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过了头》 第一章 终我一生,何其幸运 “滴滴……”,尖锐的喇叭声似要刺穿我的耳膜,穿着洁白婚纱的我还来不及推开门,橱窗里外,已隔着两个世界,整个街道该是被谁消了音?又是谁放个干扰器在我耳边?为何我只听见嗡嗡嗡的声音?喂,往生,你怎么跌倒在地?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要去扶你?都这么大了还玩番茄酱骗人的把戏,你给我起来......太过分了,你再不起来,我便不同你结婚,让你打一辈子光棍……你起来呀,我肩膀太轻扛不动你的…… 我时哭时笑,跌跌撞撞走到马路中央,瘫坐在地,白色的裙摆就着这碧血染就了朵朵殷红的桃花,还一副美艳桃花扇,我的爱人从此不会再站起,他的周身满是鲜血。 刺骨的寒冷激醒了我,泪顺着眼角轻轻滑落。 东北的夜越来越黑,没有月光,没有星火,到处都是死寂的漆黑。而我的这个梦,一遍一遍,经久不息。 周往生,那个包容我的高傲和软弱,说好了要带领我一往无前的男人,在结婚的前天丢下他的新娘,独自去了天国。 为何雨总是淅淅沥沥的下?好像要一点一点地腐蚀尽人心;你看,天命多果断,想要谁的命就立刻拿去,毫不拖沓,不曾心软。 我撑着枣花色的伞走在路灯下,雨被灯光照射得倾斜,成橘黄色,却不能温暖我,因为暖我之心的人已经不在;挡我风雨的人已经不在。 我知道这一生不会再有爱,那就这样吧,就这样活在有你的记忆当中,与你下棋喝酒拌嘴,痛痛快快潇潇洒洒,再也不分离。 因为不会再有一个这般的人,不会再有一颗这般的心。 就算再有,也终不是他。 终我一生,何其幸运,能够遇见你。 当别的小孩在画漫画时,我已经爱上了看书,学校的课本,有注音的名著,看懂的,看不懂的,我都爱看。 有什么关系呢?看不懂我就大声的读,小声的念,我知道自己喜欢的不是动人的情节,不是多彩的插图,只是那活色生香的字。 “布塞尔,布塞尔,起床了,丁瑶来等你啦!”我的爸爸布满文先生每天早上都用这句话叫我起床,更年不变。 “知道啦,其实我早就起来了。”我一边套毛衣一边不满的大吼,最讨厌爸爸把我和丁瑶作比较了。 李丁瑶,陪伴我走过每一条小路,陪伴我走过春夏秋冬,走过幼稚园,小学,的朋友,又不止是朋友,至少她是除了爸爸之外,她是于我而言第二重要的人。 我喜欢她,更喜欢她的名字。 而作为一名中国人,我却得了个有欧美风格的名字,让我如何喜欢的起来?据说这名字是一个读过小学的光棍给我起的。但我将族谱翻尽,连个下海的祖先都没有,全都是受小农制度支配的农民。 我的血型是纯正的中国大陆型,所以说我是混血儿的人,大概是没看过外国人吧! 而“丁瑶”,这个故事书里的公主才配有的名字,真的让我羡慕不已。 草草扒完早饭,背上那个陪伴我整个幼稚园且漏了个洞的书包,就拉着丁瑶的手赶往公交车站台。 不得不说我们很羡慕那些家住学校附近的孩子,她们每天早上可以比我们多睡一个小时。 在冬天,当我们在寒风凛冽中等待巴士时,她们窝在开了暖气的房间,或睡觉,或看电视,甚至可以看一篇小短文,总之想干什么都可以,反正离上课还早着呢。 “爸爸是一棵大树,妈妈是一棵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翱翔于大树之间。”五十二个小萝卜头挤在几十个平方的教室跟着老胡子念书。 老胡子是我们的国语老师,一个有啤酒肚的中年人,因为那茂密的山羊胡子而荣获这个称谓,他很严厉,当你读不出来生字时,他总会眼睛一冷,伴随着山羊胡子一颤,接下来便是打手心了。 我们都怕他…… 但有一个人例外,丁瑶总是敢挑战他的底线,这也是我喜欢她的一个原因吧,像勇士一般,不畏强权,战斗在前线,简直帅炸了。 尽管我知道丁瑶总会在我答不出问题时搞些小动作引起老胡子的注意,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查看书本。 但我仍兢兢战战地背生字,练书法,不是因为怕丁瑶挨骂,而是真的怕老师,怕亲戚,怕除了父母之外的一切大人。 和丁瑶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好像真的成为了书中的那只小鸟,拥有自由,可以飞于树林上下,庙宇之间。 “喂,前面的,等等我。”奔跑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疑惑的转身,阳光下一个小女孩的额头在发光,亮晶晶的汗珠布满了她的额头。 啪的一声,“我打过你的手心了,我们是好朋友了,以后要一起回家一起上学哦。”小女孩气喘吁吁的说道。 怎么会有如此霸道的人? 彼时,我还不知道这个小女孩的名字便稀里糊涂的成了她的朋友,往后想想真正不可思议,友情都是源于一次小小霸道的拍手心。 不过,拉着手一起走路的日子似乎还不错,不,是很不错,不再孤单寂寞。 路边的枣花谢了,结了许多又大又甜的枣子,接着枣子落光了,枣树披上了银雪,我们依旧手拉手的走过它的身旁,时间不会分离两只手心的相握。 第二章 每个人儿时都曾有过的友谊 小尔,你为什么总背着这个破破烂去读书呢?” “对啊,真不想承认你是我们的同学。”陈佩佩和司温家都是这个小镇上的大户,学校也是她们两家投资建成的。 用丁瑶的话就是“狐假虎威”,可不是吗,借她们父母的权势,总是指挥班里的同学干这干那。我捂着书包从她们身旁绕过,却被陈佩佩一把拉住,本来就不结实的书包被撕成两瓣。 “呵,这书包真是比我的纸还不结实呢,”微愣后,陈佩佩笑到,围观的人都笑了。书本,铅笔,小刀撒了一地。 “呲啦”,我的大英雄用水果刀割开了陈佩佩背上那个进口的牛皮背包,“谁敢欺负塞尔,我还给他十倍好了。”看着丁瑶那不符合年龄的狠厉表情,我哭了。那个牛皮包,我是绝对买不起的,这下闯祸了。 当天,丁瑶把她那映有白雪公主的粉红小书包送给了我,她说:“我早就想换书包了,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就说我的书包被陈佩佩那个大坏蛋弄坏了。”我低着头不说话。 她前天才和我说爱极了那个美丽的白雪公主,说谎的技术真是太差了。 东窗很快事发了,校长要求我们道歉,并赔偿书包的费用,丁瑶给了我一个微笑示意我安心,胆小的我又怎么能安心。 说不怪她是假的,我内心埋怨着她不计后果的行动,即使我知道他是为了我。 然而这或许是最后一次埋怨了。最终,丁瑶家赔偿了双倍的钱,丁瑶也因此转学了,听说是要去市里。 而我,在被父亲当着校长的面打了一顿又连连道歉下重新回到了教室,只是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和我手拉手回家;再也没有一个人会总是把开心果和葡萄干偷偷塞进我的口袋;再也没有一个人会为我,像哈桑为他朋友一样千千万万遍。 我不怪父亲,因为我知道他支付我上学已经是个很困难的事,看着他渐弯的背,渐皱的脸;我知道我没有像丁瑶一样勇敢的资格,我必须做个乖乖女,所有大人眼中的乖乖女。 丁瑶不曾怪过我,就算没有那封信我也知道,是的,丁瑶一家当天晚上就离开了安镇。 第二天上门的我只拿到了塞在门缝的信,也不能算是信,因为毫无格式可言:塞尔,我会经常回来找你玩的,会给你带你最爱吃的开心果,要开心哦。最后一行画着一个歪斜着的鬼脸。 是了,丁瑶就是这样一个永远欢乐的人,仿佛她的身上从没有烦恼,那笑容总是轻而易举地刺痛我,正如眼前的这个鬼脸,好像在嘲讽着我的懦弱。 我将信小心的放入装巧克力的盒子中,这巧克力也是丁瑶所赠。 这么说吧,我房间里一切带着色彩的东西都来自她,有着金黄色长发的芭比娃娃,五彩缤纷的风铃,带有荧光的贴纸...... 失去了丁瑶之后,我重新陷入了孤独,妈妈永远不知其行踪,爸爸只会讲牛郎与织女的故事,于是更多的时间我都是我在床上看书,一个人玩娃娃。 我的英雄奔赴更远的战场,丢下我独自面对众敌,又或许,在另一个战场她会有一个骁勇善战无惧无忧的战友。 我成了陈佩佩和众人嘲笑的对象,我的课桌从第一排挪到了最后一排的墙角,从此我便成为一个坐在角落里的人,一坐十几年。 因为总是被前面的人遮住视线,我的成绩堪堪在班里中等水平浮动,爸爸永远责怪我成绩差,他从来看不到那些我在作文比赛中拿到的奖杯,因为那些都成不了气候,我知道他对我抱着出人头地成龙成凤的痴心妄想,唉,真不知道是谁给他的那么多的自信与幻想。 低头演算公式的日子从小学过到初中,又由初中过到高中。 我终于带上了厚厚的眼镜,于是我面前的所有人都好像带上了一种朦胧美。 后来,我真的感谢自己这差劲的视力,那么香艳的画面,如果用小时候那精准的视线去“观摩”,我估计自己会晕死。 第三章我与你之间的距离隔着一块画板 生活无处不惊喜,何其幸运,在我的高中生涯,荣遇老友。从此,我正式结束了孤独学涯,我知道拯救我自闭症,不愿我早熟的英雄再次回来了。 “李丁瑶,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你哦。”这次阳光下的人换成了我,一别五年,我的笑容仍是那么浅,她的笑容仍是那么艳。 丁瑶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你快把我的骨头勒断了。”我大叫。两人的眼泪直流而下,阳光下那红色的指甲花闪瞎了我的眼。 后来,我懂得时间真的改不了人的性格。现在,我想五年时间,可以让那道旁的枣树越长越老,让我们脱去年幼的稚气,却独独不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喜好与厌恶。 有所增加了的是,我爱上了幼时最讨厌的银耳,丁瑶爱上了酒红色的指甲花。白色亮晶晶的银耳是入口立即滑入食道的果断与勇敢;十指飞扬的丹蔻是不管走到哪都闪闪夺目的骄傲与高贵。 “银耳可以滋补养颜,丁瑶,你吃一点嘛。”彼时,我在丁瑶家做客,夏天的午后,知了总是吵的人身心烦躁,她的妈妈便为我们做了银耳汤,丁瑶却说她最讨厌那黏糊糊的银耳,像肥肉一样腻人,便一个劲的把银耳塞到我碗里。 丁瑶的妈妈是个温柔的女人,拥有白暂的皮肤和似水的眼眸,四十岁过后依旧保养得妥当,仍旧像极古时闺中待嫁的少女,她听了丁瑶的话,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然而我从她眼中看到了我一直渴望却得不到的东西:宠溺与爱。 午后,趁着大人都睡着了,我和丁瑶偷偷地离开,钻进巴士,奔往那个承载我们整个童年的小镇。 晚霞拼着最后的力气,把半边天空染成了芍药花。我们穿过正川流的水沟,拖着湿漉漉的裤脚向森林的尽头走去,那条小路被我们踏过无数次,它那沁人的泥土芳香早已不在,代替的是汽油浓重的柏油路。 “还好还好,那棵大枣树还在。”丁瑶拉着我的手上前。是了,风吹雨打,枣树还在,上面的刻痕还在:布塞尔与李丁瑶,小矮人与白雪公主。 原来这就是友情啊,像白雪公主和小矮人一样的友谊。 夏夜的昆虫开始奏响它们自以为动听的“乐曲”,我和丁瑶匆忙的奔跑着,期望可以赶上回城的末班车,途经陈佩佩家,丁瑶抡起块砖头就朝那亮着灯的窗户砸去,然后拉着目瞪口呆的我,头也不回的跑开,风中伴着两个女孩痛快的笑声。 只是在不久的将来,我遭到了报应,我们也再笑不出来。 嘭,由于快速奔跑的惯性,在撞到阻碍物后,我华丽丽的后仰进了杂草中。鼻孔“血流成河”,头顶闪着无数颗星星。 “银耳,银耳,你怎么啦,别吓我。”耳边传来丁瑶的尖叫声。此时,对面一个男孩缓慢的爬起,走向我,星光下,我似看到一张温柔的脸,毫无瑕疵,不禁心生嫉妒,怎有人生的如此完美?不知是不是嫉妒过了头,反正我又华丽丽的晕了过去。 再醒来,我怀着病者特有的茫然心理,瞟着四周雪白的墙壁。 “你这个小王八蛋终于醒啦。”耳边是丁瑶疲倦的声音。 “我失忆了?” “你只是鼻孔流血,又不是脑袋流血。”遭了丁瑶的一记白眼,我乖乖的端过丁瑶递来的银耳粥,静静地喝着,我知道这定是丁瑶妈妈熬的,那味道尝过一次便令人牢记于胃,更何况,我怎会没有我母亲不可能为我熬粥的自知之明?随着一片片银耳滑入腹中,我整个人终于恢复了点血色。 脑海中忽而又想起那张祸国祸民的脸,不知所措的眼眸,微翘的鼻子,会喷出薄荷气息的嘴巴。 “丁瑶,昨晚发生了什么?”我的语气中带上了几分焦急。 “有个兔崽子用画板打了你的脸......”从丁瑶的连环炮中,我大概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一个外出写生的男孩夹着画板准备回家,在不知道,额,算是两个小疯子朝着他奔来的情况下,用画板生生的拍在了我的脸上,然后便是丁瑶打电话给她那不苟言笑的爸爸,请求支援。嗯,我想定是吓坏了她,不然她定不愿“叨饶”那尊大佛的。 第四章 我不是猴子搬来的救兵 再后来便走了正常的程序,男孩的家长付了医药费,和我那匆匆赶来医院的爸爸道歉并涵蓄几句,本来也只是个小意外,怪就怪在我的体质太差,血流多一点就要倒,这动不动就晕的体质,不禁让我怀疑自己的上一世会不会是那株病殃殃的仙草。 饭饱酒酣后,我恢复了和丁瑶蹦蹦跳跳的校园生活,蹦着蹦着,跳着跳着,咦,不对劲啊,前面的背影好像一个人啊,我揉着微醺的眼睛,定睛,定睛,再定睛…… 好像,好像,嗯,可以借用李大小姐的话“好像我男人。”血液有一点点逆流,心脏有一点点颤动,不是小鹿在乱撞,是蝴蝶在瘙痒。 我该是又活过来了,不必再呆在那无人的角落,或许这个人会是解救我的另一个太阳?又或许是雨过后的一抹彩虹?当真是好,太阳娇艳的红,当真是好。 人生第一次跟踪,我屏住呼吸,悄悄地跟着前方夹着画板,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又是一片树林,莫不是此少年为树精? 学校的这片枫叶林没有安镇的那片白杨林来的有气势,却也有着别样的风味,但因不是秋天,枫叶不那么嫣红,当然,也不那么萧瑟。 我静静地看着在认真描摹着什么的少年的背影,没错,和前晚的身影一样,不高大,却温柔似水,让人心安。 咚,丁瑶从身后给了我一记爆栗,我捂着后脑勺,还未来得及制止她说话,便听到一句惊飞林中鸟的吼叫“布塞尔,你居然敢背着我偷看男人,偷看男人!” 看到前方少年转身,眼神中闪着疑惑和惊愕,那两句“偷看男人”,另我心中所有的粉红泡泡都像被芒刺所扎,瞬间破碎,渣都找不着。 我就那样呆呆地站着,一夜好想回到革命前,什么太阳啊彩虹的,全都跑了,我的心中有什么在流淌,哗啦啦的,是心中的眼泪流成了小溪! “你?前晚像疯子一样扑向我的......那个人?”面前的人如是问道。如此清晰的看到对方的脸,应该心跳脸红才是。可我却莫名其妙的感觉他像在问“你......是猴子搬来的救兵?” 于是,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答了句“你才是猴子。” “对,你全家都是猴子。”丁瑶也愣住了,她跟着我后面如此“重复”了一句。 我捂住嘴巴,吃惊的看着前方的人,丁瑶则是捂住嘴巴,瞪着眼睛看着我。又是惊得林中鸟一阵乱飞,飞乱了我的心。 “哈哈哈哈,你是猴子搬来的救兵吗?你是猴子搬来的救兵吗?”说了蠢话的后果是被丁瑶接连着嘲笑了好几天。但在这种形式下,我知道了叫顾傅的一个人名,存在于对面的艺校。 本着古人留下的“窈窕淑男,少女好逑”的经验,小小的我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追上顾傅,赖定顾傅,吃掉顾傅。只是那时的自己真傻,十五岁的少女把勇气丢错了地方。 十五岁真好啊,白开水都是甜的,白日梦也是香的,不错,不错,此日可度矣。唉,只是在梦中喝甜水的我并不懂得如何追逐前方啊…… 于是什么都不懂的我没有采纳“热情”的丁瑶提出的穷追猛打或写小情书的套路,而是偷偷的潜进艺校,多方打听,打听,再打听。 嗯,前方好像能看见胜利的曙光,后方有丁瑶为我吹哨助威。好吧,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想,人家丁瑶最近可忙了,对我们学校的校草展开了穷追猛打攻略。 在追逐前方的打探中,发生了一些小意外:第一,我看到了多年的“老朋友”陈佩佩;第二,我遇到了一个看似好心要帮我,其实憋着一肚子坏水的家伙。 话说,那日风和日丽,心情正爽,在前往对面的途中,却被一个人拦住,此人虽生的不像打家劫舍的土匪那样豪放不羁,却有着十足的妖孽劲,瞅瞅那邪魅的眼睛,跟狐狸精一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不待我评价完,来人便开口道“你在打探顾傅?喜欢他?”他用那像在微笑的眼睛斜斜的瞥着我,那似笑非笑的样子让我心头瘙痒,嗯,真想给此眼睛一拳,看它还敢不敢再猖狂。 心理活动完毕,我低着头,从他身边绕了过去,“你怎么知道?”微弱的声音从我口中发出。该死,按捺不住内心的骚动,明知来者不善,却忍不住想多知道一点有关那个他的讯息。 “想知道他什么?”“一切”我急急地回答,那充满智慧的狗脑子居然忘记问一句“来者何人”! “亲我,便告诉你。”他前倾着身子,弯下腰,又用那该死的似笑不笑的眼睛看着我,眼中带着玩味。 嘭,我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拳,立刻潇洒的离开,为何要立刻?笑话,不然等着被打回来? “我叫顾凌涔,高二二班。”那人捂着眼睛,站在后方笑。 “神经病”,我边腹排边踢着石子,朝着学校的枫树林走去。 第五章 最幼稚的却也是最心悸的 是的,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获得了一个消息:顾傅每周六会去我的学校后方的那片枫树林写生。 站在树后偷偷地看着前方,风吹起我的裙摆,迷了眼。 周复一周的,我愿意陪着你,就这样,静静的,不吵,不闹,不打扰,想要跟着你,然后跟着岁月都静好。 要到顾傅的微博号时,我在正午的阳光下微叹一口气,未来是美好的,道路却是曲折的。我注册了一个新的账号,悄悄地关注着他,有点儿偷窥者的意思。 账号名叫“天凉好个秋”,我想这是开阔胸怀的意思?哎哎哎,喜欢一个人,什么都变成了好的,看他每一条微博,偶尔也私信和他聊两句,聊的是什么无所谓,只要看到对话框里欧回复就会很开心得,开心得想大叫,整颗心都快要蹦出来。 这就叫暗恋?椭圆的心脏慢慢弯曲,潜移默化地在变形。暗恋把人折磨得瘦骨嶙峋,悄悄跟踪,然后制造无数次的偶遇,却还是不敢打招呼,头一低,龟缩地走过去。风吹起,只剩衣摆飘动。 那么多棵树,却偏偏只想要吊死在你这一课。 一周一周,直到有一天,出现个意外,不,是升级了。那天依旧烈日当头,像要把人的心都给灼烧掉,我一不小心提前到了。 炎热烦躁的我丢了脑子,竟没有想到会被发现,就独自找了棵稍微高大点的树,搬了石头坐下翘着二郎腿,用树叶不停地扇风。都快夏末了还这么热,心中不断埋怨的我居然发现后方有一人缓缓走来。 彼时,我穿着宝蓝色的长裙低头拣一片落在我脚踝旁的枫叶,发夹滑落瞬间,黑发倾泻,正烦躁的要将这调皮的头发束起,便听到咔嚓一声。 诧异的调头,我猛地起身,完蛋了,被发现了。脸红透,心猛跳。整个人直直的楞在那里,一阵风起,那快齐腰的头发张扬而起,画面定格。 “不好意思,来不及画,便着急的先拍了下来。”二月春风般的微笑,摄人心魂。 “你.......我......”一直有很多话的我,此时竟一句也说不出来,只能颤抖出几个字。 看着这微笑,其实我很想问“你可知我伴你多日?”可聪明如他,又怎会不知?