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猫诡志》 第一章 初遇黑猫 林安嵛想养只猫,实在太想了。 马上就要入冬了,这个本就萧条的海景楼盘又更清冷了些。 这一整天林安嵛只接到了一波客人,竟然还是借着看房的由头进来蹭卫生间的。同事们天天抱怨着想要跳槽,可林安嵛却不以为意。房子卖得多就多赚点,卖得少就少赚点。对她来说能有份正经工作来养活自己她已经很满足了。 从这里回家的公交车三十分钟才有一班,下班后林安嵛蹲在马路边掏出手机打算再刷一发萌猫小视频。可是明明显示还有9%的电量,一个三分钟的短视频还没看完手机就自动关机了。 林安嵛正看到关键时刻,眼睁睁地看着那团毛绒绒的小可爱消失在关机动画里,不甘心的她使劲拍了拍手机后盖:“争点气啊喂!” 可她一连按了几次开机键终是未果,气得她直想把手机往上台阶上磕两下解气,可这手刚举起来却又悻悻地放下了。 “算了,磕坏了还得花钱修。” 她叹了口气,把手机揣回兜里,抱着胳膊小声骂道:“山寨机就是不靠谱,下个月发了工资就换了你!” 今天的公车来得好像格外慢,林安嵛蹲得脚都麻了也没等来它,只好站起来活动一下她酸胀酥麻的小腿。 突然她听见身后的花坛里好像有什么动静,窸窸窣窣的像是什么有东西钻了过去。 这里的花坛连着一片防沙林,半人高的大叶黄杨种得又多又密,林安嵛站在坛边的石阶上往里瞄一眼却什么都没看到。她凭着一腔好奇心又等了半晌,可花坛里却再没了一点儿声响。 林安嵛有点失落,这附近流浪猫甚多,她本来猜着是有猫钻了过去,要是能循着声找到,喂上一根火腿肠,然后摸上一摸,哪怕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也好啊。 可惜如今没声了,许是它已经跑远了,再或许根本不是猫,又或者根本就是自己听错了也未可知。要是贸然找过去扑了个空,再错过了公交车可是得不偿失。 白白兴奋了一场,林安嵛一只脚刚踏下石阶,却听见花坛里又传来一阵剧烈的声响。 竟有点像是……打斗声? 林安嵛正觉奇怪,还未等反应就听见一声极为尖厉的猫叫。 “喵嗷——!” 林安嵛头皮一紧,第一反应就是难道有人偷猫?她立刻慌了神,一心只想着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也顾不得灌木划人,扒开一条缝隙就冲了进去。 声音越来越近,林安嵛扒开最后一簇枝杈定睛一看——是只黑猫! 林安嵛不由自主的在心底“哇”了一声,好漂亮的猫。 那猫玄身绿瞳,通身漆黑如墨,毛皮光泽如玉,唯独右耳尖儿上长了一撮白毛,叫人过目不忘。 它此时正高高弓起身子,耳朵向后压低,周身毛发炸开,尾巴垂直竖起,呲出尖牙,发出猫进攻前独有的威吓声——“哈”! 它死死的盯着前面不远处,可奇怪的是,那里分明空无一物。 林安嵛心下一惊,都说猫能看到人看不到的东西,莫非此时…… 林安嵛顿时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冷了几分,鸡皮疙瘩呼啦一下全冒了出来。她战战兢兢地环视了一圈周围,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心中自我安慰道:“别老自己吓唬自己,你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一切牛鬼蛇神都是反动派!有什么好怕的!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林安嵛杵在原地,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正无措之际,那猫忽然回过头看了一眼林安嵛,然后转身跑掉了。 林安嵛起先一愣,接着便释然了。果然是自己想多了,估摸着就是同类之间打架,另外那只敌不过先跑了,留下的这只还在战斗的状态里没回过神来。 什么都没看着,自己凭着想象就把自己吓得够呛,林安嵛一面往外走,一面禁不住自嘲起来:“白长这么大人了,光长年龄不长胆子。到底什么时候能有点出息?” 不过话虽如此,林安嵛总觉的那黑猫很不一般,不像是寻常的流浪猫。尤其是那双绿眸,沉着冷静深不见底,甚至还有些……狠戾?想起那一秒对视,林安嵛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说来也巧,她刚从花坛里挤出来公交车就到站了。 林安嵛匆匆跳上了车,刷了公交卡就径直朝车尾走去。 最后一排右手边靠窗位,这可是林安嵛的御用宝座。 这条线路偏僻,车次少,坐的人更少。这个位子林安嵛总能坐得上,从没有人跟她抢。 兜里揣着个没电的手机,十九站的路程晃着晃着,不知什么时候林安嵛就靠着椅背睡着了。 等她流着口水突然惊醒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坐过两站路了。 还好只过了两站而已,林安嵛庆幸起来,她知道一条小巷子能从这儿抄近路,也多走不了几步路,就当锻炼身体了。 她住的是城郊的老城区,这一带到处都是未改建的平房、筒子楼,甚至是窝棚。沙土路和连绵交错的窄巷交织在一起,街边随处可见小贩和住户随意侵倒的污水和垃圾,散发着阵阵酸腐和恶臭。 林安嵛把她的工装裙往上提了提,踮着脚,尽量把步子迈大些躲避那些泥泞的区域。 这样的生存环境可能会让普通人感到厌恶甚至绝望,可是林安嵛却觉得很知足。 她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自有记忆起,她就被从一个家庭卖到另一个家庭。从小洗衣做饭,受尽冷眼。这些她都忍了,可是最后一个收养她的养父是个酒鬼,每天都要出去喝酒,一喝便是酩酊大醉。回了家便要打她骂她,手腕粗细的木棍不知道打断了多少根。 最后一次挨打的时候,她被打得失去了意识,眼前浮现出一片虚虚实实姹紫嫣红的花涛香海。林安嵛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可她没有。 好心的邻居听到她的哭喊声报了警,警察及时赶来,暂拘了她的养父调查他的非法领养,并送她去了医院。 当她在医院睁开眼睛发现继父不在身边的那一刻,她做了个决定,她跑了。 她几乎不分昼夜地打工赚钱,白天在餐馆替人洗碗,晚上在大排档替人端盘子,每天只在桥洞下面睡三四个小时。就这样不知洗了多少碗、端了多少盘子,她终于攒下了一张车票钱来到了蔺阳市。在登上火车之前,她并不知道蔺阳是哪里,她唯一知道的是,她终于可以离开了,离开那个梦魇般的城市梦魇般的家。只要她还在那座城市,她的每一秒都过得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她害怕,怕他还会找到她。只有离开那里,才能彻底斩断与过去有关的千丝万缕,才能拥有新的人生。 所以能有现在的生活,林安嵛已经很满足了,真的很满足。 她甚至都不需要住在后街那些摇摇欲坠的筒子楼和窝棚里,而是住上了前街的一栋老式居民楼。三室一厅,卧室朝阳,有厨房,有暖气,有可以洗澡的独立卫生间。而且很便宜,甚至比后街那些筒子楼和窝棚还要便宜。对林安嵛来说这里已经是天堂般的存在。 但最最重要的是——这里有夏琳琅。 第二章 再遇黑猫 本来林安嵛就是要去看后街的筒子楼里的6号楼301室看房的,结果路痴走错了路敲开了前街6号楼301室的门。 夏琳琅给她开门的时候穿着一件黑色的蕾丝吊带睡裙,栗色的齐耳短发乱糟糟的扣在头上,右臂自肩至手腕纹着满满一整条花臂。她叼着根烟,睡眼惺忪的打了半天的火才点着,拄着门不耐烦地的喊道:“敲敲敲敲敲,你敲个屁敲?大早上的你特么催命呢你?”。 林安嵛哪儿见过这阵仗,一时间被吓到宕机,“我我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囫囵话儿来,急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了转。 夏琳琅自以为也算半个江湖儿女,最不屑说话弯弯绕绕的冠冕堂皇之辈。所以平日里讲话也是快人快语不加揣度,夹杂着几句市井粗语也是常见。 可她最见不得的就是看见女孩子哭。当然了,那种矫揉造作的绿茶婊假模假式的假哭可不算。非得是林安嵛这样敢怒不敢言的朴实无华受气包形象才能搔动起夏琳琅那不知何来的保护欲。 “不是……我说你这是干吗啊?我又没欺负你……你你你……你哭什么啊?” 林安嵛也不说话,低着头只顾攥着手哭,小肩膀一颤一颤,颤得夏琳琅心下发虚,觉得自己就像个风流成性的公子哥,当街调戏了良家妇女,惹得人家一条白绫就要寻死,简直跟畜生没两样。 “不是我说你别哭啊你!那什么,刚才我态度不好,我跟你道歉行不行?” 见林安嵛眼泪还没止住,夏琳琅急得差点挠墙:“我说姑奶奶,算我求求了,你别哭了行不行?不是你来这儿到底是干吗来了啊?” 要不是夏琳琅是个女的,并且确信自己性取向没问题。否则这会儿她都真得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外面喝多了酒惹了桃花债而不自知,逼得人家姑娘上门讨债来了。 想到这儿夏琳琅心里猛地一惊,该不会真的是自己喝多了酒,干出了什么自己知道了都能抽自己两嘴巴那种天地难容人神共愤的事儿吧? “那个……美女,咱们之前……不认识吧?”夏琳琅试探到。 看到林安嵛啜泣着摇了摇头,夏琳琅总算安心了些。 “那……我没有干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吧?”夏琳琅补充到。 林安嵛又摇了摇头。 如此夏琳琅总算心安了,摊手问道:“那你来敲我门干吗啊?” 林安嵛好不容易止住了眼泪,喏喏说自己在同城网站上看到了合租广告,是来租房子的。 “你要租房子?”夏琳琅把林安嵛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这才挑眉道:“你有什么要求啊?” 林安嵛紧紧攥着衣角,支吾了半天才犹如蚊子哼哼般的憋出了一句:“便宜…” 夏琳琅看着林安嵛涨得通红的脸,心毫无征兆的就跟被针扎了一下似的,疼了,软了。 “进来吧,每月五十块。” “五十块?”林安嵛错愕地抬起头,琳琅惺惺作态地摆出一副剥削阶级嘴脸:“便宜也不是白占的,以后家务你得包了,听没听见?” 就是从那一刻起,林安嵛终于有了亲人,就这么安顿了下来。 301是琳琅爷爷留下的房产,从琳琅十四岁那年爷爷去世起,这里就只有琳琅自己住了。 琳琅从未想过要找人合租,有许多人想要租她的屋子也都被她一口回绝了。可她为什么要收留林安嵛呢?其实她自己也想不明白。 可后来林安嵛问起来她却回答说:“当时我一看你就觉得你肯定勤劳肯干又好欺负,留你住下我白得一住家保姆,不仅不用付钱每个月还白捞五十,这么天大的便宜我不占,你当我跟你似的缺根筋呢?” 林安嵛当然知道她是嘴硬心软,纵使心底温柔得开出了花,也都藏着不肯轻易被人看。所以无论如何,于林安嵛而言,夏琳琅就是天使,就是神迹,就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把她从无边无际的熊熊业火中解救出来,带给她生的希望和温暖和煦的远方。 如果硬要说这个天使有什么缺点,那就是她不喜欢猫,可以说是讨厌猫。所以林安嵛想养只猫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 每次林安嵛窝在沙发上拿着她的山寨手机刷着别人家的猫,琳琅就会十分嫌弃的丢下一句:“那种傲娇的掉毛怪到底哪里可爱?” “就是因为傲娇才可爱啊!”林安嵛嘴上说。 “就像你一样。”林安嵛心里道。 天说黑就黑,小巷里没有路灯。 林安嵛正想着自己有必要回去多啃两根胡萝卜,夜盲症真是越来越厉害了。结果一不留神踩上了一块碎石块,脚踝处顿时传来一阵剧痛,高跟鞋断了跟,整个身子都失去了重心,以一种古怪而扭曲的姿势狠狠地撞向了地面。 林安嵛两眼一黑,觉得自己的尾椎骨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 然而只听到“噗”的一声……林安嵛惊奇地发现她尾椎骨好像没断?屁股底下还觉得有点软? 她低头一看,吓得她“哇”的一声就从地上弹了起来! 这黑乎乎的一坨是个什么东西?难道是个大老鼠? 林安嵛不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努力深呼吸稳定住自己急速加快的心跳。 她定了定神,小心翼翼地往前挪动着步子,手心的汗几乎可以汇聚成滴。 那个黑影一动不动,林安嵛壮着胆子慢慢蹲下,企图凑近一些看清它的真面目。 就在她快要达到可以看清的距离时,那坨黑影忽然一抽,吓得林安嵛浑身一颤,再次弹跳起来! 她吓得就要拔腿就跑,忽然听见那摊黑影发出一声虚弱的“喵”。 是猫?林安嵛停住脚步,再次折返回去。 当她凑的足够近时,她终于确定,这就是一只猫,一只刚刚惨遭泰山压顶的倒霉猫。 林安嵛赶忙把它抱起来,被可能接近自身体重十几倍的生物实打实地坐了一屁股,林安嵛实在害怕就这么把它坐死了。 她不敢怠慢,也不管脚疼不疼了,脱了鞋撒丫子就跑,心里就只剩了一件事儿:“得赶快送它去医院才行”。 可是刚跑了两步她就想起来,自己兜里只剩二十块钱了。而且她根本不知道哪儿有宠物医院,最倒霉的是手机也没电了,没法查,也没法找琳琅帮忙。 林安嵛迟疑了一秒,马上又加快脚步飞奔起来,她都没想到原来自己可以跑得这样快。 林安嵛从小就是个体育白痴,上体育课跑圈永远是最后一个到达终点的人。那时候她有个要好的同桌,明明两个人约好了要一起在后面慢慢跑的,可真等跑起来的时候,同桌从没有等过她。 “落在队伍的末尾被所有人嘲笑的感觉的确很难受,所以我不怪你。” 林安嵛现在想起那时候她自己说的话,觉得玛丽苏的不行。 不过她也的确从没怪过她的同桌,她不是个会记仇的人。 林安嵛跑得心脏“咚咚咚”的直响,跑得她几乎缺氧,憋得脑壳都要炸开了。 可她始终卯着一股劲不肯放,一路狂奔冲上三楼,冲进房间就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钱。 “琳琅!帮我查一下最近的,现在还有人值班的宠物医院在哪里!快点!”她喘着粗气,干燥缺水的喉咙让她的声音都变得有些嘶哑。 琳琅在客厅远远地问:“你火急火燎地找宠物医院干嘛?” 林安嵛半截身子都钻了衣柜,掏出一只铁盒子,把里头的钱全拿了出来,揣进了包里:“就我刚刚回来放沙发上那猫!我把它坐屁股底下了,再不送医院就晚啦!” 林安嵛急得要命,琳琅却还是不紧不慢,趿拉着拖鞋晃晃悠悠地走进林安嵛的卧室:“再不送医院就晚啦?你确定?我怎么觉得它生龙活虎的呢?” 头顶忽然传来熟悉的低吼声——“哈”! 林安嵛一抬头,发现琳琅正一脸痞笑地拎着那猫的后脖颈,胳膊伸得老长。而猫则炸着毛,张牙舞爪地想摆脱琳琅的控制,却不过是徒劳罢了。 林安嵛心头一喜,全身紧绷的神经立刻松散下来:“呼……它没事儿就好”。可直到这时她才发现,这猫竟然有点眼熟……很像是之前在售楼处花坛里看到的那只! 在巷子里发现它的时候天太黑又没有路灯看不清,到了有灯的地方又因为神经高度紧张根本没有注意过猫到底长什么样。 绿眼睛的黑猫有很多,可是右耳上有一撮白猫的绿眼黑猫就不多见了。 林安嵛刚想告诉琳琅,却被琳琅抢先发问:“这猫看着也没什么事儿,活蹦乱跳的比我还健康呢。咱们可以把它扔出去了吧?” 林安嵛赶忙阻止,强行拽着琳琅去沙发上听她讲述她今晚的奇遇。 琳琅翻了个白眼,手一松,那猫嗖的一下就钻进了床底再也不肯出来。 林安嵛绘声绘色、添油加醋的讲述了遇见这只猫的因果始末,抓着琳琅的胳膊两眼放光道:“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如果真是同一只猫,那我跟它真的太有缘分了!” 琳琅的白眼翻上了天际:“你是想告诉我,这只猫跑得比公交车还快?你这是反科学反人类你知道么?” 林安嵛道:“就算不是同一只,那也很有缘分啊!这证明我和耳朵上有一撮白猫的黑猫很有缘分!” 琳琅手一挥:“你想都别想啊!我可不要和会掉毛的东西共处一室!” 林安嵛晃着琳琅的膝盖,试图做最后的挣扎,然而门铃却不合时宜的地响了起来。 第三章 来者何人 琳琅倚着抱枕靠在沙发上纹丝不动,林安嵛立马乖巧地跳下沙发奔去开门。 开门前她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来的是个陌生男子。总算她还有点基本的警惕性,知道先问上一句:“谁啊?” 楼道里黑乎乎的,林安嵛看不清来人的长相和表情,只能听到他的声音低沉而充满磁性:“敢问,您可是捡着了一只猫?” 林安嵛赶忙打开门,慌慌张张地解释起来,生怕被人当作了偷猫的贼:“啊,不好意思,我以为它受伤了才带它回来……你是它的……” 随着门被拉开,灯光照亮了来人的面庞,林安嵛几乎是一瞬间头皮一紧,接着感觉像过电一般浑身酥麻。 “主人吗……”林安嵛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脸却越烧越烫。 林安嵛从来没见过生的如此好看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曹雪芹形容黛玉是“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用在这男子身上却是恰如其分。 只是他不似黛玉那般“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反而是“清冷似青松傲雪,风韵如修竹迎风。” “多谢您收留它,给您添麻烦了。”男子微微一笑,林安嵛又是一阵酥麻,若不是身后有墙,只怕真要浑身瘫软,倒地不起了。 “原来是猫主人来了。”琳琅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站在了林安嵛身后。 “既然主人都找上门了,赶快把猫还给人家,让人家早些回家去吧。”琳琅冷冷道。 琳琅最是了解林安嵛,瞧她这说话磕磕绊绊、脸红心跳的模样就知道她是芳心暗动了。 可这男子虽然长相十分出众,穿着得体、举止有礼,说起话来也是温文尔雅。可不知怎的总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不仅疏远,还透着一丝……古怪? 夏琳琅说不出原由,但总觉得这个男子哪里不对劲。出于女人的直觉,她一点都不想让林安嵛和这个男子有什么后话,甚至不想让他多待一分半秒。只想快些把猫还他,打发他走。 可是还未等那男子做声,林安嵛倒抢先答了:“猫可能是受惊了,躲起来了。要不你先进来,我去把它抱给你。” 男子略微迟疑了一下才随着林安嵛进了门。 “昆仑没给二位添什么麻烦吧?”男子始终笑意吟吟,却正如琳琅所说,始终带着半分不食人间烟火的疏离感。林安嵛不似琳琅那般觉得他古怪,她只觉得这就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真人版实时教科书,美到让你想犯罪,又美到让你觉得你不配。 人既已经被林安嵛请进门了,琳琅也不好再把人赶出去。可她始终看他不顺眼,听他说什么都想呛上几句,于是不屑道:“昆仑?这猫名字倒挺特别的,不过再特别也就是只猫。能给我俩大活人添什么麻烦?” 男子笑道:“昆仑生性顽劣,没添麻烦就好。不知它现在何处?” 林安嵛指了指自己的卧室:“躲到床底下去了。” 男子点点头:“昆仑认生,恐伤了二位,可能容在下自己去吗?” 林安嵛此刻魂都被勾去了一半,就算那男子要她从此卑躬屈膝俯跟他回去做个奴婢只怕她也认了,哪儿还有拒绝的道理?只会点头如捣蒜,惹得琳琅直在心里暗骂她不争气。 那人微微颔首致谢便径直找猫去了,林安嵛后脚就拉着琳琅进了厨房,把门关了个严严实实。 “琳琅,你干嘛对人家那么凶啊!” 琳琅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我怎么凶了?你个小丫头片子,是不是看人家长的帅了点,就开始春心荡漾,胳膊肘都开始往外拐了啊?” 林安嵛羞得脸红发烫,声音都颤了几颤:“你小点声儿!” 琳琅取笑道:“哟,还害羞上了!看来是被我说中了啊。” 林安嵛再次确认了一下门确实关好了,这才又小声说道:“我哪儿敢高攀啊……他那么一表人才,怎么会没有女朋友?而且就算他没有,又怎么会看得上我……” 琳琅不忍看林安嵛落寞,只好劝慰道:“你这说的什么丧气话?你哪儿配不上他了?看他瘦得跟个小鸡崽子似的,我还觉得他配不上你呢!” 林安嵛噗嗤一笑:“好了,我知道我自己的斤两,你就不用安慰我了。” 其实平心而论,林安嵛的样貌并不差。杏眼长睫,素齿朱唇,单拎出来虽都不是一等一的出挑,但生在她脸上倒也别有一番玲珑风韵。可她不擅打扮,每天素面朝天一张脸,穿衣服的眼光也不大高。琳琅几次三番想改造她都以失败告终,索性也就不再管了。 俗话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林安嵛这般不求上进,也是埋没了她这张脸了。 林安嵛天性乐观,很快就多云转晴,准备着泡杯咖啡招待贵客。 可琳琅这又下起雨来,只听她愤愤道:“泡什么咖啡!那小子来路不明,你不快点让他走,还要给他泡咖啡?搞不好他就是个杀人犯,咱俩今晚都得栽在这儿!” 林安嵛从壁橱里掏出一罐速溶黑咖啡粉,烧了热水,又从冰箱里取出一袋牛奶:“你别瞎说,我看那个人挺斯文的,肯定不是坏人。” 琳琅差点气得背过气去:“是不是坏人还能写在脸上吗?人面兽心你懂不懂啊!越是这样表面斯文的人,内心就越有可能是个死变态!” 林安嵛不以为然道:“你怎么就这么讨厌他啊?” 琳琅被问得一时语塞,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恼得她一拍桌子:“我就是看他不顺眼!” 林安嵛冲好了咖啡,又往里加了小半杯牛奶和一点盐:“来的都是客,以客为尊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八荣八耻你都白学了?党和人民都白教你了!” 说完又把剩下的大半袋牛奶塞在了琳琅手里:“呐,好好表现,这袋牛奶就是给你的奖励。” 琳琅佯装要踢林安嵛的屁股:“这黑咖啡加奶加盐不加糖还是我教你的呢!我可是享有配方主权的!谁允许你泡给他喝了?” 林安嵛轻轻一躲:“小夏同志,你可这是资本主义思想,要不得!毛主席教导我们有好东西要分享给人民群众嘛!” 琳琅作势又要踢她:“你还真是老母猪戴胸罩,一套又一套!” 林安嵛端着咖啡逃也似的奔出了厨房,只见那男子已经抱着猫坐在沙发上等着了。 “喝杯咖啡吧,我刚泡的。”林安嵛把咖啡放到桌上,推到那男子面前。 “那个……我叫林安嵛,厨房里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夏琳琅,很高兴认识你!”林安嵛伸出手悬在半空,男子犹豫了一下才同她握了握,淡淡道:“鄙人千冢。” “不仅猫的名字怪,主人的名字更奇怪。我还头一次见到有人姓千,是真名么?哪个千,哪个冢?” 第四章 是人是妖 琳琅不知道什么时候无声无息地站到了林安嵛身后,差点吓了她一跳。 那只叫昆仑的猫似乎并不愿在千冢膝上待着,跃跃欲试想要逃脱,可无奈被千冢按着,总也没能成功。 千冢似笑非笑道:“千氏一族始祖千岩,明洪武元年武科及第,得皇帝赐姓为千。” 琳琅哼道:“说话文绉绉的跟背课文似的,跟谁装大尾巴狼呢?” 林安嵛是知道琳琅的性子的,赶紧给她使了个眼色,求她别再说了。 千冢却仍是面不改色,一如没听到琳琅的挤兑,继续说道:“而冢者……” 他稍稍一顿,余光扫过二人面庞,才方道:“高坟也。” 气氛陡然有些诡异,林安嵛不觉手心里都捏出了一把汗,也不知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还是试图打破僵局,又把咖啡往千冢面前推了推:“快喝咖啡吧,都凉了。” 千冢却并不领情,起身道:“多谢,咖啡便不必了。今日天色已晚,在下就不多打扰,先带昆仑回去了。” 林安嵛几乎是下意识的挽留,怕这匆匆一别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别别别,我们睡得晚,不打扰的!而且……我这是特地为你泡的,好歹喝完再走吧,不然我不是白泡了吗……对吧琳琅?”林安嵛回过头,求助似的望向夏琳琅。 夏琳琅死死地盯着千冢一言不发,她越发觉得这家伙不对劲。她可不信这名字是真的,怎么会有人叫这么不吉利的名字?难不成他真是变态杀人狂?琳琅想起他刚刚的眼神,简直像一块寒冰一样,冒着冷气。不嗔不怒,却看得人心底发慌。 不行,得赶快让他走!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琳琅刚要开口,千冢却忽然道:“如此是千冢失礼了。只是这咖啡里没有牛奶吧?” “没有!放心喝吧!”琳琅斩钉截铁,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她一心只想让这危险人物快快喝了走人,再不想旁生枝节了。 千冢倒也爽快,道了句“如此便好”,便拿起杯子一饮而尽:”多谢款待,咖啡既已喝完,在下便先行告辞了。” 此举正合琳琅意,她巴不得千冢快走,可林安嵛却是舍不得:“这就要走了?不再坐会儿吗?” 千冢道:“不多叨扰了,告辞。”说着提起昆仑的两条前腿便走,昆仑被这么扯着显然不舒服,后腿悬在半空乱蹬,挣扎得厉害。 “等一下!”林安嵛急忙挡到千冢面前。 “姑娘可还有事?” “猫不是这样抱的。”林安嵛看了看昆仑有些焦急地说道:“你这样扯着它的两条前腿它会疼的。” “它没那么娇气。” “不是这样的!猫又不会说话,它难受了也不能告诉我们。既然身为主人就要负起做主人的责任!你这么抱它很容易让它受伤的!”林安嵛平时是个万事都说好的老好人性子,可一旦碰上和猫有关的事儿,尤其碰到不会养猫的猫主人,她就一定要争辩到底,恨不得拿根粉笔跟他们讲上三天三夜养猫常识,把他们说通了、说顺了才算完。 千冢看着林安嵛,不再与她争辩。他把昆仑放了下来,冲它道:“那你自己走吧。” 林安嵛闻言更不肯依了,惊道:“你叫它自己走?它这样很容易会走失的!遛狗都要栓牵引绳的,何况是猫啊!” 可昆仑闻言却自行径直往门口走去,蹲在门口冲三人“喵”了一声,仿佛在叫人给它开门,证明它可以自己走。 千冢没有言语,绕过林安嵛向门口走去,可刚踏出两步忽然身形一晃,轰的一声单膝跪在了地上,全靠双手撑着才不至于倒下去。 林安嵛和琳琅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着了。 林安嵛愣了一愣,赶忙想去搀扶,可千冢却怒喝一声:“别过来!” 林安嵛被这一喝,不敢再动,颤着声音问:“你……怎么了?” 这时昆仑已跑到千冢身边,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尖声叫道“喵”! 千冢捂着腹部吃力地问道:“那咖啡里……有……牛奶?” “有……”林安嵛的眼眶说着便红了,难道是因为咖啡里放了牛奶才会让他这样?可是不过是一点牛奶而已……怎么会这样呢? 林安嵛越想越自责,眼泪绕着眼眶直打转:“你不要怪琳琅……她不是故意不说的,牛奶是我放的,你要怪就怪我吧!我现在就送你去医院……” “不能去医院!”千冢一听她要送自己去医院更加激动起来,挣扎着想要起来,可身子还没站稳却又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昆仑绕在他身边打转,不停地“喵喵”地叫着。 林安嵛想上前扶他,却只见千冢开始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身子渐渐佝偻着缩成一团。 昆仑的叫声越来越尖锐,最后变成从喉咙深处发出的低吼。 接着千冢浑身一颤,就再没了动静,似乎晕了过去。 林安嵛半晌才缓过神,豆大的泪珠扑簌簌地便往下掉:“琳琅……怎么办?他不会是……死了吧?” 琳琅跑上前来握住她的手:“瞎说什么呢!哪儿那么容易就死了!有我在呢啊,别怕!我去看看!” 还没等走到千冢身边,就听见“嘭”的一声,一道刺眼的白光闪过,千冢的身体竟然就在她们眼皮子底下变成了一只通身雪白如脂,金蓝鸳鸯眼的临清狮子猫!全身衣物也随即散落一地。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妖怪!!救命啊!!!!” 林安嵛惊叫着跌在了地上,几乎吓得魂飞魄散。 琳琅心里也是咯噔一声,她从不相信鬼神精怪之说,可眼前发生的一切却再也由不得她不信。 她顺手扯过放在墙角的拖把紧紧攥在手里,搀住已经瘫软的林安嵛,努力思考着对策。 她盯着昆仑,昆仑亦抬起头若有所思地看了林安嵛和琳琅一眼,然后往前踏了一步。 琳琅喝到:“你不要过来!” 昆仑却全然当作没有听到。它后腿微曲,借力凌空一跃,空中再次乍起一道白光,林安嵛和夏琳琅被这白光刺得睁不开眼,下意识地抬起手掌护住双眼。当她们勉强适应了强光,再次睁眼之时,一位翩翩美少年赫然出现在两人眼前,衣裳正穿了一半。 林安嵛连忙又用手掌挡住了眼睛。她一个恋爱都没谈过的大姑娘,就算是男妖精的裸体她也不好意思看啊:“妖怪……你你你……你别过来!”她虽然不敢看,却又害怕他过来,只好眯着眼透过指缝偷偷观察着他的动向。 琳琅却不管这些,手里的拖把攥得更紧了,紧盯着昆仑的一举一动。 昆仑慢条斯理地拾起地上的衣服穿上,不以为意地说道:“挡什么挡啊!能看到本大爷的酮体是你三生修来的福分!别人想看还看不着呢!” 琳琅听到他痞里痞气的论调反倒觉得他不像坏人。即使妖也分好坏,如今之计还是先弄清楚状况为妙,于是便冷冷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昆仑正在系腰带,找了半天都找不到合适的扣眼,气得他啐了一口骂道:“姓千的到底是怎么长的!腰这么细?这么变态的腰带到底是哪儿买的?多打几个扣眼会死吗?” 林安嵛缩在琳琅身后,早吓得抖如筛糠,抓着琳琅的衣角无论如何都不肯松手。 昆仑深吸一口气,趁着腰腹回缩到最大程度时眼疾手快扎上了腰带,这才长吁出这口气,晃晃悠悠地走过来,边走边说道:“你们这两个小姑娘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一个说我是妖怪,一个又说我是东西。你们见过这么好看的妖怪,这么帅的妖怪东西么?” 琳琅举着拖把指着昆仑:“别过来!你再往前走,我可要不客气了!” “不客气?你还能如何不客气?你用牛奶放倒了千冢,还想用这根拖把棍放倒我吗?”昆仑没有丝毫停下脚步的意思,待他快要走到琳琅跟前时,琳琅突然抡起拖把冲了上去,使出浑身力气往昆仑身上砸去。 却只见昆仑不急不忙,伸出两根手指,不费吹灰之力便接住了琳琅的拖把棍。 拖把被昆仑的两只手指钳得死死的,琳琅试了多次,用尽全力也未能把拖把抽回来。 昆仑坏笑一下,手指稍稍一用力便把拖把从琳琅手中抽了出来扔到一旁。 这时本来躲在后面的林安嵛突然跑了过来挡在琳琅身前:“你不要杀她!牛奶是我放的,是我害了千冢,你要杀就杀我吧!” 昆仑看着林安嵛决绝的样子,突然扑哧一笑:“杀你?哈哈哈哈哈哈!” 林安嵛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引得他笑成这样,她替琳琅受死的决心可是一点不掺假的。其心日月可鉴,难道在他看来很可笑吗? 昆仑笑够了,用手挑起林安嵛的下巴碜碜道:“你这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你!”他说着脸色一变,露出尖牙就冲着林安嵛的脖子咬过去。 林安嵛被吓得闭紧了双眼,心想自己这21年人生路今天就算交代在这了。好歹有琳琅陪伴的这5年,也不算亏,唯一的奢望就是下辈子还能和琳琅做朋友了。不,不止是下辈子,希望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能和琳琅做朋友。不,不止是朋友。要是能做亲姐妹就更好了,打一出生就能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 林安嵛絮絮叨叨地想了很多,却始终没觉得疼。她心觉奇怪,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昆仑正捂着嘴看着她偷笑,马上就要憋不出笑出声来了:“哈哈哈哈哈哈!瞧瞧给你吓的!你放心,我不是妖怪,不吃人。” 琳琅似乎已经冷静了下来,她也发现这个猫变成的人类并没有什么恶意,于是把林安嵛扶了起来,正色道:“你要不是妖怪是什么?” 昆仑从桌上顺了个苹果啃了一口,往沙发上一瘫,翘着二郎腿道:“黑白无常,听过么?” 第五章 无常鬼使 黑白无常? 传说中那不是戴着高高的帽子,舌头伸得老长的勾魂使者么?无论如何也和眼前这个不修边幅的猫妖大相径庭。 “你是黑白无常?”琳琅问道。 “错,我是黑无常。” 昆仑啃完了苹果拍拍手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琳琅无意间瞄见他的裤子拉链没有拉好,扣子也没有扣,全靠腰带系着不让裤子掉下来。先前是有上衣盖着看不着,如今胳膊一抻便全露了馅,拉链间的蓝色格纹底裤清晰可见。 琳琅忍不住嗤笑一声,昆仑这才发现了自己的窘况,慌慌张张地把上衣扯了下来,两颊臊得绯红:“千冢那么瘦,他的衣服我穿着不合适也是理所应当,有什么好笑的!” 琳琅见他并无恶意,行事讲话也和一般耍宝打诨的大男孩别无二致,心中戒备几乎已经放下,毒舌的本质也又显露出来:“我又没笑你。可要是你自己都觉得自己好笑,非要对号入座那我也拦不住。” 林安嵛叫苦不迭,心想琳琅什么都好,怎么就是这嘴上不饶人的性子从来也不知道收敛。这才刚刚解了性命之忧,她怎的又敢出言不逊?万一这位无常老爷心气儿不顺,一怒之下绑了她俩去见阎王爷可如何是好? 而昆仑这儿呢,别看他流里流气的不着调,脸皮又薄,倒也是个心胸宽广之人,并未与琳琅这般小女子计较。只不过被琳琅臊了两句脸上挂不住,正想着有个什么方法能扳回点面儿来,一回头看见千冢还在地上躺着呢,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揪着千冢的后脖颈把它从地上拎起来,隔着大老远就往沙发上一扔,这就算把刚刚的尴尬事儿隔了过去,也算是翻篇了。 琳琅这厢却又忍不住呛他:“你就这么对待你主人啊?它现在可是生死未卜呢。就算是刚才还有一口气儿,估计这会儿也得摔没了。” 昆仑先前被认作千冢的宠物已是万般个不情愿,但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可如今他俩的身份已然暴露,当然不肯再被千冢平白占了便宜去,着急争辩道:“他才不是我主人呢!我是黑无常,他是白无常,我们是工作搭档!战友你懂不懂?我们是平等的好么!” 琳琅讥讽道:“你都快把你的战友摔死了。” 昆仑却没听出她话里带刺,摆摆手说:“没事儿,它死不了!你们俩去煮咖啡那会儿他给我输了点真气疗伤,本来就虚得很。结果又被你们灌了牛奶,乳糖不耐症发作,身子受不住了才变回了猫。休息休息就好了!” 林安嵛见他自始至终未和琳琅动气,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能安了。这鬼差没什么架子,想来是个好相处的神仙。如此林安嵛才敢开了口,问一问心中所惑:“为什么黑白无常会是猫啊……我听的故事里都不是这样讲的。” 昆仑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劲儿。 千冢素来少言言语,可昆仑偏偏是个爱闹的。整天守着个闷葫芦,别提有多烦闷了。今儿个好不容易遇上俩小丫头能陪他说说话,还对阴间的事儿颇有兴趣,他可不愿放过这么好的听众:“你要问这个嘛,我就得从头开始说起了。” 昆仑清了清嗓子道:“其实我们本来也都是人,都是死了以后被下面安排当上公务员的。都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其实地府里过一天人间也是一年。等我们在下面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原本的肉身早就烧的烧、烂的烂,总之是没得用了。可是我们在阳间干活总得有个身体不是?要是没有肉身我们说白了也就是个孤魂野鬼,也怕阳光。一天24小时,我们要是白天不干活,就等天黑了干那么几个小时,那阎王爷能同意么?多影响地府的绩效啊!” 林安嵛听得一愣一愣的:“啥?地府也有绩效啊?” 昆仑说:“那是当然,地府也得与时俱进啊。要说还是你们人间的公务员好当。工资高、假期多、活儿少,福利还好。我真是羡慕哟!” 这一题刚答完,林安嵛又有不解了:“那你们是鬼差,怎么还怕阳光啊?” 昆仑答:“鬼差怎么就不能怕阳光啦?我们都是底层公务员,还没有修出元神,只有为人时候的灵魂而已。如果没有肉身,我们和鬼没什么区别,当然怕阳光了。要是有一天鬼差修出了元神,那他就不用再做鬼差了。有了元神就成了真真正正的神灵,可以入天宫的仙策,能被塑仙身、修庙宇,受香火供奉。那才算是熬出头了。” 林安嵛不由叹道:“原来如此……” 她没想到原来鬼差也都是普通人所化,他们生前为人,自然知道人间疾苦,怪不得没有什么神仙的架子。如此想着,她自觉又与这位鬼差亲近了三分,如同结交了个志趣相投的普通朋友一般。 昆仑顿了顿,又说道:“所以啊,若要为鬼差就要牺牲自己的一魂一魄,用地府至宝聚魂鼎造一具猫身便于在人间活动。” 林安嵛又有了新的问题:“那为什么非得是猫呢?直接造个人身不是更好?” 昆仑觉得这话实在好笑:“人是万物之灵,哪儿是一魂一魄就能造得出的?况且猫本来就是阴间的使臣,能通阴阳,在人间数量又多不易惹人注目,这个身份是最好的掩饰。” 林安嵛“哦”了一声,有些失落般的喃喃道:“这让我以后还怎么直视流浪猫啊。” 昆仑见她这幅我见犹怜的样子,心中无端滋出几分疼爱来,竟有了些从前做哥哥的感觉。 第六章 知夏吾妹 昆仑为人时曾有个妹妹,小他三岁,打小就是他的跟屁虫。昆仑性子浑,是十里八乡的街坊们提起来都摇头的混世魔王。可昆仑这个妹妹最是崇拜她的哥哥,见不得别人说她哥哥一丁点儿不好。 街北头的张大伯家丢了犁地的犁子,一口认定是昆仑偷的。此事虽非昆仑所为,但他从小被人冤枉惯了,知道说了也没人信他,干脆不屑与他们争辩。 可他这小妹却是绝不肯让哥哥平白蒙冤的,自个儿瞒着他跟踪了张大伯小半个月,查出是张大伯前些日子与邻村的村民打牌,身上的钱物尽数输光了还不肯走,只好拿了自家的犁子抵债。这张大伯素来是个妻管严,输了钱自然是不敢和张大娘说的,只好赖在了昆仑身上。 这小妮子不但自己个儿查明白了事情原委,还知道凭自己一面之词证明不了哥哥的清白,于是便想了一计,单枪匹马去了邻村,自称是张大伯的外甥女,说张大娘已经知道了张大伯打牌输掉了犁子的事儿。可这事儿没有她张大娘的同意不能作数,遣她来便是来要回这犁子的。 邻村那些村民也都不是好欺负的,到手的东西哪还有吐出去的道理? 于是小妮子装出一副忿忿难平样子道:“要说这事儿也是我姨妈的不对,我虽然是她外甥女,可我说句公道话。东西是我姨夫输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自个儿拿了东西抵债,哪儿还有要回去的道理?” 她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毫无谄媚之意却正说中了几个村民的心窝子,叫他们很是受用。于是个个都夸奖她是深明大义,能辨是非。这就将她划为了统一战线的支援军。 这时她又顺水推舟说道:“我这次来并没有想要回那犁子,只是因为她是我姨妈,是长辈。她叫我来,我不好当面跟她顶撞,只好硬着头皮来了。” 众人听了自然都表示理解,还夸她尊重长辈又识大体,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姑娘。 她听罢叹了口气,又做出难过之色道:“话带到了,我也该走了。不过这趟我来没有办成事儿,回去她又要骂我没用了。”这话说完,她竟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偷偷啜泣起来。 众人一看,这刚刚得来的战友怎么哭上了?莫不是在那不讲理的婆娘那里受了什么委屈?于是众人连忙追问,但她就是低头垂泪不肯说。 直到有人挑头应许道:“你只管说,别害怕,要是那个恶婆娘敢欺负你,我们一定替你出气!”她才渐渐收住了眼泪缓缓道:“我姨妈脾气不好,一发火就会打骂我。” 她说着卷起了袖子,削瘦的胳膊上全是青紫青紫的印子,还掺着几道鲜血的鞭痕,实在是触目惊心。只是这并非张大娘打的,而是她为了今日这场戏,自个儿掐完了又拿柳条抽了几下。 众人一看,不由群情激愤,一个个争着抢着要替她去教训教训那恶婆娘,但却被她拦住了:“都是乡里乡亲的,要是为了我这点事儿和她撕破了脸,那我可就是罪人了。况且我父母都不在了,还要靠着她过日子,也不能和她起正面冲突。” 这却难倒了众人,一个个都没了主意,叽叽喳喳讨论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靠谱的法子。 小妮子这时再次开口:“其实我有个办法,只要大家愿意帮我,那犁子不用还,大家也不用和我姨妈撕破脸,我也不会被姨妈打骂。” 其实都是乡里乡亲的,谁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村民哪个又真的愿意为了个不相干的小女孩和邻村的人势不两立呢?所以她给了他们一个台阶下,他们自然是求之不得。 小妮子这时再次开口:“其实我有个办法,只要大家愿意帮我,那犁子的钱亏不了,大家也不用和我姨妈撕破脸,我也不会被姨妈打骂。” 其实都是乡里乡亲的,谁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村民哪个又真的愿意为了个不相干的小女孩和邻村的人势不两立呢?所以她给了他们一个台阶下,他们自然是求之不得。 于是她便教那些村民上门去喊:“张家大嫂!前几天老张和我们打牌输了没钱给,把你家犁子压给我们了,说是让我们拿着犁子来找你要钱。犁子我们拿来了,老张输的钱啥时候给我们啊?” 那一行人浩浩荡荡,又故意把嗓门放的极大。小小村落这种八卦的事儿传的极快,不出傍晚便家家户户全传遍了:“街北的老张头打牌输了钱,拿自家犁子抵了债又不敢告诉老婆,还诬赖小孩子偷了他的犁。这下可好了,债主找上了门,还得老婆替他还赌债。那老张头可被他老婆修理得惨着哩!” 诸如此类的事儿还有许多。哪家的小孩说了昆仑的坏话,她就要说回去。学校里的同学议论昆仑是个不成器的小混混她便要激动昂扬的跟人家列举昆仑种种优点,和他那些“丰功伟绩”。 “我哥哥是全天下最优秀、最棒的哥哥!他对我最好!小时候他常在河里捉黄鳝,他炒的黄鳝又鲜嫩,可他一条都不吃,全留给我吃!” “我哥哥还可会打兔子了!他自己做的弹弓,一打一个准儿!可他从不打怀了孕的母兔子和小兔子!我哥说了,做人得善良!” “前几天我哥遇见流浪的小黄猫摔坏了腿,他还给它包扎呢!” “我哥哥为了供我读书,连学都不上了跑去赚钱。可是他有苦有多累从来都不和我说,他是怕我担心!