要庞固恩往省城送一封检举信,王四郎必得满门抄斩。 王四郎的头,已经等于实际性的寄存在庞固恩这里。庞固恩之所以还让他活着,是因为检举信还没送出去。 而送信,则成了庞固恩扳倒王四郎最后的一道麻烦。 在狗尾巴屯待的时间稍长了一些后,庞固恩发现这地方受王四郎控制太深。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在有意无意之间受到对方监视。 庞固恩被这么盯着,和外界通信很成问题。且他手下可用之人又少。四个人中,有能力和省城官面上打交道的,更只有一个主簿庞光。 主簿官的目标太大,他突然离开,很容易打草惊蛇。 无奈中,庞固恩继续选择了隐忍,择机。 所以在之后一连几天。庞固恩被迫过起了白天吃烤羊腿,晚上给金香儿做穴道按摩的屈辱日常。 堂堂屯田将军,竟然完全按照王四郎的日程表来安排自己的日夜生活。简直是丧失尊严呀。 这样的小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庞固恩是不忘初心的。所以他时刻等着报仇,每晚都想崛起。 皇天不负苦心人。 憋屈了七八天后。他终于等到了一个翻盘的难得机会! 那一日,庞固恩又起得很晚。而且刚起床,就听见外边有人叫他名字。 只是这次他出门后,看见的不是那总冲他抛来羡慕嫉妒恨的王四郎的小管家,也是不是如个移动摄像头一样的赵二麻子。 庞固恩看见的,乃是一个和尚。 这个和尚,非常不同。他身穿杏黄法衣,外罩金线袈裟,左手持吉罗锡禅杖,右手捧铜胎紫金钵。一看就是有为高僧。 庞固恩猛不丁看见这僧人,先是一愣。旋即问道:“您是…” “我佛慈悲!”僧人一声佛号,不卑不亢。而后自我介绍道,“我是宣佛院的宣法行者!” “哦!”庞固恩听了这话,立刻恍然。 在东洲大行朝。佛门乃国教,是十方天地间横着走的存在。就连当今皇帝也是靠佛门的背书,才挤掉庞固恩养父,庆王爷上位的。 而国家管理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的专门部门。便是由国师七思执掌的宣佛院。 宣佛院虽然不是政府机构。但对大行朝一半以上的人口有影响力,并有自己的僧兵武装。下又设戒律、香油、供养三部。 因为机构庞大,宣佛院为了联络各处,还设置了“宣法堂”。并在传法堂中设立十二“宣法行者”,专门负责给善男信女们传递上边的旨意。 庞固恩原本不算佛门中人。但自从会仙庵双色莲的事情之后,他也算有了一层佛门的背景。也算是和慧本上师等佛门高层有了些交情。 于是,庞固恩立刻判断出。这位宣法行者此时大驾光临,想必和半个多月前的那次宝莲法会,有分不开的联系。 莫非…是嫂嫂想他了,派来传信的?! 于是,庞固恩满怀期待地问:“哎呀。宣法行者专程赶来,有什么要紧事呀?是有人要见我吗?” “确有紧事。”那宣法行者点头。而后从手中紫金钵中取出一份金册交给了庞固恩。 庞固恩打开金册看了一般。全懂了! 金册上说,宣佛院在得到慧本上师奉送汇报的双色莲花之后,由众高僧一致进行了研判。确定这是象征佛门祥瑞;盛世降临的双色?真莲花无疑。 于是,这祥瑞又被当今的七思国师汇报给了当朝皇帝。皇帝龙颜大悦,又赏赐了佛门不少礼物。 因此,国师七思便按照慧本上的名册,对供奉双色莲的善男信女赏赐了佛宝。 在那供奉双色莲的花名册里。排第一位的就是庞固恩。所以对于他的赏赐也格外优厚。 在政治身份上,庞固恩被朝廷连提了两级。从个从七品的屯田将军,变升为从六品的屯田将军。 在宗教身份上,庞固恩得封佛门七品宝莲居士。果然记在慧本的门下。算是正式有了佛门的背书。 有这一层关系,以后寻常小庙的主持见了他,得先磕头行礼。最重要的是进会仙庵见嫂嫂,也方便多了。 毕竟成了同道之人。 在物质奖励上,七思国师还赠送了他亲自开光的七宝手串,以及开光《普度经》一部。 这些宝物,对于善男信女来说,都是无上的荣耀。远不是几千几万两的真金白银所能比拟的。 不过可惜,庞固恩不是善男信女。 这些法器在他眼里,还不如嫂嫂请他吃顿饭来得实在… 等等! 嫂嫂?!大世子妃! 随着陆菲菲的名字映入脑海,庞固恩突然就开窍了。 他意识到,这佛门的赏赐其实是个绝佳的时机! 既然自己不好送信出去,那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佛宝,把需要的人请来,一起对付王四郎呀! 随着所思,庞固恩脸上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他合上金册。便对着宣法行者鞠躬道:“多谢使者跑腿。只是不知道这金册上的赏赐现在何处?” 对问,那宣法行者又把手伸进紫金钵。 钵盂好似无底洞。如变戏法一般取出了一个开光手串,一本经书。顺带还把朝廷给他升迁的新铜印也带了过来。 从拿到那颗绶印开始,庞固恩就是朝廷从六品的屯田将军了。年俸四十两,继续记在他大哥头上。 庞固恩双手接过佛门的赏赐。连连感谢,同时又下意识地问:“别人的赏赐也与我一样吗?” “当然不是。我佛的赏赐是根据贡献的大小来制定的。”宣法行者告诉庞固恩,“赏赐依照金册花名的先后顺序排列。越往下越小。第七名之后,便只记功德,无有佛宝了。” “哦!我佛真是公平公正!”庞固恩鞠躬,而后又说了几句感谢的话。 宣法行者很忙。见庞固恩领了赏,便要离开狗尾巴屯,去别处分发宣佛院的恩典。 庞固恩点头,也不做挽留,只陪伴他一路走到了王四郎的艳阳楼顶。 此时,在艳阳楼顶,庞固恩看见了别样的一幕。 王四郎、庞光等一众狗尾巴屯的骨干,早就在此恭候多时。 而除了这些眼熟的人外,艳阳楼顶还有一只威风凛凛,两人多高,灰羽金爪的大鹏鸟,在静立等待。 大鹏,这是佛陀的象征,也是宣法行者独有的坐骑,它象征着佛法的强大和威严。 那宣法行者一坐上去,众人便立刻叩拜。 而后,那大鹏展翅翱翔,宣法行者头也不回地随它飞起,冲上九霄… 大鹏彻底看不见后。王四郎才战战兢兢地站起来。震惊地问庞固恩道:“庞将军!半个月前那盛开于会仙庵的双色宝莲。是,是你上供的?” “对!”庞固恩点头。 王四郎闻言,又惊又喜。 作为一个消息灵通的人头贩子,他知道这件事儿,但具体细节不清楚。 刚知道这件事时,他还忍不住憧憬,要是那个贡献宝莲的人是自己就好了。 有了这桩功德,他就能真正获得佛门的背书。到时候,他可以打着施舍、放生和慈善的名义流窜各省,畅通无阻。 有了佛门的背书,没人敢问他那些笼子里关着的是放生的毒蛇,还是买来的小孩。 当然,虽然自己不是那个幸运儿,但如果庞固恩这个家伙是的话,也是一样的。 毕竟在王四郎的眼睛里,庞固恩已经约等于一个肉头傀儡了。 “王里正!这宣佛院的赏赐可不一般呐!” 庞固恩的话打断了王四郎的美好憧憬。 而后,庞固恩又举着手里的佛珠和经文道:“我想请县里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咱们屯堡里,办个‘佛宝大会’一起欣赏这佛宝。不知道您能不能赏脸,给安排一下?” 王四郎听了庞固恩的话,满脸堆笑着点头:“当然,当然!这可是七思国师开过光的东西,县里有头有脸的人一定会亲自来祝贺的。咱们也趁着这个机会攀附一下权贵。真可谓皆大欢喜。” “嗯!确实皆大欢喜。”庞固恩点头,陪笑。 诡笑。 第十九章 请客,宴会,收下当狗 王四郎笼络庞固恩,也算是费心尽力。自己把自己卖了都不知道的那种。 为了帮庞固恩办好“佛宝大会”,他派人去请了本县县丞和周遭更大的乡绅。又杀了十二只羊,三只狗,一头驴。并花大几百两白银,从县里定制了百十份高级点心和请柬。 王四郎是八面玲珑的人,庞固恩又有佛门的背书。所以经过他两个这一番“强强联合”。立刻便在全县产生了轰动效应。 在“佛宝大会”的当天。这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屯堡中,顿时挤满了各路“贵人”。就连禄德县的长官,王远远大人本尊,都亲自驾临。 禄德县县丞王远远是狗尾巴屯的直属上司,也是王四郎的直接保护伞和远方族亲。他的到来,定然受到王四郎的热情接待。 所以,在禄德县丞刚从轿子中出来时。他便看见王四郎带领一群乡绅,如跪爹一般跪拜下去,使劲儿磕头。那丝滑的动作,让这位禄德县丞十分受用。 不过在受用之余,县丞大人也有一些困惑和不悦。 因为他看见在跪拜自己的人间,有一个鹤立鸡群的,不但不跪,而且显得非常心不在焉。 禄德县丞屈尊来狗尾巴屯,就是憧憬着享受跪拜、当爹和综艺节目的快乐的。猛不丁碰见这样的钉子,自然不满。 可就在他刚想斥责这人的无礼时。他的师爷走了过来。 那人拉着县丞王远远的衣袖便说道:“大人。这挂剑的就是狗尾巴的屯田将军庞光。他刚刚升迁两级。以是从六品挂印了。” 禄德县丞闻言,立刻肃然。 在东洲大行朝,县丞是一县之长,在地方上权利极大,但也只是个七品的芝麻官。 庞固恩升为六品的屯田将军之后,在官衔上便超过县丞一级了。 而大行朝的官吏讲礼法。所以按照官场的规则,同品级的官员不用相互叩拜。如果等级更高,哪怕是管着对方,则还是要给人家首先鞠躬行礼,表示恭顺的。 这是规矩,再不满意也是规矩。 所以即便在县丞眼里,庞固恩只是一个靠着撞大运,抱佛脚上位的杂号将军,废物世子,却也是不得不首先问安了。 于是,作为官场老人的县丞王远远觍着脸走到庞固恩身边,于众目睽睽之间首先鞠躬道:“庞将军。别来无恙啊。” “啊!好说,好说!”庞固恩只是略微点头,然后告诉王远远道,“外边风大,您先进去。王老爷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额…”县丞感觉庞固恩的话特别敷衍无礼。 来之前他打听了。自己是这次佛宝大会上最大的官。而庞固恩又是狗尾巴屯的地主。 按照官场惯例,他庞固恩不应该亲自作陪的吗?!堂堂县丞,却自己进去吃喝,实在是有辱体面。 于是,县丞脸黑了。 偏又这时,庞固恩做解释道:“在下不能作陪县丞大人。是因为还有一位人物,必须要我亲自迎接的。” “还有一位?”县丞闻言一愣。心里的官场小算盘,不由打得噼啪响。 在县丞王远远的“维度”里。官员贴上毛就是猴子,每个人心里都有杆秤,绝不会做亏本亏人情的买卖。 口上更是习惯性地问:“将军等的是哪位大人呀?” 对问,庞固恩随口回答:“不是官场中人。” “哦?”对方又问,“哪是佛门高僧?” “连沙弥都不是。只是我的一个亲属。” 县丞王远远闻言,脸上又一次对庞固恩流露出了不屑的神色。 庆王府已经没落了,没啥值得巴结的人。庞固恩重亲情而不重官勋,是典型浪子所为。 这样人,注定走不长远,无愧于王府第一废物的称呼。况且他还只是一个养子… 有此想法,王远远对庞固恩鄙视更甚。而也偏在这时,有一辆檀香车由远及近,来到了屯田堡前。 在之后,檀香车上跳下两个女尼,其中一个扯着嗓子喊道:“庞将军。大世子妃来了。” 庞固恩闻言,甩头便凉下了王远远。 他带着兴奋,径直往香车的地方迎接嫂嫂了。而被甩了冰桶的王远远非但不感觉无礼了,反而还惊出了一身冷汗。 庆王府大世子妃,陆氏第一美人,陆菲菲!那个出家在会仙庵,三年都没出来过的女人?! 这是一个菩萨般的贵妇,多少人想亲近巴结,却求见不得。 可今日,王府最废物的庞固恩竟然请出来了! 太不可思议了一些。 作为官场泥鳅,县丞王远远深知陆菲菲的背景之深厚。更也知道她之所以能量大,不是靠着世子妃的名头,而是因为姓陆。 世家大族在地方的影响力,是比之佛门也一点儿都不差的。 只说这陆家,祖上乃是前朝的四世三公。到了大行朝,虽然不如江南史家那般出众,但也依旧被称为江南四大家族之一。 而且最让王远远感到忌惮的是。陆菲菲的哥哥陆远,现担任康江行省的左平章。在省里算是三把手。是自己的大上司。 因为这种种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县丞王远远吓了一跳。 在庞固恩走过去迎接他的嫂嫂的时候,他则扭头,问身边的王四郎道:“大世子妃来。你为什么不提早通知我?” “我也不知道呀!”王四郎一脸懵道,“她不是我请的。将军只说要来一两个亲朋。我没当回事儿。。” 随着王四郎和王远远的一问一答。两个人都感觉到了一丝怪异。 事情,似乎在向着某种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正在二人诧异的时候,庞固恩走到了檀香车前。 而后,他躬身行叔嫂之礼。对车内道:“嫂嫂亲自光临,小子有失远迎。死罪,死罪。” 在庞固恩的谦卑,旁人的瞩目中。一个绰约的身影从香车中走了出来。 顿时,周遭空气间泛起了一种别样的淡花香气。 今日盛会,大世子妃穿了一身素白的佛衣。因为男女有别,头上戴了一顶挂纱帐的箬笠。将一张盈月之颜包裹得严严实实。 但在看见庞固恩后,大世子妃还是伸出葱白双手,将纱帐挑起一角。对视还礼,以示尊重。 她这一挑,也是周围乡绅官吏唯一看见陆菲菲容颜的一次。 一瞬间,空气为之一窒。 立在前排的县丞王远远是众人中看大世子妃最清楚的。 所以松明灯火中的一瞥后,他惊瞪双眼。心中徒发感叹:真是天仙下凡呐。 不得不说,庞固恩的命太好了一些。 还有个这么漂亮而势力强大的嫂嫂亲自下场撑腰。 而且还对着他笑。 有天理没天理啦! 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嫂嫂呢?! 要不然我现在肯定不只是县丞,更不会纳三个小妾了。 叔嫂行礼后,陆菲菲纤声细语,回应庞固恩道:“国师亲自赠送的开光佛宝。我自然是要来瞻仰的。若不是叔叔奉献佛花,我等也不会有如此机会。” “嫂嫂言重。” “叔叔客气…” 一番寒暄后,庞固恩亲自送着陆菲菲进入了屯田堡内部。王远远和王四郎跟在他俩后边,连个屁都不敢放。 他俩不知道为什么大世子妃会突然来。 他俩更不知道,一个由庞固恩设计的,棒子打老虎,老虎吃鸡,鸡吃虫,虫吃棒子的“生态局”,正式开始。 第二十章 鬼来见 平心而论,王四郎很强大。 因为王四郎有钱,有人,还有县丞大人给撑腰。论资源,论人脉,论武力,庞固恩都不是对手。 但庞固恩不怕他。 因为庞固恩有嫂嫂。 庞固恩虽然不懂官场,但是却深知大世子妃的深浅。 所以他知道只要嫂嫂来了,这王四郎就等于一半被摁在棺材里了。 如果运气好,还能顺带陪葬走蛇鼠一窝的县丞王远远。 …大世子妃身份特殊。所以必然获得尊崇优待。 佛宝大会开始之后。为了男女大防,世子妃和会仙庵真静主持所坐的地方,被一只屏风单独遮挡起来。来往餐食也是由庞固恩的丫鬟等人专门送入。 屏风之后,大世子妃解下了头顶的箬笠。在青灯之中若隐若现,让人看着更显遐思。 所以,那些前来观看佛宝的官吏士绅们,干脆就都把大世子妃当佛宝看了。虽然不敢明着看,但也时不时瞄一眼,幻想一下那轻纱幔帐之后的风景。 这个时候,一众人对于庞固恩又起了种莫名其妙的妒。 这种妒,不光因为大世子妃是她嫂嫂,还因为他竟然能绕到屏风后边,给大世子妃敬茶!还说话! 虽然明知道那是叔嫂间的恭顺之礼,但旁人也是羡煞不已的。 毕竟,那可是传闻中,庆王府第二美的大世子妃呀。庞固恩不但能见,谈笑?! 凭什么? 不就因为他撞大运,得了朵破莲花吗?! 所有人都以为庞固恩只是单纯运势好而已。故而所有人心底都泛起一种“我上我也行”的臆想。 而在这一众与会的乡绅官吏间,心里对庞固恩最不满意的,自然要数禄德县丞。 他以为如果庞固恩不在,那巴结大世子妃的肯定就是他呀。 依照自己的精明能干,玉树临风,巧舌如簧,说不定大世子妃会为他倾倒,折服,移情别恋… 由此所想,王远远貌似都看见自己成为陆氏乘龙快婿,进而从县城一直提拔到府路,又到行省,乃至中书省的风流一生… 然而这一切,终归不是属于他的。 而且他也不想想,如果没有庞固恩,他连来这的机会都也没有的。 当敬茶完毕的庞固恩从屏风后出来时,县丞王远远看他,越发的别扭。 以至于当庞固恩回到自己座位,王远远便对庞固恩酸酸道:“庞将军!今日您可真是风光无限呐。” “哪里哪里!”庞固恩随口而答,“都是嫂嫂和佛门的恩典。我就是随了个缘。” 庞固恩云淡风轻的回话,让王远远更加苦恼。一种被抢c位的郁闷勃然而至。 来时候说好了是要来当爹的,结果当了个郁闷。 不过好在这时,一旁的人贩子王四郎及时看出他“爹”的无奈。 于是,王四郎开口解围,对庞固恩道:“庞将军。咱们这人都到了。快让县丞大人观佛宝了?” “当然,当然!”庞固恩点头,很惊喜于王四郎这么喜欢作死,自己就迫不及地把自己往火坑里推。 成全他呗。 于是,庞固恩叫来了他的贴身太监宛坨。宛坨稍后将放着国师开光手串的匣子捧着上来,送给乡绅们过目。 在乡绅们过目佛宝手串的过程中,庞固恩再一次直观体会到了佛门在大行朝的强大和威望。 明明只是很普通的菩提子七宝手串,地摊论斤卖的那种,因为有了当朝国师的加持,每个人看见之后,都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纵然是县丞王远远,也得在地上摩擦,摩擦再摩擦… 也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于佛门宝物的溢美和揣测则更是离谱。 一个乡绅激动道:“哎呀。这可是国师大人开光过的宝物呀。听说得到它,胜造七级浮屠。” “七级浮屠算什么!据说京城有一个人带着国师开光过的手串,第二年就返老还童了!” “对对对!我还听说有人戴着国师开光的手串,治好了不孕不育,八十岁还生了孩子…” “男的女的?” “男的!而且是七个,生下来就叫爷爷…” 在众人连连称奇,堪称魔幻的赞美声中。 就在这时,庞固恩突然发声了。而且一上来就是极其突兀并带着讥讽和魔性的大笑。 “嘿嘿嘿,哈哈哈…嘿嘿嘿…” 随着庞固恩的大笑,所有人都将困惑的目光望向他。 最终,县丞王远远忍不住问庞固恩道:“将军何故发笑?” 庞固恩闻言,收敛笑色:“对不起。听各位说话有点扯淡,没忍住。” 庞固恩的群嘲行为,很快引起了所有人的诧异和愤怒。 他们仿佛再说:你一个废物,这么狂,别给脸不要脸。 与此同时,庞固恩又趁着这股关注度。对众人道:“其实。国师赠送的佛宝没你们说的那么神奇。不能治病,也不能生七个孩子。” 庞固恩的话,引起了在座乡绅的更大震惊。 因为庞固恩这话实在是太狂搏,太反动了。往小了说就是藐视佛门,往大了说就是破坏大行朝的基本国策呐! 在这么光明正大,人员齐整的佛宝大会上,说这么不正确的话,简直和自杀没区别。 一个小报告,他就可能被整死。 于是,庞固恩的话,很快便引起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大胆!”一个对佛门异常虔诚的乡绅当时便拍着桌子道,“庞将军!你这样谤佛。是要下拔舌地狱的!” 有人开头,就有人集火。 于是另外的几个人便也附会道:“对!会下地狱的!快对这七宝佛珠赔罪…” 随着口诛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就连原本陪伴在大世子妃身边的真静法师,也忍着牙龈出血,走到屏风前,劝他赶紧向善。 一时间,庞固恩很快便处于了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县丞王远远则是在一旁偷笑。 他以为庞固恩果然是个狂搏的废物,给个机会也不中用那种。 可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庞固恩话锋一转。 “诸位误会我了!”庞固恩声线平静道,“我是说国师开光的佛宝没有药用之能。别的奇妙本事,却还是有很多的。” “哦?”随着庞固恩的话,所有人变得好奇了起来。 对庞固恩最不难意的县丞王远远则更是落井下石般问道:“那我可要洗耳恭听,这宝物还有别的什么本事了。” “本事很多。”庞固恩从宛坨手里捧起那手串,随后又道,“比如我发现,带上此佛宝之后。竟然能够‘开天眼’,看到许多死去的冤魂。并与之沟通。” “…” 随着庞固恩的话,整个佛宝大会的会场变得诡异起来。 尤其王四郎的神色,则更是陡然紧张。 “死人…冤魂,你能看见?”县丞王远远望着满脸神秘的庞固恩,颤音问。 “当然。”庞固恩说话抬头看着县丞,又笑道,“一直能看见。” “一直?!”王远远震惊,“你的意思是说…现在这屋子里…就有冤魂!” “有!”庞固恩说话间,将手串整个套在自己的手腕上。 而后,他指着县丞王远远的后背道:“诺!他现在就在您的背后!” 县丞听了庞固恩的话,没有动,也不敢动。额头开始往出渗汗。 与此同时,庞固恩探头侧耳,仿佛在听什么人说话。 听完之后,庞固恩笑着告诉众人道:“那个冤魂刚才告诉我说。他叫刘光宗。是十年前,我们屯堡里的屯田将军。我的前辈!” “妈呀!”随着一声尖叫,被吓呆的王远远屁滚尿流跑离了自己的座位。他身边的王四郎则双手紧紧握着割肉的刀子,神色阴狠,一声不吭。 大戏,开锣了。 第二十一章 化尸法 为了将王四郎的势力从狗尾巴屯彻底拔除,庞固恩仿照“森林综合防治病虫害”的原理,设了个“生态局”。 在这个局里,嫂嫂的是压轴的“黄雀”。因为陆家在官场的特殊地位。只要她在,县丞王远远不管和王四郎的关系有多勾连、暧昧,也不敢偏袒。 王远远和他手下的官差,以及赴会的乡绅则是捉虫子的螳螂,有他们在,王四郎便不可能狗急跳墙,利用他在狗尾巴屯的那点武装力量做反抗。 而佛门的宝物和人们对于佛法的虔诚,则是控制这些螳螂的“铁线虫”。 通过佛的“嘴”,庞固恩就能把前几日他在核桃林里寻到的那些耸人听闻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讲述出来… 在指出王远远身后有“冤魂”后。庞固恩又神色慌张道:“这位前任屯田将军让我告诉县丞您。他死得好惨。他想通过佛和我,来申冤。” 十年前,那位屯田将军核桃林失踪的案件,乃是轰动康江省的大案。到现在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其间又有各种精怪野狐的传闻夹杂其中。 所以这件事情任何时候说起来,都是很让人惊恐的。 众人听了庞固恩的话,都惊诧不已。特别是罪魁王四郎,更是直接冷笑缓解道:“庞…庞将军!别开玩笑了。那位前任的刘将军是生是死,到现在都找不到。怎么可能有冤魂。” “对呀。为什么尸体找不到?”庞固恩没有搭理王四郎,而是继续朝着那个空无一物的方向问道,“刘将军。你的尸体呢?你这两天光让我给你报仇。可没说你到底怎么死的,为什么连省里的仵作都找不到你的尸骨…” 随着庞固恩的演戏,所有人都惊愕地望着那个空无一物的方向,满脸冷汗。屏风后的大世子妃也微微前倾,表现出关切之状。 在众人的目瞪中,庞固恩侧耳听了好一阵。 而后他点头道:“明白了!都明白了!原来是王四郎害你…好狠…真的好狠…怪不得你连尸骨都没了!” 说完话,庞固恩猛然回头,拔出佩剑,指着王四郎便道:“王四郎!你可知罪!” 王四郎不是被吓大的。虽然他也很惊诧。但是他自问十年前那件事干的是滴水不漏,任何人都找不到证据和尸骨。 所以,他冷笑道:“庞大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你怀疑我害死了前任将军,不妨把证据和理由都说出来。犯不着装神弄鬼!” “还敢狡辩!好!”庞固恩将宝剑往席面上一插。紧跟着说出了王四郎害死前任刘将军的步骤。 原来,那位刘将军看不惯王四郎采生折割的阴损生意。故而起了举灭之心。但不承想某事不秘,反被王四郎加害。 但,将军毕竟是将军。如果出血或者刺杀而亡,必然会被上边发现。到时候王四郎纵然有后台,也难辞其咎。 于是乎,王四郎便在屯田将军用膳的时候,买凶以砒霜鸩杀。 砒霜是矿石毒药杀人快速,又免得血溅四方,自找麻烦,非常划算。 但是即便如此,砒霜鸩杀将军的事情,也还是有些个麻烦的问题需要处理。 这问题,就是将军的尸骨。 砒霜中毒的人仵作一验便知,不可能脱罪。所以必须让将军尸骨无存,才能了事。 但将军的尸骨不能烧,因为烧焚的动静太大,难免屯堡里有对王四郎不满的兵、民,察觉告发。 将军也不能埋,因为如果埋了,衙门那些训练有素的狼狗也能够顺着气味发现。 综合种种,王四郎便开动他那聪明的脑袋,想到了一条绝佳的化尸之计——用石灰! 生石灰是一种神奇的物质,能杀毒,能去瘟,能杀杂草,最重要的,它遇见水能放出大量的热。 于是,把人放进水缸里,加入生石灰和开水。人便会在700c的高温中,彻底熔融。失去所有的骨肉和嗅觉痕迹。 干净,彻底,简单。 最重要但是,熔融之后的熟石灰水无毒无害,不会让周围的植物发生大规模的枯死。只要挖个坑埋起来,很快就会渗透在土地中,没有任何人会发觉。 至于埋藏熟这些熟石灰的地点。也只能是核桃林。这倒不是因为那核桃林风水好。而是因为那里本就是个乱葬岗,王四郎买来残骸的孩子,但凡死了的,都在那处理,本身神鬼传闻就多,方便后续操作。 …庞固恩说完这些,非常“贴心”地问王四郎道:“王里正。刘将军的死法,我说得没什么纰漏?您看能对上吗?” 在庞固恩说话的时候,王四郎已然汗出如浆了。 战战兢兢间,他的精神防线几乎崩溃。 但,也仅仅是几乎而已。 王四郎是聪明人。当年那么费劲地将那将军的尸体弄烂,就是为了防止今日这般秋后算账的事情发生。 如今,鬼魂看来是真来索命了。 但根本没证据呀! 一没尸骨,二没证物,三没人证。他就算是不承认,又能如何呢? 佛祖来了都不管用! “嘿嘿!哈哈哈!”王四郎狂笑。而后当着县丞和乡绅的面,指着庞固恩道,“庞将军。你是真会编故事呀!可证据呢?你一张嘴就想把我说死,未免太异想天开了一些。” “证据是?有!”庞固恩又摆出那副侧耳倾听的样子。 而后他告诉县丞以及屏风背后的嫂嫂道:“刚才刘将军的冤魂和我说了。证据就在核桃林里。一挖便知。” “核桃林里的生石灰是我用来防治虫害的!挖出的尸骨是屯里的病死之人。”王四郎打预防针道。 庞固恩点头:“确实!但…如果我在那生石灰里挖出刘将军的官印呢?” “官印?!”王四郎傻眼了。 在他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悠时,庞固恩又对县丞道:“刘将军说了。王四郎在化尸的时候,他是什么都没了。但是可惜,官家的铜印是化不掉的。那东西现在还和石灰埋藏在一起。一挖便知。” “这…”王远远听到这里,表情复杂。 “王大人!派人挖挖看?”庞固恩逼问,并又提醒,“当然。可不要派王四郎的人去。最好由你、我以及大世子妃各自派人出来一起去挖。否则…我不放心!” 庞固恩言辞至此,话中的意思已经特别清晰了。 接下来,只等着大世子妃的表态了。 而在官场的森林里,也只有大世子妃这只“黄鹂”出场,才能真正稳定眼下的局势。 大世子妃…果然没有让庞固恩失望。 “太放肆了!” 随着一声雷霆般的女音后,大世子妃愤然起身。 而后,大世子妃在两个女尼的搀扶下,走出了屏风。 烛光灯影中,大世子妃盈月之容,如雷雨中怒放的牡丹,烈日里照耀的骄阳,美得惊心动魄,让心怀叵测之人不敢直视。 但庞固恩敢看,而且由衷赞叹。 嫂嫂好美呀。生气都这么好看。 什么是盛世美颜,什么是天降正义。 弟子又悟了! 愤怒的大世子妃一下子把官面上的所有人物都震慑住了。以至于这里理论上的最高长官王远远登时便跪拜了下去。 好像他也是犯人一般。 愤怒中,大世子妃呼唤道:“真静主持!” “在!”会仙庵真静手持佛礼应答。 “麻烦你走一趟!”大世子妃命令道,“带着庞固恩的人,以及县里的兵差去核桃林。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大的冤屈!” “是!”真静点头,而后便带着庞光、宛坨以及两个差役出去了… 在之后,整个佛宝大会场,死一般的寂静。 第二十二章 嫂嫂勿惊 窒息中,所有人都在等待。 很快,有结果了。 “报,报,报!”庞固恩的贴身太监宛坨回来了。 这家伙大汗淋漓,一见到庞固恩便急忙将一个手帕取了出来。 而后,他将手帕颤开,展示给庞固恩和众人。 旋即,大家都傻眼了。 那里边,正就是一枚龟纽铜印。 那铜印的规制,毫无疑问属于屯田将军的。 “哈哈!”庞固恩举起那印,而后望着王四郎道,“王里正,可有遗言呐!” “怎,怎么可能!”王四郎最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茫然四顾道,“我,我明明做得那么隐蔽。怎么可能留下一枚印章!怎么可能!” “做得隐蔽?!”王远远听了这话茬,心下糟了。因为这等于他自己承认了。 “当然不可能!但您还是太不自信,太胆怯了!”庞固恩说话间,把那铜印抬高了一点点,露出纹章,并又道,“这印是我的。并不是刘将军的。您看岔了。” “啊!”王四郎震惊,连带着旁边一众乡绅官吏,也跟着吐舌头。 庞固恩这操作太骚了。竟然将老奸巨猾的王四郎完全绕了进去。 再之后,庞固恩懒得理他们,只是对自己嫂嫂道,“大世子妃!您听见了,他自己完全承认了。希望您做主,希望佛门做主!” 大世子妃此时更怒了,本就白皙的双颊顿时爬上了两片怒晕。原本弯月一般的眉毛凝成了两片乌云。 嫂嫂的怒容是那么别致,那么有韵味。给庞固恩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稍后,大世子妃呼喊王远远,并“恭维”他道:“王县丞!你的治下真是天下太平,长治久安呐!你也真对得起老王爷的垂青,让你在庆王府的封地上当个官儿!” 借王远远一颗熊胆,也不敢得罪大世子妃。 登时他就跪在地上,对大世子妃磕头道:“奴才不敢!奴才这就办这混账一个斩立决。” “啊?!”王四郎听了王远远的话,求生的本能让他癫狂。 慌张中,王四郎抓着王远远的大腿,哀求道,“王老爷。你得救救我。你不能看着我死。你是收了我好处的,你那三个小妾…” “啪,啪,啪!”三声耳帖子,王远远亲自回馈给王四郎,以表示回馈。 火辣辣中,王四郎又爬到庞固恩的膝下,并道:“庞将军!我待你不薄!我给你吃,给你喝,给你女人…你,你为什么要害我,为什么要害我!” 对问,庞固恩搀扶起王四郎。安慰道:“请不要误会。毁灭你,又与你何干呢。” 王四郎彻底傻了。 庞固恩闪人后,急于洗清自己的王远远命令门外的兵差道:“来人,把王四郎带下去!” 咕咚!王四郎彻底瘫在了地上,满脸死色。 可就在下一秒,不甘心的王四郎却突然暴走!恶狠狠地从怀中拿出了一支匕首。 “五代人!我王家五代人的心血!绝不会绝在我的手里!” 说话间,王四郎发疯一般拿匕首冲向王远远。 事发突然,但王远远还是踉跄着躲开。 王四郎扑了一个空,就又冲向大世子妃。 没有人想到他竟然敢对大世子妃动手。所以就连大世子妃本人,也惊了个哆嗦。 可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庞固恩挺身而出了。 几乎是本能的,庞固恩用身躯为嫂嫂挡住了这一匕。 而后,又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在大世子妃的耳畔响起。 “有我在,嫂嫂勿惊!” 这一声呼喊,五年前陆菲菲听过。不承想在这千钧一发之间,庞固恩又一次说了出来。 不同的场景,却带给嫂嫂相同的震撼。 以至于好几秒中,陆菲菲的脑子里都是空白的。 等她反应过来,恢复思考,便看见庞固恩则在和王四郎进行着缠斗。 庞固恩敢和王四郎缠斗,并不是因为他自己有多强。而是因为他早知道,大家都很弱鸡。 既然大家都是战五渣,那就比谁装备更好了。 于是,早为今日这场鸿门宴做足准备的庞固恩,佩了剑,还早早拔了出来。 也于是,手提三尺长剑的庞固恩很快便把只有小匕首的王四郎逼迫到了墙角。 最后一剑砍出,连他的匕首,带他的手腕全部报销。 全过程,和庞固恩过去做实习,砍树杈的感觉,出奇一致。 被断手的王四郎倒在血泊里,癫狂地扯笑咒骂,俨然彻底疯了… 县丞王远远吓尿了裤子… 乡绅们纷纷扣头,说佛陀显灵了… 只有庞固恩沉稳回头,提着剑走到嫂嫂面前。 颤巍巍地,庞固恩伸手,将嫂嫂裙摆上的一片布用剑割下。 那上边有一滴血。 庞固恩举着那染血的裙摆,告诉嫂嫂道:“此等贱人的浊血,不配沾染您的衣衫。” 陆菲菲望着庞固恩,神情复杂。 小庞怎么突然这么勇的?! 他刚才的眼神,真的好像… …佛宝大会之后,陆菲菲在庞固恩那里驻留了十几天。 这十几天里,整个狗尾巴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世子妃先给自己的哥哥去了一封信,案件很快便被省里接管了。第七天,康江省平章陆派人羁押犯人,提审案件。佛门也出人做了“佛证”,进行监督。 再后来,王四郎买卖人口,采生折割,的种种卑劣行径都被庞固恩一股脑地揭发了。 事情弄到这么大,已经没有任何人敢包庇这货。 最终,王四郎被判处了一个抄家凌迟。尸骨还按照他处理刘将军的方法,用石灰水化了浇地,改善土壤。 而禄德县丞王远远,也没有好结果。 王远远作为恶霸的最大保护伞,在那夜的乱象中已经暴露无遗了。 因而,他也被庞固恩视为与王四郎同样的眼中钉。不整死会很麻烦的那种。 为了除掉这“妖官”。庞固恩在随后几天又设了个巧计,将其也捎带着拔了一波。 随后,这位昔日里作威作福的长官被判处了渎职之死。他的手下宗族,也和王四郎那些恶霸手下、家眷、仆从一起打包,发配到征东行省当签军。 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兴冲冲地来吃火锅,来搞综艺互动,结果把自己给动没了。而且还是没在庞固恩这样的传统型废物手里。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总之,庞固恩靠着佛祖显圣,沉冤得雪,全面掌管了屯堡。 最重要的是,他又一次获得了大世子妃的青睐。 很长一段时间,大世子妃满脑子都是那句“嫂嫂勿惊”。 那句话,真的很压惊。 感激之余,她让真静法师将这里的事做成金册,当作祥瑞,送往宣佛院和哥哥高官陆壮那里去,要为庞固恩请功德奖赏。 相信用不了多久,佛门和朝廷的赏赐又会颁发下来的。 不过,也不是人人都相信佛祖显圣这么愚蠢的话的。 比如庞固恩的主簿庞光,他对于这件事便有不同意见。 庞光是个老儒,虽然能力有限,但做事细致。 所以,在拿下王四郎的那天傍晚。他就单独找过一回庞固恩。 两相见面,庞光上来便问道:“主公。并没有佛陀显灵,你也并没有看见鬼魂,对?” “恩?”庞固恩听了庞光的问话,好奇道,“你如何知道?” 庞光极其佩服地回答:“官印的事情,你用了计。这就足以说明那是你布置的一个局了。足以说明一切都在您的掌握之中。” “呵。不愧是老儒呀。”庞固恩回了一句。 庞光听了庞固恩的亲口确认后,又对庞固恩问出他最大的疑惑道,“将军!您到底是如何知道王四郎杀死前任将军的那些手段的呢?我想想听听。” “为什么要知道这些?” “这…”庞光有点不好意思。 但他还是回答道:“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更何况…我需要写一封公文,向省里做卷宗汇报,他们才会派人的。” 说完这个,庞光又重点强调:“公文案牍,儒者观之。辨机最重要。神鬼之事,少提,您的前途才会顺。” 庞固恩感觉得到,庞光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完全设身处地的开始为他这个主公想主意了。 都四十岁的人了,辈分还高。却对他这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有这份忠心和担待,很难得。 难得让他敬重一回。 于是,庞固恩索性便把他“破案”的手段,以这个时代的人听得懂的方式,告诉了对方。 首先,还是那片埋死人的核桃林本身有问题。 庞固恩第一次视察狗尾巴屯的豆苗田的时候,发现土质松软,容易散开,不易结块。是典型的酸性土壤,也即儒门口中的“阳气燥重之地”。 但走到核桃林,尤其是那棵埋死人的核桃树下时,他见土壤 硬实,容易结块,陡然变成了碱性土。 土这种东西,有连续性,一般不会起骤然的变化。最大的可能便是被人后天埋入了可以改变酸碱性的物质。由这条启示,便不难找出石灰的痕迹。 庞光听了这些,恍然点头。而后又问:“那您怎么知道前任将军,是被砒霜鸩杀呢?” 对问,庞固恩回答:“简单。因为化尸之后的石灰水,含有砒霜成分,进而导致那颗核桃树也中毒了。” “啊?!”庞光闻言,满脸诧异道,“树也会中毒?” 对问,庞固恩点头。 其实,庞固恩因为过去的所学的局限性,完全不知道人中了砒霜毒是个什么样子。但是却很清楚树木中毒之后的状态。 砒霜之所以有毒,是因为里边有一种叫做砷的东西。 而慢性砷中毒的树木,就会出现木质发黑,叶片畸形,长斑纹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树木的年轮会把树木中毒的时间精确地记录下来。所以当庞固恩通过年轮,看见树木中毒和那位将军失踪的时间相互吻合后,他最后的猜疑链便通了。 庞光听完庞固恩去粗取精的解释后,满脸震惊。 纵然是自视甚高的老儒,也不得不拱手承认:“主,主公!你真是博学多才!可…你什么时候会得这些呢?” “额。”庞固恩苦笑道,“我在王府的书房里娱乐的时候,偶然得到过一本古书,上边的记载。” “哦,什么古书如此神奇?!” 庞固恩随口回答:“《绿化的捷径》,专门讲扦插、造绿等植物之学的。” 庞光点头,虽然听不懂,但越发佩服。更也第一次感觉自己跟着庞固恩这个主公,貌似是能够施展抱负,且有那么一些光明未来的。 可即便如此,他嘴上还是规劝庞固恩道:“这想必是大世子妃当年留下的兴趣爱好。这花草之学,乃女乐之术,奇技淫巧,劝主公不要过分痴迷。” 庞固恩知道这些儒门的人都有职业病,如果不发表点意见,就显不出他的存在来。所以就随口答应道:“一定一定。回头我就把这奇技淫巧,还给嫂嫂。” 第二十三章 夹缝做人陆平章 …大世子妃进驻庞固恩府内的第三天。 王四郎在大行朝的康江行省,算不得什么大人物。 但被庞固恩杀掉的王四郎就不一样。 庞固恩能让它的尸体,像一粒丢在静水潭里的石子儿,泛出影响深邃的涟漪… …六百里外,康江省城,平章府。 平章府的办公厅里,康江行省平章——陆远正焦头烂额。 作为康江行省的三把手,堂堂正四品的帝国高级官员,陆菲菲的弟弟。陆远其实活得特别憋屈。 东洲大行朝的官僚体制有点特殊,行省里的主要领导有三个。大头是右丞相。在往下则是上、下二位总管平章。 右丞相管理一省的军权和人事调动。上平章管理税收和钱粮。剩下诸如审判、缉拿、教育、赈灾、进贡、联欢会、领导开综艺互动等等一切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就都是下平章总管的。 而陆远,正就是这个下平章。 下平章陆远最近很不爽,因为行省里的情况不太好。 白莲会到处为非作歹,打着佛的名义招摇撞骗搞双修。 女土匪麻花姑又下山劫掠了,还阉了汝安县的哈员外。 再有就是德云诗社里的那帮秀才,居然敢聚众闹事,要上书朝廷,重开科举…老子都不敢管的事儿,你们敢管?! … 这些纷繁复杂的事情,弄得陆远非常头大。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又有小司报告,说麻县的屯田将军史出杰来访。 陆远一听这个名字,头更大了。 史出杰是个不老实的人,德云诗社那帮秀才聚众闹事,就有他。 好好镀金,好好享乐,当你的官二代不好吗,为什么要带头聚众?真没出息! 史出杰如此无法无天,俨然一个找事儿小能手。但陆远既不敢办他,也不敢训他。 全因为这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姓“史”,是江南右丞相的嫡长子。 江南史家,树大根深,陆氏一族如果想继续在南方混,就必须得跪舔。 所以,在听说史出杰来访的消息之后,这位平章大人即便再恼,却也不得不让这人进来议事。 史出杰人如其名,是一位二十郎当岁的年少英才。眉宇间透着世家大族年轻人所特有的底蕴和自信。典型的阳光开朗大男孩。 他见到省里的三把手后,不卑不亢地行礼。而后对陆远提出自己的要求道:“平章大人。我是来请兵符的。” “请兵你找丞相去。等等…你要兵干什么?”陆远想起德云诗社聚众闹事儿的事情,心里一“咯噔”! 对问,史出杰回答:“我要出城搜剿。” “搜剿?”陆远听得心惊肉跳,“你要搜什么剿?” “白莲会!”史出杰咬牙切齿地回答,“白莲会掳掠了我的‘金香婢’,我不杀之,誓不为人!” 陆远听了这位屯田将军的汇报,松了口气。 史出杰家的琵琶姬金香儿跨省慰问,旋即失踪的事情,在康江省弄得沸沸扬扬,也有将近三个月了。 因为史出杰地位特殊,所以这个案子,省里是认真办了的。办的结果虽然不尽如人意,可也有了一些眉目。大概率是白莲会那帮不长眼的家伙所为。 白莲会是康江行省里不可说的一股力量。他们为非作歹,却又和佛门以及官场老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就和个马蜂窝一样,正常人没人乱捅。 但史出杰不是正常人。 陆远完全没想到这人竟然为了个女婢,募兵请符,要搞更大的。 说他痴情,还是说他猪油蒙心。 “这胡乱募兵的事情可不兴搞呀!”陆远以长辈的身份,苦口婆心地劝史出杰道,“你们德云诗社刚闹完事儿,现在情况特殊,怕火里浇油,有人诬告你谋反的。” “反了也不能忍!”史出杰一脸执拗地回答,“我和金香儿有约,誓要双宿双飞。” “这…”陆远头大。转而为笑道,“一个女婢而已。咱不能为了她,犯原则错误呀。” 陆远又笑着建议:“你看这样好不好。这康江省城的勾栏里也有不少挂头牌的娇娘子。将军你没事儿干就多看看,多逛逛。看上的就买回去,本大人给你走公款。” 陆远似乎怕史出杰不满意,就又道:“实在不行…我帮你和‘一捧雪’牵个线。不过她是咱康江省的第一等的花魁女。不敢保证一定能跟你。毕竟她背后还有…” “我要的不是人!”史出杰又一次强调,“我要的是脸!” 陆远心道:这年轻人,太轴了! 这年头要脸还当什么官呐。得学会跪着挣钱。跪着才有仕途。 史出杰的态度,让长官大人很下不来台。就仿佛被一根鱼刺卡在了喉咙里。 而偏偏这个时候,一个小司又跑到他面前“火上浇油”道:“大人!又有人要找您!” “又谁?!”陆远瞪着对方,两只眼睛仿佛要冒火。 “一个尼姑!女的!”差役磕头,又道,“说是您姐姐,庆王府的大世子妃派来的。有重要案件向您禀告。” “重要案件?”陆远诧异加头更大。 自己姐姐自从入佛门清修之后,已经至少三年不问世事了。这怎么突然有了重要案件? 而且正常来说,案子应该是由当地县级官府一级一级上报的呀。怎么能越级呢? 因为好奇,也因为想喘口气。陆远终究让那尼姑进来,汇报姐姐的情况。 片刻后,一个女尼姑,手捧一封公文来到了陆远和史出杰面前。 尼姑冲陆远举动行礼:“我佛慈悲,随喜赞叹。祝平章大人万事如意,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佛光普照,早升西天…” “客套话免了。”陆远直接问尼姑,“我姐要报什么?” 对问,那尼姑回答:“十年前,狗尾巴屯刘将军失踪之案。有了重大的进展。” “呼!” 随着尼姑的话,在场所有人的呼吸都是一致。 这个案子,在康江行省,还有一个更着名的称呼——桃妖案! 十年前,康江行省狗尾巴屯的屯田将军失踪在了一片桃树林中。从县里,到省里接连派出十几批仵作和大狼狗毫无进展,真真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最让人头大的是,受害者是陕川的刘姓大氏族出身,家庭背景深厚。弄成那个样子,家属自然不会放过。 因为案件迟迟没有进展,康江省的官场迎来了一场大地震,从下平章到县丞,撸了十几个人。 陆远正就是在那次的官场地震中补缺上台的。 十年间,这案子越传闻越诡异,并最终变成了大行朝建国以来,康江行省的三大无头诡案之一。 如今,即便是十年之后旧事重提。都让人感觉脊背发凉。 陆远暗思:十年前的老案子,我姐姐又非仵作,怎么可能调查清楚? 思索间,他又质问那尼姑,“你确定你没说错?” “确定!”说话间,尼姑将手中捧着的公文纸交给陆远,并表示他想知道的一切,都在这封公文之内。 陆远闻言,迫不及待地拿过公文纸,详细地翻看。 没过多久,陆远的脸突然抽搐了起来。吓的一旁的史出杰,都以为大人突发了羊癫疯。 第二十四章 感恩同事史将军 陆远自担任平章以来,从未见过让他如此震颤的案件报告。 所以随着阅读的深入,陆远的神态戏剧性地变化着。 从一开始的满脸狐疑,到后来的将信将疑,再到后来的深信不疑, 最后他则是一声长叹! “噫!好了!”陆远拍着手喊到。那精神状态看的史出杰和尼姑面面相觑。 史出杰更是关切的问道:“大人,需要我拿药吗?” 谁知陆远没搭理他。依旧只是自顾自的拍着手道:“好呀!好呀!十年的大案,竟然真的结了!哈哈!” 大笑后,陆远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仿佛把这几日的郁结都倾吐出来了一般。 陆远是聪明人,虽然知道大世子妃姐姐呈递给自己的这封报告信中有诸多臆测的环节,但砒霜害人,石灰化尸,毒药入树的种种推测,却都鞭辟入里,环环相扣。 最重要的是,那个王四郎已经认罪伏法而且疯了,县丞王远远也都是人证。 铁案已经完全坐实。 十年前的案子终于能结了,把这一桩功绩收揽到自己麾下,对于自己的仕途履历非常之利好。 眼下,陆远唯一的疑问就剩一件。 这个破案的屯田将军,被自己姐姐反反复复提及的“庞固恩”是谁呢? 陆远的印象中,只记得在庆王府上,有一个养子叫庞固恩。 但这个庞固恩乃是个极品废物呀。除了蹴鞠种地,北里游乐,便什么都不会了。 可这书信里的庞固恩明显不是那样的人。 仅仅是依靠对树木年轮的辨识,以及对土地的了解便能破获犯人诡谲的作案手法,找到失踪多年的命官尸体,并以此设计,让犯人崩溃认罪。 这样的头脑和阅历,怎么可能是庆王府的那个废物干的呢? 所以,肯定不是一个人! 是重名? 很有可能! 毕竟,康江省那么大,各种在职、挂职的屯田将军有几十个,而下平章又不管军政,不认识很正常的。 “陆大人!陆大人!”史出杰见陆远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宁眉头的,很不理解。 陆远听了史出杰的吆喝,眼神得意地望向这个后辈。 虽然因为史家的威望,陆远不敢真的拿捏史出杰。可也是很看这小子不惯的。 恰恰在这个时候,自己的姐姐给陆远递来了“刀”。 管他庞固恩是不是那个废物,反正先拿来用用,压压这二世祖的气焰再说。 心念一定,陆远当即端起官架子问:“使将军。你知不知道本官这几天闭门不出,是在干什么?” “这…”史出杰摇头。 陆远突然如卧龙在世般吼:“本官等的就是今天,等的就是你和这封信!” “我?!”史出杰听了陆远的话,脸上更加诧异了。 他调来这康江行省还不到三个月。和十年前的那桩惊天大案有什么关系呢? 陆远见史出杰不解,便把这封名为家书,实则为案件报告的玩意交给史出杰,让他自己看。 看着看着,史出杰震惊了,看着看着,史出杰激又动了。 最后他也如陆远一般道:“噫!好了!” 史出杰如此激动,是因为他看见自己的女婢,心心念念的金香儿也在罪魁王四郎拐卖人口的名单上。刚被那个叫做庞固恩的屯田将军解救。 “这,这个庞固恩是谁?!竟然能只凭借树木的年轮,土壤的颗粒,就判断出如此惊天大案。还帮我找到了香儿…”震惊激动中,史出杰絮絮叨叨,“…奇才呀。” “你用不着过分赞誉他。”陆远望着史出杰那欣喜无措地样子。知道自己该贴金了。 于是,他话锋一转,告诉史出杰道:“这个人。正就是我姐姐的小叔子。庆王府的养世子。是我一手栽培的连襟。他干的一切…都是我授意的!” “哦!”史出杰闻言,面带愧色。 而后,陆远发挥自己的特长,又告诉史出杰说。三个月前他听闻江南右丞相的小婢失踪之后,就敏锐地察觉到这件事非同小可,和十年前的旧案,以及一个若隐若现的拐卖人口的团伙有重大关系。 再后来,能力强大,善于推理的陆远发动佛门、儒门和道门的关系,层层排查,抽丝剥茧,逐渐缩小包围圈,并最终锁定了罪大恶极的白莲会和王四郎。 而他的姐姐,以及新晋的干吏庞固恩,则只是在他英明领导,果断指示之下更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而已。 有他的英明神武,这才解决了十年前的陈年旧案,顺便找回了史出杰的女婢。 史出杰听完陆远的话,虽不全懂,但大感震撼。 一旁的女尼姑则惊瞪着双眼,摆出一副: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而陆远本尊则继续笑呵呵的,以实际行动向所有人证明:论厚颜无耻,你们都是弟弟! “这位师太!”陆远一边疯狂暗示那女尼,一边道,“作为联络人。我说的这些,你也是知道的?” “我佛慈悲!不打诳语!”女尼无奈,只能以默然之法,颔首回应。 “看看!她点头了。”陆远又告诉大受震撼的史出杰,“史将军。这件事儿我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的,可是你的表现太让我失望了!” 话锋一转,陆远终于对史出杰捅刀子了。 一时间,陆远站在庞固恩的“肩膀”上火力全开。什么“不体恤上司”“不懂得谦虚”“玩忽职守”“抱薪救火”之类的大帽子,一起往史出杰的脑袋上扣。临了陆远还以惩戒的名义,要扣他一年的俸禄。 但他念在史陆两家祖上有旧故,陆远还曾在史老太公门下读书的种种关系上,暂且记下,以观后效。 就这样,陆远借助姐姐陆菲菲和庞固恩的好消息,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打击了史出杰的莽撞气焰,顺带拔高了自己的形象。 这推手完得相当漂亮,弄得史出杰一点儿脾气都没有,而且还很感激。 他感觉,领导如慈父一般关爱自己,同事庞固恩更是帮他找到了心爱的女人,还请求完璧归赵。都是好榜样。 面对这样的榜样,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工作呢? 思想间,这位大公子抬头,望向窗外。 他感觉天更蓝了,草也更绿了。 第二十五章 通宵辞别金香儿 …嫂嫂进驻的第五天。 庞固恩赶走王四郎之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正本清源,不是速查裙带,而是处理金香儿。 庞固恩必须送她回到她原来的主人,康江省的另一位屯田将军,史出杰处。 毕竟,这是他们两个交易的一部分。 庞固恩办了恶霸王四郎,顺便解救了史将军的小妾并大度奉还,听着是多么顺耳。 但金香儿不同于一般的女子。所以在她离开之前,庞固恩还是抽空与她有过一番深入的,广泛的交流。 还记得,那是一个月黑风高,万籁寂静的后半夜。 庞固恩独自来到金香儿的闺房。 两人相见,良久无声。 毕竟也是相处过十几个日夜的,要说一点儿感情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此感情非彼感情。当时两个人完全是出于自保的被迫相处。现在两个人如果不分开,也注定对谁都不好。 沉默过后,庞固恩先开口: “王四郎疯了,其余知道你我之事以及残害你的人,都用毒你的方法弄哑了。我太监宛坨办的。他办事你可以放心。你我的事情,从此不会有人再提及。” 金香儿闻言感恩:“多谢庞大人。” 庞固恩挥手,又道:“上边说,明天史出杰将军和佛门提审这件案子的人就要来了。到时候怎么和他解释,全看你自己了。” “大人放心!”金香儿道,“我主子对我很好。我有手段让他相信我的。” “我懂!”庞固恩点头,又无奈道,“从此,咱俩形同陌路,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金香儿听了庞固恩的话,樱唇微启:“我和将军。本来就什么都没有。” 金香儿这话,本是十分贴心的。但是听在庞固恩这里。却还是感觉苦涩。 哎!这老婆…终究还是别人的呀! 微微点头后,庞固恩起身欲走。但却被金香儿突然挽留了。 “恩公!”金香儿含情脉脉地叫住了庞固恩。 略微犹豫后。她又言道:“听我一句劝。不要再当这里的屯田将军了。想办法逃命。” “哦?你怎么也这么说?”庞固恩闻言回转。 金香儿又是略微踌躇,而后告诉庞固恩道:“我在史丞相府邸上,早听说过你的名字和庆王府的事情。” 原来,庆王被当今的大德皇帝盯上,强制实行推恩令的事情,虽然已经是举国皆知。但江南右丞作为在地方、朝廷都位高权重的主。却是知道更多内幕的。 其实,这庆国推恩。是一个皇帝设下的拔苗之计。 当朝皇帝嫉恨曾与之夺嫡的弟弟庆王,一直想要除之后快。 但无奈庆王太过于能装,整日纵情声色犬马,让他完全找不到消藩的理由。而且庆王早年南征北战之时,也积攒了大量的人脉和威望,不好轻易拔除。 于是,他才定下这个推恩分国之计。从庆王的子女下手。先分散其实力,进而把这些个能力欠佳,但敢冒头的王二代们各个击破。 一方面,这样可以断了庆王的根,另一方面,还有概率气死庆王本尊。 可以说,推恩分封只是大行朝皇帝更大计划的第一步。 只要是庆王的肱骨,最终就都逃不过被朝廷设计整死的命运。这是内定的事情。 只是这把屠刀,没那么快落到庞固恩身上。 金香儿作为被江南右丞相宠爱的琵琶姬,没少出堂入室。所以这里边的门道,她都清楚,更也知道这话掉脑袋,绝不是对旁人该说的。 但在她心里,庞固恩其实早不是旁人了。 所以她说了这些,并又对庞固恩提建议道:“恩公!你虽然是庆王的人,但只是养子,又非国姓。按理说是能够逃脱这浩劫的。只要你和庆王划清界限,我再和我主子美言几句。自然就过了。” 说完自己的想法,金香儿又对庞固恩介绍自己的主子史出杰。 她说道:“我主史出杰别看和你一样,都是屯田将军。但他为人爽直大度,且是江南史家的嫡长子。他听了我的话。一定会将您收留的。日后您跟着江南史家,也一样的前途无量。” 说完这些,金香儿深情:“将军。我不忍看着你死呀。” 庞固恩听着金香儿的话,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毫无疑问,庞固恩想活。 但也毫无疑问,庞固恩不想当三姓家奴。 庞固恩当庆王的养子,是这个世界的亲爹用命挣下的,他没得选。 但现在他有得选了。这个选择,是自己靠努力睡…哦不…救金香儿换来的。 庞固恩依靠自己的努力,又一次站在了抉择命运的风口上。 但这一回,他俨然并没有珍惜这个机会。 细细地权衡利弊后,庞固恩告诉金香儿:“香儿。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你的好意,我不能接受。” “为什么?”金香儿难掩的失落。 庞固恩心里嘀咕:还不是因为你是别人的媳妇! 金香儿回到史出杰的驻地,在这个没有互联网,没有手机的时代,距离会形成天然的屏障。物理上地让两个人不会旧事重想。 但如果庞固恩距离金香儿太近,那可就不一样了。 金香儿是什么段位的女子,庞固恩经过这几日的接触,已经深有体味了。 这日后要是距离拉太近了,难免不会肠来肠往。 庞固恩和史出杰没啥仇怨,犯不着往人家那里持续输出绿化项目。而且在这狗尾巴屯,他也确实还有放心不下的人和事儿的。 心里虽然非常清楚问题的关键。但庞固恩更清楚话不能这么说。 面对人家的好心,得找个高大上的妥帖理由来拒绝才合适。 所以一声叹息后,庞固恩忆往昔道:“香儿。你知道丁卯奇荒吗?” “知道!”金香儿点头,“那年天下大旱,颗粒无收。我就是那一年被卖到右丞相府上的。” “那一年,庆王府的日子也不好过呀。”庞固恩借着旧主的回忆,忆往昔道,“我记得清楚。老王爷为了让大伙活命。把王府的库存金银拿出换了米面。” 说话间,庞固恩特地伸出一根指头道:“一斗金器,换一斗粟米!就算王者之家,主母以下也是餐餐举粥!” 说话间,庞固恩的声音变得感慨了很多。 他又道:“但就算是困难成那样,老王爷也没有亏待我。他让我和别的世子一样,餐餐有米,顿顿有肉。他告诉大王妃,既然认我庞固恩当了养子,就对我有责任!” 这些往事,败家子庞固恩长大后就没当过回事儿。但穿越来的庞固恩想出来,却是别样的感觉。 毕竟,他是个农学生出身,他的根在农村,他曾经也有一个好父亲,而父亲也默默地承担着那些责任。 触景生情中。庞固恩又道:“从那个时候起。我才明白在这个世界,金银之类的玩意,远比不上粮食来得珍贵实在。也才知道,人活着不能光为了自己。得为承诺过的人和事业负责。” 庞光、宛儿、宛坨,以及这里许许多多的屯民,都是庞固恩承诺下的。 更不用提出屯三十里外会仙庵,还有对他许以祝福的嫂嫂,在等着他日后报以深谢。 所以,庞固恩不能离开狗尾巴屯,不能不管庆王府。 金香儿听了庞固恩的话,原本惋惜的脸上突然泛起了浓浓的敬佩之色。 激动中,这个有情有义的女子竟然冲着庞固恩跪拜了下去。 大礼,磕头。 金香儿哽咽道:“小女子以许身史家。无以开脱。只恨不能跟随明公左右。如有来世,定然结草衔环,做牛做马,报答君恩。” “你心意我领了。明日你还要认主…趁着天还未亮,好好歇息。” 庞固恩说话间起身,但却不承想这时,金香儿伸出玉兰指,轻轻勾住了他的衣襟。 佳人抬眸,眼如春水,颜如芍药。 两厢对视中,那金香儿恳请道:“恩公。趁着天还未亮。让我再侍候您一回?!” 庞固恩本是想拒绝的。 但无奈,子孙后代需要他出头。 于是乎,冒死留下为金香儿加了顿注水肉的夜宵。 第二十六章 庞将军大恩 …为金香儿加餐的次日早晨。 通往狗尾巴屯的官道之上,走来一大队人物。 这一队人,鲜衣怒马,非常排面。为首的是一儒官和一个光头亮眼的番僧。身后十几个差役全副武装,杀气腾腾。 沿途百姓如果有认识字的,能通过旗纛和牙牌,看出这些人是省里大衙门“肃政廉访司”派来地方查案子的。 如果不认识字,那也不打紧。 因为他们还能通过为首儒官差手中的“狴犴令牌”,猜出这人被赋予的权利。 那是银狴犴牌,是大行朝廷的“假节”。 大行律法云:持银狴犴牌者。行省之内,从宜行事,五品以下犯官、贱民、儒人、道人,皆擅杀不问!唯不可害僧。 而这个被赋予如此生杀大权的儒门俊杰不是别人,正就是江南史家的大公子,从七品的屯田将军——史出杰。 史出杰亲自往狗尾巴屯找庞固恩提审“桃妖案”,是康江行省三把手,陆远的授意。 十年前的桃妖案是惊天大案。原本是绝轮不到史出杰这样的七品芝麻官前往提审的。 但陆远作为康江省平章;作为肃政廉访司的大领导;作为一个在官场混了十余年的老油条,做出这一番安排。自有其合乎的道理和深沉的心机。 陆远作为大世子妃的弟弟,作为江南陆氏的子弟。自永远把陆氏的生存发展放在第一位。 而已经相对衰落的陆氏如果想要保证自己的地位,则又必须得和别的大家族、大势力搞好关系。 所以,陆远反复权衡。决定让史出杰去办案。为的就是给这小子一个表现的机会,同时促成他和金香儿的相会,进而感恩戴德。 这样,陆家和史家的关系自然拉近。 除此之外,这个案子是自己的姐姐陆菲菲检举的。而陆菲菲和会仙庵的人又自愿做“佛证”。 有这一层关系,便也得照顾到佛门的权威。所以陆远便通知了宣佛院。请宣佛院派了一位“法师”做“副使”来参与案件。 这位法师,也是陆远亲自举荐的。 他法号“拜灯”。出家前也是岭北刘氏的大族。还是和平章陆远走得最近的一位佛门“道友”。 这一番计算下来。陆远既拉了史家,又碰瓷了岭北刘氏,顺带捧了佛门的臭脚。真可谓机关算尽。 但这还不是他全部的目的。 在陆远的内心深处,他还有一个更龌龊的想法。 陆远还想借助这次案件的机会,帮自己的姐姐陆菲菲牵线搭桥,嫁入史家。 让庆王府的大世子妃和史出杰结姻缘。这事听着挺天方夜谭。 但是在老油条陆远心里,却是他最期盼,也最感觉能成功的事情。 一来,庆王府已经不比当初了。随时会被皇帝灭掉。让姐姐改嫁进而撇清关系,对自己,对陆家,对姐姐都好。 二来,庆王府好的时候,姐姐也不受待见。陆远心里对此不平已久。 三来,姐姐虽然年近三十。但样貌身段,才华能力,尤其是威望和影响力,在江南四大家族里都是有口皆碑的。让她嫁史出杰,那是绰绰有余。也定然能够在日后把持史家的资源。 当然,这件事儿虽然要紧。但执行起来也还是有难度的。 不过陆远不怕。 作为官场十余年的老油条。平章陆远早就想好后手来撮合这一对儿了。 而这个后手不是别人,正就是他安插在钦差队伍里的二把手——佛门六品的拜灯大法师。 拜灯受了朋友陆远的示意和银钱好处。也很想撮合这件事儿。所以一路上没少提点史出杰。 但无奈,史出杰这小子太轴了些。 自从和史出杰组团以来,史出杰念叨最多的就是他的女婢金香儿。 其次则是那个神奇的,靠佛陀和神鬼破案的庞固恩。 至于陆远最在乎的陆菲菲。这小子真就一个字儿都没提。 这不好呀!你得提呀,你不提的话…我那一千二百两不就白拿了吗! 于是乎,拜灯大师很想见缝插针,讲一讲陆菲菲高贵的出身,美丽的芳名。虽然他自己都不信一个三十岁的珠黄女人,还能剩下几分颜色。 但无奈,史出杰满脑子都是金香儿和庞固恩。 时不时,他就会亢奋地说道: “金香儿被拐三个多月,还能被找回来,看来我俩是天注定…” “这位破案的庞将军真乃神人。回头我见了他,一定好好答谢…” “谢什么礼呢…” “史将军!您严重了!”听到这里,拜灯大师终于忍不住了。 作为与官场老油条臭味相投的老油条。拜灯提醒史出杰道:“将军你才是这次负责办案、破案的。功劳在你,那庞固恩只是个下吏。” “…对了!送他一匹马!”史出杰则一脸自顾自地说道,“还得是好马!那种动起来嗷嗷叫的!这样才对得起人家的大恩,对得起我们史家的体面!” 拜灯大师听了史出杰的话,一脸的“带不动”。 同时,他还很好奇。 这个庞固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前两天刚从宣佛院打听到,这人为佛陀供奉了罕见的双色莲。这紧跟着就又利用国师的开关手串加持,破了西南大案。 他区区一个七品的宝莲居士,而且前绩不佳,为什么佛三番两次地帮他? 这样的人全盘接手了王四郎的摊子,难道也是佛的授意? 如果真的是佛意的话,或许日后的生意直接和他做,反而更好一些… 毕竟,拜灯大师可是职业信佛的。 想到这里,拜灯大师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 貌似,两个人在那越来越近的狗尾巴屯上,都看见了美好的未来。 …正午时分,狗尾巴屯外最大凹口。 因为城门塌了。所以土墙凹口就是举行欢迎仪式的地方。 史出杰来时,正看见庞固恩带着个手下和县丞王远远的差役,凄凄惨惨地列队。 望着这一幕,史出杰不由得震惊不已。 这就是庞固恩的城? 土坷垃加木篱笆! 这样的地方还不如他封地上的猪圈。 庆王府的人,竟然混到如此凄惨了。 史出杰在震惊的时候,一旁的拜灯大师也没闲着。他用眼睛不停的寻找陆菲菲或者金香儿的身影。但无奈没看见一个女眷。 没能满足好奇心和牵绳欲,拜灯大师有些失落。 失落中,拜灯大师只能先跟随着史出杰一起行官面的礼仪。而后一行人官宣进城。 进城的过程中,按照大行朝的规矩,本来庞固恩是要给史出杰牵马引导的。 但史出杰因为金香儿的事情,对庞固恩感激至极,竟然亲自挽着庞固恩的手,并肩一起向里走。 这,自然又让那些乡绅们大跌眼镜了。 史出杰都这样,一旁官员自然也只能是跟在后边,又让庞固恩当了一回众星捧月的月亮。 狗尾巴屯没有官衙。庞固恩只能将史出杰引导到了原属于王四郎的艳阳楼中。 史出杰如此礼遇自己,庞固恩也很受宠若惊。所以讲茶大堂里二次行礼之后,庞固恩便急忙让宛儿牵出了金香儿,好让这琵琶姬和史出杰相见认主。 须臾之后,金香儿抱着琵琶,穿着盛装,全须全尾地来到了大堂之中。 佳人才子相见,顿时眼圈就红了。 官老爷们见了佳人,顿时眼睛就红了! 乖乖! 拜灯大师和王远远等人心中暗惊:怪不得这史出杰心心念着金香儿。确实香呀!这样的女子,不能说是绝色,但也以是极品尤物。 惊讶的同时,众位老爷们自然也很羡慕。 史出杰有这样杰出的家婢,还能失而复得,这上辈子得修的什么福分呢。 还有庞固恩,也太仗义了。得到如此美人也不据为己有,看来是定力非凡呐。 此子恐非池中之物。 第二十七章 走个流程 庞固恩原本不想让金香儿在公共场合和史出杰相认的。 毕竟,公共场所人多眼杂,不利于金香儿做各种说服工作。 而且史出杰作为一个将军,稀里糊涂丢了自己的老婆,这种现眼事儿也挺丢人的。 但无奈的是,史出杰不允许。 在来到艳阳楼的这一路上,史出杰拉着庞固恩聊了很多。从理想到青春,从森林到草原。 作为同样的年轻俊杰,屯田将军,两个人很快有一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除此之外,史出杰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金香儿何在”。 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廉访司的基层领导。都问了十遍了,庞固恩还不交人,真的有点说不过去了。 于是乎,提前送出注水…哦不…琵琶姬。让基层领导安心。 而事情,也确实达到了史出杰想要的结果。 望着自己心心念三个多月的女人,史出杰惊喜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而当他从新恢复了说话的能力之后,更是立刻握住了金香儿的上臂,冲她吐相思道:“娘子受苦了。” 娘子?! 众人闻言,都是一惊。 娘子是称呼正妻的。史出杰以这般口吻称呼金香儿这样一个琵琶姬,足见此女在他心中的地位已与正妻无二。 这一幕,让拜灯大师心尤其凉。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幅温馨的场景,温的庞固恩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无心插柳,乃至于此。 庞固恩于心中一遍遍安慰自己时,温馨的相会渐入尾声。 彼时,金香儿正色,低眉顺目地伸出一根指头,指了指庞固恩的方向。 这俨然是在提醒自己的主子,别忘了还有旁人。也别忘了要感谢恩人。 史出杰是性情中人,但并不傻。 他见婢女指引,立刻会意。旋即扭头,走到庞固恩身边。 而后,他鞠躬行礼,同时说道:“庞大人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日后定当深谢!” “咳咳!”庞固恩正色。急忙扶起史出杰,并道,“哪里哪里。我做的都是应该的,应该的。深谢就不必了。只要史大人您舒心就好。” 就这样,宾主寒暄,好不融洽。 庞固恩对史出杰有些愧疚。却反而导致史出杰感觉庞固恩这人虚怀若谷,大度温良,远不是传闻中那样的王府废物。是一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回头,或许可以把他引荐给德云诗社… 前戏流程走完了,史出杰内心最大的担忧也没了。 于是,开锣审案的正规流程开始。 开锣审案,走的是儒门人事。所以除了史出杰、庞固恩和王远远之外。旁人几乎插不上话。 审案的过程非常顺利。 因为史出杰基本等于照本宣科,把庞光写的材料又诵读一遍,召唤证人和罪犯进行对质、画押。 而庞光的材料,又全都来自于庞固恩的口述。是提前两三天他就斟酌好的。 一切,真就只是走个程序而已。 不过这流程,可是一点儿都不无聊。 案件审到一半的时候,需要照律传唤证人,指证罪行,签字画押。 此时,王四郎已经疯透了,不管如何指证,也没法反驳。所以前边十五批证人,从小孩到妇孺到他反水的手下,大家走马灯的来了一遍,没啥幺蛾子。 但第十六波出场的证人与众不同。 因为她正是庆王府的大世子妃。 大世子妃金枝玉叶,又有佛门背景。不是什么人想见就能见的。如果不是帮庞固恩,不是必须要走完朝廷的程序,她也早就回会仙庵了。 可正也因为其人没走。所以在场许多官僚、差役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有个小九九。 他们想借着这升堂的时机,看看庆王府大世子妃的风韵。回去之后,也好和街坊同僚之类吹吹牛,讲讲世面。 所以,在大世子妃出场作证的时候,上到王远远,下到衙门堂差,无一不是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尽情期待的。 须臾后,大世子妃入堂了。 世子妃正式登堂,必须有排面。所以始终有三个女尼跟在身边。并由会仙庵大主持真静法师引路。 这三人,各自捧着佛像、诰命金册和霞帔。象征着陆菲菲“佛、士、王妇”的复杂身份。 因为大世子妃是正三品的夫人,王族的女人。在座之人都没她的品级大。所以她一出场,众人不管是在座的还是在立的,都立刻起身。 有官衔的鞠躬作揖,没官衔的跪拜叩首。 而后,所有人才敢略微抬起眼来,仰看世子妃的真颜一眼。 第一次,大世子妃的容颜在日光中,毫无保留地展现给世人。 世子妃素袍束发,白肤粉面,尖履布带,体有莲香。 但即便已经低调至如此了。却也遮不住她的雍容大气,典雅端庄。反而将她衬托得更似菩萨降世、天女下凡。 大世子妃的气质如皓月当空,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以至于立刻便把明艳的金香儿给比成了萤火。 以至于就连已经痴傻的王四郎见了,也收敛了癫狂,冲着大世子妃颤巍巍跪拜下去,连声忏悔道:“菩萨饶我,菩萨饶我…” 在王四郎一声声地懊悔救赎声中,众人不由得更加对大世子妃肃然起敬。 何为国色? 众人悟了。 在场百分之九十的人,一生的认知和美学天花板,也就此定格。 但庞固恩俨然不是那百分之九十中的一分子。 大世子妃是他的嫂嫂,俩人住得又近,注定是要经常走动,来日方长的。 世子妃坦然接受了众人的行礼后,坦然落座。 因为世子妃身高位大,自然是坐在上位,并有特权。 朝廷问话和指正她不需自答,只需要史出杰把庞光写好的东西念诵出来。如有异议,她叫停改正便可。 卷宗里的东西,都是事先校对好的材料,经过庞光润色,圆润的很。所以从头至尾,世子妃也没提出自己的异议。 不过就在众人收书,准备让大世子妃签字画押的时候,世子妃提起中毫的兰指,却突然顿笔。 而后,世子妃在堂上第一次开口。 她一上来便问一旁的史出杰道:“你打算判那王四郎什么刑罚?” 对问,史出杰和旁边的人都是一愣。 他们没想到,大世子妃说话声音居然这么好听。 即使是最严厉的质问,也宛如美妙的仙音。 真不愧是王家的女人。 第二十八章 她是我安排的 世子妃突然的一声仙音,竟让众人有些无措。 还是庞固恩气定神闲地捅了捅史出杰,这小子才反应过来,进而回答:“按律法。此人当斩。” 随着史出杰的回答,世子妃口间轻蔑的“哼”了一声。 紧跟着,世子妃缓缓起身,带起些许荷香。 伴随着世子妃的动作,一旁在座的大人、差役们也全都跟着起身恭敬。 纵然这些人明知道庆王府以中落,但还是摄于大世子妃的气质、品阶和佛门背景,不敢有丝毫的越制不恭。 没办法,这就是魅力和能力的综合体现。 世子妃环视众人之后,突然指着史出杰手中的文案说道:“这文案上写的东西不全。我还有些西洋景,想让众位大人们去看看。” “西洋景…”众人听了世子妃的话,面面相觑,貌似都不知道这世子妃是个什么意思。 却在这时,一旁的佛门六品真静大师开口道:“我佛慈悲!大世子妃要请众人大人看的东西,老身知道在何处,是什么。还请众位随我移步。” 说完这个,真静的口气变得更加阴沉了一些。 她又对不明就里的众位大人们说道:“我提前给众位提个警醒。你们要看的内容,是王四郎做下的妖孽,那情景,几与地狱的景色无二。” “这…”史出杰听了老尼姑的话,脸已经有些发白了。但毕竟是主管官员,不去不可能的。 于是点了下头后,史出杰便押解着王四郎,领着随从差役,往讲茶大堂外走。 却在这个时候,大世子妃又开口。 世子妃对庞固恩道:“固恩,你且留下。我有话单独与你说。” 呼! 随着嫂嫂的吩咐,庞固恩点头。而一旁的那些大人、差役们则纷纷投来惊羡的目光。 居然被留下和大世子妃面授机宜,独享那么好听的雅音。 只这份“殊荣”,便突破了在场百分之九十的人一生的认知天花板。 关键是,这个被大世子妃青睐留下的人还是庞固恩。 而在众人的传统印象里,庞固恩是庆王府出产的标准废物呀。 为什么一个庆王府的废物,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世子妃的赏识。还能撞大运,得到佛的青睐? 庞固恩在嫂嫂背后所做出的种种努力,这些人看不到,就算也看不懂。 所以他们只以为,庞固恩是单纯运气好,是关系户。 这样的想法弥散开。就导致大伙看庞固恩的眼神有一种微妙的变化。 “我上我也行”的情绪,跃然脸上。 但没办法,大世子妃留下的就是庞固恩,不是长得最帅的史出杰,不是胡子最长的王远远,更不是眼放光火佛法最高的拜灯大师。 你说气人不气人。 在不是很好的氛围中,众人缓缓而去,讲茶大堂里只剩下了庞固恩和嫂嫂二人。 当讲茶大堂的门缓缓关上,嫂嫂端着的架子立刻收了起来。 虽然依旧气质出众,但变得和蔼可亲了。从个冷面的玉观音,一下子成了充满人间温暖之气的肉观音。 相对于放下架子的嫂嫂,庞固恩却毕恭毕敬,丝毫不敢越制。 所以在对着嫂嫂行礼之后,他才又道:“多谢嫂嫂相助。若没有您的出言配合,那王远远。我是拿不下的。” 出言配合… 是的。刚才大世子妃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庞固恩的授意。 就在庞固恩找金香儿做穴道按摩的前一天晚上,庞固恩也找了大世子妃沟通。 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整死县丞王远远这个王四郎的保护伞,好还庞固恩一个枕边清静。 当然,大世子妃作为朝廷的命妇贵胄,一般人是不能随便见的,否则容易被人说闲话。她身边带那么多的女尼姑,也主要是为了避嫌。 但幸运的是,庞固恩不是一般人呢。 如今的庞固恩,经过双色莲之事,有了国师的敕封。以是佛们七品的居士。 居士的头衔可不一般,这表示他以是佛陀认可的圈内人。这表示他已和世子妃有了共同的爱好和道。 有了这一层,见嫂嫂名正言顺了。 剩下的,便只有会仙庵真静主持那一关了。 庞固恩虽不知道真静主持对自己的具体映像,不过通过对方那火辣辣的眼神,每次见到都出血的小嘴,便大概知道她对自己所狠匪浅。 对付这样的人,没有大礼不行。 于是乎,那国师七思送给庞固恩做表彰的七宝手串送给她。 七宝手串受了国师的加持,在佛门之人心中以是圣物,再加上庞固恩表演过“手串通灵”。更无形中加重了此物在真静心中的无上地位。 所以当手串送给真静,立刻感动得这老尼姑不要不要的,对庞固恩先前的埋怨瞬间消弭,甚至就差以身相许,或者跪着唱征服了。 虽然那手串和庞固恩上辈子在故宫外边,花七块钱买的那种地摊货没啥区别。但人家就是好这口。 真静把此物贴身带着,从此视为传钵法器。 真静是感恩的。所以她向庞固恩保证,日后他若有急事来会仙庵找嫂嫂,可以先上车再补票。 总之,会仙庵的后门,为他常开了。 就这样,庞固恩摆平了老尼,顺利见到了大世子妃,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说服世子妃和自己一起对付王远远,比说服真静要简单得多。因为世子妃是王四郎事件的亲历者,要不是庞固恩持剑挺身,以及那一句“嫂嫂勿惊”。她可能真的会受点伤。 更重要的是,庞固恩也给世子妃准备了一份大礼。 七思国师开光过的金册宝书《普度经》,留给世子妃排解寂寞,感悟佛性。 两件佛门至宝,换来了庞固恩会见嫂嫂的机会。貌似有点亏。 但庞固恩知道,嫂嫂才是他的无价至宝。 嫂嫂是陆氏女,是世子妃,又是佛门的芳草奇葩。拥有太好的资源,人脉,大腿和神性。 所以只要能获得她的配合和青睐,一切都值得。 有这两步棋,才有世子妃在今天堂审的时候大发雷霆,让众人移步。 至此,县丞王远远这个收小妾还不护短的背信家伙,便等于一只脚踏进棺材了。 总之,庞固恩的计划成了。 但他不居功自傲。 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嫂嫂的功劳。 所以,他对大世子妃跪着说道:“嫂嫂帮我惩奸除恶,真乃活菩萨降世。这大恩大德,日后定然深谢。” 语罢,庞固恩对着大世子妃叩首。 突然受庞固恩如此大礼,大世子妃也感觉意外。 “家里人,何必如此。” 下意识的,她伸出兰指,轻扶了一下庞固恩的手臂。 中电般的感觉,突然从嫂嫂的指尖,流窜到庞固恩的全身。 如沐春风。 第二十九章 如沐春风 庞固恩第一次距离嫂嫂如此之近,近到嫂嫂分毫毕现,近到能看见嫂嫂脖子再靠下边一点儿的痦子。 连痦子都是红的?! 何为美人痣。 弟子又悟了。 庞固恩看了不太该看的地方,有些不好意思。 大世子妃被看了不太该看的地方,自然更不好意思。 不过,庞固恩还是会做人的。 很快,他就想出了一个让大家都不尴尬的办法! 既然看见嫂嫂肤有红痣,那就借着这事儿下驴。 于是庞固恩起身抬头,依旧牢牢盯着嫂嫂的盛颜。 突然,庞固恩就对她道:“嫂嫂!我有罪!” 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这话,有些腼腆地避开庞固恩的目光。而后问:“罪从何来。” “嫂嫂憔悴了!我得罪过。”庞固恩应答,“嫂嫂是菩萨,本应高高在上,如今因我卷入凡尘之事,伤了心神。我得罪过。” 语罢自己两大罪状,庞固恩拱手:“日后。我定然好好补偿嫂嫂。” “这,”大世子妃虽然广修佛法,圣洁高明,但也是女人。所以听了庞固恩的话,不免感觉心中暖暖的。 对于他的映像,自然也就进一步地改观了。 如今的大世子妃感觉这小子,不但守礼得体,知道报恩,而且还颇有侠肝义胆。 他这品质,一点儿都不像是庆王府里出身的人物,更与坊间传闻不符。 平心而论,这德行操守,甚至比自己的老公,庆王府大世子爷,还要好上不少呢。 等等,为什么要把这两二人放在一起比… 从脑子里驱赶走那荒唐的想法后,大世子妃慌忙调整了情绪和面色。 须臾,她又对庞固恩笑道:“不碍事的。我那会仙庵中,颇有调养生息的药物。等我回去之后,也差真静送你一些。顺便带些银两,助你治理这蛮荒之地。” 庞固恩听了嫂嫂的慷慨馈赠。心如暖阳。 他没想到嫂嫂如此好心。不但不责怪自己对她照顾不够,却反过来又送自己财物。 有嫂如此,夫复何求。 于是乎,鞠躬谢恩。 大世子妃微笑,又道:“大伙被我调到那地方去。情绪自然也就起来了。接下来该怎么做,你可以继续告诉我了。” “这是自然!”庞固恩点头后,忙不迭将接下来他通过观察得到的进一步想法,告诉了嫂嫂大人。 随后没过多久,两个人双双离开了讲茶大堂。 在讲茶大堂之外,庞固恩跟随嫂嫂走到了艳阳楼一间地下室的入口。 那阴森森的地下入口黑漆漆的,往出冒阴风,看一会儿就感觉眼晕,听一下,隐隐还能在其中听见一些个好似神鬼哀嚎的莫名之音。 可能也碍于此,史出杰、王远远等人物,在大世子来之前,不敢贸然进去。 史出杰望着那地洞,很好奇那里边是什么。他问早几天来的王远远,对方却也是一头雾水。 王远远更不知道,这里以是庞固恩的城堡。又有大世子妃坐镇。因为这二人的关系和勾连,他这个县丞这几日在狗尾巴屯,其实处于一个半架空的状态。 也因此,王远远约等于庞固恩手下的鱼肉。 只是这条鱼肉,庞固恩不好自己手撕。 大世子妃于那门口立定后,也不多言,只是冷着脸,带头大步走进了那幽暗的地穴入口。 众人见大世子妃如此无畏,皆暗叹真乃活菩萨下凡。便都不由得自惭形秽了起来。 在之后,地面上的诸位争先恐后跟随着世子妃的步伐,往那地穴中走去。 众人穿过狭长幽暗的拱门之后,来到了一处豁然开朗的空间。 这处空间极大,以至于大伙的步伐和呼吸,隐隐间还有回音。 空间里本昏暗不明。但当庞固恩授意宛坨,适时将四周的火盆点燃的时候,一幕震慑人心的场景,瞬间出现在了大伙的眼前! 这处砖石穹顶的地下室中,有无数的陶缸。 这些大缸,都有一人多高。个个散发着腐臭和痛苦的声音。 史出杰向其中一个看去,脸色立刻就变了。 因为他看见,那陶缸中竟然窝着一个人。一个无衣无裤的小姑娘! “这,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都是被王四郎贩卖的人口!”大世子妃冷颜冰语地告诉史出杰道,“王四郎买来的孩子。都被关押在这狗舍一般的地方。少则三天,多则三月。谓之‘杀威’。等把人恶到半死不活了。才加以调教利用。” 史出杰是有正气的。见得这些凄惨,气得牙龈直抖。 与此同时,大世子妃又突然发话,语如奔雷般,质问身边战战兢兢的县丞王远远道:“王县丞!你的地盘上发生如此的罪过。你就没有一点儿愧疚连带吗?” “我?!”王远远被大世子妃的惊雷一劈,顿时外焦里嫩。 于是,这个事实上的地方一把手,保护伞,突然就冲着大世子妃跪拜了下去。 他一边磕头,一边又道:“卑职不察。卑职愿…愿交赎罪银。” 语罢,狂磕头。 王远远也是衙门老人,对付一般上差的质询,是很有一套的。 他一诡,二舔,三送礼这一套流程玩得也很溜。再加上官场有裙带,按理说罪不至死。 但很遗憾,此时钩考他的不是一般官员,而是大世子妃。 想要他死的也不是一般官员,而是一旁角落里,冷眼旁观的庞固恩。 他俩组合在一起。一明一暗,一内一外,那简直就是无敌的。 面对着乖巧的王远远。大世子妃连侧眼都没有给。 她只是对史出杰道:“史将军!你是行省派来执掌廉访的。遇见这般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这…”史出杰执掌廉访不假。但没有办案经验。所以面对着这般情况。他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世子妃高风亮节,也不对他的业务能力进行品评。只是自顾自言道:“我来告诉你!这样的人,放在先皇那年月。当斩立决!” “斩,斩立决?!”世子妃的话一出口,县丞王远远立刻慌了。 他和当初的王四郎一样冲到史出杰身边求情,但被他的卫士阻了回去。又爬向世子妃脚边,却被庞固恩一脚踢开。 我嫂嫂的玉足,也是你能碰的! 第三十章 递刀杀人 王远远是禄德县里最大的官,一辈子作威作福当土皇帝,从没想过就因为吃了顿饭,把自己吃得要掉脑袋。 没办法,他必须的死,但死的主要理由不是因为他庇护了王四郎,而是因为王四郎钱也送了,人也给了,他却反过来一脚踹开,撇清关系。 这种领导,已经没了信誉,能把王四郎踹开,也就能把任何人踹开。 于是乎,大家先踹他呗。 他如皮球一般被庞固恩和史出杰踢来踢去几个来回后,最终吓瘫了。 但他嘴上还一个劲地重复:“你们不能杀我。我是一县之丞。我是朝廷命官…” 大世子妃没有理他。只是又提醒专差史出杰道:“史将军!你是持有狴犴令牌的人。杀王远远,是令牌赋予你的权利。” “这,”史出杰听了大世子妃的话,依旧没有动。 确实,朝廷的狴犴令牌可以让他拥有杀一切五品以下官员的权力。 但问题是,有这个权利和用这个权利,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史出杰是聪明人,所以更知道一个县丞的分量。 虽然他只是一个七品的官。但却是一县之丞,是极端有实权和人脉的。 所以县丞号七品俸官之首。 如此实权的官员,能当上。自然有人脉和背景。如果擅自杀了,怕是会引起许多的麻烦。 史出杰因为这些顾忌,不免犹豫不定。 但却在这关节上,庞固恩突然前进一步,来到了史出杰的耳边。 他对史出杰说了一句话。 一句堪称刀子一般的话。 也就是这一句原本连鸡毛都吹不起的话,却直接送王远远上了西天。 他对史出杰言道:“史将军!你的金香儿,当年也是在这一片海缸里受的‘杀威’呀!” 香儿! 听了这个让史出杰魂牵梦绕的名字,他眼圈立刻就红了。 在之后,史出杰取出了朝廷的银狴犴牌。 庞固恩则递上腰间的佩剑。 在之后,爱屋及乌也恨屋及乌的史出杰手起刀落。同时埋怨王远远道:“若非你昏聩不查。我的香儿乃至于此!” 哗啦! 血溅当场,王远远人头落地。 堂堂一县之丞,朝廷在地方的一把手,因为一句话,掉了脑袋。 事情急转直下,让所有官兵、差役、僧官都大惊失色。 唯独庞固恩和大世子妃无恙。 庞固恩不惊,是因为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王远远是王四郎的保护伞,杀了狗不杀主人,那是自讨没趣。 利用史出杰的威信杀了王远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危险和干系。 毕竟,庆王府的子弟是被皇上盯着的。金香儿提醒过他,不能太冒尖。否则容易招惹杀身。 所以,这杀人的勾当,自然史出杰干最好。庞固恩递刀子就够了。 大世子妃不惊,则是因为庞固恩在史出杰捅人的那一瞬间,猛然站立在了她的身前。 他用他那宽阔的胸背做墙,挡住了那杀戮的场面和喷溅的血腥。 事后,庞固恩侧目扭头,竟然咬牙对嫂嫂解释道:“世子妃您金枝玉叶,这样的场面,少看得好。” 望着庞固恩,大世子妃震惊! 此时的庞固恩,面颊沾血,额头挂腥,回眸一顾。 那原本平凡的脸,在灯光和血色的映衬下,真好似地狱里杀出来的修罗。 就仿佛,那王远远是他杀的一般。 不!分明就是他杀的! 在场之人,只有大世子妃清楚一切事情的真相。 好可怕! 但…这才是能当王的男人。 大世子妃是庆王府的女人,是见过世面和老王爷以前的风采的。 他非常清楚当年庆王爷拥有如何的手段和能力,才能和当今的大德皇帝争太子位。 而今,庆王亲生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或沉迷酒色,或刚愎自用,没有一个像他的。 反倒是这个养子庞固恩,有老王爷当年的影子… 这,难道是天意… 思量间,大世子妃不由得想到了那个传说。面颊也不由得因此红了一丝。 与此同时,昏暗中不甚察觉的庞固恩又扭过头去。开始安排王远远死后的后事… 史出杰拥有狴犴令牌,在程序上杀王远远,一毛钱问题都没有。至于罪状什么的,大笔一挥,放飞想象,洋洋洒洒,比写小说可简单多了。 完成这些工作,庞固恩按照大世子妃的愿望,开始妥善地处理那些被王四郎收买来的孩子。能找到家人的,全送回去,找不到家人的,嫂嫂出钱,会仙庵里暂时寄养。 于是乎只一昼夜,这偌大的地下室便空空荡荡,只剩下了百十口大缸。 庞固恩独自望着那些大缸。心里很高兴。感觉自己收获很大。 一来,他不会做人口生意的。这辈子都不会。所以这些孩子留在他这里寄养。纯纯的赔本买卖。 二来,这个地下室和大缸可是难得的好东西呀。 此处四季恒温,且有通风密道,天然适合储藏货物。 不!用这么稀罕的高品质地下室储藏货物,实在是太屈才了。 此处最合理的利用方式…应该是用来建造一个“大棚”! 大棚!四季恒温的种植小天地。可以无视季节更替,错季生产蔬菜、水果、菌类以及一些珍稀的草药。 这在缺衣少穿,营养摄入因季节不同而严重不平衡的古代,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庞固恩是幸运的,在他的记忆中,此时的大行朝以有类似大棚的技术的。但是很原始。 此地的大棚技术,最多只能在春秋之间让人吃到蘑菇,韭黄,王瓜等聊聊几种反季节蔬菜,还贵得要死。 那种贵,是一两黄金一两菜的那种贵。贵到就连庆王,也只能在春节、佛诞等隆重宴会上,吃上几口。 这还是春秋两季,等到了隆冬腊月,则完全不可能了。 庞固恩是穿过来的人,又因为绿化专业。所以对于大棚制造颇有心得。 他知道,如果想把这间地下室改造成大棚。必须有温度、光线和丰富的腐殖质。 这其中,温度和光线最为重要,也最为难搞。 自古以来,提升大棚温度的方法,无外于蕴火、暖泉和马粪三法。 蕴火法是以木炭、煤炭为基础,增加室内温度。 暖泉法则是利用天然的地热温泉。 马粪法比较离奇,是利用粪便发酵时的微生物进行大棚增温。 这三种方法,在这个地下室里都不能用。 因为庞固恩没有煤矿、温泉,他的屯田水土流失严重,也不能多砍柴烧炭。 至于马粪…虽然有,但产量不够。而且这地方就在艳阳楼的正下边。要真用了这招,他也就活到头了。 相比热源,更麻烦的是光源。 限制大行朝大棚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没有电灯、塑料薄膜这些调节光线的东西。这导致植物不能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也导致大棚能够出产的果蔬种类异常稀少且死贵。 凡此种种麻烦,庞固恩记在心里。但不急。 因为他还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会发光发热的奇珍异宝这样奇妙的存在的。虽然很稀少。 而且,他和佛门还有嫂嫂关系很好。他们也很慷慨,很富有。 保不齐那天他把嫂嫂哄开心了。嫂嫂就会赏赐她一些又温暖又亮眼的好宝贝,解决他的大棚难题。 到那时,他的绿化之路,自然就会一帆风顺了。 相信这一天,很快会到来的。 第三十一章 嫂嫂是我的 史出杰剁了王远远之后,庞固恩是最高兴的。 他白得了个蔬菜大棚,还有一百多口大海缸可用于储存和种植。除此之外,王远远尸身上有不少好东西,也都在收敛尸体的时候,落入了庞固恩的手里。 首先,是一根被当作腰带,缠在他身上的鞭子。 这根鞭子,红中发灰,日下观之,有五彩火样纹路。轻轻一挥,便随风而动。而且刀砍不断,火点不着,碎石开木,堪称防身、娱乐的利器。 庞固恩最初不知道这玩意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但后来见多识广的庞光告诉庞固恩,这东西应该是“避火鞭”或者叫“火龙鞭”。是用极北火龙的皮革制作的,属于兽妖制作的玄品异宝。 至于极北火龙是什么样的神兽,庞光没有亲眼看见过,也就不妄加揣测了。 不过有一点,庞光百分之百肯定。这东西要价不菲。 除了这个,庞固恩还从王远远身上搜到了一瓶“春还丹”。 这丹药的名字十分引人遐思,而且通过王远远藏药的位置,庞固恩判断这玩意应该是内服应急的。 揣测不能代替实践,所以保险起见,庞固恩还是找了条狗,喂了一颗。做了实验。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是这春还丹吃进狗肚子之后所产生的药效,还是超出了庞固恩的意料。 整整一天一夜,那条狗在狗尾巴屯里东奔西跑,上蹿下跳,从母狗到母猪,一个都没放过。最后口吐白沫,为伟大的医学事业光荣献身了。 庞固恩望着这药物的可怕作用,暗自吃惊。 乖乖,如此骇人的药效。 看来回头自己吃的时候,不能超过半颗呀。 除了这些,庞固恩还在王远远身上搜出了一万贯的“宝钞”,如果换成银子,也能有五千多两。 五千两银子,庞固恩一百多年的俸禄呀。这一下子就充实了庞固恩的府库。 不愧是大贪官,爆装率这么高,太让人喜欢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反复地击杀。 总之,庞固恩因为王远远的死,赚的是盆满钵满。与之相对应的,史出杰对于这次狗尾巴屯之行,也有不小的收获。 他找回了自己的美婢金香儿,判了王四郎的凌迟,顺道杀了县丞王远远。 虽然在杀人之前,有些犹豫。但在杀戮之后。那种报复和为民除害的痛快让他满足。 他终于当了一回青天大老爷,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抱负,实现了在综艺派对上,对德云诗社的社友们吹得牛。 于是乎,史出杰自我感觉良好。甚至还由衷感谢给他递刀子的庞固恩,来得太是时候了。 也于是,史出杰越发感觉庞固恩是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回头必须得送朋友一匹好马,还得把他引荐给德云诗社的更多朋友… 入夜时分。案卷和审理工作告一段落了。 在月儿东出的时候,金香儿终于劝说史出杰放下了案头卷宗。而后在佳人地拥搀中回到原本属于庞固恩的客房。 而庞固恩,则躲在王四郎原本的屋子里,一脸惆怅地回想着他和金香儿的点点滴滴。 哎!老婆终究还是别人的呀。 那些事情有毒,越想越对大家不好。 但庞固恩听着过道里隐隐传出的哭哭啼啼,莺莺燕燕,又根本不可能不想呀! 哎!太特么理解当年王四郎在此间的心情了。怪不得第二天他见我的时候,眼圈比自己还黑。 有此想法,庞固恩开始把王四郎恨的牙痒痒。感觉判他凌迟都实在是轻微了。 但,再怎么愤怒,他失眠的情况也是实在不好改善。 不行,必须运动一番,找点事儿做,排解一下寂寞。 可,找谁一起探讨人生大道呢? 庞固恩首先想到了嫂嫂。 呸!禽兽! 庞固恩又想到了那些被他送走的被拐女子。尤其是那四个和金香儿一起给自己唱曲,搞综艺的。 此时,他后悔了。 为什么要那么着急地把人送走呢?看来还是自己的目光太短浅了。 思来想去。庞固恩辗转反侧。最后找到了最合适的,也是唯一能成的互动目标。 他的通房丫头宛儿。 宛儿是个好通房,自从十五岁上归了自己之后,便一直任劳任怨,挨打挨骂。 在王府时,宛儿每天晚上会给庞固恩做洗脚水。 伺候完了,还要按节气给庞固恩或添暖炉,或扇扇子,或挂蚊帐,或暖被褥。 总之…庞固恩好像没有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打骂过宛儿。 但…宛儿如此贴心贴身,他对她的映像。也就只停留在那双水晶葡萄一样的眼睛和任打任骂不还手的刻板印象上。 对自己的通房丫头这么不了解。庞固恩感觉很愧疚。 而且自己仔细地算算日子,发现这来了狗尾巴屯也都将近一个月了。 一个月,宛儿屁股上的伤,也不知道好利索了没有。自己作为她的领导,也应该去关怀了解下。 于是乎,庞固恩昂起了头。第一次准备去用心看看自己这位唯一的女下属了。 送送温暖,顺道再送点慰问品啥的。 然后二人皆大欢喜,多么美妙。 随着想法成形,庞固恩起身,先伸展了一下疲惫的腰肢,做了一番热身运动。而后开始寻找春还丹,准备来上半颗。 可就在他即将准备出门的时候。那门外却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的声音。 这么晚,谁会敲门? 狐疑的想法很快有了结论。 宛儿和宛坨对王四郎的碉楼素来有阴影。所以在王四郎被法办之前,她和他哥是一直住在艳阳楼外的。直到今天她才搬进来。 想必,宛儿这是职业病犯了。来给自己送洗脚水了。 由此,庞固恩忍不住回忆起过去宛儿侍奉自己时的美好时光。 佳人的双手一丝不苟,纯真的脸蛋还偶尔被主子溅上戏谑的水珠。 太坏了,太侮辱人格了。 作为继任者,可得好好补偿她才是。 有此想法,庞固恩不由得乐开了花。 今儿晚上,终于有事儿干了。 为了让宛儿明白自己的心意,庞固恩没有立刻开门。而是对着镜子仔细整理了头发和衣衫,才揣着春还丹,忙不迭地走到门口。 试着挤出一个领导对女下属最为温暖的微笑后。庞固恩开了门。 紧跟着,他的笑容僵持了。 因为在黑漆漆的门外走廊中,他没看见想象中端着洗脚水,穿着红肚兜的宛儿。 来的是一个光头。 又从那能反光的头上向下移目光。 庞固恩看见了一个不太熟悉的熟人。 朝廷派来的僧官,这次会审的“佛证”拜灯法师。 乖乖,幸亏没有提前吃那丹药。要不然丢大人了。 第三十二章 拜灯来拉 拜灯大师听名字就知道绝不是一般和尚。 早在巡检司于城凹口做欢迎仪式的时候,庞固恩便对这人有了具体的认识。 此人是岭北的大族,上部的大僧。有佛门六品的高超修为。故而和真静一样,也被人尊称为法师。 拜灯法师自从参与案件以来,一向低调。庞固恩与其也不怎么搭话。 但是这个人的一些小动作,庞固恩因为“专业习惯”却是记在心里的。 比如,这家伙自进入艳阳楼,便东瞅西看双眼放光。和闻到腥味的猫一般,貌似在寻找什么东西,又或者在提防着什么。 艳阳楼本来就不是庞固恩的。王四郎这样的犯罪团伙又久居于此。因此有些机关暗道,秘密宝藏之类的藏匿,也算正常。 他拜灯大师好奇心重,喜欢在别人家里摸索搜刮。庞固恩也可以理解。 毕竟都是来办案抄家致富的,大老远来一趟也不容易。谁不想从中得点子好处呢。 或求名,或求利,或求名利双收,在大行朝都是正常行为。就连庙里的佛也都要争个金身,弄个脸面的。他一个六品的僧众,岂能免俗。 但,庞固恩所不能理解和容忍的是。这家伙后期眼神就变了。总在大世子妃身上看! 所有和大世子妃对过眼的人里,数着这个光头的眼睛最不老实! 大世子妃是我嫂嫂!凭什么让你这个秃驴看? 因为拜灯法师过分不老实的目光,庞固恩对他打心眼里的看不上。更总是寻思着给他来个大的。让他吃不了拉着走的那种。 但庞固恩做梦也没想到,这人居然大半夜的自己送上门来了。 古怪,也让人警惕和猜疑。 夜深人静,他不会对自己有什么企图? 毕竟正经人,正经事儿,谁会大半夜地办。 面对着拜灯法师,庞固恩尽量稳住,并颇为平淡地问:“法师嘛事儿?” 对问,拜灯法师淡然一笑,没有立刻回答。 他向前一步,悄然走进了庞固恩的房门,而后反锁。 “恩?!” 庞固恩被这老头的动作搞蒙了。 不过正在庞固恩狐疑的时候,那老和尚又主动合手,冲庞固恩鞠躬行礼。 随后,他道:“我佛慈悲!庞将军。我此番来找你,是有两件要事相商。还有一样东西要让你过目。” “要事?”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心中略嘀咕了一下。随后问道,“什么要事?不能朝堂上说吗?” “不能!”拜灯法师笑盈盈地摇了摇头。随后告诉庞固恩,“若在朝堂上说,怕将军您的颜面不好看呐。” 庞固恩听了拜灯的话,面色不由得诧异。 这老小子看上去不简单。莫不是抓住了自己的什么把柄? 难道…他知道自己和金香儿的事情? 虽然心里犯嘀咕,但庞固恩并没有表现出来。 在强定心神后,他只是先试探着问这老家伙道:“法师这话什么意思。我不懂。” “哈哈,庞大人真是个装糊涂的高手呀。其实不必如此。”说话间,那拜灯法师缓缓直起了身行。 而后,庞固恩愕然地看见拜灯的脸上起了一丝坏笑。紧跟着…就开始解上身的衣衫带子。 “哎!哎!大师请自重,我不好这口…” 话到一半,庞固恩愕了。 因为此时,拜灯已经露出了自己岣嵝干瘦的胸膛。 而也就在那胸膛上,庞固恩看见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记。 那是…一朵莲花。一朵白色的莲花。 这朵莲花并不是寻常刺青。它主体部分含苞待放,只有三片叶子微微展开。 随着光线的折射和拜灯周身气韵的运行。那莲花立刻金灿灿的,仿佛活过来了一般。 望着那朵诡异的白莲,庞固恩原本惊愕的脸变得更加惊愕了。 与此同时,拜灯法师口中悠悠然念诵道: “天上换玉皇,地下换阎王。 心中有白莲,家里换米缸。” “白莲!”终于,庞固恩醒悟了。 他抬起头,望着拜灯道:“你是白莲会的人!” “不错!”老和尚重新披好衣衫。而后得意地告诉庞固恩道,“老衲正就是白莲会三品大士!” 白莲会。 这是一个在南国里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白莲会据传是佛门的一支。但和一般佛门不同的是,他们修行的法门极其诡异,而且信奉的主神也是诡异无比的无生老母、西天大明王。 因为这两层关系,白莲会在民间和官场上地做事极其乖张,而且还参与了许多叛乱和犯罪活动。自前朝宋时起,便不断地出幺蛾子。 也因为白莲会太能折腾。所以到了大行朝。这个组织已经被判定为标准的反贼派系。佛门根本就不承认其在门派里的地位。官府也是极力的绞杀扑灭。 因为外部的重压,白莲会变成了“秘法”。传播和组织转入地下。 但,他们依旧斩而不绝。而且因为教义和修炼方法太诱人,太迷惑。所以风闻最近有好多大人物,大官僚,都皈依在了他们的门下。 特别是在庞固恩所在的康江行省。 此处山高皇帝远,还多有奇山异兽。更是滋长这类邪门歪道天然的沃土。再加上大行朝崇佛重道,他们便也就能披挂上各种合法的外衣反复横跳。 “白莲会?”庞固恩缓缓念出这几个字,又望望那拜灯大师有恃无恐的样子。略微明白了。 