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藏这些年》 写在前面 “大美西藏,心灵之旅。” 这不仅仅是广告。 上大学那会儿我就想以后当一个“白领”,西装革履,穿梭于杯光灯影,徜徉于名流社会。但几次悲催的考试过后,我就降低了要求,就算不能当“白领”,但挤公车、挤地铁的权利应该还是有的,可命运似乎和我开了个玩笑,我流落到了西藏。 是的,西藏!我做梦都没有去过的地方,我甚至一度将它和新疆混在一起。 蓝天、雪山、白云、草原、神湖…… 西藏的确美,美得心醉,美得脱俗,随便哪里都是风景,但西藏绝不是一个美字就能概括的。它的风土、人情、民俗,还有那份苍凉、孤独,和世界许多地方一样,西藏光靠眼睛是看不清楚的,它需要用心去体会,需要在生活中去发现、发掘。 只有亲历才能真实,只有苦痛才能深刻! 在西藏的这些年,我虽不如凤凰涅槃重生那般轰轰烈烈,但对于我来说,在西藏的磨砺锤炼,却是以往任何时候所不及的。 无数次的惊诧、无数次的纠结、无数次的茫然、无数次的感动和无数次的自我肯定与否定。 我希望还大家一个真实的80后心路历程。 当然,我更希望给大家一个真实的西藏。 一个饱满的西藏! 正文 这是一列西去的列车,它因“天路”而出名。它浑身泛红,老远看去,就像一股红潮,在天际边呼啸驰骋,高原从此再也不寂寞。它终于有了人类的足迹,这一年是2006年。 2007年,这列火车迎来了一群西部志愿者,准确地说是一群准警察。人群中有两个长发遮面的年轻人尤为醒目,两个年轻人一胖一瘦。胖胖的年轻人要矮一些,圆脸,大耳,耳朵上随时都挂着一个大大的白色耳麦,身子常年处于游动中,一看就不安分;而另一个年轻人则是另外一个样,独立、瘦削的脸上更多的是麻木,僵硬的脸如木雕一般,眼前的一景一物在他脸上没起任何波澜。 胖胖的年轻人叫彭杰,重庆人。而另外一个叫谯羽,很不幸的是,他就是我。 夜沉如墨,喧嚣的列车终于安静了下来。我把头抬了起来,也许,什么也看不到,也许,什么都能看到…… 刀光总是那么的亮,轻轻一闪,钱包就掉入了手里。他们看起来训练有素,心理素质也极佳,一人掩护,镇定自若,另外一人操刀,不带一丝踌躇。很快,车厢的中前部就被他们洗劫一空。 明天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慌乱、哭泣、痛骂、悔恨……也许都有。 身边的彭杰呼噜声一如既往的轰烈。也许,两个小偷该感谢他,因为是他,让火车变得更加安静。 慢慢地,两个人向我们移了过来,而我,则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扑哧。” 那是小刀的声音,它听起来很美妙,让人欲罢不能。 第二天,太阳还没露头,车厢里吼叫声、叫骂声就响了起来。我睁开眼,发现周围已经乱成一团,先前的安静再也看不到了。 “我的钱呢,我的钱?” “谁偷了我的钱?” “你们有谁看见了?” “哪个王八蛋丧尽天良?他不得好死!” …… 彭杰也不例外,用手掏着裤兜的同时,嘴就没消停过。 “哪个瓜娃子,我操他祖宗,我……” “别骂了,你去看看垃圾袋里面有没有。” 彭杰看了看我,愣怔半晌,然后起身向车尾走去。 “在这儿,在这儿……” 彭杰的吼声,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丢失东西的人都站了起来,向车尾涌去。列车顿时陷入了混乱,直到半小时后才恢复了平静。 “羽哥,你怎么知道在那?” “猜的。” “猜的?” “他不是猜的,我看到是大哥哥过去抢过来的。” 我的对面是一个小女孩,我不知道她怎么知道的,但我知道这下麻烦来了。 “羽哥,你搞什么,怎么不早点说?” “给个教训不是很好吗?” “教训!” 彭杰瞪大了他的眼睛,继续说道: “待会你就知道教训了。” 彭杰的眼睛到底比我雪亮,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车厢里的人知道是我找回的东西,非但没有感激我,反而是一顿臭骂。 “你是不是疯了,你早点不行吗?” “可惜我的包啊,一千多块!” “一点雷锋精神都没有,就你还是西部志愿者?真是扯淡!” 看着一双双愤怒的眼睛,我心里只有摇头苦笑。 我错了吗?我真的错了吗? 也许,我真的不是当警察的料。也许,社会比我想象的更复杂。 两周前。 广州,没有阳光,也没有招展的鲜花和如雷的掌声,阴沉沉的天将整座城市蒙上了一层棉纱。老天爷仿佛是在总结,又像是在预言,预言着慢慢褪色的“青春”,预言着那摸不着的“以后”。 “大学你们已经书写完毕了,现在该你们去社会上书写自己的人生了。” 和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我离开大学的时候,除了几件旧衣服,别无长物。 回望大学,一幢幢高楼依然矗立,一排排绿树依然苍翠,相比于四年前没什么变化。可我呢? 我学会了无聊,学会了空虚,也学会了游戏人间,我想这应该是大学的一种特殊贡献吧。 苦笑过后,我搭上那件白色的格子衬衫,踏上了去西部的列车。 西部,拥有广袤的土地,人口是全国的28%,面积占到了全国的70%,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交通的不便,加上很多特殊的原因,具体是什么原因,实在想不出来了,估计和秦始皇修阿房宫,大肆砍伐林木有关系吧!导致西部成为了全国最贫困的地方。两百多年前,美国也搞了个西部开发,说文雅点,是开发,说实际点,就是一群缺衣少吃的牛仔去西部抢土著人的饭碗去了,但我们不是去抢饭碗的,我们是去找饭碗的。 “谯羽,去西部当志愿者没什么不好,起点虽然低,但上升空间大。再说了,现在找工作这么难,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 是啊,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老师就是老师,话里永远透着哲理。 我的西部第一站是甘肃。墨绿色的营房,整洁明亮的道路,步伐严整的军人,这是兰州郊区的一个军事基地,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认识了彭杰。 那时我刚把东西收拾完毕,躺下准备睡觉,就看到一个胖子急匆匆地赶了进来。他就是彭杰。 “兄弟,马上开会了,快点。” 我没有理他。 过了五分钟,彭杰又来了。 “兄弟,大家都到齐了,就差你一个了。” 我本来马上可以入睡的,但被彭杰的大嗓子一叫,就完全没了继续躺着的想法,我不禁怒火中烧。我扬起拳头,准备和彭杰的面颊来个不对称接触。但迎接我的是一张笑脸,一张很久都没看过的笑脸,没有城府,没有心机,虽然还有青春痘,鼻子也不怎么有形,被肥肉挤在了中间。 “兄弟,真的,都到齐了。” 一脸无辜的彭杰,让我看到了憨厚。 我最终只是瞪了他一眼,然后跟着他来到了会议室。 走进会议室,我就感觉到几十道目光射了过来,焦距对准了我。我理了理头发,在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会议室有三百多人。坐在上面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叫李志国,体形偏胖,是我们的总负责人。他身边还有一个女人,秘书的样子,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让人完全猜不出她的年纪,化妆品在她脸上充分发挥了化妆的效果。 会议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通报这次的整体运作模式。我们这批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首先要在军营里接受两周的军事训练,然后才分配到区县,都是当村长助理之类的小官。 回到寝室,我长长舒了一口气,身子一歪就躺在了床上。我刚想闭眼,彭杰又凑了过来。 “兄弟,你是叫谯羽吧。我叫彭杰,西华大学的,重庆人,很高兴认识你。” 我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 “你是哪里人?是哪个大学毕业的?怎么也来当志愿者呢?” “你烦不烦?” 我实在没心情回答彭杰的提问。说了这四个字,彭杰就规矩了,不解地看了我一眼,离开了。 下午六点,我又被彭杰吵醒了。 “兄弟,马上吃饭了,你别睡了。” 我知道彭杰不达目的是不会罢休的,只得和他来到了食堂。 来到食堂外面,先是聆听了化妆女人长篇累牍似的教诲,后来又来了一名军官模样的年轻人,对饭堂纪律进行了诠释,然后是大家合唱了一首《团结就是力量》。本来还有点食欲的我,胃口全无,打了个报告,出了队伍,径直走回了宿舍。 晚上一觉醒来,我就看到彭杰的大屁股在我头上晃悠。我踢了他一脚,他回头讪讪地笑道:“羽哥,醒了?” 彭杰怎么看也不像重庆人,身长七尺,腰宽体胖,倒有些像东北人。他要不是肥胖,多半是个帅哥。 “嗯,坐。” 彭杰依我所言,一屁股坐在了我床上。铁床低沉地吼了一声,顿时陷进去一个大坑。我整个人感觉被弹起来似的,赶紧扶了扶床沿。 “嘿嘿!” 彭杰露出整齐的白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羽哥,你是温州人吧?” “嗯。”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又得为温州人解释半天了。 “温州都是有钱人啊!厉害!” 我不知道彭杰说的“厉害”是针对温州人还是温州有钱人。反正我不厉害,这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虽然我父亲好像很有钱,但和我没关系。 “温州有钱人只是小部分,大部分还不是一样没钱。你不需要大惊小怪,温州人都是吹出来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人家说,全国的房价就是温州人炒出来的,温州人没钱谁信?” 我实在不想在温州人有钱没钱上纠缠,就换了一个话题。 “今天晚上食堂的伙食怎么样,味道还行吧?” “很不错。我真没想到,部队的伙食这么好,我现在感觉肚子还撑得慌。你知道吗?我吃了三碗饭,加上四个花卷,两个玉米馍,好久没吃这么多了。对了,特别是那个酸菜鱼,做得相当地道,润滑连香,鲜泽有余,还有……” 彭杰唾沫横飞,脸上满是回味,让我也咽了一口口水。这个时候才想起我还没有吃饭,于是我只得又一次换话题,以麻木自己的胃。 “这个床太小了吧!” “是有点小,比我大学的床还小,我还真怕晚上掉下床。部队的床怎么这么小?” 我看了看破旧的铁床,估计彭杰要是来一次翻身,这床恐怕得横倒在地。搞不好,我都要跟着遭殃。 “这样吧,我不喜欢睡下床,我睡上面,你睡下面吧,这样你就不怕摔着了。” 彭杰见我主动提出换床,激动得无以复加,龇着牙使劲握了握我的手。 “太谢谢了,我没想到你人这么好。那我们马上搬吧,很快就要熄灯了。” 整理好了床铺,彭杰嚷着要请我喝酒,我却之不恭。三日无酒,我倒有些馋了。彭杰走后,我看了看寝室四周。 我所在的寝室有四张高低床,住了八个人,我们来之前应该还算整洁,但现在彻底变样了,整个一农民工宿舍,行李胡乱地放在了过道上,锅碗瓢盆哪里都是,各种颜色的被子杂乱地摆放在床上,一部收音机哼哼唧唧地唱着京剧。我虽然知道西部很落后,文化活动很欠缺,但也不至于把全部家当都带上吧。七月的天气本来就燥热,我看到这些东西,心里像被塞了一个东西似的,怎么也不畅快,总感觉支援西部的就是一群逃荒的人,背着破烂去找寻自己的梦想。我不由得又开始把自己看轻了。 彭杰很快就回来了,带回来的全是我喜欢吃的。虾仁凤爪,花生抓肉,正是下酒的绝配。 酒喝到半巡,彭杰问了我一个问题,我才发现这小子并不是那么简单。 “谯羽,你觉得我们该选谁当班长啊?” “该选谁就选谁呗。”我打了个太极。 “那到底选谁呢?” “是啊,选谁呢?” “我觉得应该选一个责任心强的,有上进心的,对人不错的,对……特别是对人热情、大方的那类人。” 我知道彭杰在推销自己,也知道寝室里是暗流涌动。毕竟好的起点就是一个好的开始,班长大小是个官,和领导走得近,很有利于以后的分配。甘肃这个地方,只要是中国人都知道,是全国最穷的地方。内蒙古还有牛羊,甘肃却只有看不完的黄沙,数不完的戈壁。缺水是这里最大的问题,据统计,甘肃平均每人的饮水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更有甚者,在很多地方,连三分之一都不到。平常我们洗菜之后的水,是直接进了下水道,但甘肃有些地方会怎么做呢?他们洗完菜,会把水留下来洗衣服,然后是洗脸洗脚,最后进入牲畜的嘴里。基本到最后,水呈现出来的颜色是黑色,物尽其用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我也不想去没水的地方,但我没得选择。我看了看彭杰,说道: “你觉得选你怎么样?” 彭杰没想到我这么直接,愣了半晌,笑了。 “嘿嘿,我行不行?” “我说你行你就行!” “真的,那我得感谢你看得起我。如果我真当了班长,绝对忘不了兄弟。” 我看着彭杰激动的脸庞,笑了。虽然这个大胖子拉帮结派的技术不过关,但他有这份勇气和胆量,并能在合适的时机去实施。我相信,他以后前途无量。 酒是个奇怪的东西,人一旦沾上了它,会很容易迷失,现在彭杰就在跟我一起迷失。熄灯过后的走廊里,只有单调的鼾声在告慰这沉沉的黑夜。我握紧了酒瓶,正准备一饮而尽,却看见一束白光射向了我。 “都熄灯了,你们怎么还在喝酒?” 听这个声音我就知道是那个化妆的女人。我没有任何表示,眼光放在了远处昏黄的路灯上。 化妆女人看见我们没理她,捡起一个空瓶子,使劲摔在了地上。啤酒瓶清脆地发出了“当”的一声,碎片撒了一地。迷失的彭杰赶忙一跃而起,动作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狼狈。 “李秘书,对不起,我们马上回去睡觉。” 化妆女人使劲瞪了瞪我,泼妇般地说道:“赶快给我消失,再让我看到,你们就别睡了,什么态度!” 我回瞪了她一眼,拍了拍屁股,然后走进了寝室,身后传来彭杰一声声的道歉。 正文 第二天,军营来了两个神秘的人,之所以说神秘,只是因为两人来自西藏。 又是开会,又是在会议室。 这是一个临时准备的招聘会,主角是两个女警察,其中一个年龄在三十五六岁,一副精干摸样;另一个大概只有二十岁,黑色警帽下是齐耳短发,一张俏丽的瓜子脸,她的鼻梁很高,眼眸很深,浑身洋溢着藏族女孩那特有的大气。虽然是两个女人主持的招聘会,但气场却与众不同,让人心生敬畏的同时,也体会到了高原女人别样的风情。 原来两人都是来自西藏公安厅的组织处,来我们这里的目的是挑选到西藏工作的警察,条件是身体健康,只要自愿就可以。 听到这个消息,偌大的会议室闹开了花,群情激动,有兴奋的、有好奇的、有起哄的。毕竟是西藏,光听这个名字就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年长的女警察看了看激动的学生,双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说道: “我们的挑选虽然几乎没有条件限制,但有些事情我们得讲清楚。在西藏当警察,是一件艰苦的事情,因为要面临高寒缺氧,以及各种恶劣的自然条件,再加上基础设施不完善,我们很多时候是喝酥油茶、吃糌粑办案,有时候一下乡就是几个月,连大米都见不到,其艰苦不言而喻。在这里我还要补充的是,招到西藏后,要干满八年才能调动。这就意味着,起码要在高原干满八年你才有调回内地的可能。” 女警察停顿了一下,喝了口水,继续说道: “我并不是有意将在西藏当警察说得多么艰难,我只是实话实说。我们需要的是确确实实愿意奉献自己青春,舍得吃苦的,对警察有着向往的年轻人。在高原当警察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我相信你们都看见了我们脸上的高原红,我们还好一些,毕竟不常下乡。但如果你们被选上的话,很可能就是乡里来、村里去的,高原红肯定要浓得多,所以我希望你们慎重考虑。” 听了女警察的话,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都在窃窃私语,但明显热情减了很多,毕竟现实是摆在大家面前的。 “这里我再说一点,就是在西藏当警察,升职空间很大,毕竟我们那边现在需要大量的高学历人才,那里是你们能施展抱负和才华的地方,我相信,你们能找到自己的价值,能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女警察的话一完,又是一阵喧闹。彭杰碰了碰我的手臂,问道:“羽哥,你想好没有?去不去?” “我不知道。” “我在想当警察多帅啊,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但要是不在西藏就好了,我想都不想就会答应,你要知道宋慈可是我的偶像,对了,还有大侦探福尔摩斯。唉,可惜,是去西藏当警察,那个地方太艰苦了,我听说内地人在那里死亡率是很高的……” 我没有顺着彭杰的思路想下去,我只是静静地看了看主席台上那个年轻的女警察。宁静的眼睛,浅浅的高原红,我觉得她很美!一种由内到外的美! 过了十几分钟,会议室慢慢安静下来。年长的女警察清了清嗓子,说道:“现在我相信你们想好了,那么,请自愿去我们西藏当警察的举手。” 没有人举手。 “请自愿去西藏的举手。” 还是没人举手。 “难道没一个人愿意去吗?” …… “有人举手了!” 不知谁喊了一声,大家的目光都朝我射了过来。 “谯羽,你疯了,是去西藏啊!” 我没等彭杰的话说完,把彭杰的手也举了起来。 “谯羽,你干吗?我还没考虑清楚……” “还考虑啥,我告诉你,去西藏很容易升官。内地是三年一调,西藏是一年一调,你知道吗?到时干八年后还不得县级待遇啊,到时再回来,怎么也得是局级干部了,为什么不去啊?难道真要去偏远山区当个村长助理吗?” “再说了,你不是想锻炼吗?我想没有哪个地方比西藏更适合锻炼了。” 有时候,轻易相信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彭杰不该认识我。 可我呢,我真的是想去当警察吗?我这个经常出入大学训导科的人,有资格去管别人的事吗? 列车一阵轻啸,拉回了我的思绪。 “嗨,想什么呢?” 我回过头,才发现卓玛坐在了我对面。这个时候车厢里已经安静了下来,虽然还有少数人对我指指点点。 “卓玛科员,你来干吗?”“很简单,我是来找你谈谈的。” 卓玛是卧铺,和我不在一个车厢,三天前我们在火车站会合的。我们这批志愿者有二三十人,而卓玛是实际负责的人。我不知道是谁把我们这边的事告诉了她,她显然有很多疑问,口吻里明显带着官腔。 “谈什么?” 我挺直了慵懒的身子,直面卓玛。 “谈刚才是怎么回事。我问你,你是怎么从小偷那里取回东西的?还有,你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大家?” 卓玛很显然不相信我有那个能力。她的质疑我能理解,像我这种能在虎口拔牙的人太少了,不只是少,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对于第一个问题,你也许以后就知道了,我是不是有那个能力。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不想回答。” “不想回答?” “是的。” 卓玛明显感觉到了空气中令人窒息的味道。她沉默了五秒后,换了一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要去当警察?” “不知道。” “不知道?” 卓玛很显然从没有经历过此类的谈话,她将身子往后面移了移,将背靠在了后座上,仿佛这样会让她轻松一点。 “你这个回答让我很奇怪,既然你说不上来原因,那你上次为什么要举手?” “一定要回答吗?” “是的。” “不知道。” “不知道?真的?” 卓玛的声音提高了十几度,眼睛也变大了。我感觉她开始有崩溃的迹象了。 “我不相信!” 我看着卓玛的眼睛,将身体往前倾了倾,然后带着戏谑的口吻说道:“如果我说是为了你,那你相信吗?” 卓玛愣怔了半晌,嘴角微翘,继而站起了身。 “胡扯什么,你怎么这么不靠谱?” 的确,我是不怎么靠谱。我靠谱的话也许就不会多管闲事,我靠谱的话也许不会去甘肃当什么志愿者,更不会来西藏——我做梦都没去过的地方,我甚至曾一度把它和新疆联系在一起。 火车继续前行。看着窗外的苍茫、孤独、缥缈,我发现它和我的心情一样。 在青藏铁路上穿行四十多个小时后,火车终于到达了拉萨。当我走出站口,看到蓝天白云时,心底滋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是一种默契,一种与大自然的默契。 “这是什么地方啊,山上咋就没树呢?” 彭杰提溜着行李,来到广场就嚷开了。 “这里海拔高,山上供氧不足,所以树都长不起来。” 我第一次见到了没有树的山,它们矗立在很远的地方,但好像又很近,近得我都能看见它那巍巍的身躯下,深入骨髓的寂寞,那是一种沧桑,这个昔日的大海经过地壳运动最终变成了黄色的秃山,大自然对它几乎可以说是残忍。 大巴车行驶在去市中心的路上。不管是天上悠散的白云,还是那尽收眼眸的山峦,一切都是新鲜的,风格独特的藏式建筑,穿着各色民族服装的藏族人,从寺庙飘过来的藏香…… 彭杰不知道是天生爱动,还是兴奋过度,又或者是发现了新大陆,不停地对着路上的所见所闻评头论足。特别是在汽车经过布达拉宫门口时,他更是兴奋得跳了起来,惹得周围的人跟着一起兴奋。 “安静点,不要兴奋过度,小心高原反应。” 卓玛不止一次地提醒,可很快就被人声淹没了。拉萨,注定是个不一样的城市。 大约一小时后,大巴车在拉萨警校停了下来。从大巴车上下来,眼前是一片杨树包裹下的楼房,楼房显然已经有些年头了,不但低矮,而且墙面上的白灰也差不多掉完了。地面显然没有经过平整,凹凸不平。这里完全看不到大都市的繁华,但我反而觉得舒坦。像我这种人,原本就不应该要求什么。 彭杰的想法跟我相反,他的脸上是大大的惊叹号。 “天啊,这是真的吗?这里是大学吗?房子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修的吧?” “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我还是回去当黄沙村助理算了。” 当然,彭杰只能是说说,因为他回不去了。 简单的集合过后,就是收拾个人物品,我和彭杰来到一楼左边的一间房子。房子不大,刚好可以放下五张高低床。铁床一看就有些日子了,上面已经锈迹斑驳,墙壁显然也没有经过修缮,白灰掉了一地。 “条件的确很简陋,但我保证这只是暂时的。新宿舍已经在修了,我希望你们能坚持一下。” 卓玛走进了寝室,她满脸笑容。不知为什么,看到她的笑容,我心里什么怨言就没了,但彭杰就不一样了,抱着头,开始了抱怨。 “我的头咋这么疼,呼吸也困难,难道这就是高原反应吗?” “没事的,高原反应是正常的,过两三天就好了。对了,你们要多加点衣服,小心感冒。” 我和彭杰都没有在乎卓玛说的后半截话,但结果却是很严重的。 还没到第二天,彭杰就不行了,呼吸困难,脸色苍白,浑身就像棉花一样,软弱无力,还发着高烧,他不停重复着一句话:“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赶紧摸了摸他的胸口,才发现他的心跳超过了常人一倍。我听说过高原反应很厉害。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他这是感冒引起的肺水肿,快点送医院。” 巴罗到底要比我清醒,这个时候是凌晨两点。 当我和扎西,还有巴罗将彭杰送到医院时,医生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 “你们要再晚点,小伙子就危险了。” 我只能说谢天谢地,当然,还得谢扎西、巴罗。 扎西来自林芝,全名叫扎西索旺。藏族人的名字比较特殊,一般为四个字,而后面两个字才是姓氏,前面两个字是名,但有时候为了简练,一般也会将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连起来念,例如巴罗,他的全名是巴桑罗布。 扎西是西藏大学毕业的,我们这一批藏族学员大半都是在西藏大学招的,扎西人比较黑,壮实的身子,身高有一米八。巴罗要矮一点,体形更壮。 我没想到肺水肿这么可怕,如果彭杰真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要知道,当初让他来西藏,是我的主意。 “谯羽,彭杰怎么样?” 卓玛显然是才赶过来,睡眼蒙昽的她,穿着一件乳白色风衣,满脸的焦急。 “正在里面抢救,不过你放心吧,医生说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那就好,那就好。” 听了我的话,卓玛才放下心来。 大约经过三个小时的抢救,彭杰的病情终于稳定了下来。巴罗和扎西知道无大碍后,就回去了,而卓玛坚持留了下来。 特护房里的彭杰还是处在昏迷中,他这辈子可能都没遭过这种罪。 “昨天,我就提醒他不要激动,要保持平常心,多穿点衣服,可他就是不听,他还以为这是内地。要知道,这里的海拔是三千七百米,含氧量只有内地的百分之六十。人一旦感冒,心肺功能下降,就很容易导致肺水肿。”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你们在成都说的话一点都不假。” “怎么?后悔了吗?现在还来得及。” “来得及?” 我摇头苦笑,开弓哪有回头箭。 从医院回来,已是五天后了。寝室原来有十个人,现在只有八个了:巴罗、扎西、刘海、赤伦、我还有彭杰,再加上两个成都大学的,其他两个人因为不喜欢拉萨的气候,昨天已经坐飞机打道回府了。 “羽哥,要不我们也回去吧?” 彭杰经过几天的治疗,已经康复了,但肺水肿明显给他的心理留下了阴影。 对于彭杰,说心里话我是不想他走的。这群人里谈得来的本来就不多,他要是走了,肯定会少很多乐趣。 “胖子,你现在回去也行,可你考虑过回去后干什么吗?捡破烂还是收垃圾,现在内地满大街的大学生都没找到工作,难道你能例外?再说了,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啊,人民警察,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全国十三亿人,警察也不过几十万,这黑色制服是有限的,不是说谁都有机会穿的。” 我使劲拍了拍身上的黑色警服。因为我知道,彭杰非常喜欢穿警服的感觉,他骨子里就喜欢威风。 彭杰愣怔了半天,情绪稍有好转。 “可这身体受不了啊,我害怕啊……” “没事,你要知道,你上次肺水肿,是你自己不注意引起的。其实你只要心肺功能没问题,在高原就能适应。” 这个时候,扎西从我面前走过,他接下了彭杰的话茬。 “出院的时候,医生都检查过,说你的心肺功能没问题。” “到了新的地方总得要适应。慢慢来,不要急。” 扎西拍了拍彭杰的肩膀,在彭杰边上坐了下来,说道: “在我们高原生活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恶劣。现在我们高原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交通条件,都比以前好了很多。像林芝地区,海拔不但很低,而且景色在整个中国都是少有的。另外,像昌都、日喀则、山南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都还不错。但我要提一点,千万不要被分到那曲地区。因为那个地区是最艰苦的,到现在好多地方还没通公路,而且海拔也是最高的,气候也最为恶劣,被称为‘死亡之地’……” “那到时是怎么分配的啊?”彭杰急切地打断了扎西的话。看来他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分配的问题上了。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得问赤伦,他爸是公安厅的,应该知道一些内幕吧。” 彭杰站起身,赶忙把在一旁听音乐的赤伦叫了过来,赤伦个头稍矮一些,和一般的藏族人不一样,长得眉目清秀。赤伦的母亲是汉族人,父亲是藏族人。他来警校前一直在内地读书,所以看起来和汉族人没多大差别。赤伦听了我们的提问,淡淡笑了笑,说了三个字: “潜规则。” “潜规则,什么叫潜规则?”彭杰问了一句。 “潜规则就是潜在的规则,具体嘛……”赤伦卖了个关子,没有继续说下去。 正文 简单的动员后,学业开始了。 岗前集训是三个月。三个月时间很短,所以我们的课程安排得很紧凑,刑侦学、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毒物、毒品、警体课,都是很实用的课程。我感觉比大学好多了。在大学我的专业是中医理论研究。按理说中医研究就研究嘛,可是我就搞不懂了,高等代数、大学物理和中医理论有什么关系,我就不相信《本草纲目》是经过李时珍通过“高斯变换”得来的,又或者X射线穿过山药后,山药的组织结构、元素排列发生了变化,就能达到人参的功效了?结果我硬着头皮学了两年的高等代数和大学物理,却彻底丧失了对中医的兴趣,把救世济人的想法也抛在了九霄云外。 拉萨警校和内地警校的区别,除了藏族学生多一些、条件差一些,最大的区别就是拉萨警校多了一门课,就是藏语课。因为藏区人民百分之八十不懂汉语,同他们交流只有用藏语。我这个人的语言天赋还不错,高中班主任都曾经说过我是个鬼才。因为我的长处不是文科,也不是理科,而是英语和化学。每次会考下来,英语一般是满分,化学也是八九不离十。这里面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看到这两科,就像猫见老鼠一样,骨子里都兴奋。 早上七点二十出早操,九点开始上理论课,十二点下课。下午三点到五点则是擒拿格斗、防暴制暴训练,五点二十到六点是体能训练时间,晚上则是自由活动。一周两次射击训练,时间是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下午,一周学习五天。这就是我在警校的一周课程安排,不紧不松,对我来说,刚刚好。但唯一有缺憾的是,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 很快一周过去了。寝室又有两个人因为不习惯高原生活,悔了约,离开了警校。现在十个人的寝室还剩下六个人,本来还显得很拥挤的寝室现在看起来空旷了很多。曾经有一个专家对高原生活作了一个权威的比喻,他说在高原生活,你就是不背负任何东西,身体所承受的重量也相当于内地背负三十斤的东西。在高原生活一久,体内的血红蛋白增多,各种肌体组织都要发生变化,记忆力减退,衰老速度会加快,连性功能都会下降。 我没有看不起悔约的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身体负责。当然,除了我以外。 周日晚上,我正在寝室和扎西几个玩扑克。好久没见的卓玛出现在了我们面前,身后跟着中队长陈豪,卓玛还是那身黑色的警服,干练简单。 陈豪看见我们该坐着的还是坐着,躺下的还是继续躺着,没什么反应,禁不住脸上变了色,大声喊道: “立正!” 这个时候我们才反应过来,赶紧全都站了起来,做了个立正的姿势,然后异口同声地说道:“卓玛科员好,中队长好!” “你们好。”卓玛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刘海赶紧从床底下抽了个小凳递到卓玛面前,谦恭地说道:“卓玛科员,请坐。” 刘海是湖北人,甘肃一所大学毕业的,个子不高,却是我们寝室中最“社会”的一个人。 “谢谢,”卓玛说道。 待卓玛坐下后,刘海又转身去了饮水机旁,很快就泡好了一杯清茶递给卓玛。速度之快,手脚之灵活,让我大开眼界。 “你们也都坐吧。” 卓玛示意我们坐下,但没有一个人坐下,原因是我们的老大陈豪没有发话。官大一级压死人,我是不久前才知道这个定律的。本来我是很想坐下,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规规矩矩地站着,那叫什么事啊,但其他人没坐,我的屁股也不好意思落下去。我开始感觉到了我的自由在慢慢丧失,但我却无能为力。 “坐吧。” 陈豪终于发话了。我们几个赶紧找来凳子,规规矩矩地坐在了卓玛的前面。 “怎么样,你们还习惯这里的生活吗?”卓玛问道。 “习惯。”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异口同声。 “那就好,今天我是来给你们发登记表的。你们拿下去后,要按照要求,仔细填写。因为这个表填好后,就意味着你们是正式的警察了,不是大学生,更不是老百姓了。如果你们要反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要是填了,再反悔,可就来不及了,所以你们一定要慎重。” 卓玛说完,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登记表,然后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就到别的寝室去了。 “羽哥,填不填?”彭杰衔着钢笔,走到我身边问道。 “你说呢?”我反问道。 “那填吧!” “那不就结了,知道还问我?” 我知道彭杰是缺信心。这张表就像卖身契一样,填了,就很可能意味着这辈子就把自己卖给西藏这莽莽高原了,作这个决定还是需要勇气的。 填完了表,我伸了个懒腰,走出寝室,来到了走廊上。在走廊上,我看见了双手抱在胸前的卓玛。她听见了我的脚步声,转过头,发现是我,淡淡地笑了笑,问道:“填完了?” “填完了。” “那以后你就生是西藏的人,死是西藏的鬼了。” “没那么严重吧?” 卓玛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神秘一笑,露出了浅浅的小酒窝。 “难道你不愿意吗?” 此时卓玛正好在我的左边,成四十五度角,这个角度是我最喜欢和人说话的角度。我仔细瞧了瞧卓玛,卓玛的鼻子很挺,眼眸很柔,宛如一江秋水。 “我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又不知道!真笨。” 通常女孩子说你笨,就意味着这个女孩子喜欢你。但要说卓玛喜欢我,我觉得有些离谱,也许藏族女孩说话本来就是这么直接。 三天后,我们的工资发了下来。财务处比我想象的要大方得多,给我们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一个月是三千二,三个月就是九千六,我从来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其实我以前见过比这多很多的钱,还是连号的,但那个时候,钱在我印象中就是纸,和普通的纸没啥区别。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月考下来,除了物证、犯罪心理学几门文化课,我其他的所有考核项目全优,射击更是全队最好成绩,打破了学校的纪录。其实我以前没拿过枪,连玩具枪都没拿过,原因很简单,我喜欢赤手空拳。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不去接触的时候,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你真要一接触,就会发现你找到了另一片天地。枪就是我的另一片天地。 我们的射击教练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射击高手,必须要做到人枪合一,枪就是手的延伸,指哪打哪。这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的人剑合一,好像有点玄,但事实就是如此。拿到枪,我就感觉枪不是枪了,它就是我的手,一只可以掌握生死的手。 八月的拉萨,晚上的风很柔,轻拂脸上,总让人想去念想点什么。我这人不喜欢念想,因为很多事不堪回首,所以喝酒成了我的首选。 “羽哥,你说酒这东西,是谁发明的?”彭杰打了个酒嗝。 “杜康吧。不是有这么一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吗?”曹操的诗,我就记住了这句。因为我经常需要解忧,所以喝酒成了我的第一爱好。 “不对,杜康只是把酒发扬光大了,他是汉朝人。我国在商朝就有酒的记载了,所以发明酒的人肯定不是他。”很明显,彭杰的历史比我学得好。 “那是谁,总不会是伏羲吧……” “更不会了。伏羲是传说的人物,不存在的。” “难道是姜子牙,他那么聪明。” “不对,姜子牙……” 我和彭杰正在争论谁是酒的发明者时,巴罗几个人走了进来。我赶紧叫住了他们。 “兄弟,来喝两口。” 巴罗听说喝酒,一点也没客气,直接把我旁边满满的一瓶啤酒干翻了。我和彭杰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这不过瘾,反正明天休息,今天我带你们去拉萨的酒吧喝个痛快。”一瓶啤酒没有消去巴罗的酒瘾,反而让他兴致大发。 “可这是封闭式管理,怎么出去啊?”彭杰问道。 “翻墙出去啊!”巴罗回答得简单直接。 “翻墙?”彭杰有些犹豫。 “你去不去?” “算了吧,我今天喝得差不多了。”彭杰打了退堂鼓。 “你的胆子真小。”巴罗不高兴地说了一句,然后把目光瞄向了我。 “羽哥,你敢不敢去?” “去啊,怎么就不敢去了?” 其实巴罗不用激将法,我也会去。因为翻墙是我的爱好,以前大学时,我就是把翻墙当攀岩练的。再说了,拉萨的酒吧我早就想见识了。毕竟,和酒有关的东西,我都想了解。 主意打定后,我和巴罗、扎西还有赤伦,就翻墙出了校门,打了个出租车,来到了一家叫“芭芭拉”的酒吧。 拉萨的酒吧的装饰没有内地酒吧考究,娱乐设施也没有内地的丰富,酒的种类也没有内地的多,在这里酒吧的主要功能不是结交朋友,寻找新欢,就是一个简简单单喝酒的地方。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为了喝酒而来,简单纯粹。 我们所在的这个酒吧不大,只有五十平米左右,分上下两层,喝酒的几乎全是藏族人,周围是藏式风格的装饰,以佛教的挂图为主,这就是西藏的传统。酒吧里还有一股浓浓的藏香味。这种香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能让人安静。这里的安静不是说的环境,而是心,就像梵音一样,能让人心定,从而撇去欲望,这也是藏族人喜欢酒吧的原因。 很快,酒就上来了,是西藏青稞啤酒。这种啤酒是世界上唯一以青稞为原料、规模化生产的啤酒,口味纯正爽滑,具有独特的青稞麦芽香味,很受藏区人民的欢迎。 “你知道吗,我们这青稞啤酒具有降血脂、调节血糖、有益肠道、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效。你们内地人喝酒是助兴,我们喝酒则是为了健身。” 赤伦对青稞酒显然有一种特别的骄傲感。我想起了以前喝酒时,从来都没考虑过是不是有利于健康,反正是以喝醉为原则。 “酒逢知己千杯少。” 李白的诗,言简意赅。我以前没有接触藏族人,但是几杯酒下来,我就喜欢上了巴罗、扎西还有赤伦。他们简单,喜欢就是喜欢,同样,讨厌谁也不会遮遮掩掩,对于女人,也不会例外。而这次聊天的焦点,就聚在了卓玛身上。 的确,卓玛无论是从气质、谈吐,还是修养、学识、品貌上,都是上上之选。其爽快热情的性格,让她无可非议地成为了大多数男性学员的梦中情人。 “羽哥,我看卓玛好像对你不一样,你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你们可别忘了,卓玛现在是我们的头儿,谁敢追她?那不是找死吗?” 扎西的话提醒了我。卓玛始终是我们的上司,追她可是一件危险的事。 酒吧里不知什么时候放起了藏歌,巴罗几个人趁着酒兴,跳起了舞。我则饶有兴致地看了看周围。右边是几对年轻夫妇,正喝得兴起,这点和我们内地有区别。内地夫妇两个很少一起去酒吧喝酒,因为在酒吧喝酒多少有些暧昧,老婆肯定是不会有人带在身边的。但西藏不同,女人也喜欢喝酒,特别是跟老公一起喝,酒桌上绝对少不了她们。我的左边显然更令人养眼,是清一色的女同胞,四个藏族姑娘,她们的眼睛都特别大,这也是藏族女孩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她们穿着时尚,清一色的白色喇叭裤,紧身短袖,无论从身材还是脸蛋看都是上上之选。我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她们。 “下面,请我们的雪莲组合,给大家演唱一首‘天籁之恋’。” 原来是在内地小有名气的雪莲组合,她们好像在青歌赛上得过奖。我听过她们的歌,没想到今天能碰见她们。拉萨这个城市还是太小了,碰见名人的几率比北京大得多。 藏歌在中国的歌坛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无论是民族的,还是流行的,都极具特色,也涌现了像亚东、央金兰泽、容中尔甲等一大批著名歌手。他们的曲风大气,婉转中流露出来的是浓浓的高原情,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能体会到高原纯洁的爱情,而不像我们现在的很多流行歌曲,赤裸的文字背后是苍白乏力的情爱,流行快,但消失得更快。 我喜欢听藏歌,但以前听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今天我却看到了真人版,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高亢、动情。她们的表演仿佛是天生的,虽然谈不上完美无瑕,但却能带给人一种原生态的感觉,自然而不乏创造。 “天是蓝色的,水是香甜的。我从雪山到草原,闻到的都是你的芬芳。我从大江到平湖,看到的都是你的微笑。扎伊拉,我梦中的女孩,扎伊拉,我亲爱的姑娘,你让我魂牵在高原,让我留恋在雪山。不曾远离过去,我愿在天堂守候,一直到老……” 一整晚,我脑袋里就一直是这首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普通的一首歌会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也许,它更像一个故事。 “羽哥,你们咋才回来啊?出大事了,中队长查铺了。” 一进寝室,彭杰就下了床,瞪圆了眼睛,满是慌张地说道。 “他查他的铺,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又没有杀人放火。”巴罗不屑地说道。 “就是,今天上午上什么课?”扎西晃着脑袋问道。 彭杰见我们几个无动于衷,有些着急。 “中队长叫你们回来后,过去找他。” “现在是凌晨两点,找他干吗?” 我笑了笑,上了床,身子一偏,迷糊的脑袋就开始了神游。 中午的时候,我正在寝室睡觉,彭杰推开了门。 “羽哥,中队长……” 彭杰话还含在嘴里,陈豪就出现了。 陈豪属于那种典型的不苟言笑,做事方法古板的人,2003年转业到拉萨警校,先后担任副队长、队长,虽然才三十四岁,但由于在高原待得时间过长,导致他看起来有四十岁,两颊的高原红特别明显,皮肤上的暗红色斑点也是长期的紫外线辐射造成的。他的颧骨很高,再加上眼睛偏圆,所以导致他看起来特别凶,私底下大家都送他一个外号叫“高原狼”。他知道这个名字后不但不生气,反而很高兴,他说:“高原狼这名字好,说明有人还是怕我,怕我就对了,要不然这队伍怎么带。” 我不怕他。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值得我怕的人。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 “你们几个终于回来了。” 我们没有说话,表示默认。不争辩、不反抗,这是我犯错常用的方法,错了就错了,有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巴罗,扎西几个也醒了,坐了起来,看着陈豪。刘海还是像往常一样,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鞍前马后。不大一会儿,陈豪身边的热茶就浓香四溢。 巴罗、扎西脾气也倔。要他们去说好话求人,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也是我们几个关系好的原因。见我们几个没有反应,也不求饶,陈豪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但由于脸是红黑脸,所以在陈豪脸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但那双通红的眼睛出卖了他。 “你们不说话,那表示默认。你们这是严重的违纪知道吗?学校明文规定不准擅自外出,你们还违规喝酒,简直是翻了天了。我跟你们说,这次如果你们态度不好,有你们好受的。先去跑八公里,跑完八公里回来我们再说。” 中午的太阳正毒,何况是拉萨的太阳。作为世界海拔最高的城市,拉萨的紫外线是最强的,半小时就可以让人脱一层皮。我的皮肤虽然不是很好,但起码还算凑合。我知道,这八公里跑完,基本上我的外形就会发生质的改变。巴罗、扎西倒无所谓,反正身上的皮已经是老树皮了。 我咬了咬牙,站了起来,向外面走去。后面巴罗、扎西也跟了上来。 跑步是一种煎熬,何况是八公里,头顶着青天白日,脚下是坑洼不平的泥地。虽然以前我也跑步,但要么是追人,要么是被人追,那个时候不知道累,因为目的性很强。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有了明确的目的后,过程也就轻松了。但这次不一样,没有目的地跑,不停地在操场转圈圈,一圈、两圈、三圈…… “羽哥,多少圈了?” 巴罗的数学肯定学得不好,但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道。” “啊!” 巴罗的嘴像被撕开一样,张得大大的。我想,应该可以塞进一个癞蛤蟆。我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想到癞蛤蟆,可能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太需要转移注意力了。这是我的一个经验,跑步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想前面还有多长,应该想点开心的事情,快乐的回忆,或者有点噱头的东西,比如芙蓉姐姐的身材啊,凤姐的凤爪之类的…… “好像是第十一圈。” 前面的扎西回过头说道。 “啊!还有九圈啊。” 我们的跑道一圈是四百米,二十圈才八公里。巴罗脑袋总算还清醒。 跑到第十四圈的时候,我双腿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无比,再加上中午天气又热,还缺氧,何况昨天喝了不少酒,我每迈一步就得把小时候吃奶的力气用出来,心里面也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样,透不过气来。 “真他妈……要命啊!” 说了这几个字之后,我就一伸腿,躺在了跑道上。虽然蓝天还是那么蓝,但在我眼中已没了意义,就算是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我都懒得睁眼了。 泥地的体温虽然很热,但躺在上面却很舒服,我发现它并不比席梦思差。 “羽哥,你起来啊。中队长还在看着我们呢,不跑完肯定是不行的。” 我使劲翻了个身,朝东边看了看。陈豪果然还没走,身边是刘海。 “不跑了,他爱怎么地就怎么地吧。我就这样了,打死都不跑了。” 我说完这一句,就彻底变成猪了,任谁拉都没用。巴罗和扎西叹了口气,只得慢悠悠地向前跑去。陈豪在边上使劲瞪了我一眼,我猜他应该是在琢磨接下来该怎么修理我。 在地上躺了几分钟。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喊我:“谯羽。” 我侧过身,发现是卓玛。她手上拿着一摞文件,打着遮阳伞,在跑道操场边上看着我。伞下的卓玛还是那么的清爽靓丽。我赶紧换了一个姿势,侧身做思考状。 “卓玛科员好!” “大中午的,你躺在地上干吗?” “没事啊,晒太阳而已。西藏这太阳很爽,照在身上,能起到杀菌的效果。” 我指了指头顶的太阳,以示我没有撒谎。但很显然,没有瞒过卓玛的眼睛。 “是吗?我怎么看到他们在跑步啊?” “哦,我休息一下,休息……”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站起了身,开始了下半程。女人终究要比鞭子好使,我不知道这结论是不是能成立。 八公里终于跑完了,但经过这变相的体罚,我的皮掉了一层,黑得堪比“爪哇人”,剩下本来就黑的双瞳成了检验我是否是黄种人的唯一标准。陈豪并没有如他说的,要好好收拾我们,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有一个赤伦。有了这个挡箭牌,事情就简单了。 但陈豪也不是吃素的,他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这群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而主角就是任靖轩,名字听着很文雅,但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们俗称“任我行”。我曾经看过卓玛的训练进度表,里面没这号人,我知道准是陈豪请过来的。“任我行”是特警队的副队长,他的风光史我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我知道,他是首届特种比武全能亚军。 “警察,要有强健的身体和不屈的斗志。你们在我眼里,还太年轻,还不配当警察。” “任我行”的第一堂课,带有极强的攻击性,但在我这里没有效果。 “你,出来!” “你刚才好像很不服气,是吗?” 我看着“任我行”铜铃大的眼睛,没有说话。 “不说话就是默认。那我现在给你个机会,你踢我三脚,我踢你一脚,谁要是后退三步,谁就大声说‘我是警队的王八蛋’。” “怎么样,敢不敢?” 看着这个赌注,我像占了很大的便宜,“任我行”明显没把我放在眼里。 “谯羽,我们支持你!” 我正思考着要不要接受挑战,场边的队友却按捺不住,群情轰动。他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凭“任我行”那身黑黝黝的肌肉,就不是一般人能踹得倒的。但形势发展至此,我也只有上了。 躬身、运气、滑步、出腿,以前练了上千遍的动作,今天看似有了用武之地,但可惜的是,它没有达到预期的攻击效果。第一脚,失败。紧接着,是第二脚、第三脚。我没想到我苦练了五年的中国功夫只能将“任我行”逼退两步。他的身躯犹如铁铸。 “嗯,还不错。” “任我行”拍了拍身上的灰,看了看我。 “小子,小心点。我来了。” 一脚,只用一脚,我的身体就离了地。我仿佛看到云在天边飞。几秒过后,我的身体就重重地落在了地上。 “羽哥,你没事吧?” 彭杰、巴罗几个可能是感觉我摔得比较厉害,赶紧过来扶起了我。 “没事。” 我捂住胸口,强忍着站了起来,但伴随而来的阵阵咳嗽,还是让我倍加难受。 “愿赌服输,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有一句话叫“枪打出头鸟”,还有一句话叫“擒贼先擒王”。“任我行”上课前显然是做了一番功课的,他达到了他预期的目的。我的一句“我谯羽是个王八蛋”彻底让我没有了自尊,也让整个学员队丧失了和他挑战的勇气。 后来的“任我行”,完全发挥了“任我行”的特色。他把我们当成了特警队员,开始了残酷的训练。就拿散打训练来说,一般人是先讲解,再示范,然后训练,最后才是对抗。他把这个顺序颠倒了,先对抗,再讲解,然后是示范,最后是训练。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了他模拟攻击的对象。一天下来,没有人能够完整地存活下来。 再顺从的猫也会反击。它之所以没有行动,只是因为还没有达到它心里所能承受的极限。 正文 一周后,天空蔚蓝。 “今天是八公里武装越野,我沿途会跟你们在一起。当然,我的鞭子是不认人的。” “任我行”的鞭子是用一种热带植物做成的,有些像藤条,但又有区别。它更软,鞭打在肉身上由里到外生疼。彭杰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他的背上全是地图,这都归罪于他那超标的体格。有时候,胖真的是一宗罪。 警校坐落在东郊,而我们的越野方向是城北。我和彭杰一组,而我们的负重就是肩上的厚实的木头。它起码有150斤,相当于内地210斤,这越野的艰难可想而知。 开始的四公里我们的队形保持得还不错,可过了拉萨河的郎木桥,队形就开始拉长了,我和彭杰不由得就成了拉后腿的。“任我行”的鞭子开始在我身上招呼了。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遭受过这么大的罪,这不但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彭杰也一样,他压根都没想到在文明社会会有如此不文明行为。这哪是什么训练,简直就是摧残。 “啪!” 又是一声清脆的鞭哨声。前面的彭杰一个趔趄,我肩上的木头一阵晃动。 “快点,跟上前面!” “任我行”还是一如既往的疯狂,也许在他眼里,我们和牲口没有区别。 “走不动了,歇歇行吗?” 彭杰的声音近乎是祈求,不知为什么我听了心里怪难受,当初要不是我,他也不用上高原遭这份罪,就他的体格,哪是特警队员的人选! “不行,记住你是一名警察,要做的就是服从。” “任我行”的口吻不容置疑。 对于“任我行”,我一直都在忍。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忍不下去了,心底一股无名之火“腾”地冒了起来。我不是为自己感到不平,而是为彭杰感到不值。 “我们不干了!” 我索性停了下来。彭杰看了我一眼,虽然眼神里有不解,但动作倒也很配合我。我俩把木头往地上一摔,就准备离开,却被“任我行”挡住了去路。 “警察是你们说不干就不干的吗?”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们就不干了。彭杰,走!” 我伸出了小指,向“任我行”做了个鄙视他的手势,就拉起彭杰走开了,留下了“任我行”一脸错愕。 走了一阵,彭杰就站住不走了。 “羽哥,我们真不干了?” “不干了!” “真不干了?” 彭杰的追问让我有些迟疑。毁约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想过,但今天不知为啥,就从嘴里蹦了出来,但走回头路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把手搭在彭杰的肩上,佯装潇洒地说道:“不干了,爱谁谁干。咱们去要饭都比这个强,起码自由。” 我的话明显是带有安慰性质的。彭杰撇了撇嘴,坐到了一边的石头上,眼光留在了西边的山梁上。我不确定他在想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开始陷入了迷茫。 而我呢,只能是不去想,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烦恼,我最讨厌烦恼,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卓玛,我让她失望了。我没想到兴致勃勃地来到西藏,却是这个结果,一个字,烦!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原因,还是警察这份职业本就不适合我,过于强调自由的我也许本就不属于官场。 在路边待了半小时,我拉起了彭杰。 “走了。” “我们去哪?” “先离开这里再说,待在这里可不是个事。” 彭杰无奈地看了看我,点了点头,和我向市里走去。 大约走了半小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砰!” 是手枪的声音。对于一个爱枪的人来说,对枪声是特别敏感的,是五四式手枪,五四式手枪:口径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是我国仿制苏联TT1930式手枪而来的,1954年定型,具有威力大、穿透能力强的特点,且价格便宜,是一款很实用的武器。 “走,我们去看看。” 我快步向响起枪声的地方赶过去,后面的彭杰不由分说,也跟了上来。 开枪的地方是一个坐落在山坡上的独立藏式小院,灰白的围墙里是一幢两层高的小楼。我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身材中等,都是身着黑色风衣,靠左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个绿色的画筒。我下意识地以为这是抢劫。 我朝身后的彭杰做了个准备行动的手势,然后进行了简单的分工,我左他右。这个时候我并没有时间去思索行动的难易度。 “上!” 说完这句话,我像豹子一样冲了出去。身后的彭杰虽然稍慢,但也没拖泥带水。 提包的年轻人显然没有料到我的突然到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勒住脖子。他想反抗,但我的手如同铁柱,他根本就没机会挣脱。但旁边的彭杰却是另外一幅景象,两人在地上扭成了一团,歹徒手中的枪已然拔出。在这关键的时刻,我来不及思索,将我手中的歹徒重拳击晕,然后快步赶到彭杰身边,但还是慢了。一声枪响,彭杰就蔫了下去。 彭杰倒地的同时,开枪的歹徒也倒了下去。他的咽喉吃了我重重一拳,痛晕了。 “胖子,你怎么样?” 我扶起彭杰,才发现他的左腿被子弹擦破一块皮,并无大碍。 “羽哥,我中枪了,我中枪了。我会不会死?” 彭杰近乎是哭腔。 “不会的,你这只是小伤,我马上带你去看医生。” 我的话刚说完,院子外边就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我心里一紧,赶忙将彭杰扶到小楼里,同时没有忘记将那个绿色的画筒拿在手上。我隐隐觉得这个画筒没那么简单,它说不定就是一个护身符。这是犯罪心理学上讲过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歹徒都喜欢找所谓的筹码来谋划自己的后路,我也顺便借用了过来。 从外面进来的是五六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其中有一个年纪稍大,中等身材,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文雅。他目光锐利,脸色沉静,很显然就是领头的。他们在外面嘀咕了一阵,就朝屋里走了过来。令人不安的是他们大多数人手里都有枪,我发现我无意中进入了一个危险的游戏。我想到了报警,一摸裤兜,才发现穿的是体能作训服,手机根本就没带在身上。我又在屋里快速搜寻了一遍,也没发现电话,反而看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眉心有个血洞,显然是一枪毙命。 “里面的人听着,赶快把包交出来,我们就算了,要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打开画筒一看,才发现里面是一卷古旧的布画。我后来才知道这叫唐卡,是西藏文化的活化石。 西藏是一个文物大省,我在警校听教官讲过,这里的文物走私、盗窃现象很严重。如果我猜得不错,外面的就是一群文物走私分子,而我手里,很可能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我身边躺下的陌生尸体,就可以反映出这群文物走私分子的猖狂。 我该怎么办?给他们,他们未必会放过我们,杀人灭口可是黑帮最起码的原则。可不给,他们很可能冲进来,我们同样生存渺茫。我的枪法虽然准,但夺来的手枪里只有三发子弹,根本就不够我开销。 彭杰也没见过眼前的场面。他死死地咬着嘴唇盯着我。我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要冷静,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冷静。 “交不交?” 外面又传来了一阵吼声。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没有冲进来,只因为他们还不了解情况,这也是我目前的优势。我定了定神,对着窗子外面问道: “我们交了你们是不是就会放过我们?” 外面的中年人思索了一阵,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们。”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相信我。我再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要是不交,别怪没人给你们收尸。” 外面的中年人开始变得急躁。毕竟,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羽哥,怎么办,他们就要冲进来了,你把东西给他们吧。” 彭杰被浓烈的恐惧笼罩了。他已经顾不上腿上的伤口,神色慌张地看着我。看来遇见我真的是他一生的错误。 “胖子,待会外面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不要出来,知道吗?” 彭杰看了看我,小声说道:“你要干吗,你可别出去,他们杀人不眨眼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其实对世界并没有几分留恋。我现在要做的,只要能保住彭杰的命就行。 “没事。你记住,只要我们人一离开,你就赶忙离开这里。另外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 我从画筒里拿出唐卡,交给了彭杰,就准备起身。 “羽哥!” 彭杰用手想拦住我,却被我拂开了。 “胖子,不要怕,没什么大不了。” 我立起身,把手枪别在腰上,然后将画筒拿在手上,看了彭杰一眼,就打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人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胆大。在他们眼里,可能还没见过如此不要命的人。 “你是谁?你干吗要多管闲事?” 中年人看了看画筒,然后把目光又瞄向了我。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也想拣一点便宜。不过现在看来,我没那个福气。” 我略略停顿了一下,将画筒搭在肩上,然后大声说道: “给你,接着。” 我把画筒向中年人面前一扔,趁他们视线转移之际,一个箭步,快速绕到他的旁边,掏枪、瞄准,动作一气呵成。中年人刚接到画筒,就被手枪抵住了他的脑袋。 “你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只要你陪我走一截。” 这个时候周围的喽啰显然反应过来,纷纷把枪对准了我。 “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打死他!” 我声色俱厉,倒也起到了吓唬的作用,歹徒们都没敢上前。我拖着中年人一步步地向门口走去。 十秒、四十秒、一分钟……时间在一秒一秒向前移,我们也离藏式小院越来越远。我的手心全是汗,脑袋一阵阵发凉。我想过以后会面对这样的局面,因为当了警察,就注定要和歹徒你死我活,可我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小子,你手可别发抖。要不然我死了,你也活不了。” “活不了就拉倒,大不了就是个死,老子还真没怕过。” 话是这样说,我还是想为自己寻找一点生存的机会。这个时候,我刚好来到一条山沟的上面。我瞄了瞄山沟的深度,起码有两百米,从这里掉下去,活下去的几率恐怕等于零。但我顾不上那么多了,我朝中年人的屁股踹了一脚,中年人就被动地向那群歹徒扑去。我趁他们慌乱的当口,身子一跃,就跳进了山沟。可还没滑到十米,后面就响起了枪声。 我多么希望子弹与我无缘,可我还是失望了。一颗子弹瞬间钻进了我的肩胛骨,巨大的疼痛让我变得恍惚。临到沟底的那一刹那,我只感觉双眼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羽哥!” “羽哥!” 我慢慢睁开了眼睛,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迷蒙的白色。 “醒了!” 重重的鼻音,肯定是彭杰,我才确定,一张大脸就挡住了白色。我的视线也慢慢清晰起来。 “靠这么近干吗,搞断背啊!” “嘿嘿,醒了就好,醒了就没事了。大夫,醒了!”彭杰缩回了头,对着外面喊道。 我吃力地看了看周围,很快明白了,这是医院,那浓浓的碘酒味,一闻便知。 “你躺了两天,终于醒了。” 我侧头一看是卓玛。 “两天?” 我欲坐起来,但头部一阵刺痛。卓玛赶紧扶住了我的身体。 “你别动,你伤得很重。” 卓玛的声音很柔,我点了点头。 “我检查一下。” 这个时候,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医生走了过来,先是检查了我的心跳,后来又看了看我的眼睛,最后对卓玛说道: “度过危险期了。以后好好休息,配合好医生的治疗就行了。” 待医生走后,彭杰又凑了过来。 “羽哥,你的命可真大。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居然还能活着,九尾狐都没你命长,真得谢天谢地。” 经彭杰一提醒,我想起了昏迷前发生的事情。我居然能活下来,不能不算一种奇迹,看来上天还是对我比较眷顾。 “没办法,谁叫我命大,阎王爷是不敢收我的。” “都这个时候了,还嘴硬,我看你不躺一个月就别想下床。” 我的戏谑,换来了卓玛浅浅的责怪。 “对了,你真不当警察了?” 卓玛低下头,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钟,我从来没和卓玛靠得这么近,她身上的体香我都能闻到,我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脸上也感觉火辣辣的。 “怎么可能?” “谁说我不当警察了?” 卓玛站起了身,满满一笑。 “这还差不多。我把你带进高原了,可不想再把你送出高原。对了,我还得回去给领导汇报,你自己好好休息吧,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话一说完,卓玛就走了出去。 “胖子,笑啥?” 彭杰这个时候站在我旁边一个劲地偷笑,那猥琐的表情使我有种扁他的冲动。 “你脸红了。” “怎么可能,那肯定是这房间有点热。”我辩解道。 “热?这是秋天,才十几度啊,会热?是不是喜欢上了卓玛,不过她可是我们的上司哦,这该叫什么来着?姐弟恋,不对,叫……” 彭杰还想继续发掘新词,被我打断了。 “滚!” “好,我滚,我滚了看有谁给你端水送饭。” 彭杰并没有如他所说的“滚”。他黏上了这个医院,这里不用出操,不用上课,还有工资拿,出入也自由,这种好事上哪去找?人都是会捡便宜的动物,胖子虽然认真,但那认真也是被逼出来的。 卓玛走后,彭杰给我讲了后面的事情。原来我昏迷后不久,“任我行”和队友就赶过来了,救了我一命。但可惜的是,让那伙歹徒逃走了,案子也移交给市局跟进了。 “羽哥,你把丢失的国宝拿了回来,你说学校会不会给你记功?” “不大可能。” “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假如你是学校领导,你会给一个逃兵记功吗?” “逃兵?什么是逃兵?谁是逃兵?” 彭杰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你个奶奶的,你脑袋是糨糊的啊?” “哎呀……” 我想给彭胖子一拳,可手刚举起,一阵剧痛就传了过来。我两眼一黑,又晕了过去。 待我第二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上午。 “羽哥,羽哥!你可醒了,担心死我了。” 胖子那破嗓子,再加点分贝,就可以将住院大楼吼塌了。结果是引来了病人的一阵骚动,纷纷在我病房门口驻足。 “你是想把我气死才对,有没有水?我口渴。” “有,有,大大的有。” 彭杰转身就从饮水机里接了半杯开水,兑了半杯冷水,然后小心翼翼地端到我嘴边。由于我不能活动,彭杰只能将水一滴一滴地往我嘴里倒。用了将近两分钟,我才喝了半杯水,但身体感觉格外舒畅。要不是上次有教训,我定然要活动活动手脚。 “羽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有你一句话,我胖子上刀山,下油锅……” “打住!” 我打断了彭杰的信誓旦旦。 “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再说了,谁救你了,你可别没事献殷勤。” 我救彭杰是我该做的,但如果让他感觉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反而不习惯。我喜欢不亏不欠的生活,越简单越纯粹越好。 在病房躺了一周,陈豪带着队友还有“任我行”来看我了。他们来得自然,我应对得也很自然。短短的几分钟,都是在融洽的环境中度过的。 临走前,“任我行”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对我说道:“好样的,你不当警察真是浪费,我想这一届会因为有你而变得生动,我会记住你的,谯羽。” 我没想到十天前不快的过去竟然会如此的淡然。有些事情也许就这样,想来想去,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我们谁跟谁都不是天生有仇,时间会让我们淡化一切。 住院的生活是单调和枯燥的。我竟然有些留恋学校那些吵吵闹闹的日子,沙哑的喇叭、吵吵闹闹的饭堂、怒目圆睁的教官……由于活动空间有限,所以大多时候,我就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远山。我想到了大学,想到了那些荒诞却又真实的生活。那个时候,我们顶多是意气用事,谁都没想过要人家的命,但身处社会才知道,钱可以泯灭人性,单纯原来对于我们已经很遥远了。 我开始讨厌晚上,以前那种在大学一躺就是二十小时的日子我再也找不回了。我经常在梦中醒来,继而是失眠,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四周发呆。以前也受过伤,但两天一过,又是一条好汉。可这次,我却距离死神如此的近,没有经历过死亡是不能体会那种感觉的。它让我想到了生命,想到了人应该怎么活的问题。这个被自己耻笑为最无聊的问题开始萦上我的脑海,我难道真要这样无谓地生活下去吗?我又想到了母亲,想到了那年家里发生的一切。 …… 正文 “妈,我上学去了。” “好的,把这瓶鲜牛奶带上。” 上高中后,我兜里就不缺钱。但母亲每次在我出门的时候,总要给我书包里塞瓶牛奶,可能这瓶牛奶能代表她的寄托吧。 我家原来坐落在温州市郊区的一个小镇上。我父亲谯天是做投资生意的,正如彭杰预料的那样,是一个炒客,简单来说哪种产品有投资空间,他就往哪里钻,先是棉花,后来转向大米,再后来是小麦。搞实业毕竟挣钱慢。一九九九年,温州开始流行炒股票,父亲也禁不住诱惑,加入了炒股大军。开始运气还可以,小赚了一些钱,但后来就发生变化了,钱越套越牢,越套越多,最后不但血本无归,反而欠了一屁股债。更要命的是,其中有一部分是高利贷。 我记得那个时候将近年关,家家户户都忙着准备年货,而我家是债主不断。父亲早早地不知去向,留下了母亲一个人苦苦应付。房子被砸是常事,被人拿刀威胁也屡见不鲜,亲戚朋友都躲得远远的,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什么叫人情冷暖。 母亲是比较传统的女人,哪受得了轮番的逼债。我想帮她分忧,却是有心无力。那时我们母子俩经常抱在一起痛哭,我也不得不放弃学业了。我恨,我恨自己有个不负责任的老爹。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都在热热闹闹地吃团圆饺子时,我家里却是冰凉如水。值钱的东西都已经拿出去变卖还债了,哪还有半分钱去买吃的。 “妈妈,我饿。”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说的话。如果可以,我情愿让它烂在肚子里。 母亲听了我的话,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道: “我去外面找点吃的。” 我不敢想象母亲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找吃的。虽然我知道其中的艰难,但我还是点了点头,我渴望母亲能带给我填饱肚子的东西,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上东西了。 我永远记得母亲走出门的样子:一身青布衣服,左手挎着一个菜篮子,半弯着腰,凌乱的青丝,让她的身影分外蹒跚。 “你就安心在家待着,我很快就回来。” 这一句话是母亲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没想到“很快”竟然会变成“永诀”。当我再见到她时,她已经不能开口说话,脸上已经没了血色,苍白得可怕。据调查的警察说,母亲是为了捡起公路中间掉落的水果,而被后面跟上来的汽车撞倒的。由于失血过多,抢救不及时,死在了救护车上。临死时,她还吩咐医生把她手里的苹果给我。 我不知道那天我是怎么度过的。我死死地握着母亲留下的苹果,在停尸间待了整整一天,直到被警察强行带出房间。我知道,我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这原因,就只是因为一个苹果! 一切都没有了,没有关怀,没有庇护,没有了可以停泊的港湾!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虽然被救济所收养,但我已不是从前的我。就算是后来父亲把我领回去,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但一切都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我和父亲表面是父子,实际上和仇人差不多。他不管我,我更不会理他。 …… 时间晃晃悠悠地走了一个月。我的伤大有好转,已经能自由活动了。 “羽哥,怎么?昨天又失眠了?” 几天没见的彭杰出现了,手里提了一袋苹果。我收拾了一下心情,从彭杰手里接过一只苹果,跳下床说道: “是啊。你小子,这几天去哪了,怎么人都不过来踩一脚,闷死我了。” 我说的是实话,没有彭杰的日子,生活中还是少了很多的乐趣。他一离开,连护士的笑容都少了很多。她们面对我就像是维纳斯面对孙悟空,完全没交流的必要!不懂风情为何物的人在她们眼中和木头没什么区别,而我就是那块木头。 “马上要考试了,我哪有时间。我还想考好点,留在拉萨呢。” “马上考试了?” 看着我瞪大的眼睛,彭杰颇有些意外。 “怎么,卓玛没告诉你吗?她说了要告诉你啊。” “我怎么知道,反正她没说。再说了,她也好久没出现了。” “哦,那肯定是约会去了。” “约会?” “是啊,你不知道‘任我行’一直在追卓玛吗?对哦,你一直躺在医院里,当然不知道了。” 彭杰的话让我有些沮丧,因为我毕竟是被卓玛吸引过来的。 看到我的脸色有些难看,彭杰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不过,羽哥,你别担心。据可靠消息,卓玛还没有答应呢,你还是有机会的。” 看着彭杰一脸的猥琐样,我推了他一下,说道:“有你个头,谁说要追她了。” “追谁啊?” 我和彭杰顺着声音往门口一看,是卓玛。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卓玛!” 卓玛这次没有穿警服,而是穿了一件灰白色的风衣,窈窕的身姿被风衣包裹着,长头发还是习惯地扎在后面,看起来轻松自然。她手里抱着一束百合花,可能是好久没有亲近绿色的缘故,我一下就感觉轻松了很多。 “你今天有空了?” “是啊,这段时间比较忙,所以现在才来。”卓玛一边说,一边把花插在了花瓶里。 “卓玛长官,能不能透露一下试题,好让我也能留在拉萨啊。” 我没想到彭杰走后门走得这么直接。卓玛听了彭杰的话,展颜一笑。 “这是纪律,我无能为力。” “你帮帮我的忙吧,看在我还老实的分上,透露一点。将来,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就算是做牛做马……” 彭杰后面的话还未说完,我就开始呕吐了。可能发现自己有点出格,彭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嘿嘿!” 看着他那可爱的脸庞,我笑着对卓玛说道: “卓玛,你看能不能帮个忙。我们彭杰很不错的,如果留在拉萨也是拉萨的福气嘛。”说这话时,我都感觉没有底气。 “这个,我可不敢乱来。” “那到时分配的时候,你说说好话。” “我说了可不算,这得主管领导决定,我只是个办事员。” “可你应该有推荐权啊?” “你们这批是第一批特招的警官,各方面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分配的事情是按照成绩来的,我可推荐不了。” 可能卓玛说的是实话,办事员只有跑腿的命。为了缓和一下尴尬的场面,我佯装轻松地说道: “算了,别说这个了,爱分哪分哪。对了,卓玛,今天你可一定要帮帮忙,让我出去呼吸一下拉萨的空气。在这里面我要待疯了。” “真的?”卓玛似笑非笑地看了看我。 “当然是真的。你看我们羽哥的眼睛都黑了,那是神经病的前兆。” 彭杰可能是觉得我吃住都得靠他,所以调戏我成了他的一项必修课。 “那行,我去跟护士长说说。今天,我这东道主就领你们逛逛拉萨,见识见识拉萨的工艺产品,免得你们说我这个东道主不厚道。” 虽然来到拉萨快三个月了,但学校一直是封闭式管理,我还真没有好好逛过拉萨。请假比想象的要顺利,毕竟卓玛大小也是个领导。我脱下宽大的病号服,换上便装,卓玛就带着我和彭杰来到了拉萨的市中心。 全中国四十二个省会城市中,北京华贵自不必说,上海繁华,成都则闲淡,重庆、武汉凸显火热,沈阳大气,呼和浩特粗狂,深圳浮躁,而拉萨则更为特立。这种特立就是它的风格完全与别地不同,不矫揉、不做作、不奢华、不浮夸。它像一座边城,但它的文化又是那么的厚重,可以说全中国城市的文化底蕴没有几个能赶上拉萨,包括十三朝古都的西安。虔诚的信仰,使拉萨更像一座信仰之城。藏族人是全民信教,从一出生就是佛教徒。拉萨市里的寺庙很多,最著名的就是大昭寺了,而大昭寺所在的八廓街则是拉萨市另一道别致的风景。低低的巷道里,经幡浮动,人潮如织,里面摆设的全是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品,有地毯、藏被、卡垫、金银器等,最为出名的就是藏刀了。 藏刀是西藏传统的工艺品,做工精细,装潢典雅,为中国民族工艺品中的佼佼者。藏刀分长剑和腰刀两种。长剑,藏语称“巴当末”,长约一米;腰刀,藏语叫“结刺”,长度在十厘米到四十厘米之间。藏刀的刀鞘,有木质、铜质的,也有铁质或银皮镶包的,都是纯手工打造。刀鞘上常刻有龙、凤、虎、狮和花卉等图案。有的图案上还点缀着宝石、玛瑙等贵重物品。藏刀的正式名字叫“折刀”,是为了纪念英雄折勒干布命名的。传说在遥远的年代,西藏草原上的牧民大都拥有藏刀。可是牧主和头人为了保持自己的权位,威逼牧民交刀。许多牧民因拒交藏刀而被抓走。消息传到英雄折勒干布耳中,他为了搭救自己的同胞,就跃马提刀杀向牧主、头人。折勒干布因寡不敌众,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牧民们为了纪念他,就将藏刀改名为“折勒干布刀”,简称“折刀”。如果去西藏旅游不买一把藏刀回去,西藏之游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这是卓玛说的。 男人都爱刀,这也是天性。我买了一把“巴当末”,由于做工上乘,我为此掏了一千多块钱。买完刀,卓玛就带我们来到了一家藏药店。我粗略地扫了一眼,发现里面有很多鹿鞭、马鞭、牛鞭,还有一些不曾见过的药材,而最显眼的位置上是一个大大的牦牛鞭。看着卓玛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瞅瞅那个,一个大女孩家居然一点也不害羞,我和彭杰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好了,就这些吧。” 药材终于配齐了。一大包的药材里面有蝎子、蛇、雪莲、短管兔耳草、盘花垂头菊,还有说不出名字的藏药,当然最多的就是鞭。接下来卓玛就和店主人砍起了价。由于藏语只通皮毛,两人叽叽咕咕地说了一大通,我是半句也没听懂。彭杰也好不到哪里去。 “谯羽,一共五百块。给钱吧。” 卓玛砍完价后,把目光瞄向了我。我赶紧把目光瞄向了彭杰,说道: “给钱啊,愣着干吗?” “这么贵!我可没说买啊。” 看着卓玛盛情满满,我又不好意思让人家白忙活一场,于是悄悄掐了一下彭杰的屁股。 “你不是说你家里催着要特产吗?” 可能是肉体上的痛苦大于物质上的损失,彭杰赶忙说道: “是说过,我差点忘了。” 彭杰赶忙从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大钞,不舍地递给了店主。 “这些药材都干吗用啊?”彭杰指着手里一大袋药材,问了我想问的问题。 “滋阴补阳啊!”卓玛回答得很大方,一点也没有害羞的意思,倒搞得我和彭杰有些不好意思。 “另外这些药还有活血化瘀、降血压的作用,特别适合中老年人。彭杰你买给你父母那就最合适了。你要知道藏药在我们这里被奉为神药,能治百病,特别是疑难杂症。反正以后你家里人要是有什么治不好的病,你就跟我说。我去帮你配药,保证药到病除。” 卓玛本是一片好心,但我看彭杰的表情却是很郁闷。这能理解,家里人被预言得不治之症,放在谁身上都不是个滋味。我不知道藏药是不是真如卓玛说得那么神奇,虽然我以前也听说过,藏药有奇特的功效,特别是对有些偏症。 “哦。” 彭杰最终还是附和了一声,虽然是苦瓜脸。卓玛不解地看了我和彭杰一眼,然后带着我们走出了藏药店。 藏药店对面是闻名遐迩的大昭寺。这个时候,已是日暮,落日照在大昭寺的塔顶上,渲染出了一片金色,那仿佛就是天庭的佛光,神秘安详,传达着温暖的气息。大昭寺前面是慕名而来的信徒。看着他们身着不同的服饰,三步一拜,九步一叩,虔诚地拜在寺庙的脚下,那神情,专注而虔诚,我不理解,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愚昧加无知?我记得母亲在的时候也信佛,但也没到这种程度啊! 离开八廓街后,彭杰找了个借口,说是要寄东西,离开了。我知道这小子在给我创造机会,虽然我是有点喜欢卓玛,但我心里压根就没想过要去追她,她是那么的高高在上。 “想吃点什么,我请你。” “这……” 我还在犹豫,却被卓玛打断了。 “这什么这,就这么说定了。” 我拗不过卓玛,只得跟她来到西藏最有名的餐厅——玛吉阿米(makyeame)。它坐落在西藏拉萨市八廓街的东南角,是以尼泊尔、印度、中西藏风味为主的餐厅,经改良趋于西化,在北京和昆明都有分店。餐厅带有浓郁的藏式风格,一楼的茶几上有很多留言本,写满了世界各地旅游者的感受,有些游客甚至在留言簿用完后,将对情人的告白写在餐巾纸上夹于其中,餐厅还曾将留言结集出版。二楼有藏族歌手在吧台旁献演节目,而楼顶的平台则是俯瞰八廓街的绝佳地点,八廓东街和八廓南街一览无余。 我和卓玛一人叫了一份牛排,一瓶红酒,还有一份口味独特的雪糕。吃到中途,卓玛抬起头,问道: “你知道这家餐厅为什么叫玛吉阿米吗?”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玛吉阿米’是流传在我们藏区的一个美丽传说,意为‘圣洁母亲、纯洁少女’,或可引申为‘美丽的遗梦’。对西藏历史和文学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一个响亮的名字——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 “他不仅是我们西藏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宗教精神领袖,还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浪漫主义诗人。相传仓央嘉措为了找至尊救世度母,跋山涉水走遍了藏区。有一天在拉萨八角街一个小酒馆休息时看到门外一个月亮般娇美的少女在掀帘窥望。她就是玛吉阿米。” “在东方高高的山巅,每当升起明月,玛吉阿米的笑脸,会冉冉浮现在心田。” 卓玛像是在念诗,又像是在唱歌。她的声音悠然婉转,仿佛在自我陶醉。我不禁有点痴迷了,瞳孔开始放大。至于她说的什么仓央嘉措,在我脑海里还是圣人。我不知道他,他更不会知道我。 “谯羽!” 我反应过来,发现卓玛竟然有些脸红。我发现自己失态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嘿嘿,玛吉阿米的诗是不错。” “什么啊,是仓央嘉措好不好?” “哦,仓央嘉措!”我更尴尬了。 “算了,不和你说这些了。说正经的,我问你,分配的时候,你想去哪里?” “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啊,去哪里都行。”我喝了一口红酒道。 “你是不是从洪荒来的,怎么对什么都无所谓。我真想知道,你到底对什么才有所谓?” 我盯着卓玛的眼睛,和她对视了几秒,然后把目光转移到了窗台。窗台上的经幡正随风舞动。 “我不知道。”我喃喃地说道。 卓玛听了我的话,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我猜想,她可能真的对我无语了。 从玛吉阿米出来,天完全黑了下来,路灯把拉萨点缀得有些阑珊。绕过几条街,我们来到了拉萨河边的小道上。卓玛在前面走,我跟在她的左后侧,距离一直保持在半米左右。我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特别的舒服,微风拂在脸上,不用刻意去做什么、说什么。 “有人晕倒了。” 前面不知谁喊了一句。旁边的卓玛快步跑了过去,我则没有反应。 “谯羽,过去帮帮忙。” 过了一会儿,卓玛跑了回来,生拉硬拽把我拖了过去。 地上躺着的是一个藏族阿妈,五十来岁的样子,满是风尘的身体已是奄奄一息,她应该是一个朝拜者,我不知道她昏倒是因为病了还是饿的。 “先送去医院再说。谯羽,你背她。” “不会吧?” “快点啊!” 无奈,我只得背起藏族阿妈,向医院走去。这是我这几年来第一次做好事,尽管我不情愿,但在卓玛面前也不好意思表现出来。其实小时候我经常做好事。那时候我记得我们班后面有个学雷锋专栏,专门用来记载学生做的好事。我为了使自己名字前多插几根红旗,经常把零用钱捐出去,然后告诉老师说,是我捡的。同学们都笑话我说:谯羽你的运气真好,马路上的钱都被你一个人捡了。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一次又一次地伸手跟母亲要钱,同时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编谎话骗母亲,说学校又要组织活动,或者要买课外书。我也是那个时候学会撒谎的。 来到人民医院,先是挂号,进急诊科诊断,然后是一系列的检查。卓玛还是一如既往的热心,在旁人看来老阿妈就是卓玛的母亲。有些人也许天生心肠就好,我只能这么认为。 阿妈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需要输液。我本来很想离开,但在卓玛面前也不好说出来,只好陪着她在输液室坐了下来。 晚上输液室有些冷清,除了我们三个人就没有别人,老阿妈处在半昏迷的状态中,整个输液室出奇的安静。要不是那一滴滴的液体滴落下来,我还真以为时间就在这一刻停止了。也许,我倒真希望时间能够停止。 “谯羽,你的爸妈还好吗?” “嗯,还好吧。” 我随便敷衍了一句,我实在不想提他们。 “可是我就没那么幸运了。母亲死得早,她是难产死的,你知道我们那曲那地方,二十年前医疗条件太差了。要是放到现在,她肯定不会死……” “我多想有个母亲,她可以教我做酥油茶,可以跟我唠叨,可以陪我说心事,可以给我准备嫁妆,但可惜……” 说到这里,卓玛长长地叹了口气,把目光转向了身边的阿妈,那目光多了一份柔和。“对了,你的母亲对你好吗?” 我看着卓玛那满是好奇的眼眸,却不知道从何说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段伤心事。 我的母亲又何尝对我不好,和千万母亲一样,从孩子呱呱落地,就上了心。冬天怕冻着,夏天怕热着,下雨怕淋着,打雷怕吓着。但这些都已经过去了,都已成不堪回首的往事。 “卓玛,你饿了吧,我出去买点吃的。” 我站了起来,不顾卓玛奇怪的眼神,径直走了出去。 回来的时候,阿妈已经醒了,两人正热烈地聊着什么。我把带回来的东西,递给了阿妈。阿妈感激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双手合十,用藏语说道:“谢谢。” 也许是好久没有听到这个词,我愣了半晌,然后说道:“小事,应该的。” 奇怪的是,看着阿妈满脸的笑容,我感觉心里暖暖的。 从医院出来时,已经是十一点了,卓玛带着我和阿妈来到朝圣者的聚集地。这是拉萨东郊一个比较大的安置地,占地可能有一千多平米,里面的架构有点类似于火车站的临时候车厅,块钢搭起来的骨架,顶上是塑料棚。几百名朝圣者横七竖八地躺在水泥地上,睡得是那么的安详。几千公里的朝圣路,只有在布达拉宫的脚下,他们才能真正地入睡,不用担心野狼和冰雹。 “我真搞不懂,他们辛辛苦苦,几千里奔波,图个什么?” “这叫信仰。” “信仰?”这个词在我脑中已好久没有出现了。 看到我的不解,卓玛有点赌气地说道: “算了,你这种人是不懂的,跟你解释也是枉然。” 我默然,是的!像我这种人,对“信仰”已经陌生了,有的人信钱、有的人信名、有的人信权、有的人信善、有的人信轮回……我呢?我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我和卓玛的差距。它仿佛就像一条鸿沟,横亘在我和卓玛之间,无法逾越。我这个时候才发现,我原来很自卑,发自骨子里的自卑! 在回去的出租车上,卓玛将双手抱在胸前,眼睛望着窗外,没有说话。我猜她可能想起了她那未曾谋面的阿妈。看着她那被风轻撩起的秀发,我发现卓玛原来是那么的单薄。她也是女人,也需要人疼,需要人爱!可那个人不是我! 正文 一周后,我出院了。因为舍身救人,我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但英雄没当多久,分配的命令就下来了。我被分到了那曲,彭杰到了昌都,他到底也没留在拉萨。 教室里,看着彭杰的一副苦瓜脸,我拍了拍彭杰的肩膀。 “你小子总比我好吧,起码也是藏南,我可是藏北,无人大草原。所以,你应该庆幸才对。” “唉,刘海那坨粪,干啥啥不行的,居然留在了拉萨。我们比他强多了吧,怎么就分那么远呢?” “那是因为,昌都需要你,那曲需要我啊!”我的自嘲终于换来了彭杰心情的好转。彭杰也推了我一把,笑着说道: “是啊,祖国需要我们,我们是祖国的建设者嘛!” “这就对了,做人要有信心。也许你到昌都就被领导赏识了呢,毕竟你可是我们这一届的才子,人又长得这么讨人喜欢。”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安慰别人时一套一套的,但我却不会安慰自己。 “但愿如此吧,唉!有时候,我真不知道当初我们是不是来对了,也许当村官比现在要好。”彭杰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他应该是在想象村官的生活。 “反正分也分了,说什么都没用了。走,出去哥请你吃好的。我们隔那么远,以后天南地北的,下次想让我请你都不知啥时候了。” 我拍了拍彭杰。彭杰反应过来,脸上出现了笑容。 “好,不醉不归,咱们走!” “谯羽,你等等。” 我和彭杰正准备往外走,却看到了中队长陈豪。 “队长,有什么事吗?” 一个月的时间,和陈豪的不快已经成为过眼云烟。眼看要走了,陈豪也变得可亲很多。人就是这样,想来想去就那么回事,有些事不能太认真,能一笑了之就一笑了之。我们毕竟不是垃圾填埋场,什么东西都可以放。 “走之前送你一句话吧,干一行爱一行,把警察这份工作当成事业来做,你会发现它值得你去奉献。” 我虽然不完全懂陈豪的话,但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临走的那天,拉萨的天空下起了小雨,这有点像电视剧里面的分别场面。 “羽哥,这一别不知什么时候能见了,我还真舍不得你。” “别肉麻了,到了那边别忘了给我电话就行。” “嗯,一定。” 彭杰拿起自己的行李,走进了大巴车。说实话,我还真舍不得他,他的憨傻是那么可爱。但人生就是这样,一路走下去,不缺的就是离别。 “谯羽,你们的车来了。” 卓玛还是一如既往的忙。在车上放好了行李,卓玛意外地上了我的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马上就走了。” “是的,马上就走了。”我重复道。 “那曲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你会喜欢上的。” “是嘛。那毕竟是你的家乡。” “谯羽……” “什么事?” 卓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什么也没说,一转身,走下了汽车。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了在成都招聘的那一幕。从陌生到熟悉,现在仿佛又陌生了。 “天上秃鹰飞,地上石头跑。莽莽三千里,浩瀚无烟树。” 这就是那曲,真实的那曲。秋日的那曲就只有一种颜色,要不是能看到成群的牛羊,我还以为到了土星。土星表面和那曲的颜色很像,土黄色。 “到了。”面包车师傅说了一声。 我是先坐汽车到的那曲,和其他几个同学在那曲分道扬镳,后来我在那曲找了一辆面包车,用了一天时间,到了我的目的地:卡当镇。不是路程远,实在是那“路”根本就不是路,只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临出门的一刹那,要不是扶住了汽车的门,我猜我肯定要摔倒(有一半是风吹的原因)。这哪是一个镇,连一个村都算不上。一眼看去,就能数清楚有几栋房子。从东到西,依次是:小学、卫生所、派出所、镇政府,再就是几家商铺。每栋房子都不超过三楼,和周围的颜色一样,全是土黄色。 这就是我以后工作的地方?这就是我曾经憧憬的地方?这就是老师说我能发光的地方?金子发光的地方? 我惨然一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他的归宿。 卡当镇,也许就是我的归宿吧。 提溜着简单的行李,我走进了卡当镇派出所。值班室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坐在书桌前正看着什么东西。他腰挺得笔直,国字形脸上满是暗红色斑点,那是长期受紫外线辐射的结果。他的头发不多,鹰鼻大眼,双颊的高原红非常明显。 “你好!” 可能是太专注的缘故,他没有注意到我。 “你好!” 我加大了音量。 “声音那么大干吗,我又不是听不见。” 中年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慢吞吞地说道。 “你是谯羽吧,我们所里新来的?” “是。”我点了点头。 “后面一楼第二间是你的寝室,你自己先过去把东西放了吧。” “哦。”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我的第一份工作会是怎么样?我的同事会是什么样?他们是不是很热心?但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人生不要期望太高。 我不满地看了中年人一眼,走出值班室,来到了后面的两层小楼。小楼可能是20世纪80年代的建筑,白色的墙灰早就掉得差不多了,露出了灰色的土砖,玻璃成了稀奇货,偶尔在窗棱上能看到一块。 打开属于我的那个房间,房间里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垃圾满地、蜘蛛网横行。相反,还比较干净,二十平米的房间里就一张床,一个木柜,一副桌椅。墙壁的四周还被白纸敷过,虽然有些发黄,但和外面的土黄色比较起来,还是顺眼很多。 放下行李,我在外面的井里打了桶水,然后简简单单地将脸冲洗了一遍。正要回到寝室时,中年人走了过来,手里拿了两床被子,然后塞给了我。 “我们这地方条件艰苦,你就先忍着吧。” “哦。” 我点了点头,接过了被子。 “我叫窦天德,是这里的所长。我们所里就三个人,尼玛、我和你。到了这边,我希望你能尽快适应。” 所长说完,就往回走,走到墙边,又回头说道: “对了,晚上到我那里吃饭。” 其实我还是有很多话想和所长说,但他压根就没给我机会,好像多一个我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就纳闷了,那曲这个地方就这么人情冷漠吗?虽然我不在乎,但好多事我还是想知道,比如平时都干些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还需要些什么?我话已经够少的,今天却遇到一个更少的。 将寝室收拾完毕后,我就摸出了电话,准备给彭杰送去慰问。但很快我就发现一个事实:居然没信号! 我拿着手机从屋里走到屋外,从屋外走到街上,再从街上走到草原,但结果是恒定的,手机永远处在搜索状态,我彻底陷入了绝望。作为一个被数字时代引领的现代人,居然不能用手机,郁闷的心情可想而知。 从草原回来后,我走进了厕所。当我蹲下身子时,电话这个时候响了。 “奶奶的,不会吧,厕所居然有信号,真他妈邪门了。” 我骂骂咧咧地掏出了手机,一看是彭胖子。 “羽哥,你到了没?” “到了,你呢?” “我也到了,中午到的。你那边怎么样,条件还可以吧?” 我不知道我是该说真话还是假话,假话对不起人,真话又太丢面子了。所以我只有选择敷衍。 “将就吧,你呢?” “我啊,差啊!这个镇上只有三十多户人家,人太少了,连个网吧都没有。所里面也才六个人,连车都没有一台。这里的条件太苦了。” “是吗?” 所里有六个人,彭杰的条件要比我好。因为人多就意味着舒服,这就是官场的定律,谁不往舒服的地方挤啊。 “羽哥,你们所长怎么样,对人还行吧?” “还行。” “那你们的同事呢?” …… 彭杰的啰唆是队里出名的。我不得不一边穿裤子,一边打电话。可我刚走出厕所,就听不见彭胖子的声音了。 “喂!喂!” “喂!” 无奈,我又回到了厕所,手机信号恢复了正常。 “喂,胖子,我不和你说了。所长找我有事,我挂了。” “哦,那以后常联系!” “好!” “搞什么啊!打电话还得上厕所,中国移动什么时候变成联通了!” 走出厕所时,我踹了一脚门板,郁闷的心情稍稍好了一点。 天快黑的时候,尼玛回来了。他没回宿舍,直接就奔我这里来了。 “你就是谯羽吧,今天早上出去的时候,就听所长说我们这里要分来一个大学生,没想到还是真的。我叫尼玛,在这里工作已经五年了,很高兴认识你。” 尼玛热情地伸出了手。 “你好!” 我握着尼玛的手。他的手很大,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同志的温暖。尼玛长得高高大大,身体很壮实,圆圆的脸给人的感觉就是平易近人。他的汉话说得不是很标准,我也是大致能听得出来他话里的意思。 “我们这地方条件很艰苦,你们大学生来这里可不容易啊。不过去年也来了一个警校毕业的大学生,但不到一个月就调走了。” “一个月?” “是啊,可能条件太艰苦了,不适应,后来我听说他花了不少钱才调走的。我们所长对他可好了,什么难事都不让他做,但最后还是没把他留住。对了,你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他以前住的,那白纸还是所长亲自糊上去的。” 我看了看白色的墙壁,有点明白了所长为什么对我有些冷淡。原来是我的前任影响了我。 后来尼玛带我去外面的商店买了些日常用的东西。和商店老板交流的时候,他们说的全是藏语。我虽然学了几个月的基本用语,但他们说得太快,我基本上没听懂。 回来的时候,我听见后院有什么动物在叫。我好奇地走了过去,看到了两匹马,一匹黑色,一匹黄色。可能是难得看到陌生人,两匹马“嗷嗷”地叫个不停。 “这匹叫黑子,那匹叫则旦。”尼玛指着两匹马说道。 “这是我们的交通工具。去县里,或者下乡办事全靠它们了。” 我以前曾无数次地憧憬过背着长剑,在草原骑马狂奔。这主要是受翁美玲、黄日华版的《射雕英雄传》的影响,可惜翁美玲红颜薄命,要不然我……当然也不会怎样,也不能怎样,顶多就是成为一个粉丝,签个名什么的。 “能不能让我骑一骑?” “当然,以后你就要和它们天天打交道了。” 我把那匹黑色的马牵了出来,和尼玛走出镇外,来到了外边枯黄的草地上。 “马大哥,让我试试?” 我拍了拍黑子的后颈。黑子用它那铜铃大的眼睛看了看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你待会儿可千万别把我摔下来啊!” 我在尼玛的帮助下,骑上了马背。虽然从小我的胆子就大,但坐在马背上我还是有些发怵,生怕这黑子不配合,一个扬蹄,就把我摔下来。好在黑子还算配合,我坐上去后,没有什么反应。 “要不我牵着马吧?” “不用,小菜一碟。” 在尼玛面前我也想当一回爷们。 “小菜一碟?” 尼玛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很简单,不会出什么事的。” “但这匹马比较烈。” “驾!” 尼玛的话还没说完,黑子就吃了我一鞭。可能是用力过猛,黑子头一抬,不由分说就扬蹄向前跑去,身后的尼玛大声喊道: “慢点,慢点!” 虽然这个时候我也想慢下来,打出那一鞭时我就后悔了,因为我不会骑马。但我发现让黑子停下来根本做不到,我完全没法和黑子交流。它使劲往前跑,我就只能是使劲叫,缰绳握在手里根本没起作用,成了摆设。 “我的妈呀,救命啊!” 这是我第一次喊救命。以前在大学那会儿,被几十号人追,我都没喊过救命。但这次不同,我除了寄望于求救,没其他路可循。黑子就像一匹受惊的野马,视我的性命如草芥,在草原上狂奔。天边的流云在像身后快速退去,风灌得我耳朵都在发颤。我只得死死地抱住黑子的脖子,伏在马背上,祈求神灵的帮助。 “驾!” 就这样过了半小时,尼玛出现在了我的身边,我第一次发现祈求神灵还是有效的。他骑着黄色的则旦,宛若天神,用打好结的绳子准确地套到了黑子的头上。黑子长啸一声,脚步终于慢了下来。 从马背上下来,我眼前是无数个金星,胃里一阵翻腾,一股难闻的液体倾口而出。我只得趴在地上,将胃里的东西一一倒出。 “我说我牵着马,你还不相让。黑子的性格烈着呢,一般人是降不下来的,何况你还不会骑。” 从这次后,我对马就有了恐惧。那种心被吊起来的滋味我想起来就哆嗦。 从草场回来,在门口碰见了所长。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说道: “吃饭了。” 我和尼玛简单洗了洗,来到了所长家里,一坐下来,我就犯了难,虽然以前说过我对吃的不讲究,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但眼前我的眼里看不到一丝绿色,我还是有点不相信。我多么渴望所长能从锅里打碗香喷喷的白米饭,但失望的是,我连高压锅都没看见。 “这是糌粑、酥油茶,由于好久没去县里了,就只有这个了。” 酥油茶我喝过,以前经常和巴罗几个喝。虽然开始觉得味道不行,但喝多了,就感觉还不错,喝了挺舒服的。但糌粑我连见都没见过。糌粑是以青稞磨成粉为原料,炒熟后,以酥油为黏合剂制作而成,是藏族人最重要的两种食品之一。另一种当然就是酥油茶了,客人如到藏家做客,这两样东西是缺一不可的。 “你肯定没吃过,我教你怎么吃。” 尼玛往自己面前的碗里放上一些酥油,冲入茶水,从旁边的面盘里抓了一把糌粑面,放到碗里,然后用手不断搅匀。 “你记住,搅拌时,先用中指将炒面向碗底轻捣,以免茶水溢出碗外;然后转动碗,并用手指紧贴碗边把炒面压入茶水中。就像这样。” 尼玛的动作很慢,像是在做一件艺术品。这种做法对于我来说还是太陌生。 “待炒面、茶水和酥油拌匀后,用手捏成团,就可以吃了。” 尼玛的示范,让我想到一个词:“自助餐”。这是真正的自助餐,自己加工,自己食用,最后食物的质量全看自己的手艺。 “知道怎么吃了吗?” 我点了点头,喝了一口酥油茶,开始了晚餐的制作。但很不幸,我的手艺一团糟,做出来的糌粑很像小时候喜欢玩的稀泥巴,黏黏糊糊的,但我也只能咬着牙吃了下去。没办法,肚子是不会讲究的,只要空了,绝对会毫不含糊地闹革命! 吃过晚饭后,尼玛在我寝室里待了一会儿,大致介绍了一下卡当镇的情况,后来我们又聊起所长。所长是军人转业,老婆在那曲上班。所长从2002年就来到了这个地方。由于常年在高原待着,使他三十三岁的身体看起来有四十三岁,他实际只大我十岁。 “所长这人很好。你别看他外表冷漠,但心肠可热了。我们这的人都叫他,阿米贡夏(上天派下来的好人)。但他要求很严格,你以后可要注意了。” “他怎么个严法?” 尼玛笑了笑,故作神秘地说道: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了。” 不用期待以后,第二天我就发现了。 “所长,这么早起来干吗啊?” 我看过手机,现在是七点半。外面的天才亮。 “出操。” “出操?” 听到这两个词,我一阵哆嗦。深秋的那曲本来就冷,这下我彻底冷到骨子里了,我仿佛能闻到外面战栗的寒气。我就搞不懂了,这天高皇帝远的,还出什么操嘛,这是典型的自讨苦吃。我在怀疑,我是不是遇到了一个从疯人院走出来的所长。 带着两千个不情愿,我穿上厚厚的衣服,来到了外面。 “懒惰永远是沉沦的温床。” 所长见我半天才出来,对着我冷冷地甩了一句,然后跑了出去。尼玛则在一旁憨憨地笑道: “跑吧,谁叫我们所长是军人出身呢。他改不了这习惯,我们也就……” 我知道尼玛下句话的意思,原来他也不喜欢跑步。我想到一句话,生活就像是强奸,反抗不了就只能享受,我现在好像只能享受。去反抗老板,我没那个胆量,我以后还要跟他混饭吃。这个因素还是需要掂量的,我不能跟生活过不去。 卡当镇的东面是连绵起伏的草原,而我现在就是面朝东边。所长在最前面,尼玛居中,我则当仁不让地负责殿后。 由于是带着不满跑操,我的姿势有点像《举起手来》里的潘长江:两条腿跑步时成罗圈状;双手死死揣在兜里,生怕露出了点皮肉;黑色的毛线帽将自己打扮成了恐怖分子一样,只露出一双眼睛;上肢则是无规则摆动,像在扭秧歌,又像是在蹦迪。还好这个时候,道路上没人,要不然,肯定会认为我是喝醉酒的恐怖分子。 所长瞅了瞅我,看到我穿那么多,红黑脸上满是鄙视。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我是不会和我的身体过不去的。 就这样,大约跑了两公里后,我的步伐开始有了变化。那种流氓式的跑法毕竟伤元气,草原上蹦迪是需要不少精力的。我开始跟上所长他们的节奏,有规律地跑起来。虽然我很不想,但我的意志明显经不起大自然的考验。 往回跑的时候,我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就那一眼,我愣住了。