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想嫁给你》 第1章 自序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 在我们的青春年光里,或许,都曾向某个人许下过类似的誓言。 那么小心翼翼的,却又满腔热血和义无反顾。 后来,我们长大,经历了世俗的洗礼和岁月的磨砺,好高骛远的希冀逐渐被苍白的现实消磨殆尽,怀揣梦想的少年终究活成了庸庸碌碌的凡人。 只是,回过头转过身,那个曾经心心念念的人,却也慢慢地淡出了自己的生活,再后来,竟已不知身在何方。 谁又能够意想到,年少时候悉心勾勒过的将来,到了最后,竟然会是一场镜花水月。 曾经也期许着能够和好如初喜极而泣,然而却因为仅存的一点倔强,依旧还是山水相隔冷暖自知。 那个名字终于成为了绝口不提的钉子。这一句誓言,也化作一张泛黄的书签,夹在青春的扉页里,在偶然的翻阅中黏到手间,徒留唏嘘和遗憾。 这一年时间里,写下了很多个小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记录的都是身边人的爱憎悲喜,从小时候的兄弟,一直到大学里的哥们儿。 再后来,我认识了辣总、果冻和老静,驻留在“一间酒馆”里,也听闻了更多的聚散离合和情爱纠葛。 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上海,兴许这些场景和地标,你曾经逗留过,甚或,也有过一些好的坏的回忆。 我不擅煽情催泪,也不太会炖鸡汤讲道理,只是用平淡的口吻,原原本本地讲述出来。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存在过的。 有历经波折的终成眷属,有分分合合的羁绊纠缠,也有一厢情愿的煎熬折磨,而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一个不甘心不妥协不放弃的傻瓜。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在这些情感故事里,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抑或是,摸索出一条自己未来的道路。 如果你合上书本,嘴角能够露出一丝感同身受的微笑,那么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是啊,在孤身度过的漫长时光里,那些点滴依旧挥之不去,有时候能够心如止水,有时候却还是惶恐不安。 既然这么想念,那么,不妨坦然问上一句:你,是否还记得年少时候的约定?只不过,现在都是大人了,说话一定要算数。 或许,对方也在等待着这么一个契机。 逞强是一个人的作茧自缚,释怀是两个人的柳暗花明。 愿相爱的人终会相逢。 第2章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 <1> 故事的开头,我念初三。我养一条狗,名叫小黑。 尽管它只是一条模样平凡的中华田园犬,但我待它亲如兄弟。 它乖巧,通灵性。我到哪里它都要跟着我。 放暑假的时候,我每天到我兄弟如玉家玩耍,他家旁边有一个不太正规的篮球场。 当我们打球的时候,小黑就交给如玉的表妹婵芸照顾。 她和小黑很亲近,经常逗它玩,而且还说,要为了小黑嫁给我。 我犹豫了一会说:“好啊,那小黑就是我的聘礼。” 婵芸比我们小三岁,长得很甜,总是扎两个小辫子,是个小美人坯子。她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 我说:“婵芸啊婵芸,这个名字好有韵味,好像是《红楼梦》里的人物。” 后来,她把《红楼梦》翻了好几个遍。 我问:“你干吗要这么拼啊?” 她说:“将来我不是要嫁给你么,那自然要知道所有你知道的东西,那才有默契。” 这句话很拗口,年少的时候不太懂,一直消化了很久。 而长大之后,当我们可以轻易地向陌生人许下种种誓言,方才明白,年少时的承诺,分量真的很沉重。 <2> 不久之后,我升入高一,婵芸也进入了初中部。 那几年我迷恋《灌篮高手》,放学不回家,一直在操场上打球。 婵芸和几个女同学经过篮球场边,对着我指指点点,掩嘴哄笑。婵芸时不时回过头看我,两个小辫子晃晃悠悠的。 自熟读了《红楼梦》之后,婵芸很爱鼓捣几句现代诗词,用好看的信纸誊得工工整整的,拿来给我。 我一看都是倾诉衷肠的情诗,心里就很是忐忑。作为一名高中生,和初一的小美眉谈恋爱,岂非要背上一个“不靠谱”的恶名,被同学嘲死啊。 所以,我总是岔开话题。 后来,婵芸不干了,直截了当地质问我:“既然我们要结婚,那得培养感情啊。” 我说:“咱俩青梅竹马的,哪还需要培养什么感情,到了法定年龄直接领证呗。” 她想了想说:“也是,不过你不准交女朋友。” 寒暑假里,她一直和我们混在一起,看我们打球,逗小黑玩,关系变得很熟稔。 如玉经常开玩笑说他是我大舅子,打篮球不能防他,打牌得故意输他,弄得我哭笑不得。 婵芸说:“你让小黑跟着我吧,看你也不怎么管它。” 我说:“那你自己问它愿不愿意吧。” 婵芸朝着小黑招了招手,小黑夹着尾巴兴冲冲地一溜小跑过去,绕着婵芸的腿转了几圈。而听到我一声口哨后,它又立马过来紧贴着我的腿,伸出舌头,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婵芸,露出一副好像很无奈的表情。 婵芸忍不住扑哧一笑,弯下腰来摸摸小黑的脑袋说:“小傻瓜倒挺忠心,看来,只有等到你成为聘礼的时候啦。” 高三毕业,我和如玉他们喝得天昏地暗,五脏六腑都好像移了位。 婵芸安安静静地坐到我身边问:“长大后,你一定会娶我吗?” 我醉眼惺忪,耷拉着脑袋说:“废话,那是一定的。” 她喜笑颜开。 <3> 我的成绩一向不算理想,进了一所二流院校。所幸小伙伴们基本都在,所以也差强人意。 那个夏天,婵芸经常发短信给我。 于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一直保持着手机上的联络。 而我发现,如果哪一天她不和我发短信,我竟然有些不习惯。 她说:“我现在是高中生了,你跟不跟我谈恋爱啊?” 我说:“我怎么也是个大学生了,怎么能跟高中生谈恋爱啊,简直犯罪。” 她说:“有谁知道啦?而且进了大学后,我更看不住你了,别背着我交女朋友哦。” 我说:“傻丫头,我在等着你长大呢。” 就这么一直若即若离地联系着。 大三的时候,我家搬了地方。小黑的身体本来就不太硬朗,接着就开始水土不服,经常呕吐拉稀。 没过多久,我在上课。老妈打电话给我,说小黑过世了。 当时我在众目睽睽下,泪眼婆娑地冲出教室,躲在寝室里哭了好久。 婵芸面临高考,我不敢告诉她我的聘礼没了,怕影响了她的情绪。 高考结果出来后,婵芸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兴高采烈地说要跟我上同一所大学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疑惑。 我知道她成绩素来非常出色,第一志愿填了复旦。只要她正常发挥,应该问题不大。 那为什么,会跟我上同一所大学呢? 突然心里一阵悸动,脑子里像炸裂了开来。 这简直是如同青春电影里一般的情节啊。 我在电话里大喊道:“你有毛病啊,你妈不是叫你考复旦吗?” 她语气平缓地说:“我算好分数的。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 我听得心里抽搐,眼泪不自禁地掉下来。 这个傻姑娘。 那一刻,我真心觉得我是不是该为她做点什么,比方说,马上去买戒指求婚什么的。 这辈子就从一而终,娶她为妻,好生照顾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如果我最终不和她在一起,那简直是天理难容啊。 当天晚上,婵芸来找我,她红着脸对我说:“阿光,我已经不是高中生了,我们能约会了吗?”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称呼我。 她把头发披下来,穿着纯白T恤和淡粉色的百褶长裙,模样很是俏丽。 我走过去,握紧她的手说:“好,我们走。” 我带着她去约会,吃她爱的禾绿旋转寿司,看时下热映的电影。 那个夏天骄阳似火,身边的她笑靥如花。 逛完水族馆,她踮起脚尖在我额头轻轻一吻,兴高采烈地问:“大学毕业后,你会娶我吗?” 我紧紧抱着她说:“我一定娶你。” 她说:“那小黑呢?自你搬家后,很久没有看到它了。” 我眉头微蹙,不说话了。 <4> 只是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婵芸有些异样。 她总是走神,时常会看着我发呆,笑起来显得生涩,而且,动不动就要留合照。 我几次质问她,她闪烁其词,避开我的眼神,每一次都想要蒙混过关。 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与她大吵起来。 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雨。 我气势汹汹地问她:“你最近搞什么啊?要闹分手啊?” 雨水浸湿了婵芸的长发,她含着泪,低下头,细声细气地说:“阿光,我要去日本念大学了。” 我呆了呆,没反应过来,“那个,你不是说要嫁给我吗?” 她擦掉眼泪说:“我大概不能嫁给你了。” 我傻了眼,机关枪似的追问道:“你能不能爱点国啊?日本有什么好啊?从小受的那么多社会主义教育都去哪了?你这不是叛变吗?亏你小时候还是大队长呢!” 我和她绕来绕去讲道理,一心想要把她留下来。 她摇了摇头,咬着牙说:“我妈要去日本陪外婆。” 我说:“那你可以不去啊。” 她忽然声嘶力竭地喊道:“我爸过世了啊!” 雨势渐大,我嗫嚅的声音被雨水声吞没。 “你不是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怎么说话不算数啊。” 我们不欢而散。 最后,婵芸还是跟随她妈妈去了日本。 这于我而言,是件无比遗憾的事。 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下定了决心,想要好生照顾一个姑娘。 奈何,却这样无疾而终了。 我为了她的离去伤心不已,如玉陪着我喝了好几天酒。 他也很感叹,大舅子和妹夫做不成了,没法亲上加亲。 临行前,婵芸问我:“小黑还好吗?” 我淡淡地说:“它已经不在了。” 她说:“你浪费了我们很多年。” 我无语。 不知不觉,已过经年。小黑过世,而我长大成人。 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来到我身边,复又离开。 像是一部青春电影。 <5> 上海和东京其实相隔不远,时差也只有一个小时。 好几次,我都涌起去看望她的念头,却一直缺乏这份勇气。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我们也愈来愈像陌生人。 这才想起,原来上海和东京毕竟相距近2000公里。感情终究会被距离稀释,而我们,也终究会把小时候的约定都淡忘。 前几年,通过电话号码加了微信,礼貌地寒暄了几句。 她问我:“你还好吗?” 我说:“我不太好。” 我问她:“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没有回我,只是打了个笑脸。 基本上,这是我们之间最后的对白了。 我一直留意她的朋友圈动态,但是从不点赞,也不评论。 她在日本的生活很好,而那边的景色,也的确很美。 她养了一条泰迪,居然也取名“小黑”,到哪里都带着。 可是,这明明是条棕色的狗,好不好? 奇怪是奇怪,有的人,明明彼此牵挂,偏偏要假装陌路,只因为过往的互相伤害,谁也不敢先去做那个坦白心绪的人。但这些心绪轻轻触碰就会泛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依旧很怀念那个艳阳高照的夏天,和那个走过了我好多个岁月的小女孩。 我倒是一直想要娶她的。 <6> 就这么又过了好几年。我许下过一些誓言,辜负过几个人,同样地,也轻信过一些谎言,遭遇过几次欺骗和背叛。 日子过得不算坏,却也不见得有多好。 后来倦了怕了,干脆就孑然一身,不再去想结婚生子的事。 直到有一天,如玉来找我,他告诉我婵芸要回国了。 我对着他怔怔地眨了眨眼睛,说不出话。 如玉拍拍我的肩膀促狭地说:“妹夫,我看好你噢。” 在那天下午,我收到婵芸的微信:“我明天早上到虹桥,你要不要来接我?” 我很干脆地秒回道:“好。” 心里一阵按捺不住的狂喜,原来啊,我一直都在等着她回来。 只是,当天晚上我试了好多身衣服,都没有找出一套特别满意的。 在机场里,再见到她,一切仿佛都没有变。 熟悉的微笑,浅浅的梨涡和弯弯的眼睛。 长发披肩,斜斜的刘海,也多了几分女人味。 我问她:“怎么舍得回来了?” 她说:“我的小黑快到青春期了,躁动得很,我打算回国给它找个帅气老公,因为很久以前,曾经有人骂过我不爱国。” 我撇了撇嘴说:“麻烦说人话。” 她笑着说:“看过很多美丽风景,遇过一些还不错的人,但这么些年,却依旧最怀念那个夏天。所以我请示过妈妈,然后决定,回来嫁给你……” 她踮起脚尖在我额头轻轻一吻,皱了皱眉头说:“可是,这么多年,你都不来找我,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我淡然一笑,“那为什么你要浪费我们这么多年?” 婵芸皱着眉头说:“我要陪妈妈,妈妈也要陪外婆,只是,我想等我长大以后,我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陪你啊。” 我将她紧紧揽在怀里,不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很认真地问我:“那……小时候的约定还算数吗?我现在已经是老姑娘了,都快嫁不出去了。” 我点了点头,“当然了,傻丫头,我可是一直都在等着你长大。” 她笑着说:“我也一直都想嫁给你,小黑就是我的嫁妆。” #我们曾经约定要相守一辈子,所以无论多晚,只要你循着旧路回来就好。我会一直在走散的原地等你。就算是在漆黑的夜里,你也会一眼看到我。因为,再见到你的那一刻,我的身上会闪闪发光吧。# 第3章 我们都是口是心非的人 <1> 接到林电话的时候,我多少有些诧异。 他是许久没有联系过的老友,自五年前远去英国,便只是偶尔在MSN上寒暄几句。 虽然通讯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时间和距离,总是能轻易地让人与人之间,变得疏远起来。 于是,似乎遗忘也变得越来越容易。 通讯录里,有些人的名字始终在那儿,却变得越来越陌生。只是,当这个名字在屏幕上再亮起,就能让那一段共同的时光重新回到眼前。 所以,恐怕遗忘,也只是相对的。 我与林,曾是高中时代无话不谈的“好基友”。并且,都是阿森纳的忠实拥趸。 “嘿,兄弟,周五晚上有空吗?许久都没见了,我在上海。” “你终于回来啦,不过我周五不行,周六晚上吧。” “周六晚上可是有阿森纳比赛的。” “没事的。随你安排。” 周六晚间,我走进夏朵花园的时候,他已经到了。 靠近倚窗的位置,暖熙昏黄的灯光下,他斜侧着身,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夜幕。 复兴西路的树荫依旧葱茏。 而他,依旧俊朗,依旧是那副不羁模样。身形保持得很好。 我轻轻地拉开椅子,他转过头来,露出浅淡的微笑,嘴角牵起的弧度很好看。 好些年了,这家伙笑起来还是这么阳光,好像岁月不曾在他脸庞上留下印迹一般。 “嘿,你还是没什么变化嘛,除了苍老了些。”他面带戏谑地笑道。 “哪有你这么英俊潇洒,我笑起来可都是鱼尾纹了。” “我说,你到底有多喜欢格子衬衫?” 我也笑了笑。久别重逢,不觉陌生,只是有些叙旧的话竟不知怎么说出口。 他从旁边的座位拿了个袋子递给我,“喏,礼物。” “什么?” “阿森纳的球衣咯。两件,主客场,新款PUMA的,都是M号,你穿着应该正好。” “至于嘛,搞得这么破费。那我不客气咯?” 我接过礼物,又问道:“对了,怎么选在这个地方?我们俩大男人劈什么情操?” 忽然间,林低下头去,陷入了静默之中,眼神也黯淡下去。他在外衣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一包烟,抬头四顾,又叹了口气将烟盒放到一边。 我这才发现,他下颚上布满了青色的胡楂,眼里依稀有血丝。 “怎么了,兄弟?” “这次我回来,其实是来找佳怡的。” “嗯?”我略吃了一惊。 他抬起头,嘴角牵起一丝晦涩的苦笑,像是喃喃自语道:“五年前,我走了。五年后,听闻了她将要结婚,我就回来了。看来,做人,还是不要那么任性,是吧?” <2> 佳怡,是他相恋多年的女友。我也是他们这段恋情的见证者之一。 这是一段典型的高中恋情。 一个是高大帅气的男生,酷爱踢球,不怎么认真学习,然而成绩却一直名列前茅。一个是漂亮温婉的女生,学习非常好,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总会轻易脸红。我和林是同桌,而佳怡就坐在我们前排。 我们经常下课一起回家,只是后来,就慢慢变成他们俩一起回家了。 在年级组的足球比赛中,我们拿了冠军。那一场,林独中两元,他庆祝的动作模仿了亨利的经典滑跪,一时之间成为了校园里的佳话。 佳怡也渐渐成了阿森纳的球迷,和我们一起见证了阿森纳的49场不败。她对阿森纳的球员如数家珍,了如指掌。 林的每一场比赛,佳怡都会在场边默默地望着他,手里拿着一瓶水和一块毛巾。她的情绪不会很高,话也始终不多,但林进球的时候,她也会握紧拳头。 我记得林曾经跟我说过,他要和佳怡一起去伦敦看阿森纳的比赛,他会在那里求婚。当时,前排的佳怡也许听到了,微微侧了侧头。我猜想,她应该在微笑着吧。 文理分班后,他们都选了理科,再后来,他们考入同一所高校。 而我与他们联系渐少。偶尔碰面,林说他们感情很稳定。我觉得,他们应该会结婚吧。 但五年前,林随家人远去英国,他们分手。在这五年里,我和佳怡会不咸不淡地聊上几句。据我所知,佳怡一直在等林。她的MSN头像一直是亨利滑跪的姿势,而她的MSN签名却一直是“失眠症患者”。 直到一年前,我看到她微信朋友圈的更新,是她在酋长球场外,与博格坎普雕像的合影,夕阳余晖下,她笑靥如花。 那时,我在想,她终究还是去了伦敦,去看了阿森纳的比赛。那么,究竟是谁按下了相机的快门,陪伴在她身边的那个人,是不是林? 再后来,我听闻了她将要结婚的消息。 而那新郎,终究不是林。 有的人,一直很安静,她不会去吵,不会去闹,只是会默默地放弃。 然后,不再回头。 <3> 我问:“你回来后,去找过她吗?” “很久没联络了。之前我在她MSN上留了言,她说她不愿再见我。我只余下MSN这一个联系方式了。而最近,MSN都要中断服务了。搞笑不?” 他悠悠地叹了口气道:“点单吧。” “你应该知道怎么能找到她。” “不见面或许对她更好吧,我总算也跨出过这一步了。她不愿见我,自有原因。何必强人所难。”他饮了一口水,淡淡地说道,“这地方她很喜欢。之前我和她常来。还有衡山路上的香樟花园,如今那里却已经关门了。” “你知道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交男友吗?直到……” “我知道。”他打断我,眉头紧紧拧在一起,“或许她一直在等着现在这个人的出现吧。”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里面竟都是无限的疲惫。 前菜上了。 我说:“晚上找个酒吧看阿森纳去吧。今天对弱旅场面应该不错。” “不了,我早已不再关心。在英国五年,我都没有去现场看过一场球。” “怎么了?” “没有怎么。只是学业、工作,许多事情。久了,就不再会关心。再久了,就真的淡忘了。” “以前你不是极度狂热的吗?” “呵呵,人都是会变的。谁像你一样,总是格子衬衫阿森纳。” “你变了吗?还不是念念不忘,否则你回来干吗?”我质问他。 他一呆,脸色凝重起来,低声道:“回来见见老友们。” 我哑然失笑道:“她难道不是你的老友吗?去见一面又有何难?她可等了你五年。” 他停下手中的叉子,苦笑道:“谁又不是守望了五年,只是真的过了这五年,就都不一样了。当年我们穿着二三十块的阿森纳球衣踢野球,却是快乐得无与伦比。现在,送你五百多块的正版球衣,你都不会再穿着走上足球场。时间在变,人也在变。真的回到了上海,我却又犹豫——见了又如何,她都已经有了婚约。况且,恐怕我也已经不是她在意的那个我了。” 我无言以对。 “老朋友,我们都在老去,都会把过去慢慢淡忘。只是,她比我先忘罢了。几十年后,我和她或许连彼此的脸都记不清楚,何必庸人自扰。来,以水为酒,干杯。希望她幸福。” “那你晚上接下来做什么?” “我去当年香樟花园对面的萨莎坐一会儿。然后,晚上我有航班。” “今晚就回英国?” “两个礼拜的假,这才第三天。既然与她不再见面,亦不会再有结果,那我留在这里也没有任何的意义。我临时订了个海岛游,准备出去放空一下。” “也好。像你这种家伙,一定能找到优秀的姑娘结婚。” “结婚?这个字眼离我真的太遥远了。所以,我觉得这也是我放弃的原因之一吧。我根本没有做任何准备。” 结账的时候,他执意要他来付。 他说让我听他吐了两个小时的苦水,已经很对不起我了,更何况我赚的必定比他少得多。 我告诉他,我明年上半年会去伦敦看阿森纳的比赛,他说到时候肯定会陪我。 临走前,他又给了我一个袋子,里面有一个封得很好的精致盒子,“如果你去佳怡的婚礼,帮我带给她,就说是我送的结婚礼物。” 跳上出租车的时候,他回头对我笑了笑,依旧灿烂。这家伙,真能装。 我不清楚他届时会不会真的陪我看球,我也不清楚他是否真的不会去找她。 但我清楚,他和我一样都老了,却也还是什么都没变。 只是当时我心里却如同被什么东西堵住一样,难受得很。 <4> 开车回家的路上,延安路高架很通畅。 CD里放着朴树的《平凡之路》。 风吹过的,路依然远。 你的故事讲到了哪。 我还是希望林与佳怡能见上一面,不管是最后一面,抑或是重新开始。 都算是对彼此那些年,和后来那五年的一个交代。 不然,就此在这座城里错过,岂不是太可惜了? 感情毕竟不是独角戏,自导自演,而后自怨自艾,自悲自苦。 人的一生才能遇到多少人,又能与多少人共享自己最好的时光? 回到家中,正好赶上阿森纳对伯恩利的比赛。 波澜不惊的3∶0。31脚射门。 我却好像提不起什么兴趣。 我会不会,哪一天也忽然都淡忘了? 时间静静流逝,我们慢慢长大,誓言也会渐渐淡去吗? <5> 没想到,没过多久,我又接到了一个熟人的电话。 屏幕上显示的是“佳怡”。 “有空吗?出来聚聚吧,我把请帖给你。” “嗯?” “我下个月结婚,你应该知道吧。我们住得那么近,直接拿给你吧。” 约在家附近的星巴克。 许久没见,佳怡模样依旧清丽,气质温婉,施淡淡的妆容。 顺直的长发捋到一边,纯白色的长大衣,淡咖啡色的连衣裙,同样色系的及踝靴,拎了一个杀手包。 坐下后,她微笑。 我们聊了一会彼此的近况。她变得健谈许多。 第一个无话可说的节点,我拿出林的袋子给她,“这是林托我带给你的结婚礼物。” 佳怡怔了一怔,眉头微蹙,以很缓慢的动作接过袋子,把盒子打开。 “回去拆吧。”我说。 “没事,当你的面拆正好。” 盒子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女式T恤,胸口印着亨利的滑跪姿势——那是他在北伦敦德比一记闯关进球后的经典庆祝动作。印花图案下面,是亨利的亲笔签名。 佳怡的脸上露出了莫名的微笑,有些惨淡,又有些诡异。 一张纸片从T恤里掉落在桌上,我拿了起来,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 “望你今后能安睡,梦见清朗月光流过星海,梦见暖熙春风拂过柳堤,偶尔梦见,这么柔软的你曾经徜徉在我怀里。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我们在一起过。今后,你一定要快乐幸福。” 署名是林。 佳怡从我的手中接过纸片,呆呆地看了半晌。稍后,她将T恤按照原来的褶皱仔细地叠好,然后将纸片安放在T恤上面,再小心翼翼地将盒盖轻轻盖上。 一段尴尬的沉默,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忽然佳怡说:“我给你看我手机里的婚纱照吧。” 她在包里找手机,但翻了好久,都没有翻到。 手机其实就在桌上,她的咖啡杯旁。 佳怡眼神迷惘地盯着手机,忽然,她哽咽,两行泪水从眼角滑落下来。然后她趴在桌上,泣不成声。 我知道她想把这些情绪都硬生生地咽下去,但是,却终究做不到。 他们都是过分冥顽不化的人,心里明明是十分乃至于万分的委屈,但是脸上却偏偏要把释怀的微笑,假装得很好,难过也一定要难过得很洒脱,很不羁,是吧。 那些不可思议的偏执,让所有的付出都变得无比的苍白无力。 我不由得也觉得眼睛酸酸的,抬眼望向远处,一架飞机在湛蓝天际慢慢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一路往西北方向远去。 后来,再也没有见佳怡的MSN亮过,签名栏已经空白,头像也刷新不出来了。 <6> 佳怡的婚礼仪式上,她父亲将她送到新郎身边的时候,她哭了。 眼泪不停地顺着脸颊流下来,那一刻,她应该很幸福吧。 听到旁边的一桌人说,新郎也是一位“枪迷”。因为阿森纳,他们俩结缘。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这他妈的扯什么淡呢。 高中同学的这一桌,只坐了九个人。我一直望着空着的那个位置,怔怔地出神。 酒店是五星级,但是菜式却不咋地,所以我没什么胃口。 婚礼结束的时候,我去跟佳怡告别,她却好像喝醉了。 回到车里,我点燃一支烟。 烟雾缭绕中,我突然忆起,我抽的第一支烟就是林给我的。 在那一次年级组足球比赛夺冠之后,大家去聚餐。林叼着香烟,嘴里哇啦哇啦地说个不停,神情兴奋地和队友们干杯。 佳怡伴在他身旁,蹙着眉头忍着烟味,但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我想,有的人就这么遇见了,也许真的就是缘分使然,人山人海里,终究会把各自的人生轨迹交织在一起,不念过往,不计前路,只为执手当下。真的很美好。 有的人就这么错过了,也许真的也是缘分使然,互相拉扯中,终究会把彼此交织在一起的轨迹执拗地错开,曾经心心念念,曾经你侬我侬,却在一瞬间就天各一方。嘿,真的很遗憾吧。 有些美好回忆,在临睡前的呢喃细语,在初醒时的灿烂笑颜,想到彼此时嘴角的莞尔,也许很快就会被时间擦拭得模糊不清。 只是,不甘心的情绪在隐隐作祟,不死心的情绪在暗暗涌动,只为纪念曾经的美好。 所以,他们口是心非,却其实,一直在做着坚持的事情。 就算没有结果。 亦很美好。 只是,林给我的球衣不太合身,我想,一定是我现在太瘦了。 第4章 失眠的人好像一条狗 <1> 失眠至今,已经有半年多。 一直以来,在深夜里辗转反侧,与自己的精神世界作着抗争,却无法安睡。 这是旧事的百转千回,旧情的欲说还休。 闭上眼睛,依旧神志清醒。许多离奇的画面在脑海中无序放映。 睁开眼睛,仍然一片漆黑。许多孤独的气息在房间里暗自升腾。 这个时候,寂寞汹涌而至,撕裂我的胸膛。 于是,我又兵荒马乱,我又挣扎不休。 倒是很奇怪,明明只有一个人睡,为什么,总是习惯于放两枚枕头。 也会想找人聊天,对着一个很晚还在更新朋友圈的姑娘,在微信窗口输入“Hi”,过了一会儿,对方也回复“Hi”。 然而,接下来,却不知道如何打开话匣子,用怎么样的文字和语气,继续这番不咸不淡的对话。 聊天窗口上方,始终提示着“对方正在输入……”,可是却迟迟也跳不出文字,等到最后提示彻底消失,窗口里剩下的,只有两个“Hi”。 原来,在深夜里,我们的语言能力,已经退化到只会打招呼了。 这何尝不是一种成长的悲哀。 明明彼此都有一腔情绪想要倾诉,却都无力启齿。 这是不是寂寞人的通病,害怕对方也是同样的角色,想要索取,最后反而变成了被需要。 <2> 夜里很安谧,于是,心境也会变得平和,能沉得下心来做想做的事,没有任何外界的干扰。常常在空寂的房间里踱来踱去,拖地板,练字,弹琴,看书,码字,或者,给自己做点好吃的,调一杯朗姆酒。 原本,我不是个有长性的人,时令的美剧通常跟了一两季便放弃,只因受不了每周的等待。同样,自己一直在写的长故事,也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荒唐理由,被自己不断地耽搁。以至于后来,几乎都要忘记了,当初设计好的情节,该要怎么样发展下去。 如今,却学得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以很专注地把精力都投入到一件事情上去。于是,那个长故事又重新拾起来,继续写下去。 其实也试过很多种办法,喝温热的牛奶,看冗长无聊的电影,窝在被子里仰望天花板,数无数只绵羊,发长时间的呆。 昏昏欲睡,却又无法入睡,简直是一种煎熬,却又不得不去习惯。 有一晚,到了凌晨2点依旧清醒,干脆起来大扫除。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然后,将地板拖到反光,将马桶抹得锃亮,把所有的橱柜都用热水擦拭一遍。两三个小时之后,筋疲力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怔怔地望着头顶的白炽灯出神,直到感觉头昏目眩,然后沉沉睡去。 冷得浑身瑟缩,在早晨7点的时候醒来,神志迷糊地拉过沙发上的小被子裹在身上,再次醒来,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也不知道,这样的状态还要持续多久。 我也托人去配安眠药,然而,却依旧没有什么用。到了第二天早晨,反而头疼得厉害。于是我也就干脆放弃,开始屈从于凌晨2点到8点的生物钟。 <3> 只是,上班变成了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清晨无法集中精神,所以已经许久没有开车,每个月的出租车费用高得离谱。有时候出租车到了单位门口,依旧还在酣睡,需要司机师傅叫醒我。 上周去做车子的保养,熟悉的师傅惊讶地问,这次你的公里数怎么这么少,后轮胎都开裂了,再不换就要爆胎了,平时要多开开的。我“嘿嘿”一个傻笑,不再言语。 因为困倦和挣扎,早上没有食欲,刷牙的时候总是想要呕吐。速度很快地穿好衣服,喝半杯昨晚的柠檬水,拿起背包便急匆匆地出门。总是胡子拉碴,头发絮乱,不修边幅,整个冬日里一直穿着薄绒裤和卫衣马甲。以至于后来要出去约会的时候,对着满橱的衬衣和牛仔裤竟不知如何搭配。 如果碰到上午开会,状态就变得更为糟糕,不得不用手撑住额头掩护自己困顿的眼神。挨到10点左右,吃一些饼干和水果,顺便泡一杯咖啡,胡乱果腹。 作为对于自己身体的补偿,每天中午都在健身房跑五公里,挥汗如雨之后做半小时器械,于是整个下午,精力会很充沛,不会感觉无法应付工作,似乎这就可以弥补睡眠的不足了。 周末晚间,会绕着小区跑十公里,所以,身形保持得还算不错。然而近来头发却变得稀疏,发际线愈来愈高,声音也愈来愈嘶哑了。 偶尔因为运动过度的关系,身体也会感觉疲累,却还是无法入眠。这种情况下,精神涣散,无法阅读,也无力寻找好电影看,于是就在电脑上麻木地踢实况足球。其实并不关注比分,只是觉得很消磨时间。就这样,阿森纳在大师联赛已经踢到了2030赛季,连威尔希尔都快要转生了。 因为在工作日几乎不吃早餐,而到了周末又必须要睡到午时,于是,每顿晚餐都会想办法吃得丰盛些。 近来工作比较空闲,下班很准时,于是更乐意在家里自己做,在外面吃得愈来愈少。一个人也会做两三道菜,吃不完的就直接倒掉。 许久都没有用过的烤箱,又开始重新运作,做了各式各样的蛋糕甜点,吃不完,就分给住在附近的兄弟们,以至于他们隔三岔五就来报到。马卡龙尝试了很多次,终于调配得像模像样,成品不输于麦记橱窗里的摆设。Omelet的火候也掌握得足够好,而重芝士蛋糕和蛋挞更是成了拿手绝活儿。 只是,洗餐具的时候,也会对着那台食品料理机,怔怔地出神。 有的时候兴致来了,会一个人忙碌到深夜,几乎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洗完餐具,拖好地板,坐在餐桌前吃刚出炉的蛋糕。关掉音响,打开电视机,抬头看时间,竟然又已经是第二天了。 时间有时候走得很慢,有时候又过得极快。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如何度量的。 耐心变得越来越好,可是,又有什么用。 <4> 对门租住着个空姐,平日里偶尔在楼道里遇到,会点点头打个招呼。 有一次码字到午夜,写到后面完全没有思绪,就到门外楼道里抽烟醒醒神。她拖着拉杆箱,满脸疲惫地从电梯里走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打啤酒。 在缭绕烟雾中停留了一会儿,她问我要了一支烟,而后,递给我一罐啤酒。 我们俩一直没有说话,安静地喝酒,抽烟。 忽然她打破沉默,“你家里有什么吃的么?烟抽得有点饿。” 我说:“有,晚上刚烤了个比萨,稍等,我帮你再烘一烘。” 她说:“会不会影响你休息,这么晚了。” 我说:“没事,我睡得很晚。” 坐在我的餐桌前,她将大半个比萨都吃完,芝士和比萨酱加得很重,所以她不停地喝柠檬水。 “你家收拾得很干净。”她的嘴角沾着屑末,“很久没有吃过男人做的东西了,真的很不错。” “嗯,我看到你总是扔外卖盒子。一个人也要对自己好一点。” 她抬起头对我笑,“以后有剩饭剩菜帮我留一点,我付你饭钱,算我搭伙好不好?” 我说:“其实我做的自己也吃不光。提前跟我说一声就好。” 我知道,她也睡得很晚,半夜出去抽烟的时候,门缝里始终透着光亮。 她突然挑了挑眉毛,问我:“有没有什么笑话讲?” 我呵呵一笑,撇了撇嘴。 好像两个熟稔的老友,彼此沉默也不觉得尴尬。 可能,因为是同类的缘故吧。 <5> 其实睡得晚也有些好处。最起码,阿森纳的比赛我一场不落了,即便是凌晨时分的欧冠,也不再需要闹钟。看完之后,甚至还有精神来码一篇两三千字的球评,战术分析得头头是道,几乎不用返工。 和兄弟们打麻将,到了后半夜,他们精神涣散,无力再去计算,牌打得神之胡之。而我则神志清醒,生龙活虎,大杀四方,总是成为最终的大赢家。 时常订夜里九十点钟的电影票,在家门口的电影院独自看新片,有时候甚至是一个人“包场”,感觉很是逍遥。之后晃晃悠悠地踱回家,路灯昏黄,行人稀少,这个时候,感觉分外知足。 也不再苛求要循规蹈矩地生活,反正每一天都变得很长,时间看起来无足轻重,浪不浪费根本无所谓。反正也不过是一个人,潇洒只不过是惺惺作态,好不好也只有自己知道。 只是记性变得越来越不好,看了好多遍《大话西游》,情节总是忘记。也有过很多次的美好梦境,却怎么都记不清楚。 看到杂志上说,失眠的人特别容易提前衰老,所以我很担忧。 我还在等着一个人呢,怎么可以这样先行老去。 说实话,我其实真的很怀念,那些无理取闹却也可以安睡的日子。 第5章 如果有你陪在我身边 <1> 前几天,朋友介绍了个相亲对象,加了微信。 第一次见面,她说要吃荣新馆。 我嘲讽说:“最近很红啊,就是订位子麻烦点儿,差不多要等一个月。鱼市也很不错啊,只要半个月就行了。” 她说:“半个月那么久啊,算了算了,还是酒吞吧,我家附近,方便。你来接我。” 我说:“呵呵,不好意思,我这人很怪,不吃水里的东西。” 她说:“没事啊,我爱吃。你可以吃沙拉啊,牛舌啊。” 我说:“我也不吃生的肉,要不换别的地方吧。” 她说:“那没得谈,跟你没共同语言,弄不到一道去。” 我说:“两个人吃掉毛800,还不如找个好酒店睡一晚,比光吃日料可爽多了,绝对能弄到一道去,舒舒服服。” 她说:“你有毛病啊,我可不是随便的人。嘁,介绍人还说你是正人君子呢。” 我说:“是啊,根正苗红的正人君子。干净斯文形象好,谦和朴实气质佳,身为党员常自律,器大活儿好不黏人。” 然后,她就不回我了。我又发了一条过去,问:“到底睡不睡?” 微信的系统消息提示:“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她的好友。” 我笑了笑。什么玩意儿,老子虽然不是正人君子,却也不是什么呆子冲头。 只是,忽然之间,我又想起了那个爱喝岩盐芝士绿茶的女孩,她也爱吃日料。 也不知是为什么,我每次相亲之后,总会莫名想起她。也许,潜意识里,我一直拿这些相亲对象,在和她作着比较吧。 清楚地记得,她是我第33个相亲对象。这一路相过来,真是一言难尽的漫长历程。 那时候,她大学刚刚毕业。初次见面,衣着朴素,模样也很是羞涩,但就好像一股清新温柔的微风拂过我的心头,很容易地,就动了心。 有那么很长的一段时间,相亲数字停留在了33。 后来,她一直追问我:“你说说清楚呀,到底对我是不是一见钟情?” 我说:“应该是你对我一见钟情吧,刚一见面就双眼放光,脸颊通红,话说个没完。” 她用拳头轻轻捶我的肩,气急败坏地说:“就算我是,你也必须是!你给我记住,是你追求我的。” 我微笑着说:“是啦是啦,是我对你一见钟情,死皮赖脸地缠着你,被你拒绝了N次之后,总算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诚意感动上天,大小姐你总算勉强收了我。” 她扭着我的耳朵说:“这种情话要正经点讲,懂不懂啦,真是的,傻帽,教也教不会。” 和她刚接触的时候,交流起来很是自然,每天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毫无顾忌。只是为什么,和现在这些相亲对象,聊起来会这么生涩,这么不顺畅?咬文嚼字,各种装腔作势,每一句话都要反复斟酌,很是特么的累人。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没要求一起去吃日料,却总要买一杯岩盐芝士绿茶。 一定要用吸管喝,然后把吸管的一头,咬得扁扁的。 我说:“你是老鼠啊,啮齿动物才会这样。” 她扑哧笑出声来,嘴角显出浅浅的梨涡,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却依稀有细微的光芒绽放出来。 我呆呆地看着她,心中涌起一股暖意。 之前的32次相亲,尽管我各种披荆斩棘和忍辱负重,却频繁遭遇一些奇人怪事,险些灰心丧气地放弃相亲之路。而今终于遇到心仪之人,依稀看得到彼此幸福的未来。 最近,到了夜里,独自一人总觉得很无聊。狮子座的人喜欢缅怀过去,然而,又特别害怕孤单。于是翻开微信的通讯录,看看还有什么姑娘可以说说话。 从“A”一直翻到“Z”,竟然找不到一个姑娘可以随便聊一聊。而且,我意外发现好些人已经把我删除。 我愤怒地扔掉手机,果断去做芝士蛋糕了。 <2> 刚认识的时候,我问她爱吃什么东西。 她害羞地说:“我最喜欢吃日料。” 我不好意思地说:“哎,我不吃水里东西的,是不是很奇怪啊。” 她呆了一呆,旋又莞尔一笑,“没关系啊,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同嘛。我其实也只是爱吃三文鱼。我倒不挑食,你还有什么忌口的?” 我有点腼腆地说:“我……内脏、菌菇类不吃,所有水里的或者两栖类的动物也都不吃。就单单爱吃肉。” 她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呆萌表情,而后笑嘻嘻地说:“我也爱吃肉,那我们就去吃肉吧。” 我们真的吃了很多顿肉,最常去的就是韩国烤肉和茶餐厅这样的平价饭店。 她爱吃避风塘的烤鸡翅、叉烧肠粉和焦糖布丁,几乎每次必点。 那时候的烤鸡翅还很大,我的电脑里,还留着她咧开嘴啃鸡翅的视频。 当时,她冲我摆着手说:“别拍呀你。” 我说:“模样很可爱呀,留个纪念吧。” 后来,有一次不经意间在电脑里,翻到了这个视频。谁也没想到,那时不当真的一句玩笑话,竟成了我与她仅有的影像留念。 她真的很爱喝岩盐芝士绿茶,每次看电影或者吃饭,总要买上一杯。 去冰。少糖。然后用纸巾包住奶茶杯子。 她习惯将吸管插进饮口里搅拌,直到上层的芝士都融进下面的奶茶,左右轻轻摇晃,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满足地点点头,脸上露出一副陶醉的表情,感叹说:“好喝!