你们说,他是不是最好的哥哥?” “你们看!这是我哥哥给我买的发卡!这可是城里最时兴的款式!” 昆仑想起这些不觉有些神伤。那时他的名字还是“梁其琛”,妹妹唤作“梁知夏”。母亲生妹妹时因难产而死,父亲随后也因为忧思过度而撒手人寰了。又过了几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就只剩下妹妹与他相依为命。 其实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好哥哥。那个时候为了赚钱,去城里打工认识了些不三不四的人,走上了一条歪路。跟着他们去给舞厅看场子,替人收账要债收保护费,过得都是刀尖儿上的日子。他经常好几个月都不回一次村子,好不容易回去了,住不了几天就得走,唯一能给妹妹的就是钱和城里的各种时兴物件儿。 时髦的花裙子、夜光的小手表、圆头的小皮鞋,还滚着蕾丝边的小白袜。服装城的摊主们都认识了他,议论说哪个姑娘能给他做妹妹真是三生修来的福分。 呵,有什么福分呢? 昆仑常常后悔,后悔总取笑知夏是“两只虾”,每每将她惹恼了也不会安慰,光由着她一个人憋在房里生闷气。他后悔没多给知夏捉几顿黄鳝、多打几只野兔,那时知夏说她最开心的事儿就是和哥哥一起捉黄鳝、打野兔。他还后悔,每次分别知夏不愿他走,留着求他不要再回城里,他都拂了她的意。 是啊,如果能早点听她的话,她就不至于被那群王八蛋绑架,十四岁花一般的年纪就受了那般非人的折磨,香消玉殒。 昆仑想到此处,不自觉握紧了拳头,神色黯淡,愣愣的出神。 林安嵛见他久久没有动作,不知出了何事,于是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紧张道:“嘿……你没事儿吧?” 昆仑回过神来,勉强笑了笑:“没事儿,只不过想起了一些事儿。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不想也罢。” 是啊,那些记忆是属于梁其琛的。他是昆仑。 前尘往事恍若如梦,多思无益。 林安嵛这才放心道:“没事儿就好。” 其实琳琅也是个爱听故事的人,要说这阴界种种要是搁在平时有人给她讲,她必要抱上一盘瓜子仔细听着。但此时两个活生生的鬼差就站在跟前,最重要的是林安嵛还对其中一个一见钟情。仙凡相恋自古都是不得善终,她满脑子都想着绝不能让林安嵛涉险,哪儿还有什么听故事的心思?只琢磨着怎么能快点撵着他俩走人。 “我说鬼差大人,你故事也讲完了,天儿也不早了。我们要休息了,你们是不是也该回去了?” 林安嵛没想到琳琅会突然发难,要赶他们走,于是急忙解释:“琳琅不是那个意思……” 昆仑却大手一挥,阻止她再说下去:“不用说了,我还有地府的要事在身,确实不宜久留,告辞!” 林安嵛还想挽留,昆仑却忽然对她说:“再说一遍你的名字,我忘了。” 林安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问问得有些发懵,云山雾里地答道:“啊?我叫林安嵛。林是树林的林,安是安稳的安。嵛这个字不太常见,不如我写给你看吧?我去找纸笔。” 她刚要去找,却被昆仑一把拉住:“等一下。” 昆仑力气极大,这一拽之下引得林安嵛直接失去了重心直接跌进了他怀里。 林安嵛长这么大也没跟男生拉过小手,猛地被个男人抱住,身体一下就失去了运转的能力,呆呆的任由他抱着。 这会儿子枕在昆仑的臂弯里,周身的一切好像都不存在了,安静的只能听见她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昆仑的脸离得这样近,她甚至能数清他根根分明的睫毛。“长得可真好看啊!”林安嵛暗自叹道。离得都这么近了,可这皮肤依然是白嫩如霜、吹弹可破,连点毛孔都看不见。这哪儿是男人该有的皮肤啊?林安嵛不由的自惭形秽起来:“离得这么近,岂不是什么缺点都暴露了?我脸上是不是出油了……会不会有脏东西啊?” 明明只过了几秒钟,但林安嵛这小脑袋滴溜溜的转了不下于几百个来回,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大堆,感觉像过了好几个世纪那样长。还是昆仑先反应过来扶正了她,让她自己站好了才道:“不用那么麻烦,就在我手上写吧。”昆仑说着摊开手掌伸到林安嵛面前。 林安嵛红着脸“哦”了一声,一笔一划的在昆仑手心写下了这个“嵛”字。 “你……看懂了么?”林安嵛小声问道,小脸通红,始终不敢正视昆仑。 昆仑抽回手看了看,点头道:“看懂了,是不太常见。以前不认识,不过现在不会忘了。”昆仑说着把手又递给林安嵛:“你看。” 林安嵛抬头一看,只见昆仑掌心里现出一个金光聚成的“嵛”字,正是方才她写的那个。 “哇!好神奇!”林安嵛哪见过这等神奇的事物,稀奇得连瞳孔都放大了,不由地叹道。 只是还没等她稀奇够,昆仑就抽回了手:“好了,这就算认识了。你救过我一命,这个人情以后我一定会还。” 昆仑说着,抱起千冢就快步走向了门口。 第七章 怪风突袭 林安嵛被昆仑陡然急转的态度搞得摸不着头脑,但转念一想又觉得琳琅自始至终咄咄逼人,现在又出言赶他们走,再好的脾气也该磨没了。更何况他怎么说也是个鬼差,现今被个凡人如此轻视,也难怪他生气。 想到这些她已觉得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收场。又想着他方才说要谢自己的救命之恩,不禁心生疑惑。自己除了一屁股差点把他坐死以外并没有做过什么,又哪里来的救命之恩? 正是思绪万千之际,耳边突然传来“嘭”的一声巨响,一阵飓风不知从何而起,竟不费吹灰之力冲碎了玻璃,卷着无数玻璃碎片狂啸而来,片片似刀、粒粒如弹,眼看着弹指之间这屋里的人畜桌椅就都要不妙!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昆仑把千冢往林安嵛身上一丢,大喊一声“接住”!同时虚空劈出一掌,竟也自掌心生起一阵狂风聚成屏障,挡住了那妖风的攻势!两风相撞犹如两虎撕咬,各不退步。昆仑并未占得优势,额上渐渐沁出点点汗珠,余光见林安嵛、夏琳琅二人还在原处,遂怒喝道:“还愣着干吗?走啊!” 林安嵛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早被吓得脑海一片空白,接住千冢也全凭的是下意识。好在琳琅清醒,拽着林安嵛夺门而出一路狂奔,直到了楼下。停下来喘口气的功夫,林安嵛算是回过了神来,一把甩开琳琅的手说:“不行!我不能就这么跑了,我得回去帮他们!” 琳琅简直是恨铁不成钢:“你能帮什么忙?你回去就只能是帮倒忙!你要是上去了,那个鬼差已经自顾不暇还得分心照顾你,你这不是添乱吗!” 这话说得不错,那妖风来势汹汹诡异至极,岂是她们两个凡人能够对抗的。可若要林安嵛就这么弃昆仑安危于不顾自行逃命,她也是万万做不到的。 正在此时,一直在昏睡中的千冢忽然动了一下,林安嵛赶忙问:“千冢?你醒了?那个怪风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昆仑在上面会不会有……”她“危险”二字还未来得及说出口,千冢就猛地挣扎起来,跳下怀中往楼上奔去了。林安嵛被他蹬了一脚,胳膊上吃痛,忍不住叫出了声。 琳琅赶忙把她的袖子撸了上去,只见那白白嫩嫩藕节般的手臂上已然留下了三条深深的血痕子,正朝外渗着星星点点的血珠。 琳琅看了心疼得要命,刚要骂那千冢没轻没重没有数,可这话头还没扯出来林安嵛已经追着千冢往楼里跑了。 琳琅拦不住她,纵是心中有一万句话想骂她,此时也只能先追上去了。 “臭丫头,等这事儿完了我再好好收拾你!” 也不知千冢的速度到底有多快,待她俩跑回301的时候那家伙已然变回了人形,身上竟还套了件粉红色的HelloKitty睡裙。那是林安嵛的睡裙! 昆仑先前抱怨千冢太瘦,以至于裤腰太小害他闹了笑话。这话真是不假,一个身高一米六五姑娘的睡裙此时套在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身上,竟然不小,还很合身。 只是他本生了张清冷隽逸的脸,此时却穿着这么一件可爱非常的睡裙,手里还握着一把玄身金雕、寒光凛凛自生威严的长剑,就别提有多别扭了。 要说起这把长剑,那可不是凡物。 鬼魂被判官选中成为无常便要改去为人时的姓名,受赐一个封号,如此便成了记录在册的正牌鬼差,方可在地府十八层地狱下的无尽黑海里得一样有缘的法器。比方昆仑的就是一顶招魂幡。那幡的幡杆是用传说中长在南境仙岛之上,为棒可杀鬼、为器能压邪的神木“拾栌”所造,甚是难得。而这样难得的法器相较千冢那柄长剑也是云泥之别,不及分毫。 自古神兵者,一曰居有灵之境,形灵合一自为神兵。二曰剑气鼎盛,自能威仙震鬼。 而千冢这把,就是后者。 这柄剑并非来自无尽黑海,而是千冢生前的佩剑,名曰“逐焰”。 它因杀孽太重汇成剑气,剑身自带凶光,为仙者恐这邪气污了自身仙灵之气不愿近身,而寻常阴灵更是在剑身一丈之内就要被剑气所伤,恐避之而不及。 这样的神兵能为鬼差所用,无异于如虎添翼,再合适不过了。 昆仑虽为鬼差第一天起便与千冢搭档,至此已四十余载,可他对千冢的身世却是不甚了解。 他只知千冢为鬼差已有数百年,而他生前为和人,姓甚名谁又是因何而死,为何做了鬼差,这些他都不得知。起初他也曾问过多次,但千冢从来未吐露半字,他也就不再问了。 想来能有这么一把杀孽累累佩剑之人,也不会是寻常人。 朔风道他是:“一生恩孽无从起,却缠尽。负尽凉薄此生,凭栏无从诉。” 至于朔风是谁,那又是后话了。 话回此时,千冢、昆仑二人正各持法器与敌人交战正酣。而那敌人,是林安嵛与夏琳琅这两个凡人看不得见的。 林安嵛冒冒失失地闯上来,又什么都看不到,若敌人偷袭,她连躲都躲不了。 昆仑边打边骂:“你们两个回来添什么乱!” 林安嵛不敢靠近,远远地站在门口喊:“知道了名字就是朋友了!是朋友就得有难同当!我不能当逃兵!” 昆仑差点被敌人击中命门,亏得他灵巧,一个下腰躲过攻势,又连翻了三个空心跟斗绕开了敌人的攻击,跳脱出敌人的攻击范围。 这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若林安嵛和夏琳琅二人能瞧得见敌人,一定会不由的心跳加速,为他这步步凶险捏一把汗,又为他化险为夷吁一口气。 可惜她俩看不到,如今看着昆仑一番动作实属如耍猴戏一般。 昆仑知道一时半会儿轰不走林安嵛,她俩看不见那怪物会更加危险。此时也顾不得许多,趁着千冢缠住那怪物的空档咬破中指,手腕猛地发力,凭着股寸劲使得两滴鲜血如离弦般飞射出去,直扑进林安嵛和夏琳琅的眼中。 无常血,至阴至邪,入凡人眼可使之视鬼神。 从此她二人,便各自有了一只阴阳眼。 第八章 鏖战尺郭 两人只感觉一只眼睛如同被针扎般生疼了一下,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待她们再睁开时,已然可以看见与昆仑、千冢打斗的妖物了。 那是一只鸡首人身的妖物,赤蛇绕额,一张巨喙不断吐出滚滚黑烟。 那怪物十分善战,瞅准昆仑这会儿分心,当即吐出毒雾迷了千冢的眼睛,从与千冢的缠斗中抽身出来,背后偷袭昆仑,直连踢了三五脚,脚脚踢中要害。 昆仑躲闪不及,被踢翻在地,一时间竟未能爬起来。 那怪物天生巨力,若再下重击,昆仑是万万承受不了的。 眼见那怪物就要乘胜追击,千冢提起长剑听声辩位,赶在怪物出手前刺出了这一剑。 这一剑虽未刺中要害,却打断了怪物的攻势。 昆仑得以喘息,闪到一侧祭起招魂幡,幡顶一圈铜铃登时叮当作响,四周乍时涌起阵阵影影绰绰。 那些人影并不真切,只看得到大体轮廓。它们散布在房间之中,其中一个离林安嵛不过十几厘米的距离,吓得她不由得倒退了几步,牙齿都打起了冷战、 “千冢,用拘魂链!”昆仑高喊一声,千冢会意,将臻鸠长剑抛向半空,同时双手凌空一握,一条小臂粗细,长约五尺的铁链赫然在手。 这便是他初为无常,在无尽黑海里得来的法器。 好在那毒雾毒性不强,此时千冢已可以模糊看到些事物了。他甩起拘魂链鞭向身前的怪兽,同时催动咒语:“九天九炁,百万天兵,上总天魔,下察幽冥,千神拱手,万魔导形!拘!” 眼见拘魂链飞至眼前,怪物徒手一挡,拘魂链好似撞到一块钢筋铁板一般,竟生生弹飞了。 千冢身形一晃,被这冲劲险些坠倒,好在他急中生智,连退三步缓住身势,同时臂上发力,抡起回旋,借惯性再次将拘魂链砸向那怪物双膝。 膝盖是个薄弱的关节,重砸之下怪物吃不住痛,身子一斜跪在地上。 千冢喊到:“昆仑!趁现在!” 昆仑周身的鬼雾越聚越多,使得她们连昆仑都看不清了。 只听昆仑一声爆喝:“束!” 那些灰影瞬时风驰雷动,一涌而上,转瞬间化为无数五彩金绳,反锢住怪物的手脚,继而交织成一张金光巨网,将那怪物团团裹住。 那怪物动弹不得,发出一声怒吼,刹时刮起狂风阵阵,充斥着浓烈的腐臭与血腥味。 林安嵛和琳琅都被刮得连连后退,拼命捂住口鼻试图阻挡这令人作呕的恶臭侵入鼻腔,可那刺鼻的酸臭之气还是透过指缝钻进鼻管,冲击着她们脆弱的鼻腔粘膜。 林安嵛再也忍不住,跪在地上干呕起来。 琳琅赶忙蹲下来替她拍背,眼睛却不忘死死盯住那怪物。 怪物额上盘绕的赤蛇听闻吼声,如同得令一般迅速离开了怪物的身体,以电掣之姿眨眼就游到昆仑跟前。 千冢暗叫不好,飞身去救,可那赤蛇一张血盆大口已然张开,裹着黄色黏液的毒牙眼看就要扎进昆仑的脚踝! 千钧一发之际,昆仑右耳处突然闪出一道白光,直直地射向那赤蛇。赤蛇毫无防备,被这横劲儿“嘭”得撞飞了数米。 白光占了出其不意的便宜,扳回了一局,可那赤蛇并非凡物,迅速回身展开反击。它出口极其迅猛,口口狠厉,白光虽凭身形巧小,回回灵活躲闪,可仍有不敌。几次险些被蛇口吞没,渐渐落了下风。 昆仑和千冢赶忙上前,左右夹击。却见那赤蛇蛇信一嘶,竟又凭空长出两只蛇头! 三只蛇头配合无间,即使昆仑与千冢合力,再加上白光从旁辅助,仍然只能勉强制衡。 “操!这他妈怎么打!”昆仑已然杀得红了眼,脖颈青筋暴起,招魂幡舞得凛凛生风。 琳琅一直观察着局势,心急如焚却也只能束手无策。焦灼间却无意瞥见玄关鞋柜上放着一瓶花露水。那是夏天时候琳琅被蚊子咬到崩溃,随手在小卖部里买的一瓶假冒伪劣产品。因为味道太过刺鼻,熏得琳琅头疼,所以喷过一次之后琳琅就再也没用过了,随手搁在鞋柜上一直放到了现在。 琳琅灵光乍现心生一计,虽然没有十成把握,但总归好过坐以待毙! 以前琳琅听一个资深驴友说过,露营的时候把花露水或者风油精洒在营帐的周围,不仅能防蚊防虫,还能防止蛇的侵袭。这也就是说,花露水起码对蛇有威慑的作用!那三头怪蛇虽然不是普通的蛇类,但应该还存有蛇的天性。 动物对天敌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 琳琅咬紧牙根,决定孤注一掷。她快步跑到玄关,把花露水的喷头拔掉,然后深呼一口气,瞅准机会一个箭步朝那三头怪蛇冲过去。 三米,两米,一米!近了!就现在!琳琅屏住呼吸,心一横,把手中的花露水迎面泼在那怪蛇头上! 劣质花露水那股冲鼻的独特辛辣气味当即扩散开来,怪蛇明显一惊,蛇头条件反射般的猛地回缩。 千冢立刻反应过来,当即抓住这千载难逢的绝佳时机,甩出拘魂链,大喝一声:“妖魔厉鬼,束送穷泉!” 拘魂链应声而上,将三只蛇头尽数捆起,越勒越紧。 林安嵛看到琳琅这番动作吓得她心也颤了胆儿也黄了,赶忙冲上前来,把琳琅拖到火线后方:“你可吓死我了!下次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琳琅表面答应,眼睛却还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怪蛇。 拘魂链从蛇头一圈一圈缠至蛇尾,就好似恶蟒缠食一样。 后面被百鬼金绳制住的鸡首怪兽见此情景再次躁动起来,发出几声乌鸦般阴森凄厉的啼叫。 昆仑怕鸡首怪兽逃脱,再次施咒收紧绳网,怪兽几番挣扎都毫无效果,心知挣脱无望竟然开始小声的呜咽起来。 那三头怪蛇听闻鸡首怪兽的哭声也随之发出一声悲鸣。 两兽哀泣和鸣,声声泣血。好似青娥送郎出征,伯牙泪别子期,老妪痛埋幼子,直叫人哀其所伤,悲其所悲,无不动容。 然此时怪蛇之声陡然凄转,达声之极高之时戛然而止。 三头登时重重垂落。 鸡首怪兽眼见如此,再次长啼一声,竟落下两滴泪来。 林安嵛听着它们声声悲切,觉得十分可怜,想要劝昆仑和千冢网开一面,却见那鸡首怪兽口中吐出一滩鲜血,颓然倒地。 两怪也随即化为丝缕赭色毫毛,飘落于地,再无生息。 一场恶战终于结束,千冢终于放下心来,整个人随即瘫倒在地,又变回了白猫模样。 林安嵛急忙上前抱起了千冢,眼眶即刻红了起来:“千冢!千冢!你没事儿吧?你别吓我啊!” 昆仑将身子靠在墙上,捂着胸口脸色惨白:“没事……他只是太累了,让他休息一会儿吧……” 林安嵛止住哭泣回头望向昆仑,昆仑勉强咧开嘴唇笑了笑,露出他好看的虎牙:“看样子,我们得在这儿多住几天了。”接着就“咚”的一声直挺挺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变回了黑猫形态。 林安嵛强忍着眼泪把它们抱起来,琳琅赶忙上前帮忙接过了昆仑。 它的身子又软又小,林安嵛忍不住伸出手抚摸它毛绒绒的小脑袋和柔顺的皮毛。 它们耳尖的绒毛、绵软的小肚子、粉嫩的小肉垫,无一不是她心心念念的。她曾无数次幻想这般的怀抱与抚摸。 她以为那一定是最香甜温暖的体验,像咬下一口烤得微焦的棉花糖,伴随着酥脆外壳的绽开,蓬松黏软的醇厚口感在唇齿间漫延。 可如今这指间的温存却让她心疼不已。 林安嵛轻轻把千冢放进被窝里,又从琳琅手里接过昆仑放在千冢身边。 屋里的摆设碎了一地,桌椅全被踢翻。 林安嵛拿起笤帚开始打扫一片狼藉的房间。 琳琅在沙发上坐了许久,终于开口道:“安嵛,不是我狠心,今晚的事你都看到了。他们不是普通人,他们可是黑白无常啊!他们来的第一天就发生这样的事,我们这条命都是捡回来的!以后像这种九死一生的事只会越来越多……” 林安嵛一下一下机械地扫着地,一言不发。 琳琅叹了口气:“安嵛,我知道你舍不得。可是千冢绝不是你的缘分!你不能对他动情!还有那个昆仑,他抱你的时候你脸红心跳的样子我都看到了。你不会对他还有什么念想吧?” 林安嵛依旧沉默不语,打扫着战后的残局。 “无论你喜欢哪一个,仙凡相恋都是不会有好结果的。等他们伤好了,就让他们走吧。以后……别再见了。” 琳琅愈说,声音愈有些哽咽。经此一晚,他们四人已是过命的交情。她又不是薄情之人,又如何真有这样的狠心?可是比起他们,她更在乎林安嵛的安危。如果和昆仑、千冢再有交集,就势必会引来更多她们根本无法招架的事情。无论是山精野怪也好,游魂厉鬼也罢,任凭哪一个都是她们根本无法对抗的存在!她没有能力在这样的危机下保护林安嵛,就只能尽力让林安嵛远离这样的危机。 “安嵛……” “我舍不得……”林安嵛打断琳琅的话。 “我是对千冢有些不一样的感觉……昆仑抱我的时候,我也的确脸红心跳。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喜欢,可是我知道,他们俩个,我一个都不敢高攀。” 林安嵛背对着琳琅轻声说道:“我知道自己的斤两,也知道仙凡有别,他们不是我能爱慕的人。所以现在,我只是想和他们做朋友而已。如果这就是喜欢,我会把我的这点喜欢全藏起来,我不会再有什么非分之想了……我答应你,我绝不会与他俩有男女之情的往来……我只是,舍得不从此以后就不再见了……” 林安嵛抽泣起来,抱着扫帚啪嗒啪嗒掉着眼泪。 夏琳琅自诩是个坚强的人。十四岁时爷爷去世,她失去了这个世上唯一的倚靠。她哭了三天三爷,哭干了眼泪。从那时起她发誓以后都不会再哭了,可这会儿却怎么觉得眼睛酸酸的呢? 她知道林安嵛从前过得苦,内心里卑微的不像话。这些年她孑然一身,刚体会了些情窦初开的滋味就如此伤情。她替她难过,更替她不平。林安嵛这么善良的姑娘,老天为何非要和她开这样的玩笑? 她拼命控制着自己,不要发出任何声音。鼻涕堵住了鼻腔,就张开嘴小声的呼吸。等到眼泪终于止住,她用手胡乱擦了擦眼角残存的泪水。走过去轻轻拍了拍林安嵛的肩膀:“没关系,如果你决定了,我陪你。” 第九章 坟茔酒吧 那夜守着个没玻璃的窗子,林安嵛与琳琅裹着床棉被在客厅坐到了天亮。 其间警察来过,说是邻居报警听见有玻璃震碎的声音,跟着楼都震了几震,怀疑发生了煤气爆炸。 琳琅搪塞是她俩吵架,失手打碎了玻璃,至于楼宇震动的事儿她们也不清楚。 警察一共来了三人,是个老警员带着俩两个刚毕业的青瓜蛋子,一个男青瓜,一个女青瓜。 女青瓜扎着个马尾,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就差喷上些摩斯定定型了。 老警员听了琳琅的说辞还未开口,这女青瓜就抢先出言嗔斥:“你们两个女孩子小打小闹能把一整面的玻璃都碎了个干净?这玻璃框上一点碎渣子都没剩,你当我们警察是白痴么?” 那男青瓜还算懂点规矩,拦着女青瓜不让她再说,却被女青瓜白了一眼。 老警员倒是个明白人。左右不过是个窗子碎了的事儿,即便蹊跷了些,又能如何?终究没有人员伤亡,立不了案,再追究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于是问了几样例行公事的问题算是走完了形式,带着两个青瓜蛋子回去了。 那女青瓜显然不服气,认定这里头大有可为。若细细纠察下去指不定能牵出一条走私军火的大案来。最次也得是捣毁个制造伪劣烟火爆竹的据点吧? 可是老警员和男青瓜都不肯听她的,一根小胳膊拗不过两条大腿,也只好愤愤而去。临走还不忘狠狠地瞪上林安嵛二人一眼。 天亮后琳琅请人来安好了玻璃,那惊魂一夜的事儿便算是翻篇了。 琳琅想着待那二位鬼差将养几天,伤好了,自然就走了。到时候就算林安嵛想和他们多多来往,他们兴许还不肯呢!他们可是鬼差!想来也不屑和凡人扯上太多瓜葛。殊不知,这瓜葛在昨夜已然扯得实实的,赖不掉了。 无常血,至阴至邪,入凡人眼可使之视鬼神。受此血缔为契,签一世之约,辅主渡阴阳。 甭管夏琳琅愿不愿意,从此她和林安嵛就是昆仑的小跟班了。 至于昆仑和千冢的伤势倒是恢复的很快,林安嵛下班回来之后这俩人已正襟危坐于沙发之上。此时千冢已经穿回了他的衣裳,昆仑则穿着那件粉红色的HelloKitty睡裙。 琳琅见林安嵛回来,一肚子的怒火可算有了地方吐一吐:“林安嵛!看看你捡回来的这只臭猫,简直是恩将仇报!他不是说你对他有救命之恩吗?他就是这么对待他的救命恩人的!” 林安嵛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是怎么了?” “他说昨天晚上他往咱俩眼睛里甩的那两滴血是个什么狗屁契约!能叫咱俩看见鬼,代价就是以后必须跟着他一起捉鬼!” 夏琳琅说的激动,气得眼睛都红了:“你说这不是恩将仇报是什么?谁他妈想看见鬼啊!他自作主张叫咱俩看见了,凭什么我就要当他的跟班啊!” 书里说气得七窍生烟,也不过就是琳琅现在这幅样子了。 林安嵛放下手里的大袋小袋赶忙安抚她:“你先别生气,我买了排骨,一会儿做你爱吃的糖醋排骨给你吃。” 昆仑一听有吃的,立马凑了上去:“你都买了什么好吃的?本大爷也饿了!” 琳琅骂道:“有你什么事儿?你昨晚不就着急走么!现在怎么不着急了?” 昆仑直接上手扒拉起袋子,风轻云淡道:“昨晚我是感觉到了尺郭残魂就在附近,怕牵连你们才着急走的。” 琳琅还以为他昨夜是生了自己的气才突然说要走的,可如今听他说是为了她和林安嵛的安危着想,不禁惭愧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心下一软,语气也好了几分:“尺郭是个什么玩意儿?就是昨晚那个长着鸡头,脑袋上还盘条蛇的怪胎么?” 坐在沙发上许久未说话的千冢闻言道:“它可不是什么怪胎,它是神。《神异经·东南荒经》有云,东南方有人焉,周行天下,身长七丈,腹围如其长。以鬼为饭,以露为浆,名曰尺郭。一名食邪。” 琳琅道“说人话!天天文绉绉的累不累?” 昆仑从袋子里翻出一只烧鸡,扯下鸡腿儿就开啃:“他死的早,说话就是这个调调,改不了。” 千冢道:“非也,我滞留人间数百年,你们现在所用的白话文我也会说。” 继而又道:“古时候有这么个吃鬼喝露水的巨神叫尺郭,也叫食邪。他长得特别高大,每天早上吞三千恶鬼,傍晚吞恶鬼三百,如囫囵吞枣,从不咀嚼。后来尺郭因万鬼挣扎于腹,崩于地下,化为了地藏。而咱们昨晚所见的那个尺郭事实上是真正尺郭的一缕残魂依附着尺郭的一撮鬓毛化身而成的。不仅身量上小了许多,法力也不及真正尺郭的半分,否则单凭我与昆仑,还有你那瓶花露水,如何能斗得过它?” 昆仑蹲在地上,啃鸡腿啃得正欢:“就是!要是真正的尺郭来了,我和千冢俩加起来还不够它塞牙缝的。” 林安嵛看他囫囵吞枣式的啃法真有些像饿极了的流浪猫吃食的样子,她在售楼处外头喂的几只小流浪吃食时就是这样。 “别在这儿蹲着了,拿到桌上吃吧。我这就去做饭,一会儿就好。”林安嵛说着从另一个袋子里掏出一套衣服递给昆仑:“我去买菜的时候顺便给你买了套衣服,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你先凑合穿吧。” 琳琅气道:“什么?你还给他买了衣服?一只臭猫穿什么衣服!” 千冢也道:“的确不用买,我那里有许多衣服,足够穿了。” 夏琳琅被千冢顺着话说反倒觉得甚是没劲。这个千冢就是个榆木脑袋,铁石心肠。甭管你怎么逗他损他,他都跟块冰疙瘩似的,一点儿波动都没有。这种人表面上彬彬有礼的,心理肯定不健康! 不一会儿林安嵛就收拾好了一桌子的饭菜,有荤有素,有菜有汤,搭配甚是得宜。 琳琅酸道:“大餐啊!平时怎么没见你对我这么尽心?” 林安嵛给琳琅夹了块排骨:“好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好吃的虽然堵不住琳琅的嘴,倒是能堵住昆仑的。昆仑也不知道饿了多久了,从一上桌便是大快朵颐、风卷残云,吃的肚皮溜圆,再塞不进半粒米了方才作罢。 千冢倒是吃得甚少,只微微动了几下筷子便搁下了。 林安嵛问他:“是我做的菜不合你的口味吗?” 千冢摇摇头,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来:“昨夜尺郭打碎了窗户,它是冲着我们来的,这钱理应我们来赔。” 林安嵛想要推辞,琳琅却“嗖”的一声从千冢手里拽过了银行卡:“说的没错,安那几扇窗户把我的家底儿都给掏光了!” 千冢抿了一口茶:“卡里的钱足够弥补你的亏空了。” 琳琅不以为意:“有多少?” “二十万。” “二十万?”林安嵛瞪大了眼睛,一把抽过银行卡递还给千冢:“我们不能要,这太多了。” 昆仑一摆手,一阵小旋风卷起银行卡送入了琳琅的口袋:“你们拿着吧,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的确不算什么。寻常鬼差在人间拘魂,任务完成便回地府复命,闲暇时候鲜有待在人间的。然千冢不同,他在人间流连数百年,甚少回地府。拘了魂大多也是差别人送回去,从前是朔风,今时是昆仑。在人间的日子久了,各种赚钱的门道对千冢来说已是驾轻就熟。别的不说,就凭着他一身术法,就算当个道士亦或算命先生也能赚的盆满钵满。昆仑听朔风说,千冢以前还做过大祭司,那可是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行当,油水还能少了吗? 就是退一万步讲,但凡他在古时候随便留了点什么散碎物件,留到现在转手一卖,那也是相当可观的一笔啊。 总之四个人你推我诿了半天,还是千冢一句话定了乾坤:“我并不属于人间,这些人间的富贵对我来说一文不值。况且你们既已受了昆仑的无常血,往后就是一同做事的人了。我们替地府做事,受地府俸禄。你们替我们做事,这些钱就当作你们的工资吧。” 夏琳琅小姐一向信奉“万事向钱看”的人生信条,但也是“琳琅爱财取之有道”。无功也是不受禄的。窗玻璃虽然不值二十万,但要她和林安嵛从此鞍前马后的替他俩卖命,这还不值二十万么?所以这钱琳琅也是拿的心安理得了。她心里打着小算盘:“受无常血契的事儿既然已成定局无法逆转,那么能捞上一笔也是不错的。”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琳琅收了钱态度也和缓了不少。既然安嵛心里清楚人神不同路,那就好说。只要他们之间不擦枪走火,别的都是小事儿。好歹她们和那黑无常签了血契,也算半个徒弟了,行走江湖还不得教她们个一招半式的吗?琳琅想到这里又放心了些,安全问题也算有了着落。说不定跟这俩无常老爷混熟了,有了门路,成了关系户。等她俩寿终正寝那天,引荐她们也当个无常奶奶去,将来修炼飞升得道成仙,岂不是捡了个大便宜? 说到这儿琳琅又想起一桩事。原本琳琅是在一家酒吧做dancer的。可是头前儿那家酒吧倒闭了,她索性在家歇了些日子。前两天那家酒吧的酒保“阿伟”给她打电话,说他现在和人合伙开了家酒吧,星期五晚上开业,请她去上班。琳琅看了眼手机,今儿就是星期五了。 趁着心情好,琳琅提议今晚就去她的场子玩上一玩,算是庆祝他们捉鬼四人帮正式成立,也是给她捧捧场。 昆仑最喜欢这样热闹的事儿了,自然同意。千冢虽然不太乐意,但架不住昆仑与琳琅左右夹击,只好缴械投降,从了他俩。 这家新开的酒吧叫“孽缘”,林安嵛私下想着这是什么破名字?又土又难听还不吉利。说给琳琅听,琳琅只说:“阿伟就是个土包子,你还指望他开的酒吧能起多洋气的名儿?他这个人溜妹集邮集惯了,以为人人都和他一样,来酒吧都是为了寻一晚上的刺激,几小时的孽缘。起这么个名儿不足为怪。” 可林安嵛觉得,这里不光名字不好,装修的也十分奇怪。吊顶设计成了圆形,本来应该显得层高高,空间宽敞的。可林安嵛自打进了这儿就觉得压抑的不行。 琳琅已经去后台换衣服了,她只好把这些说给昆仑和千冢听。没想到昆仑点头说:“不是你多想,这里的确有问题。” 林安嵛惊道:“真的?” 昆仑答:“这里的吊顶设计成了圆形,你看,像不像坟顶的形状?” 林安嵛抬头环视了一周:“真的诶!是有点像!” 昆仑又说:“不仅如此,这里的大门开的太小,门前又立了一块霓虹招牌,跟块儿墓碑似的。可不是跟个坟茔一模一样么?” 林安嵛这才恍然大悟,可不是这么回事儿么!难怪她从进门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于是连忙问:“那会怎么样啊?” 昆仑笑道:“会怎么样?路过的孤魂野鬼看见有个没主的坟头,你说会怎么样?” 第十章 非礼勿言 林安嵛听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心想那人头攒动的舞池里指不定混进了什么。等会儿见着琳琅得赶紧告诉她,让她今晚就辞职!这样的鬼地方可不能待。 昆仑看她心神不宁的,知道她是怕了,于是安慰道:“有我和千冢在这儿,你怕什么。” 这也是,守着俩货真价实的鬼差,管它什么大鬼小鬼,来一个收一个!怕它作什么? 可林安嵛这小心脏才刚安稳了些,千冢又接过话茬道:“以后你和琳琅跟着我们,少不了要常见些鬼神精怪。那些地精妖怪还好说,可游魂厉鬼死状凄惨面容可怖也是常有的事。你要尽快适应。” 这话听得林安嵛又是一番胆战心惊。死状凄惨、面容可怖?她向来胆子小,这以后可如何是好? 正说着呢,琳琅已换好衣服登台了。她站在DJ后头高高的台子上,穿着一身缺布少料版的赛车服,露着一把盈盈可握的腰肢和紧实流畅的大腿。尤其是那对浑圆紧翘的蜜桃臀别说旁人了,就连林安嵛都看得眼睛发直。她一边跳着,一边朝林安嵛勾勾手指,示意她到舞池中间来玩。林安嵛摆摆手,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可琳琅一挑眉她就怂了,转过头去啃着杯子,试图变成一只鸵鸟,装作看不到。 这时昆仑却从位子上走了下来:“你个90后不会还比不上我这个50后的老古董吧?走,我带你上去。”接着不由分说,一把扯住了林安嵛的胳膊把她连拉带扯拽上了舞池。千冢则留在原位,举着一杯冰水远远望着台上的三人。 要说千冢和昆仑在样貌上那可都是一等一的出挑。千冢气质清冷脱俗,叫人一见难忘。昆仑则是天生面带桃花,透着些似有似无的痞气。一个高冷男神,一个badboy花美男。两个都是自带招蜂引蝶的属性。 这会儿昆仑身边有林安嵛,女孩子们再有勾搭的心思也不好当着正主的面下手,只好在背地里瞥上几个白眼,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嘟囔:“靠!这么极品的帅哥怎么就找了那么个小乡巴佬?好白菜真是都被猪拱了!” “就是,到底看上她什么了?” “难道是看上钱了?说不准是哪个暴发户的闺女呢。” “你可别抬举她了,瞧瞧她那身地摊货,全身上下加起来都用不上一百块!还暴发户的闺女呢!” 酒吧里音乐震耳,端是嘈杂得厉害。按理说林安嵛应当是听不见这些个闲言碎语的。可不知怎么的,这些话就跟长了脚似的排着队溜进了林安嵛的耳朵里,虽窸窸窣窣得不太真切,却也是一字不落的全听清了。 毒辣辣的目光就在身后,林安嵛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脑袋里渐渐浮现出她们那一张张嫉妒的嘴脸,竟如亲眼所见一般,五官面目虽不尽清晰,倒也有个大概。 林安嵛平白受了许多非议嘲讽,任凭她从来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受气包性格,此时也想看一看到底是被谁奚落得体无完肤。死也得死的明白不是? 可等她故作不经意的一回头,差点惊得咬了舌头!那几个女子长得竟与她方才心中所想一般无二! 这是怎么了?难道这儿真有什么能扰人心智的游魂厉鬼? 正是她一头雾水心慌意乱之时,一只温暖的大手扶住了她的肩膀。说来也怪,被这么一扶林安嵛好似就有了主心骨一般,没那么慌神了。她回头一看,是昆仑。 与此同时耳朵里传来昆仑的声音,不,也不是耳朵里传来的:“你和我签了无常血契,已经不是普通凡人,身体机能都会得到大幅提高,能听清她们的谈话不足为奇。” 昆仑唇齿未动分毫,那声音好像是直接打心里头响起来的,无比清晰:“我是你的契主,与你血脉相连、心意相通。能用探心术洞察你的心意,也能用传心术跟你说话。” 林安嵛心里打起了鼓:“有这么神奇吗?那以后自己不是一点儿隐私都没有了?心里有了什么小心思、打了什么小算盘,岂不是都要被昆仑看光了?” 昆仑的声音再度响起:“用不着担心这个,将来你学了法术,要是有什么不想让我知道的,施法不让我看就是了。” 原来莫名其妙被签了个无常血契还有这样的好处,林安嵛不似琳琅那般能举一反三,想到签过血契之后种种利弊。她高兴的是觉得学习法术是件极有趣的事儿。昆仑先前用过的掌心金字的法术她就觉得甚是奇妙,好看极了。要是能学个一招半式闲来无事散个漫天花雨,划个银河星空如瀑如布,想来也是蔚为壮观。 “瞎想什么呢?想干这些事儿你还不如去买点烟花爆竹比较实在。” 林安嵛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可是被实时监控的状态,平心静气,平心静气,万不能再胡思乱想了。 “这事儿以后再说,我先帮你教训教训那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昆仑坏笑一声,颇有点言情小说里邪魅狂狷的霸道总裁模样。 林安嵛转头望向那几个姑娘,这一看又把她吓得心惊肉跳差点叫出声来。 不知何时那几个姑娘每人身边都无声无息多出一个皮肤灰黑,神情或呆滞或狠戾的鬼魂来。 林安嵛第一次见到实打实的灵体,虽她并未学习过该如何区分灵异和人类,但那几个“人”明显异于常人。不是灵体又能是什么? “这是执魄和怨魂,是人的执念和怨念所化。有这几个东西跟在她们身边,让她们好好学学什么叫非礼勿言。” 佛家说“贪嗔痴恨爱欲恶”,“求不得”和“已失去”都是叫人疯魔的垢物。可世间参透有几人?无数人如飞蛾扑火般执迷其间,舍生忘死。功成身退者又有几人? 无数未尝的夙愿和无果的绮梦衍生出万千的“执魄”和“怨魂”,他们徘徊于世,流连人间,不到烟消云散不能顿悟。 如今昆仑让这些东西跟着那几个女子,必会使她们遭这些浊气所困,气运不济,心性往复,钻入牛角尖里愈陷愈深。若她们尚有慧根能够自己顿悟抽身,也算超度了这些“执魄”“冤魂”,亦是功德一件。若是她们心智难开,被这些脏东西拖累一生,便是她们的命数,只当还了今日“非礼勿言”的债了,怨不得旁人。 第十一章 豪掷千金 而千冢这俏郎君落了单,一众莺莺燕燕当然更坐不住了。一个个卯足了劲儿往上冲,使出浑身解数只求他多看一眼。 但甭管什么环肥燕瘦各有妖娆,千冢全然视若无睹。 这些个姑娘看着软的不行竟还有硬来的,装着喝多了酒,左晃右晃得站不住脚,往千冢怀里扑的时候倒是极其精准。 千冢虽不为所动却也并不抗拒,任由着那些花花草草搔首弄姿上下其手。 琳琅站得高看得远,个中是非曲直全都尽收眼底,对千冢“不主动、不拒绝”的做法甚是瞧不上眼。暗骂他是薄情寡义的陈世美,见异思迁的负心汉。 这话怎么说的?就算林安嵛对千冢有点想法那也是她一厢情愿,千冢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平白无故被扣上了“陈世美”的帽子,可真是比窦娥还冤。 不过琳琅才不管这些,她说他是“陈世美”,那他就是“陈世美”。她说他是“负心汉”,那他就万万别想平反了。 她对千冢的敌意好像远远多过昆仑,然而原因却是不得而知。究竟是看不惯他说话“咬文嚼字”,还是生气他搅得自己和林安嵛的二人生活天翻地覆?或许都是,也或许都不是。 人世间的爱恨情仇哪儿是说得清缘由的。 林安嵛看着那几个“执魄”“怨魂”就不寒而栗,逃也似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不过屁股还没沾上凳子,就又被昆仑扯走了。 “你到底有没有点眼力见儿啊?没看见千冢那儿桃花正盛么?你去凑什么热闹?” 林安嵛无言以对,虽然她答应了夏琳琅不会对千冢、昆仑中的任何一个有非分之想,可眼看着那几个来路不明的女子恬不知耻地纠缠千冢,只差一人一条胳膊腿儿的平分了,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等一下,气不打一处来? 林安嵛惊觉道:“难道自己这是吃醋了?天啊林安嵛,你可不能再胡思乱想了!” 她偷偷抬起头,发现昆仑并无异样,心中道“好险好险,好在他好像并没有听到她的胡思乱想。看来这探心术也不是是实时监控,应该就和相机似的,只有按下快门才能拍到照片。可是她如何才能知道昆仑什么时候会按快门呢?相机好歹还有快门声,这不讲理的法术可是一点儿人权都不讲的。无赖极了!” “站这儿干什么?回去坐着啊。” 原来是琳琅一曲舞毕,从台上下来了。 “昆仑说怕我打扰了千冢的好事,不让我过去坐。” 林安嵛如实说。 “狗屁好事儿,他要谈情说爱上边上儿谈去。客是我请的,我说了算。你回去坐,那些野花野草我来解决。” 琳琅可是久经风月场的老手,她这份dancer的工作少不得要接触许多另有它意甚至不怀好意的人。 有痴心一片的青葱少年,有旗鼓相当的风流公子,更多的则是形色各异的好色之徒。 无论是道貌岸然装腔作势的贪官污吏还是脑满肠肥口蜜腹剑的商贾巨富,如何周旋其中又能保自己全身而退,这些年夏琳琅也算练就了一身本领。 只见她径直走到千冢身旁,自然而然地拉开搂着千冢脖子不愿放的那只手,柔声道:“亲爱的,怎么我才离开一会儿,就招来这么多不要脸的婊子往你身上扑啊?” 琳琅的指尖划过千冢的侧脸,媚眼如丝好不风情。 但能在酒吧里明目张胆调戏别人的哪儿会是什么善男信女,又怎能由得琳琅这番挑衅? 那几个姑娘登时就把琳琅围成了一圈,被琳琅扯开的那双手的主人首当其冲,指着琳琅的鼻子骂道:“你他妈说谁是婊子?” 琳琅未动分毫,依然与千冢调笑着,甚至不去看她们:“不肯承认自己是婊子,那就是承认自己不要脸咯?” 那双手的主人是个卷发及腰、五颜六色,穿着个皮夹克配网袜的小太妹。耳朵上戴着副硕大的金属圈耳环,眼见嘴上说不过琳琅便要动手。 林安嵛怕琳琅吃亏想要上前帮忙,却又被昆仑拦住了。 她生气道:“你拦着我干什么!我要去帮琳琅!她们人多势众,琳琅会吃亏的!” 昆仑按着她的肩膀不让她乱动:“你忘了,你和琳琅都是和我签过血契的人。就她们几个,不足为惧。” 林安嵛依然努力想要挣脱昆仑的钳制:“那我也不能让她一个人面对那些人!我必须去帮她!” “别乱动!”昆仑不知使了什么法术,刚刚还挣扎得厉害的林安嵛霎时间一动也不能动,唯有眼珠还能勉强转动。 “既然和我缔结了血契,就是我的人了。要听话。你们以后是要帮我追魂捉鬼的,除了得配合默契还要有独自战斗的能力。今天你就看看琳琅是怎么撂倒那几个废物的,她要是连几个凡人都搞不定,那就真白瞎了我的精血了。” 林安嵛心想这昆仑也忒小气,总共一人一滴两滴血,又不是让他流了一盆一缸,手指上屁大点的伤口离心远着呢。况且他们黑白无常愈合伤口的速度简直逆天,那点伤早就恢复得一点痕迹都没了。芝麻大点事儿至于用上“白瞎”两个字么? 其实林安嵛真是小看这两滴血了。所谓无常血契,就是以一滴无常精血为引,缔结无常鬼使与凡人的血脉气息。就好似两树连根,命运相牵,若一棵枯了,另一棵也难再万古长青。 受此血以契为约,凡人助无常捉鬼拘魂,修道纳德早日飞升,无常保凡人一世长安,渡劫改命护其周全。 非有缘者不能缔,非慧根者不能结,非灵心仙骨不能签。 为无常者终其职业生涯只能签订三次血契,所以旁的无常都是煞费苦心寻遍人间,想要找个命格够硬、福泽够深、灵心够盛者签订血契。若是有幸能寻得个大罗神仙转世的灵胎缔结血契,有了这样的得力帮手,那位列仙班也就指日可待了。 像昆仑这样,才刚见面连命格都没推衍就一起签了两个血契的,怕是在无常界再找不出第二人了。 别说琳琅签了无常血契,体能、力量、敏捷都是寻常人不能比的,就算今天她就是个普通人,那几个小太妹也不是琳琅的对手。 因为那几个人用琳琅的话来说就是:“太不专业了。” 只见那领头的巴掌还没伸出来,琳琅一个闪身就抓住了她的耳环用力一扯,那姑娘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嗷”的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捂着鲜血淋漓的耳朵哭天抢地,把半个酒吧的人都招了过来看热闹。 工作人员撕了客人的耳朵,这可不是小事儿。作为酒吧的老板,阿伟也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琳琅,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琳琅说:“没怎么回事儿,我就是教教她勾引别人男朋友这种缺德事儿不能干。” 地上那个哭得都快断了气儿还不忘嚎:“你说你是他女朋友你就是啊?刚才我坐他腿上的时候他可没说过他有女朋友!” 那太妹此时还不死心,心想着刚才坐着千冢的大腿也没见他拒绝,说不定早被她这温香软玉给俘虏了。这个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臭丫头铁定不是他的正牌女朋友,就算是也肯定不是真爱。总之她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的。 看热闹的也都一个个抻长了脖子,翘首以盼故事的发展,毕竟这种三角恋的狗血剧情最有看头了。 于是满场的焦点都落在了千冢身上,二女争侍一夫还得看这“夫”更中意谁不是? 只见千冢缓缓起身,一言不发揽着琳琅便要走。 