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雀花传奇》 写在前面 看到这本书,你一定好奇我一个说书的吟游诗人,为什么不好好唱歌走穴,偏要抢写书人的饭碗。一切要从头说起。我年纪轻轻,却不幸得了便秘的毛病。长时间上坐在马桶上未免无聊,一日我左顾右盼,发现手边放着一本厚厚的书。考虑到我借用的是学城的厕所,倒也不怎么稀奇。我翻开书,读下去,竟一发不可收拾,读到精彩处,我肚皮一松,一泻千里,如获新生。那以后,我没事就往学城跑,所幸那本书一直放在原处。书中所写,乃是很久以前的历史。每读此书,我的便秘就不药而愈,只是每每腿脚麻痹,有一次还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先贤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当我读第一页就能说出第二页的内容时,问题来了。此书虽微言大义,细节上却虎头蛇尾,比如书中写用一美女反间父子两人,使二人自相残杀,被外敌所灭,却不交代此后美女的下落;又比如某人出场时非同寻常,后面却草草收场,只说某年卒,却不说为何而卒;当我读第一页能说出第三页的内容时,问题又来了,我觉得书中所写的大人物,都不怎么近人情,比如说某个贤者,用独生子献祭,结果感动了神,儿子安然无恙。我读到此处,吓得屎又憋回去了,如果我的父亲这么对我,我一定会离家出走,毕竟神要是不感动,我就白死了。当我读第一页能说出第四页的内容时,我开始觉得这书见识短浅,他说东方有一国,人民皆是黑发黄肤,语言文字与吾等不同。男子结发于顶,女子皆不束腰,以此论断我们的文明远远高于其他文明。我没到过东方,不敢妄加评论,但我宁愿女人的裙子轻轻一脱就下来,而不是像现在,一层套一层,裙子底下还有笨重的裙撑,令人性致全无。 我最不满意的一点,书中全是王公贵胄,风流名士,像我这样每个城镇都不可或缺的吟游诗人,居然连个名字都没留下。间或有草根出身的英雄,出生的时候一定非比寻常,早有预兆。这分明是胡扯,我爹说我出生时田间正路过一支王室猎狐队,凯歌高奏旌旗飘飘。我打架却从来没赢过隔壁屠夫的儿子,即便他出生的时院子里正在杀猪。 我也曾相信我降生于世,会像无数传说中的英雄一样名留青史。我想过去屠龙,然而龙已灭绝多年,说到底龙也是一种可怜的动物,他只是待在自己的巢穴里抱着金子睡大觉,就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拿着小铁剑去戳他皮肤,还不断地因为体积庞大而找不到伴侣的龙面前秀恩爱,换了我我也要喷火烤了他们;长大后,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娶公主,我只希望获得一位美女的青睐,比如面包房的小萝丝,她脸上有些雀斑,这不打紧,关键是她胸脯饱满,性格又泼辣,她一只手就能提起水桶,哗啦一下倒在正在楼下起劲唱歌的我头上,这个刁蛮劲儿,是那些惺惺作态的贵族小姐们都无法比拟的。既然屠龙和泡妞都不行,至少,我希望自己能富甲一方。我生来瘦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有一副好嗓子,能唱的公鸡下蛋母鸡打鸣,我常希望唱着唱着就把金币赚了,可这届听众实在不行,我唱的嗓子冒烟声音跑调,他们才掏出几个硬币打发我,还是铜的。如今我年纪渐长,远离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梦,但我时常心有不甘,若换一个世界,我定当有一番作为,而不似而今这番泯然于众人。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个画家,他跟我有着同样的抱负。我承认他的才华,就像他承认我的一样。老实说,我嫉妒那个家伙。那个家伙不仅聪明,还很勤奋,我只在肚子饿时才唱歌,他肚子不饿时也画画。我最嫉妒的地方,那家伙很受女人的欢迎。女人们都说她有才华,去求他画像的人络绎不绝,其中不乏有钱人家的美女。我经常去拜访他,这样就能一亲芳泽,当然只是看看而已。女人们投怀送抱,他却不屑一顾,他有着更大的追求,我不清楚那是什么。后来他去了更远的城邦,希望在那里他的才华得到赏识,我不知道他成功了没有,我已经很久没他的消息,啊,老实说,我真想他!他曾经说,除了唱歌之外,我还有说故事的天分,我问他能不能把我说的故事画成画,他说,老兄,你起码故事讲完了吧!没头没尾的,那我怎么画啊! 因为上述理由,我决定亲手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或许你会说唱出来就够了,可你忘了我最大的支持者们更喜欢听我唱情歌。作为一个坚定的理想主义者,我首先得保证自己吃饱喝足。比起每天在故纸堆里打喷嚏的学者们,吟游诗人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只要盘腿坐下,拨弄一下我的竖琴,就有人争先恐后地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我听,希望我有一天谱写成曲,唱成歌。当然我是个有节操的吟游诗人,拿了别人的钱,却不能违心收录无趣的故事。人人都爱英雄美女,我即将说的故事也无法免俗。如果我讴歌隔壁的屠夫,人们就会离我而去,到他肉案上揩油,这当然是我不愿见到的。那么这本书到底哪里不同?我保证,英雄的出生跟你我没有两样,美女的行踪也不会成谜。王公贵胄们走走过场,若你懒得记住他们长长的名字,我不会怪你。你问我这故事可是真的。我只能回答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毕竟我身家清白,不可能知晓别人家的床第秘语。最后,这本书当然少不了吟游诗人的登场,算是我个人的小小虚荣。 如果你有幸在学城的厕所里看到此书,请务必把它留给需要的人,就像当初求知若渴的我一样。此外,我希望你带了纸,毕竟,这本书的厚度远远不及我当初看的那本。 你忠实的朋友:七弦汤姆 喜欢西方奇幻的朋友,请多一些支持! 西方奇幻,准确说来,我是因为《魔戒》入的坑。但之前已经有过游戏的经验,当时单机、网游遍地开花,我对法师、精灵神箭手这样的概念并不陌生。只是到了《魔戒》,才知道西方奇幻是有一套体系的,然后又接触了龙与地下城,对那个庞大的世界特别着迷。这就好像我们的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在运行,另一个世界跟我们虽有共通之处,但更瑰奇、更自由,更不拘一格。 当时也试着写了小说,算是现在小说的雏形。那时候基本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故事也比较网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的西幻还是个热门事物,也有一些读者,刚发表还有小网站跑来问我签约。结果我可耻地太监了,因为大纲没打好,写着写着就写不下去了。现在那个小说已经被网站咔嚓掉了,手头还有点残稿,不像别人觉得以前写的文字都是垃圾,我看着以前的文字,觉得,次奥,很有想象力啊,文笔不错啊,我现在可写不出来了,可见我现在是多么的废柴(笑)。 工作之后,也就很久不想这些事了。机缘之下,看了HBO《权力的游戏》,接着找到了原著来读。这一看,顿时惊为天人,原来西幻还能这么写!算是西幻中的现实主义吧,每个人都不是善恶的单面体,也不能随意控制命运的走向。这些概念在年少气盛时并不觉得,年龄越大越有体会。而且我对人性是很有兴趣的,经常看大逃杀模式的影片,因为觉得极端情况下的人性很有趣。所以比起《魔戒》来,《冰与火之歌》更对我的胃口,可是啊,大家都知道马胖的拖延症有多严重,现在剧集已经走到了原著的前面。作为一个原著党,琼恩到底是死是活,死了怎么复活,就像薛定谔的猫,让人抓心挠肺。 漫长的等待之下,加上以前的未了前缘,就想自己写点什么。工作以后理智了很多,做事不像当初那么全凭一时热情。自己也做了一些调查,发现写西幻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儿。主要是文化土壤的问题。而且我又有一点固执,觉得加入一个中国穿越者之类的,虽然会让故事接地气很多,却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我更想写比较“原味”的西幻。这就更难。因为魔戒与冰火在国内的流行,更多依托于电影电视,西幻文学本身是个小圈子,很多人因为外国名字太长不好记的理由就否定掉了。 虽然预感前景不妙,我还是动笔开始写了,要问为什么,就是单纯的情意结吧。发表的网站也犹豫了很久。我觉得我写的并不是纯粹的网文,我是很佩服网络写手的创意和手速的,但因为接触面的问题,写东西还是偏向正统出版物一些。这就很尴尬了。可国内似乎也没什么专门的奇幻杂志可供投稿,都写完投出版社吧(目前只知道重庆出版社出这类文学,还都国外的),一个前途未卜,一个万一没毅力写完,就更没戏了。有句话说:比完美更重要的是完成。所以最后还是投网站了,起点对新人不友好我是知道的,毕竟大手很多,新手更多,可看了几个网站,似乎也就起点的西幻有点西幻的意思,所以最后还是决定驻扎于此了。 目前的单机情况比想象中还糟糕,写文章不怕别人骂,就怕没人看。有人骂,好歹知道怎么改进。没人看,只能自己摸索着来。也想找找宣传,但朋友之类的有水分,现阶段,我想还是写出个ABCD来再去宣传不迟。心里经常觉得前途一片茫然,经常想写完了这本开点穿越言情之类的热门题材肯定容易地多。可如果这本都坚持不下来,其余都是空谈吧。 如果你有幸看到这篇文,如果你也是西幻的爱好者。请给一些支持和鼓励,提一些意见。这对默默坚持的我很重要。我知道没人看也可能是我写的不够好,但谁一开始就能成神呢?真的不知道那些写几百万字的大神是怎么做到的,现在我面前似乎是暴雪的战争迷雾系统,走一步,才能看到下一步。 马胖说:“凡人必有一死”。我说:“没死前应该咬牙坚持。” 在这个过程中,请过路的你多一些鼓励和支持! 第一章 不祥之兆 国王很暴躁。见过黑矢后,他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我给自己养了一群恶狗,他想,平时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到了需要他们出力的时候,却反咬主人一口。财政大臣弄不来钱,却希望国王陛下节衣缩食;议事官忙着挑毛病,不从鸡蛋里挑出骨头来决不罢休;本该辅佐自己的左膀右臂,却忙着攻击对方,吵个不可开交;现在连一个个小小的星象师,都来跟自己过不去。 “陛下,血月是大不祥,不宜出兵啊!”国王还记得黑矢指天画地痛心疾首的样子。他到底多大岁数了?国王还是另一个国王的孙子时,他就一副老态龙钟的摸样,好像风中的残烛,奇怪的是他的生命之火依然在苟延残喘,而反而是很多看上去旺盛的火焰,早早地熄灭了。他转身离开时,国王好不容易才忍住狠狠踢他灰袍子下面屁股的冲动,踢下去,他那把老骨头大概就散架了吧。国王想着,并不曾从宝座上挪动分毫,他好歹得保持一国之君的体统。 血月出现时,国王正在宫里寻欢作乐,据说看到它的男女老少都感到一阵恐慌。可对年少时就将敌人连盾牌一起劈成两半的国王来说,就算亲眼所见,那也只是一轮微微发红的月亮罢了。比起近在眼前的敌人,他可没精力考虑远在天边的月亮。他的敌人都是些野蛮人,从来不肯接受文明的教化,也不肯向他们真正的主子低头。那些只知道骑马喝酒的野蛮人,虽然拥有广阔的土地,但那地里只能长出马吃的草,长不出人吃的庄稼,他们贪婪成性,不肯乖乖地进贡马匹来换取粮食,却不停地越过国境,大肆掠夺人口和财物。之前他们分成一小撮一小撮的队伍,抢完了就走,队伍之间也经常因为分赃不均而开仗。现在他们却被最强的那个慢慢集结起来,开始明目张胆地跟边境的守军对着干。是时候狠狠教训他们了!这是个将他们一网打尽的大好机会,甚至可以更进一步,让他们永远俯首称臣。 出征前他照例前往先贤殿看望他那些勇武的艾伯伦祖先们,他们昔日的荣光已化为雕刻着他们面容的黄金棺椁,一个墓碑,几段文字,一把枯骨,长眠于此。对比冰冷的石雕,还是墙上的画像更为鲜活。清一色神气活现的国王,挎着剑,身体绷直,沾沾自喜,王后则修长、美貌、一脸严肃。圆耳朵的国王配尖耳朵的王后,黑发的国王配金发的皇后,俨然成了一种标准配置。现在是人类和精灵和平共处的年代,如果不读史书,谁都不知道双方曾爆发过惨烈的战争,战争的结局是大部分精灵远走他乡另觅福地,剩下的小部分留下来向人类俯首称臣,经过漫长的谈判,精灵同意服从人类国王的领导,前提是精灵保有自己的土地、信仰、习惯、推选出自己的首领。此后,精灵和人类相安无事了几百年,即使发生过小小的摩擦,也得以快速解决。这或许得益双方长期的通婚政策,每一位新国王即位,都会挑选一位出身高贵的精灵女子为妻。人类国王和精灵王后的孩子仍然是圆耳朵,这一点令历代的学者百思不得其解,有观点认为精灵女子使用了某种法术。如果是相反的情况,精灵男子娶人类女人为妻,偶尔也会生出混血,他们的面貌兼有精灵和人类两者的特点,很好辨认。混血精灵是很少见的,大多数精灵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都倾向于族内通婚,出身越高贵的精灵越是如此。普遍认为,血统越高贵的精灵,发色和瞳色越浅,因为精灵的先祖就是这个样子。国王自己的妻子就是浅色金发,春天嫩芽一样的碧眼。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无论从人类还是精灵的眼光看来都是如此。奇怪的国王对她缺少尘世的爱情,浅显点说,肉欲。面对一尊神像,你是很难产生亵渎的想法的。即便如此,他们也有着制造王国继承人的既定义务。妻子不会拒绝他,也从不迎合他。很快他就兴味索然,王后身体冷的像块冰,在床上的表现像条死鱼。双方的结合无法带来欢愉,倒更像是一种硬着头皮的任务。不仅在床上,在生活里她笑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每次跟她呆在一起,国王都觉得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在慢慢丧失。 当然娶她也有好处,除了政治上能获得精灵族的支持,她还是位难得的不吃醋的妻子,开始国王找情妇还小心翼翼瞒着她,当发现她根本不以为意之后,他干脆就放开了手脚。她为他生了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远嫁海外,小女儿嫁给了为他立下汗马功劳的贵族。他的大儿子,一度是他的自豪和希望,像他一样强壮勇敢,像他一样冷酷好战,像他一样被骑士们敬重,他随他平定叛乱南征北战,总是身先士卒一马当先。他本该是王国的优秀继承人,直到一次战斗中,来自草原的蛮子放出一只冷箭。箭透过他盔甲的缝隙刺中他的肩膀,他不以为意,拔出箭继续战斗。他赢得了光荣的胜利,回到营地却高烧不止,他的伤口开始发黑腐烂,医官说那箭上涂了毒。两天后的黎明,死神亲吻了他的嘴唇,带走了他的性命。他死时才二十八岁,还年轻,还健壮,还是父亲的好儿子。现在他就躺在先贤殿里,躺在为他打造的黄金棺里,棺盖上雕刻他的身姿,他一身盔甲,腰带佩剑,双手合十,双目紧闭。国王抚摸着他冰冷的面容,他从未想过长子会先自己而去。他死后,国王对敌人进行了疯狂的报复,草原被血染成红色,即便这样,他也难解心头之恨。长子死后,国王的一部分也随他而去了,长期沉湎于酒色让他变得大腹便便,难得清醒,王后对他更加冷漠疏远,以前只是不在乎他,现在几乎是恨他,怪他间接夺走了他们爱子的性命。 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可以说部分继承了王后的美貌,或许由于这个缘故,王后很宠爱他。但国王厌恶他,他空有一副好皮囊,骨子里却懦弱奸诈。他对上对下两副面孔,对自己恭恭敬敬,说的最多的就是“是的,父王”“好的,父王”,顺带一副谄媚的笑容。对下人却严酷无比,国王曾亲眼看见他命人将一个仆人的后背鞭挞的没一块好肉,只因为他说的话不顺他心意。他不敢想象他将来成为国王会是什么样子,一个十足的暴君?长子死后,大臣们劝他早立新君,他总是能拖就拖,他从未想过将次子召唤到眼前,而是打发他去龙脉岛的封地。那里环境恶劣,想到他不成器的儿子在那里一筹莫展的样子,他就打心底里高兴。父母不应该讨厌自己的孩子,可他就是对那孩子喜欢不起来。他也明白,等他死后,王座迟早得交给他。就让那一天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吧!那之前,或许我能再生一个儿子?他想起了术士给他的小药片,此刻就静静地躺在他的衣袋里,最近,他变得越来越依赖这些药物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胞弟穆特公爵。他恐怕也对王座虎视眈眈呢!眼下他为国王陛下守护着龙眠岛,打击试图劫掠来往商船的海盗。不得不说,他干得还算出色。曾有一次,在国王为继承人烦恼的时候,穆特暗示历史上有过兄终弟及的先例。对此,国王一笑而过,他也就没再提起。国王并不讨厌野心家,比起没能力的怂蛋来,他更喜欢有能力的野心家,只要这野心能为自己所控制和所用。国王利用过无数野心家为自己卖命,但一旦他们的野心超过必要的限度,他也会毫不吝啬地要他们的命。对于穆特,给他点缥缈的希望和甜头又如何?让他忙着去训练水军,为海盗焦头烂额吧,好过没事招兵买马,觊觎本不属于他的土地。 走出先贤殿,天色已晚。晚上是纵情享乐的时间,可以将一天的烦恼抛诸脑后。尤其是今天,国王是如此渴望夜晚的到来。吃过晚饭,他趁着酒兴敲开了王后的房门,她一脸鄙夷地别过脸去。他故意抱住她,将酒气喷向她俊俏的脸蛋,想瞧瞧她被强制履行义务时痛苦的样子。她紧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身体僵硬地像木头。国王知道会这样,知道他们在彼此折磨,可他就是乐此不疲。示威般地,他提高声调,让侍从通知她的情妇今晚他将大驾光临。不止要一个,还要两个。听着王后狠狠地在他身后关上门,恶趣味油然而生。 他叫了一对姐妹花,妹妹眼下是王后的侍女,姐姐据说有了未婚夫。但这丝毫不妨碍国王陛下召见她们商量“要事”,做国王的情妇就算没有显而易见的好处,也绝对谈不上坏处。她们从国王这里得到华服珠宝,她们的家族从国王这里得到金钱地位,甚至她们倒霉的丈夫,表面上充满懊恼,私下里也有好处可拿。慷慨的国王从不亏待为他服务的人。敲开房门前,他从衣袋里取出小小的锡制盒子,倒了两片药在手心里,犹豫了一下,他又倒出更多,合着红酒一股脑儿吞下。这才整理衣帽,兴冲冲地走进房间,慰问他翘首以待的女臣民。披斗篷的卫士们在不远处站岗,他们早已习惯了国王的别致爱好。 卫士们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房间里时不时传出嬉笑声,还有低吼声,这都是他们所熟悉的,然而他们从未听到过夹杂着恐惧的尖叫声。卫士们摇摇头,或许国王又想到了什么新花样,有人还挤眉弄眼,示意国王宝刀未老。然而当姐姐衣冠不整地打开房门,卫士朝里望了一眼,方发觉大事不妙。妹妹在床上哭泣,陛下光着屁股头朝下趴在床上,这固然有失体统,但他无力垂在床沿外的手,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在享受游戏的人。卫兵长迅速冲过去,小心翼翼给国王翻身,发现他们的陛下两眼上翻,脖子青筋暴起,嘴角直吐白沫,可笑的是,他的那话儿一直斗志昂扬地坚挺着。卫兵长心知不妙,赶紧派手下分头去请御医和王后,而女士们则只顾抽抽噎噎,全然忘记了薄莎睡衣下的胴体已经被外面的小兵们看了个精光。 一脸睡意的御医慌慌张张地跑来了,他手忙脚乱地摸了摸国王的脉搏,顿时困意全无。王后紧随其后,看上去比在座的人都镇静。再三向御医确认后,她迅速下达了两道命令:第一道是把国王陛下请回他自己的寝宫;第二道是暂时封锁消息,不要让外人知道国王的死讯。事实上她还下达了第三道命令,但因为这一命令是秘密下达的,在场的人并不清楚。 国王被抬回自己的卧室,仆从们七手八脚为他穿上平时的睡衣。穿睡裤时,仆人犯了难,因为国王亲密的小兄弟至今没搞清形势,仍然示威般地昂首挺立。“压下去”,王后虽然刻意压低了声音,但仆人仍然从中察觉出一丝愠怒。狡猾的仆人早已佯装去寻找睡帽,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迟钝者的身上。可怜的侍从不知怎么做才能不亵渎龙体,只好别过脸去,用手帕抓住国王不听话的小兄弟,用力往下一压。还好,这次它没有抗议,乖乖退了下去。于是国王的睡裤被顺利换上,加上他嘴边的东西已经被仔细清洗过,眼皮也被合上。现在他又是那个威严的国王了,像以往一样在自己的卧房里熟睡,唯一不同的是,他再也无法像以往一样威风凛凛地走向王座了。 国王冰冷的身体就这样安然睡了一夜,直到第二天送洗脸水的仆人将水盆扔在地上,发出足以叫醒整个王宫的尖叫。国王再也无法披上斗篷,手执利剑,率领军队去劈开他的敌人了。出身未捷身先死即使放在贩夫走卒身上也是个悲剧,何况对这位一心追寻祖先足迹的伟大国王而言。只是不知道,当他筚路蓝缕的先辈们得知他不是死于征服敌人的途中,而是征服女人的路上,会作何感想? 不管怎么说,死人可以潇洒放手,活人还有很多事要做。 第二章 李代桃僵 虽然王后极力将国王的死讯推迟到了第二天早晨,但在宫廷这种耳目众多的地方,消息如同苍蝇一样总有缝隙可飞。早在王后派出皇家信使之前,穆特公爵安插在宫中的亲信就想方设法将消息送了出去。 噩耗传到,亲王难以置信,他曾无数次设想过兄长死亡的情形,他可能死于流矢,可能死于剑伤,可能被敌人砍下头颅,还可能像他们的父亲一样死于痴呆和衰老,他唯独没想过他会在出师讨伐前夜毫无预兆的死在自家床上,还死的这么干净利索。打发走送信人后,亲王做了一系列安排,并酝酿了适当的悲伤情绪。当王宫派来的信使打着黑色旗帜姗姗来迟时,无论谁看来,亲王的悲痛和惊讶都充满了真挚之情,他晕倒的姿势也恰到好处。他反复询问国王死时的细节,信使却说不出所以然来,只道是“暴病而亡“。 亲王的悲伤并非全然虚伪。眼泪中或许还有喜极而泣的成分。他年幼无知时曾经问过兄长,王位能不能让自己也坐坐,同样年幼的国王回答说,等我坐腻了就让给你。事后,亲王被严厉警告,再这么说会性命不保,随着年岁渐长,亲王也明白兄长当时只是说笑。但这个念头竟然始终挥之不去,亲王看来,自己的才能不在兄长之下,他唯一的过人之处就是比自己早生了几年。 现在国王已死,亲王和王位之间却又隔了一个有力的合法竞争者。兄弟和儿子哪个更亲?死掉的国王生前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回答,他把两碗水端的很平,一方面时不时跟兄弟切磋武艺拉拉家常,一方面让儿子去龙脉岛长长见识。按照信使的说法,国王根本没来得及立下遗诏,那么剩下的就是一个运气和实力的问题。亲王相信自己的实力,却不大愿意将天赐良机托付给飘忽的运气。他对侄子谈不上感情,也谈不上恨意,他就像路旁的石子,只有在妨碍自己的时候才需要被一脚踢开。眼下恐怕就是这个时候。 艾伯伦家族的族徽是两条龙缠绕在圣剑之上,亲王的外号却叫鬃狗公爵,人们当然不敢冒着切掉舌头的风险当面这样叫他,这个不雅的称号之所以在私下里流传甚广,因为它实在有够恰当。亲王从来不与敌人正面交锋,他是捡现成的高手。他这个特点无论在朝堂还是在战场,都得以充分发挥。如果说他哥哥是头雄狮,他的敌人是群瞪羚,那在敌群背后设伏的亲王就是头狡猾的鬃狗。当然他跟真正的鬃狗还是有些区别,他从来不去贸然挑战狮子的权威,只敢分食被赏赐的战利品,这或许是因为他深知狮子比自己强太多的缘故。 自然界里,鬃狗偶尔会咬死幼狮。亲王却不打算直接对侄子下手,这不符合他的风格,也不符合人世间的伦理道德。他只是让手下无意放出话去,海盗遍布岛上的探子们马上就会得知有大买卖上门。他们都是亡命之徒,身上不止一桩命案在身,袭击王子殿下的旗舰跟袭击倒霉的商船一样毫无压力,而等王子遇袭的消息传到岛上,亲王已经在奔丧的路上,对发生的悲剧全然不知。或许有人会怀疑这样的巧合,但鉴于来自王宫的信使在众目睽睽下姗姗来迟,人们要指控亲王搞阴谋,必须先认同他有预卜先知的本事。事实上,鬃狗公爵完全不想要侄子的命,这会给他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也不认为区区海盗能打败王子的护卫,他想要的,不过是多争取一些时间,好让自己赶在侄子之前到达宫廷,掌握先机。 海盗们做好伪装,静静地等待着猎物出现。他们已经有一阵子没开伙了。鬃狗公爵时不时派舰队来巡视一圈,抓一些小鱼小虾回去,而大鱼却从未落网。海盗们把这归结为自己在岛上卓有成效的情报工作,他们贿赂了公爵的随从,清楚地知道他何时出现,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他们故意让被他逮到几回,牺牲掉一些无关紧要的小卒和财物。今天,他们得知这位可敬的岛主要动身前往圣光城。在确定了消息的可靠性后,海盗们倾巢而出,预备干一票大的。 海面上风平浪静。海盗头子疑惑起来,莫非情报是错的?等到现在,别说大船了,连小船都没看到几只。长时间的等待会消磨人的锐气,也会助长人的戾气,尤其在希望落空之时。此时晚霞已经染红了半个海面,就在海盗头子准备发布撤离的命令时,桅杆上望风的水手挥动了黑旗。这意味着有猎物进入了视线范围。很快,海盗们惊喜地发现,一艘大船朝他们的方向驶近。这是一艘很气派的船,船身涂上了白漆,两边装饰着金色的植物花纹,白色的船帆在海霞的映照下,像被火烧了一般。它乘风破浪,速度很快。而海盗们更快,他们迅速升起黑帆,像幽灵一般从藏身地出现,将大船围在了中间。 大船当然不肯束手就擒,他驱动巨大的船身朝包围圈的薄弱处狠狠撞去,可就灵活性而言,他实在不如小船。他左右突击,反而让海盗们包围的更紧了,只是他们无法更近一步,因为船上开始不停地射出弓箭,冲在前面的海盗马上被射成了刺猬。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没让海盗们知难而退,反而刺激了他们的贪欲,船上若只有普通的货物,肯定特意雇佣弓手加以保护。大船上的弓手们一心将海盗驱离,他们的准头很好,不断有倒霉的海盗应声落入大海,可惜他们面对的是一群饿狼,不仅凶残,还很狡猾,他们用燃烧的火把作为回礼,不断地抛向大船,虽然火焰很快被扑灭,但弓手们再也无法专心应对敌人。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弓箭越来越少,敌人却越聚越多。最终,他们抛弃了长弓,抽出匕首,朝着爬上船的敌人狠狠刺去。一时间,海上到处都是喊杀声,海水一片红色,分不清是血水、火焰还是晚霞。 不久后胜负分晓,海盗们占领了大船。他们踏上甲板,惊异地发现船上的护卫都是有着尖尖耳朵的精灵。一只精灵船!他们固然英勇,数量却远远不及海盗。海盗头子带着手下跳上船来,四处搜索。他们走到船舱,又遇到四个护卫拦住,这几个护卫却比之前的强得多,杀了好几个海盗,可惜终究寡不敌众,成了刀下冤鬼。他们拼斗的时候,海盗头子早已踢开了舱门,却不见什么金银财宝,只有几个女人。当中的一个贵妇打扮,正忙着藏起什么东西,周围的似乎是她的侍女,惊慌得像一窝鹌鹑。海盗头子提着刀径直走向贵妇,命她打开箱子。贵妇拼命护住,却被海盗头子一把推开。贵妇不知哪来的一股力量,一面死死箍住海盗头子的腿不肯松开,一面大声呼救。海盗没了耐心,拿刀就捅,侍女们一声惊呼,欲要救主,却早被其余海盗架住,动弹不得。贵妇被狠狠扎了一刀,却仍然不肯松手,海盗头子索性接二连三扎去,女人倒在血泊里,渐渐松开了手。周围的侍女们抱在一起,像风中的枯叶一样瑟瑟发抖。海盗头子踢开女人的尸体,打开箱子。里面却只有一个襁褓,仔细地包着一个小婴儿,跟刚才的贵妇一样有着尖尖的耳朵,金色的头发。婴儿在一片腥风血雨中,却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吮吸手指,张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她有一双稀有的紫色双眼,清澈地像上等的紫色龙晶。“好一个漂亮的小东西”,海盗头子扭头向女人倒下的地方看去,她身体下的血水扩散开去,像一朵妖冶的红花。海盗嘴边浮现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将襁褓高高举到头顶…… “哇,哇,哇”~一接二连三的啼哭传到书房,搅得欧斯特心烦意乱。他推走向育儿室,奶妈见他来到,慌忙行了个屈膝礼。 “这孩子是怎么了,一直哭个不停?”欧斯特皱眉看着摇篮中的女儿,她不停蹬着小小的手脚,小脸上满是泪水,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刚给小姐喂过奶,她睡得好好地突然哭了起来,大概是做了什么噩梦吧。”奶妈看起来颇有些不安。 欧斯特不以为然,这么小的孩子能做什么噩梦呢?但他刚做父亲,也不懂得怎么哄孩子,一时竟手足无措起来。“就这么抱着轻轻摇一摇就好”,奶妈将孩子递到他怀里,欧斯特只得照做。妻子老说他笨手笨脚,若是看到他抱孩子的样子,一定会笑出声来。婴儿大概也知道是被父亲抱着,渐渐地停止了啼哭。伸出小手,想去抓他的头发。 “让我来抱吧。”奶妈看到他一脸尴尬的样子,偷笑着接过了孩子。欧斯特松了口气,留在怀中的温暖触感,让他心中平添几分身为人父的感慨。 “夫人和大小姐就快回来了吧?”奶妈问道。 “应该就在这一两天了”,欧斯特望向窗外,“等她们回来了,家里又要热闹起来了。” “是啊。”奶妈轻轻把婴儿放回摇篮,“小姐也不会觉得孤单了。“ 窗外,乌鸦振动翅膀,朝着夕阳的方向飞去。遥远的海上,燃烧着的白色的残骸慢慢沉入海底,不久之前,它还是一艘挂满风帆的漂亮大船。海水很快吞没了它的不甘,只留下冲天的黑烟默默控诉,曾经发生在这里的罪恶。 第三章 有女长成 诺玟-嘉兰诺德端坐在位于月影城的城堡里,她父亲大大的椅子上,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和礼物。瑞贝卡女士一大早就为她换上了新衣服,带蕾丝花边的层层叠叠的小裙子,精致的绣花鞋子,头发卷成一绺绺的,点缀着如同繁星洒落的珍珠。人人都赞叹她的美貌,即使她只是个刚满六岁的小孩子。连父亲都朝她微笑。但她讨厌这些,她想像往常一样去花园里疯跑,折条树枝像剑一样比划,弄个满身泥巴也在所不惜。父亲明明向她许诺过今天她想干什么都行,却强迫她坐在这里,听客人们介绍自己的一大堆头衔,彬彬有礼地吻她的手。他们有些人还不错,有些人却像青蛙爬过一样留下湿乎乎的触感,她不仅不能立刻擦干手背,还得保持礼貌,接过礼物轻声道谢。好不容易熬到晚饭时间,人们又纷纷举起酒杯朝她祝酒,好像她真能喝酒似的,末了还有一场舞会,她很欢喜跟父亲一起跳舞,把小小的脚踩在他的脚背上飞快地旋转。但很快,她就厌倦且感到无聊了。客人们终于陆续道别,她还得接受他们心血来潮的拥抱和亲吻,这对一个六岁的孩子实在是太难了,但瑞贝卡女士看着她微笑,她知道自己还得努力表现下去。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她筋疲力竭,不敢相信这么重大的日子如此轻易地接近了尾声。她感觉受了父亲的欺骗,便宁愿顶着连天的呵欠也不肯去睡觉。她的父亲欧斯特公爵问她是否开心,她当然开心,因为各种珍奇的礼物堆满她的房间,等待被拆开;她也有些不快,她一心等待的那个人尚未现身,父亲催促她去休息,但她撅起小嘴倔强地看着大门的方向。如果你不来,我以后就不理你了,诺玟在心中不断重复着,与其说是赌气,不如说是祈盼。她在等雷纳德,父亲的好友,也是她的忘年交。诺玟喜欢他,因为他有一肚子的冒险故事,他睿智幽默,愿意平等地跟她交流,从不把她当不懂事的小屁孩看待。不像父亲,老把她当作长不大的吃奶小婴儿。 诺玟撑着脑袋努力不让自己入睡,直到门上的铃儿叮当作响。大门敞开了,管家微笑地说:”雷纳德大人到!“诺玟慌忙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巴巴地看着门外。“你好吗?小公主!“雷纳德像一阵风一样旋进室内。天气这么热,他却披着一身斗篷。他脱下斗篷扔给管家,又取下佩剑,大大咧咧地往椅子上一坐,就像在自己家似的。“渴死了!给我水,老欧!”欧斯特叹口气,将水杯推到他面前,他举起来一饮而尽,而后用袖子擦擦流到胡子上的水,“幸好赶上了!”他朝诺玟眨了眨眼。 诺玟本来想好了一大堆责备的话,这时却统统无法说出口。不睡觉也想见的人就在眼前,她反而矜持起来,扭捏着不肯近前。她装作埋头整理裙子上的蝴蝶结,却用眼睛的余光偷偷瞅着雷纳德,比起上次见面,他黑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灰色的头发束在脑后,绿色的眼睛依旧闪烁着锐利的光芒。 “我该拿这位客人怎么办呢,大人?”管家探头问道。诺玟这才发现,门口还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叫他进来!”雷纳德招招手。 小小的身影被管家推着走进大厅。诺玟瞪大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新客人。那是一个邋遢的男孩子,年龄看上去比诺玟大一点。半长不长的亚麻色头发纠结在一起,脸上几道黑色的痕迹,衣服破破烂烂,明显比他的身材大一号。他看起来很久都没洗澡,诺玟在远处就能闻到类似于马厩的味道。他跟雷纳德一样,也有双绿色的眸子。只是这眸子中映照出的不是锋利,而是某种漫不经心。不仅诺玟,连平时淡定的欧斯特都好奇地加入了围观的行列:“天呐,凯,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个脏孩子?“雷纳德大名凯文,只有欧斯特一直叫他凯。 ”你猜?“雷纳德翘起二郎腿,卖起了官司。 ”私生子?“欧斯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眼光在雷纳德脸上定格。 ”爸爸,什么是私生子?”诺玟好奇地问。 ”亏你想的出来!“雷纳德叹口气:“你眼里我就是这种人啊!” “就是你才有可能啊!”如果换了别人,欧斯特这算是揶揄。但眼前这位朋友如果做出什么出人意表的事来,欧斯特一点都不会惊讶。 “胡说,这是我路上买的孩子!” “买孩子?”欧斯特倒抽一口气:“你什么时候成了人口贩子!” “我不是卖,我是买!“雷纳德经常分不清欧斯特是当真还是讲笑话,或者两者皆有。 ”雷纳德,你为什么要买孩子?“这下轮到诺玟发问了。而问题的中心,那个男孩,对他们的对话充耳不闻,用超出年龄的冷漠目光环视着四周。 ”这个,解释起来有点复杂。总之就是看他很可怜了!我不买他,他就会成为奴隶或被杀死。“ ”好可怕啊!“诺玟捂住了嘴。 “好一个大善人,那么你要养他吗?”欧斯特抬抬下巴指向孩子的方向。 “怎么可能?!我可是个四海为家的人啊,让我带个拖油瓶,我还能出门吗?” “那你还带他来,莫非你想……?“ ”不错!不愧是我的老朋友啊“,雷纳德一脸诡计得逞的笑容,“你家大业大的,多张嘴吃饭不成问题吧!” “我拒绝!你做的事儿为什么总得我善后!“欧斯特一脸愠怒。 雷纳德闻言,立刻朝诺玟眨眨眼,诺玟会意,马上扑向欧斯特的腿,抓住他的衣角苦苦哀求起来。“爸爸,爸爸!让他留下来吧,多可怜啊!” “欧斯特啊,你要拒绝宝贝女儿的请求吗?今天可是她的生日啊!”雷纳德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你们俩!你到底是谁的女儿啊,胳膊肘子老往外拐!”欧斯特轻轻敲了敲女儿的头。虽然他看起来还是在生气,但诺玟清楚,父亲已经答应了。 她得意地转向雷纳德:“雷纳德,你说好给我带生日礼物的。在哪啊?” “就是那个小子,你喜欢吗?”雷纳德指指男孩,粗鲁地哈哈大笑起来。 诺玟本想回答喜欢,却发现父亲在狠狠瞪着雷纳德,那目光简直能杀死一只猫。她知趣地放开父亲,小心翼翼地绕到男孩面前:“你叫什么名字?”他抬起一双绿宝石一样的眼睛看了看诺玟,没有说话。她以为他没听清,又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仍然没得到任何回答。 “他叫什么名字?”被无视的诺玟只好求助于雷纳德。 “名字啊,我不知道。我问他他也不说。