嘿嘿!” 我说:“怎么每次都要喝这个啊,腻不腻啊。” 她勾着我的手臂说:“不会腻啊,就是喜欢这个味道。就好像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呀。甜!蜜!懂吗?” 喝到快要见底的时候,她把奶茶塞到我手里,嘟着嘴说:“沉在下面的都是芝士,你喝。” 然后朝我扮个鬼脸,蹦蹦跳跳地跑开。 很多时候,她天真得像个小孩子,而那份甜美的微笑,是源自于心底。 后来,很久的时间,我再也没有在其他姑娘脸上,看到过如此真实的笑容。 每次吃饭或看电影前,她都会去看看有没有团购券。所以,我和她在一起,花费真的不多。她很容易满足。 我们不曾出去旅游过,我也不曾送过她贵重的礼物。 印象里,她最喜欢的一家餐馆是Home Garden,一家开在中山公园附近的小西餐店。 到了后来,我偶尔陪她去吃伊秀寿司、居食屋和民,她每次都开心得蹦跶蹦跶,朝着我眨巴她的大眼睛,让我也是有点醉了。 我们其实都知道,真正想和你好好在一起的姑娘,不会在乎吃多少钱的食物,收多么贵重的礼物。只是,遗憾的是,当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却没有带她去过几次别致的地方用餐,也没有送过她花心思的礼物。 只是因为她不会去刻意要求,所以,我们也就没有那么用心了。 而后来,当我们牵着其他姑娘的手进出高档餐厅的时候,回想起那个被自己辜负了的人,心里,又是怎么样的难言滋味。 <3> 正式在一起没多久,她在QQ宠物里养了一只熊,取名叫“趴趴熊”。 我说:“都几岁了,还玩那么幼稚的游戏。” 她说:“趴趴熊是你啊,因为你白白胖胖的,靠在你身上很舒服,你是我的沙发。” 圣诞节的时候,她送了一张自己做的卡片给我。 封面上用蜡笔画了一只熊和一只兔子,背景是湛蓝天空和翠绿森林,底部用黑色水笔写着几行隽秀的字: “春光召来细雨,夏夜伴随雷声,秋意略显萧瑟,冬雪红透脸庞。 四季有这么多不完美, 但是,有你陪在身边,那就很美好。” 将卡片展开来,里面贴满了我和她的照片。 在我的照片旁边写着:“趴趴熊,圣诞快乐!祝我的趴趴熊牌真皮沙发事业节节高,早日赚到大笔钞票。哈哈哈,还有减肥成功,心想事成。” 在她的照片旁边写着:“这是本大美女,你这个坏蛋,逃不出本女巫的手掌心哦!” 一直到现在,这张卡片还被我珍藏着。这是我至今,收到过的最珍贵最用心的礼物。 只是,时间久了,照片都已经脱胶,我用双面胶重新粘了粘,好像牢固了些。 她养成了我的一些坏习惯,以至于后来,我与别人相处,总觉得分外别扭。 我每一次约她,她都有空。而如今,我总是不得不去迎合别人的时间。 她从不迟到。说好几点到她家楼下接她,她就几点下来。只是后来,我遇到的每个相亲对象几乎都会迟到,让我很是不耐烦。 记得有一次,周末本来约好的,我却想要去打球。于是,就谎称自己身体不好,临时放了她鸽子。她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反而叮嘱我好好休息,导致我打球的时候心不在焉,连连失误。 其实我唯一挑剔她的地方,是她的穿着,总是偏向于日系的可爱风,很像个小朋友。 后来,她似乎察觉到,一直追问我,喜欢女孩子什么样的打扮。 然后,她开始尝试细高跟、黑白色系衣服、淑女风的连衣裙,将头发烫起小波浪,将她的糖果色的包包们都锁在衣柜里。 每一次出来约会,她都会在上午特意洗头,然后化精致的妆容。 于是,当我每每看到相亲对象将略显油腻的头发盘起,便感索然无味,意兴阑珊。 我周末晚上出去打麻将,和她打个招呼,便无须再多解释。整个晚上她都不会询问我,还会预祝我胜利赢钱。兄弟们几乎每隔一小时就得接一通电话,有的还要将麻将牌拍下来,发照片过去做在场证明,我不由得忍俊不禁。 他们都说:“还是你搞得定啊,怎么能被你找得到这种姑娘,又漂亮又听话。” 我哈哈大笑,那时候,心里还真是有些小得意。 <4> 她生日的时候,我订了九井,送了一大束百合花,还特意买了一副她一直想要的羊皮手套。她手寒,冬天容易长冻疮。 她说:“干吗啦,搞得这么破费,这家店很贵的。” 我说:“难得的呀,这不是你生日么。” 她说:“那我吃日料,你能吃什么?” 我说:“我吃咖喱饭。” 她看了看菜单,皱了皱眉头,“小个牡丹虾也要50块钱一个啊,抢钱啊。” 磨叽了好久,最后她点了一个牡丹虾、两片三文鱼腹、一个鱼子军舰、一份松阪牛肉、一份鸡脆骨,给我点了份饭。 牡丹虾上来的时候,她的眼睛又亮了,惊喜地说:“小个儿的竟然也有这么大啊!”她轻轻咬了一口,眼睛眯了起来,噘着嘴巴称赞道,“嗯!好新鲜哦!”吞下之后,她还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我说:“那多点几个吧,今天过足瘾。” 她摇了摇头说:“不用了,尝尝味道就可以,没意思的。以后别送我花了哦,一来浪费钱,二来花容易谢,不长久,三来……”她轻咳一声,继续说,“我对很多香味都过敏,你没发现我从来不喷香水的吗?还有,我一直不买手套,是因为现在用不到了,有你焐着我啊。” 她说她平时不出汗,于是,我们去纽斯汗蒸。 她把毛巾扎在头上,两边卷起,像是思密达的模样。 她问我:“好看吗?” 我说:“好看,呆萌呆萌的,符合你的气质。” 在蒙古包里,她比画着说:“喂,我们俩的腿一样长哦。” 我说:“是,你腿长,怪不得我追了好久。” 她笑了起来,“明明是你上下半身一样长,比例太差,也就我看得上你。” 她戳了戳我的肚子,“你看,这么多肉,男的么要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啦。”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你的趴趴熊么?” 她笑着说:“那是我靠得习惯了,算了啦,胖也有胖的好处。” 她点了份米汤,喝了一口,摇了摇头说:“一点都不好喝。” 我接口道:“那自然,最好喝的还是……” 于是,异口同声,“岩盐芝士绿茶。”两个人都哈哈大笑。 她说:“听说鼎茶和贡茶也不错,我尝过之后,觉得还是岩盐芝士绿茶好喝。嗯,还得配个宜芝多的烤芝士蛋糕。” 我说:“那是自然,你这么专一,哪里会随便换啦。” 她瞥了我一眼说:“你知道就好。” 她惬意地躺在地上,伸了个懒腰,用手撑着脑袋,傻乎乎地望着我问道:“你怎么从来不说你喜欢我啊?” 我说:“我喜欢你啊。” 她带着点失望语气说:“你从来都没主动说过欸。” 我捏了下她的脸说:“喜欢不都是藏在心里的吗?” 她依旧皱着眉头,“你就不能平时多说说嘛。我爱听。” 她慢慢靠向我,在我耳边轻声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要像这样。” 然后,她在我额头轻轻一吻。 “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好,难相处。” <5> 有一次,我们经过中山公园上海小马路的时候,她手一滑把岩盐芝士绿茶掉在了地上,奶茶都溅在我裤子上,我有点生气地说:“怎么了啦,这么不小心。” 我的声音有些响,脸色可能也不太好看。 她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得厉害。 她委屈地道:“我不太舒服。今天走路太久了,穿高跟鞋脚疼,大概起泡了。而且,好像姨妈也快来了,肚子疼。” 我爱怜地牵起她的手,“那你帮我买条裤子吧,我帮你买双纽巴伦。以后出来,再也不要穿高跟鞋了。” 她低头看着地上的奶茶杯子,嘴里嗫嚅着说:“其实奶茶多喝不好,以后我不喝了。”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会忽视了那个一心一意要和你在一起的人。她的感受,她的付出,她的在乎,我们都习以为常。于是,我们会冷漠,会敷衍,会不珍惜,会不爱怜,会随心所欲地发脾气,会肆无忌惮地定规矩,希望她来迎合自己的节奏生活。 或许,我们原本可以对她更温柔一些,那么回忆中的点滴时刻也会更精彩一些,更温暖一些。 只是,自那次约会之后,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和她都没有能够再见面。 我本想,在情人节的时候,送她一大盒野兽派的永生花,据说能保存两三年不凋谢。 现在,却依旧放在我的床头。嘿,倒是真的不会凋谢。 她突然就这么消失了,让人猝不及防。 微信和短信都不回,电话也不接,我心急如焚。 听介绍人说,她家里出了事,她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整个人有些失常,工作也辞掉了,一直在看心理医生。 我很想去探望她,但是介绍人说她精神状态不好,不方便见人,只能静养。 我明了,言下之意就是她不想再见我了。 于是,我给她发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件,用她喜欢的口吻,诉说了我对她的关心和挂念,但是日夜查看邮箱,却依旧杳无音讯。 我失落了好几个月,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过了一阵,我又开始相亲。尝试了好几个,都感觉不太对劲。 那些个甲乙丙丁,都无法代替她给予我的感觉。唯独和她的相处模式,才让我感觉自然舒适。 我这才意识到,我是真正爱上了她。 后来,我联系过几次介绍人,可是,连介绍人也不知道她的情况究竟如何了。 终于醒悟了,但兜兜转转间,却已经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了她的踪影,流连,徊徨,懊丧,都无济于事。 这才明白,原来,真正的难受,并不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是念念不忘的执着,而是后知后觉的悔悟。曾经有她为伴,却未好好对待。曾经拥她在怀,却未好好珍惜。曾经,依稀看得到明日的良辰美景;现在,却空余一段过往的酸涩回忆。 同在一座城,却无缘再见那个人。这是不是,最悲伤的故事。 <6>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这么一个人,她曾经全心全意地守在自己身边。然而,面对着这样一个人,我们却从来不会太珍惜。直到她远去,从我们的世界里彻底消失,我们才觉得心里好像被剥落了一块东西。偶然间,在某个寂寞夜晚,我们忆起过往,唏嘘感叹爱情的稀有,才会幡然醒悟,原来,她就是最好的那个。真正的爱情曾经来过身边,只是没有牢牢抓紧,于是,就从指缝中悄无声息地逝去了。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年,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 直到上周,我在尚嘉中心巧遇她。她一个人,穿着F家的棕色平底鞋,拎着一个米色和深灰相间的秋千包,淡蓝色的大衣很称她的肤色,长长的黑发捋到一边,神色娴静。手里,依旧拿着一杯岩盐芝士绿茶。 我微笑着迎面朝她打招呼。 她看到我,眉头微蹙,脸上露出迷惘的表情,像是看到了一个有神经病的陌生人。 在我的凝视中,她与我错身而过,身上有DIOR真我的香水味。 这样子的冷漠,让我心生寒意,恍若置身凛冬。 我猜她认不出我,也许是我现在瘦了很多的缘故吧,终于真正变成了她想要的样子,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而她的模样,却一点都没有变。 我呆呆伫立,回望着她纤瘦的背影,直到她彻底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 只是我也不知道,当时的我,为什么会那么木讷,没有想要牢牢抓紧她。 <7> 周末,我在家里做岩盐芝士绿茶。 先将茉莉绿茶泡好,然后用牛奶、淡奶油、玫瑰盐和奶盖粉混合打至起泡。 我觉得做得比快乐柠檬要好喝许多,再配上自己做的芝士布朗尼,这搭配简直棒极了。 我将照片拍好,发到她的微信上。 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微信系统提示:“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她的好友。” 我莞尔一笑,却依旧有些苦涩。这些年来,对着这个微信窗口,已经输入过太多的文字,每一次都希望这段提示可以不用弹出来。 只是,我真的很想告诉她,我做的岩盐芝士绿茶,实在很不错。 前几天,和一个相亲姑娘看《超能陆战队》,看着看着,我眼泪禁不住掉下来。 姑娘侧过脸来问我:“有这么感人啊?我怎么没觉得欸。” 我淡淡地说:“嗯,蛮感人的吧,大白很暖男。” 她撇了撇嘴说:“是吗?那你是不是这一款?” “嗯,现在的我……应该算是吧。”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她轻轻一笑,脸上也有浅浅的梨涡,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 我呆呆地盯着她看了几秒,直到她脸颊泛红,不好意思地回过头。 我拿起手边的岩盐芝士绿茶,深深地吸了一口,吸管口,被我咬得扁扁的。掏出手机,对着那个窗口输入:“你一定很喜欢大白吧,我现在正在努力成为这样的人。” 微信系统照旧提示:“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她的好友。” “春光召来细雨,夏夜伴随雷声,秋意略显萧瑟,冬雪红透脸庞。 四季有这么多不完美, 如果,有你陪在身边,那该多美好。” #我们都曾经有过一段故事,只是情深缘浅的多,能够相濡以沫的少,而能把这情分执守到最后的,更是寥寥。所以如果没有忘却,就努力找回来,至少不憾此生。# 第6章 不会吵架的爱情 <1> 前几晚被陈大翔拖到Myst喝酒,三巡过后,这货又烂醉如泥。 身边围了一圈美貌的莺莺燕燕,却依旧毫无顾忌地吐得七荤八素,大量黏稠的固液体混合物喷薄而出,吓得姑娘们不知所措。 我真的很想揍他,硬是把我叫出来,美其名曰为他撑撑场面,但这小子照旧喝得狼狈不堪,最后还需要我来照顾他,真他妈的无敌损友。 呕吐物的气味和各式香水味混合在一起,这气味实在不堪忍受。我待不下去,跟身边的人礼貌告别后,打算扶他离开。 刚要走时,身上的手机震了一下。 一条微信弹出窗口:“半年了,他还好吗?”发信人是苏筱。 我的右眼皮连续跳了几下,瞥了一眼嘴里不停嘟囔着的陈大翔,口水顺着他的嘴角,涎到衬衣的前襟上,帅气的脸庞看上去像只狗。 唉,好吗?好个屁啊,整个一傻逼了。 妈的,冤孽。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怎么被我摊上个这样的兄弟,活活操了十年心。 打的把他送到家,酒已经醒得差不多。 恢复神志的他,潇洒地靠在门旁,点起一根烟,表情严肃地问我:“阿光,我是不是个特别没责任感的男人?” 我撇了撇嘴,朝他挥手,“你他妈的赶紧睡去吧。” <2> 苏筱和陈大翔都是我的大学同学。 那时候我是班长。苏筱是团支书,明明长相是个萌妹子,却总爱冒充“女汉子”,平时和我称兄道弟的,说话也百无禁忌。不过,我知道她的目标是我的室友陈大翔。 陈大翔是体育特招生,这货在大学里简直光芒万丈,身高一八三,长得酷似古巨基,既是校队的主力得分后卫,又弹得一手好吉他,那些年,光是经我手的情书就有二三十封。 只是这货乍一看玉树临风,各种帅气,其实却是个纯粹的逗逼,缺根筋的二愣子,四年里闯了不少祸。要不是我罩着他,估计他大学念十年都念不完,要么被热得快炸死,要么在球场上被围殴死,或者被恼羞成怒的辅导员折腾死。 鉴于陈大翔脑筋不太好使,而竞争对手又太多太强大,苏筱只能求助于我。 经过我的悉心撮合,陈大翔和苏筱一拍即合。 只是我没想到,他们俩没有试探,也没有暧昧,立马如胶似漆,第二天就牵手走在校园里。 我好奇地问:“你们俩是不是太草率了点?就这么私订终身了?” 搞了半天,陈大翔这呆子也暗恋苏筱,妈的,这缺根筋的二愣子隐藏得还挺深。 大一下半学期,我们班在新生篮球比赛中一路杀进决赛,最后陈大翔面对三名防守队员,以一个难度超高的空中拉杆上篮命中了绝杀球。 当篮球在筐上转了几圈最后入网,整个球场彻底沸腾了,在场边的苏筱兴奋得蹦跳起来,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好像她也在闪闪发光。而陈大翔激动地推开簇拥着他的队友们,冲过去把苏筱紧紧地揽在怀里。 那个温暖瞬间一直定格在我脑海里。 当时就觉得,这他妈就是发自内心的幸福啊,真是为这两个傻瓜感到高兴。 <3> 陈大翔的智慧有限,脑子里都是糨糊,但他又极其想要讨好苏筱,所以我帮着他出了许多主意。 我们在女生宿舍楼下点过蜡烛,铺过玫瑰,虽然老套俗气,却也招来不少女生的艳羡目光。 在苏筱生日的时候在校园广播台播放她最爱的歌,我还帮着陈大翔一起捧了99朵玫瑰花到她寝室,而每天早晨送早饭更是陈大翔必做的功课。 有好长一段时间,苏筱都是女生寝室楼内极度不受欢迎的人物。 她却根本不在乎。 陈大翔经常骑车带着苏筱在校园里来来去去,而苏筱坐在后排紧紧地搂住她的男友,上身贴在他后背,脸上满是甜蜜的笑意。 陷进爱里去的人,真的如同花痴一般。 他们上课一直坐一起,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嘻嘻欢笑,如果碰到老师不是很严格的课,苏筱就把头枕在陈大翔的手臂上打瞌睡。 他们恩爱到连所有的选修课都一起上,甚至连暑假打工都在同一家西餐厅。 我真是佩服他们,这么整天黏糊着也不会感到腻味。 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想,总是这么高调地秀恩爱,会不会不长久呢? 只是没想到,这两个人一路走来,竟是十年有余。 听苏筱说来,他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 我想也是,你跟个缺根筋的二愣子怎么吵? 苏筱微笑着说:“其实大翔不傻,他一直让着我而已。” 后来,我帮着陈大翔在西郊百联完成了浪漫的求婚。正好我公司在那里搞大型活动,结束后,利用中庭广场上的大幅电子屏,让陈大翔播了一段自己录的视频。 原来我一直觉得这主意特傻逼,但是,效果倒是出奇地好。 当陈大翔手持戒指,单膝跪在毫不知情的苏筱面前时,她感动得浑身颤抖,热泪盈眶。 那一天,我记得,猝不及防的苏筱不停地点头,连着说了十几遍“我愿意”。而陈大翔笑得合不拢嘴。 大功告成后,陈大翔搂着我的肩说:“阿光,我们俩结婚那天,你要吃十八个蹄髈哦,生男生女你都是干爹,红包准备好。还有,你是证婚人,得把我们俩十年爱情长跑好好描绘描绘,婚礼现场必须煽情到极点。我要让苏筱永生难忘。” <4> 后来,我满心欢喜地等待他们的请帖。 只是,没过多久,我在深夜里接到了苏筱的电话。 电话那头,她不断地伤心啜泣,好几次想说话,却又哽咽失声。良久之后,她终于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声音颤抖地说:“阿光,我和大翔分手了。” 我虽然已有了心理准备,却依旧如同遭遇一记当头闷棍,失声喊道:“我擦,你开什么玩笑?” 后来,听着苏筱断断续续道来,我总算明白了个大概。 原来,陈大翔家里条件一般,在苏筱的坚持下,结婚的房子由苏筱家出了首付。这种近似于女方倒贴的形式,让苏筱的妈妈心中已然有了芥蒂。 然而婚礼在即,嗜好赌球的陈大翔却在世界杯期间,将他父母给的婚宴钱都押进去了。这个“懂球帝”满以为能赚个盆满钵满,结果冷门迭爆,陈大翔目瞪口呆,瞬间一穷二白。 这彻底点燃了苏筱妈妈的怒火,她不再同意这门亲事,要求苏筱和这个“毫无责任感的男友”分手。 这就是相恋十年的准老公和老妈之间的选择题了。 苏筱执意要陈大翔去跟她妈妈道歉,争取长辈的谅解和宽恕。于是,陈大翔拎着大包小包去赔礼道歉,结果狠狠地碰了个壁,连家门口都进不去,搞得灰头土脸地回了家。 为此,陈大翔终于按捺不住怒火,和苏筱大吵了一架。 犯了耿劲的陈大翔倔强得很,既然谁都不愿意让步,最后就干脆撕破了脸。 “分手!” “分手就分手!” 其实,原本事情或许会有转机,但是应该共同努力的两个人,却一同执拗地把这条路给封死了。 苏筱最后说:“好久没联系的同学谈到我们,都会感叹,你们居然还在一起啊,真是不容易。其实我知道,他们都没问出那句话,你们怎么这么久还没结婚啊?终于啊,我们俩不结婚了。” 我听得唏嘘不已,又劝慰了她好久,直到再也没有抽泣声,我挂掉电话,但紧接着陈大翔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阿光你手机怎么一直打不通啊,现在有空吗?出来陪我喝酒!” 看起来,我好像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两碗水都要端平。而且照着陈大翔的冲动性子,我生怕他会出什么乱子。 坐在我对面的大帅哥,双眼红肿,神情憔悴,看来也是哭了很久。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干掉了半瓶伏特加。 而整个晚上,向来话痨的他并没有跟我倾吐苦水,只是重复絮叨着这么一句话:“我和她十年都没有怎么吵过架,可是怎么一吵就分手了呢?” 从那一晚开始,陈大翔逢喝必醉,而且一醉就嘟囔着这句话。 真是烦死我了。 两个人其实都不舍,然而,习惯让步的那个人却不再愿意让步。所以,感情被拧成了死结。 之后,陈大翔和苏筱互不联系,再无交集。 <5> 苏筱和我约在她家附近的Maan Coffee,聊起这半年来的点滴。 我问她:“过得好不好?” 她轻轻咬了咬嘴唇说:“还不错吧。” 我望着她,“还不错”是什么鬼,瘦削到锁骨凸显,眼眶深凹。 哎,“好不好”又是什么鬼,我也真是够了,她明明肤色黯沉,神情沮丧,再也不是开朗活泼的萌妹子。 是啊,谁也没什么超能力,能这么快原地满血复活。 她拿出手机,给我看她的另一个微博,里面的一百六十多条,全部是“仅自己可见”,记录着她这半年来的细碎心情。 “我们许久都没有说过话,而曾经真的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彼此心里的包袱真的这么重吗?” “他是不是也会偶尔想起我?曾经我们也规划过我们的将来。一起供一套小房子,早上一起做早饭榨果汁,晚上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然后看着我们的孩子慢慢长大。” “他是我的全部青春啊,可是我现在只剩下十年的回忆了。” “为什么我们从不吵架,一吵架就非要分开?那是我们十年来第一次真正的争吵。也许以前多吵吵,会不会比较有经验,会知道怎么样处理自己的情绪?” “担心给他发的消息会石沉大海,担心听闻他的消息会手足无措,所以想干脆断了念想,可是啊,自己又这么没用,怎么也做不到。” 我一条一条地认真阅读,全部读完之后,竟然发觉自己也眼眶湿润。 苏筱神情凄然地说:“我原以为重新开始很容易。可是总是不行,我无法再如此对待另外一个人。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恋爱模式,怎么样都无法和别人相处。我不是害怕尝试,只是真的做不到。” 我暗叹了一口气,其实一切和模式无关。只不过是那个人而已。 人不对,你又能怎么样呢? <6> 我们相视无言,回忆起那些从前,都好像丧失了交谈的能力。 Maan Coffee的落地玻璃窗外,陈大翔傻乎乎的脸突然出现,尴尬地冲着我们笑,模样怪异地搓着手。 苏筱惊异地朝我望来,内心的欣喜却是按捺不住,紧锁的眉头瞬间就松开来:“你告诉他我们今天见面?” 我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淡淡地说:“干吗?这不是你要的结果吗?” 苏筱咬了咬下唇,白了我一眼,低下头默不作声。 陈大翔快步走进来,坐到苏筱身边,挠了挠头,神情呆滞,吞吞吐吐地说:“嗯哼,半年了,你……你……还好吗?” 妈的,果然不愧为二愣子,说好的煽情的“别来无恙”,竟然变得这么苍白无力。 只是那一瞬,我看到苏筱脸上有光,眼泪顺着脸颊缓缓地流下来。 就好像大一的那一天,大学的篮球场上,陈大翔投进那颗绝杀球,阳光倾洒在苏筱的身上。 在一个轮回之后,她又哭了。 “结婚的钱……我赚回来了。”陈大翔支支吾吾地说,“最近……那个……股票还不错。” 我一口咖啡差点喷在他脸上。 而苏筱脸上的光芒,变得更加耀眼。她的嘴里呜咽着,不停地用拳头敲打着陈大翔的肩膀。 我给了陈大翔一个眼神,他识趣地将苏筱紧紧拥在怀里。而苏筱的哭声渐响,陈大翔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后背,轻声说:“苏筱,我们以后别再吵架了。” 而苏筱不停地点头,就好像当初陈大翔求婚的时候一样。 这画面过于肉麻,于是我站起身来悄悄离去,却是打心底里为这两个傻瓜感到高兴。激烈争吵之后,还能够和好如初,这感觉实在太美妙。 毕竟,彼此是心里深爱着的人,又有什么是不能过去的。 走出Maan Coffee,我回头望了他们一眼。落地玻璃窗内,陈大翔和苏筱冲着我挥手,彼此脸上洋溢着的都是幸福和甜蜜。 我仰起头,今天阳光依旧很好啊。 第7章 鱼头比爱情好吃 <1> 和刚失恋的小乔约在龙之梦的川菜馆。 她依旧爱吃辣。 她虽比我小两岁,却是我老妈的远房表妹。照道理,我要喊她一声“姨妈”。她大学在国外镀金,回来就一直在知名外企工作,年纪轻轻,已身居要职。 约了好几次,今天她总算不用加班。 一身剪裁合适的职业装,化着精致的妆容,依旧是那副风风火火的样子,这么多年都未改变。 点完菜,她掏出包esse,熟练地点上一支,吐了个烟圈出来。 然而,她的手一扬,我注意到在那个卡地亚手镯下面,有一个新的疤痕。 “喂,不是号称‘气质大美女’吗,怎么现在抽起烟来了?” 小乔朝我撇了撇嘴,“这不是伤心的人都装模作样抽烟嘛。嘘,别跟你妈说。” “抽归抽,能不能别做傻事?”我的视线,始终停留在她的手腕上。 她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随着几分凄苦,“不当心的,纯粹的意外。” 我为她倒茶。尽管化了妆,但还是掩盖不了她神色的憔悴,眼袋厚重,两眼无神,下颚处还发了几颗暗疮。唉,这家伙,总是乐观开朗在表面。 “还好吗?既然结束了,那就调整调整,重新出发吧。今晚开始和我一起跑步吧。” “哪里有那么简单啊。我也一直去健身房啊,但流汗和流泪完全是两码事嘛。毕竟五年,差一点点就结婚了。谁又能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小乔又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缭绕的烟雾后边,脸上是淡淡的落寞和疲惫。“不过也好,总算没有了无止尽无止尽的争吵,总算能够远离那些欺骗和谎言。一个人,干净利落得很。” “他背叛了你?” <2> 菜开始上了。 小乔捋了捋垂下的发丝,捞起一勺酸汤肥牛放进嘴里大快朵颐,却被呛得咳嗽起来。她大口大口地喝水,漫不经心地说:“也谈不上背叛不背叛吧。又不是谁非得和谁在一起。他只是觉得遇到了真正对的人。哎哟,这儿的菜怎么变这么辣了。我都有点当不住了。” 我细细望着她,约莫有小半年未见,整个人真的瘦削了好多。我知道,处在失恋疗伤期的人,很难真的吃得下什么东西。而过了一阵之后,就不知不觉习惯于清淡的食物了,哪里还能吃得下重口味的。 小米椒爱上小公鸡,她吃了两口,辣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口中连连呼气,“阿光,我得来瓶冰的。这真的快不行了。” 说着说着,忽而,眼眶泛红,两行泪水从她脸庞上滑落下来。 唉,我暗叹一口气,递过去一张纸巾,柔声问道:“怎么啦?” “这是我们以前每次必点的菜。不知道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还会不会来这里吃饭。”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不知道那个女人会不会了解他所有的偏好,照料好他。生活上,他绝对是白痴,但是,又很挑剔。” “嗯,在感情上,他更是笨得不能再笨的笨蛋,以至于错过了你。”我环顾四周,露出一个促狭的微笑,“吃饭嘛,别哭哭啼啼的,让人看笑话。傻不傻啊你?” 她扑哧一笑,“嗯。那一段时间,就算走在街头都会流泪,都是以前在一起的影子。现在已经差不多调整好啦。阿光,其实我挺坚强的,我后来没有再去找过他。我知道那个道理,装睡的人叫不醒,不爱你的人也找不回来。”笑靥如花,却又是梨花带雨,眼泪融化在笑里,真叫人看了心疼。 <3> 我犹豫了一会儿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长情的人更配得上幸福。” “你这家伙,真没说服力,只会酸。其实吧,到最后,我并不是因为失去他而难过,只是舍不得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心疼我自己。但是吧,尽力了,没什么遗憾了。” “要不要外甥我再帮你张罗几个帅哥?” “得了,我后面可是始终排着长队的,也不瞧瞧你姨妈的这番姿色。只是啊,一旦我认准了一个人,眼中就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了。就算追求的人条件再好也不行。”说着说着,她又有些感伤,忽然仰天轻叹一声,幽幽地说,“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他就偏偏做不到呢?” 小米椒爱上小公鸡虽然辣得厉害,却几乎快被她一个人消灭了。 “阿光,知道这五年我体悟最深的是什么吗?” “请姨妈指教。”我装作嬉皮笑脸地说。 她浅笑盈盈,“我真正觉得,信任是件很可怕的东西。” 我有些讶异地抬起头来,她已经夹起了一块剁椒鱼头,塞进嘴里,毫无淑女样子地大嚼起来,对着我露出一个满足的傻傻笑容。 “鱼头比爱情好吃。” <4> 后来,小乔说她看了一阵心理医生,因为晚上总是失眠,影响到了她的工作。 原本大大咧咧的她,在那一段时间变得沉默寡言,悄无声息。 这种感觉我明了。 真的很讽刺,明明害怕孤独的人,却一个人度过了无数个寂寞长夜。 也很无奈,锥心的疼痛总是在午夜袭来,泪腺膨胀,胸腔窒闷,要把过去的点滴,放在心里不断揣摩,方能睡得踏实安稳。于是,这就成了一种无解的循环。 我原以为,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方能从这次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 可是没想到,小乔很快又有了男朋友,感情迅速升温,如胶似漆,成天在朋友圈里秀恩爱。 我也真是很佩服她,刚刚分开没多久,怎么马上又能将下一段感情,演绎得如此炽热。 释怀这种事,不是应该很难的吗? 哦,我后知后觉了,原来新欢这种治疗失恋的方式,远比时间要来得简单粗暴得多。 其实小乔与前男友谢言,是通过我认识的。谢言是我关系很好的同事,暖男系的阳光大帅哥,在我的生日聚会上他们对彼此一见倾心。 在他们分手之后,谢言找我喝过一顿酒,也聊及了他的现任。 在向我述说的时候,他的眼里含着别样的温柔。这眼神,和他当初刚认识小乔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她没那么漂亮,也不是那么有趣。 “那天我牵着她的手,告白的时候,她的脸红到了耳根。 “她不会说绵绵的情话,她也不擅长制造什么惊喜,甚至不太会打扮自己。 “她只是很让我放心。 “我的每一条消息她都秒回,我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觉得轻松自在,我清楚地知道,她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我终于不用那么累了,总是等待小乔的时间。” 等他说完,我递给他一支烟,问他:“那你爱这姑娘吗?” 他眉头微蹙,愕然地抬起头望着我,徐徐点燃手中的烟,良久才答:“爱啊,当然爱。” 我嘴角牵起一丝笑意,“那你还会偶尔想起小乔吗?” 他神色随即黯淡下去,叹了口气,语调沉重地说:“她怎么能那么快就投入到另一段恋情里?” <5> 我深知小乔的脾性。 自小就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读书工作一帆风顺,追求者无数。她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总是将自己的情绪,带入两个人的世界中,为所欲为。 而谢言同样也是很优秀的人,只是恋爱的状态下,总有一个人要为了迎合对方而变得低眉顺眼,总有一个人要为了迁就对方而失去本来模样。 小乔的收入越来越高,工作也越来越忙。所以相应地,他们相聚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少,到了后来,甚至极少互道晚安了。 好几次,点好了菜,因为一个电话,小乔又赶回去加班。剩下谢言一个人,尴尬地面对着满桌的食物,不知道究竟该走还是该留。 他苦笑着,感情怎么可以变得如此敷衍了事,每次口口声声说对不起,却继续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不起,难道我就这么无底线地容忍下去吗? 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 后来,他也终于学会用淡漠的情绪,来回应她的一次次的道歉,每一次都是“没事”,云淡风轻得很。 而再后来,他选择了离开。 他说,当自己的模样变得越来越卑微,当预想的未来变得越来越黯淡,我也会累,也会力不从心,也会想要放手了。 我嘴边逸出一丝笑意,心想,是啊,又不是谁非得和谁在一起。当初心心念念一见钟情非她不娶,到最后,你也不是这么轻巧地就说了分离? 于是,相恋多年,羡煞众人的俊男美女,百般契合的天生一对,突然间就宣布分道扬镳了,叫人唏嘘不已。 男人说,我变心是因为你不能陪在我身边。 女人说,我骄纵是因为你说会一直宠溺我。 我哭笑不得,他们都拼命向我数落对方的不是。 当历经波折,对方终于变成了那个最熟悉的人,彼此却不再懂得珍惜,频繁将自己最糟糕的一面展现给对方,甚至还美其名曰“真实”。总以为对方能够无限度地包容自己,所以愈发肆无忌惮,最终演变成了两败俱伤的结局。 这该是恋人们对待另一半的方式吗? 在两个人的双向关系里,一切的耐心和宠爱都是有限度的。感情如同时间一样,经不起恣意挥霍,总有那么一个节点,会把一切都压得崩塌,叫你终生都抱有遗憾。 所以,为什么非要在面目全非之后,才郁郁寡欢地念及对方的好。 <6> 前几天,小乔又来找我吐苦水,原因是她和新男友频繁吵架。 她不爽地抱怨说,这货吵架从来不让着她,简直不像个男人。 我笑了笑,“是不是还是觉得谢言比较好?” 小乔怔了怔,默不作声,良久才挤出一句话:“我好像他妈的高估了我自己。” 呵呵,原来啊,简单粗暴的新欢,也并不一定真的有效。就好像,有些药的作用只是缓释,而非彻底地治愈。 我打开微信,想把一个微信对话框给她看,但犹豫了半晌,还是将手机屏幕锁了。 起身倒了两杯威士忌,继续听像个怨妇般的小乔发牢骚。 其实那个对话框里,只有一句话。 “我确实很想念小乔。” 发信时间是当日凌晨2点。 我们都知道,爱情就像一条橡皮筋,拉得太紧会断,放得太松会丢,张弛有度才最舒适。 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第8章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1> 前几日,收到从巴黎寄来的明信片。画面是埃菲尔铁塔的远景。 “一切安好,勿要挂念。” 落款是余蕙,在最下面,照旧画了个笑脸。 明信片上纹路分明,我细细摩挲一会儿,最后还是将它摆进了收藏盒子里。 这一年时间,这盒子里面已经存了厚厚一叠。 腾冲的和顺小镇,厦门的旖旎春光,大连的山水相映,漠河的皑皑积雪。 后来,她越走越远。巴厘岛的日落崖海,澳洲的黄金海岸,布拉格的城市风情。 她在行走,我也随着看风景。 曾经我跟她说:“你不用这么麻烦,特意寄明信片给我。反正我也能看到你朋友圈上的九宫格。” 她却摇头,“寄给你的明信片才是独一无二的。这是我所能给予的为数不多的东西。” 后来的她,总是这样,讲话带着略显矫情的文艺腔调。 我却不喜欢。 余蕙,我和她已经相识了很久,一起由懵懂的青涩岁月走到眼下成熟的而立年光。 多年的老友了,她的任何消息都会牵动我心,就像心脏旁边长了一根羽毛,总是轻轻挠弄自己的心绪。 去年有人问我:“你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都是单身,看上去也很登对。” 我笑笑,“有的人,自见面的第一眼,你就清楚知道她一定不会属于你。而后来,纵然有千百次机会,彼此也总是阴差阳错地擦肩而过。再后来,也就算了。” 问题继续,“那你会不会感到遗憾啊?你一定喜欢过她吧?” 我依旧笑笑,却不再回答。回忆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所以在自己可控的情况下,就尽量不要去撩拨心弦了。那是自寻烦恼。 “一切皆有定数,太过执着,就变成了执念,我们又何必,这是彼此的命。”这句话是余蕙送给我的。还是矫情得很,是吧? 其实余蕙和我,从来都没有过故事。因为我们当中,隔着一个许皓,甚至,还有小麦。 <2> 高三文理分班后,我们开始厮混在一起,许皓和我是同桌,余蕙和小麦坐在我们前排。 许皓和小麦是两个话痨,他们俩嬉笑打闹,每天都有说不完的笑话和故事。而余蕙和我则相对沉默安静,是他们的聆听者。 那一年,尽管学业压力甚大,但是我们却过得非常开心。 我们说好,四人组要同进一所高校,继续相亲相爱。那时候,或许已经有爱情萌芽在彼此之间,但是每个人都掩藏得很好,就算是眼神里也都密不透风。 或许夏天过后,一切都会有分晓吧。 只是,高考结束,小麦发挥不佳,打算去澳洲继续求学。 而余蕙、许皓,还有我,如愿进入了同一所大学。我和余蕙在一个专业,许皓则被调剂去了其他专业。 但因为小麦的关系,那个应该疯狂纵情的仲夏,却热得让人心烦意乱,总是觉得未来充满了各种不安定的因素。 直到进了大学校门,这种焦躁情绪才得以缓解。 有一晚,许皓约我在校门口的烧烤摊喝冰啤。他的情绪很高,上来就叫了十瓶酒。 酒过三巡,许皓说:“阿光,今天我跟余蕙表白了,祝贺我吧。” 我怔了一怔,捶了他一拳,“我靠,臭小子,什么情况?那我怎么办?” 许皓说:“搞什么,你不是有小麦么?那天送机的时候,她都抱着你哭得不想走了。” 我神情变黯,口中嗫嚅着:“哎,是哦,小麦。” 许皓说:“你小子,难道有意中人了?我可告诉你,你可得等小麦回来,要是胆敢辜负了她,老子可绝对饶不了你,分分钟决斗哦!” 他大概高兴坏了,喝得面红耳赤的,后来还是我把他搀回了寝室。 一路上,嘴里胡乱唠叨着:“我这辈子最值的就是选了他妈的政治,现在有了这么好的女朋友,还有你这么好的兄弟。真是赚大发了。” 我说:“是,是,你他妈的就是人生赢家。” 那一晚,我有点错乱,坐在阳台抽了好久的烟,感觉自己好像成了多余的人。 不过,我依旧祝福他们。 只是没过多久,许皓就认定我辜负了小麦,可这姑娘还是他介绍给我的。也许是他看我有点可怜,成天孤家寡人地泡图书馆。 余蕙知道后,发短信祝福我。许皓一直说要搞个四人约会庆祝庆祝。 虽然他们竭力撮合,苏娅和我却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未曾逾越雷池一步。 苏娅是个温柔内秀的姑娘,和她在一起很是舒服自在,所以我们经常一起在图书馆温书,偶尔我也会陪她逛逛街,一起聊聊彼此的心事。 许皓认定了我们是情侣关系。而每次说到这个,苏娅总是淡淡地微笑,也不反驳。 后来,许皓和余蕙一直相处得不错,感情很稳定。 只是许皓这家伙,到了大二就有点疯,尽想着怎么发财。余蕙有点担心,许皓总是旷课,在外面瞎倒腾。 余蕙二十岁生日快到了,许皓却无动于衷,一点风声都没有。 