那太妹输了人又被撕了耳朵,哪儿能忍得下这口气?当即爬了起来掀翻了离的最近的一张桌子吼道:“你们别想走!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砸了这个酒吧!” 千冢头也没回的搂着琳琅走了,只甩下四个字:“砸吧,我赔。”从此便成了蔺阳市夜场圈的一段传奇——小三偷人不成反遭正妻暴打,一气之下怒砸酒吧。冷面帅总裁为护正室,豪掷千金包下酒吧任她砸。 这事儿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到最后衍生出了无数个版本,版版都是情节各异精彩纷呈。唯独有一件事儿是货真价实的,那就是酒吧被砸的钱千冢确实是赔了,一分不少。 那阿伟也是倒霉,头一天开业就被琳琅惹出了这种事儿,就算没什么经济损失也少不得歇业整顿几天,况且这种事儿怎么说也是触霉头的,无论如何琳琅这尊菩萨,他是万万不敢再用了。 第十二章 幽灵公车 那晚在“孽缘”酒吧的事儿,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再没有提起,四个人之间的关系似乎都有了微妙的转变。 琳琅刚上了一天班就又成了失业少女,昆仑嚷嚷着也要林安嵛赶紧辞职,说是要她们专心修习法术,好能早日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林安嵛有一万个不情愿。天天和魑魅魍魉打交道的危险职业哪有朝九晚五的售楼处来的舒服?奈何无常血契签了就是签了,卖身契都画了押哪儿还有反悔的机会。林安嵛三番两次左拖右赖,终究还是没有赖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去提了辞呈。 今儿就是林安嵛最后一天上班了,这趟坐了将近一年的公交车也是最后一次坐了。林安嵛坐在最后一排右手边她的御用宝座上感慨万千。 车上的人依旧很少,林安嵛数了数,算上她和司机也只有七个人。 一个挎着菜篮两鬓斑白的老婆婆,一对泡了蜜似的黏得发腻的小情侣,一个有些谢顶、西服略显陈旧,皮鞋已经磨破了皮却还擦得一尘不染的中年大叔和一个穿着连帽卫衣戴着耳机翘着二郎腿的青年。 天黑的越来越早了,林安嵛看着窗外渐渐昏暗的街景,晃着晃着又睡了过去,她这个一坐车就睡觉的毛病总也改不过来。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安嵛被一阵吵声惊醒。 抬眼一看,那五位乘客把驾驶员围作一圈,情绪很是激动:“我让你停车啊你听没听见!我要下车!下车!” 说话的是那对情侣中的女生,她看起来十分愤怒,说到激动处直接伸手推搡起驾驶员。其他乘客也都纷纷要求停车,警告他再不停车就要报警了。可奇怪的是无论乘客们如何质问,司机一直一言不发。 林安嵛无意间看了眼窗外,这才发现车子已经不在原来的线路上行驶,开上了一条荒芜人烟的土路。 这土路极窄,连个路灯都没有。路两旁全是乌压压的参天大树,在幽暗昏黄的月光照射下显得异常阴郁,叫人毛骨悚然。 “你到底要干什么!停车啊!我叫你停车你听没听见!”见司机没有反应,那女生直接扑了上去抢夺起方向盘。 林安嵛坐在后面看不清细节,只看到那女生忽然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他他他……他死了……”那女生瘫在地上不住的发抖,连声音都颤抖起来:“司机死了……司机死了这车怎么还能开?鬼……有鬼!这是辆鬼车!完了……我们都完了……谁都逃不掉了……”她的眼神逐渐呆滞涣散,不住的呢喃着。 她的男朋友看起来也吓坏了,抱着她不断安慰,却也控制不住自己颤抖的嘴唇:“阿玉不怕…阿伟在这儿呢…我会保护你的,谁都不能伤害你。” 老婆婆踉跄着跑到车后门,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边叩边拜,嘴里哭喊着这是天神降下的惩罚,这车上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罪孽付出代价。 戴耳机的青年攥紧了拳头冲过去,把大妈一把提溜起来,咆哮道:“别他妈嚎了!狗屁天神狗屁代价!你少在这妖言惑众,老子又没犯什么罪凭什么要我给你们陪葬!我他妈就不信这辆破车能困住我!” 林安嵛坐在后面不敢轻举妄动,昆仑此前告诉过她,她的右眼受了一滴无常血,已经是阴阳眼了。虽然有些修为较高的鬼魂可以骗过阴阳眼,但鉴别普通幽魂已经足够用了。若她右眼能看见而左眼看不见的,那就一定不是人。 林安嵛悄悄数了数,车上的确是七个人。但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真的“人”此时说还为时尚早。她偷偷眯起右眼,仔仔细细的又数了一番。 还是七个! 难道这里没有鬼?又或者…这里有一个,甚至几个道行高到可以骗过阴阳眼的厉鬼? 林安嵛虽然害怕,但她也知道自乱阵脚有害无益,眼下最要紧的是要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得不说这些日子林安嵛成长了不少,若是以前的她遇见这种事儿,估计早就吓得魂飞魄散只会哭了。 那青年气势汹汹地转身回去,把司机从驾驶座上拖了下来,司机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林安嵛深呼一口气走过去,吓了好大的决心探了一下司机的脉搏。别说脉搏了,连身子都凉透了,的确是已经死了。第一次实打实的接触尸体,林安嵛也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刚想起身,却意外在司机脖子上发现了一块尸斑。 林安嵛不由的一惊,难道说这司机不是刚死的,而是已经死了很久了?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初上车时的情形,开门、上车、打卡,一切都很正常。她还亲眼看见司机挂档打方向,一切都不是一个死人能做的事。 假设那个时候司机还活着,那就是有什么东西后来杀死了司机,抢夺了这辆车的控制权,使车子偏离了原本的线路。 可是如果是这样,这块尸斑又怎么解释呢? 林安嵛看了一眼表,此时离她上车时不过二十多分钟的时间,一个死了二十多分钟的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快长出尸斑呢? 青年坐上了驾驶座,可无论他多努力地踩刹车,甚至拉了手刹都不能使这辆车停下来。车上所有的仪表盘和控制系统都属于失灵和失控的状态。 “操!真他妈是辆鬼车……”他显然到了崩溃的边缘,发疯似的捶打着方向盘,两眼通红。 那个叫阿伟的男生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想要报警,却发现根本没有信号:“完了…连信号都没有…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了么?” 他说着说着忽然哭出了声:“我还年轻…我还不想死啊!” 车上男男女女哭作一团,一直沉默的中年男人开口道:“冷静点,到目前为止我们都不知道这辆车会开往哪里,是福是祸现在还不能下定论。” 青年从驾驶座上冲下来,一把揪住中年人的脖颈:“你他妈让我怎么冷静?什么叫是福是祸还不一定?这辆车没有人驾驶一样自己在开!这他妈就是辆鬼车!谁待在这上面下场就跟这司机一样!我他妈一定要出去!” 青年在座位下找到了灭火器,拿着就朝后门上砸。 公交车门本来就是玻璃的,并没有多结实,三砸两砸的就被砸出一个大洞。 青年得意地笑了笑,继续用灭火器把后门的玻璃砸了个精光。 中年男人赶过来阻止他:“你疯了?现在车速这么快,你要是从这儿跳下去不死也会重伤的!” 青年一把推开他:“我用不着你管!留在这也是个死,还不如赌一把!只有懦夫才会待在这儿等死。” 林安嵛也想要拦他,但终究是没有拦住,眼睁睁看他纵身一跃跳下了车。 中年男子和林安嵛就赶忙跑到车尾从后窗观察青年的情况,只见他缓缓从地上爬了起来,朝车子招了招手,似乎在炫耀他成功逃出升天又似乎在和车上的人们说再见。 他的身影越来越远,逐渐化成一个黑点消失在土路的尽头。 林安嵛吁了一口气,看来跳车也未尝不是个办法。 正当她思索跟风跳车的可能性时,突然听见身后“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一声女生的尖叫。 林安嵛赶忙回头去看,只见那已经逃走的青年竟无端出现在了车前,他没有被撞飞,没有划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而是像一颗钉子,死死的嵌进了挡风玻璃,头颅卡在被他自己撞出的破洞里,身体悬在车窗外,脸上插满了玻璃碎片,空洞的双目中写满了不甘心与不相信。他的鲜血淌成条条血注,浸红了玻璃开裂的缝隙,坠落在泥土里,绽成朵朵赤色的花。 第十三章 阴森老太 浓重的血腥味冲击着林安嵛的鼻腔,让她止不住的干呕。 她虽然离得远,但无常血契已让她视力非常人所能及。她能看清他被玻璃划开、翻出脂肪的皮肉和他眼球中爆裂的血丝。 车头的阿玉目睹了这一幕,眼睁睁青年的头颅悬在她的头顶,漆黑的瞳仁幽幽地望着她,血顺着他的鼻尖滴下,落向她的额头。 她颤抖着试图躲开,身子却僵硬无力的动都不能动一下,被那滴血正中眉心。 阿玉再也禁受不住这样的刺激,惨叫一声晕了过去。她的男友阿伟也被吓得面如土色,捂着胸口不停地喘着粗气。 中年男子赶忙跑过去,把阿伟扶到了后排的椅子上,又去把阿玉也抱了过来。 “哈哈哈哈…伟大的天神已经惩罚了亵渎他的罪人!他触怒了天神!他罪有应得!”那老太太突然狂笑起来,高声呼喊。那瘆人的笑声听得人心里发毛。 林安嵛缩在后头也不敢靠近车头半步,那青年明明已经逃走了,又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车前呢? 想不明白的事儿实在太多了,林安嵛这一刻无比的想念昆仑,她这都命悬一线了,昆仑怎么还不来救她? 中年男人走过来拍了拍林安嵛的肩膀,吓得她一个激灵就跳了起来。 “抱歉,吓到你了。”中年男人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 林安嵛摇摇头表示无妨,又问他有什么事。 中年男人说:“我看这车上也就你还算冷静,所以我也只能和你商量。” 男子说到此处顿了顿,似乎在征询林安嵛的意见。 林安嵛问道:“商量什么?” 男子又说:“死者为大,让那个青年就这么挂在挡风玻璃上始终不太好。我想…我想请你帮我把他的尸体弄进车里来。” 这个请求可把林安嵛吓坏了,那青年的尸体血肉模糊,她连多看一眼都不敢,哪里还敢去接触搬动呢? 可是他说的也不错,逝者已去,无论如何也该给他一个体面。 林安嵛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 中年男人负责抓着青年的头不让他掉下去,林安嵛尽量不去看他,拿着车上的安全锤一点一点敲开周围的玻璃,让中年男人有足够的空间把青年拖进来。 那青年虽然精瘦,可是人活着和死了的重量已不可同日而语。所谓“死沉死沉”就是人活着的时候你去扶他,他多多少少会配合你,支撑着他自己。但是人一旦死了,他全身的重量都要靠你来依托。 玻璃被林安嵛敲碎了,没有了玻璃的依撑,青年的尸体陡然下坠,中年人抓着他的头使不上力,眼看着就要抓不住掉下去。林安嵛没有多余的时间思考,一咬牙伸出了手,配合着中年人把青年的尸体拖了回来。 完成这一切之后她再也忍不住,跑到窗边吐了起来,连着胃里的酸水都吐了个干净。 林安嵛望着窗外,车子仍旧在行驶,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路两旁也依旧是无尽的树木,一如林安嵛刚刚醒来时候的模样,毫无区别。就好像这辆车一直在原地打转一样。 等一下,周遭的景物一直没有改变,消失在车后的青年又突然在车前。 难道这辆车真的一直都在一同一段路上无限循环,从来都没有驶离过? 林安嵛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不敢想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将意味着什么。她起先以为这辆车起码会有一个目的地,无论到了目的地结果如何,最起码她能回到实实在在的路面上。但如果这辆车根本就没有目的地,它永远不会停止,也永远不会达到。是否就代表着车上剩下的四个人永远都没有可能逃出去了? 中年人看出林安嵛神色有异,便询问她发生了何事。她忐忑着把自己的猜测说完,却没想到得到了中年人的认可。 但同时中年人也提出了一个疑问:“如果这里真是一个死循环,那为什么被撞碎的玻璃碎片和那一地的血都没有再出现过?” 林安嵛哑口无言,看来是她想错了,还好是她想错了。 没料中年男人又说道:“不过我们还是应该想办法验证一下你的猜测,说不定你的想法是对的。车在这条路上已经开了很久了,一直是直行连个转弯都没有。你的猜测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有可能的答案了。” 两个人一番商量之后决定扔一样东西下去做标记,如果这条路真的处于无限循环的状态,他们就一定会再次见到这个标记。 他们先是把灭火器扔了下去,可灭火器是个圆柱形,借着惯性直接滚进了旁边的树林里,再没了踪影。 林安嵛又脱了外套想要扔下去,却被中年人拦住了:“天气凉了,你穿的本来就不多。还是我来吧。” 他说着脱下了他那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西服,丢在了车外。 好在今天风不大,西服安安静静的躺在了路上。 林安嵛几乎是全程屏住呼吸,看着它逐渐远去无踪。然后又目不转睛地盯着前路,一颗心直提到了嗓子眼里。 时间一分一秒的消失,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可那件西服再也没有进入她的视野中。 当初那个青年人几乎是下一秒就出现在了车前,现在等了这么久也没有再看到西服,看来无限循环的说法是说不通了。 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可事实证明一切都是错的。林安嵛不知道该欢喜还是失望,只能坐在窗边眼看着这辆车在这条看不见尽头的土路上飞奔疾驰。 周围万籁俱寂,悄无声息。他们仿佛掉入了一个暗无天日的黑洞,未知的恐惧敲打着每一个人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 阿伟瑟缩在座位上,开始自言自语的说着胡话。他的女朋友阿玉躺在后排的椅子上依然昏迷不醒,而他已经顾不上了。 夜色渐浓,车前全靠前车灯撑着还能看见一丝光亮,而两侧和车后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路旁的大树仿佛愈压愈紧,随时都要扑过来将他们吞没。 林安嵛眉头紧锁,中年男人也低着头思考着出路。 突然林安嵛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一种异样的感觉袭满了全身。 林安嵛回头一看,那老太婆阴恻恻的笑脸离她的不过几毫米的距离。 林安嵛吓得差点跌在地上,好在中年人眼疾手快扶了她一把,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儿吧?” 那种自然而然的温柔与呵护就像父亲关切女儿一样,让林安嵛感觉温馨无比,甚至有一丝感慨——“要是我能有这样一个爸爸就好了。” 老太婆绕着他俩踱来踱去,神神叨叨地念叨着:“嘿嘿嘿……这辆车被诅咒了,我们都是被天神抛弃的人……我们都要被天神惩罚!” 老婆婆看着他俩,依旧阴恻恻的笑着,那阴森可怖的模样像极了童话里骗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巫婆。 林安嵛和中年男人都没有言语,任由着那老太婆自说自话。 “想要解除诅咒,就要给天神献上祭品……” 她脸上的皱纹聚在一起,堆成条条沟壑。浑浊的眼球里透出一抹贪婪而狡黠的目光:“那对情侣,就是最好的祭品。” 第十四章 初现端倪 那老太一字一句都叫林安嵛寒意彻骨,更叫她怒火中烧:“你到底想干什么?” 老太凑到林安嵛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把他们,丢下去。” 林安嵛猛地把她推开,这老太太浑身上下都透着古怪,叫她不得不害怕。 老太太被推了也不生气,反而又狂笑起来:“没用的!逃不掉的!他们是罪人!是天神选定的祭品!他们一定要死!必须死!” 也许是和自己性命息息相关,刚刚还被吓得说胡话的阿伟这会儿竟然又恢复了神志,能和那老太太辩上一辩:“你说谁是罪人!谁必须死?” “你!”老太太三两步跳到阿伟眼前,行动之迅捷绝非她这个年龄能拥有的。 林安嵛原本只觉得她是被哪个邪教组织洗脑过的成员,疯癫而已。可现今看来,这老太太怕是没那么简单。 阿伟显然也被吓了一跳,惊恐万状地想要闪躲,可他前有老太后有椅背,已是避无可避。 “不止你,还有她。”好在老太太放弃了对他的阻击,转而把矛头指向了阿玉。 阿玉还在昏迷之中,老太太揪着她的头发就把她拽了起来,接着“啪”的一声狠狠地抽她了一巴掌,那一巴掌不知道使了多大劲儿,五个红彤彤的指印当时就落在了阿玉脸上,连带着半边脸都肿得老高。 阿玉被这一掌打下去如何能不醒,捂着火辣辣的侧脸惶恐得像只受惊的小鹿。 阿伟眼看着阿玉被打却不敢上前阻止,蜷在角落里做缩头乌龟。 阿玉泪眼婆娑地看着老太,又瞧了瞧咫尺之外的阿伟,越发觉得委屈:“你为什么打我?” 老太连声音都变得尖细起来,咯咯咯地从喉咙缝里挤出声儿来:“我不仅要打你,还要扔你下去祭祀天神呢。” 中年男子冲了上去把阿玉护在身后:“你疯了!只要我还在车上就不可能让你伤害无辜!” “无辜?嘿嘿嘿……”老太太眯起眼睛诡谲地一笑:“他们可一点儿都不无辜。” 林安嵛太讨厌这老太太笑了,那种歹毒的笑容让林安嵛从头皮到脚趾缝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一股恶寒。叫她这种千年包子精都生出一种恶向胆边生的厌恶感,恨不得冲上给她两巴掌,好好问问她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老太太淡淡然朝阿玉道:“你以前,打过一个孩子吧?” 此话一出,原本还很激动的阿玉唰地一下脸就白了,颤声道:“你……你怎么知道?” 怂包似的阿伟也顿时来了骨气,指着阿玉的鼻子质问:“你说什么?你居然打过孩子?你敢骗我?你不是说我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 阿玉慌忙解释:“阿伟,我没有骗你!你真的是我第一个男朋友,也是唯一一个!至于那个孩子,那只是一个意外……等咱们回去了我再跟你好好解释好不好?” 老太轻蔑道:“你怕了?你不敢告诉他那是你被人强奸怀上的孩子?你怕他嫌弃你?” 阿伟震惊地差点没有站稳,阿玉赶忙想去扶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了手:“你别碰我!” 老太奸计得逞,突然又对阿伟说道:“难道你就没有罪了么?” 阿伟看起来很心虚:“我……我有什么罪?” “出轨,算不算罪?” 阿伟呵斥道:“你别胡言乱语!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 那欲盖弥彰的模样让阿玉一眼就看出来他在说谎。她冲上来扑打着阿伟哭喊道:“好啊!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们俩没那么简单!亏得我那么信任你,你这么做对得起我吗?” 林安嵛被这一出狗血的戏码吵得头疼,烦闷的很。她不关心他们之间到底谁是谁非。她奇怪的是,为何这个老太太会知道他们俩个之间的事。难道他们认识? 不过林安嵛很快排除了这个可能性,他们的一举一动完全不是熟人之间的相处模式,他们不可能一早就认识。 中年男人上前劝架:“不要吵了!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 老太太冷哼一声:“没错,天神还在等着祭品呢。” 涉及性命,阿伟和阿玉又站到了统一战线:“你少在这蛊惑人心!哪有什么天神!你休想害我们!” 老太太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林安嵛又是一阵无名火烧起。指上的关节捏得咔咔作响。 “嘿嘿嘿,天神已经显灵惩罚了亵渎他的人。那个青年的死就是证明!你们难道还不相信吗?” 那青年的死的确诡异至极,阿伟和阿玉一时间都没想到该如何反驳。更或者,其实连他们自己都相信了这老太太的说辞,认定了那青年的确是因为亵渎神灵而遭到了惩罚呢? “其实祭品也不一定就要一对。”老太又言道:“你们两个,选一个扔下去就可以了。” 中年男人义愤道:“你休想!我是不会看他们去送死的!” 老太婆幽幽地看着他:“这是天神的旨意,谁都抵抗不了。” 话音未落,原本平静的天空忽然响起电闪雷鸣,红彤彤的火烧云卷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刮起阵阵飓风好似能够吞食天地。 老太指着异象歇斯底里地嘶喊道:“天神发怒了!我们都要完了!” 一道天雷霹下,公交车的顶棚霎时被劈出一个大洞。 阿玉被吓得哇哇大叫,一时间顾不得嫌隙钻进阿伟怀里瑟瑟发抖。 老太太厉声道:“你还要护着她吗?她是罪人!只有把她献给天神我们才能得救!” 阿伟看着怀中的阿玉双眉紧锁,不忍说好,亦不敢说不好。 “快啊!快把她推下去!今天如果不是她死,就是你死!” 老太气势渐盛,咄咄威逼:“动手啊!推她下去!这就是个被强奸过的烂货,值得你为了她死吗?” 阿玉抱着阿伟哭道:“阿伟,不要!不要抛下我。以前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我愿意原谅你,你也原谅我好不好?那不是我的错啊!你答应过我等我们有钱了就带我去马尔代夫看萤火虫的,你都忘了吗?” 又一道天雷霹下来,劈中了阿伟身边的座椅,塑料烧焦的气味呛得人睁不开眼睛。 “你要是再迟疑,下一道雷劈的就是你!” 林安嵛看着阿伟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就心烦气躁,冲上前抓住阿玉的手腕把她拉到身后:“她可是你女朋友!难道你就因为这老妖婆瞎说了几句就要把你女朋友推下去送死?” 阿伟惶惶道:“可是如果不推她下去……我们就都完了……” 林安嵛气血上涌,涨得她头昏眼花青筋暴起:“你他妈还是个男人吗?这姑娘跟了你真他妈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疼疼疼!你握疼我了!快放手!”阿玉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林安嵛捏碎了,拼命拍打着林安嵛的手想让她放开自己。 林安嵛回头呵道:“你闭嘴!” 阿玉的手腕都被握得青紫,额上冒起豆大的汗珠,嘴唇白得吓人。 中年人眼看不好,上前拉开的林安嵛:“你干什么!” 老太太看到林安嵛维护阿玉,嬉笑道:“你要保护她?那你自己跳下去吧。” “去你妈的!要跳你自己跳!老子不跳!” 此时的林安嵛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狰狞暴戾得可怕。 老太咯咯一笑:“我跳,你和我一起跳吗?” 老太太凑到林安嵛跟前,绕着她一圈一圈地转:“嘿嘿嘿……和我一起跳啊!一起跳啊!” 老太太的声音犹如魔障一般扰得林安嵛心神不宁,胸口发闷,脑袋里也是嗡嗡作响。 “跳啊!跳啊!跳啊!” 这几个字一直在林安嵛脑中盘旋不去,好似一顶大钟将她扣在其中,隔绝了一切,只有那句震耳欲聋的“跳啊”! 恍惚之间老太太牵住了林安嵛的手,而她根本没有察觉。 中年人看到林安嵛昏昏噩噩地被老太太领着往后门走,神情恍惚手脚僵硬眼神涣散,就像被人拍了花子一般! 情急之下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抓住林安嵛的肩膀大喝一声:“醒醒!快醒醒啊!” 这一声惊地林安嵛大梦方醒,那魔音般的钟声呓语也都“咻”地一下都不见了。 她刚才被那老太太迷了心窍! 林安嵛反应过来,警觉地拉着众人后退,怒吼着质问那老太:“你不是人!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第十五章 邪路黄仙 “被你发现了……”那老太把脖颈转得咯噔作响,眼瞧着一张脸越变越尖,肩膀渐渐沉下去,整个背也跟着伛偻起来。 “功亏一篑……功亏一篑啊……” 她的脸上生出一层细细的黄毛,继而在嘴旁长出几条长长的胡须。 “你是黄鼠狼!” 阿玉惊叫道。她长在农村,对黄鼠狼并不陌生。这张脸她绝不会认错,就是黄鼠狼! “小姑娘好没礼貌……你该尊称我一声黄先生。” 黄鼠狼成精,林安嵛是听说昆仑说过的。俗世有五仙,狐黄白柳灰。指的就是狐狸、黄鼠狼、刺猬、蛇和老鼠。这五种动物灵性最盛,是最容易修炼成仙的。 通常动物要修仙就要先修炼成精,而从精怪修仙则分正邪两道。 正道就是济世救人积累功德,比方保家仙、出马仙这一类。而邪路则靠以吸取人类的精气为生。 看来眼前这位黄大仙,就是一路邪仙了。 “你说……我像不像人啊?” 它忽然柔声道,挺直了腰板摆了个pose,脸上的绒毛与胡须也快速消退下去。它在每个人脸上环视一圈,最后把目光落在林安嵛身上,乌黑发亮的小眼睛骨碌碌地直转,似乎充满了期待。 “不像!”林安嵛斩钉截铁道。 岂料此言一出,那黄仙就像是受了什么莫大的刺激,薅着自己的头发,捶胸顿足地哀嚎起来:“你为什么要说我不像!你为什么要说我不像!我到底哪里不像!” “人之初,性本善!人类才不会像你这样残害无辜的人!” 林安嵛护着众人后退,嘴里也没停着和黄仙辩驳,这种时候能拖一秒是一秒。 她嘴上硬气,手心里却全是汗。脑袋里的小齿轮飞快转动,试图找出一个制衡它的方法。可这些日子林安嵛听昆仑讲故事听得是津津有味,一到正了八经学法术的时候她就找各种理由推脱。昆仑觉得来日方长也不急在这一时,也没有勉强她。 这可倒好,到了这性命攸关的时候林安嵛连点自保的法子都没有,悔得她肠子都青了。 “人就没有坏人吗?你说他们无辜?我的五个孩儿就不无辜吗?就活该被人活活烧死吗?” 那黄仙说到动情处亦是目中含泪,字字泣血。林安嵛恍然明白,原来这位黄仙是与人有不共戴天的杀子之仇才会如此憎恶人类。 凡世冤冤相报都讲的是冤有头债有主,如今这果报莫名其妙砸在了这一车人身上。可真是冤都冤死了。 只是有一件事林安嵛怎么都想不明白,它既然不必亲自动手就能在转瞬之内把那青年挪到车前,又能引动天雷霹车。它有这么大能耐大可以直接杀了他们了事,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 这事儿左右是林安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索性不再想了。大难临头不如想想怎么逃命要紧。 “今天,你们全都要给我陪葬!”只见那黄仙伸出利爪就要飞扑上来,林安嵛避无可避,只得脖子一梗闭上眼睛听天由命了。 完了完了,今天就算栽在这儿了。要是时间能够倒流,就算不让她修习法术她也要赖在昆卡的大腿上求个一招半式。哪怕是个遁地术能让她找个地缝躲起来也好啊!真真是悔之晚矣。 “还不晚!” 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耳畔响起,林安嵛抬头一看,竟然是昆仑! 天呐,林安嵛觉得昆仑这一刻简直就是耶稣救世主,就是浑身冒着金光的活菩萨!她恨不得扑上去抱着他的大腿哭一哭:“死鬼!你怎么才来!” 那黄仙眼睛一眯,打量着昆仑:“你是谁?为什么能闯进我的结界里?” 昆仑捋了捋头发:“你要么是年纪大了眼神不好,要么就是活了一辈子都没见过什么世面。就你那点破结界也想拦住我?我呸!” “你非人非鬼非仙非神,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说的就是你无常老爷我!敢动老子的人?今天这天雷劈不死你,爷爷我也要劈了你!” 这话倒说的林安嵛有点懵了,那天雷不是那黄仙引来劈他们的么?怎么倒变成劈它自己的了? 原来这黄仙业障太多,触怒了上天,那天雷就是屁它的雷劫难。它早算出今日有这天雷的劫难,原想吸了这一车人的精气短时间内提升它的妖力,硬碰硬扛下这雷劫。没想到半路上林安嵛上了车,它发现林安嵛气息有异,并非凡人,若能上了她的身说不定就能躲过雷劫。 可林安嵛受了无常血,与昆仑血脉相通,岂是那么容易被上身的。所以这黄仙才布下这么个结界,又生出许多事端,目的就是叫林安嵛琢磨不透事情的原委,扰乱她的心智好趁虚而入。 然而肉已在案,刀都提起来了,却被那中年男人给坏了好事。 黄仙眼见天雷已启,上身已然无望,便想做最后的挣扎,向林安嵛讨个口封。若这口封讨到了,它便算真真正正化了人形,这雷劫或许也能免了。 所谓讨口封。其实就是要一个封赐。就像人要做官需要官府赐封一样,精精怪怪们修炼到一定程度也要向人讨一个口封才能继续后面的修仙之路。 你若说它像人,那它就能化成人形,再以人形为基修炼成仙。你若说它不像,那它这千百年来的修为也就毁于一旦,又要重新来过。所以讨封不成反被气死的精怪,自古以来也不在少数。 今天那黄仙揣着最后一点的希望想让林安嵛给它一个口封,林安嵛偏偏没给。最后的希望破灭,它是无论如何躲不过这天劫了,难怪它会情绪崩溃,更要全车人给它陪葬。 不过像这种邪魔歪道的“仙家”,林安嵛不给口封也算歪打正着了。要是这种邪道仙成功讨得口封,那它以后能更加随心所欲地吸取人的精气。送封者也就是助纣为虐了。 不过若能赐正道仙一句口封那就是送封人的造化了,精怪尚有报恩之心,你助它封正,保它修为不毁,它自然也会助你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说起这个,林安嵛后来也遇上一桩千年白狐讨得口封,为报恩化身保家仙,护恩人家族百年兴旺的轶事。各中曲折也是令人唏嘘不已。 第十六章 天劫难逃 要说这黄仙也是没什么真本事,之所以能够随意移动那青年的身体也是因为这里是它布下的结界,在外头它是断然没有这样的能力的。 对昆仑来说这种程度的妖简直就和新手村里的野怪一样,都是送分送人头的。他不过三招就打得那黄仙变回了原型。 林安嵛在一旁看得眼睛都直了,感慨这么厉害的妖怪昆仑三下五除二就打得它生活不能自理,心中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不过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靠谁都不如自己学的好,她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跟着昆仑学法术,省得天天被野怪欺负得没有还手之力。 那黄仙“哇”地呕出一滩黑血,倒在地上气息奄奄,棕黄色的毛发被秽物粘在一起,条条缕缕的结成团团块块,散发出阵阵恶臭。原来“被打得屁滚尿流”并不是说书人拈来诓人的句子。 民间流传判断黄大仙年龄的方法是“百年有黑背,千年生白毛。” 原本昆仑见它化的人形是个老太太形象,估摸着它怎么着也得有千年修为,所以招招式式都用了十成十的功力。结果这厮浑身上下都是棕黄棕黄的无一丝杂毛,闹了半天原来是个岁数不大偏爱扮老成的主。竟还高估它了。 用了三招足力的功法才打瘫了一只不足百年修为的黄鼠狼精,昆仑自己都觉着有些丢人。他当年在地府也是出了名的修仙好胚子,旁人都要在地府修炼个三五年才能分给一个老资格的无常做助手,派到阳间实习。昆仑只修炼了半年就破格遣给了千冢,一年就转了正,大小算个传奇人物。可如今这是怎么了?功力怎会不进反退呢? 昆仑想了许久也未想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大约是最近只顾着给林安嵛讲故事,修炼上懈怠了吧。 “你还有什么遗言要说么?”昆仑凌空一握,手中玄光一闪,招魂幡已然出现在他手中。 林安嵛觉得这招隔空取物既实用又酷炫,就连斗战胜佛孙悟空想用金箍棒还得从耳朵里掏,昆仑这个手一伸东西就自己跑到手心里了。简直黑科技满满。她以前还经常琢磨万一这金箍棒掉深了抠不出来可如何是好?要是有朝一日有缘得见,她一定要亲自问一问这位孙大圣。 那黄仙虚弱地张了张嘴,却终究没发出一点儿声音。 昆仑又道:“你的仇早就报了,如果你早点收手不至于走到今天。” 空中又起雷鸣,一朵巨大的阴云笼在公车的上方。 昆仑抬头望了望,软声道:“你的孩子们转生后都投在了好人家,过的很好。雷公电母已到,你安心去吧。” 那黄仙闻言,那已然涣散的双眸里忽然现出一星光点,两行清泪潸然而下。几乎同时雷声震耳,闪如白昼。一道天雷自阴云而起,直劈向黄仙。刹时肉身焚毁,形神俱灭。 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经过这事儿之后,林安嵛对修习法术的劲头可是三头牛都拉不回来。整日孜孜不倦废寝忘食,缠着昆仑问这问那搞得他一个头两个大。 不过再怎么头大都只能怨他自己,这事儿可是昆仑自己挖坑给自己跳。其实那日昆仑一早就发现了林安嵛身困险境,可他就是想让林安嵛历练历练,故意隐了身形躲在一边看热闹,等到林安嵛命悬一线之际才出手相救,切切实实让她感受了一番什么叫落后就要挨打,战斗值负五就得扑街。 他这一招切肤之痛可真是一济良方,下药精准药到病除。一个疗程就治好了林安嵛不思进取的资本主义臭作风。 可是林安嵛却不尽然领情。她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后便与昆仑置了气,倒不是埋怨他设计消遣自己,而是生气他怎么就能眼睁睁看着司机和青年被害而无动于衷。真真是铁石做的心肠! 昆仑难得有语重心长的时候,严肃道:“世间万物都有定数,我不过是旁观者,救不了他们。他们的生死时辰都写在酆都判官那本生死簿上,是天意。我既不能,也不会为任何人逆天而行。” 见林安嵛愕然,昆仑旋即又道:“你要记住,如果你以后也做了鬼差,逆天改命之事是万万不能做的。与天斗,终究不得善终。” 林安嵛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她听了昆仑的一番话知晓他是在其位身不由已,也不禁愧疚自己不识大体错怪了他。 那一车上的七个人,活着的只剩林安嵛、阿伟、阿玉和那个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了。 林安嵛对那个中年男人很有亲近感,互相留了联络方式和姓名。他有一个很温雅的名字叫做沈庭竹,实在与他的样貌不太相符。 至于阿伟和阿玉,林安嵛实在是不愿多管。她觉得阿伟明明白白是个大写的渣男,本想劝阿玉跳离火坑。可阿玉偏偏冥顽不灵,爱他爱得深沉。 左右都是别人家的爱恨情仇,林安嵛就是胳膊再长也管不到那么宽泛的距离。 以后的路,就由着他俩自个儿走吧,好坏都是他们的造化。 可阿伟和阿玉眼见了昆仑的神通,虽不知他是何身份,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不是一般人。死缠着昆仑不放,想求一个他的联系方式。嘴上说的好听是要报救命之恩,其实他们那点小心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能结识上这么个神通广大的救命稻草,以后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昆仑被这么两块狗皮膏药赖上了,实在是甩都甩不掉。就跟俩腿部挂件儿似的你不答应我不撒手。 昆仑不胜其烦只好叫林安嵛把她的手机号码留给了那对苦命鸳鸯,再三强调联系上她就能联系上他,这才从他们的熊抱中脱身出来。 咳,这阴间鬼使做的也着实委屈。可委屈又能怎么办呢?谁让解放军的枪口不能对准人民,黑白无常的法器也不能对准活人啊。 一物降一物,爷爷此番只好认栽了。 第十七章 乾和君庭 林安嵛和夏琳琅的突击训练进行的如火如荼。 今天她们练习的是“奔雷钉魂诀”,顾名思义就是引雷电为钉缚住魂体的法术。这只是一个禁锢类法术,杀伤力并不大。可要命的是如果捏诀捏错了一处,把右拇指在上错掐成了左拇指在上,这“奔雷钉魂诀”就变成了“风雷破盾术”。“风雷破盾术”是用来冲破结界和护盾的进攻系法术,爆发力极强。林安嵛虽然学艺不精,但还是成功炸毁了自家的窗玻璃。 可怜琳琅才换的新玻璃,这还没用几天就再次壮烈牺牲,还是死在了自家人手上,当真是可悲可叹。 不过玻璃碎了不打紧,千冢给的二十万换多少窗玻璃都足够了。麻烦的是这爆破的巨响引来了一个人——那个早就怀疑这里大有猫腻的女青瓜小警察“林宝珍”。 “开门开门开门!警察办案!现在怀疑里面藏有危险物品!马上开门接受检查!” 说她是青瓜,她还真就对得起这个称呼。要查人家的老窝怎么着也得说自己是社区送温暖才是标配吧?地主还没叫就先亮了底牌,这要真是犯罪分子早就跳窗而逃了,还能有人去给她开门? “阿sir,什么事啊?是不是砸自己家窗户也归警察局管啊?”琳琅慢悠悠地走去开门,没肯给林宝珍一点儿好态度。 “你不会又想跟我说你们是自己人吵架不小心打碎了窗户吧?”林宝珍斜着眼瞪她,硝烟味从鼻孔里蒸腾着往外冒。 “是又怎么样啊?” 琳琅沾了个子高的光,一个俯视一个仰视,气场上自然高下立判。 “让开!例行公事!” 林宝珍在眼神对弈上没占着上风,心里很是不爽。气呼呼地往里冲,小皮鞋踏得“噔噔噔”的响。 要说这林宝珍也是个人才,既然认准了这肯定是个犯罪分子据点,竟然还敢单枪匹马地杀过来,也是“勇气可嘉”。 她仔仔细细搜查了一大圈,可到底也没搜出什么可疑的物品来。 不过林宝珍并不气馁,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她更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这次没抓到证据没关系,她林宝珍总有一天会查出这里的猫腻,把他们一个个都送进局子里去。 好不容易把林宝珍打发走,琳琅接了个电话又来告诉了林安嵛一件糟心事儿:“阿伟刚才打电话来说他…” “等会儿!阿伟?哪个阿伟?”林安嵛急忙打断她,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她说的这个阿伟莫不是那个渣男阿伟吧?他怎的如此神通广大,连琳琅的手机号能查到? “还有哪个阿伟?我的前老板,孽缘的那个阿伟啊。” 林安嵛长吁一口气,还好不是那块狗皮膏药。她都忘了还有这么个阿伟,她以后真得拿个本子编个号,写上阿伟一号、阿伟二号,省得再出现什么阿伟三号、阿伟四号云云的。 “先前我害得他开业第一天场子就被砸了,是我对不住他。这回他有事求我,我帮他一把就算还债了。” 林安嵛好奇道:“他怎么了?” 琳琅神秘道:“先卖个关子。告诉昆仑,来活儿了。” 昆仑和千冢在阳间也没什么可联系的人,所以并没有手机这种东西。林安嵛和琳琅也一直就跟地下党似的,天天单方面等着她们的上线昆仑跟她们联系。 平时昆仑都是不请自来的,心情好就三天两头的往这儿跑,心情不好十天半个月也不来一趟。 这突然有急事儿要找他,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琳琅问道:“传心术你学的怎么样了?” 林安嵛摇摇头:“距离短的还勉强能听见,可就是滋啦滋啦的不清楚,距离长的就彻底不好用了。” 按理说林安嵛和昆仑血脉相通,这传心术应当是很好施展的。可奈何她就跟信号基站坏了一般,无论如何都练不好。 “那我来试试。” 琳琅自告奋勇掐好手诀开始念起咒语,像这种低等级的法术,练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不再需要掐诀念咒了,可随心意而动。 但像林安嵛和琳琅这种初学者,不仅要掐诀念咒,有时候还要借助符咒来加持念力,以提高施法的成功率。 “清清灵灵,心下丙丁。右观南斗,左观七星。传声达意,六路风行!” 琳琅姿势倒摆的不错,比林安嵛潇洒多了。 “怎么样?传出去了么?”林安嵛眨巴着期待的小眼神。 琳琅摇摇头,用传心术说:“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林安嵛答曰:“能听到啊,很清楚呢。” 琳琅心想没错啊,是成功了啊,可昆仑那边怎么一点回音都没有呢? 难道是距离太远了传输不过去? 果然初级Wi-Fi辐射范围还是太小,得多做任务多打怪,早点把等级练上去、把技能点上去才是正途。 正当林安嵛和夏琳琅都打算收工放弃的时候,昆仑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你们打车来乾和君庭找我。” 乾和君庭是什么,作为售楼行业的资深从业人员,林安嵛怎么可能不知道。那可是蔺阳市数一数二的富人区,就算把她卖了都买不起一个厕所的地方。我的天啊,昆仑在那种地方做什么?该不会是哪个商界大佬要死了,他去等着拘魂吧? 林安嵛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了一路,可到了地方就被一桶凉水浇灭了。因为这里是千冢与昆仑在阳间的固定居所,他们在这里拥有一栋独门独栋带泳池的三层别墅。 昆仑早给门卫打了招呼,林安嵛和夏琳琅一下车,一个胖门卫就很有眼力见的开着辆敞篷观光车载着她俩吭哧吭哧地往山顶上爬。 胖保安戴着幅茶色墨镜,脸上的肥肉都被镜腿儿勒得分了层,一路上没少从反光镜里打量她俩:“小姑娘年纪不大哦?” 林安嵛局促地“嗯”了一声。 胖保安有点意味深长地说:“我看往这跑的小姑娘哦,顶天来过三两回就不会再来了。” 林安嵛没尝出话里话味,还傻愣愣地问:“为什么啊?” 胖保安怪里怪气地嘲道:“有钱人嘛,都是喜新厌旧的嘛。” 夏琳琅抱着胳膊拿腔拿调道:“安嵛,你说要是咱师父知道了有人狗眼看人低,把咱们和那些攀龙附凤的小外围当成了一路人,他会不会生气啊?” 林安嵛一开始还纳闷呢,琳琅说的这师父是谁啊?难不成是昆仑?不对啊,她可从没有对昆仑这么恭敬过,难道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直到听到了后半句才回过味来,附和着说:“啊……会生气吧,师父起气来可吓人了。” 琳琅哼道:“是啊,上回有个保姆也是管不住那张破嘴,结果被师父投诉到家政公司,直接给开除了,还罚了三千块钱的保证金呢。” 那胖保安听到琳琅这么说,态度立马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哎呦,你看我这有眼不识泰山的哟,您别跟我计较。我这小的上有老下有小的,还有一大家子人等着吃饭呢嘛,我要是丢了工作,全家人都得饿死了呀。