拜灯真正的身份,是白莲会内的三品大士。如果推测没错的话,他胸口那朵白莲花,正就是练习白莲功法的人所特有的标识。 三品就是三瓣莲花。以此类推…如果有人白莲盛开。那便意味着此人是白莲功法的大成之人了。 庞固恩和白莲会接触并不多。所以不敢贸然下结论。 狐疑谨慎中,他抬起头,望着拜灯法师,道:“法师主动透露自己白莲会的身份。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将军居然不知道?”拜灯法师摇了摇头道,“也罢也罢。毕竟当年王四郎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略微正色后,拜灯法师直奔主题道:“我是来问你续生意的。” “生意?”庞固恩一愣。 第三十三章 人的生意 “对!生意!”拜灯点头,旋即又告诉庞固恩道,“我白莲会和狗尾巴屯的生意,也做了十年了。此番狗尾巴屯换了主子。我们自然也要接洽一番。好来日方长。” “哦!”庞固恩闻言,都明白了。 这是白莲会来借花献佛了。他口中的生意自然也是王四郎的那些人口买卖。 但可惜,庞固恩是坚决不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的。这是底线,这是庞固恩在这个吃人乱世里所剩下的不多的良心。 庞固恩初来乍到,自然不想得罪白莲会,但无奈对方踩了自己的底线。 于是,他义正词严的对拜灯拒绝道:“对不起。我是正经的屯田将军。只插花、绿化、种地。对于您说的那种买卖。我不会做,狗尾巴屯也再不会做。” “这,”拜灯闻言,脸上划过一丝愤恨。 仿佛在说:你特么给脸不要脸! 但拜灯毕竟是佛门高人。纵然再愤恨,也没爆发出来。 他双手合十,笑道:“既然庞将军想积阴德。那我也就不勉强了。只是还希望庞将军看在同为佛门的面子上。把王四郎未曾与我们白莲会交割完的生意,交割完毕,然后再金盆洗手。” 说完,拜灯双手合掌又强调:“天地可欺,定金不可欺。” “未曾交割完的生意?”庞固恩听了这个话,心里犯嘀咕。 只要提到王四郎的生意。那就是贩卖人口没跑。 这句话也就是说,王四郎这里曾经答应卖给白莲会一个人牲。这人到了王四郎手里,但还没来得及转手送,便被庞固恩截胡了。 这人是谁呢?为什么白莲会如此心心念念?他们这些家伙买去又干吗? 庞固恩不知道,也懒得想。 但是庞固恩知道,自己已经把王四郎拐卖的人口都放回去了。此时那拜灯和自己要人,他就算有心也无力的。 于是,他说道:“人我白天都放走了。你是看见的。” “非也。没有全部放走。”拜灯一口咬定道,“至少我要的人。您没有放走。早把那孩子交给我,对将军和白莲会,都有好处。” “还在…”庞固恩听了拜灯的话,下意识地四下张望。 随后,他嘀咕道,“你要的人到底是谁?有什么特征?” “我要的,是魔童!”拜灯简单的两个字,听了庞固恩一哆嗦。 魔童? 庞固恩不知道什么是魔童,在王四郎和他的手下还能说人话的时候,他也没听这些人提起过有这样的一个被买来的孩子。 不过白莲会的人能够说得出来,这魔童的事儿,也自然不是空穴来风的。 由此,庞固恩不免越发谨慎了起来。 于是他对那老和尚道:“拜灯大师。你说的这个魔童,我是真没见过,也没听过。所以你能不能具体和我说说那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你们需要。我好帮你在屯里找找。” 拜灯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想告诉庞固恩,又不敢说的话。 那便秘一般的脸色停了好久后,拜灯终究是摇了摇头。 “有些话,我说出来。你没命听。”说完,老和尚双手合十,又道,“将军还是趁着这段时间。让我自己溜达溜达,寻找一番。” 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要求。点了点头,做了默许。 同时,他感觉自己捡了个小便宜。 毕竟,王四郎亏心事干得多。他这座碉楼,秘密和各种机关必然也很多。 如果真有啥暗道之类藏着魔童,拜灯给找到了,也就等于庞固恩找到了。 至于是否让白莲会带走魔童,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毕竟这是在庞固恩的地盘上。发生的一切,都视庞固恩能得到的好处和客观的情况而定。 庞固恩也不惧怕拜灯不听指挥,因为庞固恩和这些家伙打交道,是越来越有经验了。 他不介意再多送走一个王远远。 由此笃定,庞固恩对于拜灯法师的要求,便点头默许了。 但庞固恩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一番操作,却反而让拜灯起了更不好的心思。 那拜灯见庞固恩这么好说话,便又想起了那些有关于他的坊间传闻。 人家都说,庆王府的世子个顶个的废物,只会吹拉弹唱,摆酒放炮。 特别是这个养世子,更是废物中的头号大废物。被自己的大哥整得老惨了。 原本,拜灯还是不太信的。 但如今见面接触,他却是感觉坊间传闻对于此人的描述,都已经是十分美化了。 因为在拜灯的认识里,王四郎的人口生意可是一本万利呀。而且所有的人脉关系都还通着。只要他庞固恩握紧这些人脉,继续口进口出,盖个官印,便能坐享其成。 可他偏偏不干,偏偏要靠种地来发家致富。 这不是脑子有洞吗! 狗尾巴屯什么地呀?!他心里没点逼数吗?这地能种吗?中不了!王四郎当年为什么必须要做人口买卖,人家也是有理由的。 况且退一万步说,一个世家子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怎么能经营好一座屯田。 由此认知,拜灯便渐渐对庞固恩起了欺辱之心。 也因为欺辱之心,他那个藏在心底的,对大世子妃的欢乐想法,感觉可以实施了。 冲庞固恩笑了下后,老狐狸拜灯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庞将军。我看您和大世子妃很熟悉呀。” 庞固恩听拜灯提起自己的嫂嫂,原本和蔼可亲的脸唰地一下就拉了下来。 “你有意见吗?”冰冷的声音,戳地拜灯一个踉跄。 但拜灯这个傻缺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个老家伙依旧抱着可以拿捏庞固恩的固有幻想。说出了自己内心最大的想法。也顺道挖好了自己的坟茔。 他言道:“我看大世子妃颇有佛缘慧根,便想渡她一程。想让她入我白莲会。做一位佛母。不知道将军肯否牵线?” 白莲会?佛母? 庞固恩听了这两个敏感的词。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东洲大陆,大行朝建国之后,佛门势大以久。 所以即便是不入佛道的普通老百姓,也明白许多有关于佛门的专业术语。 故而庞固恩知道在宗教上,佛母的地位是很高的。 佛门中“上部瑜伽派”“金刚派”“莲花派”“额纳派”等“显大众宗”中,佛母都被尊为与佛一般的存在。象征着智慧、圣洁。 但庞固恩在抛弃掉这些虚无缥缈的神秘色彩,用唯物论冷眼去看的话,这佛母,却是另外的一番样貌了。 佛母一词,为西方佛国西来之语。又做“明妃”“日玛”。但是在中土之地,教化之邦,当了佛母的女子却还有一个更形象,且极度不堪的称呼,唤做“僧用宝莲法器”。 第三十四章 人形法器 庞固恩感觉,所谓僧用宝莲法器是对所谓佛母最形象的称呼。 从字面理解,佛母是僧人坐下的莲台,是僧人修炼佛法,“既生成佛”的法器。 具体这法器怎么用,那也是不言而喻了。 这种事儿听着就恶心。 有此见识,再联想着升堂时,这位拜灯法师对着嫂嫂来回闪烁的眼眸。庞固恩悟了。 这是看上了嫂嫂的躯壳,起了异心,进而想通过庞固恩牵线勾搭,把大世子妃变成他的“法器”。 “呵呵!” 见识到了白莲会的丑恶嘴脸之后,庞固恩笑了。 他笑得那么灿烂,以至于拜灯法师以为他很乐意配合自己。 当然,拜灯更知道,他这么做,也是有悖于对陆远的承诺的。 但没办法,大世子妃的气质,样貌都太超然了。以至于拜灯见了她,当时就惊为天人。 拜灯以为这样聪慧的天人,如果能慑服,做成法器,恐怕他不出三年,就能让他身上的三品莲花全数开放,从而达成和白莲法王一样的金刚大成境界… 想法很美好,但话不能直接说。毕竟拜灯是专业人士,知道龌龊的想法要用最高端的谎言和话术来装饰的道理。 所以他即便是面对着庞固恩这个“大傻子”。也还是谨慎地抛出了橄榄枝。 他又说道:“庞将军。你如果帮了我。我会给你一千五百两的银子作答谢。而且你未来必然会和我们白莲会打交道。我也会托会里的关系,为你在官场上大开方便之门的。怎么样,这交换,不错?” 对问,庞固恩微笑着回了他两个字:“固恩!” “固恩?”拜灯皱眉,“为什么要念自己的名字呢?” “我是让你跟着我念!”庞固恩继续笑,“你把这两个字连起来,快速念一遍。然后照着做!就全明白我的意思了。” “固恩…滚?!” 毫无征兆中,庞固恩飞起一脚,直接踢在老和尚的命根子上。 “哇呜!” 一声比狗还惨的叫声瞬间震落了房梁上的灰。 大的终于来了! …这一天,拜灯确实是滚着出的庞固恩的房间。 但他毕竟佛门六品的道行,有佛光护体,故而受伤不大。 他也自认为不是打不过庞固恩。而是因为庞固恩搞下流偷袭,又占着地利和人和。他强大的白莲功法实在不好使出来。 毕竟是歪门邪道,低调点没错。 …打过拜灯之后,庞固恩出了一口恶气。 庞固恩不后悔打了朝廷的僧官,也不后悔得罪白莲会。 为了嫂嫂,就是让他抽天王老子,他也不后悔。 况且他还知道,这家伙绝不敢声张什么。 毕竟,“害虫”都是把自己藏在叶片或者树皮下边,悄悄地做坏事的。如若不然,他也不会大半夜地找自己。 事儿是这么个理儿。 但有些东西在冷静下来之后,还是必须得总结、归纳以便进行下一步的落子儿。 细细想来,这是庞固恩第一次和佛门之人交手。 靠着先发制人,降魔断杵得先机。庞固恩在打斗中占尽了优势。 但问题是,就这样都没能要了那上师的命呀。而且还让他活着滚出了自己的房间。 这明显不正常。 刚才打拜灯的时候,庞固恩看得非常清楚。除了第一下进攻,剩下的攻击打在这老小子身上,都会产生一种金色的光晕。 那些光晕是什么庞固恩不知道。但庞固恩熟悉东洲大陆佛门的体系。 他曾听人说,大概是六品还是七品的佛门大师,是可以调用佛光护体的。到最后还有至高境界的金钟罩啥的,能做到刀枪不入。 所以刚才那个佛门法师,就大概率是使用了类似的技能来自保的。 刀枪不入,这玩意可难办了。但又必须得非弄死他不可。要不然这货也得弄死他。 既然堡垒不能从外部攻破,那就只能试着从内部来了。 内部… 庞固恩随着想法,缓缓抽手… 很快,他从自己的衣襟里取出了一个小药瓶。 那药瓶上,写着“春还丹”两个大字。 望着那上边的大字,庞固恩想到了那条试药的狗。 而后,他笑了。 这天天还没亮,庞固恩便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小心翼翼,直奔自己贴身太监宛坨的住处。 宛坨自“回乡”以来,是第一次在王四郎的碉楼内睡觉。 这地方可是他变成太监的起始点,所以那些儿时的阉割记忆始终在他脑子里徘徊。 故而,这小子今夜的睡眠特别不好。当庞固恩走到他身边的时候,浑身上下还出了一层毛汗。 “宛坨,宛坨!”庞固恩说话间拍了拍他的脸。随后道,“瞪那么大眼睛珠子干吗呢?” “啊?!主子!”太监宛坨被拍清醒后,急忙起身磕头。而后道,“这么晚。您过来有事儿?” “交给你个艰巨的任务!”庞固恩把一粒丹药交给宛坨,又道,“想办法,把这药放到拜灯法师的早餐里去。” “这,这什么呀?” “不该问的别问!” “可,”宛坨犹豫,“拜灯大师的饭菜都是朝廷的人给做。我不好插手呀。” “坨儿。我相信你!”庞固恩说话间拍了拍宛坨的肩膀。 而后,他感叹道:“你和宛儿一样。十五岁上就跟着我了。是我最忠心的奴才。放开手脚去干。你行的。” 庞固恩对宛坨说这些话,可不是夸赞他。而是真的认为他行。 毕竟,这奴才和宛儿一样,受封建社会的愚忠之毒太甚。而且极端手狠。 为了执行庞固恩的命令,他连自己亲妹妹都敢打。只这份愚忠和狠辣,一般人就比不了。 从宛坨身上,庞固恩明白为啥古代人都骂阉党不是东西了。 也从宛坨身上,庞固恩明白为啥古时候的皇帝贵胄们,都喜欢让阉党擅权了。 用他们干脏活,又贴心又利索,那真是没得说。 宛坨得到了庞固恩的鼓励后,立马精神一振。 但还是犹犹豫豫的。 庞固恩见他这个样子,便只能使出杀手锏。 那杀手锏其实只是一句话。 他说道:“宛坨。你要忠心呀。否则,你也不希望你的妹妹又出事?” “这…” 突然间,宛坨眼神变了。 而后,他接过庞固恩的丹药,冲庞固恩露出了一个又奸又滑的标准“太监笑”。 他说道:“主子放心。奴才一定帮您办得妥妥的。” “你再等等!”在宛坨转身的时候,庞固恩突然又叫住了他。 而后,庞固恩又从“春还丹”的瓶子里倒出了五颗丹药交给宛坨。 同时他嘱咐:“再怎么说拜灯也是六品的高僧…我怕药效不够。尽量多加。要让拜灯大师吃得舒心,走得安心。” “额,”宛坨虽然满脸震惊。但还是点了点头。 这天凌晨,宛坨冒死翻墙,按照庞固恩的意志,给拜灯大师的餐具上涂了药。 于是这天一早,果然出事儿了! 拜灯大师早餐后突然抽风,追随着昨天那条狗的步伐,把全村的小母狗、小母羊和老母猪,又都祸害了一遍。 拜灯来了大地,威力岂是那条狗所能比拟的。所以顷刻之间,狗尾巴屯尸横遍野,惨不忍睹,不堪入目,极度混乱。 最终,拜灯大师也于人们震惊的目光中,口吐白沫,上吐下泻,大小失调,一命呜呼了。 至此,大地玩完了。 …拜灯法师命殒母猪背的同时。 西方,八百里外,深山。 诡异的溶洞里,一个穿着白衣,光头鹰眼,戴着骷髅面具的男人来到了一座莲花台前。 这莲花台里,原本已经开了三掰的莲花,突然枯萎凋谢。而在盛放莲花的圆形容器上,赫然写着拜灯的名号。 “果然死了!”骷髅面具的男人微微闭目,同时喃喃自语道,“这拜灯六品佛法,是我白莲会四护法,又有官身佛衣。怎么会死?谁又能杀了他!” 这时,他背后黑暗中,传出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道:“定然是魔童所为。” “哼!好厉害的魔童,小小年纪,竟然连我的四大护法都能杀掉!”骷髅面具的男人一声冷哼。 随后他又唤道,“金丝蛛!” “奴家在!”随着一声妖媚的应答,一个美妇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而后,骷髅面具又道:“狗尾巴屯的事情,交给你处理。务必要把魔童带回来,炮制成我的宝莲法器。” “紧遵法王旨意!”说完话,美妇叩首,而后消失在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 第三十五章 高僧惨死 一代法师,堂堂佛门六品的高僧,死相凄惨。 拜灯是省里的钦差。他的死,自然是很严重的事情。 史出杰对此全然乱套。就连大世子妃也一时慌张,不知如何是好。 不过,在那些纷纷扰扰,手足无措的官员之中。有一位的内心里却高兴得合不拢嘴。 这个人,自然又是庞固恩。 杀了拜灯,庞固恩解气,并又可以摸尸体,爆装备了。 而且他发现,这个坑人,爆装,敛财一条龙的工作,简直是一本万利呀。庞固恩都有点迷恋上了。 甚至庞固恩都感觉,要是狠狠心,他也能效仿王四郎。做个倒挂的人口买卖,专杀贪官妖人。而且貌似获利还更丰厚。 更为关键的是,拜灯一死。案件就复杂了。 这案件一复杂,大世子就又得被迫多留好几天配合调查。 一想到又能和嫂嫂多处几日,庞固恩心中忍不住地笑。真感觉比吃了蜜还甜。 这才是至高的奖赏。 须知道,嫂嫂可是一眼万年的大腿。只要她多在一天,那爆装的概率,比这几个死鬼加起来还要高得多。 相对于庞固恩,廉访司钦差史出杰则是相当烦恼的了。 他刚获得“廉访司”的差役,便接连死了县丞和僧官副手。隐隐间感觉这案子摊得有点大,盘子有点崩了。 最重要的是,拜灯大师的结案卷宗要怎么写呢? 他这个猪狗不如的死法要怎么打报告,才能体面一些,不那么荒唐呢? 挠头。 不过,就在史出杰对着拜灯那不堪入目的尸体,做大难的时候。他的新交“挚友”庞固恩又适时地站了出来。 庞固恩也没有多说话。只是提醒史出杰道:“史将军。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佛陀降世。说…说拜灯法师不是他的弟子。” “不是?!”史出杰震惊,“此话怎讲?” “我哪里知道呀。”庞固恩只是“暗示”道,“不过佛祖给我托梦,向来是有原因的。我建议你对尸体进行一遍细致入微地检查。或许能有线索。嘿嘿。” 经过金香儿一夜的说服,庞固恩在史出杰的心里,早就是个顶呱呱了。听了他这么说。便立刻跟着招办。 而当差役将拜灯的上身扒拉开,露出那朵白色的莲花时,众人的脸色一下子就全舒展了。 哦!原来这货是个白莲会。 这可真是值得弹冠相庆的好好消息呀! 卷宗有的写了。 在大行朝正经人的认知里,白莲会是邪魔外道。所炼的功法乖张诡异。 所以,拜灯修炼邪魔功法的时候,做出任何过分鬼畜的行为也就都可以解释了。 解释了他的行为,自然也就解释了他的死亡。 凡此种种,一下子就都讲通顺了。在之后就是庞固恩更是自告奋勇,带头敛尸,并又从拜灯的身上以及随行物品搜出了两件宝物。 其中一件,是一千五百两银子的一张“飞钱”。 飞钱,一种银票。一千五百两,能在省城的钱庄中整额兑换。又是一大笔收入。用来买一些农用设备,搞一些绿植树苗,或者给嫂嫂买点补品,压压惊,都是极好的。 除此之外,庞固恩还从这妖僧的身上,得到了一件宝物。 一件仿佛梨花一般的暗器,被藏在某不可描述的地方。能手动,能自动,以精铜打造,上阴刻“二十一响”荷花针。 后来庞光又告诉庞固恩说,这是一种很阴毒,很厉害的一次性暗器。 至于威力有多大下场有多惨,那就只有种过的人知道了。 由此推论,这是拜灯的保命暗器了。只是他根本没机会使出,却成了庞固恩的嫁衣裳。 当然,所有的这些发现,都和接下来的东西没法比。 庞固恩从拜灯大师的行李中得到了一本《上部莲花转轮大法》。 这书老邪了,庞固恩粗略地翻了翻,发现上边介绍的都是怎么把良家妇女炮制成“宝莲法器”的邪门功夫。 太恶毒恶了,绝不能留。偷偷藏在袖子里,回头寻个机会单独销毁。 至此,白莲妖僧的尸身处理完了。庞固恩和史出杰都松了一口气。 也通过这件事儿,史出杰对庞固恩有点迷惑了。 原本,他对于庞固恩算是当兄弟看的。对于他的能力,也是非常之看重。以为他能破那案子,必然是因为其有惊人的见解。 但如今一观…貌似的真的是纯纯的靠做梦破案? 这也太扯了。史出杰不信,但又由不得他不信。 他更丝毫想不到庞固恩总是假托佛祖,其实是为了保持低调,好不引起削藩之人和上位的注意。 毕竟,香儿已经警告过他。庆王府的,应该低调。 也于是,庞固恩在史出杰心中,从此留下了一个可怕又矛盾的映象——神规莫辨,如龙福将。 在后来,甚至德云诗社的会员,还给庞固恩起了个外号——睡梦罗汉。 相对于史出杰,嫂嫂心中那庞固恩的形象,则是越来越明确了。 因为屡次三番见到佛陀托梦的神奇,所以大世子妃暗中认定。庞固恩和佛确有大缘。 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因为突然感觉有缘,庞固恩在嫂嫂的眼里,就快镶金边了。 从此,大世子妃看别人的眼神即便如何冷,如何高傲,看庞固恩也是满含期待,宛如春水的。 …就这样。一件案子,两个大官,三条人命。在庞固恩的谈笑间灰飞烟灭。 不过庞固恩很谦虚,也始终以为,这些都是嫂嫂的功德。 所以在延迟结案的这几天,他对嫂嫂越发的关怀备至。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尽量招呼。 当然,若说庞固恩只关怀嫂嫂也不尽然。 趁着这段时间,庞固恩还抽空,仔细深入研究了一下狗尾巴屯的情况和风土。 庞固恩办掉王四郎之后,收获很大。其中尤为重要的继承资产,是他找到了狗尾巴屯辖地的全图和户籍。 王四郎的典册,比官府的还好,还详细。更私藏了许多猫腻。 通过阅读,庞固恩这才完全了解到狗尾巴屯真实的风土人情。 进而庞固恩发现,和自己越发明朗的仕途相比,屯里的情况,不很乐观。 首先是拜灯大师。 他的死对屯里的畜牧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其次,是王四郎这个混蛋,他这几十年对于狗尾巴屯的人性败坏不能忽视。 因为王四郎的钱来自贩卖人口,加工人口。所以在他眼里,这些军屯户都是他的韭菜。 他们的任务就是给王四郎生孩子卖孩子,顺便帮他养点猪羊,挖点蘑菇,摘点核桃啥的。 所以大伙越穷,越傻,越好控制,就越能为他提供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狗尾巴屯的人都无心种地,大伙想的基本只有两件事——生娃卖钱以及迎合王四郎的个人嗜好,养羊,挖蘑菇。 把孩子当做产品来经营,是突破底线的事情。所以对于整个屯堡的道德环境起了极其恶毒的影响。 东洲好歹也是文明古国。对于礼义廉耻非常重视。但因为王四郎这类险恶者的诱导,礼义廉耻四个字在狗尾巴屯这里就和空气一样淡薄。 屯民已经麻木于生几个孩子当“钱罐子”,赶上饥荒年就卖掉一两个应急。 如果没有灾害,他们就把这些孩子养上个两三年,等孩子长开了。 女子漂亮地卖掉当瘦马,男子卖绝户当香火,进而大赚一笔,都感觉着比种地养猪香。 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带领下,屯里不是生的孩子,就是正在生孩子的。就连屯里的寡妇,都想方设法地怀孕赚钱。 可生了这么多人,但屯堡里却十几岁的半大小子都看不见几个,老龄化严重。 更夸张的是,那些光着腚满世界溜达的两三岁孩子,唱的歌谣竟然是: “娘生我,爹卖我。 卖了我,喝顿酒,欢天喜地又一宿。 九个月,生个娃。 生了弟弟三两银, 生个妹妹二两八…” 这都什么玩意呀! 了解这些情况之后,庞固恩感觉拿石灰水化了王四郎的尸骨,都是太仁慈了。 他真正的归宿应该是拿蘑菇腌成酱,然后让羊吃了才配。 当然,如果只有这点儿糟心事,庞固恩的心脏还受得了。 他受不了的是,王四郎在被带走的时候,还给他留了不少的“负资产”。 这些负资产,如不散的冤魂,接连不断的给庞固恩制造着麻烦… 第三十六章 刁民闹事 在拜灯死的第三天,庞固恩忙乎了好久。 到了下半夜,他才好不容易彻底厘清了屯里的物产资源。 随后不久,宛儿送来了洗脚水。 望着宛儿那双葡萄样的大眼睛和湿气腾腾的衣衫,庞固恩动了心思。 他刚想娱乐一下。却突然就听见外边吵吵嚷嚷的,很让人烦。 庞固恩嫌烦,更怕外边的声音打扰了嫂嫂的清修,于是便跑到窗户处向外看了下。 这一看,庞固恩傻眼了。 只见外边有二三十个屯民,几乎都是妇女。他们举着孩子,吵吵嚷嚷地在堵门。 庞固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便急忙叫宛儿下去打听。 片刻后宛儿回来,报告了庞固恩一个让他哭笑不得的结果。 宛儿说。是屯民们带着先前被卖掉的孩子来闹事儿了。 他们要求庞固恩继续履行王四郎的义务,把孩子都收回去,并且继续做人口贩卖的买卖。 庞固恩听了宛儿的汇报,惊愕了半晌。随后第一句话是:“脑子都让驴踢了?我当好人还当出罪过来了!” “主子您消消气。奴奴看着您这样…心疼。”宛儿望着庞固恩愤愤的样子,眼圈也跟着红,心也跟着跳。 她口气怯怯地告诉庞固恩道:“这些人都是好吃懒做惯了的。孩子在他们那就是一个钱罐子。最重要的是这里的地实在太贫瘠了。十年九灾,光靠种地,他们也没信心养活这好几张嘴。” 说完这些,宛儿犹豫了一下,又讲:“人要是吃不饱饭,别说卖孩子,易子而食都是有的。” 庞固恩听了宛儿的话,彻底明白了。 “人心不古呀!”苦涩一笑后,庞固恩扭头,望着楼下的人,沉着脸思考解决之道。 恰又在这时,楼下又有了新的状况。 突然,楼下那些刁民的叫喊声小了。仿佛池塘里的蛤蟆遇见了惊雷一响。 紧跟着,庞固恩看见艳阳楼中走出个尼姑,引着一位明艳佳人,走到了这些粗鄙之辈的面前。 那人,正就是庞固恩的嫂嫂,陆菲菲。 陆菲菲一袭白衣,仿佛夜里盛开的昙花,又似从乌云划过的闪电,其高贵典雅的气场,顿时就把那些屯民给震慑住了。同时也给庞固恩提了个警醒。 这帮刁民,果然惊动了嫂嫂! 不知道嫂嫂白天念经,晚上参禅,很孤寂,很寡熬,很难入眠的吗?! “特么的刁民!敢惊我的嫂嫂!”说话间,愤怒的庞固恩带着宛儿跑了下去。 …庞固恩来到艳阳楼下的小广场时,负责专案的史出杰也来了。 此时,史出杰才是此间负责狗尾巴屯秩序的一把手。所以面对着闹事儿的妇女小孩,他比庞固恩还着急。 毕竟是屯田将军,面子和气场还是有的。 史出杰调整了一下情绪,而后举着狴犴令牌,冲那一群闹事儿地喊道:“呔!刁民!再敢闹事儿,我杀了你们。” 史出杰俨然不知道,狗尾巴屯是庆王府封地里第一等穷山恶水之地,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闹事儿的民众。以前王四郎那般凶狠的能压制住。 现在王四郎死了,他算个屁! 听了史出杰的吆喝,几个老妇愣了一下。随后齐刷刷做出了一个举动。 他们竟然把手里的孩子高高举起,然后…吹口哨。 为什么要吹口哨呢?史出杰起初特不理解。 但当那些小茶壶,小水碗,在口哨声中唱出一首首“小河流水哗啦啦”的时候,史出杰就都明白了。 我去!在钦差面前撒尿呀!还有王法没了! 受到如此的侮辱轻蔑,史出杰脸上时青时白,快赶上信号灯了。 他口中更是咬牙切齿地喊:“反了!反了!反了!” 然而,史出杰的悲哀也就在于此。 面对着这些悍妇,他也只敢喊喊而已。 毕竟,这个屯堡里,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卷宗都快不够用了。而且史出杰毕竟是受过正统儒门教育的。让他杀个贪官污吏,他犹豫犹豫真敢干。让他杀这些丑妇刁民。他怕背骂名。 但,刁民毕竟不似史出杰这般讲理。见史出杰年轻又不敢动,便越发认定这个新来的大人软弱可欺。 有此想法弥散开来,妇人们便又喊出诸多口号。“要重开人市”,“要把吃饭的嘴收回去”,“要挣钱”的口号不绝于耳。 可怜史出杰学了一肚子之乎者也,都是和上流人物打交道的道理。真正面对这些思想奇葩,口号一致地刁民。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而且更为无奈的是,此时他是所有火力的焦点。 在他身前,是几十个堵中门的悍妇以及又哭又闹的孩提。在他背后,又是大世子妃、庞固恩和金香儿的目光。 太丢人了。此时如果有个地缝,史出杰真的巴不得钻进去。 但无奈,没有地缝。 支支吾吾中,史出杰汗流浃背,进退失据。 无奈中,他想寻求救兵了。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在示威的队伍中,有十几个娘们手欠。突然就把孩子的尿戒子齐刷刷丢了出去。 那东西是布制作的。原本漂不了多远。 但事情就这么寸。其中有一块尿戒子新鲜热乎,带着的重量和温度增加了射程。 于是乎,原本不该上脸的东西,上了史出杰的脸。 啪! 全场惊了。 到底是朝廷命官,怎么能受得了这般侮辱。 史出杰伸出颤抖的手,将尿戒子从脸上取了下来,还顺便挤出了黄汁。 顿时间他气场就变了! 此时,他杀气腾腾,眼放青光,仿佛雷神附体,又似扑食恶虎。手中的令牌更是被他捏得咯的响。 众差役眼见大领导如此表现,都握紧了手里的刀枪,只等史出杰一声令下,便会一拥而上… 所有的焦点,都在史出杰的身上。 但史出杰,却没有那么做。 “屮!”一声颇为意外的怒吼后,史出杰冲进了女人堆了。 而后,这位堂堂的七品屯田将军,廉访司大员,专案特使,便和刚才丢湿尿布的那个妇人扭打在了一起。 不讲武德呀! 史将军和妇人扭打的画面实在不堪入目无法描述。一旁的差异、民妇和大世子妃都看不下去了。 只有角落里的庞固恩,仔细盯着这极度混乱的场面,陷入思考。 庞固恩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也只有庞固恩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他以为,今天这突如其来的闹剧,绝没那么简单。 第三十七章 妇女工作 在纷纷扰扰的悍妇示威中,每个人都在紧张的观察,审视,但庞固恩的观察视角是最为独特的。 因为他刚看了王四郎留下的本地档案和地图。 所以在这些大领导里,庞固恩对于狗尾巴屯的风土人情有最为详细直观的了解。 据此,庞固恩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今日这些来闹事的女子背后应该是有人组织煽动的。 否则,他们不会这样整齐划一,更不会扔出完全同款的“尿戒子”。 须知道,大行朝可不是拥有标准化生产线的现代社会。尿戒子款式、规格能都一样,就只能说明这些步骤和道具是事先有人商量、配送好了的。 谁人要这么干?庞固恩现下不能知道。不过此人的目的庞固恩很清楚。 组织闹事的家伙,是在利用群众的不安情绪,对未来的迷茫,试探、打击朝廷在狗尾巴屯的权威。 这真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此时此刻,虽然受到打击试探的是史出杰。但人家是流官。早晚要走的。 他走了之后,所有的负面情绪,便都会转移到庞固恩的身上。 到那时,他这个屯田将军的威信,自然大打折扣。 不能让事情在这么继续下去了。 可…几十个带着孩童的妇女闹事儿,也绝不能来硬刀子捅。 那该怎么办呢? 混乱的僵局中,庞固恩有些踌躇。 不过恰在这时,庞固恩也迎来了转机。 “我佛慈悲!”一声佛号突然响彻狗尾巴屯。 这声佛音也引起了庞固恩的侧目。因为这一次的佛号与众不同,是他嫂嫂喊出来的。 而且,这次嫂嫂叫的时候,有一个和过去显着不同的现象,也让站在队伍最后边的庞固恩恰好看到。 在嫂嫂喊出那一声庄严佛号的时候,她周身散发出了一种金色的光晕。仿佛一朵金莲。 那光晕一闪而逝,但却让人周身一暖。 庞固恩不知道那光晕意味着什么。但是嫂嫂信佛修佛,所以从她身上所散发的光线,便应该是佛门的本事了。 大世子妃的声音本就好听,这一声佛号又有佛法的加持。所以一出口,顿时便震慑住了混乱的场面。 当众人随着佛号,望向大世子妃的方向时,便都有一种菩萨降世的感觉,恍然而生。 菩萨面前动粗,也只有庞固恩敢这么干。所以旁人见了大世子妃的法相庄严之后,多感觉自惭形秽。 这人一愧疚了,那些争斗之类便也就停下了。 在之后,大世子妃于众目睽睽之中穿过人群,来到了史出杰和那扭打的悍妇面前。 大世子妃站定。将一旁那个被悍妇丢在一边的,哇哇乱哭的孩子抱了起来。 灰头灰脸的孩子经世子妃一拥,立刻停止了哭泣,小手儿吃在嘴里,显得憨态,也让许多人嫉妒。 大世子妃将孩子还给那女人后,算是暂时镇住了场子。 而后在在史出杰从嘴里扣泥的时候,大世子妃又起妙音。 她冲一种妇人道:“孩子是上天赏赐的福报。欢喜疼爱还来不及,怎么能卖呢?众位,这些娃娃都是你们身上掉下来的肉。就没有一点儿心痛吗?” 嫂嫂是会说话的。随着她的话,每个闹事的妇人的脸上都惭愧了起来。 与此同时,庞固恩那双因为经常打农药而变得敏锐的眼睛注意到,在那一群人里,有一个女人的脸色没有变。 而且,她也没抱着孩子。 但是,当庞固恩想细看看这女人的时候。这个女子却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一般,猛一闪身。 紧跟着,那人原地消失了。 女人从被庞固恩发现,到消失,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庞固恩根本就没看清楚她的脸。 她只依稀记得,这女子带着一条红围脖,而且…很凶! 除了嫂嫂,庞固恩没见过那么凶的女子。当然,指的是眼神。 一闪而逝的女人还没抱着孩子。这越发让庞固恩感觉到这次的“卖孩子示威”是有人在背后组织的。 但遗憾的是,就算是知道了,对于眼下这些情况的发展,也没啥实质性的帮助工作。 而且就在这个时候,那些原本被嫂嫂圣母气息所震慑住的妇人又开始骚动起来。 有人对大世子妃谦卑地说道:“我们也不想卖孩子呀。但这狗尾巴屯养不活他们。” “对对对!”又有愚民附和道,“与其让他们跟着我们受苦。还不如卖了。换些过冬的粮食吃…” “哈哈哈哈…” 随着第二个人的话,场面上传出了笑声,也不知道是尴尬的笑,还是愚昧的笑。 总之,这些土里土气的话,丝毫没有道理。有的只是狗尾巴屯赤果果的人性和现实。弄得大世子妃也有点下不来台面。 大世子妃毕竟不是食人间烟火的。处理现实问题,没有经验。 不过,就在大世子妃微微皱眉,有些不知该如何应答时,庞固恩突然闪身立在了大世子妃和那群刁民之间。 又一次,庞固恩用自己的身躯护住了大世子妃。替她抵挡了那些质疑的目光。 也又一次,陆菲菲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诸位…父老乡亲!”庞固恩说话间拱了拱手,而后道,“都回去!明天中午大家来,我一定给拿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出来。” “你是哪根葱?!” “对!你们现在不解决问题,我们不回去!绝不回去!” 庞固恩听了这些妇人的叫嚣,就当放屁了。 虽然这些人看着坚决无比。可实际上驱散还是很容易的。 而且这场面,庞固恩细细想来,貌似在上辈子他见过。 这不就是村里人去信访的时候,那种不安的状态吗? 庞固恩上辈子没当过领导。 但得益于跟父亲因为盖房和树苗计算的问题,走过一阵信访,他对于那些领导如何对付人的手段,还是很有些了解的。 所以,庞固恩改变策略,对这些人说道:“众位乡亲。你们的难处,组织上已经了解了。组织会根据大家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然后做出合理安排。所以必须得给我们一些时间。” 说完具体的原因。庞固恩又喊口号道:“乡亲们。你们不好过,朝廷脸上也无光呀!” “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解释完,庞固恩做总结发言道:“既是一条绳上的蚱蜢,就要相信组织,相信朝廷,会为你们找到出路的。” 庞固恩几句话出来。场面瞬间回到了嫂嫂念佛号时的安静程度。在场的每个悍妇也都感觉这位领导不错。 他说的话文绉绉的,但是普通人又全听得懂。不像那些个儒门弟子,满口的之乎者也。老百姓听不懂不说,一个个脾气还特大。最后惹毛了,就骂“刁民”还打人。 而也随着他们态度的转变,庞固恩也猛然地发现,貌似现代农村的管理方式,更适合狗尾巴屯这样的社会结构呀。 第三十八章 志同道合史出杰 庞固恩发现农村干部的话术对付这些妇人是比较好使的。 于是,实用主义的庞固恩便顺着这个点,开始对这些悍妇们做实用主义的思想教育。 于是乎:“团结一心,排除万难”,“心要净化,人要文化,路要硬化,山要绿化,村要美化。”“要想富,少养山羊多种树”,“人美在其心,村美在其民。”之类的乡村经典语录,全被庞固恩招呼出来,教育悍妇了。 这些语录,简单易懂,平仄押韵,朗朗上口,而且全都契合大伙关心的热点问题。 妇女们听了之后,特别上头。就连怀里的孩子也不怎么哭了。 但若说听过之后,最震撼,最上头的。那还得数大氏族出身的史出杰。 史出杰不知道,那些朗朗上口的话,都是庞固恩上辈子在农村生活时看见的点点滴滴。 而这些点点滴滴,又是大浪淘沙一般,建立在五千年文化和十几亿人口的传承,淘汰之中的“典中典”。 这样的效果,对于史出杰这样和农村生活严重脱节的文人来说,简直无异于降维打击。 所以,他毫无意外地被震惊了。 史出杰很愧疚。明明自己才是儒门科班,理学七品的秀才。却在庞固恩面前,感觉自己念了一肚子的书都白念了。 史出杰连连自问: 庞固恩这话怎么这么押韵?如此平仄且平易近人。既有文采还简单易通。简直是上答厅堂,下达民心的不二之选。 太魔性了。明明每句话都那么粗鄙,但连起来却特别典雅芬芳。有大儒风骨。 而且最绝的是,所有的话都是契合现实问题的呀。并没有一丝一毫牵强附会,细细品之,全都道理冠绝。 儒门追求的就是一个理字。 而史出杰,恰恰在庞固恩身上看见了比他更高维度的“理”。 史出杰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为什么庞固恩这样一个出名的王府废物。连私塾据说都没念完的人,怎么会有如此的明理思辨,口才之能。 他这个饱读诗书的儒门领袖,堂堂的德云诗社副社长,怎么一句都想不出来呢? 推己及人,史出杰想出了一个理由。 难道…这就是天赋? 天赋是一个可怕的概念。能把人的自信心一下子拍死。 也因此,史出杰一想到庞固恩可能天赋上就比自己更加优渥的时候。心里不免无奈气馁。 于是,他又联想到:怪不得金香儿总和我说庞固恩的好,说让我多帮衬他。原来这人确实是有与众不同的特长的。 这样的人,日后肯定是有大前途的。金香儿冰雪聪明,自然不会看错。一个劲儿地向我引荐,果然只是为了我好… 就在史出杰心中感叹的时候,庞固恩这边对于那些刁妇的说服工作也进入了尾声。 面对庞固恩的“精准扶贫”。纵是最气盛的悍妇,也没了脾气。 于是,大家在这个乱糟糟的夜里,终于散去了。但按照约定,明天中午,庞固恩必须就卖孩子的事情,给出一个确切的解决办法。 要么继续当人口贩子,昧着良心伤天害理。 要么继续不当了,但很有可能失去此地的民心。 随着妇人们陆续散去。庞固恩的艳阳楼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彼时,嫂嫂回了自己的上宾客房。差役们也按照庞固恩和史出杰的要求,加强了防御。 须臾,史出杰也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并让自己的小童端来了一盆水。 刚才他和那悍妇扭打的时候,吃了一嘴泥。必须得涮涮沙子,洗洗骚味。 但就在他刚刚把脸没进那盆水中的时候,小童的声音突然从自己的身侧响起。 “将军。有人拜访!” “谁来也不见!”史出杰一脸狼狈,不想见人。 但那小童却又道:“是庞固恩庞将军。” “他?!”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名字,先是一愣。紧跟着抬起了头。 如今的庞固恩,正被他佩服得紧,所以他可不能不见了。 于是乎。匆忙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后,史出杰开门迎客。 宾主相见,史出杰还未开口,便突然看见庞固恩对自己行了个深揖大礼。 这礼数太大了,让史出杰十分意外地问:“庞将军这是合意呀。” 对问,庞固恩声音庄重地回答:“史将军的大仁大义。我庞某人佩服得紧。你的德行在我心中,好似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 “额,”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一脸苦涩道,“庞将军真拿我说笑了。” “不!这不是说笑。”庞固恩继续严肃道,“我看得出。刚才史将军和那悍妇的扭打,是故意的。你作为一个将军,又岂能打不过一个村妇。” 说话间,庞固恩又陆续将史出杰丢人现眼的真实意图讲了出来。 时间退回到三刻之前。 当时,史出杰处于一个极端困难的境地。 他的脸受到了尿戒子的侮辱。而彼时彼刻,他的脸并不是自己的脸,是大行朝廷的脸,是平章陆远的脸。 所以,他必须报复,必须还以颜色,否则朝廷没脸,陆远没脸。 可,他做不出来。 毕竟,那些悍妇只是些被人利用的刀,而史出杰带来的兵差,可是全副武装,真刀真枪的国家机器。 这些人野蛮粗暴,如果一声令下,柔弱的孩童妇女,必然尸横遍野。到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条人命,愁怨会记在他史出杰的身上。 史出杰可以这么干,但他没有。 而朝廷的脸面必须得要,陆远的脸面必须得给。 于是乎,只能自己不要脸了。 又于是乎,史出杰装出一副因为愤怒而忘记法令的样子,亲自下场,找了个最壮硕的悍妇扭打了起来。只为了以自己的脸,换取这些不知感恩的,女人的活命。 这就是君子之道。这就是真正的史出杰。 …庞固恩冲史出杰说完话,深深地又鞠一躬。 而后,他说道:“史将军大仁大义,高风亮节。真乃道德之楷模,社会之奇葩。鄙人佩服无比。请受我一拜!” 语罢,庞固恩真就单推着地。 史出杰见庞固恩如此对待自己。心中也是震颤不已。 我这么伟大吗?居然能得到庞固恩这样天才的认可?! 这就是所谓的惺惺相惜。 有此想法,史出杰也很感动。 于是,在庞固恩磕头的最后一刻。他搀扶住了他的手臂。 而后,两厢对视,短暂无音。 紧跟着,史出杰对庞固恩道:“庞将军真乃我之知音呐!如果不弃,愿拜为兄弟。” “结拜?”庞固恩有点意外。 “对!如庞兄弟不弃,愿结拜为兄弟!”史出杰道,“从此之后,你我二人便是同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志同道合,同生共死,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第三十九章 兄有弟恭 庞固恩对史出杰说的话,其实多有臆测。 但是他必须得这么说。 原因很简单,今天晚上的事情,史出杰实在是太丢人了。 堂堂七品屯田将军,堂堂廉访司的特使,居然被一个悍妇恩在泥里啃。 还是尿泥。 这场面,幸亏只有小部分人见过。还能堵住嘴。 否则,这会成为史出杰一辈子的污点的。 如此虐待朝廷大员的事情发生在庞固恩的封地上。庞固恩要负直接的责任。 所以,不给人家找一个合适的台阶下,人家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而且,庞固恩自认也是个懂得体恤的好人。 史出杰在这狗尾巴屯吃了辣么多的亏,背了辣么多的锅,就算是他自己不说。庞固恩的心里也颇为过意不去的。 由这想法,庞固恩才主动来找了史出杰。 而后,拿出当年竞选学生会主席但没选上的本事,对着他一顿狂拍马。 就这样,他大事化小不说。还意外收获了一个兄弟。 史出杰可是江南史家的大人物,嫡长子。能和他结拜,那定然是可以获得不老少的好资源的。 当然,如果想在大行朝混得好,目光不能太短浅,也不能光从利益上考虑问题。 要不然的话,庞固恩早就跑到史出杰的封地里,吃他、喝他、睡他的了。 这么想想,庞固恩感觉自己也挺高风亮节的。也算是配得上和这位史兄弟结拜了。 于是乎,两个人折箭为盟,搓土为坛。指月发誓,认下了这桩异父异母的兄弟之情。 完事之后,庞固恩和史出杰论资排辈。发现史出杰比自己还小几个月。 “你比我大,那就是我哥了。”史出杰说话间冲庞固恩拱了拱手,而后亲切地叫了一声,“大哥。” “在!”庞固恩笑着冲史出杰拱了拱手,突然变得好尴尬。 因为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儿。 在东洲,拜把子认兄弟,是要给改口费的! 这一点史出杰也很清楚。但问题是庞固恩不比史出杰家底厚呀。 庞固恩和史出杰这个阶级,认兄弟的改口费,不应该是金银之物。否则显得太俗气。 但庞固恩身上没有异宝之类。所以一时间有些急促。 不过,庞固恩虽然尴尬,他这个新弟弟却好说话的很。 一声干脆的叫声后,史出杰竟然对庞固恩道:“大哥。我这里有一块玉佩,权且当做改口费。送与你了。” 说话间,史出杰就开始掏兜。 “额?”庞固恩一脸无奈,并嘀咕道,“多谢贤弟。那我送你,送你…” “大哥如今困难。就什么都不必送了!”庞固恩一口回绝,同时又告诉庞固恩道,“况且,您已经把我最需要的东西给我了。我再要,就显得恬不知耻了。” “最好的?”庞固恩诧异,“你是说…” “对!我家金香儿。”史出杰拉着庞固恩的手,意味深长道,“香儿是天下最好的女婢。您能惩治恶霸为我出气,还大仁大义把香儿归还。只这份恩情,便让我铭记于心呐!” “额。”庞固恩听了史出杰的话,好半天不知道怎么接茬。 直到人家将一块玉佩塞进自己的手里,庞固恩才反应了过来。 史家是江南第一家族。因为家族这雄厚的背景,史出杰最不缺的就是各色珍宝和高档奢侈品,甚至他从头到脚,所有的衣衫行头,也都必须是高人一等的。 但,庞固恩毕竟是自己刚认的大哥。如果拿出的宝物只是寻常高物的话,绝不行。 毕竟,史出杰是要面子的。江南史家也是要面子的。 所以,庞固恩手中才有了那块碧绿,碧绿色的,上边画着二龙戏珠的玉佩。 送出自己的玉佩之后,史出杰告诉庞固恩:“大哥!当弟弟的这趟来得匆忙。手中没有带什么极品宝物。便将这枚夜明玉交给你,算是改口之费。” “夜明玉?”庞固恩听了这话,眉毛一提。旋即他问道,“这东西能发光?” “自然!”史出杰点头,并又亲自吹灭蜡烛,加以演示。 当屋子里蜡烛灭掉之后。这夜明玉很快散发出了幽冥般的光泽,虽然不热,但是在十几步之内,看见人脸五官也是没问题的。 展现过夜明玉的神奇后。史出杰又告诉庞固恩说:“此玉佩我找人鉴定过。是地字号上品的宝物。由万里外,西北金顶汗国出产的灵石铸造。” 这东西,是地字号宝物中的极品,也是史出杰用来走夜路,或晚上学习时的宝物。而且据说它的光线除了照亮,还能促进伤口愈合,治疗不孕不育。总之是有别的奇妙用途。 庞固恩望着这宝物,心中欢喜。 庞固恩知道,大行朝的宝物,是分等级的。由高到低共有天地玄黄四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品。 这四个等级中。地字号排在第二等。上品地级宝物,已经接近极品天字宝物下等的了。 能被评为这般等级的宝物,估计不只是愈合伤口,散发幽光那么简单。恐怕还有别的能力,没有开发出来。 庞固恩得到这玩意,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自己计划中的蔬菜大棚。 那里不是正却一个光源吗? 只可惜,这东西发出的幽光还是太暗,而且是冷光,不适合当作大棚的照明。 但,聊胜于无。而且白来的,还挑剔什么呢! 庞固恩接过史出杰的“改口费”。这才对这位弟弟深深鞠躬道:“多谢贤弟!” 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高兴得合不拢嘴。而后他和庞固恩又寒暄了几句,商量了一些明日的事情。 商量商量着,就又说到了明日必然要见的那些带娃闹事儿的刁民悍妇身上。 有关于那些悍妇的事情还没有真正解决。 这些人,不同于嫂嫂和史出杰或者王远远之流。是极其棘手的存在。 他们打不得,骂不得,要的东西又特别损。 最关键的是,这些人也是有“势力”的。 每一个女人背后,就是一个家庭,是狗尾巴屯最基础,最宝贵的劳动力。 更不用提这些人还是被幕后黑手推动着,来闹事的。 所以,如果庞固恩不能在明日午时三刻之前,给出一个让她们满意的答复的话。事情还会恶化下去。 到时候,喊多少押韵口号都不管用的。 提及那些刁民,史出杰便唉声叹气道:“哎!读了一肚子圣贤书。感觉白读了。面对着那些人,通天的道理,却也仿佛,仿佛…” “仿佛茶壶里煮汤圆。东西都有却死活倒不出!”庞固恩适时接茬。并又引来史出杰的惊异神色。 “大哥好文采呀!你这话,异常贴合兄弟的心思。” “那里,那里,胡编乱造而已。”庞固恩挥了挥手。而后在史出杰惊羡的目光中起身。 “大哥干什么去?”六神无主的史出杰见庞固恩要走,忙问了一句。 对问,庞固恩回答:“回去睡觉。” “还睡?”史出杰惊异,“明天就要火烧眉毛了。你也睡得着?” “必须睡呀!”庞固恩回答史出杰,并又解释,“只有睡觉才可能梦见佛陀。梦见佛陀,我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哦!”史出杰闻言恍然,而后相当配合道:“那大哥快回去睡!一定睡好,睡饱。睡不着你也不要紧张,实在不行,我一会儿让金香儿给你送…” “不必了,不必了!”庞固恩拒绝了史出杰的一切美意。而后逃难似得离开了他的房间。 同时,庞固恩心里颇为无奈地感叹:这兄弟太好太热情了,也是个麻烦呀。 第四十章 深夜聊嫂 …从史出杰处走出来后。庞固恩的心情还是很沉重的。 毕竟,如果不能妥善地处理好那些悍妇的话,庞固恩才是事实上最难受的。 作为一个土地官,如鲠在喉的感觉,会陪伴他好久。 可如何才能在不见血,不杀人的情况下调解这些群众矛盾呢? 庞固恩思索至此,突然停下了步伐。 此时,夜已深极。冰冷的月光照射下来,却让他格外清醒。 庞固恩借着清明的月亮,缓缓抬起手,摸索向自己的腰间。紧跟着,他取出了一条鞭子。 这条鞭子,正就是原本县丞王远远用来防身的火龙皮鞭。 火龙鞭现在已经成了庞固恩的傍身之器。这东西体积小,重量轻,威力大,在东洲人看来,是个合格的防身兵器。 但,庞固恩不光是东洲的人。所以在他的眼里,这鞭子一如那块夜光玉,还是有别的属性可以开发的。 鞭子,悍妇,嫂嫂! 当这三个驴唇不对马嘴的东西闪过庞固恩的头脑时,庞固恩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嫂嫂,鞭子…” 庞固恩口中来回念叨着这几个词。同时手中的火龙鞭越握越紧。 须臾,他二次抬头。看向远方的一间雅室。 那正是嫂嫂的房间。 虽然夜已极深了。虽然大世子妃此时肯定已然入眠。 但在庞固恩权衡之后,却还是迈开步伐,走向了大世子妃的睡处。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庞固恩来到了大世子妃门口后,首先见到的是守门的尼姑。那尼姑见庞固恩上访,不敢托大,便又叫来了真静女尼。 真静前两日刚得了庞固恩的七宝佛珠好处,自然对庞固恩也是感恩戴德的。 所以虽然此时已近乎黎明,但真静还是为庞固恩开了后门,并亲自进了大世子妃睡眠的雅室,将其唤醒。 须臾等待后。当天边鱼白的时候,真静终于唤庞固恩进屋。 庞固恩得令入内。随后看到了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嫂嫂坐在禅床上,静静地等候着他。 此时的大世子妃,睡眼惺忪,面无修饰,长发飘飘,玉枕斜倚。 可能因为起身太过于匆忙的原因,大世子妃衣衫也不太整。一根肚兜的肩带从交领间暴露了出来,贴在雪白的脖颈处。 粉的… 大世子妃今夜不同往日。除了一贯的女神气韵之外,还多了三分的妩媚。那衣冠不整,又有些失眠的样子,更是忍不住让庞固恩想入非非。 等等!此时情况紧急,怎么是想入非非的时候。 突然,庞固恩就跪拜了下去。 而后,他冲着嫂嫂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并说道:“嫂嫂救命!” 随着庞固恩的话,大世子妃和真静法师的脸上都泛出了诧异的表情。全然不懂庞固恩口中的“救命”从何谈起。 大世子妃张口:“都是家里人。何必如此拘礼。有什么事情你先说,我若能办。自然帮你。” “对呀!”真静法师也在一边帮腔道,“有什么事儿先起来。地上凉,何必一直贴着脸呢。” 真静法师俨然不知道,庞固恩接下来的事情,需要嫂嫂全身心地紧密配合才能进行。她更不知道,在庞固恩跪拜的那个角度,恰好能看见一些不一样的风景。 比如…嫂嫂居然没有穿着鞋。 嘿!涂了指甲油。 …极不情愿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后。庞固恩对大世子妃毕恭毕敬道:“嫂嫂。能不能让我和您独处片刻。我想和您说一些要紧的事情。” “单独?”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要求,柳叶眉微微褶皱,并抬头望向一旁的真静法师。 庞固恩虽然是佛门的人。但是深夜里单独和陆菲菲相处,也是有悖于礼法的。 对此,她才求问于真静。 而真静刚拿了人家的好处,自然不会胳膊肘向里拐。 于是,真静冲大世子妃行佛礼,而后又道:“世子妃娘娘。庞将军乃是有佛缘的人。他找您有事儿,便是佛陀找您有事儿。还是暂听一言。” 真静的助攻,让世子妃不由点了点头。 而后颇会做人的真静女尼退出了雅室。只留下庞固恩和嫂嫂二人。 没了灯泡,又是晚上。借着夜色掩护,庞固恩终于敢正眼看嫂嫂了。 昏黄的灯光中,嫂嫂身上仿佛镀金一般,再加上那困倦的姿势,怎么是一个曼妙了得。 过了过眼瘾后,庞固恩忙收回目光。又用阴沉严肃的声音对嫂嫂道:“明日午时三刻。再见那些悍妇。嫂嫂可想过该怎么处理他们。” “这…”大世子妃犹豫片刻,随后摇头,“官面上的事情。还是官家人想。” “话是这么说。但管家的办法太血腥了。”庞固恩暗示,并又道,“嫂嫂也不希望此地尸横遍野。” “嗯!”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点头。并感觉庞固恩能慈悲为怀,果然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得到了大世子妃的首肯后,庞固恩又讲道:“嫂嫂不瞒你说。我有一个计谋,既可以免去一场血光,还可以让官府满意。更可以教训一番那帮刁民,使其归化。” “哦?快快说来。”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眼神闪烁。 “只是,”庞固恩下意识地摸了摸手中的鞭子。 而后,他才忐忑道:“只是需要嫂嫂帮我一把。做一个配合。” “我?”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恳请。本也不意外。 只是她观庞固恩那扭捏的神态,便知道庞固恩所情的事情,绝对的非同小可。 否则也不会把真静都轰出去。 基于谨慎,大世子妃道:“你先说。” 庞固恩作揖。随后又道:“我希望您…扮一回菩萨。配合我演一出戏。” “让我假扮菩萨?”大世子妃听了这话,当时就慌了。 大世子妃虽然气质超凡脱俗。但是有自知之明。假扮菩萨,那可是佛前的大罪过。她干不出来。 所以听了庞固恩的话,大世子妃是想拒绝的。 可他还没开口,庞固恩突然就又跪了下去。 低眉,磕头,又确认了一遍。嫂嫂确实没穿鞋。指甲盖上是红的… 抬头。庞固恩用最真诚的眼神望着大世子妃。 他恳求道:“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您如果成全了这桩功德,就等于把我,把那些悍妇,把朝廷的脸面都救了。这般大的功德,想必佛也是不会介意地把!” 说完,庞固恩又以最真诚的声音对大世子妃道:“嫂嫂!” 嫂嫂。两个最简单的字,却在陆菲菲的心里产生了莫名的涟漪。 她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自从三年后再见庞固恩以来,这小子变了很多,懂得体恤人了,做出的事情以及天赋,都让她刮目相看。暗叹为王府二代中第一等的俊才。 这,真的是传闻中的那个王府废物,庞固恩吗? 大世子妃很怀疑。 第四十一章 女菩萨下凡 大世子妃点头之后,庞固恩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与此同时,庞固恩心道:嫂嫂果然还是在乎我的。有她给我撑腰,我自然也就硬气。 虽然应允了庞固恩的话。但大世子妃却还是不太放心地又问道:“可就算是我尊菩萨的化身,帮你站场。接下来又能怎么样,才好抚平那些民众呢?” “接下来。就不需要嫂嫂多考虑了。您只需要按照我说的来配合是。” “我配合你?” “对!” 说话间,庞固恩终于亮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他将自己腰间的鞭子取了出来。 滴蜡红烛之下,那庞固恩捧着鞭子,走到世子妃身边。 随后,他笑道:“今日里。只要嫂嫂让我用这鞭子来一个…” …就这样,两个人密谋了很久,庞固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声行并茂,把其中的门道关节都和嫂嫂讲了一遍。 大世子妃听了之后,茅塞顿开。 当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之后,庞固恩神清气爽地从世子妃的雅居中退了出来。 此时,天以大明。 在他看来,不管是谁组织了那些悍妇闹事,都注定失败了。 不,他还应该感谢那个组织者。 因为正是那个组织者的存在,庞固恩才有这么好的机会,于群众中竖立威信。 他有信心。在处理掉这些刁民悍妇之后,整个狗尾巴屯的面貌都会为之一新的。 带着满心的欢喜,庞固恩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在自己屯堡的望楼顶上,有一个黑色的靓丽身影,背着一口刀,踩着瓦,于凛冽的风中看着这一切… 第二天午时三刻。那些悍妇准时又抱着孩子,聚集到了屯堡的门口。而且除了妇女和孩子,此时二次聚集,还多了不少大老爷们。 和昨天一样,这些屯民要求庞固恩重开人市买卖。那整齐划一的样子,说没人组织,组织都不信。 待嫂嫂戴着面纱和史出杰先后登场。庞固恩才带着宛坨和庞光,匆匆而来。 庞固恩望着这些人,并没有抢着说话抖机灵。而是先邀约史出杰道:“贤弟。您看群众积极性这么高。要不您先带头说两句定定场。” 还带?昨儿晚上的捂眼青还没有好呢。 史出杰非常谦虚地冲庞固恩拱手。随后道:“大哥。这是你的地盘。还是你来做主比较好。” “我做主没底气呀。”庞固恩冲史出杰苦笑,“我不似你。有令牌,有权柄,有护卫。我上任的时候手头就仨人。” “这样呀!好办!”史出杰拍了拍庞固恩的肩膀,随后道,“我手里的调令给你。我手下的护卫和县里的差役,都归你指挥。这些人,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庞固恩听了史出杰的话,心中最后一片需求拼接上了。 接下来,就要看他鞭子和嫂嫂的表演了。 笑盈盈中,庞固恩走到了民、官之间。 而后,他冲那些女人道:“众位阿姨!众位美女!经过一夜睡眠,大家精神很好。本官很欣慰呐。” 庞固恩口中的话一出口,所有闹事的悍妇脸红了一大半。都感觉这官爷太会说话了。阿姨、美女那可是宫里娘娘的封号,如此尊称,听着就安逸。也足以见得,这官爷是把农民尊着看的。 庞固恩静了场子之后,又对他们说道:“我研究了一晚上。发现乡亲们关心的问题。无非是收入和糊口。也就是说只要能吃上饭。那大伙就愿意放弃丧天良的人口生意。跟着咱安心种地?” “对!但怎么可能呀!”昨晚扔史出杰湿尿戒子的那个悍妇带头道,“我们家一亩地,一年到头收成也不够一斗。再算上采蘑菇和那两条羊。最多养活两口人。” “那是因为我没来!那是因为大世子妃没来!”庞固恩适时地往自己的脸上贴金道,“如今不同了。我来了。这里就有主啦!我来啦,要致富啦。” “靠什么致富?”一群粗鄙的民众质问庞固恩道,“你连孩子都不收了。我们不是更没活路了吗?” “不收孩子。我可以收点别的卖。”庞固恩见话头起来了。便学着教科书的范儿。背着手,猫着腰,走到人民群众之中。找了个石狮子靠着坐下。 那些悍妇一见,当时便傻了。 居然有大官愿意和我们坐一起,这官儿长得还这么俊。这是开天立世界头一回呀。 庞固恩学来的“深入基层”,瞬间就把群众矛盾化解了好大一块。而后更多的女人和看热闹的男人围了上来。开始听庞固恩讲政策,下基层。 那庞固恩告诉这些贫苦农民道:“你们可以不相信我。但是不能不相信大世子妃和佛法。” 语罢,庞固恩声音转小,又指着自己的嫂嫂告诉那些眼巴巴的屯民道:“嫂嫂昨天晚上告诉我了。她乃是佛祖座下的菩萨转世。是来拯救你们的。” 说话,庞固恩又冲立在高处的嫂嫂拱手:“有她在,你们那些关心,全都能办妥。” “啊?!”听了这话,众人发出惊异的声音。不过大世子妃本身就有几分菩萨像。所以众人并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只是有一个男的,忍不住问,“昨儿晚上那女菩萨怎么和你说的,拿啥说的。详细给咱们讲讲?” “呸!你个老不死的,都啥岁数了还说这种话…” “哈哈哈…” 随着屯民嬉笑的声音,现场一度崩溃。嫂嫂的脸色和史出杰的脸色都很不好看。 但庞固恩此时却不紧不慢地冲这些屯民道:“女菩萨说要降神迹。把咱们屯里的土变金坷垃的。让长啥,就长啥!” “啊!” 听了庞固恩的话,所有在场的屯民和官差,都愣了。 上一秒还嘻嘻哈哈,有打有闹,不以为然的广场,顿时间鸦雀无声。 同时,每个村民的心中都在嘀咕:啥是金坷垃? 虽然不懂,但大受震撼的史出杰问庞固恩道:“大哥!你说的这个玩意,听着咋和天字号宝物中的息壤那么像。”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庞固恩语气平静到平淡的回复。 而后,他又告诉目瞪口呆的众人道,“总之。上天开眼。派我嫂嫂作为女菩萨来拯救开化你们了。女菩萨说。你们今天想要那土地里生长出什么玩意。她能立马实现!” 第四十二章 我有金坷垃 当庞固恩说大世子妃是女菩萨降临的时候。众人虽惊,但还能撑住。 但当庞固恩告诉众人,说大世子妃可以让这贫瘠的土地种什么立马长什么的时候,众人的脑子就已经不够用了。 全场齐刷刷沉默了三分钟。每个人的表情都僵在了脸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当今皇帝死这疙瘩了。 三分钟的沉默过后,屯民们虽然陆续间窃窃私语。但是也没一个敢直接问询的。大家所做得更多的,便是将目光投掷向那典雅圣洁的大世子妃的方向。 彼时,史出杰第一个走到庞固恩身边。拉起他来到角落。 而后,史出杰一边擦汗,一边说道:“大哥。你,你,昨天晚上没睡觉吗?” “额?”庞固恩诧异,“贤弟为什么这么说?” “要是梦见了佛陀。你不会说这种糊涂话呀。”史出杰说出自己的依据道,“种啥长啥的宝贝。是道门的息壤。那玩意乃天字号的上品至宝。大行朝只有三块半。别告诉我你有。也别和我要。” 说完,史出杰又言道:“况且,就算是息壤。那也只能是草木立长,怎么可能种啥长啥。” “额。多谢贤弟的关心。”庞固恩拍了拍史出杰的肩膀。随后又道,“还请你放心。我说的话,许的诺,我自然都有办法圆回来。” “那不可能呀!”史出杰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墙角团团转。 转圈中,史出杰焦急嘀咕道:“这次来的不光是妇女,还有男人。几百号人要是冲过来。我的兵估计也挡不住。该怎么办呢…有了,咱们逃!这屯堡四处漏风,最适合逃跑了。我看你不如带着大世子妃尿遁…” 话到一半,团团转的史出杰愣了。 因为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庞固恩已经消失了。 在往前边去看,史出杰放发现自己这个大哥又回到了那群刁民之中。 庞固恩正脊挺胸的样子,让史出杰感到震撼。 这家伙太有范儿了。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真宛如他有息壤或者拥有与息壤相匹敌的能力一般。 总之,望着庞固恩的背影,史出杰感觉他是有点东西的。 怪不得金香儿总说和他搞好了关系没错。 这人,必有大才。 庞固恩重新来到众屯民的身边后,那些屯民也从最初的震惊中缓解了过来。 而后,有人开口,问他道:“你说的金坷垃是个什么东西?” “这你们不需要知道。”庞固恩道,“你们只需要拿一件东西出来。然后让嫂嫂用神力和意念往出种更多就好。” 突然,庞固恩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在众目睽睽中又道:“只要向你们证明我嫂嫂是菩萨降临,派来拯救我等。你们便对我的政策有信心对~!” 听了庞固恩的话,所有人都跟着点了点头。 有了这些人的承诺。庞固恩便又催问:“那你们到底想让这土地里长啥。赶紧和菩萨说。” “这…” 因为实在是不习惯庞固恩这么托大的问话。屯民们支支吾吾。 但很快,有胆大的男人开口,对庞固恩道:“我家里的粟米向来不够过冬了。能不能让绿豆现在就成熟。我好籴粮。” “我呸!瞧你那点出息。我来说,”那男人的婆娘挺着个大肚子,冲庞固恩道,“我家里刚死了个羊羔。能不能种下去。长一树。” 史出杰听了那农妇天马行空地胡诌,赶紧张口,想为兄弟说几句“只能种地,不能生羊”的挽回话。 但无奈的是,庞固恩不给自己留退路。 在对方开口之后,庞固恩竟然点头道:“种羊羔也可以呀。但是羊羔生长得太慢了,种出来之后,你还得养活几个月才能出栏。不划算。有没有啥更直接,更值钱的东西想往出种的。” 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一脸的痛苦的翻白眼。 这货已经魔障了,完全带不动。 而那些屯民经过庞固恩这么一调动。立刻变得更加跃跃欲试,更加贪婪了起来。 于是,大伙七嘴八舌,开始往出种各种奇葩的东西。 “我想种出美酒。” “我想种个媳妇。” “要不把刘孙的丫头种地下,她长得水灵,上回卖了十两银子呢。一出来,美酒媳妇都有了。” “对对对!实在不行,种石匠家的英子也好呀。英子长得更好,而且屁股大,身子壮,一个就能顶十个。” “我呸!将军老爷都不收人口了,你们还种那玩意干嘛。要我说,不如种盐巴。盐巴老贵了。上个月马帮来,我媳妇陪着他们睡了三晚上,才换回来一拳头。” “滚!那点不要脸的事儿你也有脸说…” “有啥不要脸的。俺媳妇说,你媳妇睡了八次,才换了半拳头…” 很快,打起来了。 就这样,狗尾巴屯的屯民们七嘴八舌,开始对种植的东西进行物理和文学上的讨论。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之后。众人渐渐统一了想法。 狗尾巴屯的屯民们一致认为。既然菩萨显圣的原则是“什么值钱”种什么。那就不如直接种钱。 于是乎,大家从身上临时凑了七两三钱银子。由乡绅捧着,眼巴巴地交给庞固恩。 庞固恩望着那些黑漆漆,皱巴巴地散碎银两。冷笑一声,没有用手去接。 众人见他不接,眼神立马就变了。凶巴巴的。将穷山恶水出刁民演义得淋漓尽致。就连史出杰都为庞固恩捏了一把汗。 而后,有胆大的悍妇反问庞固恩道:“怎么不接呀。是不是你骗我们。是不是种不出来?” 对问,庞固恩平静而自信地摇头。 随后,他反问众人道:“为什么不来点更值钱的呢?” “比银子还值钱?那就是金子呗。”有人回答道,“俺们这穷。除了王老爷,没人用得起金。” “这样呀。”庞固恩笑,而后说出了一句声音不大。但气场和效果却宛如炸雷一般的话。 “其实。大世子妃的意思是。以她的功德能力。就算是种金子,也是屈才的。所以…乡亲们有没有比金子还精贵的东西。让我嫂嫂给你们种一种呢?” “比金子还金贵!”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已经腿软了。一旁的宛坨和庞光,则更是浑身流汗。 他们仿佛都看见庞固恩一条腿已经迈进棺材板里了。 震惊的气息在场上蔓延到了顶点。 但庞固恩的屯民没有让他失望。 在短暂的沉默后,也不知道谁说了一句。 一句庞固恩最想听的话。 “雷蘑…胡三太爷!狗尾巴屯比金子还值钱的,就只有胡三太爷了!” 第四十三章 胡三太爷 庞固恩干掉王四郎之后,所得到的最大的收获。不是他留下的五千两黄金储备、致人聋哑的药材和地下大棚。而是那些有关于狗尾巴屯周遭的人文、水纹、地脉资料。 这些东西,和庞固恩的固有能力高度契合,对于发展生产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至少,目前就可以让他足不出户,就对于这里的情况有一个相当详细的理解。 这份理解,自然也包括被村民们提及的胡三太爷。 但即便如此,庞固恩也没有抢着说那“胡三太爷”是啥。 而是颇为“诧异”地问众屯民道:“这胡三太爷是个什么人?来了吗?为啥他比黄金还值钱呢?难道比拜灯法师还会拉?” 随着庞固恩的问话,众屯民的目光突然变得虔诚而坚定了起来。 随后,一个年长者告诉庞固恩和史出杰道:“这胡三太爷呀。是我们这里的土地爷。是个仙家。” “啊?!”史出杰听了这话茬,头发全竖起来了。 连仙家都想种,这帮刁民疯了? 眼瞅着事情向着不可控的方向越陷越深,史出杰疯狂暗示庞固恩让他和自己一起跑。但庞固恩全然无视,并且还上赶着问那老头道:“仙家?为什么要种仙家呢?你快和我说说,我好帮你们解决问题。” 对问,那老头的话匣子被打开了。而后他将有关于胡三太爷的事情都和庞固恩讲了。 首先,狗尾巴屯的土地神是有“实物”的。不光狗尾巴屯的土地神,几乎东洲大陆所有的山神,土地,河神,都有实体。 其次,胡三太爷的实体比较特殊。不是人,不是动物。而是一棵树,一个胡桃(核桃)树。 这棵被尊为胡三太爷的核桃树。坐落在狗尾巴屯山谷的北山坡,全山之上,孤零零只它一棵树。 那树很老,具体树龄已经没人知道了。 但毫无疑问,胡三太爷是狗尾巴屯树龄最老的山核桃树,甚至是整个狗尾巴屯树龄最大的树木,没有之一。 这棵树极其庞大,老态龙钟,且已经死了一半,远远看着,半枯半荣,树杈分支,而且已经不结核桃,其老态龙钟,仿佛就剩下一口气了。 但奇怪的是,这棵树纵然是半死不活的状态,可是树木上也没有虫蛀蚁食,不管是多么恶劣的光景年月,它也能长叶发芽,从没因此“断气”。 在狗尾巴屯民风还算淳朴的时候,人们以长者为尊。故而称呼这些百年大树为“太爷”。 之所以叫胡三太爷,是因为老辈子人传说,那山丘上原本还有另外两颗与三太爷同辈的核桃树。 后来时过境迁,终究只剩下了胡三太爷一棵独苗。 史出杰听了老人的话,恍然点头。随后又问:“那树再神奇。也只是一颗普通的核桃树,而且连核桃都不结了。为什么你们说这玩意比黄金还值钱呢?” 对问,老人和旁的屯民突然变得郑重了起来。 老人家更是冲着北山方向拱了拱手。而后才激动感慨地讲:“胡三太爷是不结核桃了。但是它老人家结另外的一种宝贝。那宝贝比黄金还值钱!” 老人说完,那些屯民的脸上泛出了罕见的自豪感。 随后,许多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告诉庞固恩和史出杰道:“雷蘑!” 雷蘑,一种只有狗尾巴屯才拥有的珍惜蘑菇。 这东西,只有胡三太爷身上长。 据说在每年夏天,打雷下雨之后,胡三太爷枯死的枝杈间会生长出一种金黄色的小蘑菇。最大的不过拳头,最小的只有拇指。 这些蘑菇,每次生长多则八九两,少则一二两。因为总是伴雷而发,伴雨而生。故而被形象地当地人称为雷蘑。 雷蘑是极其美味的蘑菇,其味道之鲜美赛过牛羊猪肉。用此物做成的酱料,更是佐餐上品。 庞固恩刚来狗尾巴屯时,在王四郎处品尝过雷蘑酱。当时一度以为这大行朝有了味精和孜然和小茴香。 但细细品之,庞固恩发现不是。 因为那酱料里的味道来自一种q弹爽滑的小颗粒。因为那酱料里鲜嫩的滋味根本就不是味精、孜然、小茴香这类下等香料所能比的。 再后来,庞固恩听王四郎说。给他烤羊腿的那种香料,便是狗尾巴屯本地唯二的特产“雷蘑酱”了。 于是,庞固恩早就了解到。狗尾巴屯最有趣的特产是雷蘑,非雷雨不长,而且只生长在那一颗大的核桃树上。 因为雷蘑的产量过分稀少,丰年不过二三斤。所以根本不能做菜,只能做酱佐味。 稀缺性和高明的味道,注定了这东西价格不菲。所以在王四郎的档案里,明确写着历年雷蘑的价格和雷蘑酱的价格。 最便宜的时候,胡三太爷所产的雷蘑一斤可卖十斤黄金。雷蘑酱料稍逊,但一斤也能粜出七斤官银。 在雷蘑和胡三太爷面前,黄金真就是个弟弟。也无怪乎狗尾巴屯的屯民会把这东西奉为神灵。也无怪乎王四郎会把整棵树据为己有,建墙派兵看守。 有关于胡三太爷的一切,庞固恩都是知道的。但是他不说。因为说了就没意思了。 在听完屯民的七嘴八舌后,庞固恩挠头笑道:“我懂了!你们是想让我嫂嫂帮你们种出更多的胡三太爷,进而帮你们生长出大量的雷蘑。” “对!对!对!”一群人眼中放着贪婪的光泽,期盼地望着庞固恩和大世子妃。 庞固恩在得到确切的答复之后,没有说话。 他只是走到大世子妃身边,毕恭毕敬地鞠躬行礼。而后问道:“大世子妃。村民的要求。我佛能答应吗?” 对问,大世子妃点头。而后在面纱后应允道:“雷蘑可产。众人随我移步到北坡之上,以观佛典圣迹。” “走!”庞固恩浑身,冲那些民众道,“移步北坡。给你们看金坷垃立长雷蘑!” “好耶!”屯民发出雷鸣般的应声。而后齐刷刷往北坡而去。 正也在这些人往北坡走的时候。庞固恩又找到史出杰。 他抬起头,对史出杰笑道:“贤弟。紧张吗?” “这,”史出杰老实道,“有点。” “那要不你在这待着。”庞固恩建议并讲道,“老百姓都让我引跑了。回头要是我万一真镇不住场子。你跑得也能快点。” “啊?”史出杰一听着话。当即惊了。 他以为,庞固恩是在牺牲自己,成全他的活命。 史出杰听出庞固恩的话,心头一暖。 他感觉自己的这个弟弟,真是个好弟弟。 第四十四章 惩戒神树 庞固恩知道史出杰不会走。但也怕一会儿在北坡上的场面吓坏了他。 所以,他想让这位贤弟留在屯堡里休息休息。 但史出杰是讲大义的。见兄弟舍身忘死,自己也不好意思退缩。 于是乎,史出杰终究是带着自己的卫队,往庞固恩的身后跟去。 狗尾巴屯生态环境恶劣,除了屯堡周边之外,四周一大圈都是山地。北坡又陡又险,很不容易爬。 那些屯民都是本地人,登山惯了,走得很迅速。庞固恩和史出杰也是年轻体壮,也能跟随。 只苦了大世子妃。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走在这般土地上,难免受苦。有好几次站立不稳,更是几乎跌倒。全靠着庞固恩适时搀扶,方才逃过数劫。 庞固恩望着勉强支撑的嫂嫂,心中也是过意不去。于是,他心头暗暗发誓:回头得给嫂嫂整些营养物质,补补身子,才好对得起她对自己的付出和期盼。 就这样,叔嫂二人协力而行,最终登上了狗尾巴屯山谷的北坡。 狗尾巴屯的北坡是由数个山丘组成的。好像一大片狗屎,故而又被形象地称为“遗山”。 这片地区微观环境过分陡峭,也少有土壤故而没有梯田,几乎还保持着原本山野乱石的景色。 其间遗山唯一的人为建筑,便是一个小院。 这处小院,白墙黛瓦。四面围墙二人多高,围挡得密不透风。只有一间看守人的瓦舍作为进出之口与外界相连。 那墙外居住的便是王四郎派来看护“胡三太爷”的人。墙院内的郁郁葱葱,便是狗尾巴屯的“土地爷”,此处唯一比黄金还贵重的宝树,胡三太爷。 庞固恩在看守人的引导下,推开正门,看见胡三太爷的时候,不由得为之一睁! 那树太大了。树干褐皮紫筋宛如龙纹,两三个成年人也抱不拢。和粗壮的树干相比,树木本身却不慎高大,而且有一多半的枝杈都已枯萎,宛如问天伸展的五根手指。 这苍天之木再加上幽静典雅的围墙,顿时便让众人感受到了一种典雅、沧桑和庄重。 “真是一方宝贝呀。”史出杰望着这树,这院,立时便开口,对庞固恩和大世子妃道,“此间古木沧阴,雄踞主峰,堪称狗尾巴屯的第一景色。” “这是自然!”一个粗鄙的村民应了史出杰一声。随后又在几个人的怂恿下,催促庞固恩道,“大人。这既是胡三太爷。现在树和人都有了。快让他产雷蘑!” “对对对!”急于致富的村民们怂恿庞固恩,那一双双泪汪汪的小眼睛。写满了贪婪。 庞固恩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于是,他走到了嫂嫂的面前。又一次行礼。并对嫂嫂道:“大世子妃!是时候了,麻烦您施展无上佛法。命令这一方小小土地,将他的雷蘑给释放出来。” 大世子妃随着庞固恩的话,呼吸变得有一些急促。面颊也因紧张而有些发烫。 但是她戴着面纱,没人看得到。再加上昨天晚上和庞固恩早有沟通,所以很快就调整了过来。 而后,大世子妃气定迈步,走到了那棵巨大的古树下。 大世子妃伸出纤纤玉手,缓缓放在那巨木的紫皮树筋上。 微微闭眼,念出一声佛号。 “我佛慈悲,以法显圣!” 大世子妃念佛号的时候,是加了佛法道行的。故而和昨天晚上一样,也有一道金光从周身散发而出。 这道呈现祥瑞法莲样子的金光明动非凡。再配上大世子妃素雅洁白的装扮,顿时便惊艳了四周之人。 甚至就连跟随大世子妃的真静法师也暗暗吃惊。 大世子妃竟然已隐隐间有了佛门五品的修为。看来她最近就要突破了… 就这样,大世子妃的佛光真言镇住了场子。而后所有人大眼瞪小眼,望着这位活菩萨和那颗巨大的参天核桃树。眼巴巴地等着他往出生长比黄金还贵重的雷蘑。 一盏茶过去了。 一炷香过去了。 一顿饭过去了… 胡三太爷没有丝毫的反应。 可能事情太过尴尬,大世子妃的手臂上出了一层浅浅的毛汗。史出杰的脸上则更是汗如雨下。 最终,史出杰先挺不住了。 他小碎步移动到庞固恩的身边,谓他道:“咱跑。趁着这帮刁民还没反应过来。” 庞固恩闻言,苦笑:“你能跑,我嫂嫂怎么办?” “你扛着她呗。”史出杰道,“都这节骨眼上了。啥男女大防。顾不上了。” 史出杰的话,仿佛给庞固恩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 于是他给史出杰拱了拱手道:“我贤弟真乃大才。不过眼下还用不着这些。” “那你还想干吗?” “你且看着!”说话间,庞固恩昂首挺胸,摸腰入场。 他来到嫂嫂身边,趁着那些屯民还在嘀咕的时候。大声问嫂嫂道:“大世子妃!为什么这家伙不长蘑菇呢?” “这,”大世子妃回答道,“昨夜菩萨托梦。说过此处天地神灵,都收到了我佛的旨意。要什么来什么的。” “是吗?那就是说,这胡三太爷是个刺头。不听劝了呗。” 说话,庞固恩起身,冲着那棵树,也冲着那些目瞪口呆的屯民道:“胡三太爷不听菩萨敕令。竟然不长蘑菇,不拜我嫂嫂!真真该罚!所以…” 庞固恩又回到了嫂嫂的身边,对嫂嫂问道:“菩萨嫂嫂。咱罚它什么呀?” 对问,嫂嫂口气坚定地回答:“不听我佛敕令,当罚肉身刑。” “好!那就抽他三十鞭子,让他长长记性!”庞固恩说话间挽起袖口,同时将自己昨晚展示给嫂嫂的火龙鞭子抖搂了出来。 他晃悠着手中金光闪闪的鞭子。告诉那些目瞪口呆的屯民道:“这胡三太爷不听话。我要带我菩萨嫂嫂抽他三十鞭子。抽过之后,他如果还不长雷蘑献礼。那我就要把它砍了,给嫂嫂赔罪!” “啊?!”众人一听庞固恩要抽土地爷,脸都绿了。有想上去阻止的。却又听庞固恩一声号令。 “众官差!拔刀!谁敢乱来,立斩不赦!” 先前史出杰已经把调兵的权柄给了庞固恩。所以那些兵差得令,立刻行动。顿时间便用白花花的刀锋组成了一面刀墙。 屯民们虽然愤恨于庞固恩的行为。但被带到这偏远山头,手中又没有农具武器。便只能干楞楞地看着他抽打胡三太爷。 在所有人里,最震惊,最惶恐的,依旧是史出杰。 疯了!全疯了! 在史出杰眼里,庞固恩这一系列操作,都是火上浇油,成心挑起刁民火气,然后弄出民变来的节奏呀。 他仿佛已经看见自己被千百个愤怒的村民围住,然后碎尸万段的场景… 第四十五章 世子妃夜宿 啪,啪,啪! 庞固恩手起鞭落,抽那树老带劲了。 百年老树在庞固恩的抽打下,“皮开肉绽”,甚至能看见里边嫩白色的木质部。 原本就为数不多的新柳枝条,在坚韧的火龙皮下掉了好多好多,都摸过脚面了。 更可怕的是,庞固恩还嫌不够狠,便又问宛儿迅来水壶。 皮鞭子沾凉水是经典组合。抽打出来的效果和威力是加倍的。 于是,本就威力无比的火龙鞭瞬间化身成一把“利刃”,顿时便抽的那巨大的核桃树伤痕累累,摇摇欲坠。 终于,三十下够了。 核桃树从五爪参天,变成了胜利手势。 庞固恩抽完这棵树,回头看了看那些村民。 一半人敢怒不敢言。另一半人则跪拜在地上,虔诚的磕头。 出血的那种。 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了。 庞固恩收手。 而后,他将鞭子捧着走到了嫂嫂身边。又对他道:“菩萨嫂嫂。接下来该如何处置。由您明示。” 大世子妃微微点头。而后伸出一根莲芯般的指头,对着那胡三太爷。 她说道:“再给你这老树一次机会。明日早晨,卯时之前。必须得给我长出雷蘑来。如若不然,砍倒烧毁,定也不饶!” 随着嫂嫂的话,庞固恩起身。冲那一些屯民道:“都听见了!散了,散了。菩萨再给这老树一次机会。明天早晨大家来看结果。明天早晨。” 庞固恩这种对仙家大逆不道的行为,颇为引人愤恨。瞬间就把干群矛盾激化到了最大。 但碍于那些兵士手中明晃晃的刀刃,终究没有酿成民变。 既然明天早晨再来,众人便也没有了继续于这里待下去的意义。 于是乎,在屯堡里几位长者的劝说下,男男女女陆续下山。 等最后一个民众走掉之后,史出杰彻底绷不住了。 他和几个差役如崩溃一般,立时便瘫在了地上,不住地往出冒虚汗。 “完了!全完了!”史出杰颤巍巍地望着庞固恩,埋怨道,“明天早晨如果这棵树还不能长出雷蘑。那咱们连脑袋都没有了。” 在史出杰说话的时候,庞固恩一直盯着那棵老核桃树看。而且他看的还是老核桃树上的新伤口。 没多久庞固恩便在那伤口上看见了他想要的东西。 一些浓白色的,小米粒大小的物质逐渐凝结。 望着那些“小米粒”,庞固恩知道自己猜的没错,做得更没错! 这颗百多年树龄的胡三太爷,不是一般的核桃树。 它,是一棵树菌共生体! 树菌共生体,是一种极端复杂的生物形式。 因为专业所学。庞固恩知道,人们经常吃的蘑菇,从营养摄取的角度来看,分为两种。 一种是腐生菌类。香菇、黑木耳、平菇、金针菇等都属于这一类。 这类蘑菇,是生长在枯枝落叶、腐烂泥木之上的。对幻境的适应范围宽,产量大。故而是食用蘑菇之中的中坚力量。市场的大品类。 还有一种,是共生菌类。口蘑、鹅膏、鸡油菌等品类的蘑菇,属于这一类。 这类蘑菇,是与活体植物共生的关系。由活体植物提供营养和生存空间的,与活体植物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共生类蘑菇往往生长在特定的树上,以菌丝的形式潜伏隐藏。只有在特定温度,气候甚至事件发生的时候,才会产生伞盖进而产生可食用的部分。所以历来比较稀缺。也无法实现人工养殖。 但偏偏,这类只能野菜的菇类因为是吸收活体宿主的营养长大的,接触的营养物质比一般腐生蘑菇要全面得多。所以开出的伞实,往往普遍味道鲜美,营养极高,可做药用。是那些大规模的腐殖质蘑菇所不能比拟的。 所以,这类共生蘑菇即便是在庞固恩穿越来的那个地方,也是价格不菲的。一两上百块也是稀松平常。 因为自己的见识和专业,当庞固恩看到雷蘑那独特的伴生机制之后。便联想到了这种蘑菇肯定是一种和老核桃树伴生的诡异菌类。 这种菌类,平时将以菌丝的形式寄生在老核桃树的韧皮之下。等遇见合适的气候、湿度条件,便会萌发繁殖。在摄取老树营养的同时,却又帮助老树吸收土壤里的微量元素并抵御虫害。 如此互惠互利之下,这老树才生长了许多岁月,熬走了它的同伴,最终成为了“树神”。 共生菌少见,难得。就算是知道菌丝覆盖在那棵树下,也不一定能等来合适的条件让它萌发。庞固恩更没有呼风唤雨的本事,让这树木生出伞盖。 但,庞固恩是幸运的。他的专业却又让他得知,这种类似雷蘑的菌类。有一个底层bug可以利用。华夏的古人掌握了这个bug,并大量用于蘑菇的生产。 而这种让它开启bug,迅速生长的本事,叫做“惊蕈术”。 刚才鞭打那老树的过程,便正是惊蕈术的一部分! 庞固恩望着从韧皮部渐渐渗透出的菌丝,心升喜庆。便不由得笑了出来。 “你还笑得出来。”史出杰见庞固恩的表情,极端不理解道,“趁着还有半天。快跟我逃命去!要不然等到明天天明。那些刁民再上山,可就不是赤手空拳来了。” 庞固恩眼瞅着史出杰吓得不轻。便只好安慰道:“贤弟。您对我没信心呐。” 史出杰愕然,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相信我。就和相信金香儿一样。我们不会让你失望的。”说话间,庞固恩拍了拍史出杰的肩膀道,“回去。屯堡里还有金香儿在。您给镇着,保护着。我放心。” “那你呢?”史出杰问。 “我还有后续的事情要办。”庞固恩说话间,回头望着那被抽打的伤痕累累的核桃树,“我有惊蕈的术法。能让这古树在明日铁定长出雷蘑。” “这样呀!”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感觉身上莫名有了点安心和气力。 于是,他借着这股热乎劲,终于从地上爬起来了。 史出杰爬起来的同时,庞固恩又走到大世子妃面前。 他冲嫂嫂颔首道:“嫂嫂。您也累了。也一并下山。明日的事情。我一个人办便好了。” 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脸色变得有些为难。 也而后,她犹犹豫豫地告诉庞固恩道:“我先前上山时,脚面上起了一个水疱。走不动下山的路了。” “额,怪我!”庞固恩立刻愧疚道,“那嫂嫂的意思是?” 大世子妃回答:“今晚,我便也随你留在山上。” 庞固恩闻言,抬头。 第四十六章 守夜 庞固恩其实高兴得有点早。 毕竟,大世子妃就算是留下来,也肯定是带着尼姑的,要不然说不清了。 但大世子妃也有失算。比如她不知道,她最信任的尼姑已经让庞固恩收买了。随时开后门的那种收买。 当然,庞固恩并非无礼之人。虽然有梯子,但也不会随便上。而且庞固恩的惊蕈术还需要后续的大量准备,都是事关大伙生死地闯局。也无暇分神。 于是在送走了史出杰后,庞固恩便吩咐宛坨,把他需要的东西拿到核桃树下来。 随后没过多久,宛坨便将庞固恩需要的稻草、大锅、黄酒等物品运送而来。 在之后,庞固恩屏蔽了左右闲人。紧关院门,又让宛坨帮衬着架锅烧水,蒸煮稻草,同时把黄酒分三次倒进水锅中。 庞固恩做这一切的时候,作为内人的嫂嫂自然也始终在旁边观摩。 虽然庞固恩大概和嫂嫂说过他绝对有办法让这核桃树在一昼夜间生长出雷蘑。但是当庞固恩摆出这一副蒸煮稻草的架势时,却还是被弄得一头雾水。 于是,她问庞固恩道:“叔叔,你这是在弄什么呀?靠这些稻草,能让蘑菇长出来?” 对问,庞固恩点了点头。 嫂嫂不知道,共生菌类也好,腐生菌类也罢,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便是它们可食用的部分,也即“蘑菇”其实只是一个繁殖的器官。蘑菇真正的实体部分,是隐藏在树木皮下以及根下的菌丝。 菌丝其实占据蘑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体积和质量。 它们才是菌类的本体。 而菌丝这种东西,非常奇特。虽然是原始的真菌生物。可是却能够感受震动,趋利避害。 正常来说,这些菌丝本来呈放射生长。 但当菌丝受到外界强烈的环境刺激时,就会开启一个真菌菌丝的底层bug。 因为菌丝的应激反应,它们会在震动的诱导下抱团,进而交织在一起,扭结成米粒大小的白色菌核。 这些菌核不太形象地比喻的话,类似于植物的胚芽。等这类原基形成后,只要营养和空气跟上,便可以迅速分化生长成菌柄,菌盖,菌褶,最终变成蘑菇。 因为这个特性的存在,以重物猛砸菌类的宿主植物,便成了促使菌类快速生长的秘密。而这,正也是雷雨之后,雷蘑的产量会迅速增加的原因。 庞固恩心中所想,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未免过于玄幻。就算是全说了,嫂嫂也未必听得懂。 所以,庞固恩只是言简意赅地告诉嫂嫂道:“雷蘑闻雷而生,受雨而长,我所做的一切。自然都是为了模仿它们生长的方法和环境。” 说完,庞固恩又指着那些抽打出的荆条裂口。告诉嫂嫂道:“这些口子,是为了让雷蘑更好地吸收天地灵气才开出来的。” “哦!原来你在利用鞭子的声音模仿雷鸣。好巧妙的办法。”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点头。 而后,这位女菩萨又缓缓移步到那核桃树下。 望着“v”字“手势”的核桃树,嫂嫂无奈摇头道:“只可惜这百年老木受了这么重的伤。要是有什么办法不让它受伤还能常年产雷蘑的话。那这狗尾巴屯岂不是真的要变宝地了。” “嫂嫂菩萨心肠。令我佩服得紧。”庞固恩回了嫂嫂一句。 同时,他心中无奈道:不让它受伤还能多长雷蘑的方法。只有用电击了。 可这个时代没有稳定的电,那这个方法自然也就只能作罢了。 不过庞固恩不气馁。 若以后若有机会,弄到什么持续放电的宝贝,不就可以成全嫂嫂了吗。 宛坨在蒸煮完茅草,为其消毒,排除杂菌之后,将其捞取出来,和宛坨一起,用绳索不松不紧地捆在了那树木的伤杆之上。 “这次就成了。”庞固恩擦了擦汗水,而后笑着道,“黄酒可是好东西。蒸煮之后,酒精消失。但会剩下色氨酸、多糖、糊精、高级醇。把它们掺在茅草里,就可以通过伤口给菌丝补充营养。” “你说的那些东西都是什么呀?”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满脸的诧异道,“色、多、精、醇?那是什么?” “额。就是天地精华。”庞固恩回答嫂嫂。而后又很快纠正自己的话道,“老话说得好,酒是粮食精。我刚才弄的那些步骤,就是为了提取酒里的精华物质。” “哦。你如何知道这些?”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茅塞顿开。同时对于庞固恩的博学多才,也不由得为之侧目。 “嗐!佛陀告诉我的。”庞固恩又祭出那万灵的办法道,“还是那个带白胡子,红帽子的…快乐佛。只是这回我不光需要佛的指示。还得需要嫂嫂的配合。” 说完,庞固恩笑呵呵道:“毕竟我一大老爷们,只有煞气,没有仙气。说菩萨附身于我。没人信呐。” “这话可折煞我了。”嫂嫂说话间,诚惶诚恐地冲那老树双手合十道,“伤了灵树,又打了诳语装扮菩萨。恐怕回去之后,我得念一百遍《八十八佛大忏悔文》才能消除业障。” 庞固恩听了嫂嫂自责的话,变得更加自责。 突然,庞固恩抬起头。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嫂嫂。 莫名其妙间,大世子妃的心也颤了一下。 两个人于庭院中对视片刻后,庞固恩突然鞠躬。 而后,他情真意切道:“在我心中。嫂嫂就是菩萨。永远是菩萨!” 庞固恩的话相当胆大妄为。 但嫂嫂却没有一丝嗔怪。 她突然舍不得说那些话。 是日夜,庞固恩无眠。 为了保证惊蕈术的万无一失,也为了防止那个怂恿悍妇闹事之人的再次搅局。庞固恩提着剑,和宛坨死守在胡三太爷的庭院中。 他两个人约定,宛坨守上半夜,庞固恩镇下半夜。 起初,上半夜无事,待庞固恩坐在胡三太爷的吱呀下,迷迷瞪瞪守下半夜的时候,突然出了惊岔。 迷迷瞪瞪间,庞固恩突然就感觉有一道影子,轻飘飘,白茫茫地接近着自己。 那是个极怪的人影。 他怪就怪在,向庞固恩走来时没有一点儿声息和脚步。 就仿佛,是个女鬼?! 第四十七章 我的后半夜 下半夜的守夜是很累人的。 庞固恩虽然一直强打精神,但却也还是在黎明前最后的一个时辰里,变得迷迷瞪瞪,恍恍惚惚,各种反应也特别迟钝。 这时,他眼前的景象只有一个影子。 但,当那缥缈的身影突然来到了庞固恩的身边,并将什么很软的东西套在他脖颈上时,他受应急刺激,猛然睁开了环眼。 “谁!”说话间,庞固恩亮出青锋。 “啊!”一声叫后,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歪在了地上。 而后,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导入庞固恩的耳朵:“叔叔吓煞人了。” 庞固恩听了这话时,脑子才彻底清明了起来。 再抬眼望去,却看见大世子妃坐倒在距自己十几步的地方。 夜风青月中,大世子妃穿着僧袍素衣,横卧在巨木桃树之下。虽然庞固恩知道嫂嫂这是受惊摔倒,但她这个姿态,却怎么看怎像刚刚睡醒于古树仙根之下的精灵。 这是怎么样的一幅神仙美景呀。庞固恩望着这一切,只恨自己没个单反啥的,给记录下来,以便日后细细品味… 这光景虽好,但庞固恩也不能总看着嫂嫂躺在地上。 于是,庞固恩急忙走到了嫂嫂身边,而后冲嫂嫂鞠躬道:“吓到嫂嫂了。我的罪过。” 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却对庞固恩道:“不是你的错。是我脚下的水疱生痛,没站稳。” 说话间,大世子妃伸出手。对盘固恩道:“帮我一把。” 听了嫂嫂的恳求,庞固恩没有动。而且庞固恩却还反其道而行之,走到了嫂嫂的脚边蹲下。 此时,嫂嫂穿着轻薄的软丝船鞋,于月光下原本是极其柔美的。 可不和谐的是,在那蛋白色的鞋上,多了一层红色的湿痕。 “嫂嫂流血了。”庞固恩一边望着那渐渐扩大的血晕,一边说道。 “想必是,脚上的水疱破了。”嫂嫂回答,随后才感受到一阵阵的痛苦。 庞固恩眼望着嫂嫂那不适的表情,特心疼。更不用提嫂嫂是为了自己,才爬山,才起的水疱。 可就在他想帮嫂嫂处理一下伤口时,那陆菲菲却猛然间将脚缩了回去。埋在衣摆之下。 而后,陆菲菲又低沉地告诉庞固恩道:“帮我把真静法师叫来。她能搀我回去。就不劳烦叔叔了。” 庞固恩听了嫂嫂的话,怎肯善罢甘休。 为了嫂嫂的身心健康。庞固恩对嫂嫂动之以理道:“嫂嫂。你这伤口不同往昔。乃是落在脚上的。特别容易被细菌感染。不是吃丹药,念佛法就能解决的问题。” “额…”大世子妃诧异地问,“啥是细菌?” “就是…”庞固恩想了想。下意识地望向那巨木。 她知道嫂嫂并听不懂跨时代的词语。便只能通俗易懂地告诉嫂嫂道:“就是蘑菇的种子。它们进入你的伤口,会靠你的血肉生长。” “啊!”嫂嫂听了这话,慌了。 而后她战战兢兢:“最后会怎么样?” “在人身上大量繁殖的菌类。自然会对五脏造成损伤。”庞固恩回答,并又道,“但最后会怎么样…难说。” 难说三个字原本是庞固恩搪塞人的。全因他感觉当着大资世子妃的面说死字不吉利。 但他没想到的是,“难说”却对陆菲菲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作为一个养尊处优,一辈子受伤不超过十次的贵妇,大世子妃害怕极了。 因为庞固恩没有给出最后结论,也因为生理知识的匮乏,嫂嫂竟然以为自己在生长蘑菇的地方摔了一跤。脚上就会长蘑菇。 当然,能这么想,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对庞固恩的盲从在作怪。 自从和会仙庵里与庞固恩见过以来。庞固恩的种种表现实在超乎世子妃的预料。也越发坚定着庞固恩是佛陀看中之人的想法。 由这个想法,嫂嫂便终究是将自己的白丝船鞋伸了出来。 而后,她忐忑地问:“你能帮我消灭蘑菇吗?” “额,”庞固恩听了嫂嫂的话,感觉到了责任。 为了对得起嫂嫂的托付,庞固恩点了点头。并讲道:“只是需要嫂嫂配合。需要嫂嫂…让我动。” “这,”大世子妃犹犹豫豫。并最终道,“让真静法师来做。你从旁边指点不可以吗?” 大世子妃的话,一下子将庞固恩推到了十字路口上。 其实,按照大世子妃的话来做,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这样有些东西就摸不到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明明可以独享的恩情,为什么要分给别人呢? 于是,庞固恩做出了一个十分昧良心的选择。 他冲嫂嫂指了指那被茅草遮挡的核桃树杈。 随后,庞固恩对他说道:“嫂嫂,蘑菇长得很快的。慢了,我怕来不及。” 嫂嫂随着庞固恩的话去看,旋即眼神一颤。 那稻草间,已然出现了许多嫩白色的凹凸。貌似是胚芽一般的东西。 果然长得好快! 没有农业常识的嫂嫂被蘑菇的生长速度吓了一跳。 于是,她彻底摒弃了找真静法师的想法。 嫂嫂对庞固恩道:“那劳烦叔叔了。麻烦你快点。我不想…长蘑菇。” 于是,庞固恩立刻撸起袖子,开干! 嫂嫂受伤的地方有脓血,便不能总用鞋袜包裹着。 于是,庞固恩从身上撕扯下了一块衣襟。 有了衣襟来代替鞋袜接触伤口,自然对嫂嫂的愈合起到好的作用。 但问题是,衣襟不是无毒的,如果接触伤口,恐怕会造成二次感染。 所以庞固恩必须找到消毒之物。 在古代,消毒的东西不是很好找的。因为这里没有青霉素之类。天然消毒剂,如蜂蜜,食盐,白糖是可以用。但无奈庞固恩和陆菲菲此时是在山上。并不能立刻得到。 不过,庞固恩又是幸运的。 他望着那颗核桃树,灵机一动。便又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有了!”庞固恩说话间,走到核桃树下,摘取了几片叶子。用清水洗刷干净。而后放在原本坐开水,煮茅草的锅里,以剑柄碾碎。 而后,庞固恩捧着那些黏糊糊的树叶,涂抹在了自己的衣袖上。又为嫂嫂做了最精细的包扎。 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第四十八章 时辰到了 漫长的操作之后,庞固恩终于在嫂嫂的脚上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嫂嫂看着自己被紧紧包扎的伤口。依旧忐忑地问:“这样就不会长小蘑菇了?” 对问,庞固恩点头。 庞固恩知道,这核桃树不同于一般的树,树叶中含有一种叫“核桃醌”的物质,可以消炎,去肿,抗菌,壮阳。总之是大大的好。 而也因为核桃树的这种多用性,所以它是山区最常见的经济作物。很多时候人们看重的不是那几棵山核桃的经济价值。却是把它当做“药树”“粱木”等,来综合看待的。 总之,一个树种被人民长期保留下来,或者在某一地区形成绝对优势,并不是毫无道理的。 也总之,有了这些处理,嫂嫂的脚便算是保住了。 当然,话虽然应该这么说,但庞固恩更知道这样说,嫂嫂是听不懂的。 没办法,时代差异摆在那里。 于是,他只能告诉嫂嫂道:“老话说。阴阳万物,相生相克。福兮祸兮,福祸所依。所以这解菌毒的物质,自然是它依附的这颗核桃树。咱们按照佛陀和先人的指示来做。肯定是没错的。” “哦!”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更加茅塞顿开。同时于庞固恩的映像又是一个改观。 这小子的心好细。大世子要是有他一半体贴入微,又怎么会… 等等!为什么又把大世子和庞固恩比呢?! 慌张中,大世子妃忙收了收心神和脚丫。 而后,她坚强地站起来,走了几步。 果然舒服多了,再没有那种隐隐的痛楚,还觉得有一股凉丝丝的气息,从脚底钻到心底。 果然好了很多很多。 世子妃随着轻快的感觉,不由一笑。 那一抹笑,宛如天边的第一抹朝霞。 庞固恩望着嫂嫂笑灿灿的样子,感到心里很暖。可能也因此,嫂嫂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大世子妃避开了庞固恩的目光,而后指着袖子里的一件暖脖道:“怕你冷来这给你添件衣衫。” “多谢嫂嫂。”庞固恩说话,双手捧过那件暖脖,同时在嫂嫂的脸上看到了些许不安的神色。 懂了,嫂嫂这次来,既是关怀也是担心。 “嫂嫂是想看看那些蘑菇的生长状况?”庞固恩收好暖脖,笑着又问,“您害怕明日里交不了差。” “有些!”嫂嫂点头,同时下意识地望向那些包裹着核桃树的稻草。 此时那稻草上已然起了许多白色的“孢牙”,看上去很喜感。 略微拧眉后,嫂嫂告诉庞固恩道:“不过看样子,是有希望的。” “嫂嫂放宽心。”庞固恩笑着回答大世子妃,并向她再三保证道,“一切都在计划之内。” 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略微点头。同时她下意识地感叹道:“固恩,你长大了。本事比你大哥还强,只可惜你不姓程,否则…” 嫂嫂的话,点到为止,听得出她对庞固恩的祝愿,也听得出她对于庆王府的失望。 “嫂嫂哪里话。我虽然不姓程。但用起来也是一样的。” 庞固恩随口回了一句。而后在思量再三后,说出了一个久藏心底的疑问。 