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烨1998》 第一章 她要噶我腰子 第二章 马上风 第三章 谢谢惠顾 第四章 万卷书万里路 第五章 有故事的女人 第六章 报案 第七章 一念天堂 第八章 失控 第九章 年轻真好! 第十章 生意经 第十一章 人间清醒 第十二章 拐子 第十三章 玩呢 第十四章 枪声! 第十五章 拼命 第十六章 招揽 第十七章 仙人跳 第十八章 真男人的游戏 第十九章 大点干,早点散 第二十章 入瓮 第二十一章 生活总要继续 第二十二章 土鳖! 第二十三章 你是天煞孤星吗 第二十四章 世界好小 第二十五章 一道光 第二十六章 夜叉! 第二十七章 江湖大忌 第二十八章 目瞪狗呆 第二十九章 你不要过来! 第三十章 妖精 第三十一章 要不你养我吧 第三十二章 置业 第三十三章 互相伤害 第三十四章 灾厄根源 第三十五章 手段 第三十六章 斗志 第三十七章 祸福难料 第三十八章 练练就练练! 第三十九章 新前程 第四十章 蝼蚁 第四十一章 事与愿违 第四十二章 黄金时代 第四十三章 见生死 第四十四章 讲数 第四十五章 匹夫一怒 第四十六章 能发财的大买卖 第四十七章 卧底 第四十八章 水很深 第四十九章 没完没了 第五十章 教你做事 第五十一章 问心无愧 第五十二章 虚与委蛇 第五十三章 暗战 第五十四章 飘然远去 第五十五章 血光之灾 第五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第五十七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第五十八章 一地鸡毛 第五十九章 道德绑架 第六十章 风云际会 第六十一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第六十二章 胡仙 第六十三章 谍影重重 第六十四章 关公战秦琼 第六十五章 会死! 第六十六章 把水搅浑 第六十七章 英雄救美 第六十八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六十九章 煞气 第七十章 狂飙猛进! 第七十一章 老死不相往来 第七十二章 关我屁事 第七十三章 杀人诛心 第七十四章 不可或缺的人 第七十五章 阴魂不散 第七十六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肆无忌惮! 距离上次校门口遇袭才过去短短5天,这家伙居然又找人来对付自己了,简直猖獗到了无法无天。 沈烨牙齿咬得嘎巴直响,怒火中烧,下意识的把手抄进了衣服兜里,紧紧的攥住了藏在里边的指虎。 夏末瞥了沈烨一眼,眼神闪烁,语气沉稳透着一股子冷冽:“怎么?沈烨,你认出来了,他是和上次动刀伤你的人是一伙的?” 沈烨眼中喷火,咬牙切齿的从牙缝当中挤出一句话:“不是,但是肯定都是一个人指派的。” “走,我们先离开这里,找个背静的地方。” 夏末非常果决,再次拉了沈烨一下,这次沈烨没有再拒绝,直接起身跟她走了出去。 刚出了电影院,沈烨正准备回头,夏末主动揽住了他的胳膊,就像正常的小情侣似的,语气淡淡的说了一句: “别回头,他跟在后边呢。” 沈烨皱了一下眉头,却没有提出质疑,只是老老实实的被夏末拉着往前走,没走多远,前面就出现了一条小路。 夏末正打算朝着里边拐进去的时候,沈烨却胳膊一紧,拽着她继续沿着大街走,如同情侣一样,凑在夏末的耳边轻声说道。 “夏末,这件事,你别参与,我自有办法,你先回家等我。” 夏末眉头紧皱: “沈烨,你别托大,他应该不是一个人,而且看样子也不像是普通的混子,甚至有可能是专业的炮子。” “炮子”这是北方的一个江湖叫法,大概就是打手和亡命徒的意思,大多身上都背着案子,甚至是人命官司。 沈烨拍了拍夏末的手: “我知道,你放心,夏末,我没托大,上次被人划伤,认识了一个刑警,我马上给他打电话,然他来处理,这样最稳妥。” 沈烨提出的方案确实是最佳的,他是本地人,生于斯长于斯,不能随意动手,或者使用暴力或者私刑,一旦摊上官司,万事皆休。 不过夏末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显然是不放心,前面路过一个小卖部,沈烨停住了脚步: “夏末,别担心,现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的,他们肯定不会动我,如果警察那边不靠谱,我马上就打车去找你。” 说话间,沈烨就伸手拦停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不容分说就推搡着夏末上车: “行了,夏末,你先回家做饭等我,我保证没事的。” 关上车门,沈烨转身走进了小卖店,马上就用公用电话拨通了周煜的手机,语气非常凝重: “周哥,我被人盯上了,对,肯定,目前只发现了一个人,但是他一直抄着兜,我怀疑他持有凶器,好的,我知道了。” 从小卖店走出来,沈烨也上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小城东边而去,小城的东边有一座小山,名字很粗糙,就叫东山。 东山这一片算是小城当地最穷苦也是最破落的地方了,山脚下都是密密匝匝低矮老旧的小平房。 有些地方,甚至连板油马路都没有,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沈烨在一家连玉梅成衣铺的门口下了车,毫不犹豫的推门走了进去。 此时,一辆灰扑扑的松花江小面包,缓缓停在了距离玉梅成衣铺大概100多米开外的马路边上。 开车的司机,是个眼睛狭长,脸色冷峻的男人,大概30来岁,看着沈烨走进成衣铺,男人摇下车窗,点了一根烟: “大明,把口罩摘了,在车里带口罩,太扎眼了。” 副驾驶坐的就是在电影院里跟着沈烨的那个高大如熊一样的男人,他很听话的摘下了口罩,露出满脸的络腮胡,嗡声嗡气的说了一句: “哦,知道了,雷哥,这地方冷得真特么邪乎,这才10月,就已经大雪纷飞了。” 雷哥朝窗外吐出一口烟气,阴蛰的眼睛时刻的扫视着街面,语气很淡: “嗯,确实冷,不过今天晚上咱们就可以离开了,做完这一票,咱们就回老家消停过年,开年咱们去深城,听说那边遍地都是钱,都没过腰了。” 大明砸了砸嘴: “雷哥,你说就这么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崽子,居然找咱们出手,是不是有钱烧得啊?” 雷哥把烟头弹飞,嗤笑一声: “呵,管那么多干啥?咱们就只管拿钱办事,再过一个小时就天黑了,到时候咱们就直接动手。” 大明扭了扭身子,从怀里掏出一把铁锤,掂量了一下之后,随手揣进了衣服的口袋,舔了舔嘴唇。 “雷哥,听说小城的手把相当肉不错,要不咱们晚上吃顿羊肉再走?” 雷哥摇上车窗,狠狠的剜了他一眼,毫不客气的训斥道: “傻皮,你特么到底咋想的?羊肉那玩意在哪不能吃啊?我们今天晚上就连夜走。” 大明羞赧的挠了挠后脑:“知道了,雷哥,我这不是饿了吗?” 雷哥没好气的摇了摇头,语气闷闷的: “吃!你还真是猪八戒投生的,就认吃,等办完事,咱们路上买上两只羊,回去让你吃个够。” 大明顿时就眉开眼笑:“嘿嘿,那敢情好,我一个人就能吃一头。” 与此同时,距离他们这台面包车大概300米左右的地方,停着一辆老旧的桑塔纳,周煜目光如鹰一般的盯着雷哥他们的车。 周煜此时正举着手机和老虞通话: “虞头,这台松花江面包的车牌是小城的,不过应该是假的,车上两个人,疑似持有攻击性武器。” 电话那头的老虞的背景音非常嘈杂,好像是在火车上,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沉稳: “嗯,周煜,你的首要的任务是护住沈烨的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摸一下他们的底。” 周煜点点头:“明白,虞头,必要情况下,我可以开枪~嘟嘟~” 电话戛然而止,应该是老虞那头的信号不好,掉线了,周煜再次拨过去,提示无法接通。 周煜砸了砸嘴,把电话收了起来,喃喃自语: “算了,不问了,就两个乡下土鳖的炮子,应该是用不着动枪。” 现在的局面非常明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布下这个局面的,就是食物链最末端的沈烨。 这一下,周煜要和炮子短兵相接,无论如何,老虞肯定也要入局了,沈烨所预期的龙争虎斗格局马上就要实现了。 沈烨其实心里很高兴,他正愁如何把老虞他们如何拖下水,结果王彦辉那个傻缺就送上了最完美的助攻。 虎哥评价的没错,离开他老子,他就是个绣花枕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狗屁不是。 玉梅成衣铺不大,一共能有20几平米,棚顶上挂着一些衣服,老板是个面目清秀的中年女人,一脸恬静,正在踩着缝纫机干活。 沈烨进门之后,说了一句: “玉梅姐,我来做3件雪花呢大衣。” 这是周煜告诉的他的暗号,玉梅姐抬头瞥了他一眼,只是淡定的点了点头,声音很温和: “嗯,这有椅子,你就在这坐一会。” 沈烨刚想通过窗户观察一下外面,玉梅姐却不紧不慢的阻止了她: “别往外看,也别站在窗口,过来坐。” 第七十七章 引蛇出洞 沈烨心中一凛,虽然这个玉梅姐的语气格外温和,但是他却听出了其中别样的意味。 “玉梅姐,你也是~” 沈烨才说到一半,玉梅姐就笑着瞥了他一眼,声音和善的打断了他: “小伙子,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瞎问,好奇害死猫,知道吗?” 玉梅姐话里有话,沈烨识趣的闭上嘴,乖乖的坐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 人虽然老实,心就却活泛起来,眼神不由自主的偷瞄着这位神秘的玉梅姐,这可是活生生的女特勤,难得一见。 玉梅姐看样子大概30几岁,皮肤白皙,身材苗条,眉清目秀,只是岁月无情,她的眼角已经生出了细细的鱼尾纹。 感受到了沈烨的注视,玉梅姐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小伙子,你还在上学?那个学校?” 沈烨很有礼貌:“玉梅姐,我在二中,今年高三。” 玉梅姐皱了皱眉,一边整理着手上的活计,一边语气随意的嘟囔了一句: “高三,老虞这是要干啥?折腾一个马上要考学的孩子?你也是,不好好在学校念书,到处瞎跑什么?” 沈烨挠着头解释了一句:“玉梅姐,今天是有人~” 沈烨突然意识到不对,跟玉梅姐这样的人,有些话是绝对不能乱说的,猛地止住了话头。 玉梅姐笑呵呵的,一脸温和:“不错,警惕性还挺高的,学习成绩怎么样?” “姐,我成绩还行。” 玉梅姐的语气略带揶揄:“还行?全班能排第几?能不能上全校的大榜?” 此刻的玉梅姐,就像普通的市井妇女一样,随意的唠着家常,问着长辈一定会问的成绩问题,这让沈烨有点愕然。 看着沈烨傻呆呆的模样,玉梅姐笑着摇了摇头: “怎么?你好像很失望,以为我会和你说什么高深莫测,云山雾罩的话题吗?” 沈烨老实的答道: “呃,玉梅姐,我还以为你们平时都高来高去,神龙见首不见尾,就像詹姆斯邦德一样。” 玉梅姐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你这孩子,异想天开,你以为这是在拍电影吗?我这成衣铺,都开了十来年了。” 十几年,一听这话,沈烨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干巴巴的问了一句: “玉梅姐,那你成家了吗?” 玉梅姐的眼神仿佛瞬间黯淡了一下,不过也只是一息之间,她就调整过来,语气淡淡的岔开了话题: “对了,你还没说你的名次呢?” 沈烨刚要回话,玉梅姐手边的座机就响了起来,她不慌不忙的接了起来,语气沉静: “喂,嗯,好,这样会不会不妥?这样啊,行,那我知道了,那就再过半小时,行,挂了。” 挂断电话之后,玉梅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沈烨一下:“小伙子,你应该有183。” 沈烨也不知道她的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玉梅姐起身,嘱咐了一句: “行,你就在这坐着,如果有顾客,你就说我上厕所去了。” 说完之后,玉梅姐就转身朝成衣铺的后间走去,沈烨也不知道她要干啥,莫名的还有一点兴奋。 沈烨盲猜,刚才那个电话应该是周煜打给她的,对于他们即将展开的行动,沈烨有着浓浓的期待。 精英特勤对付江湖炮子,应该算是降维打击,沈烨曾经见识过周煜的身手,很强,认真对待,估计他撑不过三招两式,更何况他还有枪。 如果开了枪,那这事就彻底闹大了,最后能演化到什么地步呢?强龙到底能不能压住地头蛇呢? 沈烨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着,此时,玉梅姐已经抱着一件黑色的衣服走了回来,把衣服递给沈烨,交代了一句: “把这个穿在里边。” 沈烨接了过来,入手沉甸甸的,这应该是一件特制的防刺服,做成了棉夹袄的模样,大概6,7斤的样子。 沈烨一边穿着这件防刺服,一边好奇的问道: “姐,有你们出手,我还需穿这玩意吗?” 玉梅姐语气淡定,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们也不是神仙,挨了刀子一样会伤会死,再说,你不是诱饵吗?人家要是不动手,我们也不能随便出手。” “啥?” 沈烨的动作僵住了,语气激动的喊了出来: “诱饵?什么意思?你们直接秘密抓捕就是了,还得让我出去冒险引蛇出洞吗?” 玉梅姐笑了,伸出手帮沈烨整理了一下防刺服,语气略带揶揄: “引蛇出洞这个词语用得很准确,听说你有勇有谋,身手不凡,只是做个饵,又不是生死相博,没危险的,你怕啥?” 沈烨脸都黑了:“没危险,你给我穿这玩意干啥?” 玉梅姐戏谑之意愈发浓重: “嗨,这只是以防万一的手段罢了,这可不是普通货色,防弹防刺的双防服,事后你可得给我送回来。” 沈烨的额头冷汗瞬间爆出,声音都结巴了: “你,你的意思是,他们还可能有枪?” 沈烨是真的慌了,子弹不长眼,虽然穿了一件防弹衣,但是如果打着其他部位呢,最可怕的爆头怎么办? 玉梅姐的语气依然平和,毫无波澜: “我也不知道你们要面对什么样的对手,世事无绝对,穿上这个,有备无患,行了,时间也差不多,天黑了,你准备上路。” 一听上路,沈烨更慌了,一把就拉住了玉梅姐的胳膊: “啥意思?姐,你是让我自己出去?” 玉梅姐一脸的理所当然:“要不然呢?” 沈烨无言以对:“呃~” 十分钟后,傍晚五点半,天色变暗,沈烨推门走出成衣铺,手抄在衣服兜里,低着头,朝着东山的方向走去。 “雷哥,那个小皮崽子终于出来了,麻痹的,老子的篮子都特么冻硬了。” 面包车里,大明鼻子都冻红了,骂骂咧咧的吆喝了一声,雷哥眯着眼睛分辨了一下,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凶戾。 他摘下手套,搓了搓手,动作麻利的发动了面包车,煞气腾腾的说了一句: “大明,待会动作麻利点儿。” “放心,雷哥,你就擎好。” 憨头憨脑的大明露出残忍的笑容,直接把铁锤掏出来,攥在手上,掂量了一下,表情狰狞。 沈烨贴着路边,埋头走着,离开成衣铺大概能有200来米,路面变得愈发坑洼狭窄。 身后的面包车,无声无息的慢慢朝他靠近着,路过一辆白色桑塔纳之后,不远处岔出一条小胡同,沈烨毫不犹豫的转了进去。 此时,面包车猛地提速,越过白色桑塔纳,吱的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胡同口,大明带着口罩,拎着铁锤,穷凶极恶的冲了下来。 第七十八章 枪响了! 逼厌狭窄的胡同里,光线黯淡,煞气腾腾的大明才刚刚冲进去,一块砖头就迎面飞了过去。 猝不及防之下,大明躲闪不及,只来得及低了一下头,被板砖狠狠的砸在了脑门上,倒栽倒地。 不过这家伙的体格相当牛皮,抗击打能力超强,脑门上挨了一下狠的,又重重的摔了一个跟头,却没有当场晕倒。 只是一把薅下了毛线帽子,晃了晃脑袋,就踉跄这拎着锤子站了起来,眼睛血红的盯着沈烨,非常骇人。 大明抹了一下额头,见血了,他猛的扯下口罩,怒吼:“我艹尼玛的!