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尽天龙》 第一章 情变 这是有生以来,最令人躁动的一夜,紧闭着眼,眼球依旧干涩;平躺身躯,肌肉酸痛更甚,最舒服的床、最好的红酒、最喜爱的美食、最轻柔的海浪声,都不能给我带来丝毫睡意。烦闷难耐时,侧头看向我的女人,她正背对着我,安静的躺在大床另一侧最边缘,腰腿呈现出柔美曲线,我能体会到她对我的疏远,甚至有一种同床异梦的感觉。 我算是个成功的投机商人,在股市和楼市中赚的盆满钵满,虽才二十岁出头,却已坐拥两栋豪华写字楼,十几间黄金地段的商铺,海景别墅什么的更是不在话下。许多我的同龄人,可能还没有完成学业,或是刚刚投身最苦最累的行业打拼,而我,却已经腰缠万贯,娇妻入怀,志得意满。 曾经以为,生活终于变得简单而又平稳,需要做的事情,也只剩下管管人、数数钱还有享享福。再过得几年,岁数大些没了干劲,就和我那既是同学、又是梦中情人、现已娶进门做妻子的美丽女人夏玉芳,一起笑傲红尘,游戏人间。 可惜,我错了,大错而特错,错的不明所以,错的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 床上的那个女人,就是我的挚爱,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爱她爱得无法自拔。我给了她自己拥有的一切,却换来了一纸离婚协议书,离婚原因那一栏,赫然写着‘感情破裂’四字。 破裂?开什么玩笑!结婚两年多,我从没舍得和她争吵,连大声说话都不曾有过,真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所以看到那几个字时,我真的无法相信,这好好的感情,怎么就破裂了呢? 寻思到这里,烦躁的心情无法压抑,我想翻个身,却怕吵醒那女人,难道是我上辈子欠她的?眼看就要分道扬镳了,还舍不得吵到她一分一毫,范迩,你真是贱骨头。 我也就暗暗的骂自己一句,却依旧不敢翻身,只好直挺挺的躺着,也不知过了多久,疲累的感觉逐渐袭来,并且勾动了睡意,朦胧间似是有人向我大喊:“在山上!在树上!在海上!再也别回来!” 心中泛起淡淡的哀伤,仿佛最重要的东西,即将永远离去,我失声惊呼:“我不走,哪也不去!” 慌急之间,却猛地坐起,泪水流过面颊,冷汗浸湿了额头。粉白色的百叶窗外已经透出蒙蒙亮光,浪涛的声音断续传入耳中,看来又是一个好天气。 我跳下床,在餐厅做了两份早饭,和女人默默的吃完,便对坐在红木餐桌前,沉默了许久,我把两手并拢在一起,手指交叉相握,手掌搓动不停来掩饰紧张的心情,用尽量平静的语气低声说道:“真的想好了吗?还是要离开我?” “早就决定了的事情,还用再想么。” 对面的女人骄傲的抬着头,目光似是有些涣散,而且始终不看我的眼睛,只是肩膀微微耸了耸,显然,说出无情而又决绝的话时,终于还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情绪波动。 “为什么?”最后的希望破灭,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声叫嚷道:“你昨天给我那张纸的时候,说什么感情破裂,全是套话,我想知道实情!” 女人抬起头,毫不示弱的盯着我,却没有什么激动的情绪,只是显得有些无奈:“好吧,那换个说法,我们之间,有过感情吗?”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说出如此伤人的话?哪怕是出轨和情变,我都可以理解和接受,可是要说结婚两年,没有感情,简直荒谬!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看不起我,你是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又受过高等教育,我算什么,也就是暴发户和土大款!”我有些自暴自弃的咆哮,把面前的红木餐桌拍的‘啪啪’作响,却依旧无法宣泄心中的怒气。 “什么?”对面的女人猛地站起,一手叉腰,一手激动地挥舞道:“我看不起你?是你看不起我吧,有钱怎么了?我可不是你买来的!从结婚到现在,算上所有的节假日,你陪我做过什么事?逛街、旅游还是看电影,你自己想想……” 她的态度终于激怒了我,我愤然站起,扯着嗓子咆哮道:“我努力赚钱,这有错吗?你知道钱有多难赚吗?你知道以前为了赚点小钱,我玩过多少次命、失去过多少东西、付出过多大代价吗……” 就在我渐趋疯狂时,女人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打断了我的话,我们两人都停止了争吵,却急促的喘气。 几次深呼吸后,我重新坐了下来,控制好情绪,盯着她那漂亮的黑眼睛,缓缓央求道:“这是我们结婚两年来第一次吵架,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我不喜欢吵,但我想弄个明白,请告诉我实情,不要找那些无聊的借口。” “切,你想听什么?好,我承认,我就是有外遇,就是出轨,出轨的对象就是你的专职助理兼司机小王,这下你高兴了吗,我的范总?” 我突然发觉,女人和我说话时,那逃避的眼神和鄙夷的语气,好像已经出现很长一段时间了,仔细想来,似是愧疚,又像是单纯的厌恶。 她不看我,我却偏偏盯住她不放:“是王国安?真够讽刺,我就不明白了,你……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吗?想要什么,我给你买什么;想去哪玩,我就送你去哪,为什么还要去私通一个无耻下人!” “哼……”那女人又是一声冷笑,或者是嗤笑,我也分不清那许多,但她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极度意外。 “我说范总,你什么时候把我当成过你的妻子?你除了管理公司,就是看财经信息,然后一个人钻进你的私人健身房。你什么也不用我做,什么也不让我做,连话都不舍得跟我多说,在你的生活中,我只不过是一只人形的宠物,不对,就连宠物都不如,只能算是一个帮你花钱,陪你睡觉的工具!” “什么事也不用做,生活得轻松快乐,这样不好吗?” “女人最在乎的是什么,你根本不知道,我也懒得再说,因为说了你也不会明白。”女人轻蔑的摇了摇头。 我虽然年轻,但也算涉世不浅,甚至经历过许多人一辈子都不会遇见的事情,可我真的不明白,眼前的美丽女人,她到底在想什么,她最想要的是什么,我究竟该怎么做,才能令得她回心转意? 看我半晌不出声,女人再次站起,走到别墅的百叶窗前,轻轻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照进别墅的大厅内,也照着她洁白如玉的脸庞。那正是我魂牵梦萦的娇颜啊,烙印在心里也不知多久,我曾经得到过,却也即将失去。 我突然有种跪在她面前,苦苦哀求,并献出我所有一切的冲动,但我更怕,丢弃了那不多的尊严和无用的财富,也难以博取她的一世爱恋。 “小夏……我……”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已经彻底死心,你什么也改变不了,签字吧。”她迷蒙的眼睛看着窗外,却用冰冷的语气下令,“关于财产……离婚协议也写得很清楚,我只要应得的那份。” 她确实不贪婪,只要求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可我却莫名愤怒,高喊道:“那都是我挣来的钱,你这个背叛者,不是看不起我吗?凭什么想要我的财产!” “到底是谁看不起谁?我、我怎么就背叛了?算了,我不想再讨论这些问题,没有意义。”她虽开始有些急,却很快平复,又加重了语气,再次强调道:“签字吧,我的要求并不过分。” 第二章 协议 “我签了离婚协议,你能分到的财产,只有五千多万,省着点花也足够挥霍一辈子,但是我另有个建议。”我终于明白,无法把她那颗远去的心拉回身边,便也放弃了所有努力。至于我的心,却从未改变,甘愿把一切都给她,何况是区区的几千万?现在,我只想把她留在身边,多一刻算一刻,那比什么都宝贵。 “建议?什么建议?”女人心不在焉的问道。 “离婚协议之外,再加一份财产转让协议,只要你形影不离的陪我六个月时间,我的所有财产都归你,然后咱们各走各路,两不相欠。” “哼,笑话,我们高高在上的范总,还用别人陪?”女人终于露出少见的惊奇表情,转过头,背靠着百叶窗,似笑非笑得看着我。 “怎么样?我亲自起草,或者找律师,你来选。”我低下头,无精打采的苦笑,我是真的怕她不同意,不免心中惴惴。 看我不似开玩笑的样子,她侧着头,认真的想了想,精巧的脸蛋现出可爱的梨涡,不得不说,她还是那么美丽,那么令我着迷。 “都给了我,你怎么生活呢?”她小声说道。 真不知她是善良,还是对我余情未消,为表示诚意,我认真说道:“你走了,这平静的生活对我再没有意义,我会做回老本行。” “我知道,范总在外面发过一笔财,然后炒股炒房才有现在的身家,可你却从不对我说起过去的事。哼,那有什么呀,既然人家看不起咱,那咱的事情也不用别人关心,更不需要有人假装慷慨!”女人冷笑着,再次践踏了我的柔情。 “夏女士,请注意,我们现在谈的,是一桩交易,不涉及私人感情,而且我可以保证,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只要你始终呆在我的可视范围内,半年后所有财产都属于你。”我当然知道,偶尔的欲擒故纵,比单纯的恳求更有效果。 “小夏,同意他吧,无论在哪,我都会陪着你。”一道熟悉的声音,从桌边的一部手机中发出。 那突如其来的声音,着实令我一惊,从未有过的怒气上涌,反而令我冷静了下来,那正是女人的手机,我抢先拿在手中,对着话筒冷笑道:“小王,你还真是我忠诚的走狗。” “范总,哦不,小范,我正式辞职了。是我让小夏开着通话和你谈的,我怕你太激动,做点傻事伤害小夏,毕竟你还太年轻。”电话中传来那人的声音。 我手中发力,捏的电话嘎吱作响,随即一阵血气涨满的感觉袭来,似乎全身都僵硬无法动弹。 “你也别太激动,他这是为我好。”女人的小手按住我握紧而泛白的指关节,那是绸缎般柔滑的感觉,手指的肌肉瞬间软化,我的心也瞬间软化。她把手机从我的掌握中拿走,戏谑的看着我说道:“尊敬的范总,即便这样,你还是愿意做那交易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道:“我范迩说过的话,就不会更改。” 现在哪里还敢有什么奢求,只要能看到她就好,至于其它人在身边聒噪,我还真的不在乎。 “这么孩子气,大王说的没错,你真是太年轻。”女人又在嗤笑,然后却也认真说道:“我没理解错的话,范总的意思是,你去到哪我就必须跟到哪,保证你老人家抬起头旋转三百六十度,总能看到我。” “不错,但我不是猫头鹰,脑袋可转不了三百六十度。”我苦笑道。 “这倒是容易,晚上共住一室也没问题,几年都这么过来了,再多半年也没什么。不过我强调一点,我们现在的关系不比过去,我可不会和你有任何亲密接触,更不许你用强胡来。” “说得好!小夏,我支持你!”电话中又是讨厌的声音传来。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的目的也算达到,却不觉丝毫的欣喜。 “我说范总,你既然喜欢谈交易,咱们就在商言商。人家卖的是青春,光说定可是不够的,咱们去找律师做公证。”女人似乎对我有了一丝莫名的恨意,幸灾乐祸的提醒道。 “好,就这么办。”我低着头大喊:“小王,把我的律师叫来。” 女人手里的高档手机中传来声音:“小范,我已经辞职了。” “小王,把我律师叫来,给你一万元酬金。” “……” “五万元酬金。” “范总放心,我这就去办。” “哼。”我一声冷哼。 “哼哼。”女人两声冷哼,然后挂断了通话。 律师是个头发稀疏的中年人,穿着干净整齐而体面,戴了副金丝边框的眼镜,说话斯文而又有礼。进入别墅落座后,我那女人站在桌边,她身材相貌都是上上之选,而且只穿了件吊带睡衣,少女身体的淡淡幽香似有若无,就像是一朵慵懒的百合花,律师却毫无所觉,目不斜视。 听了我们口头协议的内容后,他慢条斯理的做好了记录,之后用充满疑惑的眼睛盯着我道:“范总,对于家庭纠纷,以及各种原因的离婚案件,我的经验还算比较丰富,如果您愿意,可以把实际情况向我说明,可能会对您有帮助。” “谢谢,不用了。”我礼貌的拒绝。 旁边的女人却冷笑一声,嘲讽道:“我们的大律师想帮你,我说范总,你还真是不领情。” “对不起,范太太,我无意偏袒。”律师摘下眼镜,用布仔细的擦拭,同时说道:“我接触过很多成功人士,或者叫做强势群体的案例,当事人被欺骗甚至是背叛之后,大多选择沉默,宁愿倾家荡产也要强撑面子,保住名誉。我只是提醒范总,事情说不定和你想的不一样,或者还可以做其它的选择。” “哼,说的再好听,还不是想多赚点钱。”女人靠在桌边,丝毫不给律师留情面,“事情早和他说清楚了,我就是出轨,就是不忠,就是红杏出墙,你这个吸血鬼律师想要怎么样?” 律师戴上眼镜,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似乎很善于应付这种场面:“范太太,您现在可以随便说,因为您知道,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但是我提醒您,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只要当事人稍微留心,必定会捕捉到蛛丝马迹;一旦得到了真凭实据,不排除让做错事的人净身出户的可能。” “别再叫我范太太!” 女人始终是女人,被律师吓唬了几句,色厉内荏的丢下句话就偃旗息鼓,跟我闹腾时的冷厉劲也不知去向。 我也真是不争气,这时候还想要安慰她,便向女人看去,她却转过身,背影微微颤动和起伏,我的心早已被痛苦填满,再看到我的女人受委屈,压抑的怒火终于发作,我从椅上站起,长长出了一口气,缓缓对律师说道:“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赶紧办事,然后滚出去。” 可能是被我吓得不轻,律师手忙脚乱的办完了公证手续,又把所有文件收入随身的皮夹中,站起身向我伸出右手: “范总,对不起,没能帮上什么忙。您人品没得说,虽然年轻却为人仗义,我也是好心,怕您有什么疏忽,或者一时受人蒙蔽。说错话的地方,还请您原谅。” 我没有去和他握手,而是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有些感慨的接着说道: “没事,我也对刚才的失礼道歉,您是一位可敬的律师,忠诚的朋友,正直的伙伴。多谢这几年以来的照顾,六个月之后,咱们的雇佣协议就自动解除。” 第三章 密室 律师可能不太习惯这种身体接触,只象征性的拍了拍我的后背,然后职业性的笑道:“您放心,这半年内,您还是我的老板,有需要随时联系我。” 把律师送出别墅的门口,回进门时,女人两手交叉抱在胸前,把胸前的玉兔挤压的更加傲人,瞥了我一眼后嗤笑道:“一个是不知好歹,一个是热脸贴冷屁股,哼哼。”说完转头就要回进卧室。 “夏女士,我有必要提醒你,咱们的交易已经做了公证,正式开始生效,你不能走出我的可视范围之外。”我低着头,用眼角余光看着她说道。 “哼,范总放心,我也是规矩人。协议里写的清清楚楚,未来半年内,我都会和你在一起,有洗漱、方便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得到你的允许。你听好了,现在是我的第一个申请,我要去趟卫生间,然后换一身衣服。”女人难得的看了我一眼,又用很是不屑的语气补充道:“卫生间不许你进来,换衣服嘛,你想看便看。” “规矩?呵呵……去吧。”我摇了摇头,随即无奈咧嘴一笑:“换了衣服,跟我去公司大厦的健身房,我要去取东西。” 女人走进卧室,却传来笑声:“健身房是你的私人重地,一向都是闲人免进,现在居然敢让我进去参观了……” 我换了身略显宽大的休闲服,戴上遮挡阳光的墨镜,看着站在卧室门外打扮得光彩亮丽的女人。 “小王呢?没叫他开车来吗?”女人走出别墅大门,找不到平时坐惯了的敞篷兰博基尼,便没好气的发问。 我打开车库,开出我的爱车劳斯莱斯幻影,停在她面前,降下车窗道:“你忘了,小王已经辞职了,我亲自载你去。” 女人瞪大了眼睛:“有病吧,就你还会开车?有驾照吗?” “我确实没有驾照,不过你放心,没人会来查豪车司机驾照的。” 我拥有的写字楼高大宏伟、位置绝佳,毗邻市中心的商业区,至于我的私人工作室、花圃、泳池、健身房等,都集中在那写字楼的最顶层,也就是整栋楼中最优越的位置。那里不仅光线好,还非常安静,而且随时可以居高临下的远眺,天气晴朗时甚至可以看到城郊的村落,那会带给我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以及俯视众生的掌控感,虽然虚假,却美妙非常。 到了楼下,停稳了车,带着女人走向电梯,一路上不时有员工向我问好。 “范总好!” “范总!” …… 我虽然年轻,却没什么傲气,而且心里也很清楚,他们尊敬的不是我,而是我手里的金钱,但是我享用了他们的尊敬,所以必须向他们礼貌的回礼。只不过今天有些不同,女人总是在别人问候完,紧跟一声冷哼,也不知嘲讽的是我,或是那些不知道半年后就要换老板的员工。 当然,这些小事我也不太在意,乘坐电梯时,我们两人独处在狭小的空间,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她更懒得搭理我。电梯到达最顶层,刚一开门,两名身穿制服短裙,年轻貌美的女秘书便出现在电梯门外,见到我后一齐弯腰鞠躬,神态谦卑、语音轻柔的向我问好。 女人又是‘哼’了一声,还凑到我身后,小声嘲讽道:“范总,这些待遇,半年后就都没有了,你好好享受吧。” 女人就是女人,我确实搞不太懂,她为什么要不遗余力的打击我,或许是因为她根本就不想再面对我,却被我用金钱和一纸协议绑在了身边,所以她想尽各种办法报复,只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安,以及发泄心中不满。 怎样也无所谓了,能多看她几眼就好,傻女人,随便折腾吧。我昨晚虽无法入眠,但可没有浪费时间,在几乎崩溃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疯狂的计划,一个押上所有一切做赌注的计划;和女人签订了那份协议,便意味着计划已经开始,现在每一分每一秒都非常宝贵。 快步走向自己的私人健身房,就在我把钥匙插进门锁的锁孔时,女人又在身后冷哼道:“哼,真搞不懂,好好的健身房,弄得像是隐秘的夜总会,不许别人进就算了,连一丝光也不透,你在里面到底干什么?” 我叹了口气,抬手撕掉了房门上贴的‘私人重地,闲人免进’的警示标语,也没有拔掉锁孔中的钥匙,就那么打开房门,走了进去。女人紧跟在我身后,她对这里多少有点好奇,因为我也从不让她进入。 “你这是健身房?”灯光亮起后,女人吃惊的叫道,“分明就是室内球场,还是叫靶场啊,角落的的那个是保险柜吗?里面藏着什么东西,打开看看,反正半年后都是我的。” 这间健身房并不大,面积也就四百平米,方方正正,没什么华丽的装潢和专业的器械,只在四角装了几台专门定做的大容量垒球投射器,墙上挂了二十四面圆形的标靶。唯一还算有些价值的,就是个嵌入式的保险柜,暗金色的柜门靠近一处角落,中央镶嵌着密码锁的码盘。 “这里边,是我的私人物品,密码是你的生日。”我心酸的笑道,“你要是不信,自己试试打开它。” 女人向保险柜走了两步,却又停住,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嘴唇扬起高傲的弧度:“对不起范总,我的义务是陪着您,但不是您的佣人。” 我再次低叹一声,走到柜门之前,用码盘拨出女人的生日,在女人的冷哼声中打开柜门,取出套深青色的紧身皮衣、二十四把小小的匕首,还有两柄古色古香的唐刀。 女人投来诧异的目光,她确实没想到,保险柜里竟然是这么些奇怪的东西,心有不甘的探头看向柜内时,已是空无一物。 当着女人的面,我脱掉外衣,对于身材,我有绝对的自信,一米七五的身高,流线型的肌肉,肩宽腰细腿长,六块腹肌犹如雕刻而成。女人只是象征性的半转了身子,我可以确定,她的一部分视线依旧停留在我的身体上。 脱得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后,我换上了那套深青色的皮衣,皮衣是用鲨鱼皮鞣制缝纫而成,虽然轻柔透气,却不惧刀剑,能辟水火,防御力极强。至于那二十四柄小匕首,被我一一插进皮衣胸背处的凹槽内;两柄唐刀一长一短,交叉负在背后,准备工作就算完成。 ‘啪啪啪’清脆的掌声响起,女人阴阳怪气的笑道:“范老总,身材真好,装扮也有型,我猜,你是打算去惩治邪恶势力吧?结婚好几年,都不知道你还有这种特殊癖好,藏得够深的,受累问一句,你变身以后叫做什么侠?” “就现在的状况,我叫绿帽侠最合适!”伸手松了松皮衣的脖领,我没好气的回呛,“行了,别说风凉话了,国家政治清平,就算有犯罪分子,也还轮不到我这即将破产的土大款来管。” “切,那你打扮的这么动感,想干什么,总不会是玩角色扮演吧?” 我没有马上回答她的问话,而是沉思半晌,又打电话吩咐秘书,从保安的装备室取了一面透明的防爆盾。把盾牌递到女人手里,看着她躲进角落,用盾挡住了全部的身体,我便关紧了健身房门,依次打开了垒球投射器的开关,然后走回房间中央,调匀呼吸闭目静立。 第四章 磨炼 几秒之后,有台垒球投射器中传出‘碰’的一声大响,在密闭的健身房中听来,就像是枪声般轰鸣刺耳,同时从投射器的出口处喷出一颗垒球,因为速度太快,竟似是道模糊不清的灰影。垒球的目标不是我,而是斜斜向上飞去,撞击到天花板后,虽弹射别处,却力道不减。 ‘碰碰碰……’的响声很快便持续出现,几台投射器都开始喷出垒球,那些密集的灰影完全没有固定目标,却在健身房中散乱弹射碰撞。 这间健身房,专门用来锻炼曾经熟习的技能,还有反应的灵敏度,我每天都要坚持几轮高强度训练,它纯粹只是一种习惯,以这几年养尊处优的生活状态来讲,完全没有必要。拜这习惯所赐,从前的艺业和身手并未荒废,可惜的是,也没能更上一层楼,我无法照顾到健身房中的女人,所以给她弄了一块盾挡在身前。 平日里练习时,我总是用铁棍来做武器,而这最后一次,却换成了真的刀剑,任何飞向我的灰影,都被一刀劈做两半,有劈砍不及时,便闪身躲避,偶尔一道红影闪过时,我抬手射出一支匕首,再继续应付灰影的侵袭,激烈的活动持续了十几分钟,全身的匕首已经用尽,灰影却似越发密集。 喷射而出的垒球持续不断,带来的压力更像是无穷无尽,很容易令人心生绝望,进而失去抵抗的决心和信心。我的状态也越来越差,不仅体力逐渐下降,而且频繁出现莫名的分神,已经被击中了好几次,虽然疼的钻心,我却咬住了牙关,哼都没有哼出一声。 垒球的攻势还会持续很久,我心里一清二楚,因为这种训练方式就是我自己的独创,虽然近乎残酷,却效果极佳,不仅锻炼技艺,更能磨炼意志,如果求胜之心不够坚定,或是无法摒弃所有杂念,就只能败给这密集如雨的垒球阵。这么多年的训练我从未退缩,这最后一次,更不能允许自己失败! 一念及此,却激发了心性中的狠厉,我的求胜欲望变得空前强烈,几乎膨胀得压倒了一切,咬紧牙关坚持,毫不松懈的砍劈和躲避,终于令我从纷乱的杂念中逐渐脱离,专注的感应着外界袭来的物体,只依靠长期锻炼而出的技艺做出本能的应对。 这正是我能达到的最佳状态,身体和意识完全集中于同一件事情,丝毫不受任何负面情绪的影响,我把这个状态叫做‘无念’,或是‘身心合一’。正当我沉醉在那美妙的状态中,进退趋避变得毫无破绽,在垒球阵中应付自如之时,耳中却传来健身房大门开启的声音,随后,剧烈的撞击声、沉闷的倒地声、女人的尖叫声接连响彻。 糟了!我心头一紧,忍不住暗骂一句,刚才虽然锁了健身房的门,钥匙却留在门外,不知哪个不长眼的家伙,非要打开门进来,这特制的垒球投射器可不是哄小孩的玩意,出口速度接近一百千米每小时,击中要害的话,可以把普通人打成重伤的! 为避免更多的危险,我只能立即采取行动,一边劈砍躲避灰影,一边向投射器接近,费了一番功夫后,终于关掉了所有机器。女人早已迫不及待的冲向门口,一名身材高大,头发微卷,五官端正的青年正半躺在门外,面露痛苦的神色,左手肘略微撑起上半身,右手拿下了眼镜,用掌部捂着额头。 “大王!你感觉怎样,伤到哪了,要不要紧?”女人关切的表情可不是装的。 “我……我没事,就是有点头晕,过一会就好的。” 那卷发年轻人,正是我的私人助理兼司机,名叫王国安,论年龄大我几岁,不过也未到而立之年,他虚弱的应了一声后也不站起。 “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女人露出一丁点埋怨的神色。 “小夏,我不太放心你和范……小范单独在一起,就上来找你……” 女人挨着他坐到了地板上,把他的头放到自己的大腿上,皱着眉露出怜爱的眼神,看那表情,几乎像是甘愿代替那青年承受痛苦。 “夏玉芳!你干什么,你是我老婆!”看到那幕,羡慕、嫉妒、愤怒一齐涌上我的脑海,我感觉自己的眼球已经瞪出了眼眶,几乎就要挥出手中的刀剑,斩碎这令人无法接受的现实。 女人却站起身,挡在那青年身前,盯着我的眼睛淡淡的说道:“范总,请记住,我们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刚才我看了你的表演,终于知道你有多厉害,恐怕几十个人联手也打不过你一个。不过要想伤害大王,先得过我这关,我知道反抗没用,也不会还手。” 我咬紧了牙,嘴里传来淡淡的腥味,终于稍微冷静下来,转过身不再看她们,再次回进健身房中,地上大半的垒球已经被我斩碎,二十四个涂成红色的垒球被匕首钉住,其中十七个被钉在标靶的靶心,五个钉在标靶之内,三个却在靶外。 不满的摇了摇头,我心里却也清楚,训练开始时的抑郁心情影响了状态,导致身手和准头都有些退步,身上这套紧身鲨鱼皮轻甲,最多能够容纳三十六柄匕首,而我现在连二十四柄都不能完美的驾驱。但是,经过这轮高强度训练,目的也算达到,我暂时摆脱了情变以来的颓废状态,失落、哀伤和挫败的情绪虽仍不时涌现,却已经不再深陷其中。 拔下并收回所有匕首,唐刀入鞘再装进一个细长的渔具背袋,我没有脱下紧身衣,而是把休闲装直接套在外面,再斜背了装有唐刀的背袋,然后走出健身房,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卷发青年:“行了小王,起来吧,一个垒球而已,别装了。” “你……”女人向我怒目而视。 “小夏,扶我一把!”卷发青年终于站起,却搭着女人的肩膀,捂着额头手还没松开,却先挑衅的说道:“小范,多谢你,平时小夏都不怎么好意思和我多亲近。” 我正想反唇相讥,却突然听到电话响起,接完之后,也不看那卷发青年小王,而是对女人说道:“下楼,跟我出发。” “你有没有点人性,大王伤成这样,你还逼着他走?”女人一急,险些哭了出来。 看到她要哭,我也是一急,略有些恼怒的叫道:“擅自闯进我的健身房,他是活该!