他言道:“嫂嫂。为什么三年前您会崇佛入庵呢?您和我大哥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嫂嫂听了庞固恩的问话。突然就不太高兴了。 但她还是回答庞固恩道:“三年前。有个传闻,说我不能在王府里待着,否则就…” “就什么?” 对问,嫂嫂努了努嘴。终究是没有说明白。庞固恩由此知道,那必定是极难启齿的事情。 只可惜三年前的庞固恩还是一个浮夸子弟。不关他和那些勾栏的事情,他从不去打听… 但庞固恩还是告诉嫂嫂道:“嫂嫂。苦了你了。” 嫂嫂听了庞固恩的话,强颜欢笑的摇头。 而后,她自顾自道:“其实在庵里也挺好的。不用想那么多,平常念念经,插插花,搓搓丹药。心里也变得干净了。” “搓丹?”盘固恩敏锐的问,“我记得佛门是不怎么吃丹药的?” 对问,嫂嫂点头。又告诉庞固恩道:“我情况特殊。自入庵修行以来,经常犯痛心病。所以时常吃补丹。那些丹药,都是老王和你大哥托人送来的。有时候他们也会给我药材和丹方,让我自己照着炼。” “丹药…”庞固恩听着这话,忍不住想起了一些很邪恶的东西。 那本拜灯和尚遗留的,怎么将女子炮制成宝莲法器的“妖书”。 还记得庞固恩挑灯夜读,批判学习的时候,看见有一种将女子炼成法器的篇章里,就有“丹炼法”一说。 这法子很邪门,是先用某种秘药做丹,让女子服用。待三十六个月后,丹药将女子体内阴霾去除干净,然后再进行下一步更骇人听闻的事情——“杵炼法”。在之后又经过几次炮制,女子就会变成僧人的法器。 以人做成的法器,据说可以配合妖僧双修,可以用做兵器。总之是对于妖僧好处多多的。 但是那女子可就惨了,从此之后被收了灵魂,对妖僧言听计从,宛如工具… 庞固恩之所以在听到嫂嫂的讲述后突然想起这些。是因为他依稀记得,被丹炼的女子,就会出现心痛和体虚的症状。 嫂嫂爱心痛,符合那一大症状,至于体虚与否,庞固恩眼下不能深入知道。 但反过来想。如果拜灯希望把嫂嫂变成宝莲法器的话,那会不会有别的妖僧或者妖道也觊觎嫂嫂呢… 细思极恐! “固恩?怎么了?”嫂嫂见庞固恩突然出神走思,忙问了一句。 对问,庞固恩急忙收了那乱糟糟的想法。而后冲嫂嫂道:“没什么。就是有点感动。没想到我被外放至此,还能收到亲人的照顾。” 说话间,庞固恩对嫂嫂送出了一个真诚的笑。 嫂嫂见笑,突然也是没来由的一愣。 坏了! 原本,大世子妃以为自己回去之后,来一百遍《八十八佛大忏悔文》就能消除业障。 现在看,还得加上另外一百遍《无色无相经》,才能平复心灵… …两个时辰之后。 天,终于亮了。 凌晨,太阳刚刚照耀到狗尾巴屯北坡的遗山。狗尾巴屯的村民便开始陆续上山了。 而省城派来办案的,史出杰,也夹杂在这些上山人的队伍里,艰难地走。 史出杰此时恐惧极了。 因为今日里的情况和他昨天晚上所预测的一样。村民上山不再是背着孩子,还拿着锄头、钉耙乃至朴刀。 狗尾巴屯的民风本就凶悍,这些刁民有了家伙什,那看着史出杰的眼神,简直和土匪无二。而且还带着一种可怕的狂热。 那种狂热,是复仇的欲望。 昨天,庞固恩的神操作毁了他们心中的神。 今天,如果庞固恩的蘑菇还长不出来的话,这些人秒变暴民是完全可以的。 昨晚,史出杰进行了一番推理计算。发现自己手下这点兵力,根本就不足以弹压一屯的民众。如果真打起来,他是要进棺材的。 所以,为了避免最坏的事情发生,史出杰早早地送走了金香儿。并又暗地里让信号兵埋伏在屯堡十五里以外。 一旦民变开始,史出杰便让人放狼烟。到时候信号兵看见,就能提早回县城和省城调兵了。 史出杰以为,如果足够幸运的话,等大城里的兵来了,或许还能搜楼到他的全尸。 当然,虽然史出杰对于形势的判断特别悲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逃跑。 但是他左思右想,感觉一个人跑路太不仗义了。 所以在这个冰冷的早上,他还是一如昨晚约定的那般来找自己新认的大哥。 史出杰,终究是对于庞固恩有信任的。虽然这种信任从何而来,他自己也说不清。 只是朦胧的感觉,庞固恩不一般。 在群众如刀片般的眼神中,史出杰走上遗山的山巅。而后第一个带头,进入那围着胡三太爷的大院。 因为过分害怕,史出杰腿肚子打颤。甚至连眼睛都闭着,生怕看见啥不该看见的景色。 但一切已经注定了。 特别是当一股清香的味道进入了史出杰的鼻孔时,他更是为之一愕。 旋即,他睁开眼睛。 也旋即,史出杰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第四十九章 神听我话 史出杰一进入小院,并没有也没胆儿抬眼去看那棵老核桃树。 因为弥散在院子里的香味太诱人了。让他不自觉地睁开眼睛,不自觉地顺着味道去看。 于是,他看见了震惊的一幕。 这种震惊,史出杰往前推十年,没见过。往后推十年,估计也少见。 他看见,庞固恩和大世子妃竟然在围着一堆炭火烤东西吃。 说来惭愧。史出杰出于氏族旺门,从小大排场,小珍惜之类的场面见识也不少。 可偏偏他忍不住庞固恩手中烤着的那两串东西是啥。 粗略观察,史出杰上来便感觉那东西鸡油黄色,且带着一股鸡肉的香味。貌似是荤菜。 可细细看之,却又发现那东西有筋有脉,又很像秋日时从树上掉下来的黄叶。 在后来,史出杰悟透了。 这东西既不是鸡腿,也不是树叶,而正就是狗尾巴屯的唯二特产——雷蘑。 随着这想法,史出杰和随后进来的那些差役村民,不约而同地向那颗胡三太爷身上望去。 旋即,所有人的瞳孔猛烈收缩! 整棵树的树干,都被金黄色的雷蘑包裹着,仿佛是披挂了一层龙鳞。特别是庞固恩先前用皮鞭弄破的地方,那雷蘑生长的竟然隐隐间,比手掌还大些。 “乖乖!手掌大的雷蘑呀!”震惊中,一个老者颤巍巍地走向那胡三太爷。也不说话,倒头便跪拜。 也在老者跪拜之后,更多的村民也随着他的动作跪拜下去。表情极度虔诚。 后来史出杰才知道,历史上的雷蘑产量极小不说,品质还很良莠不齐。据说自有记录以来,最大的雷蘑也没超过过核桃的大小。 这比手掌还大的雷蘑,真的是开天立世界以来的头一遭。 望着这雷蘑,那些民众的震惊和费解也就可以想象。望着这雷蘑,这些人脑子里几乎只有一个想法:菩萨下凡了! 于是乎,一群人又齐刷刷扭身,冲着大世子妃一顿狂磕。 大世子妃是见过世面的。望着那些虔诚的民众,坦然接受跪拜,并一一安抚。 在这个过程中,庞固恩走到史出杰面前,递给他一支烤好的雷蘑。而后挑眉毛道:“贤弟。尝尝!味道不错。正好赶上大世子妃饿了。我和宛坨就烤了一斤,权当早点了。” 一斤?! 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几乎惊掉了下巴。 他心道:大哥你可是真敢吃呀。雷蘑一两就相当于十两黄金。这一串下肚,就约等于十条金项链。 如此豪横的一道菜,别说史家的这位大公子,就算是当今帝君,估计也没吃过。 瞬间,这一顿早点,已经成为了在场百分之百的人的天花板。 当然庞固恩除外。 面对如此珍馐,史出杰自然不会也不敢浪费。 于是,他把庞固恩精心烘烤的雷蘑咬在嘴里。 一下子,史出杰的舌头不够用了。 一种前所未有的油滑鲜嫩味道进入了史出杰的口腔。 当史出杰咬碎焦皮,吃到内部的肉时,则更是满口逸散出鸡胸肉一般的香浓质感。 妙哉,雷蘑。 这样的一口,几乎能让史出杰登天。能与其媲美的感觉,也就剩下他的女婢,金香儿的鸡胸肉了。 妙哉,雷蘑! 吃着这串烤雷蘑的史出杰特别激动,以至于热泪盈眶。 这其中,雷蘑独特的滋味有一部分原因。对于庞固恩的感激则是另外的一部分原因。 雷蘑准时生产,意味着狗尾巴屯的刁民可以被震服了。意味着史出杰的性命保住了。更意味着他和金香儿,可以高兴地唱《夫妻双双把家还》了。 这种心情大起大落后的美味,吃在嘴里别有触动。 那是生的味道,那是幸福的滋味,那是无以伦比的快乐。 口里品尝着如此滋味,史出杰热泪盈眶,要不是必须端着行省上差的架子,他真想窝在庞固恩的怀里大哭一场。 “兄弟!你受苦了!”史出杰的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哪里,哪里!”庞固恩拍了拍史出杰的肩膀,郑重道,“兄弟能在这种情况下还来挺我。足以见得你是个忠义之人。” “对对!我们是同道!”史出杰激动地点头。随后又重温誓言道,“以后咱们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肝胆相照,永结同心!” “额。好的!”庞固恩尴尬地点头。随后又邀约史出杰做主,把雷蘑从树上摘下来,进行称量以彰示大世子妃的神迹。 虽然硕果累累的胡三太爷树是每个人都亲眼所见的。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棵树上的硕果是远超过去的。 但真的当结果被报出来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地又引起了轰动效应! “十七斤六两五钱!”史出杰举着高高的秤砣,大声重复道,“雷蘑一共生长出十七斤六两五钱重!” 听了史出杰的报秤,在场所有人变得鸦雀无声。 十七斤,这是个什么概念?! 有一个老者颤巍巍地告诉众人道:“十七斤雷蘑!我活了五十年。雷蘑产量最高的一回,据说也只有三斤七两六钱。” 说话间,老者又带头冲大世子妃拱手叩拜道:“您真是活菩萨呀!只一昼夜,便给了我们这么大的神迹!老朽谢谢活菩萨,谢谢活菩萨!” 于是乎,随着那老人的带动,这些普通的屯民又叩首了起来。先前那种对于胡三太爷的狂热,全都转嫁到了大世子妃身上。 一瞬间,气氛庄严虔诚至极。就连史出杰也很想给大世子妃磕一个。 在这份庄严中,只有庞固恩是冷眼旁观的。 因为庞固恩是唯一知道确切情况的人。 靠惊蕈术来涨发共生蘑菇,对于原本的菌丝是有破坏作用的。有这一次,也就意味着老树和共生在老树体内的菌丝元气大伤。再抽可能就彻底死了。 所以,靠惊蕈术让本地致富,完全是不现实的。 不过好在于,庞固恩准备了预案。而且他已经收获了屯田以来第二重要的东西——民心。 有了民心,庞固恩便等同于树立了权威。有了权威,庞固恩便可以放心大胆地实施自己的各种计划。 从此之后,他庞固恩在这西南一隅,才算是真正的站稳了脚跟。 由此,庞固恩不禁仰天感慨。 这,就是有个高质量嫂嫂的好处呀! 第五十章 送兄得马 雷蘑的疯狂滋长,终于抚平了那些屯民的焦虑。 而后,大世子妃挥手指着庞固恩说,虽然自己是菩萨的化身。但是真正拯救你们的人,是庞固恩。 她又向众人许诺,只要屯民安心跟着庞固恩,保证不出一年,便家家有吃,户户有喝。从此富贵平安,皆大欢喜。 嫂嫂有气质,有底蕴,有实力,有神迹。她说的话自然被狗尾巴屯的屯民们奉为桂硕。 于是,庞固恩或成最大赢家。 经此一役。庞固恩得到了王四郎的所有好处,得到了史出杰这样能其乐融融的同道兄弟,得到了狗尾巴屯民的忠诚和听从,得到了王远远的鞭子和宝钞,得到了白莲会拜灯大师的飞钱和高端法器制造使用说明书,还得到了十几斤比黄金还贵重的雷蘑。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庞固恩得到了嫂嫂的信任和支持。获得了和嫂嫂进一步深入了解的机缘。 由此,庞固恩感觉很圆满。 但正所谓月盈则亏,否极泰来。世界上的事情,都有散场的时候。 雷蘑盛开的第二天,史出杰终于结案,带着卷宗、令牌和侍从离开了狗尾巴屯。 史出杰和庞固恩都感觉对对方相见恨晚。所以庞固恩为表地主之谊,竟然拉着史出杰的手,一直送到距离狗尾巴屯五里地的地方方才停住了脚步。 而且就在临出屯堡时,史出杰还对庞固恩道:“大哥。我观你这坐骑不是很好呀。只能勉强代步,你骑着他,实在有减王府的尊严。” “额!”庞固恩心中无奈:庆王府的人自从被大德皇帝盯上之后,为了保持低调,都恨不得骑驴了。我这样其实已经很放肆了。 史出杰见庞固恩表情落寞,便越发为这位兄弟着想。 于是他又说道:“我二叔史纯,在西北万全路管理马政。我回去之后,休书一封。让他给你送一匹上等好马来。” 或许是怕庞固恩不好意思要。史出杰便又拉着庞固恩的手,重重的叮嘱道:“兄弟。你我已然是一家人了。我的马就是你的马。你可千万不要嫌弃推脱。” “额!那就多谢贤弟了!”庞固恩颇为无奈的回礼。也算是承认了这个既成事实。 史出杰答应送庞固恩如此珍贵的东西之后,史出杰忽然话锋一转,又对庞固恩颇为为难地道:“兄弟。我既给你了东西。你便也给我些东西呗。” “额?”庞固恩听了史出杰的讨要,颇为诧异道,“不知道贤弟你要什么。先说来听听。” 史出杰对问,便对庞固恩道:“你那蘑菇呗。” “蘑菇?” “对呀!”史出杰说话间,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哈喇子。随后又憨笑道,“不瞒你说。自从吃了你那雷蘑,一辈子忘不了那味道。所以想和你讨要二斤。一斤带回去孝敬我老爹。另外一斤,给咱们的上司,平章陆远。” 提起大世子妃的哥哥陆远,史出杰又告诉庞固恩道:“讲真话。这次我这个案子,办的其实特别差劲。连副手都是白莲会。安律是有不查之罪的。” 史出杰怕陆远会因此问责他,所以就想用庞固恩的稀有雷蘑走个关系,堵住他的嘴,好让他大事化小。 庞固恩听了贤弟的难处。恍然点头。同时也想起了陆远这个人。 虽然庞固恩自赴任以来,从没和陆远见过面。但得益于他王府的出身,过去每年老王做寿辰的时候。这位大世子妃的哥哥还是会来拜寿的。 在庞固恩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很胖很会来事儿的男人。笑眯眯的,特别会逢迎。 但据老王和大世子、二世子说,这人只是一个裱糊匠,和事佬。是靠油嘴滑舌上位的主。 如此负面的评价,虽然不是全部。但也绝不是无稽之谈。 而且从陆远任用拜灯大师这样的奸惘小人的举动上看。他也称不上贤明。 这样的人,送他雷蘑,实在有点糟践东西呀。 有此想法,庞固恩便笑了。 而后,他拖着史出杰的手。亲切地告诉自己的这位贤弟道:“我给你三斤雷蘑。其中一斤你拿给家父左丞相尝鲜。另一斤你留着自己吃。还有一斤给金香儿,我祝她早生贵子。” “那陆远呢?”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这份迷惑操作,一脸懵逼。 “我们的陆平章是不配吃雷蘑的。” “啊?”史出杰闻言,满脸困惑震惊。 这么说自己的上司,庞固恩这是不想干了吗? 可是下一刻,庞固恩却又道:“我有更好的东西送给他的。” “哦?什么?”史出杰好奇。 面对着史出杰的好奇,庞固恩没有直接说。而是小声吩咐宛儿,让她赶紧去自己屋书房。把书房书柜左边的抽屉打开,找到右手起第四本书,然后拿来。 宛儿闻言称是,没多久便去而复还。手里正拿着庞固恩要的书册。 庞固恩将书册交给了史出杰,并冲他神秘兮兮地嘱咐:“贤弟。回省城之后。把这东西交给陆远。保证你风平浪静,还有高升。” “哦?什么书如此神奇?”史出杰说话间,便想要把书翻开来看。 但却在这个时候,庞固恩一把制止了他。 庞固恩继续神秘兮兮地告诉史出杰道:“这里的东西你绝对不能看。也不能给别人看。见到陆远之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单独交给。他若问这册子的来历,谁看过,你就说…这玩意根本不存在就好。” “哦!”虽然依旧是满头雾水。但是出于对兄弟的信任。史出杰点了点头。 就这样,兄弟惜别。庞固恩送史出杰,一直送了五里地。随后才依依不舍地和这位新认的义兄分别。 望着史出杰远去的背影。庞固恩松了一口气。 这天晚上,庞固恩在原本属于王四郎的艳阳楼里干了一件大事儿。 他把那艳阳楼的招牌拆了下来,让庞光写字,换上一块更大更好的匾额。 匾额上书:屯田将军府。 上任一月,庞固恩这才终于有了自己的将军府邸。 虽然东西来得晚了点。但史出杰曾经说过。他的将军府邸,论坚固耐用,易守难攻,在康江省里排第一。 即使是史出杰屯田的九龙渡将军府,也不如。 第五十一章 我有一个好大哥 …七天之后,史出杰回到了康江省会。 在那里,他见到了给自己派令的上司,康江省下平章总管,陆远。 此时,陆远的脸黑得和条泥鳅一般。 陆远很怒。因为他在佛门的挚友拜灯法师死了。 人死了便也算了。史出杰居然还查出他是白莲会。 这就很让陆远的脸上无光了。 白莲会再怎么说也是非法组织。任用这样的人当特使,绝对是用人不察。而且最关键的是史出杰这小子也太不会办事儿了。居然把白莲会这件事儿写进了卷宗。 写到卷宗里边的内容就不好改了呀。让领导怎么办呢?哪怕你栽赃陷害,说是庞固恩因为口角冲突,失手杀了拜灯也行呀。 总之在陆远眼里,庞固恩这个废物,就是一个弃子儿,连王府都不要他,那他在官场仅剩的价值,也就是背锅了。 当然,陆远的想法,史出杰是不知道的。他看见陆远的面色阴沉,便只以为是这位大领导对自己不满意。 毕竟是官场新人,史出杰把案子办成这样,心也是虚的。 眼瞅着大领导的脸越来越黑,他匆忙间想起了庞固恩交给他的那个小本本。 史出杰这个人其实也嘀咕过那本本到底是个啥。但是他的德行操守比较好。人家说不让看,史出杰便就是不看。 自己的兄弟。必须信任。 此时此刻,终于到了该应用的场景了。于是史出杰便把手伸进衣袖,将那小本子取了出来。 “这个是什么?”陆远以为是银票,脸儿顿时就白了。但还是在坚定地抑制着自己的喜悦。 对问,史出杰回答陆远道:“这是一点礼物。孝敬平章大人的。还望平章大人过目。” 陆远听了史出杰的话,更进一步的确认了自己的思想。 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接过了那个小本本。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了一眼。而后…陆远的脸又黑了。 脸色在黑白之间来回切换的陆远,在那小本本上看见了很多很多的名字。 除了名字之外,还有这些人的籍贯、身价、特长、买主、获取方法以及买主所买卖的部位。 俨然,这是一份人贩子的买卖记录。 在这记录中,陆远看见了许许多多熟悉的名字。 这些名字里,自己出现的频率可不算低。而自己的三个小妾,五个丫鬟,十二个通房丫头,竟然全在其中。而且许多人都是用最卑鄙的手段摄来的。 全在其中呀!自己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人贩子有如此密切的往来?! 陆远是懂得发散思维的。他战战兢兢一辈子,知道这样的一份报告再添油加醋一番,对于陆家,对于自己,对于那些盯着自己位置的政敌,会有什么样的威力。 也因此,陆远后怕极了。双手更是捧着这小册子,颤巍巍,软条条。好不慌张。 史出杰望着陆远大起大落的表情,喜出望外。 看来,庞固恩送给陆远的礼物起作用了。他都高兴得流泪了。 片刻后,陆远猛然将册子合住。 而后,他口条不稳地问史出杰道:“这册子里的东西,还有谁看过?” 对问,史出杰按照庞固恩教导地回答道:“大人。这册子根本不存在呀。既然不存在,那又何谈看呢?” “哦!”陆远闻言,用惊为天人的目光望着史出杰。 陆远是老谋深算的。官场行话是他的特长。 所以在听了这些话之后,他立刻发散思维,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史出杰这话其实是在“告诉”陆远:你担心的事情,属下已经帮你摆平了。为什么我杀王远远,为什么我那么横。都是在为你擦屁股。 这才是好下属典范! 因为史出杰的一番话。他在陆远心中的形象瞬间变得高大上了起来。 果然德云诗社里能人辈出呀。他史出杰能做到德云诗社二哥的地位,不是没有道理的。 终于,陆远破涕为笑。 他将那册子放在贴身衣物里后,亲自拍了拍史出杰的肩膀,随后又道:“小史呀。你很会办事。这差事办得如此圆满,实在是让我喜出望外。” 史出杰见陆远的态度来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心中对于庞固恩的佩服更甚。也暗自庆幸自己听了大哥的劝,给陆远送了那个册子。 要不然今天绝不会这么痛快的。 史出杰由此感慨:跟着大哥混,真是没错的。 回头有时间,一定把他介绍进德云诗社。让更多的挚友认识我这位好兄弟。还得帮他请个官封,好回报他救人之恩。 … 在陆远既大欢喜又后怕不已的时候,庞固恩这边更加快乐。 送走了史出杰的第二天,庞固恩又送走了嫂嫂。 案件结束了。虽然庞固恩一再挽留,但陆菲菲也必须赶紧回她的会仙庵中清修了。 否则陆菲菲感觉自己再犯罪过下去,就不是一百遍《八十八佛大忏悔文》,外加上一百遍《无色无相经》所能了却得了。 嫂嫂要走,庞固恩自然也得礼送。而且作为嫂嫂,庞固恩如果不送长的大的,也说不过去。 于是乎,出狗尾巴屯之后,庞固恩一直送了嫂嫂二十五里。直到都能依稀看见那会仙庵的金顶了,才不得不停下脚步。 “回去!”嫂嫂在说话间,撩起了她大车上的窗饰。美眸闪烁间,比天上最亮的星还闪耀。 此时,因为有大小尼姑护送,庞固恩也不好去由衷夸赞嫂嫂什么。 于是,在交给嫂嫂四斤雷蘑做送礼,并道了一声珍重之后,庞固恩落寞的斥马回头。 却又在这个时候,陆菲菲突然又开口,对庞固恩道:“叔叔!你且慢走!” “嫂嫂还有什么事儿?”庞固恩猛抬头。 对问,陆菲菲点头,并摆出一副深思的样子。 片刻后。陆菲菲告诉庞固恩道:“固恩。你还记得在遗山上,你和那些村民们对峙时的情况了吗?” “额!”庞固恩点头。 那日在遗山胡三太爷树下,真可谓是惊险万分。每走错一步。都可能身死神灭呀。 “那里太危险了。你需要防身的手段!”嫂嫂关切地告诉庞固恩,并又讲道,“我与你一个防身扩军的法儿。你要是不要?” 嫂嫂要送我东西?! 庞固恩高兴坏了! 第五十二章 嫂嫂的真实能力 庞固恩经过胡三太爷的事情,也发现了自己的武力短板。 他因为先天不足,只带着三个随从和一匹白马上任。这些人里,庞光算是博学会算。宛坨心忠手狠,宛儿内外俱佳不需细说。 庞固恩唯独缺少的,是武力值。 大行朝是以武立国的朝代。在大行朝这样的社会,武力也是一个统治者最后的保证和底牌。 没有武力,庞固恩不可能实现治下封地的长治久安。没有武力,庞固恩也不可能睡得安稳。 毕竟,自然灾害,上边政策什么的,随时会影响屯田的情况。嫂嫂也不可能永远都待在庞固恩的屯田中。 所以,只有强大的武力,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地解决庞固恩的隐忧。 由此,庞固恩对于嫂嫂的“雪中送炭”,自然是更加感激了。 他拱了拱手。便问嫂嫂道:“不知道嫂嫂要送我什么样的武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拳头还须师父教呀!”大世子妃回了庞固恩一句。而后又问庞固恩道,“你知道八坤山学宫吗?” “八坤山?”庞固恩闻言,略点头道,“知道些。” 庞固恩知道八坤山距离自己的屯堡大概三千六百里,是大行朝东南偏南的一座宝山。 其上八峰朝天,做展翅欲飞的冲天状,方才得名。 庞固恩还知道,这八坤山不一般。乃是江南陆家的“祖山”和封地。 可以说,陆家之所以生生不息,百多年占据着江南大族的位置,都和这座山脱离不了关系。 所以,在民间,有关于陆家和八公山之间的联系。还有一句谶言:“八公山中飞凤凰,凤凰上陆啸九天。” 这话大概意思是说,只要八公山还在,那他们江南陆家就会永葆显赫。 而这些传说也让庞固恩早早地相信。大世子妃所出的那个江南陆家,底蕴深厚。远不是看上去那么衰落,那么无能的。 但,庞固恩所知道的内容也就仅此而已。 所以,他便在嫂嫂挑起话头后,又问嫂嫂道:“八坤山学宫是什么。我不是很清楚。” “那是一处有名的儒门学府。”大世子妃告诉庞固恩道,“儒门学府八公山学宫也曾排在天下第三。我们陆家之所以能够有今日的成就。便是这座学府。” 在后来,八坤山学宫因为种种原因衰落了。但也不失显赫。近百年来依旧走出了三个宰相,四个将军和上百个中层官僚。 而且,这学宫和陆氏一族有特殊关系。 所以陆氏对于学府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其内的学生、教员、书童,十有八九都是陆氏一族的人或者和陆氏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亲朋、属下等。 因为这一层关系,入八坤山学宫求学,也成了陆氏一脉成长的标配。如陆菲菲、陆远等人。都是那里的优秀毕业生。 说完八坤山学宫的来历背景。嫂嫂又道:“如果你能入八坤山求学、锻体。对于日后仕途、武力都是有大大的好处的。” “嫂嫂是想引荐我到八坤山?”庞固恩闻言信息。 但转瞬,他便又落寞道:“可我有官职在身。如今屯堡初定。实在是脱不开身呐。” “没关系。”嫂嫂含笑告诉庞固恩道,“我可以给我父亲书信一封。让他派个教员来,对你和你的属下进行指导。帮你管理屯堡,并组建一支军队。” “哦?”庞固恩听闻嫂嫂要给自己派家庭教师。当即高兴坏了。 于是,他又忙着问道:“那嫂嫂打算派什么老师来指导我呢?男人女人?样貌如何?身段如何?会什么动作?有啥癖好?” 面对着庞固恩的虔诚提问,嫂嫂含笑又道:“你且莫急。既然我给你举荐。那自然就是举荐最好最忠诚的锻体教员。既能帮你镇守屯堡,又能帮你编炼新兵。” “哦!”庞固恩听了嫂嫂的举荐。心中不免美滋滋的。 此时,庞固恩不缺钱,不缺房。所缺少的只是忠心和武力值具有的高手。那种忠臣良将,往那一战就能镇得住场子的。 如今,嫂嫂许诺自己要送来这样的高手。这无异于最好的雪中送炭。对于庞固恩的未来,是莫大的助力。 由此,庞固恩不免对嫂嫂抱拳道:“嫂嫂大恩!没齿难忘,日后定当深谢!” 往日里,大世子妃听见庞固恩的谢恩之言,往往只是淡然一笑。便这一回却大为不同。 或许是因为庞固恩为她处理脚伤的好处。或许是庞固恩数次为她挡刀的贡献。大世子妃第一次对庞固恩点头道:“好好完成宏愿。不要让王府失望。不要让陆家失望,不要…让我失望。” “是!”庞固恩二次拱手。感觉心头热乎乎的。 嫂嫂望着庞固恩那刚毅而激动的眼神,下意识送出一抹甜笑。 而后,珠帘轻下,车轴转动。嫂嫂往会仙庵的方向风驰电掣而去。 尘土中,庞固恩闻到了幸福的味道… 嫂嫂离开了狗尾巴屯之后,人心和权利双收的庞固恩便有条不紊地开启了建设和绿化之路。 嫂嫂应允的教员或者大将还在三千六百里开外。一时半会儿来不了。故而便连新军,把那些原本忠于王四郎的下层狗腿子彻底收伏改编的事情,只能暂时搁置。 反正那些当大头的已经被清洗了。这些小虾米除了战斗力差点,不能弹压之外,也掀不起啥大风浪。 史出杰和陆远出于各自的目的,不约而同帮庞固恩请了封赏,并提前告知了庞固恩。 儒门的封赏,得等京师的手续。所以眼下也没落实。但史出杰说,大概率是要升一级官的。 他上任以来,在官场接连“破案”,也算是有了点名声。 这是这个“睡梦罗汉”的名声,多少有点搞笑。更也引不起当今丞相和皇帝的注意。 利用这段时间,庞固恩在狗尾巴屯大搞特搞,抓紧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力。 为了让狗尾巴屯焕然一新,庞固恩按照过去的经验,毅然决然地展开了“新农村运动”。让大家移风易俗,开始安心种地。 为了稳住人心。庞固恩还别出心裁,让宛坨用王四郎化尸剩下的石灰水,和庞光在墙壁上写下醒目而会计人口的标语。一时间,“上下一条心,齐力奔小康”“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美丽村庄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人人贡献,家家参与,建设整洁美丽的新狗尾巴屯”之类纷纷上墙。 这些标语,醒目异常。大部分村民好奇之余,又感觉着朗朗上口,上头,有道理。 于是,随着标语的出现,整个狗尾巴屯的风气为之一新。虽然还不能真正完全地扭转这里曾经的戾气,但也起了很大的不同。 除了标语。庞固恩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在做。 比如,在狗尾巴屯里。寻找那个被白莲会和拜灯大师所惦念的“魔童”。 第五十三章 乐空行母 自从拜灯大师死在了母猪背上。有关于白莲会和魔童的一切。便成了庞固恩心里的最大隐忧。 白莲会的拜灯已经死了。但白莲会肯定还有别人。至少庞固恩知道的,便不是还有什么白莲法王么? 庞固恩不放心白莲会的事情。便找他的主簿庞光,问过几次白莲会的由来了手段。 庞光不负老儒的名声。告诉庞固恩说,白莲会生于前朝理宗年间,曾经是佛门的一支派系。 这帮人,最可怕的地方是会披着合法外衣干非法的事情。而且貌似特别会使阴招。 甚至庞光都猜测。那日悍妇刁民举着孩子闹事儿的事情,就是白莲会派人策划的。只是弄巧成拙,反而促成了庞固恩的威望和“教统”。 当然,目前庞固恩稳定了局势,打击了白莲会的嚣张气焰。这对于白莲会来说,无一不是一次重创。相信在短期之内,他们掀不起什么风浪来。 但是在表面平静之下,恐怕是暗流涌动。相信白莲会早晚还会出招更加阴损地招的。 庞固恩不想总和白莲会纠缠不清,因此一来二去之间。便越发感受到了那个“魔童”的重要性。 魔童,是白莲会在狗尾巴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但庞固恩来到这狗尾巴屯一个多月,却连魔童的面都没见过,这就很离奇了。 作为白莲会关注的焦点,也作为一个不稳定因素。庞固恩知道自己有必要尽快找到魔童的存在。 但遗憾的是,他翻遍了王四郎留下的卷宗、账目和库存,却没有有关于“魔童”的蛛丝马迹。 无奈中,庞固恩只得问询那些下等的差役,那些刚刚归附于他的狗腿子。 收获是有的,但不大。 原本跟随着王四郎的那些骨干力量,不是被发配,就是被连坐。已经被庞固恩清洗完了。剩下的这二三十人,都是非常低等的打杂差役。 他们对于王四郎过去的核心生意的买卖状况,所知非常少。 但即便如此。这些人却也都不约而同地向庞固恩提供了一个消息。 他们说:王四郎盘踞的艳阳楼内。还有更多未知的空间和宝库存在。 因为所有人曾经都注意到过一个诡异的现象。那便是王四郎在得到某些特殊的女子、孩子或者人物之后。往往会把他们拉进一个地方单独“调教”。 这个地方,下等的没人知道在哪儿。上等的知道的也不多。这些人经过王四郎的单独处理之后,有些便会性情大变,彻底对他臣服。有些便会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从此消失在了这座要塞碉楼之中。 他们并没有,也不可能享受石灰化尸这样的高档待遇。便一定是被关押在某个特殊的地方了。 由这些人的反馈。庞固恩确认了一件事儿。那便是他居住的这处将军府上,猫腻太多太多。只是要仔细地寻找,就定然会有重大的收获。 于是,他秉着这个概念,在发动起“新农村运动”的同时,还让宛坨和宛儿在将军府内部进行搜查和整理。 过程中,庞固恩自己也有事儿没事儿地溜达一下,企图撞个大运,能发现点啥猫腻。 但这个发觉的整体过程。很不乐观。 庞固恩带着俩手下,在硕大的将军府中转悠了好几天。也才于旮旯间发现了几枚古钱币,一本动作画和几双花袜子。除此之外并无多余的斩获。 想想也是。王四郎本就是狡猾多恶的。他做的伤天害理的事情又多。故而自然是把自己的财富和秘密藏在最深处的。 由此预判。那王四郎的密室找不到便也在情理之中了。 一来二去间。寻找魔童的事情便开始滞后了。 不过,就在庞固恩对此有所懈怠的时候。事情,突然迎来了转机! 那是一个月光不甚明亮的下半夜。 当时,庞固恩突然口渴。便想叫宛儿给她弄杯水喝。 不过转念一想,庞固恩感觉这样对宛儿特别不友好。 毕竟,宛儿白天黑夜,变着法儿地伺候自己,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甚至她今天来了事儿,肚子痛,还执拗着要弯腰给自己洗脚呢。 这么好的奴奴,忙乎了一天,好不容易有片刻休息。庞固恩却还要因为芝麻蒜皮大的小事儿让她起来加班,也太没有人性了。 秉着对下属的关爱。庞固恩便自己起身,往卧室里的桌面摸索水壶了。 大行朝不比方便的旧社会。照明方式唯有油灯。这东西点燃起来非常费劲。 庞固恩无奈,也不想动烟火。便很自然地想到了史出杰送给自己的北国照明玉。 那东西,能照亮十几步远近。虽然光线微弱,但是指引庞固恩起身喝水是没问题的。 这么好的东西,这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随着所想,庞固恩便急忙将那的字号上品的宝物取了出来。找亮了这间本属于王四郎的卧室。 而这一照之下,顿时便让庞固恩惊讶不已! 彼时,庞固恩发现在自己头顶的天花板上,有一个诡异的图案。这个图案,是白天时绝对没有的。 宝玉荧光之中,原本画着飞天玄女,人妖欢戏的天花板,因为黑暗而全部隐去了。在九宫格一般的天花板正中,无端出现了一个荧光白色的莲花。 这朵莲花,诡异妖艳,盛放摧残。它最令人不解的是,其内部本应为莲藕的地方,却镶嵌着一颗骷髅。 庞固恩是有一些佛门功底的。所以他知道,这颗骷髅,学名为“尸林怙主”。 尸林怙主,在东洲的佛门传说中。乃是乐空行母的护法。而乐空行母。传说中是第一个“佛母”。是佛陀的宝莲法器。 庞固恩虽然不了解白莲会。但在和拜灯的交往中,明确了一件事儿。那便是白莲会的修炼法门,和佛母,和把良家妇女变成修行法器的邪门功夫,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一点,只要看看拜灯傍身的那本《上部莲花转轮大法》。就能明白一二。 所以,庞固恩早就在下意识中感觉,白莲会索要魔童的原因,估计也是和这种臭不要脸的修炼方法有关。 尸林怙主是乐空行母的护法。它出现在自己的天花板上,便具有某种指示意味了。 由此,庞固恩恍然! 自己遇到了“灯下黑”。 他寻找的密室和魔童。八成就在自己卧室的天花板里! 第五十四章 大宝贝 庞固恩庆幸自己猜对了。 这夜明玉作为地字号的头等的宝物,果然不一般。 它的光线不同于一般的光线。可以发现许多本不易发现的魑魅、机关之类,并将其放大。 按照东洲的话说。这位于庞固恩头顶的莲花法印,是用秘法写成。非儒、非道、非佛的寻常人看不见的。 但庞固恩因为拥有的夜明玉让它现了原形。进而庞固恩才有了这一份好处。 既然有好处,那还等什么,开嫖了! 于是乎,庞固恩坐起来。把一只凳子放在床榻上,先拍打了几下那头顶的莲花咒文。 果然,里边是空的。而且还进一步发现莲花正中的骷髅口中,叼着一个不大的金属圆环。 庞固恩谨慎地拉了那金属圆环一下。旋即这天花板里传来某种转轴的声音。 在之后,八瓣的莲花缓缓开裂,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洞。 又过去片刻,黑漆漆的洞口伸出了一个旋梯,正好能到达庞固恩胸口的位置。 至此,将军府里的密室,暴露无遗。 望着这密室的入口。庞固恩踌躇了片刻。 随后,他巡到自己的剑。又举起自己的夜光玉,全都准备完毕。才小心翼翼地爬上梯子,向密室里走去。 密室的空间比庞固恩想象的要局促。基本上不可能让人站立起来。 庞固恩弯着腰,在密室里走了步后,很快看见了不一样的东西。 一个…神龛? 确实是一个神龛。 那神龛摆放在密室的尽头最深处。由一张极小的供桌组成。 庞固恩走近之后,立刻便发现供桌正中摆放着一尊怪异的佛陀的雕像。 这尊雕像,坐在白莲之内。乃是一具金色骷髅。在骷髅雕像的身上,则有一位粉白女神盘坐其上。 两尊雕像结合得亲密无间。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无耻!”说话间,庞固恩批判性地看了几眼。而后又把目光移动向别处。 旋即,庞固恩发现了许多比佛像还有趣的东西。 首先是一支降魔杵。 降魔杵,本是东洲大陆上,佛道两家都善于运用的法器。庞固恩以手中的夜明玉来照耀它,它也没啥特别的地方。 但,在降魔杵的尖端,却不一样了。 降魔杵尖端有血迹。那些血迹经过夜光玉独特光线的照耀,立刻反射出璀璨的红宝石一般的光泽。和正常血迹干涸之后黑褐色的状态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庞固恩望着这奇妙的现象。立刻意识到,这降魔杵只是一般法器。但是降魔杵上的血迹很不一般。 当然,具体怎么个不一般,又是出自哪里,庞固恩眼下还想不出来。 顺着降魔杵的线索,又往下看,庞固恩发现这祭台下有个火盆,火盆的灰很厚,里边还有一卷羊皮或者狗皮或者猪皮的卷轴。 庞固恩好奇,便拿起那卷轴看了一眼。旋即又借助夜光玉的光晕,看着上边的内容。 紧跟着,庞固恩惊呆了。 这,竟然是一张地图。地图里边的文字十分久远。大概是王四郎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写下来的。 根据这张地图和里边文字的内容,庞固恩得知了很多事。 比如,王四郎一家制霸狗尾巴屯的来龙去脉。 在这古老的卷轴中,庞固恩得知,原来王四郎一家,是镇北王的一个家仆。后来在随着大行朝太祖皇帝南征北战的时候。因为犯了一些错误。故而被发配到了这个偏远的地方。 在这里,昔日帝国的高级奴仆过得很憋屈。 不过就在他们心灰意懒的时候,他们发现这处狗尾巴屯的山里,有一处洞穴,在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王家的先人看见了那种光芒,以为此间必有神物。于是乎便前往一探。 但,就在这次探险中,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先派进去探路的几批壮年人,没有一个活着回来的。那洞口仿佛将人吞噬了一般无声无息。 在后来,就当大家绝望恐惧的时候,王家的先祖突然看见有一条蛇从洞穴顶端的缝隙中爬了出来。 王家的先祖是比较聪明的。他以为蛇能爬出来,必然说明这个山洞生物是允许生物进入的。只是进入的生物不能从地面进入,需要从洞顶的岩石缝隙处走。 于是乎,王家的先祖便施展在军队中练就的武道功夫,攀岩进入了那处“吃人”的洞穴。并最终看见了莫大的宝殿和仙人。 再之后,王家的先祖从仙人那里请回了一尊菩萨像。从此供奉在自己的居住之地。 至于这菩萨像的具体功用以及那位隐居洞中的仙人的仪态等等,他们都没有叙说。 王家的人只是在这地图册的最后,写下一番类似祝愿的预言。 他们说。这尊佛像乃是王家的根本,能够镇压一切妖邪。日后王家兴旺发达,便都看这尊佛像的了。 庞固恩读完这些。领悟的东西很多。但唯独没看见出那尊佛像有啥特殊的。 毕竟,丫在夜明玉的光照下,没有一毛钱的特殊反光。除了造型少儿不宜一些,不符合宝物的任何特质。 但,庞固恩依旧有不少的收获。 就比如庞固恩手中的不知道什么皮的地图。 这份地图,比庞固恩接触到的所有地图都要详细清楚。将狗尾巴屯本地所有的小路、山涧和隐藏溶洞标注得明明白白。 特别是那个传说中有神仙的小洞。在别的地图上从来看不见。 至于王家先祖继续的那洞穴有来无回等诡异传说,庞固恩用脑子想想,大概也能猜测出一二。 八成里边日久月深,疏于通风,是很有些有毒有害的气体的。 有害气体往往比空气沉,自然是洞穴底部最为密集,所以步行进入的人都死了。从洞壁进入的人却反而活着。 但反过来说。洞穴的毒气必然保护洞穴内部的那些宫殿之类未曾遭受大的盗掘。 也就是说。如果洞口还在的话,庞固恩按图索骥,说不定还可以找到那个传说中发光的洞穴,进而找到那个宫殿的。 这份古老的地图堪称一张藏宝图,为庞固恩找到了一个通往神秘的方法。 但眼下庞固恩用不上。 毕竟他不缺吃喝,也犯不上为了虚无缥缈的仙人闯毒气。所以在更多的了解有关于那洞穴的情况之前,不能贸然去。 况且有那闲情逸致,多想想屯田,多看看自己的嫂嫂多好。 尤其是大世子妃,都同样掉宝贝。不比撸虚无漂亮的仙人香么。 随着这想法,庞固恩将藏宝图叠好。小心翼翼地塞进了自己的衣兜里。便准备撤退。 但偏也在这个时候,这密室的一个角落里,突然发出了诡异的动静。 第五十五章 一堆魔童 “哗啦!” 黑暗的角落里传来的那个细碎的声响,惊了庞固恩一个激灵。 “谁!”说话间,庞固恩骤然转身,提起佩剑,并用手中的夜光玉猛然照耀向那个方向。 其实,在庞固恩来的时候,他已经看过那个角落了。但因为夜光玉这玩意光线不大,所以庞固恩只朦胧地有个映像,记得看见那里有一小堆红褐色的小布条。 那堆布条特别少,理论上根本藏不住人,所以只扫了一眼后,庞固恩便去看别的了。庞固恩即便因为那声音而再次回身,也一直都以为刚才是虚惊一场,是有只耗子之类的突然窜了过去。 然而现实让他失望了。 当他举着夜光玉,一步步逼近那堆布条的时候。他渐渐看见那堆布条间,隐藏着一个人。 如果,那还能被称作人的话。 一小堆布条都能掩盖此人的身躯,足见此人的弱小。而且这人或许是因为多日没有进食、摄水的原因,血肉极端瘦弱,虚化。用皮包骨头来形容,是再贴切不过的。 也因为极度的虚弱,这人也已经看不出年龄和样貌了。灰白色的皮肤下,只有一个勉强的,女人的轮廓。 从任何角度来看,这应该都是一具干尸。如果不是她的胸口还在略微地起伏。庞固恩也一定这么认为。 突然发现的女子虚弱至极,毫无反抗之力。但是却依旧让庞固恩感受到了极端的诧异和警惕。 须知道。王四郎被庞固恩拿下也有半个多月了。 算下来,这女的至少也得有大半个月没有人送水送饭了。 正常人没了水,熬不过三天。没了饭。熬不过七天。 可她半个月上还有呼吸! 这还是人吗? 这是人能达到的程度吗? 只她这份魔性的生存能力,“魔童”二字舍我其谁呢? 在确认找到了魔童后,庞固恩十分后怕。 因为这东西,可就在他脑袋顶上呐! 细思极恐中,庞固恩小心翼翼地接近,进一步的观察她的全身。 旋即,他发现了更加魔性的情况。 这小丫头,浑身上下都被铁锁链拴住。 那些铁锁链很不一般,在庞固恩手中夜明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反射出许多金色的经文一类的文字。 又进一步,庞固恩讶异的看见,岂止是困着这女孩的镣铐。就连她的身上,也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红色和黑色的经文。 当然,这魔童最魔性的地方远不止于此。庞固恩在观察之后还发现,她的额头上,还被一条与众不同的红带子紧紧地缠绕着。 那条红带子上以黑墨写着阴森的四个大字——掀开者死。 庞固恩从没见过一个身上放这么多的佛法符箓,也从没见过如此小的孩子身上压如此多的刑具。 这些玩意对于一个弱小的生灵来说,简直是恐怖至极的摧残。 但即便如此,庞固恩也没有同情心泛滥。 或者说,他根本不敢。 冷静下来之后,庞固恩在距离这魔童十步远的地方坐下。仔细思考。 毫无疑问,至少在王四郎和白莲会心中,这个被称作魔童的孩子拥有极度的危险性。否则不会如此对待,还把它放在王家的祖传佛像边。 这明显是要用佛像的正气来镇压魔童的魔性呀。 邪魔外道这么做,不一定完全正确。甚至都有些歇斯底里。 但庞固恩感觉,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恐惧或者仇恨。既然这么做,就一定有其缘由。 秉着这个原则,庞固恩如果轻易发善心,将这女子身上的刑具都去掉的话,恐怕不好,也不稳妥。 于是,他撤回了那堪称幼稚的想法。 但,放任不管也不可能。 毕竟,庞固恩不是王四郎那种丧心病狂的领导,也不做人口买卖。 而且,这魔童可是就住在自己头顶上的。 一想到自己屋子里有这样一个半死不活的“怪物”,还暗戳戳地陪伴了他半个多月,庞固恩就感觉特膈应。 于是综合种种,庞固恩得出了一个处理魔童的想法。 人必须得弄出去。 既然还有呼吸,也不能看着她死。先为点汤水啥的,试着救命。等人清醒了再问来历身世,然后处置也不迟。 最重要的是。这件事儿不能伸张。必须得找几个稳妥的人和自己一起办。 否则让白莲会知道了,庞固恩肯定永无宁日的。 由这想法,庞固恩便起身向后退去。 随后,他下了这暗层,开始对魔童进行预处理… 这一天凌晨时分,庞固恩叫醒了宛坨和庞光。 当两个人睡眼惺忪,跟随着庞固恩来到楼上密室的时候,整个人都震惊了。 尤其是宛坨,更是吓得几乎瘫在地上。 “你以前不是挺勇的吗!”庞固恩问宛坨道,“这么个小家伙就把你吓到了?” 庞固恩的问话,没能得到宛坨的回答。但是却换来了庞光的侧目。 那庞光望着庞固恩平静的表情。心道我们主公真是成熟多了。 这临危不乱的气质,已然有了当年庆王爷的风范。 只是可惜。他不姓程。血脉相连的庞家也只是南国的小宗族,给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要是他能得到陆氏那种背景,恐怕早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主簿!主簿!” 庞固恩突然的叫嚷,将庞光从思索中呼唤了回来。 “啊?!”庞光反应过来之后,毕恭毕敬地冲庞固恩拱手道,“主公。你看这家伙怎么处理?” “我这不问你呢么。”庞固恩催促道,“你鬼主意多。给想个法子。最起码…咱先弄清楚这是个什么玩意。” “对,对,对!先得弄清楚这是个啥。但,”庞光一脸为难道,“魔童什么的。我也没听过呀。佛门那一套我没有具体的研究。” “那您算一卦呗?!”这时候,恐惧的宛坨对庞光道,“灵不灵的。也算个办法。” “儒门卜算。对呀!”庞固恩也催促,“试试。相信老天爷会给咱们启示的。” 庞光听了主公的话,无奈答应。 而后,他将铜钱取了出来。在天花板的密室里临时算了一卦六爻。 片刻后,铜钱落,六爻成。 庞光望着卦象,顿时皱眉犯难。 第五十六章 庞光算卦 望着卦象,庞光变得警惕起来。 片刻的沉默后,他念叨道:“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嘛意思?”宛坨听了这文绉绉的话,懵逼了。 他又问庞光道:“咱能不能说直白点。” “额,”庞光收起铜钱,而后又对庞固恩道,“根据卦象,这个魔童半人不鬼,半死不活。乃是一异种。” “嗐!您这么不废话吗!”宛坨一边白眼,一边指着那一堆“破布”道,“她这样的状态。是个人就能看出半死不活,不人不鬼。” 庞光听了宛坨的话,怒了。 他红脸道:“你这奴才懂得什么。拿眼看出的和靠自己本事算出的,能一样吗?” “这玩意不用算。” “那不算的话,你怂恿我动六爻干吗!” “…” 你一言我一语中,庞光莫名其妙就和宛坨吵起来了。 庞固恩望着这俩,感觉老郁闷了。 才刚开了个小小的幕府,自己手下的唯一士大夫就和唯一宦官有了矛盾。 这就是天生的血脉相克啊? 面对着僵持不下的两个人,庞固恩被迫,也必须当起了仲裁者的身份。 “哼,哼!” 庞固恩清了清嗓子。 也随着他的动作,那二位感受到了庞固恩的威压,便不约而同地停下了争执。 随后,庞固恩才正式开口。对着二人道:“大家争来争去,本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纠结。有句俗话说得好‘手心手背都是肉’,二位既然都是我的肉。那就不好互相摩擦了。” 庞光听了庞固恩的话,满脸的惊异神色。 “手心手背都是肉”这俗话他没听过。但是感觉好有道理呀。既形象地表明了庞固恩对于他的倚重,也形象地表明了庞固恩的立场。 而且还这么含蓄。 更而且,这可是有史以来,庞光受到的最大的尊重和礼遇了。 须知道,庞光在庆王府的时候,只是个刀笔吏,在库房管理厕纸和毛刷数量的那种。 这活虽说也肩负着全王府上千口人的轮回大事。但毕竟不上台面。做得再好,也只被大世子称赞过一句“真是个好笔头”。 好笔头呀,庞光在大世子的眼里,只是个笔头。 但现在,他进化成庞固恩手上的肉了。 这么巨大的变化,对于被王府冷落了十几年的一个老儒来说,足够热泪盈眶的。 但庞光毕竟是专业人士。他不哭。 好处记在心里,踏实地干。 庞固恩用高超的语言艺术调解完官员和宦官的矛盾后,又将深邃的目光望向那具半死不活的魔童。 片刻思考后。庞固恩道:“这好歹是个活人。让他死了背天理。而且最重要的是,白莲会也在找她。恐怕她身上…还有什么更重大的秘密。” “这是自然!”庞光点头,并又道,“在刚才的卦象里。我还看出了一件事儿。那就是这孩子是个容器。” “容器?”宛坨闻言诧异,“您刚才怎么不说。” “不想说!”庞光冷眼,而后又对庞固恩举手道,“我刚才的卜算。得六四爻,括囊之卦。也就是说,这丫头…是个容器。” 说完这个,庞光又面露惭愧道:“但为什么把人当容器。又如何当容器。这我就不能尽知了。” “这样呀。”庞固恩闻言,怅然而谨慎地点了点头。 至此,所有能知道的,能推测的便都计算完了。剩下的,就只有拿主意了。 “稳妥!”通过谨慎的思考之后,庞固恩对两个人道,“必须稳妥的处理。所以这个魔童身上的枷锁,镣铐什么的都先不动…” 但是,人命不能见死不救。也不能再让丫继续待在这么诡异的密室阁楼中。 毕竟,庞固恩还是要睡觉的。每天晚上顶着个这玩意睡觉,他想想就头痛。 “那把他弄哪儿呢?”宛坨贴心的提醒庞固恩,“跟谁在一起。大伙也不放心?” “我懂!所以把她弄到原本王四郎关押人口的那个地下室去。那里地方大,又坚固。施展得开。”庞固恩告诉宛坨,同时拍了拍他的肩膀。 而后,庞固恩又对宛坨笑道:“坨,这搬迁的事情。我交给你了。务必神不知,鬼不觉。” “啊?”宛坨闻言,整个人吓了个激灵。 他缓缓低头,望着那不人不鬼,堪比干尸般的魔童。又一想到自己要抱着或者背着她走。整个人吓得腿都软了。 于是宛坨对庞固恩道:“主,主子。能不能换个人,又或者,让庞先生跟我一起也好呀。” 对问,庞固恩遗憾地回答:“你是我最贴心的奴才。我也想换,但对别人都不放心呢。” 平常如果庞固恩这么和宛坨说话,那庞光铁定是要争宠的。但这一回,庞光却幸灾乐祸地笑了。 望着庞光的笑意,那宛坨心道“无耻老贼”。脸上却对庞固恩拱手道:“可是,我,我害怕…” “宛坨!我知道你行的!”庞固恩又拍着宛坨的肩膀,被迫祭出自己的大杀器道,“宛儿睡得多么香甜呀。你也不希望你妹妹出什么事儿。” “啊?!”宛坨听了这话,当即道,“主,主子!您不要搞我妹。您不要搞我妹。” “这是哪里话!”庞固恩来到宛坨耳边,笑着小声告诉他道,“为主的给你一个承诺。只要你好好干活。你妹妹我但会搞。而且还会搞出名堂来。” “这…”宛坨听了庞固恩的话,顿时心中大喜! 须知道,宛坨兄妹两个都是王府里的奴婢,贱籍。他们唯一附身生存的资本,就是自己的主子。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宛坨对庞固恩有多忠心,而是他们除了忠心,便没有别的资本再活下去。 宛坨本就是个太监。已经对自己不做任何幻想了。 但她妹妹不一样。 妹妹是个丫头。如果能嫁人生子,那命运还是有转机的。 在社会上,通房丫头的名声是臭的。他们和主人之间那点勾栏谁都懂。所以基本上没有外嫁的可能。 于是,宛儿一生的命运,在分配给庞固恩的时候,就已经写死了。 她唯一也是最好的出路,便是成为庞固恩的小妾,然后至少生一房孩子。 宛坨一辈子都希望庞固恩能开恩收了宛儿,也一辈子都希望自己的妹妹能得一个好。 但,眼下的情况事与愿违呀。 第五十七章 一个太监的理想 在庞固恩的团队中,最希望庞固恩收后宫的人,其实是宛坨。而宛坨最希望的是庞固恩能和自己的妹妹宛儿发生一些超越主仆的关系,从而好上位。 这样一来,自己妹妹的地位和未来就稳了。自己的地位和未来也就稳了。 但,庞固恩的种种做法,却让宛坨接连失望了。 宛坨本以为到了封地之后,穷山恶水,只有宛儿在庞固恩身边。这位少主憋不住了,肯定会和宛儿玩些什么的。 可谁知道王四郎为了巴结庞固恩,主动送上了金香儿那样的大礼。宛儿虽然也乖巧听话,但怎么和那种丞相府调教出来的职业化人才相比拟呢。 于是,只能一忍再忍。 好不容易熬走了王四郎,送走了金香儿,宛坨以为庞固恩就会对自己的妹妹提起来了。可谁知道通过观察,他又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 貌似,庞固恩对大世子妃更感兴趣一些。隔三差五就给人家送点土特产啥的。还给人家包扎连想都不敢想的足下伤口。 在胡三太爷院里那一晚,宛坨老郁闷了。 不是人人都说咱这少爷是个不入流的废物吗?怎么来到这穷山恶水之地,反倒越挫越强了。而且貌似连仙人一般的大世子妃都对他颇有留恋。 作为庞固恩最贴身的太监,宛坨感觉很震惊,更感觉自己的主子,这是要化龙的节奏呀。 由此种种变化,宛坨亦喜亦忧愁。 他喜的是,跟着庞固恩貌似是很有前途的事情。 他忧愁的是,自己的妹妹除了踏实肯干,一双眼睛。便没啥特长了。连金香儿都比不得,更遑论大世子妃。估计这辈子,都只能是伺候人洗涮、吃喝、如厕的丫鬟了… 不过就在宛坨郁闷的时候,庞固恩突然说出了那样的话。 这无异于给了宛坨一个巨大的期盼。 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哄主子高兴,自己的妹妹就能当庞固恩的后宫,还至少是个小妾?! 天底下还有这好事儿?! 一下子,宛坨这小太监就来了干劲儿。 这时,庞固恩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恰时鼓励道:“坨,好好干。宛儿那么好的姑娘。你也不想我不要她。” “多谢主子!多谢主子!”欢乐中,宛坨来了勇气。 而后他撸起袖子,壮起胆子,按照主子的意思,将那魔童背负了起来。 魔童本就骨瘦如柴,没多少重量。但宛坨依旧背得很费劲。原因无他,这丫头实在是太恐怖了一些。而且背在肩膀上之后,宛坨便感觉冷冰冰的,仿佛浑身的热量,都被背后的魔童给吸走了。 那真的不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可为了自己的妹妹,咬牙忍着。 就这样,宛坨在庞固恩和庞光的帮衬下,颤巍巍走出了密室。往将军府的地下室走去。 路途中,宛坨颤颤巍巍,小心翼翼,基本上没出啥事儿。 可就在他们仨小心翼翼进入了那地下室的时候,还是出状况了。 突然间,魔童的双眼睁了开来。而宛坨则恰好用余光看见了这一幕。 “妈呀!”宛坨但见那魔童的双眼血红色的,带着愤怒的光,而且仿佛有某种勾魂夺魄的能力,一瞬间便看得宛坨天旋地转,僵直不动了。 又在这时,那魔童咯地张开了自己的嘴,望着宛坨的脖颈,做撕咬装。 宛坨因为不能动,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人家的大嘴往自己的血管处凑。 宛坨见此情景,都以为自己即将要死了。却在这时,对此早有警觉的庞固恩出手了。 庞固恩在跟随宛坨下到地下室的过程中,始终是捧着那尊欢喜佛像和降魔杵的。原因无他,只是为了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这魔童伤人的可能。 然后,他见那魔童突然醒了,貌似还要咬人,便猛然向前几步,将佛像和降魔杵向那魔童面前一摆。 紧跟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也不知道是降魔杵起了作用,还是那佛像有威力。魔童看见那两个东西之后,原本血红色的,充满了戾气得眼睛骤然黯淡了下去。 而后,她又贴在宛坨的身上,昏昏沉沉。而宛坨也在对方闭眼之后,彻底恢复了神智和行动能力。 终于宛坨又能动了。 随后,这小太监瘫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冒冷汗。庞固恩和庞光则急忙将他拽离了那魔童的范围,越远越好。 “这家伙的眼睛能摄魂!怪不得白莲会的人如此心心念念。也怪不得王四郎不接触他。”庞光望着那魔童,念叨着刚才那一幕。 庞固恩点头,同时又望着那尊佛像。 他回想着先前的一幕。又道:“但是如果她距离佛像和降魔杵二十步以内,貌似不能使用自己的能力。” “嗯!”庞光点头,而后非常诚恳地问庞固恩道,“这是个麻烦。怎么处理?” 对问,庞固恩不得不再次进入了深沉的思考。 首先,把这魔童交给白莲会,肯定是不行的。因为白莲会敢窥探庞固恩的嫂嫂。只这一点,庞固恩便有足够的理由想把他们全灭了。更遑论配合。 况且,就连庞固恩和庞光都看得出,这魔童是个危险的东西。要是胡乱放生,怕是要出事儿的。 但,如果不问青红皂白,胡乱杀了也不是办法。更不是个明君该干的。 况且,如果往好处想的话。这魔童要是能调教成自己的手下,利用她的天赋来为自己办事。对于本就极缺人才的庞固恩来说,也是大有益处的。 综合种种,庞固恩有了决策。 “我和她没仇。又不知道她是什么…”一声嘀咕后,庞固恩对宛坨道,“坨!把她交给你了。你负责把她救活。等她能说话了。听听这魔童的身世,咱们再做决定。” “啊?!”宛坨想着刚才的一幕,刚想拒绝推脱。 但庞固恩却又告诉他道:“坨!你办事我放心,我办你妹妹,也请你放心。” 宛坨一听如此明示,当即叩头道:“主子放心。我会把这魔童养得白白胖胖,让您满意的。” 庞固恩望着宛坨那顺从谄媚的样子,算是明白为啥许多昏君都喜欢用太监了。 真不是一般的好使唤。 第五十八章 征求意见 第五十八章:征求意见 就这样,照顾魔童的活让宛坨承包了。 起初宛坨战战兢兢,怕得要死。 但喂了那魔童几回水之后,发现只要有佛像和降魔杵镇压,貌似她也不能掀起啥大的风浪来。 于是,稍微安心了一些。 接下来的日子里,庞固恩又看过几回那魔童。但这女子始终是一副半死不活的状态。不论肉汤、水米,吃得都不好。更遑论应答说话。 关键时刻,还是心思细腻地宛儿出了个主意。说用羊乳来代替汤食,或许能改善。 宛坨和宛儿依法实验,果然大有起色。虽然依旧病恹恹的,什么都说不出。但好歹呕吐的现象大为减少了。 在宛坨和宛儿为这魔童做各种料理的时候,庞固恩也没闲着。他有空时,便查阅了各种资料。一来想找到有关于这红眼的魔童的各种信息,二来是想进一步掌握狗尾巴屯的水文和地质资料,好想办法提高本地作物的单位亩产。 但这两样事情,都不是很顺利。 狗尾巴屯是真穷,真贫瘠。除非有化肥,短时间之内没法改善和提高产量。而化肥这东西,根本就不是庞固恩现阶段能弄到的。 有关于魔童和血红眼睛的信息,更加匮乏。依旧只能等那女子醒来之后,做问答来解疑。 当然,庞固恩如此的钻研学习,也不是一点儿收获都没有。 比如一本叫《上部莲花转轮大法》的书。就让他感觉收获颇多。 这本《上部莲花转轮大法》,正是庞固恩从拜灯大师的身上搜查出来的宝物之一。 书里边的内容很邪性。都是一些白莲会等秘法宗会,将良家美妇“炮制”成宝莲法器的各种方法。 庞固恩很讨厌这种可怕的东西。所以压根没想着要仔细看。原本也是想要烧掉,以免流毒后世的。 不过在一个辗转难眠的夜里。庞固恩的想法改变了些许。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是要对付白莲会的。 如果连白莲会的秘法以及组织之类的情况都一问三不知的话,又怎么可能对付那帮牛马蛇神。 于是乎,庞固恩本着批判和研究的精神,将那本发黄的小书翻开,阅读了一番。 这一阅读,庞固恩竟然发现了一方新的天地。 在那妖邪的书中,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大量的插图告诉信徒。说天地本身是由阴阳结合的。只有阴阳相汇才是成佛的正道。 所以,凡是修行白莲道法者,有两件事儿最重要。 一个,是加强自己的道法,成金刚身。 另外一个,则是找到好的女子,将其炼成宝莲法器,以辅助自己,完成阴阳相济。 这个理论一看就是歪理邪说。但架不住有人信。 至少写书的人就信誓旦旦地说,这能辅助修行的女子分为五种。其中,具懂佛法,德才兼备,出身高贵,且拥有空灵心,凤凰貌的“天人”乃是极品。被称作“肉菩萨”。 另外一种稍次一等的,则是天赋异禀,血脉罕见,残忍弑杀,脱胎地狱的“罗刹女”,被称作“血菩萨”。 书里还大言不惭地说,得“天人法器”者。三年宝莲盛开。九年荣登一品。十年可证金刚身。得“罗刹法器”者,五年宝莲盛开,九年荣登一品,一十四栽可证金刚身。 简而言之。写这书的人,完全把活人当作了晋升和修炼的用品。其思想之肮脏,想法之龌龊,简直不能忍。 怪不得连正统佛门都不认他们。确实太过分了一些。 庞固恩是懂批判的。在批判性地看完了那些东西之后,立刻把这玩意烧了。更决意不会找任何女子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修炼。 同时他还感觉这书的记载和自己目前的经历,貌似有某种耦合。 书中对于罗刹女的描述,是“天赋异禀,血脉罕见,残忍弑杀,脱胎地狱”,框外透着几分诡异。 而他从秘阁里得到的那个魔童,不正与其中的描述有几分近似么? 由此,在联想着白莲会的这本书和修炼法门。庞固恩便不难得出一个结论。 这帮家伙,把这魔童弄回去,十有八九是要炮制成法器的。 想想一个如此弱小的女子,受那些慈眉善目,内心阴暗的人如此折磨,是个正常人便会气不打一处来。 一群牲口!断不能留。 于是乎,庞固恩焚烧了妖书。叫来宛儿收拾飞灰给倒掉。 宛儿向来是听话的。见到庞固恩之后,鞠躬,卧地,不但弄掉了灰,还拿着湿润的布子,仔细擦拭庞固恩的地板。 也在宛儿弯腰擦拭地板的时候,庞固恩看了她几眼。 谁知这一看之下,看出事儿了。 庞固恩发现,宛儿勤勤恳恳,弯腰跪地地擦地方式,貌似和《上部莲花转轮大法》里的一招很像。 少女跪地。然后九九八十一个日出,以法器降魔杵提纯。然后再以捆妖锁挂起来,七七四十九个日出。便成二品的宝莲法器。 变成法器的女子,唯命是从,从此半人不鬼,还特别喜欢那些不能细说的爱好… 妖邪的招数和书本果然有夺魂之用,庞固恩一想到就停不下来,一停不下来,就有一种强烈的试验念,想亲自实操一番。 于是,他开始成长了起来。 但就在最后一刻庞固恩还是停下了。 因为庞固恩毕竟只是略微看了看那书,也因为庞固恩想起了最近这一段时间。他始终没有碰宛儿的原因。 确实,宛儿是庞固恩的通房丫头。那种说她是人她就是人,说她是个“玩意儿”她也只能是玩意儿的存在。 这样的存在,如果庞固恩给法办了。那在大行朝的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宛坨和宛儿还得感恩戴德的认为,自己的主子恩赏自己。 但问题是,庞固恩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庞固恩了。 在现在的庞固恩眼里,宛儿不管再怎么卑微,对自己如何顺从,她至少是个人,拥有完整的人格和尊严。 所以,如这个时代的权贵一般,把人家强行恩住,当个剑鞘使唤,便是不成的。 他过不了“新时代青年”的那道坎。 况且,宛儿是个多好的通房丫头呀。 每天给自己做洗脚水,每天给自己叠被子,每天把自己的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每天给自己做饭…就差每天把自己给自己了。 在这种情况下,庞固恩要是还如工具一般的对待她,又或者拿她来练习那些邪门的功法,那真也就太侮辱人了。 所以…先征求一下意见,走个流程,再进行接下来的操作。 第五十九章 和宛儿的沟通 “宛儿!” “奴奴在!” “抬起头来!” “是!”宛儿闻言,顺从地将脑袋抬了起来。 宛儿始终不太会说话,又或者不太敢说话。面对着庞固恩,她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敬畏的神色。 那种神色仿佛在告诉庞固恩:在我心里,你就是天。你就是一切。只要不栽赃。让我干啥都成。 但也恰恰是那看似绝对柔顺的表情,让庞固恩感受到了一股韧性。 隐藏在这女子体内的可怕的潜能。 略微与那双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对视了片刻后。庞固恩问宛儿道:“宛儿。和我说句实话。如果我让你做事,你会做吗?” “只要我能的,都可以。”宛儿给出了一个奴才的标准答案。 “这样呀…”庞固恩知道可以叩门了。 于是他直白道:“那如果我让你把你最宝贵的东西给我。你愿意吗?” “最宝贵?”宛儿脸色变了,那支支吾吾的样子。庞固恩感觉很失望。 庞固恩能看得出,宛儿心里在纠结。似乎她不想把自己宝贵的东西交出来,但是又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又似乎她这个年纪还不能完全听懂大人们的事情,透着一种懵懵懂懂。 但不管是哪种可能,也只说明一个问题:她对自己的顺从,只是建立在封建礼教和高压威慑之下的。 庞固恩不想看着宛儿再痛苦下去,也感觉这样挺没意思的。 于是乎,他对宛儿挥挥手道:“算了。当我没说。你也不要在意…” “我这两天不干净…”突然,宛儿用细如蚊蝇的话回答庞固恩。 “啥?”庞固恩愕然。 “我有事儿。”宛儿用扭捏的话回答庞固恩,并冲着庞固恩磕头道,“主人。您若体恤奴奴。能不能等我利索了。” 说完这话,似乎还怕庞固恩不懂。宛儿又细心地讲道:“王府的容嬷嬷曾经告诉我。女人如果不干净的时候把自己给主子。会给主子带来秽气,而且还会…怀不上孩子的。” 宛儿的话,让庞固恩茅塞顿开。 宛儿原来这么懂的吗?! 她那清纯的外表下,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呀! 宛儿这对答如流的表现,既表明了立场。也让庞固恩明白了一件事儿。 貌似在宛儿心里…她其实为庞固恩的这个问题准备了好久呀! 她被封建社会毒害得太深了。 哎!想到这些,庞固恩的心中五味杂陈。 既然宛儿身体不适,那庞固恩也就不好再强要什么。 可也就在庞固恩想说两句好话,安慰宛儿离开的时候。宛儿却又急促地开口,说出了一番更让宛儿意料之外的话。 她竟然道:“如果主子不嫌弃我脏。那奴奴用别的方法和手段让您尽兴。您看成吗?” 方法,手段? 这是能从宛儿嘴里说出来的话?! 宛儿这么成熟的吗?!完全没看出来呀。 “你等等!”因为不适应,庞固恩定了定心神,随后又问道,“你说的这些玩意。都是跟谁学的?你哥?” “我…”宛儿变得不好意思了起来。 但在片刻的踌躇之后,她还是咬牙回答道,“主子。实话和您说。我们王府里当通房丫头的,每天除了伺候主子,就是研究怎么伺候主子。您问的那些话…别的丫头都知道。” 说完这些,宛儿甚至哭了起来。 在哭哭啼啼中,她更又语出惊人地告诉庞固恩道:“跟着大爷和二爷的丫头们,早就受了主子的怜爱。王府的时候大伙儿还都笑话我,说,说…” 宛儿最终还是吐露道:“说我是石女子。不会结瓜才,被您嫌弃的。” “额,”庞固恩听了这些,满脸的动容和无奈。 庞固恩听明白了。这些最下等的通房丫头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是极端悲哀和低贱的。 她们和狗尾巴屯的屯民一样,被这个可怕的,吃人的朝廷极度扭曲着。 说句不好听的,宛儿打骨子里的自轻自贱,在她自己眼中。她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比勾栏里的女子还悲哀的“工具”。 她服务的对象,只有庞固恩。她唯一的出路,只有庞固恩。 望着这样的宛儿,庞固恩如果再不起些怜悯之心,那真的就不算是人了。 至于把宛儿变成宝莲法器的那种龌龊想法,庞固恩更是彻底消弭了。 因为在宛儿的身上,她已经看见了一个工具的悲哀。 有点良心。 收起荒唐想法的庞固恩,眼神变得温柔了起来。 努了努嘴,庞固恩最终对宛儿说道:“既然你这几天不舒服,就先去!” 宛儿听庞固恩不让自己继续服务。有些失落。 但她不知道的是,庞固恩此时想的已经不是要不要她,怎么要她。 而是如何给她一个体面,给她一个归宿。 而且,庞固恩在宛儿即将离开的最后一刻,突然开口。 他说道:“宛儿,我是要把她当人看的。” 宛儿听了庞固恩的话,一愣,一喜,一回头。 那烂漫的期盼样子,宛如久盼的蜜蜂的山花。 … 接下来的几天。相对平静。庞固恩嫂嫂允诺的家庭教师还没来,但史出杰为庞固恩运作的朝廷封赏先来了。 作为协作办案,并发现线索的重要人员,庞固恩的官衔从从六品被调整到了正六品。并且外加一件宝物——铜狴犴令牌。 在大行朝,狴犴令牌类似虎符或者尚方宝剑,可以赋予官员从宜行事和先斩后奏之能。 铜狴犴令牌令牌虽然不如玄铁、银、金、玉的那几类值钱。但也象征着朝廷的权威。 有了这块令牌,便意味着庞固恩不光可以对屯堡内的庶民从宜行事了。还可以对屯堡内过往的兵官和差役运用权利。 六品以下,先斩后奏。六品以上,羁押候审。 这也就意味着,庞固恩“草头王”的身份别朝廷彻底确认了。而他所不知道的是,拥有类似权利的屯田将军,就算是放眼整个康江行省,也只有三个。 一个,是他的好兄弟史出杰。另外一个,则据说是与陆远一样,同为江南四大家族之一出身的薛将军。 这般的礼遇,说明至少陆远对庞固恩的“会办事”也是很认可的。 当然,庞固恩不在乎虚名。 在他看来,只要能保住嫂嫂的清誉,能保证不让坏人作恶。他就很高兴了。 得了如此巨大的好处,庞固恩以不做他想。 可史出杰不是一般人,作为史家的未来掌舵人,他的手笔和感恩,真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到的。 于是,庞固恩在得到连串封赏的第三天,又得到了他意想不到的,来自兄弟的亲切问候… ps:感谢西伯利亚南洋的打赏_ 第六十章 马帮 这一日,庞固恩估算着宛儿身子应该大好了。 可就在他想着怎么样给这丫头一个太惊喜的时候,别的惊喜却抢先先到了。 是日一早,太监宛坨突然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庞固恩的身边,同时告诉他:“主子。马,马帮来了!” “马帮?”庞固恩闻言,一愣。 旋即,他想起了王四郎留下的那些家族档案,大小账簿。 大行朝很大,狗尾巴屯很小。这样的地方,和各地的往来交通,物质交换,非常不便利。 虽然说狗尾巴屯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针头线脑,铁锅兵器,药材敷料以及最重要的盐巴,都是要从外边买的。 在这种情况下,马帮的重要性和价值,便体现出来了。 大行朝的马帮就是流动商人。他们成群结队,多则几百,少则几十人游走在全国各地,特别是狗尾巴屯这类的偏远乡屯之间。 马帮拥有武装,一般在距离屯堡二三里地的地方下寨开市,运出土特产,运进必需品,如此往复循环。 马帮的行进路线很固定,且设计得很巧妙,一般一年要走完一个特定的圈,回到自己的帮派驻地。 因为这个特性,他们在每地逗留的时间不会太长久。少则一两天,多则二三天,但绝不会超过五天。 庞固恩的屯堡经过这一番从上到下的折腾,急需旧貌换新颜,急需外界的商品和物资来填充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大型马帮的到来,便对庞固恩有更重大的意义。 于是乎,庞固恩便好奇地问宛坨道:“马帮是谁的字号棋。牙子头是谁?” 王四郎的家族文档里说。“牙子”或叫“牙人”是对马帮中人的一个称呼。牙子头则是马帮头的俗称。 至于“字号棋”,则更是有讲究了。 大行朝并不是一个和平的朝代,无论从官场,到地方,都有各种看不见的勾连和险恶。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行脚商人的马帮无疑处于一种很危险的地步。 面对土匪、地主和官场的层层盘剥。他们需要寻找一个庇护。一个保证他们四处旅行,不受欺凌的靠山。 所以,所有的马帮都是有官方的背景和背书的,而且靠山必然来头不小。 既然有了靠山,就得把靠山的名号以一种既醒目又含蓄的方式表现出来。让四方山匪,各州官府都知道。 于是,表明靠山身份的“字号棋”,就出现了。 宛坨是会办事儿的,见主子问这么专业的东西,他便也流利地答道:“我听屯里的人说,那字号棋是‘开’,带头的牙人头,叫赵开山。” “赵开山?!知道了。” 赵开山,庞固恩是真的知道的。 这个人在过去庞固恩和王四郎等人的对话和档案中提起过一些。 此人曾经是省城的一个官差,因为练习的是内家功夫,且达到了地方上少见的武道六品,故而名头和武力值都很强。 据说,他武道巅峰的时候,一双手能开砖裂石。故而才被尊称作“铁拳”赵开山。 铁拳赵开山原本是官差,因为办案得力,武功又高,还是位阶相当高的紫衣金带铺头。曾经手下带着一百多号弟兄专行缉拿。 紫衣金带的铺头,相当于官家六品的待遇了。 但三年前,他在陪伴钦差设伏剿匪的时候,于省城蓬莱东路上,被大匪麻花姑反包围,并逃脱了。 这个麻花姑,还正巧就是狗尾巴屯百里之外,老狼山上的那个女土匪。 堂堂六品紫衣捕头。在预先设伏的情况下,反被女匪逃窜,实在没脸混了。 于是乎,在朝廷问责之后,赵开山就请辞了。依托在省里积攒的关系,开始跑马帮。 赵开山有经验,有能力,有背景,所以跑起马帮来也不含糊。 短短三年不到,他便成为了康江行省里的大牙子头。更是狗尾巴屯周遭所能经过的,最大的马帮队伍。 这样的人经过屯堡的地牌,自然会引起庞固恩的重视。同时庞固恩也很好奇,这帮人会给自己和屯民带来什么样的资源。 不过,庞固恩不好自己出去问看的。又或者说,不好以自己屯田将军的身份出去。 因为稍后庞光找到并告诉庞固恩说,按照惯例,屯堡外的马帮市场,当地长官是不好明着去的。 毕竟,以长官的身份过去,那大伙都给你跪着行礼,都得听你的。 到时候,几百上千号人伺候你一个,大伙还做不做生意了?即便做生意,又因为你的存在,是否能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 马帮的时间是很紧的,耽误不起。 所以在康江行省里,马帮和官员的接触,有一套不成文但成例的规矩。 这套规矩总结出来,就是“只卖货,不进城。只辞别,不拜见。” 细解的话,就是走到必须要拜见的地方官员处时,并不如一般人那般先行拜见、叩首。而是先做生意,放物资。 等到马帮的人要启程离开的时候,大头才会带着小弟,取一份礼物,向当地官员辞别。 这样,既不耽误当地官员兵差收受贿赂,也不耽误正经的行程,大家皆大欢喜。 庞固恩听了庞光的话,深以为然,也不想坏了这规矩。 但是,他又特别想去马帮的集散地上走一遭。看看已经许久没有见过的人声鼎沸的场景。 于是,在太监宛坨的怂恿下,庞固恩想了个折中的办法。 微服私访走一遭。多贴点胡子,碰见屯里的人,就说自己是省里新来的虚吏,投奔庞将军的,也没有人会不信。 随着想法成形,庞固恩便在这天中午,让宛坨寻了把剪子,弄了点皮冻,烧了点浆糊,给自己多添了两条青髯。 随后,庞固恩带上防身的匕首、银钱以及拜灯大师“赠送”的二十一响莲花针,便从狗尾巴屯那七八个城墙塌陷的最小的一个走出去,直奔赵开山的营地。 赵开山的营地距离狗尾巴屯二三里地。用驮马骆驼围成半圆。庞固恩到的时候,便看见狗尾巴屯的屯民已经迫不及待地来这里淘换各种生活必需品了。 这里暂时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市集,几十顶帐篷间,拥挤着五六百号人。各种大姑娘,小媳妇,老庄家都拥挤至此,围绕着赵开山的营盘或以钱买物,或物换物。 庞固恩和宛坨低调地走在市场中,起初感觉很和谐热闹。 但走得久了,便感觉到了一丝…诡异! 他发现,那些贩卖物资的“牙子”看人的眼神,都不太正常呀。 ps:感谢倾听魅力、感恩23、我的sss、au、书友的打赏_ 第六十一章 小妇人 庞固恩发现,赵开山手下那些马帮牙人的眼神,带着一种傲慢和轻视。 这种傲慢轻视,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而是针对所有狗尾巴屯出来的人,不管男女老幼,包括自己。 起初庞固恩并不理解这份高傲和轻视的原意。 但是在观察了片刻后,他悟了。 狗尾巴屯地瘠民贫,能拿出的金银很少,纵然是什物来和马帮交换,也没啥值钱的东西。 于是乎,在这次的马帮商场上,便出现了让人唏嘘的一幕。 狗尾巴屯的屯民和周遭的山民,只能拿出绿豆、核桃、散碎蘑菇之类的玩意和马帮以物换物。 这些东西,不同于雷蘑。狗尾巴屯产,别处同样也产,所以价格很贱,马帮看不上。 但马帮的汉子,却还是在庞固恩的屯民们身上,看到了想要的东西。 女人! 庞固恩也好,马帮的牙人也罢,都知道过去狗尾巴屯屯民的名声不好。 此处的老爷以贩卖人口为业,此处的屯户,以贩卖孩子为生。 于是乎,一条暗戳戳的产业链,便在狗尾巴屯和马帮之间形成了。 马帮的汉子,都是粗鄙人。佘家在外,干刀口上的营生,一个个风餐露宿,如狼似虎。 狗尾巴屯又穷又苦,且以生人为业,对于道德礼教的观念,单薄得如空气一般。 于是乎,双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达成所需。 那些如狼似虎的汉子可以在大姑娘,小媳妇那里得到肉体上的慰藉,那些物质贫乏的屯民可以得到物质上的补偿。 至于事后所产生的孩子啥的“副产品”,在王四郎的时代则又是一笔额外收入。 什么是双赢?这就是双赢。 但是,这一切,随着庞固恩的到来而变得彻底不一样了。 庞固恩利用佛门的威信,强行切断了买卖人口的这条路。于是乎,那些嗷嗷待哺的嘴,便不再是财富的来源了。 人终究是在乎自己的基因的。 一旦没了外销人口的途径,那么那些注定要养大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长大之后又会像谁,便自然成了那些父母们嘀咕的事情。 原来生活要想过得去,头上就得带点绿。现在带绿也过不去了,那就得守好自己的门户,别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这些现实,再加上庞固恩“新农村运动”的大力宣传和改造,便已经让狗尾巴屯的人逐渐建立了新的廉耻观和家庭意识。 于是乎,今日里出来买卖的婆姨往往都是跟着汉子的。 俨然,大伙已经开始在意屯堡里的绿化程度了。 也俨然,这些屯民在庞固恩的教化之下,开始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庞固恩看见自己的“德政”有了起色,自然很满意。 但遗憾的是,那些马帮的牙人似乎并没有发现,或者说没有在意狗尾巴屯所产生的变化。 固有映像是可怕的。 在这些牙人的固有印象中,狗尾巴屯就是苦穷之地,这里的人就是活该被他们压在身下的。不论他们换了什么领导,他们也是低人一等。 也于是乎,傲慢无礼的表情以及各种小动作占妇女便宜的行为,屡见不鲜。 这些人的行为和动机,庞固恩经过片刻观察之后,也理解了。 敢对自己的屯民这样,自然也就等于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由此,庞固恩心中起了不满。 这个赵开山,仗着自己衙门里有人,太放肆了。 等明后天他走的时候登门拜访,看来必须得给他上点眼药, 他必须知道狗尾巴屯已经变天了,也必须知道以后要按照庞固恩的规矩来,才有生意做… “大哥!大哥!我求求你大哥!” 正就在庞固恩于集市上四处溜达的时候,一个稚嫩的女音突然闯入了庞固恩的耳朵。 伴随着那样的声音,庞固恩和集市上周围几个村民、牙人都扭头过去看了一眼。 此时,一个大概十六七的小妇人正跪在地上,冲着一个摊位磕头。 这女子穿着灰色袄裙,围着一条猩红色的围脖,身上打的补丁都快叠甲了。 她身边拴着两只羊羔,那羊羔都不大点儿,俨然是出生不到俩月的崽子。 庞固恩来狗尾巴屯也有一阵了。深知羊崽子是不会有人卖的。除非家里碰见极难的事情。 小妇人眼泪汪汪的,显得特别大,一张樱桃口,显得特别甜。连着冲那摆摊的老头磕了十几个头之后,又对他说道:“我家里就剩下这两条羊了。求你赊我一副药,救救我那夫君。” 啊!原来是为了救夫君呀。那没事儿了。 众人不管是买货的,还是卖货的,一听说这是有主名花,便都不大感兴趣了。 出了庞固恩。 庞固恩是懂妇人的。 以婚的女子,聪明乖巧,懂事儿,知深浅。 而且,她能用两只羊来跪着为夫君换药,更是尤为难得的。 由此,庞固恩不由得发出了感叹。 她的夫君恐怕得了很重的病呀, 估计都快不行了。 要是真不行了,谁来照顾她呢? 随着这想法,庞固恩便不由得对这姑娘升起了怜悯之心。 于是,他立在原地,多观察了一会儿。 随着观察,庞固恩看见了更多的东西。 妇人跪拜的那处摊位,应该是个卖草药的。草药摊老板带着个徒弟,将各种药物摆放出来。 面对着小妇人的各种跪拜,草药摊老板仿佛十分受用。但在人家磕完头,送上羊羔之后,他却又捏着胡子道:“不行不行!你要的药材太过贵重,这两只羊羔绝对不够呀。” 这种话能说出来,其中的意味便已经很明显了。 于是,那妇人踌躇了片刻,便又终于问道:“那您的意思是?” “哎呀。小姐,我看你面色焦黄,神情涣散。恐怕也有病呀。” 说话间,那小胡子捏住那小妇人的手臂,随后道:“走。咱们去后边树林。我先给你把把脉。把你治好了,再给你夫君治病。” 说话间,中医抓了一包药,在那小妇人面前晃来晃去。 这种话和那个动作,大伙一听就知道是个什么意思。 那妇人面对着卖方的要挟,纠结了好久。 随后,她终究是点头,紧跟着扭扭捏捏的,随着那中医,往小树林去了。 哎!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呀。 庞固恩看至此,有些气愤,但没动。 毕竟他知道,这个世界是残酷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原本是人之常情。 但想着想着,庞固恩却又感觉不对劲了。 那女子也是她屯堡上的屯民呀。就这么受人鞭笞欺负,自己这个父母官要是不管管,恐怕会加深屯民在这些马牙子心中的固有映像。 本来这就已经是一个极不公平的卖方市场了。 要是再出点儿劲爆的事情,那他们会越发不把狗尾巴屯的人当人看的。 再往后,恐怕就不是巧取豪夺那么简单了。恐怕还会有更侮辱人性的事情发生。 庞固恩职责所在,便越发地在出手和观摩之间左右徘徊。 不过恰也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发生了。 在通往小妇人和那老中医做交易的地点,又出现了两个彪形大汉。 这两个彪形大汉和庞固恩一样,也早早盯着那妇人和那中医了。 几乎在中医和妇人消失于树林的一瞬间。这帮人便急不可耐地走了过去。 而当两个人经过庞固恩的身边时,盘固恩还听见其中两个的对话。 他们大声密谋道:“那妇人那么标志,老刘头会让咱们排队吗?” “排队?咱哥俩吃肉,让他喝口汤就不错了。” “可万一那女人的夫君找呢?狗尾巴屯的官府问呢?” “狗尾巴屯的官也叫官?见着咱们开爷,那狗东西,也得低三下四地跪着…” 听了这话,庞固恩就真不能忍了。 你们玩快乐四夹一,骂我干嘛? 嫌自己的命不够长? 第六十二章 借自己的刀杀人 庞固恩自从和金香儿吃过最后一次夜宵之后,便明白了一件事儿。 庆王府的人,是被安上定时炸弹的。如果出头太狠太早,就会被皇帝“定点清除”。等把能力强胳膊粗的定点清除完了,就剩下扫虾米,抓杂鱼了。 急于这个重要的消息,庞固恩早早地给自己的屯堡定下了发展的规则。 一方面,在大行朝这个蠢蠢欲动的武力王朝里,必须要发展自己的实力,让狗尾巴屯成为地方一霸,做到拳头硬。 另一方面,要搞好和周边人的关系网,做到来远人,近贤臣。 除了这两条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把什么事情都弄得太大。 完事儿有个帮手或者替身顶着最好。 也因为这些个觉悟,庞固恩在办王四郎的时候,才处心积虑请了大世子妃。在办王远远的时候,才选了史出杰当借刀之人。 于是,这一回,庞固恩又要借刀帮那小妇人来立威了。 只是这次借的人有点特殊,正就是他自己。 毕竟他自己沾着胡子,易着容貌呢。 听到那些多嘴驴的叫嚷之后,庞固恩并没有着急的横刀而上。 一来,他现在手里没有刀。 二来,他看见了比刀还有趣,还危险的东西。 比如,刚才那小妇人买药的摊位。 此时,摊位的中医早带着那个小妇人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他的徒弟还在。 徒弟看上去比老中医老实本分很多。对方走了之后,只是在埋头整理摊位上的药材。 作为大马帮,随队所带的药材真不算少。也无怪乎狗尾巴屯的屯民把他们看得如此之重。 而也就在那些零七碎八的药材之中,庞固恩突然看见了一堆小包。 而也正是那些小包,让庞固恩脑子里灵光一闪! 就它了! 思想间,庞固恩快走地走到那徒弟的身边。 而后,他伸手拿起其中的一个小包问:“石灰怎么卖?” 对方漫不经心地回答:“二十个铜板一袋子。没有的话找我师父商量,肉偿也可以。” “啊?来者不拒呀!”一旁宛坨听了这口,当时就愕然了。 庞固恩继续平静地问对方要道:“兄弟。你这石灰,保生吗?” “呵呵。”徒弟一声笑,随后道,“要是熟的。我给你吃了它成吗?” “那就好!给我来十包。” “好!”徒弟递给庞固恩递了十包。庞固恩给了钱,和宛坨各自揣了五包。 出了药摊,庞固恩带着宛坨和生石灰,往小树林里去。没多久,便看见了那三个家伙,外加老中医和小妇人。 此时,小妇人慌张急了。伸出指头,对那老中医便劈头盖脸道:“你不讲武德!说好了一回。你怎么还带翻倍得呀!” 那行脚郎中听了俏佳人的问话,当时也是百口难辩。 无奈中,他只好撞着胆子,走到那三个人面前。 而后,对方指着其中一个道:“刘三刀。你坏我好事儿干嘛?边上待着去。和她做生意的是我。” 那个叫做刘三刀的男子,冷笑着听了对方的质疑与呵斥。 而后,他做了一个相当无礼的动作。 刘三刀直接出手,推了对方一把。 随后,那刘三刀冲对方冷哼道:“你个半路出家的外来户想吃肉,可也配?” 说完话,对方便把那郎中推到了一旁。而后两个人就开始解自己的裤带。 按理说,马帮之人的警惕性是比较强的。但是在狗尾巴屯的刘三刀却是个例外。 不,不光是刘三刀,几乎所有马帮的人,在狗尾巴屯都是例外。 在他们眼里,狗尾巴屯的屯民无廉无耻,是仰仗马帮的恩赏而活命的贱民。 这样的贱民,巴结他们这些“大人物”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出手阻止啥。 见义勇为四个字,是不存在…的? “刘三刀!” 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这二人的背后响起。 也伴随着这声音,两个人诧异地回头。故意以为是又有兄弟要和他们一起享用女人,故而全都带着散漫的笑。 然后…两个人就没有然后了。 突然,有什么白色的东西冲他们“扑”了过来。 那白色的东西一来一大片,顿时就把两个人的眼睛给遮挡了。而且口鼻眼角一接触那些东西,便是火辣辣地疼。 痛苦中,两个人不停的打喷嚏。其中刘三刀还算意志坚强的,虽然勉强拔出了刀,睁开了眼,但也因为实在是看不清东西,而无法出手。 却又在这时候,两个黑影突然闪身到这二人身边。 唰唰! 两声迅捷的声音过后,这二人先后发出惨叫。并瘫倒在了地上,并流出了两片血。 血液接触生石灰,发出热量和难闻的味道。 与此同时,庞固恩的身形从那白色的雾气中走了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之后,庞固恩走向那个目瞪口呆的小妇人。 走的过程中,庞固恩路过那个目瞪口呆的行脚郎中身边。 那郎中似乎还没搞清楚状况,便对庞固恩道:“你要干什么?我可告诉你,我是做正经生意的。我有赵开山大人保护。你不能乱来。” “我当然不会乱来!” 庞固恩回话间,随手把行脚郎中手中的药包取了过来。又丢给对方一两金子。 完成这笔交换后。庞固恩指了指那小妇人道:“现在是我和她做生意。和你没关系了。” 药郎中得了银子,既不敢高兴,也不敢说话,只晃晃悠悠地离开了树林。庞固恩也懒得理他。 眨眼的功夫,庞固恩走到了那女子的身边。 这次,庞固恩前所未有清晰地看见了那佳人的脸。 一弯新月眉,一颗红樱桃,耳朵像饺子,大腿像钩子。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鱼竿成精了,来掉魂的呢。 庞固恩很喜欢这样娇小柔弱的女子。 但这毕竟是别人的媳妇呀。庞固恩作为朝廷的将首,自然是不能带头干出那般禽兽的事情的。 于是乎,他将药包交给他。又学着庞光的话术告诉她道:“要自尊自爱。咱们屯已经变天了。你和你相公会越来越好的。” 庞固恩说完这话时,那小妇人懵懂地点了点头。 但却就在这良辰美景之时,意外发生了。 突然,庞固恩感觉到耳边起了一阵风声。 紧跟着,他听见宛坨的惨叫道:“主子小心!” 第六十三章 锻体高手 庞固恩自从经历了王远远和拜灯法师的事情之后,深深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大行朝,整人就要往死了整。否则有个卷土重来啥的,是很麻烦的。 故而这次对付那俩牙人的色痞,他也确实贯穿了这个原则。 先拿生石灰上眼,再用匕首狠捅要害。 他这么做了,也确实成功了。唯一的问题是,他低估了武道修行者的抗打击能力。 随着宛坨的话,庞固恩猛然侧目。 旋即,他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那个叫做刘三刀的马帮牙人,竟然又从血泊中站了起来。 在庞固恩看见他的时候,这家伙不但站了起来,还如一头狂牛般冲向庞固恩的方向。 纵然庞固恩的手下宛坨奋力替主子阻挡了一番,可也还是在接触对方身体的那一瞬间,被弹飞了。 望着飞开的宛坨,望着对方身上散发的蓝色蒸气,庞固恩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一件事儿。 这是个炼锻体的武道七品高手! 在东洲大陆,修炼是分体系的。主要有儒、佛、道、武四种。 这四大门派的本事,各有侧重不同,因此都有各自的特长和等阶。 四种功法中,武道入门最易,但修炼最难。而且还分为锻体、暗杀、宝器等数个分支。这些本事,都是锻炼一个或者数个身体部位,使得其变得强壮,从而获得超凡的能力。 庞固恩在跟随着养父堕入声色犬马之前,也是接触过武道的。 所以他知道,武道七品的标志性特点就是周身血气运行之时,会产生绿色的汗水蒸气。 武道七品,对付个一般人是没问题的。但是若说硬抗住庞固恩的匕首,则是不可能的。 除非,这是一个专修锻体的狠人。他的肌肉已经密集道在匕首插入要害的一瞬间便聚集成铠甲一般的“盾体”,从而格挡下要害的攻击。 这年头,练习锻体的人很多。 但练习别的部位门派功夫的人更多。 毕竟,锻体只是徒增防御力而已。而在大行朝,增加防御力的方法太多了。铠甲盾牌,哪一个都比初级锻体好使。 在战场上,这样的大肌霸作用越来越小。 于是,庞固恩想当然地以为自己不会遇见锻体的高手。 而且他丫的都叫刘三刀了,怎么会是个锻体的高手呢? 不讲武德! 总之,庞固恩大意了,但幸亏宛坨没有闪。 可即便如此,留给庞固恩的时间也不多了。 刘三刀以气锻体,撞开了宛坨之后,便如个坦克一般冲着庞固恩跑了过来。那劲头和速度,展现了武道七品,锻体之人的强悍。 毫不客气地说,在那一刻,庞固恩感觉冲向自己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堵墙。 一堵向自己快速移动的墙。 庞固恩望着那迅速移动来的墙壁。不能说沉着冷静,但也没有慌的一比。 关键时刻,他把手摸进自己的衣兜,准备使出自己最强,也是最后的杀手锏。 他从白莲会拜灯大师处得到的“二十一响”荷花针。 伸手入怀。 摸索到那针筒之后,庞固恩便下了和这刘三刀最后一搏的决心。 但却在这个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突然间,有一抹红色,诡异地飘到了刘三刀的身后。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那一刻,刘三刀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 虽然他不能以更快的速度躲闪或者回身,但是却可以发挥锻体之人的长处——防御! 于是,原本冲击向庞固恩的那面“墙”忽地停住了。 紧跟着,刘三刀提气运力,周身肌肉顿时变得赤红爆筋! 呲呲呲! 也随着刘三刀的运力,他膨大的肌肉将周身的衣物撑破了。虽然没有达到爆衣的效果。但是也将衣衫上的缝合线全都绷断了。 如此强大的气场和防御力,就仿佛他瞬间变成了一个水泥墩子一般。 但可惜,他并不是真正的水泥墩子。 突然闪身到那刘三刀身后的红色发出了闪电一样的强光。 紧跟着,刘三刀的脑袋掉了下来。 头在地上咕咚咚地滚了三滚,直到庞固恩的脚边方才停下。 刘三刀死了。死得如此无声无息。 当他庞大的身躯躺在地上,血流成溪的时候,庞固恩才看清了那一抹诡异红色的真身。 一个女子,穿着灰色打补丁的袄裙,戴着猩红色的围脖,脖子下有罕见的大圆满。 她手里提着一口刀。刀锋无血,清冷如电。 在她身下小脚边,一丈多长的人血铺地,仿佛是迎接她入场的高档红毯。 这,不正就是刚才跪拜在地上,冲着药郎中磕头乞药的小娘子吗? 原来她这么勇的呀! 庞固恩是杀过人,也见过杀人的。但那种冲击力和这位持刀娘子带给他的冲击力,简直没法比。 太残暴了!估计一般妖精都干不出来。 女人拿刀干掉刘三刀后,只和庞固恩对视了一眼。紧跟着便跨过尸体,走到了庞固恩的身边。 而后,她也不搭话,径直将自己没提刀的手伸出来,抓住了庞固恩手中的药包。 这动作的意思很明显了。是要夺药。 但庞固恩阴还沉浸在刚才那一幕震惊中,故而身体有些僵硬,一时没有松手。 小妇人拽了那药包几下,拿不出来,又怕撕烂了纸包。无奈只能放弃抢取。 又于是,她转而威胁庞固恩道:“你放开,要不然我连你的双手也一起砍掉。拿回去熬药。” 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还魂了。 彼时在如此近的距离上观察那小妇人,庞固恩才发现,这小妇人小鼻子小眼睛,小模小样,说不出的娇小可爱。但唯独不能看眼睛。 那双眼睛,凶的能杀人。 庞固恩不是一个贪恋女色的人。 所以他松开了手。 但是,就这样把东西给她,庞固恩心里也不平衡呀。 “喂!你到底是谁?”庞固恩问对方道,“你不是屯里的,对?” 女人得到了药物,脸上变得很高兴。她也没有继续搭理庞固恩。 在如变戏法一般,将她的长刀藏进自己的猩红色围脖之后,便转身要走。 留下这么大的一个烂摊子,想走? 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把庞固恩惹怒了。 “喂!你给我站住!”庞固恩道,“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把我当什么了?” “那你想怎么样?”对方扭头,摆出一副轻蔑的样子。 “做事儿留名,你叫什么?”庞固恩冷声而问。 对问,这小妇人道:“说出吾名,吓你一跳!还是不要听了。” “不听也没关系。”庞固恩冷笑,“那咱俩的生意也不做了。我不给你药。” “不给?”小妇人得意地晃悠了几下已经到手的纸包,炫耀道,“你有资格不给吗?” 对问,庞固恩回以针锋相对,“小媳妇,你真以为你手里的是药材呀!打开看看!” 小妇人闻言,脸色当时便慌了。 第六十四章 没了头脑 刚才和刘三刀死磕的时候。庞固恩慌了,也急了。 为了对付刘三刀,庞固恩双手是同时摸索住了他的武器。 石灰包和二十一响莲花针。至于那女子的药,自然是随手丢在草地上的。 原本,庞固恩是想物理化学齐上阵,来个综合攻击,最大限度保证自己和小媳妇的。 但因为这长刀小妇人的出手,他没能成形,反而还弄巧成拙,让那女子错拿了石灰包。 看来,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差。 “哼哼哼!” 庞固恩冷笑着将真正的药包从地上捡了起来。 随后,他一边晃悠。一边告诉那掌长刀的小妇人道:“我是个正经人。这是我买下的药。我不给,你就不能抢。” “你,”被庞固恩呛了一个踉跄后,那女子的愤怒又上来了。 杀气腾腾中,她又对庞固恩道:“你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庞固恩回答,并又回答,“刚才给你机会说了。你不说。现在你老子我不想听了。” “你,”小妇人脸上泛出愤怒的神色。与此同时,她那把长得过分的大刀又亮了出来。 虽然庞固恩明确表示不想听了。但这小妇人却还是上赶着,如报菜名一般,告诉庞固恩道: “我的名声吓死你!听好了,老娘正就是天下第一女匪; 康江行省水路总瓢把子; 大刀门第二十四代掌门人; 三省十五路七十二州府天字号,甲等,通缉犯; 江南黑道大会,刀斧菊三项赛五品五阶三届总冠军; 一百里之内唯一山匪, 一百里处,老狼山尖牙峰上的好汉魁首; 骑在你们屯堡将军脑袋上的‘小祖奶奶’; 麻,花,姑。” “麻花姑…”庞固恩去掉各种滤镜,精准地抓住了重点。 这三个字平平无奇,但足够带给庞固恩以巨大的联想。 麻花姑,这名字庞固恩听过了不止一次了。 这个名字,永远和血腥,残忍,无情,狡诈以及一道红色的魅影联系在一起。 细说起来,麻花姑和她的土匪,也算是汝山下,狗尾巴屯地界的特产之一。 麻花姑在康江行省的“战绩”特别耀眼。但若说此女最凶悍辉煌的一役,则还是三年前省城的一场大战。 想当年在省城里,县城陆远得到情报,命赵开山设伏。一百多号钦命高手在蓬莱东路要拿她。 眼瞅着大功告成,却被这女匪以一套“一丈红”的刀法和诡谲的轻功身手成功逃脱。 据说那天,麻花姑举着两把开山刀,在蓬莱东路杀了三进三出。 临了,他还刀挑了一名“阿儿班”的牌子头。并用那人的肠子,在地上写下“麻花姑去也”四个娟秀的大字。 当然,这些江湖传说,估计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而且人家赵开山也挺厉害的,拿不住她,不代表打不过她。 但这丝毫不妨碍麻花姑荣登康江行省第一悍匪,并喜提一万两通缉费。 于是,庞固恩听得那一连串名号,很快明白了一件事。 面前的女人她不是人。而是一个娇滴滴的刀法互动艺术家。 把她惹恼了,自己变成她练习“刀血体”书法的材料,是真有可能的。 “哼。”麻花姑听庞固恩说出了自己的名号,脸上变得得意起来。笑容灿烂得仿佛一朵冷风中的梅花。 滴血的那种。 “知道怕了!”麻花姑说话间,冲庞固恩伸出手道,“把药给我。我饶你一条狗命。” 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反而将药包抓得更紧了。 同时他歪着头反问道:“你说谁是狗呢?” 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反呛,一时手足无措。 我这么血腥的名声,听了的人无不是乖乖就范。可偏偏面前这男的不买账。 他脑子让驴提过吗? 其实,庞固恩望着麻花姑那渐渐变凶狠的目光和手中的长刀,心里也不很舒服。 但越是这样,庞固恩便感觉自己更不能把手里的药包交给这女人。 庞固恩不傻。既知道赵开山是她的死对头,她还忍辱负重,来这里抓药,便说明这些药材对于她来说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如此重要,那么只要药材在庞固恩手中一刻,对方就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如果因为恐惧,真的乖乖地把药材交出去了。自己反倒危险。 毕竟,刀在人家手里,这女人在实力上又绝对碾压自己。 