老子弄死你。” 此时,沈烨眉头紧皱,神情警惕的盯着这个如同狗熊一样的大汉,这家伙天赋异禀,绝对是个强敌。 而且他手里的黝黑铁锤,也让沈烨感觉无比忌惮。 俗话说,3刀不如1锤,但凡使用这种钝器的,都是力大如牛之辈,任何部位挨上一下,最次也是骨断筋折,失去战斗力。 “麻了个痹的,这个周煜实在是太不靠谱了,说好了一切有他,现在人特么跑哪去了?” 沈烨心中痛骂,大明看似鲁莽,其实粗中有细,即便是盛怒之下,也没有不管不顾的冲上来,而是一步一步的慢慢靠了上来。 不可硬拼! 沈烨的心中得出结论,眼神急切左右瞄了一下,手边没有砖头了,看着这个莽汉越发走近,压迫感十足,沈烨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艹!” 大明看沈烨转身就跑,嘴里骂了一声,手里的铁锤脱手而出,挂着冷风朝沈烨的后背砸了过来。 好在沈烨是敏捷型的,跑得足够快,这一锤终究没有砸到他,而是狠狠的砸在了墙上,水泥墙顿时开裂了一大片,力道惊人。 这条胡同没有多长,拢共也就十几米,大明才刚捡起铁锤,沈烨得速度又快,这会都已经跑没影了。 到嘴的鸭子飞了! 大明又急又怒,血灌瞳仁,终究是失了冷静,迈开大步就追了上去,才刚跑出胡同头,他的脚踝被硬物绊了一下。 “咔嚓!” 一声木头断裂的声音,伴随着脚裸无比的剧痛,大明的整个人都腾空而起,重重的砸在了地上,尘土四溅。 大明的体格雄壮,自重相当不轻,这一下摔的贼重,头晕脑胀的,没能马上起来,铁锤也脱手飞了去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肋间挨了一脚,撕心裂肺的剧痛,让大明忍不住闷哼一声,抱着肋骨蜷起了身体。 “爆肝!” 这是沈烨目前用的最得心应手的手段之一,而且用脚踢的力量,要远远大过拳头。 这一脚,大明的肋骨最少断了几根,而且这种疼痛,也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啥体格也不行,都得满地打滚。 沈烨扔掉手里的半截破木方,才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在此时,前面胡同口猛地响起一声闷响。 “砰!” 沈烨被吓得缩了一下脖子,嗖的一下,飞快的躲到了墙后,身体紧紧的贴着墙,脸色煞白,毫无血色,虽然他心中盼着响枪,把事情闹大。 但是真响了,沈烨的第一反应还是惊恐,他之前曾经历过一次枪战,当场一死四伤,场面血腥,惊心动魄。 沈烨根本就分辨不出枪声到是什么型号,是谁开得,心惊胆战,都打算转身跑开了。 就在此时,沈烨听见胡同里传来了周煜的呼喊声,好像是强忍着痛苦: “沈烨,你,你没事。” 沈烨连忙应答了一声:“周哥,我没事,你怎么样?” 即便是听见了周煜的声音,沈烨也没有把身体露出墙壁,谨慎的不行,周煜明显是松了一口气,声音变得有气无力的: “我挨了一刀,呃~你过来扶我一把。” 一听这话,地上的大明挣扎着想要起身,沈烨的眼神一厉,毫不犹豫的一脚再次踢在他受伤的肋间。 “咔~” 这一脚沈烨发了狠,使出了全力,伴随着清晰的骨裂声,大明顿时倒在地上,发出凄厉的哀嚎声。 这一下,他无论如何是站不起来了,任凭他体壮如牛,没有一两个月,都别想下床,沈烨摆平大明之后,连忙转身朝着胡同里跑去。 胡同里,周煜正靠墙坐在地上,眼神都有些涣散了,他的一只手捂住肚子,另外一只手攥着手枪,羽绒服都已经被鲜血彻底浸透了。 时间退回到三分钟之前,沈烨转进小胡同,大明也跟着冲了进去,周煜从桑塔纳的后排翻身而起,推开车门,如同猎豹一样朝着面包车冲了过去。 这个雷哥非常狡猾,居然没有下车,甚至连发动机都没熄火,这一点是周煜始料未及的。 不过他此时此刻,也容不得多想,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周煜的行动非常果敢,二话不说,掏出甩棍,就打碎了驾驶室的玻璃。 雷哥也不是一般人,反应很快,经验也很丰富,甩棍砸碎玻璃的瞬间,他猛地朝着副驾驶闪身躲去。 同时,雷哥还蜷起双腿,猛踹车门,车门忽的一下就撞在了周煜的身上,毫无防备之下,他被撞得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雷哥这家伙居然保持着解开门锁的状态,可以随时下车,进可攻退可守,一看就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了。 雷哥猛地窜下了面包车,此时周煜才刚刚起身,正在掏枪,雷哥就已经攥着一把尖刀朝他冲了过来。 雷哥手里的这把尖刀,与其说是刀,还不如说是锥,大概和大拇指粗细相当,尖锐无比,没有刀锋,和56军刺相似。 雷哥下手狠戾,毫不迟疑,直接就朝着周煜的心口攮了过来,这是奔着要命来的。 间不容发之间,周煜只来得及扭开要害,但是还是被捅中了腹部,噗的一声,尖刀捅在他的肚子上,刺入最少2寸有余。 不过周煜也不是一般人,几乎是在中刀的瞬间,他的左手直拳也狠狠的锤在了雷哥的脸上,打得他脑袋后仰,踉跄后退。 雷哥退了两步就稳住了身形,红着眼睛,一声不吭的再次持刀朝着周煜冲了过去,他是典型的亡命徒,有点不死不休的疯狂架势。 此时,周煜也终于掏出了手枪,生死关头,容不得思考,抬抢拉栓一气呵成,抬手一枪就射中了雷哥的胸膛。 雷哥非常干净利落的翻身倒地,手脚抽搐了几下,嘴角涌出大量的血泡,一动不动了。 被子弹如此近距离击中胸部要害,本来就是瞬间至死,电影里中枪之后还能吐着血磨叽半天的,纯属扯淡。 沈烨慌了,刚下把周煜扶起来,就听见一道冷冽的女人声音: “别动!” 第七十九章 多事之秋 沈烨抬头,看见玉梅姐正从胡同口快步跑了过来,一边跑着一边飞快脱下外套。 到了周煜跟前,她推开沈烨,蹲下身体,大略的查看了一下伤口,动作麻利的用外套把他的肚子裹住,两只衣袖用力的扎在一起。 或许是因为剧痛,周煜的神情一震:“姐,你咋~” 玉梅语气凛冽:“别废话,沈烨,过来,帮我一起把他抬到车上去。” “哦,哦~” 沈烨如梦方醒,应了一声,忙不迭的凑上去帮忙。 白色的桑塔纳在马路上风驰电掣,玉梅姐一边动作娴熟的单手开车,一边沉稳的指挥着沈烨: “把他兜里的手机翻出来。” “哦,好。” 后座上,周煜正枕在沈烨的大腿上,意识都有些模糊了,沈烨勉强还算冷静,很快就从他的羽绒服里翻出了手机。 玉梅姐的语气非常沉稳:“拨号,1390~~” 沈烨飞快的拨号,随即就说了一声:“电话拨通了。” “递给我。” 玉梅姐伸出一只手接过了电话,异常冷静,无比干练: “喂,我是玉梅,小周中刀了,腹部,脾脏位置,深入2寸,我正在送他去医院,嗯,他没事。 成衣铺东向220米,路边停在一辆套牌的松花江面包车,胡同口一死一伤,对,好。” 挂断电话之后,玉梅把电话递给沈烨,语气沉稳的命令道: “再拨号,1390~” 半小时之后,市人民医院急诊手术室,门外的长椅上,沈烨正在大口喘息着。 玉梅姐甩着手上水渍走了过来,她的语气依然稳如泰山: “沈烨,把羽绒服留给我,你去洗洗手脸,然后就回家,呼机保持开机转态,等消息。” 玉梅姐的语气始终都是平和的,但是却隐含着不可辩驳的意味,沈烨被她的气势所慑,乖乖的脱下了衣服递给她。 沈烨略略有些心虚:“玉梅姐,你自己在这行吗?” 玉梅姐瞥了沈烨一眼,语气有些没好气:“警察马上就过来了,你想和他们打交道?” 沈烨的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似的: “不,不了,姐,那周哥这边有消息,你务必告诉我一声。” 玉梅姐麻利的穿上沈烨的衣服,摆了摆手:“行了,你赶紧走,放心,他死不了。” 夏末的住处,她正坐立不安的守在门口,听见熟悉的敲门节奏,她几乎瞬间就打开了房门。 看见沈烨的瞬间,夏末的情绪有点激动,心里猛的生出一股子扑进他怀里的冲动,好在她生生的忍住了,声音都略微有点发飘: “沈烨,你没事。” 此时的沈烨状态不算太好,惊魂未定,脸色苍白,身体还有点微微颤抖,一半是冷的,一半是吓得。 今天,那个留在车上的家伙被当场击毙了,周煜的腹部挨了一刀,受了重伤,这个结果,让沈烨无比后怕。 如果今天没有周煜入局,沈烨可就是后果难料了,周煜的身手不凡,手里还有枪的情况下,依然被重创了,生死难料。 由此可见,留在车上的那个家伙,绝对是个高手,出手狠戾,绝不留情。 除了恐惧之外,沈烨的胸中还烧着一把汹涌的烈火,实在太猖獗了,多大的仇多大恨,就三番两次的雇人下死手,这特么叫草菅人命。 看着一脸焦急的夏末,沈烨的脑子一热,鬼使神差般的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声音闷闷的: “我没事。” 被抱住的瞬间,夏末的身体猛的一僵,随即就放松下来,还贴心的拍了拍沈烨的后背: “行,没事就好,赶紧进来吃饭。” 沈烨深呼吸了一下,收敛心神,松开了夏末,强打精神开了一个玩笑: “做了什么好吃的,我可是真的饿坏了。” 夏末隐晦的扫了一眼沈烨的裤子,上边粘了很多血渍,虽然是黑色的牛仔裤,但是血渍依然是能够分辨出来,但是她没有问,语气淡淡的: “你先坐,我去把菜端出来。” 夏末一共做了2个菜1个汤,还有两份饭,沈烨看得目瞪口呆,暂时都忘了刚才的惊心动魄。 倒不是她做的菜有多惊艳或者丰盛,主要是风格太鲜明了。 辣炒猪肉,煎燕鲅鱼,大酱豆腐汤,饭是拌饭,看着拌饭里边的豆芽,香菇,胡萝卜,还有一颗半熟蛋。 这些都是典型的鲜族菜,沈烨实在忍不住心里的好奇,挑着眼眉问了一句: “夏末,你是鲜族人?” 夏末摇了摇头,语气沉静,有些讳莫如深:“不是,你尝尝看,我好久都没做过了。” “嗯嗯,好吃。” 说实话,沈烨心事重重的,食不知味,根本就吃不出个好赖,不过他不想扫了夏末的兴致,一直都没口子的夸赞着。 吃到差不多,沈烨把蛋糕拿了出来,插上蜡烛,点着之后关了灯,笑着打趣道: “夏末,我们也走个形式,你许个愿。” 夏末也笑了,轻声说道:“好,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希望能一直这样继续下去。” 夏末这话说得有点暧昧,蜡烛的光芒,衬得她的俏脸红彤彤的,更是平添了一份娇艳,眼睛如同繁星一样,熠熠生辉。 夏末好像也有点害羞,不过漂亮的凤眼,还是直直的看着沈烨,气氛变得有些旖旎,沈烨有点吃不消,干咳了一声: “吹蜡烛。” “好。” 蜡烛熄灭的瞬间,房里黑了一瞬,夏末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 “我会守护我的愿望。” 沈烨回到俄罗斯商场的时候,都已经快10点了,他穿了一件自己档口的货,黑色的长身羽绒服。 回到家里的时候,沈烨猛地发现对面的白大拿家居然亮了灯,而且屋里还隐约有男女激烈的吵架声音。 沈烨眉头皱起,心中不由哀叹,还真是多事之秋啊,这个情况,显然是无法忽视的,他必须要监视到女人的样貌特征才行。 周煜今天可是帮沈烨档了一刀,换句话说,是救了他一命,这个人情,他算是结结实实的欠下了。 投桃报李,无论如何,他也得把老虞交待的事情办妥,沈烨并不知道女人什么时间会离开,所以,就只能傻乎乎的在门口守着。 凌晨2点,沈烨坐在门口的地板上,昏昏欲睡,他昨天过得实在太充实了,跟特么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一波三折。 早上送鹿眉去医院,中午和夏末看电影,傍晚做饵,经历了生死瞬间,半夜还得监视对面的动静,着实是有些吃不消,心力憔悴。 第八十章 曙光 就在沈烨眼皮发沉,萎靡不振,有些坚持不住的时候,对面白大拿家的门,突然有了响动。 沈烨猛地惊醒,腾身而起,睁大眼睛,透过猫眼观察对面,对面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年轻女人,白大拿跟在后边。 女人披散着头发,穿着一件貂皮大衣,借着门厅的灯光,看见了她的一个侧脸。 看清样貌的时候,沈烨瞳孔瞬间地震,困意全无,这个女人,他认识,勉强也算是小城的名人,叫王韵诗,小城电台的主持人,王彦辉的亲姐。 “我尼玛,这事可有意思了。” 沈烨心念急转,嘴角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容,难掩兴奋之色。 这个王韵诗深夜出现在白大拿家,而且还逗留了这么久,显然是关系匪浅,如果她还参与了一些别的事情,那可就有好戏看了。 别管王彦辉家里有多硬,只要是跟(境)外的一些势力有所瓜葛,那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哪怕他们只是单纯的求财,也不行,有些事是红线,不可触碰,谁碰谁死,而老虞他们,恰好就是专门守护这条红线的人。 走廊里,王韵诗和白大拿已经一前一后的走进了电梯,沈烨则悄无声息的从门厅退了回来,他才不会贸贸然的冲出去跟踪呢。 好奇害死猫! 沈烨深谙这个道理,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就已经做到足够了,顺藤摸瓜,抽茧剥丝,那是老虞他们的事情。 回到床上,沈烨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兴奋得无以复加,重生一次,他总算看见复仇的曙光了。 原本,沈烨还打算先隐忍几年,待自己羽翼丰满的时候,再实施复仇计划的,但是眼下就出现了转机。 刺伤周煜,被他击毙的那个人,肯定是王彦辉招来的,这件事他们家别想再次含糊过去。 这特么可是枪案,而且还死了人,伤了一个特殊部门的外勤,基本上可以属于特大案件了。 最主要的是那个被沈烨踢断肋骨的壮汉,他可是活生生的参与者,人赃俱获。 这个案子,谁也捂不住,肯定会一查到底,水落石出,如果老虞他们足够强势,咬死不放。 王彦辉整不好都够毙了,这特么可是买凶杀人,性质极其恶劣,最关键是他背后的大树。 王彦辉本人从来都不是威胁,他只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关键是他背后站着的参天大树,那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 这次,王彦辉的事情,他家里肯定也得吃瓜落,但是应该还不至于直接翻车。 但是如果这个王韵诗真的和白大拿做了一些不能见光的勾当,那王家能平安软着陆都得阿弥陀佛了。 他们家的屁股底下肯定是不干净的,根本就经不起推敲,这一点沈烨无比笃定。 他们那个圈子,无比残忍,在位的时候,自然是是呼风唤雨,光鲜亮丽,风头一时无两。 可是一旦落势,也必然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瞬间就会被撕成碎片,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这次,能顺势把王家连根拔起,那横亘在沈烨心头的一块巨石,就彻底被烟消云散了。 到此,沈烨的借刀杀人之计,已经算是初步实现,事情正朝着非常有利的方向发展着。 次日清晨,今天是周末,不过沈烨还是一大早就醒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 他今天没有去跑步,而是守着呼机,焦急的等待着老虞他们的消息。 沈烨心里非常担心周煜的伤势,肚子上挨了一刀,入体两寸,这可不是轻伤。 虽然玉梅姐语气笃定周煜死不了,可是周煜毕竟是为了他的私事牵扯进来的,沈烨内心十分愧疚,惴惴不安。 还有一点,玉梅姐应该是被迫暴露了身份,这一点,从周煜和她的短暂对话之中可以判断出。 沈烨无法判断这件事情的严重程度,但是肯定不是可以轻描淡写就揭过去的,万一真的是破坏了什么潜伏计划,那就麻烦了。 最后一点,就是王韵诗和白大拿之间的关系,沈烨也需要尽快通报给老虞,迟则生变。 沈烨心中千回百转,如同是热锅上的蚂蚁,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给老虞主动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周煜的情况。 医院他是肯定不会去的。这一点,沈烨的心里还是非常有数的,不过思来想去,还是耐心等待比较合适。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沈烨激动的腾得一下就从床上跳了下来,飞快的跑到门口。 