算了,不问吧,显得丢人,“问吧,问吧,不然你这蠢货要这样一直站在这里吗?” 我心中俩小人在做激烈的斗争时,前方又飘来一句:“我这只猴子可以替你画一幅画吗?” “啊”,我把头埋得更低“额......好.......好啊”内心澎湃的我努力平静着自己。 “今日枫树有背景了”..........顾傅低语了一句.......万里晴空,却好像飞过几只尴尬的乌鸦…… 顾傅好啊,作为交换,他卖给我做男朋友啊,开心啊,我哼着小曲,走过白桥,撞见一双人儿。哎,丁瑶这边都发展到和校草手牵手了啊,我这边才刚开始啊,我得瑟个屁啊! 不过本来心中计划好的毕业就去表白,现在人家和你刚单独说了几句话,你就按耐不住颤颤抖抖地卑微的捧出一颗心。暗恋的,小心翼翼,卑微到了骨子里,揉进血脉中。 既然已经这样开始,就不要轻易的说结束。 “你们俩终于看对了眼。”丁瑶一边牵着男票,一边笑眯眯的看着我,也只有我知道,她的意思是“你们是苍蝇看绿豆,终于看对了眼呐”。 第六章没有谁第一次恋爱不紧张 “你喜欢我啊” “嗯” “你喜欢我啊” “嗯” “喜欢你傻傻的模样,喜欢你跟踪别人被发现后红了脸的模样,喜欢你安静的一直看着我的模样......” “我还没问你喜欢我什么呢,你乱了程序。”我红着脸埋怨着。坐着顾傅的单车,吃着顾傅买的冰淇淋,翻身农奴把歌唱,我终于正位了,一把辛酸泪....... “给你讲个笑话吧”,满嘴奶油的我含糊的说着“longlongago,有一个女人被自己的丈夫打了,哭着回娘家像她爸告状,她爸听后气愤的给了她一巴掌并告诉她‘你回去告诉他,他要是再敢打我女儿,我就打他的妻子。’” “好不好笑” “好笑” “那你怎么都不笑” “我在笑,只是笑的不明显。” 我轻轻的搂着顾傅的腰,他悠悠的载着我回家。夕阳中,有温暖的笑。 顾傅的画,很美,我却还不够优秀,于是本着“学死,死学”的奇葩原则,高三中,我像工蚁一样忙碌着。 我早早起来,晚晚睡觉,我开始少说话多做题,我拼了命的努力,这一切客观上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可此时此刻,主观里都是因为你,满脑子都是你,皱眉的、展颜的,都在那。 “小尔,我给你买了早餐,赶快下楼来。”收到顾傅的消息时,我正在吹未干的头发,又长又密,也不管干不干了,赶紧蹬蹬蹬地跑下楼去。 “你怎么来了,你们今天不用上课吗?”我拎着豆浆和包子,问道。 “来看看你,反正学校离得近。”顾傅微笑着,这种一笑就会弯成月牙的眼睛每次都能看酥了我的心。 “那你还是赶紧走吧,别迟到了,听说你们那个班主任挺狠的呢。”我说完转身欲走。 突然身子被人掰过来,额上一湿,“好的。”顾傅笑着离开,于我,看见的是洁白衬衫笼罩着的背影。 “咚.......咚......咚......”喂,心,你别跳了,我知道你很激动很开心,淡定一点好不好,告诫着,我迈着稳健的步伐,一步一步踏回五楼。 老师说那些谈恋爱还成绩很好的都是互帮互助的结果,我想我和顾傅算不上互补,可是每周几小时的小约会,一起吹吹景区的山崖风,一起听音乐看美食杂志,这或许就是心灵上另一种方式的互补,至少我觉得?这数个小时就是我坚持一星期的一滴血,我不能没有它。 “昨天晚上怎么没回我信息我记得你说十二点之前不会睡觉的啊。”顾傅喝一嘴浓郁的咖啡,满齿溢香。 “我一回你就没完没了了,你不知道我对你零抵抗力的嘛。”我噘嘴,甩锅。其实是真的睡着了,却死撑着嘴硬。 曾经,你给我发信息时我就很开心,你不回我,我就一直等待。 那时就很想一直和你聊天,却又想催促你早点休息。最后总说你磨磨唧唧太烦人却还是忍不住自己再说好多话。你知道我的,一激动就说个不停。 当我和丁瑶感慨,恋爱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时,她眼波未变,看都没看我一眼,“哦”了一句,下一句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你是想要牵手抱抱求亲亲了吧。” 我:“......!!!”完全不同性格不同世界的两个人,这或许才是真正的互补! 说道接吻,我真的被吻过。还记得那时候和顾傅刚在一起,我整个人都处于恍惚状态,走路像是踩着云彩的,飘飘浮浮。因素实在太多,不殷实的家庭、不出众的容貌......给了我注定好的自卑不够勇敢,却还总想着,那么优秀的人,我和他又不是同校,该怎么办? 就这样连续几天的多愁善感,无精打采,最后压抑得受不住,还是鼓足了勇气,去向那个我的初恋坦白,我不是要他的同情安慰,我要的是个坦诚。 我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却还是知道那种藏着掖着永远展现自己最好一面的恋爱是不正确的,即使我缺乏应有的自信,但我还是要对我的恋人说“我会有很多缺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敏感多虑,你说喜欢我傻傻爱笑爱说的模样却也不是我的全部,我还是个爱哭鬼,很脓包的,我睡觉还喜欢踢被子说梦话,我生气起来会控制不住的大吼大叫......我......” 两片嘴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贴合的,时光静止,是棉花糖?堵住了这喋喋不休的口。 再多的害怕、恐惧,都被吻住了,一吻定心。 第七章 一不小心被壁了咚 原谅我总喜欢在和别人说话时走心,心理活动太多的人是很难在危险中自救的,因为不会像奥特曼里的怪兽,总等小奥特变完身才开始战斗。 不出意外,面前的这个人应该就是顾傅的弟弟了,两个天差地别的存在,一个温和是三月春风,一个妖孽是六月暴雨。 没错,我一不小心,在回家的一个拐角被顾凌涔壁咚了,在如此危险之下,我还想着让他要是叫我一声姐,我一定淡定的答应他。一来他是顾傅的弟弟,二来他的确比我小。 不过还是要借用丁瑶的名言骂醒自己:“你特么AD钙喝多了,脑子又开始不灵光了!” “谁允许你和他在一起的?”只听到愤愤的一句话从头顶砸来,我怎么推都推不开这铁腕桎梏。 有些人就是如此的莫名其妙,你明明还拿他当不熟悉的陌生人,可是他却自动认为和你很熟,熟到可以来质问来反对一些你做过而他却不满意的事情。 这种感觉,嗯......也许就像我和顾傅吧,当初暗恋他那会儿,搜罗了很多与他相关的消息,边边角角,自以为和他之间很熟悉,明明没见过几次,就好像彼此已是交往数年的老友。 这种错觉,正是随着你知道的越多而越深刻。 深吸一口气:“难道你......要和他在一起?”我洋装不可置信。趁着他愣神,我一把推开他,心惊胆战的跑开。 身后传来一声无奈地叹息:他哪里那么好,我哪儿不如他。是个倔强容易极端的小孩,总觉得把不快把愿望说出口就能得到手, 那叹息声来自一颗执着的处处要和兄长比较的心,一直传出很远,远到像寺里的鸣钟,震得鸟雀纷飞。 时光随着枫叶的生成,红艳,凋零而消逝,不管你是忙忙碌碌,还是悠哉游哉,都已经到了五月的尾巴。 六月初,我和顾傅依旧甜甜蜜蜜,我的笑话永远不停歇,他的温柔,宠爱与专注满足了我对恋爱的一切幻想。真是感谢儿时读了那么多书,并且有个良好的记忆。 只是,记忆太好的人是会遭报应的,我也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体会到了。因为越走越远,在未来的回忆里,增添苦苦甜甜,总会有一些事情让你紧闭双眼都无法兜住眼泪。 毕业后,聚餐这个习俗,哪一届都不会落下。夜里,醉醺醺的我和丁瑶勾肩搭背的在街头高歌,一道刺眼的灯光闪的我们睁不开眼。 顾凌涔倚在车旁,见我们走来,不由分说地把我按进车里,扬长而去。 “我喜欢你哥,现在不会变,未来也不会变。”车内,我的眼中闪着清醒的光,敏感的小孩对有关感情的事总会很敏感,在被壁咚时,我便隐隐觉察出一些意味不明的情感。 一个急刹车,顾凌涔的头狠狠地撞在方向盘上,自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扔掉烟蒂,猛地靠向我,那刻,我好像从他的眼中读出了毁灭的意味。 僵滞了一会儿,我受不了那浓重的烟味,加上喝了酒,实在没忍住,推开他,狂吐了起来,“哇......呕......”,那座垫,让人简直不敢直视。 我和顾凌涔大眼瞪小眼,“我他妈上辈子欠你吗?”猩红的双眼中满是无奈与悲伤。 夜风吹得我瑟瑟发抖,我看着他的眼睛,郑重地说道“我只有一个一生,不能慷慨赠与我不爱的人。”然后,决绝离开。 少年,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喜欢上我,可不管怎样我很感谢你,虽然你看起来脾气暴躁,爱耍小孩子气,可我知道你有一颗可爱纯洁的心,希望你能找到另一颗同样纯洁可爱的心。那个人不会是我,我已有良人。 而拒绝的干净便是我给你最大的安慰。 在我走远的身后,飘来一句“我亦只有一个一生啊......”。如此单薄无力,漂荡在南方的深夜,被人遗弃在寂静的长街。 第八章 八点档的狗血剧 爱不于我,一蔬一饭,肌肤之亲,都不在于我。 翌日,我与顾傅逛街,顺便探讨一下志愿的事,之前就一直说好了不管怎样,去同一座城。 今天两人皆有点心不在焉。我总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心口有很重的坠痛感。顾傅亦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整个人也显得无比憔悴。 “看你精神不太好的样子,怎么了?”我担忧的朝他望去。 “呃,这几天被一帮人拉去闹,有点累。”顾傅的唇色也显得苍白些。 “下次少喝点酒吧,你胃不好。”我心疼的让他坐在街边长椅等我,便匆匆往几条街后的药店跑去。只是这一跑,跑出了我灰色人生的开端。 当我拿着胃药准备离开时,猛的看见一位女士挽着一位先生,两人笑靥花开,刺瞎了路边野狗的眼。是了,这位美丽的女士是我的妈妈,而她旁边的人,却不是我的父亲....... 药盒洒落在地,两人调头看我,为及看清两人的震惊,我慌忙跑开,只留那一袋胃药,被车辗的脆响,一如我的心,被人咔嚓咔嚓的辗着。 “药房的老板可能有事,今天居然关门。”我无奈的朝顾傅笑笑。 “你上次给我买的还没吃完呢,让你别去,拉都拉不住。”对面也朝我无奈的笑笑。 这时,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长大了,好像预示到未来的人生需要用很多个无奈的微笑来作答。 世间的秩序踩着钢铁的步伐节节逼近,从开幕到落幕,节奏严明紧凑,不会因受你嘻嘻哈哈的对待而慢下来,而实际上,谁都慢不下来。 像高考备战一样的严肃,我和顾傅的志愿终于敲定在了杭州,西湖绿水,美的不可方休,最重要的是,杭州大学是顾傅的,他的梦便是我的梦。 因为爱上了一个人,所以可以毫不犹豫地恋上一座城。 从喜欢到爱,由此分劈出两条路,一是再到不爱,一是深爱不渝。还没有相濡以沫,还没有心心相印,就这样随着毕业的风散了,一次散个干净。 不知世间为了什么,才会有如此悲哀的生活情节。好巧不巧,在填志愿的前一天,那个欺负我整个童年的陈佩佩竟是要约我谈心,不是因为想看看这人想说什么,不是想去看看破产后的她家有多惨。 打个比方吧,老虎从小便被人鞭打,有一天他长大了,有能力反抗了,却仍日日屈服的遭受着挨打。而我就是那只老虎,长大了,也是不出虎威。 餐厅里,陈佩佩依旧高傲的作风,好像破产并没有给她的身心以丝毫伤害。 “小尔,高中三年过的可好?”她的唇抹着令人厌恶的红,红到黑。 “有话直说吧,我又不是不懂你。”我泯了口咖啡,平视着对面。 “还是小尔最懂我了呢”陈佩佩咯咯的笑开,那恶心的嘴一开一合,让我想吐。 “呕.....呕......”尼玛,我还没吐呢,你竟然竟吐了起来?浑身的皮肤疙瘩尽起,像有深仇大恨,想要将最恶毒的语言都安插在你身上,以此来表达我对你的讨厌。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她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的摸向小腹,手从包中拿出一张纸,“这是化验报告单,我怀孕了。” “所以?想让我接济你奶粉钱?”我感觉莫名其妙却有莫名恐惧,心坠得更疼了。 跌跌撞撞的回到家,哆嗦着打开手机,脑海中是陈佩佩不高不低的语调“这么多年了,小尔依旧爱开玩笑呢,这孩子......是顾哥哥的,三个月了呢,有段视频发给你了,希望小尔回去看了之后可怜可怜我,还宝宝一个爸爸吧,我现在除了顾哥哥什么都没有了。”娇柔的话,没有一丝哀求的意思。 毕竟是十几年的桎梏,她再笨也知道我一直是没有牙的老虎,又有何惧。 手机中有女人放浪的呻吟,男人遏制的闷哼,不用镜头拉开了,这个男人好生的畅快,大汗淋漓,尽失平日温和风度,他会是有多享受?原来他温柔的臂弯在搂着我的同时,那里还住着别的女人罢。 罢罢罢,成全你们,祝福你们早生贵子,长命百岁;祝福你们日进斗金,财富满堂。再争再抢再咽不下这口气,左右都斗不过,怪我软弱无能不长心,怨我无颜无才不入眼。可若既是演戏当初又何必笑得那么欢?害我哭的那么烈,让进过炼丹炉的眼睛都分不出真假是非。 又不经让我想起一句话:总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最后却败给一张娇艳的脸。可笑可笑,是傻是痴,此刻的我再不清醒,却也知道有些东西,它回不去了,我们只能赤裸着前进,哪有回头路呢。 我和顾傅,三年,不长,却足以失了我的心,而他的心是不是很宽?可以住下不同的人?如果可以的话,真想剖开他的心,看看到底有多宽。 第九章 想要吼叫,却忘了这是无声黑色幽默戏 真是可笑啊,前些天还和人家的弟弟义正言辞说一生,殊不知,这一生那么长,总有人今天朝你微笑,明天要你死,当真是打脸。 眼泪要流就让它这么流着好了,反正也没有人心疼;手机砸了就砸了吧,反正我不会再心疼它;刀子割裂了掌心就让它割好了,毕竟渴了那么久...... 怪我思想单纯不长心,怪我识人不慧还交心。 我抑制着冲动,一字一句的问顾傅:“你怎么认识陈佩佩的?” “陈佩佩?是谁?我不认识这个人啊”看着他疑惑的眼神,我再也控制不住。 “你还骗我,还骗我,你敢说你没和人上床?”我激动的不能自已,砸了凳子“我还没和你上过呢,好歹有个先来后到,是吧!”我气急了,疯一般扯着自己的衬衫,纽扣尽数散落,这本是顾傅送我的毕业礼物,如今也昭示着这份懵懂的恋情的结束。 让我如何将就?这肮脏的恋情,那尚未出世的小孩,还如何继续? 我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大笑:“是了,你怎么会喜欢这么幼稚的文胸?你喜欢的是陈佩佩那样的妖颜贱货,可为何偏偏是她?你喜欢这种类型,和我说啊,我帮你找,为什么偏偏是她啊,为什么啊。”我哭倒在地,明明知道一切,明明可以决然离开,可不甘心,偏偏要闹,要撕破脸来,要让已死的心再死一死,像不甘,要控诉这世道。 最后控诉到脱力,却有始无终。 “塞尔,你听我解释,先把衣服穿起来”顾傅着急的把衣服往我身上套,“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冷静一点。” 可要我如何冷静?追逐了三年,却让我假欢喜一场,顾傅啊,你又可知我是多么可怜的小孩啊,你却还要如此的辜负我,你是拿我当玩乐了吗?和陈佩佩一样的玩乐?连钱都省下了? “再也不见吧,怪我,不该招惹你的,早就听说你是富贵子弟,陈佩佩再不济曾也是千金,而我,自始至终都是个丑小鸭。”便就此离开,不离开又能怎么办呢?时间的机械,根本不容许我回头,我同样的,没有了回头的理由。 一切都好像变得索然无味,舌苔是黏腻黄连一般的苦涩。 “知道你性格如此,可连个解释都不肯给我就判了我死刑,我也是会感到委屈的”那人无奈的低语“不过我是真不知那个********叫陈佩佩......” 那让我如沐春风的眼神不会再有,那相互关照的心已断开,奈何,我不敢回头,怕控制不住要抱住他,不顾一切的要和他在一起,或许我还不懂爱,真希望那心如刀割,不是因为爱情,那么高大虚渺的东西。 尽管舍不得,可我连苦苦相求的机会都没有。 以前我总是很羡慕那些有故事的人,总觉得他们有内涵有深韵,而如今,我也有了故事,才发现故事是那么的痛苦,是那种蚌磨石子儿的疼痛,磨出鲜血,磨得皮开肉绽,却不一定能磨出珍珠。??? 缘尽时刹那转身,应当决绝离开。 那,就离开吧。 我选择离开。 第十章酒后胡言,梦见自己练就盖世神功 没有填和丁瑶一样的城市,更不可能填杭州,我选择了沈阳,一个可以连续几日大雪纷飞的城市,一个可以断绝南方,隔绝一切的地方,但愿那里的雪可以冲刷尽我心底的怨恨与悲凉。 唯一舍不得的,怕是我爹了,那个勤勤恳恳一辈子的活得一无所知的小男人,小时候我给他念故事被夸奖的自豪,做错事被他用裤带抽打的疼痛,考不好被无视的埋怨,和他手拉手去捉蝉的喜悦.......如今,它们在我心中堆放成最柔软的一角,我知道那一角永不会倒塌。 应了毕业季分手季的谶语,再遇到顾凌涔,我淡然一笑,没有走开,主动地拉着他去喝一杯,我以为他会狠狠地嘲笑我的自大甚至怒骂我瞎了眼也行。可偏偏不是,他偏偏要用他哥哥那种灯光式的语调:“耳朵,难过就扒在我肩头哭一哭吧。” “为什么要哭?我好着呢!你们就是见不得我好,可我偏要好好的”我不满的撅嘴。 那,好家伙一把搂过我,还非要我哭,好像我不哭就要闷死我一样,好吧,勉为其难的暂且哭一哭,就当填补一下那夜话语过重的愧疚感,也当是还了他今日陪我喝酒的情......额,你瞧,现在连哭都要找那么多的理由了,若是从前,便是要哭就哭,要笑就笑的,真是,interesting! “你们都不是好鸟,你和你哥一样爱招惹姑娘,上天该把你们的***都阉了,看你们还敢怎么搞大女人的肚子,让你们也来大姨妈,疼死你们,疼死你们,要……疼死......你们......”不由得揭开伤口,咧了嘴大哭,喝的伶仃大醉,眼泪也顺着顾凌涔的脖子一路向下,尽数滴入他的领口。 人呐,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时而单纯时而心机,时而有说不完的话,时而沉默一天无话可说,自己最难过最伤心的事或许不愿对好友多说,却可以和一个陌生人细细讲到天明。 “别把我和那个人比!”顾凌涔有些气愤的道:“只是同父异母罢了,从小,他的一切都优于我,就算我厉兵秣马地准备着中考,考上了重点高中,如何呢?他爱画画,爸爸就同意,也不会责怪他成绩不好,他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我却要拼尽全力,讨人欢心,所以我想抢走一切,可,你是个例外,真的是例外,在做抢你的准备时就喜欢上了,可你又那么喜欢他,从不曾给过我表现的机会,不曾给过......”然而这些不算表白却又情深的话语,我是听不到了,大概是闹过头了,耍完酒疯的我,在顾陵岑的怀里寻了个温暖的角落熟熟睡去,竟是另一种莫名的安心。 “怎么办呢,本来想告诉你那个**是骗你的,她根本没有怀孕,顾傅的酒有一半也是我灌的,可是...就这样误会着也好,毕竟……他配不上你了。”酒吧里唯一有橘色灯光的角落里,一个男人温柔的看着怀里熟睡的女人,像在说情话一样呢喃,嘴角泛着妖冶却又苦涩的笑……… 酒真是不可乱喝,看着这素色的装饰,干净,豪华,又......那么陌生。终于反应过来,我夜不归宿了,还宿在了前男友的弟弟家,幸好屋里没有人,我想不然自己会尴尬的,毕竟喝醉是一回事,清醒又是另一回事。 