我说:“余蕙的大生日就要到了,你搞什么,没什么表示吗?” 许皓拍了拍脑袋,“我操,最近外头事多,我都差点给忘了。要不,你给我出出主意。” 余蕙生日前的周末,余蕙要和闺密去逛街买衣服。许皓感叹真是老天帮忙。 这一下午,许皓一直殷勤地与余蕙保持着短信联系。 傍晚,我与许皓冒充快递员混进余蕙家的公寓楼。 我们在大楼门厅和余蕙家门口撒满红色玫瑰花瓣,并且在楼梯上铺上白色玫瑰,每一层放一枝,一直铺到余蕙家的5楼。 然后,我们等着余蕙的归来。 许皓好奇地问我:“苏娅的二十岁生日也快到了,你又准备了什么大招?” 我没好气地说:“需要你操心吗?” 许皓赞叹道:“也是,阿光你真是太牛逼了。今天这招绝对超必杀啊。情圣!兄弟拜服!” 收到余蕙快要到家的短信后,我们在电梯口放了块等待维修的牌子,然后,躲进5楼的楼道内。 一刻钟后,我听见余蕙开门后的惊呼声。当她带着喘气声来到家门口,许皓从楼道里闪身而出,用余蕙最爱的电影《真爱至上》里的桥段,将预先准备好的卡片拿出来,一张张地抽给她看,上面写的都是肉麻情话。 生日礼物是一瓶DIOR香水,余蕙一直想要的,藏在明治巧克力盒子里。用小刀轻轻刮开包装盒侧面的胶水,将香水放进去,再用胶水粘牢,一点都看不出痕迹。 我躲在楼道里,第一次看到余蕙哭,她徜徉在许皓的拥抱里。 我心里默念,二十岁生日快乐,余蕙。 忽然之间,她好像察觉到了我的存在,抬起头朝着我的方向微微一笑。 当时,觉得那个微笑真是好看,不枉我费了这一番工夫。那是我大学里最美好的画面之一。 我祝福他们。 就这样,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临近毕业,苏娅决定去新加坡工作,我们心平气和地吃了最后一顿饭,那也是我们俩第一次吃西餐。 没有挽留,也没有约定,彼此都很淡然。 四年来,我们一直被认定是一对情侣,也都默契地不否认。但其实,彼此心里都清楚,对方并不是自己要的那个人,在一起,只是为了掩饰心中的孤单和失落。 临别前,苏娅对我说:“谢谢你陪伴了我四年,阿光。” 我们拥抱,也终于亲吻。 可是我却不知道,明明并不相爱,为什么心里还是有很强烈的失落感。 许皓赞叹我处理感情问题时的理智和成熟,分手都能分得这么漂亮,“阿光,你绝对是个高手,我真他妈的得向你取经。” 我不置可否,狠狠白了他一眼,“你小子还想和余蕙分手啊?要是你胆敢辜负了她,我他妈的可绝对饶不了你,分分钟决斗哦!” 一年后,余蕙考上了公务员,开始朝九晚五。许皓开了自己的婚庆公司,整天忙忙碌碌的。而只有我,依旧做着和专业相关的工作。 小麦告诉我说她不回来了,打算留在澳洲。我说也好,那里清静,不闹心。 <3> 又过了几年,许皓和余蕙领了证,一起买了房子,准备结婚。 作为第一个知道的人,我觉得释然。 在订婚仪式上,我举起酒杯说:“我真心祝福你们。” 许皓说:“你有毛病,你不是一路看着我们俩过来的吗?作为我最好的兄弟,还玩这套虚的,假不假?不过,还是谢谢你帮我搞了这个Party,真他妈的太有范儿了,比我这专业的还牛逼。” 那天很开心,我喝得有点多,回到家头疼睡不着觉。深夜里,接到来自澳洲的越洋电话,很久很久都没有听到的声音,来自小麦。 “他们俩要结婚了是吧?” “嗯。” “你难过吗?” “嗯?为什么要难过?” “阿光你他妈的别跟我装傻,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余蕙。”小麦的嗓音依旧很大,震得我耳膜发涨。 “你提这干吗?” “阿光你真不是男人,藏着掖着都多少年了?” 我深吸一口气,淡淡地说:“你不也是一直喜欢着许皓,所以不愿意回来。你走的时候抱着我,还不是因为你只会逃。” 电话那头,小麦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小麦,你高考真的考得不好吗?”我问。 我听到小麦急促的喘息声,过了半晌,电话里只剩下悠长的嘟嘟声。 我起身,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餐桌上,放着当年高三结束时,我们四个人的合照。 小麦的笑容,最是灿烂。 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的离开究竟是出于自私还是怯弱,我只知道,原本我们四人的感情是完整的正方形,可是后来拆走了一条边,有了缺口,于是,就再也找不到当时的平衡了。 而且,我们离原本该有的轨迹,正越偏越远。 <4> 有一晚,半夜里有人重重地敲我家的门。 我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发现余蕙颓丧地瘫坐在门廊前,头发杂乱,神情憔悴,双眼里布满了血丝,活像个疯婆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副模样。她一向精致、淑雅、恬静、自律。 看到我开门,余蕙抬起头来,双手牢牢抓住我的手臂,冲着我嘿嘿傻笑,“阿光,你家有酒么?” 她嘴里有一股熏人的酒气。我皱了皱眉,搀扶着她进来。 我去给她弄蜂蜜柠檬水解酒,她却踉跄地跑到我的酒柜旁,口中轻念着,“伏特加,芝华士,黑方,茅台,哈哈,没有八二年的拉菲吗?” 我苦笑,“我的姑奶奶,你还要喝吗?站都站不稳了。” 只是,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拒绝余蕙,所以,我陪着她一起把剩下的半瓶茅台给喝了。 我们喝得很快。喝完之后她就开始哭,是真正的号啕大哭,好像是要用尽浑身的气力。后来,她终于喘不过气,扑倒在了我怀里。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余蕙哭。这却是我第一次拥抱她。 我将她抱到我的床上,盖上被子,然后坐在床沿上陪着泪眼婆娑的她说话。 当天早上,有个女人给余蕙发了一条消息,说她怀上了许皓的孩子。 天崩地裂。 但是余蕙当时很冷静,下午她叫上许皓,约这个女人出来见了个面。女人小腹微隆,却还浓妆艳抹,踩着高跟鞋,从头到脚都是Chanel。 唔,那个包,和许皓从法国考察回来带给余蕙的一模一样。 余蕙和那女人面对面坐在咖啡店里,许皓到的时候,犹豫了一会儿,坐到了那女人的身边。他的表情很窘迫,一直跟余蕙说对不起。 余蕙冷笑地看着他们,再不多言,拎起包就走。 她说,任何坚固的爱情,在赤裸裸的背叛面前,都会瞬间土崩瓦解。一旦有一个人转了身,原本相爱的彼此就如两极相斥的磁铁般,越行越远。 余蕙去买醉,然后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我家门口。 余蕙颤抖着对我说:“我祝福他们。” 唉,又何必学我的口吻说话,我叹息道:“早点睡吧,有事叫我。”我将蜂蜜柠檬水放在床柜旁边,关上灯,带上门,去客卧睡。 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于是又到阳台上抽烟。 我明知她在逞强,却希望夜色能够将她的哀伤都包裹起来,安睡到天明。 黎明前,余蕙起来呕吐,抱着马桶精疲力竭地干咳。 我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他负了你,你何必还要负了你自己?” 她转过来,怔怔地看着我,咬着嘴唇说:“阿光,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是你先说,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呆了呆,有些字眼,反复在我的唇齿之间徘徊,却就是说不出来。一段尴尬的沉默之后,我微笑着说:“你真的喝醉了。” 原来,我也在逞强,可是,我是否还要继续用淡漠,将我的期望都掩饰起来,一直这样装下去? 烂醉,不意味着就能够解脱。微笑,也不意味着心里就释然。 不该若无其事的,却还是一如既往。应当形同陌路的,却耐不过来日方长。 我知道太多关于余蕙和许皓的事,他们恋爱,他们旅行,他们上床,他们领证,他们所有的恩爱和欢笑,他们所有的争吵和烦恼。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我也想逃离。 我突然好羡慕小麦。 原来,她一早就看出来,许皓和我都喜欢上了余蕙。 最终,我没有去找许皓决斗,但却愿岁月可以回头。 <5> 我和余蕙,依旧没有故事。 她恢复单身,辞去工作,接下来就是四处旅行,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 我说:“真是羡慕你这种任性的人。” 她说:“我会给你寄明信片。看过就算去过。” 忘了说,余蕙是个真正的“白富美”。与许皓分开后,自己一个人住在静安寺,开一辆凯迪拉克ATS。 许皓坚持要把一起买的房子留给她,她不要,他再坚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倔强,于是,那套房子就一直空着。 余蕙在上海的时候,我会经常陪她。 这一年里,我们一起吃过25顿饭,看过9场电影,看过6场话剧,陪她买过4次衣服,喝过3顿酒,唱过2次歌。 其间,她喝醉过1次,胡言乱语时,吻了我。 我问她:“你过得好吗?不要对我说谎。” 她一直笑,笑到后来声嘶力竭。她说:“我原以为自己可以过得很好,但现在却像一块浮萍,也许就飘飘荡荡过此一生了。” 她说谢谢我的隐忍,不然当初面对两个人,其实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她反复地唱林宥嘉的《心酸》。 单曲循环的歌也终有一天会厌弃,又哪里会有一生一世的情?爱这种东西,迟早要被时间磨得消逝殆尽。 余蕙靠在我肩上,眼神迷离,“阿光,如果当初是你先说,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笑。世上哪里有什么如果,都是自欺欺人罢了。 现实就是,我爱她,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注定要做一个旁观者。 四个人和两个人,都可以是平衡的架构,唯独三个人的关系,一定会崩塌。 余蕙沉沉睡去,也许,在我身边,她终于感受到了难得的安定。 我轻轻摩挲着她的头发,却发现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鱼尾纹。 KTV的屏幕上,林宥嘉依旧在轻轻哼唱。 “闭上眼看最后那颗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挥霍哀伤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潦草地离散 明明爱啊却不懂怎么办 让爱强韧不折断 为何生命不准等人成长 就可以锈成过往” 是啊,我们的过去满目疮痍,我们的未来遥不可期,而我们的现在,却又如此摇摆不定。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 <6> 前不久,余蕙问我五一有没有空,陪她去一次苏梅岛。 我从来不能够拒绝她。 我们在苏梅待了5天4晚,住同间的双人床。 前两晚,我们住在靠近市集的Sareeraya,临海的小别墅。早晨余蕙沿着沙滩跑步,在海边的餐厅吃完早餐,便倚靠着沙发看书。下午回到房间里写作。傍晚她拖着我一起逛集市,吃海鲜烧烤,看人妖表演。晚上流连于酒吧。 后两晚我们住在安静的SALA,依旧是小别墅。沙滩很白,天空很蓝,心里很透。她做SPA,我看书。我们都各自在写这些年的故事,相约这是给对方的礼物。 最后一晚,她依旧要寄一张明信片给我。我说:“我这些天都陪着你,还要写什么啦。” 她回过头来对我微微笑了笑,说:“保密。” 这个微笑真好看,幸好被机智的我用手机抓住了这个瞬间。 深夜里我醒来,旁边的床上不见她。中间的床柜上放着一张纸条,让我去海边。 黑夜里海天一色,潮水的声音很大,穿着白色吊带裙的余蕙一个人坐在海边的躺椅上。 我来到她身边,轻轻地将披肩裹在她身上。 “你听,阿光,这潮水的声音像是在拍打心脏,一下一下的。刚才我赤着脚走在海边,忽然有股冲动就想走进海里去。” 我心里疼,忍不住说:“余蕙,以后让我来照顾你吧。” 多少年了,一直想要说的话,在心里百转千回,在这一刻竟说得那么自然。 余蕙回过头,怔怔地看着我,眼泪掉下来。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余蕙哭,却也是最后一次。 余蕙靠过来,依偎在我的怀里,发丝随着海风轻拂在我的脸上。 那一瞬,我希望时间可以停滞。 片刻之后,她用微弱的语气说:“对不起,阿光,下个月我就要去法国念书了。” 刹那间,我脑子里像是被投了颗炸弹,蓦地就失去了所有的思绪。 我惨笑,“你们怎么都这么厉害,动不动就要出国。” 余蕙动情地说:“这几天是我这一年来最开心的时光,谢谢你的陪伴。阿光,如果当初是你先说……但是现在,我已经不配和你在一起了。”她的脸上有流动的神采,我抱紧她,用力亲吻她的嘴唇。 潮水轻轻拍打海岸线,夜色将我们的哀伤都包裹起来。 “三十岁生日快乐,余蕙。我爱你。” 回来之后的几天,我们默契地没有联系对方。 后来,我终于忍不住拨打她的电话,却发现已经是空号。 又过了几天,我收到从苏梅岛寄来的明信片。 上面有两行隽秀的字:“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落款是余蕙,在最下面,照旧画了个笑脸。 这张苏梅岛的明信片,现在压在盒子的最下面。 我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将餐桌上的老照片也收进了盒子里。 是啊,如果当初是我先说,结果又会是怎样呢? 想到就心酸。 第9章 那些曾经的美好呢 <1> 阿捷颓靡地趴在餐桌上,神色憔悴,双眼红肿。 餐桌上,堆着各式各样的空酒瓶和外卖盒子。 我刚坐下十分钟,小半瓶芝华士又被他喝得干干净净。 我叹了口气说:“不是叫我过来听你吐苦水么?怎么又喝这么多?” 他好像听不到我话似的,眼神呆滞,右手摩挲着酒瓶,面无表情地说:“阿光啊,你说我们为什么把日子过成了这样?” 舌头喝得那么大,说话断断续续的,腔调很是奇怪。 我愣了愣,摇摇头不说话,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太难了。 阿捷从小就比我聪明,他想不透的问题,我自然就更想不透了。 从初中开始,我考年级组第二,他就肯定考第一。我进区重点,他进市重点,我进211,他进985,反正总比我高那么一点点。 家境殷实,相貌英俊,为人也够成熟世故,毫无疑问是姑娘们眼中的抢手货。 只是,他的前妻柯筠下手早,在大一的时候就把他给拐跑了,没有给其他妹子留机会。 那时候学生会办舞会,阿捷看到有眼缘的姑娘就搭讪了,可是没想到,这一搭就是十一年。而这十一年的感情,到了最后,两个人竟然除了吵架之外,再也无话可说,家里总是空寂无声。 签好离婚协议书之后的第二天早晨,柯筠拖着行李,搀着孩子,一声不吭地走了。 阿捷坐在客卧的地板上,从门缝里望着她走出去,晨光洒满整个房间,他的影子映照在他的前妻身上。 这也许是彼此最后的交集了吧,他心想。 孩子抬起头天真地问:“妈妈,我们这么早是去哪里啊?” 柯筠说:“孩子,我们要离开这里了。” 孩子继续问:“那爸爸呢?” 房门被轻轻地带上,他的心里,却好像砰的一声重重震了一下。 身体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2> 我看到打碎的白色茶碟依旧散落在地上,碎片上沾着些斑驳的血迹。 这两个人,是不是吵到最后,连收拾的力气都没有了? 阿捷望着一地碎片叹息着:“一个人过真的好吗?生活好过和把生活过好,这是迥然不同的概念啊。” “而且分开,一定是解决问题的良方吗?这也未必啊,有事可以好好商量啊。” “我们在一起十一年啊,怎么能走得这么从容潇洒啊?” 他啰哩吧唆地自问自答着,我觉得他快要变神经质了。 最后,他呆呆地凝视着我,又问:“阿光,你说女人怎么能那么狠心?轻易就能把那些曾经的美好都舍弃?” 说完之后,他头耷拉下去,半分钟后就传来沉重的呼噜声。 我无聊地环顾四周,家里砸坏了那么多东西,应该也不是一个人干的,就连原本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相框都碎裂在茶几上。 顿时我有些感触,当年这可是我帮阿捷挂上去的啊。阿捷和柯筠到了最后,彼此一定都歇斯底里了吧。 我们的脑中应该有一个神奇的机关,在埋怨对方的时候,就会自动开启,然后屏蔽了过去的那些美好时光。 只是,如今看来一无是处的烂人,曾经也是光芒万丈。 如今似乎千疮百孔的感情,曾经也是坚不可摧。 茫茫人海里,我们披荆斩棘,穷极半生,方才找到了这个希望共度一生的人。 为什么到了最后,只剩下恣意的伤害和任性的分离? 我将阿捷扶到床上,替他盖上被子。他嘴里一直在喃喃自语。 我关掉灯,关上门,离开的时候,房间里一片黑暗。 <3> 之后的日子,我听说,柯筠在朋友面前把阿捷骂得一文不值,各种贱人烂事,反复念叨浪费了自己多年的时光。她把这十一年,归结为如同地狱一样水深火热。现在终于解脱了。 而阿捷却念念不忘,终日靠着酒精香烟来麻痹自己。所有人都劝他向前看,他却总说做不到。日以继夜地反复思索,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偶尔和我聊起时,还不住地怀念过去在一起的美好片段。他一直强调着,他了解柯筠,她一定会回来的。 两个人的世界里,总有一个不念旧情,也总有一个沉溺旧事。他无法理解,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到哪里去了。 其实大家都知道,阿捷对于柯筠一直无微不至,言听计从。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 所以,很类似,放不下的人都是相对付出更多的人。 我也与柯筠有过一次简单的交流。 她说:“自从那次激烈的争执开始,我们就没有坐下来好好聊一聊。心是一个容器,一直忍受着彼此冷漠的脸孔和恶意的言语,最后,终于满溢出来。” 其实我也知道,当裂痕出现的时候,如果放任其扩大,就如同黑洞一般,终究会将感情蚕食殆尽。可是,为什么当时奋不顾身要在一起,如今却迫不及待想要孑然一身。 我对这番说辞不置可否,问她:“你们以前爱得那么轰轰烈烈,为什么现在非要搞成这样?” 她打断我说:“我不那么爱他了。淡了,无所谓了。” 我皱起眉头,爱的深浅,最是难言,也最是难以度量。有人挂念得太牢,有人忘却得太快,所以我猜想,失败的感情都是有方向的,最终会逆流回溯到原点。可是,这让那个人如何承受? 过程往往都是这样。当发生矛盾之后,一旦男人付出渐少,女人心理开始失衡,会产生“他似乎不再爱我”的错觉。女人的不安全感,男人的失落感,于是心生嫌隙,互相猜忌,做出的种种蠢事辜负了过去的千辛万苦。最后将那些曾经的美好,云淡风轻地抛在身后。 只是,十一年的感情,得是经历了多少美好? 为了生活的琐碎,就全部抹杀光,这笔账,算得实在太草率。 <4> 之前,与一位媒体界的大姐一同吃饭。 她坦言:“其实现在夫妻之间的依赖感和信任感,变得越来越差了。倒是羡慕以前的生活,物质上虽然苦一些,却不会去折腾这些有的没的。如今的这种日子,纯粹都是闲得蛋疼。” 我说:“我也很纳闷儿,身边有一些不错的姑娘,失恋后都宁愿一个人过,座右铭都是‘及时行乐’。这是为了什么?条件都很好,却都无比挑剔。” 大姐洒然笑道:“我也曾怀疑过婚姻的意义,有没有对方,似乎都无所谓。只是当生病的时候,当孤独的时候,当工作生活的挫折感萦绕心头,依旧希望他守在我身边。 “我们要学会将爱情转变为一份长久的陪伴。这才是成熟的表现。 “容颜终究要淡去,父母终究要老去,就算是我们曾经拥有的美好时光也都会褪色,一个人过固然潇洒,但是洗尽铅华到最后,我们依旧希望不是一个人。”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真的是这样吗? <5> 上周,柯筠回来了,说为了孩子,决定再试试。 可是只过了三天,柯筠再度离开。 阿捷说,我原谅她可以为千百种理由离开,却希望她只为一个缘由归来。 我爱你。 可惜她不是。 所以依旧相对无言,依旧各自为战。 我再去的时候,他家里整理得很干净,一尘不染,任何有关柯筠的痕迹都不见。 “这是彼此最后的交集了。”阿捷淡淡地说。 可是,那些曾经的美好呢?我想,选择性失忆大概是我们这代人的特长吧。 所有的山青水绿,所有的草长莺飞,在一刻之前还无比娇艳生动。没想到天旋地转,夏花开到荼蘼,秋水流至干涸,人心瞬间荒凉,所有一切都化作了过眼云烟。 于是时过境迁,于是物是人非,那么,我们说好的要一起白头呢? 我依然记得,十一年前,我们一干兄弟在篮球场打球。 阿捷牵着柯筠的手,慢悠悠走过来,向我们介绍这是他的女朋友。 那时候我们都好羡慕,阿捷是我们里面第一个交女朋友的人。 那一天空气里有好闻的青草味道,风也格外清爽温柔。阳光正好也很灿烂,照得每个人好像都是金黄色的,闪闪发亮。 他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 在柯筠的注视下,阿捷那一天状态出奇地好,几乎百发百中。 我们都说,那是爱情的力量。 阿捷搂着柯筠,笑得合不拢嘴。 是啊,现在我们是为什么把生活过成了这样,我也想不明白。 当我们在经营感情时,我们究竟干了些什么? 真是扯淡。 第10章 流氓的爱情 <1> 在我们的青春里,关于古惑仔的回忆总是很深刻,陈浩南、山鸡、大天二、包皮、蕉皮,还有小结巴,那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和燃情岁月浪子回头的故事,总叫人听了热血沸腾。 这个故事关于我的二表哥,罗龙。 罗龙也是混江湖的,比我大三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我念初二的时候,他已经是镇上小有名气的流氓。 他留着陈浩南一样的长发,总是穿着黑色的绸缎衬衫,黑色的小喇叭裤,还有黑色的翘头皮鞋。我依旧清晰地记得,那皮鞋锃亮到可以反射阳光。 罗龙横刀立马,指着亮瞎眼的皮鞋对我说:“这才是流氓该有的造型和气度。”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造型,也不懂气度,却还是很崇拜我哥。 我觉得他很帅很酷很霸气。 他在学校里基本“横着走”。面临中考,他完全不在乎,整天就在镇上的文化站里待着。 不知道现在在知乎上提问,在学校里拥有一个流氓大哥是什么体验,会不会成为热门话题,反正那时候,我是爽极了。 虽然我作为一个读书人,平日里非常非常低调,但同学们碰到什么麻烦事都会来找我,求罗龙帮他们摆平。 那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关系”。 罗龙非常照顾我,平时经常来我这里晃悠。他说我性格内向,胆小怕事,生怕我被谁欺负了。 可其实那会儿,沾他的光,我在年级组里的江湖地位已经相当高了。普通小混混见了我都以礼相待,好像我才是他们的大哥一样。 只是没想到,罗龙晃着晃着,居然相中了我们班的班花小阮。 那时候还没进入21世纪,当我们穿着倍福来和真维斯装逼的时候,小阮已经浑身耐克锐步了。小阮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胸很大,腰很细,腿很长,性格尤其随和开朗,很好相处。她是班级里第一个学会化妆的女生。 没过多久,罗龙就高调地开着摩托车送小阮回家,羡煞了一干人等。 我当时心里犯嘀咕,流氓泡姑娘怎么会这么容易,难道说流氓都是天生情圣吗?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徐锋辛辛苦苦追了大半年,却连衣袂都没沾到半点,这方才过了几天,小阮就坐上我哥的摩托车后座,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 我百思难得其解,这也太不靠谱了,有悖于我刚刚萌芽的爱情哲学。 有一天晚上,小阮作为值日生留下来劳动。正常下课的我在校门口被罗龙逮住,他要我陪他吃鸡蛋饼。 他一旁的小弟问:“大哥,你每天都等大嫂,累不累啊?” 罗龙斜了他一眼,破口大骂道:“你懂个屁啊,陈浩南是怎么对小结巴的?” 小弟吓得手足无措,但嘴里还嘟囔着:“小阮又不是结巴,人家口才好着呢。” 啪的一下响亮的头塔,罗龙怒声训斥道:“这他妈的叫爱情,你这不长眼的学着点。书也读不好,流氓也做不来,我要你这种傻帽山鸡有个毛用。再去给我买两根羊肉串来!” 羊肉串刚啃了一口,小阮就从教学楼里走了出来。 罗龙随手扔了手里的羊肉串,兴高采烈地朝她挥手,然后赶紧发动摩托车。 在引擎的嗡嗡轰鸣声中,小阮潇洒地跳上车,朝我眨了眨眼,摩托车一骑绝尘而去。 那时候,我觉得一袭黑衣、若干小弟,加上一部拉风的摩托,就能拥有爱情。 <2> 罗龙和小阮这事在年级组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小阮能歌善舞,是个文艺标兵,而且她人缘儿极佳,和绝大多数人都能和睦相处。作为班花,除了明恋的徐锋,暗恋者更是数不胜数。 因为罗龙的关系,小阮逐渐和我走得很近,她总是会问我关于罗龙的问题,想要从我口中多套弄点我哥的私密信息,尤其是他过往的各种泛滥情史。 但是,徐锋不干了。这家伙是出了名的高傲,不过人家确实也有牛逼的资本。他不仅人长得帅气,而且学习和体育都很棒,家长据说还是区政府的什么领导。 他一直摆着一副臭脸,刚开始是不理会小阮,接着什么事都针对我。 我知道他因为罗龙和小阮的事迁怒于我,可是这关我屁事啊。我哥又没搞什么威逼利诱,人家这可是自由恋爱,两情相悦。 不过当时的我,是个正儿八经的好学生,和我哥截然不同,所以对于徐锋明里暗里的各种挑衅,我总是一笑了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只是,有一次体育课打篮球,徐锋在防守我的时候,故意挥了手肘打中我的脸颊,顿时我满口鲜血。 看到自己在滴滴答答地吐血,我脑袋眩晕,支撑不住立马要倒。昏昏沉沉中,见到徐锋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朝我骂道:“缩头乌龟,胆小鬼,有本事他妈的也冲我来啊。” 我了个去,这下我也不干了,浑身血气上涌,瞬间清醒过来,妈的,老是牵扯到我干吗,还搞蓄意的人身伤害。要知道,我只是谦和朴实,却也不是什么货。 我火冒三丈,冲上去就要找他算账,被身边的同学们硬是架开了。 回到教室里,徐锋依旧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我。我也不甘示弱,逮到空就跟班主任报告徐锋上课看漫画书。《电影少女》,还涉黄,人赃俱获,这小子直接被传召去了办公室。 罗龙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看来他安插在我身边的“大内侍卫”还真不少。 当天放学,他带着十几个人把徐锋堵在学校旁边的弄堂里,足足打了五分钟。我站在弄堂口,听着徐锋尖锐的惨叫声,叫爷爷喊奶奶的,心中颇有复仇的快感。 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学生时代,千万别和流氓的弟弟作对,真的没好处。 他强任他强,切莫硬逞强。姑娘多得是,别和流氓抢。 自此,徐锋在班级里再也抬不起头,因为当时他声嘶力竭的求饶声几乎传遍了整个校园。 “龙哥,龙哥,我再也不敢了。” 那对于徐锋而言,真是人生中极其黑暗的一天。 <3> 只是,小阮跟了罗龙之后,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偶尔还会旷课。 初三下半学期模拟考,她的成绩已经滑落到了倒数十名以内。 她画眼线,剪短发,穿紧身的衣服裤子,嘴里还时不时有粗话脏话蹦出来。 我一直觉得,她只是和流氓谈恋爱,干吗非要把自己活成流氓的样子,这又是何必呢?我哥还真是毁人不倦,把好端端的姑娘变成了这样。 我心里不安,诚恳地对她说:“小阮,我帮你辅导功课吧。” 小阮好像觉得我的话很好笑,忍了半天终于还是扑哧笑出声来,过了会又一本正经地说:“阿光,你以后可要叫我嫂子。你哥说要娶我的。” 当时我又晕了,流氓真牛逼,用海誓山盟的婚约就把姑娘套住了。 中考之后,小阮进了技校。原本,她应该可以进区重点高中的。 据说她父母为此大发雷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个渠道知道小阮在和一个流氓交往,要求她马上分手,不然和她这个没出息的女儿断绝关系。 小阮那个伤心啊,一哭二闹三上吊,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最终还是屈服了。 当然了,我知道他们玩的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转入地下恋情了。 罗龙说:“咱们共产党都能忍辱负重,我罗龙怕什么?男儿当能屈能伸。现在看不起我,以后我叫他们刮目相看。” 我说:“哥,你要改邪归正了?可现在你和我党的事业完全背道而驰啊。” 罗龙说:“屁,以后肚子大了,他们会不认我这女婿?怎么着也是孩子他爹。” 我倒吸一口冷气说:“你这是耍流氓。” 他哈哈大笑,“阿光,你不懂,这叫战术:避其锋芒,击其惰归。” 我惊讶地说:“哟,哥,现在可有文化了啊。” 他仰头长叹:“我以后打算写本回忆录,做流氓真的很辛苦,三百六十行,每行都有本难念的经。” 我初中毕业之后,和罗龙便很少有机会碰面,唯有每年年底家族聚会的时候才能遇到。 直到有一次,大概是我大一暑假的时候,我和如玉周末回学校去打球。 那会还年轻气盛,打球的时候和别人争执起来,对方被如玉扇了个耳光。 没想到,过了一会,从教学楼里跳出来五六个人,拿着自来水管朝我们直接冲过来。 我和如玉慌了神,从来没见过这种喊打喊杀的大阵仗。我焦急地边跑边招呼如玉,“去文化站找我哥!” 一路狂奔,罗龙果然在文化站。我和如玉找到了靠山,瞬间进入安全模式,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那群人对着罗龙毕恭毕敬的,跟我赔礼道歉,说有眼不识泰山,大水冲了龙王庙,英雄不打不相识,还望光哥多担待。 罗龙火冒三丈地骂我:“你是不是大学上傻了,书都读到哪里去了,不会早点亮明身份?你要被打了,我出去还有脸混?又怎么跟你老妈交代?” 我浑身湿透,喘着大气说:“追得太紧了,根本没机会说话,停下来估计直接要被打死。” 站在阴影里的小阮扑哧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了,还是书呆子。” 她慢悠悠地走到罗龙身边,表情妩媚动人,勾着罗龙的手臂,慵懒地靠在他怀里。她的短发挑染了几簇紫色,画着浓浓的烟熏妆,穿着黑色的吊带衫和牛仔短裤。雪白的左手臂上文着一条青色的龙,煞是显眼。 她朝我眨了眨眼睛。 我老老实实地叫了声:“嫂子。” 现在想来,当初去打球,应该在背后贴张名牌——“罗龙他弟”。 <4> 没过多久,我听家里人说,罗龙可能要坐牢了。 当时我就震惊了。 家人说,成天不务正业的,总有一天要出事。 原来,罗龙和一帮朋友在酒吧里给小阮的二十岁生日庆生,小阮嫌隔壁卡座的太吵闹,结果两拨人莫名其妙就打起来了。小阮一冲动,用洋酒瓶把人家的头给砸破了,故意伤人,这得坐牢。 然后,罗龙把这事扛自己身上了,被判了一年。 出狱后,罗龙就是个有前科的人了。那年,他24岁。 小阮依旧跟着他,算起来,也有7年了。 也真是让人惊异,罗龙的那些哥们儿换女友都跟换衣服似的,而他却一直一心一意。 我问:“哥,在里面没遭罪吧?” 罗龙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淡淡地说:“别的没啥,就是头发给刨了,心疼,给浩南哥丢脸了。” 后来有人偷偷跟罗龙说,他和小阮八字不合适,早晚还得出事。 为了这事,罗龙还跑去庙里求了个签。但回来之后,他一声不吭,面色铁青,闷闷不乐了好久。 小阮技校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父母介绍的工作,干了一阵又不做了,一直就跟着罗龙,却又天天喊无聊。 于是,罗龙筹钱给小阮开了家服装店,小阮倒还真是这块料,经营有方,生意还挺红火。 没想到,过不了多久,街对面的服装店就经常来搞事,甚至还找人冒充顾客故意来找碴儿。 结果,罗龙二话不说,立马带人把这家店砸了。 可是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于是现场演变为一场激烈的械斗。 在打斗中,罗龙把人家的手筋砍断了。他再次面临牢狱之灾。 我去拘留所探望他。 他神情平静,撩了撩自己的长发,“他妈的,又要被刨头发了,人生真是悲剧。” 这一次,判了三年。 罗龙还有半年要出来的时候,我听闻了小阮的婚讯。 新郎居然是徐锋。这家伙现在居然已经是个小老板。 婚礼我去了,穿着婚纱的小阮很漂亮,手臂雪白,文身已经洗去。 据说洗掉文身要花很多钱。我心想,小阮可真舍得花钱。 半年后,我去接罗龙出狱,他颓丧地蹲在监狱门口抽烟,狠狠地说:“这小娘逼真不是好货色,老子这么多年真是日了狗了。” 原来,他才是这句名言的始作俑者。 那天晚上,罗龙大醉。 我一直以为我哥无所不能。其实,他也不过是个血肉做的人。 看来,做流氓真不能太有爱。 半年后家庭聚会,大表哥弄了两坛5斤装的陈年黄酒来。 所有人都喝得稀里糊涂的。 罗龙酒风向来彪悍,当晚喝得最多,走路都走不稳,于是我搀扶着送他回家。 他搭着我的肩摇头晃脑的,“阿光,老子就是忘不了那小娘逼啊,真他妈的丢人。” 他拿出手机,翻到小阮的电话号码,想拨号,过了会儿却将手机狠狠扔在了地上。 我默默地将手机捡起来,“哥,刚买的iPhone4啊,你何必跟钱过不去。” 他摸了摸手机,怔怔地说:“日了狗了,也是,手机真他妈的无辜。” 出狱之后,罗龙开始倒腾烟酒,他兄弟多路子广,所以生意越做越大,不久还开了家麻将馆。 去年年头的时候,他买了辆凌志,晋升中产阶层。 他不再蓄长发,而是一直留着出狱时的圆寸头。 虽然他还是爱穿一身黑,但变成了圆领老头衫、棉麻质的宽松长裤和平底布鞋,不过还是不能免俗地挂了根大金链子。 他在家的时候,一直读《孙子兵法》和《老庄》,对于这一点我表示相当震惊。 他对我的反应嗤之以鼻,“哥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商人,要深谙谋略之道。年轻时没文化,现在只能多读书。” 我拍马屁说:“哥你真行。” 他一高兴,顺手扔了条苏烟给我。 <5> 去年年中的时候,小阮离婚的消息在初中同学圈子里炸开了锅。 不久后,小阮来找我,问我罗龙的近况。 我说他很好,很上进,生活很平稳,就是不找女人。 小阮黑了脸,用低沉的声音说:“不好意思,我没真的做了你嫂子。” 我反问:“你没事离什么婚?又不好玩。” 小阮叹息着说:“那时候爸妈一直逼着我,后来自己也觉得青春等不起了,就想找个靠谱的嫁了。但婚后,徐锋总是介怀我和罗龙的那段历史,稍有不舒服就拳脚相加。罗龙出来后,徐锋更是天天把我关在家里,生怕我出去见罗龙。” 她咬了咬嘴唇,徐徐道:“阿光,我和罗龙在一起这么多年,他甚至没有对我吼过一句,更别提动手了。” 我忍不住打断说:“那他妈的到底谁不靠谱了。” 小阮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她捂着脸哭得像个泪人儿,看着也是蛮作孽的。 我去问罗龙:“哥,小阮离婚了,你怎么看?” 罗龙反应很大,瞬间就怒火中烧的样子,朝着我咆哮道:“能怎么样,这种女人要来干吗?真是日了狗了。以后别跟哥提这女人。” 我说:“哦,知道了。” 后来,我是真的没再提过。 而就在前一阵,在“我们”大行其道的当口儿,小阮许久没有更新的朋友圈里也贴出了两张图片,都是她和罗龙的合照。 第一张应该是很久以前了吧,她短发,挑染了紫色,慵懒地靠在罗龙的怀里。而罗龙一头飘逸的长发,神情桀骜不驯。 第二张是现在的状况吧,她长发披肩,面容娴静,小腹微微隆起。而罗龙面带微笑,目光温柔,双手将小阮揽在怀里。 我笑了,他妈的,我这二表哥,嘴上那么牛逼,身体却这么不老实。 流氓到底是流氓,就算读了书还是不靠谱。 但我还是觉得心里很酸,所以写下了这个故事。 叫作,《流氓的爱情》。 野马一直留恋着草原,所以,尽管他四处徊徨,其实却从未曾离去。 第11章 一颗心里的两个人 <1> 朱珠在29岁生日派对上喝得一塌糊涂,纯的洋酒一杯一杯爽快地往喉咙里倾倒,那模样甚是霸气。 她与未婚夫阿迈,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所以,这个生日派对,同时也是个单身派对。 只是,朱珠最近的心情不是很美丽,因为筹备婚礼的事宜和阿迈闹得天翻地覆。所以,这个晚上她不羁放纵爱自由,只想要一醉方休。 看着她这副酒鬼模样,我也不禁有些感慨,怎么记得他们当初热恋的时候很恩爱呢,如今却是三天两头闹矛盾。 唱罢保留曲目——品冠的《我以为》,我豪饮一杯,然后沉沉地叹息道:“看来如何解决婚前恐惧症,已经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朱珠瞥了我一眼,怒骂道:“滚蛋……这都快把我锤炼成全职保姆了,谁娶了我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 我“嗯哼”一声说:“恭喜阿迈啊,羡慕命好的男人,老婆十项全能。” 朱珠一脸悲催,仰天长叹:“真是滑稽,老娘我居然要结婚了。这世界我还远远没看够啊。” 我和她干了一杯,淡淡地说:“太平点,这个世界再大也不关你屁事了。” 她神色嫌弃地说:“文艺青年真是神烦。” 第二天上午,朱珠打电话给我说:“又打架了,他娘的,这次闹得特别凶。”她声音沙哑,毫无生气,显然昨晚又宿醉。 我小心翼翼地问:“那谁打赢了?” 电话里的声音猛然提高了八度,怒火中烧地吼道:“我靠,你是不是希望我被打死?有你这种损友伐?” 我低声嘟哝着:“脸保住就行了呗,毁容了可没人接盘。” 她又大声嚷道:“你意思里我只有脸能看咯?我身材哪里差过啦?” 过了一会儿,朱珠放缓语调说:“你出来陪我喝一杯就饶你不死。姑娘我现在很惆怅。” 关于他们的事,我其实已经不愿再多听,就那么点破事,无非就是对彼此的不信任。可谁让这两个人都是玩咖呢,纯属自作孽不可活。 可是,依旧拗不住朱珠的作天作地,只得出来听她吐苦水。 当天中午,她约我在嘉里中心旁边的Calypso,环境独好,离我上班的地方也近。 朱珠照例迟到,她面容浮肿,精神萎靡,脸上笼罩着一团厚重的黑气,真是不作就不会死。之前听她说刚打过什么美容针,这么折腾一晚上,岂不是又白搭。 她和阿迈近来频繁争吵,分手已经记不清提了多少次。但是相恋五年,对彼此都太熟悉,拉拉扯扯中,真要到了最后,却始终还是舍不得。 朱珠满面愁容地走过来,随手将她的名牌包扔在沙发上,幽怨地说:“他娘的,这次大概真的要玩儿完了。” 我说:“来真的了?谁玩儿完了?” 她说:“我啊。” 我说:“不是你们俩么?” 她神经兮兮地朝我眨了眨眼睛,放低声音说:“阿光,我好像喜欢上别人了。” 听到这话的那一瞬,我瞠目结舌,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方才一字一顿地说:“我的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快要结婚了?” 朱珠显得很烦躁,尴尬地连续咳嗽了几声,“所以我这不是找你出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么?” 我惊慌失措地说:“我去,难不成你喜欢上我了?你们城里人可真会玩啊,高富帅都不要,居然看上我这种屌丝男。” 朱珠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神经病,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娘儿们。