不过跑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就醒悟过来,老虞是不可能过来这里找他的。 “谁?” 沈烨心中升起警惕之心,皱着眉头,把身体侧在了门后,沉声问了一句,他根本就没看猫眼,害怕突然被人打了黑枪。 门外传来鹿眉的声音:“沈烨,是我。” 一听见鹿眉的声音,沈烨的顿时感觉无比的腻歪,这小娘皮最近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没完没了。 “什么事?” 沈烨根本就没有开门,隔着门,语气非常不耐烦的问了一句,门外的鹿眉倒是没有发飙,声音怯怯的: “沈烨,我给你带了一份早餐,感谢你昨天送我上医院。” “不用了,我已经吃过了。” 沈烨不假思索的拒绝了,他现在心急如焚,根本就心情和鹿大小姐磨牙,说完之后就转身朝卧室走去。 “当当~” 鹿眉还在敲门,声音也不由的提高了一些:“沈烨,我找你有事。” 玛德,沈烨眉头紧锁,转身黑着脸拉开了房门,语气凛冽的低吼道: “鹿眉,你有完没完,我特么跟你很熟吗?商量个屁啊?” 门外的鹿眉面容憔悴,手里拎着一个蓝白相间的保温饭盒,听见沈烨吼她,神色黯然,眼圈微微泛红。 “沈烨,你就这么讨厌我?” 鹿眉看起来楚楚可怜的,但是沈烨心中却猛地窜起一股邪火,气得胸膛都快炸裂了。 他昨天才经历了生死一瞬,说到底,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眼前这个我见犹怜的绝色美人。 沈烨一把就拎住了鹿眉的衣领,把她拉进屋里,然后重重的把她顶在门上,疾言厉色的怒吼道: “你特么知不知道,就在你自艾自怜,悲风画扇的时候,我昨天晚上差点被人弄死,这次人家找来了可是专业的杀手!” “啊~” 鹿眉本来被吓了一大跳,刚想呼喊,不过听见沈烨的话,她直接愣住了,下意识的解释道: “对不起,我,我~” 第八十一章 好戏开场 鹿眉哽咽着,梨花带雨一般,沈烨心中烦的不行,连一句话都不想再和她废话,无比厌恶的摆了摆手: “鹿眉,收起你的假惺惺,我不想再见到你,以后就算是迎面相遇也不要打招呼,听懂了吗?” 沈烨心硬如铁,字字如刀,猛的拉开了房门,鹿眉彻底呆住了,面如死灰,失魂落魄的走了出去。 房门重重的关上,鹿眉被吓了一跳,泪眼滂沱,不过沈烨此时已经顾不上她了。 他听见了卧室里呼机的声响,由于担心错过,今天特意调成了响铃模式。 飞快的跑去查看,留言信息是老妈让他回家,沈烨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估计是牧点那边的收购工作结束了,老妈回来了。 略微沉吟,沈烨还是决定回家一趟,毕竟如果见不到他,一旦老妈跑到学校来,那可就万事休矣了。 家里,让沈烨意外的是,除了老妈之外,老爹和陈叔居然也都在。 陈叔大名陈大江,比老爹小一岁,相貌堂堂,身量不高,苏省徐州人,他和老爹是在南疆经历过生死的战友。 为人仗义,直爽,看见沈烨,顿时没口子的赞扬道: “这小伙子,精神得没治了,虎背蜂腰螳螂腿,咋样?小烨,有没有跟着你爹练上两手啊?” 沈烨满脸堆笑: “陈叔好,我平时就练了点强身健体的套路。” 陈大江如同看牲口一样,凑过来捏了捏沈烨的肩膀和胳膊,咂了咂嘴: “啧,练得不错啊,筋骨结实,光练那些花架子太可惜了,陈叔今天教你两手真功夫?” 老爹拍了陈叔一下,没好气的抱怨道: “老陈,你别胡闹,他一个学生,练啥真功夫,下手没深没浅的,伤了人咋整?” 陈叔不以为意的笑着说: “嘿,排长,小烨性格沉稳懂事,不是惹是生非的孩子,但是万一他真遇见~” 老爹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老陈,别说了,小烨就是个学生,咱们那些手段,他用不上的。” 老爹的态度一贯如此,沈烨以前就提过不止一次,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好在如今有夏末这个高手全心全意的调教他,再加上连番实战,沈烨早已不是足下阿蒙,这个想法也淡了,主动岔开话题: “爸,你和陈叔咋都在家,怎么没压车去苏省?” “嗯,这次我和你陈叔收的货有点多,两台车运不过去,又联系了一台车,明天早上出发。” 直到此刻,老妈才有机会凑到了沈烨跟前插上一句话: “小烨,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又熬夜了?还有,这是谁的衣服?” 知子莫若母,只有老妈才能注意这些细节,沈烨揽住老妈的脖子,随口应付道: “哦,衣服是刘力的,我的羽绒服脏了,洗了还没干呢,老妈,你今天做啥好吃的?可馋死我了。” 老妈宠溺的拍了沈烨一下: “你这孩子,没个正行,我看你这穿的这件衣服还行,要不咱们也去买一件,去年的羽绒衣,你穿着有点短了~” 午饭非常实惠,吃的是老爹他们在牧点卖回来的新鲜小羊肉,小城这边羊肉吃法很粗犷的,手把肉,说白了就是白水煮羊肉。 不过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小城这边的羊肉本来就肥美无比,也确实不需要过于复杂的手段。 煮上半个小时,皮酥肉烂,肥而不腻,蘸着草地上的野韭菜花,肉香四溢,鲜美的无与伦比。 下午,老爹他们联系好的车到了,连老妈都跟出去点数装车了,短短几天,精明强干的老妈,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不仅点数付款一把抓,就连这次去苏省,老妈都会全程跟车,统筹后期,结算工钱和货款。 吃饭的时候,老妈非常感慨,这一单生意如果顺利,保守估计能净入多块。 不算她的工资,老爹能分到手6000以上,比他过往一年都收入都高了。 生活有了奔头,老妈花钱自然也就不再吝啬,午饭后,给沈烨塞了整整500块。 然他自己去买一件新羽绒服,母上大人的恩赐,沈烨自然不会推辞,笑眯眯的收下了。 下午2点,沈烨正在打包几件换洗的内衣,突然呼机响了,老虞的留言,只有三个字: “回电,虞。” 沈烨二话不说,直接就用家里的座机拨通了老虞的手机号码,反正对他来说,想查沈烨的祖宗八代都是易如反掌,根本就不需要避讳。 老虞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沉稳: “沈烨,在家呢?” “是,今天是周末,我父母都在,回来吃顿饭,收拾点东西,这会他们出门了。” 沈烨老老实实的回答着,老虞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周煜没事,已经脱离危险,恢复意识了。” “太好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长出了一口气,语气非常真诚,老虞语气却变得略显严肃: “沈烨,那两个袭击者已经查明身份了,和白大拿没有任何关联,现在可以明确一点,他们是受人雇佣,冲你来的。” “冲我来的?不能,虞组长,我就是一个普通学生,在小城本地也没啥仇人,更不至于生死相见啊?” 沈烨语气惊诧,演技精湛,他选择装傻充楞,这是他一早就已经想好的对策。 果然,听见他的话,老虞沉默了,他为人谨慎,反复认真的对沈烨做过背调。 他也不信,沈烨居然能招来如此专业的炮子,要知道,那个被周煜击毙的家伙,都已经勉强可以算作是职业杀手了。 沈烨趁机主动提起了白大拿的话题: “对了,虞组长,今天凌晨,我发现了一个白大拿的情况。” “什么情况?” 沈烨条理分明的说道: “昨天晚上10点,我返回俄罗斯商场的时候,对门的白大拿正在和一个女人争吵。 今天凌晨两点,这个女人和白大拿一起离开了公寓,没有返回。” 老虞的语气明显变得郑重起来,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坐直了身体:“这个女人的体貌特征,你记下来了吗?” 沈烨声音很稳: “是的,这个女人我认识,是我们小城的电台主持人,叫王韵诗。” 老虞的语气变得有些凝重,显然,连他都知道王韵诗,甚至清楚她的跟脚: “王韵诗,你确定吗?” 沈烨非常笃定的回答:“是的,我完全可以确定。” “好,我知道了,这两天是周末,你就在家呆着,暂时先不要回俄罗斯商城,等我联系你。” 老虞说完之后,没等沈烨回复,就飞快的挂断了电话,此时,沈烨的嘴角一勾。 嘿,饶是你精似鬼,也得喝小爷的洗脚水,老虞正式入局,老争虎斗的好戏正式开场。 第八十一章 乱入 沈烨对于老虞的提议也是从善如流,本来他还打算收拾一些东西去商城继续监视白大拿的,如今想想,多事之秋,还是在家猫两天更稳。 晚上,老爹老妈处理完货物的事情,满身疲惫的回到家,沈烨已经把晚饭都做好了。 非常简单,中午剩的羊肉,回锅红烧了一下,家里还剩几个鸡蛋,做了一盘酱炒鸡蛋,又焖了一锅米饭。 看见沈烨在家,而且还做好了饭菜,老爹老妈自然欣喜,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久违的团圆饭。 次日清晨,天才蒙蒙亮,老爹老妈就出门了,正式踏上征程,这一次的交易至关重要。 如果顺利的话,那么下一次就不用再亲自开车了,因为老爹他们已经能凑够60吨的货款,可以发车皮了。 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掉很大一笔运费,也安全许多,还不遭罪,老爹信心满满,想要过了年,就和陈叔正式成立公司。 沈烨站在阳台上,目送他们离开,心中感慨万千,眼下这个时代,还真是最好的黄金时代。 机会遍地都是,俯首可得,像老爹他们这样的小白,都能轻轻松松的赚到钱。 这要是后世,连特么211硕士都得送外卖的时代,老爹他们这样的傻憨憨还得不得被人活活卷死? 节约,这是老妈刻在骨子里优良品质,她要出门很久,沈烨又不在家里住。 自然不会让冰箱点着白白费电,所以昨天的几个鸡蛋,就是家里最后的存货了。 除了几根葱之外,家里啥也没有,沈烨只好出门去找饭辙,好在他现在兜里倒是格外殷实。 颇有那么点财大气粗的架势,完全可以点上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沈烨穿好衣服出了门,离家不远就有一家老字号的回民馆子,有早餐,他家的烧麦羊汤是沈烨的最爱。 以前家里条件不允许,沈烨舍不得去吃,上一世一共也没吃几次,不过现在嘛,他已经完全可以实现烧麦自由了。 今天是礼拜天,沈烨来的又早,大多数有条件来这里消费的人都还在睡懒觉,店里零零星星的没几个食客。 沈烨点了一屉纯肉烧麦,一份羊杂汤,一共花了6块5,确实算是相当奢华的早饭了。 等餐的时候,兜里的呼机突然又响了起来,沈烨吓了一跳,连忙掏出来查看,留言是回电话,号码是个本地的陌生座机。 皱着眉头拎着呼机走到台前,沈烨换了一幅面孔,露出迷人死不偿命的笑容: “姐姐,我能用一下店里的电话吗?” 台收款的是老板的小姨子,年龄不大,长得还挺好看,一看沈烨的俊脸,顿时笑容满面: “行,你打。” 拨通电话,响起一个让沈烨无比诧异的女人声音: “喂,沈烨,我是黎岚,我到小城了,你有空吗?咱们见个面。” “嘶~” 黎岚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略带沙哑,沈烨顿时倒抽一口冷气,这娘们怎么突然乱入了。 说实话,沈烨是真的不想和她发生交集,她是个比鹿眉还要麻烦的人物。 她身边的那个方其海,绝对是个危险人物,手眼通天,黑白通吃,想想看,连本地刑警都无比忌惮,能是普普通通的小角色吗? 黎岚突然跑到小城来,找他是要干嘛?沈烨有点发呆,没有马上说话,黎岚在电话里轻声问了一声: “沈烨,你在听吗?你不会已经忘了我是谁了?” 该说不说的,在滨城的时候,黎岚对沈烨相当照顾,她到小城,还指名要见面,无法拒绝。 沈烨收敛心神,硬着头皮回道:“哦,哦,怎么可能,岚姐,你在哪?我一会就去找你。” 黎岚的声音异常低沉:“你在哪?还是我去找你。” “呃,我在吃早饭,岚姐,你吃饭了没有?” 15分钟之后,沈烨和黎岚相对而坐,黎岚穿着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有些清瘦,脸色憔悴。 沈烨都已经吃完了,黎岚的面前摆着一份韭菜鸡蛋虾仁的三鲜烧麦,还有一碗白粥。 沈烨很有诚意,小城是内陆地区,而且有远在边陲,海鲜死贵,这个季节,韭菜也稀罕,三鲜烧麦要整整8块钱一屉,相当奢侈。 沈烨毕竟和她一起“同居”了好几天,自然清楚她的口味,她好清淡,不太喜欢油腻的食物。 沈烨面带微笑,语气平和: “岚姐,尝尝看,这家店的烧麦不错,天气冷,你又坐了一夜的火车,吃点热乎的,身上舒服些。” 看见面前的吃食,黎岚目光闪动,仿佛是有些感动,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谢谢你,沈烨,难得你还记得我的口味。” 沈烨语气真诚: “你太客气了,岚姐,在滨城的时候,你帮了我很多,我当时有点偏激,态度不好。” 黎岚神色落寞的摇了摇头: “沈烨,你其实一点都没错,倒是我一直以来都太任性了,自以为是,最近我才真正看透世间的凉薄。” 她的语气唏嘘,满是惆怅,显然她最近应该经历了很多变故,让她这高高在上的公主,也见识到了世界的参差。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沈烨推了一下烧麦盘子: “岚姐,你先吃东西,咱们一会再说。” 黎岚吃了两个烧麦,喝了一口粥,瞥了沈烨一眼: “嗯,味道确实不错,沈烨,你最近过得很不错啊,生活水平提上来了,早餐吃得这么好?” 沈烨在滨城的时候,吃得都是5毛钱一个的包子,3个包子,外加一碗豆浆,才2块钱,所以黎岚才有此一说。 沈烨面不改色的胡扯道: “嗨,谁家过年还不吃顿饺子,我这也是难得改善一次伙食,就被你赶上了。” 黎岚勾了一下嘴角: “沈烨,你头角峥嵘,神华内敛,不是池中之物,早晚一飞冲天,区区钱财,不值一提。” “哈!”沈烨笑着打趣: “岚姐,借你吉言,等我有钱了,就买两份烧麦,吃一份,扔一份,嗳,有钱任性,就是造!” 黎岚终于被逗笑了,这一瞬即,如同百花齐放一样,不管看几次,还是一样惊艳。 黎岚的颜值,沈烨两世为人,在他见过的女人当中里,只有夏末能与之抗衡,当然,鹿眉也可以,只不过被沈烨自动过滤了。 水榭花都,崔洋家所在的那处小区,巧的是黎岚在这里也有一处房产,客厅中,黎岚抱着腿坐在沙发上,直勾勾的盯着沈烨。 沈烨心里有些发毛:“岚姐,有事您说话,你这么看着我,我有点慌。” 黎岚语气幽幽的:“沈烨,我遇到难处了,想找你帮忙?” 第八十二章 天方夜谭 一听这话,沈烨有些发呆,皱起了眉头。 找他帮忙?黎岚不差钱,至少和他比起来肯定是不差钱的,找他肯定不是借钱。 至于武力方面,也不可能,黎岚很讨厌暴力,之前沈烨和拐子火并受伤,她就表现的异常厌恶。 至于其他方面,黎岚家世不俗,家里很有能量,他一个边陲小城的高中生能帮啥? 沈烨心念急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黎岚能有什么事,需要找自己帮忙。 “岚姐,你先说说什么事,能帮的,我一定不会推辞。” 黎岚沉吟了一会,轻轻的咬了一下嘴唇: “沈烨,我需要用钱,很多钱,你帮我出出主意,该干点什么才能赚到钱?” 沈烨愣了,呆呆的望着黎岚,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 “岚姐,你没逗我?” 黎岚摇了摇头,神色落寞: “沈烨,我知道你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我现在确实已经没了可以信任的人,心乱如麻,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我尼玛,黎岚最近到底经历了什么,居然病急乱投医,跑到小城来找自己,沈烨一头雾水: “岚姐,你能说说到底遇见什么事了吗?” “别问了,你就帮我想想,做什么买卖能快速赚到钱。” 黎岚轻轻的皱起了眉,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沈烨明智的没有再问,岔开了话题: “岚姐,你有多少本钱?” 黎岚的表情变得很局促:“我现在一共还剩下9万多块。” “9万?” 这个金额实在是太少了,沈烨有些惊讶,要知道,光是黎岚在滨城的那台九成新皇冠汽车,就至少价值几十万。 