桌上是一杯牛奶,压着一封信,真是信息交流发达时代的奇葩。 亲爱的耳朵: 牛奶给你暖胃,走时把门带上就可以了,知道你我不可能,便不让尴尬再持续下去了。 你就是闷骚,假装着冷静,其实内心狂热,你渴望的似火骄阳很容易烧伤他人,既然烧伤了就离开吧,他,不适合你。愿你能找到同你一样狂热,陪你一起燃烧的那个人。 顾凌岑 原来闹了三年,旁人都看得出来,“他......不适合我”,我把我的雨季花季,乱七八糟的季节都塞给了一个错的人,最后我们为这个错......付出了代价。他浪费了时间,我耗尽了精力。 最后,落得个遍体鳞伤。 “我以为你百毒不侵,你就以为我刀枪不入?”但愿将来我能够练就盖世神功,不被世事所扰,不为情所伤。 第十一章来自遥远的思念 骄阳依旧那么艳,丁瑶的笑容依旧那么灿。呼吸着这与我讨厌的,不讨厌的人所在的同一片天的空气。我决定写两封信寄给同城的他们。 亲爱的丁瑶 从此我们将会南北相隔,“相见不如想念”的都是屁话,我知道自己有多依赖你,会多舍不得你,可我还是没理睬你的劝说,义无反顾地要去北方,胆怯的想要躲避一切,包括你。 你的阳光刺得我几经昏厥,那么完美,良好的家世,爱你的男友,温柔的母亲,若要是嫉妒你,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不嫉妒的人了,就当距离能够产生美吧。你的身边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我”,而我的存在却要你费心的保护。不要再担心我过不过得去这个坎,自有时间来抹平一切。我怕......我,也不值得你去担心。 说实话,我不喜欢你的笑容,聪明如你,怕也不知道原因吧,因为......我曾在你的爸爸和我的妈妈的脸上看过如此灿烂的笑容。想笑却笑不出,自私如我,我就是不想一个人难过,就非要拉着一个人陪伴,即使未来相隔甚远。我,也再没有秘密瞒着你了。 你不能恨我,因为,没资格。 银耳 亲爱的顾傅 顾傅,辜负。 自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布塞尔 本想偷偷的离开,因为电视里看多了机场泪流满面,难舍难分的场面,害怕告别,便独自拖着行李箱来到机场,。却远远地看到一个,满脸岁月沧桑的男人在朝我挥手,想到要与他分别,第一次分别,泪水就像作怪的小蚯蚓顺着眼眶一路爬向下巴,一条接着一条。 “臭老爹,谁让你来的?谁让你来的?”我搂着爸爸的脖子,像儿时一样叱怪着他,我知道这个男人无论我如何放肆,他都不会背叛我,远离我,因为他是老实的阿爹,是疼我的前世情人。 “看你,都哭成了小花猫。”爸爸用那沟壑丛生的手掌替我抹去源源不断的小蚯蚓,宽厚的大掌像从前一样温暖,我用脸蹭了蹭他的掌心,心中的委屈与悲伤好像被蹭掉了许多。 “慢点,慢点,别急......”布满文先生焦急的看着他拖着两个行李箱像无头苍蝇一样摸不清程序的小女儿“老爹以后努力给人家做工,挣多了钱就给你坐飞机,我的女儿该和别人一样,该和别人一样......”飞机行过滑道,越飞越快了,地上的人泪眼看着天空,天上的人泪眼想着地上的人...... 第十二章重新开始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知道这里没有我的家人,朋友,没有来接我的人,那就像小时候一样,一个人走,只是......不习惯孤独的人要怎么学着适应孤独?我想我会学着慢慢的成熟,成熟到可以宠辱不惊,可以让十八岁像三十八岁。 一月之间,就能让十八岁的年纪仿若活过世间八十年。 吃完饭之后,我悄悄地拐走了一只筷子,再悄悄的将它插入一棵树下的黑土里,额,别误会,我不是要做法请大仙,就是单纯的想看看这流油的黑土是不是真的如地理老师所说,可以使枯木逢春。“筷子老兄,过几天我会再来看你的哦。”虽然不知道这过几天是到底多少天。 我满脸喜悦的走在大道上,重新开始的小日子,一干二净,真好。 身后一名男子手插裤兜,踢倒了筷子,又不放心的拾起筷子闻了闻,看了看前方哼着歌,踢着快乐脚的女孩,感觉莫名其妙。 简直爱死东北了,十月份就下雪,虽然知道洁白的雪其实是由很多不洁白的污垢形成的,可作为爱浪漫爱幻想的女孩,我还是加入了新生的队伍,不同的是,她们打雪仗,我堆雪人,我融不进她们,她们也融不进我,各自成圈。 我先堆了个高瘦的雪人,又堆了个稍矮一点且略胖的,把他们想象成顾傅和陈佩佩,我狰狞的笑了会儿,便手脚并用的把两个雪人给肢解了,我嚣张的大笑,不管周围的眼光,笑到流泪,直到两个雪人完全化成水,我才通红着手去上课。 简直给东北跪了,前一天还在下雪,第二天就升温,这样一升一降,终于把南方的我给升降进了医院。以前生病都是有丁瑶陪着,现在只剩一个人了才感觉好像没有谁离不开我,只有我离不开她们。 原来,我一直用自己不喜欢的性格生活着,还以为自己有多自立,不过是自我催眠式的肯定。 宿舍里的另外三个女孩都是北方的,有两个是沈阳当地的,随时可以回家,便走的近些。 还有一个是青岛的,看起来糯糯的,让人有一种想随时保护她的冲动,有点......像从前的我,只是我想我比她多了许多的不自信。 还好宿舍里有这么个细心温柔的人,不然凭那两个心大的女孩,我估计发烧烧死都没人知道,什么时候被三人架进医务室,我是没印象的,就知道醒来后看见一双蓄满泪水的眼睛担心的看着我,“你好点了吗?把我们吓死了,你嘴里一直念叨着辜负辜负的,弄得她们都要给你跳大神了。”这......我脑海中唯一想问自己的就是,你怎么这么贱啊,怎么这么贱啊! “她们俩呢?”我左右看了看这医务室。 “回去补觉了”这弱弱的声音真是让人心颤。要是丁瑶知道有这么个乖小孩在我身边,或许会很鄙视她的乖巧,又......或许会放心了吧。 “你也回去休息吧,真是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那我先回去给你从食堂带点粥来。”方诺雨微笑着说道。 “我叫方诺雨,来自山东青岛,希望大家多多关照。”还记得初次在宿舍见面时的场景,这个女孩糯的像个粽子。 大学的生活并不都是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那么自由,那些高大上的专业学的永远是你意想不到的内容,原来我们只是从一个个小牢笼跳入一个大牢笼,最后上把生命的锁,与这个世界saygoodbye。 我的宿舍“一分两半”,我与粽子组成宁静派,另外两个组成豪放派。她们风风火火的刷乱炖,我们安安静静的啃专业。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每天都是新鲜的,都与昨天不同,其实过多了就会发现只是过了一天,剩下的几十个日夜都只是在重复着这一天。 可为什么还要这样的活?自是因为二十四小时的每一个下一秒,你都无法预算会发生什么,所以每天又都是新鲜的了,溯到源头,生活本来就是简单又复杂的。 蜗牛窝,一窝两三年。 开始小有积蓄的我可以在除了过年之外的节日里,回家看看布满文先生了,那片树林,那棵枣树都还在,刻的字却已经不在,也许是时间命令风雨把它们侵蚀掉了,看着这景,总觉得萧条,我竟分不清是这树这林变了,还是看这树这林的人变了。 第十三章当你惊讶于世事无常 七月流火,九月添衣。在这夏转秋的季节里,我收到一份电子邮件,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我这死沉已久的湖里。 李丁瑶怀孕了,我风风火火地奔回南方,脑海里使劲搜罗着我平生存储不多的安慰话语,可事实总是会让你哭笑不得,人家不是求安慰的...... 晚上睡在丁瑶的床上,我轻轻的摸着她的肚子,“你想清楚了吗?这可是一辈子。”我又低身将耳朵贴在那微隆起的肚子上,希望能听到新生命的跳动。 突然感觉命运很不公平,21岁的我还没有男朋友,22岁的李丁瑶却已退学结婚生小孩! “你就总是担心这担心那的,想那么多,脑子不疼啊。”丁瑶斜了我一眼。 “校草怎么会看上你这种泼妇呢?”我说着,抄起一旁的软枕就向她砸去,窗外的夏虫已不再叫唤,窗内的打闹却愈演愈烈,被子,枕头,被踢得到处飞,即使怀孕,丁瑶也不减英气三分。 是谁给了我们这无限的激情与力量?是久别的重逢?还是即将分离的不舍?谁也搞不清楚了。 两人闹得气喘吁吁,直到丁瑶大喊,孩子在踢她,我们才停止打闹,这场“斗争”必然是我战败,以前总是丁瑶让着我,这次终于给了我一次让她的机会。 关灯后,四只眼睛齐齐的望着印有荧光贴纸的天花板,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我还是嘴欠的问出了那句不该问的话:“这几年......都还好吗?” “我没去寻问我爸,也没有告诉我妈。”丁瑶咧了咧嘴,是个看不见的微笑。 以她的性格,肯定是要大闹一场的,是要大声质问她爸爸和我妈妈的,是要闹着和我绝交的,可她却缄默不言。 是她成熟了,还是我把她想的幼稚了?又或是......真正幼稚的那个人其实是我,只有我才会藏不住,才会非要拉一个人陪着自己一起痛苦,幼稚得残忍。 我轻轻的搂着丁瑶,将头蹭进她怀里,呜咽着,那个夏天的故事变成老式电影,在我的脑海中,一遍遍的回播,一遍遍......而我却成了置身事外的看客。 丁瑶像摸小狗一样摸了摸我的头发,呓语了一句:“睡吧......”夜浓的像是要吞没一切。 薄雾缭绕的清晨还是很冷的,我坚决不让丁瑶送我去机场。三年前的送别已经流光了我所有的眼泪,不想再重演机场的泪眼朦胧,孕妇也不宜悲伤,于是我很豪迈的说了一句:“沈阳非天涯,相见自有时。”立即获得了丁瑶的大白眼,她当真真急了,我也急了,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不下。 “瑶瑶,你在家等我吧,我送塞尔去机场。”一直在丁瑶身后的校草开口了,丁瑶跳着脚表示不同意,一边吧嗒吧嗒的掉泪珠子,一边巴拉巴拉的骂狼心狗肺的。 我当即拉着校草就往她家车库走,“就这么定了。”脚底生风,我催着说快误机了,却在风中红了眼,相见会有时,却不知要等到何时。 时隔三年,这个城市的机场多了过安检的乘客和执行安检的人员,却少了曾经那个匆忙慌乱的身影。 现在的我可以以沉稳的步伐,淡定的神态去做任何事,可以很郑重的警告校草:“你若是爱她的人就好好爱,若是爱她家的钱就趁早离开。温柔的表象并不能迷惑所有人,你只能表里如一。” “我对瑶瑶的心是真的。”盯着校草的眼睛,我幽幽地说了句“但愿”,便背着简单的行李离开了。 那眼中装着的真诚是真的,可心中却还是有莫名的不安,我想大概是自己被伤过,现在对待一切倒是敏感起来了。 若当初能有这份敏感......或许也不会...... 总是莫名地伤感,那么多的莫名,如果因为没有快乐就没有活着的意义,那么我可以死一万个时刻了,只是我还要好好的活着,生命如此不容易,不快乐也要好好的生活。毕竟,阳光照大路,大路朝我开。 下了飞机后,收到了一条来自丁瑶的长短信。华灯初上,我拢了拢单薄的披肩,又将背上的双肩包往上提了提,这样子滑稽极了。 丁瑶怕我下飞机冷,特意让我披上她那条由红黄蓝三色组成的长披肩,而我唯一的感慨就是:特么,这样子好像一个小学生偷裹了哥伦比亚的国旗啊! 虽不是冬夜的冷风,没有刺骨的寒冷,却依旧能让人红了鼻子,这时要是有一杯酒就好了。 这么想着,我便没有立刻回宿舍,而是寻了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沐色”,小女孩心理又来了,可这种诗意的名字出现在酒吧的牌子上还是很少见的。 三年前,顾傅因喝酒而辜负了我,我因喝酒而错过了真相。这算不算是有缘无分?还是说酒是穿肠毒,可以毒死相爱人一堆堆? 第十四章一场纠缠 “如此低贱的手段与当初美丽高贵的陈佩佩着实不相搭配。”我坐在吧台旁一边喝着“孤独之星”,一边细细看着丁瑶发来的信息。 吧台小哥人长得挺帅,可惜脑子有点不行。用草莓汁混点鸡尾酒再摇一摇就要我那么多钱,我有那么多钱都能做出一大桶来了。还叫什么“孤独之星”? 我拍着桌子,很不满的问“天上有那么多星星,怎么会孤独?”看着年轻调酒师无措的神情,我颇为得意。 丁瑶在信息中替当年的事做了个解释,希望我能原来他,其实也没那个必要,只是当时太过在意便无心多想,至于原不原谅真的没有什么意义了。 再谈起原谅或是不原谅,时过境迁,就算没有那个不存在的孩子,我们都回不去了,走远了,便不想再回头了。 如今知道了一个**勾引男人,再跑去医院开假证明,企图抢别人男友的故事,我不再有如当年那般的死去活来,我也颇为得意。 就像,三年前给丁瑶的那封信中所说,时间能抹淡所有,直到你一无所有。 几杯“孤独”下肚,到真的孤独起来,温柔的神情,宠溺的唇角,还有那溺死人的微笑,最后都变换成无奈的背影。 丁瑶何时知道的?为何直到现在才说?是怕我陷入原谅与否的两难?是现在想让我回去和顾傅重归旧好? 如果是这样,那大可不必,横在我和顾傅中间的又没有误会,他的确和陈佩佩上了床,那段视频就像颗瘤长在我脑中。 我原谅他,未来的日日夜夜我都要提心吊胆,我不知道在哪个阳光正好的午后这脑癌会突然发作,想必他也知我性格,我们之间注定一别两宽。 宽不了也得宽,一颗泪珠滴入杯中,是消失还是融入?没有人给我答案。 酒吧里的人很少,三三两两的碰撞着酒杯,舞台上的驻唱也唱着柔情的歌,一点热情的气氛都没有。 这时,一个长得不算丑的男人坐到我身边,我眯着溢满酒气的眼瞥了他一眼,一身休闲的服装,配着玩世不恭的眼眸。 再端起酒杯时,就听见耳边传来一句满是戏谑的话:“星星要是孤独起来,有再多的星星陪伴还是孤独;人要是孤独起来,越多的人陪伴越显得孤独。 看小姐这样一个人喝酒,恐怕不是孤独,而是寂寞了吧。”“孤独和寂寞有什么区别吗?” 我一口喝下手中的酒。 “哎呀,这之间的区别可就大了去了呀,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得清的,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细细地谈?”我侧身看着横在我肩上的那条轻浮的手臂,一把扯住他的手腕就要往门外走,当下就吓得那人使劲要挣脱我的桎梏,可半醉的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竟硬生生地将他拖入出租车内。 酒店中,我抵着门气喘吁吁地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你一口一个小姐的,我今天要是伺候不好你可就太对不起你给的称号了。” “靠,我只是逗你玩玩,没有要那啥,真没有啊.......”我勾着那人的脖子就吻了上去,原来亲吻时这种感觉,像在吸毒,我想我的初恋竟连初吻都没有献出,真是太失败了。 我这样想着,又去努力吸着对方的舌头,因为害怕啃咬式会一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头,便只能采用吮吸式,所以,就像在吸毒。 灯光下,那人看起来不那么猥琐,还能亲的下去,其余便一概不知,只知道屋内的温度越来越高,两人的脸颊越来越红。 “你绝对是喝醉了,再不离开,别怪我也要醉了。”那人的唇贴着我的耳朵,声音低沉压抑,呼出来的气仿佛要将我灼烧殆尽。那么啰嗦干什么,我猛地把他推倒在床上,随手关了灯,黑暗中,谁也看不见谁,空气中充斥着越来越浓重的荷尔蒙气息。 真是醉酒怂人胆,阳光透过窗帘那一刻,我看着床上殷红的一片,呆震了片刻,身旁早已人去床空。 我无奈地笑了一笑,为自己也胆大了一回而笑,殊不知,这不是成年的标志,是又陷入一场纠缠的预示。 可很快我便笑不出来了,因为我在柜子上发现了一张写着我有性病的小纸条。 果然,真酒假酒都不能乱喝呐。 此刻,艾滋,梅毒......填满了我的大脑,我立刻一个激灵打的去了医院,心里一边责怪自己莽撞,一边感叹自己的倒霉体质,现在只能祈祷那王八蛋是逗我玩的。 等待化验单的那几天,只能自己独自忐忑,又不能告诉舍友,我每天在心里默默为自己祷告一遍,诅咒那人三遍。 拿到体检单的那天晴空万里,提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我内心暗暗发誓,不喝酒,不放纵,做回原来的乖乖女。 六月的艳阳天,当我看到一群人带着学士帽在草地上拍照时,一张张笑脸被定格住,我却在那么多张笑脸中寻找到了消失了快一年的骗子。 看来上天也公平了一把,你此刻在阳光下奔跑欢笑,来日我便要你在众人前尴尬,躲闪,恨不得把那张纸给吃了。心中暗想,我不禁露出邪恶的微笑 “周往生,你死定了。”三日后,我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了骗子的所有资料。周往生,男,山东人,24岁,2016届毕业生......当我偷偷地把那张我有性病的纸条贴在毕业班的黑板上时,那激烈的场面真的是无法脑补,可惜看不到了。 如果丁瑶在的话肯定就更好玩了,可如果她在的话,我想也不会如此,从喝酒开始就会有人痛打我一顿,拧着我的耳朵回家。 “唉,这是谁贴的?”“不知道唉,这字好像挺熟悉的。”毕业班瞬间炸开了锅,也不上台演讲道别了,个个左右私语,议论纷纷。 “这不是你的一手龙飞凤舞吗?”有人反应过来用手捣捣愣在一旁的周往生。 而此时的周往生已经呆若木鸡,所有人都朝他这边看来,有困惑的,有幸灾乐祸的,有鄙夷的......“咳,我昨天和往生冒险,他输了,我们捉弄他的,怎么就忘了拿呢?”说着,周往生的朋友就上前把那张纸给揭了下来。所有人这才半知半解的点了点头。 而此时的我正走在回宿舍的阳光大道上,想象着那家伙恼羞成怒的模样,我的牙齿也不禁跟着晒太阳。花白的柳絮飘得到处都是,看着就像下了一场六月的雪。 第十五章方诺雨,加油 有些“仇”从开始就不会结束,因为我挑衅了你,你报复了我,我又反报复……如此循环往复,何时是个头? 一半是奋斗后的应得,一半是运气来得突然。M&C公司往年只在我们学校招聘一名员工,而今年,我和方诺雨同时拿到offer,不得不说运气来了,无可阻挡。 CEO是一名大概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气质倒是极佳只是为人严肃高冷,对员工要求很高,他姓闫,但大家都叫他“严总”。 我和方诺雨就窝在公司小小的角落里继续“蜜蜂”着,期盼哪天产出的“蜂蜜”入了上司的眼,就此被转正。 将近年关,我和方诺雨的年底考核也将近了。最后一个任务之间决定了我们的去留,与顾氏企业的签订合同,拿到合同者留。 公司虽然已经将所有的准备工作备妥,但就这样交给两个新人去谈合同,我只能对这个boss深深鞠一躬。 看来大公司到底是有它的原则,虽然招了两个实习生,最终还是只能留下一个,不过我和方诺雨说好尽力而为便可,毕竟再怎么输赢不应该也不能影响我们四年同窗的感情。 隐隐猜想顾这个姓氏,又是搞建筑行业的,我就知道自己的坏感觉又来了。 原来,那个人家的产业已经渗透到了北方,大概已经遍布全国了吧。 再见到顾傅,我感到很惊讶,至少我以为会是顾凌涔,让一个学艺术的改行从商,让自由从此跳进商业的牢笼。真不禁在心里为他家的企业捏了把汗。 “塞尔。”那人依旧是三月阳光般的微笑,流水般的声色,我心中却再也没了那悸动。 我想要的是只暖我一人的暖气,这样的中央空调,我嫌他热得我头晕。 “好久不见,近来可好?”从看到他的那刻我就知道这场竞争我输了,公和私一旦扯在一起,就公私不明了。便没等他表示“久别重逢”的喜悦,将他要吐露的万水堵在了山前。 “定是过的不错吧,今天难得沈阳的阳光那么好,聊聊各自的大学生活吧,公司的事明天再谈好不好?”我笑着将菜单递过去示意他点餐。 “那塞尔,你……可不可以原谅我,我们......” “我早就原谅你了啊,你也不要老记着从前,毕竟当时年少嘛,你也应该有你自己的幸福。”我笑眯了眼,睫毛扑闪扑闪的,像只哈巴狗摇着尾巴。 在说“我很开心啊,你也要开心啊。”饭过后,我们谁也没提今天的公事,我拒绝了他要送我的请求,同时拒绝了他憋了几年的解释,抬手招了辆出租车,一片尘灰在阳光下高扬。 顾傅望着熙熙攘攘的街道,一时愣了神,过了很久,仿佛才想起,只有不爱了才会原谅的呐。 回到和方诺雨同租的屋里,我噼里啪啦的说了一些明天见客户的注意事项。 其实我知道方诺雨比我强,我说的她早就知道,但既然我先去了,在她跟前以“前辈自居”,我想也并不过分的哈。 于是在小粽子一再点头之下我呼呼大睡去了,丢下她在身后大叫“合同签了没?” 粽子,你要加油啊。以后公司就你一个人了,千万不能再糯糯的了,要变强才不会被人欺负了去啊。 “你为什么要让我?”就知道方诺雨这傻妞会哭,我头疼的替她擦擦眼泪,谁曾想着泪水跟决堤的黄河一样,堵都堵不住。 “你知不知道这次的合同有多重要,大学四年的苦读,实习一年的处处忍让到底是为了什么?全被你给毁了。” “你这话我就不认同了哈,什么叫毁了?留得知识在,不怕没钱赚。你懂不懂。” 我用手指点了一下她的额头,活脱脱的恨铁不成钢样,“你以后在公司可是正式员工了,赚了钱记得多交点水电费,我可不想天天和你吃烛光晚餐,唉,对了,签合同时,对方没有为难你吧?” “没有。”方诺雨擦了擦眼泪,吸了吸鼻子,还没质问完就被我的话给绕偏了,只皱着眉头,还有点余下的气恼。 “他跟我说了和你的过去,说的时候是幸福模样,说完之后眼睛里是浓浓的悲伤。”我手里抓着刚洗过的半截黄瓜,无良奸商卖给我老得都出瓤的黄瓜,瓤中的子卡在我的喉咙,上不上,下不下,我竟一时泪眼模糊。 晚上,我抱着监狱兔硬是要与粽子挤一床,我的借口是“你个小粽子,我都不怕你咬我,你还敢嫌弃我?”搞得方诺雨竟一时无言以对。 我得意的将平时她怎么抢都抢不到的兔子丢给她,环着她的腰,轻轻地说:“我给你讲个关于初恋的狗血故事吧,从前呢,有一个怯懦胆小却又渴望被爱的女娃娃遇到了一个自带光芒的少年,他们很快就在一起了,那段时光,女娃娃觉得自己就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她感谢她的闺密给她出了一整套的追男招数,尽管她一个都没有用,只是啊,读书有毕业,恋爱也有分手的时候,少年不谙世事,醉酒和别的女人上了床,那个女娃娃只能可怜兮兮的抱着流氓兔逃离了.............” 外面的路灯被厚重的大雪遮住了光,只有一点微弱的亮透过窗户照进屋内,屋内两个为省钱而不开暖气的人躺在床上,一个闭着眼熟睡,另一个睁着眼发呆。 还好不在北京上海那些大都市,不然像我这样丢了工作的人肯定同时也会被赶出出租屋。过年也没有回家,一个人窝在房里忙着在网上投简历。 其间还收到了丁瑶从老家寄来的各种零食和她都满月了的小宝宝的各种pose照。 是个胖小伙,白白净净,在电脑那头看着我时还直流口水,笑起来会有丁瑶缩小版的小酒窝,逗得我欢喜的硬是要收他做干儿子。 丁瑶那“毒舌妇”在那里不乐意的嘀嘀咕咕“老娘辛辛苦苦生的孩子凭什么叫你妈?你想要儿子自己不会生啊”我瞥了她一眼,“你身子上下我哪处没看过?你生我生不都一样嘛,以后我生个女儿给你儿子当媳妇好了。”“别,我儿子可无福消受。” 就这样互相拌嘴,多日来找不到工作的焦躁一下子就消失殆尽,我想,这大概就是友情产生的作用吧。 “再过段时间我要去美国了,这几年校草生意越做越大,公司总部也迁到了美国。”丁瑶低头抱着孩子。 我微愣了一下,“这是好事啊,我有个这么个大富豪朋友真是上辈子修的福分呐。”不禁开怀大笑,“反正你在国内我们也见不上几次面,到了那边还要记得经常和我视频,通电话呐,别没良心的忘了我这个穷朋友......” 说着说着,自己竟也要忍不住黄河决堤。 第十六章各自暧昧各自升温 开春后,风渐渐的不再那么刺骨,公园里散步的人也多了起来,老来相伴走在晨曦中的背影美得不可方休。年轻人好像总是忙东忙西,永远不可能有时间陪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散个步,赏个景。 而这种到老了依旧能相依相伴,便显得弥足珍贵。我的脑海里不禁出现了一个身影,周往生,我稀里糊涂外加任性的倒贴了第一次的男人。 清晨的薄雾细细的洒在我的头发和衣服上,我却更加好奇起这个陌生却又熟悉,巧合却又不巧合的学长。 穿过被雨露浸染过的公园,我踱步定在一张招聘启事跟前,仰头45度。我发誓二十四年来绝对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招牌名,往生工作室。 一个金融咨询的,却活脱脱取了个神棍名,不知情者还以为是个做法事的。 在被房东赶出门,卷铺盖走人和凭借当年“交情”,谋个一官半职之间,我纠结片刻,淡然走进去。原来逼迫你的不是死亡,恰恰相反是活着。 生活悄悄地教你放下不值钱的脸面,让你学会努力抓住一切来生存。 工作室不大但贵在清朗,不会显得太拥挤。在进行一个非正式的面试后,我被告知明日就可以上班。新开的公司本来就缺人,想必是不面试都可以通过的。 我拿着印有周往生的名片,走出门外,内心不禁暗暗窃喜他今天不在。 意外总是发生在拐角处。当周往生指着我的脸阿巴阿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双眼却瞪的老大的时候。 我下意识的按紧装有名片的那个口袋,看了他一眼,便以枪出弹壳的速度瞬间溜走。 收到“抱歉,布小姐你明天可以不用来了。”这条信息,我正和方诺雨抱着枕头看韩国欧巴。早前,我就猜到这个可能性。 干脆的换上自认性感的吊带与超短裤,蹬着十厘米的窄跟高跟鞋,递给方诺雨一个“安啦”的眼神。 十分钟后,我坐在周往生的办公桌上,十足的小太妹气味,“怎么样吧,你开个新公司了不起啊,正缺人手的时候,你把一个高才生往外推?”一边明理一边威逼,这就是我的手段了,好不容易抓着的工作休想让我放弃。 “高才?哼,哪来的自信,一个低能生。”看着周往生不屑的眼光,我内心又一万匹***奔过,表面却还是保持着微笑靠近,贴在他的耳旁,“被女人强上的滋味不错吧。”温柔的声音另我自己都鸡皮疙瘩一身。 我发誓我要是知道周往生这么经不起激,我绝对换一种方案。 我被周往生一把推到墙边,背上的疼痛还没有缓冲过来,嘴就被强压上,碾压再碾压,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挪不动半分,混乱下竟用头将他撞翻在地,趁着周往生没反应过来的劲,我一下子骑在他身上,拳头胡乱招呼着。 扭打翻滚的暴风雨过后,我脸上挂彩的走出去,来时风风火火,走时火火风风。 “通知布塞尔明天来上班。” 看周往生这个人长得怪干净的,脑袋怎么那么杂乱呢?好好说话不录用,非要打一架才要我,难不成需要我代兼职保镖?我躺在阳台的摇椅,太阳暖的我脑筋很是错乱那......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对周往生心怀感激的,毕竟不必再在求职的道路上苦苦滞留。既然加入了这个新生的创业团队,不管是不是手持股份,利益多少,我想我定会全力以赴,到底还抓着年轻的尾巴,创造人生价值的热情呐,不减半分。 和方诺雨过起了紧张有序的上班族生活,终于各自上了人生的轨道。 这座城市带给我们的有每年早于南方的初雪,有投身工作的激情,还有……相互关怀的友谊......几条街几道巷的距离,若有心避开,也未必不可。 生活里没有再出现顾傅,却一直围绕着另一个男人转。 “布塞尔,给我一杯咖啡,要45度热,三分甜。”“布塞尔,帮我打印一份文件,一分钟后送到我办公室。”.............我想,这大概是报应吧。 “老板,我知道我们公司穷,请不起秘书,可您看是不是要给我这个经融顾问加点薪?毕竟我干着两个人的活。”我嘴角微漾,恭敬地放下咖啡,像足了咖啡厅的服务生,只可惜是拿不到小费的服务生。 也不等他开口,我就离开办公室,知道他不会也没有能力加薪,可就是气不过那副理所当然的嘴脸,偏要图个口舌之快。 不知是拿到几份单还是我尽心“服侍”他的缘故,周往生对我的敌意终于消散的殆尽了,而我这个小小的职员也因能拿到全勤奖而欢喜得将过往一笔勾销。 其实私下里,这个男人还是不错的,公司渐渐风生水起,我们经常搞个聚餐,讹他。 他也不是太在意,而是勾肩搭背地几个人一起吹酒瓶,说脏话。 不是温和如风,不是淡定沉着,做事总是毛毛躁躁,说话同是咋咋呼呼。 却总是给人一种可以触摸得到的温暖感觉。 我默默走在一群人的最后,微微笑,路灯下他们跌跌撞撞地背影,像极了心智未熟的小孩。 有些事没有惊心动魄,不是感人万分,却像各式各样的纪念日,让你牢牢记于心,直到盖棺的那一刻,方才忘却。 很多年后,我仍能记起沈阳那个下大雪的夜晚,周往生开车送唯一的女职员也就是我回家,纷纷扬扬的雪将那辆多年的路虎车堵在了半路。 当他要将身上的大衣罩在我头上的时候,我是强烈拒绝的:“我可不想还要多花钱给你买感冒药。” “你这女人忒不知好歹,啰逼啰嗦些什么?给你就拿着。”周往生不耐烦的把衣服往我头上扔。 可我偏偏不吃大男子主义这一套,最终他能接受的妥协是他穿着大衣,我躲在大衣里。 藏进他的怀里,灼热的体温红了我的脸。早知道会如此尴尬,死也不该嘴欠提这个建议的,我暗暗懊恼。 不过贴着他的心脏,竟是一种说不出的安心。雪仍在无休止的下,谁都没有再说些什么,彼此静默不敢再叨扰这自然的神圣,于天地间俩人的身影彼此重合。 鞋子踩在雪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到家门口时,周往生的大衣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你在这等我一下,千万别走开。”说着,我蹬蹬蹬地爬上四楼,轻轻地推开门,方诺雨这小妮子早已蜷缩在被窝里熟睡。 我匆匆拿了雨衣和热水壶,临走前又掏空了装暖宝宝的盒子。 下去时周往生正哈手跺地,鼻子冻得通红。我心中不禁一丝愧疚划过,急忙在他的膝盖,胸膛,手肘贴上暖宝宝,又逼着他穿上雨衣,才放心让他走。 “那个,你早点回去吧......那个啥,别冻着了”说完,又是咔嚓咔嚓的踩雪声,听着这声音,这结结巴巴的话语,我心中竟是被一股莫名的暖流充斥着,嘴角不自觉的扬起,掉头离开。 悄悄地把被方诺雨蹬掉的被子拾起来,我回房打开邮箱将今天的股势又细细的研究一遍并把自己的一些看法发给了公司的李师傅,想向他讨教一点经验。 凌晨三点才将将睡下的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来自周往生。 “我觉得我们挺合适的。”不自然的感觉自己能感觉到他发这条信息时,一定是带着懊恼却又不懊悔的表情。这,大概算是表白?我想小半生过去还能有个人给我表白而这个人也恰恰是我所喜欢多日的,我应该感到激动应该去摇醒方诺雨向她炫耀得瑟一番。 可现实是我什么也没做,掖了掖被子,为自己留一盏床头灯便睡下了。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周往生的?也许是他提出要送我回家的那一刻,也许是他在聚餐时帮我挡酒的那个夜晚,也许是他的哥们被他欺负了要我收了他时,他沉默的看着我,眼中带着些许期翼,又或许是相遇在酒吧的第一眼........... .有太多我搞不明白的事情,其实也不必非要知道个究竟,喜欢这东西不分时间地点的,说占据就霸占了你的心,让你还不知道战场方位就弃械投降,并且是心甘情愿的俯首于它。 第十七章也就是些小情小爱 一夜间所有灰色的枝丫都披上了银装,裹上了素衣,偶尔几只不怕冷的麻雀飞上枝稍用脚划拉两下,惹得积雪跳下枝头,或是飘到正踩着高跟靴的窈窕女郎的秀发上,或是飘到正在堆雪人的小女孩的背上。 总之,这雪总是能让心情好的人心情更好,让心情不好的人眉头更加紧蹙。 我微笑着拍掉肩头的落雪,这个我走过几千遍的公园就好像远方的父亲,在忙碌的工作中抬头看我笑了笑,我便朝他报以微笑。 泡了杯咖啡放在周往生的办公桌上,从两年前摆出小太妹的架势死皮赖脸的讨要工作到如今穿着正经的白领,从打翻茶水和老板撕架到泡好咖啡帮老板续杯。 生命奇妙的在时间里绕上一绕,人也跟着奇妙的在生命里走了一遭,回头去比较,也只能咧起嘴来笑一笑。 公司已步入正轨,工作也不像刚开始那样忙碌,于是一天中我看到了好几次这一幕:周往生来来回回去了几趟茶水间,一脸憋闷样。 李师傅大概四十几岁的样子,有两个女儿,家庭应该很和睦,我们经常看到他妻子带着孩子到公司来接他下班,还有人开玩笑让他生三儿。 他人也挺和善的,我在公司里算和他最近的了,昨晚给他发的邮件,他今天中午就利用午休时间教了我许多与股市有关的知识,还传授了一些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毕竟理论储备的再充分也没有实践获得的经验来的有效。 下班被周往生堵住一点也不感到奇怪,“那个啥......你,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看着他断断续续说话的样子,我发现原来我已经这么懂这个人了那,这个人一遇到这种场面说话就开始断断续续,还会不停地抬头看天花板。 “没有啊,怎么啦,你想说什么?”我是一本正经的想逗一逗这个27岁了还那么容易脸红的男人,想问一问他面对客户的那一份从容淡定去哪了。 “额,没什么,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路上积雪还没化完,我坐公交回去更安全,你路上小心点。”看着他失落的样子,我抿着笑离开了。 在临睡前,我回复了昨晚的那条消息“同感。”并且截图保存了这段对话。 我同感,同感你的话,同感你的一切包括你这个人。我感到很幸运,因为我收到了世界上最纯真的情话,没有大段定状补的修饰,也不是几千行的酸诗,一句“我觉得我们挺合适。”就足矣让我缴械投降。 为你,心甘情愿。 此刻的周往生在床上猛地翻滚了几下后,就差和手机来个亲密接吻了。 原来恋爱可以平淡谈起;可这个年龄遇上爱的人恋爱,便什么脸红心跳、不停傻笑的,十几岁干过的事都是要重新来过一遍。 “同感是什么意思?” “回个话,答应不答应。”............ 然而那边的人已经熟睡,这边的人还在兴奋。道边的路灯照在颓败的树枝上,那灰白上便镀了一抹金黄,映射着来往的车辆。 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我基本是被簇拥着到位置上的,新来的小秘书更是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布姐,给我们说说你和老板的经历呗。” “塞尔,你终于收了那老光棍呐”“布塞尔,恭喜你啊,做老板娘啦。”夹带着各种方言的男女混音不停地朝我耳朵里钻,不禁是哭笑不得。 早上才看到周往生的信息,这个男人也是忒腹黑,用这种方式,还用得着向我确认一下?简直是摸透了我的脾性,我怎么总感觉自己掉陷阱了? 而现在的罪魁祸首却手插口袋,站在人群之外,一脸得瑟之意。 一八三的高个,棱角分明,皮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朝阳的光芒都被他尽数遮挡。我想那晚为何毫无印象?这个男人呐,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免我悲伤,许我长乐。 不过我想命运安排我们此时相遇,定有它的意义。它大概是要我历经爱情和亲情的荆棘,要我千疮百孔,然后委派一个人降临在我的世界里,他拥有完好无缺的灵魂,热血澎湃的脉搏。 第十八章我跟着你微笑 下班后,我们开始了个中快乐个中体验的约会。抱着一桶爆米花坐在角落先看起了电影,可不一会总有人捣乱,先是把我的手拿起来捏圆搓扁,又开始扯扯我的衣角,更甚至,一只手悄悄地伸进了我的衬衣里。 “别闹,看电影呢。”我轻叱一声,把那只贼手给抽开来放在我的手心,进入电影的高潮部分,那只手终于不再乱动了,僵硬地接受着上方滴落下来的眼泪。 “别告诉我你是因为这个剧情而哭的哈。”周往生摸了摸口袋,尴尬的说了一句。 我撅了撅嘴:“不可以嘛,谁规定过25岁的女生不能为了剧情哭泣啦,我妈还天天抱着纸巾盒看韩剧呢。” “我以为像你我这种人已经忙碌得血冷心硬了。”周往生柔下目光用另一只手摸了摸我的头。 “不是啊,我感觉你的心是软的血液是暖甜的。”我轻轻地依靠在他的怀里,听着属于他的心跳声,“再理性的人也有感性的时候,只是他们的泪点不同。 眼泪不总是想要被同情被怜爱的祈求,它也可以成为发泄感动开心的象征。” “你是吸血鬼吗?还能知道我的血是甜的?”周往生嬉笑着又揉了揉我的头发,“还是个爱讲大道理的吸血鬼。” 我笑了笑,彼此都没有再说话。 没有太多恋爱经验的我,希望给你我的全部,把我不带伪装最真实的一面都展现给你。 我可以是什么都带头的女汉子,但我的温柔软弱、怯懦眼泪一定都在你这里; 我可以沉着应对风雨暴雪,但我的冲动、孩子气一定都在你这里; 我可以云淡风轻地宽容外界的冒犯,但我的不满、怨气一定都在你这里。 好也罢坏也罢,我统统都给你。 只求你好好保管,千万别再把我给弄丢了。 深夜的空气变得异常冷冽,它狠心得势必要冻死远处的常春树,要结束街头颤抖的流浪狗的残命。从电影院出来,即使穿上了厚重的大衣,也不能立刻适应这相差几十度的温差,我使劲的搓着手。 突然一双大掌把我的手捞进他的灰色棉衣里,我借着他的胸膛又使劲搓了两下。 “小心走火。”听着上方戏谑的声音,我笑呵呵的回了句“放心,我这又不是在擦枪。”说完便快步钻进了车里。 “晚安,我上去了,路上慢点儿。” “既然说了晚安,我得要个晚安吻才能安心的回去。” 看着这像个在要糖的孩子一样的男人,我无奈的笑了笑。踮起脚尖,慢慢地靠上去,腰却被一个猛的力攒住。“你使诈......”话还没说完,便被铺天盖地的吻给吞没了。 他的舌头肆意的交缠在我口中,渐渐的,我闭上了双眼,任他一路攻略城池,越缠越紧............ “我要对你一直好下去。”耳边呢喃,和风细雨不抵你情话一句。 “难道我对你很坏吗?你对我好不是应该的吗?” “你......很煞风景。”看着周往生羞恼的表情,我笑嘻嘻地将他推进车里。“我天生带煞气,你最好离我远点,赶快回家。” 万物皆着我之色,你一开心,万物便跟着微笑。 “塞尔,你谈恋爱啦。”方诺雨一脸羞红的看着我时,我便知道这妮子看到了全过程。 “是啊,呵呵,我勾搭上了老板。”我顺手拿起她为我泡的牛奶。 “好巧......我也......也勾搭上了老板。”噗......我口中的牛奶一下子全喷在了地板上。 “你......是说严......严总?” “是的。”方诺雨低着头,一副小媳妇样。“你太厉害了,平时看你默不作声的,原来是个高人呐。”我一脸艳羡的拍了拍她的肩,“快跟姐们说说你是用什么手段把他搞定的?” “我......没有......用手段,是......他......追的我......”从这断断续续的语句中,我若有所思。 第十九章你个傻女子 骄阳似火的早晨,可怜的新人方诺雨拎着大袋小袋的奶茶,面包,赶着时间就一脚踩进了专用电梯。那温度顿时降到零下,当她后知后觉的看到严总时竟已经被吓得哭鼻子了。 “方诺雨,十分钟后到我办公室来一下。”电梯停在了22楼,方诺雨却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一样,“我不能被开除,小尔知道了会伤心的,我不能被开除。” “严总,请给我两分钟的时间解释。”她说这句话时手心冒的全是汗,平时只要偷偷看一眼就会很满足。而现在,这个人的眼睛里只映着她一个,反倒让她紧张得无所适从。 这个人的唇微启:“我要你做我女朋友,如果合适的话,可以考虑结婚。”她的头一阵天旋地转,勉强稳住自己,她开口,却像被人攒住了喉,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请在下班之前回复我。” 就这样,她浑浑噩噩的推开了门,“怎么样,老板对你说什么了?”“你被开除了吗?”“这还用问?我们严总一向严格,方诺雨的这个错够她死个百回了。” 一路的聒噪声她都不再听到,她的脑海里只剩下一句话:“做我女朋友。”没有疑问,没有征求,这是通知,或者可以说,是个命令。 午休前,方诺雨就告诉了张秘书,她给出了答案:“请您转告老板,我愿意。”她想这应该是她这一生做的最果断的一次决定。哪怕连她自己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哪怕她知道他心中,没有爱。 可没有什么比她爱他更重要,那么多的人爱他,她也是其中一个,可他在那么多中只选择了她。她不优秀,却自认运气够好。 “那意思就是说,他和你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我双目大睁,试图以此来表达我的震惊与不满。看到方诺雨默默地点头,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恋爱的前提是爱好不好,他都不爱你,你还要将青春送给他,怎么那么傻。” “可是我......喜欢他。”千言万语抵不过一句“我喜欢”。 如果每个人都要迎一次她的劫数,那么方诺雨的劫数就是爱上了一个与她不在同一阶级的男人。 偏偏她的社会阶级在他之下,人格阶级也在他之下,注定了要受他限制,任他摆布。度过这个劫,便可幸福一生;度不过,头破血流,遍体鳞伤,终究度不过。 “千万别伤害自己。”尽管知道一旦爱上了便无论伤害不伤害,却还是忍不住要提醒她。我的可爱姑娘,在跌跌撞撞中悄悄成长。 第二十章好好先生 九月,南行的火车一路划过鳞次栉比的房屋,拆迁后的砖瓦石砺;顺着涓涓的细流,沿着滔滔的大河。 经过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颠簸之行,我和周往生正行在去往南方的路上。 至于为何我们会出来旅游,那就不得不提提几个月前的一件“大事”。 在我以为方诺雨会过上早起有人接,晚上有人送,全天吃喝有人管的未来少夫人生活时,她,方诺雨,丢下我!丢下了我!跑去和她的严大总裁同居了,就这样,抛弃了我这个糟糠之友。 然而,更令人气愤的是当我把这么令人委屈的情况反映给周往生,换来的不是同情,不是同仇敌忾,而是兴奋,是喜形于色!“尔尔,你看这房价长得这么快,你一个人租这个房子多不上算呐。” “对啊。”我表示理解的点点头 “我那还有一个空房间,你要不要考虑搬过去?”看着这大灰狼诱哄小红帽的样子,我一本正经道:“你难道不是应该给我涨工资吗?现在公司前景那么好。” “你怎么知道前景好?唉,你个小小的顾问只会看表面。” “对,我就是依据你这多出来的双下巴来判断的。” 旁边的人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棱角尖翘,一点多余都没有,“你胡说,喂......喂,喂......你等等我......”前方的人暗自窃笑着,大步向前。 一旁的湖泊草地清澈碧晨,水波映照着蓝天白云,反射出太阳金银般灿烂的光辉。 几天后,当我看到租主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尔啊,刚刚来了个大帅哥把你的行李都收走啦,还一次性结清了你上上个月欠下的租费呐,你好福气啊。”不禁想,这双眼睛是不是被煤灰抹住了呀,大帅哥?面对这我住了两年的现下却顿时空旷了的屋子,又是一阵天旋地转。 周往生的公寓不算高档却也是依山傍水,当然,当我看到他家比我以前卧室还要大的卫生间,我就知道了资本家是有多么的邪恶,一边使劲你的血,一边哭着生意难做不肯涨工资。 不用我渲染,已经有半边屋都是属于我的气息。 熟悉的床单,熟悉的榻榻米,所有的布置都没有变,只是以前我的床是贴着墙角放置,现在被立在正中间。竟让我生出还在那个有着橘黄色灯光的小屋里的错觉。 不禁朝身后那个一脸微笑,等待褒奖又略有不安的男人微微一笑;你让我都产生出就此不工不作,只身依赖于你的欲望了,又还怎么忍心责你一分,怪你一毫,怨你一厘? 第二十一章沉沦 一直以为去旅游会是恋爱的调和剂,不同于距离产生的美丽,这是共同欣赏万千华景,一起跋山涉水,走遍青砖柏油后的最甜美的记忆。 而有山有水有蔚蓝天空有净土一方,一切小细节都成了甜蜜旅人的背景。 带薪度假!!!我想这大概就是我走在熟悉的乡间小路却如此兴奋的根本原因了。当然,我做免费导游又是另一回事。带着地道的北方汉子旅行在南方的途中,我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火车上看到的景虽然囿于一窗,却也真真实实的让人感受着南北的差异,北九与南九最大的差别就是树了。由调零到郁葱。 我们中途的休息地定在苏州。一座青砖黛瓦,古色古香的城市。然而住宿这方面出了点小插曲。“请问两位定几间房。” “一间”。 “两间”。 我和周往生大眼瞪小眼,最后在周往生一再确认我俩的情侣关系之下,我很没有骨气的战败投降。当俩人躺在同一张床上时,我一遍遍的告诉自己,别怕,你俩已经上过床,上一次还是你大获全胜!可上一次是醉酒,不能算数啊,某种意义上这才是你的初夜啊!我手心不断地冒着虚汗。 “尔尔。”我能感觉黑暗中有一双手悄悄的爬过我的肩,一路翻山越岭,中途惊风动草,终于攀上顶峰,却已是气喘嘘嘘,双峰也跟着连绵起伏。 “尔尔。”一声比一声急切,什么话也没有,我只听得见自己的名字回荡在寂静的黑夜中,一下一下地撞击着我的心,呼吸也变得浓重。 看着身上的人着迷的亲吻着身下每一寸肌肤,却又在急切的寻找着什么,像个心急找寻自己挚爱宝贝的小孩。终于,排除万难,冲破屏障,一声低呼。 惶然中,我看到他眼底的幽暗似有火光,一下子照亮了周边,两具身子赤肉相抵。随着急切的律动,我的眼中早已染上深厚的欲望,双手攀附。 沉沦,大抵如此。 美好的情调总要有一个但是,这个但是就是,当我舒服的气喘着双眼空洞的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气还没有顺匀时,身旁的那位又欺身而上。 一句“不要”刚开口就被尽数吞没。就这样,每当我一口气还没喘匀就又被拉入深海,猛烈地海水搅动,不禁让我有种要溺水而亡的预感。 又活过来的结果是,对方吃饱喝足,爬山涉水,观风赏景,而我顶着这副散架了又被重组的骨架,连拿单反的力气都没有。原来不仅距离产生差距,比较也是会出鸿沟的。 略过这段插曲,驻足定心,这的风景果然名不虚传。丛菊争艳,绿水怪柏的园林;水清到无鱼的苏博;吃货必去的观前街。 “快了快了,就差一点点。”我左右观察,趁着没人,让周往生偷摘了一个拙政园的石榴,事后我心安理得的独吞了那个红得滴血的大石榴,气得他买了一大袋石榴回酒店。 平江路的油氽团、哑巴生煎,那是吃货的专属大街。我右手拿着烤肉串,左手牵着周往生,便想我所追求的东西大概就是如此了。 万水千山,有你,怎么都过得去;天下美食,没你,如何都是无味之蜡。十八岁过后,我再也没有如此般解脱的欢笑过,竟隐隐感觉这就是我人生幸福的顶峰了。 回去的路上,硬是拗不过周往生,买了一堆营养品一路拐去我家,南方的一个小镇。 我知道,在传统的父母眼里,带回家见过面的男女朋友都是马上要结婚的。可是我并不打算把这个不成文的乡村习俗告诉他。 我只是想带着这个人走进我过去小半生的回忆里,而天知道,这个人对我来说是有多重要。尽管,他本人,也许,还不知道。 老爹看见我回来,着实被吓了一跳。夕阳已落,天色也变得灰蓝。因为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大巴,我和周往生,两人身上都是灰尘噗噗的。 老爹什么都没说就准备了两盆热水,让我们先擦擦脸,自己又赶着去厨房下了两碗热乎乎的面。还是与从前一样的味道,一样的调料,面的最上层还覆盖着些许葱花。一别已久,热气竟熏红了双眼。 离乡的人对家乡的一切都有这一种久违的亲切感。其实一年前我就看到了那离婚证,家里就那么大,哪能满得住我;不过离了也好,不看两不厌,老爹有我,我有老爹就足够了。 我想如果老爹再有意中人的话,我一定不会反对的,随心走那才是自由,就是八十岁也可以再婚,哪管农村保守世俗的眼光。我不会也不想成为老爹的羁绊,我会是他永远的支持者。 拉回思绪,饭桌的另一端已经交谈好一会儿了,我居然大意到忘了介绍,这不,两人都已经攀谈起来。“伯父最近身体怎么样?听小尔说,您经常头晕,我给您买了点补品,您要常记得喝点。” “你说你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下次可千万别再带了。”老爹一脸诚恳的拒绝,这像什么话,我都还不认识你,哪能收你东西?“你是尔尔的男朋友吧,你们俩谈了多久啦?”问正事才是要紧。 “我和小尔是同一个大学的,但是不同届,我比她大一届……”周往生礼貌地回复着。 “老爹,我们今天好累啊,您让我俩先休息会儿嘛。”脉动回来的我拉着老爹的胳膊撒娇着替往生解围。 突然想到那棵大枣树,便激动的拉着周往生的手朝门外奔去。留着老爹在门内扯嗓子喊“不是说累吗?怎么还往外跑?” “要不要感谢我帮你解围?” “什么解围?我和伯父挺聊得来的啊。” “那你再回去,我一个人出去溜会儿。” “不用了,我正好也要消消食。”………… 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正大步走向天边的灰蓝。“走错了,我们要在这边转弯。”我好笑的看着前面背着两只手,两眼望天,假装一本正经在被告知走错路又只能乖乖掉头的男人。 这个男人啊,有着一张青春飞扬的脸,身貌也几近高大潇洒。几年前我从未想过要找一个如此的男人结伴,我的飞扬青春献给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温柔体贴型,现在接受着另一种灿烂。 我想,对待从前,我不后悔;对待现在,我不遗憾。 第二十二章橘红色的半边天 兜兜转转,转转兜兜。绕过一条小河,穿过一片树林,我的枣树呢?我的曾经刻有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枣树呢?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小半截树墩立在昏暗的天地之间,从错综复杂的年轮可以看出这棵枣树的树龄应当是很长的了。 “你在找什么?”周往生的声音回荡在树林的尽头,一群本已栖息的鸟儿又四散开来。 “我在找什么?我在找许久不见的朋友。”回去的途中,我一路郁郁寡欢的牵着周往生的手,静静地讲述着我年少时平凡又细小的故事,从一个大英雄讲起………… 虽然我和周往生已经同居,虽然我感觉老爹是知道的,但还是让周往生在老爹房间打了地铺。 本来来之前我就说过我家没有客房,现在这种境况我也只能缩在房里和相隔大洋的丁瑶视频聊天来打发时间。 “小尔,是个很缺母爱的孩子,性格自然有些缺陷,这点还请你多担待点儿;既然她选择了你,带你来见我,那么你大可放心她对你的忠实度;但你自是也不能辜负这么个可怜的孩子,不然我拼了这条老命也是要闹你一闹的。”老人用最朴实的话语表达着内心的情感,句句流露着父爱。 “伯父您放心,我很爱您女儿;她陪伴我共同创业,我绝不会抛弃她。”男人用最真诚的誓言,希望获得老人的信任。 这深夜的谈话,是每个父母对自己孩子未来的询问,是中国式的心与心的交流。 “瞧我干儿子这灵活劲,以后肯定是个闹腾主儿,你有的受咯。”我看着手机另一端的女人怀中抱着还在学走路的小孩,小家伙正流着口水,一边咬自己的小手指,一边在妈妈怀里爬上爬下,一下都不肯停歇。 “去去去,我儿子好着呢。”女人一如既往的翻着白眼。 “什么时候回来看看,那棵枣树没了。”我感叹着。 片刻的沉默后,我们相视一笑。是啊,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都发生了改变,更何况这日常中的点点滴滴,动物会老死,草木会干枯,谁也不会因此整日悲秋伤月,停止生活。 “哥。”一个穿着龙猫拖鞋的小男孩从我的屏幕中跑过,钻进了旁边的卧室,大约七八岁的光景。 “咦,这个孩子是谁?”我满心疑问地看着丁瑶,期待她为我答疑解惑。丁瑶刚张嘴准备解释,房里就走出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家居服都是一身我叫不出名字的名牌,从内而外地衬托着他的气质,“来,小尚,叫姐姐。” 依旧满面微笑的校草牵着小男孩的手给我打招呼“布塞尔,最近过得可还好。” 不是问句,我知道这只是待人处世的一个问候语,便点点头,等待着他接下来的话。“这是丁瑶爸妈从青海带回来的养子,叫李尚,我们把他带来美国玩几天。”如果有鸡蛋,我相信我的嘴巴绝对能一口气把它吞下去。 还没待我仔细问个究竟,丁瑶就把怀中的孩子塞在校草手里,嚷嚷着要去做午饭了,这个没良心的,才聊几句就敢撂我电话;我也只能带着挠心的好奇入睡了,谁让美国那边还是在白天呐。 再回到沈阳,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从老爹那回来,包里多了一些我最爱吃的腌制小菜,恍然中感觉那个生我养我了几十年的家已经和我陌生了,我在外地,家中人还在家中。 无形中,这里变得越来越温暖,我在下意识里已经把它当做家,心中的一角仿佛正在慢慢柔软,塌陷。 离开几天,公司的一些重要的事都被耽搁着了,我还是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周往生却要加班忙活一阵儿了。 为了体现我通情达理,温柔贤惠的一面,这几天,我下班都会顺拐去周边的菜市场买些新鲜的蔬菜,做些平常饭菜;至于鱼肉之类的,我就不打算尝试了,买点现成的就好,一是因为太过血腥,二是这工程量实在是太过复杂。 夜晚道路还算通畅,我望着窗外一辆辆急驰而过的汽车,盏盏尾灯似流星划过。脑中突的冒出一个问题来: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愿意洗手作羹汤?原本懒惰也好,强于事业也罢。 细细念想,当你真正交出心之后,便是将这可以洗手,能够做羹汤的地方当作心里的家了。而你,是作为主人的形式存在的。 自打旅游回来的这几天,我隐隐感觉哪里不对劲,可怎么也说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照理说公司正上市,是应该忙点,可本来周往生是能吃两碗饭的人,现在只能吃一碗,甚至只吃半碗,这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了,我不得不替自己的厨艺感到伤神呀。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终于在某个深夜,男人明显心不在焉的时候,我试探的问出了心里藏久了的疑问。“是啊,我在想什么时候带你回家见我爸妈。”这个回答是显而易见的敷衍,既然不便说,我也只能不便再问,跟着敷衍“你爹妈家就在沈阳,要去还不是随时的事儿。” “你倒是一点都不知羞”周往生一脸嫌弃地捏着我的鼻子。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我用力甩了甩头,摆脱掉那只烦人的大手。 笑话,谁规定南方姑娘都得是羞羞怯怯的,这东北不也有娘炮嘛。 虽然夏天还在过下去,天却已经凉了。每次从公司回来都要套上大衣,厚的那种。周往生今晚又有个应酬,本来说要带我一起去,以前也是我陪伴左右的,但现在毕竟他有了个秘书,我不去,也乐得自在。 晚风一下越过街头的电线吹向高高的苍穹,满头变成橘红,画面被染得极为狰狞。我顺手买了些脐橙,准备回去试试前几天买的榨汁机,这细小的念头,让我不禁加快脚步,赶紧去买了菜,回家去做实验! 于是再见到陈佩佩时,我愣的个措手不及。这个阴魂不散的女人,我怎么就老是能看见她呢?难道她一直跟踪我?我又不是什么财主大亨,还有,这视力明明还在下降啊!还在自我怀疑纳闷时,一道明晃晃的身影几乎同是闪着了我的双眼。橱窗内,他缓缓地走向陈佩佩。 这个男人还是依旧的高大、挺拔,黄昏透过花式玻璃,竟照射出一股深沉,一种厚重的气质。 这时,我才堪堪发现,原来,这人可以如此的夺目。“钱已经打到你指定的卡上。”我手中的橙子一下四散地滚落开来。 哦,他说:“钱,给你了。”对着另一个女人,我恰巧知道这个女人从事什么样的行业,是什么样的人品。我想告诉他:“你不要靠近她,她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女人。”有一丝害怕的情绪从心尖上慢慢爬升,缠绕起整个心房,最终将心包裹得严实。 突然回忆起我还得回家做饭,榨果汁呢!往生应酬肯定是吃不饱的,对,我要回家。 “已经拿了钱就要信守诺言,请你马上离开这里,我不管你是尔尔的同学还是什么,以后都不要出现在我更不要出现在尔尔面前。”男人以往温柔却又透着孩子气的眼神尽数消失,换上的是严厉,如深海般冰冷的眸光。 尽管对面坐着的是面容精致,身材姣好,一笑生百媚,出声酥人骨的女人。 “怎么,你不打算告诉她,李丁瑶与顾傅生有一子叫李尚这件事?你可要知道,初恋对于每一个女人都是最美好的存在,更何况顾傅还接手了公司,当然,凭你也是有能力照顾好小尔一生的。”鲜艳的红唇张张合合之间,眼角尽是玩味的意思。 “与你无关的事最好不要再提,我会再给你找一个金主,这次能不能长久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至于我说与不说这与你无关。还有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不要总拿这个到处要钱,毕竟产生的局面不是你能控制的,造成的后果也不是你能承担的。” 愤怒与警告的情绪随着男人的背影一同离开。 “那就谢谢周总啦。”女人起身朝背影挥了挥手,欢笑着自语,“怎能与我无关?当年就从李丁瑶那收了一笔钱,如今又如此轻易地收到这么多好处,我可得好好报答你们呢!不是都瞧不起我么?那走着瞧好了,我要把你们搅成烂泥,这才能对得起我拿到的报酬。”眼光中的怨恨与贪婪熏红了陈佩佩涂着厚厚一层睫毛膏的眼。 人各不同,对待世事的态度也各有所异。在单纯地追逐金钱、地位、美酒、华服的同时又产生了对世事的怨念。这或许是许许多多的悲剧发生的潜因。 人心,有各自的向往、崇尚;却同时有着自己都理不清无法控制的杂乱。 第二十三章抵死缠绵 “赶紧洗手吃饭,饭后给你尝尝我刚榨的橙汁,我尝了一嘴,可甜了,比外面买的好喝。”我欢笑着接过周往生的外套,那感觉就像不谙世事的孩子,又像个久盼夫归的小女人。