您多担待,多担待。” 胖保安满脸堆着笑,眼睛后头的褶子都多了七八层,点头哈腰地不停道歉:“您看,咱们到地儿了,就是这栋。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可千万别跟我一小保安计较。” 琳琅理都没理他,径直去按门铃,直到都进了门了还听见那胖保安在后头扯着嗓子喊:“大人不记小人过啊!” 第十八章 怪病缠身 “你们来了。”昆仑过来给她们开门,客厅里坐着千冢和另一个陌生小哥。 “这两个就是和你缔结了血契的有缘人?”小哥站起来和林安嵛、夏琳琅一一握了手称赞道:“你眼光不错嘛,都是大美女啊。” 这个小哥哥长得明眸皓齿的煞是好看,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白得近乎透明。 果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么?长得好看的人都爱往一堆凑。 “早就听说昆仑收了两个小徒弟,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我叫江斯卿,很高兴认识你们。” 这小哥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有如清风拂面叫人好生自在。 能和昆仑、千冢做朋友的必然不是普通人。林安嵛猜了又猜,他莫不是也是个阴间公务员? 非也非也,这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活人,而且是个天生的童子命的大活人。 所谓童子命是分三六九等的,有真童子,亦有假童子。假童子多分为两类,较为常见的是生辰八字里带有童子星的人,属于一种煞气,需要化解。另一类则是前世姻缘的童子,是因前世有未了结的情债钱债,今生来讨债或还债的。这种童子往往寿命都很短,难以成人,即便成人了也要历经坎坷不得和乐。 而真童子则是天宫或者庙里,神仙身边的仙童仙女们转世托生的。 童子们下凡托生的原因大约有三,一是有的小童子生性调皮,天上的年岁太久,待得烦闷了便偷偷了跑下来玩耍。二是命定的机缘到了要下凡历劫或者完成使命。三是个别捣蛋的小童子犯了错被贬黜下来受几年辛苦。 江斯卿便是其中的第二种,是替他家老神仙“太白金星”来人间授业传道广种福缘的。 别看他年岁不大,人家早已立了自己的堂口,是蔺阳市小有名气的半仙了。 昆仑邀林安嵛和夏琳琅入了坐,那真皮沙发软得跟坐在棉花团上一样。就她们家那老古董布沙发跟这一比,那就是席梦思和没抹匀的土炕的区别。 琳琅坐在这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想着这莫名其妙榜上对儿无常老爷可真是不亏,别说发家致富奔小康了,就是翻身农奴做地主都指日可待啊。 “是不是你那个酒吧老板摊上事儿了?”昆仑往沙发上一瘫,整个脑袋全仰在沙发背上。 琳琅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昆仑一笑:“那是,还能有我不知道的事儿?我还知道他是撞邪了呢。” 琳琅说:“确实是撞了邪。” 昆仑道:“在那种地方待着,撞邪是早晚的事儿。” 琳琅又说:“但他不止是撞邪了,他还得了一种怪病。” 千冢平时对八卦的事儿是毫无兴趣的,今天竟然饶有兴致地问道:“什么怪病?” 琳琅说:“电话里他也没详说,就是求我一定要救他。那天他的酒吧因为我被砸了,我过意不去,临走的时候提醒他这个酒吧有问题,让他改改。他当时还不信,现在走投无路才想起那天我说的话,所以才会打电话给我求我帮他。” 昆仑道:“捉鬼我们是行家,治病救人我们可不拿手。不过今天有他在,算那个小老板幸运,死不了了。”昆仑朝江斯卿努努嘴,岳灵楼粲然一笑,表示答允了这桩差事。 事不宜迟,一行人坐上岳灵楼开的大奔S级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果然,资本家朋友也都是资本家。 夏琳琅按照阿伟给的地址顺利找到了房门,隔着厚厚的防盗门都能闻见里头散发出来的恶臭。 琳琅嫌恶地在鼻前扇了扇,拿手握着口鼻上前敲门,林安嵛的反应则更大些,直接跑到楼梯口干呕起来。 同样都是一滴血的功效,林安嵛在感官灵敏度上的提升好像比琳琅大多了。 “咚咚咚。” “咚咚咚。” 琳琅敲了几次都不见人来开,逐渐加大了敲门的力度。 “咚咚咚!” “咚咚咚!” 又敲了许久,仍旧不见阿伟来开门,林安嵛吐了半天也吐不出什么东西,在旁边撑着墙问:“是不是不在家啊?” 琳琅否道:“不会的,他在电话里说他哪儿都不去就在家等着我。怎么可能不在家呢?” 林安嵛怕道:“该不会是出事儿了吧?” 话音未落,那扇暗绿色的防盗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打开了一条小缝,缝隙中只能看到一只焦黄发暗、干涩而布满血丝的双眼,和他背后的一片黑暗。 “琳琅,你来了。” 说话人那把嗓子喑哑得好似沙漠中濒死的乌鸦,身体被黄沙掩埋了一半,卷着沙砾的风锤击着它裸露在外的喙,喉咙里的肌肉因为缺水而发皱萎缩,僵硬开裂。 “进来吧……” 那眼球的主人缩到门后,让出一条窄路。 林安嵛躲到队伍的末尾跟着走了进去,青天白日的这间屋里却一点光亮都没有。 所有的窗户都用木板封得死死的,还挂着一层遮光窗帘,门一关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屋里的臭气更盛,林安嵛强忍着自己翻江倒海的脾胃,尽量不发出声音,怕阿伟难堪。 昆仑发现了她的窘境,抬手在她脸前一划,那股酸臭味立马减弱了许多。 林安嵛这半会儿都没敢呼吸,憋得脸都红了。 昆仑用传心术同她说:“好了,不用憋了。再憋就憋死了。” 林安嵛这才赶忙吸了几口气,只是胸口虽然不憋闷了,但脸上的红晕却总也下不去,活像个被看光了日记的小姑娘。 “你这屋里怎么连个灯都不开?”琳琅有无常血契在身,看不着路倒还不至于,但这么黑漆漆的一片也甚是难受,顺手就摁开了墙上的开关。 “不要,别开灯!”灯光一亮,阿伟同时发出一声惨叫,仿佛那濒死的沙漠乌鸦回光返照的鸣啼,干涸的喉管因为骤然地撕扯而断裂成片,即使奔涌的鲜血也不能滋润那风化的音节。 林安嵛随声音看向角落里的阿伟,瞬间吓得她捂住了嘴巴。 阿伟原本也有一米七八的个头,骨架宽厚,显得人也敦实,很有一派北方大汉的模样。 可现今角落里的那个人,佝偻着身子瘦骨嶙峋。那副枯柴般干瘦的骨架显得他的头骨异常硕大,羸弱的脖颈感觉随时都要因为支撑不住沉重的头颅而折断。黢黑干瘪的皮肤的攀附在青黑色的骨头上,裸露之处无不生着一片密密麻麻的灰褐色脓包,里头满满噙着一腔粘稠泛黄的脓液,仿佛他全身上下所有的精气都被这些脓包吸尽了。 他揪着一条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毛毯,觳觫着拼命把头埋进去,举着一把桃木剑不停地狂叫着:“把灯关上!快把灯关上!把灯关上啊!” 第十九章 天降佳人 “你这是……”琳琅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的怪病竟会如此骇人。不过三两月光景,好端端的一个大小伙子怎就变成了这么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琳琅环顾四周,看来阿伟早就发现自己病得不寻常,这屋里门上墙上全贴着各式黄符,大大小小的神龛立了满屋,佛教的道教的各路神仙全都请了个遍。 江斯卿把悄悄把琳琅拉到一边同她讲:“你朋友这病实在蹊跷,他这是精气枯竭而尸毒盈体。这两样事都不稀奇,可怪就怪在他的精气已经枯竭到这般地步竟还未死,尸毒已经侵入脏腑筋骨竟还未发生异变。真可以说闻所未闻。这件事绝不简单,我们要小心行事。” 琳琅点头答应,保证她一切听从指挥,江斯卿又沉声说道:“我一会儿先点上一支宁神香,让他先冷静下来。你趁机去问问他事情始末。记住不要靠他太近,也不要和他有肢体接触。” 一番叮嘱妥当之后江斯卿从随身的公文包里取出几支香来,找了个香炉点好。 那香的味道甚是好闻,乍一闻似乎与檀香无异,但细细品下来却能觉出其中既丁香的辛、栀子的甜又有晚香玉的温润、柑橘的微苦。这香味并不浓郁冲鼻,却消得屋里的臭气几乎殆尽,连人的心神也跟着爽朗开阔起来。 琳琅见香已奏效,尝试着跟他沟通:“你别怕,这几个都是有真本事的人。只要你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他们就肯定能救你。” 阿伟握着那柄桃木剑,就像握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夷犹着从毯子里探出那双深深凹陷、抠进眼窝里的双眼,又急忙缩了回去:“你先把灯关上……我我我……我怕光!” 琳琅望向昆仑询问他的意思,他微微颔首表示答允,又用手肘拐了拐千冢。 千冢懒洋洋地抬手一挥,不知是从手心里还是袖笼里翩然而出一朵赤红色的小花。 这小花有花无叶,片片花瓣如同蝉翼清透,却又饱含红光。 这红光虽是暖色,映出来的光晕却是清清冷冷,更比月光寒气逼人。虽不甚明亮,却能将屋内事物都如数照亮,很是神奇。 阿伟之所以畏光是因为他精气尽失,又身染尸毒,已然是大半只身子踏进黄泉路了,半生半死还能活着实属不通常理,但畏光惧日却是常理可遵。 这花名唤“彼岸花”是长在黄泉路旁指引方向的引路者,至阴至寒,对阿伟来说是多亲近而少嫌隙,他自然不会畏惧。 千冢之所以会随身带着一株彼岸花是因为这彼岸花除了能照亮引路之外,还有一样妙用,那就是用来画符。用彼岸花的汁液画符比墨汁或朱砂都更具威力,激战时以手碾碎虚空画符,是黑白无常们一贯爱用的伎俩。可偏偏昆仑对它的汁液过敏,一但沾上就浑身瘙痒大片大片的长起红疹。 还记得千冢因为乳糖不耐被林安嵛的一杯牛奶咖啡放倒,头晕目眩腹痛难耐,到末了直接晕了过去。这可真是一对好哥俩,全是矜贵的小姐身子。 “好了,灯已经关上了,你别躲着了。” 阿伟怯怯地朝外开了一眼,确定了灯的确是关的才敢冒出头来。眼见着彼岸花无托无附兀自立在空中,激动地就要大喊一声“高人救命”扑上来挨个报上一遍大腿。 但他这满身脓包的样子,崩管有毒没毒,就算沾上了能延年益寿谁也不愿意让他近身。 千冢手一挥,远处的椅子“嚯”地一下顺移过来,挡住了阿伟的去路,把他堵在沙发和墙壁形成的夹角中。 “救我…琳琅你一定要救我!我找了那么多江湖道士,全他妈是骗子!如果你不救我,我就死定了!”他扒着椅子拼命想往前冲,但那椅子就犹如生了根,愣是纹丝不动。 “你先别那么激动,我既然来了就一定不会见死不救的。你先说说你到底遇见什么事儿了?” 阿伟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唾沫,哆哆嗦嗦地给众人絮絮说起了三个月前的那件事。 那时阿伟的“孽缘”刚因为夏琳琅挨了砸,好歹那姑娘砸的都是些细软物件儿。第二天找人来收拾了一地的狼藉,重新添办了点桌椅板凳,好歹也没影响晚上营业。 也就是那天晚上阿伟邂逅了那个让他落得如此地步的“女人”。 当晚阿伟从酒吧出来接迎几个朋友,回去的时候发现门口正立着个身型削瘦修长的姑娘。阿伟清楚记得那晚的气温很低,但那姑娘只穿着一件棉布长裙,外头披着一件单薄的针织长衫,白璧无瑕的小腿连着纤细的脚踝通通露在外头。 一阵一阵的冷风吹过,吹起她的裙摆,看得人心痒痒。阿伟原本穿着个皮夹克都冻得打寒颤,如今看到这番背影却燥地气血都往下冲,忍不住上前搭讪:“小美女,大冷天的站外面干嘛啊?在等朋友吗?” 他不过看了个背影,何以见得就是美女?这阿伟可不管,不管美丑当着面都得叫美女,滋要是没丑到睁不开眼的份上儿,关上灯都一个样。 他那双登徒浪子的手极是不安分,搭着话就往人家姑娘肩膀上放。 手指触及那修长细润的脖颈,只觉得滑腻似酥好不妙哉。只可惜这姑娘不知在外头站了多久,估计是冻坏了,皮骨里都带了寒气,冷得吓人。 阿伟抽回了手,那姑娘也转过身来。 然这一回眸,可真是叫阿伟惊为天人。 像阿伟这样风月场里走了半辈子的人,浓妆艳抹的性感尤物见得多了也就厌了。 这姑娘和那些俗物相较可谓是出水芙蓉别具一格。那冰肌玉骨不施粉黛自由有姿容,五官清丽淡雅,凤眼樱唇很是相宜,好有一番东方女子的别致风韵。 那姑娘呆呆地看着他也不说话,可那一双懵懂的清眸早就把阿伟的魂儿勾到了九重天上。尤其是眼底的那一颗泪痣,实在是点睛之笔,任哪个男人看了都断断然是招架不得的。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一个人咯?”阿伟嬉皮笑脸地撩拨着,那女子仍旧只是望着他,不吐一言半语。 可她越是这样越搔地阿伟是百爪挠心,恨不得现在就扑上去把她掰开了揉碎了好好吮一吮那香腮秀项,揉一揉那扑粉滑体,尝一尝那倦枕徐欹的滋味。 “既然是一个人,那咱们就一起进去玩玩?” 姑娘没有拒绝。阿伟就这么把她领进了“孽缘”,带着她和他那一帮朋友在二楼最里头开了个隐蔽些的卡包。 那姑娘酒量甚好,阿伟一杯接一杯的灌,她便一杯接一杯的喝,觥筹交错之间阿伟时不时地借机摸两下大腿,啃几口脸颊,油水揩尽她也都未有反抗。直喝的一行人酒气熏天摇摇晃晃地走不了直路,阿伟觉得时机已然成熟,顺势带着这位天上掉下来的美人寻了个安乐窝,拥着佳人入帐,痴缠酣畅了一整晚好不风流快活。 第二十章 皮下生虫 原本依着阿伟那放浪形骸的脾性,必该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可是这姑娘却是个异数,最起码是多新鲜了几日,没那么快就弃之如敝履。 可这神仙般的日子没过几天,阿伟却渐渐发现这姑娘的不对劲儿来。 起初那姑娘不肯吐露一言半语,顶多用摇头点头来表达心意。 阿伟也没多想,只当她是个哑巴。再说两人不过是露水情缘,他也懒得管那么许多。 只是又过了几日之后,这姑娘却渐渐开口说话了。只是她不能说出什么完整的句子,只是如孩提般咿呀学语,别人说一句,她就磕磕巴巴地学上一两个字,吐出来的音节也是十分生硬怪异。 阿伟虽然觉得奇怪,可也没有多想,或许人家是外国友人也未可知。 她虽入门入的坎坷些,后来学得倒很快,阿伟也没怎么刻意教她,不过半月她已能与人交流日常了。 直到这时阿伟才知道了她的姓名,她说她叫小美。 朋友中有明眼人奉劝阿伟,说小美举止怪异,叫他别再招惹,阿伟却尽当他们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并未放在心上。 只是渐渐的阿伟开始觉得自己身上总没有气力,昏昏沉沉的打不起精神,脑袋里跟浇了水泥浆子似的没个清明的时候。 唯有日落西山,月上梢头之时才有几分精神。 阿伟寻思着是不是自己干着酒吧这活儿天天黑白颠倒,时间长了亚健康了,加上这些日子又纵欲过度,身子匮乏才有此病症,想着好好休息几天估计就能调整过来。 可小美却夜夜痴缠不肯罢休,阿伟愈发觉得身子吃不消,有意冷落推脱。可小美稍有动作,他便又把持不住扑将上去,不到筋疲力竭不能休。 如此这般阿伟都未多想,谁叫他天生神经就粗些。唯一一件叫阿伟上了心、觉察出些端倪的事儿是阿伟发现小美不爱进食。不,这么说可能不准确,她并不抗拒食物,她似乎只是没有摄取的欲望。 女生为了保持身材节食少餐是常有的事,可对食物的渴求是人类的天性,只能克制不会消失。但小美好像并非如此,她就是单纯的没有兴趣,就好像她根本不需要倚靠食物生存一样。 不仅如此,阿伟还发现小美似乎没有排泄。她很少会去卫生间,即使去了,阿伟悄悄躲在外头偷听,听见里头传来的却总是呕吐的声音而非其他。 但这些终究都是捕风捉影没有实锤,真正叫阿伟确信她不是人类的是有一天夜里,阿伟半夜尿急起来解手,却发现身边躺着的小美不见了踪影。 阿伟心觉奇怪,四下去寻,却远远地看见小美正背对着他在阳台上盘腿而坐。 阿伟没敢出声,躲在墙后偷偷地观望。 只见小美头顶上忽地探出一只触手,那触手没有实体,幻影般的瞧不真切,但阿伟却仿佛能看清上头繁密的吸盘。 那触手一个接一个地伸出来,足有十之一二之数,像一只巨大的章鱼,触手间蹼正淋漓地滴着黄绿色的黏液。 它扒开小美的天灵盖,扭着身子蜷曲而出,迫不及待地舒展它的足腕。 与此同时小美原本光洁白皙的皮肤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萎缩腐烂,渐渐瘫软下去,变成一具腐尸,淌出一地黑褐色的尸液。 阿伟又惊又恶,胃里翻江倒海差点吐了出来,废了好大的气力才忍住。 难道这些日子夜夜与他颠鸾倒凤怜爱婉转的竟就是这么个腥臭黏腻的死人么?他只感从里到外没一处妥帖的地方,只想现在就跳进水里,拿澡巾狠狠搓下三层皮来才能稍有宽慰。 与此同时那章鱼似的怪影已经完全从小美的身上挣脱了出来,它用触手卷着阳台的围栏爬了上去,伫在那里不停的扭动。 阿伟隐隐能看到月光中似乎有银白色烟雾般的东西被那怪影吸入嘴里,那怪影吸一点,又吐出一些,吐出的银白雾气汇成一颗珠子,上头缠着丝丝的黄烟。它含着珠子吞吞吐吐,珠子越来越大,黄烟亦愈缠愈多。直到黄烟彻底包裹住银球,不留一丝缝隙,那怪影便一口吞下,身子跟着陡然涨大,好似充足了气的气球。 吸饱了月光灵气,它从栏杆上爬下来,又迅速钻回了小美的躯壳中。 那具原本溃烂难堪的尸体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复原,从地上坐了起来。 阿伟尿意全无。只想现在就多门而逃,逃到天涯海角躲的远远的,可这时候逃跑无异于打草惊蛇。他只好躺回床上,装作睡熟的样子。 少顷,阿伟感觉身旁的床陷了下去,是她回来了。 他惊得出了满身的白毛汗,紧闭着双眼动也不敢动,心里头默念着“阿弥陀佛、无量天尊,总是各路神佛保佑,保佑他能度过此劫”。 正此时,他却发现她的手指缠了上来。 不好!难道被发现了? 阿伟脑袋急转,思考了一万种应对的方法,差点就要忍不住弃床而逃,她却只是揽着他了睡过去,再无动作。 这一夜漫长的好像过了一个世纪,第二天刚蒙蒙亮阿伟便借口酒吧有事,逃出了家。 他害怕“小美”再找上他,于是家也不敢回,酒吧也不敢去,在外头租了个酒店房间暂时住着。 可没想到才刚过了两日,阿伟正在酒店里正和朋友介绍的“大师”电话洽谈驱邪服务,门铃却响了。 阿伟正聚精会神跟大师报告着情况,兀的被这铃声吓了一跳,一路骂着“不是说了不需要客房服务,没事儿别来烦我吗!”,风风火火地走到门口,手搁到防盗链上就要打开,却猛的感到一阵寒意,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嚯”地一下全立了起来。 一种不好的预感蹿上心头,搁在防盗链上的手也缓缓放了下来。他小心翼翼地趴到猫眼上往外瞧去。却看到一只死鱼般当眼珠也正在门外看着他! 他“啊”的一声惊叫了出来,手机也摔在落在地,“大师”在里头拼命的喊:“你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阿伟颤抖着捡起手机,恐惧让他的肾上腺素飙升,话也说不利落:“她她她……她在门外!” “你别怕!老夫降妖除魔二十年,定会保你平安!你现在把钱转过来,我打点一下天庭,马上就开坛作法和那孽障斗上一斗!” 电话里还在叽里呱啦地说些什么,可是阿伟全都听不进去。 他看到她的眼睛透过门缝死死盯着他,嘴里喃喃地念着:“你为什么要跑啊……为什么要跑啊……” 阿伟连牙齿都在打颤,连滚带爬地跑回屋里把沙发板凳总之能搬动的全拖过来堵门。 她仍在外面敲着门。 “咚咚” “咚咚” 每敲一下都像一把狼牙大棒,削尖了头狠狠砸进他的心脏,捣得那一颗心碎得稀烂。 他想划开手机,手上的汗却让他怎么都解不开锁。 他慌乱中拿棉被胡乱擦了擦手,却发猛然现自己的皮肤下隐约透着无数小小的水泡,那些水泡晶莹剔透,里头似乎还有什么蠕虫般的东西在扭动着。 他的脑袋瞬间炸开了,那种恶心又惊悚的感觉登时袭满全身。 他恨不得拿上一柄长刀把那些皮肉都剜出去!连着那些蓄养着虫子的水泡! “笃笃” “笃笃” 门外忽然传来脚步声,并且渐行渐远。 她走了? 他迫不及待地冲到门口,透过猫眼向外张望,长廊里空无一人。 他再也承受不住,扒开门口的杂物一口气冲到楼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医院。 他求医生救救他,说他的皮下面长了虫子。 可医生却轻描淡写地说他不过是出汗不良性湿疹,给他开了一瓶酚炉甘石洗剂叫他回去外搽。 他急得发疯:“我长虫子了!你看不到吗!才不是什么湿疹!那水泡里面有虫子啊!” 医生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也许已经在琢磨要不要打电话给精神科叫他们介入治疗。 阿伟看他不为所动,情急之下抓起了桌上的壁纸刀,毫无犹豫得划开了自己的手掌。 有些水泡被划破,里面的积液流了出来,那些细小的蠕虫也混着积液和鲜血淌了一地。 阿伟摇着医生的肩膀发疯似的喊着:“你看啊!就在那里面!那些虫子还在动!你看到了吗!” 第二十一章 命不该绝 在保安赶来之前,阿伟抓着那瓶酚炉甘石洗剂逃出了医院。 阿伟躲在医院旁边的小巷里,蹲在垃圾桶的后头瞻前顾后,害怕小美来寻他,又怕保安追上来抓他去公安局或者精神病院。 “大师”又给阿伟打来电话询问情况。 阿伟说她已经走了,自己逃了出来。 大师一拍大腿,说那就是他做法起了作用,此等小妖岂能是他的对手?你且速速来寻我,咱们这就去这就去把那孽障一举拿下。 大师的屋里挂满了锦旗,滔滔不绝地讲着他曾为市长的儿子驱邪,省长的闺女续命,首富的侄女叫魂,如此种种丰功伟绩。 大师口若悬河,阿伟听得云山雾罩迷迷糊糊地就交了钱。 所谓病急乱投医,真到了这一节,任他是再聪明的人也会变成最好骗的傻子。 大师拿了钱二话不说,拿上家伙什就拉上阿伟杀到他家楼下,阿伟抱着门口花园里的树不肯撒手,死也不肯上去。 大师左劝右劝阿伟愣是油盐不进,气得大师把脚一跺,自己拿着钥匙上了楼。 不大一会儿阿伟的电话又响了,大师说小美不在上面,叫他上楼。 大师当着阿伟的面一顿比比划划地做了法,吐火劈砖地和街上卖艺的戏班子差不离。 大师再三保证,说已在这儿设下了天罗地网,只要小美敢来,定叫她插翅难飞。 那夜阿伟迟迟不敢入睡,可到底还是没撑住眼皮打架,不知何时入了梦乡。 忽的半夜惊醒,阿伟一回头发现小美正躺在他的身边,一双眼睛盯着他似笑非笑。阿伟吓得“嗷”地一声滚落床底,一晃神却发现床上的小美已经不见了。 阿伟揉了揉眼睛,难道是他神经过敏看错了? 可是一连几日,小美都会在午夜时分突然出现,然后又毫无征兆地消失。 阿伟被折磨地几尽崩溃,他逃出了家,有多远就逃到多远,可无论他逃到哪里,都逃不出小美的手掌心。 他又找了许多个大师、大仙、和尚,道士。可没有一个能阻止小美的出现,也没有一个能放缓他皮下蠕虫的生长速度。 他们有的说那是幻觉,只要收了小美这些幻觉就会不攻自破。有的附和他确有虫子,只要用了他家祖传的灵丹妙药,包治包好。 可数管齐下之下,虫子却越长越大。 他绝望了,越来越瘦,形容枯槁,走到外面会不停地引人侧目,甚至有人报警说看到了吸毒人员。 阿伟开始足不出户,白天勉强睡一会儿,到了晚上便举着那柄桃木剑时刻绷紧着神经。 一旦看到小美出现他就举着剑疯狂地挥砍,毫无逻辑地叫骂。 终于有一天夜里,他睡着了。半梦半醒间他觉得浑身都晾凉的,痒痒的。 他睁开眼,发现那些已经涨大到绿豆大小的水泡已经破裂。那些白白胖胖的蛆虫鱼贯而出,布满了整个床榻。小美吻着他的脸颊轻声告诉他:“再忍一忍,过了明晚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那一刻,阿伟真切地感受到死亡来临的恐惧,求生的欲望从未有如此强烈,许多往事涌上心头。他忽然想到孽缘开业的那个晚上,琳琅临走前曾告诉他,把吊顶和门口立着的霓虹招牌都拆掉,否则这里一定不得安宁。他想起她欲言又止的表情,与人一个激灵。难道她一早就知道些什么? 是他命不该绝,林安嵛忍不住又看了一眼他那满身脓疱,如果真如他所说那里面曾经长满蛆虫,可是脓疱已破,虫子也都爬出来了,那现今这满身的脓疱又是从何而来呢?况且她也没有看到里面有虫子啊。 普通人的眼睛看不到,难道她的阴阳眼也看不到么? 会不会那些虫子根本就是阿伟的幻觉呢? 林安嵛小声向昆仑求证,却被江斯卿听了去。江斯卿侃侃道:“我看不会。那些虫子应该是真实存在过的。只是他现在这些脓包是他体内尸毒外发而致,里面本来就没有虫子。当初那些应该是那个怪物留在他体内的卵,并非同一种东西。” 昆仑点头道:“这方面他是专家,听他的就好。” 从进门就一言不发的千冢忽然道:“我大抵知道是何物了。我们先去做些准备,今夜动手。” 按照千冢的吩咐,一行人兵分三路。昆仑和林安嵛留下照料阿伟的安全,江斯卿回去取清治尸毒的药具,千冢则带了琳琅去取一样克制那怪物的关键法宝。 林安嵛在屋里坐立不安,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昆仑往沙发上一躺,歪着头问她:“你来来回回走什么呢?晃得我头晕。” 林安嵛如实相告:“我紧张。” 昆仑问:“你紧张什么?” 林安嵛说:“我也不知道,我就是紧张。” 被椅子困住的阿伟企图越狱,昆仑厉声喝止道:“你别动!” 阿伟吓得抖了三抖,连声诺诺地退了回去,昆仑才又恢复了往常的语息同林安嵛道:“你的奔雷钉魂诀练得怎么样了?” 林安嵛摇摇头:“不小心把窗户打碎了,还把警察给招来了。” 昆仑笑道:“可以啊,禁锢系法术都能练的这么有杀伤力。” 林安嵛尴尬到:“好像是因为捏错了手诀。” 阿伟听着他俩的谈话内容,又见昆仑气定神闲的样子,忍不住好奇到:“二位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昆仑又喝到:“让你说话了么?没你说话你就老实儿待着!别插嘴!” 昆仑且瞧不上阿伟这样的风流种,觉着他落到今天这步田地都是咎由自取。他是黑无常又不是活菩萨,才懒得管这样的闲事。如不是琳琅觉得欠了人家的人情,他才不肯趟这趟浑水呢。 直至傍晚时分,千冢、琳琅和江斯卿便先后回来了。 千冢拿了一块平平无奇的小石头,林安嵛好奇这就是他口中的法宝? 千冢点点头,说是一会儿自见分晓。 昆仑法术隐了众人的活人生气,分别躲到床底和衣柜里等着“小美”自投罗网。 果然当太阳完全西落以后,“小美”如约而至。 她果然很美,有一种由内而发的魅力。 阿伟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头,“小美”躺进被窝爱抚着她的头发和脊背柔声道:“你在等我么?” 见阿伟没有回音,她又道:“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么?” “那时我刚刚苏醒,我不知道我是谁。我的面前躺着这具尸体,我的脑海里好像有个声音在告诉我,进去吧,这就是你的身体。” “我钻了进去,从土里爬了出来。我有了身躯,还要找一个家。” “我路过你的酒吧,心中忽然有一种熟悉感,我觉得这里可以做我的家。可是里面已经有好多人,他们比我早了一步,我想我应该再去找一个家。” “这时候你来了,你带我进去,又带我找了另一个家。”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不能没有你,我爱你,我知道你也爱我对吗?” “阿伟,你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么?” 第二十二章 前尘往事 阿伟回过头,冷笑一声:“不愿意。” 小美蓦地瞪大了双眼,尖叫着扑上来就要扼住他的喉颈:“你不是阿伟!你是谁?” “阿伟”眼疾手快,嗖的一下把他带回来的石头塞进她嘴里,手掌抵着她的下颌用力一抬,生生掰得她脖子后仰,硬是把石头吞了进去。 石头一入肚,小美就犹如吞了硫酸硝石一般,倒在地上翻滚扭动不住的哀嚎,身体弓成曝干的虾米,手掌也扭曲的如同鸡爪一般。 原来真正的阿伟躲在床底,以自身气息迷惑小美,而千冢则变化身形,躺在床上假扮阿伟,只待瞅准时机将这东极山尖上每天受第一缕阳光照耀的山尖石送进她腹中。 “东极山”并非人间地域,而是九重天上的一处仙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夏琳琅这一趟取石之旅可真没白跟着去,虽没上的了九重天,但是却见着了实打实的神仙——朔风。 朔风是在昆仑之前和千冢搭档的黑无常,后来他修出元神飞升成仙,地府这才派了昆仑来补他的空缺。 千冢身为地府鬼差不得召令是上不了九重天的,所以要靠朔风来引路。 千冢领着琳琅回了乾和君庭,二楼有他给朔风设了一处堂屋,里头供着他的泥塑金身。 千冢点上三柱清香,原本无奇的泥塑便突然活现起来,呵欠道:“有何贵干呐?” 千冢也不客气,直接道:“我要取东极山山尖石。” 泥塑瘪了瘪嘴:“东极山上那只臭猴子和我不对付,你又不是你知道。” 千冢道:“我随你一起去。” 泥塑瞪他:“擅自领你上九重天?这要是被上头的人知道了我这乌纱帽还要不要了?” 千冢道:“你不肯带我去?” 泥塑气的吹胡子:“我这都造的什么孽啊!” 千冢灵魂出窍,留下猫身扔给夏琳琅照看。 其实有什么可照看的,谁还能偷了去么? 朔风引着千冢上了东极山,守山的是个红衣红鞋的小姑娘,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光景,发髻上别着个桃子造型的发簪,甚是俏皮可爱。 这便是朔风说得与他不对付的“臭猴子”。 “千冢哥哥!你怎么来啦?” “臭猴子”远远地瞧见千冢,一阵风似的就奔了过来。 千冢难得笑了笑,由着她拉着自己的手臂晃来晃去。 朔风在一边阴阳怪气的嘟哝:“你叫他哥哥?一把岁数了还装嫩害臊不害臊?” 这只“臭猴子”名叫红瑶,是东极山上天生的灵猴,如今已有近千年的岁数了。 早些年朔风还是黑无常那会儿,朔风遇上了来人间游玩的红瑶。 朔风当时正在追求桃妖“温娘”,特地请城里顶有名的巧匠做了个掐丝珐琅的簪子要送给温娘。那簪子做的甚是精巧细致,朔风在桃树下拿着它,一个人嘟嘟囔囔地练习着一会儿看见温娘该如何表白。 可不曾想正认真地紧,桃树上忽然蹿下一个红衣小姑娘,一把就把簪子夺了去,插到了自个儿头上。 “头回见有人把桃子做到簪子上,我很喜欢,这个就送给我啦!” “哪儿来的小贼!连爷爷的东西也敢抢?”朔风急忙去抓,却总没有她灵巧,两个人绕着桃树上蹿下跳,累得朔风气喘如牛,红瑶却坐在树杈上悠悠闲闲地晃着脚:“我可不是小贼!九重天东极山灵猴红瑶就是我!你又是谁敢自称爷爷?” 朔风哈着腰手撑着膝盖呼呼地喘着粗气:“地府无常朔风。还不快把簪子还我!” 红瑶哼道:“区区无常鬼使,这世间没有千万也有万千了!竟还敢自称爷爷?” 朔风气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又跳上去抢:“快还我!” 红瑶轻轻一跳就躲了过去,荡到另一棵树上冲他做鬼脸:“略略略!一个簪子都舍不得,地府的人真小气!” 朔风最怕被人说小气,着急辩解道:“才不是小气!这个簪子是要送人的!怎么能随便给你?” 桃林间忽然传来一阵清妙的女声,音调婉转清丽甚是悦耳:“这簪子是送我的么?” “温娘……你来了,这簪子……自然是送你的。”朔风一瞧见温娘就脸红发烫,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既是送我的,那我就做回主,转送给这位小姑娘了。桃子娇俏,戴在她头上很相宜。”温娘站在树下望着树上的红瑶笑了笑。 “既然是你的主意自然是好……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你小气,不愿送给我!” 红瑶此言一出又把朔风气得牙根痒痒,他自然是舍不得的。当年做人那会儿,朔风就是朝廷里出了名的抠门精。 筷子断了不肯扔,绑上一节竹竿接着用。夜里也不肯点烛,摸着黑上茅厕也干出过一脚踏空的丢人事。 这一支掐丝珐琅簪子,可比他一年的饭钱都要贵。他能舍得白白送了个不相识的小娃娃么? 但无奈温娘一再坚持,他若仍是不肯倒真显得登不上台面了。 生生丢了一年的饭钱不说,朔风总记恨着他表白失败也是栽在这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手里,要不是她打乱了他的计划,温娘怎么可能会拒绝他? 总之朔风和红瑶的梁子是这么结下了,两个人一见面就是针尖对麦芒的各不让步。 但红瑶对千冢却是极亲近,千冢也把她当个小妹妹宠着,毕竟她的外表是极具有迷惑性的。 红瑶一路蹦蹦跳跳地领着千冢登到山顶,亲手掰下那块山尖尖放到千冢手里:“千冢哥哥,你可欠我一个大人情。以后该怎么还我呀?” 朔风在后头黑着脸:“怎么还?也让你搅黄他的美事儿你俩就算扯平了。” 红瑶懒的与他置气,跳上树上随手摘了一颗野果嚼了起来:“都快一百年了,你怎么还揪着这点小事儿不放?当真小气的很。” 朔风被她戳到痛点,顿时气急败坏地不肯再说话。由着千冢和红瑶互道了再见,便扯着昆仑三步并作两步回了乾和君庭。 琳琅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千冢和朔风从天而降着实把她吓了一跳。 “这辈子我都不想再看见红瑶那只臭猴子了!以后再有这种事儿你可千万别找我!” 琳琅头一回看见活神仙,不由得啧啧称奇:“你长得可比那个泥塑好看多了。” 朔风一听这话乐了:“是吗?你这小姑娘很有眼光嘛,前途不可限量,不可限量啊!” 据琳琅的描述,那朔风也是个文质彬彬的公子相貌,穿着一身白袍甚是仙气飘飘。看来日后跟着昆仑和千冢这俩无常大爷混,最起码眼福是少不了了。 第二十三章 情为何物 众人从藏身处出来。昆仑在小美的天灵盖上拍了一拍,再随手一抓,便把阿伟口中那章鱼般的怪物给抓了出来。 那东西在昆仑手中毫无还手之力,卷着触手想要缠住昆仑的胳膊,被他加力一握便动也不能动,软塌塌的垂了下来。 千冢道:“这东西叫做媚,是地精的一种。它以魅惑男人吸取男人的精气为生。可以藏身尸体内,借月光修炼,消化吸取来的精气。东极山上的山尖石是最具阳精之物,与它这样借月光精华修炼的精怪最是相克。” 江斯卿道:“原来如此,传说媚只要九九八十一天就可以鸠占鹊巢完全与尸体融合,看来这是真的。今天就是你与这尸体的融合之日吧?” 它无力的在昆仑手中挣扎了一下,似乎心有不甘。但东极山尖石对它来说就如同雄黄之与爬蛇,吞了此物下肚任它道行再高此时也都没有还手之力了。 江斯卿又道:“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他精气尽失却还没有死,尸毒入腑却没有异变。是因为你在他身上下了蛊吧?” 林安嵛一听“蛊”这个字首先就想到了云南苗族的蛊术蛊毒,是害人匪浅的阴邪之术。 可下蛊不是苗族特有的巫术么?怎么这地精也会用? 其实“精”这一门大抵分为“山精”、“地精”和“海精”三类。 山精擅术,海精擅咒,地精擅蛊。 传说苗族先祖以每年千头牛羊献祭从地精手里学来了蛊术蛊毒,为的是保族人平安不受外敌入侵,并非害人的邪术。 只是后来有心术不正之人衍生出一些禁术用来谋财害命,当真是愧对了苗家先祖的一番苦心。 这“媚”施在阿伟身上的叫做“同心蛊”。 所谓“同心蛊”,和昆仑与林安嵛、琳琅缔结的无常血契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同心蛊可以并联下蛊者与被下蛊人的精魄。 其实光靠阿伟和媚同床共枕的一个多月是不足以把他的精气吸个干净的,真正把精气吸光的就是那些皮肤下长出的蛊虫。 在他们破皮而出之时,就是吸光活人精气之时。 普通人如果被吸光了精气肯定是必死无疑了,但被下了同心蛊的人不会死。 这些蛊虫会回到下蛊者身上,把这些精气运送给她,与她融合。 当蛊虫与下蛊者完全融合之后,这同心蛊就算成了。从此两人同心同德同命同行,这便是同心蛊。 除非下蛊者死了,否则被下蛊者就会永远以一个附属品,或者说是以一个傀儡的身份永远的活下去。 “你说你爱他,你真的爱他吗?”林安嵛听罢江斯卿解释同心蛊,忍不住发问。 千冢道:“让她说。” 昆仑一松手,媚又钻回了女尸体内。 她艰难地坐起来望向阿伟:“爱,我当然爱。同心蛊一辈子只能下一次,如果我不爱他,我就不会浪费我唯一的机会。” 林安嵛愤恨道:“才不是!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爱不是掠夺不是占有,更不是一厢情愿地替别人做主!如果你真的爱他,就该问一问他的想法。问一问他愿不愿意这么人不人鬼不鬼的和你永远在一起!” 媚愣了,她有些不确定地说:“你们人类不是都想要长生不死吗?地精的寿命有千千万万年,和我们定了同心蛊就永远不会死,这不就是你们想要的吗?” 林安嵛转过头对阿伟说:“你自己说,你亲口告诉她,你愿意么?” “你刚刚说,我会有千千万万年?我永远不会死?”阿伟似乎没有听到林安嵛的话,直勾勾地看着媚问道。 媚回答他:“当然,你永远不会死。地精与大地同生,只要这片土地还在,我们就永远不会死。” 阿伟眼中一亮,但随即又暗淡下来:“可是我这幅样子,活着和死了又什么区别?” 媚急切道:“不会的,这都是暂时的。等我把你的精气借月光修炼成丹注回你体内,你就能恢复以前的样子了。” 阿伟猛地激动起来:“你说的是真的?” 媚用力地点点头,她被东极山尖石所伤,这头点得极其费力:“我怎么会骗你?” 林安嵛眼出阿伟的动摇觉得简直不可理喻,想要出言劝阻却发现自己完全发不出声音。 林安嵛不用想也知道又是昆仑捣得鬼,气急败坏地瞪着他想问一问这又是什么意思? 昆仑用传心术对她说:“这是他自己的选择,该让他自己决定。即使是神,也不能左右人的意志。” 林安嵛不肯罢休,觉得昆仑这就是强词夺理。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往火坑里跳不肯施以援手也就罢了,还要冠冕堂皇的为自己开脱。 “看来我这驱尸毒的药算是白拿了,等你恢复好了,自己替他治吧。”江斯卿是个明白人,耸耸肩就扛着他的药箱出了门。 千冢与琳琅也都默默地跟了出去,林安嵛不肯就范,被昆仑揪着衣领给扔到了江斯卿的大奔上。 林安嵛一落座就气鼓鼓地嚷道:“你们怎么都这样啊?那个小美就是个偏执狂!落在她手里能有什么好下场?你们怎么都不劝劝阿伟啊!” 林安嵛坐在后排中间的位置,转朝右冲琳琅道:“他还是不是你朋友啊?你就这么不管他了?” 琳琅只顾低头玩着手机,无所谓道:“本来就不是朋友。以前是同事,后来是老板,再后来就是欠了一个人情的债主。我答应救他,我办到了。之后怎么选择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我可管不着。” 林安嵛说不过她,又转向左冲昆仑道:“那你呢?你可是黑无常啊!这种害人的妖怪难道不归你管么?” 昆仑懒洋洋地依在车门上:“不归我管啊,我的活儿就是押送人间的游魂厉鬼回地府去,连他们是投胎是下地狱都不归我管,你说这些破事儿能归我管么?” 见林安嵛还瞪着他,昆仑又说:“真不归我管,额外的活儿干了又不发工资。谁爱管谁管,反正我不管。” 林安嵛和江斯卿不熟,不好意思凶他,于是又趴到前座椅背上冲千冢道:“千冢,你说昆仑是不是一点雷锋精神都没有?” 千冢摇了摇头,也不知是肯定还是否定。江斯卿却接话道:“这话说的可不对。人也好神也好,都是各司其职的,不能越了界线坏了规矩。就拿人来说,要是律师去搬砖,总理去经商,老农民去教四书五经。你说这个世界是不是就乱套了?” 林安嵛发现自己一个人都说不过,只好自己托着腮帮子生闷气。 江斯卿从后视镜里看到林安嵛气鼓鼓的样子,安抚道:“别生气了。今晚我做东,领你们去个好地方消遣消遣,庆祝我认识了两个大美女。” 千冢这个闷葫芦不反对,其他人自然都举双手赞成。 大奔一路朝着蔺阳市的中心开去,停在了一家茶楼的门前。 第二十四章 炎氏家族 “勉仙?兔仙?逸……逸仙楼?” 林安嵛还在吃力地辨认着匾额上龙飞凤舞的行书,颇有古风气息的漆花木门已然被拉开,穿着素色高叉旗袍的迎宾小姐做了个请的动作,轻声道:“贵客里边请。” 林安嵛一愣,仔细确认了一下这木门确实不透光啊,怎么这迎宾小姐就跟长了透视眼一样,不用看就知道门外有人的? 众人随着迎宾小姐往里走,一楼中间是个方形的戏台,旁边零星散落了几桌散客,二楼三楼绕着中间戏台建了一圈栏杆,露台似的摆着一套套古色古香的茶桌茶椅,互相之间各有隔断,后头又挂着齐地的珠帘,专供后头包厢里的客人落座听戏。 迎宾小姐引着众人上到三楼正中间唤做“银笺别梦”的包间。初进屋林安嵛便闻着一股若极温润的药香味,又像是某种木香,端是醇厚馥郁得紧。 门口立着一面实木屏风,上头浅浅雕浮着一副才子佳人的图绘。才子是个书生模样,撑着把伞欲递给佳人,而佳人掩面莞尔,身边还跟着一位侍女。 “这刻的是白娘子和许仙的游湖借伞吗?”那浮雕栩栩如生,林安嵛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 “这屏风可是金丝楠木雕的,少说也值个千万,摸坏了可是要赔的。” 一男子从屏风后头走了出来,瞧着略比林安嵛稚嫩些,斜着眼全拿鼻孔看人,傲然睥睨自居高人一等。 林安嵛吓得慌忙抽回了手,局促地搓着衣角,道歉的话憋在嘴边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夏琳琅却是心直口快,半点儿不留情面地怼回去:“这么贵的东西赶紧送博物馆去啊,封在玻璃柜里绝对摸不坏。” 男子显然是从未受过此等气的,一时错愕地找不到言语反驳,待回过神了想要争辩却被另一个男子打断了。 “惊渠,不得无理。” 侧屋里走出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子,手里徐徐摇着一把山水折扇,身后还跟着一位绿衣少女。 叫惊渠的听到来人责备,虽然仍是不服但也未敢再出言辩驳。 “斯卿,你可是好久没来了。”此人说话中气十足,龙行虎步气派昂然,剑眉星目不怒自威,要搁在古代绝对是块当皇帝的料子。 “我不是上个周才来过吗?”江斯卿笑吟吟地迎上去,与他勾肩搭背的很是亲密。 男子嗔怪道:“以前你可是三天两头往我这儿跑的。” 江斯卿笑问:“炎二哥这是在怪我?” 男子爽朗道:“是啊,非得你自罚三杯才能解气。” 男子入坐主席位,绿衣少女引着大家分别落了座,又一一斟了茶,一切打点妥帖之后又回到男子身后立着,双手交于脐前,微微颔首低眉,身型却亭亭玉立秀丽挺拔。 江斯卿坐在林安嵛身侧,悄声与她道:“惊渠从小骄矜惯了,和谁说话都这样,你别往心里去。” 林安嵛觉得是自己未经许可就乱摸人家东西,本就是有错在先,被江斯卿这么一说反倒更难为情了,赶紧摆摆手解释到:“没没没,我乱摸人家东西本来就挺不礼貌的,人家生气也是情理之中的。我怎么会往心里去呢?” 江斯卿笑道:“那就好,等你和他熟了你就知道了,他这个人没有什么坏心眼。” 琳琅见江斯卿和林安嵛嘀嘀咕咕的不知在聊些什么,便用传心术问她:“你们俩说什么呢?” 林安嵛也用传心术与她回话,可是连说了好几遍,琳琅就是听不清她说什么。 “这几位也是修道的朋友?”琳琅和林安嵛虽都是暗中掐诀但仍是被男子看出了端倪。 林安嵛不知如何回答,干等着琳琅解围。 “怎么?您也是同道中人?”琳琅从来是不怯场的,下至黄口小儿上至八十老寿,她都能从容聊谈。不像林安嵛,最怕和长辈交流。 “那倒不是,炎某就是个生意人。虽然对修仙求道的事儿很有兴趣,但是苦于没有天资啊。” 