更何况她的名下还有房产,就算当下房价不高,她的那套位于市中心的大房子也能值个二十几万。 “没错,9万,滨城的车房,包括存款都没了,剩下的这些钱,还是之前用别人名头存在小城的。” 黎岚的神色愈发黯淡,声音飘忽,眼圈发红,沈烨瞬间就明白了,她应该是被强制执行了,名下的所有的资产,全都被冻结了。 幸好现在是98年,这要是后世,个人信息已经完全被绑定锁死,她估计就连小城都来不了。 沈烨搓了搓手,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黎岚,只能沉声问了一句: “一共欠了多少钱?” 黎岚把头低垂下去,沉默了好久,才低声说了一个数字出来: “320万。” 沈烨皱着眉头,又追问了一句:“多长时间?” 黎岚抱住了自己的膝盖,语气有些绝望,声若蚊蚁:“7个月,最长不到8个月。” “嘶~” 沈烨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320万,只有9万块钱的本钱,需要将近40倍的杠杆,这么短的周期,不是扯淡吗? 沈烨心里清楚,这个半年多的周期,应该就是法院开庭审理的最后期限,不过想要实现黎岚的这个目标,基本上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特么写在刑法上了。 沈烨沉默不语,黎岚抬头看了他一眼,抽了抽鼻子,惨笑一声: “天方夜谭一样,对吗?” 沈烨已经恢复了沉稳,不过声音依然还是干巴巴的: “岚姐,能不能想办法先延长一下时间,比如,先归还一部分。” 黎岚显然已经乱了心绪,意志消沉,语气也无精打采:“我也不知道,也许可以。” 沈烨猛地站起来,伸出双手,按住她的肩膀,眼神犀利的盯着她,一字一句的说道: “黎岚,打起精神来,如果你有一定要救的人,就别特么垂头丧气的,路是自己选的,谁也怨不着,选错了路,就算跪着也得走完。” 沈烨说到后来,都是吼出来的,黎岚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紧紧的攥住他的胳膊: “沈烨,你有办法对不对?” 沈烨摇了摇头,老实的回答: “我也没有办法,但是事在人为,自哀自怨也无济于事,总要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 黎岚的眼泪滑出眼眶,语气无比哀伤: “300多万,还能有什么办法?我在滨城,借遍了所有认识的人,呵,才凑到了区区几万块,杯水车薪。” 这也是人之常情,黎岚肯定是家里出事了,自古以来都是锦上添花者众,雪中送炭者无。 说实话,能借到几万块,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说明黎岚家里之前为人处世应该还是相当到位的。 “行了,别吭叽了,那么大岁数了,丢不丢人?事到临头,躲不过去,只能背水一战奋力一搏,这房子是你的吗?” 临近中午的时候,沈烨独自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发呆,黎岚的突然出现,让他本来就一团乱麻的生活,变得更加复杂了。 沈烨是重生者,但他并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没办法无中生有,上一世的这个时间,他还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根本就不知道外界的机遇。 明年年初,倒是有一个,得益于他贪财的小姨,那时候,他刚出院,小姨过来探望的时候,聊起过一支神奇的股票。 从3月到5月,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股价涨了3倍有余,小姨捶胸顿足,沈烨记忆犹新。 不过即便有3倍多的杠杆,黎岚的本金依然还是太少,她想要翻身,就得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把8万的本金变成100万。 黎岚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第一步,就从变卖房产开始,小城的房子,是她名下的,大概能值7万多。 至于下一步,如何能将16万,快速变成100万,沈烨暂时也没主意,只能等她先卖了房子再说。 眼下,沈烨还是最揪心的是要如何除掉王彦辉一家,这可是心腹大患,如果这次不能连根拔起,一旦让他们缓过这口气,那么沈烨,包括全家都要遭遇灭顶之灾。 根本不用怀疑,早在几千年前,古人就对此有了定论,破家知县,灭门府尹,这话题没法展开,懂得都懂。 此刻,沈烨只祈祷一件事,那就是王韵诗和白大拿之间除了男女之事以外,还有其他瓜葛,这样的话,王家就被死死套牢了。 儿子买凶杀人,女儿和境外纠缠不清,王家就算根深蒂固,也得轰然倒下。 正发呆呢,呼机突然震动起来,沈烨被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从兜里掏了出来。 一条来自老虞的留言:“豫园饭店,3号包房,速来。” 第八十三章 与敌同寝 第八十四章 第一次交锋 下午,沈烨到家之后,无精打采的合衣躺在沙发上翻腾着,最近发生的事情,走马灯一样的在他的脑海中盘旋着。 可以肯定一点,老虞已经看穿了他的水鬼战术,甚至已经洞悉了他企图借刀杀人的图谋。 但是老虞却没有怪他,不仅如此,刚刚吃饭的时候,老虞话里话外的,都透露出一个信息,让他不必担心眼下的局面,按部就班即可。 对此,沈烨百思不得其解,无论如何,老虞也没必要为了他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去招惹一个强势的地头蛇。 沈烨突然猛的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眼中精光四射,兴奋的自语道: “难道说,老虞这家伙一早就已经盯上了王家?只是一直都苦无证据?” 没错,应该就是这样,上一世,2002年的时候,王彦辉的老爹匆匆忙忙的突然离开了小城,平调到遥远的湘西赴任,也许就与此有关。 如今,王彦辉已经暴雷,不仅死了人,还伤了一名特勤,关键是老虞他们已经介入,再想蒙混过关,难比登天。 听老虞的意思,实锤王彦辉,应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密不透风的黑幕,已经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还有就是王韵诗和白大拿之间的羁绊,应该是个无比重要的突破口。 刚才吃饭的时候,老虞虽然全程都是一张扑克脸,但是眼底隐藏的一丝兴奋还是被沈烨发现了。 拿起一部崭新的摩托罗拉掌中宝手机,摆弄了一下,这是老虞给他的,专门用于和他联系。 老虞的要求简明扼要,不管在什么时间,只要是王韵诗出现在白大拿家,都要第一时间和他联系。 周一,小雪,沈烨一如往常去上学,哪怕天崩地裂,学校里还是风清云澜,一派安详。 东山脚下发生的枪击命案,根本就没见报,显然是被人有意压了下去,仿佛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不出所料,鹿眉今天没来,不过她是特权人物,缺席是家常便饭,大家早就习以为常,连议论的动静都没有。 沈烨现在勉强也算是特权人物了,吃过晚饭之后,就直接离校了,根本不上晚自习。 说实话,现在继续上课,对沈烨已经毫无意义,纯属浪费时间,不过他也只能忍着。 离校自学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是无论如何也瞒不住家里的,事实上,要不是最近老爹老妈忙着张罗买卖,沈烨没在学校住宿的事情,早就露馅了。 步行回到公寓,沈烨抖着头上的雪花走出电梯,刚好和白大拿迎面撞见。 心里猛的一紧,好在他现在历经磨难,心里素质已经练出来了,面无表情,毫不停留的和他错身而过。 白大拿今天穿了一件笔挺的呢子大衣,领口还镶了水獭皮子,腋下夹着手包,拎着汽车钥匙,一看就是要出门。 看着沈烨朝着对门走去,白大拿挑了挑眉,停住了脚步,扶了一下金丝眼镜,上前两步,凑了过来: “小伙子,你住这里?” 白大拿的声音很好听,磁性,低沉,配合他风度翩翩的气质,男性魅力拉满。 沈烨回头,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语气略带警惕:“你是?” 演技这一块,沈烨不怂,这个反应,拿捏得恰如其分,白大拿面带笑容,语气平和: “哦,我是你对门的邻居,以前没见过你,小伙,你这么年轻,应该还在念?” 沈烨仿佛是卸下了一些防备,不过语气依然冷淡:“嗯,是,我在二中念书。” 说完之后,沈烨就准备进门回屋,不过白大拿却没有就此离开,反而上前一步: “小伙,我那屋的暖气不咋的,冷飕飕的,你房里怎么样?” 看他的意思,居然还想跟着沈烨进屋看看,沈烨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拦在门口,语气变得异常冷硬: “我房里还行,你还有事吗?” 白大拿脾气还很好,不以为意,始终面带微笑: “小伙,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对门住着,理应守望相助,你何必拒人千里之外呢?” 沈烨脸上露出非常浓烈的不耐烦,眼神桀骜,眉头紧皱,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少年的做派: “我没什么事需要你帮的,你要是没事,别来烦我。” 白大拿饶有兴致的看了他一眼,笑着撇了撇嘴: “呵,年轻气盛,小伙脾性挺大啊,得,回见。” 白大拿转身离开,直到他上了电梯,沈烨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后背都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这是他和白大拿的第一次正面交锋,虽然只是寥寥几句,沈烨也是殚精竭虑的,感觉都要虚脱了。 回到房间的第一时间,沈烨就给老虞拨通了电话: “虞组,对,是我,我刚刚和白大拿在楼道里迎面相遇了,他想套话,还想进我的公寓查看,都被我遮挡过去了。 嗯,是,应该没有,不过我担心他会查我的跟脚,虞组,我家里条件一般,是无法支持我住在这里的~” 挂了电话之后,沈烨呆呆的坐在沙发上,身体无力般的瘫着,说实话,重生以来,沈烨虽然成功改变了命运,但是生活过得有点过于刺激了。 不仅几次经历生死瞬间,刀光剑影,现在还卷入到了无法预测的危险之中,要知道,这个白大拿,可是货真价实的间谍啊。 夭寿了! 沈烨心乱如麻,用了的挠了挠头,烦躁的难以自已,连找个人诉说都不行。 夏末生日那天,他们已经约好了,在这件事彻底尘埃落定之前,暂时不要见面。 夏末的神秘出身,也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反正肯定是不能让老虞他们注意到她的存在。 不知不觉,心力交瘁的沈烨就蜷在沙发上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突然,兜里的呼机暴躁震动起来,沈烨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翻身坐起,掏出来一看,是崔洋的手机留言,非常简短,但是内容却触目惊心: “救命,大富豪。” 小城只有一个叫大富豪的地方,全名是大富豪娱乐城,以前是小城第一家歌舞厅,现在变成了综合娱乐城,一楼舞厅,二楼歌厅,三楼是电玩水果机。 大富豪,算是小城里唯一一家大型夜店,每了晚上,几乎是本地所有盲流还有社会牛马的去处,牛鬼蛇神齐聚一堂,乌烟瘴气的。 沈烨两世为人,对这个地方也只是耳闻,从来都没进去过,崔洋倒是这里的常客,流连忘返。 第八十五章 大富豪 晚上10点,下雪路滑,街上人车稀少,沈烨好不容易才打到一辆出租车,到了城西的大富豪门口。 一路之上,沈烨不停的在心里问候崔洋的祖宗十八代,这孙子是真特么不省心啊。 自己现在都已经焦头烂额了,他还是不断的惹事,关键是他出事,沈烨还不能坐视不理,只能硬着头皮过来救场。 大富豪娱乐城是个独栋的四层楼,还带着一个前院,专门用来停车,整体外观都是欧式风格,金碧辉煌的。 才刚一下车,离老远,沈烨就听见了非常强劲狂躁的野人的士高,土嗨土嗨的,这可是90年代,最的舞曲。 大富豪的门口,围拢了一大的群少男少女,穿着单薄,哆哆嗦嗦的聚在一起,随着节奏扭动着身体,抽着烟嬉笑打闹。 这些孩子,大都是连入场门票都买不起的辍学少年,不用上学,又没有工作。 家里人都是下岗工人,一天到晚,为了赚钱生活累得精疲力竭,早已经无力管教他们,只能听之任之。 无处释放的精力,让这群孩子只能在深夜聚到一起,隔靴搔痒,这个现象,直到后世的东北街头依然屡见不鲜。 紧身裤,豆豆鞋,颜色各异的头发,额头上纹了一只眼睛的精神小伙,精神小妹,就是这么来的。 沈烨穿着长身羽绒服,神色冷峻,龙行虎步,显得和这群荷尔蒙躁动的孩子格格不入。 身体依然还是17岁的少年,活力满满,但是心态苍凉,稳如老狗。 门口站着一个满脸横肉,穿貂的寸头胖子,他就是大富豪里负责看场子的社会人,当然,也兼收门票。 看见沈烨,寸头胖子伸手拦住他,横眉立眼的,语气很不耐烦:“门票5块。” 沈烨二话不说,直接掏出10块钱拍在他的手里,非常客气:“大哥,我来找人。” 看沈烨如此上道,胖子的面色稍霁,麻利的把钱揣进兜里,懒懒洋洋的问了一句: “找谁?” “崔洋。” 一听这话,胖子顿时挑了挑短粗的眉毛,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沈烨,表情戏谑: “呵,那个胆边生毛的小比崽子,是你朋友啊,小伙,带钱了吗?就学人过来平事?” 钱?一听这话,沈烨的心里不由的咯噔一下,眉头紧紧的皱起,不过很快就稳住心神,问了一句: “大哥,我这朋友到底犯了什么事?现在在哪呢?” 沈烨还想套套话,这胖子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调侃道: “呵,什么事?啧,你这朋友可牛皮了,现在正在咱们大富豪的四楼贵宾厅做客呢,你赶紧上去。” “四楼?” 小城的大富豪娱乐城,只有三层是对外营业的,四楼据说是办公室,不过沈烨却是一个字都不信。 一个夜店,干啥能用到2000多平的办公场地?用脚趾头想,这大富豪的四楼多半是一些非法的项目,大概率是跟黄赌有关。 沈烨的心沉了下去,如果崔洋真的又像滨城一样,被人出千圈了钱,那可就操蛋了。 这里可是沈烨的老家,生于斯长于斯,本乡本土的亲戚朋友一大堆,不可能像在滨城一样行事肆无忌惮,甚至连报警都不行。 先不说人家张罗出这么大的一个局面,必然是手眼通天,背后有人,就算是警察秉公执法,扫了这个场子。 后续的报复,沈烨这小身板,也根本承受不起,这些社会人,人家有无数的法子,折腾得你全家永无宁日。 不用质疑,别说是黑恶势力猖獗的98年,就算是后世,如果一不小心得罪了当地的社会人,人家即便采用合法的手段,一样能弄得你生不如死。 不信?嘿,你可以试试。 心里恨不得直接掐死崔洋这王八犊子,但是朋友有难,沈烨又不能坐视不理,硬着头皮上。 默不作声的拾阶而上,一直走到三楼游戏厅的尽头,是一扇铁门,一个吊儿郎当的精瘦汉子,正坐在门口抽烟。 看见沈烨,瘦猴吐出烟气,不耐烦的摆手驱赶:“小崽子,滚一边玩去。” 沈烨面无表情,语气平稳:“我找崔洋。” 一听这话,瘦猴和一楼那个胖子的表情如出一辙,满是不屑: “我艹,就你,毛都没长全呢,就特么学人过来平事?” 这瘦猴充其量也就一个最底层的看门马仔,地位估计连一楼的胖子都不如,人家好赖还能刮点油水。 沈烨不想和他多废话,声音低沉:“我现在能上楼吗?” 瘦猴受到了轻视,有点挂不住脸,站起来把烟头狠狠的摔在沈烨的面前,嘴里不干不净的: “小几把崽子,你特么挺狂啊?行,上去,我特么看你咋下来。” 他骂骂咧咧的掏出钥匙,把身后的铁门打开,沈烨也没有理会他,直接进门上楼。 刚到四楼,就听见哗啦哗啦的,不绝于耳的麻将声,还有混合了不知道多少种的浓重烟味。 沈烨抽了抽鼻子,大略的扫了一眼四楼的格局,中间一条走廊,两边都是单独的小包房。 