她没了忌惮,杀不杀庞固恩不也就是一顺手的事情么。 因为这一份觉悟,庞固恩在对方高高举起屠刀的时候,也突然举起了手里的药包。 而后,庞固恩对着这只悍匪道:“你要是敢砍我。我就把这纸包打碎,到时候,你就慢慢在地上捡药粒!” “你!”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威胁,麻了。 她时间紧迫,刚才又已经惊动了那药郎中,不可能再回去二次抓药。 眼前这长须男人的话,还真就正好打在了他的七寸之上。 太恼人了。回头抓住他,看我不先奸后杀! 但现在,黔驴技穷的女匪却只能哄着这人,让他把那救命的药材还给自己。 轻轻把刀放下之后。麻花姑硬着头皮,冲庞固恩挤出了一个伪装的笑。 麻花姑长得本就标致,又圆满,再加上是常在江湖上走的,特别会拿捏人。 所以那一抹笑,甜地直冒+号。 本来,这笑容很容易引导人犯错误的。 可眼下环境太不正常了。到处是鲜红的血色。 那样的背景板,再加上那一抹笑,看得庞固恩自冒冷汗。 什么是女修罗? 弟子悟了! “哥哥!奴奴错了。”突然,麻花姑就软了下来。 而后,她一边用小脚丫在地上画圈,一边又对庞固恩用眼睛抛菠菜道,“奴奴给你道歉。你就把药给奴奴。” “道歉?不真诚呀。”庞固恩见自己的办法起了成效。暗自庆幸的同时,又问对方道,“你也是走江湖的。江湖人怎么道歉,你比我清楚。” “你别给脸不…”麻花姑又愤怒。 但当庞固恩将手中药包摇晃了三下后,她又笑了。 “哥哥,我懂的。”说话间,麻花姑咬着后槽牙回应道,“道歉要有礼。所以我欠哥哥一个人情。您要我干啥,我给办到就是了。” “你说得啊。”庞固恩见这女土匪这么顺从,便又放心大胆了一些。 再加上他还有二十一响莲花针傍身,还有一战的底气,故而便决定玩个大的。 “说起来,你救过我的命。所以咱们不玩太过分的。”庞固恩举着药包道,“你刚才不是骂我是狗吗?我讲互相尊重。只要你给我学几声狗叫,也装个狗子。我就把这药换给你。” “…”麻花姑的脸以可见的程度开始变黑。 可就在庞固恩以为麻花姑要对自己露獠牙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旺!旺旺!”几声清脆的狗叫,突然响起。 第六十五章 玩真的呀 庞固恩让麻花姑学狗叫,倒不是有啥特殊癖好。而是因为他感觉这些家伙太欺负人了。 赵开山的人把庞固恩看成狗,麻花姑也把自己当成狗。看来狗这种动物,和狗尾巴屯绑定得很紧呀。 既然这样,那庞固恩也就入乡随俗了。非把你们一个个都变成狗不可。 况且,他这么做也是为了麻花姑好。 这丫头太傲了,多学一门外语,顺便杀杀傲气是为她好。 正所谓艺多不压身,日后庞固恩教导她的这些技能,说不定还有能用上的时候。 …庞固恩让麻花姑学狗叫,紧跟着就传出了“旺旺”的声音。这让人有点愕然。 但很遗憾,庞固恩随后就发现,那声音不是麻花姑发出的。 至少现在不是。 伴随着第一声旺,庞固恩和麻花姑藏身的这处小树林里,顿时又响起了别的狗叫。 一声,两声,三声… 随着狗叫的声音越来越多,庞固恩和麻花姑明白了。 他们两个终究是被发现了。 至于为什么被发现,可能性很多。有可能是药贩子通禀,有可能是谁撒尿路过,也有可能是赵开山利用了自己当捕快的经验。 但这些猜测都没什么意义了。 眼下人家赵开山的人已经包围来了。想跑是不可能的了。 至少庞固恩不可能。 眼瞅着被包围,麻花姑自然是要做困兽之斗的。而且赵开山乃是他的手下败将,她也真不憷。 但就在这小妇人即将二次出刀的时候,庞固恩却用一只手阻止了她的鲁莽。 “你干吗?” “赵开山见过你的真脸吗?” “你问这干吗?” “先回答我。” “我杀人戴面具。” 庞固恩用命令的语气告诉麻花姑:“那眼下就不必动刀枪。收刀。我只用口舌就能让你好活。” 庞固恩说那些,自然也有深思熟虑。 他不能让麻花姑一个人跑。因为这女匪戾性大。她一跑,必然还得杀人。 她依仗身手跑掉之后,庞固恩就会被打成麻花姑的“同党”,到时候就算是能利用屯田将军的身份得脱。他和赵开山的关系也必然无可挽回地恶化。 赵开山在省里可是有人的。又是狗尾巴屯最重要的一个物资提供商。和他弄翻了,庞固恩没有一丁点儿的好处。 于是乎,庞固恩必须留下麻花姑。阻止她继续杀人。 “我凭什么听你的!”麻花姑执拗。 对问,庞固恩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将手里的药包晃悠了一下。 而被握着七寸的麻花姑,在如此复杂的情况之下,也果然软了。 她迅速收起了刀,刚想说一些要挟的话。却在这时,十几个拿着刀的大汉从小树林的四面八方钻了出来。 这些人中,为首的一个是一短须的中年汉子。 汉子身体极其壮硕,手持一柄开山大环刀,刀上点有青龙一条。一看就是这里的魁首人物。 甭问,这已经广而告之,他就是赵开山本山了。 除了赵开山本尊,庞固恩还在他身边贴近处看见了两个手下。 这二人,一个是那卖药郎中,一脸的不甘。 另一个则是一个骨瘦如柴,长得有点像细犬的男子。 卖药郎中见到庞固恩之后,脸上泛出了得意的笑。 而后,他指着庞固恩的脑袋,告诉赵开山道:“当家的。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人,杀了刘三刀。” “杀刘三刀,这男人恐怕没有那个本事。”一旁的细犬笑呵呵指着地上的血迹,对赵开山见言道,“这杀人的刀法,是一丈红。乃是麻花姑的本事。” 赵开山曾经因麻花姑丢了官服。所以一听说麻花姑的名号,顿时便如见了狼的熊一般红了眼睛。 而后,赵开山抖擞开手中的大环刀,冲着庞固恩就走了过来。 不,他的目标其实也不是庞固恩,而是庞固恩背后的小妇人。 “麻花姑。多年不见。再比划比划!”说话间,赵开山缓缓举起了自己手里的刀。 也在这个时候,麻花姑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她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一边说“将军认错人了”。 “不会认错!”赵开山又笑道,“你的脸我没见过。但身材错不了。” 麻花姑听了对方的话,一边拉着庞固恩的手,一边往他背后躲。 貌似这女匪是在认怂。 但实际上,她是在拿庞固恩当挡箭牌。 而且庞固恩感觉得到。这女匪的小手热得好似火上的水壶。 她是在运气以防万一。 赵开山和麻花姑,一个咄咄逼人,如拦路之虎。一个龟缩蓄力,如伏草之蛇。 庞固恩被这两个夹在中间,走错一步,就是身死神灭。两个人如果打起来,自己更是玩完。 但是,庞固恩也明白。此时是个机会。 这二人都是神通广大的,都是自己的“邻居”。而且势力和实力也是在伯仲之间。 如果能化解这次危机,那么他就会在这两股势力之间,建立一个可靠而良好的平衡。 再往后,请客吃饭乃至收下当狗,也不是不可能… 为了发展,也为了自保。庞固恩硬着头皮用身子完全挡住了麻花姑。 而后,他一边冲赵开山灿烂地笑,一边道:“赵先生老别来无恙呀!” “这没你事儿,麻溜地滚犊子!”赵开山回了庞固恩一句。 庞固恩不是暴脾气,但听得这种口气,也不惯着他。 “人都是我杀的,你和一女人过不去干吗!” 说话间,庞固恩主动亮出了自己的匕首。 那上边还有他捅刘三刀所剩下的残血。 “这…”赵开山望着那匕首神情一恍惚。 旋即,他回头狠狠瞪了细狗一眼。 自以为看错的细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回头之后,赵开山不再针对麻花姑了。而是对着庞固恩道:“既然是你杀人。那也得偿命。” 说话间,大环刀的刀口又对准了庞固恩。 庞固恩知道,此时如果不出大杀器的话,这辈子就到头了。 于是,面对着冷光凛凛的大环刀,他非但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惧怕,反而还冲赵开山伸出了一只手。 “你干吗?!”赵开山看见庞固恩伸手。以为对方要出什么暗器。登时停住步伐。做防御状。 毕竟也是老江湖,谨慎办事是第一位的。 对问,庞固恩回答:“没啥。就是想和您见个礼儿。” 庞固恩回答赵开山。而后扔掉匕首,又道:“江湖规矩,上来便和没有兵器的人刀兵相对,不行?” “这…” 一旁的手下怂恿道: “大哥!别跟这混蛋废话。” “杀了他,给刘三刀报仇。” “大哥小心,怕他手里有暗器。” … 在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庞固恩成了众矢之的。 但他的表情依旧平静。 只这份沉稳,赵开山便感觉庞固恩的身份和魄力绝对的非比寻常。 这不是一般人! 第六十六章 赵开山 面对着周遭牙人的耀武扬威,庞固恩淡定得就像是飓风中的山岳。 必须淡定呀。不淡定,成炮灰了。 为了维持局势,为了树立威望,他始终只是伸出手,对着那赵开山笑道:“怎么。堂堂的赵开山,连和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握手见礼的勇气都没有吗?怎么在江湖上混。” 毫无疑问,庞固恩在用激将法。 也毫无疑问,赵开山知道庞固恩在用激将法。 但问题是,这有什么意义吗? 赵开山是行里人,一眼就能看出庞固恩的武道水平稀烂。 是就算是趁着握手的时候使暗器,依照他锻体的实力,也是不能损伤他分毫的。 可他依旧伸出了自己的手,做出了那个动作。 真只是江湖规矩,为了握手? 可这也太过不可思议了? 种种猜疑,纵然是老江湖的赵开山也没个结果。 不过赵开山有一件事情,却是越来越明白了。 这个杀了刘三刀的年轻人,很不一般。 就算不谈别的,只这份千刀之中的淡定,便足够他佩服不已。 赵开山是谨慎的。 综合思考后,终究是点了点头。而后按照庞固恩的话,伸出了自己的手。 当两个人的手掌紧紧连接在一起的时候,庞固恩笑了。 他知道,自己的计划,自己的大招。终于可以使了。 握手的一瞬间,庞固恩的手一抖。整只袖子都笼在了赵开山的手腕上。 与此同时,赵开山感觉到,庞固恩的手送来了什么很坚硬的,金属质地的东西。 不好! 虽然理论上不用怕,但面对对方递来的铁器,赵开山还是下意识地紧张。 因为心中的紧张,赵开山的脸色大便。连带着他半个身子也抖动了一下。 属下人看见当家的面色动作不对,也跟着紧张。都举着刀,搭着弓,摆出一副眨眼便要将庞固恩剁成肉泥的架势。 而与此同时,察觉情况不对的麻花姑也缓缓将手伸进了自己的猩红围脖下。 她寻思只要对方动手,先拿庞固恩当挡箭牌,然后抽刀杀出重围。 那一瞬间,积攒的火药马上要爆炸了。 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间,赵开山突然说话。 “都别动!” 大吼一声后,赵开山诡异地笑了。 而后,他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竟然主公拱手,冲着明显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庞固恩弯腰行大礼?! 旁人的目瞪口呆中,赵开山又道:“小人冲撞了大先生,死罪死罪,还望大先生不要见怪。” 庞固恩收回袖子里的东西,也拱手道:“哪里哪里,都是误会而已。”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庞固恩也松了一口气。 幸亏出来的时候,抖机灵带上了朝廷颁发的铜狴犴令牌。才能化解劫难。 这狴犴令牌,是朝廷草头王的标志。牌小权大。所带之人,身份非一般。 而赵开山是在省城大衙门里久混的。那东西所蕴含的能量和意味。自然非常之清楚。 所以,当赵开山摸索到那狴犴令牌之后。立刻意识到这是位微服私访的大人。 他别说杀刘三刀。就是把自己杀了,法理上也是没问题的。 赵开山有官人的头脑。知道对什么人要用什么礼数。 但他的手下不懂。 其中,没吃上“鲜羔羊”的那个老郎中,更是眼光差。 见厮杀没起,他竟然还指着庞固恩怂恿道:“大哥。怎么不杀他呀。这小子杀了咱们俩弟兄,可怎么…” “啪啪!”赵开山在众目睽睽间转身,给了那人两耳光。 顿时,这郎中吐出了七八颗门牙。 “谁再敢乱说话,惊吓了大先生。我废了他!” 一句话,彻底把手下整蒙了。 这个男子杀了自己的人,赵当家不怪罪,却反过来还要胳膊肘往外拐? 这种操作别说牙人们。就连麻花姑也看着懵逼。 她寻思:这人听了我的名号,一点儿都不怕。只一个“交手”,便让赵开山都服服帖帖。到底是什么身份,又耍了什么手段? 细细想来,恐怖如斯! 赵开山打完手下之后,又回身拱手。 他笑呵呵地问庞固恩道:“大先生。什么事儿亲自来这市集上呢?” “不瞒你。”庞固恩一把就将女匪麻花姑从背后提到胸前。 他又拍着她的小脸蛋道:“这女人乃是我的一个女婢。偷了我两条羊,私自跑出来给她弟弟抓药,犯了我的逆鳞。” “哦!”赵开山点头。 庞固恩又道:“我这次来,一是遛弯,二是抓她个显形,让她心服口服。” 赵开山又点头。仔细打量麻花姑,还是感觉她像麻花姑。 于是,对方又问:“大先生。你确定这是你的…奴婢?” “哎~说是奴婢,俺都是抬举她了!” 庞固恩又狠狠拍了拍麻花姑的头,以表示极度的轻蔑。 随后,他才对赵开山讲道:“她这种货色的,在我的府上一抓一大把。这丫头在我那里的实际地位,其实也就是一条狗而已。” “狗?!”牙人和赵开山望着那漂亮的女子,几乎都发出了惊羡的声音。 这得什么样的家庭出身,才能用这样的美女当狗呢? 细细想来,恐怖如斯! 这时,庞固恩又问内心里气鼓鼓的麻花姑道,“是不是呀,花儿?!” 对问,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麻花姑的身上。 麻花姑是傲的,被庞固恩这般点踩,早对庞固恩整出了一万个杀心。 但面对着十几号人的长枪短炮,以及赵开山这样的同级高手,她也没有必然杀出重围的把握。 而且,药还在庞固恩的手里。 于是,她点头道:“是!我是主人的一条…狗。” 庞固恩见答。满意得笑。 捏了捏她的鼻子,又道:“真听话!” 随后,他一边晃悠着手里的药材,一边又对麻花姑道:“来。给大人们叫两声,助助兴。” 麻花姑想把庞固恩碎尸万段的心情都有。 但是望着庞固恩手中的草药包,却依旧只能无奈忍气。 片刻沉默后,麻花姑还是张开了樱桃口。 “旺,旺旺!” 三声叫,学得惟妙惟肖,听着那叫一个舒坦。 赵开山听了这叫声,彻底放下了戒心。认定麻花姑不是麻花姑。 毕竟,他多年办案,也是了解麻花姑的。 让那天下第一女匪学狗叫,那比登天还难。 “大先生真是治家有方呀!”一声恭维之后,赵开山羡慕的拱手。 “没办法。咱家教好。学的就是这些…” “哈哈哈…” 一番闲谈,二人皆欢。只把一帮手下和麻花姑看得老郁闷了。 大家不约而同地猜测。这个青须男人到底什么来头。为啥只和赵开山握了一次手,赵开山便对他敬畏不已,并如此谦卑? 其实,庞固恩也不想让大家用那么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没办法,此时要是稍微低调点儿,那真就死了。 第六十七章 马帮,我的了 赵开山是懂得礼法的,见过庞固恩之后,立刻找人医治重伤昏迷的宛坨,又把“大先生”请向自己的大帐做客。 庞固恩在临去之前,也不忘了把药包丢给了麻花姑。 不能再让她跟着了,在赵开山面前,她早晚露马脚。 于是,他指了指来时的市集,告诉麻花姑道:“看在赵大哥的面子上,暂时不计较你了。牵着羊自己回去候着!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 麻花姑得了药,自然喜不自禁。心中对于庞固恩的愤怒却更上一层楼。 但她知道,此处不宜久留。再愤怒,便也只能硬着头皮,冲庞固恩说了一句“奴奴谢恩”,而后告退。 庞固恩直到麻花姑完全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内,才长出了一口气。 瘟神终于送走了。她一走自己也安全了。 至于这丫头以后报复啥的,庞固恩不做多想。 毕竟,庞固恩那是贴着假胡子的,这个时代又没有照相技术。麻花姑打听人,也只能说是找一个长须过肩的人报仇。 传来传去,对方大概率不会找到自己。 庞固恩跟随着赵开山入了营帐。 在营帐内,赵开山寒暄了几句。而后对庞固恩直奔主题道:“大先生。此处没有外人。能不能和在下交个老底。您为什么来我的营盘,我感觉依照你手中的东西?总不会真的只是为了惩罚一条狗?” 赵开山的问题,很说明问题。 庞固恩听得出,赵开山内心里其实对于自己还是带着不服和试探的。 毕竟,死的弟兄是他的手下。而这些江湖人讲义气,给个圆满的答复,不会善罢甘休。 而且赵开山这类人非常瞧不起狗尾巴屯的民众和官吏,打心眼里对此地的官民还是没啥畏惧。 这样傲慢的态度,让庞固恩很不高兴。 于是他想:既然已经处理了一条狗了。看来现在必须处理这一条! 犹豫片刻后,庞固恩突然笑了。 轻蔑地笑。 随后,庞固恩对赵开山道:“赵当家。你也是在公门干过的。也懂官面的规矩。和上差说话,应该是这个态度吗?” 对问,赵开山一愣。他旁边那条细狗则更是直接投来愤愤不平的眼神。 他赵开山是什么水平呐? 当年省城唯一的紫衣铺头。随随便便拉起一百号人不带扎眼的人物。 在省城“吏”这个阶层里,他就是“南波湾”里开船的,“昂里油”中洗澡的。就连平章陆远都得笑着和他说话。 可这个“大先生”是个什么东西? 仗着有点鸡毛就当令箭到处乱戳人,太过分了。 面对着赵开山和周遭弟兄的眼神,庞固恩理解,但不惯着。 他自顾自起身。而后一边悠然散步。一边对赵开山道:“赵当家。我这次来,除了找我家不听话的狗。其实还有一件事儿要办。” “哦。请您细说。”赵开山催促。 见对方催促,庞固恩反倒是摇头道:“身边这么多眼线。我不能细说。你若非要让我在这里说。我只能告诉你…我是来救你命的。” “救命?”赵开山听了这话,满脸的嘀咕。 庞固恩要的则正是他这种嘀咕劲儿。 趁着这股劲头,庞固恩又来到了赵开山身边,并又贴耳道:“赵当家。有些话,终究是不好说出口的呀。” “额~!” 赵开山何其精明的人,听了庞固恩的言辞,立刻恍然。 一瞬间,赵开山收了那种自傲。 他毕恭毕敬地冲庞固恩鞠躬,而后屏退左右。包括“细犬”在内的众多小头目虽然不服气,但也只能退下。 所有人走了之后,赵开山又硬着头皮对庞固恩鞠躬道:“大先生。有什么话,现在就可以说了?” 对问,庞固恩这才点头道:“实不相瞒。我是接到线报。来你这里稽查犯罪和非法交易的。” “额。”赵开山听了这话,反倒不紧张了。更越发感觉庞固恩在虚张声势,拿着鸡毛当令箭。 毕竟,干马帮的买卖,非比寻常。谁没点省里的背景,谁又不会夹带私货呢? 就比如眼前的狗尾巴屯。这里的出产,只有绿豆和人口。既然绿豆卖不出价格,那就只能用人口买卖往回找补。 所以,马帮都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存在。若说非法买卖,他们确实干,而且干得很大。 可是,如果想以这些为借口来给赵开山使绊子,那就太天真,也太低估他在省城的实力了。 赵开山听了庞固恩的话,不免露出得意自信之笑。 可他不知道,庞固恩却更加自信能治他一罪。 “赵大人。你知道刘三刀什么身份吗?”庞固恩漫不经心地问。 对问,赵开山回答:“我的牙人,炮手。” “不止!”庞固恩冷眼随后又道,“他还是白莲会的人。” “白莲会?!”赵开山闻言,整个人都不由得震惊无比。 白莲会是什么成分,他作为省里曾经的干吏,是最清楚的。 这帮人可是反贼,如果不贴个正常身份的话,都不敢大白天出来。 若队伍里真有白莲会的人,那罪过可比卖点违禁品,冒功杀良民要大了去了。 赵开山也不是被吓大的。他听了庞固恩的话,虽然心中惊骇。但面上不变神色。 须臾后,赵开山更是阴沉着脸色问庞固恩道:“既然大先生说刘三刀乃是白莲会。可有什么证据呀?” 庞固恩也不说话。只是把袖子里的“二十一响莲花针”取了出来。 而后,庞固恩又告诉赵开山道:“从你兄弟身上搜出来的。” 那种宝莲造型的暗器太独特了。曾作为朝廷鹰犬的赵开山一眼便看出那是白莲会的独门暗器。而且拥有者的品级还不低呢。 “这,这,”赵开山望着这明显的证据。终于慌了。 但他还是心存侥幸,更知道这证据也可能是对方栽赃陷害。 但可惜,庞固恩经过处理王四郎的案子,更加懂得栽赃陷害的手段。 而且通过实操,他已经送走了王远远和拜灯法师了。 于是,庞固恩又对赵开山讲道:“兄弟呀。我的证据不光是这针筒,还有账目。你们和王四郎走人口买卖的账目。” 语罢,庞固恩又拍着赵开山的手臂,笑呵呵道:“赵大当家估计有所不知。王四郎托付你走的许多女子。都是送给白莲会,用来制作宝莲法器的‘人具’呀。” “嗡!”随着庞固恩的话,赵开山彻底懵了。 望着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无力和无奈。 赵开山确实是帮王四郎走过人口买卖的。那是灰色地带,既然入行,就不能得免。 最重要的是,随着庞固恩的这几句话,赵开山被点明白了。 眼下他是否“串通”白莲教的解释权,已经不在他手里了。 面前这位“大先生”,如果能量够大。只凭借账本,莲花针这两样东西,就能弄死他。 老虎不伤人,并不是因为怕人,而是因为谨慎。 面对谨慎的庞固恩,赵开山悟了。 于是他拱手。而后问道:“不知道大人姓甚名谁?不知道大人打算怎么办我们这件案子?” “好说!”庞固恩自然不想把赵开山弄死。 确切地说,他只想要一条听话的旺旺。 于是,庞固恩回答赵开山道:“先介绍一下。鄙人,正就是狗尾巴屯的新任屯田将军,庞固恩。” “啊?!”赵开山听了庞固恩的名字,宛如五雷轰顶。那震惊而畏惧而敬佩的综合表情,看得庞固恩老郁闷了。 “额…您听过我的名号?” “何止是听过!简直如雷贯耳,如梦初醒呀!咱们是自己人!” “自己?”庞固恩诧异。 “您等等。我先与您看一样东西!”说话间,赵开山开始解上衣… 第六十八章 老狼山匪巢 …第二日黎明,狗尾巴屯一百里外,老狼山。 老狼山尖牙峰上,有一座土匪的山寨。 此时夜浓之中,两个强壮的土匪守卫着山门。 当那几乎直上直下的上山旋梯突然蹦跳上一抹红的时候。这两个壮汉举着红缨枪和朴刀露凶狠道:“谁?!” “我!”一个好听但严肃的声音回答。 随着那声音,红色的影子骤然跳入了石门以内。无声无息。 当红影子映入火把的照耀范围后,照映出了一个小模小样的小妇人。 她,正就是这里的当家人,麻花姑。 那两个壮汉见了麻花姑,立刻摆出一副诚惶诚恐。 他们两个收起家伙,冲麻花姑行礼问安。 麻花姑点了一下头,便对这两个人说道:“我弟怎么样?” 对问,两个人面色变得不太好了。但其中一个还是告诉麻花姑道:“刚刚睡了。” “哦!”麻花姑点头,向山寨内走去。 麻花姑位于老狼山上的山寨,是依托溶洞建立的。易守难攻,曲径通幽。 在走过十几个岔路口后,麻花姑来到了一个小房间。 那房间只有一个石床,石头床上躺着一个面色惨白的男子,空瞪着眼睛,满脸是汗。 “老弟!”麻花姑望着那小子,急步走过去。 而后她激动地晃悠着手里的药包道:“我弄到刀伤药了。这就给你熬。” “姐!辛苦你了。让兄弟们去办就好了。你一个当头领的亲自下山,有失威严。” 麻花姑无奈地回答:“他们那些五大三粗的。一看就不是善类。怎么可能混进赵开山的马帮。” 小伙子艰难地冲姐姐笑了笑。随后关切地问道,“在赵开山那里,没吃什么亏?” “这…”麻花姑的脸红了一下。自然而然想到了那个让她学狗叫的青须小子。 连他名字都不知道呀!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碎尸万段的机会。 “没有!谁能让我吃亏。”深思收回来后,麻花姑硬气地回答。 “我想也是!”弟弟颇为自豪地说道,“我姐是天下第一的。赵开山和你单打独斗,肯定也会被你打成一条落水狗。” “咱不提这个了。”麻花姑果断停止了这个议题。 随后,她拍了拍弟弟的肩膀,笑道,“你安心养伤。寨子里有我镇着,出不了大事儿。” “哎!”麻花姑的弟弟一声叹息,随后告诉麻花姑道,“姐。我连累你了。” “别胡说。”麻花姑语罢,又咬牙切齿道,“是我低估康江省右丞相的实力了。还有他的那个情妇。谁会想到那么柔弱的一个花魁,竟然会左道妖术。” “姐,要不算了。”麻花姑的弟弟有气无力道,“爹的仇,不要报了。咱们趁着还有点家底儿,把弟兄们遣散了。你寻个好人家,然后…” “别胡说!”麻花姑呵斥了弟弟。 一阵沉寂过后。麻花姑又告诉自己的弟弟道:“如果不是右丞相达满都,咱们家会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吗?不报仇,几百颗人头白掉了吗!” 麻花姑的话,让弟弟的脸上露出了羞愧的神色。 随后,麻花姑恶狠狠地告诉弟弟:“你记住!达满都灭咱们家三族,咱们就要灭他家九族!达满都拿咱爹的头骨当酒器。咱们就要拿达满都的脑袋当夜壶!” 弟弟听了麻花姑的话,有些愕然。 几年的土匪生涯,已经让原本温文尔雅的姐姐变得越来越凶。 弟弟甚至都有些后悔,当初怂恿姐姐练那邪门的刀法。 在这么下去,恐怕姐姐就… …前一天日傍晚,赵开山营地。 当庞固恩目瞪口呆地看着赵开山解开上衣扣子后,又看着他取出了一支信札。 这只信札,不同以往。它是官家常用的黄蜡封,开口又有珠漆封泥,上边烙印着一个大大的“史”字。 官用的信札,却印着史家的印信。这特殊的配置,很容易便让庞固恩想起了他的好兄弟——史出杰。 在赵开山的瞩目中,庞固恩打开阅读了这封信。随后又通过一些问答,很快了解了一些对他极其有利的东西。 原来,赵开山在官场上的最大靠山,叫史纯。 这个史纯,庞固恩曾经听史出杰说过,乃是他的二叔。是个在五百里外,西番高原上管理马政的大官。 自古以来,边塞贸易,是东洲历朝历代维系边境稳定,内外关系的重要枢纽。管理者无不是手握重权的封疆大吏。 而边境贸易中,又尤以马政最为重要。 所以,史出杰的这个二叔史纯的重要性,便不言而喻了。 如果没有史纯的靠山。赵开山的马帮路线要损失一半多的屯驻点。他赖以驮运货物,运转马帮的优良马匹,便不可能存在。 史纯对赵开山是如此重要,所以赵开山一定要巴结好。 因为这个动机,他和庞固恩便早在见面之前,就有了交集。 庞固恩的义弟史出杰是个重诺言的人,自答应送给庞固恩一匹好马来壮门面之后,便一直记得。 回到他的屯田后,史出杰马上给二叔史纯去了封信,八百里加急送到了史纯的治所。 史纯一看是咱家少主来要马。自然不含糊。当即发挥特长,选了两匹美马出来。 这两匹美马,一白一红。白色的他起名“白龙马”,是送给庞固恩的“千里马”。市价三千金。 红的一匹,他起名“红毛白龙马”,则是史纯于边关许多年来,物色的最好的一匹“真龙马”。送给史出杰代步,价值万金。 两匹马都是好马。交给顺路经过的赵开山带给庞固恩和史出杰,是因为这人懂马,且队伍大,辎重多,不会让宝马受罪。 赵开山不负众望,一路上好吃好喝,把两匹马伺候得和爷一样。 原本,他按规矩,是要将送给庞固恩的千里马于临走前送到府上的。 不过如今既然庞固恩自己来了。那便自然是“猴子献桃,捷足先登”了。 待庞固恩了解前因后果后。赵开山相当之油滑地告诉庞固恩道:“您和史大少是结拜兄弟。那便也是我的半个东家呀!还请您赶快移步,跟我往马队里去看马。” 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自然点头。同时他由衷地感谢自己的那位好兄弟,史出杰。 须知道,在大行朝,马是一种堪称“终极”的存在。 大行朝的开国太祖、世祖皇帝就是靠它们打下的天下。往来驿站、邮船也是全靠它们的脚力。 更不用说,马还能驮运、耕地、娱乐… 因为这种种象征或者实际的好处。马在大行朝的地位超高。一匹普通的马往往也是五六十两银子起步。这价值三千金的白龙马,已经是千里马的天花板了。 三千金,是个什么概念? 宛儿这样的通房丫头,整一打,也买不起白龙马的一只马蹄子呀。 “真是万恶的旧社会。”庞固恩说话间,已经等不及要看看自己的新坐骑了。 第六十九章 史出杰的马 骑马是这个时代的刚需。一匹好马能让人的战斗力、脚力、耐力和精神力都陡然增加不少。 所以,庞固恩很期待自己的新坐骑。 于是,他快步跟随着赵开山去了他们的马厩。 赵开山的临时马厩,是用货物、树杈围挡起来的。里边拥挤着七八匹马驹。有黑有白,有棕有花。 因为马很多,庞固恩认不出史出杰送给自己的。 所以他期待地问赵开山道:“额,给我的坐骑是哪一匹?” 对问,赵开山举手,向一个方向指去。 而也随着对方的指代,庞固恩立刻就尴尬了。 在那个方向上,庞固恩看见有一匹纯白色的大雄马,正骑在另外一匹小母马的身上,做一些很不雅观的动作。 那马的姿势老不正经了,突然就让庞固恩想起了自己和金香儿第三次的时候… “咳咳!”庞固恩正了正颜色,随后问赵开山道,“这马好不正经呀。一路上都这样吗?” “差不多。”赵开山无奈地回答,并又笑道,“但这也说明这马精力旺盛,有名驹之姿呀。” “好。”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道,“既然这样,那我骑乘一下,试试马。” “好说好说!”语罢,赵开山急命左右去拉。 但这马正在兴头上,不肯下来,反倒是一使劲儿,把拉马的人弄了个踉跄。 庞固恩没想到这马这么倔强。一时间也有些气恼。 不过,庞固恩毕竟也是学农业的。和牲畜啥的也有些接触,再加上他上学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给母猪配种的学妹,所以一来二去。对于牲畜也有点见识。 眼瞅着这马不肯配合,庞固恩有点恼怒。 因此,他想当然道:“实在不行,回头找个人马这马阉了。虽然阉了就跑不快了,但做个役马也不错。” 庞固恩一句话,本是负气之言。但没想到却起了意外的效果。 那马儿在庞固恩说出这话之后,突然就从小母马的身上退了下来。然后悠悠然地开始吃草。 随着这个动作,赵开山和庞固恩都愣了。 这马好滑呀,而且能听懂人话吗? 对此,庞固恩和赵开山都不知道。但经过这件事,庞固恩若想再骑到那马的上边去,可就要仔细地嘀咕一番了。 马本身如果真的精灵到能听懂人话的地步,八成也就会记仇了。 庞固恩要是贸然骑乘,就怕一会儿使坏它把自己摔下来。 由此,庞固恩有点犹豫。 不过在下一刻,一个声音突然从他的耳畔响起。 “大爷!这马是花了点。但干活挺老实的。您别擅它。你骑他之前吹这个,再给根胡萝卜,他就乖了。” 随着这个声音,庞固恩和赵开山回头过去,旋即看见了一个小孩。 小孩手边有只勺子一样的东西。 这是个小男孩,十二三岁大。骨瘦如柴。脖子上戴着一副铁枷锁。 最可悲的是,那枷锁因为经常性地和脖颈摩擦,已经把他的皮肤都蹭掉了。更把脖子搞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 望着那伤痕累累的脖颈,庞固恩周身一阵恶寒。 毕竟,他就算是在王四郎那里,也没看见过如此残酷的刑罚呀。 马帮等于一个流动的小社会,在大行朝确实有赏罚自己手下的权利。 但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能犯下什么样的罪责,竟然让赵开山下如此狠手来惩罚。实在是不能理解。 庞固恩观察了那孩子片刻,随后问道:“你手里这是啥?” “我发明的马哨!马不听话,吹一下就好了。”孩子吹了一下,并没有发出什么特别明显的声音。但是周遭的马却还是老实了不少。 俨然,这使用了某种次声波的原理。 庞固恩在听过那小孩的发言之后,又随口问赵开山道:“赵大人。这娃子犯了什么事儿呀。需要刑具加身?” 对问,赵开山的脸色突然变得极其难堪了起来。 他支吾了片刻。随后无奈而谦卑地告诉庞固恩道:“这件事儿您不问。我本来也想向你禀告的。” “哦?那赶紧说。”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越发好奇。 “哎!”赵开山咬了咬牙,随后指着那孩子,劈头盖脸道,“他丢了史出杰,史大人的马!” “啊?那匹红毛白龙马?” 赵开山痛心疾首地点头。随后又详细地把丢马的过程告诉了庞固恩。 原来,这个戴着枷锁受罚的孩子,本名叫“武一七”,其祖上三代都是兽医。 武一七的爹叫武六二,原本是马帮队伍里的老兽医,忠心耿耿跟着赵开山跑买卖,临死的时候,把这孩子交托给了赵开山。 赵开山见这小子的兽医本事不错。便破例带着他一起走马帮。这一回到庞固恩的地界上,正是这小子头一遭走买卖。 武一七的兽医本事,赵开山是信得过的。但是无奈这孩子太年轻,还担当不起队伍中大兽医的担当。 于是乎,赵开山便按照惯例,先让武一七当了个“草料先生”。 草料先生顾名思义,就是管理队伍中马匹草料和吃食的伙计。 这份工作很苦,但可以大量接触畜生,了解它们的习性,察觉它们的身体状况,积攒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做正经的随队兽医打好基础。 但就是这样一份重要的工作,武一七搞砸了。 而他搞砸的原因,正就在那匹号称“龙驹”的“红毛白龙马”身上。 两天前,一群人在野地里安营扎寨的时候,武一七负责守夜看牲口。 夜里风硬,冻得那孩子一个劲儿地想上厕所。 可也就在那孩子上厕所回来的间隙,原本史纯送给史出杰的红毛白龙马丢了。丢得无声无息,毫无线索。 那匹红毛白龙马,是史纯托付给赵开山的,论重要性和金钱,毫无疑问都是他们这次运送货物中,最贵重的。 丢了如此重要的东西,赵开山和武一七完全没办法和史家交代。 于是乎,这小子被上了大刑。准备一到了史出杰的地盘便送给人家,任杀任剐。 “丢马的事情太大了。别说这小子,等回头我到了史出杰府上也得负荆请罪呀。” 说完这些,赵开山眼睛里又对庞固恩闪烁出期盼的光泽。 “庞大人。你和史大人是八拜之交。能不能帮我说说情呢。” 庞固恩面对着赵开山那期盼的眼神,竭力抑制着自己的快乐。 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发现了自己极端需要的东西。而且这件东西,貌似还唾手可得。 第七十章 大仙楼 庞固恩和史出杰一样,是屯田将军。但两个人所拥有的资源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别的不说,庞固恩这座屯堡里,人才奇缺,不要说扭屁股的勾栏娘子和金香儿那般的美婢,就连兽医也都是没有的。 在古代,兽医可是战略资源。一个好的兽医,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建立强大的农耕和运粮队伍,乃至于建立骑兵,都有重要的意义。 也因为这份意义,庞固恩看面前那个戴枷锁的武一七,眼神自然就不一样了。 武一七是三代兽医,十几岁便能跟着马帮当草料先生,这都足以说明这小子的医术不错。刚才他又说胡萝卜可以让白龙马听话,那就说明他很了解马性。 既然这样,把他收入麾下,当个兽医官,便成了很不错的选择。 有此想法,庞固恩沉吟了一下,没有急着要人。 因为他深知,要人也是一桩买卖,一次交易。如果表现得太急切,会导致人家抬高价的。 庞固恩只是问一旁的赵开山道:“赵当家。我不理解了,按理说那红毛白龙马是你队伍里最好的一只龙马。你肯定保护得特别严实,为什么会丢呢?” “是呀!我也不知道,”赵开山一脸无奈道,“而且这马丢的时候,悄无声息,转瞬即逝,连一声叫嚷都没有。所以我和我的手下都怀疑,怀疑…” 庞固恩见赵开山犹犹豫豫,吞吞吐吐,越发好奇。 于是他赶紧追问:“怀疑什么?但说无妨。” “嗯,”不想扩散恐慌的赵开山把庞固恩拉到了一个角落。而后才小声告诉她道,“我怀疑,是大仙楼里的狐仙把马给吃了!” “大仙楼?” 庞固恩听了这话,不由得一激灵。 这个被称作大仙楼的地方,庞固恩知道一丁点儿。在王四郎家小祭坛找到的那份地图的左下角的一个小山包上,有这样的一个朱批的标注。 但那仅仅是一个山包上的标注而已。这个标注有什么意义,为什么用朱批,又为何得名,就彻底不知道了。 地图和丢马的事情重合一起,这处大仙楼便立刻引起了庞固恩的好奇。 惊异中,庞固恩问一旁的赵开山道:“大仙楼是个什么地方?能不能具体与某家说说。” 对问,赵开山点头,随后把他丢马的大仙楼的情况,告诉了庞固恩。 原来,这大仙楼原本是一座山丘。距离庞固恩的封地七十余里,山丘不高,上边遍种桃花树,丘顶有一座歇山抱厦的高大古楼,因此得名。 那座居于山丘上的高楼建立于何时,又为谁而建,没有定论。不过有一种说法是,此处高楼原本是前朝宋时的一座军屯。大行当年五路灭宋的时候,攻破此地,从此军堡荒废,年深日久,最终只剩下了这一个楼台。 “没大仙呀。”庞固恩听到这里有些失望道,“这不应该叫招魂楼或者宋遗楼吗?你说的狐仙在哪里?” 听了上差的问话,赵开山的脸色变得阴沉谨慎。并带上了一丝惧怕。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继续讲述了大仙楼剩余的传说。 原来年深日久之后,这座楼的真相,便逐渐掩盖在了那漫山遍野的野桃树之下,人们所能看见的,只有经常跳跃在桃花林和大西安楼四周的狐狸。 后来,也不知是谁传出风声,说大仙楼曾经是前朝越王埋藏宝藏的“宝库”,谁若能找到宋的宝藏,富可敌国不是问题。 也因为这种经典老梗,无数盗墓贼,落魄户,懒汉,赌徒闻讯而至,疯狂地在大仙楼及其附近挖掘寻找。 但这些人没有任何收获。 非但没有收获,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疯了,傻了,消失了。就算是极个别神智正常的幸存者,也总会讲述他们会在那片桃花林里看见一些个不该看见的东西。 一闪而过的狐狸,夜里凄惨而美妙的歌声,突然出现的,挂在枝头的黑丝,白丝。以及一些尸骨,鲜血,碎块… 再后来,恐怖的传说让那些法外狂徒望而却步了。大仙楼的传说进一步升级。 人们都相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楼里住进了一个狐狸大仙仙。它在利用此处的破败之气修炼。 那里,是狐仙的世界,谁去了都会因为打扰她的清修,变成它的口粮。 说完这些,赵开山脸上不由露出极端恐怖的神色。 一个曾经当过紫衣捕头的人,竟然用小儿般胆怯的声音,告诉庞固恩道:“史大人曾说过,那匹红毛的白龙马,是天龙之种,有灵气。说不定狐仙就是看中了它的灵气,才把它摄去吃了。” “这有点太扯了。”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又忍不住想起王四郎把前任屯田将军骗进核桃林干掉的一幕。 同样的女鬼传说,同样的悄然失踪。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只能说是毫无区别。 “或许,这不是女鬼干的。”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带我去看看。我好兄弟丢了马子,我应该帮着找回来的。” “啊?”赵开山听了庞固恩的话,脸上泛起了明显的畏惧神色。 显然,赵开山对于“大仙楼”有忌惮,而且很深。 对此,庞固恩可以理解,但不能认同。 毕竟,庞固恩和他们的思想不一样。也毕竟,庞固恩经历过类似“人托鬼做”的事情不算少了。都麻了。 为了平复赵开山的心情。也为了能得到那个小兽医,庞固恩便又对赵开山说道:“赵大当家。还是去看一眼。我得知道具体情况,才好和我兄弟写书信给你从中调和。你说对不对呀。” “啊?!”赵开山听了这话,喜不自禁。 庞固恩和史出杰结拜的事情,赵开山是最清楚的。眼瞅着庞固恩愿意帮忙。赵开山巴结还来不及,又怎么敢忤逆。 不就是个大仙楼吗?去呗。反正只要不进桃花林,不入大仙楼,应该也没啥大事。 于是,赵开山便冲庞固恩拱了拱手道:“大人。我这就选两匹快马,陪您走一趟。” “不急!天色渐晚,明天早晨咱们出发。”说话间,庞固恩又看了一眼武一七。 随后他又吩咐:“这小子是当事人。带上他一起去。把枷锁扔了。我嫌晦气。” 小兽医武一七听了庞固恩的话,双眼放出感激的光泽。 咕咚,他直接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给庞固恩磕了一个响头。 第七十一章 瓦兽 庞固恩旨意要明天早晨再去大仙楼,是有很多原因的。 从他和赵开山的谈话中庞固恩听得出来,这帮人对于大仙楼有阴影,大晚上赶过去怕是不好办事。而且白天阳光充足,对于庞固恩的调查能起了更好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庞固恩的太监宛坨受了重伤,他看好的兽医武一七伤势也很重。 如果不把他俩调理好了,也实在不好展现一个明主的风范。 于是在这天晚上,庞固恩把宛坨送回了屯堡。又经过宛儿好一番调养之后,宛坨才悠悠然睁开了眼睛。 被刘三刀撞断了三根肋骨的小太监表情痛苦至极。但他一看见庞固恩,便强撑着微微颔首,而后问道:“主子。您没事儿。” “额,”庞固恩点了点头。对于忠心护主的宛坨,又有了一层新的认识。 平心而论,宛坨不是啥能力很强的人。办事畏首畏尾,要不是庞固恩命令,他根本不敢出头。 但,这太监的忠诚是真没得说的,只睁开眼睛先问主子安慰的这份关切,便很让人感激了。 想了,这也就是古代太监为什么总能掌权了。纵然当主子的明知道他没啥大本事,却也忍不住多使多用多信任。 无他,太过于贴心忠诚了。 庞固恩见宛坨醒了,长出了一口气。随后把宛坨托付给了宛儿。 临了,庞固恩不忘了告诉宛坨:“宛坨。你干得很漂亮。我很满意,你的付出一定是会有回报的,答应你的事情我也一定会做到。” 宛坨听了庞固恩的话,身上很痛,但心中却如吃了蜜一般的甜。 他感觉相信用不了多久,主子就会搞定自己的妹妹的。 到时候,他这个当太监的脸上也就能有光了。 …庞固恩从宛坨的睡处出来之后,又去找了庞光,和他说明了一下赵开山的情况,又问他怎么办。 庞光这个人乃是儒门七品修身境界的。虽无大才,但也有小能。最重要的是,他的忠诚并不比宛坨差,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 庞光没有宛坨那样的热情,开怀,却更像一个少女,欲迎还羞。 庞光在听完庞固恩的话之后,略微沉吟片刻。随后告诉庞固恩说,儒门自古对鬼神之事敬而远之。所以帮不上什么大忙。他唯一能干的只有两件事。 其一,在庞固恩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帮他处理文案,镇守狗尾巴屯,保证内部不乱。 其二,帮他卜算上一卦。看看明日里有啥注意事项。起个预防作用。 说起第二项本事,庞光不免又告诉庞固恩道:“算卦这东西,只能算个大概。我品级又太低,不能完全帮主公分忧。所以您明日用的时候,还是要自己斟酌呀。” “好说!”庞固恩点了一下头。 而后,庞光才又拿出铜钱,卜算了一卦六爻。 片刻后,铜钱落,六爻成。 庞光望着那卦象又皱眉。 甭问,庞固恩知道他肯定又是吃不准。 “这卦象好复杂呀。”庞光为了不丢人,照例先打了一个马虎眼。 随后他才告诉庞固恩道:“这卦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是一个典型的阴卦,主冰寒水汽。也就是说,明日之事的关键,落在一个‘冰’字上。” “有什么问题吗?仔细讲讲。”庞固恩问。 对问,庞光回答:“当然有问题了。如今是盛夏时节呀。” 盛夏时节,天气炎热,土地干旱。别说冰,就连象征水汽的云彩,狗尾巴屯也有五六天没见到了。 “或许表示明天会下冰雹?”庞固恩想当然地帮庞光参谋道,“毕竟山区的天气。说不准。” “但也有可能是另外一种理解。”庞光谨慎道,“这个阴始凝也的‘阴’,指代的并不是冰。而是阴魅之物。” “阴魅。”庞固恩重复这两个字,随后脸色变得更严肃起来。 他和庞光都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大仙楼上的产物。 庞光的业务水平有限,卦象至此,也就帮不上什么了。 于是,他冲庞固恩拱了拱手,又道:“主公。卦中之地阴霾不定,妖媚横行,你可要三思呀。” “额。”庞固恩点了点头。但他还是决定去大仙楼外围看看。 就看看,不进去,又不会出人命。 况且细细想来,他欠史出杰的东西也挺多的。帮史出杰找回马,也算是还个人情了。 第二日一早天刚鱼亮,庞固恩便回到了赵开山的营地。 和昨天约定的一样。庞固恩刚到赵开山的营地上,便看见人家牵着马,带着最精锐的手下和武一七,在恭迎等候了。 “庞大人!我带您去寻坐骑,然后咱们直奔大仙楼。”赵开山冲庞固恩行礼,随后便带着庞固恩去寻他的千里白龙马。 当一众人来到了马圈里时,大伙又看见了那尴尬的一幕。 庞固恩的新坐骑,正骑乘在一匹小马身上,疯狂的… “咳咳!”一声咳喘后,庞固恩低沉道,“这马还是阉了。老实点,还能加一盘菜。” 白龙马闻言,立刻退下来,但还是不甘心地闻了闻小母马的鬃毛… 喂了一根胡萝卜后,庞固恩骑乘着自己的新坐骑,便往大仙楼而去。 一行人借着朝霞,轻骑熟路,往西南大仙楼而去。 大概半个时辰后,庞固恩率领马队是,首先来到了大仙楼坐落的山丘脚下。 初见大仙楼,庞固恩发现此处风景远比地图中所画的要广大唯美,险峻非凡。 在平缓的山丘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挂着小果的山桃树,墨绿墨绿的,为整片山峦增加了一抹别样的阴森。 在那山丘的最高处,一栋青砖琉璃瓦的建筑在早晨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正就是传说中有狐仙居住的大仙楼。 庞固恩初见此楼时,不知道是因为心情导致的幻觉,还是自己太过敏感。总觉得那高楼楼顶的瓦兽很不正常。 白色模模糊糊的一片,因为过分遥远看不清晰,但总根据那是一只迷瞪着眼睛看着他们的狐狸。 这时,赵开山突然对庞固恩道:“此处山下有一眼泉水,十分甘甜。所以每每商队经过,都在那里安营扎寨,补充食水。” “哦!”庞固恩低眉点头,旋即又抬头张望。 这个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立在大仙楼上的瓦兽,消失不见了。 第七十二章 白龙马 “怎么没了?!”庞固恩震惊言语。 “什么不见了?”众人闻言,陆续问他。 对问,庞固恩挥舞着火龙鞭道:“瓦兽呀!你们没看见吗?” 对问,赵开山等人昂头而视,都摇头说。从一开始就没看见有那玩意。 我去!鬼打墙了吗? 庞固恩心里嘀咕。但碍于大家本就不太安定的气氛,却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先去前日的营地看看。” 随着庞固恩的话,赵开山点了一下头。随后带着一行人往他先前所说的那处泉水走去。 大仙楼下的泉水距离大仙楼二里多地,呈正方形,四周有栏杆和石砌井壁。被休憩得十分整齐。 庞固恩到达那口井水处后,回身望了望大仙楼,发现那楼的地界距离此处甚远,也没了那种阴森压抑的神秘感。 回头过来,庞固恩又在赵开山和武一七的带领下,于他们前日的营地内实地探查。 赵开山的营地距离泉水一百米左右,因为刚离开不久,所以痕迹很新,甚至连当日的火炭之类都还在。再加上赵开山治营有方,所以营垒的痕迹特别规整,庞固恩很容易就找到了大帐和丢马的马棚。 在到达原本马棚的地方之后,庞固恩又详细地听武一七说了当初他丢失马匹的更详细经过。 据武一七说,他是很珍惜这份祖传的工作的。为了表现好,一直兢兢业业,战战兢兢。 史出杰丢马的那一晚,他和平常一样,都是睡在那匹老值钱的“红毛白龙马”身边的。 夜里只起来加了顿草料,然后扭身去了个厕所。谁知道抖完了,再回身,马就失踪了。 “没有马蹄印吗?”庞固恩望着地上的杂草,想当然地问。 “有!但这是马帮,地上的印记太多了,没几步就跟丢了。” “那就说明你还是往出跟着走了几步呗。”庞固恩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问道。 见问,武一七点了一下头。而后指着大仙楼的方向道:“最后是冲着那个方向去的。” 目标又指向大仙楼? 庞固恩有些理解为什么赵开山会那么坚定地把丢马的事情和大仙楼联系起来了。 如果是他,他也会这么想。 “去大仙楼看看。”庞固恩说话间二次上马,同时怕赵开山不乐意。便又对赵开山道,“开山大哥。您帮我在这周遭再看看有啥遗漏的证据。只我带着武一七转悠一圈就好。我俩也不进去,相信不会出事。” 庞固恩给了赵开山一个台阶。赵开山自然也乐意跟着下。 于是,这位油滑的公府老人立刻点头道:“好!咱们兵分两路,办事效率高。” 说话间,赵开山又随手扔给庞固恩一个圆形的蜡封纸筒。 “这是什么?”庞固恩接住这沉甸甸的纸筒,好奇地问。 对问,赵开山笑呵呵地回答:“这是火箭。做信号之用。如果大人遇见难处。把这玩意冲天一拧。立刻发出烟火信号。五里之内都能看见。到时候我们立刻去救你。” “多谢!”庞固恩拱了拱拳头,随后便带着武一七往回大仙楼的路途走去。 不多时,两个人到达了大仙楼的地界。 而后,庞固恩问他看好的武七一道:“小子。你很懂马?” 对方点头。庞固恩又道:“那我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事成之后,我担保,一定免去你的罪责。” 武一七丢了那要紧的红毛白龙马,本就怕得要死。如今一听庞固恩愿意帮他。当即感恩涕零地点头。 随后庞固恩又告诉他道:“在这试着找找,看能不能找到那匹红毛白龙马的线索。只要你找到,我一定让你活。” 说完这个,庞固恩又提醒他:“记住哦。你是为了自己的命找。不是为了我。” 人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就是在求生的时候。庞固恩最后一句话,恰好将武一七的求生欲和庞固恩的目标联合了起来。 随着他的话,武一七立刻兴奋地点头。而后下马,趴在地上,仔细地搜寻。 在武一七找马的踪迹的时候,庞固恩也在找。但无奈不如武一七专业。找来找去,始终没啥线索。 转眼间,时间到了下午。 烈日中,庞固恩有点不耐烦了。 但却就在这时,武一七手舞足蹈地跑到了庞固恩的身边。 “找到了!找到了!”武一七一边喘粗气,一边告诉庞固恩道,“我找到那龙驹的踪迹了。” “在哪里,带我去看!”庞固恩急忙前进,随后跟随着武一七,来到了一堆…马粪面前。 “就是它,就是它!”武一七指着马粪告诉庞固恩道,“龙驹肯定来过这里。” 庞固恩望着那一堆暗绿色的,被太阳晒得干瘪的粪便。皱眉道:“一堆马粪。你怎么断定?” “因为龙驹吃得和别的马不一样。”武一七告诉庞固恩道,“那马太精贵了。所以吃的黑豆饼子里加了红薯干,夜里的草料还加了粟米。” 汇报完,武一七指着那一堆马粪道:“这些东西。里边都有。” “额。你不会看错?” “没错!我尝过的。就是那个味!” “…”庞固恩感觉这小子真是个人才。必须挖过来。 找到了红毛白龙马的排泄物,也就意味着这匹马至少在丢失之后来过这里。 有此线索,庞固恩立刻下马,和武一七一起,以马粪为中心,成散射状寻找。 过程中,庞固恩脑子里会时不时地想起庞光的卦象。 但很遗憾,出了不远处那片阴森的桃林之外,没啥能和这卦象对应上的东西。 顶着灼热的烈日,两个人找了半个时辰之后,庞固恩又有了一些有趣的发现。 他看见,在一些树叶和草芽间,有一些白色的东西。 这些白色的东西,呈水滴干涸后的形状,有点发黏。庞固恩大胆用拇指弄了一些,放在嘴里,顿时起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有股腥味,但很甜。 庞固恩在此之前,从没有尝到过这奇怪的味道。即便在蓝星的时候也没有。 但眼下他正在办案,越是不正常的情况,便越是需要引起重视。 于是乎,庞固恩便叫来武一七,让他也品尝一下。 武一七漱口之后,伸出舌头,品了品那草上的白色物质。旋即立刻瞳孔紧收。 “这是马奶!但是比马奶还甜,貌似是加了蔗糖或者蜂蜜。” “马奶…”庞固恩狐疑地问,“那红毛白龙马是匹母马吗?产仔下奶了?” “没有的事儿。”武一七坚决否认道,“马确实是母的。但是没产过崽儿。不信你问你家的白龙马。” 对问,庞固恩下意识地扭头。 白龙马非常应景地喘息了几口粗气。那样子仿佛透着某种不甘。 第七十三章 冰的秘密 从白龙马那里收回目光后,庞固恩又望着那一些白色的乳滴,想了片刻。 彼时,庞固恩又鬼使神差地想到了那个卦象。 “履霜坚冰,阴始凝也。” 一声重复之后,盘固恩感觉自己似乎彻悟了些什么。 随着所思,庞固恩又问身边的武一七道:“一七。你们马帮的人是不是经常吃甜的东西?” “没有的事儿。”武一七回答庞固恩道,“马帮的人禁止吃甜食。会坏牙齿。反倒是盐巴用得多。不管是煮粥还是喂马,都要大盐。” 武一七的话,庞固恩明白。 马帮不同于一般的生意,风餐露宿,个人清洁做不好。在这种情况下,摄入大量的糖分,必然会导致牙齿的迅速坏疽。 而马帮之人,体力消耗大,汗水出得多。需要随时补充盐粉以平衡电解质流失。最重要的是,盐粉可以杀菌,对于保证口腔和身体的洁净,有相当作用。 庞固恩是学过营养学选修课的。对于这些道理一听便知。马帮的人没有那些科学道理,但是他们都是有经验的老把式,这些“规矩”,都是他们几十上百年以生命和钱康为代价,慢慢摸索积累出来的。 既然马帮的人都吃盐粉重的东西,那么这种甜甜的马奶的乳滴便显得很不正常了。 但恰恰也是这种不正常,为庞固恩提供了一个关键的证据! 有了! 随着心中所想,庞固恩猛然起身,翻身上马,又带着武一七往回走。 大概在临近傍晚的时候,庞固恩走回了泉水边的老营。 此时,赵开山一伙人正聚集在泉水边围坐,好一副不开心的样子。 他们见庞固恩返回,便远远地迎接了上来。 一会面,赵开山便冲庞固恩拱手,急不可耐道:“可有什么线索。” “恩!”庞固恩微微点头。但只是这细微的动作,便已然引起了赵开山和身边人巨大的欣喜。 这时候,赵开山又问:“找到龙驹的踪迹了?” “那个暂时还没有。”庞固恩给了赵开山以一个意外的回答。而后便又挥舞着手中的火龙鞭子道,“你再随我进营盘里看看。” 赵开山虽然不知道庞固恩又要看什么。但是感觉这位大人深邃的眼神下,必然隐藏着某种目的。 于是乎,立刻引着庞固恩又回到了老营盘。 这一回,庞固恩的探查比先前时更加仔细了起来。 带着这帮人从邻近傍晚一直看到暮光降临时,他才突然停住了步伐。 而后,庞固恩突然蹲下。并命令人点燃火把,靠近一片草丛观看。 彼时,草丛中有一些白色的斑点痕迹。庞固恩让武一七尝了尝。确实又是那种甜腥的马奶滋味。 “昨日里,这是谁的营地!”庞固恩说话间抬头问赵开山道。 对问,赵开山没有回答,反倒是他身边的细犬样男子回答道:“大哥。这是周老六的营盘。” “哦。”赵开山点头,随后又告诉庞固恩道,“周老六。就是卖给你那条美狗药材的人。” “都对上了!”庞固恩随着赵开山的话,回忆起和那男人接触时他药摊上的情景。立刻确认这人有重大犯罪嫌疑。 于是乎,庞固恩对赵开山道:“回去找到周老六,那马肯定是他偷的。” “不会。”赵开山狐疑。 毕竟周老六也是他队伍中的老人了。那家伙虽然没多大贡献,但貌似也没出过多大的纰漏,甚至于昨天和庞固恩的那些冲突,如果不是因为庞固恩是屯田将军,也是可以原谅的。 毕竟,在赵开山看来,大伙都是出来混的,谁还没干过点灰色的事儿呢。 因为心里对于庞固恩的结论不解。所以赵开山又对庞固恩道:“您有什么证据吗?” “证据现在没有。但马上就有了!”庞固恩说话间,二次翻身上马。 而后他催促赵开山道:“快走!晚了,怕那老小子逃了。” 赵开山听了庞固恩的话,感觉也有道理。于是便也耐着性子,上马而去。 庞固恩一行人风驰电掣回到马帮的驻地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当庞固恩和赵开山来到周老六的药材铺子的时候,那家伙正在急匆匆地打铺盖。 “老六!”找开山闯进他的营盘,呼唤他的名字,并又道,“出来。有话要问你。” 周老六看见赵开山和庞固恩之后,脸上蹭过一丝慌张。但很快就又淡定了。 周老六点了一下头。什么都没说,便跟着赵开山出去了。他的举止和动作,却反而更加加重了庞固恩对于此人的怀疑。 毕竟,没点好心理素质,谁敢偷窃简直万金的龙驹,那么重要的东西呢? 赵开山把买药的周老六叫到摊位上之后,屏退左右,只留下了庞固恩一人。 而后他径直问周老六道:“老六。我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你告诉我,史大人的红毛白龙马是不是你偷的?如果现在你承认,那我还可以让你活。” 对问,周老六毫不犹豫地摇头道:“当家的。您看什么玩笑,你就是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偷史大人的东西呀。” 说完这个,周老六又摆事实道:“而且您也知道。那马老倔了。旁人别说骑乘,就是动动它耳朵,他也得咬一口。我怎么可能让它乖乖地听我的话呢?” 周老六的话,也算是不无道理。再加上周老六和庞固恩起过私仇。因此赵开山也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庞固恩是在拿这件事“公报私仇”。 一番犹豫之后,赵开山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因此他便对一旁的庞固恩道:“大人。您看接下来怎么办?” 相比于赵开山,庞固恩是胸有成竹的。 因为早在他于周老六的药材摊位上买东西的时候,便已然看见了一件“证物”。 一件足够让周老六伏法的证物。 面对着周老六颇为不服的眼神,庞固恩明没有或者说也不能直接回答。 他只是讲道:“周先生,热吗?” “啊?”周老六听了庞固恩的话,莫名所以。一旁的赵开山也纳闷得很。 庞固恩见这二人没听懂,便又问了一句道:“我是说。这两天天气热吗?” 庞固恩毕竟是上差,周老六即便再不服气,也不管被打掉了多少的牙齿,也得回答。 于是,他最终还是点点头道:“当然!入夏之后没下过几场雨,自然热得很。” 庞固恩点头。随后又说话道:“既然这样,那咱们就不聊案子了。我先给你们做点解暑的甜品,然后大家再继续。” 周老六听了“甜品”两个字,脸色当时就白了。 第七十四章 真正的贼 周老六听了庞固恩的话,脸色变得很白,但庞固恩没搭理他。 须臾后,庞固恩叫来了武一七,又吩咐他往周老六处去取一些药材来。 吩咐完周老六,庞固恩又自顾自地问赵开山道:“赵大人,这两天出汗挺多的。” “额。”赵开山愕然间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庞固恩是个什么意思,但是随着庞固恩的话,他还是回答道:“没错没错。这几天燥热。” “既然这样。我要是送您一碗甜滋滋的清凉绿豆汤。您会动心吗?” “这是自然,”赵开山随口回了一句。而后或许是感觉自己作为一个马帮的当家人,如此轻佻而想当然地回答不是很好。于是便又道,“但队伍里有规矩,我们不能吃甜的。” 庞固恩要的就是他这句话。 于是,庞固恩又问:“那规矩是给人定的。人能遵守,马呢?马会遵守您的纪律吗?” “这,”赵开山闻言,也立刻理解了一些庞固恩的话中意味。 而与此同时,周老六的表情则更加惨白了。 庞固恩望了他一眼。随后又对赵开山道:“赵大当家。人也好,动物也好,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都不好受。人为了避暑,需要乘凉纳阴,动物也会趋利避害的。如果有人在这个关键时刻给那马送了一份解暑好吃的点心的话。你说它跟着谁走?” “可,那是龙驹呀!”赵开山一脸不信道,“我像大爷一样伺候着。而且它性子那么倔,怎么可能因为一些甜食就…” “食色性也!人有理智,尚且不能克制,更何况是一匹马!”庞固恩先抛出了定论。随后又细讲道:“只要足够了解马性,只要懂得审视天时地利,并抓住时机,那么就一定可以把那马拐走。哪怕是龙驹。” 庞固恩的这几句话,让赵开山茅塞顿开。同时又颇为怀疑好奇。 别看赵开山自从知道庞固恩的身份之后,始终表现得恭恭敬敬。但是在心里就没服过这个二世祖。 在他潜意识里,庞固恩只是王者之家的一个浮夸,就算是和史出杰拜把子,那也只是王侯将相间互相关照的经典操作。并不代表庞固恩有啥真本事。 但如今这话一听,赵开山方才知道自己目光浅了。 须知道,赵开山可是马帮的当家人呐。作为马帮的老大,对于马匹习性和情绪的了解,自然是很强的。 可是庞固恩只寥寥几句话,却轻易地捅破了他对马匹习性认知的天花板。让他意识到了他这几年从没想到过的东西。 太让人意外了。 马帮头领对马的认知还不如大衙门里的翩翩公子。这让赵开山有些自惭形秽。 如果换平常,他肯定会迫不及待地把这个话题岔开。 但此时,他不能。 因为作为一个马帮的魁首,他很想知道盗马贼是如何把龙驹这般的稀罕物偷走的。又是用什么样的东西做的诱饵。 而从庞固恩的仪态神情中,赵开山已经意识到庞固恩知道,而且貌似很懂这些。 于是,他满含期待地等。 须臾后,草料先生武一七将庞固恩所需要的东西拿来了。 一盆水,一小袋火硝石,外加一些砂糖,小盏以及一些茅草。 “我给你们变个魔术啊!”说话间,庞固恩笑盈盈地将火硝打开,以丝卷帕子包裹起来,放进陶盆中。并加了一些茅草保温。 须臾后,庞固恩感觉差不多了。便猛然将盖子打开,将硝石的溶水倒掉。 也随着这个动作。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在硝石水倾倒出来之后,庞固恩猛然拍了一下陶盆。 随后,陶盆的边缘斜下了一些冰碴。 庞固恩得到这些冰碴,又往其中加了一些白糖。略微搅拌,便成了一碗不太合格的沙冰。 随后,庞固恩将沙冰放进小盏。而后递给了赵开山。 随后,庞固恩怂恿道:“赵大人。来一口试试。” 赵开山看了庞固恩的操作,两只眼睛已经快要瞪到地上去了。 拿硝石制冰?这是什么操作? 赵开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对于夏日制冰,并不感到稀罕。但在他的印象里,那些冰不都是大户老爷们冬日采集好,放在冰窖里备用的吗? 没想到这小小的硝石,也能做出水冰? 赵开山没有学过化学,对于庞固恩的操作思来想去,便也只有“神奇”二字。 于是他急忙问道:“这是个什么道理?” 对问,庞固恩苦笑。 庞固恩知道硝石的作用,自然是因为他的专业。 硝石在中医上应用很早,在农业上也是一样。 很早以前,华国先民就发现,它和石灰一样,是重要的土壤改良剂,能进行植物强化。 而之所以庞固恩在那药摊上特别注意到对方有硝石,除了这一层原因之外,还有一层更深层,更重要的原因:硝石可以用来制作化肥。 会爆炸的那种! 当然,如此简单的道理,庞固恩懂。却和赵开山解释不清。 无奈中,他只得言简意赅地告诉赵开山道:“我学过丹法。这硝石制冰,便是丹法的一种。” “哦!”赵开山闻言,用惊为天人的目光望着庞固恩。 他感叹:没想到庞固恩年纪轻轻,竟然会道门丹法。他有这等学问和造诣,难怪连史出杰都要和他抢着结拜并送马巴结。 王家的子弟,素质就是高! 带着这份感叹和憧憬,赵开山低下头,品尝了一口在他记忆中,只有那些省城大人们才能吃到的夏日沙冰。 妈呀!舌头都要融化了。 在这炎炎夏日里,能品到如此甜丝丝,凉透心的玩意,简直和登天一般。 这种感觉,连走了多少桥,吃了多少宴的赵开山都不禁为之赞叹。 更何况那龙驹也只是一个畜生。 在赵开山品尝沙冰的时候,庞固恩又不时讲道:“赵当家。马和人一样,在夏天会出汗。而且因为体型大,毛丕厚,它们的核心温度比人更高,这也导致它们在夏日里极端嗜凉,嗜甜。” 说完,庞固恩又望着汗出如浆的周老六。 他那表情,已经不言而喻了。 而后,庞固恩又道:“大夏天的。有人送来一碗清凉解暑的马奶沙冰,人都不能拒绝。更何况是马。所以我想,您就是用这种方法,趁着武一七撒尿的空当,把那龙驹给诱走的?” 周老六听了庞固恩的话,手指在抖。 但是他口中还是不断地重复道:“你没有证据,你没有证据。” “证据我自然会有的。”庞固恩笑,“咱们马帮里的队伍是很大。但有马奶的马肯定不多。找一找,排查一下。就能找到谁用过马奶。而且…” 停顿了一下,庞固恩又指着周老六袖口上的一片但白道:“您偷马的时候太紧张了。身上留下了马奶沙冰的印记。让武一七尝一尝,是不是甜的不就完了?” 庞固恩说至此,一切已经很明白了。 “周老六!”愤怒中,赵开山提着大环刀猛然站起来。 也随着赵开山的愤怒。周老六崩溃了一般跪拜在地上。 随后,他哀声道:“大当家!不是我要干的。是‘瘸子毛’在逼我!那样的悍匪,我惹不起呀!” 第七十五章 瘸子毛 “瘸子毛?”赵开山听周老六说出了这么一个名字,当时就恐慌了。 庞固恩自然也从赵开山表情急剧的变化上,看出了赵开山的忌惮和担忧。于是,他问道:“那是个什么人?” 对问,赵开山用咬牙切齿的声音告诉庞固恩道:“那是一个马匪。” 庞固恩闻言,好奇道:“麻匪?就是说和麻花姑是一伙的了?” “不是,是马匪而非麻匪。一种关外的土匪。”赵开山又详细地讲述道,“瘸子毛乃是西南高原上首屈一指的大马匪,手下四十号人马,来去如风,专门干打劫马帮,偷盗马匹、牦牛、羔羊、母猪的勾当…” 这个瘸子毛早年的时候当过兵,随王师和金顶汗国打仗的时候,被金毛胡人射残了一条腿。因此得名。 但别看着人家瘸了一条腿,可骑马射箭,打家劫舍那可真是一把好手。他手下四十多个弟兄也都是骑射的高手。在西边的高原上往来如飞。经常干大买卖。搅扰的地方鸡飞狗跳。 西番的民众畏惧瘸子毛和他的手下。所以给这一股悍匪起了个形象的名称——四十大盗。 因为机动性强悍,武力值高,所以这四十大盗对于西南马政的破坏力特别强。官员和当地土司几度围剿都没能成功。 无奈中,朝廷只能采取招安姑息的政策。给瘸子毛册封了一个游击将军的虚职,每年给一定俸禄,又让路过他活动地的马帮给这帮土匪缴纳一定数量的“买路钱”。才姑息了匪患。 庞固恩听完赵开山的介绍。不太乐意了。 “这不就是养寇为祸吗?”庞固恩恶狠狠道,“他一个跛足,何德何能如此为祸一方。怎么还杀到关内来了?” 对问,赵开山摇头道:“据说呀。瘸子毛从金顶汗国退回来的时候,掳了个胡姬当老婆。那胡姬会左道之术,能助他一臂之力。” 说完瘸子毛的厉害,赵开山又叹息一口气道:“哎!我现在不是官府的人了。不能像过去那些随便寻衅。毕竟…江湖不是打打杀杀。和气生财。” 说完这些,赵开山又望着跪拜在地上,因为恐惧绝望而瘫坐一团的郎中周老六。 他眼神又转狠道:“但是,勾结外人,偷盗东西的东西。决不能留着!该死的玩意,等着满门抄斩!” 周老六听了赵开山的话,吓得尿了裤子。 他踉踉跄跄地爬到赵开山身边。一边磕头。又一边对赵开山道:“当然的。当家的。我确实不是东西。但是偷马我也是有苦衷的呀。是瘸子着我干的呀…” 随后,周老六将自己配合瘸子毛偷马的事情,都和赵开山说了一遍。 原来,在庞固恩西边的那座雪域草原上,同样上演着腥风血雨的故事。 悍匪瘸子毛虽然名义上归附了朝廷,但是大家都明白那也就无能的朝廷“图一乐”。实际上,他和当地的许多官员都是貌合神离,暗中较劲的。特别是那些不买他账,还对他心存绞杀之心的官员。 这些官员里,史出杰的二叔史纯算一个。而且是大头。 在听说史纯要把自己有名的红毛白龙马送给史出杰。便想把马盗了,一来给这位大人一个下马威。二来把这价值万金的宝马卖掉,扩充队伍。 于是,瘸子毛经过了好一番物色后,便看上了胆小又贪财的周老六。并在一次周老六逛勾栏的时候,亲自出马接见并问候了他。 周老六虽然害怕瘸子毛,但更知道帮助外人偷龙驹乃是掉脑袋的事情。起初也不想干。 但无奈瘸子毛以全家的性命要挟他。逼迫周老六就范。 再后来,周老六屈服了。带着瘸子毛偷马的秘方,实施了盗窃。 说完这些,周老六又痛陈道:“是瘸子毛教导我用马奶、白糖和硝石制作沙冰来偷马的。那是他的秘法。他说中了这招的马匹跟着人走,绝不会发出声音和反抗。我没想到大人能破解,我也是无奈才和那个混蛋配合的呀…” 说完这些,周老六对着庞固恩也是一阵猛磕头。 庞固恩听周老六说完这些,沉吟了片刻。随后又问对方道:“你把马带出营地,有人接应你?谁?” “周老六的三大天王!”对方告诉庞固恩道,“我们约定在大仙楼下交割。他们取走马,走进大仙楼的树林里了。” “大仙楼闹鬼。他们不害怕?” “他们是关外的。没听过大仙楼的传闻。”周老六解释,而后又告诉庞固恩和赵开山道,“还有。他们还说正好可以利用狐大仙的传闻阻止赵当家的进一步调查。为他们逃遁争取时间。” “那帮人跑不远!”赵开山听了周老六的话,立刻对庞固恩说出了自己的判断。并又道:“那匹龙驹性子老倔了。不让人骑。光靠人牵着,两天走不了多远的。可以试着回去找找!” “恩!”庞固恩点头。随后又望着周老六。 望着那已然吓破胆的郎中。庞固恩又问赵开山道:“赵大当家。这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置?” 对问,赵开山望着周老六,眉心褶皱。 “老六呀。你也是知道规矩的。”说话间,赵开山冲着周老六举起了手里的刀,而后他告诉周老六道,“你坏了牙人的规矩。我不能留你。你放心,作为咱们牙行的老人。我不会亏待你和你的家人。你的妻子和女儿。我会好好养着。你不用忧虑。” 周老六闻言,一边惶恐地举手,一边往后退却。但并没有阻止赵开山的手起刀落。 “噗!”一声厚重的声音里,周老六伸手分家了。 但也没有完全分家。至少在脖颈处还留了一层皮肤。算是还了一具全尸。 周老六死掉之后,赵开山显得很落寞。 不过却也在这时,庞固恩走过来。拍了拍这位当家人的背道:“赵当家不必太过自责。就算是你饶了他,那瘸子毛也不会饶他。” “何以见得?”赵开山问。 第七十六章 一个傻缺 庞固恩感觉,周老六已经把自己事实上玩死了。自从他答应帮马匪偷马,便事实上地趟进了棺材。 他把自己这个判断的理由告诉赵开山道:“因为…周老六知道了瘸子毛偷马的‘秘法’。那种悄无声息将马盗走的秘法,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说完这个,庞固恩又告诉茅塞顿开的周老六道:“马奶沙冰的事情不要再传出去了。越多人知道,越不利。但要和史出杰说一声。瘸子毛的目标是史家,得给他提个醒。” “我懂!”赵开山何其聪明,听了庞固恩的话,立刻领会精神。随后两个人达成共识,便又叫人开始收敛周老六的尸身。 收拾周老六尸身的时候,赵开山不免又发牢骚。说周老六不知足,坏就坏在一个“色”字上。想他有那么好的一个媳妇和女人,却还一天到晚毛手毛脚不踏实。如今想想岂不是注定要出事儿。 “他有个媳妇?”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不由又问道,“怎么个好法,说来听听?” 赵开山听了庞固恩的话,点了一下头。随后告诉庞固恩说。周老六的媳妇是个童养媳,穷苦人家出身,也没个正经名字。所以队伍里的人就管他叫周娘子。 这位周娘子,很有特色,模样周正不说,还会持家,又因为常年帮助周老六炮制药材,所以还懂药理,而且懂的比周老六还多。乃是女流中不可多得的人才。 周家娘子啥都好,唯一不行的是没有生养出一个儿子来。如今家中只有一个八岁的女儿,生的模样十分周正,可惜不能续香火。 “哦。还真是可怜呀。”庞固恩听了周家的情况不由得发出感叹。 随后不久,他又对赵开山说道:“赵大当家和周家娘子很熟悉吗?” “不熟悉。但也能说上话。”赵开山语罢,突然感觉庞固恩不大对劲。 谁知道在问过这个问题之后,庞固恩又问了赵开山一个更加不对劲的问题。 他居然道:“赵当家。如果您方便的话,能不能帮我问一下,那周老六的媳妇儿,愿不愿意迁移到我的屯堡里居住。” “啊?!”赵开山听了庞固恩的话,一脸震惊的表情。就短管庞固恩叫曹贼了。 当然,庞固恩也知道让人家产生这般的联想很不好。而且庞固恩急着要那一对母女过来,还真不是因为他弟弟的那点爱好。 在这缺医少药的大行朝,医护人员是很难得的。和兽医一样,都是稀缺资源。 至少到目前为止,庞固恩的屯堡里,是没有职业的医生的。这对于屯堡的发展,无异于最大的安全隐患。 可怕的现实“告诉”庞固恩,医生这么稀缺的资源,如果有就要狠狠抓住。更何况那个周娘子还是个女医生。 女医生,也是庞固恩敬仰的职业呀。只要一想到那些综艺互动节目里穿着白大褂,治疗各种疾病的大姐姐们,庞固恩便由衷升起了一阵阵地昂首钦佩之情。 咳咳,想的有点远。 收回思绪之后,庞固恩向赵开山详细解释了他想让周家寡妇来自己屯堡居住的原因。 他告诉赵开山。对于周老六的死,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这货咎由自取。但是也有自己推不开的责任。 毕竟,如果庞固恩不跟史出杰结拜的话,史出杰就不会对自己钦佩,不钦佩的话,史出杰也就不会赠送自己宝马。史出杰不送自己宝马的话,史纯也就不会送白龙马和红毛白龙马。史纯要是不送这两匹马,那瘸子毛和四十大盗也就不会弄这么一出盗马案。 没有盗马案,周老六自然也就不会死。 层层推理下来,庞固恩一声无奈:“我有罪。我有责任。我的给周家弥补。” 说完这一圈逻辑,庞固恩又告诉赵开山道:“瘸子毛是个狠人。和您一样,为了立威肯定会不惜一切践行规矩。杀周家后人的。所以说,那一对母女就十分危险。让他跟着您,恐怕不能安全呀。” 说完这个,庞固恩又指着自己的城堡道:“我就不一样了。我的碉楼易守难攻,乃是天然的防御。来往的生人又少。他们混不进来。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他们,也能弥补我的愧疚。” 说完这个。庞固恩一声感叹:“那么好的女子守寡。我心里过意不去。所以还是由我出钱出力,给以弥补,最是合适呀。” “哦!我懂了!”赵开山一脸震撼的样子。而且心里还很高兴。 周老六家里的情况,赵开山也是知道,并且头大的。因为虽然他死了。但是为了队伍的团结和自己的体面,必须得善待他的家人。 善待就得出钱,还得派人保护瘸子毛可能的报复。这一来二去之间,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如今,这笔花费既然有人愿意出,那他何乐而不为呢。 庞固恩的仁义,赵开山见识了。能从仁义中获得好处,他更是求之不得。 于是乎,赵开山冲庞固恩拱手,摆出一副心服口服的样子。并又告诉庞固恩道:“大人既然愿意帮我分忧。真是让我求之不得。我和周家欠您一个人情。日后必然肝脑涂地加以报偿。” “哎。不必如此。只要你约束好自己的手下。在我这里做正经生意。顺便帮我多带一些我需要的原料。我就很高兴了。” “一定一定!”赵开山冲庞固恩拱手。两厢约定后,赵开山又对庞固恩道,“大人,如没别的事情。我就带人再去大仙楼附近再找找龙驹了。您要和我一起去吗?” “这是自然!”庞固恩点头,随后便在赵开山的邀约下出发。 他将白龙马从别的马的背上拉下来。跨上之后,便风驰电掣,跟着赵开山的人展开新的搜寻了。 庞固恩执意要跟着赵开山找马。主要是因为他心里对史出杰有愧。 毕竟庞固恩也是有廉耻心的,想他史出杰的马被他骑了那么久,如果不往回找补一些。庞固恩心眼里是过不去的。 所以,能帮一点儿是一点。 就这样,庞固恩跟着赵开山的搜索队伍,趁着夜色,打着火把前进。 赵开山不愧是捕头出身。别庞固恩点明了方向之后,搜寻抓捕的办事效率高极了。 他几乎是刚一到达大仙楼,便有了新的,马匪的线索。 第七十七章 大仙楼下 夜里的大仙楼显得非常之诡异,因此多少让人感觉有点望而却步。 但庞固恩已经帮赵开山把线索挖到这个程度了如果赵开山还是打退堂鼓,那他这个当家人的风头不但会被庞固恩彻底盖下去。而且信誉和地位也会受到严重的动摇。 赵开山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来到大仙楼后,他随着猎犬的引导,一往无前。 猎犬的鼻子是很灵敏的,很快就找到了武一七先前品尝过的马粪。 但再往后,猎犬不动了,还一个劲儿地挠鼻子。 “地上洒了辣粉。狗子嗅觉不管用了。”武一七下马查看了一下狗的鼻子和土地之后,告诉庞固恩和赵开山。 “你没看错?”赵开山不甘心地问。 对问,武十七拍着胸脯点头:“我尝过的。不会错。” 赵开山听了武一七的话,为难地点了点头。但就在他进退维谷的时候,庞固恩突然开口。 “往北!去大仙楼的北坡找。” 庞固恩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话,当真惊呆了所有人。 原因很简单,赵开山可是专业的捕快出身,一生破获过无数的大案要案。 而瘸子毛也不是一般人。他是在北地和金顶汗国最精锐的雄鹰战士打仗过的。是依靠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手下组成的四大盗。 那雄鹰战士,据说鼻子比狗都灵,眼睛如鹰般狠。能从那些人处爬回来。便足以见得瘸子毛的反侦查能力和伪装能力之强。 这是两个高手之间的对决,一个善于布局,一个善于解局。一个身经百战,一个如狼似狈。 他两个人所布置的局面,已经进入了某种僵持。但却在这个时候,庞固恩突然横跳出来。说是“去北坡”。便显得突兀而让人意外了。 于是,赵开山及其手下人的心里不约而同地响起了一个声音:“凭什么?” 是呀,凭什么?凭什么我们这些老油条看不出来的东西。你这一日都没办过案子的却如此信誓旦旦。 想当年老子办案的时候,别说其他捕快、捕头了。就连平章陆远,都不敢胡乱插嘴。 当然,赵开山也是高素质人才。纵然心里对于庞固恩的这种“非专业建议”很不满。但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于是,他拱手谦虚道:“大人。为什么您认为要去北坡呢?可不可以说出原因。” “额。没原因。”庞固恩的回答让大家听了一个大睁眼。 随后,庞固恩自己似乎也感觉得这句话有点太扯淡了,不能服众。 所以,庞固恩又补充道:“咱们南坡都来来回回跑了两三趟了。就北坡是一点儿没去过。不应该去看看吗?” 庞固恩这话说得非常业余。因为偷了东西的人会不惜一切代价往远处跑是常识。而且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与其在这大仙楼上大转悠,不如立刻催马扬鞭,往退回高原的必经之路上设伏,这样还有可能拦截住马匪。 话是这么想。但赵开山碍于个人的考虑。始终没有对庞固恩直白地说。 他只是讲道:“不行的话。咱们兵分两路,我把武一七和另外两个兄弟给您留下。您在北坡寻找。我和剩下的人继续西去,往通往高原的关隘查询。互相有了线索,以飞烟信号联系。” “也好!”庞固恩点头。随后让赵开山调人和他一起走。 赵开山分配给庞固恩的队伍中,武一七是戴罪立功的。不敢有任何怨言。但另外伴随着他的那二位高手便不一样了。 大仙楼的恶名,他们这些跑马帮的是都清楚的。深知此处不适合来,尤其不适合在晚上来。 所以,在往北坡探查的道路上。两个人都轮番问庞固恩为什么一口咬定北坡能找到马? 庞固恩听了这些人的问话。又告诉他们道:“灯下黑懂不懂?越是不可能的地方,越是可能藏匿人。那些家伙选择在大仙楼动手,不正是利用了你们对于狐仙的畏惧心理吗?” “哦!”两个手下以及武一七听了庞固恩的话,都表现出一脸恍然地样子。 庞固恩的话,是解释了这些人心中的疑惑。但庞固恩其实旨意来到大仙楼北坡的原因也没有说全。 他来此还有一个原因,则是他的主簿庞光所计算的卦象。 庞光这个人业务能力不太好。算出的卦象连自己都不太了解是个什么意思。但是并不妨碍庞固恩从中揣摩。 在他的卦象中,庞固恩得到了“冰”这个破局的关键字。这是很让人鼓舞的。 所以,当庞固恩的追击陷入僵局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那个卦象。并由此又想到了“冰”的另外一种解释——北方。 北方,是五行八卦中表征水或者冰的方位。也是符合卦象的。 庞固恩虽然对于玄学没啥了解。但作为一个广泛接触过互联网的人,这点知识储备和联想力还是有的。 有了前车之鉴的灵验,再加上四十大盗喜欢冒险搞灯下黑的行为。庞固恩才生出了要往北坡做一番探查的大胆设想。 于是,他带着人来了。 一路上,三个人都举着火把。小心翼翼。 走着走着,急于立功的武一七首先发现了线索。 “有马粪!”说话间,武一七猛然跳跃下马,来到了一处草丛间,然后捡起了一块。 “不用尝了!就是他!”庞固恩急忙阻止了那小子的行为。随后让大家两人一队,四散寻找龙驹红毛白龙马的线索。 武一七一队。 面对着这个如此善于寻找线索和精通本业的年轻人。庞固恩很满意。 所以在路途中,庞固恩拍着武一七的肩膀告诉他道:“小子。我对你很满意。好好干。我会重用你。” 武一七听了庞固恩的话,脸上突然喜不自禁。 武一七跟随庞固恩的时间不长,也早听闻狗尾巴屯的官连条狗都不如。 但如今,他的命都是庞固恩救下的呀。而且庞固恩几次三番帮助赵开山“破案”,其本事之大,也都让武一七看得目瞪口呆,心服口服。 所以在武一七的眼中。庞固恩早是一个很不错的领导了。 而且人家是官身,再怎么说也比赵开山有头脸。 也因此,在听闻庞固恩有愿意收留自己的意思后,他立刻倍感欣慰,主动加班的劲头更是大了许多。 第七十八章 马匪营地 有武一七做前驱,庞固恩他们搜寻的速度很快。 在大仙楼的北坡转悠了没多久后,武一七和庞固恩便先后闻到了一股木炭烧焦的味道。 又顺着这股味道,庞固恩终于找到了一处隐蔽的营地。 这处营地,有一个帐篷,一个火坑,一具烤架和三个钉马桩子。 营地安排得非常专业,武一七指着营地正中的无烟灶告诉庞固恩说。这是北地兵常用的玩意,而且火坑那么规整,一看就是老兵油子干出来的。 武一七说话间又把手伸进坑里摸了摸,旋即大惊失色。 扭身,他慌忙地告诉马上的庞固恩道:“大人。这坑还是热的,说明他们还在附近。” “我知道!”庞固恩说话间挥舞出自己手中的鞭子,朝一个地方指去,“他们不就在这儿么。” 武一七随着庞固恩的指代,也举着火把看了过去,旋即叫出了狗声。 “啊~!” 武一七会叫,是因为他在庞固恩所指出的地方,看见了一幕可怕的景象。 在那地上,有一摊人血,略微呈现一个椭圆的阴影。 之所以能判断出是人血,全因为在那一摊血迹上,武一七还看见了一只断掉的人手。 惨白,扭曲,只剩下三根指头。手掌和手臂连接的地方露着白森森的骨头,仿佛被蛮力拧断。 片刻后,另外两个马帮的随从也因为武一七的喊叫声而跑了过来。 那两个是马帮的专业人士,看着这场面,又拿火把仔细搜寻之后,便又有了更多的发现。 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惨烈的大战。原本营地里的人和马都受了重伤。至于死没死,因为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所以谁也不敢妄下定论。 但是,有一件事儿,却是众人特别认同的。那便是攻击营地里的人的生物,不是人类。 随团的两个马帮仔细地勘查了对方残留在地上的手臂,发现被咬断的地方,有整齐的牙龈。 那些牙龈大小深浅不一,但从结构和深度上说,应该是某种犬齿的食肉动物所为。 人不会咬人,更不能咬断手臂。所以只从这个证据上来说,便足够推理出这营地的人曾经所遭受的变故了。 这些人在潜伏驻扎的时候,遭受了野兽的袭击,至少两人重伤。而且从倒伏的草枝来看,他们的马也遭到重创。 再往后,这些人和马突然消失了。至于是被吃掉了,还是逃跑了,没有定论。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肯定是四十大盗的人!受了那么重的伤,跑不远了。”武一七战战兢兢地推测,而后又对马帮的人道,“大哥们!快给当家的发信号。咱们这几个人,肯定不是吃人野兽的对手。让他们来,大伙才能活。” 两个马帮见了这番情景,也是吓得不行。 大家都以为是大仙楼里的狐仙显灵了,因此变得战战兢兢。 取出信号弹,往天上打了一个红色的大呲花之后。四个人便寻近路,往大仙楼的桃木林外走。 此时,被狐仙袭击的阴霾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大伙都害怕重蹈四十大盗的覆辙。所以,大伙是抱团往山外走,谁也不肯落单,谁也不愿打头。 这导致众人行进的速度上不来。远没有进入大仙楼时走得快。 在撤出这片“鬼区”的过程中,庞固恩也曾数次回头相望。 庞固恩数次来到大仙楼的地界,但从没有一次像如今这般接近。 借助月光,他方圆而望。 夜色之中的大仙楼更显破败,凄凉。但因为距离更近了,所以也显得十分庞大,宏伟。 是的,宏伟。 那是一栋三层的木质建筑,大概九丈,下又有五六丈的墙基夯实。 因为年深日久,墙基和土木间都生长出了不少野草、藤木。宛如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面对着如此诡异破败的建筑,庞固恩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每当他回头过去,背向那孤零零的大仙楼时,背后总感觉凉飕飕的,仿佛有什么东西盯着自己。 也因为这种异样的感觉,庞固恩数次把头又扭过去,但看见的只是那破败的门窗而已… 如此反复两三回后,庞固恩有些麻木了。 可恰也就在这时,庞固恩的背后传来了一阵奇特的声音。 仿佛,是有什么生物折断了植物枝条一般。在庞固恩的右耳后一侧,传出了“噼啪”的枝条断裂之音。 在如此诡异的环境中所传出的枝条断裂的声音,惊了所有人一个哆嗦。 “啪啦,啪啦啦!” 又随后,纸条断裂的声音更加清晰了,同时还夹杂着沉重的喘息。 “妈呀!”在这突兀声音的刺激下,一个马帮叫嚷道,“狐仙追来了!” 随着这一声嚎叫,所有人都吓了一个大哆嗦。紧跟着不约而同地向着下山的路狂奔而去。 突兀出现的情况,同样让庞固恩措手不及。于是也跟着这些人一路狂奔,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桃树。 彼时,大家安全了。 停下步伐后,众人激烈地喘着,庆幸之间,那些马帮又不免说起了有关于大仙楼的诡异传闻。 “看样子,四十大盗是让狐仙给吃了。” “可不是咋的。这些马匪也忒大胆了。敢入关,还敢惊动狐仙娘娘报应!” “哎,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 “你啥意思?” “没听过那传闻?据说死在大仙楼里的人,都是笑着的。那样子,好像死前见到了啥特别漂亮的东西…” “笑个屁!想想那支死人手。都残成那样还笑得出来,这不扯淡么?” “我也觉得扯。。但…据说狐仙身上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香味,能迷惑人的心智。让人感觉不到痛…又据说,被狐狸吃掉的时候,还很舒服嘞。” “…” 就在那两位马帮的干才你一言我一语地畅想歪楼时,庞固恩却把注意力放到了武一七的身上。 此时,武一七的表情很怪。 他不像那两个家伙一样沉浸在恐惧和畅想中。而是歪着头,不停的注视着来时的路。 在武一七的表情上,庞固恩看见了一种…失落? “武一七!”庞固恩叫了他一声。随后又道,“你是不是有啥不一样的想法?” “啊?哦!”武一七犹犹豫豫的点了点头。 第七十九章 一探究竟 “刚才那个声音,好像不是狐仙的。”武一七犹犹豫豫地告诉庞固恩道,“我感觉咱们在大仙楼听见的动静,好像是红毛白龙马发出的。” “什么?”庞固恩微微睁大眼睛,“你确定?” “不是很确定。但是…”武一七嘀咕了一下,又告诉庞固恩道,“那马我喂了很久了。它发出的声音和频率和那个很像。好像是马在曾毛时候的动静。” “那你刚才怎么不早说。”马帮的人听了武一七的话后,埋怨道。 面对着马帮中人的埋怨,武一七那孩子气的脸上变得异常为难和恐慌。 须臾,武一七回答道:“大家都跑。我也吓的不行。所以…没往深了想。” “好了。事已至此,埋怨也没用了。”庞固恩说话间起身,望着那黑森森的林地。 细细想来,刚才庞固恩听见异响的地方,距离自己大概也就一两百米的样子。 如果有什么生物在里边的话,庞固恩俨然是可以进去再看一眼的。 再怎么说也欠史出杰一匹马。庞固恩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而且再回头想想,庞固恩发现貌似刚才深入黑木林那么多,也没有真正地见到狐狸啥的。 于是,他告诉众人道:“我想回去确认一下。” “啊?!”两个马帮的兄弟听了庞固恩的话,都不由得越发恐惧了起来。 大仙楼的传闻已然深入这些马帮人的骨髓,而禁忌和规矩又是组成这些人人格与灵魂的核心。 庞固恩面对着茫茫的未知,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他们“犯忌讳”。这样的行为他们受不了了。 又是,其中一个更是直接对庞固恩说道:“大人,还是不要去了。辣么危险,怕是真要把命丢在那里的呀。” “对对对!”另一个也接茬道,“你看见那三个人的尸体了。死得好惨呐。” 庞固恩听了这二位的话,不屑道:“你们刚才不是还挺羡慕他们的吗?说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怎么,不风流了?” 对问,那二人缄口低头。 “既然不说话了,那我就去风流了。”庞固恩说话间二次上马。而后又叫上了武一七。 之后,他吩咐那两个马帮的人道:“我带着武一七去看一眼。你们俩在这等着赵开山。有什么事情发射信号弹为号令。” 两个人听了庞固恩的话,脸上都露出了惭愧地神情。 在他们的目送中,庞固恩进入了那片由桃树林组成的迷雾… 回去的路上,武一七同样紧张。但他的命都是庞固恩救的,便完全没有资格来告退。 但即便如此,汗出如浆的武一七却还是问庞固恩道:“大爷。您可悠着点儿。狐妖不好惹,要是没两把刷子,我看还是算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两把刷子呢?”庞固恩反问武一七。 对问,武一七哑口了。 因为他的意识中,庞固恩已经和“神人”两个字划等号了。如果他都算是没两把刷子的,那赵开山真就连个弟弟都不如了。 当然,作为第一当事人,庞固恩对于此次前行的风险也是心知肚明的。 不过他确实有两把刷子。 此时,庞固恩有火龙皮的鞭子,王爷府的宝剑,赵开山的炮仗以及白莲会的二十一响莲花针。 东洲的人是很迷信的,似乎他们总是在为遇见鬼怪以及斩杀鬼怪做准备。所以在这些宝贝上,庞固恩能看见同一类玩意——辟邪符箓。 这类符箓,道门,儒门和佛门不一样。而恰巧庞固恩这三样宝贝分别来自儒门,道门和佛门。所以他有幸见识了这三种辟邪之物。 作为儒门出身的王远远,他的鞭子末端镶嵌有一块玉佩,玉佩上以极小的字迹写着“九思”二字。 九思是个宏大的议题。这两个字放在这里,大概意思就是说尤浩然正气常驻于鞭。能劈开邪气之类。以思凝气,以气御邪,则更是儒门的辟邪法门。 除此之外,庞固恩从获得的宝剑上还有一个钢印,上边是道门的“勒令”符箓。而在二十一响莲花针上,还有佛门的“卍”字符。 三大教照着庞固恩一个人,这给了他莫名地自信。而且庞固恩也真的很好奇,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的妖精。 如果有的话,又会是长成什么激动人心的样子呢? 带着这些幻想或者憧憬,庞固恩终究是回行了百米,并又到了刚才听见那咔嚓嚓声音的地方。 彼时,他们找不到原本发出的声音了,又因为骑着马目标太大,所以庞固恩和武一七无奈下马步砍。 两个人举着火把和夜明玉在周遭寻觅了百米之后,并没有发现啥特殊的线索。 但正就在庞固恩有些气馁的时候。那声音又起来了。 “咔嚓,咔嚓嚓!” 这动静非常像是有人在掰断树杈。 听了那动静,武一七原本就紧绷的神经变得更加紧绷了起来。 随后,他猛然回身一指。冲着一个地方对庞固恩道:“就是那里!” 随着武一七的指代,庞固恩立刻取出了腰间的佩剑。而后他打头,武一七断后,在月明阴风之中。向着传出声响的地方又行百步。 在行进的过程中,庞固恩眼前的线索渐渐多了起来。先是断裂的树杈,然后是沾染着鲜血的碎步。在之后是一些…应该是人留下的残骸。 那场面,仿佛这里刚刚进行过一次激烈的打斗一样。 庞固恩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和什么东西打。但是他知道一件事。 人类这一方,绝对很惨。 随着尸血的出现,气氛渐渐变得压抑起来。庞固恩找到龙驹的希望也越发变得渺茫。 须臾后,庞固恩面前豁然开朗。 他眼前出现了一片十几个平方米的大空地。这里原本也是生长着桃花树的。但是此时,那些树被巨大的力量拦腰斩断了。 而也就在这片桃花树空地的正中央,庞固恩终于看见了他最希望看见的东西。 史出杰的红毛白龙马?! 它没死! 但也不好过。 第八十章 红毛白龙马 此时的红毛白龙马,非常像龙,而不是像马。 在月色下,红毛白龙马火红的毛发熠熠生辉。浑身油亮。双眼躁动不安,还泛着凶狠的光泽。 这匹马确实有理由放出那样的光泽,因为庞固恩看得清清楚楚。就在这马的脚下,有一大片的尸骨和碎肉。 但,这些尸骨和碎肉并不是人的。 武一七用手中的火把晃悠了一下后,庞固恩和他立刻惊骇地看见,那满地的尸骨碎肉,竟然都是狐狸的?! 是的,狐狸! 火光也月光下,至少十几具狐狸的尸骸,横七竖八地散落在红毛白龙马周围。 那些尸骸大的有细犬大,小的只有泰迪大,毛发有黄有红有灰。一个个吐着舌头,反出肠毒,七窍流血悲惨极了。 从这些狐狸身上的挤压伤和那匹龙驹的关系上,庞固恩很容易猜测出这里发生了什么。 大概在几个时辰之前,龙驹和这些狐狸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搏斗。这些不知好歹的生物对龙驹群起而攻之,一如他们对那些大盗贼干得一样。 但龙驹不是大盗贼。这匹被史纯看中的龙马无愧于“龙驹”之称。 它用自己健硕的蹄子和硕大的马头对狐狸进行了无情的反击。 反击过后,龙驹受了小伤,又因为胡乱侧踢,最终导致马缰绳和树杈困在了一起,不能再自由移动。 而这些害人的狐狸,则在龙驹发威之后,丢下了许多许多尸体,狼狈逃窜。 这真是很猛烈的兽斗。 庞固恩甚至都有些遗憾刚才跑得太过迅速,所以错过了龙马大杀狐狸精时的场面。 等等。 这里真的有狐狸精吗? 随着所思,庞固恩又不由得抬头,望向那座桃树中耸立的大仙楼。 彼时,大仙楼显得更阴森了。因为角度换了,庞固恩还发现那楼上三层凹陷进去了一大块,俨然是年深日久,没人修复,所以塌陷了进去。 可也就在那塌陷的地方,有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闪而逝,如流星,似光火。 一闪而逝的魅影,惊了庞固恩一个哆嗦。 此地不宜久留呀! 庞固恩收回目光,便赶紧让武一七去牵马。 但谁知道武一七也不敢去。 望着那匹已经杀红了眼的红毛白龙马,武一七战战兢兢地告诉庞固恩道:“这马受惊了。谁过去他肯定咬人。” “这样呀。”庞固恩又问,“那有没啥办法安慰一下它呢?” 对问,向来很懂马的武一七也犯难了。反倒是他俩人背后突然传出了一阵粗重的喘息声。 循着那声音,两个人回头。看见了一个白色的高大生物。 没错,正就是庞固恩的新坐骑,白龙马。 庞固恩的白龙马虽然比不上龙驹。但好歹也是一匹千里马。 望着这匹马,在回想着这匹马过去的表现。庞固恩秒懂了它的意思。 凑到那马的身边,庞固恩一边拍打马头,一边问道:“我说。你是不是想浅试一把。看看能不能说服你的这位,额…心上人?” 白龙马何其聪慧,立刻便冲着庞固恩狂点头。 哎。真是什么人什么马呀! 明白了白龙马想法的庞固恩感觉这同类相慰,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于是,庞固恩将马牵到了前边,又拍了拍它的马屁股,示意它自由发挥。 白龙马看见那匹红毛白龙马,老高兴了。 主人松开缰绳之后,便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而后,在众目睽睽之中,两匹马的马头优雅地碰触在了一起。而且是长颈相交… 这个时候庞固恩才发现,白龙马骗小母马俨然是有两码刷子的。 它以自己白色的脖毛反复摩擦对方的脖毛,又温柔又细致。尽显了一匹马的优雅和强壮。 也随着白龙马的行为,红毛白龙马原本的躁动不安很快便平息了很多。 再之后,白龙马又张开他的马口,用那白花花的大门牙一口咬在红毛白龙马的耳朵上。仿佛两匹马在窃窃私语。 随着白龙马的动作,红毛白龙马的头缓缓低垂下来。眼睛中的愤怒也终于彻底消失。 “不愧是我的坐骑,牛呀!”庞固恩望着这匹马的这一番操作,不由得伸出大拇指。 什么叫一物降一物,什么叫卤水点豆腐。庞固恩今日里算是领教了。更由衷庆幸自己的这匹良驹竟然还有这特长。 这下,可以给史出杰交差了。 红毛白龙马平静之后,一切似乎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庞固恩和武一七也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可就在他们以为自己能牵着这匹龙驹回去完美交差的时候,出事儿了。 庞固恩的白龙马在一番安抚后,突然暴露了本性。 毫无征兆中,这匹马翻身上马,竟然臭不要脸地对着史出杰的马开始… “碰!” 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随着一声巨大的声音,红毛白龙马用后马掌狠狠地给了白龙马一蹄子。 这龙驹的战斗力本就非凡。再加上踢到了白龙马的要害,顿时就让那色痞受了重创。 “哦~”的一声号啕后,白龙马崴脚远去,如果不是跑得快,第二脚必然就上了脸了。 至此,白龙马败下阵来,踉踉跄跄来到庞固恩的身后。而那红毛白龙马则带着愤怒和恐慌,疯狂地甩尾,摆头,好一阵后才又渐渐安生下来。 但此时,它眼神中的那份因为闹狐妖而起的杀意,反而更浓烈了。 至此,白龙马的“劝降”行动也宣告失败。 丢人现眼的败家玩意。 光这么耗下去不是办法,庞固恩无奈,只能将赵开山给自己的信号弹拿了出来,向天上来了一发。 这一发打出去,没过多久,庞固恩便意外地受到了相同的回应。 “是当家的来了!”武一七望着那从天空中渐渐滑落的信号弹,高兴地告诉庞固恩道,“咱们有救了。” 武一七的判断是对的。没过多久,赵开山便果然循着信号弹和那两个手下的踪迹,到了庞固恩的身边。 这些人本就迷信,他们望着满地的狐狸尸体,立刻跪倒,迎头便祭拜。只是祭拜的对象并不是大仙楼和那些死去的狐狸。而是那匹尚在愤怒之中的“龙驹”。 “史纯大人诚不欺我呀。”赵开山拜过之后,幸福地告诉庞固恩,“他老人家说。这马是龙日之种,乃是龙马神兽之后。如今一见真是名不虚传。” “什么种现在不重要,”庞固恩指着那龙驹道,“现在重要的是,你有办法把他弄回去吗?” 第八十一章 吊马 ps:感谢西伯利亚南洋的打赏。 感谢感恩23的打赏。 感谢书友的打赏_ “这,”随着庞固恩的话,赵开山犯难了。 那匹龙马的战斗力,从地面上惨死的那些狐媚子身上就能看出来。 所以,一时间该如何回收那匹龙驹,就很成问题。 但好在庞固恩也不是吃素的。 望着那愤怒的马匹,庞固恩想到了那个马奶沙冰的法子。 如果马奶沙冰能让这匹马如丢了魂一般,悄无声息地离开的话,那么用相同的方法,或许可以实验一下。 由此,庞固恩便对赵开山说了自己的想法。赵开山闻言之后,立刻称善。随后派人快马加鞭,把制作马奶沙冰所用的硝石、瓦罐等物取了过来。 庞固恩这次有了实验的对象和足够的设备。便也有足够的时间细致地“复刻”。 上次弄得冰沙,芒硝味道太重了。