炎氏家族是蔺阳市数一数二的大财团,目前的当家人炎家二公子炎颂便是席上这位。炎家小少爷炎惊渠就是方才和琳琅过招惨败的那位了。 炎家这一辈共有三子,另外还有一位炎家大公子名叫炎世清,坊间关于他的传言甚少,都是些不着边际的浑话。有的说他不爱江山爱美人,早些年就为了爱情与家中长辈反目,双双私奔去了。 有的说炎世清是个神童,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那都不算什么,人家六岁就就学完了高中的课程,被国家顶机要的部门收编去研究国家机密去了。 还有的说炎世清得了怪病,半死不活地躺在国外的高级疗养院里已经好多年了。 总之炎世清这么多年都没有在公众视野中出现过,甚是连张照片都没有流出过。 有好事者借此揣测炎家之所以家大业大都是用邪术换来的,代价就是每一辈都要生祭一个子嗣,炎世清就是这一辈的倒霉蛋,早就不在人世了。 总是炎家在蔺阳市一直是风口浪尖上的传奇之家,若不是江斯卿引荐,以林安嵛和夏琳琅这样的身份地位怕是永远不可能认识这样层次的人物的。 可夏琳琅性子火爆是众所周知的事儿,有理没理都是忍不了心气儿的。惊渠那档子事儿连林安嵛自己都翻篇了,夏琳琅却是心火难平,才不管炎颂是多么显赫的身世背景,照样话里带刺:“既然不是,怎么能用得上也这个字儿呢?”, 像炎颂这样这样豪门里的人物,就算是有些地位背景的都要敬他三分,十有八九都是被捧惯了,听不得不中听的话的。换作旁人被个市井里的小姑娘咬文嚼字地讥讽一番,定是要发一番威风挽住颜面的。 可炎颂非但没有生气,反而乐呵呵地说道:“后生可畏啊,我年轻的时候要是有这样的冲劲,也许今天炎家的生意还能再上一个台阶。” 林安嵛坐得离琳琅远了些,传心术又不灵光。想要制止她都没有办法,只好偷偷去看江斯卿的脸色。 人家一番好意领着他们来,琳琅却句句罔顾他的颜面。林安嵛着实觉得对不住他。 江斯卿好像察觉到了林安嵛的羞愧似的,悄悄朝她笑了笑。这才使得她内心宽慰了些。 这里上菜极快,不一会儿就琳琅满目地摆满了一桌。每一道菜都是顶精致的,连摆盘用的鲜花都是林安嵛叫不上名字的舶来品。 “来来来,大家别客气,吃菜,吃菜。”炎颂招呼着大家动筷,他身后的绿衣少女便用一双特制的银筷子替他夹菜。 林安嵛端量这架势怎么真和过去的皇帝似的,夹个菜不仅得有个专人伺候,还得要是银筷子,难道还怕被人投了毒去么? 这地方房间大,桌子也大,诺大个圆桌林安嵛够的着的只有眼前几样。林安嵛面子薄,也只敢去夹这几样,稍稍远些的都怕自己胳膊伸的太长让人笑话。 夏琳琅是从不拘泥于这些小节的,想吃什么就夹,离的远了就转。 昆仑坐在林安嵛旁边看见她甚少动筷,不动声色地替她夹了几回,也不知是不是凑巧,竟全是她爱吃的几样。 第二十五章 锦瑟无端 少顷,楼下传来丝竹之声。林安嵛这一席饭吃的很是拘谨,便借了个由头下楼去听。 唱曲儿的是个气质长相都很脱俗的美人儿,鹅蛋脸柳叶眉,杏眼薄唇,穿一件淡淡藕荷色的广袖襦裙,更把她衬的像个画中人。 美人儿身前架着一柄长琴,模样很像古筝但似乎又不是,古筝似乎没这么长。 她并非什么行家里手,能有所揣测也全仰仗古装电视剧看的多。 “这是瑟,琴瑟和鸣里的瑟就是此物。” 林安嵛看得痴神,未注意千冢何时已立在她身旁。 “你怎么也下来了?”难得与千冢独处,林安嵛发觉自己仍对他有些收不住的少女心思。 “难得听人弹瑟,我便下来听听是何人在弹。”千冢望着戏台上的美人儿,微微蹙眉,眼神中有一丝从未显现过见过的柔情。 谁说千冢肚里是块石头做的心肝?见到了美人还不是照样意乱情迷。 林安嵛有些许是有些吃醋,语气也酸起来:“原来你喜欢这些,我还以为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呢。” 千冢的目光依然在台上:“只是想起她也奏得一手好瑟,在应天府再没有比她弹得更好的了。” 林安嵛不知千冢口里的“她”是何方神圣,甚至连是“他”或“她”都不能确凿,唯一能肯定的也只有不是“它”罢了。想要开口去问,却又觉得依照千冢的性子,他想说无需她多问,若不想说即使是撬着嘴巴也是不肯吐露半个字的。终究是没有问。 嘴上能忍着没吭声,心里的窸窸窣窣却是不能停的。狭隘的想,善于摆弄这样阴柔乐器的,多半是“她”吧?能叫他如此挂怀,她又与他有着怎样的情分呢? 人总是善于自寻烦恼,但也擅长自我安慰。林安嵛想到不愿再细想的那一节便劝慰自己——伯牙绝弦的故事也流传甚广,古人多志趣高雅之辈,唯爱音律的男子想来也不少见。备不住真是个“他”也未可知。 再者说,她可是给夏琳琅下过保证书的,连发乎情都不可以,是不是“她”又能关乎什么紧要? 林安嵛心思不定,眼神就跟着四处乱瞟。往楼上望了一眼,许多包厢里的客人也都坐在各自屋外的露台上听曲,看来志趣高雅者果然是不少的。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台上的美人娓娓唱来,词是熟悉的,音律却是从未听过的凄美婉转。 美人一把妙嗓,空灵飘渺,略带愁容而不浓,稍显幽怨却不憎。却听得人肝肠寸断,不禁也想替她叩问苍茫大地,世间究竟情为何物? 飘忽一曲将毕,昆仑用传心术唤她回去。的确,长此离席实属不礼貌,千冢便也随着她一起回了“银笺别梦”。 “两位刚刚去听曲子了?”炎颂询问到。 林安嵛点点头,想夸赞那琴娘两句,又不知缘何的打怵,开不了口。 “她叫锦瑟,刚来我这儿不久,二位觉得她唱的如何?” 千冢道:“古韵悠扬。” 江斯卿继而道:“锦瑟我是见过的,但这佳人的来历,炎二哥还没跟我说过呢!” 炎颂笑道:“前些日子我去云南谈个项目,顺便也想去放松放松心情。那些名声在外的风景区太商业化了,没什么意思。我就找了个当地人做向导,领着我去了一个没被开发的古镇。” 那古镇的正式名字不得而知,只听向导用方言叫做“叵家”。 说是古镇,叵家其实就是个村子,藏在深山里,沿路连车都跑不了,只能用驴拉着板车勉强载人。 许是锦衣玉食的日子过惯了,暖呼呼的日头底下躺在草垛上颠着一道沙石路反而别有一番滋味,晃着晃着便睡着了。 待炎颂睡醒之后,叵家已经到了。这里松松散散建着许多古法造的竹楼,底层养着鸡、鹅等普通家禽,还有一种颈下生着白色羽环,头顶部和颈子上长着甚有光泽的绿毛的云南鸭。 向导领着炎颂来到一户人家楼前,高声唤道“梁阿婆,梁阿婆!”便有一位头发银白身子骨儿却仍硬朗的阿婆领着两个约摸六七岁,梳着寿桃头,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童下了楼。 也许是常有炎颂这样独辟蹊径的旅人上门,不待向导多说什么两个小童便拎上炎颂德的行李簇拥着他往楼上去。 “我叫大毛!” “我叫二毛!” 两个孩子争先恐后地做自我介绍。 “我们这个村子,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咯,我们家就剩下我这个老妈子和这两个小娃娃啦。” 梁阿婆指着一个房间对炎颂说:“这间屋子给你住,旁边儿是我和娃娃们住的。” “阿婆说的不对,家里除了咱们还有一个傻姑娘!” 二毛跳出来反驳梁阿婆的话。 炎颂好奇道:“傻姑娘是谁?” 梁阿婆解释说:“傻姑娘是我捡来的,其实不傻的。就是不大爱说话,抱着一把比人还高的大琴天天弹。” 炎颂来了兴趣,不爱说话却独爱弹琴。这乡野蛮夷之地竟还有这样超凡脱俗的奇女子?这是说什么都要见一见的。 “她这个时候都在湖边弹琴的,村里的人嫌她吵,不肯叫她在村子里弹。你想听就叫大毛二毛领你去吧。” 大毛二毛显然对这样的差事很有劲头,不等炎颂把行李归置好便催着他出门了。 炎颂从不抽烟,平日里有吃薄荷糖提神的习惯。包里还有一盒未拆封的,是一样含着牛奶苏打口味的进口货,不像纯纯的薄荷糖那么冲,正适合小孩子吃。 山里的小孩子哪见过这样的高档货色,馒头似的小手捧着糖盒比过去朝臣捧着圣旨还高敬重,自然对炎颂起了不一样的好感,叽叽喳喳地同他讲着村子里的趣事。 当然炎颂最感兴趣的还是关于“傻姑娘”的。 据大毛二毛说,傻姑娘也是刚来村里不久的。那是个雷电交加的暴雨夜,山上都被雨水冲的滑了坡。 没人知道傻姑娘是从哪儿来的,只看到她抱着一把长琴走进村里,站在树下一动不动的躲雨。 梁阿婆站在楼上看了半晌,始终是不忍。便叫大毛唤她上来,一直收留到了现在。 第二十六章 青青子衿 炎颂想着这两小童的描述多半也有些夸大和杜撰的成分。若真是有能致使山体滑坡那么大的雨,别说进村的山路该泥泞的走不了人,单说这村子还能不能完好无损的留存到现在都是个问题。 这里的水是绿油油的,湖底里长着大片茂密的青荇。湖边是绵延的蒲草,岸上是错落的古树,有绿的、黄的、红的、枫色的,偶有长长的枝条垂入水中,上头覆着一层肥厚滑腻的青苔,远远望过去一片斑驳陆离,湖边那用木头胡乱搭建的亭子立在这里便显得不大突兀了。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亭中歌声袅袅,洋洋盈耳不甚动听。 在逸仙楼,大大小小高身低位的唱曲儿的、奏乐的也都请过不少,声名远播的名伶也有,初出茅庐的小将也有,但都是各司其职,唱曲儿的只管唱曲儿,奏乐的只管奏乐,没有两者兼得的人才。 如今的世道,唯有穿着皮裤嘶哑着嗓子扯歌的歌手爱拿着贝斯边弹边唱,再或者是穿着西装弹钢琴的,裹着长裙拨吉他的。也不知是擅歌者不爱古筝二胡还是专于研究中华乐器的不爱唱歌。 炎颂立在原地遥遥听着,总觉得这“傻姑娘”的歌声琴声里有一种旁人没有的清冷俊逸。 旁人表面上如何的清高傲物,骨子里柴米油盐的俗人气是免不了的。人吃五谷杂粮,不是得道飞仙谁能不落一丝俗套?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她的歌声并不是云南的一贯的欢快曲式,反倒类似江南水乡靡靡的莺歌小调,吴侬软语的苏州评弹。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炎颂听得入迷,也恐搅扰她的雅兴,只等一曲唱罢,这走上前去,想与她聊一聊这歌中风韵。 可他将将上前,正巧遇“傻姑娘”无意抬头,四目相撞,炎颂忽感一线似曾相识之意涌上心头,但若真叫他数出哪里熟悉,他又列不出个一二了。 正是出神之时,忽见那姑娘全身僵硬地立着,唯独手抖着不能停,原本无澜的双目渐渐微红,紧咬着嘴唇几乎沁出血来。 炎颂深感莫名,不知她此番为何。难道是因为自己的鲁莽冲撞,惊扰了佳人? 可他虽然是不请自来,终究是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又如何引得她这样激动呢? 是激动么?或许是紧张抑或害怕? 总之她颤抖着伸出仍在震颤的手,小心翼翼地抚上炎颂的脸颊。 炎颂一慌,不知这是何意。 忽见她两行清泪顺流而下,蓦地扬起嘴角笑了起来。那笑中带泪或喜或悲的模样炎颂是始终不能忘的。 “是你吗?” 无言。 “是你吗?” 又无言。 炎颂不知如何回答,他们不曾相见,无论她心中所想是谁,他都该说一声不是。 可此时“不是”两字却比万金更沉,无论如何也是提不到嗓子里,说不出口的。 即使是错认了,他仍不忍拂了她的意。 “傻姑娘你又傻啦?怎么竟说些摸不着头脑的话?” 二毛是个鬼灵精,来话总是很快。 她有些惨淡的笑笑:“是我认错了,你很像,但不是他。” 大毛说:“这位先生听说你弹琴谈的好,特地让我们带他来听的。” 他晃了晃手里的薄荷糖:“你看,他还送了我们这个。” 她纠正道:“这不是琴,是瑟。和琴不同的。” 炎颂侃侃道:“周礼中有记载,雅瑟二十三弦,颂瑟二十五弦,饰以宝玉者,曰宝瑟,绘文如锦者,曰锦瑟。我还以为弹瑟的技艺已经失传了,没想到还有人会,而且弹的这么好。” 她幽幽地望着炎颂:“先生渊博,我也以为现在已经没人认得瑟是什么了。” 二毛调皮道:“癞蛤蟆长毛——奇了怪!不爱说话的傻姑娘今天也爱说话了!” 大毛略比二毛沉稳些,训斥二毛不礼貌:“阿婆说了不让你叫傻姑娘,你都忘了?” 二毛不肯服气:“不叫傻姑娘叫什么?她又不肯告诉别人她到底叫什么!” 炎颂问道:“你没有名字吗?” 她点点头,又忽然摇了摇头,轻声道:“从前他们都叫我锦瑟。” “这个名字很衬你。” “哟!傻姑娘有名字啦!以后不能再叫傻姑娘了!”二毛做了个鬼脸,顺手揪了一根野草握在手里,一蹦一跳地跑开了。 大毛紧张他乱跑,快速与锦瑟叮嘱:“炎先生交给你了,我要去追二毛!阿婆说她炖了鸡招待客人,你们要早点回去!”说完也不等锦瑟答不答应,便急着跑掉了。 二毛跑得飞快,这片刻的光景已然钻进林野里,只能隐隐看见他蹿动的黄褂子了。大毛追在后面火急火燎地喊:“等等我!等等我!”却也不见二毛肯放慢脚步等一等他。 梁阿婆替锦瑟专门缝制了一个琴包,是专门去镇子上买了牛津布回来做的,方便她来回搬挪。在那之前她都是直接把这一人高的物件抱在怀里搬运的。 她仔细地把瑟收好,炎颂便提议替她背。 她摇头拒绝,说这把瑟如同她的生命,是不能离身的。 炎颂没有强求,两人一路上停停走走倒也相谈甚欢。 他俩志趣相投,炎颂起先开“逸仙楼”的初衷,就是给自己寻一个喝茶听曲儿的地方。萧埙琴笛,但凡风雅之声他都是喜爱的。锦瑟在琴曲上的造诣颇高,一路上炎颂深感受益匪浅,回味无穷。 回到竹楼时梁阿婆已经煮好了饭菜候着了,见只有锦瑟和炎颂回来便问:“大毛和二毛没一起回来吗?” 炎颂答:“他俩进山去玩了,不过他俩知道您做了晚饭等着呢,应该不会玩的太晚。” 许是大毛二毛平日里野惯了,梁阿婆也不在意,盛了锅里刚炖好的老母鸡汤,热乎乎的端上来。 这鸡从炎颂下午出门便一直炖到现在,用的是铁锅木柴,文火慢慢熬到汤色奶黄。里头搁着十余种云南特有的野生菌子,黄白红牛肝菌、鸡油菌、羊皮菌、鸡纵菌、青头菌、黄赖头、喇叭菌和麻栗窝,一掀锅盖满楼都是扑鼻的香气,不由让人食指大动。 梁阿婆特地介绍了一种叫“八担柴”的菌子,说是味道鲜美无比,但是质地硬到要用八担柴才能煮的烂。她替炎颂夹了一块,一尝之下果然惊为天人,哦不,是惊为天菇。 第二十七章 庄周梦蝶 这些菌子不但能炖汤,小炒也是甚妙。其中那道松塔牛肝菌与红牛肝菌的混炒最得他心,一点小米辣和生蒜炝了锅,菌子的鲜香与蒜香、小米辣的辛香相辅相成,越发使得滋味浓醇,相得益彰,炎颂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吃了大半盘。 酒足饭饱,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农家自酿的果酒度数高了些,炎颂离了桌便歪歪扭扭地走不清楚路。勉强踉跄着荡回了屋里,软软地往床上一倒,闭眼便睡着了。 大约是酒喝多了,梦里也轻狂。恍惚间置身在亭台宫阙,眼前是轻歌曼舞,楚腰卫鬓。 有个看不清面貌的人坐在高台上,身旁立着两名侍女正徐徐摇着孔雀翎毛制成的硕大羽扇。 脑子里晕沉沉的,像把黄河水拿着金箍棒搅浑了,连着河底的淤泥一股脑儿倒进了脑袋里。 炎颂甩了甩脑袋,用力揉了揉眼睛——企图看清台上之人的面貌。可那人脸上始终是雾气蒙蒙的一团,连个轮廓都看不真切。 “你是……哪位啊?” 炎颂大着舌头,口齿不清地发问。 台上的人不说话,始终端坐着。 “你是……哪位啊?” 炎颂提高了声调,含糊不清地问着。 不但台上的人不肯应答,摇扇的侍女都像听不到似的,连摇扇的频率、幅度都没有一丝丝受到影响。 炎颂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借着酒劲儿摇晃着走上前,却被台阶绊了一个大马趴。 这一跤摔的,眼前都冒了金星。炎颂坐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把那些金星都赶了出去,手脚并用地往台阶上爬。 那人坐在一张高高的椅子上,高到什么程度呢——脚下还要搁一张矮凳垫脚,否则就够不到地面。 炎颂醉的忘了身份,什么礼数周到也忘了,保持形象也忘了,囫囵抱着那人的小腿儿便一点点攀上去。 那人也不动,任由他抱着。 他终于攀到膝盖位置,努力用手撑在上面,把自己的上半张身子完全支了起来。 那人坐的椅子有着方方正正的椅子腿,又很粗,靠着刚刚好。 他稍微一斜,把椅子腿儿当了沙发背,坐在地上哼唧起来。 哼唧什么呢?也不知道,反正他喝醉了,管他哼唧什么呢! “炎颂”这两个字贴在身上就是一顶天大的山压在头上,一举一动都得对得起这两个字。唯有在梦里——还得是喝多了的梦里才能做一回自己吧。 哼唧就哼唧! 待他哼唧够了,撇过头斜着望了望座上人的脸——果然仍是瞧不清。 这哪儿行!他炎颂想看清的就得看清!若没这股韧劲,二十年商海浮沉早就把他打趴下了。 他攒足劲头,一骨碌地爬起身,扑到那人面前,借着惯性把自己的脸撞贴在了他的脸上。 呀,太近了,反倒看不清了。 他稍稍往后挪了挪,发觉那人也正看着他。 怎么觉着这张脸有些熟悉呢?仿佛在哪儿见过? 那人原本面无表情的,突然咧开嘴角阴沉的一笑。 这一笑把炎颂吓得一个激灵,脑袋也清醒了很多,他突然醒悟——这张脸不是跟自己很像么! 惊坐起,炎颂发现自己还是在叵家梁阿婆的竹楼小床上。 他舒了一口气,却听见门外传来一阵细碎嘈杂的脚步声,“哒哒哒”、“哒哒哒”! 他竖起耳朵去听,门突然“啪”的一声被撞开,门板撞到墙上发出一声巨响。一群怪模怪样的小人举着各式各样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冲了进来,他们行动灵巧,合作无间仿佛蚁群一般,转瞬间便叠着罗汉攻上了他的床。 炎颂大吃一惊,想要跳下床去,身子却软软的没有一丝力气动弹。 小人们抬着长绳,跳上跳下把他五花大绑。腕间的绳子也不知怎么能系的那样紧,勒得他手都白了。 他惊地大叫:“你们……干……干干……干——什么!快……快放——开我!” 依旧是大着舌头的。 小人们不管,照旧乌泱泱、闹渣渣的一团,拉动绳子想要把他拉下床去。 这可不行!要是被拖走了还不知道会被拉到什么鬼地方去!说不定就再也回不来了! 脑袋清明了些,身子也跟着有了些力气,他拼命扭动身体想把那些小人都甩下去。 这难看的招式还是有用的,手上的力道顿时松减了许多。见法子奏效,他越发拼命扭动起来,连带着用嘴大口吹着气,把那些小人全吹下去。 果然,小人们身子小重量轻,给这一吹一下纷纷落了地,只剩了些残兵败将还留在身上咿呀着,不知在喊些什么。 炎颂欣喜起来,这一仗大获全胜打得漂亮! 他卯足了劲儿发力一挣,手脚上绑着的绳子也挣脱开了。 他坐起来揉了揉酸胀的手腕,一阵强风却把窗户吹开了。 炎颂抬头一看,一条五彩巨龙盘在天花板上,张着一张巨嘴发出“吼——”“吼——”的嘶吼声。 地上的小人看到巨龙全都害怕的跪拜起来,磕头叩首似乎在乞求巨龙放过他们。 但这乞求似乎为时已晚,巨龙深吸一口气,一股旋风刮起,扫着那些小人便卷进了巨龙嘴里,一个都没落下。 炎颂也被这风刮得睁不开眼睛,干脆别回头不去看它。 少顷风停了,炎颂睁眼去看,巨龙和小人都不在了,一切似乎都从未发生过。 炎颂被折腾了几番,酒劲儿又袭了上来。晕乎乎的只想睡觉,上眼皮和下眼皮不停地在打架。 管他呢!就算天王老子来了这一觉也是要睡的!现在就睡!要睡饱! 炎颂扯过被子盖在身上,一沾枕头便着了。 待他第二天睡醒之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 宿醉的头疼得不行,急于想拿张热毛巾擦擦脸。 “你醒了?” 锦瑟端着个脸盆站在门口。 “嗯……昨天喝多了……”炎颂用手护着后脑勺转了转脖子,里头的关节发出“咔吧”“咔吧”的声响。 “你不是喝多了,你是吃了不熟的菌子中毒了。”锦瑟走到床前,递给他一条热乎乎的白毛巾。 炎颂接过毛巾,猛烈地在脸上抹了几把,又整张盖在脸上,匀匀地大口呼了几轮气。 毛巾上蒸腾的热气温润了干涩的眼窝,整张脸皮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贪婪的吸收着这充盈的水汽。 片晌,炎颂摘下凉透的毛巾疑问道:“中毒了?那你怎么没事儿?” 第二十八章 深山古墓 锦瑟取笑道:“谁叫那大半盘炒菌子都让你一个人吃了?” 嘴里黏黏的难受,炎颂向锦瑟讨了一杯水洗漱,牙膏发散出细腻而丰润的泡沫,嘴里也是,嘴边也是。 锦瑟自然地伸出手替他揩净,淡淡道:“收拾好了就下来吃饭吧,村子里的人都进山了。梁阿婆早上就留好了饭,这会儿该凉透了。我去替你热热。” 炎颂含了一口水,仰起头在喉咙里呼噜呼噜地鼓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泡沫消融在水里,四散在口腔里,带走酒精发酵出的难闻酸气,然后一口吐掉,终于都舒爽了,也仿佛很有成就感。 “全都进山去了?难道山里出了什么事?”他脑中闪出一个可能,忙问:“不是大毛和二毛昨晚进山了没回来吧?” 锦瑟莞尔:“不是,他们回来了。就是回来的晚了些,被梁阿婆罚了拿竹板打手心。” 梁阿婆的竹板是专门挑了手腕粗细的硬头簧效削出来的,细细长长的格外有韧性,抽在手上也格外生疼些。 大毛性子懦,挨了手板也只会咬着牙,耸着鼻子,努力不出声的抽搭着哭。二毛却是不肯受压迫的,挨了两下便吹着鼻涕泡号啕起来:“我也不是故意玩晚的!山里头塌了方,露出来个怪地方,我和我哥好奇就进去了,结果看见里头有一大堆金子!” 二毛从兜里摸出一枚金币摊开掌心递给梁阿婆看:“我进门就想说的!你不让我说话还打我!要是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卖了,我爹我妈就不用出去打工了!” 那果然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币,梁阿婆放到嘴里一咬——软的! “那里头还有好多好多这样的金币!堆了一大堆!”二毛踮起脚,举着手尽可能比划着他所能及的最高限度:“能有这么高!” 二毛说完,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矮,这样比划着也比划不出那座金山的高度,于是干脆踩在板凳上,手舞足蹈地描绘着:“哥哥和我加起来,站在板凳上也没有它一半高!” 大毛也哭着点点头,向梁阿婆证明二毛没有说谎。 按照二毛的说法,那得有房顶那么高的一堆金币?乡下人再没有见识,也瞧的出这金币色泽款式样样都是老物件才有的风采。数量那么多,又是古董,那得值多少钱啊? 梁阿婆坐不住了,拿上手电筒就叫大毛二毛带路。 待他们回来之后,梁阿婆面色凝重,督促大毛二毛吃了饭睡下,自己则坐在堂屋里一夜未眠。 她有时站起来,焦躁得来回踱着步,有时又坐在椅子上握着拳头若有所思。 她捏着那枚金币挣扎了一夜,好容易等到天蒙蒙的有了些光亮,便张惶着冲出了家门,跑到村长家门口焦炙地不停扣着门。 村长披着衣裳睡眼惺忪地来开门,带着些清梦被扰的愠怒:“梁家阿婆,什么事情哟这么早就来敲门?鸡都还睡着呢!” 梁阿婆偷偷四下张望,确认了周围没有什么闲散耳朵在听,这才贴将上去,与村长耳语了几句。 村长一听大惊失色,连衣裳掉了都无暇去管:“梁家阿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说的都是真的?” 梁家阿婆重重点了点头:“哪有拿这种事开玩笑的哟?” 村长二话没说,随着梁阿婆便快步离开了。 不到正午时分,省里的专家小队便浩浩荡荡的进了村子,由梁阿婆和村长领着进了山。 不过几小时,山里发现了千年古墓的消息便不胫而走。村里甭管老幼,但凡能走路的都跑去看热闹——即使现场已经被层层封锁了起来。 有去的早的村民大约知道些内情,说那是一座皇帝陵寝,不但陪葬的金玉瓷器堆成了山,还在主棺里发现了一具的男尸! 墓里头有尸体自然是不奇怪的,奇的是那男尸过了上千年的光景竟然还栩栩如生。皮肤饱满、发丝柔顺,好似只是睡着了一般。 领头的老教授激动地热泪盈眶,握着梁阿婆与村长的手,一遍遍的重复着:“这是国宝!这可是国宝啊!我要替国家谢谢二位!要替中国考古谢谢二位啊!” 炎颂听得有趣,也想去看一看。 锦瑟道:“有什么好看的呢?再多金银财宝又能怎么样?陪着的也不过就是具尸体罢了。” 但炎颂的兴趣已然被撩拨起来,又哪是三言两语就能打发的? 他执意要去,锦瑟拗不过他,只好陪他去。 见她熟门熟路,炎颂便问:“你也来过了?” 锦瑟笑笑,不置是否。 到达时墓前,人群已经隔着老远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只看到一群穿着黄褂子的工作人员戴着蓝口罩和白手套进进出出,旁的便什么都看不到了。 炎颂有些懊恼,早知昨夜就不吃那么多菌子了,还能跟着梁阿婆做第一波开路兵。 刚要扫兴而归,忽见人群涌动起,陆陆续续有人捧着一个个小小的物件走出来。 那物件手掌大小,个个土黄颜色,仔细一看,却是个个陶土人俑。 炎颂怎么看怎么觉着熟悉,这些陶俑服饰、造型,连着手里持握的兵器,不都和昨夜吃了毒蘑菇产生的幻觉里的小人很相像么? 只是幻觉里的小人比这些陶俑更小些,只有不到小指大小。 难道昨夜的不是幻觉么?炎颂忽的一惊,浑身紧张起来,但随即又笑自己想的太多。 虽然他知道斯卿是有些本事与常人不同的,但对于鬼神之说却一直处于不可不信也不可尽信的中间地带里。他尽不是正经的唯物主义者,但真遇到这样的事情,又是不肯随随便便往歪处想的。 是自己对号入座了吧,炎颂自嘲。 原本是想来看看那传闻里栩栩如生的男尸的,可听村民说那男尸早已经连带着棺椁运走了。 眼见没得看了,炎颂便早早随着锦瑟回去了。 在叵家又待了数日,与锦瑟日日在湖边抚琴吟歌好不快活。 期间又梦见过那长得很像他的男人很多次。有时他漫步花园,有时又恭然朝上,有时温和如玉,有时又怒如雷霆。 有时他也会静坐房中抚一把瑟,炎颂远远地看着,又觉得那把瑟与锦瑟那把很像。 大抵是日有所思而夜有所梦吧,左右不过是做梦,就如同看了一场身临其境的14D高仿真立体环绕电影。除了梦中觉得奇异有趣,醒来之后也记不清什么细节了。 多日之后,蔺阳家中实在催的紧,他不得不要启程了。 问过锦瑟的意思,羞着点点头也愿意随他去,于是逸仙楼便多了一位琴歌俱佳的活招牌。 但凡能来逸仙楼喝茶听曲的,都是有些见识的人,也无不夸赞锦瑟是“色艺双绝”。 这话听着并非很中听的,倒像是形容过去青楼女子的词汇。好在锦瑟并不在意,她只管唱她的,弹她的,旁人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不屑于理会。 第二十九章 针锋相对 故事大抵讲完了,炎颂端起一盅酒敬道:“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今天能认识各位也是缘分,更是我的福气,我先干为敬!” 他一饮而尽快意洒脱,众人亦排宕回饮未有推脱。绿衣少女又自炎颂起一一替众人斟了酒,款步娉婷风采卓然。 千冢坐在江斯卿旁侧,目不斜视而低语道:“你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锦瑟吧?” 江斯卿也不落筷,夹一箸橙汁冬瓜球送入口中:“真是什么都逃不过你的法眼。你看得出她有问题吗?” “有。” 江斯卿心中一紧,却又故作气定神闲道:“什么问题?” 千冢浅浅道:“问题就是看不出她有什么问题。” 江斯卿愕然:“你的意思是?” “没有鬼气,没有妖气,没有仙气,但是也没有人气。” “四不沾?” “是,四不沾。” 江斯卿皱眉道:“这可真是怪了,普天之下除了你们黑白无常是四不沾,还有什么是非鬼非妖非仙非人的呢?”略有迟疑间又道:“难道她也是鬼差?” 千冢否认:“她不是。” 江斯卿咬着筷子纳闷地厉害:“那会是什么呢?” 千冢道:“静观其变吧,目前来看那个锦瑟也没什么危险性。她来了,这茶楼不是更红火了么?” 江斯卿愤懑道:“炎二哥开这间茶馆本来也不是为了赚钱,红不红火又能怎么样?不弄清楚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这心就放不下来。” 江斯卿坐的是副陪位置,背对着门口的。他在这自顾自发狠,那边锦瑟施施然进了门了,他却还不知晓。 以他此刻的音量,普通人断然是听不得见的。但同桌的昆仑能听见,不知这位锦瑟小姐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锦瑟来了,来来,坐这里,我替你介绍介绍。”炎颂指了指他身旁一直空着的座位,原来是替她留的。 “斯卿我是见过的。”她目光延伸过去,江斯卿随即恢复了常态,起身道:“这几位我来介绍吧。” 千冢、夏琳琅、昆仑、林安嵛,这么依照座位顺序念了一遍名字,就算是介绍过了。 锦瑟温声道:“千先生与林小姐刚才在楼下我已经见过了。” 她的目光落在千冢身上,似笑非笑:“千先生一眼就能看出我弹的是瑟而不是琴,可见您学识渊博不是一般人。” 千冢不曾起身,又无甚其他表示,连寻常的注目都不肯给,只淡淡道:“谬赞了,千某愧不敢当。” 锦瑟举杯又道:“既然千先生广博,锦瑟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请问千先生知不知道,华夏最高的山是什么山?” “珠穆朗玛。” “九州最大的海又是什么海?” “南海。” “有多少个省呢?” “23个。” “又有多少民族?” “56个。” “总共有多少人口呢?” “13亿8271万。” “所有的都统计在里面了么?一个都不差吗?”锦瑟始终温声细语,吟吟含笑。 一席人半数若有所思,半数莫名其妙。 “有差。” “那么,有人统计过13亿8271万人有多少妇孺,多少老幼,有多少好人,多少坏人,又有多少不是人么?” “没有。” “看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山河能数得过来,人却数不过来。” 她的目光掠过江斯卿,缓缓又道:“锦瑟虽然见识短浅,但也有些感悟。连书本上的数据都不能尽详尽实,市井里的流言又能说明什么呢?如果有人不被算进这13亿8271万里,但他行得端坐得正。就算不配被尊敬,起码也不该被以白诋青吧?” 江斯卿面无表情,只顾夹着蜜汁山药、樱桃肉、蛋黄焗南瓜等几样甜口的菜食吃得呜呼快哉。 席上鸦雀无声,锦瑟持杯掩袖而尽:“见到新朋友,心里高兴,说得多了,还请大家多担待,锦瑟自罚三杯。” 锦瑟把空酒杯搁在桌上,炎颂身后的绿衣少女便走过去,替她满上。 一连三杯,杯杯饮尽,一滴不落。 不知是不是林安嵛看错了,那少女替锦瑟倒茶的时候,一直恭谨而不卑微的脸上似乎起了一丝嫌恶。 林安嵛八卦的性子又上来了,歪向一边去问:“炎先生结婚了吗?” 江斯卿有些愕然:“没有啊,你问这个干嘛?” 他短暂地一愣,忽然坏笑起来:“你该不会……” 林安嵛一下涨红了脸,压着声音快把自己埋到了桌子底下:“你想什么呢……我就是问问!” 江斯卿见她娇羞模样便更加可乐了,调侃她道:“害羞了?” 见林安嵛埋头不说话,他又立刻显现出媒婆的潜质来:“别害羞嘛!没什么大不了。虽然我炎二哥比你大了几岁,但也大太多嘛!诶……你多大来着?” 昆仑探过头来:“她二十一。” 林安嵛气得立即抬起头,把眼睛瞪得凸起来怒视他,气他多管闲事。 江斯卿拍拍她的胳膊叫她转过身来:“我炎二哥也就比你大十二岁,还不算老少恋。怎么着,我替你撮合撮合?” 他好像极钟爱媒人这个角色,满怀期待地望着林安嵛,眼巴巴地等她说一个“好”字。 林安嵛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冤枉,只好和江斯卿摊牌:“我是看到那个姑娘好像对锦瑟有敌意,猜想她是不是对炎先生有别的什么意思,所以才问你的。” 她眼神飘过去,江斯卿也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诧异地差点咬了舌头:“你说蕊蕊对炎二哥有意思?” 林安嵛这才知道了绿衣少女的名字,也算人如其名:“你就一点儿都没发现吗?她看炎先生的眼神和看别人的很不同。” 江斯卿不以为意:“我当你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呢。蕊蕊从小就跟在炎二哥身边,这都十几年了,小猫小狗也该养出感情来了,眼神亲密点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林安嵛急道:“这不是一回事儿!你仔细看看,蕊蕊看炎先生的眼神就跟眼里含了块儿糖似的,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种亲密!” 江斯卿满脸的不相信:“你想太多了吧?” 林安嵛气道:“明明就是你想的太少了!你也太迟钝了吧!” 对于男女之事,江斯卿是迟钝些的。他从小就知晓自己这天生童子的使命,从未想过娶妻生子这样的人间俗事,人间短短数十载,何苦给自己平添些累赘呢? 像他这番心境,哪怕就是有姑娘干柴烈火地望着他,媚眼咬唇情意浓浓,他也只当人家是上火催红了眼吧。 但即便事实如此,他也是不肯承认的,慌不择言地争辩道:“我看蕊蕊看炎二哥的眼神和你看千冢的倒很相近,难道你也对千冢有那种意思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林安嵛的脸越发烧的滚烫了,脸几乎埋到裤缝里,身子缩得像只烤熟的鹌鹑,生怕别人看出她的窘况。 第三十章 守株待兔 炎颂健谈,说说笑笑的时间也过的格外快些。 一席罢,江斯卿载着一行人送他们回家。老房子的楼间距很窄,掉头很不方便。林安嵛便让江斯卿把车停在巷子口,同夏琳琅步行回家。 哪知刚下了车还没走上两步就撞见了阴魂不散的林宝珍。 夏琳琅拎着包吊儿郎当地与她招呼:“阿sir,这么晚还不下班啊?这么敬业给不给加班费啊?” 林宝珍亦伶牙俐齿地回击:“为民除害不求回报。” 昆仑看到二人被警察拦住,不放心地摇下车窗询问:“怎么了啊?” 夏琳琅朝后摆摆手,嘴里冲着昆仑喊,眼睛却睥睨着落在林宝珍脸上:“没事儿,警察姐姐喜欢我们,天天跟在我们屁股后面转,就怕我们走丢了!这不一天没看见我们,担心的很,亲自干来慰问慰问么!” 林宝珍正了正警帽,瞪着眼睛挺着胸脯,气势不肯落于人下:“这儿是我分管的辖区,我不能来吗?” 夏琳琅面带嘲色嗤笑道:“没说您不能来啊,警察姐姐官儿这么大。谁敢拦您呐?不过我友情建议您回去多吃点牛黄解毒片,省的火气这么大,看谁都想往上烧。” 林宝珍恨不得能射出去几片蝉翼般极薄的刀片,疾速地旋出去,把夏琳琅搅成一团肉酱,以解她心头之恨:“我看你还能嚣张几天!” “让开!”林宝珍拿肩膀把夏琳琅凶狠地撞开,雄赳赳地大步流星踏出去,内心想象着把她一个过肩摔反手压在地上,看她吃痛求饶的样子。临走前还不忘雕悍地扫视了一圈江斯卿的大奔,以及大奔上坐着的三个人,露出一个“你们都给我好好等着”,那样蛮横的表情来。 接下来的日子,林安嵛每天都能在周围寻到林宝珍的踪影。 有时是从超市买了吃食撩开门口防风用的沉重的大棉帘,瞥见林宝珍站在远处穿着棉衣把自己抱成一团。 或者是下楼丢个垃圾,又瞧见她躲在树后面戴着墨镜掩耳盗铃。 乾和君庭地场大,又很清净。林安嵛和夏琳琅也常常坐着公交去那里向昆仑讨教法术上的事儿。每每回来晚了也总能看见林宝珍守在楼下等着她们回家,无怨无悔不求回报的守望着,倒叫人觉得有些心酸。 林安嵛站在窗边,撩开窗帘的一角偷看,林宝珍果然仍站在楼下,倚着墙往上望。 她苦恼道:“这可怎么办啊?这都多少天了,她还天天在这儿守着,一点儿打退堂鼓的意思都没有。你说咱们怎么就这么倒霉被警察盯上了呢?” 夏琳琅倒是满不在乎:“身正不怕影子斜!咱们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还怕警察查么?” 林安嵛急道:“咱们倒是不害怕,可是她要是查到千冢和昆仑身上去呢?他们的身份都是经不住查的啊!” 夏琳琅依然不在意:“他们就更不用担心了,你没听昆仑说么?千冢都死了几百年了!这点事儿还能难为的了他么?” 林安嵛忧心忡忡,立在窗边观察着林宝珍的动向。 已经是中午了,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一路小跑来到林宝珍身边。也是穿着警服的,那是曾和林宝珍一起来调查“窗户爆炸案”的男青瓜——韩佳栋。 韩佳栋和林宝珍算是半个青梅竹马,双方父母都是熟识,自小常相见的。虽然初中高中不在一处念,但两个不谋而合都考入了警校,恰巧成了同班同学。毕了业又被分到同一处派出所实习,由同一个师父带着,也是很有缘份。 两人算是门当户对极相配的。韩佳栋自小在和睦温顺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积极阳光,赤诚勇敢。而林宝珍则是小康家庭里的独女,父母的的掌上明珠,纵有些骄矜的小性子,心地却是极善良的。 同校这些年,韩佳栋对林宝珍的心思已经是个路人皆知的秘密了。学校里组织文艺演出,韩佳栋和林宝珍同时当选了主持人。于是一登台,一群损友们就在底下鼓掌吹哨地激动起来,还和初中时互生情愫的男男女女被老师同叫到黑板上做题,半个班的人都要发出窃笑声一样。 警校里本来女生就少得可怜,像林宝珍这样盘靓条顺的更可谓少之又少。屁股后头跟着多长的一串追求者就不必说了,总之多的吓人。 可四年的大学生活,纵使韩佳栋和林宝珍并没有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真正在一起过,却也没有一个能把她从韩佳栋身边夺走的。 个中缘由很简单,就是林家栋足够对她好。 男生们经常说,女人心,海底针,总闹不清女孩子们到底想要什么。其实女孩子的心思简单的和明镜儿似的——就是想让男孩子对她好,对她好,对她好,无休止没底线的对她好。 只要你肯挖空心思舍己忘我的对她好,她们柔软的心房总有被这温柔填满的那一天。一旦到了那一天,“通通通”有力跳动的心房里沉甸甸的都是你,容不下一丝气泡藏着别人的好。她爱你的情意就顺着粗壮的动脉迸发出去,化成你爱揉的柔顺的长发,你爱吻的温香的唇舌。她就彻底的被你俘虏了,变成爱你的囚徒。 大雪天林宝珍忽然想吃糖炒栗子,韩佳栋便二话不说翻墙去买,回来时衣上头上落了厚厚一层白雪,怀里的板栗也总能冒着滚烫的热气。 夏天热到鸣蝉都要偷懒打瞌睡的时候,谁都不愿往室外多走一步,滚烫的地面仿佛连塑料的鞋底都能融化,韩家栋却永远积极,背负着全班人的企盼去校园另一头的商店买冷饮。双手各拎着胀鼓鼓的一大包,一路小跑着奔回来。额上沁着满满的汗珠,一直流到白色校服的衣领里去。塑料袋里的冰棍却是连包装上的冰霜都没化的,里头藏着他特地留给林宝珍的,最冰的那一根。 在他们俩之间,万事俱备,只差韩家栋的一句“好么”?林宝珍的一句“好”。 第三十一章 添办家当 林安嵛惆怅地望着,觉得自己又给千冢和昆仑添了麻烦。自己似乎永远都在给人添麻烦,以前是琳琅,现在是千冢与昆仑。 韩佳栋从袋子里掏出盒饭递给林宝珍,自己也拿出一盒站在旁边大口地扒着饭:“你都在这盯了多少天了,好歹休息休息吧,再这么盯下去身子可真得吃不消了。” 林宝珍捧着饭盒,嘴角还黏着几粒米粒,她用舌头把饭粒卷进嘴里,眼睛却仍盯在楼上:“不行,他们肯定有问题!我的直觉不会错,我一定得搞明白她们到底搞得是什么勾当!拿到证据把他们全都绳之以法!” 她是满腔的劲头用不完的,比看见了红布的公牛更加犟劲儿十足。韩佳栋想劝又劝不住,只好由着她去,陪着她去。 “哎,我上次让你查的那辆奔驰你查的怎么样了?”林宝珍问他。 “查是查到了,车主人叫江斯卿,是个开道教用品店的。” “道教用品店?”林宝珍诧异了一下。 “是啊,我还特地拜托别人问了,说这个江斯卿是个有名的神棍,咱们市有好多大人物都和他有点交钱。” 林宝珍暗自激动起来,这么说果然是大案? 藏身于老旧居民楼里的犯罪团伙,以神棍掩盖真实身份的上层管理者,打入神豪群体实施犯罪,三位一体一条龙? 林宝珍自动脑补了一桩大案,走私、传销、诈骗、制毒,什么都有可能。 韩佳栋看见她眼睛都亮了,由衷害怕她钻到牛角尖里走火入魔。无论是他还是他们的师父曹方平警官都是不支持的,觉得这事儿虽然有些蹊跷但也不至于会牵出什么大案要案,统一的认为林宝珍是多想了。 可林宝珍是这样的,你们越说我不行,我就一定要证明我行。你们越说我不对,我就一定要证明我才是对的! 林宝珍实习的警所所长和林宝珍的父亲是旧相识了,林宝珍的父亲从来不希望女儿太辛苦,于是私下里打过招呼,希望曹方平能待她宽松些。 曹方平是懂世故的,索性不再管她,由她去吧,量她也闹不翻什么天。 林安嵛和夏琳琅吃过午饭闷闷的待在家,烦恼得连修炼法术的兴趣都没了。 把阴沉的天撕开一个晴朗的口子的是昆仑的一通电话,说今天他和千冢清闲,叫她们抓紧收拾一下,下午4S店见。 林安嵛和夏琳琅都觉得惊奇,这两个鬼差大人真是越来越与时俱进了,连手机都用上了!她们可终于再也不必烦恼传心术不够灵光了。 千冢和昆仑都不会开车,他们平时也用不上,身为鬼差,虽不至于有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本事,缩地成寸的道行还是有的。之所以要添置辆车,还是为了林安嵛和夏琳琅这两个不成器的弟子。 林安嵛自打进了4S店的大门,嘴就保持着“o”形没有闭上过,价码牌上的一大串数字,林安嵛都得掰着手指头去数,数得五官扭曲到一起,满脸都是痛心疾首。 穿着制服的小妹满脸堆着笑:“先生想选个什么类型的车啊?” 千冢瞄向琳琅:“吾辈之中只有你有驾照,这车以后都得你来开,便由你来选吧。” 千冢这不说人话的毛病可能是间歇性发作,就和林安嵛偶尔情趣上来了也爱说几句“马列主义”“无产阶级”“敌我矛盾”“革命群众”这样的词汇,或者喊几句“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宁可少活二十年也要拿下大油田”“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工作指导类”如是的老口号来一样。 林安嵛还煞有其事地替他分析了,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满口之乎者的也委实正常,但时过境迁,现在的语言环境在这儿摆着,潜移默化地影响了这么些年,怎么着也得有点作用。 夏琳琅看准了千冢不拿钱当钱,又觉得自己能得上这些好处都是拿后半生也许得刀尖舔血的日子换来的,良心上大大的心安,觉得自己也不算占人便宜。 于是朝小妹侃侃道:“性能好一点,提速快一点,开起来爽一点就行。但我不要跑车啊,我们四个人坐着太挤太费劲。” 小妹的眼睛笑成两只弯弯的月牙形状:“那您想选个什么价位的呢?” 夏琳琅朝千冢看过去,千冢会意道:“价格无所谓。” 小妹更高兴了,领着几个人来到一辆黑色的SUV面前:“这款2016款的G65AMG怎么样呢?7挡手自一体,提速快,又稳,很符合几位的要求。原价三百八十一万,现在活动价只要三百七十九万哦!” 林安嵛原本在旁边看着价格牌已经恨不得出去买瓶速效救心丸,这厢听到卖车小妹和千冢、琳琅的对话吓得差点儿跳起来,一个箭步蹿到千冢身前,尴尬地冲小妹笑笑,把千冢拉到一边:“你可千万别买啊!这些车都太贵了!咱们换一家吧!” 千冢不明:“我没有觉得贵啊。” 林安嵛急道:“可是我觉得贵啊!你是为了我们才想买车的啊!你买的越贵我们就亏欠你越多,你要真是买了它,那我和琳琅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千冢看着她,仍旧淡淡地:“它会写我的名字,你用不着自责的。” 林安嵛越发急了:“可是如果没有我们你会买这个车么!” “会。” 林安嵛几乎晕厥,再找不到话来反驳。 千冢回过身朝琳琅道:“你觉得如何。” 