走廊很深,包房很多,不下几十间,其中一些敞开着门,麻将声还有烟味,就是从里边传出来的。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类似于会场一样的大房间,不过此刻正关着门,不知道里边是什么。 四楼一上来是门厅,左手边是一个类似柜台窗口一样的房间,开着门,右边摆着一圈沙发,几个精壮的汉子,正坐在沙发上抽烟。 看见沈烨东张西望,其中一个眼角有刀疤的汉子起身问了一句: “你是干啥的?” “我找崔洋。” 刀疤脸冷冷的扫了沈烨一眼,倒是没有出言讥讽,语气生硬:“跟我过来。” 靠近走廊尽头的一个包房,装修的类似于办公室一样,沈烨终于见到了蹲在地上,鼻青脸肿,形容凄惨的崔洋。 办公桌后边,一个梳着背头,腆着肚子的油腻中年人,正用锉刀修着指甲,抬头瞥了沈烨一眼。 “大洋子,这就是你找来帮你平事的人?你特么逗我玩呢?” 蹲在地上的崔洋,猛地站了起来,急吼吼的说道:“泰哥,这是我最好的哥们,他有钱,肯定能帮我。” 此刻,沈烨恨不得一脚直接踢死他,强压心中的火气,沉声问了一句: “大洋子,到底咋回事?” 第八十六章 败家子 崔洋臊眉耷眼的看了沈烨一眼,凑到跟前,讪讪的解释道: “老沈,我之前在这玩牌输了点钱,你先帮我垫上,我过几天还你。” “输了点钱,多少?” 沈烨眉头拧成一个大疙瘩,都快挤出水了,崔洋面红耳赤的没好意思说话,那个胖子泰哥放下锉刀,嗤笑一声: “大洋子,咋的?你还不好意思了,行,我替你说,他一个月之前在我这借了1万,现在连本带息,1万4。” 卧槽,沈烨顿时倒吸一口冷气,崔洋这个傻皮,这特么是肯定抬了高利贷,九出十三归的那种,要命了。 崔洋不服,红着脸争辩了一句: “不是1万3吗?还有,我的手机最少也能顶3千?” 泰哥不屑的哼了一声: “艹,谁特么要你的破电话,今天小苗找你要钱,你不还钱,还特么动手了,管你要1000块医药费,没毛病?” 一听这话,沈烨心中了然,看崔洋鼻这青脸肿的凄惨模样,肯定动手耍赖被人给反杀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沈烨把崔洋拉到身后,沉声问道: “泰哥,大洋子的还款日期是哪天?” 泰哥点了一根烟,愣着三角眼瞟了沈烨一眼,见他不卑不亢,态度沉稳,倒是收起了一丝轻蔑: “就是今天,过了12点,就得再加一个月的利息,两毛利,懂吗?” 沈烨点了点头:“懂,月息2800,没错,泰哥?” “呵,你特么倒是个明白人,怎么着,现在10点15分,还要一个多小时,是这个月还,还是下个月一起啊?” 泰哥抬手看了看手表,语气满是揶揄,沈烨皱了皱眉: “泰哥,现在银行都下班了,取不出钱,你看能不能~” 此时,崔洋用力的扯了扯沈烨的胳膊,凑在他的耳边,压低声音: “老沈,不用求他,我姐哪有钱,她今天晚上刚去蛋糕店收了货款,还没存呢。” 我尼玛!沈烨瞬间就反应过来了,为啥崔洋这孙子会找他救命,敢情是打得这个主意。 他要是直接找崔颖,他爹肯定就知道这事了,少不得扒了他一层皮,沈烨管崔颖借钱,她肯定不能拒绝。 沈烨被气得脸色煞白,拳头紧紧的攥起,都有点哆嗦了,崔洋一脸谄媚的哀求道: “老沈,哥们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你就拉我一把,要是让老崔知道这事,一准送我当兵去了。” 沈烨不想管崔颖借钱,1万4可不是小数目,这个人情很大,世间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债,他不想背。 泰哥不耐烦的哼了一声:“怎么着?商量好了没啊?” 就在此时,一个人大模大样的推门走了进来,语气熟络的说道: “老黄,听说你最近又骗到手一个大柰子~咦,怎么是你?”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来人居然是白大拿,沈烨顿时感觉头皮发麻,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泰哥好奇的问道:“拿哥,你认识?” 白大拿上前两步,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的扫了沈烨一眼,点点头: “嗯,我家邻居,他咋了?” 泰哥给白大拿递了一根烟,还殷勤的帮他点上了,姿态放得挺低,看起来这个白大拿在大富豪还挺有排面的。 “哦,拿哥,他朋友欠钱不还,找他过来平事呢。” 白大拿笑了,吐出烟气,绕有兴致: “哈,老黄,要是差不多过得去,那你就给我个面子,抬抬手,毕竟都是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泰哥毫不犹豫的应承下来: “没问题,既然拿哥都张嘴了,这点小事还算个啥,大洋子,我再给你三天时间,不额外算利息。” 崔洋面露喜色,刚要应允下来,沈烨却一把按住他的胳膊,语气硬气: “不用,12点之前,肯定还你钱。” 开玩笑,沈烨才不愿意和白大拿产生丝毫瓜葛呢,欠了崔颖的人情,顶多头疼,欠了白大拿的人情,能要命。 沈烨拿起崔洋的电话,转身就离开了大富豪,出门之后,打上一台出租车直奔水榭花都。 路上的时候,沈烨突然灵光一闪,给黎岚拨通了电话: “喂,岚姐,我是沈烨,抱歉打扰你了,你哪有现金吗?” 深夜11点过,沈烨和崔洋一起从大富豪走了出来,走到街口,沈烨把欠条撕碎,直接扔进了垃圾桶,眼神凛冽: “大洋子,这钱,是我管老师借的,你必须马上想办法还我,要不然她肯定找我家长。” 崔洋面露难色,垂头丧气的小声嘟囔道: “老沈,你说你费这劲干啥?直接找我姐多好啊,她不可能催你还钱。” “我去你大爷的!” 沈烨火冒三丈,忍无可忍,飞起一脚,直接把崔洋踹倒,破口大骂: “你特么还有脸说,我该你的啊?就三天,你就是卖腰子也得把这钱给我还上,要不然我就直接上门找你爹要!” 崔洋捂着腰,疼得脸都扭曲了,不过他自知理亏,也不敢反驳,声音喏喏的: “有话好好说呗,不就一万多块钱吗?至于下死手。” 沈烨看他一幅不以为然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崔洋,你特么就是狗改不了吃屎,在滨城被骗,回家还被骗,还大言不惭的,不就1万多块钱,从小到大,你特么赚过钱吗?你就是个彻头彻尾吸血鬼,败家子。” 崔洋慢慢的站了起来,脸色阴沉下来: “老沈,过分了啊,为了点钱,至于吗?我明天一准还你。” 沈烨一把薅住了他脖领子,眼神凶狠,语气冷冽: “崔洋,你特么清醒一点,赚钱不易,崔叔也不年轻了,你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下去,肯定万劫不复,多大的家业也不够你败的。” 上一世的崔洋,这个时间正在医院陪着沈烨呢,但是这一世,他好像开始放飞自我了。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苗头,有些事,一旦上瘾,就无法回头了,沈烨可不希望他的死党坠入深渊。 沈烨几经生死,发飙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带着一丝凛然煞气,崔洋顿时就被摄住了,支支吾吾的说着软话: “老,老沈,你干啥?你还要打我啊,我真知道错了,保证再也不犯了。” 沈烨松开他的衣领,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语重心长的说道: “大洋子,你要是实在不愿意上学,作为朋友,我觉得当兵真心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八十七章 狠角色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崔洋在第二天,就把钱汇到了沈烨的存折上,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攒来的。 鹿眉一直没来上课,传言她已经离开小城了,对此,沈烨倒是喜闻乐见,这小娘皮就是红颜祸水,走了最好。 王彦辉也始终没有露面,估计他现在就算没被拘留,也肯定焦头烂额,事情败露,被老虞他们钉死,他就算想跑路都没门。 周六,学校放假,沈烨约好了黎岚,一来是还她钱,二来是帮她搬家。 黎岚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动作麻利,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已经把房子给卖出去了。 7万块,116平3楼精装,南北双阳大平层,连着九成新的高档家具,拱手让人,这个价格,感天动地。 当下,阳台不算面积,光是南北两个阳台,就已经不下10几平米了,超值。 黎岚的新居,距离俄罗斯商城不远,农行家属楼,去年才建成的,2室2厅,三楼,南北房,月租350块。 黎岚现在属于被执行人,不能回滨城,她熟悉的地方,除了滨城,也就只有小城了。 这处房子很有意思,条件好得很,比黎岚自己的房子都不差,是按照婚房装的,家具家电里外三新,没人住过。 据说是结婚前夕,新娘逃婚跟人跑了,新郎丢了大脸,本地混不下去,去了外地,所以房子就空了出来,让黎岚捡了漏。 说实话,按她现在的处境,租这样的房子,有点奢侈,应该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估计黎岚是好日子过惯了,大手大脚,明明已经山穷水尽,对钱财的概念依旧模糊。 正所谓由奢入俭难,沈烨也没吱声,毕竟房子都租了,既成事实,多说无益。 黎岚的东西不多,家电只有四样,索尼34寸纯平电视,西门子双开门冰箱,春兰立式空调,西门子自动滚筒洗衣机。 买房的人家说,打包价5000块钱,把这些家电一起买下,但是黎岚没干。 她不傻,这四样电器,买的时候,花了2万多,光电视就1万块,九成新,就算卖二手,也不只5000块。 除了电器,就剩下铺盖和一些杂物,还有黎岚的衣物,她已经找好了搬家公司,沈烨帮着收拾一下就好。 收拾床铺的时候,沈烨在床缝里发现了一张合影,女人自然是黎岚,而男人则是方其海。 照片里的背景,是满洲里国门,当时黎岚大概20左右,娇艳如花,意满踌躇,笑得无比灿烂。 方其海也没有现在的阴鸷气质,看起来阳光帅气,照片左下角有个时间,93年8月6号。 “沈烨,差不多了,我准备给搬家公司打电~” 黎岚走进来,看见沈烨手里的照片,顿时脸就沉了下来,眼中闪过无法掩饰的恨意,一把抢了过来,撕得粉碎。 “怎么?被他坑了?” 沈烨沉声问了一句,黎岚的眼圈泛红,语气凶巴巴的: “我不想再提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生。” 这话的信息量很大,沈烨瞬间就脑补出一部分狗血剧情,无非就是借机上位和始乱终弃。 黎岚的情绪激动,胸口剧烈的起伏着,脸色煞白,沈烨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不问了,岚姐,为了人渣气坏了身体不值当,最好的办法,不是忘了他,而是灭了他!” “灭了他?” 黎岚被沈烨的话吸引了注意力,沈烨点点头,理所当然的说道: “当然,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何以抱怨?以直报怨,复仇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以直报怨,复仇。” 黎岚呆呆的重复着,眼睛变得越发明亮起来,精光四射,她猛地拉住沈烨的手: “沈烨,你说的对,你会帮我的,对?” “呃~” 沈烨一时无语了,这特么不是脑子有病吗,你复仇,关我屁事,我凭啥要帮忙啊? 那个方其海阴嗖嗖的,黑白通吃,绝对不是个好相与的,他自然不会乱趟浑水。 瞬息之间,黎岚也反应过来,讪讪的收回手: “对不起啊,沈烨,我刚刚脑子一热,这件事和你没关系,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气氛有点尴尬,沈烨笑着岔开话题: “呵,岚姐,饭要一口一口吃,复仇什么的都是后话,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赚钱,先把窟窿堵上,把你在意的人给捞出来。” 黎岚已经恢复了平静:“嗯,没错,你说得对。” 中午,黎岚的新家里,桌上摆着几盘从饭店买来的现成菜,还有一瓶当地的白酒,小城纯粮,56度。 黎岚端起酒杯:“来,沈烨,谢谢你帮我搬家。” 沈烨和她碰了一下酒杯:“岚姐,我祝你遇难成祥,从此一帆风顺,步步生花。” “呵,步步生花,好词。” 黎岚扬起脖颈,一口就干下去半杯白酒,抿住嘴唇,哈了一口酒气: “呼,谈何容易,我现在满打满算,也就能凑到15万,距离320万,零头都不够,沧海一粟。” 黎岚神情之间满是惆怅,沈烨也沉默了,确实,想用15万,半年时间里变成300多万,难比登天。 “岚姐,你之前在小城做生意,有没有什么门路?” 黎岚又喝了一口酒,脸色有些微红: “哪还有什么门路?早几年,苏联刚解体的时候,边贸确实赚钱,简直就像捡钱一样,一箱方便面,能换几件貂皮大衣。 时过境迁,现在依然还在做边贸的,都不折腾这些鸡零狗碎了,玩得都是木材,钢材,粮食之类的大宗买卖。” 沈烨点点头,确实如此,俄罗斯商场里的那些干得好的老板,大多数也都不看店,都是两头来回跑,以前是倒爷,现在是掮客。 黎岚重新倒满酒杯,唏嘘自嘲: “我原来倒是有些门路,不过现在成了骗子,又背了几百万饥荒,名声臭不可闻,这些买卖想都别想了。” 黎岚语气愈发苍凉,自顾自的端起酒杯,又焖了一大口,脸色都酡红了,显然,她今天的状态不适合喝酒。 话里话外的,沈烨其实大概已经听出来了,应该是她和方其海一起干边贸,结果被狠狠的坑了。 现在黎岚全部身家都搭进去,还欠300多万,估计总金额至少上千万,这个方其海果然是个狠角色,专门玩阴的,手笔贼大。 此时,黎岚好像是有点上头了,眼神发飘:“沈烨,我是不是很蠢?” 说着,她又喝了一大口酒,沈烨也没拦着,她胸中满是愤懑,需要适当的发泄。 空腹两杯白酒下肚,黎岚面如桃花,醉眼迷离,她用手撑着脸颊,倚在桌子上,打开了话匣子: “他原来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还只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 第八十八章 急活 从黎岚家出来,冷风一吹,沈烨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些许酒气立刻就散了。 黎岚的故事并不复杂,有点狗血,方其海比她大四岁,小地方出来的凤凰男。 他和黎岚是校友,滨城政法大学,同系,黎岚入校的时候,他大四,正在考研,兼任系辅导员助理。 才子佳人嘛,顺理成章的谈起了恋爱,那时候,黎岚家里还没有没落,正儿八经的天之娇女。 92年,方其海研究生毕业,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得到公正分配,被发配到了甘省的偏远小镇。 方其海只熬了半年,就辞去公职,一头扎向小城,干起了边贸买卖。 而黎岚,鬼迷心窍似的退了学,毅然决然和家里决裂,和他一起做起了倒爷。 开始的几年,虽然辛苦也危险,但是买卖倒是顺风顺水,两个人赚了不少钱,还成立了外贸公司。 95年,他们的买卖突然遭遇了危机,黎岚无奈之下,只好去求当时即将退休的爷爷。 黎岚爷爷通过个人关系,担保了价值500万的采购订单,这才让他们起死回生。 之后,黎岚爷爷又多次利用个人关系,帮衬黎岚,最后一次是去年,整整2000万的订单。 今年的春天,黎岚和方其海正式分手,结果到了10月,订单的交付期满。 黎岚才愕然发现,有800多万的货物还没交付,都是初次交付之后,又以调换货的名义给拉走了,最后的结果,她被起诉了。 订单担保人是她爷爷,公司法人是她,她爷爷揽下了罪名,已经被拘押了,而她也成了债务被执行人。 以沈烨的眼光,不难看出,这是方其海故意下的套,很有可能早在95年,这家伙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黎岚喝醉了,很多细节说的颠三倒四,但是沈烨判断,当年方其海之所以被发配,很有可能就是她爷爷的手笔。 