还有你,我叫你跟我走,关他小王什么事!” “从现在开始,大王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女人认真的向我嚷道。 “小夏说的没错,我早决定了,这辈子都陪在她身边!”小王也附和着表态,那赌咒发誓、呲牙咧嘴的神情,差点让我把早饭吐了出来。 “我不管他,只管你,不跟我来,协议就作废。”我瞪着女人,扔下一句话,当先便走,心里既怕她不跟来,又不想看到她和别人亲热的样子,实在矛盾已极。 “小夏,我们跟上去,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他小范能做到的事情,我也能做到。” 卷发青年小王扶着女人的腰,亦步亦趋的跟在我身后,我却暗自冷笑,反骨的下人,吃里扒外、婊子养的东西,你算什么玩意?还敢趁机占我女人的便宜,先由得你蹦跶几天,只要你敢跟来,保证让你有来无回。 走出大厦底层的正门,不远处就是城市的主干道,人来车往忙碌无比,我却看向人行道边,那里停着辆肮脏不堪的七座越野车,司机位置的车门大开,一名白白胖胖的青年正靠坐在驾驶位,翘起一只不穿鞋袜的肥厚脚掌,蹬在副驾驶位前方的挡风玻璃上,身穿的运动服前襟敞开,两手不停揉搓自己那凸挺而洁白的大肚腩。 第五章 旧人 这胖子正是我早年熟识的人,在别墅趁着女人换衣服时,我就给他打了电话,没想短短几小时后就有了回应。走到近前,我敲了敲他的车门,他看到我也不把脚收回,就那么吊儿郎当的冲我一笑,脸上细小的五官都像是挤在了一起:“吆,看看这是谁啊,亮瞎了我的狗眼了!”说完装模作样的拿起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喝!这样就好多了,大明星退隐好几年,怎么又想出山了?” 我一把摘下他脸上的墨镜,那胖子也不生气,反而笑的更欢了。我把墨镜戴在自己脸上,又伸手捏住他的肥脸,一边揉捏一边咬牙道:“水猴子,你再胖就得改名叫水牛了!” 胖子被我戏耍的不堪,终于收回了那只不安分的禄山之脚,又拍开我的手爪,趴在方向盘上咧嘴道:“剑龙老弟,五年前你见青儿,兄弟们可露了碗底儿,介好不容易另上了枝头,你又回来划拉园子。” “哼,一听就是瞎编出来的黑话,找群众演员来吓唬我们啊!”女人扶着小王挪到我身后,听了胖子刚才的说话,皱着眉头不屑道。 “别怪哥事多,我说剑龙老弟啊,你今儿总得划下个道儿吧,跟兄弟们是蒸两锅笼屉,还是滚一身油花。”胖子根本不看我身后的女人,只是晃着脑袋盯着我问道。 “哼哼,你个水猴子,快架不上秧了,还敲打竹子。没有我剑龙,你们这次还捡的成山落吗?”我把胳膊架在车门上,笑着说道。 “怎么捡不成山落啊?金字头的漫了海天了,又不是只有你剑龙一个!”肥胖的水猴子两眼一翻,也顶上了劲。 “笑话,现在这世道,干点什么不挣钱,谁还愿意再做那玩命的老本行。油猫跟你们实打实翻腾了三年,现在怎么样,你比我清楚。” “行了行了!也就是这次,杜老头接的破活太着急,又正好被你小子赶上了。”白胖的水猴子说不过我,显得很不耐烦,“上车,能不能穿了串,还得杜老头说了算,我带你去见他。” 我也不再说话,绕到另一侧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女人刚和我签了协议,不随我同行就是违约,她确实勇气非凡,虽然从未见过开车的胖子,却仍毫不犹豫上车坐到了后排,小王虽有些胆怯,却也跟入并挨着女人坐下。 几人坐定后,小王扶了扶刚戴上的眼镜,好奇的打量那胖子,突然使劲嗅闻了几下,两眼放光说道:“什么味,好浓啊!” “蛋黄派!”我没好气的说道。 “对,就是蛋黄派!我说闻起来香甜而微酸,还有一点点酒精的刺鼻,范总,哦不,小范啊,你鼻子还挺好使嘛。”小王似乎总有些不甘示弱,这种小事情上也想和我争一争。 “咳,你这四眼小子,早晨没吃饭吧,闻得真够仔细!”胖子眯着眼奸笑道:“我得纠正一点啊,可不是他剑龙的鼻子好使,要夸就夸你水爷这双玉足,多少年来就是这个味,从来没变过!说不好听点,蛋黄派就是照着爷的味道调的香!爷为什么不穿鞋袜呢?不用多,穿半天鞋袜,就能熏走一屋子的人……” “什……呕……”小王猛地瞪大了眼,差点吐了出来。女人虽也吃了一惊,却只是伸手掩鼻,没有太夸张的动作。 胖子发动了车,也不再搭理女人和小王,只顾驾车向郊外驶去,女人却在我后面冷言说道:“你们刚才说的台词,给我翻译一下呗。” “有必要吗?”我反问道。 “咱们的协议可没有提到,我有义务为你保密,所以你们刚才的话,我都录了音,你不说清楚,我就把录音发到网上。”女人缓慢轻柔而有恃无恐的说道,“别怪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我可不会傻到被你带进火坑里。” “哈哈!”水猴子开着车却乐得手舞足蹈,“带的引子要反水啊!” “你少说两句!”我向那幸灾乐祸的家伙骂道。 “我不是开玩笑,请你们解释清楚。”女人语气转冷,再次强调道,说完就示威般的开始播放录音。 我叹了一声,有气无力的解释道:“水猴子说,嫌我五年前洗手不干了,他们有点混不下去,终于凑齐了人手,我又来掺和。然后又要我说清楚,这次到底是兴致来了临时掺一脚,还是打算以后长期入伙。” “接着说,还有不少呢。”女人像审犯人一样紧逼着我。 “然后,我说他都快攒不齐人手了,还挑三拣四的,他说能做我这位置的又不是就我一个。我又说,之前做我这位置的,现在出事了,他比我更清楚,想找个熟手哪有这般容易。” “然后呢?”女人不依不饶。 “然后?哼哼,爷说不过他,就带他去见老头子,看他老人家同意不同意。”水猴子接过话茬。 “同意什么?你们是干什么的?” 水猴子眯着眼向我奸笑了一下,见我点了点头,他便接着说道:“小妹儿啊,看你长这么水灵,还没有男人吧?不怕告诉你,爷们可是有本事的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本事,咱都是打……对,探险家!” “啥?探险家?”女人倒真是吃了一惊,“开什么玩笑,国内哪有探险家!” “错!国内不是没有探险家,而是没有上电视的探险家!一会儿去见那老头子,就是我们探险队的领队,他点头才能收了剑龙,还有你们!”水猴子边开车边批评我那女人。 “还有,你们说的那个油猫是什么玩意,出了什么事?”女人不依不饶。 “油猫呀,和你一样,也是个漂亮女人,不过啊,在喜马拉雅山下面的林子里,被蜜熊舔了两口,可惜了,唉!”水猴子边说边叹气。 “切,舔两下能怎么着呀?”女人本已坐直了身子,却又靠回椅背上,“我也被狗舔过,还以为真有什么耸人听闻的事呢。” “妹儿啊,虽然咱们不熟,可水哥还是得批评你,长得漂亮不是你的错,但是也不妨碍多学点科学文化知识嘛!”水猴子不厌其烦的解释,“狗和熊,那可是两种东西!我们这行里有个说法,叫熊舔人,不过三。” “怎么讲?”女人也被勾起了兴致。 “意思是说,这熊舔人啊,最多就三下:第一下谓之磨皮,第二下称作碎肉,第三下号曰刮骨。” 故意顿了一顿,水猴子噘着嘴皮子,炫耀般的接着道:“熊这玩意,眼神不好,抓住了东西呢,总是舔一下尝尝味道,这要是抓住了人,当然也是要轻轻舔那么一小下。但是人家那舌头,又长又大,就像条手巾,这第一下也就能舔掉人脸上的一层皮,所以叫磨皮。” “磨皮,听着像美容呢,哼哼。”女人不以为然的笑。 “妹儿啊,你可说错了,第一下舔出了点滋味,这人的脸皮也确实软嫩,一般的熊必定会舔第二下,尝的更仔细些。可这第二次舔过去,那可乖乖不得了,管你是人头肉还是猪头脸,全都得被舌头上的肉刺倒勾卷成了沫子,这脸上可就只剩下点筋膜肉碎了。” “这么狠?”小王听得心惊,也忘记了车里的臭味。 “这还叫狠?”水猴子说得越发兴起,“这第三下,那才叫惊天地泣鬼神!但凡愿意舔第三下的,都是准备开荤的熊了,这最后一舌头下去,眼泡、口条和耳脆子,那是通通都要进了熊口,这人就算是报销了。” 第六章 同行 一声清晰的吞咽唾沫声响起,小王向我女人的方向蹭了蹭,坐近了些,女人也抓住了小王的手,我在后视镜里看得清清楚楚。这不检点的女人,也不知道避嫌,竟敢在老公眼前和小白脸亲热!也罢也罢,分都分了,还想这些做什么。 水猴子把女人和小王吓住了,目的就算达到,也不再多说话,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摇头晃脑的继续开车。不多时便已经到达城外二十里地的一个小村,村口有一条臭气熏天的小河沟子,两边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看起来花花绿绿,竟似一滩腐烂的肚肠。 幸亏我们乘坐的是辆越野车,在村子中央那颠簸不平的道路上走的还算稳当,我从没来过这城郊的小村,实在想不到,刚出城没多远,竟能变得如此肮脏不堪。水猴子把车停在一座不起眼的院落前,那院门像是白铁皮制成,上面贴了一张倒着的福字,边上堆着垛木柴,院内传来清晰的犬吠声。 “碰、碰碰、砰砰砰”水猴子下了车,有节奏的敲起那白色铁皮门,发出有些空洞的响声。 “咳,嗯,呸!”院内隐约响起吐痰声,随后一道老迈的声音传来:“谁呀!” “我,水胖,带了点串子!” 不消片刻,白铁皮院门被打开,后面露出张白净的小脸,虽然略显稚嫩,却也算眉目如画,一头齐颈的短发更是精神百倍。她冲我们几人嫣然一笑,然后回头喊道:“爷爷!水叔叔来了!还带了几个客人!” 我听着她清脆的声音,总感觉似曾相识,一边迈步往里走,一边仔细在记忆里搜索,突然大喊道:“你是丁香!” “咦?”那白净小脸的年轻女子停了脚步,转过身仔细看我,片刻后瞪大了眼睛:“你是剑龙叔!” “小丫头,今年十七了吧,还能想起我,难得!”整天的郁结中,总算有件高兴的事,丁香是故人之女,我与她父亲是旧识,和她也有过几面之缘。 “水叔叔,你带来的是剑龙叔,倒是说一声啊,真不靠谱,差点怠慢了客人,看我不跟爷爷告你的状。”丁香小丫头一噘嘴,就向里屋喊道:“爷爷,是剑龙叔,您下床来溜达溜达吧,别光顾着抽烟了!” 水猴子两眼一瞪:“小妮子,说多少次了,别管我叫叔叔,大爷我还没娶妻生子呢,别让你给叫老了!” “好的水哥哥。”丁香甜甜一笑,蹦蹦跳跳就朝院里走去,又回头向我说道:“剑龙叔,我带你去见爷爷!” “等等,好像哪不对!”水猴子挠了挠头,“你个小丁香,让你叫的,我比剑龙小了一辈啊!”说完趿拉着拖鞋向她追去。 我跟着他二人进院,灰砖铺就的地面还算干净,挨墙堆着两大滩玉米棒子,厢房的外墙上挂着几鞭大蒜,一看便知是典型的北方农户院落。正房是规规矩矩的红砖黑瓦房,虽没什么传统建筑的格调,却也算乡土气息十足,阳面的窗子全部敞开着,窗外种着两颗枣树,树下有个简陋的狗窝,一条脏兮兮的小黄狗没精打采的向我们吠叫。 还未穿过院落,正房的木门就向外打开,却先伸出柄巨大的铜烟袋,然后走出一名身材高大的老人,满头短发几乎全部变成了银色,却倔强的根根直立,土黄色的脸上堆满皱纹,眼睛不大但又润又滑,似是蒙着一层油光,身穿手工缝制的藏蓝色短领薄衫,脚穿一双黑色的棉布靸鞋,抿着没几颗牙齿的嘴对我一笑:“稀客,竟然是剑龙老弟来了!” 我赶紧走上,伸出右手和他相握:“杜老爷子,几年不见,越发硬朗了!” “哪里哪里,老了,身子骨不比从前了。”老人摇头叹了口气,又吸了一口手中的烟袋,却开始不停的咳嗽。 “哼,这么老的群演也敢找,也不怕他出点什么事。”女人又把双臂抱在胸前,不耐烦的嘀咕。 丁香皱着眉头瞪了女人一眼,走上前给老人拍着后背,关切的说道:“爷爷,大夫说了,让你必须戒烟,还要多活动,咱就少抽两口吧。” “咳咳……呃……”老人虽然腰杆挺直,但这一咳起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像是副拉坏了的风箱,又吭吭咔咔喘了半天,这口气才算是顺了过来。他皱着眉摇了摇头,沙哑着嗓子,缓慢低沉的说道: “你看看,贪这一口土烟,让老弟见笑了,咱借一步说话,来屋里坐吧。” 我应了一声,就要跟着老人走进那木门,女人却自顾自的凑了上来,想要跟我一起进去,我让她在屋外稍等片刻,她却扬着头不搭理我,还一个劲往屋里闯,小王也急忙跟着女人蹿了进去。 老人走进屋两步,发觉身后有异,扭头却见到了装高冷的女人,和战战兢兢的小王。他眉头一皱,脸上的皱纹像是挤成了一团,脚下也不再挪动,就地转过身来,对女人和小王视而不见,反而向我拉下脸来: “老弟,你放了这么些年甩尾条子,不会忘了我杜老头的脾气和规矩吧,老头子一不做外活,二不带坠子。” “您老明鉴,日月当头照,咱可不敢学那黑瞎子。”我赶紧表态。 老人沉着脸点了点头,两眼射出一道精光,从女人和小王身上扫过,最后停留在我的身上: “说不得,先要请老弟立个话头子,你带来这两位朋友,到底是引子,还是坠子。” “这样吧,我先来给您老介绍一下。”我苦笑一声,指着身后的女人说道:“这位是小夏,我的妻……前妻。” 女人冷笑一声也不答话,我却不看向小王,对那老人说道:“我前妻后边那小子,是我前妻的,姘夫。” “哦?”老人显然没料到我们三人的关系,两眼猛地一亮,满脸都是吃惊神色。 我虽黯然神伤,却继续说道:“我们有个协议,前妻小夏如果形影不离的陪我半年,我的所有财产都归她,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咱们这行干上几辈子,怕也挣不出来。至于那姘夫,非要死皮赖脸跟来,我也懒得管。” “哼,什么姘夫,你范总还真好意思说,也不怕别人笑话。”女人虽在嘲讽,却似有些微怒。 小王却显得有些理亏心虚,小声嘀咕:“我和小夏是真心的……” 老人的眼神虽然依旧诧异,却先向女人和小王点头问好,又似是松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深深看了我一眼:“老弟,好算计。” “惭愧,事出无奈,家门不幸,唉……”我发自灵魂的叹息。 “好了好了,既然剑龙老弟把话都说透了,我杜老头就做主,咱这就算是穿成串了,这两位他带来的朋友也不是外人,都进来坐吧,一会烧火棍回来,拜了祖师,咱们马上就出发。”老人转身走入,坐在了火炕的炕沿上,便开始闷头抽烟,不再说话。 我也跟着他坐在了炕沿上,除了这张大火炕,屋内仅有一面圆桌,一副木柜,一台老旧的电视机,丁香不停地跑进跑出,给我们搬了几个破旧的折叠椅。女人跟着我跑到人生地不熟的所在,却没有丝毫的恐惧神色,用手擦了擦折叠椅的座子,坐下后就拉住丁香不放。 “姐姐,你拉住我干嘛呀?”丁香笑嘻嘻的看着女人,“姐姐你真漂亮!” 女人确实很漂亮,一头微卷的乌黑长发披散在肩上,精致的五官略施淡妆,在初秋的天气,穿了一身湖水绿色的长袖连衣裙,圆润的小腿上包裹了晶莹的丝袜,脚踩一双休闲风格的小高跟,看起来清新自然,柔美秀丽。 第七章 引子 “小妹妹,姐姐送你一身这样的漂亮衣服,好不好?” “那怎么行呢,爷爷说了,不能随便要人家东西……”丁香嘴上虽然拒绝,却眨着大眼睛看着女人身上的连衣裙。 “没关系,你只要告诉姐姐,刚才你爷爷和那叔叔说的话,到底什么意思就行了。”女人微微一笑,笑得就像是只狐狸。 “真的,你不骗我?”丁香有些动心。 “真的!”女人保证。 丁香看了我和老人一眼,把小嘴凑到女人耳畔,小声说道:“我爷爷怕剑龙叔这些年不干正经事,忘了他老人家的性子和规矩,我爷爷他最讲究两件事,一来不会炝行,二来不喜欢带体格差的人拖后腿。” “然后呢?” “然后剑龙叔就说,他可不敢忘了本,再然后我爷爷问他,你和那位……那位……姘夫……到底是出赞助的,还是拖后腿的。” 丁香有些磕巴的说完,像是怕被老人责备,飞快的跑出屋去。女人似是恍然大悟,看看杜老头,又看了看我:“原来引子的意思,就是近似音,应该叫银子,想让我出点钱供你们花销,难道你们真的是探险家?可看这老爷子的岁数,也快入土了吧!” 女人口不择言,老人也不生气,吸了口烟自嘲一笑,缓缓说道:“我老头子是不中用了,凭这副身子骨,爬山涉水就不敢想了。不过,这次要去的可是好地方,有山有水有草原,坐着汽车,住着大帐子,喝着马奶酒,不用与那些费力的事情较劲。” 杜老头说完,我也露出伤感的神色附和道:“结婚两年,有许多事还没来得及做,却要分开了。我找老爷子这伙人,是想带着你再最后疯一次。”这句话我说的是实情,所以颇有些感慨,之后却又添了句半真半假的话:“和你签了那份协议后,我名下的所有资产暂时会被冻结,这一路要是有其它意料外的花费,说不得要你帮忙,动用分得的财产,来提供点赞助。” “出点钱都是小事,可我还是不明白,有人烟的地方,怎么能叫探险呢?”女人不依不饶的问道。 老人又吸了一口烟,还没回答,水猴子却走进屋来,这小子不知从哪弄了一盘猪肺管子,边吃边晃悠着脑袋,看见女人却开始说便宜话: “丁香那丫头跟我露了点口风,你这妹儿啊,原来是剑龙的老相好,我跟你说,甩了这小子就对了!他多大的腕儿啊,说不干就不干,一走就是好几年,把老兄弟们都忘到脑后了,你不甩了他,过几年他也准得甩了你!” “水猴子哥,还是你最讲道理。跟我说说呗,你们去探险,都干点什么?”女人换了一副巧笑倩兮的表情,跟水猴子套近乎。 水猴子被女人笑得一愣,像是重新认识了她一般,瞪着眼盯了半晌,色眯眯的从头到脚打量了几圈,赞道:“还真是盘亮条顺啊,剑龙这小子眼光不差,就是遇人不……妹儿啊,你刚才说啥?” “我说,你们探的是什么险!”女人被水猴子搅合的有点着急。 “还是我老头子来说吧。”老人有些厌烦水猴子的口不择言,便接过话头,又打开电视机,选了一个自然频道,正在放国家地理的纪录片。 老人眯着眼吸了一口烟,用烟袋锅子指了指电视节目,缓缓说道:“洋人都喜欢去荒无人烟的地方探险,在我们看来,那就是吃饱了撑的。” “哎,老爷子这话说得对。”水猴子向老人挤挤眼,拉了一个折叠椅坐到女人身边,也不管旁边小王那戒备的神色,凑近了脸接着道:“要说探险家,可不是洋人的专利,在古代就已经是三百六十行之一,可以算是祖宗传下来的老把式,要是按源头来细分呢,就有太多种,你比方说,山川探险家、河流探险家、动物探险家、植物探险家、古墓探险家、寻宝探险家、遗迹探险家等等等等……” 女人被他的脚气味熏得直皱眉,偏过头侧过了身子,却没有离开折叠椅,听完了水猴子的话,接着问道:“那你们呢,是什么探险家?” “我们?哼哼,如假包换的动物探险家。”水猴子露出骄傲的神色。 “你们去寻找新的动物品种?”小王凑近了插话道。 水猴子厌恶的看了他一眼,撇嘴道:“我们去狩猎新的物种。”说完右手竖起大拇指和食指,比划出手枪的架势,对着小王的脑袋顶了一下。 “切,说来说去,你们是盗猎的!”女人反应很快。 小王瞪着大眼睛惊恐道:“那可是犯法的!” “知道就行,说出来干嘛,不怕水爷封了你们的口?”水猴子脸上的横肉抖颤,阴阴的笑道。 老人用烟袋锅子敲了敲火炕的边沿,轻咳了两声说道:“行了,水胖子,别吓唬这两位朋友。老汉跟你们保证,我们虽然打猎,但只对付那些为祸一方的害兽,绝不做伤天害理和犯法的事。” “对,我们只捕猎那些偷牛偷羊偷马……还有偷人的不要脸玩意。”我在一旁指桑骂槐的冷笑。 “去荒郊野外的地方,还打猎,这事我可没想到……小夏你说,咱们还去吗?”小王有点打退堂鼓的意思。 女人双眉一扬,却很快皱了起来,“为什么不去?敢签那协议,就敢跟他范迩耗到底!不就是打个猎吗,有什么可怕的,跟旅游没啥两样,正好我也想出去散散心。” 看到小王依旧有些犹豫的神色,女人皱着眉继续劝说道:“再者说了,人家可都跟咱保证了,从不做伤天害理和犯法的事,这老大爷一把年纪了都能去,咱们有啥不敢的。” “好,听你的,反正你去到哪,我就陪到哪。”小王咬着后槽牙表态。 看她俩你情我愿的捏捏作态,我心里一阵冷笑,真是一对恬不知耻的奸夫淫妇,不怕你们去,就怕你们不去!小丁香那是多机灵的丫头,十一二岁跟着他爹行猎时,就能把几名抢食的成年猎人骗的团团转,面对一个只知道瞎打扮和偷汉子的傻女人能露了底?再狡猾的狐狸,能狡猾得过猎人?真是笑话。 至于所谓的‘引子’和‘坠子’,更不是女人从小姑娘口中套出来的说法,而是我们猎五行的暗语。引子那可不是银子,说是药引子更贴切,指的就是用来引诱害兽的诱饵;坠子,才应该叫金坠子,专指是出大价钱观摩游玩的富人。 想到这里,心中又是一阵冷笑,这自以为是的傻女人,有你后悔的时候,我范迩原本没打算让你受一丝半点的伤害,但现在改变了主意,背叛我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至于那姘夫小王八,必定会被送入恶兽之口,化作一堆白骨和几滩肮脏的稀屎,遗臭于这天地之间。 正在几人说话间,院门外传来‘突突突’的响动,小丁香闻声兴高采烈的高叫道:“棍叔回来了!”然后飞也似的跑了出去。 “不用动。”老人笑道,“都是自己人,水胖子,你去帮忙把他置办的家伙弄上你那车,我去准备祖师牌位。” “杜老头,为啥不叫剑龙这小子去?”水猴子很不情愿。 “金字可是把式头儿,咱都得指着他的身手吃饭呢,哪能干这些粗活。”老人笑眯眯说道,“再者说,你老弟想讨老婆,可也该减减肥了。” 第八章 剑龙 “哼,为了讨媳妇,练练就练练。金字做把式头儿,那是以前!现在都是火字头当家,他们金字头也就剩下做引子的命了。”水猴子一边嘀咕,一边不情不愿的挪了出去。 “我也去帮忙。”我跳下土炕,走出屋门,女人理所当然的跟来,小王也随后跟出。 院门外停着一辆脏兮兮的三轮车,车前站着一名身形高瘦的中年人,留着飘逸的分头,一副青须须的络腮胡茬子,两眼极亮,目光却略显闪烁,身上穿着套浅蓝色运动服,脚踩一双运动鞋,正笑着递给小丁香一大包零食。 “烧火棍,别老给小丫头买吃的,喂胖了可嫁不出去!”水猴子一边调侃,一边踱着方步走到近处,又呲着牙花子嗤笑道:“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破三轮去拉家伙,也不怕路上给颠坏了!” “水胖子,别废话,赶紧把东西搬上你那破车。”高瘦中年人烧火棍眼睛一瞪。 “嫌我的车破,有本事一会你别坐,开你自己的三蹦子去新疆。”水猴子把大肚腩顶在三轮车的车帮子上,抄起车斗里的东西翻看,基本都是钢丝绳、木拐杖、长铁管等物事,还有不少老鼠夹子和弹簧之类的散碎小件。看完了也不管那些不同类别,随手划拉一堆抱在怀里,就往自己的汽车上搬。 “哎哎,仔细着点,弄丢了零件可就没法装了!”烧火棍很是着紧自己的货物,赶紧转过身又弯腰,查看有没物件被拖拽到地上,又对丁香喊道:“快去盯着他点,别让这水胖子砸了我的招牌!” “好!”丁香欢快的答应,追着水猴子蹦跳而去,边跑边喊:“对了,剑龙叔也来了,就在屋里。” “剑龙?”烧火棍还没直起腰,突然嘠声叫道,“哪个剑龙?” “就是我这个剑龙!”我在他背后猛地发声,吓了他一个哆嗦,两腿一软,几乎就要坐倒。 “别急着磕,没过年呢,谁也没备着压岁钱。”我这便宜话随口就来。 好不容易稳住身形,烧火棍转过身瞪着我:“你不是见青儿了吗?还好意思再用剑龙这名头?” “怎么说话呢,别人都能叫剑龙,你得叫龙哥,这规矩是死的,咱这行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不能学那黑瞎子。”我撇着嘴笑道。 “你……”烧火棍还要再说,却偷眼看到了我身后的女人和小王,便赶紧转移话题,向那两人招呼道:“两位面生啊,都是剑龙找来的引……朋友吧,怎么称呼?” 有人主动和他们打招呼,那忤逆犯上的小王猛的打起精神来,赶紧郑重的伸出右手,仿佛伸出的是橄榄枝一般,并腆着脸自己介绍道:“这位老哥好,小弟名叫王国安。” 他这反应也不奇怪,从早晨开始,所有打交道的人都只是招呼我,对他们俩却视而不见,终于有人把他俩当人看,那叫个受宠若惊。我那女人却不觉有异,还是一副傲娇的态度,轻轻哼了一声,也不多说话。 “王老弟你好!”烧火棍也伸出右手和他相握,微笑回礼的同时,却面露诧异之色:“咦?老弟额有朝天骨,眼中有神光,难得印堂竟然红的这般明显,犹如初升之朝阳,怕是一年半载之间,必有一桩大富贵临身!今后飞黄腾达,还要多提携愚兄啊!” 小王脸色一红,嘴角上扬,可见心中窃喜,却连连摆手道:“哪里哪里,多谢老哥吉言,大富大贵不敢多想,还是得看命里有没福分,若真有此等鸿运,肯定忘不了老哥你!” “哈哈,有时间咱哥俩多亲近亲近!”烧火棍也春风满面的赔笑。 我在旁边一声冷言:“垒球砸中脑门,也能带来富贵,这也太容易了点吧。” 烧火棍却很是认真,皱着眉瞪着我道:“咱这看相的本事,你还别不服,没正经事做的时候,我就靠给人相面过日子。他印堂发红这事,你倒是说说看,就算是垒球打的,为啥打的是我小王贤弟,不是别人?” “因为他犯贱!”我没好气的道,说完向着小王怒目而视,越看越是火大。 女人却有些听不下去,昂着头站到了我面前,挡在我和小王之间,冷着脸对我说道:“大王是我的人,你侮辱他就是侮辱我,咱的协议里可没有规定,什么人有受你气的义务。” “我高兴,反正又没骂你,不愿意听,你叫他滚啊!”我这火气也没收住。 烧火棍幸灾乐祸得看热闹,装模作样的劝解道:“都是朋友,少说两句,我说剑龙,别怪哥哥批评你,对女士还是要客气点的。” “我跟我媳妇说话,你管得着吗?”我向烧火棍吼道。 “谁是你媳妇!”女人柳眉倒竖,厉声呵斥。 烧火棍却被弄愣了,瞪着大眼看看我,看看女人,又看了看小王,嘴唇竟然抖了起来:“你、你们是两口子,那就更不能吵了……等等,你用、用自己媳妇,做、做引……也不对呀,那小王贤弟算怎么回事?” “姘夫!”我咬牙切齿的吼道。 “住口!”女人呼吸都急促起来,看来真的动了怒。 “得得得,我太笨,搞不明白你们这关系,自己掰扯去吧,这架我劝不了。”烧火棍嘴上这么说,却向我挤了挤眼,暗地里竖起了大拇指。 按照行里的规矩,金字头的把式,如果自己不做引子,就要负责寻找其它引子,这引子如果是被糊弄来的,其它字头的人不能说漏了嘴,坏了所有人的事。所以水猴子、丁香等人,无论心里怎么想,都不会当着女人和小王的面,把他们扮演的角色点破。 烧火棍虽然和我斗嘴,却也是多年的交情,这种时候果然和我站在一边,那竖起的大拇指,就是对我的支持。 “行了,我就是来帮忙搬东西的,看在你还算念旧情的份上,以前的事我就不计较了。”我也给他个台阶下。 “这就对了嘛!”烧火棍如遇大赦,兴奋异常,“你老弟也别动手了,活不算大,东西也不多,我再搬一趟,也就完工了,你就准备去拜祖师爷吧。” 我探头看了一眼三轮车的斗子,见里面果然没有太多物事,便随手拿起一些铁棍鼠夹之类的东西,烧火棍把车斗子里剩下的东西一把抱起,就跟着我向水猴子那越野车走去。 “看你准备这些物件,这次的活,不太大吧。”我随意地问道。其实我并不太关心接的到底是什么活,甚至希望能够更危险一些。 烧火棍想了一会,才回答道:“近几年,国内连活计都没有,更别提大活了。但是今次的事情,听杜老爷子的意思,活虽然不大,但是有些蹊跷,估么着,多少也会有点波折,所以我也没敢准备的太少。” “嗯,具体什么情况,还得到了那边,见了遭灾的雇主才能完全弄清楚。”有些事情口耳相传,到了我们这些人知道的时候,早就变了味。 水猴子的七座越野车还算宽敞,最神奇之处,就是在后排座椅两边,竟然改装有暗格。烧火棍挑拣了一些空心铁管、木块木片、散碎零件,又从怀中取出一包油布包裹的东西,通通塞进了暗格。 “行了,路上没人查!”水猴子不耐烦的催促道:“赶紧回屋吧,拜了祖师咱就出发,这破村子里的臭味闻得我都快吐了,你说杜老头住的这地方,离城里这么近,咋就没人给好好收拾一下呢!” “行了行了,这就完事了。”烧火棍关了车门,水猴子忙不迭的落锁,推着我和烧火棍进了那院里。 