谁他妈的会喜欢你啊。” 随即她又哀怨地叹了一口气,“其实我每次出去混,都只是想气气阿迈,谁让他老在外面花天酒地。可这次不一样,我好像真的喜欢上这个人了。” 朱珠继续说:“我很惶恐,我也知道这种情绪容易愈演愈烈,但就是无法控制。今天早上,我已经搬离了阿迈的公寓。” 我陷入沉默,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因为婚礼的筹备,而是天雷地火的新欢。 朱珠喝了一杯酒,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明天,我就要给这个人答复了。你给我点建议,我现在脑子里乱成一团麻,这件事我还没跟人说过。” <2> 这个男人叫叶慕,是朱珠一个月前在“K歌之王”里认识的,闺密的男友带来的。 叶慕是温州人,当时他来上海看车展。 那天大家的情绪都很高,但叶慕却一直坐在沙发的角落里摆弄手机,安静得好像一只猫。 朱珠极少见到在这么high的气氛下,在有这么多美女的环境下,依旧还能如此镇定内敛的男人,他显得相当不合群。 怀着好奇心,朱珠仔细地打量他,发现这个男人长得竟有几分像余文乐。当时,叶慕恰好也抬起头来,目光对视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闪烁着细微的光芒。 那一瞬间,好像有电流穿过朱珠的身体,她从来都未曾有过这种奇异的感觉。后来,她一直有意无意地往那个方向瞟,眼神甫一接触却又立即闪躲开。 叶慕整晚都没有喝酒,据说他是个素食主义者,热爱长跑,从来不碰酒精。 只是三巡过后,朱珠照例又喝高,于是打算早走。叶慕突然站起身来,坚持说要送她。整个晚上,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言语交流,但是朱珠却一点都不觉得唐突,反而觉得,这应该就是注定的剧本。 坐在叶慕的奔驰车里,虽然叶慕依旧沉默,但朱珠感觉整个人都被他的气场完全包裹住,瞬间就酒醒了。她感到自己身体很僵硬,而叶慕的面容却很温柔,像车窗外的旖旎夜色一样温柔。 听到这里,我打断她说:“我只找到两个关键词,余文乐和奔驰车。” 朱珠老脸一红,啐了一口,“你懂个毛线,老娘我一把岁数还看重这些吗?” 我调笑道:“是啊,都一把岁数了,还玩少女怀春这一套?” 她撇了撇嘴说:“你见过我在哪个男人面前会这副样?好奇怪,原来一见钟情是这样。” 我笑了笑,世间终究一物降一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克星。 第二天,他们心照不宣地开始约会,但是朱珠却忘了告诉叶慕,自己已然有了婚约。 叶慕很安静,话真的很少,他不喜欢喧闹的地方。于是,他们在IAPM吃完午饭看过电影,就手牵手沿着陕西南路闲逛。路过一家叫“汉源汇”的书店,叶慕在落地窗前驻足良久,他说很喜欢里面的装饰格调。 接下来,朱珠陪着叶慕在里面坐了两个小时,从来不翻书的她,竟然也不觉得无趣,从来不爱咖啡的她,竟然也喝得有滋有味。原来,和一见钟情的人在一起,会这么有意思。 晚上,叶慕坚持要陪朱珠去喝点酒,他说这是欠她的,他们去万航渡路附近的TZ House。暧昧的气氛中,叶慕轻抚朱珠的脸,“为什么你总能揣摩到我的喜好呢,很少有姑娘能做到。今天的午餐、电影、书店,乃至这间酒吧,我都真的很喜欢。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到你?” 那一瞬间,朱珠觉得心里痒痒的,整个人好像都要融化。 朱珠说:“阿光,我只是想尽我所能地对他好。上海的春天实在太短了,短到一个眨眼也许就酷暑难当。而执手相恋的回忆又实在太少,少到一个转身就有可能两两相忘。” 当时,朱珠和阿迈正好在冷战中,于是,她几乎每一天都和叶慕待在一起。 但是到了晚上,和阿迈、叶慕同时聊微信的时候,朱珠还是会刻意先回阿迈的,她依旧希望阿迈拥有优先权,这可能是一种潜意识的补偿。但是,她越是这样做,心里的欲望膨胀得就越厉害。 朱珠说:“阿光,我深知不该和叶慕继续纠缠下去,却又无力抽身而出。叶慕温柔的语调,像毒品一样蛊惑着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他好像拥有一股特殊的力量,能够治愈我焦躁的情绪,在他面前,我天真乖巧得像个孩子。” 朱珠神情痛楚地将头埋在长发里,“好辛苦,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不安定感和不可预知性,我觉得心里好空,但又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幸福,真的很矛盾。” 不久之后,叶慕将要离开上海,朱珠又变得焦躁冷漠,忍不住冲他发了脾气。可是,当看到叶慕脸上的怜爱和不忍,朱珠又追悔莫及。 朱珠说:“我真的很讨厌自己的无理取闹。我知道我神经质、脾气臭、没城府,动不动就翻脸,可是我多希望有个人能包容这一切。” 离别的时候,他们俩漫步在滨江大道上,叶慕突然紧紧抱住朱珠,用深沉的声音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朱珠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重重地跳动了两下,然后温热的眼泪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流下来,但是,“我愿意”就是说不出口。 虽然只是三个字,分量却真的太重了,重到可能要押上这一生一世做筹码。 看到了朱珠眼中的犹豫,叶慕缓缓松开双手,轻轻撩拨她的刘海说道:“两周后,我会再来,晚上八点我还是在嘉里中心的Calypso等你,你带我去的地方中,那里是我最喜欢的。” 然后,是浅尝即止的亲吻。 叶慕褪下手表塞在朱珠手里,“如果你来不了,那么,就当留个念想吧,这只手表陪了我很多年。” 朱珠对我说:“阿光,我真的好笨,不会骗人。我也好想假装不难过,假装很洒脱,两个人就这么潇洒地在街头分开。可是眼泪还是继续淌下来,脚步还是依旧迈不出。太短了,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太短了。我好不容易遇到个这样的人,命运真是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去了叶慕住的酒店。” <3> 朱珠说:“叶慕走后的这段时间,我好像生活在一座孤岛上,周围的海水都是遗憾的味道。只是,有人不是说,爱情不就是从陌生到陌生嘛,从来都是这样。但自己却又不甘心,一个人把我们去过的所有地方又都走了一遍。但是,莫顿的牛排口感老了,书店的咖啡变得苦涩,TZ House里的音乐过分喧闹,而滨江大道的夜风有点寒冷。” 说着说着,朱珠眼眶红了,泪水掉下来。 我挠了挠头,理了理这件事的头绪,徐徐问道:“那为什么你和阿迈争争吵吵却总是分不掉?你还爱他吗?” 朱珠犹疑片刻,咬了咬嘴唇,“嗯”了一声。 我挤出一丝微笑说:“那我们说点现实的话题,远嫁的媳妇可不是那么好做的,考虑过你爸妈的感受吗?” 朱珠茫然地看了我一眼,陷入沉默。 我望着她的眼睛说:“一见钟情并不能保证长相厮守。你也知道,恋爱和一起生活完全是两码事,和另一个人的磨合是很漫长的过程。如果重新开始,你能承受得了失败的后果吗?你能做到那么奋不顾身吗?这代价算起来可是相当不菲。 “而且,人都会有缺点,但都是在关系亲密之后才会真正显现出来。现在你觉得叶慕优雅、安静,和你万般契合互补,但是其实爱情不光是走个心就好,最终我们都要步入到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中去。就好像你和阿迈,你忘记你们以前什么样了吗?” 接下来,我又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直到朱珠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说:“在深思熟虑之后,我们都会屈从于现实。所以,你该能作决定了。” 朱珠长舒一口气,紧蹙的眉头骤然松开,“其实是他在我的生命里来晚了一步吧。好了,有点想通了。” 我说:“是啊,爱情确实是有先来后到,而阿迈其实早已深深扎根在你的心里。而你和叶慕,彼此留有一段美好的回忆,不是挺好吗?谁都有存在心里的小秘密。放心,我不会告诉阿迈的。” 朱珠说:“原来一颗心真的可以住得下两个人。” 我说:“只是墙壁上的蚊子血和衣服上的米饭粒罢了。” 朱珠白了我一眼,“文艺青年真是神烦。”稍后她和我干杯,突然好奇地问,“阿光,你这家伙怎么会活得这么现实?人家文艺青年可都是为爱说走就走的。” 我微微摇了摇头,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因为我也曾经任性地走过一回。” 是啊,有些事明明应该深埋心底,却仍旧在耿耿于怀。有些人明明应该抛在身后,却还是要念念不忘。 第二天晚上八点,怀着对叶慕的好奇心,下班后我去了Calypso。 环顾四周,角落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眉宇之间和余文乐很神似。他低着头,沉静地倚靠在那里,真的好像是一只猫。 接着,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转过身来,看到了泪眼婆娑的朱珠。 她快步走过去,将一块手表塞在这个男人手里,然后迅速地转身离去,连一个眼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 男人握着手表,怔怔地望着朱珠的背影发呆。 <4> 我猜想,很多爱情,开始总是天雷地火,结束却往往潦草匆忙。 只是生命悠长,有的人,会带给你精彩和美好,却注定只能逗留在你身边片刻。而有的人,纵然有千百般的不是,却将停驻在你身边一生一世,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刚刚好。 而你只能对一个人说下“我愿意”这三个字。这就是生活。有些许无奈却依旧会有温暖。 于是,那些小秘密就被深深埋在心底,不能为人知,也不可被触碰,就像漫天星辰一般,偷偷掩藏在墨蓝色的苍穹之中。一闪一闪的,每一颗都是一段心事。 偶尔也会轻轻挠动情绪,想起那些来去匆匆的人,嘴角会有莞尔,就好像有清风拂面,花香馥郁。 之后,风继续吹,日子继续过。 朱珠收敛,再也不出去混,她搬回阿迈的公寓,安心地做个“全职保姆”。 而她和阿迈,再也没有吵过架。 第12章 一间酒馆 <1> 去年,在我低潮期的时候,我结识了辣总,一个喜欢听伤心故事的人。 那段时期,心情很抑郁,每天都很想喝酒。或者说,希望身边有一堆一起喝酒的人,嬉笑怒骂,张牙舞爪,唠叨些不着边际的废话,虚度一个晚上。 有几次,我晚归,发现楼下的小酒吧,装修之后复又开张。 酒吧门面没动,依旧很不起眼,名字却改得土里土气——“萍水相逢的伤心人”。 门口挂了块小黑板,用很潦草的字迹写着:“最伤心的那个免酒钱”。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每天供应三文鱼”。 我哑然失笑,怎么搞得这么矫情,像是在拍电影似的。 寒冬的日子,里面人却不少,玻璃窗上附着着一层水气,但是并不觉得喧嚣。 于是,周末晚上,我百无聊赖地走了进去。 沉重的木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嘶哑声音,酒吧里的灯光昏黄暗淡。 内部空间不算大,但装饰倒是相当别致,做旧的砖头墙上挂满了颇有异域风情的装饰品,显得老板品味不俗。靠右侧的墙壁被做成了留言板,已经有将近一半的地方贴满了各色的便贴纸,想必,就是那些所谓伤心人的伤心话。中间位置是吧台,四周零散地摆放着五六张桦木桌子。 音响里循环播放着王若琳版本的《I LOVE YOU》。温哑舒缓的声音低低吟唱,让人心里痒痒的,很有些不一样的独特调调。 整体氛围还算不错,我也逐渐进入到了放松的状态之中。 也许是我来的时间太早,里面没有一个顾客。只有酒保一个人默默地在擦着杯子。他一直低着头,很安静,态度也不热情,爱搭不理的。看到我进来,斜斜地朝我瞥了一眼,随即又垂下头去。 酒保个头不高,一七〇出头,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的年纪,戴着副黑框眼镜,头发有点油腻,络腮胡须稀稀拉拉的,一件纯白T恤外面套着件皮衣,有些不修边幅的邋遢样子。 我跟他要了瓶黑啤,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然后,我留意到椅子的靠背一角还别出心裁地系了条彩色手帕,展开一看,竟然是Vivienne Westwood。抬头四顾,居然在每把椅子靠背上都系有一条,各种款式,各种花色,嘿,这里的老板可还真舍得花钱啊。 稍后,我安静地发呆,喝酒,想心事,惬意得很。 大概过了一刻钟,走进来两个漂亮的姑娘。后来,我和她们变得颇为熟稔。老静和果冻,一个动如脱兔,一个静如处子,实乃黄金搭档,常常把人搞得哑口无言。而原本,我一度以为她们是一对Les。 老静是个长腿高妹,活泼闹腾,是个话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嘲人绝对有一手。果冻则白皙纤瘦,矜傲高冷,相当惜字如金,只是一旦发话总能戳中重点,教人哑口无言。 当时,老静大剌剌地坐到我旁边的桌子,抖着二郎腿对我说:“嘿,新来的吧,没见过,来,讲讲你的伤心故事吧。” 我被她的自来熟惊到,缓过神来说:“啊?为什么啊?我不过是来喝杯酒的。” 老静挑了挑眉头,“没为什么啊,这里的规矩。” “谁定的规矩?” 果冻撇了撇嘴,眼神望向吧台里的酒保,淡淡地说:“他定的。” “他不是酒保吗?” 老静嗤之以鼻,“哪里有开保时捷的酒保啊,外面那辆就是他的,好不好?他是这里的老板啦,我们都叫他辣总,人豪爽,够意思,还低调。” 我抬头瞅了一眼依旧低着头擦杯子的辣总,他神色淡定从容,似乎这间酒吧里所有的事都无关他痛痒。 <2> “外卖来了。”一个穿着吉祥馄饨工作服的小哥推门进来,熟门熟路地把外卖送到辣总面前。 “照例记账?” “嗯。”辣总闷闷地答了声。 “辣总啊,每天晚饭都吃这个,腻不腻啊?”老静问道。 “不腻啊,我又不是只盯着一个馅儿吃。”辣总似乎吃得津津有味,对着老静说,“静静,来几个不?” “谢谢喔,您自个儿享受吧。”老静扑哧一笑,和果冻对视一眼,“神经病”三个字仿佛就在嘴边。 而后,老静又来催促我,我侧过头去,摆手拒绝。 她顿时不开心了,眉头一皱,嘴巴一嘟,大声呵斥道:“怎么一点都不爽气,扭扭捏捏的,还牵肠挂肚的才叫事,云淡风轻了那就是故事,你说你一大男人,有多大点事啊?缺胳膊少腿啦?” 我叹了口气,索性打开话匣子,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免得被她纠缠不休。 而后来,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相当明智的,老静简直就是个缠人的小妖精,而果冻则是个磨人的小巫婆。 兴许当时是陌生人的关系,我觉得这样的倾诉方式反而更容易。那段时间,极其渴望理解和认同。 而现在,已经可以从容地当作一个简单故事来讲,似乎与自己,并没有太多的干系。 时间,润物无声地打磨出坚强;生活,细水长流地过滤掉哀伤。于是,曾经搁浅了的我们,亦步亦趋地重新迈向正轨。 慢慢地,终会将那些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全部封存起来,藏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再也触碰不到。 尽管在某些特殊的时日,那逐渐淡去的伤疤依旧会隐隐作痛。 没关系。 毕竟,曾经将整颗心都交了给她,经历过那么多曲折坎坷,又怎么能够完好无损地收回来? 只是,事到如今,回首望去,无论如何,也一定要斩钉截铁地说,嗯,现在我过得也很不错。 辣总拿了瓶威士忌和几个空杯子走过来,给我们一人倒了一杯。 他却不喝,开了瓶青柠味的RIO,然后安静地坐在一旁,耷拉着脑袋看着我们。 老静举起酒杯说:“麦芽威士忌,这里都喝这个。新人,送一杯。规矩。” “这里的规矩真多。”我喃喃自语。 我想,我的故事应该不算精彩,甚至于说,有些世俗狗血,而且,那段时间我也没有心力去梳理整个来龙去脉,所以口述的时候,我会不断停下来整理思绪,凌乱得不知所云。 但或许我的声线还算不错,老静和果冻听得颇为入神,果冻还时不时地会插上几句话,询问一些细节。 当我断断续续地把我的故事讲完,大家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老静唏嘘不已,果冻也眉头紧蹙,只有辣总,没有丝毫的反应,神色安然地站起身来,回到了吧台边上。 我有些纳闷儿,低声问:“这个老板什么情况?有啥心事?” 果冻淡然地说:“他想找一个最伤心的故事。你似乎不是。” 老静叹息一声,“据说他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砸坏了自己最珍爱的一件东西。自此之后,再也不碰酒精。这间酒吧基本不赚大家钱,纯粹是他自己的喜好。” 我又瞅了一眼吧台前的辣总,那么这个爱听伤心故事的人,究竟有着怎么样跌宕曲折的伤心故事呢? <3> 后来,我几乎每晚都去楼下喝上一杯,我似乎爱上了麦芽威士忌的味道。当然,还有酒吧里面淡淡的沉郁氛围。 果冻和老静就像酒吧里的主持人,我一直和她们混迹在一起,然后听陌生的伤心人讲诉他们的故事。 有的纠结,有的心酸,有的仓皇,有的尽管听来平淡却叫人眼眶湿润,有的尽管讲得泪眼婆娑,却让人禁不住想骂娘。 有的遇人不淑,有的自作孽不可活,有的过去了两三年依旧被阴影笼罩,如同行尸走肉。 各式各样的奇葩故事,让我想要把他们全都记录下来。 就这样,在这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一直是一名安静的聆听者。 原来,世界上伤心的人,有那么多。 而辣总,却依旧没有遇到那个能让他动容的伤心故事。 晚上我没事做,总是待到打烊时分。有的时候,我也会和老静、果冻帮着辣总收拾。于是,我和辣总也逐渐熟了起来。后来,我还兼着帮把手招呼客人。 老静说,我和辣总是双面薇若妮卡,都是一副沉默寡言、生人勿近的腔调,连发际线也差不多高,干脆结拜算了。 果冻说,心里藏着事的男人都是这副德行,而且又特爱装逼装深沉。这种男人,不能碰,一碰就死,而且死得不明不白。 其实我觉得,我只是不善言辞,而辣总,真的是拒绝一切喧闹,孤独地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 平日里,辣总一直守在吧台前,要么一遍一遍地擦杯子,要么切三文鱼。每次看着他一本正经鼓捣三文鱼的模样,我总是忍俊不禁。 他看上去,明明很不擅长做这类事情,三文鱼一直从他手里滑脱。但是他却依旧一片一片切得很认真仔细,努力将每一片的厚度都切得完全一样。 他自己也吃,加很多芥末,然后呛得不住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问他:“你这到底是酒馆还是日料店啊,竟然还特么供应三文鱼。” “我乐意,我是老板,规矩我定。” <4> 跨年迎新的这天晚上。 老静和果冻筹办了一个主题PARTY,要求男的穿白衬衫,女的穿黑丝短裙。 辣总慷慨解囊,送了每人一杯酒。 大家围在一起,聊得很开心,到10点钟Happy Hour的时候气氛简直high爆了。 那一晚,都喝得七荤八素。 只是,辣总依旧是那副闷闷不乐的模样,落落寡欢。 深夜里,果冻打电话给我,说辣总在高速路上飙车,结果失控撞上了护栏,保时捷车头被撞了个稀巴烂。辣总也被送进了医院。 不幸中的大幸是,他有不喝酒的习惯。 我们赶去医院,进了病房,老静看到左脚被吊着的辣总,脸上还缠着纱布,终于把一直想骂的骂出了口:“你神经病啊,不要命啦!” 果冻拖住老静:“算啦,人家都半残了,你还骂。” 辣总并不言语,过了半晌,方才挤出一句话:“听说,她快要再婚了……”他的声音很低沉很虚弱,但是,那一瞬间,这语调却让我心里为之一颤。 辣总的朋友不多,所以病房里一直很安静。 到了第二天晚间,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和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来探望辣总。小女孩眉宇之间和辣总很是相像,手里捧着一束花,水灵灵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 女人化着很精致的妆容,浑身上下都是名牌,爱马仕手袋上系着一根彩色丝巾。尽管看上去气质温婉素雅,但是对待我们的态度却出人意料地冷漠倨傲。 我和老静面面相觑,走了出去。老静去买便当,我就到楼梯口抽烟。 过了一会,那女人也过来,从手袋里掏出包esse,却迟迟翻不到打火机。 我礼貌地凑过去,为她点上烟。她抽了一口,却呛了一下,不停地咳嗽。 我注意到她右手食指有熏黄的颜色,显然也是个老烟枪。只是我和她无话可说,这种沉默让彼此都有点不适。快抽完的时候,她问:“听说,他现在做酒吧生意了?” 我点了点头,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语气回应她。 酒吧停业了三天,弄得一些常客晚上都没有地方混了,怨声载道,大量的投诉打到辣总手机上。辣总把钥匙给了我,让我和老静、果冻来主持大业。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来了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出现在医院里的那女人在吧台旁边的座位一个人坐了很久,喝掉好几杯麦芽威士忌,拒绝了几次搭讪。 那副样子,让我联想起《堕落天使》里的李嘉欣。 老静蠢蠢欲动地想去聊两句,却被果冻拦下。 走的时候,那女人拿走了系在椅子上的彩色手帕,并在留言板上粘了一张便贴纸。 “萍水相逢的伤心人——萍。” 接下来,每隔一天的晚上,那女人都会带着小女孩来医院。 她从不和辣总说话,每次都是到楼梯口抽烟,然后让小女孩和他独处。 这个情形,一直维持到辣总出院。 出院之前,辣总撑着拐杖,站在窗口,神情执拗地说:“我不想出院。” “我就是不想出院,我还没好呢。” 那一刻,他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顽固得让我们没办法。 只是,这当然不是由他说了算。这里不是他的酒吧,而是医院。除非他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车祸,把右腿也给弄瘸了。 出院后,他索性把撞烂的保时捷卖了,换了辆马自达睿翼。我不知道这辆新车对他而言又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他是个极其念旧的人。 酒吧里的歌换了,变成了林志炫的《如果不是因为你》。只是,总在单曲循环,是不是太单调了点。 <5> 有一天,打烊后,辣总拿出瓶酒,叫住我,“阿光,陪我喝两杯吧,一个人喝,容易醉。”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想喝酒,但我了解他说的这种状态。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寂寞侵袭得厉害,独自一人,根本无力抵御这种孤单情绪,常常没喝几杯就醉得不省人事。半夜醒将过来,在客厅里冷得瑟瑟发抖,这种折磨实在不堪忍受。 他帮我倒了小半杯,加入冰块。 我浅浅地抿了一口,紧紧皱了下眉头,“辣总,这太浓了吧,真他么地难喝。” 他没有理会我,自顾自地说:“原来的老板破产了,我把这里盘了下来。现在脚瘸了,自身难保,没法整了,留给你们吧。”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辣总嘴巴里紧接着蹦出一句奇怪的话:“她曾经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小三。” “欸?”我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路。 “曾经我也说,如果有一颗子弹射过来,我会为她挡。”他将杯中酒喝完,又为自己满上一杯,“很扯淡是吧,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这样。” 接下来,他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而我则安安静静地聆听。 “一个人生活,还真是不习惯啊。” “她最爱吃三文鱼了。” “我有一次喝醉了,把她给我买的TAG砸坏了。那是她给我的结婚礼物,跑了好多家店才买到的限量款。” “她最爱Vivienne Westwood的手帕了。” “我和她总是吃吉祥馄饨。” “我住院的那段日子,有我女儿陪着我,是我这些年来过得最好的时光。” “阿光啊,我很爱她。我真的很害怕,哪天我会忘了她。” 那一夜,他大醉,说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话。前言不搭后语。 但我想,这一次他应该喝爽了吧。 <6> 那个爱听故事的人,终于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 其实,也很平凡,也很世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离奇,那么感伤。 我想,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无法取代的人,但是很遗憾,她未必能和你一起走过人生的全部历程。所以,可能在回忆里,会不由自主地把她变得更温柔,更温暖,让所有的事情都显得更美好,更圆满。 于是,你会傻乎乎地忘了,究竟为什么,自己把生活过得痛苦不堪。如此念念不忘,又是何苦来由。 后来好长的一段时间,辣总都没有来过他的地盘。酒吧一直是由老静和果冻经营着,因为两个漂亮老板娘的关系,这里的人气越来越高。 不久前,辣总终于出现。 他坐在那个女人坐过的位置上,唯独这一把椅子没有系彩色手帕。他依旧安静,和我们打过招呼之后,就一个人坐在那里,发了好久的呆。 我没有留意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只是,在那个女人留下的便贴纸旁边,多了一张新的,没有署名,上面写着: “你瞻前顾后,你惶恐不安,她我行我素,她云淡风轻。越眷恋,就越踌躇。越回忆,就越彷徨。每个人的每段时光都有一个不同的他,只是你已过站。” 在这之后,辣总再也没有出现过。 可是,他真的忘得了那个女人吗? 接下来,我们将小酒吧的名字,改为了“一间酒馆”,很多故事从这里开始。 依旧用淡淡的口吻,慢慢地讲出来。 你我都会在这些故事里,找到自己曾经的影子,认清自己未来的道路。 第13章 哪有岁月可回头 <1> 端午小长假前的晚间,果冻和老静都回家了,我一个人当值。十点多的时候,人走得七七八八,我打算提早打烊。 Yvonne满脸愁绪地走进来,直接坐到了吧台前,跟我要酒。我余光扫了扫空旷的酒馆,暗叹一口气,无奈地给她倒了半杯伏特加。 她一饮而尽,用雕饰得精致漂亮的指甲弹了弹杯身,把空杯子推到我面前,示意继续。 我皱了皱眉头,无奈感再次涌上心头,“大晚上的,你一个姑娘家流连在酒吧……” Yvonne嘴角上扬,落寞一笑道:“你这酒保居然还要赶客人走啊……”她用单手撑着下颚,露出惆怅的神情,叹了声气道,“阿光,能不能给我出点主意?” 我耷拉着脑袋,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有气无力地说:“我的姑奶奶,我就一卖酒的。你最近不是过得挺潇洒吗?欧洲又兜了一圈。” Yvonne微微低下头去,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咬着嘴唇说:“阿光,我觉得我是个失败者。我自己否定了我自己。” 我暗叹一声,感觉自己已经远远不是个酒保了,而是专门为人答疑解惑的爱情郎中,最近智商都快不够用了,应该要开始收咨询费。 可是说真的,我不是很喜欢这姑娘。 虽然毫无疑问,Yvonne是个大美女,上航的空姐,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容貌俏丽,而且,她是酒馆里大大的名人。 这不是指她的姿色,而是她的故事。 Yvonne第一次来的时候,在十分钟内喝得烂醉如泥。她的故事是由同行的闺密Venessa告诉我们的。 Yvonne是一个应该只存在于韩剧情节里的“落跑新娘”。 是的,没看错。Yvonne在自己婚礼开始前的一小时于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当时,所有的人都猝不及防,乱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新郎心急如焚,父母担惊受怕,亲朋好友们目瞪口呆,就连婚庆公司也手足无措。司仪低吼一声,“干了这么多年,哪里碰到过这茬子事!” 这匪夷所思的奇葩故事,震得我们这些听众也是一愣一愣的。简直他娘的骇人听闻啊。 而当大家在十万火急地寻找她的时候,她关了手机,在长风海洋馆看海豚表演。 Yvonne说当时她想静静。 不过我想的是,这种人在电视剧里应该活不过两集。 Venessa说,新郎当时就好像整个人被掏空了一般,摇摇欲坠。据说,后来一个礼拜掉了十几斤,成功瘦身。 之后,Yvonne的日子显然不会好过,来自新郎家庭以及周遭舆论的压力,让她在心理上饱受煎熬,倍感折磨。 母亲始终在她耳边念叨新郎的好,规劝她快些回心转意,乘着事情还有余地收场。而父亲则一直沉默不语,闷闷地抽烟。 母亲叹气说:“再怎么样,你都是领过证了。不结婚了,那算离婚啊?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将来啊?” Yvonne觉得心里烦躁,忍不住跟母亲大吵一架,大声叫嚷说:“我就是感觉自己没准备好,住在一起没多久就矛盾丛生,过得各种不舒心。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啊?” 她将新郎数落得一文不值,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他,说他有严重的躁狂症和家庭暴力倾向。然后,她索性请了长假四处旅行,想要把这些事忘个一干二净。 我觉得这真是个很任性很麻烦的姑娘。所以,我一向敬而远之。 只是按照Venessa的讲法,新郎对于Yvonne应该是相当不错的,至少她曾经总是在朋友圈晒幸福。而且,新郎是个挺斯文的人,如果他都算躁狂,那世上还真没书生了。 <2> 我不过收拾几张桌子的光景,Yvonne已经将小半瓶伏特加干掉了。她眼神迷离,两腮泛红,显然又有点高了。 我夺过酒瓶,放到吧台下面,加重语气说:“你醉倒在这里,可没有人伺候你的。我待会儿就打烊回家了。” Yvonne忽然陷入沉默之中,过了一会,嘴里喃喃自语道:“是啊,我喝醉了也没人管我,没人管了。”忽而滴答一声,她的一颗眼泪掉落在酒杯里。 我瞬间心软,感觉到歉意,确实不该如此和一个情绪低落的姑娘说话。我从冰柜里拿了一瓶RIO递给她,柔声道:“来,跟我说说吧,到底怎么了,弄得我们大美女这么凄凄惨惨戚戚的,简直像个林妹妹。” Yvonne抬眼望向我,眼眶泛着莹光:“阿光啊,我听说他交女朋友了。” 我叹息,旧人有了新欢,这从来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不管现在自己过得好抑或是不好。如果现在过得还好,那可能勉强抵消这波冲击,但如果过得不好,那结果就真的很可怕了。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因为心里一直认为她是自作孽不可活,所以只能长叹一声:“他已经和你无关了啊,先向前看的人是你,怎么却又回头?” Yvonne忧伤地继续说道:“我原本以为我应该会过得很好,但其实不是。后来回想起来,他真的对我挺好的,很少有人能做到这样,我却把他说得一文不值。可现在当我觉得自己准备好了,他却已经不可能再回到我身边了。” 我好奇地问道:“他究竟对你有多好?搞得你现在又如此念念不忘?” Yvonne掏出手机,折腾了几下递给我,低声道:“这是我写的一个帖子,你看看。” <3> 帖子的名字叫作《如果有一个男人对你这样,你会不会不嫁他》。 文字很简单,也很直接。 “我们恋爱四年,同居三个月。 1.我没有订过一次餐厅,没有买过一次电影票。他全权负责。每个月总有一顿精致的大餐吃。 2.他从不吃水里的东西,和我在一起之后,他开始吃三文鱼和寿司。 3.每一次旅行都是自由行,机票酒店景点路线语言行李他全包,我只需要傻傻地跟着他,还有负责尽情地买买买。 4.他约会永远早到10分钟。 5.他原本对衣着打扮很考究,但和我在一起之后,几乎没再买过衣物配件,穿着变得随意。而我多了好几箱衣服和包包。 6.他总是夸赞我漂亮。 7.如果他没事,会固定送我回家。为了候我时间,他经常需要在公司多等一个多小时。 8.他额外的收入,都用来给我买礼物。 9.我喜欢微胖,所以四年来他一直是这个体型。瘦了会多吃,胖了会去健身房。 10.他晚上极少出去打麻将了,也从不和其他姑娘聊天。 11.他原来煎荷包蛋都不会,后来能做一桌好菜,还会煎牛排和做芝士蛋糕。 12.他从不说我爱你,但我们的纪念日他从来不会忘记,礼物也不会少。 13.住在一起之后,冰箱里始终有猕猴桃、车厘子、RIO和可乐。 14.每天早上他都给我做早餐,走的时候会亲吻我的额头。他的动作总是很轻。 15.打扫卫生从来都是他一个人的事,他说他有洁癖,看不下去。而叫我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监工。 16.他从前洗澡后从不出门。后来他陪我一起出去吃夜宵。虽然他回来之后还要再洗一遍。 17.他戒了烟。 18.他不看美剧了,陪我看韩剧。 19.他的工资卡在我这儿。买理财产品用我的账号。 20.我泡热水澡的时候,他会拿冰可乐给我。我晚上要吃开杯乐的时候,他总是很“勉强”地帮我泡,然后说下不为例。 21.他睡在空调风口的那头。 22.吵架的时候都是他先让步。 23.我原本要嫁给他,但是我终究没有嫁给他。” 我很认真地看完,然后深吸一口气,郑重其事地问Yvonne:“你究竟为什么不嫁给他?” Yvonne咬着下嘴唇,眉头紧紧锁在一起,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神色凝重地说:“其实问题在于我。我好像只习惯一个人睡,我有些神经衰弱,睡觉不能有声音。可是,现在我应该已经克服了。” 我瞠目结舌,这么现实的答案让我也是醉了,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继续说下去。 <4> 我觉得有些无奈,于是找话题说:“那么……如果有机会你能和他重新开始呢?” Yvonne欲言又止,陷入愁虑的情绪之中,过了半晌才说:“那我想,我再也不会摇摆不定。只是……现在就算追悔莫及,也无能为力了吧,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可能再也碰不到一个这样的人了。” 我懂了,任何事情都经不起相互比较。于是我淡淡地说:“那你之后打算怎么样呢?” Yvonne依旧戚戚然,仰天长叹一声,低声说:“心里很空。不清楚未来会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但希望眉眼之间有一点点像他吧。也希望有一天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能够看到他为我回头。” 我嘴角轻撇,“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Yvonne神色木然,徐徐道:“他应该会很幸福,应该还会对另一个人这么好的。” 我摇头,淡淡地笑了笑说:“哦,不,我想他应该再也不会了。” Yvonne惊愕地望向我,突然浑身遽震,放声大哭了起来,像个初生的婴儿一样,声嘶力竭。 我们一直说,愿无岁月可回头。 可是,人生总有万千种的遗憾。你一念之差,我一生相随。回忆总是漫无边际地肆意扩张,于是,我们惊惶失措地四处逃散。 现在所有的孤单,都像是对从前的嘲讽,而那些如胶似漆的甜蜜,终究落在往事里一去不返,触碰不得。 一厢情愿的人,难免会重蹈覆辙。奋不顾身的人,最后却遍体鳞伤。 所谓爱情,很多时候,于人于己,只是一场空欢喜。 所以,小心翼翼便好。哪里又有岁月可回头? 第14章 在爱里,所有都可以克服 <1> 上周末,我参加了沈树和小曼孩子的满月酒。 他们俩是我的大学同学。 沈树依旧沉默内敛,小曼话也不多,温柔安静地笑。 他们的神态看上去舒服自然,婚姻生活很是幸福。 只是,当初他们俩,其实并不为人看好。 读大学的时候,沈树和小曼都是学霸,课余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久而久之,他们就坐在一起温习功课。 沈树长相普通,个子不高,憨厚腼腆,和女孩子一说话脸就涨得通红。小曼虽然不算是美女,但模样清丽,身材纤瘦,颇有小家碧玉的味道。 沈树当然喜欢小曼,只是一直不敢表白。 虽然他憋着不说,但却有好事者帮他宣传,显然都觉得这事成不了。 很快,“沈树喜欢小曼”的流言就在系里蔓延开来。 小曼听闻后,笑了笑,也不说啥。 只是过了几天,我看到他们在食堂一起吃晚饭,神态亲密了很多。 沈树的家在江苏农村,条件不太好。他一直省吃俭用,努力读书争取奖学金。 小曼是上海人,但是家境也很一般。父亲患有重病,全家就靠着母亲一个人支撑。 在食堂里,他们两个人就买两个菜。一荤一素,而沈树总是让小曼多吃点肉。 小曼体质弱,容易累。有一次晨练早操,她中暑晕倒。 体检出来,血小板有异常。 于是沈树去肯德基打工,那时候2005年,一小时七块钱。 他总是傍晚出去干活儿,做到十点左右回来。 那段时间沈树很辛苦,瘦了好多,晚上打呼噜的声音震耳欲聋。 我们劝他别这么拼,为了他也为了我们,我们上午总是旷课,全都得怨他。 沈树露出傻傻的微笑说:“就是想让小曼平时吃得好一点,她身子需要补一补。” 他们桌上的菜逐渐丰富起来,总是放着五六个餐盘。 他每天都到水房帮小曼打好水。每个周五下午陪小曼回家,送到小区门口,再横跨半个上海回寝室。 那年圣诞节,大家都给女朋友准备礼物。 沈树说:“你们为什么要过洋人的节日?七夕节怎么没见你们这么折腾。”他嗤之以鼻。 虽然他这么说,却还是偷偷让我帮他带了瓶香水,还咬了咬牙买了两张正大星美的电影票。 那时候电影票很贵,一张就要一百块钱,他要干好几天。 我猜想,小曼应该会很惊喜。 后来,沈树谈及小曼的时候,总会支支吾吾地说我女朋友怎么样怎么样。然后,他脸又涨得通红。 学霸情侣的关系一直很稳定,而且国家奖学金在他们俩之间轮庄转。说来惭愧,大学期间寝室里搓得最好的几顿,都是沈树请的。 <2> 大学毕业之后,沈树去了外高桥工作,地点虽然遥远,但薪水却相当可观。 沈树的家里希望他回老家,据说他舅舅为他物色了一份挺体面的工作。但是他坚持要留在上海,惹得父母很不高兴。 沈树工作很拼,经常在港口现场监察,原本就粗糙的皮肤晒得黝黑,我们都说他十足像个包工头。 小曼在市中心上班,越来越有白领范儿,变得精致小资,据说追求者不断。 只是小曼是沈树的女朋友。她说从来没有动摇过,沈树就是她的“不将就”。 2010年,小曼第一次带沈树回家。小曼的妈妈态度不是很友好。 待得沈树走了之后,妈妈表示不赞成,觉得沈树不能给予小曼稳定的幸福。 尤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没有房子怎么结婚? 