“ “什么啊!原来你买了个小哑巴啊!”欧斯特再度发作。 “哎呀行了行了!”雷纳德站起来,用力拍了拍朋友的肩膀:“有事情明天再说,我困死了。赶紧让人准备个房间。” “你原来的房间还空着呢,让人稍稍打扫一下就行。还有你这个小东西,快去睡觉!”欧斯特指指诺玟。诺玟听话地亲吻了父亲和雷纳德,跟他们互道晚安。 欧斯特又摇铃叫来管家,“把这个臭烘烘的孩子也带走,给他洗个澡,换件衣服,腾张床让他休息。” 男孩在管家的引领下离开客厅。一脚跨出门外时,他忽然回过头来小声嘟囔了一句。 “什么?“哑巴居然开口说话,大家都深感诧异。 “我叫维托-亚莫斯。”他稍微提高了音量,声音沉静如水。 第四章 两小无猜 月影城有着整个南方最为美丽的花园。很难说清花园的界限在那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望无际的绿意。但要步行到那里去,一定会经过圆形的中央喷泉。喷泉分为三层,一层比一层小,高处的流水被低处承接,发出悦耳的叮咚声。走近一点,还会发现水底有鱼儿的身影从光滑的卵石中间穿过。顺着赛璐璐铺就的路面继续向前,眼前豁然开阔,异乡扑鼻而来。到处盛放着不知名的花儿,相同的颜色和种类栽种在一起,间隔几哩又换成另一种,井然有序又不觉枯燥。低矮的灌木被修剪成不同的形状,看得出来这里的园丁是位勤快人。鸟儿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啼声婉转地呼朋引伴;蝴蝶和蜜蜂忙忙碌碌,飞舞在花间。然而这个花园最吸引人的不仅仅是这些,在这里,人工和天然并行不悖,走几步就有白色圆顶的凉亭供人休息。秋千架子在两棵树之间摇摇晃晃,似乎自己有了生命。缥缈的竖琴声从远方传来,让人不知置身何方。一路上石雕时有可见,有灰色的粗粝花岗岩,也有细腻的洁白大理石。有一些显然年代久远,长期被冲刷,留下了深深浅浅的痕迹。鸟儿们酷爱在高大的雕像头顶上筑巢,毫不愧疚地留下风干的粪便。绿色的藤萝顺着石雕蜿蜒而上,苔藓爬满了他们的脚。有的石雕业已残破,只留下一部分,通常是上半身,倒卧在草丛中。这些石雕都有尖尖的耳朵,端正的五官,庄严的神色。有男人也有女人,有优美的少女也有强壮的弓箭手。虽然这些雕像都算得上精美,然而比起道路尽头的那一个还是黯然失色。她位于橡树林中,身形巨大,从远处就能看到。与其他风餐露宿的雕像不同,她头上有拱形的屋顶为之遮风挡雨。这雕像刻的是个女人,美丽又不失威严,裙裾向后飞扬,每个衣褶都刻画的很仔细。她的座驾十分气派,却非普通的骏马,而是两头健壮的雄鹿。她本人手执弓箭专注地看着前方,身后还有猎狗跟随。那些猎狗就像活着时被施了魔法,与真的无异,让人忍不住想摸摸他们光滑的脑袋和脊背。 “这是狄安娜,我们精灵的守护神。”声音从背后传来,自称维托的男孩回过头去,看到了精灵女孩站在自己身后,小大人似的背着手,抬头仰望塑像。比起高大的雕像来,她实在是太娇小了。他记得她叫诺玟,是嘉兰诺德家的小姐,也是他的小主人。但诺玟似乎没什么主仆有别的概念,只当他是自己的小伙伴。他的脸变红了,却什么都没说。 “我找你好半天,你一个人在这里会迷路的!走吧,雷纳德要给我们讲故事呢。”她不由分说地拉起他的袖子,他只得快步跟上。 维托自那次交代姓名后又恢复了一言不发的状态。人们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从不多言。雷纳德之前还担心他脑子是不是不大好使,一段时间下来,发现他不是个笨孩子,只是不爱说话而已。他的童年大概是惨了点,否则也不会跟一堆男女老少一起被当作奴隶拍卖,不过在雷纳德看来,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很容易忘记伤痛的,他重新成为一个快乐的男孩,只需要一些时间。何况,还有诺玟呢。那个小天使一样的女孩儿,天天围着这个安静的男孩打转,完全不管他是不是愿意理睬她。 “雷纳德,他跟我说话了!”有一天,诺玟兴冲冲地跑来。看来这个日子的到来比想象中还快。 “真难得啊!他跟你说什么了?”雷纳德弯下膝盖平视女孩的双眼。 “他说:”是,小姐!’“就在我问他能不能帮我采一些野花来的时候。 “厉害啊!那他帮你采花了吗?” “是啊!这么大一把啊!”诺玟兴冲冲用手比划着。 “不愧是诺玟!下次争取让他说更多的话好不好?” “好啊,我这就去找他!”诺玟像小白兔一样蹦跳着跑开了。 ”喂,我说,凯!不要让不知哪来的野小子勾引我家诺玟啊!”欧斯特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 ”哎呀呀!你这个当爹的嫉妒了吧!”看到平时一本正经的朋友一脸窘迫的样子,雷纳德总觉得很有趣。 ”没错!之前是你,现在是野小子!诺玟跟你们比跟我这个亲爹都亲近。“ ”这也难免!谁让你整天只知道板着一张脸呢。明明很爱女儿,却从来不肯放低身段。“ ”没办法啊“,欧斯特看着远方叹了口气,”我至今都不太懂得怎么做个合格的父亲!要是露西安还在就好了。“ ”你已经是个好父亲了。露西安会为你欣慰的。” “是吗?我真的很想她……” 雷纳德安慰地拍了拍老友的肩膀:“我也是!真想再喝一次她亲手调的汤,实在是世间少有的美味。” 两个男人沉默了好一会儿。欧斯特重新打破了沉默:“对了,莉雅来信了!” “她还好吧?” “反正也是报喜不报忧”,欧斯特苦笑着说,“倒是说想家了。” “也够难为她的,要是嫁给一般的人还好,偏偏嫁给了国王。就算想家,也不能回来了。” ”我真担心她啊!那种柔弱的性格,到了宫里那种复杂的地方也不知会不会受欺负。“ ”这么担心就去帮帮她嘛!她不是一直希望你去宫里享受享受荣华富贵吗?你可是当今国王的大舅子,这种机会别人都求之不得,你却避之不及。“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虚与委蛇的事儿一向不感兴趣。再说诺玟还小,家里的事儿都忙不过来。别光说我了,我一直想问,你当初是不是暗恋我家莉雅啊?一见她就脸红结巴!” “没,没有的事!”一向淡定的雷纳德居然口吃起来。“就算有,那也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她可是王后啊,王后!跟她扯上关系,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另一边,花园的凉亭里,两个孩子也在聊天,最近他们常在这里玩耍。说是聊天,实际上是一个说一个听。 “你为什么不说话?讨厌我吗?“精灵女孩问。 男孩没说话,只是飞快地摇了摇头。 “那就好。”女孩叹了口气:“你不说话也好,我告诉你个秘密,反正你也不会说出去。” 男孩依旧没说话,女孩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告诉你吧,其实我有个双胞胎姐姐!双胞胎你知道吗?就是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看着对方就像照镜子一样。” “不过你见不到她了,雷纳德说她跟妈妈去了永生之门。“ 男孩的眼睛瞪大了。“永生之门?”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喏,就是精灵死后要去的地方,我将来也会去,不过雷纳德说要等我足够老了以后。”诺玟一本正经地说。“那就是说要很久很久以后才能见到妈妈和姐姐啊,总觉得很寂寞啊!“ ”那人类死去会去哪里呢?”男孩摸了摸自己圆圆的耳朵。 “这……我猜也有差不多的地方吧,我得问问雷纳德。你呢,你有家人吗?“ 男孩再次陷入了沉默。诺玟本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他却突然开口:“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怎么会?” 男孩很困惑地想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家人是什么样子,完全想不起来。只记得一些片段。” “什么样的?” “有个女人拉着我的手走在路上,天很冷,能看到星星,我很困,只想睡觉。她拉着我一直走啊走啊……” “是什么样的女人呢?” “嗯,手很温暖,可我想不起她的脸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觉得,她在哭。” “哭?” “嗯。然后就想不起来了”男孩揉着太阳穴,一副困惑的样子。 “你刚才说了很多话啊!”诺玟高兴地看着男孩。男孩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雷纳德说朋友是能够分享彼此秘密的人”,诺玟拉过男孩的手用力握了握,“现在我们是好朋友了!” 第五章 青鸟使者 维托在花园的空地上独自练剑。他手持一把木剑,哈罗德爵士说力量不在于武器自身,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不要盲目追求酷炫的武器,在外行手里,再好的武器也只是无用的装饰品。”哈罗德如是说,他是月影城的护卫兼武器师傅。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刺劈砍,闪躲旋身,掌握节奏,注意脚步。维托努力回忆着哈罗德教给他的基本动作,将空气当作无形的对手反复练习。教维托使剑原本是雷纳德一时兴起的想法,他也同样教亚玟用弓,亚玟学的很快,但很快就失去兴趣丢到了一边,维托学的慢,却坚持了下来。雷纳德一向行踪不定,有时会在月影城住上个把个月,更多时候云游在外,一年半载才来一封信说说近况。他离开后,继续教他剑术的是哈罗德爵士,一个喜欢行动大过言语的人。欧斯特公爵似乎不怎么信任人类,月影城的厨子、园丁、女佣、马夫……都是精灵,武器师傅除外。雷纳德说这是因为精灵天生更擅长使用弓箭而非刀戈,“虽说我也有一半精灵血统,但不得不说他们有时候太矫情,宁愿远距离射杀敌人也不愿意从近处发动攻击,这样敌人的血就不会弄脏他们漂亮的袍子。”维托不知道雷纳德说的是不是真的,至少他没亲眼见过欧斯特用剑,他连弓都很少用,雷纳德却坚持老友年轻时也是一把好手。对于维托学习剑术,欧斯特既不支持也没反对,他对此事的评价是:“学点真本事,别光把时间浪费在骚扰我女儿身上“,令维托哭笑不得。维托打心眼里感谢欧斯特,虽然他对自己从来没好脸色,却也不曾真正轻慢过他。他只不过是一个来历不明的穷小子,换到别人家,估计只有刷马桶的份儿。还有诺玟,她真心把自己当朋友相待,他不知怎么报答她的信任,只能更加努力向哈罗德学习,希望有朝一日能保护她。想到这里,他舞的更快了。木剑劈开空气,发出飕飕的声音,不一会儿,他的身上就被汗水浸湿了。 “维托!”少年停下练剑,朝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少女正提起裙摆,沿着花园的小径朝他跑来。曾几何时,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如今却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他曾调侃她光涨岁数不长个子,结果被她追的满场跑。诺玟出身名门,却从不勉强自己成为循规蹈矩的淑女,这点一直让瑞贝卡女士感到头疼;她从不摆大小姐的架子,向来不认为马夫就应该比贵族老爷低贱;但若据此以为她性格随和就大错特错,她一旦固执起来,连欧斯特大人都无能为力;她固然继承了父母的美貌,却对此毫无自觉,比起梳妆打扮,更愿意随便套件衣服,像个男孩似的撒欢乱跑。她从来不在父亲面前表现出脆弱的一面,但维托知道,她时常想念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她没有兄弟姐妹,身边唯一的同龄人就是维托,因此两人的关系就像兄妹一样亲密。诺玟有什么鬼点子都会跟维托分享,而她一旦闯了祸,也通常是维托代为承受欧斯特的怒火。 ”你发什么呆啊!“,转眼间,少女已经到了眼前,明眸皓齿,笑靥如花。她扬起一件白色的东西在他眼前挥舞,”雷纳德来信了!“ ”啊!“维托这才反应过来,看着信封上新鲜的红漆封印说:”这是给大人的,你擅自拆开不好吧。“眼下,欧斯特应王宫的邀请前往圣光城作客,因为他是当今王后的亲哥哥。欧斯特还带走了哈罗德爵士,因此维托只能自己独自练剑。可也有好处,欧斯特一走,两个小鬼就此翻身当家,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无拘无束。 ”有什么关系“,少女一边撇嘴,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信封摊平:“老爸去了圣光城,估计一时半会回不来。咱们总不能干等着吧!再说雷纳德的信他哪次不给我看了!“这点维托倒是没法反驳。 两个年轻人找了张长椅坐下,一同去看那信。信纸边缘毛糙,信上字迹潦草,看上去是匆匆写就。 ”欧斯特吾友“,诺玟拿着信朗声读了起来:”一向可好!问小公主好!你知道我很少写信,我就直接说重点好了。我给你写信,是因为我听到了一件怪事。银叶谷有一个我熟识的酒馆老板,他告诉我,一个外来的佣兵醉酒后,自称以前做过海盗,干过一笔大买卖,他说他们劫持到一艘大船,抢了不少财宝。关键是,他说船上全是精灵,还说他们的头目带走了一个精灵的婴儿。我一听到这,就马上联想到了露西安和亚玟。老友,我不想给你无谓的希望,但当时我们确实没有发现亚玟的尸体。我们都觉得她太小,掉进海里找不到了。可如果,她当时还活着呢?不管怎么说,我一定会彻底调查这件事。一有消息就跟你联络。如果你要派人来,就去银叶谷的琴盾酒馆,找那里的老板胡克,他会告诉你一些有用的信息。你的老友,雷纳德。“ 读完信,两个人面面相觑,好一阵子都没说话。诺玟又小声读了一遍关于精灵婴儿的片段,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我姐姐还活着?这么说,我还能见到她?” “这个……信里倒也没有百分之百确定。”维托的心情同样激动,却不敢贸然给诺玟无谓的希望。 “维托!”突然被诺玟抓住双手,维托吓了一跳。 “我们这就去找她好不好?”诺玟哀求着。 “可是……” “别可是了!那可是我亲姐姐啊!你想想看,我一直以为她早就死了,事实上她还活着。”诺玟旋即站起身来,激动地来回踱步。 “可我们也没什么线索啊。“ “信里不是说了吗,去银叶谷!你陪我去吧!” “就我们两个?”维托搔了搔亚麻色的短发。“还是等欧斯特大人回来再说比较好吧?” “你傻啊!等老爸回来了,他还能同意我们俩出去嘛?你说你整天在花园里傻练,到了关键时候怎么就胆小了呢?“ ”我不是胆小,我是怕大人担心。” ”这样吧,我给老爸留封信,我们速去速回,说不定还能赶在老爸回来之前找到姐姐!你想想,老爸一回家,看到姐姐回来了,该有多高兴啊!” “事情能有这么顺利吗?”维托满心疑虑。 “你这个人,就是喜欢整天考虑一堆有的没的。我们去了再说,大不了再回来呗。” “那好吧……”维托清楚诺玟的个性,想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多说也无宜。与其让她一个人冒险,还不如在身边护她周全。 “你真好!”一看维托答应了,诺玟立刻开朗起来,拉着他的手连连转圈:“那我们赶紧收拾路上带的东西吧,我迫不及待要出发了!” “服了你了……”维托微微叹气,在这个天真又莽撞的大小姐面前,他总是毫无招架之力。 第六章 吟游诗人 诺玟只在小时候随父亲来过一次拉帕鲁伊。那时她只能坐在大大的马车里,趴在窗口好奇地向外窥探。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会是“甜美的蜜瓜!”,一会是“新鲜的牡蛎!”害得小诺玟直流口水。父亲不肯买给他,他说外面的食物不卫生,会吃坏肚子。禁不住诺玟的苦苦央求,欧斯特还是给她买了水晶苹果,所谓水晶,其实是在苹果外面裹一层琥珀色的糖稀,然后戳在木头签子上供人食用。诺玟还记得那甜蜜的滋味,记得化掉的糖水弄得她双手黏糊糊,也记得回家后捂着腮帮子牙疼了一晚上。从那以后,她就不想再吃什么水晶苹果,却始终惦记着再去一趟拉帕鲁伊。如今她总算实现了愿望,这一次无需匆忙赶路,想停就停,想走就走,身边还有维托作陪。 拉帕鲁伊是一座古老而繁华的港口城市。是贯穿南北的水路枢纽。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通目标的人都聚集在此。信步走在集市上,既有装饰的富丽堂皇的临街店铺,也有临时搭建的流动小摊。香气四溢的食品店、光辉夺目的首饰店、稀奇古怪的杂物店共同用南腔北调招徕着顾客,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不仅有戴着蓝色头巾满口粗话的水手,小心翼翼挑选货物的精灵,也有一脸凶悍的法外之徒。在这里你得格外盯紧自己的钱袋,不仅生意人会变着法子让你花钱,小毛贼也可能盯上你,诺玟就亲眼看到一个肥头大耳的买家举着空空如也的钱袋大声咒骂。诺玟对一切都感到新奇,不时停下来看看摸摸,维托就紧张得多,他在诺玟身后牵着马,相当警觉地环顾四周,这里对他来说,是全然陌生的环境。 ”看,是假发!“诺玟用手一指,朝着对面飞奔而去,全然不顾维托是不是跟得上。这是一个露天摊位,货架上摆满了稻草填充的头部模型,其上覆盖着各式各样的假发。偏偏店主自己是个大光头。 ”欢迎光临!小姐需要点什么?”光头挫着胖胖的手,他有两撇可笑的小胡子。 ”你是卖假发的,为什么不给自己先搞一顶?”诺玟好奇地问。店主的光头简直可以当镜子照。 ”当然是为了向客人展示效果,就像这样!“店主随手拿了一顶假发往头上一扣,眨了眨眼睛。这顶假发就像挖空的半个西瓜,配上店主的小胡子,看上去颇为滑稽,惹得诺玟拊掌大笑,维托也不禁莞尔。 ”嗨,其实我的假发很逼真呢。”店主一副受伤的表情,“上层这些是真发制成,不过价格也会贵很多。”他指着一顶长长的卷发,“这个卖的很好,好多贵族小姐都争相购买呢!” 诺玟眼珠一转,借口看看效果,强行把假发戴在了维托头上。“这位美女,可否赏光让我做你的骑士?”诺玟模仿着书中人物的口吻,还没说完就自己大笑起来。维托恼羞成怒,恨恨地摘下假发,说这一点都不好笑。 最后,诺玟挑了一顶黑色的短发。她在店主的帮助下将原有的金色长发罩在丝网头套里,“像不像男孩子?”店主连忙点头称是,诺玟对着铜镜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满意地付了钱。 ”你不怕热吗,小姐?”维托看着诺玟的新扮相无奈地问。 ”跟你说过几次了,不是小姐,我现在是男孩子!”诺玟不满地将黑发向耳后别了别。 ”为什么非得这样啊?“维托不解地问。 ”出门在外,凡事小心,这是雷纳德跟我说的。你看,我扮的很像吧!“诺玟转了个圈,她为了方便骑马穿了衬衫和马裤,又弄了一顶黑色假发,乍看确实像个发育不良的少年。但维托太了解诺玟了,她假扮男孩与其说是出于谨慎,不如说是玩性使然。她总是想一出是一出,有玩不完的新花样,让维托颇为头疼。 ”明明一副天使模样,内心却住着恶魔啊!“维托不由嘀咕出了声。 ”你在自顾自嘟囔什么!“诺玟不满地回过头来,”大男人走路怎么慢慢腾腾地。要不我们回去,我给你买一顶女士假发,我做侍从你做小姐?” 维托无奈地苦笑,拉紧缰绳,脚下加快了速度。 广场的一角热闹非凡。诺玟好奇地拉着维托上前一探究竟。圆形的人群围得密密匝匝,诺玟只得努力往里挤。挤到前面,才发现圆圈的中心是个席地而坐的金发青年,年纪二十多岁,衣服做成古代吟游诗人的样式,头戴柳条编成的桂冠,手里拿着一把白色镀金的七弦琴。他拨弄琴弦唱了两句,立刻引来周围一阵喝彩。大部分都是女人的。诺玟实在搞不懂她们为什么要那么激动,高亢的尖叫声简直能撕破耳膜。月影城常有歌手献唱,诺玟看来,他们中最差的都比眼下这一个好。她正扫兴地试图突破重围,歌手喊了起来:“哟,那位黑发的小姐,点一首歌吧。”诺玟看向左右,并没发现黑发的女子,”就是紫色眼睛的那位!“歌者提高音量,朝她挤了挤眼睛,周围的人一齐将目光投向她,带着好奇和嫉妒。诺玟欲走不能,只能强装镇定地说:“我才不是小姐,我是男孩!”“好吧,这位俊俏的公子哥儿,你来都来了,不点首歌再走吗?”歌手揶揄地笑着,一双蓝眼睛似能看穿一切。诺玟略一思索便有了主意:”那好,我点首《耐罗的叹息》,你能唱吗?“她洋洋自得地看着歌手,静待他出丑。这首歌据说由精灵谱曲,说的是精灵男子恋上了人类的女子,最终女子嫁作人妇,男人的恋情以失败告终。曲调优美中带着哀伤,千回百转,外行很难唱好。诺玟见歌者只知道唱些通俗小调,料想他肯定唱不好这么有难度的曲子。谁知男子从容不迫地说:”没问题!唱的好记得打赏哦!“,便调起琴弦唱了起来。刚才一直欢快的声音,登时变得如泣如诉。诺玟吓了一跳,看来是自己低估了这个男人。他唱着唱着,周围居然有人低声饮泣起来,诺玟听得也有些感动,她默默地把一枚金币放进了他面前的匣子里。男人向她颔首,接着把歌唱完,诺玟记住了其中一句:“苦痛之花悄然绽放,静待收获果实芬芳。””怎么样?小少爷,听完是不是爱上我了?”男人停止弹琴,又恢复了之前的轻浮模样,仿佛刚才唱歌的是另一个人。周围的人哄堂大笑起来。诺玟红了脸,顾不上踩到别人的脚,拉起维托就走。“我是吟游诗人加百列!”歌手在她身后高喊:“记住我的名字,总有一天我们还会相见。” “那人唱的还不错啊!“走出广场后,维托如此评价道。 “什么不错,”诺玟仍然气鼓鼓的,她在为刚才的玩笑生气,“鹦鹉都唱得比他强。” 出了广场,天色已经不早,晚霞染红了大半个天空。他们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找到地方住宿。所幸在拉帕鲁伊这样的大都市,旅店随处可见。两人找了一家看上去较为清净整洁的旅店,要了两间房间。吃了一顿还算丰盛的晚餐后,两人各自回房休息,一夜无话。 第七章 冰释前嫌 “抓小偷——!”后面传来一片呐喊,维托回头一看,一个胖子正气喘吁吁朝自己的方向跑来,身后还跟着乌咉咉的大队人马。他来不及细想,等胖子经过便伸出脚来,把他绊了个正着。胖子滚倒在地,登时摔了个嘴啃泥,后面的人赶上来,却一点都没费时间停留,马不停蹄地继续向前追去。 维托一时间愣在原地。胖子从尘土中抬起头来,脸上沾着新鲜的泥巴和狗屎,一脸的欲哭无泪,“我说老兄,你要不要这么狠啊?我是抓小偷的,又不是小偷!”一旁的诺玟闻言,嗔怪地捅了捅维托的腰。 ”实在对不住,对不住!“维托赶紧将那人扶起来,只见他五短身材,身着灰色的短上衣和束脚裤,腰间别着个皮口袋,头上梳着怪里怪气的朝天辫。他的脸又胖又圆,五官也是圆的,看起来活像一个土豆。“哎哟,好疼。”胖子一边揉着屁股一边叫唤,“还好我脂肪比较多,要不早就摔到骨头了。”维托忙不迭地道歉,帮他拍去身上的尘土。诺玟递上手帕,让他拭去脸上的脏污。虽然很不厚道,看到胖子狼狈的样子,诺玟还是偷笑起来。“你们年轻人啊……”胖子喋喋不休地抱怨起来。 正说话间,先前的那队人马又回来了,为首的押着个半大的孩子,孩子衣衫褴褛,拼命地扭动身体想挣脱束缚。看样子小偷就是他了。一行人押着小偷往酒馆去,维托等人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牧师,你说怎么处置这家伙?”被叫做牧师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衣着整洁朴素,向下的八字眉使他看上去一脸愁容。 ”钱包拿回来了?“牧师问。 ”拿回来了!“有人递上一只皮口袋,“您清点一下数目对不对。” 牧师看都没看钱包。而是转向那孩子,和蔼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偷钱呢,我的孩子?” ”我妈妈病了!我们没钱买面包!“孩子拖着一口哭腔。 ”是这样嘛?你需要钱的话,可以找我来借,偷钱是不对的,记住了吗?“牧师说着便从钱包中取出两枚硬币,递到孩子手上。孩子犹疑地看看牧师又看看硬币。 ”拿去吧!“牧师点点头。孩子鼓起勇气伸出手来,将硬币紧紧攥在手中。牧师叹口气,让左右的人放开孩子。那些人虽然不情愿,还是听从了他。孩子的臂膀一得到自由,就一溜烟地跑了。 ”哎呀,牧师,你受骗了,我认识这个小兔崽子,他妈早死了,爹是个酒鬼,不给他喝酒就要骂人呢!这小子偷东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酒馆里有人插嘴。 牧师的表情看上去更愁苦了,他摇着头说:“他还这么小,真让人担心呐!” ”喂,老兄,别伪善了好不好!小孩子犯错,就得吃打,才能记住教训啊!“先前被当作小偷的胖子突然发话了。周围的不满地目光都齐刷刷地投向他,看起来他们很尊重那位牧师。 “牧师是好人!他替我们治病,都没要过钱,你怎么能这么说?”有人反驳。 “所以才说他伪善啊,不要钱以后怎么治疗更多的人?”胖子颇有些针锋相对的味道。维托觉得离他远一点比较好,免得被当做同伴被愤怒的人们围攻。 牧师本人倒是不以为意的样子,他摆了摆手,问胖子:“敢问足下大名?” “你问这做什么?算了,告诉你也不怕!我叫猪骨,在学城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牧师微微一笑,“猪骨先生,我看你性格耿直,咱们不妨交个朋友。敝姓祖舒亚,你叫我劳伦斯就好。很快就中午了,可否赏光一起吃顿饭?你的同伴也一起来吧?”他冲维托和诺玟点点头,看样子,他果然把他们俩当成猪骨的同伴了。 猪骨一副不明就里的样子,大概事情的发展出乎预料,他摸了摸肚子,看上去对吃饭的提议并不反对。 维托也说:”刚才是我太鲁莽了,这么着吧,这顿饭让我们请,就当赔礼道歉!”维托看向诺玟,她赞同地点了点头。 “哎?这怎么好意思?”猪骨反而踌躇起来。 “没事,反正我们待会儿也要找地方吃饭,人多才热闹嘛!”周围的人看到这情形,也就各自散去。四个人在小酒馆落座,点了炖菜和饮料。三个男人点了麦酒,诺玟则点了果酒。一杯酒下肚,话匣子就此打开。他们相互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猪骨远道而来,为学城寻找一本久以失传的书,眼下正要回去复命。劳伦斯也不是本地人,他说自己四处云游,没什么固定的居所。 “刚才他们说你给人治病,这么说你是个医师罗?”诺玟好奇地问。 “不是,治疗只是我个人的兴趣。”劳伦斯摇头否认,“家父希望我继承他的事业。“ “您父亲是?” “是个牧师。”劳伦斯脸红了。 “怪不得他们刚才叫你牧师。”亚玟点点头。 “我……其实还没决定。也没正式入职。我跟父亲说想先四处看看,一切等我回家再说。“劳伦斯转动着手中的杯子。”这一出来,就是好多年。想必父亲对我也很失望吧。“劳伦斯低下了头。 ”你是哪一教派?圣子再临?“猪骨问道。 “对。”劳伦斯剪短地回答。接着便不声不响地喝起酒来。欧斯特的书房里放着很多书,维托在其中一本书里读到过,精灵信奉森林女神狄安娜,人类的信仰则多种多样。最终再临教获得了大一统的地位,成为官方宗教。教义中说世界上只有一个真神,其他都是邪神。真神用自身骨血造就了人类,是唯一的神。人类的妄自尊大使得真神的力量愈加衰弱,漫长的历史中,真神已经经历过六次死亡六次重生,每次重生都变得比以往更强大。圣书中说,真神即将迎来第七次重生,又称永恒的重生。这一次降生的真神的力量不会再被削弱,他将给人类带来真正的福祉。圣书中勾勒了真神重生的愿景:于大审判的火焰和废墟中,如洁白的婴儿般降生,涤尽人间的一切罪恶,从此后,人的国便是神的国。因此,再临教徒均以“七”为圣数,祷词以“圣子再临”做结。劳伦斯父亲所侍奉的神,想必就是这一个了。一路走来,维托也遇到不少狂热的再临教徒宣讲教义,拉人入会,但劳伦斯似乎不在此列。 饭后,猪骨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烟斗,装进一些烟叶点燃,咝咝地抽起来。烟味儿呛得诺玟咳嗽不止。 “我年轻时,也去过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风土人情。如今,我已经厌烦了冒险,只想着在学城里安安稳稳写一本书,把我这些年的见闻都记录下来。”烟雾蒸腾,遮住了猪骨的脸。 ”那一定相当有趣。”诺玟插嘴。 ”也不全是。我们经常想着山的那边有什么,结果好不容易翻过去,却发现山的那边还是山。“猪骨吸了一口烟斗。 ”我不是很懂。”诺玟揉揉眼睛,烟雾熏的她眼睛发酸。 ”你到我这个岁数自然就懂了。“猪骨一副过来人的样子。 ”你说的自己很老一样。就你这个岁数而言,你跑得可是相当地快啊!“诺玟此言一出,大家先是一愣,接着都哈哈大笑起来。猪骨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笑声中,猪骨转向劳伦斯:“你治病真的不收钱吗?”他收起烟斗,叫来一杯麦酒。酒精的作用下,他的双眼迷蒙起来,蒜头鼻看上去更红了。 “是他们夸大了。如果对方是穷人,会少收一点,干脆不收的当然也有。基本上,给我多少就收多少,毕竟我也要吃饭的嘛!”劳伦斯说的很坦诚。 “原来如此!”猪骨点点头,“是我误会了。” “不,你说的很对,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净说些大话,毕竟像刚才的孩子,除了为他祈祷之外,我什么忙都帮不上。“ “要帮助所有人是不可能的,能始终心怀善意就够了不起的了。像我,就经常怀疑别人的动机。”猪骨不好意思地揉揉蒜头鼻,似乎是在为自己之前的言行道歉。 “说的没错,让我们为劳伦斯干杯!”维托首先举杯,其他人也跟着举起了杯子。劳伦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拿起杯子,“为新朋友干杯!” “为新朋友干杯!”四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第八章 仗势欺人 听说维托和诺玟要前往银叶城,猪骨愉快地表示正好顺路,劳伦斯也愿意同行。一下子多出两个同伴,路上又能彼此照应,维托和亚玟自然是兴奋不已。四个人在港口找了一艘叫做“白鸦号“的客船,同船长商量好了价钱,商定第二天一早出发前往北方大陆。 “白鸦号”是艘中等大小的三桅船,船长长期来往于拉帕鲁伊和红林港,运载货物之余,也做搭载旅客的生意。因为要连夜在海上行驶,船上备有供客人休息的简陋客房。四个伙伴担心船上客满,早早交了订金,预定好了各自的房间。上了船,诺玟好奇地东看西瞧,这还是她第一次坐船。维托和劳伦斯聊得不亦乐乎,猪骨则盯着海面,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船长看看时间差不多,命令水手撤去登船跳板。刚撤到一半,就有人从岸上匆匆赶来,嘴里大喊着“等一等!等一等!”水手重新放回跳板,一个穿着大人衣服的小孩率先跳上甲板,另一个一身黑色的成人紧随其后。等他们都上船后,船长一声令下,桨手滑动船桨,船缓缓地驶离了港口。 诺玟原本靠着栏杆,咸涩的海风差点吹起她的假发,她慌忙用手按住,向着风小的下游走去。甲板上有很多乘客在聊天休息。“让我见船长!”诺玟循声望去,是先前迟来的孩子。不,仔细一看,他只有身材像个孩子,脸却怎么看都是个成年人。他额头上皱纹交错,下巴上却半根胡须也无。一双滴溜溜转的小眼睛,配上一个弯曲的鹰钩鼻,使他的脸给人留下一种狡诈的印象。一个侏儒。先前与他一同上船的男人背转身体看着海面,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 “带我去见船长!”侏儒见无人理睬,便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逼向经过的水手。水手大吃一惊,跑去报告了。不一会儿,大副赶过来,他看到闹事的不过是个小矮人,就不屑地说:“船长忙着!有什么事儿快说。” “我要两间房!”侏儒伸出两根指头来回晃动着。 “房间都订出去了,暂时跟水手挤一挤吧。“大副不耐烦地说。 “我说两间就两间,你聋了不是?“侏儒不依不饶。 “啧,哪来的半人,拿着小孩的玩具充大爷!”猪骨忍不住插嘴,声音虽然不大,却被侏儒听的清清楚楚。他的脸瞬间涨成番茄的红色,将刀子指向猪骨,“你说谁是半人?” ”就是你啊!上了船就一直跟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烦不烦啊?”猪骨的话让周围的人纷纷窃笑起来。 ”敢说我是猴子!我看你才是头猪!”侏儒咬牙切齿地朝猪骨扑过去,维托眼疾手快地抬腿一脚,踢掉了他手中的刀子。 “猴子就不要玩刀,很危险的。”猪骨感激地看了维托一眼,嘴上仍然不忘冷嘲热讽。“不对,猴子都比你懂规矩,你懂不懂先来后到啊?本来就来晚了,还让先到的人给你腾地方,哪有这样的道理?” 看到周围的人纷纷点头赞同,侏儒骂骂咧咧道:”老子是替达德利大人办事的,耽误了算谁的?“ ”达德利,可是圣光城的达德利大人?“大副连忙问道。 ”还有哪个达德利?“侏儒一脸得意,显然他的话对周围产生了效果。大副犹豫起来,周围的人也开始小声议论。 但猪骨丝毫不为所动:”我管你替谁办事呢?出门在外,就得守规矩!“ ”你!“侏儒哗啦一声抽出腰刀。空气顿时紧张起来。人们局促地看着两方。侏儒的身高只有猪骨的一半,但他的神情十分可怕。维托看到朋友被威胁,马上站到他身边,作势拔剑。这时,侏儒身后一直无动于衷的黑衣男人无声无息地近前一步,轻声道:”别惹麻烦。” ”艾洛特!你怎么才来?“侏儒一看到有同伴撑腰,愈加洋洋自得起来。 看到双方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大副赶紧出来劝架:”大人们,冷静一下!你们要决出个胜负我没意见,但能不能别在我的小船上打?万一把船戳个洞,一船的人都得玩完。你们要是非得打,不如跳进大海去斗一场,那里地方大着呢!”大副此言一出,双方都没进一步动作,可也没人放下手中的武器。 “你们真的是达德利大人的手下?”大副转向侏儒。 “那还有假?艾洛特?让他们看看!”被叫做艾洛特的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晃了晃,印泥上刻着一只正在扑食兔子的秃鹰。 大副看过后,态度和缓了很多:“既然是大人的手下,我再帮你问问看吧。”他转向人群大声问道:“谁愿意腾房间给这位大人?我退还他双倍押金!” 听到双倍押金,有人举起手来:“我!我愿意跟朋友挤一挤,给这位大人腾出一间房来。” “一间不够!没看到我们有两个人吗?”侏儒得寸进尺。 “你也只能算是半个人。”猪骨又管不住嘴巴了。 “大副!我要这个人的房间!”侏儒气愤地指着猪骨,“不管怎样都要!我付你三倍价钱!” “客人?”大副为难地转向猪骨。 “凭什么?我已经付了钱的!”猪骨一脸的不服气。 眼看双方又要僵持不下,劳伦斯赶紧出来打圆场:“出门在外都不容易,猪骨,要不委屈一点跟我挤一间,你那间就让给他吧?” “我才不要!”猪骨扭过脸去,一点都不打算给朋友面子。 劳伦斯叹了口气,又转向了维托,“维托?” 维托看了看猪骨,又看了看劳伦斯,说:“我倒是无所谓……” “那就这样吧。“劳伦斯对侏儒说:”我们这边愿意腾一间房给你,如果你还是不满意,我们也不会再让步了!“ 侏儒达到了目的,也就不再坚持。他收剑入鞘,故意大声地对大副说:”这边的房间就给我同伴住吧!我才不想跟猪头做邻居呢!“说完就耀武扬威地离开了,留下猪骨在原地咬牙切齿。 “劳伦斯!”他们走后,猪骨气得七窍生烟,“你这时候又充什么老好人!你这分明是胳膊肘子朝外拐!” “我也觉得应该给他们点教训,这帮人真是太过分了。”诺玟点头附和。 “这个嘛!”劳伦斯挠了挠头,“正义感归正义感,我觉得还是少招惹他们为妙。” “什么嘛,你是怕那个虚张声势的小矬子还是怕他背后的大老爷?没想到你也是见了权贵就腿软的人。”猪骨一脸不屑。 “不是。”劳伦斯摇摇头。 “那不就得了!我一只手都能把小猴子拎起来扔海里。再说我们不还有维托呢么?” 维托闻言,挺了挺胸膛,“我虽然不才,对付他们两个应该绰绰有余。” “不”,劳伦斯正色道:“可怕的不是那个侏儒,是那个黑衣。真动起手来,你们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 “你怎么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猪骨不满地跺脚。 正说话间,被他们议论的黑衣人走了过来,朝维托伸出手来:“钥匙!”维托递过房间钥匙,他问过房号,便径直拿着行李朝房间走去。 “什么嘛,真没礼貌!别人把房间让给他都不知道说一声谢谢!”