第九章 上路 小丁香早已等候在厢房门口,见到我们进院,连忙招呼:“几位叔叔,来这里来这里,爷爷已经准备好了!” 我们跟着小丁香,鱼贯走入厢房,偌大的房内除了一张供桌和几块蒲团外再无它物,看这房内的四壁和地面,竟然比正房还要干净几分,仔细嗅闻似有淡淡的香气残留。 杜老头早已站在供桌旁,见到我们走入,便当先开口说道:“咱们这行子,越来越难凑齐人手,稍微有点本事的都去做外活了。最近的几次,全是勉强成行,所幸没有出太大的岔子。” “是啊是啊,这都是拜剑龙老弟所赐啊!”水猴子对我还是颇多怨言,“要不是他早早见青儿,放了甩尾条子,三年前也不一定会损兵折将,弄得咱露了这么久的碗底子。” “水胖子,现在穿成串了,就少说两句便宜话,别弄得咱们自己先呛呛起来,让其它朋友在边上看热闹。”烧火棍推了一把水猴子,又向他打了个眼色:“还有,闲的没事少说咱行内的暗……术语,新来的朋友听不懂。” 水猴子小眼一翻,立马明白了烧火棍的意思,平时总说暗语,指不定就让女人和小王旁敲侧击的学了去,真到关键时候要瞒着她俩时,说出来就不一定灵验了。他却也不吃亏,抬手也反推了烧火棍一把,毫不示弱道: “这多废话,也罢,水爷我就当照顾所有人的情绪了,剑龙的婆娘虽然把他甩了,好歹也算是替我出了一口气。” 女人就在我们几人身后,听了胖子的话也不以为意,只是好奇的看着那供桌。那是榆木打造的长条形桌案,上面立着四块黑乎乎的牌位,每块牌位上都用朱砂写着两个古篆字。另有一个被金色绸缎蒙住的物事,与那四块牌位并列放置。 每块牌位之前,都安放一个小香炉,再靠前少许,接近供桌最外侧,摆放着猪牛羊肉和各类果品的供奉。 小丁香进门之后,给每人发了一炷香,杜老头最先点着香头,插在了最中间那块牌位前的香炉中,随后水猴子、烧火棍和小丁香也点燃了香头,分别插在另外三块牌位前的香炉中。 他们都做完后,我点着自己手中的香头,对着蒙了金色绸缎的物事拜了三拜,拿掉金色绸缎,其下露出块相同样式的牌位,只是其上的朱砂篆字不同,随后我也把香插进牌位前的香炉中。 我本已退隐,原打算再不接手行内的事情,所以这几年来都未曾拜过祖师,可这次掀开了牌位上的绸缎,又燃香而拜,就是当着祖师爷的牌位表明心意,打定主意正式复出。 所有牌位前的香炉中都已经有了香火,我们五人按照供奉牌位的顺序,在供桌前的蒲团上跪成一排。杜老头当先磕头跪拜,又讲了一番祷祝的话,最后高声说道:“五行祖师在上,今次五字头齐聚,请祖师爷保佑我等,平安如意,旗开得胜。” “祖师爷保佑!”我们四人也磕头跪拜,齐声祷祝。 跪拜完毕,杜老头从蒲团之下取出一张黄纸,已经提前剪成了狰狞的形状,其上也用朱砂写着古篆字。他用手掌把那黄纸拍在地面上,使劲揉搓,片刻即成了破烂的一团纸屑。 我们四人也纷纷效仿,各自取出蒲团下的黄色剪纸,然后用各自的方式将其毁坏。烧火棍是直接点火烧掉;水猴子不知从哪取出一个塑料瓶,滴了点其中的液体,那剪纸很快变为了炭黑色;小丁香用竹签把剪纸扎成筛子,我则是掏出匕首,把纸片切碎。 再次磕头跪拜后,这祭拜祖师的仪式便算是结束,我们五人不约而同的站起,杜老头很是感慨,又像是有些高兴,吩咐小丁香把厢房打扫干净后,叫我们去院外,这就准备上车出发,说完挺着腰杆转身出门。 女人一直歪着头,眨着大眼看我们燃香祭拜,又毁坏剪纸,显然并不明白我们在做什么。小丁香拿着扫把打扫那些纸屑,女人趁机拉住她不放,非让给解说刚才的行为,似乎很有些兴趣。 不堪其扰的小丁香,一边打扫,一边用清脆的嗓音说道:“姐姐,我打扫完屋子,再跟你慢慢说好吗?” 我一只脚已经迈出厢房门外,见女人却还在纠缠小丁香,便重重咳嗽了一声,向她摆了一下头。 终于注意到我快要出门,女人心有不甘的跟了出来,小王也跟屁虫一般的走出。水猴子也听到了女人问小丁香的事,半开玩笑的抢着说道:“有问题,问水哥啊,绝对比那小丫头讲解的详细精彩!” 女人正跟我玩横眉冷对,听到水猴子的口风松了,立即换了一副媚笑的表情,嗲声嗲气的道:“水哥哥,就知道你最好了,跟人家说说刚才的事呗?” 水猴子被女人的表演吓了一跳,全身的骨头都像是松了,走路也有些发飘,赶紧眼观鼻,鼻观心,板着脸说道:“先上车,路上时间有的是!” 走出院墙外,水猴子开了车门,自己先跳进驾驶位,杜老头坐进副驾驶的位置,我坐在胖子身后,烧火棍坐我旁边,最后那排坐了女人和小王,小丁香打扫完厢房,锁了院门,上车挤进了最后一排。 “人齐了,咱就出发,下一站,山西省会,太原!”水猴子麻利的发动汽车,向村外驶去。 听了胖子的话,女人和小王都吃了一惊,他们原以为还会有些准备时间,能回住处拿些衣物和杂物,却没想到即刻就出发。杜老头不厌其烦的解释,这一次的目的地在新疆阿勒泰,路途非常遥远,而雇主又着急催得紧,所以众人都没带什么随身物品,不过可以在路上现买,这些小钱当然都由他这领队来出。 女人出门时带着自己的挎包,里面证件和银行卡一应俱全,也就不太紧张和反对,小王却什么也没带,虽然有些忐忑不安,但是在女人的安抚下,很快就恢复平静。他们俩神态亲昵,我却恨得咬牙切齿,只好赶紧撺掇水猴子,捡那些无关紧要的,给女人普及普及,盼着能分分那对奸夫淫妇的心神,省得他们再亲亲我我,看得心烦。 水猴子即爱逞口舌之快,更是把口活好手,一边开车,一边口沫横飞的说道:“有人求咱,咱就勉为其难讲上两句,反正不是秘密,也没啥见不得人的。我说妹儿啊,你多少长点记性,之后遇着事,也就别太大惊小怪。说到哥几个的业务,那可了不得,搁现在的新潮叫法是‘动物探险家’;至于老祖宗传下来的名号,乃是大名鼎鼎的‘猎五行’。往白了说,就是猎人中的猎人……” 说到‘猎人’,即是种职业,又是种身份,它不包含歧义,就是指狩猎的人;而所谓‘狩猎’,则代表一种行为,号称人类最古老的觅食和谋生手段之一,那就是捕杀野生动物。 至于我们这群人,虽然也是猎人,但不是那些个下套子放冷枪,对付些山鸡野猪的普通猎户可比,我们的手段更高明,也更专业和挑剔,因为我们只猎杀最穷凶极恶的害兽,民间俗称凶兽猎人,老祖宗传下来的名头叫做‘猎五行’。 若是追溯猎五行的由来,要从远古的洪荒时代说起,那时每个原始部落中,都有几位最高明的猎人,专门猎杀那些噬人凶兽,保护部落中族人的安全。随着漫长历史的不断演化,传说在黄帝战蚩尤之时,所有部落最擅长狩猎凶兽的高手联合在一起,同心协力之下,击溃了蚩尤麾下的恶兽军团,也因此受到诸天众神的嘉奖,参战的猎人们得到了神的庇佑,并被赐予‘猎五行’的称号。 第十章 五行 当然,传说终归是传说,历史上凶兽猎人初具规模,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属于各诸侯国的正规军编制,主要的任务是猎杀捕食平民的虎狼、抵御北方游牧民族饲养的战狼猎豹、南方蛮人饲养的战象战犀等各类凶兽。在秦国一统之后,受五德终始说的渗透和影响,才算是真正出现了‘猎五行’这个称谓。 所谓的‘五德’或‘五行’,不外乎金木水火土;而‘猎五行’,则是凶兽猎人们根据自身艺业不同,再参照五行所属,演变细化出的五个分支,再到后来,被习惯性叫做五字头,每个字头都有独门的狩猎本领。 其中的‘金’字头,拜持有轩辕剑的黄帝轩辕氏为祖师爷,擅长使用刀枪弓箭等武器,习有腾挪劈斩之术,善与猛兽搏杀,皆是身手不凡之辈; ‘木’字头,拜尝遍百草的炎帝神农氏为祖师爷,擅长盯梢草木,制用草药,既善于对付各类树栖猛禽,也善医术,是兼职的医生; ‘水’字头,拜水神共工为祖师爷,擅长翻江逐浪,施解虫毒,也善于驾驱舟船,以及对付各类凶猛水族; ‘火’字头,拜火神祝融为祖师爷,擅长烟驱火赶,放套下夹,善于应对成群的猛兽,也善于烤制食物,以及一切与烟火有关的事宜; ‘土’字头,拜地母女娲为祖师爷,擅长寻踪觅迹,潜行追踪,善于利用山川地势,对付一应陆行猛兽。 在‘猎五行’的传统中,每次行动之前,都要拜祭祖师,再毁去蚩尤形象的剪纸,表示对完成行动的决心和信心。 每一名合格的‘猎五行’成员,都会获得并使用自己的独有称号,就像是艺人的艺名;如果在艺业上达到了顶峰,或是有某项特别的本领,在同字头中无人及得,就可以使用‘龙’作称号。 女人聚精会神的听着水猴子的讲解,到了称号这一节,终于诧异的瞥了我一眼,却依旧向水猴子问道:“这么说,剑龙……意思就是,金字头里,在刀剑上有顶尖造诣的人了?” “妹儿啊,挺聪明嘛,基本可以这么理解。”水猴子点头表示赞许。 “哼,看这意思,就他是龙,你们都要沾他的光呗。”女人可是没安什么好心,竟然开始挑拨离间。 “嘻嘻,姐姐你说错了!”小丁香坐在女人旁边,眨着大眼笑嘻嘻的说道:“我爷爷也叫作龙。” “哦?”女人有些惊诧,“你爷爷叫作什么龙,拜的是哪位祖师?” “我爷爷这次拜的是地母女娲娘娘,我替他拜的神农祖师,他一人身兼两门艺业,行内人都叫他杜龙。” 女人听得瞪大了眼睛:“什……什么,杜龙?那到底是什么龙?” “女人胸大,果然无脑,你把杜字分开看,是两个什么字?”水猴子最乐于为人师表。 女人对嘲讽也不理会,却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了,还是老爷子最厉害,真人不露相,双料的土龙和木龙啊!” “什么龙不龙的。”杜老头在副驾驶位置叹气道:“人岁数大了,那些虚名都是累赘,啥也换不来,谁想要就拿去。” “呦呵,这老头,便宜话说的,我想那龙字都快想疯了,你还在这装模作样嫌累赘!”水猴子对杜老头还是很有些羡慕嫉妒。 “水哥哥,我觉得你也特有本事,要是论讲故事,你绝对能称作故事龙。”女人又假模假样的奉承。 水猴子可听出了女人话里的意思,哼了一声说道:“妹儿啊,没你这么夸人的,快把哥埋汰成故事会了。想赚咱再讲两段,可也不难,但是说句实在话,今儿讲不少了,说话它也费力气啊!水爷这嗓子也冒烟,肚子也饿瘪了,你不是分了剑龙不少的身家吗,到了太原请哥哥搓一顿,既能让哥有力气继续讲,又能帮咱大伙解解恨。” 我在边上听的有点来气,对水猴子骂道:“几年不见,你这厮肚嚢见大,心眼见小,有事没事还想恶心我一把,怎么跟个女人似得!” 水猴子还没还嘴,我那女人先不干了:“女人怎么了?女人非要跟你过不去,那也是你活该!” 我别过头去,懒得搭理她,水猴子却一阵奸笑:“剑龙老弟,你还是少说两句,省得引起众怒。” 身后的女人附和般的哼了一声,我没转头看,却能想象得到她的表情,那上扬的嘴角,轻蔑的眼神……我叹了口气,不愿再多想,干脆闭眼假寐,随着车身的晃动,困意竟然上涌,不多时沉沉睡去。 再次醒来时,感觉精神恢复了许多,身体的疲劳也得到了缓解,我转头看向车窗外,只见太阳刚刚西斜,却已经到了第一站。乘坐的汽车已经停稳,众人都下了车活动腰腿,女人正殷勤招呼水猴子等人去吃大餐,既不摆架子,也不见了平日的傲娇,却唯独对我不理不睬,小王也在旁帮腔,俨然是副贤内助的架势,。 至于各人的态度,除了水猴子欲拒还迎之外,其它人并不打算随女人去打牙祭,尤其是杜老头年老成精,也不明着推辞,反而把事情引到了我头上,说道猎五行出活计,必须抱成一团,剑龙如果反对,其它人也不会去。 女人瞥了我一眼,看到我醒来的同时,却也意识到了一个难题,而那难题就是我范某人,因为她必须跟随我,我若不去,她便有心无力。 正当她的傲娇之心再次发作,想要放弃增进感情的聚餐计划时,水猴子凑到她身边,小声感慨道:“山西这个地方可是了不得,不仅面食做得地道,而且有许多民间传说,就在几十年前,还到处流传着一首顺口溜,我大概记得是这么说的:日头刚落月未出,老弱妇孺莫离屋,家宅庭院门紧闭,疏忽大意奈何哭。” “这说的什么,像是天黑不出门的意思?”女人又提起了精神。 水猴子神秘一笑:“我祖上在山西定居,到爷爷这辈,当兵打仗转战南北,才换了落脚地。打小时候开始,我那祖父就喜欢一边喝茶,一边给我讲老林子里的故事,真吓得我天黑了就不敢出门。后来想想,水爷我干了这行,也算是从小受熏陶的结果。” 可能因在车上久坐憋闷,女人竟像是听故事来了瘾,总盼着水猴子讲两段,水猴子刚起个由头,却拍着肚子找借口,说这饿劲上来了,头晕目眩,连带得有些意识模糊,又似要大小便失禁,一时想不起以前的事情来。 女人可怜巴巴的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却忍住了没有开口。我其实很见不得她这强撑的表情,好像求我一句就是对我服软,就是对我低声下气,就是要和我死灰复燃一样;同时我也明白得很,如果对她这副德行视而不见,很可能令我们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 对我来讲,此行目的可不只是恶心她这么简单,索性以退为进,主动表示愿意配合她邀请大家赴宴。女人虽然不怎么领情,但也算是又多看了我一眼,我居然还略有些心跳的感觉,真是岂有此理。 在水猴子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找了一家特色的莜面馆,专门点了华北地区的特色小吃莜面栲栳栳,饭间算是言谈甚欢,女人却也没有立即要求水猴子来两段,反正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她的耐性并不差。 满桌的美食很快扫荡一空,杜老头是烟酒不分家,水猴子陪着喝了几两,烧火棍滴酒未沾,因为要接水猴子的班开夜车,争取早些赶到。 第十一章 故事 女人平时就有小酌的爱好,今天又和我正式分了家,也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竟也自顾自喝了些,可是山西的老白汾酒不比我收藏的法国红酒,度数又高劲头又大,喝下去就像一团火,浓重的辛辣味从咽喉能直透鼻腔,不习惯的难免眼泪鼻涕齐流。女人却也不顾忌那些,直喝得两颊晕红走路发飘,幸亏还没有太多胡言乱语,小丁香和小王一左一右扶着,把她弄到了车上坐稳。 烧火棍去驾驶位开车,水猴子换到了我旁边的位子,不时转头看我那女人,也不知是趁机过过眼瘾,还是真怕她吐在车上。汽车再次发动,女人侧着头靠在座椅上似睡非睡,水猴子又皱着眉回头看去,还不知从哪找了个塑料袋,递到小王手里,又命令小王盯紧了点,如果女人吐出一星半点溅到车上,拿他是问。 小王刚接过袋子,女人却‘嘤咛’一声醒了转来,却也不坐起,就那么躺靠在后排座椅上,两眼微微睁开一条缝,向水猴子娇声道:“水哥哥,你就给人家讲个故事嘛,人家知道,就你最好了。” 被她甜腻的话声一撩,水猴子再次转头向她看去,之后竟无法移开视线。我那女人喝过酒,确实更添姿色,不仅是媚眼如丝,光滑的俏脸红似苹果,朱唇更是有如一颗樱桃,令人看了就想咬上一口。最要命的是,她两手交叉抱在胸前,两只玉兔挤在了一起,她身上连衣裙的领口并不高,将那一条充满诱惑的夹缝傲然呈现。 注意到水猴子那呆愣猥琐的表情,女人也不知检点,竟然又把两臂紧了紧,水猴子更加转不动脑袋,正巧汽车一个颠簸,差点把他从座位上颠下来。我赶紧扶了水猴子一把,趁机将手放在他后脖颈上,强行把他的脑袋扭到了前方。 水猴子正值血气方刚,看样子还没怎么接触过女性,再加上刚喝了几两酒,早已被女人引诱撩拨的面红耳赤色授魂予,呼吸粗重得就像是发情的公牛。被我强行扭过头后,他不领情的狠狠剜了我一眼,又深吸了几口气。 我斜眼看着他,露出讪笑道:“想女人了?待会路上给你找一个,解决生理需要而已,不丢人。” 听了我的话,本已恢复如常的水猴子再次涨红了脸,正想要回敬我两句,后面却传来我那女人银铃般的娇笑:“咯咯……现在人家又是未婚了,水哥哥你说,人家好看吗?” 水猴子浑身一个机灵,又下意识的扭头,我一把捏住他的肥脸,用威胁的语气说道:“别看了,看多了怕你把持不住。赶紧给咱们来几段故事,大家一起学习祖辈的英雄事迹,既能净化心灵,又能陶冶情操,免得你看多了不该看的,万一精血逆行,爆体而亡,你们水家可就绝后了。” “你个乃求的剑龙,敢小看你水哥的定力?”水猴子的肥脸涨的越发通红了,一把拍掉我的手,又揉了揉被捏疼的肥脸,却也没有再转头的意思。 “水叔,你就讲两段把,这个姐姐太能胡闹了!”小丁香也在后面央求,声音有些急切,又夹带着一丝害羞和腼腆。原来是我那女人喝多了不老实,一手去抚摸小丁香的嫩脸,另一手却伸向小丁香胸口,嘴里含糊不清道:“小妹妹,让姐摸摸,看看咱俩,嗝,谁大……” 女人这句话传来,刚压下心头绮念的水猴子浑身一震,几乎快要从汽车座椅上蹦起,我连忙把他按住,又瞪圆了眼,狠狠的摇了摇头。 再次被我制止,水猴子也无奈认了命,用手揉了揉扭疼的脖子,紧咬了后槽牙,语带哭腔的挤出句话:“你们几个,实在是太损了,不带这么翻着翻儿折腾水爷的!也罢也罢,哥这就来一段,但是咱先说好喽,我讲的时候,你们谁也不许再说话,还有,也不许乱动!” “好啊好啊!”我那女人在后面拍手笑道,“水哥哥,嗝,人家保证乖,保证听话!” 水猴子确实对我那女人的撩拨没有丝毫抵抗力,只能咬牙切齿的狠狠瞪了我一眼,我咧嘴一笑,他也拿我没辙,无奈之下,只好换了种老气横秋的语调,极可能是学自他爷爷,然后缓慢说道: “那是半个多世纪前,中国的解放战争刚打响的时期。日本鬼子已经投降,乡里山间的那些个炮楼没有了人住,都变成了摆设,有的被推倒,大多数却还半死不活的立着。 按说那些侵略军修建的东西,老百姓们看见就恨得牙痒痒,但是为何不尽数推倒呢?因为那时人们没有太多东西可吃,个个都瘦的皮包骨头,身上哪有多余的力气。 唯独咱那爷爷与众不同,虽正值十五六的年纪,却偏偏身宽体胖,村子里的人都管他叫做水葫芦……” 这个故事,水猴子在许多年前就给我们讲过,我记心极好,他刚讲了开头,后边的事情就在我脑海中浮现。 水葫芦就是水猴子的爷爷,他们居住的村子叫三水村,几乎所有村民都姓水,据说他们的远祖来自南方,且是某三条河的交汇处,后逃难到了山西,就此在深山中定居,这一住就是无数个世代。 三水村即贫穷又偏僻,日本鬼子大扫荡时都不惦记,仅在战争初期,有几个游手好闲的鬼子军官游玩打猎时路过。水葫芦在三水村土生土长,也算是生逢乱世,虽说日本人鱼肉乡里时他年龄还小,却很是听了些侵略者干出的惨事,岁数稍大些后,便憋着一门心思去投军。 可要说起他投军的本意,虽也有保家卫国的成份,但更重要的,是他不愿意一辈子窝在这大山沟里。听那些外面回来的人讲着世间的纷乱和繁华,他那颗年轻而躁动的心早已按捺不住。 就在水葫芦十六岁的那年,终于横下心,想办法瞒了父母,偷偷套上了家里的那匹大青骡子,拉着运送杂物的破烂板车,向最近的乡里赶去。三水村到乡里怕有一百多里的山路,水葫芦随父母去过不少几次,早已熟识道路,骡车驼着他不紧不慢的前行,一日一夜后终于抵达,可四处一打听,来征兵的队伍刚离开,下次再来可就不定什么时候。 水葫芦家里本就贫穷,溜出来时走得急,只顾得偷偷装了几块麸皮干粮,至于银钱之类的财物却是身无分文。他即不会旁的手艺赚钱,乡里也没有亲友接济,只能灰心丧气的回村,谁知就在路上出了事。 大青骡拉着他沿原路折返,颠来颠去的走了一夜,水葫芦在骡车上也没敢真睡着,半睡半醒的迷糊了整晚。眼看太阳又升到了头顶,虽不再困倦,却感觉腹中饥饿难耐,水葫芦本就体型胖大,食量更是远超同龄人,带出的干粮早已吃光,幸而他口壮,什么都吃得,正盼着找点山药木薯、树莓浆果之类的野食充饥,却不想大青骡突然停住了脚步。 水葫芦正站在车板上四处张望,身体随着骡车的走势晃动保持平衡,这猛地一停,差点把他从车上摔下去。他骂骂咧咧的站直身体,却发现任他如何施为,如何鞭打,那最听话最任劳任怨的大青骡,再也不肯向前迈出一步。 这种诡异的事情,他一个愣头青可从未遇到过,很是感觉有些蹊跷。时值六月天,骡车前方的山间小道蜿蜒崎岖,被郁郁葱葱的林木掩映看不真切,左边有道山梁,除了几块怪石便都是繁茂的林木,右边流淌着一条小河沟,溪水清澈透亮,只要沿着小河走,就能往返于三水村和乡里,而不怕迷路。 第十二章 解围 水葫芦跳下板车,围着大青骡饶了几圈,也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于是便寻思,这大青骡莫不是一匹驴骡,骨子里带了点驴子的倔劲,这几日昼夜不停行的劳累,便欺他年少,故意撒赖,歇息个一时三刻。 想到此节,他虽着脑,却也拿大青骡没辙,只好走到小溪旁喝那清凉的溪水,压一压心头的火气。怎料两口水刚刚下肚,却见前方小道上林木分开,猛地窜出三头野兽,个个都有小牛犊般大,身形粗壮四肢结实,耳朵尖口吻长,吐着猩红的舌头,拖着粗大的尾巴。 三头野兽奔行如飞,径直冲向骡车的方向,不避不让的从大青骡身侧跑过,更没有看水葫芦一眼,便消失在林间小道的另一端,只在空气中留下浓烈无比的腥膻气味,不仅中人欲呕,更令人心头发紧,畏惧莫名。 水葫芦愣愣的看着那三兽,从现身到远去,初时没有反应过来,也不觉如何,直到腥膻味传入鼻中,大青骡又突然跳将起来,才终有所觉,三步并做两步赶上骡车,随后越想越怕,竟飞也似的逃窜回了村子。 大青骡拉着板车进了家门,水葫芦就一病不起,发高烧说胡话,把家人急的焦头烂额,又烧香又拜神,直到第三天夜间,村外传来一声幽咽的嚎叫,水葫芦竟然奇迹般的好转,转天就能下炕,晚间已经吃喝如常。 总算彻底还了阳的水葫芦,吃了满满两大碗高粱饭,才把路上遇到的事跟家里人吐露,他娘便猜测,那三匹狼既不吃牲口也不伤人,十有八九是受了山神的派遣,却在赶路时遇到了水葫芦,怕他走漏风声坏了事,就摄走了他的一魂一魄,直到三天后,办完了山神的差事,才来把魂魄归还。 老娘迷信得很,自以为猜到真相后,就严令不许再向外人提起此事,怕山神知道了怪罪。水葫芦原本是好事的性子,这次却表现得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他虽不太信服那些鬼神之说,可也不想把自己的丑事传出去,让外人嚼舌头说他差点被几匹狼吓傻,毕竟是年轻人,谁不好面子。 原以为事情也算逢凶化吉,就这么有惊无险的过去了,可是谁也没想到,不久之后,竟又发生了更恐怖的事,说起事发地点,正是水葫芦的家乡,三水村。 三水村坐落在黄土高原之上,一条偏僻的大山沟子里,四周全是低矮而连绵不断的土山包子。碍于地形的起伏,行路和耕种极为不便,村民图省力,就居住在自己的田地附近,房屋相对分散。 久而久之,村子逐渐分成了三处聚居地,每处有二三十户人家,呈品字形分布,三地之间相距不足五里。这三处虽然统称为三水村,但也有人把它们分别叫作上水村、下水村和白水村,这从属关系有些不对路,却也是村民胡乱称呼,不必深究。 水葫芦的家就在下水村,那番折腾后还未过得几日,这天晌午他正在家里给大青骡备草料,他胞弟突然没头苍蝇般冲进院里,一惊一乍的叫喊说出了大事,白水村竟被围了。 水葫芦正弯腰去搬一捆草料,闻言猛地直起腰来,心惊胆颤的询问,莫不是那日本人又杀回来了?水葫芦的胞弟小名叫做水竹子,名如其人,瘦的就像根竹竿,口齿却极清楚,立即道出真相,围了白水村的不是人,是狼子。 弟弟说话时难掩惊恐,双腿打颤,不料其兄水葫芦却是惊喜交加。几天前那事虽也留下些许阴影,但他本就年轻气盛,事后只暗恨自己怯懦窝囊,竟险些被几条畜生吓破了胆,总想要找机会一雪前耻。 不曾想,雪耻的机会说到便到,也分不清是紧张还是激动,血液不受控制的冲进水葫芦头脸,憋得他面红耳赤,只顾得大喝一声来得好!又厚颜吹嘘,说那些畜生们上次被他饶过,却还敢再来招惹他水葫芦少爷,要说这畜生就是畜生,恁地无用,他水葫芦少爷住在下水村,它们却找错了地方。 亲哥是什么货色,水竹子一清二楚,赶紧拦住话头,让水葫芦积点口德,少往他自己身上揽事。接着说起由头,原来是一大早有人去白水村走亲戚,离老远就看到村外有圈灰黄色,都连成片了,怕不下百十只的狼子。那人屁滚尿流的跑回来,吓得老命去了半条,钻进自家被窝里哆嗦不停,被灌了几口烧酒,又百般逼问才说个大概,保长得知了消息,立即组织村民去解围。 兄弟俩的爹昨儿个去了乡里还未归,娘听了此事立即去山神庙磕头烧香了,却打发了水竹子回家盯住兄长,因他刚被山神爷饶过性命,万万不可再去胡闹。 要说水葫芦,也算是反骨天生,别人越不让他做的事,他越是按捺不住,嘴上虽答应了弟弟,却又一个劲的嘀咕,这多人同去还有啥可怕,就算山神怪罪,也是先收拾带头的保长;接着念叨起那些亲眼见到过的狼子,尽皆肥壮的很,随便弄一只就够吃好几天,那可都是香喷喷的肉啊,他们哥俩都多久没闻到过肉味了? 水竹子一开始毫不松口,等水葫芦反复念叨了几遍肉字,终于被逗起了肚里的馋虫,初时的坚定决心逐渐被旺盛的食欲替代。统一了思想后,两人进里屋抄家伙,也没啥像样的兵器,只拿了一把扫帚,一把锄头,水葫芦还背了一只锅。 两人急急忙忙的出门,跟着一众村民直奔村口北边的石子路,沿路走到头是个小山坡,坡下已经集合了一大群人,还不断有人汇拢而来。一个短头发黄牙板子,约莫四十来岁的高大汉子站在坡上高声喊话,大概意思是保长说了,若是哪家打下了狼子,就归哪家,当然打狼是其次,救人要紧,又叮嘱大家并肩子上,别走散了。 这一众村民手里拿着铁锹、榔头、耙子等种地的家伙,浩浩荡荡往山里进发,人多胆也壮,水葫芦兄弟二人也夹在中间,跟着人群往前走。上了两道大坡,拐过一个山梁子,只看到一片小树林,林子边上有口天井,白水村就在小树林的另一侧。 这一接近村子,众人也越发谨慎,都把家伙握在手里,喊着号子往林子里走去。水葫芦二人毕竟年少,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事到临头又开始胆怯,可已经入了伙,便无法在阵前退却,只好硬着头皮,藏在人群中部靠后的位置。水葫芦手持一条耕地大铁锄,水竹子使一杆高粱大扫把,两人打起十二分精神,倒不是为了大干一场,而是时刻准备着跑路。 突然间,不知是何人大声呼喝:有狼子!在这!附近三五成群的人就叫喊着簇拥在了一起,其余人众还是小心摸索着往前走,之后接连有人高喊,人们开始小范围聚拢,挥舞着棍子等家伙开路。 水猴子二人跟几个熟络的村民合为一队,在附近的灌木丛里摸索前行,突然不远处的枝叶一阵摇摆,其中似是有两条黄影向北飞窜。水葫芦等人也不敢紧追,只是边驱赶边叫喊,同时向白水村的方向靠拢。 狼子虽多,却似无意与人拼命,不扑不咬见人即退,赶来解围的人群未受阻碍,过不多时已能看见村外的篱笆。众人进得村来,白水村村口西边,有座最大最气派的院子,敲开院门后,只见院里站满了人,所有白水村村民都聚在了这个院里。 就在村民们寒暄和互道平安时,从赶来的人群中走出一名高大的出家人,正是看守山神庙的老道士,虽已入花甲之年,却腰杆笔挺,一张国字脸满是皱纹,穿了身污迹斑斑的藏青色道袍。他捋了捋没几根胡须的下巴,缓缓开口说道狼子们怕是还没走远,人群从南而来,把它们都赶到了村北边,狼子也知道人多不好欺负,便先行退避,可人们散了之后,保不齐还会卷土重来。这一带虽然山林茂密、野物众多,但狼子和村民向来井水不犯河水,这次狼子围村实在蹊跷,接着便向一众村民询问,是否知晓因由? 第十三章 破庙 村民都面面相觑,有的说狼疯了,有的说山神发怒要童男童女,还有的说是来报仇的,不知何人尖声喊了一嗓子,说前两天有人抓了狼崽子,当狗肉吃了。 老道闻言一惊,又急忙问起,有村民坦言,白水村的水羊娃上山放羊,在山坳处日本人废弃的炮楼里捡了窝狗崽子,回家后炖了一锅,香飘十里。 说到这,赶来的村民们也都明白,这山里并无野狗,日本人更是早便撤了,哪能捡到狗崽子,明明就是狼崽子!就有村民说起风话,这狼子围村,摆明了不是天灾而是人祸,白水村的人吃香的,其它村来出苦力赶狼子。 那老道并未计较这些,却只是摇头,又叹道这码子事难弄了,狼崽子没吃掉还好,还回去就没大事,可是现在,狼子们不会善罢甘休。