那浮在玄天之下,厚土之上的绝景一下就涌进了我的眼帘:云彩浮动,流光乍泄,东边的天际间呈现出像佛光一样的色彩,无数道光柱虽然独立却又连成一片,从容地从云彩间的空隙投射下来,在低空形成一幕巨大的光墙,幻化不定;静静的草原上不再苍茫,高低不平的草甸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袈裟,那袈裟变幻莫测,时而紧绷,时而舒展,和天上淡金色的流云遥相呼应。 这不是一幅绝美的图画,因为画家无法勾勒出它的动态美,文字更不能描其万一。它是大自然对藏北高原的馈赠,是上天在这块神奇土地上的一次杰作,更是神在这片土地上的特殊恩赐。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毫无瑕疵、超尘脱俗、不加修饰、不需要付诸情感的美。它就实实在在地在那里,不希望被印刻,不希望被定格,短暂停留后,消失于无形,下次到来时又是毫无征兆。 我开始留恋,留恋卡当的早晨。清爽的空气下,仿佛寒冷已经变得遥远,这也许就是美的本质,可以让你忘却很多困难。就像爱情的力量之所以强大一样,因为爱情也是一种美。 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头有点不对劲,昏沉沉的,尼玛说可能是高原反应。我就纳闷了,我在拉萨都没有高原反应,怎么到那曲会有高原反应?后来我从其他人口中得知,我们卡当镇的海拔在4800米左右,比拉萨要高1000米,有高原反应很正常,这样的海拔接近无人区的海拔了。 早饭同样是糌粑加酥油茶,我几乎没吃就回到了自己的寝室,钻进了被窝。但此时的被窝不知为什么,任凭我把被子怎么裹紧,还是和冰窟差不多。我的头越来越重,偶尔还会打哆嗦。尼玛给了我拿了好几床被都不管用。 “你感冒了。” 所长走进来,摸了摸我的头,又号了一下脉,然后下了结论。 早上穿了那么多,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脱感冒的命运。我不知道是不是那曲的老天在耍我,才给我一颗糖吃,又给了我一巴掌。 “先吃点感冒药,休息一下。” “不过,你这身体还是差了点,以后得加强锻炼。在我们这里,身体差可不行。” 我以为所长见我感冒了,以后会网开一面,不会要求我跑步了。没想到恰恰相反,看来以后有的跑了。被窝里的我恨不得马上从床上爬起来,以证明自己的身体还能折腾,但是很无奈,此刻我的身体就像是棉花做的,哪里还有力气。 中午的时候,我的病情有了变化,一次又一次地裹着被子出现在厕所。连续的折腾,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奄奄一息。后来我干脆就坐在厕所边的水泥台上,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等着下一次风暴的到来。我实在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听见了尼玛的声音。 “来了,来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来了,更没心思去打听。 “谯羽,你怎么在外面,进屋里去啊。” 我没有搭话。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尼玛摇了摇头,将我扛了起来。他身边好像跟着一个女生,我已经没有心思去看长得如何了。 “他这是药物中毒,又加上感冒,所以才这么严重。” “药物中毒?” 听了这个词,我就知道是所长的感冒药害了我。当时看到所长把药给我的时候,我就带些害怕,上面写的保质期是2004年12月,现在都过去三年了。但当时的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不是假的就成。 “不过没什么大事,我给他开点药,他按时服用,就可以了。” …… 尼玛和那个女生后来又继续交流着什么,但我已经听不清楚了,沉沉地昏了过去。 正文 旭日高悬,窗外的阳光静静地洒了进来,暖暖的。我望着那湛蓝的天空,发现我的窗户竟然全部装上了玻璃,难怪整晚我都听不见风辣子的叫声。 在床上躺了三天,我终于感觉到了生命的气息,四肢开始有力量了。我扭了扭头,活动活动关节,然后穿上大衣,走出了寝室。 来到外面,发现尼玛和所长都不在,我一个人就晃晃荡荡地来到了镇子的东头。镇子的东头是一家小学,很远就能听到读书声,那声音抑扬顿挫,悠远却又熟悉。在这个荒渺的地方,能听见这样的声音,总能给人一种力量。我不由得走进了小学。 小学有点像北京的四合院,但又有些不同。中间是一幢两层楼的水泥建筑,灰白色的外墙;东西两边的建筑则只有一层楼,全是红瓦白墙;正中的操场不大,但很平整,上面有一支才装上去不久的篮球架;篮球架的后面是两道水泥墙,墙上写着汉藏双文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小学明显是刚修不久,浑身洋溢着新气,比我所在的派出所不知好了多少倍,我倒有些羡慕起来。 “你好!” 我转过身,发现向我打招呼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中等身材,窄脸高鼻,一袭黑色的休闲西装,颇显文雅。 “你好。”我点头示意。 “你来这里探亲还是旅游?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 卡当镇实在是太小了,想不被人注意太难了。我勉强笑了笑。 “我是派出所的,前几天才分过来,叫谯羽,浙江温州人。你呢?哪个地方的?” “我啊,你猜猜?” 年轻人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我猜他很少见到我这样的汉人,所以对于我,虽然陌生,却又亲近,说起话来也就随便很多。 “广州?福建?” 他口音里明显有闽南腔。我毕竟在广州待过,听得出来。 “NO!” 他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香港九龙人,梁成。” “啊?” 他的回答有点出乎意料。我没想到在这个荒远的地方,竟然会有吃面包、喝洋酒长大的人。 “走,去我办公室坐坐。” 可能已经预料到了我的惊奇,梁成很自然地拉起我的手,将我往左边的一间房子里带。走进屋里,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办公桌,上面一个大大的地球仪特别引人注目。办公桌的后面是一张木床,木床的旁边则是一个蓝色的布衣柜。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大一点的家具了。 梁成给我搬了一把塑胶椅子,说道: “酥油茶?” 我点了点头,我已经习惯了酥油茶的味道,梁成看来也是。我没看到中国的特产——茶叶,也没看到英国佬的最爱——咖啡。 喝了一杯酥油茶后,梁成将怎么来到卡当,又怎么当上了老师的经过给我娓娓道来。 梁成是八年前就来到这里的。他今年三十一岁,是学历史的。在大学的时候,就迷上了西藏,特别是藏族文化。 “西藏是最神秘的地方,是世上最后一块净土!” 这是梁成的老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大学毕业后,梁成和从事考古工作的叔叔一起来到了西藏。他去过林芝、山南、昌都、阿里,最后停留在了那曲。我实在想象不出外表文弱的他,一个人怎么走过了这么多的地方。要知道,这里交通是非常差的,往往十公里就能走上几天。 正文 进藏半年后,梁成来到了卡当。当时的卡当比现在还差,还未通公路,连电都没有,小学也还未修,只有几间用土垒起来的房子。梁成来到这里主要是为了研究西藏的本地教——苯教。 苯教是西藏最古老、最原生的宗教。根据苯教徒的传统解释,苯教大体可分两种:第一种是原始苯教;第二种是雍仲苯教。原始苯教偏重杀生祭祀,而辛绕创立的雍仲苯教则不主张杀生。雍仲即为卍,这个古老的符号对于我们并不陌生。它有“永恒不变”、“金刚”“善妙”“吉祥”之意,这个符号也象征着集中的能量。 我们很多人都认为佛教对西藏文化特性的形成有着巨大的贡献,并认为所有来自印度的文化都是有伟大价值的,同时也否定西藏的本土文化,特别是否定苯教的地位。很多著作都简单地把苯教描写成“鬼神崇拜”“杀生祭祀”或“巫术”等,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佛教入藏前西藏就有了自己的文化,苯教也是西藏本地文化的精髓。 据一些史学家的记载,西藏第一位蕃王聂赤赞普是由苯教的僧团认证并且加冕的,聂赤赞普与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是同时代的人,也有一些记载说略晚于佛陀。在佛教传入藏地前苯教就已经存在了,它的历史甚至比君主制的历史还要悠久。当然这些都是梁成告诉我的。我没想到他的脑袋里有如此多的知识,颠覆了我对藏族文化的认识。 梁成曾去过苯教的发源地冈底斯山。在苯教的故乡阿里,他观看了最古老的苯教祭祀仪式,并且在一个高僧那里听说那曲这边有一个苯教的古庙,就赶了过来。来到卡当的第二天,梁成找了一个本地的藏族大叔,叫战堆。战堆是一位藏医,以前在采药的时候见过废弃的苯教庙。公元八世纪时,由于信奉苯教的大臣政治势力过大而遭到了王室的忌惮,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开始扶植印度佛教并灭苯。苯教被定义为“黑教”,在藏中地区受到了打压和排斥,一部分苯教教徒就往北迁移,来到了唐古拉山下,继续宣扬教义。 作为向导,第二天,战堆就带着梁成向西面的大山出发了。两人在山里走了大约两天,来到了那木热阿山脉的雄第斯峰下面一块平地。据战堆说,这里距离古庙大约还有两天的路程。 由于已是下午,天色很快就会暗下来,两人决定第二天再走。梁成架设好帐篷后,饶有兴致地看了看周围的山峰。恰在这个时候,半山腰上的一朵白花映入了梁成的眼帘。 “战堆,那是什么?” 战堆顺着梁成的手指,看到了半山腰的白花。 “那是我们这里的奇药——雪莲。” 听到是难得一见的雪莲,梁成不禁心花怒放,就一个劲地怂恿战堆把雪莲摘下来。战堆也没有犹豫,就上了山。 战堆到底是经常爬山的,不大一会儿就把雪莲取到了手。但这个时候,梁成犯了一个在雪山下的大忌:大声喊叫。 藏族人有个习俗,不允许在山里面大喊大叫。迷信的说法是怕惊扰山神,害怕山神发怒,带来报应。实际上是人的叫声,在高过了一定程度后,其声波会震动雪山上的积雪(很多雪山是不稳定的,轻微的震动就会引起雪崩),积雪就会往下掉,从而引起雪崩。这在古代就会看成神发怒,实际上是一种物理规律。 战堆想让梁成小声点,但为时已晚,山顶上发出一种怪异的吼叫声,雪就冲了下来。战堆没法闪避,也顺着雪,滚落在山脚下。梁成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当他赶到战堆的身边时,战堆已经奄奄一息了,手里还紧紧握着雪莲花。 “大叔,大叔!” 战堆吃力地睁开了眼睛,对梁成说道: “我不行了,前面的路很危险,你按原路返回吧。记住,千万不要大叫。要不然要受到神的惩罚的!” 梁成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好奇,失去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难道真的是自己触怒山神,导致神灵发怒了吗?梁成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藏地待了这么久,看到过许多传统的仪式,加上许多的传说和很多的神秘事件,再联想到眼前血淋淋的事实,梁成发现自己的唯物观有些动摇了。藏地再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弥留之际,战堆放心不下自己的两个女儿,希望梁成照顾她们。梁成应承了下来。处理完战堆的后事后,梁成把战堆的小女儿查亚梅朵带回了香港接受教育。另外一个女儿格桑梅朵则留了下来,继续陪在母亲身边,继承了父业,当起了藏医。 两年后,梁成又回到卡当,希望继续自己的探索之旅。他进过几次大山,但一直没有找到所谓的遗迹,于是就在卡当住了下来。后来梁成见卡当老师太少,只有本地的一个初中生,就自告奋勇地当起了老师,没想到这一当就是六年。六年的时间,梁成不但资助了很多藏族小孩上学,还回家筹集捐款,新建了学校的校舍。 “丁零零……” 随着清脆的铃声,一大群小孩从教室里冲了出来,在操场上玩起了篮球。我看到梁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那种笑容是自发的,来自于心底。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里的孩子。 “你会打篮球吗?”梁成转过头,盯着我问道。 “会啊。”我点了点头。 “我不怎么会打篮球,不过,足球可是高手。要不,你出去教教他们吧。” “行啊。” 可能是受到了梁成的感染,我点了点头。 于是我和梁成走出了他的办公室,来到了外面。我当起了教练,梁成则在一旁当起了看客。 短短的二十分钟,我成了一个标准的孩子王,又蹦又跳。虽然和孩子们打球我找不到飞翔的感觉,但那种自由自在的童真仿佛又回来了,不用去思考,目标就只在篮球上,简单而纯粹。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铃声响起,催促着孩子们,孩子们恋恋不舍地走进了教室。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到了意犹未尽。 “和孩子在一起久了,仿佛自己也成了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梁成走到我身边说道。 “是啊,看到他们,我都想做回孩子了。” 我叹了一口气。 “呵呵……” 梁成笑了笑。 “可以的,只要有那份童真的心就行了。心不老,人就不会老。” “心不老,人就不会老。”梁成的话平凡中带些哲理。我不禁为自己能在卡当这个偏远的地方认识如此有故事的人,而感到庆幸。 回去的路上,梁成的坦然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人,居然能在这块快要被人遗忘的土地上,生活了八年,天天和孩子为伴,那得需要多么强烈的奉献精神!我自愧不如。 “吁……” 我回过神,刚抬头,就看到一个巨大的白影扑面而来。我本能地向后一退,可能是双脚配合不默契,又或者是大脑暂时性的打怵,我身子向后一栽,就摔倒在了地上。 本来身体就不好的我,这下眼里就全是金星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金星,如果能卖钱的话,准能换个大奔。 “你××的……” 晕晕的我,看到高高的马背上是一个秀气的女孩,硬是把脏话憋了回去。我这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不骂女人,更别说打了。 “你干什么,撞死人不用负责啊?” “负责?负什么责?怎么负责?” 马背上的女孩伏在马头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我,那表情像是把我当成了艺术品。我承认,鹰钩鼻的我是有些欧化!但也不至于成为艺术品,可以供人观摩。我是男人,我有自尊。 我赶紧爬了起来,老在地上也不是个事,那不是矮人家一截吗?但很快我就发现,就是站起来,女孩还是比我高出半截身体。她依然是那么趾高气扬,我依然还是艺术品。 “我阿姐说我们卡当镇来了个汉族帅哥,就是你吧。可我怎么看,你都像费翔啊,不过比费翔要黑,鼻子要高一点。” “对了,嘴巴要小一点。” 不知道是我的脑子不好使,还是女孩的表达有问题。她的话到底是在说我丑,或者是黑,又或者是帅?我搞不懂! “不可理喻!” 我甩了一句,就向前走去。我实在不想跟陌生人纠缠。 “喂,别走啊。我还没看够呢!” 那讨厌的白马又堵在了面前,血红的眼睛虎视眈眈,硕大的嘴巴像是要吃了我似的。我真想一拳头揍过去,但我还是没那个胆量。 “你到底想干吗?姑奶奶。” “不想干吗,就是想看看你啊。” 女孩的口吻轻飘,却让人浑身不适。我说话的语气不由得加重了。 “我有什么好看的,你回家看你爹去。我们都是男人,他有的,我就有。” “你是坏蛋,呜……” 说了这句话,女孩竟然哭了起来,我马上慌了手脚。我回想了一下,我没骂人啊! “你别哭啊,我没……”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 “查亚,你在干吗?” 这个时候从后面奔过来一个年纪稍大的女孩,是前天给我看病的女医生。她穿着一身传统的藏袍,骑着一匹黄色的马。 “阿姐,他欺负我。” 女孩先告起了状,我则无话可辩。现在的形势是我好端端的,女孩成了泪人,怎么解释都没用,旁人一看就是我占了便宜。 “谁敢欺负你?瞎说,你不欺负人家就不错了。走了,回家了。才回来几天,你就要捣乱。” 看这个情况,两个女孩是姐妹。“查亚”“姐姐”,难道这就是梁成口中战堆大叔的两个女儿?可查亚在香港读书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有些迷惑了。 回到所里,尼玛和所还没有回来。我回到寝室泡了杯方便面,方便面是尼玛昨天给我在小店买的。不知道是我的运气好,还是藏族人心肠本来就好,我身边的藏族人总是一副热心肠,这也许是他们的民族传统,骨子里就流着好客的血。但刚刚遇到的那个女孩除外,把我当怪物看来着。对了,她长得好像还行,五官是怎么构造的,我还真没注意看。我那时脑袋被气糊涂了,人在气头上,感官能力就会下降很多。不过我不想搞清楚她到底长什么样,最好是别再见到她。 不到五分钟,熟悉的香味又回来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郁闷的心情好转了很多,在这个到处是糌粑和酥油的地方,能闻到酸辣的味道,简直比看到林妹妹还舒服。我不禁有些感激发明方便面的人了。他满足了没钱一族对于填饱肚子的需求,也给了像我们这种在地球之巅的人,享受美味的权利。 搞定了两杯方便面,两个眼皮就开始打架了,谁也不服谁。吃饱就想睡,我看我又变回了猪。 猪就猪吧,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一骨碌地爬上了床。等我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谯羽,你好些没有?” 我侧头一看,是尼玛。他应该是下乡才回来。 “好多了。” “怎么还在床上躺着?” 所长这个时候从尼玛身后出现了。我赶紧爬了了来,勉强地露出了笑容: “头还有点晕。” 这个时候,最好的防卫武器就是冤枉自己的身体,这招百试不爽。据统计大千世界以身体有恙为幌子的谎话,占到了整个撒谎比例的40%,可见其通用之广。 “头晕更要多走走,呼吸新鲜空气,感冒才能好得快。光躺在床上怎么行,躺三天了吧?” 所长把头转向尼玛,尼玛点了点头。所长则斜视了我一眼,板着脸出去了。 我没想到这百试不爽的招数到了所长这里完全无效。他好像把我一眼就看穿了,但也犯不着把我当仇人看啊。 “所长没问题吧,怎么看见我就不爽?” “你别想多了,他就是这样,面恶心善。这玻璃还是所长昨天叫我装上去的。” “卖玻璃的来过了?”我不敢相信。 “怎么可能,是所长叫我从他房子上拆的。” 听了尼玛的话,我不知道是该说什么。这个所长倒是摸不透了。 “对了,所长这次去县里带回了好多东西。我们出去搬一下。” 听说所长买了好多东西,我赶紧下了床,穿上衣服就和尼玛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我一眼就看见了大米,然后是食油、番茄、白菜,还有海带、土豆之类能储存的食品。我那个高兴啊,比天上掉下来五百万还兴奋。我已经四天没沾米了。我这个从南方出来的人,对大米绝对是百分之白的忠诚,我渴望闻到米香。 把东西搬进了厨房,我就准备出去。这个时候,所长进来了。 “谯羽,你是南方人吧?” “嗯。”我点了点头。 “尼玛不会做饭,那以后饭就由你来做。” “所长,你说什么?” 于我不利的事,我往往要确认一下。 “以后你负责做我们三个人的饭,没问题吧?” 我很想说我不会做,但是出于面子问题,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 所长走后,我看了一眼陌生的厨房,就后悔了,我哪会做饭!从小到大,我连进厨房的次数都数得出来。我虽然知道高压锅,知道大铲子,知道油盐酱醋,但它们是怎么配合的,我是一概不知。这下我这个充大头的,看来有得忙了。 晚上八点,尼玛第一次进来了。 “谯羽,饭做熟没有?” “还早,刚搞清楚高压锅怎么用。” 八点半,尼玛第二次踏进厨房。 “谯羽,还有多久能吃饭?” “快了,饭就快熟了。” 九点,尼玛第三次走进了厨房。 “谯羽,怎么样啊?肚子都扁了。” “不好意思,我水放少了,米饭全焦了。我重做,你再等等。” 九点四十,尼玛歪歪倒倒地出现在了厨房门口。他的声音开始飘了。 “小羽啊,到底还有多久。实在不行,我去吃糌粑了。” “别急,再等等。我开始炒菜了。” 晚上十点二十,大功告成,我没顾得上满屋的狼藉和自己的花猫脸,兴致勃勃地把晚餐端进了所长的屋里。 “土豆片炒肉,素炒白菜。你这个是什么东西?” 所长指了指面前一碗黑糊糊的东西。 “这是番茄蛋汤。” 说完了这句话,我才发现我的番茄蛋汤居然是黑色的。我沸腾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番茄蛋汤,这黑色的就是鸡蛋?”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解释道:“牛粪我还没用过,没有控制好火势,就烧糊了。” 所长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这个时候,旁边早已抄上筷子的尼玛像屁股被人刺了一下,“腾”地站了起来。 “啊!什么味啊?” 尼玛的大叫,吓了我一跳。我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块白菜放进嘴里。顿时,我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这哪是菜啊,明显是从臭水沟里掏出来的东西。铁证如山,我不会做饭的事实彻底摆在了眼前。我瞄了瞄所长,见他没有任何表示,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好在我的米饭做得还不错,虽然是黏黏糊糊的,但起码能入口,总算还能填饱肚子。 吃完饭,从所长家里出来的时候,所长叫住了我。 “做事需要的是踏实。会就会,不会就要学,没什么大不了的。老把面子挂在心里,很多简单的事情就复杂了,也永远办不了大事。” 我不敢确认我以后是否能干大事,但所长这次的口吻特别的温柔,听起来也舒服很多。也许正如他所说,往往很多简单的事,是我们自己搞复杂了。我这次的表演,真是应了那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眉毛被烤成了黄色不说,单单是手上的几个刀口就让我难受了几天,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我的第一次下厨,怎一个“囧”字了得! “Tomorrow is an other day。” 这是我的英语老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以前上大学那会不懂她的意思,因为大学是无休止地重复着昨天的时光,睡觉,逃课,喝酒;再睡觉,再喝酒,再逃课。但工作就不一样了。我不希望停在原地,我期待改变,不管是生活还是态度。 感冒好了,我终于开始了正式上班。当我将警服穿戴整齐,皮鞋擦得锃亮,出现在办公室的时候,我开始有些飘飘然了。我从来没发现自己也会意气风发。 “所长,需要我做什么?” 我踌躇满志地走到所长前面,行了一个礼。 所长看了看我,从抽屉里面拿出了一个数码相机。虽然是卡片机,但还是让我吃惊不小,这是我看到的第一台家用电器,当然高压锅除外。 “马上要办第二代身份证了,我们的村民都还没有照相。这是我昨天去县里拿的相机,你这段时间的工作就是给村民照相。” “照相?” “是的,照相。你会照吗?” 所长特意在后面的一句话中加重了语气,我知道,他不想重复昨天晚上的“杯具”。 “会照。”这是实话。 “那行。你和尼玛一起,跟着他下乡去照相,也正好熟悉熟悉我们辖区的情况。” 我不敢相信我的第一份差事是干照相馆的活。我多么希望能抓个匪徒啥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匪徒是没给我这个机会,可惜了我的射击技术,在警校是白练了。我顿时感觉我黑色的警服染上了一层灰色。 所长吩咐下来的终究是任务,是任务就得完成。我叫上了尼玛。尼玛把手里的一大包东西递给了我,我打开一看,是青稞面,还有一张用牛皮做的毡子,还有一壶水。 “这些干吗用?” “我们下乡是不会去麻烦老乡的,他们太穷了。我们都是自己做东西吃,所以要自己带吃的,糌粑容易操作,我们下乡都是吃糌粑。” 我看着手里的青稞面,本来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条件本来就这样,我还能说什么。 我们的路线是从东往西,由近到远。首先去的地方叫卡沙村。 马疾驰在草原上,我却感觉不到舒服,原因是我坐在尼玛的屁股后面,手还得扶着尼玛的腰。两个大老爷们儿骑一匹马,我怎么都感觉别扭。但没办法,我不敢骑马,并不是我不敢挑战马的权威,实在是我心里有了阴影。人一旦有了心理阴影,事儿就难办了。 离村庄还有大约两公里的时候,我后面响起了马蹄声。 “驾!” 我回头一看,是那个莫名其妙的女孩。怎么这里都能碰见她,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我赶紧把头埋在胸前,但还是没有躲过这一劫。 “嗨,小警察,我们又见面了。” 我没有说话。 “怎么不说话啊,小警察?” 见我还是没有反应,女孩赶到前面,对着尼玛说道: “尼玛哥哥,好久不见了。” “查亚,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用上学了吗?” 尼玛说完,就让马停了下来。我在后面只能是干着急。 “我们现在实习呢,阿妈生病了,我就回来了。” “生病了,什么病?治好没?” “胆结石,可能得去县里做手术。” …… 两人叽叽咕咕了半天,完全没考虑我的存在。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但老这样也不是个事。我敲了敲尼玛的大腿。 “尼玛,我们还有事呢,赶紧走吧。” “不急,反正马上就到了,我们下去喝口水,再走不迟。” 我还没反应过来,尼玛已经下了马。我一紧张,手不知怎么就摸上了则旦屁股上的尾巴。则旦长啸一声,一个扬蹄,就把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我就感觉脑袋一阵眩晕,又看到了成群的金星。 “呵呵,原来你不会骑马啊。呵呵,笑死我了,一个男人不会骑马。” 过了好一阵,金星终于消失了,眼前又是那张得意的面孔。我想找个坑把自己埋下去,但不成想这是在草原,找个坑比登天还难。 “谁说我不会骑?”我从地上站了起来,不能把自己埋起来,我就只能装一回爷们儿。 “你会骑,那你让我看看啊。” 我看了一眼则旦,它眼中没有一点配合的意思。我立刻就后悔了,为什么男人要有自尊,有了这副枷锁,就一个字,累!因为要不停地编谎话,一个接一个,要不然就得露馅。我又不得不准备了下一个谎话。 “我手昨天受伤了,没法握缰绳。” “再说了,凭什么你叫我骑马,我就得骑?你又不是我老婆,我凭什么听你的?”虽然心虚,我还是不忘反戈一击。 “你……” 女孩一着急,白皙的脸蛋马上变成了红苹果,我倒有些喜欢看了。 “尼玛哥哥,他欺负我!” 尼玛看了看我,以责备的口气说道: “小羽,查亚可是我们卡当的一颗珍珠,是白度母庇佑的圣女,我们都爱戴不过来,你可别胡说。” 很少看到尼玛的表情这么严肃,我有些纳闷是什么原因,让查亚这么受重视。但这个时候我又不好问,本来想再调戏调戏查亚,现在看来是没戏了。 “尼玛哥哥,我还得回去给母亲熬药,先走了。” “好,一会儿我还得去你们家,我再去看你母亲。” 查亚点了点头,然后瞪了我一眼,扬鞭离开了。查亚离开后,我就问尼玛: “这查亚是什么人?你怎么这么袒护她?” “她呀,是藏医战堆的小女儿。战堆是个好人啊,可惜死得早。” 我果然猜得不错,查亚就是梁成口中的查亚梅朵。 “有一年,我们卡当遭受了百年难遇的雪灾,那时我才六岁。那大雪下了整整一个月,好多牛羊都饿死了。当时‘甘亚’寺的活佛就预言,白度母会派一个圣女来拯救我们。果不其然,一月后,查亚出生了,大雪就停了。她拯救了我们卡当,理所当然就是我们卡当的圣女。我们全卡当人都有责任保护她、爱护她。” 原来我在和一个镇的人作对。看来还是那句话,最好不要再见到她,但我的任务明显避免不了。 正文 进了卡沙村,我们首先去的是村长家,村长是尼玛的大哥。先找村长,这也是规矩,办事先得和老大打个招呼。 这是一个标准的藏式院落。外面是用土垒起来的围墙,围墙上堆满了风干的牛粪,牛粪是藏家用来取暖和做饭用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里面是三间两层平房,红檐白墙。紧挨着院落的是一个羊圈,里面有大大小小几百只羊,还有几十只牦牛。牦牛是高原特有的动物,身材高大,体形壮硕,毛皮可以用来做帐篷。 “大哥!” 村长看到我们,热情地放下手中的活计,兴奋地过来招呼我们。尼玛和村长热烈地拥抱后,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村长一把抓了过去,来了个满怀拥抱。那股浓浓的酥油茶味一下就冲进了我的鼻孔。 “辛苦了,欢迎你们啊!” 寒暄一阵后,我们把来意和村长说了说。村长表示已经作了动员,村民会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嘱咐我们晚上一定要去他那里吃晚饭。 从村长家出来,我们首先去的就是查亚的家,查亚家就在村长家的隔壁。当门口的我脑袋还在打怵的时候,查亚出来了。 “警察叔叔,欢迎,欢迎!” 我没听错吧,这个女孩到底在搞什么。我这么快就变老了,“小警察”变成了“叔叔”。 进了屋,屋里只有查亚的阿妈一个人。查亚的姐姐格桑梅朵在镇卫生所上班,今天没有回来。我不知道是环境影响人,还是因为这个时候我成了客人,查亚居然没有找我麻烦,还给我端茶倒水,热情得一点也不逊于一个好客的家庭主妇。我开始疑惑了,难道是阴谋? 我先给查亚的阿妈照了相。由于查亚阿妈是躺在床上的,所以给她照相颇费了一番周折。轮到查亚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但这一个要求就把我的头搞大了。我就知道把我供起来是查亚的阴谋。 “你一定要把我照美一点。” “美”这个词有定义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它没有,因为“美”没有标准。唐朝大名鼎鼎的美女杨贵妃,按照现在的审美观,属于待在“准减肥”阵容里的人,何谈漂亮?到了现代,拿八零后女生倾慕的谢霆锋来说,在欧洲人眼中就是个标准的丑男。“美”是一种感觉,没有标准可言,就像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样,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西施。而是那种触电的感觉,把“美”根植在了情人的心中。 看着手里的相机,我实在没有把握,让查亚这种摸不着头脑的女生能感到美的洗礼,我只能把希望寄托于运气。因为拍照是门学问,把一个丑女拍成美女,不但需要硬件的支撑,比如灯光、化妆等,更需要技术。很显然,我两者皆无。虽然查亚不是丑女,在一般人眼中兴许是个美女:桃花面,秋水眸,樱桃小嘴柳叶眉,肤如凝脂腰如柳;神色娇俏若天成,举止落落生姿;增一分则太过,少一分则失魂!但不知为什么,对于这样一个女生,我脑袋里的第一个念头是“怕”。我居然会怕一个女生,这简直就不可想象,但事实就在眼前,我不得不承认。 “这张不行,重照。” “这是照身份证,你要那么漂亮干吗?” “我不管,我就要照美一点。我是圣女,理所当然。” 是的,理所当然。理所当然我就成了艺术照的摄像师,查亚成了模特,她一会儿穿着一件大红藏袍,一会儿又是一件当下流行的汉装,一会儿一本正经,一会儿喜笑颜开。我被迫改变各种姿势,选择各种角度,去寻找她所谓的“美”。 后来,她干脆把身后的红布扔了,把那只高大的藏獒拉了过来,让我拍生活照。 藏獒,又名“多启”“大狗”,古称“苍猊”“中华神犬”等。这里我要隆重介绍一下,因为它也是西藏的一张名片。藏獒,产于西藏,两千多年以前藏獒便活跃在喜马拉雅山脉,以及海拔三千多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地区。标准的纯种藏獒多见于广大牧区,有狮头型、虎头型之分,有安多系、康坝系、青藏系的类别区分。它骨架粗壮、体魄强健、吼声如雷、英勇善斗,属于护卫犬种,具有王者的霸气和对主人极其忠诚的秉性。中国古代有“一獒犬抵九狼”的说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藏獒的足迹。原始藏獒生活在青藏高原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寒地带以及中亚平原地区。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及新疆、蒙古、宁夏甚至尼泊尔境内均可发现藏獒的踪迹。 藏獒因为生活地区不同,在外观上也有差别。品相最好的上品藏獒,出于西藏的那曲地区,就是我现在工作的地方。像查亚的藏獒,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狮一样,前胸宽阔,目光炯炯有神,那杀气让人不寒而栗。藏獒粗犷、剽悍且有着刚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具有王者的气质,高贵、典雅、沉稳、勇敢。它被举世公认为存于世最古老的稀有犬种。在藏地有关藏獒神奇的传说很多,它被定义为英勇护主的化身。 这几年,藏獒在市场很火。好的藏獒轻易就能上几十万,而其中的雪獒则是獒中极品,数量极少,可以卖到上千万。 我本来很想抗议查亚的自恋,但藏獒那血盆大口比黑子的大嘴还令人害怕,我不得不屁颠屁颠地在院子里奔来跑去。我的第一份工作的严肃性就这样被查亚抹杀了。 从查亚家离开的时候,已是中午。我看了看一脸满足的查亚,心口那个堵啊! 后来的照相很顺利,再没有遇到查亚那样的自恋“人才”。我们花了整整一下午,卡沙村的大部分村民都照了相。只是还有几户住得比较远,我和尼玛只有明天再去照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回到了村长家里。村长热情地招呼着我们。 “阿珍,待会做点好吃的。” “做点好吃的”这几个词一跑进脑子里,我就感觉被查亚折磨的身体轻松了很多,脸上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进屋后,尼玛和村长拉起了家常,毕竟是两兄弟,肯定有说不完的话。我则走出院子,眼睛西边的斜阳。这个时候的斜阳仿佛有点慵懒,发出的光把大地涂成了红色,暖暖的红色。我的脑袋这个时候一片虚空,就像佛家所说的忘我一样。我忘记了今天的不快,忘却了我的存在,仿佛这个世界就剩下天边的一点红,这也许就是高原那独特淡然的魅力。 正当陶醉的时候,我看到了查亚牵着她那藏獒走了过来。我想溜,但晚了。 “警察叔叔,看什么呢?” “没看什么。我还有事,进屋了。” “慢着。照片你可一定要给我洗了,我会来取的。” “吼!” 仿佛是说好的,查亚的命令刚下完,藏獒开始了警告。我感觉我的脚在打怵。我从小就怕狗,小时候没少被狗追,狗追我逃,我逃狗更追,结果导致我的屁股一次又一次出现血印。虽然我现在知道,在狗面前绝对不能跑,要以狠制狠。但在藏獒面前,这招又不管用了,你狠它更狠。 “哦。” “查亚!” 这个时候西边传来查亚母亲的声音。我趁这个当口,还没待查亚反应过来,溜进了村长家里。我猜我的形象基本上快赶上逃荒的了,还好查亚没有跟过来。 回到屋里,我加入了尼玛他们。村长对内地人吃什么比较感兴趣,要是彭杰在这里就好了,他吃的学问比我大。但他毕竟在一千公里外的昌都,连想他都觉得遥远。 一小时后,晚饭做好了,里面的组合我从没见过,烤全羊加青稞酒。烤全羊我不必解释,相信很多人都品尝过,只是藏家的烤全羊没有那么多的调味品,只有盐巴。而青稞酒,藏家是家家会酿制。酿造前,首先要选出颗粒饱满、富有光泽的上等青稞,淘洗干净后,用水浸泡一夜,再将其放在大平底锅中加水烧煮。大约两小时后,将煮熟的青稞捞出,稍晾一下,去除水汽后,把发酵曲饼研成粉末均匀地撒上去并搅动,最后装进坛子,密封贮存。如果气温高,一两天即可取出饮用。 对于羊,我喜欢,对于酒,我更喜欢。当村长把酒杯端起时,我二话没说,一口就下了肚,因为这个时候我需要排忧。都是查亚给我找的事,这个偏远的地方,我上哪去给她洗照片?可我敢不洗吗?我天生怕狗,何况还是藏獒! 当放下酒杯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尼玛和村长都直愣愣地看着我,眼神中有惊讶还隐隐带点责怪。我不知道我错在了哪里。我记得以前巴罗告诉我,在藏家做客要注意一些事情,但我早就抛在脑后了,这下只有后悔的份。 “小羽,看我。” 尼玛碰了碰我,然后端起杯子,用右手无名指尖沾上一点青稞酒,对空弹洒。同样的动作做完三下之后,村长又敬了尼玛一杯。尼玛每喝一口,村长就给尼玛添上一次酒。当添完第三次酒时尼玛才把这杯酒喝干。 看完这一整套程序后,我脸红到了耳根,尴尬异常。好在村长比较豪爽,没有计较,而是大口地给我敬酒,我也大口地还酒。两小时下来,我也不知道肚子里装了多少酒,我实在没时间数,村长的热情我只能是老老实实地接着。后来,所长和尼玛又跳起了祝酒歌。我虽然听不懂,但也和他们翩翩起舞,可能是兴致所在。我第一次发现我还能跳舞,虽然我知道我的舞姿和“大象”差不多。 酒喝到很晚,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上床的。待到酒醒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上。 可能是所长带来的潜意识,这次我没有恋床,来到了院子外边的草原上。这个时候,旭日刚刚东升,牧民们纷纷把家里的牛羊往外边的草场赶。一阵阵喧闹声搅碎了这秋日的宁静。 我无意中侧头一眼,看到了查亚。她手里抱着一只小绵羊,小绵羊可能是生病了,奄奄一息,查亚的手不停地在小绵羊的肚子上来回抚摸。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的我有种想作弄她的冲动。也许是被她压榨久了,又或许这个时候她表现了女人柔弱的一面,是男人都想占点小便宜,这也是一种生活情趣。 我把警服脱了下来,乱乱地搭在肩上,一脸坏笑地出现在了查亚的背后。 “美女!” 查亚回过头来,我看到了她的眼睛里带着惊恐。 “你想干吗?” “都是年轻人,你说我想干吗?你说我还能干吗?” 我继续往前面走。查亚开始往后面退。 “你别过来,否则我不客气了。” 我看了看她周围,白马和藏獒都不在,我的胆子更大了。 “那你就不要客气,我倒要看看,你能怎么样?” 话一说完,我已经突破了人与人的安全距离——十五厘米。我明显感觉得到查亚的心跳加速了,她可能真在担心我会怎么着。 “嘘……” 查亚的手不知道在嘴里是怎么摆弄的,一声清脆的哨音响了起来。 “吼!” 我听到一声低沉的吼叫。紧接着从院里立刻奔出一个黑影,是藏獒!我两脚马上绷直了,撒腿就跑,警服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脱手的。 “救命啊!” 奔跑中的我,第二次喊起了救命。 但藏獒丝毫没有因为我的逃跑而放弃追逐。它完全把我当成了杀父仇人,一个劲地紧追不舍,还好我的百米是进了十一秒的,要不然,早就被逮到了。 就这样,人和畜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我仿佛又看见了流云开始往后面退。 跑了一阵,我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按道理藏獒追我是小菜一碟,但这条死藏獒不知是没吃饱还是昨天刚配完偶,居然没有把我逮到,反正距离和我保持在三米左右。我仿佛成了羊,成了它嬉戏的对象。 我看了一眼远处的查亚,她则一脸坏笑,肯定是她的主意。本来今天想作弄一下她,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现在还成了清朝的难民——满地跑。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恨不得…… 各位看官,高原上实在是不适合剧烈运动。哪位要是能来高原,能不运动尽量不要运动,这是忠言。要不然,岂是“难受”二字能概括的! “不跑了,老子给你拼了,你个死狗。” 说完这句话,我就摆开了架势,准备一绝决雌雄。虽然面前是强壮的藏獒,但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嘘……嘘……” 又是一阵哨声,那该死的藏獒瞪了我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我真想上去踹它两脚,但发现脚根本迈不出去,大脑自动把攻击策略从主动出击改为被动防御了。 “小警察,好不好玩?” 查亚走到我身边,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刚才一脸惊恐的查亚是不是装的。她哪里会怕我,她把我的调戏当成玩了。 我郁闷地看了看她,什么也没说,赶紧溜开了。草场哪还敢待,这里是她的天下! 到村长家门口,我看到了尼玛。他的脸上一直带着难以捉摸的笑容,刚才那一幕他肯定看到了,原来他也喜欢看热闹。看来只要是中国人,都有这秉性。 五天过后,卡当的南面我们跑了个遍。我和尼玛回到了派出所,准备补充一下粮草。 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黑子。和查亚的接触,让我知道必须有一个能保护我的东西,那就是马,起码能逃嘛! 马圈里的黑子一如既往的高大,壮硕的大腿仿佛蕴藏了无穷的力量。我给黑子抱了一大把草料,这是尼玛告诉我的,要让感觉到善意的温暖。 “黑子,你好……” 趁着黑子吃草料的当口,我开始了和黑子的友好沟通。 “现在我要告诉你,我以后就是你的主人。知道吗,主人。” “主人,什么是主人?就是给你吃的,给你穿的,哦,对了,你不用穿衣服哈。但你以后归我管。知道吗,你得听我的,为我服务,不许违抗我,清楚了吗?” 黑子看了看我,又低下了头。它还是对草料有兴趣。 后来我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然后把黑子牵出了马圈。我不知道黑子听进去没有,都说马是通人性的,我希望它能听进去,我不想重复前一次的“杯具”。 来到街上,路过镇卫生所的时候,我看到了查亚的白马。我赶紧扭过头,三步并作两步走,想快速通过。但这个时候,黑子莫名其妙地长啸了一声。白马仿佛有默契似的,也长啸了一声。 “小白,什么事?” 讨厌的查亚出现了。 “哎哟,小警察啊。怎么!练骑马?” 我没理她,准备继续前行,但这个时候黑马却停了下来,看着白马,就是一动不动。 “你个色狼,看到美女就走不动路了……” 骂只能在心底,我不敢得罪黑子,现在它是老大。 “不要叫小警察,我有名字。我叫谯羽,听清楚了吗?”对付不了黑子,我只有坦然面对查亚了。 “可我喜欢叫小警察啊,你说怎么办呢?” 查亚的态度很认真,仿佛她叫我小警察是一种无奈的喜欢。 “我说查亚大小姐,我是上辈子欠你的吗?你能不能当不认识我,或者是当我不存在,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为什么要当你不存在啊,你在这里啊,我怎么能当你不存在呢?” “Oh,My God,神啊,这什么人啊!” 我真不知道查亚这个香港大学的高才生是什么智商,或者是她汉语就这么点水平,又或者她把我当成了冤家,来调戏我的。 “黑子,走了,再色我K你。” 我缰绳一扭,黑子居然没有反抗,乖乖地就跟我走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来有时候声音大也是一种力量。 “喂,小警察!” 我未再理会查亚,和黑子来到镇子外的草原。 上马之前,我理了理黑子的鬃毛。黑子显然很享受,眼睛一张一闭。没骑过马的人是体会不出那种感觉的,那是人和动物的一种默契,一种难言的默契。 “驾!” 这次我扬鞭的力量很小,黑子很配合地向前跑去。虽然我这个时候的心怦怦直跳,但一想到查亚的鄙视,我就来力量了。什么阴影都见鬼去吧,不就一匹马吗,我什么时候怕过动物(这话好像不靠谱)。 草原无垠。克服了开始的慌乱,我开始享受起来。虽然没有弯弓大刀,但那种奔驰的感觉却让人心神清爽,豪气干云。 从草原回来,我就两腿长伸,躺在了床上。可能是骑马的时间久了,屁股一阵阵生疼,原来想练成骑马高手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马背毕竟比不上奔驰的座椅,那么的舒坦。 第二天,我和尼玛准备好粮草,朝卡当北面的冈底斯山出发了,冈底斯山属于念青唐古拉山脉。走之前,我大致看了看地图,发现这片区域府在二维地图上全是空白。按照常识,这肯定是无人区,但事实上这方圆1400平方公里上还有一百多户人家。这就是西藏,无论气候多么恶劣,都能找到人生活的痕迹,这也许就是藏族人的宿命,不是他们去选择大自然,而是大自然选择他们。 大约出卡当十公里后,我和尼玛就来到了冈底斯山脚下。这里住着几户人家,我们在这里拍完照片,就留下马匹,向山里进发了。 我一直很信任我的腿,因为它无论是追人还是逃命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帮我达成快速袭击的目的,又能使我的身体器官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但当我看到矗立在我面前的灰色山体时,我开始怀疑了。我的腿毕竟是肉做的,而且我又不是红军,可以攀岩飞山,创造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奇迹,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长在温室里的八零后。 进山之前,尼玛虔诚地跪在了大山脚下,开始了我看不懂的仪式,他这是在向山神跪拜。而我则是跷起腿,摸了摸上面的老皮。 “兄弟,你可要争气啊。能不能迈过眼前的大山,就全靠你了。” 这就是我和尼玛的区别,他靠信仰,我则比较实际。以前小时候就听老师常说一句话“人定胜天”,我也一直当成格言来对待。既然人能胜天,那拜天拜神有何用,所以我对尼玛的行为带着三分不解,七分不屑。 “对天地不敬是要遭报应的。” 尼玛见我又是跳又是蹦,冒出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想回击,但看到尼玛认真的表情还是忍住了,因为我很少看到尼玛的神色这么严肃过。 “走了,进山了。” 尼玛祈祷完毕,在前面带起了路。我深吸了一口气,也跟了上去。 正文 “寂寞”是一种什么感觉,我以前还真没体验过,因为总有人陪在身边。但现在,我发现我也开始和寂寞两个字沾边了。因为尼玛成了“哑巴”,以前话很多的尼玛今天是惜字如金。我在后面问一句,他就点一次头,不问,他就彻底成了“哑巴”。 单调的灰色山体加上单调的尼玛,就促使我脑袋去想些什么。我想到了五个月前,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哪里都能看到绿色,就连高楼林立的广州也不例外,但现在我的眼睛里除了灰色还是灰色。我又想到了喧闹的酒吧,那些妖娆的身姿,调酒师手上迷离的酒瓶;想到了大马河的水上世界,珠江上的璀璨灯火……尽管我不贪恋,但和眼下苦行僧的旅途相比,我发现红色的世界还是对我有着诱惑的。我不知道彭杰的世界是不是会好一点,也许这个时候他正在某个角落里骂我呢。 想终究是虚的,我不得不面对眼前的事实。随着路程的增加,我的腿越来越重;再加上海拔的增高,我的心跳变快了;浑身就像一团棉花,在太阳的照射下,越来越软。干燥的空气更是让我喘不过气来。 “尼玛大哥,休息一下吧。” 前面的尼玛看了我一眼。他的回答让我无可奈何。 “我们两小时才走三公里多,这个速度已经很慢了。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卡沙村,要不然晚上就只能露宿山里了。你要知道,这里可是狼群出没的地方,晚上还是很危险的。” “狼!” 以前只在小说里或者电影中出现的字眼,现在了出现在我身边。我虽然有些不大相信,但尼玛的表情告诉我,他不是在开玩笑。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话吓到了我,尼玛又加了一句: “不过,你也别太担心。虽然以前的狼确实很凶残,偶尔还攻击村落,但这几年狼已经很少了,很不容易碰到。” “哦,那快走吧。” 我暂时还不想和狼打照面,就只有放弃了休息的想法,龇了龇牙,继续向前面走去。 翻过第一座山,紧接着又是第二座山。到第三座山的山脚下时,我是彻底走不动了,背包一甩,就瘫坐在了地上,也管不上狼会不会来光顾我了。 “尼玛大哥,我是走不动了。咱们歇歇吧。” 看到我四仰八叉地躺在黄沙土上,尼玛有些无奈,只得坐在了我旁边。 “我们就休息这一次,把午饭吃了就前进。” 午饭,很常见的字眼,炒饭、拉面、盖浇饭、蒸饺可以是午饭,汤锅、火锅、满汉全席同样也可以作为午饭,尼玛的午饭是糌粑,我的午饭则是我好不容易在梁成那里淘到的方便面。由于没有开水,我就只有干吃方便面。我记得还是读小学的时候比较盛行,但到了初中后,就知道了方便面要泡着吃。其实我也不想干吃,因为那样只能是填饱肚子,而对于补充营养没有半分益处。但没办法,我喜欢方便面多于糌粑。 一口方便面,一口白水,对于这样的方式我已经进行了好几天。由开始的特别不习惯到现在的无奈,这都是条件逼出来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既然选择了就得承受。 “小羽,你这种从大城市来的人,我还真搞不懂,干吗和我们一起来遭这份罪?” 尼玛可能是看到了我脸上的苦色,主动说起了话。他的问题其实和卓玛是一样的,我为什么来西藏? “不知道。” “也许是宿命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加上了后面一句。这句话并不是我想说的,好像是脑袋里蹦出来的,难道我的现实就是假装的?实际上我也是一个宿命论者,被社会所摆弄的人。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觉得你们很不错,能放下内地优越的生活,来到我们落后、艰苦的西藏,这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说实话,虽然去年那位大学生离开了我们卡当,但我一点也不怪他。他本来就不适合待在我们这地方,他注定就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而不是整天和我们待在一起的人。” 尼玛的目光落在了天空的白云上,他的宿命观一样的强烈。 “那你觉得我适合这里吗?” 尼玛转过了头,看了看我,笑着说道: “以后会知道的。” 尼玛说得不错,很多事情是要靠实际行动去证明的,而不是靠两张嘴。我现在都不敢确定我是不是能适应卡当的生活,何况外人,这只能靠时间去证明。 “走了,我们得加紧赶路。” 尼玛简单收拾了一下,站起了身,向前面走去。虽然我的腿疲倦得很,但我还是站了起来,跟上了尼玛。 我终究还是让尼玛失望了。天黑之前我们没有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卡沙村,这当然归功于我,归功于我的脚,它到底没有挑战成功。看着脚府的血泡,我还能说什么呢,它从落地就没受过这样的苦。从小到大,我没有走过山路,都是在平原上,车接车送,这就是长在温室里的八零后。我不能不承认我就是“垮掉的一代”。 尼玛虽然对我的拖沓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但他还是没有料到我竟是如此的不堪。看到我变回了四脚的爬行动物,他除了叹气,只能苦笑。我不是不尽力,实在是身体不济,再加上缺氧,所以尼玛并没有责怪我。 “我们找个山洞休息吧。” 小山洞其实不能说成是山洞,只是突出的巨石下面一个能避雨的地方。可能尼玛是考虑到安全,这样起码不会腹背受敌,但我还是担心。 “不会真有狼吧?” “应该不会,不过也说不定。” 尼玛的话等于没说,他也拿不准。 黑夜终于笼罩了大地,天上的星河一跃入目。山谷里只有河水的咚咚声点缀着沉沉的黑夜,像一曲催眠曲,引人入梦。尼玛吃了糌粑,躺在地上很快就入睡了。而我则睡不着,虽然很疲倦,但那种就像裸体在大街上躺着的感觉影响了我。我总觉得别扭,没有任何遮蔽物的睡眠,对于我就像是时刻准备给人强奸似的,虽然我不是女人,但亦有同感。再加上尼玛说的狼,我就更睡不着了,生怕一觉醒来身边环视着一群狼,张着大口就往我身上招呼。我虽然不惜命,但还不想成为动物的美食。 “你怎么还没睡?” 不知什么时候,尼玛在我身边坐了起来。 “睡不着?” “唉,也真难为你了,来陪我们吃苦。” 我看不清尼玛的表情,但我知道他是在同情我。 “没啥,既然选择了,就得承受。” “说是这样说,但我也知道,你也不适应现在的生活。其实你也可以像去年那个大学生一样,可以调走,调到环境好一点的地方。” “尼玛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是不会走的。” 我的语气有点生硬,尼玛听后笑了笑。 “嗯,好样的,是条汉子。” “可能要起风了,来,睡在我旁边吧,暖和一些。明天还得赶路,没有精神可不行。” 尼玛把他那张宽大的藏袍递给了我,我听了尼玛的话,躺在了他的身边,两人共同搭一张藏袍。可能是身上有了遮蔽物的原因,我感觉好了很多。再加上尼玛身上传过来的热量,暖暖的,对于狼群的担忧也就不胫而走渐渐淌散。人就是这样,有了关心和支持,胆量就会大很多,电视上的俗套未必不是没有道理。 如尼玛所料,很快就起风了。风从西边的风口凄厉地刮了下来。山体表面的沙子被卷了起来,像恶狼一样地扑在我和尼玛身上。我和尼玛不得不背靠着背钻进了藏袍里,把大腿留在了外面,任由肆虐的风进行不间断的洗礼。尽管如此,我的鼻孔还是进了不少沙土。我不得不变换各种角度来减少风沙的侵袭。 可能是太疲倦的缘故,和风沙捉了半小时的迷藏后,我终于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风已经停了,狼到底也没有出现。我掀开藏袍,站了起来,活动活动筋骨,发现昨天的疲惫已经无影无踪。这就是年轻的优势,疲惫来得快,去得也快。 “昨天睡得怎么样?”尼玛从小溪边走了过来。他手里的水壶显然已经灌满了水。 “还行吧。” “那就好。吃点东西,我们就赶路。” 可能是经过第一天的磨炼,我的脚开始习惯了山路。后面的路对于我就好走多了,虽然还是慢,但相比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午的时候,我们终于达到了目的地,卡沙村。 没有“青青河边草”,没有“好大的一棵树”,没有“山外青山楼外楼”,没有“稻花香两岸”,更别说电灯电话了。卡沙村,这个位于大山腹地的藏族村落,它的存在,让我真真切切地知道一个事实。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人类居然可以如此的顽强,不惧风沙,不惧冰霜,不惧酷寒,他们骨子里透出来的是那份超脱的淡然。 在山里转了七天,我走遍了卡沙村的每一户藏家,他们身上具有的淳朴和善良是我印象最深的。他们不吃驴肉、狗肉,因为驴和狗是他们最忠实的朋友,对于朋友他们只有尊重和敬畏。他们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是双手合十,对着大山朝拜。以前我觉得是愚昧,但同他们接触后,我才觉得那是一种信仰,一种与天地融合产生的信仰。尽管我不会去效仿,但对于一个个虔诚的人,我不得不从心里产生了尊重。同时我又同情他们的清苦。和内地一样,山区往往更落后于平原。说实话,我以前不知道什么是苦,也没有尝过苦的滋味,但这次,却让我实实在在地体验了一回。 先说吃,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从古到今,人们都在吃上下足了功夫。吃的文化可以说是博大精深,被一代代的大师演绎得缤纷华彩。就说中国声名远播的八大菜系,每一个菜系都可以做成一门学问。但在藏家,我发现吃原来不需要讲究,它只具有一个功能——把肚子填饱,这也是最原始的功能。泱泱几千年,对于他们,这个理论没有改变过。就拿牛肉来说,内地有不下于五十种做法,但在他们眼里,就只有生吃和熟吃的区别,味道他们压根都不会去奢求,连想都没想过。我虽然也不讲究吃,但起码我还知道方便面的味道要好于糌粑,二者择其一,我定选方便面。他们却相反,因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连方便面都没见过,何谈吃! 再说住,这也是当下我国最流行的话题。在藏家,我对这个是深有体会。因为我整整一周都在尴尬中度过,七个晚上有四个晚上都是和村民住在一个帐篷里,有五口人的,也有七口人的。我好歹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和少女少妇住在一个房子里,成何体统,但我只有漠然,不是我想占便宜,实在是没办法。我不可能一个人去外面和大地亲密接触,那凛冽的寒风不是人能受得了的,再说,那也是对村民最大的不尊重。这就是现实,当我们很多人在追求“别墅”“电梯房”“花园洋房”时,他们还在群居,最古老的群居,只是头上多了顶遮风挡雨的帐篷。 最后说行,李白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诗句。但如果他能来卡沙,他一定会感慨:“藏地之难于蜀道,实乃天授也。”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缺氧。那曲的平均海拔就在4500米,而卡沙的平均海拔在5400米,含氧量只有内地的40%左右。内地呼吸两次,这里要呼吸五次,才能获得相同的氧气,这就导致心脏所承受的压力增大,供血会不足,人体的各种机能就会下降。在这里行走,就算是空手,也相当于在内地负重三十公斤。如果爬山,就更糟糕了,负重会超出三十公斤很多。这放在谁身上都难受,我是深有体会。 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应该会出现颓废的生活面貌,但我在卡沙村的村民脸上没有看到。 通红的皮肤,黯黑色的斑点零落其中,大眼睛,高鼻梁,一张天生就张开的双唇,透露出的是满满的乐观,这是一张众生相。他们在山间穿行,在雪山底下驻足,仰望雪山成为了一种习惯。 “冈底斯山神啊!我们的守护者,你永远是那么的巍峨,我们以是你的子民感到无比欣慰!” 他们的悲喜与物质无关,乐观好像是天生的,能歌善舞的男女老少,时常出现被风霜所定格的笑容,让我印象深刻。我不明白,他们的淡然,他们的超脱,他们的乐观、善良从何而来,这像是一个结,将我的心牢牢栓住,直到我遇见了桑吉活佛。 桑吉活佛个子不高,圆脸大耳。他见到我时虽然没有笑容,但我却能感觉到他的那份慈祥,让人有一种入定的感觉。我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无法理解,更不能解释。 “打卡哇撒(你好)!” 桑吉活佛双手合十,我也入乡随俗,合着双手说道: “阿弥陀佛!” “年轻人,与佛有缘啊!” “与佛有缘?” 我没听错吧。就我这个造型,恶字挂嘴边的人,还与佛有缘?我不知道桑吉活佛是不是随便说说。我母亲信佛,小时候我顶多会去陪她去烧香,难道这也算与佛有缘? “请进!” 没等我细想,桑吉活佛就把我们领进了禅房内。 桑吉活佛的禅房和内地方丈的禅房大体差不多。只是背后供奉的释迦牟尼像有些不一样,偏女性化,上面有很多我看不懂的本地符号。 “活佛,这一向身体还好吗?” 尼玛显然和活佛很熟,说话也随便很多。 “托莲花生大师的福,还好。你阿爸身体还好吧?” “还好!” …… 活佛和尼玛一直用藏语说话。简单的,我还听得懂,但随着话题的深入,我就蒙了。我的藏语水平毕竟不高,虽说我是语言天才,但那也得要时间,何况藏语也是一个独立的语系,里面的词规词条还是很费脑筋的。 既然听不懂,我就索性观察起释迦牟尼像来。唐卡上的释迦牟尼虽然没有表情,但他的眼神却传递着一种难以捉摸的神气。和耶稣不同,他要祥和得多。 “年轻人,你心中有疑惑?” 活佛不知什么时候把目光瞄向了我。他用的是普通话,字正腔圆,普通话说得比我还标准,这让我吃惊不小。 “不瞒大师,我心中确实存在一个疑惑。就是人为什么而活?人到底该有什么样的追求?” 这个问题在拉萨的医院时我曾经想过,但没有想通,我的智商和阅历决定了我不可能搞懂这么深奥的问题。这次有机会一吐心中疑惑,我肯定不会放过。 活佛听了我的话,站了起来。他走出了禅房,我也跟了出去。活佛看了看对面的雪山,对着我说道:“你看对面有什么?” “雪山啊。” 我毫不怀疑,甘亚寺坐落在半山腰。它的对面是高耸入云的冈底斯山主峰。可能是受全球变暖影响,它的雪线在上升。 “你说错了?” “错了!” 我瞪大了眼睛,又仔细看了看对面,还是雪山啊! “雪山总会消融,世间万物永没有不变之理。你此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象,在下一时又是另一个表象。人就是被太多的表象所迷惑,所以不能自拔。” “活佛,你的意思是不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活佛转过头,看了我半晌,说道: “万般皆空,你能意识到这点,慧根不浅啊!” 万般皆空,我想我不是意识到的,而是压根就没去想过这个问题。泱泱大世就没有我想去追求的东西,我还是相信“混”字哲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和佛学有联系。 “活佛,既然万般皆空,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正如那些千里朝拜的人,苦行还有什么作用?” 活佛沉思了一会儿,拍了拍我的肩膀,淡淡地笑道: “空纳万物,年轻人!” “空纳万物!” 我仔细咀嚼着这四个字,有所获,却又说不上来。我本想向活佛问个究竟,但还是忍住了。出家人都喜欢打禅语,讲求“悟”,我知道强求无益。 从山腰到山脚,我不止一次回头。甘亚寺不大,也不宏伟壮观,但它却能巧妙地和周围融为一体。它的静谧与安详,仿佛在传达一种信息,本自然而存!这也许就是我的悟,我仿佛明白了村民脸上所体现的那种安详,我又想到了释迦牟尼,想到了那双眼睛…… 从卡沙村回来,我第一件事就是跑向厨房,找高压锅。一周没见到白米饭,这对于我就是个“悲催”。我实在是吃不惯生牛肉还有糌粑。 但遗憾的是,高压锅里空空如也,厨房里也没有见到我想吃的东西。我准备操刀做饭,但想起上次的糗事,还是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走出了厨房,来到了街上的小卖部,准备先买一袋方便面再说。 但很不巧,我刚拿起手中的方便面,就看到查亚和尼玛一起走了过来。 “哎呀,你怎么吃方便面,你不知道这个没营养吗?” “要你管。再说了,不吃方便面吃什么?” 这时一旁的尼玛搭腔了。 “小羽吃不惯我们这边的东西,这次下乡可没少遭罪。” 尼玛说的是实话,特别要强调的是生吃牛肉,那股味道还可以将就,但我的牙齿就明显不能胜任赋予它的工作了。嚼了半天,嘴都歪了,牛肉还是一如既往的紧凑,没有半点被嚼碎的迹象,害得我只有喝酥油茶完事。可能是胃还不习惯生牛肉,我上厕所就成了常事,但偏偏乡下没厕所,我又是死爱面子的人,于是不得不跑到老远的地方去舒服。风往往这个时候也不配合,专拣我舒服的时候来骚扰我。沙砾不停地打在屁股上,一阵阵生疼。几次下来,我真是连死的心都有了。可悲的是这样倒霉的日子还不是一天两天,结果我的体重是飞速下降。原本我还勉强称得上一个肌肉男,现在是盛名难却。我发现我身上的骨头明显多了起来。 下次再下乡,我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带上大米。重一点无所谓,全当练体力了,免得到时满山找避风的厕所,那不是“悲惨”两个字能形容的。 查亚走到我身边,饶有兴致地看了看我,说道:“难怪,几天不见,你都变样了。我还以为你整容了呢。” 我听了这话,正想发火,却被查亚的下一句话打断了:“算了,看在你为我藏族同胞服务的基础上,我今天犒劳你一下。” “犒劳,什么犒劳?” 我还一头雾水,查亚拉着尼玛就走进了派出所。我赶紧跟了上去。 查亚来到厨房,扫视了一眼,然后对着我说道: “烧火会吧?” “会啊。” “那还愣着干吗?” “哦。” 可能是胃空没力气,我没有和查亚计较。急匆匆地走出厨房,来到外面,搞了些烧火用的牛粪,当起了伙夫。 西藏不同于内地,他们烧火都是用牛粪。牛粪晒干后,是一种很好的燃料,无污染,真正的绿色环保,唯一不足的是就是有点味,但是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很快,我终于发现了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也就是我和查亚的区别。她是搞技术的,我是卖劳力的,虽然有些不搭调,但配合出来的结果还是不错的。自从到了西藏,我就没有尝到过如此美味的菜,色香味均是大师级水平。 “又偷吃,拿开你的手!” “啪”的一声,我又挨了查亚一铲子。我使劲咽了一口口水,恨不得把盘子端走。但还是没那个胆量,只能无奈地看着这个有着一双魔手的女孩。 “别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没用!” “加火!” “哦。”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端菜到饭厅的时候,尼玛莫名其妙地对我说了一句。 “谁娶到我们的查亚,这辈子就幸福了。” 我不知道尼玛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的是,谁娶到查亚,这辈子都别想消停。 吃饭的时候,我彻底成了配角。我不知道查亚哪来的那么多话,硬是把固执的所长还有憨厚的尼玛逗得哈哈大笑。吃到中途,所长才终于想起了我。 “谯羽,你要跟查亚多学习学习。” “学习?” 由于我一直在狼吞虎咽,只听到了所长的后一句,所以没搞懂是什么情况。还好,旁边的尼玛给了提示。 “所长是说,你得跟查亚学学怎么做饭。可别忘了,以后你可是主厨。” 我不知道我的命咋这么苦,做饭成了我的专业。我是男人,成天围着灶台转算怎么回事。但无奈的是,谁叫我的资历最新,这就是职场,新人是没有资格反驳的。 我郁闷地夹了一口菜送进了嘴里,这一切都被查亚看在了眼里。 “小警察,怎么你还不愿意?” “愿意,愿意。” 虽然嘴里是这样说,但心里那个堵,还是没法用言语形容的。我吃是非常乐意的,但做,可不是我的爱好,看来以后找老婆是得找个能做饭的。如果用脑子算一下,平均每天把做饭的时间节约下来起码有一小时,一年356天就是356小时,如果算上婚后再活50年的话,那就是18350小时,这么长的时间我可不想浪费在灶台上。 但生活往往就是无情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吃完饭后,几个人筷子一放,桌子上的战场不用说,只有我打扫了,虽然谁也没有强迫我,这也许就是职场。我忽然想念起了大学生活,那个时候,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啤酒瓶从来是喝了就扔,走路从来都是横着走,就算是校长在我面前我也不会高看一眼。真是世易时移,豪放与不羁终于还是屁颠屁颠地远去了。 将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我赶忙回到宿舍准备洗漱睡觉。下乡时不但肚子没吃饱过,觉也没有睡好。我实在不习惯和一大群人睡在一个房间,何况还有女人、小孩。再加上他们很少见到汉族人,很多时候,小孩子都是把我这个汉族人当天外来客看,于是晚上有小孩找我聊天,早上还有小孩看我睡觉。想休息好,明显是天方夜谭。 可我刚准备洗漱,查亚背着双手就进来了。 “小警察,干吗,这么早就睡觉了,天还没黑呢。”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知道说不过她。 但查亚好像明白我的意思。她把目光瞄向了我书桌上的一个相框,相框里是我十五岁那年和母亲的合影,这也是我和母亲唯一的合影。 查亚拿起银色的相框,边看边说道: “这是你母亲吗?还挺漂亮的。” “给我!” 我上前一把就夺过了相框。可能是我的动作偏大,查亚一个趔趄,要不是被旁边的书桌挡住,肯定要滑倒在地上。 “你干什么,不就看看照片吗?好歹今天人家帮你做了一顿饭,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我自知理亏,没有说话。 见我像木偶一样,查亚跺了跺脚,然后走了出去。临到门口时,还不忘回头骂了我一句。 “我讨厌你!” 查亚的脚步声慢慢消失了。我则放下了相框,用毛巾仔细擦了擦,然后放回原处。相片里的母亲还是那样年轻,灿烂的笑容里满是对生活的热爱。可相片毕竟只是相片,它改变不了现实。 可能是晚上一下吃得太多,半夜的时候,我又不得不频繁上起了厕所。我的一阵阵脚步声,还是引来了所长的注意。 “谯羽,你在外面‘乒乒乓乓’地干什么?” “拉肚子。” “那你赶快去格桑那里拿点药啊!” “不用吧,没那么严重。” 但后来的病情明显超出我的预料,我的两腿越来越软。不得已,我还是走出了院子,来到街上,敲响了格桑诊所的门。 可能是我敲门的声音太小,半晌过后,屋里才有反应。 “谁啊?” 是查亚的声音。她姐姐格桑陪她母亲去县城做检查了,留下她在诊所帮忙。 “我!” “你是谁啊?” “我是谯羽。” “谯羽,哪个谯羽?” 我知道查亚这是在报复,可也计较不了那么多了。因为我的力气实在不允许我说太多的话。 “派出所那个谯羽……” “不认识,我怕是坏人。” 查亚的声音有些发嗲。我听了恨不得转身就走,但肚子不争气,轰轰隆隆响个不停。 “姑奶奶,求你了,快点开门给点药吃,我快撑不住了。” 临到后面,我近乎是哭腔。 门终于开了,我立足不稳,一下就栽在查亚的怀里。查亚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的不堪,愣了愣神,然后赶忙把我扶到椅子上。 “你到底怎么了?” “拉肚子,快点给点特效药吃。我快虚脱了。” 可能是我的神情太过狼狈。查亚半掩着嘴,似笑非笑地走向了药柜,然后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像人参一样的草根,递给了我。 “这是什么?” “药啊。” “就这个?” 我看了看手中发黄的草根,心里打起了鼓。这没名没姓的,要是查亚趁机整我怎么办。我想了想,还是把眼睛瞄向了药柜,那里起码有国家认证的。 可能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查亚从我手里拿过草根咬了一口,然后又递给我。 “这下,不怕了吧?” 我看了看查亚,然后一咬牙,将半截草根送进了嘴里。 “来,喝口水。” 我接过查亚递过来的水杯,一仰脖子,水就下了肚。很快,奇迹发生了,刚才还在赶集的肚子安静了下来,一阵阵热流在里面流转,那种想上厕所的冲动也无影无踪了,整个全身都轻松了下来。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头靠在椅背上,我没发现比现在更舒服的时候,简直就像是武者打通了任督二脉,整个身体通透无比。 “怎么样,我没害你吧。这可是神山上采的药,灵着呢。我们这里都用它来治百病。” 查亚显然是从我脸上读懂了什么,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 “那这个多少钱一株?” “你要干吗?” “拿出去卖啊。这么好的东西,市场上绝对会抢疯的。” 我也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我为什么也市侩了一次,但迎来的是查亚的凤爪。她揪着我的耳朵将我往屋外推。 “滚,有多远滚多远!” “你……” 我话还在嘴里,查亚“砰”的一下就把门关了。我的额头毫不客气地迎上了铁门,我疼得跺了跺脚。可怜我那遭罪的额头,明天肯定会自发地变大。 我悻悻地回到宿舍,越想越想不通,这查亚是哪根筋不对了,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我的态度是那么的诚恳,甚至连一个脏字都没带,可怎么她就发火了呢?唉!女人真是难惹的动物,特别是查亚这种女人,行事做人全没规律可循,以后还是少接近为妙,免得到时死无全尸。 正文 第二天日上三竿我才起床。可能是昨天那根未知灵草的关系,我的身体机能没我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说不上充沛,但也不至于有气无力。 我走进办公室,发现只有尼玛在。 “你终于起来了。怎么样,还好吧?” “还好,还好。对了,所长呢?” “哦,他一早去县里了。” 难怪早上没人叫我起来长跑,原来如此。但愿他在县城可以待久一点。 我来到我的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单反照相机,摆弄起相机来。当看到查亚那几张时,我本想略过,但还是忍不住停了下来。查亚虽然不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模特,照出来的相片虽然谈不上气质出众,但别具一格,自然、清新、质朴,特别是她的笑容,浅浅的酒窝,白白的牙齿,再加上一双秋水眸,灵动自然,让人顿生美感。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男人就是要多看美女,那样才能长寿。因为美的东西总会带来心灵上的愉悦,而长寿的秘诀之一就是心情要愉悦。 我不是给自己好色找理由,而是就事论事。美女的确是这个世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特别是查亚这种,带着自然美的,那更是“奇货”,走在大街上绝对“养眼”。 “小羽,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我不知道尼玛什么时候凑过来的。我赶快关掉相机,说道: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看着我信誓旦旦的样子,尼玛笑了。 “对了,待会你去镇政府把这个相片导出来,交给端木。他明天去县里,让他把相片交给县局。” 由于所里没有电脑,而整个卡当镇就只有镇政府有一台电脑。平常我们要是需要处理文档,都得上镇政府去。 我离开所里,来到街上,向西走了约五十米的样子,就来到了镇政府。镇政府是一栋两层小楼,计算完也不过十几间房子。我来到二楼的民政办,敲了敲门。 “请进!” 办公室里只有端木一个人。端木是拉萨市人,是四川大学毕业的,只比我早到几天。听尼玛说他老爹是拉萨市的一个厅级干部,这次下地方来工作是为了锻炼一下。端木个子很高,身宽体壮,高耸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份英气。他是一个标准的帅哥,平时不但衣着整齐,而且谈吐举止都极具修养,让人一看就是出自名门世家。 我和他只见过一面,是尼玛介绍的。卡当镇实在太小,见一面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回味。所以,他对我也并不陌生。 可能是电脑的配置实在是太低,我估计就比586好那么一点点。导了半天,才把相片导在硬盘上。 “这是谁?” “查亚梅朵,卡沙村的。对了,你去县城的时候能不能帮我把她的相片洗出来?” “哦,没问题。” 端木脸上起了一阵波澜,但转瞬即逝。 回到所里,我放下相机,正准备坐下,就看到梁成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谯羽,你能不能帮个忙?” “什么忙?” “给孩子们上上课。” “上课?” “我没听错吧,叫我去上课,就我这水平?我……” 我还准备继续自嘲,却被梁成一把拉出了办公室。 “我们学校就两个老师。今天那个老师得了肠胃炎,去了县里。他负责文科,我是负责理科的。我们镇上会说汉语的本来就不多,我想你的汉语总比我说得好吧,算我求你了。” 我想挣脱梁成的双臂,但看梁成一脸诚恳,最终还是忍了。这里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卡当这个地方由于比较偏,老师的力量极不稳定。学历高一点的不会来,而学历低一点的,职称也很难上去,很多人教了一段时间就出去打工了,所以这里常年缺老师,老师变动也频繁,学生对这种情况也习以为常。 “同学们,这是我们临时请的代课老师,谯羽。大家欢迎!” 经过梁成简单的介绍后,我走上了讲台。放眼一看,底下一双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面还夹杂着好奇,我就感觉我的脚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脸上也火辣辣的。虽然以前我也遇到过被几百人注视的情况,还带有批判性质,但都没有今天紧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会紧张。一堆小屁孩,我清了清嗓子,努力保持镇静。 “大家好,今天……我今天……” 在我集中精力准备下一句话的时候,无奈台下的一阵笑声将我打回了原形。 “老师的额头怎么有一个大包?” 说话的男孩叫小西。上次我在这里和他一起打过篮球,他个头有一米六,高出同龄人大半截,瘦瘦的脸庞,衣服明显有些不合身,半只胳膊都露在外面。我瞪了他一眼,当然是心里,表面上我还得装出笑脸。 “安静,安静!” 好不容易让吵闹的教室安静了下来,我拿出了小学语文书。我以前觉得老师不就是嚼点舌头,但现在我才知道,那哪是那么容易的事。首先就是要组织语言,然后还得分出轻重点,会解释,会扩散讲解。 “今天我们上的是七言古诗,李白的《早发白帝城》。我先给大家念一遍。”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学着以前小学老师的模样读了一遍诗。刚读完,小西又起哄了。 “老师,‘白帝’的‘白’字你念得不对!” 小西说的可能是实话,因为我在成都待的时间比较久,再加上浙江的方言习惯,导致“白”字读错音也是可能的。其实我以前也挑过老师的毛病,那时是好玩,我现在才明白作为老师是多么的被动。看着台下齐刷刷的眼睛,我顿时有些无措,这课该怎么上下去?但我已经站到了讲台上,只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这位同学说得对,这个‘白’字刚才我是读错了。不过我是故意的,我是想测试一下大家的文字水平。现在看来,大家的水平还是可以的,下面跟着我再念一遍。” 我不知道小西看没看出我的心思,但表面上我是糊弄过去了,可到了解读的时候,我难住了。“朝辞白帝彩云间”好解释,可“千里江陵一日还”,我就有些迷糊了。“江陵”,是不是指长江?还是指的地名?我是一点谱都没有,小学的知识我早都还给老师了。 “嗯……嗯……” 由于害怕又出糗,我只有不停地清着嗓子,在大脑中搜寻能解答的词语。 时间往前面走着,下面开始窃窃私语了。我发现我已经是热汗直流。 “‘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意思是虽然江陵远在千里,但船行只需要一日的时间。‘江陵’在这里指地名,而不是长江。李白是我国唐朝的大诗人,他的诗潇洒俊逸,豪迈大方,被誉为‘诗仙’……” 是查亚。她背着手,缓缓走进了教室。学生的注意力顿时就被她吸引了过去。我是轻松大于失落,赶紧溜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师上课时都要提前备课,原来是有道理的。 查亚不愧是香港大学的高才生,语言组织能力明显高出我一大截。孩子们都贪婪地从她那里吸收着知识。小西也规矩了很多,再没有多说一句话。 终于下课了,我刚走出教室,查亚就追了上来。 “怎么样,我帮你解围了,你是不是该感谢我?” “感谢你?你先看看我的额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查亚这个时候才注意到我的额头,顿时就笑弯了腰。 “哈哈,东海龙王!” 看着查亚那个得意样,我真想骂两句,可那不是我的作风。我无奈地龇了龇牙,瞪了查亚一眼,撒开腿就准备离开学校,却被小西拦住了。 “大哥哥,你教我们打篮球吧!” 我正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捣蛋鬼居然还送上门来了。 “打球?哥哥没时间!” 我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然后侧身走了出去。刚走两步,就听见查亚在后面得意扬扬地说道:“某人是不会打吧?” “你说我不会打?” 我转过身,看了查亚一眼,然后夺过小西手上的篮球。 “今天我俩单挑,谁输了谁滚蛋。” “好啊,单挑。同学们,过来,让警察叔叔单挑我们大家。” “好哦,好哦……” 小西一阵起哄,一大群孩子就聚集在了查亚的周围。而我这边就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看来美女定律在哪里都适用,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我不得不说女人天生就有一种男人所没有的资本。 场边这个时候热闹了起来,一大群小孩坐在石台上等着看好戏。梁成也走了出来,饶有兴致地挽着双手,注意力放在了篮球场上。我走到场边将外套脱了下来,虽然对面人数占绝对优势,但我要高出他们一个头,我上篮他们能拦住我?查亚你就等着看好戏,待会儿……我脑中出现了猛喷查亚口水的那一刻。 运球、过人、三步上篮,我的第一个球一气呵成,紧接着又是两个三分,8:0。查亚急了,一边瞪着我,一边叽叽咕咕给身边的小西交代着什么。 接下来的形势就急转直下了。不管我在哪里,不管我在干什么,总有三个学生围着我,堵在我面前。我撞也不是,不撞也不是,这明显是以小欺大嘛。查亚就是看准了我会顾及自己的形象,才出了这么一招。就这样,局面完全倒向了查亚一方,小西趁机投进了五个球。8:10,我落后了。 “抗议,抗议!” “抗议无效!” 查亚干脆地打断了我的申诉。 “我们又没犯规,你有什么好抗议的?” 面对着一个女人与一群小孩,我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我看了看梁成,希望他主持公道。但梁成却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结果不用说,我输了。和我的落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查亚俨然成为了明星。一大群小孩围在她身边,嬉闹个不停。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来到场边,刚拿起衣服,就看见梁成走了过来。我知道他来干什么,所以我没等他说话,就赶紧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梁哥,我不会教书,你饶了我好吗?” “我不是来喊你回去上课的。” “那你来干吗?” “要不你以后兼职当同学们的体育老师吧。我们这里从来都没有过体育老师,我看你这方面还不错。” 梁成这建议还靠谱。但刚经历失败的我,明显没这个兴致。 “这个还真不行,你知道我还得上班。” 我随便敷衍了一句,就准备离开,却被查亚挡住了。 “怎么,输了不服气。你就这点气量,还男人!” 查亚毫不客气地朝我一顿鄙视。我本来心里就不顺,这下火更大了。 “怎么的吧,我就喜欢。拜拜!” 我将衣服耷拉在肩上,然后转身就走了。只听见后面查亚不停地在重复道: “小警察,臭警察……” “有事找民警!” 标语贴出去有一阵日子了,可派出所还是门可罗雀。卡当这个地方,村民还不习惯找警察讨公道,他们更喜欢找村长、长者,或者找活佛仲裁。没办法,为了树立派出所的权威,所长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到处贴标语,可效果好像不是很好。 有时候,我真羡慕彭杰,他那里还有出枪的机会。而我,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我都快忘了我还是一名神枪手。 秋日的卡当一如既往的闲散。我望着窗外的白云,哼起了歌曲。 “西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鬼子的末日就要到来了……” 没事情干的时候,我喜欢唱革命歌曲,其实也说不上很喜欢,只是尼玛喜欢听。每次我一开口,他就屁颠屁颠地坐到我身边,撑着脸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顿时就让我感觉到了我存在的价值,所以我乐此不疲。按他的说法是红色歌曲很有味道,我倒没感觉到。 今天尼玛不在,但养成习惯的我,还是在办公室哼上了一曲,但才开始,就被门外的吵闹声盖下去了。我正纳闷,两个女人就走了进来。这两个女人我知道,是卡沙村的乃琼和达娃。让人惊奇的是,她们后面还牵着一头牛,白色的牛。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发现自己没有做梦啊。可两个女人搞什么,把牛牵进派出所干吗?就算是要卖,也得先打个招呼啊!不会是标语起作用了吧! “警察同志……” 乃琼先开口了,可能她正处在气头上,说起话来就像机关枪。我的藏语本来就不是很好,这下完全处在云里雾中,后面的话硬是没听懂。偏偏达娃也不消停,声音更大,语速更快,我是一个字都没听清楚。 乃琼和达娃年纪相仿,都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年纪的女人火气最大,两人你来我往,猛喷口水,刚才还寂寥的办公室这下热闹了。我赶紧堵在两人中间,将两人分开,示意她们冷静,再冷静。 在我的百般阻拦下,激动的两人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给两人递上了椅子,给每人倒了一杯茶,然后侧身对着乃琼说道: “阿佳,你看能不能把牛牵出办公室,它在这里不合适。” “不行,这是证据!” 乃琼不容置疑地拒绝了我。无奈,我瞟了白牛一眼,然后回过头对着两个女人问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看,哪个先说说?” “我说。” “我说。” “我说,就我说。” “先别急,阿佳,你先说。” 眼看又要吵了起来,我赶忙打断了她们,示意乃琼先说。 乃琼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自我陈述。但由于语言组织能力不好,再加上达娃时不时地插上两句,以至于她说了将近半小时,我才听出眉目。后来又经过达娃的补充、强调,我才搞清楚情况。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达娃家的牛吃了乃琼家的草,乃琼要找达娃评理,达娃死活不认,两人就吵了起来。最后僵持不下,就想到了派出所。 “有事找警察”,她们还真听话。但我却高兴不起来,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来一件案子,却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大大打击了我的雄心壮志。我多么希望来一件刺激的案子,比如案中案,或者是连环案之类的。但现实是,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头牛。牛吃草,天经地义,这事我管得过来吗?可无奈的是,我还必须管。要不然,“有事找警察”这块招牌就被我砸了,以后更没人上我们这来了。 我站起身,来到白牛的前面。它的个头很大,整个身躯几乎占了办公室的四分之一,它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看我,那眼神,更多的是漠然,显然它对我并不感兴趣。 “大牛,张嘴,张嘴。” 我想活体取证,但白牛一点也不配合,就是不张嘴。这把我急的,我恨不得过去一掌刮晕它,但碍于它的块头,我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大牛,配合一点,张嘴。” 我叉着手,在白牛身边晃了一圈,紧接着第二圈……五圈过后,大牛低下了头。它已经懒得看我了,我同它的沟通宣告失败。我从小都缺乏与动物沟通的天赋,所以,小时候没少被狗咬。“你是不是想看它的牙齿?” “嗯。” 达娃仿佛是明白了我的用意,站了起来。她走到白牛边,手搭在白牛的背上,嘀嘀咕咕说了句话。白牛就把嘴张开了,而且张得很大。我愣了愣神,不得不甘拜下风。看来动物是能听懂人话的,但关键是你得是它的主人。 我走近白牛,瞅了瞅白牛的嘴,发现牙齿上面的确有绿渍,应该就是牛吃草留下的。 证明了牛吃过草,但接下来就把我难倒了。法律上讲人证和物证,现在人证没有,当事人不算,物证也没有公正性,因为牙齿上的绿渍没有写明,是哪一家的草。也可能白牛吃的是自家的,也可能是别家的。它不能证明吃的草就是乃琼家的。 接下来,我分别对两人进行盘问,但两人均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事情无法调节。 我在办公室左走走,右走走,走了不下十圈,脑细胞恐怕死了几亿个。我以为当警察是件很简单的事,现在才发现,一件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把脑袋搞大。我真为我的未来担忧,就这水平,以后还能破大案、要案? 乃琼和达娃在屋里僵持了一会儿,见我没什么表示,立起身就准备走,她们肯定又会去找活佛评理,我赶紧拦住了她们。 “你干吗,你给不了说法,我们还在你这里耽搁什么时间,我们还要回家看牛呢。待会儿牛跑了,你负责吗?” “就是,别拦着我们!” 达娃也附和道。显然两人对于走,是一点也不含糊。 眼看两人快要走出门,我猛拍了脑袋几下。忽然,一个念头跑进了我脑海里,有了! 我耐心地将两人劝回到椅子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两张白纸,将两人陈述的事实分别写在上面,然后将两张字条握在手里,一本正经地对着两人说道:“这是你两人的原话。现在我祈祷佛祖,说假话的那张字条就会出现一个‘X’。到时候,我们就知道谁说假话了。” 我说完,就把字条放在桌子上,然后口里念着一些从尼玛那里听到的经文,具体什么意思我就不知道了。十几秒后,我松开了右手,右手的字条上写的是乃琼的原话。将字条摊开,上面赫然出现了一个“X”。乃琼看到眼前的事实,嘴巴张得很大,愣了一会儿,然后跪在地上大声说道:“佛祖,我错了。我撒谎,我错了,请你原谅我的过错。” 事实很快搞清楚了。乃琼本来就和达娃有矛盾,这次冤枉达娃家的牛偷吃草,本来就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哪知达娃就是不服。两人才拉拉扯扯地来到了派出所。 看着白牛一扭一晃地走出了派出所,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我把这不是案子的案子破了,到底凭的是智慧还是骗术?乃琼和达娃对佛祖都是很虔诚的,她们可以说假话,但面对佛祖却不会说假话。我只是利用了这个心理,用了障眼法。其实两张字条都有“X”,我之所以拿出右手那一张,是因为我从两人的瞳孔里看出了端倪。一般来说,说谎人的瞳孔会变大,特别是内心不定的时候,瞳孔的变化最为明显,再加上其他一些习惯的紧张动作,例如揪衣服、绕手指,就很好判断了。当然,这些的前提是对方是一个不懂得掩饰自己的人。乃琼是就属于那种很少撒谎的人。我一边念经文,一边瞥她。她眼睛出卖她的同时,她的手指也在不停地揪着衣服。所以,我才断定是她说谎。 当然,靠“蒙骗”是不能维护一个社会的秩序的。法律讲究科学,讲究证据,但在卡当这个地方,传统的“神佛”观念更深入人心。他们更相信“天道”,这一方面是传统习俗使然,另一方面也是教育的落后。西藏和平解放前,处于下层的农奴,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接受教育,科学显然离他们很远。不过可喜的是,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现在西藏的教育提上了最高的高度,读书对于孩子们不再是一件难事。在卡当,只有学校修得最好,设施也最完备,这就是明证。 我的第一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它的灵感来源于以前糊弄过我的电视剧。我以为以后类似这样的案子不会很多,但我错了。自从这件事过后,派出所的人就开始多了起来,哪家的羊不见了、马跑了,或者是狗生病了,都会跑到派出所来寻求解决。我是新手,这类芝麻小事当然由我负责。于是慢慢地,我就成了卡当最忙的闲人。我只能把自己当成调解员了。我真后悔自己的破主意,“有事找警察”,它应该写成“有案子找警察”。但现实就是现实,卡当这个地方一年难得见一件案子,民事纠纷就成了派出所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无论事情的大小,所长的原则就是“让群众满意”。 “让群众满意”,虽然只有简单的五个字,但对于我来说就等于东奔西跑。于是,广阔的草原上出现了一个不分昼夜的骑马人,草原也仿佛喧闹了起来,我的草原生活就此拉开了序幕。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 “嗯,不错,挺好听的。” 草原上正陶醉的我,一回头,发现了查亚。她骑着“小白龙”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我的后面。黑子这个时候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两只蹄子变慢了,头还时不时地向后看,真是不折不扣的“色狼”,我鄙视它。 “小警察,继续。我正听着呢。” 我瞪了查亚一眼,紧闭着双唇,没有理她。 “怎么?还怕羞?不会吧?” “谁怕羞了?” “那你怎么不唱了?” “我,我……” 看到我的狼狈样,查亚笑了。 “这样吧,小警察。我们比比看,那前面是央松错,我们谁先到央松错,谁就算赢。赢了就可以让对方做一件事。你怎么要求我不管。我嘛,只要你唱半天的歌!” “半天?” “怎么,不敢?” 我掐指算了算,虽然我没有取胜的把握,但赌注对我却是有利的。因为我的条件由我自己开,这选择就多了,可发挥的空间大,我不由得开始臆想了…… 天当被、地当床,风吹草地现…… 我心里先美美了一番,然后将赌注接了下来。 “有什么不敢的,到时别反悔就行!” “反悔?谁反悔谁小狗!” “好,我喜欢!驾!” “驾!” 两声清脆的鞭声,敲破了草原的宁静。 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速度是个什么玩意儿,完完全全就是享受,享受速度带来的激情。这次赛马不但是我和查亚的比试,也是黑子和白龙的比试。雄性天生爱征服,就像黑子一样,我明显感觉到了它滚烫的胸膛,我又怎么可能例外! 烈风萧萧 旌旗阵阵 八尺男儿 纵马弯弓长亭外 独斩万千奴头 只为红颜妒 每个人都有英雄情结,我也不例外。 半小时过去了,央松错旁边,我看着查亚,她看着我。 空气暖暖的,却又透着一丝难以捉摸的味道。 “我输了。” 听了这句话,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我实际上只比她早到一个马头,本来按上天赋予女性的权利,她完全可以耍赖,这样老实,倒有点不像女生了。说实话,我都有点不敢相信我能胜过查亚。但没办法,谁叫黑子是个色狼,正叫春呢,那还不得在“美女”白龙面前显摆显摆自己的强壮,我只是在这个当口中占了个便宜。 “可我怎么会输呢?” 查亚仔细咬着嘴唇,耷拉着脑袋,跟脚下的枯草较上了劲。完全就是一副不甘心的小女生表情。 “是啊,怎么会输呢?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某人可是骑马高手啊,却被我这初学者打败了,这到底是我长得太帅,还是某人运气太衰!” 我看了看碧蓝的天空,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查亚。 “要不我给你个机会,让你耍耍赖?” “我查亚可不是耍赖的主,输就是输!说吧你想怎么样?”查亚抬起了头,完全换了一种表情,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是准备任由我宰割。 “那个……那个……”看着查亚一脸纯真,我一时主意全无,比赛前那些猥琐的念头全都不见了踪影。我不知道这是担心她以后报复还是真害怕损坏自己的形象,又或者是根本就不想去亵渎这卡当的圣女。 “要不,我跳舞吧。”看着我吞吞吐吐,查亚给出了主意。 “行,按你说的办,跳舞就跳舞!”我一时倒轻松很多,坐在草地上,当起了观众。 “哦,美丽的央松错,我来了……” 查亚蹦蹦跳跳地到了央松错旁边。夕阳下的央松错静若处子,一汪秋水如少女的眼眸,淡雅纯净。查亚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藏袍,颈边的红色丝带就像风的精灵,曳动不止。她让我仿佛看到了天使,坠入凡间的天使。 舞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有的人可能说是舞蹈中融入了生命,有的可能说是舞蹈与音乐的完美结合,还有的可能说是舞蹈与心灵的交契。看到查亚跳舞,我则知道了当舞蹈与天地成一体时,舞蹈的所有本质就变了。它不是一种震撼,一种美,更不是一种艺术。它不需要人们去评价是非,更不需要去顶礼膜拜。它是大自然与生俱来的东西。上天赋予高原明亮的雪山、纯净的湖水的时候,就已经把舞蹈的所有本质给予了这苍茫的大地,给予了世世代代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人,那就是自然。而查亚就是对这一本质最好的诠释者。 “高高的喜马拉雅雪山,你带来了白度母给予我的情郎。他有昆仑一样的坚毅,有羊卓雍错一样的胸怀。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臂膀是那么的强壮。我多么渴望就这样依偎在他的身边,在这央松错边海誓山盟,去天荒地老……” 我的思绪顺着查亚的歌声飘远了。我想到了卓玛,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那天晚上的八廓街。那天的歌声依然悠扬,让人心动,少了那份自然,却多了那份悸动! 或许是情歌绵绵的原因,黑子和小白不知什么时候碰在了一块,那个亲热啊!我很想鄙视它,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又羡慕它! “怎么样?我跳得还可以吧,”查亚满满地吸了一口洁净的空气,走到了我的身边。 “还行吧!” “什么还行,你这什么欣赏水平,我可是圣女唉。我们学校好多人想看我跳舞,可没那个福分。你有机会独享,居然只说我还行,什么眼神啊!” 查亚越走越近,居然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她完全不考虑安全距离是什么概念。我的心这个时候居然不甘平庸,“怦怦”地跳了起来,我的屁股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挪。 “你干吗,怕我啊?”查亚也跟着挪了挪。 “谁怕你?怎么可能?” “那你在干什么,屁股上有草虫啊?” “对,屁股上有草虫。” 我站了起来,假装在草地上找了起来,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怎么可能找得到!我倒是找到了一个扁形的小石头,这也是青藏高原的特点。草地下面并不是单一的泥土,小石头是很常见的。2.8亿年前,青藏高原是一片汪洋。后来的喜马拉雅造山运动,才形成了现在的青藏高原。 我来到湖边,弯着腰,歪着脑袋把石头扔了出去。石头在平静的湖面上,翻了几个跟头,最终消失在了湖水里。 “这是什么啊,怎么石头还会跳舞?”查亚也站了起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湖面荡起的涟漪。 “嘿嘿,技术,纯技术操作。”我骄傲地扬起了头。其实没什么可骄傲的,在内地是个男孩子都会玩。 “怎么操作的?说来听听。” “不会啊,那我教你啊!” “好哦,那快点,快点。”查亚显得很激动,抓住我的手不放。 “记住,身子要低,就这样。”我扶住查亚的腰。她的腰很细,我又不自觉地想歪了。 “然后把石头水平扔出去。记住,扔石头的时候,一定要让石头旋转起来,你试试。” “怎么才跳两下?” “再来,熟练了就好了。” “好,再来?给我石头。” “快点啊,杵着干吗!” 我又屁颠屁颠地开始捡石头了!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规矩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嘛。 我以为我会一直纠结于牛、马、狗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凌晨,我被一阵“哐当,哐当”的敲门声惊醒了。 “谁啊?” “尼玛!” “什么事?” 我看了看手机,才凌晨四点多。跑步还早啊! “急事,马上出警!” “出警!” 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一阵震荡,混沌的脑子一下就来了精神。这可是一件不能再好的好事,成天和牛羊打交道,实在是憋屈。 我将被子一掀,下了床,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起床速度完全可以上吉尼斯纪录。当我急匆匆地来到外面的时候,所长已经整装完毕,一旁的尼玛正把青稞往口袋里装。黑子和则旦还有另外一匹黄骠马在院子转着圈,“嘶嘶”地叫个不停,仿佛也感觉到了什么。 “所长,什么事?” “先拿着!” 所长的脸色很严肃。他递给我一把手枪。虽然好久没有摸枪,但手指和冰冷的枪把接触的瞬间,我就感觉到了我可以掌握一切,这就是Power! “据可靠消息,我们镇来了一伙盗猎者。我们必须在他们实施捕杀之前,将他们抓获。我们的草原再也经不起这群人的破坏了!” “盗猎者?盗什么猎?” 刚才我在屋里以为是哪里发生谋杀案了,心里那个温度,腾腾地往上蹿。结果是盗猎,可这关我警察什么事啊? 看到我一脸疑惑,所长的眼神似曾相识,不解中带着鄙视。 “盗猎者就是那些捕杀藏羚羊的人。”一旁的尼玛这个时候装好了粮草,过来解释道。 “那什么是藏羚羊?” 这就是大学四年和课本绝缘的结果,导致我的问题总是层出不穷,一次比一次有新意。没办法,我确实不知道藏羚羊是个什么玩意,牦牛和藏獒还是巴罗跟我说过的,而且我都见过。可巴罗没说过藏羚羊啊,这藏羚羊难道是山羊的变种? 尼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脸上明显是一副吃惊的表情,浓眉成了八字形,嘴巴也不自觉张大了。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我们高原特有的珍稀动物。因为绒毛可以用来制作高级皮衣,在黑市上价格很高,所以……” “现在没时间解释那么多,出发了!” 所长打断了尼玛的解释,翻身就上了马。我赶紧也上了马,跟着所长冲了出去。 “夜黑风高”,这句话出自哪里无从考证,或者是古龙,或者是梁羽生,或者是金庸,但用来形容现在的环境再合适不过。讨厌的电筒也吝啬它的光亮,快跟这黑漆漆的夜连成一体了,搞得我瞪大了眼睛也看不清周围的景色,仿佛全身被黑暗吞没了,激动的心慢慢变得平静下来。 我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我只知道紧紧跟在尼玛的屁股后面,一更一更地向前跑。至于跑到哪里,什么时候会停,我完全无法求证。所长在前面一句话都没交代下来,他可能是觉得我无法沟通,或者是觉得我没必要知道。虽然我表面不在乎,但是那种被晾起来的感觉还是光顾了我,我开始感觉悲哀了。也许当初真该多学点知识,我第一次开始后悔大学学的知识太少了。 昏沉沉地也不知奔了多久,我隐约听到尼玛的声音: “天亮了!” 我抬起头,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从马背上直起了身子,才发现东边出现了一丝亮色,长长的夜终于结束了。我呼了一口气,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抽了黑子一鞭子,跑到了所长旁边,兴致勃勃地问道:“所长,我们现在在哪里?” “刚巴黎。”所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目光投向了前面。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明亮,晚上的奔波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精神。 我本来想问“刚巴黎”是哪里,但还是咬牙忍住了,我不是小学生,没有权力问十万个为什么。 我将马掉头,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这个时候所长却下了马,在草地上仔细寻找着什么。 “所长在干吗?”我向尼玛问道。 “他在寻找盗猎者留下的痕迹。” “这能找得到?”我不解,草地上还能留下蛛丝马迹? “能。只要你用心,你也能的。” “盗猎者就在前面不远处了。待会一切听我命令行事,知道吗?” “是!” 我和尼玛点了点头。 所长果然没料错。大约走了二百米,我们就看见了四只藏羚羊的尸体。藏羚羊的皮毛已经被剥掉了,只剩下一副血淋淋的肉躯。从它们眼睛里我看到了惊恐,那是一种处于绝对弱势的惊恐,这就是人类带给动物的“礼遇”。 “他们有两个人,三匹马。应该才走。” 所长很快得出了结论。 “所长,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也顾不上所长会不会鄙视我,问出了我想问的问题。所长看了我一眼,表情没有不屑,反而指着藏羚羊的尸体,很认真地给我解释起来: “这四只藏羚羊的用刀手法是不一样的。你看,这只羊起刀是从头部,而这只是尾部。四只羊有两种刀法,所以我判断盗猎者是两个人。” “哦,那他们为什么不用车呢?” “这几年对盗猎者的打击,使他们已经不敢明目张胆了,用车毕竟太招摇,也很容易被查到。而且我们这边的草原高低起伏,并不是一马平川,乘汽车没有骑马来得方便。再说了,最原始的盗猎方法也是最简单适用的盗猎方法。” “你要记住,查案的关键在于多观察,多推敲,从细小处去寻找蛛丝马迹。” 所长特别强调了最后一句话,然后立起身,一纵身,就上了马。 “快点,我们要尽快抓到他们。要不然又不知道有多少藏羚羊死在他们手上了。” 我曾经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所长就有点福尔摩斯的味道。