黎岚性格偏激,和她的成长环境有关,她父亲早在85年就因公殉职,母亲两年后改嫁,去了国外,而她,是在爷爷家里长大的。 老头位高权重,奶奶走得早,自然没时间教育疏导黎岚,导致她任性,死钻牛角尖,一头撞进了方其海的怀里,终究错付了。 小区门口,沈烨掏出烟盒,划了火柴点了一支烟,烟和火都是黎岚的,骆驼牌。 长长的吐出烟气,目光幽远,黎岚醉酒后,哭得梨花带雨,哀伤欲绝的表情,久久的盘旋在他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管不了,也不能管。” 沈烨喃喃自语,用力的摇了摇头,把烟头扔在地上,拦停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瞬息之间,沈烨意识到很多问题,那个方其海和滨城的鼎盛集团必然是沆瀣一气的。 当时老莫和桑蓝讳莫如深,从方其海的出身就可见一斑了,这水,深不见底,就沈烨这小身板,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周日,上午,9点。 沈烨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吵醒,他昨晚是睡在自己家的,失眠了,翻腾到快3点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喂,老妈,你这是在哪打电话呢?还顺利吗?” 沈烨揉了揉眼睛,瞄了一下电话上的来电显示,苏省的区号,紧接着语气就变得凝重起来: “老妈,这事千万不能让我姨夫知道,我小姨大姨都是啥样人,你还不清楚吗?知道咱家有钱,一准借钱。” 电话那头,老妈的声音有些激动,很快就换成了老爹,沈烨的语气异常沉稳: “爸,你相信我,把司机的电话告诉我,这事我去找崔叔出面,他是老买卖人了,一能准办得妥妥当当的。” 又聊了许久,沈烨才挂断电话,此时,早已睡意全无,沉思了一会,给黎岚拨通了电话。 “岚姐,醒了吗?我有点事想和你商量一下,好,我这就过去。” 下午2点,3辆东风卡车从小城出发,一路向西,朝着cbehq而去,黎岚坐在副驾驶上,用手肘顶了沈烨一下: “沈烨,你不是说你家里条件不好吗?一次性收购60吨皮子,这可不算是小买卖了。” 沈烨挠了挠头: “岚姐,天地良心,我真没骗你,我家里也是从今年9月才开始干这个的,还是跟别人合伙,算上这次,才第4次。” 黎岚看了司机一眼,凑在沈烨的耳边,压低声音: “你小子胆子真大啊,这么多钱,你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带出来?” 沈烨嘴角一勾,语气豪迈: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想要做事,就得豁得出去,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连口汤都抢不上热乎的。” “哈!这话说的没毛病,是个爷们!” 开车的司机,是个蒙古族的粗豪大汉,叫巴特,从第一次就跟老爹合作的人,知根知底。 上次拉货,他害痢疾了,所以这才没跟着一起去苏省,这次急活,老爹直接找到了他。 老爹他们已经到了南通,上一批货也顺利出手,厂家那边突然有一笔新订单,急活,整整200吨皮子的缺口。 如果等老爸他们赶回来就已经来不及了,但是又不想舍弃这小2万块钱的利润。 所以老妈才把货款汇到了自己的存折上,想让沈烨的小姨夫出面,帮忙收60吨皮子。 小姨夫下岗之前,是小城皮革厂的,经常跟着下牧点收皮子,算是个懂行的。 但是沈烨自然不会让小姨家掺和进来,这事一旦被她知道了,沈烨家的好日子就算倒头了。 老妈回来,小姨和大姨必然都会上门借钱,绝对没跑,而且还不是一次,必然是没完没了。 沈烨的格局很大,他想直接把这200吨的缺口都吞下去,140吨的份额,直接让给黎岚,怎么也能赚上几万块了。 这单买卖,对家里的意义很大,一旦促成,很有可能南通厂家那边的唯一供货渠,以后必然顺风顺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黎岚现在虽然落魄潦倒,但是人家依然有15万的本钱,还有铁路上的关系。 可以轻而易举的搞到承认车皮,都不用老爹他们星夜兼程的返程了,收好皮子,直接发货就行。 当然,沈烨都是以崔洋老爹的名义稳住了家里,黎岚的存在,沈烨暂时不想解释。 cbehq距离小城60公里,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沈烨他们就已经赶到了。 晚上是不能下牧点的,尤其现在是数九寒冬,更不可能,只能先找个地方休息。 巴特就是本地人,而且他专门就是干牧区活计的,熟门熟路,由他出面,一切都安排的非常停当。 唯有一件事,让沈烨非常不自在,巴特居然把沈烨和黎岚分配在了一个房间里,关键是黎岚也没拒绝。 第八十九章 午夜惊魂 晚饭是陈旗的特色红焖羊肉,喷香扑鼻,异常鲜美,就是有点小贵,但是沈烨没有吝啬,穷家富路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巴特大叔,你这到底是啥意思?” 趁着黎岚洗手的功夫,他凑到巴特耳边,压低声音问道,巴特是个身材高大,红脸膛的粗豪汉子,年龄40左右。 他空嘴一口就把大半杯白酒都仰进喉咙,咂了一下嘴,呼出酒气,斜了沈烨一眼: “那女人漂亮的像个天仙似的,身上还带了那么些钱,自己住能行?” 说话的时候,沈烨突然感觉大腿被硬物顶了一下,低头一看,巴特在桌子底下递了一把灰扑扑的直刃连鞘蒙古刀给他。 沈烨下意识的接了过来,入手沉甸甸的:“大叔,这是?” 巴特一边给自己倒酒,淡淡的说了一句: “留着防身,晚上睡觉不能太死,记得睁只眼,真要遇见事,不要怕,得敢下手。”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心里打鼓,语气迟疑: “巴特大叔,不至于,咱们住的可是国营旅店,这几个司机师傅,也都知根知底~” 巴特没有说话,只是饶有深意的瞥了沈烨一眼,撇了撇嘴,夹起一筷子红焖羊肉,嚼的满嘴流油,红色的油渍,像血一样刺眼。 沈烨心里升起一股寒气,果断闭嘴,把蒙古刀收到长羽绒服里边,贴身藏好。 吃饭的地方,就在红星旅店的楼下,相距还不到20米,吃了秘法烹制的红焖羊肉,浑身暖洋洋的,寒风割面,都觉得不怎么冷了。 红星旅店是当地一家老字号国营店,早在60年代就开张了,虽然有些破旧,但是还算干净。 巴特大叔要了三间房,都在二楼,沈烨和黎岚住在居中的,左右两边都是司机。 房间是双人间,没有厕所,洗漱方便,都得去走廊里的公共盥洗室。 回到房间之后,黎岚大大方方的脱了外衣扔在床上,把头发散了下来,掏出洗漱用具,把书包递给沈烨: “我先去洗漱,然后你再去。” 黎岚也是江湖儿女,经历过风浪,做事毫不扭捏,而且她也很信任沈烨,背包里,装着几万现金。 沈烨语气低沉的嘱咐了一句:“好,你小心点,如果遇见什么事,你就大声喊。” 黎岚的眼中露出一抹复杂的笑意,欲言又止,却终究没有说什么,点了点就转身出门了。 沈烨被两个背包拢在一起,把巴特给他的那把蒙古刀掏出了摆弄了一下。 直刃,刀鞘灰扑扑的,不太起眼,刀身大概25厘米长短,刀柄不到10厘米,抽刀出鞘。 刀锋雪亮,刀背厚重,入手分量十足,血槽略微发暗,略带腥气,寒气逼人。 “我艹!” 沈烨倒抽一口冷气,这特么可不是样子货,而是实打实的凶器,劈砍刺削都很趁手,属于管制刀具里边的极品。 还刀入鞘,沈烨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自己这次好像是确实有点托大了,短途运输,一次可以倒腾100吨皮子,来回折腾两趟,前后4天时间,才能把货凑齐。 自己一个嘴上没毛的半大小子,还有一个花容月貌的年轻女人,随身带着10来万块的现金,去荒无人烟的牧场收货。 财帛动人心,美色迷人眼,一旦这几个司机心怀不轨,半道来个黑吃黑,那他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正胡思乱想呢,门突然被人推开了,沈烨悚然一惊,猛地腾身而起,手持利刃,面目狰狞。 黎岚的发丝还是湿漉漉的,看见沈烨凶神恶煞的样子,手里还拎着一把寒光闪烁的长刀,顿时被吓了一大跳,声音颤抖: “你要干啥?” 沈烨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有些虚脱的坐了下来,把刀收了起来,嘟囔了一句。 “出去怎么不锁门啊,吓了我一跳。” 黎岚惊魂未定,拍了拍胸口,白了沈烨一眼,没好气的揶揄道: “刚才在路上你不还信誓旦旦的口出狂言吗?怎么?这么一会,你就慌了?” 沈烨厚着脸皮硬犟: “此一时彼一时,做事不能瞻前顾后,但是出门在外,自然也要小心为上,步步为营。” 黎岚嗤笑一声,拢着头发打趣到: “不亏是高材生,口若悬河,里外都是你的理,行了,别白话了,赶紧去洗漱。” 沈烨摇了摇头,把刀别在腰后,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连鞋都不脱,合身躺在床上,枕着两个背包: “我不洗了,你把门反锁好。” 黎岚皱了皱眉: “沈烨,小心是对的,但是也没必要风声鹤唳,咱们这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天天不洗,还不得臭了啊?” 沈烨声音闷闷的: “最多两天,咱们就能把手上的现金变成货物,倒时候就不用担心了。” “随你。” 黎岚无奈的撇了撇嘴,转身把门关好,反锁了房门,沈烨突然想起了什么,翻身坐起: “对了,岚姐,我现在得给家里打个电话,你还记得咋说。” 黎岚笑了,从衣服兜里翻出电话递给沈烨,眼神之间满是戏谑: “呵,沈烨,你到底有多少事瞒着家里,你家里的这摊生意,该不会也是你牵头弄得?” 沈烨没有解释,拨通了电话: “喂,爸,嗯对,我已经到陈旗了,巴特大叔安排的,在红星旅社住下了,一切顺利。 崔叔没在小城,他派了公司经理跟我一起过来的,崔叔说把剩下的140吨缺口一起兜了,对,嗯,在呢。” 沈烨把电话递给黎岚,还使了一个眼色,她突然生出一种非常荒唐的感觉,面皮微微有些发烫,不过语气倒是异常沉稳: “喂,您好,沈先生,我叫黎岚,腾达商贸公司的经理,对,我们崔总已经交待了。 这次和您一起收购皮毛,然后直接用车皮发过去,货到付款,沈先生,货款的事情~~” 黎岚的语气非常职业,言简意赅,无懈可击,远比沈烨想象的还要好,挂断电话之后,她挑了挑眉,有点傲娇: “怎么样?沈烨,是你想要的效果吗?” 深夜,一片寂静,正在沉睡之中的沈烨突然猛地坐起,门锁上正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 这特么分明是撬动门锁的声音,沈烨大惊失色,连忙翻身下地,第一时间打开房间的顶灯,抽刀出鞘,低吼一声: “谁?” 沈烨开灯低吼,撬锁的声音戛然而止,此时,黎岚也惊醒了,一边麻利的披上羽绒服,一边从枕头下边抽出一根电棍。 黎岚也是走过江湖的,当年的中苏线国际列车,可不太平,此时她虽然睡眼惺忪,不过神情还算沉稳: “怎么了?” “有人撬门。” 沈烨语气低沉,把朝她压了一下手,示意她小心一点,自己提着刀朝着门口走去。 第九十章 险死还生 “砰!”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响起一声金属相撞的沉闷声音,与此同时,门锁也猛地往里一凸。 我艹尼玛! 这也太嚣张了,居然要破门明抢,声音并不大,应该是铁锤上包了可以消音的东西。 准备充足,行事果断,显然,门外的人,肯定不是初犯了,沈烨瞬间窜到门后,弓起腰,收起刀,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事到临头需放胆,到了这个关口,沈烨反而没了怕的感觉,变得异常冷静。 刀是不能随便用的,这玩意太凶了,整不好就会闹出人命,而且还容易误伤自己。 “砰!” 又是一声闷响,门锁往里凸出老大一截,随即房门就被人大力撞开,一个矮壮的身影,如同野猪一样窜了进来。 这个人撞进来的同时,走廊里也响起了怒吼和咒骂,不过沈烨此时已经顾不上了。 这个如同野猪一样的家伙,撞进来的时候,用力过猛,惯性太大,身形有些踉跄。 沈烨的眼神一厉,毫不迟疑,趁着他立足不稳的时候,飞起一脚,用尽全力踹在了他的后腰上。 现在的沈烨历经生死,心态,眼力,力量,准头都不可小觑,这一脚又快又狠,准准的踢在他的腰眼上。 这个如同野猪一样的矮壮家伙,被他一脚踹倒,重重的撞在实木床角上,摔到在地,闷哼一声。 这可没完,沈烨深谙趁你病要你命的宗旨,出手毫不留情,这家伙倒地的瞬间,他就冲上来又补了一脚。 这一脚更狠,借着前冲之力,准准的踹在了野猪的侧脸上,这家伙眼睛一翻,当场就晕了过去。 头上的棉帽子被踢飞了,露出了一张胡子拉碴的丑脸,不过现在可不是偃旗息鼓的时候,走廊里的扭打和嘶吼还没有停止。 “你不要出来。” 沈烨扫了一眼躲在床后,脸色煞白的黎岚,二话不说就朝门外冲了出去,他已经听出来了,嘶吼的主人公之一正是巴特。 此时,走廊里已经熄灯了,一片漆黑,借着房间里的灯光,勉强可以辨认出。 巴特正在和一个身形高大的壮汉滚在地上厮打着,不远处的地上,还扔着一把雪亮的刀子。 他们俩个好像都有摔跤的底子,看似如同野兽一样翻滚扭打,其实还挺有章法。 两个大汉纠缠在一起,一时之间,沈烨根本就插不上手,就在此时,巴特突然怒吼一声,随即响起一声渗人的骨裂。 “啊~” 和他扭打的那个汉子嘴里发出无比凄厉的哀嚎,巴特用力的一推他的脑袋,翻身站了起来。 地上的汉子,抱着胳膊惨叫着,巴特抹了一下嘴角,朝他啐了一口带血的粘痰,骂了一句蒙语。 这汉子的右臂,被巴特给卸了,软趴趴的像面条似的,光线太暗,也不知道到底是脱臼还是断了。 不管那一种,这家伙都已经无力抵抗,这特么可不是演电影,断胳膊断腿的还能继续战斗。 事实上,真正对战之时,四肢损伤,哪怕只是扭伤,都是致命的,疼痛会让人失去战斗力。 当然,这些常识,都是通用于普通人范畴的,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士另说。 至此,沈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声音沙哑:“巴特大叔,你没事?” 巴特先把地上的刀子踢远,又朝地上那个家伙补了一脚,他的鼻子被打破了,声音显得闷闷的: “没事,屋里的哪个咋样了?动刀了没?” 此刻,沈烨突然感觉浑身发凉,抹了一下额头,全是冷汗,寒意彻骨,缓了一口气才说话: “没,被我踢晕了。” 一听这话,巴特顿时乐了,走过来朝房间里瞟了一眼,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鼻血横流。 不过他却不以为意,咧着大嘴,眉飞色舞,拍了拍沈烨的肩膀,满是赞赏: “哈!厉害,你小子牛皮啊,敢打敢拼,够爷们,难怪小小年纪就敢出来闯江湖。” 巴特是个一根筋,没心没肺的,沈烨脸色却非常难看,语气低沉: “巴特大叔,他们的目标很明确,甚至敢破门而入,显然清楚我房间里的虚实,晚饭前后,咱们家的司机,有谁单独出去过吗?” 巴特虽然是个老江湖,但是为人耿直,并不是老谋深算的性子,一听这话,顿时就楞了: “你的意思是~” 此时,黎岚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眼神冰冷,语气凛冽,: “还用问?明摆着的事,有内鬼呗,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到,沈烨,你找的都是什么人?小城这边,我也有熟悉托底的司机。” 巴特憋得老脸通红,难堪的搓着手,要知道,剩下的那两台车,可都是他找来的。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如果真像黎岚说的,他自然难辞其咎,甚至都能扣个同谋的罪名了。 “不,不能,他们可都是我相熟多年的老伙计了。” 此时,二楼的其他房间,陆续有人推开门缝查看情况,看见满地打滚哀嚎的大汉,又飞快的把门关上。 沈烨冷冷的瞥了一眼隔壁那两个司机的房间: “巴特大叔,咱们闹成这样,他们的房里却毫无动静,这也太反常了?” 巴特尴尬的搓了搓手:“那个,他们两个晚上出去找乐子了。” 就在此刻,走廊的灯突然亮了,随后,服务员带着几个派出所的民警上了楼,朝着沈烨他们快步走来。 