顿了顿看到无人说话,老道声称他有一法门,杀猪牛羊三牲,供在村后树林喂狼子,七天一贡,七七四十九天后,狼子们自退,乃是万全之法。 村民们被老道说的心慌时,只见一个面皮白净摸样富态,穿着缎子袍服的人走了出来,正是三水村的保长。他虽未责备老道危言耸听,却对那办法很不以为然,又说牲口都是乡亲们的命根子,即便宰杀也该供人吃,哪能便宜了畜生,接着还发动村民去打狼除害。 三水村近些年未遭过狼灾,年轻点的村民也不晓得狼子们的厉害,而且还没有刀枪之类的正经家伙防身,可被保长这一煽动,便都摩拳擦掌,直将狼子当成了送上门的野味。 老道却没再多说什么,依旧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水葫芦颇有些侠义之心,以为老道不赞成打狼除害,是因为年岁大了,怕被狼子伤到,便带着水竹子走至老道身边,拍着胸口保证,定要护得老道周全。 那老道并非等闲之辈,看着充好汉的水葫芦,非但不嘲笑,反而很是赞许,又着实感谢了一番,说道即有两位好汉相陪,可以去看看热闹,但若真打死了狼子,叫水葫芦二人随他立刻走,一年半载的都莫要再上山。 百十来号村民跟随保长冲向村北头,边大喊边挥舞棍棒农具,果然有狼潜伏在村外,见了人群依旧不撕咬只退避,并始终保持距离。人们追着赶着,就到了村头最北边的一处缓坡,当地人都叫它做野鹅坡,其后就是荒无人烟的祁连山,狼子都退进了山里,众人正犹豫是否再追时,突然有人高喊,说看到有只狼子藏进了三仙庙。 三仙庙就建在野鹅坡的半坡上,也不知供的是哪三路神仙,早已年久失修,因断了香火而废弃。众村民围了上去后,只见那庙墙并未坍塌,也无后门,唯一的入口异常窄小,仅容得下一人进出,庙门内黑漆漆看不真切,还不时吹来阵阵阴风,在晌午的大太阳下,依旧泛着森森冷气。 村民堵住了庙门,却不敢用火去熏,庙宇断了香火怨不得旁人,纵火焚烧却是大不敬了,谁敢去触那霉头。 保长便鼓动村民进去除害,怎料任他说的满嘴跑火车,竟无一人愿意出头。村民们可都不傻,这狼子昏了头逃进破庙,可就算是进了死地,若是被逼得紧了,必然使出所有的狠性,跟来人拼个死活。 正在僵持不下的当口,一个精瘦的半大小子突然跑了出来,脱光了膀子拦在众人之前,手里攥着根胳膊粗的白色枣木短棍,似模似样的舞了几下,自称曾拜师乡里民团教头海师傅,学过几式五郎八卦棍,平日里上山放羊,那条枣木棍下没少驱赶过饿狼。接着自告奋勇,声称愿意独自一人为民除害,还拍着胸口放出豪言,若他不去,别人谁去得? 水葫芦早已认出,那半大小子正是平日里最看不惯的水羊娃,便忍不住小声讥讽,嫌水羊娃不牢靠,一个放羊的还能认不出狼来,更怀疑那小狼崽子多半是他从狼窝掏的,拿回村里显摆了显摆就进肚了。胞弟水竹子同样不待见水羊娃,也觉得那小子就是个显摆的种,有点啥都得显显,还调笑道那小子应该改改口,说他水羊娃不显,别人谁去显得? 他们兄弟看不上的人,却很受保长赏识,直夸奖羊娃就是三水村的第一条好汉,说什么前有景阳冈打虎英雄武松,后有野鹅坡打狼英雄羊娃,还信誓旦旦的保证,若是真能除了害,就给他去乡里保举一门亲事。 刘羊娃一听还能给说媳妇,兴奋的眼睛都绿了,似模似样的朝众人团团一抱拳,高喊声看俺的!就欲冲进破庙。 怎料那老道冷不丁将他拦住,说想看看他的兵器,那根枣木棍子。刘羊娃把棍子递上前来,老道接过,先撇了刘羊娃一眼,又掂了掂棍子,就随手递了回去,只说枣木棍子虽沉重却不带锋刃,防身有余杀敌不足,劝水羊娃三思。 那水羊娃满脑子说媳妇的事,早就猪油蒙了心,哪里听得进好言相劝,脖子一梗,反埋怨那老道小瞧于他,又将自己的身手大肆吹嘘了一番,还用手中棍子耍个棍花,便昂首走进了三仙庙。 人们拿着棍棒,在庙外排成人墙戒备,防止困狼夺路而逃,只等着好汉得胜而归。然而过了约莫盏茶时间,依旧不见水羊娃走出,也不见狼子逃窜,甚至都没听到什么响动。就有村民按捺不住,又请示保长,说庙里的情况不太对劲,是否再派人进去看看?保长也自犹豫,却先冲着庙里喊了一嗓子,叫那水羊娃的名字,可哪里有人回答! 这下可好,是个人都知道出事了,保长也急了,掂了一把锄头,推着自己的佃户,就带头往里冲,有些胆大的村民也蜂拥跟入。 三仙庙外堂供奉着三座神像,现已破败坍塌许久,被山风吹入的枯枝败叶铺满了地面,却不见水羊娃的人;保长硬着头皮,带领村民继续往里闯,内堂原本是庙祝的起居室,早已无人居住,村民冲入后,惨状赫然入目。只见那刘羊娃俯身趴在地上,两腿还在微微抽搐,似乎是爬行了一段,却不辨方向,爬进了堂内,一团杂乱模糊的肚肠拖拽出身后老远,猩红的血液流遍了小半间屋子,已经开始渗入地下的泥土。 顺着血迹看去,有只灰黄色的狼子躲在屋角,两眼透出冰冷的绿色幽光,弓腰曲背几乎缩成了团,也分辨不清个头大小,口中正衔着地上那堆肚肠的另一端,却依旧呲牙咆哮,浓烈的血腥味混杂着腥膻之气,呛的人们几欲窒息。 谁都能看出,那狼子极可能正准备活吃水羊娃的肚肠,却被冲入庙中的人声惊扰,虽退至屋角死地,再无处可逃遁,依旧不舍口中美味,其残忍、贪婪而胆怯的本性毕露。 看清惨状的村民个个汗毛直竖,毕竟都是庄稼汉,多咱见过那等惨状,一时全被吓懵了。保长受惊更甚,腿也软了,两眼一翻差点没瘫在地上,被人扶住后,面如死灰语不成声;老道带着水葫芦兄弟二人,没有挤到人前,却也闻到了血腥味,踮起脚远远看了眼内堂,便焖着嗓子咳了一声,提醒众人先把狼除了,再看羊娃还能否活命,却也是尽尽人事,死马当作活马医。 保长算是彻底怂了,只好由他的佃户带头,人群踩着血水冲上,把那狼子活活打死。再看水羊娃,身子还热乎,腿也不颤了,人已经断了气。村民清理了小庙,用棉布裹了尸身带回村庄,水羊娃的爹妈哭的死去活来,找保长哭诉理论时,却见保长也惊吓不轻,口眼歪斜神志不清,一众村民不欢而散,再也无人提起除害的事了。 第十四章 行路 故事讲到这里,车窗外突然传来轻微的敲击声,水猴子停住了话头,伸手抹了抹车窗玻璃内侧,略有些诧异道:“下雨了?这些年北方越来越干旱,咱路过山西还能赶上场雨,真是难得!” 后排的女人和小王正听得入神,突然被胖子岔开话题,都有些意犹未尽,却也早已心生畏惧。小王没安什么好心,趁机紧紧抓住了女人的胳膊,女人却偏向了另一端,紧紧抓住了小丁香的手臂,看样子酒也醒了八成,贝齿轻咬着朱唇,没着没落的说道:“那水羊娃真可怜,怎会这么惨,为什么连呼救声都没有发出来?” 水猴子一向都喜欢唬住人的感觉,听得女人发问,便轻蔑的冷笑了一声,也不说话,却抬起他那肥短的双臂,向前平伸,搭在了副驾驶位置的杜老头肩上。杜老头被身后的水猴子搭了肩,竟然还舒服得哼了两声,原来是水猴子在给他按摩颈间的肌肉。 小王看到那动作,皱了皱眉,浑身一个冷颤,哑着嗓子寒声道:“我、我、我听说过,狼会从人的背后接近,把两只前爪搭在人的肩膀,那人只要敢回头看,就一口咬住他脖子。” 听了小王的解释,女人仍旧不太满意,又转头看向小丁香,眨着眼睛问道:“真奇怪,小妹妹,我看你一点不觉得害怕呀?” 小丁香虽然年纪轻轻,却经历过更可怕的事情,也算是见多识广,虽不怕那些离奇的故事,可有些怕我那女人,只好苦着脸笑道:“怕肯定还是有点怕的,不过以前听水叔叔讲过,所以不太怕……” “哦?你听过?”女人狡猾的眯起了眼睛,又扬起了嘴角,“那你给姐说说呗,最后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小丁香刚一张嘴,杜老头却接过了话茬:“小姑娘家,哪里说得明白,水猴子,你挑起的话头,赶紧给结了,大家伙好休息。” 水猴子嘿嘿一笑,转头看了看我:“剑龙老弟,要不你给弟妹说说?” “我不想给她说。”我摇头拒绝。 “我不想听他说。”女人冷声反对。 成功挑出点事情,水猴子也算对我们稍微还了些颜色,终于觉得心理平衡了不少,才清了清嗓子,接着讲道: “说起可怜的水羊娃,被那老道以借棍子为由,却给他相了面,发觉他两眼光芒太露,偏偏鼻梁山根处有块凸起,表其年少时必有一劫,若躲得过,便半生顺遂。怎奈他胡吹大气,又听不进好言相劝,本事平平却自不量力,才被人所误。” “水猴子,捡紧要的说。”杜老头却有些听不下去,语气变得有些严厉:“你明天还得和烧火棍换班,在西北地区秋天正是雨季,咱这次的活计又不是正路子,想做得利索些,沿路还得置办不少家伙事。” 水猴子应了一声,接着说道:“简单来说呢,水羊娃刚进内堂就着了道,被狼从后掩至搭了肩,还毫无防备的转头去看。他身手还算敏捷,在生死之间也只来得及仰头躲避那催命的狼吻,虽避开了颈侧的血脉,却被咬碎了喉管,无法呼喊喘息。无奈之下,只得顺势扭转了身子,拼个死中求活,却不料这狼的后招更是狠辣之极,尖利的前爪顺势划下掏人肚腹,水羊娃中了这招,肚肠内脏被生生拽了出来,痛极难耐时身上再无力气,那是神仙难救了。” 女人听得此番说法,不禁两腿打颤,寒意遍体,无意中抱紧了小丁香的手臂,却没有去向小王靠拢,这做法我还比较满意。 讲完了这段,水猴子两手抱住自己的肚腩,闭目就睡,杜老头也不再说话,小丁香却压低了声音,悄悄和女人说道:“姐姐,这个故事我听过的,还有一点点下文,我悄悄和你说,水羊娃入殓下葬没过得几天,他那坟冢不知被何物刨开,虽然尸骨四散,陪葬品却未丢一件。从那之后,三水村附近十里八乡更开始出怪事,几乎每村都有孩童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人们猜测这是狼的怒意未消,含恨报复,却又捉不住凭据,但凡家有幼童的农户人人自危……” “这有点太邪乎了吧,只不过是动物,还这么会记仇?”女人把小丁香的手臂抓得更紧了些,整个身体都轻微的颤动。 小丁香被女人抓得有些疼,却也不挣脱,反而抿嘴一笑,又悄声道:“姐姐,实话跟你说,咱们这次去新疆,很可能也是猎狼……” 她们说话声音虽小,却都疏忽了一件事,鄙人白天睡了一路,此时毫无困意,只是在闭目养神;而只要醒着,再小的声音都瞒不过我的耳朵。 听了她们的悄悄话,我依旧闭目假寐,只是心里暗笑,小姑娘终归心软,不忍心看我那女人成了引诱凶兽的人饵,便想要帮她一帮。可惜,这次带队的是她爷爷,杜老头最重规矩,引子的事绝对没人敢挑明,小丁香也只能暗中尽点力,盼着能把女人吓退。 我那女人却没能听出小丁香话里的意思,乌黑的眼珠一转,抓住小丁香的手也松了几分,声音转冷道:“你这小妮子,也想学那水胖子,来吓唬姐姐我,你们这群人,没一个好东西。” 小丁香碰了一鼻子灰,苦着小脸也不再说话,女人又有些酒意上涌,把头靠在小丁香肩上,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车内也完全安静下来,很快便有微微的鼾声传出,车外雨势依旧,车窗和车顶的轻微敲击声连续不断。过了不知多久,我猛然睁眼,天色已经大亮,可我却感觉未曾睡着一般,精神困乏,身体疲累。 女人早已醒了过来,聚精会神的看向车外,车辆行驶了一整晚,应该进入了内蒙的地界,公路两边全是起伏不定的草原缓坡。初秋的清晨,朝阳升起,天高地远,脚下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头顶是深邃如洗的晴空,很是心旷神怡。 其余几名同伴也在欣赏秋高气爽的草原,小王却说了句煞风景的话:“这里光秃秃的只有草,什么时候能到个市镇,我想洗个澡换身衣服,这身上都臭了。” “你小子行啊,多久没洗澡了?”水猴子扭过头,一脸的嫌弃。 “当然是每天都要洗啊!”小王答得很是理所当然。 “那……那是你小子的保质期太短,看咱水爷,半个月没洗澡,连这脚都还是香的!”水猴子老着脸吹嘘。 时间就在几人的明枪暗箭和吵闹贫嘴中过去,水猴子和烧火棍又轮了几回班,越野车横穿内蒙到达嘉峪关,随后继续西北而行,依次经过哈密和乌鲁木齐,再北上到达阿勒泰市。 沿途已经补齐了所需物资,从专业的户外装备,到应急食品药品,统统装进了一个结实的旅行包,安置在越野车顶的货架上。期间小王撺掇女人再买辆车,因他有轻微的洁癖,嫌水猴子那些人不讲卫生,不愿总挤在一起,却碍于女人和我之间的协议,没有实现。 在阿勒泰市区短暂的休整,我们几人再次出发,直奔最终目标,阿尔泰山脉北边的牧民聚居地。水猴子依照委托人提供的地图,又听着杜老头的指挥,驾车驶入无路的旷野,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有土字头的高人引路,我们的汽车很快就进入了阿尔泰山脉,这里虽然被叫做山脉,却并非只有山,更多的却是草甸、峡谷、河流和湖泊,连绵不断的高耸山脉就像是大地之上的天然隔断,将美丽而又辽阔的阿勒泰地区分割阻隔,变得更加神秘而多姿多彩。 第十五章 迎客 几小时后,越野车驶入阿尔泰山脉腹地,已接近中国和外蒙古的边境,十月初的时节,天气已经明显转凉,无论山坡还是谷地,到处都长满了灰黄色的长草,其间点缀着各色花朵,偶尔可见小片的桦树林和清澈的溪流,以及成群的鸟兽。 透过车顶天窗向上看去,天空近的仿佛触手可及,黑色的积雨云逐渐聚拢,阳光穿过云团的缝隙洒落而下,就像是直通天地的光柱。而我们的越野车,更像是天地间的孤独旅客,在这人迹罕至的山野中执着而高傲的前行,没有同伴,不知目的,直要去到那梦中的远方。 如此美景,我那女人早已看得呆了,朱唇轻启,喃喃说道人间竟然还有如此美丽的地方,竟然快要失去了真实感。 水猴子似乎对别人的任何观点都嗤之以鼻,边开车边随口讥讽,说把这里的牧人带去首都,他们也会觉得美的不像样。 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斗嘴时,杜老头咳嗽一声,提醒开车的水猴子留神,我们也顺着他的指点望向前方,只见有群马队从不远处的小山丘之后转出,粗略看去约莫有七、八名骑手,透着游牧民族的彪悍,马肥人壮,气势汹汹,在荒野间奔驰如飞。 那座小丘之上长满了白桦树,马队沿着白桦林的边缘向我们急速冲来,水猴子毫不畏惧,驱车加速迎上,不多时便与对方汇合。汽车率先停下,谁知马队却没有随之止步,而是围绕着越野车转圈,奔行极快丝毫不收敛气势,直踩得车外草屑四溅尘土飞扬,马蹄声和吆喝声响彻许久,才逐渐停了下来。 女人和小王哪里见过这等阵仗,被来人的威势所震慑,战战兢兢不敢稍动,杜老头点着了自己的烟袋锅子,等车外平静之后,率先推开副驾驶位的车门,走出之后稳稳的站定,向马上的众骑手略一抱拳,干笑一声说道:“几位小哥好,老汉河北杜龙,来拜访老朋友安帖伯克,不知几位是否认得?” 马队的骑手们也不跳下马背,只是拽紧了马匹的缰绳,围绕越野车分散成一圈,有名大汉纵马上前两步,看模样是马队的首领,年约四十来岁,肩宽腰细腿长,穿着灰蓝色的贴身单衣,外边套着件羊皮背心,戴了顶宽沿遮阳帽。可能是常年沐浴阳光的关系,那汉子的皮肤呈较深的古铜色,一张方脸透着果断和坚毅,眼角可见明显的鱼尾纹,鼻梁挺拔略呈鹰钩,咧嘴时露出洁白的牙齿,操着一副气韵悠长、犹如草原放歌般的腔调,傲然说道: “布彦特的湖水四季清澈,阿勒泰的牧民永远好客,正是安帖伯克派我们来,迎接远道的朋友。” 水猴子也随着杜老头跳下车,却不关闭车门,先皱眉看着来人,又趾高气昂的仰起头,几乎是用鼻孔扫视了一圈马背上的人众,冷哼一声讥讽道:“不是水爷事多,就你们这阵势,在我们那叫做包围,不叫迎客。” 那汉子听得他说话,居高临下看向水猴子,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位朋友,你不喜欢我们的待客之道?” 我原本没打算下车,可外面的势头明显不太对,虽然马背上的时代早已过去,但极个别的草原民族还沉浸在往昔的辉煌中,依旧沿袭狼群的处世之道,无论面对的是何人,先露出獠牙武力威吓,如果对方露怯,便毫不犹豫的欺凌;只有表现的毫不畏惧,甚至更为蛮横,才会赢得他们的友谊和尊敬。当然,这都是往好听了讲,说难听点,就是欺软怕硬。 念头一闪便过,我打开门走出车外,站直身体又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车外的一众骑手摸不清我的路数,都有些戒备的看了过来。做为金字头一脉,我有保护其它队友的职责,极端情况下就得进行武力威慑,但此刻还不至于动武,有时简单的交涉也能起到相同的作用。 虽不知这些骑手们属于哪个少数民族,但既然都会说汉语,交流就没有障碍。我盯住那汉子的眼睛,学着他们的语气和说话方式,毫不退让的说道:“草原和天空一般的宽广,客人和主人一样的豪爽,不下马的待客之道,哪里的朋友都不会欣赏。” 看他们神色有异,我趁热打铁,使劲拍了拍越野车的车门,撇着嘴道:“你们的马再好,也没有这汽车能跑,如果还不下马,就直接开去你们的毡房,我倒要看那安帖伯克,是否骑在马上招待客人,像你们一样。” 那汉子听我说的硬气,终于跳下马背,仿佛变了张脸似得对我温和一笑,再把右手伸展,手心贴在自己胸前,小幅度的弯腰鞠躬,用友善热情的语气说道:“我腾奥拜的无礼试探,还请朋友们原谅。饿狼有时会披着雪白的羊毛,强盗也总装出伪善的假相,我们牧民喜欢率直豪爽的朋友,却也痛恨假意逢迎的无赖流氓。” 听我们几人有来有往,杜老头终于又吐出一口烟雾,高声笑道:“我老汉豁出老脸做担保,这里全都是来自远方的朋友,只为了完成安帖伯克老友的委托。还要劳烦这位好汉,带我们去见那亲爱的老友。” “领路自是应当,几位朋友请随我来,毡房中早已备好了甘甜的马奶酒,喷香的手把肉,嫩滑的奶豆腐,还有最热情的姑娘和歌舞!”那汉子边说边跳上马,缰绳一紧,胯下枣红色骏马一声长嘶,带领众人向北疾驰而去。 我和杜老头也立即坐回车内,只有水猴子不紧不慢,等他关好了车门坐定,那队人马已经快要尽数没入小山之后。 眼看就要被那些人甩下,烧火棍皱了皱眉,杜老头还未说话,小丁香先急了:“水叔叔,你赶紧的追吧,那些人虽然嘴上服软,心里可都憋着股劲呢,肯定不会给咱带什么好路,紧着追都不一定能跟上,你还敢晃悠呢?” “跟不上又能怎么样,他剑龙胡吹大气,我凭什么替他兜着?被人打脸也是活该。”刚在车外被抢了风头,水猴子有些不服,颇有些和我置气的意思,一边发动车,一边还顺嘴挑拨道:“剑龙他媳妇,你水哥说的对不对?” 我那女人虽在车内,却早已把车外一切看的清清楚楚,被水猴子挑唆,却没有搭他的茬,只用眼角的余光从我身上扫过,似还出现了一丁半点的变化,可能是终于发觉到,我范某人居然还有不错的口才。 杜老头没好气的骂了水猴子一声混小子,又命令他快点开,水猴子才不再磨蹭,抖擞了精神,连轰几脚油门,驾车向着马队消失的方向追去。事情果然如小丁香所料,那汉子带的路,不是怪石嶙峋,就是沟壑遍布,也亏得我们提前准备充足,越野车早已换了实心轮胎,还安装了底盘装甲,再加上水猴子的车技过硬,才在剧烈的颠簸中逐渐拉近和马队一行的距离。 等到终于和他们并驾齐驱时,水猴子摇下车窗,向带领马队的汉子竖了竖中指,那汉子明显不知何意,还在马上鞠了个躬还礼。 那幕不巧被女人看到,被逗得憋不住笑,刚一抿嘴却开始呕吐,小丁香急忙递上塑料袋,帮她罩住口鼻,原来竟是被颠簸得晕车严重,其它几人看样子也不好受,只有杜老头好些,虽然年迈,却似毫无所觉,竟然还悠哉的抽烟。 第十六章 营地 水猴子完全不顾其它人的感受,呲牙咧嘴吐着舌头发狠猛开,一门心思的同马队飙车。所幸马俊车快,彼此追赶了没有多久,汽车便随着马队进入了一处狭窄而隐蔽的山坳,而冲出山坳的那一刻,众人尽皆瞪大了眼,竟彷如闯进了另一个世界。 山坳之后,是一个美丽而又宁静,甚至有些出尘脱俗的山谷,与阿尔泰山脉那苍凉、雄浑、气势不凡的景致大相径庭。这山谷整体呈南北走向,地势狭长,放眼望不到最北边的尽头;东西方向宽约一公里左右,两侧山壁虽高却不觉险峻,反而像是两条手臂,令人生出一种被拥入怀的温馨感觉。 谷内地势更如机场一般平坦,且生满了齐膝的牧草,碧绿而又齐整,在夕阳的余晖之下竟显得有些晶莹剔透,仿佛铺了一层亮闪闪的绿色锦缎。牧民们的白色毡房就搭建在山谷中央,像是绿色锦缎上点缀的珍珠,更增这山谷内的秀色。 进入山谷之中,地面变得不再颠簸,水猴子的路感极佳,趁机又是一脚油门狠踩,只听发动机‘嗷’的一声轰鸣,汽车像被踩了尾巴的野兽般疯狂窜出,而且不断加速,竟然把马队甩在了后方。 谷中本极幽静,两侧山壁又具回音之效,马蹄声和发动机轰鸣声传得极远,早有牧民闻声而出,在一座最大的毡房外站成排,不断向我们挥手。 越野车在水猴子的操控下,嗷嗷叫着前冲,尾部扬起长溜的草屑,直到牧民们近前才骤然减速,车头一拧,车身猛地打横,竟然出现小幅的漂移,轮胎贴着地面再次刮起漫天的草屑和汁液,借着汽车带起的风势席卷而出,落了一众牧民满头满脸。 待得汽车停稳草屑落尽,车门打开,杜老头稳稳的走下车来,那汉子带领的马队才赶至,骑手们被我们超越,又被车尾扬起的草屑弄了个灰头土脸,也不敢再纵马绕着我们转圈,勒紧缰绳之后,便垂头丧气的跳下马来。 毡房中走出的牧民大部分都是些老弱妇孺,多半身着单衣,仅有几人套着毛皮制成的薄背心,受到汽车来势的惊吓,有的躲避,有的尖叫,有的抱头蹲下,只有站在最前方的一名老者面不改色,眼看汽车驶近却纹丝不动,草屑和汁液刮来更只是眯眼浅笑。 那名老者穿件灰白色的羊皮袄,戴了顶深棕色的窄沿毡帽,黑红的脸上满是皱纹和胡茬,双目颜色极浅,眼中神光却如鹰隼一般锐利。他淡淡扫了一眼车后跟至的骑手们,便凝神看向杜老头,片刻后咧开纸片般薄的嘴唇,露出参差的黑黄牙齿,张开双臂高声欢笑道: “亲爱的杜龙兄弟,你永远像升起的太阳一般准时,咱们许多年未见,请带着朋友们进屋就座,品尝我们草原上的美食美酒。” 杜老头也张开双臂走上前去,两人只轻轻拥抱了一下,就各退一步,伸出右手在身前重重相击,然后紧紧握在了一起。杜老头也很是有些高兴,眯着眼笑道:“安帖伯克老朋友,亏你还能想起我杜老头,再过得几年,恐怕你就要见不到我了。” 安帖伯克闻言似是想到了什么,却露出苍凉的笑容:“哪里的话,杜龙老朋友,我看你的身体就像岩石一般硬朗,你还要看着孙女嫁人,还要猎取更多更凶猛的野兽!” 两位老熟人正在寒暄,水猴子打开车门下了车,那骑手们的头领终于对水猴子的车技有些心服,右手抚胸再次鞠躬行了一礼,水猴子一皱眉,却不知是否该竖起中指表示回敬。 我们其余几人也在饱受颠簸之苦后,鱼贯走出车外,烧火棍体质不错,仅是脚步有些虚浮,其它几人就实在惨不忍睹。车辆最后排本就更为颠簸,那三人又都可算作妇孺之辈,小王已经晕的站立不稳,再加上纯娘们的女人和小丁香,三人互相搀扶,才能勉强走动。 来人都下了车,安帖伯克便邀请我们进屋,牧民们也上前簇拥在一起,很是好奇的围着我们看来看去,丝毫不因水猴子的过激挑衅行为而产生敌意,有两名牧民招呼最是殷勤。其中一人看年龄似六十上下,个子不高,肩背有些微驼,头发花白,皱纹极深,虽然堆出满面笑容,却没有喜悦的神色;另一人约莫十八九岁的年纪,将近一米八的身高,身形却极瘦,一头刷子似得短发,小鼻子小眼尖下巴,肤色黝黑面颊酡红,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细的虎牙。 年龄大些的牧民自称沙吾黑德,挨个搂过我们几个男人的肩头,又卖力的拉着我们进毡房;年轻的牧民自称旭烈虎,只说得两句,就转头看向后方,似乎更在意我们队伍中那两位年轻女性。 这一路行来,我那女人已经兑现了诺言,给小丁香买了一套秋款连衣裙,但因天气转凉,两人各自穿了条深色打底裤,更是衬得身形修长苗条。她们俩的装扮有七八分相似,而且同样的年轻貌美,我那女人满头青丝扎成马尾,活泼大方成熟;小丁香一头短发齐颈,精干俏丽鲜亮,两女竟越来越似亲姐妹,即相得益彰,又秀色可餐。 旭烈虎早便注意到两女,双目明显放出异光,假作关心忙不迭的凑上,左手去拉小丁香的胳膊,右手扶向我那女人的细腰,两眼还不老实,用眼尾的视线在二女全身上下扫来扫去。 他那藏不住的猪哥相被我收入眼底,心里不禁暗骂,要说这姘夫小王,真是没用到了家,看似是和小丁香一左一右的扶着我那女人,其实他自己都站不稳,只有靠着女人才能挪动脚步,哪有心思去管那毛手毛脚的登徒浪子? 那小子试探了片刻,发现无人阻拦,竟越来越放肆,悄悄把脸凑到小丁香的短发附近嗅闻,右手还逐渐下滑,快要挨到我那女人挺翘的臀部,虽然隔着衣服,我仍感觉忍无可忍,就想故意落后几步,教训那年轻牧民。 谁知那小子刚嗅到小丁香耳畔,便猛地浑身一震,立即闭眼撇嘴皱眉,连续打了无数喷嚏,不仅声音极大,而且眼泪鼻涕齐流,痛苦得几乎喘不过气,不消片刻已快要直不起腰。我趁机走到两女身后,以防那小子再来使坏,却见小丁香转头向我挤了挤眼,便又装回那副头晕恶心的虚弱表情。我心里暗赞一声,江湖上讲究人不可貌相,这小丫头恐怕已经更进了一步,到了真人不露相的境界,这扮猪吃虎的演技,连我都看不破的巧妙用药手段,将来谁娶了她,怕是得自求多福。 没有了惹人厌的骚扰,我们几人施施然的跟随着安帖伯克和沙吾黑德,进了那座最大的毡房,却发现这毡房的外观和内饰差别极大,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从外部近观,牧民们的毡房就像发了霉的馒头,白中透着淡淡的青绿,既粗糙又冰冷;可是进到其内,只见装潢精美得出乎意料,木质的框架上缠绕点缀着各色的饰物,四周挂着精美的壁毯,地上还铺着厚而松软的羊毛毯。牧民的营地还未通电,毡房内更没有电灯,取而代之的是明亮温暖的火盆,充满了西域特色和历史文化气息。 房内地毯两侧并排摆了几条矮脚木桌,我们随着主人的招呼席地而坐,其它的成年男性牧民也相继落座,很快就有戴着头巾面纱的妇女端上满桌的肉类和奶制品,沙吾黑德等人陪坐在我们身边,热情的介绍各色美食,有手把羊肉、烤全羊、红烧野鹿肉、马肉灌肠、烤包子、酸奶昔、奶豆腐…… 第十七章 乱情 杜老头坐在安帖伯克身边,就想在席间先问起这次的委托,安帖伯克却摆着手阻止,让我们尽管吃喝,只说我们是这里的客人,他们必须按照传统,用最热情的方式招待,再让客人好好休息一晚,明日再谈具体委托的事情。 主人如此好客,我们只好先把正经事抛在一边,对之前的摩擦也不再介怀,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汽车到达营地时天色还未擦黑,这丰盛的宴席却一直吃到月上枝头,酒没了再斟,肉光了又添,吃喝到得意处,有人弹起马头琴唱起草原小调,几名牧民小姑娘穿了颇具特色的服装,却解下包裹头脸的围巾,扭动着诱人的腰肢翩翩起舞,毡房之内一片热情洋溢。 我们几人连日赶路,原本已经疲惫不堪,这上好的酒肉下肚,满身的风尘和劳累竟似一扫而空。杜老头左手烟右手酒,喝的满面潮红;烧火棍一边喝酒一边拍手助兴;小王差点把奶昔吃到了鼻子里,还夸赞不断;女人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的兴奋,非拉着小丁香上场跳一支舞;小丁香却很是腼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般。 马头琴弹完一曲又一曲,牧民姑娘们也跳了好几段民族舞,那青年旭烈虎早已恢复精神,又同我们喝了好几圈,便借着酒意脱掉了外衣,露出半边精壮的臂膀,然后抽出腰间那把寒光闪闪的弯刀走入场中,竟然随着乐曲舞起了刀。刀刃反射着毡房内的火光,忽而快忽而慢,忽而直砍忽而下劈,忽而站桩做势忽而飞速旋转,四周的火把似被刀气所激,竟然晃动不停,照得众人影影绰绰,颇有些夺人心魄的气势。 一曲止歇,喝彩声雷动,安帖伯克高声叫好,那骑手们的头领腾奥拜和热情的主人沙吾黑德坐在一起,两人的长相有几分相似,面部表情却大相径庭。