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卡当当一个所长,这我就不明白了。但这个时候由不得我多想。我快速上了马,继续跟着所长向前奔去。 翻过一座小山丘,我们就看到了盗猎者。距离我们也就二百米左右,果然是两人。手上端着枪,正在追逐一群为数不多的藏羚羊。 “砰!” “砰!” 又是两声枪响,两只藏羚羊躺在了血泊中。 可能是心底的“大侠”情节,我听见两名盗猎者残忍的笑声,就没法控制住自己。我拿出手枪,一抖缰绳,黑子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等等……” 所长的话还在嘴里,我已经冲下了小山丘。 两名盗猎者听到马蹄声,回头一望,两只眼睛里全是惊骇。继而,转身就跑,也顾不上地上的藏羚羊了。 “马上下马,要不然就开枪了。” 我学着电影里的腔调吼道。但迎来的是两颗子弹,“嗖”的一下就从我耳边飞了过去。 “奶奶个熊,这胆子也太大了吧。敢袭击警察。” 奔跑中,我不忘自言自语,这两名盗猎者的疯狂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干这行的都不是吃素的。 稳定了一下心神,我扳开了手枪的保险。但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个事实,以前得心应手的感觉现在彻底消失了,在奔跑中瞄准,我根本办不到,盗猎者的身体总是游离在准星之外,我慌慌张张开了两枪,连盗猎者的衣服都没碰到,反而是盗猎者的还击,将我头顶的帽子打飞了。我的心不禁凉了半截,赶紧俯下身子,再也没有冲下土丘时的潇洒了。 “砰!” 我身后传来了枪声,我左前面的盗猎者应声而倒。我回头一看,开枪的是所长,他和尼玛已经跟了上来。 “谯羽,你别追了。交给我!” 我知道所长是担心我,但这个时候的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想把前面的盗猎者击倒。我狠夹马腹,黑子像被激怒了一样,玩命地向前跑去。我又把所长和尼玛甩下了一大截,离前面的盗猎者越来越近了。 “砰,砰,砰……” 又是连续的枪声。我和盗猎者又互射了几枪,但都是有惊无险。 由于子弹有限,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我就没有再开枪。盗猎者仿佛也有默契似的,也没再开枪。我猜他子弹也不多,就这样,我和盗猎者在草原上开始了长途的追逐。好在我和查亚预演过这一出,所以骑术不精的我,还能咬住前面的盗猎者。 在草原上奔驰了十几里地,前面的盗猎者终于慢了下来。黑子的耐力到底要好一些,我抓住机会,在离盗猎者大约十米的时候,开枪了。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有了希望。 果不其然,盗猎者一个激灵,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我兴冲冲地奔到盗猎者旁边,然后下了马,取出带来的手铐,正准备好好享受胜利果实时,后面传来了所长的声音。 “谯羽,小心点!” 但为时已晚,盗猎者一个翻身,就把枪抵在了我的胸膛。我到底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盗猎者只是手臂上被子弹擦伤,根本就不算被击倒。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姜是老的辣”,我还是太嫩了。 “你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 盗猎者将我的枪缴下后,换掉了长枪,然后用手枪抵住了我的脑袋。这样更利于他掌控局面。 所长无奈,只得在离我二十米处的地方勒马停了下来。他的手枪一直瞄着盗猎者的脑袋,但我发现他的手在抖。 “你不要伤害他!你现在放手还来得及!我保证在法官那里为你求情,争取宽大处理!” “宽大处理?!真是笑话,我自己犯下的事我不知道,够杀好几次头了,你就死了那份心吧。你赶快把枪放下,要不然我打死他!” 盗猎者泛红的脸上,眼睛血红。他身材很瘦小,几乎矮我一个头,但力量却很大。他将我挡在他的前面,以躲避来自所长的威胁。我想反抗,却有心无力,那圆圆的枪口逼迫我卸下了反抗的外衣。 “听见没,要不然我马上打死他!” 所长最终还是弯腰把枪放在了地上。我想阻止他这么做,却发现开不了口,这个时候的我,脑袋已经乱了。我并不是怕死,而是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乱了方寸,我没想到我的冲动会把形势搞得这么糟糕。 “你想怎么样?”所长立起身平淡地说道。他在努力保持镇静。 “怎么样?让我离开这里,你必须答应我不要跟过来。翻过那片山丘,我自会放过他。否则,我就一枪打穿他的脑袋。”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现在只有相信我,别无他法。”盗猎者的话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口气。 所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后面的盗猎者,然后说道: “那这样,你让我和他交换,我就答应你的条件,放你走。” “不,所长,我不同意。” 为了自己的生命而让所长处于险地,是我无论如何不原谅自己的。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本来就是我冲动的结果,所以理应由我自己负责。但两人明显没有顾及我的意见,最终达成了一致。 “好,我答应你,你过来换他。” “不,所长!” 尽管我的呐喊声音很大,却起不了作用,所长还是走了过来。他在离我约三米的时候,略略点了一下头。慌乱的我勉强镇静了下来。 和所长进行了交换后,我退到了所长放枪的位置。而盗猎者逼着所长牵着马一步步向后退去。 我想往前移,却被盗猎者凶狠的眼神逼退了。 “你别往前走,要不然我打死他!” 我正思索下面接下来怎么办的时候,所长递给了我一个眼神,把目光瞄在了我脚下的枪。他的意思我明白,就是让我准备捡枪。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情不自禁地为他担心起来。同时,集中了十二分精神,在考量手和枪的距离,时刻准备捡枪。 忽然,所长头迅速后仰,右手以闪电的速度抓住了盗猎者的手腕。 “砰!” 一声枪响,子弹从所长的额前飞过,两人立刻陷入了肉搏。我赶紧捡起枪,瞄准了盗猎者。虽然我很自信能一枪命中盗猎者,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敢开枪。我害怕失手,害怕会打中所长。 “开枪啊!” 所长一再催促,但我还是犹豫不决。握着枪的手开始哆嗦,准星在一个劲地乱晃。我的心越来越慌,根本做不到心如止水。 “砰!” 又是一声枪响,所长倒了下去。 “砰!” 这个时候我的枪虽然也响了,但我知道我失去了最好的机会,所长怕是凶多吉少。 “所长!” 当我冲到所长身边时,所长已经奄奄一息。他左腋处赫然一个血洞,汩汩地往外冒着血。 “所长,你要撑住,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我脱下厚厚的外衣,将内衣扯了下来,简单地对所长的伤口进行了包扎。我毕竟是医科专业毕业,虽然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对包扎还是略知一二。包扎完毕后,我也顾不上地上的盗猎者了,将所长托上黑子的背,然后上马扬鞭,朝来路奔去。 正文 第二天日上三竿我才起床。可能是昨天那根未知灵草的关系,我的身体机能没我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说不上充沛,但也不至于有气无力。 我走进办公室,发现只有尼玛在。 “你终于起来了。怎么样,还好吧?” “还好,还好。对了,所长呢?” “哦,他一早去县里了。” 难怪早上没人叫我起来长跑,原来如此。但愿他在县城可以待久一点。 我来到我的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单反照相机,摆弄起相机来。当看到查亚那几张时,我本想略过,但还是忍不住停了下来。查亚虽然不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模特,照出来的相片虽然谈不上气质出众,但别具一格,自然、清新、质朴,特别是她的笑容,浅浅的酒窝,白白的牙齿,再加上一双秋水眸,灵动自然,让人顿生美感。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男人就是要多看美女,那样才能长寿。因为美的东西总会带来心灵上的愉悦,而长寿的秘诀之一就是心情要愉悦。 我不是给自己好色找理由,而是就事论事。美女的确是这个世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特别是查亚这种,带着自然美的,那更是“奇货”,走在大街上绝对“养眼”。 “小羽,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我不知道尼玛什么时候凑过来的。我赶快关掉相机,说道: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看着我信誓旦旦的样子,尼玛笑了。 “对了,待会你去镇政府把这个相片导出来,交给端木。他明天去县里,让他把相片交给县局。” 由于所里没有电脑,而整个卡当镇就只有镇政府有一台电脑。平常我们要是需要处理文档,都得上镇政府去。 我离开所里,来到街上,向西走了约五十米的样子,就来到了镇政府。镇政府是一栋两层小楼,计算完也不过十几间房子。我来到二楼的民政办,敲了敲门。 “请进!” 办公室里只有端木一个人。端木是拉萨市人,是四川大学毕业的,只比我早到几天。听尼玛说他老爹是拉萨市的一个厅级干部,这次下地方来工作是为了锻炼一下。端木个子很高,身宽体壮,高耸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份英气。他是一个标准的帅哥,平时不但衣着整齐,而且谈吐举止都极具修养,让人一看就是出自名门世家。 我和他只见过一面,是尼玛介绍的。卡当镇实在太小,见一面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回味。所以,他对我也并不陌生。 可能是电脑的配置实在是太低,我估计就比586好那么一点点。导了半天,才把相片导在硬盘上。 “这是谁?” “查亚梅朵,卡沙村的。对了,你去县城的时候能不能帮我把她的相片洗出来?” “哦,没问题。” 端木脸上起了一阵波澜,但转瞬即逝。 回到所里,我放下相机,正准备坐下,就看到梁成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谯羽,你能不能帮个忙?” “什么忙?” “给孩子们上上课。” “上课?” “我没听错吧,叫我去上课,就我这水平?我……” 我还准备继续自嘲,却被梁成一把拉出了办公室。 “我们学校就两个老师。今天那个老师得了肠胃炎,去了县里。他负责文科,我是负责理科的。我们镇上会说汉语的本来就不多,我想你的汉语总比我说得好吧,算我求你了。” 我想挣脱梁成的双臂,但看梁成一脸诚恳,最终还是忍了。这里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卡当这个地方由于比较偏,老师的力量极不稳定。学历高一点的不会来,而学历低一点的,职称也很难上去,很多人教了一段时间就出去打工了,所以这里常年缺老师,老师变动也频繁,学生对这种情况也习以为常。 “同学们,这是我们临时请的代课老师,谯羽。大家欢迎!” 经过梁成简单的介绍后,我走上了讲台。放眼一看,底下一双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面还夹杂着好奇,我就感觉我的脚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脸上也火辣辣的。虽然以前我也遇到过被几百人注视的情况,还带有批判性质,但都没有今天紧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会紧张。一堆小屁孩,我清了清嗓子,努力保持镇静。 “大家好,今天……我今天……” 在我集中精力准备下一句话的时候,无奈台下的一阵笑声将我打回了原形。 “老师的额头怎么有一个大包?” 说话的男孩叫小西。上次我在这里和他一起打过篮球,他个头有一米六,高出同龄人大半截,瘦瘦的脸庞,衣服明显有些不合身,半只胳膊都露在外面。我瞪了他一眼,当然是心里,表面上我还得装出笑脸。 “安静,安静!” 好不容易让吵闹的教室安静了下来,我拿出了小学语文书。我以前觉得老师不就是嚼点舌头,但现在我才知道,那哪是那么容易的事。首先就是要组织语言,然后还得分出轻重点,会解释,会扩散讲解。 “今天我们上的是七言古诗,李白的《早发白帝城》。我先给大家念一遍。”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学着以前小学老师的模样读了一遍诗。刚读完,小西又起哄了。 “老师,‘白帝’的‘白’字你念得不对!” 小西说的可能是实话,因为我在成都待的时间比较久,再加上浙江的方言习惯,导致“白”字读错音也是可能的。其实我以前也挑过老师的毛病,那时是好玩,我现在才明白作为老师是多么的被动。看着台下齐刷刷的眼睛,我顿时有些无措,这课该怎么上下去?但我已经站到了讲台上,只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这位同学说得对,这个‘白’字刚才我是读错了。不过我是故意的,我是想测试一下大家的文字水平。现在看来,大家的水平还是可以的,下面跟着我再念一遍。” 我不知道小西看没看出我的心思,但表面上我是糊弄过去了,可到了解读的时候,我难住了。“朝辞白帝彩云间”好解释,可“千里江陵一日还”,我就有些迷糊了。“江陵”,是不是指长江?还是指的地名?我是一点谱都没有,小学的知识我早都还给老师了。 “嗯……嗯……” 由于害怕又出糗,我只有不停地清着嗓子,在大脑中搜寻能解答的词语。 时间往前面走着,下面开始窃窃私语了。我发现我已经是热汗直流。 “‘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意思是虽然江陵远在千里,但船行只需要一日的时间。‘江陵’在这里指地名,而不是长江。李白是我国唐朝的大诗人,他的诗潇洒俊逸,豪迈大方,被誉为‘诗仙’……” 是查亚。她背着手,缓缓走进了教室。学生的注意力顿时就被她吸引了过去。我是轻松大于失落,赶紧溜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师上课时都要提前备课,原来是有道理的。 查亚不愧是香港大学的高才生,语言组织能力明显高出我一大截。孩子们都贪婪地从她那里吸收着知识。小西也规矩了很多,再没有多说一句话。 终于下课了,我刚走出教室,查亚就追了上来。 “怎么样,我帮你解围了,你是不是该感谢我?” “感谢你?你先看看我的额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查亚这个时候才注意到我的额头,顿时就笑弯了腰。 “哈哈,东海龙王!” 看着查亚那个得意样,我真想骂两句,可那不是我的作风。我无奈地龇了龇牙,瞪了查亚一眼,撒开腿就准备离开学校,却被小西拦住了。 “大哥哥,你教我们打篮球吧!” 我正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捣蛋鬼居然还送上门来了。 “打球?哥哥没时间!” 我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然后侧身走了出去。刚走两步,就听见查亚在后面得意扬扬地说道:“某人是不会打吧?” “你说我不会打?” 我转过身,看了查亚一眼,然后夺过小西手上的篮球。 “今天我俩单挑,谁输了谁滚蛋。” “好啊,单挑。同学们,过来,让警察叔叔单挑我们大家。” “好哦,好哦……” 小西一阵起哄,一大群孩子就聚集在了查亚的周围。而我这边就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看来美女定律在哪里都适用,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我不得不说女人天生就有一种男人所没有的资本。 场边这个时候热闹了起来,一大群小孩坐在石台上等着看好戏。梁成也走了出来,饶有兴致地挽着双手,注意力放在了篮球场上。我走到场边将外套脱了下来,虽然对面人数占绝对优势,但我要高出他们一个头,我上篮他们能拦住我?查亚你就等着看好戏,待会儿……我脑中出现了猛喷查亚口水的那一刻。 运球、过人、三步上篮,我的第一个球一气呵成,紧接着又是两个三分,8:0。查亚急了,一边瞪着我,一边叽叽咕咕给身边的小西交代着什么。 接下来的形势就急转直下了。不管我在哪里,不管我在干什么,总有三个学生围着我,堵在我面前。我撞也不是,不撞也不是,这明显是以小欺大嘛。查亚就是看准了我会顾及自己的形象,才出了这么一招。就这样,局面完全倒向了查亚一方,小西趁机投进了五个球。8:10,我落后了。 “抗议,抗议!” “抗议无效!” 查亚干脆地打断了我的申诉。 “我们又没犯规,你有什么好抗议的?” 面对着一个女人与一群小孩,我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我看了看梁成,希望他主持公道。但梁成却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结果不用说,我输了。和我的落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查亚俨然成为了明星。一大群小孩围在她身边,嬉闹个不停。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来到场边,刚拿起衣服,就看见梁成走了过来。我知道他来干什么,所以我没等他说话,就赶紧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梁哥,我不会教书,你饶了我好吗?” “我不是来喊你回去上课的。” “那你来干吗?” “要不你以后兼职当同学们的体育老师吧。我们这里从来都没有过体育老师,我看你这方面还不错。” 梁成这建议还靠谱。但刚经历失败的我,明显没这个兴致。 “这个还真不行,你知道我还得上班。” 我随便敷衍了一句,就准备离开,却被查亚挡住了。 “怎么,输了不服气。你就这点气量,还男人!” 查亚毫不客气地朝我一顿鄙视。我本来心里就不顺,这下火更大了。 “怎么的吧,我就喜欢。拜拜!” 我将衣服耷拉在肩上,然后转身就走了。只听见后面查亚不停地在重复道: “小警察,臭警察……” “有事找民警!” 标语贴出去有一阵日子了,可派出所还是门可罗雀。卡当这个地方,村民还不习惯找警察讨公道,他们更喜欢找村长、长者,或者找活佛仲裁。没办法,为了树立派出所的权威,所长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到处贴标语,可效果好像不是很好。 有时候,我真羡慕彭杰,他那里还有出枪的机会。而我,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我都快忘了我还是一名神枪手。 秋日的卡当一如既往的闲散。我望着窗外的白云,哼起了歌曲。 “西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鬼子的末日就要到来了……” 没事情干的时候,我喜欢唱革命歌曲,其实也说不上很喜欢,只是尼玛喜欢听。每次我一开口,他就屁颠屁颠地坐到我身边,撑着脸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顿时就让我感觉到了我存在的价值,所以我乐此不疲。按他的说法是红色歌曲很有味道,我倒没感觉到。 今天尼玛不在,但养成习惯的我,还是在办公室哼上了一曲,但才开始,就被门外的吵闹声盖下去了。我正纳闷,两个女人就走了进来。这两个女人我知道,是卡沙村的乃琼和达娃。让人惊奇的是,她们后面还牵着一头牛,白色的牛。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发现自己没有做梦啊。可两个女人搞什么,把牛牵进派出所干吗?就算是要卖,也得先打个招呼啊!不会是标语起作用了吧! “警察同志……” 乃琼先开口了,可能她正处在气头上,说起话来就像机关枪。我的藏语本来就不是很好,这下完全处在云里雾中,后面的话硬是没听懂。偏偏达娃也不消停,声音更大,语速更快,我是一个字都没听清楚。 乃琼和达娃年纪相仿,都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年纪的女人火气最大,两人你来我往,猛喷口水,刚才还寂寥的办公室这下热闹了。我赶紧堵在两人中间,将两人分开,示意她们冷静,再冷静。 在我的百般阻拦下,激动的两人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给两人递上了椅子,给每人倒了一杯茶,然后侧身对着乃琼说道: “阿佳,你看能不能把牛牵出办公室,它在这里不合适。” “不行,这是证据!” 乃琼不容置疑地拒绝了我。无奈,我瞟了白牛一眼,然后回过头对着两个女人问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看,哪个先说说?” “我说。” “我说。” “我说,就我说。” “先别急,阿佳,你先说。” 眼看又要吵了起来,我赶忙打断了她们,示意乃琼先说。 乃琼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自我陈述。但由于语言组织能力不好,再加上达娃时不时地插上两句,以至于她说了将近半小时,我才听出眉目。后来又经过达娃的补充、强调,我才搞清楚情况。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达娃家的牛吃了乃琼家的草,乃琼要找达娃评理,达娃死活不认,两人就吵了起来。最后僵持不下,就想到了派出所。 “有事找警察”,她们还真听话。但我却高兴不起来,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来一件案子,却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大大打击了我的雄心壮志。我多么希望来一件刺激的案子,比如案中案,或者是连环案之类的。但现实是,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头牛。牛吃草,天经地义,这事我管得过来吗?可无奈的是,我还必须管。要不然,“有事找警察”这块招牌就被我砸了,以后更没人上我们这来了。 我站起身,来到白牛的前面。它的个头很大,整个身躯几乎占了办公室的四分之一,它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看我,那眼神,更多的是漠然,显然它对我并不感兴趣。 “大牛,张嘴,张嘴。” 我想活体取证,但白牛一点也不配合,就是不张嘴。这把我急的,我恨不得过去一掌刮晕它,但碍于它的块头,我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大牛,配合一点,张嘴。” 我叉着手,在白牛身边晃了一圈,紧接着第二圈……五圈过后,大牛低下了头。它已经懒得看我了,我同它的沟通宣告失败。我从小都缺乏与动物沟通的天赋,所以,小时候没少被狗咬。“你是不是想看它的牙齿?” “嗯。” 达娃仿佛是明白了我的用意,站了起来。她走到白牛边,手搭在白牛的背上,嘀嘀咕咕说了句话。白牛就把嘴张开了,而且张得很大。我愣了愣神,不得不甘拜下风。看来动物是能听懂人话的,但关键是你得是它的主人。 我走近白牛,瞅了瞅白牛的嘴,发现牙齿上面的确有绿渍,应该就是牛吃草留下的。 证明了牛吃过草,但接下来就把我难倒了。法律上讲人证和物证,现在人证没有,当事人不算,物证也没有公正性,因为牙齿上的绿渍没有写明,是哪一家的草。也可能白牛吃的是自家的,也可能是别家的。它不能证明吃的草就是乃琼家的。 接下来,我分别对两人进行盘问,但两人均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事情无法调节。 我在办公室左走走,右走走,走了不下十圈,脑细胞恐怕死了几亿个。我以为当警察是件很简单的事,现在才发现,一件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把脑袋搞大。我真为我的未来担忧,就这水平,以后还能破大案、要案? 乃琼和达娃在屋里僵持了一会儿,见我没什么表示,立起身就准备走,她们肯定又会去找活佛评理,我赶紧拦住了她们。 “你干吗,你给不了说法,我们还在你这里耽搁什么时间,我们还要回家看牛呢。待会儿牛跑了,你负责吗?” “就是,别拦着我们!” 达娃也附和道。显然两人对于走,是一点也不含糊。 眼看两人快要走出门,我猛拍了脑袋几下。忽然,一个念头跑进了我脑海里,有了! 我耐心地将两人劝回到椅子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两张白纸,将两人陈述的事实分别写在上面,然后将两张字条握在手里,一本正经地对着两人说道:“这是你两人的原话。现在我祈祷佛祖,说假话的那张字条就会出现一个‘X’。到时候,我们就知道谁说假话了。” 我说完,就把字条放在桌子上,然后口里念着一些从尼玛那里听到的经文,具体什么意思我就不知道了。十几秒后,我松开了右手,右手的字条上写的是乃琼的原话。将字条摊开,上面赫然出现了一个“X”。乃琼看到眼前的事实,嘴巴张得很大,愣了一会儿,然后跪在地上大声说道:“佛祖,我错了。我撒谎,我错了,请你原谅我的过错。” 事实很快搞清楚了。乃琼本来就和达娃有矛盾,这次冤枉达娃家的牛偷吃草,本来就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哪知达娃就是不服。两人才拉拉扯扯地来到了派出所。 看着白牛一扭一晃地走出了派出所,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我把这不是案子的案子破了,到底凭的是智慧还是骗术?乃琼和达娃对佛祖都是很虔诚的,她们可以说假话,但面对佛祖却不会说假话。我只是利用了这个心理,用了障眼法。其实两张字条都有“X”,我之所以拿出右手那一张,是因为我从两人的瞳孔里看出了端倪。一般来说,说谎人的瞳孔会变大,特别是内心不定的时候,瞳孔的变化最为明显,再加上其他一些习惯的紧张动作,例如揪衣服、绕手指,就很好判断了。当然,这些的前提是对方是一个不懂得掩饰自己的人。乃琼是就属于那种很少撒谎的人。我一边念经文,一边瞥她。她眼睛出卖她的同时,她的手指也在不停地揪着衣服。所以,我才断定是她说谎。 当然,靠“蒙骗”是不能维护一个社会的秩序的。法律讲究科学,讲究证据,但在卡当这个地方,传统的“神佛”观念更深入人心。他们更相信“天道”,这一方面是传统习俗使然,另一方面也是教育的落后。西藏和平解放前,处于下层的农奴,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接受教育,科学显然离他们很远。不过可喜的是,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现在西藏的教育提上了最高的高度,读书对于孩子们不再是一件难事。在卡当,只有学校修得最好,设施也最完备,这就是明证。 我的第一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它的灵感来源于以前糊弄过我的电视剧。我以为以后类似这样的案子不会很多,但我错了。自从这件事过后,派出所的人就开始多了起来,哪家的羊不见了、马跑了,或者是狗生病了,都会跑到派出所来寻求解决。我是新手,这类芝麻小事当然由我负责。于是慢慢地,我就成了卡当最忙的闲人。我只能把自己当成调解员了。我真后悔自己的破主意,“有事找警察”,它应该写成“有案子找警察”。但现实就是现实,卡当这个地方一年难得见一件案子,民事纠纷就成了派出所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无论事情的大小,所长的原则就是“让群众满意”。 “让群众满意”,虽然只有简单的五个字,但对于我来说就等于东奔西跑。于是,广阔的草原上出现了一个不分昼夜的骑马人,草原也仿佛喧闹了起来,我的草原生活就此拉开了序幕。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 “嗯,不错,挺好听的。” 草原上正陶醉的我,一回头,发现了查亚。她骑着“小白龙”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我的后面。黑子这个时候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两只蹄子变慢了,头还时不时地向后看,真是不折不扣的“色狼”,我鄙视它。 “小警察,继续。我正听着呢。” 我瞪了查亚一眼,紧闭着双唇,没有理她。 “怎么?还怕羞?不会吧?” “谁怕羞了?” “那你怎么不唱了?” “我,我……” 看到我的狼狈样,查亚笑了。 “这样吧,小警察。我们比比看,那前面是央松错,我们谁先到央松错,谁就算赢。赢了就可以让对方做一件事。你怎么要求我不管。我嘛,只要你唱半天的歌!” “半天?” “怎么,不敢?” 我掐指算了算,虽然我没有取胜的把握,但赌注对我却是有利的。因为我的条件由我自己开,这选择就多了,可发挥的空间大,我不由得开始臆想了…… 天当被、地当床,风吹草地现…… 我心里先美美了一番,然后将赌注接了下来。 “有什么不敢的,到时别反悔就行!” “反悔?谁反悔谁小狗!” “好,我喜欢!驾!” “驾!” 两声清脆的鞭声,敲破了草原的宁静。 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速度是个什么玩意儿,完完全全就是享受,享受速度带来的激情。这次赛马不但是我和查亚的比试,也是黑子和白龙的比试。雄性天生爱征服,就像黑子一样,我明显感觉到了它滚烫的胸膛,我又怎么可能例外! 烈风萧萧 旌旗阵阵 八尺男儿 纵马弯弓长亭外 独斩万千奴头 只为红颜妒 每个人都有英雄情结,我也不例外。 半小时过去了,央松错旁边,我看着查亚,她看着我。 空气暖暖的,却又透着一丝难以捉摸的味道。 “我输了。” 听了这句话,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我实际上只比她早到一个马头,本来按上天赋予女性的权利,她完全可以耍赖,这样老实,倒有点不像女生了。说实话,我都有点不敢相信我能胜过查亚。但没办法,谁叫黑子是个色狼,正叫春呢,那还不得在“美女”白龙面前显摆显摆自己的强壮,我只是在这个当口中占了个便宜。 “可我怎么会输呢?” 查亚仔细咬着嘴唇,耷拉着脑袋,跟脚下的枯草较上了劲。完全就是一副不甘心的小女生表情。 “是啊,怎么会输呢?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某人可是骑马高手啊,却被我这初学者打败了,这到底是我长得太帅,还是某人运气太衰!” 我看了看碧蓝的天空,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查亚。 “要不我给你个机会,让你耍耍赖?” “我查亚可不是耍赖的主,输就是输!说吧你想怎么样?”查亚抬起了头,完全换了一种表情,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是准备任由我宰割。 “那个……那个……”看着查亚一脸纯真,我一时主意全无,比赛前那些猥琐的念头全都不见了踪影。我不知道这是担心她以后报复还是真害怕损坏自己的形象,又或者是根本就不想去亵渎这卡当的圣女。 “要不,我跳舞吧。”看着我吞吞吐吐,查亚给出了主意。 “行,按你说的办,跳舞就跳舞!”我一时倒轻松很多,坐在草地上,当起了观众。 “哦,美丽的央松错,我来了……” 查亚蹦蹦跳跳地到了央松错旁边。夕阳下的央松错静若处子,一汪秋水如少女的眼眸,淡雅纯净。查亚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藏袍,颈边的红色丝带就像风的精灵,曳动不止。她让我仿佛看到了天使,坠入凡间的天使。 舞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有的人可能说是舞蹈中融入了生命,有的可能说是舞蹈与音乐的完美结合,还有的可能说是舞蹈与心灵的交契。看到查亚跳舞,我则知道了当舞蹈与天地成一体时,舞蹈的所有本质就变了。它不是一种震撼,一种美,更不是一种艺术。它不需要人们去评价是非,更不需要去顶礼膜拜。它是大自然与生俱来的东西。上天赋予高原明亮的雪山、纯净的湖水的时候,就已经把舞蹈的所有本质给予了这苍茫的大地,给予了世世代代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人,那就是自然。而查亚就是对这一本质最好的诠释者。 “高高的喜马拉雅雪山,你带来了白度母给予我的情郎。他有昆仑一样的坚毅,有羊卓雍错一样的胸怀。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臂膀是那么的强壮。我多么渴望就这样依偎在他的身边,在这央松错边海誓山盟,去天荒地老……” 我的思绪顺着查亚的歌声飘远了。我想到了卓玛,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那天晚上的八廓街。那天的歌声依然悠扬,让人心动,少了那份自然,却多了那份悸动! 或许是情歌绵绵的原因,黑子和小白不知什么时候碰在了一块,那个亲热啊!我很想鄙视它,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又羡慕它! “怎么样?我跳得还可以吧,”查亚满满地吸了一口洁净的空气,走到了我的身边。 “还行吧!” “什么还行,你这什么欣赏水平,我可是圣女唉。我们学校好多人想看我跳舞,可没那个福分。你有机会独享,居然只说我还行,什么眼神啊!” 查亚越走越近,居然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她完全不考虑安全距离是什么概念。我的心这个时候居然不甘平庸,“怦怦”地跳了起来,我的屁股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挪。 “你干吗,怕我啊?”查亚也跟着挪了挪。 “谁怕你?怎么可能?” “那你在干什么,屁股上有草虫啊?” “对,屁股上有草虫。” 我站了起来,假装在草地上找了起来,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怎么可能找得到!我倒是找到了一个扁形的小石头,这也是青藏高原的特点。草地下面并不是单一的泥土,小石头是很常见的。2.8亿年前,青藏高原是一片汪洋。后来的喜马拉雅造山运动,才形成了现在的青藏高原。 我来到湖边,弯着腰,歪着脑袋把石头扔了出去。石头在平静的湖面上,翻了几个跟头,最终消失在了湖水里。 “这是什么啊,怎么石头还会跳舞?”查亚也站了起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湖面荡起的涟漪。 “嘿嘿,技术,纯技术操作。”我骄傲地扬起了头。其实没什么可骄傲的,在内地是个男孩子都会玩。 “怎么操作的?说来听听。” “不会啊,那我教你啊!” “好哦,那快点,快点。”查亚显得很激动,抓住我的手不放。 “记住,身子要低,就这样。”我扶住查亚的腰。她的腰很细,我又不自觉地想歪了。 “然后把石头水平扔出去。记住,扔石头的时候,一定要让石头旋转起来,你试试。” “怎么才跳两下?” “再来,熟练了就好了。” “好,再来?给我石头。” “快点啊,杵着干吗!” 我又屁颠屁颠地开始捡石头了!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规矩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嘛。 我以为我会一直纠结于牛、马、狗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凌晨,我被一阵“哐当,哐当”的敲门声惊醒了。 “谁啊?” “尼玛!” “什么事?” 我看了看手机,才凌晨四点多。跑步还早啊! “急事,马上出警!” “出警!” 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一阵震荡,混沌的脑子一下就来了精神。这可是一件不能再好的好事,成天和牛羊打交道,实在是憋屈。 我将被子一掀,下了床,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起床速度完全可以上吉尼斯纪录。当我急匆匆地来到外面的时候,所长已经整装完毕,一旁的尼玛正把青稞往口袋里装。黑子和则旦还有另外一匹黄骠马在院子转着圈,“嘶嘶”地叫个不停,仿佛也感觉到了什么。 “所长,什么事?” “先拿着!” 所长的脸色很严肃。他递给我一把手枪。虽然好久没有摸枪,但手指和冰冷的枪把接触的瞬间,我就感觉到了我可以掌握一切,这就是Power! “据可靠消息,我们镇来了一伙盗猎者。我们必须在他们实施捕杀之前,将他们抓获。我们的草原再也经不起这群人的破坏了!” “盗猎者?盗什么猎?” 刚才我在屋里以为是哪里发生谋杀案了,心里那个温度,腾腾地往上蹿。结果是盗猎,可这关我警察什么事啊? 看到我一脸疑惑,所长的眼神似曾相识,不解中带着鄙视。 “盗猎者就是那些捕杀藏羚羊的人。”一旁的尼玛这个时候装好了粮草,过来解释道。 “那什么是藏羚羊?” 这就是大学四年和课本绝缘的结果,导致我的问题总是层出不穷,一次比一次有新意。没办法,我确实不知道藏羚羊是个什么玩意,牦牛和藏獒还是巴罗跟我说过的,而且我都见过。可巴罗没说过藏羚羊啊,这藏羚羊难道是山羊的变种? 尼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脸上明显是一副吃惊的表情,浓眉成了八字形,嘴巴也不自觉张大了。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我们高原特有的珍稀动物。因为绒毛可以用来制作高级皮衣,在黑市上价格很高,所以……” “现在没时间解释那么多,出发了!” 所长打断了尼玛的解释,翻身就上了马。我赶紧也上了马,跟着所长冲了出去。 “夜黑风高”,这句话出自哪里无从考证,或者是古龙,或者是梁羽生,或者是金庸,但用来形容现在的环境再合适不过。讨厌的电筒也吝啬它的光亮,快跟这黑漆漆的夜连成一体了,搞得我瞪大了眼睛也看不清周围的景色,仿佛全身被黑暗吞没了,激动的心慢慢变得平静下来。 我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我只知道紧紧跟在尼玛的屁股后面,一更一更地向前跑。至于跑到哪里,什么时候会停,我完全无法求证。所长在前面一句话都没交代下来,他可能是觉得我无法沟通,或者是觉得我没必要知道。虽然我表面不在乎,但是那种被晾起来的感觉还是光顾了我,我开始感觉悲哀了。也许当初真该多学点知识,我第一次开始后悔大学学的知识太少了。 昏沉沉地也不知奔了多久,我隐约听到尼玛的声音: “天亮了!” 我抬起头,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从马背上直起了身子,才发现东边出现了一丝亮色,长长的夜终于结束了。我呼了一口气,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抽了黑子一鞭子,跑到了所长旁边,兴致勃勃地问道:“所长,我们现在在哪里?” “刚巴黎。”所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目光投向了前面。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明亮,晚上的奔波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精神。 我本来想问“刚巴黎”是哪里,但还是咬牙忍住了,我不是小学生,没有权力问十万个为什么。 我将马掉头,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这个时候所长却下了马,在草地上仔细寻找着什么。 “所长在干吗?”我向尼玛问道。 “他在寻找盗猎者留下的痕迹。” “这能找得到?”我不解,草地上还能留下蛛丝马迹? “能。只要你用心,你也能的。” “盗猎者就在前面不远处了。待会一切听我命令行事,知道吗?” “是!” 我和尼玛点了点头。 所长果然没料错。大约走了二百米,我们就看见了四只藏羚羊的尸体。藏羚羊的皮毛已经被剥掉了,只剩下一副血淋淋的肉躯。从它们眼睛里我看到了惊恐,那是一种处于绝对弱势的惊恐,这就是人类带给动物的“礼遇”。 “他们有两个人,三匹马。应该才走。” 所长很快得出了结论。 “所长,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也顾不上所长会不会鄙视我,问出了我想问的问题。所长看了我一眼,表情没有不屑,反而指着藏羚羊的尸体,很认真地给我解释起来: “这四只藏羚羊的用刀手法是不一样的。你看,这只羊起刀是从头部,而这只是尾部。四只羊有两种刀法,所以我判断盗猎者是两个人。” “哦,那他们为什么不用车呢?” “这几年对盗猎者的打击,使他们已经不敢明目张胆了,用车毕竟太招摇,也很容易被查到。而且我们这边的草原高低起伏,并不是一马平川,乘汽车没有骑马来得方便。再说了,最原始的盗猎方法也是最简单适用的盗猎方法。” “你要记住,查案的关键在于多观察,多推敲,从细小处去寻找蛛丝马迹。” 所长特别强调了最后一句话,然后立起身,一纵身,就上了马。 “快点,我们要尽快抓到他们。要不然又不知道有多少藏羚羊死在他们手上了。” 我曾经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所长就有点福尔摩斯的味道。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卡当当一个所长,这我就不明白了。但这个时候由不得我多想。我快速上了马,继续跟着所长向前奔去。 翻过一座小山丘,我们就看到了盗猎者。距离我们也就二百米左右,果然是两人。手上端着枪,正在追逐一群为数不多的藏羚羊。 “砰!” “砰!” 又是两声枪响,两只藏羚羊躺在了血泊中。 可能是心底的“大侠”情节,我听见两名盗猎者残忍的笑声,就没法控制住自己。我拿出手枪,一抖缰绳,黑子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等等……” 所长的话还在嘴里,我已经冲下了小山丘。 两名盗猎者听到马蹄声,回头一望,两只眼睛里全是惊骇。继而,转身就跑,也顾不上地上的藏羚羊了。 “马上下马,要不然就开枪了。” 我学着电影里的腔调吼道。但迎来的是两颗子弹,“嗖”的一下就从我耳边飞了过去。 “奶奶个熊,这胆子也太大了吧。敢袭击警察。” 奔跑中,我不忘自言自语,这两名盗猎者的疯狂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干这行的都不是吃素的。 稳定了一下心神,我扳开了手枪的保险。但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个事实,以前得心应手的感觉现在彻底消失了,在奔跑中瞄准,我根本办不到,盗猎者的身体总是游离在准星之外,我慌慌张张开了两枪,连盗猎者的衣服都没碰到,反而是盗猎者的还击,将我头顶的帽子打飞了。我的心不禁凉了半截,赶紧俯下身子,再也没有冲下土丘时的潇洒了。 “砰!” 我身后传来了枪声,我左前面的盗猎者应声而倒。我回头一看,开枪的是所长,他和尼玛已经跟了上来。 “谯羽,你别追了。交给我!” 我知道所长是担心我,但这个时候的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想把前面的盗猎者击倒。我狠夹马腹,黑子像被激怒了一样,玩命地向前跑去。我又把所长和尼玛甩下了一大截,离前面的盗猎者越来越近了。 “砰,砰,砰……” 又是连续的枪声。我和盗猎者又互射了几枪,但都是有惊无险。 由于子弹有限,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我就没有再开枪。盗猎者仿佛也有默契似的,也没再开枪。我猜他子弹也不多,就这样,我和盗猎者在草原上开始了长途的追逐。好在我和查亚预演过这一出,所以骑术不精的我,还能咬住前面的盗猎者。 在草原上奔驰了十几里地,前面的盗猎者终于慢了下来。黑子的耐力到底要好一些,我抓住机会,在离盗猎者大约十米的时候,开枪了。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有了希望。 果不其然,盗猎者一个激灵,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我兴冲冲地奔到盗猎者旁边,然后下了马,取出带来的手铐,正准备好好享受胜利果实时,后面传来了所长的声音。 “谯羽,小心点!” 但为时已晚,盗猎者一个翻身,就把枪抵在了我的胸膛。我到底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盗猎者只是手臂上被子弹擦伤,根本就不算被击倒。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姜是老的辣”,我还是太嫩了。 “你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 盗猎者将我的枪缴下后,换掉了长枪,然后用手枪抵住了我的脑袋。这样更利于他掌控局面。 所长无奈,只得在离我二十米处的地方勒马停了下来。他的手枪一直瞄着盗猎者的脑袋,但我发现他的手在抖。 “你不要伤害他!你现在放手还来得及!我保证在法官那里为你求情,争取宽大处理!” “宽大处理?!真是笑话,我自己犯下的事我不知道,够杀好几次头了,你就死了那份心吧。你赶快把枪放下,要不然我打死他!” 盗猎者泛红的脸上,眼睛血红。他身材很瘦小,几乎矮我一个头,但力量却很大。他将我挡在他的前面,以躲避来自所长的威胁。我想反抗,却有心无力,那圆圆的枪口逼迫我卸下了反抗的外衣。 “听见没,要不然我马上打死他!” 所长最终还是弯腰把枪放在了地上。我想阻止他这么做,却发现开不了口,这个时候的我,脑袋已经乱了。我并不是怕死,而是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乱了方寸,我没想到我的冲动会把形势搞得这么糟糕。 “你想怎么样?”所长立起身平淡地说道。他在努力保持镇静。 “怎么样?让我离开这里,你必须答应我不要跟过来。翻过那片山丘,我自会放过他。否则,我就一枪打穿他的脑袋。”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现在只有相信我,别无他法。”盗猎者的话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口气。 所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后面的盗猎者,然后说道: “那这样,你让我和他交换,我就答应你的条件,放你走。” “不,所长,我不同意。” 为了自己的生命而让所长处于险地,是我无论如何不原谅自己的。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本来就是我冲动的结果,所以理应由我自己负责。但两人明显没有顾及我的意见,最终达成了一致。 “好,我答应你,你过来换他。” “不,所长!” 尽管我的呐喊声音很大,却起不了作用,所长还是走了过来。他在离我约三米的时候,略略点了一下头。慌乱的我勉强镇静了下来。 和所长进行了交换后,我退到了所长放枪的位置。而盗猎者逼着所长牵着马一步步向后退去。 我想往前移,却被盗猎者凶狠的眼神逼退了。 “你别往前走,要不然我打死他!” 我正思索下面接下来怎么办的时候,所长递给了我一个眼神,把目光瞄在了我脚下的枪。他的意思我明白,就是让我准备捡枪。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情不自禁地为他担心起来。同时,集中了十二分精神,在考量手和枪的距离,时刻准备捡枪。 忽然,所长头迅速后仰,右手以闪电的速度抓住了盗猎者的手腕。 “砰!” 一声枪响,子弹从所长的额前飞过,两人立刻陷入了肉搏。我赶紧捡起枪,瞄准了盗猎者。虽然我很自信能一枪命中盗猎者,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敢开枪。我害怕失手,害怕会打中所长。 “开枪啊!” 所长一再催促,但我还是犹豫不决。握着枪的手开始哆嗦,准星在一个劲地乱晃。我的心越来越慌,根本做不到心如止水。 “砰!” 又是一声枪响,所长倒了下去。 “砰!” 这个时候我的枪虽然也响了,但我知道我失去了最好的机会,所长怕是凶多吉少。 “所长!” 当我冲到所长身边时,所长已经奄奄一息。他左腋处赫然一个血洞,汩汩地往外冒着血。 “所长,你要撑住,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我脱下厚厚的外衣,将内衣扯了下来,简单地对所长的伤口进行了包扎。我毕竟是医科专业毕业,虽然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对包扎还是略知一二。包扎完毕后,我也顾不上地上的盗猎者了,将所长托上黑子的背,然后上马扬鞭,朝来路奔去。 正文 我们到达地区医院的时候已是晚上,手术室外窒息的空气让我和尼玛喘不过气来。尼玛是我在回路上碰到的,他因为要抓捕受伤的盗猎者所以来迟了。我和他先回了卡当,在卡当简单处理了一下所长的伤口。然后我们乘坐镇政府的车,用了十多个小时才赶到地区医院。 一路上,所长流血很多,我也不知道所长是不是能挺过这一关。 “愿莲花大师保佑!愿莲花大师保佑!” 尼玛双手合十,一个劲地祈祷着。我则在手术室门口不停地走来走去,脑袋一阵阵恍惚。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 “小羽,你也别太自责了。这也不能全怪你。” 不能全怪我?要不是我的冲动,所长会躺在手术室里?我记得以前上大学唱K时喜欢唱《冲动的惩罚》,现在这个歌名用在我身上最合适不过。但如果因为冲动就换去了所长的一条命,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出来了。” 手术室的门开了,我和尼玛赶紧跑了过去。我抓住主刀医生说道: “医生,所长怎么样?” “手术很成功,但病人能不能醒来,全靠他自己的意志。毕竟送来得太晚,失血太多了。” 听了医生的话,我像掉进了冰窟窿,全身发凉。我不敢去想最坏的结果,但现在的形势却由不得我不去想。我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所长的家人。 从手术室转到特护病房,所长一直紧闭着双眼。他的脸色苍白如纸,像是被整容过似的。相比以前的黑脸,看起来倒是年轻了几岁。 “所长,你可一定要醒来,我们还等着你带我们回卡当呢。” “是啊,所长,所里离不开你啊,我们的村民也离不开你啊。” 我和尼玛的呼唤,对所长没起一点作用,他像是睡着了一样。 “天德!” 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了一个妇人,跌跌撞撞地扑到所长的床前,泪流满面地呼喊着所长的名字。 “嫂子,所长会没事的。” 妇人看了我和尼玛一眼,问道: “天德怎么样?不会有事吧?” “不会的,嫂子,他会醒过来的。” 我在一旁已经呆若木鸡,还好尼玛很清醒,当起了安慰嫂子的角色。 过了一阵,嫂子的情绪终于平复了下来,面对所长一个人拉起了家常,这也是医生交代的,希望能唤起所长求生的愿望,这样所长醒来的概率就会大很多。我和尼玛就悄悄退出了病房,在外面走道上的椅子坐了下来。 “去吃点什么吧,你这样不吃东西是不行的。” “算了,吃不下。”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胃口。虽然肚子一天都没进食,但脑子里压根就没有要补充粮草的想法。这就是悲伤,能汇成一条河,可以将人所有的欲望抹掉。 我也不知道一晚上是怎么过去的。当阳光从外面湛蓝的天空洒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有了动一动的想法。我挺直身子想站起来,却发现四肢已经麻木。这个时候的我,仿佛只剩下了脑袋还是自己的。 “小警察!” 我抬头一看,是查亚,她手里拎着一个暖瓶,正好奇地看着我。查亚的母亲是前几天才做手术的,她和她姐轮流过来当看护。 “你来这里干吗?” “是啊,来这里干吗?” 我苦笑了一声,眼睛落在了眼前的“特护病房”四个大字上。我想只要是活人,都不愿来这冷冰冰的医院,更不会想和这四个字沾上边,可我有得选择吗?我倒宁愿里面躺着的人是我。 “你怎么了,得病了?我看看。” 查亚如她所说,走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我想阻挠,却发现没有力气。我的手还在麻木中。 “你的头好烫!一定是感冒了。走,我带你去看医生。” 查亚也不管我同意还是不同意,伸手就过来扶我。可我屁股刚离开椅子,就倒在了地上。麻木中的我,根本就使不上力。 “你干吗,哪凉快哪待着去!” “你!你……” 查亚一脸错愕,连续说了几个“你”字,还是没把话说完,不由得跺了跺脚,小脸也开始变红了。 “我怎么了,遇到你就没好事!” 我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还麻木的腿彻底清醒了。其实查亚也是一片好心,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像怒吼的机枪一样,逮着谁就是谁了。 “查亚,你怎么在这里?” 这个时候,尼玛提着一袋包子走了过来,一脸惊奇地问道。 “尼玛大哥,他欺负我!” 查亚没有回答尼玛的问话,而是和往常一样,又把矛头指向了我。 “啊!他又欺负你!” 尼玛还真信了查亚的话,手中包子一放,两眼就看着我,又开始对我实施警示教育了。 “小羽,怎么回事,你怎么又欺负我们查亚?她心地是那么的善良,你怎么忍心呢?你得赶紧道歉,要不然我可跟你没完!” 我承认,我这次是做得是有点过火,但尼玛让我道歉我还真做不出来。一个大老爷们跟一个女生道歉算怎么回事啊。 “你杵着干吗,道歉啊!” “尼玛大哥,能不能通融一下?” “没得通融,做错了事就得勇于承担。” 尼玛这话是在提醒我,男人不就该承担吗? 我把身体转向了查亚,清了半天嗓子,然后小声地说道:“对不起,我错了。” “声音太小了,听不清楚。” 我看了看查亚得意的面孔,心里那个不情愿,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好在我现在心情好了很多,也懒得计较了。 “对不起,查亚同志,我错了!” “这还差不多。” 我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终于换来了查亚的肯定。 “有包子吃啊,我可不客气了。” 查亚说完,手就伸向了我旁边尼玛买回来的包子。我哪里肯依,赶紧一把就抓向了袋子。我的肚子已经点燃了革命的激情,山雨欲来风满楼!那还不赶快找点东西来挡着。 “你给我,和我抢吃的,你算什么男人!” “我就喜欢,怎的吧?” 我在前面跑,查亚在后面追,安静的走道顿时喧闹起来。慌张的尼玛一个劲地在后面喊道: “安静,要安静!” “和睦,要和睦!” …… 两天过去了,所长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嫂子一天比一天憔悴,我的心也在往下沉。 “要是今天再醒不过来,你们就做好心理准备吧!” 医生和往常一样淡定但我却淡定不起来,嫂子则更不用说。 “小羽,你出去吧。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了。” “嫂子……” 我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走出了病房。 晚上走廊上的灯光有些清冷,正如我的心情一样。我一个人呆呆地看着耀眼的灯丝,独自咀嚼着如冰的悲伤。 “小警察,怎么又不高兴了?” 我不知道查亚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一脸真诚,我倒不好再继续呆滞了。 “所长还没有醒过来,医生说,今天一过,怕是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什么?那岂不是……” 我知道查亚要说什么,虽然我很不情愿去想那几个字,但现在的情况是不由得我不想。 “你带我进去看看。” 查亚拉着我就准备往病房走。 “你干吗?” “你说干吗,让你们所长醒过来啊。” “什么,你当你是谁啊?” 我不知道查亚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连医生都没办法,就凭她,这怎么可能? “这个你就别管了,我们进去再说。” 无奈,我只得把查亚领进了病房。 嫂子见我领进了一个陌生人,正准备问是什么情况,却被查亚的微笑堵住了。 “嫂子,你好,我是小警察的朋友。” 还没待嫂子反应过来,查亚对着所长的耳朵就开始了长篇大论,而且声音调得还大。我拦都拦不住,只有干着急的份。也许尼玛不回卡当就好了,他在的话查亚不会胡来。 “所长,我是查亚。你是我们卡当的好警察,我们都说你英明神武,既能秉公执勤,又乐于助人,实在是一个好人,大大的好人……”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查亚是不是吃错药了? “但我今天来这里不是夸你的。我是骂你来的,骂你没良心!” “停停……停!” 我正准备捂住查亚的嘴,却被嫂子走过来拦住了。这我就搞不懂了,查亚疯了,嫂子也跟着疯! “为什么说你没良心呢?因为你自私,极端的自私。你一个人潇洒地走了,却留下了桑珠嫂子一个人。桑珠嫂子多好的一个人啊,她善良、漂亮、温柔、大方,是我们那曲的一颗珍珠。但如今你却不管她了,丢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莽莽高原,你让她以后一个人怎么过?天天以泪洗面吗?你还说要带她去内地好好玩玩,爬长城,登泰山,看黄河,去毛主席纪念堂看毛主席,原来你全是骗人的!你就是个骗子,大大的骗子,你骗去了我们高原姑娘的心,骗去了……” “谁说我是骗子?” 所长居然张开了眼,他醒了! “大功告成!” 查亚一脸骄傲。我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嫂子则更为激动。 “天德!你终于醒了!” “我在奈何桥上走了一遭,阎王小鬼都不敢收我,我又回来了。” 我没想到一向严肃的所长,也会说这样的话。 “你吓死我了,还开玩笑。你走了,我怎么办?” 嫂子面如桃花,又是哭,又是笑。一晚上没休息的她,看不出来半点憔悴,反而更年轻了。 “怎么可能,子弹是打不死我的。我是九尾狐,有九条命,哪能那么容易死?再说了,有你我也舍不得死啊!” “别臭贫了,这么多人你也不嫌害臊,你以为你还年轻啊!” 嫂子握住所长的手,眼神里充满了幸福。 “我喜欢,怎么,不可以啊?” 所长的脸上居然出现了笑容,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所长其实还年轻。他也是年轻人,老成只体现在我们面前,一旦到了自己老婆面前,天性就没有了丝毫掩饰。 “走了,杵着干吗,出去啊。” 查亚比我懂事,悄悄把我推出了病房。 走出病房,要不是男女授受不亲,我真想来个强吻。 “谢谢你,查亚,你今天可是救了我们所长一命。你要知道,救他的命,就等于救我的命。以后你什么时候想拿回去,尽管吱声。我要是皱眉头,就不是好汉。” 这是我的大实话,我这人虽然比较顽劣,但知恩图报还没有忘。 “行,小警察,这可是你说的,到时你可别不给。” “那是绝无可能,不过我能不能提个意见?” 我举手表示要发言,查亚点了点头。 “可以。” “你以后可以叫我谯羽吗?或者警察叔叔也行。我好歹也比你大,这小警察听起来真不对味!” 我不知道为什么查亚要叫我小警察,我穿上警服,应该还算英武,身长七尺,虎背熊腰,鹰目朗朗,可怎么就成了“小”的代名词呢?我真搞不懂,这查亚多半是受西方自由思想的影响,对警察有一种天生的蔑视。 “哦!” 查亚嘟着小嘴,眼睛一眨一眨的,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 “那我以后叫你‘黑人’吧,可以吗?” “黑人”虽然没有警察叔叔好听,但比小警察好多了。再说,在高原待了几个月,大脸被紫外线干扰得一塌糊涂。本来就黑的我,这下更黑了,所以查亚说我黑也是名副其实。 “行吧,黑人就黑人。” “对了,黑人,我的照片呢?都这么久了,你都没给我。” 经查亚提醒,我才想起要给查亚洗照片。可我记得上次叫端木帮忙了啊,难道他也忘了? “你的照片我拷给端木了,不知道他洗了没有。” “端木?” 查亚的表情告诉我,她显然不认识端木。 “就是镇政府的那个端木才青。你应该见过啊,长得高高帅帅的。” 我大概比画了一下端木的高度。查亚两只眼睛转了一圈,然后摇了摇头。 “不认识。” “我回去问问他,如果他忘了,那么下次我专门去县城帮你洗。” “这可是你说的,你可再别忘了,否则,我可饶不了你。” 查亚端起小拳头,在空中作势比画了一下。我故作躲避,边躲边说道: “不会了,一定不会。你查亚大人的话就是圣旨,我一定照办。” “那还差不多。” 查亚抱起了双手,转身准备离开,被我拦住了。 “查亚大人,我有个问题。所长为什么听了你几嗓子,就醒了呢?” “这个嘛!” 查亚撅起来小嘴,认真地说道: “这叫心理暗示。虽然你们所长处在昏迷,但实际上他的大脑还在运转。我只是在他大脑里开了扇门而已,当然,怎么找钥匙,这就需要智商了。” 查亚卖起了关子。 “不过,今天关于钥匙的问题我就不和你说了,我得走了。阿妈还在病房等我呢,再见!” 查亚拍了拍我的肩膀,蹦蹦跳跳地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这个查亚,比我想象中要聪明得多!跟她比,我都快成猪了。悲哀啊,男人做到了这个份儿! 所长脱离了危险,嫂子还得上班,就留下了我照顾所长的饮食起居,这也是我主动要求的。从工作上说,他是我上级,这是我应该做的;从私下来说,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这就更义不容辞了。 照顾人的活不是很轻松,尤其是照顾像所长这样的重伤员,吃喝拉撒我得全权负责,就连换马桶都得我亲自干。没办法,护士都把工作甩给我了,因为她们嫌脏。我本来想批评几句,但最终理解多于不满。这种事,毕竟还是有些难堪,她们还是大姑娘,卫校毕业的目的并不是和马桶打交道。她们还年轻。 “小羽,这些事你让护士干吧。” 我知道所长是怕我难堪,但我却半点难堪的意思都没有。这要放在半年前,怕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因为从小到大,我都不懂得照顾人,甚至让我说几句恭维的话都是奢侈,但对于所长,我除了感恩就是尊敬。我怎么都没想到,他会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盗猎者手中换我,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他毕竟还有家人需要照顾,而我呢,简简单单一个人,一个在他眼中不成才的八零后,真正出事了,还不是一了百了,没什么可挂怀的。 “没事,所长,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朝所长笑了笑,走出了病房。回来的时候,我看到所长把眼光留在了桌子上的百合花。百合花是县里局领导来看望所长时送的,虽然只有一束,却给病房带来了一丝生气,让干燥的空气有了一抹甜甜的味道。 “高原上能看到百合花是一种福气啊!” 所长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我说。 的确,在这高海拔地区,秋日能看到绿色就是一种幸运。何况还是花中仙子的百合,就更不容易了。 “所长,你有多久没有回老家了?” 我在病床旁边找了一个椅子坐下。 “我想想……” 所长把目光从百合移到了窗外的白云,那里仿佛有他的记忆。 “六年了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六年了哎!” 所长叹了口气,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我。 “小羽,有个问题我一直没问过你,你为什么来西藏当警察?”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已是第三个人问我这个问题了。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后来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问题如果不弄清楚,我自己都怕要疯掉。 “所长,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走上了现在这条路。当时只是我的一时冲动,我根本就没考虑那么多,反正到哪都是混,西藏和内地还不是一样!” “混!” 所长对“混”字好像“感冒”,特意从我的解释中摘转出来。 “你的人生就是混?” “是啊!” 我点了点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所长在我脸上看了半天。他可能是准备教育我,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摇了摇头,对着天花板喃喃地说道:“现在的人怎么是这个样,怎么都成‘混’了?” 我听不懂所长的话。混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啊,怎么在所长眼里“混”字都不应该出现。我猜他可能是高原待久了,成了古董,现在的人哪有不说“混”的。 “哥们,你混哪里啊?” “老兄,这几年混得怎么样?” “生活得怎么样?唉!反正就是混呗!” “不混,不混你能行?你以为你清高了,你志气了,你就能将天捅个洞,就能撬起地球了?笑话!” “笑话,什么是笑话?笑话就是你的情敌都混成总经理了,你还是个捡垃圾的。” …… 混,虽然没有所谓的原则,但它可以让人生存,这是我的理解,但所长明显不那么认为。 “生活会教给你很多东西,你以后就会知道,人生是不应该去‘混’的。” “人生不混,去干吗?” 正当我不解的时候,门开了,依次走进来三个人。前面一个人四十岁左右,满面红光,警徽是两杠三星,一看就是领导。后面紧接着是一个年轻人,三十岁的年纪,面色有点冷,不像秘书,倒有点像是保镖。轮到最后一个时,我有点发呆,是卓玛。 虽然和卓玛分别不到一个月,但我却觉得上次见卓玛已是很久的事情。她今天还是那套黑色的警服,一如既往的干练。 “天德同志,我是自治区公安厅的李主任,我代表自治区公安厅来看你了!” 所长显得很激动,正准备挺身时,却被李主任拦住了。 “你不要动,你还需要休息。” “谢谢,谢谢领导的关怀!”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如果这里治疗效果不好的话,我们就把你转到自治区医院,那里水平高一些。” 李主任言辞恳切,让所长有些不知所措。 “不用麻烦领导了,这里挺好的。” …… 趁李主任和所长说话的间隙,卓玛把我拉到了一边。 “你跟我出来一下,有些事情我需要核实一下。” “核实?” 带着疑问,我和卓玛走出病房,来到了住院部大楼旁边的凉亭里。凉亭显然已是修了很长时间,显得有些斑驳,和周围的荒草粘贴在一起,透出了一股衰败。 在凉亭的石凳坐下,卓玛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和一支钢笔,看了看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 “在那曲还习惯吗?” “还行吧。” 我转过了头,把目光留在了空空的柳枝上,随便敷衍了一句。 “那曲的冬天很冷。你还是要注意一点,平常多加点衣服,没有坏处的。”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才穿两件衣服,一件内衣,加上一件作训服。被卓玛这样一说,我倒感觉有些冷了。 “谢谢,我会注意的。你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和你一样,还行吧。” 卓玛转头看了看我,故意在“还行”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空气变得轻松起来。 “到那曲有一段时间了,你发没发现这地方风景很美,还有我们的村民很淳朴,很善良?” 卓玛说得没错,淳朴和善良还有虔诚,这是我对那曲藏民的直观感受。 “是的,他们都很善良和虔诚,不像我们内地人都那么现实,一天就差把钱大爷供起来了,天天磕头,希望可以从天上掉下来个金元宝。” 说完这句话,我挠了挠头,对着卓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居然也学会胡扯了,倒出乎我自己的意料。 “呵呵……” 卓玛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她笑起来自有一番迷人的风姿。 “没想到你的认识深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 “人都得改变,我也不能例外,你说呢?” 我盯着卓玛的眼睛,她的眼睛会跳舞,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就像蝴蝶的翅膀一样。 “是啊!我们都会改变。” 仿佛像被触动心思一样,卓玛站了起来。 “有的人变坏了,有的人变好了;有的人变消极了,有的人变热诚了,这就是时间的力量。但也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比如你们所长。你知道你们所长的故事吗?” “不知道。” “你们所长可是个传奇……” 卓玛把所长的过去简单说了一遍。 正文 我们到达地区医院的时候已是晚上,手术室外窒息的空气让我和尼玛喘不过气来。尼玛是我在回路上碰到的,他因为要抓捕受伤的盗猎者所以来迟了。我和他先回了卡当,在卡当简单处理了一下所长的伤口。然后我们乘坐镇政府的车,用了十多个小时才赶到地区医院。 一路上,所长流血很多,我也不知道所长是不是能挺过这一关。 “愿莲花大师保佑!愿莲花大师保佑!” 尼玛双手合十,一个劲地祈祷着。我则在手术室门口不停地走来走去,脑袋一阵阵恍惚。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 “小羽,你也别太自责了。这也不能全怪你。” 不能全怪我?要不是我的冲动,所长会躺在手术室里?我记得以前上大学唱K时喜欢唱《冲动的惩罚》,现在这个歌名用在我身上最合适不过。但如果因为冲动就换去了所长的一条命,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出来了。” 手术室的门开了,我和尼玛赶紧跑了过去。我抓住主刀医生说道: “医生,所长怎么样?” “手术很成功,但病人能不能醒来,全靠他自己的意志。毕竟送来得太晚,失血太多了。” 听了医生的话,我像掉进了冰窟窿,全身发凉。我不敢去想最坏的结果,但现在的形势却由不得我不去想。我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所长的家人。 从手术室转到特护病房,所长一直紧闭着双眼。他的脸色苍白如纸,像是被整容过似的。相比以前的黑脸,看起来倒是年轻了几岁。 “所长,你可一定要醒来,我们还等着你带我们回卡当呢。” “是啊,所长,所里离不开你啊,我们的村民也离不开你啊。” 我和尼玛的呼唤,对所长没起一点作用,他像是睡着了一样。 “天德!” 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了一个妇人,跌跌撞撞地扑到所长的床前,泪流满面地呼喊着所长的名字。 “嫂子,所长会没事的。” 妇人看了我和尼玛一眼,问道: “天德怎么样?不会有事吧?” “不会的,嫂子,他会醒过来的。” 我在一旁已经呆若木鸡,还好尼玛很清醒,当起了安慰嫂子的角色。 过了一阵,嫂子的情绪终于平复了下来,面对所长一个人拉起了家常,这也是医生交代的,希望能唤起所长求生的愿望,这样所长醒来的概率就会大很多。我和尼玛就悄悄退出了病房,在外面走道上的椅子坐了下来。 “去吃点什么吧,你这样不吃东西是不行的。” “算了,吃不下。”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胃口。虽然肚子一天都没进食,但脑子里压根就没有要补充粮草的想法。这就是悲伤,能汇成一条河,可以将人所有的欲望抹掉。 我也不知道一晚上是怎么过去的。当阳光从外面湛蓝的天空洒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有了动一动的想法。我挺直身子想站起来,却发现四肢已经麻木。这个时候的我,仿佛只剩下了脑袋还是自己的。 “小警察!” 我抬头一看,是查亚,她手里拎着一个暖瓶,正好奇地看着我。查亚的母亲是前几天才做手术的,她和她姐轮流过来当看护。 “你来这里干吗?” “是啊,来这里干吗?” 我苦笑了一声,眼睛落在了眼前的“特护病房”四个大字上。我想只要是活人,都不愿来这冷冰冰的医院,更不会想和这四个字沾上边,可我有得选择吗?我倒宁愿里面躺着的人是我。 “你怎么了,得病了?我看看。” 查亚如她所说,走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我想阻挠,却发现没有力气。我的手还在麻木中。 “你的头好烫!一定是感冒了。走,我带你去看医生。” 查亚也不管我同意还是不同意,伸手就过来扶我。可我屁股刚离开椅子,就倒在了地上。麻木中的我,根本就使不上力。 “你干吗,哪凉快哪待着去!” “你!你……” 查亚一脸错愕,连续说了几个“你”字,还是没把话说完,不由得跺了跺脚,小脸也开始变红了。 “我怎么了,遇到你就没好事!” 我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还麻木的腿彻底清醒了。其实查亚也是一片好心,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像怒吼的机枪一样,逮着谁就是谁了。 “查亚,你怎么在这里?” 这个时候,尼玛提着一袋包子走了过来,一脸惊奇地问道。 “尼玛大哥,他欺负我!” 查亚没有回答尼玛的问话,而是和往常一样,又把矛头指向了我。 “啊!他又欺负你!” 尼玛还真信了查亚的话,手中包子一放,两眼就看着我,又开始对我实施警示教育了。 “小羽,怎么回事,你怎么又欺负我们查亚?她心地是那么的善良,你怎么忍心呢?你得赶紧道歉,要不然我可跟你没完!” 我承认,我这次是做得是有点过火,但尼玛让我道歉我还真做不出来。一个大老爷们跟一个女生道歉算怎么回事啊。 “你杵着干吗,道歉啊!” “尼玛大哥,能不能通融一下?” “没得通融,做错了事就得勇于承担。” 尼玛这话是在提醒我,男人不就该承担吗? 我把身体转向了查亚,清了半天嗓子,然后小声地说道:“对不起,我错了。” “声音太小了,听不清楚。” 我看了看查亚得意的面孔,心里那个不情愿,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好在我现在心情好了很多,也懒得计较了。 “对不起,查亚同志,我错了!” “这还差不多。” 我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终于换来了查亚的肯定。 “有包子吃啊,我可不客气了。” 查亚说完,手就伸向了我旁边尼玛买回来的包子。我哪里肯依,赶紧一把就抓向了袋子。我的肚子已经点燃了革命的激情,山雨欲来风满楼!那还不赶快找点东西来挡着。 “你给我,和我抢吃的,你算什么男人!” “我就喜欢,怎的吧?” 我在前面跑,查亚在后面追,安静的走道顿时喧闹起来。慌张的尼玛一个劲地在后面喊道: “安静,要安静!” “和睦,要和睦!” …… 两天过去了,所长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嫂子一天比一天憔悴,我的心也在往下沉。 “要是今天再醒不过来,你们就做好心理准备吧!” 医生和往常一样淡定但我却淡定不起来,嫂子则更不用说。 “小羽,你出去吧。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了。” “嫂子……” 我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走出了病房。 晚上走廊上的灯光有些清冷,正如我的心情一样。我一个人呆呆地看着耀眼的灯丝,独自咀嚼着如冰的悲伤。 “小警察,怎么又不高兴了?” 我不知道查亚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一脸真诚,我倒不好再继续呆滞了。 “所长还没有醒过来,医生说,今天一过,怕是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什么?那岂不是……” 我知道查亚要说什么,虽然我很不情愿去想那几个字,但现在的情况是不由得我不想。 “你带我进去看看。” 查亚拉着我就准备往病房走。 “你干吗?” “你说干吗,让你们所长醒过来啊。” “什么,你当你是谁啊?” 我不知道查亚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连医生都没办法,就凭她,这怎么可能? “这个你就别管了,我们进去再说。” 无奈,我只得把查亚领进了病房。 嫂子见我领进了一个陌生人,正准备问是什么情况,却被查亚的微笑堵住了。 “嫂子,你好,我是小警察的朋友。” 还没待嫂子反应过来,查亚对着所长的耳朵就开始了长篇大论,而且声音调得还大。我拦都拦不住,只有干着急的份。也许尼玛不回卡当就好了,他在的话查亚不会胡来。 “所长,我是查亚。你是我们卡当的好警察,我们都说你英明神武,既能秉公执勤,又乐于助人,实在是一个好人,大大的好人……”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查亚是不是吃错药了? “但我今天来这里不是夸你的。我是骂你来的,骂你没良心!” “停停……停!” 我正准备捂住查亚的嘴,却被嫂子走过来拦住了。这我就搞不懂了,查亚疯了,嫂子也跟着疯! “为什么说你没良心呢?因为你自私,极端的自私。你一个人潇洒地走了,却留下了桑珠嫂子一个人。桑珠嫂子多好的一个人啊,她善良、漂亮、温柔、大方,是我们那曲的一颗珍珠。但如今你却不管她了,丢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莽莽高原,你让她以后一个人怎么过?天天以泪洗面吗?你还说要带她去内地好好玩玩,爬长城,登泰山,看黄河,去毛主席纪念堂看毛主席,原来你全是骗人的!你就是个骗子,大大的骗子,你骗去了我们高原姑娘的心,骗去了……” “谁说我是骗子?” 所长居然张开了眼,他醒了! “大功告成!” 查亚一脸骄傲。我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嫂子则更为激动。 “天德!你终于醒了!” “我在奈何桥上走了一遭,阎王小鬼都不敢收我,我又回来了。” 我没想到一向严肃的所长,也会说这样的话。 “你吓死我了,还开玩笑。你走了,我怎么办?” 嫂子面如桃花,又是哭,又是笑。一晚上没休息的她,看不出来半点憔悴,反而更年轻了。 “怎么可能,子弹是打不死我的。我是九尾狐,有九条命,哪能那么容易死?再说了,有你我也舍不得死啊!” “别臭贫了,这么多人你也不嫌害臊,你以为你还年轻啊!” 嫂子握住所长的手,眼神里充满了幸福。 “我喜欢,怎么,不可以啊?” 所长的脸上居然出现了笑容,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所长其实还年轻。他也是年轻人,老成只体现在我们面前,一旦到了自己老婆面前,天性就没有了丝毫掩饰。 “走了,杵着干吗,出去啊。” 查亚比我懂事,悄悄把我推出了病房。 走出病房,要不是男女授受不亲,我真想来个强吻。 “谢谢你,查亚,你今天可是救了我们所长一命。你要知道,救他的命,就等于救我的命。以后你什么时候想拿回去,尽管吱声。我要是皱眉头,就不是好汉。” 这是我的大实话,我这人虽然比较顽劣,但知恩图报还没有忘。 “行,小警察,这可是你说的,到时你可别不给。” “那是绝无可能,不过我能不能提个意见?” 我举手表示要发言,查亚点了点头。 “可以。” “你以后可以叫我谯羽吗?或者警察叔叔也行。我好歹也比你大,这小警察听起来真不对味!” 我不知道为什么查亚要叫我小警察,我穿上警服,应该还算英武,身长七尺,虎背熊腰,鹰目朗朗,可怎么就成了“小”的代名词呢?我真搞不懂,这查亚多半是受西方自由思想的影响,对警察有一种天生的蔑视。 “哦!” 查亚嘟着小嘴,眼睛一眨一眨的,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 “那我以后叫你‘黑人’吧,可以吗?” “黑人”虽然没有警察叔叔好听,但比小警察好多了。再说,在高原待了几个月,大脸被紫外线干扰得一塌糊涂。本来就黑的我,这下更黑了,所以查亚说我黑也是名副其实。 “行吧,黑人就黑人。” “对了,黑人,我的照片呢?都这么久了,你都没给我。” 经查亚提醒,我才想起要给查亚洗照片。可我记得上次叫端木帮忙了啊,难道他也忘了? “你的照片我拷给端木了,不知道他洗了没有。” “端木?” 查亚的表情告诉我,她显然不认识端木。 “就是镇政府的那个端木才青。你应该见过啊,长得高高帅帅的。” 我大概比画了一下端木的高度。查亚两只眼睛转了一圈,然后摇了摇头。 “不认识。” “我回去问问他,如果他忘了,那么下次我专门去县城帮你洗。” “这可是你说的,你可再别忘了,否则,我可饶不了你。” 查亚端起小拳头,在空中作势比画了一下。我故作躲避,边躲边说道: “不会了,一定不会。你查亚大人的话就是圣旨,我一定照办。” “那还差不多。” 查亚抱起了双手,转身准备离开,被我拦住了。 “查亚大人,我有个问题。所长为什么听了你几嗓子,就醒了呢?” “这个嘛!” 查亚撅起来小嘴,认真地说道: “这叫心理暗示。虽然你们所长处在昏迷,但实际上他的大脑还在运转。我只是在他大脑里开了扇门而已,当然,怎么找钥匙,这就需要智商了。” 查亚卖起了关子。 “不过,今天关于钥匙的问题我就不和你说了,我得走了。阿妈还在病房等我呢,再见!” 查亚拍了拍我的肩膀,蹦蹦跳跳地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这个查亚,比我想象中要聪明得多!跟她比,我都快成猪了。悲哀啊,男人做到了这个份儿! 所长脱离了危险,嫂子还得上班,就留下了我照顾所长的饮食起居,这也是我主动要求的。从工作上说,他是我上级,这是我应该做的;从私下来说,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这就更义不容辞了。 照顾人的活不是很轻松,尤其是照顾像所长这样的重伤员,吃喝拉撒我得全权负责,就连换马桶都得我亲自干。没办法,护士都把工作甩给我了,因为她们嫌脏。我本来想批评几句,但最终理解多于不满。这种事,毕竟还是有些难堪,她们还是大姑娘,卫校毕业的目的并不是和马桶打交道。她们还年轻。 “小羽,这些事你让护士干吧。” 我知道所长是怕我难堪,但我却半点难堪的意思都没有。这要放在半年前,怕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因为从小到大,我都不懂得照顾人,甚至让我说几句恭维的话都是奢侈,但对于所长,我除了感恩就是尊敬。我怎么都没想到,他会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盗猎者手中换我,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他毕竟还有家人需要照顾,而我呢,简简单单一个人,一个在他眼中不成才的八零后,真正出事了,还不是一了百了,没什么可挂怀的。 “没事,所长,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朝所长笑了笑,走出了病房。回来的时候,我看到所长把眼光留在了桌子上的百合花。百合花是县里局领导来看望所长时送的,虽然只有一束,却给病房带来了一丝生气,让干燥的空气有了一抹甜甜的味道。 “高原上能看到百合花是一种福气啊!” 所长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我说。 的确,在这高海拔地区,秋日能看到绿色就是一种幸运。何况还是花中仙子的百合,就更不容易了。 “所长,你有多久没有回老家了?” 我在病床旁边找了一个椅子坐下。 “我想想……” 所长把目光从百合移到了窗外的白云,那里仿佛有他的记忆。 “六年了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六年了哎!” 所长叹了口气,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我。 “小羽,有个问题我一直没问过你,你为什么来西藏当警察?”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已是第三个人问我这个问题了。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后来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问题如果不弄清楚,我自己都怕要疯掉。 “所长,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走上了现在这条路。当时只是我的一时冲动,我根本就没考虑那么多,反正到哪都是混,西藏和内地还不是一样!” “混!” 所长对“混”字好像“感冒”,特意从我的解释中摘转出来。 “你的人生就是混?” “是啊!” 我点了点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所长在我脸上看了半天。他可能是准备教育我,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摇了摇头,对着天花板喃喃地说道:“现在的人怎么是这个样,怎么都成‘混’了?” 我听不懂所长的话。混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啊,怎么在所长眼里“混”字都不应该出现。我猜他可能是高原待久了,成了古董,现在的人哪有不说“混”的。 “哥们,你混哪里啊?” “老兄,这几年混得怎么样?” “生活得怎么样?唉!反正就是混呗!” “不混,不混你能行?你以为你清高了,你志气了,你就能将天捅个洞,就能撬起地球了?笑话!” “笑话,什么是笑话?笑话就是你的情敌都混成总经理了,你还是个捡垃圾的。” …… 混,虽然没有所谓的原则,但它可以让人生存,这是我的理解,但所长明显不那么认为。 “生活会教给你很多东西,你以后就会知道,人生是不应该去‘混’的。” “人生不混,去干吗?” 正当我不解的时候,门开了,依次走进来三个人。前面一个人四十岁左右,满面红光,警徽是两杠三星,一看就是领导。后面紧接着是一个年轻人,三十岁的年纪,面色有点冷,不像秘书,倒有点像是保镖。轮到最后一个时,我有点发呆,是卓玛。 虽然和卓玛分别不到一个月,但我却觉得上次见卓玛已是很久的事情。她今天还是那套黑色的警服,一如既往的干练。 “天德同志,我是自治区公安厅的李主任,我代表自治区公安厅来看你了!” 所长显得很激动,正准备挺身时,却被李主任拦住了。 “你不要动,你还需要休息。” “谢谢,谢谢领导的关怀!”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如果这里治疗效果不好的话,我们就把你转到自治区医院,那里水平高一些。” 李主任言辞恳切,让所长有些不知所措。 “不用麻烦领导了,这里挺好的。” …… 趁李主任和所长说话的间隙,卓玛把我拉到了一边。 “你跟我出来一下,有些事情我需要核实一下。” “核实?” 带着疑问,我和卓玛走出病房,来到了住院部大楼旁边的凉亭里。凉亭显然已是修了很长时间,显得有些斑驳,和周围的荒草粘贴在一起,透出了一股衰败。 在凉亭的石凳坐下,卓玛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和一支钢笔,看了看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 “在那曲还习惯吗?” “还行吧。” 我转过了头,把目光留在了空空的柳枝上,随便敷衍了一句。 “那曲的冬天很冷。你还是要注意一点,平常多加点衣服,没有坏处的。”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才穿两件衣服,一件内衣,加上一件作训服。被卓玛这样一说,我倒感觉有些冷了。 “谢谢,我会注意的。你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和你一样,还行吧。” 卓玛转头看了看我,故意在“还行”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空气变得轻松起来。 “到那曲有一段时间了,你发没发现这地方风景很美,还有我们的村民很淳朴,很善良?” 卓玛说得没错,淳朴和善良还有虔诚,这是我对那曲藏民的直观感受。 “是的,他们都很善良和虔诚,不像我们内地人都那么现实,一天就差把钱大爷供起来了,天天磕头,希望可以从天上掉下来个金元宝。” 说完这句话,我挠了挠头,对着卓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居然也学会胡扯了,倒出乎我自己的意料。 “呵呵……” 卓玛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她笑起来自有一番迷人的风姿。 “没想到你的认识深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 “人都得改变,我也不能例外,你说呢?” 我盯着卓玛的眼睛,她的眼睛会跳舞,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就像蝴蝶的翅膀一样。 “是啊!我们都会改变。” 仿佛像被触动心思一样,卓玛站了起来。 “有的人变坏了,有的人变好了;有的人变消极了,有的人变热诚了,这就是时间的力量。但也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比如你们所长。你知道你们所长的故事吗?” “不知道。” “你们所长可是个传奇……” 卓玛把所长的过去简单说了一遍。 尾声 两年后。卡当。 碧蓝的天空,静静的雪山,静静的草原,星星点点似的牛羊,一眼都能望到头的泥砖建筑,卡当好像没有变。 “你变了。” “呵呵,老了?不过你也变了。” 尼玛脸上的胡茬更多了。他手上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可爱地嘟着嘴。安多也变了,他正式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看起来多了几分粗犷与豪放。 “羽哥,你现在可是我们警界的名人,破了几个要案,立了大功了。我们所里还有你的宣传册。” 安多竖起了大拇指。尼玛也附和道: “我早就说过他大有可为。看来我当时还是有眼光的。” 我摸了摸自己头发,腼腆地说道: “跟着瞎混呗。说实话,没有卡当就没有我的现在。不管怎样,我都应该谢谢你们。” “谯羽还是谯羽,不会忘本。呵呵,可是‘谢谢’可不能停在口头上哦!” 仿佛是有天生的默契,尼玛话刚说完,小尼玛就咧开了嘴,大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笑。 “你和你爸一样贪婪。还好,我可是做了准备工作才来的。” 我打开了旅行包,一股脑地拿出了小孩穿的衣服,还有汽车玩具,我把玩具在小尼玛面前晃了晃,小尼玛立刻就被吸引了。可玩具比他的头还大,他只能“呀呀”了事。 “想玩,就快点长大哦。” 我捏了捏小尼玛的脸蛋。可能是我刚才没给他玩具,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哭了起来,看样子还很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 我从小都没糊弄过小孩。这下我慌神了。 尼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没事的,想妈妈了。” 可能是母子相连,小尼玛刚哭没几声,她的母亲就过来了。夫妻俩围着小尼玛团团转,开始了夫妻的必修课。 虽然有些吵闹,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心头有了牵挂。天伦之乐大抵就是如此吧。 “羽哥!” “哦。” 我回过头来,发现安多正看着我。我笑了笑,然后从包里把一个白色的学习机递给了安多。 “你的汉语不好,有了这个你就不用愁了。相信以后你去了内地,也不用担心语言不通。” “谢谢你,羽哥。” 安多不忘给我一个拥抱。我拍了拍他结实的肩膀。 “应该的。” 拥抱过后,安多把我领进了我两年前住的房间。 “所长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自从你走后,这里还没住过人呢。” 我把行李放到了书桌上。没想到一走就是两年,时间过得真快。 我打开了抽屉,抽屉里还有我以前无聊时写的碎言。它们乱糟糟地躺在那里,我随便抓起了一张。 “今天查亚做的是干拌牛肉,做法和要点:先将牛肉在高压锅里压熟,然后切成片,拌料时先放盐,接着放辣椒油、白糖、酱油、味精、花椒粉再拌,最后下葱及细粒花生米。查亚特别强调牛肉要洗干净,要不然会拉肚子哦。” 我发现我的心在疼。它实实在在地疼,从心底到心尖,像滚雪球一样,来回揪着疼。我捂着胸口,瘫坐在了椅子上。 …… “唉,你怎么这么重,要压垮我啦!” 院子里扶着我的查亚,翩翩欲坠。 “等我好了,你也可以压我呀。” “我看不起你,就喜欢欺负弱女子。等你好了,看我怎么报复你!” 查亚,我一直等你报复我。可是你的人呢? “羽哥,他们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站了起来,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跟着安多走出了院子。 镇上的公路上,一群身着民族盛装的牧民踏歌而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匹大黄马,牵马的牧民一身红白相间的藏装,戴着高高的羊毡帽,他满脸喜庆,而坐在马上的是一个有着淡淡高原红的女孩。各种绿松石、珊瑚制成的饰品挂满了她的脖颈,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华贵。 “谯羽,可把你盼来了,待会儿咱们不醉不归哦!” 我拍了拍梁成的肩膀,说道:“梁成,我可要警告你,以后可别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那是,那是。有你这个警察弟弟,我怎敢胡来?” 梁成憨态可掬,引得我和安多一阵哄笑。 “别在这杵着了,赶快走吧。美娇娘可不能在太阳下太久哦!” 尼玛不忘拍了拍梁成的肩膀。梁成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目光落在了格桑身上。格桑看了看梁成,又把目光转向了我。她眼里仿佛有泪花在涌动。 “谯羽,你来了。” “嗯,阿姐,要笑啊!今天是高兴的时候,要笑!” “嗯。” 格桑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梁成说道: “我们走吧!” 格桑和梁成终于走到一起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之所以不可能完成,因为梁成家里坚决反对。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在卡当这个地方生活,何况梁成的父母只有梁成这一个儿子。 “我并不是为物质而活着。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我一定要去争取。” 梁成是固执的,也是让人佩服的。他最终说服自己的父母,留在了卡当。在这个过程中,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 婚礼是镇长主持的,地点在小学,小学为了这一天特放了一天假。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梁成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因为梁成是汉族人,再加上条件有限,最后综合考虑,在小学以喜宴的形式来办婚礼。 “大家都知道,我们梁老师来卡当十年了。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何况梁老师生活在香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可是他却肯为了我们卡当的孩子,为了我们格桑,留下来。我作为镇长,敬佩的同时,自愧不如!” “梁老师来了我们小学十年。十年间,学生出去了一茬又一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了。你带来的改变大家是看得见的。在这里,我代表卡当的父老乡亲向你表示感谢。同时,也祝你和格桑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镇长的话极富感染力,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梁成和格桑脸上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只可惜,查亚没有看到这一幕。 “唉,谯羽,你也该找一个了。” “我……”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 “别摇头啊,你得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过去就让它过去,谈何容易。 卡沙村。 虽然是大喜之日,可此时的门前,却是一分凄凉。一贯凶猛的“朵煞”耷拉着脑袋,待在院子一角,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阿妈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拿着佛珠正念叨着什么。她脸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阿妈!” “谯羽!你来了,快坐。” 阿妈看见是我,又是搬椅子,又是倒茶。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阿妈,可是她身形比以前更加佝偻。她老了。 “在拉萨还好吗?” 阿妈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再没有两年前的细滑了。我没想到两年的时间,她变化这么大。 “很好,阿妈。” “好就好,好就好……” 仿佛是想起了什么,阿妈神色黯然,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过脸颊。 “阿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阿妈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然后站了起来。 “孩子,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你先坐。” “阿妈,不用。” “要的,要的。” 阿妈转过身,拖着蹒跚的步伐,走进了厨房。我一个人看了看四周,是熟悉,也是陌生。前年的春节我还历历在目,那是多么的和谐,多么的欢乐。可如今,人去楼空,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身,慢慢走进了以前查亚的房间。房间依旧干净,也很整洁,里面的摆设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熟悉的藏香萦绕在我的头顶,仿佛这个房间昨天还住过人。 我拿起了书桌上的相册,上面仿佛还留有查亚的味道,淡淡的薄荷香。打开相册,我的眼光停在了那几张我照的照片上。照片上,查亚笑颜如花,娇俏可人,我忽然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了她的笑容。 “小警察,知道吗?要把我照美一点。” “对,就是这个角度,再来一张。” “快点,咋这么慢?” “不要这么啰唆。你不是老头子,你是男子汉,干脆一点行吗?” …… “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阿妈。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屋里,看了看四周,手一会儿在这里摸摸,一会儿在那里摸摸。 “这房间我每天都打扫。我知道查亚只是去香港读书了,她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阿妈。” “会回来的!” 阿妈喃喃自语。也许,让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也是一件好事。 离开卡沙村的时候,西边出现了火烧云。那肆无忌惮的红,把下面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然后是草地、湖泊,最后是那闲步归来的牛羊。 这世界从来不缺景色,缺的只是发现! 这世界从来不缺美,缺的只是珍惜! 别了,卡当! 别了,快乐与苦痛的记忆! 尾声 两年后。卡当。 碧蓝的天空,静静的雪山,静静的草原,星星点点似的牛羊,一眼都能望到头的泥砖建筑,卡当好像没有变。 “你变了。” “呵呵,老了?不过你也变了。” 尼玛脸上的胡茬更多了。他手上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可爱地嘟着嘴。安多也变了,他正式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看起来多了几分粗犷与豪放。 “羽哥,你现在可是我们警界的名人,破了几个要案,立了大功了。我们所里还有你的宣传册。” 安多竖起了大拇指。尼玛也附和道: “我早就说过他大有可为。看来我当时还是有眼光的。” 我摸了摸自己头发,腼腆地说道: “跟着瞎混呗。说实话,没有卡当就没有我的现在。不管怎样,我都应该谢谢你们。” “谯羽还是谯羽,不会忘本。呵呵,可是‘谢谢’可不能停在口头上哦!” 仿佛是有天生的默契,尼玛话刚说完,小尼玛就咧开了嘴,大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笑。 “你和你爸一样贪婪。还好,我可是做了准备工作才来的。” 我打开了旅行包,一股脑地拿出了小孩穿的衣服,还有汽车玩具,我把玩具在小尼玛面前晃了晃,小尼玛立刻就被吸引了。可玩具比他的头还大,他只能“呀呀”了事。 “想玩,就快点长大哦。” 我捏了捏小尼玛的脸蛋。可能是我刚才没给他玩具,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哭了起来,看样子还很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 我从小都没糊弄过小孩。这下我慌神了。 尼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没事的,想妈妈了。” 可能是母子相连,小尼玛刚哭没几声,她的母亲就过来了。夫妻俩围着小尼玛团团转,开始了夫妻的必修课。 虽然有些吵闹,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心头有了牵挂。天伦之乐大抵就是如此吧。 “羽哥!” “哦。” 我回过头来,发现安多正看着我。我笑了笑,然后从包里把一个白色的学习机递给了安多。 “你的汉语不好,有了这个你就不用愁了。相信以后你去了内地,也不用担心语言不通。” “谢谢你,羽哥。” 安多不忘给我一个拥抱。我拍了拍他结实的肩膀。 “应该的。” 拥抱过后,安多把我领进了我两年前住的房间。 “所长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自从你走后,这里还没住过人呢。” 我把行李放到了书桌上。没想到一走就是两年,时间过得真快。 我打开了抽屉,抽屉里还有我以前无聊时写的碎言。它们乱糟糟地躺在那里,我随便抓起了一张。 “今天查亚做的是干拌牛肉,做法和要点:先将牛肉在高压锅里压熟,然后切成片,拌料时先放盐,接着放辣椒油、白糖、酱油、味精、花椒粉再拌,最后下葱及细粒花生米。查亚特别强调牛肉要洗干净,要不然会拉肚子哦。” 我发现我的心在疼。它实实在在地疼,从心底到心尖,像滚雪球一样,来回揪着疼。我捂着胸口,瘫坐在了椅子上。 …… “唉,你怎么这么重,要压垮我啦!” 院子里扶着我的查亚,翩翩欲坠。 “等我好了,你也可以压我呀。” “我看不起你,就喜欢欺负弱女子。等你好了,看我怎么报复你!” 查亚,我一直等你报复我。可是你的人呢? “羽哥,他们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站了起来,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跟着安多走出了院子。 镇上的公路上,一群身着民族盛装的牧民踏歌而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匹大黄马,牵马的牧民一身红白相间的藏装,戴着高高的羊毡帽,他满脸喜庆,而坐在马上的是一个有着淡淡高原红的女孩。各种绿松石、珊瑚制成的饰品挂满了她的脖颈,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华贵。 “谯羽,可把你盼来了,待会儿咱们不醉不归哦!” 我拍了拍梁成的肩膀,说道:“梁成,我可要警告你,以后可别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那是,那是。有你这个警察弟弟,我怎敢胡来?” 梁成憨态可掬,引得我和安多一阵哄笑。 “别在这杵着了,赶快走吧。美娇娘可不能在太阳下太久哦!” 尼玛不忘拍了拍梁成的肩膀。梁成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目光落在了格桑身上。格桑看了看梁成,又把目光转向了我。她眼里仿佛有泪花在涌动。 “谯羽,你来了。” “嗯,阿姐,要笑啊!今天是高兴的时候,要笑!” “嗯。” 格桑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梁成说道: “我们走吧!” 格桑和梁成终于走到一起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之所以不可能完成,因为梁成家里坚决反对。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在卡当这个地方生活,何况梁成的父母只有梁成这一个儿子。 “我并不是为物质而活着。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我一定要去争取。” 梁成是固执的,也是让人佩服的。他最终说服自己的父母,留在了卡当。在这个过程中,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 婚礼是镇长主持的,地点在小学,小学为了这一天特放了一天假。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梁成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因为梁成是汉族人,再加上条件有限,最后综合考虑,在小学以喜宴的形式来办婚礼。 “大家都知道,我们梁老师来卡当十年了。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何况梁老师生活在香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可是他却肯为了我们卡当的孩子,为了我们格桑,留下来。我作为镇长,敬佩的同时,自愧不如!” “梁老师来了我们小学十年。十年间,学生出去了一茬又一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了。你带来的改变大家是看得见的。在这里,我代表卡当的父老乡亲向你表示感谢。同时,也祝你和格桑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镇长的话极富感染力,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梁成和格桑脸上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只可惜,查亚没有看到这一幕。 “唉,谯羽,你也该找一个了。” “我……”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 “别摇头啊,你得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过去就让它过去,谈何容易。 卡沙村。 虽然是大喜之日,可此时的门前,却是一分凄凉。一贯凶猛的“朵煞”耷拉着脑袋,待在院子一角,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阿妈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拿着佛珠正念叨着什么。她脸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阿妈!” “谯羽!你来了,快坐。” 阿妈看见是我,又是搬椅子,又是倒茶。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阿妈,可是她身形比以前更加佝偻。她老了。 “在拉萨还好吗?” 阿妈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再没有两年前的细滑了。我没想到两年的时间,她变化这么大。 “很好,阿妈。” “好就好,好就好……” 仿佛是想起了什么,阿妈神色黯然,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过脸颊。 “阿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阿妈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然后站了起来。 “孩子,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你先坐。” “阿妈,不用。” “要的,要的。” 阿妈转过身,拖着蹒跚的步伐,走进了厨房。我一个人看了看四周,是熟悉,也是陌生。前年的春节我还历历在目,那是多么的和谐,多么的欢乐。可如今,人去楼空,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身,慢慢走进了以前查亚的房间。房间依旧干净,也很整洁,里面的摆设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熟悉的藏香萦绕在我的头顶,仿佛这个房间昨天还住过人。 我拿起了书桌上的相册,上面仿佛还留有查亚的味道,淡淡的薄荷香。打开相册,我的眼光停在了那几张我照的照片上。照片上,查亚笑颜如花,娇俏可人,我忽然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了她的笑容。 “小警察,知道吗?要把我照美一点。” “对,就是这个角度,再来一张。” “快点,咋这么慢?” “不要这么啰唆。你不是老头子,你是男子汉,干脆一点行吗?” …… “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阿妈。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屋里,看了看四周,手一会儿在这里摸摸,一会儿在那里摸摸。 “这房间我每天都打扫。我知道查亚只是去香港读书了,她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阿妈。” “会回来的!” 阿妈喃喃自语。也许,让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也是一件好事。 离开卡沙村的时候,西边出现了火烧云。那肆无忌惮的红,把下面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然后是草地、湖泊,最后是那闲步归来的牛羊。 这世界从来不缺景色,缺的只是发现! 这世界从来不缺美,缺的只是珍惜! 别了,卡当! 别了,快乐与苦痛的记忆! 正文 第二天中午,和往常一样,我来到查亚母女所住的病房前,习惯性地敲了敲门。 “查亚,打饭了。” 门被我敲得咚咚响,但迎接我的却是沉默。 我见里面没有反应,就推开了门,却发现已是人去床空。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查亚的阿妈是今天出院,这个时候她们可能已经离开了那曲,在前往卡当的路上了。看着空空的床,以前叽叽喳喳的查亚不在了,我发现心里有些莫名的失落。 从食堂回来,所长可能是发现了什么,颇似感慨地说道: “今天好安静啊!” “嗯。” 我低低地回应了一声,将手里的饭菜摆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扶着所长下了床,坐到了凳子上。 “所长,今天打饭我去迟了,没有红烧肉了。” “没关系,吃什么都一样。” 吃到中途,所长放下了筷子,认真地对我说道: “谯羽,我看你还是回去吧。毕竟所里还有工作要做,你在这里一直陪着也不是个事。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多了,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你不用担心,何况还有你嫂子呢。” 我一听,所长要赶我走,我哪里肯依。 “不,所长,你的伤才好一点,活动都还不方便,现在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回去的。” 所长见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坚持,他只是对我笑了笑,我第一次发现所长也会笑得诡异。 “度日如年”这个词本来应该和我是绝缘的,因为我一直奉行的是“混”字哲学。既然是混,就没有期望,而没有期望,就不会在意时间,也就不会在意年和日的区别了。但查亚走后的我,开始数起了日子。 一天,两天、三天…… 日历向前翻,所长在好转,而那曲的天气也在一天天变得寒冷。习惯南方温暖气候的我,手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红包,所长告诉我是冻疮。冻疮虽然是小病,但它痒起来实在是难受。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喜欢抓,越抓越痒,越痒我越抓,不到一周,我手上的小包就变成一道道红色的裂口,看起来挺吓人的。我虽然买了很多药去敷,但都无济于事,我也只有听之任之了。 立冬不久,医生告诉我,所长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可以出院了。我心里在暗暗窃喜,一方面是因为所长终于可以做回正常人,而另一方面是我可以回卡当了。我多希望看到黑子,它是瘦了?还是胖了?还有学校的那群孩子,他们应该在盼望我回去教他们打篮球吧。 这天,我正打饭回来,却看到所长在收拾东西。 “所长,你这是干吗?” “出院。” “出院!医生还没说让你出院啊!” 我一惊,这所长是哪根筋出了问题,怎么想起出院来了。 “这地方我实在待烦了,成天不是睡就是坐。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去休整一下就可以了。” 所长将衣服收拾完毕,放进了包里,然后站起身,对我下了一道命令: “你赶快去把我的出院手续办了,我们今天就离开这里。” “所长,出院得跟医生说说吧?” “那是你的事,反正我今天一定要出院。” 看着所长态度坚决,我也只好服从,来到医生办公室。 “刘医生,我们所长要出院,帮我办下一下手续。” “出院?谁让他出院的,我怎么不知道?” 所长的主治医生姓刘,是江苏人,个子不高,眉毛很浓。他说话速度很快,劈里啪啦,就像放鞭炮。 “医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所里有点事,需要他回去解决,不走不行啊!” “我不同意,他还要观察几天。” 刘医生态度也坚决,任凭我怎么说,就是不在出院手续上签字。我无奈,只得学起了父亲最常用的招数——送礼。我跑到外面买了一条芙蓉王,回来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塞给了刘医生。见到芙蓉王,刘医生的态度好了很多。 “我不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我们得为他的身体负责啊。要是回去出了事怎么办,人家会认为我们医院不按规矩来,对你们所长也不负责任。你说是吧?” “对,您说得对。” 我一个劲地点头,语气神态完全配合刘医生的观点。 “不过,既然你们所里有急事,我们也不好为难你们,这个字我就签了。但是要是出事的话,你们得自己负责,到时可别赖在我身上。我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的,是你们一再要求,我也是没办法。” “那是,那是。这个我明白。” 刘医生终于签了字。我回到病房,帮所长收拾好东西,没有丝毫留恋,就走出医院。临出门的那个时候,我和所长的心情是一样的,两个字,“兴奋”。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也把我闷坏了。无所事事的我,感觉到了工作的好处,最起码它可以让我忘掉什么是无聊。 来到车站,我和所长租了一辆面包车,回到了卡当。一个月没见的卡当镇,不变的是荒凉,但不知为什么,荒凉的卡当给我带来的是亲切。小学屋顶上的五星红旗,派出所前面的“为人民服务”,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 马圈里的黑子长壮了,看见我一个劲地嘶鸣。我轻轻地抚摸它的鬓发,它的鬓毛黑而柔亮。 “你小子长壮了。” 黑子眯着眼睛,嘴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声,看得出来,它很享受我的爱抚。 “走!出去遛遛!” 黑子甩了甩尾巴,它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很顺从地跟我走出了马圈。我牵着它来到外面的街上,经过格桑的诊所的时候,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诊所里面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我心里莫名地添了几抹失落。 我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正准备离开,却听见后面有马蹄声。我回头一看,是查亚,还有端木,他们显然是从草原深处回来的,满身的风尘。我很想走开,但两条腿就是迈不动,我就呆呆地看着他们走到了我的身边。 “黑人,你回来了。” 还是那熟悉的表情,熟悉的声音,但味道却已不同。 “嗯。” 我强颜一笑。 查亚和端木很有默契地下了马。他们一个有着动人心魄的自然美,一个是气质与相貌俱佳的帅哥,走在一起,不单具有观赏感,同时还兼具美感,郎才女貌。我不由得心生羡慕。 端木也许还得感谢我,毕竟他是通过我才知道有查亚这个人,也才能有后面的故事。看来照片作为两人的纽带,应该起了作用。我没想到我的无心插柳,换来了一对璧人,是高兴,也是沮丧,莫名的沮丧,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来。 “你们所长好了吗?也回来了?” “嗯,好得差不多了,所长说他不习惯医院的味道,就提前回来了。对了,你母亲都好了吧?” 查亚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好了,承蒙你的照顾。阿妈说,什么时候有空请你去我家吃饭呢,要好好感谢你。” “感谢我?我又没帮忙,反而是你帮了我们所长的大忙。” “我哪有,举手之劳而已。” “你太谦虚了,那对于我就是救命大恩,我可不敢忘。” “哪里,小事,谁叫我们是朋友呢,互相帮忙不是应该的吗?” “也对,也对……” 我连连说了几个“也对”,心里仿佛释然了,轻松了不少。朋友不就应该帮忙吗? “谯羽,晚上我们烤全羊,你要不要来?” 端木甩了甩手中的马鞭,兴致盎然,我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包括那些人,是只有查亚和他,或者还有其他人,我不得而知,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只有谢绝。 “晚上我还有事,我就不去了,你们玩高兴就行。” “你真的不来?” 查亚可能是想确认一下,但我决定的事显然不是那么容易改的。 离开查亚和端木,我牵着黑子来到了草场上,再也没有了那份驰骋的心情。天一如既往的瓦蓝,浩渺的草原上如星星点点似的散布着牛羊。它们悠闲,而我呢? 当我从草场回到镇上的时候,我看到派出所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丰田。我拴好黑子,走进办公室,发现里面有三个人。一个是卓玛,另外两个是记者,其中一个手提着一台摄像机,而另外一个在和所长说着什么。 “卓玛,这是?” 卓玛侧头看见是我,笑了笑,站了起来,对着我说道: “你们所长的事迹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了,他是我们警察的典范。这两位是西藏电视台见证栏目组的。他们听说你们所长的事迹后,想专门为他做一期节目。而我来是专门配合他们的。” 原来是做电视节目,我不禁为所长感到高兴。上电视,对于我来说就是五个字“可望不可即”,但所长的态度却让卓玛和两个记者有点难堪。任凭几人怎么劝,所长就是不答应,黑脸上始终是一副雷打不动的表情,反正就是那句话“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卓玛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无奈之下,把希望寄托于我。 “你们所长不想配合,你和他走得近,帮我劝劝吧。” “我试试。” 卓玛几个人走出了办公室后,我走到所长旁边,劝道:“所长,上电视是好事啊,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你。” “你懂什么?” 所长白了我一眼。 “我救你,那是我的责任。任何人到了那个时候都会那么做的,这没什么可以炫耀的。谯羽,你要记住我们是警察,不是宣传队。我们干工作不是为了出风头,是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办事。如果成天就只知道在电视上露面,只能说这个警察不合格。再说了,我就是个普通人,一对着镜头心里就发慌。你还是赶紧让他们该上哪上哪,就别在这烦我了。” “所长,这?” “这什么这,赶快去说。” 所长的态度,让我感觉有些为难。卓玛第一次叫我帮忙,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反而被逼当起了双面间谍,这下可难倒我了。 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外面。卓玛走了过来,对着我问道: “怎么样?你们所长怎么说?” 看着卓玛期待的眼神,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个,那个……” “你们所长不同意?” 我点了点头,卓玛到底是善解人意。 “你没劝吗?” “劝了,可没用啊。他的脾气你应该了解一些,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更改的。” “哦,看来就只能算了。” 卓玛叹了口气,然后对着身边的两位记者说道: “对不住了,两位大记者。我们这所长有些固执,让你们失望了。” 两位记者显得也很沮丧。毕竟从拉萨到那曲,又从那曲追到卡当,几百公里的奔波,却没有结果,放到谁身上都不对味。 卓玛和两位记者郁闷地走上汽车。看着卓玛失落的背影,我最终还是走了上去,看来得难为一下所长了。 “其实办法不是没有。”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 卓玛转过身,抓住我的手,显得很激动。 “我们所长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这也是他当警察的守则。你应该明白怎么做了吧?” “你是说……” 卓玛指了指天上,我略略点了下头。 接下来,事情就向有利的方向发展了。所长虽然不情愿,但碍于上面的旨意,他也没办法,只得答应配合。 由于拍摄的是纪录片,需要剧本,需要道具,还需要群众演员,所以前期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卓玛和记者就在镇里住了下来。两位记者住进了镇政府,而卓玛住进了我的隔壁。 晚餐不用说,是我亲自下的厨。由于原材料有限,我只做了一个海带排骨汤,加上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爆炒土豆丝,然后是一个水煮牛肉,一个罐头鱼。菜式虽然不多,但相比较于我们平常吃的,已经是大餐了。没办法,材料决定一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卡当看到新鲜蔬菜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 吃饭的时候,卓玛一个劲地赞扬我手艺好。我不知道是她的要求低,还是在慰藉我的体力付出,故意那么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心里一阵暖流。原来做饭也能有成就感,这可真是个奇妙的事情,难怪厨艺也可以作为一门学问。也许我真得感谢查亚,是她把做饭的精髓教给了我。按照她的理解,厨艺就是一门搭配的学问,要充分发挥每一样材料的独特性,进行合理的搭配。比如,鱼要取其鲜,牛要用其嫩等。 吃过饭之后,天还没黑,卓玛硬要拉我出去走走。我的原意,就是睡觉。卡当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我不知道除了睡还能干什么。看星星、月亮,那显然不是我的风格,但卓玛却强烈要求。她说她好久没呼吸乡下的空气了,这次一定得呼吸个够,这什么逻辑? 走在卡当镇唯一的一条街道上,清冷而寂寥。没有小学的读书声,卡当就像冬眠了一样,了无生气。 夜幕虽然没有降临,但明亮的星星还是探出了头,一眨一眨的,这更给卡当增添了几分宁静。从派出所往西走,大约一百米的样子,就到了镇口。一路上,卓玛的兴致显然很浓,哼着小调,抬眼看着星星,满是陶醉。 “你知道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卓玛停下了脚步,看着我问道。 “建筑。” 这个问题答案应该很多,但我毫不犹豫选择了建筑。没办法,看惯了城市的我,实在不习惯一眼都能看到天边的感觉。 “你这只是看到了一面。我觉得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城市的人浮、急,急功近利,而乡村的人安、真,善良朴实。城市的人总是被别人推着走,而乡村的人更随性,他们更像是为自己而活。” 卓玛说得好像有道理。我记得一句话,“人一生下来,就急匆匆地向墓地奔去。”这很适用于城市人。但话又说回来,没有城市的急功近利,哪来社会的进步。要知道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百分之八十来源于城市,乡村压力是小,但是生活水平也无法和城市比啊。 我将我的想法说给卓玛听,她淡淡地笑了笑。 “你认为生活水平的高低和幸福有关吗?” “当然,而且是成正比的。” “我告诉你,你错了。幸福和外在的东西没有关系,幸福是发自内心的。它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并不取决于物质财富的多少。你在卡当也有一些日子了,那么,你觉得卡当的村民幸福吗?” 卓玛提到的的确是一个奇怪的现象。生活水平不高的卡当村民,他们脸上更多的是满足,那是幸福的一种外在体现。 “没有人会怀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什么不好,但我们同样不应该忽略生活中本来很重要的东西。我们需要本真,而不是把自己包裹起来,变成一个被别人踢来踢去的足球。” 卓玛的话里明显透露出对乡村的眷恋,可我有一点就不明白了。 “既然你对乡村有好感,那你为什么还留在大城市?” 我这个问题有些尖锐。卓玛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弯下腰,盘膝坐在草地上,然后微微抬头,眼睛落在了西边浅淡的光晕上。 “人生下来,有很多事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何况,有些事开始了,就没办法结束,这就是宿命。” 卓玛的话里夹杂着无奈。她双手抱着腿,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是她想得太多,还是我想得太少。我觉得人生没这样复杂,一句话,喜欢就行。 “谯羽,你知道你的特点是什么吗?” “不知道啊,是什么?” “是真实,真实!” 卓玛像是在回答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后面卓玛再没说什么,而是安静地看着远方,直到晚风撩起了她的发丝。 “天冷了,把我的衣服披上。” 我把身上的大衣披在了卓玛身上。她雾眼蒙眬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了身。 “我们走吧。” “嗯。” 和卓玛回到镇上,天刚黑尽。但小学的操场上却出现了明亮的光,喧闹声不绝于耳。带着好奇,我和卓玛来到了小学。 原来是查亚、端木、梁成、格桑,还有小西。小西是孤儿,我后来才知道。他的生活费一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补贴,一部分来自于村民的捐助。他之所以调皮,与身世也有很大的关系。 小西的父亲是汉族人,祖籍江苏,是个孤儿,父母死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动乱时期,后来因为援藏来到了卡当当镇长。在卡当,他认识了小西的母亲卓噶,两人情投意合,结为了夫妻。婚后生活本来很幸福,但不幸的是,在小西四岁那年,小西一家三口坐车去县城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小西的父母当场死亡,而留下小西一个人,成了孤儿。本来小西在山里还有个叔叔,但叔叔家庭也困难,自己生活都艰难。更谈不上抚养小西了。 梁成和查亚几个人围成了一个圈,而圈子的正中央是一个火堆。火堆上是一只小肥羊,此刻正接受火的洗礼。 我本来想离开,却被卓玛推着走到了场边。 “谯羽,来,一起。” 梁成见到是我,赶紧站起身,走了过来。 “这位是……” “哦,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拉萨的卓玛,来卡当公干的。” “哦,幸会,幸会。来一起玩吧。” 梁成热情地将我和卓玛拉到火堆旁,而其他的人也站了起来,纷纷表示欢迎。小西则凸显孩子气,走过来就拉住卓玛的手,嘴甜如蜜。 “姐姐,你好漂亮啊。” “是吗,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小西。姐姐,来坐我这里,不要跟黑人哥哥一起坐。他是个坏人。” 小西还念念不忘上次打球的事,所以把我当成了敌人。 “他为什么是坏人?” 卓玛坐到小西的旁边,然后看了看我。 “他不教我打篮球。” “哦,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呸他好吗?” “好!” 小西说完,向我做了一个鬼脸。卓玛也依样画葫芦,对我做了个鬼脸。 “看来以后千万不要得罪小朋友。要不然,来个联合作战,谁都受不了。” 梁成的话,解了我的围。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是啊,谁叫他们是祖国的花朵。而我们,是明日黄花了。” 我故意将后面的字拖长,引来了大家的一阵笑声。 烤全羊是藏地牧区的一大特色。虽然它烤出来的羊没有新疆的正宗,但其皮脆、肉鲜、味美,同样别具一格,让人回味无穷。其间,有三样东西不能缺,酒、歌、舞。酒助兴自是不必说,歌多是情歌,也有赞美家乡的民歌,舞一般来说就是锅庄,但有时候也看个人发挥。卓玛擅长唱歌,格桑和查亚擅长跳舞。特别是查亚,整一个表演明星,端木跳舞的水平也很高,他和查亚的二人组合,简直是默契天成,加上梁成的吉他伴奏,给人的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哥哥,我赔你喝酒吧。” “小孩子,喝什么酒?” 我没有答应小西的请求。但他还是不死心,从身边抓过一个啤酒瓶,信誓旦旦地说道: “谁说我小了,我已经十二岁了。在以前,已经可以娶老婆了。” “是吗?既然可以娶老婆了,那就喝。” 我不得不说我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不强。就这样,其他人跳舞,我则和小西喝起酒。 但酒还没喝到三杯,就被卓玛骚扰个不停。 “别喝了,跳舞吧。” “我不会跳啊!” “我教你!” 我其实是不想跳舞,但卓玛却把我的话当成了真,硬是把我拉到火堆边,教我跳起了锅庄。跳锅庄当然缺不了藏歌,这也是端木的长项。他的声音粗犷豪放,穿透力极强,再加上酒精的作用,让他看起来潇洒俊逸。如果我是女人,都得被他迷倒。查亚呢?应该更不用说吧。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卑。以前上大学那会,虽然我成绩一塌糊涂,而且经常被老师点名批评,我都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但这次,我明显感觉比人矮了一截,真是应了那句“人比人,气死人”。眼下,我虽然还没有成死人,但手脚僵硬,腿脚变形,离“帕金森综合征”已经不远了。卓玛还真以为我没有跳舞的天赋,最终还是把我请下了舞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回到卡当如此的失常。以前我还有心情和查亚拌两句嘴,现在我的嘴巴不自觉地像被什么卡住了,很难再有犀利的本色。最终,我还是回到了“拉萨啤酒”的身边。 如果要问这世界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我相信是众说纷纭。但我只认定一个,那就是酒,高兴时可以畅饮,郁闷时可以独酌。无论心情好坏,它总会不离不弃地陪在身边,它才是真正的朋友。细细咀嚼,一入咽喉似碧涛,回香归来世无穷。 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和几个哥们在天台上喝酒。成都的天气,一到六月,就酷热难当,而这个时候,天台是理想的喝酒圣地。找点花生米、豆腐皮、凤爪,再加上一把破吉他,就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那个时候最喜欢谈的莫过于女生。我们学校的女生分布有点现代化,外语学院和管理学院包揽了学校大半的美女,他们的教室里从来不缺男生,但大半都是去旁听的。美其名曰“旁听”,实际上就是碰“艳遇”去了。谈了女生,过后就是足球。齐达内、罗纳尔多、欧文、贝克汉姆……世界杯、欧洲杯,太多了,一个晚上都谈不过来。当然我们一般不谈中国足球,除非是自己想找郁闷,那就例外了。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把酒量练出来的,打架也是那个时候被逼上的,因为总有人抢女生,也总有人抢位置,也有人抢话题。荷尔蒙分泌过多的我们,冲动就避免不了了,这也就导致我的大学是在酒精和打架中度过的。我从来都没搞清楚我们学校有几栋教学楼。想想,也真够荒唐的,我真不知道是大学把我们扭曲了,还是我们把大学扭曲了。 “谯羽,你能不能少喝点?你看你身边都快被酒瓶子堆满了。” “不喝酒干吗?” 卓玛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跳舞。她走到我身边,想从我手中夺过酒瓶,却被我用手拂开了。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导致我用力过大,她一下就摔倒在地上。但此时的我,脑袋已经开始不清醒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 后面的事,我就完全不记得了。有生以来,这是我醉得最快的一次,也是醉得最彻底的一次。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天才微亮。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卧室里,而身边是卓玛。她坐在凳子上,头枕着我的脚,已然睡熟。静静的脸庞,静静的眉毛,静静的双唇,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回想在甘肃的惊鸿一瞥,那时她还有些羞涩,浅浅的高原红却是那么的醒目。那时的距离是那么的远,而现在距离是那么的近,近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也许,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现在。虽然有些无理,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她,我根本就不会来西藏。可我混迹在卡当,真的就是为了她吗? 追她,然后恋爱、结婚、生子…… 可这些我从来都没想过啊!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来西藏干吗来了。 我终于发现我的生活原来很乱,没有目的,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原则,真正的“四无新人”。 窗外的光线渐渐明朗,而我的脑子却越来越浑浊。 “谯羽,你在想什么呢?” 原来卓玛已经醒了。睡眼蒙眬的她伸了个懒腰。 “没,没想什么。昨天?” “哦,昨天你喝多了,是我扶你回来的。对了,你为啥要喝那么多酒?” 卓玛神秘一笑,三分诡异,七分戏谑。 “没什么,就是高兴,高兴就多了点。” “高兴,我怎么没看出来?” 可能卓玛是看出点什么了,但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默然地看着前面的墙壁,没了话语。 “算了,不问了。快点起来吧,我们今天还得赶工呢。” 卓玛转身正欲走出门,被我叫住了。 “卓玛,昨天谢谢你。” “咱俩还需要说这话吗?不过你吐得一塌糊涂,糗出大了。” “什么,我吐了,还出糗了?” “是啊,你干吗要跟端木过不去?” “端木?” 看到我一脸错愕,卓玛笑了。 “怎么,你一点都不记得了?算了,不记得也好。” 卓玛笑着走出了门。我努力想回忆出点什么,奈何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打了自己两耳光,可效果还是不明显。 吃过早饭后,我在两位记者的指导下,开始了脚本的写作。纪录片和电视电影不同,它需要写实,场景、语言尽量要符合当时的事实。我仔细回忆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然后在记者的笔下,再进行简单的加工。下午的时候,脚本终于成形。接下里就是选演员,我和所长还有尼玛是必不可少的,两位歹徒则是在镇政府里挑的。由于我们是非专业的,这下可把两位记者急坏了。 首先第一个就是台词,然后就是表情。台词本来是被设计好的,但到了所长和我的嘴里,就变味了。我才发现其实我和所长一样,是属于典型的痴呆症候群,一看到镜头就慌神了,嘴巴完全不是自己的。 一遍、两遍、三遍……接下来是背台词,然后是第二十遍、二十一遍……我明显看到了记者脸上的无奈。摄像的那个人更糟糕,眼神流露出来的不仅仅是无奈。我也能理解,当NG已成习惯,肩上的摄像机自然地就会变重,这肯定不是“无奈”二字所能形容的。 最后,卓玛不得不找来大纸板,放在摄像机后面。但效果同样不理想。 “你不要照着上面读啊!” “我不照着上面读,那要这个纸板干吗?” “我的意思是你要放松,不要让人看出来你是在读文章。你可以加一些临场的东西,比如语气,还有动作、面部表情,可以随着当时的情况进行调节。高兴的时候你神情可以放松一点,紧张的时候,你得严肃一点,懂吗?” 记者的话我当然懂,可理解归理解,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自始至终,我只有一个表情最自然,那就是紧张。偶尔笑着露了牙齿,用卓玛的话说“比哭难看”。 拍摄从下午到晚上,紧赶慢赶,进度才有三分之一,这可把我和所长愁死了,我真后悔我当初那个馊主意,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晚上吃了饭,我很想找个机会,单独向卓玛问清楚。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衣服到底是谁脱的?但卓玛就是没有给我机会,她说要修改脚本。我就只好一个人走出了派出所,在街上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找梁成问个清楚。 我来到小学,梁成却不在。当我正要离去时,却听见二楼有声音。我漫步来到二楼,在一间宿舍前停住了。这是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集体宿舍,由于是周末,寝室显得很空。寝室有四副铁架床,分上下两层,铁架床明显有些年头了,上面的螺丝都不全。听梁成说这里好多东西都是那曲的部队捐助的,其中包括铁床、书桌,还有被子等。 宿舍内的声音是小西发出来的,他正在做饭,其实不能称其为做饭,因为我既没看到大米,也没看到蔬菜,就看到一个大瓷碗,里面是青稞面,而旁边放着一壶酥油茶,显然小西正在做糌粑。不知为什么,我看到他的背影感觉一阵阵难受。一个才十来岁的孩子,就得独立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那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想想自己,我实在比他幸运。虽然我也做过孤儿,但我起码有人照顾,有热饭吃,有人关心。也许,人得学会知足。 “小西。” “大哥哥。”‘ 小西看到是我,站起了身。他还是穿着那件灰布衣服,脏而小。可能没想到我会来,他脸上更多的是惊讶。 我走到他身边,拿起瓷碗,然后问道:“你天天就吃这个吗?” “不啊,有时候梁老师会给我送东西吃。还有格桑姐姐、查亚姐姐,她们经常请我过去吃饭。但我还是习惯自己做,我不愿去麻烦他们。” 听了小西的话,我一阵难受。虽然这小子有时候有些调皮,但实际上还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弯下身,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你想你的阿妈和阿爸吗?” “想啊。活佛说他们去了天堂,以后还会回来看我的。所以,我要好好地活着,等着他们来看我。” “是吗?” 我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这个谎言什么时候会被拆穿,但我希望永远也别被拆穿。 “大哥哥,你吃吗?” 不知什么时候,小西已经做好了糌粑。他递给了我一块,我摇了摇头。 “你吃吧,大哥哥吃了。” 小西没再坚持。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糌粑,然后配合着酥油茶,还有一块干奶酪,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寝室的四周,然后坐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床很硬,我摸了摸小西的床,他的床只有两床棉絮,冬天是肯定不扛冷的。于是我把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放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些都被小西看在眼里,他拿起了我的衣服。 “大哥哥,你还是自己穿吧,我不需要。” “哥哥给你的,你就收着。冬天冷,以后需要什么,给哥哥说就行了。” “哦。” 小西没再坚持,而是咬着嘴唇。他使我想起了老家的妹妹,她也差不多这么大,有时候也调皮,但有时候却又很听话。 “查亚姐姐!” 正当我想得入神的时候,查亚出现在了门口。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进来,递给小西一个饭盒。 “小西,来尝尝姐姐做的饭。” “好哦,有好吃的了。” 对于查亚,小西倒也没客气,拿过饭盒,打开盒盖,就品尝了起来。 查亚一边摸着小西的头,一边说道:“慢点,小西。”她的声音很温柔,正如春风一样,能融化世间的一切。我愣了愣神,然后准备离开,却被查亚叫住了。 “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 我不知道是查亚问得有问题,还是我回答得有问题?反正,接下来的空气有些尴尬。在屋里呆站了一会后,我还是决定先离开。 当我走到走廊上,查亚跟了上来。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嘴挪动了许久,才将话说出来:“卓玛是不是要待上几天?” “嗯。” 我点了点头,把眼睛望向了学校前面的草原。 “那机会难得,你可要把握住啊!” 我回过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女生。她依然漂亮,依然青春,依然是我以前一起唱一起跳的查亚。可面前的她,还是以前那个她吗? “我知道,你也是一样,端木是个不错的男人。” 下楼梯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心为什么会疼,不是撕心裂肺,而是欲罢不能。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在我心里找了个地方住了起来。可当我发现时,她却又溜走了,远远地溜走了! 我不知道我怎么回的所里。仿佛是预计好的,我刚到宿舍门口,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是我在西藏见到的第一场雪,没有传说中的狂野。它宛若从圣山里下来的精灵,轻柔而飘逸。我将双手摊开,一粒粒晶莹的白雪停在了我手上,但转眼又消失不见,继而是一丝冰凉的感觉游遍全身。我深呼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一句话。 “有些东西是你的,谁都拿不走。不是你的,你想留也留不住。” 释然吧,谯羽! 我苦笑了一下,转身走进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却被一阵惊叫声给惊醒了。 “好大的雪啊!” 我揉了揉眼,发现外面一片白蒙蒙的,我翻了个身,将被子裹得更紧了。 “谯羽,起来了,起来了!” 门一阵摇晃,我本想继续装睡,但奈何门不经抗。最终,我还是开了门,可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卓玛拉到了雪地里。我可是裹着被子啊,这下又出糗了。可卓玛意犹未尽,她在雪地里又唱又跳,我这才发现她也有率真的一面。 尼玛也起来了。他只穿了一条短裤,全身赤裸,他抓起一把雪就往身上揉。我瞪大了眼睛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是零下十几度的卡当,这比冬泳者洗冷水澡的挑战度不知高了多少倍。要不是了解尼玛,我真以为我遇见了疯子。 “尼玛!你这是干吗?你就不怕冷吗?” 尼玛看了我一眼,从容地说道: “冷?习惯了就好。再说,我这样做能强身健体,锻炼自己的抗寒能力。你要知道,我们卡当这个地方冬天是很冷的。我们警察是经常风里来,雪里去,不耐寒可不行。要不,你也试试?” “我?” 我将手伸了出来,弯下腰,抓了一小撮雪在手上,顿时一股刺骨的冰凉就通透了全身。我打了个哆嗦,赶紧摆手说道: “算了,这要命啊。” 尼玛可能是看到我夸张的表情,大声笑了起来,说道: “小羽啊,你要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你就得做好吃苦的准备,这是忠言,正如汉语中所说,适者生存!” “尼玛说得很对,适者生存。在我们西藏,你首先就得要抗冷,否则,是寸步难行的哦。” “没你们说得那么严重吧?” “没我说得那么严重?那你试试。”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卓玛就扔了一个雪球过来。由于躲闪不及,雪球刚好砸在我脸上。本来就还有些迷糊的我,这下眼泪横飞。气急之下,我掀开了身上的被子,穿着短裤就摆开阵势,和卓玛打起了雪仗。 我从小就没玩过雪,温州那个地方实在不具备下雪的条件。由于训练严重缺乏,导致我在雪仗中,完全处于下风,身上到处都留下了白色的雪痕。我越打越急,越急越被打,很快,我就成了白头翁。我气急败坏地满院子追,奈何脚下经常打滑,于是我不得不习惯于和雪地亲密接触。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鼻青脸肿,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前面的卓玛,已然笑弯了腰。 这其实也怪我。我昨天将洗脸水倒在了院子里,由于气温低,今天结成了冰。我在上面肆无忌惮地跑,不摔倒才怪。 “不来了,打死都不来了。”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跪在雪地里大口地喘着粗气。缺氧实在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呵呵,以后多练练吧。” 卓玛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拉着我的手臂,准备将我从雪地里拉起来。可奈何我脚下一滑,手上一用力,就让卓玛失去了重心。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闪避,我和卓玛就倒在了一起。我心想,这下遭了,我可是赤身啊!可糟糕还在继续,慌乱中,我的嘴竟然贴住了卓玛的嘴,一股香甜的味道也直冲头顶。这下我完了,手脚僵硬,意识全无,我成了植物人! 我也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反正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已经站了起来。卓玛则红着脸匆匆进了屋。我在雪地里待了很久,一阵冷风吹来,我才想起要回去穿衣服。我快步迈进了屋里,反身准备关门,然而我看到了一个不曾预料的身影。那一瞬间,我傻掉了,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发现了我在看她,查亚赶忙转身消失在了转角。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关上的门,转过身后我使劲打了自己几个耳光后,还是没能清醒。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卓玛,更不知道如何面对查亚。 查亚会怎么想?她是高兴还是其他? 为什么这么巧?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里? 我不得而知,也许,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和她已经没了可能。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是诚惶诚恐。而卓玛却还是像以往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也许,是我多心了,早上的事,她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两天过去了,拍摄终于打了句号。关机时记者的一句话把我郁闷了一下午。 “这是我NG得最多的一次拍摄,创造了职业生涯的历史。” 虽然是创造历史,但我没在记者脸上看出喜色,相反,是一种解脱后的无奈。当然,责任不全在我,所长要负大半的责任,他比我更怕镜头。 可能是不用再对着镜头整理衣服了,所长晚上的兴致明显高涨了很多,他拿出了他一直舍不得喝的五粮液,这瓶酒我可是盯了好久,可奈何所长就是不给喝。卓玛本来是不喝酒的,但耐不住所长的劝说,也喝了不少。 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卓玛说出了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所长要高升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喜悦,当然不是所长走了带来的喜悦,而是为他高升而喜悦。其实我还想跟他学东西,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都是最好的引导者。虽然他不苟言笑,还有些古板,但其实心地还是很好的,勤勤恳恳,甘于牺牲自我,毕竟工作在西藏这个地方是需要奉献精神的。 酒喝到很晚,除了我和尼玛还能保持一点清醒外,其他几个人都醉了。但这次我的状态还不错,居然和“酒桶”尼玛打了个平手。“酒桶”是我给尼玛取的,因为我从来就没喝得过他。也许,人高兴的时候酒量就会大增,我不知道这个现象有没有科学依据。卓玛可能也很少喝这么多酒,满脸红晕,意识全无。我小心翼翼地将她背到宿舍,用热毛巾给她擦了脸,盖上被子,然后准备离开,却被她的手拉住了。 “谯羽,你别走。” 我以为卓玛醒了,侧头一看,才发现卓玛是在说胡话。我本想离开,但又怕她有什么事,只得在旁边守着。 时间在一分一秒向前走,卓玛的喊声就没停过。我心里直打鼓,难道上次那件事卓玛真记上心了?她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这怎么可能,但眼前的情形似乎能证明这一点。这下难了!我以后该怎么办?是负责到底?还是一走了之?负责到底未免太牵强,毕竟不是我所想,强扭的瓜不甜啊!可一走了之又不是我的风格,本来就晕晕的我,这下更晕了。我感到我掉下万丈悬崖,一直往下掉……往下掉。 正文 第二天中午,和往常一样,我来到查亚母女所住的病房前,习惯性地敲了敲门。 “查亚,打饭了。” 门被我敲得咚咚响,但迎接我的却是沉默。 我见里面没有反应,就推开了门,却发现已是人去床空。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查亚的阿妈是今天出院,这个时候她们可能已经离开了那曲,在前往卡当的路上了。看着空空的床,以前叽叽喳喳的查亚不在了,我发现心里有些莫名的失落。 从食堂回来,所长可能是发现了什么,颇似感慨地说道: “今天好安静啊!” “嗯。” 我低低地回应了一声,将手里的饭菜摆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扶着所长下了床,坐到了凳子上。 “所长,今天打饭我去迟了,没有红烧肉了。” “没关系,吃什么都一样。” 吃到中途,所长放下了筷子,认真地对我说道: “谯羽,我看你还是回去吧。毕竟所里还有工作要做,你在这里一直陪着也不是个事。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多了,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你不用担心,何况还有你嫂子呢。” 我一听,所长要赶我走,我哪里肯依。 “不,所长,你的伤才好一点,活动都还不方便,现在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回去的。” 所长见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坚持,他只是对我笑了笑,我第一次发现所长也会笑得诡异。 “度日如年”这个词本来应该和我是绝缘的,因为我一直奉行的是“混”字哲学。既然是混,就没有期望,而没有期望,就不会在意时间,也就不会在意年和日的区别了。但查亚走后的我,开始数起了日子。 一天,两天、三天…… 日历向前翻,所长在好转,而那曲的天气也在一天天变得寒冷。习惯南方温暖气候的我,手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红包,所长告诉我是冻疮。冻疮虽然是小病,但它痒起来实在是难受。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喜欢抓,越抓越痒,越痒我越抓,不到一周,我手上的小包就变成一道道红色的裂口,看起来挺吓人的。我虽然买了很多药去敷,但都无济于事,我也只有听之任之了。 立冬不久,医生告诉我,所长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可以出院了。我心里在暗暗窃喜,一方面是因为所长终于可以做回正常人,而另一方面是我可以回卡当了。我多希望看到黑子,它是瘦了?还是胖了?还有学校的那群孩子,他们应该在盼望我回去教他们打篮球吧。 这天,我正打饭回来,却看到所长在收拾东西。 “所长,你这是干吗?” “出院。” “出院!医生还没说让你出院啊!” 我一惊,这所长是哪根筋出了问题,怎么想起出院来了。 “这地方我实在待烦了,成天不是睡就是坐。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去休整一下就可以了。” 所长将衣服收拾完毕,放进了包里,然后站起身,对我下了一道命令: “你赶快去把我的出院手续办了,我们今天就离开这里。” “所长,出院得跟医生说说吧?” “那是你的事,反正我今天一定要出院。” 看着所长态度坚决,我也只好服从,来到医生办公室。 “刘医生,我们所长要出院,帮我办下一下手续。” “出院?谁让他出院的,我怎么不知道?” 所长的主治医生姓刘,是江苏人,个子不高,眉毛很浓。他说话速度很快,劈里啪啦,就像放鞭炮。 “医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所里有点事,需要他回去解决,不走不行啊!” “我不同意,他还要观察几天。” 刘医生态度也坚决,任凭我怎么说,就是不在出院手续上签字。我无奈,只得学起了父亲最常用的招数——送礼。我跑到外面买了一条芙蓉王,回来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塞给了刘医生。见到芙蓉王,刘医生的态度好了很多。 “我不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我们得为他的身体负责啊。要是回去出了事怎么办,人家会认为我们医院不按规矩来,对你们所长也不负责任。你说是吧?” “对,您说得对。” 我一个劲地点头,语气神态完全配合刘医生的观点。 “不过,既然你们所里有急事,我们也不好为难你们,这个字我就签了。但是要是出事的话,你们得自己负责,到时可别赖在我身上。我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的,是你们一再要求,我也是没办法。” “那是,那是。这个我明白。” 刘医生终于签了字。我回到病房,帮所长收拾好东西,没有丝毫留恋,就走出医院。临出门的那个时候,我和所长的心情是一样的,两个字,“兴奋”。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也把我闷坏了。无所事事的我,感觉到了工作的好处,最起码它可以让我忘掉什么是无聊。 来到车站,我和所长租了一辆面包车,回到了卡当。一个月没见的卡当镇,不变的是荒凉,但不知为什么,荒凉的卡当给我带来的是亲切。小学屋顶上的五星红旗,派出所前面的“为人民服务”,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 马圈里的黑子长壮了,看见我一个劲地嘶鸣。我轻轻地抚摸它的鬓发,它的鬓毛黑而柔亮。 “你小子长壮了。” 黑子眯着眼睛,嘴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声,看得出来,它很享受我的爱抚。 “走!出去遛遛!” 黑子甩了甩尾巴,它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很顺从地跟我走出了马圈。我牵着它来到外面的街上,经过格桑的诊所的时候,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诊所里面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我心里莫名地添了几抹失落。 我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正准备离开,却听见后面有马蹄声。我回头一看,是查亚,还有端木,他们显然是从草原深处回来的,满身的风尘。我很想走开,但两条腿就是迈不动,我就呆呆地看着他们走到了我的身边。 “黑人,你回来了。” 还是那熟悉的表情,熟悉的声音,但味道却已不同。 “嗯。” 我强颜一笑。 查亚和端木很有默契地下了马。他们一个有着动人心魄的自然美,一个是气质与相貌俱佳的帅哥,走在一起,不单具有观赏感,同时还兼具美感,郎才女貌。我不由得心生羡慕。 端木也许还得感谢我,毕竟他是通过我才知道有查亚这个人,也才能有后面的故事。看来照片作为两人的纽带,应该起了作用。我没想到我的无心插柳,换来了一对璧人,是高兴,也是沮丧,莫名的沮丧,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来。 “你们所长好了吗?也回来了?” “嗯,好得差不多了,所长说他不习惯医院的味道,就提前回来了。对了,你母亲都好了吧?” 查亚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好了,承蒙你的照顾。阿妈说,什么时候有空请你去我家吃饭呢,要好好感谢你。” “感谢我?我又没帮忙,反而是你帮了我们所长的大忙。” “我哪有,举手之劳而已。” “你太谦虚了,那对于我就是救命大恩,我可不敢忘。” “哪里,小事,谁叫我们是朋友呢,互相帮忙不是应该的吗?” “也对,也对……” 我连连说了几个“也对”,心里仿佛释然了,轻松了不少。朋友不就应该帮忙吗? “谯羽,晚上我们烤全羊,你要不要来?” 端木甩了甩手中的马鞭,兴致盎然,我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包括那些人,是只有查亚和他,或者还有其他人,我不得而知,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只有谢绝。 “晚上我还有事,我就不去了,你们玩高兴就行。” “你真的不来?” 查亚可能是想确认一下,但我决定的事显然不是那么容易改的。 离开查亚和端木,我牵着黑子来到了草场上,再也没有了那份驰骋的心情。天一如既往的瓦蓝,浩渺的草原上如星星点点似的散布着牛羊。它们悠闲,而我呢? 当我从草场回到镇上的时候,我看到派出所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丰田。我拴好黑子,走进办公室,发现里面有三个人。一个是卓玛,另外两个是记者,其中一个手提着一台摄像机,而另外一个在和所长说着什么。 “卓玛,这是?” 卓玛侧头看见是我,笑了笑,站了起来,对着我说道: “你们所长的事迹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了,他是我们警察的典范。这两位是西藏电视台见证栏目组的。他们听说你们所长的事迹后,想专门为他做一期节目。而我来是专门配合他们的。” 原来是做电视节目,我不禁为所长感到高兴。上电视,对于我来说就是五个字“可望不可即”,但所长的态度却让卓玛和两个记者有点难堪。任凭几人怎么劝,所长就是不答应,黑脸上始终是一副雷打不动的表情,反正就是那句话“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卓玛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无奈之下,把希望寄托于我。 “你们所长不想配合,你和他走得近,帮我劝劝吧。” “我试试。” 卓玛几个人走出了办公室后,我走到所长旁边,劝道:“所长,上电视是好事啊,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你。” “你懂什么?” 所长白了我一眼。 “我救你,那是我的责任。任何人到了那个时候都会那么做的,这没什么可以炫耀的。谯羽,你要记住我们是警察,不是宣传队。我们干工作不是为了出风头,是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办事。如果成天就只知道在电视上露面,只能说这个警察不合格。再说了,我就是个普通人,一对着镜头心里就发慌。你还是赶紧让他们该上哪上哪,就别在这烦我了。” “所长,这?” “这什么这,赶快去说。” 所长的态度,让我感觉有些为难。卓玛第一次叫我帮忙,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反而被逼当起了双面间谍,这下可难倒我了。 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外面。卓玛走了过来,对着我问道: “怎么样?你们所长怎么说?” 看着卓玛期待的眼神,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个,那个……” “你们所长不同意?” 我点了点头,卓玛到底是善解人意。 “你没劝吗?” “劝了,可没用啊。他的脾气你应该了解一些,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更改的。” “哦,看来就只能算了。” 卓玛叹了口气,然后对着身边的两位记者说道: “对不住了,两位大记者。我们这所长有些固执,让你们失望了。” 两位记者显得也很沮丧。毕竟从拉萨到那曲,又从那曲追到卡当,几百公里的奔波,却没有结果,放到谁身上都不对味。 卓玛和两位记者郁闷地走上汽车。看着卓玛失落的背影,我最终还是走了上去,看来得难为一下所长了。 “其实办法不是没有。”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 卓玛转过身,抓住我的手,显得很激动。 “我们所长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这也是他当警察的守则。你应该明白怎么做了吧?” “你是说……” 卓玛指了指天上,我略略点了下头。 接下来,事情就向有利的方向发展了。所长虽然不情愿,但碍于上面的旨意,他也没办法,只得答应配合。 由于拍摄的是纪录片,需要剧本,需要道具,还需要群众演员,所以前期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卓玛和记者就在镇里住了下来。两位记者住进了镇政府,而卓玛住进了我的隔壁。 晚餐不用说,是我亲自下的厨。由于原材料有限,我只做了一个海带排骨汤,加上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爆炒土豆丝,然后是一个水煮牛肉,一个罐头鱼。菜式虽然不多,但相比较于我们平常吃的,已经是大餐了。没办法,材料决定一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卡当看到新鲜蔬菜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 吃饭的时候,卓玛一个劲地赞扬我手艺好。我不知道是她的要求低,还是在慰藉我的体力付出,故意那么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心里一阵暖流。原来做饭也能有成就感,这可真是个奇妙的事情,难怪厨艺也可以作为一门学问。也许我真得感谢查亚,是她把做饭的精髓教给了我。按照她的理解,厨艺就是一门搭配的学问,要充分发挥每一样材料的独特性,进行合理的搭配。比如,鱼要取其鲜,牛要用其嫩等。 吃过饭之后,天还没黑,卓玛硬要拉我出去走走。我的原意,就是睡觉。卡当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我不知道除了睡还能干什么。看星星、月亮,那显然不是我的风格,但卓玛却强烈要求。她说她好久没呼吸乡下的空气了,这次一定得呼吸个够,这什么逻辑? 走在卡当镇唯一的一条街道上,清冷而寂寥。没有小学的读书声,卡当就像冬眠了一样,了无生气。 夜幕虽然没有降临,但明亮的星星还是探出了头,一眨一眨的,这更给卡当增添了几分宁静。从派出所往西走,大约一百米的样子,就到了镇口。一路上,卓玛的兴致显然很浓,哼着小调,抬眼看着星星,满是陶醉。 “你知道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卓玛停下了脚步,看着我问道。 “建筑。” 这个问题答案应该很多,但我毫不犹豫选择了建筑。没办法,看惯了城市的我,实在不习惯一眼都能看到天边的感觉。 “你这只是看到了一面。我觉得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城市的人浮、急,急功近利,而乡村的人安、真,善良朴实。城市的人总是被别人推着走,而乡村的人更随性,他们更像是为自己而活。” 卓玛说得好像有道理。我记得一句话,“人一生下来,就急匆匆地向墓地奔去。”这很适用于城市人。但话又说回来,没有城市的急功近利,哪来社会的进步。要知道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百分之八十来源于城市,乡村压力是小,但是生活水平也无法和城市比啊。 我将我的想法说给卓玛听,她淡淡地笑了笑。 “你认为生活水平的高低和幸福有关吗?” “当然,而且是成正比的。” “我告诉你,你错了。幸福和外在的东西没有关系,幸福是发自内心的。它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并不取决于物质财富的多少。你在卡当也有一些日子了,那么,你觉得卡当的村民幸福吗?” 卓玛提到的的确是一个奇怪的现象。生活水平不高的卡当村民,他们脸上更多的是满足,那是幸福的一种外在体现。 “没有人会怀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什么不好,但我们同样不应该忽略生活中本来很重要的东西。我们需要本真,而不是把自己包裹起来,变成一个被别人踢来踢去的足球。” 卓玛的话里明显透露出对乡村的眷恋,可我有一点就不明白了。 “既然你对乡村有好感,那你为什么还留在大城市?” 我这个问题有些尖锐。卓玛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弯下腰,盘膝坐在草地上,然后微微抬头,眼睛落在了西边浅淡的光晕上。 “人生下来,有很多事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何况,有些事开始了,就没办法结束,这就是宿命。” 卓玛的话里夹杂着无奈。她双手抱着腿,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是她想得太多,还是我想得太少。我觉得人生没这样复杂,一句话,喜欢就行。 “谯羽,你知道你的特点是什么吗?” “不知道啊,是什么?” “是真实,真实!” 卓玛像是在回答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后面卓玛再没说什么,而是安静地看着远方,直到晚风撩起了她的发丝。 “天冷了,把我的衣服披上。” 我把身上的大衣披在了卓玛身上。她雾眼蒙眬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了身。 “我们走吧。” “嗯。” 和卓玛回到镇上,天刚黑尽。但小学的操场上却出现了明亮的光,喧闹声不绝于耳。带着好奇,我和卓玛来到了小学。 原来是查亚、端木、梁成、格桑,还有小西。小西是孤儿,我后来才知道。他的生活费一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补贴,一部分来自于村民的捐助。他之所以调皮,与身世也有很大的关系。 小西的父亲是汉族人,祖籍江苏,是个孤儿,父母死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动乱时期,后来因为援藏来到了卡当当镇长。在卡当,他认识了小西的母亲卓噶,两人情投意合,结为了夫妻。婚后生活本来很幸福,但不幸的是,在小西四岁那年,小西一家三口坐车去县城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小西的父母当场死亡,而留下小西一个人,成了孤儿。本来小西在山里还有个叔叔,但叔叔家庭也困难,自己生活都艰难。更谈不上抚养小西了。 梁成和查亚几个人围成了一个圈,而圈子的正中央是一个火堆。火堆上是一只小肥羊,此刻正接受火的洗礼。 我本来想离开,却被卓玛推着走到了场边。 “谯羽,来,一起。” 梁成见到是我,赶紧站起身,走了过来。 “这位是……” “哦,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拉萨的卓玛,来卡当公干的。” “哦,幸会,幸会。来一起玩吧。” 梁成热情地将我和卓玛拉到火堆旁,而其他的人也站了起来,纷纷表示欢迎。小西则凸显孩子气,走过来就拉住卓玛的手,嘴甜如蜜。 “姐姐,你好漂亮啊。” “是吗,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小西。姐姐,来坐我这里,不要跟黑人哥哥一起坐。他是个坏人。” 小西还念念不忘上次打球的事,所以把我当成了敌人。 “他为什么是坏人?” 卓玛坐到小西的旁边,然后看了看我。 “他不教我打篮球。” “哦,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呸他好吗?” “好!” 小西说完,向我做了一个鬼脸。卓玛也依样画葫芦,对我做了个鬼脸。 “看来以后千万不要得罪小朋友。要不然,来个联合作战,谁都受不了。” 梁成的话,解了我的围。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是啊,谁叫他们是祖国的花朵。而我们,是明日黄花了。” 我故意将后面的字拖长,引来了大家的一阵笑声。 烤全羊是藏地牧区的一大特色。虽然它烤出来的羊没有新疆的正宗,但其皮脆、肉鲜、味美,同样别具一格,让人回味无穷。其间,有三样东西不能缺,酒、歌、舞。酒助兴自是不必说,歌多是情歌,也有赞美家乡的民歌,舞一般来说就是锅庄,但有时候也看个人发挥。卓玛擅长唱歌,格桑和查亚擅长跳舞。特别是查亚,整一个表演明星,端木跳舞的水平也很高,他和查亚的二人组合,简直是默契天成,加上梁成的吉他伴奏,给人的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哥哥,我赔你喝酒吧。” “小孩子,喝什么酒?” 我没有答应小西的请求。但他还是不死心,从身边抓过一个啤酒瓶,信誓旦旦地说道: “谁说我小了,我已经十二岁了。在以前,已经可以娶老婆了。” “是吗?既然可以娶老婆了,那就喝。” 我不得不说我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不强。就这样,其他人跳舞,我则和小西喝起酒。 但酒还没喝到三杯,就被卓玛骚扰个不停。 “别喝了,跳舞吧。” “我不会跳啊!” “我教你!” 我其实是不想跳舞,但卓玛却把我的话当成了真,硬是把我拉到火堆边,教我跳起了锅庄。跳锅庄当然缺不了藏歌,这也是端木的长项。他的声音粗犷豪放,穿透力极强,再加上酒精的作用,让他看起来潇洒俊逸。如果我是女人,都得被他迷倒。查亚呢?应该更不用说吧。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卑。以前上大学那会,虽然我成绩一塌糊涂,而且经常被老师点名批评,我都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但这次,我明显感觉比人矮了一截,真是应了那句“人比人,气死人”。眼下,我虽然还没有成死人,但手脚僵硬,腿脚变形,离“帕金森综合征”已经不远了。卓玛还真以为我没有跳舞的天赋,最终还是把我请下了舞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回到卡当如此的失常。以前我还有心情和查亚拌两句嘴,现在我的嘴巴不自觉地像被什么卡住了,很难再有犀利的本色。最终,我还是回到了“拉萨啤酒”的身边。 如果要问这世界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我相信是众说纷纭。但我只认定一个,那就是酒,高兴时可以畅饮,郁闷时可以独酌。无论心情好坏,它总会不离不弃地陪在身边,它才是真正的朋友。细细咀嚼,一入咽喉似碧涛,回香归来世无穷。 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和几个哥们在天台上喝酒。成都的天气,一到六月,就酷热难当,而这个时候,天台是理想的喝酒圣地。找点花生米、豆腐皮、凤爪,再加上一把破吉他,就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那个时候最喜欢谈的莫过于女生。我们学校的女生分布有点现代化,外语学院和管理学院包揽了学校大半的美女,他们的教室里从来不缺男生,但大半都是去旁听的。美其名曰“旁听”,实际上就是碰“艳遇”去了。谈了女生,过后就是足球。齐达内、罗纳尔多、欧文、贝克汉姆……世界杯、欧洲杯,太多了,一个晚上都谈不过来。当然我们一般不谈中国足球,除非是自己想找郁闷,那就例外了。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把酒量练出来的,打架也是那个时候被逼上的,因为总有人抢女生,也总有人抢位置,也有人抢话题。荷尔蒙分泌过多的我们,冲动就避免不了了,这也就导致我的大学是在酒精和打架中度过的。我从来都没搞清楚我们学校有几栋教学楼。想想,也真够荒唐的,我真不知道是大学把我们扭曲了,还是我们把大学扭曲了。 “谯羽,你能不能少喝点?你看你身边都快被酒瓶子堆满了。” “不喝酒干吗?” 卓玛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跳舞。她走到我身边,想从我手中夺过酒瓶,却被我用手拂开了。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导致我用力过大,她一下就摔倒在地上。但此时的我,脑袋已经开始不清醒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 后面的事,我就完全不记得了。有生以来,这是我醉得最快的一次,也是醉得最彻底的一次。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天才微亮。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卧室里,而身边是卓玛。她坐在凳子上,头枕着我的脚,已然睡熟。静静的脸庞,静静的眉毛,静静的双唇,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回想在甘肃的惊鸿一瞥,那时她还有些羞涩,浅浅的高原红却是那么的醒目。那时的距离是那么的远,而现在距离是那么的近,近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也许,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现在。虽然有些无理,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她,我根本就不会来西藏。可我混迹在卡当,真的就是为了她吗? 追她,然后恋爱、结婚、生子…… 可这些我从来都没想过啊!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来西藏干吗来了。 我终于发现我的生活原来很乱,没有目的,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原则,真正的“四无新人”。 窗外的光线渐渐明朗,而我的脑子却越来越浑浊。 “谯羽,你在想什么呢?” 原来卓玛已经醒了。睡眼蒙眬的她伸了个懒腰。 “没,没想什么。昨天?” “哦,昨天你喝多了,是我扶你回来的。对了,你为啥要喝那么多酒?” 卓玛神秘一笑,三分诡异,七分戏谑。 “没什么,就是高兴,高兴就多了点。” “高兴,我怎么没看出来?” 可能卓玛是看出点什么了,但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默然地看着前面的墙壁,没了话语。 “算了,不问了。快点起来吧,我们今天还得赶工呢。” 卓玛转身正欲走出门,被我叫住了。 “卓玛,昨天谢谢你。” “咱俩还需要说这话吗?不过你吐得一塌糊涂,糗出大了。” “什么,我吐了,还出糗了?” “是啊,你干吗要跟端木过不去?” “端木?” 看到我一脸错愕,卓玛笑了。 “怎么,你一点都不记得了?算了,不记得也好。” 卓玛笑着走出了门。我努力想回忆出点什么,奈何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打了自己两耳光,可效果还是不明显。 吃过早饭后,我在两位记者的指导下,开始了脚本的写作。纪录片和电视电影不同,它需要写实,场景、语言尽量要符合当时的事实。我仔细回忆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然后在记者的笔下,再进行简单的加工。下午的时候,脚本终于成形。接下里就是选演员,我和所长还有尼玛是必不可少的,两位歹徒则是在镇政府里挑的。由于我们是非专业的,这下可把两位记者急坏了。 首先第一个就是台词,然后就是表情。台词本来是被设计好的,但到了所长和我的嘴里,就变味了。我才发现其实我和所长一样,是属于典型的痴呆症候群,一看到镜头就慌神了,嘴巴完全不是自己的。 一遍、两遍、三遍……接下来是背台词,然后是第二十遍、二十一遍……我明显看到了记者脸上的无奈。摄像的那个人更糟糕,眼神流露出来的不仅仅是无奈。我也能理解,当NG已成习惯,肩上的摄像机自然地就会变重,这肯定不是“无奈”二字所能形容的。 最后,卓玛不得不找来大纸板,放在摄像机后面。但效果同样不理想。 “你不要照着上面读啊!” “我不照着上面读,那要这个纸板干吗?” “我的意思是你要放松,不要让人看出来你是在读文章。你可以加一些临场的东西,比如语气,还有动作、面部表情,可以随着当时的情况进行调节。高兴的时候你神情可以放松一点,紧张的时候,你得严肃一点,懂吗?” 记者的话我当然懂,可理解归理解,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自始至终,我只有一个表情最自然,那就是紧张。偶尔笑着露了牙齿,用卓玛的话说“比哭难看”。 拍摄从下午到晚上,紧赶慢赶,进度才有三分之一,这可把我和所长愁死了,我真后悔我当初那个馊主意,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晚上吃了饭,我很想找个机会,单独向卓玛问清楚。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衣服到底是谁脱的?但卓玛就是没有给我机会,她说要修改脚本。我就只好一个人走出了派出所,在街上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找梁成问个清楚。 我来到小学,梁成却不在。当我正要离去时,却听见二楼有声音。我漫步来到二楼,在一间宿舍前停住了。这是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集体宿舍,由于是周末,寝室显得很空。寝室有四副铁架床,分上下两层,铁架床明显有些年头了,上面的螺丝都不全。听梁成说这里好多东西都是那曲的部队捐助的,其中包括铁床、书桌,还有被子等。 宿舍内的声音是小西发出来的,他正在做饭,其实不能称其为做饭,因为我既没看到大米,也没看到蔬菜,就看到一个大瓷碗,里面是青稞面,而旁边放着一壶酥油茶,显然小西正在做糌粑。不知为什么,我看到他的背影感觉一阵阵难受。一个才十来岁的孩子,就得独立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那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想想自己,我实在比他幸运。虽然我也做过孤儿,但我起码有人照顾,有热饭吃,有人关心。也许,人得学会知足。 “小西。” “大哥哥。”‘ 小西看到是我,站起了身。他还是穿着那件灰布衣服,脏而小。可能没想到我会来,他脸上更多的是惊讶。 我走到他身边,拿起瓷碗,然后问道:“你天天就吃这个吗?” “不啊,有时候梁老师会给我送东西吃。还有格桑姐姐、查亚姐姐,她们经常请我过去吃饭。但我还是习惯自己做,我不愿去麻烦他们。” 听了小西的话,我一阵难受。虽然这小子有时候有些调皮,但实际上还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弯下身,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你想你的阿妈和阿爸吗?” “想啊。活佛说他们去了天堂,以后还会回来看我的。所以,我要好好地活着,等着他们来看我。” “是吗?” 我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这个谎言什么时候会被拆穿,但我希望永远也别被拆穿。 “大哥哥,你吃吗?” 不知什么时候,小西已经做好了糌粑。他递给了我一块,我摇了摇头。 “你吃吧,大哥哥吃了。” 小西没再坚持。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糌粑,然后配合着酥油茶,还有一块干奶酪,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寝室的四周,然后坐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床很硬,我摸了摸小西的床,他的床只有两床棉絮,冬天是肯定不扛冷的。于是我把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放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些都被小西看在眼里,他拿起了我的衣服。 “大哥哥,你还是自己穿吧,我不需要。” “哥哥给你的,你就收着。冬天冷,以后需要什么,给哥哥说就行了。” “哦。” 小西没再坚持,而是咬着嘴唇。他使我想起了老家的妹妹,她也差不多这么大,有时候也调皮,但有时候却又很听话。 “查亚姐姐!” 正当我想得入神的时候,查亚出现在了门口。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进来,递给小西一个饭盒。 “小西,来尝尝姐姐做的饭。” “好哦,有好吃的了。” 对于查亚,小西倒也没客气,拿过饭盒,打开盒盖,就品尝了起来。 查亚一边摸着小西的头,一边说道:“慢点,小西。”她的声音很温柔,正如春风一样,能融化世间的一切。我愣了愣神,然后准备离开,却被查亚叫住了。 “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 我不知道是查亚问得有问题,还是我回答得有问题?反正,接下来的空气有些尴尬。在屋里呆站了一会后,我还是决定先离开。 当我走到走廊上,查亚跟了上来。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嘴挪动了许久,才将话说出来:“卓玛是不是要待上几天?” “嗯。” 我点了点头,把眼睛望向了学校前面的草原。 “那机会难得,你可要把握住啊!” 我回过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女生。她依然漂亮,依然青春,依然是我以前一起唱一起跳的查亚。可面前的她,还是以前那个她吗? “我知道,你也是一样,端木是个不错的男人。” 下楼梯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心为什么会疼,不是撕心裂肺,而是欲罢不能。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在我心里找了个地方住了起来。可当我发现时,她却又溜走了,远远地溜走了! 我不知道我怎么回的所里。仿佛是预计好的,我刚到宿舍门口,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是我在西藏见到的第一场雪,没有传说中的狂野。它宛若从圣山里下来的精灵,轻柔而飘逸。我将双手摊开,一粒粒晶莹的白雪停在了我手上,但转眼又消失不见,继而是一丝冰凉的感觉游遍全身。我深呼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一句话。 “有些东西是你的,谁都拿不走。不是你的,你想留也留不住。” 释然吧,谯羽! 我苦笑了一下,转身走进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却被一阵惊叫声给惊醒了。 “好大的雪啊!” 我揉了揉眼,发现外面一片白蒙蒙的,我翻了个身,将被子裹得更紧了。 “谯羽,起来了,起来了!” 门一阵摇晃,我本想继续装睡,但奈何门不经抗。最终,我还是开了门,可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卓玛拉到了雪地里。我可是裹着被子啊,这下又出糗了。可卓玛意犹未尽,她在雪地里又唱又跳,我这才发现她也有率真的一面。 尼玛也起来了。他只穿了一条短裤,全身赤裸,他抓起一把雪就往身上揉。我瞪大了眼睛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是零下十几度的卡当,这比冬泳者洗冷水澡的挑战度不知高了多少倍。要不是了解尼玛,我真以为我遇见了疯子。 “尼玛!你这是干吗?你就不怕冷吗?” 尼玛看了我一眼,从容地说道: “冷?习惯了就好。再说,我这样做能强身健体,锻炼自己的抗寒能力。你要知道,我们卡当这个地方冬天是很冷的。我们警察是经常风里来,雪里去,不耐寒可不行。要不,你也试试?” “我?” 我将手伸了出来,弯下腰,抓了一小撮雪在手上,顿时一股刺骨的冰凉就通透了全身。我打了个哆嗦,赶紧摆手说道: “算了,这要命啊。” 尼玛可能是看到我夸张的表情,大声笑了起来,说道: “小羽啊,你要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你就得做好吃苦的准备,这是忠言,正如汉语中所说,适者生存!” “尼玛说得很对,适者生存。在我们西藏,你首先就得要抗冷,否则,是寸步难行的哦。” “没你们说得那么严重吧?” “没我说得那么严重?那你试试。”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卓玛就扔了一个雪球过来。由于躲闪不及,雪球刚好砸在我脸上。本来就还有些迷糊的我,这下眼泪横飞。气急之下,我掀开了身上的被子,穿着短裤就摆开阵势,和卓玛打起了雪仗。 我从小就没玩过雪,温州那个地方实在不具备下雪的条件。由于训练严重缺乏,导致我在雪仗中,完全处于下风,身上到处都留下了白色的雪痕。我越打越急,越急越被打,很快,我就成了白头翁。我气急败坏地满院子追,奈何脚下经常打滑,于是我不得不习惯于和雪地亲密接触。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鼻青脸肿,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前面的卓玛,已然笑弯了腰。 这其实也怪我。我昨天将洗脸水倒在了院子里,由于气温低,今天结成了冰。我在上面肆无忌惮地跑,不摔倒才怪。 “不来了,打死都不来了。”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跪在雪地里大口地喘着粗气。缺氧实在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呵呵,以后多练练吧。” 卓玛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拉着我的手臂,准备将我从雪地里拉起来。可奈何我脚下一滑,手上一用力,就让卓玛失去了重心。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闪避,我和卓玛就倒在了一起。我心想,这下遭了,我可是赤身啊!可糟糕还在继续,慌乱中,我的嘴竟然贴住了卓玛的嘴,一股香甜的味道也直冲头顶。这下我完了,手脚僵硬,意识全无,我成了植物人! 我也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反正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已经站了起来。卓玛则红着脸匆匆进了屋。我在雪地里待了很久,一阵冷风吹来,我才想起要回去穿衣服。我快步迈进了屋里,反身准备关门,然而我看到了一个不曾预料的身影。那一瞬间,我傻掉了,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发现了我在看她,查亚赶忙转身消失在了转角。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关上的门,转过身后我使劲打了自己几个耳光后,还是没能清醒。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卓玛,更不知道如何面对查亚。 查亚会怎么想?她是高兴还是其他? 为什么这么巧?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里? 我不得而知,也许,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和她已经没了可能。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是诚惶诚恐。而卓玛却还是像以往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也许,是我多心了,早上的事,她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两天过去了,拍摄终于打了句号。关机时记者的一句话把我郁闷了一下午。 “这是我NG得最多的一次拍摄,创造了职业生涯的历史。” 虽然是创造历史,但我没在记者脸上看出喜色,相反,是一种解脱后的无奈。当然,责任不全在我,所长要负大半的责任,他比我更怕镜头。 可能是不用再对着镜头整理衣服了,所长晚上的兴致明显高涨了很多,他拿出了他一直舍不得喝的五粮液,这瓶酒我可是盯了好久,可奈何所长就是不给喝。卓玛本来是不喝酒的,但耐不住所长的劝说,也喝了不少。 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卓玛说出了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所长要高升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喜悦,当然不是所长走了带来的喜悦,而是为他高升而喜悦。其实我还想跟他学东西,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都是最好的引导者。虽然他不苟言笑,还有些古板,但其实心地还是很好的,勤勤恳恳,甘于牺牲自我,毕竟工作在西藏这个地方是需要奉献精神的。 酒喝到很晚,除了我和尼玛还能保持一点清醒外,其他几个人都醉了。但这次我的状态还不错,居然和“酒桶”尼玛打了个平手。“酒桶”是我给尼玛取的,因为我从来就没喝得过他。也许,人高兴的时候酒量就会大增,我不知道这个现象有没有科学依据。卓玛可能也很少喝这么多酒,满脸红晕,意识全无。我小心翼翼地将她背到宿舍,用热毛巾给她擦了脸,盖上被子,然后准备离开,却被她的手拉住了。 “谯羽,你别走。” 我以为卓玛醒了,侧头一看,才发现卓玛是在说胡话。我本想离开,但又怕她有什么事,只得在旁边守着。 时间在一分一秒向前走,卓玛的喊声就没停过。我心里直打鼓,难道上次那件事卓玛真记上心了?她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这怎么可能,但眼前的情形似乎能证明这一点。这下难了!我以后该怎么办?是负责到底?还是一走了之?负责到底未免太牵强,毕竟不是我所想,强扭的瓜不甜啊!可一走了之又不是我的风格,本来就晕晕的我,这下更晕了。我感到我掉下万丈悬崖,一直往下掉……往下掉。 正文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卓玛已经醒了。她静静地看着我,就像几天前我静静地看着她一样。 “昨天,把你累坏了吧?” 卓玛的脸上已经看不出依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定。 “还好。” 我赶紧立起了身,站了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卓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今天我们走得早。你快点给大家准备早餐。” “好。” 我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宿舍。 来到外面,我看了看湛蓝色的天空,纳闷了,这卓玛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怎么完全看不懂!她是在掩饰,还是在故弄玄虚?我不得而知。 早上吃了早饭,卓玛和两名记者就准备离开了,临别之际,卓玛把我叫到了另一边。 “谯羽……” 卓玛咬着嘴唇,欲言又止,她脸上神情变化不定,像是要作重要的决定,但又像是在顾虑什么。 看来该来的还是来了,我得为我的行为负责了。我定了定神,说道:“卓玛,那天,是我唐突了。对不起,我……” 我正要继续说下去,却被卓玛用手指止住了。 “你什么都不要说,如果要说,你也得弄清楚你的心是怎么想的。” “心?” 我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卓玛点了点头。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我们自己清楚自己要什么。但事实往往证明,它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忽略了内心的真正需要,真正想法。我们骗不了自己的内心,内心也同样不能凑合满足。” “谯羽,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有些东西不能错过,因为一旦错过,就是一生的遗憾。” 卓玛说后一句的时候,语气明显带着感伤,她的话我似懂非懂。 “你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些?” 卓玛盯着我许久,然后问道:“爱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 “不知道。” “是勇敢,勇敢……” 卓玛拍了拍我的肩膀,坐上了汽车。汽车开动之前,她探出了头,短暂沉默了一会儿,神色复杂地说了一句: “谯羽,别让自己后悔!” 我看着汽车离去的方向,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明白。 三天后,所长的命令下来了,被调到地区刑警队当队长。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所长的时候,所长的脸上没有喜悦。他只是从兜里拿出了一支烟,点燃后,长吸了一口,然后两眼一动不地动望着窗外。 “谯羽,去小店买点香纸。” “哦。” 我带着疑问去了小店。 从小店回来,我看到所长脱掉了作训服,换上了笔挺的常服。所长在我的印象中很少穿常服,一般就是作训服,我不知道这次所长穿得这么正式是为了什么事。 “你跟我去个地方。” 我点了点头,戴上警帽和所长出发了。 向东大约走了半小时,所长在一个土坡停了下来。土坡上孤立地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写着“林玉同志之墓”。所长走到墓碑面前,点燃了香纸,然后从包里掏出了一瓶洋河大曲,一个酒杯,所长给杯子倒满酒,就坐了下来。我在旁边只有傻傻地站着,心里一直琢磨这个林玉是什么人。 “老林啊,我来看你来了。” “我给你带来了你最喜欢喝的酒,洋河大曲。我记得上一次咱俩喝酒是在两年前,那个时候,我刚下来,你说是为了接风。可我没想到,没过一周你就长眠在这个地方了,唉!” 所长说到这里,满满地喝了一口白酒。可能是身体还没完全康复,酒刚下肚,所长就是一阵猛烈的咳嗽。 “所长!” 我抚了抚所长的臂膀,却被所长拂开了。他的眼神一动不动地盯着墓碑,在他眼中,墓碑已经鲜活,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天晚上,你还开玩笑说,如果你牺牲在这青藏高原,一定要我把你埋在这个土坡上。因为那样,你就能看到回家的路,回家的路……” 说到这里,所长已经泣不成声。我实在没想到,钢铁般的所长,也会流泪。真是应了那句话“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沉默了一会儿,所长抬起了头,继续说道: “老林,我们一起参军进藏,一起转业,一起留在了那曲。我们说好一起退休,一起回老家,但……但……” 所长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默默地给墓碑前倒了一杯酒,然后将手中的香纸一张张地放进墓碑前的瓷盆里。香纸在瓷盆里发出的蓝莹莹的光芒,映在他的脸上,庄重而严肃。 “明天我就要走了,以后怕是很难来看你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莽莽草原我不忍心啊,不忍心!不过你放心,你的孩子我会好好看着他,一定会把他当亲儿子对待的。你在地下就放十万个心吧!” 所长把一大瓶洋河大曲倒在了墓碑前的雪地里,然后站了起来,轻轻抚摸了一下墓碑,不舍地说道: “走了,老林。我会回来看你的。” 从土坡往回走,我不止一次地回头,那个石碑,给我心里落下了巨大的震撼,它矗立在黄色的莽原上,没有花圈,没有墓志铭,有的只是沧桑和孤独,一年、十年、一百年……也许它会倒下,会被风尘所掩埋,但在我眼中,它已经描活了一个史诗般的英雄,一个把青春和热血献给了这青藏高原,把灵魂留在了唐古拉山脚下的人。我不得不开始敬慕,敬慕像林玉、所长这些把生命奉献在藏地的人。他们在岁月的长河里,树起了一杆杆无声的旗帜,在浮躁的社会固执地坚守着那块心灵地,直到倒下…… 所长走了,他是顶着光芒走的。我虽然心里有些不舍,却感到由衷的高兴,他本来就应该在更大的舞台去施展他的才华。可我呢,我的才华在哪里?我的舞台在哪里? 听说查亚去了香港,具体是干什么我不知道。她没来和我道别,我又何必知道她的行踪,何况有个端木关心她,怎么也轮不到我。理虽然是这个理,但心里总是有个疙瘩,怎么都不痛快。以前吵吵闹闹的画面再也不会出现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自虐,我竟然有些怀恋那些日子,被查亚喝来呼去其实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 冬天的卡当,人们都习惯窝在自己的院子里。小学早早就放假了,那唯一的红旗也被收了起来。警事不多的我,除了短时间的下乡,大多数时候都很闲。闲得我发现一年有720天去浪费,于是我大多时候就是斜靠在墙边,望着湛蓝的天空,用手指数着从天边飞过来的秃鹫,一只、两只……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无聊到数秃鹫,难道这就是我憧憬的“以后”吗?没有高楼大厦,没有亭台楼榭,没有烟雨朦胧,没有断桥,没有柳林,甚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打电话还得往厕所跑,更别说“一网知天下了”。要不是货车司机带回来点新闻,我恐怕就成了真正的“世外高人”了,这样的生活不是“空虚”和“无聊”可以形容的。我真的很崇拜段所长他们,他们能坚持,为什么我就不行?我不知道是我要求太多还是他们要求太少。 所有的问题,最后都归于一点,就是我该不该来西藏? 我不清楚这个问号是什么时候跑进我的脑袋的,可一旦它住下来,我就开始了无尽的痛苦。我开始纠结,开始假设,假设我的母亲还健在,假设我没见到卓玛,假设我在梦想中的城市…… 就这样,大约数了一个月的秃鹫,梁成告诉我说,查亚要回来了。 虽然我很想去忽略这个消息,但内心却很难宁静。查亚回来的那天,我一直徘徊在办公室的窗户前,但当我看到端木笑容满怀地陪伴在查亚身边时,我就感觉身上像被水淋湿了一样,再也没有走上街的兴致。 查亚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带回来了一个人,叫李茂学,是香港大学的教授,也是梁成的老师。这次来卡当和梁成最初的目的是一样的,寻找苯教遗迹。李茂学个子不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派儒雅风范。在卡当待了不到三天,李茂学就要梁成带着他进山,遭到尼玛的阻拦。尼玛的理由很简单,李茂学说的那地方根本就没听说过。也没人去过,这对于一个中年人来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西藏毕竟不同于内地,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预知的。 尼玛最终没有泼李茂学的凉水。李茂学固执得有些让人不可理喻,也许这就是学究的通病。后来我从梁成口中得知,李茂学在不久前,无意中在一本羊皮书上发现了一幅图画,是关于苯教遗迹的。作为一个对西藏历史沉迷的人来说,多年未解之谜有了眉目,怎么能不让他兴奋。急切的心情也能想象得到。当年,李茂学本来是和梁成一起来的,但因为患上了支气管炎,没法上路,才让梁成一个人进藏。如今,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了,李茂学怎可能放过,毕竟,他的年龄已经不允许他再等了。 李茂学是难得激情,而尼玛则是忧心忡忡。作为管一方平安的派出所所长,他的多虑是情有可原的,毕竟生命不是儿戏。 “小羽,我还是放心不下。要不然你陪他们进山,毕竟你也去过几次了,对山里的情况也比他们熟悉得多。再说,多一个人也多一份照应,我希望你能把他们安全地带回来。” 虽然我感觉到了这个差事不是那么简单,可能还有生命危险,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一方面是我在卡当闲的,需要找点事做,我害怕自己整天瞎想会把自己弄疯掉,另一方面则是和我身上穿的衣服有关。正如所长走时告诉我的,穿上这套警服,就代表一份责任。 进山之前,梁成做了充分的准备,光是粮食就准备了一个月的,都是军用的压缩干粮,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这种干粮呈白色,长条状,易携带,而且热量足,适合长期在野外探险的人。但唯一的不足是,需要很多的水,要不然肚子会消化不良,引起肠道堵塞。查亚也主动要求跟我们进山,毕竟她是学医的。一路上有个医生,就方便很多,所以,梁成同意了。 出发的那天,端木来送查亚了。但由于距离隔得有点远,我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但从两人的表情来看,这场送别不欢而散。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居然有些窃喜,我不得不鄙视我自己。也许,人终究就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 从卡当出发,我们先是往西走一路上,我背着食物负责殿后,梁成则背着帐篷之类的负责探路。而李教授和查亚居中,这让我想到了《西游记》的四师徒,孙悟空、唐僧、沙和尚、猪八戒,我们也是四个,颇有点去西天取经的味道。 西藏的山不像黄山的奇伟,也不同于华山的险峻,更不似峨眉的灵秀,但她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磅礴。连绵不绝的山峰此起彼伏,像一条条巨龙盘在青藏高原上,让行走在山下面的人,顿感渺小。在大山里转了三天,我们吃干粮,住藏家,路线几乎和我下乡时的路线一样。到了第四天下午,我们在一座雪山底下停了下来,准备作短暂的休息。这里我下乡时来过,从这里往西走五公里,就是卡沙村的地理边界,那里有一户藏民。再往西走,全是雪山,就没有人活动的痕迹了。 李教授是体力下降最快的,一则是年龄大,二则是他没在高原长待过,在这高海拔地区,适应能力自然要差很多。看着他满脸的痛苦,我真不知道他这是为什么,这样的旅程很可能是要人命的,因为前面还不知有多少危险等着我们,这毕竟是唐古拉山,是人迹罕至的地区,出一点小事很可能就会造成致命的后果。 “李老师,吃两颗红景天吧。” 查亚从包里拿出了两颗红景天递给了李教授。红景天主要成分是藏药大花红景天,是行走在高原的必备药,具有增加血红细胞,缓解高原反应的疗效,同时还有抗疲劳的作用。有个医生的确方便很多,毕竟对症下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李茂学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可能是红景天发挥了功效,气色好了很多,没有了刚才的狼狈。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本很旧的书,戴上老花镜研究起来。而梁成到了这里时一句话没说。他呆立在山底,眼睛一直盯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石台,脸色沉重。我明显感觉到他一直在纠结。 