小曼说,我看中他的心。我想应该不会再碰到像他那么真诚的人。 只是不管她怎么说,妈妈依旧坚定地反对他们交往。于是小曼和妈妈大吵一架。 自毕业起,沈树一直租住在学校旁边。这家伙很是念旧。 好几次,我们在学校旁边的烧烤摊聚会,喝多了就睡他那儿。 沈树问我学糖醋排骨和番茄炒蛋的做法,说小曼最爱吃这两个菜,然而大学食堂里烧得不太好吃。 后来,他烧得一手地道的上海菜,让我也颇为佩服。 由于小曼的妈妈不允许小曼再和沈树来往,所以,到了周末,小曼只能编造各式各样的理由,然后偷偷摸摸地到沈树那儿去。 他们不得已成了地下恋人。 沈树说,只要熬到最后就好了。一切都会柳暗花明。 没过多久,小曼的爸爸病危,住进了医院。而小曼的妈妈忧心如焚,自己也病倒了。 于是沈树下了班之后,经常赶去医院照顾小曼的爸爸,陪他聊天,帮他擦身,有时候还守夜看护。周末还会做饭熬汤送过去。 小曼的爸爸说沈树的手艺很不错,不输给自己。 渐渐地,小曼妈妈的态度也开始有了转变。 家里,始终还是要有个男人。 一年之后,努力工作的沈树终于得到回报,晋升为总经理助理,前途一片光明。 他贷款买了房。 在小曼的百般劝说下,她妈妈终于也点头,愿意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这个农村孩子。 但其实,小曼偷偷将自己所有的存款都给了沈树,一起拼了首付。 沈树说,其实真的有很多阻力,其实也有过激烈的争吵,只是,我们从未想过放弃。在爱里,所有都可以克服。 <3> 毕业五年的小范围同学聚会,他们俩一起来。 沈树穿着笔挺的西装,我们看了都忍俊不禁。而完成了蜕变的小曼,让许久未见的同学们都眼前一亮。 沈树傻傻地笑了笑说:“今天正好给你们发请帖,我们要结婚了。” 聚会很开心,大家都喝了很多。荣升新郎官的沈树被我们频频劝酒,第一个醉倒。 我对小曼说:“真羡慕你们,这么些年了,感情一直这么好。” 小曼轻抚着沈树的后背,慢悠悠地说:“其实很简单,不管遇到什么事,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和沈树分开。关于我们的未来,我也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世事纷纷扰扰,有他陪在身边就好。在爱里,所有都可以克服。” 我想,他们的爱情是很普通的爱情,一直都是两个人,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什么缠绵悱恻的细节,可是却如此触动人心。 整整十年,他们恰如其分地嵌入到对方的生命中去,感情的火候煲得刚刚好。在一起这么久了,只需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的心思。因为知道对方的心里只有自己,所以没有猜忌和揣度。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喜新厌旧,有那么多人轻易放弃,还有更多的人相互埋怨,觉得遇人不淑,但真正好的感情不就是认准一个人吗?无论他贫穷或者富有,无论他出色或者平凡,他都是一开始就选定的人,互相适应,互相改变,互相成就。 而半途而废的,摒弃的也是自己曾经的付出。 爱不是满腔热血的大声告白,而是细水长流的默默关怀。 所以,有的爱情轰轰烈烈,却往往戛然而止;有的爱情平平淡淡,却意外地温软绵长。 最后,小曼说:“真的不需要有多少浓情蜜意的言语,也不需要多么贵重华丽的礼物,只想彼此相望着的时候,嘴角自然而然地上扬,心里就会暖暖的。走过那么多山重水复,总有一棵大树,为我遮风挡雨。” 满月酒的那一天,小曼的妈妈一直抱着外孙,乐得眉开眼笑。 那孩子,长得就像一个缩小版的沈树。 #这样的爱情,是否也是你想要的?# 第15章 愿你的所有等待都是值得的 <1> 认识老徐很久了。他是阿捷的同事,也是我们的麻将搭子。 老徐是一个老好人,脾气温和,性格内向,据阿捷说老徐在单位里每年都是优秀员工,有一次还有人特意送了锦旗过来,说是一直照顾孤寡老人什么的。 老徐打麻将虽然一直输多赢少,但是从来都不会太过计较。而且每次叫他,他从不缺席。 直到两年前,他筹备婚礼,正式宣布将要退出麻坛。我们震惊,关于他的新婚妻子,他之前从没提及过。要不是他突然发了喜帖,我们甚至一直以为他是条单身狗。 简直猝不及防,大概这就算是闪婚吧。 我们在龙柏的据点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告别仪式,授予他第一届“龙柏杯”麻将争霸赛的冠军头衔,并一起凑份子钱给他随了份厚礼。 老徐叹息着说:“这个冠军我还真是受之无愧啊,这些年来我可一直在送钱给你们。” 我们大笑:“谁让你这么善良。” 只是,我们固定的麻将时间就算走到尽头了。 据阿捷说,老徐婚后对妻子极好,天天准时下班回家,工资奖金灰色收入全部上缴,就连烟都戒了,更别说他娘的麻将了,简直模范丈夫。 我表示可以理解,老徐结婚的时候都已经36岁了。他其貌不扬,不善言辞,也从来不会修饰自己,除了周末和我们打打麻将,几乎没什么社交活动。客观来讲,确实不是姑娘们会感兴趣的类型。 而他的妻子安妮比他足足小了一轮,年轻漂亮,身材婀娜,穿上高跟鞋比老徐还要略高一点。婚礼的时候,简直是艳压全场,为老徐赚足了脸面。 这样的美娇娘,那自然是要好生呵护的。 结婚一年后,老徐宣布重出江湖。 我们自然兴奋不已,想必他已经农奴翻身做主人,搞定了他的美娇娘。 这一年时间里,我们经常三缺一,偶尔抓到个补缺的,牌品也和老徐没得比。如今,铁四角重又聚首,阿捷自掏腰包搞了个接风宴。 以前基本不怎么碰酒的老徐,当晚也爽快地陪着我们一杯一杯地干,脸喝得通红,最后干脆仰着头倚靠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我看出他有心事,却又不方便多问。他明显苍老了很多,额头上的抬头纹更加明晰,而鬓角居然也有了几撮灰白。 尽管老徐的精神状态萎靡不振,但是牌风却变得大开大阖,频繁并且主动地发生三口关系。要知道,这可是一下子就包五家的节奏,时常弄得人心惶惶。而且很多时候,明明牌不是很好,却总是想博“听张”,结果总是点炮。 之前他一直小心谨慎,输赢在四六开,基本在可控范围内。而现在连着几场,他都以大败告终,每次都是千把块打底。 他牌运不济,烟就抽得异常凶猛,常常打三四个小时就抽光了一包,然后将头发抓得乱七八糟。 这样的转变,让我们很是不习惯。 有一次,打到深夜12点,大家都有倦意,老徐却坚持要继续打。而我们一贯的规矩,都是到了12点就自动散场。 阿捷调侃道:“难道这么晚回家你老婆不管?小心回家跪搓衣板。细水长流,下次继续吧。” 老徐呆了一呆,眼神里流露出复杂的情绪,幽幽叹了口气,“继续打吧,别管那么多了。” 这下,就算心思粗糙如阿捷,也察觉到了老徐的不对劲儿。之后,大家都各怀心思地默默打牌。老徐好像也失去了兴致,再也没有之前那么腥风血雨。 我们意兴阑珊地打到凌晨2点,然后四个人饥肠辘辘地去吃夜宵。老徐又喝了好多酒,然后神志恍惚地开始胡言乱语,什么粗话脏话都出来了。 我猜想,心里藏着莫大哀伤的人,假如碰到了酒精,那再怎么伪装都是无济于事的,分分钟原形毕露。我知道老徐不想变得这么神经质,只是这种压抑许久的情绪在酒精的牵引下,他也无可奈何。越是沉默寡言的人,一旦突破了那个临界点,往往会比常人更加歇斯底里。 凉风吹过,他清醒了几分,终于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了我们。 <2> 原来在两个月之前,老徐的妻子安妮离家出走,却什么东西都没带。 安妮的手机一直关机,他联系不到她,就连安妮的家人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老徐找到安妮之前工作的KTV,一个和她很熟悉的小姐妹告诉老徐,安妮和她初恋男友又在一起了,但不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 我和阿捷虽然想要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却还是惊讶得说不出话,面面相觑,老徐皱着眉头说:“是的,她原来是个KTV小姐。这就是我从来不跟你们提她的原因。但是,我真的是很喜欢她。我心里很烦。” 他又喝掉一杯啤酒,然后开始讲述他们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 老徐父母早亡,给他留下了两套房子,是一栋老式居民楼的对门。 一套两居室的他自住,而另外的一室户,他租了出去。那时候,安妮是他的租客。 安妮生活没有规律,家里总是毫无条理,乱七八糟。再加上因为是老房子,时而会坏个灯泡、漏个水管什么的。安妮很懒,从不找物业,总是一个电话打到房东老徐这里。 老徐是好脾气,每次都来帮她解决,两个人慢慢变得熟悉起来。后来,安妮甚至习惯了,不管遇到什么麻烦事,首先就是打老徐的电话。她觉得老徐是个生活百事通。 有一晚,周末,老徐和我们打完麻将回家,看到安妮蜷缩着躺在门口,浑身酒气,地上已经被吐得一塌糊涂。寒冬里,安妮的身子下意识地打着哆嗦。 老徐将安妮唤醒,抱进自己家,让她靠在沙发上休息。他打开空调,充了热水袋,倒了小半杯白醋给她醒酒,然后为胆汁都呕出来的安妮熬小米粥。 接下来,半清醒半麻木的安妮一边喝着小米粥,一边哭泣,眼泪都滴答滴答地掉进碗里。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喝到这么美味的小米粥。然后,她开始号啕大哭。 安妮说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衣食无忧,美满幸福,而有的人却命运多舛,即便付出了那么多努力,依旧艰难度日。 她说实在太怨恨现在的工作,却又无能为力。家里都等着她汇钱回去,弟弟还在读高中。没有人知道她做这个,都以为她在上海出人头地了,是家里的救星。然而她真的很辛苦,常常半夜在被窝里哭醒。 老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觉得这个姑娘承担着不该承担的重任,他感到心疼。 他自然而然地将她抱在怀里,而这个拥抱似乎就是一份承诺。 后来,安妮对老徐说,正是那一碗温暖脾胃的小米粥,让她对老徐动了心。很久很久,都没有这种想要依靠的感觉。 住在对门的他们感情迅速升温。 安妮辞去了KTV的工作,搬进老徐家里。她不再浓妆艳抹,衣着性感暴露;也不再深夜归来,喝得酩酊大醉。 老徐每天下班回家,桌上就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丰盛大餐。而且,菜式越来越合乎他的口味。 家里整理得井井有条,地板擦得发亮,衬衫也都熨烫过。老徐觉得很感动,单身了很多很多年,这间屋子从来没有像这样有家的感觉。 而安妮,她素颜的样子,老徐觉得很好看,有贤妻良母的感觉。 她洗尽铅华,而他全心全意。于是,他们谈婚论嫁。 婚后,老徐托朋友为安妮找了一家公司做前台。离家近,很清闲,福利好,工资也有4000元左右。他们计划一年后要一个孩子。一切,似乎都向着顺利美满的方向而去。 老徐痛苦地抓着头发,摇了摇头说:“谁知道事情最后居然成了这样。” 有一天,老徐收到银行的短信,他的存款被提取了20万。他自然要问安妮究竟是用在了哪里,为何没有提前和他商量,毕竟是一笔大数目。 安妮支支吾吾地说,初恋男友在上海做生意亏了,资金需要周转,她心一软就同意了。安妮强调是写了欠条的,一个月内会归还。 老徐当时不理解,明明已经结了婚,为什么还和初恋男友有联系,而且还把自己的积蓄轻易就借给了别人。 她说他不信任她,发了很大的脾气,他却照例沉默。于是,他们俩冷战了一晚上。老徐睡在了沙发上。 第二天晚上,当老徐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桌上没有热腾腾的饭菜,只有他的银行卡,连同买给安妮的钻戒。 我看到老徐左手无名指上依旧戴着戒指。 我问他:“你有什么打算?” 老徐皱着眉头说:“我也不知道。找了很久,杳无音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还留在上海。” 阿捷很是气愤,“这种没良心的女人,你还要找她干吗?” 老徐垂下头说:“怎么样都是我老婆啊。结婚的时候发过誓要照顾她一辈子的。虽然当时我也恨得咬牙切齿,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却依旧担心她。她其实很单纯,我担心她被人骗。” 阿捷苦笑,“哎,你这人……我该怎么说你,就是太老实。家里门锁换了吗?小心东西被人全都搬光。” 老徐摇了摇头说:“算了吧,再怎么说,只要还没离婚,这里都还是她的家。” 阿捷也摇头,喃喃自语道:“你这样太不值得了。” <3> 之后的一段日子,到了周末,老徐时常会主动组织麻将局。他说回去也只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只能麻烦兄弟们一直陪他了。 我知道他的苦处,如果一直是孤单一个人,索性也就罢了,习惯这种东西总会在生活中逐渐找到平衡点。最让人感伤的是,曾经拥有过这么温暖美好的一段插曲,然后再陡然恢复到一个人,独自面对空旷的房子和被抽空的人生,这日子就真的没法过了。 况且,很多时候,你自以为是两败俱伤,其实却是一败涂地。 今年的小除夕,我们继续相约在龙柏激战。打到深夜,老徐的电话猝然响起。 这盘正值老徐和阿捷发生了三口关系,气氛紧张得一塌糊涂。而掏出手机的老徐,脸色顿时凝重到了极点,好像整个人都动弹不了了。 阿捷敲敲桌子,“老徐,接电话还是打牌?我有预感下一张就要自摸了,快点好伐?” 老徐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好像完全没有听到阿捷的话一般,任由手机铃声放肆地作响。 阿捷凑过头去,瞥了瞥手机屏幕,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他抓了抓头发,尴尬地说:“这事确实难办啊。不急不急,先休战。抽根烟压压惊。” 我好奇地望向老徐,老徐将手机平放下来,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赫然是“安妮”。 已经一年了,老徐每天都在拨打这个电话,却总是处于关机状态。他不断地与安妮家人和朋友联系,甚至也拜托了警方的朋友,却无处得知安妮究竟去了哪里。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他也越来越濒临绝望。人总是会天真地为自己编织一些幻想,只是事与愿违,残酷的现实总会轻易将这些幻想无情地撕碎。 他几乎已经放弃了。却没想到,在一年之后,这个电话会突然打过来。 我用力握了握老徐颤抖的手说:“接吧,老徐。” 老徐的表情不断地变化,我分不清楚这究竟是怨恨还是欣喜,抑或是劫后逢生的不知所措。 通话的时间很短,我也听不到安妮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挂断电话后,老徐脸色铁青地对我说:“阿光,麻烦你开车送我去趟中心医院。” 我从未在老徐脸上见过这么严肃的表情,就好像瞬间在心里作了一个重大的抉择一样。 他向来都擅长掩藏自己的情绪,而现在,就连他迈出的脚步,我都觉得分外坚定。 病房是四人一间的,里面弥漫着药水的味道,安妮就躺在靠门口的第一张床上。她脸色黯沉,神情憔悴,比之婚礼的时候清瘦了很多。我猜想她这一年应该过得不怎么样。 安妮看到老徐,瞬间泪水充盈了眼眶,她用手肘把自己上半身支撑起来,想要对老徐说些什么,但是嘴唇不停地颤抖,怎么都说不出话来。 老徐安静地坐到床沿,语气平和地说:“你瘦了。”他轻轻地抚摸着安妮的脸颊,动作很温柔,很缓慢。 我看到安妮的眼角不断地有泪水流淌下来,然后,她靠在了老徐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拥住他的后背,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这声音里,混杂了各种各样的情绪。 每当看到这种场景,我不由得总是鼻酸。而阿捷对于安妮显然没有什么好感,他说这里味道太重,想到外面呼吸下新鲜空气。 老徐依旧是平淡的语气,对着安妮说:“我问过医生了,只是一个小手术,没什么大碍。” 安妮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她哽咽地说:“我对不起你,我真的对不起你。我真的不该……” 老徐说:“傻瓜,过去的就是过去了。” 安妮咬着嘴唇说:“他骗了我,我真的太傻了。” 老徐说:“过两天就能出院了,春节里我来给你做好吃的。” 安妮低下头,嗫嚅着说:“其实我只想喝你熬的小米粥。” 我也听不下去了,转身离开。 在消防通道里,阿捷靠着墙壁抽烟,神情忧郁。我知道他又想起了柯筠,便不去打扰他。 至于老徐,我不知道他这样的选择究竟是对还是错。或许,这亦是一场赌博,而赌注是他未来的人生。 之后的日子,据阿捷说,老徐依旧天天准时下班回家,银行卡依旧放在安妮那里,依旧对安妮百般呵护。只是,老徐每个周末也照例和我们打麻将。 而上个礼拜,他又宣布要金盆洗手,原因是安妮有了身孕。他笑得那么开心,以至于抬头纹都挤在了一起。 <4> 现在看来,他所有的付出和执着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很多人无法理解,覆水难收,破镜更难重圆,为什么安妮如此辜负了老徐,他依然可以无条件地原谅她,并且,依旧待她如初。 我想,在很多人眼里,安妮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在老徐眼里,她一直是他一生的伴侣。 固定的两个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纽带,身处其中的人才明白这种纠缠与不舍。外面的人从来不懂。 所以,如果你真爱一个人,真的愿意和她共度余生,那么坚持一下又如何呢?当她看尽世间冷暖,幡然醒悟时,会发觉,原来最好的人,一直都在等她。 这样的回心转意,一定会是一辈子。 我也一直觉得,有些人,有些事,应该是天注定的。只是,通常需要多一些磨难而已。 最后能够在一起就好。 #所以,也愿你的所有等待都是值得的。# 第16章 感谢你,让我变成更好的人 <1> “时至今日,我依旧会经常想起那个姑娘。” “好姑娘还是坏姑娘?” “什么意思?” “好姑娘让你遗憾一时,坏姑娘让你抱恨终身。” “为什么?” 我笑了笑,“因为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我们总会渐渐淡忘了那些无微不至,却一定会牢牢记住那段遍体鳞伤。” 顾南略微沉思了一会,点了点头说:“好像是这么回事。”他深深地饮了一口酒,低声骂了句,“她既好又坏,妈的。” 顾南是我的老板,他脾气很温和,一般不骂人。 顾南很英俊,类似于《吸血鬼日记》里Damon的那种英俊,有混血儿的模样。 他自小家境优越,衣食无忧,按照现在的讲法,就是典型的高富帅了,就连山地车都是几千块一辆的。 刚进初中的时候,顾南就很是扎眼。他浑身都是NIKE,从来不穿其他牌子,留着流川枫式的前刘海,又热衷于足球篮球等体育运动,没多久就成了年级组里的风云人物。那时候,顾南特别爱惹事,也经常顶撞老师。只是在青春期里,小伙伴们的荷尔蒙分泌都严重过剩,这种行为被大家理解为潇洒不羁。 女生们对于颜值高、体育好、有性格的男生,那自然是各种喜爱。而班级里一众男生也都追在顾南身后,因为他书包里总藏着各种漫画书,都是最新一期的《早乙女乱马》《圣斗士星矢》等。那会儿,这些可都是抢手货。 更何况,他还是位爱埋单的小金主。 理所当然,顾南学习成绩非常烂,常年全班垫底。只不过,他的字却写得很漂亮,按照他的说法,这叫字如其人。 大概是为了拯救濒临灭亡的顾南,初三上半学期,班主任把全班成绩最好的林嫒,换到了顾南旁边。 林嫒是个典型的乖乖女,婴儿肥的脸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说话总是低着头。她性格内向,没什么朋友,平日里只是埋头学习。 顾南和林嫒是不同世界里的人,之前两年同窗,他们几乎没怎么说过话。 林嫒严格贯彻班主任的意图,一直盯着顾南认真学习。顾南很是反感,心想我爱不爱学习,关她什么事,这不是狗拿耗子么?只是,不管顾南用什么小伎俩招惹林嫒,她从不计较,只是略带讥讽地冷笑。这让顾南更为不爽。 于是有一天,顾南偷走了林嫒的卫生巾。 当时,林嫒心急如焚地翻找着自己的书包,模样看上去快要哭出来了。此时顾南淡定地掏出一包东西,在她面前晃了晃,促狭地说:“找这个吗?怎么会跑到我包里?” 林嫒一把抢过来,脸憋得通红,愤怒地低声说道:“会欺负人算什么?有本事考全班第一名,那才是真的有本事。” 顾南愣了一愣,觉得这番质问完全不符合他的逻辑,反问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嫒扯开嗓子大声嚷道:“顾南,你就是没本事!只会欺负女生,又没志向,就不像个男人!”林嫒的唾沫星子飞溅到了顾南脸上。 这下全班都听到了,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到他们俩身上,或瞠目结舌,或幸灾乐祸,或窃窃私语。顾南一下子就蒙了,像个瘪了气的气球,嘴里喃喃自语着:“没本事?我没本事?” 后来,顾南也不记得究竟是谁先道的歉,或许两个青春期少年都觉得自己过分了吧。反正,顾南最后是妥协了,因为他下定决心要挽回面子,发誓要考个全班第一。 林嫒执行力很强,有板有眼地为顾南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要求顾南上课必须认真听讲,作业必须独立完成,更不能随意旷课去打球。 顾南深深感受到,林嫒虽然看上去毫不起眼,但是脾气却相当倔强,认定了的事情就绝对要做到底。 第一次模拟考,顾南当然没有考到全班第一,但是,他也不再是倒数第一了,居然强有力地挤进了中游水平,这让林嫒很是骄傲。 临近中考,大家都准备了留言簿,让同学们为自己留下祝福的话语。林嫒低着头,将自己的留言簿推到顾南面前。 顾南翻了翻留言簿,还是崭新的,惊愕地说:“你让我第一个写?” 林嫒转过头去,细声细气地说:“你字写得好看呀,当然第一个。” 顾南不怀好意地盯着林嫒看了半会儿,“嘿嘿”一笑,在首页认真地写下了一行文字: “你为什么要戴这么厚的眼镜呢?我觉得摘掉眼镜应该是个美女啊。” 我想,当时林嫒看到这行字,心里应该是既好气又好笑吧。不过,应该也会带有那么一丝丝的甜蜜。 因为林嫒的悉心辅导,顾南顺利地通过了高中分数线,这也让他父母着实松了一口气。 顾南请林嫒大吃了一顿KFC,两个人捧着圆滚滚的肚子一起走回家,沿途都是欢声笑语。 那个长长的暑假里,顾南经常会给林嫒打电话,告诉她今天自己打篮球投中了多少个三分,吃了多少根冷饮,又花钱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 但他从未告诉林嫒,有好几个姑娘给他打电话,邀他一起出来玩,却都被他拒绝了。 #我给她的青春也像是一本空白的记事本。她在扉页留下娟秀的签名,然而,时光流转,内页里的字迹却越写越潦草。直到后来,她亲手撕烂了记事本。我们,也渐行渐远。# <2> 终于进入高中,返校那一天,顾南在校门口等林嫒。 两个月过去,大吃大喝的顾南胖了十斤,而林嫒看上去反而清瘦了点。她拉直了头发,穿着一条带刺绣的黄色连衣裙,露出一对白皙纤长的大腿。林嫒并没有摘下她的眼镜,但是换了一副无框镜片,很轻薄,衬得她看上去斯文温柔。 她微笑着朝顾南打招呼。顾南突然发现,论五官,林嫒其实真的长得挺漂亮的。 这是顾南第一次在内心里承认,他对林嫒动了心。这个姑娘,在他身边坐了差不多一年,而偏生不再是同桌了,却开始有真正的情愫滋生出来。 顾南说,当时高中年级组有四个班级,一班是好班,二班是中班,三班是差班,我他妈的分在四班,老师也真是用心良苦。 林嫒自然是在一班。开学后,顾南和林嫒依旧保持着频繁的联系。放学偶尔碰到了,顾南还会招呼林嫒一起走。 只是在学习上,顾南少了林嫒的管教,又恢复到毫不上心的状态,甚至经常忘带课本。于是,他总是去问林嫒借书。 后来,林嫒偶尔也会来问顾南借书。 顾南的书本都保存得光洁如新,除了封面上用隽秀的字迹写着“顾南”两个字,内页里俱皆一片空空如也,一丝一毫的笔记都没有。 林嫒眉头一皱,“都上了两个月的课了,书还能这么新,果然是你的风格啊。顾南,这也太不着调了吧。” 顾南有点尴尬,想要嬉皮笑脸地混过去,却又知道林嫒一定不买账,只能装作委屈地说:“明明是你不管我了好不好?” 林嫒板起脸说:“那每天中午到阅览室,我帮你补习,你肯不肯放弃打篮球的时间?” 顾南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竟然自己撞在了她枪口上。他干咳一声,满脸堆笑地说:“好呀,好呀,我真是求之不得。嘿嘿。” 林嫒白了顾南一眼,“才不信呢,顾大帅哥,你能那么有空?”林嫒朝顾南教室里瞥了一眼,好几个女生正伸长着头颈朝他们打量,神情紧张。 后来,顾南坚持要林嫒辅导他,每周固定两次。 阅览室里,林嫒时常引来周遭女生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尤其是外校考进来的。顾南一直都是万众瞩目的人物,林嫒虽然进入高中之后有所蜕变,但是在大多数人眼中,她还不足以好到能和顾南在一起。 顾南叹息一声说,那时候基本上每个礼拜都会收到情书,可是,我基本不会去拆。 每周三下午3点之后是社团自由活动。顾南打篮球的时候,林嫒有时候也会来看他。 有人问:“喂,顾南,这是你女朋友啊?中午也时常看到你们在一起。” 顾南还没说话,林嫒却先急着否认道:“不是的,不是的!”她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然后窘迫地转身快步跑开。 顾南望着林嫒逐渐远去的背影,脸上却浮现出会心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林嫒在他眼里,变得越来越漂亮,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他的心。 年级组的篮球比赛,和林嫒班级的比赛是顾南最期待的。一班的那些乖学生们,又哪里是顾南他们的对手,这过程简直是血虐。 那场比赛顾南记得很清楚,他一个人拿了28分,比对方全队的总得分还高。林嫒站在场边,不断地为她班级里的男生们加油,但是双眼却聚焦在另一个人身上。 只是,那天有一个家伙像牛皮糖一样黏着顾南,虽然他的技术很粗糙,身体也很瘦弱,但是他却一直在试图挑战顾南。 后来,顾南每次来借书,都会感觉有一双敌视的眼睛注视着他。 这个人名叫李野。 而顾南和林嫒一直保持着这样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谁也没有过半分的越位,但是却令彼此感到舒适自然。 顾南说,别人都以为我会找个校花级别的姑娘做女朋友,可是,我却偏偏中意她。 #初恋,是穿过夏夜热浪的弄堂风,是焐化冬日冰雪的暖骄阳,是扰乱心绪的小鹿乱撞,是飞上脸颊的两朵绯云。会忘记了芒果布丁,会忘记了大热水袋,只因不知从何时起,心里一直记挂着你。# <3> 意外总是令人猝不及防。 在高三上半学期,顾南家里突生变故。父亲的生意遭遇严重诈骗,作为受害者的父亲却含着冤屈锒铛入狱。母亲也突然一病不起。 自此顾南性情大变,非常情绪化,也不爱说话。他时常旷课,独自一个人去操场上打篮球。他不再与林嫒一起温书,甚至刻意疏远了她。 顾南学会了抽烟,流连于网吧,开始和一些社会上的痞子流氓混迹在一起。 林嫒劝说了顾南无数次,她煞费苦心,他却依旧我行我素。那段时间,林嫒每天放学后,就到处去寻找顾南的踪影。可是她找到了也无济于事,顾南的样子阴鸷冷漠,眼神冰冷麻木,似乎已经成了一个陌生人。 后来,老师找到了林嫒的家长,希望他们可以劝说林嫒,不要再和顾南待在一起。按照林嫒的一贯表现,是可以考上复旦、交大的,她是学校的希望。 于是,林嫒的爸爸每天早晚都开车来接送林嫒,并且没收了她的手机。 高三寒假的某个晚上,顾南接到了林嫒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不停地抽泣。 “顾南,你喜不喜欢我?” 顾南不说话。 “顾南,你想不想今后和我在一起?” 顾南依旧不说话。 “顾南,我喜欢你。为了我,别再糟践自己了好吗?” 顾南长叹一声,却哽咽得说不出话。 “顾南……好好学……” 林嫒那头突然有嘈杂的声音,电话被仓促地挂断。顾南依旧捏着话筒,听了好久好久的嘟嘟声,然后轻声说:“林嫒,我也好喜欢你。可是,我不想再耽误你了。” 自此,他们的生活轨迹几乎再无交集,即便在学校里遇到了,也只是点头打个招呼。 高考结束,林嫒的发挥差强人意,考入了财大。 顾南很幸运地高出了二本分数线3分,进了一所不算非常烂的院校。他终于彻底解脱,开始变本加厉,一直与一些社会人员混在一起,抽烟酗酒,打架闹事。 有一天,林嫒来网吧找顾南,“这次考上了本科,为什么不请我吃饭?” 顾南掐灭烟头,站起身来,牵起林嫒的手说:“请,当然请。” 顾南依旧清晰地记得,那天他穿着黑背心、大裤衩和人字拖,身上散发出一股臭烘烘的网吧味道。而林嫒明显刻意打扮过,她终于戴起了隐形眼镜,这时候,她已经有了知性美女的模样。 这一天,他们喝了很多酒。后来,酩酊大醉的他们在旁边的酒店发生了关系。酒醒了之后,顾南松开赤裸的林嫒,惊惶地跳起身来,旋即又跪倒在她身边,紧紧捏住她的手,连声说对不起。 林嫒看着床单上触目惊心的血迹,神情恍惚,她冷笑说:“对不起?我又没要你负责。顾南,你能不能为了我,有点男人的样子?你知不知道我讨厌你现在这副模样?” 顾南被一顿数落,心里感觉厌烦,点起一支烟,挑了挑眉毛问道:“什么叫作男人的样子?我觉得现在挺好。” 林嫒翻过身来,正色问道:“你究竟有没有考虑过我们之间的将来?你究竟要堕落到什么时候?” 顾南吐出几个烟圈,神情变得冷漠,随即又陷入到他习惯性的沉默中去。 林嫒怔怔地看了顾南半晌,然后情绪激动地挣脱他的怀抱,快速地穿上了衣服。 “砰”的一声巨响,林媛摔门而出,留下顾南和一整个房间的烟雾。 #她用她的全心全意陪我虚度青春,我用我的没心没肺将她赶出人生。只是,情话和狠话,都出自于同一个人的口中,真的让人难以接受。既然一切早已面目全非,何必还要装作若无其事?# <4> 后来,林嫒对顾南越来越冷淡,他开始有危机感。 大学里的第一个情人节。顾南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横穿了大半个上海,去杨浦的财大校区见林嫒。 在教学楼前,他满心期待地等着,却看到林嫒和李野肩并肩、有说有笑地走出来,神情似乎很暧昧。 顾南当时怒火中烧,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冲上去就给了李野重重一拳。依旧瘦弱的李野当然抵不住顾南这样的蓄力一击,当即踉跄倒在地上,鼻孔里流出血来。 林嫒摊开双臂挡在李野身前,大叫道:“顾南,你做什么!” 顾南气势汹汹地说:“我倒要问你做什么?这是怎么回事?你和他算什么?” 围观的人逐渐变多。 林嫒扶起李野,手指抖颤地指着顾南,“李野是我同学啊。顾南,你永远都是这样,永远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我真的没办法再和你在一起了。” 顾南气得火冒三丈,双眼紧紧盯着林嫒,一字一顿地说:“你的意思是要和我分手?” 林嫒泪流满面,“你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我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你在一起?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顾南红着眼睛,冷笑道:“我问你,你是不是要为了这么个人跟我分手?” 林嫒抿了抿嘴唇,神情决绝地说:“我不为任何人,我只是要离开你,顾南,我要离开你,你明白吗?我已经受够你了。” 顾南转过身去,牙齿不停地打战,眼泪不可控制地流淌下来,然后,他使劲地用指甲抠着自己的掌心,嘴里硬生生挤出了两个字:“再见。” 他失魂落魄地走出校门,手掌心的皮被抠破了,鲜血沿着手指滴落在地上,一步一滴。天空蓝得让人感觉眩晕,他嘴里反复念叨着:“没出息,我没出息。” 顾南说,原来失去一个人的时候,流的眼泪都是滚烫滚烫的,像火焰一样灼伤脸庞。当初林嫒努力来劝我的时候,我只顾着打架玩网游,对她毫不理会。她哭着拉着我的手要我回到她身边,我却用另一只手点起烟,把烟喷在她脸上。是我亲手摧毁了这段感情。 她一定拼命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再坚持下去,奈何,终有那么最后一根稻草,将她彻底压垮,这或许就是哀莫大于心死。 #原来,说了再见,也许就真的是见不到了。这可能就是我们之间的宿命吧。岁月不动声色,青春一去不返,而我们各安天涯。# <5> 顾南说,一直幻想着重逢的那一刻,会是在街角的偶遇。恰巧那天我精心打扮过,没有青色胡楂,头发用发蜡好生整理过,鬓角也刮得精细,正好也穿着她最喜欢的牛津衬衫和白布鞋,露出最好看的笑容,淡淡的一句“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我给他倒酒,笑着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风骚。” 只是真的再见之时,已然是十多年之后了。而且这一次相遇,真的再普通不过。 在IAPM的电影院,顾南陪着未婚妻去看《哆啦A梦》。而林嫒牵着个小男孩的手,等候在入口处。 很久没有见了,他依旧一眼就认出了她。他们的眼神交织在一起,那一瞬间林嫒的表情很复杂,有惊愕有欣喜也有落寞,然而最终归为平淡。随后,她将视线移到了顾南的身边。 这些年过去,顾南已经从一个冲动热血的少年,变得可以将情绪抑制得悄无声息。他默默地低着头,牵着未婚妻的手从林嫒的身侧缓步走了过去。 未婚妻搂着他的胳膊说:“刚才入口处有个女人一直盯着我看,眼神好吓人。你认识她吗?” 顾南漠然摇了摇头,“不认识。我去上个厕所,你先进去吧。” 在厕所里,顾南双手撑着台盆,镜子里的自己眼眶湿红,胸膛微微起伏。他喃喃自语:“原来到了最后,依旧还是不能轻易平复啊。” 戒烟戒了多年,而在那个时刻,却真的很想来一支。 顾南问我:“触景伤情啊,阿光,你说我到底该不该联系她?分开这么多年了,我却依然背得出她的电话。” 我“嘁”了一声说:“人家孩子都有了,你还想单纯做个朋友?” 顾南点起一根烟,惆怅地说:“道理都懂。” 我给他倒了半杯酒说:“可是?” 他笑,朝我点了点手指,“是啊,永远都有一个‘可是’。现在的我看似百毒不侵心如磐石,其实依旧千回百转念念不忘。” 我说:“恨她吗?” 顾南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摇摇头说:“不,我感谢她。感谢她陪过我的青涩岁月,也感谢她让我变成更好的人。要不是她最后的那一番话,我一定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我哈哈一笑说:“老板,感谢你来捧场。新婚快乐。今儿酒钱免了。” #我们都曾经错过那么一个人。恨她吗,还是恨自己?# 第17章 最好的爱情就是一起走到最后 <1> 上周六晚上,酒馆里来了一位久违的熟人,我的大学同学,黄婷婷。 大学毕业之后,她销声匿迹,与班级里的人再无来往。 很多年没见,她变化很大,小S般的齐耳短发,一袭黑色的收腰包臀连衣裙,搭配棕色的皮质腰带,赤足穿Ferragamo的细高跟,一双大长腿格外引人注目。 她的身上透出一股历经世事的性感成熟,与大学时候真的很不一样。 黄婷婷慢慢悠悠地踱到吧台前,顾盼流连。 我露出欢迎的笑容,“专门来找我的?” 她欠身坐上高脚凳,将BV手包放在一旁,嘴角同样也逸出一丝微笑,眼神里透出些琢磨不清的味道,“要不然呢?我听说你这间酒馆里有很多故事。我就住附近。” 她身上的香水味很好闻,有清爽的橘子香气。 我瞥了一眼她的左手,没有戒指,却又留意到,她的右手臂内侧有一道英文字符的文身:“Destiny takes a hand”。 黄婷婷若有似无地瞥了我一眼,又讳莫如深地笑了笑,“我的大班长,你不请我喝一杯吗?” 我被她看穿心思,略显尴尬地说:“你这酒量,一杯怎么够?” 她要了一杯长岛冰茶,浅浅地饮了一口,“看到你和余蕙的那篇故事了。” 我沉吟半晌,呵呵一笑说:“最后我们还是没在一起。” 她笑,“有些事,做起来简单,说出来却很难。以前你说的。” 我摊了摊手,接口道:“没想到你还记得。那……你现在还好吗?”可是,问出来的瞬间,我却又后悔了。 她神色略显黯淡,眼神也瞟到自己的左手,点燃一支烟,吐出一缕青烟,淡淡地说:“终于还是分开了。” 我望着她略显忧郁的脸庞,缭绕的烟雾里,她的眼神依旧清澈,然而细纹却已经爬上她的眼角。是啊,这一晃,竟然已经有8年了。 <2> 关于黄婷婷的故事,应该要从秦歌开始说起。 大学的时候,我寝室里除了陈大翔和沈树,那就是秦歌了。 秦歌是个闷骚男。他多才多艺,会弹吉他,会拉二胡,还很喜欢舞文弄墨,他说自己是×大的最后一位诗人。 诗人性格散漫,吊儿郎当,总是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 之前从没谈过恋爱,所以刚进大学就立下豪言壮语,号称要轰轰烈烈地搞一回对象,成就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 爱,就要爱得惊天动地。恨,也要恨得荡气回肠。 然并卵,尽管前三年他一心一意地想找个女友,奈何却始终是个单身。 到了大四,他说自己得了焦虑症,急切以及迫切地想要谈恋爱。 那会儿,大家都差不多定了工作方向,但是,因为即将来临的别离,都分外珍惜眼下的群居生活,所以,基本上住在寝室里。 当哥几个晚上纷纷出去幽会的时候,秦歌独自一人孤零零地留在寝室里,甚是凄凉。 待得我们回来,秦歌用哀怨的小眼神注视着我们,“我好妒忌你们。” 陈大翔面带愠色地说:“秦歌,又动过我电脑了吧,旁边纸巾盒里少了三分之一,拜托能不能别在我电脑前做这种龌龊的事?” 秦歌装傻,他一边照镜子,一边悉心地梳理他挺括的三七开,那模样真是风情万种。 他喃喃自语:“像我这种人畜无害的标准好男人,竟然单身,×大的姑娘们也太矜持了吧。” 陈大翔嘲讽道:“是啊,你帅起来连我们都害怕,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半夜爬上你的床。” 陈大翔的女朋友是苏筱,沈树的女朋友是小曼。她们俩是同一个寝室的,就在我们楼上,平时常到我们这来打牌,而一起来的,还有刘彦。 刘彦和秦歌原本就是一所高中的,所以很快,她和我们混得特别熟。她是个标准的女汉子,身高一七〇,五官轮廓分明,梳干净利落的大光明马尾辫,酷爱打篮球,偶像是艾弗森。平时总是NIKE的T恤配上乔丹的篮球鞋,英姿飒爽,风风火火,啤酒喝起来都是连瓶吹的,甚对我们男生胃口。 刘彦平时把秦歌虐惯了,关系好起来勾肩搭背,脾气火起来则又是划头塔又是拧耳朵。秦歌倒是毫不在意,相当淡定地说:“我高中就被她欺负了三年,进了大学早就做好了继续被虐的准备,哪天不虐我,反倒不习惯了。” 刘彦得意地说:“这倒不假,在高中的时候,咱俩就经常篮球斗牛,他一直被我蹂躏。” 在我们看来,这是一对欢喜冤家。在大一的时候,他们俩组团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秦歌弹吉他,刘彦弹钢琴,合奏了一曲陶喆的《寂寞的季节》,一时间风靡全校。照现在来说,就是最佳CP了。 他们这副样子,总让我不由得想起余蕙。 我们都看得出来,刘彦应该对秦歌有点意思,所以一直努力撮合他们。