莫名地心也跟着柔和起来。 “嗯,最近工作有点忙,等着周末有空我们去看电影吧。” 我娇斥着拿掉他摸在我头发上的手,许久后才说了一句无头无尾的话:“我发现你变了。”看着周往生明显颤抖了一下的身子,我无比认真的说道,“我感觉你变得比以往温柔成熟,更加有魅力了!” 猛地一个爆栗,我嗷了一嗓子心疼的揉着微微泛红的额头无奈道:“好了,又变回楞青小子了。” “吃饭!成天脑袋里都不知道想些什么,要是能有一半的心思用在金融分析、股市跌涨上,我都不知道可以少加多少班了。”看着碗里多出来的一块排骨,没有了嬉笑的神情,我的心不自禁的瑟缩了一下,然后为之一颤。 那么多的应酬、会议,你不是应该忙的脚不沾地吗?怎么还会有时间见人,给人打钱?为什么要瞒着我呢? 怀疑的种子一旦播下,便会就地生根发芽,不需要阳光水分,任谁都捍动不得。 属于我的小房间早已被废置,其实心知肚明这本就是表面做做样子。那张主卧的大床或许并不适合我,可这么久,我也曾睡得心安过。 今夜好像格外暧昧,火光四射间,两人极尽缠绕,似拼死相搏。 我知道这不是许久不见的思念,这其中是有情感需要发泄。唇唇相抵时,双方都用尽力气的磨压,直到红润变成苍白,直到呼吸变得稀薄。 当周往生进入时,我双手双脚都禁锢在他身上,急切地喘息,死要将双方都融入骨血,才能稍稍罢休。 一场激烈的身拼肉搏,一股无言的怨念,流光溢彩之间,双双坠入深渊。 “在想什么?”因情事而沙哑着的声音从我身旁传来,周往生侧支着身子宠溺的看着我。 我缓缓地摸了摸他的喉结,那原本明亮、干脆的音色如今也变得像磁铁一样吸人。 我爱的人,我的爱人,如果可以,真希望你亲口对我说这一切改变都是,因为我。那么,你几天前的心不在焉是因为这个吗?是在担心,害怕被我知道吗? 我想当时我不该问的呀,你想说肯定会告诉我一切的,你肯定会大声责怪我胡思乱想的。 可是你什么都没说,你忘了,忘了我是个敏感多疑,没有安全感的缺陷小P孩。那么,什么时候忽略的呢? “想你,要爱我,一直。”我亲昵的回了句不成句的话便蹭进他的怀抱,再也不愿动弹一下。这柔情,此刻是伪装成天堂的地狱,我心甘情愿的踏进,并且没想过要走出来。 夜已深,灰暗的月光冷冷的透过窗户,透过帘幔,照射到卧室每一个角落,包括那床,那床上的人。 熟睡的男人嘴角擎着魇足的微笑,一直没有放下。 我眼中的睡意褪去,就着月光冷静地瞧着身侧的人,温柔的抚摸着他的眉眼、嘴角,一遍一遍。似有不适,一旁的人皱了皱眉头,翻身挡住了月色,再次安睡。 一丝苦涩从我的心里蔓延到眼角。 周往生,你知道吗?我好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想依旧没心没肺地枕着你的臂弯和你嬉笑打闹。可我越不想多想,身心就好像受人蛊惑,越要想。 这份固执,我清楚地明白我不应该要;可我也明白,我控制不了。你是我逃避荒谬途中寻到的一方净土,我在沈阳找到了你。 我不要,不要再逃跑,在四处颠沛流离;我想安定,在你给的净土上安定。我绝不能让这唯一的宁静再次变成荒谬。 就算我没有千军万马、孤身一人,这面前是天堑鸿沟、悬崖峭壁,我也要试一试。 似有巨大危机就在眼前,不是天灾人祸,却在这个平淡无奇、咀嚼无味的日子里。 “十万,不管什么原因,离开他。”到底还是坐不住了,做这种事情还是装作高冷一点好,我言简意赅,心中默默。 “老同学可是几年没见了啊,出来刚叙叙怎么就说这莫名其妙的话,可让人着实听不懂呢!”陈佩佩微笑着扯着皮。 总是会有这么一种人,可以直接了当解决的事情非要山路十八转,来回兜圈,好像是多内有乾坤,高深莫测。 “有钱不拿不是你的风格。”简单明了,的确是和他在一起太久了吗?连原本特有的事故饶舌都不会了,又或是,再也懒得拐弯抹角。 正是阳光下午,镀金街道,情侣手拉手闲逛,找一家电影院躲在无人处肆无忌惮地互相抚摸;也有三五好友闺蜜手捧奶茶遇到一群正值风华的少年,恨不得眼睛都随之而去,一路推推搡搡,娇笑打趣,不知红了谁的脸。 “小尔啊,你可是误会我和周总了哦,他是替你着想,硬是不让我告诉你那个混蛋顾傅和你好闺蜜李丁瑶居然有孩子了。”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我面前的戏子正掩着嘴故作懊恼,“啊呀,答应往生不说的......小尔?你没事吧,我知道你肯定很难过,可是这么多年我为这事睡不好吃不好的,总觉得对不起你,我觉得你有权力知道......” 喋喋不休,一张一合之间尽是毒死人的药,封喉的剑。天气依旧晴好,温暖的阳,眯眼的猫,谁成想当下却是白云苍狗,变化无常。 “我知道你要跟时新,赶潮流,需要看许多泡沫剧,但这看多了就容易得臆想症,恰巧我有个朋友是医生,要不要我介绍他给你看看?”反讽正讽,许久不用,该用时还是可以信手捏来。 说什么风言风语,我只当你是疯言疯语。 “这可不是我胡说的,当年都是我的错,你要原谅我,当时我家破产住的地方都没有,李丁瑶开口就给我三万,三万啊,呵呵,放在以前我看都不看,可我也是被世事所逼啊,那时她让我骗你说我和顾傅有孩子,我真的是逼不得已啊,哪成想她自己怀了孕。”吴侬软语,娇娇弱弱,话里三分真三分假。 似要保证可信度,还道出那孩子名叫李尚。李尚,李尚,一声声,刺痛着我的耳膜,桌上的杯子骤然倾倒,水花四溅,是糟糕烂透的人生。 店里的加湿器水润着干燥的四周,配合着淡淡的熏香,店员默默过来收走玻璃碎片,所有,一切还是如常,没有人知晓此时此刻打翻杯子的人心境如何,又是经历了怎样的变故。 一下回神,像小儿的脸说变就变,“不要再欺诈圈钱了,李尚是丁瑶爸妈的养子。”对,就是这样,丁瑶怎么可能欺骗我,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她还有自己的幸福,她大胆不惧世事追求自由,却又单纯善良重情重义。 她就是我心中另一个自己的追求,我懂得另一个我,不是圣母却也不是小人。 “我怎么会骗你你呢?你仔细想想毕业后也就是你见过我之后,你都在干什么?你可有再看到过她,我可是听说她消失一年呢!你信不信打听一下不就知道了嘛,有人在她外婆家那里看到过大肚子的。”像乡下妇人闲来在墙角八卦李家长张家短,陈佩佩语气里听着是满满的真诚,可要是抬头就会发现她满眼的讥笑,笑对面的人,笑喜剧的人生。 再也坚硬不起来了,我布满荆棘的外衣没能抵抗住三言两语,刺越发的硬,心也跟着越发的脆弱。 对面的大商场做着买酒送洗衣粉的活动,主持人把酒吹得天花乱坠,没有人搭腔,独自一人也能说的眉开眼笑,笑这虚假的言语能为他带来丰厚的薪金。二楼的广告牌又从手机变换到家具。 街头一家卖CD的店正播放着上个年代的旧曲,播放器里激扬着李克勤的红日: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 就算颠沛流离却也改变不了总是颠沛流离的事实。 第二十四章我们都走得太远了 时空像旋转木马。“布塞尔,你想男人了”“你想男人了”调戏的声音清脆悦耳,从遥远的枫叶林传来,一声一声......时隔近十年,依旧脆生生,银铃般。 我做了个梦,梦里又回到了那个漫天繁星的夜晚,这一次,我没有遇见那个手夹画板晚归的青涩少年。只有我和丁瑶手拉着手愉快的奔跑过一棵棵大杨树,嬉笑着欢语着。一如不知烦恼为何物的林间精灵。 “尔尔,尔尔”从声音可以听出说话的主人很急切,急切的呼唤着,这个声音很熟悉,熟悉得好像就生在我的耳朵里。 迷惑地挣扎开眼睛,“往生?”我望着四周雪白的墙壁,空气中还满是消毒水的味道,皱了皱眉头,脑海中只剩下一片茫然。 “别怕,你只是下午晕倒在餐厅了,现在没事了,一切都没事了,会好的,会好的。”周往生握着我的手一遍遍地亲吻着,嘴中是宽慰,眼中却是溢满的担心与心疼。 记忆猛然间纷至沓来,头脑又是一阵晕眩,我一把推开握着我的手的周往生。这个男人,知道我的一切,知道我如何被人抛弃,如何被人背叛,甚至在我前面知道我自以为是的最好的朋友其实是害我背井离乡,夜夜噩梦的罪魁祸首。 他不是来看我笑话的,他是来可怜我的,他眼中复杂的神光是悲悯,对弱小者的悲悯。 “让我一个人待会儿,我想静一静。”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虚弱成这样了?还有,居然会晕倒在餐厅,真是笑柄加上笑柄。 “对不起。”大高个儿顿时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默默地离开了这个对他来说略显得逼就的房间。 一念生,一念死,生生死死原本就只是在于一念之间。 我想丁瑶是什么时候爱上顾傅的呢?又想,你个大傻蛋,那个笑如清泉、举止温和、面目如玉的男子,像不小心掉入凡间的仙人,纯净得勾走了两个人的心。 花一般的季节,演绎的却是枯叶一般的故事。 乱糟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荒唐,反认他乡是故乡。 乱想乱想,好一场灿烂青春芳华大梦,睡一觉,睡一觉,明早醒来定又是个艳阳大好天。 我和丁瑶的联系从来都是视频,从未用过电话,这是第一次,或者,也是最后一次。怪我执着,不死心,大条脑筋。 就像很多妻子明知道丈夫出轨,却偏偏固执地要亲口问他,问他是不是不在恋往年情,问他是不是早已初心不在又或是从没有过心,问到最后,就是替自己寻个心死的理由罢了,罢了,这条路走死,别再有幻想,别再有奢望,别再走这条路。 没心没肺的声音在耳畔再次响起:“发什么疯给我打电话,我这边还是夜里呢!” 第一次抹了艳丽的口红,一袭红色包臀裙,勾勒出凹凸别致的身材,勾勒起几多周围人的眼和心。我自顾自地从吧台寻了酒去熟悉的包间,吧台小哥与我早已熟识,因为公司经常到这里来喝酒庆祝,便只和我打了招呼招待其他客人去了。 关门,隔绝一切嘈杂。 “上次匆匆忙忙挂断,我还疑惑你家什么时候收养了个孩子?我怎么不知道。”我抬起双脚架在茶几上,整个人侧卧在黑色真皮的沙发里,红与黑的视觉冲击,是一种嗜血的兴奋。 “两老人要儿子,哪有什么理由?你管那么多干嘛。”一如既往的口吻。我笑,轻轻笑,笑她说话如演唱,笑她和我虚与委蛇。 押一口酒,将口红映在杯口,像只带血的眼,狰狞着看我,看世界。 “李丁瑶,你给的封口费太少没能封住陈佩佩的嘴,人心是无限贪婪的,钱总有用完的一天,秘密也总会有一天被晒在阳光下。我知道那个孩子本不该姓李而是姓顾,我知道你肯定因为我才没能和他在一起,你瞒着我是对的,我知道你不想让我伤心,你是为了我好才去搞我的男人的,我都知道,我懂。可你又何必让陈佩佩演一出戏,你是怕我会不计前嫌与他和好?恭喜你了,你这招又对又狠,如果不是因为陈佩佩假怀孕,我真的会原谅他的。”啪的一声,那头的手机瞬间滑落在地。 沈阳带给我的除了大雪,庇护,还有的就是直肠了,再也不愿拐弯抹角,就是要一口气说出来,不愿再顾虑重重。 许久后,再捡起,电话还没挂。 我等她,给她时间细细的想,如何再给我编一张网,如果可以选择,我喜欢橙色的,鲜艳亮丽,像青春重走一回。 “不是,银耳,不是的,李尚,真的不是,不是这样的......”哭泣声抽抽噎噎的从大洋彼岸传来,其中没有悔恨,有的是委屈,像娃娃一般的受了委屈,她是长不大的大人,是真正的公主。 孩子可能被吵醒了,哇哇地大哭起来,一时间,大人、孩子,哭,哭得像大火烧身,像世事大变。 黑夜与白昼交替,北太平洋暖流随季节向北向南,却暖不了心,捂不干泪。 原本,我也应该和她一样悲怆、流泪、难过,可是这一刻,我不能哭,不会哭,如果我忍不住流眼泪,那就会变成哭诉,这是在贴心的人面前,耳边干的事情。而这个人,此时此刻此地,我还没有放开,内心还在怨着她,她伤害我,亦不再是我贴在心里的人。 “那天,我去酒吧,看见陈佩佩娇笑的搂着他......我不是故意的,他喝醉了,我送他......去酒店,我真的没想那样的,银耳,你要相信我......”话语被抽咽切割得支离破碎,断断续续,有讲不完的委屈,唱不尽的悲歌,“对不起......我推开了陈佩佩,却没能推开他,可是请你相信我,信信我,那个孩子真不是,他不是......”高贵昂扬的公主竟做出这求人之姿。 你有多痛,我就多痛你十倍;你有多委屈,我就多委屈你百倍;你有多累,我就多累你千倍。 千千万万倍的疼痛,是你埋葬的定时炸弹。 你以为埋在荒郊野岭,深水阴沟,埋在不毛之地,就不会有人看到,不会有人踩到,可是你没有埋好,母弹落地后便再生子弹,四散开来,一直滚落到繁华之处,在你欢笑之间,幸福之时,猛然爆炸,没有死,却把所有人炸成了重伤。 那头电话先挂了断,可能再说不下去,可能没话再说。哦,我忘了,她还有疼她宠她不愿意看她掉一滴泪的校草。而我,我推开了同样纵容我的男人,我不要,不要这瞒人精。 一场对话,两个人的性格翻了个,你成了我,我成了你。 你的爸爸抢走了我的妈妈,时隔多年,我才知道与此同时,你也抢走了我的初恋。 这是遗传么?亲爱的人,你可曾听说过,初恋是最美好最纯洁的,每一点一滴都值得恋恋不舍。那本应该像花朵一样等待开放,你却为了一个人伤害了两个爱你的人,在你心中,校草不会是你的初恋他却陪着你走过悬崖峭壁,你可曾爱过,可曾有过爱? 你曾说,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过时间。 那么,我要大声告诉你,告诉你们,告诉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我的痛我的恨不会被岁月带走半分,不会随时间锐减半点,结了疤也总会再变黑之前褪掉,鲜血不会停止流淌。 我受尽折磨,被给的,我一点一点吞掉,不选择宽容也不选择仇恨。 我记着,因为我们已经走远了,太远了,不可能再相遇。 第二十五章我还有愿意给我买百八十件衣服的人 当我半醉半醒,昏昏欲睡的时候,手机铃声再次突兀的响起,拿起,喂了一声。 哦,原来是糯米包的粽子,甜而柔软。 “布塞尔,你在哪儿?我去找你。”方诺雨问。 我的脑袋卡顿一点一秒,好像意识到,还有一个,我还有一个,不是孤单的。 “1702。”报了牌号就人事不醒了。今晚的酒真的很烈,入喉是辛辣的疼,疼得涕泗横流。 “塞尔,你怎么喝这么多酒啊!不要命了么?”包厢的门被推开,入眼的是个小包子脸,嫩白皮肤,来人穿一身鹅黄帆布长裙,出落的是一如既往的干净明挑。 就是有这么些人会被岁月遗漏,三年、五年,从她们的身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我一把抱住方诺雨,嚎啕大哭:“疼”沙哑的嗓子只能吐出这一个音节。 方诺雨轻轻拍着我的背,顺带拍出了我所有的委屈和软弱。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自己内里就是个胆小软弱感性重情的懦弱鬼,可这么多年,我并没有外表坚强满身树刺嘴尖不饶人。 原本我也只是想假装自由欢乐,做个无忧无虑喋喋不休的小女子,因为这些我缺啊,我太渴望了,所以才会拼命的假装。 只是到头来,我才发现练就金刚之身是有多么的重要,冰冷无情本是再合适我不过。太迟了,都已经被伤得瘫痪不振,疮痍满目,都已经什么都没了,这时也不能再重新站起来了,太疼了,跪下了站不起来。 我趴在她的怀里,拼了命的哭,撕心裂肺,像个死了爹娘不能自理的小孩,从此再不会有好玩的玩具,不会有美味的蛋糕。 我迷迷糊糊地睡去,又迷迷糊糊地听见耳边有人在说话。“塞尔她喝多了,今晚就在我那儿睡吧。” “嗯,麻烦你了。” “这句话应该我来说的,虽然我不是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么多天我一直都不在她身边,她肯定痛苦急了也没人哭诉,谢谢你今天打电话给我。”方诺雨久久没有听到对方回音,便挂了电话。 那头周往生收了手机在口袋,倚在窗前,静静地看着窗外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点起一根烟,云雾缭绕间,遮挡了愁心人的脸,朦胧了落寞的眼。 方诺雨扶着我结了帐,向早在酒吧外等候的轿车走去,这时一阵冷风从街道尽头袭来,吹得我眼角含着泪迅速下滑,再也兜不住,胃中一阵翻滚,推开她,我扶着一旁的梧桐树哇哇地呕吐下来,伴随着一阵阵酸臭,酒也醒了大半。 再看旁边一脸担心的人儿,我朝着她会心一笑,连着眼泪,连着哭花了的脸,“诺雨,谢谢,我们走吧。” “嗯,好,好,我们走,你上车,外面凉。”方诺雨半天才反映过来,连忙应着上了车。 车里的气氛是一阵静默,我没有去理会她欲言又止的眼神,真的累得不想再说话,便头抵着车窗看车外人来人往,两只眼睛都是无神的空洞。 车一路奔驰,开离繁华的街道,开向专属富人的别墅区,空气都渐渐的变了味。 方诺雨所在的别墅和电视里看到的豪门大院有过之而无不及。 几近富贵,便有几近艰难。 我坐在沙发上喝方诺雨为我调的蜂蜜柚子水,看厨房大罐的蜂蜜,大袋的柚子粉,那个男人怕是经常醉酒吧,不是所有的富人都命好的只打打高尔夫,喝喝茶。 “洗澡水给你放好了,去泡个澡吧,我在里面放了点薄荷水,给你醒醒酒,我这还有一瓶放你包里,你带回去用。”方诺雨说着就将一个大瓶塞在我的包里,那个已经容纳了许多杂物的小包顿时就变得又鼓又涨了。 还是如此的体贴,每个人的性格像是天定了的,又像是性格转为了习惯,五年十年一辈子都不会变。 我将自己整个埋在浴缸里,薄荷草的气味一下下的刺激着我,即使不能呼吸也不容我昏睡,不容我退缩。 真实自是有万钧重力,而真实,不可避免的就是会有疮也有孔。 既然如我所知,这就是真实,好也罢,歹也罢,就容不得我不去面对,可如何才能剖开血肉去藏一颗石子? 我猛地将头伸出水面,大口大口贪婪地呼吸着。这已经发生了的,纵使过去七年,却仍旧如昨天,历历在目。 这世间啊,总是快乐与痛苦并行,有贴心的温暖,也必将会有刺骨的寒冷。 “能和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吗?我虽然不能替你分担,但你讲出来,或许可以分散一些疼痛。”方诺雨贴着浴室的推拉门,轻轻的说。 “你的声音真好听,像糯米一样黏黏的,却是可以酥了人心。”我仰着头自顾自的说着,记忆跟着拉远了,“还记得我在出租屋时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这是那个故事的续写又或是番外?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后来啊,那个女娃娃的闺中密友跑到闺外推开那个‘别的女人’与那个自带光芒的少年生出了个小娃娃…………瞒了我七年。” 卸妆水在卸妆的同时也卸掉了我所有的装备,原来,静静地讲出自己的故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艰难。 又想一想,今年夏天看到那棵断裂的枣树,或许那时就兆示着这段友情快要折损。只可惜,当时我是个不知情者,如今,我是个避情者。 至今,我对情感只勇敢过一次,可那是莽撞的勇敢,撞到了南墙,撞得脑袋开了花,便就知道了畏惧,知道了后退。 从此,不再能坚强,不再知道如何站立。 “尔儿,你还有我呢。”方诺雨半蹲下来,声音又温柔了一个调,却好像夹杂着许许多多的栖遑。 我推开门,她缓缓起身,整个人像是去了乔木可攀的丝萝,憔悴、柔弱,脸色在灯光下愈显得苍白。 “怎么了?你哪里不舒服吗?”我扶着她到沙发上,拉着她的手,担心地问,“手怎么这么冰冷?刚在外面冻着了?” “呜呜呜,他们怎么能那样对你,你那样爱笑的人,我还从没见你哭过,我好难过。”方诺雨一下子扑进了我怀里,哭的不能自已。 