太阳在逐渐西移,不大一会儿,就走到了大山的后面。山谷很快变暗下来,气温骤降了好几度。这就是西藏的特点,再冷的天气只要有太阳,就糟糕不到哪里去,但是要是没有太阳的照射,那就是一个字“冷”,冷到骨髓。当下之计,就是赶快赶到藏家,躲避晚上到来的严寒。于是我对着梁成的方向喊道: “梁成,走了。” 梁成回过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走到我身边,一脸慌张地说道: “小声点,小心雪崩。” “莫非这里是查亚父亲遇难的地方?” 梁成点了点头,抬起了头,眼神留在了白色的山巅上。 “是啊。八年前,就是这里,因为我的好奇而害了查亚的父亲。每想到这件事,我就觉得对不起他们一家人。所以这几年来,我一直都没有踏上这里的土地,我无法面对我自己。这次要不是老师的强烈要求,我想我是不会来的。” “那查亚知道吗?” 梁成摇了摇头,说道:“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父亲是死在山里的,具体在哪里,我一直没有告诉过她。” “可是你不觉得对她不公平吗?她有权利知道她父亲死在什么地方。” “唉!” 梁成长叹一声,说道:“当年,她父亲死后,我把他移到了那边的石台上。第二天,当我带着人来搬尸体的时候,却发现尸体已经不在了。村民们说,是被狼叼走了。这样的结果,你叫我如何向查亚启口?” 梁成说的也不无道理,要是我是查亚,知道是这个结果,不骂死梁成才怪。假如当时梁成背着战堆的尸体回去,也不会出现这种事。不过我也理解梁成,谁会乐意去背一个死了的人。 “我父亲真是死在这里的?” 不知什么时候,查亚站在了我们后面。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我都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是的。” 梁成的声音很小,脸色也极端不自然。 “其实你不用瞒我的,躯体只是皮囊,在我们藏族人眼中,灵魂和躯体是两个概念。我父亲虽然躯体死了,但他的灵魂已经到达了极乐世界,所以,你根本不需要自责。再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活着的人不能受死了的人影响,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你带我去我父亲遇难的地方吧。” 梁成呆了呆,没想到查亚会如此的看得开。他带着查亚走向了左边的山脚下,我也跟了上去。梁成在一个不大的石头旁边停了下来,指着石头说道: “你阿爸就是在这个地方遇难的。” 查亚默默地看了石头一眼,那个石头成方形,上面还隐隐有血迹。查亚走了过去,跪在了石头前,双手轻抚石头上面的血迹,喃喃地说道: “阿爸,女儿来看你来了……”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铁心肠,因为自从母亲死后,我就再没有悲伤过,哪怕是掉一滴泪水。但看到眼前这个场景,我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怪不是个滋味。我很想上去安慰查亚一下,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在查亚父亲遇难的地方作了短暂的停留,我们又继续朝西边走去。天黑的时候我们赶到了卡沙村最边远的一户村民索朗旺杰家里,索朗旺杰的家坐落在蒂斯山的山脚下。蒂斯山海拔有六千五百多米,垂直的高度就有一千五百米,山顶是常年不化的积雪。而蒂斯山的前面是一块不大的草场,在这莽莽大山之间,是极其难得的。两个多月以前我下乡时曾在索朗旺杰家里住过,他家有六口人,住在三间夯土房里。我们四个人到来后,本来就不宽敞的房间现在更拥挤了。 索朗旺杰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加上皮肤黝黑,站在面前,就像一尊铁塔。他们家是靠放牧为生,偶尔索朗还会去打猎,猎物主要是野山羊。他的猎枪我见过,是属于那种比较老式的火药枪,射击一次,还得重新装上火药、铁珠。本来按照规定,村民是禁止使用猎枪的,但在这个艰苦的地方,政策执行起来就有一定的难度,我们索性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坐在火堆旁边,喝着酥油茶,对于我们这些奔波了一天的人来说,没有比这个更让人舒心了。索朗旺杰很好奇,我们这么多人来这偏僻的地方干什么。当我们说明来意后,索朗则摇了摇头。 “我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也没见过你们所说的什么遗址啊。” “那你见过这个地方吗?” 梁成从李茂学手里接过一张羊皮纸,递给了索朗。羊皮纸上画着一幅画,画的四周是高耸的山峰,而中间是一块平地。平地倒没有什么特别,但西边的山峰却很奇怪,又有些像长矛,这在西藏及其少见,应该是罕见。因为西藏的山,是地壳隆起而形成的,这样形成的山不会像利刃一样,直上直下。 索朗拿着地图翻来覆去看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说道: “没见过。” “你再仔细看看,真的没见过?” 梁成显然不甘心索朗的回答,站起身,指着地图又问了一遍。 “我敢肯定,这不是我们西藏,我们西藏没有这种山。” 看着索朗的信誓旦旦,梁成瘫坐在了椅子上,半天没有说话。而一旁的李茂学显然不甘心,拿出了一本厚厚的旧书又研究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李茂学站了起来,平静地说道:“一定就是西藏,没错。” “老师,你有什么根据?” 李茂学看了梁成一眼,指着书上面的一篇藏文说道:“根据这本书的记载,这山叫西迦山,形似长矛,立于西方,是当年苯教的圣地。而据你所说,格桑的父亲在采药时曾经见到过像刀一样的山峰,我想,他眼中的山峰就是西迦山。而索朗之所以没见过,只是因为他没有到过那个地方。” 梁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对着索朗问道: “从你们这里出发,往西边最远能走到哪里?” “我们这里往西走,大约走一天后,就被一座常年积雪的雪山阻断了,我们叫它耶底山,是天神战布修炼的地方。传说这山是不能攀登的,要不然会遭到战布的惩罚,所以我们这里的人最远只到过耶底山的山脚。至于耶底山的后边是什么地方,我就不知道了。对了,好像战堆曾经翻过山,但是不久就死了,现在更没人敢去攀登了。” 索朗说的是格桑的父亲,从目前看来,雪山后还真有文章。后来梁成和李茂学又嘀嘀咕咕了半天,自始至终我没有插上一次嘴。其实我也想说点什么,但没办法,考古不是我的专业。查亚和我一样,没有掺和这里面的事。她没忘记她的专业,看病治病,索朗一家人最喜欢的就是她。在这山高路远的地方,能看病治病的人和神仙没有两样。 晚上我和梁成、李教授同睡一个屋。李教授可能是不习惯屋里的酥油味,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而我则已经习惯了,没过多久就昏昏沉沉地睡去。 半夜的时候,我在睡梦中被一阵脚步声给惊醒了。借着窗外飘进来的月光,定睛一看,是李教授。他嘴里还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但我没有听清。他慢慢走出屋外,不到半分钟,又走了进来。如此反复好几次,我以为他是睡不着在思考问题,就没有过多的在意,翻了个身又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李教授的被窝是空的。我用手一摸,被窝冰凉,我赶紧叫醒了梁成。梁成也慌了,我俩穿好衣服,急匆匆地来到外面。这个时候天刚亮,天上还能看到星星。我们在屋外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李教授的踪迹,我们只得叫醒索朗一家人,帮我们一起找。 “在这里!” 声音是索朗旺杰传过来的。当我赶到他身边时,梁成也到了。李教授就躺在索朗旺杰的旁边,他的旁边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石头。那石头有雕刻过的痕迹,兽面人身,獠牙利嘴,可能是风沙的侵蚀,表面看起来有些模糊。不知为什么,看到它,我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特别是那双方形的眼睛,好像能看到人的心底,让人发寒。 “老师,老师……” 梁成推了推李教授,李教授慢慢张开了眼睛,看了看周围。 “梁成,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这……” 梁成显然在纳闷,我和索朗又何尝不是? “老师,不是你自己走过来的?” “我走到这里来干吗?” 李教授在梁成的搀扶下站起来,当他看见身旁的石头时,发出了惊呼声。 “祭灵!” 我心神一凛,对着梁成问道: “什么祭灵?” “祭灵就是苯教在祭天仪式上用的守护神,说得通俗点,就像佛教的魔力红、魔力海。祭灵也有好几种,这尊祭灵俗称箎祭。在这里能看到它,这说明这里的确有苯教活动的痕迹,而苯教圣地应该在这片区域。” “那我们该怎么走?” “翻雪山!” “翻雪山?” 我不知道梁成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去翻雪山是登山队员干的事,而我们几个人当中不但有老人,还有女人,怎么去翻雪山?这不出人命才怪。 “是的,按照目前的情况,圣地很可能就在雪山后。我们只有翻过雪山,才能一探究竟。” “既然是可能,就是说也有意外。那要是到时雪山后边什么都没有怎么办?你可不能拿生命当儿戏,是翻雪山啊,咱可不是飞山的红军。” “你可以不去!” 梁成一句话就把我所有的废话噎了回去,我还能说什么,我能不去吗? 早上出发的时候,索朗要求送我们到耶底山脚下,毕竟这一带他比较熟悉,我们就答应了。一路上,我心里是七上八下的,我脑袋里反复盘旋着在李教授身上发生的事,说是梦游,不靠谱,难道是李教授在撒谎?这好像更不靠谱,思来想去,我只能用“灵异”两个字来解释,可这下我更没底了。我不知道前面还会遇到什么奇怪的事,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的旅程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这个保镖想保安全怕是难上加难。 天将黑的时候,我们走到了山谷的尽头,被一座雪山挡住了。索朗说这就是神山——耶底山。耶底山主峰高耸入云,白皑皑的积雪,常年不化。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我心里打起了鼓,这能翻得过去?我们毕竟不是专业的登山队员,甚至连业余都算不上。梁成也皱起了眉头,望着耶底山一言不发。我不知道他是在准备撤,还是在想别的方法。 过了一阵,梁成放下背上的行囊,对着我们说道: “今天我们就在这里扎营,养足精神。明天登山!” “登山?” 我还是不忘重复一句。 梁成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他可能是在心底鄙视我。毕竟一路上,就我反对的声音层出不穷。其实我也不是害怕,主要是我有责任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所以想问题时就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支好帐篷,已是晚上。简单啃了几口干粮,我走出了帐篷,发现索朗正在擦他的猎枪。我禁不住好奇,走了过去。 “索朗,你擦枪干吗?” “打狼!” “打狼?” “是的,今天在路上我发现狼盯上了我们。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它们晚上就会过来,所以今天晚上我们要小心。” “你怎么不早说?” 索朗看了我一眼,笑道: “这没什么奇怪的啊,我们这一带本来狼群出没都很频繁,所以我们已经习惯和它们周旋。” 看着索朗一脸从容,我不知道是该称颂索朗的胆大,还是该同情他们生活的艰辛。但这个无意中的消息带给我的却是更多的焦虑。为了安全,在我的提议下,晚上我和索朗还有梁成三个人轮流值班守夜。第一岗是梁成,第二岗是我,最后一岗是索朗。 一天的奔劳,我本应该很快就入睡的。但事实却相反,帐篷里的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以前百试不爽的“数肥羊”,在雪山底下失灵了,我不知道是寒冷的原因还是担心狼群的袭击。于是我不得不纠结于是继续躺着还是出去站着。最后,索朗帮我作了选择,他如雷的鼾声将我撵出了帐篷。 “你怎么出来了?” 梁成见到是我,吃惊地问道。 “唉!睡不着。” 我叹了一口气,在梁成旁边坐了下来。此时,月亮半挂在东边的天幕上,洒下的清辉拂在脸上,很容易就让我忘却了烦躁。我拿出了手枪,借着淡淡的月光,小心翼翼地擦拭起来。 “你是不是担心狼?” “说实话,我还没遇见过狼。要说不怕,那只能是自己骗自己。对了,你见过吗?” 我盯着梁成,他淡淡地笑了笑。 “见过,我在阿里时见过,不过那是在白天,我当时在汽车上看到的,阿里那边的狼很多,也很常见,不像那曲,狼已经很少了,都被人打完了。” 说到这里,梁成仿佛有些失落。我不明白,狼应该是越少越好啊,这难道还有异议?梁成见我没有说话,继续说道: “其实每一种动物,乃至生物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是不容侵犯的。如果一旦有人破坏这个规则,打破平衡,带来的将是无尽的灾难。” 梁成的话很深奥,我完全听不懂。可惜我的四年大学生活,真是白忙活了。也许把当初混社会的时间多用在学习上,我想我的理解可能会透彻一些。 “你能不能说简单一点?” 梁成看了看我,说道: “我刚才说的是人应该和动物和谐相处,就像佛法所说的万法自然。我们不应该为了我们的意志,去人为地毁灭另外一种生物,这样的结果迟早会反馈于我们。但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目前虽然我们还看不到,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尝到自己的苦果的。” 说到这里,梁成顿了顿,然后站了起来,边踱步边说道: “你以前问我,为什么能在卡当待了八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喜欢原生态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大自然相生相惜。相反,那种在大都市满是烟尘的生活我实在不喜欢,它带来的只是无尽的欲望,人困在里面而无法自拔。” 听了梁成的话,我觉得不无道理,卡当的生活是清苦了点,但在那里是原生态的生活,人们的心灵很容易得到释放,不用去思考浮名,也不用去在意利禄,更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或者其他物种。它就体现两个字“自然”。 “呜……” 正在这时,一声凄厉的声音从北边传了过来。我和梁成还在纳闷,索朗就冲了出来。 “狼来了!” “啊!” 我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狼在哪里?” 可能是我声音太大,查亚和李教授也很快冲了出来,都是一脸的惊愕。 “狼在哪里?” “离我们不到一公里了,刚才的叫声是头狼在召集同伴,我想它们很快就会过来。我们得赶快做好准备。” 索朗有过和狼周旋的经验,所以临时的指挥权就交给了他。他把我们围成一个圈,查亚在最里面,还捡了很多石头,以备不时之需。由于没有火把,我们只得把电筒全部打亮。这也是索朗的经验,狼怕光。 经过简单的准备,慌乱的我们冷静了许多。李教授是年纪最大的一个,也是防御能力最弱的一个,但在他脸上是一脸的慎重。再看查亚,她紧咬着嘴唇,死死地握着手上的电筒,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前方。对于狼,我们已经习惯了恐惧。 几分钟后,狼群出现了,大约七八只的样子。我看了看手里的五四式手枪,真后悔进山的时候没有多带几颗子弹。现在只有弹匣里象征性的两颗子弹,根本就不够打。索朗虽然也有枪,但他的枪对付单只狼还可以,多了就是摆设。 在一只浑身雪白的头狼的带领下,狼群在我们面前慢慢散开,把我们包围在了中间。它们动作有序,完全就是一支训练有序的部队。看着一双双蓝色的眼睛,我明显感觉到我的手在发抖。要是这群狼一起冲过来,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庆幸的是,氖气电筒帮了大忙,强烈的白光照得狼群不敢扑过来。 一秒、两秒、三秒……三十秒,时间就这样随着心跳在流逝。那只巨大的雪狼终于不耐烦了,围着我们转了起来。 “它们要进攻了,小心一点!” 索朗的声音虽小,但传到耳朵里却是震撼,我不由得扣紧了扳机。 “呜……” 伴随着雪狼一声低沉的啸声,一只黑狼冲了过来,我正准备扣动扳机,却被梁成拦住了。我看了看梁成,他的眼里满是自信。 黑狼明显是雪狼派来试探的,它在离我两米的地方朝我高高跃起,白色的獠牙我都能清楚地看到。我机敏地往左边一闪,右边的梁成趁机把电筒往狼身上一靠。电筒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啪啪”声,黑狼一下就栽倒在了我们面前。在地上短时间的痉挛后,它又爬了起来,仓皇地退了回去。梁成所用的电筒实际上是一种电棍,这我在警校见过。它的电压可达一万伏,能将一名老人瞬间致命。按刚才的情形,电棍的电压应该在一千伏以下,要不然,黑狼根本就没有逃脱的机会,我不知道梁成为什么手下留情。 后来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狼群没有再发动攻击,而是迅速离开了。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梁成道出了原委: “狼是很聪明的,他们绝对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发动袭击。刚才我是有意放过黑狼,实际上是在警告它们,我们完全有能力对付它们,让它们知难而退。” “那你为什么不把它电死,这样警告的效果更好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狼是很记仇的,它们很团结,如果今天我们杀了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那么它们就会和我们纠缠到底。那时候,我们恐怕很难全身而退了。” “真没想到你懂这么多。” 我由衷地对梁成发出了赞叹,梁成则不以为然。 “这是每一个探险者所必须的,我们必须对每一次的探险有个危险评估,并要针对每一种可能出现的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要不然,这探险就是九死一生了。” 说到这里,梁成叹了一口气。 “唉!现在的狼是越来越少了,以前我能看到几十只,现在看到十只以上就是奢侈了。这就是我们人类太强势了,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生态上的失衡。” 我仿佛受了梁成的感染,看着狼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它们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令人恐惧。它们的凶狠,只是因为别人闯进了它们的领地。作为一个天生就喜欢侵略的生物,人类的存在,才是所有生物的最大威胁。正如梁成所说,我们人类太喜欢闯进别人的领地了。 正文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卓玛已经醒了。她静静地看着我,就像几天前我静静地看着她一样。 “昨天,把你累坏了吧?” 卓玛的脸上已经看不出依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定。 “还好。” 我赶紧立起了身,站了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卓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今天我们走得早。你快点给大家准备早餐。” “好。” 我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宿舍。 来到外面,我看了看湛蓝色的天空,纳闷了,这卓玛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怎么完全看不懂!她是在掩饰,还是在故弄玄虚?我不得而知。 早上吃了早饭,卓玛和两名记者就准备离开了,临别之际,卓玛把我叫到了另一边。 “谯羽……” 卓玛咬着嘴唇,欲言又止,她脸上神情变化不定,像是要作重要的决定,但又像是在顾虑什么。 看来该来的还是来了,我得为我的行为负责了。我定了定神,说道:“卓玛,那天,是我唐突了。对不起,我……” 我正要继续说下去,却被卓玛用手指止住了。 “你什么都不要说,如果要说,你也得弄清楚你的心是怎么想的。” “心?” 我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卓玛点了点头。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我们自己清楚自己要什么。但事实往往证明,它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忽略了内心的真正需要,真正想法。我们骗不了自己的内心,内心也同样不能凑合满足。” “谯羽,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有些东西不能错过,因为一旦错过,就是一生的遗憾。” 卓玛说后一句的时候,语气明显带着感伤,她的话我似懂非懂。 “你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些?” 卓玛盯着我许久,然后问道:“爱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 “不知道。” “是勇敢,勇敢……” 卓玛拍了拍我的肩膀,坐上了汽车。汽车开动之前,她探出了头,短暂沉默了一会儿,神色复杂地说了一句: “谯羽,别让自己后悔!” 我看着汽车离去的方向,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明白。 三天后,所长的命令下来了,被调到地区刑警队当队长。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所长的时候,所长的脸上没有喜悦。他只是从兜里拿出了一支烟,点燃后,长吸了一口,然后两眼一动不地动望着窗外。 “谯羽,去小店买点香纸。” “哦。” 我带着疑问去了小店。 从小店回来,我看到所长脱掉了作训服,换上了笔挺的常服。所长在我的印象中很少穿常服,一般就是作训服,我不知道这次所长穿得这么正式是为了什么事。 “你跟我去个地方。” 我点了点头,戴上警帽和所长出发了。 向东大约走了半小时,所长在一个土坡停了下来。土坡上孤立地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写着“林玉同志之墓”。所长走到墓碑面前,点燃了香纸,然后从包里掏出了一瓶洋河大曲,一个酒杯,所长给杯子倒满酒,就坐了下来。我在旁边只有傻傻地站着,心里一直琢磨这个林玉是什么人。 “老林啊,我来看你来了。” “我给你带来了你最喜欢喝的酒,洋河大曲。我记得上一次咱俩喝酒是在两年前,那个时候,我刚下来,你说是为了接风。可我没想到,没过一周你就长眠在这个地方了,唉!” 所长说到这里,满满地喝了一口白酒。可能是身体还没完全康复,酒刚下肚,所长就是一阵猛烈的咳嗽。 “所长!” 我抚了抚所长的臂膀,却被所长拂开了。他的眼神一动不动地盯着墓碑,在他眼中,墓碑已经鲜活,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天晚上,你还开玩笑说,如果你牺牲在这青藏高原,一定要我把你埋在这个土坡上。因为那样,你就能看到回家的路,回家的路……” 说到这里,所长已经泣不成声。我实在没想到,钢铁般的所长,也会流泪。真是应了那句话“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沉默了一会儿,所长抬起了头,继续说道: “老林,我们一起参军进藏,一起转业,一起留在了那曲。我们说好一起退休,一起回老家,但……但……” 所长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默默地给墓碑前倒了一杯酒,然后将手中的香纸一张张地放进墓碑前的瓷盆里。香纸在瓷盆里发出的蓝莹莹的光芒,映在他的脸上,庄重而严肃。 “明天我就要走了,以后怕是很难来看你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莽莽草原我不忍心啊,不忍心!不过你放心,你的孩子我会好好看着他,一定会把他当亲儿子对待的。你在地下就放十万个心吧!” 所长把一大瓶洋河大曲倒在了墓碑前的雪地里,然后站了起来,轻轻抚摸了一下墓碑,不舍地说道: “走了,老林。我会回来看你的。” 从土坡往回走,我不止一次地回头,那个石碑,给我心里落下了巨大的震撼,它矗立在黄色的莽原上,没有花圈,没有墓志铭,有的只是沧桑和孤独,一年、十年、一百年……也许它会倒下,会被风尘所掩埋,但在我眼中,它已经描活了一个史诗般的英雄,一个把青春和热血献给了这青藏高原,把灵魂留在了唐古拉山脚下的人。我不得不开始敬慕,敬慕像林玉、所长这些把生命奉献在藏地的人。他们在岁月的长河里,树起了一杆杆无声的旗帜,在浮躁的社会固执地坚守着那块心灵地,直到倒下…… 所长走了,他是顶着光芒走的。我虽然心里有些不舍,却感到由衷的高兴,他本来就应该在更大的舞台去施展他的才华。可我呢,我的才华在哪里?我的舞台在哪里? 听说查亚去了香港,具体是干什么我不知道。她没来和我道别,我又何必知道她的行踪,何况有个端木关心她,怎么也轮不到我。理虽然是这个理,但心里总是有个疙瘩,怎么都不痛快。以前吵吵闹闹的画面再也不会出现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自虐,我竟然有些怀恋那些日子,被查亚喝来呼去其实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 冬天的卡当,人们都习惯窝在自己的院子里。小学早早就放假了,那唯一的红旗也被收了起来。警事不多的我,除了短时间的下乡,大多数时候都很闲。闲得我发现一年有720天去浪费,于是我大多时候就是斜靠在墙边,望着湛蓝的天空,用手指数着从天边飞过来的秃鹫,一只、两只……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无聊到数秃鹫,难道这就是我憧憬的“以后”吗?没有高楼大厦,没有亭台楼榭,没有烟雨朦胧,没有断桥,没有柳林,甚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打电话还得往厕所跑,更别说“一网知天下了”。要不是货车司机带回来点新闻,我恐怕就成了真正的“世外高人”了,这样的生活不是“空虚”和“无聊”可以形容的。我真的很崇拜段所长他们,他们能坚持,为什么我就不行?我不知道是我要求太多还是他们要求太少。 所有的问题,最后都归于一点,就是我该不该来西藏? 我不清楚这个问号是什么时候跑进我的脑袋的,可一旦它住下来,我就开始了无尽的痛苦。我开始纠结,开始假设,假设我的母亲还健在,假设我没见到卓玛,假设我在梦想中的城市…… 就这样,大约数了一个月的秃鹫,梁成告诉我说,查亚要回来了。 虽然我很想去忽略这个消息,但内心却很难宁静。查亚回来的那天,我一直徘徊在办公室的窗户前,但当我看到端木笑容满怀地陪伴在查亚身边时,我就感觉身上像被水淋湿了一样,再也没有走上街的兴致。 查亚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带回来了一个人,叫李茂学,是香港大学的教授,也是梁成的老师。这次来卡当和梁成最初的目的是一样的,寻找苯教遗迹。李茂学个子不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派儒雅风范。在卡当待了不到三天,李茂学就要梁成带着他进山,遭到尼玛的阻拦。尼玛的理由很简单,李茂学说的那地方根本就没听说过。也没人去过,这对于一个中年人来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西藏毕竟不同于内地,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预知的。 尼玛最终没有泼李茂学的凉水。李茂学固执得有些让人不可理喻,也许这就是学究的通病。后来我从梁成口中得知,李茂学在不久前,无意中在一本羊皮书上发现了一幅图画,是关于苯教遗迹的。作为一个对西藏历史沉迷的人来说,多年未解之谜有了眉目,怎么能不让他兴奋。急切的心情也能想象得到。当年,李茂学本来是和梁成一起来的,但因为患上了支气管炎,没法上路,才让梁成一个人进藏。如今,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了,李茂学怎可能放过,毕竟,他的年龄已经不允许他再等了。 李茂学是难得激情,而尼玛则是忧心忡忡。作为管一方平安的派出所所长,他的多虑是情有可原的,毕竟生命不是儿戏。 “小羽,我还是放心不下。要不然你陪他们进山,毕竟你也去过几次了,对山里的情况也比他们熟悉得多。再说,多一个人也多一份照应,我希望你能把他们安全地带回来。” 虽然我感觉到了这个差事不是那么简单,可能还有生命危险,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一方面是我在卡当闲的,需要找点事做,我害怕自己整天瞎想会把自己弄疯掉,另一方面则是和我身上穿的衣服有关。正如所长走时告诉我的,穿上这套警服,就代表一份责任。 进山之前,梁成做了充分的准备,光是粮食就准备了一个月的,都是军用的压缩干粮,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这种干粮呈白色,长条状,易携带,而且热量足,适合长期在野外探险的人。但唯一的不足是,需要很多的水,要不然肚子会消化不良,引起肠道堵塞。查亚也主动要求跟我们进山,毕竟她是学医的。一路上有个医生,就方便很多,所以,梁成同意了。 出发的那天,端木来送查亚了。但由于距离隔得有点远,我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但从两人的表情来看,这场送别不欢而散。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居然有些窃喜,我不得不鄙视我自己。也许,人终究就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 从卡当出发,我们先是往西走一路上,我背着食物负责殿后,梁成则背着帐篷之类的负责探路。而李教授和查亚居中,这让我想到了《西游记》的四师徒,孙悟空、唐僧、沙和尚、猪八戒,我们也是四个,颇有点去西天取经的味道。 西藏的山不像黄山的奇伟,也不同于华山的险峻,更不似峨眉的灵秀,但她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磅礴。连绵不绝的山峰此起彼伏,像一条条巨龙盘在青藏高原上,让行走在山下面的人,顿感渺小。在大山里转了三天,我们吃干粮,住藏家,路线几乎和我下乡时的路线一样。到了第四天下午,我们在一座雪山底下停了下来,准备作短暂的休息。这里我下乡时来过,从这里往西走五公里,就是卡沙村的地理边界,那里有一户藏民。再往西走,全是雪山,就没有人活动的痕迹了。 李教授是体力下降最快的,一则是年龄大,二则是他没在高原长待过,在这高海拔地区,适应能力自然要差很多。看着他满脸的痛苦,我真不知道他这是为什么,这样的旅程很可能是要人命的,因为前面还不知有多少危险等着我们,这毕竟是唐古拉山,是人迹罕至的地区,出一点小事很可能就会造成致命的后果。 “李老师,吃两颗红景天吧。” 查亚从包里拿出了两颗红景天递给了李教授。红景天主要成分是藏药大花红景天,是行走在高原的必备药,具有增加血红细胞,缓解高原反应的疗效,同时还有抗疲劳的作用。有个医生的确方便很多,毕竟对症下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李茂学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可能是红景天发挥了功效,气色好了很多,没有了刚才的狼狈。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本很旧的书,戴上老花镜研究起来。而梁成到了这里时一句话没说。他呆立在山底,眼睛一直盯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石台,脸色沉重。我明显感觉到他一直在纠结。 太阳在逐渐西移,不大一会儿,就走到了大山的后面。山谷很快变暗下来,气温骤降了好几度。这就是西藏的特点,再冷的天气只要有太阳,就糟糕不到哪里去,但是要是没有太阳的照射,那就是一个字“冷”,冷到骨髓。当下之计,就是赶快赶到藏家,躲避晚上到来的严寒。于是我对着梁成的方向喊道: “梁成,走了。” 梁成回过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走到我身边,一脸慌张地说道: “小声点,小心雪崩。” “莫非这里是查亚父亲遇难的地方?” 梁成点了点头,抬起了头,眼神留在了白色的山巅上。 “是啊。八年前,就是这里,因为我的好奇而害了查亚的父亲。每想到这件事,我就觉得对不起他们一家人。所以这几年来,我一直都没有踏上这里的土地,我无法面对我自己。这次要不是老师的强烈要求,我想我是不会来的。” “那查亚知道吗?” 梁成摇了摇头,说道:“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父亲是死在山里的,具体在哪里,我一直没有告诉过她。” “可是你不觉得对她不公平吗?她有权利知道她父亲死在什么地方。” “唉!” 梁成长叹一声,说道:“当年,她父亲死后,我把他移到了那边的石台上。第二天,当我带着人来搬尸体的时候,却发现尸体已经不在了。村民们说,是被狼叼走了。这样的结果,你叫我如何向查亚启口?” 梁成说的也不无道理,要是我是查亚,知道是这个结果,不骂死梁成才怪。假如当时梁成背着战堆的尸体回去,也不会出现这种事。不过我也理解梁成,谁会乐意去背一个死了的人。 “我父亲真是死在这里的?” 不知什么时候,查亚站在了我们后面。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我都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是的。” 梁成的声音很小,脸色也极端不自然。 “其实你不用瞒我的,躯体只是皮囊,在我们藏族人眼中,灵魂和躯体是两个概念。我父亲虽然躯体死了,但他的灵魂已经到达了极乐世界,所以,你根本不需要自责。再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活着的人不能受死了的人影响,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你带我去我父亲遇难的地方吧。” 梁成呆了呆,没想到查亚会如此的看得开。他带着查亚走向了左边的山脚下,我也跟了上去。梁成在一个不大的石头旁边停了下来,指着石头说道: “你阿爸就是在这个地方遇难的。” 查亚默默地看了石头一眼,那个石头成方形,上面还隐隐有血迹。查亚走了过去,跪在了石头前,双手轻抚石头上面的血迹,喃喃地说道: “阿爸,女儿来看你来了……”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铁心肠,因为自从母亲死后,我就再没有悲伤过,哪怕是掉一滴泪水。但看到眼前这个场景,我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怪不是个滋味。我很想上去安慰查亚一下,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在查亚父亲遇难的地方作了短暂的停留,我们又继续朝西边走去。天黑的时候我们赶到了卡沙村最边远的一户村民索朗旺杰家里,索朗旺杰的家坐落在蒂斯山的山脚下。蒂斯山海拔有六千五百多米,垂直的高度就有一千五百米,山顶是常年不化的积雪。而蒂斯山的前面是一块不大的草场,在这莽莽大山之间,是极其难得的。两个多月以前我下乡时曾在索朗旺杰家里住过,他家有六口人,住在三间夯土房里。我们四个人到来后,本来就不宽敞的房间现在更拥挤了。 索朗旺杰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加上皮肤黝黑,站在面前,就像一尊铁塔。他们家是靠放牧为生,偶尔索朗还会去打猎,猎物主要是野山羊。他的猎枪我见过,是属于那种比较老式的火药枪,射击一次,还得重新装上火药、铁珠。本来按照规定,村民是禁止使用猎枪的,但在这个艰苦的地方,政策执行起来就有一定的难度,我们索性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坐在火堆旁边,喝着酥油茶,对于我们这些奔波了一天的人来说,没有比这个更让人舒心了。索朗旺杰很好奇,我们这么多人来这偏僻的地方干什么。当我们说明来意后,索朗则摇了摇头。 “我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也没见过你们所说的什么遗址啊。” “那你见过这个地方吗?” 梁成从李茂学手里接过一张羊皮纸,递给了索朗。羊皮纸上画着一幅画,画的四周是高耸的山峰,而中间是一块平地。平地倒没有什么特别,但西边的山峰却很奇怪,又有些像长矛,这在西藏及其少见,应该是罕见。因为西藏的山,是地壳隆起而形成的,这样形成的山不会像利刃一样,直上直下。 索朗拿着地图翻来覆去看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说道: “没见过。” “你再仔细看看,真的没见过?” 梁成显然不甘心索朗的回答,站起身,指着地图又问了一遍。 “我敢肯定,这不是我们西藏,我们西藏没有这种山。” 看着索朗的信誓旦旦,梁成瘫坐在了椅子上,半天没有说话。而一旁的李茂学显然不甘心,拿出了一本厚厚的旧书又研究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李茂学站了起来,平静地说道:“一定就是西藏,没错。” “老师,你有什么根据?” 李茂学看了梁成一眼,指着书上面的一篇藏文说道:“根据这本书的记载,这山叫西迦山,形似长矛,立于西方,是当年苯教的圣地。而据你所说,格桑的父亲在采药时曾经见到过像刀一样的山峰,我想,他眼中的山峰就是西迦山。而索朗之所以没见过,只是因为他没有到过那个地方。” 梁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对着索朗问道: “从你们这里出发,往西边最远能走到哪里?” “我们这里往西走,大约走一天后,就被一座常年积雪的雪山阻断了,我们叫它耶底山,是天神战布修炼的地方。传说这山是不能攀登的,要不然会遭到战布的惩罚,所以我们这里的人最远只到过耶底山的山脚。至于耶底山的后边是什么地方,我就不知道了。对了,好像战堆曾经翻过山,但是不久就死了,现在更没人敢去攀登了。” 索朗说的是格桑的父亲,从目前看来,雪山后还真有文章。后来梁成和李茂学又嘀嘀咕咕了半天,自始至终我没有插上一次嘴。其实我也想说点什么,但没办法,考古不是我的专业。查亚和我一样,没有掺和这里面的事。她没忘记她的专业,看病治病,索朗一家人最喜欢的就是她。在这山高路远的地方,能看病治病的人和神仙没有两样。 晚上我和梁成、李教授同睡一个屋。李教授可能是不习惯屋里的酥油味,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而我则已经习惯了,没过多久就昏昏沉沉地睡去。 半夜的时候,我在睡梦中被一阵脚步声给惊醒了。借着窗外飘进来的月光,定睛一看,是李教授。他嘴里还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但我没有听清。他慢慢走出屋外,不到半分钟,又走了进来。如此反复好几次,我以为他是睡不着在思考问题,就没有过多的在意,翻了个身又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李教授的被窝是空的。我用手一摸,被窝冰凉,我赶紧叫醒了梁成。梁成也慌了,我俩穿好衣服,急匆匆地来到外面。这个时候天刚亮,天上还能看到星星。我们在屋外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李教授的踪迹,我们只得叫醒索朗一家人,帮我们一起找。 “在这里!” 声音是索朗旺杰传过来的。当我赶到他身边时,梁成也到了。李教授就躺在索朗旺杰的旁边,他的旁边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石头。那石头有雕刻过的痕迹,兽面人身,獠牙利嘴,可能是风沙的侵蚀,表面看起来有些模糊。不知为什么,看到它,我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特别是那双方形的眼睛,好像能看到人的心底,让人发寒。 “老师,老师……” 梁成推了推李教授,李教授慢慢张开了眼睛,看了看周围。 “梁成,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这……” 梁成显然在纳闷,我和索朗又何尝不是? “老师,不是你自己走过来的?” “我走到这里来干吗?” 李教授在梁成的搀扶下站起来,当他看见身旁的石头时,发出了惊呼声。 “祭灵!” 我心神一凛,对着梁成问道: “什么祭灵?” “祭灵就是苯教在祭天仪式上用的守护神,说得通俗点,就像佛教的魔力红、魔力海。祭灵也有好几种,这尊祭灵俗称箎祭。在这里能看到它,这说明这里的确有苯教活动的痕迹,而苯教圣地应该在这片区域。” “那我们该怎么走?” “翻雪山!” “翻雪山?” 我不知道梁成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去翻雪山是登山队员干的事,而我们几个人当中不但有老人,还有女人,怎么去翻雪山?这不出人命才怪。 “是的,按照目前的情况,圣地很可能就在雪山后。我们只有翻过雪山,才能一探究竟。” “既然是可能,就是说也有意外。那要是到时雪山后边什么都没有怎么办?你可不能拿生命当儿戏,是翻雪山啊,咱可不是飞山的红军。” “你可以不去!” 梁成一句话就把我所有的废话噎了回去,我还能说什么,我能不去吗? 早上出发的时候,索朗要求送我们到耶底山脚下,毕竟这一带他比较熟悉,我们就答应了。一路上,我心里是七上八下的,我脑袋里反复盘旋着在李教授身上发生的事,说是梦游,不靠谱,难道是李教授在撒谎?这好像更不靠谱,思来想去,我只能用“灵异”两个字来解释,可这下我更没底了。我不知道前面还会遇到什么奇怪的事,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的旅程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这个保镖想保安全怕是难上加难。 天将黑的时候,我们走到了山谷的尽头,被一座雪山挡住了。索朗说这就是神山——耶底山。耶底山主峰高耸入云,白皑皑的积雪,常年不化。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我心里打起了鼓,这能翻得过去?我们毕竟不是专业的登山队员,甚至连业余都算不上。梁成也皱起了眉头,望着耶底山一言不发。我不知道他是在准备撤,还是在想别的方法。 过了一阵,梁成放下背上的行囊,对着我们说道: “今天我们就在这里扎营,养足精神。明天登山!” “登山?” 我还是不忘重复一句。 梁成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他可能是在心底鄙视我。毕竟一路上,就我反对的声音层出不穷。其实我也不是害怕,主要是我有责任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所以想问题时就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支好帐篷,已是晚上。简单啃了几口干粮,我走出了帐篷,发现索朗正在擦他的猎枪。我禁不住好奇,走了过去。 “索朗,你擦枪干吗?” “打狼!” “打狼?” “是的,今天在路上我发现狼盯上了我们。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它们晚上就会过来,所以今天晚上我们要小心。” “你怎么不早说?” 索朗看了我一眼,笑道: “这没什么奇怪的啊,我们这一带本来狼群出没都很频繁,所以我们已经习惯和它们周旋。” 看着索朗一脸从容,我不知道是该称颂索朗的胆大,还是该同情他们生活的艰辛。但这个无意中的消息带给我的却是更多的焦虑。为了安全,在我的提议下,晚上我和索朗还有梁成三个人轮流值班守夜。第一岗是梁成,第二岗是我,最后一岗是索朗。 一天的奔劳,我本应该很快就入睡的。但事实却相反,帐篷里的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以前百试不爽的“数肥羊”,在雪山底下失灵了,我不知道是寒冷的原因还是担心狼群的袭击。于是我不得不纠结于是继续躺着还是出去站着。最后,索朗帮我作了选择,他如雷的鼾声将我撵出了帐篷。 “你怎么出来了?” 梁成见到是我,吃惊地问道。 “唉!睡不着。” 我叹了一口气,在梁成旁边坐了下来。此时,月亮半挂在东边的天幕上,洒下的清辉拂在脸上,很容易就让我忘却了烦躁。我拿出了手枪,借着淡淡的月光,小心翼翼地擦拭起来。 “你是不是担心狼?” “说实话,我还没遇见过狼。要说不怕,那只能是自己骗自己。对了,你见过吗?” 我盯着梁成,他淡淡地笑了笑。 “见过,我在阿里时见过,不过那是在白天,我当时在汽车上看到的,阿里那边的狼很多,也很常见,不像那曲,狼已经很少了,都被人打完了。” 说到这里,梁成仿佛有些失落。我不明白,狼应该是越少越好啊,这难道还有异议?梁成见我没有说话,继续说道: “其实每一种动物,乃至生物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是不容侵犯的。如果一旦有人破坏这个规则,打破平衡,带来的将是无尽的灾难。” 梁成的话很深奥,我完全听不懂。可惜我的四年大学生活,真是白忙活了。也许把当初混社会的时间多用在学习上,我想我的理解可能会透彻一些。 “你能不能说简单一点?” 梁成看了看我,说道: “我刚才说的是人应该和动物和谐相处,就像佛法所说的万法自然。我们不应该为了我们的意志,去人为地毁灭另外一种生物,这样的结果迟早会反馈于我们。但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目前虽然我们还看不到,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尝到自己的苦果的。” 说到这里,梁成顿了顿,然后站了起来,边踱步边说道: “你以前问我,为什么能在卡当待了八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喜欢原生态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大自然相生相惜。相反,那种在大都市满是烟尘的生活我实在不喜欢,它带来的只是无尽的欲望,人困在里面而无法自拔。” 听了梁成的话,我觉得不无道理,卡当的生活是清苦了点,但在那里是原生态的生活,人们的心灵很容易得到释放,不用去思考浮名,也不用去在意利禄,更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或者其他物种。它就体现两个字“自然”。 “呜……” 正在这时,一声凄厉的声音从北边传了过来。我和梁成还在纳闷,索朗就冲了出来。 “狼来了!” “啊!” 我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狼在哪里?” 可能是我声音太大,查亚和李教授也很快冲了出来,都是一脸的惊愕。 “狼在哪里?” “离我们不到一公里了,刚才的叫声是头狼在召集同伴,我想它们很快就会过来。我们得赶快做好准备。” 索朗有过和狼周旋的经验,所以临时的指挥权就交给了他。他把我们围成一个圈,查亚在最里面,还捡了很多石头,以备不时之需。由于没有火把,我们只得把电筒全部打亮。这也是索朗的经验,狼怕光。 经过简单的准备,慌乱的我们冷静了许多。李教授是年纪最大的一个,也是防御能力最弱的一个,但在他脸上是一脸的慎重。再看查亚,她紧咬着嘴唇,死死地握着手上的电筒,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前方。对于狼,我们已经习惯了恐惧。 几分钟后,狼群出现了,大约七八只的样子。我看了看手里的五四式手枪,真后悔进山的时候没有多带几颗子弹。现在只有弹匣里象征性的两颗子弹,根本就不够打。索朗虽然也有枪,但他的枪对付单只狼还可以,多了就是摆设。 在一只浑身雪白的头狼的带领下,狼群在我们面前慢慢散开,把我们包围在了中间。它们动作有序,完全就是一支训练有序的部队。看着一双双蓝色的眼睛,我明显感觉到我的手在发抖。要是这群狼一起冲过来,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庆幸的是,氖气电筒帮了大忙,强烈的白光照得狼群不敢扑过来。 一秒、两秒、三秒……三十秒,时间就这样随着心跳在流逝。那只巨大的雪狼终于不耐烦了,围着我们转了起来。 “它们要进攻了,小心一点!” 索朗的声音虽小,但传到耳朵里却是震撼,我不由得扣紧了扳机。 “呜……” 伴随着雪狼一声低沉的啸声,一只黑狼冲了过来,我正准备扣动扳机,却被梁成拦住了。我看了看梁成,他的眼里满是自信。 黑狼明显是雪狼派来试探的,它在离我两米的地方朝我高高跃起,白色的獠牙我都能清楚地看到。我机敏地往左边一闪,右边的梁成趁机把电筒往狼身上一靠。电筒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啪啪”声,黑狼一下就栽倒在了我们面前。在地上短时间的痉挛后,它又爬了起来,仓皇地退了回去。梁成所用的电筒实际上是一种电棍,这我在警校见过。它的电压可达一万伏,能将一名老人瞬间致命。按刚才的情形,电棍的电压应该在一千伏以下,要不然,黑狼根本就没有逃脱的机会,我不知道梁成为什么手下留情。 后来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狼群没有再发动攻击,而是迅速离开了。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梁成道出了原委: “狼是很聪明的,他们绝对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发动袭击。刚才我是有意放过黑狼,实际上是在警告它们,我们完全有能力对付它们,让它们知难而退。” “那你为什么不把它电死,这样警告的效果更好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狼是很记仇的,它们很团结,如果今天我们杀了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那么它们就会和我们纠缠到底。那时候,我们恐怕很难全身而退了。” “真没想到你懂这么多。” 我由衷地对梁成发出了赞叹,梁成则不以为然。 “这是每一个探险者所必须的,我们必须对每一次的探险有个危险评估,并要针对每一种可能出现的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要不然,这探险就是九死一生了。” 说到这里,梁成叹了一口气。 “唉!现在的狼是越来越少了,以前我能看到几十只,现在看到十只以上就是奢侈了。这就是我们人类太强势了,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生态上的失衡。” 我仿佛受了梁成的感染,看着狼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它们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令人恐惧。它们的凶狠,只是因为别人闯进了它们的领地。作为一个天生就喜欢侵略的生物,人类的存在,才是所有生物的最大威胁。正如梁成所说,我们人类太喜欢闯进别人的领地了。 正文 清晨,天才蒙蒙亮,我就被一声惊叫给吵醒了。 “你……你怎么睡在我这里?” 我睁眼一看,一脸惊讶的查亚正瞪着我。我看了看周围,就蒙了。我怎么跑到查亚的帐篷里来了,虽然我幻想过,但我从没想过要实施啊! “我不知道啊,我昨天明明和索朗睡在一起的。” 我的解释换来的是查亚的愠怒。有点理智的人都知道,这绝对是不可能的,除非有意而为之。于是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查亚终于恢复了她的本色,拳打脚踢,一点都没有吝啬她的力气,我就只有抱头鼠窜的份。 从东头追到西头,从南面追到北面,还好我晚上是穿着衣服睡觉,否则那真的是和丧家之犬没有差别了。好不容易回到帐篷。查亚才停止了追逐。在帐篷里我仔细想了想,我们这次带了三顶帐篷,昨天晚上我和索朗住一顶,李教授和梁成住一顶,查亚一个人住一顶。我记得我一直和索朗睡在一起啊,可怎么会在查亚的帐篷出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鬼上身?我记得我姥姥说过,人要是被鬼缠住了,就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睡在坟场,或者走路会一直在原地打转。我又想起了那天早上的李教授,他莫非也鬼上身?可这世界真的有鬼吗? 思索良久,我还是没有拿出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理由。眼看外面越来越亮,我的心也越来越乱。后来我干脆走出帐篷,跑起步来,一是为了驱赶身上的寒气,二者我也想让自己混浊的脑袋清醒清醒。 “谯羽,你在干吗?” 看到我在地上瞎蹦跶,梁成的表情有些奇怪。 “没什么,活动活动筋骨。” “哦,差不多就可以了。我们马上要登山了,去准备吧。” 我点了点头,回到了帐篷。这个时候,索朗也起来了,他和我们一起将营地收拾完毕,就沿着昨天来时的路原路返回,临走之前,他在耶底山跪了很久,劝我们不要亵渎神山,否则要遭报应,但梁成和李教授是去意已决,他们心里压根就没有什么神山之说。山是在造山运动中形成的,是一种自然规律,而不是靠什么神仙来主宰的。我也是一个唯物论者,对于索朗的苦劝,我只能是当他无知。 梁成来之前是做了一番准备工作的,登山用的全套装备他一项不落,什么高山鞋、冰镐、冰抓、铁锁、GPS、军刀……好多东西我都叫不上名字。我们四个人只有他是专业出身,李教授和我还有查亚是新手,一个是老人,一个是女人。我不是鄙视老人和女人,登山实在是一门极限运动,需要的不单是勇气,更需要耐力和技巧。很显然,耐力和技巧都是李教授和查亚所缺乏的。本来梁成是让查亚跟着索朗一起回去的,但奈何查亚就是不肯。反正就是那句话,你梁成去哪,我查亚就去哪。这样的信誓旦旦,梁成除了感激还能怎么样。 耶底山的形状有点像一个巨人的上半身,中间高的部分是头部,两边低的部分是肩膀,而这次我们就是以耶底山南边的肩膀为突破点。登山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梁成先行攀登探路。他毕竟受过专业的攀登训练,在白茫茫的雪山上很快就开辟出了一条路,这也得便于耶底山整个山体比较平缓,它并没有我想像中那么的难以逾越。于是查亚和李教授在前,我最后,沿着梁成开辟的路,握着固定好的绳子,一步步向山上攀登。 随着时间向前推移,山谷中慢慢生出了一阵朦胧的雾气,将我们几个人包裹了起来。很快,雾越来越浓,将太阳完全遮住,身边的光线暗了下来,能见度就只有十米不到。前边的梁成早已消失在雾里,我们只能靠嗓子来保持联系。这样的情景带给我的不是美好,更多的是恐慌。没有视野,生命就赤裸地交给了大自然,因为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雪崩、大风这些都能给我们造成致命的打击,甚至一次小小的失滑,就可能带来万劫不复。 我前面的李教授毕竟年龄偏大,体力本来就弱,再加上高山反应,攀登起来十分吃力,查亚和我不得不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我本来戴了一块防水表,但却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这是我在那曲地摊上买的仿货,上面的指南针在一个劲地乱晃,时间也停滞不前,我不知道这是天气的原因还是手表质量太差。巧合的是,李教授的手表也停了,就连他的GPS和指北针也失去了功效,我们明明是面朝西方,结果在指北针上显示的是南方。没有时间方位概念的我,只有埋着头,死死地盯着李教授的屁股,一步一步向前攀登。 “你们小心点!前面的路变陡了。” 梁成的声音从头顶传过来,飘忽不定,在雪雾中,宛若天庭之音。要不是我预先知道他在上面,准把他当成神仙。 后面的路果如梁成所言,变得更加难以攀登。我看到前面李教授的脚明显在颤抖,明显是体力不支。作为一个五十多岁的学究,在办公室研究研究理论还可以,要是在海拔五千多米的地方登山,这就是挑战极限了,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倔强的老头,他的信念显然我赶不上。 攀登了一程,李教授的脚步越来越慢,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是我明显感觉到他的痛苦。我很想帮他,但是有心无力,因为现在的我受到高山反应影响,胸闷头晕,呼吸急促,再加上路很陡,我根本就腾不出手来帮他。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祈祷,祈祷他能挺过来,但有些事情光祈祷显然是不够的。 “啊!” 前面的李教授发出了惊呼声。 “小心!” 我两个字刚说完,李教授的身体撞在了我胸口上,伴随而来的是一股很大的冲击力,我一下就失去了重心,赶紧一把抱住李教授,腰上的保护绳一下就绷直了。 “李教授,李教授……” 我多次呼喊李教授,换来的却是他的沉默。他双眼紧闭,嘴唇发紫,我赶紧摸了摸他的后颈,还好,还有呼吸,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这个时候,查亚也过来了,她粗略地检查了一遍李教授的身体,然后给李教授吃了一颗药,然后对着我说道: “李教授可能是心肌梗塞,我们赶紧得找个地方让他休息,然后进行一些简单的治疗。” 查亚说得轻松,我们现在在陡直的雪山上,上哪找个地方让他休息?思来想去,为今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下山,要么继续上山,但无论上山和下山,我都得背着他。这难度应该可以超过我登珠穆朗玛峰,我不得不又一次把希望寄托在了我的腿上。 “你倒是拿主意啊,到底是上山还是下山?” 查亚和我喊了几次梁成,但上面的梁成却没有反应。查亚把拿主意的权力给我了。 “上山。” 说出这两个字我还是经过考虑了的。说得好听点是考虑,实际上我是凭借我的肚子来作判断的。在山下梁成曾经预计,我们中午应该能登上山背。虽然在浓雾的遮挡下,我看不到还有多远才能到山背,但这个时候的我,肚子已经开始闹革命了,那也就意味着快到中午了,我们离山顶也就不远了。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背着李教授下山要比上山难,时间还会拖得更久。 决定怎么走后,我就背起了李教授,将他和我捆在一起,继续向上攀登。本来就吃力的我,这下身上又多了七十公斤,在内地相当于负重一百公斤,我只感觉一座山压了过来,其难受可想而知。但时间就是生命,我耽搁一分钟,李教授就多一分生命危险,我只能咬着牙关,一步步向上攀登,我实在不希望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我面前,那既是任务的失败,也是最大的悲哀。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所长曾经对我说过,这是他以前在部队时经常说的一句话,现在的我只能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我生怕我一时松懈,就和背上的李教授一起掉入万丈深渊,去见阎王。我不是怕死,我只是觉得就这样死去太不值了,不但任务没完成,还死在茫茫雪山,连收尸都成困难。查亚虽然很想帮我,但她毕竟是女性,身体太单薄了,根本就承受不了李教授的重量。 还好,我的判断还算准确。当我最后的一丝力气用完时,我刚好到达了山背。在梁成的帮助下,刚放下李教授,我就自由落体似的栽倒在了地上。我明显感觉头部被一个硬物顶了一下,但这个时候的我,脑袋已经不受自己的控制,晕了过去。 我苏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我发现梁成和查亚正在一旁看着我。 “你终于醒了。” “李教授怎么样?” 我并没有顺着梁成的话走。现在我最担心的还是李教授的生命安全。 “他已经没事了,只是因为年纪大了,疲劳加上缺氧才导致了昏迷。不过这次多亏了你,要不然我老师恐怕是凶多吉少。” 听到李教授没事,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我欲坐起身,头部却传来了一阵阵刺痛。我用手一摸,却被查亚制止了。 “你头部被石头碰了,受了点伤,不要去碰它。晚上注意休息,一定不要再碰着。” 难怪之前我感觉头部被什么顶了一下,原来是碰上了石头。看来我也真够倒霉的。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头部已经不再那么痛了。走出帐篷,才发现周围还是大雾紧锁,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我们是继续下山,还是原地休整?继续下山有些冒险,因为我们毕竟不知道西边是不是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如果贸然下山,很可能会做一只无头的苍蝇,毕竟山下面是什么情况我们是一概不知。原地休整从目前看起来是一个稳妥的办法,但它始终是一种消极的办法,何况谁也不知道这雾什么时候散去。要是几天不散,我们岂不是就耗在这里了。 两种意见的存在直接导致我们四个人分为了两派,梁成和李教授一边,意见是下山,我和查亚则成了保守派的代表,我是担心大家的安全,主要是李教授的安全,查亚则是担心梁成的安全。意见不一致,双方的势力还是半斤八两。通常这个时候,抓阄就登上了舞台,这也算一种文化,存在的时间和算盘不相上下,可谓中华一绝。 “我准备两张纸,一张纸写着下山,另外一张则是空白。如果你抓到的是空白的纸张,我们就原地扎营;相反,我们就跟着你下山。你看怎么样?” 梁成看了我一眼,只得无奈地点了点头。其实我知道,梁成之所以同意我采取这种不靠谱的方式决定去留,是因为他心里也没底。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寄托于看不见、摸不着的“天命”。结果不用猜,梁成输了。原因很简单,我准备的两张纸上都是空白,这看似很初级的障眼法,忽悠梁成绰绰有余。作为一个高智商的学者,他的“混”字功底,明显还经不起考验。 整整一天,雾没有散去,帐篷里的我们除了无奈还是无奈。梁成双眼一直瞪着我,他肯定在后悔,因为要是早上就下山的话,现在的我们也许就在山底了,也许已经发现了苯教的遗址,也许……想象总是比现实美好。我不得不走出帐篷,一次又一次地挥舞着双手,去驱赶浓雾,但这显然是徒劳的,浓雾一点也没有消散的迹象。 夜幕终于拉了下来,我早早地用睡袋包住了自己的头。我希望明天一早醒来,会出现奇迹,但无可奈何的是,半夜我就醒了,是被风吹醒的,我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才发现雾已经被吹得七零八落,璀璨的月亮正悬在头顶,而我头顶上的帐篷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不见了,我侧头一看,梁成和查亚的帐篷好好的。 “他奶奶的,我的帐篷呢?” 我赶紧爬了起来,顶着寒风,在四周开始了寻找。但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我连帐篷的尸体都没见到。我记得我昨天把地钉打得很牢,可怎么帐篷就飞了呢? 肆虐的狂风没有给我思虑的空间。瑟瑟发抖的我,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找个地方栖身,梁成的帐篷显然不行。已经睡了两个人,帐篷本来就小,我要挤进去非得来个上下重叠不可。现在只有查亚的了,难道我要装梦游?但我又想到了查亚的拳头,赶紧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得已我只得裹着睡袋在地上跳来跳去,可一股股的寒风直往脸上窜,并且有越来越烈的迹象。我慢慢感觉到我的头发在结冰,手脚也开始僵硬。不行,这样下去我迟早得冷死! “你别跳了,进来吧。” 可能是我的声音吵醒了查亚,她不知什么时候,拉开了帐篷的拉链,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看着亲爱的帐篷,我还是有些不确定,杵在原地没有反应。我实在有些怵查亚的拳头,她哪天不高兴,算老账时,我又得满街跑。 “你愣着干吗,快点啊!” “那个……那个……” “你还是不是男人,哪那么啰唆?” “哦。” 我最终还是钻进了查亚的帐篷。我刚躺下,查亚就发飙了。 “你说你是不是脑袋有问题?上次你钻得比谁都快,这次喊你来,你还不来了。都什么人,难道你非要在外面冷死才罢休吗?” “要不是看你救了教授,我真懒得理你。冻死活该。” “你说你连一个帐篷都看不住,你还能干什么?” …… 查亚叽里咕噜地骂了一大通,我很想接话解释,上次真不是故意的,但我还是忍了。要不然又要被查亚扣个帽子“敢做不敢当”,更别提什么“男子汉”了。 好在我实在困得不行,查亚后面说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正文 清晨,天才蒙蒙亮,我就被一声惊叫给吵醒了。 “你……你怎么睡在我这里?” 我睁眼一看,一脸惊讶的查亚正瞪着我。我看了看周围,就蒙了。我怎么跑到查亚的帐篷里来了,虽然我幻想过,但我从没想过要实施啊! “我不知道啊,我昨天明明和索朗睡在一起的。” 我的解释换来的是查亚的愠怒。有点理智的人都知道,这绝对是不可能的,除非有意而为之。于是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查亚终于恢复了她的本色,拳打脚踢,一点都没有吝啬她的力气,我就只有抱头鼠窜的份。 从东头追到西头,从南面追到北面,还好我晚上是穿着衣服睡觉,否则那真的是和丧家之犬没有差别了。好不容易回到帐篷。查亚才停止了追逐。在帐篷里我仔细想了想,我们这次带了三顶帐篷,昨天晚上我和索朗住一顶,李教授和梁成住一顶,查亚一个人住一顶。我记得我一直和索朗睡在一起啊,可怎么会在查亚的帐篷出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鬼上身?我记得我姥姥说过,人要是被鬼缠住了,就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睡在坟场,或者走路会一直在原地打转。我又想起了那天早上的李教授,他莫非也鬼上身?可这世界真的有鬼吗? 思索良久,我还是没有拿出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理由。眼看外面越来越亮,我的心也越来越乱。后来我干脆走出帐篷,跑起步来,一是为了驱赶身上的寒气,二者我也想让自己混浊的脑袋清醒清醒。 “谯羽,你在干吗?” 看到我在地上瞎蹦跶,梁成的表情有些奇怪。 “没什么,活动活动筋骨。” “哦,差不多就可以了。我们马上要登山了,去准备吧。” 我点了点头,回到了帐篷。这个时候,索朗也起来了,他和我们一起将营地收拾完毕,就沿着昨天来时的路原路返回,临走之前,他在耶底山跪了很久,劝我们不要亵渎神山,否则要遭报应,但梁成和李教授是去意已决,他们心里压根就没有什么神山之说。山是在造山运动中形成的,是一种自然规律,而不是靠什么神仙来主宰的。我也是一个唯物论者,对于索朗的苦劝,我只能是当他无知。 梁成来之前是做了一番准备工作的,登山用的全套装备他一项不落,什么高山鞋、冰镐、冰抓、铁锁、GPS、军刀……好多东西我都叫不上名字。我们四个人只有他是专业出身,李教授和我还有查亚是新手,一个是老人,一个是女人。我不是鄙视老人和女人,登山实在是一门极限运动,需要的不单是勇气,更需要耐力和技巧。很显然,耐力和技巧都是李教授和查亚所缺乏的。本来梁成是让查亚跟着索朗一起回去的,但奈何查亚就是不肯。反正就是那句话,你梁成去哪,我查亚就去哪。这样的信誓旦旦,梁成除了感激还能怎么样。 耶底山的形状有点像一个巨人的上半身,中间高的部分是头部,两边低的部分是肩膀,而这次我们就是以耶底山南边的肩膀为突破点。登山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梁成先行攀登探路。他毕竟受过专业的攀登训练,在白茫茫的雪山上很快就开辟出了一条路,这也得便于耶底山整个山体比较平缓,它并没有我想像中那么的难以逾越。于是查亚和李教授在前,我最后,沿着梁成开辟的路,握着固定好的绳子,一步步向山上攀登。 随着时间向前推移,山谷中慢慢生出了一阵朦胧的雾气,将我们几个人包裹了起来。很快,雾越来越浓,将太阳完全遮住,身边的光线暗了下来,能见度就只有十米不到。前边的梁成早已消失在雾里,我们只能靠嗓子来保持联系。这样的情景带给我的不是美好,更多的是恐慌。没有视野,生命就赤裸地交给了大自然,因为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雪崩、大风这些都能给我们造成致命的打击,甚至一次小小的失滑,就可能带来万劫不复。 我前面的李教授毕竟年龄偏大,体力本来就弱,再加上高山反应,攀登起来十分吃力,查亚和我不得不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我本来戴了一块防水表,但却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这是我在那曲地摊上买的仿货,上面的指南针在一个劲地乱晃,时间也停滞不前,我不知道这是天气的原因还是手表质量太差。巧合的是,李教授的手表也停了,就连他的GPS和指北针也失去了功效,我们明明是面朝西方,结果在指北针上显示的是南方。没有时间方位概念的我,只有埋着头,死死地盯着李教授的屁股,一步一步向前攀登。 “你们小心点!前面的路变陡了。” 梁成的声音从头顶传过来,飘忽不定,在雪雾中,宛若天庭之音。要不是我预先知道他在上面,准把他当成神仙。 后面的路果如梁成所言,变得更加难以攀登。我看到前面李教授的脚明显在颤抖,明显是体力不支。作为一个五十多岁的学究,在办公室研究研究理论还可以,要是在海拔五千多米的地方登山,这就是挑战极限了,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倔强的老头,他的信念显然我赶不上。 攀登了一程,李教授的脚步越来越慢,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是我明显感觉到他的痛苦。我很想帮他,但是有心无力,因为现在的我受到高山反应影响,胸闷头晕,呼吸急促,再加上路很陡,我根本就腾不出手来帮他。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祈祷,祈祷他能挺过来,但有些事情光祈祷显然是不够的。 “啊!” 前面的李教授发出了惊呼声。 “小心!” 我两个字刚说完,李教授的身体撞在了我胸口上,伴随而来的是一股很大的冲击力,我一下就失去了重心,赶紧一把抱住李教授,腰上的保护绳一下就绷直了。 “李教授,李教授……” 我多次呼喊李教授,换来的却是他的沉默。他双眼紧闭,嘴唇发紫,我赶紧摸了摸他的后颈,还好,还有呼吸,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这个时候,查亚也过来了,她粗略地检查了一遍李教授的身体,然后给李教授吃了一颗药,然后对着我说道: “李教授可能是心肌梗塞,我们赶紧得找个地方让他休息,然后进行一些简单的治疗。” 查亚说得轻松,我们现在在陡直的雪山上,上哪找个地方让他休息?思来想去,为今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下山,要么继续上山,但无论上山和下山,我都得背着他。这难度应该可以超过我登珠穆朗玛峰,我不得不又一次把希望寄托在了我的腿上。 “你倒是拿主意啊,到底是上山还是下山?” 查亚和我喊了几次梁成,但上面的梁成却没有反应。查亚把拿主意的权力给我了。 “上山。” 说出这两个字我还是经过考虑了的。说得好听点是考虑,实际上我是凭借我的肚子来作判断的。在山下梁成曾经预计,我们中午应该能登上山背。虽然在浓雾的遮挡下,我看不到还有多远才能到山背,但这个时候的我,肚子已经开始闹革命了,那也就意味着快到中午了,我们离山顶也就不远了。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背着李教授下山要比上山难,时间还会拖得更久。 决定怎么走后,我就背起了李教授,将他和我捆在一起,继续向上攀登。本来就吃力的我,这下身上又多了七十公斤,在内地相当于负重一百公斤,我只感觉一座山压了过来,其难受可想而知。但时间就是生命,我耽搁一分钟,李教授就多一分生命危险,我只能咬着牙关,一步步向上攀登,我实在不希望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我面前,那既是任务的失败,也是最大的悲哀。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所长曾经对我说过,这是他以前在部队时经常说的一句话,现在的我只能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我生怕我一时松懈,就和背上的李教授一起掉入万丈深渊,去见阎王。我不是怕死,我只是觉得就这样死去太不值了,不但任务没完成,还死在茫茫雪山,连收尸都成困难。查亚虽然很想帮我,但她毕竟是女性,身体太单薄了,根本就承受不了李教授的重量。 还好,我的判断还算准确。当我最后的一丝力气用完时,我刚好到达了山背。在梁成的帮助下,刚放下李教授,我就自由落体似的栽倒在了地上。我明显感觉头部被一个硬物顶了一下,但这个时候的我,脑袋已经不受自己的控制,晕了过去。 我苏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我发现梁成和查亚正在一旁看着我。 “你终于醒了。” “李教授怎么样?” 我并没有顺着梁成的话走。现在我最担心的还是李教授的生命安全。 “他已经没事了,只是因为年纪大了,疲劳加上缺氧才导致了昏迷。不过这次多亏了你,要不然我老师恐怕是凶多吉少。” 听到李教授没事,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我欲坐起身,头部却传来了一阵阵刺痛。我用手一摸,却被查亚制止了。 “你头部被石头碰了,受了点伤,不要去碰它。晚上注意休息,一定不要再碰着。” 难怪之前我感觉头部被什么顶了一下,原来是碰上了石头。看来我也真够倒霉的。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头部已经不再那么痛了。走出帐篷,才发现周围还是大雾紧锁,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我们是继续下山,还是原地休整?继续下山有些冒险,因为我们毕竟不知道西边是不是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如果贸然下山,很可能会做一只无头的苍蝇,毕竟山下面是什么情况我们是一概不知。原地休整从目前看起来是一个稳妥的办法,但它始终是一种消极的办法,何况谁也不知道这雾什么时候散去。要是几天不散,我们岂不是就耗在这里了。 两种意见的存在直接导致我们四个人分为了两派,梁成和李教授一边,意见是下山,我和查亚则成了保守派的代表,我是担心大家的安全,主要是李教授的安全,查亚则是担心梁成的安全。意见不一致,双方的势力还是半斤八两。通常这个时候,抓阄就登上了舞台,这也算一种文化,存在的时间和算盘不相上下,可谓中华一绝。 “我准备两张纸,一张纸写着下山,另外一张则是空白。如果你抓到的是空白的纸张,我们就原地扎营;相反,我们就跟着你下山。你看怎么样?” 梁成看了我一眼,只得无奈地点了点头。其实我知道,梁成之所以同意我采取这种不靠谱的方式决定去留,是因为他心里也没底。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寄托于看不见、摸不着的“天命”。结果不用猜,梁成输了。原因很简单,我准备的两张纸上都是空白,这看似很初级的障眼法,忽悠梁成绰绰有余。作为一个高智商的学者,他的“混”字功底,明显还经不起考验。 整整一天,雾没有散去,帐篷里的我们除了无奈还是无奈。梁成双眼一直瞪着我,他肯定在后悔,因为要是早上就下山的话,现在的我们也许就在山底了,也许已经发现了苯教的遗址,也许……想象总是比现实美好。我不得不走出帐篷,一次又一次地挥舞着双手,去驱赶浓雾,但这显然是徒劳的,浓雾一点也没有消散的迹象。 夜幕终于拉了下来,我早早地用睡袋包住了自己的头。我希望明天一早醒来,会出现奇迹,但无可奈何的是,半夜我就醒了,是被风吹醒的,我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才发现雾已经被吹得七零八落,璀璨的月亮正悬在头顶,而我头顶上的帐篷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不见了,我侧头一看,梁成和查亚的帐篷好好的。 “他奶奶的,我的帐篷呢?” 我赶紧爬了起来,顶着寒风,在四周开始了寻找。但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我连帐篷的尸体都没见到。我记得我昨天把地钉打得很牢,可怎么帐篷就飞了呢? 肆虐的狂风没有给我思虑的空间。瑟瑟发抖的我,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找个地方栖身,梁成的帐篷显然不行。已经睡了两个人,帐篷本来就小,我要挤进去非得来个上下重叠不可。现在只有查亚的了,难道我要装梦游?但我又想到了查亚的拳头,赶紧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得已我只得裹着睡袋在地上跳来跳去,可一股股的寒风直往脸上窜,并且有越来越烈的迹象。我慢慢感觉到我的头发在结冰,手脚也开始僵硬。不行,这样下去我迟早得冷死! “你别跳了,进来吧。” 可能是我的声音吵醒了查亚,她不知什么时候,拉开了帐篷的拉链,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看着亲爱的帐篷,我还是有些不确定,杵在原地没有反应。我实在有些怵查亚的拳头,她哪天不高兴,算老账时,我又得满街跑。 “你愣着干吗,快点啊!” “那个……那个……” “你还是不是男人,哪那么啰唆?” “哦。” 我最终还是钻进了查亚的帐篷。我刚躺下,查亚就发飙了。 “你说你是不是脑袋有问题?上次你钻得比谁都快,这次喊你来,你还不来了。都什么人,难道你非要在外面冷死才罢休吗?” “要不是看你救了教授,我真懒得理你。冻死活该。” “你说你连一个帐篷都看不住,你还能干什么?” …… 查亚叽里咕噜地骂了一大通,我很想接话解释,上次真不是故意的,但我还是忍了。要不然又要被查亚扣个帽子“敢做不敢当”,更别提什么“男子汉”了。 好在我实在困得不行,查亚后面说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正文 第二天,我被外面的惊呼声给吵醒了。 “西伽山,我们找到西伽山了!” 是李教授的声音。我和查亚赶快走出帐篷,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去,霎时,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缥缈云袖之上,明明雪山之中,赫然屹立了一簇刀笔似的山峰。它们互相独立却又连为一体,笔直的岩壁,宛如是神仙用板斧劈开的。放眼望去,就像一列列神兵,扼守在唐古拉山的腹地。“绝、险、奇、美”这些独立的字眼连成串,就成了它最好的诠释。我不得不惊讶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它的独立仿若天外来客,其飞扬俊逸堪比海外蓬莱。 低头往下看玄,透过翩翩云彩,映入眼帘的是一汪汪醒目的蓝色。没有人能形容其奇妙,因为蓝天出现在了脚底。 “原来真有重天之说!” 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 “不是重天,那是湖水。” 的确是湖水,只有西藏的水才能真正出现那湖天一色的奇美。那种动人心魄的蓝,可以剔除我们被世俗染上的尘埃,可以乘载我们对美最原始的渴求!我们就这样痴痴地看着本来不属于人间的圣境,直到太阳在东边冲云而出时,满眼又是另外一幅景象了。万道霞光肆意铺洒在浮云之上,在浮云的带动下,在雪山之间蜿蜒盘绕,最后停留在绝峰之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云环。云环反复变幻,发出了七彩的光芒,宛若女娲补天遗失在人间的七彩石,逼人眼眸。 “那就是西迦山!战堆果然没有骗我。” 我看到梁成眼里出现了泪花。此刻他的心情只有他自己明白,八年的等待不就为这一天吗? 简单收拾东西,然后就是下山。可能是心情太急切,最后我直接学起了小时候常用的方法,用屁股做车轮,把雪坡当成公路,直接就冲下了山。 行走在湖边,我和查亚对醉人的湖水和绵延的雪山感兴趣,而梁成和李教授则没那个心思,他们早把目光瞄向了西迦山。 来到西迦山底,抬头一望,高耸的山棱,一壁万仞,逼人的气势顿时压了过来。恍惚中,我真以为我闯进了神仙居住的地方。四个人当中,只有李教授没有过多发愣,他一门心思地在四周寻找遗址的线索,但结果却是让他失望的。西迦山周围,没有关于苯教的任何线索。后来我们也一起加入李教授的行列,但有时候人多也不一定管用,我们还是没有一点头绪。最后,查亚的一句话提醒了大家。 “奇怪,西迦山上面怎么没有冰雪?” 正如查亚所言,西迦山上没有沾染一点积雪。而周围的山体却是白雪连连。 “这是有些违背常识。按道理,西迦山也应该有积雪。”李教授也陷入了沉思。 “我发现我们现在这个地方很奇怪,不但通信工具失灵,竟然连指引方向的指北针也失灵了,GPS也不准确。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到了磁场盲点?” “磁场盲点?” 梁成的话令我摸不着头脑。我虽然知道地球是一个天然磁体,但磁场盲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种情形有些类似于百慕大,但又和百慕大不一样。百慕大是一个巨大的磁场黑洞,拥有特殊的力量,而我们这里刚好相反,是一个磁场盲点。传说百慕大的海底下面是一个巨大的磁体,我怀疑西迦山下面也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刚好和百慕大的磁体相反,是一个可以消除磁体的特殊物质。这种物质我们现在还没有发现,可以叫它‘暗物质’,而且很有可能这种暗物质有一种神秘的功效,可以混乱人的意识,让人产生某种不可预知的举动。” 李教授听了梁成的话,摇了摇头,说道: “你这只是一种猜测。百慕大现在科学界都无法定论,只是一种说法,需要更多地去探究。西迦山之所以没有积雪,可能与特殊的岩壁有关,也可能与其特殊的地理构造有关。不过,在喜马拉雅造山运动中,能形成如此独特的山体,确实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这在地质学界,怕也会引起一阵轰动。不过正如你说,磁场在这里消失,确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迄今为止,这种事情在科学界还没出现过。” “会不会是一种超越自然的力量,或者说来自宇宙的力量?” 由于对地质学和物理学都比较陌生,导致我只能把思路往未知领域去靠。但却迎来了梁成的反驳。 “存在即是自然。自然的很多定律其实都是人在一定时间和空间上去定义的。它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举个例子,物体的自由落体效应要是放在真空中就会完全失效。环境变了,很多规律也会随之而变化。这里面的原因并不是说是特殊的环境去超越了自然,超越自然只是一种误导,宇宙间万事万物皆从属于自然,没有什么力量比自然的能量还大。” “哦。” 虽然我不是很明白梁成的话,但隐隐约约我觉得他的分析比我这没智商的分析,高明得多。后来梁成和李教授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一切都是猜测、臆想。我也拿不准了,到底是梁成的暗物质说对,还是李教授的特殊地质构造学对? “你们感觉到没有,我们脚下有一股热气流?” 女人的心思到底比我们男人细腻,在一旁没有发表意见的查亚倒是个很好的侦查员。的确,西迦山的下面有一股很微弱的热流,这个新情况的诞生,也许可以解答为什么西迦山上没有积雪,但又爆发出了新问题,热流从何而来?唐古拉山虽然也是火山活跃带,但已经休眠了几亿年,地壳的剧烈运动导致地表变热好像也说不过去。 于是,新情况的出现,又导致了新一场的争论。虽然梁成和李教授两人都是博士级的人物,但显然,他们也黔驴技穷,谁也没办法说服谁。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人类对于自然的了解原来还远远不够。 学者总喜欢做口头的研究,我没有那份心情,也没有那份能耐,我只得干起我的本职工作,在四周寻找蛛丝马迹,哪怕是一微粒的线索。大约过去了十分钟,我发现了一块特殊的石头。上面陌生的符号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凭我的直觉,这是人为留下来的,而且时间很久远。这就意味着这里的确有过人活动的痕迹,那他们到底在哪生息呢?不大可能是湖边,应该有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如果我猜得不错,在西迦山的内部有文章。 梁成和李教授也赞成我的看法。后来大家决定从两边包抄,分头寻找,我往左边搜寻。走了两百多米后,来到西迦山最高的一座山峰下面,我赫然看到了山壁有一个石门。石门和周围的岩壁合在一起,上方是一个由两把短刀交叉组成的石雕,边上镶嵌有一些特色的符号,难道这就是梁成口中所说的苯教圣庙? 我来到石门旁边,屏住呼吸,推了推门。门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轻轻就被推开了。金光扑面,珠宝云集,这些在我脑里反复出现的画面并没有在现实中出现,门内就是一个二百平米见方的普通山洞,我不由得有些失望。 走进山洞,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实。外面寒冻刺骨,里面却温暖如春,而且里面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杂乱,反而很整洁。洞的正中央是一个石刻的“卍”,石刻下面是三尊石像,相貌狰狞,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应该是梁成以前说过的苯教三厉神。石像前面是一张禅凳,但奇怪的是,禅凳明显有臧秀的痕迹,是用现代工艺做成的。禅凳两边是两尊稍小的石像,其中一尊和索朗家附近的那一尊很像。它们的动作很夸张,特别是那双圆睁的眼睛很容易让人心生压迫之感,我不由得想起了大昭寺里面有尊佛的眼神也是这个样子。除此之外,我在两侧的岩壁上还发现了许多壁画,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大致还是看得清楚上面是在举行一种神秘的仪式。上面有一些人物特别像藏传佛教“跳大神”仪式上戴面具的那些人,他们动作怪异,都面朝一个方向,仿佛是在祈祷。靠近岩壁的地方是几个烛台,里面还有香油的痕迹,凭推断,这只烛台也是现代的产物,而且上一次燃的时间不会距离现在很久。这我就纳闷了,难道有人知道这里?是苯教遗徒还是另有其人?正当我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梁成出现了。 “我终于找到这个地方了!” 梁成显得很激动。他一双手在这摸摸,在那摸摸,仿佛这就是他朝夕相处的情人一样。我就搞不懂了,不就一些石头吗?至于要当成宝吗? 李教授和梁成一样,来到洞里后,眼睛里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激动万分。他和梁成两人东瞅瞅,西照照,忙得不亦乐乎。我则没那个兴致,当然主要原因是我看不懂。 查亚和我差不多。她更多的是把目光放在门口,从那里出去能看到碧蓝的湖水。 “银狐!” 查亚的惊呼声,转移了我的视线。我看到一只白色的小东西,小心翼翼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它通体雪白,举止优雅,神态怡然自得,尤其是它的眼睛很特别,晶莹剔透,里面仿佛有一种东西,一种在其他动物眼睛里不可能出现的东西,灵气!它不像一只动物,倒像一个使者,一个神的使者。 它悠然地走到查亚面前,静静地看着查亚。查亚仿佛明白了什么,从兜里掏出了一颗巧克力,去掉包装纸,躬身放到了银狐面前。银狐微微张了张嘴,轻扇了了两只小耳朵,然后低头将巧克力含在了口中。虽然它的脸上看不出笑容,但它的眼神告诉我们,它很享受。我不由自主地移到查亚身边,伸出手准备去抚摸它,可刚触摸到它细柔的毛发,它却跑开了。快要消失在洞口的那一刻,它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刻我仿佛体会到了“一眼万年”。如果说和查亚眼神碰撞更多的是相知,那么和这只银狐的眼神碰撞,则是多了几分神秘,能直达心底的神秘! “这次的重大发现太重要了。西藏的历史可以向前翻几百年,这可是考古学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一个值得我一生记住的日子。” 当我还在想银狐的时候,梁成激情满满地在我们身边坐了下来。旁边的查亚趁这个时候提出了疑问。 “有个事我觉得很奇怪。这里怎么会出现现代的东西,难道有现代人来过?” 经查亚的提醒,梁成也发现了这个事实。他脸上除了惊讶还有少许失望,毕竟这个重大发现他显然不是第一人。 “可到底是谁来过了?为什么没有把这一段历史公之于世?是故意还是不知,或者还有其他原因?” 梁成的话里全是问号。我也有些蒙了,这里留给我的是太多的不知道,热流、消失的磁场还有发生在我和李教授身上的诡异事情,每一件事都没法解释。我只得把思路往灵异上面靠了,但却遭到了李教授的反对。 “世上哪有什么鬼神之说,那只不过是人们一种无知的表现。人类的基体是由分子构造而成,分子死亡,也就意味着人的死亡。而所谓的那种来去如飞的神灵,根本就不符合分子存在的定律。” 毫无疑问,李教授是一个唯物论者,而我则是属钟摆的,既相信科学,也不排斥意识流。但查亚却是极端的意识流,她只咬定一个事实。 “这山是神山,是传说中格萨尔王降生的地方。我记得小时候父亲给我提过。” 把我们这里定义为格萨尔王降生的地方,似乎一切对于查亚都解释得通,因为格萨尔王是天神之子,是神、龙、念(苯教里的厉神)三者合一的英雄。他降临的地方,自然可以有很多神秘的事情。提到格萨尔王就不能不提到藏族群众中流传最广的一个传说。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天灾人祸降临藏区,妖魔横行,百姓惨遭荼毒,天神之子格萨尔降临到了人间。他凭借自己非凡的才能和天神的保护,降妖除魔,锄强扶弱,最后,终于给人间带来了幸福安康。 我倒希望查亚说的是真的。那样也许我就能看到格萨尔王,见到藏族民众心里最英勇的神灵。 第二天,我们并没有打道回府,而是在山洞住了下来,还得勘察、调研。没办法,我这个所谓的“保镖”实在无聊,只得跟着查亚四处瞎逛。查亚最感兴趣的就是西伽山前面的湖了。古书上称这湖叫“蓝伽湖”,传说是众神沐浴的地方。虽然我不相信神,但在这上面沐浴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水不但清、蓝,而且温和。蓝伽湖就像一个巨大的温泉,躺在群山的怀抱中,和一般温泉又不同的是,蓝伽湖里有鱼。 这种鱼细而长,眼睛特别大,喜欢结伴而游。它们通体呈淡红色,老远看去,就像一潮红浪,在湖水里翻滚游动。温泉里有鱼这本就违背常理,但更为令人惊奇的是,它们喜欢美女。每当查亚在湖边驻足的时候,水中的鱼就齐刷刷涌了过来,成群结队地围在她的身边,使劲地摇着尾巴。但我要是一走近,它们马上就离去了,以至于我还被查亚笑话。 “坏人到哪里都是坏人。” 我就搞不懂了,我哪里坏了。这些鱼明显是喜欢美女嘛。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跟着查亚来到湖边赏鱼。临近中午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大批的红鱼成群结队地向东边游去。它们步调一致,很难让人相信它们是动物。我和查亚赶紧跟了上去。 蓝伽湖的西面是西伽山,北面是一片开阔地,而东面和南面是起伏的雪山。红鱼在南面的雪山底下停住了,一个两米高的山洞赫然入目。准确地说,这不是山洞,它是冰川融化所形成的冰洞,由于洞呈白色,和周围的雪山融为一体,让人很难看清楚这里有冰洞。 抱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查亚回到山洞里拿出了冰镐,穿上登山鞋,然后回到湖边,顺着雪山,一步一步向冰洞走去。经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我们来到了冰洞的边上,就看到成群的红鱼堵在冰洞的前面,它们像是在吮吸从冰洞里流出来的水。水的味道有些刺鼻,很像硫黄,难道这些鱼喜欢吃硫黄? 我和查亚慢慢走进冰洞。冰洞下面是一条小溪,溪水不深,上面热气四溢。我们的头顶是各种冰柱,脚下的热气和头顶的冷气从下面和上面一起涌来,这要不是亲身经历,简直不敢相信在同一个空间里居然能体会到冰火两种感觉,但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更让人惊奇的是,两侧的冰壁里面居然有动物的尸体。它们形体保持完好,有的还睁着眼睛,尤其是一种形状像飞鸟的动物,格外引人注意。它长着一对翅膀,但身体却布满鱼鳞,这很像恐龙时代的飞龙。我拿着冰镐想撬它出来,却发现这冰壁坚硬如铁,用尽全身的力气也只能在上面留一道浅浅的白印。 查亚也被眼前看到的惊呆了,一路上惊叫连连。冰壁上的动物尸体和现在动物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们的牙齿更为尖利,体形也更为庞大,形状也更为怪异。我们好像来到了古生物的陈列馆。 越往里走,冰洞就越小,也越来越黑暗,查亚显得越来越不安。她到底是女生,胆量还是偏小。 “我们回去吧,待会儿跑出来个怪物怎么办?” “怎么可能,这哪有什么怪物?” 我的信誓旦旦,换来了查亚短暂的沉默。我和她继续朝里面走去,但还没走到一分钟,查亚就惊叫了起来。 “前面,前面!” 我把手电筒往前面一照,就看到一双蓝眼睛,这眼睛很像前几天遇到的狼的眼睛。难道这里面有狼?我心里顿时就凉了半截。但仔细一看,深处的动物又不同于狼,它比狼体形要大。由于距离太远,光线不明,我得不到更多的信息。它和我们对视了一眼后,然后打了个哈欠,两排白深深的牙齿依稀可见。 “跑!” 我大叫一声,赶紧拉着查亚,转身就逃。身后的怪物也跟了上来,轰轰的击水声不绝于耳。 我和查亚玩命地跑,但可能是受到了惊吓,查亚越到后面越慢。眼看怪物很快就要追上了,我心一急,用力一拉,查亚重心不稳,一下就摔倒了地上。 “你跑吧,别管我!” 查亚近乎是哭腔。 “怎么可能,快点!” 我想拉查亚起来。可查亚此时是力气全无,身上宛若棉花。 “你别管我,我没力气了。” “不可能。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我心一横,一下就将查亚扛在肩上,向前跑去。而查亚一个劲地吼着:“放我下来!”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不知道我的速度达到了多少,但我感觉两边的冰壁在飞速后退,如果真有极限,我想我现在这种状态就是超极限。就这样跑了三四分钟,我们终于到达了洞口。我回眼一瞥,怪物离我只有五六米的距离。我从洞口的左侧爬上了雪山。当我和查亚刚离开洞口,怪物怒吼着出现了。 由于雪山太陡,凭怪物的体形,四只脚根本就没办法在雪山上面行走。怪物盯着我和查亚凄厉地叫了几声,我顿时感觉毛骨悚然,感觉比刚才在洞里还恐惧。当然,在洞里我也没有时间去害怕,我最担心的是查亚。 刚才在洞里因为光线问题,我没有看清怪物的真容,但现在是一览无余。它很像熊,但体形要比熊大一倍,通体呈白色。它的眼睛更尖,特别是它的鼻子,呈圆形,看起来特别别扭。 怪物没有追到我们,把火气迁怒到了湖里的红鱼身上。它游到湖中,用前爪在湖里乱抓了一阵,一大群红鱼顿时毙命。而怪物也趁机抓了几条起来,直接就放进了自己的口中,很快,嘴角边上就鲜血四溢。我和查亚看得心惊肉跳,要是刚才我们再慢一点,恐怕我们现在已经进了怪物的肚子。 回到平地后,我一下就瘫坐在地上,嘴里不自觉地说起了口头禅: “他个奶奶的!” 我话刚说完,查亚就俯身抱住了我。我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 “你……” 查亚将手指放在了我的嘴巴上。我明显感觉到她的手指在发抖。 “什么都不要说。” 查亚将头靠着我的胸膛,侧脸把目光放在了湖水上。这个时候天依然湛蓝,蓝得发醉,白云飞得很低,低得仿佛可以轻吻。那一丝丝颤抖着的温暖传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幸福的感觉。 过了许久,查亚喃喃说道: “活着真好!” “是啊,活着真好!” 狂跳的心慢慢归于平静,仿佛天地之间只有我和查亚两个人,其他的一切都归于虚无。我喜欢这种感觉,哪怕是一万年,也许,一万年也短了。 “谯羽,你知道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吗?” 查亚抬了头,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神里面布满了柔和。 “不知道。” 我摇了摇头。 “那么人与人之间最近的距离呢?” “不知道。” 我还是摇了摇头。 查亚笑了。她伸出了左手,在我脸上来回抚摸,她的手指很轻,轻得我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闭上眼睛。” 查亚细语轻声道。我慢慢闭上了眼睛。而查亚将头放在了我的肩上,靠着我的脖颈。 “仔细感觉!” 是心跳,我从来没有感受到如此美妙的心跳。它就像一个精灵,在我胸膛处有节奏地跳出了一串串音符,然后带着爱的种子,在我身上流动,继而生根,发芽。我明显感觉到了爱的力量,开始如轻风,然后很快变成奔雷,最后变成洪流,搅动着血液四处奔腾。流转千里后,它又归于平静,慢慢融入了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囊。 我终于知道查亚的答案了,是心的距离。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心的距离,最近的距离也是心的距离;当爱靠近时,心就会靠近,而当爱远去时,心就会跟着远去。 我忽然发现我拥有了全世界,是的,全世界。查亚就是我的全世界。 “查亚,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查亚抬起头了头。 “端木才青和你是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啊。他是在追我,可我不喜欢他。” “哦,其实你们很相配的。” 话说出去我就后悔了,但已经来不及了。刚才还一脸温柔的查亚一下就变了脸色,把我推在一边。 “你什么意思啊。哦,我知道了,你是怕我缠着你,干扰你和卓玛发展感情。谯羽,我成全你!” 查亚说完,就站了起来,准备转身离开。我赶紧抓住她的手。 “查亚大人,真的没有啊。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你们没关系谁信,你们都亲亲了!” 查亚说完,转身就开始掉眼泪了。这下我慌神了,我最怕女生掉眼泪。我赶紧使出了浑身解数,又是表演小丑,又是装各种动物,鸡鸭鱼羊全都没放过。倒腾了好一阵,查亚终于破涕为笑了。 “傻,真傻!” “我傻,我乐意。” “真不要脸!” 查亚瞪了我一眼,然后转身大步就向山上走去。我赶紧追了上去。 没有了猜疑,没有了隔膜,接下来的西伽生活是惬意的。雪山、神湖,缥缈而又莫测的云海,这一切都让人流连其中,不能自拔。查亚永远就像一只精灵,有她在,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活了,是那么的生机无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吃成了难题。 天天吃军用干粮不但不利于消化,同时也极度影响食欲,唯一可以保存久一点的糌粑早就被吃完了。我们只带了三周的干粮,但现在看来,我们只能节约着过日子了。日子一天一天往前移,我不止一次地催促梁成往回赶。但无一例外地遭到拒绝,他和李教授已经成痴,我的话显然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开始担心,不但是吃的问题,更担心雪期来了,那就麻烦了。 查亚当然不会像我这样杞人忧天,她把她的心思放在了银狐身上。我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让一只狐狸和她成了伙伴。每天她走哪里,银狐总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跟着,我想说几句情话,但每次都会遇到同样的场景。 “查亚,今天你真漂亮!” “嗯。” 查亚继续摆弄银着狐身上的毛发,显然我的话没引起她的兴趣。 “那个,你没发现我今天也很帅吗?” 我潇洒地摆弄了一下头发,左眼还放了电(要知道这可是我练了无数次的)。但查亚只是看了一眼。 “嗯,还凑合。” “查亚,你说我俩相隔千里,怎么会在一起呢?这是不是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好像是吧。” 说到这里,我发现我的激素在急剧地下降。 “查亚,我喜欢你。” “真的吗?我也喜欢你啊。” 查亚说完这话,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继续和银狐打起了哑谜。而那讨厌的银狐仿佛明白了什么一样,竟然望着我笑了。它虽然无法露出笑容,但我从它眼睛里,明显体会得到。我心里那个不爽,无法用语言形容。我狠狠地瞪了银狐一眼,但是它却把眼睛移开了,尾巴还翘了起来。 “今天晚上,看我不把你炖成汤。我就不信!” 心里是这样说,但我却一直不敢实施。人家说打狗看主人,我吃银狐也得看主人。要是过程出了纰漏,那恐怕就是万劫不复,查亚肯定是不会放过我的。 无奈,我把目光放在了红鱼身上。除欣赏之外,我也想着如何把它们吞进肚子里,毕竟我是肉食动物。 由于没钓鱼器材,我只好找来登山用的铁拐杖,开始了我的计划。 计划其实很简单。因为湖里红鱼很多,且喜欢抛头露面,我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方用登山杖乱敲一阵就可以了。但这看似很简单的捕鱼方法实施起来就难了,因为,这些鱼看到我就跑。 也许,它们是聪明的。 没办法,我只好利用一下查亚了。 这天,她正在湖边和红鱼进行我看不懂的沟通,我从背后出现了。 一阵乱棒之后,我就看见几条红鱼浮了上来。得意中的我,正准备哈哈大笑时,却感觉一双眼睛正瞪着我。 “你干什么?” 我从来没看见查亚正经地发过火。她夺过我手中的登山杖,就扔到了湖里。 错愕之后,我赶紧解释道: “我们好久没有吃到新鲜肉食了。我想让大家补充一下能量。” 听了我的辩解,查亚没有说话,而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我。那眼神,我明显感觉到了失望,我很想再说什么,但却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查亚最终转过了头。她把头转向了湖里,慢慢弯下身,眼睛落在了漂着的红鱼身上。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查亚一直在重复这两句话,泪珠从她脸上缓缓滑过。从她的脸上我看到了悲伤,看到了怜悯,也看到了无助。 我没想到我很正常的行为(高等动物吃低等动物),惹来了查亚这么敏感的反应。也许,我是心狠了一点。这些鱼在这里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没有被人打扰,却因为我的到来,丧失了生存的权利。我忽然想到了梁成说过的话,我们人类太强势了!而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生态失衡。 可我们需要生存,这难道有错吗? 我最终没有再去抓鱼,而查亚也没有理我。也许,我真的伤了她的心,但我难道就没有一只动物重要吗?我不明白。 郁郁地在洞里又待了两天,梁成终于说可以走了。我们将东西收拾完毕,正准备出发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的事,雪期到来了。大雪夹杂着风暴而来,西伽再也不是前几天的西伽了,它变得狰狞起来,能见度急剧下降,气温也骤降,这样的天气条件我们根本就没办法翻山,也就谈不上回卡当了。 