诺玟看着他的背影说。黑衣人像听到她的话一样,迅速折返回来。 “啊”,诺玟不由后退了一步,维托警惕地盯着他。黑衣人却转向猪骨,递上一样东西:“我想这是你的。” “什么?”猪骨慌忙摸向身上,原本放着钱包的口袋现在空空如也。 “这!怎么会?“猪骨接过钱包,一脸的难以置信。 “恐怕是我的同行者跟你开了个小玩笑。“黑衣人面无表情,从他脸上却丝毫感受不到玩笑的迹象。 不远处,侏儒朝猪骨做了个嘲弄的鬼脸。 第九章 鬼神莫测 “你们不觉得我们的新邻居太诡异了吗?”第二天一早,四个人重新聚到甲板上时,猪骨首先发表了看法。“他自从昨天进门后就再没出来过,晚饭也不见吃。老实说,这条船上的舱房隔音效果并不好,可是旁边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简直就像压根没这个人一样!” “或许那个人只是晕船在房间里休息。既然你那么好奇,去敲门看看他在不在不就得了嘛!”维托满不在乎地说。 “我才不要呢!”猪骨撇撇嘴,“那么阴沉的家伙,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你现在知道怕了啊?”劳伦斯一脸揶揄:“当初我叫你别招惹他你还不乐意。” “我不是怕他!”猪骨争辩道,“我只是觉得这个人太奇怪了。” “我也有同感”,诺玟插嘴,“那个侏儒顶多是讨人厌,这个人简直叫人起鸡皮疙瘩,浑身上下一点人味儿都没有。” “没那么玄乎吧。”维托挠挠头,“有的人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碰巧他是那一类人罢了。侏儒不是叫他‘艾洛特’么,怎么看都是个普通人吧。” “这两个人凑在一起本身就很奇怪吧。你觉得他们是做什么的?“诺玟问道。 “那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不是说了么,给什么大人当差。”猪骨回答。 “达德利大人。”劳伦斯补充,“奥古斯特国王跟前的红人啊。” “你一个牧师,懂得还挺多”,猪骨斜着撇了劳伦斯一眼,“对尘世的事情意外地感兴趣嘛!” “都说了,我还不是牧师呢!再说你这是偏见啊,我好歹也是生活在尘世里啊。因为一年四季都在到处走,各种消息都知道一点也奇怪吧。“ “这个达德利大人,是什么人?大副一听到他的名字态度都变了。”维托好奇地问。 “嗯,怎么说呢。本身并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但有个女儿是国王的情妇,加上本人擅长钻营,在宫里很吃的开。”劳伦斯轻描淡写地说。 “国王有情妇?!”诺玟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她知道自己有个姑姑嫁给了国王,姑姑进宫时她还小,没留下什么印象,但听到这个消息还是挺为王后难过。 “这有什么奇怪的,皇室婚姻不就是这样么,两个人出于利益结合,又没什么爱情,国王找了情人,王后说不定也养着小白脸呢。”说话的是猪骨。 “才不会呢!”诺玟一脸的不快。 “说的你认识她似的”,猪骨嗤之以鼻。 “王后很受人民爱戴的。她很虔诚,而且很谦和。每年圣显节她都会到街上去,给穷人分发食物和银币。无论是衣衫褴褛的人,还是肢体残疾的人,她都很温柔地给予赐福。是位善良的好王后啊!”劳伦斯一脸的向往。 诺玟听的频频点头,父亲一直教育她要与人为善,不管对方是贫是富,都要平等地对待。看来她这位素未谋面的姑姑也是这一原则的践行者。 ”王室嘛,表面上多少都要做做样子的,谁知道实际上怎么样。”猪骨依然抱着怀疑一切的态度。 ”这里空气太差了,我要到别处去走走!”诺玟气鼓鼓地站起来,离开了。 ”他这是怎么了?我惹他不高兴了吗?”猪骨一脸的纳闷。 ”大概是昨天没休息好吧。”维托深知诺玟的大小姐脾气又犯了,只好帮她打了个圆场。 ”你啊,迟早因为这张破嘴得罪人!”劳伦斯无奈地摇了摇头。 “说到这个,劳伦斯和我昨天完全没睡好。“维托揉揉眼睛。 “两个男人被迫挤在一个房间里,也难怪你们会不适应。所以我就说,凭什么把房间让给那个小猴子,他半间房都用不了,实在是太浪费了!”猪骨一脸的痛心疾首。 “才不是,我们是被你吵醒的!你半夜又打呼噜又磨牙的,还说梦话,隔着门板都能听到。”维托一脸坏笑。 “胡说,我才不说梦话呢!”猪骨嘴上不承认,脸却涨红了。 “绝对有,你反反复复地喊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对吧劳伦斯?”维托冲劳伦斯眨了眨眼。 “是有这么一回事,虽然我不确定是不是女人的名字,但听起来蛮像的。”劳伦斯一本正经地回答。 “不是,不是,你们肯定听错了……”猪骨的脸更红了。 “说不定我们的新邻居也听到了,你可以去问问他嘛。“维托继续享受着捉弄朋友的乐趣。 仿佛为了配合维托一样,吱呀一声,对面一直紧闭的房门打开了,被他们谈论的黑衣男人冷淡地看了他们一眼,径直朝船头走去。 “简直是鬼啊,鬼!”猪骨捶胸顿足:“你们说他听到了吗?” “肯定听到了”,维托一脸的郑重其事,“你们没发现他的脸色更难看了吗?一定也没休息好!自求多福吧,我亲爱的朋友!” 最初的新鲜感过后,取而代之的是枯燥的海上生活。无论从哪个方向望去,都是无尽的海水,天地间唯一的点缀只有飞来飞去的白色海鸥。船上的食物远远算不上可口,嚼起来像枯树皮一样的咸肉、长着绿毛的奶酪,又干又硬的面包,想吃点新鲜蔬菜和水果简直是不可能的。猪骨一边抱怨一边讲起陆地上的种种美食,搞得大家恨不得堵上他的嘴巴。他们也试着找一些娱乐,比如在海上垂钓,猪骨一看要用鱼钩穿过蚯蚓的身体就直说受不了,诺玟也不太感兴趣,维托和劳伦斯起先不得要领,后来慢慢能钓些鱼上来。虽然只是些小鱼,也足够拿去让水手帮他们熬一锅鱼汤。猪骨边喝边粗鲁地说喝完一碗放屁都带鲜味儿。他喝得可一点都不少,最后连汤底的鱼骨头都被他包圆了。他们也曾在甲板上碰见侏儒,一看到他,猪骨就警惕地护紧钱包,引得前者一阵嘲笑。两个人互相打嘴仗,又差点大打出手,好不容易才被劳伦斯拉开。幸好,猪骨很快就老实下来——风浪越来越大,船在脚下颠簸不休,猪骨开始晕船、呕吐,这可苦了帮忙照看他的劳伦斯。几番折腾下来,劳伦斯疲惫不堪,回到舱房倒头就睡。维托看上去也精神不佳,适应力最强的反倒是诺玟,她虽然第一次出海,却完全没受到晕船的困扰,这大概有赖于精灵天生良好的平衡力。到了晚上,诺玟会偷偷溜到甲板上去看星星。周围是漆黑的大海,耳边只有浪涛的声音,船身随着海浪起伏,灵魂似要飞到九霄云外。 “你好!”诺玟听到声音大吃一惊,向右一看,才发现那个叫艾洛特的男人就倚在离自己不远的栏杆处。他的黑衣同夜色融为一体,怪不得诺玟先前没发现。这是诺玟第一次近距离观察他,他双目深陷于高耸的眉弓之下,一道长长的疤痕起自眉毛上方,几乎贯穿左脸,如果不是被长长的黑发遮住,想必看起来会更加骇人。 “你在看这边吗?”男人指指自己的左脸。 “对,对不起!”诺玟慌忙道歉。 “无所谓。反正谁都看得见。”男人的声调毫无起伏。 “这是怎么弄得?”此话一出,诺玟就后悔不迭。 良久,男人转向诺玟,一双深陷的眼睛发出奇妙的光来,犹如黑夜中的两点烛火: “这是,我变强的证明。” 第十章 人生地疏 隔天上午,维托一行在红林港的港口登岸,猪骨一下船就坚持陆地在摇晃,维托也有类似的感觉,毕竟在海上颠簸太久,身体里的惯性一时很难消失。劳伦斯脸色发青,岸边渔船上散发出来的臭鱼烂虾的味道更让他皱紧了眉头。诺玟倒是没什么感觉,很快就恢复了活蹦乱跳的状态。她特意在下船的乘客里找寻了一下,没发现侏儒和黑衣男人的踪影,也不知他们之后去了哪里。 红林港位于北方。虽然同样是港口城市,这里跟拉帕鲁伊却有着不同的风格。首先是气候,拉帕鲁伊一年四季都很温暖,而刚刚下船,诺玟就打了个哆嗦,后悔衣服穿得太少了。四个人花了些时间来到商业区。跟拉帕鲁伊随处可见,当街兜售的小商贩不同,这里的商铺井然有序地排列在道路两旁,店主不会主动拉住你推销个不停,有顾客到来,也只是微微点一点头,就忙自己的去了。走马观花地逛了一圈后,亚玟买了件御寒的大衣,不知道是不是北方人身材更高大的缘故,即使最小号的大衣,亚玟穿上去袖子都长了一截,猪骨笑说她该去买儿童的衣服。维托买了件皮质短上衣,劳伦斯则买了些亚玟叫不上名字来的药材。至于猪骨,一门心思放在寻找可口的食物上。 “大人,行行好吧!”诺玟刚走几步,就被沿街的乞丐拦住。这是一个残疾小孩,蓬头垢面,趴在地上,肥大的裤子后部空空如也。他面前放着一个木碗,里面零星地丢了几个硬币。诺玟看他实在可怜,便摸出钱袋准备取钱。谁知“瘸子”居然一跃而起,一把抢走了她的钱袋,风驰电掣地逃走了。维托见状,连忙追了上去。不一会儿,他一脸沮丧地回来了,说那孩子跑进了小巷,里面有好几条小路,也不知他跑去了哪里。诺玟自责不已,她身上带着两个人大部分的花销。猪骨和劳伦斯也一筹莫展,遂决定先找个歇脚的地方再说。 他们来到附近一家酒馆,吃了顿简陋的午餐。老板是个秃顶的中年男人。他听到诺玟的遭遇,不以为然地说本地人是从来不会给那些乞丐钱的,他们都是有组织的骗子和小偷,也就外地人会受骗。至于钱,是追不回来了,因为他们不是一两个人,而从属于当地的乞丐组织,有人专门负责分钱销赃,就算能找到那个孩子也无济于事,弄不好还会惹祸上身。 “那,这里有没有工作可以让我们做的?没了钱,别说住店了,我们连家都回不去了。“诺玟都快哭出来了。 酒馆老板看了诺玟一眼:“我们这里不需要小鬼。“他又向后看去:”也不需要愁眉苦脸的男人和一身肥膘的胖子,会害客人心情不好。”猪骨刚要抗议,老板指着维托说:“看你像是有点力气,要不帮我劈劈柴搬搬东西,住店可以给你们减免一些。说好了,只是减免,免费是不可能的,我这里又不是慈善机构。” 猪骨和劳伦斯身上虽然有钱,但也只够他们两个人用的,要资助亚玟他们谈何容易。劳伦斯安慰着亚玟,说总有办法可想。老板告诉他们,市政广场有个布告栏,上面有一些赏金任务,或许他们可以碰碰运气。四个人商量了一番,决定让维托留下来打工,其他人去找找有没有合适的短期工作。 市政广场是个气派的建筑,但现在诺玟无心游览,一心奔着布告栏而去。布告栏不难找,远远围着一圈人的就是。诺玟挤进去,上面果然贴满了五花八门的任务,有找厨子的,有找杀手的,有找木匠的,有交换货物的,还有找人护送的。诺玟看了一眼,大多数任务她都做不来,只有一个找宠物狗的任务可以一试。她劝慰自己说有钱总比没钱好,毕竟是自己粗心大意搞丢了钱,便揭下了榜单,与其他两人约定晚上在酒馆见面后,独自去找狗了。 凡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诺玟人生地不熟,不敢跑去太远的地方,只能在广场附近转悠。遇到人就拿出单子上的画像问一问。那是一只矮脚狗,主人说他的名字叫保罗。诺玟很怀疑根据画像能找到那只狗,画像跟儿童画一样抽象,除了四肢短小这一点外,其余特征一律都看不出来。还好上面写着小狗的颈子上栓有写着名字的吊牌。诺玟问过的人,有热心的,有一见她就远远躲开的,虽然这里大部分人都讲通用语,但也有一些人,既听不懂诺玟的话,他们说的话诺玟也一头雾水。看到牵狗的人经过,诺玟就伸长脖子去看,有一次她觉得已经找到了目标,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只母狗。 一下午一无所获,诺玟不禁气馁起来,想着要不先回酒馆再说。就在这时,一只矮脚狗从她身边飞快跑过。“保罗?”她喊了一声,狗儿并没停下来。她一咬牙,追了上去。诺玟光顾追着小狗,不知不觉就离开了广场,离开了大路。等到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正处于不认识的小路上,周围人烟稀少,前方只有一个诡异的建筑。 “保罗,保罗!”诺玟喊了几声,都不见小狗的踪影。她犯了难,这下不仅没找到小狗,连自己也迷了路。无奈之下,她只能朝着附近唯一的建筑走去,想着能不能找人打听一下怎么回去。 跟周围的房子一比,眼前的建筑显得格外突兀。它用坚硬的花岗石彻成,呈六芒星型,诺玟围着星星转了一圈,才在一边的角上发现了一个木门,门上挂着个小小的木牌,写着:今日营业。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呢?诺玟忐忑不安地拉了拉门铃。铃声似乎传到了很远的地方。不一会儿,门打开了一条缝,一个老太婆向外看了一眼,嘭地关了上门,就在诺玟一筹莫展的时候,门再度打开了。“进来!”老太婆将她让进屋里。 ”劳驾,我想问一下……“诺玟进了门,才发现眼前没有屋子,只有一道通往地下的楼梯。老太婆看了她一眼,说了声“跟我来”,就自顾自拿着蜡烛往下走。诺玟进退不能,继续走,不知前面有什么;想回去,大门已经锁上了。眼看着蜡烛的光芒越来越远,她深呼一口气,摸着墙壁向下走去。越往下,空气越稀薄,不知从哪传来水滴的声音,吓了诺玟一跳,她很清楚地听到脚步的回声和自己的心跳声。就在她想着要不要干脆折回去的时候,双脚踏上了平地,同时眼前豁然开朗。 这是一间小小的房间。正中间是六芒星的桌子,一个戴着白色兜帽的老人坐在桌子后面,旁边站着刚才引路的老太婆。诺玟松了口气,这两个人怎么看也不像会谋财害命的样子。结果老人一抬头,就吓得她尖叫一声,他的眼睛居然只有眼白没有眼珠。正惊疑不定间,老人将蜡烛朝前挪了挪,诺玟才发现老人不是没眼珠,只是一层厚厚的白色阴翳覆盖在浅灰色的眼珠之上,造成了全白色的错觉。 ”你可以问我三个问题“,老人伸出枯枝般的三个手指:”我会一一回答你。现在坐到我面前。” 刚刚引路的老太婆已经站在了老头旁边,用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诺玟稍一犹豫,还是老老实实坐下了。 第十一章 未卜先知 “是占卜吗?”诺玟忐忑不安地问。她从刚才就注意到桌上摆着水晶球、药钵、星象仪等物品。“可我身上没有钱。”见老人沉默不语,她慌忙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的钱丢了,我到这里来是因为迷路了。” 烛光跳动,在老人脸上投下了鬼魅般的阴影。诺玟大气也不敢出,她一边后悔自己的莽撞一边快速盘算着逃跑路线,想到朋友们谁都不知道她在这里,她顿觉一阵心凉。 “我闻到你身上精灵的味道”,老人缓缓开口,声音像生锈的铁门一样暗哑。“给我一束你的头发,我们就一笔勾销。” “头发就行吗?”诺玟犹豫着。老人将一把金色的长柄剪刀推到她面前,”我要你真正的头发。不是外面那黑色的,而是里面那金色的。“ 诺玟大吃一惊,他看得到?她迅速拿过剪刀掂量着。剪刀虽然不够锋利,但手指触摸到金属的冰凉,令人安心了很多。 ”不能都给你。“她紧紧握住剪刀。 ”这么长就够了。“老人用手比划着。诺玟点点头,咬牙剪下了大约一指宽的长发,扔到老人面前。先前的老太婆将长发用一张纸包住,收进身后柜子的抽屉里,也不知干什么用。 “还需要你的几滴血。”老太婆递过一根细细的银针。事到如今,诺玟只想着尽快离开这里。也就不再推脱,她把银针在烛火上烧了一下,接着往食指指尖一刺,血珠便绽放开来。老人示意她将血滴进面前的水碗,她依言照办。一心只希望老人别再提出其他要求。 “说出你的问题。”老人用无神的双眼注视着血液在水中的变化。诺玟也伸长脖子看去,并没发现水中有什么异常。 “我能找到保罗吗?”诺玟心想,先问个简单的问题,这样就很容易验证老人所说的是否灵验。 “是的,你能。”老人郑重地点头。 诺玟的心情放松了一点,又接着问道:“那我能找到姐姐吗?” 老人再次回答:“你能。” “很快吗?我很快就能见到她吗?“诺玟心中激动不已。 “不,你见不到她,只有等着她来见你。当月亮被黑暗吞没,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 “这是什么意思?月亮被黑暗吞没?是指月食吗?”诺玟不解地问道,最后这句话似乎带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祥意味。 “你的问题太多了。我已经回答了你三个问题。不会更多了。现在离开吧。”老人重新带上兜帽,像石像一样默然不语。先前的老太婆走上前来,举着蜡烛引她原路返回。 再次爬过长长的楼梯,两人回到门前。老太婆从里面打开门,外面天色已暗。“我迷路了,求您告诉我该怎么回到议政广场。“诺玟苦苦哀求。 老太婆伸出长长的指甲指着前方:“从这条路一直向前走,到第二个路口右拐,你就能回到大路上。之后就靠你自己了,只要你不傻,总能找到回家的路罢。“不等诺玟再问,老太婆就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黑暗和寂静在诺玟身后蔓延。六芒星形状的房子没有窗子也没有光亮,看上去就像静静潜伏在黑暗中的怪兽。“别害怕,向前走!你行的。”诺玟给自己鼓劲,发出的声音却吓了自己一跳。这条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根本就看不到其他行人。“保罗,保罗!”她想起老人的预言,不抱希望地朝空旷处喊了几声。一只鸟受到声音的惊吓,扑棱翅膀,发出笑声一样的怪叫飞走了。她更加害怕,干脆头也不回,拔腿就跑。跑了不知多久,看到一个岔路口,才停下来歇口气。正在这时,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突然蹭到她的小腿,吓得她惊声尖叫起来。那东西也吓了一跳,朝她拼命吠叫起来。诺玟这才看到,趴在自己脚边的是只小狗。“保罗?”她试探地问。小狗停止吠叫,朝她讨好地摇起尾巴来。“真的是你啊!”诺玟赶紧将小狗抱起来,它的胸前果然挂着写着“保罗”的牌子。诺玟嗔怪道:“你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怀里抱着温暖的活物,诺玟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她加快脚步,一直走到了第二个路口,然后右拐。走了几步,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她向路人打听议政广场,他们都茫然地摇头。最后一辆马车在她跟前停下来,问她要去哪里。诺玟说出地点,马车夫说可以带她去,但钱要多收。诺玟已经筋疲力竭,马上同意了。“带我去市政广场附近的银堡酒馆,我朋友会付你钱。”诺玟说完就在车厢后座缩紧了身体。马车在路上颠簸,诺玟不敢睡觉,就和车夫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车夫是个本地人。“你是怎么跑到这里的?”车夫迷惑不解地问,“也没见你骑马,跑这么远不累吗?”“很远吗?”诺玟觉得不可思议,她虽然不记得路程,但感觉上并不太远。她又问车夫知不知道一个六芒星型的建筑,车夫说从未见过。诺玟也就不再深究,只希望车子快点把她送到目的地。 马车加快了速度。不知过了多久,诺玟终于看到了熟悉的广场,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酒馆,一进门,朋友们都在焦急不安地等着她,再次看到他们熟悉的脸,她感觉前所未有的开心。 “你去哪里了,我们还以为你走丢了,正想着出去找你呢!”维托一脸担心。 “就是!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你一个人怎么能到处瞎跑呢。”猪骨责备道。 “好了,好了!”劳伦斯拍拍他们的肩膀,“人找到就好。时间不早了,我们边吃饭边说吧。“ 这么一折腾,诺玟的肚子的确饿了。她把保罗交给旅馆招待帮忙照顾——旅馆就在酒馆旁边,由酒馆老板的老婆经营。叮嘱他千万不要弄丢了。 当食物被摆在饥肠辘辘的四个人面前时,诺玟吓了一跳,满满一大盘的土豆烧牛肉,汤里飘着黑乎乎的炖蘑菇,分量几乎是平时诺玟饭量的四倍,身材丰满的女招待咚地一声把装在木质杯子里的麦酒扔在桌上,完全不担心酒溅到客人身上。换到平时,诺玟对这些油腻的食物大概都懒得碰,今天却吃得格外香甜。不一会儿,四个人的盘子都变得干干净净了。 吃完饭,三个人喝着麦酒高谈阔论起来。诺玟对喝酒没什么兴趣,就悻悻地放下刀叉,观察起四周来。她发现邻座的人也时不时好奇地看向自己,并压低声音议论纷纷。也不知是在议论她的精灵外貌,还是好奇她与另外三人的关系,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来,这四个人的组合确实奇怪。诺玟讲了自己路上的奇遇,只把具体的预言略过。其余三个人都啧啧称奇,都说她胆子太大,并警告她下次千万不要再单独行动。猪骨没找到合适的工作,闲逛了一天;劳伦斯打算明天再去布告栏看看;维托做了一天工,直报怨腰酸背疼。 “你们发现没有,女招待们对维托格外热情?”诺玟注意到,没事的时候,她们就停在对面,朝着这边挤眉弄眼。而等维托转过头去,她们就会笑成一团。 ”啊?有这回事吗?”维托一副不明就里的样子。 ”没错!我也发现了,给维托的面包都比给我们的多。”劳伦斯微微一笑。 ”不是这么回事!“维托的脸涨红了,“我下午帮她们搬了点东西而已。 ”你还真受欢迎啊!”诺玟白了一眼维托。 ”你们确定她们感兴趣的不是我吗?“猪骨用拇指指着自己:”女孩们刚才可是一直朝着这边笑呢!“ ”绝对不是你!“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反驳。 第十二章 情义无价 第二天一早,保罗情绪激动的主人从旅店招待那得到消息,急匆匆地赶来了。她一进门就直奔维托而去,对他身边的诺玟完全视而不见:”就是你帮我找到了小宝贝?你真是太有骑士风度了!“,她紧紧拥抱了维托,肥胖的身躯挤得他差点喘不过气来。“夫人,不是我,是这位!”维托好不容易才挣脱开胖女士温暖的怀抱,她身上浓烈的脂粉味儿薰的他直打喷嚏。胖女士松开维托,后退一步,狐疑地打量着窘在原地的诺玟,态度跟刚才判若两人:“哦,小鬼,真的是你找到了我的保罗?“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她放了几枚硬币在诺玟手中作为报酬,却自始至终不曾道谢。离开前她还不忘朝维托抛个媚眼:“这位小哥,以后需要活做可以来找我!到广场打听达尼亚夫人就好,我很慷慨的哦!” “喂,维托,既然这位夫人这么看重你,要不你使使美男计,凑齐我们剩下的路费如何?”诺玟故意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 “怎么连你也来挖苦我!当初是谁粗心大意丢了钱,害我这里做苦力!”维托一脸苦笑。 “我又不是故意的,你这人心眼怎么这么小,这个时候不也是应该安慰我说没关系,我去找达尼亚夫人,分分钟给你赚回来嘛!”诺玟丝毫不甘示弱。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论起来,直到劳伦斯和猪骨走进来。 ”早上好,两位,关系还是这么要好啊。“劳伦斯微笑地注视着打闹的两人,身后跟着猪骨。 ”谁跟他关系好!“诺玟气呼呼地扭过脸去。 听到维托的“艳遇”,猪骨边抽烟斗边评论道:“女人的审美,真是越来越奇怪了。不喜欢我这样有头脑的也就罢了,至少应该喜欢劳伦斯那样强壮的吧,我不是说维托不好啊,但就冲他那么瘦,不觉得很没安全感吗?“ ”我就算了吧。”劳伦斯听到猪骨谈论自己摇着头说,“女人可不喜欢我这种类型。” “怎么会呢?你人很好啊。”诺玟不解地问。 “问题就出在人很好身上。”劳伦斯苦笑。“她们都快把我当成知心大哥哥了。从男人的方面来说,其实很失败啊!论受女人欢迎方面,还是维托厉害。” “说到维托啊,我也很奇怪的。”诺玟看了维托一眼,“他在我们那边完全就是普通的类型啊,别人都不会多看他一眼,怎么一到北方就成香饽饽了?” “怎么又扯到我身上了?真是躺着都中剑!话说你在嫉妒我吗?嫉妒我比你还受欢迎!”维托促狭地问。 “谁嫉妒你啊!我可是真心祝福你和慷慨的达尼亚夫人的!“ ”都说了不关我事!“ “我说两位!”看到两人又要斗嘴,猪骨赶紧清了清嗓子,“玩闹请稍后,我们还是先商量一下怎么支付今天的房钱吧。”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诺玟平时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不知道没钱的难处。而今出门在外,才知道没钱寸步难行,吃饭要钱,住宿要钱,行路还要钱。雷纳德的故事里,游侠们从来都想去哪去哪,诺玟很好奇,他们有没有缺钱的时候。”怪不得人人都觉得钱好啊!“她叹口气。不管怎么说,钱是一定要想办法赚的,否则别说找雷纳德了,连家都回不去。 虽然诺玟找狗得到了报酬,但这次大家都不同意她再独自外出。“小鬼,你就老实呆着吧,赚钱的事儿还是让我们大人来吧。”猪骨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我才不是小鬼……”诺玟不高兴地说。 “你就听我们的吧。上次是你运气好,万一你真跑丢了,我们还得出去找你,不是得不偿失吗?”劳伦斯耐心劝慰道。 “可是……” “别可是了,你找只狗都能把自己找丢了。还是老老实实呆在这里帮我吧!你看,劈柴喂马指望不上你,端茶倒水你总会吧!”维托也来搀和一脚。 ”做就做!“诺玟白了维托一眼,转而对劳伦斯和猪骨说:”那就麻烦你们了!“ ”朋友之间客气什么。“劳伦斯挥挥手,”晚上见!“ 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四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大家又聚到了一起。杯觥交错之际,劳伦斯将一只钱袋放到桌上:”我想这些够你们去银叶城的了!“猪骨好奇地把钱袋拿起来颠了颠,里面传出钱币哗啦啦的碰撞声:”哇啊,劳伦斯!真是人不可貌相。才这么几天,你就变出这么多钱来,不会去抢金库了吧?“ ”我也得知道金库开在哪啊。”劳伦斯白了猪骨一眼。 ”说真的,我也很好奇,我本来以为赚钱挺容易,结果累死累活这么多天,连一顿饭钱都赚不回来。”诺玟捶打着酸痛的胳膊。 ”还不是因为你端个盘子都能摔碎,赚的钱还不够赔的。”维托毫不留情地吐槽。诺玟狠狠在桌子下踩了他一脚。 劳伦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也没什么啦。基本都是我帮人看病得来的报酬。” “有一技之长就是好啊!”诺玟感叹道。 劳伦斯更不好意思了:”平时其实赚不到这么多的。碰巧遇到一位有钱人,一高兴就多给了点。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凑够了。“ ”有钱人?“猪骨问:”那他的病是不是特别严重?你这么快就给治好了?“ ”他没病。“劳伦斯正色道。 “没病?”这下轮到猪骨惊讶了,“没病怎么还要治病?” “我仔细检查过,他身体很健康,顶多是吃的太多需要节食。可他总觉得自己病入膏盲,即将不久于人世。躺在床下不肯下来。” “有钱人的确比一般人惜命。”猪骨点点头,“那最后你怎么’医好‘他的?” “我啊,拿了一个平时布道用的小碗,盛了些干净的水,告诉他那是医治百病的圣水。喝下去就能药到病除。他非常虔诚地喝下去了,然后睡了一觉就发现自己能下床了,身体也恢复健康了……” “好你个劳伦斯!”猪骨哈哈大笑,“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老实人,原来你还有这一面啊!” ”我也不算骗他啊!他的病的确好了,这不是最重要的嘛。“劳伦斯说道。 “没错没错”,维托点头赞同,”都说心病最难医,劳伦斯不愧是名医!“ “怪不得我之前有点小感冒,劳伦斯总让我多喝水呢!”猪骨的话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这是我那份。”猪骨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银币,并排放在钱袋旁边。“只有一点小钱,可我也尽力了。谁能想到这么大个城市,我这么博学多才的人都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那些空有一身傻力气的,倒成了抢手货。“ ”既然没人雇你,那这些钱怎么来的?“诺玟好奇地问,“你不会也在面前摆个碗……” “胡说!“猪骨恼怒地瞪了诺玟一眼:“学士的尊严不容亵渎。我啊,卖了两本旧书,还有那只石楠木的烟斗。哎,可惜了,上好的石楠木啊。” “啊!”诺玟这才发现,猪骨从吃饭起就没拿出过烟斗。 “对不起,猪骨,都是因为我……”诺玟心中充满了愧疚。 “别在意啦!”猪骨摆摆手,“我学城的抽屉里还有很多呢!你要真不好意思的话,不如给我加个肉菜吧,这两天我嘴里淡得都快飞出鸽子来了!” “我吗?”诺玟指指自己。 “没错!”猪骨把钱袋和银币一齐推向诺玟:“你现在可是有钱人了,不请一顿说得过去嘛!” 第十三章 倦鸟知还 俗话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四个朋友再亲密无间,也有不得不分道扬镳的时候。离开红林港之后,维托和亚玟要按原计划前往银叶城,猪骨要返回学城,劳伦斯本来打算继续北上,但一听猪骨说学城调配出一种治疗疟疾的新药,便来了兴趣,决定先去学城停留一段时日。 ”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手了。”走到分岔路口上,猪骨不无惋惜地说:“你们真的不跟我们一道去学城看看吗?” 诺玟表示眼下还是得先去银叶城一趟,若时间允许,回程再去学城拜访。 “好吧。记得到中央图书馆打听猪骨。全城最大最丑的建筑,很好找的。“ “你们早点来得话,我应该也在那边。“劳伦斯挠了挠头,”之后就不一定了,毕竟我是到处走的人。“ 维托点点头,也告诉了他们自己和诺玟在月影城的联系方式。 ”嗯,那么,后会有期!“猪骨率先伸出手来。 “后会有期!”四只手紧紧叠在了一起。 ”能认识新朋友,真是太好了!”看着猪骨和劳伦斯渐渐远去的背影,诺玟由衷地说。 ”是啊!不过接下来得抓紧时间了。我们擅自出来这么久,真不敢想象回家后欧斯特大人的脸色。” 诺玟吐了吐舌头:“放心,我是他亲闺女,他不能拿我怎么样的。“ “你的确是不会怎么样……毕竟每次倒霉的都是我啊!”维托一脸郁闷。 “安啦,安啦!”诺玟摆摆手,“找到姐姐他高兴还来不及。” “说的轻松……“ “大不了让雷纳德跟我们一起回去,他肯定会帮着我们的。” “到底该说你乐观好呢还是莽撞好呢?——喂,你这个人,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别人说话!“维托还没说完,诺玟就径自驱马前行,维托只能迅速跟上。接下来的行程,两人加快了速度。很快就到达了银叶城,一番打听后,又直奔琴盾酒馆而去。 琴盾酒馆位于银叶城最繁华的南瓜大道上,在当地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酒馆的外观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红砖砌成的墙壁里伸出一根铁棍,挑着画有竖琴的盾型木牌,这就是酒馆名称的由来了。看起来,木牌已经挂在那里很久了,上面用黑色颜料画成的的竖琴已被风雨侵蚀的模糊不清,木头开裂的地方还长出了青苔。 推门而入后,也是差不多的风格。半圆形的吧台没有刻意修饰过,不算开阔的空间里零零散散摆放着几张木制桌椅。墙上还挂着几幅画,只不过酒馆光线昏暗,只能依稀看出上面画着人像和风景。时间尚早,小酒馆却坐得满满当当。穿着低胸束腰裙子的女招待来来往往地忙碌着。看到维托他们进来,吧台后正在擦杯子的男人朝他们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维托带着诺玟挤了过去,还好吧台尚余空位。 “要什么?”男人在他们面前摆了两个空杯子。他衣着整洁,留着两撇神气的连鬓小胡子。 “我们来打听点消息。”诺玟回答。 “这里只有酒,没有’消息‘。不喝酒就别占着地方了。”男人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我要一杯麦酒!给这位一杯蜂蜜水。“维托连忙掏出钱袋。 “蜂蜜水?!你当这里是小孩子来的地方吗?“男人拿起酒瓶在每个杯子里都倒了一点:“两杯麦酒!” 诺玟无奈,将杯子凑在嘴边小小地品尝了一口,嘴里顿时被淡淡的苦涩充斥。一旁的维托喝了一口后皱起了眉头:“太淡了。” “你说什么?”男人眯起眼睛。 “没什么。”维托环顾四周:”你是这里的老板?“ ”没错!敝姓胡克。“男人继续用干净的布擦拭杯子。 维托放了一枚金币在桌上。“这是什么?”男人眉头紧蹙,“虽然我很喜欢自家的酒,但也知道它不值这么多钱。给我一枚银币就好,否则我还得找钱给你。“ ”我们有点事想打听,”维托又放上一枚银币,”金币就算作小费。” 男人抱住双臂看定他们,“先说说看。” “雷纳德说在这里留了口信。能说给我们听吗?”诺玟迫不及待地开口。 “雷纳德,哪个雷纳德?这里有很多雷纳德。”男人不耐烦地说。 “凯文?雷纳德,灰色头发绿色眼睛,个子大概这么高。”维托边说边比划着。 “不就是鹰眼嘛!我知道那个家伙。他的确留了口信,不过你们是他什么人?”男人怀疑地来回审视着他们。 ”我是他侄女!“诺玟连忙说。 ”侄女?鹰眼从来没提过他有个兄弟。” ”他跟我父亲亲如兄弟。拜托了,这信息对我真的很重要。”诺玟恳求道。 “好吧,告诉你也无妨。”男人将吧台上的钱扫进放钱的抽屉里,一字一顿地说道:“听好了,老雷说,他到飞地去了。” ”飞地?那是哪?“诺玟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 ”我一般不管闲事,看在你是老雷侄女的份儿上,再告诉你一些信息”,男人打开吧台的抽屉,从中拿出一张地图,摊平开来,指着角落里一块画着叉的地方,“喏,就是这里。” 诺玟把脸凑近地图:“我们现在在哪里?” “这里。”男人拿手指着其中一块,并翻转过来给诺玟看。 “看起来离得挺远。” ”你可以骑马去。但我不建议你们这么做。” ”为什么?“ ”为什么?“男人耸耸肩,”那边是一片沼泽地,路上从来不缺强盗。你们去了,恐怕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当然,如果你们执意要去的话,我可以帮你们搞两匹快马。” 诺玟犹疑不定:“先不用了,我们想回去商量一下再说。” “悉听尊便。”男人说:“有需要的话,你们知道到哪找我。” 走出琴盾,诺玟感到一阵沮丧。自己果然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跑了这么远,不仅没找到姐姐,连雷纳德的面都没见到。继续走下去,不知又要出多少岔子。 “你还记得那个占卜吗?”诺玟问:“说姐姐会自己来找我。“ 维托对占卜那一套并不相信,但眼下是说服诺玟回家的好机会,之前他们走的都是大城市,如果飞地真像琴盾老板说的那样危机四伏,还是不要轻易冒险的好。想到这里,维托附和道:”是这样没错!我们还是先回月影城吧。说不定等我们回去,雷纳德那边也有消息了。“ 眼下,诺玟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便同意了维托的看法。想想他们擅自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家里想必都鸡飞狗跳了。诺玟想象着到家的情形,到了家,父亲会狠狠责骂她,还是会紧紧拥抱她呢,或者,雷纳德会不会已经带着素未谋面的姐姐回家了呢?想到这里,诺玟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立刻飞回月影城一探究竟。 他们稍事休息,第二天一早就打点行装,沿着来时的路线返回。归途中,他们已经没了游山玩水的雅兴,只是快马加鞭地埋头赶路。走完陆路又换水路,走完水路继续马不停蹄向前,当银月城雄伟的城堡遥遥在望时,他们差不多只用了当初一半的时间。 诺玟和维托在熟悉的城堡前下了马,不安地叩响门扉。“小姐,你可回来了!急死我了!”管家得到消息,第一个跑出来迎接。 ”我不是给你留了封信了吗?”诺玟不停地四周张望:“我父亲呢?”她一直以为公爵会暴怒地等着她,结果到现在都没看到他的身影。 ”公爵大人?“管家一愣,“他还没回来。我以为他会和小姐一同返回呢!” ”父亲去了这么久吗?”诺玟和维托暗中交换着眼色,两个人着实松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回家真好!”