就在此时,房间里猛地响起一声如同野兽一样的低吼,那个野猪居然醒了。 眼睛血红一片,闪烁着凶残的光芒,手里攥着一把尖刀,不管不顾的朝着黎岚的后背猛扑过来。 沈烨眼神一紧,下意识的伸手猛地拉了黎岚一把,情急之下,力量大到不可思议。 黎岚直接飞起,惊呼着跪坐在了地上,虽然狼狈,这致命的一刀,却是间不容发的躲开了。 她躲开了,沈烨却是空门大开,来不及躲闪,野猪把他直接撞倒在地,尖刀也顺势狠狠的捅在了他的肚子上。 “啊!” 直到此刻,黎岚才反应过来,尖叫声撕心裂肺,巴特血灌瞳仁,怒吼着抬起大脚踹在了野猪身上。 巴特的大脚蹬在了野猪的肩膀上,沈烨也蜷肘打在他的丑脸上,野猪闷哼一声,腾身飞起,仰面栽倒。 此时,正好警察也跑到了,看着他手里拎着尖刀,二话不说,直接把他按在地上,给上了拷子。 黎岚手脚并用,飞快的爬到沈烨的跟前,紧张的按着他的肚子,惶急的呼喊着: “沈烨,沈烨,你没事?伤口在哪?救护车,赶紧叫救护车啊!” 一只有力的大手按住了她的胳膊,沈烨的声音非常沉稳: “岚姐,别喊了,我没事,就是磕了一下脑袋。” 第九十一章 生活总要继续 在黎岚和巴特无比惊讶的目光当中,沈烨捂着后脑,慢慢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揉了揉肚子,卫衣被刺破了一个洞,沈烨满脸都是劫后余生的后怕表情。 “我艹,幸好老子穿了防刺服,要不刚才可就交待了。” 是的,鸡贼的沈烨,出门的时候,果断的穿上了玉梅姐给他的那件防刺服。 当时情况混乱,这件防刺服就没还,后来老虞和玉梅姐没问,沈烨自然而然就把这件衣服据为己有了。 要是没有这件防刺服,今天晚上沈烨可就凉了,开膛破肚,不死也重伤。 “防刺服?” 黎岚的眉头拧起,满脸都是疑惑,现在可不像后世,网上就能买到阉割版的防弹衣,眼下这玩意可不是一般人能搞到的。 沈烨点了点头,刚想解释,此时,警察已经料理了野猪,快步走了过来,表情冷肃,眼神犀利: “到底怎么回事?” 次日清晨,沈烨一脸疲惫的从当地的刑警大队走了出去,这个案子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没有管辖权。 入室抢劫,杀人未遂,这两个家伙还有案底,属于那种屡教不改的惯犯。 这次当场行凶,被警察抓了现行,人物证俱全,证据链完整,唯一的下场,就是牢底坐穿,这辈子都别想再出来了。 沈烨现在也算是几进宫的老人了,熟门熟路,虽然都是被害当事人的身份,但是笔录搞了大半宿,依然精疲力尽。 巴特面沉如水的跟在他的身后,臊眉耷眼的。 案子已经初步查明,毫无悬念,就是巴特找来的一个司机和这两个家伙合谋。 这家伙昨天晚上和同伴出去找乐子,半路就找了一个理由开溜了,连货车都不要了。 巴特咬了咬牙,紧走两步赶上沈烨,红着脸,搓着手,语气支吾: “那个,对不住啊,沈烨,这事都赖我~” 沈烨表现的非常冷静: “巴特大叔,别说了,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也不是有意的,我们现在都全须全尾的,这事就算过去了。” 巴特不错,昨天晚上还曾善意的提醒过沈烨,关键的时候,他也毫不惜身,一点都没含糊。 巴特只是老于江湖,有些经验,并不是神目如炬,老谋深算之辈,没想到小丑居然他自己,摆了一个难堪的大乌龙。 沈烨之前在警队仗义执言,主动替他开脱,这才让巴特轻而易举的洗脱了嫌疑。 此刻又温言细语的安慰,巴特羞愧难当,一张大脸憋得通红发紫: “对不住,要不这趟活我不要钱,给你白干得了。” 沈烨摆了摆手: “巴特大叔,一码归一码,你靠这个养家糊口,该多钱多钱,不过,你得赶紧帮我再联系一台车,别耽误了活计。” “你还敢用我车?” 巴特目瞪口呆,黎岚也用力拽了沈烨一把,虽然没说话,但是抗拒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 沈烨笑着拍了拍黎岚的手臂: “巴特大叔,昨天晚上要是没你挺身而出,我都未必能有个囫囵个,我信得着你。” 沈烨说的也是实话,昨天晚上,如果那个野猪是和高大汉子一起冲进来,后果难料。 房间狭小,根本就没有辗转腾挪的空间,这两个家伙手持武器,相当彪悍,沈烨未必能占到便宜。 巴特是听见动静的第一时间就冲出来了,对方手持利刃,他都没退缩,由此可见,他这个人,能交。 巴特的眼圈红了,拍着胸口,语气无比激动: “行,你要是能信得着我,我就是豁出性命,也得把这趟买卖给你干好。” 巴特心急火燎的打电话找车去了,沈烨和黎岚就站在警队门着,黎岚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烟,声音沉闷: “沈烨,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连命都差点丢了,你还不忘买卖,你就不后怕?” 沈烨伸出手:“岚姐,给我也来一根。” 黎岚瞥了沈烨一眼,没说什么,把烟火一起递给了他,沈烨长长的吐出烟气: “怕,可是那你说怎么办?回家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吗?生活总要继续,死不了,就要往死里干!” 黎岚摇了摇头,语气唏嘘: “沈烨,你和他真的很像,为了成功,百无禁忌,生死枉顾,无所不用其极。” 沈烨笑了,摇头否认:“岚姐,我和他不一样。” 黎岚非常好奇:“哪里不一样?” 沈烨声音郎朗,掷地有声: “底线不同,我是渴望成功,想赚钱,但是我的手段光明正大,以互惠共赢为基本原则。” 黎岚的眼神忧伤,满是惆怅: “沈烨,人都是会变得,当你越爬越高,面对比天还大的利益,也许就会迷失其中。” 沈烨嘴角一勾,弹飞烟头,突然大大咧咧的揽住了黎岚的肩膀,嬉皮笑脸的揶揄着: “岚姐,什么叫天大的利益?反正我可以笃定一点,我绝对不至于为了区区800万,就和你翻脸,反目成仇。” 被沈烨揽住,黎岚身体猛地一僵,表情有些不自然,随即又听见他无比霸气的妄言,黎岚心中猛地生出一股别样的滋味。 此时,正值朝阳初升,阳光洒在少年棱角分明的脸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金漆一样,光芒耀眼。 黎岚呆住了,沈烨笑容和煦: “行了,岚姐,赶紧给我班主任打电话请假,要不我就死定了。” 一秒破功,黎岚瞬间就被拉回了现实,脸上不由发烫,我到底在想什么,他还是一个高中生。 陈旗东边20公里附近的草场上,三辆卡车正在鱼贯而行,这才11月,草地上就已经是一片雪白,苍苍莽莽。 如果没有熟悉道路的老司机带路,冬季的草地可是很危险的,必然迷路,而且还很可能被陷在隐藏的沙坑之中。 巴特是本地人,以前家里就有牧场,熟悉周围的所有牧点,而且还会蒙语,又懂皮货,是最理想的司机人选。 车辆颠簸,周围又都是一片苍莽,别无二致的雪景,让人昏昏欲睡,这会,黎岚就靠着沈烨睡得正香。 “巴特大叔,第一个牧点快到了?” 巴特扭着方向盘,点点头: “嗯,快了,再有半小时,咱们就能到乌日家了,他们家上个月买了300多头羊个子,估计能存了20来吨羊皮。” 汽车猛地颠了一下,沈烨扶了一下黎岚的脑袋: “巴特大叔,咱们今天能收上100吨的皮子吗?” 巴特大略的算计了一下: “嗯,应该是没啥问题,下一家是敖嘎家,他家今年夏天没卖皮子,估计囤了不下50吨。” 巴特对草地上的情况如数家珍,像个活地图似的,沈烨愈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无比英明。 巴特用手套抹了一下挡风玻璃上的哈气: “不过看这架势,明后天可能要起风下雪,到时候可就难弄了。” 外边艳阳高照,晴空万里,连一片云都没有,不过沈烨并没有怀疑巴特的判断,脸上升起了阴霾,还真是好事多磨啊。 第九十二章 孽缘 草地上,一旦下雪,就无法行车,就算是经年老司机,也非常容易迷路,而且道路难行,非常危险。 “巴特大叔,按你的判断,下雪是明天还是后天?” 巴特抬头看了一眼天,琢磨了一下:“我估摸着应该是后天。” 沈烨是个果断的性子,只是略微沉吟,就得出了结论: “巴特大叔,您在陈旗应该有熟悉的仓库?我们暂时租来,把皮货先寄放在那里,明天继续收货。” 巴特皱了皱眉:“明天接着收货,你们的钱够吗?” “没问题,我们今天晚上回一趟小城,明天一大早再赶过来,肯定来得及。” 巴特很喜欢沈烨的果决性子,眼中满是赞赏,语气豪迈: “行,那我一会到了乌日家,就帮你联系仓库。” 乌日家距离陈旗大概40公里,整整3000亩草场,1000多头羊,绝对大户。 他家算是比较深入的牧点,没办法,临近的牧点,皮货早就被人收光了。 乌日是个豪迈的红脸膛汉子,性格豪爽,家里屯了整整27吨的皮子,冬天的皮子由于血水结冰,格外压秤。 乌日大手一挥,直接就当成25吨给卖了,相当于抹了小两千。 沈烨来之前就已经跟老爹他们问清楚了,厂家说了,这次是急活,季节抛重可以不用算。 结账的时候,沈烨让黎岚按照27吨结算,黎岚虽然不解,不过也没有出言反驳,乖乖的掏了钱。 她最近对沈烨有点言听计从的架势,尤其是昨天晚上帮她挡刀之后,心态巨变,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总之就是百依百顺。 乌日也很意外,要知道,无奸不商,以往遇见这种情况,过来收货的商家,必然是没完没了的讨价还价。 “小伙,冬天皮货有冰,所以压秤,到了厂家,也得抛重,你可别亏了。” 乌日是个实心眼的汉子,好意的提醒了一句,沈烨笑着解释道: “乌日大叔,你不用担心,这次收货,是个急活,厂家那边说了,不算抛重。” 乌日笑了:“哈!你倒是个实在性子,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巴特全程都没说话,买家卖家议价,脚客不能插嘴,这是规矩,但是眉眼之间,全是满意。 蒙古汉子普遍淳朴,最喜欢和实在人打交道,你对他好,他就对你掏心掏肺。 沈烨从来都不是鼠目寸光的人,跟乌日交下朋友,以后做生意必然是顺风顺水,甚至可以把乌日直接发展成代收点,方便很多。 临近中午,沈烨一行,到了附近最大的一个牧点,敖嘎家,整整过万亩的草场,3000多头羊。 敖嘎家的存货,比想象的还多,居然有整整67吨,交易完之后,沈烨他们今天的收购计划,就只剩区区6吨的缺口了。 中午,由于沈烨办事讲究,敖嘎也非常豪爽,直接杀了一只羊,招待他们。 听见他的需求之后,更是拍着胸口保证,不用再往里走了,回程的路上,去他女婿家里就可以凑够了。 这个消息,对沈烨来说,绝对算是雪中送炭,他折腾了一宿,又惊又累,早已疲惫不堪。 蒙古人好客,也好酒,黎岚下午要算账,不能喝酒,巴特他们要开车,也不行。 盛情难却,无奈之下,沈老板就只能自己顶上,被敖嘎灌了整整1斤多草地烈酒。 下午回程的时候,酒劲上涌,加上彻夜未眠,沈烨再也扛不住了,直接断片,昏睡不醒。 下午4点,正在车上酣睡的沈烨被黎岚摇醒,头疼欲裂,抱着脑袋,眼神呆滞,打量了一下四周: “到哪了?” 黎岚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沈老板,你倒是睡得挺香,按照您的指示,我们到陈旗了,货都已经卸到临时仓库了,你还有什么指示?” 沈烨舔了舔嘴唇,嘴里火烧火燎的,咽了一口口水,摇了摇头,眼神终于聚焦,哑着嗓子问道: “货都卸好了?那咱们就赶紧回小城,明天早上再过来。” 下午5点,天色刚刚擦黑,沈烨和黎岚打车回了小城车站,黎岚进去找人办承认车皮的事去了。 酒劲还在,脑子晕沉沉的,沈烨等在外面,口干舌燥的,左顾右盼,想买瓶水喝。 离车站不远的地方,沈烨走进一家食杂店,买了一瓶矿泉水,咕咚咚的一饮而尽,胃里的火辣感终于被压了下去,脑子也变得清明起来。 刚走出食杂店,就看见鹿眉正拖着一个偌大的行李箱,神色落寞,形单影只的从站台走了出来。 她一个单身的小姑娘,长得又漂亮,实在太惹眼了,好几个拉活的司机,如同是闻见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瞬间就把她给围住了。 “老妹,去哪啊?我拉你。” “老妹,去不去东山,10块钱就走。” “老妹,这么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我送你回家~” 眼下,火车站秩序混乱,鱼龙混杂,但凡是在站前趴活儿的出租车,大多都是套牌车,也就是俗称的黑车。 普通打表出租车一般都是不会停在站前的,基本都是在马路上一走一过栽客,要不然非常容易引发冲突。 这些黑车,都是有组织的,要价贼黑,关键是不安全,这些家伙不黑不白,路数不干净,整不好拉到没人的地方,来个黑吃黑也不是没可能。 出租车司机大多都是良善之人,可是也不乏害群之马,而这些火车站的黑车司机,基本上就没有好人,其实就算后世,这种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鹿眉好像是没经历过这个阵势,被一群眼冒绿光的男人死死围住,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我,我不坐。” 看见她这样的懦弱表现,这些臭无赖顿时得寸进尺,语气愈发张狂,泥沙俱下: “为啥不坐啊?妹子,莫非你想做点别的?也行啊,车费我给你免了,连房钱我都可以一起出了,保你满意~~” 一个瘦猴似的家伙,浑身没有二两肉,涎着一张马脸,色咪咪的盯着鹿眉,嘴里不荤不素的说着下流话。 “你让开!” 鹿眉的脸色沉了下来,低声轻叱,不过这个二两肉却不依不饶: “妹子,你看,天都黑了,你一个人孤零零的,难道不害怕吗?让哥哥保护你,嘿嘿,你放心,我会很温柔的。” 马脸汉子张开手臂,拦住了鹿眉的去路,眼中露出邪恶的光芒,呲着黄牙,他周围的同伴也都笑着起哄。 他的手,差一点就碰着鹿眉,鹿眉被吓得连着后退几步,脸都涨红了,像个受惊的小鹿似的: “你,你离我~” “你干什么呢?我都找了你半天了!” 鹿眉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攥住,沈烨越众而出,声音浑厚,语气低沉。 第九十三章 修罗场 看清楚沈烨,鹿眉生生把嗓子眼里的尖叫给憋了回去,眼圈瞬间泛红,噙满了泪水。 另外一只手死死的攥住了沈烨的手臂,如同溺水之人,猛的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小比崽子,谁特么裤子没提好,把你给漏出来了,想要充大个~咦,是你?” 好事别人搅黄,二两肉肺都快气炸了,嘴里骂骂咧咧的就要推搡沈烨,不过等看清沈烨之后,顿时惊呼一声。 沈烨老早就认出他了,分明就是之前在夏末家门口,被他胖揍了一顿的那个二两肉。 沈烨眼神冷冽的刮了他一下,时至今日,像他们这样的小痞子,沈烨是真的怡然不惧,可以打一群。 老话说,好虎架不住一群狼,但是前提对手也得是一群狼啊,就眼前这群家伙,充其量就是一群野狗而已。 曾经的惨痛经历翻涌而上,二两肉清楚沈烨是个硬茬,拳脚很硬,不由的畏惧的后退了两步,气势一松。 “你,你认识她?” 沈烨横眉冷对,语气凛冽:“废话,你们围着她想干啥?朗朗乾坤,拦路抢劫吗?” 一顶大帽子扣下,二两肉胆战心惊的,气势更弱了,连语气都有点结巴了: “没,我,我们就是拉活而已。” 虽然二两肉他们人多势众,但是沈烨可是知道他家的住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别人或许没事,他肯定会死得很惨。 沈烨也不想和他们磨牙,拉着鹿眉就往走,一个斜眉楞眼的家伙不干了,上前一步,拦住了沈烨的去路: “你特么谁啊?挺狂啊?” 二两肉目光闪烁,连忙一把给拉住了,在他耳语两句,这家伙的脸色一变再变,终究没有继续拦路,让开了通道。 沈烨不知道二两肉说了什么,他也不在乎,只是面无表情的拉着鹿眉离开了车站,一直走到马路边上,才松开了手。 “你赶紧打车回家,以后这种地方,一个人少来。” 鹿眉眼圈红红的,抽了一下鼻子,刚想说话,恰好这会黎岚也赶了过来,召唤了一声: “沈烨。” 沈烨回身摆了摆手,黎岚脚下生风,几步就走到了跟前,看见泫然欲泣,我见犹怜的鹿眉,不由有些发愣。 黎岚鬼使神差似的揽住了沈烨的胳膊,沈烨愣了一瞬,但是却没有甩开手臂。 鹿眉看见风华绝代,英姿飒爽的黎岚,也是眼神发直,尤其见她和沈烨态度亲昵,更是神色黯淡。 “沈烨,这个小姑娘是谁啊?” 沈烨语气很随意:“哦,我班同学,碰巧遇见了,岚姐,手续都办好了吗?” 