腾奥拜使劲拍手,露出骄傲的神色,还有点炫耀的意味;沙吾黑德却面露苦笑,一脸的羡慕,甚至有几分嫉妒。 旭烈虎把弯刀插回腰间,倒了满满一大碗马奶酒,双手捧了走到小丁香和女人的身前,瞪着一双赤红的眼睛在两女身上扫来扫去,又喘着粗气语声豪迈道:“两位美丽的姑娘,你们令我恐惧惊慌,因为看着你们,仿佛看到天上升起了两轮月亮!” 这话一说完,牧民们的口哨声哄笑声四起,旭烈虎却充耳不闻,依然端着酒碗,扯着嗓子继续说道:“我是这百里内最好的年轻骑手,没有人比我更快,没有人比我更强,在十五岁时,我就用这把宝刀杀死过恶狼!如果你们两位当中,有谁愿意做我旭烈虎的妻子,就请喝了这碗马奶酒,让我的爱流过你们的心房!” 之前牧民们哄笑,我就发觉事情有异,直到这小子说完,我才弄明白他是借着酒意发春来了,而且竟敢同时向两女示爱!虽然有些用情不专的嫌疑,但他是光明正大的当众求婚,而非之前那般动手动脚的占便宜耍流氓,根本找不到教训他的借口。我虽然脑怒,却一时无计可施,毕竟小丁香和我那女人都是无主之人,如果非要当着众多牧民的面强出头,极有可能引起众怒,适得其反。 就在我犹豫时,水猴子和烧火棍也同样被惊呆,他俩都是一般的心思,谁也想不到这年轻牧民竟然如此不按中原大地的套路出牌,刚见第一面就火急火燎,直接求婚本已经很不可思议,而那小子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同时向两个女人求婚,这份勇气实在是惊天地泣鬼神! 小丁香没经历过感情,也顾不得多想,先羞红了脸低下头,竟慌乱得不知所措;我那女人真没少喝,酒品可确实不敢恭维,她闻言后柳眉倒竖,斜着眼瞟了那旭烈虎精壮的臂膀,轻蔑的嗤笑了一声,对他送到面前的酒碗视如不见,却端起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狠狠打了个酒嗝。 一众牧民包括旭烈虎,都皱起了眉头,起哄吵闹声也逐渐停了下来,因为女人这么做,摆明是拒绝了敬酒之人的求爱,甚至还带有鄙视和侮辱的意味。似是对旁人的情绪全无所觉般,女人高傲的扬起了头,向旭烈虎晃了晃下巴,又朝着所有牧民高喊道:“这是谁家的……小屁孩,一点也不懂事,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泡妞,比他更壮,刀法更好的……货色,本姑娘都看不入眼!” 这话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引得满屋哗然,虽然是酒话,可仍旧是公然的挑衅!旭烈虎那小子本就年轻气盛,再加上游牧民族不服输的个性,哪里咽得下这口气,立即瞪大了眼睛,眼白都开始充血,不仅满面通红,甚至连脖子都粗了两圈,哑着声音高喊道:“你说的是何人?我要找他公开比试!” 我那女人不再说话,却在众人的注目中,转头向我看了过来,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就像是实质的阳光一般,照得我脸颊发热。她这么做,显然是故意给我找麻烦,可我竟然对她丝毫怨恨不起来,这一路上她都不怎么对我假以辞色,这时喝多了酒,却能用炽烈的眼神看我,很是令我兴奋,至于她的目的,我也懒得理会。 所有牧民都顺着她的指引,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我却目不斜视,先吃两口肉,又端起一杯酒,摆出事不关己的姿态,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而且明天开始的行动还要牧民们全力配合,可不能学女人那样惹是生非。 我那杯酒还没送到口边,却见寒光一闪,杯口竟然被削下了一圈,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女人们的惊呼尖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也分辨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 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可是既没杀气,又少了一丝灵性,未能带来实质性的威胁;吸引了我注意力的,反而是手中的杯子。我曾经听说过,为避免在不断迁移中损坏,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其中最富裕的更是用昂贵的金子制作杯盏,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被削去一圈,露出黄澄澄的断层,果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 “好杯子!”我的喝彩声脱口而出。 “好刀法!”水猴子坐我旁边,捡起那掉落的杯圈,边观看边赞叹,然后装入了自己的裤兜。 旭烈虎就站在我的身前,听得喝彩声,却没听清我夸赞的是什么,就露出洋洋得意的表情,傲然说道:“我们牧民,终日与刀为伍,刀法强过其它所有民族!这位朋友,你如果习练过刀法,不妨与我比试一下,也算以刀会友。” 这是找上门来叫阵的,我抬头向他看去,那小子一脸的兴奋期待,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什么以刀会友,分明是准备宰我一刀!这要是依着我头些年退隐之前的性子,肯定早就拔刀对上了,但是现在,我还真没有争胜的心,唯一牵挂的,也只有那移情别恋的女人,可惜她体会不到。 “这位小兄弟,你看看,我今天这身打扮,像是准备玩刀的吗?” 我笑着扯了扯休闲服的衣领子,虽露出了里面的鲨鱼皮紧身衣,却不担心被普通人认出。论年龄我其实比旭烈虎大不几岁,但是经历的事情多些,心态也更为老成,所以自然而然的把他叫做小兄弟。 第十八章 比试 那小子也确实年轻气盛,见我认怂,虽显得更加得意,却也不再非逼着我比试,毕竟他的目的还是女人。就在他转身准备走开时,一旁的水猴子却有些不满,可能他原本想看场热闹,结果没有打起来。他这不甘心的劲头上涌,大着舌头开口嚷道:“等……等等,你小子这就要……要跑?” 旭烈虎一皱眉,扭身向水猴子看去,水猴子猛地站起,旁边烧火棍怕他惹事,赶紧捉住他胳膊肘,想拉他坐下,水猴子却发力甩脱,然后两只手同时指向我的后背,扯着嗓子大声嚷道:“你们……看,他随身背着的,可不是鱼竿,那是……我们中原的刀,最好的刀!” 经水猴子这一指点,所有牧民再次向我看来,我确实背着那渔具袋,里面装着两把唐刀,外出狩猎刀不离身,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那可恶的水猴子,竟然还嫌事情不够大,又补了一句:“他外号叫……叫剑龙!” 旭烈虎闻言一愣,再次转过身向我逼来,这次却瞪圆了眼睛,咬紧了后槽牙,腮帮子都暴出青筋,右手抓住腰间的刀柄,恶狠狠的向我说道:“这位剑龙朋友,你是看不起我,所以不愿和我比吗?” 眼看事情有些不可收拾,我正犹豫该怎么拒绝,杜老头先放下酒杯开口道:“我们的刀剑,不会指向朋友,只会对付敌人和野兽。” 安帖伯克老人也不愿看到冲突,随声附和道:“旭烈虎,你要做什么?强迫朋友们比试,可不是我们牧民的待客之道。” 旁边桌上的腾奥拜正喝得酒酣耳热,听到我们的争执,也来了精神,虽未出言挑唆,却也并不劝架,反而有些好奇道:“既然安帖伯克说话了,朋友们不愿比刀便不要比。但那位胖朋友说了,剑龙朋友带着中原最好的刀,怎么也得亮出来,让我们牧民都见识见识。” 我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杜老头,见他微微点头,便解下渔具袋,取出那把较长的唐刀,双手捧着递到旭烈虎面前,微笑说道:“现在哪有什么中原不中原的说法,咱们都是中国人。这柄刀更不敢称作最好的刀,不过只要朋友们想看,尽管拿去看。” 没有比成刀法,不能显示威风,旭烈虎很觉扫兴,他随手接过我的唐刀,拔出仔细看时,那刀刃像是抹了一层油光,不算闪亮却很温润,刀身也不似其它种类的刀,从头到尾直来直去,基本没有弯曲的弧度。这种刀令他颇为新奇,试着挥舞了两下,发觉运劲方式和手感与弯刀截然不同,便皱着眉头有些不屑道:“这烧火棍一样直的东西,也能叫做刀?” 此话一出,我们的队友烧火棍可就不乐意了,他性子原本还算沉稳,平时也不轻易动怒,喝了点酒之后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惹的有些上火。他右手猛地按住水猴子的肩,把他按得坐回了地上,自己反而站起,瞪着眼高叫道:“烧火棍怎么了?我们那家伙除了够直以外,优点多得是,像不倒的金枪一般坚挺,你们那短小的弯刀算什么,根本就是小孩子的玩意。” 烧火棍这话其实说的不是刀,而是另有所指,但牧民们性子憨厚,哪里能听出旁的味道,都以为是真的在贬损他们的武器弯刀。原本已经趋于平稳的局面,又被烧火棍搅得再次沸腾起来,他这烧火棍的外号真不是白叫的,总能在不经意间捅出火星子。 “最高的山峰只有一座,最好的武器只有一把,安帖伯克不喜欢和朋友们比刀法,怕会伤了和气,咱们只比谁的刀更好,这总可以吧?”腾奥拜可能早有此意,便顺势把话说了出来。 旭烈虎早已急得哇哇直叫,一众牧民也跟着嗷嗷的喝倒彩,几名老者更是面面相觑,难以压制住局面。这骑虎之势已成,怕是我们自己人里,也有不少想看热闹的,我只好无奈表示同意,并向腾奥拜问道: “不知朋友们想怎么个比法?” “要比锋利,当然是两刀对砍,谁心疼就算输,如果不愿认输,刀被斩断了也是活该!另外,输了的人必须连喝三碗酒,不许耍赖!”旭烈虎发起了狠。 “好,就这么办,我拿着不动,让你先砍!” 嘴上答应得痛快,可不是我酒喝多了犯愣,而是心里有数,以我多年用刀的经验,一把刀的好坏,通过劈砍时的刀声就可轻松分辨。所谓刀声是行家的术语,普通人一般称做破风声,其实就是刀刃急速切割空气,造成自身轻微震动而发出的声音。其音质会随着刀的材质、锻造手法、形状、厚度和挥舞方式而变化,简而言之,刀声越尖锐响亮,说明刀刃震动越快,刃口越薄越锋利;刀声越厚重低沉,说明刀刃震动越慢,刃口越厚越粗钝;但如果一把刀本就薄而锋利,但刀声却沉厚难辨,那这把刀就是难得的好刀。 旭烈虎舞刀并无特殊技法,发出的刀声尖锐刺耳,表明他那把弯刀看似锋利又光亮,其实没什么特别,只是平日里打磨保养的好些。我的唐刀则不同,乃是完全依照古法锻造,使用工艺名叫‘百炼钢’,不仅锋利无匹,而且外硬内软,拥有极强的韧性。这手法在国内已几近失传,数年前我无意间帮助过一名隐世的怪人,他才倾尽平生所学为我锻造了两把,权当是报恩。 在周围人群嘈杂的起哄声中,我走到地毯中央的空处,双手握紧唐刀刀柄,将刀刃向上平举,旭烈虎也手持弯刀,蓄满了势。牧民们的起哄声更甚,这处聚居地也不知共有多少牧民,听得起哄声响,有几名半大的小孩子从毡房之外钻入,围在我们四周不远处,眨着亮闪闪的眼睛瞧热闹。 牧民们人多嘴杂,我们的队伍也非铁板一块,只有杜老头和小丁香目露关切,烧火棍装作紧张,水猴子幸灾乐祸的坏笑,小王一脸冷笑盼着我出丑,女人虽然喝得站不稳,却还是扶着小丁香,斜着醉眼瞥来。 感受到人群聚拢后投来的目光,旭烈虎越发亢奋,猛地一声大喝,犹如天边炸响的惊雷,精壮的臂膀肌肉暴起,自上而下奋力向我手中的唐刀劈砍,取得是锋刃偏下部,接近刀柄的位置。只听‘叮’的一声脆响,刀刃碰撞,我双臂略微一震,那柄寒光闪烁的弯刀却已断成了两截。 这结果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在旭烈虎和所有牧民们看来,却极其出乎意料,甚至到了不可接受的程度。毡房内突然安静了下来,甚至能听到火把和蜡烛燃烧时发出的极细微的噼啪声响。 我轻轻咳嗽了一声,用尽量友善的语气,说出早就编好的台词,以免局势变得群情激奋,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冷兵器时代早过去了,刀剑只能算生活用品,是好是坏也不必太在意。之前不敢和你比刀法,是因为确实没信心,就算兵器上占便宜,也未必能赢你。这样吧,我跟你保证,将来再遇到给我铸剑的师傅,定会请他打造一柄最锋利的弯刀,然后再亲自送来给你。” 听我把话说完,牧民们的表情才变得和缓了些,旭烈虎却依旧铁青着脸,既不说话也不移动,只是愣愣的瞪着手中的断刀。年轻人遇事很容易想不开,他若因面子上挂不住而找我拼命,可就有点麻烦,倒不是怕他多狠多厉害,而是可能影响了之后和牧民们的合作,毕竟这次的雇主就是牧民。 第十九章 屈辱 腾奥拜走上前来,虽然笑得很勉强,却依旧没有失了礼数,右手抚胸先向我行了个礼,然后轻轻拍了拍旭烈虎的肩头,柔声说道: “再美的草原也会遇到野火,再强的勇士也会遭受挫折;野火烧过的草地来年长势更旺,受过挫折的勇士今后意志更强。” 旭烈虎闻言抬起头,露出一丝委屈的表情看向腾奥拜,腾奥拜充满爱怜的看着旭烈虎,两人都不再说话,一个像是羽翼渐丰的雏鹰,一个像是舔犊情深的老牛。虽和我们互通了姓名,但牧民们之间的亲属关系还不曾细说,看到此时旭烈虎和腾奥拜的神态表情,我突然有些明悟,这俩人虽然长得不肖,却很可能是一对父子。 就在场面由尴尬变得温馨时,我那女人突然打了个响亮的酒嗝,然后冷哼一声,大着舌头含混不清的挖苦道:“小屁孩……就是小屁孩,比输了……还脸嫩……想赖账,就他这样的……小屁孩……还想娶媳妇……” 虽然谁都听得出她说的是醉话,但却说到了点子上,而且很不留情面,那旭烈虎被激得涨红了脸,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叫,推开身前的腾奥拜,冲到木桌旁一口气喝尽了三大碗马奶酒,然后飞也似的逃出了毡房。 他这一逃不要紧,所有牧民竟然都露出奇怪的神色,即紧张又惶恐,仿佛那小子不是跑出毡房,而是跑去跳楼一样。腾奥拜二话不说,立即追出,沙吾黑德招呼一声也随后追去,还有些年轻牧民一同尾随而出。安帖伯克也露出关切的神色,但一来年纪大了腿脚不便,二来还要招呼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便没有跟随众人去追。 闹剧终于告一段落,那小子的婚没求成,宴席也不欢而散,安帖伯克站起身,带我们去早已准备好的毡房休息。女人因为有协议,便与我住进了同一间毡房,与我们同房的还有杜老头和小丁香,水猴子和烧火棍住另一间,小王本想和我们四人凑在一起,但是毡房内的空间有限,只好不情不愿的去了水猴子他们那间。 要说小王也算跟我混了几年,原以为把他了解的彻头彻尾,直到出了女人这档子事,我才发现他还有隐藏极深的一面,不过,他外表永远光鲜亮丽的秘诀我最清楚不过,那就是轻度的洁癖,估计闻多了水猴子的脚臭能治好他的洁癖。 安帖伯克又叮嘱我们夜间不要随意走动,牧民营地多有恶犬,附近山里还有野狼出没,如需起夜去隔壁的毡房便可。我们把他送出房外,却借着残存的篝火和暗淡的星光看到一群牧民,簇拥着旭烈虎进了不远处的毡房,那小子应该没跑出多远,就被揪了回来,而且酒意上涌,已经难以站稳。 喧嚣远去,多日来的劳累再次上涌,女人、小丁香和杜老头各自选了一套铺在羊绒地毯上的被褥,倒头便睡。我却依旧难以入眠,辗转反侧至深夜,却悄然爬起,走到熟睡的女人身前,深深嗅闻了几次她的发香,然后出了毡房。 次日清晨,一觉醒来,杜老头已经在抽着第一袋烟,女人也打了个眼色要去如厕,我睡得不好,略有些头疼,还打不起精神,收拾好被褥后先在毡房内溜达了一圈,却立即惊慌失措的高声叫喊,因为我的宝贝唐刀不见了! 很快安帖伯克、腾奥拜、沙吾黑德等一众牧民首领都闻声聚到了我们的毡房,我用最愤慨的语气,述说了一觉醒来随身武器失窃的事情,并且表示强烈的谴责,还说我平生最恨小偷,赌咒发誓要把偷刀贼绳之以法。 安帖伯克等人对我好言劝慰,叫我不用着急惊慌,这里没有外来的窃贼,肯定是谁家的小孩子恶作剧,在昨日的酒宴上看那刀好,偷偷拿去把玩,断不会真的丢失。 正说话间,沙吾黑德命人牵来了他最好的狗,是条半大的蒙古牧羊犬,名叫麻头,虽然年岁尚幼,却矮状结实,脚掌肥大,脸圆吻宽,混身粗硬的狗毛黝黑发亮,只在头顶位置有片灰白相间的杂色,想来‘麻头’的名字就是因此而得。 沙吾黑德仔细问了我唐刀的情况,有无特殊气味,又夸赞这条狗的嗅觉最是灵敏,肯定能寻着气味找到失物。 我从内穿的紧身衣中取出一小瓶鲸鱼油脂,告诉他们这是平时用来涂抹唐刀刀刃的东西,能起到防锈防腐保养的作用,确实有些与众不同的气息,价格昂贵产量稀少,草原牧民平时绝难接触。 沙吾黑德取过小瓶,拧开瓶盖,给麻头嗅闻了片刻,那小狗突然变得兴奋异常,先就地躺倒打了个滚,爬起后摇头摆尾转着圈,踩着房内的地毯在每套被褥前嗅闻,最后停留在我的被褥前叫了几声。 沙吾黑德拍了拍它的脑袋,却又向它摇了摇头,那小狗立即会意,小跑着冲出毡房,我们也相继跟出。虽是清晨,天空可有些阴沉,不断有零星的雨点洒落,却未影响那小狗的追踪,麻头在草地上不住嗅闻,顺着气味向不远处的另一座毡房走去。我们跟着它来到那座毡房之外,毡房门口不远处钉了一根木桩,拴着条巨大的獒犬,体壮毛长目露凶光,对来人狂吠不止。 看着麻头行走的方向,腾奥拜就有些面色不善,小狗停在那座毡房门口,他更是变得怒不可遏,先厉声呵斥了恶犬,又掀开毡房门帘,直接冲了进去。那毡房里睡着的正是旭烈虎,宿醉之后可能还在做着好梦,却被腾奥拜粗暴的掀起被褥,那装着唐刀的渔具袋赫然出现在他的被褥之下。 那可笑的牧民小子旭烈虎,被惊醒后猛地坐起,光着上身一脸茫然的看着我们,嗫嚅着嘴唇还未说话,就被腾奥拜抽了个响亮的耳光,原本清瘦的脸很快肿起。腾奥拜又俯身从他的被褥之下拿起我的渔具袋,紧紧攥着举到他的面前,粗着嗓子厉声责问道: “打死你这不争气的畜生,你看看这是什么?” 旭烈虎本被那一巴掌打的愣住,直到看清了渔具袋,认出了那是我的东西,才隐约明白了事由,立即带着哭腔高喊道:“阿爸,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偷的!” “不是你偷的?难道这东西会自己跑进你的毡房?你门口那头甘露是吃闲饭的?” “阿爸!你听我说……”旭烈虎急着辩解,却鼻子一酸,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 腾奥拜却不等他开口,疾言厉色的接着骂道: “我们牧民都是铁铮铮的汉子,喝醉了酒,受了委屈,冲动之下做了错事,就要勇于承认!” 在场之人都听得出来,腾奥拜看似是训斥儿子,其实却在开脱,说他是酒后一时冲动才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我心中暗笑,本想接着看他们父子二人的表演,却见杜老头向我轻轻摆了摆手。 要说这杜老头,果然年老成精,居然被他看出了点端倪,要说今早这件事,其实并非盗窃,而是栽赃。是我昨夜趁众人醉酒熟睡时,把唐刀放进了旭烈虎的被褥,故意栽赃陷害他。 至于这么做的目的也很简单,一方面是为了我那女人,我们初来乍到,她昨天虽是酒后失言,却也丝毫不给牧民留情面,难免遭人记恨,需要制造些别的事情引开牧民们的注意力;另一方面,腾奥拜和旭烈虎父子,明显对我们一行有些抵触甚至是敌意,出了这种丢脸的事,他们必定自觉理亏,收敛一段时间。 第二十章 失踪 而杜老头的暗中授意,是怕我们几个有人管不住嘴,出言嘲讽把事闹大,我看了看跟来的女人,她早把昨晚醉酒后发生的事忘了个干净,只是睁着大眼好奇的看热闹。至于水猴子和烧火混,完全是一副随时准备借题发挥的德行,我只好赶紧表态,先是洒然一笑表示谅解,又假装大度说道年轻人难免会犯错,大家都是朋友,这点小事保证不会往心里去。 看我语气和善并不较真,腾奥拜等人才松了一口气,沙吾黑德搂着我的肩头连说了几声好朋友,安帖伯克又撺掇杜老头先去谈正事。我们一行离开旭烈虎的毡房后,腾奥拜却没有随行,而是继续大声训斥旭烈虎,有几名好事的牧民还围在那毡房外谈笑,显然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思,只是惧怕那头名叫‘甘露’的猛犬,不敢凑得太近。 我们七人没日没夜的开车,赶了三四天的路,就为了这次的委托,现在终于到了和雇主说正事的时候,双方会谈的场所,还是在昨晚饮宴的大毡房,房内已经收拾的干净,桌上早已摆好了各类奶制品当做早餐。 参加会谈的牧民出乎意料的少,只有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两人,其余都被赶到了毡房之外,显然牧民之间也出了些问题。他们二人就坐在我们的桌对面,和我们离的很近,似乎是怕谈话内容被别人听了去。 领队杜老头也不吃东西,只抽了两口烟,便急着向安帖伯克询问这次委托的详情: “安帖伯克老友,你是知道的,我们这些人,对付的都不是普通野兽,所以,无论事情有多惨痛,我们都不会觉得奇怪。你别有顾虑,只要如实说出发生的事,剩下的交给我们来办。” 这种受人委托狩猎凶兽的行动,我们这行里的叫法是‘捡山落’,行动前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在场的沙吾黑德明显是主人,但并不是他与我们联系,所以杜老头先向安帖伯克发问。至于安帖伯克老人,我与他并不相识,水猴子等人应该也不识得,看样子很可能是杜老头的熟人,却不是我们的同道或前辈。 听了杜老头的询问,牧民中的长者安帖伯克当先开口答话,却表示自己只是想了个办法,并联系了杜老头,沙吾黑德才是真正的委托人,还是由他来说最合适,也最清楚。 沙吾黑德闻言皱紧了眉,却也不推辞,先端起桌上的酸奶碗,将满满的大碗酸奶一饮而尽,仿佛下定了决心,缓缓说道:“天上的云彩总是飘忽不定,人间的事情同样变幻莫测。我选择听从安帖伯克的安排,请几位朋友前来,是因为这件事对我实在太重要,却又太离奇。我先向政府求助,警察们来过,方圆百里内所有的好猎手也来过,但谁也没有把握,我觉得他们都帮不了我。” 听他话中的意思,此行应该不是单纯的猎兽那么简单,我和水猴子、烧火棍三人都打起了精神,小丁香虽然没有正式入行,却也聚精会神的倾听,女人显得很好奇,小王却明显有些害怕。 叹了口气后,沙吾黑德接着说道:“我们家族世代居住在这个山谷,只有冬天来临,才会向平原迁徙,等春天到来天气转暖后,必定回到这里扎营。事情就发生在这山谷里,那是十天前,我们吃过了晚饭,天黑了不久,我那刚满十岁的小儿子扎克鲁出房玩耍,当时谁也没有在意。毕竟他在这里生长,在这里玩耍了十年,这山谷里的每一寸土地他都熟悉,可谁知,那天他走出毡房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虽只听了个开头,在座之人也都有了些猜测,却也无人出声,沙吾黑德似乎情绪有些激动,顿了顿又倒了一碗酸奶喝尽,继续说道:“我的孩子扎克鲁出去了许久,夜也深了,却总也不见他回进毡房,我和他娘就出去寻找,营地里遍寻不见,就去营地外喊他,仍听不到他回答。我们发动了这里的所有牧民,找遍了山谷内外,还放出狗儿寻觅他的气味,可那些狗只在营地里打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扎克鲁的踪迹。” 杜老头右手握着烟袋,却没有去吸,眯着眼自言自语道:“用狗都找不到,有些反常,我看这事真的不简单。” 沙吾黑德点了点头,向杜老头投去异样的目光,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了救命稻草,又接着说道:“这位杜龙朋友说得很对,我活了一辈子,还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我们询问了所有牧民,没有人看到他去了哪;我们清点营地内的马匹等牲口,也没有丢失;这营地四周都有警戒的牧羊犬,更不会放任野兽进入;而我那小儿子,就像是突然消失了一般。” 今早寻找我的唐刀时,众人都见识了麻头的本领,哪怕只留下一丁点气味,也必定逃不过牧羊犬的追踪,可是按着沙吾黑德所说,狗都只在营地内转悠,不就表示那孩子根本没有离开过营地?如此推论,人就是在营地里莫名消失不见,真是匪夷所思,我们几人还未完全弄明白委托人的目的,却先感受到了这趟行动的诡异艰难之处。 场面一时变得很安静,众人谁也不说话,都在思索和猜测,我那女人突然两眼发亮,猛地站起,一副猜出谜底的得意神态,高声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人体自燃!这种现象极其少见,全世界都很少有报道,虽然原因不太明确,有人怀疑是球状闪电爆炸或者陨石撞击,但结果是相同的,就是受害者自己把自己烧成了灰!” 这番话一出口,所有人都转头看向她,女人也不怯场,大大方方的回视了一圈,接着还洋洋得意道:“你们这些人,居然敢自称什么探险家,连人体自燃都猜不到,还得劳烦本姑娘来教……” “这位朋友,你说的那种事情虽然不多,但我们牧民偶尔也见过……”安帖伯克插话道。 “什么?你们见过人体自燃?”女人原本以为自己足够语出惊人,而且猜测得八九不离十,结果听了安帖伯克的话反而被惊得呆了,水汪汪的眼睛瞪得老大,也分不清是好奇还是惊恐,尖叫着问道:“这么恐怖的事,你们怎么见到的?在哪见到的?” 沙吾黑德也不卖关子,详细的解释道:“牧民放牧时遇到雷雨,无论人还是牲畜都很容易被落雷劈中,其中有些安然无恙,有些魂归天国,有些就会像羊脂蜡烛一样被点燃,最后化作灰烬,我们年长些的牧民都见过。但我那儿子,肯定不是这样,那夜并无雷雨,山谷中也没有发现灰烬……”说着说着,那牧民汉子竟似有些哽咽,便低下了头,住口不言。 我那女人主动发言,也算做出了榜样,小王受到她的带动,也想提升自己的存在感,发挥些光和热,便鼓足勇气,放开想象,大胆猜测,却颤声发言:“难、难、难、难道……是被外星人劫持了?” 众人纷纷向他瞥视,却无人搭理,仿佛他刚才没有说话,而是放了一个响屁,他也自觉没趣,可怜巴巴的看向身边的女人,可能是想得到点鼓励,我那女人却没让他如愿,皱着眉狠狠瞪了他一眼。 小王吃了瘪,我心中窃喜,知道我表现的机会到了,是时候让那女人知道亲夫和姘夫之间的差距,便紧跟着发言道:“依我看来,有三种可能。” 第二十一章 委托 其它人听我说话,都露出注意的神色,我顿了顿,接着说道:“第一种,是出现了特别的走兽,不惊动牧羊犬也能把人叼走,甚至还能掩盖气味;第二种,是来自天上的奇异猛禽,把人直接带上了天;第三种,那就是人祸,有人故意把孩子藏了起来,或者是……” 我故意没把第三种可能说完,也算是照顾主人的情绪,但是谁都听得出,我的后话是说有其它牧民害了那孩子的性命,甚至是掘地埋藏或毁尸灭迹。 听我说完,众人又沉默了半晌,安帖伯克率先发话道: “这位朋友是明白人,不瞒你们说,我们所有人能想到的,也就是这几种可能,而且因为意见不同,还起过一些争执。以腾奥拜为首的那批人,坚持认为是狼把那孩子叼走,因为就在今年春天,不知从何处迁来了一群狼,为首的那匹头狼巨大无比,据说还兼并了本地的狼群。之前虽未曾做过什么伤害人畜的事,但它那体型实在令人恐惧,这一带的牧民们大部分都见过它,还给它起名叫做科克谢列克,在蒙语中的意思是草原上的恶魔。” “实情就如安帖伯克所说。”