琳琅道:“不错啊。” 千冢了然,于是从外套口袋里拿出银行卡:“刷卡吧,全款。” 林安嵛见大势已去,尤做困兽之斗,挡到前面来喊:“等一下!这车还能再便宜吗?” 售车小妹笑眯眯的拒绝:“不可以了女士,已这个价格已经很优惠了,别的地方都买不到这个价格哦。” 林安嵛四下看了看,踮着脚贴到小妹耳上低语了几句,于是小妹又道:“三百七十八万,您跟我这边请。” 一系列手续办完,出门后昆仑才逮到空问她:“你那会儿都跟她说什么啦!怎么就又便宜了一万块?” 林安嵛难得傲娇地扬着头:“我不告诉你!” 千冢说林安嵛砍价有功,就拿省出来的一万块给她俩买点礼物。 林安嵛一再推脱,千冢却置若罔闻,强行把她塞上了出租车。 第三十二章 背后有人 一行人去了商场,正巧一楼大厅在做促销,围了好些人。 夏琳琅拉着林安嵛上去,林安嵛不肯,说这个商场就算打折了也很贵,差点蹲到地上来抗争。 夏琳琅说:“去吧去吧,咱们不用千冢付钱不就好啦?你忘了咱们还有二十万工资没花呢?” 于是强拉硬拽的,林安嵛被夏琳琅拖了上去。 广阔的大厅里林林总总的摆了好些架子,竟还有一块是专门开辟出来卖貂皮大衣的。 林安嵛对这类东西没有加身的兴趣,但遇上毛茸茸的东西总想着摸上一把。 摆在正前面的是一件米白色、掺着些许灰色和淡黄的花纹的,皮色光泽润亮,看着就端是价值不菲的。 林安嵛伸出手,手掌触到上头,轻轻滑下去,果然细腻柔软,还未细细品味忽的脑后响起一声阴恻恻的低语:“滑吗?” 林安嵛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叫了一声:“谁?” 昆仑和千冢都已经在远处长椅在坐着了,只有夏琳琅在她后头不远处挑选着衣裳。 “怎么了?”夏琳琅关慰道。 “我听到有人在我身后说话。”林安嵛紧张着。 夏琳琅说:“你听错了吧?你身后没有人啊,哪儿有人说话啊?” 林安嵛看了一圈,身后确实只有夏琳琅而已。 售货员款款笑容地走过来:“小姐,喜欢这件吗?喜欢就试试吧。这件原价十八万现在打一折只要一万八,还有十倍积分哦!” 林安嵛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用了,不用了,我就是随便看看。” 可售货员已经把衣裳从衣架上取了下来,准备要往林安嵛身上披。 盛情难却,林安嵛只好勉强着套在身上,想着一会儿拒绝买单的理由。 可衣服将将上身,林安嵛就觉得似有一道雷电击中在她身上,浑身都麻木了,脑海中只剩下胡乱跳动的躁点。 “暖和吗?” 那个声音媚笑着,轻嘲着。 林安嵛如同一具木偶,僵直着呆立在原处。 夏琳琅看的奇怪,轻轻推了她一把:“干嘛呢?怎么了你?” 林安嵛被这一推惊醒,恢复了神思,慌忙把衣服脱下来塞给售货员。 这时刚巧有个身形高挑、烫着红彤彤卷发的狐狸眼少妇走了过来,手指翘成兰花指,勾勾食指说:“哎,就那件,你手里那件,拿给我试一下。” 林安嵛虽然不能担保这衣服永远不被人买去,但眼皮子下有一个能救的,她便不能坐视不理。情急之下张开双臂去阻拦:“别!你不能买这件衣服!” 那少妇眼睛一挑,声音也厉害起来:“我凭什么不能买?服务员,我不试了,直接给我包起来!” 林安嵛有苦不能言,明知道这衣服有问题,却不能明说,急的差点儿就要掉下眼泪来。 夏琳琅最讨厌这种有点小钱就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土大款,尤其是这种看起来就一副财路不明样子的人。 “喊什么呀?”夏琳琅以为林安嵛也看中了那件衣服,所以才不让那少妇买:“还有没有个先来后到啊?没看见这衣服谁先试的么?” 少妇颐气指使:“你付钱了么?谁攥手里就是谁的啊?谁先付钱才是谁的你懂不懂啊?” 她把桌子拍的山响:“服务员!给我开单!赶紧的!” 那营业员是个讲道理的人,先问过林安嵛:“美女,您要这件儿衣服么?” 林安嵛摇头,诺诺道:“我不要……” 那少妇冷哼一声:“切,买不起瞎耽误别人什么功夫?” 夏琳琅气地想撸起袖子揍她,却被林安嵛拦住了。 那少妇拿着单子去缴款了,夏琳琅气得干瞪眼:“她都这么说你了!你还不让我教训教训她?” 林安嵛把她拉到一旁小声说:“那件衣服有问题……” 连安嵛向她说了方才情形,夏琳琅反倒高兴:“那敢情好啊,买了这么件衣服,有她受的,都是她活该!” 逛街的兴致被这一闹都散去了。林安嵛闷闷的拉着夏琳琅去找昆仑,细细的把一番过程讲与他听。 没想到昆仑也是同夏琳琅一样的论调:“狗蛋儿说的没错啊,那个人就是咎由自取嘛,我救不了她。” “狗蛋儿”是昆仑给夏琳琅取的外号,原由是夏琳琅有一天骂他:“你怎么还不狗带?”昆仑听成了“你以后叫我狗蛋儿”,于是夏琳琅不管怎么赖,这个外号都算赖不掉了。 在这种时候林安嵛的圣母潜质算是显露的淋漓尽致,见昆仑他们都不肯管,她便一溜小跑回去向营业员要了纸笔,写了纸条趁她不注意塞进了手提袋里。 内容是——如果有奇怪的事发生,请联系我!电话是:137620*****。 忐忑不安地过了大半个月,林安嵛都几乎快要忘掉这件事了。可有一日林安嵛的电话来了一个陌生号码。 “那张纸条……是你给我留的吗?” 林安嵛激动起来:“是我!你……你遇到什么奇怪的事了吗?” 电话那头传来惊惶的声音,像一根紧绷的琴弦:“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那件衣服有问题?你……你能救我吗……” 听到“救”这个字,林安嵛意识到事情可能的严重性。 她忙说:“你怎么了?你把地址告诉我!我去找你!” 那个女人留下一个小区的名字和门牌号,奇怪的是,那是一个与女人身份并不符合的老小区。 林安嵛好不容易说动昆仑和千冢陪她去,只当是让她开阔眼界、积累经验,早日步入鬼差弟子的正轨。 昆仑说左右最近地府由给蔺阳市增派了好几对黑白无常,他们的工作也清闲了不少,索性就陪她去吧。 那辆G65AMG昨天刚刚提回来,停在巷子口稍微宽广些的路边。 夏琳琅和林安嵛准备开车去接昆仑和千冢,却发现刚刚提回来的新车已经不知道被谁划了一道长长的划痕。 这可把林安嵛心疼坏了,看着那条长痕不知道说什么好。 夏琳琅也愤慨的要命,虽然花的不是她的钱,但自己手里的东西平白被人毁了还是不开心。 “这哪个龟孙子干的?要是被我知道非得拆了他的骨头!”夏琳琅狠狠地骂着。 第三十三章 生吞活剥 夏琳琅和林安嵛去乾和君庭接昆仑和千冢,门口的胖保安认出了她们,努力地挺着胸脯,收紧下巴颏敬了个军礼,满脸堆着谄笑。油腻腻的肉褶子和双下巴里泛着一片汪汪的油花。琳琅不屑,拿食指推了推墨镜,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切”字的气声,又像是“嘁”,总之看都不肯看他。 四人来到那少妇给的地址,窄窄的楼道、斑驳脱落的墙面,并没有比她们那栋偏僻的拆迁都轮不着的老房子好到哪里去。 琳琅嘲弄道:“买貂儿的时候不是挺阔绰的么?闹了半天原来是蚊子充大象穷摆阔啊?” 这是一幢6层的老式平层居民楼,根据少妇给的地址,她就住在这里的顶楼。 楼道仅能容下一个人从容的通过,两个人便拥挤些。四人排成一排上楼,在五楼与六楼楼梯的拐角处被一扇锈迹斑斑的栅栏式铁门拦住了去路。 林安嵛掏出手机想给少妇打电话,却被昆仑拦住了。 他挤到队伍前头,伸出两根手指在锁上轻轻一转,那门便自己弹开了。 林安嵛惊奇昆仑实在堪称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居然还有开锁的技艺傍身。想到目前为止她所知道他不会的事唯有开车这一样,心里又多钦佩了几分。将要迈步要上去,千冢止住众人轻声道:“里头有血气,你和琳琅跟在我和昆仑后面,小心点。” 林安嵛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乖巧地拉着琳琅绕到队伍的末尾。 走到防盗门前,千冢向昆仑微微点点头,昆仑便会意上前,伸出两根手指,集中念力于指尖之上。只见他指尖渐渐通红,不得见肌肤原本的状貌,只似烧的猩红炙热、冒着黄红火星的红炭,几乎都能感受得到那烘烤着的滚滚的热浪,生怕下一秒那纤细好看的两节手指就会燃烧殆尽化为黑灰,风一吹就飘走了。 昆仑用手钳着门锁的周围,手指缓缓发力朝里抠去。那门锁被手指的热度融化,像块烂泥似的任由着他的手指深陷进去,再被那手指一旋,生生就把那门锁挖了出来。 他把软泥似的一滩门锁弃在一边,倒也奇了,那门锁离了他的手即刻又恢复了钢铁坚硬的模样,边角柔滑仿佛是被电锯之类的东西整齐的切割下来的。千冢接着提脚一踹,那门便“轰隆”的一声倒了下去,扬起絮絮的浮尘,搔的人鼻腔里痒痒的,想打喷嚏。 林安嵛捂着鼻子暗自担忧着,这么大动静不会又把警察招来了吧?她现在得了一种对警察过敏的病,一听都浑身打哆嗦。 不知昆仑是不是又偷偷用了读心术,心中了然似的示意她往后看,只见自楼梯起,围着这间屋子笼着一层童年玩耍的洗衣粉泡泡似的,淡淡的金色光罩。 “这是结界,结界自心神而发,每个人的结界都是不同的,赤橙黄绿什么样的都有。还有带花纹的、上面长着赘生物的,以后你们见的多了就知道了。” 昆仑是个好师父,走到哪儿都不忘为人师表的责任。 林安嵛对结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坦白讲,只要是好看的,甭管是人是物还是旁的什么,她都喜欢,都有着天生的兴趣。 千冢打头阵,昆仑紧跟其后,林安嵛缩在后面,夏琳琅则散漫着殿后。 客厅里空无一人,林安嵛一进门就闻到一种浓重的血腥气,伴随着一股粪便般的恶臭,屋里没有开窗,这气味闷着交融着更加令人作呕了。 千冢进到卧室,里头依然空空如也,洗手间的门关着,他歪着头拨开门的锁扣,用指尖轻轻一推,木门吱吱呀呀地挪开了约摸一人宽的距离。 里头没有窗户也没开灯,黑漆漆的一片,扑鼻的血腥气与臭气愈加浓烈了。 林安嵛心里升起不好的预感,她走到门口往里怯怯地一望。拜昆仑的无常血所赐,里头即使密不透光她依然看的无比清楚——一具被生剥了皮的人类尸体倚着墙根瘫在地上,坐在满地干涸的排泄物与凝固的血液之中。赤红色的肌肉淋漓的冲击着看客可以承受的底线。微黄的筋膜因干枯而发白,萎缩成空了心的丝瓜络,澄黄的脂肪成片的覆盖在血肉上,混杂着黑褐的排泄物,如同一块在埋在城市底层,最密集肮脏的下水管道里浸淫着的,叮满苍蝇和扭动着驱虫的臭掉的猪肉。 一张极度扭曲的面孔,失去皮肤包裹的眼珠狠狠地凸出来,几乎要连带着后头错综的血管一起坠出来,流出来,涣散的瞳孔亦无法掩盖她眼里巨大的惊恐。唇里的嫩肉被空气风蚀,像枯败的干花,更像被剁碎的胎儿手脚,有着微微的毛刺,看的人头皮发胀,太阳穴一涌一涌的生疼。 林安嵛忍不住这样的刺激,逃到角落里蹲在地上捂着嘴巴干呕。 “那东西不在,被它跑了。” 千冢关上卫生间的门,缓缓道:“我们来晚了。” 琳琅素来胆大,也被方才的一幕恶心的胸口发闷,好半天缓不过来。 “魂魄也不在附近,可能被其他鬼差收走了,也可能是被那个东西抓走了。” 昆仑收回寻魂的法术,淡淡说道。 林安嵛扶着墙艰难站起来说:“能确定到底是被谁带走了么?” 昆仑说:“现在没法确定,除非去地府查一下她的鬼魂有没有入册。如果地府没有,那就是被那东西带走了。” 林安嵛咬唇道:“我没能救她的命,不能让她的灵魂也死在我手里。我想去救她。” 夏琳琅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那傲慢的宁波人虽然讨厌,但毕竟逝者已去,况且她罪不至此,也不该由着她灵魂也受折磨。 昆仑说:“你和琳琅先回去等我消息,我和千冢去地府查。” 千冢却道:“带她们俩一起去吧。” 昆仑错愕:“带生魂下地府?这要是被地府发现了…” 千冢道:“她们有你无常血在身,生魂气息已和寻常的生魂不同。再用幽冥草,不会有失。” 平日里这样跳脱的想法通常都是昆仑会提的,千冢沉稳,虽也由着昆仑不合规矩,但主动提出还是头一回,也不知他是何用意。 第三十四章 阴曹地府 黄泉路并不广袤,亦不壮阔,不过是条普普通通、蜿蜒曲折的黄土小路。地府的天是黑色的,这里没有白昼、没有光,照亮黄泉路的唯有路旁低矮却无垠的彼岸花。 这里安静的可怕,没有人声,甚至没有风,时隐时现的是远处飘来的潺潺的流水声。若你跟着彼岸花生长的方向一直走,就能看到被彼岸花包裹簇拥着的河流。地府有无数河流,它们流淌了千千万万年,永无枯竭的一天。 地府的河流寻不到源头,能够确认的只有它们的归宿——汇入无尽黑海,蒸腾成茫茫的水雾,聚成彼岸花上的露珠,坠进小溪河流,循环反复,未有尽头。 林安嵛与夏琳琅舌底都含着一小块幽冥草的叶片,掩盖她们的生人气息。 路上零散的游荡着几只僵硬的魂魄,毫无生气的、机械的挪动着步子。 偶有几个鬼差押解着戴着镣铐的囚犯,脚上绑着沉甸甸的脚链,给鬼差推搡着前进。有个阴魂被一推之下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便被用拇指粗细的长鞭抽得皮开肉绽。滚在地上抱着头躲闪着,长着大嘴不停的嚎,却始终发不出一丝声音,像被关掉了声音的放映机。 鬼差们之间也都很漠然,彼此看见了便就看见了,连招呼也没有,各自赶各自的路。 林安嵛低着头,叫头发垂下来遮住脸,以此掩饰自己的紧张。她尽力模仿着路上的游魂,硬装出行动迟缓生硬的样子,生怕被人发现了她生魂的身份。 黄泉路的尽头有一座城门,高高的城墙,古旧的青石砖,门上浮雕着像狮子又像老虎的怪兽,头上还长着两只水牛般的犄角。 门的两侧各有一个生着红色皮肤的侍卫把守,他们持着长长的叉子,将城门堵了个严实。 城门的两边聚集着许多阴魂,他们呆立着,各自守着自己脚下的一点土地。侍卫不肯放他们进去,倘若有人企图硬闯,红色的侍卫就毫不留情的举起长叉。他们武艺精准,游魂被长叉尖锐的矛头刺穿,来不及挣扎就会化成一滩黑褐色的血水融进黄泉土黄的沙土路里,片秒功夫就会全然渗进去,有如被土地囫囵吞噬掉了一般,半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那些是枉死与自杀的亡魂,地府不收,鬼差不引。他们要日夜重复临死前的一天,日日夜夜重复感受垂死的挣扎与濒死的痛苦,日复一日直到他们阳寿结束的那一天。 千冢与昆仑上前,用法术召出鬼差令牌,侍卫看过之后便挪开长叉,放他们进去。 城墙外不甘心的游魂,狰狞着灰色的眼球,羡慕或怨愤的看着林安嵛一行人渐渐远去的身影。 门外的想进来,门内的,会不会也想出去呢? 奈何桥前排着长长的队列,桥头架着一口漆黑如墨的大锅,锅上用油彩描绘着连环画试的图案。有掩面而泣的,有欢欣鼓舞的,有麻木不仁的。众生万象,竟全在里头了。锅底下烧着炭黑色的薪柴,烧出的火光不是红色,而是莹莹的蓝色,幽幽地晃着,冰冷冷的感觉。 一个头发花白、挽成简单一个球的发髻,戴着蓝色棉麻步头巾、身穿绿衫的老妪站在铁锅后分派锅里的汤羹,那便是孟婆。 孟婆在这冰冷的阴曹地府中是个独树一帜的温暖的存在,她慈眉善目,眼中流露出的是怜悯,是惋惜,是悲痛他人的悲痛,哀伤众生的哀伤。 阴魂们看起来都是无一例外的灰白,他们每人手里都端着一只小小的青瓷小碗,孟婆一个挨一个把黑色的孟婆汤轻轻舀进去,阴魂们便一个接一个把碗里的一饮而尽。 于是接连的,他们由惨白的灰变成奇异的彩,手舞足蹈的,脸上尽是兴奋与欢愉。 于是他们欢欣鼓舞,几乎是蹦跳着,旋转着,跃上奈何桥。 桥尾也有两个生着红色皮肤的侍卫把守着,他们一个身型纤细,穿着寿服似的绸缎衣裳,拿着一本厚厚的、几乎托持不住的竹册。另一个裸着上身,身材敦实粗壮些,胳膊奇长,脊背与臂膀上头全是硬邦邦的腱子肉。 在他们身后的是六口形状不一的井,有方方形状闪着微微金光的,也有残破不堪的圆口老井,其中最为惹人注目的是口被五彩祥光笼罩着的,井口雕成莲花形状的竖井。 当彩色的阴魂走过来,纤细的守卫就翻着竹册查阅,伸手指一口井。于是粗壮的就拎起阴魂,毫不费力地把他丢到那口宿命的井里去。 也有领了汤而不愿喝下去的,他们捧着青色的碗、黑色的汤。有的站在桥边哀哀的哭,有的颓然的立着或跪着看着碗里的自己的倒影发呆。有的思索了许久,终于下定决心把汤泼掉了。青瓷的碗摔在地上碎成了破瓷片、瓷渣和瓷粉,纷飞起来,又坠落下去。这是它们一生最壮烈的时刻了。 在奈何桥的附近走路要格外小心些,提防被碎瓷片扎了脚。 林安嵛与夏琳琅随着千冢与昆仑走了许久,来到一座巨大的殿宇前,朱红色的漆,金黄色的匾额,上头书了三个大字——“天子殿”。 自打迈进这近半米高的门槛,林安嵛就觉得自打心里的肃穆,又有些惧怕和心悸,惶恐与不安。 殿上有个头戴乌纱帽,堂堂美髯公,身穿红蓝朝服,腰系黑色镶金腰带,威风凛凛好生气派,膀大腰圆、身高足有近两米。 “千相公,你来了。” 那人从高堂之上阔步下来,步步凿凿,虎虎生风。 千冢拱手作揖:“崔判。” 那人上前来扶:“千相公不必多礼。” 昆仑也弯下腰去恭恭敬敬地行礼,那人微微抬手,示意他平身。 “千相公,今天不是你送魂的日子。可是有事?” 千冢道:“的确有一事要麻烦崔判。” “哦?何事?但说无妨。” “想请崔判替我查看有个阴魂入册了没有。”千冢恭敬道。 “可有姓名和生辰八字?” “没有。” “这就有些难办了。”崔判捋了捋胡子道。 “不过尸体还在阳间,新死不久,应当还寻的到阴魂气息。” “既然如此,我便跟你走一趟。” 第三十五章 当朝为官 崔判广袖一挥,众人便已立于云巅之上,由千冢指路,不消半刻便到了那少妇的住处。 “阴魂不在地府。”崔判收回法术,墨绿色蛛丝般细软状的光线从尸体上抽回来,飞快地钻回掌心之中。 “是被那东西带走了?”千冢问道。 “是,魂气还有残留,应该不是被吃掉了。那东西道行很深,你要多加小心。”崔判捋了捋长须,郑重道。 千冢抱拳:“烦劳崔判了。” “千相公哪里话。” 说起崔判与千冢的也算得上是杵臼之交。鬼差之数不胜枚举,寻常的鬼差在阳间引了阴魂,便交到阴曹地府的接引使者那里去,以他们的级别是连判官的面儿都见不着的。 而千冢之所以能与崔判有所交情则是有一段缘由在的,当年就是崔判做主,招安千冢进了地府做白无常。 大约六百多年前,武状元苏奕得皇帝钦赐姓名“千岩”,官至镇远大将军。平叛乱,镇边疆,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立下战功彪炳,风头一时无两。 然当朝太师徐枕深与太保周望水、太傅袁宋各自为政,势均力敌,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三股势力各自拉拢人脉,千岩手握兵权,自然是三方都不愿舍弃的肥肉。难免被各股势力牵扯其中,都想纳入自己的麾下为自己所用。但千岩并无心卷入朝权争斗之中,始终保持中立之态,谁都不肯多加亲近。 有一日千岩率领亲兵途经仓名县,一个本就不甚富裕的边陲小县,常年战火纷飞,又遭了连年的干旱,早已是个是民不聊生的地方了。 可就这是这么一个地方,知县陈大老爷的一顿早膳还要用灵芝与蜜枣炖了老鸭汤来补养身体,并且是只肯饮其汤而弃其肉的。另外又要食川牛膝炖的猪蹄,还非得是五个月以内的小猪崽的前蹄才行。 县里流传着一句顺口溜:“陈知县的肚子圆的流油,老百姓的肚子空的发愁。饿了怎么办?陈府后面转。没动筷的鸡鸭一装一麻袋!” 千岩虽痛恶这般不顾百姓死活只管自己挥霍无度的官员,但乱世之中能够独善其身已属不易,他也无暇去管旁人的事。 只是千岩在郊野安营扎寨,夜晚时分却有亲兵来报,说在营外捉到个鬼鬼祟祟的探子,恐是敌军细作。那人被亲兵五花大绑着押解进来,哎呦哎呦地连声叫疼,见到千岩便大呼冤枉:“千将军!抓错了!都是自己人!都是自己人啊!” 那人身子骨儿消瘦的很,也不硬朗,肩膀垮垮的没个精神,手上倒干净的很,连个老茧都没有。练家子一瞧遍知道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草包,连兵器都提不动的,必然不是个当兵的人,更谈不上是敌军的探子了。 千冢道:“你是何人?” 那人道:“我是咱们县衙门的人,我们县陈知县听闻千将军路过此地在此安营扎寨,恐怕这穷山恶水的恐怕怠慢了将军,所以特地差我来,请将军到驿馆去好生歇息。” 千冢自然知道此话不尽不实,他陈知县不过是个正七品官职,若真得了风声知道他这个正四品大将军路经此地,倘若真的有心,按礼制应当是亲自前来拜见的,又哪有随便派个小厮来领路的道理? 不过千岩不想多生事端,徐太师、周太保、袁太傅这三方人马记挂他很久了,虽然他始终中立未有偏颇,但仍是哪一方都不能安心的,暗地里派探子来打探他的消息动向是常有的事,也就是他为人磊落,无甚可防的,所以一贯也都由着他们去,若真能打听出了他不争的本意,倒能叫他们安心些,少了他许多麻烦。 想来这个陈知县就是这三方中某一方的势力,虽不能确认是哪一方的,但对千岩来说都是一样,无论是谁都好,千岩都懒倦与他们周旋。 “你家老爷有心了。” 千岩摆摆手,亲兵便上前将小厮身上的绳索解开。 当兵的人力道大,又在沙场上拼杀惯了,手上没轻没重的,那小厮显然是被按疼了,揉着肩膀说话龇牙咧嘴的说话:“将军哪里的话,我家老爷怎么说也是仓名县的父母官,总该尽尽地主之谊的。” 这话说的可谓半点脑子都不长,说是大逆不道也都不为过的。他家主子不过小小知县,七品芝麻官,敢在四品大将军面前称之为老爷,又敢说该尽地主之谊。若是换了旁人,最轻也要好好赏这小厮几个耳光,不抽到脸颊乌青黑紫不能停的。可千岩是不在意这些的,既不是敌军的探子,便叫亲兵放他回去了。 千岩手下有个亲兵跟了他许多年,心思缜密的很,自觉暗中跟着那小厮,以防他还有什么旁的心思,多生事端。 这一路直跟到了陈知县府上,小厮一进府便进了厢房与陈县令汇报情况。亲兵也就干脆躲在窗边,听一听他到底都打探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去。 头先几句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无外乎“千岩那边没什么异动,照常的行军,也没见和谁互通书信,营里也没谁的亲信。”如此这般寥寥几句。 亲兵放心下来,将将要走,却听闻陈知县与那小厮道:“我这知县做的忒腻忒没劲儿,屁大点儿的地方穷的兔子都不拉屎。你瞧瞧人家王老鳖,就比我多捐了三百万两,就混了个肥县的知县当,赚的盆满钵满的,买官那点钱还算个屁呀!” 小厮道:“老爷说的正是,那王老鳖哪有老爷您的手段高明。要是您去那当知县,他那点蝇头小利在您面前算得了啥呀!” 小厮沉吟一声道:“老爷,不如咱们和徐太师商议一下,再多捐些银子,也把咱们挪到个肥美的县上去吧?” 陈知县赞叹道:“我也正有此意,靠朝廷发的那点儿赈灾的粮款,分到咱们这还不够我吃两盅好汤的,早该挪挪地方了。这样,明天你就把我这封密信和你刚打探的情报一并送出去。咱们买就买个大的,怎样也买个知州知府的当一当!” 第三十六章 战死沙场 徐太师最是个疑心深重的人,亦是三股势力里最忌惮千岩的,总怕他入了旁人的营围,阻了自己的道。所以平日里总爱敲打着他,软硬兼施地胁迫着,要他时时刻刻记着不要与自己为敌。 那亲兵是受过千岩恩惠的,对他很有衷肠。平日里眼见徐太师明里暗里地处处施压,自然很为主子鸣不平。 买官卖官不是小事,前吏部尚书郑源便是因为买官卖官事情败露而被满门抄斩。眼下大好机会,若能取得徐太师买官卖官的铁证,那便是得了制衡他的一大砝码,他家主子便能在徐太师面前挺直了腰杆做人了。 亲兵眸子一亮,当下决定要替主子办妥了这件事。只是他原本想着当即就要下手的,未料院子里却倾刻间乌泱泱地喧闹着涌进了一大群人,仿佛是陈知县的小妾与丫鬟之流的,姹紫嫣红的铺了满院,莺声燕语的娇笑连连。 眼见当下是偷不成了,藏身处也要暴露,亲兵只好作罢,施展轻功翻出墙外,只待明日伺机再动。 第二天天还未亮,亲兵便从军营里溜出来,蹲在陈府房顶上等着那小厮出门送信。 那小厮也甚是懒倦,等的日头都高了,暖呵呵的晒的人要渴睡,这才懒洋洋地打着呵欠出门。亲兵先前还一直担心着是否人家早趁着月色上了路,是自己来晚了,错过了时机误了事。直到此时一颗滚油中煎熬的心这才总算舒缓下来,暗自跟上去,待他行至偏僻处便神兵天降,一击将他敲晕,夺下了信件。 他将信件打开,粗粗读了一遍,发现全是些谄媚的言语,只粗粗略提了几句“承蒙太师抬爱吾才有了这般好光景”“眼下天灾人祸不断,吾痛心百姓疾苦而年事已高有心无力,请太师另派才干治理”“吾新得了几样好东西,请太师鉴赏”这样隐晦着的言语。 亲兵这才又想到单凭这一封信并不能拿住徐太师的要害,别说这封书信说的委婉,就算是这封书信再言之凿凿毕竟都只是一家之词,若徐太师咬死不肯承认,谁也不能奈他如何。若惹急了,徐太师再反咬一口是他家主子诬陷于他,反倒真是弄巧成拙了。 于是那亲兵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决定回陈府再干上一票,偷点能敲下石锤的证据。 亲兵接连翻了好几间厢房都一无所获,唯独只剩一间屋子还未寻过,可陈知县一直待在那间屋子里,亲兵没有下手的机会。今日晌午千岩的军队就要出发了,亲兵必须在那之前赶回去。情急之下,那亲兵干脆把心一横,在院子里点了一把火,想着这样的贪官污吏搜刮民脂民膏得来的不义之财,烧了也不算作孽。 “走水啦!走水啦!快拿谁来啊!”陈府上下顿时乱作一团,家丁们胡乱提着水桶抗着水盆奔过来,胡乱泼将上去。 他点的是柴房,火势一旦烧起来一时半会儿都控制不住。正巧赶上一阵北风刮过来,那火苗见了风便烧的愈加猛烈了,一时间黑烟滚滚几乎蔽日。 陈知县果然是惜命的,外头家丁喊了不过十余声,他便从屋里冲了出来,手里还抱着只不太大的樟木箱子。 连逃命都不忘带着的会是什么呢?亲兵不由地想到会不会是他与徐太师来往的重要书信或者收据一类旁的什么有力的证据。 像买官卖官这种事,见不得天日的,全都要偷着摸着进行。可买官的花了大价钱,要提防着卖官的收了钱不办事,又要留心上头的黑吃黑,摆自己一道。所以但凡买官的,手里一定会留存着能证明上头卖官的最直接证据,叫上面人忌惮着不敢妄动,这可是他们保命的家伙什。 亲兵决定明抢,他以黑布蒙面,打僻静处突然跳出来,陈知府还未看清身边突然多了个人,亲兵便已经夺下木箱,紧接着三两步跳上高墙。 陈知县霎时乱了方寸,扯着嗓子高嚎着:“捉贼啊!快捉贼啊——别管那柴房了!都给我去追贼!追到了重重有赏!” 可就凭他府上那群草包那三两下,哪一个又能追上那亲兵的步伐。 亲兵站在高墙之上,看着底下人慌乱的模样,看笑话似的一笑。然就是这一笑多停顿的片秒功夫,竟就凑巧叫黑布松开滑落,露出了他本来面目。 纵使亲兵反应的快,匆匆跳下高墙遁走,可还是叫陈知县记住了他的模样。 亲兵失策的是,徐太师买官卖官的证据并不在那只樟木盒里,那般重要的东西早叫陈知县这老油头藏在别处了。 不过那樟木箱里的确有徐太师收受贿赂大肆敛财的证据。陈知县把这事儿报给了徐太师,并附了一张亲兵的画像。 也就是这一张画像坏了事,虽亲兵知道自己鲁莽闯了祸,把此事经过报给了千岩,千岩亦打发他他远走躲避风头。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还是叫徐太师查出来那亲兵是千岩的人。自此徐太师便认定了是千岩差派的亲兵去偷的证据。 其实这倒不是最紧要的,千岩一直中立,为人又沉默少语,不喜争功不愿树敌。徐太师滋当是自己逼得太急,叫千岩迫不得已找了些砝码傍身,虽对他更忌惮了些,倒也不至于起了杀心。 真正叫徐太师下定决心要除之而后快的是周太保周望水得到探子的情报,知晓了千岩手握徐太师贪赃枉法证据的这桩事。于是心生一计,要坐山观虎斗,故意放出了风声说千岩投靠了袁宋袁太傅,指望蚌鹤相争,他这个渔翁得利。 徐太师有把柄在千岩手上,若他一直中立也无妨,可若他投靠了敌手,那徐太师自然不能不有所行动。 于是有千岩一次带兵平乱之时,太师徐枕深便故意放出了假消息迷惑千岩,致使他亲率三千亲兵突围,却被数万敌军包围,那夜山河染血,三千英魂尽数战死沙场。 第三十七章 直捣黄龙 千岩这三千精兵全是顶骁勇的精锐战士,自跟在千岩身边就没有吃过败仗。血雨腥风里征杀了数年,死人堆里都爬了数回都挺过来了,可此番却栽在了自己人设下的圈套里,这冲天的戾气可想而知。 也正巧那晚赶上个百年不遇的阴年阴月阴时的月圆之夜,三千怨魂借着这股至阴之气全数化为了一支鬼军,以阴魂之体杀入敌营,一举破敌数万。 这般石破天惊之怪谈一夜之间就在周遭村镇里流传开来,渐渐以讹传讹说无论老幼妇孺、平头百姓,鬼军见人便杀,不留活口,途经之地尸横遍野,一时人心惶惶,地府震动。 阎罗王派出五千阴兵来降,然而围攻数次都被打了回去,损失惨重。鬼军越战越勇,城中流言蜚语愈演愈烈,甚至已远播天庭,直传到了玉皇大帝的耳朵里。 玉帝下了令要阎王速速解决此事,阎王动了怒,要再派五千鬼兵前去硬拼,然是崔判提议招安,亲自请命到阳间与千岩谈判。 千岩当然知道他们久留人间不是长久之计,与地府、天庭为敌也终归是胳膊拗不过大腿。能抵御的了一时,抵挡不了一世。此时地府前来招安,借坡下驴才是上上之策。于是千岩同崔判谈判,归降可以,条件是鬼军众人皆要享十世荣华富贵、平安康乐,顺遂一生。 崔判尽数答应,但千岩又提出一个条件——他要与发妻如云生死共赴,无论几世轮回都要永远在一起。 原来在那场被徐太师构陷的苦战中,千岩的结发妻子如云被敌军掳走,因不甘受辱而撞墙自尽,也正是这个噩耗使得千岩悲痛欲绝,战场之上分了心神,被敌军趁虚而入,将一柄长枪贯穿他的胸膛。 千冢受伤落马,口吐鲜血仍怒斩数十敌军。踏过之处鲜血浸染,直到力竭而跪,仍以手握长剑插地而膝不沾土。 敌军一拥而上,数十杆长枪刺将上来,将军命陨。那三千将士被数万敌军围困其中本就是困兽之斗,全凭着对千岩这常胜将军的极端信仰杀红了眼,如今失了信仰,士气大落,已是溃不成军。 敌军将领于马上高喊,降者不杀! 而那三千英烈竟没一个贪生怕死之徒,全数血战到底,直至气尽血枯之时。 崔判查过之后发现如云的阴魂未入地府,又寻不到气息,已是不知所踪,于是千岩自请化为无常鬼使,愿以无尽的岁月出阴走阳遍寻人间,只为找到如云之魂。 既入地府便是与生前身世断绝,不可再用前世姓名。 千岩凄凉望着沙场上尸横遍野,铿锵道:“三千英魂未有冢,无妨,今日吾为冢,代十里黄土安英烈!” 自此将军“千岩”成了鬼差“千冢”,封号入了地府鬼差的名册,这才有了后头咱们的这些故事。 千冢与崔判的渊源说完了,咱们再说回眼前这桩事。 崔判给千冢指了条明路,省去了他们许多麻烦,四个人直捣黄龙,直奔着那东西的老窝去了。 一个废弃的养貂厂,爬山虎攀爬在颓败的土石围墙之上,茂密旺盛、肆无忌惮,在松散坍塌的缝隙中钻进钻出,叫墙中的砂石漏下来,荒凉的散在墙根底下。 千冢凝眉道:“怨气冲天。” 林安嵛细细看着,也能隐约看见里头挣扎涌动的黑雾。 昆仑也认真起来,冲安嵛、琳琅道:“之前教过你们的御甲术练熟了么?今天估计要有一场恶战,我不求你俩帮忙,只求你们能自保就好。” 说话间,昆仑耳上有一道白光隐隐闪烁起来,大约就是他黑猫本体耳上那一撮白毛的位置。那白光在之前同尺郭那一场鏖战的时候,也是曾立过功的,当时若没有它神兵天降对那一击,昆仑的脚也许就要不得了。 此前听千冢无意间提起昆仑身上寄住着他的护灵,想来就是这道白光了。 昆仑掏出两颗铁珠子般的东西分别交给安嵛与琳琅叮嘱道:“关键时刻把它握碎,是能保命的东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 林安嵛小心翼翼地捏起来掂量:“我哪儿能捏的碎铁珠子啊?” 昆仑道:“你可以的,只是你没试过罢了。” 门口的传达室的外头不远处堆着一堆发了锈的铁杆铁架之流,昆仑寻来一根拇指粗细的铁棍,递给林安嵛,示意叫她掰掰看。 林安嵛将信将疑地深吸了几口气,活动活动筋骨,将手心搓热了,提起一口气“嘿”的一声发力,未曾想将将上手,还没用什么气力那铁棍就“咔”的一声就整齐着被折断,犹如掰的是一根饼干棍似的简单轻易。 林安嵛惊奇道:“我什么时候有这么大劲儿了?” 昆仑道:“不是早和你说了么,你受了我的无常血,体质已经不同于常人了。” 琳琅看着也来了兴趣,自己去挑了几根趁手的,“咔咔咔咔”一连掰了几根,俨然掰上瘾了一般,自言自语道:“嘿,没想到这滴血还挺好使,这买卖做的不赔。” 两人把铁弹小心收进兜里,一行人便朝厂内进发了。 林安嵛走近一些便觉得空气里似有一张无形的塑料薄膜拦着似的,人犟着往里走便觉得呼吸也不畅通,身上也绷紧着哪儿哪儿都不自在。 林安嵛憋的难受,无论怎么样大口的吸气,都像在真空里拼力似的,越吸越缺氧。她捂着胸口,沉沉地喘起来。 昆仑见状不动声色地牵住林安嵛的手,林安嵛一惊,满脸羞的通红,正要揣测他是何意,忽然觉察从他掌心传来一股清明,紧缩的肺泡得到了氧气的滋润,终于舒张起来。 林安嵛明白了是自己多想,安然之中似乎又有一丝小失落。也许她也企盼着他有一丝旁的什么情意呢? 琳琅的情况比林安嵛好一些,但也憋得皱起眉,暗自深吸着气。穿过大门内的一片水泥空地,里头则是一大片的沙地,里头散乱着数不清的铁笼子,他们越朝里走,那种憋闷的感觉就越清晰真实,琳琅也忍不住粗喘起来。 林安嵛灵机一动,也握住她的手,自昆仑手里传过来的清明之气便沿着双臂接连着传了过去,使琳琅也得了解放。 第三十八章 扑朔迷离 “我们已经进入了它设下的结界,在这里我们的能力都会多少有些受限,你们一会儿一定要小心行事。” 林安嵛素来有个谨小慎微的脾性在的,受了昆仑这样小心的叮嘱更是连步子都要权衡着不敢重重地落脚,还未有什么风吹草动手心里早已涔了好大一把的汗。 再往里深入地走下去便能看到一排排用砖块垒着砌起来的小平房,周遭的墙并没有全部围上,也许叫棚子更为贴切。这简陋的棚子外头挂着一圈咖啡色的半透明幕帘,棚里头整整齐齐搁着数排双层的铁笼子,方方窄窄的,外面挂着一个个塑料制成的食槽,下面垫着没有顶的木箱子,木箱子用砖块垫着四角。 林安嵛远远地看,又被帘子遮挡着视线看不真切,只能依稀看到那些笼子里并不是空的,仿佛还在动。 这就奇了,这养貂厂废弃已久,笼舍里怎么可能还有活物呢? 林安嵛越发觉得不安,好在有千冢在前头开路,她不敢怠慢,时时紧贴着跟在后头,这才能自觉宽慰些。 待进了那棚内,林安嵛这才看清,笼子里关着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多半是女人,有老有少,被囚禁在狭小的笼舍内,因为拥挤而不得不努力蜷缩着身体,努力缩得足够小,足够紧。头颅要埋在小腹的位置,扭曲着几乎要把脖颈折断,四肢被折叠成恐怖的直角,萎缩发青,像一根根枯木枝,毫无生气的捆连在躯干上。她们的皮肉从铁笼的缝隙里顶出来,勒得红肿发紫,溃烂流脓,骨头的关节死死地被抵在栏杆上,生生被钢筋铁棍磨得见了白骨,硌得“噔噔”作响。 这叫林安嵛想起了从前看过的一则恐怖故事——说的是男人陪女朋友去逛商场,女朋友在试衣间试了许久都没出来,等他发觉不对劲强行破门去寻的时候,试衣间里已经空无一人了。多年后他到一个偏远的海岛上旅行,看到一个展示畸形人的展览,结果在一个笼子里发现了他被折断手脚、割掉舌头,如同人彘一般的女朋友,已经精神涣散、不人不鬼了。 见到有人来,这些人全部激动起来,嘴里发出“啊!啊!啊!啊!”的叫声,拼命挣扎着,使铁笼剧烈地晃动起来,发出此起彼伏吱吱呀呀的响声。 有的铁笼因为重心不稳而轰的掉到地上,久久无法结痂的伤口因为撞击而再次撕裂开来,她们发出阵阵凄嚎,一双眼睛死死地抠在他们身上,几乎要将他们看脱掉一层皮。 “别看,别听,继续走。”昆仑低低地说。 林安嵛咬着嘴唇,低着头尽量只看自己脚下的一小块路,现心里默念着“不看,不听,不看,不听。”可控制不住的,思绪却总是不自主地飘远,忍不住要看他们,听他们。 “笼子好窄……我好难受啊!”林安嵛忽然听到脑后有人说话,仿佛是紧贴着她的肩膀在耳边低语一样。 她吓得一个激灵,下意识地回头,发现身后不远处,路中央不知何时多出来一个单独的铁笼子,里面关着的正是那个被活剥了皮的少妇。 “我好疼啊……真的好疼啊……你说过你会救我的……可是为什么你没来?” 林安嵛一直压制着的情绪在此时冲到了临界点,她拼命地摇头,眼睛也开始泛红:“不是的!我去了!我真的想救你的……可是我去晚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没有皮了……我好难受啊……你帮帮我好不好?帮我把笼子打开啊……我想出来啊……”她没有皮肤的脸死死地拱在栏杆上,栏杆焊接的接口出呲出来的铁刺和铁皮深深扎进她的肉里,搅出一片烂肉。 “你答应过我要救我啊!快放我出来啊!我好疼!我不想留在这了!求你放我出来啊……快啊…快放我出来啊!”少妇努力想要把手探出来,那笼子的缝隙很窄,通的过手指的细尖,而手掌是无论如何通不过去的。她不肯放弃,拼命把手往外挤,没了皮肤的保护,那粗粝的栏杆将她暴露的皮肉刮下一层又一层,刮出一堆模糊的肉泥堆覆在栏杆间,掉落在笼下的水泥地上。 林安嵛颤抖着身子,她很想替她打开笼子,叫自己的内心获得一点安慰,可内心深处又莫名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说“不要开!不要开!” 林安嵛回身求助,昆仑和千冢、琳琅站成一排,全都直直地望着她。 “我……我要开吗?”林安嵛怯怯地问到。 “开啊……你来不就是为了救她吗?”昆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异样,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去开吧…”千冢又说。 “快去开呀!”夏琳琅也催道。 林安嵛觉得怪怪的,犹豫着没始终有上前。见她没有动作,夏琳琅怒目呵道:“林安嵛!你还等什么呢!快去开门啊!” 林安嵛一个激灵,琳琅从没有唤过自己的全名,也绝不会如此和自己说话!她警觉起来,连退三步质问道:“你们是谁?” 昆仑说:“你怎么了?连然我们都不认识了?我是昆仑啊!” 千冢附和着:“快去开门!我们还要去找那东西的老巢,耽误不得!” 这时的他们似乎又没有什么异样,林安嵛迷茫起来,难道是自己想多了? “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我刚刚话说的太重了?对不起,刚刚是我太着急了,在这里待久了我觉得很难受,你快去开门,我们赶紧走!” 林安嵛有些发懵,仿佛一切都是自己多想了,难道他们确实都是真的?可为何他们举止如此怪异?难道被附体了么?可这也说不通,依照千冢和昆仑的能力,会这么轻而易举的被附体吗? 那股从内而发的陌生感始终还在,林安嵛权衡着,不敢妄断。 “你来不就是为了救她吗?现在为什么不救了?”琳琅问她。 林安嵛不吭声,依旧观察着——到底哪里不对呢? “快去开啊……别犹豫了!快去啊!” “去开啊!你看她多可怜啊!” “把笼子打开你就能救她了!她就能解脱了!” “去把笼子打开!” “快啊!快啊!” 他们一人一语,魔音般在林安嵛脑海里炸裂开来,天旋地转的,他们的脸在眼前重叠起来。 线索像一根滑溜溜的泥鳅,在面前钻来钻去,留给你一条尾巴,却总是抓不住。 林安嵛头疼欲裂,到底哪里不对!到底是哪里! “你还在等什么!快去啊!” “快去啊——” “去啊——” “去啊——” 是了!醍醐灌顶的,林安嵛忽然明白了,问题就出在这!为什么他们始终都在催着她去开门,而自己不动手? 龟孙子!耍这样的阴招!被涮了一顿,竟把林安嵛骨子里那点血性给激起来了,她把手伸进衣兜里,捏着那枚铁珠子,想着这些冒牌货要是胆敢上前一步她就立马捏碎了扔死他们! “你衣服里是什么?”千冢上前一步。 “你别过来!”林安嵛叫道。 “拿出来!”昆仑迫近。 “你别过来啊!”林安嵛将声音提高了八度。 “安嵛,你怎么了?我是琳琅啊!”她的声音突然柔和下来,担忧地说道。 “你才不是琳琅!” “你怎么了安嵛?你看看我啊!我是琳琅啊!” 她紧紧逼近,林安嵛步步后退。 她猛然地迈开了步子,林安嵛转身就跑,同时把兜里的铁珠子掏出来猛地握碎,胡乱地往后一抛,就听到身后轰轰轰的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爆炸声。 第三十九章 异度空间 林安嵛一边跑着,一边不肯安心地回头看。后头弥漫着好大的硝烟,空气里飘着密密麻麻细小的灰粒,找准人的鼻子就拼命往里钻。 林安嵛被呛得直咳嗽,想着这铁蛋子还真就是个手榴弹?昆仑这不靠谱的,手榴弹这种居家旅行必备防身武器怎么就给一个啊?这要再半路杀出个张三李四程咬金,她真得哭都不知道怎么哭。 “想什么呢!注意力集中!” 一愣神的功夫,耳畔突然响起昆仑的声音。林安嵛一抬头,见昆仑的虚影就立在她身边,虽然虚晃着比水里的月亮真切不了多少,但仍叫林安嵛一颗乱砰砰的心霎时便安歇下来、 “奔雷钉魂决还记得吗?” 林安嵛点头如捣蒜,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把他完完整整的抱在怀里。及时雨宋江算什么?昆仑才是旱天里的不肯干涸的大河,沙漠里勤恳不怠的指南针,出现等候,永远可靠。 “怎么了?愣着干嘛!说话啊!”昆仑瞧她傻愣愣的,脸上带着笑,眼中又噙着泪,心里嘀咕着这丫头疯疯癫癫的难不成是被吓傻了? 好在林安嵛还肯回他的话,抹着泪狂点着头:“记得记得!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 昆仑这才稍稍宽心,如若被这点儿事儿就轻易吓到了,以后这黑无常的徒弟还怎么做? “奔雷钉魂决的手诀如果把右手拇指在上换成左手拇指在上就变成了风雷破盾术,还记得吗?”昆仑问道。 林安嵛答:“记得!我还用它把窗玻璃给弄碎了!” 昆仑道:“好,现在就掐诀,快!” 林安嵛虽不知昆仑是何意,但仍然迷迷糊糊地照办:“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催动口诀的同时,手上的手诀也已然掐好。 昆仑没有片刻停歇,紧接着急声催道:“就现在!转身!施咒!快!” 林安嵛脑袋还没转过急弯,全凭着下意识回过神,这才发现身后几团极高大的黑影已然逼到了身前。 林安嵛被赫然的一吓,心跳都漏了一拍。但大敌当前也不顾得许多了,什么紧张跟慌乱全暂时抛在了脑后,嘴比心神先动,当时一个“开”字就不知怎么的自己蹦出了牙关。 青雷得令,自指间奔射出来,裂出四五条分岔,齐齐地往黑影身上劈去。乍时黑烟漫起,一股焦糊味随即传过来,林安嵛茫然四顾,难道成功了? 她当时便兴奋起来,回过头刚要报喜,却觉得耳后阴风掠过,昆仑大喝一声:“小心!” 林安嵛还未反应过来便被昆仑猛地推开,毫无防备地跌倒在地,搓伤了手肘,膝盖毫无缓冲地撞在地上,彻肤入骨的疼痛顿时袭满全身,林安嵛龇牙咧嘴地捂着流血的伤口,抱着钻心的膝盖,连多动一下都不敢,怕牵扯着伤口更痛。 昆仑闪身挡到黑影之前,左手划圈,生出一面风盾抵挡,叫黑影不得上前。 黑影不甘示弱,顶着风往前冲,昆仑被顶得连连后退,右手蓄着力想要施法,可那金光在手里聚了许久竟始终不成气候。 这是怎么了? 林安嵛看的着急,眼见昆仑的风盾越来越薄,她想问昆仑该怎么办,却发现昆仑渐渐不敌,身影越来越淡,大有随时可能消失的征兆。 见昆仑吃力,那边的敌人越发嚣张起来,狞笑着逼上前,一派胜利者的姿态。 昆仑几乎脱力,连退了数步,满额的汗,紧咬着牙关连话都说不出来。 林安嵛登时紧张起来,顾不得那锥心刺骨的疼痛,一骨碌爬起来踉跄着再次捏诀:“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开!开!开!” 林安嵛急得吼破了音,可指间蹿出的哪有什么雷电,顶多是些小火星子。 怎么不灵了? 