奈何秦歌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愣是毫无行动,成天只是和刘彦嘻嘻哈哈,胡搅蛮缠。 刘彦也一直是单身,她当真是条汉子,硬是把好些追求者都处成了哥们儿。 <3> 后来有一天,秦歌说,他喜欢上了苏筱寝室里的另外一个姑娘,也就是黄婷婷。 当时的黄婷婷留着一头乌黑靓丽的披肩长发,长相甜美温柔,说话声音软绵绵的,听得人骨头都要酥掉。她是那种典型的让人一看就想要照顾的女生。 那个时间点,她和校外的男朋友刚刚分手。 表白的那一晚,秦歌坐在阳台上捧着吉他唱歌,旋律倒还不错,只是歌词肉麻,几乎每句都有“婷婷”两字。他说没错,这是倾尽真情创作的《婷婷之歌》。 结果还没唱几句,楼上突然浇下来一盆凉水。 只听到刘彦扯着大嗓门吼道:“大晚上的,鬼哭狼嚎啊!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秦歌被溅了一身的水,他却若无其事,喜滋滋地问:“婷婷说好听吗?” 刘彦继续吼道:“好听个毛啊!就是婷婷让浇的。” 于是,秦歌垂头丧气,彻底消停。 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又是一盆水滂沱而下,叫人毫无防备。 这下秦歌蒙了,自言自语道:“又怎么啦?我不唱了还浇。” 依旧还是刘彦的大嗓门,“妈的,婷婷是你叫的呀?” 陈大翔看不下去,探出头去,“差不多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才8点,睡个毛线啊?” 结果,第三盆水又浇下来。 陈大翔被劈头盖脸淋了个落汤鸡,怒骂道:“妈的我是陈大翔啊,打抱不平都不行啊。” 我和沈树倒吸一口凉气,连无辜的人都受难了,这也太惊心动魄了吧。 只听到刘彦又怒吼:“婷婷不在,让他别瞎丢人!”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没过多久,黄婷婷和秦歌居然真的在一起了。而且,据秦歌透露,还是黄婷婷先给了他暗示。 当时我们就震惊了!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了…… 陈大翔感叹道:“我操,这他妈的都三对了,还好阿光你找的外系的,要不然我们寝室真是被她们团灭了。” 我无奈地笑了笑,心里却分外不是滋味。 苏筱偷偷过来跟我们通报情况,“这几天刘彦一直闷闷不乐,茶不思饭不想。她纯爷们儿,心事藏不住。看起来,这下是真的蒙了。” 我们也很纳闷儿,黄婷婷大胸长腿萝莉脸,声音又嗲到不行,要不是一直传言她在校外有男朋友,不知道得多抢手。 她怎么就看上这个傻不拉几的诗人了,邪了门儿。 陈大翔断然道:“这百分之百地不登对,黄婷婷分手后追求者不断啊。秦歌?就他那窝囊劲儿,这他妈的太假了吧。” 沈树打抱不平,“大翔,你这么埋汰秦歌真的好吗?也许是真爱呢。” 苏筱摇了摇头说:“我也觉得有问题。黄婷婷向来与我们三个处得不融洽,尤其和刘彦,明里虽然还和和气气,但其实暗里水火不容。这几天刘彦精神萎靡,而黄婷婷却常哼着小曲。” 沈树说:“不是一个寝室的么?至于吗?你们劝劝吧。” 苏筱叹了口气说:“唉,女生的世界你们男生不懂的。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 陈大翔摸着鼻子,很是深沉地说:“嗯,我觉得这事有蹊跷。” <4> 这一晚,黄婷婷和秦歌到食堂里吃饭。 在陈大翔的带领下,两个寝室的其他人聚在不远处的另外一张桌子上。我有种做私家侦探的感觉,好像在窥探他人的隐私。 黄婷婷自顾自端坐着玩手机,而秦歌将饭菜全部买好后,小心翼翼地坐到她身边,模样甚是殷勤。他倒真的是很贴心,把汤吹凉之后,再端到黄婷婷面前。 陈大翔说:“这真是极尽谄媚啊。简直比太监还公公。” 沈树说:“买这么多菜啊,平时还跟我装穷。这家伙,亏我还帮他说话,真是重色轻友,要不得。” 陈大翔说:“当初还振振有词说要谈恋爱,现在这分明是做奴才了。” 沈树说:“他是我们寝室的耻辱。” 我也感叹说:“是啊,这家伙实在太矬了,现在眼里只有他的女神。” 苏筱掐了下陈大翔的手臂,不爽地说:“看看人家怎么对女朋友的,给我学着点。” 刘彦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们一看苗头不对,不约而同地闭上嘴,开始认真地吃饭。 吃完饭,秦歌和黄婷婷径直去水房。看来,秦歌无疑又请缨为女朋友拎热水瓶了。我们继续尾随并且监视。 刘彦情绪很躁动,没好气地说:“谈了恋爱连热水瓶都拎不动了,换老娘我,一手抓两瓶,嘴里叼一瓶,屁股上再顶一瓶。” 苏筱拍了下刘彦的屁股,“算你身材好死了。” 陈大翔继续摸着鼻子说:“你们看看秦歌,泡个水都要回头盯着黄婷婷,这小眼神真是柔情似水,一眼万年。但是黄婷婷好像心不在焉,有点敷衍,依我的判断,她这眼神里有鬼。” 沈树说:“陈帅,能不能别冒充楚留香了?人家哪有这么居心叵测?” 刘彦又是一副臭脸,低声嘟哝道:“妈的,散了散了,都吃饱了没事干。” 却见黄婷婷有意无意地朝我们这里瞥了一眼,然后突然弯下腰来系鞋带,宽松的汗衫领口里露出一大片白花花的胸脯。 刘彦惊道:“不好,贱人要放大招了。”她急得差点双脚跳。 小曼皱起眉头,拉着刘彦的手臂说:“难听伐,你不是说散嘛,那还不走,没事找不自在呢。” 在这个当口,女友在侧的男同胞们反应都略显尴尬。 沈树故意咳嗽一声,默默背转身去。而陈大翔深吸一口气,假装左顾右盼。 而秦歌呢,果不其然,瞬间就目不转睛了,双眼放光,脸上是满满的惊喜。 苏筱冷冷地对陈大翔说:“你看到了吧。” 陈大翔故作惊讶地说:“什么?没啊,哦,那边打架呢,我劝架去。” 而另一旁的刘彦已然气得火冒三丈。 当天晚上,我们陪着郁闷的刘彦去喝酒,大家都有种偷鸡不着反蚀把米的感觉。 刘彦将她的马尾辫放下来,也将头发梳成中分。她咬着嘴唇嗲嗲地说:“妈的,不就是披肩发么,老娘也行啊。” 我忍着笑点了点头,“老实说,这样还挺好看的。可是,你为什么要学娃娃音呢,和女汉子形象好不搭调。” 小曼说:“你们是没见过刘彦作淑女打扮,其实真的很漂亮的。” 没想到,旁边苏筱的咸猪手突然不怀好意地摸上了刘彦的胸脯,“其实差距在这里啦。” 刘彦脸色骤变,立马发飙,“靠啊,到底是不是姐妹啊。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么。” 沈树说:“算来,那是秦歌这货没眼光好吗?我们刘彦多好,这么善良……这么温柔……” 刘彦对着沈树呆呆地眨眼睛,显然对这番生硬的吹捧说辞颇为无语。 陈大翔说:“沈树真是,咋说话的。咱刘彦可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失恋这种芝麻绿豆大的屁事……” 啪嗒一下,陈大翔吃了刘彦一个头塔。 陈大翔待要发作,刘彦抢先说:“你女人刚才吃我豆腐,就当你替她还了。” 饭店的音响大概坏了,循环地播放着《老鼠爱大米》。 刘彦举起酒杯,长叹一声:“他妈的,失个恋,连这种歌都和自己有关系了。来,来,来,干了,干了。” 小曼关切地说:“小彦,少喝点,别太往心里去。” 刘彦挺起胸脯说:“不怕,老娘有的是备胎。” 苏筱略带讽刺地说:“你存了这么多备胎,又一个都不转正,非要等着秦诗人表白。你看,这煮熟的鸭子飞了吧。说说么是条女汉子,谈个恋爱却贪生怕死。” 刘彦垂下头红着脸,沉默不语。 苏筱悠悠地叹气道:“也是,万一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朋友也没得做咯。” 刘彦抬起头来,忍不住反唇相讥道:“你他妈的怎么像个老太婆,烦死了。陈大翔,管管你女人。” 那天,我们都刻意地用各自的方式在取悦刘彦,然而,终究都还是会有词穷的时候。 就好像,酒能解千愁,也会添新愁。 在那些年的青春岁月里,我们身边兴许都会有这么一个人,我们以好朋友的名义悄悄守护着他。 然而,“我喜欢你”这句话,在心里默念了一万遍,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万遍,可是在那个人的面前,就算是在最合适的时机,却还是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只能再硬生生咽下去。 然后,微笑一万遍。 是啊,有些事,做起来简单,说出来,却很难。 他们说,那天刘彦没醉,我却喝醉了,晚上酣睡的时候,反复叫唤着余蕙的名字。 <5> 后来的几天,秦歌的状态不太对劲儿,神情有些惆怅。 乘着一起抽烟的闲暇,我问他:“怎么了?闷闷不乐的,谈恋爱不是应该开开心心的么?” 秦歌朝我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继续闷头抽烟。 陈大翔耐不住性子,开始拷问他:“兄弟,老实交代,亲嘴了吗?” 秦歌摇了摇头。 陈大翔又问:“那总拥抱过了吧?” 秦歌又摇了摇头。 陈大翔憋不住了,语调变高,“那至少牵手了吧?” 秦歌长叹一声,还是摇了摇头。 沈树凑过来说:“男人要主动一点啊。” 秦歌皱了皱眉头,“唉,我也不知道,总感觉我和她之间缺了点什么。” 陈大翔摸着鼻子说:“太明显了,黄婷婷明显有所保留,我感觉你得试着强吻。”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说,“苏筱跟我说,你还和刘彦探讨你跟黄婷婷的感情问题啊,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啊?” 我和沈树瞠目结舌地望向秦歌,这傻瓜的脑子里,到底都是些什么啊。 终于,刘彦还是忍不住和黄婷婷发生了冲突。 原来,她无意间听到了黄婷婷躲在卫生间里和前男友打电话,他们依旧藕断丝连。 刘彦当场就不干了,这贱人不是给秦歌戴绿帽子么,这让她怎么能忍? 她怒斥黄婷婷,说她欺骗感情。 没想到,黄婷婷当场甩了一句狠话给刘彦,让她顿时哑口无言。 “你喜欢秦歌么?喜欢我就让给你啊,大家姐妹一场,只要你说。如果你不喜欢,他是我的男朋友,你又凭什么管?” 苏筱说,当时刘彦气得浑身颤抖,“我……我……我”了半天,却又想不出拿什么来反驳黄婷婷。 又过了几天,秦歌的生日到了。他召集大家去KTV唱歌庆祝。 虽然感觉别扭,但是刘彦最后还是去了。 当然了,刘彦依旧是闷闷不乐,因为秦歌和黄婷婷很肉麻地在情歌对唱。 看到刘彦这副样子,苏筱索性就召集大家一起玩骰子。 然而,黄婷婷临时提议,惩罚措施玩真心话大冒险,她脸上有挑衅的神色,眼神注视着刘彦。 一时间,KTV里火光四溅。 苏筱他们都眉头紧蹙,谁都知道,真心话这玩意儿很容易玩出事的,尤其是他们这三角关系里,已经是动辄就要短兵相接了。 然而,刘彦却眼神凌厉地回瞪黄婷婷,摆好骰盅,招呼大家一起过来。在这种情况下,女汉子当然是不会退让的。 没想到,第一次就轮到刘彦,她选择大冒险。而大冒险,就是喝掉半杯纯的红方。 第二次又轮到刘彦,她说她嘴巴太干了,又选择大冒险。奈何,规矩是不能连续喝酒。 于是,真心话。 黄婷婷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好整以暇地问:“刘彦,你喜欢的人是谁?” 我们其他人都面面相觑,这火药味也太浓了,直接就开干了。看来,今晚是一定要作个了断。 刘彦说:“这问题没劲,我喝酒。”她给自己倒了一整杯纯的,一口气干掉。 过了几个回合,又轮到刘彦。 我看到黄婷婷在底下踢了秦歌一脚,于是秦歌面色尴尬地轻声问道:“刘彦,你喜欢的人是谁?” 那一瞬间,刘彦的脸上感觉都要冒出火来了,她又给自己倒了杯纯的,一口闷掉之后对着秦歌大声喊道:“我刘彦,喜欢的人,是头蠢驴!” “嘁。”黄婷婷重重地哼了一声,冷冷地说,“你凭什么骂他?” 刘彦一拍桌子,猛然站起身来,“我哪里骂秦歌了?” 黄婷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之色,“我又哪里说他是秦歌了?” 刘彦面容僵硬,脸部肌肉一抽一抽的,好像傻了眼,呆呆地望着黄婷婷。 秦歌恍然大悟,眼神迷惘地扫了一圈我们的脸,一副“你们居然都知道”的样子。 然后,他呆呆地望向刘彦。 黄婷婷也站起身来,冲着刘彦说道:“你不是很能喝么?来,我跟你喝。” 黄婷婷将自己和刘彦的杯子都倒满,酒溢出来,流得满桌都是。 刘彦也是爽快,二话不说,跟黄婷婷连干三杯纯的。 陈大翔凑过来低声说:“完了,正式开战了。阿光,这怎么收场啊?”而苏筱早已经按捺不住,随时都有可能冲过去劝架。 我按住陈大翔和苏筱的手,摇了摇头,“别瞎掺和,他们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 秦歌终于忍不住,拉着黄婷婷的手说:“婷婷,你这是干吗呢?大家都是朋友。” 黄婷婷一把甩开秦歌的手臂,“你闪开,没你事儿。” 秦歌又去拉刘彦,刘彦反手一把将秦歌推在沙发上。她指着我们,脸色严肃地说:“今天谁也别插手,不然别怪我刘彦翻脸不认人。” 陈大翔和苏筱噤若寒蝉,低声说:“这事……看来还真是不太好收场了。” 喝到第六杯,刘彦脸色惨白,捏着手里的酒杯不动了。然后,她终于忍不住一口吐在了桌子上,然后不断地咳嗽。整个KTV包厢里,顿时弥漫起呕吐物的味道。 黄婷婷看着半弯着身躯的刘彦,嗤之以鼻道:“和我抢男人?你好像还不够格啊。” 她转过身,对着一旁的秦歌冷冷地说:“走了。” 秦歌低着头,不动。 黄婷婷拿起拎包,对着秦歌一字一顿地说:“秦歌,我要走了,你走不走?” 秦歌看上去失魂落魄,怔怔地望着依旧半蹲着干呕的刘彦,然后目光游移到黄婷婷身上,嘴里轻声喃喃着:“这是刘彦啊,这可是刘彦啊。” 忽然他的眼神变得坚定,凑到刘彦身边,用手温柔地抚着她的后背。 黄婷婷的脸上,又浮现出诡异的神情,她的嘴角轻轻撇了撇,眼神的余光朝我瞟了一眼,拿起刘彦的酒杯,一饮而尽。 然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苏筱和小曼立刻站起身来去照顾刘彦,苏筱嘴里骂骂咧咧的,显然对于黄婷婷的行径很是不满。 我看到黄婷婷的脚步有些蹒跚,于是站起身来追了上去。 她并没有走远,倚靠在KTV外的墙壁上,胸口不住地起伏着,脸色很不好看。 毫无疑问,她的酒也喝多了,却一直在硬撑。 看到我出来,她先是愣了一愣,然后突然用手捂住嘴巴,快步冲进隔壁的空包房。 我等了一会再走进去,她还抱着垃圾桶在激烈地呕吐。 只是为什么我有这样一种感觉,她的样子,要比刘彦痛苦很多。 她的身体不停地抽搐,让我觉得心里很疼。 其实,她并不是大家看到的那副贱人模样。这个姑娘,活得太不容易。 <6> 就在一天之前,我和黄婷婷有过一次深聊。 晚上,我去辅导员的办公室跟他商量关于毕业旅行的事。 没想到,刚要敲门进去,黄婷婷却从里面冲了出来,差点撞个满怀。 她的眼眶通红,泪水沾满了脸庞,显然刚刚大哭过。 她朝我看了一眼,然后低着头快步离开。 我下意识地朝里面探了探头,只见辅导员的办公桌前狼藉一片,各种纸质材料都散落在地上,而他正背对着我弯腰收拾。 他一边整理,一边沉重地叹息。 我看出时机不合适,于是小心翼翼地掩上门,然后蹑手蹑脚地退开去。 走出教务楼,我看到黄婷婷坐在旁边角落的长椅上,抬着头怔怔地望着楼里的唯一一点灯光,神情麻木。 眼泪已经干涸,她的妆都花了,原本俏丽的脸上一塌糊涂。 她问我:“班长,带烟了吗?” 我叹了口气,默默地坐到她身边,掏出烟盒,拿出一支递给她,然后帮她点上。 她深吸一口,然后不停地咳嗽,“这玩意真难抽,果然和酒一样。” 烟雾缭绕里,她的眼神却逐渐变得清澈。 “大学快毕业了,我也终于快解脱了。三年了。”她叹息一声,然后将烟头掐灭。 虽然我心里已经猜出个大概,但是依旧吃了一惊。 原来,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外校的男朋友,从来都是辅导员。 不过,也无可厚非。辅导员其实才34岁,长相英俊,才华出众,既是副教授,又是学校的团委书记,已经被公认为下一届院长的人选。 黄婷婷说:“我一直对同龄的男生没什么兴趣,偏爱岁数大一些的成熟男人。一进大学,就对辅导员萌生了好感,后来,这感情越来越抑制不住。” 我也点燃一根烟,安静地听她讲述这段隐秘的故事。 黄婷婷深吸一口气,继续说:“大一下半学期,我知道辅导员离婚了,有一个4岁的孩子,归他。然后,我开始追求他。一开始,他横竖不同意,还给我做思想工作。”她脸上忽然浮现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可我一直纠缠他,还带着便当到他家门口去等他。我知道其实他也喜欢我,但是碍于世俗的眼光,他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我说:“可是,后来你们还是在一起了。” 她说:“是啊,我跟他保证我不会像普通的小女生一般要求这要求那,我不会要求在公共场合约会,也不会在学校里透露我和他的关系,我只想要和他在一起。” 我问:“那今天为什么……” 她的脸色又变得难看,咬牙切齿地说:“最近他的前妻一直来他家,因为他们的孩子快要上小学了。当初是她劈腿的,又不要孩子,现在却频繁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真是贱人。” “所以你们吵架了?” “这还能不吵吗?”黄婷婷反问道,她又叹了口气,“其实我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那女人要看孩子,他也不能阻止。可我已经牺牲很多了啊,我20岁了,我为了他隐忍了整整3年。有时候看看人家情侣在街头牵手拥吻,我心里真的很难受。”她的眼泪又流下来,梨花带雨,“羡慕啊,真羡慕这种可以自然流露的幸福甜蜜。” “所以你就拿秦歌来气他呀?” 讲到秦歌,黄婷婷又破涕为笑,她说:“你说这两人蠢不蠢?明明心里喜欢彼此这么多年,却因为猜疑对方的心思,非要做什么知己朋友。秦歌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刘彦就急得不行。能好好在一起,为什么不好好在一起?什么逻辑,两个傻蛋。” 我释然,“怪不得,秦歌觉得你和他在一起,总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她又扑哧一笑,“嗯,我不让他碰我。刘彦是真傻,有Easy模式不走,非要有危机感了才意识到是Hard模式了。” 我笑着说:“那明天晚上的聚会,你应该会撮合他们吧。” 她点了点头,“嗯,我会用我的方式来,你别添乱。” 她又问我要了一支烟,脸上浮现出无比期待的神情,“终于要毕业了,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了。” 我说:“嗯,你真的很不容易,我相信,一定会修成正果。” 她忽然转向我,凝视我半晌,然后说:“阿光,你还不打算告诉余蕙吗?” 我愣了一愣,“你……怎么知道?” 她笑,“有谁看不出来?这些年你一直这么照顾她,恐怕早已人尽皆知。也真是为难了你的那位假女朋友。” 我垂下头,微微一笑,“有些事,做起来简单,说出来,却很难。” <7> 黄婷婷清醒后,自己打车走,我回到KTV包房里。 沈树说,秦歌已经把喝醉了的刘彦送到旁边的酒店里去了,苏筱和小曼会留下来照顾她。 后来,我们回到寝室里的时候,秦歌已经睡下了。 陈大翔想拉着我聊一聊,可我心里难过,不太想说话,也洗漱上了床。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秦歌起了个大早,拉着我们一起去校外的永和豆浆,他把能买的早饭品种都买了,然后去水果店买了大把水果,又去药店买了一盒海王金樽。 我们四个手里大包小包的,一起去看望宿醉的刘彦。 进到房间,刘彦已经没事,只是脸色有些黄。她在喝粥,应该是苏筱和小曼她们买的。 秦歌把早饭放到桌子上,挠了挠脑袋说:“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刘彦抬起头来,柔声说:“没事的,待久一点就行了。” 秦歌很认真地说:“那么,还来得及吗?” 刘彦也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女汉子的脸居然红了。 由于现场的气氛过分肉麻煽情,我们不堪忍受,于是识趣地离开,说一起吃早饭去。 出了门,陈大翔忍不住学着秦歌的口吻说:“还来得及吗?”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他妈的,这是我这些年,听秦歌说过的最靠谱的一句话了。” 苏筱也说:“这是我这些年第一次看到刘彦脸红。” 我们都为他们感到高兴,有情人终成眷属,所以就连早饭都吃得特别香。 吃到一半,苏筱忽然淡淡地说:“黄婷婷今天早上搬走了。”然后,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似乎期望着我说些什么。 我长叹一声:“我也不知道什么内情,只是,我想,刘彦和秦歌能在一起,应该感谢黄婷婷吧。” 正吃着,刘彦小鸟依人地勾着秦歌的胳膊慢慢走进来,头靠在他肩膀上,模样甚是甜蜜。 苏筱晃着脑袋说:“哟,嘚瑟了,大庭广众下秀恩爱呢,真不要脸。” 刘彦说:“那是!我可是从大胸长腿萝莉脸手里把他硬生生抢过来的,这多不容易啊,还不得抓牢了。” 陈大翔一脸坏笑地说:“那着急退房干吗呀,还不赶紧恩爱一把,至少把诗人的初吻夺走呀,他可等了整整四年。” “去你妈的,德行!”刘彦又给了陈大翔一个头塔,大家都笑作一团。 我看着他们三对恋人快乐的样子,不由得想起黄婷婷的那句话:“能好好在一起,为什么不好好在一起?什么逻辑,两个傻蛋。” 现在,刘彦和秦歌真的好好在一起了。 希望,她也能够幸福吧。 后来再见到黄婷婷,已经是毕业典礼的时候了。 我想,她应该是幸福的吧,至少那笑容比之以前更自然。她大方地跟刘彦和秦歌打招呼,笑得很开怀。 拍毕业照的时候,她站在了辅导员的身后,笑靥如花。 这个人,是她大学四年的全部意义。 那天,黄婷婷很早就走了,没有参加晚上的散伙饭。临走前,她过来跟我打了个招呼。 她说:“谢谢你,为我保守了秘密。” 我说:“我不是多嘴的人。放心吧。” 她忽然盯着我看了半会,摇摇头说:“不过,你也是个傻蛋。” 她走的时候,依旧不回头。 这之后,她换了电话,也没人知道她在哪里工作,自此杳无音讯。 大概是毕业三年后,我在中山公园龙之梦里巧遇她和辅导员。 电影散场,我们在走道里擦肩而过,辅导员神情略显惶恐,而黄婷婷朝我身边瞥了一眼,嘴里嘟哝了一句:“还是个傻蛋。” <8> 黄婷婷将烟头掐灭,淡淡地说:“怎么样,他们都还好吗?” 我说:“沈树和小曼孩子都有了,陈大翔和苏筱正在筹备婚礼,刘彦和秦歌么……交往了一年后分手了。” 她皱起眉头问:“为什么?感情基础这么深也分了?” 我叹了一口气说:“毕业没多久,刘彦就有了新欢。秦歌怎么也挽回不了。” 黄婷婷冷哼一声,“没想到她这么不靠谱。” 我徐徐道:“人都是会变的。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她饮了一口酒,朝我笑道:“不说他们了。没想到,你终于还是对余蕙说了,有点腔调。” 我也点燃一支烟,长吁一口气,“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一切都是命数。” 她大概不知道怎么回应,我们陷入到一阵沉默中。 或许是我的情绪感染到了她,她忽然闷闷地说:“那天你给我的,是我抽的第一支烟。而上个月,我抽了人生中的第二支烟。” 我不说话,继续递给她一支烟。 她抿了抿嘴唇说:“他一直说要和我结婚,一直说,一直说。结果我从毕业到现在,又等了整整八年,做了八年的隐形人。最后,却等来了他上个月的复婚。” 她的泪水掉下来,“阿光,原来有些事,说出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我好像穿越到八年前的教学楼前,她梨花带雨,却无比期待毕业后的幸福日子,不禁又为她感到遗憾难过。忽然心里一动,我给彼此倒了一杯酒,举杯轻声说:“生日快乐。” 她惨然一笑,“也许只有你记得了。” 吧台上方萦绕着青色的烟雾,而我和黄婷婷,在各自的青春回忆里发酵。 七月七日晴。希望八月八日不要下雨。 走的时候,黄婷婷说她一直羡慕沈树和小曼,那样的爱情真好,平淡隽永,却不离不弃。 她也提笔在留言板上写下了一句话:“最好的爱情就是一起走到最后。” 是啊,如果不能厮守到最后,当初,爱得再轰轰烈烈又如何呢? 徒然让现在的嘲笑声更响亮而已。 三十岁了,青春戛然而止。 而我们,都各自在青春里经历了感情的风浪,从义无反顾变得成熟淡然,看懂了很多事,所以也能看轻很多事。 到最后,都学会了口是心非的微笑和心照不宣的淡漠。 沈树和小曼,陈大翔和苏筱,相恋多年,终于修成正果,让人艳羡。 秦歌和刘彦分手后一蹶不振,一直过得不太好,直到最近才交了新女友。 我以为我最终能和余蕙在一起,结果却还是缘分弄人,天各一方。 而默默付出十年光阴的黄婷婷,尽管现在如此明艳动人,却落得孑然一身的悲惨结局。 我忽然又想起她曾经的那句话:“能好好在一起,为什么不好好在一起?” 可是,这真的是我们能左右的吗? 大多数人走过了青春,都徒留下一身遗憾。 真的很无奈。 #所以,也愿相爱的人能好好在一起,一直走到最后。# 第18章 最佳前男友 <1> 天气炎热,以为酒馆里的生意会萧条一些。没想到,到了晚上,人气依旧不错。然而,还是那些熟悉的脸孔,郁郁寡欢的买醉者。我的小姨妈小乔,几乎天天都来报到。 四季更迭,人心依旧。 看来,就算家里空调打到23度正适宜,冰箱里装满可爱多、冰可乐和冻奶茶,心里的空寂和烦躁却无法按捺住,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所以,大抵孤独和伤感,是不分春夏秋冬的。 老师教我们知识,父母教我们道理,却还有那么个人,教会我们爱憎。 距离小乔和谢言分手,已经有半年多时间了。 当初百般契合的天生一对,爱得轰轰烈烈,所有人看好他们会修成正果。最后,还是因为彼此的执拗,落得劳燕分飞的结局,叫人唏嘘不已。 多年的感情,谁都会有不甘心和不罢休。 然而,再多的爱,都会在无休止的拉扯里慢慢溶解,直到化作乌有。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互相埋怨和指责后,他们平复了心情,恢复到平淡的朋友关系。 谢言找到了他觉得相处舒适的姑娘,恩爱稳定,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只是我猜想,有的人未必真的会很爱,但她能予你恰如其分的温柔和踏实,正如喝了太久的烈酒,一碗米汤就暖了脾胃。 而小乔,则不断地在恋爱和失恋之间徘徊,我说过,她是极其挑剔并且难搞的姑娘。 在数度周折之后,她总算遇到了心仪的对象,一位几臻完美的大叔。 虽说被小乔称作大叔,其实也才33岁而已,大了她半轮。 大叔模样相当英俊,长相神似张震,因为常年健身,身材保持得很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他固定穿着有型有款的正装,窄脚西裤,配上巴洛克风的皮鞋,领带的颜色总是很正。 小乔一向都是西装控,这样的大叔正对上她的胃口。 她几乎是一见钟情。 而最关键的是,大叔不仅家境优越,而且还是金融行业里的青年翘楚,开着奥迪A7,独自住市中心的高档公寓。小乔最喜欢听他滔滔不绝分析股市的模样,冷静睿智,并且总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而且,他脸颊上牵起的法令纹很好看。 根据大叔的建议,小乔买了几支股票,收益颇丰。 从各方面来说,这位大叔确实都无可挑剔,简直是男神级的人物。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大叔和小乔一样,都是处女座,追求完美,格调甚高,同样是一个很难搞很难相处的人。 交往两个月之后,周末的时候,小乔偶尔会去大叔家里。 大叔的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井井有条,完全不像是一个独居男人的公寓。 大叔做饭给小乔吃,他的厨艺出乎意料地好,色香味俱全。小乔一直觉得男人在为自己女人做饭的时候,是最帅气的。所以,她总会从后面抱住忙碌的大叔,将头枕在他肩膀上,然后朝他的耳朵吹气,叫他“亲爱的”。 到了晚上,他们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片。大叔的品味很不错,他们一起看过《触不可及》《歌曲改变人生》《熔炉》《时空恋旅人》《念念》,每一部电影都让小乔有触动心灵深处的感觉。 即便是周末早晨,大叔也固定要去跑步。小乔偷偷地爬起来,看着大叔汗水淋漓地冲澡,然后到厨房给她做早餐,真心觉得自己作了正确的决定。 做完早餐之后,大叔来到床前亲吻小乔的额头,叫她起床。 他的声音很好听,仿佛有磁性。 小乔装睡,嘴角却不可控制地逸出笑意。大叔将小乔拦腰抱起来,她双手勾住大叔的脖子,在他怀里恣意地笑,用拳头轻捶他结实的胸膛。 小乔的心里也在笑。她总算遇上了一个各方面都完胜谢言的男人,而不仅仅是单纯替代他的位置。 其实,她一直想不通谢言为什么会选择与那貌不惊人的女人在一起。从各方面来说,都完全不是她小乔的对手——真是不可思议的第三者。 只是,如今她终于不再介怀,因为她已经拥有了一位万中选一的优质男友。 成熟,帅气,多金,温柔,体贴,细心。 小乔总是不由得沾沾自喜,莫名其妙地就会笑出声来。 她对于这段新感情非常投入,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和大叔黏在一起。 所以,如果大叔不秒回微信她会不爽,如果大叔不接电话她会瞎想,如果大叔说晚上另有安排她会生气。 她爱得那么理直气壮,在一起就应该完全属于她,她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不久之后,细微的矛盾开始显现。 大叔说,希望小乔可以给他些私人空间,现在的状况让他感到很有压力。 小乔嘴上说好,但是心里却不以为然,恋爱不就是两个人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对方吗?所谓的私人空间,只是爱得不深的借口而已。 <2> 大叔家的客卧一直是锁着的。 小乔很好奇,来过这里很多次了,却从不知道这间客卧里有什么。 她问过大叔,大叔摇了摇头,眉头紧蹙,神情转黯,却再也没说什么。 恋爱中的女人总是多疑,而多疑的结果总是惹出祸端。小乔隐约感觉到这是一个潘多拉的魔盒,然而好奇心却始终在作祟,不断地撩拨她的心绪。 周末的下午,大叔去超市买菜。小乔假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就不一起去了。 然而大叔刚走,小乔就开始翻箱倒柜,终于在大叔的书柜里找到了一把钥匙。 她忐忑不安地推开客卧的门,里面摆放的竟然都是女性物品。 最显眼的地方摆着一架古筝和一把小提琴。衣柜里,是各式各样的衣物、鞋子、包包和饰品,大多是一线品牌,价值不菲。而储物柜的格子里,有很多很多相框,都是大叔和一个漂亮女人的合照。照片中的女人如此光彩夺目,让小乔有些自惭形秽。 她怔怔地望着这些物品发呆,心情无比低落,直到听见一声轻轻的咳嗽。回过神来,大叔站在客卧门口,神色冷峻,眼神里隐隐含着怒火。 尴尬地坐回沙发上,大叔告诉她,这些都是属于他未婚妻的东西。他的口吻很淡,却有浓重的忧伤。他们相恋了十年,而在他们即将举行婚礼的前夕,一场无情的车祸将她突然带走了。 小乔抿着嘴唇问:“到现在你还是很爱她?” 大叔沉默半晌说:“是。” 小乔问:“这些东西是不是要一直留着?” 大叔点了点头说:“是。” 小乔眼泪流下来:“可是这样对我很不公平。” 大叔叹了口气说:“她人都已经走了,东西留着,不算过分吧。” 那天的气氛降到了冰点,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不说话,最终不欢而散。小乔闷闷不乐地独自回家。 那间客卧在小乔的心里,始终是个疙瘩。 她一直以为大叔是完美的,几乎没有瑕疵,然而却没有想到,他在情感上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了。她觉得,或许无论如何努力,自己都无法取代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位置。 而接下来的日子,大叔对她的态度逐渐冷漠,他们陷入了长时间的冷战。 小乔从来心高气傲,没想到,这位大叔却比她更甚。只要小乔不主动联系他,他绝对不会去搭理她。 后来,依旧还是为了客卧的事,小乔和大叔大吵了一架。 当时,大叔的不耐烦情绪全部写在脸上,他告诉小乔不要得寸进尺。 小乔觉得,原来心里有念念不忘的人,竟是如此可怕。 <3> 所以那一晚,小乔来到酒馆,再次向我吐苦水。 小乔神色萎靡地说:“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我?” 老静说:“是。他应该只是喜欢你,但并不爱你。”她朝小乔做了个鬼脸,“不过,我想男人应该都会喜欢你,你长得漂亮,身材又好,男人根本无法抗拒。” 小乔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果冻慢悠悠地说:“像这种条件的单身男人,除非有生理疾病,一般都会有些什么陈年往事,其他女人又不是瞎子。你要么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干脆就一拍两散。以后千万要注意,不能过早沦陷,关键时刻一定要及时抽离。爱留三分力,才能全身而退,懂伐?” 小乔模棱两可地点了点头,又开始长吁短叹。 其实我深知小乔根本听不进去,她只不过是想要倾诉,她从来不懂得适可而止,要么天雷地火,要么玉石俱焚,由得自己的脾性肆意妄为。 然而,感情这玩意儿过犹不及,你攥得越紧,却会流失得越快。太浓烈的爱,反而会变成对方的负累。你爱得疲惫不堪,而对方也难承其重。过度苛求只会惹人嫌憎,又怎么能指望对方回心转意,温暖如初? 我想,那位大叔早已经过了你侬我侬、腻腻歪歪的年龄,尤其他有过那么一段不堪回首却又无力忘却的往事。如今的他,只想要舒适的相处方式,不愿刻意去取悦对方,也不想强迫自己去忍受,他不会对小乔有什么过分要求,当然也不希望她来约束自己。 酒精略多之后,小乔的眼神迷蒙,她咬着牙说:“这个大叔自命不凡,以为一切对他的好都是理所当然。而对我所有的小情绪,他从来都轻描淡写,甚至不屑一顾。男人难道不该让着点女人吗?何况他也一把岁数了。谢言就算是再怎么怒火中烧,也不会给我脸色看。” 我想,终于还是说到了谢言。是啊,谢言从来不会给她脸色看,谢言也从来不会要什么私人空间,更不会对她敷衍了事,不会与她冷漠对峙。 只是,谢言已经是过去式了。 后来,我和谢言聊起过小乔。他说:“毕竟相恋多年,曾经深爱过,还是希望她能过得好。” 我说:“是曾经吗?” 谢言一怔,听出我话里的深意,朝我笑笑说:“小乔有时候半夜给我发微信。” 我也笑笑说:“你成了她的感情医生了?” <4> 过了几天,小乔的生日快到了。她发了一条朋友圈,红酒和自拍,论颜值,她确实是女神级别。配文是“孤独的生日,也有一个人的精彩。” 生日的当天晚上,她召集我们一起去KTV为她庆生。大叔不在,而谢言却在。鲜花、蛋糕和礼物,一样不少,都是谢言带来。 久别重逢,无须询问是否别来无恙,一个拥抱就已尽在不言中。他们俩看上去足够默契。 那一晚,小乔喝多,尽说些乱七八糟的话。 我听到小乔问谢言:“有没有想起过以前?” 谢言沉默。 小乔喃喃自语:“后来才发现,原来仍旧还记得过往的所有蛛丝马迹。” 谢言喝酒。 这天晚上,两个人都有点恍惚,我知道,他们都处在错综复杂的现状中。 大叔是小乔喜欢的类型,但因为大叔的前未婚妻是小乔的心病,相处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 谢言和现在的女友相处得不错,却并不真正爱着。 有的人一想到,心里就滋生暖意。而有的人一想到,身体就忍不住颤抖,恍若有一根针插在心间,总会隐隐作痛,却又忍不住思念。 这样的两个人又如何去做到坦然处之? 后来,小乔喝得酩酊大醉,谢言送她回家。 小乔口齿不清地说,谢言是最佳前男友。而我看到了谢言眼中的犹疑和不安。 原来,彼此心底都有一个不愿意承认,却又念念不忘的人。 又过得几天,小乔跟我说,她和大叔重归于好,他们一起去泰国度假。小乔在朋友圈里晒了自己在清迈蹦极的照片,她笑容灿烂,满满的都是幸福。 这天晚上,谢言在我这里喝酒,从头到尾他一直沉默。 他不说,我也不问。 他到我这里来,大概是只有我懂他的心思。 是啊,失望是心中万千情绪汹涌,嘴里却只吐出淡淡一句“哦”。这种时候,能轻而易举说出口的,又怎么会是真正的情绪。 某个人为你辗转反侧,你无动于衷,因为你不爱她。你为某个人茶饭不思,她装聋作哑,因为她不爱你。 爱情世界也是食物链,弱肉强食。真爱了,还不是委屈了自己。 到了深夜,谢言已经喝掉大概半瓶芝华士。他是酒馆的最后一位客人。 他终于不胜酒力,开始说话:“你知道的,我其实一直爱着她。” 我说:“是的,我知道。” 他说:“她和那个男人闹分手的时候,我一直陪着她。” 我说:“是的,我也知道。” 他缓缓抬起头,眼神迷惑地说:“我以为她想要和我重新开始。” 我沉默不语。 当初,确实是谢言先行离开,选择了安全模式,和那位温柔内秀的姑娘在一起。可我也知道,有的人他并不是薄情,只是累了,受够了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 可是爱这个东西,实在太奇妙,让人牵肠挂肚,也叫人心醉神迷。 所以,薄情和深情,到底又该如何界定? “半年多了。终于还是这样了。最佳前男友?呵呵。”感叹完最后一句话,谢言趴倒在吧台上,再无动静。 看着他这副模样我也笑了,是啊,后来懂得了很多道理,但这一生已然是如此。 我整理完吧台,打烊关门,准备送谢言回家。 我的心情也莫名很沉重,只想早点回家睡觉。 没想到,小乔突然推门进来。她朝我打招呼,然后瞥了一眼趴在吧台上的谢言,自言自语道:“果然在这里。” 我惊讶,“你不是在泰国吗?” 她朝我颇有深意地笑了笑,“你说呢?老照片啦!” 我恍然大悟,“小姨妈,你真是个心机婊啊。” 她坐到谢言身边,用力扭他的耳朵,“喂,起来了啦。” 谢言醉眼惺忪地抬起头来,看到身边的小乔,整个人猛然惊醒。他呆呆地望着小乔说:“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乔扑哧笑出声来,“干吗,最佳前男友,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谢言蓦地醒悟过来。 他猛地一把抱住小乔,然后又突然松开,紧紧握住小乔的双手,脸色凝重,很认真地一字一顿地说:“小乔,咱们能不能把‘前’给去掉?” 刚才还笑嘻嘻的小乔,突然就呆住,泪水瞬时涌出眼眶,牙齿轻轻咬着下唇,用力地点头。 她一直在点头,眼泪也一直流,终于忍不住扑倒在谢言怀里。 我心里高兴,不由得打趣道:“哭啥啦,丑死了,妆都花了。” 小乔用衣袖擦了擦脸,依旧靠在谢言怀里,喜滋滋地说:“居然被阿光看了场好戏,真讨厌。” 我哈哈大笑,“今晚你们的房费我赞助了。” #失而复得,是不是最好的感情?# 第19章 其实我爱你 <1> “暗恋从来都是有去无回的单程票。你们总是很热闹,我却总是很孤单。换种说法?” “你总会输给一个人。”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换种说法?” “人傻不能复生,情深不可将就。” “我知道我是你的最爱,我却没有勇气陪你度过余生。可是,即便你已经不再爱我,即便你已经嫁为人妻,即便你已经消失人海,你却会一直在我心里。换种说法?” “其实我爱你。” 八月骄阳似火,三米的热气羊肉馆开张。 如玉、阿捷和我一同去捧场,大吃一顿后,晚上照例麻将。 自从三米全身心扑在她的农场,我们四个人聚在一起的时间就渐少。 只是,当天气氛不算太high,大家好像都各怀心事。 如玉显得尤其沉静,一直板着张脸,跟平时的嬉笑作风格格不入。他一贯是妙语如珠、舌灿莲花的角色。 三米做了老板之后,脾气反而更冲,她眉毛一挑,终于耐不住问:“周末小艾结婚你到底去不去?” 