诺玟放松地伸了个懒腰,“现在我要洗澡,吃饭,然后美美地睡一觉!” 第十四章 胎死腹中 产房外,弗朗索瓦-艾伯伦来回踱步。虽然贵为一国之君,在等待新生命降生的忐忑不安方面,他跟其他男人也没什么两样。国王已过完三十五岁生日,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年龄段上,说年轻少了些锐气,说年纪大又欠缺些沉稳。他继承了家族的黑发和微微鼓出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则继承自母亲。他也兼有母亲的多愁善感和父亲的暴躁无常,这两种矛盾的气质混为一体,使他身上带有一种类似神经质的不稳定感。年轻时他想必称得上英俊,现在肥胖已经毫不留情地掩盖了他相貌的突出之处。他的童年远远谈不上幸福,父亲更加偏爱他的哥哥,而对他不屑一顾,他原本只能守着贫瘠的封地当个公爵,直到他兄长于战争中意外丧命。就算如此,父亲也从来没对他假以辞色,甚至当着他的面透露过,希望死的那一个是他。他战战兢兢,对父亲言听计从,却始终没换得他青眼有加,如果不是老国王突然殒命,他恐怕到死都坐不上王位。他还是封君的时候,按照父母之命娶了个贵族女子,她为了他生下两个女儿后撒手人寰。之后很久他都没再续弦。直到他坐上王座,才按照母后的建议娶了精灵家族嘉兰诺德家的莉雅为妻。他比她大了十来岁,所幸王后性格温柔,对丈夫言听计从。不知是否因为她太年轻太柔弱,他们之前的孩子都未能保住,甚至没来得及长成人型。这些年,诞下健康的子嗣成了国王心中的头等大事,他为此焦虑不已。这个孩子是唯一足月的,种种征兆表明,他会是个幸运的孩子,注定肩负着艾伯伦家族的未来。 外面的房间里,国王的亲信大臣们也在翘首以盼,除了国王一向的忠仆,也不乏新晋的红人,达德利伯爵、尤金男爵等等、也包括王后的哥哥欧斯特公爵,他接到消息后从月影城远道而来,莉雅在这里没什么亲人,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她需要哥哥站在身旁,而欧斯特也太久没见到妹妹,心中自然挂念不已。他们共同屏息等待着第一声啼哭响起,生怕错过了第一时间向国君报喜的机会。 王后的生产似乎并不顺利,不时有侍女匆匆忙忙从房间里跑出来,替换掉铜盆里的血水。王后的呻吟声从房间里传出,那是一种饱受折磨的声音,使得听到的人恨不得堵上耳朵。但愿是个健康的男孩。弗朗索瓦企盼着。开始向一切他所知道的神灵祈祷。 不知过了多久,大门打开了。“陛下”,脸色苍白的接生婆行了个礼。国王心中涌起了不祥的预感。 “我的孩子呢?为什么我没听到哭声?” “很遗憾,陛下,孩子出生时被脐带绕住了颈部。我们抢救了很久,他还是去了。” “他?” “是的,陛下,是个男婴。”接生婆看到国王的脸色,不由地打了个哆嗦,“您要看看他吗?” 国王挥挥手,他的耐心已经消耗殆尽:“我不要看他!不要把他带给我看!给他找个黄金棺材,让他舒舒服服躺进去!“屋里传来王后压抑的啜泣声,弗朗索瓦知道作为丈夫,自己有义务走进去安慰妻子,可他的脚无法向前迈动半步。甚至他有一股冲动,把她从床上揪起来,狠狠地质问她。为了克制这种强烈的冲动,他转身朝外面走去。在外迎候的大臣们瞬间凑过来,但他们一看到国王的脸色,就都知趣地后退了。 欧斯特?嘉兰诺德置身于等待道贺的人群中。他受妹妹的邀请前来,王后希望他作为舅舅为新生儿祝福。本来,大家都沉浸在王国继承人即将降生的喜悦中,转眼间,悲伤的阴云就笼罩在了皇宫的上空。作为兄长,欧斯特很想立刻去安慰妹妹,但目前两人君臣有别,他只能默默等待王后的宣召。 虚弱无力的王后被搬回寝宫后,第一个前来造访的人是太后,儿子上位后,她久居深宫,没有重大的事件发生,众人都很难见她一面。”我可怜的孩子。”她穿着朴素的灰蓝色长裙,没带珠宝,恰如其分地表现了自己此刻的心情。尽管岁月在她身上也同样留下了痕迹,那眼角边细微的鱼尾纹和转灰的头发的就是证明。总得来说,她依然保持住了美丽和优雅,在驻颜有术方面精灵一向有着先天的优势。她用手帕擦拭眼角,一见儿媳就伸出手去,后者慌忙想从床上坐起来行礼,被她阻止了。“你应该多休息,看你的脸色是多么苍白。” “母后,对不起……”莉雅王后嗫嚅着说。 “不是你的错。”王太后轻抚着莉雅的金发,“意外总是会发生。你还年轻,再生一个就好了。“ ”可是,母后“,莉雅泪眼婆娑,”弗朗索瓦他越来越少到我这来了。我觉得,他不再爱我了。”说完,她把脸埋进双手中痛哭起来。 “抬起头来,孩子。“莉雅依言抬头,碰上了王太后严肃的目光:”记得你现在是王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你都应该保持身为一国之母的尊严。“ ”可是……我……“ ”不管他是不是爱你,你都要去爱他。像太阳地一样地去爱他,像空气一样地去爱他。去取悦他,去恳求他,想法设法让他开心,你是女人,你知道应该怎么做。只有这样,你才能保住你的位置,一旦你失败,不仅仅是你自己,你,我,还有我们的家族都会受到牵连,你明白吗?“ 对上王太后严厉的目光,莉雅往后缩了一下:“是的,母后。” “很好,现在休息吧。”王太后轻柔地替儿媳拉好了被子,在她额头上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莉雅不由地想起了弗朗索瓦,母子俩的双唇一样冰冷。 太后走后,莉雅又沉沉睡去。疼痛和悲伤几乎耗尽了她的精力。她做了一个又一个噩梦,梦见自己在一条黑暗的隧道中穿行,隧道无穷无尽,看不到一点光亮。又或者她欣喜地抱着一个婴儿,他甜美的脸却转瞬爬出蛆虫。“救救我!”她挣扎着伸出手去。 “您还好吧,殿下?“有人走近前来。王后睁开双眼,茫然地看着对方。熟悉的金色的头发,熟悉的紫色的眼睛,英俊的面庞写满关切。 “哥……欧斯特伯爵!“莉雅连忙叫侍女扶起自己。 欧斯特行了君臣之礼。兄妹俩看着对方,默默无语。地位的鸿沟将两个骨肉至亲隔开,使得妹妹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躲在哥哥的怀里放声哭泣。 ”请您务必保重身体!“良久,欧斯特打破了沉默。 ”我会的。”莉雅点点头,“家里一切还好吧。” ”还是老样子。诺玟已经长成大姑娘了“,欧斯特比着诺玟的身高:”现在越来越不听我的话了。“ ”是吗?“王后微笑了:”真想看看她的样子,一定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如果您想的话,我可以叫她来圣光城。“ ”不了。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王后苦笑着摇头,”太多的规矩了。”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开来。欧斯特起身告退。 ”公爵大人!“当他走到门口时,王后叫住了他。 ”请您,我郑重地请求您,这段时间留在我身边,只要一段时间就好,您能答应我吗?“王后拼命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欧斯特的背影迟疑了一下。但他很快转过身来,将右手放在胸前弯腰行礼:“当然,乐意为您效劳!” 第十五章 风流才子 吟游诗人加百列从睡梦中醒来,一时竟想不起身在何处。他揉揉脑袋,只觉得头疼欲裂。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周围的陈设看起来格外陌生。 “醒了?”梳妆台前的女人正对镜子梳理头发,她看到加百列起身,说道:“再多睡一会儿吧。” “昨晚喝多了啊。“加百列边揉太阳穴边找到衬衣穿上。 “你的酒量不怎么样嘛!”女人边说边往脸上扑粉。 “酒不醉人人自醉啊!”加百列凝视着镜子里的女人。她身着宽松的丝绸睡袍,一头黑色卷曲秀发像瀑布一样披在肩上,傲人的双峰在V字型衣领下若隐若现。加百列可以想象到她睡袍下的细腰丰臀。女人画起妆来一丝不苟,如果不是眼角的鱼尾纹,很难看出她精致妆容下的实际年龄。 “干脆吃完早餐再走吧,死老头子今天也不回来。“女人用唇膏在嘴唇上来回涂抹着。 “真可惜”,加百列利索地穿好裤子,套上靴子,“他竟然舍得让你这样的美丽尤物独守空房。” “这不是挺好吗?”女人上前勾住加百列的肩膀,半倒在他怀中,闭起眼睛撅起嘴唇。加百列仔细地端详着她的脸,“你这是扑了多少粉啊,面包圈上的糖霜都没这么多。” “讨厌!”女人一把推开加百列,“昨天还一个劲儿叫我美人儿,今天就开始厌烦我了。男人真是无情无义的动物!” “那你就冤枉我了,你依然很美,只是这么浓的妆不适合你。”加百列整了整衣领。 “这张俏脸到底骗了多少女人啊!还有这张巧嘴。”女人轻轻抚摸着加百列的脸颊。 “你情我愿的事儿,怎么能叫骗呢?”加百列一脸严肃:“我可是以让女士们快乐为毕生夙愿啊!” “所以我只是其中一个啰?你很快就忘记我的,对不对?”女人噘着嘴。 “不会。”诗人神情严肃地说,“我记得每一个跟我共度良宵的女人。” “你就不打算为谁停留吗?” “暂时无此打算。前方还有很多心碎的女人等着我去抚慰呢,我可不想辜负她们的期望呐!” “真拿你没办法”,女人闪开身子,“昨晚很愉快。“ “我的荣幸”,加百列摘下帽子鞠了一躬。“容我先行告退。” “你可以从大门出去,”女子倚着窗子懒洋洋地说,“仆人们不会多管闲事的。” “情夫要有情夫的道德。再见,亲爱的男爵夫人!”加百列说完,就打开女人身旁的窗子,像壁虎一样熟练地攀爬了下去。 诗人的双脚稳稳落在草坪上,他捡起落在地上的帽子,戴好后低头朝前走去。结果刚走了几步就差点撞上迎面而来的人,力道之大,让他打了个趔趄。”不好意思“,他抬头一看,眼前的男人正抱住双臂面色阴沉地看着他。他像堵墙一样挡住了阳光,也挡住了他的去路。 来者不善,加百列心里不由嘀咕起来,好在他怎么看都不是男爵夫人的丈夫。他的头发凌乱地像鸟窝,脸上胡子拉碴,衣着也是随随便便。男爵夫人可说过她老公是个干瘦的老头子,喷香水喷得比女人还猛。若说是这家的仆人呢,似乎也没理由这个时候待在主人家的后院里。莫不是男爵夫人又换了个情人?若果真如此,那她的口味可是够重的。 “呃,哥们,你也是来赴约的吗?”加百列试探地指指刚才的窗口:”爬上去就好,不过依你的体型恐怕有些困难,要不我从下面托你一把?“ 大个子丝毫不为所动,他俯视着诗人:“我是来找你的!“ 加百列拔腿就跑,他的双腿甚至快于他的直觉。他一口气跑出几里地,才停下来紧张地回望。大个子没有跟来,他那庞大的体型在速度方面毫无优势。加百列松了口气,恢复了悠闲的步调。他轻车熟路地穿过小巷,等他重新出现在大路上时,却沮丧地发现之前那个人正在不远处守株待兔。 ”真见鬼,你干嘛老跟着我!我对男人又不感兴趣。“加百列朝地上啐了一口。他深知打起架来,自己绝非对方的对手。可一大早就被这么围追堵截,还是令他恼火不已。 大个子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大人要你去见他。“ “大人?哪个大人?想听我唱歌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吧。”加百列不由地提高了声调。现在他肚子很饿,火气很大,早知道就应该在男爵夫人那里吃完早餐再走。 “去了就知道。”大个子再不答话,加百列只得不情不愿地跟着他。这对奇妙的组合不时引来路人的侧目。大个子就像从原始部落走出来的高大巨人,衣服就是几块破布的组合;诗人则衣着入时,体格纤瘦,看起来一阵风都能吹跑。两人走在一起,就像王子跟恶龙结伴而行。加百列也试过趁大个子不备脚底抹油,但每次都像小鸡仔一样被抓了回来。更糟糕的是,大个子对诗人所有的问题都充耳不闻。 ”至少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加百列无奈地抛出最后一个问题。 “帕特里克“。出乎意料地,大个子给予了回答。 诗人迅速在脑中把情妇老公的名字过了个遍,他甚至认真回忆起一些家丁的名字。但除了眼前这一个,没有人叫帕特里克,这使加百列稍感安心。 等走上熟悉的道路,加百列已经心下了然。事实证明,他要见的人远比某个因为戴了绿帽子而愤怒的情夫棘手。他又一次扭头就跑,不幸再次被擒。失去耐心的帕特里克干脆把他的双手反扭在身后,一路押送到房子里面。 那里有个男人背对着他,反剪双手看着窗外。”来了?“听到动静他转过身来,这是个年约四五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他身材伟岸,双眉紧锁,身上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哎呀,老爹,你从哪找了个蛮子手下,就不能让他温柔一点吗?”加百列揉着红肿的手腕,对男人抱怨道。 男人厌恶地瞟了加百列一眼:“这段日子给我老实呆在家里,不要四处惹麻烦。”他的语气不容置辩。 “怎么突然关心起你不成器的儿子来了?该不是退居二线以后闲得没事干了吧。”加百列嘲讽地说。 “你说什么?!”在男人凌厉目光的逼视下,加百列也不得不低下头来。 男人终于收回了目光,他不耐烦地挥挥手:”滚吧!我还有事要忙。“ 加百列恭敬地鞠躬倒退。等门一关,他立即挺直腰板,深深呼出一口气。帕特里克仍然站在门后,等待着。诗人示威性地朝他挥了挥拳头,但这显然无济于事,待加百列一转身,他就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第十六章 妙计得逞 “高吉安!我的老朋友,我可想死你了!“一看到副官,加百利立即夸张地大叫起来。 这些天,诗人过得相当无聊。除了吃饭睡觉如厕,帕特里克几乎与他寸步不离,搞得加百列想逃跑都找不到机会。他试过恐吓、威胁、侮辱,甚至哀求,但大个子丝毫不为所动,只是忠实地执行着看守诗人的任务。想到数不清的女人还在外面等着他,加百列就觉得心都碎了。 幸而,严密的监视渐渐松动起来。仆人们变得忙碌,就连帕特里克,也被叫进叫出过好几次。加百列一时忘记了出逃,他开始关心起众人如此忙碌的原因——很快就被他打听到,一场规格奇高的比武大赛举办在即,发起人是一国之君弗朗索瓦国王。小王子的夭折使得宫里愁云惨淡,闷闷不乐的国王急需靠一场盛大的宴会重整精神。先王去世后,北方的野蛮人部落常常越过边境骚扰内地,杀死男人、劫掠财物和妇女,一次比一次嚣张。新王厌恶战争,尤其不想像他父亲那样御驾亲征。但他需要树立自己的权威,需要获得百姓的爱戴,需要获得年轻骑士的追随。而一场比武大赛,恰恰能够做到这些。人民会抱怨越来越沉重的苛捐杂税,但谁能反对一场盛大华丽的骑士比赛呢?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国王甚至破天荒地宣布,身世清白的平民也有资格上场比武。上面拍脑子做出的决定,下面却要变本加厉地执行。加百列的老爹作为内廷的一员,理应为陛下鞠躬尽瘁,鞍前马后。 诗人对劳心劳力的事情一向不感兴趣,但他对一切盛大热闹的场合有着天然的喜爱。他打定主意,一定要到大会上见见世面,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逃脱牢狱一样的生活。因此一看到父亲的副官高吉安,他立刻跑上前去套近乎。高吉安比加百列年长差不多十岁,是个稳重的男人。他早早结婚生子,家有娇妻幼女,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男人。尽管个性不同,两个人却关系不错,事实上因为个性宽和温煦,副官跟任何人的关系看起来都不错。这也难怪,在加百列脾气暴躁的父亲手下,做事还能一路顺风顺水,没点情商可怎么行。 加百列拉住高吉安大诉苦水,添油加醋地说起关在家里多难熬,成天被帕特里克跟着多可怕,说着说着,连自己都可怜起自己来了。 ”真是难为你了。”高吉安微微一笑:“你跟斯帕克大人的关系还是那么差啊?” ”不不不,我从来没主动招惹过老头子,是他整天看我不顺眼,变着法子整我。“加百列翻着白眼。 ”他毕竟是你父亲,父亲管教儿子也理所应当。“ ”说到这个我就来气!你看,我从小就叫弗兰兹-加百列,而不是弗兰兹-斯帕克,斯帕克什么的,简直跟吟游诗人完全不搭调。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自由自在地长到十八岁,从来不知父亲为何物。突然跑来一位贵族大老爷,说我是他亲儿子,将来要继承他的一切。当然我也不反对他给我钱花花,但偏要管东管西就不对了,我出去唱歌他也要管,我出去约会他也要管,动不动说我丢了他的脸,你说天下哪有这样的父亲?“ ”这你自己跟他抱怨去!”高吉安憋着笑。 ”哎呀,你跟了老头子那么多年,还不知他是什么人么!他可是‘红龙’大人啊,红龙会耐心听你讲道理嘛?怕你还没开口,他的怒火就把你烧成灰了吧。” ”这倒是,斯帕克大人的字典从来没有商量二字。他从来都说一不二。“高吉安正色道。 ”对吧,十足的暴君。“ ”那倒也不是。斯帕克大人对于事物的判断一向正确,所以我们才死心塌地跟着他。“ ”少拍马屁了。我就问,你愿不愿意有个这样的爹?” ”愿意啊!我做梦都盼着我有个有权有势的爹呢!别人羡慕你都来不及!你想想,住在大宅子里不愁吃穿的,不比你在外面风餐露宿卖唱好?“ ”哎呀呀,别说这么难听,唱歌可是我一生的事业。“ ”我看泡女人才是你一生的事业吧。“高吉安白了加百列一眼。 ”知我者,高吉安兄是也!”加百列重重地拍了一下高吉安的肩膀,“再说这两件事并不矛盾,啊,你看,每次唱歌都有不少美女围绕在我身边,一脸感动地看着我,那感觉别提有多棒了!“ ”是,是,大歌唱家!要不是花着你爹的钱,就凭你唱那些小曲,恐怕早就喝西北风去了。“高吉安毫不客气地说。 ”切!我就是不爽这一点啊。自顾自地跑来认我当儿子,自顾自地给我钱花,等我花了又因此来要挟我。世上哪有这样的父亲啊?你说,他会不会认错人了?你看,他会不会是生不出继承人,所以只能找一个又帅气又有才的,而我偏巧两项都占了。” ”你就瞎扯吧!”高吉安不屑地说。 ”可是,我老妈也从来没提过我有这么个厉害的爹啊!你是不知道她,她可是一点小事都能嚷嚷的满城风雨的主。她说当年是个小混混骗她失了身,之后又一走了之。她可恨死他了!“ ”小混混!”高吉安不禁莞尔,“不过我也很奇怪,大人怎么这么确信你是他儿子。” “对吧,你也有怀疑过吧?我们可是一点都不像啊!除了发色相同这点,就再没共通之处了。” “我有时有种感觉,你们父子俩本质上还是挺相像的。”高吉安若有所思。 “本质上?是说我爹年轻时也很风流么?也对,毕竟我老妈也不是什么高贵出身。要是我爹不风流,他们俩压根也不会搞上吧。“ “我觉得大人不是那种会一时冲动的人……”高吉安揉了揉太阳穴。 “对吧!怎么看都是性冷淡的老头子吧。别说冲动了,连讨女人喜欢都不会吧。” “别这么说你爹啊,没大没小的!” “你还不是一样在讲你上司?小心我打小报告!“ “好了,好了”,高吉安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别贫嘴了,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儿?” “恩,当然是把帕特里克……”加百列一脸奸笑。 ”不行,那个绝对不行!“加百列还没说完,高吉安就频频摇头:“他不受我差遣!再说大人的安排没人能提出异议,我还没活得不耐烦呢!” “既然如此!就让我参加比武大会!”加百列双收合十,做祈求状。 “你?”高吉安惊讶地说:“那可是比武大会啊,你去了能干什么,当箭靶吗?“ ”开场不是有吟游诗人唱歌吗?让我去不是正合适吗?!“ ”堂堂斯帕克家族的儿子在众目睽睽下上台献艺,成何体统?“ ”真搞不清你们这些人,上去舞枪弄棒就是光荣,唱歌就是低人一等?“加百列不满地抗议道。 ”总之就是不行,让大人看到你上台,第一个就是揭了我的皮。“ ”你怎么这么死脑筋啊!吟游诗人登台不是可以戴面具吗?又离看台那么远,到时谁知道我是谁啊!“ ”可是……“ ”别可是了,这点事对你不难吧!你要忽略我一生一次的请求吗?“加百列一脸虔诚。 ”你的一生还真多“,高吉安苦笑:”我想想办法吧,不行也别怪我!“ ”拜托了!不愧是我的好大哥啊!“ ”少来!我可先说好,去了就老老实实,别整些幺蛾子。害死了你大哥以后就没人帮你了,懂?“ ”懂,懂!”加百列忙不迭地点头。 第十七章 互争雄长 椭圆型的空地中央,五颜六色的旗帜飘扬,松软的泥土上,到处搭建着精致华美的营帐,到处有满身甲胄的骑士和侍从们来来回回,他们身着家族颜色的鲜亮号衣,身侧带着五花八门的武器。一场盛大的比武大会即将开始,成百上千的观众们端坐在环绕场地四周的石阶上,贵族、诸侯、僧侣、外国权贵和平头百姓汇集一堂,期待着从别人的血与汗中得到满足。 如此规格的比武大会,自然也缺不了一个隆重的开场。男女两名戴着羽毛面具的歌手,穿着华丽的戏服从舞台中央缓缓升起,像开屏的孔雀一样展示着自己。男歌者激昂地吟咏着人类英雄帕拉蒙战胜巨龙的事迹,女歌手则代替被恶龙俘虏的公主反复咏叹。身后赤裸着上身的舞者来回用激烈的肢体语言展示着英雄与恶龙搏斗的情形。看台上的观众们对此议论纷纷,有人叫好有人揶揄。 “这个公主未免太壮实了吧!我看是那个骑士等她来救吧!“ “唱起歌来也是中气十足,这哪像文弱的公主啊!” ”那个男歌手穿的真够夸张的!他家的羽毛床垫破了吗?” “真想看看长什么样子,声音挺动听啊!” “哎哟,无聊死了,快唱完吧。又不是来听演唱会的。” 观众们各抒己见。一曲唱毕,女人们把玫瑰和手帕抛向看台,男人们报以礼貌的掌声。他们恨不得这些靡靡之音赶快结束,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 ”这届观众水平不行啊!难得我这么费心地准备了,反应却一点都不热烈!我还等着喊我返场呢,结果就这么结束了!“卸完妆的加百列回到观众席上,愤愤不平地向身旁的高吉安抱怨。 ”谁叫你搞得这么浮夸,比武大会唱歌本来就是走走过场。“高吉安不以为然。 ”哪里浮夸了?这叫华丽!“ ”那一身的羽毛,远远看去,活像鹤和火鸡的组合!“ ”别这么说啊!莉莉块头是大了点,人还是满可爱的!“ ”莉莉?就是那个女高音的名字吗?你是不是又约了人家?“ ”这就不劳大哥您操心了!这种事情你这个模范丈夫没必要知道!“ 高吉安摇摇头:”我老了,理解不了你们年轻人的想法。” “什么啊,大哥您比我老爹年轻多了。啊,说到这,你怎么没陪老头子坐在前排啊?” “还不是因为你!帕特里克有其他安排,斯帕克大人叫我盯着点你。“ ”什么嘛!“加百列不满地说:”那他不是知道我在上面唱歌吗?“ ”你觉得有什么事情能瞒住大人吗?“高吉安正色道:”他可说了,你要是敢暴露身份,就叫我把你干掉!我可是一直提心吊胆呢。“ ”啊!那可真是难为你了!“加百列夸张地大叫。 ”你啊,什么时候都没个正行……“ 两个人聊天的时候,椭圆形竞技场里的比赛也如火如荼地开始了。先是大力士摔角,加百列搞不懂为什么观众热衷于看两个一身横肉的男人抱来抱去,干脆就把目光移到了看台上。最前排只能看到一排后脑勺,但加百列还是依照印象认出了其中几个背影。 ”王后没来吗?“他向高吉安问道,后者正紧张地注视着台上角斗士的身影。 ”殿下产后身体一直抱恙。这次也没能前来。“高吉安遗憾地说。 ”真可惜呢,那样一个美人。“ ”喂!一般的女人你惦记惦记也就算了,那可是王后啊!”高吉安瞪大了眼睛。 ”我知道,我知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高吉安的眼里依然写满了怀疑,他接着说:“不过殿下的哥哥嘉兰诺德伯爵来了,就是那一位”。他指指前台,国王右手边坐着一位金发男子,从加百列这里只能看到个背影。 “兄妹俩?长得很像吗?” “是个美男子,给人的感觉很正派”,高吉安刻意强调了后三个字,“虽然没深入接触过,待人接物一直彬彬有礼的。“ “精灵都这样,有礼貌有教养却一点都不亲切。” “怎么说呢?确实有一点高傲的感觉。”高吉安表示赞同。 “后排的那个拿扇子的,莫非就是陛下的新晋情妇塞布丽娜小姐啰?” 高吉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轻轻点点头。 “她旁边的男人呢?两个人看起来挺亲密的样子。“ ”那位啊,你不知道吗?是国王的新宠托马斯-尤金,私下都叫他山羊男爵,原本是个江湖术士,好像会什么了不得的法术,反正挺讨陛下欢心的。” ”咱们陛下的口味真是越来越奇特了!“加百列将双手交叉放在脑后懒洋洋地伸展着后背。 场下,两个大力士已经分出了胜负,裁判将胜者的手臂高举,迎接满场的欢呼。 ”快看,那不是帕特里克吗?“加百列难以置信地用手指着竞技场的一边。 高吉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探过头去:”还真是!” 加百列大乐,想不到帕特里克也来参加比武了,怪不得没法监视自己。“哟,加油啊,傻大个!”加百列站起来挥舞着胳膊,朝着场子里大喊,搞得坐在后面的人相当不满。帕特里克自然是听不到远处的加油声,就算听到了大概也不会回应。他专心致志地寻找着对手的破绽,一有机会就朝着对方的下盘攻去。他的对手也绝非善类,身材虽然没有那么高大,移动起来却相当迅速。换了别人,他的攻击或许早已产生了效果,但帕特里克像座大山一样岿然不动。很快,对方的攻势就松懈了下来,大概体力已经接近极限。说时迟那时快,帕特里克大吼一声,将对方扛在肩上,狠狠往地下摔去。裁判确认了一下倒地者的状态,就举起了帕特里克的右手:“胜利!”大个子咆哮着作为回答。 ”天哪!真是野蛮!“加百列坐下后,心有余悸地摸摸后脑勺,“幸亏当初没跟他对着干。“ ”真是强壮的男人。”高吉安看的很开心。 ”你说我老爹从哪找的这个人?” ”那就不清楚了。能让这种人俯首听命,可见斯帕克大人有多强了。“ ”我爹又不坐这,你拍马屁也没有。”加百列翻着白眼:“他肯定又是用金钱啊地位啊收买人心。” 高吉安摇摇头:“你太不了解斯帕克大人了。” 比赛还在继续。每次比武后,国王都会册封一批骑士,虽然获得骑士称号的以贵族子弟居多,偶尔也会有平民子弟来试一试运气。如果哪个初生牛犊想挑战贵族大人的权威还加官晋爵,那在比武场上获得胜利或许是个好选择。以往也出现过平民被册封骑士的先例。遇到这种情况,民众都会津津乐道好几年。因此,比起炫技成分居多的弓箭项目,实打实的骑士对抗才是最后的重头戏。规则也很简单,全副武装的骑士们自带武器上场挑战,直到一方被另一方击落下马。成功者继续挑战,直至决出最后的胜利者。对抗均真刀实剑,受伤流血,甚至运气不佳一命呜呼,也都在所难免。 几番比试后,场上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观众席上也热闹非凡,每场比赛都有人押上赌注,猜中者欢欣鼓舞,不中者愁眉苦脸。奥博德家的索恩过关斩将一路领先,他是去年比武大会的胜利者,力量和技巧方面都无可挑剔。看起来,今年他也将毫无悬念地卫冕冠军宝座,直到一个无名小卒挡在了他面前。 第十八章 卧虎藏龙 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属于哪个家族。他孤零零地骑在马上,全身黑色,将全世界的明艳与喧嚣隔绝在外。他没有旗帜,盾牌和盔甲上也没有任何族徽,他甚至没有侍从,唯一能称得上是他伙伴的只有胯下的黑马,和手中的长剑。他不算强壮,尤其是跟他的对手相比。索恩爵士高大威猛,坐骑都比其余人高大,他手中的战斧更为他增添了骇人的气势。“他是谁?来自哪里?”人们彼此询问,却无人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他的面容隐藏在头盔之下,他的行头和坐骑都普普通通。最后,人们得出结论,他是个想试试运气的平民,连小贵族都不算,因为就算只拥有巴掌大的封地,头衔和族徽也是必不可少的虚荣。黑骑士,这是人们给他起的名字。想起他很快就会因为无知和莽撞而被践踏,甚至失去性命,人们就充满了唏嘘和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台下的骑士在比赛,看台上的人们也在竞争,不同的是,骑士们付出的是血汗获得的是荣誉,观众们付出的是运气获得是金钱,他们纷纷押宝在心仪的骑士身上,大多数人选择了去年的冠军,少数好事者,或者不差钱,或者已经输的所剩无几,开玩笑一般把身家压在了神秘的黑骑士身上。 裁判一声令下,两匹马从相反的方向冲出,交错又分开。两人相遇的瞬间,同时举起了武器。随着“当啷”的一声,人们惊讶地发现上一届冠军索恩爵士身子一歪,差点从马上跌落,而黑骑士仍然稳稳坐在马上。“这是怎么回事?”人们面面相觑,少数人欢呼起来,高喊着黑骑士的名字。 索恩狼狈地坐直身体,他把刚才的失误归咎于轻敌。他口中高喊着“奥博德万岁!”重新发起了冲锋。这一次,他的长斧差一点就击中了黑骑士,后者却在最后关头向后俯身,任由斧头贴着他的盔甲呼啸而过。“好啊!”观众席发出发情野兽一样的尖声呐喊,很难分辨出他们究竟是为谁喝彩。 这一次黑骑士占据了主动,他跃马向前,挥剑就砍。索恩及时举起盾牌格挡,剑斩上盾牌的力道震的他左臂发麻,金属加固的圆木盾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裂痕,如果不是比武的武器都被钝化过,恐怕现在它已经裂成两半了。索恩啐了一口,干脆扔掉了破碎的盾牌。 看台上一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密切注视着场上的一举一动。索恩再次发起冲锋,他举起战斧,一次又一次朝着黑骑士的头颅和肩膀挥击,所过之处,不断发出可怕的声响。黑骑士敏捷地躲开要害,偶尔被击中,也能迅速地保持平衡。没了盾牌的索恩渐渐处于下风,然而上一届的冠军并非浪得虚名。他驱赶着马匹狠狠向黑骑士撞去,同时用战斧砸向后者的黑色胸甲,黑骑士也举起长剑迎战。两人扭坐一团,两马互相蹬踏。随着一身惊呼,索恩失去了平衡跌落马下,不仅如此,他被自己受惊的坐骑狠狠踩踏了腿部,动弹不得。黑骑士则在坠地的瞬间,一个鹞鹰翻身,重新回到马背,他又费了一会功夫,重新控制住了马匹。他骑到索恩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用长剑指着他的喉咙。裁判赶上前去,打开索恩的面罩问询了几句,然后他大声宣告:“索恩爵士投降,呃,这位……“他这才想起还不知道黑骑士的姓名,但时间不允许他详加问询,便顺水推舟地说到:”这位神秘的骑士胜出!“他话音一落,人群中便爆发出一阵詈骂声、嘘声、狂笑声,有人把帽子高高抛起,有人用脚跺着地面表示抗议。这场风暴的中心——黑骑士,则静静地等待下一位挑战者。倒霉的索恩爵士被侍从架着,一瘸一拐地离开了比武场。 ”这可真够疯狂的。”加百列环视着四周情绪激昂的人群。“我就像掉进了一锅沸腾的粥。” ”很精彩不是吗?”高吉安身处欢呼的人群中,“如今的比赛很难看到黑马横空出世了。” ”你指他骑的那匹马?“加百列指指黑骑士,”很普通,并不比白马稀有多少。“ ”我说的当然不是马啦!“高吉安说:”我指那个骑士。“ ”能不能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看吧,他们准备反攻了。”加百列扬起下巴,遥指场地中央。 黑骑士要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起码还需要再战胜三个人。其中一个是高个子达斯提爵士,还有诨名野猪小子的两兄弟。达斯提长于防守而短于进攻,在场上是难缠的对手;野猪小子以家徽上的野猪得名,性格也是一样地横冲直撞,兄弟俩一高一矮,狡猾的是哥哥,暴躁的是弟弟。 兄弟俩率先发动了冲锋,他们脚踢马刺,一左一右朝黑骑士扑去,等他们凑到跟前,黑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盾牌狠狠地砸向弟弟的面甲,同时确保黑色的坐骑抬起刚硬的前腿踢中哥哥。这策略产生了作用。一瞬之间,弟弟已经仰躺在地,哥哥被踢得头昏眼花,但好歹在最后关头揽住了缰绳。达斯提见状不妙,立刻冲上前来和哥哥合为一股,再次发起了攻击。双方僵持不下,达斯提的防守滴水不漏,慢慢耗费着黑骑士的体力,哥哥则寻找破绽,准备发动致命一击。黑骑士掉过头来,催动马匹,朝着两者冲来。在三人相遇的瞬间,他扔掉盾牌,从身侧抽出另一把长剑,那两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长剑扫于马下,黑骑士收剑入鞘,干净利索地结束了战斗。 “还有人挑战吗?”裁判转向观众席,“如果没人的话,那我宣布……” “等等!”坐席上有人高嚷。一个侍从打扮的人跑下来,对着裁判低语了几句。裁判点点头,对着场内宣布:”还有一名骑士将参加挑战,他正在整顿装备,请大家稍候。“ 就在全场等得快不耐烦的时候,斜刺里杀出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白马的主人当啷一声带上面罩,用长矛不客气地指向黑骑士。观众因为这意料之外的展开再度兴奋起来,纷纷押上自己所剩无几的的赌注。 “这又是哪个富家子啊?”看台上的加百列环视着周围:“瞧瞧这金光灿烂的行头,一看就是高级货。他是想靠着闪瞎黑骑士的眼来获得胜利吗?”的确,新加入骑士的铠甲华美异常。肩膀处有两个向后弯曲的角状装饰,胸腹部雕刻成龙皮肤的肌理,远远看去就像沉睡的巨龙头部,而头盔高耸处正同盘旋的长龙尾部。盔甲整体镀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 “我要是他,就不穿这身来比武,万一砍坏了该多心疼啊!啧,怎么连长矛的护手都是金的!到底是多大的来头,穿的这么大摇大摆,也不怕国王看了眼红。”加百列自动开启了评论模式,他对华丽的东西一向没什么抵抗力。 金色的骑士绕着观众席跑了一圈,接受他们雷鸣般地欢呼。回到场上时,他长矛的一头多了条红色的丝绸,上面绣着一个大写的D,想必是某位多情的女士亲手系上去的。他的对手呆在场上的一角,黑色的盔甲在金色的反衬下变得更加暗淡。 “这要是比美大赛的话,我百分之百投金骑士。可这次,我还是投黑骑士,他寒酸归寒酸,却创造了不少奇迹呢!”加百列将剩余的钱全部倒进打赌用的筒子里,“黑骑士万岁!” “你确定?”一旁的高吉安捅了捅他。 “怎么呢?你不也一直支持他的吗?”加百列迷惑不解。 “看那里!”高吉安表情严肃地向前一指。加百列伸长脖子朝他指着的方向望去,达官显要的坐席之间,有一个明显的空位。 “不会吧!”加百列难以置信地回望着高吉安,后者轻轻点了点头。 “这下可有的看了。”加百列无力地坐回座位,“哎,我的钱啊!” 第十九章 无名小卒 “两位都准备好了吗?请举手示意。”裁判扬起手中的旗帜。 “等等。”金色的骑士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这位骑士还没告诉我们他的姓名呢。” “名字和头衔有什么重要?赛场上只要输家和赢家而已。”黑骑士耸耸肩。 “你知道我是谁吗?”金色的骑士在面甲的缝隙后面眯起双眼。 “我有必要知道吗?” “你当然有必要!如果你知道我是谁,就会明白自己这一场必须输。”金色骑士意味深长地说道。 “没什么必须。想赢的话拿实力来说话。“黑骑士不耐烦起来。 ”我的名字就是我的实力。”他掀起面甲上的眼罩,压低声音对黑骑士说道:“我是你的国王。胜利理应属于我,你能做的,就是想办法让自己输得不那么难看。” 国王重新戴好头盔,举起长矛对裁判大声说道:“我准备好了!”他洋洋自得地欣赏着自己一番话对黑骑士产生的效果。后者在马上一动不动,显然是吓呆了。 当场下的两个人靠近时,加百列沮丧地评论道:“黑骑士必输无疑了。咱们的金闪闪骑士肯定跟他说了什么,比如胆敢赢比赛事后会砍掉他的脑袋之类。看那可怜的家伙,身体都僵住了。” “是挺可惜的,难得一个平民能走到现在。可惜就算在相对公平的比武场上,最后也是地位决定一切。”高吉安摇头叹道。 ”金骑士,金骑士!“周围响起了山呼海啸的喝彩声。 ”真是一群蠢货!就没人看出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作秀嘛!”加百列愤然道:“想想看啊,如果他公开宣称自己是国王,他赢了,人们自然会怀疑其中的水分;而他匿名上场,战胜了打败无数高手的黑骑士,那一切自然都是他的实力啰!事实上呢,他们两个早就商量好了!” ”嘘!“高吉安将食指放在嘴边,他看着加百列站起身来,“你去哪里?” ”找个地方尿尿!“加百列没好气地说,”结局都知道了,何必再委屈我的膀胱。” 就在加百列奋力挤过场上观众的时候,场下的比赛也开始了。一开始,黑骑士始终躲避着金骑士。看到他一味防御却不主动发起进攻,观众们都焦急起来,不明白是什么使他变得如此保守。他们纷纷猜测着,之前的战斗耗费了他太多体力。