这一次庞固恩改进了方法,采用内外瓶降温法。把芒硝放在一个大口瓮里溶解。而把用来制作沙冰的水放进了另外一只梅瓶里。 这样一来,硝冰和水冰便不会混合,制作出的冰也就没了异味。 完成这些工作之后,庞固恩打碎梅瓶,将半干不稀的冰倒了出来。随后加入马奶,蜂蜜,进行一番调制。 完成之后,庞固恩将手中的东西交给赵开山的手下,让他们拿过去试试。 赵开山点头,拍了个倒霉蛋过去。但是奇怪的事情接踵而至。 那匹马突然发威,将送饭的人顶撞了一个踉跄,几乎踩死。随后才自顾自地把那些掉在地上的沙冰囫囵地吃了一个干净。 “额,”赵开山趁着马匹吃沙冰的时候,把人拉了回来。随后摇头道,“不管用呀。它不能这样只吃沙冰,不让牵着。” “哎。要不明天?”有人建议道,“明天里,或许他就冷静下来了。” 赵开山听了手下的建议,无奈道:“可谁愿意在这大仙楼下多待着呢?而且…时间不够了哇。” 是的。时间不够了。 马帮不同于一般的职业,到达那里停,停多长时间是被严格控制的。 赵开山找马,已经是在狗尾巴屯多浪费了一天时间了。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到今年年底,他未必能回家吃上初一的饭。 庞固恩体谅大家的难处。也深知让龙驹现在动,实在是困难。 僵持中,庞固恩电光火石地想起了一件事儿。 虽然他利用现有的技术,基本复刻了四十大盗的盗马“秘术”。但也只是基本。 或许他们让马匹言听计从的方法不止这些。又或者在那马奶沙冰中,还有某种调料,他忽略了。 有此想法,庞固恩轻拍脑门。 随后,他叫上武一七,往原本四十大盗的营地走去了。 此时,营地的火焰已经彻底熄灭了。冷风一吹,立刻有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武一七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打了个冷颤。随后对庞固恩道:“大人。来这里找什么呀?” “不知道!”庞固恩奔着帐篷去了,一边翻找一边告诉武一七道,“你在营地里别处寻寻,重点找吃喝,要是有啥发现。就告诉我。” “是!”武一七点头。开始在营地四周提心吊胆地溜达。 寻找食物的过程不是很顺利。在本就不大的营地里,没有找到像样的东西。 在四十大盗的营地里,几乎每一个袋子和容器都有被爪子破开的痕迹。很显然那些狐狸对于他们的营地也进行过翻找和攻击。 或许是在找狐狸感兴趣的食物。或许,是在找某种庞固恩不知道的玩意。 望着那些破损的袋子,庞固恩有些失落。 但恰在这时,几个很不规则的硬块突然出现在了庞固恩的手边。 那几个硬块的形状迅速引起了庞固恩的重视。 旋即庞固恩捡起了一个,仔细地观看。 当借助夜光玉微弱的光泽看清那些硬块的具体形状时,庞固恩好一阵欣喜! 那些有拇指大小的块状物,竟然是…土豆?! 土豆,营养丰富,淀粉含量高的高产作物。乃是山区贫瘠之地养活大量人口的最佳选择。 这小小的几个土豆,其意义和作用比狗尾巴屯原产屯田的绿豆还要大。其最高产量至少也是绿豆的十倍往上。 传说中能亩产半万斤的土豆,如果庞固恩真的实现耕种了,那么狗尾巴屯,养活十万兵民也不在话下了。 “呵呵,呵呵呵!” 望着手中珍宝一般的土豆,庞固恩忍不住笑出了声音。感觉自己在屯田绿化的道路上,又“抽”到了一张“ssr”。 而随着他的笑声,一旁的武一七也赶了过来。 武一七望着庞固恩手里的豆子。耐心地告诉他道:“这不是土匪豆吗!” “土匪豆?”庞固恩将那些小土豆好好地收藏进自己的怀里,而后又问武一七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对问,武一七回答:“这东西顶饿。好养活。是土匪们经常用来应急的粮食。所以被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但我们平常人是不吃的。” 庞固恩听了武一七对于土豆的认知,微微点头。 思考后,他又问道:“看来,你们早就和这种食物接触过。为什么没有推广流传开呢?” 对问,武一七一脸畏惧地回答道:“谁没事干吃这玩意呀…” 随后,武一七又告诉庞固恩说。这些如土坷垃一样的东西,是远征过金顶汗国的狼兵带回来的。因为味道不好,有土腥味。所以向来不受欢迎。而且这东西吃多了还会中毒。所以一般人,除非快饿死的和刀头舔血的。是绝对会敬而远之的。 庞固恩听了武一七的解释,脸上泛起了一丝无奈。 土豆中毒是因为烹饪方法的问题。大行朝的人对这玩意接触少,认为会中毒在所难免。 而且,从庞固恩手中那些土豆过小的个头和略微发青紫的皮囊来看。这些土豆的品种比较原始。其自身的毒性也比较大。 也就是说,如果想把这玩意量产。还需要将其进行一番适应性培育才好。 而且,狗尾巴屯耕地肥力下降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农民也不知道怎么种植。轻易推广这种农作物,有可能得不偿失。 了解过土豆的优势和隐患后。庞固恩收了心思。随后又在那营帐里翻找了一些时候。 自从找到土豆之后,庞固恩的运气似乎时来运转了。 没多久,他便又摸索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纸包。 第八十二章 土匪豆 庞固恩弄到的纸包软乎乎的,里边应该是放着什么粉末状态的东西。 庞固恩小心翼翼将其打开,立刻闻到了一股刺鼻但又略显清凉的味道。 这是…薄荷?! 随着庞固恩的发现。最后一块拼图盖上了。 原来,瘸子毛的偷马“秘术”,就是用马奶、薄荷、砂糖制作的沙冰。 庞固恩还记得给母猪配种的学妹曾经说过。马这东西喜欢运动,喜欢摸头,喜欢听好话,尤其喜欢吃甜食。 马帮的马为了保护牙齿和弥补微量元素,绝不会给马匹摄入糖类。 这种巨大的味觉反差,就给了马匪以可乘之机。 想明白这些之后,庞固恩握紧了手中的薄荷包。 随后,他带着武一七重新回到了赵开山的身边,加入薄荷,又重新制作到了一碗沙冰。 沙冰出来之后,再叫人给那匹龙驹送过去。但这一回众人支支吾吾,却没有一个敢向前的。 毕竟,刚才被龙驹撞倒踩踏的人,已经七窍流血了。 庞固恩见这帮人这么怂,既理解他们,又无奈摇头。 “那好。我去。”庞固恩说话间转身,捧着沙冰向那龙驹走去。 赵开山看见大人要以身试险,当即劝阻道:“大人。保命要紧呐。” 庞固恩没有停下脚步。只是告诉赵开山道:“我对自己有信心。” 说完这话,庞固恩已然走到了那匹龙马的身边。 红毛白龙马在庞固恩接近它的过程中,还表现出烦躁不安的样子。 可是当庞固恩的沙冰递给它面前的时候,这匹马骤然变得安静了下来。而后和先前一样,开始快乐地品尝盘固恩送给它的甜点。 很快,甜点吃完了。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庞固恩要牵这匹马的缰绳了。 因为先前这马的表现,所有人都明白,这家伙接受了人的食物,并不等于愿意跟着走。 所以,当庞固恩的手在揪住那马缰绳的那一刻,众人还是异常紧张的。 但,好在没出什么事儿。 庞固恩摸了摸马头对其加以安抚。而后把马的缰绳套子从桃树上挑下来。 过程中,庞固恩小心翼翼,也怕出身。所以直到他将马头从树杈上解放下来,庞固恩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松了一口气。 眼瞅着马对自己顺从了,庞固恩便又伸出手,挠了挠马的肚子,对他进行进一步的安慰。 再之后,他瞅准时机,一跃而上。骑着那马在原地转悠了几圈。便又对赵开山道:“好了。可以回去了。哎,你们怎么那个表情…” 此时,赵开山和手下人望着庞固恩的眼神比刚才还夸张。从一种隐隐的担忧,变成了惊骇和不可思议。 就仿佛,庞固恩是妖怪一样。 庞固恩不理解大伙为啥这么看着自己,就如大伙不理解为啥红毛白龙马会让他骑乘一样。 在马帮的人心里,马是被神化的动物。更何况这匹龙驹。那可是能和狐仙相抗衡的“神兽”呀。而且在庞固恩之前,从没有人能成功骑乘到这匹马地背上去呢。 这庞固恩如此轻松,就把这匹马给驯服了?! 对于马帮的人来说。太魔幻了一些。 在感觉魔幻的人中,赵开山尤甚。 毕竟,赵开山可是马帮的大头。对于马性的了解,要远远超过寻常人。 他知道,马这种东西越厉害的越有灵性,是不会轻易让别人骑乘的。 可庞固恩如此轻易地就获得了红毛白龙马的认可。这便足以说明庞固恩对于马性的了解远远超过自己。 不,怎么可能?一个王府出来的废物世子,不可能在马性的了解上超过自己呀。先前他的表现也足以证明,对方对于马性的了解是很差的。 可眼前的现象又该如何解释呢? 懂了! 是天赋。 庞固恩具有某种亲和力,天生能驯服美马良驹。 哎!这该死的天赋。 赵开山想到这里,苦笑摇头。 与此同时,他又想起了那个流传在康江行省的传闻… 难道,传闻是真的…庆王府…还有希望?! …赵开山是聪明的。大人们的事情,他纵然知道也不敢问,也不敢管。 所以,在赶走头脑里的想法后他很直觉地邀请庞固恩赶紧回到安全的地方。 庞固恩同样清楚大仙楼不是一个久留之地。于是便立刻随着赵开山的话,往马帮的营盘回去。 回去的路上,庞固恩和赵开山因为都害怕红毛白龙马再犯倔脾气。所以就让庞固恩一直骑乘着。 路途中,庞固恩也直接感受到了“龙驹”的不一般。 红毛白龙马走起路来,别管多坑洼的地面,也是健步如飞四平八稳的。 庞固恩坐在它身上,就仿佛是在一条四平八稳软绵绵的毛毯上一般。说不出的安逸。 这史家不愧是世家大族,豪门顶流。坐骑就是不一样呀。 而且,红毛白龙马的素质也很高。说往前就往前,说往后,就往后,一丁点儿都不像庞固恩的那匹白龙马。 虽然白龙马也是匹千里坐骑。但是无奈太色了。看见母马就走不动道。就现在还在红毛白龙马的屁股后边跟着的,被踹了好几脚去还上赶着… 哎。回头还是阉了。 有了龙驹的加持,庞固恩跑起来风驰电掣,并很快便带头,引导着这一队人,在日出之前回到了驻地。 回到驻地之后,赵开山高兴极了,对于庞固恩也佩服极了。 多亏了庞固恩的出手,他终于能对史纯有一个完美的交代。也多亏了庞固恩,赵开山能剪除掉马匪对于自己队伍的影响。 因为感激,在第二天,赵开山进城送别的时候,他破例对着庞固恩三跪九叩。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 大礼结束,赵开山又送了庞固恩实质性的好处。具体说来。有毛皮一百张、茶砖五十、生丝十斤、解暑用硝石二十斤。。并答应把周老六的遗孀和武一七带来,当庞固恩的内…医生。 相对于那些“名贵礼品”。庞固恩自然更中意武一七和周老六的媳妇。 因为他们是人才。而在大行朝,在鸟不拉屎的狗尾巴屯,最贵的东西。就是人才和能当坐骑的人才。 第八十三章 第一裱糊匠的日常 …几天以后,康江省,平章府。 平章陆远焦头烂额。 前几天,有不要命的悍匪偷袭了本省一号领导。右丞相达满都。 虽然说最后一刻,悍匪的刀被花魁一捧雪给阻止了。但人家也杀了三个阿儿班的牌子头和一个札温。 整个丞相府血流如河。右丞相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要求限期将悍匪捉拿归案。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所谓省里三把手兼第一裱糊匠的陆远自然当仁不让。 可一连查了七天,竟然连刺杀者的名字都没搞清楚。 其实,也不是没搞清。 杀死阿儿班亲随的刀法利索,且破坏力极大。每一刀不光能让脑袋搬家,还能溅射出一丈多长的血红。 这刀法太经典了。一看就知道是长刀门所为。而长刀门所剩下的唯一嫡传弟子,只有一个——麻花姑。 麻花姑,这是个让陆远最为头痛的名字。 这女人,来无影去无踪,背后藏着一口妖刀,专干打家劫舍,杀富济贫,绑票人肉,采阳补阴的勾当。 因为干的事情太过于凶残,故而麻花姑人送外号玉面大凶罗刹女。是康江行省最大的一股匪患,也是大行朝境内最可怕的女土匪。 女匪麻花姑在地面上的案底很多。 她的累罪有且不限于杀了十二个员外郎,七个官军的牌子头,三个一品大员或者王爷的直系亲属或者管家,外加二十二条狗。 她和其手下的罪行,堪称罄竹难书。朝廷也曾经数次派兵围剿。 但,土匪这种东西,和一般的军阀、叛军不一样。人家非常明白自己的地位和定位。躲避在深山里,采取敌进我退,打了就跑的策略。 纵然军队再多,可面对着她藏身的茫茫汝山和那些狼牙一般的山峰,真的是毛用没有。 所以,打不到。就算是告诉达满都是人家干的,他和他的铁骑也打不到。 既然打不到,那聪明的陆远就不能那么说话了。 毕竟,堂堂右丞相被袭击已经够丢人的了,如果再找一个他根本达不到的“小目标”给人家,那不是变着法地打人家脸么。 这还让咱康江省的右丞相往哪里放脸? 陆远是懂官场的,一个三把手,怎么能打顶头上司的脸呢? 觉悟不允许,基本原则不允许。 所以不能把麻花姑的名字报上去。 得换个目标。换一个右丞相大人能达到的目标来做靶子。 然后胡乱出勤绞杀一下,甭管能不能抓住人,运动要搞,要大搞。然后再从省里大牢找几个替死鬼当“白鸭子”,混乱砍了,作为成果交差。 完美。 平心而论,陆远的这番操作有些太魔幻了,连他自己都感觉麻烦。 所以,陆远这几天才焦头烂额,为的就是从长长的土匪名单中摘出那么两个有能力砍丞相但能力又不强的,从长长的囚犯名单中找出那么两个可以砍,且砍了家属还不会找的交差。 这可是糊弄人的最高境界。马虎不得。 于是,陆远连续两天没睡觉了。 第三天的清晨,陆远红笔继续在土匪的花名册上晃晃悠悠。忽然就有一个小厮闯进门了。冲陆远磕头道:“大人。大喜事,大喜事!” “你那么大声干嘛!”陆远被惊得一哆嗦。随后又道,“我说了。小羔娃的那孩子不是我的。日子对不上。让勾栏里的那些别再来烦我了。” “额,”小厮汗然。回道,“大人不是这事儿。是赵开山回来了。” “赵开山?!”陆远眼珠子一转悠。仿佛看到了救星。 陆远是知道赵开山的能力的。也知道大衙门里干过的人里,只有他有本事和麻花姑交手。 上一次虽然侥幸让麻花姑逃了。但那件事儿是由诸多偶然因素凑成的。并不代表赵开山打不过麻花姑。 此时,正是陆远需要人才的时候呀。 虽然抓住麻花姑他不指望了。但利用赵开山的本事和他马帮的人脉,抓一些次一等的土匪来交差,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乎,一个大胆的计划,在陆远的脑子里成形了。 “嘿嘿嘿!” 于是陆远急忙道:“快快,叫他进来。进来!” 小厮闻言点头,随后去了。 没多久后,赵开山来到了平章府上,冲老上司行了跪拜大礼。 陆远是会看人的,望着向来桀骜的赵开山如此恭敬,便知道这货有些激动。 于是他想当然地问道:“赵铺头是有什么好消息带给本官吗?” 虽然已经不是公门中人了。但陆远依旧管赵开山称为铺头,既是话术,也是人心。那赵开山听了之后,自然越发感激。 赵开山将怀中的一封信件取了出来,放在了陆远的手中。随后又告诉他道:“大人。这是史纯史大人托我给您带来的一封信。另外他还送了两匹好马来孝敬您。” “哦?”陆远闻言,眉毛一扬。立刻如计算机一般将有关于史纯的各种文档调阅了出来。 史纯可是个人物,有能力,有素质。最关键的是,西番的官是军政一体的。等于事实上的军阀。 而且史纯带的是朝廷正二品的印信。他这个正四品的平章和人家不可同日而语。 如此的大员,平章陆远平日里想巴结极不容易。他怎么会反过来给自己写信呢? 好奇和激动中,陆远急忙把信札拆开来看。 旋即,他震惊了。 史纯信件的前半段特别“正常”,是告诉史纯。说他大侄子史出杰在他的手下做事,劳烦多多照顾云云。 史出杰是江南史家未来的族长。他到那里,聚光灯就跟在那里。以至于自其上任以来,有关于史出杰的“人情信”,陆远和别的领导已经收到不下一两百封了。 这些人情信,有史家的族亲,有江南右丞的旧部,都是显赫之人。 但若说最显赫的,无出史纯其右。 史纯这个马政官,那可是手握一万番骑,并给和世祖皇帝亲征过金顶汗国的重臣。能让他亲笔托付的人,陆远只见过两个。 一个是这封信上半段所说的史出杰。 另外,一个,则是这封信下半段,千叮咛,万嘱咐的庞固恩了。 第八十四章 大行精英 史纯嘱咐陆远要照顾好自己的侄子,这并不让人意外。 但笔锋一转,史纯接下来的话,就让陆远有些摸不着头脑甚至魔幻了。 史纯竟然告诉陆远说,史出杰有一个结拜的大哥,也在陆远手下工作。 此人非常之能干,也和史出杰志同道合。而且更难得的是,据说此人和陆远也有姻亲之情。 因为这些工作和亲属上的关系,史纯才所以休书一封。表示陆、史两家要巩固传统友谊,要让友谊的花朵在下一代人身上也开花结果。 语罢,史纯又笔锋一转,说出了自己的另外一个想法。 他在听说了史出杰那位大哥的“英勇事迹”之后,十分佩服,也十分看好。 所以他动了一个心思,想把自己小女儿。史豆豆嫁给史出杰的这位结拜做正妻。 史纯的想法很美好。只是对于史出杰的这个大哥,史纯没有,也没法子实地考察。 但是在听说了陆远和这人的关系之后,他便觉得陆远可以帮助自己完成实地考察。 所以,他才将考察史出杰他结拜大哥的事情,交给他和史出杰二人共同完成。 临了,史纯千叮咛万嘱咐,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要让她嫁错了人家,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而且在史纯眼里,这件事儿事关史、陆两家的未来。也确实值得陆远费劲。 至于史出杰大哥的名字,书信最后才提了一笔。 他叫庞固恩。 “庞固恩?!”陆远在史出杰书信的最后看见这个名字的时候,下巴几乎张到脱臼。 庞固恩陆远当然还记得。因为这个人刚破获了白莲会和王四郎的案子没多久。 说起来,庞固恩也是陆家的小叔子。史家如此看重庞固恩,陆远应该高兴才对。 但很遗憾,陆远高兴不起来。 作为省里的大领导,陆远知道庞固恩虚衔一大堆,其实一个有用的都没有。他是庆王府的人,却没有王姓,他是陆家的小叔子,却和陆家没啥实质性的厉害关联。 这样的人,其实是个独门独户。史纯听信史出杰的“鸳鸯屁”,把小女儿嫁给他,那还不如嫁给陆远。这样才是对陆家真正有利的行为… 咳咳。虽然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呀。 虽然对庞固恩很看不上。但是史纯的话陆远不得不当真对待。 所以在看过那封信之后,陆远又对庞固恩道:“开山。我记得你的马帮,是路过庞固恩的驻地的?见到这人了吗?” 对问,赵开山点头道:“正是。我见到庞大人了。” “哦?”陆远听了赵开山的回答,已经有些小吃惊了。 因为陆远是和赵开山共事很多年的。对于这人的脾气很清楚。 当差的时候,此人性子很傲。再加上又是紫衣铺头。所以很不把一般的小官放在眼里。 像庞固恩这样只有六品的官员,赵开山汇报的时候,向来是直呼其名的。 可如今,他却主动地叫他大人。 足以见得,此人给赵开山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以此推论,他俩之间,也俨然有一些深入的交流。 于是,陆远问赵开山道:“这个庞固恩是个什么样的人。能不能与我说上一说?” 果不其然中,赵开山先是夸赞了庞固恩一番。最夸张的是竟然说此人“善于推论,长于破案”。 这几个字听在陆远耳朵里,宛如惊雷。 须知道,陆远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听过大马屁的。寻常人的夸赞,就算是捧出花儿来他也未必会动容。 但赵开山他不是一般人呐。 大衙门的吏员中,论办案经验,办案本事,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能够超过他。他的辞职甚至可以说完全是一个意外。 如果庞固恩能让这样的人说出“善于推论,长于破案”的结论。便足以见得此人的能力和本事。 而且细细想来,貌似和庞固恩深入过的人,对他的评价都不低。 史出杰、赵开山,甚至还有大世子妃… 但陆远还是不能信呐。毕竟相信他厉害,对于自己又没啥好处。 于是,赵开山越是溢美庞固恩,陆远就越是谨慎。 听完那些话后,陆远问赵开山:“你说他长于办案,善于推论。可有真凭实据?别拿以前的案子说啊。那些事情官府已经有了定论,是我和史出杰的功劳。” “不说旧的,只说新的。”赵开山忙不迭将庞固恩协助自己找到红毛白龙马和四十大盗的事情与陆远详细讲述了一遍。 而后,赵开山又告诉陆远道:“实话告诉大人。我作为马帮的魁首,自认也是很懂马性的。但是和庞固恩比起来,那真是星光比之皓月呀。” 说完,赵开山又二次感叹:“能让史出杰的马那么服帖的人。我这辈子是头一回见。” “哦?!”陆远听了赵开山的话,双眼放光。 作为官场的猴子精,陆远永远比旁人想得多,想得远。所以他双眼放光,不是因为庞固恩帮助史出杰又找到了马。而是因为这件事和金香儿那件事一样,又可以拿来给自己做文章,添政绩。 陆远寻思:这史纯的马是四十大盗劫的。而四十大盗是西门关外的土匪,山高皇帝远,康江省的官差管不到呀。 既然管不到,那么把刺杀右丞相的帽子按在这帮人头上,不就很好了吗? 至于马匪入关,欺负右丞相的理由也很好找。 那帮人是老兵,也曾经远征金顶汗国,也曾经跟随大汗和世祖皇帝立下过汗马功劳。但到头来,只因为良民的身份比皇族、狼民低一等而没得到抚恤金。甚至有的回家之后,还发现自己的老婆被狼民掳掠入了勾栏。 这既是矛盾。有了矛盾,那一切就都好解释了。 对!就说是马匪干的一切。这样一来,还能顺带把帮助史纯找到龙驹的事迹收揽在自己的身上。 美哉! 随着所思所想,陆远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也在那一刻。他甚至都有点喜欢上这个庞固恩了。 回头得去了解一下他这些小叔子。要是真有用,还顺带可以告诉老爷子,看他的定夺… 正好也顺道看看自己的姐姐。如有可能,就劝说她弃佛入俗,再改嫁一个更好的官僚,也是不错的呀… 第八十五章 开始建设 赵开山离去之后,庞固恩过了几天好日子。 把武一七招揽到自己门下之后,庞固恩对其委以重任,让他负责管理马圈和牛棚。同时还让他利用手头的药材开了个对外的兽医馆。 这是一桩德政,把狗尾巴屯的屯民稀罕得不行。又因为这开兽医馆的事情切关他们的利益,所以庞固恩收获了大量的赞誉和尊重。走在街上,就连小孩的儿歌都变了。 他们唱道:“娘生我,爹养我,将军爷爷照着我。 有了医,好养猪,等到年关卖一头。 三两银,入兜兜 买个炮仗吓妹妹…” 庞固恩听了这二哥,非常惬意。 听听,他们官自己叫将军爷爷了! 从今天起,咱也是能称爷的人物了。 其次,庞固恩把马匪留下的土豆进行了妥善地处理。 那些土豆,被庞固恩交给了宛儿。宛儿按照庞固恩的吩咐,切成小块,将它们一部分种植在庞固恩将军府的自留地里,另一部分则放在了地窖中做存储。 根据庞固恩的想法,这些明显的野生土豆需要经过一两个子代的适应,才能长出适合狗尾巴土壤的品种。到时候庞固恩也将屯里的地培育好了。便可以试着进行推广。 弄完土豆的事情之后,庞固恩又把精力放在了那个魔童的身上。 白莲会索要的魔童被找到之后,便由宛儿和宛坨照顾。 后来,宛坨因为刘三刀的冲撞而断了肋骨。照顾她的事情便成了宛儿一个人的。 宛儿自从用羊奶喂养魔童之后,那丫头便好了很多。至少没有再吐过食物。 有了食物的滋养,魔童原本干瘦至极的身体便一点点地开始了康复。 到庞固恩又一次去地下室看她时,那丫头已经有了人的样子。头发也重新变得黑了一些。 但即便如此,那魔童也并没有因此而有实质性的好转。她依旧紧闭双目,陷入一种深深的,昏迷的状态。 昏迷,就意味着庞固恩不能问她的身世和来历,也就意味着庞固恩还不能知道这人和白莲会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瓜葛。 看来,还得再等一阵。 虽然还有许许多多的隐忧,但庞固恩的屯田也算是进入了正轨。因为“菩萨”的发落和庞固恩新农村运动的开展,狗尾巴屯里的屯民也变得好管理了许多。见到人都和和气气的,全然没了与官府的那种紧张和桀骜不驯。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仲夏时节。狗尾巴屯因为是山区,昼夜温差大,豆苗长势也算喜人。一幅男耕女织的美丽画卷,开始出现在了庞固恩的眼前。 而望着这一幅和谐的图景,庞固恩在高兴之余。心里又有点痒痒了。 狗尾巴屯不比于现代。没有互联网,没有大电视,就连早些年上山下乡的农村电影队都没有。 在这种完全原生态的环境里,待的时间长了。便难免感觉有些无聊。 于是,庞固恩想出去转悠一下,看看别处的风光。 去哪里呢?庞固恩有点犯难。 庞固恩是个屯田将军。刚刚述职,按照规矩,是不好随便离开自己的封地的。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先在自己的封地里转悠转悠了。 于是,庞固恩想起了他从王四郎那里弄来的地图册。 那个地图册记载了许多有关于狗尾巴屯周遭的秘密,庞固恩打开地图。从中找到了大仙楼,找到了许多细小的村庄和隐藏在山间的小道。 这些内容,都不是庞固恩的官方地图所有的。但是却让他脑洞大开。 特别是被标注在西北角落的,那个据说是王四郎先祖找到欢喜佛像的山洞。 山洞的传闻离奇诡异,萦绕在庞固恩的心头。 为什么王四郎的先祖说那山洞里有神仙宫殿?就算有神仙宫殿还在不在山洞之内?那些让人一触就死的毒气是什么?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神鬼和神仙? 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很让人着迷。 但先前庞固恩因为一系列的变故,根本没有时间去打听或者实地考察。 眼下,庞固恩终于有时间了。 所以他想去看一眼。 不过,庞固恩现在的身份和平时不太一样了。就算是去那神秘的地方,也不能一个人不辞而别。 必须找人商量一下,还要带些得力的手下以防万一。如果还想要稳妥的话,还可以等到嫂嫂从陆家的本家调来的家庭教师到来,再和自己一起去。 只是,到现在嫂嫂那边也没啥正经消息,真的很让庞固恩着急。 虽然有关于洞穴的可能性和假设很多。但庞固恩知道自己光想是不解决问题的。 于是乎,在看过魔童的当天下午。庞固恩揣着地图,去找了自己唯一能谈论事情的文官——庞光了。 庞固恩找到庞光的时候,庞光正在统计屯堡里幸存的母猪和母羊的数量。 在庞固恩将地图拿出来,并指明那座神仙洞的位置之后,庞光颇为严肃地思考了许久。 “神仙。我是不信的。但若说里边有宝藏,到很可能。” 庞光先给了庞固恩一个定论,而后又对此解释道:“咱们搜查王四郎的金库时。只找到了五千两。而王四郎可是此间最大的地主和祸害。他家经营了五代人。若说只有五千两存银。我感觉不太可信。” “有道理。”庞固恩点头称是。随后又道,“既然王四郎那么能藏匿东西,把银钱藏在深山古洞里也是有可能的呀。” “话是这么说。但是不能随便乱进去。”庞光又建议庞固恩道,“主公。还是先找当地人问一问。确定了那洞的情况和传说。咱们再选精干人去就好了。” “嗯!”庞固恩点头,而后吩咐庞光去办了。 没多久,庞光便找回了几个远属于王四郎的,刚刚“转正”的手下。 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按理说对于周遭山区和溶洞的情况应该非常熟悉。 但是出乎庞固恩意外的是,那些人听了庞固恩的问话,脑袋竟然摇晃地和拨浪鼓一样。 更离奇的是。他们告诉庞固恩,庞固恩所说的那片地方乃是狗尾巴屯的一个禁地。从来就没有人敢去。具体原因大家谁也不太清楚。 如若再细问,他们便只能模模糊糊地说,老辈子人传言,那片地方有什么很不好的东西。不是有土匪出没,就是有大仙、妖媚之类。 总之,不干净。 第八十六章 新人入坑 被村民视为禁地的洞穴反倒激发起了庞固恩更浓厚的兴趣。 但他依旧没有莽莽撞撞地去。 出于安全考虑,庞固恩认为还是在去那洞穴之前,了解更多的东西,有备无患的好。 毕竟,王四郎的先祖于那地图上再三强调,洞穴并不是善地。 但既然自己的手下人不知道情况,那就只能在屯堡里寻找更有可能知道的人来问了。 探寻古老的禁秘,件事儿并不容易。但好在庞固恩于这方面有特权。 毕竟,他是狗尾巴屯最大的长官,可以随意调动村里的资源。又刚刚树立了良好的威信。 威信这东西,不就是在这个时候用的吗? 随着心中所想,庞固恩发了个榜文,和全屯堡的人征询有关于西北放那古洞的有关线索。一条线索,换一个鸡蛋。 老百姓一听他们爱戴的将军征集线索,都很踊跃。于是乎在将军府的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一时间,庞固恩获得了大量的有关于古洞的线索,但很遗憾,有用的不多。 有的屯民说,那里曾经是大仙楼中狐大仙的修炼之地。 有的屯民说,那是土匪麻花姑的巢穴。 还有的屯民说,那是更远处,山神黑瞎子的厕所或者后门。 传闻不一而足,但有一件事儿庞固恩却是渐渐肯定的。 那便是后山中,确实有一个超然的存在。 废话! 这一天从中午到晚上,庞固恩送出去八十多颗鸡蛋。这导致宛儿给他晚饭制作的鸡蛋汤直接变成了泥鳅汤。 当然,泥鳅汤也没啥不好的,庞固恩这两天显得无聊,正好和宛儿趁着吃饭的时间聊聊泥鳅的长短,也是很有益身心的娱乐互动。 可就在他刚把自己的泥鳅准备拿出来的时候,他的房门外突然传来了粗鲁的敲击声。 突然不能捉泥鳅了,庞固恩自然不太高兴。但置若罔闻也不合适。 于是,庞固恩便走到门口。问道:“谁呀!没啥重要的事儿分别汇报了。我有事儿。” “有人要见您。”一个小厮回应庞固恩。 庞固恩闻言,非常不满意道:“又是领鸡蛋的?告诉他蛋没了,鸡正准备,明天早点来领。” “不是领鸡蛋的。是一个男人。”小厮告诉庞固恩,随后又道,“那男的说自己是什么,什么…八学宫派来的。” “学宫?”庞固恩听了这两个字脑子骤然一紧。 而后,庞固恩急忙接茬道:“是不是八坤山学宫?” “对,对,对!就是八坤山学宫!”小厮回应庞固恩,并又道,“具体的人家不和我们说。非要见您。” “明白了。我马上来。”庞固恩说话间,恋恋不舍地望了一眼身边的小宛儿。 “泥鳅晚点来吃。”留下一句无奈的话后,庞固恩穿戴好衣冠,走了出门。 八坤山学宫,是江南陆氏的大本营。虽然庞固恩没有亲自去过那地方,但是通过嫂嫂对那里“人才济济,能人辈出”的形容,庞固恩还是相信那里的势力的。 十几天前,当庞固恩送嫂嫂回家的时候,嫂嫂亲口答应庞固恩,要送一位从八公山的武道教师来帮助庞固恩增加武力,训练队伍。 听了这话,庞固恩喜出望外。感觉这是他目前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毕竟,庞固恩屯田的环境不是很好。北有强邻麻花姑,西有大仙狐狸精,头顶还有个随时会降下神罚的皇帝,以及看自己极端不顺眼的大哥。 在这种情况下,低调和自保无疑是很重要的。 低调,庞固恩选择了佛门。因为在和佛的接触中,庞固恩找到了一个别人从没有发现的好处。那就是佛门可以把功德都归结在佛祖和菩萨身上。 那大德皇帝再狠庆王府,再怎么想整人,也不会整一个整天靠做梦来破案的“废二代”。 自保,庞固恩就比较困难了。 毕竟,狗尾巴屯城建荒废已经,别说城墙,就连个像样的城门都没有。放眼望去,土黄色一片,完全处于半废墟的状态。 更麻烦的是,庞固恩没有常备军,手下人也没有能打的。他这个样子,别说对付麻花姑那般的悍匪,就是随便来个贼,他那些继承自王四郎的弱鸡手下能不能抓住,愿不愿意抓人,也都是个问题。 所以,嫂嫂给举荐来的这位教官,那真是好教官。虽然是个男的,不能当叫官使唤,但是叫他帮自己训练一下军队,顺便教自己怎么打拳,想必也是绰绰有余的了。 带着这个美好的预期,庞固恩急匆匆地出了房门,转瞬跟随小厮来到了讲茶大堂中。 旋即,庞固恩看见了一个身材魁梧的怪异男人。 这个男人有络腮胡子,有一米八的大个头,肤色如铜,面色沉稳,看上去非常老成持重。 这是个阳刚味道很重的男人。之所以庞固恩感觉这人奇怪,全在于他的头型。 这人不似狼民那般,把头发拴成两个辫子。也不似良民那般,将头发盘成发髻。 这个男人,将自己的头发分成两股,梳成丫头髻。 丫头髻?这是小孩或者童子或者童女才弄得发型。一百来说,七八岁的始龀之年后,便都不这样梳妆了。 所以,当庞固恩看见这魁梧的男人头上顶着两个七八岁孩子才顶的丫头髻。而且还用红布包起来的时候,就感觉特别违和。 你丫当自己是哪吒吗?还是冷笑话里的哪吒? 当然,虽然对于这违和的装扮十分不感冒。庞固恩也不好当着人家的面指指点点。 毕竟是教头,所以见面之后,庞固恩对他略微拱手。而后问道:“您是?” 对问,这位教头也是非常懂礼。虽然他眼神中透着自信和高傲。但还是冲庞固恩深鞠躬。而后又道:“启禀大人。鄙人姓李,名三郎。是大世子妃的伴读书童。” “哦?!”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感觉好神奇。 嫂嫂有一个这么大的伴读书童,可怎么从来没见过呢? 因为好奇,庞固恩就多问了几句李三郎的来历。 而也随着问话,庞固恩才知道了这位李三郎同陆菲菲家族的特殊关系,以及他脑袋上顶着这么一个奇葩头型的原因。 第八十七章 刘三郎 刘三郎在见过庞固恩之后,先是简要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来历和身份。 刘三郎上来先告诉庞固恩说。自己原本是陆氏家族的一个书童。而且到现在从严格意义上说,其实也是一个书童。 而后他又强调,别看他是书童,但是本事却非比寻常的书童。 此人自小学习锻体武道。基础功夫扎实。因为性格憨厚,为人忠诚,才获得的入学宫做书童的机会。 刘十三当了书童之后,对武道颇有研究。才三十余岁。便达到了武道五品的高深程度。如果放在仕途上,已经可以做大官了。虽然比不得庞固恩这种,但当个赵开山那般的大衙门捕头,也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人家感恩,所以始终不愿意离开陆家的八坤山学宫一步。纵然已经成年,但因为没得到主人陆菲菲的认可。所以始终以书童自居。 这,也就是为啥他始终捆着一个丫头髻的原因了。 “额,”庞固恩听刘三郎说到这里,嘀咕道,“我嫂嫂嫁人了。确实不适合带着你。你在学宫任教,也没时间和她辞别。你这是卡了个bug呀。” 庞固恩说完又好奇地问:“那这次为什么你愿意下山了呢?又是因为我嫂嫂的授意。” 对问,那刘三郎点头却又摇头道:“我下山来此支教,确实是陆大小姐的示意。但是若说只有她的意思,却也是不能够下来的。” 说完这个,刘三郎重点强调道:“其实。这是陆家家主,我们学宫的学正,陆顺风的意思。” 陆顺风! 庞固恩微微点了点头。 庆王府毕竟和陆家是有姻亲的。所以若说庞固恩一点儿都对陆家不了解,也不可能。 至少,他对于陆顺风这个名字,便是有一点耳闻的。 陆顺风,大名叫陆吉,是平章陆远和大世子妃陆菲菲的亲爹。今年得有七十多岁了。 老爷子早年是在京城为官的,且和老庆王关系不错。后来四十多岁上不知道遇见了什么事儿,便辞官回乡,安心办学,职业生娃了。 陆老爷子急流勇退,对于陆家和良民世族阶层来说。是个大损失。 但几年之后,便无人不夸赞陆老爷子的高明了。 因为几年之后,庆王夺嫡失败,被“下放”到了康江行省。后来,京城里又因为皇位的事情,起了几个大案子,他那些老臣在新皇登基之后,无不感到自危。 只有陆老爷子,因为交权早,放手快,而没受到啥实质性的波及。 只这一点,便足够说明陆吉这位老前辈乃是一个站桩的高手。 看来,陆家的势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而陆吉能亲自批准,让刘三郎这样的人来给自己当教员,也足够说明庞固恩在路吉的心中也算是有了一号的。 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儿。 但庞固恩听了之后,却并不是特别高兴。 武道锻体?现在不是很流行呀。 庞固恩虽然没有啥大本事,但是对于大行朝的修炼体系,也算是有点了解。 因此他知道,在大行朝的修炼类型中,武道是入门门槛最低,上线最低而且还特别费钱,费精力的。 在武道之内,又根据用途的不同,分为“锻、速、器”三大流派。 这三大流派中,锻体一派练习的是肌肉和筋脉上的力量。强调八块腹肌,抗打击能力和徒手接白刃之类。有点类似庞固恩穿来的那个世界的散打选手+举重队的集合。 速度一派则是练习身法、潜入、暗杀、刀枪等杀招。用于临阵作战,杀人取命等。十分像特种兵。 最后一种器械类,则是练习开弓、放箭、拉弩、暗器等等。很像忍着或者刺杀团的本事。 三大武道类型中,器械一类有点上不来台面。所以多是正规军和各大组织、世家里的“暗部”偷偷修炼。其本领往往也是秘不外传的。 故而市面上多见的,就是锻体和锻速二类。 而这两类之中,锻速一派。又占绝大多数。 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 人毕竟都是取巧的。拿刀砍人不比拿拳头砸人香甜吗?拿鞭子抽打,不比拿手掌拍打舒爽吗?至于抗打击能力什么的。傻子才去刻意修炼呢。回头我有那功夫,还不如花点钱,买上一副铠甲,或者花点钱,多雇佣些人手来得实在。 总之,练习锻体术的人不容易出实战效果。 这一点,也在麻花姑和刘三刀的作战中展现得明明白白。 所以,庞固恩有些不太愿意接受这位锻体高手的指导。 但人家毕竟都来了,庞固恩也不好给哄回去。 而且,他至少也是五段体的水平。理论上将也是赵开山级别的高手。 这对于庞固恩这种小地方的屯田将军来说,不但够用,而且绰绰有余的。 有此想法,庞固恩还是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随后,他又问刘三郎道:“三郎大哥。不知道为什么我嫂嫂要让你来指点于我呢?” 庞固恩还算亲切地问话并没有换来刘三郎的微笑。 恰恰相反的是,这位刘三郎大拳一抱。当即义正词严道:“大人!我来的时候,陆学正和我讲了。在这里,你是主公。我是下属。除了教导锻体的时候。你要把我当个奴才看。” “额,好!”庞固恩尴尬地点头。 “既然是奴才,那我怎么配被你称作大哥呢!”刘三郎告诉庞固恩,随后又道,“所以请你以后不要这么客气地对我说话。如有事问,只需要叫我一声小刘子就好了。” “额,好。我试着适应。”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换了个口气问对方道,“小瘤子呀。我嫂嫂为啥感觉你适合教导我呢?” “哦。因为陆大小姐认为你身子虚。”说话间,刘三郎冲天一拱手,又道“大小姐说了。务必让我把你教导成硬邦邦的,雄壮威武的好男儿。只有这样,才能完成佛陀的嘱托。” “啊?”庞固恩听了这话,面色有点不好了。 嫂嫂是这么吩咐的吗? 她要刘三郎把自己改造成硬汉好男儿。 日后,这嫂嫂不管定要怎么使唤我呢… 第八十八章 硬汉好男儿 其实庞固恩细细想来。嫂子说得也没错。 多年在庆王府里酒色财气的生活,确实严重腐蚀了庞固恩的意志和身体。 别的不说,只说和金香儿一起吃夜宵的时候。 头几天还好,后几天就真的有点力不从心了。 当然,若细论起来,庞固恩感觉这事儿也不能全怪自己。 毕竟,谁知道金香儿会那么多绝活呢。 丞相府的家婢,在接触之前,连庞固恩这样的王府世子都无法想象。 … 突然间,感觉嫂嫂对自己好好。 须臾后,庞固恩脸上阴霾全无,而后他望着刘三郎那魁梧的身材,突然就想到了一个他绝佳的用处。 庞固恩自从用计谋把王四郎的人清洗了一遍之后。便只剩下了一帮洒扫打水,看家护院的“杂兵”。 那帮人,打架的时候撑撑场面还可以。但真要是有什么大事的,比任何人跑得都快。 这一点,庞固恩在鞭打胡三太爷树的时候,感受尤其深刻。 可以说,当时若不是有史出杰的令牌和庞固恩的计策镇着,这帮人肯定带头跳反。 庞固恩对于这些“小混混”的低劣表现,早就看不顺眼了。可无奈于他还得继续用这些人。 所以庞固恩老早就知道,必须得想个办法,找个由头,好好地杀杀这帮人的心眼子。让他们知道咱也是爷了。不好惹了。 于是,庞固恩在给刘三郎看茶的时候,又对他道:“刘兄弟。你既然是锻体五品。那肯定会不少绝招了?能不能和我以及众位兄弟们展示一下。不是不相信你啊。是大家都想见识见识。” “叫我老师便好了。”刘三郎回了一句。脸上露出了得意的色彩。 随后,刘三郎伸出手,对着庞固恩道:“庞大人。练习武道之术,必须因材施教。所以,我想先和您搭搭脉。” “搭脉?”庞固恩诧异,“啥意思?” “就是先看看您的体质如何。”刘三郎语罢,又告诉庞固恩道,“在咱们东洲。有凡体、灵体、紫微体、神魔体和圣遗体五种体质。由低到高,体质越好的人,修行起来也就越快。” “哦。”庞固恩点头,随后又道,“这么说。我要是遗体,那我立马就能成仙?你靠搭脉能看出来?” “是圣遗体。”庞固恩纠正,而后道,“靠搭脉弄不出来那五种体质。只能分辨出您的心脉跳动得是不是够强。勉强能分出你是凡体或者灵体,以及你这个凡体是平凡体,中凡体,超凡体,灵体是平灵体,中…” “好好好!我了解了。”庞固恩说话间,“又问,那别的血脉你认不出来啊?” “再往上等级的血脉,就不体现在脉搏上了。”刘三郎无奈摇头,“有更高等级血脉的人,往往不是身有金光,就是背负国运。不是我等凡夫俗子所能看懂的。” “哦,明白了。”虽然不是很懂,但庞固恩还是对着刘三郎点了头。 而后,他伸出手:“您赶紧试试。我也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血脉。” 刘三郎点头,随后和庞固恩搭脉。 紧跟着,刘三郎的眉头紧褶了起来。 这脉象,不对呀。 “怎么了?”庞固恩见对方是那个脸色,便急忙追问道,“我脉象有问题?” “额,怪哉…”原本准备装一把老油条的刘三郎脸上浮现了震惊的神色。 收回手之后,刘三郎望了望讲茶大堂中的那些侍奉的小厮。 随后,刘三郎又告诉庞固恩道:“庞大人。能不能把左右屏退。否则您脉象的情况…不太好说。” “没问题,没问题。”毫不墨迹的庞固恩挥舞手臂,隔绝左右。 而后他又好奇地催促:“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从我的脉象里听出了什么动静?” 对问,这刘三郎终于点了点头。 而后,他对庞固恩拱手道:“恕在下直言。您那脉象…与喜脉无二呀。” “哦!这是好事儿呀,喜…脉?!”庞固恩因为震惊两个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掉落出来。 在第一次的震惊之后,庞固恩又抓着刘三郎的手道:“为什么是喜脉?” “大人不要慌张。这…我也不懂。”刘三郎一脸无奈外加震惊道,“您的脉象里,生机勃勃。一看就是灵体上品的资质。虽然有些气血两亏,肾虚肝损。但听上去也是很厉害了。只是…” “只是什么哇?你不要吞吞吐吐。”庞固恩催促。 “只是…脉波不稳,且有一大一小两个明显的波峰和波谷。”刘三郎一脸为难道,“一般来说,脉分两条。是一身两命的情况。所以说,您可能是肚子里有小生命了。” “额。”庞固恩听了刘三郎的话,感觉这人又憨厚又有点死脑筋。 “老师所言甚是呀。只是…我是说只是哈。有没有另外的一种可能。比如…我是个男的。他生不出孩子来。” “这种可能也是有的。”刘三郎点头,但看着庞固恩那冰冷如刀的眼神,便又急忙改口道,“不!你说的这就是事实呀。您分明是个男人,不是人妖。所以说肯定是有另外的情况,比如…” 犹豫了半天之后,刘三郎终于想出了一个。 而后,他告诉庞固恩道:“比如您中蛊毒了,又或者中邪也是有可能的。” “蛊毒?”庞固恩念叨着这个词,随后又问,“这怎么讲?” 对问,那刘三郎回答道:“蛊毒,就是别的阴霾生物附着在您身上的寄生。当然中邪的情况也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据说人的脉象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原来如此。”庞固恩点头了然。 “当然。这些东西我说得也未见得准。”刘三郎吃不准自己的判断,所以又回护了一句道,“我不是医师,学脉理只是为了教导徒弟。不能确切的查出您身体的病症来。” “我懂了。既然吃不住,那你就不用过分操心这件事了。我有医生,马上也过来了。等医生到了,再让她给我做个全方位的体检。” 庞固恩说完这些点头。随后又问刘三郎道:“你只需要告诉我。我这身体适不适合练武道就可以。” 对问,刘三郎的脸上泛起了异常羡慕的神色。 第八十九章 石器 刘三郎告诉庞固恩道:“大人的血脉如此强劲。已经是灵极品。只是…还有一些隐忧。” “还是那个不一样的脉象?”庞固恩问。 对问,对方点了点头。随后又道:“现在搞不清在您体内造成怪异脉搏的是个什么玩意。锻体之后,就怕反而成全了它。” 刘三郎说完这些又具体分析道:“那东西如果是妖精附体的话,还好说。只需要请两个萨满或者出马帮您降服,定一个契约就好。但如果是蛊虫的话,恐怕就…得找名医才能诊治了。” 刘三郎的话让庞固恩感到很诧异。 在刘三郎身上庞固恩发现了一般的锻体者所没有的品质——学识。 不愧是八坤山学宫出来的人。纵然是武者,知识储备和学识也远远超过一般的战士。这也足以见得此人有当一个锻体教员最好的品质:武道不一定很强,但理论知识一定要丰富。 简而言之,这是位文武全才呀。 能得到这样的全才当小弟,庞固恩由衷地感谢着自己的嫂嫂… 当然,这位全才给自己带来的不只是惊喜,还有惊吓。但庞固恩其实心里对此不做太多的担忧。 毕竟,庞固恩这一阵虽然经历了大起大落,但是自认没有接触过蛊毒或者会使用蛊毒的人啥的。至于妖媚附体… 庞固恩想起了大仙楼的一幕,以及那个从楼顶上一闪而过的白色魅影。 但,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附身也太邪乎了。而且当时在那里的人那么多呢。 相对于被狐狸精附身,庞固恩认为另外一个可能性是很大的。 这个可能,只有庞固恩能想到。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穿越。 庞固恩是从别的世界魂穿过来的。这就意味着庞固恩本身就是一个外来的灵魂,一个外来的“妖”。 所以,被人察觉出脉搏有问题,也是正常的。 如此种种想法,让庞固恩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比刘三郎更早便有了一个判断。 所以,他并不急。 也所以,他拍了拍刘三郎的肩膀。又邀请他去见自己的手下,帮他表演一些绝活,好镇镇场子。 刘三郎初来乍到,对于领导的命令自然不好推辞。 于是乎,在庞固恩将手下那些杂鱼都聚拢起来之后,刘三郎提气运功,先表演了一个胸口碎大石,又表现了一个裤裆拿大顶。直接看得众人惊愕连连,热血沸腾。 那一天,大伙对于刘三郎真的很佩服,纷纷踊跃报名,想学他的神级武术。 这帮人,真无耻,心里想的啥,庞固恩非常清楚。 所以在这天晚上,庞固恩偷偷嘱咐刘三郎。说教导他们功夫的时候,重点教上三路。下三路暂时不用考虑。 原因很简单,这帮人的任务,就是防守屯堡。如果跑得太快,那必然没有必死之心。容易训练出一个个合格的逃兵,而不是合格的保安。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非常震惊地望着庞固恩。还说庞固恩果然有将军之能,治军之才。难怪大世子妃那么看好他… 刘三郎很负责。第二天开始就拿了一份教案出来。带着这帮人开练。 刘三郎炼人的方法很科学。天刚明亮就把庞固恩的手下提起来跑圈,围着狗尾巴屯跑三圈之后,又做俯卧撑,同时还请庞固恩批复转款,找屯里的石匠做了些类似哑铃,杠铃的东西,十几天之后就能交货。 到时候,这帮平日里好吃懒做开小差的家伙们,运动量还能增加一半。 这便是锻体,一切围绕着打造硬爆的身躯为核心。 对于刘三郎的安排,庞固恩很满意。只是他的操典有一部分庞固恩进行了微调。 他告诉刘三郎说,这帮手下人跑步锻炼的时候,应该喊口号。要不然的话步伐不整齐,跑起来病歪歪地显得特别没精神。 至于口号的内容,庞固恩也早为刘三郎想好了。就“一二一”,每次步伐开始乱了,就一起喊“一二三四五六七”进行调整。 如果还乱,那就直接多跑一圈作为集体惩罚。 庞固恩的建议,获得了刘三郎的震惊和好评。 他心道庞固恩果然有将军之能,治军之才。难怪大世子妃那么看好他… 安排好那些狗腿子们的训练科目之后,庞固恩知道自己也该训练了。 虽然明白锻体是一个好入门但难精通的过程。庞固恩还是学了。并吩咐刘三郎不要因为自己是将军,就手下留情。他会的招式最好都交给自己。尤其是下三路。 总之,庞固恩发誓要变成一个硬核的男子汉,八块腹肌的那种。 对于庞固恩积极向上的要求,刘三郎是很佩服的。但是他却告诉庞固恩说,庞固恩现在不适合做进一步的锻炼。 毕竟,庞固恩的脉象太杂了。为了稳重期间,还是等请来医生,做进一步的确认和诊治,才制定锻炼的计划为上。 否则一旦出了差错,刘三郎担不起责任,对整个狗尾巴屯也是天打五雷轰的噩耗。 刘三郎的话有理有据,庞固恩也就从善如流了。 于是在接下来几天,他封了刘三郎一个狗尾巴屯总教头的职位。又过起了睡被窝里一觉睡到中午,吃完饭倒头又睡的枯燥生活。 这样的生活过了大概有两三天,庞固恩过不下去了。 不行,必须得找点事儿干,否则真就成了撒手掌柜了。 可能找什么事情呢? 对于西北方发光古洞的调查陷入了停滞,对于身体的锻炼也陷入了停滞。 庞固恩有心找宛儿锻炼一下传统技艺。但是无奈这一阵宛儿太累了,又种土豆,又照顾哥哥,还得照顾魔童,还得照顾庞固恩的饮食。已经是黑眼圈如熊猫眼了。 这个时候和人家开通宵的联欢会,庞固恩感觉太残忍了。 无奈中,庞固恩只能退而求其次,干一些观察性的工作。 也在这个时候,他想起了为朝廷制作训练器械的那个石匠铺。 而且听宛坨说过,那石匠的女儿长得不错,手艺也很高? 那正好去看一看呗。 第九十章 石匠家的大闺女 庞固恩终于给自己找了个活。 于是,在这一天的早晨。他于家丁们“一二一”的口号声中去了村里唯一的石匠铺处。 庞固恩的狗尾巴屯是个小屯堡,商业活动很弱。但一些基本的东西和配置还是存在的。 比如铁匠和石匠。 铁匠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活人补一些农具。 石匠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活人补一些农具,同时帮死人刻一些墓碑。 石匠是如此重要,但狗尾巴屯的石匠能力有限。让他刻个碾子,做个石锤啥的还可以,让他修建城墙,那是想都不要想的了。 庞固恩带着庞光来到石匠的地界上时,看见那是一个土坯房的四合院。院子不大,也没有砖瓦,但是在狗尾巴屯里,已经算是很体面的住处了。 庞固恩来到石匠的底牌时,里边正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音。 庞固恩敲了敲门,里边的声音应声而停。 紧跟着,一个很漂亮很小的脸蛋从其中伸了出来。 庞固恩一看那小脸蛋,愣了。 宛坨这个禽兽,连七八岁的孩子也不放过吗? 这么早和他说石匠的女儿漂亮,难道想让领导犯原则错误? 我呸! 庞固恩见了那漂亮的小姑娘,有点失望。但是小姑娘见了庞固恩却激动得很。 在和庞固恩对视之后,小姑娘立刻跪拜了下去,紧跟着就冲庞固恩行五体投地的大礼,并又道:“恩公大人!恩公大人!” 也随着她那水润的呼喊,街坊邻里的都围观了过来。一时间有七八个人停留。 庞固恩莫名受人家跪拜,有点莫名其妙。 不过作为一个大领导,他基本的政治素质还是有的。 于是,庞固恩亲自伸手,笑盈盈搀扶起了这个小萝莉。而后快乐地问:“你认识我?” “不敢不认识!”小女孩眨巴着眼睛告诉庞固恩,“是恩公大人救了我。是恩公大人救了我。” 小女孩的话,让庞固恩越发感觉莫名。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没弄清楚自己什么时候救过这女孩了。 不过,就在庞固恩疑神疑鬼的时候,那小女孩的“感恩”却还在继续。 女孩回头,冲着庞固恩喊道:“大姐,大弟!咱们恩人来了。快点过来磕头呀。” 随着小女孩的话,一个虎头虎脑的五六岁小孩,先走了出来。 那小孩还挂着鼻涕泡,他看见庞固恩之后,也随着姐姐的样子跪了下去,猛磕头。 庞固恩本来想搀扶他起来。但却在这个时候,石匠铺的门里又飘出一股桂香味。 紧跟着,一个戴着皮围裙,梳着马尾辫,浑身汗津津的女孩子从屋里走了出来。 庞固恩看见这丫头,愣了。 这丫头看面相,估计有十五六的样子。在东洲大陆,已经算出阁成年。女孩子身上虽然有很多的灰色尘土,但挡不住她的清纯靓丽。 而且更难得的是,这丫头可能因为经常干石匠活的原因,身材非常之健美,且穿得很少,所以庞固恩能看见她手臂上的肌肉,能看见古铜色的皮肤,能看见皮裙下那凹凸的… 不能再看了,要不然流鼻血了。 勉强收回眼光。庞固恩心中暗叹: 宛坨这个家伙,一个劲儿地和我说石匠家的女儿漂亮,看来是早就想让领导犯原则错误了。 真是个狗奴才。 穿皮围裙的少女见到庞固恩之后,表现出了和弟弟、妹妹一样的感激神色。 随后,她带着弟弟妹妹齐刷刷地冲庞固恩跪拜了下去。而后哭着给庞固恩磕头,还一个劲儿地说啥:“感谢恩人”“恩公大人”之类的话。 总之非常动情,动听。 庞固恩立志要做一个平易近人的大领导。所以立刻搀扶起了这位大姑娘。 在之后,他问这姑娘道:“你且慢哭。我到底怎么救的你们…为啥没啥映像呢?” 对问。那壮硕的女孩子略微调整了口气和心态,随后把自己和弟弟妹妹们从庞固恩处受到的恩惠讲了出来。 原来,这石匠家的女子,也是被王四郎拐卖的孩子中的一批。 狗尾巴屯的石匠原本是个体面工作,虽然也穷。但到不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但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以他家也被先前的恶霸王四郎给盯上了。盯上的原因是因为他家有宝——石匠的两个在屯里美出了名声的女儿“英子”和“小英子”。 特别是石匠的大女儿英子,那可是屯堡里有名的“壮美人”。在人牲市场上算“上等品”。这样的货色摆在王四郎的嘴边,他不吃是不可能的。 于是乎,王四郎便抓住了石匠好赌的软肋,设下了一个局,让石匠赔的底裤都快没了。然后手下人一番恐吓。成功地将石匠的三个孩子都“过户”到了自己名下。 原本这些孩子是要在稍后根据客户的需要改造一番,然后卖个好价钱的。 但随着庞固恩的到来,这一切都被终结了。 在后来,庞固恩因为不想做伤天害理的买卖,所以将这姐弟三人放了回去。自然便又成了他们的恩人。 石匠家和那些举着孩子闹事儿的普通人家不一样。对于他们来说,孩子能回来是最高兴的事情。 所以,这些人没有参与那些妇女闹事,也自然对庞固恩感恩戴德。 …说完前因后果之后,英子又对着庞固恩连磕头道:“大人的救命之恩,日后定当深谢。” 随着英子的连续磕头,庞固恩急忙搀扶。并很不情愿地看到了一些容易让人流鼻血的东西。 这英子,身材健美,穿得又这么前卫,完全不像是这个时代该有的装束呀。庞固恩的印象里,也就是晚上的金香儿能与之一比。 而且这可是白天! 英子因为壮硕,所以庞固恩用了好大半天力气,才把她搀扶起来。外人看着好像他俩在摔跤一样。 扶起英子之后,那女孩子也不含糊。直接就把庞固恩拉进了自己家的院子,又是沏茶倒水,又是捶腿按摩。 庞固恩原本想矜持一下,但无奈身体素质完全不允许。 在英子感激而匀称的侍奉中,庞固恩问道:“你爹呢?” 对问,英子的脸色微微变了。 第九十一章 残碑 庞固恩受到英子如此热烈的欢迎,在邻里乡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就连庞光也心中暗叹:我主变得越来越仁义了呀,连粗鄙小民都跪拜迎接,视若父母。我果然有名臣之姿… 当然,庞固恩是不在乎这些虚名的。 “我爹去挑选石料了。”英子给庞固恩做了一套服务后,又告诉庞固恩,“前两天官府不是下了一批器材的活吗。我爹的石料不够。所以就带着‘火烧’去山里拉石料了。” “火烧是谁?”庞固恩困惑地问。 对问,英子调笑着回答:“我们家的驴,干活拉石头,全靠它。” “额。还真是悲惨。”庞固恩回了一句。而后又望了望石匠家院墙里的情况。 石匠不同于一般的工作。干活需要场地,所以英子家的院落很大。 在这片院落中,有三分之二的场地被各种石料和半成品堆积着。剩下的地方则放着铲子,石锤等用来干活的工具。 庞固恩望着这些,又想起了他刚才进屋之前的那些叮叮当当的声音。 俨然,刚才是有人在工作的。 于是,他想当然地问英子道:“刚才。是你在做工?” 对问,英子举了举壮硕的手臂,微笑道:“是!爹不在的时候,家里我管。一天要给朝廷造七八个石杠铃的。” 额,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微微侧目,望向一个角落。 在那里,确实有七八个石头的杠铃,杠铃都是用石锤和錾子一下下打凿出来的,其痕迹之深,模样之规整,足以见得这打杠铃的人乃是力气奇大的人物。 “额,好厉害呀。”庞固恩说话间又下意识地看了看英子手臂上的肌肉,以及皮围裙都覆盖不住的健硕腰条。 这女人,真乃将才,不用来好好训练一番,当个贴身保镖啥的,都说不过去呀。 感叹中,庞固恩又问英子道:“做一副石头的哑铃,很累。” “一般。习惯了就好。”英子回答庞固恩,而后又傻呵呵地笑着讲解道,“我就是把字儿抹了,再凿个大概的粗坯出来。剩下的抛光、下定等细致工作。都是我爸和两个小的干。” “等等!”庞固恩听了英子的解释,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词儿。 于是他又问道:“把字儿抹了?这什么意思?” 对问,英子继续傻笑着回答:“很简单呀。我爸带回的石料上有好多字儿,而且有的太大,有的太小,不能上来就用。所以我必须先把那些字迹…” “怎么会有字迹?”这次问话的是庞光。毕竟他是老儒,对于碑刻、文字什么的也有天然的敏感性。 英子听了庞光的话,继续傻笑着回答:“因为那些石料都是老碑刻做的呀。咱们狗尾巴屯那么穷,除了西边山上的老碑,哪里还有什么堪用的石料呢?” “啊?!”庞光是爱惜文物的,当即对英子道,“这碑文乃是前朝文物,怎么能用来刻做器械呢?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呀!” 人和人的悲欢离合是不相通的。庞光脸上一副滴血的样子,英子却看得莫名其妙。 她眨巴着美丽的大眼睛,用颇为尊敬的声音道:“这些玩意放在那里好几百年,没人看得懂,有什么可可惜的呢。” 说完这个,英子又对庞固恩傻笑道:“那些山上的石碑,都是上好的石料。如果不是我父亲感激朝廷,他是绝对不会带着火烧上山背拉的。” “额。我懂了。”庞固恩听了英子的话,心中也是有点苦涩。 庞固恩不是很懂文化,对于文字的感情也肯定没有庞光那么深。但是他毕竟是从新时代穿越过来的人,对于“文物”,有一种本能的敬畏。 那些东西,被古人立在那里,便一定有其珍贵的意义。胡乱砸掉,让上边的文字彻底失去原本的意义肯定是不应该的。 但这种话,确实也不合适和英子说。 毕竟,英子的行为源于庞固恩的命令。英子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建设美丽的狗尾巴屯。 随着这个想法,庞固恩决定对英子进行一些说服教育。一来不让这丫头过分自责,二来好问问她们弄坏的那些石碑是从哪里来的,又立了多久。 于是乎。庞固恩笑着对英子道:“英子。你心里有朝廷,有我这个将军。这样很好。而且你又能干,所以说,我决定奖励你。” “啊!谢谢将军!”说话间,英子直接就对着庞固恩跪拜了下去,带着弟弟妹妹们一个劲地猛磕头。那忠诚老实,高高低低的样子,看得庞固恩有点头晕目眩。 一阵磕头之后,英子又抬起头来。泪汪汪地望着庞固恩道:“您给我什么奖励呀?” “额。这要看你要什么了,”庞固恩随便想了想,而后问英子道,“金银首饰怎么样?” “首饰?还是金的!”英子闻言,一脸的震惊。 狗尾巴屯是什么地方呀。庆王封地上第一等穷山恶水。这里的人能有一二两银子,都已经是富裕之家了。更遑论拥有首饰。 还是金首饰? 庞固恩并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其实是英子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于是乎,英子几乎将头磕出血的同时,又对庞固恩道:“将军大恩,奴奴日后定然深谢。” “好了好了起来。以后有的是机会。”庞固恩说话间,又和英子摔了一阵跤。 完成这一系列的事情后,庞固恩才奔主题问他和庞光最关心的事情道:“英子。那些有字的时刻,你们家里没被抹去的还有没有。我想看看。” “对对,还有没有。我也想看看!”庞光附和庞固恩的话,急得双眼放光。 英子白了那老儒一眼。而后傻笑着拉住庞固恩的手:“走!我带将军去找。” 经过庞固恩的连哄带骗,英子对于庞固恩是丝毫没有戒心的了。 她拉着他,没多久便从前院绕到了后院。 在后院,盘固恩看见了七八块大小不一的石璞。 这些石浦大的有脸盆大,小的有马桶大。其中有一半带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另一半则已经被英子彻底敲掉了。 庞固恩和庞光望着那些文字,或出于好奇,或处于探究,都细致地研读了起来。 很快,更多有关于狗尾巴屯的秘密,通过这些古老的文字,呈现在了庞固恩的面前。 第九十二章 古祠 “中统三年…六月…”庞光望着那些文字和内容,感慨道,“这应该是大行朝初年时的一座庙碑,这上边写的是咱们狗尾巴屯曾经有一座很大很大的寺庙…” 在庞光考古的时候,庞固恩也没闲着。 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庞固恩的眼睛和嘴巴于英子和石碑上反复切换,力图获得更多的,有关于这座庙宇的信息。 “英子,这些石材是你爹从什么地方找到的你知道吗?” 对问,英子回答:“从西边的山上。” “西坡?”庞固恩想当然道,“是不是西山更西的那座古洞里?” “不是,不是,那里没有人敢去。我从小就被教育,那里有不好的东西。要是敢越过白娘子往那里去,就吊起来打屁股。” “哦。原来你已经受过这么好的学前教育呀。”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问英子道,“你刚才说的白娘子是个什么东西?” 对问,英子脸上浮现了一些不太好的神色,似乎带着些焦虑和敬畏。 而后英子又告诉庞固恩道:“白娘子是咱们狗尾巴屯西坡山上的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可不一般,是咱们屯的镇山之宝。” “镇山宝?”庞固恩听了这样的形容,将眉头微微地向起一挑。 白娘子位于西边,那个古代住着大仙的溶洞也位于西边,难道说… 随后他强行压制下自己激动的心情,尽量轻描淡写地又问英子道:“英子呀,咱们村的土地爷,不是胡三太爷吗?怎么又出了一个白娘子。” “那不是一个概念。”英子告诉庞固恩道,“胡三太爷给咱们屯带来的是财富,白娘子给咱们村带来的是稳定。” “哦?”庞固恩挑眉毛又问,“这怎么讲的,快详细说说。” 庞固恩本来以为英子会围绕着白娘子,给自己讲述一个多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让庞固恩遗憾的是,并没有。 英子只是先告诉庞固恩说,白娘子是一块很怪的石头。有一抱之粗,有三人之高。好像一个石头柱子,立在西坡的一片平地上。距离狗尾巴屯的屯堡大概十几里的样子。 那块石头,和狗尾巴屯山区里的窟窿石,条纹岩都很不一样。但也不是啥贵重材料。上边原本有些雕刻花纹,也或许有些字迹,但都因为时间和天地的冲刷,而模糊不堪了。 除此之外,老百石便没啥特别的了,没人见它发光,也没人见他长值钱的蘑菇。 但它作为一块石头,却总是在暗中发挥着定海神针一般的作用。庇佑着狗尾巴屯的屯民。 白娘子的作用,有很多例子可以举。比如许多次屯里闹旱灾和饥荒的时日,老白食周遭的白莲等植物却不怎么受影响,依旧可以提供屯民这类野菜,为他们果腹。 前几年,狗尾巴屯闹熊灾和狐狸精,传说得沸沸扬扬,但据说那些为害成精的生物,却从没有跨过白娘子一次。 又比如,最近几年,在狗尾巴屯附近盘踞的麻匪。虽然麻花姑凶神恶煞,经常劫掠周围的富户和商队,可是却也和狗尾巴屯签订了君子协定,从没踏入过白娘子以内的地界。 凡此种种,白娘子这个本就显眼的地标性建筑自然也加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所以村里人才说,白娘子其实是大核桃树胡三太爷的“娘子”,有一年因为不听话,犯了天条,才被一个神仙变成了石头,还让他们一个在西边,一个在东边,永世不得团圆。 “好熟悉的剧情呀。”庞固恩闻言,笑了笑,而后对英子又细问道,“那传闻里白娘子犯了啥罪过。没说?” 对问,英子懵懵懂懂地摇头道:“只是听闻得罪了个和尚啥的,具体的好几个版本呢。大概意思就是和尚想拉他去帮助修行,她不愿意。人家就怒了。” 说完这些,英子眨巴着大眼睛,又抱怨道:“这些神仙的脾气真是不好。有啥事儿抓起来,打一顿屁股不就完了吗。为啥要变成石头。” “额。我们英子最懂了。神仙不如你。” 庞固恩回了一嘴。而后站起身来,拍了拍庞光的肩膀。 庞光作为一个老儒,骨子里有好古的基因。所以在庞固恩拍打他肩膀的时候,他本能地回了一句“让我”再看一会儿。 须臾后,他突然反应过来这是主公在呼唤自己。这才急忙起身,道了一声抱歉。 “没什么可抱歉的。你喜欢,带回去研究呗。”庞固恩随便地一挥手。让庞光感觉自己主公又大度了。 保护古物是庞光的下意识。所以面对着这些古碑,他恨不得都搬运回去。 这个想法很好,其实庞固恩也没意见。但问题是…这是石头哇。 庞光望着这些至少重达百斤的石头,摇着头对庞固恩道:“太沉了。恐怕我一个人不行。要不主公给我些时间。我把他们做成拓片拿回去研究。又或者您劳烦一下刘三郎,再批给我一辆车。让那位教头帮我搬运一下。” “太麻烦了。刘三郎正在教育我的那些手下人铁人三项呢。也不适合劳烦…” 庞固恩嘀咕了一下,随后又扭头,对英子道:“英子。你家不是有条驴吗?能不能让你父亲回来之后帮我们搬运一下。我们还给钱。” 庞固恩是真的在拿商量的语气和英子说话的。 可谁知道英子听了之后,竟然直接撸起了自己的袖子。 我去,大臂上都是腱子肉呀! 英子笑了笑,随后告诉庞庞固恩道:“庞大人。用不了那么麻烦。我自己就能给搬过去。这是朝廷的征调,怎么好要您的钱。” “啊?!”庞固恩和庞光听了英子的话,都有些诧异,“你自己?” “我姐天生神力!”这时一旁正在和弟弟玩羊拐子粒的小英子骄傲地告诉庞固恩,“我姐双手能提千钧,可开硬弓。曾经掐死过山里的豹子。” “真的?”庞固恩瞪大了眼睛。 “真的不信你看!”说话间,英子伸出手,保住了一块目测至少一百五十多斤的大石块。 而后,这丫头提起用力。刷地一下给抱了起来。紧跟着就往门外走。 那速度,和平常人遛弯走路没任何区别呀。 英子抱着石头的样子,足够让庞固恩看得目瞪口呆。但一旁的村民,屯民却仿佛见怪不怪。 “英子。你好勇呀。”庞固恩感叹道,“你这么厉害,你爹运石料怎么没叫你去呢?” 对问,英子的脸变得害羞了一些。 随后,她告诉庞固恩道:“俺爹说,女孩子干这种抛头露脸的活不好。嫁不出去的。” “迂腐!”庞固恩双眼放光道,“放心。你会嫁个好人家的。我打包票。” 英子听了庞固恩的话,脸更红了。 第九十三章 选帮工 ps:感谢倾听魅力的打赏_ 就这样,英子或者扛着,或者背着,或者拖着,将那些或者重一二百斤,或者百斤的大石块全都给庞固恩送进了将军府里。 英子本来长的就漂亮,再加上挥汗如雨,皮裙乱摆的样子,顿时就引起了许多狗腿子的注意。 这帮人中,数得刘三郎最为震惊。 刘三郎在英子将第一块石碑送回庞固恩府邸的时候,便迫不及待地问庞固恩道:“大人。这谁呀?” 对问。庞固恩轻描淡写地回答:“我一个手下。石匠家的女儿。” “哦?!”刘三郎闻言,“听这口气,您和她很熟悉呀?” “一般。”庞固恩讲道,“就是她上次让王四郎的人给抓了,我把她赎回来的。”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不由得用非一般的目光望着庞固恩。 这位将军,眼光好毒。 虽然刘三郎没有给英子把过脉门,但是也看得出来。这女子阳气极盛,一看就是天赋异禀的“灵”极血脉。而且是灵的冒尖的那种。 这样的人,万中挑一,而且不是随随便便能诞生的。和当地的环境,孩子出生的时辰,父母的血缘等等,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样的人,庞固恩居然精准地给救下来了?! 刘三郎是聪明人。多年的执教生活更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也因为这个道理,刘三郎坚信庞固恩救下英子不是偶然的。是必然的。 简而言之,英子固然是匹好马,但庞固恩更是难得的伯乐呀。 难怪大世子妃那么看好他… 庞固恩并不知道刘三郎心中的那些变化。但看着刘三郎那慕才的眼神,庞固恩也知道这人大概是有心将英子收为徒弟的。 于是,庞固恩在英子搬运完最后一块石头后,走到了英子的身边。 此时,宛儿恰好给英子递过了一块毛巾。 庞固恩趁着英子擦脸的时候,回了趟自己的屋子。从房里取了件王四郎的珍宝,而后重新走到她身边。 庞固恩对英子道:“英子呀。辛苦你了。” “嗐!这不算个啥。”英子说话间,望着这处院落,又道,“好久没这么流汗了。运动运动,舒坦。” “额,英子真是个好样的。”庞固恩目送宛儿下去后,又把自己许诺的金首饰取出,递给英子,并道,“英子。给你的。我答应的。” 英子见了金首饰,当时双眼就泛出了不一样的神色。 英子虽然壮得和头牛一样。但打心眼里却也终究是个少女。 所以,她望着那阳光下金灿灿的簪体,用碎玉装饰的花边,梅花一样的掐丝,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就是首饰呀?!”说话间,英子双手激动地捧过那步摇,脸上露出了无法形容的灿烂的笑。 英子一笑,全场肃穆。与此同时,那些曾经是王四郎手下的狗腿子们,也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想当初,王四郎为了弄到这条“大鱼”也是费尽心思的。又因为英子体格强壮,所以这帮人在把她摄进这宅院时没少吃拳脚上的苦头。 甚至于有些人到现在,还因为她的拳脚而门牙缺损呢。 因为英子“壮名”远拨,所以这些狗腿子,早已把“罗刹”两个字和英子画了等号。 因而,这些人从来没想过妖魔一般的壮女会笑,而且…她笑起来咋那好看呢? 小九九,每个人都在打。但英子只是在乎地望着庞固恩。 贴心地收起那金簪步摇后,英子又给庞固恩磕了个头。 “使不得!”庞固恩急忙阻止了英子进一步的举动,而后便对英子讲道:“这是你应得的东西。也是我许诺给你的。再跪的话没有理由。我这人不受无礼的跪拜。” 英子听了庞固恩的话,顿时便感觉面前这个原本只能和她平视的男人高大了很多。 腼腆中,英子道:“将军大恩。日后肯定深谢。” “你有这个心就好了。”庞固恩回了这样一句,而后他又趁机问英子道,“英子。我看你身体素质不错。所以你愿不愿意…跟我学点技术。” “技术?”英子诧异,“什么技术呢?” 对问,庞固恩叫来了他的教头刘三郎。 随后他对刘三郎笑道:“刘教头。这英子的天赋你也看到了。从此之后,让她跟着你学一切拳脚功夫你看行吗?” 对问,刘三郎自然是愿意的。但英子却有些扭捏。 她告诉庞固恩道:“这不行。我爹岁数大了。家里就我一个壮劳力。要是我来了官府。我爹咋办。” “这不急!”庞固恩对此早有想法。 于是,他指着那些狗腿子道:“英子。这些里你随便挑选两个。让他们去你家做工。工钱我照给。去,挑选去。” 英子听了庞固恩的话,脸上露出了坏坏地笑。 通过先前和英子的交谈,庞固恩知道,英子在以前被王四郎拐卖的时候,和这些狗腿子有过不少的摩擦。 所以在心眼里,英子是很恨这些人的。不光英子恨,那些狗尾巴屯的屯民也都对他们有怨气。 凭什么这些人在新老爷来了之后依旧能当官差。凭什么王四郎都翘辫子了。这帮人还能喘气。 庞固恩在本地的基础浅,不可呢把这些人都砍了。但是借着这个机会,让英子解解恨,帮屯民出出气还是可以的。 所以,他给了英子这个机会。 既震慑了这帮向来懒散的狗腿子,也收了英子的心,更平了屯民的气。可谓一箭三雕呢。 而庞固恩精心设计的一切,也很快得到了他想要的效果。 英子走到了两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身边,微微一笑。 那两个人顿时就恐慌了。但碍于庞固恩的冷眼和刘三郎的站桩,也不敢跑。 他们俩只能回应以笑容,并露出了自己缺损的门牙。 “就他俩了!”英子得意道,“他们当初抓我的时候,给了我爹三鞭子。现在让他们俩去我家干三年苦力,做报偿!” 随着英子的话,两个人跪在地上,连连求饶。但没什么用。 毕竟,英子他们是打不过的。又有屯田将军给英子站桩。两个人又理亏。 就这样,庞固恩用两个狗腿子换来了英子。他感觉很值。 办完英子的事情之后,他也终于有时间和庞光仔细研究那些石碑的文字了。 第九十四章 石碑诡文 英子离开之后,庞固恩和庞光简单地研究了一下碑文。 在那些碑文中,庞固恩看见了一些有关于狗尾巴屯的过去。 比如以下的这段碑文: 金光洞,地处守金屯西北,本为朝廷…端平三年…制置使土司使超聚众…夺舍…帝出兵一万…大败… 庞固恩原本读到这篇文字的时候,因为断裂和英子的磨损。基本上只认出这么几个字来。又因为自己古文水平很差,就算是读懂了,也不能分析出具体的含义来。 这个时候,庞光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 庞光在看到那些文字之后,第一时间便拍着头恍然道:“哦!原来狗尾巴屯原本的名字不是这么俗气的。而是叫守金屯。” “额,你咋知道?”庞固恩好奇地问,“那守金屯为啥又变成了狗尾巴屯呢?” “因为狗尾巴是狼民的古语。”庞光告诉庞固恩,并又解释说。狼民在建立大行朝前,原本只是北方草原上的马背民族。语言和更北方的金顶汗国一样。 后来入了中原之后,狼民的语言渐渐被本地良民同化。但是一开始的时候却还是用那种古语的。 说完这个,庞光又解释道:“金在狼民古语中的发音就近似于‘狗尾巴’。所以我想,肯定是当年大行朝在攻占守金屯时,才如此称呼此屯堡。后来以讹传讹,这守金屯,就变成了狗尾巴屯。” “哦!”庞固恩听了庞光的话,夸赞一句道,“庞先生真是大才呀。” “嘿嘿。”庞光能得到主公的称赞,心中吃了蜜一样甜。更暗叹自己果然有名臣之姿,以前被迫干数厕纸的工作。果然只是因为未遇明主。 有了狗尾巴屯来历的完美解释,庞光便又在主公的夸赞中,更加急于表现。于是又在接下来结合石碑和脑补进行了好一番的“破译”。 最终,这些石碑的来历,被庞光搞了个八九不离十。 庞光告诉庞固恩说:“这些石碑,全部来做一个古祠。” 说完来历,庞固恩又特别强调道:“是古祠,不是古庙。” “祠?”庞固恩皱眉,“有啥区别?” 对问,庞光告诉庞固恩道:“有区别。庙是用来供鬼的,祠是用来敬祖的。自己的祖那叫祖宗,别人的祖,那叫野鬼。” “野鬼。”庞固恩听了这话,感觉背后泛起一丝凉气。 是真正的凉气。 彼时,庞光又对庞固恩道:“这个古祠堂的设立,又和主公你想探索的那个洞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碑文里说。在前朝端平三年。康江省有一个被封为制置使的土司“超”聚众叛变。 但是这帮叛变者的行为很怪异,虽然拉起了反抗朝廷的大旗。可是不攻城略地,也不流寇作案。只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大肆搜刮自己的人民。然后送到一个洞穴里进行某种祭祀仪式。 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朝廷原本是不知道的。如果不是对方弄得动静太大,以至于有幸存者跑出来报告当地的流官,朝廷估计永远都不清楚。 可,既然对方都佣兵叛变了,那也不能不管。 于是乎,朝廷点了一万兵。开始征讨这路叛军。 前朝时的守金屯基本上也和现在一样穷困凋敝,所以朝廷原本以为有一万精兵,便足够战胜对方。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大军开出去三个多月之后,竟然只有一个传令兵跑了回来。 传令兵带来了极恐怖的消息。说那一万人已经全军覆没,被那个叫“超”的土司制置使全部祭祀了洞窟里的“魔物”。 这话,很让人感觉恐惧。 但朝廷就是朝廷。 震怒中,前朝不得不动用更加强大的兵队武宁军,由当时武力最强的越王带领亲自平叛。 平叛的过程,庞光没有在这些碑文中找到,不知道是因为某些忌讳没有写还是因为英子太能干给凿掉了。总之结果是:“获蛮子头一千一百级、法王头一、土王头二,并金银宝印,入朝缴贺。” 看上去。这是一场大获全胜的战斗。但细细地品来,貌似不是那么回事。 庞光在念完那七八块碑文的残片之后,提醒庞固恩注意两件事情。 这两件事情分别记录在两块跨度很大的碑文上。 一片是古祠建立的时候,越王留下的祭稿。大概是说天兵绞杀之后,有感于杀生太多。所以特地在本地立了一座阴阳祠堂,上半部分用来祭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的将士英灵。下半部分则是压胜之阵,用来镇压潜伏在此地的邪灵。 “注意压胜二字!”越王提醒,并又告诉庞固恩道,“先前英子不是说过吗?咱们狗尾巴屯西边的那个石头的‘白娘子’,拥有镇压之功。我想便和那寺庙的压胜阵法有关系。” “这么说,祠堂还在?!”庞固恩嘀咕道,“至少,祠堂的下半部分还在。而且还起着保护屯堡,压制妖魔的作用。” “没错。”庞光点了点头,而后又告诉庞固恩道,“所以说,如果想调查金光洞,那最好先去那祠堂的废墟看看。” 说完这一层,庞光又指着另外的一块石碑告诉庞固恩道:“这块石碑就很有意思了。他不是前朝宋时立的,而是王四郎的老祖宗,那些攻破了守金屯,还把此处改名为狗尾巴屯的狼民立的。” 也就是说,是大行朝第一批来到此处,建立政权的人立下的。 根据他们的记载,庞光不能还原当年越王和土司大战的情况。却意外地可以还原大行代宋时,那场发生在守金屯的惊天动地的一战。 这一战,大概发生在越王剿灭战争的一百年之后。当时的守金屯,和现在以及最初时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此处屯堡依山傍水,凭险横亘,俨然成了一座巨大的要塞化的堡垒。 这座堡垒有多恐怖呢?根据记载,当初攻打守金屯的狼民士兵共有五万人,但当破城之后,就只剩下了不到两万人。 而更夸张的是,狗尾巴屯内守城的兵民满打满算,只有区区一千五百人。 如此夸张的损失,惹怒了狼民。于是他们便在城破之后上演了传统戏码——屠城。 屠城之后,大行朝的军队还发现了一个更为恐怖而令人费解的问题。 他们发现,狗尾巴屯已经如此坚固了。但防御的重点还不在他们进攻的南北二方向。而是在城池的西侧和北方。 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了。 明明城池的西侧和北方是连绵而贫瘠的群山,没有任何防御简直,也没有直面任何强敌。为什么宋人却把防御和造城的重点放在那个没有军事意义的方向呢? 那个方向,到底有什么? 第九十五章 碑文指代 刚庞光解说完碑文中的事意,庞固恩本能地抬起头,望向屯堡的西方。 那里的山峰连绵起伏,形成一把扇子的样子。 因为很像扇子,所以屯堡里的人又管那西坡的山峰叫做猫沙山。 好,看来这里以前还是有宠物的。 庞固恩作为一个屯田将军,自然非常关心屯田里的现在和过往。 所以,在得到碑文的信息之后,他想了很多。 金光洞和守金屯的情况,为庞固恩拉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曾经的狗尾巴屯,确实是一座拥有天地之险要的绝地。这里只要好好开发,确实有堵一万,五万乃至十万兵的实力。 这对于庞固恩的现实鼓励可太大了。 庞固恩知道,作为一个庆王府流出的人,大朝廷对他有一种本能的提防和偏见,之所以现在没整他,是因为老王还在,是因为自己头上还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 这帮人只要还支棱着,自己只要不太过显眼,那剪除的大刀就落不到自己的头上。 有此想法庞固恩便越发明白了一件事儿。 必须多积攒势力和实力。只有拳头才是硬道理。 一个小小的残碑都给庞固恩带来了如此之多的启示,那么那座坐落在荒原之上的大庙还有什么,则更加让庞固恩感到期待了。 于是,在收回目光之后,庞固恩对庞光道:“主簿。明天随我去一趟那老庙。咱们怀古一番,看看还能不能有些别的收获。” “正是!”庞光闻言,颇为激动地点了点头。而后又道,“我要统计并好好保护这些石碑,可不能让文物再受这样的糟蹋了。” 庞固恩听了庞光的话,点头微笑表示赞同。 …第二天,庞固恩起的很早。 在吃过宛儿为自己准备的茶叶蛋后,庞固恩便带着庞光准备上西坡猫沙山了。 庞固恩是个求稳的人,所以这次上山,他特地叫上了刘三郎做贴身护卫。临了还去了趟英子家,找英子和他爹做向导。 英子她爹是一个有些干瘦的小老头。但因为常年干石匠活的原因,身体素质以及和大人物打交道的经验还是有的。 见到庞固恩后,英子她爹照例行了大礼。却被庞固恩一把捞住制止。 “不准跪!”庞固恩义正言辞道,“我没有王四郎的不要脸。也没有什么德政。受不起你这样长辈的跪拜。” “啊?!果真晴天大老爷呀。”说话间,英子他爹又扭头,呼喊屋里道,“英子!老爷不让我跪。你辈分小,老爷又刚收你当了徒弟。你代替为父,给老爷行礼。” “哎!来了!” 随着一声应答。英子从土坯房中走了出来。 也随着英子出屋,众人的呼吸都是一窒。 今日里英子没穿皮围裙。却将一身月白色粗布的袄裙挂在身上。 那本来是很女人味的装束。但不知道是因为英子太过雄壮还是因为家庭太过贫困,衣衫套在她身上很不协调。既遮挡不住她那强壮的胸肌,也遮挡不住她那高挑的长腿。 穿袄裙露小腿肚子的女人,庞固恩反正是头一回见。 当然,虽然衣衫和身子不协调。但也不是完全不协调。 至少从肩膀往上,这英子就是另外一副面孔了。 今日里的英子是洗了脸的。头上没有那些灰白色的尘埃和碎屑。一张大脸盘子,笑得灿烂得好像骄阳下的玫瑰,一点樱桃唇,却又将她装点得玲珑可爱。 更难得的是,英子似乎是为了迎接庞固恩,今日里特意带了昨日人家赠送的步摇。 虽说步摇插得有些匆忙,也不怎么对。但却还是烘托出了一种庄重而温婉的美。 望着这副样子,所有人心中愕然:原来她头发是黑的呀! 总之,英子给人的反差感太大了。堪称天使和魔鬼的完美结合。 啥是金刚芭比。 庞固恩悟了。 于是,庞固恩又笑着对英子他爹道:“哎呀。既然英子要表小心,冲我行礼。那我就勉强接受了。” “多谢大人成全!”说话间,英子又按照昨天的流程冲着庞固恩跪了一遍。 因为没穿着皮围裙,效果差了很多。 英子起身之后,庞固恩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又问英子爹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英子爹在听闻庞固恩要往“白娘子”处查看那些老碑后,起双手赞成。并表示自己要给庞固恩带路,引导他去。 “不用您。”庞固恩体虚这位老者。 所以他望着英子道:“朝廷的任务荒废不得,而且我给您派那两个帮手还需要调教。所以您还是留在这里刻石器。至于向导…我看英子就不错。反正她现在也是我的人了。名正言顺。” “啊!那太感谢朝廷了!” 语罢,对着庞固恩又要行礼。 庞固恩阻止他后,便带着英子离开了石匠家。 在之后,庞固恩、庞光、刘三郎和英子组成了一支小队伍。开始爬西坡猫沙山。 西坡猫沙山和狗尾巴屯北坡的陡峭,全然不是一个概念。 这里的山,远远望着其实挺平缓的。但是到了近前才能看见,此间山川都是由米高的密集小山崖所组成的。 这种山崖,把一座座本不高也不陡的山硬生生分割成大大小小的台地。每一座台地最多站个几十号人,既不能耕种,也不能排兵布阵。 而且更绝的是,那些台地和台地之间,虽然近到咫尺之间,可真要走过去,要么爬沟,要么绕山,总之是非常费劲的。 所谓的小山大险,咫尺天涯,就是如此。 无怪乎根据碑文的记载,当年大行朝的军队根本就想过从这个方向进攻守金屯。 一次都没有。 走在这样的地方,还极端容易迷路,庞固恩在英子的带领下,尚且感觉弯弯绕绕特别头晕。 好几次他都以为前边是断头路了,可谁知走到断头,峰回路转豁然开朗。 又有好几次他以为前边是一片大道。正准备策马而过时却被英子拉住了缰绳。而后愕然发现那是个视觉陷阱。前边是一处直上直下的断崖。 这地方,真适合打游击呀。 一行人从早晨出发,弯弯绕绕走到了将近中午,才走出了这一片区域。 而后,英子迎头立在一处山脊上,指着一个方向道:“到了。就这里。” 庞固恩闻言,策马而望,旋即瞳孔一收。 第九十六章 白娘子 在山脊上,庞固恩终于看见了被村民们视为胡三太爷之妻的“白娘子”。 那巨大的石柱从外形上来看,确实很像是一条巨大的白色蟒蛇,耸立在马鞍形状的山脊平地上,显得落寞而悲凉。 除此之外,庞固恩还看得出,那白色石柱所在的地方特别规整,略成一个矩形,四周还有无数的石条垒砌的台体和墙基,明显是人为的痕迹。 庞光望着这一大片平地。发生感叹道:“这地方少说也有十亩见方,十亩平地在咱们狗尾巴屯很难得了。为什么不行耕种呢?” 对问,英子一脸失望地回答:“这地方是平。但是种啥不长啥。也就那些稀稀拉拉的野草能活。” “哦。”庞光听了英子的话,略微点头。而后自鸣得意地望着庞固恩又道:“此间不生谷物,只长野草。恐怕当年立祠的时候,地下埋有的镇压之物所导致。” 庞光说这话的时候,感觉自己在第二层。但是他不知道,庞固恩其实是在第五层。 在英子说这片平整的土地只长杂草的时候,庞固恩就已经注意到了那些稀稀拉拉的杂草。 这些草的品种极狭窄,而且非常与众不同,很快便让庞固恩想到了一件事儿,一件他遗忘了很长时间的事情… “主公。主公?”庞光见庞固恩如着魔一般望着白娘子附近的野草。忙又问道:“您不舒服?” “啊?没有!”庞固恩收回思绪,随后又告诉庞光和英子道。先去那石柱边看看。 随着庞固恩的话,众人点头。随后由英子带领着,来到了那白娘子的近前。 和英子形容的一样,白娘子上有许多雕刻和纹理。只是这样的雕刻纹理因为日晒风吹,已经看不清本来的面貌了。只知道是类似于云团、松树一般的一片片的东西。 白娘子并不高,但根据庞固恩的判断,应该很深。因为就连刘三郎那么大的力气,推一堆,也纹丝不动。 一般人到此,也就没啥斩获了。可庞固恩不是一般人。他的手下也多为“能人异士”。 所以,在看过被尊为白娘子的神石之后,庞固恩又对庞光道:“主簿。你不是对石碑感兴趣吗?和刘三郎一起去石碑那里看看。碰见杀感兴趣的,托片下来,或者扛回去。都可以。” “正合我意!”主簿庞光说话间,冲庞固恩拱了拱手。随后便屁颠屁颠地跟着刘三郎去了。 一下子,场地上就剩下了庞固恩和英子两个人。 庞固恩留下英子,倒不是有啥不正经的想法。而是因为在他这一行人中,唯一的本地人就是英子。 再加上英子家和这片“石料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庞固恩感觉,找英子来帮她答疑解惑,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在庞光拿出小本本,记录那些石碑上的之乎者也,埋头苦想的时候,庞固恩也取出了一样东西。 自己的宝剑。 而后,他提着宝剑,问英子道:“英子。我听说这里虽然不产粮食。但野草野菜长得十分不错。就算是灾荒年月,也是郁郁葱葱?” “嗯!”英子十分认真地点了点头。随后又告诉庞固恩道,“这几亩地上的野菜,越是灾年生得还越多。要是不嫌硌牙,能养活两三百号人一个月呢。” “那你们主要吃这里的哪几种野菜?”庞固恩问。 对问,英子指着一片地道:“就是那种,叫兰兰花的东西吃得最多。其次是马齿草。” 庞固恩听了英子的话,立刻了然。 而后,他提着剑,拧眉观察了好一阵。并从中选取了几块兰兰花和马齿草生长得最好的地方,插下土壤去。 庞固恩的剑不是很名贵的剑。但是却也足够锋利。 在用力之后,那剑刃便很容易地破开了植物,进入了土壤的深层。等再取出来的时候,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带出了一些泥土。 这些新鲜湿润的泥土,带着与众不同的味道和色泽,更给庞固恩带来了地下的信息。 庞固恩结合这些泥土,再结合英子提到的那些野草,便有了一个常人所不能企及的维度。 “世界是累层的。这一层的土壤必然建立在下一层的土壤之上…” “您说什么?”英子听不懂庞固恩的话,因此忽闪着大眼睛问道。 对问,庞固恩没有回答。而是继续严肃地思考。 须臾后,他悟了! 而后,他用自己的宝剑,以“白娘子”为圆心,开始画一些图线。 从一端到另一端,从一处野草,到另一处野草。 图线歪歪曲曲,不知道画了多久。但直到庞固恩画完收剑,英子也没看出庞固恩到底在地上画了些什么。 可虽然英子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因为从庞固恩那刚毅和表情和坚定的眼神中,英子看出,庞固恩在干大事。他的每一笔一画定然对自己,对狗尾巴屯要产生深远的影响。 而且,英子本身就对庞固恩有一种潜意识的感激。别的不说,只她头上那金光灿灿的步摇,便足够让她念庞固恩十八辈祖宗的好了。 因为庞固恩对她的好,在英子眼里,庞固恩是完美的主公。就连用剑画出来的线都那么笔直。想来他也是个很直的男人。 因为期待,在庞固恩抽刀收剑之后,英子急忙跑到庞固恩身边,递给他一只水壶的同时,又才敢好奇地问:“主公。你画的这是个什么玩意呀?” 对问,庞固恩回答:“是这里曾经拥有的建筑的布局图。” “啊?”英子闻言,越发震惊道,“这里以前有建筑?” “当然!”庞固恩灌了一口水。随后又告诉英子道,“这里不但有建筑,而且建筑的规模还不小。光我屯堡府衙那般的大殿,就有三个。” “什么?”英子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于是她又问庞固恩道:“这些情况,您是怎么看出来的呀?能不能教教我。” “这不是我看出来的。”庞固恩笑,“我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都和你有关系。也就是说…其实是你看出来的。” “我?”英子愕然,“我这么聪明的吗?” 第九十七章 指示植物 庞固恩在听到宛儿说她们曾经吃这里的野菜来渡过灾年的时候。猛然想到了上植物学时的一个词——指示植物。 指示植物,是在特定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下能生长得特别好的植物。 这类植物再加上实地考察和宝剑带出来的土,就能让庞固恩很容易地判断出这地方曾经有什么。现在又埋藏着什么。 “主公,主公!” 随着一声声的呼喊,庞光带着刘三郎,气喘吁吁地冲庞固恩跑了过来。 庞固恩闻声回头,特别注意到,庞光手中捏着几页纸。纸上都是污墨和字迹。 应该是某个石碑的拓片。 在庞光将拓片拿到庞固恩面前后,他又笑嘻嘻地告诉庞固恩道:“有大发现!这处祠堂果然有压胜之物。越王在临走之前,还把当年叛乱的那个叫“超”的土司的尸体镇压在了这里的地下。” 说话间,庞光将手中的托片冲他晃悠了一下,随后又道:“这上边写得清清楚楚。” “很怪呀。”这时,刘三郎也开口。他嘀咕并冲庞固恩道,“按理说叛将之尸,不是送往京城,就是大火焚烧。谁没事儿干会挖个坑给镇压起来呢?而且镇压这件事儿本身就是很诡异的,往往…是消灭不了的,才会镇压。” “没错。”庞光赞成刘三郎的话,随后又道,“或许也正是那诡尸存在于此处地下,那些魑魅和梦魇之事,才不敢跨过那块白娘子。” 庞光和刘三郎的话,庞固恩都认真听了。但是实在是没法认同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庞固恩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神鬼之事听了很多。但是若说真的神鬼,他一个都没见过。 或许,那些被龙驹踩死的狐狸算。但狐狸本就诡诈,庞固恩所处的时代又不能和他穿来的那个世界划等号。所以这些狐狸产生点基因变异啥的,协作能力更强了,头脑更聪明了,更喜欢吃人肉了,貌似也说得过去…? “额。看来还是得挖一挖。”庞固恩在综合了众人的想法之后,突然抛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挖?!”众人听了庞固恩的话,都表现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怎了吗?不成?”庞固恩诧异于众人的反应,随后又道,“就当考古了。这地方如果不瓦,谁知道当年发生了啥事情,先人又留下了啥宝贝。” 当然,庞固恩还有后半句话没有说。 这后半句话则是,这个祠,以及祠堂下埋葬着的人,都是和庞固恩非常想去的西北金光洞密切相关的。 从各种记载和追古来看,金光洞是很诡异很危险,同时价值也很大的。如果不把金光洞里的秘密弄清楚了,庞固恩不敢去。 所以,这次“考古”他感觉非做不可。 带着这样的心情,庞固恩说出了他的那一番话。但说过之后,立刻遭受了庞光和刘三郎和英子的一致反对。 庞光道:“主公三思呀。这可是祠堂,这种行为和抛坟掘墓无异。不是仁主所为。” 刘三郎:“那个镇压得玩意恐怕不祥瑞。挖出来,怕惹祸。” 英子:“都那么多年了。咱们屯西边就靠它镇着,没了它,万一再发生什么灾荒妖异,咱们屯咋办呢?” 对于这些人的话,庞固恩都有考虑。 于是,他作答道:“第一。此间祠堂所存留的东西是鬼,而非祖。总之是不吉利的。第二,这里之所以会生长野菜,救人赈灾。是因为此间土质特殊。是前朝越王的福赠,并非什么鬼魅的庇佑。” “特殊?”庞光诧异,“如何特殊?” 对问,庞固恩回答:“这里曾经有面阔九间,三进院落的大宅院。这宅院用的工料都是上好的,所以才能在百年之后,还庇佑了这一方水土。” “您如何知道?”刘三郎好奇地问。 对问,庞固恩回答:“英子告诉我的。” 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英子。英子则因为不太好意思。连连摆手道:“不是我,真不是我。主公说的话。和我没关系。” “别自谦。确实是你告诉我的。” 说话间,庞固恩取出了自己的剑,而后将自己通过英子的话和实地考察所发现的东西,告诉了大伙。 刚才英子曾经说过,他们这里饥荒时,吃过的野菜是兰兰花和马齿草。 庞固恩随着英子的指代,立刻就发现了兰兰花和马齿草。并立刻认出这两种植物的学名,其实叫马莲和马齿苋。 这两种植物,都是很有趣的指示植物。 马莲是一种乃碱性土的植物。生长得特别好且成优势种的地方,一定是碱性极大的土壤。而随着英子的指示,庞固恩看了之后,发现整个地区的马齿苋,分布成一个又一个的矩形框。而且其密度之高,植株之优良远不是一般地方可以比拟的。 所以,庞固恩可以断定。这些生长着优质马莲的地方,地下有碱性极高的土壤。 于是,他拿剑插入地下取土观察之后,果然发现了混合着沙子的石灰。 石灰可是好东西,可以制作三合土。而三合土这种东西在这个时代是富家大户用来盖房的重要粘合剂。 于是乎,庞固恩便可以通过马莲和土壤的情况,综合判断出这里曾经建筑的墙基走势。 除了这个,马齿苋也很特殊。 马齿苋这种植物,也是耐旱耐涝的野菜。但和马莲不同的是,这玩意不耐酸碱,而且必须生在土质肥沃的地方。 土质肥沃,意味着大量的腐殖质。而古代的建筑多为木质衡量。在坍塌之后自然腐烂,最好在过火烧过。便会在土壤中留下大量的草木灰和分解的腐殖质。 庞固恩由此判断,又把剑插进马齿苋的土壤中。果然带出了不少的黑色木质。 于是,通过这两种植物的指示,庞固恩画出了此地建筑的布局和宫殿范围。 “…所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当年越王阴泽的。和那个被镇压的判将没有任何关系。” 当庞固恩说完这些的时候,庞光、影子、刘三郎都哑口无言了。 原本,他们都感觉自己很行的。不是对本地的风土很了解,就是只需学得多。 但是,当庞固恩将自己的理论告诉大家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以为庞固恩在第五层,可其实他已经到了大气层了。 太傲了。 庞光听完庞固恩的话,冲庞固恩拱了拱手道:“主公大才。如今看来,是我的目光短了呀。” “这算什么大才呀。雕虫小技而已。”庞固恩回了一句。而后突然又讲道,“最重要的是我在这些植物中,还找到了一个特殊的“入口”。如果我没猜错。那里有地宫。地宫里正就封印着所谓的魔尸。” 第九十八章 下坑 随着庞固恩的指点,众人回头去看。 大伙看见的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而是一块石头。 这块石头,小半人大,白花花的,四周散落着一些野草。 这块石头属于砂岩,不是什么好材料。也没啥文字所以始终没有引起英子和庞光的注意。 但庞固恩注意到了。 庞固恩还注意到,那块砂岩下的杂草也很不一般,是苣苔。一片片长得和多肉一样,而且已经开出了淡黄色的小花。 苣苔和别的植物不一样。因为根系浅,所以多长在含水丰富的洞穴周遭。如果能成为优势种,则说明附近很可能有大的地下空腔。 毕竟,根系深的植物,是不能在洞穴上很好生长的。 有此发现,庞固恩越发确定那不大的砂岩下有一个空腔。这个发现在结合庞光所看见的种种,便自然而然的,很容易让庞固恩得出一个结论。 此地,即为祠堂的入口。 由此,庞固恩便才告诉他们,这里地宫的入口。便在那个位置。 庞固恩的话自然引起了众人的瞩目和猜疑。自视甚高的庞光更是好奇地问庞固恩道:“主公何以见得呢?” “推导过程挺复杂的。” 庞固恩先是回了一句。而后又告诉对方道:“反正挖开看看又没啥本钱。” 说话间,庞固恩又对英子道:“英子,你行吗?” 对问,英子点了点头。而后挽起袖子便开始搬起那块石头。 英子不愧是“天生神力”,挽起袖子之后,很轻松便将那块石头移动开了。在之后她踏了踏地面,便找火烧寻来搞头、铁铲等石匠器皿,开始往下挖。 英子干活效率也是很快的。只一盏茶的工夫,她整个人就进到土里一半的身子。又一眨眼的工夫,整个人突然没了。 紧跟着,庞固恩听到那土洞里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哎呀!” 听闻这个声音,庞固恩和庞光等人急忙跑了过去。一边呼喊英子的名字,一边向洞内看去。 在接近那洞口之后,庞固恩果然看见了一处深不见底的洞穴。洞穴不大。