一次又一次地望着洞外的天地,一次又一次地摇头。梁成、李教授再也没了研究遗迹的兴趣,每个人脸上呈现出的都是焦急,带着惶恐。 “没事,这雪会停的。大家不要担心。”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都没底气,但迄今我能做的,也只有说这些不痛不痒的话了。我心里开始盘算最糟的局面,那就是我们被困在这里,只有靠吃鱼为生,可能熬到明年春天吗?这是个大大的问号。何况还有个坚定的反对者,查亚。 “看来是我害了大家。” 梁成不停地摇头,不停地叹气。我忽然想到了一个电影,叫《好奇害死猫》,我们现在不就是那只猫吗?要是我们提前一天走,也不会这样啊,但这话我是不能说出来的。“事后诸葛亮”显然无益于事态的发展。 山洞的叹气声慢慢归于沉寂,只有银狐没被传染。它一会儿跳到这里,一会儿蹦到那里,眼睛里完全没有焦急。 “你别到处跑,回来!” 查亚的指示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银狐在洞口徘徊了一圈后,又回到查亚身边。它围绕查亚走了一圈后,就咬着查亚的裤脚,一双大眼睛对着查亚骨碌碌地转,嘴里发出哼哼声。半晌,查亚像是明白了什么,站起了身对我们说道: “背上东西,我们走。” “走,走哪去?现在这个情况下能翻山吗?” 我的怀疑也是大家的怀疑。但查亚只说了一句话。 “相信我!” 我和梁成、李教授互相看了一眼,梁成对我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跟着银狐往外面走去。 迎着风雪,跟着银狐,我们下了山。到山脚后,我们朝东边走了大约一公里,来到了来时的冈底斯山的山脚下。我以为银狐会带着我们翻山,然而,我想错了。银狐在这里转弯向右边走去,绕着湖走了大约二百米。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山洞,这个洞没有前几天我和查亚发现的那么大,刚好能容一个人弯腰进出。 银狐在这里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查亚,然后甩着尾巴,走进了洞里。 查亚弯下身,准备跟着银狐走进去。我赶忙上去把她拉住了。 “这里面会不会……” 查亚看了我一眼。仿佛我的话让她想起了什么,她的表情柔和了很多。 “没事。如果小狐都能进去,我们也就能进去。” 我转念一想,也对,要是真有怪物或者其他危险的东西,银狐也不敢进去。因为银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我们聪明多了。 于是我们打着电筒跟着银狐走进了山洞。这个山洞和先前的冰洞有些相似,头上和两边也是冰,但越往里走,冰就越薄,最后就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凹凸不平的黑色石壁。如果我估计不错,这个洞和先前的那个冰洞是一体的,只是后来因为某种运动(比如造山运动)将二者分割开来了。 我们走了大约四十分钟的样子,前面忽然出现了亮光。我们赶忙停了下来,银狐也弓着身子,两眼不停地探寻着。很明显,这是它也没有预料到的。 “小心!” 我走到前面,把查亚往我身后揽。查亚则拽住我的手臂,看得出来,有了上次的教训,她还是有些紧张。 灯光越来越近,是电筒光。可这里面怎么会有人? 三分钟后,疑问终于得到了解答。原来是桑吉活佛,他后面跟着一个小和尚。 桑吉活佛看到我们的出现吃了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他双手合十,然后鞠躬说道: “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问题也是我们想问的,不过我想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先前在西伽山的洞里我们发现有现代人的痕迹,照现在看来,肯定是桑吉活佛还有他的弟子们。 我们把出现在这里的经过简单地说给了活佛听。活佛听完后,沉默了许久,才说道: “贵修啦(施主),你们能来到这里,我相信也是缘分,但我祈求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希望你们能保护这里的一片清净。历史就是历史,过去的何必要再谈起。一种教派的兴衰自有它的道理,我们不必去执着,阿弥陀佛!” 桑吉活佛说完,就双手合十,向外走去。后边的小沙弥向我们每人鞠了个躬,然后也跟了上去。 梁成和李教授还想问什么,被我给拦住了。因为我知道,桑吉活佛不想说,谁都问不出来。 后来我们又继续前行了将近一小时,才出了洞口。抬头一看,我们头上正是甘亚寺,看来甘亚寺和遗迹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也难怪桑吉活佛会出现在洞里。 “终于出来了。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条路,真得感谢我们的银狐。” 梁成说完,伸手想摸一摸银狐,却被银狐跳开了。它大大的眼睛里呈现出一种复杂的表情。查亚想去亲热,又被它躲开了。 查亚不明白,我却渐渐明白了。 银狐看着我们,身子慢慢向洞内退去。临到洞口,它扬着头,发出了一声清啸。清啸过后转身就跑进了洞内,慢慢消失在了黑暗中。 “小狐,你别走……” 查亚想跟上去,却被我抱住了。对于银狐,离开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外面的世界也许真的不适合它。但我不得不感谢它,因为是它,把我们带出了困境。原来,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它们比我们这些高等动物简单得多,也更为实在。 我开始后悔,开始祈祷蓝伽湖里那片红鱼! 紧赶慢赶,回到卡当,已是五天后了。 李教授和梁成在卡当休息了一天就乘车去了拉萨,他们急着回去发表他们的研究成果。查亚则回到了卡沙村,她得回家看看阿妈。而我,正准备大睡几天,却被尼玛的一个命令搅碎了。 “山区困了几个旅行者,我们得赶紧去救援。” “救援!怎么救?” “找到他们,然后带回来!” “那都谁去啊?” “你和我!” “我和你?” “是啊!” 听了尼玛的回答,我就彻底晕菜了。这是在西藏,人均密度为内地的几百分之一,找一个人比登天还难。何况山区现在还在下雪,风雪交加,低温严寒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救援这类事这几年频频发生,主要是一些探险爱好者在探险的过程中迷了路。因为西藏这个地方不但交通不发达,而且人迹罕至,且自然灾难频发,所以被困是常有的事。” “在这个地方,我们派出所另外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找人。上级也不管难易程度,就是一条死命令,找到为止。但由于我们人少,且没有先进的辅助工具,结果经常是无果而终。前几年因为找人,我们所里还失踪了两个人,至今都没有下落。” 尼玛的脸上呈现的是一种无奈。也许,这就是落后的悲哀。 由于上级只告诉了我们GPS坐标,我们只得找来地图,将GPS坐标换成地理坐标,然后在地图上找寻起来。西藏不同于内地,很多地方由于人迹罕至,所以都叫不上具体的名字,只有笼统的称呼。 我们在地图上找了半天,终于在一个白色的区域找到了求救者的坐标。 “他们怎么会去那个地方?” 尼玛脸上露出了难色。 “什么地方?” “我都没去过的地方。” 对于尼玛的回答我倒不感觉奇怪,就算在卡当生活了几十年,尼玛没到过的地方也多了去了。可眼下的问题是,我们得像瞎子一样去摸象,因为没有路。这也是西藏的一大特色,很多地方都没有路。 有了去西伽的教训,这次我特意多带了干牛肉。既能补充能量,又能撑肚子,重要的是它相较于青稞面来说,要轻一点。当我背着背囊来到外面时,尼玛把黑子和则旦牵了出来。它们后面还有一副雪橇,准确地说这不是雪橇,只是一块翘起的木板,上面套了几根绳索而已,稍微有点特殊的是,绳索上面绑了不少的五彩经幡。 “你这是干吗?” 尼玛看了看我,郑重地说道: “雪地摩托。” “就这,摩托?” 要不是尼玛是我领导,我肯定笑得晕倒。 “你别看它简陋,但它却是我们冬天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可比‘四个轮子’好用多了。” 四个轮子,就是汽车。 后面的情形证实了尼玛的话。马拉雪橇虽然很简陋,但的确让我们省了不少力气,在雪地里跑起来还真有点“奔驰”的味道。但有些纠结的是,我的脸皮被风吹得就像是干腊肉,想张开嘴就比登天还难。早知如此我真该把我那副反恐面具带来,留两只眼睛在外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了。 我又看了看尼玛,他完全成了一个北极熊,就露出了一双黑眼圈在外面。和我的纠结不同,他好像很坦然,还哼着听不懂的藏歌,偶尔还长啸两声,给空寂的雪原带来了几分生气。也许艰苦的地方自有应对艰苦的办法,苦中作乐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到了山区,真正的困难就来了。雪橇是没得坐了,我和尼玛只得沿着山沟步行前进。由于积雪,导致原本就窄的山路变得更加的难走。所幸的是,肆虐的雪有停下来的迹象,这让我和尼玛轻松不少。 渴了吃口雪,饿了啃一口干牛肉,到了晚上,随便找个可栖身的山洞躺一晚,这样的生活已经很糟糕了,但这却不是更糟糕的,走错路才是最要命的。我们虽然有一个GPS定位仪,是我在梁成家里找出来的,这在平原上也许很好用,但在山区就大打折扣了,就算有了确切的方向你也不能确定该往哪里走。因为山不像平原,四面八方皆可以成为路,再加上卡当的山势陡峭,人工开辟山路根本就不可能。于是我们不得不在不同的路之间来回辗转,有时候,走错一条路,我们就得花上半天的时间去纠正。 “他奶奶的,没事跑山区来干吗?这要找到什么时候?” 我一向认为我的身体很好,但通过这几天的奔波,我明显感觉脑和袋身体有些吃不消,头昏脑涨。这主要是休息不好,零下十几摄氏度可不是人人都能睡着的,那刺骨的寒冷可以让你完全摆脱瞌睡虫的骚扰。 “不要急,救人一命可造七级浮屠,这是大善事。我们要有耐心,会找到的。” “你看。快找到了。这GPS显示,他就在我们附近。” 尼玛说的“附近”,在发黄的地图上,横纵的坐标距离都不会超过四公里。但我们又花了一天,才到达目的地。这是出发后的第三天。 GPS坐标没有骗我们,在一座高山的一个转弯处,我们看到了一顶帐篷。当我们走近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两个大学生,一男一女。男的看到我们还能走几步,女的则躺在帐篷的边上,奄奄一息,脸色苍白得可怕。 “你们终于来了,谢天谢地……” 男孩一阵磕头,我赶紧把他扶了起来。可能是好久没吃东西了,他直接就靠在了我的身上。 我和尼玛赶紧将他扶到帐篷边上,然后拿出了身上带的吃的。仿佛是多日没吃饭,男孩狼吞虎咽起来。而旁边的女孩,就是另外一副脸孔了,嘴唇干裂,眼睛无神,她很明显是重感冒。幸运的是,尼玛出发时去格桑诊所里找了些应急的药品,这个时候刚好派上了用场。 吃了药,又补充了一些能量,女孩脸上才有了颜色。 通过交谈我们了解到:原来这是两个大学生,因为一直向往西藏,这次趁放假的时候,两人就相约来到西藏进行自助游。他们本来是想去木亚错的。木亚错是海拔最高的湖泊,也是卡当最神秘的地方,虽然我一直没有机会去,但听查亚说起过。传说,在那里人们能在平静的湖面上看到自己的前世,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看到的,前提是有善心的人。 也许两人是想验证自己是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但很不巧,两人遇到了大雪。女孩可能是身体抵抗能力差了一点,患上了重感冒,不能前行,两人就被困在了这里。 在山底下停留了两三小时,我们就开始往回走。女孩由于不能行走,由尼玛和男孩轮流背,而我则负责后勤物资。由于有了明确的路线,我们的速度快了很多,但糟糕的是,天气恶化了。老天爷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刚停下的雪又开始了肆虐,北风呼啸着把雪花四处赶。由于能见度的急剧下降,再加上缺氧,又是崎岖不平的山路,让我们行走起来变得异常艰难。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风。我在内地根本就没见过如此之大的风,被它卷起的雪打在脸上,就像一个小石头撞到脸上,一阵阵生疼。这种大风下,根本就不适合行走,但女孩的病情越来越重,明显能感觉到她呼吸在加重,我们也只能冒险往前赶。 冒险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很不幸,这次需要付出代价的是我。 山路因为被雪盖住了,下面的泥土已经松了,而我却不知道,于是一脚踏上去,泥土就崩了。要是以往,我应该能有时间反应,以确保自己不会摔倒,但现在明显有些难为我,因为我的身上负重了将近四十公斤的东西。结果不用猜,我从山腰处滑滚到了山底,撞在了一个石头上。 不能不说我命大,因为我掉落的距离有接近二百米。我扭了扭头,发现自己意识还很清醒,于是我努力地站了起来。我以为我有副金刚不坏之身,但我错了,身体刚舒展开,双目就一阵眩晕,腿下一软,就倒在了地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身边全是血,而我的双腿一片模糊。 “奶奶个熊,血洒大别山啊。” 当尼玛他们赶到时,我已经疼得差点昏厥过去。如果我没猜错,我的肋骨应该断了几根,左脚就不用说了,已经接近半残废。目前这个熊样,别说救助他人,自己走路都成了问题。 简单的包扎过后,我的血算是止住了,不至于会出现生命危险。现在四个人当中,有两个失去了行动能力。我看着茫茫的白雪,开始陷入了绝望。同样的表情也出现在尼玛脸上,他现在也不知道该咋办了。 “都是我们害了你,对不起!” 我看了看女孩苍白的面颊,她的眼睛里全是愧疚和怜惜。我不由佯装笑容说道: “没事,这点小伤对于我来说就是常事,不碍事的。” 我说的是实话,对于受伤,我已经习惯,但女孩明显受不了这份折腾,现在当务之急是送女孩去医院救治,于是我提议尼玛和男孩将女孩送到镇上,而我暂时就留在原地。毕竟目前所处的位置距离镇上已经不远了,我想我的生命还不至于会出现危险。 “不行,这样不行,我不能丢下你不管。” “是啊,我们一起走。” 我知道尼玛和男孩是担心我,但现在别无他法。我不希望因为我的原因,让女孩得不到有效救治,到时我的罪过就大了。 “就这样吧,反正我是不会走了。” 我头一偏,眼睛望向了别处。 尼玛见我耍起了赖,只得答应。他把我扶到一个大石头下面,然后给了我一床褥子还有些吃的。 “你一定要挺住,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好。” “一定要挺住!” “别啰唆了,快走吧。” 我最终将尼玛他们几个人赶走了。他们的身影慢慢被雪吞没!天地间,就只剩下白了。 孤独的白,迷蒙的白,将我渐渐包裹、吞噬。一阵疼痛传来,我强打的意志终于崩溃了。我昏了过去。 我醒来时,已是晚上。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周围一切归于沉寂,沉寂得可怕。忽然从远处传来一声狼叫声,让整座山都战栗起来,我不由得拉紧了褥子。 没有人生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虽然我一直以胆大包天自居,但现在真正一个人面对黑暗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弱小的,在大自然面前,如蝼蚁般,不值一提。 混沌的脑袋越来越清醒,我想动一动身体,却发现身体已经麻木,现在能动的除了两只手,就是脑袋了。我打开电筒,费力地从旁边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些碎牛肉,放进口中,但我刚咽下,胸口就一阵刺痛,我又把牛肉吐了出来,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伤比想象中严重多了。 明天尼玛会赶过来吗? 按目前的情况,我不知道我还能支持几天,要是再碰到狼群,我的生存可能性几乎为零。 祈祷吧,谯羽,善良的人会有好报的。 我想到了查亚,她现在在哪里?她会想我吗?她会祈祷吗? “谯羽,谯羽。” 声音在群山之间穿行,传到我耳朵是就像一声声天籁,没有比这更美妙的声音了。我睁开了眼睛,一抹浅浅的光亮从黑暗深处射了过来。我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发现不是做梦。 我挣扎着爬了起来,伸着头,望着光亮的方向,仿佛那就是时空之门,能把我带向光明。我努力想从喉咙里面挤出字来,但最终归于失败,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 “谯羽,谯羽。” 伴随着距离的缩短,声音慢慢清晰,我听出了声音里面的焦急和期待,是查亚。我迷惑了,这是真的吗?这里怎么会出现她的声音?难道是我幻听? 事实证明我的耳朵是很管用的,出现在我面前的的确是查亚。她见到我的狼狈样,直接就扑了过来。 “哎呀!” 我的惨叫声引起了查亚的注意。她看了看我的伤势,愣怔了半晌,紧接着,就号啕大哭了起来。 这下我慌神了,查亚身后的两个牧民也慌神了。我赶紧扶起查亚,边擦拭她脸上的眼泪,边说道: “查亚,你别哭啊。你哭什么。” “尼玛哥哥说你受伤了,我以为只是小伤,可没想到伤得这么严重。羽,你受苦了,受苦了。” 话一说完,查亚又开始哭了,而且哭声更大,更煽情。我看到两个牧民也开始在抹眼泪。而我,心也越来越软,要不是我强忍,我猜我也会号啕大哭。 “别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成花猫了。” “我就要哭。我爱哭,怎么了?” 查亚抬起了头,她已不是在为我的伤情感到悲痛,而是在宣泄自己的天性了,我只能摇头叹气,这都什么人啊! 东山上不知什么时候露出了曙光,黑沉沉的大地开始有了轮廓,查亚终于停止了啜泣。她拿出了带来的药箱,将消炎药撒在我的伤口后,就开始缠上白色的绷带。她在包扎时动作很轻,神情也很专注,先前的娇柔完全没了踪影。偶尔我会因为疼痛,呻吟一下,她就慌忙地往伤口吹气。 “怎么样?还疼吗?” 我忽然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心莫名地发热。也许,幸福就那么简单,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足够了。 往回走的时候,我坐上了牧民带来的担架,担架是由两个木棍做的,中间套了绳索,上面有一条毛毡,可能是做得仓促的原因,担架比较短,我的半截腿都掉在担架外面。但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又可以见到卡当的太阳了。 “亚,你怎么知道我被困在这里的?你又是怎么来的?” “佛祖告诉我的啊。他说你命中有此一劫,所以我就来了。” 我不想去追究查亚话的真假。不管怎么样,她出现在了该出现的地方。我不可能忘记那来自天边的声音,它为我打开了光明之门。 回到卡当,我就被抬进了格桑的诊所。在格桑的精心治疗下,我的伤情算是控制住了。可伤筋动骨一百天,接下来的时间就只有躺在床上,吃喝拉撒全得靠人。这本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可在我看来,也许它也是件好事。 “羽,今天想吃什么?” “嗯,我想想。干锅牛柳、猪肉炖粉条,对了,再来个红烧排骨,还有你亲手做的奶酪饼。” “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怎么吃不完,哪一顿我没有将战场打扫干净?” “这倒也是,哎,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能吃的。” 被人服侍的确是一件很悠闲的事情,尤其是被自己喜欢的人服侍,那更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自从我行动不便后,查亚就成了我的保姆,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甚至上厕所都是她帮忙,其实我最满意的还是她的厨艺。难怪有人说过,娶老婆最重要的是看她会不会回厨艺,因为那关系到胃一辈子的幸福。 由于运动少,加上吃得多,导致我的体重急剧上升。本来是一根棍子的我,短短一个月不到,就飙到了一百七。我明显感觉我的腮帮子鼓了起来,以至于查亚在扶我的时候,慢慢感觉到了吃力。 “羽,一个月都快过去了,你这个腿怎么还是没什么好转?” “哦,可能是伤得太重吧。” “哦,那以后得注意了。” 我不想骗查亚,其实我已经能走了,但我是担心她知道后,就看不见人了。我的生活中已经缺不了她了。 正文 第二天,我被外面的惊呼声给吵醒了。 “西伽山,我们找到西伽山了!” 是李教授的声音。我和查亚赶快走出帐篷,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去,霎时,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缥缈云袖之上,明明雪山之中,赫然屹立了一簇刀笔似的山峰。它们互相独立却又连为一体,笔直的岩壁,宛如是神仙用板斧劈开的。放眼望去,就像一列列神兵,扼守在唐古拉山的腹地。“绝、险、奇、美”这些独立的字眼连成串,就成了它最好的诠释。我不得不惊讶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它的独立仿若天外来客,其飞扬俊逸堪比海外蓬莱。 低头往下看玄,透过翩翩云彩,映入眼帘的是一汪汪醒目的蓝色。没有人能形容其奇妙,因为蓝天出现在了脚底。 “原来真有重天之说!” 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 “不是重天,那是湖水。” 的确是湖水,只有西藏的水才能真正出现那湖天一色的奇美。那种动人心魄的蓝,可以剔除我们被世俗染上的尘埃,可以乘载我们对美最原始的渴求!我们就这样痴痴地看着本来不属于人间的圣境,直到太阳在东边冲云而出时,满眼又是另外一幅景象了。万道霞光肆意铺洒在浮云之上,在浮云的带动下,在雪山之间蜿蜒盘绕,最后停留在绝峰之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云环。云环反复变幻,发出了七彩的光芒,宛若女娲补天遗失在人间的七彩石,逼人眼眸。 “那就是西迦山!战堆果然没有骗我。” 我看到梁成眼里出现了泪花。此刻他的心情只有他自己明白,八年的等待不就为这一天吗? 简单收拾东西,然后就是下山。可能是心情太急切,最后我直接学起了小时候常用的方法,用屁股做车轮,把雪坡当成公路,直接就冲下了山。 行走在湖边,我和查亚对醉人的湖水和绵延的雪山感兴趣,而梁成和李教授则没那个心思,他们早把目光瞄向了西迦山。 来到西迦山底,抬头一望,高耸的山棱,一壁万仞,逼人的气势顿时压了过来。恍惚中,我真以为我闯进了神仙居住的地方。四个人当中,只有李教授没有过多发愣,他一门心思地在四周寻找遗址的线索,但结果却是让他失望的。西迦山周围,没有关于苯教的任何线索。后来我们也一起加入李教授的行列,但有时候人多也不一定管用,我们还是没有一点头绪。最后,查亚的一句话提醒了大家。 “奇怪,西迦山上面怎么没有冰雪?” 正如查亚所言,西迦山上没有沾染一点积雪。而周围的山体却是白雪连连。 “这是有些违背常识。按道理,西迦山也应该有积雪。”李教授也陷入了沉思。 “我发现我们现在这个地方很奇怪,不但通信工具失灵,竟然连指引方向的指北针也失灵了,GPS也不准确。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到了磁场盲点?” “磁场盲点?” 梁成的话令我摸不着头脑。我虽然知道地球是一个天然磁体,但磁场盲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种情形有些类似于百慕大,但又和百慕大不一样。百慕大是一个巨大的磁场黑洞,拥有特殊的力量,而我们这里刚好相反,是一个磁场盲点。传说百慕大的海底下面是一个巨大的磁体,我怀疑西迦山下面也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刚好和百慕大的磁体相反,是一个可以消除磁体的特殊物质。这种物质我们现在还没有发现,可以叫它‘暗物质’,而且很有可能这种暗物质有一种神秘的功效,可以混乱人的意识,让人产生某种不可预知的举动。” 李教授听了梁成的话,摇了摇头,说道: “你这只是一种猜测。百慕大现在科学界都无法定论,只是一种说法,需要更多地去探究。西迦山之所以没有积雪,可能与特殊的岩壁有关,也可能与其特殊的地理构造有关。不过,在喜马拉雅造山运动中,能形成如此独特的山体,确实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这在地质学界,怕也会引起一阵轰动。不过正如你说,磁场在这里消失,确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迄今为止,这种事情在科学界还没出现过。” “会不会是一种超越自然的力量,或者说来自宇宙的力量?” 由于对地质学和物理学都比较陌生,导致我只能把思路往未知领域去靠。但却迎来了梁成的反驳。 “存在即是自然。自然的很多定律其实都是人在一定时间和空间上去定义的。它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举个例子,物体的自由落体效应要是放在真空中就会完全失效。环境变了,很多规律也会随之而变化。这里面的原因并不是说是特殊的环境去超越了自然,超越自然只是一种误导,宇宙间万事万物皆从属于自然,没有什么力量比自然的能量还大。” “哦。” 虽然我不是很明白梁成的话,但隐隐约约我觉得他的分析比我这没智商的分析,高明得多。后来梁成和李教授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一切都是猜测、臆想。我也拿不准了,到底是梁成的暗物质说对,还是李教授的特殊地质构造学对? “你们感觉到没有,我们脚下有一股热气流?” 女人的心思到底比我们男人细腻,在一旁没有发表意见的查亚倒是个很好的侦查员。的确,西迦山的下面有一股很微弱的热流,这个新情况的诞生,也许可以解答为什么西迦山上没有积雪,但又爆发出了新问题,热流从何而来?唐古拉山虽然也是火山活跃带,但已经休眠了几亿年,地壳的剧烈运动导致地表变热好像也说不过去。 于是,新情况的出现,又导致了新一场的争论。虽然梁成和李教授两人都是博士级的人物,但显然,他们也黔驴技穷,谁也没办法说服谁。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人类对于自然的了解原来还远远不够。 学者总喜欢做口头的研究,我没有那份心情,也没有那份能耐,我只得干起我的本职工作,在四周寻找蛛丝马迹,哪怕是一微粒的线索。大约过去了十分钟,我发现了一块特殊的石头。上面陌生的符号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凭我的直觉,这是人为留下来的,而且时间很久远。这就意味着这里的确有过人活动的痕迹,那他们到底在哪生息呢?不大可能是湖边,应该有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如果我猜得不错,在西迦山的内部有文章。 梁成和李教授也赞成我的看法。后来大家决定从两边包抄,分头寻找,我往左边搜寻。走了两百多米后,来到西迦山最高的一座山峰下面,我赫然看到了山壁有一个石门。石门和周围的岩壁合在一起,上方是一个由两把短刀交叉组成的石雕,边上镶嵌有一些特色的符号,难道这就是梁成口中所说的苯教圣庙? 我来到石门旁边,屏住呼吸,推了推门。门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轻轻就被推开了。金光扑面,珠宝云集,这些在我脑里反复出现的画面并没有在现实中出现,门内就是一个二百平米见方的普通山洞,我不由得有些失望。 走进山洞,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实。外面寒冻刺骨,里面却温暖如春,而且里面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杂乱,反而很整洁。洞的正中央是一个石刻的“卍”,石刻下面是三尊石像,相貌狰狞,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应该是梁成以前说过的苯教三厉神。石像前面是一张禅凳,但奇怪的是,禅凳明显有臧秀的痕迹,是用现代工艺做成的。禅凳两边是两尊稍小的石像,其中一尊和索朗家附近的那一尊很像。它们的动作很夸张,特别是那双圆睁的眼睛很容易让人心生压迫之感,我不由得想起了大昭寺里面有尊佛的眼神也是这个样子。除此之外,我在两侧的岩壁上还发现了许多壁画,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大致还是看得清楚上面是在举行一种神秘的仪式。上面有一些人物特别像藏传佛教“跳大神”仪式上戴面具的那些人,他们动作怪异,都面朝一个方向,仿佛是在祈祷。靠近岩壁的地方是几个烛台,里面还有香油的痕迹,凭推断,这只烛台也是现代的产物,而且上一次燃的时间不会距离现在很久。这我就纳闷了,难道有人知道这里?是苯教遗徒还是另有其人?正当我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梁成出现了。 “我终于找到这个地方了!” 梁成显得很激动。他一双手在这摸摸,在那摸摸,仿佛这就是他朝夕相处的情人一样。我就搞不懂了,不就一些石头吗?至于要当成宝吗? 李教授和梁成一样,来到洞里后,眼睛里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激动万分。他和梁成两人东瞅瞅,西照照,忙得不亦乐乎。我则没那个兴致,当然主要原因是我看不懂。 查亚和我差不多。她更多的是把目光放在门口,从那里出去能看到碧蓝的湖水。 “银狐!” 查亚的惊呼声,转移了我的视线。我看到一只白色的小东西,小心翼翼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它通体雪白,举止优雅,神态怡然自得,尤其是它的眼睛很特别,晶莹剔透,里面仿佛有一种东西,一种在其他动物眼睛里不可能出现的东西,灵气!它不像一只动物,倒像一个使者,一个神的使者。 它悠然地走到查亚面前,静静地看着查亚。查亚仿佛明白了什么,从兜里掏出了一颗巧克力,去掉包装纸,躬身放到了银狐面前。银狐微微张了张嘴,轻扇了了两只小耳朵,然后低头将巧克力含在了口中。虽然它的脸上看不出笑容,但它的眼神告诉我们,它很享受。我不由自主地移到查亚身边,伸出手准备去抚摸它,可刚触摸到它细柔的毛发,它却跑开了。快要消失在洞口的那一刻,它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刻我仿佛体会到了“一眼万年”。如果说和查亚眼神碰撞更多的是相知,那么和这只银狐的眼神碰撞,则是多了几分神秘,能直达心底的神秘! “这次的重大发现太重要了。西藏的历史可以向前翻几百年,这可是考古学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一个值得我一生记住的日子。” 当我还在想银狐的时候,梁成激情满满地在我们身边坐了下来。旁边的查亚趁这个时候提出了疑问。 “有个事我觉得很奇怪。这里怎么会出现现代的东西,难道有现代人来过?” 经查亚的提醒,梁成也发现了这个事实。他脸上除了惊讶还有少许失望,毕竟这个重大发现他显然不是第一人。 “可到底是谁来过了?为什么没有把这一段历史公之于世?是故意还是不知,或者还有其他原因?” 梁成的话里全是问号。我也有些蒙了,这里留给我的是太多的不知道,热流、消失的磁场还有发生在我和李教授身上的诡异事情,每一件事都没法解释。我只得把思路往灵异上面靠了,但却遭到了李教授的反对。 “世上哪有什么鬼神之说,那只不过是人们一种无知的表现。人类的基体是由分子构造而成,分子死亡,也就意味着人的死亡。而所谓的那种来去如飞的神灵,根本就不符合分子存在的定律。” 毫无疑问,李教授是一个唯物论者,而我则是属钟摆的,既相信科学,也不排斥意识流。但查亚却是极端的意识流,她只咬定一个事实。 “这山是神山,是传说中格萨尔王降生的地方。我记得小时候父亲给我提过。” 把我们这里定义为格萨尔王降生的地方,似乎一切对于查亚都解释得通,因为格萨尔王是天神之子,是神、龙、念(苯教里的厉神)三者合一的英雄。他降临的地方,自然可以有很多神秘的事情。提到格萨尔王就不能不提到藏族群众中流传最广的一个传说。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天灾人祸降临藏区,妖魔横行,百姓惨遭荼毒,天神之子格萨尔降临到了人间。他凭借自己非凡的才能和天神的保护,降妖除魔,锄强扶弱,最后,终于给人间带来了幸福安康。 我倒希望查亚说的是真的。那样也许我就能看到格萨尔王,见到藏族民众心里最英勇的神灵。 第二天,我们并没有打道回府,而是在山洞住了下来,还得勘察、调研。没办法,我这个所谓的“保镖”实在无聊,只得跟着查亚四处瞎逛。查亚最感兴趣的就是西伽山前面的湖了。古书上称这湖叫“蓝伽湖”,传说是众神沐浴的地方。虽然我不相信神,但在这上面沐浴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水不但清、蓝,而且温和。蓝伽湖就像一个巨大的温泉,躺在群山的怀抱中,和一般温泉又不同的是,蓝伽湖里有鱼。 这种鱼细而长,眼睛特别大,喜欢结伴而游。它们通体呈淡红色,老远看去,就像一潮红浪,在湖水里翻滚游动。温泉里有鱼这本就违背常理,但更为令人惊奇的是,它们喜欢美女。每当查亚在湖边驻足的时候,水中的鱼就齐刷刷涌了过来,成群结队地围在她的身边,使劲地摇着尾巴。但我要是一走近,它们马上就离去了,以至于我还被查亚笑话。 “坏人到哪里都是坏人。” 我就搞不懂了,我哪里坏了。这些鱼明显是喜欢美女嘛。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跟着查亚来到湖边赏鱼。临近中午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大批的红鱼成群结队地向东边游去。它们步调一致,很难让人相信它们是动物。我和查亚赶紧跟了上去。 蓝伽湖的西面是西伽山,北面是一片开阔地,而东面和南面是起伏的雪山。红鱼在南面的雪山底下停住了,一个两米高的山洞赫然入目。准确地说,这不是山洞,它是冰川融化所形成的冰洞,由于洞呈白色,和周围的雪山融为一体,让人很难看清楚这里有冰洞。 抱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查亚回到山洞里拿出了冰镐,穿上登山鞋,然后回到湖边,顺着雪山,一步一步向冰洞走去。经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我们来到了冰洞的边上,就看到成群的红鱼堵在冰洞的前面,它们像是在吮吸从冰洞里流出来的水。水的味道有些刺鼻,很像硫黄,难道这些鱼喜欢吃硫黄? 我和查亚慢慢走进冰洞。冰洞下面是一条小溪,溪水不深,上面热气四溢。我们的头顶是各种冰柱,脚下的热气和头顶的冷气从下面和上面一起涌来,这要不是亲身经历,简直不敢相信在同一个空间里居然能体会到冰火两种感觉,但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更让人惊奇的是,两侧的冰壁里面居然有动物的尸体。它们形体保持完好,有的还睁着眼睛,尤其是一种形状像飞鸟的动物,格外引人注意。它长着一对翅膀,但身体却布满鱼鳞,这很像恐龙时代的飞龙。我拿着冰镐想撬它出来,却发现这冰壁坚硬如铁,用尽全身的力气也只能在上面留一道浅浅的白印。 查亚也被眼前看到的惊呆了,一路上惊叫连连。冰壁上的动物尸体和现在动物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们的牙齿更为尖利,体形也更为庞大,形状也更为怪异。我们好像来到了古生物的陈列馆。 越往里走,冰洞就越小,也越来越黑暗,查亚显得越来越不安。她到底是女生,胆量还是偏小。 “我们回去吧,待会儿跑出来个怪物怎么办?” “怎么可能,这哪有什么怪物?” 我的信誓旦旦,换来了查亚短暂的沉默。我和她继续朝里面走去,但还没走到一分钟,查亚就惊叫了起来。 “前面,前面!” 我把手电筒往前面一照,就看到一双蓝眼睛,这眼睛很像前几天遇到的狼的眼睛。难道这里面有狼?我心里顿时就凉了半截。但仔细一看,深处的动物又不同于狼,它比狼体形要大。由于距离太远,光线不明,我得不到更多的信息。它和我们对视了一眼后,然后打了个哈欠,两排白深深的牙齿依稀可见。 “跑!” 我大叫一声,赶紧拉着查亚,转身就逃。身后的怪物也跟了上来,轰轰的击水声不绝于耳。 我和查亚玩命地跑,但可能是受到了惊吓,查亚越到后面越慢。眼看怪物很快就要追上了,我心一急,用力一拉,查亚重心不稳,一下就摔倒了地上。 “你跑吧,别管我!” 查亚近乎是哭腔。 “怎么可能,快点!” 我想拉查亚起来。可查亚此时是力气全无,身上宛若棉花。 “你别管我,我没力气了。” “不可能。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我心一横,一下就将查亚扛在肩上,向前跑去。而查亚一个劲地吼着:“放我下来!”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不知道我的速度达到了多少,但我感觉两边的冰壁在飞速后退,如果真有极限,我想我现在这种状态就是超极限。就这样跑了三四分钟,我们终于到达了洞口。我回眼一瞥,怪物离我只有五六米的距离。我从洞口的左侧爬上了雪山。当我和查亚刚离开洞口,怪物怒吼着出现了。 由于雪山太陡,凭怪物的体形,四只脚根本就没办法在雪山上面行走。怪物盯着我和查亚凄厉地叫了几声,我顿时感觉毛骨悚然,感觉比刚才在洞里还恐惧。当然,在洞里我也没有时间去害怕,我最担心的是查亚。 刚才在洞里因为光线问题,我没有看清怪物的真容,但现在是一览无余。它很像熊,但体形要比熊大一倍,通体呈白色。它的眼睛更尖,特别是它的鼻子,呈圆形,看起来特别别扭。 怪物没有追到我们,把火气迁怒到了湖里的红鱼身上。它游到湖中,用前爪在湖里乱抓了一阵,一大群红鱼顿时毙命。而怪物也趁机抓了几条起来,直接就放进了自己的口中,很快,嘴角边上就鲜血四溢。我和查亚看得心惊肉跳,要是刚才我们再慢一点,恐怕我们现在已经进了怪物的肚子。 回到平地后,我一下就瘫坐在地上,嘴里不自觉地说起了口头禅: “他个奶奶的!” 我话刚说完,查亚就俯身抱住了我。我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 “你……” 查亚将手指放在了我的嘴巴上。我明显感觉到她的手指在发抖。 “什么都不要说。” 查亚将头靠着我的胸膛,侧脸把目光放在了湖水上。这个时候天依然湛蓝,蓝得发醉,白云飞得很低,低得仿佛可以轻吻。那一丝丝颤抖着的温暖传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幸福的感觉。 过了许久,查亚喃喃说道: “活着真好!” “是啊,活着真好!” 狂跳的心慢慢归于平静,仿佛天地之间只有我和查亚两个人,其他的一切都归于虚无。我喜欢这种感觉,哪怕是一万年,也许,一万年也短了。 “谯羽,你知道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吗?” 查亚抬了头,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神里面布满了柔和。 “不知道。” 我摇了摇头。 “那么人与人之间最近的距离呢?” “不知道。” 我还是摇了摇头。 查亚笑了。她伸出了左手,在我脸上来回抚摸,她的手指很轻,轻得我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闭上眼睛。” 查亚细语轻声道。我慢慢闭上了眼睛。而查亚将头放在了我的肩上,靠着我的脖颈。 “仔细感觉!” 是心跳,我从来没有感受到如此美妙的心跳。它就像一个精灵,在我胸膛处有节奏地跳出了一串串音符,然后带着爱的种子,在我身上流动,继而生根,发芽。我明显感觉到了爱的力量,开始如轻风,然后很快变成奔雷,最后变成洪流,搅动着血液四处奔腾。流转千里后,它又归于平静,慢慢融入了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囊。 我终于知道查亚的答案了,是心的距离。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心的距离,最近的距离也是心的距离;当爱靠近时,心就会靠近,而当爱远去时,心就会跟着远去。 我忽然发现我拥有了全世界,是的,全世界。查亚就是我的全世界。 “查亚,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查亚抬起头了头。 “端木才青和你是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啊。他是在追我,可我不喜欢他。” “哦,其实你们很相配的。” 话说出去我就后悔了,但已经来不及了。刚才还一脸温柔的查亚一下就变了脸色,把我推在一边。 “你什么意思啊。哦,我知道了,你是怕我缠着你,干扰你和卓玛发展感情。谯羽,我成全你!” 查亚说完,就站了起来,准备转身离开。我赶紧抓住她的手。 “查亚大人,真的没有啊。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你们没关系谁信,你们都亲亲了!” 查亚说完,转身就开始掉眼泪了。这下我慌神了,我最怕女生掉眼泪。我赶紧使出了浑身解数,又是表演小丑,又是装各种动物,鸡鸭鱼羊全都没放过。倒腾了好一阵,查亚终于破涕为笑了。 “傻,真傻!” “我傻,我乐意。” “真不要脸!” 查亚瞪了我一眼,然后转身大步就向山上走去。我赶紧追了上去。 没有了猜疑,没有了隔膜,接下来的西伽生活是惬意的。雪山、神湖,缥缈而又莫测的云海,这一切都让人流连其中,不能自拔。查亚永远就像一只精灵,有她在,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活了,是那么的生机无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吃成了难题。 天天吃军用干粮不但不利于消化,同时也极度影响食欲,唯一可以保存久一点的糌粑早就被吃完了。我们只带了三周的干粮,但现在看来,我们只能节约着过日子了。日子一天一天往前移,我不止一次地催促梁成往回赶。但无一例外地遭到拒绝,他和李教授已经成痴,我的话显然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开始担心,不但是吃的问题,更担心雪期来了,那就麻烦了。 查亚当然不会像我这样杞人忧天,她把她的心思放在了银狐身上。我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让一只狐狸和她成了伙伴。每天她走哪里,银狐总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跟着,我想说几句情话,但每次都会遇到同样的场景。 “查亚,今天你真漂亮!” “嗯。” 查亚继续摆弄银着狐身上的毛发,显然我的话没引起她的兴趣。 “那个,你没发现我今天也很帅吗?” 我潇洒地摆弄了一下头发,左眼还放了电(要知道这可是我练了无数次的)。但查亚只是看了一眼。 “嗯,还凑合。” “查亚,你说我俩相隔千里,怎么会在一起呢?这是不是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好像是吧。” 说到这里,我发现我的激素在急剧地下降。 “查亚,我喜欢你。” “真的吗?我也喜欢你啊。” 查亚说完这话,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继续和银狐打起了哑谜。而那讨厌的银狐仿佛明白了什么一样,竟然望着我笑了。它虽然无法露出笑容,但我从它眼睛里,明显体会得到。我心里那个不爽,无法用语言形容。我狠狠地瞪了银狐一眼,但是它却把眼睛移开了,尾巴还翘了起来。 “今天晚上,看我不把你炖成汤。我就不信!” 心里是这样说,但我却一直不敢实施。人家说打狗看主人,我吃银狐也得看主人。要是过程出了纰漏,那恐怕就是万劫不复,查亚肯定是不会放过我的。 无奈,我把目光放在了红鱼身上。除欣赏之外,我也想着如何把它们吞进肚子里,毕竟我是肉食动物。 由于没钓鱼器材,我只好找来登山用的铁拐杖,开始了我的计划。 计划其实很简单。因为湖里红鱼很多,且喜欢抛头露面,我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方用登山杖乱敲一阵就可以了。但这看似很简单的捕鱼方法实施起来就难了,因为,这些鱼看到我就跑。 也许,它们是聪明的。 没办法,我只好利用一下查亚了。 这天,她正在湖边和红鱼进行我看不懂的沟通,我从背后出现了。 一阵乱棒之后,我就看见几条红鱼浮了上来。得意中的我,正准备哈哈大笑时,却感觉一双眼睛正瞪着我。 “你干什么?” 我从来没看见查亚正经地发过火。她夺过我手中的登山杖,就扔到了湖里。 错愕之后,我赶紧解释道: “我们好久没有吃到新鲜肉食了。我想让大家补充一下能量。” 听了我的辩解,查亚没有说话,而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我。那眼神,我明显感觉到了失望,我很想再说什么,但却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查亚最终转过了头。她把头转向了湖里,慢慢弯下身,眼睛落在了漂着的红鱼身上。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查亚一直在重复这两句话,泪珠从她脸上缓缓滑过。从她的脸上我看到了悲伤,看到了怜悯,也看到了无助。 我没想到我很正常的行为(高等动物吃低等动物),惹来了查亚这么敏感的反应。也许,我是心狠了一点。这些鱼在这里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没有被人打扰,却因为我的到来,丧失了生存的权利。我忽然想到了梁成说过的话,我们人类太强势了!而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生态失衡。 可我们需要生存,这难道有错吗? 我最终没有再去抓鱼,而查亚也没有理我。也许,我真的伤了她的心,但我难道就没有一只动物重要吗?我不明白。 郁郁地在洞里又待了两天,梁成终于说可以走了。我们将东西收拾完毕,正准备出发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的事,雪期到来了。大雪夹杂着风暴而来,西伽再也不是前几天的西伽了,它变得狰狞起来,能见度急剧下降,气温也骤降,这样的天气条件我们根本就没办法翻山,也就谈不上回卡当了。 一次又一次地望着洞外的天地,一次又一次地摇头。梁成、李教授再也没了研究遗迹的兴趣,每个人脸上呈现出的都是焦急,带着惶恐。 “没事,这雪会停的。大家不要担心。”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都没底气,但迄今我能做的,也只有说这些不痛不痒的话了。我心里开始盘算最糟的局面,那就是我们被困在这里,只有靠吃鱼为生,可能熬到明年春天吗?这是个大大的问号。何况还有个坚定的反对者,查亚。 “看来是我害了大家。” 梁成不停地摇头,不停地叹气。我忽然想到了一个电影,叫《好奇害死猫》,我们现在不就是那只猫吗?要是我们提前一天走,也不会这样啊,但这话我是不能说出来的。“事后诸葛亮”显然无益于事态的发展。 山洞的叹气声慢慢归于沉寂,只有银狐没被传染。它一会儿跳到这里,一会儿蹦到那里,眼睛里完全没有焦急。 “你别到处跑,回来!” 查亚的指示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银狐在洞口徘徊了一圈后,又回到查亚身边。它围绕查亚走了一圈后,就咬着查亚的裤脚,一双大眼睛对着查亚骨碌碌地转,嘴里发出哼哼声。半晌,查亚像是明白了什么,站起了身对我们说道: “背上东西,我们走。” “走,走哪去?现在这个情况下能翻山吗?” 我的怀疑也是大家的怀疑。但查亚只说了一句话。 “相信我!” 我和梁成、李教授互相看了一眼,梁成对我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跟着银狐往外面走去。 迎着风雪,跟着银狐,我们下了山。到山脚后,我们朝东边走了大约一公里,来到了来时的冈底斯山的山脚下。我以为银狐会带着我们翻山,然而,我想错了。银狐在这里转弯向右边走去,绕着湖走了大约二百米。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山洞,这个洞没有前几天我和查亚发现的那么大,刚好能容一个人弯腰进出。 银狐在这里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查亚,然后甩着尾巴,走进了洞里。 查亚弯下身,准备跟着银狐走进去。我赶忙上去把她拉住了。 “这里面会不会……” 查亚看了我一眼。仿佛我的话让她想起了什么,她的表情柔和了很多。 “没事。如果小狐都能进去,我们也就能进去。” 我转念一想,也对,要是真有怪物或者其他危险的东西,银狐也不敢进去。因为银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我们聪明多了。 于是我们打着电筒跟着银狐走进了山洞。这个山洞和先前的冰洞有些相似,头上和两边也是冰,但越往里走,冰就越薄,最后就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凹凸不平的黑色石壁。如果我估计不错,这个洞和先前的那个冰洞是一体的,只是后来因为某种运动(比如造山运动)将二者分割开来了。 我们走了大约四十分钟的样子,前面忽然出现了亮光。我们赶忙停了下来,银狐也弓着身子,两眼不停地探寻着。很明显,这是它也没有预料到的。 “小心!” 我走到前面,把查亚往我身后揽。查亚则拽住我的手臂,看得出来,有了上次的教训,她还是有些紧张。 灯光越来越近,是电筒光。可这里面怎么会有人? 三分钟后,疑问终于得到了解答。原来是桑吉活佛,他后面跟着一个小和尚。 桑吉活佛看到我们的出现吃了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他双手合十,然后鞠躬说道: “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问题也是我们想问的,不过我想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先前在西伽山的洞里我们发现有现代人的痕迹,照现在看来,肯定是桑吉活佛还有他的弟子们。 我们把出现在这里的经过简单地说给了活佛听。活佛听完后,沉默了许久,才说道: “贵修啦(施主),你们能来到这里,我相信也是缘分,但我祈求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希望你们能保护这里的一片清净。历史就是历史,过去的何必要再谈起。一种教派的兴衰自有它的道理,我们不必去执着,阿弥陀佛!” 桑吉活佛说完,就双手合十,向外走去。后边的小沙弥向我们每人鞠了个躬,然后也跟了上去。 梁成和李教授还想问什么,被我给拦住了。因为我知道,桑吉活佛不想说,谁都问不出来。 后来我们又继续前行了将近一小时,才出了洞口。抬头一看,我们头上正是甘亚寺,看来甘亚寺和遗迹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也难怪桑吉活佛会出现在洞里。 “终于出来了。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条路,真得感谢我们的银狐。” 梁成说完,伸手想摸一摸银狐,却被银狐跳开了。它大大的眼睛里呈现出一种复杂的表情。查亚想去亲热,又被它躲开了。 查亚不明白,我却渐渐明白了。 银狐看着我们,身子慢慢向洞内退去。临到洞口,它扬着头,发出了一声清啸。清啸过后转身就跑进了洞内,慢慢消失在了黑暗中。 “小狐,你别走……” 查亚想跟上去,却被我抱住了。对于银狐,离开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外面的世界也许真的不适合它。但我不得不感谢它,因为是它,把我们带出了困境。原来,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它们比我们这些高等动物简单得多,也更为实在。 我开始后悔,开始祈祷蓝伽湖里那片红鱼! 紧赶慢赶,回到卡当,已是五天后了。 李教授和梁成在卡当休息了一天就乘车去了拉萨,他们急着回去发表他们的研究成果。查亚则回到了卡沙村,她得回家看看阿妈。而我,正准备大睡几天,却被尼玛的一个命令搅碎了。 “山区困了几个旅行者,我们得赶紧去救援。” “救援!怎么救?” “找到他们,然后带回来!” “那都谁去啊?” “你和我!” “我和你?” “是啊!” 听了尼玛的回答,我就彻底晕菜了。这是在西藏,人均密度为内地的几百分之一,找一个人比登天还难。何况山区现在还在下雪,风雪交加,低温严寒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救援这类事这几年频频发生,主要是一些探险爱好者在探险的过程中迷了路。因为西藏这个地方不但交通不发达,而且人迹罕至,且自然灾难频发,所以被困是常有的事。” “在这个地方,我们派出所另外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找人。上级也不管难易程度,就是一条死命令,找到为止。但由于我们人少,且没有先进的辅助工具,结果经常是无果而终。前几年因为找人,我们所里还失踪了两个人,至今都没有下落。” 尼玛的脸上呈现的是一种无奈。也许,这就是落后的悲哀。 由于上级只告诉了我们GPS坐标,我们只得找来地图,将GPS坐标换成地理坐标,然后在地图上找寻起来。西藏不同于内地,很多地方由于人迹罕至,所以都叫不上具体的名字,只有笼统的称呼。 我们在地图上找了半天,终于在一个白色的区域找到了求救者的坐标。 “他们怎么会去那个地方?” 尼玛脸上露出了难色。 “什么地方?” “我都没去过的地方。” 对于尼玛的回答我倒不感觉奇怪,就算在卡当生活了几十年,尼玛没到过的地方也多了去了。可眼下的问题是,我们得像瞎子一样去摸象,因为没有路。这也是西藏的一大特色,很多地方都没有路。 有了去西伽的教训,这次我特意多带了干牛肉。既能补充能量,又能撑肚子,重要的是它相较于青稞面来说,要轻一点。当我背着背囊来到外面时,尼玛把黑子和则旦牵了出来。它们后面还有一副雪橇,准确地说这不是雪橇,只是一块翘起的木板,上面套了几根绳索而已,稍微有点特殊的是,绳索上面绑了不少的五彩经幡。 “你这是干吗?” 尼玛看了看我,郑重地说道: “雪地摩托。” “就这,摩托?” 要不是尼玛是我领导,我肯定笑得晕倒。 “你别看它简陋,但它却是我们冬天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可比‘四个轮子’好用多了。” 四个轮子,就是汽车。 后面的情形证实了尼玛的话。马拉雪橇虽然很简陋,但的确让我们省了不少力气,在雪地里跑起来还真有点“奔驰”的味道。但有些纠结的是,我的脸皮被风吹得就像是干腊肉,想张开嘴就比登天还难。早知如此我真该把我那副反恐面具带来,留两只眼睛在外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了。 我又看了看尼玛,他完全成了一个北极熊,就露出了一双黑眼圈在外面。和我的纠结不同,他好像很坦然,还哼着听不懂的藏歌,偶尔还长啸两声,给空寂的雪原带来了几分生气。也许艰苦的地方自有应对艰苦的办法,苦中作乐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到了山区,真正的困难就来了。雪橇是没得坐了,我和尼玛只得沿着山沟步行前进。由于积雪,导致原本就窄的山路变得更加的难走。所幸的是,肆虐的雪有停下来的迹象,这让我和尼玛轻松不少。 渴了吃口雪,饿了啃一口干牛肉,到了晚上,随便找个可栖身的山洞躺一晚,这样的生活已经很糟糕了,但这却不是更糟糕的,走错路才是最要命的。我们虽然有一个GPS定位仪,是我在梁成家里找出来的,这在平原上也许很好用,但在山区就大打折扣了,就算有了确切的方向你也不能确定该往哪里走。因为山不像平原,四面八方皆可以成为路,再加上卡当的山势陡峭,人工开辟山路根本就不可能。于是我们不得不在不同的路之间来回辗转,有时候,走错一条路,我们就得花上半天的时间去纠正。 “他奶奶的,没事跑山区来干吗?这要找到什么时候?” 我一向认为我的身体很好,但通过这几天的奔波,我明显感觉脑和袋身体有些吃不消,头昏脑涨。这主要是休息不好,零下十几摄氏度可不是人人都能睡着的,那刺骨的寒冷可以让你完全摆脱瞌睡虫的骚扰。 “不要急,救人一命可造七级浮屠,这是大善事。我们要有耐心,会找到的。” “你看。快找到了。这GPS显示,他就在我们附近。” 尼玛说的“附近”,在发黄的地图上,横纵的坐标距离都不会超过四公里。但我们又花了一天,才到达目的地。这是出发后的第三天。 GPS坐标没有骗我们,在一座高山的一个转弯处,我们看到了一顶帐篷。当我们走近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两个大学生,一男一女。男的看到我们还能走几步,女的则躺在帐篷的边上,奄奄一息,脸色苍白得可怕。 “你们终于来了,谢天谢地……” 男孩一阵磕头,我赶紧把他扶了起来。可能是好久没吃东西了,他直接就靠在了我的身上。 我和尼玛赶紧将他扶到帐篷边上,然后拿出了身上带的吃的。仿佛是多日没吃饭,男孩狼吞虎咽起来。而旁边的女孩,就是另外一副脸孔了,嘴唇干裂,眼睛无神,她很明显是重感冒。幸运的是,尼玛出发时去格桑诊所里找了些应急的药品,这个时候刚好派上了用场。 吃了药,又补充了一些能量,女孩脸上才有了颜色。 通过交谈我们了解到:原来这是两个大学生,因为一直向往西藏,这次趁放假的时候,两人就相约来到西藏进行自助游。他们本来是想去木亚错的。木亚错是海拔最高的湖泊,也是卡当最神秘的地方,虽然我一直没有机会去,但听查亚说起过。传说,在那里人们能在平静的湖面上看到自己的前世,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看到的,前提是有善心的人。 也许两人是想验证自己是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但很不巧,两人遇到了大雪。女孩可能是身体抵抗能力差了一点,患上了重感冒,不能前行,两人就被困在了这里。 在山底下停留了两三小时,我们就开始往回走。女孩由于不能行走,由尼玛和男孩轮流背,而我则负责后勤物资。由于有了明确的路线,我们的速度快了很多,但糟糕的是,天气恶化了。老天爷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刚停下的雪又开始了肆虐,北风呼啸着把雪花四处赶。由于能见度的急剧下降,再加上缺氧,又是崎岖不平的山路,让我们行走起来变得异常艰难。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风。我在内地根本就没见过如此之大的风,被它卷起的雪打在脸上,就像一个小石头撞到脸上,一阵阵生疼。这种大风下,根本就不适合行走,但女孩的病情越来越重,明显能感觉到她呼吸在加重,我们也只能冒险往前赶。 冒险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很不幸,这次需要付出代价的是我。 山路因为被雪盖住了,下面的泥土已经松了,而我却不知道,于是一脚踏上去,泥土就崩了。要是以往,我应该能有时间反应,以确保自己不会摔倒,但现在明显有些难为我,因为我的身上负重了将近四十公斤的东西。结果不用猜,我从山腰处滑滚到了山底,撞在了一个石头上。 不能不说我命大,因为我掉落的距离有接近二百米。我扭了扭头,发现自己意识还很清醒,于是我努力地站了起来。我以为我有副金刚不坏之身,但我错了,身体刚舒展开,双目就一阵眩晕,腿下一软,就倒在了地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身边全是血,而我的双腿一片模糊。 “奶奶个熊,血洒大别山啊。” 当尼玛他们赶到时,我已经疼得差点昏厥过去。如果我没猜错,我的肋骨应该断了几根,左脚就不用说了,已经接近半残废。目前这个熊样,别说救助他人,自己走路都成了问题。 简单的包扎过后,我的血算是止住了,不至于会出现生命危险。现在四个人当中,有两个失去了行动能力。我看着茫茫的白雪,开始陷入了绝望。同样的表情也出现在尼玛脸上,他现在也不知道该咋办了。 “都是我们害了你,对不起!” 我看了看女孩苍白的面颊,她的眼睛里全是愧疚和怜惜。我不由佯装笑容说道: “没事,这点小伤对于我来说就是常事,不碍事的。” 我说的是实话,对于受伤,我已经习惯,但女孩明显受不了这份折腾,现在当务之急是送女孩去医院救治,于是我提议尼玛和男孩将女孩送到镇上,而我暂时就留在原地。毕竟目前所处的位置距离镇上已经不远了,我想我的生命还不至于会出现危险。 “不行,这样不行,我不能丢下你不管。” “是啊,我们一起走。” 我知道尼玛和男孩是担心我,但现在别无他法。我不希望因为我的原因,让女孩得不到有效救治,到时我的罪过就大了。 “就这样吧,反正我是不会走了。” 我头一偏,眼睛望向了别处。 尼玛见我耍起了赖,只得答应。他把我扶到一个大石头下面,然后给了我一床褥子还有些吃的。 “你一定要挺住,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好。” “一定要挺住!” “别啰唆了,快走吧。” 我最终将尼玛他们几个人赶走了。他们的身影慢慢被雪吞没!天地间,就只剩下白了。 孤独的白,迷蒙的白,将我渐渐包裹、吞噬。一阵疼痛传来,我强打的意志终于崩溃了。我昏了过去。 我醒来时,已是晚上。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周围一切归于沉寂,沉寂得可怕。忽然从远处传来一声狼叫声,让整座山都战栗起来,我不由得拉紧了褥子。 没有人生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虽然我一直以胆大包天自居,但现在真正一个人面对黑暗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弱小的,在大自然面前,如蝼蚁般,不值一提。 混沌的脑袋越来越清醒,我想动一动身体,却发现身体已经麻木,现在能动的除了两只手,就是脑袋了。我打开电筒,费力地从旁边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些碎牛肉,放进口中,但我刚咽下,胸口就一阵刺痛,我又把牛肉吐了出来,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伤比想象中严重多了。 明天尼玛会赶过来吗? 按目前的情况,我不知道我还能支持几天,要是再碰到狼群,我的生存可能性几乎为零。 祈祷吧,谯羽,善良的人会有好报的。 我想到了查亚,她现在在哪里?她会想我吗?她会祈祷吗? “谯羽,谯羽。” 声音在群山之间穿行,传到我耳朵是就像一声声天籁,没有比这更美妙的声音了。我睁开了眼睛,一抹浅浅的光亮从黑暗深处射了过来。我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发现不是做梦。 我挣扎着爬了起来,伸着头,望着光亮的方向,仿佛那就是时空之门,能把我带向光明。我努力想从喉咙里面挤出字来,但最终归于失败,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 “谯羽,谯羽。” 伴随着距离的缩短,声音慢慢清晰,我听出了声音里面的焦急和期待,是查亚。我迷惑了,这是真的吗?这里怎么会出现她的声音?难道是我幻听? 事实证明我的耳朵是很管用的,出现在我面前的的确是查亚。她见到我的狼狈样,直接就扑了过来。 “哎呀!” 我的惨叫声引起了查亚的注意。她看了看我的伤势,愣怔了半晌,紧接着,就号啕大哭了起来。 这下我慌神了,查亚身后的两个牧民也慌神了。我赶紧扶起查亚,边擦拭她脸上的眼泪,边说道: “查亚,你别哭啊。你哭什么。” “尼玛哥哥说你受伤了,我以为只是小伤,可没想到伤得这么严重。羽,你受苦了,受苦了。” 话一说完,查亚又开始哭了,而且哭声更大,更煽情。我看到两个牧民也开始在抹眼泪。而我,心也越来越软,要不是我强忍,我猜我也会号啕大哭。 “别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成花猫了。” “我就要哭。我爱哭,怎么了?” 查亚抬起了头,她已不是在为我的伤情感到悲痛,而是在宣泄自己的天性了,我只能摇头叹气,这都什么人啊! 东山上不知什么时候露出了曙光,黑沉沉的大地开始有了轮廓,查亚终于停止了啜泣。她拿出了带来的药箱,将消炎药撒在我的伤口后,就开始缠上白色的绷带。她在包扎时动作很轻,神情也很专注,先前的娇柔完全没了踪影。偶尔我会因为疼痛,呻吟一下,她就慌忙地往伤口吹气。 “怎么样?还疼吗?” 我忽然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心莫名地发热。也许,幸福就那么简单,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足够了。 往回走的时候,我坐上了牧民带来的担架,担架是由两个木棍做的,中间套了绳索,上面有一条毛毡,可能是做得仓促的原因,担架比较短,我的半截腿都掉在担架外面。但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又可以见到卡当的太阳了。 “亚,你怎么知道我被困在这里的?你又是怎么来的?” “佛祖告诉我的啊。他说你命中有此一劫,所以我就来了。” 我不想去追究查亚话的真假。不管怎么样,她出现在了该出现的地方。我不可能忘记那来自天边的声音,它为我打开了光明之门。 回到卡当,我就被抬进了格桑的诊所。在格桑的精心治疗下,我的伤情算是控制住了。可伤筋动骨一百天,接下来的时间就只有躺在床上,吃喝拉撒全得靠人。这本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可在我看来,也许它也是件好事。 “羽,今天想吃什么?” “嗯,我想想。干锅牛柳、猪肉炖粉条,对了,再来个红烧排骨,还有你亲手做的奶酪饼。” “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怎么吃不完,哪一顿我没有将战场打扫干净?” “这倒也是,哎,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能吃的。” 被人服侍的确是一件很悠闲的事情,尤其是被自己喜欢的人服侍,那更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自从我行动不便后,查亚就成了我的保姆,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甚至上厕所都是她帮忙,其实我最满意的还是她的厨艺。难怪有人说过,娶老婆最重要的是看她会不会回厨艺,因为那关系到胃一辈子的幸福。 由于运动少,加上吃得多,导致我的体重急剧上升。本来是一根棍子的我,短短一个月不到,就飙到了一百七。我明显感觉我的腮帮子鼓了起来,以至于查亚在扶我的时候,慢慢感觉到了吃力。 “羽,一个月都快过去了,你这个腿怎么还是没什么好转?” “哦,可能是伤得太重吧。” “哦,那以后得注意了。” 我不想骗查亚,其实我已经能走了,但我是担心她知道后,就看不见人了。我的生活中已经缺不了她了。 正文 藏历年马上就要到了,卡当的牧民都纷纷在准备年货。平常安静的街上一下就热闹了很多,马叫声,吆喝声,叫卖声还有摩托车的声音响成一片,各种极具地方特色的货品也摆满了整条街。查亚不在的时候,我就偷偷地在围墙边上张望,在卡当这个地方体会热闹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藏历年是藏族同胞最重要的节日,它和汉族的农历新年大致相同。藏历年也是从藏历元月一日开始,到十五日结束,持续十五天。据说,在唐朝以前,藏历年是以麦熟为新年,后来,唐朝的文成公主入藏,很多文化风俗也传入了西藏,藏历年也改为与汉族同时节过年。只是由于藏族历法和汉族历法有一些区别,所以藏族新年和汉族新年在时间上并不一样。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藏历。藏历法的前身叫噶莫帕玛历法,始于公元前一百年左右,是由前藏雅隆地区一个名叫噶莫帕玛的人,根据月亮的圆缺,初步推算出日、月、年,然后形成的历法。后来在公元九世纪,藏族天文学家桑杰益西、坚赞贝桑等人,以内地的历法和印度的时轮历法和噶莫帕玛历法为基础,创造出了藏族传统历法藏历。藏历采用金木水火土五行和十二动物生肖来计算年、月、日,每六十年为一周期,而公元1027年为藏历元年。 汉族过年重在休闲和敬祖,而藏族过年重在驱,供。驱是驱鬼,驱除灾祸,而供,则是供奉神灵,供奉菩萨。当然,他们也注重团圆。过年是团圆的时节,但可惜的是,没有我的份。 眼看就是新年了,街上人越来越多,这天我像往常一样躲在门口看热闹。 “谯羽,我回家去了。这里就辛苦你了。” 我在卡当没有亲人,理所当然地就我留守了。 “知道了,你回去把嫂子搞定吧。到时别忘了请我喝喜酒。” “那是一定的。” 听尼玛说他家里给他物色了一个女朋友,叫他回去相亲。我真希望他能搞定,三十岁的人了,还单身,怎么也说不过去。再说了,要是找到一个能干的老婆,在所里我以后岂不是不用做饭,打扫卫生了。 “真幼稚,这什么想法。” 我鄙视了自己一通后,又来到了门口,晒着温煦的太阳,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 有诗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以前一直都不相信。因为那个时候,过年要么是在酒吧,要么是在网吧,要么是在睡觉,哪有时间想亲人,但这次不同,听着外面的喧闹声,我的心就像是被猫抓一样,无论如何也静不下来。我想起了糖葫芦、汤圆、庙会,还有母亲做的年糕。是的,母亲做的年糕,很甜,能一直甜到心里。 “你的脚能走路了?” 我侧头一看,查亚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她穿着红白的藏族长袍,头发盘成一个髻,上面镶嵌了各色的珍珠,颈上还挂着玛瑙项链。她笑颜如花,但我却能感觉她背后的生气。 “还不能。你看,还是疼。” 我踮着脚走了一步,但由于重心不稳,我身子一偏,就滚在了地上。 “哎呀!” 但这次,查亚没有反应。她背着双手,饶有兴致地看了看我。 “装,继续装。” 不得已,我只得抱起了我的脚。 “我可怜的脚啊,你咋就还不好呢,我不要做残废啊,我要当一个完整的人。我求求你了,你快点好起来吧。” 我不知道是我演技太差,还是查亚根本就不相信。她从屋里拿了张凳子,干脆坐了下来。很显然,她比较欣赏我在地上的模样。 在地上倒腾了一阵,我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事到如今,再坑蒙拐骗,明显已不合时宜。 “我知道是我不好,我不该骗你。” “那既然知道骗我不好,那你还骗我?” 看着查亚那两个鼓鼓的腮帮子,我知道此事难善了,可我不是会耍嘴皮子的人,这下难倒我了。我要是说实话,肯定要被鄙视,可我要是说假话,那也不是我风格,我迟疑了。 “你说啊,你干吗不说话?” 查亚的眼神还是那么犀利。没办法,我只有出下策了。 “哦,我……我这么做,我这么做,是有苦衷的。” 话说到这里,我就开始了狠命挤眼睛水。 “我母亲去世得早,我从小都没有母爱的关怀。这段时间你鞍前马后地照顾我,让我找到了亲情的味道,也体会到了被关怀的幸福。你是我的天使,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了。你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美丽,做饭,洗衣,换床单。在你身上,我看到了母亲的影子,她也像你一样那么温柔,像你一样善良。她有你一样的大眼睛,她会做一手好饭,还会……” 说到最后,我不知道是在编,还是在说实话。我眼里的泪水,我已经分不清是真还是假。 “好了,好了。我原谅你了……” 也许是我的真情流露,查亚居然也擦拭起眼泪来。我不得不鄙视我的内心,我真为我的懒惰感到悲哀。 “你到我们家去过年吧,你一个人在这里也太孤单了。” 查亚抚着我的脸。我忽然发现查亚是一座山,虽然不够巍峨,但其秀丽婉约,犹胜青城峨眉,给人带来的是舒心。 我终于也可以过年了! 冬日的西北风尽管有些刺骨,但明显阻挡不了牧民的热情。大年二十九这天,有几件事必不可少的,打扫屋内外卫生,整理个人的仪容,这和内地的意义差不多,除旧迎新,还有就是准备吃的。过去由于生活条件有限,导致食物很难丰富,所以准备起来也简单很多。但现在不一样了,各种小吃,大菜都得准备,尤其是羊头,家家都得准备,但有的地方是准备牛头,最普及的就是“古突”,是用面疙瘩、羊肉、人参果煮成的粥。 “古突”不是单单的食物,它也承担着预兆的作用。“古突”的面疙瘩里包进石头、羊毛、辣椒、木炭、硬币等物品,谁吃到都要当众吐出来,以此预兆人的命运和心地。石头代表心狠,羊毛代表心软,木炭代表心黑,辣椒代表嘴不饶人,硬币预示财运亨通。这让我想起了内地的汤圆,汤圆里也可以包东西。小时候,母亲常常给汤圆里包硬币,一元、五角、一角的都有,那时的钱珍贵,能吃到有钱的汤圆是一种莫大的喜悦。 我是早上到查亚家的。查亚家里因为没有男人,我的到来,自然也就承担了打扫卫生的重任,以及修葺牲畜圈的任务。 “黑人,这边!” “喂,那边,没扫干净!” “这,还有垃圾。” “快点啊,你干活怎么这么慢?” “对,架子要钉牢。” …… 从早上开始,我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工。这本来没什么可说的,但偏偏从小我就没在农村待过,更别说干农活了,这下麻烦来了。被呼来喝去的我,脸成了花猫不说,还经常好心帮倒忙。 牲畜圈是用散石头砌成的,可能是年久的关系,裂了几道口子,我很想把它修好。但老天爷仿佛要与我作对似的,我修一截,垮掉一截,我再修一截,它再垮掉一截。于是,一个下午,我就被困在了牲畜圈里了。不知名的羊和牛偶尔还来凑个热闹,在我身边拉屎、蹭痒痒,更有不听话的牦牛,练习中国功夫时,一个后踢,围墙又垮了一大块。要不是那藏獒朵煞在旁边,牲畜圈肯定乱得一团麻。 “修好了没?” “快了。” 查亚第一次看我的时候,我在东边修。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我跑到了南边。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则出现在了西边。 “你行不行?怎么口子越修越大?” “年久失修。快了,快了……” 整整一个下午,我就待在牲畜圈里没有出来过。我拆了东墙补西墙,补了西墙还得拆北墙。我没想到,小小一个泥工活,竟然让我堂堂的大学生颜面尽失。 “小羽,算了别修了。待会儿我去请人来修吧!” 阿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 我知道她是让我好下台,可现在的人都在家里忙活,哪有时间管牲畜圈的事。不得已,我只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我看到了尼玛。他显然是路过,肩上还有一袋东西。我赶紧走了上去。 “尼玛大哥,帮帮忙,行行好,给我指点一下怎么砌墙?” 尼玛看着我笑了笑,然后放下了肩上的东西。 “真难为你了。好,我教你。” 来到围墙边,尼玛就给我做起了示范。 “砌石头墙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平衡点。我们这的石头都是从很远的山上驮回来的,都是不规则的,这就需要你注意搭配。你特别要注意两个面,即上下两面一定要契合,尽可能地做到无缝,这样它们贴得紧,才能承受得住来自上面的压力。两边也是一样的。” “干这粗活,需要的是细心。千万不能急,急则基础不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那样无论如何也砌不好墙。” “再大的道理也是从小事得来的。凡事都需要求一个稳字,只有稳才能走得远。” 尼玛教得很细心,也很用心,看来他很擅长总结生活当中的道理。 后来我按照他的方法,进展就快了很多。总算在吃晚饭前,将牲畜圈修好了。 “嗯,不错。终于像个样子了。” 查亚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后。看她满意的模样,我居然心里生出一种成就感,不就砌个石头墙吗?这不至于吧,我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满足了? “别愣着了,吃饭了。” 一想到吃饭,我的兴趣就来了。干了一天的苦力活,我肚子早就闹革命了。 我兴致勃勃地冲进屋里,想狼吞一番,但看见摆在桌上的是一碗粥。是的,就是一碗粥,也就是传说中的“古突”。我张大眼睛在屋的四周扫视了一圈,终于在神龛下面看到了肉,牛肉、羊肉、牦牛肉,还有奶酪等食物。那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我不得不咽了口口水。 为了不让阿妈和格桑看出我的失落,我赶紧转身把查亚拉出了屋。 “你神神秘秘地干什么?” “桌上……” “桌上怎么了?” “桌上就是晚餐吗?” “是啊!” 我感觉我的心在下沉。 “那神案上为什么有那么多吃的?” “那是供奉用的。” “我能不能吃?” “你?” 查亚双眼瞪着我,以一种难以理解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说道: “你去吃嘛,你不怕得罪神灵的话。” 我不得不为我辩护,我只是饿而已。人肚子饿就会千方百计找吃的,这是自然规律,这才是人的第一本征。至于拜佛那是精神追求了,属于人的第二本征了。 我理了理衣服,撒开步子就往屋里走。但走到门口,我又折了回来。 “怎么?不吃了吗?” “嘿嘿,明天吃,明天吃。今天不饿,不饿……” 我不得不为我蹩脚的谎话感到悲哀。查亚知道我是难为情。我到底是客人,怎么可能不守规矩。 “你们两个干吗呢?还不吃饭?” 格桑叉着手,出现在了门口。我和查亚只得停止了友好的交流,回到了屋内。 虽然才几分钟工夫,我发现桌上有了小小的变化,多了一盘油炸果子。它们形状各异,颜色不尽相同,有耳朵状的,蝴蝶状的,长方形的,勺子状的、圆盆状的,还有大麻花状的。我正纳闷是什么时,阿妈递给了我一枚果子。 “我们大年二十九的饮食比较简单。这是卡塞,里面是酥油,外面再包裹砂糖。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我接过阿妈手中的卡塞,放进口中,满满的酥油味和砂糖味弥漫开来,香甜绵长。 “怎么样?好吃吗?这可是我们查亚专门做了几天的。” “姐姐!” 查亚的声音明显有些难为情。一旁的格桑笑了。 “哎哟,我们的查亚居然害羞了。” 格桑说到这里,转头然后对着我说。 “卡塞在我们这里被誉为妇女勤劳的象征,谁做的好吃,花样越多,那么谁就更能干。我告诉你,查亚做卡塞可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村里很多男子可是很想吃她手中的卡塞的。” “哦,哦,是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查亚一番,但后面这一句话却在告诉我另外一个信息。所以最后我选择了应和,但这应和明显有吃醋的成分。 “阿姐,我怎么今天发现你很八卦哎。” “是吗?我说我妹妹的好话还有错吗?” 查亚还想继续反驳,却被阿妈阻止了。 “都别说了,再说小羽都不好意思了。辛苦了一天,都饿了,喝古突吧。” 查亚嘟着嘴,不忘给格桑一个调皮的表情。我则响应阿妈的号召,把注意力投向了粥。确切的地说,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了粥里的面疙瘩上。 藏族同胞过年喝古突,这习俗已经流传了很久了,但要说为什么,没几个人能说得上来。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喝古突汤可以带来很多欢乐,可以活跃气氛。我犹豫了半天,结果霉运还是如期而至。我吃到了木炭,不但难吃,更要命的是它代表心黑。不得已,我只有讪笑着为自己辩解。 “嘿嘿,运气差,运气差!” “什么叫运气差,明明就是你心黑!” “查亚同志,说这话你可要讲原则,要负责任。我什么时候心黑了?” “上次在西伽山的时候,你杀了多少红鱼?你要知道,鱼是湖中的精灵,没有它们,湖水就是死水。你不但没有去欣赏,反而痛下杀手,你说你是不是心黑?” 这下被查亚抓到了实证,再强扭下去显然不合时宜,我只得转移了话题。 “先别说我,看看你吃的是什么?” “吃就吃,谁怕谁!” 查亚从碗里夹了一个面疙瘩放进口中,没嚼到几口,就吐了出来,她吃的是辣椒。我兴致一下就来了。 “吃的是辣椒。如果我没记错,这代表的就是嘴巴很厉害的人吧,查亚,你知道我们内地叫这种人什么吗?” “是什么?” “八婆啊!” “八婆,你敢说我是八婆?你不想活了。” “什么叫我说,这是事实好不好。老天爷都承认的,八婆!” “你还喊,看我怎么……” 查亚的话还在嘴里,手就举了起来。她从凳子上站起身,火急火燎地向我奔来,想把我抓住。我转过身,撒开腿在桌子周围转起了圈圈。 就这样,一个追,一个逃,好好的一段晚餐变成了猫抓老鼠。可惜的是我是那只老鼠,反观查亚,她撑开五指,的确有当猫的潜质。 “哎呀!” 追到第三圈的时候,我身后的查亚不知怎么回事倒在了地上,我回过身,想去扶她,却被她抓住了。 “这下被我逮到了吧!” “原来你是在骗我,看我……” 我正作势要揪查亚的脸庞时,她却昏了过去。我心神一紧,赶忙把查亚扶到了椅子上。 “查亚,醒醒……” 我摇了几次查亚的手臂,查亚都没有反应。格桑正准备进屋拿诊疗器械时,查亚又醒了。 “我就是想骗骗你们,我没什么。” 说完,查亚站起身又蹦又跳。她轻松的神情让我们相信了刚才她就是装的。 “好了,别闹了,吃饭了。要不饭该凉了。” 阿妈看到是一场笑话,赶紧刹住了我们贪玩的个性。 晚餐过后,是驱鬼,也可以说是驱灾、驱病、驱邪,将没吃完的面疙瘩在身上揉一圈后,扔在一个盒子里,然后将盒子丢在墙角处,人拿着树枝边赶边骂。这里要说明的是面疙瘩之所以在身上揉一圈,目的是让面疙瘩带走身上的病邪。 名义上是驱鬼,实则上反映了牧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求。尤其是在未解放的那个年代,作为农奴的广大牧民们,生活完全没有保障,他们就只能把希望的目光寄托在祈祷,寄托在美好的祝愿当中。这也是藏文化最显著的一个特征,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加神灵构成了他们寄托的全部。 不过我真希望驱鬼不只是一个仪式! 屋外日上三竿,屋内藏香入梦。 查亚又掀开了我的被子。 “你个大懒猪,快点起来了!” “睡会儿,再睡会儿!” 我也知道我该起床了,可是双腿加两肢就是不争气,没有半点挣扎的意思。于是我也只有听之任之,继续在梦里遨游了。 人为什么会做梦?这问题没人能回答。 人为什么喜欢做梦?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多了。但归根结底,梦里能得到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比如财富、金钱、名誉、地位,当然还有红颜。这些都是一个正常人所追求的,我也不例外。 “谯羽,你好大胆子!你敢偷王母娘娘的蟠桃!” 我以为我能吃到那个仙桃,但是二郎神一枪刺来,就把我惊醒了。我一摸脸上,发现冷汗涔涔。 “查亚!” 外面没人应声,安静得出奇。这天是大年初三。 我穿好衣服,来到外面,看到村子前面点起了桑烟。 村子前面是一个小湖泊,虽然不大,但由于形状酷似新月,也叫月亮湖。藏族人善山、善水,他们对于大自然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敬畏如神灵,所以,一到节日,他们都要拜山神,拜水神。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月亮湖这个时候正在进行祈福仪式。 当我骑着黑子来到月亮湖时,月亮湖边上已是人流来往如梭。穿着盛装的牧民,从山上下来的喇嘛,还有握着六弦琴的说唱艺人,他们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微笑。桑烟弥漫在周围,无疑让在场的牧民们又增加了一分神秘感。 月亮湖的中部是个木头支起来的架子,上面裹满了经幡,木头架子的上方是一个镏金的法轮。此时,牧民们都在向法轮靠拢,而带领他们前进的居然是查亚,还有一个老喇嘛。 查亚穿着一件白色的藏袍,藏袍的袖子很长,一部分拖曳在地上。她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的帽子,脸被一层白色的轻纱遮住。一身雪白的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仙子。我没法看清楚查亚的面容,但我感觉有一种神圣的光环萦绕着她,让她圣洁不可侵犯。 查亚带着牧民来到法轮前,然后老喇嘛走上前,念了一通祈福的经文,然后牧民们就开始祷告。他们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让我惊异的是,他们都很专注,就算是两三岁的孩子,这个时候也没了捣蛋的天性,居然也像模像样地跟着父母祷告。这个时候的他们显然无法明白祷告的意义,但他们无疑是虔诚的。 “你杵在这里干吗?” 我侧头一看,是格桑。她扯着我衣袖,示意我也跪下来。 我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想笑,但最终没有笑出来。我跪在地上,小声向格桑问道: “查亚在前面干吗?” “她是我们卡当的圣女,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带着牧民祈福。” “哦。” 我不懂什么是圣女,但照眼下看来,查亚就是被上天选中,来到人间庇佑牧民的人。在地上祷告了几分钟后,接下来就到转经。牧民们跟着查亚围着湖边走一圈,边走边说着祈福的话。 “在我们的传统习俗里,山神和水神都是具有很大力量的神。他们庇佑着我们,可以让我们消灾躲难,让我们岁岁平安。当然,他们也养育了我们。没有他们,我们必将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何谈衣食无忧。” 作为一个唯物论者,我更赞同后者。的确,没有山山水水的哺育,我们人类岂能发展到今天。我想起了汉族也有一个神,土地老爷。他的身份其实和山神、水神差不多,都是掌管生活资料的。我记得小时候,一旦遇到了天灾,人们都要去土地庙里祈福,祈祷风调雨顺,虽然藏族和汉族祈祷的形式不尽相同,但却是相通的,这就是文化的神秘之处。就像音乐无国界一样,其实文化又何尝不是。 祈福完毕后,月亮湖边更热闹了。各种民俗活动热热闹闹地开展了起来,举重、赛马,还有踢毽子,骑马射箭。 举重、踢毽子之类的我没兴趣,赛马我没有把握,但对于射箭,我就喜欢了,也可以说擅长、因为自从上次藏羚羊事件后,我就下决心练好自己的枪法,但由于所里子弹管得严,我只有以练习射箭来代替枪法的训练,这因此让我的射箭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 卡当是一个尚武的地方,特别对于马术和射术尤为热衷。小学里就专门开设了射击课,请的是卡当最有名的射手来教学,说起这个人。在卡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叫哲列。 哲列生得高大威猛,英气逼人,从小在草原上生活的他,天生就有一股豪迈之气,很像传说中的格萨尔王。我和他年纪相仿,每次下乡的时候,我都会找他切磋箭术,他也算是我的半个师父。 和许多大赛的规则一样,先是预赛。预赛没有任何波澜,我顺利地进入了决赛。决赛相比预赛难度有了提高,不再是射击固定的目标,而是牛头靶。牛头靶是用牛头骨做的,准星就是那双空空的眼眶。牛头靶有接近两米高,被固定在绳子上,绳子掌握在一个老者的手上,绳子上的滑轮可以很轻松的控制牛头靶左右移动。最佳的射击距离是一百米,骑手从左边往右边冲出,在奔跑中寻找机会放箭。 我前面有四个人,但无一例外都脱靶。轮到我上场时,场外不再是欢呼,更多的是好奇。他们在好奇一个生活在内地的汉族人,有什么本事降伏牛头靶。 “把这个系上!” 是查亚。她显然是才赶过来,手里拿了一条红绳。 “这……” “这是勇气结。我希望你不要愧对它,因为这是英雄才能佩戴的。” 查亚将红绳系在我的头上。红绳很像日本武士道精神的白布条,它带给人的是勇气。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骑上黑子的背,双腿轻夹马腹,黑子就冲了出去。 二百米、一百五十米,一百米时,我的箭离弦了。羊毛杆做的箭支在空中画出一道潇洒的直线,悄无声息地穿过了牛头靶的眼眶,最后“扑”的一声落在了后面的草地上。 “好!” 场外爆发出了热烈的喝彩声。我勒马看了看查亚,她给我投来了一个会心的微笑。我的确没让她失望,可是后来的结果证明,我也没有让她荣耀。 哲列是第七个出场的。他披着大红披风,骑着黄骠马,特别是他背着的那张金色的弯弓,让全场都失去了颜色。 号响了,哲列一抖缰绳,就冲进了场内。他的表情虽然僵硬,但却掩饰不了骨子里的骄傲。他从箭筒里快速抽出箭支,弯弓、搭箭,一气呵成。我看到了一道金色的光,从牛头靶的眼睛穿出,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无出其右,都顺利地通过牛头靶的眼眶。最让人惊讶的是,第三支和第四支箭是同时射出的,分别从牛头的左眼眶和右眼眶穿过,这样的射技,其速度和精度已达极限。我虽然早就知道他厉害,但此刻的表演还是让我吃惊不小,李广再生,也不过如此。 比赛结果,哲列当然是第一名,而我则是第四名。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但颁奖的程序还是有的。奖品是手工锻造的“折刀”,金色的刀身上面绘着龙纹,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给哲列颁奖的人是查亚。她的神情是欣赏,也是祝贺。我忽然有一种想法,我要是哲列该多好。 “自古宝刀赠英雄,而英雄配美人!” 我侧头一看,是尼玛。他并没有穿宽大的藏袍,而是一件短袄,显得精干利索。身后则旦也一副戎装,头上套了白色的马套,马鞍也明显是新换的,看来他是想在赛马场上好好表演一番。 “在我们卡当,以前只有最勇猛的勇士才能配得起圣女。虽然现在崇尚自由恋爱,但要得到大家的祝福,必须得拿出一番本事来,要不然就名不正、言不顺。” 尼玛是在告诉我一个信息,英雄和美女的结合自古都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相反,要是美女配给了一个无能的人,只能带来讽刺。就像武大郎和潘金莲一样,人们在骂潘金莲的同时,其实也在变相诉说着武大郎的无能。 我不是武大郎,查亚也不是潘金莲。但摆在面前的是,我和查亚目前还无法对等。 “女人是天生天养,男人自力更生。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所以,谯羽,你得努力!” 尼玛拍了拍我的肩膀。而我只得苦笑,我是英雄吗? “喂,你们在说什么,神神秘秘的?” 查亚背着手,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如果我们在说你,你相信吗?” 查亚听了尼玛的话,脸稍稍转红,语气变得有些娇嗔。 “怎么可能,我有什么好说的?” “对了,尼玛哥哥,你要去赛马吗?” “当然啊,我还想让卡当圣女给我颁奖呢。” 尼玛说完,做了个查亚颁奖的动作,引来了查亚的笑声。 “尼玛哥哥越来越会开玩笑了。对了,阿妈给你介绍的女朋友怎么样了?” “这不在那呢!” 我们顺着尼玛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孩,个子很高,虽然不是倾国容貌,但气质天成。 “她说待会儿要看我比赛,这第一印象得留好啊。所以我得去准备准备。” 尼玛说完,面露笑容,牵着“则旦”走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发现他也有可爱的时候。可他有资本可以显摆,我呢?难道我也要去赛马,可我这技术,能胜任吗? “我也去试试!” 我最终还是下了决定,就当是考验自己了。 如果说射箭带来的是窒息,那么赛马带来的就是张扬。二者在草原文化中一弛一张,在丰富草原文化的同时,也让草原男儿更好地传承了好战的秉性。 赛马的比赛规则很简单,一共八圈,每圈一公里,一共八公里,谁先到达终点谁就是胜者。这里面呼声最高的当然是哲列,他那黄头大马膘肥体壮,筋骨强劲,一看就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和他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是黑子还没见过世面,两只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划拉。 “小羽,加油!” 马上的尼玛给我送了一份鼓励。加上身边的梁成,让我信心增强了几分。赛马也靠战术,有队友的帮忙,赢得比赛的概率就大很多。 喧嚣的人群中我没看到查亚的身影。我相信,她此刻正在某一角落看着我。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胆气又增加了几分,我绝不能让她失望。 “出发!” 一声号响,我就觉得我的胸膛烫如烈火。黑子也一样,怒吼一声,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赛马和田径上的赛跑是一样的,这里面也有个很核心的问题,如何分配好体力,掌握好速度。一个好的骑手,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统筹分配,这是尼玛教我的。他原话虽然没有这么有条理,但意思却也差不多。他毕竟参加过好几届的赛马节,虽然都是铩羽而归,但心得自是积累不少。 第一圈的时候,我在大部队的中部,到了第二圈,我就冲入了第一梯队。最大的热门哲列则是一马当先,甩下了第二名好大一截。来到第四圈的时候,第一梯队就精简了很多,哲列、尼玛还有四名年轻的选手,再后来就是我了。 轮到第六圈的时候,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尼玛被哲列甩掉了,他落到了我的后面,而梁成早就看不到身影了,不知道落在哪个梯队里。于是第一梯队就剩下了三个人,我,哲列,还有我前面的黑大个。 “羽,加油!” 是查亚,我终于看到她了。她站在白龙的背上,正挥舞着白色的丝帕呐喊。可能是受了她的感染,我豪气顿壮,狠夹黑子马腹,黑子闷哼一声,速度加快了,很快就超过了第二个人,来到了哲列的身后。激动中,我已听不清周围的呐喊,我只有一个信念,超过哲列,那个神话般的人物。但哲列就是哲列,我和他的距离就差一步,但就是没法超越。 转眼就来到最后一圈,我看到前面的红丝带,仿佛感觉查亚在前面招手,禁不住手中的鞭子变频繁了。黑子像已经陷入疯狂,居然在不停地加速。而哲列的马显然已经没了那份冲刺的力量,他只得眼睁睁看着我慢慢超越他。但就在这个时候,黑子不知为什么,竟然疯了似的朝临时设置的护栏冲去。我没想到眼前这个局面,观众也没想到,四散奔逃。我想勒马让黑子停下来但黑子根本就不听我指令,“砰”的一声将护栏撞碎,又继续向前疯跑。 我已是第二次遇到眼前的局面,但这一次要比第一次危险得多。因为第一次黑子起码有意识,它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现在,黑子明显已经处在疯癫的状态,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个时候我已经管不了这是为什么,我只想让黑子停下来。但无论我怎么勒紧缰绳,都没有用,黑子一如既往。我想跳马逃生,但是黑子速度太快。要是莽撞跳马,我很可能落下残疾,严重的话,性命都会不保。 第一次是害怕,这一次我却尝到了恐惧的滋味,因为我前面不远就是月亮湖。不会游泳的我,就感觉前面是死神,在静悄悄地等着我。 “二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二十米,十米……” 我脑袋正纠结着要不要跳马的时候,我就感觉一身冰凉,黑子已经把我带进了水中。我张口呼叫,水一下就涌进了我的喉咙,将我的嘴满满堵住,恍然间,我就感觉死神摸到了我身边。 “我叫你不要偷仙桃你不听。有些事情是不能强求的!” 我不知道是谁在耳朵边述说,但我确定那是对我说的话。 那是一张淡雅的素脸,因为焦急,有些变形,头发有些零乱。熟悉,抑或是陌生?她看起来像天使,因为洁白如雪。 “醒了!” 喉咙一阵难受,一口水穿嘴而出。 “没事了,没事了!” 她手舞足蹈,焦急的脸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欣喜。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她是那么的美,没有一点瑕疵,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足可倾人国。 “博美人一笑,戏天下又当如何?” 周幽王算是懂得美的极致。 “谯羽,怎么样,没事吧?” “是啊,没伤着吧?” 尼玛和格桑一脸急色。 “没事,就是有些口渴,多喝了几口水。”我的戏谑,换来了尼玛浅浅的责怪。 “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你刚才可把我和格桑吓坏了,还好我们赶过来及时,要不然就危险了。可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得问黑子了。” 我们把眼光转向湖水里,黑子已经漂浮在水上,显然已经没了气息。将黑子拉上岸后,我发现黑子的全身发赤,青筋暴出,特别是它的眼睛,竟然是红色,连原本黑色的瞳孔都变成了红色。 “它死时一定很痛苦。你看它的嘴角。” 顺着查亚的指点,我看到黑子的牙齿已经全部碎裂。 “黑子,你受苦了。” “黑子比赛前是不是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 梁成的话提醒了我。比赛前一个年轻人向我推销药,据他说可以让马跑得更快,我没多考虑,就买了几颗,喂给了黑子。本来按照买药人的意思,马一次只能吃一颗,但我求胜心切,我给黑子一下就喂了三颗。 “哦,你说的是用桑紫草制成的药。这种药的确对提神有帮助,但是吃得过多很容易中毒,让神经产生幻觉。我们一般都不会用它。” “看来是我害死了黑子。” “算了,现在后悔也晚了。我们把它埋了吧。” 梁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神,点了点头。 我从赛马场借来铁锹,和尼玛在草丛中挖了一个坑,将黑子埋了。 “我们给它立个碑吧!” 查亚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我把木板插进土里,然后拿出小藏刀,在木板上刻下了八个字: “羌塘烈风黑子之墓”。 安葬完毕,我久久凝视那隆起的土堆,心里很不是滋味。黑子它暴烈,还任性,但却忠诚,能懂我。它就像我的知己,没有人说话的时候,我更倾向于把它当成朋友,当成一个任我倾诉的对象。而如今,对于黑子,我只能回忆,在回忆中去想象,想象奔驰、想象那漫天退却的碧云…… 也许,我不该去争输赢。 回到卡当,我无法原谅自己的过失。晚上是整晚的失眠,黑子的身影老是在我面前晃。白天的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在马圈旁边一蹲就是半天,虽不至于形同枯槁,但也丢了一魂三魄了。我怎么都忘不掉黑子那双红色的眼睛。 藏历年很快就过去了,而卡当也恢复了平静。牧民们在风雪的肆虐下,都极少出门。查亚因为要参加最后一学期的实习,所以得离开卡当,回到香港。我们注定得分开一阵子。 想想,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离别,朋友、亲戚、老师、同学,有多少离别了还能留在记忆中?我们在习惯,也在无奈。 查亚走的那天风特别大,天际被一片黄色笼罩。 “别再伤心了,黑子去了就去了。” “嗯。”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只是在敷衍。虽然我和黑子待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在卡当,它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发现我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潇洒,内心其实很脆弱的一个人。 “我走了。记得想我哦!” 查亚钻进了汽车。她轻松的脸上还是笑颜如花,可我却办不到。 汽车向前启动了,可刚走了五六米,又退了回来。查亚伸出头,递给了我一个白皮药膏。 “黑人,这是我自己琢磨的冻疮膏,用藏药和中药搭配而成。你拿着试试,每天早晚两次。记住哦,早晚两次。” 我从查亚手里接过膏药,很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汽车启动了,这次没有再往回倒。看着漫天被风吹起的黄沙,我发现查亚需要人疼,需要人爱,而那个人不是英雄,也不是豪门子弟,那个人是我。 我不能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付出。 “想追就追,晚了就来不及了。” 尼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我从他手里拿过缰绳,然后骑上了马背。 “驾!” 一声鞭响,则旦撕裂了黄色的沙雾,狂奔而去。 用原始的交通工具追现代汽车,我知道有些荒谬。但我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 二十分钟过去了,奔驰在草原上的汽车终于被我赶上了,查亚从车内伸出了头。 “黑人,你干什么?” “不用紧张,我送你一程!” “送我!” 从查亚脸上我看到了笑容,真正的笑容。也许,那就是幸福。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卓玛拉,你有一个花的笑容,美丽姑娘卓玛拉……” 奔跑中,我哼起了那首“卓玛”。司机仿佛明白了什么,竟然把车速降了下来。于是草原就出现了一抹奇怪的风景,一马一车并排奔驰在黄色的草原上,它们是那么的不和谐,但又是那么的默契。 回到所里,尼玛足足看了我一分钟,然后笑笑,摇着头走进了办公室。 在爱情的国度里,永远没有对错,也没有输赢,更没有该与不该! 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春天;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这世界还有春天。二月过去了,紧接着三月,然后是四月、五月,直到“青年节”过去,我才发现卡当有了些变化。草地开始长出了新芽,北风也不再那么横行无忌,变得乖顺很多。 所里这个时候也传来了好消息。地区给我们所里配发了一台警车,还从地区上招来了一个司机,同时担任所里的协管。他叫安多旺堆,年纪只有十六岁,只念过小学,脸庞泛红,一副憨实的样子。 我问安多:“你最远去过哪里?” 安多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说道: “拉萨。最远我就到过拉萨。” “那你想不想去内地?” 安多一个劲地点头。 “想,我想去北京,想去故宫。我听说故宫比我们布达拉宫还大。” “我们布达拉宫已经很大了,那故宫得多大啊!” 安多望着湛蓝的天空,他仿佛在自我想象。 “很大,很大……” 我虽然也没去过故宫,但我至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故宫的信息。而安多呢,我怕他还不会上互联网吧。 安多不会汉语,我和他交流全是藏语。虽然我的藏语不是很专业,但通过几个月的耳濡目染,日常对话对于我来说已经没了问题。 三个人的天空到底要比两个人的天空绚烂。自从安多来到所里后,烧饭、扫地、喂马这类粗活就被他抢了。我每次想帮忙,都遭到无情的拒绝,于是我只得和尼玛没事下下象棋,象棋是我教的尼玛。所里的生活实在无趣,没有电视,更别说电脑了,仅有的电器就是电话、电筒,这都是供电局干的好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两百天都是处在停电状态。我不得不找来了中国最古老的竞技游戏。 “将军!” “马后炮,没救了。” 我的得意扬扬,换来的是尼玛的愁眉苦脸。 “怎么又是马后炮?你是不是换子了?” “怎么可能,我什么时候耍过赖?快点,‘雪域’拿过来。” 尼玛不得不掏出了崭新的“雪域”。我毫不客气地装在了兜里。在卡当没别的事可做的时候,抽一支“雪域”绝对是上选,迷离的烟雾总能把灵魂带出很远。 我不知道我已经赢了尼玛多少包“雪域”,反正我抽的几乎就是他提供的。我掌握的策略一般是六局三胜制,我赢三局,尼玛赢两局,然后和一局。好像这个赢率很小,但回数多了,数量就不一般了,同时还不至于让尼玛产生绝望,这就叫作“请君入瓮”。其实这样做我多少还是有些良心不安,但卡当的乐趣本来就不多,能找一个是一个,我也只有对不起老实的所长了。 “开饭了!” 厨房传来了安多的声音。我则一溜烟地出了房间,留下尼玛,一副完全不甘的模样。他肯定又在咬牙切齿地准备报仇。 番茄蛋汤,青椒肉丝,清炒小白菜,土豆片炒肉,这些全是我教给安多的小菜。无论从成色还是味道上,都已经超过我很多倍。 “安多,你这菜炒得越来越好吃了。” 尼玛夹了满满的一筷子菜,刚才不服的表情在他脸上完全消失了。尼玛还是善于转移注意力的。 安多听了尼玛的夸奖,腼腆地笑道: “哪里,都是羽哥教得好。” 我教得好?我就带安多下了一次厨房,是他自己无师自通。但把功劳归功于我,我倒不好意思了。 吃到中途,尼玛抬起头对我说道: “迦玛村的索旺多吉家生了孩子。明天你去核实一下,把上户手续办了。” “嗯。” 我点了点头。 第二天,草草吃了早饭,我就骑着则旦向卡沙村走去。 约莫过了一小时,我来到了央松错。和去年的寂寥有些不同,现在的湖边已是青青草香。无名黄花孑立其间,引来了一只又一只的蝴蝶翩翩起舞。