如玉恍若未闻,面无表情地捏着手里的牌不住摩挲,嘴里骂骂咧咧的,犹豫半会儿还是打了出来。 阿捷轻笑一声,笃悠悠地把牌推下来,“不好意思,全风向,没几张了。” 在如玉的唉声叹气中,阿捷将两张“毛主席”塞入抽屉,长吁一口气,“如玉少爷今天这是送钱的节奏。” 我细细一想,打了才一个小时,如玉这都已经第五把点炮了。 没想到,如玉紧绷的脸却绽放开来,露出一个戏谑的微笑,喃喃自语:“他娘的,到底是聊心事还是打麻将?这合计着坑我呢,一搭一档的。” 这家伙,总是这么难搞。 <2> 每一个朋友圈子里,都有一个灵魂人物。他一定比别人稍微聪明点,一定更诙谐幽默,家里也一定更有钱。在我的圈子里,这个人是如玉。如玉和我的友情,比之我和阿捷的还要长久一些。我和他自幼儿园就已经是兄弟,是真正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他性格开朗,仗义豪爽,霸气侧漏,并且,时常徘徊在牛逼和逗逼之间。 而小艾,其实也是我们的老友。 小艾在初一下半学期转学过来,她性格内向,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脸就涨得通红,她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教师。 班主任安排小艾和三米做同桌。三米是大姐头的性格,她了解小艾是单亲家庭,妈妈早逝,所以格外照顾她。 那时候,阿捷、三米还有我,周六下午固定到如玉家打八十分。后来,红五星开始流行,于是,三米拖着腼腆的小艾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三米向来都是暴烈脾气,如今有个温婉内秀的姑娘能够调和下,大家都很欢迎。 一毛底,五毛顶。一下午如果运气好,能赢个三五块。然并卵,这三五块一般都被如玉赚去了。 这家伙脑子特别活,不管什么都玩得最好。 小艾体质羸弱,800米一直都跑不下来。 期末测验,小艾和几个女生远远落在后面,离终点遥遥无期。 刚跑完1000米的如玉,毅然带着她们一起跑,边跑边唱:“古有花木兰,替父去从军。今有娘子军,扛枪为人民。” 当时学校还是煤渣跑道,条件差得很。接近终点的时候,自high的如玉大吼一声准备冲刺,没料到脚一软,摔了个狗啃泥,嘴边沾满了煤屑。 跟着他跑的女生们笑得捧腹,体育老师也忍俊不禁地说:“今天我们的体育委员表现得很好,是大家学习的楷模。” 阿捷望着此情此景,叹息道:“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你我她。学习的楷模就不必了。” 那个时刻,小艾嘴角含笑,她凝望着如玉的眼睛里,隐隐含着亮光。 初三下半学期,小艾上课传纸条给如玉,被班主任当场抓包,纸条没收。纸条的内容,无非是商量周末去哪里玩。 奈何,班主任小题大做,将这事定性为早恋。当时面临中考,局势紧张。按照规矩,一旦被发现早恋,都是要传召父母的。因为小艾是尖子生,出于保护,事态没有扩大。但是放学后,两个人还是被教育了很久。 我们心急火燎地等在校门口,天蒙蒙黑他们俩才出来。 小艾愁眉苦脸,而如玉一脸轻松。他朝我们摊了摊手,然后捏了下小艾的脸,“干吗这么不开心的?又没啥大事。” 小艾依旧不说话,继续垂头丧气。 三米凑过来很认真地问:“你们俩,说真的,到底有没有奸情?” 如玉撇了撇嘴,煞有介事地对小艾说:“小麻烦,那咱俩以后还是低调点吧。”然后,他搭上阿捷和我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走,吃烤串去。” 当时我莫名回头,小艾眼里有复杂的神色,然而她和我眼神甫一接触,就立刻隐了起来。 中考考完的那一天,每个人都疯了。被撕烂的课本在校园里随处可见。 我们几个人骑行好几公里去镇上的餐馆,一路上大声唱着林志炫的《单身情歌》,恣意挥洒自己的青春。 小艾坐在如玉身后,晚风吹拂着她的长发飘散在空中,那场景美得像一幅油画。后来她也情绪高亢,干脆站立起来,双手撑在如玉的肩膀上,放声呐喊。 夕阳的余晖里,我们的影子被拉得斜长,就好像,突然都长大成人。 是啊,终于毕业了。 然而紧接着,我们也面对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分离。 接到通知书,如玉没考上高中,去了一所中专。 那些个夏日里,我们依旧在打红五星。只是,有人沉默,有人掉泪,但有个傻逼还在拼命地开玩笑。 <3> 进入高中,喜欢舞文弄墨的小艾加入了文学社。 文学社社长对她紧追不舍,小艾拒绝了很多次,后来甚至退出了社团。没想到,这家伙还是死缠烂打,情书一封接一封,也不知道从哪儿搞来这么多肉麻辞藻。 外面流言四起,说小艾是那家伙的女朋友。 小艾终于忍不住向我们诉苦,连这么好脾气的人都不堪其烦。 阿捷拍板说:“小家伙是外面考进来的,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我去教训教训他。” 只是,还没等说教派出马,行动派已经就位。 周五放学,如玉带着几个中专的兄弟候在校门外,把文学社社长拎到弄堂里一顿痛打。 晚上一起吃饭,如玉轻松地说:“打完之后,那傻叉还说,你们打也打了,眼镜能不能帮我找一找?我操,我来揍他的,又不是帮他劈情操的,还他妈的找眼镜,真是只戆度,不打白不打。” 小艾支支吾吾地说:“不管怎么说,打人总是不对的吧。” 如玉嘴巴一歪,没好气地说:“你从了他呀,那就对了。” 小艾脸一红,手指局促地缠绕在一起,低声道:“那还是不要了。” <4> 升大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离。只是,真正的好朋友却总还是混迹在一起。 那个长长的暑假过得无比开心。 小艾如愿考进华师大,她一直想做一名老师,像她妈妈一样。 如玉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那个夏天,他一直忙着给我们埋单。 他豪爽地说:“现在花我的,以后就花你们的呗。现在一个个的都越长越有钱了,我这辈子就靠你们了。” 鉴于如玉一如既往的土豪行径,在他的二十岁生日,我们合计给他搞了个惊喜,订了个KTV包房,买了个超贵的大蛋糕。 这是我们里面的第一个二十岁生日,自然得搞得隆重点。 如玉喜不自胜地说:“他妈的,最讨厌被感动了。你们这帮贱人,哈哈哈。”他激动地和我们一一拥抱。 后来,如玉喝高了,叫嚷着要拆礼物。 小艾红着脸说:“哎,回去拆吧。留点神秘感多好。” 如玉不干,像个孩子一样,硬要当场就拆。他倔起来,几头牛都拉不住。 我的礼物是一双Tmac1的篮球鞋。 三米的礼物是Kenzo的香水和手帕。 阿捷的礼物比较别致,是一块G-shock和一大盒避孕套。 而小艾的礼物,是一只LV的格纹皮夹。 她的这份礼物,比我们的加起来还要贵得多。想必,小艾头一年的国家奖学金基本贴进去了。 当时如玉有些发愣,缓缓掏出口袋里的A货LV皮夹,忽然一把搂住小艾,二话不说就在她额头上重重吻了一下。 阿捷调侃道:“我靠,你这是看不上我们送的?” 如玉松开两颊绯红的小艾,略显尴尬地说:“啥呀,都好都好。你的最实用。” 阿捷得意地笑道:“那必须的,各种味道,应有尽有。” 三米嗜酒如命,早就趴倒。阿捷也已经烂醉如泥。迷迷糊糊中,我隐约看到如玉抱着垃圾桶在吐,而小艾手里拿着瓶矿泉水,轻轻拍打他的背。 就像每一次一样,我们都毫无节制,照例喝得七荤八素,而小艾照例看顾我们。 回去的路上,我和如玉互相搀扶,他醉眼惺忪。 我试探着说:“我感觉小艾好像喜欢你。” 如玉说:“你感觉个屁。” 我继续说:“我真有这种感觉。” 如玉忽然站定,很严肃地说:“别胡闹,大家是好朋友。” 我说:“你是不是害怕万一不合适了,朋友都没得做?” 他忽然眉头紧皱,“你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瞎操个什么心?” <5> 2007年,我们毕业。小艾如愿以偿,进了我们当年的学校做了一名语文老师。然而她的编制问题,一直没办法解决,这让小艾很是犯愁。 如玉托他老爸跟教育局打招呼,据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搞定了。他叮嘱我们,千万别把这事告诉小艾。 那会儿,如玉进一步确立了核心地位。尽管我们都毕业了,但是他还是坚持埋单。 他在公司里混得风生水起,虽然学历不高,但是为人处世很到位,颇受领导重用。他还用积蓄和几个中专同学一起投资了家便利店,生意相当不错。 如玉是我们里面第一个买车的,而小艾,是第一个坐上如玉副驾驶位置的姑娘。 2010年年底,小艾的爸爸罹患癌症,几次治疗下来,家里的存款已经用得七七八八。然而,接下来却还要面临更高昂的费用。 小艾成天以泪洗面,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救,她无力承担;不救,她更无力承担。 她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命这么苦。 我们都尽自己所能,各自打了5万元到小艾的卡里。 小艾找到我们,她说这钱不能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三米说:“没关系,先应应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小艾说:“那你说一人5万,为什么我卡里突然多了40万?” 我心里一颤,望向如玉。他若无其事地抽着烟,一边摆玩着手里的皮夹。 后来我知道,如玉拿出了25万,他把便利店的股份给退了,把车也卖了。 只是没过几天,小艾的爸爸就走了。我们凑的钱,终究也没派上用场。 <6> 这么多年,小艾一直是单身。 如玉却游戏人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对感情的事似乎总是不太认真。 2012年,如玉终于正儿八经地谈了恋爱,头一回将女朋友带出来,介绍给我们认识。这姑娘长得漂亮,也很是乖巧,与我们相处得挺融洽。 那一次聚会是如玉生日,大家玩得很开心。然而,小艾却很早就走了,她说身体不好回去休息。 我说我去送送小艾,于是追出去。她好像没有身体不好的样子,但情绪却不太稳定。她说想和我说说话,我就去便利店买了一打啤酒。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她的神色黯淡,咬着嘴唇说:“阿光,你知道吧?” 我打开一罐啤酒递给她,淡淡地问:“你真的爱他?” 小艾重重地点头,然后将啤酒一饮而尽,声音嘶哑地说:“我爱他,我怎么不爱他,我爱他爱了十几年。” 我知道,这么些年,她一直尝试着用细微的爱,去融化一颗铁石心肠。 “从我走进这个班级那时,我一眼就看到他。” “从那一天他陪着我跑步开始,我对他的爱就再也没有停止过。” “我一直以为自己能和他在一起,我赌上了我全部的青春,结果我还是一败涂地。可是,他为什么又要对我这么好?” 她的样子像是痴狂,汗水浸湿了刘海。我从来没看到过她这副失态模样。 我长叹一声说:“也许,得到了再失去会更痛苦吧。” 她猛然抬起头,眼神迷茫,“我一直以为他对女人就是这么冷淡随意。直到今天看到他对那个女人那么无微不至。原来,他对我的好,和我对他的好,根本是不一样的。” 那天,小艾对我说了好多好多的话。我陪着她到凌晨,直到晨曦照映在我们身上。 后来,小艾终于微笑,“我爱他十多年,心里却一直仿佛有大石压着。现在我想得透彻,就此海阔天空。好轻松,我终于可以再爱人,也可以被爱了。我真的应该对我自己好一点。” 我不置可否,说要送她回家。 她说不必了,她没事。 我看着她依旧瘦弱的身躯消失在朝阳的光影里,心里却有说不出来的酸楚。 后来,小艾渐渐远离了我们的圈子。 我知道,她在重新开始。 <7> 婚礼仪式结束,小艾到我们这里敬酒。 我们又说起初中那些年的旧事,纷纷开怀大笑。新郎也跟着笑,却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是啊,当初真的做了那么多滑稽又无稽的事。可是,笑着笑着,我怎么忽然又觉得有些心疼。 身边的如玉笑容也有点僵硬,他从开始就一直沉默不语,酒倒是喝得非常爽气。 我叹息,是啊,那些年歌舞升平,他们成为最亲密的人。这些年缘分交错,他们逐渐走成了陌生人。 最终,谁也没有成为谁的谁。 回忆有那么多精彩时刻,未来却反而变得扑朔迷离。 只不过新郎有点郁闷,因为我们这一桌喝掉了三瓶茅台。 酒足饭饱离开酒店。 我和如玉站在马路边叫车,然而过了10分钟都没一辆空车。如玉索性点起一根烟,蹲在马路边。忽而他冷哼一声,“居然就这么结婚了,这新郎事先也没经过我们批准。” 我说:“结都结了,现在你还管得着吗?” 他掐灭烟头,“是啊,好像管得太多了。也不过是朋友。” 我说:“不是你说的么,做朋友不是很好吗?可以是一辈子。” 他朝我咧开嘴笑了笑,“唔,是吧,挺好的。” 那一夜,如玉在外面喝得烂醉,我送他去医院挂水。一路上,他嘴里一直在嘟囔着什么。 后来我才听清楚,他叫我别忘了他的皮夹。可是,他分明紧紧攥在自己手里。 这个傻逼。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如玉和小艾终究没有在一起。 小艾说:“我总是想再等一年,再等一年也许他突然就能察觉到了。后来,我甚至不会有情绪表露出来,无声无息地爱着,无声无息地痛着。真的像一个傻子。” 而这么些年,如玉始终没有说什么。只是,最近他一直在反复哼唱着:“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没有音乐细胞的人,唱得倒还挺有样子。 真的是人傻不能复生,情深不可将就。 #有些话不说出来,是不是真的就没人懂?# 第20章 且以深情度余生 <1> 陈睿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性格随和,很容易就和人混得熟稔。 这家伙什么都懂一点,不管什么话题他都能絮絮叨叨上半天。他跟我聊足球,英超的大腿西甲的苏牙,引经据典。他跟老静聊星座,什么水象火象上行下行,头头是道。跟果冻聊品牌,什么红底鞋什么白面蓝针,如数家珍,反正,作为僚机的我也是听不懂。 而更多时候,他幽默搞笑,简直是个段子手,聊天的人常常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他是最早的酒客之一,在这里混迹了几个月,连向来惜字如金的果冻都和他有说有笑的,这可是相当有难度的事。 我好奇地问他:“你这个家伙怎么懂这么多?这知识面涉猎得也太广了吧。” 他露出调侃的微笑,云淡风轻地说:“大概是我的恋爱经历比较多吧,也比较好学,从每个姑娘身上都能汲取点东西。” 我恍然大悟,原来,还可以这么长知识,真是他妈的另辟蹊径。 但我知道,来酒馆里喝酒的人,又哪里会始终这么逗趣,其实只是掩藏得深罢了,迟早都会露出马脚。 在这里,已经听过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好些人,明明前一刻还嬉笑怒骂,后一刻却被某个故事的情节触动了神经,又开始自怨自艾,最终酩酊大醉地蹒跚回家。 都是伤心人而已,何必还要伪装,既然山水不相逢,那就天涯各一方。老静向来简单粗暴,“谁他妈的欠了谁不能活?好活歹活而已,有啥不开心的醉了就都忘了。” 而按照果冻的文艺说法:“强颜欢笑,或者缅怀悲伤,不如一醉方休,换得明日晴朗。” 然并卵,我却极其讨厌人喝醉,至少别在酒馆里喝醉,这俩娇贵的姑奶奶又何尝试过收拾残渣的滋味。真是造孽。 陈睿消失了一个月,再出现的时候,他喝了很多酒。那一晚,他沉默却毫无节制,郁郁寡欢地一个人待到快要打烊,到后来,他拿着酒瓶就往喉咙里倾倒。 我夺过陈睿手里的酒瓶,抓起一把冰块贴在他脸上,冲他大声呵斥:“你脑子有病啊?” 陈睿怪叫一声,立刻从座位上跳起来,迷蒙的眼神瞬时变得清醒,也朝我大声喊道:“阿光,你他妈的干吗啊?想弄死我啊,要出人命的!” 我扔给他一瓶矿泉水,“吐在这里,我帮你扫啊?” 这会酒馆里已经没有客人,就只剩这喝得稀里糊涂的家伙一个人。 陈睿坐定下来,长叹一声,歪着脑袋,眼神木然地望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 平时装逼的他终于现出原形,这副忧郁深沉的样子让我直想发笑,问道:“怎么?这次没学到东西,反而把自己倒贴进去了?” 他点燃一支烟,眉头紧蹙,低声说:“阿光,其实我活得真他妈的不开心。” 我也点烟,语气淡淡的,“我知道,装开心自然要比装不开心困难得多。” 他斜了我一眼,吐了个烟圈说:“我深爱过一个女孩。” 我说:“我知道,不然你现在怎么会这副狗样。” 他说:“她现在离开了我。” 我撇了撇嘴说:“我知道,不然你干吗七夕晚上还和我待在一起。” 他怔怔看着我,苦笑着说:“你他妈的还知道什么?” 我说:“我知道你没能找回来。” 陈睿脸色骤然发黑,长吁一口气说:“唉,一直觉得每一段恋情都是一门课程,没想到,这一次想毕业了,却竟然挂了科。” <2> 陈睿是噙着泪说完他的这段经历的,所以,我还是纵容他喝了点。只是,其间他却失控打碎了酒杯,成为破坏酒馆里公物的第一人。 看着满地玻璃碎片,我心情很是惆怅。 所以说吧,酒精这玩意儿,真的很牛逼,在人的脸上,至少有五窍,能被酒弄出东西来。 陈睿一向浪荡,女人缘儿也好,生活简直风流潇洒,这一切一直维系到小青住进了他家。 小青是陈睿十年的网友,他们从聊天室到QQ,从QQ再到微信,始终都没有断了联系,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情感,见证了彼此的青春。 陈睿说,这是唯一一个,他能够向她毫无保留地袒露心事的女人。 而那个夏天,她终于来到了他的城市。 陈睿去机场接小青,在人群之中,他一眼就认出了她。 小青高高的个子,显得清丽纤瘦,肤色苍白,却眉眼含笑,嘴角挂着两个浅浅的梨涡。她比照片上要漂亮许多,自有一种让人感觉舒服的温柔气质。 “玲珑骰子安红豆。” “除却巫山不是云。” 小青定的暗语对好,两个人都笑得羞涩甜蜜。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他们却迅速地进入了情侣角色,相处得很是默契自然。 陈睿上班的时候,小青待在他家里,一个人做十字绣或者看电视。等到陈睿回来,桌上已经摆好了一大桌香喷喷的饭菜。 到了周末,陈睿会带着小青四处游玩,吃各种精致的美食。她尤其喜欢吃日料。 小青说,怪不得都说上海好,还真是要比洛阳繁华很多。 到了晚上十点,小青总会习惯吃点夜宵,陈睿在家里准备了各类食物,用烤箱或者微波炉热一下就好。于是,小青逐渐有了小肚腩,她总喊着要减肥。 陈睿觉得,小青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他越来越少流连夜店,也极少再去拈花惹草,下了班只想回到家里,晚上揽着小青在沙发上看电影。 看着她依偎在怀里撒娇浅笑,陈睿觉得心里分外踏实。有时候,即便两个人什么话都不说,也不会觉得无趣,原来投契是这么美好。 原本,陈睿一直觉得生活应该充满新鲜感和探索欲,然而,如今看来,稳定其实也挺不错。 不管多晚回家,那个人总会在沙发上等你,这就是家的感觉。 小青的体质很弱,还伴有哮喘。刚来的时候,水土不服,总是剧烈咳嗽,陈睿还带她去看过中医调理。 她天生缺乏安全感,不能走夜路,晚上散步总是要紧紧牵着陈睿的手。她怕黑,睡觉要开着灯,喜欢蜷缩在陈睿的怀里入睡。她说伴随着陈睿的轻微呼吸声,这样睡特别安稳踏实。 然而,小青胆子虽小,却很喜欢刺激的运动。她一直念叨,再不玩,可能这辈子就没办法玩了。 陈睿带着小青去欢乐谷,她玩得非常尽兴,在谷木游龙上不断地高声尖叫,开心得像个孩子。 后来,陈睿请了年假,陪着小青去了次韩国,他们乘着缆车上了首尔塔,扣上了同心锁,在情人椅上留下了合照。 小青依偎在陈睿的肩膀上,低声说:“陈睿,我们会不会一辈子都这样?” 陈睿笑笑,将她搂紧。 他感受到她深深的爱意,她应该是已将一生托付给他。 <3> 小青唯一的缺点,恐怕是她的疑心病,她总是会多想,总是会猜忌。她好像有特殊的灵觉,偶尔真的会察觉到陈睿的异常。 有时候,这样的无理取闹也会让陈睿感到很烦恼。或许,是因为她太在乎了吧。 终于有一天,陈睿洗好澡出来,看到小青在翻阅他的手机。 像陈睿这种男人,微信里总会有一些和其他女人的打情骂俏。说他狗改不了吃屎也好,说他生性浪荡不羁也罢,又或者他只是逢场作戏,但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天生在脂粉堆里打转,热衷于搞暧昧。 于是,当晚小青歇斯底里地闹,她用很多恶毒的言语咒骂陈睿,将锅碗瓢盆砸得一地都是。 陈睿从来没有见过她这副样子,他不知所措,同样也失去理智。 那一晚,他们激烈地争吵,小青将快要完成的十字绣扯得稀烂,情绪激烈地摔门而出。 陈睿冷静下来后,担心小青的安危,于是满大街地去找她,寻遍了所有她可能会去的地方。然而小青关了手机,杳无影踪。 在这深夜里,陈睿木然地站在街心,感觉天旋地转,好像快要昏厥过去。他就这么骤然失去了她,一切来得这么迅猛,让人反应不及。 再回到家里,小青的所有东西已经都不见了,唯有那一幅已经残缺不堪的十字绣摆在桌上,依稀还看得到他和她的模样。 <4> 陈睿潸然泪下,“分开的时候,好似连着皮肉,痛得像是割心刺骨。其实我真的没有辜负她,我也真的是有改变。或许是我太有恃无恐,我以为她不可能会离开我。” 我点头,“我知道那感觉,人的一生,真的不能走错一步。这一步可能就是一生。” 陈睿又喝下半杯酒,“可是,以后谁来照顾她呀,她生活得总是漫不经心。她一直心心念念地要去日本,可是,我知道,那是我们再也去不了的远方,她已经是我再也抓不住的感伤。” 很久很久,我都能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冷静淡然地听别人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一次,我却听得心里堵得慌。 我们固然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埋单,只是,有时候,这代价却沉重得无法承担。 所以,又该拿什么来弥补? “可是,我想她啊,阿光,我想她,真的很想她。”陈睿一遍一遍地说,听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而到后来,他几度哽咽,再也无法发声。 小青将陈睿的电话号码屏蔽,微信和QQ全部删除。 这恐怕就是真正的诀别了。 有的人路过你的生命,带走了你的一段浅淡光阴,却叫你的余生惶恐不安。时常会怀念,也会悔恨,甚至痛哭流涕,奈何一醉方休后,依旧还是见不到艳阳天。 因为长夏终会凋零,深情总被辜负,飘落的枯叶伴着忧伤的旅人,回到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只是,我们所共同经历过的所有丰盛美好,尽皆变成了回忆。 <5> 陈睿消失的那一个月里,他去了她的城市。 人生短短几十年,如果不去找她,他担心自己会留有遗憾。 陈睿只记得小青当时说过,她家住在涧西区的拖一高中附近。到了洛阳,陈睿找了一家酒店住下,然后白天都在这附近徘徊,晚上则流连于酒吧,继续醉生梦死。 在第二十天的时候,陈睿终于在街头遇到了小青。 没有寒暄,也没有道歉,他只是紧紧地抱住了她,一直持续到小青的眼泪沾湿他的脸庞。 后面的几天,小青带着陈睿游览了洛阳这座古城。龙门石窟的景致确实不错,他们又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 再后来,陈睿的老板催他回上海复工,小青开车送陈睿去机场。 离别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你会不会跟我走?” “你会不会再来这儿?” 没人会问,也不会有人答。 因为,我能为你离开家乡,你却做不到,所以,一切都是徒然。 进安检的时候,陈睿蓦地回头,而小青的身影已经不在那里。 夜路太黑,你是路灯。晚风唤醒所有悲恸,我在你的拥抱里无所畏惧。 城市太冷,你是列车。大雨遮蔽所有星辰,我在你的荫护下温软如初。 房间太空,你是倒影。往事搁浅所有美好,我在你的陪伴中热泪盈眶。 可是,故事的结局,你连“拜拜”都没有说。 <6> 陈睿神色黯淡地说:“阿光,今天是七夕啊,居然一年了。” 我摇了摇头,问:“你从小青身上学到了什么?” 他露出一个牵强的微笑,复又垂下头,“应该是爱吧。” 我也笑,是啊,爱,善泳者溺,善饮者醉,而从来游戏花间的人却在爱里心碎。陈睿以为自己懂爱,然而后来,他却变得又不懂爱了。 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的酸楚? 陈睿摇摇晃晃地走到留言墙那边,睁大眼睛看那些伤心人的纸条。忽然之间,他脚步踉跄,手中的酒杯掉落在地上。黄色的酒液在地板上蔓延开来。 我皱起眉头,长叹一声,拿起扫帚想要清理。没想到,陈睿用颤抖的手指着留言墙,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回头看我,充斥着惊讶和不解。 我走上前去,留言墙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张崭新的纸条,用很柔软的字体写着:“玲珑骰子安红豆,除却巫山不是云。” 陈睿的脸颊不停抽搐,他抬头四顾,然后跌跌撞撞地冲出酒馆。 我看了看这张新纸条的上方,那一张是陈睿贴的。 “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王尔德” 第21章 日落重庆 月满山城 <1> 重庆于我而言,是一个挺特别的地方。常年生活在上海,人很慵懒,也很思乡,所以极少在其他地方停歇逗留。唯有在重庆,因为一位好朋友的关系,我留下过一些足迹,这些零散的光阴拼凑成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依旧关于爱情和友情。 茹茹是我的老同事。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我们是拍档,她爽朗大气,而我细心勤勉,我们俩配合默契,节奏趋同,干活儿的效率特别高。 然而,茹茹也冲动任性,工作中强势,很有主见,因为一个项目方案和老板大吵一番之后,她不愿妥协让步,于是毅然回了重庆。 唉,这暴脾气的,真是不省心。 没过多久,我也离开了那家颇有前景的公司,现在想来,不免觉得惋惜。 年初,我因公去重庆九龙坡出差,那里,正好是茹茹的家乡。 她来机场接我,七年未见,长发披肩,眉眼舒展,模样相当妩媚,乍一看很有轻熟女的优雅气质。 我瞪大眼睛说:“哟呵,你怎么长这么好看了撒?” 茹茹白了我一眼,这神态还真是千娇百媚,“‘撒’个屁啊,算你入乡随俗咯?什么玩意儿。” 我叹了口气,这妈的一开口还是这副德行,暴烈的女汉子秉性依旧难移。 茹茹凑到我身边摸了摸我的脸,“唔,皮肤还是这么好,滑嫩滑嫩的,你丫怎么就不会老呢?” 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公然调戏,我不由得有点害羞。 茹茹见我害臊脸红,顿时乐开了怀,想必是觉得这么些年了,彼此还是当年的那副脾性,没有什么改变。 忽而她又收敛笑容,一本正经地说:“喂,说正经事,像话的行头带了吗?” 我无奈地点了点头,溢出一丝苦笑。 前几日,在告诉茹茹我要来重庆的时候,她在微信对话框里连续打了N个感叹号,接着却打出了一段让我瞠目结舌的话来:“阿光你来得真他妈的巧,周末是我初恋男友的订婚仪式,本姑娘我正愁没有搭子一起去呢,孤家寡人的未免也太寒碜了。” 当时我愣了愣神,“你是要把我当王小贱使呀,假扮男友倒是OK,但如果你要大闹现场,我可是不会陪你背锅的。” 茹茹说:“拉倒吧你,姑娘我岂是这么不识大体的人,我真心祝福他。你放一百个心。” 之前,听茹茹谈及过她的这位前男友小克,他们自高中起就是好朋友,感情甚是笃厚。后来茹茹回到重庆,几次聚会之后,他们俩就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茹茹心高气傲,眼高过顶,我想,她能看得上的男人,条件自然不会差。果然,听茹茹说,小克学历工作都不错,还是个富二代,这次订婚仪式的场面整得甚是华丽宏大。 周末傍晚,茹茹不知道从哪里给我整了一辆宝马5系,让我载着她去当地的一家知名五星级酒店。 一路上,茹茹不断地照镜子弄头发,神情紧张不安,搞得我也浑身不自在。 其实她的妆已经化得很精致,衣着也很漂亮,一袭淡咖啡色的收腰紧身连衣裙,配上一双细高跟,让原本就身材高挑的她显得更为玲珑有致。只是,她几乎把自己能戴的都戴上了,宝格丽的挂坠,梵克雅宝的耳钉,卡地亚的手镯,配上香奈儿的手包,整个一社交名媛。 我清了清喉咙,想要让气氛轻松些,于是调笑说:“茹茹啊,你今天这搞得有点绿茶气啊。” 茹茹摇摇头,抿了抿嘴唇说:“老娘我今儿就绿茶了,怎么着,怎么着吧!” 我说:“你能不能淡定点啊,坐在宝马里不是应该笑呵呵吗?” 茹茹撇了撇嘴,“你妹,笑个屁啊,老娘就是不开心,不装了。” 我无奈地说:“没事没事,除了爱情,我们还有酒和诗歌。” 她白了我一眼,“歌你妹,《今天你要嫁给我》啊。” 我发现我不宜再说话,于是索性闭上了嘴,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安。 <2> 走进酒店,茹茹的脸色已经憋得像猪肝色了。我心里其实不由得暗赞,这里确实布置得相当不错,高端大气上档次,雅致却不落俗意,看得出确实花了很多心思,和钱。 一个颇为壮硕的帅哥在门口抽烟,远远地就朝茹茹打招呼。他穿剪裁得体的礼服,衬显得身材很棒,领带熨得笔挺,下颚留着修剪细致的络腮胡,腔调有点像范玮琪的老公陈建州。 我快速扫了一眼,从皮鞋、手表再到眼镜,都看得出这是个有品位有腔调的家伙。他用提防的眼神瞅了瞅我,旋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热络地和茹茹聊天。 茹茹有点尴尬地跟我介绍说,这是她的男闺密大杉,高中时候的好朋友,也是小克的死党。但是,茹茹显然没有想好怎么跟大杉介绍我,于是她干脆忽略了这个环节。 茹茹说话的时候,大杉的表情很怪异,眼神一直在我和茹茹身上徘徊。他礼貌地朝我点头,嘴角却露出一丝琢磨不透的笑意。 于是,我也笑,这家伙真是个聪明人。而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后来,我和大杉再聊起刚见面时的场景,哑然失笑的同时,却也不免有些唏嘘。 走进大厅,茹茹首先自然是要寻找女主角。其实小克的未婚妻长相一般,但胜在皮肤白皙,气质脱俗,看上去很是恬静温柔,一副标准的大家闺秀模样。她在招呼一些亲戚朋友,举止得体,笑容甜美,感觉颇有气场。 身边的茹茹虽然长得比她漂亮,穿得也体面,但一联想到她大大咧咧的风格和不拘小节的谈吐,我还是不由得暗自摇头。 茹茹满脸不屑,嘴里嘟囔着:“哼,谁都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逢场作戏,政治婚姻。” 小克长得确实很阳光帅气,只是,相比起他八面玲珑的未婚妻,他显得安静拘谨,站在亲友团里接受着祝福,不断地微笑,只是笑容却有些不太自然。 随后他看到了茹茹,脸上微有抽搐,似乎犹疑了片刻,然后走过来打招呼。他的视线移向我,冰冷并且有嘲讽的意味,唔,典型的富家子弟眼神。 而茹茹身体略微有些颤抖,她明显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突然之间用力握住我的手。她的力气很大,我的手指都被抓得暗暗生疼。我不由得侧过头去,茹茹的牙齿紧紧地咬住嘴唇,太阳穴旁的青筋滋起,整张脸都好像抽筋了。 小克很有礼貌地朝茹茹和大杉点头招呼,开始说些“欢迎你们来捧场”之类的场面话。 却只见茹茹低着头,嘴里低声嗫嚅:“小克,你欠我。” “我欠你什么了?”小克的眼神牢牢地锁住茹茹。 “他娘的,你欠我一个这样的婚礼啊。”茹茹抬起头,眼睛里竟然有泪花闪烁。 小克的脸色很僵硬,过了好半晌,他才缓过神,想要说些什么,然而嘴唇却哆哆嗦嗦地说不出口。 广告总是在剧情最精彩的时候插播,这时候,小克的未婚妻缓步走了过来,冷冷地瞥了一眼茹茹,故作亲热地勾住小克的手肘,凑到他耳边说:“老公,快要开始了,去准备下吧。” 她的嗓音低沉平缓,并且不动声色,但是这音量却足够让我们都听得清楚。 小克似乎若无其事地朝我们点了点头,跟随着她转身返回到亲友团中。只是,我依旧感受到他带刺的目光一直在我的身上游弋。 茹茹像一座雕塑般凝固在原地,她嘴里不断重复着:“贱人,贱人,贱人。”然后两行眼泪从她的脸庞上滑下来,勾勒得漂亮的眼线全部花掉。 我心里五味杂陈,这究竟算是个什么事。直到我看到大杉眼里怜爱的情绪和他始终不敢伸出来的手,我忽然恍然大悟。 那么,这三个人到底是谁在患得患失,到底又是谁在装模作样。是谁欲言又止,又是谁执迷不悟?到最后,究竟是谁亏欠了谁? 茹茹狠狠地在我掌心掐了一下,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报复。” 大杉的脸上泛起愁绪,语气沉重地说:“茹茹,你冷静点,这事已经无能为力了。” 而我只感觉到钻心的疼,妈呀,真的好大一个红印子。 大杉把茹茹拉到一边劝慰了半天,好说歹说,总算把她的情绪平稳下来。 没料到,订婚宴刚开始,大杉和我稍不留神,茹茹就和同桌的人吵起来了。 猝不及防之间,她就突然发作,大声呵斥身边的人:“你他妈的有病啊?我喝不喝关你屁事啊。”然后,她顺手把桌上的啤酒瓶给砸了。 同桌的那人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目瞪口呆地望着茹茹不知所措,而在下一秒,整个大厅里的眼神齐刷刷地就聚焦到了我们这里。 我头皮发麻,感觉脸上顿时一阵躁红,她果真搞砸了订婚仪式。 还未等大杉和我反应过来,茹茹就扔下这个烂摊子自顾自冲了出去。 大杉推了我一把,“追啊,你是男朋友啊,这里我来处理。”我犹豫了一下,追了出去。茹茹蹬着细高跟,却依旧脚下生风,我甚至跟不上她的脚步。 我走出酒店,不知何时外面已经在飘雨,茹茹蹲在路口,一只高跟鞋脱落在一边。她头发散乱,捂着自己的脸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噎着气说:“对不起,对不起。” 雨水滴落在路边的银杏树上,顺着树枝流淌下来,浸透了她的连衣裙。 我长叹一口气,“你哭,老天也跟着下雨了。” 她双眼红肿,呜咽着说:“就算感天动地又怎么样?还不是一个人。” 我说:“你这不是找虐吗?” “我只想和他在一起啊,阿光,你懂不懂?”她似乎是想把这句话大声喊出来,但是喉咙嘶哑得发不了声。 说话间,大杉也大步流星追了出来。他迅速把西装脱下来,盖在了不停瑟缩的茹茹身上。 “傻瓜,干吗要这么做,做了又有什么意义?” 茹茹没有回应,只是在继续抽泣,“大杉,你说他会出来吗?” 大杉沉默许久才说:“唔,应该不会了。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交换戒指了。” 他的语气很平淡,但是这句话却直接击破了茹茹的防线,她浑身遽震,然后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倒去。大杉一把托住她,茹茹扑倒在他的怀里,眼泪、鼻涕混着雨水,一股脑儿地都擦在了大杉的肩膀上。 她终于放声大哭。 大杉轻抚茹茹的后背,柔声说:“回家吧,泡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如果要喝酒,我陪你。” 而作为假男友的我,在一旁不知所措。只是我想,我的任务应该是完成了,茹茹和小克一定结束了。 而大杉和茹茹,可能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下午,我按照既定行程离开重庆。茹茹执意要送我,我婉言谢绝。我想让淋雨感冒的她在家里好好休息,而且我也知道,这个时候,她远比我需要人陪伴。 当我走进候机大楼,余晖透过落地玻璃窗映照下来,竟让我一时之间睁不开眼。唔,这里的夕阳还真是比上海炙烈得多啊。 独自拖着行李箱行走,在长廊里,我心情黯淡,至少在这一次关于重庆的记忆里,大多是成长的酸楚和分离的痛苦。 只不过,看了那么多故事,我早已习以为常。 感情里从来都是这样,耳鬓厮磨的甜终究化为梨花带雨的咸,萦绕心头的念终究变作互无瓜葛的厌,而曾经以为命中注定的人也还是成了转瞬即逝的风。 这还真是一座满怀悲伤的城市。 <3> 回到上海之后,我也偶尔会发微信询问茹茹的近况。她总是打一个笑脸给我,说她没事。这反而让我担心,然而,即便她过得不好,我也无能为力。 长痛不如短痛,向来如是。 隔了小半年,在深夜里,我接到茹茹的电话。那夜我睡得很沉,听到电话铃响,脑子里顿时充血,恨不得立马把手机给摔了。 不过,看到是茹茹,我还是接了起来。 她低声说:“阿光,对不起,打扰你了。”她的声音低哑,明显是喝过了酒,我想这个时候她想到我,一定是因为找不到其他可以倾诉的对象了吧。这一刻,相隔近2000公里的我,对她尤为重要。 “你过得好吗?”其实我不知道该怎么问。身在异地,关心的话实在无关痛痒。 “我过得很不好。”她在抽泣。 后来,在她支支吾吾的叙述中,我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是小克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小克和茹茹在一起,因为茹茹只是来自于一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姑娘。而小克的未婚妻,则来自于当地一个显赫的官员世家。 我听得不住摇头,这剧情简直如同韩剧一样狗血。 可是那天之后,小克还是按捺不住来找了她。 茹茹当然也不甘心,不愿意就此罢休,毕竟原本她与小克的感情很好。所以他们旧情复炽,反复纠缠,在这段时间里,说了多少次彼此不再联系,最后却又缠绵在一起。至于微信,一会屏蔽,一会删除,一会重加,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明知道未来不能在一起,却总是偷偷摸摸地见面,重压之下,两个人都快疯了。 我打断她的叙述,“你和一个已经订了婚的男人这样搞不清楚,你觉得你正常吗?他不可能为了你毁弃这段婚约的,否则一早就会坚决抵制。” “我知道,我就是在犯贱。”电话那头的茹茹声音低沉,“也真的是滑稽,原本我才是他的结婚对象啊,到了最后,竟然变成了一个见不得人的小三。可是,阿光,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哪怕一朝一夕。” 我长长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们都深知,在深夜里,有些情绪会铺天盖地般汹涌而至,将人折磨得疲惫不堪。 尤其是想到,曾经山盟海誓的爱人未来将要与另外一个人共同生活,心里就如同被掏空了一样,浑身会不自觉地战栗。 只是,越是胡思乱想,就越是精疲力竭。而越是精疲力竭,偏越要胡思乱想。这是一个无解的循环。 已经积攒了那么多的失望和伤痛,甚至差不多心如死灰了,却还是忍着不愿意放手,这究竟是何苦来由。 也可能,这就是爱的意义所在吧。如果走不到最后,那么所有的美好时光终究要用寂寥和悲苦来偿还。所以,如果真有孟婆汤该多好,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切重新开始。 这一晚,我听着茹茹慢慢地叙述她这几个月来的经历。原来,除了小克,其实这段时间里,她还和另外一个人有了情感的纠葛。 茹茹一不开心,就去找大杉喝酒。他是她的避风港,他是她的天然树洞,他始终无怨无悔地守在她的身后。 这世界确实是公平的,有人对你冷漠残忍,就有人对你不离不弃。 奈何,在感情里浮沉的人都是瞎子。 后来,当小克受不了如此煎熬,决心一刀两断之后,茹茹终于和大杉在一起了。 