听见沈烨的说法,黎岚莫名其妙的眉间一松:“嗯,大后天的,4节车皮,5天到lyg。” 沈烨点点头:“太好了,岚姐,那咱们就回去。” 一边说着,一边就走到路边拦车,黎岚瞥了一眼如同受伤小鹿一样,楚楚可怜的鹿眉,不由心软: “小姑娘,你去哪啊?咱们一起走。” 鹿眉抬头看了沈烨的背影一眼,犹豫了一下,目光闪烁,终究咬了咬嘴唇,发狠似的说了一声: “好。” 15分钟之后,离俄罗斯商场不远的一家饭馆的二楼小包房,沈烨如坐针毡,他的左右两边,坐着鹿眉和黎岚,气氛有些诡异。 鹿眉今天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疯,不仅一起坐车,还主动提议一起吃晚饭,更无语的是,黎岚居然一口就应承下来。 “鹿眉,你的名字真好听,人也漂亮,你和沈烨同班,怎么今天没上课啊?” 黎岚一边起身帮鹿眉倒水,一边随意的问着,鹿眉很有礼貌的欠身行礼: “谢谢,我不是本地人,家里有点事,今天刚回来的。” 黎岚笑呵呵的: “你一个漂亮小姑娘,孤身在这里上学,人生地不熟的,家里能放心吗?” 鹿眉两只手握住水杯,低着头,语气幽幽的: “没事,我有个叔叔经常来小城,还有沈烨,他是我的同学,也是邻居,平时帮我不少。” 黎岚饶有深意的瞥了沈烨一眼,沈烨口干舌燥的,自顾自的一个劲的使劲灌水,装傻充愣,根本不搭茬。 “嗯,沈烨确实热心,我来小城也是投奔他的,最近他还带着我一起做买卖,中午喝了不少酒,可辛苦了,对了,你可千万不能告诉老师哦。” 这话有些暧昧,还隐含着一股子淡淡的挑衅之意,鹿眉抬头飞快的看了沈烨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声音很轻: “嗯,不能,沈烨帮我很多,还救过我的命,我不会告诉老师的。” 一听这话,黎岚顿时就皱了皱眉: “哦,他还救过你的命?这么巧吗?沈烨昨天晚上才救了我的命,还替我挨了一刀呢?差点没命。” 沈烨尴尬的都快原地爆炸了,鹿眉和黎岚唇枪舌剑的,暗流涌动,这特么分明就是他的修罗场。 轻轻拉了黎岚胳膊一下,隐晦的给她使了一个眼色,黎岚撇了撇嘴,打算偃旗息鼓了。 不过鹿眉恰巧看见了沈烨和黎岚之间的小动作,仿佛是受了刺激,非常突然的问了一句: “岚姐,你这么大的年龄,怎么还投奔一个高中生?沈烨现在还在念书,前程远大,带着你做买卖,是不是舍本逐末了?” 卧槽,这话可算是火上浇油,杀人诛心了,尤其是年龄的话题,更是深深的刺痛了黎岚敏感之处。 黎岚的脸色当时就挂不住了,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 “鹿眉,你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来小城无非就是过渡,最好和沈烨保持距离,省的牵累他的前程。” 黎岚可不是善茬,经历丰富,老于江湖,尤其她的出身富贵,打眼一看,就把鹿眉的跟脚看了个七七八八,一语中的。 鹿眉的脸色也沉了下来,紧紧的抿着嘴唇,房间里的气氛凝重无比,仿佛空气都冻结了,沈烨更是尬的连脚趾头都蜷缩起来。 好在,这个时候老板进来上菜,才打破了僵局,一顿晚饭吃得味同嚼蜡,全程三个人都是一言不发。 晚饭是沈烨结得账,两个女人也都没有异议,走出饭店,鹿眉抽冷子又来了一句: “沈烨,咱们回家。” 嘶,沈烨抽了一口冷气:“鹿眉,你还没搬家吗?” 鹿眉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眼神有些落寞,此时,黎岚也不甘示弱的也来了一句: “沈烨,咱俩明天一大早就得出发,还是去我哪一起住。” 第九十四章 人,一定要靠自己 公寓的电梯间里,沈烨和鹿眉并肩站着,沉默无语。 是的,沈烨最终还是选择回公寓睡觉,黎岚家只有一张床,而且沙发也不是那种可以睡人的。 昨天晚上折腾了一宿,白天又醉了酒,现在精疲力尽的,必须睡个整觉才行。 商场公寓距离黎岚的住处很近,步行几分钟就到了,算是当下最佳的选择了。 “沈烨,王彦辉家里已经被盯上了,有个工作组下来了,正在调查,他现在自顾不暇,不会再对付你了。” 鹿眉突然幽幽的说了一句,听见这个消息,沈烨心中狂喜,语气也不由得也温和起来: “鹿眉,火车站那么乱,你怎么自己回来的?你的那位叔叔呢?” 鹿眉的神色落寞,语气萧索: “他被家里派出国了,我以后都是一个人在小城了。” 沈烨挑了挑眉,听鹿眉的语气,家里好像是出了什么事,她的地位原本就啊边缘人,现在恐怕是更加不堪,基本上属于被发配了。 不过这些都是豪门恩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像沈烨这样的乡下土鳖,自然没有丝毫插嘴的余地。 正好四楼也到了,沈烨迈步出了电梯: “早点休息。” 鹿眉一把拉住了他的后襟: “沈烨,你能不能送我回去,我,我真的害怕。” 沈烨转过身,用手挡住电梯门,语气很平静: “鹿眉,今天如果没有遇见我,你是不是也得想办法自己回去,我也不可能天天送你,记住,人,一定要靠自己。” 鹿眉愣了一下,当她再次抬头的时候,沈烨已经飘然远去,电梯门缓缓关上,眼泪刷的一下,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沈烨估计的大差不差,鹿眉确实是落魄了,从今以后,她就只能靠自己独自生活了,而且还是因为他造成的胡蝶效应。 由于老虞他们下场,王家被查了,她们家在小城的投资项目紧急叫停,而她的利用价值也再次贬值,沦为了弃子。 豪门无亲情,为了财富地位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甚至倾轧的鲜血淋漓也是屡见不鲜,鹿眉能全身而退,有个落脚之地,都已经算是格外幸运了。 对面白大拿家漆黑一片,毫无动静,不知道是没在家还是已经睡了。 回到公寓,沈烨第一时间就拨通了老虞的电话,简明扼要的说明了一下自己的现状,最近几天都要去陈旗,暂时不能监视白大拿。 另外,陈旗遇袭的事情,沈烨也顺嘴提了一嘴,老虞倒是非常淡定,不冷不热,言之寥寥,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切!” 热脸贴了冷屁股,沈烨忿忿不平的挂断了电话,摩挲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如今王家大树将倾,已经自顾不暇,那么老虞他们这条大腿,也是时候摆脱了。” 翌日清晨,5点,天还没亮,沈烨就已经到了黎岚家楼下,饱睡一夜,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看见他,黎岚皮笑肉不笑的调侃了一句: “怎么?看你春风得意的样子,昨天晚上应该和鹿眉聊得不错?” 沈烨自然而然的接过黎岚的背包,里边装了整整10万现金,算上昨天花掉的几万,已经算是她的全部身家了。 “聊什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岚姐,你联系的车几点到?准成吗?” 沈烨不着痕迹的岔开了话题,黎岚深谙见好就收,过犹不及的道理,也没过度纠缠: “放心,车马上就到,本地人,知根知底的,肯定准成。” 沈烨点了点头:“好,那咱们就到了陈旗,和巴特大叔汇合之后再吃早饭。” 黎岚动作麻利的把头发扎成了马尾,扣上一个棒球帽,看起来异常干练。 “行,不过今天你可不能再喝酒了,太耽误事了,咱们今天晚上要住在当地,还是清醒点比较好。” 沈烨从善如流: “嗯,知道了,无论如何,我今天也不会再喝酒了,不过昨天那顿酒也不是毫无意义。 敖嘎大叔给咱们介绍的那家牧点,囤了整整70多吨皮子,咱们今天也能早早收工。” 走到小区门口,一辆紫红色的半新捷达已经停在哪里,看见黎岚,按了一下喇叭。 司机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汉子,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不过看见副驾驶跟车的女人,沈烨顿时就放了心。 显然,人家也不放心,还特意带了老婆一起押车,这样的人,肯定准成,不可能心怀不轨。 轿车要比卡车快得多,才一个多小时就到了陈旗,这会已是天光大亮,只是乌云低垂,阴风怒号,巴特的脸色也有些阴沉。 “沈烨,看着架势,恐怕下午就要下雪啊。” 沈烨皱了皱眉: “巴特大叔,咱们趁着还没下雪,直接先去敖嘎大叔介绍的那个靠近东旗的大牧点,把那70多吨皮货先收上来。 剩下的,就回程的牧点上凑一下,实在不行,那咱们就在旗里的皮货商人手里高价收。” 巴特略微沉吟了一下: “行,就按你说的,那咱们现在就直接去东旗,赛罕家。” 赛罕家的牧点在陈旗和东旗之间,距离陈旗150公里左右,算是当地最大的牧场。 他家里囤了整整82吨羊皮,赛罕以前被汉人骗过,印象不好,横眉冷眼的,好在有敖嘎担保,交易进行的还算顺利。 不过等装好皮货,结清货款的时候,天空已经开始飘起了零星小雪,沈烨和巴特简单的商量了一下。 决定把两台已经满载的卡车带上公路,绕行40公里返回陈旗,而巴特这台半装的卡车,在沿途的牧点上,把剩下的份额凑满。 下午4点,由于下雪的原因,天色早早就漆黑一片,此时,皮货已经收足,距离城区,还有差不多40公里。 可是要命的是,雪已经变得大了起来,遮天蔽日,即便巴特是熟悉路况的老司机,车速也不得不一降再降,慢的如同龟爬一样。 就这样,硬是又往前蹭了20多公里,此时,天黑加上暴雪,天地之间一片混沌,巴特也迷失了方向,不得已停下了卡车。 “你们在车里等着,我下车看看。” 巴特语气低沉,脸色冷肃的跳下车,下车没走几步,风雪和黑暗就吞噬了他的身影。 黎岚脸色苍白,拉着沈烨的胳膊,声音有些颤抖: “沈烨,我们怎么办?” 沈烨拍了拍她的胳膊,安慰了一句: “放心,没事的,大不了咱们就在草地上将就一宿,现在天气还没有冷到不能接受的地步,我们~” “呜嗷~” 就在此时,远处猛地传来了一声凄厉的狼嚎,在漆黑如墨的雪夜中,显得无比渗人。 第九十五章 雪夜惊魂 听见狼嚎,沈烨瞬间愣住。 草原狼这种生物可是很凶的,没有称手的家伙,绝非常人可以对付,而且现在是黑夜,狼可以夜视,更添凶威。 后背冷汗爆出,沈烨下意识的打了一个寒颤,黎岚更是被吓得惊呼一声: “狼!” 黎岚浑身都在剧烈的颤抖着,脸色煞白,死死的攥着沈烨的胳膊,牙齿打架,咯噔直响: “沈烨,有狼,我们该怎么办?” 黎岚也算是个坚强勇敢的女人了,巾帼不让须眉,但是遇见野狼,也是吓得魂飞魄散。 她的手,冰冷粘腻,全是冷汗,沈烨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别怕,赶紧发动汽车,点亮车灯,鸣笛。” 黎岚坐在车厢中间,可以直接挪到驾驶室,沈烨的声音还算镇定,他的手也温暖有力,黎岚勉强稳住了心神,有些踉跄爬到了驾驶座。 “嗷呜~” 此刻,又响起了一声狼嚎,声音仿佛更近了些,黎岚被吓得一哆嗦,她实在太紧张了,手忙脚乱的,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把汽车发动起来。 沈烨此刻已经恢复了冷静,用力的按住她的肩膀:“岚姐,你过来,让我来。” 黎岚六神无主,顺从点了点头,有些吃力的和沈烨交换了位置,车厢狭窄,难免耳鬓厮磨,不过眼下情况危急,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沈烨深吸一口气,镇静的挂挡,踩住刹车,扭动钥匙的时候,还给了一点油门,卡车震颤了一下,车灯猛的亮了起来。 “滴,滴~” 与此同时,响亮的喇叭声也响起了起来,漆黑一片的雪夜之中,光亮和鸣笛,让人心中安定。 狼嚎也没有再次响起,估计是被暂时吓退了,沈烨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黎岚也浑身发软的瘫在座椅上。 过了一会,黎岚突然坐起,一惊一乍的问了一句: “沈烨,巴特还在外面呢,他不会有危险?” 沈烨抹了一下额头沁出的冷汗,已经完全恢复了沉稳: “我知道,再等一会,要是巴特大叔还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 又过了一会,巴特大叔还是没有回来,外面漆黑一片,沈烨竖着耳朵听着,除了北风呜咽之外,连一点其他声音都没有。 “巴特大叔是个老江湖了,他应该没事?” 沈烨眉头紧锁,自言自语的给自己打气,黎岚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要不咱们还是下去找找他。” 沈烨默不作声把背包里的蒙古直刀和手电筒掏了出来,又把皮手套带在手上,紧了紧鞋带,腰带,收拾停当。 “我去找他,你呆在车里,千万不要出来。” 黎岚紧张的声音都扭曲了: “沈烨,咱们还是一起,好赖有个照应~” 沈烨摇了摇头,语气非常坚决: “不,你等在车里,我一个人,轻手利脚更方便,岚姐,我要是也没回来,你就等到天亮再离开这里,别开车,上公路。” 黎岚的眼圈都红了,但是她也知道沈烨的安排是正确的,外边情况不明,危机四伏,带着她,就是个累赘,整不好两个人都得折。 “说什么丧气话呢,沈烨,你一定得回来,知道吗?” 沈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没有说话,推开车门就走了出去,没几步就消失在莽莽的风雪之中。 北风裹着雪花,劈头盖脸的,如同刀割一样刺骨,沈烨打着手电,往前走了不到几十米,就只能隐约看见车灯了。 沈烨的心沉了下来,黑夜加大雪,不辨东西,一旦失去了灯光的指引,必然迷失方向。 又往前走了大概10米,车灯已经变得若隐若现,沈烨停下了脚步,开始绕着灯光行动。 沈烨的底线很清晰,救人的前提是不能把自己搭上,如果力不可及,他也不会勉强的。 就在此时,突然听见黑暗之中响起一声洪亮的吆喝,这是巴特大叔的声音,沈烨心里激荡,连忙晃动手电,大声的喊了一声。 “巴特大叔!” “别过来!” 巴特大叔的声音很焦急,不过为时已晚,手电光线之中,猛地闪出一道灰黄色的影子,速度奇快的朝着沈烨扑了过来。 好在沈烨反应及时,间不容发的矮身躲了开去,这道身形和他擦身而过的时候,夹着一股子难闻的腥臭之气,分明是一条大狼。 这条大狼如同暗夜幽灵一样,一扑不中,瞬间就消失在了风雪之中,沈烨起身的同时,已经抽刀在手,手电四处扫射,凝神戒备。 巴特的声音再次响起:“沈烨!” 沈烨稳住心神,沉声回应:“没事!” 身后突然闪过一丝手电的光亮,还有沉重的脚步声,沈烨心中狂喜,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就在此时,那条消失不见的大狼去而复返,猛地扑在了沈烨的身上,猝不及防之下立足不稳,身形趔趄着向后倒去。 大狼锋利的牙齿,狠狠的朝沈烨的脖子咬了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沈烨顶肩偏头,躲过了封喉的狼吻,恶狼一口咬在了他肩膀上,手电脱手。 沈烨被扑倒,但是他不是善茬,倒地的瞬间,手里的蒙古刀也死命的捅进了大狼的肚子,闷哼和哀嚎几乎同时响起。 沈烨的运气爆棚,瞎猫遇见了死耗子,这一刀,准准的刺中了大狼的心脏。 大狼泄了力,嘴上一松,沈烨咬牙推开它,翻身站了起来,捂着肩膀,弓着身子警戒着。 一抹亮光猛地射在他的脸上,巴特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他的军大衣胸口位置被撕开了一条大口子,还瘸了一条腿,十分狼狈。 巴特拉住沈烨的胳膊:“沈烨,你咋样?” 沈烨气喘吁吁的:“没事,巴特大叔,一共有几只狼?” 巴特此刻发现了地上的大狼尸体,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松开沈烨,用脚把它翻了过来,拿手电筒晃了一下: “就这一只畜生,你小子可真厉害啊,居然一刀就把它攮死了。” 沈烨深呼吸了一下,支起身子,语气迟疑:“呼,死了?” 巴特把蒙古刀拔了出来:“嗯,扎心口上了,一刀毙命,厉害。” 沈烨抹了一下脑门的汗水:“我是蒙的,不过万幸~” 一个小时之后,这辆卡车终于拐上了公路,沈烨捂着肩膀,疼得呲牙裂嘴的,要是没有这件防刺服,他刚刚就完蛋了。 即便如此,肩膀也是刺骨的疼,野狼的咬合力超过180公斤,如同被大锤抡了一下,没有防刺服,刚才那一口咬实了,沈烨就废了。