恍惚间,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出租屋,那里有快要烧开的水壶,有温在锅里的热粥,有欢声笑语喜怒哀乐,有人间最完善的情谊;此时头顶钻石闪亮的大吊灯仿佛也变得柔和低暗。 “你难过什么呢?这还哭上了,我不过在你怀里撒撒酒疯,你倒好把鼻涕眼泪全往我身上甩,真是一点儿亏都不肯吃。”我顺了顺她的头发,如瀑布一般,柔顺清澈。 记忆中,我也曾有过如此的发,只是流水易逝,韶光年华,现如今也只能匹配着干练不羁的飘飘短发。 “快起来,都快奔三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心性,真不知道严总到底看重你哪一点?你再不起来,我可是要他赔我一身新衣裳了啊。” “还说呢!他不准我去上班,自己却经常不回来,害得我现在无聊得天天在家写经济论文卖,明天就带你去逛商场,给你买这么百八十件新衣服。”方诺雨埋怨着,活脱脱的怨妇样儿。 受爱情滋养着的小女子即使面上气鼓鼓,似怒斥,心里的红润却出卖了她,涌上双颊。 这个为了爱情,万丈深渊、苦海悬崖都敢往下跳的傻女子,我阻不了、挡不住,如今看到她快乐不减,我也就安心了。 唉,25岁的人,操着一颗老妈子的心。 第二十六章各有各的不幸福 再看到卧室大床上孤零零的一只流氓兔,我不禁嗤笑:“方诺雨,你今年多大了,还抱着它睡觉。” 这边方诺雨理都不理我,顺势掀开被子的一角,像只听话的兔子窝在我怀里,又来了,这是要打开喋喋不休的话匣子的前奏呐。 关了床头灯,路边的街灯柔和的照进来,我的整颗心也跟着柔软下来,摊成一汪血水。 “你怪他吗?” “怪,我怪她瞒的太好,我怪她一直欺骗我。” “那你会原谅他吗?” “应该不会了吧,我是个心比针孔小的女人,还有点慢反应,时间越久,那记忆、那伤痛反而更加清晰,再让我同她握手言欢,实在做不到了,再说真的没有原不原谅的必要。”我笑笑,人的心境最易改变。 “他那也是不想你难过才瞒着你的,我感觉他才是真正爱你的人,他今天还打电话让我来安慰你呢!” “爱我?”我掰开怀里的人,“你在说谁?” “周往生啊,你以为呢?”怀里的人眨着无辜的大眼睛。 “哈哈哈......”一阵惊破天地鬼神的狂笑,引得整栋别墅都晃了一晃,”感情我们俩不在同一个频道,居然还能说的如此真情忘我。” 方诺雨看着我,一脸的莫名其妙,“什么嘛,那你以为我说谁?” 一阵静默...... “李丁瑶,我曾经的好闺蜜,大英雄。”我安静下来,缓缓开口,眼神虚无的望着前方,一直望到记忆深处那张在阳光下飞扬的笑脸。 方诺雨重新抱紧了我。 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就算时间让那份情谊清淡,我会给你怀抱。 就在我头脑昏昏,快要睡着时,细如蚊声的话语从耳边传来,“尔,我要结婚了,他说在来年春天,樱花开满整个别墅区的时候就明媒正娶我过门。” 双眼猛地睁开,我无法想象从那位剑眉星眸,拥有不老容颜,身姿挺拔气宇轩昂浑身上下还散发着禁欲气息的冷面总裁的嘴里能说出如此矫情娇作的话来。 那场景得有多大的杀伤力啊。 惊愕过后,我问:“怎么这么快?你们在一起一年还不到呢!这是闪婚啊。” “他……快过四十了,年纪不等人。” 听着方诺雨的话语,心中似有千千结,解不开,理还乱。 “那……我也不说什么了,祝你幸福,他不爱你就努力让他爱你,既然选择了你,你就一定有让他满意的优点。千万别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我的诺雨是最棒的,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我就揍到他只认识你为止,你记住,在沈阳,我就是你的娘家。” 豪情万丈,似江湖儿女,一腔重情热血,愿为朋友插敌人两刀。 牛皮吹破天,最幼稚的话语,此刻却是最真诚的诺言。 “好啦,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不过,你也一样要幸福哦,晚安。”方诺雨撒娇的蹭了蹭我的手臂,闭上双眼,很快呼吸变得均匀。 “晚安,小粽子,我不需要你为我担心难过的,你知道吗?伤口是用来遮掩的,我会用最厚的遮瑕膏,会尽快好起来。”我望着旁边柔和的身影,心中悄悄的回复。 前方本就没有路,硬闯几次,跌几个跟头,流几次血,坏几双鞋,路也就出来了。 现实生活开始变成一堆腐烂的稻草,壳中再没有一颗谷粒,被秋霜打了一夜,潮湿厚重,隐隐透着一股子腐尸的气味。 在以往短暂灿烂的生活中,很多人说初恋是最美好最纯洁的,永远都不会忘记,好像哪里都值得恋恋不舍,可既然已经分开,其中必有原因,性格不合、一方背叛另一方、时间更迭......那么多现实,还有什么好值得回头留恋怀念的。 记忆中的那个人已经身影模糊,再过个几年大概连姓名都要记不起来了吧,是该放开了,你前面还有崭新的未来,何必再无言泪千行?我默默劝诫安慰着自我疗伤,企图掩盖一切压制魔鬼。 可自打生命出现了罅隙之后,人就开始变得敏感,身体每一根神经都是紧绷着的,只需一点星火就会被炸得粉身碎骨,成为一抹齑粉,随秋风连落叶而扬起,飘向未知。 不,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明明知道还要往深渊走?为什么都要我原谅?我又为什么不肯原谅?原谅自己还是原谅谁? 我的左脑与右脑激烈的战斗着,伴随着这种错乱纠缠,我去见了校草。 这个男子说话,待人接物仍然是一如既往的温和,像二月里的春风,可给人感觉始终冰冷,又像春寒料峭里的一把剪刀。 “好久不见,这次我和瑶瑶都回国了,她本来是要来见你的,但我想着有些事还是旁人来叙述会比较清楚,她性格比较冲动,我便自作主张来找你了,希望你不要介意。”明明礼貌亲切的无懈可击却又使我顿感疏离得冰冷。 “不会,有什么要说的你就说吧。”我直直的望向对面人的眼睛,开始想,这个人是不是永远只会微笑,再没有其余情感? “其实只是来向你解释两件事,第一,当年‘假怀孕’事件是陈佩佩自作主张做出来的,后来丁瑶直到后也有发信息告诉你,就是你夏天来我们家那一次,应该还记得吧,至于她为何要那么做,陈佩佩这个人想必你比我懂,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第二,丁瑶确实和顾傅发生了关系并有了孩子,但她并有让他知道而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去青海养胎,可能母体太过憔悴,孩子最后没保住,你尚未成人母怕可能难以体会其中情感,后来她母亲便领养了李尚,所以李尚确实不是丁瑶与顾傅之子。”说着,他起身向我鞠了个躬,“在这里,我替瑶瑶郑重的向你道歉,对不起,希望能获得你的原谅。”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对面的人都要起身离开时,我才缓缓开口,“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恼怒过?难道你不是其中的受害者吗?何苦来向我低头弯腰,我又是何德何能谈起原不原谅,我和她本就是渐行渐远的一双人,原谅与否还有什么意义呢?”像是醒悟了什么,我顿了顿,继续说,“你,当真其实不爱她,只是为了继承她家的公司?你,果真不是个会有爱的人,我当初怎么就那么天真相信你的‘真诚’眼神。” 从疑问到确定,我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口无遮拦地直接说出了心中所想,换来的却依旧是微微一笑。 “布塞尔,你要知道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因为爱情而结婚,你们就是一直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幻想中,才会彼此伤害走到如今地步,我需要权利和金钱,她需要婚姻和家庭,我们结婚,各取所需。如你所说,我本就无爱,对婚姻自然无从谈起背不背叛,这点,她比你看得透彻。”他略微皱了下眉头,继续说,“瑶瑶爱着那个顾傅,你看不出来,她也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你逃到这里,她却要日日夜夜受着这伤痛,期间可都是我在左右陪伴。” 我偏过头,这人的眼神太过威慑,眸中有对权欲的无尽贪婪。 我的心里无由地爬过丝丝同情与害怕,密密麻麻,整个身子都开始跟着紧缩。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丁瑶竟活过如此冰冷,原来爱也是可以表演出来的。 双手捂脸,心乱如麻。 “抱歉,我刚才说多了,今天来这里的话我已带到,希望你不要再左右钻牛角尖,太过执着,毕竟没有几个人会纠缠着和自己过不去。”微笑着来,微笑着离开;谦谦君子,冰冷蛇心。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抬头仰望这万里晴空,一时愣了神,竟久久未能移步,好像时间的齿轮真的会被一个小小的棒球卡住,从此不再运转。 我抬手,像要感受着深秋阳光的温暖,还没来得及,却已经被风吹走了;就连暖阳都不是触手能及的。 第二十七章一颗玻璃心 再回到家,就像在外飘零已久的魂魄回到了归属地。我走进厨房,从后面轻轻地搂着正在给黄瓜切片的男人,泪水顺着脸颊渗透进深领羊绒衫里,去往风停歇的地方。 “再不松手,锅里的鸡翅就要焦了。” 我顿了一下,立刻收回了手,用袖子擦了擦眼角未干的泪。 把我当作你的杯,让我为了你,而且为了你的人而盛满水。 晚上,我缩在周往生的怀里,就这样什么都不想想什么都不想做,有一个结实的胸膛,一颗温热的心,好像真的可以安静下来,耳边的嘈杂越来越远。 不想和祥林嫂一般处处道说求同情,却还是忍不住出声要怪怨,“以后不管什么事都不准再瞒我了,这次下不为例。”我向一侧投去幽怨的眼神。 不成想却遭到嗔怪 “你个大傻蛋,我瞒着你是为了你好,这都看不出。你想,我们伟大的毛主席都说过,这天下事了如为了,何妨以不了了之。你呀,非要弄个精细才肯罢休,何苦。”像父亲责备娇惯已久的女儿,又像是循循善诱的老师。 “可,一连串那么多事,”我不瞒,正想要再说,却被他打断。 “这不是有我呢嘛。”一副天塌下来都没事的表情。 我默默念着这句话“这不是有我呢?”,一时趴在他怀里不再言语,心中却是百转千回,像蜜糖,像猪油,反正是被蒙了心,可我甘愿做那只偷食的老鼠,钻进他摆放的瓶。 没有梦,一夜睡到天大亮,整个人的心情舒爽的像在炎炎烈日游过了一片冰海。 “我的觉主,您终于醒啦。起来喝杯牛奶吧,再过会儿就能吃午饭了。”周往生半调侃着语气,送来一杯牛奶。 看来今天又要矿工了,还好有老板陪着一起,不然早不知被扣多少回薪水,辞退多少次了。我这样想着,拉开窗帘,一时被鲜艳的阳光刺得微眯上了眼,嘴角却上扬了四十五度。呵,真是个大好晴天。 这充实着的生命,浑身每一个毛孔似都在张扬,张扬得像枯叶又逢了春,恋爱出了花朵。 “这日头这么好,不如我们去市中心的动物园看会儿猴子,喂会儿香蕉吧。”我随口叼了片土司,向正在忙着做午饭的周往生提议道。 “上次说好一起去看电影的呢?去动物园多没有情调。”周往生一边切菜一边皱眉。 “你还敢提,说工作忙等有空去看电影,我看分明就是忽悠我的幌子,再说......”我走到他身后,猛地一跳,钩住他的脖子,整个人像赖蛤蟆一样系在他背上,威胁道,“这里,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当然是听您的,我的女皇陛下。”周往生拉开我的手,妥协道。 匆匆吃完饭,我便急着要走,“小周咂,摆驾动物园。” “喳。”一声尖细的答音,学得有模有样。 这男人嘛,在男人面前是男人,在女人面前难不成也可变作了太监? 两点钟左右的日头正烈,丝毫不输于仲夏。 本女皇却是极难伺候的,要吃香草味的冰淇淋,要喝清凉爽口的薄荷茶。因着是第一次观猴赏马,可能会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表现出有点儿异于常人的兴奋。 于是乎。 “哇塞,这猴儿剥香蕉比你还灵活。”看完右边树上忙着剥香蕉的猴子,我又拉着周往生钻进左边正在观看的人群“小熊猫窝在妈妈怀里好可爱啊,哎,哎,你瞧它吃竹子的样子是不是和你吃饭时的样子很像?萌得很呢!”自动忽略一旁人的满脸黑线,我拉着他向前走,来到另一处宽敞地,打铁网里关着的是一头大象。“哇,这蓝象比还珠格格里赛雅公主骑的象还要大。” 旁边的人叹了一口气,终于没有拿他来做比较了。 就这样,我拉着周往生跑了大半天,本来晚上还打算去清一次商场,满足一下女人天生的购物欲,但身后的人死活赖着不肯再走。 “女皇若再如此持宠成娇,小的可不干了。”看着蹲在地上不顾脸面耍赖的的人,我考虑片刻,“算了,上次方诺雨说要给我买这么百八十件衣服的,下次找她去逛。”内地里,我还是很害怕这个小奴的,这可是免费的,要是他不干了,那么这王国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虽有小小的劳累,却玩得很尽兴,好像成了个小孩,所有的不快乐都能抛在脑后,又回到了那已逝的少年时代...... 毕竟这个世界太过浩瀚,而我的眼力不及万分之一。如此每到一处,每看一景,视野也能跟着开阔,胸怀也渐渐宽敞。 “布塞尔啊布塞尔,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也有如此小儿女情怀,还以为自己是十八年华成天幻想的少女呐,我认识的那个成熟老练的人去哪啦!”在我无数遍描述白天所见的小动物动作有多萌有多可爱,还顺带猜测它们的内心世界之后,终于有人受不了了,指着我大叫。 我腾地站到沙发上,先去除对方的身高优势,再拿出多年中高音应战,“老娘曾经也是个貌美如花的黄花大闺女,还不是被你这头野猪给拱了,才变得如此世故沧桑。” “我看你也就像如花了,再说,你在我之前不是还谈过一个呢。”周往生一下噤了声。 本是增添娱乐情趣的调侃却一不小心踩到了地雷,刚藏起的往事又被轰炸出来。 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想瞬间结了冰,我没再说话,起身进了卧室,猛地关了房门。 明明昨晚还能摆开来讲,还能好好的,为何现在再想起又变得不能接受?过往的人和事如今又成了雷区,谁都不能触碰。 终于,我还是没能跨过这个坎。 “尔尔,你先开开门,你听我说,我不是故意的。”门外的人焦急地拍打着门,按着把手。 我无力的蹲在门后,头仰倚靠在门上,一下下的承受着敲击,红着眼,泪流满面。 我以为我可以好好的,可以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好好生活,可这生活还是被我给搞砸了,就此变得一塌糊涂,还连累着他。 这一夜再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门外不时有金属盖打开摩擦的声音,我知道那是他常带在身边的银色打火机,一声、两声、三声,我整整数了三十下,又或是更多,他是抽了一整条烟吗? 一门之隔,我却依旧能闻到浓烈的香烟味,呛得我涕泗横流。我迷迷糊糊缩在墙角睡过去,却是一个噩梦惊醒又接着另一个。 吞吐之间,烟圈一串接着一串,上升、消失,然后再上升、再消失,客厅那盏永明的荧光灯也不再亮了,周身漆黑一片,唯有嘴边一点猩红,忽明忽暗。很快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就堆满了香烟的尸体,一包中华、一包苏烟,不够,连平日从不会抽一根用来招待那些贵客的九五至尊也拿出来,抽,抽到口干舌燥,抽到咽喉冒烟,把全身的疼痛都抽掉。 拿去,拿去,通通都拿去,再不要一点伤;麻木,麻木,四肢都麻木掉,在不要说一句话。 翌日,我看见的就是满是余烟缭绕的客厅和一双不知是因喝酒还是抽烟而腥红了的眼,只这一眼,我就知道我再一次伤害了这个人,太过离谱,红肿的眼再次微热。 我一把搂过去,跪在沙发上,使劲的摇头,眼泪灌满衣襟,有多少悔恨,有多少无奈。 本不想如此,却偏要如此,脱了口的话,伸出去的手,做过的事,一样都收不回,再来一次,还是如此这般不受控制。 自此,谁都不再提,往事如烟散,散在格林童话里的第十三间宫殿里,一把黄金锁,从此成禁地,再无人进。 时间就这样静默着走到下一个春天,风乍起,别墅区的樱花随之漫天飞舞。扫地大妈一畚斗一畚斗地清扫着倒掉落在地上的花瓣,你眼中的浪漫或许在别人眼中是麻烦是哀叹。 都说夏长冬短,而这几十个日日夜夜,我只觉得漫长,觉得苦寒难受,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什么感想。 第二十八章好一场盛世婚礼 白色的婚纱,黑色的西装。 新娘手中捧着红色的鲜花,新浪颈中系着红色的领带。 三月的沈阳,有百花盛开,有新人欢笑。我想这个冷面冷艳的大总裁选在这个日子举行婚礼,也算富贵得不俗,怕是他做过最不符合自己的事情了。毕竟这鲜花绿草,是很有可能会被他冻死的。 白色小礼服勒出了纤细杨柳腰,生平第一次做伴娘,我看不出这包臀裙与旗袍有何区别,同样的收腹,同样的要屏息行走。 不过,这腮红和粉底倒是个好东西,可以遮盖我经历一整个冬天的蜡黄肤色,可以给我一个强行愉悦的资本,一副没心没肺的嘴脸。 “我好紧张,怎么办?待会儿我走台阶要是被着婚纱绊倒该怎么办?哎呀,我的腿一直在抖!”方诺雨皱着眉头,指着腿,示意我看。 我看到的是一个满面桃花,待嫁女郎。 原本就富含满满胶原蛋白的脸蛋,被胭脂衬得更加白里透红、细嫩光滑,剪水双瞳似一池春水,碧绿透彻,好像无论多少世事成灰都落不进去。 我眼前一亮,好一只不谙世事,懵懂无知却足以勾得男人七魂少了六魄的小狐狸。 现在,我终于明白严大总裁为什么在万众之中独独选择她了。 情,这东西谁能说的准?旁人都说这是形式婚姻,可或许就连当事人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动了这感情。 “你怕什么呀?待会儿让他扶着你点儿不就行了嘛,再说他无父无母的,你连给公婆奉茶都省了,日后除了他谁还能欺负得了你啊。再说,你们也同居了大半年,都算得上‘老夫老妻’了,还有什么好羞涩紧张的。”我边分析边调笑道。 “你说什么呢!我们虽然同居,但并没有同过床……最多就接吻……摸……摸”羞红色绕过方诺雨巴掌大的脸一路攀爬到耳后根。 “我的天!同居没碰你?总裁文里可都是见面先扑倒吃掉的啊,难道我看了假小说?”一个晴天霹雳,把我的情感观炸的破碎琉璃。 “让你少看点那些乱七八糟的,你不听,现实和戏剧能一样嘛!” “谁借你的胆子,都开始凶气我来啦!” “让你不帮我忙,尽在这里瞎说。”方诺雨急红了脸,恨得直跺脚,一下倒是忘记了刚才的紧张担忧。 “好啦好啦,待会儿我扶着您到大厅,再誓死一路帮您挡酒,您可还满意?”我又接着连哄带骗,“今天新娘可不能生气哦,不然会变成老巫婆,连新郎都认不出你来。” 唉,遇到喜事,大人变成了小孩,小孩都缩进了娘胎,二十几年的大脑瞬间被挖走了一半。 “你又胡说,看我不打你。”方诺雨做出假装要打我的姿势,我配合着四下躲闪。 咔嚓,照像师忍不住按下快门,拍下的是一张七彩环绕的相片。 相片开了花,绽放的极尽欢笑,又似泉水叮咚,小溪哗啦。越来越远,漂浮间,变成了快要幻灭的气泡,缓缓上升,最终在阳光下渐渐消失。 