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远处的雪山、飘散的白云,毫无遗漏地描绘着岸边的小草,就像一副魔镜,把大自然分成了对等的两半。这里虽然没有九寨沟的旖旎,但其明净、淡雅是九寨沟、黄龙所不及的。站立在湖边,满眼全是如诗画境,温婉的阳光倾洒在身上,痒痒的,仿若在一座天然的浴场,接受着心灵的沐浴,任谁都不能去忽略这自然的温情。 央松错在当地的意思是“仙女的眼睛”,正如其意,只有仙女的眼眸才能如此超尘脱俗,清丽雅致。可惜,查亚没在这里,她的舞姿永远是央松错的一道最美的风景线。缺了她,就像一幅水墨山水画里缺了一名垂钓者,总少了些人间的味道。 办好登记手续,从索旺多吉家往回走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经过查亚家门口的时候,刚好碰见阿妈从屋里出来。她把我热情地叫到家里,泡上了甜茶。 “小羽!又下乡办事?” 在卡当待了半年,我已经爱上喝甜茶,尤其是阿妈泡的甜茶。甜茶也称奶茶,将红茶放入壶水中熬成深褐色,滤除茶渣,倒些开水稀释;待清淡适中,再加入鲜奶、白糖以及少量的食盐,在水壶中拌匀,出来后就是甜茶了。它的味道甜中带香,回味感十足。 我满满地喝了一口甜茶,说道: “是啊,索旺多吉家里生了双胞胎。我是下乡办户口手续的。” “双胞胎,那可是好事啊。我前几天看到拉珍的肚子那么大,我就猜,肯定不止一个,没想到,还被我猜着了。对了,今天天已经晚了,你也回不去了,要不就在我家住吧,明天再回去。” “这……” 我还在犹豫,却被阿妈打断了。 “这什么这,就这样说定了。你好久没吃阿妈给你做的饭了,今天得多吃点。” “我还得马上去赶牛羊入圈,你先在家里休息吧,晚上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阿妈说完,就急匆匆地走出了门,我赶忙跟了上去。 “阿妈,我也和你一起去,看有什么帮得上忙的。” 阿妈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 一个女人操持一个家的确是不容易,不说其他的琐事,单是养好几百头牲畜就让人够头痛了。牲畜毕竟不是人那么容易交流,还好阿妈有“朵煞”。“朵煞”是那条藏獒,几百头牲畜的管家就是它。我和查亚母亲到草场的时候,它大摇大摆地在羊群周围巡视着。它高昂着头,眼神凌厉,举手投足间俨然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看到我们的到来,它兴冲冲地跑了过来,和我亲热起来,看来它已经把我当成了熟人。 “我们‘朵煞’今年已经十岁了,是查亚他父亲在世时养的。查亚和格桑都长大了,他也老了,老了!” 阿妈语气有些悲凉。她不像是在说藏獒,仿佛是在说自己,沧桑的容颜下,的确春华不再。 “阿妈,你一个人也挺不容易。不但要抚养格桑和查亚长大成人,而且还要喂养这么多的牛羊。” “生活嘛,就是这样。但愿菩萨保佑,她们都能开开心心地生活。” 我叹了一口气,颇有些深沉地说道:“开开心心地生活!看似简单却是最难!” 阿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说道:“小羽,怎么没听你说起过你的家人?你家里?”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不瞒阿妈,我母亲已经过世了。我和父亲的感情不是很好。我现在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所以,我很少提及家里的人和事。” 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自己的家事。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是阿妈慈祥的面容感染了我,我潜意识把她当成了亲人。 “多可怜的孩子!” 阿妈摸了摸我的头。她的手很粗糙,但落在头上,流动的却是一股暖流。 从草场回来,阿妈特意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里面不再只是羊肉和牛肉。值得一提的是足玛米饭。它是藏族传统宴席食品,用足玛、大米、酥油熬制而成,足玛是藏语,为青藏高原野生植物蕨麻的一种,俗称“人参果”,形如花生仁,春秋可挖。足玛米饭的味道油而不腻,香浓可口,一点也不逊于内地用猪油熬煮的糯米饭。 “小羽,怎么样,饭好吃吗?”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吃,阿妈的手艺还是那么棒。” 听到我的肯定,阿妈满意地笑了。 “好吃就行。以后要经常来家里,阿妈专门给你做好吃的。” “好,我一定。” 我又夹了一筷子的牛肉,放进了嘴里。不是我贪吃,实在是安多做的菜跟阿妈一比,那就是天上地下。 “小羽,你说你和你父亲关系不好,那是怎么回事?” “这……” 说到父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复杂。他是我最亲的人,却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 “看来你有难处,阿妈就不问了。阿妈也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亲人永远是亲人,我们藏族人有句俗语,就算所有人放弃了你,最后一个陪在你身边的一定是你的亲人。你父亲终要老去,他也需要人照顾。我想哪个人都不希望和自己儿女对立一辈子,你父亲也一样。” 听了阿妈的话,我沉思良久,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看法,但她的话还是在我心里掀起了波澜。的确,父亲始终是父亲,不管他怎么对待我的母亲,他还是我父亲。这个事实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这就是我的悲哀,我没办法选择我的出生。 晚上休息的时候,阿妈把我安排在了查亚的房间。查亚的房间和一般藏家女孩不同,房间里的陈设装饰既沿袭了传统的藏式风格,带着明显的宗教特征,又有浓烈的现代感,充分体现了现代女孩的细腻、知性。这样看起来很矛盾,但实质却不然。可能是查亚将现代元素和宗教元素结合得很好,保守中带着几分开放,所以,她的房间带给人的不是单一的感觉,而是一种兼容并蓄。房间里最醒目的是一张“唐卡”,宽阔的草原上,奔驰着一匹黑色骏马,骏马上的人身着蓝白色的藏袍。他背着身,手中的马鞭高高扬起,一种强烈的动感呼之欲出。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我想,这应该就是查亚的父亲。 唐卡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形式,内容涉及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因为绘制原料都是天然配制,且工序复杂,对绘制者的技法要求相当高,所以极其珍贵。这几年唐卡在市场上是风生水起,大有超过藏獒之势。它的年代越久远,其经济价值越高,有的甚至可以拍出天价。 在唐卡前站立了一会儿,我把目光瞄向了书桌上的一个相册。我打开相册,里面大多数是查亚的照片。一页页的过往,查亚呈现出来的永远是最自然的笑容,她永远是那么的乐观、纯真。情绪是能传染的,查亚的照片看多了,我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正文 藏历年马上就要到了,卡当的牧民都纷纷在准备年货。平常安静的街上一下就热闹了很多,马叫声,吆喝声,叫卖声还有摩托车的声音响成一片,各种极具地方特色的货品也摆满了整条街。查亚不在的时候,我就偷偷地在围墙边上张望,在卡当这个地方体会热闹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藏历年是藏族同胞最重要的节日,它和汉族的农历新年大致相同。藏历年也是从藏历元月一日开始,到十五日结束,持续十五天。据说,在唐朝以前,藏历年是以麦熟为新年,后来,唐朝的文成公主入藏,很多文化风俗也传入了西藏,藏历年也改为与汉族同时节过年。只是由于藏族历法和汉族历法有一些区别,所以藏族新年和汉族新年在时间上并不一样。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藏历。藏历法的前身叫噶莫帕玛历法,始于公元前一百年左右,是由前藏雅隆地区一个名叫噶莫帕玛的人,根据月亮的圆缺,初步推算出日、月、年,然后形成的历法。后来在公元九世纪,藏族天文学家桑杰益西、坚赞贝桑等人,以内地的历法和印度的时轮历法和噶莫帕玛历法为基础,创造出了藏族传统历法藏历。藏历采用金木水火土五行和十二动物生肖来计算年、月、日,每六十年为一周期,而公元1027年为藏历元年。 汉族过年重在休闲和敬祖,而藏族过年重在驱,供。驱是驱鬼,驱除灾祸,而供,则是供奉神灵,供奉菩萨。当然,他们也注重团圆。过年是团圆的时节,但可惜的是,没有我的份。 眼看就是新年了,街上人越来越多,这天我像往常一样躲在门口看热闹。 “谯羽,我回家去了。这里就辛苦你了。” 我在卡当没有亲人,理所当然地就我留守了。 “知道了,你回去把嫂子搞定吧。到时别忘了请我喝喜酒。” “那是一定的。” 听尼玛说他家里给他物色了一个女朋友,叫他回去相亲。我真希望他能搞定,三十岁的人了,还单身,怎么也说不过去。再说了,要是找到一个能干的老婆,在所里我以后岂不是不用做饭,打扫卫生了。 “真幼稚,这什么想法。” 我鄙视了自己一通后,又来到了门口,晒着温煦的太阳,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 有诗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以前一直都不相信。因为那个时候,过年要么是在酒吧,要么是在网吧,要么是在睡觉,哪有时间想亲人,但这次不同,听着外面的喧闹声,我的心就像是被猫抓一样,无论如何也静不下来。我想起了糖葫芦、汤圆、庙会,还有母亲做的年糕。是的,母亲做的年糕,很甜,能一直甜到心里。 “你的脚能走路了?” 我侧头一看,查亚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她穿着红白的藏族长袍,头发盘成一个髻,上面镶嵌了各色的珍珠,颈上还挂着玛瑙项链。她笑颜如花,但我却能感觉她背后的生气。 “还不能。你看,还是疼。” 我踮着脚走了一步,但由于重心不稳,我身子一偏,就滚在了地上。 “哎呀!” 但这次,查亚没有反应。她背着双手,饶有兴致地看了看我。 “装,继续装。” 不得已,我只得抱起了我的脚。 “我可怜的脚啊,你咋就还不好呢,我不要做残废啊,我要当一个完整的人。我求求你了,你快点好起来吧。” 我不知道是我演技太差,还是查亚根本就不相信。她从屋里拿了张凳子,干脆坐了下来。很显然,她比较欣赏我在地上的模样。 在地上倒腾了一阵,我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事到如今,再坑蒙拐骗,明显已不合时宜。 “我知道是我不好,我不该骗你。” “那既然知道骗我不好,那你还骗我?” 看着查亚那两个鼓鼓的腮帮子,我知道此事难善了,可我不是会耍嘴皮子的人,这下难倒我了。我要是说实话,肯定要被鄙视,可我要是说假话,那也不是我风格,我迟疑了。 “你说啊,你干吗不说话?” 查亚的眼神还是那么犀利。没办法,我只有出下策了。 “哦,我……我这么做,我这么做,是有苦衷的。” 话说到这里,我就开始了狠命挤眼睛水。 “我母亲去世得早,我从小都没有母爱的关怀。这段时间你鞍前马后地照顾我,让我找到了亲情的味道,也体会到了被关怀的幸福。你是我的天使,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了。你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美丽,做饭,洗衣,换床单。在你身上,我看到了母亲的影子,她也像你一样那么温柔,像你一样善良。她有你一样的大眼睛,她会做一手好饭,还会……” 说到最后,我不知道是在编,还是在说实话。我眼里的泪水,我已经分不清是真还是假。 “好了,好了。我原谅你了……” 也许是我的真情流露,查亚居然也擦拭起眼泪来。我不得不鄙视我的内心,我真为我的懒惰感到悲哀。 “你到我们家去过年吧,你一个人在这里也太孤单了。” 查亚抚着我的脸。我忽然发现查亚是一座山,虽然不够巍峨,但其秀丽婉约,犹胜青城峨眉,给人带来的是舒心。 我终于也可以过年了! 冬日的西北风尽管有些刺骨,但明显阻挡不了牧民的热情。大年二十九这天,有几件事必不可少的,打扫屋内外卫生,整理个人的仪容,这和内地的意义差不多,除旧迎新,还有就是准备吃的。过去由于生活条件有限,导致食物很难丰富,所以准备起来也简单很多。但现在不一样了,各种小吃,大菜都得准备,尤其是羊头,家家都得准备,但有的地方是准备牛头,最普及的就是“古突”,是用面疙瘩、羊肉、人参果煮成的粥。 “古突”不是单单的食物,它也承担着预兆的作用。“古突”的面疙瘩里包进石头、羊毛、辣椒、木炭、硬币等物品,谁吃到都要当众吐出来,以此预兆人的命运和心地。石头代表心狠,羊毛代表心软,木炭代表心黑,辣椒代表嘴不饶人,硬币预示财运亨通。这让我想起了内地的汤圆,汤圆里也可以包东西。小时候,母亲常常给汤圆里包硬币,一元、五角、一角的都有,那时的钱珍贵,能吃到有钱的汤圆是一种莫大的喜悦。 我是早上到查亚家的。查亚家里因为没有男人,我的到来,自然也就承担了打扫卫生的重任,以及修葺牲畜圈的任务。 “黑人,这边!” “喂,那边,没扫干净!” “这,还有垃圾。” “快点啊,你干活怎么这么慢?” “对,架子要钉牢。” …… 从早上开始,我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工。这本来没什么可说的,但偏偏从小我就没在农村待过,更别说干农活了,这下麻烦来了。被呼来喝去的我,脸成了花猫不说,还经常好心帮倒忙。 牲畜圈是用散石头砌成的,可能是年久的关系,裂了几道口子,我很想把它修好。但老天爷仿佛要与我作对似的,我修一截,垮掉一截,我再修一截,它再垮掉一截。于是,一个下午,我就被困在了牲畜圈里了。不知名的羊和牛偶尔还来凑个热闹,在我身边拉屎、蹭痒痒,更有不听话的牦牛,练习中国功夫时,一个后踢,围墙又垮了一大块。要不是那藏獒朵煞在旁边,牲畜圈肯定乱得一团麻。 “修好了没?” “快了。” 查亚第一次看我的时候,我在东边修。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我跑到了南边。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则出现在了西边。 “你行不行?怎么口子越修越大?” “年久失修。快了,快了……” 整整一个下午,我就待在牲畜圈里没有出来过。我拆了东墙补西墙,补了西墙还得拆北墙。我没想到,小小一个泥工活,竟然让我堂堂的大学生颜面尽失。 “小羽,算了别修了。待会儿我去请人来修吧!” 阿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 我知道她是让我好下台,可现在的人都在家里忙活,哪有时间管牲畜圈的事。不得已,我只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我看到了尼玛。他显然是路过,肩上还有一袋东西。我赶紧走了上去。 “尼玛大哥,帮帮忙,行行好,给我指点一下怎么砌墙?” 尼玛看着我笑了笑,然后放下了肩上的东西。 “真难为你了。好,我教你。” 来到围墙边,尼玛就给我做起了示范。 “砌石头墙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平衡点。我们这的石头都是从很远的山上驮回来的,都是不规则的,这就需要你注意搭配。你特别要注意两个面,即上下两面一定要契合,尽可能地做到无缝,这样它们贴得紧,才能承受得住来自上面的压力。两边也是一样的。” “干这粗活,需要的是细心。千万不能急,急则基础不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那样无论如何也砌不好墙。” “再大的道理也是从小事得来的。凡事都需要求一个稳字,只有稳才能走得远。” 尼玛教得很细心,也很用心,看来他很擅长总结生活当中的道理。 后来我按照他的方法,进展就快了很多。总算在吃晚饭前,将牲畜圈修好了。 “嗯,不错。终于像个样子了。” 查亚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后。看她满意的模样,我居然心里生出一种成就感,不就砌个石头墙吗?这不至于吧,我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满足了? “别愣着了,吃饭了。” 一想到吃饭,我的兴趣就来了。干了一天的苦力活,我肚子早就闹革命了。 我兴致勃勃地冲进屋里,想狼吞一番,但看见摆在桌上的是一碗粥。是的,就是一碗粥,也就是传说中的“古突”。我张大眼睛在屋的四周扫视了一圈,终于在神龛下面看到了肉,牛肉、羊肉、牦牛肉,还有奶酪等食物。那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我不得不咽了口口水。 为了不让阿妈和格桑看出我的失落,我赶紧转身把查亚拉出了屋。 “你神神秘秘地干什么?” “桌上……” “桌上怎么了?” “桌上就是晚餐吗?” “是啊!” 我感觉我的心在下沉。 “那神案上为什么有那么多吃的?” “那是供奉用的。” “我能不能吃?” “你?” 查亚双眼瞪着我,以一种难以理解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说道: “你去吃嘛,你不怕得罪神灵的话。” 我不得不为我辩护,我只是饿而已。人肚子饿就会千方百计找吃的,这是自然规律,这才是人的第一本征。至于拜佛那是精神追求了,属于人的第二本征了。 我理了理衣服,撒开步子就往屋里走。但走到门口,我又折了回来。 “怎么?不吃了吗?” “嘿嘿,明天吃,明天吃。今天不饿,不饿……” 我不得不为我蹩脚的谎话感到悲哀。查亚知道我是难为情。我到底是客人,怎么可能不守规矩。 “你们两个干吗呢?还不吃饭?” 格桑叉着手,出现在了门口。我和查亚只得停止了友好的交流,回到了屋内。 虽然才几分钟工夫,我发现桌上有了小小的变化,多了一盘油炸果子。它们形状各异,颜色不尽相同,有耳朵状的,蝴蝶状的,长方形的,勺子状的、圆盆状的,还有大麻花状的。我正纳闷是什么时,阿妈递给了我一枚果子。 “我们大年二十九的饮食比较简单。这是卡塞,里面是酥油,外面再包裹砂糖。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我接过阿妈手中的卡塞,放进口中,满满的酥油味和砂糖味弥漫开来,香甜绵长。 “怎么样?好吃吗?这可是我们查亚专门做了几天的。” “姐姐!” 查亚的声音明显有些难为情。一旁的格桑笑了。 “哎哟,我们的查亚居然害羞了。” 格桑说到这里,转头然后对着我说。 “卡塞在我们这里被誉为妇女勤劳的象征,谁做的好吃,花样越多,那么谁就更能干。我告诉你,查亚做卡塞可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村里很多男子可是很想吃她手中的卡塞的。” “哦,哦,是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查亚一番,但后面这一句话却在告诉我另外一个信息。所以最后我选择了应和,但这应和明显有吃醋的成分。 “阿姐,我怎么今天发现你很八卦哎。” “是吗?我说我妹妹的好话还有错吗?” 查亚还想继续反驳,却被阿妈阻止了。 “都别说了,再说小羽都不好意思了。辛苦了一天,都饿了,喝古突吧。” 查亚嘟着嘴,不忘给格桑一个调皮的表情。我则响应阿妈的号召,把注意力投向了粥。确切的地说,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了粥里的面疙瘩上。 藏族同胞过年喝古突,这习俗已经流传了很久了,但要说为什么,没几个人能说得上来。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喝古突汤可以带来很多欢乐,可以活跃气氛。我犹豫了半天,结果霉运还是如期而至。我吃到了木炭,不但难吃,更要命的是它代表心黑。不得已,我只有讪笑着为自己辩解。 “嘿嘿,运气差,运气差!” “什么叫运气差,明明就是你心黑!” “查亚同志,说这话你可要讲原则,要负责任。我什么时候心黑了?” “上次在西伽山的时候,你杀了多少红鱼?你要知道,鱼是湖中的精灵,没有它们,湖水就是死水。你不但没有去欣赏,反而痛下杀手,你说你是不是心黑?” 这下被查亚抓到了实证,再强扭下去显然不合时宜,我只得转移了话题。 “先别说我,看看你吃的是什么?” “吃就吃,谁怕谁!” 查亚从碗里夹了一个面疙瘩放进口中,没嚼到几口,就吐了出来,她吃的是辣椒。我兴致一下就来了。 “吃的是辣椒。如果我没记错,这代表的就是嘴巴很厉害的人吧,查亚,你知道我们内地叫这种人什么吗?” “是什么?” “八婆啊!” “八婆,你敢说我是八婆?你不想活了。” “什么叫我说,这是事实好不好。老天爷都承认的,八婆!” “你还喊,看我怎么……” 查亚的话还在嘴里,手就举了起来。她从凳子上站起身,火急火燎地向我奔来,想把我抓住。我转过身,撒开腿在桌子周围转起了圈圈。 就这样,一个追,一个逃,好好的一段晚餐变成了猫抓老鼠。可惜的是我是那只老鼠,反观查亚,她撑开五指,的确有当猫的潜质。 “哎呀!” 追到第三圈的时候,我身后的查亚不知怎么回事倒在了地上,我回过身,想去扶她,却被她抓住了。 “这下被我逮到了吧!” “原来你是在骗我,看我……” 我正作势要揪查亚的脸庞时,她却昏了过去。我心神一紧,赶忙把查亚扶到了椅子上。 “查亚,醒醒……” 我摇了几次查亚的手臂,查亚都没有反应。格桑正准备进屋拿诊疗器械时,查亚又醒了。 “我就是想骗骗你们,我没什么。” 说完,查亚站起身又蹦又跳。她轻松的神情让我们相信了刚才她就是装的。 “好了,别闹了,吃饭了。要不饭该凉了。” 阿妈看到是一场笑话,赶紧刹住了我们贪玩的个性。 晚餐过后,是驱鬼,也可以说是驱灾、驱病、驱邪,将没吃完的面疙瘩在身上揉一圈后,扔在一个盒子里,然后将盒子丢在墙角处,人拿着树枝边赶边骂。这里要说明的是面疙瘩之所以在身上揉一圈,目的是让面疙瘩带走身上的病邪。 名义上是驱鬼,实则上反映了牧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求。尤其是在未解放的那个年代,作为农奴的广大牧民们,生活完全没有保障,他们就只能把希望的目光寄托在祈祷,寄托在美好的祝愿当中。这也是藏文化最显著的一个特征,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加神灵构成了他们寄托的全部。 不过我真希望驱鬼不只是一个仪式! 屋外日上三竿,屋内藏香入梦。 查亚又掀开了我的被子。 “你个大懒猪,快点起来了!” “睡会儿,再睡会儿!” 我也知道我该起床了,可是双腿加两肢就是不争气,没有半点挣扎的意思。于是我也只有听之任之,继续在梦里遨游了。 人为什么会做梦?这问题没人能回答。 人为什么喜欢做梦?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多了。但归根结底,梦里能得到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比如财富、金钱、名誉、地位,当然还有红颜。这些都是一个正常人所追求的,我也不例外。 “谯羽,你好大胆子!你敢偷王母娘娘的蟠桃!” 我以为我能吃到那个仙桃,但是二郎神一枪刺来,就把我惊醒了。我一摸脸上,发现冷汗涔涔。 “查亚!” 外面没人应声,安静得出奇。这天是大年初三。 我穿好衣服,来到外面,看到村子前面点起了桑烟。 村子前面是一个小湖泊,虽然不大,但由于形状酷似新月,也叫月亮湖。藏族人善山、善水,他们对于大自然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敬畏如神灵,所以,一到节日,他们都要拜山神,拜水神。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月亮湖这个时候正在进行祈福仪式。 当我骑着黑子来到月亮湖时,月亮湖边上已是人流来往如梭。穿着盛装的牧民,从山上下来的喇嘛,还有握着六弦琴的说唱艺人,他们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微笑。桑烟弥漫在周围,无疑让在场的牧民们又增加了一分神秘感。 月亮湖的中部是个木头支起来的架子,上面裹满了经幡,木头架子的上方是一个镏金的法轮。此时,牧民们都在向法轮靠拢,而带领他们前进的居然是查亚,还有一个老喇嘛。 查亚穿着一件白色的藏袍,藏袍的袖子很长,一部分拖曳在地上。她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的帽子,脸被一层白色的轻纱遮住。一身雪白的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仙子。我没法看清楚查亚的面容,但我感觉有一种神圣的光环萦绕着她,让她圣洁不可侵犯。 查亚带着牧民来到法轮前,然后老喇嘛走上前,念了一通祈福的经文,然后牧民们就开始祷告。他们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让我惊异的是,他们都很专注,就算是两三岁的孩子,这个时候也没了捣蛋的天性,居然也像模像样地跟着父母祷告。这个时候的他们显然无法明白祷告的意义,但他们无疑是虔诚的。 “你杵在这里干吗?” 我侧头一看,是格桑。她扯着我衣袖,示意我也跪下来。 我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想笑,但最终没有笑出来。我跪在地上,小声向格桑问道: “查亚在前面干吗?” “她是我们卡当的圣女,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带着牧民祈福。” “哦。” 我不懂什么是圣女,但照眼下看来,查亚就是被上天选中,来到人间庇佑牧民的人。在地上祷告了几分钟后,接下来就到转经。牧民们跟着查亚围着湖边走一圈,边走边说着祈福的话。 “在我们的传统习俗里,山神和水神都是具有很大力量的神。他们庇佑着我们,可以让我们消灾躲难,让我们岁岁平安。当然,他们也养育了我们。没有他们,我们必将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何谈衣食无忧。” 作为一个唯物论者,我更赞同后者。的确,没有山山水水的哺育,我们人类岂能发展到今天。我想起了汉族也有一个神,土地老爷。他的身份其实和山神、水神差不多,都是掌管生活资料的。我记得小时候,一旦遇到了天灾,人们都要去土地庙里祈福,祈祷风调雨顺,虽然藏族和汉族祈祷的形式不尽相同,但却是相通的,这就是文化的神秘之处。就像音乐无国界一样,其实文化又何尝不是。 祈福完毕后,月亮湖边更热闹了。各种民俗活动热热闹闹地开展了起来,举重、赛马,还有踢毽子,骑马射箭。 举重、踢毽子之类的我没兴趣,赛马我没有把握,但对于射箭,我就喜欢了,也可以说擅长、因为自从上次藏羚羊事件后,我就下决心练好自己的枪法,但由于所里子弹管得严,我只有以练习射箭来代替枪法的训练,这因此让我的射箭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 卡当是一个尚武的地方,特别对于马术和射术尤为热衷。小学里就专门开设了射击课,请的是卡当最有名的射手来教学,说起这个人。在卡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叫哲列。 哲列生得高大威猛,英气逼人,从小在草原上生活的他,天生就有一股豪迈之气,很像传说中的格萨尔王。我和他年纪相仿,每次下乡的时候,我都会找他切磋箭术,他也算是我的半个师父。 和许多大赛的规则一样,先是预赛。预赛没有任何波澜,我顺利地进入了决赛。决赛相比预赛难度有了提高,不再是射击固定的目标,而是牛头靶。牛头靶是用牛头骨做的,准星就是那双空空的眼眶。牛头靶有接近两米高,被固定在绳子上,绳子掌握在一个老者的手上,绳子上的滑轮可以很轻松的控制牛头靶左右移动。最佳的射击距离是一百米,骑手从左边往右边冲出,在奔跑中寻找机会放箭。 我前面有四个人,但无一例外都脱靶。轮到我上场时,场外不再是欢呼,更多的是好奇。他们在好奇一个生活在内地的汉族人,有什么本事降伏牛头靶。 “把这个系上!” 是查亚。她显然是才赶过来,手里拿了一条红绳。 “这……” “这是勇气结。我希望你不要愧对它,因为这是英雄才能佩戴的。” 查亚将红绳系在我的头上。红绳很像日本武士道精神的白布条,它带给人的是勇气。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骑上黑子的背,双腿轻夹马腹,黑子就冲了出去。 二百米、一百五十米,一百米时,我的箭离弦了。羊毛杆做的箭支在空中画出一道潇洒的直线,悄无声息地穿过了牛头靶的眼眶,最后“扑”的一声落在了后面的草地上。 “好!” 场外爆发出了热烈的喝彩声。我勒马看了看查亚,她给我投来了一个会心的微笑。我的确没让她失望,可是后来的结果证明,我也没有让她荣耀。 哲列是第七个出场的。他披着大红披风,骑着黄骠马,特别是他背着的那张金色的弯弓,让全场都失去了颜色。 号响了,哲列一抖缰绳,就冲进了场内。他的表情虽然僵硬,但却掩饰不了骨子里的骄傲。他从箭筒里快速抽出箭支,弯弓、搭箭,一气呵成。我看到了一道金色的光,从牛头靶的眼睛穿出,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无出其右,都顺利地通过牛头靶的眼眶。最让人惊讶的是,第三支和第四支箭是同时射出的,分别从牛头的左眼眶和右眼眶穿过,这样的射技,其速度和精度已达极限。我虽然早就知道他厉害,但此刻的表演还是让我吃惊不小,李广再生,也不过如此。 比赛结果,哲列当然是第一名,而我则是第四名。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但颁奖的程序还是有的。奖品是手工锻造的“折刀”,金色的刀身上面绘着龙纹,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给哲列颁奖的人是查亚。她的神情是欣赏,也是祝贺。我忽然有一种想法,我要是哲列该多好。 “自古宝刀赠英雄,而英雄配美人!” 我侧头一看,是尼玛。他并没有穿宽大的藏袍,而是一件短袄,显得精干利索。身后则旦也一副戎装,头上套了白色的马套,马鞍也明显是新换的,看来他是想在赛马场上好好表演一番。 “在我们卡当,以前只有最勇猛的勇士才能配得起圣女。虽然现在崇尚自由恋爱,但要得到大家的祝福,必须得拿出一番本事来,要不然就名不正、言不顺。” 尼玛是在告诉我一个信息,英雄和美女的结合自古都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相反,要是美女配给了一个无能的人,只能带来讽刺。就像武大郎和潘金莲一样,人们在骂潘金莲的同时,其实也在变相诉说着武大郎的无能。 我不是武大郎,查亚也不是潘金莲。但摆在面前的是,我和查亚目前还无法对等。 “女人是天生天养,男人自力更生。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所以,谯羽,你得努力!” 尼玛拍了拍我的肩膀。而我只得苦笑,我是英雄吗? “喂,你们在说什么,神神秘秘的?” 查亚背着手,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如果我们在说你,你相信吗?” 查亚听了尼玛的话,脸稍稍转红,语气变得有些娇嗔。 “怎么可能,我有什么好说的?” “对了,尼玛哥哥,你要去赛马吗?” “当然啊,我还想让卡当圣女给我颁奖呢。” 尼玛说完,做了个查亚颁奖的动作,引来了查亚的笑声。 “尼玛哥哥越来越会开玩笑了。对了,阿妈给你介绍的女朋友怎么样了?” “这不在那呢!” 我们顺着尼玛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孩,个子很高,虽然不是倾国容貌,但气质天成。 “她说待会儿要看我比赛,这第一印象得留好啊。所以我得去准备准备。” 尼玛说完,面露笑容,牵着“则旦”走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发现他也有可爱的时候。可他有资本可以显摆,我呢?难道我也要去赛马,可我这技术,能胜任吗? “我也去试试!” 我最终还是下了决定,就当是考验自己了。 如果说射箭带来的是窒息,那么赛马带来的就是张扬。二者在草原文化中一弛一张,在丰富草原文化的同时,也让草原男儿更好地传承了好战的秉性。 赛马的比赛规则很简单,一共八圈,每圈一公里,一共八公里,谁先到达终点谁就是胜者。这里面呼声最高的当然是哲列,他那黄头大马膘肥体壮,筋骨强劲,一看就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和他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是黑子还没见过世面,两只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划拉。 “小羽,加油!” 马上的尼玛给我送了一份鼓励。加上身边的梁成,让我信心增强了几分。赛马也靠战术,有队友的帮忙,赢得比赛的概率就大很多。 喧嚣的人群中我没看到查亚的身影。我相信,她此刻正在某一角落看着我。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胆气又增加了几分,我绝不能让她失望。 “出发!” 一声号响,我就觉得我的胸膛烫如烈火。黑子也一样,怒吼一声,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赛马和田径上的赛跑是一样的,这里面也有个很核心的问题,如何分配好体力,掌握好速度。一个好的骑手,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统筹分配,这是尼玛教我的。他原话虽然没有这么有条理,但意思却也差不多。他毕竟参加过好几届的赛马节,虽然都是铩羽而归,但心得自是积累不少。 第一圈的时候,我在大部队的中部,到了第二圈,我就冲入了第一梯队。最大的热门哲列则是一马当先,甩下了第二名好大一截。来到第四圈的时候,第一梯队就精简了很多,哲列、尼玛还有四名年轻的选手,再后来就是我了。 轮到第六圈的时候,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尼玛被哲列甩掉了,他落到了我的后面,而梁成早就看不到身影了,不知道落在哪个梯队里。于是第一梯队就剩下了三个人,我,哲列,还有我前面的黑大个。 “羽,加油!” 是查亚,我终于看到她了。她站在白龙的背上,正挥舞着白色的丝帕呐喊。可能是受了她的感染,我豪气顿壮,狠夹黑子马腹,黑子闷哼一声,速度加快了,很快就超过了第二个人,来到了哲列的身后。激动中,我已听不清周围的呐喊,我只有一个信念,超过哲列,那个神话般的人物。但哲列就是哲列,我和他的距离就差一步,但就是没法超越。 转眼就来到最后一圈,我看到前面的红丝带,仿佛感觉查亚在前面招手,禁不住手中的鞭子变频繁了。黑子像已经陷入疯狂,居然在不停地加速。而哲列的马显然已经没了那份冲刺的力量,他只得眼睁睁看着我慢慢超越他。但就在这个时候,黑子不知为什么,竟然疯了似的朝临时设置的护栏冲去。我没想到眼前这个局面,观众也没想到,四散奔逃。我想勒马让黑子停下来但黑子根本就不听我指令,“砰”的一声将护栏撞碎,又继续向前疯跑。 我已是第二次遇到眼前的局面,但这一次要比第一次危险得多。因为第一次黑子起码有意识,它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现在,黑子明显已经处在疯癫的状态,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个时候我已经管不了这是为什么,我只想让黑子停下来。但无论我怎么勒紧缰绳,都没有用,黑子一如既往。我想跳马逃生,但是黑子速度太快。要是莽撞跳马,我很可能落下残疾,严重的话,性命都会不保。 第一次是害怕,这一次我却尝到了恐惧的滋味,因为我前面不远就是月亮湖。不会游泳的我,就感觉前面是死神,在静悄悄地等着我。 “二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二十米,十米……” 我脑袋正纠结着要不要跳马的时候,我就感觉一身冰凉,黑子已经把我带进了水中。我张口呼叫,水一下就涌进了我的喉咙,将我的嘴满满堵住,恍然间,我就感觉死神摸到了我身边。 “我叫你不要偷仙桃你不听。有些事情是不能强求的!” 我不知道是谁在耳朵边述说,但我确定那是对我说的话。 那是一张淡雅的素脸,因为焦急,有些变形,头发有些零乱。熟悉,抑或是陌生?她看起来像天使,因为洁白如雪。 “醒了!” 喉咙一阵难受,一口水穿嘴而出。 “没事了,没事了!” 她手舞足蹈,焦急的脸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欣喜。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她是那么的美,没有一点瑕疵,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足可倾人国。 “博美人一笑,戏天下又当如何?” 周幽王算是懂得美的极致。 “谯羽,怎么样,没事吧?” “是啊,没伤着吧?” 尼玛和格桑一脸急色。 “没事,就是有些口渴,多喝了几口水。”我的戏谑,换来了尼玛浅浅的责怪。 “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你刚才可把我和格桑吓坏了,还好我们赶过来及时,要不然就危险了。可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得问黑子了。” 我们把眼光转向湖水里,黑子已经漂浮在水上,显然已经没了气息。将黑子拉上岸后,我发现黑子的全身发赤,青筋暴出,特别是它的眼睛,竟然是红色,连原本黑色的瞳孔都变成了红色。 “它死时一定很痛苦。你看它的嘴角。” 顺着查亚的指点,我看到黑子的牙齿已经全部碎裂。 “黑子,你受苦了。” “黑子比赛前是不是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 梁成的话提醒了我。比赛前一个年轻人向我推销药,据他说可以让马跑得更快,我没多考虑,就买了几颗,喂给了黑子。本来按照买药人的意思,马一次只能吃一颗,但我求胜心切,我给黑子一下就喂了三颗。 “哦,你说的是用桑紫草制成的药。这种药的确对提神有帮助,但是吃得过多很容易中毒,让神经产生幻觉。我们一般都不会用它。” “看来是我害死了黑子。” “算了,现在后悔也晚了。我们把它埋了吧。” 梁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神,点了点头。 我从赛马场借来铁锹,和尼玛在草丛中挖了一个坑,将黑子埋了。 “我们给它立个碑吧!” 查亚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我把木板插进土里,然后拿出小藏刀,在木板上刻下了八个字: “羌塘烈风黑子之墓”。 安葬完毕,我久久凝视那隆起的土堆,心里很不是滋味。黑子它暴烈,还任性,但却忠诚,能懂我。它就像我的知己,没有人说话的时候,我更倾向于把它当成朋友,当成一个任我倾诉的对象。而如今,对于黑子,我只能回忆,在回忆中去想象,想象奔驰、想象那漫天退却的碧云…… 也许,我不该去争输赢。 回到卡当,我无法原谅自己的过失。晚上是整晚的失眠,黑子的身影老是在我面前晃。白天的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在马圈旁边一蹲就是半天,虽不至于形同枯槁,但也丢了一魂三魄了。我怎么都忘不掉黑子那双红色的眼睛。 藏历年很快就过去了,而卡当也恢复了平静。牧民们在风雪的肆虐下,都极少出门。查亚因为要参加最后一学期的实习,所以得离开卡当,回到香港。我们注定得分开一阵子。 想想,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离别,朋友、亲戚、老师、同学,有多少离别了还能留在记忆中?我们在习惯,也在无奈。 查亚走的那天风特别大,天际被一片黄色笼罩。 “别再伤心了,黑子去了就去了。” “嗯。”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只是在敷衍。虽然我和黑子待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在卡当,它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发现我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潇洒,内心其实很脆弱的一个人。 “我走了。记得想我哦!” 查亚钻进了汽车。她轻松的脸上还是笑颜如花,可我却办不到。 汽车向前启动了,可刚走了五六米,又退了回来。查亚伸出头,递给了我一个白皮药膏。 “黑人,这是我自己琢磨的冻疮膏,用藏药和中药搭配而成。你拿着试试,每天早晚两次。记住哦,早晚两次。” 我从查亚手里接过膏药,很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汽车启动了,这次没有再往回倒。看着漫天被风吹起的黄沙,我发现查亚需要人疼,需要人爱,而那个人不是英雄,也不是豪门子弟,那个人是我。 我不能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付出。 “想追就追,晚了就来不及了。” 尼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我从他手里拿过缰绳,然后骑上了马背。 “驾!” 一声鞭响,则旦撕裂了黄色的沙雾,狂奔而去。 用原始的交通工具追现代汽车,我知道有些荒谬。但我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 二十分钟过去了,奔驰在草原上的汽车终于被我赶上了,查亚从车内伸出了头。 “黑人,你干什么?” “不用紧张,我送你一程!” “送我!” 从查亚脸上我看到了笑容,真正的笑容。也许,那就是幸福。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卓玛拉,你有一个花的笑容,美丽姑娘卓玛拉……” 奔跑中,我哼起了那首“卓玛”。司机仿佛明白了什么,竟然把车速降了下来。于是草原就出现了一抹奇怪的风景,一马一车并排奔驰在黄色的草原上,它们是那么的不和谐,但又是那么的默契。 回到所里,尼玛足足看了我一分钟,然后笑笑,摇着头走进了办公室。 在爱情的国度里,永远没有对错,也没有输赢,更没有该与不该! 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春天;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这世界还有春天。二月过去了,紧接着三月,然后是四月、五月,直到“青年节”过去,我才发现卡当有了些变化。草地开始长出了新芽,北风也不再那么横行无忌,变得乖顺很多。 所里这个时候也传来了好消息。地区给我们所里配发了一台警车,还从地区上招来了一个司机,同时担任所里的协管。他叫安多旺堆,年纪只有十六岁,只念过小学,脸庞泛红,一副憨实的样子。 我问安多:“你最远去过哪里?” 安多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说道: “拉萨。最远我就到过拉萨。” “那你想不想去内地?” 安多一个劲地点头。 “想,我想去北京,想去故宫。我听说故宫比我们布达拉宫还大。” “我们布达拉宫已经很大了,那故宫得多大啊!” 安多望着湛蓝的天空,他仿佛在自我想象。 “很大,很大……” 我虽然也没去过故宫,但我至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故宫的信息。而安多呢,我怕他还不会上互联网吧。 安多不会汉语,我和他交流全是藏语。虽然我的藏语不是很专业,但通过几个月的耳濡目染,日常对话对于我来说已经没了问题。 三个人的天空到底要比两个人的天空绚烂。自从安多来到所里后,烧饭、扫地、喂马这类粗活就被他抢了。我每次想帮忙,都遭到无情的拒绝,于是我只得和尼玛没事下下象棋,象棋是我教的尼玛。所里的生活实在无趣,没有电视,更别说电脑了,仅有的电器就是电话、电筒,这都是供电局干的好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两百天都是处在停电状态。我不得不找来了中国最古老的竞技游戏。 “将军!” “马后炮,没救了。” 我的得意扬扬,换来的是尼玛的愁眉苦脸。 “怎么又是马后炮?你是不是换子了?” “怎么可能,我什么时候耍过赖?快点,‘雪域’拿过来。” 尼玛不得不掏出了崭新的“雪域”。我毫不客气地装在了兜里。在卡当没别的事可做的时候,抽一支“雪域”绝对是上选,迷离的烟雾总能把灵魂带出很远。 我不知道我已经赢了尼玛多少包“雪域”,反正我抽的几乎就是他提供的。我掌握的策略一般是六局三胜制,我赢三局,尼玛赢两局,然后和一局。好像这个赢率很小,但回数多了,数量就不一般了,同时还不至于让尼玛产生绝望,这就叫作“请君入瓮”。其实这样做我多少还是有些良心不安,但卡当的乐趣本来就不多,能找一个是一个,我也只有对不起老实的所长了。 “开饭了!” 厨房传来了安多的声音。我则一溜烟地出了房间,留下尼玛,一副完全不甘的模样。他肯定又在咬牙切齿地准备报仇。 番茄蛋汤,青椒肉丝,清炒小白菜,土豆片炒肉,这些全是我教给安多的小菜。无论从成色还是味道上,都已经超过我很多倍。 “安多,你这菜炒得越来越好吃了。” 尼玛夹了满满的一筷子菜,刚才不服的表情在他脸上完全消失了。尼玛还是善于转移注意力的。 安多听了尼玛的夸奖,腼腆地笑道: “哪里,都是羽哥教得好。” 我教得好?我就带安多下了一次厨房,是他自己无师自通。但把功劳归功于我,我倒不好意思了。 吃到中途,尼玛抬起头对我说道: “迦玛村的索旺多吉家生了孩子。明天你去核实一下,把上户手续办了。” “嗯。” 我点了点头。 第二天,草草吃了早饭,我就骑着则旦向卡沙村走去。 约莫过了一小时,我来到了央松错。和去年的寂寥有些不同,现在的湖边已是青青草香。无名黄花孑立其间,引来了一只又一只的蝴蝶翩翩起舞。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远处的雪山、飘散的白云,毫无遗漏地描绘着岸边的小草,就像一副魔镜,把大自然分成了对等的两半。这里虽然没有九寨沟的旖旎,但其明净、淡雅是九寨沟、黄龙所不及的。站立在湖边,满眼全是如诗画境,温婉的阳光倾洒在身上,痒痒的,仿若在一座天然的浴场,接受着心灵的沐浴,任谁都不能去忽略这自然的温情。 央松错在当地的意思是“仙女的眼睛”,正如其意,只有仙女的眼眸才能如此超尘脱俗,清丽雅致。可惜,查亚没在这里,她的舞姿永远是央松错的一道最美的风景线。缺了她,就像一幅水墨山水画里缺了一名垂钓者,总少了些人间的味道。 办好登记手续,从索旺多吉家往回走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经过查亚家门口的时候,刚好碰见阿妈从屋里出来。她把我热情地叫到家里,泡上了甜茶。 “小羽!又下乡办事?” 在卡当待了半年,我已经爱上喝甜茶,尤其是阿妈泡的甜茶。甜茶也称奶茶,将红茶放入壶水中熬成深褐色,滤除茶渣,倒些开水稀释;待清淡适中,再加入鲜奶、白糖以及少量的食盐,在水壶中拌匀,出来后就是甜茶了。它的味道甜中带香,回味感十足。 我满满地喝了一口甜茶,说道: “是啊,索旺多吉家里生了双胞胎。我是下乡办户口手续的。” “双胞胎,那可是好事啊。我前几天看到拉珍的肚子那么大,我就猜,肯定不止一个,没想到,还被我猜着了。对了,今天天已经晚了,你也回不去了,要不就在我家住吧,明天再回去。” “这……” 我还在犹豫,却被阿妈打断了。 “这什么这,就这样说定了。你好久没吃阿妈给你做的饭了,今天得多吃点。” “我还得马上去赶牛羊入圈,你先在家里休息吧,晚上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阿妈说完,就急匆匆地走出了门,我赶忙跟了上去。 “阿妈,我也和你一起去,看有什么帮得上忙的。” 阿妈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 一个女人操持一个家的确是不容易,不说其他的琐事,单是养好几百头牲畜就让人够头痛了。牲畜毕竟不是人那么容易交流,还好阿妈有“朵煞”。“朵煞”是那条藏獒,几百头牲畜的管家就是它。我和查亚母亲到草场的时候,它大摇大摆地在羊群周围巡视着。它高昂着头,眼神凌厉,举手投足间俨然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看到我们的到来,它兴冲冲地跑了过来,和我亲热起来,看来它已经把我当成了熟人。 “我们‘朵煞’今年已经十岁了,是查亚他父亲在世时养的。查亚和格桑都长大了,他也老了,老了!” 阿妈语气有些悲凉。她不像是在说藏獒,仿佛是在说自己,沧桑的容颜下,的确春华不再。 “阿妈,你一个人也挺不容易。不但要抚养格桑和查亚长大成人,而且还要喂养这么多的牛羊。” “生活嘛,就是这样。但愿菩萨保佑,她们都能开开心心地生活。” 我叹了一口气,颇有些深沉地说道:“开开心心地生活!看似简单却是最难!” 阿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说道:“小羽,怎么没听你说起过你的家人?你家里?”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不瞒阿妈,我母亲已经过世了。我和父亲的感情不是很好。我现在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所以,我很少提及家里的人和事。” 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自己的家事。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是阿妈慈祥的面容感染了我,我潜意识把她当成了亲人。 “多可怜的孩子!” 阿妈摸了摸我的头。她的手很粗糙,但落在头上,流动的却是一股暖流。 从草场回来,阿妈特意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里面不再只是羊肉和牛肉。值得一提的是足玛米饭。它是藏族传统宴席食品,用足玛、大米、酥油熬制而成,足玛是藏语,为青藏高原野生植物蕨麻的一种,俗称“人参果”,形如花生仁,春秋可挖。足玛米饭的味道油而不腻,香浓可口,一点也不逊于内地用猪油熬煮的糯米饭。 “小羽,怎么样,饭好吃吗?”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吃,阿妈的手艺还是那么棒。” 听到我的肯定,阿妈满意地笑了。 “好吃就行。以后要经常来家里,阿妈专门给你做好吃的。” “好,我一定。” 我又夹了一筷子的牛肉,放进了嘴里。不是我贪吃,实在是安多做的菜跟阿妈一比,那就是天上地下。 “小羽,你说你和你父亲关系不好,那是怎么回事?” “这……” 说到父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复杂。他是我最亲的人,却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 “看来你有难处,阿妈就不问了。阿妈也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亲人永远是亲人,我们藏族人有句俗语,就算所有人放弃了你,最后一个陪在你身边的一定是你的亲人。你父亲终要老去,他也需要人照顾。我想哪个人都不希望和自己儿女对立一辈子,你父亲也一样。” 听了阿妈的话,我沉思良久,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看法,但她的话还是在我心里掀起了波澜。的确,父亲始终是父亲,不管他怎么对待我的母亲,他还是我父亲。这个事实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这就是我的悲哀,我没办法选择我的出生。 晚上休息的时候,阿妈把我安排在了查亚的房间。查亚的房间和一般藏家女孩不同,房间里的陈设装饰既沿袭了传统的藏式风格,带着明显的宗教特征,又有浓烈的现代感,充分体现了现代女孩的细腻、知性。这样看起来很矛盾,但实质却不然。可能是查亚将现代元素和宗教元素结合得很好,保守中带着几分开放,所以,她的房间带给人的不是单一的感觉,而是一种兼容并蓄。房间里最醒目的是一张“唐卡”,宽阔的草原上,奔驰着一匹黑色骏马,骏马上的人身着蓝白色的藏袍。他背着身,手中的马鞭高高扬起,一种强烈的动感呼之欲出。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我想,这应该就是查亚的父亲。 唐卡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形式,内容涉及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因为绘制原料都是天然配制,且工序复杂,对绘制者的技法要求相当高,所以极其珍贵。这几年唐卡在市场上是风生水起,大有超过藏獒之势。它的年代越久远,其经济价值越高,有的甚至可以拍出天价。 在唐卡前站立了一会儿,我把目光瞄向了书桌上的一个相册。我打开相册,里面大多数是查亚的照片。一页页的过往,查亚呈现出来的永远是最自然的笑容,她永远是那么的乐观、纯真。情绪是能传染的,查亚的照片看多了,我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正文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声声牛羊的叫声吵醒了。我下床来到窗边,看到草场上已是一片繁忙,鞭梢声此起彼伏,成群的牛羊如潮水般地向前涌。我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走出了房间。 来到外面,阿妈正准备把牛羊往草场赶。当她看到我后,就热情地走了过来,边走边说道: “小羽,这么早就起来了?” 我看了看东方微微探头的朝阳,然后对着阿妈说道: “现在已经不早了,我们在局里也起来了。” “哦,那先吃饭吧。” “你不是要赶牛羊去草场吗?” “这点时间,不碍事的。” 阿妈口中的早餐我以为是糌粑,实质则不然,是奶酪。这是一种发酵的牛奶制品,与酸奶很相似,近似固体食物,但营养价值比酸奶高。 吃完早饭,我就和阿妈告辞了,骑着则旦向镇里走去。大约走了一小时多,我看到在前方不远处聚集了一群人,正在争论着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任青旺堆和尼桑才旺因为草场的事在争吵。这几年,放牧的经济效益越来越明显,特别是羊毛价格攀升,很多牧民都加大了放牧的数量,这样就导致草场资源越来越稀缺,特别是好的草场。由于以前在划分草场时的草率,现在争夺草场时有发生。 旺堆和才旺家族是卡沙村人丁最旺盛的两大家族,两个家族关系却不好。具体细节我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和姻亲有关系。 尼桑才旺是我们所长尼玛才旺的哥哥,也是卡沙村村长的弟弟。可能是占有一些特殊的资源,导致他语气不是那么友善。 “这弯滩一直是我们在放牧,凭什么说是你们的?” 对面的任青旺堆也不是好惹的主。我听尼玛说过他年轻的时候可是卡当的一个另类,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后来因为致人重伤,还坐过牢,是卡当不折不扣的“特别关注对象”。 “凭什么?你别忘了,当初是我们把这弯滩给你们的。” “给我们?你说得好听!” 尼桑才旺轻蔑地看了任青一眼,说道:“那还不是因为你们要娶我们的卓玛,你们才决定把弯滩给了我们。再说了,既然是给,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用草场作聘礼,这听起来似乎有些新鲜,但在卡当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有的聘礼还会用牛羊,也有的用钱,但钱只占极少数。 听了尼桑才旺的话,任青显得有些激动,说话也大声了很多。 “当然得要回来?你们卓玛娃子都不生,我们理应收回草场?何况她现在已经回你们娘家了,已经不是我们旺堆家的人了。” 尼桑才旺轻蔑地看了任青旺堆一眼,不屑地说道:“那是你们桑库旺堆自己不行,不是条汉子。还怪在我们头上,真是笑话。” “你说谁不是汉子?” 任青旺堆瞪圆了眼睛,虽然不是勃然大怒,但也差不多了。 “你儿子桑库旺堆啊!难道我说错了?” 尼桑才旺的戏谑,换来了对面一群人的激愤。 “你个王八蛋!” “狗日的,胡说八道!” 尼桑才旺也不甘示弱,向前了一步,满脸怒气地吼道:“说谁呢?有种再说一遍!” “就说你,你个王八蛋!别以为有个所长弟弟就了不起,我们不甩他!” “他妈的!还真以为我端木是好惹的!” 尼桑才旺从腰里掏出了一把两尺长的藏刀,身后的人也纷纷响应。而对面的任青旺堆一伙人也不甘示弱,也亮出了自己的藏刀。雪亮的藏刀在阳光下,发出莹莹白光。眼看双方局势就要演变成一场械斗,一旁的我则急红了眼。 我曾经想过劝阻,但我知道那是徒劳无益,一则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二则是我是新手,对于他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的话还不如蚊子叫。这里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很淡薄,喜欢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警察有时候也得靠边站。但现在的情况,我已经不能袖手旁观,那样搞不好会出人命,毕竟人命关天,出了事,我可担当不起。 “大家冷静!冷静!” 我冲到他们中间,挡住了两边将要接触的身躯。 “小警察,哪凉快哪待着去,这里的事轮不到你管!” 任青旺堆看了看我,毫不吝啬地给我了个蔑视眼神。 “谯科员,你一边待着,这里的事你别管!” 尼桑才旺虽然和我有几面交情,但他这个时候正在气头上,态度也同样不友好。 “有什么事大家坐下来说,好说好商量嘛!” “我和他没什么好商量的。今天谁能站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行,今天咱们就把这事作个了断。谁先躺下,谁以后就别出现在弯滩!” 我没想到我的好话不但没有换来双方局势的缓和,反而换来了尼桑才旺和任青旺堆两人更大的愤怒。 “打,打……” 双方明晃晃的藏刀举了起来。眼看就要见血,这个时候我已经没了其他办法,只得拼死一搏。 “慢着。今天你们一定要分个你死我活的话,就先把我砍了。否则我绝不允许你们动一刀!” 两边的人可能是没想到我会有如此举动,愣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尼桑才旺不解地看了看我,说道: “谯科员,你这是何必?我们这是私事,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处理争端的。这是传统,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好吗?!” 相比之下,任青旺堆可就没那么客气了。他直接走到我面前,狠狠的看了看我,说道: “小警察,别多管闲事,否则你可真别怪我手里这把刀!” “今天这事我管定了,你有本事就把我做了。要不然,就跟我去派出所,我们好说好商量!” “呸!好说好商量!你真以为不敢?” 任青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举起刀,就准备朝我身上下刀。身边的尼桑才旺见势不对,就招呼身边的人来砍任青旺堆。我赶紧堵在了他们前面,对着尼桑才旺说道: “尼桑大叔,你们不要动,今天我就让他任青旺堆砍。男子汉说得出,做得到!” 稳住了尼桑才旺,我就面朝任青旺堆。我只有赌一把了。 “任青大叔,下刀吧。我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 任青表情复杂地看了看我,然后挥动手臂,刀就从空中劈了下来。 “噗!” 白晃晃的刀没在草丛里,深陷了一大截。 “小警察!你狠,我跟你走!” 任青旺堆彻底泄了气,身边的人也都放下了刀。我没想到我赌赢了,刚才刀身从我身上滑过的时候,虽然我表面上淡定如常,但我明显感觉到我身上的肌肉变成了铁板,那是紧张所致。 后来,在所里的协调下,弯滩草场被一分为二,任青旺堆和尼桑才旺家各占一半,这好像不合法理。但没办法,人情有时候会大于法理,这就是基层。必须要学会平衡,否则就是扯不清的死结。 星期一的傍晚,我正和尼玛像往常一样,在下象棋。 “尼玛所长,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啊!” 我抬头一看,是阿妈,旁边还有格桑。两人一脸急色地走进屋内,我赶忙搬了一个椅子给阿妈,说道: “阿妈,先坐。坐下说。” “对,坐下说。” 尼玛没有忘了倒杯茶。阿妈稍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然后说道:“今天早上,我把牛羊赶到草场后,就来到了镇上办点事。可是等回去的时候,我就发现草场上的牛羊全不见了,这肯定是被人给赶走了,你们可一定要把偷牛贼给我找到啊!” 我听了阿妈的话,大吃一惊。几百头牛羊,算起来是几十万,这在卡当可以算得上是天大的案子了。 “谁这么大胆子,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为非作歹?” 尼玛也显得很惊讶。这可是他当所长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大案。 “对了,阿妈,你不是有‘朵煞’当看护吗?它到哪里去了?” “不知道啊。草场我都找遍了,什么都没有。” “朵煞”的威慑力不容置疑。看来,偷盗者不止一两个人。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找到牛羊在哪里。这样吧,谯羽你带着安多坐车去各个路口找,我去卡沙村摸情况,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好!” 我和安多站起身,戴上警帽就准备往外面走。 “记住,时间紧迫,未来的二十四小时是关键时刻。如果找不到,后面破案就难了。” 出门的时候,尼玛不忘强调时间的重要性。的确,在卡当这个偏远的地方,时间越久,就越难找到偷盗者的踪迹,因为这个地方实在太大了。 我和安多坐上车后,先是往东边找,因为只有通过那个方向才可以出镇,但我们往东边行驶了将近八十公里也没见到偷盗者的踪迹。后来我们转道向南,最后向西,绕了一个半圆,行程二百多公里,从傍晚找到深夜,但都没有找到偷盗者的踪迹。 回到镇上的时候,汽车刚好没油了,而油桶也是一滴油都没有。由于办案的经费紧张,所里的用油也不宽裕,我只得从镇上卖杂货的尼桑大叔家借来了一匹马,然后在黑夜中打着电筒赶到了阿妈家。 我赶到阿妈家的时候,尼玛也是刚回来。他组织牧民骑马出去找了好几小时,但也没有结果。 “过了今天晚上,我们就更难找了!” 尼玛不是危言耸听。一个晚上,足够偷盗者藏匿。 阿妈愁容满面,格桑和梁成在一旁安慰,但明显效果不好。丢失的牲畜毕竟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全部依靠,换作任何人都没办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我回去看看以往犯案的卷宗,顺便与邻乡的派出所取得联系,希望能理个头绪,找出犯案的人。你在这里组织村民继续寻找。” 尼玛吩咐完事情后,又急匆匆地没入了夜色中。这个晚上,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我骑着马朝西面搜寻,直到傍晚,我也没收获。反而是一天经历了三种天气。冰雹、烈日、大雨,搞得我狼狈不堪。这里最讨厌的就是冰雹,没人能想象在冰雹下的滋味,那就是任老天爷宰割。没有遮蔽物的我,头被冰雹打了好几个大包。 这就是卡当的夏日,没人能把天气预报准。一片云可能带着的是雨,也可能是冰雹,还有可能是雪。 第三天中午,我正在草原上寻找时,看到了“朵煞”一瘸一拐地向我走来。它明显受了伤,右前脚好像是被硬物击伤了,掉了一大块皮,血迹已经干涸。 我下了马,摸了摸它那黑色毛发。它用舌头舔了舔我,围着我转了几圈。亲热过后,它咬着我的裤脚就往西边拖。 “干吗?朵煞!” 我正奇怪它莫名的举动。它松了嘴,然后头朝着西边就是一阵狂吼。从它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愤怒,也看到了请求。它肯定是发现了什么,难道…… 我骑上了马,跟着“朵煞”向西边奔去。 大约奔了三十公里,我们在一个山坳处看到了一群牛羊。更为惊奇的是,那些牛羊居然是阿妈家被盗的牛羊。它们正悠闲地吃着草,我之所以敢确认,是因为我认得那里面有一只独角白牛。 三个偷盗者没想到我们会出现,短暂的惊讶过后,拿出了手中的猎枪。 我想起了刚来卡当时追捕盗猎者。那次我经验和技能都欠缺,但这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跑掉。 我掏出手枪,朝天放了一枪。偷盗者显然并没有吓到,而是朝我这边放了两枪。我赶紧下了马,找到了一个土包,当遮蔽物。 “赶快放下你们手中的武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砰、砰!” 又是几枪射了过来,看来我不来点真的,是没用的。 我握住手中的枪,对准了三个人当中年纪最大的人。 只听偷盗者惨叫一声,我打中了他的腿部。另外两个见势不妙,骑上马就开溜。我赶紧也跃上了马,跟了上去。后面的“朵煞”不甘示弱,也追了上去。 一百米,五十米,凝心、静气、瞄准、扣扳机,左前方的偷盗者和马一起摔在了地上,“朵煞”冲上去就是咬住了偷盗者的脚。另外一个可能是害怕了,勒马停止了逃跑。 “领导,我不跑了,不跑了!” 跪在地上的偷盗者显然没了刚才的疯狂。他们一个劲地向我求饶。我上前给将他俩铐在了一起,然后带到了出发地。在出发地,我没有找到那个被我击伤的偷盗者。看来我还是犯了疏忽,不过这应该不重要了,有这两个人在手上,还怕找不出来他。 “‘朵煞’,谢谢你!” 朵煞可能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它朝我轻吼了一声,然后扬着头回到了牛羊中间,长啸连连。奇怪的是,那些牛羊停止了吃草,很自然地排成了几排,向来路走去。“朵煞”到底没忘它自己的职责。 将牛羊赶到村里时,已经是下午了。牧民们听说牛羊找回来了,都纷纷来到村头迎接,当然是为了迎接这次的破案明星。它自然就是“朵煞”了。村民给它戴上了象征王者的红项圈,然后还围着它跳起了舞。“朵煞”仿佛也很享受这过程,高傲地扬起了头。 藏獒很忠心,也很勇敢,我算是真正见识到了。“朵煞”在负伤的条件下,一路跟踪偷盗者到了休息地,然后又赶回来告诉我们。这不单单是勇敢,这应该是有勇有谋。 阿妈脸上终于恢复了笑容,我也放心地押着偷盗者回镇里了。 出了村,我见到了以前从没有见到的奇景,南边的天空竟然有五色的云彩。它们互为独立,却又连为一体,呈长条形,像一副围巾又像一条飘带,悠然而闲散地挂在南天之上。它出现时是午后五点多,而西边的太阳光这个时候也泛成了紫红色。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五彩祥云,神仙真下凡了?” 我从来没见过这等奇景。它的漂亮也许赶不上彩虹,但落在眼眸里,却是一幅神奇景象,让人目瞪口呆。 “糟了,天神发怒了!” 我身边的偷盗者是一脸愁容。在我追问下,他道出了担心的理由: “这是我们这里人的经验所得。五彩云的出现,都预示着大灾难要降临。1978年的夏天,也是这样的,结果不久我们这里就出现几百年都难遇的地震,死伤无数。在菩萨的眼里,这是因为我们得罪了天神,所遭受的报应。” 我淡淡地笑了笑。迷信永远是迷信。 回到卡当,尼玛看到我抓到了偷盗者,笑得合不拢嘴。这件卡当近年来最大的偷盗案三天就破案了,虽然有运气的成分,但也算是大功一件。这会给所里带来莫大的荣誉。 “小羽,干得不错。我会给你请功的!” 我没想过立功,但事实是有些东西未必讨厌,包括荣誉。 “同志们!今天我们开会,首先……那个首先……就是……就是……” 一周后,尼玛组织了第一次正式会议。他可能是想学领导的腔调,但明显是东施效颦,他的嘴没有领导的灵活。 “哈哈!” 安多到底年纪小,没我能忍,禁不住笑出了声。 “严肃,严肃,这是开会!” 尼玛很认真地看了安多一眼。他那滑稽的表情让我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范伟。 安多赶紧停止了笑声,两只眼睛直直地瞪着尼玛。我也一样,眼神就像是看情人一样,一动不动地盯着尼玛。 “你们别用这种眼神啊!” “那我们该用什么眼神?” 我就不明白了,开会不就是用一种专注的眼神吗? “怎么想象和现实差别这么大呢?算了,咱们来实在的。你们坐到你们自己的位置上去。” 尼玛无奈地看了我和安多一眼,又改回了平时和我们说话的语调。待我们回到办公位置坐好后,他拿着红本子,先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昨天,局里开了个表彰大会。我们所里也被表扬了,当然小羽的功劳不小。” “我?” 我吃了一惊。 “这次在局里搞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们所排在前面,这里面你的功劳不容忽视。特别是上次你帮曲查的事还有这次成功破案,其先进事迹更是通报了全区派出所,为我们所里可添了不少光。” 尼玛说的帮曲查的事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那次我从卡沙村搞调查,在回来的路上遇到牧民曲查挺着个大肚子在草场放牧。她意外地从马上摔了下来,影响了胎气。我和安多赶紧把她抱到汽车上,希望能把她送到镇卫生所格桑那里去生育,但在半路上,曲查就临盆了。我无奈之下,只得当起了接生婆。 我上大学那会儿去听过几次生育课,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出发点不是很纯洁,我主要是奔着好奇去的,但正是因为好奇让我这次成功救活了母子。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有些放不开,一个大老爷们去给一个妇女接生这算怎么回事。但看到曲查越来越痛苦,如果再晚的话,就会出现生命危险,我也只有豁出去了。我叫安多从汽车的水箱里放出滚烫的热水,准备了一条毛巾给曲查,然后按照老师教的步骤一步步实施,当孩子的头露出来那一刻,我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了下来,他虽然是哇哇大哭,但传到我耳朵里,却是最美的音符。 这一次的特殊任务既让我明白了母性的伟大,也让我对生命有了另一层认识。 后来,曲查的孩子取名为刚赤达瓦,他家里人还特意要求我做这孩子的干爹,我给刚赤达瓦取了个汉族名字,叫谯天旭。我希望他的胸怀像天一样宽广,生活像旭日一样明亮。 “所长,你说那些干吗。过都是我应该做的。” 尼玛点了点头,走到了我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一本正经地说道: “的确,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穿上这身警服,就决定了我们的性质,为人民服务。但局里也不会忘了我们这些战斗在基层的人,有些功劳是必须要奖赏的。这个是给你的,也是你应得的。” 尼玛把大红本子递了过来,我一看是本荣誉证书。翻开里面,写有两排大大的红字:谯羽:因你在2007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经组织批准,特授予“优秀基层民警”的称号。 这是我第一次捧着大红本子。以前我一直认为荣誉如浮云,皆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可当它真正到了手上,才知道它的分量。纸虽轻,话也很简短,可它代表的是一份肯定。我们每个人不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吗? “谢谢!” 尼玛可能是很少看到我如此认真,笑着缓和了一下严肃的气氛。 “你别谢我,谢就谢卡当镇的父老乡亲,这是他们的要求,对了,有个东西你没看过吧?” 尼玛从所外面的墙壁上取下了一个绿色的夹子,递给了我。我打开一看,上面是用藏文和汉文写的留言,大多数内容都是表扬所里的话,我占了不少。翻到后面,我看到一段歪歪扭扭的文字,落款是小西。 “大哥哥,我的阑尾炎已经好了,不用被割掉了,以后又可以打篮球了。呵呵,羽哥哥,你也要保重身体哦,长大了你要带我去找姚明打篮球。” 小西的阑尾发炎是在晚上。我知道这个情况后,和梁成连夜把他送进了地区医院,地区医院的医生要求做手术,切除阑尾,但被我拒绝了。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想做手术,是因为手术可以得到更多的奖金。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医生给小西采取了保守治疗,在没做手术的前提下,稳住了病情。 看完留言簿,我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留言簿的话实实在在地在那里,没有一丝牵强。它表面上是文字,实质上却代表一颗颗淳朴而善良的心。 表彰会后的第三天,所里接到上级的一个通知,通知我去拉萨警校参加在职岗位培训。听尼玛说,这种机会很难得,能去学习的人,都是具有培养价值的人,不经过局里的大力推荐是不能去的。其实我知道,这里老所长和尼玛的作用不容忽视。 走的那天是六月十八日,那天的天气特别反常,黑沉沉的云压得很低,气温也骤降了很多。要不是眼前的绿色,一定会让人误以为是冬天。 “你去了好好学,争取留在拉萨。” 尼玛的话听起来像是客套话,实质上是他的心里话。但我却不怎么爱听。 “所长,你说什么啊?我卡当待得好好的,干吗要留在拉萨?”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这种人在我们卡当屈才了,你应该去更大的舞台发挥自己的才华!” “顺其自然吧,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所长,走了。” 我没有在意所长的话,挥了挥手,上了汽车。 汽车行驶在无垠的草原上,可能是压抑的天气,让我感觉心里一直不畅快。大约过了两小时,黑沉沉的天空开始有了变化,飘起了雪花。我手伸出窗外,好奇地看着天空,边看边说道:“六月飞雪?不知是哪里的冤情这么大!” “六月飞雪?” 我的戏谑,换来了安多的不解。他没看过《窦娥冤》,当然不知道六月飞雪的意思。 “六月飞雪在我们内地是绝少的。它的出现就意味着有天大的冤情。” “哦。” 安多似懂非懂。 “我们这边六月下雪也很少,怕是要闹雪灾。” “雪灾!” 听到“雪灾”两个词,我心头一紧。我知道卡当这个地方最怕的就是雪灾,何况还是在六月,很多牧民都没来得及做好防护准备。要真是雪灾,牧民不知道要损失多少牛羊,生命也将受到威胁。我忽然想到了三天前的五彩云,难道真如那偷猎者所说,天神发怒了? 后来的情况越来越糟糕。雪不再如开始那般温顺,而是肆无忌惮地在草原上挥洒,能见度不到三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雪的狂暴。它单体的力量看似很小,但会合起来,却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它在北风的驱赶下,咆哮着在大地上横冲直撞,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淹没了草原,在公路上铺了白白的一层。 汽车行驶到赛东青的时候,熄火了。 “安多,你怎么不走了?” 安多无奈地看了看我,说道:“羽哥,没法走了。雪太大了。” 听了安多的话,我心顿时沉了下来。赛东青位于卡当和那曲的中间,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是真正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步行,不论朝哪个方向,乐观估计,都得四天的脚程。在恶劣的天气里,这几乎是人类的极限。 时间在一分一秒往前赶,雪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反而是顺着西风,变得更加肆虐。 “羽哥,怎么办?” 安多一脸焦急。我猜他在那曲这么多年,恐怕也没见到这么大的雪。 我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狂舞的白雪,咬了咬牙,对着安多说道: “下车!” “羽哥,我们该朝哪个方向?” “卡当!” 我手指西方,那里有我肩负的责任,还有小西、阿妈那些善良的面孔。他们仿佛在召唤我,虽然我知道前方有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等着我,但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我看了看安多,他看着前方无尽的雪阵,紧锁着眉头,我扶着他瘦弱的肩膀问道: “安多,你怕吗?” “不怕!” 安多看着我,嘴角紧绷,眼神变得异常坚定。 “不错,是条康巴汉子!” 我笑了,安多也咧嘴笑了! 从中午到下午,雪就没有停过。我和安多一直在苍茫中前行,全身已然被白雪所覆盖,成了雪人。由于雪太大,导致本来就不明显的公路没了踪迹可循,周围也没有明显的参照物可依,再加上风也不甘寂寞,“嗖嗖”地从脚刮到头。我和安多只得埋着头,护着眼睛,凭感觉往西走。 天色越来越暗,我的脚步也越来越重。行进到一个土包前时,我前面的安多突然脚下一滑,直挺挺地栽倒在我前面。 “安多!” 我心神一凛,这个时候要是出事,那可就麻烦了。我赶紧上前扶起安多。 “你怎么样?安多。” “没事,只是滑倒而已。” 安多朝我笑了笑,又艰难地从雪地爬了起来。 我知道安多并不是不小心。他是累的,从出发到现在,我俩应该走了三十五公里。在平均二十厘米厚的雪地上走三十五公里,是非常耗费体力的,何况是在没有热量补充的条件下,高寒缺氧就更不必说。 “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再走。” 安多听了我的话,刚才还挺立的身子一下瘫了下去,四仰八叉地躺在了雪地里,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双膝跪地,直愣愣地倒在雪地里,原来把雪当成床,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当最后一抹亮色褪尽后,黑暗充斥了满眼,耳边独有雪花落地的声音,大地更显寂寥。我也顾不上空空的肚子,头贴着冰冷的雪地,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已经被白雪覆盖。我站了起来,发现雪已经停了,但雪的厚度又增加了二十厘米,莽莽大地一片纯净的白色。从小到大,我从没见到这么大的雪,何况还是六月,我温州老家这个时候应该是夏日炎炎,这里却是冰冷如冬。要是没有亲眼见到,我想至死我都不会相信眼前的一切。 我抖落身上的积雪,唤醒了安多。虽然我和安多都很疲惫,但我们必须继续赶路。毕竟没有食物补充,耽搁的时间越久,对我们生命的危险越大。 “羽哥,我们走多远了?” 又是晚上,天一如既往的阴沉,气温比昨天更低了。 “一共走了六十公里了吧。走了一半了,快了。” 我想给安多打气,却发现是那么的无力。我俩的体力都快耗尽了,结果前面还有一半的路程在等着我们。 “我选择弃车而行到底是对了还是错了?” 虽然我很不情愿去想这个最没有价值的问题,但它就像一个魔咒,反复盘旋在我脑海。 “坚持!一定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迷糊中,我仿佛看到了所长。他语气坚定,面露微笑。 “对,坚持就是胜利,我现在是安多的支柱。如果我泄气了,我俩都得完蛋!” 我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把这关挺过去。 半夜的时候,我被冻醒了。虽然我穿了四件衣服,一件内衣,两件毛衣,外加一件外套,但感觉和没穿一样,上牙和下牙打起了架,身体还一阵阵发抖。旁边的安多要比我好很多,从他均匀的呼吸声可以判断出来。他穿的是半身藏袍,是用羊毛缝制的,虽然笨重但却能抗寒,比我这人造革的衣服实用很多。 整整下半夜,我大多的时间都是在看不见的雪地上转圈圈。偶尔我会小憩一会儿,但五分钟不到,一个没有任何征兆的冷战,又把我从混沌中拉回了冰冷的现实。 没有词能形容我整个下半夜的状态,不是癫狂,也不是颓败。我并不奢望有一张大床,也不奢望有炉火取暖,我只想找个能避寒的角落打个盹,但这简单的要求目前来说都是奢侈。本来就没有多余精力的我,只得把最后一丝力气留给了驱寒。我试着去想点什么,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但根本就做不到。这个时候的脑袋被两个信息交织着,深入骨髓的冷和痛彻心扉的饿。 当天际出现一抹亮色的时候,我伸开双臂笑了。那一抹光明给我带来了前进的勇气,我从来都没发现光明对于我是如此的重要。虽然一晚上的折腾已经让我身心疲惫,但我的心又重新站立起来了。在经历困境的时候,坚强的心比身体健康更为重要,在卡当的半年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羽哥!” 安多不知什么时候醒了。他从外衣上吃力地掏出一块已经发硬的糌粑,分了一半递给了我。 “这是我前天从所里带的,路上一直没有舍得吃。” 我接过半块糌粑,嘴里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来。半块糌粑,很难说是美味,又坚硬如铁,但握在手里,却是一份沉甸甸的感动。 “羽哥,吃吧。前面的路还长,我们还得赶路。” 我点了点头,从雪地抓起一把雪,和糌粑一起送进了口中。虽然糌粑和雪水混合不是那么有嚼头,但我还是很快就吃完了。毕竟我已经两天没有吃像样的东西了。对进入口中的东西我已经没有心思去讲究了。 在雪地里迷迷糊糊又走了一天。第四天的中午,我听见安多在大叫。 “羽哥,你看,有人家了!” 我抬起头,顺着安多的手指,看到白色的尽头有一个黑点。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对于四天没有见到其他颜色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惊喜。 “是的,有人了,终于有人了!” 我狂呼着向前跑去。后面的安多也不甘落后,连滚带爬地和我比起了速度。 “三公里、两公里、四公里、三公里……” 在草原上千万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估算的距离和实际比起来往往相差很多。由于刚才的激动,导致我和安多用完了用来挑战极限的大半精力。路程的后半段,我和安多只得学起了祖先,做起了爬行动物,耷拉着脑袋,机械地重复着祖先的动作,先左手,再右脚,然后是右手、左脚…… 当我和安多出现在我们所以为的“房屋”面前时,我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心彻底冰凉。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哪是什么房屋,它就是一辆黑色面包车。弃车的司机无意中和我们开了个苦涩的玩笑。 面包车没有给我们意外的收获,没有食物,也没有淡水。它只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暂时可以栖身的小港,但却是致命的小港。 “羽哥,我们还走不走?” “歇会儿吧。” 我没想到这一歇,所有的斗争意识都没了。面包车虽然也冷,但是相比外面的雪地,却是天堂。我躺在座椅上看着窗外安静的白色,心里仿佛变得坦然了。 “死就死吧。” 由于连续三天没有吃像样的东西,再加上长途的奔劳,饥饿和疲倦交织成困顿像瘟疫一样一阵阵袭来,我和安多再没有气力进行挣扎。全身除了眼睛和嘴巴还有些许生命,其他部位都已经麻木了。它们仿佛已经早早弃我们而去。 我没想到我的人生会在这茫茫的白雪上画上终点。我虽然没有恐惧过死亡,但安多呢,我只觉对不起他。我终究没有把他带出雪地,而他的梦想,也只能停止在这一刻了。 “羽哥,我们是不是快死了?” “也许吧!” 我静静地看着这人生的最后一丝光亮。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死亡的种种,人死亡后,灵魂是不是真的可以升天?奈何桥上是不是真有孟婆汤? “羽儿……” 我看到了母亲,可亲的容颜下,还是那么让人无限依恋。她抚摸着我的额头,仿佛在说: “你要坚强地活下去。你还年轻!” 是的,我还年轻,我也想活着,但现在的我已经没得选择。我的眼睛开始变得无力,正当我的眼睛要闭上时,安多摇了摇我的手臂。 “羽哥,熊,熊!” 安多的惊慌,扰乱了我困顿的思绪。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了窗外有一头棕熊,棕色的毛发,身长起码有两米。它巨大的手掌撑在面包车的玻璃上,两只眼睛正盯着我们看。那眼神明显不是好奇,而是因为饥饿而形成的贪婪。 “我的个妈呀!” 我感觉我的脊背一阵发凉。一阵哆嗦之后,我慵懒的身子一下就挺直了。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害怕成为肉泥,还是因为有了看得见的对手,激发了男人爱斗的天性。 “怎么办,羽哥?” “他奶奶的,现在这个鬼天气,反正就是死,我们跟它拼了。看看到时候谁吃谁?” 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力气,从腰里拔出藏刀,就准备和棕熊生死一搏。安多也一样,虽然他的身体比我要瘦小,但他的眼神同样也不输于我。他握着藏刀也准备随时进攻。 棕熊明显也感觉到了我们的敌意,但它显然没将我们放在眼里。它巨掌一挥,窗户的玻璃就撒了一地。没了玻璃的阻挡,我清楚地看到了棕熊白森森的牙齿,令人不寒而栗。 将面包车的玻璃打碎后,棕熊前爪搭在窗户上想进来,但是笨拙的身躯明显没有那个条件。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趁棕熊在窗户边倒腾的当口,将手中藏刀朝棕熊的胸口刺了过去。当藏刀的刀口接触棕熊的胸口那一刹那,我就感觉像是刺到了一堵墙上,任我怎么用力,刀尖就是不能向前分毫。棕熊的皮毛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根本就刺不穿它的身体。 我顿时就傻眼了,这可如何是好?刀枪不入,这我和安多还有得活吗? “咋办?” 我看了看安多,安多看了看我。他的眼神和我一样,除了惊讶还是惊讶。 “安多,我们投降吧。”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竟然有心情开玩笑。也许,这就是绝望中的无奈。但棕熊显然不买账,它见没法进来,就用上了自己最擅长的一招,撞!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这棕色的大块头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没用三招,我们的面包车就被它撞翻了。 “砰”的一声,我的头就撞上了右边的铁锁把上。我用手一摸,全是血。而安多也好不多少,头朝地,身子倒过来了。 面包车被掀翻后,形势对棕熊就变得异常有利。它摇摇晃晃地来到前窗,很轻松地就把前窗的玻璃击碎了,它的利爪赫赫在目,这下我和小西就傻眼了,前窗敞开后,我们的身体完全暴露在棕熊的攻击范围之内了。 “扑哧!” 棕熊钻进车里,巨爪一刨,我情急之下抓过来的坐垫就成了碎片。 “他奶奶的,没想到老子会成为棕熊的盘中餐。这死得可真够窝囊的!” 棕熊的第二爪挥过来的时候,我知道我这辈子完了。那长而尖的爪子看起来很像黑白无常的勾魂爪,我绝望闭上了眼。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被棕熊抓死,这恐怕比鸿毛还轻。传出去也注定成为笑话。 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我本能地把手中的刀刺了出去。我压根都没抱希望,因为这个时候,我的意识已经模糊,可幸运的是,我的本能救了我一命。准确地说,是安多救了我一命,他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块铁板挡在了我脑袋上。棕熊的利爪没有击穿我的脑袋,而是打在了铁板上。铁板“砰”的一声,就撞上了我的脑袋,我的脑袋一震,然后就是满脑的虚空。 “羽哥,羽哥……” “棕熊死了,死了。” “死了?真死了?” 隔了好一阵,我才恢复意识。刚才还恶狠狠的棕熊倒在了地上,它的喉咙上竖着一把刀,血正汩汩地往外冒。周围的雪地被染成了红色。 原来棕熊的“死穴”在喉咙上。我不知道是我运气好,还是它的运气太坏,那一刀刺出时,我根本就没想到会有这等效果。 出了汽车,我就是好一阵“鞭尸”。 “他奶奶的,我看你嚣张!” 安多在一旁奇怪地看着我。他肯定在纳闷我哪来的力气。 “羽哥,省点力气,我们把它烤来吃了吧。” 安多不忘资源的合理利用。他经常活剐肥羊,所以把生肉变成熟食他是很拿手的。他用藏刀很快就将棕熊分成了几块,然后从汽车的油箱里倒腾出汽油,点燃座椅,就开始了烤棕熊。 火熊熊地燃了起来,那醉人的热温很快席卷了全身。这让遭受了几日低温的我和安多感觉像是进了天堂。 “有肉吃就是一种福气!” 我未曾想到我的福气来得这么快,一小时不到,我们就吃上了棕熊肉。刚才还准备把我们放进餐盘的棕熊怎么都没想到,它自己却成了我和安多的晚餐。有些时候,梦想和结果是两码事。可惜的是,棕熊已经没有时间来明白这个道理了。 没有拌料,肉还有些生硬,有的地方还烤焦了,但这些都丝毫没有影响我和安多的胃口,因为对于四天没吃东西的我们来说,吃什么已经变得不重要,关键是有什么可以吃。只是有些不舒服的是,我的头一阵阵生疼。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得感谢这头棕熊。没有它,可能我和安多下一次见面就得在阎王殿了。 饱饱地吃了一阵,我就瘫坐在火堆的旁边,背靠汽车,目光留在了西边。这个时候已是傍晚,西边的天幕上还是云层紧锁,天空还不时有雪花飘下来。我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长,但我还得走下去,因为这是我的选择。 没有炊烟,没有人迹,更没有书声琅琅,卡当镇被一层厚厚的白包裹着。要不是小学的红旗还依然挺拔,我还真以为卡当已成了原始社会。 我和安多连滚带爬地回到了所里,却没有看见尼玛。我们又去了格桑的诊所,也是空无一人。 “不会都完了吧?” “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 说这话的时候我都没有多少底气,毕竟我们是年轻人。但身体抵抗力差的就难说了,百年难遇的严寒可不是那么好应付的。这几日的折磨使我深谙此理。 后来我和安多终于在小学见到了尼玛和格桑,但眼前的情景却让我皱起了眉头。阴冷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小学生,他们有的身上裹着被子,有的穿着与年龄不相符的藏袍,但由于保暖衣物的有限,大多数学生还是穿着一件单衣,瑟瑟发抖者不在少数,墙壁上挂着不少的输液瓶,但无一例外都是空的,腾空的输液管把宿舍点缀成了医院。 没有了以前的欢歌笑语、活泼好动,这是一群没有生气的孩子,神情麻木,眼神空洞,呻吟声不绝于耳。他们年幼的心灵在承受这一种煎熬,一种不该他们去承受的煎熬。但这就是灾难,它不会因为你的年龄小而停下肆虐的脚步,也不会因为你善良而蜻蜓点水,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你们怎么在这里?” 尼玛看到我和安多的突然出现,大吃一惊。 “唉,一言难尽……” 我叹了口气,抹了抹身上的雪花,然后问道: “现在孩子们怎么样?镇上的情况怎么样?” “唉!” 尼玛也叹了口气,说道: “很糟糕,由于这次大雪来得太突然了,没有来得及准备御寒的东西,学生生病的很多,有几个还是重感冒,病情极不乐观。你也知道,我们就一个诊所,药品已经用完了,格桑也是束手无措。再加上储备的食品不多,现在食物供应也成了问题。再这样下去,我们很快就断粮了。” 尼玛说的我能理解,镇上人本来就不多,合计起来就二十几号人,都不是过的内地农村自给自足式的生活,根本就谈不上储备。何况又是夏天,过冬的物资还没开始准备,遇到这猝然的天灾,当然是手足无措,一团乱麻。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等!” “等?” “是的,等,等药品,等食物,除了等我们别无他法。” “可这等也不是办法啊,谁知道政府什么时候来援助?什么时候能来到我们卡当?” “可是我们现在能怎么办?把生病的学生送出去,怎么送?送去哪?我们现在能出去吗?” 尼玛无奈地看了一眼外面迷蒙的白色,然后回过了头,说道:“我们现在能做的,就只能是祈祷,祈祷佛祖会保佑我们渡过这一关。” 对于尼玛的话我不敢苟同,虽然我也有同感。但事在人为,等终究是最消极的,我们等不起。 “鉴于目前的形势,我觉得我们当前要集中有限的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因为我们不确定政府的救援什么时候能到来。” “有道理,这的确是权宜之计。我怎么没有想到?” 我话刚落,外面就走进来一个中年人,是副镇长。副镇长个头不高,原本黑瘦的脸庞,在疲惫的光顾下更显憔悴。 “我们这样等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必须得自救。我们内地有句话,叫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虽然我们人少,力量很薄弱,但只要我们同心协力,一定会渡过这个难关的。” “好一个同心协力。” 副镇长拍了拍我的肩膀,朝我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学生说道: “同学们,困难是暂时的,这是老天对我们的考验。只要我们团结在一起,就一定能战胜这灾难。我相信,佛祖也不会看着我们受难。他会派天神来救你们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住。同学们,你们有信心吗?” “有!” 副镇长就是副镇长,站在屋里就有一股气场,三言两语,就把低沉的气氛扭转了过来。 “当下之计,我们一方面要做好防寒保暖,另一方面就是要想办法保证食物的供应。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要把全镇的人发动起来。大家同舟共济,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统一调度,这样才有希望渡过难关!” 在镇长的组织下,镇上的人集合在一起开了个短会。 “我们现在是非常时期,需要大家同心协力,特别是我们还有那么多的学生被困在了这里。他们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卡当的未来,我们可以缺衣少吃,但他们不能,他们还小。我希望你们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捐献出来,我们共同渡过这个难关。” 镇长的话很简单,也很动情。目前的形势下,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了。镇里的居民也清楚这个道理,他们把能用得上的东西自发地交到了小学,酥油、大米、青稞、牛肉,有多少就交多少,还有废旧的报纸、木板、塑料,只要是能够提供取暖的东西都没有放过。我在家里倒腾了半天,最后把自己的木床交了上去,还有那些陪伴我好几年的衣服,虽然它们谈不上贵重,却承载了大学的记忆。但这个时候,也管不到这么多了。 在灾难面前,个体的力量是很弱小的,但汇集起来,力量就不可小觑了。卡当镇很快就面目一新,告别了沉寂。道路上的积雪被铲到了边上,卡当镇的上空又出现了炊烟。人员被集中起来,统一取暖,统一开伙,卡当镇又恢复了生机。 我主要是负责照顾生病的学生,小西也是其中之一。他从小因为营养不良,身体本来就不好,这次严寒,又让他的身体发起了高烧。由于药已经用光了,我能做的就只有最老套的方法,用热毛巾在他头上进行热敷,但这终究治不了本。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神智开始迷糊,一个劲儿地说胡话。 “小西的情况很不乐观。如果一直没有药品输液的话,他脑子很可能会被烧坏。” 格桑将小西揽在自己的胸口,一遍又一遍地用湿毛巾在小西额头擦拭着。作为一个医生,没有药品,就是断了翅的天使。而我们,就更是束手无策了。 “阿妈,阿妈……” 小西的声音时强时弱。看着他苍白的脸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医务工作的重要,上大学那会儿,老师经常强调我们是生命的守护者,我一直都把它当成笑话,现在我才深明此理。 “他奶奶的!什么鬼天气!” 我踹了一脚墙壁,大大咧咧地骂道。 “出去抽根烟吧。” 梁成情绪也不高,他拉着我走出了宿舍。宿舍外冷风如刀,由于是晚上,静谧得有些可怕。 “我在那曲六年了,从来没见到这样的天气,唉!” 梁成叹了一口气,点燃了手中的烟,长长地吐了一口烟雾,对着我说道:“你记得2003年的印尼海啸吗?” “具体我不清楚,只知道那次死了不少人。” “这就是大自然的报复,我说过,我们人类太喜欢自以为是了,到处侵占别人的领地,而现在极端天气的出现,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这是我们自己酿造的恶果。” 梁成的脸颊埋在黑夜里。我虽然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我很清楚他这是痛心疾首。我不懂什么大自然的报复,我只知道在西藏这个地方生活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但需要乐观的心态,更需要勇气去应对恶劣的天气。 “梁成,你没想过回香港吗?” “回香港?” 梁成沉默了一会儿,喃喃地说道:“一辈子的债需要一辈子还,我这辈子就在这了。” “你其实已经做得够好了。对战堆的承诺也完成了,还有什么可还的?” “你认为我还能走吗?” 梁成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过身,向宿舍走去。临到门口,他回头对着我说道:“你也一样,跑不掉了!” “什么跑不掉,你能不能说明白点?” 梁成并没回答我的话,而是露出了一个诡秘的笑容。这笑容在尼玛脸上也出现过。 一支烟抽完了,我点上了第二支,尼古丁的虚空让我心里的急躁情绪减轻不少。吐了满满的一口烟,我对着黑沉沉的天空自言自语地说道: “人终究胜不了天!” “是吗?” “查亚!” 我环顾四周,没有发现我身边有人的迹象,可刚才是谁在接话?怎么声音那么像查亚?会不会是幻听? “一定是幻听。” 我得出结论后,才轻松一点。查亚在万里之遥的香港,怎么会在这里?虽然我很希望能见到她,但现实就是现实。 我将烟头轻轻地弹起,弱弱的火光在空中快速画出一股弧线,我的视线也顺着烟头画出了一道弧线,当我的视线快要落地的时候,我看到东边出现了亮光。怎么会有光?难道有车了? 我急匆匆地走出了学校操场,来到街口,我果然看到了汽车的灯光,还不是一束,是很多。 我揉了揉眼睛,借着微弱的亮光,看见前面是专业的除雪车,后面跟着一大批救援物资车。我三步并两步,走到了镇口。喜出望外的我,稳稳地堵在路中间,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车给拦下来。当下要做的,就是找到救命的药品。 “你想死啊?!” 是汽车司机的声音。他看到我傻不楞登地堵在汽车面前,肯定以为我是寻求自杀的。 “师傅……” 我正准备解释时,一只纤手捏住了我的耳朵。 “你敢拦车,你不要命了?” 是查亚的声音,难道又是幻听?我转过身,才发现这次是真的。 “走,上那边说。别堵在路中间。” 查亚把我拉到路边,然后指手画脚地开始招呼车上的人卸东西。梁成和格桑闻声也出来了。他们见到眼前的情景,表情和我差不多,更多的是惊讶。 汽车上全是救灾物资,棉被、帐篷、面粉,最重要的是里面有卡当最缺的药品。查亚意外的到来,比喻成雪中送炭显然分量太轻,说成是救命菩萨倒是很恰当。 “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不是菩萨。” “那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 救灾物资卸完后,我趁大家休息的当口,把查亚拉到了一边。 “先给你介绍一个人。” “杰克,你过来一下。” 查亚的话刚落,就蹭过来一个外国人。虽然在电筒光的照射下,我看不清楚他的五官,但他的身高明显高我半头。 “这是杰克,这是谯羽。” “Hello!你好。” 杰克很绅士地伸出了手。我虽然不是很喜欢这个外国人,但还是象征性地笑了笑。 “你好!” “杰克是香港红十字会的理事,也是我的好朋友。这批物资都是杰克帮忙筹措的。他一直都向往西藏,这次在新闻中看到我们这边发生罕见的雪灾,就募集了善款和物资。我们在地区刚好碰上了政府的救援队,就一起过来了,希望能帮上忙。” “我听查亚提起过你。她说你是一个支援西藏的内地志愿者,很了不起!” “哪里,我只是为了生存,没你说的那么伟大。要说了不起,应该是你们红十字会。这次可帮了我们卡当的大忙,要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说的这是实话。有些时候,这些救援组织的确很高效。 其实我有很多心里话想和查亚说,但在外国人面前,我所有的话都被堵在了肚子里。查亚这个时候明显关注这个外国人要多于我。我只得告辞两人。走进了学生宿舍。宿舍里的小西用上了查亚带来的药,已经输上了液。其他的学生也在格桑的救治下,病情都稳定了很多。 可能是青霉素起了作用,小西呼吸变得均匀,额头高烧也在慢慢消退。神经紧绷的我松了一口气,坐到了凳子上,可刚坐下来,就是一个长长的哈欠。 梁成可能是看到我一脸疲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你回去休息一下吧。这几天你都没有得到好的休息,应该累坏了。明天我们还有事要做。” 我点了点头,和格桑打了个招呼,走出了学生宿舍。 回到自己的宿舍,我根本就没考虑要洗漱一番,头一偏,就倒在了床上。我实在太累了,不到一分钟,就沉沉地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恍惚中,我感觉耳朵痒得难受。睁开眼,黑漆漆的夜一如既往,是不是感觉出了问题?我来不及细想,翻了个身,又合上了眼皮。 “黑人。” 声音虽小,但在万籁俱静的晚上却特别入耳。为了证实我不是幻听,我坐起身,打开了手电筒。 “查亚!” 查亚坐在床边,手枕着床沿,两只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不休息?” “来看看你啊!” 查亚的语气很柔,秋水一样的眼眸带来了一丝甜蜜的气息。 “我听哥哥说你困在雪地里,差点就没有回来。是吗?” 我点了点头。虽然这次不是我生命中第一次遇到危险,但却是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查亚咬了咬嘴唇,看得出来她还在紧张。 “羽,以后你得懂得自己照顾自己。” “嗯,我知道,查亚!” 我握住查亚的手。她的手白皙而柔滑,握在手心是一泉满满的幸福。 “这次你还走吗?” 查亚深情地看着我,问道:“你想我走吗?”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想,我希望你能留下来。” 查亚将头枕在我的腿上,没有说话。她仿佛是在聆听,聆听彼此的心跳。 “查亚,查亚!” 沉默了许久,我才发现查亚已经睡着了,她均匀的呼吸声里满含依赖。几千公里的奔波,她也累了。我没有打扰她,而是把我的警用大衣盖在了她身上,独自一个人望着窗外沉沉的黑夜发呆。 “阿嚏!” 当窗外透出了淡淡的曙光时,我终于扛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我想捂住自己的嘴,但迟了,查亚还是被我吵醒了。 “你感冒了!” 查亚立起了身,一脸关怀地看着我。 “没有,哪能。我这么好的身体……阿嚏!” 话没说完,我又是一个响亮的喷嚏。我只有尴尬地笑了笑。 “嘿嘿,习惯,习惯……” “习惯?你这是感冒,睁着眼睛说胡话!你昨天晚上怎么不叫醒我?” “昨天,我看你睡得很香,就没打扰你。” 查亚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我。她大大的眼睛仿佛能说话,责怪与怜惜皆有之。 “没什么大不了的。感冒,小事一桩。” “还小事,都生病了!走,跟我去阿姐那里拿点药。” 查亚不由分说,就拉起我往外走。 “不用,小病。” 我想固执地坚持,但却换来查亚的怒视。 “走不走?” “走,走……马上走。” 我只得跟着查亚走出了宿舍。 在格桑的诊所吃了药,还没来得及把泡好的方便面吃完,活计就赶过来了。因为交通的疏通,政府的救灾物资源源不断地从县里运了过来。由于缺乏人手,我只能是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搬货、归类、统计,忙得我是晕头转向。查亚和杰克也一样,成了标标准准的民工。 下午的时候,尼玛告诉我说,卡沙村的路疏通了,在镇里的统一安排下,我和尼玛还有副镇长带着第一支慰问队朝卡沙村出发了。 查亚和杰克跟着我在同一辆车上。望着窗外一望无际的雪原,查亚的脸上满是焦急,这也能够理解,如此之大的雪灾就只有母亲曲珍一个人在应付。做女儿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一切都会没事的,不用担心!” 我拍了拍查亚的肩膀。她朝我点了点头,神色稍微轻松了一点。 正文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声声牛羊的叫声吵醒了。