只有金骑士对这一切的缘由心知肚明,现在他只需寻求一个机会,把黑骑士漂亮地打落马下。可惜他技术平平,始终都无法逼近对方。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着急起来,最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骑马朝黑骑士撞去。两马相交的瞬间,他亮出了长矛朝黑骑士狠狠刺去,不料却被对方拿剑格挡开来,出乎意料的抵抗使金骑士一下失去了平衡,仰面朝后栽了下去。 “好耶!黑骑士!”场上有人喝彩,但喝彩很快被尖叫代替,一个女人尖叫着:“国王!“,接着是乱成一团的呼喊:“御医,御医!”“救驾,救驾!”前排的高官显贵纷纷站起来,朝着金色骑士倒地的地方奔去。不明所以的观众愣了一刻钟,终于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他们有的大声呼喊,有的跟着向下跑,有的趁火打劫拿了赌资,有的抱住打成一团。人们因为兴奋和恐慌互相推挤,看台上到处都是被踩掉的鞋子和丢掉的手帕,场面一片混乱。 加百列小解回来,惊讶地发现整个比武场都成了沸腾的马蜂窝。他努力站稳身子,以防被奔逃的人们撞倒。“发生什么事了?”他拽住其中一个人的领子问道。“国王被刺伤了!”那人回答完就匆匆跑掉了。“刺伤?什么鬼啊。”加百列茫然地朝比武场上看去,一大堆人围拢成一圈,其中就有斯帕克的身影。高吉安不知去了哪里,大概正朝着这边赶来。与他们聚拢的方向相反,一个人混在人流中,朝着出口走去。他的头盔和胸甲已经不见,但加百列还是从他的佩剑上认出了他是谁。诗人立刻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那人出了比武场后就与众人分开,加百列一路小心翼翼地跟着。他走路极快,诗人好几次都差点跟丢。走到一个小巷时,那人突然回头,加百列赶紧躲进墙后才没被发现,等他探出头来,发现早已没了那人的踪影。他不甘心地跑进小巷寻找,那是一条死胡同,按理说没有其他的出口,那人却如同蒸发了一样,一点踪迹都没留下。加百列叹息着转过身去,脖子后面却突然多了一件冷冰冰的东西。 “举起胳膊,慢慢转过身来。”身后的人冷冰冰地说道。加百列依言转身,挂在腰带上的佩剑已经被那人搜去。 “你是谁,为什么一路跟着我?“那人拿剑指着加百列。 加百列深吸一口气,仔细看着眼前的人。他眉弓深陷,如果不是左脸上长长的伤痕,长相可以算的上清秀。 “你就是黑骑士。”加百列说。 黑骑士上下打量着加百列:“如果想抓我回去,就凭你一个人可办不到。” “我又没那个兴趣。我是个和平主义者,只懂唱歌,不懂打架。”加百列耸耸肩。 “所以呢?”黑骑士的剑进一步贴近了诗人的皮肤。 “我只想问问你,你为什么没输给国王?别告诉我,他从头到尾都没表明过自己的身份。” ”他一开始就表明了。那又怎样?他太差劲,就算我想假装输给他都做不到。“ “这点我完全同意。”加百列点头。 “你就为了问这种无聊的问题才一路跟我到现在吗?” “无聊的问题还有一个。”加百列轻轻拂开架在脖子上的长剑,“你叫什么名字?” “这很重要吗?”黑骑士盯着加百列的眼睛,似乎要洞穿他的想法。 “当然重要。我自始至终都押你赢,现在你倒是赢了,我却一分钱都捞不着。告诉我你的名字,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我是不介意告诉死人啦。格林顿。艾洛特-格林顿。”黑骑士举高了剑,”别怪我,谁让你运气不好,看到了我的脸呢。“ “等等,等等,你听我说完再砍不迟吧!我就说一句话!”加百列连忙用胳膊护住头部。 “什么?“ “帕特里克,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加百列大吼一声。 大块头及时出现,右手放在腰间的斧柄上:“别碰他,要不就试试你的剑快还是我的斧头快!” 黑骑士迟疑地看看大块头又看看诗人。加百列补充道:”不知道你看了前面的比赛没有,这个人可是摔跤的冠军。而且我估计,很快大队人马就会跟着来了。是不是,帕克(帕特里克的昵称)?“ 大块头点点头。黑骑士放下了剑:“你想怎样?” “哎呀,哎呀,一开始我就不想怎样啦,是你不肯信任我。我就不追究你想杀我的事儿了,等别人来了我会告诉他们,我没看到过你。”加百列闪开身子。 黑骑士警惕地看着挡在前面的帕特里克,“帕克,快让开,没听到我说的话嘛!”加百列喊道。 帕特里克哼了一声,侧身让开了一条道路。黑骑士收剑入鞘:“算我欠你一条人情。” “不客气啦!”加百列摆摆手。 待黑骑士的身影消失在小巷尽头,加百列长出一口气:“真是好奇害死猫,差点就小命不保。”他朝左右看看:“除了你,根本就没人跟在我后面吧。我说后面有大队人马的时候,深怕你漏了馅儿,没想到你四肢发达,脑子也还算机灵嘛!” 帕特里克丝毫不为所动:”跟我回去!没大人的命令,你不能随便离开。“ “知道啦,知道啦!”加百列悻悻地说:“说你机灵那一条,我收回,你根本就是一根筋!” 第二十章 手足情深 谈及数天前的比武大会,街头巷尾都充斥着关于“黑骑士”的奇妙流言。他在将国王打落下马后神秘失踪。在国王的卫队寻找黑骑士无果后,一些好事之徒会走进酒馆,神秘兮兮地宣称自己认识黑骑士,有人说黑骑士是个出身低贱的平民,有人说他是个身世显赫的贵族,有人说他相貌丑陋所以自始至终不曾摘下头盔,有人说他相貌俊美能瞬间迷倒一大片少女,甚至有人言之凿凿地声称他们亲眼看到黑骑士骑着黑马从他们家门前穿过。如今人们打招呼时的流行用语是:“嘿,你听说了么,黑骑士……“。平头百姓普遍认为黑骑士是一位行侠仗义之人,他甚至不惧怕国王的权威。弗朗索瓦国王在民众间的号召力十分有限,人们普遍认为他比起父亲来太过孱弱,这从他对北方侵略者的暧昧态度就可见一斑,他又太耽于享乐,连年沉重的赋税让平民对他颇有微词。这也就不难理解,当他狼狈地摔下马时,人民表现出的不合时宜的开心。幸运的是,国王陛下安然无恙,只是落马时受到了惊吓,或许还有点轻微脑震荡。倒是一些看台上的倒霉鬼,盲目地奔跑推挤,有人因此被踩断了几根肋骨。 如果说有谁真心替国王担心,那王后莉雅肯定是其中一个。国王受伤时她正在宫中养病,听到消息时,她不顾病体,坚持要去她的夫君身边。听到国王并无大碍后,她方才松了一口气。这些天,宫中的人们都在为国王奔走,自从黑骑士消失了踪影后,国王总觉得有人想谋害他,变得格外疑神疑鬼。谁也想不起看望同样憔悴的王后,除了她的亲哥哥——目前正在圣光城作客的欧斯特公爵。 欧斯特十八岁时,一场疫病相继夺去了上一代嘉兰诺德公爵和公爵夫人的性命,剩下他和妹妹莉雅相依为命。莉雅是个甜美的少女,从小就身体孱弱,欧斯特将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不肯教她受一点委屈。后来她嫁入深宫,兄妹俩的联系只限于书信往来,这次两人能够见面,还是受了莉雅的邀请。 失去孩子后,莉雅的身体和心灵遭受了双重打击,她变得郁郁寡欢,只有哥哥欧斯特的来访才能给她带去些许安慰。 “我真是个不称职的妻子。陛下遭遇危险的时候却没在他身边。”王后将脸埋进双手里,泪水顺着手指的缝隙一滴滴落下来。 欧斯特叹了口气,他觉得比起担心国王,莉雅更需要担心自己。自从小产后,她的气色就一天不如一天。如今也是有气无力地靠在床上,倘若下地走动几步,很快就会体力不支。他仔细端详着妹妹的脸,那张脸没有了当初的天真无邪,取而代之以一种深深的忧郁。欧斯特开始怀疑,当初把她嫁给弗朗索瓦是不是个错误。国王比她年长很多,理应更好地照顾她,但从欧斯特这几天的见闻看来,莉雅完全被忽视了,哪个合格的丈夫会在妻子小产后还忙于寻欢作乐呢? “您在那里又能怎么样呢?何况陛下没事,只不过受了点轻伤而已。”欧斯特努力压抑着谴责国王的冲动,试图安慰莉雅。王后的肩膀微微颤抖着,她低低的啜泣声让他心碎。他很想像以前一样拥抱她,为她抵御所有的悲伤和不幸。但她却已不再是那个整天粘着哥哥的小姑娘了。她的夫君给了她一个新的世界,但同时也剥夺了她曾经天真的心灵和无瑕的笑容。她站在高不可攀的地方,公爵无论怎样伸长双臂,都无法触摸到她。 ”最近真是太脆弱了“王后顿了一下,”作为一国之母,我实在不该这样!”她重新抬起头来,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开始自嘲起来:“大概因为哥哥在这,竟然忍不住撒起娇来了。” 听到莉雅像小时候一样亲切地叫自己哥哥,欧斯特心里顿时一热。过去的点点滴滴瞬间涌上心头,许多往事似乎就在昨天,却又恍如隔世。王后似乎也有同样的感受。 “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还叫你哥哥可以吗?“她苍白的脸上带着病容,眼眶发红,一双眸子像被雨水冲刷的紫罗兰一样清澈。 “您不是王后吗,为什么要来问我这个臣子?” “对啊,我是王后,”她一拍手,“我经常忘了王后也是可以做决定的。” 这么说,她平时对国王顺从惯了,很少想到过自己的权力。欧斯特心想,真是个傻姑娘! “哥哥,我现在经常觉得,咱们家跟别人是不一样的。”王后用双臂环住膝盖,从宽大袖子中露出的手腕瘦得可怜。 “怎么说?” “你看,父亲和母亲很恩爱,更很爱我们,你对我又那样好。” “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吗?” “原先我也这么认为,现在才发现并非如此。尤其在庄严华丽的宫廷里,夫妻之间同床异梦,父母把孩子当做工具,孩子不信任父母,兄弟姐妹间互相猜忌陷害,这样的事真的太多了。”莉雅眉头紧蹙。 欧斯特点点头:“看来你真的长大了……我也常常奇怪,精灵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人类却觉得不可理喻!两者之间的隔阂远比想象的要大。“ “是啊,有时候我会呆呆地看着一朵花,它是那么美,你不知不觉就被吸引了。可陛下却说,花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总是浪费时间在无意义的事情上,这太没有意义了!” “没有意义?听说我们的祖先寿命比人类要长的多。所以做起事情来总是慢腾腾的,因为无需着急。他们会花大把时间去冥想。” “想些什么呢?” “大概有很多事情需要思考吧。比如宇宙的真正边际,生命的终极真理,花儿为什么芬芳,鸟儿为什么歌唱……“ “真令人向往啊。”王后用手臂支着脸颊,”可是远古精灵的文明,怎么会一夕之间消失了呢?“ “说不定就是因为想的太多了。想不通就一直想,结果连吃饭喝水都忘了,就都饿死了。“ “饿死?这太可怕了!“ 看到王后认真的样子,公爵禁不住微微一笑。这么蹩脚的笑话,也只有妹妹会信吧,这点倒是从小到大都一样。王后一下明白了哥哥的玩笑,脸顿时红了起来: “哥哥你还是这么爱捉弄人!不过你这么一说,真是有些饿了。”她摇铃叫来侍女,吩咐厨房准备一些点心。 “你倒真应该好好吃点饭了,看看你,脸都瘦了一圈。”欧斯特担心地看着妹妹。 “没有胃口。御医开了些补药,又苦又臭,喝的直想吐。“ “那怎么行啊?必须赶紧养好身体。“ “其实我觉得一直病着也不错呢。“ “这是什么话!简直就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我也许真的不适合当王后啊。每到重大场合,就担心自己会不会说错话,做错事,总怕惹陛下不高兴,又怕被别的人的人议论,活得好累啊!最近因为身体不好,各种应酬都不用参加,还能跟哥哥你这样放松地对话,我反而非常高兴啊。“ “那怎么行?你早已是大人了,而且是王后,有权利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儿。为什么胆子不能大一点,难道你忘了站在你背后的还有我们整个嘉兰诺德家族嘛!”欧斯特又生气又心疼。 “哥哥,”莉雅王后点点头,“要是哥哥一直在我身边,那该多好啊!” 第二十一章 书中宝藏 近日来,欧斯特忧心忡忡,王后的身体非但不见起色,反而有沉重之势。前几次去见她,都能看出她在勉力支撑。妹妹打小就身体羸弱,可病这么久都不见好,这还是头一回。宫殿里衣食无忧,却时有憋闷之感,并非静养的好地方。要是能回到月影城,莉雅的身体一定会更快恢复吧。说到月影城,也不知道诺玟收到他延迟回家的去信没有,他还从来不曾离开女儿这么久。真怕诺玟没人管只知道疯玩,何况她身边还跟着个不让人放心的野小子。欧斯特叹了口气,现在不是担心这些的时候,他临走时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也叮嘱管家若有事及时送信,看来没消息就是好消息了。 作为外来客,欧斯特有种深深的孤立感。诚然,精灵在宫里占据着高位,但他们在人数上并不占优。王太后深居简出,莉雅病着,剩下就是他自己。也许还有其他精灵在宫**职,但眼下,很难碰到他们。欧斯特试着适应宫里的一切,就像莉雅所说,宫里随处充斥着繁文缛节,上到餐桌的座次,下到大人们错综复杂的关系,朝廷重臣们他也认识了几个熟脸,有的是他们毛遂自荐,有的是国王介绍。陛下本人礼貌周到,但也仅限于此。欧斯特对国王颇有怨气,倒不是因为自己被怠慢,而是莉雅生病后,陛下就不曾探望过她。就像躺在床上的不是他的妻子,而是一个避之不及的传染病人。他曾撞见过国王和达德利家的女儿笑闹玩耍,见到他后,国王把放在那女孩腰上的手拿开,眼光看向别处。那女孩儿黑发棕眼,皮肤黝黑,一见到他就张大嘴巴,活像个白痴。但是,她那么健康活泼,无忧无虑,笑声像银铃一样响个不停,在他们恣意笑着的时候,他可怜的莉雅却病恹恹地躺在床上,无助地盯着空无一物的天花板,独自跟病魔做着搏斗。 比武大会前,国王还邀请欧斯特一起去围猎。而今这个计划被无限搁置起来。自从比武大会受惊后,国王被自己的小朝廷包围着,见他一面都很难。除了看望莉雅,欧斯特几乎无所事事。他只能在宫中到处走走,倒也被他发现了一个清静去处——皇家图书馆。这里馆藏丰富,甚至藏有远古精灵语写成的书。他喜欢这里,因为这里鲜有人造访,就像在自己的书房一样安静自由。有时他会耗费一下午呆在这里,这就像一个寻宝游戏,你不知你会打开哪本书,又错过哪本书,从哪本书里受益,被哪本书影响情绪。这里甚至还有医疗方面的书籍,欧斯特对此一窍不通,但为了妹妹还是硬着头皮翻了几本。 “大人,您又来了啊。”图书管理员看到欧斯特,向上推了推架在鼻子上的水晶镜片。他年纪很大了,核桃一样皱巴的脸上长满了老人斑,花白的胡须直垂胸前。一年到头他也遇不到几位访客,欧斯特的到来让他很高兴。不得不说,老头的本职工作做的不错,不同的书都分门别类,整齐地码在架子上。 “我路过时看到几口书箱,那些是新送来的书吗?”欧斯特问道。 “不是的。那些书无法分类,所谓的老古董。打算送到书城去给学者们研究。说是这么说,到学城大概也是吃灰的命运。” “我能看看吗?” “您随意,您喜欢拿走也行,反正也没人要。”管理员耸耸肩。 欧斯特信步走到书箱前,随手拿起一本翻起来。书上的灰在阳光下肆意飞舞,害得欧斯特直打喷嚏。他嫌弃地把书扔回箱子,又激起一层灰尘。突然间,他的目光被最下方的一本书吸引了。与其说是书,更像是笔记,光看封面就有一种古老的感觉,上面的名字已经模糊不清,整本书还被皮质的带扣束缚着,书页已经泛黄。出于好奇,他把这本书带进了图书馆,找了个座位认真阅读起来。 欧斯特揭开书上的带扣,书页用的是上好的羊皮纸,足有600多页,扉页用红色颜料写着:“您永远的仆人亚斯拉德”,除此之外,正文用的都是欧斯特不认识的文字书写而成,似乎来自一种古老的语言,书中还有一些符咒一样的插画。欧斯特不耐烦地往后翻,在书的中间位置,有人挖了一个直通书底部的四方形的小洞,而这个人为形成的洞穴下面还有什么东西在发光。欧斯特小心地将书倒扣,书中掉出一枚小小的戒指。他好奇地将戒指对着阳光观看,戒指的材质并非金银、也并非宝石,而是一种欧斯特从未见过的石制材料。它由一整块这样的石头打磨而成,浑然一体。颜色近于粉红与朱红之间,仔细观察,还能看到石头中血丝一样的东西,就像流动的血被包裹在了透明的琥珀中。 ”这是什么?“欧斯特感到迷惑不解,他猜测着是不是有人把订婚戒指藏在了书中打算交给未婚妻。但戒指的尺码看上去更合乎男人的手指粗细。不管怎么说,那人都没把戒指带走,而把它留在这里度过了漫长的孤独的岁月。欧斯特觉得应该把它放回去。然后呢?等着被另一个人发现或者继续沉睡?欧斯特看向戒指,它似乎比刚才更红艳了。戒指在手中的触感凉凉的。鬼使神差地,他将中指伸向了戒指,戒指顺利地滑到了手指根部,大小正合适。 “我在干什么?”欧斯特如梦方醒,打算摘下戒指,却发现它牢牢地贴合着手指,根本摘不下来。欧斯特越使劲,戒指就越紧密,就如同它有生命一般。“算了,反正管理员也说过这些书没人要。等我出去再想办法摘掉它吧。”欧斯特安慰着自己,任由戒指继续呆在手上,似乎它本来就在那里。 欧斯特将羊皮古书重新封好,放回了原来的书箱。图书管理员下巴枕在胸前打着瞌睡,在他这个岁数在所难免。外面天色尚早,欧斯特返身回到图书馆,走向倒数第三排靠里的架子。那里有他昨天看了一半的书,关于疑难杂症的。奇怪的是,它现在不在那里了。难道有别人借走了吗?还是自己记错了位置?欧斯特只能从书架上大略挑了几本,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堆在面前的书很杂,虽然都是关于治疗的,方法却大相径庭,有加强体魄的体操,还有食物的搭配,有一本正经的大部头,也有短小精悍的手抄本……其中也不乏稀奇古怪的书,比如将某种蛤蟆和蜘蛛的毒液调配在一起可以致人麻痹;比如烧化符咒就着清水喝下可以驱赶疾病一类的。欧斯特看的很快,精灵往往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即使只看一遍,他也能记住大多数的内容。图书馆里的光线变暗了,他手边已经放了好几本翻过的书。没什么有用的信息,欧斯特打了个哈欠,看也不看封面,直接翻开下一本。匆匆翻了几页后,他停住了,指着其中几行字又读了一遍。渐渐地他的脸色凝重起来,手指飞快地翻着书页。他在这本书上花费了太多时间,不得不点起蜡烛。烛光跳动,他脸上的阴影不断变幻着。终于他合上书抬起头来,谁若是这时候看到他的脸,准会吓一跳。公爵的表情不再温尔尔雅,取而代之以一脸狰狞。 这本打着学城标记的书的名字叫作:《毒药的历史》。 第二十二章 笼鸟池鱼 “大人,王后殿下已经休息了,而且您需要事先……”侍从还没说完,就被欧斯特狠狠推到一边:“滚开!我见我妹妹还需要事先通知你们吗?” “哥哥,你怎么来了?”莉雅惊讶地看着不请自来的公爵,一旁的侍女正在服侍她喝药。 “别喝!”欧斯特大步上前,将药碗从王后手中打落,汤药在地毯上漫溢开来,形成一个奇形怪状的污渍。侍女惊慌失措地看着他。 “你这是怎么了?”王后目瞪口呆,她从来没见过哥哥如此失礼。 “无关人等给我退下!”欧斯特不由分说。 王后点点头,挥挥手让侍女退下。现在房间里只剩下兄妹俩了。 “到底怎么了?”王后焦急地追问。 “他们想毒死你!”欧斯特咬牙切齿。 “他们是谁?毒死我,怎么会有这种事,你究竟在说什么啊哥哥?”莉雅一脸迷茫。 “看看这本书”,欧斯特狠狠地将从图书馆带来的书摔在桌上,“头痛,低烧、呕吐、脱发……这些症状全部都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王后拿过书,看到封面的“毒药”两字,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她还是不肯相信:“你的指控太严重了,我只是病了,你怎么能光凭一本书就断定……” “不,肯定有人要谋害你。你仔细想想,你身边的人都值得信赖吗?“欧斯特打断了莉雅的话。 “她们跟我很久了,从我嫁入王宫的时候起。”她突然像想起什么一样,怔住了。 “说出来,不管什么,说出来!”欧斯特急切地催促着。 “我怀孕的时候,陛下说必须让我吃好一点,换了一个厨娘给我。” “你是说,陛下?”欧斯特倒抽一口冷气。 “不会的”,王后慌忙摇着头:“他不会害我的,我怀的可是他的亲骨肉啊!” “可他不再爱你了,我亲眼看到他跟情妇有说有笑,你知道的吧,达德利家的小婊子。” “不,不……”王后痛苦地摇着头,否定着。 欧斯特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你一定搞错了!”王后拼命挣脱着,以她目前的体力来说,算是尽力了,”每次进膳的时候都有仆人先试毒,何况国王陛下也经常一起吃,饭菜怎么可能有问题?“ “那药呢,他们给你喝的药呢?!”欧斯特穷追不舍。 “我不知道,药方都是御医开的。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他肯定难逃其咎,他为什么要冒这样的险?“ “莉雅啊莉雅!你觉得他们真的会那么笨么?每次只要一点点,甚至也不用砒霜,我打赌就算我喝了也没问题。但你不一样,你产后身体虚弱,那些虎狼之药会在你体内不断堆积,直到你一命呜呼!到头来,他们会说你久病不愈加上悲伤过度,谁也不知道你是被杀死的!“ “不,不对,不会是这样。”莉雅狂乱地摇着头,“我还是无法相信。他可是我的夫君。他没理由这样做,没理由的!” “所以你觉得我在骗你?” “不,哥哥,怎么会?你只是过于担心我,碰巧我的症状跟书上写的相似。但你毕竟不是专业人士,万一真的是巧合呢?” “不管是不是巧合,在事情搞清楚之前,我不能冒险让你继续呆在这里。“欧斯特拉起莉雅的胳膊:”穿好衣服,跟我走!“ “跟你走?去哪里?”王后一脸茫然。 “回月影城!那里是我们的地盘,谁也别想碰你一根汗毛。” “怎么可能啊!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陛下,每座城堡都有陛下的探子,月影城也一样,我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陛下也能把我抓回来。” “那就由着他们把你毒死?” 王后摇摇头:”我还是不相信陛下会做这种事!一定有误会。“ “那还有谁?你得罪了谁?碍着了谁的路?谁非置你于死地不可?达德利家的婊子?你觉得她有这个胆量和能耐吗?!” “我不明白……”王后几近奔溃。 “你不需要明白,只要跟我走就好。快去,穿件厚点的衣服,什么也不必带。” “不行,我们走不掉的,到处都是国王陛下的人。何况,我不能这么一走了之!” “由不得你了!”公爵粗暴地将妹妹拉过来,翻箱倒柜找了件毛皮斗篷给她披上,又命她套上靴子。接着便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往外走。 “哥哥!”莉雅努力挣开欧斯特的手,“我相信你,相信你还不行吗?但是我们不能这么走掉,到处都是国王陛下的卫兵。让我准备一下吧,明天我会乔装成侍女与你会合,你那边也需要准备一下。” “你说的对。你说得对,莉雅。是我太冲动了,我一得知你有危险就赶过来了,什么都没来得及安排。对,我得通知手下,让他们帮我。“欧斯特紧盯着莉雅的双眼:”我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明天一早我派人来接你好吗?“ ”好。“莉雅郑重地点了点头。 公爵吻了吻莉雅的额头:“那我走了,你再坚持一下,他们给你的食物,什么都不要吃也不要喝。答应我。“ 得到莉雅的肯定答复后,公爵方才离去。听到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她一下子瘫坐在地板上。她拿起欧斯特留下的书,在他标记的地方读了起来:“通常认为前面提到的砒霜和毒蛇汁液一类的东西很可怕,但也有一类毒药作用并不明显,它长期作用于人体。人们很容易把症状同一般的身体不适相混淆。这一点连有经验的医师都未必能察觉。炼金术士曾从蓖麻籽中提出一种毒素,中毒后数小时出现症状。早期有精神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血;继则出现脱水、血压下降,休克嗜睡;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牙关紧闭(下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控制剂量,这些症状不会立即出现,而且很容易同一般的消化不良相混淆……”莉雅继续往后翻:“毒药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以得到,甚至可以是寻常之物,高超的炼金术士和精通医理的人,可以通过调配不同的药物比例来造成毒性,单个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物,经过用心的组合,完全可以达到比砒霜更严重的效果。在这一方面我不打算详谈,以免被心怀不良的人利用。在书的末尾,我将列举几种不宜一同服用的食物、药物。偶尔误食的读者无需担心,但如果你长期大量服用这些,恐怕你命不久矣。(下略)” 读过所有欧斯特做标记的地方,莉雅无力地放下了书。这本书有学城徽记,应该算得上权威。但要莉雅因此断定有人要毒害自己,还是太牵强了。莉雅明白欧斯特的紧张,一旦事情涉及到家人,哥哥就变得冲动易怒,在他痛失妻女后尤其如此。莉雅知道自己无法劝服哥哥,他认定的事情绝无妥协的余地。但这里不是月影城,这里有这里的规则,远远凌驾于公爵的身份之上。莉雅下定决心,必须在事情被欧斯特弄得更糟之前阻止他。 第二天一早,欧斯特的房门被敲开。他立刻打开房门:“莉雅?”王后没在外面,取而代之的是一整队士兵。公爵明白自己遭到了背叛,但他不准备束手就擒。他抽出佩剑,直直朝最近的士兵砍去。士兵应声而倒,欧斯特趁机突围。士兵预先得到命令,不许伤害公爵半分,因此他们攻击起来犹犹豫豫。这给了公爵以可乘之机,他且战且走,朝着王后的寝宫而去。 听到外面的喧哗,莉雅慌忙叫侍女搀扶着向外走去。“莉雅,快跟我走!”欧斯特大声呼喊,全然不顾四周士兵越来越紧的包围。 “住手!”王后大喊一声,士兵们停止了动作。“这就对了,莉雅,快来我身后!”公爵一边朝王后的位置退去,一边密切注视着周围士兵的动静。 “住手,马上住手!欧斯特''嘉兰诺德,我以王后的名义命令你住手!”莉雅拼尽全力对公爵喊道。士兵们趁着欧斯特迟疑的瞬间一拥而上,他的剑被收缴,双手也在绑在了身后。 在他被五花大绑带离时,从他破裂的唇边,莉雅分明读到了一个词:“为什么?”北风呼啸,淹没了他的声音。 第二十三章 身陷囫囵 这是欧斯特首次列席国王的会议——作为罪人。这对公爵来说是奇耻大辱。他不断试图挣脱束缚,不耐烦的士兵强行压住他,使他维持双膝跪地的姿势。 国王看都不看他。他歪斜地倚靠在王座之上,群臣肃立两旁。看得出他心情不佳。也难怪,最近,麻烦总是接连不断地找上他,先是失去了继承人,王后哭哭啼啼要死不活,原想开场比武大会振奋精神,却在众目睽睽下被打翻下马。现在,爱哭王后的臭脸哥哥又来火上浇油。“还没找到那该死的黑骑士吗?”国王的声音中饱含怒气。 一个黑发男子向前一步:“还没,陛下。”他声音低沉悦耳,一双棕眼中透着精明。“你们情报部门是干什么吃的?众目睽睽下,居然连个人都找不出来!”国王大发雷霆。离他最近的大臣往后缩了缩身子,大概想躲开国王飞溅的吐沫。黑发男子依然保持着从容:“请原谅,陛下,那时候我们更关心您的安危。我怀疑有人把黑骑士藏起来了。” “谁?” 黑发男子耸耸肩:”我怀疑就是这个宫里的人。“ “你是说我们中有人想谋害陛下吗?”其余人议论纷纷。 “目前还无法确信。“ “巴登爵士,如果你只会怀疑,我觉得应该立刻换掉你,让我的洗衣妇担任情报总管一职。就小道消息方面,她比你有用多了!”国王不耐烦地说。 “是,陛下!”巴登红着脸退下了。看到他被国王嘲讽,有人难掩脸上的开心。 “陛下,我有事通报!”一个强壮的中年男子向前一步:“安达卡亚人对我国边境的骚扰越来越频繁了,我建议……“ ”都是老生常谈“,国王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种事你看着处理就好,你不是大将军吗?“ ”可是随着冬季的到来,驻扎在边境的军队需要更多的给养。”被称做将军的人说。 ”陛下,国库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一个油腻腻的胖子抢先一步:“别说斯帕克大人需要的军费了,我恐怕宫中的各项用度都得精打细算才行。” ”人们都说财政大臣拉的屎都是金子,看来你最近消化不良啊,格里芬大人。你得让钱生出更多的钱,而不是让我从牙缝中间给你省出来!“ ”这样一来,就必须加税。”财政大臣迟疑地说。 ”那就加!这种事需要一一问我吗?要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国王愤怒地拍着椅子的扶手。 ”还有其他的事吗?“国王的司仪问道。 大臣们彼此看看,没有人再站出来。 “我倒有一件事。”国王将目光转向跪在一旁的欧斯特,“我想问问咱们亲爱的公爵大人,自你来圣光城,我可有一丝一毫的亏待你?你强行闯入后宫,不顾王后的抗议,试图强行将她带离。你到底有什么毛病?!”国王的话犹如投进湖中的石子,在朝堂上炸开了锅。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欧斯特公爵。 “我要救她!”欧斯特目光炯炯。 “救她?这么说有人想害她了?”国王哑然失笑,“我没看到别人试图加害她,倒是你,这么冷的天气,你难道想加重她的病情吗? “她怎么样了?“公爵局促不安地扭动着身体。 “因为你突然胡闹,莉雅受了刺激,我已经命令御医去看她了。” “御医!”欧斯特提高了声调,那声音中饱含着愤怒。士兵们慌忙按紧他。“你怎能派御医去?你是要害死她!” “真新鲜!我派的是御医又不是刺客,你连朕的医生也信不过?” “我连你也信不过!”公爵怒目而视。 “我真该让御医好好查查公爵是不是被哪条疯狗咬到了。我早提醒过你们,宫里的野狗要好好清理。”国王提高了声调,“欧斯特,如果你神智还正常的话,让我提醒你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我的王宫!在你面前的,是你发誓效忠的君主。就冲你刚才的不敬,已经应该割了你的舌头。看在你是莉雅哥哥的份儿上,我愿意宽恕你。现在把前因后果说给我听。” “有人想毒死莉雅!”公爵此话一出,两旁的大臣们立刻喧哗起来。 “毒死?这可真是严重的指控!你有证据吗?” “有一本书……” “书?”国王忍俊不禁:“你倒说说看,哪本书里写着有人要加害王后了?你不会看着哪本小说入戏太深了吧?我理解你在宫里闲得没事干,所以不得不给自己找点事儿好扮演英勇的骑士。书里有没有说我是恶龙变得啊?”周围的人哄堂大笑,还有少数人窃窃私语。 “你有胆量的话,就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找个懂医的学士,让他看看御医给王后开的药方,还有王后吃的食物,到底是会治疗还是加重她的病情?”欧斯特毫不退缩。 “我有胆量的话!这么说你在怀疑朕么?朕为何要毒死自己的王后?”国王的眼里似乎要喷出火来,他手下的大臣也一样愤怒:“这是污蔑!“应该治欧斯特的罪!”“把他打入大牢!”“他以为自己是谁……”等声音甚嚣尘上。 “我了解莉雅,她连朵花儿都不愿意伤害,她为别人考虑的比自己还多。这样的莉雅,会有人记恨在心,以至于非杀死她不可吗?”公爵说。 “王后的德行我比你了解。那如你所说,朕又有什么理由非杀死她不可呢?” “你不再爱她了!我亲眼看到,你跟达德利的女儿在一起。”此言一出,朝廷再次像煮沸的水一样热闹起来,有的人促狭地看向窘在原地的达德利勋爵,他正不停地搓着双手,假装没听到自己女儿的名字。国王有情妇,近臣都是知道的,但没人敢像公爵这样公开地说出来,他肯定是活得不耐烦了。 “朕跟谁在一起,需要事先得到你的批准吗?!”国王的脸憋的通红,整个人看上去气鼓鼓的,似乎下一秒就要爆裂开来。“你算哪根葱,居然管起朕的私事来了!” “来人!”国王大手一挥,“把公爵押下去,让他知道藐视国王有什么后果!” 全副武装的侍卫跑上来,把欧斯特从地上拽起来,推着他跌跌撞撞的朝外走。他嘴里仍不断高声地叫嚷着。群臣见此,有的幸灾乐祸,有的惴惴不安。但他们都达成了一点共识,那就是欧斯特公爵彻底惹恼国王了。 第二十四章 巧舌如簧 欧斯特梦见了火。火从他的右臂开始烧了起来,继而燃遍他的全身。他在地上打滚,火却越烧越旺。“救我!”他张开双眼,大口吸气。没有火,这里又冷又黑。可他全身灼痛,就像真的被火烧过一样。他想起来了,他在地牢里。 ”水,给我水!“公爵用力晃动着牢门。他的嘴唇干裂得脱了皮。 ”安静点!”狱卒不耐烦地打开下面送饭的小门,将盛水的瓦罐扔了进去。公爵将嘴凑近瓦罐,贪婪地喝了个痛快。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在牢房里高傲地烂掉,但饿和渴这两种本能的生理反应却无时不刻折磨着他,让他不得不低下头祈求狱卒。几天前,他还锦衣玉食人人敬仰,现在却要和黑牢中的老鼠分享食物。两相对比,他觉得全身着火的梦还要更现实一些。“火。”他喃喃自语,将手臂伸到眼前细看。中指上一点红色微光,正如黑暗中的火星。他这才想起手上还戴着书里找来的戒指,他将戒指朝左右扭了扭,还是无法褪下。 黑暗的密闭空间中很容易失去时间观念。何况这里连一扇窗户都没有。公爵强烈地想找个人说说话,哪怕对方是个狱卒。但他们除了送饭外压根不跟他交谈。其实这还算好的,刚来时公爵反抗的太厉害,狱卒们上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他摸摸自己的右脸,那里似乎肿了起来,可惜牢里没有镜子,否则他倒能看看自己的狼狈摸样。月影城的公爵、月部精灵的族长、王后的哥哥,究竟是怎样混到了这个地步?莉雅或许是对的,冲动行事百害无一利。弗朗索瓦倒不至于杀了他,但万一他下定决心让自己在这里烂掉,莉雅该怎么办,诺玟该怎么办?想到这里,他又一次恳求狱卒让他见见国王,然而他们的回答一如既往:“死了这条心吧!如果国王想见你,就不会把你关在这种地方了!“接着他们开始残忍地大笑。如果欧斯特继续坚持,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折磨他,比如不让他吃饭,或者让他受受皮肉之苦。 他诅咒他们每个人,如果他重获自由,第一件事就是用双手把他们统统撕成碎片。但眼下他还得忍耐。他不再提要求,他好声好气地跟狱卒说话,他每天努力吃下难以下咽的食物,努力躺在坚硬的石床上让自己得到片刻休憩。只有这样,他才能坚持下去,坚持到出去的那一天。 时间流逝,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是靠着胡子的长度来揣测这一点。露西亚,他的妻子曾说过他不留胡子比较英俊,所以欧斯特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胡子刮干净,可在这里,他只能任由他们疯长。他也很久都没洗过澡了,身上的味道让他自己都嫌弃无比。 脚步声从走廊上传来时,欧斯特正在半睡半醒之间,沉重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时,突如其来的光线刺痛了他的双眼,使他不得不抬起胳膊遮挡。最近他越来越难以分清现实和梦境的区别,但这一声”欧斯特大人“的呼唤实在是太过真切,真切的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 他强忍着双眼的酸痛打量面前的身影,此人太瘦,并非国王,但就凭他那一声“大人”,也可断定他是友非敌。就算他来者不善,欧斯特也迫不及待想见见狱卒以外的人,跟外面的人说说话。 “大人,我是托马斯?尤金,国王陛下的参谋,您可以叫我托马斯。”即使在囚犯面前,来人也彬彬有礼。欧斯特仔细地端详着他的脸,此人有一双温和的灰色眼睛,眼距很宽,加上修剪过的小胡子,就像某种动物——对了,就像山羊,当他笑起来的尤其像山羊在反刍。公爵知道他是谁了,他曾在国王的御前会议上见过他,也听过他的绰号——山羊男爵。 尤金震惊地盯着欧斯特脸上的伤痕:“看来又有人做了多余的事!”男爵愤恨地皱起了眉头,“请原谅,这帮老鼠在地下待久了,下手不知轻重。”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诚恳,如果这只是一种演技,那他称得上一个好演员。 “原谅我招待不周,想给您泡杯茶都做不到。大人屈尊前来,不知有何贵干?”欧斯特礼貌中透着冷漠:”您要坐下来谈吗?“ 尤金环视四周,这里又阴又冷,进门只有一张石制的床,上面铺着薄薄一层稻草,一张小桌子,角落里放着木质水桶用于便溺。