且洞穴的两边有很长的砖石,仿佛是墙壁之间的夹道。 庞固恩从洞穴上边看着是黑漆漆的一片,也看不见英子的身影。于是他忙问道:“英子。里边什么情况?能回答吗?” 过了一会儿,庞固恩才听见英子用不大的声音道:“这地下啥事儿都没有。是我刚才突然掉下来,心里没准备,不小心摔倒了的。” “哦!”庞固恩听了英子这话,一颗悬着的心这才平静了下来。 然而却又在这时,那狭窄漆黑的地缝中又传来英子撕心裂肺地惨叫。那声音让地上的三人听着,都不由得一哆嗦。 庞固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又叫英子的名字。可是这一回,一点儿动静都没了。 “不行!得下去救人!”说话间,庞固恩取出了夜明玉。 “我也跟你下去?”刘三郎自告奋勇。 但他却被庞固恩阻止了。 庞固恩告诉他道:“我就一颗夜明玉。照不了多远,首尾不能相顾。” “那就点火!”庞光建议。 庞固恩在脱掉袍服,勒紧裤腰的时候又告诉这两个人道:“不用了。点火容易缺氧,把大伙都弄死。而且地下地缝那么小,刘教头块头大,反而施展不开。” 说这些,庞固恩将原本石匠用来驼石碑的绳索从火烧的身上卸下来,拴在白娘子身上,又扔了下去。 最后,庞固恩吩咐地面上的二人道:“你们俩一个守在这,另一个去叫人。拿更多的工具来,才能把隧道口扩大。” 吩咐完这些,庞固恩顺着绳索爬了下去。 让英子挖这地宫入口,是庞固恩的主意。所以英子掉进了水井中,他心头多多少少的都有些过不去。 也因为过不去,庞固恩才纵身一跃,进入了那不大的缝隙之内。 和庞固恩所想的一样,缝隙一开始的地方非常狭窄,两侧是长条形的很厚的石头墙壁。庞固恩顺着绳子走了大概米,又离开绳子向下米,才到达坚硬地面处。 此时,头顶的阳光彻底照射不进来了。庞固恩适时的取出了夜明玉,随后才看清这地下世界的真实样子。 地下的土很松软,一看就是积年累月从头顶掉下来的。在那些土中,庞固恩看见了一行清醒的大脚印,在向自己的右手一侧跌跌撞撞地延伸着。 俨然,那是英子的脚印。 庞固恩很奇怪,英子那么厉害的女子,到底碰见了什么会害怕成那个样子? 虽然心里也犯嘀咕。但这事儿毕竟和自己有关。英子又是庞固恩的手下,不去管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略微调整了心态之后,他还是拔出明晃晃的宝剑,冲着样子脚印眼神的方向走去。 走着,走着庞固恩的表情越来越凝重了。 因为在地上,庞固恩看见了一些血迹,以及一些灰黑色的…毛发? 毛发那么短,应该不是影子的,但到底是什么呢?庞固恩不太敢想。 经过一番前进后,庞固恩依旧没有看见英子的身影。可是逐渐收窄的隧洞,却让他越发感觉这里幽暗压抑。 因为压抑,庞固恩把手中的宝剑握得很紧。 在走过这一段长长后,庞固恩都感觉十分气馁了。但是责任感却依旧促使着庞固恩继续向里边走,同时呼喊英子的名字。 在走过百八十米后,庞固恩终于获得了回应。但那回应并不是英子的言语。而是一阵断断续续的哭声。 “英子?是你吗英子?你到底遇见什么了回我一声。” 随着庞固恩的话,他举起了手中的夜光玉,向更前方看去,照去。 然而,因为夜光玉的亮度实在有限。庞固恩只能看见一个模糊至极的灰色英子,坐在两道砖墙之间。 声音,正就是它发出的。 那是英子吗?庞固恩不确定。 可就在庞固恩犹豫要不要上前仔细察看时,意外发生了。 那影子突然动了。紧跟着如一头发疯的野猪一般,猛地向庞固恩冲来! 狭窄的过道里,庞固恩根本没地方躲。于是毫无意外地和那玩意撞了个满怀。 幸亏够软。 第九十九章 满怀 突然撞过来的东西,力道如此之大。顿时便让庞固恩感觉头晕目眩。 但幸运的是,庞固恩没有摔倒。 这倒不是因为庞固恩的身手有多好,而是因为庞固恩和那玩意挨住的那一刻,就被对方紧紧地抱住了。想倒也不可能的。 在窒息的痛苦中庞固恩艰难地举起夜光玉,昂首望着那个抱住了他的人。 原来…还是英子。 “英子。你吓死我了!”庞固恩松了一口气,而后又问道“你到底碰见啥了?” 对问,英子依旧在抱着庞固恩颤抖,以至于庞固恩能清楚地感受到英子许多本不该被庞固恩感受到的部位。 颤音中,英子又告诉庞固恩道:“我怕。我怕!” “别急。你怕啥?” 对问,英子这才颤巍巍伸出自己的手。极度恐慌地指着一个方向道:“那些玩意!” 能让英子这样孔武有力的美女害怕的东西,在庞固恩看来想必是极度丧心病狂的怪兽。 但当庞固恩顺着英子的指代,看到她所害怕的东西时,却愕然一笑。 那,是一只老鼠。 老鼠已经死了,而且七窍流血,死得很惨。庞固恩在那老鼠的肚子上看见了一个非常标准的人类手印。 不用问,那手印是英子留下的。而且通过手印和悲催的老鼠,以及英子头上残存的老鼠毛,庞固恩立刻脑补出了英子到底干了什么。 黑暗中,英子摸到了那一只老鼠,当时就被吓蒙了。而后她一边拍打着硕大的老鼠一边胡乱地跑。 再后来,英子跑入了黑暗的最深处。因为对暗夜和老鼠的恐惧。所以蹲在那里哭。 英子这么武力巅峰的女子,居然会害怕一只老鼠?! 这让庞固恩感觉非常的匪夷所思。 所以,在看过老鼠之后,庞固恩问依旧环抱着自己的英子道:“英子。你怕…老鼠?” “对呀!他们咬人的。”回答间,样子抬起头来。 那小眼神,比金香儿的不差。直嘎腰子呀。 英子因为刚刚哭泣过的原因,眼圈很红肿,瞳孔间泪汪汪的,勾起了庞固恩的保护欲。 而且恰又在这个时候,英子又问庞固恩道:“大人。你,你会保护我的?” 对问,庞固恩突然感觉当将军真是好。 而后,他挺直了腰杆告诉英子道:“你放心。有我和我的剑在。一定会保护你平安无事,不受老鼠欺负的。” “多谢大人!”英子说话间摸了摸庞固恩腰间的宝剑。 安心多了。 庞固恩则赶紧收腰,同时可凑一声道:“不要摸了。那不是剑柄。” “啊?”英子诧异,“那是什么?” “匕首。”庞固恩回答,随后急忙推开英子,又走到了那老鼠前,细看了一下。 旋即,庞固恩发现被英子捏死的老鼠挺大的,肉和皮都很厚。有点像竹鼠而非老鼠。貌似是这个世界才有的品种? 但不管怎么说,洞穴里的老鼠能长到这么大,也说明这洞穴里是不愁吃喝的。简而言之,此地确实还有庞固恩没发觉的秘密。 受此启发,庞固恩举高手中的夜明玉,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墙壁。 他在确定这里的空间很结实,不会发生轻易地坍塌之后,便立刻对英子道:“英子。和我再往前走走。反正来都来了,不好空手回去。” “还往前。”英子怯弱的样子,丝毫看不见她在地上时的能干和魁梧了。 她双手护在胸前。担忧地问庞固恩道:“要是再碰见老鼠怎么办?” 对问,庞固恩回答:“不怕。有我的。况且一两只老鼠,成不了气候。” “不是一两只。是好多只。”英子回答庞固恩,并又讲,“刚才被我捏死的,至少就有五六只呢。” “五六只也…”话到一半,庞固恩感觉到了一丝诡异。 英子说,刚才她捏死了五六只老鼠。 那就意味着庞固恩在来时的路上,应该至少看见五六只老鼠的尸骸才正常。 但是,庞固恩没有看见。一只也没有。 地上有鲜血,有毛发。就是没有尸骸。 这不是正常现象。 莫非意味着…洞穴,特别是来时的路上,还有比老鼠更可怕的东西,潜伏其间? 随着所思所想,庞固恩感觉脊背发凉。 因为脊背发凉,庞固恩的表情变得严肃。 也因为庞固恩的表现变得严肃,英子又变得恐慌了。 “主公。你怎么了?”英子胆怯地问,“是不是发现这里有什么怪物了?” 如果换成别人,庞固恩一定点这个头。 但是面对着英子,庞固恩终究没有。 因为,他不想吓到英子。 定了定心神后,庞固恩告诉英子:“没事儿。咱们手里有刀剑和别的宝物。有啥也不怕。” 说话间,庞固恩将自己用来护身的火龙皮鞭交给英子,让她拿着鞭子在自己前边走。庞固恩则提着宝剑“断后”。 庞固恩硬着头皮往前走,也是无奈。 毕竟,背后有某种吃生肉,喝活血的玩意,已经是他知道的了。 此时如果带着英子走回头路,反而更加危险。 与其那样,不如硬着头皮向前再看看。 反正根据庞固恩先前的判断,这地方的隧道不可能太长。埋入地下也不会太深。 所以再往前走走,庞固恩大概率是感觉能碰见一个好一些的出口的。 当然,庞固恩也做了两手准备。 他也下定决心,如果再走个一两百米,依旧是这种深不见底的景色的话,那便也硬着头皮往回走。 但让他和英子都感到意外的是,两个人仅仅走了大概五十步不到。便到了隧道的尽头。 在这里,庞固恩看见了和隧道,和地面和任何地方都完全不同的景色! 一处半圆形的石室。 在这石室的正中,庞固恩看见了一块白色的,完整的上边刻满了花纹的“玉柱”从天穹插入地下。 毫无疑问,这玉柱,正就是镇山白娘子没入地下的部分。 原来那白娘子,正就是这祠堂封印的主体?! 原来那百娘子上的东西,竟然插入地下如此之深? 第一〇〇章 真相 在这片隧道的尽头,庞固恩和英子看见了“白娘子”的下半部分。 也在这下半部分,庞固恩发现了更加有趣甚至说越发惊人的东西。 石柱白娘子没入地下的部分,和上边一样粗。而且将一具尸骸牢牢地“钉”在地下。 这具尸骸,因为年深月久,已经只剩下骨头,镶嵌在地下的泥土里了。但是它依旧保持着被白娘子镇压的姿势。 大头朝下,腰部被白娘子狠狠地碾压着,宛如被腰斩。 白骨森森,被巨石拦腰镇断,已经很上人感觉恐怖。可更加恐怖和怪异的事情,却远不止如此。 此时此刻,这古尸周遭的土壤中,生长出了许多的诡异蘑菇。 那些蘑菇像极了狗尾巴屯东坡上“胡三太爷”生长的雷蘑。但又不是。 比起雷蘑,这些蘑菇更大,肉更肥厚,颜色更黄。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这些蘑菇的肉质,是带着荧光的。 没错,荧光。 蘑菇肉所散发出来的荧光,呈现一种诡异的淡紫色。这些淡紫色的光芒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当时便将庞固恩的夜明玉的光泽给覆盖了下去。甚至于不需要火把,庞固恩也能将这空间里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 只这份诡异的光泽,庞固恩就能判断出,这些蘑菇价值不菲且拥有非比寻常的奇幻作用。 他们,应该是一类从雷蘑中分化变异出来的“荧光蘑菇”。 荧光蘑菇,是几类晚上能发光的蘑菇的总称。这种蘑菇即使在庞固恩穿越而来的那个世界本也并不少见。 但是,荧光能亮到如此程度的蘑菇,庞固恩则是闻所未闻的了。 庞固恩并不知道这种蘑菇叫什么。 但,貌似英子知道。 英子见到这种诡异的蘑菇之后,突然变得特别激动。 而后她高兴地对庞固恩随口而出道:“这东西不是还魂菇吗?!” “还魂菇?”庞固思念着这名字,又问英子道,“你知道这蘑菇的来历?” “不知道!但是我们家人吃过。”英子告诉庞固恩,随后又讲,“俺娘就是吃了它之后,才生下的我。” “啊?”庞固恩听了英子的话,有点小意外。 于是,他又问道:“那快和我说说。当时是个怎么样的情况。你们又为啥吃它。” 随着庞固恩的话,英子点了点头,而后将自己母亲为什么要吃那蘑菇的事情,和庞固恩讲述了一遍。 事情还要从当年英子母亲生她的时候说起。 当时,英子的母亲因为难产,出了很多血。眼看着人就要没了。 当年,狗尾巴屯的医疗条件非常落后。连个兽医都没有,更遑论大夫。 为了保住母子两个,英子的父亲被迫和两个老乡一起,按照产婆的吩咐,进山采集一种叫当归的药物,来煮水喝。 狗尾巴屯水土不好。许多有用的药必须入深山才能采集,可是当时天公不作美,竟然下了一天一夜的雨。所以导致山路泥泞,山涧成洪,三个人围着屯堡转悠了一大圈,竟然找不到一条通往山里的路。 那个时候,英子的爹痛苦极了。就冲着白娘子连续磕头。希望白娘子给一条生路。 说来也奇怪,就在他磕头完毕,准备往回走的时候,一道晶莹的反光突然照进了他的眼睛。 那光线来得怪异,英子的爹便急匆匆顺着光去寻找。 没多久之后,英子的爹便来到了光的源头。而那光不是别的,却正是庞固恩面前的荧光蘑菇所发出的。 莫名其妙得了个蘑菇,还发着妖异的光泽,换做正常人,根本就不会去碰触。 可是,英子的爹此时此刻已然走投无路了。再加上迷信思想作祟。所以就硬着头皮将这蘑菇带回了家,熬煮成一碗汤,喂给了英子的妈。 说来也挺奇怪。喝了那碗蘑菇汤之后,英子的妈就顺产了。连带生下的英子也是长得尤其水灵,且天赋异禀的。 因为这种种的好处,英子的爹也曾经又动过寻找这种神奇蘑菇的念头。 但是很遗憾,他的寻找没有结果。 直到庞固恩找到了这岩石下的蘑菇巢穴,英子才知道,原来这蘑菇就生长在白娘子的地下。 庞固恩听完了英子的话,久久地陷入了沉思。 许久许久后,庞固恩再次望向那蘑菇。 须臾,他对英子道:“按照你的说法。你的神力的源头。就应该是这些蘑菇了?” “对的。对的!”英子点头。随后又道,“这里的老鼠长得奇大无比,想必也是这蘑菇得厉害。” 说完。英子又揣测道:“莫非这蘑菇拥有某种神力。可以让接触过的东西,都变大。” “都变大?!”庞固恩闻言突然笑道,“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什么想法?”英子问庞固恩。 对问,庞固恩回答:“把这蘑菇移回咱们的屯堡培养更多出来呀。” 庞固恩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很认真的。 因为庞固恩看得出来。这种蘑菇不同于胡三太爷身上的共生菌类,是可以依靠腐殖质培养的。 因此,这便为庞固恩培育新品种提供了可能。 如果这种蘑菇真的能避免孕妇难产的话,那庞固恩屯堡的人口情况会获得巨大的改善。 需要知道,在任何时代,人都是第一生产力。而在古时候,因为分娩而死的女人和小孩,是比战争死亡的人口还要多的。 所以,制造能够帮助妇女顺产,帮助孩子茁壮成长的药物。就显得尤为有意义了。 伴随着庞固恩想法的产生,庞固恩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而后,他甚至因为激动,对英子道:“英子。如果这蘑菇真的可以让女子顺产的话。你以后生孩子也能少受不少苦的。” 英子听了庞固恩的话,突然就不好意思了。 她一脸扭捏道:“我,我还没男人呢。” “额。”庞固恩听了英子的话,知道自己说得太过分了。 于是,庞固恩又急忙转移话题。指着这不大但也不小的区域,尤其是那根镇压着尸骨的白娘子,又对英子讲道:“咱们去看看白娘子上的花纹。土地下的没有被腐蚀。想必咱们是能看出那上边雕刻着什么的。” 第一〇一章 好大一条 随着庞固恩的话,两个人再次将目光聚集在“白娘子”的身上。 白娘子乃是一根白玉石柱。这柱子地下的部分没有遭受风吹雨打的洗礼,所以基本保存着原貌。 也因此,庞固恩接近那柱子极端近处后,便很容易地看见了这柱子上所雕刻的内容。 旋即,他的瞳孔猛然一收紧。 庞固恩看见,在那石柱上,清楚地雕刻了一幅又一幅的图画。 图画呈现螺旋形的结构,每一幅图画,都相对独立,但又彼此关联。再配合上解说的文字,便很让庞固恩想起了他小时候看过的那种连环画。 因为石柱上的图画不能看全。所以庞固恩对于其内种的理解,也只能结合自己的猜测来判断。 但即便如此,庞固恩却还是凭借着对图画的解读,大概了解了有关于那具尸体,以及这些荧光蘑菇的由来。 “连环画”上说,在前朝越王和那个土司“超”的大战之后,“超”就带残余的人退入了那个洞穴。 在这里,庞固恩终于看见了有关于“金光洞”的更确切描述。 越王记载,此洞穴内部深不见底,终年有蝙蝠缭绕。到晚上便鬼火森森,或蓝或绿,十分瘆人。而且还拥有一种白色的“鬼石”。是天地阴气所凝结。人食狗舔,立刻暴毙。 虽然洞穴诡异,但原本越王也想往里杀的。 只是当他的尖兵挺入那洞穴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士兵没走出几步,便都倒地,死在了洞穴里。 据此,越王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洞穴里具有某种毒气。人吸入之后,会立刻暴毙。 越王认为是超用妖法封闭了洞穴,为了赶尽杀绝,他不能轻易退兵,可是使出浑身解数,却也不能杀入洞穴直捣黄龙。 但也就在越王爷进退两难的时候。一件很让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突兀中,山洞里走出了一个少女。 这少女,衣不附体,面色消瘦,但唇口却红得好像是刚吃过人,喝过血的一般。 这女子一见到越王,也不讲自己的来历,便只是告诉她说。她有办法帮助越王破除魔障,然后让他和他的人马彻底铲除那只“超”。 越王听后喜不自禁。便随口又问她想要什么封赏。 对问,女子没有立刻回答。而且在思索了片刻之后,告诉了一个越王匪夷所思的条件。 她竟然说:“我帮您击败超后。希望您用一块大白石,永远将我的尸体封印起来。让超这样的恶人,不要再依靠我的身体为所欲为了。” 越王听了这么奇葩的要求,自然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于是便问这女人为何如此做。又问这女人她到底有什么本事。 对问,女子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说越王不要多问。三天之后,她自然会给越王一个完美的交代。 于是,越王便将此女安排在了营帐里,耐心等了三天。 第三天,奇迹发生了。 天空中下过一场大雨之后,女子的营帐附近突然就生长出了许多黄褐色的蘑菇。 这些蘑菇从外貌描述来看,和庞固恩面前的“还魂菇”一样。 女子指着这些蘑菇,便又告诉越王说。只要他的士兵吃了这些蘑菇,便一定能够破除瘴气。抓住藏匿在洞穴里的“超”。 越王听了女子的话,深以为然。旋即让手下吃了蘑菇,向里突。 吃了还魂菇的人,也果然很勇。他们无畏毒气。直接便冲杀进了那诡异的洞穴。又没过多久后,果然找到了超的残部和本人,将其头颅拿出。 越王很高兴,论功行赏,旋即又去找那个帮助他克服叛军的女子。 但让人意外而遗憾的是。那女子在功成之后,便不知用什么方法自裁。只留下了一大串的疑问在身后… 越王眼瞅着帮助自己的功臣死了。还是非常痛心的。 于是乎,他便亲手将这女子埋葬,并按照她的遗愿,弄了根大白柱子,把她的身躯给镇压了起来。 而这,才是这处祠堂设立的真正和最大原因。 …庞固恩读到这里,难掩心中的激动! 庞固恩的激动,不来源于幸灾乐祸。而是来源于这些描述中,有关于那个“超”藏身的,金光洞的描述。 据载:洞穴内部深不见底,终年有蝙蝠缭绕。到晚上便鬼火森森,或蓝或绿,十分瘆人。而且还拥有一种白色的“鬼石”。是天地阴气所凝结。 这段话,在大行朝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或许非常得匪夷所思。但是在庞固恩看来,却只能和一件东西相吻合——磷酸矿! 磷酸矿。一种世界性的稀缺资源。通过简单地质运动所生成的天然磷矿脉很少。其主要的生产方式是生物生成。而且,往往沿海地区富集,内陆地区寡贫。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分布。是因为沿海的岛屿有大量的鸟类,鸟粪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互相作用,堆积,便可以生成大量的磷矿堆积层。 庞固恩所处的地方乃是内陆,距离沿海十万八千里。按理说是没有生成磷矿的条件的。 但,万事万物都有例外的时候。 磷矿虽然不会在内陆山区大面积富集。但是也有可能小面积富集。 而他们富集的地方,便是越王描述的那种,拥有大量蝙蝠的幽暗洞穴。 蝙蝠和飞鸟一样,粪便也会携带大量有机磷。这些磷在山洞这样的封闭条件下不会被雨水冲淡。便日复一日的聚集。最终形成了石刻中描述的“白恶石”。并同时富集大量的一氧化碳,氨等有毒气体。 而这些气体和磷本身都是易燃的。所以越王和他的兵队才会在那洞穴看见幽幽鬼火,看见自己的兵士因为中毒而倒地不起。 简而言之,碑文中所记载的东西都能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解释。庞固恩也全然能够理解。 这简直让庞固恩得高兴得跳了起来! 庞固恩感觉自己找到真正的宝贝了! 因为作为一个绿化专业的学生。他深知磷矿的稀缺性和重要性。 庞固恩知道,这些阴气很重的“恶石”,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为此地的人所知道。 这个作用,就是用来制造他心心念念的化肥。 第一〇二章 我有化肥了 一般来说,化肥是需要整个化工产业链来支撑的。 但天然磷矿有?点例外。 磷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元素。对作物高产,改善土壤的作用巨大。甚至可以说立竿见影。化肥产业链主要的作用是将品位不高的磷矿进行富集和提纯,并非改变本质。 但由粪便组成的磷肥,已经通过各种复杂的生物效应进行过了提纯。 而这便也意味着,庞固恩只要能把那些磷肥从洞穴里折腾出来,经过一些粗加工。那么就大概率可以用于废料的生产了。 这对于狗尾巴屯这样严重土壤贫瘠的地区来说。简直是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 庞固恩甚至可以断定。一直萦绕在他头顶的,有关于粮食的危机可以迎刃而解。 这可是比任何天材地宝还要好的馈赠。 三年一万石军粮? 庞固恩或许一年就可以实现这个目标! 高兴中,庞固恩露出了笑容。 但他依旧没有被即将到手的巨大好处冲昏头脑。 因为洞穴的情况还没有搞清楚,因为毒气如何去除庞固恩还没有拿定主意,也因为洞穴里磷矿的储量、品位等等,都还是未知数。 因此,庞固恩又旋即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迫切。 他迫切地希望能去西北边的金光洞进行一次实际的考察。以确定那里的真实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开采矿石等等… 接下来,庞固恩有得忙了。 但他绝对会活得非常快乐,非常滋润。 “哇!” 就在庞固恩对美好的前途产生憧憬的时候,地下室里突然传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 那是英子的声音。 随着这声音,庞固恩就仿佛被人用针扎了一下子尾椎骨般“噌”了一下。 而后他急忙回头。 被蘑菇照亮的空间中,正有无数只老鼠从庞固恩原本进入的地道涌动进来。 那些老鼠有大有小,一个个红着眼睛从他和英子的脚边掠过。却又不伤人爬身,只是在涌动进这处地宫后,又拼命逃窜进石墙的缝隙。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些密密麻麻的老鼠,庞固恩看得还好。但根本就受不了。 这小妮子在老鼠到来的第一瞬间便恐惧地跑向了庞固恩的方向。并一跃而起。非常主动地用四肢夹脸贴脸颊挂在了庞固恩的身上。 这,就很魔幻了。 英子个头大,所以挂在庞固恩身上,比金香儿要沉得多。也没有香儿那种清香的味道。 但英子也因为个头大,所以质感要比金香儿好很多。顿时便让庞固恩明白过来,为啥古时候找媳妇,都爱找胖的了。 被英子这样猛不丁上身,庞固恩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如果不是手里有宝剑能用来当第三条腿,庞固恩恐怕真得倒在鼠群之中。 到时候,他不被鼠群啃死,也得被英子弄死。 避免了最可怕的情况之后,庞固恩贴心的伸出手,搂住英子的腰,防止他掉下来。 与此同时,庞固恩紧张地望向他们来时的路,浑身肌肉紧绷。 来时的路上,那些死不见尸的老鼠又一次让庞固恩想起了那隐藏在黑暗之中的可能威胁。 眼下,那玩意到底是什么,庞固恩不清楚。 但是在东洲大陆,有一句话,他却是非常清楚的:“中土之大,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十室之内必有佳人。然芳草之侧,必有毒虫,佳人之畔必有慕者。皆不可猝而得也。” 这句话若加以引申的话。就是说,天才异宝,往往都是有东西守护的。 眼下,庞固恩确定。这些围绕尸体生长的荧光蘑菇,绝对是佳宝。 所以…恐怕他们在看见这宝贝的同时,便也惊动了守护这宝物的生物… 庞固恩的判断很准。 当那些受惊的老鼠吱吱啦啦,彻底从来时的路跑完时,一双血红色的眼睛便渐渐从那黑暗中浮现出来。 这双眼睛,和人的,和老鼠的都不一样。 它通红无比,它呈现诡异的椭圆形,它发出咯咯咯的动静。 这动静很不正常,听得让人汗毛耸立。庞固恩和英子听见之后,都不约而同地流出了汗水,并回头望向那个方向。 很快,长着红色眼睛的生物从洞穴中出来了。 那是,一只蜈蚣?! 蜈蚣! 巨大的蜈蚣! 这蜈蚣刚进入庞固恩视线的时候,根本就望不见它有多长。庞固恩只看见这玩意立起来,竟然有一人多高。两只生长在口器处的大毒颚,有婴儿的小手臂大小,而且还不住地往出渗透着暗红色的毒液。 蜈蚣比人腰还宽大。更诡异的是,它浑身上下都生长满了蘑菇。 充斥着妖艳荧光色泽的蘑菇?! 毫无疑问,这妖物正就是那些蘑菇的“守护者”了。也毫无疑问,妖物是来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了。 巨型蜈蚣没有墨迹,在看见庞固恩和英子的一瞬间,便立刻冲着他俩扑了过来。旋即展开了无情的撕扯和攻击。 面对着迅疾的攻势,庞固恩脑子里嗡的一声。身子也太听使唤。况且就算是听使唤,被英子这百多斤的大宝贝夹着,他也没法迅速闪避。 眼瞅着两个人就要被那怪物串糖葫芦了,庞固恩只恨自己没提前写好遗书。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奇迹发生了! 庞固恩只感觉周身突然好一阵轻松。 紧跟着,他便看见原本趴伏在自己身上的英子冲了出去。同时挥舞手中的火龙鞭子,冲着那大蜈蚣的头,就是劈头盖脸的一下! “啪!”在巨大力量和宝物兵器的加持下,蜈蚣的头被抽烂了铠甲。露出黑色的血液。 “咯吱吱…”蜈蚣的口器发出了低沉而频繁的动静,能让人感受到它的痛苦和愤怒。 英子的攻击暂时逼退了蜈蚣。庞固恩侧愕然问道:“你不是怕这些东西吗?” “我只是怕老鼠!不怕蜈蚣!”英子说话间已然恢复了她英姿飒爽的样子。 她将鞭子上的残血甩掉。同时将自己的袄裙提起来,拴在腰间。 顿时间,英子便有了一种御姐范儿,那大长腿,顿时让庞固恩不好意思直视呀。 所以,偷偷看几眼。 第一〇三章 英子不怕 ps:感谢倾听魅力的打赏 “英子,你不怕了吗?”庞固恩望着英子要和那大蜈蚣死磕,有些担忧地问。 “我怕的是耗子,关蜈蚣啥事儿!” 说话间,英子便甩动着手中的鞭子,冲着大蜈蚣又打了过去。 英子说得没错,在那巨大的蜈蚣面前,她展现了强大的威力,那鞭子猛抬猛下,每一次都能打实了,将那蜈蚣的铠甲击碎,并散发出巨量的,恶心的,类似血液的暗黑黏液。 蜈蚣接连遭受到英子的猛击,自然也疯狂地反击,并由其用自己的大毒颚使劲地穿插来去,妄图给予英子以致命的一击。 这是很危险的事情,许多次蜈蚣的巨颚都差一点儿扎入英子的肌体。 但英子是猛的,最危险的那一次,竟然徒手捏住了那蜈蚣的毒颚,又发力一甩。 “嘎巴!”随着一个脆亮的声音,毒腺被英子硬生生地掰断了。看的庞固恩莫名一疼。 这样太猛了。 庞固恩喜欢。 就这样,蜈蚣开启了被英子单方面暴虐的过程。直到它被英子手中的火龙鞭打成了一摊肉泥为止。 至此,人蚣大战结束了。以英子的完胜而告终。 英子带着胜利般的笑容回头,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刚又想把自己腰间的裙子放下来,挡住大腿。 可这时,庞固恩突然开口,阻止英子道:“别动!” 庞固恩说出这话,倒不是特意想看英子现在的样子。而是因为在英子的背后,他又看见了让人感到惊恐乃至于绝望的东西。 又是红色的巨大的椭圆的眼睛。 但这一回,眼睛并不是一对,而是六只,三对。 三对红眼睛同时出现在英子的背后,让庞固恩顿感压力山大。 与此同时,英子也明显感受到了庞固恩表情的快速变化和背后的异动。 于是,她扭头过去。并终于也看见了糟糕的情形。 彼时,在不大的隧洞中,窜出了三条巨大的蜈蚣。这三只蜈蚣和先前的一样,有着巨大的毒颚、身躯以及许多背负在背后的蘑菇。 蜈蚣出现后,并没有立刻攻击庞固恩或者英子,而是如风卷残云一般,将自己的那只被英子打成肉泥的“同伴”吸食干净。 庞固恩望着它们大快朵颐的样子,很想趁机带着英子离开。 可就在他拉着英子的手,准备绕过这些蜈蚣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毫无征兆中,这蜈蚣猛然扭尾,戳向庞固恩。 在本能反应的驱使下,庞固恩拔出手中的宝剑,迎头便劈砍了过去。 “碰!” 庞固恩的剑虽然不是啥神兵,但也是利器。随着劈砍,那蜈蚣尾巴上的毒剑应声而断。 但庞固恩的虎口也是好一阵发麻。 真硬呀! 这玩意的坚硬程度,已经达到铠甲级别了。 随着受伤,蜈蚣们顿时受到了强烈的刺激。 而后他们不再啃同伴的尸体,转而扭头,对着庞固恩和英子开始了疯狂的攻击! 先前,英子完胜了一只蜈蚣。但面对着三只蜈蚣的攻击,她也开始有些捉襟见肘了。 除了老鼠之外,天不怕地不怕的英子依旧不示弱。挥舞着庞固恩赏赐给她的火龙鞭子和三只蜈蚣缠斗起来。一时间是半斤八两,谁也不让谁。 与此同时,英子还开口,对庞固恩喊道:“主公!你快跑!别管我。” 英子这话喊得局气极了。 但庞固恩听了这声音,双腿是绝迈不动的。 让一个女人替自己阻挡安危,这不是大丈夫所为。 庞固恩虽然不是啥大丈夫,但也干不出这种事儿来。 于是,他提着剑,不退反进,趁着一只蜈蚣被英子抽打掉了下颚的时候,精准补剑,把尖锐的剑尖插进了被英子捅坏的碎甲处! “噗嗤!” 随着一声干净而清脆的声响,大蜈蚣被庞固恩通了一个透心凉。 但是,它没有死。 梯状神经系统让蜈蚣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纵然被庞固恩的刀扎透,并砍断了三分之二的身躯,但是它依旧可以用下半身反向攻击。 于是在随后,那蜈蚣便用尾巴上的毒叉狠狠地袭击向庞固恩的胸口。 虽然庞固恩尽力闪躲,但还是被对方给扫到了。 再然后,庞固恩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感觉到口腔中泛出了一股浓浓的金属味道。 那是血的味道。 伴随着鲜血的味道。庞固恩痛苦至极,可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 也就在庞固恩被摔打在地上的时候,那只受了重伤的蜈蚣又发狂地攻击向庞固恩的方向。 “主公小心!” 随着蜈蚣的移动,英子对庞固恩发出了相当之绝望的喊声。但她此时正被两条大蜈蚣围攻,根本没法分身,对庞固恩提供额外的保护。 庞固恩不想让英子分心,于是便对她送出了一个惨淡的笑容。 与此同时,那只受了重伤的蜈蚣,也终于来到了庞固恩的面前。 被庞固恩狠刺了一剑的蜈蚣此时下半身全断了,断口处流出了大量的绿色和黑色的黏液。与此同时,重伤的坏处开始逐渐显现出来。它的速度明显慢了很多。 但是,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然被削弱了很多,却依旧可以爬到庞固恩的身上,并举起那巨大的毒颚,冲着庞固恩的喉咙便咬了下来。 庞固恩面对着那奇形怪状,阴气森森的毒颚,若说不怕那是不可能的。 但也正因为恐惧。他身体的潜力这才全部迸发出来。 愤然中,庞固恩横起剑刃,使劲劈砍向那怪兽的脑袋。 这是尽全力的一击。再配合上刀刃的锋锐,终于将对方的脑袋劈砍开了一半。 但即便如此,那妖物依仗身体的特殊构造,却并没有停止进攻。 更可怕的是,它仅剩的毒颚的最后一支獠牙,竟然扎进了庞固恩的脖颈。 暗红色的獠牙刺入庞固恩的肌肤后,立刻给他带来火烧火燎的痛苦。 只一瞬间,庞固恩的皮肤便开始肿胀。而后肿胀迅速扩散,将他的头颅弄的老大。 疼这个字,从未有过地烙印在了庞固恩的身体上。让他连喊都喊不出来。 与此同时,庞固恩感觉肩膀奇痒无比,嘴竟然不住地咧开了莫名其妙的笑容。 英子看见庞固恩被咬成那样还笑得出。吓了一跳。 她心道:我主公这么勇的吗?越伤越高兴吗? 第一〇四章 奇怪的毒 痛苦让庞固恩麻木,但是强烈的求生欲却又让庞固恩在激烈地抵抗毒药的侵蚀。 而因为那种麻痒的感觉,庞固恩的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堪称滑稽。 “啊,哈哈哈!这东西…这东西…的毒…哈哈哈哈…含笑半步癫吗?” 庞固恩笑的泪都快出来了。但也在这个混沌而危险的时刻,庞固恩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 因为他看见了那些生长在地上和蜈蚣背脊上的蘑菇。 还魂菇。 比雷蘑还强大的蘑菇。英子的娘吃了后难缠活了下来,还生了英子这样一个强大的女儿。 俨然,这是一味十分神奇地补药。 也俨然,庞固恩如果吃下这种补药,或许还有生还的余地。 此时,庞固恩虽然痛苦,但没有失去思考能力。 而且他渐渐麻痹的双手也在“告诉”他,如果现在不行动的话,眨眼之间,他就彻底失去行动的机会了。不被蜈蚣吃了,也得笑死! 没有选择! 毫不犹豫中,庞固恩拼出最后一点儿力气,伸手向地,把那些发光的诡异蘑菇,薅了一把。 唰啦! 一大片巴掌大的还魂菇来到了庞固恩的手掌中。 而后,他毫不犹豫地又将蘑菇吞进了自己的口腔,囫囵着咽了下去。 咕咚! 当蘑菇划过食道,进入胃囊后,庞固恩顿时感觉胸口火热,就仿佛刚喝了烧酒。 在这种强烈的药性的催动下,庞固恩浑身冒汗,坚硬。 与此同时,那只被庞固恩砍断的蜈蚣似乎也发生了与庞固恩的怪异变化。 似乎蜈蚣因为庞固恩的变化而产生了某种恐惧。 随着那种恐惧的情绪的产生,蜈蚣开始向后退去。然而庞固恩并没有给它这个机会。 在对方腿的同时,庞固恩猛然睁开了眼睛。 在睁眼的那一瞬间,庞固恩的眼睛也是血红色的,竟然和蜈蚣的眼睛别无二致。 而后,他伸出自己的手,只赤手空拳,便将那蜈蚣厚重的铠甲给刺穿了。 在之后,庞固恩一拉一带,便将蜈蚣那些长条形状的脏器全都给掏取了出来。 顿时间,原本威风凛凛,张牙舞爪的巨大蜈蚣,便只剩下了一副空壳。 庞固恩原本深陷死地,本已绝境,这突然的暴走,让一旁的英子也看了一个惊愕。 望着赤红色眼睛的庞固恩,英子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感觉他和那些蜈蚣一样让人恐惧。 然而,英子终究是错的。 很快,庞固恩便用实际行动证明,他比蜈蚣恐怖的多! 吃了诡异蘑菇的庞固恩在强大之余,感觉越发的痛苦。 一方面,是脖颈的蜈蚣毒液在不断侵蚀他的神经和肌体,让他痛苦不堪。 另一方面,是胃囊中蘑菇的火热力量在不断地外溢和膨胀,让他痛苦不堪。 内外同时侵蚀的两股力量,最终让庞固恩发出了爆炸一般撕心裂肺地吼叫。 “哇!” 伴随着这吼叫的声音,一股巨大的气浪从他的身体放射出来! 那巨大的气浪如此骇人,以至于当时便将另外的两只蜈蚣轰在墙壁上,断成数段。 就连英子也被掀飞出去,重重地撞击在墙壁,额头破损… 在狂暴的气浪中,白娘子石柱周围的蘑菇全被吹成了齑粉。 庞固恩感觉天旋地转,最终晕厥了过去… 浑浑噩噩,不知道过了多久。庞固恩才睁开了眼睛。 但再次睁开眼睛的他所看见的,却并不是白娘子和地下的蘑菇丛。 “主公!你醒了主公?” 随着一声呼喊,一个人进入了庞固恩的视线。 那人正就是庞光。 庞光看见庞固恩,很激动。当时就握着他的手道:“哎呀。你没事儿就太好了。我们所有人都快急死了。尤其是宛坨,一听你倒下了,那真是垂死病中惊坐起…” “英子呢?”庞固恩关切地问。 “没事。就是还没醒。”说话间,庞光让出半个身位。 随后,庞固恩在他的身后看见了同样躺在一张行军床上的英子。 此时,英子额头受了伤。但也已经被仔细包扎过了。她正在呼呼大睡,睡觉的时候也在傻笑,明显是中了蜈蚣的那种奇怪毒性,而且毒还没退。 但通过面色和嘴唇庞固恩判断,她应该没啥大事。 庞光让庞固恩见过英子之后,又告诉他:“我们赶来之后,看见这丫头昏迷到底。所以就让武一七给她做了包扎。” “兽医?”庞固恩诧异。 “您放心。他没问题的。”庞光表示,“我给她算了一卦。虽然具体的卦象不甚明了,但应该还算平安。” 庞固恩听闻英子安然,略微放心了下来。 而后他又扭头,望向庞光道:“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对问,庞光笑着回答:“还是在白娘子石头处,只是给您单独搭了一个帐篷。” “哦!”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那蜈蚣呢?” “蜈蚣?”庞光闻言,好奇地摇头,“没有蜈蚣呀。” “没有?!”庞固恩闻言,一脸的诧异。 与此同时,他急忙从自己的行军床上坐起了身。 这个时候,庞固恩感受到了自己的周身起了奇妙的变化。 此时,他胃囊和皮肉上的疼痛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而且更让庞固恩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自己身上的那些伤疤以及被蜈蚣贯穿的脖颈也好了十之六七。 在这种情况下,庞固恩自然高兴地很。 他感觉得到,那些荧光色的蘑菇对他的身躯起了某种作用。 某种很好的,改善体质的作用。 兴奋中,庞固恩拉着庞光的手,带他出了帐篷。想看看白娘子的情况。 虽然心里有点准备。但当庞固恩来到帐篷外的时候,他还是有点傻眼了。 彼时,帐篷外聚集了十七八号人。 这些人,都是庞固恩幕府里的。有下等的兵差,也有刘三郎和武一七这样的高级人员。 他们大部分人都在拿着簸箕、笸箩、铲子什么的,于不大的场地上进行挖掘工作。而挖掘的核心,正就在那白色的玉柱前。 “主公!主公!”随着一声声呼唤,庞固恩看见刘三郎跑了过来。 教头望见庞固恩之后,显得很激动。见到庞固恩之后,他先是行礼。然后又告诉庞固恩道:“您没事儿太好了。快和我去看看!咱们这次赚大发了!” “哦?”庞固恩听了教头的话,很好奇地随着他向前走去。不多时来到了那白玉柱下。 第一〇五章 坑里 彼时,“白娘子”镇压下的情景和过去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虽然那白色的玉柱还在,但是已经东倒西歪摇摇欲坠。 而且最怪异的是,立柱子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坑。 那坑很惊人。好像用炮炸过的一般,将泥土、砖头、地宫中的老鼠声声玩意全炸了出来。 毫无疑问,这是刚才庞固恩“爆体”的时候,所造成的。 虽然知道来龙去脉,但是庞固恩所排出的那些真气能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坏,却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与此同时,他还有些遗憾。 此时,那洞穴里不但不见了巨型蜈蚣,就连蘑菇和生长蘑菇的尸骨也没了。原本放着蘑菇的地方,只有一些骸骨的碎片,外加一些零零碎碎的,不甚整齐的黑色黏液。 这些东西应该是蜈蚣的残骸和毒液,或许还有蘑菇的。 那蘑菇可是有祛毒解阴的巨大作用的,是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就这么没了。真的很可惜。 出于废物利用的精神,庞固恩还是将那些黑色的东西弄了一些。用纸张包裹起来。准备回去研究一下,看能不能复原蘑菇。或者那种人中了之后就会傻笑的毒素。 “主公!主公!”正在庞固恩怅然若失的时候,刘三郎高兴地走到了他的身边。 而后,刘三郎望着全须全尾的庞固恩一脸激动道:“主公,看见你没事太好了。” “恩。”庞固恩点了点头,旋即又对这人道,“你们在这挖什么呢?” 对问,刘三郎眼睛里放出了兴奋的光芒。 而后,他迫不及待地将庞固恩昏迷期间的事情和他说了。 刘三郎说,自从庞固恩下去找英子之后,他便一直握着镐头,守护在外边。 一开始时,一切都还算是平静。 但到了后边,突然“嘙”的一声,白石柱附近发生了激烈的爆炸。 这爆炸声惊了刘三郎一跳。 待他顺着声音,赶到白娘子处时,那里便已经有了这么大的一个坑了。 如此大坑,很让刘三郎震惊。 但他更震惊的是,坑中央躺着的,竟然是庞固恩。 那时的庞固恩,因为用力过猛,所以下半身的衣物已然消失不见。 刘三郎怕他出事,便慌张地跑下去,急忙把脉验身。 紧跟着,刘三郎震惊了! 原来,虽然庞固恩昏迷不醒,受到了重创。但是脉象平和,深邃,却好得出奇。 更奇怪的是,庞固恩原本隐藏于身体里的“蛊脉”此时已消失全无了。 他现在的身体,状态异常优渥,已经达到了练习武道的最好程度。 刘三郎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看得出,庞固恩因为某些原因,因祸得福了。 而且,更加让刘三郎感到惊喜的事情还不止如此。 在刘三郎背负庞固恩出洞的时候,他脚下一滑,突然被泥土中什么闪烁着金属光泽的物体给绊倒了。 刘三郎救人心切,也没多想。便抬着庞固恩出了地坑。 等庞光带着手下赶来,为庞固恩进行医治的时候,他才又想起了那一幕怪异,并带着俩人下去细看。 这一看,看出事了。 刘三郎惊愕地发现,那大坑里绊倒自己的东西,居然是一个银壶。 银壶做工精美,且壶底盖有前朝的官印。很可能是地宫中的陪葬或者祭祀的器皿。 刘三郎望着那壶,便又立刻让人在土堆中进行挖掘。 这一挖掘,可不得了。 “从主公昏迷,到醒来折断时间,我让人挖了几千担沙子了。光赏功的铜钱便有二十几万。另外还有金器一千斤,银器五千斤,各色宝石、瓷器…多不胜数。” “这样啊。”随着对方的话,庞固恩点了一下头。 旋即他又道:“既然挖掘出了这么多的宝物。那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特别?”刘三郎诧异,“您是指?” “蘑菇,或者蜈蚣来阻止你们挖掘?”庞固恩重点问。 对问,刘三郎摇了摇头道,“没见到蘑菇和大蜈蚣。不过有件事儿地和您说一下。” 刘三郎又告诉庞固恩说:“抛挖的人确实挖出来过一些类似爬虫、螃蟹的动物残肢。但是一见到太阳,便在顷刻间化为浓水了。黑乎乎的一片。” 说话间,刘三郎伸出手,指着一个方向。 庞固恩顺着刘三郎的指示看去。果然发现了许多黑乎乎的东西。 这些东西早在太阳下彻底干涸了。其中有些被太阳晒得狠的,还发出了淡淡的白烟。 望着这诡异的现象,庞固恩暗自思索。 显然,这些东西正是伴随着还魂菇而生的大蜈蚣。是一些极度害怕阳气的阴霾之物。 虽然它们依托那女人的尸骨和蘑菇拥有强大的力量。但是怕光的习性让他们根本无法在外界苟活。 而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可怕的玩意貌似才和狗尾巴屯这里的人平安相处。且不为人知。 哎。真是一物降一物呀。 感叹中,庞固恩又望了一会儿这巨大的地坑。随后便回去照顾英子了。 到了这天傍晚时分,英子醒了。从她眼睛里那温润的光,庞固恩判断出这丫头没什么大事儿。 这天夜晚,庞固恩他们对于白娘子石柱的发掘也基本结束了。没有再找到有关于那个被镇压的尸骨,也没有再找到那种荧光色的蘑菇。但是庞固恩得到了将近一万斤的前朝铜钱和将近一万两的白银黄金等物品。 这些东西,如果放在和平年月,足够庞固恩坐吃山空十年。放在一般的慌之年,应该也足够让他度过最艰难的时刻。 但,庞固恩真正高兴的,却并不是这些。 庞固恩真正高兴并感兴趣的,是他终于“彻底”地了解了西北金光洞里的秘密。 在那金光洞中,拥有一个很大的磷矿。如果庞固恩能把磷矿挖掘出来,那么庞固恩自然能获得巨大至极的好处。让他原本贫瘠的土地瞬间变成高产高收的良田。 到那个时候,庞固恩便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以及自给自足。 他也就能真正地关起门来。当他的草头王了。 下半夜,庞固恩和他的人才将这些金银财宝放入最坚固的库房进行存储。 完成工作之后,庞固恩碰了碰刘三郎那壮硕的肩膀。而后对他道:“刘教头。你来我房间里一下。” 突然被庞固恩叫,刘三郎有些意外地问:“干嘛?” 对问,庞固恩挑眉毛道:“来了你就知道了!” 第一〇六章 地下宝藏 虽然没能力移植到那种可以中和毒素,治疗难产的还魂菇。但庞固恩好歹是收获了几万两银子的。 这些东西,庞固恩不敢乱花。 诚然,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些钱买一万石军粮,提前完成任务,然后因为考核更好,被朝廷升到更高的位置上去。 但问题是,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没啊? 没有。 至少庆王府出身的庞固恩是没意义的。 大德皇帝为了消藩,对庆王府盯得很紧。 这个时候庞固恩如果突然干出了耀眼的成绩,那就等于打个牌子,告诉皇帝说:“我们庆王府超勇的,快来砍我呀”。 到时候,大德皇帝或许也会让他升。 升天的升。 这样的情况,绝不是庞固恩希望看见的。 所以低调为上。先把这些前朝的真金白银握在手里,等遇上好大夫、好医生或者好郎中的时候,拿出来购买继续的人才,改善狗尾巴屯的硬件,才是重要的。 所以,庞固恩把金银财宝一股脑塞进了王四郎“承建”的府库里。 当庞固恩在铁汁浇灌过的府库中看见那些金光闪闪,不可名状的宝物时,自然是非常高兴的。 但高兴的同时,他还注意到了被金子更加闪亮的东西——眼睛。 那些参与挖掘工作的人员的眼睛。 庞固恩从这些人的眼睛里看见了纯纯的贪欲。 对金钱的贪婪是可怕的,甚至会使君子堕落。 更可怕的是,这些人还都不是君子,甚至如果不是庞固恩的到来,他们到现在也都是地方恶霸的狗腿子。 所以,这些人是靠不住的。 庞固恩望着这些人眼睛里的贼光,甚至一度动了杀心。 全部干掉,一了百了。 但转念,却又感觉不行。 倒不是庞固恩心慈手软,而是因为没有执行的可能。 庞固恩手下现在能打的,只有一个刘三郎。而刘三郎不似宛坨,还不可能对他的话言听计从。 所以让他连杀十几个人,也实在是不可能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太大。 因此,庞固恩只能退而求其次。 思考后,庞固恩将刘三郎叫到了自己的屋子。 当屋子里只剩下他两个人之后,庞固恩便对刘三郎道:“刘教头。那十几个人眼下都归你节度。咱们得了这么多的银钱。我便想给你和他们发一些有趣的东西作为奖励。您看成吗?” 能得到东西,刘三郎自然也是十分高兴的。所以听了庞固恩的问话,他自然眉飞色舞地问道:“不知道主公要给什么?” “我正是要和你合计这件事。”庞固恩说话间,取出了一个布包。而后告诉刘三郎道,“这个我给你。不知道您愿意收吗?” 随着庞固恩的话,刘三郎接过布包,解开一看。旋即惊愕。 庞固恩在布包里所包裹的乃是一柄短剑。 这柄短剑,以黄金做握把,以白银做剑身,上有七星宝钻作为装饰,拔出宝剑,钢锋微锈,但依旧寒光犹存。 此物非同凡品,一看就是贵气逼人的,前朝上将军的物件。 不夸张地说,这柄剑乃是这些前朝的宝藏中,做工价值最珍惜的一件。而且这东西是兵器,对于武人来说有独特的价值。 而刘三郎,又恰好是这样的一位武人。 刘三郎见庞固恩如此大方,心中顿升感慨。心下想这大世子妃果然没说错。我刘某人能跟着这样的好的领导混,说不定用不了三年,就能盖房娶媳妇了… 激动中,刘三郎忘我地欣赏着那把宝剑,一时没有伸手去接。 见状,庞固恩道:“怎么。刘将军不喜欢这玩意?” 对问,刘三郎急忙摇头道:“不不!喜欢得紧。只是正所谓无功不受禄。这宝剑十分珍贵,怎么能是我这样的身份能享用的呢?” 对问,庞固恩把宝剑塞给他笑而不语。 但同时,他心道:你都是我的。况且我也不善于用剑。与其把这玩意放在仓库中吃灰,不如让你拿着这玩意来保护我更实在。 送完宝剑之后,庞固恩又对刘三郎说话道:“刘教头。今日里帮咱们搬运宝物的那些手下人,也得奖励些东西。所以我找你除了这宝剑之外。还是想咨询一下,你看赏赐他们多少银钱合适?” 有了宝剑的恩赐,刘三郎对于庞固恩自然更加上心了。 他思想了一会儿后很快便给出答案道:“根据江湖上的规矩,每人三两银子!” “三两?”庞固恩听了这刘三郎的话,有些诧异道,“会不是会少了点儿?” “不少。是正可好的。”刘三郎先给庞固恩下了一个定论。而后又讲述了其中道理。 刘三郎和庞固恩想的一样。不愿意让封地得宝的事情让更多人知道。因为这样很可能引起觊觎。 毕竟,狗尾巴屯不太平,北边山上有麻花姑,西边禁门关外还有马匪,头顶上还有个大德皇帝。这帮人要是知道了庞固恩挖到宝的事情,难免不打主意。 所以,这些手下要安抚,要封嘴。 既然不能拿人命封嘴,那就只能拿金钱封嘴。 但是拿金钱封嘴,也是很有讲究的。 刘三郎在八坤山学宫侵染多年,虽然教导的多是基础武学。但对于儒门人事和经学也有一些研究。 于是,他告诉庞固恩说:“为人成事讲长短适中。人也是一样。好了才是中庸,过强过弱,过软过硬都不成。” 说完这个基本原则,刘三郎又告诉庞固恩道:“你给这帮人钱太多。他们花不完,就会吃喝嫖赌。吃喝嫖赌一来会让珍宝散落引人注意。二来会让他们倾家荡产,进而产生怨气。” “哦!”庞固恩点头,又问,“为什么三两银子最合适。” “因为这些人的年俸就是三两呀。”刘三郎道,“给他们涨了一年的俸禄,不能说多,也不能说少。刚好能让他们逍遥几个月。但又不会犯下啥大债务。” “聪明!”庞固恩点头。 而刘三郎则又摆了摆手道:“不够聪明。正所谓人心难测。就算是这样。我也不能全然保证那些人可以严守这个秘密,或者不起乱心的。” “我有办法!”庞固恩突然道,“赏赐他们三两银子的基础上,再加一条。保证这帮人老老实实。” 第一〇八:分段赏赐 可能因为经常跟儒门的人走得很近的原因。刘三郎感觉自己脑子挺好使的。他的丫头髻至少不比庞光的脑子差。唯一的问题是自己的手因为练功而弄得太粗糙,写不出人家那一手好字迹来。 所以,他满以为自己给庞固恩出的计策不能说完美无缺,至少他庞固恩是找不出什么缺点的。 可是他错了。 他小巧了庞固恩的适应能力和时代背景。 庞固恩告诉:“赐他们三两银子的基础上,再加一条。保证这帮人老老实实。” “哦?”刘三郎诧异道,“什么呢?” 对问,庞固恩回答:“你告诉他们。如果挖到宝的消息不乱传,如果不赌博乱来。那么明年的这个时候,我还会给这些人再多发三两银子。他们如果能一直保持,我就一直发。但如果保持不住,那就怪他们没有能力保住手里的金饭碗了。” “哦?!”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用惊为天人的明光望着自己的主公。 不客气地说,庞固恩的这个建议,给刘三郎贴了一剂完美的膏药。将他没有解决的问题彻底解决了。 能将人心拿捏得如此准确,刘三郎从没有见过。 他甚至感觉,庞固恩这本事,就连学宫中那些背景深厚,天天研究经学和帝王术的高级知识分子们也未必有这样的本领呀! 什么是明主?! 突然刘三郎就悟透了。 他感觉,自己能跟着这样的主公干事业,那绝对是没错的。 怪不得大世子妃如此看好庞固恩。果然他的那位前主人眼光不错。 想到这些,刘三郎甚至都有些为陆菲菲感到惋惜。 哎。感觉陆菲菲嫁得有些急,岁数有些大了。 要是小上几岁,或者晚上几年,就能赶上庞固恩这一波了。 可惜呀,可惜… 为旧主惋惜的刘三郎不由得摇了摇头。 而与此同时,庞固恩又走到床头,将一个布包交代给了刘三郎。 而后,庞固恩告诉刘三郎道:“刘教头。除了那些东西。我还希望你和我去一趟会仙庵,与我一起把这玩意转交给我嫂嫂。我思来想去,你毕竟是他的旧部,武道又好,一起去办这件事儿,最合适不过。” “大世子妃?”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好奇的结果那布包。 沉甸甸的,里边明显有干货。 刘三郎好奇,便在获得了庞固恩的允许之后,将这布包打开看了一眼。 旋即,他眉头舒展。 在金丝的布包中,刘三郎看见了一尊佛像。 这尊佛像,乃是一尊纯金打造,玛瑙眼睛,宝莲花坐的佛陀造像。金灿灿的好蛰人眼。 刘三郎先前帮助庞光清点从祠堂中获得的宝物时,庞固恩便取走了这尊佛像。 没人知道庞固恩取走这尊像干吗。但当他把这玩意交到刘三郎手里的时候,刘三郎懂了。 “让我把他送给大世子妃?”刘三郎问。 对问,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讲出了其中的原因。 庞固恩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他记得非常清楚,自己来狗尾巴屯上任的时候,是弄丢了大世子妃原本要进贡给慧本上师一尊八宝玉佛像的。 因为这尊佛像,庞固恩几乎剃发出家。但因为他适时的制作了一朵假莲花。所以八宝玉佛像的事情终究是没有影响到他的仕途。 因为这件事,庞固恩对于嫂嫂始终有一种愧疚。 毕竟,他用来脱罪的莲花,也是一个假冒伪劣的产品。 于是,在当大统领的这段日子里,庞固恩始终惦念着嫂嫂,想对她深谢一番。 于是,当他看见了那尊佛像的时候,他便立刻想到了借花献佛的事情。 “这尊佛像好。又大又实在,把它送给嫂嫂。嫂嫂一定会惊喜到合不拢嘴的。” 说完,庞固恩又告诉刘三郎道:“我算了算日子,过三天就是佛陀得道的卫塞节了。那时候,会仙庵里肯定要庆祝一番。我嫂嫂一向信佛。既然信佛,那咱们就借花献佛,聊表一下心意。” “哦!世子你真是会做人呐。”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感觉非常震撼。 是的震撼。 这年头,庞固恩这个层次的人,撞大运得到一些好宝贝不难。难得的是如果利用好这些宝贝,且舍得送出这些宝物。 俨然,庞固恩便是这样一个舍得,且会用宝物的人。 当然,刘三郎并不知道庞固恩之所以如此精通此道,是因为他看过多少的文艺作品和洗脑营销号。 在那些号子里,人人贴上毛就和猴子一样精明。 庞固恩刷的这些手段,对于刘三郎这些人来说,已经过于超前了。 刘三郎不知道这些,感到震惊。 庞固恩也并不因为刘三郎的震惊,而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 因为他知道。这些办法,也就是对自己的手下能起到些作用。 再往上,那些谙熟帝王之道,经学典籍的大领导。真的是未必管用的。 所以,低调些没错。 也所以,庞固恩想好怎么和嫂嫂解释这尊佛像的来历了… 三天之后,佛陀卫赛节。 卫赛节是佛陀成道的日子,这一天的庆祝不像佛陀诞辰那样隆重,但也是寺庙里极其难得的一件盛事。 而且更为难得的是,在节日来临的前一天,会仙庵的主持真静接到了一个道法旨。说大行朝第一女尼慧本上师要在此地驻留,与众僧道一起度过卫赛节。并向大世子妃传授国师的法典和金册表彰。 这件事儿,距离上一回慧本上师离开,只一月有余。本朝高僧接连两次亲来小庙。是会仙庵无上的荣誉。 因此,大世子妃和真静法师都高兴得很。 这二人为了表示对佛和大师的忠诚欢迎,提前准备。派专人下山采购了巨量的香油、灯烛,以及崭新的蒲团、睡榻。并又花重金买得了巨量的鲜花、宝瓶。 因为这些隆重的准备,这次的卫赛节所用到的花销,将近万两白银,比过去多了三倍还多。 这会导致严重的寺庙赤字。 但即便花销如此之大。真静法师也是不急的。 因为她有大世子妃。 甚至可以说大世子妃一个人,便包揽了这银钱开销的十之八九。 第一〇九章 再见世子妃 世子妃有钱,而且有钱的程度超过一般人的想象极限。 毕竟,她是陆家的长女。当年陆家看好庆王一脉能有龙腾之像,对他们极近巴结。所以在长女出嫁的时候,是给了天亮的嫁妆的。 这些嫁妆,世子妃在来到会仙庵的时候,带出了一大半。她用其中极小的一部分修缮了会仙庵的房舍。 于是,会仙庵便成了整个康江行省最大的尼姑庵。 世子妃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因为钱这个概念不该是她这个阶层的人去考虑的。 也于是,在卫塞节这一日,她让真静法师不计成本地捯饬,并最终将整个会仙庵变成了一处巨大的,奢华的,飘满了鲜花和上等法器的道场。 是日中午,慧本上师来了。 作为天下第一,佛法二品的高深女尼,慧本上师的排场是很大的,多会身边都有八个漂亮小尼姑跟着撒花瓣。其法相庄严,表情严肃,而且隐隐间还有金光环绕四周,仿佛佛陀降世,又似菩萨亲临。 这样的人,自然是不会轻易笑的。但是当她看见会仙庵那盛大的迎接排场和大世子妃虔诚的脸时。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在慧本法师所接触的人里,庆王府的大世子妃是最会做人的。她以一己之力将会仙庵改造的和高档公寓一样,又在慧本上师到来的时候,奉献了最好吃的膳食和最珍贵的养僧钱。 可以说,除了大京城皇宫里给大金皇后讲道的时候,慧本上师没有享受过如此高规格的待遇。 但,皇宫是不能随便进的。会仙庵却可以反复白嫖。 所以,在卫塞节的前一天,这位大尼姑便毫无意外地就近而来了。 大世子妃也果然没有让慧本上师失望。 当慧本下了法驾后,大世子妃带领着真静等一众女尼姑,冲慧本上师行礼。并毕恭毕敬道:“师父由远而来,弟子未曾远迎。失礼失礼。” 自上次双色莲的事情之后,慧本上师便成了大世子妃的“依止师父”。大世子妃对慧本行弟子礼,本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是,大世子妃毕竟还是庆王府的权贵。其身份非比常人。所以在受礼之后,立刻躬身还礼,表现出一样的态度。 礼毕之后,宾主二人在檀香和法乐中进入会仙庵正堂,先对四大金刚,佛陀金身,八大菩萨行了敬意之礼,然后坐而论道,畅谈甚欢。 可就在这个难得的时候,一个小尼姑来到了大世子妃的身边。贴着大世子妃的耳朵说了几句话。又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见指,大世子妃的脸色当时就拉下来了。能看出明显的不悦。 慧本上师可是给大行朝皇帝和皇后讲过佛法的人。什么世面没见过呢。 所以通过陆菲菲面部的变化,慧本上师立刻明白,有很不讨喜的人来了。这个人陆菲菲本不想见,但又没有一口回绝,所以不是想不见就不见的。 慧本上师是会做人的。在看出大世子妃的难处后。她双手合十,做顺水推舟道:“我佛慈悲。贫尼今日有些困乏。就先去休息了。麻烦真静住持帮我们准备一下饭食。” “是!”真静颔首,忙搀扶着慧本上师往天字号的禅房里去了。 须臾后,这偌大的会仙庵金舍中,便只剩下了大世子妃和两个照顾他的小尼姑。 待恭送完慧本上师后大世子妃叹了一口气。旋即望向了山门的方向。 刚才,有尼姑告诉大世子妃。说会仙庵外来了她的一个亲戚。 那亲戚身着红袍,满身富贵,冠冕堂皇还带着一众随从和一个雄伟的男子。 大世子妃听了手下人的这番形容,便立刻明白是谁来了。 这人,正就是陆菲菲的哥哥,如今康江行省的三把手——陆远。 陆菲菲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哥哥。 虽然以前,两个人虽然关系不错,陆菲菲还一度很敬重这个哥哥,并暗暗感叹或许八坤书院和陆氏一脉的崛起,都要应在他的身上。 但她错了。 陆远自从担任了康江省平章之后,便以目测可视的程度而堕落着。 一开始,陆远还是很有抱负的。但因为官场上的一些事情。他开始变得圆滑,变得斤斤计较,变得畏首畏尾。 在后来,陆远彻底变成了一架“天平”。不管任何事情,陆远都会拿来衡量一下权重和利弊。合适的他会干,不合适的,他不会干。 这不是陆菲菲熟悉的那个陆远。这就是一台行政机器。 当然,如果陆远只是一台机器,那陆菲菲也犯不着反感。可关键这家伙总是对陆菲菲干一些天马行空,让人恶心的事情。这就很让陆菲菲感到厌恶了。 比如…相亲! 陆菲菲其实知道,自从庆王府被分封推恩之后,陆家便感觉自己押错了宝。又因为害怕大德皇帝未来清算庆王的时候牵连到自己。所以千方百计地想和庆王府撇清关系。 这件事陆家本家虽然始终没和陆菲菲说过,但她都明白。而且她来到会仙庵,也肯定和这件事儿是脱不了干系的。 但相比于本家,陆远做得就太过分了。两年前来看陆菲菲的时候,竟然公然建议她重新找个男人做靠山,然后他从中操作,让陆菲菲脱离了王府的贵籍。 这是人能说出来的话? 陆菲菲再怎么说也是一个世子妃。这种丢脸面,又被人戳脊梁骨的事儿,她干不出来。 所以,当时陆菲菲就回绝了陆远的话,并严词驳斥了她。 按理说事情至此,陆远应该安心了。 可陆远不是一个能轻易放弃的人。特别是事关自己和陆家前途的事情。 所以,陆远第一次吃了妹妹的闭门羹后,并不气馁。隔三差五,他就借着节庆的由头,托人给陆菲菲送点土特产,小人书啥的。 这些事情,都不单纯。因为那些送书信和土特产的人,非富即贵。而且全都是没有正妻的单身。 陆菲菲何等的冰雪聪明,一看就知道这是陆远变相地再给自己找对象呢。 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不齿。 以此类推。今日里陆远登门拜访,还带了个美男子。想必也是这意思了。 第一一〇章 拉郎配 因为陆远拉郎配的行为,陆菲菲很不想见她这个哥哥。 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距离佛祖得道的重要节日只剩下一天了。 对,一天。 在这一天中,陆菲菲的会仙庵是大开山门,广结善缘的。如果有乞丐路过,也得施舍两个馒头,许人家一炷香。 这个是会仙庵的规矩不能废。 在这个规矩的基础上,陆菲菲如果把自己的哥哥也赶走的话,会不会太过分了呢? 确实! 陆菲菲终究是心善的。 对待一个乞丐,一只蝼蚁尚且惜其命。更何况是自己的亲哥哥。 于是乎,她终究是道:“让他来金舍地偏房来见我。他随从身上铜臭味道重。让他自己一个人来。别脏了我的佛堂。” 给陆菲菲打下手的小尼姑听了这话,理解点头去了。 随后陆菲菲也移步到装修和舒适程度都更差一等的偏房。 到了偏房后没多久,陆菲菲便看见两个穿着红袍的男子在小尼姑的引导下,走了进来。 其中带头那位挺胖的,陆菲菲自然认识。正是自己的哥哥。而另外一个很高大帅气,带着不正经微笑的,陆菲菲确信自己没有见过。 甭问,这人肯定又是陆远看中的“对象”了。 陆菲菲越不想看见什么,陆远便越是蹬鼻子上脸。这样的态度让陆菲菲对自己的这位哥哥越发地看不上。 于是,她在对方二人进到屋子中后,很不“礼貌”地没有起身行礼。而只是端坐在正位上,昂首问自己的小尼姑道:“不是说只让一个人进来吗?” “这…”小尼姑犹犹豫豫地指着那俊俏男子,回答,“这位先生是朝廷新来的州同知。于佛于礼,也不好把人家拒绝在外边。” 那位州同知很会做人,在小尼姑的介绍之后,立刻对大世子妃垂手弯腰。一边行礼,一边自我介绍道:“小可是上宁路知州马克木。听闻慧本上师至此,所以特地和长官结伴,来此聆听佛法,感悟大道。还望大世子妃不吝赐教。” 马克木这个人很不老实。在回禀大世子妃的时候,眼睛宛如一台雷达一般,不停的扫来扫去。 和马克木的眼睛一样,马克木的心也在疯狂地运动着。 他心道:人人都说这位大世子妃可是江南国色。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呐。如果能把她从大世子手里弄过来。日后前途无量不说,还等于收了一位女菩萨呀。 这可是能成仙的好事儿,想想就让人忍不住大腿打哆嗦。 随着马克木的思想。他眼睛忍不住抬起来,多看了世子妃一眼。 顿时间,他便和世子妃那冰冷且带着刀光的目色对视在了一起。 大世子妃冰冷绝尘的气质让马克木感到了一阵剧烈的刺痛。也让他意识到自己和大世子妃并不熟悉。 看来,还得送点礼物,把这关系捂热乎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马克木的目光如此露骨,让大世子妃感觉到一阵厌恶。 但大世子妃是有素质的,并没有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这人毕竟是自己的哥哥引来的,大世子妃也得给人家一些面子。 两个人对视之后,场面上冰冷无比。 却在这个时候,圆滑的陆远立刻出来解围了。 “妹子呀!我这位下属可是一线向佛的。你是不知道。为了表现对佛的虔诚。他们家人在十六岁之前,都要出家在护国寺的。护国寺你知道?” “咱们大行朝的第一寺庙。皇家寺院。”陆菲菲想当然地回答,随后又道,“能去哪里出家的,非一般人家。” “正是!”马克木当时就借着陆远的台阶,向大世子妃表家境道,“鄙人乃西北王马尔木之后。论起辈分来。乃是当今大德皇帝的外甥。” “哦。这么说,你是我儿子辈的了?” “…”一时间,气氛特别尴尬。 但好在陆远特别会做人。 在接了妹子的质问后。这位和事佬当时便横在马克木和大世子妃之间笑着调和道:“哎呀不能这么算的。那西北王和本朝太祖的血亲关系本也疏远。到了你们这一辈,早就出了五伏了。怎么能作数呢。” “对对对!”马克木听了陆远的话,立刻硬着头皮举双手赞成。 同时他心中暗自发狠道:好你个臭娘儿们。除了败家子就是占我便宜。等我回头把你娶进门,看我怎么收拾你… 马克木心中的嘀咕,大世子妃听不见。但看着对方那难堪却又不敢的脸色,便感觉这人心性不纯。毕竟又是个伪佛谤法的家伙。心中便越发轻视。 而却又在这个时候,又一个尼姑急匆匆跑进了大世子妃的房间。 而后,那尼姑气喘吁吁地告诉大世子妃道:“启禀大妃娘娘。来了…世子来了!” “世子?!”陆远和马克木一听这话,都有点懵逼。 就连大世子妃本人也诧异:三年没见。夫君怎么来了呢? 收起莫名和激动,大世子妃又问:“你确定是我夫君?” 对问,那女尼姑疯狂地摇头。而后道:“不是大世子。是庞固恩,庞世子!” “庞固恩?!”陆远一听这名号,脸上不太高兴了。 马克木听了之后,则是一脸的无所谓。 这个名字他是听过的。登徒浪子,王府废物。在庆王府的时候就臭了名声。据说最近被整得特惨,派去一个什么狗不拉屎的地方当村官去了。 这种废物,此时来大世子妃的地盘,马克木用屁股也能想出为什么。 肯定是手头没钱了,趁着节日的气氛,来找他这位亲戚要赏钱的。 想到这些,马克木还挺高兴。 来得正好。 既然对方是来要赏钱,那么就趁着这机会也给对方仨瓜俩枣。进而让大世子妃见识一下自己的财力和人力的好。 随着自己意得志满的想法,马克木扭头望向大世子妃。 他刚想劝大世子妃让这人进来。却不由得愣了。 因为此时,马克木惊愕地看见,那么庄严肃穆的大世子妃,在听到了庞固恩的名字之后,居然笑了! 那种荷花般灿烂洁白的微笑。他这辈子都没看见过呀。 第一一一章 失望的陆远 陆远这次的行程是精心设计过的。 首先是带着他很看好的马克木来相亲。完事之后,便是去趟狗尾巴屯,看看这位靠睡觉梦佛屡破奇案的屯田将军。 按理说,庞固恩主动来到这个地方,是很不错的。至少不用再多走三十几里路,去那据说狗都不拉屎的破山区了。 但是,陆远依旧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感觉自己妹妹的表情不太对呀。 陆远是懂妹妹陆菲菲的。 她这个人,喜欢一个人和厌恶一个人,精神状态不一样。虽然不会特别的发火,虽然也特别能隐忍。但是她的微表情不一样。 刚才陆菲菲看马克木的时候,那种厌恶和不屑跃然脸上。可一听见庞固恩的名字。便忍不住地喜笑颜开。 这变脸太快了。而且陆菲菲的那种笑容,貌似陆远一辈子也就见到过不超过十回。 由这明显的变化,在联想到庞固恩最近几次破案立功的时候,貌似都有陆菲菲陪伴在身边。 这,可就不太正常了。 陆远也是懂联想的。由这些不太正常的表象,他联想出了许多不太正经的东西。一些他不太敢往深了讲的东西。 却在这个时候,更让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陆菲菲在听到小尼姑的禀告之后,突然就从禅床上坐立了起来。 而后,她仿佛把陆远和马克木当作了空气。 大世子妃只是对自己的两个小童道:“走。和我去门口迎接叔叔。” 说完话,大世子妃向门口走去。临了都快跨越出门槛了。才回头过来。对留守的那个小尼姑道:“你们伺候平章和知州大人用茶。要上好的白茶。” “额,白茶。”陆远听了陆菲菲的话,心中自顾自地念叨道:意思就是白来了呗。 在陆远会心了解了陆菲菲的“暗语”时,马克木急躁地走到了陆远身边。 马克木不如陆远那样会察言观色,也不如陆远那样和陆菲菲相熟。 最重要的是,刚才陆菲菲那如白莲绽放般的一笑,太美艳了。虽然不是针对他的,却也让他的魂儿被勾走了大半。 因此,他急切地问陆远道:“陆大人。这大世子妃什么意思呀?把我等凉在这里去见什么世子。是不想搭理我了?” 对问,陆远愣了一下。 陆远知道马克木在仕途上可能的高度,更知道他的家族在大京城和上京城有什么样的资源和人脉。 所以,即便陆菲菲看不上他,陆远也得把这人稳住。 最不济,他还带来了那么多的见面礼呢… 于是,陆远对马克木笑道:“马儿啊。你别着急。这是我妹妹在考验你呢。” “考验?”马克木愕然,“怎么个考验法儿?” 对问,陆远笑呵呵地回答并反问:“我妹妹走的时候,刚和你说啥了?” “喝茶。白茶。” “这就对了!”陆远笑着解释道,“他是我妹子。他这意思我懂得很。就是告诉你,不会让你白来一趟。只是心急喝不了热茶水。你得冷一冷,吹一吹。” “哦!”马克木闻言,脸上露出了向往的微笑。 而后他伸出手,吐了两口涂抹,使劲摸了摸自己的辫发,看上去更油光了一些。 …与此同时,会仙庵山门。 庞固恩来到嫂嫂修行的尼姑庵时,所带的东西很简单。基本上只有二马一人一随从而已。 这些东西,和会仙庵门口停着的,陆远和马克木的官轿队伍相比,理论上差太多了。 但实际上,非但差得不多,反而庞固恩还更胜一筹。 毕竟,庞固恩此时已今非昔比了。他胯下骑着的是白龙千里马,身边跟的是五品大教头。手中还有火龙鞭等一系列宝贝加持。 这一身装备,再加上身后捧着包裹的刘三郎。让旁人一看便有“将军正年少,轻骑骏马安天下。”的气势。至少在气势上,便力压了坐官轿赶来的陆远一伙。 两支队伍,一个有气势,一个有数量。齐刷刷立在会仙庵的山门外,等待着里边的传唤。 这一幕景象。被赶来过节、祈福、施舍的善男信女看了个正着。于是人们纷纷猜测。到底是在拜佛呢,还是在听经呢?更有消息灵通的人说,这帮人八成既不是来拜佛的也不是来听经的。而是来相亲的。 目标,则只可能是那位被赶出王府的大世子妃… 人们的议论,听在庞固恩耳朵里,挺郁闷的。有心反驳几句,却看见山门处一朵莲花样的身影急匆匆飘了过来。 那是个尼姑,庞固恩认识,此人正就是经常在大世子妃身边陪伴的常侍之一。 庞固恩见到熟人,急忙下马。 与此同时,那尼姑将对庞固恩行礼。而后对庞固恩道:“庞将军。大世子妃有请。正在护法殿后等您。” “哦!那麻烦小师傅带路了。”随着对方的话,庞固恩急忙点头弯腰回礼。而后便带着刘三郎一起往山门里走。 不多时,庞固恩穿过山门和天王殿,来到了一处天井。 在天井的正中,庞固恩看见了自己的嫂嫂。 此时的大世子妃,穿着一身淡黄的纱衣。一张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白中透粉。 看得出,大世子妃在看见庞固恩的那一刻,脸上有些忐忑。 但随着两个人的对视,大世子妃立刻便笑了。 那笑容,能在瞬间融化冰雪。 而冰雪正就在庞固恩的心里。 “嫂嫂!”庞固恩说话间,忍不住冲陆菲菲行大礼。 “不必如此。”陆菲菲说话间,下意识地想把庞固恩搀扶起来。但是在最后一刻却终究没那么做。 人太多了,眼杂呀。 在庞固恩行过礼仪后,大世子冲着庞固恩更甜蜜地笑了笑。而后将目光移到了刘三郎的身上。 刘三郎见到故主,也很激动。因此立刻便在庞固恩之后,也冲着陆菲菲行了大礼。并如故般叫道:“大小姐!” “你果然如约来了。真好。”陆菲菲看见刘三郎后,又一次嘱咐他道,“你要照顾好我这个叔叔。跟着他,肯定没有错的。” “小姐放心!”刘三郎点了点头,并又亲口告诉陆菲菲道,“庞将军乃是明主。我跟着主公乃是大兴。” 陆菲菲见了刘三郎的态度。有点意外。 须知道,在陆菲菲的印象中,刘三郎也是一个很傲的人的。过去不管教导的学生多么出身高贵,也是以教员,教头自居。 能让他叫主公的,庞固恩是第一个呢。 第一一二章 庆 在节庆之日前,一家人和新旧主仆能够聚在一起,其乐融融地说些话,听些曲。真的是非常高兴的事情。 但有人不高兴。 就在三个人你说我笑的时候,以尿遁为名,偷偷跟出来的陆远正里在厕所的门口,用阴森的眼神望着他们。 陆远看得出来。在陆菲菲见到庞固恩的时候,陆菲菲那是真的高兴。 甚至于,她还将自己曾经的书童介绍给庞固恩当教头。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如果说俩人没点啥关系,别人信,陆远是不信的。 但是如果说俩人的关系能实锤的话,陆远也是不可能的。 最为重要的是,如果俩人真有啥不正经的关系,对于陆远来说。可不是好消息。 不,这已经不是坏消息那么简单了。其恶劣的程度,已经达到了灭顶级别。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所以,陆远心中暗下决定,一定要尽快把自己的这个妹妹给推出去。 要不然,这赚钱货就变成赔钱货了。赔钱陆远都感觉无所谓。重点是不要赔命呀! 随着龌龊想法的产生,陆远的眉头褶皱得更紧了。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三个人的寒暄结束了。大世子妃带领着庞固恩和刘三郎开始往室内走。 大世子妃转身的时候,陆远害怕被看见。旋即以让人目瞪口呆的速度,把一百多斤的肥胖身躯闪进了厕所中。 哗啦! 速度太快,一只脚没站稳,踩进茅坑里…扑通。 大世子妃这边,愉快而温馨的家庭聚会还在继续。 庞固恩跟随着嫂嫂看见了让他意外的东西。 那东西不是别的,正就是呆呆地喝了一肚子白茶的马克木。 马克木老郁闷了。毕竟他来这是为了相亲而不是为了上泡的。 大世子妃像白茶桶一样把他晾在了一边,猛灌了十几泡。 就在他忍不住想要上厕所的时候,人家回来了。 马克木也是懂礼的。大世子妃的突然回归一下子断了他的五谷轮回之路。 无奈中,他也只好站起来,冲着大世子妃和庞固恩、刘三郎举手。 庞固恩是个体面人,虽然不认识对方,但还是回了礼。可大世子妃就没那么惯着他了。 在庞固恩行礼的时候,大世子妃照样如空气一般,忽略了马克木。而后坐回自己的禅床后。便只是笑着问庞固恩道:“你既然这次来了。那便多留一日。等到了明天卫赛节,听完慧本上师的讲法传经再走。” 庞固恩听了嫂嫂的话,这才意识到慧本上师也来了。 慧本再怎么说也是庞固恩名义上的师傅。人来了,一丁点儿的表示都没有是不合适的。 于是乎,庞固恩便对嫂嫂道:“那正好。我给嫂嫂和慧本上师带了些礼物。想送给你们。” “礼物?!”原本郁闷的马克木突然来了精神。 礼物这东西,我在行呀! 而后,这家伙为了引起大世子妃的注意,立刻接茬庞固恩道:“不知道庞将军带了什么宝物来觐见慧本上师和大世子妃呢?” 对问,庞固恩没有用言语回答,而是对自己的教头刘三郎使唤了一个眼色。 刘三郎看到了庞固恩的眼色之后,立刻便将自己带着的包裹解开。 而后他取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盒子。 在把那盒子毕恭毕敬地放在靠近大世子妃的桌子上后,刘三郎又把这东西打开。 随着他的动作,众人顿感眼前一亮。 明亮中,一尊手掌大的纯金佛像出现在了大世子妃和庞固恩的面前。 那尊佛像,在阳光的折射中散发着耀眼的朦胧光晕,给人以一种庄严圣洁的感觉。 在这感觉的笼罩下,大世子妃惊愕地望着这精雕细琢的雕像。对庞固恩痛心地道:“固恩。你何必如此破费。我看你那屯堡穷困。有这份金银,你不如修两条道路,补一下城墙得好。” 庞固恩听了嫂嫂的话,心下为嫂嫂的菩萨心肠由衷赞叹。 但他来时欠下了嫂嫂的债,他必须得还。这是原则。 而且,庞固恩还不能让旁人知道自己挖到了前朝大宝藏的事情,否则定然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庞固恩告诉嫂嫂道:“嫂嫂此言差矣。如果我找到的是别的金银。我就自己用了。但这佛像不是我找到的。而是佛陀让我送您的。我不敢随便取用。” “佛让你送来的?”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双眼开始泛出崇拜而羡慕的光。 她两旁的小尼姑也不由自主地举起了手。合十念诵慈悲经文。 一时间,气氛变得特别庄重了起来。只有马克木木愣愣地立在原地,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 甚至马克木都感觉,他听庞固恩和大世子妃说话,像是在说暗语。 庞固恩则继续讲道:“前两日我睡觉的时候。突然又梦见那个白胡子,红袍子的老神仙了。他说我不懂道理,不知道在节日上,给嫂嫂送一份礼物,表达孝心。” 说完,庞固恩又道:“当时我就哭了。我说嫂嫂对我大恩大德,几如菩萨降临。我深谢还来不及,又怎么能忘记呢。只是…” 一声叹息后。庞固恩接着演戏道:“只是我不比那些贪污腐败,或者占据着肥美良田的大官僚。实在是拿不出啥像样的东西呀。” 说完,庞固恩收声。然后严肃了表情。 而后他才又告诉大世子妃道:“可那白胡子神仙说。心诚则灵。让我对着紫微星连着磕一百个头。就自然会得到能献给嫂嫂,积攒功德的东西了。” 于是乎,庞固恩便“磕了一百个头”。 等庞固恩磕完头后,地上的砖头碎了。 紧跟着他得到了这尊前朝的皇家金佛。 庞固恩说完这些,大世子妃一时沉默。但是她的表情和眼神中浮现出难以抑制的感激。 “没想到叔叔竟然如此虔诚…”最终大世子妃动容地感叹道。 庞固恩听了这话,自然要谦虚几句。 可就在这个时候,马克木却笑了。 那家伙呵呵道:“故事不错。金佛也确实是上品。但是和我的那尊佛陀比,还是差着远的。” “哦?”大世子妃收了动容之色,冷冷地问道,“这么说,马克木大人,为了参加明日的法会,也带了佛宝来?” “正是!而且我这佛宝,很不一般呐。”马克木点头,满脸的自信。 第一一三章 有钱就是任性 马克木自认为终于找到了一点表现的舞台。 所以,他急忙呼唤了庙里的小尼姑,给了她一两的跑腿费,让他帮忙联络他的手下,把自己为大世子妃准备的东西送进来。 小尼姑在征得了大世子妃的同意之后,屁颠屁颠跑了出去。 没过多久,两个穿着红衣的差役,抬着一口巨大的漆皮箱子走了进来。 见到箱子,马克木非常得意地起身,亲自打开来。而后取出了一个被红布的包裹。 他将那红布放在桌面上后,一面亲自打开,一面又告诉大世子妃和庞固恩道:“最近我也有一桩奇遇。偶然得了个宝贝。马上就卫赛节日了。所以便也借花献佛。送给会仙庵做功德。” 在马克木说话的时候,他也已然将自己的包裹打了开来。 而随着他的开包,在座之人都发出了一声暗暗的惊呼。 马克木给王妃带来的也是一尊佛,一尊玉佛。 这尊玉佛,于阳光下放射着七彩的光泽,而且玉佛的核心隐隐间还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内核也不知道是个什么。 正所谓千金易得,一玉难求。所以这尊毫无瑕疵的羊脂玉佛,便一下子将庞固恩新出土的黄金佛陀给比了下去。 更让庞固恩感到震惊的是,这尊玉佛他见过,而且认识得紧。 这,不正就是他上次在兰若寺里丢的那个么? 一个多月前,庞固恩上任屯田将军时,在邻近会仙庵的废墟中丢了羊脂玉佛和一千两银子。 这一笔钱和东西,差点让他栽在嫂嫂这里。 这件事儿,到现在庞固恩都耿耿于怀,也都想不清楚。 为什么自己的宝物和银钱会突然失踪呢? 虽然很想回过头去再调查调查这件事情。但庞固恩因为很忙的原因,始终没机会。 眼下好了,不用调查了。 因为偷他东西的“贼”,自己送上门来了。 庞固恩望着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佛,并没有莽撞地起来质问或者武斗马克木。 毕竟,人家好歹也是一个知州。不是随便可以动的,而且这人敢拿着被偷盗的东西来找大世子妃,想必也不是第一手偷这东西的人。 所以,还得深入调查一番,才好得出结论呢。 望着那让人称奇的玉佛,庞固恩只是微微挑眉。 紧跟着,庞固恩对马克木道:“马大人。您这玉佛可真是不错。从哪儿买的呀?” 庞固恩在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盯着马克木的脸色。 马克木听了庞固恩的问话,眼神中划过一丝慌乱。 似乎,他全然没想到会有当官地来问这个问题。 在他看来,大家都是一个路数得来的东西,何必互相揭短呢。多没意思。 但马克木的尴尬没有持续多久。 因为很快,就有人接茬了。 “这尊玉佛的来历可大了去了!” 随着这声音,在场的众人齐刷刷地扭头,望向说话的地方。 在门口,陆远走了进来。 不知道为啥,此时陆远换了一身新衣服。原本大红色的官员便服成了黑色的长衫。 望着自己哥哥的样子,大世子妃困惑道:“大哥。你出恭一趟,怎么还换了件衣衫呢?原本的衣服呢?” “这…”陆远闻言,脸色上很不自然。 不过人家毕竟是官场老油条,反应速度快,更知道临危不乱和快速甩锅的道理。 于是,他哈哈一笑。先说了一句“红色血光太重,与这寺庙祥和不符”,而后又赶紧指着马克木,“提示”他道:“马兄弟这座至尊玉佛。哪里能是买到的。分明是佛陀显灵,赐给他的圣迹!是天意!对?” 马克木虽然是世袭的官,但能做到知州这个位置上,自然也是不傻的。 在听了大领导如此明显的提示后。他立刻点头。又学着庞固恩的样子,有样学样地讲述道:“对,对,对!这是圣迹。是佛祖让我献给大世子妃的。” “圣迹?”大世子妃一听见这神鬼显圣的事情,便本能地来了兴致。 而后,她果不其然地又问道:“什么样的圣迹?你快和我说说。” 这么长时间以来,大世子妃终于和马克木直接对话了。 这又让马克木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于是,马克木也和庞固恩一样,开始在自己的佛像上疯狂叠buff。 不过呢,这人的想象力明显比庞固恩要差一个等级。虽然编了不少的故事,用了不少的形容词。可是核心内容却特别干瘪。 大概意思就是说,他有一天在大京城琉璃厂逛游的时候,突然听见背后头有个人在叫他。 然后,他随着声音走呀,走呀,走呀,走呀。就在地摊上看见了这尊佛像。 马克木把佛像拿回家之后,当天晚上就做了个梦。说是也梦见一个白胡子,红帽子的老头,说他和佛有缘。这尊佛像,让他送给有缘人。 于是,他便拿到大世子妃这里来了。 说完这些后,马克木又捧着那佛像例行性地炫耀道:“这佛像价值九千金。我得到之后又找捡宝石特地看了一下。您猜怎么着?人家给了一个天子号中品的鉴定。” “天子号的宝物?”一旁的陆远就仿佛一个说相声的捧哏一般,急忙接茬道,“这玩意难得嘿。你到底找谁鉴定的?靠谱吗?” “靠谱!”马克木点头并又回答,“德云诗社的老大。千里眼张长目。人家那双望气眼不是白叫的。” “哦。”陆远一脸的佩服。而后又道,“既然这么靠谱,那这东西有什么神奇之处呀。你快给大世子妃说说。也让我们掌掌眼,听听新鲜。” “哈哈好!”逗哏的马克木继续吹自己的宝物道:“这东西,看着是白玉的,其实它不是白玉。而是极其稀罕的神龙骨。” “神龙骨?”听了这话,所有人都小声嘀咕。 陆远继续捧哏:“这可就怪了。传说中神龙乃是上古天地异变时的大灵产物。龙骨坚硬无比,根本无法雕琢。怎么还能给做成佛像呢?” “这就是个谜团了。”马克木回了一句。而后又告诉众人道,“神龙之骨是有特殊能力的,所以连带这尊佛像,也有一个特殊的本事!” 第一一四章 八部佛像 “哦?这佛像有特殊本事?”庞固恩听到这里,庞固恩心中忍不住乐了。 他感觉马哈木可真是一个“好人”。 帮助自己把玉佛给找回来了,又帮助自己找人把玉佛给鉴定了。更难得的是还把玉佛“还给”了大世子妃。 这绕了一大圈,庞固恩感觉自己或成最大赢家呀。 毕竟,大世子妃和庞固恩也是很合得来的。要是这玉佛有啥特殊用途的话,庞固恩找大世子妃要,想必她也是不会拒绝的。 呵呵。 心中窃喜间,庞固恩便也随着陆远的话,问马克木道:“马大人。此物既然为天字号异宝,又为神龙的骨架雕刻,那么想必是有什么很神奇的功能?好不好和我们展示一下呢?” 能在大世子妃面前显眼,马克木自然是非常高兴的。 于是,他立刻点头,并将那尊羊脂玉佛在阳光下进行不停的调整。 到了最后,当那羊脂玉佛在阳光下调整到一个特定的角度后,奇迹发生了! 彼时,照射在羊脂玉佛上的光线经过奇妙而复杂的折射后,投影下了一个宛如幻灯片的投影。 这个投影,也是一尊佛像的样子。但不是庄严的佛陀神像。而是一尊奇怪的“双修欢喜佛”像。 这尊佛像,主佛为一个骷髅形骸的模样。在主佛身上,还交盘着一个佛母。 庞固恩看见那投影出的佛像后,感觉异常骇然。 因为那佛母盘着骷髅的样子。庞固恩太熟悉。 这玩意,不正是庞固恩从王四郎的密室中寻找到的,那尊用来镇压魔童的法相造型吗? 这法相,意味着什么,庞固恩不知道。但是他清楚地记得,这佛像和魔童之间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魔童在佛像周遭,不会变化和攻击人。但也混混沌沌,貌似失去了思考能力,且恢复得很慢。 因为这种种,庞固恩在看见这法相之后,立刻意识到这尊玉佛和狗尾巴屯甚至和那金光洞是有联系的。 但具体是怎么样的联系,庞固恩就不太清楚了。 不过好在,庞固恩还可以接着看。 随着马克木的不断调整角度,那尊玉佛像所折射出的图画又一回产生了变化。 璇玑,出现了一位有头发的佛祖… 长着女像的佛祖… 不可名状的佛祖… 十几下调整后,庞固恩在地面上看见了被太阳光折射出来的佛像画面,一共有七张图画。 这七个图画,就和幻灯片一样不停的切换,每一个都能在地面上投射出不同的样子。 这些变化,庞固恩都可以用雕刻和光学原理解释。但是在大行朝,在这个科技并不是很发达的时代。对于马克木和陆远这类人来说。这确实可以称得上是“神迹”。 表演完自己的神迹之后,马克木高兴极了。他又对略微有些吃惊的大世子妃介绍道:“这叫一佛化七像。乃是这玉佛独特的能力之一呀。怎么样,足称祥瑞?” 大世子妃其实挺不满意马克木那浮夸的表情的。相对而言,她还是感觉庞固恩更沉稳一些。 尤其是刚才旁人看见那七道光影变化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惊讶地张开了下巴,只有庞固恩低头注视,沉默不语。 什么是一个男人的素质?大世子妃感觉这样遇事不惊的才好。 从庞固恩处收回目光后,陆菲菲不得不又对马克木道:“确实不错。” 这是马克木第一次听见大世子妃的夸赞。 浑身骨头酥了一般,说不出的舒坦。 一旁听见妹妹夸赞的陆远更是以为这门亲事估计有戏。于是乎便急忙又碰了碰马克木,问他道:“这东西还有什么神器的呀?你接着说呀?” “哦。可多了!”马克木又说道,“负责给我做坚定的张长目曾经说过。这佛不是一个。曾经是一套!一共八个?” “八个?”庞固恩“随口”道,“就是那折射中出现的八个映像呗?” “对,对,对!”马克木端起佛像,又指着佛像的装藏底座道,“这八个佛像。每一个象征一部。都是用神龙的骨头做做。又叫天龙八部。集合起来之后,可以实现一个愿望。” “那这不等于八龙珠吗?!”庞固恩愕然。 “可以这么理解。”马克木说话间,将佛像推给大世子妃。随后又趁机献媚道,“我虽然没有积攒起八个。但也有一个人。我这人很专注的,不贪。所以还请大世子妃对我放心。” 马克木这话,说得猴急。那声音听在大世子妃的耳朵里。简直是公然的羞辱。 老娘什么身份?你专注与否,与我何干! 随着马克木的话,大世子妃的脸很快拉了下来。 眼瞅着情况要恶化。陆远有点急了。 多好的金龟婿呀。不能让他跑了,也不能让妹妹呛他。 可就在陆远准备发挥捧哏的特长,化解妹妹脸上越来越浓郁的阴霾时,一道红色的身影突然闪现了出来。立在了大世子妃和马克木之间。 而后,庞固恩突然伸出手,狠狠抓住了马克木手中的佛像。一把给夺取了过来。 马克木全然没防备,更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屯田将军,居然敢强知州手中的玩意。 而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庞固恩则已经捧着那佛像来到了嫂嫂面前。 而后,庞固恩一脸微笑地对嫂嫂道:“嫂嫂。这马克木大人说得多好听呀。给他个面子,把这雕像收下。” “这…” 大世子妃对马克木映像不好。如果是马克木说这番话,大世子妃已经根本不想收了。但眼下求情的是庞固恩,那她就得权衡一下了。 而也就在大世子妃犹豫的时候,庞固恩又告诉嫂嫂道:“您不想要呀。那您收了之后,索性就送给我呗。我那一块最近闹妖精。缺个镇邪的。” “啊?!”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起初很惊愕。旋即很欣喜。 因为庞固恩的话,为她解决了一个问题。 如果回绝马克木这个无礼的家伙。 大世子妃是信佛的,人家送佛像,大世子妃出于崇佛的基本原则,是不敢不收的。可如果收了,又等于默认了马克木的涩心。 但经过庞固恩这一倒手,便等于没收。也能最大限度地“委婉”告诉马克木:你我没戏。 想到这些,大世子妃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同时她心道:这庞固恩,真是越来越懂我了。好孩子。 第一一五章 佛像八部 庞固恩的话,把马克木弄得老郁闷了。 自己花了九千金买了玉佛。又花了一千金,做了鉴定。好不容易送给世子妃,当了见面礼。 然后,他连个屁声都没听见,这神龙骨的白玉佛便到了庞固恩的手里。 凭什么呀? 马克木更不理解的是,为啥大世子妃对这人言听计从呢? 他俩好像只是叔嫂关系? 又或者,不是单纯的只是? 马克木被庞固恩整得很郁闷。不过更郁闷的还得是陆远。 陆远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他一心想把自己妹妹的这幅“王炸”给打活了。 但偏偏,每次感觉都功亏一篑。 前一阵撮合他和史出杰,失败。 这次搬来马克木,貌似也很失败。 最关键的是,为啥两次失败,都有庞固恩这个家伙搅局呢? 一次是偶然,那两次就是必然了! 在陆远眼里,庞固恩不是个好东西。 虽然他感觉庞固恩眼下还不至于敢做出什么僭越的事情。 但是他也毫无疑问的是个大麻烦。 必须清除掉。 于是,陆远走到庞固恩身边。用很不客气的声音对他道:“小子。你可还认识我?” “陆大人!”庞固恩点了点头,“上次老王爷做寿的时候。我见过您。” “知道就好。”陆远拍了拍庞固恩的肩膀,随后又告诉他,“你这官当得很有政绩。我这次来,除了见世子妃之外。还有一件事儿。就是来此考察你。” 陆远这话,说得是相当有水平的。而且话里有话。如果翻译过来的话,那就是:你的小命在老子的手里捏着。想好活的话,舔我。 “哎哟喂!原来领导对我这么重视呀!”庞固恩故作恩宠状,而后又笑着对领导道,“领导呀。大世子妃早说过您关心天下疾苦。如今一见,名不虚传呀。我可有一肚子话要和您说的。” 庞固恩说话间,将陆远强行拉到了一边。 而后他将手中白玉佛顺势交给了刘三郎。便主公跪在陆远身边,开始向这位省里的大领导汇报工作。 庞固恩秉着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将自己屯堡一清二白还受土匪欺负的事情都和陆远说了一个遍。核心思想就是学校里做汇报演讲那一套。核心意思就是宝宝穷,宝宝苦。能不能给批上个几万两银子,造福一方水土。顺便送上几千精兵猛将之类的,平平麻花姑的匪患。 庞固恩这一番汇报下来,直接把陆远给整郁闷了。 陆远原本只是想让庞固恩上道一点,别总当绊脚石。可不曾想他直接就顺着自己的话往上爬,将好好的佛堂变成了工作汇报现场。 陆远本来也想驳斥或者搪塞几句,把庞固恩给糊弄过去玩球。但庞固恩一开口,就彻底没给他机会呀。 也随着庞固恩的话,陆远惊讶地发现,庞固恩特别能整活。说出来的问题,要求解决和解决的办法都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归纳总结纹丝不差。 最关键的是,庞固恩说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的。而是综合地考虑了陆远的政绩和情况。就仿佛他如果不办,就是自己往自己脸上抹黑一样。 这样的话术和报告体,陆远没见过。所以一时间有点蒙。 不过幸运的是,马克木没有蒙。 在听完庞固恩的话后,马克木对庞固恩冷哼道:“我懂了。和着庞大人就是来这要钱的呗。”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庞固恩回答马克木,并又道,“我是奉了佛的指示,来这要钱的。” “好!我来满足你!”马克木说话间,又冲自己的手下拍了拍手。 随后,那些手下人突然下去,没多久便又抬了一口箱子来到了佛堂里。 二次抬上的这口箱子,特别沉重,需要四个人才能抬稳。 当这四个人来到大殿正中后,对方又打开箱子。 顿时间,整个房间珠光宝气,那箱子里的东西一度照耀得旁人睁不开眼。 当大伙恢复了视力的时候,众人只见马克木从中取出了一捧宝珠。 他手里的宝珠,有红翡、绿宝、金光钻。每一颗都至少有拇指肚大。 庞固恩望着这如此多的宝物,当时就震惊了。同时心下暗自感叹:这马克木到底什么来头。为啥这么有钱。 “我刚才算过了。庞大人向省里请示的津贴,大概八千两银子。”说话间,马克木炫耀般把那一把宝石放在了庞固恩的面前。 而后,他大方地挥了挥手道:“我这随便的一把。就值一万两银子。拿着玩去不用找,也不要再说话了。” 忙乎了那么久,马克木终于装逼了一把。顿时感觉心情大好。 而后,他又冲着大世子妃拱手道:“大妃娘娘。我这次来,其实是带了很多聘礼…哦不…佛礼的。专门来孝敬您和慧本上师。” 说完,马克木让下人取出礼单,开始念他这箱子里的宝物有多少,多少。 那些宝物具体的数目,庞固恩没记住。但是有个朦胧的映像。 貌似在马克木赠送的宝物中,珍珠、玛瑙都是以千为单位计算的。剩下的红宝石、猫眼石、祖母绿、黑白翡翠等也都是以百为单位计算。 最后的最后,马克木依旧炫耀般估价说,他这一堆东西。大概也就值个二三十万两银子。 二三十万?! 这话听得庞固恩都感觉有些肝颤。 需要知道,貌似康江行省全省一年的税收,若只算银钱方面的,貌似也就是三十几万两挂点零头。 这家伙为了染指大世子妃,颇有些倾其所有的意思呀。 马克木一番炫耀下来,自然面上有光。也惊掉了大半队人的下巴。但好在大世子妃听完对方的报价,不为所动。甚至眉宇间。还有些愤怒之色。 她心道:你丫看不起谁呢?我是世子妃!我什么没见过!我公公的封地是半个康江省。朝廷每年发的俸禄二三百万。手下老员工的孝敬也得有一两百万。 大世子妃和庆王府是不如从前了,但也犯不上这种小人来上门打脸! 如果有钱就能表现诚心的话,那金山银山都修炼成佛了。 大世子妃越发看不起马哈木这样的二世祖。便在拧眉中想斥责他几句。 但却不想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从自己背后响起。 “马大人对我佛一片虔诚。真是天地可鉴呀。” 随着那声音,众人回头。旋即看见是本次卫赛节的“主角”。天下第一女尼,慧本上师和真静主持来了。 此时,慧本上师望着那些宝石珍珠之类,眼睛里放着高兴的金光。 第一一六章 咱师父来了 慧本上师的出现,让大世子妃原本即将要发出来的火气,瞬间不能乱发了。 毕竟佛门上师在此,她不好胡乱开口。 慧本上师是佛门二品修为的大师。所以她看待问题的眼光,注定比大世子妃要高要远。 当然,这样也有坏处。 那便是她看待问题,不如大世子妃那样单纯。 慧本上师出现后,先是望了那些进贡佛会的金银饰品、宝贝珍玩几眼。 紧跟着,又走到了马克木身边,行隆重的佛礼道:“马大人一心向佛。真是人中龙凤。贫尼在这里,带佛祖谢过。祝愿你阖家美满,早生贵子。” “哎呀。多谢上师!”马克木说话间,冲慧本上师合手还礼。 而后,他瞟了大世子妃一眼。便又说道,“上师。早生贵子就算了。我还没有婚配呐。” “哦?”慧本上师闻言,一脸恍然。 随后,慧本又对身旁的主持真静道:“真静主持。我看就把马大人和陆大人留下。明日我要为他祈福,祝愿他早些找到如意眷侣。成就无上功德。” “好!”真静主持说话间,冲马克木行礼。 而在他背后,庞固恩看见嫂嫂的脸色,在以可见的速度变冷凝着。 嫂嫂不高兴。这一幕深深地伤害了庞固恩。 庞固恩和嫂嫂已经很熟了。所以通过嫂嫂的双眼,他已经知道了嫂嫂的想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马克木是有问题的。他之所以能得到那件被偷的佛像,绝不会是像他说的那般因为因缘际会。而是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猫腻在其中。 只这一点,庞固恩便有足够的办死他的理由。更何况庞固恩也由衷地担心嫂嫂遇人不淑,最终走向歧途。 故而,庞固恩在之后的时间里,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把这个马克木拿下来,好好的拷打问询一番。 但是,他不能直接这么干。 毕竟,此时人太多了。而且慧本上师,陆远之类的人都很重量。庞固恩也不好直接逼问马克木。 可庞固恩没曾想到的是,他不去逼问马克木,这个家伙居然自己跳出来,开始递送抹脖子的刀子了。 马克木受了慧本禅师好一阵夸奖之后,便跟随着真静往客房去了。 他走之前,庞固恩也和慧本禅师行了师徒之礼,并享受到了相同的待遇。 在去往客房的路上,庞固恩路过了会仙庵的后院。 相比于金碧辉煌,被大世子妃翻盖过的前院,这会仙庵的后院客房所在真可谓是曲径通幽,别具一格。 在道路和房舍的两旁,庞固恩还看见了大量盛开的牡丹花。 走在这别样的花园中,马克木和陆远这一对活宝开始例行捧臭脚。 那陆远先说道:“哎呀。我妹子这么多年。爱花多雅的习惯还是没改呀。这儿的牡丹依旧娇艳。与当年在八坤山上的牡丹园无二。” 马克木听了陆远的话,则一脸的嗤之以鼻道:“这些玩意艳则艳以,但不是绝品的牡丹,配不上大世子妃的身份。传说中州洛城的牡丹甚好。我回去之后,就快马加鞭,为大世子妃取来,以愉君容。” 陆远听了马克木的话,脸上立刻浮现了“带不动”的表情。 马克木这小子,俨然根本不懂花道。人家大世子妃种花是为了修身养性,和花种子的好坏没啥关系。 而在马克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那大世子妃的脸色也在以极其可见的速度恶化着。 要不是慧本上师在,大世子妃早就一道护体金光送出,把这家伙震成齑粉了… 也在马克木大放厥词的时候,庞固恩同样没闲着。 他深沉地望着那些牡丹花,思路向嫂嫂的方向放飞着。 庞固恩是学植物的。所以他一眼便看出,这些花,嫂嫂种植得并不太好。其间病虫害比较严重不说,枝干也不算太粗壮。 反正跟自己的没法比。 但庞固恩知道这是有原因的。 