沙吾黑德接过话头,沉着脸说道:“来办案的警察们是另一种看法,他们认为是有坏人暗中做了手脚,而且已经立案调查。弄得我们这个大家庭不再和睦,甚至开始互相猜忌,但我相信这些兄弟姐妹们,他们绝不会故意做出那种事。” 听明白了主人的意思,杜老头开口道:“这么说来,安帖伯克老友的看法和他们都不同,你相信是有东西把那孩子带上了天。” “杜龙老友说的没错。”安帖伯克重重点头道,“这些年我在这山谷居住,承蒙沙吾黑德老弟照顾,不需要再去放牧,有空闲时总喜欢看看天边的云彩,还有夜晚的群星。大概在一个月之前,我偶然看到过一只巨大无比的黑色怪鸟,从东北方向的天边飞过,鹰隼之类的猛禽在这山里并不少见,可与那大鸟相比,都像是小鸡一般。虽然我老头子岁数大了,却还没有老眼昏花,我可以肯定那是一只动物,而不是人造出的会飞的机器,可惜除我之外,没有其它人看到。” 说到这里,我们几人都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大概,却都等着杜老头表态,因为这次的目标太不明确,实在有些棘手。杜老头又吸了两口烟,思索了一会,用右手食指敲着桌面,有节奏的缓缓问道:“沙吾黑德朋友,你是主人,不知你是什么想法,是人,是狼,还是怪鸟?” 沙吾黑德双目闪过一道精光,先扫过我们几人,最后落在杜老头身上,徐徐开口道:“我沙吾黑德没有任何想法,大儿子已经离我而去,扎克鲁就是我的一切,现在我什么也不敢想,只想要我的小儿子回来!” 他这要求实在有些强人所难,我们几人面面相觑,猎兽才是咱的本行,寻人可真的不专业,杜老头却没有露出为难的神色,反是劝慰般的说道:“老天一定会保佑善良的人,但如果那孩子受到上天的指引,已经魂归天国,朋友怎么打算?” “如果那孩子真的归了天,也要找到他的尸身,把他埋在这山谷!我还有一个附加请求,牧民都讲究因果相报,无论什么东西害了我儿,我沙吾黑德一定要让它偿命!” 说出‘偿命’这两个字时,沙吾黑德整个人都变了,不再是原本的伤感老者,而似化作了恶鬼凶神,似乎把这毡房内的光线都压制的黯淡了几分,浑身散发出的阴森杀气甚至让人觉得难以喘息。 杀气这东西我最熟悉,虽看似玄奥,其实不难理解,它并不是气体或气味,而是一种气势,会让周围的人感受到威胁,从而明白激发出杀气之人有能力伤害到他们,简单来说,可以算作一种恐吓敌人的手段。 动物们对杀气的感觉比人类更敏锐,所以释放杀气也是我们猎五行中金字头一脉的拿手好戏。昨天深夜我去栽赃旭烈虎之时,他毡房门口畜养的那条巨型獒犬‘甘露’发现了我,正要狂吠扑出时,我释放出藏匿许久的杀气,狠狠瞪了它一眼,那条狗就吓的夹起尾巴呜呜哀嚎,还失禁尿了一地。 当然,要学会释放杀气可并不简单,首先必须凝聚出杀气,在七、八年前,我艺业初成,年轻气盛时好勇斗狠,死在我手下的狮虎之辈不在少数,豺狼之属更是多不胜数。肆意杀戮帮我凝聚出了杀气,但总在不经意间散发,因此却也没少惹麻烦,之后收敛了几年,又刻意练习控制,才能将杀气收发自如。 从沙吾黑德的表现来看,并不是有意散发出杀气,而是激荡的情绪难以抑制,说明他还不能完美控制自己的杀气。即便如此,能够凝聚出杀气就不是简单角色,说不定年轻时也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狠人,而且没少经历过恶斗。 可惜,再狠厉的少年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袭,早晚会被流淌的时光浸泡得失去锐气,变得虚弱衰老,就像一具岁月长河中的浮尸。沙吾黑德凝聚出的杀气一闪即逝,随后反被死气取代,他就像堆即将熄灭的篝火,已经失去了希望的光彩,只剩下说不尽的心灰意冷。 看沙吾黑德这般表现,杜老头脸上的皱纹也深了几分,他儿子同样是出了意外,扔下他和小丁香这一老一少,所以很是有些感同身受。沉默了片刻,杜老头又吸了一大口烟,咳嗽两声说道:“这事我们接了,先跟我们说说,那孩子形貌如何,失踪不见时身穿什么衣物?” 听到我们同意接受委托,沙吾黑德脸上现出一抹喜悦神色,很快又变得黯然神伤,微闭着眼睛缓缓回忆道:“他还是个半大孩子,身高不到我的肩膀,长得和我年轻时很像,但要稍胖一些,短头发有些微卷,这是随了他娘……不见那天,他穿着褐色的棉布衣服,和一双深蓝色的牛皮靴子,衣服是今年夏天我们进城给他买的,靴子是他娘亲手为他缝的。” “你再想想,有没其它特征?”杜老头抽了口烟,接着问道。 “几年前,旭烈虎那孩子打了一头狼,用两颗最大的尖牙做成了两枚挂坠,有一枚给了我那孩子,他欢喜的不行,总是贴肉挂在脖颈中,认为那是勇士的象征。” 杜老头点了点头,把烟袋在桌上磕了磕,看着沙吾黑德的眼睛认真说道:“朋友尽管放心,我们会帮你找孩子,如果真有意外,自然会对付害人的家伙。但是我们这行有自己的规矩,一不滥杀无辜,二不徇私伤人。” “说得好!你们都是我沙吾黑德的真朋友!”听了杜老头的话,沙吾黑德勉强振作了精神,猛地一拍桌子,高声赞同道:“腾奥拜虽是我的亲弟弟,但他主张杀光狼群,我和安帖伯克坚决反对。因果相报是老天爷的规矩,冤有头债有主,哪只狼害了人,就杀掉哪只,但其它的狼是无辜的。我们牧民都是听着狼嚎声长大,听着狼嚎声放牧,听着狼嚎声睡眠,伴着狼嚎声入土;如果没了狼,这山就不再是阿尔泰山,这草原也不再是草原,这山谷更不再是我们世代居住的山谷。至于人……虽然我相信他们,但如果有真凭实据,就送去城里的警察局,交给国家和法律来惩罚。” 第二十二章 三绝 会谈至此也算是比较成功,不仅问清了情况,还和雇主达成了共识,剩下的基本就是讨论报酬的相关事宜。我个人根本不在意这次行动的回报,因为我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钱,而是设法把那女人绑在身边。 按照我早已想好的计划,如果这次行动最终也不能令得她回心转意,那就只好让她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消失。虽然那女人仍旧令我爱得无法自拔,但我范迩可不是逆来顺受的窝囊废老好人,宁可承受剜出心肝般的剧痛,也要让那些敢于背叛的无耻之徒明白,做出了伤害我范迩的事,就必须付出无可挽回的代价,血的代价。 正当我稍微有些走神,不再注意听他们的谈话时,烧火棍突然神色严肃的说道:“沙吾黑德大叔,我有个疑问,想私下向你请教,虽然不太好开口,但请你不要介意。” “叫我大叔可不敢当。”沙吾黑德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却又会意的和安帖伯克交换了个眼神,“安帖伯克老哥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绝对信得过他,这位朋友请放开了说。” “我是想知道,你有多少财产,你的继承人已经失踪,如果你再魂归天国,财产会归谁所有。”烧火棍问完之后,又看向我们几人,目光虽然在女人和小王身上多停留了片刻,却仍旧说道:“我们这些都是外人,又总是集体行动,绝不会把谈话内容泄露出去,你尽管放心。” “牧民最宝贵的财富就是牲畜,我沙吾黑德是这个大家庭的族长,拥有成千上万的牛羊,都养在这个山谷北边的草场。其它牧民虽然也有自己的牛羊,但数量不多,他们替我放牧时稍带就能喂饱自己的牲口。我只有一个亲弟弟,就是腾奥拜,如果我魂归天国,这所有的财富都会属于他。” “还是要问一句不该问的,你老哥身体安康,长命百岁,我只是假设,我们完成委托之前,你就先魂归天国,那我们的报酬还能否保证?” 皱眉略做思索后,沙吾黑德拍胸说道:“朋友们尽管放心,我这里有上好的羊皮纸,咱们把谈好的内容写在纸上,再由安帖伯克老哥作见证,这样就算我出了意外,由腾奥拜继承了财产,也不能翻脸不认账。” 沙吾黑德说做就做,亲自取来羊皮纸和笔墨,把委托内容详细书写,杜老头核对无误后,带着见证人安帖伯克签名按手印,然后把羊皮纸交到杜老头手中,露出些许黯然的神色道:“我也知道扎克鲁还能活命的机会渺茫,但现在能为他做的事情只有这些,你们真能帮我完成了心愿,我一定履行诺言,按照这羊皮纸上所写的,把所有牲畜都分给你们一半!” “牧民朋友们就是痛快!”烧火棍是我们中最务实、最敢说,也是最能捅出点事的人,他先夸赞了一句,又凑到沙吾黑德的耳边,却没有压低声音,故意想让我们都听到,“你老哥不要怪我多嘴,这张纸上的内容,应该让营地的所有牧民都知道,也算是为了你老哥的安全。” 沙吾黑德听得皱紧了眉,面色阴晴不定,显然是在思索烧火棍的话。按着烧火棍的意思,假如真的有人贪图沙吾黑德的财产,打着谋财害命的主意,很可能因为我们一行人的到来而加快行动,就为了减少不确定的变数;而如果那些人提前得到消息,知道我们有了这份羊皮纸上的委托协议,明白提前下手也于事无补,就不会急于求成,提前加害沙吾黑德。 不得不说,烧火棍的思维确实缜密,可能和他擅长的火字头艺业有关,但是他这么一说,却也有了挑拨离间的嫌疑。 安帖伯克看了看沙吾黑德,皱眉说道:“要不就按这位朋友说的做?” “不用,我相信所有的兄弟姐妹们。”沙吾黑德虽没有同意,却也并未露出不悦的神色,反而升起了些许豪情:“如果真的有人想要抢夺我沙吾黑德的财富,那就让他尽管来,正好可以抓住机会,找出害了我儿扎克鲁的凶手!” 我在心里暗暗称赞,都说姜还是老的辣,沙吾黑德绝对是有勇有谋的牧民汉子,如果真有人心怀歹意,这招引蛇出洞就是绝佳的办法,而且还能避免那些人把敌意转移到我们几人身上。 “老爷子,真高明!”烧火棍也想明白了,很是叹服。 “小朋友,你这话我可不爱听了,我哪里老了?”沙吾黑德两眼一瞪,这次真的有些生气了。 毡房外已经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沙吾黑德显得有些放心不下,冒着雨在越野车前连问了我们好几遍,是否需要牧民向导和领路的牧羊犬,估计是怕我们在这阿尔泰山的复杂环境中迷路。他的担心也不是多余,毕竟这地方本就荒僻,不仅难觅人踪,而且不通手机信号,连卫星导航都很难作得了准。 杜老头虽领他的情,却始终婉言谢绝,说我们自有一套方法,狩猎时不仅无需向导,而且从不靠其它动物的辅助,因为动物们的感官虽然敏锐,却太容易被迷惑,不值得信任。 不利用动物来狩猎,确实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传统,对我们来说,已经习惯成自然。猎五行有句古语,叫做‘地生人,天生兽,五行轮转与天斗’,我不像杜老头那么守规矩认死理,对行内的典故所知不多,只能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意思大抵是说人类由大地所生,而兽类是由上天所生,但凡兽类都可算作同伙,而人类处于它们的对立面,只有猎五行的五字头齐聚,形成圆满的五行轮转之势,才能与上天所生的所有兽类相斗。 所以呢,对于畜养的动物,与其说是不信任,不如说是抵触,我们只相信人类,或者说,我们只相信自己。至于今早寻找我的唐刀时,任由牧民使用牧羊犬,也只是为了让他们相信亲眼所见,如果我们自己找,另有一套更高明的办法。 安帖伯克与杜老头打过交道,清楚我们的行事风格,拦下了沙吾黑德的话头,自己却又不厌其烦的向我们交待需要注意的事项,说他们居住的山谷虽然是南北走向,但是山谷最北边并不是出口,有一座高山拦在最北头,在那山脚下向西转向,再走出几里地,才算是出了这山谷。 我们几人都有些嫌他啰嗦,有土字头的顶尖人物杜老头做领队,走险地如履平川,趋利避害自不在话下,去哪里都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般,绝不可能迷路,但这话又不能直说,否则有自吹自擂的嫌疑,而且人家确实也是一番好意。又听他唠唠叨叨说了许久,连我这从不看路的路痴都记住了他的告诫,知道这山里有三处不可进入的绝地。 至于那几处绝地,其一是西北方向的疯狼谷,离这有几十里的山路,无论人兽进入那谷中,都会受到魔鬼的迷惑,变得癫狂嗜杀,而且不分敌我,在这个时节,那山谷中开满了狼毒花、高山杜鹃等各色的花朵,谷口堆满了发狂而死的动物白骨,很容易辨认。 其二是东北方向的天国沼泽,无论沿着哪条小河向下游走都可能进入,因为那是一片小河汇集的低洼湿地,远远望去,总是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白雾,在当地的传说中,那里面居住着毒物之神,由死去动物的腐烂内脏所化,放出的毒气凝聚不散,人畜只要见到它,就再也无法动弹,只能魂归天国。 第二十三章 低头 其三叫做飞石峡,在正北方的边境线上,有座绵延百里的高山,飞石峡就是那山中仅有的一条峡谷,像羊肠般狭窄,仅容三四人并排而行。到了冬季刮起山风时,穿过那峡谷的风会变得狂暴无比,能把地上的石头吹得飞上天,甚至有牧民认为那峡谷就是被风吹出来的,所以又名风裂峡。现在这个季节,那里还未起风,相对比较安全,可是穿过飞石峡就会到达外蒙境内,所以多有偷渡客、盗猎者和花豹恶狼等猛兽穿行过往,依旧需要多加小心。 耐心的听安帖伯克说完,杜老头道了谢,就准备上车,却又被沙吾黑德拉住,这委托人突然面露难色,略有些心虚的说道:“朋友们,好叫你们知道,听从安帖伯克老哥的安排,请了你们来,就是因为我沙吾黑德绝对相信你们的本领,但是我那弟弟腾奥拜,也通过自己的办法,请了最好的打狼猎人,估计过些时日就会赶来。腾奥拜是我的亲弟弟,如果找不到扎克鲁,他就是我财产的继承人,我没有办法拒绝,不过你们放心,我会向那些猎人提出相同的要求。” “有其它人掺和也不怕,咱们各干各的,只要不来妨碍就成。”杜老头对自己的艺业有绝对的信心。 “杜龙老朋友,我的意思是,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彼此合作,共同帮我完成心愿,至于报酬,腾奥拜会负责他们那份,你们应得的分毫不会减少。” 杜老头闻言愣了一愣,未语先笑,似乎笑得很肆意很欢畅,笑够了之后,在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疑惑的目光中,点着了烟袋,吸了两口后傲然说道:“看来我们猎五行的名头,不如前些年响亮,这也难怪,肯踏实学艺的人越来越少。我杜龙行猎一生,虽不求名,可也不屑与那些偷鸡摸狗的外行人为伍,我这几位同伴各有真实艺业,哪个都比他们强百倍。即请了我们,再请其它人纯属多余,如果连我们都趴架了,那无论谁来都一样。” 说完,也不管那俩人作何反应,杜老头转身上车,砰地一声大响,狠狠关闭了车门。我们几人谁都看得出,杜老头是动了真怒,他可是猎五行中响当当的角色,双料的土木老龙,所有猎人中最顶尖儿的前辈高人,沙吾黑德不识时务的提出合作请求,就相当于把杜老头和那些不入流的普通猎人相提并论,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侮辱。 杜老头上车后抽着旱烟生闷气,水猴子知趣的猛踩油门,越野车嗷嗷叫着窜出,径直向北开去。 沙吾黑德自知说错了话,安帖伯克也无计可施,两人不知所措的目送我们离开,却见越野车急速冲向拦在山谷最北头的山壁,眼看就要撞得车毁人亡,两人惊得正要高喊,汽车猛地打横转向,车身几乎转了九十度的直弯,然后加速向西驶去。那两人的惊叫还未出口,便被憋回嗓子里,说不出的难受。 站在车外观望的人震惊,坐在车内的人也不好受,我们的车根本不适合玩特技,不仅乘客满员,还装载了各类物品,此外,牧民营地缺乏燃油供给,为了能有更多时间在野外狩猎,避免频繁往返远处的市镇加油,还在车尾部安装了一个巨大的副油箱,里面灌满了柴油。 尽管水猴子的车技娴熟无比,这一招漂移转向更是拿手好戏,仍旧惊得车内男人色变,女人尖叫。水猴子猛打方向盘之前,我就抓紧了身下的座位,烧火棍多少也有些准备,汽车做出骤然转向的动作时,我们仍旧险些被甩出,同时,车顶货架上的户外装备嘎吱作响,车内暗格中烧火棍预备的零碎叮当乱撞,车尾的柴油似乎还因剧烈晃动洒出了少许。 其实我们几人谁都明白,水猴子这么做,是想替杜老头表达心中的不满,但杜老头却没觉得顺了气,还被甩得差点把手中的老烟袋扔出车窗外,等汽车行驶平稳后,便当先骂道:“水胖子,你小子越来越混蛋了,我老头子是活够本了,你可还没娶媳妇呢!” 水猴子满不在乎的一笑,左手搭在方向盘上,右手平伸到杜老头肩上,一边给他捏着单侧的肩颈,一边咧着嘴笑道:“我说杜老爷子,你这岁数越来越大,觉悟也越来越高了!” “可不是嘛,依着杜老爷子以前的脾气,这时候早就该撂挑子走人了,管他是什么身份,开出多好的条件,爱找谁干找谁去,爷们不伺候了!”烧火棍稳住身形后,一边从暗格中取出自己的物品,一边接着说道:“怎么着,兄弟们就等你老爷子一句话,咱撤是不撤?” 杜老头给烟袋重新填满烟丝,用手指压实,打火点着之后猛吸一口,吞云吐雾间露出些许落寞的神色,低沉着嗓音缓缓道:“这要是十几年前……唉,不服老是不行了,眼看着就快要干不动了,孙女还没找好婆家,我们爷俩不能总住在那臭气熏天的村子里。能不能在城里置办它一套房,带着丁香搬出去,再找个好人家,就看这次的事能不能做得成。” 这番话说的心酸,却也道出了实情。我们这行即危险又赚的不多,杜老头年轻时可是行里的翘楚,看似风光了一辈子,却也没攒下什么钱,晚年丧子不说,为了维持和小丁香爷俩的生计,还得继续玩命,为了丰厚的报酬选择妥协,也是无奈之举。 “老爷子,你这话说的,有我水猴子,和、和……烧火棍在,保管这次做的干净漂亮。”前方不远就是山谷出口,地形变得有些狭窄,雨势又大了一些,水猴子控制着放缓车速,同时继续揉捏杜老头的肩颈。 “你这小子,别把剑龙老弟漏了,你们几个都是有本领有作为的后辈,我老头子真看得顺眼。猎五行,一门五行,缺了哪个字头都不行,五行圆满才能有始有终,年轻人千万不可疏忽大意,切记切记。”杜老头最重视传统,不放过任何一个教导我们后辈的机会。 水猴子很是有些洋洋自得,不一定听进了教诲,却对杜老头的夸赞很觉得受用,趁机半真半假的调笑道:“我说老爷子,既然看得起哥几个,你家丁香又还没婆家,要不就便宜了我水猴子得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你小子先甩掉个二、三十斤肉,老头子我就考虑考虑。”杜老头也说笑道。 我们前排几人已经从刚才的剧烈晃动中缓过了劲,坐在最后排的三人可惨得多,无法看清水猴子的动作,基本没做准备,被车甩的最狠,女人和小丁香脑袋撞在了一起,两女都有些发蒙。 这缓了一缓之后,小丁香又听到杜老头和水猴子提到自己,虽没听清内容,却先回过神来,一边揉着被撞疼的后脑勺,一边很是不高兴的抱怨:“水叔,你这车开得和炒豆似得,再这么干,我以后可就不坐了!” 我那女人也终于从碰撞中清醒过来,虽然右手仍捂着额头不放,柳眉却已倒竖,左手随便抄起身边的一件物品,隔着坐在前排的我和烧火棍,就向水猴子狠狠砸去,同时口中高声骂道:“你个死胖子,诚心想玩死我们啊!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水猴子皮糙肉厚,被那东西砸中后脑勺也不觉痛苦,但他自知理亏,只好没皮没脸的笑道:“妹儿啊,你先消消气,水哥也不是故意的。你看人家小丁香,也撞得不轻,可不像你这么苦大仇深的。” 第二十四章 开弓 “你……”我那女人脑门处的痛感尚未减缓,一时还在气头上,正想再找点什么东西砸那水猴子,却发觉有只手摸上了自己的腰际,而且还在不断上移,诧异间转头看时,发现居然是小王,那小子弯下腰把脸凑近了她的大腿,似乎想要趁机饱餐秀色。 只听‘啪’的一声大响,女人气急之下狠狠抽了小王一个耳光,然后大喝一声:“王国安,你也想死不成!” “谁、谁……打我、我、我的眼镜!找不到了!”小王近视的厉害,总是戴着一副高度的金丝眼镜,刚才却是被车甩飞了出去,他可顾不上抱怨,急忙四下找寻。没了眼镜,他就和睁眼瞎毫无区别,却没想到慌急间无意触碰了女人的身体,又正赶上女人的气不顺,这才被赏了个嘴巴子。 不管是不是误伤,那清脆的耳光声都令我身心舒畅,只觉得它比任何的乐曲都动听,那简直就是人世间最美的音符!那难以忘记的声音不断在我的脑海中回响,“啪、啪、啪、啪、啪……”我突然有些后悔,居然没有用手机录下来,以后睡不着时,用来做催眠曲简直再好不过! “大王,你……你的眼镜不见了,怎么不早说?”女人一冲动打了情郎,又有些过意不去,一边安抚一边帮忙寻找。 烧火棍正在麻利地组装他带来的零碎物品,铁管木片之属在他手里就像是变戏法一般,不多时已经快要拼装成了整体,依稀是一把猎枪的模样,他一边安装余下的小零件,一边嘿嘿笑了声,看着我脚边提醒道: “我刚才好像掉了一个东西,剑龙老弟,车里地方小,你留神脚下,别给我踩着了!” 其实我早就看到了小王的眼镜,就是被女人随手抓起用来砸水猴子的东西,正落在我脚下,姘夫的东西送到脚边,那还能不趁机踩一脚出气?烧火棍这么说可不是为了给女人她们指点,而是让我有借口开脱,省得被女人埋怨。 “哦?真的!多谢你老兄提醒,我都没看到!”我装模作样的表示感谢,俯身拾起之后,把那碎了一只镜片,严重变形的眼镜拿在手中,故意举起晃了晃道:“不对呀,这可不像是你掉的零件!” 女人一抬头,注意到了我手中的事物,尖声叫道:“范迩!你凭什么踩了大王的眼镜?” “对不起,我也不是故意的,你刚才拿这东西砸人,我也没看清是啥,谁知道就掉在我脚边,车厢这么小,想不踩到也难。”我幸灾乐祸的解释,其实踩了这眼镜一脚,真的感觉无比的解气,仿佛是踩在了小王的脸上一般。 要说我那女人,确实不是省油的灯,打了姘夫不说,还想要骂亲夫,我的解释根本听不进去,柳眉倒竖厉声吼道:“你明明就是故意的……” 她这一声还没吼完,却突然打住,因为我们的车已经冲出了谷口,她在不经意间看到了车外的情景。不单是女人,车上所有人几乎都被那壮观的景象惊得呆住,山谷之外向北而去,是一片幅员辽阔的草场,虽然也有地势的起伏,却仿佛延伸到了天边。 数不尽的牛群羊群在草场中徜徉,简直多如天上的繁星,又如铺在大地上的一层牛羊活地毯,天空虽然阴沉,大地却白得近乎耀眼,汽车行出山谷的那一刻,仿佛天地都颠倒了过来,而我们乘坐的汽车就像是正行驶在天上的白云之间。透过车窗外的雨幕,依稀可见牧场四周散布着几名牧人,正冒雨在远处来回驱赶羊群。 生活在内地的人,何曾见过这种几乎遮天蔽日的羊群,车内众人都瞪大了眼,烧火棍手中的组装工作都停了下来,失声惊呼道:“我的天,太假了吧,这些羊都是沙吾黑德那家伙的?已经多得不能用‘只’来记算了,这次咱们发了!” 杜老头最有定力,虽也有些许激动,却丝毫不露声色的说道:“各位,都看见了吧,这次的活干完,一半的牲口都是咱们的,我这养老钱,丁香的嫁妆,你们老弟娶妻生子,就都算是有着落了!” 务实的烧火棍闻言立即低头,加快了手头的工作,很快就把一支细长的猎枪组装完成,端起来向外瞄来瞄去,同时止不住的赞叹道:“这趟真是没白来,硬是要得!这老些羊看的我都有些害怕了,还是跟着杜老爷子有肉吃! “嘿嘿嘿,就、就你这点出息,羊多钱就多,捞得再狠咱也不怕!接下来怎么干,全凭杜老爷子的吩咐!”水猴子不仅嘿嘿傻笑,就连浑身的肥肉都随着笑声轻微颤抖,激动得尖着嗓子高叫。 眼看同伴们都干劲十足,杜老头也抖擞精神,当先向水猴子发令道:“混小子,做好你自己的事,别跑太快,围着咱出来的山谷,从近向远绕着圈开!我盯地上,丁香看天上,咱们连人带狼,还有天上的怪鸟一齐找!” 水猴子如同接到圣旨一般,按着杜老头的指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小心翼翼的驱车在羊群中穿行,把一辆越野车开得四平八稳,仿佛车内坐着的不再是我们这些同伴,而是满载了国家领导人,正在平坦的广场上阅兵。 杜老头稳坐副驾驶位置,睁大了他那双亮晶晶仿佛抹了一层油的眼睛,看似漫无目的向四周瞭望,其实任何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那双老眼。土字头的本领在猎五行中最为重要,远看山川大河,近观鸟兽行踪,不仅要精研地脉走势和踪迹之学,更要熟习鸟兽的特有习性,对其中的利害拿捏精准。 至于小丁香,听了杜老头的吩咐,则是始终抬头看天,露出一副如痴如醉的表情,仿佛一名怀春少女对着猜不透的长空发愣,正在思念着自己的情郎。其实她是担任了木字头的重要任务,那就是观天,她宛如化身成为一台雷达,任何出现在天际的飞禽都会被收入眼中。 烧火棍把装好的猎枪放在脚边,又取出那个油布包裹,掏出其中一部分物事,开始制作弹药,他准备了许多尚未激发底火的制式步枪弹壳,只需用蜡把自制的弹头封在灌满火药的弹壳中。 据我观察,他自制的弹头共有三种,一种是实心的钢珠,似玻璃球大小,表面镂刻了极深的纹路,命中目标后应该会自行碎裂;另一种像是带有尖头的小木钉,据说事先在特制的药水中浸泡过,属于麻醉弹的类型;最后一种却复杂异常,像是无数的钢砂,却封在一小截圆柱形厚皮铁筒中,看样子是为了制造出爆炸效果。 作为五行中的金字头,我却没有什么再需要准备的,或者说早已准备妥当,长年坚持不懈的训练,敏捷矫健的身手,随身的锋利刀剑,还有带来的引子,就是我这金字头的所有依仗。 看他们开始各干各的,也无暇说话,我就举起那副眼镜又向后晃了晃,女人刚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把抢过我手里变了形的眼镜,又想接着之前的话骂我两句,一张口却似乎忘记了原本准备骂些什么,也就住了嘴,转身轻柔地给小王比划着戴上眼镜。 小王终于能看清东西,情绪也稳定了下来,那眼镜一只镜片龟裂,却没有从镜框中掉落,另一只镜片完好无损,两条眼镜腿有些弯曲,他试戴之后即摘下,用手小心的掰正,又取出一块蚕丝眼镜布,细心的擦拭镜片。女人之前急怒之下打了他,他却表现的毫不在意,女人反而更加于心不忍,便主动向他坐近了些,又对我怒目而视。 第二十五章 考校 越野车在山野间时快时慢的行进,期间杜老头多次要求停车,并走下车去勘察,他经验老道,几乎通过地表的观察,就能判断出地下是否埋藏了动物的尸骸,我每次都跟他一同下车,这是金字头的责任,必须不离左右的保障其它人安全,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局面,因为在荒山野岭中,随时可能遭到潜伏野兽的袭击。 至于杜老头特别留意的地方,烧火棍和水猴子会用短铁锹开挖,几乎都能挖出腐烂不堪的尸骸,可惜都不属于人类。杜老头详细解释,野狼有掩埋吃剩猎物的习惯,但是埋藏久了难免忘记或腐烂变质,所以才有这么多误判。我只负责警戒,不需要干那些体力活,水猴子和烧火棍是刨坑的主力,却也不曾有什么怨言,毕竟人和动物死后就没什么不同,杜老头也只是根据地表泥土和植物做判断,却看不到地下埋得是不是人。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过,我们已经围着牧民扎营的山谷饶了两圈有余,随着绕行半径的扩大,足足搜索了面积近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却仍旧没有发现扎克鲁或是尸体的踪迹。 所有人中,就属女人和小王最是轻松,水猴子刻意把车开的平稳,人坐在里面也舒服,这一整天的时间,她俩只用来聊天看风景,还吃着牧民给我们准备的肉干酸奶,彷如度假远足般的惬意。