诺雨,从此,你是别人的新娘,一定要幸福啊。 喜庆中,柔软的音乐缓缓流淌在神圣的大殿,配着小提琴和钢琴的伴奏,神父要他们庄严的宣读誓言,我和周往生站在旁边,相视一笑,起了褶皱的心湖。 我看到了花童送上闪亮的钻戒也看到了新娘眼中含有闪亮的泪花。座下的人都跟着鼓掌,跟着欢笑。 哭,笑,都是因为欢乐喜悦。哭的人知道,而笑的人并不知道,这欢乐是用多少情感换来的。 然而这祝福里却是有真有假,有羡慕更多的也有冷漠。 唯有角落里的一个人倚着靠座,一动不动,中央水晶大吊灯照不过去,不注意,还以为是员工特地摆放着哪个小有名气的男模,增添橱窗的格调。 一杯酒端在手中,我走到他身边,报以礼貌式微笑,“你好,我是新娘的朋友,布塞尔。” “你好,我是莫少言,是新郎的……”莫少言停顿了一下,说,“我是新郎生意上的合作人。” 似是欲言又止,又或是没反应过来该如何回应。 我笑笑,朝他微微点头,喝掉杯中的红酒。 寥寥数语,却感觉这个人浑身上下充斥着忧伤,有一股很浓的消极气息。让人不想靠近,却又忍不住好奇想要探究。 夜已浓,婚礼也已接近尾声,街边远处的灯火却还组织着一个浪漫的世界。 回家后,我抱住周往生,对他说:“现在,我真的只有你了,我再也不犯浑了,以后只对你好,你可千万千万不能丢下我不管。” 说着,说着,眼泪就止不住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有微热的指腹轻轻摩擦着我的脸,眼泪都被他的手给吸了去,“我不管你还能管谁去啊,公司里一个个都不服我管教,我也只能管管你这个爱流鼻涕的丑八怪了。” “我看那个貌美如花的小秘书倒是挺服你的。”我吸了吸鼻涕,小声嘟哝一句。 怅然若失的心啊,终于慢慢又被放平稳了。 “往生,我们结婚吧。”突然想要有个真正的家,未来或许有三五儿女,或许会很忙碌,却是都向往的那份充实。 “不是因为看到别人家结婚,眼红了吧。” “对,我是眼红,怎么,你还不想结?” “我们的婚礼要是露天的,比那总裁的还大,给你长个脸,怎么样?不要那什么破神父,誓言不是挂在嘴边说出来的,誓言是要做出来的。” 誓言应声倒,倒一室旖旎春光不散。 第二十九章一直都只是个口头契约 这一边乌云翻雨,另一边却是晴天炸雷。 当爱情变成非主流,曾经的主流是否只能靠边站? 他提新娘退去婚纱,脱掉高跟鞋,轻轻地揉着她酸累了一天的脚踝,再抱了她去浴室,整个过程极尽温柔。不知情的人该要遐想,这男人是多么的疼爱他的妻而且那样体贴,做妻子的真是三生有幸啊! 这三生有没有幸,这是不是温情的人,外人不好评判。温情而无欲,他们相敬如宾,少了笑语宴宴,少了耳鬓厮磨。 不知又是谁中了谁的蛊? “闫谟”方诺雨有些胆怯的望着他,双手双脚都在他怀里,却不知该往何处摆放,这糯糯的声音,楚楚可怜的眼神终于敲开了男人的欲望之门。 他讲她双手反剪在床头,唇覆上,四周混浊一片,听,心里有响声,快了,快了,别哭。终于,寻寻觅觅,惊涛骇浪拂过,冲天而起,澎湃着穿过阻挠,直直撞向她飘摇如叶的一颗心。 再也承受不住,却又像是等着一刻等了千百年,思苦之间,她张口要在了男人的肩,一声呜咽。疼痛刺激了男人的中枢神经,不是再要越激越勇,是如梦惊醒,抽身离开。 “抱歉,我喝过了头。”留下方诺雨泪眼朦胧,一脸茫然。 这一夜,他前半夜是欲望加身,热情似火;后半夜是吞云吐雾,恢复满脸冰霜。 这一夜,她先是红了脸,后是红了床单,最后却是哭红了眼。 欢爱与共,这不是一个男人的不行,而是对一个女人的侮辱! 方诺雨在一片漆黑中徒劳的寻找着闫谟的身影,茫然中只有烟雾缭绕,猩红闪烁。她披着睡衣,忍着下体那撕裂的疼痛,走到客厅,坐下。 “闫谟,我想和你谈谈”还是曾经的座位,还是曾经的人,到今天才发觉原来如此冰凉,椅子或许可以捂热,那人呢? 闫谟看了她一眼,顺手拉开一把椅子,坐在桌子的另一头。此刻,这不是一对夫妇,是两个赌徒。他赌她听话本分,她赌他会爱她半分。 “刚刚的事是我唐突了,我会让秘书给你增加每个月的零花钱,只要求你做好妻子本分就行。”每一个字符都像结了冰的雨滴,狠狠地砸在她的胸口。 “之前的同居,所有的状似温柔,都是演戏?”忍着哽咽说完一句话,好像无形中有什么在逼迫着她成长。可原本她还是被保护得好好的。 “我在学着适应丈夫这个角色。” “你与他……不可能有结果。”终于,眼中熊熊大火爆发了,再也忍不住了,自此,所有的保护与宠溺将一并消失,这其中又有多少意味不明。 脖子被人紧紧扣住“你打听我?谁借你的胆?”他的一双眼骤变得血红,死死盯着眼前的人。 闫谟,从小就是孤儿,即使头破血流,没有人关心他翻反倒自在,孑然一身,何尝不是一种自由。直到有一天,他见到那个被百人拥护着捧在手心的莫少言,自此,便移不开目光,自认谈起了非主流的爱情。可是,那人高高在上,又是单传独子,他们苦在得不到这个世界的认可。 “莫少言已经有妻室,听说他的妻子即将要临盆,他永远都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纵使你位再高,权再重,永远都不可能。”既然说了就说个痛快,方诺雨红着眼倔强着,能感觉脖子上的手在颤抖,掐死也罢,就是做着拼死也绝不求饶的打算。 “方诺雨,我看错你了,看来你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方诺雨只觉颈间一松,猛的倒在椅子上,然后就是一阵剧咳。 “不,闫谟,你没有看错,可是你知道吗?人有千百面,而我恨就恨我自己爱你的那一面,我方诺雨不稀罕你给的那些个金钱荣誉,别以为所有人都可以用钱来买,我就是爱你,也就是因为爱你,才会在知道一切后还期待着嫁给你,你放心,你要的乖乖妻子,我会做到。”说完,摔门而去。 她终于讲完了所有,终于不会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问自己后不后悔。曾经日日夜夜的疑问,最终答案都只有一个,她还是一如既往的觉得自己是最幸运的那个。 可,即便如此,,她的心还是会忍不住的瑟缩,颤抖。求求你,坚强一点,喂,别哭啊,不准再哭。 可是,真的太疼了。 初春的凌晨时分,方诺雨独自流浪在沈阳街头,已经结疤的伤口又开始溃烂,黄脓淤水止不住的在流淌,灼烧得皮开肉绽,那是通往心灵的皮肉。 她蹲在无人的墙角,低声抽泣,像没有家的流浪狗,茫然、无助,刚才的那股子狠劲已经被用完,现在又被打回了原形。 渐渐的,她轻轻笑了笑,带着些许自嘲与受虐后的变态快感。她知道,摊牌后,她的这一生很有可能也就玩完了,那个男人会仗着她爱他而欺负她一辈子,可就算直到死,她还是会不争气的,苟安残喘地爱着他。 曾经,几时如此狼狈过,从小到大,虽是普通家庭却也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从来都是被人爱,可谁承想她第一次爱人,竟是爱成了这么个狗屁摸样。 站起身,方诺雨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从无人的街这头走到街那头。 第三十章是闫谟的谟还是莫少言的莫 别墅里的烟味越来越浓重,男人的眉头一直紧皱着,打开卧室的灯,看到褶皱的粉红床单上的那一小滩血渍,心里没来由的一空,最后狠狠地掐灭了烟,碎了一口,抄起电话。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因为黑尾鸥在码头悲鸣 随着波浪一浮一沉 ............ 一阵铃声划过,美梦被拉醒。 “喂?”本来窝在周往生怀里熟睡的我,活生生被吵醒。 “喂,你好,我是闫总的秘书,他想请您去看看闫夫人。”那头传来恭敬的陌生男音。 “闫夫人?”我一下反应过来,“诺雨怎么了?她在哪儿?” “她就在别墅外面的那条街道,我们不方便过去,还请您去一下。” “好,好,我这就过来。”我来不及再问个究竟,挂掉电话,急忙翻身起来找衣服,一阵手忙脚乱。 “怎么了?”周往生微微眯了眼,一下没适应这突如其来的灯光。 “方诺雨那边不知出了什么事情,我得去一趟,你先睡。”我抓起车钥匙就飞奔着出门。 车开在路上才发现慌乱中手机都没带,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千万别出什么意外,千万别出什么意外。 当我走到那条街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一个失魂落魄的女人,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走在路上,她沉浸在悲痛中,一时无法自拔,已经感受不到夜风的寒冷。 “诺雨!” 虽然知道这场婚姻本就是个错误,可是她仍要为此努力、牺牲,在我看来是飞蛾扑火,于她,却是心甘情愿,心之所向。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什么都不肯对我说,可我总隐隐感觉会和昨天在大厅见到的那个有些神秘的人有关。 “我不问了,你好好休息,什么来得都没有自己重要。”我把方诺雨送回家时,闫谟也不在,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溢满烟蒂,我对闫谟这个人没什么交集,也从未想过从他口中能问个所以然来。 转眼已经过去好几天,我一边上班,一边打听,甚至于找了私家侦探,得到的信息却仍是模糊不清,零星半点。尽管如此,我拼拼凑凑,竟也是猜出了个大概来,因为自从听到莫少言这个名字,我心中就已经产生了许多怀疑。 拒绝了往生的陪伴,我打算独自去闫谟的公司,心中写好一连串的周密套路。 “对不起,小姐,您没有预约的话,我是不能让您进去的。”前台的女秘永远都是黑色的工作服,十五厘米的窄高跟,斜着一双妩媚眼,其中却尽是冰冷霜。 “那麻烦你进去通报一声,就说是他妻子的朋友找他有事。”我坐在接待区顺手抄起一本杂志,大有常坐就等之意。看那前台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打电话通报。 “对不起,小姐,我们总裁正在开会,他让您在这稍等片刻。”确认过身份的秘书态度立马百转千回,还恭敬地给我倒了杯水。 我本就是个没有耐心的人,可为了粽子,我就是将眼前的杂志看出个花来也要等到那冷面总裁。好在,在我用光可怜的耐心之前,那秘书来招呼我进去。 曾经呆过一年的地方,如今再走过,却已是别样心情,当初那个做事小心翼翼,没有经验总害怕被人欺负的莽莽撞撞的实习生不见了,如今是自信满满运筹帷幄的布赛尔。我有信心能够知道真相,至少我觉得闫谟在这情感之上的智商不如我,况且他还是个易怒易燥的人,像极了那时的顾凌岑。而,他们,终究不是一类人。 “你们,结婚那晚发生了什么?诺雨怎么会一个人跑出去?还哭得那么凶?”我连着抛出了三个问题。 闫谟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没什么事,如果布小姐真的想知道的话,我的秘书可以为您解答,你要是不相信还可以去问她本人。” 我盯着他的眼睛,努力探寻,试图从他眼里找到那晚或更早以前发生过的事情,我始终相信一个人的眼睛和心灵的是想通的,无法伪装。 “你就......一点,或者说你从未喜欢过她?” “我和她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她给我婚姻、孩子,我给她稳定、财富。希望你不要再问这种毫无头脑,莫名其妙的问题,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我发誓,如果我的面前不一瓶尚未开封的纯净水的话,我一定一茶杯泼上去,简直是欺人太甚,天知道这种人的眼睛是不是都长在天上的。我怒火中烧,开始冷笑嘲讽,声音也跟着变了一个调,“莫名其妙?不知道是闫谟的谟,还是莫少言的莫?我语文不好,还请闫总告诉我?” “你......什么意思?”闫谟的语气开始改变,眉头不自觉地紧锁。而我,从他的眼中读出了温怒。 我笑笑:“你生气了?”,不等他反驳,我接着道“动怒就好,记住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就算只是契约,她也不是你想欺负就欺负的人,还有,我感谢你没有爱上她,不然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你去死!” 事实也就是如此,闫谟是因为莫少言才和诺雨在一起,这也印证了我的猜疑。 好像活成了一尊老妇心,于此,我又开始后悔起来,当初明明是预料到结果的却没有多劝,这是给陌生人的信任?不,是盲目的相信,相信石头会被焐热。 可如今又多了一个人受伤,若我当初加以阻拦,死命不允,而不是去祝福,结果又会如何?罢了,罢了,再多的自责都是马后炮,怪我没用,再没有什么出息,再没有什么出息。想保护的人一个都保护不了。 一时脉络打结,胸口突然间闷得慌,我快步离开,面色沉郁。 第三十一章我问你友情是什么 街头,华灯初上,小雨淅淅沥沥地下,开始润湿原本尘土飞扬的马路,到远处,顺着坡式渗入地下,汇入江河。 车还停在来时的地方,我顺着公路踩直线,开始暴走,我一遍遍告诉自己,不难受不难受,我只是在散心,雨中散步是有利于身体健康的,我现在这样只是为了呼吸道健康。对,一定是这样。 也不是什么大悲大痛,可胸口就是隐隐地疼,眼泪无言地顺着雨水流淌。我眼前开始有帷幕拉开。 中场的人物,有手拉手一起去图书馆、去吃饭的;有并齐在操场上奔跑的;又为了省电费窝在一起取暖聊天的。有哭有笑,有一展颜一低头,有太多,都是只属于那个叫方诺雨和布赛尔的回忆。 我曾问你友情是什么?你说友情就是一支棒棒糖换一袋亲嘴烧的平等;是欢乐一起笑疼痛一起哭的同感;是爱情亲情被人骗有人帮的仰仗。可是你还说,友情比不得其他,父母陪伴你前半生,爱人陪伴你后半生,就算朋友陪伴你的是一整个人生,你还是会觉得太孤单,说自己是一座孤岛。就算独自漂流,历经磨难也不愿与我触礁,投我怀抱. 胸口越来越闷,难受的厉害,我回头开车去了医院。 医生说我可能有点轻度抑郁,让我多休息,估计他以为我是工作压力太大才这样的,还向我推荐了一些有意思的小地方,当然顺便给我开了一大堆名字我都认不齐的西药。 我也没有想太多,至少我认为那位医生是在胡说,因为这几天,我的生活已经开始从前的按部就班,变得风平浪静。我觉得自己很正常,重掌饭勺,认真工作,偶尔还会说几个笑话,而自从我知道真相后,我和方诺雨都心照不宣的不再提起那天晚上的事。她不想说,我也不愿再提。 中间李丁瑶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在我再三表明那没有什么,自己已经放开的情况下,她终于哭着又回了美国。临行前,她又说对不起我,我笑笑:“我不原谅你,但我们仍然是朋友,就算你不向我道歉,就算你罪大恶极,可你是我的朋友,谁也不能终结这种关系。我放得开或者放不开,那都与你无关,别再难过什么了,和校草在美国要好好生活,我会希望你好好的,保重。”保重,毕竟,我,你,诺雨,都没有好过过,我还有什么理由拉着你让你跟着受苦呢? 最后,我还偷偷拉着她,像小时候一起闷在被窝说悄悄话,“公司的股份只能给他一半。”说完后还在她惊愕的眼神下调皮的眨了眨眼睛。 就此,一切终于开始朝着美好平淡的方向发展,好像所有的心结都已解开,过去几个月来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一出戏,现在我走出来了,走到了观众席。 至于七年前的那个人,笑如清泉,举止温和,面目如玉的男子,像天上的仙者一不小心降落到凡间,现在我依旧相信他仍是单纯善良的模样,可是我知道神仙也是会犯错的。我爱这个洁白干净的男生,当初顶着所有的压力也要和他在一起,可十八岁的我不能容忍一点点背叛。而现在,我感谢这种背叛也不后悔当初不对自己喜欢的人宽容。因为后来啊,我遇见了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粗言心细的可爱的凡夫俗子,我同样相信如果同他结婚,他定会宠妻如命,护短无度。我想我的一生实在是太狭小了,只有过两个男朋友,两个女朋友,可这也足够了,一生太短,多了就会变得手忙脚乱。 第三十二章最初是一幕黑色喜剧 悲剧,其开头往往是喜剧。这喜剧在发展,剧中人物喜形于色,沉湎于绚丽的梦幻之中,不自知。 如果你以为生活会就此蒸蒸日上,会平步青云,最次的,也会是平平淡淡,和和乐乐,那你就把这个世界想得过于简单了。上帝没有和我开玩笑,只是打了个盹儿,让我偷得浮生半日闲。 “尔尔,快过来看看,周大福金店又出新品了,你挑一个好看的,本少爷买给你。”我从楼梯上走下来,可能还没睡醒,也不知怎么的,在最后两个台阶时,眼前突然一片灰暗,甩甩脑袋,我模模糊糊地摸着扶手,走到了客厅。 冲了杯咖啡,我随手一指屏幕最底页的那一对戒指,“就这对了,我喜欢上面刻有花纹的。” “可是这都是去年的旧款了,新款上面的,要不您老再看看?这边也有刻花纹的。” “哪个最便宜我就要哪个,贵的我不要,你要是还有钱花不完,就直接打我卡里好了。”我扫了他一眼,作势要走,身子却猛地一失重。“你这娘们,就是忒不解风情,我周往生挣到钱,就是要给我媳妇儿买大钻戒,还要给她定做一室长的拖地婚纱,给她最奢华的生活,你管得着吗?”周往生托着我,我坐在他身上,倚在他怀里,一下子眉梢带喜,要笑出一罐蜜一包糖来。 “尔尔,下月初八我们就先订婚,双方家长先见一面,然后就去扯证结婚吧。”周往生低下头吻了吻我的唇,抵着我的头。 我知道他有些急了,怕再有变故,毕竟自从和我在一起后,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们之间有过误会有过小裂痕,可他从来没有和我拌过一嘴。一直都是我在说,说撕心裂肺说青春劣迹斑斑,他一个听故事的人从来没有表达过厌烦,没有想过丢下我。他甚至把和闫谟的合作都终止了,他那么霸道,伤害过我的,间接让我难受的,他一个都不放过,是他给了我哭泣的肩膀给了我坚硬的城墙,他去打电话给李丁瑶让她回来,他警告校草,在我最无法面对自己的时候,他让方诺雨来陪我。 这是我爱的人给我的最闪亮的感动,比黄金钻戒还要闪亮。 “好,都听你的,这事我就不管了。”难得的俯首作低,高兴坏了男人,他开始变成了八十岁的老太,絮絮叨叨,“结婚那会儿我要请全公司的人来,这都是应该的,毕竟我是老板嘛,婚房就用这个房子,你要是不满意我们就换个新的?” “就用这个” “那喜糖我们就买上次你给我吃的那种七彩硬糖?我觉得很好吃。” “好的” “喜被嘛,一定要是最传统的那种大红,这样睡起来才有欲,嘿嘿,最好再请苏州绣娘手工绣一对鸳鸯在上面。对了,三条街后面新开了楼盘,我想买一套,结婚后,就让你爸搬过来,这样你就能经常去看他了。” “老爹一辈子都在那里,可能不愿来,到时候我去说说。” “没事,到时候让我爸妈去做工作,不然以后你耍脾气回娘家,我还得跨越半个中国去追你,那可就太累了。还有,结婚一定要请赖子来,你肯定不知道他是谁吧,我也和他好些年没见了,那时候你把纸条贴在我们班的黑板上,还是他替我解得围呢!当时我气得脸都绿了,发誓再遇到你一定要好好治治你,叫你晓得什么叫天高地厚。结果再遇到你却被你给治住了............” 怀里的人已经打起了轻鼾。 时间在这一刻也不再流动,忘记了过去,勾勒出来的都是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