大行朝没有农药,没有化肥。在这种情况下苛责嫂嫂把牡丹花种好,那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嫂嫂不会种花,回头庞固恩可以手把手地教导嫂嫂。相信以她的聪明才智,用不了十个月就能开花结果的。 想到这些,庞固恩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 也恰在这个时候,马克木和陆远的“相声”传导到了庞固恩的耳朵里。 随着那些话,庞固恩意识到马克木又在借着自己殷实的家境拍马屁了。 只是,这次拍到了马腿上。 马克木出丑,庞固恩并没有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恰恰相反。庞固恩突然就“哈哈哈”地放声大笑了起来。惹得所有人都侧目而视,仿佛看刚刚发病的癫痫病人。 庞固恩之所以有如此的反应。是因为马克木的话不光踢了嫂嫂的逆鳞,也打醒了庞固恩的头脑。 对呀!嫂嫂喜欢牡丹花,而庞固恩又极端精通花道。 于是乎,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借助这些牡丹花,借助庞固恩自己的技术。他完全可以为嫂嫂和慧本上师再组织一份大礼。 到时候,庞固恩不但可以把这二位同事哄的快快乐乐,喜极而泣。还可以干掉讨厌的马克木,顺带好好问问他自己的白玉雕塑,是怎么落到他手里的… 因为那有趣的想法,原本一直沉默的庞固恩才突然发笑。 庞固恩笑得让人莫名其妙。 但好歹救了陆远和马克木一次。 陆远是聪明人,在庞固恩突然发笑的时候,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道:小子挺聪明呀,就冲这声帮忙的笑,给你记一功。 而后,陆远又急忙问庞固恩道:“庞将军。何故发笑呀!” “啊哈哈哈…”庞固恩又自顾自地笑了好几声。把气氛做足了。而后才低头。回答自己的领导道:“大人。我想起来了,全想起来了!” “想起来了?什么呀?” “那个白胡子,红帽子的老神仙对我的提示呀!”庞固恩摆出一副癫狂的样子。而后又对着众人道:“在梦里,他提到过这片特殊的院子。他说这片院子…有献给佛陀的超级异宝!” 第一一七章 庞固恩的故事 庞固恩是善于编故事的。 所以在众人面面相觑的时候,他却告诉大家。自己昨天晚上梦见了佛陀,佛陀告诉他除了金佛,还有一件宝贝要他交给大世子妃和慧本上师。 这件宝物,非金非银,但却比百万黄金,千万白银还要来得厉害。是佛门之人人趋之若鹜地至宝。 庞固恩几句话,引起了马克木的费解。 马克木和庞固恩不熟。他完全猜不透庞固恩能有什么样的神通的办法,“变”出百万黄金都比不了的宝物来。 这不扯淡吗? 但就是这么扯淡的事情,却引发了马克木完全无法理解的,更扯淡的效果。 大世子妃和慧本上师听了之后,不但没有嗤之以鼻,反而还一脸期待。就好像她们俩十分坚信庞固恩能弄出那样东西一般。 慧本上师更是颇为夸张地笑道:“哦?!我的徒弟又做梦了?那不知道在梦中,我佛许了你什么东西呢?” 对问,庞固恩回答道:“这个东西。太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梦里的老神仙只是教导了我如何把它弄出来。” “这不扯淡吗!”陆远白着眼睛,回答庞固恩道,“说不清道不明,就值百万银钱。这不是海口,这是天口呀。这话可不兴乱说。” “大人!”慧本白了陆远一下,又问道,“您的意思是。佛陀的示梦有问题吗?” “这,”陆远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这年头,佛门是横着走的存在,皇帝崇佛已经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佛门一句话,能让庆王丧失储君之位。更何况连庆王的胡子都够不到的陆远。 所以,面对着天下第一女尼的质问,陆远很心领神会地改换了立场。 他笑呵呵地对庞固恩道:“这庞将军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自然是有其道理的。我们只要安心看着就好。就好。” “陆大人是大大的好人。”庞固恩夸赞了陆远一句。而后又对自己的嫂嫂道,“如果上师也没有意见。那我就要开始自己地展示了。” 庞固恩没有让大世子妃失望过。所以在他开口后,大世子妃立刻随着慧本上师点头应允。 庞固恩四下打量之后,最终将自己的目光放在了嫂嫂的身上。 今日里,大世子妃穿着一身素雅的淡黄色法袍,随便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但也凸显了她与众不同的气质。 庞固恩望了嫂嫂一会儿后。便对她鞠躬。而后说出自己那一番处心积虑的话道:“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需要大世子妃的配合。如果大世子妃愿意的话…能不能把您身上的法袍脱下,借我一用?” “法袍?”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脸上浮现了些许红霞。 一旁的马克木也怒了。 在他眼里,大世子妃那就是天上的仙女,别说法袍。就是的一根头发,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庞固恩呢?上来就敢脱人家袍子。还有没有王法了。 庞固恩说出这样的话来,陆远也很不高兴。 于是,他借着这个机会又数落了庞固恩几句,说得他大逆不道,无伦无理。 对此,庞固恩是不介意的。毕竟他在这说话又不算数。而且陆远和庞固恩细想想,也是一家子。他接下来创造的“奇迹”。他也能沾到好处。 这种人,只要好处足够大,那脸色和立场肯定是变来变去的。 综合以上所想,庞固恩便对陆远双手合十道:“大人。这不是我的意思。是佛的意思。是佛要大世子妃的外套,不是我要大世子妃的外套。” 说完这话,庞固恩又对嫂嫂道:“嫂嫂。这件事儿信则有,不信则无。全在您一念之间。” 随着庞固恩的话,事情的焦点又一回落到了大世子妃的身上。 在众人的侧目中,大世子妃也经过了好一番的思考和斗争。 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相信庞固恩。 “好!”大世子妃以一种罕见的配合冲庞固恩点了点头。 而后她轻移莲步,在真静主持的陪伴下进入了自己的客舍。 没多久后,大世子妃换了一身洁白的布衫。又双手捧着自己微黄的僧袍,走到了庞固恩的面前。 大世子的僧袍是用上好的柞蚕丝线制作的,蚕丝间还浸透着香料的味道。 那味道如荷似兰,沁人心脾。也让庞固恩切实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分量。 让大世子妃外衣,人家就给了。这可是一个世子妃能给予的最大信任和面子了。只这份特殊待遇,就足够让马克木嫉妒死。 但,庞固恩不是为了让人嫉妒才这么干的。他是有真才实学,也真的是想送给大世子妃一份独一无二的礼品。 毕竟大过节的呢。 在得到嫂嫂的外套后,庞固恩也没有忘了慧本上师。毕竟她是这里最大的,要是不能让她乐呵了,也不太划算。 对大世子妃略微鞠躬后,庞固恩又扭头转身,望向了自己这位名义上的师父。 随后,庞固恩将大世子妃的外套高高举起,又对慧本上师道:“慧本上师。那位白胡子的老神仙说。光有大世子妃的外罩还不够。还需要您的佛法加持。所以麻烦您对这外罩开光一番。也好让我进行接下来的表演展现。” “还有我?!”慧本听了庞固恩的虔诚请求,有点意外,旋即又很满足。 毕竟是受到佛法“召唤”的人,脸上自然有光。 于是乎,慧本便再也不加推脱。立刻双手合十,对着这件外罩,念诵了一篇《无量经》进行开光。 慧本作为佛门二品的大修。是有真实实力的。所以她一开口念诵经文,便立刻给人以一种奇妙祥和的感觉,就连她周身,也泛起了一层祥瑞的金色光芒,仿佛镀金一般。 等慧本做完开光仪式后,庞固恩收回手中的袈裟,而后正式开始自己的表演。 他拿着那件僧袍。在大世子妃种植的那些牡丹花中寻寻觅觅好久,并最终在一株不甚繁茂俏丽的牡丹花前站定。 而后,庞固恩手臂一挥。立刻用手中的淡黄色法袍将一株牡丹花都罩住。 “好了!”庞固恩告诉聚精会神的众位大人们,“这就是我送给大世子妃的礼物!” 第一一八章 斗彩礼 庞固恩其实挺讨厌和别人斗彩礼的。 因为他的礼,按照这个世界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不是几十或者几百万两金银能买得起的。 他呈现给嫂嫂的礼物。都是神迹。 神迹,自然不是凡夫俗子能理解得了的。 所以在庞固恩将嫂嫂的外罩披挂在牡丹上边的时候,所有人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甚至等庞固恩告诉他们,他送给大世子妃和这次卫赛节的礼物,就是这被僧袍覆盖的牡丹花时,所有人依旧瞪圆了眼睛,愣了好半天。 貌似,都没听懂。 安静了片刻后,还是马克木首先开口。 他先是和马克沁一样“哈哈哈哈”,连着笑了好几十声,随后又指着庞固恩道:“兄弟是真会说笑。这颗牡丹树原本就是长在这里的,何来您赠送之说呢?” 对问,庞固恩如装傻充愣一般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而后他也符合道:“对呀。这树原本就是生长在这里的,何来赠送一说呢?老神仙也没提醒我呀。” “…”庞固恩的话,一下子就给马克木整无语了。 这接化发打的,真不是马克木这类人能接的。 但是马克木又是幸运的,因为他身边还站着陆远。 陆远这个补皮裤的,永远能为自己中意的人接上话茬。 他上前一步,替马克木回答道:“既然不是。那就不能算作你的礼物。况且你这样装神弄鬼,又能怎么样?总不能这牡丹花,明日里变成金子的?” “大人教育的是!”庞固恩懒得和他废话,于是在回了对方一嘴子之后,又扭头对身边的慧本上师说道,“上师。这件事儿您怎么看?” 随着庞固恩的话,陆远的脸一下子红了。 他又失嘴了。 因为这里可不是他的平章府,而是佛门,是慧本上师的地盘。 刚才那身僧袍,又是慧本上师所加持过的,自然便也意味着这桩“神迹”,会有慧本上师的一份功德。 此时他否定和驳斥,慧本上师会不高兴。 慧本不高兴,自然也就等于佛陀不高兴。 佛陀不高兴,那他的前程就很成问题。 按理说,陆远这么人精的人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但无奈他遇见的是庞固恩。 庞固恩的一番操作是颠覆性的,彻底打乱了陆远的常识。 不过好在陆远也不是一般人。 在看出气氛不对之后,他又立刻找补道:“我想金子自然是不会生成的。但是一定会生出比金子还宝贵的东西?比如这个这个…双色牡丹!对双色牡丹。” “哥,莫要胡扯!”大世子妃眼瞅着哥哥越说越没谱。便急忙回了一口。 毕竟,花有所指,事有不同。双色牡丹和双色莲花,在东洲大陆的寓意是全然不同的。 双色莲花是佛门祥瑞。双色牡丹则是大富大贵,表示家中女子要嫁给更好的人了。 这寓意,对于旁人来说是好事。对于大世子妃来说,真说不出口… 但陆远显然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又或者他就是诚心想这样讲的。 在说过这样的话后,陆远憨憨地笑了笑。便退到一边。等待慧本上师的仲裁了。 他退下去后,众人便等着慧本上师的仲裁了。 慧本上师虽然信任庞固恩这个俗家弟子。但对于僧袍下的牡丹会长出啥,她心里也没谱。 于是乎,权衡再三后,慧本便问庞固恩道:“固恩,教你这方子的老神仙,真就具体的一句也没提。” “没有!”庞固恩把脑袋摇晃得和拨浪鼓一样。只讲述道,“他只是说用嫂嫂的僧袍覆盖牡丹后,浇点水,明日里正午,卫赛节法会之前,自然会有神迹产生。” “这样呀。”会本想了想,选择了信任。 而后她重复了一遍庞固恩的话,又让大家回去耐心等待神迹的降临。 说完这些后,庞固恩便和刘三郎在真静主持的安排下,跑到斋堂去吃饭了。真静怕庞固恩和马克木打起来。也是刻意地将两个人分开来吃饭。 这是第二次庞固恩在会仙庵里吃东西。可能因为庞固恩在会仙庵僧尼中地位提升的原因。这次的饭菜比上回时好多了。不但多了两个菜,还多了饭后水果和果酱饮料。临了,庞固恩在会仙庵的老熟人,真静法师还亲自走来,问庞固恩吃得怎么样,要不要加菜。 庞固恩自从用七块钱的手串交好了真静法师之后。两个人已经很熟悉了。 面对着这位随时可以给庞固恩开后门的大主持。庞固恩笑着对真静法师问道:“法师。不知道马克木和陆远大人吃得怎么样呀?” “这,和您吃的东西是一样的。”真静随口回了一句。 虽然她嘴上那么说。但庞固恩不这么认为。 因为庞固恩仔细地观察过真静法师的衣服,特别是袍袖。 那袍袖里边分别有些沉甸甸的东西。看形状,很像是金元宝的轮廓。 这年头。佛要金装,官要人事,真静作为一个管庙的。一睁眼几百号人的吃喝拉撒要她伺候。自然也不能免俗。 但就怕她因为收了马克木的好处,帮着人家做事。这就不美了。 于是,庞固恩对真静法师道:“法师呀,人也好,佛也罢,都是需要看清大事的,切莫因为小便宜而耽误了自己的正果。” “这,”真静法师摇了摇头道,“将军的话,小尼不太明白。” 庞固恩闻言笑了笑,又对真静敲打道:“明日里就是卫赛节。如果这节日里我能奉献出一道祥瑞。荣光的可不只是我,还有你。” “是!”真静听了这话,不由得拧眉。 而与此同时,庞固恩又对真静道:“还有一件事儿法师要特别明确。那便是我送出的牡丹祥瑞。可不是我自己的。而是经过了大世子妃和慧本上师的加持的。要是这祥瑞来不了,或者被人给破坏了。那面上无光的可不只是我。这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 随着庞固恩的问话,真静法师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悠了一下。似乎明白庞固恩在提点他什么,又在担忧什么了。 毕竟都是老熟人,真静法师便斗胆问庞固恩道:“您的意思是?让我帮忙盯着马克木,防止他从中搞破坏?” “对呀!”庞固恩点了点头。又小声告诉真静法师道,“咱们都是熟门熟路的,大师的立场可要弄清楚。至于得罪人的事情,您不用多考虑。有我和慧本上师在自然会把事情弄得圆润的。” 第一一九章 糟心的陆远 是日夜,陆远在自己的卧房中来回踱步。 说实话,他很担心明日的事情,担心那一株被大世子妃僧袍笼罩的牡丹花里,真长出什么特殊的东西来。 因为他知道,这牡丹花一旦璀璨而放,那么所得到的功劳就都是庞固恩的。到时候,慧本上师和大世子妃就会毫不犹豫地将溢美之词送给这个家伙。他就会成为卫赛节的主角。 那他和马克木就等于白来了呀。几十万的银子,还有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前途也就不灵了。 决不能让庞固恩得逞。 打心眼中,陆远十分的心焦的。 所以在这个夜晚,陆远因为担忧而来回踱步。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把这件事儿给搞臭。 却也在这个时候,马克木来看他了。 马克木很坏,但不像陆远那样心机深。所以在见到陆远之后,他立刻对自己的这位牵线人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和担心。 “庞固恩这家伙,欺人太甚!”马克木一拍桌子之后,便又对陆远道,“三番两次地坏我好事儿。我不能忍呐。” 马克木的话,说到陆远的心坎里去了。但陆远比这家伙想得深。也不可能如此直白地表达自己对于手下的不满情绪。 所以,陆远便对马克木道:“那你看该怎么办呢?” “大人我有一计,可以让那庞固恩吃不了,兜着走!”马克木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后,又笑嘻嘻地对陆远道,“当然了。这件事儿我自己不敢做主。说一千,道一万,也还得是大人您来主持得好。” “哦?”陆远听了马克木的话,眉毛不由得挑了一下。 而后,陆远屏退了自己的手下人,才笑呵呵地又问:“什么呢?不妨说来听听。” 对问,马克木将手伸进自己的衣服兜里。须臾取出了一个布包。 紧跟着,他将布包交给了陆远,而后一脸神秘秘道:“大人,您看这是啥!” 陆远随着马克木的话,将布包打开。旋即看见了一种白色的物质。 他闻了闻,伸出指头蘸了沾,又舔了舔。随后讶异道:“这是细盐!” 马克木得意点头:“对!细盐。本来是我下人饮马的。” “呸,呸!”陆远使劲吐了几口后,极不满意地说道,“我又不是你的马。你给我拿这玩意干嘛!” “大人误会了!”马克木说话间指了指陆远的茶盏,随后又道,“我的意思,是把这盐巴和在水中。弄成卤水。然后给那牡丹花一浇灌。” “哦!”陆远一下子明白了。 盐能杀百草。两碗盐卤水浇灌下去,那牡丹花第二天叶子就得全掉落。到时候别说神迹,就是佛陀亲自来了也救不活了。 如此妙计,又毒又狠。让陆远感到满意之余,也感觉有点后怕。 马克木可真够狠的。这样断子绝孙的招都能想出来,如果成了怎么都好,如果不成…会连累自己呀! 大领导毕竟是大领导。在听过马克木的讲话后,微微点头。似乎表示了赞许。 但随后他便开口道:“但这佛门清净地,有风自来安,只是沾惹不得尘垢。” 陆远这话大有学问,翻译过来就是:别带着我一块干,但是你如果干,我不阻止,还送你清风相助。 马克木也是常年混迹官场的老人,听了陆远的话,立刻领会精神。 而后,这人便又对陆远拱手道:“陆大人且放心。我让我两个得力的手下去干。他们都是武道六品的高手,趁着夜色来一把,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陆远听了马克木的话,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在之后又指着窗户对马克木道:“哎呀。你看今晚夜色撩人。你我又难得清会。不如趁着这夜色把酒言欢,岂不美哉?” 虽然窗外一大片乌云。可马克木却颇为配合的要跟着陆远一起赏月亮。互相做一个不在场的证明。 之后马克木叫来手下,吩咐完针对庞固恩的败坏之谋。便与陆远开始把酒言欢,畅谈未来陆家联合马家一起做大做强的种种幻想。 喝过七巡酒后,两个人都有些微醉了。也在这时,陆远房间的门被轻轻敲响了。 马克木以为是自己的手下完成任务回来了。便笑呵呵地抢着去开门。 这家伙信心满满,甚至都还没打开门,便对着那门道:“怎么这么久。我还以为那庞固恩…” 突然,马克木说不下去话了。 因为在打开门后,他惊愕地看见在门后站立着的,正就是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庞固恩。 此时的庞固恩,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 见了马克木那惊愕的表情,他不慌不忙。甚至还饶有兴致地问马克木道:“马大人。我怎么了?您还没说呢呀!” 马克木全然没想到庞固恩会在这个时间来到此处。一时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倒是陆远人精。见到庞固恩之后,立刻便打补丁道:“哦。我们正在把酒言欢。性至浓处,本来也想叫你一起的。没想到你自己就来了。” “对对对!庞大人真是来得及时呀。即时!”说话间,马克木急忙给庞固恩让出了一条道。 庞固恩并没有喝酒,而是在之后摆出了一副慌张的表情。 在之后,他快速地走到了陆远的身边,用急切的声音告诉陆远道:“陆大人!大事不好了!” “怎么回事呀?”陆远大概猜测到庞固恩为啥来这了。但是他利用自己精湛的演技,依旧装出一副茫然无知的样子。 庞固恩见对方演戏,便也跟着演戏道:“会仙庵遭贼了。两个黑影进了后院,险些酿成大祸。” “啊?!”陆远和马克木闻言,脸上都表现得异常震惊。只不过一个是装震惊,一个是真震惊。 陆远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悠了一圈后,又问道:“贼人抓住了吗?” 对问,庞固恩摇头回答:“我没抓住!” “哦!”马克木一颗心掉回了嗓子眼里。 “但我的教头给抓住了!” “啊!”马克木的心突然又被庞固恩给勾了回来。 就在马克木战战兢兢,不知何所的时候。庞固恩三击掌。 紧跟着,他的教头刘三郎扛着两个人走到了陆远的屋子里。 当刘三郎把这两个人扔在地上的时候,陆远的脸也不由得变得严肃了起来。 第一二〇章 一切徒劳 其实马克木暗算庞固恩不得。真也不怪他。 他哪里会知道,庞固恩在会仙庵中要好的女子,不是只有大世子妃呢? 有真静法师帮忙,整个会先庵的vn尼姑都是庞固恩的, 眼线。 所以,在马克木来到陆远房里,又派人出去的时候,他老早就被尼姑们盯得死死的了。 尼姑的战斗力不太好。但庞固恩带的大教头弥补了这个短板。 于是马克木的一切行为,注定徒劳。 当然,庞固恩是不会徒劳的。 而且人家既然主动送上了这样的一份大礼。庞固恩如果不借题发挥一下,貌似也对不起人家的“孝敬”。 于是,庞固恩在刘三郎将这两个人放在地面上之后,便对一脸冷汗的马克木道:“马大人。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二位穿着你府上的?” “这,”马克木矢口否认道,“看错了,肯定看错了。” “哦!”庞固恩点了点头。又笑道,“那我看错了没关系。咱们会仙庵的众女尼,众弟子。想必是不会看错的。要不要让他们过来辨认一下呢?” “啊?!”马克木听了庞固恩的话,直接慌张起来。 诚然,马克木很有背景,很有权势。但是他的能量还没大到能左右佛门弟子的地步。 而且最麻烦的是,此时慧本上师就在这会仙庵中。在这尊“真佛”的眼皮子底下,他就算是有心收买沟通,也是不切实际的了。 庞固恩的话说至此,便已经很明白了。依照马克木的理解,他就是在给他难堪,让他不好进退。 但,马克木太小看庞固恩了。 他如果只是想给马克木这小小的教训的话,根本就用不到自己来这。 就在马克木手足无措的时候,庞固恩主动拍了拍马克木的肩膀。而后笑道:“马大人。不用紧张。我知道你是无辜的。毕竟这两个人都是邪教白莲会的走狗。这白莲会作恶多端且多化妆潜伏,不容易辨认呐。” “啊?!”马克木听了庞固恩的话,当时就懵了。 但陆远没懵! 作为一个混世王,作为一个补皮裤的。陆远立刻就听出庞固恩这话是在息事宁人。 也因为庞固恩这些话,陆远顿时便对庞固恩刮目相看了。 毕竟,在官场上,懂得逆流而上,奋世而为的人很多。懂得给上司脸面和同僚台阶的人不多。 又仔细想想,陆远虽然没直接和庞固恩打多交道。但庞固恩对他的恩惠,貌似也不少了。 这样的人,如果抛弃门户之见的话,其实是个干才。特招领导喜欢的那种。 哎。只可惜,你为什么偏偏是庆王的样子呢? 带着一种无奈,陆远急忙接了庞固恩的话茬。 他笑呵呵地点头道:“庞将军说得对!这些人就是白莲会。他们来这里,肯定是图谋不轨,破坏卫赛节来了。” “哦!和我想得一样。”说话间,庞固恩对着一脸毛汗的马克木又问,“那他们此时来此。是搞什么破坏呢?还有这个又是什么,不知道马大人知道与否?” 说话间,庞固恩举起了一个碎碗。那碗里有一些结晶物质。 “啊?!”马克木望着庞固恩手中的水碗,本就理亏的他心性更乱。 没啥辩才,只知道拿钱往出堆的他最终又将目光送向了陆远。 但这回陆远没有接茬。 毕竟,陆远说过“清风相助”。 既然是风,那就总有吹完的时候。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不过又在这时,庞固恩又接茬道:“我其实查了。这些东西,应该是春还丹,乃是一种陷害良家妇女的无德丹药地残留。对吗?” “对!对!就是这玩意!”马克木听庞固恩的话,立刻点头。随后又自行脑补道,“恐怕这些贼人混进来。就是贪图美色,为了祸害这里的小尼姑。” 马克木和庞固恩一问一答,仿佛说相声一样。甚至马克木还有点感激庞固恩。没有借着自己的把柄往死了整自己,还帮忙开脱圆话。 只有陆远听了庞固恩的这一番言辞,脸色越来越不对。 陆远何其精明呢。这个时候,他已经感觉到了庞固恩的可怕。 更可怕的是,在马克木点了那个头之后,陆远就已经彻底不能再开口了。他“捧哏”的作用,彻底被庞固恩给废掉了。 因为如果陆远再说下去,那罪孽可就大了去了。到时候要是慧本上师一认真,自己这个平章都保不住。 毕竟只是个从四品,和佛门的二品大能比起来,差得太多… 庞固恩在从马克木的口中确认了这些人是因“淫”起变之后。又忙不迭地从怀里取出了一个红肚兜,几个小丸子和一些匕首、绳索、马鞭之类。 而后,他把这些东西,向那两个昏迷的家伙身上一扔。便又说道:“马大人。这些都是贼人用来掳掠女子的工具和赃物。麻烦你和陆大人确认一下,免得有人说我栽赃陷害。” “不用了。绝对都是真的赃物!”马克木点了点头。虽然明知道庞固恩这都是栽赃,但急于脱罪的他还是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在之后,庞固恩笑了。笑得那么灿烂,那么真诚。 他捧起其中的一个肚兜,径直走到了陆远的身边。而后告诉陆远道:“平章大人!麻烦您写个官贴。就说马大人手下混入了白莲贼人。这些贼人破庙害人,还偷了大世子妃的贴身衣物。” “啊?!”马克木听了庞固恩的话,登时眼就黑了。 因为这个时候他记忆起来,打大世子妃注意,和打一般尼姑注意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一般尼姑,是三姑六婆之一,地位不甚高。压一压能下去。 大世子妃是皇亲国戚,搞到她的肚兜,还在她的碗里下药,是肯定要惊动皇族和宗人府的。 宗人府,不是陆远或者马克木能惹得起的单位。 宗人府,也不是陆远或者马克木能瞒报的单位。 最恶心的是,这两个人虽然安插了一个白莲会的身份。但他们毕竟也是马克木的手下。所以弄到宗人府,他免不了用人不察的罪名。 退一步讲,就算是不是用人不察。他的人偷大世子妃的肚兜,这么恶心的事情传出去,也不免让人产生联想。 甚至,陆远都能因此做出决断。 马克木的仕途,已经完成了!渎职流放,已经是他未来最好的归宿。 第一二一章 我有肚兜 “不!我不信,我不信!这绝对不是大世子妃的肚兜。” “那难不成是我的!”庞固恩在一旁冷冷的回。并又道,“大世子妃就在后边。用不用我把她叫出来。问上一问呢?” “…”马克木愣了。 这个问题庞固恩敢说出来,那自然是不用问了呀。毕竟他和他嫂嫂是什么关系,马克木又是什么东西呢? 庞固恩是聪明的。他深知光把马克木拉下水自然是不好玩的。要带上咱们和蔼可亲的陆远平章才够有趣。 于是乎,庞固恩又扭头,挑着眉毛问陆远道:“平章大人。您的意思呢?是不是也需要叫大世子妃出来一起看看呢?” “不用了!”陆远何其聪明呢,根本就不会钻入庞固恩的套。 于是他就必须按照庞固恩的意思来。 陆远清了清嗓子,而后冷着脸对马克木道:“马克木。你管理下属不力,确实有失职之嫌。回去反省一下,明天的祈福法会,你也不必来了。” “我!”马克木一脸不服。 “反省!”陆远不再看他。 马克木垂头丧气。 很快,马克木离开了现场。 当马克木和他的人离去之后,陆远又望向庞固恩。 挑嘴一个冷笑。陆远对庞固恩道:“庞固恩。你可真是会办事呀。怪不得我姐姐和慧本上师那么喜欢你。” 陆远这话,一语双关,既是对庞固恩的恭维,也是对庞固恩的敲打。 他也俨然是在警告庞固恩,不要再扩大打击面了。 对此,庞固恩心领神会。 于是,他欣然回答道:“哪里,哪里。其实平章大人也是很喜欢我的。我清楚得很。” “我喜欢你?凭什么呀?”陆远闻言,来了个大睁眼。 在他眼中,庞固恩就是一个走那儿都出事的大瘟神。一个合格的相亲对象收割机。哪里有半点值得他喜欢的地方。 面对着陆远的震惊,庞固恩微微拱手,又道:“陆平章。您不会真的以为,我是在栽赃陷害?” “难道…另有隐情?”陆远听了庞固恩的话,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随着陆远的表态,庞固恩点了点头。而后示意自己手下的刘三郎。 刘三郎作为从陆家出来的,和平章陆远也熟悉。所以在获得了庞固恩的首肯后,他立刻低头行礼。一边拉开那两个家伙的胸口,一边告诉陆远道:“大爷。请看!” 随着刘三郎的动作,两个歹人的胸口被露了出来。 紧跟着,刘三郎的眉头不由骤然一紧。 因为他看见,在这两个家伙的胸口上,竟赫然间有两朵白色的莲花骨朵。 而且那莲花的骨朵,还有一瓣已经几乎开放。 “白莲绽放!一品!”望着这些纹理,陆远咋舌道,“他,他们真的是白莲会!” “我发现对方胸口有白莲痕迹,确实有偶然性。但不是信口胡说。”庞固恩对陆远解释,而后又冲陆远拱了拱手道,“陆大人。这可是清清楚楚的痕迹呀。白莲会能渗透到这个地步,您不感觉意外吗?” 说实话,陆远还真不感觉意外。 因为连陆远的好友拜登大师都入了白莲会,更何况是别人。 这白莲会到底有什么魔力,让这些人都趋之若鹜呢? 陆远想不通。 但陆远细思极恐。 因为他虽然很想让自己的妹妹早点嫁出去。但并不想让自己的妹子变成白莲会的女神经或者法器。 所以…这次庞固恩干得漂亮。 “固恩呐!你是个干才!”陆远下场,笑呵呵地拍了拍庞固恩的肩膀。 而后他又告诉庞固恩道:“只是这件事情,发生在节日前后。不要让妖人的戾气冲扰了佛门的祥光。” “明了!”庞固恩闻言点了点头。冲陆远会心一笑。 立刻,两个人达成了空前的默契。 …第二天。庆祝佛陀得道的卫赛节开始了。 在卫赛节的法会开始之前,整个会仙庵空前的寂静。几乎所有能排得上号的大人和大僧,都来到了会仙庵的后花园。 在会仙庵后花园里,大世子妃的杏黄色袍服依旧在牡丹上孤零零地挂着,没人知道它地下的牡丹花怎么样了。 彼时,气氛庄重极了。每个到场的人更是都在直勾勾地看着庞固恩。 而庞固恩,则信心满满地走了过去,并又用手将覆盖在牡丹上的黄色盖头掀开了。 随着庞固恩的动作,所有人都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那黄色覆盖下的玫瑰。 貌似没啥变化?! 大世子妃望着依旧平平无奇的牡丹,不由得担忧起了庞固恩的安危。 无奈中,她双手合十,念诵了一声“我佛慈悲”之后,便想着为庞固恩回还几句。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那慧本上师的眼睛却越睁越大,仿佛在那花朵上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一般。 很快,大世子妃也察觉了慧本上师脸上的震惊。于是她便又问道:“上师。不知道您看见了什么。” 对问,慧本上师顾不上甚至也来不及说啥。 她竟然自顾自脱离了队伍,在众人诧异的神色中走到了那一株牡丹树边,伸出手。 片刻后,慧本上师将手收了回来。 站得近和眼尖的人看过之后,都惊异地发现,慧本上师中指上有一滴晶莹剔透的“水滴”。 “露水吗?”真静法师诧异地问。 “不对!”慧本上师摇了摇头,用两根手指捏了捏那晶莹剔透的水滴。 拉丝,粘的。 而后,慧本上师又将那水滴放进了自己的喉咙中,仔细地品位了一下。 “甜的!”手指出来后,慧本上师变得更加激动了。她这么大的上师,竟然有眼泪在眼眶子里打转悠。 就在众人颇为不解的时候,慧本上师开口,对所有人道:“甜,甜的!是甘露!是甘露!” “啊?!”众人听了慧本上师的话,也都跟着一脸的震惊。 他们必须震惊。 甘露,那可是比双色莲还有名的祥瑞,而且是跨界的祥瑞。 根据佛经的记载,甘露是佛陀涅盘时的眼泪。根据儒门典籍的记载,甘露是朝廷繁荣,天下太平的祥瑞,根据道门典籍的记载,甘露是大德登峰的祥瑞。 总之,这是很牛的玩意,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迹。 第一二二章 我佛显灵 “我佛慈悲!我佛显灵…” 面对着甘露。慧本上师因为太过于激动,竟然直接就冲着那一株牡丹花跪拜了下去。连连磕头。 慧本是这里最德高望重的佛门弟子。她都跪拜了,那别人自然也不能闲着。 于是乎,众佛门子弟和与会的高官,无不齐刷刷地冲着那一株牡丹跪拜了下去,三跪九叩,连连磕头。 也在这个过程中,庞固恩从善如流。但是他是唯一一个表情没有那么狂热,甚至堪称平淡的。 庞固恩平淡的原因也很简单,那便是他知道,也是唯一一个知道甘露的人。 其实,甘露这种现象并不神秘,它既不是佛陀的眼泪,也不是天下祥瑞的征兆。而是一种或者几种昆虫的排泄物。 虽然马克木对大世子妃多有不恭和非分,但是有一件事儿他说对了。 这件事便是:大世子妃的牡丹,不是很好。 大世子妃种植的牡丹不好,有诸多的原因。比如说品种不行,比如说没有现代的扦插技术… 但有一件最关键的东西,却是大世子妃这个时代的人无法彻底解决的。 这个事情,就是病虫害。 在庞固恩的那个时代,对付病虫害的方法太多了。什么有机磷,666,敌敌畏,都很厉害。随便拿出一个就能做到人虫共灭。 可大行朝没有那么好的东西。庞固恩曾经观摩过自己手下农民种豆苗。他们唯一拥有的农药是石灰水或者草木灰。那种靠酸碱性来实现灭虫的东西,对于虫子的杀伤力,只能用聊胜于无来形容。 也因为这个原因,大世子妃纵然对于自己的后花园精心照顾。但是也很难保证“完叶率”。所以每一棵牡丹树上,才都有一些蚜虫、菜青虫和白粉虱。 这些虫子里,蚜虫和白粉虱的排泄物是甜的,尤其白粉虱,可以叶尖形成一滴滴的,类似露珠的黏液,最像传说中的甘露。 所以,只要白粉虱多了,树上自然就会形成甘露。而庞固恩唯一的问题是,如何要把分散在各个植物上的,有限的白粉虱集中到一棵牡丹树上来。 这个时候,大世子妃的法袍自然就配上了用场。 大世子妃的法袍是黄色的。而且质地轻柔,非常透气。这些特点,都被庞固恩很好地利用了。 在学校的时候,庞固恩就知道,和飞蛾有趋光性,蚊子有趋热性一样。白粉虱也对某种刺激格外的敏感。 这种刺激,和庞固恩的喜好一样,被称作“趋黄性”。 也就是说,白粉虱这种昆虫,对于黄颜色特别敏感。如果在植物丛中出现黄颜色的东西,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叮上去。 所以,庞固恩才选了大世子妃的僧袍,放在了植株上。 而也随着庞固恩的动作,也果然引来了大量的白粉虱。并留下了大量的排泄物。 在之后,庞固恩趁着掀开僧袍的时候,猛然震动了牡丹树。那牡丹树上的白粉虱,自然也就因为震动和惊吓四散逃逸了。 于是,一颗只有甘露的牡丹便成了。 有了这一系列的操作,众人顿时震惊欣喜。个个都以为佛陀降临,祥瑞添光。 于是乎,这一日的卫赛节法会的题目又变了。从庆祝卫赛节法会变成了庆祝甘露祥瑞降临兼庆祝卫赛节法会。 就这样,庞固恩又一回上了佛门表彰祥瑞的金册,并又一次压在了大世子妃的名字之上。 当然,庞固恩不是一个喜欢吃独食的人,别人的功绩他也央求慧本上师给添加上去。 比如,马克木同志。他为了让牡丹花更好生长的做法就很符合魔陀的行为。 于是乎,把他也顺带提了一句,让他也在宣佛院里长长眼。 愉快的一天总是短暂的。 美美地睡了一觉之后,庞固恩便带着佛陀的祝福和嫂嫂的期盼,准备回自己的屯田所了。 在回屯田所之前,庞固恩告别了一脸黑线的陆远。告别了他佛门的居士师父慧本上师,然后又在大世子妃的陪同下,步砍了五里地。 这五里路,是庞固恩学会步行以来,最温馨的一段时光。 嫂嫂对自己且送且笑,充满了崇拜。还一遍遍吩咐刘三郎要忠心耿耿保护好自己。 临了,嫂嫂还交给了庞固恩一个木匣子。 那木匣子打开之后,庞固恩看见了很耀眼的东西。 一堆宝石?! “这个是给我的?”诧异中,庞固恩接过了嫂嫂的馈赠。 大世子妃点了点头后,告诉庞固恩道:“没错。这些都是马克木给我带来的礼物。我嫌弃他们脏了佛门圣地。所以便在征求了慧本上师的同意后送给你了。” 说完这个,嫂嫂又告诉庞固恩道:“这些东西,少说也得二三十万两银子。你拿着它尽快完成屯田。然后皈依我佛才是正道。” “啊多谢嫂嫂!”庞固恩把马克木的珠宝首饰和那尊他失而复得的玉佛放在了一起。但至于什么赶快完成屯田的事情,庞固恩是不想的。 毕竟,他已经知道官府的意思了。一年之内就把屯田要求的军粮给交上去,太显眼了。 当然,心中的所思所想,都是不能和大世子妃说的。 所以,庞固恩便对大世子妃讲道:“有了大世子妃的金银。其实我两年之内就能缴纳军粮了。但是…我不能就这么离开。” “哦?”大世子妃闻言,有些意外,更有些失望道,“为什么?” 对问,庞固恩摆出一副感慨的表情,开始侃侃而谈。 他先是问大世子妃道:“嫂嫂。您可还记得上回胡三太爷说的事情。” “这…”大世子妃不由得想起了庞固恩为自己包扎的种种。更立刻感觉脚心痒痒的。 虽然扭捏。但她还是点头道:“这是自然。” “既然记得,那么您就还记得那些愚昧的刁民?”庞固恩提示完,又主动讲道,“您也看见了。这狗尾巴屯的贫瘠,不是在外边。而是在人心。所以我想利用这三年,在狗尾巴屯的人心里播下向善的种子。等他们都向善了,也才好安心离开呀。” “哦!我等你!”大世子妃听了庞固恩的话,茅塞顿开。满眼的佩服。 第一二三章 满载而归 终于,庞固恩满载而归了。 忙完卫赛节的事情,庞固恩有了大量的资本。便可以开始对屯田的真正建设了。 于是,在回来的第二天,庞固恩找到他的主簿庞光,开始为改善狗尾巴屯居住环境的事情进行各种安排。 庞光是有才的。得到庞固恩的要求之后,立刻着手为庞固恩算了一笔账。 根据这笔账目,庞固恩意识到此时屯里的处境是喜忧参半的。 喜的是,此时他手中已有将近五十万两白银的资本。这些钱对于一个小小的屯堡来说,足够丰厚了。更是超过了曾经王四郎存银巅峰时至少十倍。 忧愁的是,这是农业社会,不花钱的时候,钱是总也花不出去的。花钱的时候,银子又会如蹚水一般溜走。 就比如庞固恩始终很看好的兴修水利和梯田灌溉的工程。 因为庞固恩屯田之中的农户都是军户。所以理论上可以随便征调。 但实际情况是。即便征调,庞固恩的人手也不够,必须至少从外界证照一百到两百人的壮劳力,才能在不耽误生产的前提下,完成这两个工程。 壮劳力不好证照。而且不管是屯民还是帮工,都得给准备饭食、工具和抚慰金。平时不做工时啥也不管,可一旦做工,耽误了天时,则必须一个月二两银子起步。 这一笔钱不是大头。真正的大头则是石料的采购和加工。 诚然在狗尾巴屯的西坡有不少的石料。但是把这些石料加工成合适的石块,再运到山涧,修建拦河坝,则就得全部依靠人力和畜力了。 修建拦河坝和水利灌溉工程的石头可不是制作杠铃的石头。一头驴甚至两头驴才能拉动一块。 在这种情况下,狗尾巴屯的畜力就不够了。打磨石料的技术工人也就不够了。 要购买畜力,征召这些人,就又的花大价钱。因为大行朝交通不便。这些人一来一往,就得小半个月。 更麻烦的是,作为一个政府计划外的工程。庞固恩的工程是得不到政府的直接资助的。这些人来往的路费,伤病费用,都得庞固恩自掏腰包。 如此算下来。一件历史上经常有。但现代人感觉很奇葩的事情就发生了。 在大行朝这样的古代。米、面、菜甚至人这样的生活资料很便宜。一个四口之家,往往二三两银子就能在丰年渡过一年的安稳日子。 但是一旦修建个什么土木工程,那花的钱就海了去了。常常是修建一个宫殿,修建一个门楼就几十上百万两银子。更有许许多多的王朝,因为大兴土木而亡国。 这就是古代最典型农业社会的弊端之一:人力不对等性。 一方面,生活成本很低。另一方面,因为迁徙和原料的运送加工成本很高。往往完成一个什么现代人看来很小的建设项目,就得倾全国之力才能搞好。 所以,即便拥有五十万巨资的庞固恩,在面对这些水利和建造项目的时候,也发愁了。 庞光通过计算告诉他。如果想在今年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就必须得花至少四十万两白银。 就这样,还是必须赶快,否则一旦到了夏季,暴雨来临的时候。半拉子工程很可能会因为山里的洪峰半途而废,花更多冤枉钱。 庞固恩很赞同庞光的话。于是摇了摇呀之后,他决定尽快开始这个工程。 搞定庞光之后,庞固恩又例行地问了问别人的意见。 对此,大多数人都是很赞同的。只有刚刚苏醒的宛坨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宛坨建议庞光,既然有钱,何必花在那些刁民身上。不如先把狗尾巴屯的城墙整起来。修缮那俩门楼,再把墙壁包砖一下。 “这样看着才够气派!”宛坨告诉庞固恩,“而且这附近闹强盗呀。修了咱们才够安全。” 宛坨的话,其实庞固恩也考虑过。 但他感觉,修建防御设施啥的,不是他这个阶段所能干的事情。 毕竟,他的钱很少。只能用在一个大项目上。而且修建城墙比修建水库等等的质量和技术要求还高,他手里的钱未必够。 其次。根据狗尾巴屯村民的说法,山上的麻匪是不怎么下山劫掠狗尾巴屯的。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要是把狗尾巴屯的屯民逼急了。当个带路党什么的,他们也不划算。 综合种种,庞固恩便感觉修城墙的事情,没那么着急。 也于是,在讨论了一圈下来后。庞固恩便让庞光带队,开始修筑拦河水坝,并且建造他亲自设计的现代化梯田灌溉工程了… 在庞光的主持下,工程有条不紊地展开了。英子的父亲带队去县城招揽了打石头的工人,兽医武一七则去县城和马帮寻找了适合用来拉石料的骡马。 随着工程的展开,一些流言蜚语也开始在庞固恩的屯堡里渐渐传开。 比如,有人小声议论,怕工程拖得太长,让大伙疏于管理农作物,最终导致歉收和饥荒。 又有人说,这些工程看着很牛。但未必会起作用。而且如果不能赶在山洪来之前完成主体部分,那会导致更麻烦的堰塞湖等事故,到时候,怕是等不到工程结束,大伙就得死伤惨重。 于是乎,庞固恩主持的工程,似乎陷入了一个悖论。 用人狠点,会耽误农时,大伙饿死。 不能早点完工,山洪一下来,造成更大的地质事件,大伙还是死。 这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言碎语,通过各种渠道,最终都传进了庞固恩的耳朵里。 庞固恩听了之后,不屑一顾。 虽然他知道大家的担心都是有科学道理的。 如此重大的土木工程,在大行朝这个并不发达的农业社会里实行,若说完全不影响农业生产,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庞固恩不怕。因为庞固恩有办法! 而他的办法,就来源于古代祠堂和王家地图所提到的那个“金光洞”。 庞固恩已经基本确定,金光洞里是有磷矿石的。 那可是天然的“化肥”资源。 只要把那东西拿出来,粗加工一下,让狗尾巴屯的亩产翻三番都不是问题。 所以,探查那座天然的化肥洞穴,便又提上了庞固恩的议事日程。 第一二四章 金光洞 去金光洞的事情,已经不能再拖延了。 因为有了化肥,庞固恩才能让土地大量增产。有了更多的绿豆和产量,才能保证腾出更多的人力来进行修坝与工程。才能在接下来的冬天安安稳稳的过一个年。 由此,庞固恩在安排完工程的各项事宜后,便又立刻组织了人马,准备北上金光洞。 这次去,庞固恩思前想后,感觉人不用也能带太多。但一定要带干才。 因为宛坨肋骨受伤,英子被蜈蚣击伤等种种原因,庞固恩能选的人不多。最后挑来选去。便只有刘三郎和庞光能跟着自己了。 又因为入山的事情需要大量的体力和安全工作,庞固恩便最终让刘三郎主持这次洞穴探险了。 刘三郎自从从卫赛节上回来之后,对庞固恩又一次的刮目相看。 所以在庞固恩委托把办这件事情之后,他也很积极。更感觉这是自己难得的表现的机会。 于是,刘三郎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八坤山学宫的所学。开始为庞固恩准备进山的物资。 他准备的东西,有绳索、干粮、火绒、明香。之后又选择了两个臂力相对较强的手下做帮手。 完成这一系列准备之后,刘三郎又很机巧的选了两头驴做运载工具。 刘三郎告诉庞固恩,在山地地形,大牲口施展不开。所以驴比马好使。 庞固恩听了刘三郎的话,本来也想换掉自己胯下的千里马。只是在最后一刻,被刘三郎阻止了。 刘三郎告诉庞固恩。他不一样。他是主公,得有主公的面子,骑驴丢份。而且最重要的是,带一匹马也有好处。 因为马比驴的方向性要好,从来只听说老马识途,没听说过老驴识途的。所以带一匹马,万一出现迷路的情况,老马可以把人们带回去。 有了刘三郎的这些话,庞固恩便带着四人,一马,二驴,带了七天的干粮,往山里走。 庞固恩有地图,又有本地人的向导。故而只一日不到,便走到了那处传说中的金光洞。 只是即便如此,想要进入金光洞却也是很困难的。 前朝土司造反的金光洞因为经久年没人来的原因,洞口已经被巨量的灌木和杂草挡住了。一行五人如想进去,必须一边披荆斩棘,一边向内部走。 这时候,就显示出刘三郎安排的巧妙了。他选择的那两个人臂力超群。用来披荆斩棘,那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那两个人挥舞着事先准备的柴刀,连夜劈砍洞口的树木。为营地的建立和入洞做前站工作。 这事情起初干的稳稳当当,但砍着砍着出事儿了。 下半夜时,负责砍树的两个工人突然丢了柴刀,大吼大叫的跑了回来。 工人的声音惊了庞固恩一个哆嗦。他抱着宝剑,看见那人慌张的脸后,便知道绝对出事儿了。 “什么情况?!”虽然明知道出事儿了。但庞固恩处于稳固大局的需要,却还是安慰二人道,“不要慌。有什么事情,本将军坐镇!” 听了庞固恩的话,工人才停止了慌乱。 气喘吁吁了一会儿后,其中一个工人指着庞固恩的方向道:“血,血,好多血!” 庞固恩听了这话,望向另外的一个人。 另一个工人因为恐惧说不出话来,但也是冲庞固恩疯狂的点头。 庞固恩听了工人的话,凝着眉毛思考了一下。 而后,他提起手中的宝剑,终究是带着大家走向了那些被砍伐的树林。 当庞固恩一伙来到杂草灌木间后,立刻便看见了一排排的血脚印。 那些脚印,绝大部分都是两个工人逃跑时留下的。但还有一些则很离奇了。 庞固恩发现,那些脚印和人的差不多,但却是打着赤脚留下的。 而且和两个工人鲜红色的脚印不一样的是,那些脚印都是暗红色的,而且风化很严重,明显是留下很多年了。 “…”望着地上的这些痕迹,庞固恩很自然的紧张了起来。 在之后,他不由得抽取出了宝剑。对刘三郎和庞光道:“都紧张一些。别着了道。” “恩!”刘三郎点头,而后摆出一个教头的责任感,冲着脚印的源头追溯而去。 顺着这些脚印,大概又走出了一两百米之后,庞固恩他们终于看见了血液的源头。 血液的源头来自于一些树木。一些被两个工人用长刀砍断的树木。 这些树木有大有小,有粗有细,但无一例外地,断口上都渗透出一种鲜红的职业。 “树出血?!”庞光记性是好的,望着这诡异的现象,他立刻便道,“我记得传闻里说。只有在冤魂厉鬼精怪寄宿的树木里,才会产生这种现象。” “这样,”刘三郎原本是很厉害的。但是一听到神鬼之事,脸上也不由得起了一阵阴寒之气。 但他自认自己毕竟是这队伍里的定心丹。不能轻言退缩。 于是,他便对一旁的庞固恩道:“大人此处诡异重重。为了你的安全。我看咱们还是暂退了?” 庞固恩听了刘三郎的话,一时没有回答。而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脚下的地面。 庞固恩不同于刘三郎等人,对于植物非常熟悉。所以当他看见那些树杈“出血”之后,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神鬼之论,而是大量的道理和事实。 一般来说,树木出血有三种情况。 其一,树木的汁液本身就是血红色的,又或者树木的汁液在砍断后遇见空气氧化,变成血红色的。 但能拥有这种神奇性变的树木并不多。庞固恩已知的,只有龙血木,胭脂树等聊聊数种。 而他面前的杂草灌木经过自信辨认,只不过是普通的荆条和铁藤而已。 第二,树木被某种寄生虫感染,寄生虫的体液和排泄物也可能是红色的。比如胭脂虫,比如某些蝇类。 但庞固恩仔细的看过之后,却并没有在伤口处发现这些昆虫的尸体或者痕迹。 排除了前两种最可能的情况,这也就意味着,只剩下一种情况了。 一种,最让庞固恩感到担忧,但也最让他感到兴奋的可能! 第一二五章 树木流血 “树木流出红色的液体。是因为微量元素!”庞固恩嘴角裂着笑意告诉众人道,“一定是微量元素。而且最可能是铁!” “这,”庞光和刘三郎面面相觑。 因为实在没法理解啥主公的话是个什么意思,庞光便只好问庞固恩道:“主公。啥是微量元素?” 对问,庞固恩回答:“你们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知道这地下埋着很有趣的东西就成。” “地下?”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眉头褶皱的更加紧了。 他不由得又问道,“您的意识该不会是…” “我就是那个意识。”庞固恩告诉刘三郎,并挥手指了指那些流血树木的根部,“从这里挖下去。看看是什么东西,导致了土壤中微量元素的突变。” “额,”刘三郎本来想拒绝的。 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庞固恩给火上浇灌了一把“油”。 他收回自己的长剑。告诉众人道:“大家伙也累了一晚上了。没必要跟着我继续干下去。我看你们都回去歇着。我来。” “啊?”刘三郎闻言,有些不情愿的说道,“这样不好?” “没啥不好的。”庞固恩亲切的告诉刘三郎,“我不怕的。也不认为这地下有神鬼。” “额,”刘三郎愕然,心下想这言外之意就是自己怕了呗。 刘三郎毕竟是教头,是狗尾巴屯武力值的巅峰。所以见庞固恩这样,自然在面子上是挂不住的。 因此,他撸起袖子,对庞固恩颇为惭愧的说道:“既然主公都如此身先士卒。我又岂能怕呢。咱们一起干。” 刘三郎也说了这样的话,那庞光自然也就不好跑了。就这样,三个人扛着搞头,你一下,我一下的开始挖掘了起来。 挖掘的过程不很顺利,十几分钟之后,地下满是盘根错节的藤蔓和根茎,而且越往下越多越深。不过好在于庞固恩有刘三郎这样的高手在身边,有他出力,自己就不用亲自下场了。 在挖了很久很久之后,地下出土的东西果然开始变了。由一开始简单的,盘根错节的老木和泥土,变成了掺杂着不少暗红色碎片的物质。 那些暗红色的碎片,庞固恩和庞光都仔细的看了看。庞固恩从中辨认出了铁锈,庞光则从中看出了一些带着花纹的漆料。 于是,庞光又用推测的口气告诉庞固恩道:“这地下很可能埋藏着一种画过漆料的铁盒之类。但具体漆料是什么,为什么突然消失了。我就不懂了。” 庞固恩听了庞光的推测,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又让刘三郎继续向下挖掘。刘三郎挖呀挖,出土的碎片越来越多。 没多久之后,刘三郎终于出土了除去漆料和铁锈之外的东西——尸骨。 那些尸骨,都是人的,有大有小,交叠错乱,没多久便挖出了小山包似的一堆。 更让人感到揪心和诧异的是,这些尸骨身上还带着许多的镣铐,项圈,并且在骨骼上,多有划痕和伤疤… 最后,刘三郎不往下挖了。 他的瞳孔使劲收缩着,对庞固恩道:“这是一个乱坟岗。” “乱坟岗?!”庞固恩认同刘三郎的判断,并为之倒吸了一口凉气。 还没进入金光洞,便挖到了这样凄惨可怕的景象,看来金光洞这地方。果然是不一般呐。 喘息了一口气后,庞固恩和刘三郎一起,开始逐一查看那些人骸骨,企图从中找到一点儿过去这里发生的事情的蛛丝马迹。 很快,庞固恩便掌握了更多的线索。 在他仔细的查看之后,庞固恩惊愕的发现。这些人身上的伤痕是很有问题的。 在这些尸骨的头颅,肋骨等要害位置上,庞固恩看见了大量的锐器挫伤。 奇怪的是,这些挫伤,有反复愈合的痕迹。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人是在反复受伤之后,才被弄死的。 “是当年越王干的吗?”望着这反常的伤口,庞光问刘三郎道,“莫非越王虐杀俘虏?” “不可能!”庞固恩首先否认了庞光的判断。而后他告诉他道,“深入骨骼的伤口愈合起来是很漫长的。远远不是一两个月能好,越王常年行军打仗,等不及的。而且就算是虐杀俘虏,也不可能在同样的一个地方,反复的剐蹭切割。” 说完,庞固恩又告诉了庞光一个有趣而且值得深思的现象。 他指着那些反复的伤口道:“你们仔细看。这些伤口,都是在额头和心脏部分留下的。也就是说,有人以利器反反复复的切割死者的额头和心脏。” 刘三郎闻言恍然。而后带着胆寒的口气接茬道:“这都是致命部位。按理说人这样的部位受到重创,是不可能还活下来的。而他们不但活下来了,还反复受伤?!” “…” 随着他的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沉默中,一幅地狱般的图绘浮现在了每个人的脑海里。 一些人,一些远比正常人生命强悍的人。被某个不知名的势力用蛮力给关押了起来。 然后,或许是因为宗教仪式,或许是因为炼丹炼药。他们经常性的被人用利器锥扎眉心和肋骨。反反复复… 纵然再强大的生命力,也禁不起这样的折腾。 于是在之后的某一天,这些人便死了。 但他们死了之后,也不得安宁。 这些人的尸骨被用来制作了铺路的基石,埋葬在金光洞下。 而且到死,也没能逃脱镣铐和悲惨的地位。 至于统御他们的人,则可能永远的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 又或者,那些人的信息至今还留存于金光洞内… 随着所思所想,庞固恩渐渐抬起了自己的头。望向金光洞的方向。 此时,金光洞依旧被大量的树杈枝叶所覆盖隐藏。 “主公?还进去吗?”庞光有些胆怯的问庞固恩道,“还没进去就挖掘出如此多的不祥之物。恐怕前途难料呀。” 如有可能,庞固恩也不想进去。 但没有磷矿石,他的下场注定凄惨。 于是,庞固恩口气坚定的告诉庞光:“我是被选中的人,纵然刀山火海,我又何惧。” 第一二六章 洞里出大事儿 庞固恩的话无形中给了所有人以动力。 没办法,在阴暗的古代就是这样。人们的信仰和生活的动力,往往就来自别人的赋予。 这个赋予者,不是神佛,就只能是更高的领袖。 所以,庞固恩担当起了这份赋予所有人动力的责任。 众人听了庞固恩的话,眼神坚定了一些。而后因为天色实在是太晚了。便先回到营地里匆匆睡下。 夜晚的风声中,庞固恩脑子里混混沌沌的总是闪烁过奇怪的梦。 在那些梦境中,庞固恩总是看见一些东西一闪而过,骷髅,镣铐,最后又莫名其妙地想起了现在还在他家地下室里魔童。 这一想不要紧,庞固恩突然惊出了一身冷汗。 因为顺着记忆,他猛然发现,魔童身上的镣铐居然和那些在金光洞外发现的,死者身上的镣铐是一样的规格,甚至就连脑袋上被戳穿的那些痕迹,也有对应。 或许这也就意味着,那魔童和这里的死者之间,有某种联系? 推着想法的生成。庞固恩猛然惊醒。 而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此刻天以大亮,刘三郎带着那两个长工,又开始了砍树清洞的过程。 砍树的过程中,工人们又挖掘出了大量的尸骨。 面对着这些尸骨,庞固恩让庞光一一记录,编号,以方便日后收敛。 而后众人从清晨一直忙碌到午后,才终于将湮灭在历史之中的古洞入口清理了出来。 随后,庞固恩和众人带着严肃与好奇,向金光洞内探望而去。 这处金光洞,虽然传说中妖异不断,且有大量的尸骸作其血腥历史的佐证。但是当庞固恩接近之后,却才发现,这洞穴比想象中低调许多。 洞口很细长呈现一个“几”字的样子。两人多高,四周长满了青苔和绿萝。 当然,如果细看的话,庞固恩还是能从洞口处找到一些不正常的痕迹的。 比如,洞口接近顶端的峭壁上,庞固恩看见了许许多多的,类似爪痕或者钝器划痕的痕迹。这些痕迹不慎规整,但也明显是人工遗留的。 除了这些人工遗留的痕迹,庞固恩还听见洞穴内部有叽叽喳喳的声音从间传导而出。那些声音听上去特别的像是某种动物的窃窃私语。 好奇中,庞固恩捡了一块石头,猛然向里丢去。 咯咯哒! 随着一连串的响声,洞穴里的声音乍停。 紧随着,一群黑乎乎的东西飞了出来。吓了旁人一哆嗦。 当这些玩意彻底飞出洞穴之后,庞固恩和刘三郎等人抬头去看,方才确认,这些个玩意都是蝙蝠。 “真的有蝙蝠呐!”庞固恩望着这些盲目乱飞的蝙蝠,心中好一阵激动。 因为他知道,溶洞内磷酸盐矿脉的形成,全靠蝙蝠的排泄物。有蝙蝠便意味着这个洞穴里,大概率有可以开采的磷矿。 等他得到这些磷矿他的屯堡第一年就算是彻底无忧无虑了。 随着想法的生成,庞固恩立刻准备下去。 很快,大伙准备好了火把和松明。刘三郎因为练过武,自认为身体壮实的原因,自告奋勇要打头站。 庞固恩始终忌惮有关于这洞穴中那些毒气的传说。所以就对他道:“要不我去。” “如此小事,怎么能让主公动手!”刘三郎呵呵地笑了笑。而后指着溶洞上的那些钟乳石道:“您不是也说过吗?根据越王的记载,从上边走进去便万无一失。而且我带上火把和绳索。一旦火把熄灭,养气变少。我就出来。” “总之是小心。还有,你等等。”说话间,庞固恩扭身,向着自己的白龙马走去。 当他走到拴马的地方时,又看见了让他无奈的一幕。 他的白龙马,正趴在一头驴的身上,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滚下来!要不然我阉了你!” 随着庞固恩的威胁,白龙马不情不愿地从驴背上下来。 而后,庞固恩将白龙马头上的红缨铜铃取了下来。 拿着铜铃重新回到洞穴之后,庞固恩将铜铃交给刘三郎,又道:“通灵的声音穿透力强。你把他带在身上,遇见情况就使劲地摇晃。我们听见就去救你。” 说完这个,庞固恩又重重地嘱咐:“记住。你的命比什么东西都重要。所以不要蛮干!没了你,我宛如痛失一臂呀。” “啊!主公想得真是周到。”刘三郎听了庞固恩重重的嘱托感动得不要不要的。心想我在八坤山时也只不过是一个比旁人高一点的书童。到了这里,居然能当上左膀右臂,真是太幸福了。 果然幸福这东西,都是对比出来的。 洋溢出幸福地微笑后,刘三郎开始行动了。 众人只见他先用棉花将铜铃塞起来。然后提气运功,宛如猿猴上树,又似鹞子翻身般从洞口跃然而上洞顶。 再之后,刘三郎依托着不讲理的体力开始在洞顶的熔岩钟乳间蹦来蹦去,没一会儿便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内。 随着他的消失,庞固恩又命令人赶紧点燃蜡烛,开始计时。 按照刘三郎留下的规则,一根蜡烛烧完了,如果刘三郎还不回来,那就要进去施救了。 等待是最让人感觉煎熬的。所以在刘三郎进入洞穴口后,庞固恩等人完全可以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庞固恩更是来回踱步,希望刘三郎能早些给自己带来回信。 但,事情终究没有向他期望的方向发展。 很快,蜡烛就燃烧到了三分之二的程度。 就在庞固恩的心渐渐提高到嗓子眼的时候,最可怕的意外终究是发生了。 “叮铃,叮铃铃!” 马头铃铛的急促声音从洞穴的深处传导出来。 那铃铛声没有持续多久,便消失了。而后整个洞穴重新归于沉寂。 “完了!”庞光听音,脸色煞白道,“出大事儿了!” “我进去!”庞固恩说话间取出了自己的夜明玉。 “主公使不得呀!”庞光见庞固恩要动,急忙劝阻道,“你是我们的主心骨,你如果也没了。我们可就全完了。” “我没事儿!其实也早该我去!”庞固恩说话间,已经向洞里走去。 确实,他其实是唯一一个适合进洞的人。 因为在所有人里,只有他吃过那种诡异的,金色的还魂菇。 而根据越王的记载,金色的还魂菇,是唯一能真正抵抗洞穴内瘴气的方法。 第一二七章 入洞救人 先前庞固恩去西山的祠堂时,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能保住那些金色的蘑菇。 因为那些玩一见到阳光就消失分解的原因,最终只有庞固恩吃到了那种蘑菇,并因此改善了体质。而体质改善的事情,又确实是通过刘三郎的把脉获得了进一步的确认。 凡此种种,庞固恩便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进入洞穴,是不会受到所谓的瘴气的影响的。 他现在所需要的是进去的勇气。 因为人命危在旦夕,庞固恩没有做过多的犹豫。 他在装好宝剑、二十一响莲花针和夜明玉之后就向里边走去。 临走前为了保证众人的安全,告诉他们自己走了之后,便谁也不要进来了。 有这些话,庞固恩便迈步进入了洞穴的黑暗的深处。 当空气黑到一定程度之后,庞固恩手中可以自己发出冷光的夜光玉石开始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将庞固恩身边几十步的距离,都照耀得异常闪烁明显。 再然后,庞固恩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内摸索。没多久后,他终于看见了一件熟悉的东西! 一个铃铛,原本属于自己的马的,带着红缨的铃铛。 庞固恩走过去,捡起铃铛,又紧张地望着四周。 很快,庞固恩发现,在铃铛的地面上,有大量的划痕。 这些划痕都很不自然,一看就知道是人和某种东西打斗后留下的。 通过地面上残存的一些丝织品,庞固恩认定打斗的一方是刘三郎。 但另外一方就不好判断了。 不过从地面上残存的一些液体来看,庞固恩感觉那一方绝对不是人。 因为人,应该无论如何也不会留下黑色的黏液?! 望着地面上黑色的黏液和挣扎的痕迹,庞固恩很快脑补出了一幅不很好看的画面。 刘三郎原本在庞固恩的脑袋顶上行进得好好的,却不知道为啥掉了下来。那家伙落地的使用应该没受啥大伤害。否则他不可能有条不紊地发出信号来给众人。 但之后,当他遇见那个潜伏在黑暗中的怪物之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不过通过地面的神迹庞固恩却感觉,刘三郎虽然凶多吉少。但活着的概率也还是挺大的。 毕竟,地面上只有布匹和扭打的痕迹,而没有人的血液。 没血,就说明刘三郎大概率没有外伤。 在结合他锻体的事实,庞固恩便觉得这家伙还有救。 于是,举起夜明玉,抖起狗熊胆,庞固恩顺着那些拖拽的痕迹继续向里走着。 随着前进,更多的异象开始出现在庞固恩的身边。 起初是一些幽冥色的火焰。 远远看着仿佛黑暗里的鬼火孤灯。但在庞固恩距离近了之后,却什么都看不见。 原地只有一块块散发着淡淡恶臭的,灰白色的石头。 望着那些石头,庞固恩差一点儿喜极而泣。 因为他意识到,这些石头,正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磷矿矿石了! 把他们搬运出去,混入泥土,初步提纯。就是上好天然废料! 虽然激动,庞固恩也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忍着恶心,踏着厚厚的蝙蝠粪又深入了几百米后,整个洞穴的景象彻底变了。 洞穴变得异常宽大高耸。而且是洞套洞,洞连洞的连环结构。随随便便一个“套间”,便几十上百平的样子。 地面上,庞固恩再看不见钟乳石,取而代之的是厚厚的,散发着恶臭的白色磷矿堆积和蝙蝠粪与尸骨。 头顶上,庞固恩也再看不见那些奇形怪状的钟乳石,取而代之的则是令人头皮发麻的蝙蝠。 那些小家伙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是不是发出幽冥般的叫声。 气味越来越难闻了。庞固恩觉得,如果有人因为气味而死在这里的话,那么一定是死在了这片空间里。 即使对于庞固恩来说,这里也简直是幽冥地狱一般的景象。不过好在于刘三郎被拖拽走的痕迹。始终没断过。庞固恩一路跟随,最终也平安无事地穿越过了蝙蝠最多的地方。 在之后,又一件让庞固恩颇为费解的事情发生了。 当庞固恩走到洞穴的某一个位置后,他头顶的蝙蝠,和地上的磷矿石等都骤然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这不正常的景象,引起了庞固恩的困惑和警觉。 于是乎,庞固恩猛然抬起头,仔细向头顶看去。 片刻观察后,庞固恩看见了让他这样的人都感觉汗毛直立的一幕。 自己的头顶上,竟然有一道细细的红线。 是的,一道红线。红线截断整个山洞,有拇指粗细,从庞固恩的脚下穿过,一直到头顶岩石,形成一个圆形。 而在这细线的一侧,是密密麻麻的蝙蝠。另外一侧,则是什么都没有的整洁山洞。 那些蝙蝠数量虽多。但是却仿佛惧怕这条红线一般,纵然在山洞的那一边再拥挤,再恶劣的环境,却也不敢逾越这条红线。 太诡异了。仿佛有某种冥冥中不可言辞的力量在主导着这山洞里的生灵和规则。 面对着眼前如此诡异的情况,庞固恩都有些不敢往下走了。 但他也仅仅是犹豫了一瞬间而已。 毕竟,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刘三郎的命还没有着落。 而且这个洞穴也确实有他急需并想要的玩意。 于是,庞固恩调整了一下呼吸后,便坚定地向内部继续走去。 后边的空间变得干爽了许多。而且开始出现大面积的人工修凿的痕迹。 那些痕迹很规整。有台阶,有露台,有石墙,有库房。 庞固恩还在库房中发现了许多瓶瓶罐罐。有些瓶罐被打破了。但更多的却依旧完好,并且用红黄两色的符箓封印得严严实实。 庞固恩救人心切,虽然好奇,但依旧没有停下找人的步伐。 而在走了不知道多久之后,庞固恩脚下规整的地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陡然间,开始出现一些零碎的骨骼。 这些骨骼极其零碎,断断续续铺满地面,骨骼里没有一具完整的尸骸,但也不是属于蝙蝠这类小动物的。 庞固恩目测之后,看见了些许人的尸骸。但更多的却是类似山羊、野鹿这类大生物的尸骸。 望着这些尸骸,庞固恩很诧异。 但他根本就来不及震惊什么。便看见了刘三郎和更让人感觉吃惊的东西! 第一二八章 救人 经过艰难的前进,庞固恩终于看见了刘三郎。 此时的刘三郎,挺惨的,正高度昏迷,被放在某种动物的巢穴里。 动物的巢穴很奇怪,四周是用碎骨围挡起来的,还有一层不知道是动物还是植物毛绒所组成的丝绒垫子。 在这层丝绒所组成的椭圆形垫子里,庞固恩除了看见刘三郎,还看见了七八个蛋。 这些蛋,一个个的都有人脑袋大小。蛋很薄,以至于当庞固恩用手中的夜光玉照耀的时候,能看见里边有某种东西的胚胎在一颤一颤地抖动。 这不是一副很让人愉快的景象。 收回目光,庞固恩急忙检查刘三郎的状况。 摸了摸脉搏和刘三郎的鼻息后,庞固恩发现这家伙还是有微弱的呼吸的。 又一次检查刘三郎的周身,庞固恩发现他有肩膀上有一个很深的针头样的穿孔。 望着这穿孔,看着刘三郎这特殊的状态,庞固恩明白了一件事儿。那便是他应该是被某种潜伏在这洞穴里的生物给偷袭了。 这种生物,毫无疑问就是产那些诡异的蛋的。它拥有某种能麻痹人的身体的毒针。刘三郎正是中了这一招,才被拖拽到了这里。 当然,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毒针对于刘三郎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儿。 毕竟,被麻痹得人,呼吸频率会降低不少。这无形中减少了刘三郎吸入那些蝙蝠毒气的量。 所以,他在被妖物拽过红线之后还能活着。 想通了这些,庞固恩便开始思考如何把刘三郎弄出去了。 庞固恩不似刘三郎那样强壮,如果贸然把他拖拽,恐怕是不能短时间之内将他弄出去的。 更可怕的是,庞固恩虽然在此处看见了许多的洞穴,可是却并没有看见那怪物的真身。 不过庞固恩却明白一件事情。刘三郎可是锻体的,他这样的身体素质,硬起来一般的刀枪根本就杀伤不了。 但怪物却破了他的防御,在他身上扎了一个大窟窿。 恐怕这也就说明,这个怪物的实力,至少在锻体五品的伯仲之间,又或者它的尾椎有某种特殊的构造,破甲能力十分强悍… 随着这些想法,一个可怕的形象开始在庞固恩的脑子里勾勒成形。 怪物始终潜伏在黑暗中,如果庞固恩把人抬出去的话,怪物很可能也会跟上来。 到时候,两个人都跑不掉的。 …这真是一个艰难的局势。 庞固恩算是个细心的人。但胆子不大。 可是在深思熟虑之后,他并没有选择盲目地带着刘三郎离开,也没有选择自己离开苟且偷生。 恰恰相反的是,庞固恩选择了留下。选择留下来设伏,把那黑暗之中的妖物杀死。 之所以庞固恩有这种想法,其实原因很简单也很现实。 既然不可能带着刘三郎全身而退,那还不如主动出击,给那黑暗中的东西全力一击。 只有这样才能在这绝死之地求得一线生机。 于是,庞固恩收敛了宝剑的锋芒,开始在这地下洞穴中寻找起适合自己隐蔽和收敛气息的地方。 须臾后,庞固恩的耐心有了回报。 在庞固恩寻找过许久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右手一侧有一个巨大的头骨。 那头骨大得离谱,好像是大象或者别的什么生物的。头骨已经玉化,而且靠近之后,还能看见一些雕刻出来的远古文字或者符箓。 庞固恩虽然看不懂这些文字,但是却也能推测出这个头骨应该是很久之前就被人留在这里的。它应该是某种法器或者图腾,而并非盘踞在这里的妖物所留下的痕迹。 头骨有两个相对很小的眼睛窟窿可供人进出,观察和攻击,而且看样子也很坚固,仿佛一座小小的碉堡。 于是,庞固恩便走到那里钻了进去,用它当个掩体。 当然,虽然头骨很完美。但是庞固恩手中的夜光玉也是个麻烦。 在这样的地方,没有夜光玉,庞固恩看不见东西。有夜光玉,庞固恩虽然能看见东西,但是却容易暴露自己。 不过在稍微地思考之后,庞固恩也还是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 在进入那头骨之前,庞固恩将手中的夜光玉丢了出去,放在了那生物的巢穴中。 这样一来,巢穴周围十几步的范围,都被夜光玉的光芒照亮了。也于是,庞固恩得以在远处持续观察那夜光玉所照射的地方。同时隐藏自己,设置陷阱。 毕竟是怪物的巢穴,回来之后肯定会到窝里去的。去了之后,庞固恩便可以从容地解决掉他了。 完成整体的陷阱配置,庞固恩便取出自己用来护身的二十一响莲花针,屏息凝神,安静地等待着那黑暗中怪物的现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洞穴中安静得好像坟茔一样。庞固恩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那些蛋,眼睛都有点干涩了。 就在时间都仿佛凝固的等候。庞固恩终于听见了一些与众不同的动静。 “啪啦!滴答!” 随着一声不大的动静,整个洞穴里又一次变得紧张了起来。 当水滴一般的杂音出现后,这声音便断断续续,由远及近,越来越大。 没多久后,一个模糊而巨大的影子,终于出现在了庞固恩的视线之内。 潜伏在黑暗之中的怪物,终于现身了。 因为夜光玉亮度不大的原因,庞固恩一开始并不能看清楚他,只能朦朦胧胧地见到一个轮廓。 但没多久。庞固恩便彻底看清楚了。 原来袭击刘三郎的,乃是一只巨大的,类似蜘蛛的东西。 这个生物很像盲蛛,有手腕那么粗的,极长的腿。盲蛛的主体部分有两三个人高,长着奇大无比的毒颚和一条类似蝎子的尾巴。 那条尾巴很长,也是其最区别于一般盲蛛的地方。这东西明显有视力,出现之后,立刻便对准了夜光玉。随后好奇而警惕地伸出自己的腿,碰了碰夜光玉。 与此同时,庞固恩握紧自己从白莲会拜灯大师那里得到的二十一响梨花针,开始瞄准这蜘蛛妖的主体部分…… 第一二九章 伏击 庞固恩藏着的地方,距离那巨大的蜘蛛大概九丈的样子。 在这个距离上,借助夜光玉的作用,庞固恩对于那蜘蛛精看的是异常清晰。 确实是异常清晰,目标也很大,但庞固恩却还是没有开火。 因为他想起了庞光曾经说过的话。 在初步得到这二十一响莲花针的时候,庞光和庞固恩曾经系统研究过。 庞光告诉庞固恩,说这东西是一种威力巨大的一次性暗器。打出去之后,八成是二十一根莲花针从那针筒里全部反射出去。弄得和散弹一样。 既然是散弹,那么依照庞固恩的见识,想必其散布面积是很大的。既然面积很大,就也很有可能打到距离那妖物很近的刘三郎。 庞固恩不想伤害到刘三郎。所以迟迟没有动手。 在思考之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这家伙远离危险,并提高命中率的方法。 这个方法,说起来还是很刺激的。那便是将风险转移到庞固恩这边来。 一念既定,庞固恩当即立刻。 而后,他缓缓弯腰,从地上摸索到了一块骨骼碎片。 吸了一口气后,庞固恩咬着牙,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 他将石头丢了出去,摔打在地上,发出了“咯噔噔”的响声。 如此明显的动静。果然引起了那蜘蛛怪物的注意。 而后蜘蛛怪物迅速扭头,用两只葡萄一样大的眼睛盯着庞固恩的方向,盯着那巨大的头颅。 和如此巨大的蜘蛛对视,这真的是一件很瘆人的事情。但庞固恩必须撑住。 毕竟,只有以自己为诱饵,那对方才能靠得更近,莲花针才能打得更稳定。 当然,代价和风险也很大。要是一个不小心,拿捏不好时辰,又或者莲花针不能对这玩意造成杀大伤害,庞固恩八成就祭在这里了。 有此想法,庞固恩也很忐忑。可是庞固恩也没退路,更没有半途而废的习惯。 于是乎,他硬着头皮继续发出了更大的动静。 随着那些动静,大蜘蛛很快来了。距离庞固恩近了之后,夜光玉的光线被这家伙阻挡了相当一部分,因此庞固恩看着东西,始终是一大团模糊的影子。 不过这样也有好处,让庞固恩少了好几分的担心。 眼不见为干净了。 很快,大蜘蛛走到了距离庞固恩藏身处极近的位置。 甚至它一根巨大的,纤细的长腿已经从外边伸进了白骨里… 就是现在! 庞固恩瞅准时机,将手中二十一响莲花针冲好了那黑漆漆的洞口,猛然摁下发射的机栝。 随着一阵巨大的后坐力,莲花针发出了雷鸣龙吼一般的“碰!” 碰,只有一声,干净清脆。 在之后,外边传来重重地,猛兽倒地的声音。 瞬间,整个空间里再次恢复了过去的安静。 安静下来的世界中,庞固恩额头渗透着冷汗,保持着发射二十一响的动作,持续了很久很久。 再然后。庞固恩瘫坐了下去。手中莲花状态的针筒滚在地上,咯吱吱的,呼唤他赶紧“还魂”。 终于,庞固恩又能动了。 而后,庞固恩壮着胆子爬出了那巨大的头颅。强忍着恶心越过那发出阵阵腥臭味道的怪物尸骸。 来到外部后,庞固恩直奔地上的夜明玉,捡起来之后,擦了擦。而后才又来到那怪物身边,仔细地观察。 这一观察,又吓了庞固恩一跳。 巨大的怪物身上有许多破洞。身体被某种东西从里边给硬生生地撑爆了。 在伤口中,庞固恩看见了一些复杂的机械结构。 一朵朵铁做的莲花。 好奇和震惊中,庞固恩将一朵莲花从肚子中取了出来。而后这才彻底明白了二十一响莲花针的精妙所在! 这玩意,用手把两头拉伸的话,会变成一根有倒刺的针头。针头的倒刺间还有一些弹簧。 如果顺着惯性的方向着力的话。针头上那些弹簧会撑开一个复杂精妙的机械结构,让它变成一朵铁莲花。 于是,可怕的杀人原理形成了。 二十一根无比锋利的针在进入了妖物的身体后,因为惯性和肉体阻力的原因,以极端快的速度爆炸开来。于它体内变成一朵朵的金属莲花。 这些莲花因为弹簧的蓄能作用,会如炸弹一般爆发。瞬间就能让这怪物从内部血肉横飞。 太狠了!不愧是邪教的兵器,也不愧是能被拜灯大师作为大杀器的存在。 带着后怕,庞固恩扔掉了莲花针。 随后,他又观察那只像盲蛛,又像蝎子的家伙。并有了更多的发现。 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庞固恩发现,这蝎子一样的东西背部很平,就好像王八的盖子一样。 而在那一片王八盖子上,还生长着很多密密麻麻,凹凸不平,好似植物的东西。 盲蛛身上竟然长植物?这实在是出乎庞固恩的意料。 于是乎,庞固恩低头弯腰,又做更进一步的观察。 旋即,他心中有一些欢喜,也有一些震撼。 因为他发现,盲蛛背上所生长的玩意,竟然又是那种类似还魂菇或者雷蘑的菌类。 金光洞中这些淡黄色的菌类和庞固恩先前在白娘子处所看见的菌类又有不同。庞固恩自信看了之后发现,这些个玩意不发光,一蓬蓬的呈现暗黄的颜色,掰开一个,还流出和怪物内脏一样的乳白色液体。 乳白色…有可能有毒呀。 但更可能…却是这怪物身上毒素的解药? 毕竟,庞固恩曾经听庞光以及刘三郎等人说过。以有宝之地,必有妖异,有毒之地,必有解药,福兮祸兮,福祸所依。恩哉怨哉,恩怨共存! 既然这样,浅试一下! 由这想法,庞固恩便用刀割取了一些蘑菇。而后将蘑菇带到了身边刘三郎的身边,掰开他的嘴,弄了少量的液体进入喉咙。 在之后,庞固恩又取宝剑,戳破了那怪物剩在地下的蛋,免得他们日后为祸世间。 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之后,庞固恩便安静地等待刘三郎的好转或者恶化… 期间,庞固恩也没啥心理负担。毕竟,反正说那些有毒之地必有解药的人,也有他刘三刀。错了的话,他也是死在自己的判断下。 死得其所。 第一三〇章 别有洞天 庞固恩为给刘三郎疑似是解药的蘑菇汁液之后,等了片刻。 随后,闯过一道鬼门关的刘三郎悠悠然转醒了。 刘三郎醒过来之后,茫然地望着庞固恩,随后他想起了一切。 激动中,刘三郎问庞固恩道:“主公。是我救了你?” “你自己救了自己。”庞固恩说话间指了指那巨大的妖物尸体,笑道,“要不是你奋力摇动铃铛。我们也就不可能发现你出事了呀。” 在庞固恩说话时,刘三郎望着那妖物的尸骸,已经是满脸的震惊神色了。 那大怪物,刘三郎是亲自交过手的,有多可怕,多迅捷,多强大,他心里最有数。 在这种情况下,庞固恩竟然还能平安地将其击毙。就算是有宝贝和兵器相助,那也定然是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才能做到的。 只这一点,在刘三郎教导过的学生中,他庞固恩已经是数第一的了。 “哎。说来惭愧!”刘三郎艰难地坐起来,又道,“我一个练习锻体的,却还是被这妖物的尾针破了真气。这真是锻体界的耻辱呀。” “一物降一物而已。”庞固恩对刘三郎笑了笑道,“您的技艺我是见过的。五品锻体里算是很厉害的存在。只是不要太过于自责了。毕竟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感激地点了点头。本来想站起身,可眼前一黑,又瘫软了一下。 庞固恩见刘三郎不能坐起来。便只能随着他先歇息一阵,再做打算。 而刘三郎歇息的时间里,庞固恩又向魔物巢穴的四周分散开看了看。 在看过之后,庞固恩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在妖物的巢穴之后,还有一条通道。而且这条通道延伸的地方,还传出一些隐约的光线。 因为光线的存在,庞固恩的脑子开始发散了。 也随着头脑的发散,庞固恩想到了一个可能。一个很让他振奋的可能。 那些东西,或许和上次在白良子石头那里看见的蘑菇一样,是宝物散发的自然光。又或者是更多的磷矿石所散发的自然火焰。 但不管是哪种可能,它对于庞固恩来说,都是极其诱人的。 如果是宝藏,庞固恩的府库金银可以更加充实。 如果是更多的磷酸矿石。庞固恩不但亩产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还能制造“神药”,作为狗尾巴屯的特色商品,卖给需要改良土壤的达官贵人们。 毕竟,在大行朝,庞固恩是不可能供应所有农民化肥的。但是像嫂嫂那样,喜欢插花弄草的太太老爷们却还是有许多许多的。 吸溜! 庞固恩吸了一口口水后,便对一旁的刘三郎道:“刘教头,咱们两个商量一下。一会儿你好了之后。再往里走走?” 还走?刘三郎有些怕。 于是他说道:“不好。我看咱们要不现在就回去?” “回去路上有瘴气的。”庞固恩指着那个方向,又告诉刘三郎道,“我刚才看了。继续深入有光线。或许是另外的一个出入口。咱们从那里出去,要好上不少也。”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颇为信服地点了点头。而后他喝了些水,便站起身,提着刀,陪着庞固恩,战战兢兢往里走去。 从磨穴往后走的洞穴,开始变得更加湿润了。 因为湿润,洞穴那边的淡金色反光越来越明显了。到最后甚至已经不需要庞固恩用手中的宝玉来照明了。 终于,在不知道走了几百米后,庞固恩和刘三郎走到了隧道的尽头。 那是一个极端巨大的天坑! 天坑有至少一个足球场大。直上直下,看着少说一两百米深。天坑里充满了庞固恩和刘三郎完全没见过的大量奇花异草。 当然,这并不是最让庞固恩感觉到震惊的。 真正让庞固恩感觉震惊的是,这天坑的正中央,竟然还有一个建筑群。 建筑群因为年久失修多有坍塌,又因为经历过战争的原因,木柱石台上多有锈蚀的兵器和人骨之类。 但幸运的是,他三重屋檐,黄色琉璃瓦的主体建筑还在。 而正是那些琉璃瓦,将从天坑中反射而下的光线散射到洞穴四周,让整个洞穴都映照上了一层金灿灿的金色。 面对着这些前朝遗存,庞固恩和刘三郎都高兴极了。于是两个人急忙取出手里的刀剑,迫不及待地向那主体建筑走去。 但是,就在庞固恩和刘三郎即将推开那主体建筑残破的门时,庞固恩却又慢了下来。 毕竟,两个人此时经历过那阴暗中怪物的袭击,都学精明了。要是突然开门,惊出什么大怪兽,或者触发了什么机关。那就真的很不好了。 随着庞固恩的想法成形,两个人便交换了一下眼色。而后弯腰迈步,如两个刺客一般,缓缓接近了那房门。 打到房门之后,庞固恩也没有立刻推开。而是从门缝里望了进去。 旋即他的瞳孔猛然收缩。 又揉了揉眼睛,庞固恩发现自己没有看错。 在那房门后,庞固恩首先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大厅。大厅的正中有一个祭台,祭台上有牌位,有兵器,还有一些碗盆。 在祭台下边,庞固恩还看见了许多盘腿坐在地上的人。那些人穿着或红或黄的衣衫。一个个背对着他,宛如鲜活。乍一看给人一种一堆和尚在集体打坐参禅的质感。 活人?!既然到了现在,这里边还有活人吗?! 但很快,庞固恩便否定了这样的想法。 因为他发现虽然这些都背对着自己。可是还是有一部分小小的肢体能被庞固恩看见。 那些肢体,都死灰色的。明显干枯脱水。而且有人的后背上还插着刀枪和宝剑,并有蜘蛛蚂蚁等虫物爬过。 俨然。这些家伙都是干尸。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 虽然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死的,但庞固恩还是十分担忧。生怕一个不慎,有跳起来的僵尸伤人。 也在这个时候,刘三郎走过来了。 他在看见那内部的情况之后,刘三郎急于还庞固恩的救命之恩。便对庞固恩自告奋勇道:“主公!我进去看一眼。你且在外边接应我。” 庞固恩闻言,想了想。终究是点了头。 第一三一章 秘密基地 刘三郎在获得了庞固恩的首肯之后,便进了金光洞正殿的门。 庞固恩则提心吊胆地,从门缝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刘三郎在进入空间后,提着刀走到了最后一排干尸的背后。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教头,刘三郎用手中的刀子把这家伙试探了一个遍。 捅了捅,拍了拍,勾了勾… 咔嚓,脑袋掉了。 头颅咕隆在地上,缓缓停稳之后,从里边窜出了几只不入流的小蜘蛛。 刘三郎见状,懒得理它们。但还是仔细地观察了这个人的头颅。 干尸的脑袋没有头发,很像是僧人。但是庞固恩和刘三郎都惊愕地发现,这个所谓的僧人并没有正经僧人的戒疤。额头上有的却是一个巨大的类似莲花的图案。 那莲花的绘画方式和拜灯大师的莲花画的很像。唯一也是最大的区别,是对方的莲花是盛开的状态,貌似有八品莲台。 “白莲会!”庞固恩念叨着这个可怕的名词,渐渐感觉额头有些渗汗。 其实在看到他卧室密道里的那尊骷髅欢喜佛时,他心中就已经预知此处和白莲会的联系了。 但是,庞固恩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领地过去竟然是白莲会的巢穴。 眼下一切都实锤了。 白莲会远不是庞固恩想象的那么简单。这是一个历史久远的组织。拥有强大的邪术和叱咤一方的辉煌。 最为关键的是,白莲会到现在还没有被干掉。他们依旧强大,而且更加隐蔽,更加狡猾。 这帮人,在暗中积蓄实力,在收买大量的人干什么恐怖的实验,而且居然还想把大世子妃也变成法器。 敌暗我明,不好打对。而偏偏庞固恩的地盘,恰恰有他们的遗迹和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天坑里的情况被白莲会的人知道了,那庞固恩这小小的屯堡,恐怕就永无宁日了… 绝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 既然不想让它发生,呐… 庞固恩心头忽然闪过一个阴狠的想法。 “当啷!当啷啷!” 就在那想法即将成形的时候,金色大殿内部突然传来了清脆的声响。 庞固恩听着那声音,惊了一个哆嗦,紧跟着停止思索,抬头又向门里看去。 此时,刘三郎已经走到了到处第五还是第六排队伍。 他随着那个不正常的声音,也抬起头去看。 而后,他与庞固恩都惊讶地发现,声音并不是来自于自己的动作。而是在这支干尸队伍最前边的祭台处。 此时,祭台处有一只盘子突然掉落了下来。庞固恩看见的时候,那只盘子依旧在地面上,咕咚咚地打着滚动。 既然看见了祭台,庞固恩和刘三郎便不得不又注意到了另外的一样东西。 在这支干尸队伍前边的,距离祭台最近的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显得十分鹤立鸡群。它有头发,也不是如那些白莲会的僧人们一样,穿着黄色的僧袍,而是穿着一身洁白的衣服。就仿佛自己本身便是一朵白莲花。 除了这个之外,庞固恩和刘三郎还看出,这人的指甲很长,很红,暴露出的指头也很圆润丰满。 仿佛过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有干瘪腐烂的样子。 之所以不得不注视到它,是因为刚才那铁供盘掉落的地方,恰巧就在这干尸的手边。 此时,刘三郎和庞固恩距离干尸和盘子的距离很远。这就不得不给庞固恩一个特别明显的暗示。 或许,是那干尸动了祭桌上的盘子,才让它掉下来的吗? 这可怕的想法,一度让庞固恩呼吸停滞。刘三郎则更是双手持刀,运气自保… 两个人都很害怕。但刘三郎毕竟是自告奋勇打头阵的。他必须要闹清楚这期间到底是个什么状况。要不然对不住自己的主公。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刘三郎这才迈开步伐,向前方走去。 一步一担忧的前进中,刘三郎以极端缓慢的速度来到了那女人的身边。 而后,他侧身,望向那女子的正脸。 庞固恩能明显地感觉到刘三郎表情上的变化。 “不行就退回来!”因为担忧,庞固恩在门外叫了刘三郎一声。 但刘三郎没有动。 又直勾勾地盯了一会儿后。刘三郎突然对庞固恩道:“主公。你最好…过来看一眼。” “好。”庞固恩闻言点了点头。而后推开门,忐忑地走了进去。 没过多久,庞固恩走到了那具穿白衣的人尸处,看了一眼它的脸。 那是一个女人,和那些盘坐地面的干尸不同。女人皮肤精致,有蜡样光泽,而且浑身穿金带玉,显得非常之气派。额头上还用红漆或者别的什么红色颜料,写出了一个类似“山”字的描画。 盘腿而坐的女人最诡异的地方,是在她的口中。 庞固恩惊愕地发现,这女人的嘴里,竟然不知道为什么,生长出了一朵蘑菇。 是的,一朵蘑菇,一朵真正的蘑菇。 这朵蘑菇,泛着和雷蘑一样金黄的颜色。但是又与之大为不同。 首先从外形上来看,蘑菇生长的方式十分诡异。从人口中生长出来不说,外形还有些像人的手臂。 一只从人口中生长出的手臂,联想到这一切后,庞固恩甚至都有点恶心了起来。 然而,这个还不是庞固恩感觉怪异的重点。 这蘑菇最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它的上边有许多类似毛细血管的红色结构。 这些结构,全是活的,细看之下,一跳一跳的,仿佛蘑菇的动脉一般在吸收或者传送着养料。 那是极其恶心而诡异的一幕。庞固恩只看了几眼,便快速将目光收了回来。 “太邪乎了。”庞固恩对刘三郎道,“这东西应该是某种邪术。” “确实邪术。”刘三郎呆呆地望着这一切,并又说出了让庞固恩感到惊愕的话。 他竟然又告诉庞固恩道:“而且我对此还有所耳闻。” “你有耳闻?”庞固恩诧异道,“你也信白莲会?” “我不信。但是白莲会闹得最凶的时候,八坤山学宫里有好多人信。为此,书院院长还主持过一次清洗。才稳定住了局势。” 说完曾经的情况,刘三郎又告诉庞固恩道:“也是在那次运动中,我得知了一些白莲会的情况。更知道咱们眼下看见的这个长了蘑菇的女人,其实就是白莲会即将炼成的宝莲法器…” 第一三二章 搜刮 望着那具口里生长出人手样蘑菇的女尸,刘三郎给庞固恩讲述了一些很恐怖的事情。 大概在五六年前,八坤山学宫发生了很多的失踪事件。 当时,失踪的无一例外,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学生。 为此,学宫的学正加强了夜里的巡逻,但依旧有第三,第四个女学生失踪。 学宫中出了这样的事情,一时间人人自危。 但八坤山学宫毕竟是八坤山学宫。在最危急的时刻,学正站了出来,对整个时间进行了一番剖析。 首先,学宫里在加强了巡逻的情况下,还有人能顶风作案,这说明内部的人是参与了这件事情的。再有,参与者大概也是巡逻队店里的,又或者至少给犯罪者提供了某种便利。 经过这一番分析,事情的轮廓就清晰在,在之后学正亲自坐镇,又发现了更多端倪。 这些失踪的女学员,都吃过一个学员的食物。特别是一种特别甜的,类似药丸的糖豆,更成了重点怀疑的对象。 由这些情况,八坤山的学正便确定了这家伙的身份存疑。而后又对这人的住处和与他交好的护卫、同学进行了重点的搜查。 这一查不要紧,当时就把大伙吓了一跳。 原来,他们都是可恶的白莲会的人。他们看中了八坤山的祭奠和人脉。所以老早就想把八坤山变成他们的,另外的一个巢穴。 这些人的计划听着天马行空,但其实差一点儿就成功了。在他们东窗事发时,他们不但在八坤山上发展了百十号人的队伍。而且还在学正的眼皮子底下弄了个秘密地宫。 而那四个学院的女学生,就是被掳掠在地宫里进行畸形的秘密培育去了。 “地宫?培育?”庞固恩紧张地问,“这段是重点。好好和我说说。” “我不够级别。那些事情,我不能参与。所以没有细节。”刘三郎回了庞固恩一句。而后在庞固恩失望的眼神中,又继续往下讲。 他说道,那四个被白莲会慑去的女学生被发现的时候,都还活着。只是全变得不人不鬼。 其中有一个,刘三郎见过,而且记忆特别深刻。那人的额头上就被点着那种红色的类似“山”字的刻画。整个人仿佛木偶一样,完全失去了人格和活下去的欲望。 用傀儡来形容她当时的状态,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说至此,刘三郎闭住了眼睛。又悠悠然地念诵道:“乐空行母,白莲往生。魔童降世,菩萨普度…” “魔童…什么意思?”庞固恩问。 “我也不懂。”刘三郎摇了摇头。而后睁开眼睛。 他望着那面相悲惨的女人,又道:“这是那个被白莲会做成法器的女子始终在念叨的一句话。老学正据此推测,是白莲会内部将人变成“肉身菩萨”的法门。但具体的机要。没人懂。” 说完这个,刘三郎的目光变得凶狠起来。 与此同时,刘三郎又对庞固恩道:“白莲会在八坤山学宫里干的事情,彻底惹恼了陆家和学正。所以我们便将那些不学好的学员全部斩杀了,以儆效尤。为此还得罪了不少人…” 但是八坤山和学正不后悔。 毕竟,在他看来“素隐型怪”不为道也。而且既然面对邪道,就要斩草除根,否则对于他们,就太过于仁慈了。 所以对比来看,庞固恩就感觉自己对拜灯大师挺仁慈的。 庞固恩听完了刘三郎的话,对于面前这个嘴里长“手”的女人没有那么多惧怕的。 更多的,他心中对他升起了一种同情。 也因为同情,庞固恩便又对刘三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道:“三郎呀。这女人如此悲惨。想必是被这些白莲会的妖僧所炼化的另外一个宝莲法器。只是因为越王的进攻,他们功亏一篑了。” 说完,庞固恩又道:“虽然功亏一篑。但是恐怕你也能看出。这女人很危险。只她口里的蘑菇,以及她那到现在都没有腐烂的血肉。便很不正常。” “我懂!”刘三郎点了点头。又对庞固恩道:“这件事情您打算怎么处理?” “把她烧了。”庞固恩回答,并又抬起头望着那些和尚的干尸。 忽而,他眼神变得恶狠狠的。又讲:“不光她。整个白莲会的基地在走之前也要烧掉。要让这些可怕的东西。永远都不会再被那些歹人所利用。” “好!”说话间,刘三郎便开始在自己的身上寻找火折子。 “哎呀!你先别急!”庞固恩阻止了刘三郎。 而后,他又指了指这大殿其余的地方。 之后,庞固恩告诉刘三郎道:“这地方还挺大的呢。咱们不如搜刮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自己能用的东西。金子呀,银子呀啥的。等把有用的东西都拿出来。再把这里一把火烧了也不迟。” “哎呀!大人真是想得周道呀!”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也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随后,庞固恩便和刘三郎约定,两个人在这些建筑间四下找找。要是有什么值得留下的东西。就拿出去。然后再烧掉。 随着两个人的意见达成。庞固恩便和刘三郎暂时分开了。 两个人始终保持一种若即若离,但是却又能看见彼此的程度。开始在大殿里四处寻找起来。 庞固恩起初没啥收获。在其间转悠了半天后,看见得最多的就是干尸和一些锈蚀的兵器。 在后来,庞固恩转变了一下思路,开始打干尸的注意。 他以为这些盘坐在此处的干尸,想必都是百多年前,白莲会的骨干人物。身上应该是有不老少好处的。 随着这个想法,庞固恩开始了更加细致的搜查。而这一搜,也果然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 庞固恩发现,这些干尸身上的法器和佛珠之类都很不错。多不说,还多用金银、玛瑙、玉石等玩意串联。 这一大发现,让庞固恩的内心里乐呵了一阵。但他还感觉不够。 毕竟,他不是一个特别缺钱的人。纵然把这些家伙身上的佛珠都撸下来,也凑不出嫂嫂的一次赠送钱。 所以还是嫂嫂想。 虽然东西不多,但随着搜寻的深入,庞固恩又有了新的发现。 彼时,当他走到一个身材特别魁梧的和尚处时,突然感觉到有一道妖异的反光,射进了他的眼睛! 第一三三章 宝书 望着那大和尚怀里的异光,庞固恩心中好一阵窃喜。 毕竟对于寻找宝物这类事件,他也是很有些经验的了,那种光芒,还能从怀里放出来,必然说明是很有价值的玩意。 于是,带着期待,庞固恩接近了那个个头很大的干尸,而后用刀子将他胸口的衣衫割开。 立刻有几本书从中掉了出来。 那些书籍,都是包装精美的册子,其中还有基本是用烫金封装,难怪会留下这样的宝物。 庞固恩蹲下看了一会儿之后。发现这白莲会的家伙还真是“爱好广泛”。 从死人怀里掉出来的书,有五本。看名字分别是《特傲慢人战怪兽》《小叮当奇遇记》《浪荡山上小猪妖后传》《男女莲花台》《锻体二三术》。 这三本书。前两本是讲神鬼乱力的。后两本是讲双修之道的。最后一本是白莲会的锻体武道秘籍。 庞固恩先翻开前两本看了看,发现内容多偏远边疆的神鬼乱力,虚无缥缈。后两本书,则是一些不堪入目,拿人、妖炼丹,做宝莲法器的恶心内容。看了污染眼睛。只有最后一本书,有些参考价值。 庞固恩粗略翻看之后,发现《锻体二三术》可是一本极端有趣的锻体法。根据介绍,具有打通筋脉,使人恢复健壮,益精补气的本事。 这些本事,对于庞固恩来说。都有颇为现实的意义。 遥想当年,庞固恩也是个学过武道的翩翩少年。而且因为体质不错,也有武道七品的能力。 但是呀,他的养父庆王毁了他。 自从跟着养父庆王学废了声色犬马以来,庞固恩的身上的功夫也就荒废了。 到如今,别说七品炼精境,他就连提个水桶走路都费劲。先前坐马车,抱着婉儿那一路,都弄得自己腰酸腿疼,好几天才缓过来。在后来和金香儿进进出出吃夜宵的时候,更是一条命去了半条。 所以送走金香儿之后,庞固恩就意识到身体不太行了。得想办法多锻炼,多找补才好。 但功夫炼废了,再捡回来是很难的,苦修不说,往往没个年还不成。 最重要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庞固恩已经失去了给自己打好基础的最好时机。 在这种情况下,庞固恩一度很郁闷。 但庞固恩没想到,这捡回功夫的机会,就这样来了! 欣喜之间,庞固恩又忙详细阅读了一番《锻体二三术》的功法心得。旋即对于此书的修炼方法有了更多,更欣喜地认识。 首先他发现,锻体二三术上的功法,是一次性的。 也就是说,这种功法只能练一回,一个周天,一旦中间打断,就没办法从头开始再练,贵在持之以恒。 但即便只能练习这一个周天,却也能彻底改变习学者的根骨,让他孕育出一种叫“至尊骨”的血脉天赋。 拥有了这种血脉的人,筑基非常扎实,往后练习武道也好,道法也罢,都会一马平川。寻常人用十年才能练就的功夫,往往一年就能顿悟。 而且更加让人心动的是。获得至尊骨的人极少走火入魔,这一点对于高手进阶到六品以上的境界,以及需要渡天劫时,具有特殊的意义。 总而言之,《锻体二三术》能把一个废物洗成天才。 庞固恩读到这些之后,自然心中大喜。 然而更喜欢的事情,还在后边。 稍后他又发现,这东西修炼的步骤其实很简单。只需要适当的身体锻炼配合书里独特的导气之法。持之以恒一个大周天(一年)。那么便算是大功告成了。 到时候,庞固恩不但会拥有至尊骨,还会重新获得武道七品的实力。 当然,代价也是有的。 书上说。在这一年里,庞固恩必须清心寡欲,尤其不能动色。 否则,精气尽泄,必然前功尽弃。 戒色一年换一个天才的身躯和年的功力,庞固恩感觉很值。 于是,他暗自下定了决心。 从今天起。做一个好将军,关心粮食和蔬菜。再学点小爱好,如嫂嫂那般,修身养性,压制欲望。 韬光养晦一年,等自己脱胎换骨后,再开始自己上马征战的一生。也算对得起嫂嫂的一番回馈。 望着夕阳,庞固恩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他下属刘三郎那边突然又有了状况。 “主公!主公!你快来,快来看看呀!” 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急忙将书装进自己的怀里。随后提着宝剑,跑到了刘三郎的身边。 此时,刘三郎正对着一具僵尸,满脸紧张。 庞固恩跑到他身边之后,立刻看出了他紧张的端倪。 原来就在这个时候,那僵尸的五官,突然流淌出了大量的暗红色的东西。 那些东西说是血液也不为过。但是味道腥臭,不知道比血液难闻多少倍。 庞固恩见状,自然非常震惊。而就在两个互相对视,准备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诡异的情况又再一次地发生了! 当啷,当啷啷! 