“我还是站着说吧,反正我要说的话也很快就能说完。刚才您问我的目的,我是来帮您和陛下和好的。”山羊男爵开门见山:”眼下这种情况,您和陛下都不好受。这么僵持下去对你们双方都没好处,所以我来当个中间人。“ ”是弗朗索瓦自己的意思吗?“ ”算是吧。不过来看您算是我自作主张。王后她……“ ”莉雅怎么了?“听到妹妹的名字,公爵的声音急切起来。 ”她很好。至少看上去还好。但我觉得,您应该多为她考虑一些。” ”怎么说?“ “请您想想,您这么一闹,以陛下的脾气,肯定会迁怒于王后。她以后的日子还会好过吗?” “……” “您真的觉得能够带走她?就算您想这样,王后也未必愿意。”这点不用你提醒我,公爵苦涩地想,我妹妹让士兵把矛头对准我,就像我是她的敌人一样。妹妹那时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着陌生人一样,每忆及此,欧斯特就觉得心脏被狠狠抽了一鞭子。 看到公爵脸上神色起了变化,男爵继续说下去:“我知道王后是您重要的的家人。但王后也是陛下宝贵的妻子。现在事情还没搞清楚,您这样冒然攻击陛下,只会把事情变得更糟。想想看,您被关在这里,不仅帮不了莉雅殿下,她还要为了你,向国王苦苦哀求。” 欧斯特闭上了眼睛。在牢房里,他不是没想过莉雅的处境,但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男爵似乎能读懂他的心思,进一步说:“您难道希望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吗?” “真正的?” “起码问问御医怎么说吧!您继续烂在这个鬼地方的话,可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该怎么做?”欧斯特深吸一口气。 男爵笑了,一个标准的山羊式微笑:“向国王陛下道歉,伏在他脚边,必要的时候像狗一样舔他脚趾。说您太冲动,太懊悔,说您听信了谗言,吃错了药……不管怎么说都行,只要哄的陛下回心转意。然后您再请求他调查真相。” 公爵没回话,看的出他还在犹豫。“怎么,比起您的骄傲来,您的妹妹就这么不值一提吗?”男爵眨眨眼。 “我愿意为莉雅放弃自尊”,公爵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会努力请求陛下的原谅。” “这就对了。”男爵眉开眼笑,“我也会尽我所能的帮您说好话的。“ ”为什么?“ ”什么?“ ”据我所知,我们非亲非故,直到现在才算彼此相识,你为什么要热心帮助一个陌生人?“ ”您还真多疑啊!”山羊男爵摸了摸下巴上的尖胡须,”只是交个朋友而已。您一向这么不相信别人的吗?“ ”我一向不相信人类!“公爵目光阴郁。 ”真伤人啊!一下打倒一大片。这下轮到我好奇了,能问问为什么吗?“ ”被夺走了……“公爵的声音突然低下去,几乎不可闻。 ”什么?“男爵不得不靠近公爵才能听清他的话语。 ”我的妻子,还有我襁褓中的女儿,全部都被无辜地杀死了,被你们人类!“欧斯特攥紧了双拳,目光如刚出鞘的利剑般,冷彻骨髓。 第二十五章 君心似铁 长夜将尽。不知从何时起,王后饱受失眠困扰。或许她白天睡得太多了。吃了药,便昏昏沉沉,头脑里咔咔作响,每个关节都又酸又疼,除了睡觉,她不知还能做什么。欧斯特说药里有毒,现在他被关押起来,莉雅想见他一面都做不到。从小她就羡慕哥哥,生机勃勃、无所畏惧,而莉雅不同,如果她像欧斯特那样四处乱跑,很快就会生病,不干净的食物、过度的劳累都会妨害她的健康,母亲说这是因为她没在她肚子里待足月份。谢天谢地,她居然顺利成年,还成了别人的妻子,差一点成为别人的母亲。怀着孩子时,她以为一切都会变好。国王对再度回到她身边,她冷清的房间会再度热闹起来,孩子的啼哭就像音乐一样,她会看着他一点点长大,成为她的骄傲。她不是不知道怀孕的风险,尤其对她这样的身体来说,她甚至做好准备,为那个孩子牺牲性命,只为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她常抚摸肚子想象他的模样,大概有跟他父亲一样的卷曲黑发,除此之外,还有明亮自信的笑容,就像年轻时的欧斯特。但这一切都化为泡影,他降临世间时甚至都没哭一声,也没张开眼睛看看她。 ”你还年轻,可以再生一个。”太后这么对她说,好像孩子是树上的苹果,到了秋天,又能重新收获。莉雅心里清楚,不是那么一回事。那孩子的离去带走了她的全部力气和全部希望,从此之后,她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活着。 嫁给国王时她兴奋又害怕,他比她年长太多,并不像童话中的王子。在远离月影城的地方,他是她唯一的保护人。初时,他待她还不错,但她太小,不太懂得应该怎么讨得他的关心。瑞贝卡女士教育她成为一个淑女,却从没教过她男女之事,毕竟她自己就是个老小姐。新婚之夜她害怕极了,她还记得那时的疼痛和泪水。后来她总算适应了妻子的角色,还有王后,有时她觉得妻子比王后更难做。国王喜怒无常,他高兴的时候可以很温柔,他不高兴的时候……偶尔他还会露出脆弱的一面,当他喝醉的时候,他会向她倾诉父王对自己的冷漠、倾诉自己是如何活在父亲的阴影下。这时候,莉雅便觉得国王只是个缺爱的大孩子,虽然任性妄为,也是因为成长过程中缺少温暖。于是她尽心尽力去爱他,却换来他对她的疏远。他成天跟那帮寻欢作乐的臣下混在一起,离她越来越远。她劝他远离宵小之徒,却换来他的白眼和仇恨。“作为女人,你最好不要管太多!”他朝她威胁地挥舞拳头:“你只管生下我的继承人,越多越好!” 她迫切地希望有人告诉自己怎么做才是对的,但人人理所当然地认为王后不该有不懂之事。她贵为王后,却并不比一般的农妇快乐。她出席宴会、与使臣外交、为百姓祈福,人们尊敬她,赞叹她的美丽,但她觉得自己只是扮演了一个完美的傀儡。她也曾有一些女伴,她们会叽叽喳喳地表达对心仪骑士的爱情,她对此又嫉妒又好奇,但国王却说她们太爱搬弄是非,有些人还不守妇道,于是王后只得疏远她们,以免让她的夫君不开心。 欧斯特答应留下来时她是多么快乐啊!身边总算有一个人,她不用堤防他的接近另有目的,也不用担心他把那个现身于公众面前的傀儡错当成她本人。她以为他们会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却忽视了他们不只是兄妹,还是王后和臣子。我做错了吗?王后自问。我在神灵的面前发过誓,要一辈子忠实于我的丈夫,一辈子爱我的君主。即使我的丈夫把我的哥哥关进大牢?即使我的君主想要杀死我?不,不,王后摇头,国王只是迷失了,他不知道该怎么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所以从我身边逃开了。他一定不会害我,哥哥一定搞错了。我应该顺从他,爱他,等待他,太后不是这么说了吗,如果我一心一意地爱他,他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而现在,我要伏在他身边祈求他,请求他原谅欧斯特。如果他爱我,啊,如果他爱我的话,他也一定会原谅欧斯特。原谅我的哥哥,就如同原谅我一样! 曙光姗姗来迟,她迫不及待地唤来下人,让她们给自己穿衣打扮。镜中的脸有些憔悴,她特意在腮边多擦了些胭脂,好让自己的脸色看起来红润一些。她让仆人拿来自己的紫色长裙,国王曾经说这件裙子很衬她的眼睛。盘起长发,带上项链,忙完一番后,她转了一圈确认自己的身姿,这么个简单的动作却让她头晕眼花,冷汗直冒。侍女们赞叹她的美丽。她希望国王也这么认为。 她满心焦急地请求觐见。国王的寝室中传来嬉笑声,是女人的声音。她的心瞬间下沉。侍卫窘迫地看着她,说国王还未起床,请她稍后再来。他在同情我吗?我,一国王后,被小小的卫兵同情。她不顾士兵的阻拦,推门而入。国王穿着丝绸睡衣半躺在床上,身旁坐着他的情妇,正半倚着用酒杯给他喂葡萄酒。看到王后到来,他皱了皱眉:”你怎么未经通报就闯进来?跟你哥哥一样没规矩!”葡萄酒顺着他的下巴流到白色睡衣上,像一点血痕。王后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早已翻江倒海。她可是王后啊,她的丈夫却如此羞辱他,丝毫没有愧疚。 “能否请这位女士先出去,我跟你有事情要谈。”王后耐住性子,她记起了自己前来的目的。我不能任性把事情搞砸,她告诫自己。 达德利家的女孩行了个礼,向国王告别。她也朝王后行礼,但那动作中丝毫没有恭谨,反而带着一丝嘲弄。走到门口时,她朝国王抛了个媚眼,后者则笑嘻嘻地看着她。 王后握紧双拳,声音因为愤怒和悲伤而变得呜咽:“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为什么?”国王满不在乎地回答:“不会下蛋的母鸡有什么用?你记着,我不是普通男人,我是国王!国王需要继承人,很多很多的继承人,而你却一个都不能带给我!” “为此你要惩罚我吗?” “不,我好吃好喝地供着你,你是我的王后。”他啜饮了一口杯中的酒,“就算你那不知天高地厚的老哥忤逆我,你也还是我的王后!” ”既然你这么讨厌我,为什么不干脆休了我?“ ”女人!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傻气?国王的婚姻并不比一个农夫自由。不,我不能休了你,因为你什么过错都没有,谁能责怪一个没保住孩子的母亲呢?而且人民热爱你,真不知你使了什么花招,他们热爱你,比热爱我还多。现在收起你无用的眼泪,你一大早过来不是为了冲着我哭哭啼啼的吧?“ “我的哥哥”,王后用力拭去眼泪,“他只是一时冲动,他没有恶意。” “他的罪就是忘了自己是谁。我才是国王,任谁也不能不尊重我。你那自大的哥哥却公然在朝堂之上朝我咆哮,如果我不让他吃点苦头,恐怕以后会有人朝我脸上吐吐沫呢!” “就算如此,您也不能关他一辈子吧。” “谁知道我们白净的、爱干净的公爵能坚持到什么时候呢?他会在自己的尿骚味里入睡,吃着老鼠都不碰的食物,而且我也不能整天盯着那帮暴躁的狱卒,阻止他们稍微找点乐子。“国王残忍地笑了。 王后别过脸去,她丈夫的脸面容因谵妄而变得扭曲。来之前,她还抱着一丝希望,现在看来她错了。眼前这个人毫无同情心,也一点都不念旧情。她想说话,嘴里却充满了苦涩的味道,她的胸口像火烧一样疼痛,她不得不扶着墙,一步一挨地朝大门走去。 “你去哪里?我还没讲完!”国王愤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但她无力回头也无力回答,如果不能尽快离开这里,她怕自己会倒下去。门口的卫兵一定注意到她惨白的脸色,不由地伸手来扶。她轻轻推开士兵的手,摇摇晃晃地继续向前。 ”没教养的东西!”门后传来一声脆响,那是玻璃酒杯破碎的声音。 王后的心中,也有什么东西,随之一同碎掉了。 第二十六章 枕边密语 “你不能继续扣押嘉兰诺德伯爵,他是你妻子的哥哥,是你的亲人!”太后一脸怒容地训斥着儿子。她一袭银白长裙,浅金色长发高高盘起,不再年轻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神情,好似冰雪女王。 “母亲啊,我已经好久没看到您了。为什么我们一上来就要这么剑拔弩张呢?”国王亲切地挽过太后的手,拉着她坐下。 太后的语气缓和了很多:“儿子啊,暴力带来的权威终究不会长久,一个好国王应该恩威并施。你现在所做的,是把本来站在你这边的人推向你的对立面。” “我不觉得公爵站在我这边。”国王冷冷的说,“他质疑我的权威,就像我叔叔一样。您还记得吧,叔叔曾经对我出言不逊,说我本不该坐在这个王位上。那个时候我太弱小,只能忍气吞声。现在可不一样了!我要让所有反对我的人都付出代价!” 看着面色阴沉的国王,太后变得忧心忡忡。弗朗索瓦越来越像他父亲——只就暴躁的脾气而言,至于老国王刚柔并济的手段,却一点都没学到。他把所有跟他意见不同的人都当成敌人,而亲近阿谀奉承之徒,这可不妙。 “你是他妹妹的丈夫,他有何道理反对你?我了解公爵,他是个有能力的人,如果能为你所用,一定会比你那帮只会虚溜拍马的草台班子强的多。” “母后,为何连您也来反对我?只因公爵跟你是同一族类,你就断定他毫无二心?他可是控告我谋害自己的王后!”国王的脸因为生气而涨红了。 “我知道。这件事公爵是冲动了点儿。他不该在朝堂之上提起此事,弄得你骑虎难下。让他吃点苦头,他才能得到教训。但你不能一直关着他,这样只能让他对你更加心存怨恨。嘉兰诺德并非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这个家族为你守护着南方的领地,他是那里的领主。老实说,人类和精灵并非完全和睦,所以我才要嫁给你的父亲,你才要娶精灵女子为妻。南方的精灵,与其说是服从你,不如说是服从嘉兰诺德,你最好搞清楚这一点!如果我是你,就会好好对莉雅,让公爵放心地回到南方去为你效劳。” “可我不爱她!我承认,她是一个性格柔顺的妻子,对我称得上是百依百顺。但我不喜欢她楚楚可怜的眼神,苍白的脸和瘦弱的身体,她总是一脸忧伤,还动不动就生病。我想要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小女孩,我想要一个开朗的,健康的,对我欢笑的妻子!” “爱?!爱对皇家来说从来都是奢侈品,我何尝爱过你父亲,你父亲又何尝爱过我?我们不还是同心同德地统治着这个王国。爱对我们并非最重要的事,从来都不是。我不反对你找些乐子,就像你父亲一样,但她始终是你的王后,作为丈夫,你有职责爱护她,爱护你们之间的家族联盟。” “母亲,我身为国王,却不能随心所欲吗?”国王跪下来,像小时候一样将头伏在太后的膝盖上。 “没人能随心所欲,我的孩子,尤其是国王!”太后抚摸着儿子的黑色卷发,“国王的每个决定都应该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国王有国王的责任。” “好吧”,国王忽地站起来,“我会放了公爵,只要他向我道歉。我也会和和气气地待莉雅,直到公爵滚回老家。您满意了吗?” “这才是我的好儿子。”太后点点头,用力拥抱了一下国王,靠近他时不由皱了皱眉,儿子身上一股酒气,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像他父亲一样酒不离身了呢? 国王亲吻她的双颊,“谨遵母后教诲。” 等太后的衣裙悉索声消失在门后,国王砰地关上门,重新为自己斟满一杯葡萄酒,醉眼朦胧地举高酒杯:“敬我亲爱的母亲,儿子应该听母亲的话,国王则应该自己做主!” …… 国王睡得朦朦胧胧时,感到有人在拨弄自己的头发,他睁开眼睛朝上看去,只看到一对丰满的胸脯被束在胸衣中,露出的部分像蜜桃般鼓胀柔软,似乎能掐出水来。他不由伸出手去,揉捏了起来。 “哎呀,您真讨厌!”女人一边躲闪着,一边轻轻地拍掉国王的手。塞布丽娜?达德利是达德利家的二女儿,她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身份,国王的情妇。 ”你可真是个诱人的小东西。”国王抬起头来,再度向女人的胸部发起了攻击。他将脸埋进女人的胸脯里忘情地吻着她柔嫩的肌肤,她的身体不由地震颤起来。 ”别这样啦,陛下,我有要紧事跟您说。”塞布丽娜试图推开国王。 “有什么事,等会儿再说。”国王拍了拍柔软的床垫,“把我伺候舒服了就听你的。” “饶了我吧殿下!”女人温软的身子靠过来,带着一股浓烈的香水味。她将嘴唇靠近国王的耳朵,弄得他身上痒酥酥的:“殿下,我那个,这个月已经很久没来了哦!” “那个?”国王一脸茫然。 “就是那个啦!成熟女人每个月都来的!”女人一脸娇羞。 “你确定吗?”国王一下坐直了身体。 “我的月事来的一向很准时的。恐怕我是有了!“女人环抱住国王的肩膀,撒起娇来,“我该怎么办啊?陛下!” “我的孩子?”国王一脸惊讶。 “当然了,您在说什么啊!”女人生气地推开他,“除了陛下,谁还能碰我的身子?“ “我不是那个意思,”国王擦了擦额头的汗,“我只是没想到。” “您早该想到的!您可是每次都很粗鲁啊。”女人半是娇嗔半是责怪,“我还没嫁人,如果被人看到我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会被赶出去的!” “谁敢!”国王握紧了拳头。 “我前两天做了个梦,梦见一颗金灿灿的流星飞进我的怀里。陛下,我有感觉,这是个男孩儿。”女人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男孩!”国王揽过女人的纤腰,心不在焉地亲了她的面颊。 “您不高兴吗?“女人狐疑地看着他。 “不,我很高兴,我的小心肝,只是……” “只是什么?” “孩子生下来也不会有名分,他只能是一个私生子。” “私生子!”女人愤怒地站起来,“我才不要我的儿子受到那样的待遇。” “你去哪儿?“国王诧异地看着女人转身离开。 “去哪儿?既然陛下您不待见这个孩子,我就去找医师,他们那里一定有药,可以杀死您儿子。” “胡闹!”国王一把抓住女人的手,看到她的眼泪,他的语气又软了下来,“别着急,让我想想办法。” “陛下,我也不想逼您”,女人重新坐下来,哭的梨花带雨,“可大家都知道,我跟您……现在我肚子又慢慢大了,如果您不要我,我只能跟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去死了!”她扑进国王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别这样,小心肝,你哭的我心都碎了。”国王将她揽进怀里,一点点吻去她脸上的眼泪。“我是国王,国王无所不能。” “真的吗?”她抬起头来,眼圈因哭过而发红,使她看上去更加楚楚动人。 “当然!为了你,也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什么都做。”国王粗鲁地吻住她的嘴唇,将她朝床上推去。 第二十七章 步步紧逼 听到咳嗽声,王后勉强睁开双眼。这两天她水米未进,睡的昏昏沉沉。眼前是她的丈夫,国王带着一脸虚假的关切望着她。若换到从前,王后定会为他的大驾光临欢欣鼓舞,多少次她望眼欲穿,盼着大门打开,她的丈夫带着一脸温柔来到她面前,执起她的双手。现在看到这张熟悉的脸,她只觉得头疼欲裂。 “陛下“,她支撑着坐起身来,侍女连忙取来靠枕垫在她背后。国王从侍女手中接过羹汤,示意她们退下。“亲爱的,你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国王用汤匙舀了一点汤,吹凉了放到她嘴边:“你得多吃一点,才能快点好起来。”王后别过脸去,汤的味道让她一阵阵反胃。国王皱了皱眉,但很快又恢复了笑脸:“亲爱的,母后让我来看看你。不,我早就该来了。你走后我十分后悔,我不该那么待你。那天我心情不佳,对你太严厉了些。咳,你不会怪我的,对吧?”他故作亲昵捏了捏莉雅瘦弱的肩膀,王后却像遭到电击一样迅速躲闪开来,国王只得讪讪地缩回手去。 “我当然不怪您,您是国王。”莉雅说完话就闭起双眼。国王狐疑地看了看她,她的面容看上去更憔悴了,金发散乱地披在肩头,脸上看不出表情。她的回答并无失礼之处,语调也很平静,听上去却格外刺耳。不仅如此,她整个人都跟以前都不一样了,国王说不上具体的区别,只觉得她在他们之间放了一道无形的墙壁,他无法靠近分毫。 ”你瞧,我们夫妻俩怎么生分起来了?“国王试着打破尴尬的气氛:”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我真是心力交瘁啊,你也知道,我手下一堆废物,制造出来的麻烦比解决的事情还多。对了,前两天国外使节送来了一批丝绸,我让人送来给你挑一挑。你也该做件新衣服了。“ “谢谢陛下。“莉雅依然面无表情。国王感到心中的怒火正在蹭蹭上升。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住骂她给脸不要脸的冲动。他清了清嗓子准备重新开始话题,王后先开口了:“您找我有何吩咐?” 一下子被说中了内心,国王反而犹豫起来:“没有,我就是来看看你。要不我改天再来?” “好,我就不送您了,您请慢走。”王后挪开背垫,就要重新躺下。 “莉雅!”国王本来已经站起身来,却又重新坐下,他咽了几口吐沫,终于下定决心说道:“我们,我们分开吧!” 王后愣住了,继而又恢复了平静:“您是说分居吗?我们不是已经在这么做了吗?您放心,我不会再干涉您。以后我过我的,您过您的。” ”不,不是,我是说彻底分开。”国王低下头,不敢跟王后的目光相对。 莉雅茫然地看着国王,似乎不能理解他的话。等终于搞明白他这番话中的意味,她如坠冰窑,牙齿格格打颤:”你的意思是,要休了我?“ 国王尴尬地笑了笑:”我不想说的那么难听,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你一时很难接受,但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考虑。现在我们的关系也是名存实亡,倒不如断的更彻底一些。当然,这件事是我先提出来的,所以我会给你一笔丰厚的补偿。你不用担心以后的事。如果你想继续住在宫里也没关系,我保你衣食无忧;你也可以回到月影城去,跟你哥哥一起,我会……“ “我倒想知道,你休我用什么理由?生不出儿子?”王后冷冷地打断滔滔不绝的国王。 “那样当然不行,我们的婚姻受到教廷的祝福,离婚也需要得到他们的允许。我需要一个理由,但不是这一个。教廷会说你还年轻,让我再给你机会。所以我来求你。”国王意味深长地看着妻子。 “求我?”王后挑起眉毛,“我只是一个即将被你抛弃的弱女子。” “我的好王后,”他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中暖着,”看在我们夫妻一场的份儿上,你就行行好吧!” “你要我干什么?”王后觉得整件事都荒谬,施害的一方却来寻求受害方的帮助。 “我,你,我希望你向教廷忏悔,你有不守妇道的行为。”国王嗫嚅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他不敢正眼看王后,她眼里的火焰足以将他杀死一百遍。 “我不守妇道?”王后狂笑起来,吓了国王一跳。他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她,生怕她因为受刺激太深而疯了。 “那么我那位奸夫是谁呢?”王后眨眨眼,似乎在跟国王分享一件好笑的事情。 “你不是跟宫廷里的乐师走的很近么?他叫什么来着,那个黑发的年轻小子,你总让他为你演奏。我知道他很爱慕你。” “您想的可真周到。您也知道我足不出户,不怎么有机会接触到男人。” “这么说你同意了?”国王双眼放光。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让您这么讨厌我!”莉雅愤怒地攥紧拳头:“让您竟然心甘情愿给自己找一顶绿帽子。” 国王叹了口气:“我也不想出此下策,但离婚也需要时间,我怕来不及……” “什么来不及?”王后目光炯炯。 “没,没什么。”国王心虚地避开王后的目光。 “是因为那个黑头发的贱女人吗?”王后紧追不舍。 “不准你这么说她!”国王咆哮起来:“你怎么可以这么没教养?我真看错了你,你出身名门,却这样诋毁另一名女士。一切都是我的决定,跟她无关!” “真有趣,您现在居然在关心我的教养问题。如果我不答应呢?”王后反问,她的手因为愤怒而握紧,指甲深深嵌入皮肤中。 “你现在当然可以不答应,”国王咬紧下唇,王后熟悉这个动作,每次他想对谁动刑,就会下意识地咬紧嘴唇,“不过迟早,我会让你同意。你现在在我的掌控之下,出不了宫廷半步,没人听你申诉,因为唯一能保护你的人也被关在我的大牢里。我不同意他出来,他就永远不能出来。说到你那能干的哥哥,你知道他最近怎么了?听说我的手下不过跟他开开玩笑,他就喊得鬼哭狼嚎,精灵的皮肉未免太细嫩了,就像你,我亲爱的。”他捏住王后的下巴,稍稍用力,她的皮肤上就留下了两道红色的印痕。 “好了,我言尽如此,我知道这个消息对你太残忍,所以准你考虑。”国王放开王后,在她的双颊上重重地吻了吻。“不过你最好尽快给我答复,我倒想看看,你哥哥能不能像你一样坚持下去!“ 国王扬长而去,留下王后一个人瑟瑟发抖。从上次的会面后,她对丈夫已经不抱希望,却从来不知道他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她后悔没有跟欧斯特一起逃走,就算他们逃不掉,被关在一起也好过独自面对现在的凌辱。 ”我真是个大傻瓜!全天下就数我最傻。”莉雅自嘲地笑了:“为了一个从来没爱过我的人,我竟然不惜出卖深爱我的人。欧斯特说国王要害我的时候我怎么回答他来着?不可能,他可是我丈夫啊!哈哈,好一个丈夫!我真是傻瓜,傻瓜,傻瓜!”王后狠狠地捶打着自己,边笑边流泪。 “哥哥,对不起。”梳妆台的镜子映照着她痛苦的脸庞。“都怪我,我会救你出去,我一定要救你出去!”王后打开梳妆台最底下的小抽屉,从里面摸索出一个珐琅制的小瓶子。瓶口被橡皮塞子紧紧塞住,她轻轻晃了晃,里面传来沉闷的声音。她将瓶子紧紧贴近胸口,感受瓶身传来的凉气,接着重新爬回床上,将被子拉到下巴上。 她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下定决心后倍感轻松。明天她就去找国王。在此之前,她需要好好睡一觉。 第二十八章 鹭行鹤步 “格里森大人,你这是打算去哪里啊?”来人慵懒地倚靠着门框,”我要是您的话,就不挑这个时候去郊游,土都冻住了,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巴登爵士,您怎么来了?”有着胖胖身躯的格里森学士慌忙将他让进屋里,客厅里有壁炉,柴火烧的不算旺,但比外面暖和很多。学士紧张地看了一眼仆从,她沏好茶便知趣地退了出去。 ”我来谢谢您治好我可怜的小蕾妮丝,她现在又活蹦乱跳了。“客人背着手打量着墙上的置物架,五颜六色的药品贴着标签,有的密封在罐子里、有的放置在玻璃瓶中、还有的盛放在药草盒中。他轻轻读出标签上的字:潦水、番木鳖、金柑、蝎虎、狗蝇、地罗、九仙子、蜘蛛香、白蜡、水蛇、狗宝、秋虫……好多字他都不认得,更何况实物了。另一端的大架子上,还能看到泡在药水中的标本,不仅有动物的,还有人类的脏器、甚至有一个小小的婴儿胚胎。 “真是个奇妙的宝藏啊。”巴登边看边赞叹:“看来您研究甚广,想来您这里也有些毒药了。上面那个写的是“七步倒”吧,我有生之年都不敢在这个架子下面喝茶,万一瓶子破掉了就太可怕了。“ “哪里,哪里,我仅仅是用来研究药性而已。”学士看着巴登和蔼的笑容,朝额头上抹了一把,那里密布着密密的汗珠。人们都说巴登越对谁亲切,谁就离倒霉不远了。巴登无孔不入地掌握大大小小的情报这一点就够叫人害怕的了,何况他还有先抓人再奏请国王的权力。国王信任他,因为他们曾是一奶同胞,而且巴登救过国王的命,一次宫中失火,他拼着性命将弗朗索瓦从烈火中背出来,自己的胳膊却受了严重的烧伤。 眼下,此人正用戴着黑色手套的那只手举起茶杯,将红茶送进口中。“大人家的红茶还是这么香醇。”他放下茶杯眯起棕色的双眼,每次他这么做的时候,学士都觉得自己像被猫盯着的老鼠:“大人的医术真是高明,不管是人还是马,只需稍稍看一眼,就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像我的小蕾妮丝啊,我还以为它再也站不起来了,它还是小马驹时就陪着我,但没法跑的马就是废物一个。幸亏大人把它救活了,要不我只能杀了它,你说是不是大人?” 格里森学士掏出手帕拭去额头的汗珠,巴登将手伸向腰带,把挂在上面的匕首弄得叮当作响:”为了您对蕾妮丝的善心,我送您一个小小的忠告。” “大人您请说。”学士弯着腰,大气也不敢出。 “我经过您的庭院时看到了行李和马车。不管您是想私奔还是度假,都不应该挑这个节骨眼上。您这个时候离开不明智,很不明智。”巴登刻意加重了后面几个字的语气。 “可……巴登大人”,学士迟疑了一下,很快就下定决心飞快地说了下去:“我想您早就得到消息,眼下陛下为着王后的病兴师问罪,我可是首当其冲啊。” “正因为如此,你才不能离开。想想看,您现在走掉,只能说明欧斯特公爵的指控是事实。有什么后果,不用我说了吧?“巴登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大人,我也是身不由己啊。”学士一副哭腔:“有人威胁我,如果我敢说出半个字,就要我的命!您看,左右都是个死……大人,求您救救我!”胖学士突然双膝跪地,对着巴登哀告不已。 “学士,您这是干什么?”巴登佯装惊讶,却丝毫没有起身搀扶格里森的意思。 “巴登大人,您一向足智多谋,您说,遇到这档子事,我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你刚才说谁威胁你?”巴登继续玩弄着腰带。 “这……”学士往左右看看,“我只告诉您一个人啊。”他在巴登耳边附身低语了几句。 “这是不太好办。”巴登用匕首的刀鞘蹭了蹭耳朵后面:“所以你当初为何要答应做这种事啊?所谓无利不起早,你想必也得了不少好处吧。” “大人,大人,求你救救我!钱,钱我都给您!”学士伏在地上,磕头不止,垂在地上的项链叮当作响。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哪里是贪图钱财的人?办法嘛,倒不是没有。“巴登慢条斯理地说道。 “请大人明示!” “其实这事儿不难办,您就一口咬定自己是个庸医,那样陛下说不定会宽大处理。” “父亲一心希望我能出人头地,我是我们家族唯一得到学士认定的。为了得到现在这个资格,我在学城苦学了十年,十年!生生从青年熬到中年。”格里森学士抬起头来,神色纠结。 “你不觉得学城比较可怜吗?花了十年还没看清你,真是瞎了眼。”巴登语带嘲讽。 “我是被逼迫的!我怎能拒绝……“学士还没说完,巴登冰一样的的目光就让他把后半句生生吞了回去。 “对,您怎能拒绝那些好处呢?无论如何,管好您的舌头,格里森师傅,否则我可救不了您。” “是,是,大人”,胖学士的头上又冒出汗来,即使屋里的温度并不高。”到时您会帮我的吧?我已经把真相告诉您了!“ “我只会做好我分内的事情,比如尽量让您的家人不受伤害。“巴登冷冷地说。 “我的家人!他们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提到他们?”学士惊呆了。 “没错,但如果您执意要将您那小小的旅行进行到底,不仅会害苦自己,还会连累无辜者的性命。如果你爱惜自己的名誉甚于爱惜家人的性命,那你就走吧。但对你这种人而言,有什么名誉可言呢?到头来,不仅你,你的家人也得跟着遭殃。一个换多个,还是鸡飞蛋打,这么简单的算术题,想必不用我教您了吧。”巴登站起身来,拉紧了斗篷的衣领。 “大人,我……”学士的脸像吃下整只柠檬一样皱成一团。 ”忘记告诉你了,我们的侍卫队长不久之后就会前来造访。在那之前,我建议您把所有行李都放回原处,把院子里的马都赶回马厩。当然罗,听不听在你了。”巴登说完便裹紧斗篷飘然而去。 他们都说奥姆?巴登走起路来像鹤一样轻盈,呆呆跪在原地的格里森学士想,他们说的一点都没错。 第二十九章 握手言和 欧斯特被带出监牢。长期被关在阴暗潮湿的牢房里,他的眼睛和膝盖都有所退化。牢房里的伙食难以下咽,也绝对谈不上营养,几根白菜飘在涮锅水一样的汤里,幸运的话也能捞出几块土豆。月影城的马吃的都比这好。开始公爵抗议、叫骂,只换来狱卒收走食物,甚至一顿拳打脚踢,他们才不在意他的尊贵身份,他们只知道国王的客人都好端端地呆在上面,来这里的人肯定不是国王的保护对象。这些蟑螂一样的生物,从不错过任何折磨囚犯的机会,尤其是对新人,何况还是个精灵。欧斯特很好奇,自己是不是头一个被关进牢房里的精灵。那个男爵,应该叫做尤金吧,自他来过,狱卒对自己的态度好了很多。至少不会随便打骂他,有时还客客气气叫声大人。饭菜仍然难以下咽,但欧斯特勉强自己吃下,一来他真的很饿,二来他需要保存体力,如果不能从这里出去,谈什么都白搭。不仅不能保护莉雅,而且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也会失去庇护,真庆幸她没在这里,没亲眼看到父亲所受的折磨。狱卒甚至给他找来干净的衣服,督促他换上,公爵闻了闻自己身上,长时间不洗澡的味道实在不怎么好。然而现在无暇顾及这些,在监牢的岁月,已经教会了他不提出异议的重要性,新衣服的衣料擦到他的伤口,刺的他生疼,他边穿边告诫自己待会儿见到国王,一定不能再冲动行事。 他被两个侍卫左右押着走向大殿,太长时间没活动筋骨让他变得虚弱。国王高高在上,戴着金冠,披着红色斗篷,正跟王座前的近臣耳语。公爵认出了达德利公爵,尤金男爵,前者对他漠不关心,后者朝他微微一笑,正在跟国王交谈的应该是巴登爵士,公爵是从他手上的伤痕认出来的。公爵之前并未见过他本人,却早已久仰他的大名。当国王还是少年的时候,有一次宫殿失火,正是当时还是侍卫的巴登勇敢地将他背出来,代价就是他的胳膊被烈火灼伤。不仅如此,太后生下奥古斯特后奶水不够,他是喝巴登母亲的奶水长大的。如果说国王信任谁的话,那必定就是这位一奶同胞,眼下他是国王的情报总管,兼替国王处理一些棘手事务。希望他没劝国王把我重新关回大牢,公爵心想。看到他到来,国王坐直了身体,轻轻咳嗽了一声,生硬地说道:“搬个椅子让公爵坐下。” 欧斯特本想坚持站立,但他确实头昏眼花,于是便接受了国王的美意。尤金向他使了个眼色,他知道轮到自己的表演时间了,便在坐下之前向国王鞠躬道谢,说道:“感谢您的仁慈,之前都是我太莽撞了,我希望能重新得到您的原谅。”他像背书一样迅速说完,不知道能不能叫国王满意,至少他尽力了。 “我理解你,你也是为了王后的安危。”国王脸上堆起一个假笑。“我仔细考虑过,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需要调查清楚,所以朕请你来。“他拍拍双手,来啊,把御医带上来!” 卫兵把御医像一袋土豆一样扔在国王的脚下,他蜷缩着身子,双手向前伸出,嘴里呼喊着陛下不停地叩头。从欧斯特的角度,能看到他肥胖的屁股高高拱起。 “格里森学士,朕一向待你不薄,你缘何要谋害朕的皇后?” “陛下,冤枉啊!”格里森的头叩的更响了,他的项链碰到地板叮当作响,“小人有几条命也不敢谋害王后殿下啊!” “你还狡辩!我拿了你的药方去找学城的学士验证过,他们说你开的药方对王后的并非但无益,还会加重她的病情!”国王重重用权杖重重敲击了一下地面,欧斯特看到学士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 “陛,陛下……小的以为莉雅王后所患的是寒热之症,因此用了补药,哪成想起了反作用,我,罪该万死!”说完他又咚咚叩起头来。 “欧斯特公爵指控是朕令你下药毒害王后,可有此事?”国王向格里森发问,眼睛却瞟向欧斯特。 “绝对没有!”学士大吃一惊,他转向欧斯特:“陛下一直嘱托我好好照顾王后,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将殿下治好,是我,是我辜负了陛下的信任,我该死!” “既然不是朕,这个大殿里,可有人指使你那样做?你放心说出来,朕替你做主!” “没有,没有!“学士的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王后一向受人爱戴,怎么会有人想谋害她呢!真的是小人一时大意,没搞清王后的症状就贸然下药!“ “这么说你承认你学艺不精啰?”国王冷笑道。 “我……”格里森的声音中饱含痛苦,“我的确辜负了殿下的信任!” “来人啊!”国王叫来侍卫,”摘下学士的项链,他不配戴!“ 格里森脸色苍白,任由卫兵摘下他的项链,当啷一声扔在他身旁。 “殿下,而今我只求你看在我忠心服侍过你的份儿上,饶我一条性命,我愿意为您做牛做马,让我去管马厩,扫茅房都行,只求您留我一条贱命!”血顺着学士圆乎乎的脑袋流下,就像破了的番茄。 “你还有脸说!要不是公爵发现及时,朕的王后险些被你害死!放你这等庸医在身边,朕有几条命都不够!来人,押入大牢,即日行刑!“国王再次用权杖敲击地面。 学士没再哀求,他听到“行刑”两字便晕过去了。卫兵架着他软软的身体离开大殿,大臣们面面相觑。 “公爵,你可满意这样的判决?“国王转向欧斯特。 “陛下圣明!”一旦习惯了口不对心,再难的奉承话似乎也可以张嘴就来了。 “朕会立刻从学城挑一位合格的医师来,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从月影城选一位送来。这样的安排你是否满意?”国王今天看上去格外和颜悦色。 “不必了,陛下从学城挑选就好!” “很好,看来我们之间的误会消除了。朕有个建议,晚上我们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让过去的事儿都过去吧,你说呢?” “承蒙陛下好意,在此之前,我能否先看看莉雅?” “当然!你是她的哥哥,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朕的兄弟,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想何时去看就何时去看。你可以继续待在这里,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只要你不再想带走朕的王后。”国王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大臣也迅速加入进来。 ”我保证不再犯糊涂了,陛下。看完莉雅我就动身回月影城,我已离家太久,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等着我去处理。“ 国王点点头,似乎很满意这样的答案:“我会给你开个盛大的欢送宴会,盛大到你回家后会一直回味无穷!” “感谢您的慷慨,陛下!”欧斯特勉力挤出一个笑容,他对宴会丝毫提不起兴趣,一心只想快点见到妹妹。 第三十章 依依惜别 “哥哥,这些日子你受苦了。“一得到通报,王后便起身迎接欧斯特。眼前的她,面容仍带一丝憔悴,却穿戴整齐,跟以前病恹恹躺在床上的样子判若两人。 她穿上了华贵的衣裙,闪闪发光的湖色缎面上用金线绣着复杂的花纹,配套的半长丝绒手套衬得她肌肤胜雪;她的金色长发仔细地打成卷,用一条跟裙子同色的丝带束在脑后;她画了妆,使得眼睛更加深邃,也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脸色的苍白,使她的双颊看上去红扑扑的;她还喷了香水,戴上闪闪发光的珠宝,一颗璀璨的紫水晶垂挂在黑色的丝带上,绕过她雪白的脖颈,跟她的眼睛交相辉映。欧斯特一时惊呆了,他熟悉妹妹的美丽,却从未想过她能如此美丽,这一刻起,他才意识到她是母仪天下的王后,真正的王后。他心情复杂地接过她伸出的纤纤玉手,在她手背上印下了庄严的一吻。 “你怎么了,哥哥?为什么不说话?”莉雅有些羞怯地望着他,这时候,她又像一个小女孩了。 “您真漂亮!”公爵实在不知说什么好。 “真的吗?”她提起裙摆转了一圈,“我很久不穿得这么隆重了,一时还有些不习惯呢!” 兄妹俩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他们彼此对望着,眼睛里藏有千言万语,却一句也无法宣之于口。 “你……“最终他们两个异口同声说出声,彼此看了一眼,继而大笑。小时候他们经常做这种心照不宣的游戏。 莉雅很想问问欧斯特这些日子是如何度过的,想必一定辛苦,她也知道欧斯特一定不会跟她说实话,就像她不会跟他说实话一样。最终她抬起眼睛,下定决心般地说:”国王陛下前些日子来看过我,我们消除了芥蒂,决定重新开始。“ ”是吗?“欧斯特盯着莉雅的眼睛,她从小就不会说谎。如果说了言不由衷的话,她一定会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去。这一次,莉雅坚定地回望他,嘴角还泛起一丝笑容。 ”这样就好。我也该回去了,我这么长时间不在家,诺玟那个野丫头估计都闹翻天了。“欧斯特故作轻松。 ”我会想你的。”莉雅睫毛轻颤,用力地眨着眼睛。 ”我也会。“欧斯特仔细地端详着妹妹,仿佛要把她的样子印在心里。 ”哈,你看我都忘了“,莉雅双手一拍,”陛下说要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告别晚会,所以我像个傻瓜一样穿成这个样子,到时你可不要被其他女孩勾走啊,今晚欧斯特公爵可是被我预订了!“ ”王后殿下的命令,莫敢不从!“公爵微微一笑。 ”来吧!“莉雅亲切地挽起欧斯特的手臂,”时间不早了,我们最好不好迟到,我都听到音乐声了。“ ”公爵。“看过欧斯特,国王主动迎上前来。他手里拿着葡萄酒杯,看样子已经喝了不少。当他看到欧斯特身后的莉雅时,眼睛瞬间瞪大了。 ”我美丽的妻子。”他赞叹道,并非言不由衷。“可否赏光跟我跳一曲?“ 莉雅点点头,他们两个步入舞池,其余人也纷纷加入。欧斯特环顾四周,并未发现达德利家女儿的身影,达德利倒是参加了,此刻正挽着一个肥胖的妇人跳得气喘吁吁。他感谢她的缺席,无论如何,他都不希望看到她跟国王眉来眼去,破坏好不容易出现在莉雅脸上的甜美笑容。 ”好啊,公爵。“山羊男爵满不在乎地靠近,”要不要来一杯龙舌兰酒?“ ”不了,谢谢。你怎么不去跳舞?“ ”我太笨拙,经常会踩到女士们的脚。听说您就要回去了?“ “是的,我在这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我只担心莉雅……“ ”您这样是不行的“,男爵摇摇头:”每个人都得学着自己长大。而且王后比您想象的坚强。“ ”或许吧,我一直还把她当我的小妹妹看待,没想到她都这么大了……“欧斯特看到莉雅朝着自己走来,山羊男爵便起身告辞。 那一晚,他们兄妹两个是万众瞩目的中心。人们看到这一对粉雕玉彻的璧人儿,手挽着手在舞池里翩翩起舞,都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不禁鼓起掌来。一曲舞毕,又来一曲,时而欢快热烈,时而缓慢沉醉。末了,他们跳起了圆舞,莉雅换了一个又一个舞伴,最后笑着回到了欧斯特身边。所有的人看上去都欢快善意,消除了隔阂,消除了敌对,包括平时板着脸的家伙,也跳的不亦乐乎。 将近午夜时,宴会散去。国王醉得需要别人搀扶。人们礼貌的告别,脸上又恢复了昔日的冷漠和敷衍,只留下一地的狼藉,等待打着哈欠的侍从去收拾。 欧斯特将莉雅送回寝宫,两人一路上默默无言。明天欧斯特就要动身回到月影城了。 ”哥哥?“她走到门口,迟疑着回头。 ”什么?“ ”没什么。明天我就不送你了,我怕我会没出息地哭鼻子。”她做了个鬼脸,”我会为你祈祷,愿你一路平安!“ 她关上门,把他的回答隔在门后。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顾不上侍女们诧异的目光,哭的不可自抑。这场舞会似乎用掉了她一世的力气。脱去长裙,洗去妆容,摘掉首饰,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个惨遭丈夫抛弃,连心爱的哥哥也无法庇护的可怜女人。 她屏蔽左右,木然地爬上床,从羽毛枕头里面摸出了一个小巧的珐琅瓶子。瓶身上的金线变幻出或明或暗的幽光。她是从一个外国使节那里得到它的。她还记得他奇怪的装束,包了好几层的头巾,尖尖的鞋子,宽阔的泡泡袖,他来自遥远的东方,看起来见多识广。当王后在闲谈中像他说起自己失眠的时候,他带来了这个。“对付失眠很有效,只要小小一滴。但千万记住了,不能多喝。” “多喝会怎样?”她好奇地问。 “会永远也醒不过来的。”他摇晃着食指用奇怪的外国口音说到,“一滴,每次只能喝一滴哟!” 那之后,她怀了孕,怕药水对胎儿不利,便把它束之高阁。就在国王想她“提出建议”的那一天,她突然想起了这样东西。回到月影城或许是个好选择,无论如何,哥哥都会接纳她。但她却不能接受自毁清白换得一时苟安的自己。何况,她已经无力去抗争什么了。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身体正如风中残烛,一天不如一天。 欧斯特经常不满她太为别人考虑,讽刺的是,当她决意按照自己的心意做出决定的时候,最伤的反而是哥哥。 沉入永恒睡眠的念头诱惑着她。放下世俗的苦恼,放下失去孩子的悲伤,放下对国王的恩怨,甚至放下对哥哥的愧疚。但她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睡。至少要等欧斯特,等哥哥平安到家之后才能考虑这些。她将小瓶凑近唇边吻了吻,上面带着她眼泪咸咸的味道。之后她将它小心地塞回枕头的夹层里,枕在脑袋下面。再坚持一下,不会等太久了!她闭上双眼,露出了一个凄凉的笑。 第三十一章 梦断魂消 欧斯特牵着缰绳,回头望向身后高大的城堡。晨曦已现,城堡却像熟睡的怪物般岿然不动。今天他将动身返回月影城。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前来送行,与其说是出于跟公爵本身的交情,不如说是出于对皇亲国戚身份的敬畏。他已经面见过国王,奥古斯特睡眼朦胧地祝他一路顺风,还关心地问起他的护卫和马匹是否足够,并表示需要的补给找内廷总管领取即可,接着便打着哈欠将一切交给手下去办理。送行的人里包括尤金大人和巴登大人,尤金做事一向周到,至于巴登,欧斯特很好奇他为什么要来,大概想亲眼看着自己这个大麻烦离开好回去禀报国王?此外还有几个头衔长长的老头子,欧斯特跟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有一面之缘,就是今天的这一面。他们居然肯为了一个陌生人离开温暖的被褥,或许只是因为老年人醒得太早又无事可做。欧斯特不无恶意地揣测着这些人的动机,表面上却维持着友好的礼节,毕竟全靠他们撑场,王后哥哥离开时的场面才不至于太难看。 ”大人的坐骑不错啊。”说话的是尤金男爵,他笑意盈盈地轻抚着欧斯特坐骑的马背。这是一匹健壮的骏马,周身雪白,臀部和后腿夹杂着一些灰黑色。 ”我叫她泥点。“ ”泥点。“尤金点点头,“恰如其分的名字。”他回头看向欧斯特的随行人员,“您就只带这几名护卫?我听说最近好多村庄遭了灾,吃不饱饭的泥腿子跑出去打家劫舍,路上不怎么太平啊。“ ”没关系。他们都跟随我很久了,我对他们的本事信得过。“ ”恩,那就好,您可以再找巴登大人抽调几名人手来保护您。我听说他麾下高手如云啊。”尤金朝巴登的方向努了努嘴,后者正百无聊赖地摆弄着剑鞘。 “不用了。还是谢谢爵士您,我能顺利回家多亏您大力相助。” “我?”尤金摇摇头,“我没做什么,只是说了一些谁都会说的话。” 欧斯特翻身上马,“那么就此别过了,爵士。” ”希望您一路平安!”尤金挥了挥手,“你们精灵有句话怎么说的?山水永相逢!” 欧斯特骑马像城门奔去,身后的护卫紧紧跟上。卫兵放下了吊桥,好让公爵的队伍顺利通过。欧斯特又回头望了一眼送行的人群,有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有人已经折返回去。莉雅没在其中。那是自然的,她昨天就说过不会出席。或许她正在哪扇窗户后面目送着自己离开呢。想到这里,欧斯特一咬牙,催动马匹,一骑绝尘而去。 ------------------------------------------------------------------------------------------------------------------------- 欧斯特离开王宫已有两天,国王索性大大方方地跟情妇同居起来。自从舞会结束,他就再没见过王后的身影。反正她已经答应按照国王所说的去做,给她点时间也未尝不可。奥古斯特甚至怜悯起妻子来,说到底,她也没做错什么。可比起对王国继承人的渴望,那点怜悯也算不得什么了。塞布丽娜自从知道自己有望取代莉雅的位置后,对国王极尽奉承之能事,在床上尤其如此,搞得国王夜夜笙歌,上朝都顶着个黑眼圈。 这一晚,照例一番颠鸾倒凤后,国王沉沉睡去。他看到了妻子,身穿新娘的白纱,双目深陷,面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苍白,不声不响站在他的床前。他大声呵斥她离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她走近,掀开帷帐,把冰冷的双手放在国王肥胖的脖子上,用力掐了下去。国王的喉头咯咯作响,喘不过气来,他想挣扎,身子却像被巨石压住一样无法动弹。他只能一直盯着妻子的脸看,她原本有一双紫色的眼睛,现在却成了红色,她的嘴唇发黑,她甚至发出一种可怕的笑声,咕噜咕噜的,就像被食物卡住嗓子的人。妻子是如此可怕,国王想闭上双眼,她的脸却变得更大更近了。他感到一阵绝望,这时,身旁传来一声清晰的咳嗽声。国王的身体一下子变轻了,他又能动了,掐在脖子上的那双手离开了,莉雅的身形像晨间的轻雾一样消散。她骇人的笑声却在耳边重复不停,“我会回来”“我会回来”,那声音有节奏地响着,如同一首催眠曲,在国王脑中嗡嗡地响个不停。 “闭嘴!”他大喝一声,声音骤然而止。国王恐惧地环顾四周,他仍然好端端地呆在床上,情妇蜷成一团,像只猫一样睡着。床帘好好地拉着,还是睡觉时的样子。没有莉雅,没有任何人。只有风。 “陛下?”听到声音,塞布丽娜揉揉眼睛,醒了。她用手臂撑起半个身子,“您怎么了?我听到您在大喊。” “莉雅。”国王有气无力地说。 “什么啊!”塞布丽娜一双柳眉倒竖,用力推了国王一下,”现在就开始想她了?男人真不可信!“ “不是。”国王想解释,却不知怎么说好,只好焦急地摸着脖子。 “天呐,陛下!您的脖子怎么这么红?”塞布丽娜小心地移开国王的手,发现上面有几道红红的印子。 ”是莉雅,莉雅来过了,莉雅要杀了我!”国王歇斯底里地喊叫起来。 塞布丽娜疑惑地向四周看看,“您梦靥了吧,陛下!如果有人来过,我肯定会听到的。您看,门关得好好的。再说,门口还有卫兵呐!” 国王不安地环视四周,自言自语道:“只是个梦?”他冷汗涔涔,浑身如同被凉水浸过一般。 ”就是这样。“塞布丽娜揽住他的肩膀,重新服侍他躺下:”睡吧,陛下。您是太累了。” ”莉雅她……“国王仍然不肯闭上眼睛。 ”睡吧,睡吧。不放心的话,您明天差人去问一声不就好了?“塞布丽娜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这一夜国王一直处于半睡半醒之间,打个盹儿,就觉得床前有人影晃动。睁开眼睛,却空无一物。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他赶紧叫来护卫,问他们昨晚看见什么人没有,护卫一脸茫然地说连只耗子都没看见。他又问起王后,他们说她不曾离开自己的房间半步。“问问她……”国王叫来随从,问什么呢?问她是不是想杀了自己?国王挥挥手,打消了这个荒唐的念头。“叫她和朕一起来吃早餐。”自王后流产后,两人就不曾一起吃过饭。眼下,国王急切地想见到她,并非出于思念,而是出于恐惧。 许久,也许有一顿饭那么长。国王正欲发作,他派出的随从回来了,身后还跟着王后的侍女和新来的御医。“王后呢?”国王不安地问,这三个人的到来,让他心中的不祥的预感扩大了。侍女第一个跪下来,抽抽噎噎哭个不停。 ”朕在问你话!“国王不耐烦地说,“一大早就知道哭哭哭,真是晦气!” ”陛下恕罪!”一旁的随从代为回答,“她吓坏了。得到陛下的旨意后,我去面见王后。玛婷达小姐说王后还没起床,她去叫叫看。随后我听到她惊叫一声,就不顾君臣之礼冲了进去。我看到……我看到王后殿下和衣躺在床上,浑身穿戴得整整齐齐,脚上穿着鞋子,手里还拿着一束百合花,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躺着。我走近前去试着叫她,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然后,然后,我试了试她的鼻息,真神原谅我!然后我们叫来了御医,他也无能为力。”随着他的话语,侍女的抽噎声更大了。 ”陛下,我们在王后的床上发现了这个。”御医双手捧着一个小东西,战战兢兢地说。他刚接替了倒霉前任的位置,就遇到了这种晦气事,心情想必好不到哪去。 ”这是什么?“国王皱着眉头注视着御医手中的小瓶,他们说的话他都听到了,却无法理解。 ”虽然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我相信这是永眠之水。您看,里面残留着乳白色的液体,闻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国王不耐烦地打断了御医的卖弄。 ”回禀陛下!这是一种安眠药水,一滴可以帮助睡眠,但如果喝掉这一整瓶的量,恐怕会永远都醒不过来。“御医嗫嚅着说。 ”荒唐!“国王来回踱步,“真荒唐!你是说朕的王后用这种药水杀死了自己?” ”我没这么说。”御医缩了缩脖子,“殿下也可能是误服。” ”穿戴整齐地喝完一整瓶睡前饮料么?”国王苦笑,“滚,统统给我滚下去!出了这个门,关于药水的事儿,一个字也不准多说!否则把你们的舌头割了喂狗!” 三个人唯唯诺诺退下去。留下焦虑的国王。他先是愤慨不已,咒骂着死去的王后,咒骂着她的家族,咒骂着她给他带来的麻烦。接着他想起了昨夜的梦,想起她长长的指甲掐进肉里的触感,想起她的红色的眼睛,想起她的声音,他突然捂住耳朵,尖叫着将身体缩成一团。 “我会回来。”她在他耳边低语,声音中带着彻骨的寒意。回来,回来,回来。风敲打着窗户,呜咽不已。 第三十二章 祸从天降 奥姆-巴登早饭还没吃完,手下的密报和国王的命令就一齐被送了进来。他一边全力往宫中赶,一边默默在心中拟定对策。等站在国王书房前等待召见时,他已经差不多胸有成竹了。国王迫不及待地让侍从打开门,将他迎了进去。 巴登爵士,我想已经不需要向您解释发生什么事了吧。朕的情报总管理应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国王来回踱着步,看起来心情烦躁。 可是王后的事儿?请您原谅,这次事出突然,我也感到万分震惊。”巴登努力做出悲痛的表情。 那个女人!“国王狠狠地用拳头砸向桌面,“她活着不让朕省心,死了还想用巫术谋害朕!” “巫术?”巴登吃惊地看着国王,心想他是不是受刺激太大,一时神志不清。 我昨晚看到她,听到她,她想杀了我!“国王突然凝神屏息,“听,是不是她的声音?” 巴登侧耳倾听,只听到风的声音。“陛下,我什么都没听到。”他只能实话实说。 “我不明白,不明白!”国王抓着脑袋,“我只想和她解除婚姻关系。只要她照我说的做,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当然,她不再是王后了,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会让她过得舒舒服服的,一辈子衣食无忧,比现在还舒服,舒服一百倍!为什么她就是不肯呢,为什么她就非要跟朕对着干呢?!“他语无伦次,像个被吓到的小孩。 “陛下”,巴登只得温言劝慰,”陛下做的没错,是她不识抬举!”巴登深知将过错都推到死人身上有失偏颇,好在她已经死了,不会再爬起来寻求公正。 “巴登!”国王紧紧抓住他戴手套的那只手,正是为了保护国王,那只手上才留下了可怕的伤痕。巴登惊讶地发现,国王竟然涕泗滂沱地哭了起来,“怎么办?她会回来杀了我的!” “她不会!我会全力保卫陛下的安全。”巴登安慰性地拍了拍国王的后背,尽全力把手从国王手中抽出,免得他把鼻涕和眼泪抹在手套上面。 “陛下,比起王后来,她哥哥才是更棘手的问题。”好不容易等国王停止了抽噎,巴登赶紧单刀直入。 “什么?她哥哥?欧斯特不是回月影城了么?”国王一脸茫地抬起肥硕的下巴,挂在上面的不知是泪痕还是口水。 “是的,陛下!但您想一想,如果她哥哥得知王后服毒自尽,他会怎么想?”巴登耐心地解释着。 “他不会知道!“国王断然挥手,“我叮嘱过下面不准乱说话!” 我这不就知道了么。巴登想着,却没说出口,“就算如此,他走前妹妹还好端端的,他一走妹妹就死了,公爵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手里有自己的土地和士兵,万一他要兴师问罪,拦也拦不住啊!” “那可怎么办?”国王一脸惶恐。 巴登略一沉吟,“之前王后只是病倒,公爵都不依不饶,现在这种状况,他更不可能谅解了!要我说,一不做,二不休,不如趁着他声势未大,先下手为强!” “可,怎……怎么”国王舔舔嘴唇。他现在已经完全被巴登牵着鼻子走了。 “据我所知,公爵坚持走陆路。陆路比水路慢,他离月影城还有一两天路程。我会安排手下在他回去的路上伏击。一次性解决问题。” “会,会成功吗?”国王问。 “我会找顶级高手去。公爵走时我观察了一下,他带的人很少。应该能够轻松解决。”巴登自信满满。 “这都是无奈之举。我不想害死莉雅,也无意杀死公爵。做国王总得有所牺牲,这都是为了王国的和平,对吧?”国王望向巴登,寻求着他的支持。 “当然,陛下!这都是他们自找的。”巴登毫不犹豫地回答。 “好,很好!”国王搓着双手,“这件事就交给你,务必干得干净利索!” “放心吧,陛下。”巴登鞠了一躬,“我这就去办。” 巴登打开门,发现尤金也站在门外侯旨。“爵士您刚到?“巴登试探地问道,心里寻思不知道屋内的对话被他听到了多少。 “是啊,刚到。一大早的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您和陛下谈完了?”山羊男爵一脸淡定。 “那就快进去吧,别让陛下等急了。”巴登做了个“请”的手势。 “啊,好的!”山羊男爵侧身让巴登通过,“大人慢走!” 当巴登紧锣密鼓地筹划针对公爵的阴谋的时候,欧斯特和卫队还在路上。他们白天赶路,夜晚休息。遇上恶劣的天气,还会额外耽误些时间。公爵不愿意走水路,坐船虽然会大大缩短他回家的进程,却也会令他想起苦痛的往事。他妻子露西安带着满月的大女儿亚玟去看望远在灰鲸岛的外公,老头子寿限将至,想在生前看一眼心心念念的女儿和外孙女。诺玟没跟姐姐一起去,因为她那个时候身体很弱,露西安怕她禁不起海上的颠簸,就把她留了下来。母女俩乘坐的船在经过龙眠岛时遇到了海盗,船上只有一个弓箭手幸免于难。他拼命逃了出来,把船只遇难的消息带回了月影城。当欧斯特率领大批人马赶到时,船已经化为残骸。最终,他们把他妻子惨不忍睹的尸体从海底打捞上来,他女儿的尸体一直没找到,他们都说她太小了,恐怕早已葬身鱼腹。每当想起往事,欧斯特都愤怒不已,虽然理智告诉他,人类并非全都是恶棍,但感情上,他对夺去他深爱之人的人类充满了憎恶。他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丈夫,新婚燕尔,夫妻恩爱,妻子还为他生下一对千金。一夕之间,他们就夺走了他宝贵的一切。如果没有诺玟,他恐怕早就随露西安而去了。从那以后,他发誓再也不让亲人受到任何伤害。结果莉雅还是受到了伤害,早知如此,欧斯特当初就不会将她嫁入深宫。他下定决心,如果国王再敢让莉雅伤心,他就将她接回月影城,即使动用武力也在所不惜。 “站住!什么人?”前方的护卫突然停下来,打断了公爵的回忆。几个蒙面人堵在队伍前方。来者不善,护卫们纷纷拔刀警惕。蒙面人并不答话,拔剑逼近前来。 公爵的护卫们立即围上去,护住了他们的主人。欧斯特吃惊之余倒并不惊慌,临行前尤金也提醒过他近期路上不太平。他甚至想叫护卫们刀下留人,不必伤害蒙面人的性命:他们不过是些铤而走险的穷人,想勒索些钱财养家糊口罢了! “老实交出你的值钱物品,保你活命!如果不交钱,也只好取你性命!”为首的一个蒙面人大声喊道。 “大胆!你知道我们是谁吗?我们所护送的是月影城公爵,月部精灵的族长,当今王后的哥哥,嘉兰诺德公爵!要命的还不速速退下否则休怪刀剑无情!“护卫队长哈罗德爵士高举宝剑。 “原来是国舅爷啊!”为首的强盗头子叹道:“小的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他侧身让出一条道来,欧斯特等人正要通过,强盗头子猛一挥手:“给我剁了他们!老子最恨作威作福的贵族大老爷!给精灵老爷留条小命,老子好找国王要赎金去!” 一时间,刀剑声马嘶声不绝于耳。强盗们虽然在数量上占上风,使用的武器却多是些破铜烂铁,加上攻击杂乱无章,有勇无谋,在训练有素的护卫队面前,很快就败下阵来。倒霉的当场毙命,受伤的躺在地下呻吟,机灵点儿的落荒而逃。公爵本人也加入战局,亲手割破了强盗头子的喉咙。 “好身手!不愧是大名鼎鼎月影城公爵!”队伍正待重整队形,从树后又闪出两个人影来。欧斯特循声望去,看见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下半边脸蒙着厚厚的面纱,她的男同伴也作此装扮。 “你们是谁?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公爵冷冷地对女人说。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来帮你。”女人开口回答。 “帮我?” “对,您的麻烦太多了,我来帮助你解脱痛苦!”女人从背后抽出一把长剑,猛然冲到公爵面前,寒光闪闪的剑尖直直刺向欧斯特的前胸! 第三十三章 骨肉相残 护卫们意识到欧斯特陷入危险,不顾身体的疲惫,再次打点精神。“你们的对手是我!”先前一言不发的蒙面男人从背后抽出双刀,拦在了他们面前。护卫们面面相觑,呐喊着男人砍去,但都被他轻松闪过,他手起刀落,离他最近的护卫惨叫一声,剑已脱手飞出,跟剑一起掉在地上还有他的胳膊。其余人见到这个情形,都下意识地朝后退去。护卫队长哈罗德爵士大声喊道:“给我上!”,头一个朝男人刺去,带领护卫队再次发起了冲锋。 “别走神哦,公爵大人。你的护卫一时过不来,你只能靠自己了!”这边厢,女刺客步步紧逼。她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每一步都暗藏杀机。公爵小心地应对着,额头已经冷汗岑岑。 “不错嘛!比我想象的还强。”女人满意地点点头,刀剑碰撞在一起,震得欧斯特虎口发麻。他原本看对方是个女人,心下不以为然。几招下来,才发现压根不能掉以轻心。论力量,她或许不是自己的对手;论敏捷,她或许还在自己之上。而且欧斯特长期疏于练剑,再加上之前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持久力上未必占优。他一边格挡一边频频朝另一边看去,男刺客已经将好几个护卫砍倒在地,正和哈罗德杀得难舍难分。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非置我于死地?”欧斯特大声问道,试图使女刺客分心。 “什么人都不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女人嘴上答着,手上却不曾慢了分毫。 “谁?到底是谁雇佣的你们!”欧斯特既困惑又愤怒,他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什么人,却处处遭到陷害。 ”那我可不能说,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变成死人!”女刺客猛然近前,欧斯特急忙躲闪,胳膊上还是被划了一道。 “下次就没这么好运了哦!”女人迅速跳开,再次摆出攻击的姿势。 “这破玩意儿真碍事,戴着闷死人!”那边厢,与哈罗德缠斗不休的男刺客一把扯下脸上的面罩,“这就轻松多了!” “你是……暗精灵!”哈罗德倒抽一口冷气。 “没错!既然被你发现了身份,那我更得杀死你了!”男人挥舞长刀,朝着哈罗德砍去。他身后,一个精灵护卫准备发动偷袭。就在他要得手的瞬间,身体却被一刀贯穿。“单纯的家伙!我背后可长着眼睛呢!”男人依然面向哈罗德,用左手抽出了插入精灵身体的刀子。 “这么一说,你也是暗精灵了!”欧斯特对眼前的女刺客说。 “我可没他那么黑。”女刺客耸耸肩。 “人类?难不成是精灵?”欧斯特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精灵也干这种肮脏的勾当吗?” “脏活累活总得有人干啊。难不成大人的马桶会自我清洁不成?”女刺客不置可否。 “哈罗德,就是现在,杀了他!”欧斯特突然大喊一声,就在女刺客回头的瞬间,他迅速伸出手去,朝她脸上一抓:“就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吧!” 面罩揭下,露出了刺客的真容,欧斯特当即如同遭到雷击一般愣在原地:“诺玟?你怎么会在这里?“刺客看到欧斯特露出破绽,立刻挺剑向他肩膀处刺去,欧斯特的肩膀立刻血流如注。他捂住伤口踉跄着躲闪,勉强抵挡着刺客的进攻。而刺客看到他落了下风,攻势更加凌厉起来。 欧斯特一边迎击一边紧张地思考着,试图在一团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个头绪。不,不对,不会是诺玟,她好好地呆在月影城,而且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刺杀自己的父亲。但是,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相象的人吗?难道有人复制了他女儿的面容好让她动摇?一样的金色头发,一样的紫色眼睛,一样的……电光石火间,欧斯特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一个大胆的推测,一个他从来不曾想到却合乎情理的推测,那名字在嘴边呼之欲出,这么多年来他深藏心底,不愿提及也不忍提及。不对,他认识眼前的刺客,比任何人都熟悉她,当她还是一个小婴儿时,他就以精灵女王的名字为她命名,一个神圣的名字,意思是夜幕中最明亮的星。那是他的女儿,他以为早已葬身海底的女儿,“亚玟”,他深深呼出一口气,说出了那个名字。 刺客丝毫不为所动,她冷静地进攻着,剑光不断划下死亡的弧线。欧斯特意识到,她这是要致自己于死地!他重新振作精神,不敢再露出破绽,否则很可能还没来及说出真相,就死于女儿剑下。他开始认真应对,却始终控制力道,免得误伤亚玟。 “光防守可不行哦大人,很快你的体力就支撑不住了!”亚玟冷冷地看着欧斯特不断渗出血液的肩膀。又在他手臂上添了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 ”亚玟,听我说!你是我亲生女儿!“欧斯特喘着粗气,小心地避开剑锋。 “这是什么?新的障眼法?想乱说一通让我动摇吗?真可惜让你失望了,我可是专业的呢!“亚玟丝毫不以为意,依然保持着进攻的节奏。 “我没骗你!”欧斯特激动地大喊:“你从小就被从我怀中残忍地夺走了!所以你才会不认识我。” “你错了,我是有老爸的,虽然他是个十足的混球,可也是我老爸!而且我不叫什么‘亚玟’,我那酒鬼老爹更喜欢叫我‘杂种’”,她笑了,似乎在说什么可笑的事情。 欧斯特心如刀绞:“不对!你仔细看看,你的头发,你的眼睛都像我!你是精灵不是人类!你难道从来没怀疑过吗?” 亚玟似乎有那么一瞬间的动摇,但她很快恢复了淡定:“精灵多的是!金发紫眼虽然少了点,也不是没有。你该不会利用这个巧合,让我饶你一命吧!你倒是比我想的聪明多了!” 欧斯特的肩膀传来一阵火烧般的灼痛,但他努力挡下一剑:“我不怕死,孩子,尤其不怕死于你的剑下,但你有权知道真相,我是你父亲,这点无人能够改变!” “你凭什么能断定!你死了一个女儿,所以看谁都像你女儿,哪怕是个杀手!”她嘴角挂着冷笑,动作饱含怒气,完全没了之前的有条不紊。“别想耍我!”她大喊一声,剑锋直取欧斯特要害。 欧斯特反而冷静下来,他旋身闪避到一旁,剑锋擦身而过:“你有一个妹妹。”他沉静地说道,“你们一起出生,也本该一起长大。你见了她就该知道,你们是那么相似,见到你就好像见到她一样。” ”好啊!又来一个妹妹,我对你编故事的能力真是刮目相看!”亚玟咬紧牙关,但她出剑的招数充分说明了她内心的混乱。 “我向狄安娜发誓,我所说没有半句谎言。”欧斯特郑重发誓。 “狄安娜是你的神,我信奉的只有死神。” “好吧,既然你不信”,欧斯特突然把剑扔到一旁,举起双手:“那就来杀了我吧!杀死你的亲生父亲!” “别以为我不敢!”亚玟就像一头受伤的猛兽,随时都能扑上来把人撕成碎片。 “我没说你不敢。”欧斯特柔声说道:“虽然我还不想死,但能在死前看到我的亲生女儿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也能安心地去见你母亲了。” 亚玟呐喊着发动了冲锋,剑身深深刺入欧斯特的腹部。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双膝一软,跪在了冰冷的地面上。血顺着他的伤口流淌,很快就染红了衣服。“亚玟,孩子,让我看看你。”他努力伸出手去,眼前的面容渐渐模糊。 “别哭,我的孩子。“他喃喃自语。天空不知何时开始下雨,雨点打湿了他的脸和身体。冷,又黑又冷,又黑又冷。他再也支撑不住,仰面向后倒去。 第三十四章 死里逃生 “死了吗?”黑皮肤的男人踢了踢像团破布一样倒在地上的公爵。后者身上的血被雨水冲刷,在他身下迅速聚成了红色的水洼。 “还活着。”女人探了探他的鼻息。公爵不省人事,胸腔却仍然有规律地起伏着。 “这不像你的风格啊”,男人举起刀,“我来帮他解脱!” “滚开,他是我的猎物,不是你的。”女人不知何时将刀架在了男人的脖子上。 “好,好,你的。”男人举起双手,“当初巴登大人可不是这么说的。我清楚地听到,他说的是‘要他的命’,而不是‘留一口气’。” “这里我了算。”女人用力架起欧斯特的胳膊:“帮我扶着。”男人只得照办。两个人合力将欧斯特软绵绵的身体架到被抛弃的马车前,靠在轮毂那里。 “你那边都处理好了?”女人问道。 “放心,死人不会打扰我们的。”他扫了一眼周围,路上横七竖八倒着精灵和人类的尸体。 ”有没有干净的布?“女人问。 男人耸耸肩:”你觉得我像随身带着手帕的娘娘腔吗?” 女人不再言语,直接从欧斯特的长袍上撕下几缕布条,给他的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 “你这是干什么?”男人的眼睛瞪大了,“不杀他就罢了,还救他?就因为他是个精灵?杀人类的时候我可没见你手软过。” “那是你见的得太少了。给他翻个身。”女人指挥着男人,一边包扎一边说:“我救不了他。是死是活,全看他自己的运气。” “那你又何必多此一举?“男人困惑地问。 “他对我说了一些我很在意的事。如果他骗我,就死不足惜;如果他说了真话,他所谓的狄安娜又没瞎眼的话,他就有活下去的必要。”女人熟稔地给布条末端打了个结,完成了包扎。 “搞不懂你”,男人摇摇头,“巴登那边怎么办?” “告诉他公爵逃走了,如果他不满意的话,就把订金退还给他。” “若你是二流杀手,这个谎言还好说,可你以前曾失过手吗?据我所知,巴登大人并不傻,甚至比你我都聪明多了。“ “我是没失过手,你可是失过手的。”女人瞟了一眼男人。 “喂,你怎么能这样?这次我明明完成的很好的!”男人抱怨道,““你不要钱无所谓,可我不想也跟着白忙活一场,我可是流了不少汗呐。” “别废话,我的那份你拿去!快帮我把他抬上马车。”女人包扎完毕,重新把公爵架到肩膀上。两个人把他放回马车里,然后给马套好缰绳。 “哦,乖宝宝,睡觉觉。”男人看着女人给公爵盖上毯子,阴阳怪气地说:“谁能想到杀手还兼职老妈子。” “你迟早死在多话上……“女人恨恨地说。 “可惜了这匹好马”,男人抚摸着白马光亮的毛皮,“本来还想骑走的。但愿它认得回家的路。万一它把公爵带到没人的地方躺着等死,你就白忙活了。” “我说了,公爵的死活全靠运气。如果马车掉进悬崖,也只能算他倒霉。”女人冷淡地说。 “悬崖?”男人朝左右看看,“我记得这边的路都挺平坦。” 女人并不答话,狠狠在马身后拍了一掌。马儿立刻带着车辇朝前奔去。 “我们也该快点离开了。”男人目送着马车渐行渐远,“不一会儿就该有人或野兽嗅着血腥味儿来了。”女人点点头,重新戴好面罩,同男人一起消失在密林中。 欧斯特半睡半醒。有东西在带着他飞快地移动,每一下颠簸,他的腹部和肩膀就火辣辣地疼。他口干舌燥,却无力起身,只能把身上的毯子拉紧一点。“狄安娜救我!”他呻吟着,亚玟是真的吗?还是一场梦?他得去找她,必须得找她才行,还有诺玟,还有莉雅,她们都需要他,但他太困了,眼皮像铁块一样地沉,意志不断逃脱大脑的掌控。 恍惚间,有人朝他走来。“莉雅,你怎么来了?”欧斯特慌忙起身。王后穿着一袭白裙,手中还拿着一束百合,像极了刚出嫁的时候。她轻轻撩起面纱,叹了口气坐在欧斯特身边:“哥哥,对不起。” “你怎么了?为什么对不起?”欧斯特轻轻抚摸着她的金色长发。“没什么,”莉雅抬起头来,用手往前一指:“你看谁来了?”。欧斯特向前看去,有一团轻雾阻挡了视线,接着雾气散去,有人款款走来,“露西安?真的是你吗?”欧斯特揉揉眼睛,“你去哪里了,我好想你。”他们两个拥抱接吻,久久不愿分开。“我爱你,欧斯特。”他妻子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颊,“我也爱你。你回来了,不要再离开我了。“露西安微笑着摇头,慢慢向后退去。 “你去哪里?”欧斯特连忙去抓她的手,她却变得无比遥远。“欧斯特,照顾好我们的女儿。”露西安说完就不见了,只留下欧斯特在原地不知所措。“爸爸,爸爸!”欧斯特从沮丧中抬起头来,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诺玟?还是亚玟?”他分辨不出,来的究竟是哪一个女儿。“爸爸,你怎么连我都认不出来了!”少女发出银铃一样的笑声。是诺玟,是她的声音没错。“过来,孩子。”欧斯特朝她伸出双臂,女孩儿带着笑容朝他跑来,却在最后一瞬间变得表情狰狞,她猛然从背后抽出一把匕首,狠狠捅向欧斯特的腹部,血瞬间涌了出来,很多很多血。沾得他满手都是。这些血燃烧了起来,从他的双手开始,接着是双臂,继而燃遍全身。 欧斯特尖叫一声,睁开了双眼,原来一切都是梦。莉雅不见了,露西安不见了,诺玟和亚玟都不见了,腹部的疼痛却丝毫没有消退,他大汗淋漓,终于想起了前因后果。 他意识到,自己正呆在马车里。摸索着车窗的缝隙,欧斯特用力向外一推。凉风瞬间灌进来,让他不由打了个寒噤。他挣扎着坐直身体,朝着窗外探出头去,才发现自己正奔驰在一条乡间小路上,远处有大片金灿灿的麦田,还有冒出青烟的农舍。他忍着腹部的剧痛向前挪去,好不容易挪到马车前部,已经是满身冷汗。他掀开马车的帘子,看到”泥点“正在甩动着白色的尾巴,拼命向前狂奔。”停下,泥点,停下!“他一边吆喝一边努力去够套在马身上的缰绳,有几次他差点够到了,绳子却脱手而出,而公爵自己则差点被甩出马车。更要命的是,每次一用力,他的腹部就痛的几乎要抽搐起来。他咬紧牙关,再一次去够缰绳,这次终于稳稳抓在了手里。“泥点,好孩子,停下!”他用力收紧缰绳,马儿终于慢了下来。等终于做完这一切,公爵闷哼一声,重新无力地倒回了马车的座位上。 正在田间玩耍的孩子看到路上有一辆陌生的马车停下来久久不动,不由好奇地前来一探究竟。他们掀起马车的帘子,发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那里,吓得面面相觑。公爵听到动静,努力地用胳膊支起身体,用虚弱的声音说道:“我是月影城的欧斯特-嘉兰诺德公爵,快,叫人来帮帮我!”孩子们飞快地跑去找大人了。公爵耐心等待着,一会儿,有庄稼汉跟着孩子跑过来,一看公爵就大喊着让人去叫医生。并将他小心地扶出车厢。 “拜托,给月影城报个信儿!”欧斯特咬紧牙关说完这几个字,便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第三十五章 晴天霹雳 欧斯特-嘉兰诺德睁开双眼,第一个念头是口渴。“水!”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有人将他扶起,将一只杯子凑到他的唇边,他贪婪地喝起来,冰凉的水顺着他的下巴淌到衣服上,流得到处都是。等一杯喝完,他感觉舒服多了。 “这是哪里?”一阵眩晕朝他袭来,他不得不重新躺回床上。 “父亲,您总算醒了!”床前的少女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对一个身体虚弱的人来说,你的问候方式可不太好。”欧斯特勉强笑笑,“肩膀好疼!” “对不起,父亲!”诺玟慌忙放开了他,偷偷转身拭去了眼角的泪花。 “别哭了,我不是好好的吗?“ “大人,你可吓坏我们了,你高烧不退,连着睡了三天三夜。”说话的是维托。 欧斯特环顾四周,一切都那么熟悉。包括眼前焦急的面孔。看来他真的回到自己家了。他还记得自己被人袭击,然后坐在马车上飞奔,之后的事儿就不太清楚了。啊,对了!他看到了亚玟,他的亲身女儿,而他之所以躺在这里也是拜她所赐。“我的女儿。”他喃喃自语,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也太复杂了,他一时竟理不出头绪。 “父亲,我在这。你要什么?水?还要不要一点吃的?”诺玟担心地问道。她眼圈红肿的厉害,不知哭了多久。 欧斯特叹了口气。他故作轻松地说:“我觉得我应该先刮刮胡子,睡觉之前它们可没这么长。看我,都成了邋遢的老头子了。” “我这就叫人来。”诺玟重重地吻着他的脸颊,“别担心,您还跟以前一样年轻!” 诺玟走后,欧斯特冲维托招招手:“傻小子,靠近一点。”他勉强坐起上身,他的腹部和肩膀被干净的亚麻布包裹着,动起来仍然有些疼,但已经不再往外流血了。 维托帮他在腰部加了个靠垫,好让他坐得舒服一些。“我不在家的时候,没发生什么事吧?”欧斯特问道。 ”没什么大事。“维托努力思索着,”对了,雷纳德给您来信了,还有几封别的信,都放在您书房里了。“ 欧斯特点点头:”我稍后再看。“ ”大人,您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维托一脸关切。 ”路上遇到了强盗。”欧斯特不愿多说,他自己也充满了疑虑。 ”现在的强盗这么猖獗吗?连大人您的车子都敢袭击。”维托瞪大了眼睛。 ”对了,教你剑法的哈罗德爵士,没能跟我一起回来。”欧斯特难掩声音里的悲伤。 ”我知道。只消看到大人的样子,我就明白了。如果哈罗德爵士尚在,一定会护您周全。“维托低下了头。 ”我很遗憾。以后会再给你找一个师父的,对了,我怎么回来的?“欧斯特转换了话题。 ”下面村庄的村民发现您送了重伤,差人送信来,我们马上派去学士料理,等您恢复了一点精神,就立刻带您回家了。这期间您一直昏睡不醒,诺玟一直守着您。“ ”难为这孩子了。“欧斯特点点头。 两人交谈间,诺玟带着仆从进来了,他帮欧斯特刮了胡子,清洁了身体,又给他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粥。在众人的精心照料下,欧斯特的身体一天天地好起来。他不顾诺玟的劝阻,身体刚恢复一些就着手处理城中各项事务,毕竟他离开太久,等待他处理的事情太多了。 这一天,欧斯特来到自己的书房里,他的伤口还未完全愈合,但并不妨碍他四处走动。书桌上摆着几封信,欧斯特一封封拆看。他先看了雷纳德的信,信的纹章被动过,他猜诺玟已经偷偷看过。信中说亚玟可能还活着。这个消息本来应该让他大感震惊,但在亲眼见过活着的女儿之后,他已经丝毫不感到惊讶了。他真想快点见到雷纳德,把自己的见闻告诉他,再商讨下一步对策。因此他即刻写了封回信。剩下的信,几乎都是小领主写来的,有问候,有请求,还有些情报信息,欧斯特选择性地作了回复。众多信件当中还夹着一封不起眼的信,白色的信封上简单地写着欧斯特的大名,他翻过来,封口处居然没有任何家族纹章,只用红色封泥简单地封住。谁送来的呢?欧斯特皱着眉头打开了信,信的署名是“永远爱你的,莉雅。”莉雅?她怎么会写信来?欧斯特迫不及待地从头读起,信中写到: “亲爱的哥哥,原谅我没勇气当面同你告别,因此写了这封信来。我希望你已经平安到家了。最近我经常想起我们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的时光是多么快乐!哥哥总是保护我,我一直没用又懦弱,从来没有支持过哥哥,反而给你添了不少麻烦。我多希望我能再勇敢一些!有这样的妹妹,哥哥一定也很头疼吧!可是哥哥,我想再任性一次,再向你撒娇一次,请你原谅我这个不争气的妹妹吧!……”信的最后,写了一连串的“对不起”,越到后面的字迹越模糊,有水滴一样的液体浸湿了墨水。 欧斯特反复读着信,越读心跳得越快,他想起重伤时做过的梦,莉雅拿着百合花来看他,那时候她也在说对不起。对不起?为什么?为什么她要向我道歉?她又没做错什么,不是吗? “大人,我想您应该看看这个。”管家从书房门外探出半个身子,打断了欧斯特的沉思。 “哪儿寄来的?” “圣光城。”管家局促地绞着双手,一副欲说还说的样子。欧斯特注意到,他手中的信封是黑色的,背面还粘着三根野鸭的羽毛。重要加急信件。他以前曾看过这种信,就在……就在老国王驾崩的时候。 刹那间,所有的线索自动连接起来,他全部都明白了。明白莉雅为什么一直道歉,明白梦中的她为什么看起来那么哀伤,明白为什么圣光城来的信是黑色的——黑色,是死亡的颜色。 “是莉雅。”公爵颓然倒回座位,他的声音嘶哑又疲惫,仿佛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她死了。我的莉雅,她死了。”欧斯特将脸埋进双手,肩膀像秋天的叶子一样颤抖不已。 第三十六章 委以重任 诺玟从未见过父亲哭泣的样子。即使姑姑的噩耗传来,父亲也咬紧牙关一言不发。他照常吃饭、照常交谈、照常行使领主的职责。诺玟自己倒偷偷哭了几回,父亲时常对她提起姑姑,在她心中,莉雅并非高高在上的王后,而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人。她还那么年轻,诺玟还没来及到宫中向她问安,她就永远地离去了。这实在很不公平。她还曾经梦到过她,梦中的她很哀伤也很慈爱,最后诺玟也分不清梦中的究竟是姑姑还是母亲,毕竟她从未见过她们的脸。 做完一天的工作,父亲就会把自己关进书房里。他最近总是心事重重。诺玟很想替父亲分担烦恼,却不知该如何去做。“别担心,等他想通了就好了。”每次诺玟对维托抱怨时,维托都这么安慰她。但她如何能不担心呢?父亲一天比一天沉默,他从前即使板着面孔,诺玟也敢于跟他开玩笑;现在他偶尔笑笑,诺玟反而觉得心中不安。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父亲的身体恢复的很快。连负责照料他的学士都对他强大的恢复能力啧啧称奇。 “饭后到书房来,我有话跟你说。”不安的等待后,父亲率先打破了沉默。 几分忐忑,几分好奇,诺玟敲响了书房的门。欧斯特坐在书桌后,一脸凝重。 “雷纳德的来信,你已经看过了吧?”诺玟注意到,欧斯特手边放在一堆信。 这个问题实在出乎意料,诺玟一时乱了阵脚,不知道自己擅自出城的事儿是不是已经暴露,只能支吾着说:“我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 ”既然你看过了,我们就长话短说。你姐姐的确还活着,我见过她了。“ ”什么?“诺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在哪里?您怎么不带她回来?她,她怎么样?“ 面对诺玟一连串的问题,欧斯特只是叹了一口气:“事情有点复杂。你姐姐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她不相信我是她的父亲。” ”什么?怎么会?那您应该带她回来啊,看到我,她就能相信了。” “是这样没错,所以我要你立刻动身到灰鲸岛去找你舅舅。” “姐姐去了舅舅那里吗?”诺玟一时摸不着头脑。 “是,她不相信我的话,于是我告诉她可以去你外公家求证。女儿总是跟母亲亲一些。现在她大概已经去那边了,我要你也过去。” “是这样啊?”诺玟松了一口气:“父亲也跟着一起过去吧?” “你也知道,你舅舅一直把你母亲的死归咎于我,认为是我没保护好她。还是你先过去,这样稳妥一些。等事情妥当,我也会去跟你们团聚。” “我这就回去准备。” “把这个带给你舅舅。”欧斯特递出一个圆柱形的东西。诺玟接过一看,是一个精致的书信筒。纯银鎏金的筒身上雕刻着金雀花的纹饰,上面还镶嵌着红珊瑚和蓝松石。上下盖结合处有两个伸出的铜环,现在被一个小小的锁子从两头锁住了,无法打开。 “这里的文件很重要,一定要亲手交给你舅舅。还有,不要擅自打开它。“欧斯特看了诺玟一眼。 诺玟撇了撇嘴:”我又没钥匙,想打开也不行啊。不过这样一来,舅舅不也打不开了?“ “钥匙我会让海安爵士带着,这一路都由他来护送你。“ ”你也太不信任我了,父亲。不过是去一趟灰鲸岛,根本没必要麻烦海安叔叔。我跟维托两个人去就可以。“ ”不行。“欧斯特斩钉截铁地说:”你根本不知道外面有多危险。我绝对不能让你母亲的悲剧在你身上重演。“ “知道了。”诺玟的嘴撅得老高,“您老把我当小孩看待,我今年都十六岁了。” “以前或许是,我总希望你能一直无忧无虑下去。可这样是不对的。这个世界很艰险,你应该早点知道,如果我也早点告诉莉雅……”欧斯特的声音暗淡下去。 “父亲,别难过,我都听您的就是!”看到欧斯特神色黯然,诺玟心里也不是滋味。 “这个,你带着。”欧斯特从颈后取下项链,为诺玟戴上。 “这怎么可以……”诺玟知道这条项链欧斯特从不离身,因为里面有母亲仅存的画像。 “带着吧,你的母亲会保佑你的。而且我也没说送给你,等你回来,记得还给我。“欧斯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什么嘛,还以为您送给我了,父亲真小气!”诺玟扑进欧斯特怀里,“我爱您,父亲。” “我也爱你。“欧斯特亲吻着女儿的额头。今天的父亲看起来格外伤感,这让诺玟不明缘由地难过起来,更紧地抱住了父亲。 “行了,赶紧去准备吧。头一次出远门,可不要太得意忘形啊!”欧斯特慈爱地拍了拍诺玟的头。 “我才不是第一次出门……”话到嘴边,诺玟才意识到犯了大错,赶紧若无其事地补充道:“以前不是跟您一起出去过嘛!” “那不一样。出门在外,自己多加小心。”欧斯特严肃地盯着女儿:“把海安爵士和野小子也叫进来吧。” 第二天,一只小队从月影城出发了。诺玟坐在马车里,维托和海安负责护送。海安是欧斯特的亲随,一向训练有素,还有二十名士兵供他差遣,他们也负责押运送到灰鲸岛的礼物。诺玟觉得父亲未免太小题大做,但欧斯特坚持如此,他甚至觉得护卫太少了,要不是担心过于引人注目,他肯定会派出更多人手。 “诺玟,你一定要平安到达。”欧斯特叮嘱女儿:“不要走水路,跟着海安爵士走就是。“ “知道了,父亲。您保重身体,我去去就回。” 诺玟远远回望,欧斯特的身影仍然站在原地,渐渐缩成一个小点。 “维托!”听到呼唤,维托连忙催马上前,跟马车并绺而行。 “父亲跟你说什么了?”诺玟从马车中探出身体。 “让我保护好你。” “就这些?” “说你犯大小姐脾气的时候不要太顺着你。” “切,我哪有!”诺玟不高兴地说:“你觉不觉得父亲这次有点奇怪?” “奇怪,哪里?” “说不上来,总觉得他有事瞒着我。他让我给舅舅一封信,外面却上了锁,有这个必要吗?” ”不知道。”维托摇摇头,“有些机密文件只能给当事人看。你就别瞎操心了。” “好吧。”诺玟倒回座位,“不过我都好久没见舅舅了,也不知他还认得出我吗?” “你舅舅是什么样的人?”维托好奇地问。 “实际上我有两个舅舅。大舅舅不是外婆亲生的,年轻时他不知怎么惹恼了外公,被轰出灰鲸岛,我也不太清楚他去了哪里。外公去世后,小舅舅继承了灰鲸岛,他,怎么说呢,属于挺固执的那一类。父亲说小舅舅跟母亲从小关系就特别好,母亲遇难,明明不是父亲的错,他却一直责怪父亲没保护好母亲。我很小的时候,他来看过我。虽然记不太清楚,印象里他对我还是挺不错的。“ “怪不得欧斯特大人没一起来。他是自尊心相当强的人啊。”维托点点头。 “唉,我们家的人都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这么说你也是了?”维托促狭地说。 “我才不是!”诺玟不高兴地说:“雷纳德说我的性格更像妈妈。本小姐一向能屈能伸!” “是,是,能屈能伸小姐!”维托轻轻摇头:”我们快赶路吧!” 第三十七章 劫后余生 大浪袭来时,诺玟悔不当初。或许父亲说的对,嘉兰诺德一族真的跟大海有仇。当前往灰鲸岛的路被泥石流截断时,他们本该耐心等一等,或许干脆原路返回,诺玟却提议改为水路。父亲曾经为此千叮万嘱,她却认为一切都出于父亲的偏见。龙脉岛一带的海盗已基本被肃清,乘船根本不会有危险——这个认知很快就被打破,因为她不知道,海里有些东西远比海盗可怕。 当从远处看到它的轮廓时,船长疑惑地找打开海图,他不记得这一带有应该避开的礁石。黑暗中它的确像块静默的海中岛,只不过圆润一些。当它动起来时,船长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露出的部分只不过是它身体的一部分,在这”岛“的周围,还连着一些粗壮的“珊瑚枝“,仔细一看,上面分明分布着一个个碟状的圆盘。那东西移动的极快,而且它的目标显然就是这艘船。 “见鬼,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船长话刚出口,船身就受到了猛烈的撞击。桅顶上一声尖叫,负责瞭望的水手失足跌下,立刻被等在下面的东西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挟裹而去。就近一看,这东西柔若无骨,浑身遍布斑点和粘液,像一块巨大的凝胶漂浮在水上,先前以为是“珊瑚枝”的东西,原来是它柔软的触手。 “海怪!”经验丰富的水手惊叫出声,仿佛回应一般,那海里的怪物舞动着长长的触手朝船上用力抡去。小船迅速失去了平衡,没来得及躲闪的人们立刻成了海怪的盘中餐,幸运一点的则葬身海底。 船上乱作一团,所有人都在奔跑、呼喊,声音却被海浪淹没。船长大声咒骂着,但他已回天乏术,船底破了一个洞,水手们舀水的速度根本赶不上海水进船的速度。眼下只有弃船逃难一途,但海怪不停挥舞着触须,根本不给人们逃难的时间。 “小姐,快过来!”维托紧紧抓住诺玟的胳膊,她全身湿透,瑟瑟发抖。一片混乱中,人们自顾不暇,诺玟身材瘦弱,差点被奔跑逃命的人们撞出船外。船里的水越来越多,船身开始倾斜,维托紧紧抓住护栏,两个人才不至于掉入海中。 海怪的触须紧紧卷住船身,试图把它整个翻转过来。“该死的!”维托抽出佩剑用力朝最近的海怪触须剁去,脱离了母体的前端落在甲板上,像毛虫一样扭动着。海怪大约感觉到了疼痛,用更大的力道晃着小船,眼看龙骨就要散架了。 “我数到三,我们就往下跳。”维托揽住诺玟的腰,”这样下去迟早会被它卷进去。“ “可我不会游泳。”诺玟的脸像纸一样白。 “没事,抓紧我就行!” 在两人跳海的瞬间,海怪也发动了最后攻击。小船的残骸像死鱼一样肚皮朝上,等待倒霉蛋们的是比葬身大海更可悲的命运。海怪用长长的触须缠绕着到手的猎物,他们越挣扎,就被勒地越紧,直到他们在恐惧和疼痛中断了气,像臭鱼烂虾一样吸入海怪的巨口中。 维托反抱诺玟,尽可能远离海怪的用餐之地。海上飘着不少船身的碎片,这帮了他们大忙。维托拦住一片大的,让诺玟双手抓住,两个人依靠木板的浮力,才不至于沉入海底。 “我们会死在这里吗?”诺玟颤声问道。 “不会的,我们会得救。”维托柔声安慰,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信心何来。 海上起了风,海浪带着他们,渐渐远离了恐怖的所在。那大家伙大概已经吃饱喝足,也就不再追击剩余的猎物,而是重新沉入海底。夜幕低垂,可以清楚地看到头顶的星空。然而星空下没有诗情画意,只有死亡的阴影。溺死在海中的尸体无助地飘荡着,其中就有诺玟熟悉的面孔。 “维托,我冷。”长期浸泡在冰冷的海水里,诺玟的体温正在流失而去。维托听雷纳德说过,体温降低会让人昏然欲睡,如果这时候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他尽量捞起水中的布匹,甚至扒下死人的衣服,一股脑儿披在诺玟和自己的身上抵御寒冷。 “我们聊聊天好了,等太阳升起来就暖和了。”维托鼓励诺玟。 “聊什么呢?我好希望回到柔软的床上,好好睡一觉!” “千万不能睡!”维托用力摇晃着诺玟,”想想我们的冒险。我原以为擅自离家出走就够刺激了,没想到现在更刺激。想想猪骨和劳伦斯若是知道了,会怎么说?“ “啊,猪骨和劳伦斯。“诺玟点点头,”如果我们能活着回去,就能跟他们吹嘘一通了。“ “我们当然能活着回去!”维托握紧了诺玟的手。“我还有很多愿望没实现呢!” “你有什么愿望呢?” “我要成为伟大的骑士。为了成为骑士,我首先得成为国王的侍从。” “国王很坏。“诺玟不悦地说道:”他害我姑姑去世,害我父亲伤心。” “可只有国王能册封骑士啊?” “不对,我父亲也可以。” “可我不想给大人当侍从。” “为什么?”诺玟不解地问。 “我知道大人收留了我。可我想堂堂正正地靠自己的力量成为骑士,获得自己的爵位和领地,只有这样,我才有资格……”维托抬头看了诺玟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 诺玟本想继续追问,但从维托看向她的眼神中,她觉察到了维托的愿望应该跟自己有关。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的心跳却不受控制地加速了。 “真是的,想那么远干嘛,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诺玟岔开了话题。 “这可不像你,我印象里小姐一直是凡事往好处想的人。“ “你的意思是我没心没肺吧。”诺玟白了维托一眼,”也不知这是哪里,也不知什么时候天亮,时间过得可真慢。“ “要不我们唱首歌吧?“ “才不要,又不是海妖唱什么歌!万一把海怪吸引过来就坏事了。“ “每次说到唱歌,你反应就这么大。这么一说,我好像还没听过小姐的歌声啊,难道你唱歌其实特别难听来着……”维托促狭地挤挤眼。 ”你唱歌才难听呢!”诺玟气恼地用海水泼向维托:“要唱你唱,反正我不唱!” 黎明的阳光刺破了海上的轻雾。两人在海水的摇晃中半睡半醒,浸在水中的下身已经冻得麻木。 “我好渴啊!”诺玟舔了舔干瘪的嘴唇,“周围都是水却渴的要死,真是讽刺啊。” “再坚持一下,或许会有船来。” “我太困了,能睡一会吗?” “那就睡一会吧,我来盯着。”维托用力将诺玟的身体朝木板上托了托。海水依然很冷,但太阳已经出来,还不至于到冻死人的地步。 大海一望无垠,尽管眼睛被海风吹得酸疼,维托还是尽量远眺。海上风平浪静,压根没有船的影子。就在维托快要绝望时,他看到远方有个黑点。他又揉揉眼睛,方才确定那不是幻觉。 “诺玟,快醒醒!”维托用力摇醒诺玟。 “什么?“诺玟嘟囔着,”船来了吗?“ “你看那里!“维托指着远方,”我觉得像一座小岛,你看呢?“ 诺玟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眼睛瞬间瞪大了:”真的,我也觉得是座岛!“ 接下来两人手脚并用,用尽平生的力量朝小岛划去。求生的意志加上强劲的顺风不断推动着他们。当热辣辣的太阳升到天空正上方时,两人的手脚终于触碰到了海鸥环绕的坚实陆地。 “得救了!”筋疲力竭的两人瘫倒在地,庆幸自己获得了一线生机。 第三十八章 荒岛求生 越过绵长的金色沙滩,小岛犹如绿色方舟立于碧海蓝天之间。椰子树、棕榈树和叫不上名字的树木在岛上自由生长,一片怡然自得。然而对于落难此地的人来说,再多的美景都是徒然,他们首先得解决生存问题。 诺玟和维托相互搀扶着朝腹地走去,在沙滩上留下一连串脚印。沙滩上堆积着海藻、贝壳和各种被冲上岸的杂物,朽坏的木头、缠绕的丝网、白森森的鱼骨,还有爬得飞快的螃蟹。阳光温暖又刺眼,他们身上的湿衣服很快就被烘干了。 “看呐,这是什么。”维托从沙地上捡起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对着阳光看起来。 “看起来像酒瓶瓶底,完全没用。”诺玟失望地摇摇头。 “谁说没用,这可是好东西。”维托用衣服的一角擦了擦瓶底,长期的冲刷磨圆了它的破口,一点都不扎手。 “你打算用它来照镜子还是刮胡子?”诺玟怀疑地问。 “等着瞧吧。”维托顺手将瓶底装进衣袋里。他们又从靠近海边的礁石上挖了一些牡蛎,用手帕兜着,打算用来充饥。 “从那里应该能把小岛看个清楚。”维托指着岛上地势较高的一座山丘说:“你还有力气往上爬吗?” “我可以。”诺玟点点头。 山丘虽然不是很陡,但上面长满了长草,很是滑腻,幸亏隔一段就有树可以搭把手。两人爬到半山腰,都已经气喘吁吁。他们坐下来休息了一会。成熟的椰子落得到处都是,除了小鸟和昆虫,根本无人问津。维托捡来两个大的,用石头在上面砸了个洞,递给诺玟。喝着清甜的椰子水,两人的精神恢复了不少。 “现在看起来,这地方还不错,至少有吃有喝。”诺玟环顾着四周。 “你可真是乐观。这地方树林这么密,说不定藏着不少野兽呢。我们得快点走,在日落前找到藏身之地。”维托看上去忧心忡忡。 “野兽,我才不怕呢!”诺玟故作镇定:“我们精灵原本就生活在森林里,狄安娜还能跟野兽沟通,说不定我也可以。” “蛇!”维托突然面无血色地指着诺玟旁边的空地。 “不要!”诺玟猛地惊跳起来,“在哪,在哪!” “你不是说你不怕吗?”维托抱着臂膀,一脸坏笑。 “维托,你该死!”诺玟恨恨地捶打着维托,“你真是个幼稚鬼!” “不过,你听没听到森林那边有什么声音。”维托怀疑地侧耳倾听:“很有规律的咚咚声。” “我什么都没听到,再也不信你的鬼话了!”诺玟气得转身就走。维托只能快步跟上。 两人花了不少时间到达山顶。岛不大不小,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与其他陆地相连。西边是一片密林,即使从高处也看不到内部的情况。东边则要荒芜很多,到处是高耸的峭壁。 “看那个!”诺玟指着一条发光的带子,从东边的山口开始,到西边的森林隐没不见。 “小溪!棒极了,我们有淡水了。”维托也欢欣鼓舞。 两人下了山,便往当初看到小溪的方向去。溪水又清又浅,两人捧起来喝了个够,还用冰凉的溪水洗了洗脸。 “我们得在附近找个住的地方。还得生一堆火。时间不多了,你去那边的森林找些枯叶和干燥的碎木头过来,我去找找可以住的地方,然后在这里会合,可以吗?”维托问道。 诺玟点点头。维托不放心地说:“你就沿着溪走,记住这块石头,千万别迷路。”他指了指小溪对面一块大石头:“这个柱形的石头应该很好认。” “还有,这个你拿去。”维托把腰带上的匕首交到诺玟手上:“千万别走太远,森林边上就有很多木头,应该够用的。万一有不对劲就跑回来,别逞强。” “放心啦,你怎么跟老爸一样婆婆妈妈。”诺玟不耐烦地说。“我走了,你也小心。” 两人分开后,诺玟独自朝着森林的方向走去。一只鸟突然扑棱翅膀飞向天空,吓了她一跳。岛上极静,小溪的汩汩的流水声、鸟儿的鸣叫声都格外清晰。想到偌大一个岛或许只有自己和维托两个人,诺玟也不知是该兴奋还是害怕。 林中比外面阴凉很多,些许阳光透过密布的树叶照进来。脚下的落叶嘎吱作响,有小松鼠拖着毛茸茸的大尾巴,用小爪子捧着一颗醋栗在啃。 “过来,小家伙!”小松鼠鼓起腮帮子的样子十分可爱,诺玟不由地朝树上招招手。松鼠吓了一跳,扫着尾巴躲进树洞里了。 “看来精灵语在动物界并没有那么好用啊。”诺玟探口气。啄木鸟笃笃地用长嘴敲击着树干,从中挑出肉虫来吃。诺玟从树下经过,它也毫不在意。“维托听到的有规律的敲击声难道是这个”,诺玟摇摇头,“那他的听力也太好了吧,隔那么远都能听到。” “不是研究这些的时候,干活,干活!”诺玟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她用维托给的匕首割下一大片芭蕉叶,大到足够自己躺在上面当床用。然后把在四周收集到的落叶和枯枝都扔在上面拖着走。 “维托准以为我只能带一点回去,看本小姐多聪明。”诺玟不由自鸣得意起来,不知不觉就走远了。 “呜~呜~”。诺玟猛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她听到一声声压抑的低吼声,顿时毛骨悚然,想起维托说起的猛兽。她低头看看芭蕉叶,上面已经堆了不少碎木头,是时候回去了。可她转身时,那声音再度响了起来,声调与其说是威胁,倒近乎哀鸣。 “该死!”诺玟跺脚回身,小心翼翼地用匕首拨开树叶朝声音的源头处望去,看到一头小豹子,后脚被铁夹子夹住,正朝前用力挣扎,它越是挣扎,铁夹子夹得越紧,疼痛使它不断地发出哀鸣。 诺玟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从树后现身。小豹子一见她,便龇牙咧嘴做威胁状,嘶嘶地叫着。它个头虽然不大,牙齿却很尖利,如果被咬,肯定不是好玩的。 “听我说,我是来救你的。”诺玟边说边在脚边做了个掰开的动作,也不管小豹子听得懂还是听不懂。 “乖,别动。”诺玟小心翼翼地接近。小豹子仍然一脸警惕地盯着她。 “我要帮你了,你可千万别咬我啊!”诺玟高举双手。然后缓缓蹲下。小豹子似乎听懂了她的话,或者感受到了她语气中的温柔,任由她查看它的后腿。 铁夹子是两个马蹄铁一样的东西合成,四周弄成尖齿状。小豹子后脚被夹住的地方,已经变得血肉模糊。诺玟小心翼翼地用匕首翘了翘,夹子纹丝不动。她又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一块大小合适的石头。 “可能会有点疼,你忍一忍。我一把夹子抬起来,你就把腿抽出去。”小豹子好像听懂一般,低声呜咽着。 “好了,我们开始。”诺玟满头大汗,她小心翼翼地用匕首别住夹子,边别边试着把石头往里塞。一开始没塞好,疼得小豹子嘶吼一声,还好并没有回身咬她。诺玟稳住心神,加大力气用匕首朝夹子别去,空隙终于变大,就在小豹子后腿脱出的瞬间,夹子重新合上,夹住了诺玟塞进去的石头。 “好了,这下子它就不能害人了。”诺玟踢踢夹子,“不过这种东西为什么在这里,难道这个岛上还有其他人?” 得到自由的小豹子亲密地蹭着诺玟的腿,它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全身布满斑点。诺玟俯下身去抚摸着它蓬松的毛皮:“看来你听得懂精灵语啊,真是聪明,我给你包扎一下可好?” 她从衣服上割下一块布来,小心翼翼地包在小豹受伤的后腿上。小豹亲密地用带着刺的舌头舔着她的手。 “好了,小可怜,你自己小心,我得回去了。”诺玟正要起身,林中突然传来一声吼声,连树叶都为之摇动。而小豹,也朝着声音的方向发出低吼。 被小豹急促地呼声召唤而来的,是一只身躯庞大的母豹。她看了看小豹滴血的后腿,又看了看诺玟手中的匕首,大吼一声,尖利发黄的牙齿间挂满了涎水。 第三十九章 荒岛求生(二) 母豹并没有立即扑上来,人和豹紧张地对视着。诺玟想起雷纳德说过,路上遇到野狗时不要背对它逃跑,会激发它的捕猎本能。眼前的动物显然比野狗更可怕,诺玟就算想跑,腿也软的跑不起来。她只好高举双手缓缓后退,树叶在她脚下沙沙作响,母豹动了一下耳朵,身体依然保持着警戒的姿势。 诺玟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一眼四周,身后不远处有一棵大树,她咬紧牙关保持镇定,一旦移动到大树旁,就立刻手脚并用地往上爬去,树上缠满蔓藤,降低了向上的难度。就在她上树的瞬间,小豹子也跛着脚朝母豹跑去,两只豹会合在一起,母豹伸出长长的舌头,将小豹从头到尾舔舐了一遍,小豹用头蹭着母豹的腿和肚子,两者十分亲密。 “什么啊,原来是一家子。”诺玟抱紧一根结实的树枝上,向下俯瞰着花豹母子相聚的感人情形。母豹抬起头来,看到了树上的诺玟。她带领小豹朝这边走来,走到树下时,她伸展开身体,爪子深深地嵌进树干,树叶在她的摇动下簌簌作响。 “快放过我吧,我可是救了你孩子啊!”诺玟哀求着:“喂,小豹子,快帮我说说话,让你老妈放过我吧!我太瘦了,不好吃。” 小豹子抬头看了一眼诺玟,也跟在母豹后面亦步亦趋。诺玟叹了一口气:“哎,真是忘恩负义,白救你了!” 诺玟觉得自己不幸到了极点,不仅流落到荒岛上,还在森林里被野兽追赶,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如果就这么被吃了,也没人替自己收尸。想到这里,她不由伤心地抽噎起来。 “诺玟,诺玟!”呼唤声由远及近,是维托的声音。 “维托,我在这里!”诺玟用尽力气回应着,声音之大甚至惊起了林中的鸟儿。 “你在哪里?” “这里,这里!”诺玟一边喊一边挥舞手臂。“你小心点,有野兽!”她朝树下看去,惊奇地发现豹子母子早已不知所踪了。 “诺玟?”树下出现了维托的身影,“你在哪,我怎么看不到你?” “就在你上面!”诺玟挥舞着手臂,“朝——上——看!” 维托朝上一看,倒抽一口冷气:“我的大小姐,你是怎么爬到那么高的。” “我被豹子追赶,只能爬树了。”诺玟嗫嚅着说。 “豹子,哪里?”维托长剑在手,警戒地看着周围。 “大概已经走掉了。”诺玟四面都看了一遍,确实没有豹子的踪影。 维托收起长剑:“你能下来吗?” 诺玟小心翼翼地用脚探了探下面的树干,树很高很粗,她当时求生心切,凭着一股力气不管不顾就爬了上去,现在既然安全,全身的肌肉都松软下来,往下一看,心更是咚咚跳,只能可怜兮兮地说:“我爬不下去……” 维托叹了口气,说道:“你等等”。他将周围的枯叶尽量归拢堆积在树下,然后用蔓藤绑在身子周围,朝上面喊道:“你尽量往下爬。别担心,我在下面接着你。” 诺玟闻言,只好一步一步往下挪。树上长苔藓的地方很滑腻,有次她踩上去,差点摔下来,幸亏即时抓住了近处的树枝。 “别急,不要往下看,只管爬!”维托在下面焦急地嘱咐着。 爬到差不多三分之二的地方,诺玟再次双脚一滑,向下的冲力直接扯断了搭手的蔓藤。眼看着她整个人就要掉下来,维托连忙伸出双臂,从下托住了她。两人一起朝着树下坠去,摔在厚厚的枯叶堆上。 “疼!”诺玟起身揉了揉背部。 “喂,大小姐,你能不能先从别人身上起来再说话!”维托抱怨道:“快被你压死了!” “你没事吧?”诺玟连忙起身,原来维托为了保护她,用自己的身体做了缓冲的垫子。 “我有事!”维托咳嗽了一声,“我感觉我的腰要断了。” “怎么办?怎么办?”诺玟眼里噙满了泪花。“对不起,维托!” “你呀,真是个冒失鬼!”维托叹了口气,“慢慢扶我起来。” 诺玟连忙将维托的手臂搭在肩膀上,慢慢将他扶了起来。“怎么样?”她担心地问。 “背后疼的厉害,我得缓缓,这段时间你就先给我当拐杖吧。” “没问题!”诺玟将身体朝维托靠近。虽然两人平时就形影不离,但身体离得这么近还是第一次。维托几乎能听到诺玟的呼吸声,精灵少女的紫色眼眸中,带着一丝坚毅和固执,她小巧的鼻子和微张的嘴巴,又使她的面容显得格外天真。 “干嘛一直盯着我看,我脸上沾到脏东西了吗?”诺玟困惑地问。 维托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去:“我在奇怪你怎么这么久都不长个子!为了配合你的身高,我这个伤员还得猫着腰!” “喂,维托!”诺玟猛地挺直腰杆放开维托的胳膊,后者失去支撑,疼的叫出声。 “谁叫你老捡人家的痛处说。”诺玟嘟囔着重新扶好维托,“看你是伤员,才不跟你一般计较!” 维托指点着诺玟找到自己选好的落脚点。这是一处天然的山洞,洞口虽小,里面却别有洞天。而且离地面有一段距离,既能遮风避雨,也能躲避野兽。 “你睡那边,我在靠近洞口这里。”维托指点着两个人的“房间”。诺玟好奇地朝自己的“房间”看去,洞窟里有一块凸起的长方形大石头,维托在上面铺满了干草,正好可以当床用。 “有点冷啊。”诺玟抱住双臂。 “晚上会更冷。”维托看了一眼诺玟,“托你的福,我们一点的生火的东西都没有。” “我明明收集了很多!”诺玟撅起嘴,“那种东西再去捡就是,倒是你怎么让他们点着?” “这个!”维托从口袋里掏出海边捡到的玻璃的瓶底,“把这个对准太阳,底下铺上枯叶,运气好的话就能点着。” “真的吗?”诺玟怀疑地问。“那我再去捡些树枝来。” “你快算了吧!”维托一把拉住诺玟,“我现在活动不方便,可没法再救你一次!而且现在太阳都快下山了,根本引不了火。” “那还有其他办法吗?”诺玟沮丧地问。 “用两根干燥的木头,就这么互相搓。”维托比划着,“但我很怀疑这样能搓出火来。” “那也得试试。” “我的腰!”维托作势敲了敲腰部。 “知道了,我来干!”诺玟咬了咬嘴唇,“要怎样的木头?” 诺玟按照维托的指点,在山脚下找了些引火的树枝和枯叶,又找了根圆柱形树枝在木片上摩擦起来。刚开始还兴致盎然,很快肌肉就酸疼不已。 “还没冒烟吗?”她满头大汗,不时抬头问维托。 “完全没有。”维托无奈地摊了摊手。“连个火星都没看见。” 最终,诺玟将树枝丢到一旁。她无力地靠在石墙上搓着酸痛的双手和胳膊:“肚子好饿,吃点东西我才有力气干活啊!” “这还有些吃的。”维托将手帕摊开,里面有他们之前捡的牡蛎和果子。 诺玟捡了两个果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咽下肚去,却将牡蛎推开:“我可不想生吃这东西。” “味道很不错的。”维托将牡蛎用匕首撬开,将汁水吸下去,“就是不怎么顶饿。不对,吃完感觉更饿了。” “好想吃肉啊!”诺玟咽了咽口水,“现在要是在月影城多好,又大又软的面包,新鲜的奶酪,满满一盆水果沙拉,香喷喷的烤鸡,大块的牛排……” “快别说了!”维托欲哭无泪。“没听到我的肚子在咕咕叫吗?” “我觉得我都能闻到烤肉味儿。”诺玟咽着口水,“好香。” “我也能闻到!”维托摸着干瘪的肚子。 “不对!”两人同时坐直身体,“这不像是幻觉啊!” 他们探头朝洞外看去,树林的方向冒出一股青烟,还隐约伴随着咚咚的鼓声。 “有吃的!” “还有人!” 两人面面相觑,接着异口同声地说道:“走,看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