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 我想,茹茹虽然性格冲动好胜,可是她绝对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对于大杉一直以来的心意,她又怎么可能不明白。 我说:“那恭喜你,他是个不错的人。” 茹茹说:“可是,跟他在一起一个月,我刚刚要喜欢上他的时候,小克又来找我了,他说他最后决定和我在一起。我很矛盾,作不了决定。可是大杉却忽然说要去上海发展,他把他的咖啡馆托我经营,可是我只是喜欢这种地方的调调,却全然不懂怎么经营。” 在电话的这一头,我沉默了。剧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忽然对大杉很好奇,和他没有深入地接触过,这个家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茹茹的声音颤颤巍巍的,“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他?我隐约感觉,他是为了成全我而离开的。我希望他能过得好,不管我在不在身边。否则,我这辈子都觉得亏欠他。” <4> 我邀请大杉来到我的酒馆,他爽气地答允。大杉说曾经听闻茹茹谈及过这个地方,也一直想来坐一坐。 我想我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来到上海,毕竟,这里也是茹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只是大杉的模样变得瘦削,我差点就认不出来。原本很有腔调的一个型男,如今却变得不修边幅,精神也显得萎靡不振。 过来人都明了,要想减肥瘦身,其实运动、节食都比不过心里的纠缠。不知不觉之中,裤子就松了,T恤就宽了,体重骤降,人比黄花瘦,心却比秤砣重。 曾经牵肠挂肚,后来怅然若失。 在爱里遍体鳞伤的人总是选择逃离故地,换一个环境,想要换一份心情,可是,这真的有用吗? 就好像,你屏蔽了某个人的朋友圈,尽管你努力克制,可是某一天你还是会忍不住点她的头像,查看她的近况,纠结她的动向。 而其实,你舍不得彻底删除,就已经输了。 所以,心在颠沛流离,人到哪里都一样。 逃离,只不过是宽慰自己的欲盖弥彰。 我给他倒了一杯酒。虽然我已然明晓事情的前因后果,但因为有些陌生的缘故,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和他对话,只能客套地问候。 大杉的话同样不多,只是静静地坐着喝酒,听别人讲故事。他不提及,我自然也不方便去触碰他的伤心处。他不善言辞,偶尔聊起足球股经也总是冷场。 不过他说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几乎每个周末都会过来坐一会儿,我们慢慢变得熟悉起来。 上个周末是茹茹的生日,喝多了的大杉终于主动聊到了她。 “阿光,你一定想不通为什么我要这么做?”酒杯在大杉的手掌里打转,他的瞳孔通过玻璃被放大。心里装着什么人,眼睛里就会倒映出她的影子。 他慢悠悠地说:“当时我真的以为,我能和茹茹永远在一起了。” 我递给他一支烟,帮他点燃。 大杉深深吸了一口,打开了话匣子,“只是在一起之后,我才明白她到底有多想念小克。这么多年,我和她好像亲密无间,但还是隔了天南地北。其实,我也期盼过哪一天会有火花擦出,奈何时间总是无情逝流。所以有些事,真的是勉强不来吧。” 说了一段话,喝了两杯酒,他不住地叹气。 大杉说:“感情里从来没有独善其身这种说法吧,对于她,我也做不到置身事外,只考虑我自己的感受。想想自己也真是厚颜无耻,原本竟真的想把她留在我身旁。”大杉又喝掉一杯酒,“其实不管她和谁在一起,我只是想看到她发自心底的笑容。” 可是,来到酒馆这么多次,我却从没有见到这个男人笑过。我知道他不是在装腔作势,但我觉得他很傻。 茹茹的微笑占据了他整个青春,可在她的故事里,他永远只是配角。 “当我作了决定的时候,我约小克吃了一顿饭。我跟小克说,我打算和茹茹结婚。相识这么多年,我实在是太了解他了。他胆怯,总是要到了真正失去的关头才会幡然醒悟。我知道只要我推他一把,他一定会去找茹茹。” 这一晚,大杉喝得酩酊大醉。 他说:“茹茹希望我可以在上海遇到一个好的姑娘,毕竟,我这么些年一直没有谈恋爱。” 我问:“你会吗?” 他苦涩地摇头,然后,又陷入到沉默中去。 我说:“你喝得太多了。” 他继续摇头,“没有忘记过她,却也没有必要再刻意想念。” 这就是大杉选择的生活方式。 一个傻子。 他以“备胎”的名义,牺牲了自己的感情,耗费自己的光阴,慷慨地将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然后,状作潇洒地抽身而出,却把自己的生活虐得如此狼狈不堪。 可是,一厢情愿的人其实并不被记挂,因为世上唯有爱情,是努力了也未必会有回报的。 到最后,他们有他们的恩爱一世,你只有你的孑然一身。 到了凌晨时分,大杉红着眼睛离开。我有点不放心,就跟着走了出去,想帮他打辆车。 因为我知道那种滋味。独自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冷风吹散酒精的气味,一不小心,胃里就翻江倒海,心里就百转千回,眼里就热泪潸然。 这种折磨简直要人命。 他走得踉踉跄跄,月光在他的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皎洁,斜长的影子投到了十字路口,和另外一个熟悉的身影交织在一起。 竟然是茹茹。 她走过去紧紧拥抱他,抱得那么用力,好像生怕他再次从她指间溜走。 我看不到大杉脸上的神情,但是他的两只手却慢慢环抱住了茹茹。 在街心,他们热切地接吻。 月光流泻在他们身上,竟然莹莹发光。 我感到欣慰,转身回到了酒馆里,但是心里却无比充盈。 过了几分钟,他们俩手牵手走了进来。 茹茹脸上犹自挂着泪水,“阿光,谢谢你,我要带大杉回重庆了,咖啡店需要老板,不然快关门了。” 大杉走过来和我握了握手,他的眼神里满是感激,第一次微笑着说:“你一定要再来一次重庆,我等你来。” 我拍拍他的肩膀,微笑着说:“好了,我要赶你们走了,我要打烊了。”我再朝茹茹促狭地眨了眨眼睛,“今晚你们的时间是宝贵的。” 他们走后,我从留言板上撕下一张纸条,那来自于大杉。 “你非说来日方长终究会再遇良人,我偏要执迷不悟一个人长念旧情。” 只是,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爱这个东西,是一种变量。 第二天,我收到一条微信,来自于茹茹:“我爱小克是占有和互相折磨,大杉爱我是成全和自我牺牲。我庆幸我终于找对了人。阿光,谢谢你帮我照看了他。” 我微微一笑,是啊,没有谁的感情会一马平川,一定会有猝不及防的伤痛和萦绕不去的哀愁,却也一定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不离不弃的守候。 只是,美好终究会降临。 <5> 时过境迁。 中秋前夕,茹茹说她和大杉要结婚了。她微信转了一笔钱给我用来买机票,还说帮我订好了当地的酒店。 我说:“你有毛病啊,干吗这么见外?” 她说:“是你帮我找回了这个人,这个我应该以一生好好相待的人。你一定要来。” 茹茹依旧在机场等我。一别大半年,真的物是人非。 她讲话变得轻声轻气的,也不再夹带粗话脏词,让我感觉很不习惯。 我说:“你怎么变得这样了撒,还是不是条汉子?” 茹茹摸了摸肚子浅浅一笑,柔声道:“女汉子怀孕了撒,目前胎教中,要斯文。” 我心里一暖,不禁有点羡慕大杉。 中秋节,月满山城。茹茹和大杉举行了婚礼,参加的人不多,仪式简单却温暖。 我没有见到小克和他的妻子。 敬酒环节,他们俩第一个来找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我受宠若惊,心里却也不由得意,是啊,要不是我一直不厌其烦地跟茹茹唠叨,她恐怕也没有来上海找大杉的勇气。 我一饮而尽,真心祝福他们。 走出酒店,月光洒落在这座山城里,柔和的清辉如银色缎带一样倾泻在各个角落。 我长吁一口气,终究还是人间小团圆。真是完美。 #只是,到最后,你爱得很深很深的那个人,还在不在你身边?# 第22章 我想和你一辈子 <1> 从东京回来之后,婵芸暂时住在酒店,等待房子重新装修。 我们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这么些年过去,她变得成熟许多,思想敏锐,言语犀利,很时尚,也很洒脱,有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跟不上她的节奏。 第一周,她忙着各种接风宴,和老同学们见面叙旧,顺便投简历找工作。 周末,我邀婵芸来家里吃晚饭。卷心菜香肠咸肉炒饭,罗宋汤,麻婆豆腐,番茄炒蛋,红烧狮子头,再切了些她最爱的三文鱼。 能够在一起真的不容易,尽管对自己的厨艺颇为自信,我还是认真地准备了很久。 吃完之后,婵芸满足地抹着嘴巴说:“总算又吃到小时候的菜饭了,上了一个礼拜的饭店,实在太腻味。”她向我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道,“味道绝对可以的,唔,现在还真是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忽而又沉下脸抱怨道,“接下来,又不知道三餐如何解决了,我好像回来得仓促了点,很多事都没安排妥当。” 我凝望着她,深吸一口气说:“那个……要不,你住我这里吧。”说完,我心跳加快,眼神下意识地移到别处。 婵芸抬起头,愣了一愣,突然嘴角一咧,“阿光,你这是要试婚呢?要是不满意,你还负不负责啊?” 我一下子接不上话,低头嗫嚅:“反正……也是早晚的事。” 婵芸坐直身子,一本正经地说:“阿光我可提醒你哦,我一点也不贤惠,一不会做饭,二不会打扫,三不会帮你洗衣服。你想想清楚哦!” 我笑着说:“没事,这些我都做惯了。” “我生性懒惰,生活习惯一塌糊涂,你这里会变得乱七八糟。” “没事,我会收拾干净的。” “我要自己一个人睡一条被子,而且……哪天要那个那个得我说了算,你不能因为占据了主场之利,就罔顾妇女意志肆意妄为。” 我略显尴尬地说:“其实……我已经把客房的被褥铺好了。” 婵芸扑哧一笑,“心机婊,一早就算计好我了咯。”然后,她居然脸红了。 第二天晚上我下班回家,婵芸已经搬过来了。 桌上,摆了几道香喷喷的菜。嘿,看来有的人,嘴上固然倔强,但是行动还是妥妥地背叛了扔出来的大话。 我瞥了一眼,没有水里的东西。这么多年过去,她依旧记得我的忌口。 我调笑说:“不是说不做饭么?在日本多年,果然还是学会了三从四德。” 她摘下围裙,无奈地摊摊手说:“这顿就当交房租吧,寄人篱下,总得拍拍马屁,不然今后这日子怎么过啊。” <2> 理所当然地,婵芸的小黑也定居到了我家。 奈何,我第一次主动请缨帮它洗澡,它就来了个下马威,甩了我一脸水,而且,我隐隐感觉它嫌弃我。 真是够了,主子如此傲娇,连宠物也这么难搞。 “唔,你看,它一点也不喜欢你。”婵芸一脸嘲讽的笑容。 我为之气结,撩起衣袖,小宇宙之火熊熊燃起,“我就不信了,我还搞不定它?好歹专注养狗好多年。” 婵芸双手环抱胸前,倚靠在门边像在看戏,“对女孩子不可以动粗哦,要温柔点,再温柔点。” 结果,小黑销魂地抖了抖臀部,又甩了我一脸水。作为一只女泰迪,它确实略显霸气侧漏了点。 婵芸幸灾乐祸地摇头,“你如果连我女儿都搞不定,你还指望着和我过什么日子啊?” 我沉重地叹息道:“你女儿好像没有它当年的那位大哥那么随和。” 只见她的脸容一下子黯淡下去,“是哦,原本它是你的聘礼。” 或许是为了弥补另一只小黑的遗憾,接下来,婵芸努力尝试着让小黑接纳我。 我先是从喂它吃狗粮开始,牵着它在小区里散步并且把屎把尿,然后给它做全身按摩,为它温柔地洗澡,最后晚上抱着它睡觉。在我的悉心伺候下,没过多久,这小主就转了性子,频频向我投怀送抱。一会儿舔舔我的手背,一会儿把骨头玩具衔到我脚边,缠着我的时间反而比缠着婵芸的更多。 有时候,它会四脚朝天地张牙舞爪,召唤我过去给它按摩。婵芸说过,当狗狗把肚皮露给你的时候,就是真正地信赖你了。 对于小黑的主动示好,我自然是欣然接受,很快我们就进入了相亲相爱模式,它时常躺在我怀里睡觉。 拖着地板的婵芸叫唤它,它也不过抬抬头,用迷蒙的眼神随便瞥了瞥,然后耷拉着脑袋继续睡。 对于小黑这种喜新厌旧的无良行径,婵芸气得丢掉拖把直跺脚。 只是过了一会儿,婵芸脸上就慢慢绽开会心的微笑。她也坐到沙发上,将小黑抱在自己怀里,然后靠在我肩膀上,一起嗑瓜子看美剧。 <3> 每个周末,我自动获取一次共枕同眠的机会。 躺在床上,婵芸拿iPad专心看美剧,我轻轻地摩挲着她的柔顺长发,“到底怎么会想到回来呢?” 靠在我胸口的她抬起头来,大眼睛朝我眨巴眨巴,“要听老实话?” “嗯,废话。” “对你余情未了呗,那就干脆回来找你,省得一辈子纠缠不清。我可不想给未来老公戴帽子,太不守妇道了。”她眉眼之间有促狭的笑意。 “没事,我们可以做一辈子soulmate,隔着重山万水互相怀念。” 她一呆,然后眉头紧皱,“我去,你还真是了解我,知道我喜欢玩柏拉图这套玩意儿。好呀,那你晚上别碰我。”说罢,一记佛山无影脚向我袭来。 我一个闪转腾挪躲开,满面堆笑又重新凑上去,“嘿嘿,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死开,厚颜无耻。你又不来找我,最好老死不相往来咯,是伐?你可以滚去客卧睡了。”婵芸陡然坐起来,抱着枕头,一脸怒气。 我装作不知所措地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很温柔的,你以前不会这样对我的。” 婵芸忍不住扑哧一笑,又钻进我怀里,“戆度,一点情趣都没有,又演不下去了喏,没劲呃。” 婵芸的睡眠质量不太好,入睡很慢,所以我读张嘉佳的睡前故事给她听。伴随着我故意压低的舒缓声音,她沉沉地酣睡过去,长长的睫毛伴着细微的呼吸声轻轻颤动。 我亲吻她的额头。失而复得,真的会格外珍惜。 关掉床头灯,卧室陷入一片黑暗。由明转暗的那一个瞬间,我感觉自己看到了确定的未来,明媚的,幸福的,那是关于我们的一辈子。 大半夜,婵芸重重翻了个身,我惊醒过来。她眼睛瞪得大大的,呆滞地望着天花板。 “你不睡啊?半夜做神仙。”我困倦地问道。 “睡不着。” “怎么了啦?”我侧过身抱住她。 “你在打呼噜。” “那要么我去客卧?” “没关系的啦。”婵芸也侧过身来,握住我的手,“只是想到要这么迁就你一辈子,略微有点心酸。”然后,她又钻到我怀里,声音甜甜地说,“所以,你一定要对我更好一点。” <4> 我一直在跟《邪恶力量》,而婵芸在跟《吸血鬼日记》。 我被婵芸拉着陪她看过几集,她总是模仿里面的Elena,对着嘴型说“I Love You”,然后强迫我也像Stefan一样,一定要对口型来示爱。 婵芸觉得这样超浪漫,我不置可否。 后来被她做成了规矩,每天都要这样弄好几遍,如果哪次我没有反应或者节奏没对上,那就是不爱她。 早晨我拎着公文包,一边穿鞋一边得摆出肉麻的表情,噘着嘴巴对着口型,深情地“I Love You”。 婵芸穿着睡袍慵懒地倚靠在卧室门边,脸上满是嘚瑟的神情。 而我每次都感觉像是在跪安,就差了一声“喳”。 算了,谁让我每天吃她做的花式早餐呢?吃人的嘴软,尤其是她的Omelet做得实在太赞。 有一次,我居然发现她也在看《邪恶力量》。 我心里有点小得意,屏住笑容说:“你果然还是这么爱我,要知道所有我知道的东西。” 她若无其事地点头说:“嗯,只是单纯感觉剧情不错而已。唔,还有,Dean相当地帅。” 我气得咬牙,“能不能说真心话?” 婵芸头也不回地说:“真心话就是,《吸血鬼日记》的新一季还没出来。” 我差点当场蹶倒,“你这个同学真不好相处。” 她淡淡地说:“还有五十年,你最好快点适应起来。” <5> 有次周末晚上,婵芸拉我一起去酒吧,同行的还有她几个姐妹和她们的男友。 随着年岁增长,我越来越不喜欢喧嚣嘈杂的环境,再加上我与他们不太熟稔,所以显得有些拘束。 情绪一直没能调动起来,到了后半夜,百无聊赖的我实在困得不行,就靠在沙发上打瞌睡。 婵芸拍了拍我的脸,试图拉我起来,“你到底是不是85后啊?整个一土鳖啊,睡你麻痹起来high好不好?” 我眼睛都睁不开,使劲挪了挪身体,嘟囔着:“只要你玩得尽兴就好。” 婵芸生气地把我推倒在沙发上。后来,我醒了,她却干脆不再管我,自顾自地玩得高兴,周边围着几个陌生男人。 我怒火中烧,对着她狂瞪了半天,她假装看不见我,于是我到外面去抽烟。过了一会,婵芸板着脸走出来,看得出她一肚子的火。 她跑到我面前,手指戳了戳我的胸口,“你小肚鸡肠!” 我说:“你宽宏大量?” 她说:“你工于心计!” 我说:“你毫无节操!” “荒谬!你居然还敢顶嘴?”她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冲我大声吼道。 我服软,瘪声瘪气地说:“能不能别这样?这个事情本来就是……” 她愤然打断我,“还要摆事实讲道理?你是一定要分个青红皂白咯?那我干脆认你做兄弟好了,还谈什么恋爱啦?” 我呆了一呆,居然觉得她这番话其实也有几分道理。 “知错了吗?” 我息事宁人,低着头说:“亲爱的,我错了。” “好的,那现在我们回家吧。” “嗯?”我呆了一呆,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婵芸忽然换了一副表情,将手包在我眼前扬了扬,笑嘻嘻地说:“嗯,周末晚上,躺沙发看部电影也不错啦。” 我惊愕地说:“那你的朋友呢?” 她撇了撇嘴,淡定地说:“打过招呼了,我说我老公要了,我得回去伺候他。” 我目瞪口呆,什么乱七八糟的,太没谱了。 然后,婵芸勾住我的胳膊,声音很是温柔地说:“阿光,放心啦,以后我会尽量少来这些地方的。” 她的声音那么好听,我忍不住重重吻上她的嘴唇。 潜移默化中,我觉得我们俩都在为彼此做着改变,都希望着今后的生活会更合拍。 只是,她为我改变的,好像更多一些。 <6> 没过多久,婵芸生日。 我邀请了如玉他们,摆了一大桌,一起为她庆祝。 席间,婵芸浅笑盈盈地问我:“你敢吃鱼么?” “你知道我不吃水里的东西。”我脸色尴尬,而如玉他们哄堂大笑,热切期待着好戏上台。 婵芸夹了一块银鳕鱼到我碗里,脸上带着调侃的微笑,“你吃,就证明你爱我。” 我把筷子放下,一改扭捏的神态,斩钉截铁地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吃鱼的,爱情和吃鱼是两码事。” 我的态度很坚决,然而周遭依旧是一片质疑的眼光,如玉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其实我要说明的是,虽然结果我确实是吃了,但是在过程中,我还是反抗了很久的。 只是很不幸,不擅长吃鱼的我,被鱼刺鲠到了喉咙。 婵芸神色紧张焦急,赶忙拿起碗和筷子,在我头顶上方叮当叮当地敲。 她嘴里神神叨叨的,好像是个跳大神的。 只听到碗筷交击,“叮”的一声,我竟然真的把鱼刺给呕了出来。我惊魂未定,手里拿着那根狗日的细骨头。 婵芸长吁一口气,轻轻抚摸着我的头,“确认了确认了,你是真的真的很爱我。” 我说:“然后呢?” 她抱着我亲了一下,说:“然后啊……我也许说不定可能会真的嫁给你。” 如玉手快拍下了这个甜蜜瞬间,当时我和婵芸的笑容真的无比幸福。这张照片,后来摆在了我们的餐桌上。 <7> 我们当然也吵过架,都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婵芸的脾气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现在变得霸道和易怒。在一次非常激烈的争吵之后,她满腹牢骚地住回了刚装修好的房子,并扬言叫我再也别去找她。 我确实觉得她无理取闹,但还是一直给她打电话、发微信,希望她能够回心转意。 奈何她完全不理我,这让我惶恐不安。 奇怪是奇怪,那些年她在东京,我们不能停止彼此想念。现在距离只有几个街区,却好像相隔了千山万水。真他妈的扯淡,相爱的人总是喜欢互相折磨,究竟为了什么呀? 三天之后,她终于回了一条微信给我,“神经发好了吗?准备吵几天才和好?” 我笑,到底是谁在发神经,她还搞得这么义正词严的。然而我还是很快地回复道:“当然是三天,吵三天必须和好。” “那么,这辈子你还打算这么吵几次?” “姑奶奶,我再也不敢了。” 当晚,婵芸住回来。在她的监督下,我写了洋洋洒洒5000字的检讨加保证书。阿光从此唯婵芸马首是瞻,不得诡辩不得顶撞不得反抗,如果下次再犯,一定要头顶显示器,嘴里叼鼠标,双手挂音响,跪键盘两个小时。 后来想想,当时争执得面红耳赤的,实在都是无关痛痒的缘由。 既然想好了一辈子,那就好好在一起过日子呗。 婵芸说过我们要在一起五十年,这一吵架,就浪费了好多时间,真是笔不划算的买卖。 <8> 自从签了卖身契,我干脆认命。于是就去买好了钻戒,准备求婚。 那一天,我提前下班,带了鲜花、蜡烛、气球回到家里布置求婚现场,还特意买了牛排红酒准备自制一顿浪漫晚餐。 然而,很奇怪,我等到了天黑,婵芸也没有回来。因为营造了惊喜场景,又不方便催她回家,我心里很是忐忑不安。 后来,我终于看到餐桌上留的那一张小纸条。婵芸说她回日本去了,妈妈得了重病,她得回去照顾她,估计暂时不会再回上海,让我不要挂念。此外,她让我照顾好小黑。 我在家里转了一圈,她的东西并没有少很多,而餐桌上,那张我们俩最喜欢的照片,她却带走了。 他妈的,怎么总是说走就走,一次一次,让人猝不及防。当时我气得把相框都砸碎在了地上。 听到响声,小黑从阳台上探头探脑地走出来,慵懒地伸了个懒腰,眼神迷茫地望着我,忽而又四脚朝天地在地上打转,示意我过去给它按摩。 这傻瓜,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开心,你妈都不要你了。 我镇定下来,开始打电话给婵芸,手机关机。 然后,我跑到她家敲门敲了很久,依旧没有反应。 呆若木鸡的我直接坐在她家门口,直到深夜里很想抽烟,方才离开。 那晚,我在大街上失魂落魄地游荡,差点被一辆电瓶车撞了。 之后的日子我又愤恨又沮丧,无力上班,于是请了两个礼拜的长假,一直流连于酒吧醉生梦死,好几次,都是如玉抬着我回家的。 也是凄惨,稍微有一点点想到她,我的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真他妈的不争气。 如玉安慰我,婵芸也是没办法,妈妈生重病,做女儿的总得回去照顾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可是,如果她知道我的日子过得如此糟糕,心里会不会有一点舍不得。 <9> 缓过劲儿之后,我开始整理婵芸留下的东西,全部放到客卧锁起来。 无意之中,我打开了她留下的笔记本。 密码试了三次,原来是我的生日。而屏保,依旧是我和她最喜欢的那张照片。 打开浏览器,收藏夹里,有这么几个文件夹。 “戒指”“婚纱照”“婚庆司仪”“蜜月旅行”,甚至还有“备孕注意事项”,每一个文件夹里,都至少有十几个收藏的网页。 桌面上,有一个叫作“打分表”的Excel文档,我打开来,里面罗列了我的一些事情,后面还相应地配上了分数。 “没长残+1 做饭好吃+1 爱干净,主动打扫卫生+1 跟我说话有时候会脸红+1 愿意为小黑付出时间+1 愿意陪我看他不喜欢的电影+1 看我的眼神很深情+1 微信秒回+1 睡觉的时候也总想抱着我+1 陪我逛街的时候眼睛不乱瞟其他女人+1 给我买东西毫不吝啬,自己总是舍不得+1 夸我做的早餐好吃+1 完全见不得我和其他男人说话+1 很和谐+1 为我吃鱼+1 在他QQ里我的分组是家人+1 皮夹里放我们俩的合照+1 吵架的时候总是让着我+1 他说每半年陪我回一次东京+1 我发现了他藏在书架里的钻戒,尺寸居然正正好+100” 看到后面,我情不自禁开始抽泣,眼泪啪嗒啪嗒地掉落在桌子上。 她是真的想和我过一辈子的。 所以,这种无声的告别,真的是最后的结局了吗? 我思来想去,恐怕是她知道,如果告诉我,可能就走不了了。 于是,我马上给她发了一条微信。 “婵芸,这是你第二次离开。但是,这一次,我决心要来东京找你。 我不想,我们的故事又这样戛然而止。 因为,婵芸,我想和你一辈子。” 第23章 相爱的人终会相逢 <1> 十一长假里,生意冷清。 傍晚,被老静拖着去看《夏洛特烦恼》,之前对“开心麻花”并不了解,结果却出乎意料地诙谐精彩,两个人笑得七荤八素,连苹果肌都快要抽筋了。除了上半年的《念念》,恐怕就这部电影值回了票价。 回到酒馆里,除了安静待着的果冻,只有两三位零星的客人,而其中,依旧有云海。 这家伙,最近是VIP顾客了。 我拍了拍云海的肩,又给他倒了一杯酒,“守夜的兄弟,这杯我请。” 云海咧开嘴笑,“凛冬将至,阿光啊,跟你真是相见恨晚。” 我说:“吹归吹,一码归一码,酒钱最多打八折。” 他又笑,眼角的鱼尾纹都挤到一起,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上好几岁。 他说他喜欢这地方,也喜欢我写的故事。 他问我,为什么你的故事看起来平淡,没有太多的起承转合,也总在高潮就戛然而止,读完却有一股莫名的悲伤萦绕心头? 我想,每个人心底都有些掖藏着的东西,不愿意轻易被牵引或触碰。 所以,我从来只用寻常口吻来述说,太过跌宕起伏的情节耗损脑力,太过浓烈炙热的情感灼伤心肺。娓娓道来即可,不用刻意渲染。 感同身受的,自然戳中泪点,自然涌起波澜。 关于莫名的悲伤,兴许,每一个故事,都是一面镜子,每一个人,都会在某个故事里看到自己感情的前世今生。憎恶的,惋惜的,悔恨的,惆怅的,分属于不同的心绪,却是一样清冷的秋夜。 我这里有酒,卖得不贵。他有心事,想要倾诉。 所以,相聚一时。 其实有时候我也迷惑,这里究竟是一间酒馆,抑或是一座孤岛,还是说,仅仅是一个用作倾诉的树洞。而这里对于我而言,又算得什么? 其实,我一直希望酒馆如同一座驿站,让天南地北的旅人得到停歇,洗去身上的尘埃,涤荡心里的伤痛,从此淡忘前事,安稳生活。 给予受伤的人治愈的力量,这是我的初衷。 走进门的时候心有万钧重石,走出去的时候身如盈燕穿林。 大多数人的不幸和悲苦,其实大同小异。只是,身处其中的人方知往事缱绻变作纠缠的滋味,偏有的人却道是寻常意味。呵呵,未曾经历过曲折坎坷,又哪里会真的懂那种心酸。 这个夜晚,依旧不知道,是怎么聊起云海的旧事。 因为酒精过度的原因,他的瞳孔里逐渐呈现出异样的神采,好像金黄色的酒液在眼眶里涌动。 这应该是孤独在燃烧吧。其实都明了,深夜流连酒馆,大抵是因为一个不可能的人。思念从发肤毛孔中渗漏出来,飘零在周遭的微凉空气里,尽皆是哀伤的味道。 因为思念的人不在身边,所以才显得万念俱灰吧。 云海说:“我有一个很爱很爱的人,她一直住在我心里。” 我说:“这不稀奇。” 他说:“后来,我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却始终对她难以忘怀。” 我抬起头,“那么,她是?” “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人,她让所有人都成了过客。” “那么,非她不可?” 他用力地点头,“非她不可。” 他说:“我其实也千百次想要去找她,乞求她回到我的身边。只是我深知,像她那样倔强的人,绝对不会再回头。所以,顺其自然吧,能遇到是运气,遇不到是命数。” 原本,她是他生命中的坐标原点,一横一竖两根轴,永远都在中心。 后来,她在四个象限里飘零不定,一横一竖两条线,却再寻不到踪迹。 年少青涩的我们,总是固执得因为一个小小细节,就在岔口轻易离散,分道扬镳,再无瓜葛,然后,悔恨一辈子。 <2> 云海的前任叫许琦,他们都是杭州人,原本是高中的同班同学。 许琦相貌姣好,品学兼优,家里条件也相当不错,是许多男生心中理想的对象,只不过她是个冰山美人,平时不太爱搭理人。 云海自小就是个文青,写得一手好文章,也喜欢弹吉他唱情歌,甚得姑娘们的喜欢。 他们俩座位就在前后排,少年人的情愫滋长,总是像流水般自然,又如烈火般灼热。 然而,早恋被老师发现后,老师通知了各自的家长,他们俩被迫在表面上保持冷淡,只得在暗地里偷偷传信。 只是,彼时的感情,正因为被压抑住,反而更加坚固和稳定。 许琦冷漠却执拗,她认定的事情,很难改变。他们俩认定,不管有多么大的阻力,只要两个人坚持在一起,那就一定能永远在一起。 于是,高考的时候,他们填报了同一所大学,毅然离开故乡,一同来到了上海。 大学四年,尽管外界的干扰一直很多,尤其是许琦的父母,但他们俩的感情,却一直都很好。 毕业后,他们留在上海,租住在一栋很旧的公寓楼里,那是一套很小的一室户。实习期收入都不高,除了房租,还要存钱考虑将来,而云海为了安抚家里人,每个月还要往家里寄钱,日子过得贫穷窘迫。 他们极少有额外的消费,生活的质量,比之在学校里甚至还要差一些,在外面吃个饭看场电影也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 但是,每天都能够待在一起,心里就觉得充盈富足,就算是偶尔到母校门口吃碗麻辣烫也是极为幸福的事。 同居的日子里,许琦自告奋勇负责做饭和洗衣服,并安排云海收拾屋子和打扫卫生。 第一次为云海做饭,许琦烧了一碗阳春面,没有浇头,甚至连葱都没有撒。 看着云海目瞪口呆的表情,她腼腆地笑了笑,“我只会做这个,不过会慢慢学,一定成为你认可的贤妻良母。” 面里没有放味精,云海却吃得津津有味。额头冒出汗来,许琦轻轻地用纸巾帮他擦拭,然后倚靠在他的肩膀上。 在这一瞬间,云海有了家的感觉。 这样的一个姑娘,家境殷实,长相出众,原本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因为他,蜗居在异乡的一间小屋子里。她将她的青春毫无保留地奉送,那么,他一定要努力给她想要的生活。 他们每天的日常很简单,吃完晚饭之后,一起收拾屋子,然后躺在床上看美剧,或者就是趴在地板上,拼五千片的欧洲小镇景观拼图。许琦弹古筝的时候,云海则看书写作。 有一份叫作《上海壹周》的报纸,许琦每期都会买,她爱看里面的“一周星座分析”。而玩里面的填字游戏遇到麻烦时,许琦就命令云海必须搞定,这经常会让云海绞尽脑汁,叫苦不迭。 只是,云海的工作一直不顺,他不能忍受尔虞我诈的同事关系,也不愿意刻意去做一些溜须拍马的世俗事情,所以一直被排挤,心情淤塞,看不到任何前景。 所幸,他一直没有放弃他的文青梦。毕业半年后,因为意外赚得了一笔不菲的稿费,他终于下决心辞职在家全职搞创作。而作这个决定的时候,他没有和许琦商量。 许琦的性子向来隐忍,但这一次,她终于和云海大吵一架。 许琦埋怨,他不可能靠着写字来维系一个家庭,太不稳定太没有安全感。 云海辩护,这是他的梦想,他已经可以看到自己的未来。 不过现实和理想总是背离,后来的三个月,云海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收入。家里的开支几乎都靠着许琦,大概是由于心理上的压力,她变得沉默,也消瘦了很多,在浴室里掉落的头发也更多。 因为糟糕的经济状况,他们开始不停地有摩擦和嫌隙。渐渐地,他们变得疏离,沟通越来越少,虽然依旧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彼此却做着完全不同的事。 云海说,原本天真地以为感情是最纯粹的东西,但是,完全脱离了物质,终究还是不行。所以,那五千片的拼图,终究也没有完成。 当时郁郁不得志的他,开始变得喜怒无常,也许是因为早早种下的自卑在作祟,他刻意地装作不在意,装作不在乎。只是,每一次看到许琦躲在阳台上哭泣,他也总是到屋外去抽烟。 就好像我们都曾经历过的那种人,手很冰,嘴很毒,其实心里却很暖。 吵得最凶的那一天,许琦依旧下了碗阳春面,加了些老干妈。 窸窸窣窣的吃面声音,让正愁思苦想的云海心里倍感烦躁,于是他说:“我在写东西,你在旁边吃面,这不是存心影响我吗?” 许琦抬起头来,呆呆地盯着云海看了几秒,然后,她神情麻木地端起面碗走去阳台。 他以为她会放声大哭,然而却仅仅传来了呜咽的声音。只是,有的时候,抽泣的力量也很厚重,在黑夜里,像要撕裂云海的胸膛。 云海说,其实我的心也疼,只是那时的氛围容不得自己低声下气,不得不努力地伤害对方。现在想来,年轻的时候真是幼稚,从来不会主动拿出和解的态度。后来,经历多了才明白,其实脾气可以改,甚至性格也可以改,为了那个人,一切都可以改变。 容忍不是理所当然,却是心甘情愿。 紧接着,他听到碗筷坠地的碎裂声响,然后是许琦哭得嘶哑的声音,那句话他依旧记得清楚,“云海,你到底想不想和我结婚?” “我不知道。”他当时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嘴里吐出了这样的答案。 许琦怔怔地望着他,想要去搬起门口的古筝,只是身体太瘦弱,她反而抱着古筝摔在了地上。她就坐在地上,哭得歇斯底里,哭完之后去理东西。 而云海低着头继续写东西。 最后许琦走的时候,脚步很轻,好像一切都如释重负。 半夜云海饿得厉害,打开橱柜,里面还有最后一根火腿肠和一包康师傅方便面。他叹了口气,点燃一支烟,许琦知道他不喜欢吃清淡的阳春面,所以总是把口味重的方便面和火腿肠留给他,自己吃更便宜的光面。 在方便面的下面,压着一个信封。云海拆开来,里面是一叠百元大钞。然后他眼泪不自禁地掉下来,他知道,这是他们毕业10个月以来的全部积蓄,一万块钱,她全部留给了他。 人说,离别都是蓄谋已久,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云海说,还爱着却不得不放弃的感觉,确实是撕心裂肺。只是,她和我在一起,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所以,她走便走吧。 我是个没出息的男人,我配不上她。我只能放弃。 可是,到最后,陪着你走过最苦的日子的那个人,真的忘得了吗?若干年后,她的名字,是否依旧萦绕在心头?她的容颜是否还会出现在梦里? 后来,云海也犹豫过是不是要离开上海。只是,他不想就这副样离去,成为一个十足的失败者。他将许琦的离去,当作自己前进的动力。 他退掉了房子,搬到了更偏远的地方,专心写作。半年后,他的小说被图书编辑相中,他出名了。 然后他变得世俗,变得谦卑,不再高冷骄矜,知道了其实自己没有什么可以恃才傲物。 他总是若即若离地游离在各式女人之间,并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看上去像是一个清心寡欲的男人。 他也终于明白了,有本事的男人,都善于抑制自己的脾气。 <3> 我给他倒了一杯酒,“那这些年,你应该过得还不错吧?” 他点了点头,嘴角逸出一丝微笑,“几本小说卖得还不错,经济上,确实没有什么压力了。只是常常想起她,依然会觉得缺憾。很怀念以前一起去菜市场的时光,她勾着我的手臂,我们为了两个柠檬讨价还价的场景。” 望着他的样子,我有些发自心底地触动,忽然也想起了曾经的信誓旦旦,有关当年的那一帧帧的画面在脑海里涌现出来。岁月平淡无奇,仿若无垠夜空,时有闪耀的星辰,却一直还是记挂着倾泻而下的月光。 只是,过了这么些年,又经历这么些聚散离合,心里早已疲惫,就算借着酒劲儿,也再寻不回那份勇气。 倒是很羡慕云海,一直能保留着那份重逢的念想。 云海说:“后来我时常会去那栋旧楼看看,一个偶然间的机会,我买下了那间公寓。每周我都会去住两天,买上一份《上海壹周》,一卷光面。为自己下一碗阳春面,不放味精,伴着老干妈,手机里放着袁莎的古筝曲,然后把报纸仔细地看完。”忽而他长长叹了口气,捏烟的手指略微有些颤抖,他深深一口喝掉了杯中酒,“可是,最近看到了公告,《上海壹周》要休刊了。” 我也点燃一支烟,是啊,这么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应该能云淡风轻了。只是心里的那个人竟然还是她,也真是让人心酸,却又无可奈何。 那夜他大醉,扯着喉咙问我:“我是不是到了应该放弃的时候了?” “阿光,你是否也曾经为了一个人坚持了很久?”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他的问题实在太多了,让我有些厌烦。只是秋夜微凉,而思念,是黑暗里的条件反射。 当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从来不知道怎么样来抚慰自己脆弱的心绪。 所以,还是假装没事吧。 只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始料未及。云海和我描述的时候,脸上都是控制不住的喜悦,活像一个花痴。 原来上一个周末,云海早晨到楼下的苏州汤包吃早饭,刚一进门,他整个人就傻了。 他竟然看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日夜思念的许琦,就坐在店里面吃早点。 云海缓过神来,捋了捋头发,脚步轻缓地走到许琦的对面,然后安静地坐下。 许琦抬起头来,先是愣了一愣,面带微笑地问:“早饭吃了吗?” 云海心里一阵酸楚,五年过去了,许琦却没什么变化。她依旧不施妆容,衣服也依旧是淡雅的素色,连语气也还是淡淡的。 分开那么久,却依旧还是当初的模样,是不是为了重逢的时候显得不那么陌生? 他舌头发麻,不知所措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吃早饭?” 许琦又嫣然一笑,“我一直都住在这里啊,喏,就那栋楼。”她指向马路对面,她的那栋楼和他的那栋楼相隔而望。 “我……我住在我们原来的地方。” 许琦愣了一愣说:“哦。”她随即从包里拿出本书,翻得有些旧,“对了,这本我买了,写得真的很烂。” 云海苦笑,这个故事,是以他们俩的经历为蓝本改编的,书名叫作《相爱的人终会相逢》。 好半天,他嘴里才挤出一句话:“那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他觉得自己很愚蠢,明明是个玩弄文字的人,关键时候却笨嘴拙舌。 许琦撇了撇嘴说:“我们分手了吗?你没有说过,我也没有说过。所以,我们应该还是恋人吧。” 那么多年了,她还是这么执拗,却让云海心里百转千回。说不清心里那些情绪究竟是什么,心疼?悔恨?自责?抑或是欣喜若狂。 “那么,许琦,现在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云海紧紧握住了许琦的手。 许琦缓缓抽出手来,朝着服务员扬了扬,“来碗阳春面,谢谢。”然后她对云海说,“别饿着了,你先吃起来。”然而,她眼眶里却不自禁地溢出了泪水,滴答滴答地滴进碗里。 终于她再也忍不住,将头埋在桌上痛哭起来。 是啊,这么多年了,我又何尝不想就这么在街头遇到你,我又何尝不想我们还会在一起。 很少有人会有这样的执着,偏偏他们俩都是。云海遗憾的是,曾经没有珍惜。许琦遗憾的是,当初不够坚定。 《夏洛特烦恼》里,男主角穿越这么多年回到过去,经历了那么辉煌的人生,却还是想去拥抱曾经的那份真情。所以,有些人其实真的未曾离开过,她只是天生冷漠,她并不性情凉薄,并不刻意疏离,她也只是渴望一双温暖的手,一颗炽热的心,和一个永不放弃的人。 <4> 前天云海来跟我辞行,他说他打算和许琦回杭州生活。 我不太会说祝福的话,所以包了个红包给他。他硬是不肯收,说要收也要等到我去参加他婚礼的时候,请帖会寄给我。 我笑,然后自顾自抽烟。窗外的月光洒到吧台,带起一片莹光和思念。 我突然感觉心里空旷得难受,又想起了她。 云海走的时候,拍了拍我的肩,然后在留言板上写了一句话: “相爱的人,终会相逢。” 《一代宗师》里说,能在我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是我的幸运。 后来他们离散。然而,岁月如歌,世事如梦,造化弄人。会在拥挤的人潮中,匆忙地擦身而过。会在偶然的回眸时,恍惚间失魂落魄。会在熟悉的餐厅前,瞬间就泪眼婆娑。会在难眠的深夜里,心绪莫名便百转千回。 这一分钟,他在这里,抱着遗憾离开。而下一分钟,她来到这里,怀着忐忑驻留。感慨彼此的命运多舛,叹息未来的迷惘不安。 只是,错过那么多次,他们终会相逢。因为,心里怀着一份不悔的执念,指引他们重新走到一起。 #那么,失散的有情人真的都会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