随着几个清脆的声音,原本大殿祭台上的那些瓶瓶罐罐和牌位都从桌面上掉落了下来。 那接连不断地掉落。就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臂,在左右着这一切一样。 庞固恩不知道那力量是什么。但是隐隐间却感觉自己脚下的大地颤动了起来。四周那些支撑大殿的柱子也全都咯地响动着。 “不对劲!”品着这些可怕的动静,庞固恩对刘三郎使唤了一个眼色,而后道“先出去!” 随着庞固恩的话,刘三郎立刻点头。便和庞固恩一起往门的方向使劲地跑。 但他们两个没能跑出几步。就跑不动了。 因为在这个时候,庞固恩震惊的看见,那些原本打坐在地上的干尸,竟然都七窍流血了起来。 一排排的干尸同时七窍流血,这绝对是恐怖的画面。而更恐怖的是,庞固恩看见这些家伙的手指与嘴唇,都开始动了。 妈呀!这难道是要诈尸的节奏吗?! 的! 第一三四章 白莲僵尸 望着那些即将诈尸的白莲僧众,庞固恩急了! “跑!”说话间,庞固恩冲着门的方向拔腿。 他已经够快了。但还是晚了一步。 也就在他开动的时刻,庞固恩惊讶地看见那些家伙终于都睁开了眼睛,站立了起来! 这些白莲僧虽然睁开了眼睛,但是并没有庞固恩在活人身上所看见的那些黑白之物。有的却只是黑漆漆的大洞以及从洞里伸出的…那些类似雷蘑的蘑菇! 望着这一幕,庞固恩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那种诡异的蘑菇在作祟! 恍然中,庞固恩扭头,望向那前方被做成白莲法器的悲惨女子。 此时,她果然也坐了起来。 女子在浑身衣衫的衬托下,仿佛一朵白莲花,她口中的那只手臂一样的蘑菇,则给这朵白莲花增添了极端隐身的效果。 更诡异的是,在女人站起来的时候,他口中的那朵人手样的蘑菇竟然从中间裂开了,并又生长出了一只类似眼睛的结构。 那真的是很难让人接受的玩意。更加剧了庞固恩对于白莲会的厌恶情绪。 把一个好好的人折磨成这样子,白莲会简直是丧心病狂。 面对着几十乃至上百的诈尸,庞固恩急于脱困。便拔出了手中的宝剑,准备死磕。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刘三郎却拦住了庞固恩。 而后,他侧头,扭手。做了一番热身运动。便对着庞固恩道:“主公!这些东西不足为据!你就交给我!” “你可以吗?”庞固恩有些担忧地问,“你可是刚刚中过毒。” “我上次中毒是因为敌暗我明!这次不一样!这次您瞧好。只要跟着我就好!” 说话间,刘三郎开始运气了。 练习锻体武道的人,有一个特点。那便是运起气来气势很足。片刻工夫,便浑身青筋爆裂,衣衫碎块。 在之后,刘三郎浑身上下的衣衫都破损了一个遍。将整个上半身全都露在了外边。 这是很惊人的一幕。 庞固恩看见,刘三郎的身上,满是刀疤和一些近似于刀疤的痕迹。 这些痕迹,说明这位八坤山的“伴读书童”可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谦逊。 想必,他也是见过大场面,经历过大危险的人。 爆衣之后,刘三郎大喝一声“呔!”紧跟着便如一头蛮牛一般向门口冲了过去。 那些被妖物控制得死人见状纷纷冲过去撕咬。但是通通都连刘三郎的皮肉都没有碰见,便被撞击成了齑粉。 也在这个过程中,庞固恩惊讶地发现,刘三郎身体四周有一层气在保护他。 这层气,无形但有质。始终能将这些魑魅屏蔽在三寸周遭。强大的气既组成了完美的防御,也成了强悍的进攻。让刘三郎宛如一部移动的坦克。 强哉骄!刘三郎。回去给你加伙食费! 随着刘三郎坦克一般的碾压。庞固恩面前很快就开出了一条逃生的路径。 眼瞅着两个人就能逃出去了。可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挡在了刘三郎和大门之间。 那身影极端孔武,庞固恩定睛一看,赫然发现这玩意竟然就是先前他搜出那些小黄书的男人! 男人生前,应该也是个练习锻体武道的家伙。即使已经变成了干尸,身躯也极其庞大。而且最让庞固恩感到意外的是。对方此时身体还在不断膨胀,原本干瘦无比的肌肉重新充盈起来。而且浑身上下开始布满那些蘑菇上的红色菌丝。 望着这一幕,庞固恩震惊极了。同时也意识到这家伙的力量在迅速地增强之中。 “不能让他变强!趁着现在,全力攻击!”说话间,庞固恩手中的宝剑猛然挥舞。 “主公放心!”一声冷笑后,刘三郎冲了出去。用自己的武道劲气,狠狠撞击向那大块头。 两个差不多大小的家伙撞击在一起后,顿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和漫天的尘埃。 与此同时,多年来无人修整的大殿终于撑不住这连续的轰击,顿时坍塌了一根主梁。 一人多粗的主梁坍塌,下来,溅射起更多的木石碎屑。既遮挡了视线,却也砸“死”了庞固恩周边不少的僵尸。 尘埃中,庞固恩能看见刘三郎和那巨大僵尸的影子。 他们两个家伙十指相扣,额头相抗,在拼力地对抗着彼此。俨然是势均力敌。 但庞固恩知道势均力敌,便意味着刘三郎是打不过对方的。 因为那些红色的菌丝在拼命地给那具僵尸输送养料,它终究是越来越强的。 不行!得上去帮忙了! 随着心中所思,庞固恩立刻提着宝剑冲了过去。 没多久,他终究看清了雾气中的情况。 和庞固恩想象的几乎一样。两个巨力的怪物僵持在原地,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不过看着刘三郎头顶渐渐渗透出的汗水,以及变得紫青色的额头。庞固恩确定,这家伙肯定是第一个顶不住的。 但随着庞固恩的出现,一切都变了。 庞固恩出现之后,毫不犹豫地用自己手中的宝剑扎向那巨大的僵尸。 然而,没啥效果。 又扎,又没效果。 这僵尸身上的死黑色肌肉就仿佛钢铁做得一般,庞固恩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但是却也只是将它身上打出了一道道浅浅的白色痕迹。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眼瞅着劈不开这怪物,庞固恩很着急。而与此同时,庞固恩又发现别的僵尸也围堵了过来。 虽然那些僵尸远不如这只强大。庞固恩基本上一刀一个。但是却也让他有些防不胜防了。 这个时候,刘三郎似乎感觉自己没希望了。 于是他对庞固恩道:“主公!别管我了。你自己走!” “走?老子不是那种人!”庞固恩咬牙道,“我可不想对不起兄弟。虽然有的时候也是身不由己。” 刘三郎闻言,当时眼泪就下来了。 他感觉能有这样的领导。真的很幸福。 幸福归幸福,眼前的情况还是需要解决的。 不过好在于庞固恩不光义气,还很聪明。很快他便想到了一个难以启齿的办法。 或许能够引开这巨大的僵尸…? 第一三五章 一些效果 在刘三郎和那巨大僵尸对峙的关键时刻,庞固恩终于出手了。 但是这一回,庞固恩没有把手里的宝剑再挥砍向那巨大的僵尸。而是把手伸进怀里,取出了四本书。 “喂!大个子。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东西,还记得吗?” 随着宝册上金色的反光,那块头巨大的僵尸竟然真的松动了一下。 与此同时,察觉到似乎起了效果的庞固恩又急忙念诵道:“《小叮当奇遇记》《特奥曼人战怪兽》…” 随着念诵,那家伙竟然真的有了动静。 突然,大僵尸放弃了和刘三郎的对峙,猛然扭头,向着庞固恩走了过来。 连死马当活马医的庞固恩本人都吓了一跳。 连死都惦记着这几本书呀。看来大伙都是同道中人。 望着一步步快速接近自己的大块头。庞固恩没有犹豫。 他猛然将手中的书丢了四本出去,只留下了那本锻体秘籍。 书本脱手后,在空中画了一个弧线,掉落进尘埃中。 而后,大块头的敌人果然转变了方向,冲着那几本掉落在尘埃中的书跑了过去。 庞固恩见成功地吸引开了大块头的注意力,便立刻又扭头转身,冲着刘三郎的方向跑去。 “跑!把柱子都撞断!” 听了庞固恩的话,刘三郎一个点头。紧跟着踉跄出了这大殿。 而与此同时,他又在庞固恩的命令中挥舞手臂,将那些本来就行将崩溃的腐朽木柱尽量击碎。 轰隆隆! 没了硬支撑的金色大殿终于撑不住了。在庞固恩和刘三郎刚刚跑出大殿的门的时候,彻底轰塌了下去。 无数的粉尘在轰击中荡漾而起,熏得两人睁不开眼睛。 最后,两个人扑倒在大殿外的空地上,休息咳喘了一阵。 当殿堂的灰尘稍稍退去之后,庞固恩才回头看了一眼。 此时,昔日富丽堂皇的殿堂已经变成了一堆瓦砾。瓦砾间各种残肢断体,看着让人分外无奈。 不管怎么说,庞固恩总算是制止了僵尸进一步地为祸。 但这还远远不够。 “来把火!把这烧了!要不然我不放心!” 随着庞固恩的话,刘三郎使劲点了点头。 而后,他将原本用来照明的灯油取了出来。全丢在那废墟上。紧跟着又取出一块火绒引头,精准地扔了上去。 “轰!” 随着一声爆燃的动静,整个大殿熊熊燃烧了起来。 这些建筑都是木质结构的,又腐朽了这么多年。所以一经点燃,便干柴烈火,不可收拾。 很快,整个大殿乃至其余的附属建筑,便彻底被火焰吞噬了。滚滚的浓烟从天坑上方飘散出来。看得庞固恩心中舒坦极了。 庞固恩知道,这一把火,便把白莲会所有的东西都给焚烧掉了。以后白莲会什么都不会从这里找到。自然对他也就不构成威胁。 不错。这就是庞固恩最想要的结果。 长出了一口气后,庞固恩望向刘三郎。刚想和他商量一下,是按照原路回去,还是寻天坑攀缘而上。 但他却看见刘三郎的目光发生了激烈的变化。 “又,又来了!” 随着说话,刘三郎伸出手,冲着这火焰的某个方向使劲一指! 庞固恩抬头,看见了他全然不敢相信的一幕。 火焰中,一个白色的影子从中飘了出来,仿佛一朵盛开的莲花,又似一尊九天的菩萨。纵然脚下烈火焚烧,竟然也不能伤其分毫,而且其周围耀眼的白色荧光,反而还压下了火焰。 当那影子重新降落在地面之后,庞固恩惊愕地看见,那东西不是别的,正就是庞固恩先前所看见的那个白衣衫的女子。 此时,那白衣衫女子口中的人手样蘑菇已经鲜活无比。手掌中心所生长出的眼睛珠子,看得人心生震颤。 眼睛珠子和庞固恩对视了一会儿后,他顿时便感觉头晕目眩,似乎有某种力量在引导着他一直看下去。 “别看了!这是幻术!”随着刘三郎的一声吼叫,庞固恩猛然从其中回过神来。 在之后,他低下头,不再对着那只眼睛。并问刘三郎道:“这怎么办?” 对问,刘三郎重新将自己的力量集结起来。双手紧紧握拳。怒吼道:“能怎么办!如今退无可退。唯有我一拼到底,才能报答主公的恩惠!” 说话间,刘三郎冲着那女子冲了过去。 刘三郎不愧是锻体的。续航能力极端强横。就算是刚和那巨大的白莲僧打过。但再次运功,劲力却也丝毫不差。 一下子,刘三郎就和一头牦牛一般狠狠地冲了过去。那雷霆万钧的气势,仿佛下一秒就能将那诡异的女子踩扁。 然而,那女子终究不是刚才的那只僵尸。 在刘三郎冲击向她的时候,女人脚尖点地,便轻盈地躲避开来。 再然后,不管是刘三郎使出雷霆万钧的重击还是狮子吼,对方都能轻松化解。 你来我往间,刘三郎始终够不到那女人的分毫。女子却在用她血红色的指甲不断地偷袭刘三郎的躯壳。 一下,两下,三下… 一开始,刘三郎还能坚持。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庞固恩渐渐感觉到刘三郎明显坚持不下去了。 此时的他,身体的移动速度开始变慢,而且眼睛总是眨动。仿佛特别困顿。 一开始庞固恩不知道这是为啥。但看着看着,他懂了。 刘三郎也在被那女妖蘑菇上的“幻术”渐渐侵蚀。虽然刘三郎一时间对这蘑菇还能进行抵抗。但时间长了,恐怕他也是受不了的。 由此,庞固恩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但也突然悟了! 俨然,这女子真正厉害的并不是自己那飘忽不定的身形。而是她口中蘑菇所生长的那颗眼睛。 这玩意的幻术,可以最大程度地迟滞人的行为。幸亏只有一颗。所以和刘三郎打,便必然是顾不得庞固恩的。 由此,只要庞固恩从抓住时机,砍掉她的脑袋,或者弄瞎那蘑菇的眼睛。便可以保住刘三郎和自己的命了。 可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庞固恩在思索间,下意识地低头。 第一三六章 异化的女妖 ps:抱歉更晚了 面对着那异化的女妖,庞固恩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能力来和对方抗衡。 但是他清楚,如果不努力一把的话,自己和刘三郎可能就什么都没了。 所以,庞固恩从地上抓了一把土。便加入了战局。 虽然很少打架,但庞固恩有自知之明。所以在冲过去之后,他也没有在第一时间进攻。而是冲着一旁的刘三郎喊道:“振作!迟滞她的行动。”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原本以有些混沌的眼睛瞬间变得清明了许多。 而后,这家伙使出蛮力,又一次大大的喊出了一声如龙吟般的“哇”。 刘三郎这样的人,中气是很足的。喊出的声音宛如一堵风墙,形成了面向的攻击。 在声波的震颤下,那妖媚的女子终于停止了向向刘三郎的攻势。也随着攻势的迟滞庞固恩感觉时机到了。 瞅准机会,庞固恩一个箭步冲到了对方的身边,没等那颗蘑菇里的眼睛看见自己,便将手中的泥土向前一挥舞。 和庞固恩想象的一样。那些泥土在他力道和刘三郎狮吼功的作用下有很多都进了那“眼睛”里。 与此同时,那东西的眼珠子猛然闭合,并发出了激烈的嚎叫。 眼珠子闭合意味着对方攻击或者闪避或者施展幻术的方法被断绝了。 庞固恩瞅准时机。使出最强悍的招式。将手中的宝剑狠狠的刺扎向了她的喉咙! “噗嗤!”随着一声激烈的响动,对方的口以及那口中的蘑菇都被扎破了。 紧跟着,一种红色的,但腥臭的液体快速流淌出来。 而也伴随着液体的流淌,这女子的周身快速的溶解了下去。 没过多久,庞固恩便眼睁睁看着她化成了一滩浓水… 果然。这东西的命门在嘴里。 庞固恩一招得手之后,浑身虚脱。 他向后退了几步,坐在地上,喘息着,警惕着看着那女人在自己眼前消失。 这个时候,刘三郎急速跑到了庞固恩的身边。 他望着他的脸,满是震惊道:“大,大人!你,你流血了。” 随着刘三郎的话,庞固恩才反应过来。自己确实流血了。 而且是七窍流血。 俨然,这是刚才庞固恩进攻急切,完全没有躲避刘三郎的“狮吼功”所导致的。 那样的攻击,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庞固恩没有死在那音波上,已经是万幸。 七窍流血的庞固恩很吓人。他自己都不敢看。 很快,刘三郎便把着庞固恩的脉搏,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而后,他惊异的对庞固恩道:“大人!你真是幸运那。虽然受了些情商。但是心脉无恙。中了我这么强力的音波功,还能护住心脉。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 “那我就不是一般人了呗。”庞固恩听了刘三郎的话,惨淡的笑了笑。同时也感觉到了一丝诧异。 如果庞固恩真的不是一般人的话,那么他是从什么时候发生改变的呢? 思来想去,庞固恩只想到了一件事。那个蘑菇!那个和雷蘑相似的,他吃过一回便消失了的还魂菇。 还魂菇的确切功效,庞固恩并不是很清楚。但是他的御用小石匠英子的孔武有力,却是直接继承自吃过这蘑菇的母亲。 只这一点,庞固恩便由理由相信,这蘑菇应该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潜力。 想到这些,庞固恩又扭头,望着那悲催女人融化掉时所产生的一大滩东西。 由那些东西,庞固恩联想到了很多的事情。 “都是类似的蘑菇,有的生长在核桃树上的是美味。生长在白娘子处的是补药,生长在天坑里的是害人之宝…为什么呢?” “肯定是白莲会的秘法作祟!”刘三郎望着那刚才险些让他陷入幻境的女子尸骸,打了一个冷颤。 而后他对庞固恩道:“大人!你把这里一把火烧了。是真的对。依我看,这女尸也不得留,还是将其彻底焚毁的好。” “恩!”庞固恩点头。便又对刘三郎道,“我身子不便。便由您来办这件事儿。” “好!”刘三郎说话间,去大殿正在凶凶燃烧的废墟中取了一块很大的木炭。而后放在那女人的尸骸上,又猛吹火。 随着刘三郎的发力,火势很快起了。那尸骸发出一阵阵“滋溜溜”的动静。仿佛是一个不停哀嚎的女子。 在那不慎好听的声音中,庞固恩七窍的血很快止住了。头脑里也不再嗡鸣。 而后,他在刘三郎的搀扶下,开始寻找逃出去的出入口。 这个时候,庞固恩和刘三郎又有了新的发现。 原来,这个隧道天坑的系统异常发达。除了庞固恩来时候的路,还有许多的裂缝和岔路。 那些幽深的黑洞不知道通往什么地方,看的人心中发凉。庞固恩和刘三郎现在的状态,也实在是不合适继续探洞了。 于是,庞固恩将目光收了回来。对刘三郎道:“眼下出去。就两条路。一条是往回走。不安全。一条是往天坑外爬。你行吗?” “我可以试试。”刘三郎冲庞固恩点头。随后他望着头顶那近乎于直上直下的天坑崖壁,又道:“但是我不确定能不能背着您一起逃出去。而且咱们绳索也不够长。我上去了,也不能拉您下来。” “没关系!”庞固恩听了刘三郎的难处,挥了挥手道,“我在这里等你。你出去之后,找庞光接应我就好了。” “啊?!”刘三郎闻言大为震惊道,“这不合适?把主公您一个人放置在这里?” “有什么不合适的。”庞固恩奉劝他道,“眼下咱们情况特殊。能逃出去一个是一个。而且我已经把大殿点了。那妖女也死了。咱们怕的什么呢?”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又指着那些可怕的地下缝隙道:“可那些洞口还不知道通往哪里,万一…” “没有万一!”庞固恩告诉刘三郎道,“犹犹豫豫,绝非大丈夫所为。你且去。我等你!” 庞固恩的话,说的斩钉截铁,也让刘三郎再次热泪盈眶。 “啊!” 一声长叹之后,刘三郎冲着庞固恩拱了拱手。 而后,他说道:“大人!您之勇气,超脱凡人。我能跟着您这样的主公出生入死,死而无憾!” 说话这话,刘三郎便攀岩而上,开始了艰难的求生之旅。 第一三七章 只是梦 刘三郎说的对。他确实没有把握背着庞固恩一起上去。而此时庞固恩被刘三郎口气镇出的内伤还没好。走个十几步还行,多了便撕心裂肺的痛苦。实在没办法按照原路回去。 那直上直下的天坑非常难以攀爬。刘三郎爬到一半的时候,有两回几乎要掉下来。当他一只手只剩三个指头扒拉在那块危岩之上的时候,庞固恩更是感觉要开席了。 但好在一切都是处在危而不险的地步。 在太阳渐渐从那天坑的坑底移开的时候,刘三郎终于爬出了天坑。 庞固恩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刘三郎爬出天坑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头,对坑底部的庞固恩开口笑道:“主公!我出来了!我这就找路去通知庞光。你且等我!记住,要生一堆火。这样一般野兽就不敢伤害你了。” 庞固恩听了刘三郎的话。点头回答:“你放心!” 随后,刘三郎的脸消失在了天坑的边界处。庞固恩脸上的笑容也迅速凝固并坍塌了下去。 最后一丝阳光也消失了。 天坑里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低了下来。 此时,天坑中主殿的火焰已经灭了。但还有点点余晖,映衬在庞固恩的脸上。 人类是一种向往光明的动物。随着火焰的熄灭,庞固恩本能的向着那主殿的方向移动。 因为内伤的原因,庞固恩的移动特别艰难。以至于天上有了星星的时候,他才移动到了那台阶上。 来到那主殿的台阶上后,庞固恩心中有了一些安全感。 彼时,为了更加有安全感,庞固恩又做了一连串的事情。 首先,他忍着巨大的痛苦。一点点的,将大殿的一些还没有燃烧的木头取出来。做成木柴。一来给自己增加围挡。二来均匀燃烧,好帮助他渡过可能的漫漫长夜。 二来,庞固恩从这些木料中又选了一些结实的,巨大的。缓缓用刀子将它们削尖。做成长武器备用,以防止有啥怪兽突然袭击自己。 这些工作量都是很大的,也不是一个快乐的过程。庞固恩完成这两个工作之后,已经累到还流浃背,气喘吁吁了。 不过望着自己面前红亮的火光,和手中的长矛,他感觉一切都是值得的。 很快,天上的暮光也消失了,整个世界彻底进入了无边的黑暗。 黑暗中,庞固恩望着那堆火焰这才了解了安全感和劳动的重要性… 一阵难得的惬意感涌上心头。庞固恩随手又往那火堆里添加了一些木柴。 顿时火焰更加明亮了起来。与此同时,一些与众不同的反光也随着这火焰的增加,照耀进了庞固恩的眼睛里。 那一道反光非常刺眼,大概距离庞固恩七八步的样子。让庞固恩起了好奇和警觉。 在加上这个漫漫长夜里,他不敢睡眠,却又闲的没事儿干。所以便决定过去看一眼,那发光的玩意到底是什么。 于是,以削尖的木棍作为支撑,庞固恩又挪动身躯,踉踉跄跄的来到了那个有异样反光的地方。 随着观察,庞固恩很快发现了反光的来源。 此时,因为大殿的坍塌,地面上的地板全被砸烂了。一些地板下的支撑结构和石柱暴露了出来。 而也就在那些地下空间的缝隙中,庞固恩看见了一托金黄色的玩意。 虽然那东西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具体的样子。可是庞固恩隐约感觉,那造型像是一尊佛像?! 在白莲会的底盘上发现佛像,貌似不是啥新鲜事儿。但是金的佛像,那就是另外的一个概念了。 庞固恩眼下正在对狗尾巴屯进行大量的基础建设,正是用钱的时候。能多弄一些是一些。 而且这些白莲会的珍宝放在这里也绝不是个事情。为了防止日后助纣为虐,庞固恩感觉它们还是能销毁就销毁,能处理就处理的好。 综合以上种种,庞固恩便伸出手,艰难的往内部摸索而去。没多久便够到了那一托金黄色的东西。 又没多久之后,果然又从中拿出了一尊金色的佛像。 这尊佛像,有小半人大,通体鎏金。做工精湛。 这尊造像从外表来看。是一个女菩萨的样貌。她赤手赤脚,身挂璎珞,眉眼喜庆,单脚立于莲花台上。 这尊造像,从做工,到用料,无一不精致。用“鬼斧神工”来形容,是丝毫也不为过的。 但即便如此,这造像也依旧带着白莲会特有的那股子“诡异”味道。其中最让庞固恩感到费解,也最让庞固恩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它的嘴竟然是张开了的。而且从嘴里生长出了一支可怕的手臂。 而在那手臂的正中央,正有一只血红色的,用红宝石镶嵌的眼睛珠子! 望着这一幕,庞固恩不震惊是不可能的。 这眼睛珠子,他何其熟悉呢?这不正就是那个被白莲会制作成宝莲法器的女人的样子吗? 懂了!这尊造像不是佛陀的,而是佛母的。 简而言之,这又是一个乐空佛母的塑像。 而百多年前,那位大土司以及那些僧人,正是以此尊造像为原型,炼制出了那个白莲法器或者说“佛母”。 结果显而易见,妖人们并未大成。而是被前朝的越王爷给杀掉了。 如若不是当年越王的功德,庞固恩和刘三郎,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干掉那位佛母。想必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些,庞固恩不禁一身胆寒。 而后,他将手中的宝物佛像放下,又在那地下的密道里搜寻了一番。旋即,他有了更多的发现。 庞固恩发现,这存放佛像的地下隔层里,除了佛像,还有几大口箱子。 其中有一些木箱子因为腐朽和垮塌砸毁,露出了内部的东西。庞固恩看了看,惊喜的发现都是金灿灿的金子和一些珠宝。 真有钱呀!幸亏是庞固恩发现了。要不然可就都得烂在地里… 望着这些东西,庞固恩心中不免美滋滋的。随后便开始想这些钱该如何花的美梦。 然而下一秒,庞固恩便知道,梦再美…终究也只是梦而已。 第一三八章 金色传说 见到金子之后,庞固恩自然探查一番。 旋即,他发现了更多的,有趣的东西。 在盛放金子的箱子里,庞固恩找到了一块红色的烂布,烂布上则有用黑色毛笔写下的经文。 庞固恩将经文舒展开来,看了一看。 俄而,他发现了令人震惊的内容。 虽然红色经文布上的内容已然斑驳不清,还风化了很多。但庞固恩也能看见《八佛母图》四个大字。 又随后庞固恩发现,这上边记载的乃是白莲会的八个神器。 这八个神器,从外表上看被制造成八大佛母的样子。每一个佛母,都对应一套修炼的法门。找到合适的女子去按照其中的法门炼化的话,便可以制造八个佛母出来。 这八个佛母,其实就等于是八个法器。拥有八个法器,再配合一些佛门的经文和秘法,便可以实现“大飞升”。 而所谓的大飞升,也就是白莲会所追求的立地之法。 庞固恩读完这些斑驳的内容。心里极度别扭。 仔细想想,到现在为止,庞固恩的三尊佛像,貌似都和白莲会有某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他手头的“独眼”金像,尸骨林主,以及庆王府宫藏的玉佛… 如果这些佛像都是白莲会用来炼制宝莲法器的玩意的话。那么意味着别处还有我尊佛像… 庞固恩本人对于成仙得道什么的,没兴趣。他感觉有那功夫,去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到不如抓住当下,多快乐几年,多生几个孩子的好。 但,有人不这么想。 甚至庞固恩都感觉的到,另外五尊佛像,定然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巨大的腥风血雨。 因为只要白莲会还在,只要那炼制宝莲法器的邪恶功法还在。就一定还会有人想要成仙成圣的… 不行。不能让旁人得到这些东西。 于是乎,庞固恩将那红色的布料彻底捏碎到不可辨认。而后,他又将那金佛实验了一下,看是不是能够摧毁。 但实验了一遍之后,终究是做不到。看来,这白莲会是别有一番手段的。 这玩意不能摧毁,就只能当做一块烫手的山芋握在手里了。 而暂时干不掉佛像的庞固恩,也只能爬出了这片区域,回到自己的篝火边。 而后,他往自己的篝火中添加了两捆柴,感觉身子暖和了一些后,便开始昏昏沉沉的想休息一下。 但就在他刚刚起了一丝惬意的时候,他的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些细碎的声音。 那声音也无法确切形容,如果硬要说的话,应该是某种生灵的脚步声。 庞固恩一个人独处,本来对于异响之类就特别敏感。 因此在声音想起的那一瞬间,庞固恩便立刻冲那地方举起了手中的宝剑,并依靠着柴草堆向外望去。 旋即,通过一番观察,庞固恩发现了一些很不正常的东西。 在黑暗中,庞固恩发现了两颗豆丁大的火苗一样的东西在跳跃。 那东西看着特吓人。而且看久了之后,庞固恩还发现那玩意越来越接近自己。 庞固恩不知道那是什么,但通过这一阵接连遭遇怪物的经历,他自然本能的以为那也是怪物。 越来越紧张的气氛中,庞固恩举起一个火把,准备应敌。可真当那红色眼睛的东西一点点的接近到庞固恩的身边时,他却愣了。 因为那不是别的,而是一条狐狸。一条红毛皮,小白耳,手臂大的小狐狸。 这只狐狸,没有妖精的气质或者妖怪的诡异。且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每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血脚印。 狼狈的狐狸走到了庞固恩的篝火堆下时,庞固恩又才看见,这小家伙的后腿上插着一支弩箭,也正是那支深入骨髓的弩箭,才让它成了如今狼狈的样子。 狐狸俨然是被什么东西袭击了。某种求生的本能驱使它顺着火光来到了庞固恩的面前。而在看到庞固恩是个人且拿着明晃晃的宝剑之后,这家伙似乎又怂了。 进退两难的小狐狸,拖着伤腿,在地上打了一个圆圈之后,竟然直接冲着庞固恩伸出了自己的前爪。 而后,它竟然坐在了地上,冲着庞固恩,使劲的作揖。 小狐狸作揖的样子非常滑稽,也非常可怜。庞固恩和它大眼瞪小眼之间,虽然没啥语言上的交流。但是却突然读懂了这狐狸的“想法”。 这东西应该是被猎人追杀,走投无路,才来投靠庞固恩的。 由此,庞固恩也很兴奋。 因为他看的书比较多。知道许多书生、郎中、猎人救下狐狸,然后狐狸变成大美女来报恩的故事。 眼下的庞固恩,不正是遇见了这种情况吗? 嘿嘿。不赖! 要是把这狐狸给救下来的话,那狐狸说不定就会在夜里变成一个滑溜溜的大美女来报恩的? 庞固恩的想法非常美好。 但是无奈又一支穿云箭打破了他一切对妖精和美女的美好幻想。 “刷!”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狐狸的喉咙上又多了一根箭矢。 而后,那小狐狸应声倒在地上,抽搐着,很快没了生气。 死了! 小狐狸就这么死了! 望着被当场射杀的小狐狸,庞固恩身上忽地起了一身毛汗。 汗水淋漓中,他昂起头。 旋即,他看见十几个影子缓缓接近了自己。 那为首的一个影子,带着一只兔子的面具。 虽然庞固恩看不见他的脸。但通过他脖子上长长的红色围脖,大凶的身材,以及手中长到过分的长刀。庞固恩还是很快想到了一个人! 老狼山上的土匪头子,大行朝的第一女悍匪——麻花姑。 真是狭路相逢呀。 庞固恩曾经逼着麻花姑学狗叫。所以见了对方,不怕那是假的。 于是乎在一瞬间,庞固恩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那一伙人。 而麻花姑在看见庞固恩一伙之后,似乎也没反应过来。 于是两边人就这样隔着一只死狐狸,互相看着对方。 那场面静的连根针掉的声音都能听见。 不过很快,这种静谧就被打破了。 庞固恩看见麻花姑的一个手下,将一把弩举了起来,瞄准了庞固恩的额头。 第一三九章 弩箭 庞固恩见对方弩箭都举起来了。心里自然不好受。 于是,他急忙冲麻花姑举了举手。并道:“我知道你们想要啥。不就是金银珠宝吗?都在这底下。犯不着杀我。都给你们。” 随着庞固恩的话,那麻花姑猛然挥手。 随后,举着弓弩的人缓缓将手中的弓弩放了下去。 而后队伍中又走出一个人,来到了庞固恩的身后看了看。 紧跟着,那个人激动的回头,对麻花姑道:“大姐。都是金子。咱们找到宝贝了。” “哦?”麻花姑闻言,也急匆匆的走了上去,和兄弟们仔细的查看。 而后,那些土匪自然高兴的手舞足蹈,一时间似乎忘了庞固恩和那只狐狸。 而就在庞固恩准备依靠这个时机开溜的时候,那麻花姑突然提着刀走了过来。 她用刀片子冷了冷庞固恩的面颊。随后问道:“你是干什么的?” “恩?”庞固恩听了这口,感觉到了一丝生机。 于是他反问麻花姑道:“你不认识我吗?我在这十里八村很有名的。” “哦?是吗?”麻花姑闻言摇了摇头,“不认识。” 真不认识呀!庞固恩闻言,心里顿感好受了不少。 庞固恩第一次和麻花姑见面的时候,是沾着假胡子的。而且如今庞固恩在忽明忽暗的火苗里。她认不出来也正常。 既然这样,那庞固恩或许可以利用自己的威名,把这一群麻匪给吓走。 毕竟,马匪和庞固恩的狗尾巴屯是井水不犯河水的。这几乎已经成了狗尾巴屯周遭约定俗成的规矩。 因为这条规矩。庞固恩便笑着对麻花姑道:“姑娘呀。我就是狗尾巴屯的新一代屯田将军。庞固恩。” “庞固恩?”随着这个名字,所有人手头的工作都停了下来。 一时间空气中紧张无比。 庞固恩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便只好笑着又说道:“你们知道我?狗尾巴屯的人。咱们是邻居。井水不犯河水的那种。” “庞固恩!呵呵呵!”那麻花姑笑了一声,而后缓缓蹲下。 在隔着面具和庞固恩对视了一会儿后,她开口说道:“你是屯田将军。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天坑里,还守着这么一堆财宝?” “这说来可就话长了…”庞固恩见麻花姑对自己感兴趣了起来,顿时便察觉到自己的战术起了关键的作用。 抓住这个关键的时刻,庞固恩把自己为民除害,勇斗白莲教,为民除害,杀死大怪兽,为民除害,开凿大水坝的一揽子计划都和麻花姑说了。尽量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能干的,亲民的领导。 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一时沉默不语。反倒是她身边的那些手下,有些跃跃欲试。 其中一个手下更是恶狠狠的对麻花姑道:“大姐。这小子说了。他的人马上就来了。他的人可都是官军。咱们把他杀了。一了百了。” “不好?”又有人说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行规。这狗尾巴屯新来的官我知道,挺有威信的。要是贸然杀了,怕屯民和官府都不会善罢甘休。” 土匪们的话,你一眼,我一语,听的让庞固恩胆寒。但麻花姑却始终没有表态。 “规矩…呵呵。”一声冷笑后,麻花姑突然摘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 而后,庞固恩看见了一张清纯的脸。那眼角间带着一种寻常女子所没有的愤怒和高傲。 那样子一看就是杀了不知道多少人的。 麻花姑露出自己的脸来之后。问庞固恩道:“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 “我漂亮吗?” “挺好的。就是…凶。” “嘿嘿。”说话间,麻花姑又把面具带上了。 随后,她清了清嗓子,颇为正式的告诉庞固恩:“按照道上的规矩。你看了我的脸。我就不能让你活了。所以眼下如果我杀了你,你是一丁点儿都不冤枉。” “啊?”庞固恩诧异,旋即反驳道,“你要杀我?” “暂时不。”麻花姑冷笑道,“但你犯了规矩。所以这条命就是我的了。我想什么时候杀你。就什么时候杀你。” “对!想什么时候杀,就什么时候杀。”一群土匪随着麻花姑的话,也是齐声附和道。一瞬间将整个废墟弄的杀气腾腾,无比惊恐。 在他们的齐声附和中,庞固恩内心却反而更平稳了。 因为这话可以分两个意思理解。 想什么时候杀是对自己的控鹤。就什么时候杀,则是现在不杀的意思。如若不然的话他们的恐吓也就没有了什么实际上的意义。 嘿嘿,一条命暂且保留下来了。 虽然心里对于自己的命有了底。但庞固恩却还是不能放松的。 所以,庞固恩尽量装成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又问:“你们到底要对我干什么?”看书溂 “干什么?”麻花姑把刀靠近了一些庞固恩。随后又道,“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几个问题。你如果不老实回答。我弄死你。” “对!弄死你!”随着齐整的呼唤,麻花姑的刀距离庞固恩又更近了一些。 而后,麻花姑告诉庞固恩道:“小子。我问你打听一个人。也是你们屯堡的,应该是你的手下或者师爷。” “啊?!”庞固恩闻言,笑呵呵的问,“谁呀?” “和你的轮廓有几分像。但胡子更长。貌似是你的亲戚。” “哦。”庞固恩露着大白牙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那你还有没有这个人更多的信息了呢?你又为什么非要找他呢?” “我?”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突然就语窒了。 但庞固恩明显感觉到,她握着刀的手在抖动。 这对于一个五品炼器的武道家来说,貌似不应该呀。 “我的事情不需要你管!”麻花姑最终给了庞固恩以一个不是回答的回答。 而后,她语气慌乱的对庞固恩道:“你就告诉我。那人是谁就可以。赶紧说。要不然我剁了你的狗头。” 狗头?当初是谁学狗叫来着,这么快就忘了吗? 面对着麻花姑的威胁,庞固恩不好发作。于是只能呵呵道:“额。你说的那个人。我有点映像…但他已经不在我这里了。” “不在了?”麻花姑语气失望道,“去了什么地方?” 第一四〇章 我骗我自己 “他是庆王府的人。去京城了。”庞固恩为了把“自己”说的更远一点儿,便又告诉麻花姑道,“那人最近得到了一个命令,说是要跟随塞北三王的大军,去北方征讨金顶汗国。” “金顶汗国?”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一脸的愕然,“那个国家距离咱们多远?” “十万八千里。”庞固恩回答麻花姑,随后又呵呵的笑道,“反正没个百八十年我估计是回不来的了。所以我劝你不要等他了。自己找个人嫁了。” “哦。”麻花姑点了一下头。而后呵呵笑着又把刀尖对准了庞固恩,并问道,“这么说,你没用了呗。” “怎么能这么说我呢?!”庞固恩眼瞅着对方拿一把刀子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心里不恐慌那是假的。 但即便如此,庞固恩却还是冲对方笑了笑道:“姑娘到底和那个人有啥过往呢?能不能和我详细说说?” 对问,麻花姑手中的长刀在颤,但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那人叫什么?”麻花姑执拗的问。 “庞大海!”庞固恩想都没想的回答,“我叔叔家的孩子。排行老三。” “哦。我记住了。”麻花姑手里了手里的长刀。而后又告诉庞固恩道,“你去告诉那个庞大海。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他。让他在战场上小心点,别缺个零件什么你的。” “为什么?”庞固恩诧异于麻花姑的话。 对问,麻花姑冰冷的回答:“因为他身上的零件。我要一刀刀的割下来。然后把他踩在我脚下学狗叫。” “…好的。”庞固恩点了点头。莫名感觉脑瓜子疼。 吩咐完庞固恩,麻花姑终于收刀了。 在然后,这娘们冲自己的手下挥手。便告诉他们道:“小的们。咱们走了!把金银都拿上。还有,” 麻花姑看了一眼庞固恩,露出了一个堪称戏虐的笑。 而后,她又吩咐道:“把这家伙也带上。算是个肉票。回头让他的手下带钱来庶人。” “好嘞!”随着一声应答,庞固恩便看见麻花姑的那些手下们一拥而上,把自己捆了个结实,还蒙住了眼睛。 随后又推着自己走。 庞固恩先前和佛母斗的时候,受了内伤。走几步路就撕心裂肺的痛。在后来一个忍不住,直接呕了一口血出来。 “你怎么了?”随着庞固恩的呕血,麻花姑停下了脚步,口气中带着担忧的问。 对问,庞固恩没有解释。因为内心的痛苦让他来不及多说什么。 麻花姑见状,也不多问,只是伸出手,搭了搭庞固恩的脉搏。随后她忐忑道:“受了内伤,伤了筋脉。没关系我帮你。” 庞固恩听了这话,以为对方要放了自己。 可谁知道,下一刻,庞固恩便感觉到有一双很细长,但很有力量的手把自己扛在了肩膀上。 在之后,他耳边又听见麻花姑的声音道:“真是的。一个将军都不知道如何好好的保护自己。还得靠我。扫兴。” “啊?”庞固恩听了这话,实在是意外。 这摆明了就是庞固恩被麻花姑扛起来走的节奏呀。 虽然庞固恩不太情愿被马匪扛着。但是不得不承认,被麻花姑扛着是很舒服的。 麻花姑一看就是经常干绑票的老江湖了。扛着个人走起路来那也是举重若轻,更关键的是,庞固恩贴在她身上,竟然没有一丁点儿的别扭感。只是觉得自己仿佛坐着一台肉轿子。 晃晃悠悠中,庞固恩半个身子都在麻花姑上半身上飘来荡去,头发上的茉莉花香味熏的他昏昏欲睡。甚至有一阵,他还真就靠在麻花姑的蒲团上迷瞪了一会儿。 可能也因为庞固恩受了内伤的愿意,麻花姑也没和他计较什么。 嘿嘿,舒坦… 不知道过了多久后,庞固恩感觉到麻花姑的步伐停了。 在之后,他被丢在一堆干草里。 “醒醒别睡了!哈喇子流了我一身。”说话间,麻花姑又用脚踢了踢庞固恩。 “额!”庞固恩惊醒,抹了抹嘴角的口水。而后问,“到贼窝了?” “哈哈哈!”在一片笑声中,有几个匪徒的声音回答庞固恩道,“这里不是贼窝。这里是匪窝!” 随着这些回答,庞固恩眼睛上的布条被人取了下来。 随后他在适应了一下周遭的灯光后,看见了这里的情况。 庞固恩此时依旧在一个溶洞里。这溶洞虽然比不上天坑,但也十分宽敞。容纳一两百个人是没有问题的。 在这宽敞的大厅里,有十几个汉子和麻花姑。这帮人此时正围绕着一个石头搭建的简易火炉喝酒吃肉,以及清点刚得到的大量财宝。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庞固恩。 但真正让庞固恩感到震撼的是,在这洞穴的一端,是有一个出口的,而且出口就对着连绵的群山。 庞固恩垫脚向那出口处望了望。旋即他震惊的发现,在那出口之外,竟然是一个巨大的,直上直下的崖壁。 “这就是老狼山!”说话间,麻花姑走到了庞固恩的身边。而后将一只手肘搭在庞固恩的肩膀上。 随后,麻花姑告诉庞固恩:“带你上来的路不是正门。这才是。怎么样,凶险?现在知道为啥那些官军都不想惹我了。” “是很凶。我深有体会。”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麻花姑道,“你为什么当土匪?” “这,”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脸色特别难看了。 “不聊了。没意思。”说话间,麻花姑推了庞固恩一把。而后又大大咧咧的跟她那些手下人喝酒唱歌去了。 而也在这些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庞固恩了解了他们为啥会出现在刚才那个天坑的原因。 原来,麻花姑盘踞的这老狼山上的巢穴,是一个天然的溶洞。从老狼山上去。只有一条道路可以通行。而且走起来是十分的费力。溶洞往深处走,还有很多岔路,岔路十分凶险,还有许多分支。寻常人根本就不知道通往何处。 第一四一章 螳螂捕蝉 原本,麻花姑和她的土匪兄弟们是不知道自己背后的洞穴能通往什么地方的。虽然有过数次的勘探。但因为人力和照明工具的限制,麻花姑始终没能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直到…今天! 庞固恩焚烧掉那天坑地宫时候所散发出的浓烟味道,也渗透进了那复杂的溶洞系统,并最终以一种特别奇怪的方式,进入了麻花姑在老狼山的巢穴。 那浓郁的烟味,自然给麻花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莫名的警觉。看书溂 闻着烟味麻花姑和她的手下当机立断,决定深入探寻一番。 于是随后他们便来到了庞固恩所在的天坑。 当然,这个过程对于麻花姑来说,也不是十分顺利的。而且她和庞固恩一样,也遭受了类似蜘蛛和蜈蚣一样的怪物的袭击。并因此还伤了两个人。 而那支中箭的狐狸,则也是因为麻花姑的遭遇,才被撵到了庞固恩的身边。 庞固恩听他们的话说到这里,心中的疑惑也解开了几分。不过对于自己的性命,却又起了更多的担忧。 想想也是,这帮人是摆明了要把庞固恩当肉票使唤的。既然自己是个将军,那就不免会狮子大开口,来敲诈狗尾巴屯。甚至行为再恶劣一些,割个耳朵,削个鼻子之类的威慑一下狗尾巴屯,也是有可能的。 综合种种,庞固恩心中便有了更多的忐忑。对于麻花姑和他手下,便也更注意了一些。 不过让庞固恩感到意外的是,麻花姑在把庞固恩安顿好后,却罕见的没有再搭理他。 她只是和一群悍匪划拳吃肉,尽显一个女土匪的“豪放”。 庞固恩没有办法,就只能继续观察这些人的行为。 而随着观察的深入,庞固恩又进一步发现,这些土匪的行为…其实也和任何时代的正常人一样。单调而无聊。 放下刀剑的他们,和农闲时的农民一样,开始唱歌论战讲黄段子。而且因为这里没有世俗道德的约束,那些段子更加的过分。而且声行并茂,颇有所指。 这时候,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提议大家唱曲儿解闷。并且当时便身先士卒,带头来了一曲儿利津艳曲。 他唱道:“一更鼓儿深,阙庙的弟子俱是女钗裙,小奴家得了病谁人又把奴来问。 思想起,真可恼,人人都说奴家好,自从那年入了庙,仿佛吃了无心草…” 庞固恩作为王府出身,见惯了勾栏瓦舍的人,一耳朵就听出这人唱的是名曲儿《尼姑下山》。说的是一个小尼姑耐不住寂寞要下山会情郎的故事。 这故事后半部分挺精彩的,但还没等那家伙细细的唱来,便被别人以太难听为由,强行打断了。 在之后,又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清了清嗓子,也跟着献丑。 那人道:“青春寡妇夜孤眠,锈枕棉被半幅闲…河东奴家李氏女,许配大汉马如虎。奈何如虎没虎命,留下奴家女花容…” 庞固恩一听这调调,便知道对方唱的是《马寡妇开店》,讲的是马寡妇和狄仁杰的种种不可言的故事。 这故事,比前边的小尼姑下山还有文采。在加上唱曲的人颇有功底,抑扬顿挫间,还真就男串女,唱出了些风韵。 所以当这一折子唱到一半,马寡妇请狄仁杰吃夜宵的时候,大伙便不由得都喘了粗气。就连麻花姑似乎都有些不能自拟了。 也在这个过程中,庞固恩渐渐明白了一些事儿。貌似这群人唱的戏文,不是尼姑想情郎还俗,就是寡妇想二婚思春。总之是没一个正经的。 而且言辞之间,都是奔着麻花姑去的。似乎在拼命的撩拨她的内心。 不过仔细的想想,庞固恩也懂。 毕竟这土匪的生活清苦。麻花姑是本地唯一的女人,长的又漂亮,自然受到大家的“重点关照”。麻花姑既然不拒绝,那眼下这帮把裤腰带别在脑袋上的,便自然是能多沾荤腥,就多沾荤腥。 就算是吃不到肉,过过手瘾或者嘴瘾,也是好的呗。 “…爆肚炒肉溜鱼片,醋溜腰子炸排骨。又配上凉热四个菜,白干老酒烫一壶。糯米稀饭下绿豆,香油烙饼按道儿酥。登时之间做完了,连酒带菜端进屋…” 接下来,就是马寡妇请狄仁杰吃夜宵的走光…哦不…高光时刻了。 此时场面上热闹急了。每个悍匪都仿佛青蛙精附体一般,一只眼睛望着那唱曲儿的,一只眼儿望着那麻花姑。 俨然间,这帮人是把麻花姑幻想成马寡妇了。而且心里也肯定是想让麻花姑如马寡妇那样,主动一点儿,请大家吃个夜宵啥的。 想法很美好,麻花姑也真这么干了。但实际的效果,却不咋地。 “唱的好!下次别唱了!”就在马寡妇即将走光的时候,麻花姑突然开口股掌。而后说话间取出自己的刀,从火上撕扯了一大块肉腿下来。丢给了那个唱艳曲的人。 麻花姑这动作相当之可怕。别看这只是撕扯了一块肉下来。但刀功上却干净利索,让人望之胆寒。 而且她削切的地方还特别是地方。正就是那个正在熏烤的不知名动物的命根子。 把命根子扔给那唱曲的家伙之后。大伙的脸色都变了。 这俨然是大姐头在隐隐间警告他们,自己明白他们心里想的是啥。更让他们见好就收。 再不收,那就得问刀答应不答应了。 手段不狠,但够毒。 麻花姑突然的表态,让一众匪徒有些蒙,场面有些尬。不过却也在这个时候,一个疲惫,虚弱的声音突然化解了这一切。 “诸位。唱的真好!我也来给大伙助助兴。” 随着这声音,庞固恩和麻花姑都急忙扭头过去。正看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气喘吁吁的走了出来。 这个人,变色白的吓人,一看就是得了重病或者受了重伤的。 麻花姑见到那年轻人后,立刻冲了过去,搀扶住他,又关切的问:“弟弟。你怎么出来了?” 第一四二章 不得闲 相比于别的麻匪,这个穿着秀才衣服的小子没有那么大的杀气。而且还很斯文。但是旁人对他的尊重却一点儿都不比麻花姑差。 在少年走到火堆前的时候,那些悍匪直觉不自觉的全都站立了起来,齐刷刷的向他行注目礼。而麻花姑则更是快步走过去,搀扶住他,而后关切的问:“弟弟。你怎么出来了。” “我也不能总躺着呀。”少年冲麻花姑笑了笑,而后望向庞固恩。 而后,少年走到庞固恩身边,冲他拱手道:“这位大人便是狗尾巴屯的屯田将军了?” “额。就是我。”庞固恩点了点头,随后又反问那少年道,“你是?” “鄙人姓麻名椒儿。是本朝大德元年的进士。” “大德元年的进士?”庞固恩听了这话,有点意外。 因为看着这年轻人,庞固恩感觉他最多也就是二十来岁的样子。 而如今可是大德八年了。这也就意味着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就考上进士了?! 这家伙,神童呀。怪不得那么受人尊敬。 庞固恩因为好奇便又问他道:“既然是进士,那本应该有大好前途。为什么会到了如今的这个地步呢?” “嗐!”麻椒冲庞固恩摆了摆手,又道,“真的是一言难尽。是家里被奸人所害。我…” “弟弟。别说了!”突然,麻花姑没好气的打断了两个人的对话。 而后麻花姑不屑的望着庞固恩,又道:“他一个连县丞都不如的屯田将军。能干嘛。” “哎。姐姐千万不要这么说。”麻椒冲庞固恩拱了拱手,又道,“大人毕竟是大人。我们又不是真的土匪,和大人搞好关系肯定是没错的。” 说话间,麻椒竟然主动拉住了庞固恩的手。而后又道,“大人还没吃饭?不如和我们一起进餐,休息。” “这,好。”庞固恩实在找不到什么理由拒绝,便点了头。 而后,他和这个斯斯文文的男子一起坐到了悍匪的篝火堆旁。 多了一个人,让匪徒们有些别扭。不过为了抱团取暖,大伙很快还是挤在一起,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说笑弹唱了起来。 只是这一回,因为麻花姑的刀和那个进士的加入,让土匪们没先前那样放肆了。大伙虽然也唱些荤段子,但最多也就是《郎爱上羊》、《老鼠爱大咪》之类的神话故事。没有啥特别的细节。 期间,那个进士似乎是为了卖弄风雅,又或者是为了“教育”这些土匪,便也跟着唱了一些道情、西江月之类的高雅调子。期间多夹杂了一些之乎者也,仁义道德的内容。 这些东西,都是大道理。说的是真没错。但可惜的是,却不能引起旁人的共鸣。 原因自然也很简单。这些麻花姑的手下一来全是刀头舔血的大老粗。能知道忠义二字就已经是烧高香了,让他们知道更高一层的仁义,那是痴人说梦。 但这小子毕竟是麻花姑的弟弟,所以面子不能是不给的。 在对方唱完那两首歌调之后,他们依旧股掌称好。只是那稀稀拉拉的掌声和看上去不很好看的脸面,都太让人感觉虚假。 麻椒也是聪明人。见大伙不很热情,便在尴尬的笑了笑后说了一句“献丑”。 在之后,他又望着庞固恩,突然道:“庞将军。您是王府出身,是否会一些乐府诗文呢?可不可以教导一下我等。” “啊,这个…”庞固恩听了麻椒的问话,有点犯难了。 须知道,庞固恩以前可是天天逛勾栏的。而且玩的比这些土老帽不知道高雅多少倍。 不客气的说,他们那些玩意,在庞固恩面前都是不入流。就比如那马寡妇开店。这些乡野农夫最多也就是唱到马寡妇请狄仁杰吃溜鱼片这一段。却不知道在另一个版本中,还有肠来肠往和大梨海棠等好多名菜呢。 这些玩意如果刚才说,那真合适。或许还能获得一致的叫好声。但随着麻秀才的出现,这就不合适了。 麻秀才人家是体面人。又是鞠躬,又是请教的,是真把庞固恩当个人物,当个将军的。 在这种情况下,庞固恩如果在拉下脸来唱那些玩意,真就有辱斯文了。 但,庞固恩也不好把吊门起的像麻椒那么高。因为麻椒的东西曲高和寡,唱出来之后不受欢迎。 最重要的是,庞固恩对于自己的文学水平是知道的。真让他凭空编造一些内容来糊弄人。他可是差劲的很。 于是综合种种,庞固恩便想知难而退。说几句“不胜调门”之类的话,搪塞过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让他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原本立在庞固恩侧后的麻花姑突然拍了拍庞固恩的就肩膀。 而后,她对着庞固恩的耳朵吹风道:“庞将军。我弟弟让你表演一个,希望您千万不要让我们失望呀。” 庞固恩听了麻花姑的话,当时的汗毛就竖起来了。 到不是因为麻花姑的话说的有多吓人,而是因为庞固恩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背后有什么东西在顶着他。 那东西很硬的,如果没感觉错的话。应该是刀把无疑了。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呀。 品出这味道之后,庞固恩笑了笑而后拱手道:“好说!既然麻椒兄弟想听好听的。那我唱一个乐府就是了。至于这乐府的内容…” 庞固恩想了想。感觉必须得唱一个又雅又接地气儿的,才能让这群人都服气。 既然自己编不出那么牛掰的玩意。那就只能从自己穿越来之前的那个世界找补了。 虽然庞固恩不是一个十分喜欢流行音乐的人。但是庞固恩上学时,对国风乐曲很熟悉。 所以综合着想了想,庞固恩便很快有了一个注意!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在众悍匪的瞩目之下,开始唱歌。 一上来,庞固恩便镇住了场子。 因为他唱到:“你我接凡人,生在人世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第一四三章 肉票的新作用 一首凡人曲,直接把有文化的和没文化的都听傻了。 “…既然不是仙 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 把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 一怒为红颜…” 随着歌曲的延伸,庞固恩做到了雅俗共赏,男女共鸣的效果。 庞固恩的每一句歌词明明都那么高雅,但却并没有引起听众的反感。而且恰恰相反的是,他每一句歌词都能让土匪们产生深深的共鸣。 而且这些歌词配合上一群刀头舔血的土匪来听,还别有一番味道和情景。 是呀。凡人之歌。凡人之曲。 纵然这些悍匪再坏,再狠,再蠢,不也只是一介凡人而已么? 所以在凡人歌一声又一声的敲打下,他们怎么可能不为之动容。不为之感叹。 简单的音乐。却铿锵有力。富有诗情的文字,却与普通人毫无鸿沟。 而这些美妙的东西,再配合庞固恩独有的“破锣嗓子”唱出,却有一种异常的,凄凉的美来衬托品位。 这个时候,几乎在所有的土匪心里,都不由得为庞固恩的献艺而生出了一个字——“绝”。 当然,也有人例外。 比如麻花姑的好弟弟麻椒。他心里的字就不是绝。而是“绝世无双”。 很快也很慢的,庞固恩把那来自异世界的,好听,上口还上头的歌唱完了。 他唱完之后的场面非常诡异。 没有人,股掌,没有人叫好,也没有人起哄。 有的只是不停的“嘤嘤嘤”的抽泣声。 是的,庞固恩的歌声,将这十几个聚拢在一起的匪徒唱哭了。 一群大老爷们,平时杀人不眨眼,抢钱不犯愁,路过的狗都要山两巴掌的,居然被庞固恩的一首歌给弄哭了。 当然,土匪毕竟是土匪,即便哭了,也是努力不表达出来的。 所以,庞固恩看见了有史以来,最奇葩的哭泣。 一群人,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嘴都快变成八字了,鼻子的鼻涕泡都快流到地面了,眼睛里的泪滴都快到下颚了。却也丝毫没有发出嘤嘤的声音。 这效果,让庞固恩十分意外。 恍惚间,他都有一种明星会见歌迷的错觉了。 因为一群土匪都不说话,所以庞固恩也坐在那里不说话。 一时间,场面非常尴尬。 过了好半天之后,还是中国进士的麻椒敢为人先的站起来。 而后,这个受土匪敬仰的某种竟然抢先冲庞固恩弯腰鞠躬。而后言辞恳切道:“先生大才,古今罕见。一曲肝肠断,何处觅知音。请受小可一拜!” 说话间,麻椒竟然对着庞固恩连拜三拜,直接就把对同辈人的最高礼遇送给了庞固恩。 看得出,众土匪对于麻椒的能力是很佩服的。 见这位谋主都对庞固恩如此礼遇了。他们也就不甘为人后。就都先后拱手,说“先生大才”,说“宫廷歌曲,果然非比寻常。”更说“此曲下连凡人之痛。上启天籁之音。总之是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一时间,众土匪对于庞固恩佩服的紧。只有麻花姑咬着嘴唇,望着庞固恩,沉默不语。 庞固恩受这一堆拜,有些小吃惊。不过他相信凡人歌的能力。否则也不会拿出来糊弄这些人了。 很快,他心情平复了下来。 在坦然接受了这里几乎所有人的顶礼膜拜后,庞固恩感觉自己或许可以因此脱困。 所以,他又借助歌词,发出感慨道:“人么。活着就多有不得已。我看各位好汉行事光明磊落,想必也是因为行事机缘所迫。才落草为寇的。如今朝廷开恩。大德皇帝贤明所以…不如早早招安。好当个坦荡之人。” 硬着头皮说出这些话后,庞固恩便等待着众人的应答了。 庞固恩本以为他的话,是十分危险的。但出人意料的是,他获得了异常好的效果。 众人在听了庞固恩的邀约后,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似乎对于庞固恩的话有相当的认同。 但随后,他们就不约而同的,把目光递给了坐在火堆最远处的麻花姑。眼神中带着疑问。 庞固恩望着大伙的样子。知道招安这件事儿的决策权不再他们这里。而是看麻花姑的态度。 所以,庞固恩便又对麻花姑问道:“不知道大当家意下如何?” 麻花姑的表情变化很复杂。一方面,她眼睛里也都是泪圈。但另一方面,她脸色又很铁青。那决绝的样子,仿佛庞固恩欠她好几条人命。 那样子,怎是一个纠结了得。 因为麻花姑默不作声,双眼喷火。所以不管是庞固恩还是一边的那些土匪,都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就在这个沉默而尴尬的时刻。麻花姑的弟弟麻椒突然开口了。 薄弱的少女起身,来到姐姐身边,又告诉麻花姑道:“姐。你过来一下好吗?我有话和你单独说。” “啊?哦!”麻花姑借坡下驴,点了一下头。 在离开前,她不忘了指着庞固恩,吩咐自己的手下道:“给这位大人点好吃喝,让他舒服些。别让别人说咱们老狼山的人不懂待客之道。” “好嘞!”众人一口同声。 当麻花姑离开了大伙的视线之后。一群土匪哗啦一下子围了上来。吩咐献上他们认为最好的酒肉。 土匪是不懂得含蓄的。所以在庞固恩吃喝的时候,纷纷请教刚才的歌曲怎么唱。师父是谁,乐师是谁。能不能教教自己。 庞固恩闻言,感觉自己机会来了。 于是乎,他对这些望眼欲穿的土匪们笑道:“想学,也不难。但是万事讲个理字。你们从我这里学王府的宝贵东西,是不是该叫一声师父呢?” “这…”众人有点意外。但旋即感觉他说的也是真没错。 …麻椒把麻花姑叫到了一个单独的溶洞。 而后,他直接问麻花姑道:“姐。你感觉这个屯田将军怎么样?” 对问,麻花姑纠结了一下。回答:“很好的一个人。通过刚才那歌曲。能看出文采不在你之下。” “恩!”麻椒点头,又品评那首凡人歌道,“自古多文采者,不再于唱的多么好。而是在于恰到好处。能把一首俗曲唱到那个地步的。我这辈子没见过。” “所以呢?”麻花姑敏锐的问道,“你不会因为他唱了一首酸曲儿就想招安?” “姐姐误会了,我不是想招安。”麻椒告诉自己的姐姐道,“我是想把你嫁给他。” 第一四四章 我想入股 “姐姐误会了,我不是想招安。”麻椒告诉自己的姐姐道,“我是想把你嫁给他。” 麻花姑听了麻椒的话,脑子有点木。 望着麻椒那诚恳的眼神,麻花姑心里也经历了一番剧烈的蜕变。 大型卖姐现场吗? 听了一首歌就被那屯田将军蛰伏了?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弟弟? 震惊中,麻花姑的嘴越张越大。 而与此同时,麻椒冲自己的亲姐摆了摆手道:“你不用拿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姐姐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还请姐姐让我把话说完。” “你讲。”麻花姑点头。 麻椒告诉麻花姑道:“姐。说一千,道一万。你还是个女人呐。你得给自己找个归宿。你不能一辈子当土匪。” “我不需要你管。”麻花姑听了这话,咬牙切齿道,“我自己知道该做什么。况且我就算是嫁人,也不会嫁给这样的贪官。” “姐。这你可就诬陷庞将军了。”麻椒苦笑着又为庞固恩辩解道,“庞将军在狗尾巴屯里干的那些事情。你我都是知道的。咱们派下去打听的兄弟也都说过呀。” 随后,麻椒颇为佩服的冲庞固恩的方向拱了拱手道:“这位将军。来了不到一个月,就铲除了恶霸王四郎。然后将那些被拐卖的孩子送回家里。然后又兴修水利,与民教化。干的都是善举呀。” 说完这些,麻椒又轻拍自己的胸脯打包票道:“姐姐。你是知道我的本事的。我这么多年,看人不会走眼。所以我断定,这位大人,绝对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可,”麻花姑心里麻的很。而且莫名其妙的,还想到了那个曾经在赵开山营地里让她学狗叫的男人。 很快,那男人和庞固恩的形象混为一谈。麻花姑莫名的感觉两个人似乎特别像… “姐!姐!”麻椒在麻花姑愣神的时候,呼唤了她几声。而后又问,“你想什么呢?怎么忽然眼神就恍惚了?” “啊?没什么。”麻花姑说话间捂了捂面颊。自己也感觉莫名其妙。 “哎!”麻椒叹息一声后,又告诉麻花姑道,“还有一件事儿。也是我担心的。那就是姐姐你炼的那个刀法。” 提起刀法,麻花姑脸刷的一下就耷拉下来了。似乎整个人也变得忐忑不了起来。 “咱们在山洞里找到的那本邪刀谱。我虽然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参悟透。但是我能确定。这东西绝非名门正派的刀法。一开始确实能大幅度提升你的力量。但再往后…会把姐姐变成不人不鬼的存在的。” “你说的这些我早有察觉。”麻花姑尽量平静的回复自己的弟弟。而后又问,“你只需要告诉我。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就好了。” “我用儒门的卦象帮你算过。”麻椒这时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希望之光。 而后,他告诉自己的姐姐道:“翻来覆去只有四个字——阴阳调和。” “阴阳调和…”麻花姑听了这话,脸更红了。 虽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但是阴阳调和这四个字,她和还是懂得。 “姐。嫁给屯田将军,真的是咱们眼下最后也是唯一的一条路了。”麻椒建议姐姐。随后又道,“而且这个庞固恩可是稀罕的宝贝。他背靠着王府。您控制了他,日后咱们报仇的机会反而更大。对?” “…”麻花姑听了弟弟的话,沉默了好一阵。 而后麻花姑告诉自己的弟弟道:“你胸口的刀伤还未愈合,且歇着。我考虑考虑。再说。” “好!”麻椒点了点头。满脸期盼。 而也就在麻花姑即将跨出这房间的时候,那麻椒突然又开口问道:“姐。你右手有一根红线。对?” “咯噔!”随着弟弟的话,麻花姑的心惊了。 回过头。麻花姑问麻椒道:“你怎么知道?” “算出来的。”麻椒对麻花姑道,“能让我看一眼吗?” “…”麻花姑木然的将自己的袖子抬了起来。 此时,麻花姑的袖子下,确实有一条细细的红线。 那红线是从她的肌肤皮肉下生长出来的。即将蔓延到她的手腕。 “还有一年半。”望着那细线,麻椒苦涩的告诉麻花姑道,“当血线蔓延到你的掌心。我就没姐姐了。” “…”麻花姑听了这话,木然点头。随后扭身离开了麻椒休息的房子。 在回到庞固恩和他的土匪兄弟们身边时,麻花姑看见这一群人在围绕着庞固恩吵吵嚷嚷的,特别热闹。 毕竟男女有别,所以麻花姑离开之后,这群大老爷们聊的更嗨了。期间麻花姑虽然听不清楚他们说的是啥。但是坐在核心的庞固恩却是眉飞色舞,俨然一副领导视察的样子。 “咳咳!”因为不想听见很尴尬的东西,麻花姑在走近他们的时候,刻意的咳喘了两声。 “大姐来了!大姐来了!”随着那声音,麻匪们一个个正色板身。尽量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庞固恩见道家因为麻花姑的出现,都不踊跃发言了,有点无奈。 但他毕竟不是麻花姑的手下,也没有义务惯着麻花姑的这个臭毛病。 所以,他在见到麻花姑之后,依旧嬉笑。而且还对麻花姑道:“哎呀。这不是老狼山的洞主吗?多谢你的款待。我吃饱了。也按摩的很舒服。” “按摩?”麻花姑听了这话,才发现庞固恩此时竟然坐在原本属于自己的座位上,身边还有两个彪形大汉,仿佛小跟班般侍候着他。 连自己都没享受过这帮人的按摩,他一个肉票却被服侍的如此周道。望着这一切,麻花姑心里不太平衡了。 于是,麻花姑恶狠狠的质问他的那些手下道:“谁让你们伺候他的?一群土匪这样上赶着伺候一个肉票。你们不害臊吗?” “这…”大伙被麻花姑这一问。顿时有些不好意思。 庞固恩一听麻花姑敢批评自己的徒弟。当时就不能忍了。 为了保护自己的徒弟。庞固恩笑着回答:“这不怪他们。是你让他们这样照顾我的呀!” “啊?”麻花姑闻言,更傻了,“我什么时候说过那种话?” 第一四五章 特殊待遇 庞固恩见麻花姑渐渐落入了自己的全套。心里挺高兴。 于是,他继续忽悠道:“你说过。要你手下人让我舒服些。忘了吗?” “你,”麻花姑听见自己着了庞固恩的道,急忙辩解,“我不是那个意思。” “但大家都认为是那个意思呀。”庞固恩笑着回手,又拍了拍身后肌肉男的胸膛道,“再说了。这当徒弟的让当师父的舒服一点儿。不也是应该的吗!” “啊?徒弟?”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整个人都懵了。 他诧异的望着那些笑呵呵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手下。质问他们道:“你们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徒弟了?” 对问,土匪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一个年长的炮手站出来,指着庞固恩,毕恭毕敬的回答道:“庞大人教导我们本事。我们自然得认师父了。” “看看!多么讲江湖规矩。”庞固恩笑着恭维麻花姑道,“这位大姐。你的人很懂道义和规矩。都是你教导的好呀!” 说完话。庞固恩站起身,又冲着一众土匪们道:“兄弟们!咱们也别闲着了。给大姐表演一段呗。把你们刚学的本事都展示一下。” “对对对!大姐做好了。我们给你唱个爱听的曲儿。” 说话间,众土匪在庞固恩的指挥下,快速移动,站成两排。而后在庞固恩的哼哼声中,一起唱道:“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漂亮…” “…”听着一种大汉唱这催人泪下的情歌。大姐麻花姑整个人都麻了。 特别是在结合先前庞固恩说的那些话来听。他感觉这些都是莫大的讽刺。 我麻花姑教导有方?结果教导了半天,都管你叫师父? 我这是为谁教导的?! “够了!”麻花姑大吼一声,顿时打断了众匪徒的齐声唱诵。 而后,一堆人傻愣愣的望着失态的麻花姑,特别特别的意外。 毕竟,唱歌这件事儿在大伙的映像中,不至于让大姐这么生气呀。 也毕竟,这山上的生活清苦。没有娱乐。大伙不唱歌解闷,那还能干些什么呢? 因为众人猜不透麻花姑的真实想法,一时间都立在原地等着看她接下来的步骤。 一声怒吼后,麻花姑眼神里竟然闪过一丝血腥。 而后,她直勾勾的盯着庞固恩。 庞固恩望着那眼神,也是心中一颤。 这怎么个意思?反悔了要撕票? 庞固恩心中感觉到了不好的情绪。 但事实的发展,却比他预料之中的事情还要恶劣。 “胖大,熊二!” “在!”随着应答。一高一瘦弱两个男人从队伍中站立了出来。 他两个出来之后,麻花姑冲庞固恩残忍的笑了笑。 而后,她吩咐自己的这两个手下道:“把这个姓庞的送水房去。好好洗刷一下,别臭烘烘的。” “啊?”胖大和熊二听了麻花姑的话,整个人都有点懵。 “你,干嘛?”庞固恩也好奇于这突然升级的待遇。因此有此一问。 对问,麻花姑一边坏笑,一边告诉庞固恩道:“大人不是想要舒服吗?我就给你一个舒服。一会儿,我的手下会好好和你讲解的。” “能不能现在就说清楚…” 庞固恩想多问几句。但是很遗憾他没机会了。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胖大和熊二一把扛起了庞固恩。 庞固恩因为受伤的原因,根本无力抵抗。 胖大在摁住庞固恩之后,对他道:“对不住师父。我们也不想这么对你。但这是大姐的意思。我们不得不办。” 熊二则又告诉庞固恩道:“您放心师父。你教导我们的那些东西,我们会发扬光大的。等您百年之后,我肯定年年给你烧纸。绝不忘了您教导徒弟唱曲儿的大恩大德。” “对!”另外的一些土匪也在庞固恩被扛走的时候,随声附和道,“师父好走!你那些传世经典。我们这辈子都不会望的。” 在众人催命的声音中,庞固恩被抗下去了。 麻花姑听了众人的话,有些目瞪口呆道:“你们怎么说的和我要弄死他一样。” “不是吗?”土匪们带着浓浓的伤感反问。 更有人当时便举例子道:“前一阵那个被您抓住的副使,不就是被洗干净,做了肉馒头吗?” “噗嗤!”麻花姑戏虐的笑了。一张原本还很严肃的脸,顿时便像牡丹花一样开了。 而后,她告诉众人道:“那个招讨副使是杀我爹的仇人。我当然要蒸熟了祭奠我爹娘。他庞固恩和我又没仇。我犯不上杀他。” “啊?”听了这话。众土匪当时就傻眼了。 “只说了。”麻花姑神情变得复杂了起来。 犹豫片刻后,她还是抖了抖自己并不宽阔的肩膀。然后对所有的手下宣布道:“我今儿晚上要睡他!” “…”一下子,那些原本还很为庞固恩感到同情的人变了。 原本缅怀师父的气氛一扫而空。留下的是木然,是震惊,是羡慕嫉妒恨。 麻花姑,可是这群土匪日夜yy的对象。 竟然这么主动的倒贴庞固恩吗? 这是断了多少人的睡眠呀! 当然。大伙即便再不服气,却也不敢说什么。 一方面,麻花姑手中的刀不是吃素的。 另一方面,土匪们对于庞固恩也是佩服的紧。只他教导的那几首魔性的歌曲,就够这帮人佩服一辈子了。 所有土匪心里都默认。庞固恩是文中魁首。人中之龙。 他这条龙配麻花姑这头野凤凰,其实没有一丁点儿的毛病。 … 好事儿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砸到了庞固恩的头上。 但庞固恩自己却一丁点儿都不知道呢。 在被胖大和熊二扛着往洗涮的路上。他从那些土匪满脸担忧的样子上。便已然判断出自己怕是凶多吉少了。 于是庞固恩问胖大和熊二道:“我说二位徒弟。你们大姐到底要把我怎么样呀?” 听了这话,被庞固恩音乐感染的胖大鼻子竟然有点酸了。 他抽动了两下鼻子,看了看自己的搭档。 搭档也不希望庞固恩死掉。但更不想让他受过多的折磨。 所以,这位“好人”便安慰庞固恩道:“大人别想那么多。我大姐要对你做的事情,一开始是很舒服的。只是后边有点难受而已。你忍忍就过去了。” 第一四六章 洞房 胖大和熊二说的支支吾吾的,加重了庞固恩的担忧。他想逃,但无奈因为内力的原因,稍微一动内力,便感觉浑身的痛苦。 也因为痛苦,庞固恩使不出力气。便在无奈中只能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很快,胖大和熊二把庞固恩洗干净了。 似乎是为了让庞固恩走的体面一些,又或者感觉自己送走这么大才还懂下头人疾苦的一位将军心中不忍。便主动给他穿好了衣服,又磕了两个头。 完事儿后,这俩人还合手对一脸愕然的庞固恩道:“师父呀。当徒弟的不是不想救你。是实在打不过大姐。你日后到了地府,别怪罪我们。回头等我们开了工资,我给您多烧纸哈。” 庞固恩听了胖大的话,原本的郁闷突然就消弭了大半。 他诧异的问:“我只是教了你们一两首歌而已。犯不上这样?” “怎么犯不上!”熊二使劲敲打着自己的胸口,颇为豪迈道,“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这些打打杀杀走江湖的。讲的就是一个‘义’字为先。既然大伙是把你当师父看的。那你就是师父,和教导的啥没关心。” “额。”庞固恩点了点头,道,“你们还真是中良之辈。想必也是师出名门?是不是因为冤屈才上山落草?” 庞固恩的话,似乎又在无意中戳中了这帮人的痛点。 那熊二听了庞固恩的话,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仿佛他面前跪的是菩萨一般,疯狂的磕头。口里还说着什么“青天大老爷”。 而与此同时,貌似没那么激动的胖大则是一声叹息,旋即又道:“大人猜得对。我们呀本也不是匪寇。而是麻老爷的家臣。是受到陷害,才被破落草的。” 另一个则附和道:“如果不是被迫害。我俩活的可好了。我可是喂马的,能顺好多豆料回家吃。哪儿像现在呀。有金银都买不上吃的,呜呜呜…” “麻老爷?”庞固恩听了这话,既感觉好奇,又感觉震惊。 为了活命,也为了更好的探知这些麻匪的过去,庞固恩又开口。刚想问一下他们口中的麻老爷是个什么人。却不曾想这时候又来了一个彪形大汉。 那男人手中拿着一床棉被。猛不丁的看见胖大和熊二对着庞固恩大呼小叫,抱腿痛哭,吓的棉被险些掉落在地上。 “你们俩干嘛呢?”来人愕然问道。 “三哥。我不想让庞大人死呀。呜呜呜…”动情中,熊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央求来人,“你再和大姐说说呗。咱们将军会说话,唱歌又好听。他没了,咱们以后就更难出头了。” “就是,就是!”胖大也跟着点头道,“庞大人是官面上的人。他出面或许能为咱们大姐洗刷冤屈呢。你去求求。” 那个被叫做三哥的看着这俩人寻死腻活。嘴角上泛起了一朵神秘的笑。 而后,这家伙对胖大和熊二道:“谁说咱们大姐要杀庞大人的。” “不杀吗?”两个人听了三哥的话,都是一愣。连庞固恩也瞪大了眼睛,诧异的望着他。 这个被叫做三哥的欲言又止。随后把胖大和熊二从地上拉了起来。又在她俩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小声说了些啥。 随着三个人的窃窃私语。庞固恩看见胖大和熊二的面色渐渐变得窃喜了起来。看着庞固恩的样子也是羡慕嫉妒恨等复杂情绪的融合。 等这三个人交头接耳完毕后。庞固恩迫不及待的问:“怎么了?” “这…”三个人使了一个眼色。随后不约而同的摇头道,“大姐不让说。反正你这次跑不了了。” 说完这没头没尾的话,三个人一起冲上来,用那床棉布把庞固恩整个人给裹了起来。而后扛着往出走。庞固恩叫的和杀猪一样。但无奈身上又伤打不动,便只能跟着对方的节奏,在洞穴里转来转去。 麻花姑盘踞的洞穴异常庞杂,庞固恩不知道转悠了多久之后,才停了下来。 而后,他被这三个人重重的扔在了一张大床边。 在之后,这三个混蛋便唱着庞固恩刚刚交给他们的歌曲,麻溜着走人了。 “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庞固恩被摔了个三昏五素。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又一看自己所处的环境,顿时感觉有些傻眼。 此时,他被丢在了一处与众不同的溶洞里。 溶洞呈现半圆形。在这半圆形中央,有一个圆形的,钟乳石形成的天然大床。床上有一圈淡红色的纱帐围挡,把整张床弄的看不太清楚。 不过好在这屋子里点燃着两根红色的蜡烛。因此庞固恩能看见在朦胧的纱帐之后,有一个纤瘦的影子。在纱帐之下,还有一双艳红色的小鞋伸出。 “大人受苦了。”纱帐后的人在庞固恩柔屁股的时候,突然就出声道,“还是上来歇息。” “嗯?”听了这动静,庞固恩多少有点意外。 这声音,他一听就知道是母老虎麻花姑发出的。但是这老虎柔顺的时候说活,却也是能酥到人骨头里去的。 庞固恩不懂这娘们是个什么意思。因此一时没有动。 可谁知道麻花姑不耐烦了。见庞固恩不动,实在是装不下去的她竟然口气加重道:“看着干啥呀!上来,本大王给你个天大的好事儿。” “啥?!”庞固恩本能的护住胸口。 “成亲!”麻花姑用惊为天人的自白口气告诉庞固恩道,“今儿晚上我是你的了。你把本大王我伺候好了,明天我就把你送回狗尾巴屯去!” “还有这好事儿?!”庞固恩听了这话,非但没有感觉自己占便宜,却感觉更恐慌了。 毕竟,这大行朝可不太平。康江行省则更是各种歪门邪道的高发地。 在这样的地方,保不齐会碰见一些会采阳补阴的魔女。睡一晚上就再也起不来的那种。 庞固恩害怕麻花姑的话,一时狐疑。便问道:“你把我送回去,是横着送回去,还是竖着送回去?” 对问,麻花姑不耐烦的回道:“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让你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第一四七章 洞房怎么洞 随着麻花姑的话,一时间这气氛有些尴尬了起来。 要让庞固恩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这可是大有深意呀。 要是过去,庞固恩或许真就进了。但如今不同往日。庞固恩不清楚是麻花姑的目的是啥。故而始终抱着一种极度狐疑的态度。 略微的犹豫后。庞固恩又问麻花姑道:“如果我没理解错姑娘的意思的话。你想和我…发生一些莫名的关系。” “就是男女之间的夫妻之礼!”麻花姑一句话和炸雷一样响。 而后,她猛然从石头床上站立了起来。一脚踏出了围挡。 彼时,麻花姑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衫。手中提着她那把标志性的长刀。 那长刀看的庞固恩有点眼晕。与此同时,麻花姑大踏步走向庞固恩。 庞固恩以为对方要砍自己,或者逼着就范。然而就在下一刻,麻花姑突然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然后,她狠狠的把刀插进了岩石的墙壁上,又猛一发力。 “噗!” 随着一声碎纸的声音,那刀竟然直接没过了墙壁。而后墙壁后依稀传来一些男人惊讶的声音。 “都给我滚!”麻花姑喊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偷听。” “哒哒哒哒…” 脚步声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 完事儿之后,麻花姑扭头过来。走到庞固恩身边,问他道:“没吓到你。” “我还行。哈哈,还行!”说话间,庞固恩坐起来跳了跳。 “哦。那就好。”麻花姑点头,而后对庞固恩道,“那咱们两个快点办事儿。” “办…”这又是一个让庞固恩不好回答的问题。 这一整天,庞固恩几次出生入死,自然也想娱乐一下,放松放松心情。只是这么莽莽撞撞的要。终究是让人感觉不对。越感觉越像是一个陷阱。 于是乎,庞固恩没有贸然的往里爬而是冲麻花姑拱了拱手道:“姑娘。我很不理解。这嫁娶的大事儿。你就能这么糊里糊涂的托付给我?你心里咋想的,能不能和我交一个底?” 对问,麻花姑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我弟弟说了。你是个好人,能托付,能帮我报仇。所以我把我给你,我把我手下兄弟也都给你。你帮我报仇!” “我去。”庞固恩听了这奇葩要求。登时傻眼。 这算什么?强买强卖吗? 因为庞固恩实在受不了麻花姑这语气。所以一时没有回答。 麻花姑以为他不愿意。所以把脸一黑。就又道:“我就知道你不愿意。所以今天我要强上。等生米煮成熟饭。我不相信你不认账。” 说话间,麻花姑推了庞固恩一把。 这女子力气奇大。只一下,就把庞固恩弄到了那张石头床上。 在然后,纱帐撕下来,把四肢往四个钟乳石柱子上一拴。说话就要给庞固恩宽衣解带。 “不要!”庞固恩挣扎。 “我一黄花大闺女都不害臊。你害什么臊呀!” 说话间,庞固恩的上衣就不翼而飞了。 在然后,麻花姑也松开了自己的腰带,然后露出了一些文字所不能描述的东西。 庞固恩和麻花姑坦诚相见,一下子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但就在庞固恩以为事情会更进一步的时候,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突然,麻花姑抱住庞固恩,没动静了。 “…”庞固恩四肢不能动。要多难受有多难受。那种感觉,就好像看小电影看到一半,突然停电了一样。 “喂喂!你在干嘛?!”庞固恩问脖子边的麻花姑道,“接下来呢?” “夫妻之礼呀!”麻花姑扎着天真的眼睛,告诉庞固恩。 “这就夫妻了?” “对呀。那还有什么?”麻花姑继续道,“夫妻之礼,不就是女的给男的宽衣解带,然后抱在一起,然后过一夜吗?” “…”庞固恩这次彻底相信麻花姑是个黄花大闺女了。而且还很震惊。 收起下巴后,庞固恩问麻花姑道:“这个行夫妻之礼的方法,是谁教导你的呀?” “我自学的!”麻花姑颇为自豪的告诉庞固恩,“我小时候问过我爹和好多长辈。说啥事夫妻之礼,爹爹就这么讲的。” “…”庞固恩无语,旋即又问,“你是不是漏掉了啥?比如…你爹你娘行礼的时候。你没偷偷看看,观摩一下?” “这个…偷看过。被打过,没看全。”麻花姑挠了挠头。旋即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随后她猛然坐起来。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还要叫! 说话间,麻花姑瞪着庞固恩道:“喂,你叫两声。有声音才算数的。对?” “我去。凭什么我叫呀。明明应该是你。” “我叫?!”麻花姑歪着头想了想。然后道,“好像是。我偷听的时候确实我娘的声音更大一些。” “有病!”庞固恩骂了麻花姑一句。但麻花姑没反应过来。 甚至她还说道:“不是有命的那种叫。是杀猪一样。我记得应该是…啊,啊,啊!” “…”庞固恩彻底无语了。 一个黄花闺女,光着膀子,在红蜡烛下边叫这种声音,简直有辱斯文。 所以庞固恩批判性的看了几眼。又道:“不是这样的。” “不是吗?”麻花姑愤怒的反问庞固恩,“你很熟悉吗?要不你来。” “我来?”庞固恩听了这话,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悠了一下。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一个让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丫头,狠狠的吃点苦头的好主意。 第一四八章 麻花姑被 庞固恩早被麻花姑逼急了。 所以在看出麻花姑对所谓夫妻之礼的无知之后,便决定来个大的。 咱利用一下。狠狠的给她一个教训。让他知道职业选手的厉害。 “你叫的不对的!黄花大闺女不是你那样叫的。”庞固恩告诉麻花姑,并又道,“而且你整个流程全都是错的。” “全都是错的?”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整个人都有点懵。 于是她又问:“那什么样的是对的?” “我教你。”庞固恩告诉麻花姑,“这方面我有经验。” “你有经验?”麻花姑闻言,脸红了。并又道,“难道你家里有婆娘了?” 对问,庞固恩摇头道:“婆娘没有,但通房丫头有。大户人家你懂得,就算没个三妻四妾,有一两个通房丫头。也是正常的呀。” “这样…”麻花姑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随后又问庞固恩道,“那你说说,这个第一步是啥。” “光说不管用。得做。”庞固恩一挑眉毛,“你先把我松开。” “松开?”麻花姑一脸担忧道,“你跑了怎么办?” “大姐。你武功那么高,还怕我跑吗?”庞固恩说完又挑眉毛道,“你把我松开。我手把手教你呀。” “…”麻花姑犹豫了一阵。似乎不太情愿。但她终究是耐不住庞固恩那眼神,以及自己内心的好奇。便终于把庞固恩给放了。 随着四肢被松开,庞固恩心里高兴极了。 这丫头太天真了。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一放,等于给自己放出了一个恶魔。 有她受的了。 “哎。你松开我才对吗!”庞固恩呵呵笑着和麻花姑道,“既然当夫妻,那你就得信任我。要是总怕我跑了,谁和你过得下去呀。” “哦!”麻花姑懵懂的点头,随后闭住眼睛撅起嘴,“那赶紧行礼。行完了好睡觉。” “嗯。”庞固恩点了一下头。随后又对麻花姑道,“来,你爬下。换我用绳子把你弄起来。” “啊?!”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震惊的睁开了眼睛。 旋即,她愤怒道:“你根本不是想和我办事。而是想趁机逃跑,对吗?” “…不是的。”庞固恩好言劝导道,“我真的是想办你。你放心。我有内伤的,山洞里又有那么多你的人。我就算是想跑,也没那个条件不是。” “可也是…”麻花姑嘀咕了一嘴。然后撂下了一句“你莫要耍滑头”便真的趴了下去。 而后,庞固恩迅速出手,把个好好的麻花姑,变成了一个“囚”字。 完成后,庞固恩望着美人那蛋白一样的后背,庞固恩满意的笑了。 庞固恩其实是挺想让她正过来的。毕竟她前边的风景,更加秀美。 但庞固恩很怕自己把持不住,而且一想到接下来的事情会对她造成多么大的创伤,便还是于心不忍。 “你准备好了吗?”完成创字儿之后,庞固恩问麻花姑道。 对问,麻花姑点了点头。旋即又道:“可以了。开始把。” “那我就不客气了。”说话间,庞固恩举起手,狠狠的在这丫头的两瓣多肉上给了一巴掌。 “啪!” “啊!”麻花姑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叫声。 “咕咚!”那些在洞穴别处辗转难眠的悍匪听了这声音,都不约而同的咽了口吐沫。 更睡不着了。 …与此同时,洞房。 “你打我干嘛?”麻花姑咬牙切齿的问,同时双手开始发力,眼瞅着就要把她手上的丝绦挣脱。 “忍着!”庞固恩见对方要反杀,便急忙问她道,“你不是说。你爹娘在一个屋子里的时候,有声音?” “是!” “是不是叫的很惨。尤其你娘?” “是!” “刚才你叫的惨吗?” “…” 听了庞固恩的问询,麻花姑无语了。手上的挣扎也顿时消失。 与此同时,庞固恩又问麻花姑道:“喂!接下来我手会更重的,你到底行不行。不行的话,咱俩就算了。没缘分。” “我行!”突然麻花姑就点头了。 而后这丫头一脸倔强的告诉庞固恩道:“你只要能给我一个好前途,能答应我的事儿。我什么都能忍。” “好。这可是你说的咯。” “来!”麻花姑一脸倔强。 但当庞固恩的大手掌又一次落下的时候,麻花姑又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 整整半个时辰,庞固恩把麻花姑打的鬼哭狼嚎。 整整一个晚上,那些土匪们一个个红着眼睛,贴着墙壁,听的是又羡慕,又嫉妒,又无奈。 当声音渐渐变小,以至于无的时候,熊二对胖大道:“哎哎!咱们师父可以呀。半个多时辰,我这辈子第一次听见大当家的发出这种惨叫。” “简直惨绝人寰。”胖大强忍着笑意道,“我估计老大明天连地都下不来了。” “好了。哪儿那么多废话!”三哥抹了抹火燥的脖颈,然后又对他们两个道,“去!弄点酒来。让弟兄们都痛快一下。这声音听的,要是不灌点黄汤,今天晚上咱谁都别想睡好了。” “对!对!对!大姐大喜的日子,咱们必须也得痛快痛快!” 于是,土匪们开始交杯换盏。 与此同时,洞房里。 庞固恩打累了。决定休息一会儿。 靠在床角,他望着刚被教训了一顿的麻花姑,带着报复的笑。 麻花姑凄惨极了。 此时的大姐头,像是被霜打的茄子一样爬着。额头的青丝间满是汗水… 因为痛苦和无力,麻花姑好半天都只是张嘴呼吸。但当她恢复了意识后,却又问出了让庞固恩哭笑不得的问题。 “流,流血了吗?” “额?”庞固恩诧异的问,“为什么这么说?” 对问,麻花姑回答:“他们说我们第一次的时候,都要流血的。” “…”庞固恩好无语。 “那好。我让你流血。但是很痛的,你能忍住吗?” “我,我试试。”麻花姑回了庞固恩一句。但是手和脚都在颤。 看的出,她也很害怕。 既然这么害怕…那庞固恩会让她更害怕的。 第一四九章 惨绝人寰的洞房 轻轻伸出手,庞固恩摁住了麻花姑的肩膀。 然后,他张开了嘴。 在然后,庞固恩找了一块最好的肉,一口咬了下去。 “哇…” 一声强烈的惨叫划过整个溶洞。 这叫声如此凄惨,宛如受伤的恶狗,又似挨打的驴马。在整个洞穴中久久回荡不去。 原本喝到醉醺醺的众土匪听到这样的声音后,也猛然从睡梦中惊坐了起来。 “别怕!”耳朵尖的人听了听后,笑呵呵道,“是咱大当家的声音。” “这么惨。要不要过去看看!” “你有病!那把墙上的刀子忘啦!”一个人回答,随后又笑呵呵道,“这种事儿,叫的越惨,感情才越好呢。” “梅开二度呀。”胖大满脸羡慕的对熊二道,“咱师父身体可够好的。怎么感觉这第二次比上一回还厉害呢。” “以后你就懂了。”熊二咬着酒葫芦,苦涩涩的道,“要换成我。非杀她个七进七出不可。” … 庞固恩擦了擦嘴。望着鲜血滴答在床头的丝捐上。突然就不忍了。 但又看看麻花姑肩膀上的牙龈,又感觉挺痛快的。 这东西不会留疤? 那岂不是她一辈子都得留着它? 望着美人背上那殷红的颜色,庞固恩也有些于心不忍了。更有一种要不直接突破底线的冲动。 但想了想,却感觉还是算了。 毕竟,这女的可是个朝廷通缉的土匪。要真因为那种事情和自己产生实质性的勾连,他就很麻烦了。 综合种种想法,庞固恩便没有在进一步。而是问麻花姑道:“喂!差不多了。我给你包扎一下。别再喊了。” 麻花姑含着泪点了点头。 得到这女人首肯之后,庞固恩松开她,把一块还算干净的丝巾用蜡烛烧过,搞了些灰,覆盖在上边。 完成这些后,麻花姑整个人已经去了半条命了。既爬不起来,也不敢爬起来。 她就那么瞪着庞固恩,眼神里有幽怨,有困惑,有期待… “哎!”一声叹息之后,麻花姑又告诉庞固恩道,“我算知道为啥我娘那么厉害的人,都对我父亲服服帖帖的了。这夫妻之礼…合着就是平白无故被你们男人打一顿。放哪个女人也受不了呀。” “也不能这么说。”庞固恩呵呵一笑道,“习惯的话,其实还是挺舒服的。而且还能生小孩。何乐而不为呢。” “生孩子!”提起这事儿,麻花姑脸红了。 她奋力扭头,看了看自己的肩膀后,又说道:“莫不是孩子是从我肩膀的伤口里种进去的?” “额…不是。是从肚子的口子。”庞固恩硬着头皮解释道,“我没咬你的肚子。所以这次怀不上。” “哦。”麻花姑闻言点了点头。便又对庞固恩道,“我把我给你了。你啥时候明媒正娶?” “这…”庞固恩没想到这女子有这么一问。 但庞固恩毕竟是聪明的。他知道自己的命此时握在麻花姑的手里,不能乱说话。 所以,他便对麻花姑道:“明年好不好啊?” “明年?”麻花姑不满意道,“明天或许孩子都生出来了。我等不了。” “你误会了。我之所以说是明年,那是因为…我感觉对不起你。” “对不起我?”麻花姑一脸困惑道:“这什么意思?” 对问,庞固恩又硬着头皮道:“我的意思是说…姑娘你不是还有啥官面上的深仇大恨呢么?你我既然有了夫妻之实。我自然要帮你办好的。所以…我得先帮你报仇。才娶你为妻。” “你真的啃帮我?”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双眼开始放光。 庞固恩闻言,坚决点头道:“那是自然。只是…你家到底有什么仇怨呢?为啥你弟弟会从进士变成匪寇。你这个大家闺秀,也会从闺秀变成土匪头子?” 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话,眼泪刷拉一下就下来了。 或许是今天挨打太多了。 又或许是今天被庞固恩整到崩溃了。 在哭泣中,麻花姑毫无保留的,将自己家族的不幸告诉了庞固恩。 麻花姑上来便告诉庞固恩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其实,她的本名不是姓麻,而是姓林。她真正的名字,应该是林花姑。 后来,林家人得罪了朝廷里的大人物。不得已隐姓埋名,才改成了麻姓。 至于她家招惹的人,那来头自然很大的。要不然也犯不上全家改换姓名,还跑到这里来落草为寇。 而这个人,如今恰好就在大行朝的康江行省。名字叫做——达满都。 达满都,一个在大行朝康江行省堪称如雷贯耳的名字。是如今康江行省的最高长官。 这个人,其实庞固恩比麻花姑要熟悉。因为他和庆王府的关系,也是非常之复杂的。 达满都名义上是正二品,归庆王麾下节度的官员。但实际上却是朝廷派来监督庆王并执行消藩的“签帅”。其人在来到地方上后,坚决执行他主子的意思。处处和庆王府做对。 据说,庞固恩之所以被外放屯田到狗尾巴屯这一片穷山恶水,便和这人的授意有不小的关心。 当然,庞固恩再狠达满都,也到不了麻花姑咬牙切齿,誓啖其肉的地步。 因为据麻花姑说。达满都可是曾经杀了她全家一十八口的。 而杀人的起因,说起来极其笑话,仅仅是因为一只老鼠。 “老鼠?”庞固恩听了麻花姑的话,当时便愕然道,“谁这么变态,竟然会为了一只老鼠而杀人家全家?” “达满都就是这样的人呐。”麻花姑叹了一句。而后又把自己的事情继续告诉了庞固恩。 她告诉庞固恩说。自己的父亲,原本也是朝廷里的翰林,名字叫林平岳。算起来,达满都还曾经是他的学生。 后来,达满都因为外派和征战的事情,没有和林平岳一直学习下去。但是他们之间的名分还在。见了面,达满都叫他一声“师父”也是应该的。 在后来,时过境迁,两个人渐渐分道扬镳,本来也没了啥交集。 可随着林平岳的一次外调。达满都和林平岳之间,瞬间从师徒关系,变成了势同水火。 第一五〇章 硕鼠 麻花姑的父亲林平岳曾经也是朝廷的大官。 五年前,此人被调任到了南方,专门管理漕运和粮饷的事情。 林平岳来之前,对于江南漕运和粮饷的腐败舞弊早有耳闻。因此为了整顿吏治,刚一到任,便带着手下微服私访,于漕运码头之间收集各大衙门的寻思方法的证据。 在这期间,林平岳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朝廷运送到货船上的官良,总有兵差在里边放一两只老鼠。然后任其繁衍。 那些老鼠的繁衍能力极强。等船只靠到了卸货的江岸边时,一船老鼠就已经繁殖出几百上千只了。 这种行为,极其可恶,也特别让人所不能理解。因为老鼠吃、扣的粮食并不能给那些船工带来什么好处。可它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干呢? 因为困惑,林平岳又奔走调研了很长的时间,随后才发现了一些端倪。 原来,这是一种很高明的,贪墨公粮的方法。 首先,船只粮草的多少和验收,是漕部官员和地方豪强一手掌握的。而且有“折对”的惯例。也就是说,上等的米面,可以折合下等的米面,有一定的兑换比。 通常来说。一石上等的米面往往能换取三石最下等的米面,若再往下,则米面就要兑换成不能人用的敷料和畜食了。 这一种兑换比,有一个固定标准。往往是在一条船上,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米麦进行现场化验。在按照米麦中所掺杂的石子、茅草和老鼠屎的情况进行计算平定。 石子、茅草属于原本就掺在粮草里的,不好后天加入,而且一艘船运一次米面,少说也得几千上万斤,人力去掺杂石子、茅草也不合适。 于是乎,能自动繁殖且自动找食物的老鼠就派上了用场。 把老鼠放进米麦之中任其繁衍后,虽然会损失一部分米麦,但是会导致运输进贡的面子质量变差。无形中增加了地方的赋税,却给过往的漕运者增加了盘剥的机会。 等这些人因为老鼠屎把上好的麦子平定成中麦或者下等麦后,便会瞬间多了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的“外快”。 这些粮食,除了多了些老鼠屎之外,其实都是新的。所以等克扣下之后,找人筛一下老鼠屎,在晾晒一番,就能拿到地方上,做上等的粮食卖。 至于朝廷的那些管廉访、肃政的。增更好糊弄。 从他们海量贪墨的钱粮中,取出一二成,再送俩姑娘。这帮人就能帮助漕运上的这帮“硕鼠”,很好的擦干净屁股。 整个利益链条完美无缺,懵逼的则是那些地方州县上孝敬钱粮的小官吏。 明明送上去的都是好粮食,怎么会被判成坏疽呢?而且成分和那么多? 为了自己的升迁,懂得这些东西里的门门道道的人,会提早给漕运衙门送钱,让他们少克扣一些。不懂得这些门门道道的人,则只能自认倒霉,然后大手一挥,将这些不够的份子摊派在明年甚至下个月的赋税中,交给农民解决。 当然,放老鼠其实是这些卑鄙的克扣手段中最基本的了。漕运衙门肯定还有更狠,更隐蔽的方法来啃食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对此,林平岳没有继续查下去。 因为他知道,只这老鼠一条抓住了,做实了。就能彻底清除漕运衙门里的巨贪之徒。从而至少让每年漕运的良米,增加三分之一。 于是,林平岳在微服私访回来之后。闭门谢客,写了三个多月的案件调查和报告。紧跟着便让手下人快马加鞭把这些东西呈送到大京城去。好告这帮人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即便林平岳计划的如此周密,却还是露馅了。 就在林平岳完成了秘信之后不久,一封漕办处衙门的邀请函送到了林平岳的府邸上。 说是八月十五,要请林平岳这样的大官去府邸赏月观星。 对此自认为做事滴水不漏的林平岳当时便欣然应允。而后不顾手下幕僚的反对,前往衙门赴宴。 在林平岳去到漕办处衙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今日里前来赴宴的官员,远超漕运的人脉,而且牵头的并不是槽运的官吏,而是自己的“好学生”,同在江南为官,但是却管理军政的达满都。 达满都不同于一般的狼民官员。十分会做人,又或者说更人面兽心一些。 这家伙见到林平岳之后,立刻便迎接过去,大叫“老师”。 而后,他对着林平岳行了三跪九叩的大礼。又亲自搀扶着他做到了上位。 猛不丁被达满都如此礼遇,林平岳有点懵。但随着交杯换盏,他也没有多想。 菜过五味,酒过三旬之后。达满都借着酒劲,突然对林平岳说了一句话。 一句,让他胆战心惊的话。 “林老师。我听说您的家人都在本地呀。这阖家团圆的日子。只您一个人和我等喝酒不太好。所以小的冒昧,就帮您把他们也都给叫来了。” 说完话,林平岳连击三下手掌。随后十几个带甲的武士便将林平岳的家人都给推了出来。 望着自己的家人,林平岳脑子嗡的一声大了。 他没想到这是一个连环计,达满都这个带兵的,趁着他不注意竟然把他家给偷了。 “你们要干什么!”愤怒中,林平岳质问达满都。 对问,达满都呵呵笑着反问:“这句话,应该我来问大人?” 说话间,达满都又三击掌。随着他的动作,一叠文件被送了过来。 达满都把文件丢在林平岳面前。林平岳愕然看见,那东西它不是别的。正就是他揭发这些漕运如何侵吞朝廷粮饷的文件。 送出这些文件之后,达满都又告诉林平岳道:“林老师。你太高看自己了。你觉得漕运不干净。但驿站和牙兵就干净吗?你是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三个多月。可是你忘了,你是在我们的地盘上光了三个多月。” “你!”林平岳愤怒,随后提醒达满都道,“达满都!我的文章都教导到狗肚子里去了吗?你可想清楚。这些漕运的人和你不是一条心。你保护他们,自己要担多大的风险。” “我当然知道他们不是好东西!”达满都拍了拍林平岳的手,无奈的笑道,“但他们给的实在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