更令我气愤的是,两人的感情好像还增进了几分,他们的那些小动作根本逃不过我的法眼,一有机会我就对他们冷嘲热讽,女人却始终站在小王那一边,对我不理不睬。 我突然有了些许后悔的感觉,这对奸夫淫妇,可以随时在我面前做出亲昵的举动,而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因为是我用一纸协议把这俩人绑在了身边。这叫什么事啊,我在心里暗骂,如果她俩的行为更进一步,我岂不是要被气得发疯,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还能忍多久。 天黑下来之前,我们返回了牧民的营地,雨已经停了,却见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站在营地之外,似乎是等着我们归来。我们一下车,沙吾黑德就忙着道歉,说了许多谦恭的话,杜老头的火气早已过去,雇主多金自然也是他不再计较的原因。简单汇报了一天的进展之后,杜老头让他们不必天天都在营地外等我们回来,因为随着搜索半径的扩大,我们有可能会在野外露营一两天,等食物和水耗尽之后再回这营地补给。 这一晚吃喝歇宿自不在话下,次日清晨,我们又踏上了寻踪觅迹的旅程。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太多的进展,唯一的收获,是我们发现了新鲜的足迹,那是狼群的足迹,再确切的说,是那头被称作科克谢列克的巨狼的足迹。 狼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从外形看去,就像是半朵印在地上的梅花。犬科动物脚底都有厚厚的肉垫,踩在地上毫无声响,那肉垫印出的就是梅花的花芯,至于花瓣,则是脚掌前端的趾爪。半朵梅花似得足印,看似精巧而美丽,实则却透出极度危险的气息,恐怕在食草动物们的眼中,那遍地被踩出的梅花,更像是它们的催命符,换个文艺些的说法,就是死之花。 我们发现狼群足迹之处,是在牧民扎营山谷的西北方向,十几公里外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山坡虽不陡峭却有些裸露的岩石,汽车勉强能行驶其中。山上不仅牧草稀疏,还长了许多带刺的灌木,无人愿意来此放牧,便使这里成为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那些野狼的足迹就印在几块岩石间的泥土之上,前后延伸了十几米的距离,不仅数量极多,而且大小不一、疏密相间,因为前几日下了雨,山坡上的泥土疏松稀软,所以留下的足印格外清晰。 杜老头叼着烟袋,蹲在那些足迹之前,抽了整整一袋烟,小丁香也随着杜老头进行勘察,我抽出唐刀并紧紧握在手中,全神贯注的警戒着周围,防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野兽。 两人默不作声的查看了许久,还是小丁香最先沉不住气,她的嗓音清脆娇嫩,话声极为悦耳动听:“以足迹的大小判断,这群狼总共有十四只,其中十只是大狼,四只半大的狼,从南边山脚下的河滩走来,上山后向北而去。它们奔行速度不快,应该在巡视地盘,而不是追踪猎物。足迹底部的泥土还没有变硬,说明它们离开的时间很短,可能仅一小时左右,现在的位置,嗯,距这不到十公里。” 杜老头看了眼小丁香,露出爱怜的神色,又显得有些犹豫不决,额头上的皱纹几乎攒在了一处,拧成了个疙瘩,片刻后却叹了口气,沙哑着嗓子,用赞赏的语气说道:“以形计量,以长计速,以走向计所为,以干湿计时辰,你这查验足迹的本领,也能算是小成,但还没有融会贯通。不过以你现在这年纪,能有如此成就也算不易,只是欠缺经验。” 他那进退两难的表情被我看了个一清二楚,不禁在心里暗笑,原来这老头也有自己的心病,一方面不想让自己孙女再走上这条老路,成为我们猎五行的一员;另一方面却心有不甘,估计是怕自己这一身土木双修的本领失传,死后受到祖师爷的怪罪。 至于小丁香,我觉得她还是挺愿意学习杜老头的那身本事,将来是否会成为杜老头的接班人,那就不得而知了。这小丫头被敬爱的爷爷夸赞了一番,明显心中受用,看得更认真了几分,还绕着那些足迹轻巧的走了两圈,最后停在了一枚最大的足印旁,轻声问道:“爷爷,这就是牧民们提到过的,科克谢列克的脚印吧?单从它看来,这只狼大的有些离谱,怕是比豹子都还要大些。” “你看的不错,不过,那脚印不光是大得离谱,还有一处更不同寻常,我再考考你,若想继承我老头子的衣钵,还要看得更仔细些。”杜老头用考校弟子的语气回道。 被杜老头出题考校,小丁香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还用白嫩的手掌去丈量那足迹的大小,这一比对我才发现,那最大的足迹几乎和小丁香的手掌一般大,深深的陷进泥土之中,把稍浅一些的牧草根部都带得翻了出来。看了盏茶时间,小丫头露出疑惑的神色道:“更不同寻常之处,嗯,还真看不出……” 又任由她查看了一会,杜老头却也不想再等,就把她叫回身边,然后伸出枯树根似得手指,轻轻触摸那最大的足迹,同时说道:“我来问你,按着祖师爷传下的足迹之学,以深浅计何物?” “以深浅计斤两……”小丁香答得很快,明显已经烂熟于胸。 “说得好,我老头子就是活的年头久些,见过的事情多些,早年间的世道兵荒马乱,内地的野狼也曾为患一时,山野乡民早已对它们了如指掌。曾经流传着一个说法,叫做‘铜头铁背豆腐腰’,大意是说,野狼的头颈和前胸最为硬实,腰杆和臀尾却软弱不堪,一副身子骨多半都压在两条前腿之上……” 杜老头话还没说完,小丁香却已受到了启发,她本就机灵无比,虽然遇到了难题,却一点就透,立即抢着说道:“爷爷,我知道了!你看这个脚印,是它的前掌,再看这个,是它的后掌。这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前掌印和后掌印的深浅,它们本应差别极大,可这几处却无甚差别!” 第二十六章 猜度 我听了小丁香的话,斜眼看去,虽分辨不出前后脚掌,但那最大的几个足印果然都似一般,而其它小些的足印却深浅不一,很是显而易见。 杜老头颇有些赞许的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考校道:“虽然已经看出了最大的问题,却还可以更进一步,我再来问你,这头名叫科克谢列克的大狼,能不能看出它的斤两?” 小丁香再次皱起眉头,很快就回答道:“一般的草原狼,体重最大能达到五十到六十公斤,由这足印的大小和深浅推算,科克谢列克的体重,应该是在八十到一百二十公斤之间。可是爷爷,它长得再大也还是狼啊,为什么前后的脚掌印同样深呢?要不,咱们赶紧跟去看看,应该很快就能追上。” “不急,这次的首要任务还是寻人,而且眼看着日头就要落山了,追上去也未必能看得真切,今天就先到这里,咱们回营地。”杜老头虽未采纳小丁香的建议,回进车里后却又考校起小丁香来:“丫头,咱今天虽然没有追,将来与那科克谢列克打交道怕是难免,你倒是先猜猜,它的掌印为什么前后一般深?” 小丁香挠着自己的短发苦苦思索,我那女人和小王正闲的无聊,觉得猜谜题似乎是个打发时间的办法,就逼着小丁香给解说,小丁香正好也在捋思路,就一边琢磨事,一边说了个大概。 “我猜到了!”女人刚听完,竟然直接就大叫出声。 我们几人都被她吓了一跳,水猴子手一抖,差点把车开到沟里,赶紧扶正了方向盘,随后怒气冲冲吼道:“剑龙老弟,管管你那婆娘,这一惊一乍的,吓死个人,莫非是想秋后算账,借机报复水爷不成?” “水猴子,别尽说便宜话,我要能管得了她,能让她带着姘夫来跟咱们玩吗?”我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小王不像女人那么勇敢,这些天来一直表现的很低调,谁也不敢去招惹,却总被我借机损上一损,心里窝火也是难免。虽然他已经重新定位了自己的身份,却因为前两年做我手下惯了,始终提不起勇气直接顶撞我,只好用其它办法表达自己的不满,那就是逢迎女人:“小夏,你猜的肯定错不了,我相信你!” 女人狠狠瞪了我一眼,却也没有反唇相讥来支持小王,而是先急着逞能道:“这么简单的事,你们还用想,那只狼不是纯种的狼,而是狗和狼杂交的后代,所以不仅体型大,而且前后脚印一样深!” “姐姐,你真是聪明!”小丁香眨着大眼夸赞。 杜老头本坐在副驾驶位置,却难得的转过身,看着女人点了点头,随后附和道:“剑龙婆娘说得不错,那家伙确有可能是头杂种,但也有别的……” “你这老头,也学那水胖子,嘴上没个把门的,什么剑龙婆娘,别再这么叫我!”女人却打断了他的话,而且有些生气了。 听得女人没说自己好话,而且对杜老头不敬,水猴子便有心再顶她两句,边开车边说道:“你这个妹儿啊,怎么说话呢,不知道尊老爱幼吗?” “我不尊老爱幼?你们也没有尊重妇女啊,一口一个剑龙婆娘的叫着,我现在和他没关系!” 看女人真急了,小丁香赶紧劝两人:“姐姐,水叔,你们都别说了,我爷爷不是故意的。” 女人确实有些不知好歹,这点很是随我,小丁香好言相劝,她却瞪着眼吼道:“还有你这小妮子,多少天了,我才听个明白,原来连你也没安好心!凭什么管他们都叫叔,却只管我叫姐,这是故意让我比他们低一辈!” 这句话一出,立即将小丁香堵得哑口无言,苦着脸做不得声。要知道,就连最重规矩的杜老头,都不怎么拿辈分当回事,总和我们几个小辈称兄道弟;女人却不知转了哪根筋,她本就年轻,不比小丁香大几岁,长得也洁白水嫩,硬要说年芳二八都有人信,这时突然计较起辈分来,真是没地方可说理去。 话题被女人拐带去了别处,杜老头却发觉他要教的还没说完,便不再搭理女人,点了一袋旱烟,自顾自的说道:“有些野狼,两条前腿受过伤,有的天生畸形,另外,还有怀孕的母狼,都是前后的脚印一般深。” “哦,我记住了,爷爷。”小丁香被女人吓得不轻,连头都不敢抬,更不敢大声说话。 “哼,我猜得也不算错。”女人也收敛了气势,却两手环抱胸前,靠在小王肩头赌气道。 转眼间,地毯式的搜索已经进行了半月有余,我们环绕牧民山谷的半径远了许多,已经延伸到了几十公里之外,搜索完毕的区域也接近上千平方公里,在行进路线的西北方向上,即将临近疯狼谷的谷口。 虽然山区地形复杂且渐行渐远,我们却从未出现迷失路途的情况,甚至有次还给几名外出寻找牲口的牧民指过路,这全都要归功于艺高胆大的杜老头,有时我甚至怀疑,他已经在这生活了几十年,本就是土生土长的阿尔泰山区牧民。 令人遗憾的是,仍旧未能找到扎克鲁或是他的尸身,而且多日以来的无功而返,导致牧民们看待我们的目光也逐渐起了变化,怀疑和不信任日渐加重。安帖伯克始终没有多说什么,沙吾黑德虽也没有催促,却逐渐表现出焦躁不安的情绪,有时和我们吃着晚饭,他都会突然间两眼发直,或是猛地大喝出声,将众人惊吓得不轻。 这位牧民首领的异常行为也是情有可原,搜寻行动必然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我们早晨出发时他总是表现得希望满满,可傍晚归来时,却又失望沮丧,每天重复着希望和失望的过程,实在是种惨无人道的折磨。而且,他应该也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便找到了扎克鲁,还能平安无事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经过半月的搜寻,我们唯一的收获就是狼群的足迹,而且发现的越来越频繁,杜老头每次都督促小丁香去考察,似是想仅凭足迹,就把它们的群体成员、狩猎习惯和巡视路线都弄个一清二楚。 烧火棍和水猴子插不上嘴,我只负责警戒,女人却恬不知耻的跑去旁听偷师,杜老头也不驱赶她,甚至还任由她参与讨论;至于小王,始终扮演着端茶递水,捏肩捶腿的角色,为了女人能表现的如此低声下气,而且充满了持之以恒的决心,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相当佩服的。 搜寻行动到了第二十日,仍旧没有太大进展,我们在牧民营地吃了晚饭,杜老头少有的把我们几人都叫到毡房中,面色郑重的要跟我们商讨问题,看来是有重大的发现,或者是遇到了难以解释的状况,甚至就连我那女人都被邀来一起探讨,小王也不请自来,殷勤服侍。 众人都席地而坐,毡房中本就铺了厚厚的地毯,坐上去丝毫感觉不到地面的凉意。看我们围拢在毡房中央后,杜老头拿出一张勾画了许多圈圈点点的地图,郑重的放在我们中间的地毯上,又小心翼翼的摊开,并解释说他已标记了所有被发现的狼踪,全部绘制在了这张地图上。 可能是怕我们看不清,杜老头又取过羊油蜡烛放在一边,点上袋烟吸了两口,才伸出他骨节嶙峋的手,指向地图的北部蓝色圆圈说道: “这是阿勒泰地区的地图,蓝圈是我们营地的所在,就在阿尔泰山脉内部,也是我们搜寻的中心。” 随后他把手指依次挪向周围的红圈,挨个详细解说道:“这是十七天前,我们首次发现的足迹,距离营地十一公里的西北方向,狼群走向东边;这是十四天前发现的足迹,在十六公里外的东北方向,狼群走向西边;注意这一处,十天前被发现,却在正北方向的二十二公里外,狼群走向北边。” 第二十七章 推论 我们几人都聚精会神的听着,他又抽了两口烟,顿了一顿接着移动手指:“这处是八天前,西北方向二十九公里处,狼群走向西南边;这处是五天前,正北方向三十四公里处,狼群走向北边;这处是三天前,东北方向三十七公里外,狼群走向东南边;最后这处是昨天发现,正北方向四十二公里外,狼群走向正北。” 这种行迹的分析,原本是猎五行中土字头的绝活,其它字头的并不擅长,从地图上的足迹标注根本看不出所以然,所以我们都猜测杜老头还有下文。 果然,杜老头又眯着眼抽了几口烟,拿出一只铅笔,沿着狼群的行进方向,把所有代表足迹的红圈连了起来,然后抿着黑紫色的嘴唇,用期待的眼神环视了众人一圈,才缓缓说道:“一般的狼群,在地盘内巡视和捕猎,都会沿着固定的路线绕圈;可是这群狼,每过几天就要去正北的边境附近,严重偏离了正常的路径,我老头子总觉不妥,你们大家怎么看?” 小丁香是杜老头的嫡系传人,不仅最熟悉土字头的本领,反应也最快,当先说道:“正北有个峡谷通向境外,它们很可能是去防御外敌,因为那里会有别的狼群从外蒙进入这地区。” 听了小丁香的见解,杜老头的表现很怪异,先是点了点头,之后却又摇了摇头,才缓慢而温和的提出质疑:“起初我也这么想,但略一寻思又觉不是那么回事,现在这时节还算水草丰茂,气候也未变化,狼群不会有大规模迁徙;退一步讲,即便是为了防御外来狼群,也不应该去得那么频繁,而且还带着所有的半大幼狼,可就有点说不过去……” 那爷孙俩自顾自的讨论,我们几人都插不上嘴,水猴子强打精神听了两句,脑袋一热便习惯性的想要脱了鞋大抠其脚,却被烧火棍阻止:“水胖子,注意点影响,正开会讨论正经事呢,你小子想把人都熏到毡房外去吗?哎对了,你们说……狼群会不会是去境外透透风,说不定那边空气好呢?” “你这烧火棍,不知道就别乱猜,这山区哪有空气污染,你当是在内地的大城市呢?与其说狼群是出国透气,不如说是出国度假,这种可能性还大点。”我此时也没什么正经见解,便顺着烧火棍的意思往下侃。 “你们几个小子,欠揍!”被我们打断了话头,杜老头气得瞪眼骂道,“说正事,别瞎贫!” 领队发了脾气,一时无人敢出声,小王却不识时务的咳了起来,他进这毡房只为陪女人,谁知还没呆多久,就被杜老头吞吐的烟雾呛得咳嗽不停。女人打发他去房外烧壶热水顺便透个气,没想这小子竟似被烟雾熏出了灵感,还没出门便嗫嚅着说道:“我有个想法,不知该不该说。” “整天围着女人转的家伙,能有什么想法……”我理所当然的挖苦。 杜老头瞪了我一眼,却向小王鼓励道:“有想法尽管说,咱们聚在一起,就是商量事情,想到什么都可以提出来,没人笑话你。” “嗯好,我猜,狼群有没有可能,吃什么东西上了瘾,就像你老爷子抽烟一样,隔几天就得去那边过过瘾?”小王之前没少出丑,这次依旧信心不足,虽鼓起了勇气,却不安的搓着手说道。 小王话音刚落,水猴子立即挤眉弄眼的怪笑道:“你小子也算新鲜,居然没往那方面猜。” “哪方面?”小王被笑得心里有些发毛,赶紧追问。 杜老头又瞪了水猴子一眼,明显是制止他继续埋汰小王,水猴子假装没看见,却斜眼在我那女人的纤细腰肢和修长大腿上扫过,略显嫉妒的向小王撇嘴道:“你小子不是最擅长发情吗,连有夫之妇都敢勾搭,水爷还当你只往这道道儿上动脑筋,会说有群美丽的女狼在那边,等着它们过去泡呢……” 虽然小王是为了取悦女人,才大着胆子主动发言,但表面上也算是帮我们出谋划策,却被我们轮流嘲弄,气得面红耳赤不说,还敢怒不敢言,憋了半天只说出一个字:“你……” 当然,对于贬损小王的话,我耳中听着爽,心里赞得狠,水猴子真是当之无愧的损人专家,歪脑筋动得比谁都快,实属不可多得的人才,一定要想办法拉拢到我这边,共同对付女人和小王这对野鸳鸯。 “混小子,我看是你发情了才对!”杜老头气的两眼直冒火,举起了手中的烟袋锅向水猴子的头上狠狠敲去,却被闪身躲开,杜老头也不再打,瞥了一眼我那女人,缓缓说道:“小王老弟的猜测我也想到了,狼群吃的东西咱也查过,都是野鹿之类的常物,留下的粪便也没什么不对。水猴子全是胡扯,野狼的发情期一般是在春季。” 从刚才开始,女人那双杏眼就直勾勾的盯着空处,像是丢了魂一般,皱起黛眉不知在想些什么,就连那姘夫小王被水猴子恶损,她也似完全没听到,直到杜老头瞥了她一眼,才略有所觉,慢慢抬起头来。 “剑龙婆……小丫头,你什么看法?”杜老头叫到一半,突然反应过来,急忙改口。 “我认为,大王说的没错,那群狼极有可能是去边境附近找吃的。”女人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 杜老头显然比较重视女人的见解,用手不停地摩挲烟袋锅子,缓缓说道:“虽然吃肉的猛兽偶尔也会咀嚼草木,但这群狼的粪中没有植物残渣,应该从未吃过会上瘾的东西……” “狼吃了会上瘾的……只有植物吗?”女人对野生动物了解不多,关于这个问题是真的不知。 “那些令人成瘾的花草,被动物们吃了也会犯瘾,但有种东西是例外,人绝不会吃,野兽吃了却必定上瘾。”杜老头不再看向女人,而是斜眼盯着地图,回答问题的同时依旧在苦苦思索。 “什么东西?”女人追问。 “人肉!”杜老头毫不迟疑的答道。 女人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像是受到了些惊吓,脸色也变得像纸一般苍白,她先交叉双臂抱紧了自己纤细的腰身,才小声说道:“这季节似乎多雨少风,容易潜伏躲藏,我猜应该是偷渡和盗猎猖獗的时期,正北边不是有个峡谷,肯定有许多偷渡者从北而来……” 杜老头闻言一愣,立即打断她的话头:“丫头,按你的意思,这群狼去北边是为了袭击偷渡者,因为对人肉上了瘾?” “很可能!”女人肯定的点头。 “有些道理……可也有些说不通,如果真的如此,它们应该也会袭击牧民,却从未听人说起;还有,它们吃剩的东西咱都见过,我老头子更算计了整群狼的食量,它们捕杀了野鹿之类的猎物后,吃掉的肉极多,根本没有留下什么胃口去吃人……” “老爷子,你错了!”杜老头的话还未说完,却又被女人出声打断,虽然显得无礼,但我们都明白,她这么做并不是感情用事,而是想要表达自己的意见: “要说没有牧民遇袭,你少算了一个,就是沙吾黑德的儿子扎克鲁,失踪算不算遇袭?至于饭量的问题,据我猜测,并非所有狼都对人肉上瘾,绝大多数应该还算正常,但是,有极个别的家伙搞特殊,隔三差五的就想去北边过过瘾,而其它的狼又不得不跟随,所以才集体向北行进……” 女人正说着,杜老头却猛地瞪大了眼,像是触电般的突然跳起,手中的旱烟袋都差点没拿稳,围坐身旁的几人也被吓了一跳,他本人却对自己的失态全无所觉,还失声高呼:“是它!” 第二十八章 卷土 小丁香赶忙上前扶住,又搀着他缓缓坐下,杜老头已经到了古稀之年,本应能够完美控制自己的情绪,极难出现大起大落的状况,可此时依旧激动得难以自制。看来这个迷题已经算是有了初步结论,而杜老头也几乎抓住了受托之事的关键点,所以才令得他如此忘乎所以。 再次坐稳之后,杜老头却不再提野狼的事,反而笑眯眯的打量了我那女人,同时喜不自胜道:“惭愧,当局者迷啊,我也是真的老了,竟然没有你这外行的小丫头想得周全,真是可造之才,不错不错!老头子留意你这丫头好些天了,你对我土字头的本领似乎也有几分兴趣,不如正式拜我为师,按年龄算作小丁香的师姐,专心随我学艺几年,老朽必定倾囊相授!” 杜老头说的没错,他确实是当局者迷,经验有时会妨碍想象力,导致思维陷进先入为主的定式,难以跳脱出来俯瞰全局。女人虽然头脑清晰,却没什么真实本领,只胜在未受到既定观念的束缚,且敢于更大胆的猜测。 可是,杜老头这个收徒的提议却有些破天荒,从没听说有人收引子为徒的,我咳嗽了一声提醒道:“老爷子,这不合规矩!” 杜老头一皱眉,也不多说,却满怀期待的看向女人,女人那不识好歹的毛病又发作了:“你这老头子,明明还不如我,跟着你有什么好学的,我看还是你拜我为师更靠谱!” 女人把杜老头说得一愣,当年不知多少人想拜杜老头为师,都没能如愿,到他想收徒时,却又被拒绝,实在是造化弄人。虽然杜老头没再强求,却很是有些心灰意冷的说道:“好了,今天到此为止,你们都早些休息。咱们找遍了这附近,一直没有进展,再这么下去就会拖到冬天,而且牧民们的耐性也快要到头了,明天开始追踪狼群,应该会有些意外收获。” 次日一早,我们再次上路,多日来盘踞在我们头顶的阴霾也一扫而空,阿尔泰山区再次变得天清气爽,行至正午之时,已经是艳阳高照。 水猴子在杜老头的带领下,寻着前几日发现的狼踪,驱车谨慎前行,山区本多险地,尤其是水草丰茂之处,几米之外的地面就已经被遮挡,如果疏忽大意,汽车难免会陷入沟壑之中。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夸赞水猴子的车技,不愧是水字头里的一把好手,驾驱车船的本领高明至极,无数次避开山石陷坑,给我们的行动平添了极大的保障。 汽车已经行至几十公里之外,地面上野狼的足迹时隐时现,随时可能发现隐没在长草中的狼群,杜老头指点水猴子开上一座小丘,想要登高远望,水猴子不紧不慢的驾车爬上缓坡,突然小丁香一声惊呼: “大鸟!就在北边!” 杜老头闻言一惊,立抬手挡在额前,遮住刺目的阳光,同时向天空望去,其余几人也都纷纷抬头眺望,水猴子停了汽车,随众人一起远观。此时阿尔泰山区万里无云,天穹洁净得就像一块湛蓝的宝石,盘旋在上空的飞鸟不在少数,小丁香却目无它物,单单指示着正北的方向。 眼力的运用是猎五行技艺中的重中之重,我们金字头平时也训练眼力,却是用来捕捉近处快速移动的物体,至于远眺的目力却不擅长。我竭尽所能的极目远眺,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极小黑点,根本分辨不出具体是何物,杜老头凝视片刻,立即说道:“烧火棍,拿给我望远镜!丁香,用点散星水!” 望远镜自不必说,现代化的工具,就在我们车顶的户外装备袋里,烧火棍麻利的取出,然后递给了杜老头;至于散星水,数年之前我也曾见木字头的同行施用过,属于祖传的一种药剂,据说由多种植物的汁液调制而成,可能还含有麻黄素等成分,滴入眼睛后可以暂时改变瞳孔的结构,令人的视野收窄,却能看得极远,夜晚观星时甚至能把细小的星星看成发散的一团。 小丁香取出个随身携带的小瓶,把其中的淡黄色透明液体滴入眼中少许,杜老头也捧起了望远镜,两人都凝神远望,我们其余几人都不敢出声,只怕打扰了他二人。 又看了片刻,杜老头便问小丁香,能否看出是何鸟类,小丁香瞪着大眼说道:“不是猎鹰,不是游隼,像是大雕!” 大雕当然是俗称,学名应该叫做兀鹫,是体型最大的一种鸟类,体长一般能到一米五,两翼展开将近三米,近几年渐趋稀少,在山里也比较罕见。杜老头当然清楚大雕是何物,却接着问道:“看得出大小吗?” “比普通的大雕更大,头尾不到两米,翼展五米左右!”小丁香仅凭一双肉眼,竟似看得比杜老头的望远镜更清晰。 杜老头不再说话,继续凝眉远观,望远镜只有一副,我们几人根本无法看清那么远处的东西,只能等他们有结论之后再询问,也不知那是否安帖伯克口中所说的奇异大鸟。 无聊的等待最难熬,水猴子降下车窗,想让凉爽的山风吹入,驱散车内的闷热,可是山风不仅送来了凉意,还夹杂了沉闷的轰鸣声。其余几人都没留意,可是我的耳力远超常人,仔细倾听时,能够辨别出那是马队奔跑时发出的马蹄践踏声,而且越发清晰,竟像是直奔我们而来。 我不想打扰杜老头和小丁香,悄悄向水猴子和烧火棍说了情况,让他们小心在意,不知来者何人,是否怀有敌意。水猴子露出戒备的神色,烧火棍却取出自己组装的猎枪,还装上了子弹。 过不多时,已然能从汽车后方看到马队行迹,又过了盏茶时间,一队十几人的骑手纵马来到了我们身边。带头之人也算老朋友,就是那销声匿迹多日的好事狂徒旭烈虎,跟随他的大多是些十八、九岁的青年,都穿着单衣,骑着骏马,一副趾高气扬、寻衅滋事的模样。 我没有贸然下车,因为来人几乎都是些愣头青,我刚经历过他们那个年龄段,很清楚这些半大小子的作风,既不知分寸又不计后果,换句话说,他们做出任何事情都不会觉得太奇怪。所以,在没搞清他们的来意之前,我决定先不急着下车交涉,万一这帮小子有什么过激行为,还能立即驱车逃遁。 这么寻思着的同时,我躲在越野车内仔细观察众多骑手,却发现了三个令我在意的人,他们吊在马队的最后方,骑的马匹明显比牧民们的蒙古马高出一截,不仅头大颈粗,而且肩宽腿长鬃毛浓密,更时不时发出响亮的鼻息,有些像是欧亚大陆交汇地带才有出产的名种高头大马。 看那三人的着装也不似牧民,都戴着棕色的圆顶大沿遮阳帽,身披褐色的皮质夹克衫,腿上是磨得发亮的皮裤,脚穿手工缝制的长筒皮靴,以我的眼力来看,那一身行头所用材料几乎都是上等的小牛皮,不仅柔软、结实、耐磨,而且具有一定的防护功效,虽然不如我的鲨鱼皮紧身衣,也算是上乘货色。 最亮眼的还要属那几人的武器,每人身后都背负着一条长枪,从外观看去,有些像是二战中的名枪‘三八大盖’,就是小日本的制式步枪,以射程远、准头好和威力大著称。这几人的装备实在太过扎眼,引起别人的注意也是难免,因为他们个个都像是美国西部的牛仔,而不是中国山区的牧民。 第二十九章 强抢 旭烈虎等人行至近前,便开始围着我们耀武扬威,骑着胯下马匹环绕汽车快速奔跑,沙尘和草屑被马蹄踩踏的飞溅,做出的野蛮行径几乎与他老爹腾奥拜如出一辙,那三名牛仔般的怪异骑手却未加入行列,只是勒马停在外围观望。 杜老头和小丁香二人被打搅,再无法专心观察那怪鸟,杜老头邹着眉头露出不悦的神色,小丁香眼中的散星水药劲尚未消散,无法辨识近处的物体,只好紧闭了眼,娇嫩的面颊上露出一丝担忧。 等了许久,也不见车外众人有停歇下来的意思,杜老头面色黑得像锅底,直骂旭烈虎那小子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纨绔二世祖,不仅害得他祖孙二人错过了观察怪鸟的绝佳机会,还可能把附近的狼群惊走,我们这一天的时间几乎都因他而白费。杜老头骂得起兴,却没有出头交涉的意思,我大概明白,他是想让我再去稍微教训一下这小子。 我们初到营地就先让旭烈虎成为了众人的笑柄,随后制造的栽赃事件也相当成功,他几乎沦为了牧民们的羞耻,有很长一段时间,那小子远远看到我们都会立即避开,想来定是羞于相见。 