我下床来到窗边,看到草场上已是一片繁忙,鞭梢声此起彼伏,成群的牛羊如潮水般地向前涌。我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走出了房间。 来到外面,阿妈正准备把牛羊往草场赶。当她看到我后,就热情地走了过来,边走边说道: “小羽,这么早就起来了?” 我看了看东方微微探头的朝阳,然后对着阿妈说道: “现在已经不早了,我们在局里也起来了。” “哦,那先吃饭吧。” “你不是要赶牛羊去草场吗?” “这点时间,不碍事的。” 阿妈口中的早餐我以为是糌粑,实质则不然,是奶酪。这是一种发酵的牛奶制品,与酸奶很相似,近似固体食物,但营养价值比酸奶高。 吃完早饭,我就和阿妈告辞了,骑着则旦向镇里走去。大约走了一小时多,我看到在前方不远处聚集了一群人,正在争论着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任青旺堆和尼桑才旺因为草场的事在争吵。这几年,放牧的经济效益越来越明显,特别是羊毛价格攀升,很多牧民都加大了放牧的数量,这样就导致草场资源越来越稀缺,特别是好的草场。由于以前在划分草场时的草率,现在争夺草场时有发生。 旺堆和才旺家族是卡沙村人丁最旺盛的两大家族,两个家族关系却不好。具体细节我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和姻亲有关系。 尼桑才旺是我们所长尼玛才旺的哥哥,也是卡沙村村长的弟弟。可能是占有一些特殊的资源,导致他语气不是那么友善。 “这弯滩一直是我们在放牧,凭什么说是你们的?” 对面的任青旺堆也不是好惹的主。我听尼玛说过他年轻的时候可是卡当的一个另类,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后来因为致人重伤,还坐过牢,是卡当不折不扣的“特别关注对象”。 “凭什么?你别忘了,当初是我们把这弯滩给你们的。” “给我们?你说得好听!” 尼桑才旺轻蔑地看了任青一眼,说道:“那还不是因为你们要娶我们的卓玛,你们才决定把弯滩给了我们。再说了,既然是给,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用草场作聘礼,这听起来似乎有些新鲜,但在卡当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有的聘礼还会用牛羊,也有的用钱,但钱只占极少数。 听了尼桑才旺的话,任青显得有些激动,说话也大声了很多。 “当然得要回来?你们卓玛娃子都不生,我们理应收回草场?何况她现在已经回你们娘家了,已经不是我们旺堆家的人了。” 尼桑才旺轻蔑地看了任青旺堆一眼,不屑地说道:“那是你们桑库旺堆自己不行,不是条汉子。还怪在我们头上,真是笑话。” “你说谁不是汉子?” 任青旺堆瞪圆了眼睛,虽然不是勃然大怒,但也差不多了。 “你儿子桑库旺堆啊!难道我说错了?” 尼桑才旺的戏谑,换来了对面一群人的激愤。 “你个王八蛋!” “狗日的,胡说八道!” 尼桑才旺也不甘示弱,向前了一步,满脸怒气地吼道:“说谁呢?有种再说一遍!” “就说你,你个王八蛋!别以为有个所长弟弟就了不起,我们不甩他!” “他妈的!还真以为我端木是好惹的!” 尼桑才旺从腰里掏出了一把两尺长的藏刀,身后的人也纷纷响应。而对面的任青旺堆一伙人也不甘示弱,也亮出了自己的藏刀。雪亮的藏刀在阳光下,发出莹莹白光。眼看双方局势就要演变成一场械斗,一旁的我则急红了眼。 我曾经想过劝阻,但我知道那是徒劳无益,一则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二则是我是新手,对于他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的话还不如蚊子叫。这里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很淡薄,喜欢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警察有时候也得靠边站。但现在的情况,我已经不能袖手旁观,那样搞不好会出人命,毕竟人命关天,出了事,我可担当不起。 “大家冷静!冷静!” 我冲到他们中间,挡住了两边将要接触的身躯。 “小警察,哪凉快哪待着去,这里的事轮不到你管!” 任青旺堆看了看我,毫不吝啬地给我了个蔑视眼神。 “谯科员,你一边待着,这里的事你别管!” 尼桑才旺虽然和我有几面交情,但他这个时候正在气头上,态度也同样不友好。 “有什么事大家坐下来说,好说好商量嘛!” “我和他没什么好商量的。今天谁能站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行,今天咱们就把这事作个了断。谁先躺下,谁以后就别出现在弯滩!” 我没想到我的好话不但没有换来双方局势的缓和,反而换来了尼桑才旺和任青旺堆两人更大的愤怒。 “打,打……” 双方明晃晃的藏刀举了起来。眼看就要见血,这个时候我已经没了其他办法,只得拼死一搏。 “慢着。今天你们一定要分个你死我活的话,就先把我砍了。否则我绝不允许你们动一刀!” 两边的人可能是没想到我会有如此举动,愣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尼桑才旺不解地看了看我,说道: “谯科员,你这是何必?我们这是私事,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处理争端的。这是传统,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好吗?!” 相比之下,任青旺堆可就没那么客气了。他直接走到我面前,狠狠的看了看我,说道: “小警察,别多管闲事,否则你可真别怪我手里这把刀!” “今天这事我管定了,你有本事就把我做了。要不然,就跟我去派出所,我们好说好商量!” “呸!好说好商量!你真以为不敢?” 任青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举起刀,就准备朝我身上下刀。身边的尼桑才旺见势不对,就招呼身边的人来砍任青旺堆。我赶紧堵在了他们前面,对着尼桑才旺说道: “尼桑大叔,你们不要动,今天我就让他任青旺堆砍。男子汉说得出,做得到!” 稳住了尼桑才旺,我就面朝任青旺堆。我只有赌一把了。 “任青大叔,下刀吧。我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 任青表情复杂地看了看我,然后挥动手臂,刀就从空中劈了下来。 “噗!” 白晃晃的刀没在草丛里,深陷了一大截。 “小警察!你狠,我跟你走!” 任青旺堆彻底泄了气,身边的人也都放下了刀。我没想到我赌赢了,刚才刀身从我身上滑过的时候,虽然我表面上淡定如常,但我明显感觉到我身上的肌肉变成了铁板,那是紧张所致。 后来,在所里的协调下,弯滩草场被一分为二,任青旺堆和尼桑才旺家各占一半,这好像不合法理。但没办法,人情有时候会大于法理,这就是基层。必须要学会平衡,否则就是扯不清的死结。 星期一的傍晚,我正和尼玛像往常一样,在下象棋。 “尼玛所长,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啊!” 我抬头一看,是阿妈,旁边还有格桑。两人一脸急色地走进屋内,我赶忙搬了一个椅子给阿妈,说道: “阿妈,先坐。坐下说。” “对,坐下说。” 尼玛没有忘了倒杯茶。阿妈稍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然后说道:“今天早上,我把牛羊赶到草场后,就来到了镇上办点事。可是等回去的时候,我就发现草场上的牛羊全不见了,这肯定是被人给赶走了,你们可一定要把偷牛贼给我找到啊!” 我听了阿妈的话,大吃一惊。几百头牛羊,算起来是几十万,这在卡当可以算得上是天大的案子了。 “谁这么大胆子,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为非作歹?” 尼玛也显得很惊讶。这可是他当所长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大案。 “对了,阿妈,你不是有‘朵煞’当看护吗?它到哪里去了?” “不知道啊。草场我都找遍了,什么都没有。” “朵煞”的威慑力不容置疑。看来,偷盗者不止一两个人。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找到牛羊在哪里。这样吧,谯羽你带着安多坐车去各个路口找,我去卡沙村摸情况,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好!” 我和安多站起身,戴上警帽就准备往外面走。 “记住,时间紧迫,未来的二十四小时是关键时刻。如果找不到,后面破案就难了。” 出门的时候,尼玛不忘强调时间的重要性。的确,在卡当这个偏远的地方,时间越久,就越难找到偷盗者的踪迹,因为这个地方实在太大了。 我和安多坐上车后,先是往东边找,因为只有通过那个方向才可以出镇,但我们往东边行驶了将近八十公里也没见到偷盗者的踪迹。后来我们转道向南,最后向西,绕了一个半圆,行程二百多公里,从傍晚找到深夜,但都没有找到偷盗者的踪迹。 回到镇上的时候,汽车刚好没油了,而油桶也是一滴油都没有。由于办案的经费紧张,所里的用油也不宽裕,我只得从镇上卖杂货的尼桑大叔家借来了一匹马,然后在黑夜中打着电筒赶到了阿妈家。 我赶到阿妈家的时候,尼玛也是刚回来。他组织牧民骑马出去找了好几小时,但也没有结果。 “过了今天晚上,我们就更难找了!” 尼玛不是危言耸听。一个晚上,足够偷盗者藏匿。 阿妈愁容满面,格桑和梁成在一旁安慰,但明显效果不好。丢失的牲畜毕竟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全部依靠,换作任何人都没办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我回去看看以往犯案的卷宗,顺便与邻乡的派出所取得联系,希望能理个头绪,找出犯案的人。你在这里组织村民继续寻找。” 尼玛吩咐完事情后,又急匆匆地没入了夜色中。这个晚上,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我骑着马朝西面搜寻,直到傍晚,我也没收获。反而是一天经历了三种天气。冰雹、烈日、大雨,搞得我狼狈不堪。这里最讨厌的就是冰雹,没人能想象在冰雹下的滋味,那就是任老天爷宰割。没有遮蔽物的我,头被冰雹打了好几个大包。 这就是卡当的夏日,没人能把天气预报准。一片云可能带着的是雨,也可能是冰雹,还有可能是雪。 第三天中午,我正在草原上寻找时,看到了“朵煞”一瘸一拐地向我走来。它明显受了伤,右前脚好像是被硬物击伤了,掉了一大块皮,血迹已经干涸。 我下了马,摸了摸它那黑色毛发。它用舌头舔了舔我,围着我转了几圈。亲热过后,它咬着我的裤脚就往西边拖。 “干吗?朵煞!” 我正奇怪它莫名的举动。它松了嘴,然后头朝着西边就是一阵狂吼。从它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愤怒,也看到了请求。它肯定是发现了什么,难道…… 我骑上了马,跟着“朵煞”向西边奔去。 大约奔了三十公里,我们在一个山坳处看到了一群牛羊。更为惊奇的是,那些牛羊居然是阿妈家被盗的牛羊。它们正悠闲地吃着草,我之所以敢确认,是因为我认得那里面有一只独角白牛。 三个偷盗者没想到我们会出现,短暂的惊讶过后,拿出了手中的猎枪。 我想起了刚来卡当时追捕盗猎者。那次我经验和技能都欠缺,但这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跑掉。 我掏出手枪,朝天放了一枪。偷盗者显然并没有吓到,而是朝我这边放了两枪。我赶紧下了马,找到了一个土包,当遮蔽物。 “赶快放下你们手中的武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砰、砰!” 又是几枪射了过来,看来我不来点真的,是没用的。 我握住手中的枪,对准了三个人当中年纪最大的人。 只听偷盗者惨叫一声,我打中了他的腿部。另外两个见势不妙,骑上马就开溜。我赶紧也跃上了马,跟了上去。后面的“朵煞”不甘示弱,也追了上去。 一百米,五十米,凝心、静气、瞄准、扣扳机,左前方的偷盗者和马一起摔在了地上,“朵煞”冲上去就是咬住了偷盗者的脚。另外一个可能是害怕了,勒马停止了逃跑。 “领导,我不跑了,不跑了!” 跪在地上的偷盗者显然没了刚才的疯狂。他们一个劲地向我求饶。我上前给将他俩铐在了一起,然后带到了出发地。在出发地,我没有找到那个被我击伤的偷盗者。看来我还是犯了疏忽,不过这应该不重要了,有这两个人在手上,还怕找不出来他。 “‘朵煞’,谢谢你!” 朵煞可能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它朝我轻吼了一声,然后扬着头回到了牛羊中间,长啸连连。奇怪的是,那些牛羊停止了吃草,很自然地排成了几排,向来路走去。“朵煞”到底没忘它自己的职责。 将牛羊赶到村里时,已经是下午了。牧民们听说牛羊找回来了,都纷纷来到村头迎接,当然是为了迎接这次的破案明星。它自然就是“朵煞”了。村民给它戴上了象征王者的红项圈,然后还围着它跳起了舞。“朵煞”仿佛也很享受这过程,高傲地扬起了头。 藏獒很忠心,也很勇敢,我算是真正见识到了。“朵煞”在负伤的条件下,一路跟踪偷盗者到了休息地,然后又赶回来告诉我们。这不单单是勇敢,这应该是有勇有谋。 阿妈脸上终于恢复了笑容,我也放心地押着偷盗者回镇里了。 出了村,我见到了以前从没有见到的奇景,南边的天空竟然有五色的云彩。它们互为独立,却又连为一体,呈长条形,像一副围巾又像一条飘带,悠然而闲散地挂在南天之上。它出现时是午后五点多,而西边的太阳光这个时候也泛成了紫红色。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五彩祥云,神仙真下凡了?” 我从来没见过这等奇景。它的漂亮也许赶不上彩虹,但落在眼眸里,却是一幅神奇景象,让人目瞪口呆。 “糟了,天神发怒了!” 我身边的偷盗者是一脸愁容。在我追问下,他道出了担心的理由: “这是我们这里人的经验所得。五彩云的出现,都预示着大灾难要降临。1978年的夏天,也是这样的,结果不久我们这里就出现几百年都难遇的地震,死伤无数。在菩萨的眼里,这是因为我们得罪了天神,所遭受的报应。” 我淡淡地笑了笑。迷信永远是迷信。 回到卡当,尼玛看到我抓到了偷盗者,笑得合不拢嘴。这件卡当近年来最大的偷盗案三天就破案了,虽然有运气的成分,但也算是大功一件。这会给所里带来莫大的荣誉。 “小羽,干得不错。我会给你请功的!” 我没想过立功,但事实是有些东西未必讨厌,包括荣誉。 “同志们!今天我们开会,首先……那个首先……就是……就是……” 一周后,尼玛组织了第一次正式会议。他可能是想学领导的腔调,但明显是东施效颦,他的嘴没有领导的灵活。 “哈哈!” 安多到底年纪小,没我能忍,禁不住笑出了声。 “严肃,严肃,这是开会!” 尼玛很认真地看了安多一眼。他那滑稽的表情让我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范伟。 安多赶紧停止了笑声,两只眼睛直直地瞪着尼玛。我也一样,眼神就像是看情人一样,一动不动地盯着尼玛。 “你们别用这种眼神啊!” “那我们该用什么眼神?” 我就不明白了,开会不就是用一种专注的眼神吗? “怎么想象和现实差别这么大呢?算了,咱们来实在的。你们坐到你们自己的位置上去。” 尼玛无奈地看了我和安多一眼,又改回了平时和我们说话的语调。待我们回到办公位置坐好后,他拿着红本子,先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昨天,局里开了个表彰大会。我们所里也被表扬了,当然小羽的功劳不小。” “我?” 我吃了一惊。 “这次在局里搞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们所排在前面,这里面你的功劳不容忽视。特别是上次你帮曲查的事还有这次成功破案,其先进事迹更是通报了全区派出所,为我们所里可添了不少光。” 尼玛说的帮曲查的事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那次我从卡沙村搞调查,在回来的路上遇到牧民曲查挺着个大肚子在草场放牧。她意外地从马上摔了下来,影响了胎气。我和安多赶紧把她抱到汽车上,希望能把她送到镇卫生所格桑那里去生育,但在半路上,曲查就临盆了。我无奈之下,只得当起了接生婆。 我上大学那会儿去听过几次生育课,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出发点不是很纯洁,我主要是奔着好奇去的,但正是因为好奇让我这次成功救活了母子。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有些放不开,一个大老爷们去给一个妇女接生这算怎么回事。但看到曲查越来越痛苦,如果再晚的话,就会出现生命危险,我也只有豁出去了。我叫安多从汽车的水箱里放出滚烫的热水,准备了一条毛巾给曲查,然后按照老师教的步骤一步步实施,当孩子的头露出来那一刻,我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了下来,他虽然是哇哇大哭,但传到我耳朵里,却是最美的音符。 这一次的特殊任务既让我明白了母性的伟大,也让我对生命有了另一层认识。 后来,曲查的孩子取名为刚赤达瓦,他家里人还特意要求我做这孩子的干爹,我给刚赤达瓦取了个汉族名字,叫谯天旭。我希望他的胸怀像天一样宽广,生活像旭日一样明亮。 “所长,你说那些干吗。过都是我应该做的。” 尼玛点了点头,走到了我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一本正经地说道: “的确,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穿上这身警服,就决定了我们的性质,为人民服务。但局里也不会忘了我们这些战斗在基层的人,有些功劳是必须要奖赏的。这个是给你的,也是你应得的。” 尼玛把大红本子递了过来,我一看是本荣誉证书。翻开里面,写有两排大大的红字:谯羽:因你在2007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经组织批准,特授予“优秀基层民警”的称号。 这是我第一次捧着大红本子。以前我一直认为荣誉如浮云,皆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可当它真正到了手上,才知道它的分量。纸虽轻,话也很简短,可它代表的是一份肯定。我们每个人不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吗? “谢谢!” 尼玛可能是很少看到我如此认真,笑着缓和了一下严肃的气氛。 “你别谢我,谢就谢卡当镇的父老乡亲,这是他们的要求,对了,有个东西你没看过吧?” 尼玛从所外面的墙壁上取下了一个绿色的夹子,递给了我。我打开一看,上面是用藏文和汉文写的留言,大多数内容都是表扬所里的话,我占了不少。翻到后面,我看到一段歪歪扭扭的文字,落款是小西。 “大哥哥,我的阑尾炎已经好了,不用被割掉了,以后又可以打篮球了。呵呵,羽哥哥,你也要保重身体哦,长大了你要带我去找姚明打篮球。” 小西的阑尾发炎是在晚上。我知道这个情况后,和梁成连夜把他送进了地区医院,地区医院的医生要求做手术,切除阑尾,但被我拒绝了。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想做手术,是因为手术可以得到更多的奖金。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医生给小西采取了保守治疗,在没做手术的前提下,稳住了病情。 看完留言簿,我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留言簿的话实实在在地在那里,没有一丝牵强。它表面上是文字,实质上却代表一颗颗淳朴而善良的心。 表彰会后的第三天,所里接到上级的一个通知,通知我去拉萨警校参加在职岗位培训。听尼玛说,这种机会很难得,能去学习的人,都是具有培养价值的人,不经过局里的大力推荐是不能去的。其实我知道,这里老所长和尼玛的作用不容忽视。 走的那天是六月十八日,那天的天气特别反常,黑沉沉的云压得很低,气温也骤降了很多。要不是眼前的绿色,一定会让人误以为是冬天。 “你去了好好学,争取留在拉萨。” 尼玛的话听起来像是客套话,实质上是他的心里话。但我却不怎么爱听。 “所长,你说什么啊?我卡当待得好好的,干吗要留在拉萨?”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这种人在我们卡当屈才了,你应该去更大的舞台发挥自己的才华!” “顺其自然吧,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所长,走了。” 我没有在意所长的话,挥了挥手,上了汽车。 汽车行驶在无垠的草原上,可能是压抑的天气,让我感觉心里一直不畅快。大约过了两小时,黑沉沉的天空开始有了变化,飘起了雪花。我手伸出窗外,好奇地看着天空,边看边说道:“六月飞雪?不知是哪里的冤情这么大!” “六月飞雪?” 我的戏谑,换来了安多的不解。他没看过《窦娥冤》,当然不知道六月飞雪的意思。 “六月飞雪在我们内地是绝少的。它的出现就意味着有天大的冤情。” “哦。” 安多似懂非懂。 “我们这边六月下雪也很少,怕是要闹雪灾。” “雪灾!” 听到“雪灾”两个词,我心头一紧。我知道卡当这个地方最怕的就是雪灾,何况还是在六月,很多牧民都没来得及做好防护准备。要真是雪灾,牧民不知道要损失多少牛羊,生命也将受到威胁。我忽然想到了三天前的五彩云,难道真如那偷猎者所说,天神发怒了? 后来的情况越来越糟糕。雪不再如开始那般温顺,而是肆无忌惮地在草原上挥洒,能见度不到三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雪的狂暴。它单体的力量看似很小,但会合起来,却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它在北风的驱赶下,咆哮着在大地上横冲直撞,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淹没了草原,在公路上铺了白白的一层。 汽车行驶到赛东青的时候,熄火了。 “安多,你怎么不走了?” 安多无奈地看了看我,说道:“羽哥,没法走了。雪太大了。” 听了安多的话,我心顿时沉了下来。赛东青位于卡当和那曲的中间,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是真正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步行,不论朝哪个方向,乐观估计,都得四天的脚程。在恶劣的天气里,这几乎是人类的极限。 时间在一分一秒往前赶,雪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反而是顺着西风,变得更加肆虐。 “羽哥,怎么办?” 安多一脸焦急。我猜他在那曲这么多年,恐怕也没见到这么大的雪。 我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狂舞的白雪,咬了咬牙,对着安多说道: “下车!” “羽哥,我们该朝哪个方向?” “卡当!” 我手指西方,那里有我肩负的责任,还有小西、阿妈那些善良的面孔。他们仿佛在召唤我,虽然我知道前方有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等着我,但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我看了看安多,他看着前方无尽的雪阵,紧锁着眉头,我扶着他瘦弱的肩膀问道: “安多,你怕吗?” “不怕!” 安多看着我,嘴角紧绷,眼神变得异常坚定。 “不错,是条康巴汉子!” 我笑了,安多也咧嘴笑了! 从中午到下午,雪就没有停过。我和安多一直在苍茫中前行,全身已然被白雪所覆盖,成了雪人。由于雪太大,导致本来就不明显的公路没了踪迹可循,周围也没有明显的参照物可依,再加上风也不甘寂寞,“嗖嗖”地从脚刮到头。我和安多只得埋着头,护着眼睛,凭感觉往西走。 天色越来越暗,我的脚步也越来越重。行进到一个土包前时,我前面的安多突然脚下一滑,直挺挺地栽倒在我前面。 “安多!” 我心神一凛,这个时候要是出事,那可就麻烦了。我赶紧上前扶起安多。 “你怎么样?安多。” “没事,只是滑倒而已。” 安多朝我笑了笑,又艰难地从雪地爬了起来。 我知道安多并不是不小心。他是累的,从出发到现在,我俩应该走了三十五公里。在平均二十厘米厚的雪地上走三十五公里,是非常耗费体力的,何况是在没有热量补充的条件下,高寒缺氧就更不必说。 “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再走。” 安多听了我的话,刚才还挺立的身子一下瘫了下去,四仰八叉地躺在了雪地里,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双膝跪地,直愣愣地倒在雪地里,原来把雪当成床,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当最后一抹亮色褪尽后,黑暗充斥了满眼,耳边独有雪花落地的声音,大地更显寂寥。我也顾不上空空的肚子,头贴着冰冷的雪地,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已经被白雪覆盖。我站了起来,发现雪已经停了,但雪的厚度又增加了二十厘米,莽莽大地一片纯净的白色。从小到大,我从没见到这么大的雪,何况还是六月,我温州老家这个时候应该是夏日炎炎,这里却是冰冷如冬。要是没有亲眼见到,我想至死我都不会相信眼前的一切。 我抖落身上的积雪,唤醒了安多。虽然我和安多都很疲惫,但我们必须继续赶路。毕竟没有食物补充,耽搁的时间越久,对我们生命的危险越大。 “羽哥,我们走多远了?” 又是晚上,天一如既往的阴沉,气温比昨天更低了。 “一共走了六十公里了吧。走了一半了,快了。” 我想给安多打气,却发现是那么的无力。我俩的体力都快耗尽了,结果前面还有一半的路程在等着我们。 “我选择弃车而行到底是对了还是错了?” 虽然我很不情愿去想这个最没有价值的问题,但它就像一个魔咒,反复盘旋在我脑海。 “坚持!一定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迷糊中,我仿佛看到了所长。他语气坚定,面露微笑。 “对,坚持就是胜利,我现在是安多的支柱。如果我泄气了,我俩都得完蛋!” 我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把这关挺过去。 半夜的时候,我被冻醒了。虽然我穿了四件衣服,一件内衣,两件毛衣,外加一件外套,但感觉和没穿一样,上牙和下牙打起了架,身体还一阵阵发抖。旁边的安多要比我好很多,从他均匀的呼吸声可以判断出来。他穿的是半身藏袍,是用羊毛缝制的,虽然笨重但却能抗寒,比我这人造革的衣服实用很多。 整整下半夜,我大多的时间都是在看不见的雪地上转圈圈。偶尔我会小憩一会儿,但五分钟不到,一个没有任何征兆的冷战,又把我从混沌中拉回了冰冷的现实。 没有词能形容我整个下半夜的状态,不是癫狂,也不是颓败。我并不奢望有一张大床,也不奢望有炉火取暖,我只想找个能避寒的角落打个盹,但这简单的要求目前来说都是奢侈。本来就没有多余精力的我,只得把最后一丝力气留给了驱寒。我试着去想点什么,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但根本就做不到。这个时候的脑袋被两个信息交织着,深入骨髓的冷和痛彻心扉的饿。 当天际出现一抹亮色的时候,我伸开双臂笑了。那一抹光明给我带来了前进的勇气,我从来都没发现光明对于我是如此的重要。虽然一晚上的折腾已经让我身心疲惫,但我的心又重新站立起来了。在经历困境的时候,坚强的心比身体健康更为重要,在卡当的半年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羽哥!” 安多不知什么时候醒了。他从外衣上吃力地掏出一块已经发硬的糌粑,分了一半递给了我。 “这是我前天从所里带的,路上一直没有舍得吃。” 我接过半块糌粑,嘴里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来。半块糌粑,很难说是美味,又坚硬如铁,但握在手里,却是一份沉甸甸的感动。 “羽哥,吃吧。前面的路还长,我们还得赶路。” 我点了点头,从雪地抓起一把雪,和糌粑一起送进了口中。虽然糌粑和雪水混合不是那么有嚼头,但我还是很快就吃完了。毕竟我已经两天没有吃像样的东西了。对进入口中的东西我已经没有心思去讲究了。 在雪地里迷迷糊糊又走了一天。第四天的中午,我听见安多在大叫。 “羽哥,你看,有人家了!” 我抬起头,顺着安多的手指,看到白色的尽头有一个黑点。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对于四天没有见到其他颜色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惊喜。 “是的,有人了,终于有人了!” 我狂呼着向前跑去。后面的安多也不甘落后,连滚带爬地和我比起了速度。 “三公里、两公里、四公里、三公里……” 在草原上千万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估算的距离和实际比起来往往相差很多。由于刚才的激动,导致我和安多用完了用来挑战极限的大半精力。路程的后半段,我和安多只得学起了祖先,做起了爬行动物,耷拉着脑袋,机械地重复着祖先的动作,先左手,再右脚,然后是右手、左脚…… 当我和安多出现在我们所以为的“房屋”面前时,我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心彻底冰凉。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哪是什么房屋,它就是一辆黑色面包车。弃车的司机无意中和我们开了个苦涩的玩笑。 面包车没有给我们意外的收获,没有食物,也没有淡水。它只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暂时可以栖身的小港,但却是致命的小港。 “羽哥,我们还走不走?” “歇会儿吧。” 我没想到这一歇,所有的斗争意识都没了。面包车虽然也冷,但是相比外面的雪地,却是天堂。我躺在座椅上看着窗外安静的白色,心里仿佛变得坦然了。 “死就死吧。” 由于连续三天没有吃像样的东西,再加上长途的奔劳,饥饿和疲倦交织成困顿像瘟疫一样一阵阵袭来,我和安多再没有气力进行挣扎。全身除了眼睛和嘴巴还有些许生命,其他部位都已经麻木了。它们仿佛已经早早弃我们而去。 我没想到我的人生会在这茫茫的白雪上画上终点。我虽然没有恐惧过死亡,但安多呢,我只觉对不起他。我终究没有把他带出雪地,而他的梦想,也只能停止在这一刻了。 “羽哥,我们是不是快死了?” “也许吧!” 我静静地看着这人生的最后一丝光亮。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死亡的种种,人死亡后,灵魂是不是真的可以升天?奈何桥上是不是真有孟婆汤? “羽儿……” 我看到了母亲,可亲的容颜下,还是那么让人无限依恋。她抚摸着我的额头,仿佛在说: “你要坚强地活下去。你还年轻!” 是的,我还年轻,我也想活着,但现在的我已经没得选择。我的眼睛开始变得无力,正当我的眼睛要闭上时,安多摇了摇我的手臂。 “羽哥,熊,熊!” 安多的惊慌,扰乱了我困顿的思绪。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了窗外有一头棕熊,棕色的毛发,身长起码有两米。它巨大的手掌撑在面包车的玻璃上,两只眼睛正盯着我们看。那眼神明显不是好奇,而是因为饥饿而形成的贪婪。 “我的个妈呀!” 我感觉我的脊背一阵发凉。一阵哆嗦之后,我慵懒的身子一下就挺直了。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害怕成为肉泥,还是因为有了看得见的对手,激发了男人爱斗的天性。 “怎么办,羽哥?” “他奶奶的,现在这个鬼天气,反正就是死,我们跟它拼了。看看到时候谁吃谁?” 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力气,从腰里拔出藏刀,就准备和棕熊生死一搏。安多也一样,虽然他的身体比我要瘦小,但他的眼神同样也不输于我。他握着藏刀也准备随时进攻。 棕熊明显也感觉到了我们的敌意,但它显然没将我们放在眼里。它巨掌一挥,窗户的玻璃就撒了一地。没了玻璃的阻挡,我清楚地看到了棕熊白森森的牙齿,令人不寒而栗。 将面包车的玻璃打碎后,棕熊前爪搭在窗户上想进来,但是笨拙的身躯明显没有那个条件。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趁棕熊在窗户边倒腾的当口,将手中藏刀朝棕熊的胸口刺了过去。当藏刀的刀口接触棕熊的胸口那一刹那,我就感觉像是刺到了一堵墙上,任我怎么用力,刀尖就是不能向前分毫。棕熊的皮毛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根本就刺不穿它的身体。 我顿时就傻眼了,这可如何是好?刀枪不入,这我和安多还有得活吗? “咋办?” 我看了看安多,安多看了看我。他的眼神和我一样,除了惊讶还是惊讶。 “安多,我们投降吧。”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竟然有心情开玩笑。也许,这就是绝望中的无奈。但棕熊显然不买账,它见没法进来,就用上了自己最擅长的一招,撞!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这棕色的大块头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没用三招,我们的面包车就被它撞翻了。 “砰”的一声,我的头就撞上了右边的铁锁把上。我用手一摸,全是血。而安多也好不多少,头朝地,身子倒过来了。 面包车被掀翻后,形势对棕熊就变得异常有利。它摇摇晃晃地来到前窗,很轻松地就把前窗的玻璃击碎了,它的利爪赫赫在目,这下我和小西就傻眼了,前窗敞开后,我们的身体完全暴露在棕熊的攻击范围之内了。 “扑哧!” 棕熊钻进车里,巨爪一刨,我情急之下抓过来的坐垫就成了碎片。 “他奶奶的,没想到老子会成为棕熊的盘中餐。这死得可真够窝囊的!” 棕熊的第二爪挥过来的时候,我知道我这辈子完了。那长而尖的爪子看起来很像黑白无常的勾魂爪,我绝望闭上了眼。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被棕熊抓死,这恐怕比鸿毛还轻。传出去也注定成为笑话。 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我本能地把手中的刀刺了出去。我压根都没抱希望,因为这个时候,我的意识已经模糊,可幸运的是,我的本能救了我一命。准确地说,是安多救了我一命,他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块铁板挡在了我脑袋上。棕熊的利爪没有击穿我的脑袋,而是打在了铁板上。铁板“砰”的一声,就撞上了我的脑袋,我的脑袋一震,然后就是满脑的虚空。 “羽哥,羽哥……” “棕熊死了,死了。” “死了?真死了?” 隔了好一阵,我才恢复意识。刚才还恶狠狠的棕熊倒在了地上,它的喉咙上竖着一把刀,血正汩汩地往外冒。周围的雪地被染成了红色。 原来棕熊的“死穴”在喉咙上。我不知道是我运气好,还是它的运气太坏,那一刀刺出时,我根本就没想到会有这等效果。 出了汽车,我就是好一阵“鞭尸”。 “他奶奶的,我看你嚣张!” 安多在一旁奇怪地看着我。他肯定在纳闷我哪来的力气。 “羽哥,省点力气,我们把它烤来吃了吧。” 安多不忘资源的合理利用。他经常活剐肥羊,所以把生肉变成熟食他是很拿手的。他用藏刀很快就将棕熊分成了几块,然后从汽车的油箱里倒腾出汽油,点燃座椅,就开始了烤棕熊。 火熊熊地燃了起来,那醉人的热温很快席卷了全身。这让遭受了几日低温的我和安多感觉像是进了天堂。 “有肉吃就是一种福气!” 我未曾想到我的福气来得这么快,一小时不到,我们就吃上了棕熊肉。刚才还准备把我们放进餐盘的棕熊怎么都没想到,它自己却成了我和安多的晚餐。有些时候,梦想和结果是两码事。可惜的是,棕熊已经没有时间来明白这个道理了。 没有拌料,肉还有些生硬,有的地方还烤焦了,但这些都丝毫没有影响我和安多的胃口,因为对于四天没吃东西的我们来说,吃什么已经变得不重要,关键是有什么可以吃。只是有些不舒服的是,我的头一阵阵生疼。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得感谢这头棕熊。没有它,可能我和安多下一次见面就得在阎王殿了。 饱饱地吃了一阵,我就瘫坐在火堆的旁边,背靠汽车,目光留在了西边。这个时候已是傍晚,西边的天幕上还是云层紧锁,天空还不时有雪花飘下来。我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长,但我还得走下去,因为这是我的选择。 没有炊烟,没有人迹,更没有书声琅琅,卡当镇被一层厚厚的白包裹着。要不是小学的红旗还依然挺拔,我还真以为卡当已成了原始社会。 我和安多连滚带爬地回到了所里,却没有看见尼玛。我们又去了格桑的诊所,也是空无一人。 “不会都完了吧?” “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 说这话的时候我都没有多少底气,毕竟我们是年轻人。但身体抵抗力差的就难说了,百年难遇的严寒可不是那么好应付的。这几日的折磨使我深谙此理。 后来我和安多终于在小学见到了尼玛和格桑,但眼前的情景却让我皱起了眉头。阴冷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小学生,他们有的身上裹着被子,有的穿着与年龄不相符的藏袍,但由于保暖衣物的有限,大多数学生还是穿着一件单衣,瑟瑟发抖者不在少数,墙壁上挂着不少的输液瓶,但无一例外都是空的,腾空的输液管把宿舍点缀成了医院。 没有了以前的欢歌笑语、活泼好动,这是一群没有生气的孩子,神情麻木,眼神空洞,呻吟声不绝于耳。他们年幼的心灵在承受这一种煎熬,一种不该他们去承受的煎熬。但这就是灾难,它不会因为你的年龄小而停下肆虐的脚步,也不会因为你善良而蜻蜓点水,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你们怎么在这里?” 尼玛看到我和安多的突然出现,大吃一惊。 “唉,一言难尽……” 我叹了口气,抹了抹身上的雪花,然后问道: “现在孩子们怎么样?镇上的情况怎么样?” “唉!” 尼玛也叹了口气,说道: “很糟糕,由于这次大雪来得太突然了,没有来得及准备御寒的东西,学生生病的很多,有几个还是重感冒,病情极不乐观。你也知道,我们就一个诊所,药品已经用完了,格桑也是束手无措。再加上储备的食品不多,现在食物供应也成了问题。再这样下去,我们很快就断粮了。” 尼玛说的我能理解,镇上人本来就不多,合计起来就二十几号人,都不是过的内地农村自给自足式的生活,根本就谈不上储备。何况又是夏天,过冬的物资还没开始准备,遇到这猝然的天灾,当然是手足无措,一团乱麻。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等!” “等?” “是的,等,等药品,等食物,除了等我们别无他法。” “可这等也不是办法啊,谁知道政府什么时候来援助?什么时候能来到我们卡当?” “可是我们现在能怎么办?把生病的学生送出去,怎么送?送去哪?我们现在能出去吗?” 尼玛无奈地看了一眼外面迷蒙的白色,然后回过了头,说道:“我们现在能做的,就只能是祈祷,祈祷佛祖会保佑我们渡过这一关。” 对于尼玛的话我不敢苟同,虽然我也有同感。但事在人为,等终究是最消极的,我们等不起。 “鉴于目前的形势,我觉得我们当前要集中有限的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因为我们不确定政府的救援什么时候能到来。” “有道理,这的确是权宜之计。我怎么没有想到?” 我话刚落,外面就走进来一个中年人,是副镇长。副镇长个头不高,原本黑瘦的脸庞,在疲惫的光顾下更显憔悴。 “我们这样等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必须得自救。我们内地有句话,叫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虽然我们人少,力量很薄弱,但只要我们同心协力,一定会渡过这个难关的。” “好一个同心协力。” 副镇长拍了拍我的肩膀,朝我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学生说道: “同学们,困难是暂时的,这是老天对我们的考验。只要我们团结在一起,就一定能战胜这灾难。我相信,佛祖也不会看着我们受难。他会派天神来救你们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住。同学们,你们有信心吗?” “有!” 副镇长就是副镇长,站在屋里就有一股气场,三言两语,就把低沉的气氛扭转了过来。 “当下之计,我们一方面要做好防寒保暖,另一方面就是要想办法保证食物的供应。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要把全镇的人发动起来。大家同舟共济,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统一调度,这样才有希望渡过难关!” 在镇长的组织下,镇上的人集合在一起开了个短会。 “我们现在是非常时期,需要大家同心协力,特别是我们还有那么多的学生被困在了这里。他们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卡当的未来,我们可以缺衣少吃,但他们不能,他们还小。我希望你们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捐献出来,我们共同渡过这个难关。” 镇长的话很简单,也很动情。目前的形势下,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了。镇里的居民也清楚这个道理,他们把能用得上的东西自发地交到了小学,酥油、大米、青稞、牛肉,有多少就交多少,还有废旧的报纸、木板、塑料,只要是能够提供取暖的东西都没有放过。我在家里倒腾了半天,最后把自己的木床交了上去,还有那些陪伴我好几年的衣服,虽然它们谈不上贵重,却承载了大学的记忆。但这个时候,也管不到这么多了。 在灾难面前,个体的力量是很弱小的,但汇集起来,力量就不可小觑了。卡当镇很快就面目一新,告别了沉寂。道路上的积雪被铲到了边上,卡当镇的上空又出现了炊烟。人员被集中起来,统一取暖,统一开伙,卡当镇又恢复了生机。 我主要是负责照顾生病的学生,小西也是其中之一。他从小因为营养不良,身体本来就不好,这次严寒,又让他的身体发起了高烧。由于药已经用光了,我能做的就只有最老套的方法,用热毛巾在他头上进行热敷,但这终究治不了本。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神智开始迷糊,一个劲儿地说胡话。 “小西的情况很不乐观。如果一直没有药品输液的话,他脑子很可能会被烧坏。” 格桑将小西揽在自己的胸口,一遍又一遍地用湿毛巾在小西额头擦拭着。作为一个医生,没有药品,就是断了翅的天使。而我们,就更是束手无策了。 “阿妈,阿妈……” 小西的声音时强时弱。看着他苍白的脸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医务工作的重要,上大学那会儿,老师经常强调我们是生命的守护者,我一直都把它当成笑话,现在我才深明此理。 “他奶奶的!什么鬼天气!” 我踹了一脚墙壁,大大咧咧地骂道。 “出去抽根烟吧。” 梁成情绪也不高,他拉着我走出了宿舍。宿舍外冷风如刀,由于是晚上,静谧得有些可怕。 “我在那曲六年了,从来没见到这样的天气,唉!” 梁成叹了一口气,点燃了手中的烟,长长地吐了一口烟雾,对着我说道:“你记得2003年的印尼海啸吗?” “具体我不清楚,只知道那次死了不少人。” “这就是大自然的报复,我说过,我们人类太喜欢自以为是了,到处侵占别人的领地,而现在极端天气的出现,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这是我们自己酿造的恶果。” 梁成的脸颊埋在黑夜里。我虽然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我很清楚他这是痛心疾首。我不懂什么大自然的报复,我只知道在西藏这个地方生活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但需要乐观的心态,更需要勇气去应对恶劣的天气。 “梁成,你没想过回香港吗?” “回香港?” 梁成沉默了一会儿,喃喃地说道:“一辈子的债需要一辈子还,我这辈子就在这了。” “你其实已经做得够好了。对战堆的承诺也完成了,还有什么可还的?” “你认为我还能走吗?” 梁成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过身,向宿舍走去。临到门口,他回头对着我说道:“你也一样,跑不掉了!” “什么跑不掉,你能不能说明白点?” 梁成并没回答我的话,而是露出了一个诡秘的笑容。这笑容在尼玛脸上也出现过。 一支烟抽完了,我点上了第二支,尼古丁的虚空让我心里的急躁情绪减轻不少。吐了满满的一口烟,我对着黑沉沉的天空自言自语地说道: “人终究胜不了天!” “是吗?” “查亚!” 我环顾四周,没有发现我身边有人的迹象,可刚才是谁在接话?怎么声音那么像查亚?会不会是幻听? “一定是幻听。” 我得出结论后,才轻松一点。查亚在万里之遥的香港,怎么会在这里?虽然我很希望能见到她,但现实就是现实。 我将烟头轻轻地弹起,弱弱的火光在空中快速画出一股弧线,我的视线也顺着烟头画出了一道弧线,当我的视线快要落地的时候,我看到东边出现了亮光。怎么会有光?难道有车了? 我急匆匆地走出了学校操场,来到街口,我果然看到了汽车的灯光,还不是一束,是很多。 我揉了揉眼睛,借着微弱的亮光,看见前面是专业的除雪车,后面跟着一大批救援物资车。我三步并两步,走到了镇口。喜出望外的我,稳稳地堵在路中间,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车给拦下来。当下要做的,就是找到救命的药品。 “你想死啊?!” 是汽车司机的声音。他看到我傻不楞登地堵在汽车面前,肯定以为我是寻求自杀的。 “师傅……” 我正准备解释时,一只纤手捏住了我的耳朵。 “你敢拦车,你不要命了?” 是查亚的声音,难道又是幻听?我转过身,才发现这次是真的。 “走,上那边说。别堵在路中间。” 查亚把我拉到路边,然后指手画脚地开始招呼车上的人卸东西。梁成和格桑闻声也出来了。他们见到眼前的情景,表情和我差不多,更多的是惊讶。 汽车上全是救灾物资,棉被、帐篷、面粉,最重要的是里面有卡当最缺的药品。查亚意外的到来,比喻成雪中送炭显然分量太轻,说成是救命菩萨倒是很恰当。 “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不是菩萨。” “那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 救灾物资卸完后,我趁大家休息的当口,把查亚拉到了一边。 “先给你介绍一个人。” “杰克,你过来一下。” 查亚的话刚落,就蹭过来一个外国人。虽然在电筒光的照射下,我看不清楚他的五官,但他的身高明显高我半头。 “这是杰克,这是谯羽。” “Hello!你好。” 杰克很绅士地伸出了手。我虽然不是很喜欢这个外国人,但还是象征性地笑了笑。 “你好!” “杰克是香港红十字会的理事,也是我的好朋友。这批物资都是杰克帮忙筹措的。他一直都向往西藏,这次在新闻中看到我们这边发生罕见的雪灾,就募集了善款和物资。我们在地区刚好碰上了政府的救援队,就一起过来了,希望能帮上忙。” “我听查亚提起过你。她说你是一个支援西藏的内地志愿者,很了不起!” “哪里,我只是为了生存,没你说的那么伟大。要说了不起,应该是你们红十字会。这次可帮了我们卡当的大忙,要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说的这是实话。有些时候,这些救援组织的确很高效。 其实我有很多心里话想和查亚说,但在外国人面前,我所有的话都被堵在了肚子里。查亚这个时候明显关注这个外国人要多于我。我只得告辞两人。走进了学生宿舍。宿舍里的小西用上了查亚带来的药,已经输上了液。其他的学生也在格桑的救治下,病情都稳定了很多。 可能是青霉素起了作用,小西呼吸变得均匀,额头高烧也在慢慢消退。神经紧绷的我松了一口气,坐到了凳子上,可刚坐下来,就是一个长长的哈欠。 梁成可能是看到我一脸疲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你回去休息一下吧。这几天你都没有得到好的休息,应该累坏了。明天我们还有事要做。” 我点了点头,和格桑打了个招呼,走出了学生宿舍。 回到自己的宿舍,我根本就没考虑要洗漱一番,头一偏,就倒在了床上。我实在太累了,不到一分钟,就沉沉地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恍惚中,我感觉耳朵痒得难受。睁开眼,黑漆漆的夜一如既往,是不是感觉出了问题?我来不及细想,翻了个身,又合上了眼皮。 “黑人。” 声音虽小,但在万籁俱静的晚上却特别入耳。为了证实我不是幻听,我坐起身,打开了手电筒。 “查亚!” 查亚坐在床边,手枕着床沿,两只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不休息?” “来看看你啊!” 查亚的语气很柔,秋水一样的眼眸带来了一丝甜蜜的气息。 “我听哥哥说你困在雪地里,差点就没有回来。是吗?” 我点了点头。虽然这次不是我生命中第一次遇到危险,但却是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查亚咬了咬嘴唇,看得出来她还在紧张。 “羽,以后你得懂得自己照顾自己。” “嗯,我知道,查亚!” 我握住查亚的手。她的手白皙而柔滑,握在手心是一泉满满的幸福。 “这次你还走吗?” 查亚深情地看着我,问道:“你想我走吗?”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想,我希望你能留下来。” 查亚将头枕在我的腿上,没有说话。她仿佛是在聆听,聆听彼此的心跳。 “查亚,查亚!” 沉默了许久,我才发现查亚已经睡着了,她均匀的呼吸声里满含依赖。几千公里的奔波,她也累了。我没有打扰她,而是把我的警用大衣盖在了她身上,独自一个人望着窗外沉沉的黑夜发呆。 “阿嚏!” 当窗外透出了淡淡的曙光时,我终于扛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我想捂住自己的嘴,但迟了,查亚还是被我吵醒了。 “你感冒了!” 查亚立起了身,一脸关怀地看着我。 “没有,哪能。我这么好的身体……阿嚏!” 话没说完,我又是一个响亮的喷嚏。我只有尴尬地笑了笑。 “嘿嘿,习惯,习惯……” “习惯?你这是感冒,睁着眼睛说胡话!你昨天晚上怎么不叫醒我?” “昨天,我看你睡得很香,就没打扰你。” 查亚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我。她大大的眼睛仿佛能说话,责怪与怜惜皆有之。 “没什么大不了的。感冒,小事一桩。” “还小事,都生病了!走,跟我去阿姐那里拿点药。” 查亚不由分说,就拉起我往外走。 “不用,小病。” 我想固执地坚持,但却换来查亚的怒视。 “走不走?” “走,走……马上走。” 我只得跟着查亚走出了宿舍。 在格桑的诊所吃了药,还没来得及把泡好的方便面吃完,活计就赶过来了。因为交通的疏通,政府的救灾物资源源不断地从县里运了过来。由于缺乏人手,我只能是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搬货、归类、统计,忙得我是晕头转向。查亚和杰克也一样,成了标标准准的民工。 下午的时候,尼玛告诉我说,卡沙村的路疏通了,在镇里的统一安排下,我和尼玛还有副镇长带着第一支慰问队朝卡沙村出发了。 查亚和杰克跟着我在同一辆车上。望着窗外一望无际的雪原,查亚的脸上满是焦急,这也能够理解,如此之大的雪灾就只有母亲曲珍一个人在应付。做女儿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一切都会没事的,不用担心!” 我拍了拍查亚的肩膀。她朝我点了点头,神色稍微轻松了一点。 尾声 两年后。卡当。 碧蓝的天空,静静的雪山,静静的草原,星星点点似的牛羊,一眼都能望到头的泥砖建筑,卡当好像没有变。 “你变了。” “呵呵,老了?不过你也变了。” 尼玛脸上的胡茬更多了。他手上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可爱地嘟着嘴。安多也变了,他正式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看起来多了几分粗犷与豪放。 “羽哥,你现在可是我们警界的名人,破了几个要案,立了大功了。我们所里还有你的宣传册。” 安多竖起了大拇指。尼玛也附和道: “我早就说过他大有可为。看来我当时还是有眼光的。” 我摸了摸自己头发,腼腆地说道: “跟着瞎混呗。说实话,没有卡当就没有我的现在。不管怎样,我都应该谢谢你们。” “谯羽还是谯羽,不会忘本。呵呵,可是‘谢谢’可不能停在口头上哦!” 仿佛是有天生的默契,尼玛话刚说完,小尼玛就咧开了嘴,大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笑。 “你和你爸一样贪婪。还好,我可是做了准备工作才来的。” 我打开了旅行包,一股脑地拿出了小孩穿的衣服,还有汽车玩具,我把玩具在小尼玛面前晃了晃,小尼玛立刻就被吸引了。可玩具比他的头还大,他只能“呀呀”了事。 “想玩,就快点长大哦。” 我捏了捏小尼玛的脸蛋。可能是我刚才没给他玩具,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哭了起来,看样子还很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 我从小都没糊弄过小孩。这下我慌神了。 尼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没事的,想妈妈了。” 可能是母子相连,小尼玛刚哭没几声,她的母亲就过来了。夫妻俩围着小尼玛团团转,开始了夫妻的必修课。 虽然有些吵闹,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心头有了牵挂。天伦之乐大抵就是如此吧。 “羽哥!” “哦。” 我回过头来,发现安多正看着我。我笑了笑,然后从包里把一个白色的学习机递给了安多。 “你的汉语不好,有了这个你就不用愁了。相信以后你去了内地,也不用担心语言不通。” “谢谢你,羽哥。” 安多不忘给我一个拥抱。我拍了拍他结实的肩膀。 “应该的。” 拥抱过后,安多把我领进了我两年前住的房间。 “所长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自从你走后,这里还没住过人呢。” 我把行李放到了书桌上。没想到一走就是两年,时间过得真快。 我打开了抽屉,抽屉里还有我以前无聊时写的碎言。它们乱糟糟地躺在那里,我随便抓起了一张。 “今天查亚做的是干拌牛肉,做法和要点:先将牛肉在高压锅里压熟,然后切成片,拌料时先放盐,接着放辣椒油、白糖、酱油、味精、花椒粉再拌,最后下葱及细粒花生米。查亚特别强调牛肉要洗干净,要不然会拉肚子哦。” 我发现我的心在疼。它实实在在地疼,从心底到心尖,像滚雪球一样,来回揪着疼。我捂着胸口,瘫坐在了椅子上。 …… “唉,你怎么这么重,要压垮我啦!” 院子里扶着我的查亚,翩翩欲坠。 “等我好了,你也可以压我呀。” “我看不起你,就喜欢欺负弱女子。等你好了,看我怎么报复你!” 查亚,我一直等你报复我。可是你的人呢? “羽哥,他们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站了起来,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跟着安多走出了院子。 镇上的公路上,一群身着民族盛装的牧民踏歌而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匹大黄马,牵马的牧民一身红白相间的藏装,戴着高高的羊毡帽,他满脸喜庆,而坐在马上的是一个有着淡淡高原红的女孩。各种绿松石、珊瑚制成的饰品挂满了她的脖颈,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华贵。 “谯羽,可把你盼来了,待会儿咱们不醉不归哦!” 我拍了拍梁成的肩膀,说道:“梁成,我可要警告你,以后可别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那是,那是。有你这个警察弟弟,我怎敢胡来?” 梁成憨态可掬,引得我和安多一阵哄笑。 “别在这杵着了,赶快走吧。美娇娘可不能在太阳下太久哦!” 尼玛不忘拍了拍梁成的肩膀。梁成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目光落在了格桑身上。格桑看了看梁成,又把目光转向了我。她眼里仿佛有泪花在涌动。 “谯羽,你来了。” “嗯,阿姐,要笑啊!今天是高兴的时候,要笑!” “嗯。” 格桑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梁成说道: “我们走吧!” 格桑和梁成终于走到一起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之所以不可能完成,因为梁成家里坚决反对。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在卡当这个地方生活,何况梁成的父母只有梁成这一个儿子。 “我并不是为物质而活着。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我一定要去争取。” 梁成是固执的,也是让人佩服的。他最终说服自己的父母,留在了卡当。在这个过程中,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 婚礼是镇长主持的,地点在小学,小学为了这一天特放了一天假。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梁成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因为梁成是汉族人,再加上条件有限,最后综合考虑,在小学以喜宴的形式来办婚礼。 “大家都知道,我们梁老师来卡当十年了。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何况梁老师生活在香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可是他却肯为了我们卡当的孩子,为了我们格桑,留下来。我作为镇长,敬佩的同时,自愧不如!” “梁老师来了我们小学十年。十年间,学生出去了一茬又一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了。你带来的改变大家是看得见的。在这里,我代表卡当的父老乡亲向你表示感谢。同时,也祝你和格桑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镇长的话极富感染力,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梁成和格桑脸上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只可惜,查亚没有看到这一幕。 “唉,谯羽,你也该找一个了。” “我……”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 “别摇头啊,你得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过去就让它过去,谈何容易。 卡沙村。 虽然是大喜之日,可此时的门前,却是一分凄凉。一贯凶猛的“朵煞”耷拉着脑袋,待在院子一角,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阿妈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拿着佛珠正念叨着什么。她脸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阿妈!” “谯羽!你来了,快坐。” 阿妈看见是我,又是搬椅子,又是倒茶。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阿妈,可是她身形比以前更加佝偻。她老了。 “在拉萨还好吗?” 阿妈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再没有两年前的细滑了。我没想到两年的时间,她变化这么大。 “很好,阿妈。” “好就好,好就好……” 仿佛是想起了什么,阿妈神色黯然,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过脸颊。 “阿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阿妈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然后站了起来。 “孩子,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你先坐。” “阿妈,不用。” “要的,要的。” 阿妈转过身,拖着蹒跚的步伐,走进了厨房。我一个人看了看四周,是熟悉,也是陌生。前年的春节我还历历在目,那是多么的和谐,多么的欢乐。可如今,人去楼空,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身,慢慢走进了以前查亚的房间。房间依旧干净,也很整洁,里面的摆设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熟悉的藏香萦绕在我的头顶,仿佛这个房间昨天还住过人。 我拿起了书桌上的相册,上面仿佛还留有查亚的味道,淡淡的薄荷香。打开相册,我的眼光停在了那几张我照的照片上。照片上,查亚笑颜如花,娇俏可人,我忽然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了她的笑容。 “小警察,知道吗?要把我照美一点。” “对,就是这个角度,再来一张。” “快点,咋这么慢?” “不要这么啰唆。你不是老头子,你是男子汉,干脆一点行吗?” …… “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阿妈。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屋里,看了看四周,手一会儿在这里摸摸,一会儿在那里摸摸。 “这房间我每天都打扫。我知道查亚只是去香港读书了,她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阿妈。” “会回来的!” 阿妈喃喃自语。也许,让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也是一件好事。 离开卡沙村的时候,西边出现了火烧云。那肆无忌惮的红,把下面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然后是草地、湖泊,最后是那闲步归来的牛羊。 这世界从来不缺景色,缺的只是发现! 这世界从来不缺美,缺的只是珍惜! 别了,卡当! 别了,快乐与苦痛的记忆! 尾声 两年后。卡当。 碧蓝的天空,静静的雪山,静静的草原,星星点点似的牛羊,一眼都能望到头的泥砖建筑,卡当好像没有变。 “你变了。” “呵呵,老了?不过你也变了。” 尼玛脸上的胡茬更多了。他手上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可爱地嘟着嘴。安多也变了,他正式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看起来多了几分粗犷与豪放。 “羽哥,你现在可是我们警界的名人,破了几个要案,立了大功了。我们所里还有你的宣传册。” 安多竖起了大拇指。尼玛也附和道: “我早就说过他大有可为。看来我当时还是有眼光的。” 我摸了摸自己头发,腼腆地说道: “跟着瞎混呗。说实话,没有卡当就没有我的现在。不管怎样,我都应该谢谢你们。” “谯羽还是谯羽,不会忘本。呵呵,可是‘谢谢’可不能停在口头上哦!” 仿佛是有天生的默契,尼玛话刚说完,小尼玛就咧开了嘴,大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笑。 “你和你爸一样贪婪。还好,我可是做了准备工作才来的。” 我打开了旅行包,一股脑地拿出了小孩穿的衣服,还有汽车玩具,我把玩具在小尼玛面前晃了晃,小尼玛立刻就被吸引了。可玩具比他的头还大,他只能“呀呀”了事。 “想玩,就快点长大哦。” 我捏了捏小尼玛的脸蛋。可能是我刚才没给他玩具,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哭了起来,看样子还很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 我从小都没糊弄过小孩。这下我慌神了。 尼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没事的,想妈妈了。” 可能是母子相连,小尼玛刚哭没几声,她的母亲就过来了。夫妻俩围着小尼玛团团转,开始了夫妻的必修课。 虽然有些吵闹,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心头有了牵挂。天伦之乐大抵就是如此吧。 “羽哥!” “哦。” 我回过头来,发现安多正看着我。我笑了笑,然后从包里把一个白色的学习机递给了安多。 “你的汉语不好,有了这个你就不用愁了。相信以后你去了内地,也不用担心语言不通。” “谢谢你,羽哥。” 安多不忘给我一个拥抱。我拍了拍他结实的肩膀。 “应该的。” 拥抱过后,安多把我领进了我两年前住的房间。 “所长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自从你走后,这里还没住过人呢。” 我把行李放到了书桌上。没想到一走就是两年,时间过得真快。 我打开了抽屉,抽屉里还有我以前无聊时写的碎言。它们乱糟糟地躺在那里,我随便抓起了一张。 “今天查亚做的是干拌牛肉,做法和要点:先将牛肉在高压锅里压熟,然后切成片,拌料时先放盐,接着放辣椒油、白糖、酱油、味精、花椒粉再拌,最后下葱及细粒花生米。查亚特别强调牛肉要洗干净,要不然会拉肚子哦。” 我发现我的心在疼。它实实在在地疼,从心底到心尖,像滚雪球一样,来回揪着疼。我捂着胸口,瘫坐在了椅子上。 …… “唉,你怎么这么重,要压垮我啦!” 院子里扶着我的查亚,翩翩欲坠。 “等我好了,你也可以压我呀。” “我看不起你,就喜欢欺负弱女子。等你好了,看我怎么报复你!” 查亚,我一直等你报复我。可是你的人呢? “羽哥,他们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站了起来,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跟着安多走出了院子。 镇上的公路上,一群身着民族盛装的牧民踏歌而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匹大黄马,牵马的牧民一身红白相间的藏装,戴着高高的羊毡帽,他满脸喜庆,而坐在马上的是一个有着淡淡高原红的女孩。各种绿松石、珊瑚制成的饰品挂满了她的脖颈,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华贵。 “谯羽,可把你盼来了,待会儿咱们不醉不归哦!” 我拍了拍梁成的肩膀,说道:“梁成,我可要警告你,以后可别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那是,那是。有你这个警察弟弟,我怎敢胡来?” 梁成憨态可掬,引得我和安多一阵哄笑。 “别在这杵着了,赶快走吧。美娇娘可不能在太阳下太久哦!” 尼玛不忘拍了拍梁成的肩膀。梁成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目光落在了格桑身上。格桑看了看梁成,又把目光转向了我。她眼里仿佛有泪花在涌动。 “谯羽,你来了。” “嗯,阿姐,要笑啊!今天是高兴的时候,要笑!” “嗯。” 格桑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梁成说道: “我们走吧!” 格桑和梁成终于走到一起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之所以不可能完成,因为梁成家里坚决反对。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在卡当这个地方生活,何况梁成的父母只有梁成这一个儿子。 “我并不是为物质而活着。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我一定要去争取。” 梁成是固执的,也是让人佩服的。他最终说服自己的父母,留在了卡当。在这个过程中,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 婚礼是镇长主持的,地点在小学,小学为了这一天特放了一天假。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梁成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因为梁成是汉族人,再加上条件有限,最后综合考虑,在小学以喜宴的形式来办婚礼。 “大家都知道,我们梁老师来卡当十年了。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何况梁老师生活在香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可是他却肯为了我们卡当的孩子,为了我们格桑,留下来。我作为镇长,敬佩的同时,自愧不如!” “梁老师来了我们小学十年。十年间,学生出去了一茬又一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了。你带来的改变大家是看得见的。在这里,我代表卡当的父老乡亲向你表示感谢。同时,也祝你和格桑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镇长的话极富感染力,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梁成和格桑脸上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只可惜,查亚没有看到这一幕。 “唉,谯羽,你也该找一个了。” “我……”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 “别摇头啊,你得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过去就让它过去,谈何容易。 卡沙村。 虽然是大喜之日,可此时的门前,却是一分凄凉。一贯凶猛的“朵煞”耷拉着脑袋,待在院子一角,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阿妈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拿着佛珠正念叨着什么。她脸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阿妈!” “谯羽!你来了,快坐。” 阿妈看见是我,又是搬椅子,又是倒茶。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阿妈,可是她身形比以前更加佝偻。她老了。 “在拉萨还好吗?” 阿妈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再没有两年前的细滑了。我没想到两年的时间,她变化这么大。 “很好,阿妈。” “好就好,好就好……” 仿佛是想起了什么,阿妈神色黯然,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过脸颊。 “阿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阿妈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然后站了起来。 “孩子,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你先坐。” “阿妈,不用。” “要的,要的。” 阿妈转过身,拖着蹒跚的步伐,走进了厨房。我一个人看了看四周,是熟悉,也是陌生。前年的春节我还历历在目,那是多么的和谐,多么的欢乐。可如今,人去楼空,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身,慢慢走进了以前查亚的房间。房间依旧干净,也很整洁,里面的摆设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熟悉的藏香萦绕在我的头顶,仿佛这个房间昨天还住过人。 我拿起了书桌上的相册,上面仿佛还留有查亚的味道,淡淡的薄荷香。打开相册,我的眼光停在了那几张我照的照片上。照片上,查亚笑颜如花,娇俏可人,我忽然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了她的笑容。 “小警察,知道吗?要把我照美一点。” “对,就是这个角度,再来一张。” “快点,咋这么慢?” “不要这么啰唆。你不是老头子,你是男子汉,干脆一点行吗?” …… “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阿妈。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屋里,看了看四周,手一会儿在这里摸摸,一会儿在那里摸摸。 “这房间我每天都打扫。我知道查亚只是去香港读书了,她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阿妈。” “会回来的!” 阿妈喃喃自语。也许,让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也是一件好事。 离开卡沙村的时候,西边出现了火烧云。那肆无忌惮的红,把下面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然后是草地、湖泊,最后是那闲步归来的牛羊。 这世界从来不缺景色,缺的只是发现! 这世界从来不缺美,缺的只是珍惜! 别了,卡当! 别了,快乐与苦痛的记忆! 正文 第二天,当我从睡梦中醒过来,发现病床上空空如也,柜子上面安静的放着一封信,白色的信封,它就静静地躺在哪里。 我站起身,走了过去,将信封拿在手上。薄薄的信封,仿逾千斤,它越来越重。我的手不由自主的发抖,继而是脚,然后是全身。 “查亚!” 我疯狂地跑出了病房,从三楼到一楼,从大堂到广场。我以为我能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但却落空了。她的香味走远了,我已经追寻不到她的足迹。 黑人,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 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你不用急,也别找我。你说过,你最喜欢看我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但现在的我却很难看到你笑了。我们注定是有缘无分。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的病。我看到了二十三年的阳光,这已经是一个奇迹。我原以为上天会一直眷顾我,但我发现我错了,该来的迟早还是要来,虽然我为这一天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它真正到来时。我才发现我已经做不到去坦然面对。因为我发现我爱上了你,这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可这也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我不想离开,可我不得不离开。 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渴望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快乐,和你一起失落,和你一起茫然,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务,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奢侈。我的身体正在发生变化,我不知道我以后会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我还能活几天。 不要为我悲伤,不要可怜,每个人都有她的宿命,每个人都有她的归宿。上天已经很眷恋我了,让我真正的爱过了一次。我真诚的感谢你的父母,是他们让我有机会见到你,并相知、相爱。所以,我希望你能和你父亲和好,这也算是我的请求。 最后再求你一件事。阿妈已经年老了,我最不放心的就是她。我希望你能帮我好好照顾她,还有阿姐。我希望你能撮合她和梁大哥的婚事,也算是了却了阿妈的心思,也是我的心思。 对不起。我只希望你记住我开心的模样,记住我美丽的瞬间,请原谅我的自私。别来找我,就让我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安静地死去。别再想我,过去的就让它成为一场梦! 最爱你的查亚梅朵,会在天堂祝福你! “查亚,你在哪里?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 是的,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却没有了机会。 天空不再湛蓝,云朵不再洁白。我再也看不到那张笑脸,再也看不到那天使的容颜、菩萨的心肠。 我的爱就这样远去了,没有任何征兆。你悄悄的来了,又悄悄的走了。你走得匆匆忙忙,却又恋恋不舍。你带来的是卡当的云彩,带走的却是我的青春。我永远记得,你的舞姿轻盈,你的笑颜如花,你娇俏天成,你落落生姿! 为什么我没有抓住你?为什么我让你这么轻易地就走掉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从天而下,一滴滴雨落在脸颊上,我露出了笑容。我笑了,可它冰冷而苦涩! 正文 第二天,当我从睡梦中醒过来,发现病床上空空如也,柜子上面安静的放着一封信,白色的信封,它就静静地躺在哪里。 我站起身,走了过去,将信封拿在手上。薄薄的信封,仿逾千斤,它越来越重。我的手不由自主的发抖,继而是脚,然后是全身。 “查亚!” 我疯狂地跑出了病房,从三楼到一楼,从大堂到广场。我以为我能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但却落空了。她的香味走远了,我已经追寻不到她的足迹。 黑人,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 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你不用急,也别找我。你说过,你最喜欢看我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但现在的我却很难看到你笑了。我们注定是有缘无分。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的病。我看到了二十三年的阳光,这已经是一个奇迹。我原以为上天会一直眷顾我,但我发现我错了,该来的迟早还是要来,虽然我为这一天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它真正到来时。我才发现我已经做不到去坦然面对。因为我发现我爱上了你,这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可这也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我不想离开,可我不得不离开。 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渴望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快乐,和你一起失落,和你一起茫然,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务,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奢侈。我的身体正在发生变化,我不知道我以后会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我还能活几天。 不要为我悲伤,不要可怜,每个人都有她的宿命,每个人都有她的归宿。上天已经很眷恋我了,让我真正的爱过了一次。我真诚的感谢你的父母,是他们让我有机会见到你,并相知、相爱。所以,我希望你能和你父亲和好,这也算是我的请求。 最后再求你一件事。阿妈已经年老了,我最不放心的就是她。我希望你能帮我好好照顾她,还有阿姐。我希望你能撮合她和梁大哥的婚事,也算是了却了阿妈的心思,也是我的心思。 对不起。我只希望你记住我开心的模样,记住我美丽的瞬间,请原谅我的自私。别来找我,就让我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安静地死去。别再想我,过去的就让它成为一场梦! 最爱你的查亚梅朵,会在天堂祝福你! “查亚,你在哪里?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 是的,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却没有了机会。 天空不再湛蓝,云朵不再洁白。我再也看不到那张笑脸,再也看不到那天使的容颜、菩萨的心肠。 我的爱就这样远去了,没有任何征兆。你悄悄的来了,又悄悄的走了。你走得匆匆忙忙,却又恋恋不舍。你带来的是卡当的云彩,带走的却是我的青春。我永远记得,你的舞姿轻盈,你的笑颜如花,你娇俏天成,你落落生姿! 为什么我没有抓住你?为什么我让你这么轻易地就走掉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从天而下,一滴滴雨落在脸颊上,我露出了笑容。我笑了,可它冰冷而苦涩! 尾声 两年后。卡当。 碧蓝的天空,静静的雪山,静静的草原,星星点点似的牛羊,一眼都能望到头的泥砖建筑,卡当好像没有变。 “你变了。” “呵呵,老了?不过你也变了。” 尼玛脸上的胡茬更多了。他手上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可爱地嘟着嘴。安多也变了,他正式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看起来多了几分粗犷与豪放。 “羽哥,你现在可是我们警界的名人,破了几个要案,立了大功了。我们所里还有你的宣传册。” 安多竖起了大拇指。尼玛也附和道: “我早就说过他大有可为。看来我当时还是有眼光的。” 我摸了摸自己头发,腼腆地说道: “跟着瞎混呗。说实话,没有卡当就没有我的现在。不管怎样,我都应该谢谢你们。” “谯羽还是谯羽,不会忘本。呵呵,可是‘谢谢’可不能停在口头上哦!” 仿佛是有天生的默契,尼玛话刚说完,小尼玛就咧开了嘴,大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笑。 “你和你爸一样贪婪。还好,我可是做了准备工作才来的。” 我打开了旅行包,一股脑地拿出了小孩穿的衣服,还有汽车玩具,我把玩具在小尼玛面前晃了晃,小尼玛立刻就被吸引了。可玩具比他的头还大,他只能“呀呀”了事。 “想玩,就快点长大哦。” 我捏了捏小尼玛的脸蛋。可能是我刚才没给他玩具,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哭了起来,看样子还很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 我从小都没糊弄过小孩。这下我慌神了。 尼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没事的,想妈妈了。” 可能是母子相连,小尼玛刚哭没几声,她的母亲就过来了。夫妻俩围着小尼玛团团转,开始了夫妻的必修课。 虽然有些吵闹,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心头有了牵挂。天伦之乐大抵就是如此吧。 “羽哥!” “哦。” 我回过头来,发现安多正看着我。我笑了笑,然后从包里把一个白色的学习机递给了安多。 “你的汉语不好,有了这个你就不用愁了。相信以后你去了内地,也不用担心语言不通。” “谢谢你,羽哥。” 安多不忘给我一个拥抱。我拍了拍他结实的肩膀。 “应该的。” 拥抱过后,安多把我领进了我两年前住的房间。 “所长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自从你走后,这里还没住过人呢。” 我把行李放到了书桌上。没想到一走就是两年,时间过得真快。 我打开了抽屉,抽屉里还有我以前无聊时写的碎言。它们乱糟糟地躺在那里,我随便抓起了一张。 “今天查亚做的是干拌牛肉,做法和要点:先将牛肉在高压锅里压熟,然后切成片,拌料时先放盐,接着放辣椒油、白糖、酱油、味精、花椒粉再拌,最后下葱及细粒花生米。查亚特别强调牛肉要洗干净,要不然会拉肚子哦。” 我发现我的心在疼。它实实在在地疼,从心底到心尖,像滚雪球一样,来回揪着疼。我捂着胸口,瘫坐在了椅子上。 …… “唉,你怎么这么重,要压垮我啦!” 院子里扶着我的查亚,翩翩欲坠。 “等我好了,你也可以压我呀。” “我看不起你,就喜欢欺负弱女子。等你好了,看我怎么报复你!” 查亚,我一直等你报复我。可是你的人呢? “羽哥,他们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站了起来,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跟着安多走出了院子。 镇上的公路上,一群身着民族盛装的牧民踏歌而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匹大黄马,牵马的牧民一身红白相间的藏装,戴着高高的羊毡帽,他满脸喜庆,而坐在马上的是一个有着淡淡高原红的女孩。各种绿松石、珊瑚制成的饰品挂满了她的脖颈,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华贵。 “谯羽,可把你盼来了,待会儿咱们不醉不归哦!” 我拍了拍梁成的肩膀,说道:“梁成,我可要警告你,以后可别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那是,那是。有你这个警察弟弟,我怎敢胡来?” 梁成憨态可掬,引得我和安多一阵哄笑。 “别在这杵着了,赶快走吧。美娇娘可不能在太阳下太久哦!” 尼玛不忘拍了拍梁成的肩膀。梁成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目光落在了格桑身上。格桑看了看梁成,又把目光转向了我。她眼里仿佛有泪花在涌动。 “谯羽,你来了。” “嗯,阿姐,要笑啊!今天是高兴的时候,要笑!” “嗯。” 格桑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梁成说道: “我们走吧!” 格桑和梁成终于走到一起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之所以不可能完成,因为梁成家里坚决反对。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在卡当这个地方生活,何况梁成的父母只有梁成这一个儿子。 “我并不是为物质而活着。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我一定要去争取。” 梁成是固执的,也是让人佩服的。他最终说服自己的父母,留在了卡当。在这个过程中,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 婚礼是镇长主持的,地点在小学,小学为了这一天特放了一天假。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梁成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因为梁成是汉族人,再加上条件有限,最后综合考虑,在小学以喜宴的形式来办婚礼。 “大家都知道,我们梁老师来卡当十年了。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何况梁老师生活在香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可是他却肯为了我们卡当的孩子,为了我们格桑,留下来。我作为镇长,敬佩的同时,自愧不如!” “梁老师来了我们小学十年。十年间,学生出去了一茬又一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了。你带来的改变大家是看得见的。在这里,我代表卡当的父老乡亲向你表示感谢。同时,也祝你和格桑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镇长的话极富感染力,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梁成和格桑脸上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只可惜,查亚没有看到这一幕。 “唉,谯羽,你也该找一个了。” “我……”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 “别摇头啊,你得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过去就让它过去,谈何容易。 卡沙村。 虽然是大喜之日,可此时的门前,却是一分凄凉。一贯凶猛的“朵煞”耷拉着脑袋,待在院子一角,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阿妈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拿着佛珠正念叨着什么。她脸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阿妈!” “谯羽!你来了,快坐。” 阿妈看见是我,又是搬椅子,又是倒茶。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阿妈,可是她身形比以前更加佝偻。她老了。 “在拉萨还好吗?” 阿妈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再没有两年前的细滑了。我没想到两年的时间,她变化这么大。 “很好,阿妈。” “好就好,好就好……” 仿佛是想起了什么,阿妈神色黯然,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过脸颊。 “阿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阿妈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然后站了起来。 “孩子,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你先坐。” “阿妈,不用。” “要的,要的。” 阿妈转过身,拖着蹒跚的步伐,走进了厨房。我一个人看了看四周,是熟悉,也是陌生。前年的春节我还历历在目,那是多么的和谐,多么的欢乐。可如今,人去楼空,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身,慢慢走进了以前查亚的房间。房间依旧干净,也很整洁,里面的摆设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熟悉的藏香萦绕在我的头顶,仿佛这个房间昨天还住过人。 我拿起了书桌上的相册,上面仿佛还留有查亚的味道,淡淡的薄荷香。打开相册,我的眼光停在了那几张我照的照片上。照片上,查亚笑颜如花,娇俏可人,我忽然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了她的笑容。 “小警察,知道吗?要把我照美一点。” “对,就是这个角度,再来一张。” “快点,咋这么慢?” “不要这么啰唆。你不是老头子,你是男子汉,干脆一点行吗?” …… “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阿妈。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屋里,看了看四周,手一会儿在这里摸摸,一会儿在那里摸摸。 “这房间我每天都打扫。我知道查亚只是去香港读书了,她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阿妈。” “会回来的!” 阿妈喃喃自语。也许,让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也是一件好事。 离开卡沙村的时候,西边出现了火烧云。那肆无忌惮的红,把下面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然后是草地、湖泊,最后是那闲步归来的牛羊。 这世界从来不缺景色,缺的只是发现! 这世界从来不缺美,缺的只是珍惜! 别了,卡当! 别了,快乐与苦痛的记忆! 尾声 两年后。卡当。 碧蓝的天空,静静的雪山,静静的草原,星星点点似的牛羊,一眼都能望到头的泥砖建筑,卡当好像没有变。 “你变了。” “呵呵,老了?不过你也变了。” 尼玛脸上的胡茬更多了。他手上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可爱地嘟着嘴。安多也变了,他正式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看起来多了几分粗犷与豪放。 “羽哥,你现在可是我们警界的名人,破了几个要案,立了大功了。我们所里还有你的宣传册。” 安多竖起了大拇指。尼玛也附和道: “我早就说过他大有可为。看来我当时还是有眼光的。” 我摸了摸自己头发,腼腆地说道: “跟着瞎混呗。说实话,没有卡当就没有我的现在。不管怎样,我都应该谢谢你们。” “谯羽还是谯羽,不会忘本。呵呵,可是‘谢谢’可不能停在口头上哦!” 仿佛是有天生的默契,尼玛话刚说完,小尼玛就咧开了嘴,大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笑。 “你和你爸一样贪婪。还好,我可是做了准备工作才来的。” 我打开了旅行包,一股脑地拿出了小孩穿的衣服,还有汽车玩具,我把玩具在小尼玛面前晃了晃,小尼玛立刻就被吸引了。可玩具比他的头还大,他只能“呀呀”了事。 “想玩,就快点长大哦。” 我捏了捏小尼玛的脸蛋。可能是我刚才没给他玩具,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哭了起来,看样子还很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 我从小都没糊弄过小孩。这下我慌神了。 尼玛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没事的,想妈妈了。” 可能是母子相连,小尼玛刚哭没几声,她的母亲就过来了。夫妻俩围着小尼玛团团转,开始了夫妻的必修课。 虽然有些吵闹,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心头有了牵挂。天伦之乐大抵就是如此吧。 “羽哥!” “哦。” 我回过头来,发现安多正看着我。我笑了笑,然后从包里把一个白色的学习机递给了安多。 “你的汉语不好,有了这个你就不用愁了。相信以后你去了内地,也不用担心语言不通。” “谢谢你,羽哥。” 安多不忘给我一个拥抱。我拍了拍他结实的肩膀。 “应该的。” 拥抱过后,安多把我领进了我两年前住的房间。 “所长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自从你走后,这里还没住过人呢。” 我把行李放到了书桌上。没想到一走就是两年,时间过得真快。 我打开了抽屉,抽屉里还有我以前无聊时写的碎言。它们乱糟糟地躺在那里,我随便抓起了一张。 “今天查亚做的是干拌牛肉,做法和要点:先将牛肉在高压锅里压熟,然后切成片,拌料时先放盐,接着放辣椒油、白糖、酱油、味精、花椒粉再拌,最后下葱及细粒花生米。查亚特别强调牛肉要洗干净,要不然会拉肚子哦。” 我发现我的心在疼。它实实在在地疼,从心底到心尖,像滚雪球一样,来回揪着疼。我捂着胸口,瘫坐在了椅子上。 …… “唉,你怎么这么重,要压垮我啦!” 院子里扶着我的查亚,翩翩欲坠。 “等我好了,你也可以压我呀。” “我看不起你,就喜欢欺负弱女子。等你好了,看我怎么报复你!” 查亚,我一直等你报复我。可是你的人呢? “羽哥,他们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站了起来,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跟着安多走出了院子。 镇上的公路上,一群身着民族盛装的牧民踏歌而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匹大黄马,牵马的牧民一身红白相间的藏装,戴着高高的羊毡帽,他满脸喜庆,而坐在马上的是一个有着淡淡高原红的女孩。各种绿松石、珊瑚制成的饰品挂满了她的脖颈,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华贵。 “谯羽,可把你盼来了,待会儿咱们不醉不归哦!” 我拍了拍梁成的肩膀,说道:“梁成,我可要警告你,以后可别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那是,那是。有你这个警察弟弟,我怎敢胡来?” 梁成憨态可掬,引得我和安多一阵哄笑。 “别在这杵着了,赶快走吧。美娇娘可不能在太阳下太久哦!” 尼玛不忘拍了拍梁成的肩膀。梁成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目光落在了格桑身上。格桑看了看梁成,又把目光转向了我。她眼里仿佛有泪花在涌动。 “谯羽,你来了。” “嗯,阿姐,要笑啊!今天是高兴的时候,要笑!” “嗯。” 格桑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梁成说道: “我们走吧!” 格桑和梁成终于走到一起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之所以不可能完成,因为梁成家里坚决反对。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在卡当这个地方生活,何况梁成的父母只有梁成这一个儿子。 “我并不是为物质而活着。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我一定要去争取。” 梁成是固执的,也是让人佩服的。他最终说服自己的父母,留在了卡当。在这个过程中,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 婚礼是镇长主持的,地点在小学,小学为了这一天特放了一天假。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梁成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因为梁成是汉族人,再加上条件有限,最后综合考虑,在小学以喜宴的形式来办婚礼。 “大家都知道,我们梁老师来卡当十年了。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何况梁老师生活在香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可是他却肯为了我们卡当的孩子,为了我们格桑,留下来。我作为镇长,敬佩的同时,自愧不如!” “梁老师来了我们小学十年。十年间,学生出去了一茬又一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了。你带来的改变大家是看得见的。在这里,我代表卡当的父老乡亲向你表示感谢。同时,也祝你和格桑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镇长的话极富感染力,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梁成和格桑脸上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只可惜,查亚没有看到这一幕。 “唉,谯羽,你也该找一个了。” “我……” 我看了看尼玛,摇了摇头。 “别摇头啊,你得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过去就让它过去,谈何容易。 卡沙村。 虽然是大喜之日,可此时的门前,却是一分凄凉。一贯凶猛的“朵煞”耷拉着脑袋,待在院子一角,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阿妈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拿着佛珠正念叨着什么。她脸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阿妈!” “谯羽!你来了,快坐。” 阿妈看见是我,又是搬椅子,又是倒茶。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阿妈,可是她身形比以前更加佝偻。她老了。 “在拉萨还好吗?” 阿妈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再没有两年前的细滑了。我没想到两年的时间,她变化这么大。 “很好,阿妈。” “好就好,好就好……” 仿佛是想起了什么,阿妈神色黯然,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过脸颊。 “阿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阿妈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然后站了起来。 “孩子,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你先坐。” “阿妈,不用。” “要的,要的。” 阿妈转过身,拖着蹒跚的步伐,走进了厨房。我一个人看了看四周,是熟悉,也是陌生。前年的春节我还历历在目,那是多么的和谐,多么的欢乐。可如今,人去楼空,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身,慢慢走进了以前查亚的房间。房间依旧干净,也很整洁,里面的摆设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熟悉的藏香萦绕在我的头顶,仿佛这个房间昨天还住过人。 我拿起了书桌上的相册,上面仿佛还留有查亚的味道,淡淡的薄荷香。打开相册,我的眼光停在了那几张我照的照片上。照片上,查亚笑颜如花,娇俏可人,我忽然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了她的笑容。 “小警察,知道吗?要把我照美一点。” “对,就是这个角度,再来一张。” “快点,咋这么慢?” “不要这么啰唆。你不是老头子,你是男子汉,干脆一点行吗?” …… “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阿妈。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屋里,看了看四周,手一会儿在这里摸摸,一会儿在那里摸摸。 “这房间我每天都打扫。我知道查亚只是去香港读书了,她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阿妈。” “会回来的!” 阿妈喃喃自语。也许,让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也是一件好事。 离开卡沙村的时候,西边出现了火烧云。那肆无忌惮的红,把下面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然后是草地、湖泊,最后是那闲步归来的牛羊。 这世界从来不缺景色,缺的只是发现! 这世界从来不缺美,缺的只是珍惜! 别了,卡当! 别了,快乐与苦痛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