林安嵛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敢耽搁再度催咒:“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开!开!开!开!开啊!” 几乎是带着哭腔的,又重复了数遍:“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开……开……开……开!开!” 可这法术如同铁了心和她作对一般,无论如何都不肯显一显神通。 昆仑愈加虚弱,嘴唇已经惨白,身形几乎透明。那黑影看准时机,猛地伸出几只模糊的爪子,险些就要抓透风盾,掏进昆仑的胸膛里。 林安嵛泪眼婆娑,恨自己无用,恨自己无能,前前后后也跟昆仑学习了数月,竟连一个“风雷破盾术”都使不好。她又恨自己任性,拖累着昆仑和千冢琳琅蹚这趟浑水,当真悔得心也冷了,肠也青了。 哽咽着继续念:“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她在心里狂喊:“绝不能失败!绝不能失败啊!” “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 愈念愈燥,愈想愈热,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一种躁动的感觉瞬间充斥了全身,感觉要从七窍里往外喷出火来。林安嵛脸上的神情渐渐凌厉起来,几乎不像她:“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开!” 随着一声暴喝,十几道奔雷自林安嵛周身迸射出来,铺天盖地地蹿射出去,以万夫莫敌之劈山之势砍向那几团黑影。 平底炸起惊雷,轰隆一声巨响,一时间黑烟滚滚呛得人睁不开眼。 这一击使尽了林安嵛浑身的气力,脱力的乏闷感使得她差点站不稳身形,几步跌撞之后好不容易弓着腰扶着膝盖站定,大口呵着气,耳朵被爆炸声震的耳鸣了起来,嗡嗡的叫个不停。 昆仑终于也能歇一口气,暂时收了风盾。只是还未等他俩缓上一缓,那黑雾里又模模糊糊地立起来几团身影,竟比之前越发高大了。 林安嵛口干舌燥,心神俱疲。想着这黑影难道还是个不死之身?自己那招“风雷破盾术”使的阵仗之大,威力之高,连自己都惊呆,怎么这看不真切的东西还竟能毫发无伤? “怎么办?”林安嵛实在没劲了,努力把身子直起来,却重心不稳,又叫自己踉跄了几步。 那黑影越逼越近,昆仑深吸了一口气,蓄力狂吼一声,祭出招魂幡舞的虎虎生风。 他咬破舌头吐出一口舌尖血。招魂幡浑地一抖,仍在半空的鲜血登时化为一排血咒,嗖嗖嗖飞射出去,猛地钻进黑影之中。 那些黑影被血咒钻了身子,咕咚咕咚地冒着黑泡,顿时没了嚣张气焰,倒在地上凄厉的惨叫起来。如同被孙悟空钻了肚子的铁扇公主,五脏六腑都被踢拽捆打,唯有跪地求饶的分了。 昆仑捂着胸口又吐出一口黑血,虚弱地说:“跟我念,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他勉强的闭着眼,每一个字都似乎要耗尽他的心神,林安嵛有些吓到了,木木地跟着复述:“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浑然无物。” 一段清心诀念过一遍,焦躁的心神渐觉宁静下来,眼前的障物便随着褪下去,周遭的景物亦爽朗起来。林安嵛这方看清,千冢、昆仑、琳琅都站在身后,齐齐地拥过来。 “你可吓死我了!”琳琅冲在前头,环上来一个熊抱。 “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差点就被卷进幻境里出不出来了!”琳琅关切道。 “幻境?”林安嵛疑道,眼神不忘往后头找,她最担心的是昆仑的身体。 “嗯,这里怨灵太多,怨念太强、执念太深,真实空间和幻境出现了重叠。所以,不要相信你用眼睛看到的东西。”千冢解释道。 林安嵛的眼神跳过他,落在后头的昆仑身上,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好在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碍。 “ 第四十章 人皮工厂 林安嵛赶忙上前关切着,眼里裹着藏不住的担忧:“你没事儿吧?刚刚看你吐了好多血!” 昆仑淡淡道:“在那个空间伤到的不是我的实体,不碍事的。” 他这话说的轻描淡写,风轻云淡的,然而事实上这可不是件小事儿。 当时昆仑给林安嵛和夏琳琅一人一颗的铁蛋子可不止是微型手榴弹那么简单,里头是下了法术的,一旦爆开就会自动抽取昆仑的一魂一魄传过去。生抽魂魄是极耗费体力的术法,一魂一魄能承载的法力本就不多,况且又在旁人的结界里,又是扭曲的空间,法力处处都被限制着,所以在那幻境里,昆仑才会不敌那几团黑影。 这生魂受了伤,自然不是件小事。 说到此处,又要提起另一桩事。 出发之前崔判是提醒过千冢的,此行凶险,要他们多加小心。 连崔判都特地叮嘱了要小心,昆仑自然不敢大意,原本想与千冢一同来,大刀阔斧收了这些精怪冤魂也就得了,叫林安嵛和夏琳琅回家等着便是了,带着她们不过是徒增累赘。时时刻刻要记挂着她们的安危会分神不说,倘若真的顾念不及,叫她们犯了险可如何是好? 可千冢一再坚持,一定要带着林安嵛和夏琳琅,说是要叫她们历练历练。 昆仑与他争辩,林安嵛和夏琳琅连爬都还没学得会,你就要带她们去跑马拉松?这是什么路子? 千冢甩下一句话:“玉不琢不成器。” 昆仑再要争辩,他便已拂袖而去了。 昆仑与千冢搭档四十余载,甚少起甚争端,如此争的面红脖子粗的时候更是屈指可数。 千冢是不爱与人争辩的,通常都是冤枉了便冤枉了,受了气便受了气,看不过眼的事便不去看。总之口舌之劳他是不爱动的。 他今天会为了这件事而一再固执,与昆仑相持,实在叫昆仑费解。 但千冢始终是前辈,昆仑这后生也不能太过与其顶撞,无奈之下也只好默认。只是他始终忧心林安嵛与夏琳琅的安全,在这养貂场外头老远处他便觉得这里气场混乱,空间秩序不稳,恐生什么意外。这才将那两颗铁珠子交与她们二人,若她俩当真走散了,错入了什么异度空间,遇上了什么应对不了的危难,只消她们捏碎了铁珠子,他便能即时出现解救,不至于酿成大祸。 只是他费解的是,这敌人的影儿都还没看见呢,怎么林安嵛就先被它们扰了心神陷进幻境里去,而旁人都不受影响呢?况且那环境古怪的很,不似普通的环境都是靠人的臆想投射出来的,这幻境里的那些黑影是有思想有灵魂的,有自我的主张。 若不是幻境,那另一个可能的解释便是林安嵛被掳进了是扭曲的空间。可这也解释不通,林安嵛的肉身是仍留在现实空间里的,并没有被拖走。什么样的空间能单单只掳走人的神识的呢? 昆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更加郑重起来。 这里似乎比想象中的更古怪。 众人继续前行,这里实在很大,弯弯绕绕地走了许多冤枉路,厂房的主楼才出现在眼前——这里便是怨气最集中之处了。 所有的窗户都用黑漆涂的死死的,又钉了木板,透不进一点光。厚厚的大铁门捂的严严实实,上头用红漆画了个大大的叉。 千冢道了一句:“万事小心。” 众人应声,他便聚气一击,大铁门哐当一声从顶上落下来,砸在地上,拍得震天响。 林安嵛抬眼一瞧,顿时手脚冰冷头皮发麻。 眼见之处能看到的是那厂房里头白森森的墙面上挂着俨然有序一横排铁钩子,每条铁钩子上头都挂着完整的一张人皮。 淡淡的一点黄色,四肢清晰可见,连带着完整的头皮和上头的毛发。 而下面是一个个砌起来的方池,有的蓄着黑水,有的干脆就是一池淋淋的血水,里头隐约浮沉着什么瞧不清的物什。 旁边有个铁架子焊出来的大铁桌,比寻常桌子更大些,有寻常双人床的大小,被鲜血染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金属的颜色,上头散落着许多零碎的尸块,有断臂,有指节,有腰腹,还有几颗完整的人类头颅。 那几颗头颅无一例外的被剜掉了双眼,留下两个黑漆漆的大洞,幽幽地望着众人。脸上被乱刀划烂,有的被削下一只耳朵,有的被挖去了鼻子,其中有一个五官都被齐齐削掉,头盖骨也被掀开,如同一只破骨碗,里头盛着不成形的酸臭的脑浆。 一行人将将迈进房内,倒在地上的铁门便“嘭”的一声从地上自行立起来,门归原位,将一行人瓮了个结实,屋里霎时陷入了一片黑暗。 林安嵛吓了一跳,睁大眼惊呼:“怎么办?” 千冢抬手示意她噤声,昆仑右手一抖,唤出招魂幡。 屋里的灯忽然亮了,亮的人睁不开眼睛。 林安嵛下意识的用手去挡,再睁眼时屋里并没有其他的变化,唯独墙上多了一个巨大的影子。 那影子看起来奇怪极了,像人,又不像人,脑袋尖尖小小的,脖子很长。 “你们来了……” 是那影子在说话,声音打四面八方传过来,又尖又细,又生硬,仿佛是吊着嗓子在说话。 “怎么样?这些皮,好看么?” 墙上的影子扭捏起来,翘着兰花指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问了一遍“好看么?” 千冢道:“我看不到你,如何知道你好不好看?” 那影子笑了:“他们都说我好看。” 它用手一指,因影子只局限在墙上,所以并不知道它指的是谁,也许是池子里、桌子上的那些尸块:“瞧,就是他们。他们都夸我好看。” “你为什么要杀他们?”夏琳琅问道。 “我为什么要杀他们?那他们又为什么要杀我们呢?”那黑影咯咯地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颤的人毛骨悚然。 “说啊!你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要杀我们呢?” 那影子的声音锋利起来,身后头忽然又蹿起了许多个影子,高高大大,脑袋尖尖,脖子长长,瞬间影影绰绰的叠了满屋子,熙熙攘攘地攒动起来。 第四十一章 杀人如麻 “他们为什么要杀我们呢?” 那蓄着黑水的方池后面有一拍深蓝色的资料柜,那影子说着从墙上走下来,渐渐收进资料柜的后头,一个身影款步踱出来,走进众人的视线。 脑袋尖尖,脖子长长,相貌模样分明是那被剥了皮的少妇的面孔,可林安嵛知道,那不是她。 “我好看么?”她问道。 “不好看。”千冢冷冷回答。 她也不恼,笑嘻嘻地说:“是啊,这幅皮囊,的确不漂亮。和我原本的皮毛的一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把目光落在林安嵛身上,食指轻飘飘地一指:“你见过的,我的那副皮,你也穿过。” 林安嵛感觉不寒而栗,浑身僵直着没有话来应对。 “很美,很暖和。对吗?你当时——有没有想把它买回去?” 她咯咯咯地笑起来,笑了许久,笑够了,又低下头有些嫌恶地打量了自己一眼:“这副皮,如何能比得上?” 夏琳琅冷哼一声:“比不上你还穿?” 也不知琳琅说了什么好笑的话,使她笑得前仰后合,差点喘不过气:“那你说,他们穿走了我的皮,我不穿这个,穿什么呢?” 夏琳琅原本对它活剥人皮的残暴行径是很愤怒的,但听了她的话又觉得哑口无言。是啊,是人类剥了它的皮,那么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又如何该被谴责呢? 见夏琳琅不回答,她又娇笑道:“我也不愿穿这幅皮啊,不好看,又不合身,还不暖和。这么冷的天,我都要冻病了。” 她说着当真打了个喷嚏,抱着胳膊来回搓着:“谁的皮都不如自己的皮啊!” 她感慨着,回过身看了一眼身后人影涌动的墙:“怎么了?都躲着干什么?出来呀!来见一见新朋友!” 于是接连的,又从柜子后头走出来许多“人”。 它们统一披着人皮,前头领头的几个都人模人样,除了脑袋比寻常人尖一些,脖子长一些,也无太多异样。可往后看便出现了许多歪瓜裂枣。有皮囊不太合身的,松松的垮在脸上,积攒在脖颈上,还有许多胳膊上的皮比自己的胳膊长出好大一截,软软的垂下来,啷当着,随着走路的摆臂幅度而自然地摇晃着。 在队伍的后头有一个最为惹人注目的,小小的一只,套着硕大的皮。明明只有到那副皮囊胸膛的个头,却仍然要拧着往里套,不肯罢休的。走起路来多出来的皮便在身下磨着,在后头拖着,又滑稽又惊悚,乖张的紧。 她转过头对着林安嵛一行人掩面笑道:“你瞧他!好不好笑?” 见没人回音,她又继续自说自话:“他啊,还小呢,奶都没断多久。可有个人啊,就偏偏看中了他那一身皮。怎么办呢?只好由着人家给剥了去。没办法,我只能又给他找了一身,可惜啊,不合身,还得再找。” 她叹了口气,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诶,你们有没有合适他这么大的孩子穿的皮呀?” 她语气悠闲热络,像与寻常老友唠家常般的絮絮着:“不好看的可不要啊,我们要求很高的!你看他,像他这样的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面。” 她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喜事似的,欢欣鼓舞地拍起了手,愉快道:“我想起来了!有一个适合他!昨天刚抓来的,他穿正好!” 她命令道:“你们去!把他带过来!” 左手边有一个关着门的房间,底下的得了令,便走进去,不多时带出来一个被五花大绑着,浑身赤裸的男童来。 那男童嘴里被塞着毛巾,拼命的想要叫喊却被那毛巾阻着,始终只能发出“呜呜呜呜”含混不清的声响来。 她满脸微笑,冲那孩子招招手:“过来过来。” 几个押着他的便松了手。 那孩子不敢走过去,立在原地呜呜的哭。 她又说:“怎么了?好孩子?哭什么呀?到姐姐这儿来,姐姐给你这儿有棒棒糖。” 她不知道打哪儿摸出来一根棒棒糖,蹲下来,笑眯眯地在眼前晃了晃。 小孩子都是单纯的,你说,他就信。那孩子起初犹豫着不敢上前,然后拘谨地走了几步,看到她敞开怀抱在等着便直接撞撞跌跌的跑过去,奔到她的怀里去。 千冢和昆仑没有摸清她的路子,都不敢轻举妄动,眼见着她替小孩松了绑,又帮他剥了棒棒糖的外皮,笑吟吟地放进他手里,满脸宠爱的看着他吃。 小孩吃着甜甜的糖,高兴极了,刚刚还哭哭喊喊的,此时就破涕为笑了。 看小孩吃的投入了,她慢慢站起来,忽然之间抓着孩子的后退吧他整个倒着拎起来。 昆仑一吓,想要去阻止却已经为时已晚。 她亮出尖甲,打那男童的后腿处一划,眼疾手快撕开一个口子,顺着后腿一直剥到后庭边缘,手一挑,一套,齐齐的两条腿上的皮便脱了下来,紧接着扯着皮的边缘,她在空中把男童掉了个个儿,抵着头顶往下猛地一摁,跐溜的一下,红色的一团血肉便滑到地上,完整的一张人皮留在了她的手中。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眨眼的功夫,那被生剥了皮的孩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坐在地上愣了一秒,才撕心裂肺地缩成一团哭嚎着打滚。 地上的砂砾钻进他细嫩的血肉里,更叫他痛不欲生,娇嫩的嗓子都要喊裂。那眼泪奔涌着流出来,渗进模糊的脸里,泪里的盐分又狞笑着鞭打着惨烈伤口里的每一寸神经。 昆仑不敢再耽搁,执起招魂幡飞身上前,只见她呵呵一笑,拂袖轻轻一挥,昆仑霎时被一股强大的气流冲的回弹回来,撞在铁门上,吐出好大一口鲜血。 林安嵛急忙奔过去,眼泪止不住地流:“昆仑!你还好吗?你要不要紧啊?” 昆仑虚弱地咽了一口血,吞进喉咙里:“我没事……” 时不可待,千冢紧接着唤出逐焰剑杀将上去,怎奈乒乓数十招都近不得她的身。 她巧笑着轻松应对,柔声道:“这是我的结界,你本就使不出权利。况且这地方数十年积攒的怨气都是我的力量,和我是相通的,你确定,还要和我打下去吗?” 千冢招招狠辣都被她轻易化解,明知硬碰硬得不了好处,千冢便收了法术,立在原地。 见千冢收手,她亦停下来,遥遥的望着他问道:“不打了?” 千冢顾左右而言他:“你杀了多少人?” 她又笑:“谁知道呢?反正很多,我没数过呀,何必数呢?数一个,身上的罪孽就多了一分,索性不计较,岂不是轻松一点?” 林安嵛在后头咬着头槽牙骂:“佛口蛇心!不数就代表你没杀过吗?” 第四十二章 神兽乘黄 她没有立刻答话,只轻轻摆摆手,为首的那个上前,动手给了他个痛快。双手交错裹住他的脖子,一用力便咔嚓一声扭断了。孩子的手垂下来,再没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和挣扎。于是便扯着他的胳膊,将他拖了下去,留下一条蜿蜒的血线。 其实这样也好,倒叫他痛快些,少受些折磨。 待一切结束后,那“少妇”这才浅笑道:“我没有佛口,也没有蛇心。我从来没有想要掩盖我做的一切,也没有想过不承认。因为我——根本不在意啊!” 她耸肩道:“你会在乎你究竟踩死过多少蝼蚁吗?还是你会数一数,你到底拍死过几只蚊子?” 林安嵛反驳:“人的性命怎么能和蚂蚁和蚊子划等号?” 她笑道:“为何就不能划等号?难道你们人类的命生来就金贵,昆虫的命就不值钱吗?” 林安嵛无法反驳,因为在她的认知里,无论是踩死蚂蚁还是拍死蚊子都是不值一提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她自诩是个善良的人,公平的人,平日里看到虐猫、虐狗的新闻,都是义愤填膺恨不得可以穿过屏幕去把那些王八蛋大卸八块替天行道的。可她从未想过,难道这些蝼蚁就该死?就因为它们是蝼蚁自己就可以不心虚、不自责,毫无罪恶感地随意结束它们的生命吗? 她继续说道:“凭什么?就因为你们自诩是高级动物,是万物之灵?因为你们高高在上就可以将除你们以外的所有生灵都视如草芥?” 林安嵛被问得哑口无言,自盘古开天地,人类就是除神以外最高等的存在。他们统治着所及之处的一切江河湖海,建起属于人类自己的王国。在他们的文明里,甚至连神都是类人的所在、 一切生灵,无论是走兽还是飞禽,是游鱼还是草虫,都是可以任意左右、任意主宰、任意踩在脚底下的。 人类是天生的霸主,他们藐视一切、目空一切!他们无所畏惧,这世间万物理应为他们服务! 佛陀说众生平等,可众生,何曾平等过? 鸟吃虫,虎吃肉,没有平等,因为它们没有选择的机会。 可人类呢?造物主给了人类无限选择的可能,而他们选择了——自己扮演造物主的角色。 少妇说着说着,突然仰头狂笑起来:“哈哈哈……你觉得我残忍?难道他们就不残忍吗?我剥皮的手法,可都是跟着他们学来的。” 她又忽然凛冽起来,阴声道:“我剥他们的皮,尚且给他们个痛快!可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折磨我们的么?皮要活着剥,才能又亮又柔,这可是他们说的!哈……剥了皮,就把未断气的我们随意扔在一边,堆成一座小山。你去问问它们!哪一个不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皮毛被拿走,哪一个不是躺在同伴的尸体上眼看着自己的血一点点流干,在巨大的痛苦和绝望里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凄怨:“哪怕是……给我们个痛快也好啊……” 千冢打断她:“人造杀孽自然有地府的生死册记录在案,待他们阳寿尽了自要要还。可是现在他们阳寿未尽,你屡屡搅乱阴间的秩序,我便不能不管。” 她停下来,凝望着千冢:“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鬼差,对吧?你来,是为了替这幅皮的主人报仇,是为了你身后那个女孩良心能安。” 她露出一丝调笑,在“女孩”两个字上加重了音量。 千冢冷言道:“来之前的确是,但现在不是了。你大错已铸,若此时收手,我还可以网开一面,放你一条生路。” 她听了又笑起来,笑得岔了气,笑得直不起腰来:“放我一马?哈哈哈!小小鬼差,你能奈我何?” 千冢冷笑:“奈你何?” 千冢顿了顿,声调突然陡然转高,高声道:“我便叫你看看,奈你何!” 只听见“唰”的一声,林安嵛与夏琳琅抬眼一看,一道白光凌厉似箭一般已经射到了那“少妇”眼前。 那“少妇”显然也始料未及,躲闪不及便被那白光直直地射中了右眼,顿时捂着眼睛尖叫起来。 那白光片刻未耽搁,转瞬间就借力又跳了回来,落在地上,化成一只狐狸模样的东西。 《山海经·海外西经》有云:“白民之国在龙鱼北,白身披发。有乘黄,其状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寿二千岁。” 而眼前这只,便是货真价实的神兽乘黄了。 这一只乘黄在族中排行十三,所以得名“黄十三”,早年间渡劫时被人误当作野狐狸射杀,昆仑正巧路过目睹此事经过,可怜它千年修为白白毁于一旦,于是用招魂幡护住了它的元神,抱它休养生息。后来它便化为了昆仑的护灵,寄住在昆仑的右耳内,一边修炼,一边等待时机化为人形。 昆仑和千冢在那“少妇”的结界里法力相斥,如同猫落了水,法力受限施展不出。可黄十三是不怕的,它本属凶兽,以怨气为食为生的,在这儿怨气滋扰的环境下更是如鱼得水,浑身都轻快自在,有使不完的劲儿。 只见它弓起身子晃着头使劲抖了抖,一身黄白相见的毛发顿时松散开来,更显得威风凛凛。 少妇气急败坏,切齿道:“哪儿来的野狐狸!敢来这儿撒野!” 黄十三虽然还不能吐人言,但话还是能听懂的。 它当年就是因为被人错当成野狐狸才失了性命,平生最恨别人把它认作狐狸。这一听那少妇竟然叫它“野狐狸”,气的目露凶相,牙都龇了出来。 昆仑白着一张脸冷冷笑道:“十三可不是野狐狸,你这么说,它可是会生气的。” 黄十三扬着脖子表示赞同,然后耸了耸鼻子,左嗅嗅,右嗅嗅,露出十分享受的表情。这怨气鼎盛,对黄十三来说可是一顿不可多得的饕餮大餐。 那少妇直起身子,狠狠道:“呵,放只狐狸就想和我斗?给你们面子你们不要,就休怪我无情了!” 那些披着人皮的随从一时间全聚上来,汹涌地围成一个半圆,把千冢等人圈在中间。 林安嵛警觉,那些人影越聚越多,大有源源不绝之态,奇怪,刚刚明明没有那么多人的! 黄十三打起头阵,左右开弓,三两下把冲在前头的几只画皮怪咬掉了头,千冢手执逐焰剑,亦杀地勇猛,夏琳琅法术与拳脚同施,巾帼不让须眉,矫勇抵挡着它们的围堵。 林安嵛向昆仑说:“我也去帮忙!你在这好好休息!”却被昆仑一把拉住:“你别去!这有蹊跷,我需要你帮忙。” 林安嵛一听,立刻把头低下来,声音也跟着压低:“怎么了?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昆仑道:“你当时身陷那幻境的时候我就觉得蹊跷,可是一直琢磨不透是为什么。现在我想到一个可能,需要你替我去验证。” 林安嵛赶忙问:“你想到什么了?我应该怎么做?” 第四十三章 杯弓蛇影 昆仑与林安嵛耳语一番,少顷,点头表示明白。 那厢激斗正酣,林安嵛悄悄加入战斗,只是并不尽全力,拳脚上应对着,眼睛却全盯在那“少妇”身上。 那些披着人皮的画皮军虽仗着数量多来势汹汹,可是身手并不灵巧,林安嵛虽然学艺不精,倒也应付得来。 只是它们大有一番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架势,这边斩杀了多少,那边又悉数冒出来,甚至冒得更多。 林安嵛散漫应对着,瞅准了那少妇不注意的时机,悄悄绕到她视线不及的死角。与此同时,千冢、琳琅和黄十三已经与那些画皮怪缠斗了许久了,体力上渐觉有些疲乏,斩杀的速度亦渐渐慢下来。 那“少妇”自感占了上风,得意之下防范便有了松懈。 林安嵛等的就是此刻,蓄力一冲,一个虎扑上去,同时催动奔雷钉魂决:“金鞭香火轮,龙凤路霜青,女发连环甲,蓝袍烈火身,风雷华天呈!” 虽然以林安嵛的法力与那“少妇”相斗无异于以卵击石,可占了攻其不备的便宜还是成功钉住了她,叫她动弹不得。这一下,前头原本还熙攘着攒动的画皮军们行动明显缓慢了许多,有些干脆停滞不前,失了动作。 少妇冷嬉一声:“雕虫小技,还想困住我?”运力一挣便要挣脱枷锁,可林安嵛和昆仑的目的已经打扰了,仑大喜,明白自己的设想果然不错,紧接着大喝一声:“千冢!用结界把她丫的罩住!” 千冢稍稍一愣,立刻回过神,当时便抽身出来,三两步踏着那群画皮兵的头顶就飞了过去,双手凝起结界扣篮似的当头灌下去。 这一招快、稳、准、狠,那少妇避无可避,被千冢的结界套了个结实。这一下,那杀之不绝的画皮兵“嗖”的一下全消失了,只剩下原本从资料柜后头走出来的几个呆呆的立在原地,惊惶失措地朝后瑟缩着。 千冢乘胜追击,连发数招,将那几只残兵败将串葫芦串儿似的,一剑挑起,贯穿心脏。拔剑出来,一排软趴趴的尸体规规矩矩的叠成一排,规规整整的躺在地上。 兵败城颓将独留,少妇暴怒,抬手要击碎千冢的结界,千冢却抢先一步撤了结界。 少妇接二连三被耍的团团转,登时气红了眼珠,亮出爪子飞扑过来。 千冢大喝:“十三!去!” 黄十三从方才起就一直忍着,周围全是芳香四溢的美食,它却不能妄动,早就焦躁地不行了。此时终于得了令,立刻欢天喜地,弓起身子张大嘴猛地吸起来。 林安嵛感觉周身的气流快速涌动起来,无形中空气中似乎都什么令人压抑的东西被抽离开来,卷进黄十三的嘴里、脾胃中去。 于是此同时方才还凶相毕露的“少妇”迅速萎靡下来,整个人如同融化的棉花糖渐渐变形,缩成小小的一只走兽形状,身上的人皮掉落在地,一只失了皮毛的貂从里头钻出来。 黄十三吸得酣畅淋漓,大快朵颐好不快活,周围的气流越蹿越快,小刀似的割的人生疼。 昆仑急道:“十三,快停下!” 可黄十三沉浸在进食的快乐中,似乎没有听到昆仑的喝令,依然食前方丈、风卷残云。 昆仑急的咳嗽起来,连喊数声:“十三!停下!快停下!” 而黄十三依旧不为所动,它越吸越多越吸越快,那小貂的身子便跟着以极快的速度萎缩腐败,要化为一团烂肉。 它们本来就是已死之身了,之所以还能披着人皮活灵活现的在这儿耀武扬威,全靠这结界里裹着多年来惨死的貂群郁结的怨气不散,使得这儿成了一块隔绝阳世的活死人墓,不,是活死貂墓。 先前林安嵛误入的幻境其实也都是怨气影响了她的气场,使她的生魂陷入了类似于鬼打墙一般的空间里去。而里头装作千冢、昆仑、夏琳琅的就是那披着少妇皮囊的那只貂的手下们幻化出来的。 用比较形象的比喻来说,这里的怨气就好像是太阳,拥有一种微妙的能量给予这些早就死去的怨灵以力量,这能量类似一种肉眼看不到的光源,就像太阳可以照出影子一样,把这些怨灵的形象投射在林安嵛所处的空间里。因为只是影子,所以可以不局限于它们本来的形象,就像皮影戏,或者说是杯弓蛇影也说得通。 古时候有个叫应郴的,曾经有一个亲密的朋友叫杜宣,分别了很久都没再见。应郴问杜宣不来的原因,杜宣回答说:“前些日子来你家做客,承蒙你给我酒喝,正端起酒杯要喝酒的时候,看见杯中有一条蛇,心里十分恶心,喝了那杯酒后,就得了重病。”当时,厅堂的墙壁上挂着一张弓,应郴猜想是挂在墙上的弓映在酒杯里的影子使杜宣以为杯中有蛇,于是他在原来的地方再次请杜宣饮酒,对杜宣说道:“酒杯中是否又看见了什么东西?”杜宣回答说:“所看到的跟上次一样。”于是应郴就告诉他其中的原因,杜宣心情豁然开朗,疑团突然解开,长久而严重的病顿时治好了。 那披着少妇皮的小貂一定是深谙此理,才能聚怨气为自己所用。先前她可能是想逐个击破,单独挑了林安嵛拖入幻境,失败之后这番又用这杯弓蛇影的道理造出许多杀之不绝的爪牙。说白了不过是个迷魂阵,叫千冢他们和酒杯里的蛇影杀得筋疲力尽,她便好坐享其成。 昆仑也是看了先前他们映在墙上的影子才受了启发,猜到这一层。先是叫林安嵛用奔雷钉魂决缚住了她的行动,看到那些画皮兵果然行动迟缓就知道此时他猜的八九不离十,于是叫千冢用结界套住她,相当于在灯泡上蒙了一层黑布。光源没了,投射出来的影子自然就没了。 现在那小貂已经不成气候,最叫昆仑担心的反倒是黄十三。乘黄一族虽然以怨气为食,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吸食的怨气过多消化不掉,很容易在体内冲撞,乱了心神使其走火入魔。 眼下昆仑担心之余又不敢强行打断它进食,怕一惊之下反倒叫怨气逆行酿成大祸。 第四十四章 鸟枪换炮 半晌,黄十三吸得肚子滚圆了才肯停下来,眯着个眼睛打了个长长的饱嗝,卧在一边一副酒足饭饱犯了困的样子。 昆仑道一句:“回来吧。”它便又化为了一道白光,跃回了昆仑耳间。 那小貂奄奄一息趴在原处,垂目自嘲:“是我眼拙了,区区鬼差竟能驱动神兽乘黄……” 昆仑扬眉:“我早说过,十三它不是狐狸。” 它轻咳几声,苍凉着低语道:“鱼遇上猫如何还有胜算……是我输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吧。” 千冢默然,唤出拘魂链便要动手,夏琳琅忽然上前拦住他:“能不能放它一马?” 千冢疑问:“你为何要替它求情?” 夏琳琅望着它,向千冢道:“不全是它的错,错的最多的,是这个貂厂。” 听闻此言,那小貂忽然又笑了,用最后一丝气力想爬起来,却挣扎了许久未能成功,最后释然道:“不必替我求情,它们都死了,留我一个又有什么意义……” 夏琳琅激动道:“我不是在替你求情!我只是在替他们赎罪……”她说着,声音又渐渐小了下去。 小貂苦笑道:“怎么都好,无所谓了。我只求下辈子我不用再做貂。”它望着千冢幽幽地说:“我还有下辈子吗?” 千冢冷言道:“世间万物,行善的有赏善司记录,作恶的有罚恶司公办。你有没有来世,要察查司说了算。” 它敛目道:“是我上辈子做了孽此生才落得这样的报应么……呵……你们想要的都在那柜子底下的密室里,算是我做的最后一件善事吧……” 千冢抛出拘魂链,那链头本着那小貂飞过去,拘回一个灰蒙蒙的物什。千冢将它收进一个黑色的小口袋里,地面忽然开始剧烈地抖动。 千冢道:“结界要榻了!”他提剑一挥,柜子“嘭”的一声被推出数米。 夏琳琅拉开上头的青石板,往里一瞧,是灰蒙蒙的一片阴魂。 千冢回头向昆仑道:“用招魂幡!” 昆仑点点头,招魂幡自他手中飞到密室上方,那些阴魂便簇拥着都被吸进幡里去,待里头的阴魂都吸尽了,一行人又紧赶着去救外头的棚子里关着的那些人。 可到了地方他们才发现,里头空空如也。 结界已经到了坍塌的边缘,千冢领着大家赶在完全坍塌前冲了出去。 待到外头一看,哪儿还有什么厂房、什么牢棚,荒芜的黄沙上只有断壁残垣罢了。 那天之后昆仑休养了数月才将身子完全的调养好。期间他觉得林安嵛和夏琳琅修法的进度实在太慢,这回是运气好,碰上的是个靠着怨气支撑的怨灵。有黄十三这样的天敌在,倒是胜的不太周折。若下回再遇到这样的事儿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只是他身子不爽不便教学,于是便把这老师的重担就落在了千冢的肩膀上。 千冢不同于昆仑松散的教学方法,是很严厉的。他教一遍,你学不会,他就再教一遍。仍不会就再教,顶多教三遍,若还学不会就要拿彼岸花的花梗抽手心。那花梗上生着小刺,虽没有玫瑰的刺那般坚硬扎手,不至于刺破皮肤,但抽在手上也是极疼的。况且若是抽的多了,总会渗出一点汁液来,那汁液沾到身上就和猕猴桃的毛似的,又痒又刺,难受极了,也不知千冢都是如何忍耐着拿这玩意儿画符的。 那些天林安嵛和夏琳琅每天一早就开车去乾和君庭,学到深夜才回去。千冢就坐在沙发上喝着茶看着报,一根花梗悬在半空,倘若林安嵛和夏琳琅偷了懒,他连头都不用抬就能知晓,连手都不用抬便能叫那花梗自行飞过去,一人在手心里狠狠抽一下,抽出一条红红的血痕子才算完。 得空的时候林安嵛便爱去逗一逗黄十三,自打那天黄十三吸了那一整厂的怨气,便不大安分在昆仑耳上待着了,总化成小兽的模样窝在阳台上晒太阳,整天懒洋洋的。 每天早出晚归的,林安嵛和夏琳琅与那警花林宝珍的照面倒是打的少多了,林安嵛总算能送一口气,想着这警察小姐姐长久的见不着人,热度退却之后就自然而然能够放过自己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在林宝珍看来,301那两个犯罪嫌疑人忽然间更改了作息时间,每天早上人就没了,半夜才回家。这明显是是出去作案了的节奏呀! 林宝珍感觉证明自己的时候已经到了,这天一早就猫在偏僻处候着。等林安嵛和夏琳琅出了门,她便打了辆车尾随其后。好在夏琳琅机灵,发现了后头有个尾巴跟着,于是用了几个红灯便把她甩掉了。 林宝珍坐在出租车里气得头顶升烟,一个劲儿的催着:“师傅!您快点!这都要跟丢了!再不加把油就追不上了!” “师傅!快跟上!她要左转了快快快!” “师傅您别减速啊!这红灯还没亮呢您直接加点油门冲过去啊!” “哎呦我的天呐,您怎么就给跟丢了呢!行行行,钱您拿着吧!这不耽误事儿呢么!” 林安嵛到了乾和君庭,第一件事就是向千冢和昆仑禀报此事:“糟了糟了!那个女警察今天跟踪我们了!还好琳琅开的快把他们甩掉了!要不然就糟了!” 昆仑精神好了一点,坐在窗前打坐,眼皮也不抬一下:“怎么糟了?” 林安嵛说:“要是被她跟踪到这儿怎么办?” 昆仑问:“跟踪到这儿又怎样?” 林安嵛道“那就会发现你们了啊!万一她查到你们的身份有问题怎么办?发现你们不是人怎么办?把你们抓起来去做研究怎么办?” 这番话连夏琳琅都听的憋不住笑,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说:“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啊?脑洞这么大?” 林安嵛鼓着气:“我是认真的!” 正巧千冢拿着一片吐司从厨房里走出来,听到他们的对话,淡淡地说:“既然这么麻烦,你们搬过来住吧。” 林安嵛蓦的睁大了双眼,差点把眼珠子瞪了出来:“你说什么?” 千冢道:“被警察盯上的确不是好事。这里房间多,匀给你们两间,也比你们住在那里方便些。” 林安嵛傻愣愣地看着琳琅,指望她出个主意。琳琅一耸肩,绕到沙发边上从茶几上顺了个苹果塞进嘴里:“只要不收房租,我没意见。” 于是很突然的,林安嵛和夏琳琅就从城乡结合部的贫民区搬到了蔺阳市最高档的别墅群。这鸟枪换炮质的飞跃可真真是有点大。 第四十五章 旧日相识 根据人类社会的准则,搬家这种事是不可能单单只把旧屋里的物件迁徙到新居里便算完的。一旦挪了窝便发现这样也缺,那样也少。平日里不舍得扔的此时也有了舍弃的理由,喜新厌旧的坏品德也因此可以获得原谅。在添办一新的同时还要气喘吁吁地掐着腰扪心自问:“从前的日子可都是怎么过的?” 在这添砖加碗的过程中,林安嵛竟碰巧遇见了初中同班的旧识。即便童年一直是她不愿回忆的阴暗之地,但这个旧识是那段蒙尘的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几抹虹色之一。 人类的天性有一样极不好的品质,那便是从众。 从众的原因有许多,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自保。 若你显出过多的与人不同,便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引来疯狂的群嘲。 最可笑的是,当人群里已经有了一个出头的靶子,无论他遭受排挤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合理。为求自保,原本沉默的人也会自然地成为施暴者中的一员,向那个靶子吐口水,指责他不该存在于这个属于大多数的人类社会。 林安嵛在那时候便是被吐口水的对象,被人群围在中间指着鼻子吐而不敢反抗。那旧识是班里的卫生委员,叫做陶静。终日戴着副粉框的窄边眼镜,用光秃秃的黑色粗皮筋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不能允许额前留下哪怕一丝碎发。人不能说有多聪明,但很刻苦又勤奋,学习上总能保持上游的水平。说话从来都是温声温气的,不肯与谁动怒。在林安嵛受排挤的时候,她虽然不能激烈地指责他们恶劣的行径,但总能在事后事后递上一张纸巾,不用什么言语,一个关切的眼神就足够安稳林安嵛那颗贫瘠的心。 “安嵛?是你吗?”陶静站在柜台后一眼就认出了林安嵛。 林安嵛原本正在与夏琳琅闲聊,未曾注意到这一号人物,突然听到有人唤自己的名字,下意识地抬头,这才瞧见那张熟悉的脸:“陶静?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儿?” 这样的异乡忽然相见,往事浮上心头,温心暖意就在眼前,不持就要红了眼眶。两个人都是欣喜的,拉着彼此的手聊了好大一通有的没的。 原来陶静初中时日日头悬梁锥刺股地死命读书,好不容易挤破了头考上了重点高中。原以为可以松了一口气,可上了高中才发现,自己和旁人比,要用十倍百倍的努力才只能保证勉强不掉队。老师讲的课,聪明的听一遍便懂了,可她要反反复复地琢磨数遍,课余了也不敢休息,抱着书死啃。如此也只能保持个中下游的水平。 这样的日子过得太煎熬了,陶静这才明白什么叫做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她后悔进到这么个地方来,如同奴隶的脖子上被栓了根麻绳,用车拖着走,哪怕慢一步就面临窒息的危险。 痛定思痛,一向乖巧听话的陶静同父母大吵了一架,用旷课和离家出走来表明自己的决心。 在家人和警察苦苦找寻了一个多周未果以后,他们终于妥协了,答应了陶静的要求——退学。 如陶静所愿,她转入了一所技术类中专学院,在那里,陶静终于成了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奖学金一期不落的拿,所有老师、领导都把她视作掌中宝。光辉灿烂的三年时光过去之后,陶静的家人又为她规划了一条康庄大道,动用了一切关系替她安排了个公家的职位——汽车年审检测线的收费员。 那时候正值严冬,即便穿着棉袄走在街上,不出五分钟就能冻得人骨头疼。收费处是在传达室后面的一个独立的小屋子,从侧面开出一个窗口用来供人们缴款。那窗口开的低,窄窄的一长溜,安着推拉式的玻璃。人坐在屋里,那窗子的高度就是极合适的,懒懒的一伸手便能勾到,丝毫不费力气。收费的坐在窗下,办公桌搁在身前,腿上还能盖一条保暖的小毯子。外头来了交钱的人,拘谨地敲敲窗,陶静的师父就不耐烦地伸出手把窗拉开一条小缝,等着他们把该交的资料递上来。若来的人不懂规矩,傻愣着不知道要做什么,她便要用食指和中指的关节敲一敲窗沿,配合着“嘎嘎”的响声恶狠狠地抛出一句:“拿来啊!” 若到了这一节外头的还不能体会出她话中的含义,那便倒霉了,必须要接受更大的白眼和更严厉的呵斥:“申请表、检测单、行驶证!拿来啊!” 窗外一直曲着腿或弯着腰的人这时才能恍然大悟,吸着鼻涕慌慌忙忙把落着雪的材料递上来。 她一把扯过全部,“啪”的一声把窗子拉上,防止屋里的热气散出去,防止外头的闲杂人等平白得了公家的一点点好处去。 接着她便气定神闲,粗粗地看一眼材料,又“哗”的一下把窗子拉开,丢下一句冷冰冰的:“一百八十五!”或者“两百三十五!”“两百六十七”这样长串的数字来。 此时窗户外的又要赶紧把钱掏出来恭恭敬敬地递上来才好。若是掏的慢了,免不了又是一顿催促或者白眼。倘若你真得到了这样的待遇,你也要抓紧习惯。因为你接下来还要面对窗子两次这样的“啪”,和一次这样的“哗”。 你可不要生气理论,因为这样做只会使你得到更多的白眼,并且获得在寒风里多站几分钟的礼遇。 然而这些都是陶静可以忍耐的,毕竟她清楚自己没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只求独善其身便好。于是从旁观摩了几天之后,陶静便坐在了那小小的窗口旁边,由师父督促着实习。 有人来了她就笑着接待,柔着声音答话,窗子也是不关的,左右缴个款也不过三五分钟的光景,不至于叫屋子里的热气全跑光。 可她的师父却是满脸的痛心疾首:“你这样是不行的,不用对他们那么好的态度!他们不知道感恩的!我当初也像你一样,脾气好得很!可是干的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再好的性子也磨没了。你看着吧,以后你也会和我一样的。” 这一席话叫陶静听得脊背发凉,感觉到独善其身的底线也受到了挑战。 于是几经思索,她又跑了。与当年旷课离家出走的境况一样,她背上行囊离开了这条笔直而安稳的轨道,向着那颗自由的心进发了。 第四十六章 下阴之术 两人絮絮地聊了许久,甚是投机,站得腿都酸胀酥麻了才依依不舍的相别,当下约定改天再聚。 隔两天便又是个周末,两个人便如同初坠热恋的情人,一秒也不愿多等,早早的赴了约。 席间陶静忽然问道:“你听说过前世今生催眠曲吗?” 林安嵛好奇道:“那是什么?” 陶静一听林安嵛没听过,立马兴奋地掏出手机翻给她看:“你看你看,就这个,现在特别火!据说听了之后就能看到前世的事儿,好多人都成功了!” 林安嵛半信半疑:“有这么邪乎么?” 陶静狠狠点头:“可邪乎了!看到什么的都有,什么当皇上的、当歌女的,还有看到自己上辈子是外星人的!” 她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开始同林安嵛讲起她在网上看到的有趣的评论。 有人说他看到一家三口穿着蓑笠拿着鱼叉站在海边,便觉得自己是其中的那个父亲。虽然渔夫的生活可能并不富裕,但这一家子看起来和睦幸福也就足够了。 只是这时他忽然发现自己面前游过了一尾鱼,他低下头这才发现自己其实也是一条鱼,是在水里看着岸上的一家三口发生的事儿。 林安嵛听着有些好笑,又有些伤感。以一尾鱼的视角看着别人的生活是种什么样的感受?但同时的,她对这个前世今生催眠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陶静是个行动派,当即提议找个安静不被人打扰的地方去试一试。 乾和君庭是不行的,昆仑和千冢知道了还不知道要怎么取笑她俩。于是她俩决定,回陶静的出租屋里去试。 现在是青天白日,即便拉了窗帘屋里还是太亮。陶静找来两只眼罩,给了林安嵛一只。 两人同时戴上耳机,找了个舒适的姿势并排躺下来。 耳机里穿来一个略微有些低沉的男声,普通话不太标准,听得林安嵛有点出戏。 他一遍一遍的反复重申着,放松你的下巴、放松你的手指、放松你的脊椎,感觉全身都完全放松下来。 林安嵛努力的配合,可是越是刻意越觉得浑身都不自在,无法克制的僵硬起来。 里头的男声又说:“现在想象你置身于一个安全而黑暗的洞穴中,在你前面很远的地方你可以看到有一点光。” “我会慢慢从一数到十,我每数一个数字,你就感觉到自己向前移动,更接近那一点光。那一点光也逐渐变大,等我数到十的时候,你就会穿过那一道光,然后进入一个前世,一个影响你现在最关键的前世。” 那男声缓慢地数起来,林安嵛紧张的要命,眼皮也开始不自主地狂跳。她一面努力按耐着自己不要睁开眼,一面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那男声又接着说:“现在观察一下,你置身于什么样的环境,这是什么时代?看看你自己,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是男生还是女生?年纪多大?看看自己的长相,你正在做什么?” “接下来你会有一段时间,自由自在去探索这一段前世,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样事情。你可以以旁观者的角色看着事情的进行,你也可以跟你所看到的人谈谈话,跟他们请教问题,完全弄清楚你现在所看到的一切。” 林安嵛听到这里,眼前所见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洞穴、什么光、什么身处的场景、什么人?全都看不到。 她想着自己应该是失败了,于是小心翼翼地摘下眼罩,歪头去看陶静,她正躺的笔直。 