几乎已被我们忘记时,他却突然又来聚众骚扰,而且还是在我们猎兽的节骨眼上,看来是已经忘记了曾经的耻辱,或者打定了主意,要来一雪前耻。这小子,就是典型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类型,看来我还得想办法,让他再消停几天。 降下了点车窗,我丝毫不留情面的对着车外大喊:“马上的朋友,别兜圈子了,有话就说,没事请离开,耽误了大人们的正经事,你们这帮小子兜不住!” 我喊的大声,那群小子也都听清得清楚,旭烈虎喝止众人,带头勒马停了下来,刚一站稳,就扯开嗓子向我们高喊:“成年的鸟儿必须离家,美丽的姑娘总要出嫁,今天带着朋友来,就为了再向漂亮的姑娘们问一次,哪位愿意随我旭烈虎放牧到天涯!” 他一喊完,追随的牧民青年们尽皆起哄,不断在马上怪叫出声,我那女人听得皱起了秀眉,她早已得知了那次酒后的光辉事迹,虽看那旭烈虎不顺眼,却也觉自己当初的做法不妥,可能已经深深的伤了那青年的自尊,心里一软时,就想下车去道歉或是好言相劝,以便平息这次的事态,却被小王拦住: “小夏,这些人都是不讲理的狂徒,既粗鲁又野蛮,不用管他们!” 女人生长在内地的大城市,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更不相信在如今的年代还会有人明目张胆的欺男霸女,便也没听从小王的意思,执意走下车去,小王无奈之下,战战兢兢的跟她出去,我和烧火棍都没有拦她,杜老头也没说话。 看到女人下了车,一众牧民青年起哄声更大,旭烈虎早已两眼放光,高声问道:“美丽的姑娘,你愿意下车,就是同意嫁给我了吧?” “小兄弟,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本姑娘已经有男朋友了!”女人走到车外刚站定,就立即向后靠在了小王那佝偻畏缩的肩上,同时柔声说道:“你这么强壮威武,找个美丽的牧民姑娘也是容易,别老缠着我们了,去干点正经事吧,总比这么瞎胡闹强。” “什么!”旭烈虎闻言立即翻身下马,两眼瞪得赛过铜铃,又咬紧了后槽牙,额头和腮帮子上青筋爆现,他走到女人身前半米处,却狠狠盯着缩在后面的小王,一字一顿的说道:“你说的朋友,就是他?” 女人点了点头没再说话,小王抖颤着嘴唇刚说了一个“是”字,旭烈虎手臂一抬,正推在小王的肩膀上,直接把他推做滚地葫芦,幸而有汽车阻挡,否则很可能直接滚下山坡。 突然失去了背后的倚靠,女人猛地一个踉跄,不仅险些摔倒,更被旭烈虎的暴行惊得花容失色,赶紧扑到小王身前,查看他的伤势。在周围青年牧民们的哄笑声中,旭烈虎得意的高声笑道:“美丽的母马只追随最好的种马,漂亮的女人也应该选择最好的汉子!” “你怎么动粗啊!不能好好说话吗?没有大人管管你们?”女人真的愤怒了,但她除了责骂之外,没有能力去制止或惩罚那些恶意的暴力行为,惶急之中,她本能的向车里望来,我和她那无助的眼神接触了一瞬,却立即转头避开。 “动粗?按着草原上自古以来的规矩,谁强谁说了算!我旭烈虎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手,今天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也要带走一人,既然你下了车,那就随我走吧!” 话还没说完,旭烈虎就去拽女人的胳膊,小王蹒跚着爬起,又被他轻易推倒,这次摔得更狠,连眼镜也掉落一旁,小王也顾不得其它,先趴在地上找起了眼镜。女人终于后悔下了车,却已是无用,只能发疯般的挣扎尖叫,又踢又咬,旭烈虎却不顾她的反抗,拦腰将女人抱起,然后扛在肩上,大步向自己的马匹走去。 车内,小丁香还睁不开眼,无法看到车外的状况,却能听清几人的对话,更被女人撕心裂肺的尖叫声惊吓得不轻,作为队伍中的另一位女性,不免感同身受,浑身颤抖不停,嘴唇都有些发紫,连问我们车外到底发生了什么。 烧火棍并不擅长身体方面的对抗,紧紧攥着手中的猎枪,却始终没有举起,显然他也注意到了那几个配枪的家伙,那三人没有跟着旭烈虎在汽车外纵马绕圈,但带来的压迫感却更甚。 水猴子虽然嘴损,为人却很仗义,女人和小王不过是我带来的引子,甚至算不上同伴和熟人,可他看着女人要吃亏,依旧有些按捺不住,正想推开车门出去阻止时,却被杜老头拦住。 这老爷子真是年老成精,自己无力帮忙,也不允许别人相助,更不试探我的想法,反而吸着旱烟悠悠说道:“剑龙老弟,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不过你有你的算计,我们不好多说什么,我老头子只是提醒你,弄丢了引子,你老弟就得亲自犯险,不值当。” 其实我也早已被旭烈虎的行为激怒,止不住的血气翻涌,却强压着出手的冲动,因为令我愤怒的不只是旭烈虎,还有那不知好歹的女人。刚才在车外,她只要表明是我范迩的人,我一定毫不犹豫的冲出,狠狠教训那色胆包天的狂徒。但是,这可恶的女人,却说她和那地上趴着的小王八是一对,我只觉血热心冷,甚至想不出自己动手的目的,难道要去保护一个变了心的女人,值得吗? 杜老头那番话,摆明了是给我个台阶下,而且已经替我找好了出手的借口,我是真的有些感激他。正当我探手入怀,握住一柄小匕首,就欲飞掷出去时,一声清脆的枪声骤然传来,马上的牧民青年们尽皆吃惊回望,旭烈虎骤然停住了脚步,甚至就连被扛在肩上的女人都忘记了挣扎。 突兀的枪声响过之后,那三名犹如牛仔般的骑手缓缓纵马走近,为首之人身形干瘦,苍白色的长条脸上戴着副防风镜,鼻形尖细嘴唇极薄,黄褐色的牙齿间紧咬着一根香烟,除了背后的长枪之外,还在腰间别了两把短枪,而且是国内不多见的转轮手枪,不过从枪套的尺寸看来,枪管的口径应该不大。 纵马跟在他身后之人身形略嫌矮小,脸色蜡黄,额头极宽眼尾上扬,鼻子大而形如蒜头,紫褐色的嘴唇紧抿,左手前臂套了一副皮质护臂,行进时两肩不动,却左右晃动头颈,颇有些鹰视狼顾之相。 走在最后之人最是惹眼,身形高大雄壮似铁塔,骑在马上都比另两个同伴高出一头有余,面皮黑如木炭,方脸小眼阔鼻,偏偏生了一张樱桃小口,正是他持枪在手,向天鸣放。 第三十章 管教 纵马走近后,三人在旭烈虎的身前排成一排,挡在了他和马匹之间,那名干瘦的汉子先狠狠瞪了一眼左侧的黑脸大汉,操着一口铿锵有力犹如敲锣的浓重西北口音责怪道:“老三,你咋这多事了,枪响不把狼子都惊走了,咱今天不白跑一趟了?” 黑脸大汉并未露出理亏的模样,反而笑着辩解道:“老大,狼子跑了明天再打,让那娃子把人抢走了,可就出大事了,不是俺老三乃求的管闲事,主要这个娃子太能胡闹了!” 干瘦汉子又瞪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向旭烈虎,竟然毫不留情的斥责道:“你这娃子咋这多事了,还敢抢人家大闺女了?” 旭烈虎被他训的愣了一瞬,却立即火气上涌,扯着脖子高喊道:“你们是阿爸找来的人,不帮我就算了,可也别来管我的事!” “你阿爸是我们的朋友,请俺们来是打狼子的。”干瘦汉子皱起了眉头,“可是你这娃子,岁数也不小了,真是缺乏管教了,不知道抢人是犯法的了?人家要是把你告到公安局,你阿爸的脸往哪搁了?” “我旭烈虎不用你们教训,你们打你们的狼子,我抢我的人!”被激出了楞劲的旭烈虎,呲着牙咧着嘴,梗着脖子斜着眼,两颊也越发的酡红,一副生人勿近的欠揍模样。 “为了你阿爸,俺们也不能让你把人带走了!”干瘦汉子冷着脸毫不退让。 枪声响起后,我本已集中了全副精神,绷紧了全身肌肉,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状况,谁知却是旭烈虎那帮人闹内讧,这对我们来说无异于喜从天降,我缓缓松开了紧握的匕首,转而静观事态发展。至于矛盾产生的缘由,我也从他们几人刚才的对话中大致猜到。 要说这旭烈虎也是福薄,前段时间在我们手上吃了瘪后,虽一直怀恨在心,却不敢稍动,就怕再次丢人现眼;至于那三名牛仔般的骑手,很可能就是他爹腾奥拜请来的猎狼高人。 可能是那三人的到来,让旭烈虎又看到了成功的希望,他趁机纠集了一帮玩伴和跟班,以带路找野狼的名义引领那三人同行,实则却是直奔我们而来,打的是聚众抢亲的算盘,万一再遇不测,还可以借那三人的势来个狐假虎威。 他算计的确实挺美,却不知古语有云,自作孽不可活,眼看着抢亲的大计就要得逞,却被自己利用来借势的人拦了一道,也算摆了个天大的乌龙,说不出的憋屈和后悔,哭都找不到地方。欲要强行扛着女人上马,又被那三人纵马阻挡,旭烈虎不由得急红了眼,歇斯底里的高叫道:“谁再挡我,就不是我的朋友!” 其它青年骑手都与旭烈虎一条心,见到他急得几乎快要跳起,便也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助阵,有人吆喝、有的尖叫,还有人甚至拔出了自己腰间的弯刀,纷纷摆出一拥而上的架势。 干瘦汉子对那些青年骑手嗤之以鼻,眼中一道厉芒闪过,两手瞬间在身前交叉,几乎还未看清他的动作,腰间的两把转轮手枪就已经握在了手中。持枪在手后,他再次嗤笑了一声,还把嘴里的烟蒂喷出老远,呲着一嘴黄牙傲然道:“想上的娃子,尽管上了,俺手里的枪可长着眼睛,不打人只打马的!” 谁都看得出,那干瘦汉子必然是说得出做得到的狠人,而胯下的马匹就是骑手们的命根子,好的骑手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骑着的马儿受损。一众青年骑手被他的强硬态度和狠辣手段威慑,都面面相觑不敢稍动,干瘦汉子满意的哼了一声,接着向左边壮汉发令道:“老三,去把那闺女放下,这娃子不听话,咱真得管管了。” “得咧!”那铁塔般的壮汉跳下马背,迈着虎步走到旭烈虎身前,旭烈虎身高将近一米八,那壮汉却比他还高出半个头,怕是要将近一米九,两肩更是宽厚异常,就像是堵移动的墙壁,给人带来的压迫感绝对不亚于一头猛兽。 豆大的汗珠从旭烈虎额头滚落,秋老虎的炎热堪比夏季,他肩上又扛着一个激烈反抗的女人,本就已经颇为费力;面前还有一个咄咄逼人的壮汉,他是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掉,更舍不得放走到手的战利品,惶急之间汗如雨下,可偏偏又毫无办法。 那壮汉‘老三’走到身前时,满头大汗的旭烈虎还没有想出应对之法,却见那壮汉一手抓向女人腰背部的衣服,一手向旭烈虎推去,竟然与旭烈虎推小王的动作一般无二。 旭烈虎可不是小王,身手灵活的多,发觉对方动手,他立即缩身退避,虽然肩扛一人,却依旧迅捷。谁料那大汉两臂陡然暴长,速度奇快无比,旭烈虎躲闪不及,不仅肩上的战利品被抢走,自己也被推中胸口,只觉一股难以抗拒的怪力袭来,不由自主的踉跄后退,还险些摔倒在地。 铁塔般的壮汉一招得手,右手提着女人,仿佛拎着一只小鸡,他人长得粗壮,动作却不粗鲁,轻轻的把女人放在身前,看着女人站稳之后才松了手,同时小嘴一扁,向女人露出浅浅的微笑。女人刚刚受惊不浅,危难之际被人搭救,顿时生出了难以言表的感激之情,抬头向帮了自己的恩人道谢时,却见那恩人不仅壮硕魁梧充满安全感,而且笑得温柔,竟愣愣的有些痴了。 技不如人的旭烈虎踉跄后退了好几步,几乎咬碎了一口钢牙,两眼更红的犹如火炭,接踵而至的失败和屈辱令他再也无法忍受,仓啷一声拔出自己新配的弯刀,疯狂嘶吼一声就准备扑上玩命。那壮汉一皱眉,左手把女人轻轻揽到身后,单用右手端起长枪,枪口正对着旭烈虎的脑袋。 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旭烈虎终于恢复了一丝神智,虽猛地停住脚步,却仍旧疯狂叫嚣道:“有种就开枪打死我,看你们怎么向阿爸交代!” 壮汉闻言手臂一紧,虽未开枪,却必然有此想法,那为首的干瘦汉子‘老大’见状又是一声冷哼,向右边的矮小汉子说道:“老二,露一手了,扫扫那娃子耳朵,轻着点了!” 话声刚落,只听‘咔’、‘咔’几声轻响,间隔不到两秒,那矮小汉子已经完成了举枪、拉栓和瞄准的全过程,然后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只听‘碰’的一声大响,旭烈虎的右耳垂被打豁了指尖大的一点,很快渗出几滴鲜血,他惊得瞪大了眼,愣了许久才感觉出痛苦,急忙用手摸去,只觉温热黏腻。 看着自己的鲜血,也不知是恐惧还是绝望,旭烈虎竟然不自觉的流出了眼泪,嘴里却几近癫狂的高叫:“你们竟然敢打我,好、好!来啊!有种再打啊!打死我算了!” “我们不会打死你,可要再不听话,就打掉你一个卵蛋了!”干瘦汉子一副戏谑的表情,接着说道:“老二的枪法,你也看到了,打不偏的!” 在有些游牧民族看来,尊严和荣誉比生命更重要,旭烈虎可能正是抱着相同观念,听了干瘦汉子的话,不禁浑身一个剧烈的抖颤,恐惧终于带回了理智,他丝毫不怀疑那干瘦汉子的狠辣,更不怀疑矮小汉子的枪法,真要是被打掉一个卵蛋,那可是丢人到家了,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的多。 事已至此,旭烈虎才终于明白,今日再也不能有什么做为,气急败坏之下嚎啕大哭,哭着哭着却又惨笑了起来,最后仰天发出一声绝望的嚎叫,犹如杜鹃泣血,真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吼声未落,他就猛地把手中弯刀掷在地上,掩面冲到自己的马前,翻上马背后狠狠抽了两鞭,也不管其它骑手,自顾自的向来路飞奔逃离。 第三十一章 露营 那三人任由旭烈虎离去,随行而来的青年骑手们看到首领逃遁,也打马紧随而去,片刻之后,这小山丘的半坡仅剩下我们和那三名牛仔似得骑手。 女人向着身前的壮汉千恩万谢,然后小跑着回到小王身边,帮他找到了眼镜,小王站起身后也向那三人道谢。 “乃求的娃子,瞎叫嚷啥的了,不怕狼子听到么!”干瘦汉子对小王和女人置若罔闻,反而朝着旭烈虎逃走的方向骂了一句,又对右边的矮小汉子说道:“老二,狼子还盯得住么?” “狼子受惊,向东去的远了,俺的鹰子放出去久了,该喂食了。”矮小的汉子说完,嘬唇向东边的天空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 干瘦汉子点了点头,转而对着我们的汽车喊道:“车上的朋友听着了,牧民主人让俺们帮他找人,俺们兄弟三人只打狼子,旁的事不愿管。你们爱找人便找人,如果也想打狼子,那就别坐车了,在山里开汽车哪能追到狼子,真是胡球整的了。” 我们都没说话,女人却似有些忍不住了,她确实感激那三人,不想任由他们做错事,先情深款款的看了眼那壮汉,又高声提醒道:“你们不知道吗?狼也是国家保护动物,打了也是犯法的!” “俺们只打那乃求的坏狼子,叫什么科克谢列克的,批准已经弄好了!”干瘦的老大扔下一句话,带头策马向东而去。矮小的老二面无表情的跟上,壮硕的老三捡起旭烈虎的弯刀插在自己腰间,又向女人点了点头,似乎还抛了个媚眼,也随着去了。 女人愣愣的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脸上的表情有些许崇拜和迷醉,又有些许温柔和不舍,许久不曾稍动,小王看女人的神色有异,皱紧了眉头,把女人从那发梦般的状态中推醒。 看那三人走远,烧火棍才把手中的猎枪放下,在汽车座椅上蹭去手心的冷汗,然后低声道:“那矮子真厉害,手快、眼快、反应快,单论枪法我不如他。听那几人的意思,像是要对付咱的猎物,咱转了二十多天才搞清楚的事,他们怎能这么快猜到的?” 杜老头抽着烟,冷哼一声后才缓缓开口道:“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怎么可能猜得到实情,他们只是按着腾奥拜的意思,去打那条牧民们都怕的狼罢了,纯属凑巧。” 水猴子揉着自己的大肚腩,翻着白眼附和道:“就是,瞧那几个货的打扮,不伦不类的,想冒充牛仔不成?真不识抬举,还敢看不起哥的车,那就是看不起哥!亏了我一开始还把他们当好人,也真是白瞎了眼了!” 几人正说着话,女人已经回进车内,我却发觉她身上的气息变得很怪异,给我的感觉自不必说,像冬天一样寒冷,似敌人一般无情;对于小王呢,就像是溺爱孩子的母亲,或是护着宠物的主人;可是当她看向那三人离去的方向,浑身却洋溢着雌性动物的特有气息,竟像是求偶的气息。 “小丫头,受惊了,没伤着吧!”杜老头语带关切。 受欺负时无人下车相助,确实伤了她的心,我那女人双手环抱胸前,冷冷哼了一声算作回答,小丁香闭着眼向她靠近也被她推开。 “妹儿啊,大伙们都想去帮你,可是剑龙不许,你别怪旁人,要怨就怨剑龙一个!”水猴子唯恐天下不乱,胡话张口就来。 “我们也是进退两难那,妹儿啊,你看棍哥这枪,子弹都上膛了,可是剑龙……唉!”烧火棍附和着,故意没把话说完,可是却比说完了更让人听得明白。 听他们把事往我身上推,我也懒得辩解,即便他们不说,女人也会这般想。可是不得不承认,水猴子就像是条疯狗,想埋汰谁就埋汰谁,根本不管关系远近;烧火棍的名字也有些不贴切,应该改叫搅屎棍,这小子骨子里就是个惹事精。 小王也回进车里坐定后,杜老头再次看向北方,却发现那怪鸟已经不知所踪,他摇了摇头点上袋烟,便叫水猴子开车,却不是返回,而是继续追踪狼群,与那三人的行进方向相同。水猴子应了一声便发动汽车,女人仍旧面无表情,却也没有作声。 我们一路向东而去,远远缀在那三人后方,越野车虽然性能卓越,可遇到复杂些的地形也只能绕过,所幸有杜老头这活地图在,却也不怕跟丢。转眼天色将晚,汽车行驶到了一处平缓的地带,所生植被与山区差别极大,而且随处可遇涓涓的溪流小河,再向东方看去时,只见暮霭沉沉的天际仿佛笼罩了一层白纱,即像白雾又似水汽,飘飘渺渺,似梦似幻。 在一处草木稀疏的沙石河滩地带,杜老头叫停了汽车,皱着眉向我们说道:“这里水系纵横,如果老头子没猜错,前面不远就是安帖伯克提到过的三处险地之一‘天国沼泽’,狼群的足迹就沿着附近的浅滩进入其中。牧民们的传说先不论,咱们的汽车可不比那几人的马匹,若是再向里开,说不定会陷进泥沙之中,动弹不得可就麻烦大了,依我看咱也不必进去,今晚留在这里歇息。这一带见不到什么猎物,狼群应该不会呆太久,我们就在这开阔地带等它们出来。” 领队发话了,我们也没什么意见,坐了一天的车,不免身困体乏,众人便都下车走动,但不敢离开汽车太远,因为我们追踪的狼群可能就在不远处徘徊。河滩附近的地表遍布沙石,略有些湿软,却并无太多淤泥,踩上去很舒服,四周也见不到芦苇之类的普通滨河植物,全都是些扎成了窝子的长草,一窝窝的散布在河滩地带,却不见高大的树木。 烧火棍是火字头,起火造饭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水猴子自觉的帮忙,在近处捡拾枯草碎叶,就在几人忙碌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竟然是女人和小王起了争执。 起因当然是小王,这一路上不断地碎嘴,旁敲侧击套女人的话,想知道她是否对那小嘴的壮汉心生好感,女人本就心情不佳,也没怎么搭理他。这刚一停稳了车,小王又在女人身边嚼耳根,女人冷着脸骂了他一句,小王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竟然沿着沙石河滩向远处闷头跑去,我在一旁看得真切,虽不知他们又在矫情什么,心中却乐开了花。 杜老头推了我一把,向我努了努嘴,意思是跟上去看住了,别真让他遇到什么危险,白白的丢了一个引子。我会意一笑便跟上,谁知小王发觉之后,反似跑得更快了,我不紧不慢的尾随,也不怕他跑丢,以我的了解,这小子比普通人更畏缩胆怯,再借他十个胆,也不敢真的跑出太远。 果然,小王既没敢离河太近,更不敢进繁茂的草丛,而且跑着跑着突然停了下来,盯着脚下不远处的一片沙地,高声叫道:“奇怪,这里有根好大的香肠!” 我闻言一惊,心想他不会是作恶多端,报应临头,遇到山里的大蛇了吧,可笑这小子居然还只惦记着吃,竟把肥大的毒蛇当做了香肠。想到这里,我三步并做两步的追上,全神戒备的同时,向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不禁哑然失笑,原来他发现的那东西,必然不是什么大香肠,更不是毒蛇,而是一种少见的植物,甚至还相当名贵。 那植物大约二十多厘米高,在潮湿的砂土中直立生长,顶端是粉红色的椭球型,其下部分呈灰白色柱状,虽没有多余的枝叶,却显得胖乎乎肉滚滚,亭亭玉立还金枪不倒,就像一根挺立的那话儿,正是生长在西部山区的特有植物,传说中的壮阳圣药——锁阳。 第三十二章 危机 我弯下腰把那物连根拔起,拽着小王的胳膊把他拉回汽车旁边,嬉笑着向众人展示了手中的宝物,水猴子和烧火棍自然也认得此物,得知了小王发现它的经过后,都捧腹大笑。 水猴子把那东西从我手中抢过,捏在自己手中把玩,还不遗余力的挖苦小王,说他果然是天生的情种,而且受到老天的眷顾,怕他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特此赐他一根壮阳圣药,让他能够雄起再战。 烧火棍夺过那宝物后,更是直接放在自己胯下比划,并说小王是一员福将,虽然那话儿不行,但吉人天相,缺啥来啥,将来说不定真能有大气运。 杜老头正靠在汽车的发动机盖子上,悠哉的抽着旱烟,听我们调笑也凑来瞧热闹,小丁香眼睛恢复如初,早已知道我们所把玩的是何物,便躲在杜老头身后,羞红了脸的偷听,女人没有走近,却露出不屑的神色。 从烧火棍手中接过那宝物后,杜老头细观之下却皱起了眉头,忧心忡忡的向我们说道,这一株锁阳还没有出过诊。我们虽识得此物,却都不知‘出诊’是何意,杜老头便也露出讪笑之色,不厌其烦的解释,锁阳之物形似肉茎,却是老天爷为雌性兽类准备的天然医情之物。要知野生动物们不像人类,既没有灵活的双手,也不能制造各类器物,无法自行解决生理需求,可当它们有了难以抑制的冲动,又一时找不到异性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寻找替代品,偏巧锁阳这植物不仅形似,而且大小适中外表光滑,质地更是软硬适度,只需蹲坐其上,便可一解情动之苦。 锁阳一旦被雌性动物使用过,就算是出过诊,而且受过动物们的雨露滋润后,它顶端的粉红色球体就会变为赤红色,显得更加鲜艳而醒目,药力也变得威猛无铸。至于杜老头忧心的原因,就在于此物的个头已经不小,却始终未曾出诊,这便说明附近极少有动物来去;可是,这处明明地势平坦,水草丰茂,理应是动物们的流连之所。 杜老头说得玄乎,我们几人却没太当回事,继续之前的调笑,水猴子那坏心眼立马就来,居然怂恿小王,让他亲自替这锁阳出了诊,再趁热把这补药服了,也算得个圆满。小王也真是软蛋,被埋汰的急了也不敢还口,想凑近女人寻求庇护时,又看到了女人那张冷冰冰的脸,便讪讪的向稍远些的河沟走去,也不知是想小便还是躲开我们。 烧火棍已经点燃了火头,水猴子把捡来的枯枝败叶堆成了一座小山,又拿出牧民们提供的肉干塞在嘴里大嚼。杜老头和小丁香窃窃私语,可能是在教授一些东西,女人又凑到附近旁听,杜老头二人也不赶她。 同伴们各做各事,我却不敢稍有轻忽,随时留意风吹草动,毕竟这是危机四伏的野外,杜老头又说此地另有蹊跷。就在我警惕着四周时,却听不远处转悠的小王轻声嘀咕道:“怎么回事,这草丛里又有一根大香肠,真晦气,为啥总被我遇到!” 话声虽轻却逃不过我的耳力,他弯腰看向身边的草窝子时,我只觉毛发直竖,全身肌肉也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这并非毫无来由的第六感,而是根据周遭发生的状况做出的实际判断,虽然逻辑思维还没把所有线索融合,但潜意识已经提前做出预警,并通过身体本能发出信号,信号的内容再清楚不过,那就是真正的危机出现了! “地雷子!” 我哪敢耽搁,立即爆吼出声,同时右手入怀,瞬间向小王身前的草窝子射出三把匕首,随后急速朝他冲去,直到此刻我才弄明白自己紧张的原因,那锁阳虽然生的像香肠,但是绝不会长在茂密的草窝子里! 其余几人听我喊声,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杜老头本就在汽车旁边,他年纪虽大反应却快,一手一个拉上小丁香和我那女人,最先跳进了汽车;水猴子也动了真格的,竟然敏捷的犹如一只猿猴,蹿上车的速度比烧火棍还快,几人还未来得及关闭车门,我就已经冲到了小王身旁。 刚才我那声大吼,就是向众人示警,出现了突发的危险,在这紧要关头,吼出的是猎五行的暗号,不仅发音短,而且意思明了。喊出‘地雷子’,不是说真的有地雷,而是‘来自地面的危险’之意,如果喊的是‘树雷子’,就说明危险来自树上,‘水雷子’则是指危险来自水里;如果哪里也不说,只说‘雷子’,则表示不明来源的危险。 那草窝子足有半人多高,外沿接近圆形,直径超过两米,实在太过于浓密,即便凑近也根本看不清内有何物,而也正是如此,才令我紧张万分,因为无法看到的危险,才是真正的危险。我提前射出的那几柄匕首并不是为了试探,而是有意偏向小王的身前,只想将那草窝子里的东西阻上一阻,也不指望能射中什么。 小王却被我的吼声和飞来的匕首吓了一跳,两腿一软就地坐倒,我早已拔刀在手,刚赶至小王身边,就见一束细细的汁液,从草窝子中激射而出,直向小王的脸上飞去。 此时的天色已经擦黑,夕阳的余晖被远处的山峦遮挡,时隐时现,忽明忽暗,做为猎五行的金字头一脉,我平时也训练目力,尤其擅长捕捉移动物体和暗中视物,昏暗的光线对我毫无影响。那束液体被我看得真切,无色透明、聚而不散,而且速度极快,以小王的身手必定躲避不及,而且我怀疑,透过那副碎裂的高度近视眼镜,液体喷到他脸前都未必能看清。 尽管来源不明,我却断定那液体含有剧毒,沾之上身恐怕凶多吉少,虽说我本就恨不得让小王死无葬身之地,但此刻还未到他恶贯满盈之时;这么简单就被毒死,不仅会打乱我的计划,而且也算便宜了他,绝不能让这小子死的这么容易。 打定了救人的主意,我看准那束汁液的来势,急速挥刀挡去,那液体碰到刀身,只发出‘嘭’的一声轻响,竟然猛地炸开,仿佛瞬间就已沸腾汽化,变为了一团浓浓的粉红色雾气,艳若盛开的桃花。 小王虽然反应慢,可也不傻,肯定听到了我喊的那声‘地雷子’,但却不知其意所指,见我飞身赶至身前,终于明白自己身陷险境。待到那团粉色的雾气爆开,他浑身一个冷战,未站起先转身,手脚并用的慌乱逃窜,像是忘记了怎么跑路一般。 看他那有如丧家之犬又慌不择路的架势,我无论如何也搞不明白,女人是否瞎了眼,离我而去不说,竟还倾心于这猥琐而又胆怯的无耻下人。愤怒难平的念头一闪而过,立刻被我排出脑海,危机当前,可容不得分神。 也许是地势偏低的缘故,这处河滩竟然感觉不到一丝晚风,那团鲜艳的粉红色雾气浓郁粘稠,在凝滞的空气中扩散极慢,尽管如此,鼻中依旧传来淡淡的腥甜气息。要说它安全无毒,打死谁我也不信,此刻更是不敢向它靠近,一边缓缓后退,一边凝神注视着草窝子的方向,只听那草窝子深处簌簌声响,应是有异物在其中移动。 听声辩位可是我的拿手绝活之一,无论那异物藏得有多深,可只要发出声响,就逃不过敏锐听力的捕捉。辨明了声音的来源,我立即探手入怀,向那发声处射去一柄匕首,这次是针对目标的精准飞掷,我对自己射匕首的准头有绝对信心,不论那发声的是何物,都必定会被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