林安嵛拘谨当心的很,不敢做出太大的动作,生怕搅扰了她。 足足等了十几分钟,身旁的陶静忽然哭了起来,小声地抽搭着哭。戴着眼罩林安嵛也看不见她的表情,心里茫然又复杂得很,这是看见什么了呀? 陶静哭了一会儿之后渐渐又没了动静。 林安嵛又苦等了二十多分钟,估摸着时间应当是听完了,可陶静却迟迟没有转醒的意思。 林安嵛虽然有些奇怪,但想着会不会是听第一遍没有成功又试了一次呢?于是又静静地等了大概半个钟。陶静依然没醒。 这下林安嵛可坐不住了,她爬起了轻轻推了推陶静:“陶静?陶静?”可陶静愣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林安嵛一下子慌了神,她不敢强行把她叫起来。从前总听人说如果强行叫醒梦游的人会使他们受惊暴毙。林安嵛举一反三联想到此时是不是一样的道理,会产生同样的恶果。她左想右想,还是决定先把她的眼罩摘下来,发现她的脸上带着一抹满足的笑容。 林安嵛拿起她的手机想看看那催眠曲到底结束了没,却发现那催眠曲早就放完了,手机正处于待机的页面。 这可如何是好?林安嵛六神无主,赶忙向昆仑求助。 好在严师出高徒,千冢这些天的督导没有白费,传心术使得很顺利。 昆仑在那头听了林安嵛的描述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这种事儿也是能随便试的么?你知道不知道这有多危险?” 林安嵛自然是不知道的,倘若知道,她是绝不会试的,也绝不会叫陶静去试。 这段所谓的前世今生催眠曲其实就是引人下阴的招法。下阴,顾名思义就是下阴间。按照那音频里说的,在阴间随意走动,与阴间的人谈话,可谓是极度危险的做法,好适合嫌命长的人去做。 林安嵛求道:“都是我的错……我检讨……你快来看看吧!我真担心她会出事!” 昆仑骂她:“你就庆幸你没下得去吧!不然你们俩一起失踪,等我找到你们俩说不定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昆仑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骂得痛快,脚上已经用了缩地为尺的法术赶来了。这法术用起来极损耗法力,又叫人极难受。如同坐上了音速行驶的云霄飞车,头晕想吐都是常事,所以通常昆仑都是不爱用的。 林安嵛紧张地望了望他身后,确定后头没有人才悄声问道:“你没告诉琳琅吧?” 昆仑板着一张脸,丢了一句“没有”给她。 她这才拍着胸口舒出一口气来:“还好没有,要是被琳琅知道了,她又该骂我了。” 昆仑气道:“她不骂你我也要骂!跟了我这么久了,怎么还改不了这冒冒失失的毛病?” 林安嵛搓着双手求饶:“我改我改,我一定改!你快去看看陶静吧!她都睡了好久了!” 第四十八章 各生欢喜 昆仑施法在陶静身上查探了一番凝重道:“魂魄果然不在身上了。” 林安嵛立刻紧张起来,她这个人一紧张身体就会陷入一种应激状态,瞳孔放大,心脏狂跳,恶心想吐,手心冒汗,身体僵硬,连脑子都连带着不太灵光了。夏琳琅从前总嘲笑她上辈子是只鸡,说只有鸟类才会一受惊吓就假死。 她此时就是这么一种状态,说话磕磕巴巴,脸也急得通红:“那怎么办?她会不会有危险啊?” 昆仑瞧她这幅样子,不忍心与她置气,只能安慰她:“你先别急,这事儿不难办,我到地府去找一找就是了。” 林安嵛还不肯放心:“真的么?那她不会有什么危险么?” 昆仑努力使自己显出真切的神色来,和蔼慈善,告诉她不会。 其实魂魄离体这种事儿怎么可能没有危险的,倘若魂魄离体的时间太长,这幅没了灵魂的躯壳就要从假死人变成真死人了。 只是这样的境况自然不能告诉林安嵛,不然凭着她的性子必然是吃不下睡不好,每天都要担心一千回。万一再忧思过度搞出个什么好歹来,他这宝贵的血契名额可不就生生白费了么? 虽然这话说的也是违心,昆仑哪里又在乎那一个血契的名额。自打认识林安嵛和夏琳琅以来,终于在他漫长和清冷的鬼差生涯了里寻找到一点灵动的,做人的感觉。 他又想到年少时候与妹妹相处的那段时光,无数次午夜梦回,他都仿佛听见知夏在喊他“哥哥”,欢快地喊,凄厉地喊。惊慌中醒来,冷汗湿了床单,他明白即使这么多年他拼命说服自己忘掉过去。但记忆已经在他的灵魂上烙下了永恒的烙印,是无论经历多少时光的长河冲刷,都抹不掉的。 林安嵛舒出一口气,天真烂漫地像个傻瓜,忽闪着鹿似的一双大眼催促他:“那你快去快回!” 昆仑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刚刚还感怀着觉得总能在林安嵛身上找到梁知夏的影子,此时这样伤感的想法却全长着翅膀飞走了。梁知夏可不是林安嵛这样脑回路构造简单的小白兔,她是生着尖牙的猞猁。毛茸茸的外表之下是吊打野狼的强悍战斗力。 他气道:“我就在这么下去找?地下一天地上一年你不知道吗?我就这么下去找,不找个一年半载能回得来吗?” 林安嵛泄了气,:“那怎么办?” 昆仑气的鼻孔都睁大了:“你说怎么办?找千冢啊!他路子广,多找几个鬼差一起找啊!” 昆仑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林安嵛,叹了口气。林安嵛当真就不肯争气,白痴一样笑的满脸灿烂。 只是这下就瞒不住琳琅了,就算是昆仑与千冢发动了能动用的一切人手去找,估计也要一两个月的光景。林安嵛自然不放心陶静的身子搁在这儿,要时时刻刻的亲自看着才能安心。于是便要琳琅来充当勤杂工的角色,买饭买水这样要踏出门的活儿都交由给她了。林安嵛只负责给陶静擦身喂水,以及坐在床边呆呆看着她。 林安嵛总有极宽广的责任心,无论是不是她的过错,她总能找到一丝一线的理由揽到自己的肩膀上。若有一丝的不尽心,便要埋怨自己不够善良。 起初夏琳琅是骂了林安嵛好几天的,骂她不当心,跟着俩鬼差混了这么久一点思想觉悟警惕性都没有。林安嵛全盘接着,笑嘻嘻地应承着不敢有一点反驳。 后来日子久了,忽然有一天夏琳琅问了一句:“听了那个音频真能见到去世的人么?” 林安嵛诧异道:“你问这个干吗?” 看到她有些黯然的神色,林安嵛忽然想到,夏琳琅唯一相依为命的爷爷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她坐到夏琳琅身边,抱了抱她:“别瞎想了,如果你真的想见,昆仑和千冢肯定有办法的。” 琳琅笑了笑,又恢复了以往没心没肺的模样:“我倒希望我见不着,希望他已经投了个好胎,去过阖家团圆、顺顺利利的日子去了。” 私以为夏琳琅的愿望是可以成真的,她的爷爷当真是一个很好很慈祥的老人,一定在赏善司的宝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夏琳琅的爷爷叫做夏韫玉,这名字是琳琅的曾祖母为他起的,取的是陆机《文赋》里的的句子——“石韫玉而山辉,水怀珠而川媚”。说的是包含美玉的意思,所以理所应当随着这意思念“yùn”,从前也都是这么念的。只是在八岁那年,夏韫玉忽然向母亲说:“母亲替我取这样的名字是希望我能拥有美好的品德和才华,而将它们都藏进心底,不招摇也不因此而自大,那么这样说来,韫玉这两个字时时被人家叫着反而要使我骄矜了。这两个字是母亲赐予孩儿的,孩儿很珍惜,无论如何是不敢改的。只是可否求母亲允许孩儿以后将yùn念作wēn,长久提醒孩儿要记得如玉般的温润,不骄不躁,不敢蛮横。” 夏韫玉出生在个衣冠仕宦的体面人家,祖上是皇帝亲赏的“轻车都尉”,到了他这一代家中长辈仍都衬着闲职,自小过着不愁米禄的好日子。 母亲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姓沈单名一个云字。出嫁时带来的嫁妆里各种古籍善本就有十担之多。夏韫玉从小泡在书堆里,又有母亲的谆谆教导,道理懂得多,主见自然就多。但凡他说的在理,母亲都是肯采纳的,于是夏“yùn”玉便由此改作了夏“wēn”玉。 母亲抚着他的头对他说:“世间的事要随心才能获得快乐,可世间的事不是事事都能随心的。若想获得永久的快乐,便要具备像玉一样的品德。你可知道,玉的品德是何么?” 夏韫玉回答:“许慎写的过的。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勰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洁之方也。” 母亲慈爱道:“很好,玉温润、坚忍,即便碎了断口也要平滑,不至于伤到别人。它有这样的品性就永远不会因伤害别人而觉得亏欠。唯独这样从心而发的宽广和无争,才能获得永久的快乐。” 在夏韫玉的印象中,母亲便是个如玉般的女子,极有修养,从不动怒,从来都是眼含浅笑。而父亲则是很互补的,总是疾言厉色,夏府上下都怕他,唯独沈云不怕。 夏韫玉的父亲名叫夏真,沈云便总喊他“真郎”,总是柔情的,总是甜蜜的。 夏真不是个了懂风情的人,许多柔情蜜语总是羞于宣之于口。唯独一句“云娘”叫起来是极妥帖的,平仄之间满是深情。 闺房之中,云娘替真郎研磨,真郎为云娘画眉。夏韫玉总在这样的蜜意里浸染着,所见所闻全是温情的,总是和煦的。倒真叫他养成了玉一般的好品性。感谢这样的好品性使得他在被打成黑五类,漫长而残酷的被批斗、游街的煎熬中,仍能够淡然而笔挺的活下来。即使他在那比百年更漫长的十年中聋掉了一只耳朵,腿脚也不大灵便了。 从前捧着红色封皮语录疯狂残害他的人如今失了当年雄赳赳的风采,恬笑着厚着脸皮与他做相亲相爱的睦邻。无论那些人瞧他的眼神是怎样的,是仍高高在上、践踏着他的肉体和尊严,还是低着头不愿让人看到他愧疚的神情,他都一视同仁的,含着笑点一点头来表示问好,窘迫或泰然都是留给别人来选择。 当这些人有了什么难处,他能帮的都肯去帮,从不记恨他们从前的作为。 那个害得他跛了脚的人正月里生了一场大病,连着高烧了数日,又吐又泄整个人都脱了像。去医院查也查不出什么,只开了退烧药和吡哌酸片来吃。夏韫玉无意中知晓了此事,想到从前在黄帝内经还是其他某一部医药古籍里读到过类似的病症,便毛遂自荐,要去试一试。 若换了旁人,这样的事一定是能躲便躲的,且不说治好了人家肯不肯念你的情。只说若失败了,人家把后头所有因果的屎盆子都安在你的身上,你怎么办?到那时谁还管你当初是不是秉承着莫大的好意,后续的那些因果和你当初的医治又有没有必然的联系。总之谁都明白,这样的事是吃力不讨好的。况且夏韫玉和那病人还有那样的关系在,坊间的流言蜚语都说他就是为了报当年的断腿之仇,暗地里不知道要借着给他治病使什么样的阴招子呢。 既然无关的人都有这样的顾虑,那么病人的亲眷自然没理由不担忧,几次三番将他拒之门外,甚至拿出扫帚,指着鼻子的拒。夏韫玉没有强求,回家去工工整整的写了一份保证书:“鄙人夏韫玉,自愿为张长胜先生医治高烧不退、恶心腹泻之病症。若因我医治不当而使张长胜先生病情恶化,我夏韫玉愿意承担张长胜先生后续医疗费用等一切法律责任。”还在上头签了名,画了押。 他捏着这份保证书再次登门,言辞之恳切姿态之低的确叫人动容。况且张长胜那边实在也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阶段了,亲眷们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姑且试上一试。 好在老天眷顾,夏韫玉真就凭着几支银针治好了张长胜的恶疾。这张长胜也不算大奸大恶之徒,总还有点良心,病愈之后还肯提着礼物登门道一道谢。只是夏韫玉悉数全拒收了,只留了一只苹果,他说:“我治你的病是因为我恰巧知道怎样医这样的病症,这是老天赐予的缘分。倘若你得的是别的病,我也不会治了。我治好了你的病,算是给你一个平安,今天收下你一个苹果,权当你也把平安也送给我了。我们就扯平了,从此都欢喜。” 从此都欢喜,这真是我听过最温柔的话了。 第四十九章 父母爱情 按理说这样好的人,老天已经叫他经历了如此多的劫难,晚年应当叫他幸福一些才能给善男信女一点安慰吧?可老天的心思偏偏叫你摸不透。 在夏琳琅小的时候,她的父母便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而双双撒手人寰。夏韫玉就夏泓这么一个独子,还叫他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天爷实在对他不公允。 夏琳琅那时还太小了,以至于连他们是什么模样都记不住。对父母的印象全是从家里的一本相册里得来的。 夏韫玉常会抱着夏琳琅坐在摇椅上,捧着相册给她讲她父母从前的故事。 你瞧,这是你的母亲,是不是很漂亮? 她那会儿啊,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那么多优秀的追求者,她一个都没看上,偏偏跟了你爸这个傻小子。能有她做我的儿媳妇,真是老天对我的厚待了。 说起夏泓和冯婷婷,当年可是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夏泓勤劳肯干,冯婷婷聪明贤惠。两个人共同开了一家小餐馆,日子也过的是有声有色。夏泓只消管着后厨那小小一方天地,剩余的比方招呼客人、收拾卫生、收钱算账,全有冯婷婷这个贤内助一并包揽着,细细处处都打理的有条不紊,细腻妥帖。 餐馆里的招牌菜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还是一碗再普通不过的葱油面。 取细支香葱切了段,入油和肥肉粒一起熬至葱黄味香了才肯捞出来。细面用滚水煮好,立即过上一遍冰水,叫面条在这一热一冷里变得爽滑劲道,入口弹牙。上头浇一点老抽和白糖,拿还咕咚咕咚冒着泡的滚油哗的一下浇上去,滋啦着温热的水汽拌匀,再摆上几颗炸好的葱丝。就这么大快朵颐扒上澄黄喷香的一大碗,叫这饥肠辘辘的五脏庙被填的充实而满足。别管这一天的生活有多疲累,是否刚经历了什么痛彻心扉。此时这一碗面带来的真实的满足感,足已聊慰风尘。 据说冯婷婷和夏泓谈恋爱那会儿,就是被这一碗葱油面彻底俘虏,决心是他,认定不改了。 在夏琳琅年幼时,夏韫玉从没和她说过她父母已经去世的事实。只是同她讲:“爸爸妈妈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在那里很幸福的生活着,远远地看着你。等你长大了,爷爷也会去那里,和爸爸妈妈一起守护你。” 小小的夏琳琅忽闪着一双大眼睛问爷爷:“奶奶也在那里吗?” 夏韫玉点点头:“是啊,奶奶也在那里呢。” 琳琅疑惑了:“你们为什么都要去那里呀?可以也带我一起去么?” 夏韫玉怜爱地着她,捏一捏她的小脸说:“爷爷不能带你去,但爷爷会在那里等着你,等到很久很久,无论多久都等。” 小小的夏琳琅听了很伤心:“为什么爸爸妈妈去了不肯带我,爷爷也不愿意带我。是因为我不乖,所以你们都不肯要我吗?” 爷爷把她抱在怀里,用额头蹭一蹭她的脸颊:“不是的,琳琅很乖了,爸爸妈妈爱你,奶奶爱你,爷爷也爱你,我们都没有不要你啊。只是那里有规矩,不收你这样的小孩。一定要你很幸福的过了一生,所有的甜蜜都尝过了,才肯让你去呢。” 琳琅笑起来:“那我吃过了所有糖果就能去找你们啦?” 她从爷爷的腿上跳下来,在透明的塑料罐子里,掏出一把彩色的玻璃纸包着的糖果,胡乱地剥开,囫囵地塞进嘴里,眉开眼笑的,腮帮子鼓鼓的活像只喜得丰收的小仓鼠。 从前这罐字糖果是她极珍爱的东西,每天早上起了床,第一件事就是冲到桌边,虔诚的扭开红色的盖子,小心翼翼地取出一颗,隆重的剥开,郑重的含在嘴里,还要把糖纸清洗干净,贴在窗玻璃上风干。等它干透了,便要取下来,夹在书本里小心的收好,这一连串的繁杂的仪式才算完成。但从今天开始,这些仪式通通可以化繁为简了。 小孩子的世界是很小的,万花筒般的世界在他们心里只有商店里的那几样女孩子喜爱的糖果、皮筋,男孩子爱玩的卡牌、弹弓。 可小孩子的零用钱实在太少了啊,即使夏琳琅把所有属于她的钢镚都攒下来去换糖果,商店里那小小橱窗里的一方天地仍是她不敢想象的宽广。 发现自己永远买不尽新出的糖果以后,琳琅庄严地与商店的老板娘协商,可不可以不要进更多的新糖果,只卖她吃过的那几样就好。 老板娘生的富态,那时是中年年纪,烫着一头红彤彤的卷头发,鼓鼓的额头、圆乎乎的脸,总是笑眯眯的一双眼是方圆几里的小孩子都爱来的原因。即使笑起来下巴上多出来的赘肉在孩子们看来也都是和蔼可亲的。邻里的年纪相仿的大人们都爱叫她阿红,年纪小些的叫她红姨。小孩子们则都爱叫她红妈妈,倘若谁叫的甜一些,兴许便能获得她笑眯眯地首肯,奖励一颗玻璃纸包着的糖果。只是小孩们可不是为了糖果才肯这样叫的,她的确给予了小孩们妈妈一样的熟悉的安全感,甚至叫小孩子们觉得比亲生的妈妈更体贴温柔——她不会打他们的屁股,或者拎着笤帚追几条街,只为了把他们捉回去打他们的屁股。 其实有其他的小朋友发现了夏琳琅最近酷爱吃糖,从前她也很爱和男孩子们一起斗卡的,每个人掏出一沓攒了许久的卡牌,丢在地上相互打,若我的卡把你的卡打翻了,你的卡便归我了。夏琳琅的卡打的极好,许多男孩子都打不过她,于是她的手上早就攒了好大一摞牌,她也是很爱惜的,书包里常背着,时时的拿手绢出来细细地擦一遍。可前些日子她把这些卡全拿出来和同学们换了零钱和糖果,这可奇了,犹如黑社会老大要金盆洗手一样,在班里闹出了不小的风波。总有人追着问她——你为什么要把卡都卖掉啊?可夏琳琅一个字都不肯说,若是被问得急了,就挥起拳头来,恶狠狠地:“再问就揍你!” 可红妈妈问了夏琳琅要她不进新糖的原由时候,夏琳琅没有任何扭捏就全盘托出了。红妈妈是值得信任的人,夏琳琅想着,自己的妈妈也应该如她一样的,只是要比她漂亮,比她苗条一些。 第五十章 疯魔怪人 红妈妈曾经是有过一段婚姻的,只是七年光阴荏苒而过,她都没有生出个一男半女。老公借着这由头要与她离婚,红妈妈不敢有一丝怨言,诺诺地便签了离婚协议,把房子和大半的存款都留给了她老公。在她心里头是觉得自己咎由自取的,不能替人家延续香火、传宗接代,是作为女人莫大的过错,人家因此而如何苛待她都是不为过的。 红妈妈这样想着,认定自己是个祸患,不愿再累及旁人,亲戚妯娌有给她介绍相亲的,她全都一一回绝了。日子久了,大家伙便觉得她是享受一个人洒脱的生活的,甚至有人揣测着她是不是另有什么隐情,比方她本来就不喜欢男人,叫前夫发现了才不得已离婚这样恶毒的想法。总之人心嘛,有看不透的事儿就有流言,听了流言就信以为真,自以为真了便信誓旦旦,不屑去查证。总之渐渐地,便不大有人替她联络男女上的事了。 红妈妈不是个爱依赖旁人的人,自己个儿也能活的有滋有味,开个小商店勤勤恳恳地顾着自己的一小摊,也很自得其乐。唯独在看这些小孩子时,爱惜和关切的眼神里,有时也会划过一丝落寞的。 此时她听说夏琳琅期望她不再进新糖果的理由竟然是为了早日见到爸爸妈妈,心里当真不是滋味极了,恨不得自己能做她的妈妈。她把夏琳琅拥在怀里,满眼都是泪花。 夏琳琅是小孩子,当然不知道红妈妈为什么哭,她愣愣的被抱着,不知道所措。不敢挣扎,也不敢伸出手反过来去回抱她。 可红妈妈是大人了啊,她知道夏韫玉勾画这样一个故事的用意,不愿意亲手打碎童话迤逦的外壳,并决定帮他圆下去。 如果一个大人仍有童心,那他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她说:“可是就算红妈妈这里不进新的糖果了,做糖果的工厂还是会生产好多好多的新糖果,那可怎么办呢?” 夏琳琅气馁了,她憋着嘴问:“那是不是我永远都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红妈妈说:“当然不是,红妈妈答应你,每天都从工厂给你拿一样新糖果过来,他们生产的速度可没有你吃得快呀!” 红妈妈告诉她,以每天一颗的速度,等夏琳琅长到她肩膀的高度,就能吃遍工厂里的所有糖果了。 所以那以后,夏琳琅每天放了学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红妈妈的小商店里领一颗新糖果,并且和她比一比身高,量一量自己长高了没有。若觉得自己高了一点,便要开心的跳起来。 感谢红妈妈给她编制了这样美好的童话,保护了她五年的童心,并使夏琳琅在这五年的童年的生活里有了底气。每当有不懂事的小朋友指责她是没人要的小孩,她就可以反击:“才不是!我爸爸妈妈和奶奶都在很远的地方等着我呢!等我长高了就可以去找他们了!” 多谢她,真的多谢,倘若没有她,也许现在的夏琳琅已经是一只没有软肋的刺猬了。 书接上回,昆仑和千冢已经一去三个多月了。一日林安嵛在照例替陶静擦洗身子,听到有人“哐哐”的叩门。跑去一看,是他俩回来了。 林安嵛大喜,问他们:“找回来了么?” 昆仑抿着嘴唇摇了摇头,林安嵛当场就由晴转阴,成了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还是夏琳琅引着两个人进了屋:“有什么事儿进门再说。” 像陶静这样自己下阴的生魂与正经鬼差带下去的阴魂不同,走的不是官道,便没有鬼册记载。求崔判帮忙也是无用的,生魂与阴魂不同,崔判也寻不到气息。 千冢和昆仑只好用最笨的办法,叫了能叫的动的所有鬼差一起去寻,小半个地府都出动了,愣是没找到这么个生魂的踪迹。 昆仑有了不好的想法,难不成是陶静的生魂在地府里糟了变故……比方是有游荡的阴魂想夺她的生气,已经将她活吞了?再或者,陶静根本就没下过阴间,是被什么修炼邪法的人半路招了去,用她奠了什么禁术,抢了她的气运么? 魂魄是一个人的灵之所聚,是最要紧的东西,里有包含着这个人的气运还有生气。生气若耗尽了,一个人便是死了,就成了阴魂。而陶静这样的生魂,生气和气运都还在的,是块香饽饽。阴魂想夺她的生气返阳,歹人想抢她的气运生财。各路上的豺狼虎豹都虎视眈眈,昆仑实在不能不多想。 只是这样的担忧是不敢告诉林安嵛的,昆仑和千冢商量着,让鬼差们先继续帮忙找着,他们先回来安抚一下林安嵛,也在阳间想想办法,查查看是否是有阳间的邪道做了手脚。 他们告诉林安嵛,陶静可能是误入了阴间的哪个罅隙内,被困住了以至于他们暂时还没找到。不过陶静不会有什么危险,叫林安嵛尽可宽心。 另一面千冢又去找了江斯卿来帮忙,他在蔺阳市人脉广、能量大,脑袋又灵活,自然是不二的好帮手。 江斯卿本来就仗义,况且就算旁人的忙不帮也不可能不帮千冢的忙。 他当即一拍大腿,发动了一切人脉去找。 两日之后还真有了答复。 先前江斯卿替人疗病时结识了一个怪人,叫做陈玹。说他是怪人实在不算冤枉他。他喜好钻研,物理、哲学、玄学,他都削尖了头往里挤,痴迷其中无法自拔。他这一生,最想弄明白的就是人与宇宙的关系、人存在的意义之流平常人想都懒得去想的问题。当然光凭这些还不能说他奇怪,毕竟人有喜好都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他实在太疯魔了,为了研究这些东西,连正常生活都不管了。好好的大学教授的工作他给辞了,天天不是在家啃书就是出外去啃书。澡也不洗胡子也不刮,头发长长了就胡乱用皮筋一扎。甚至连饭也不肯认真吃了,每天拿着饼干抱着一缸白水就着啃,眼睛一刻也不肯离开书本。就差效仿王羲之练书法练到入迷处拿馒头蘸了墨水吃了。 江斯卿治疗的那个病患是陈玹的一个堂哥,得了怪病医院治不好,走投无路来找到江斯卿,没想到三两下便好了。陈玹听说了这件事,立即有了兴趣,马上跑来拜访江斯卿。日日痴缠着要他给他讲一讲他这童子命和替他家老神仙治病传道的事儿。 江斯卿当然是不肯说的,所谓天机不可泄露,更何况是泻露给这么个疯癫的怪人。 那既然江斯卿不爱与他多接触,陶静这回的事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原来陈玹天天赖在江斯卿那里软磨硬泡的不肯走,江斯卿又不能硬赶他,只好由着他待着,不理他就好了。 那天江斯卿从千冢处回来,便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得打,请朋友帮忙调查这件事,本来是在屋里偷着说的,谁知道隔墙有耳,尽被陈玹听了去。 这一听就听出了问题,陈玹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偷听了人家讲话还不算,听到激动处甚至毫无顾忌地推了门进了去,抓着江斯卿兴致勃勃地说:“陶静有没有可能是走入了平行空间里去呢?” 第五十一章 平行空间 宇宙之博大,非人类所能尽通。江斯卿虽然是半只脚踏在仙神的殿里头的人,仍不敢妄言自己的所知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他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下意识地问道:“你说什么?” 陈玹整个上半身都趴在江斯卿的办公桌上,用手上撑了起来,激动地看着他说:“平行空间啊!” 江斯卿略带疑问地重复道:“平行空间?” “是!平行空间!在物理学上来讲,平行空间就是指宇宙中三维坐标相同,四维坐标不同的空间。所有的平行空间合起来算作一个宇宙!” 陈玹不是一个纯粹的物理学家,他有将各家之言融会贯通,又自成一派的说法。 按照他的说法,陶静的灵魂没有成功下阴间而又却确实不在自己身上,那就很可能是误入了平行空间。 江斯卿当然没有立即采纳他的说法,在他看来陶静的生魂被歹人掳了去做邪法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可他找了好几天,愣就是一点消息都没查到。按理说蔺阳市就这么大,修仙求道的圈子更是很窄的,甭管正道邪道,这圈子里大家伙儿有了什么动静打听一下总有一点蛛丝马迹可寻。可陶静这桩事真就一点儿消息都没查着,她的生魂就像人间蒸发了似得,谁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正当江斯卿一筹莫展的时候陈玹又不请自来了,他兴奋着问:“怎么样?相不相信我说的?” 江斯卿无奈,叹了一口气:“你怎么证明你说的都是真的?” 听到江斯卿这么说,陈玹的眼睛“噌”地一下就亮了起来:“平行空间的存在在物理学上已经被证实了了!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的量子物理学家将一个微型划桨放入到一个真空罐里,然后拨动划桨,你猜怎么着?它同时出现了振动和静止两种量子状态!那就意味着物体可以同时存在两种状态!这就代表平行空间是存在的!。” 江斯卿听得头疼:“好,就算平行空间存在,我们怎么去找?” 陈玹更激动了:“很简单的!用镜子!” 陈玹坚信镜子是链接平行空间的直接通道,他陈玹查阅了许多报纸刊物,研究了许多人体失踪的事件。 1915年12月,在英国与土耳其之间的一场战争中,英军诺夫列克将军率领的第四军团准备进攻土耳其的达达尼尔海峡的军事重地加拉波利亚半岛。那天英军很英勇地一个一个爬上山岗,高举旗帜欢呼着登上山顶。突然间,空中降下了一片云雾覆盖了一百多米长的山顶,在阳光下呈现淡红色,并射出耀眼的光芒,在山下用望远镜观看的指挥官们对此景观也很惊奇。过了片刻,云雾慢慢向空中升起,随即向北飘逝。指挥官们才惊奇地发现,山顶上的英军土兵们全部消失了。 1975年4月1日,莫斯科的地铁里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失踪案。21点16分,一列地铁列车从白俄罗斯站驶向布莱斯诺站。只需要14分钟列车就可抵达下一站,谁知这列地铁车在14分钟内,载着满车乘客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列车与乘客的突然失踪迫使全线地铁暂停,警察和地铁管理人员在内务部派来的专家指挥下,对全莫斯科的地铁线展开了一场地毯式的搜索。但始终没有找到地铁和满列车的几百名乘客。这些人就在地铁轨道线上神奇地失踪了。自那时起,几十年过去了,莫斯科地铁方面有关人员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不停地试图搜索着神秘失踪的乘客和司机但是,这些失踪的人再也没有露过面。 1999年7月2日,在中美洲的哥伦比亚约有一百多名圣教徒,到阿尔里斯山的山顶去朝拜。这伙圣教徒相信1999年8月“世界末日”来临,他们上山去祈祷上帝的拯救。谁知这伙教徒上山以后再没有下来,就此失踪了。此事惊动了哥伦比亚,他们派出了大批警察在阿尔里斯山顶四周大面积寻找,并出动了直升飞机。近一个月,整个内华达山区查遍,但不见一点踪影。 陈玹发现,在这些人类失踪的事件里唯一的共通性就是周围空间里都有镜子或者存在类似镜子的反光物体存在。 英军和圣教徒消失的山顶有都大型湖泊,地铁消失的沿线直接安置了许多镜子。 陈玹侃侃而谈,江斯卿听得云山雾罩,他摆摆手示意他停下:“好好好,就算平行空间真的存在,镜子也确实是连接它们的通道。你怎么确定陶静的魂魄就是在平行空间里?” 陈玹笑了笑:“试试不就知道了?” 江斯卿愣了一下。地府没有找到,阳间也没有消息,他似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陈玹的这个假设中了。思考片刻,他还是决定把千冢和昆仑叫来商议。 三人围在一起稍加讨论,决定姑且一试。 按照陈玹的要求,他们各自取了几缕陶静的发丝放在身上,找了一个完全空置的正方形房间,在东西南北中各放了一面大穿衣镜,正中的穿衣镜前面还里了一个案台,上头搁着香炉、水晶、一杯水和一把刀。 陈玹跪在案台面前小声地嘀咕了一大通,他们也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等他念完了,站了起来,满膝盖的灰尘都不肯掸一下。 接下来就是千冢和昆仑的活了,江斯卿告诉陈玹他俩都是修道的真人,陈玹便要他们施一个下阴的术法,江斯卿心里想这可真是上了鬼子当了。这样能去往平行空间?下地府还差不多。 只是叫江斯卿诧异的是,千冢和昆仑法术都施完了,他们仍留在原地,并没有下到地府,周围也没有任何的变化。 江斯卿问:“这什么情况?” 千冢和昆仑都没说话,他们的法术是不会平白失灵的,难道他们真的进了平行空间? 陈玹看了看周围,双手颤抖起来,他往门外冲,千冢他们也急忙跟出去。 大街上车流如注,一切都和从前一样。 可陈玹却突然发了狂似的仰天长啸,他飞奔着狂喊:“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哈哈哈!” 江斯卿莫名其妙:“这家伙是不是疯了?” 千冢说:“不对,跟上他!” 昆仑追上去,揪住陈玹的后脖颈:“你跑什么?” 陈玹也许是兴奋过度,猛然停下来整个人都和喝醉酒了一般瘫软的不行,要靠昆仑手上用力提着才不至于倒下去。 “我已经带你们来了,就是这儿!你们自己去找啊!你们要找的人一定在这儿!” 千冢和江斯卿走上前,江斯卿是满脸的嫌弃,千冢冷脸看了他一眼道:“带他一起去。” 第五十二章 逃之夭夭 陈玹显然是兴奋过度,导致整个人都有点涣散了,瞳孔有有些不聚焦。昆仑问他:“你让我们带着陶静的头发不是要用这个头发找她吗?”陈玹也只能半梦半醒着似的嗡着声音回答:“那个头发只是带我们来的药引子,现在药煎好了,就没用啦!要靠你们自己去找啦!” 昆仑冷哼一声:“你和我们一起去!” 陈玹晃荡着,仍是一副疯癫的样子:“好,好…我和你们一起去,你先放开我呀!我又不跑…” 昆仑啪嗒一下松了手:“我松了你自己能站得住么?” 陈玹果然身形一晃,险些没站住,被昆仑扶住了又嘿嘿嘿地傻笑,挣扎着偏要自己走。 昆仑索性不去管他,摔就摔吧!磕就磕吧!与他何干? “先去陶静的住处看看吧。” 千冢提议,江斯卿和昆仑都表示赞同。江斯卿的车还停在原地,一行人便开着去了。 只是千冢扣了半天门,里头就是没人应声。 这是很反常的,依照林安嵛的性子,她是不会留陶静一个人在屋里躺着的。 难道陶静已经醒了?她们一起出去了?也不太可能啊…… 昆仑用上了传心术打算和林安嵛联系文明情况,可那边自始至终也没人应声。 昆仑又用传心术联系夏琳琅,依旧是石沉大海。 千冢决定强行破拆,织了结界防止被凡人看到打扰,然后一脚踹开了房门。 一行人进去搜寻了一圈,可屋里一个人都没有,连陶静也不见了。 江斯卿担心道:“不会是出什么事儿了吧?” 千冢没接他的话,只沉着道:“我们分头去找。” 他看了看陈玹对江斯卿说:“让他跟着你,你有车,带着他比较方便。” 江斯卿给了千冢一部他的备用手机,方便三人联系,同时还不忘抱怨:“你们真得学着与时俱进了,没有手机是真的不方便。” 千冢这次没反对,拿上手机,于是三个人分头去找。乾和君庭、301都没有,千冢和昆仑又去寻了几处林安嵛和夏琳琅平时爱玩的地方,连陶静工作的家居城都找了,全都没有。 这时江斯卿留给千冢的电话忽然响了,千冢摸索了许久才弄明白这东西怎么接,电话一接通,里面传来江斯卿焦急的声音:“陈玹跑了!” “他跑了?” “对!这小子看着疯疯癫癫的,没想到贼的很!我一个没留神他就跑没影了!” 千冢说:“把你的位置告诉我,我去找你。” 江斯卿边说着,千冢边施展缩地为尺的法术,顺便用传心术通知昆仑,三人在市区的一间商场碰了面。 昆仑问:“怎么回事儿?他跑什么啊?” 江斯卿说:“我也不知道啊!这小子就和精神病一样,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千冢突然插话道:“我总觉得不对,咱们现在所处的到底是原来的空间还是陈玹说的平行空间都是个未知数。我觉得他一定隐瞒了什么,没对咱们说实话。” 江斯卿说:“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不对了,刚开始我看那小子疯疯癫癫喊着我成功了、我成功了还真以为他精神出了什么问题呢,这个地方怎么看都和咱们原来的世界一模一样啊!可现在我也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了。” 昆仑对千冢说:“你还看出来什么了?你要是看出了什么就说,这都什么时候了就别卖关子了。” 千冢顿了顿,这才说道:“具体的我也没有看出什么,但这里的确不太对。你试着用你的神识去看看这里,这里的气息和本来的蔺阳市似乎不太相同。” 世间万物都有各自不同的气息,用科学一些的词汇来讲就是磁场。 人有磁场,动物有磁场,一花一草一木都有各自的磁场。 每一座城市也有每一座城市不同的磁场,一座城市的磁场是由这座城市里所有的生物共同影响而产生的。 这些磁场用眼睛是看不到的,要靠神识去感受。 比方有些凶宅,人一进去就感觉很不舒服,很压抑,但又说不出来具体的原因。这就是磁场强大到了某种程度,可以被神识所感觉到,所以才使人有了这种感觉。 作为鬼差,千冢和昆仑神识的敏感度也是比常人高出许多的。 他们是可以感觉到城市的磁场的,就像一个人平时一直吃别人替他切成块的香蕉,他没有见过香蕉本来的模样。但有一天端上来的一盘切好的芭蕉,外观上看是差不多的,味觉上也没有特别巨大的差异。但因为他总吃香蕉,还是感觉出了眼前这一盘东西和他平时吃的不同。 味觉是很飘渺难以形容的一种东西,不像视觉,方就是方,圆就是圆。神识的认知也是一样的,隐隐觉得不同,但又说不出具体的不同在哪里。 昆仑原先没觉出来的,被千冢这样一说,深吸了一口气放空自己,隐隐也觉得周围气息有所不同,既熟悉又陌生。 “难道这儿真的是平行空间?”昆仑对陈玹自始至终都是不大信任的,觉得这家伙有点走火入魔了,对平行空间这个说法也一直持保留态度。 千冢答:“我看没有平行空间那么简单,这地方有点怪,但我暂时也说不好怪在哪里。咱们还是得找到陈玹,只有他最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蔺阳市虽然是座小城,可要找一个人还是如同大海捞针。 江斯卿想起被他治好了病的,陈玹的那个表弟。当初他可是对江斯卿感恩戴德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着江斯卿的大腿,夸他是活神仙,说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的恩德。 江斯卿想着这个时候不用他更待何时啊?开着车就拉上千冢和昆仑去了他店里。 那个病人名叫陈广,开了个小修车铺。平日里勤恳的很,一心扑在赚钱上,除了大年三十儿和大年初一肯休息两天,其他的时候都是陀螺似的连轴转的。 可到了地方,陈广并不在铺子里。看店的是个陌生的年轻人,听到他们要找老板诧异道:“你们要找老板?我就是老板啊!找我有什么事?” 江斯卿满脸问号:“你是老板?那陈广呢?” 那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陈广是谁?” 江斯卿被这一问都有点怀疑人生了,连着后退了几步仰着头去看门上的招牌,广发修车行,没错啊! 江斯卿不肯死心,又去问那年轻人:“如果这不是陈广的铺子,为什么要叫广发修车行?” 那年轻人满脸的不可思议,脱口而出道:“你神经啊?我就叫陈发我的修车铺为什么不能叫广发修车行?” 江斯卿懵了:“你叫陈发?那你和陈广是什么关系?” 那年轻人不耐烦了:“你是不是有毛病啊?我都说了我不认识什么叫陈广的!这个店就是我开的!你要不信,我找证据给你看!”他气急了,从柜台后面翻出一张营业执照,上头明明白白地写着——法人代表“陈发”。 第五十三章 集体消失 江斯卿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怎么可能呢? 陈发、陈广?广发修车行?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江斯卿是万万不肯信的,认定了眼前这个陈发一定在骗他!这中间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一把揪住陈发的衣领:“你别跟我玩花样啊!你到底和陈光是什么关系?说实话!” 陈发也发了怒,使劲挣开江斯卿的手喊道:“我就不认识什么陈光!你再这样我报警了啊!” 江斯卿冷笑:“报警?好啊,你现在就报!你报不报?你不报我帮你报!”江斯卿说着拿出手机就要报警,被千冢拦住夺了下来,把江斯卿拉到一边耳语道:“我看他不像说谎,你且先稍安勿躁,看看再说。” 昆仑借势点了一支烟递给陈发,和颜道:“兄弟,对不住啊,你别生气。我这朋友脾气是臭了点,不过他没恶意,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陈发接了烟,昆仑又替他点上,陈发深吸了一口,白烟从鼻孔里冒出来,渐渐消散开来。昆仑这才接着说:“是这样,我这个朋友和陈广的是老朋友了。兄弟我遇上点事儿,就只有这个陈广能帮忙解决,我就求我这朋友给我引荐引荐。谁知道他手机前两天坏了,里面存的手机号都没了。我这朋友也是仗义,这不二话没说就直接领着我上这儿来找他来了么。就这么个事儿,你可千万别误会。” 陈发又狠狠吸了一口烟,满脸无奈:“可是我真不认识什么陈广,你们是不是找错地方了啊?” 昆仑一拍大腿:“就是啊,我也说啊,我那朋友总共也没来过几回,这个地方又全是岔路,是不是走错了啊?哎对了,这附近还有别的修车铺么?” 陈发肯定地摇了摇头:“没有了,就我这一家。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在这里开铺子的嘛。” 昆仑奉承道:“对对,你看我这个脑子怎么没想到呢?我多嘴问一句啊,你这个铺子是自己开的还是从别人手里盘过来的啊?” 陈发回答:“从一开始就是我开的啊,我都租了快十年了!我租这里之前这里一直是空着的呀!” 昆仑又问:“那您这房东叫什么你知道吗?” 陈发答:“房东我们都叫他老癞子嘛,长了个癞子头,反正不是叫陈广的!” 江斯卿在一旁听到了,暗暗在心里骂娘,这铺子明明是陈广的的房子!陈广病的严重的时候,他还指望着把这房子卖了筹钱治病呢! 昆仑笑道:“看来真是我们走错地方了,真不好意思,那就不多打扰了。” 陈发摆摆手,意思是不妨事,一行人便出了门。 走到拐角位置,估么着后头听不见了,江斯卿扯住千冢急道:“那小子说谎!这绝对是陈广的房子!他的房产证我是看过的!” 千冢道:“你先别急,就算他是说谎咱们再在那耗下去他也不会说实话的。你还有别的联系陈广的方式么?” 江斯卿为难道:“没了,我从来不留这些病人的联系方式的。我家老神仙讲究万事随缘。” 侦查的线索一时间断了,几个人都是束手无策。 沉默了一会儿江斯卿提议:“不如先回我店里吧?咱们坐下来商量商量,实在不行我就起个坛请我家老神仙帮忙。” 千冢道:“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劳烦你家老神仙,天机不可泄露,若真请了他,对谁都不好。” 泄露天机这种事是有报应的,最直接的就是反噬,风水算命者五弊三缺是常有的。五弊指的是鳏寡孤独残,三缺是说钱命权。 江斯卿平时是不替人看相看风水的,单纯只替人瞧病,并不泄露什么天机,也就不涉及因果报应这一行。但若是请了他家老神仙来算事情,便是泄露天机了,而且这天机可和凡夫俗子用什么扶乩、问米、相字之流的大有不同,凡人窥探天意,即便再准确也只是凡人之力能所及,不能尽窥天意,但江斯卿家的老神仙可是实打实的天神,从他口里说出来的都是真正不注水的天机。这样的天机泄露出来,不但他家老神仙要遭反噬,江斯卿、陶静,但凡知晓此事和此事有关联的人都要遭到反噬。反噬这种事可大可小,千冢不敢冒险。 但一行人也不能像无头苍蝇似的满街乱窜啊,于是也只好先返回到江斯卿店里再做打算。 只是又奇了,平日里店里招待打杂的小满竟也不在店里,江斯卿给她去了一个电话,那边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的提示音。 江斯卿莫名其妙,今天真是什么怪事都有,小满是个孤儿,跟着他六七年了,从没有无故旷工的时候,今天是怎么了?手机号竟都成了空号。 江斯卿掏出钥匙开了门,千冢坐在沙发上沉思,昆仑干脆躺在躺椅上,把双手抱在额头上发呆。 江斯卿坐不住,背着手转来转去的叹着粗气。 昆仑说:“你别乱转了,转得我头都晕了!” 江斯卿烦躁的要命,又平白受了埋怨,闷闷的不太高兴,嘟囔着发着牢骚:“你们俩怎么都一点儿不着急?这一天之内五个大活人凭空消失了,认识的人全没了!唯一一个知道线索的还跑了!你说这可……” “你等会儿!你刚刚说什么?”千冢忽然抬起头,打断江斯卿的话。 江斯卿一愣,不敢肯定的地说:“你说……这可怎么办?” 千冢道:“不是这句!” “唯一一个知道线索的还跑了?” “再上一句!” “这一天之内五个大活人凭空消失了,认识的人全没了?” “对!就是这句!”千冢忽然激动起来:“我终于知道问题的原因在哪儿了!” 江斯卿一听也亢奋起来,忙问:“你发现什么了,快说说!” 千冢问:“失踪的这些人里,唯一的共同点是什么?” 江斯卿茫然地摇摇头:“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啊?夏琳琅、林安嵛、陶静、陈广、小满,这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哪儿来的什么共同点啊?” 这时原本躺在躺椅上的昆仑忽然跳起来一拍大腿道:“我知道了!” 江斯卿被他吓了一跳:“你知道什么了你?一惊一乍的?” 昆仑道:“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